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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正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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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她死了，她又活了

    山村的夜晚安详静谧，月色淡淡星光点点，远处偶尔传来蛙声虫鸣，更加催人入眠。

    劳累了一天的村民早早就睡了，整个村内灯火全无，只偶尔传出浅浅的鼾声。

    突然，天空中亮起一道刺目的闪电，接着便是咔嚓嚓一声炸雷。天地间一片寂静，连小虫也吓得收了声，却没能吵醒熟睡的村民们。

    雷声响过就再没了声音，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只有村西头的一个农家小院内突然白光乍现。

    清晨的阳光懒懒地撒在小窗上，屋内习惯了早起的女孩却沉睡不醒。

    突然有个冰冰凉的东西在她脸上擦过，女孩一个激灵猛地跳起。

    “什么人！”

    冷厉的目光扫过，床前站着的林妈妈吓得嗷的一声，差点把手里的毛巾扔了。

    “爱华，你怎么样了？还头晕恶心不？让妈摸摸还发不发烧？”

    一只粗糙的手覆在额头，面前那张干瘦蜡黄的脸上满是担心的神色，冰璇老祖僵着脖子，一时搞不清目前的状况，连忙放出神识四下探查。

    她不是渡劫时心境不稳被轰杀成渣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不是熟悉的仙界，也不在自己的玄天门，连身体也不是原装的了。还有，眼前这个凡人又是怎么回事？

    一段不属于自己的记忆从心底涌起，老祖这才知道，自己重生了，成了这个叫做林爱华的女孩。

    “不烧了，不烧了！”林妈妈欣喜地放开手，还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换了个芯子。

    “还难受吗？能不能起床吃饭？要不要妈给你端进来？”

    “不难受，你先出去吧。”林爱华暗暗皱眉，只想让她赶快离开。

    “行，你擦把脸，妈给你梳头扎辫子。”

    林爱华如同木偶一样，被林妈妈拧着擦干净脸，又把一头乱发梳开，编成两条黑亮的麻花辫搭在胸前，脚上也被套上一双黑布鞋。

    “你爸他们就快回来了，妈去盛粥，你也赶紧出来吃早饭。”林妈妈把毛巾扔进搪瓷脸盆，一边往外走，一边还不忘回头叮嘱。

    林妈妈一走，林爱华立刻关上门，第一时间握住自己的左手手腕。摸到那颗冰凉的珠子，这才狠狠地松了口气。

    “幸好，青冥宝珠还在。”

    说着，她便从屋内消失，进入了宝珠内的世界。

    这颗宝珠可是她修炼的根本，黑漆漆的看着虽不起眼，内里却大有乾坤。这些年她不知加入多少天材地宝锻造祭炼，早已与她心神相连，自成一方小世界。

    进入青冥境内的林爱华抬眼一看，宝珠内四处仙气缭绕灵力充沛，远山近水亭台楼阁，更有仙花异草珍禽灵兽，宛如天上宫阙神仙洞府。

    她开心地背起手浮至半空，正要一个瞬移进入自己的藏宝库，却突然感觉周身的灵力一空，便不受控制地一个倒栽葱摔了下去。

    林爱华慌张地回头四处查看。

    幸好，这是她自己的空间，四周静悄悄再没其他人，没人看到老祖的狼狈样。

    林爱华这才骂骂咧咧地从地上爬起来，顾不上擦拭脸上的灰尘，连忙敛息内视体内经脉，却一下子呆立在原地。

    怎么回事？我怎么只剩炼气期三层的修为了？！这么点灵力够干嘛？

    就好比一个亿万富翁突然之间失去所有，口袋里只剩下几十万，他一定感觉天都塌了。

    仙界老祖成了小弱鸡？同样不能接受。

    林爱华就站在原地目瞪口呆，把自己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检查了无数遍。

    这副肉身年轻，漂亮，甚至与她源出一脉，并且完美继承了她的雷灵根资质，应该是她隔了不知多少代的后辈。

    可是，她从没修炼过！

    那可怜的一丝丝修为还是源于老祖灵魂力量的注入。

    这下可完犊子了，这么点修为，别说飞升上界，就连返回仙门都做不到。

    赶紧的，打开宝库找几枚仙丹服下。林爱华一边迈动双腿往宝库狂奔，一边心里各种念头闪过。

    我只是灵力不足导致的修为跌落，只要补充满灵力，一定可以马上提升回去。

    原本只要一个闪念就能到达的宝库活活花了她十分钟才跑到大门口。她挥挥手念动咒语，库门却岿然不动。

    “该死的雷劫，怎么还触动了宝珠的禁制？”

    林爱华欲哭无泪，一屁股坐在了宝库大门前。

    完了，没有仙丹，也没有法宝，青冥境虽然长着不少材料，可以她现在的修为别说炼丹了，连个火球都维持不了三秒，总不能生吃吧？

    就算她肯生吃，这里种的都是些仙阶材料，只怕现在的这副身板也受不了。可别一口下去爆体而亡，那就白白重生一回了。

    无计可施的林爱华只得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盘膝在宝库前跌坐，默默运转玄天法决，顿觉丝丝灵气从各处窍穴中缓缓涌入，修为开始缓慢提升，并没有受到任何阻碍。

    “嗯，还不错，比我当年修炼起来可快多了。”

    这下她终于安心了。

    能修炼就好，虽然没有丹药，但她这青冥宝珠内灵气充裕，只要花些时间重结金丹，宝库不就可以打开了嘛。到时候她攒了近千年的丹药、法宝、灵石、材料依然可以任她取用。

    只是不知她为何会重生在这个世界，她在俗世中还有些什么牵绊，怎么才能等来重新飞升的机缘。

    林爱华掐指一算，天机紊乱，再掐指一算，眼前金星乱晃，只得悻悻地收了手。

    好吧，渡劫失败下界历练，她就得按照历练的规矩来。

    老老实实体会人间疾苦吧。

    林爱华拍拍裤管上的泥，离开青冥宝珠重新回到了刚才的草屋内，一屁股坐在木板床上。

    “哇呜！”身后突然传出一声惨叫，吓得老祖差点灵魂出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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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肥猫大爷

    一只半大的花猫从床上蹿起，一个纵跃就落到了她的肩上。

    这猫白色为底，黑亮的四肢，圆乎乎的脑袋上顶着两只大大的黑眼圈，活像一只大熊猫。

    追云！它怎么也来了？！

    林爱华心中一喜，伸手抓住顶瓜皮把那只猫提到身前：“你怎么也来了，还小了一大圈？”

    那猫被拎在半空，四个爪子乱挠，却怎么也挣脱不开主人的魔爪，呲牙哈了几下也无济于事，只得无奈说道：“还不是因为你没本事，连个小小的雷劫都顶不住！本大爷原本在青冥境里美美地睡大觉，却跟着你被打到这鸟不拉屎的破地方来，实力都被压制了。你以为我愿意？！”

    这只破猫还是那么拽，那么不可爱。

    林爱华撇撇嘴，松开手让它落到地上，哼道：“那么怪我咯？小小雷劫算什么，老祖我只是命中注定要到此历练一番，机缘一到立马就飞升回去了。”

    猫大爷追云自己跳到床上，四仰八叉地躺倒：“那机缘什么时候到？”

    林爱华伸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撸着它的肥肚子：“你急什么，天机不可泄露。”

    没想到追云竟藏在青冥宝珠里跟她来了下界，这熟悉的互怼令她感到些许心安。这倒是只忠猫，也不枉她当年耗费心血培育出来，又花了无数的丹药美食喂养长大。

    林爱华面带老母亲般的微笑，把床上的薄被推到一边，避开追云自己找个地方盘膝坐好。

    既然成了个普通人，目前的第一要务当然是先适应新的身份。她一边慢慢消化这具身体内残留的记忆，一边习惯性地炼化空气中游离的微薄灵气。

    林爱华幼时父兄疼爱，母亲照顾，长大后先是在村里读完小学，又去镇上读初中。虽然生在农村，却从来没人要求她下地挣工分，把她娇惯着养大。

    原本以她的成绩是考上了县城高中的，谁知暑假里却接到通知，那所高中停课了，她只得留在家里。

    想要在城里找个工作实在是太难，父母都是农民，根本没有门路，却也不舍得她做重活儿，依然不让她下地。给他们林家生下个大孙子的大嫂却看不惯她那大小姐做派，时不时的就要挤兑两句。

    原主性子有些弱，被她几句话说得憋气，不顾父母的劝阻跟着一起去了玉米地。

    工分没挣到几个，娇气的她却中了暑，被两个哥哥抬回家里，这才被老祖趁虚而入。

    “爱华，早饭好了，赶紧出来吃。”林妈妈在她门前叫了一声，又转身回厨房忙碌。

    林爱华开门走进了院子。追云也无声无息地从床上跳下，紧紧跟在她的脚后。

    这是一个典型的农家小院，朝南的三间正房虽然是泥墙，屋顶却盖着瓦，看着还算像样，两边的厢房就都是茅草屋顶了。

    她住在西边厢房，紧邻着厨房。

    这会儿的人要上早工，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林妈妈在厨房忙碌。

    见她出来，身后还跟着一只猫，林妈顿时好奇地走了过来。

    “哪儿来的猫？长得可真肥！”

    因为主人弱鸡而被压制了实力的追云在心里狠狠地翻了个白眼。

    “肥吗？我这是毛长，虚胖！要不是看在主人的份儿上，这位大婶你现在已经死了！”

    追云的抗议化成两声“喵呜~”，听在林妈妈的耳中显得十分友好。

    林爱华见她妈满脸慈爱，便趁机要求道：“这猫昨晚自己钻进我屋里的，长得还挺好看，不如养着捉老鼠吧。”

    林妈妈本身心肠软，又是个女儿奴，立刻就要点头同意，旁边却响起个不和谐的声音。

    “人都吃不饱，拿什么养猫？我们一天到晚在地里刨食，养个大小姐就算了，哪儿还能再养个光吃饭不干活儿的废物？”

    哎哟，谁的嘴巴这么臭？竟敢辱骂追云影射老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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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没见过世面的凡人

    林大嫂孩子才一岁，早上就没去上工，留在家看孩子，顺带着拌猪食喂猪。

    她早就看这小姑子不顺眼了。

    林家三个兄弟，男孩子确实没那么金贵，但也不能把个丫头当成大小姐那么养着吧？

    三个哥哥都只读了小学，却把个女孩送去镇上读书，一家人累死累活地从队上分点钱，全被她一个人拿去花了。

    读书有个屁用，城里的工作嘛找不到，地里的活儿又不会干，整天张着个嘴等着白吃饭，现在还要养猫？

    林大嫂可不肯惯着小姑子。

    林爱华凉凉地看了眼林大嫂，在心里给她记下一笔。

    按照老祖的脾气，别说当面顶撞，就算只是远远地瞪她一眼，那也是要吃点苦头的。但谁叫她现在正在历练呢，还是得照着人间的规矩来。

    这好歹算是她的家人，直接打死似乎不太好？

    林妈妈看看大儿媳妇，脸上的慈爱消失了，把女儿拉到身边，抢白道：“我家劳力多，养只猫怎么了？又不吃你的粮，要你操的什么心？我跟你爸还没死呢，这个家轮不到你说话。”

    林大嫂再不服气也不敢当面顶撞婆婆，只小声嘀咕道：“锁儿想吃个鸡蛋都没有，拿什么去喂猫？”

    切，我的猫，轮得到你来喂？你想喂还没那个福气呢。

    林爱华趁那两人斗嘴，对追云使个眼色，小东西就喵呜一声跑了出去。

    只短短一分钟，它就大摇大摆地走了回来，嘴里叼着一只灰色的斑鸠，表功一般扔在林妈妈脚下。

    林大嫂顿时忘了自己刚刚说过的话，扔下手里的猪食盆抢步过去捡了起来。

    “哎呀，这鸟可真肥，还是活的呢！”

    她的脑子里顿时出现了鸟的四五种吃法，口水迅速分泌。

    “要是再多两只就好了，可以烧上一大锅。”

    切，贪得无厌的女人！追云鄙视地瞥她一眼，又在两人期待的目光中跑了出去。

    追云进进出出，没多久就把在附近觅食的几只可怜的大鸟全捉回家来，这才一脸傲娇地跳上墙头，慢条斯理地舔起了自己的爪子。

    看看林大嫂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林爱华顿时感觉神清气爽。

    “怎么样，这猫可以留下了吧？”

    几个月没开荤了，林大嫂这会儿眼里只剩下那几只肥鸟，哪儿还顾得上小姑子的讽刺，一阵风地跑进厨房烧水准备烫鸟，叫道：“留下，当然留下。爱华你等着，大嫂这就把鸟炖了，让你好好补补。”

    呵，凡人。

    林爱华赏给追云一个鼓励的眼神，就被林妈妈拉进了厨房。

    厨房不大，一角砌着灶台，旁边堆着些干草树枝，空处摆着一张没油漆的小方桌，桌上一溜的大碗，盛满金黄的玉米粥。

    虽然是追云捉的鸟，但这猫是女儿带来的，林妈自觉地就把功劳安在了林爱华头上，只觉得自己的腰杆子都硬了几分。

    把林爱华按在长凳上坐下，她就毫不避讳地从锅里盛出一只蛋。

    “妈给你做了荷包蛋，你先把蛋吃了。”

    吃？老祖表示她早已辟谷，除了仙丹灵药，她近千年没吃过东西了。

    一只煎得焦黄的荷包蛋装在小碟里摆在她面前，手里也被塞进一双筷子。

    林妈妈笑得一脸慈爱。

    “快吃，你病刚好，得补补身子。”

    这个……林爱华犹豫着伸出筷子戳了戳，流出一点蛋黄，顿时香气四溢。

    追云老远闻到香味顿时好奇地跑进来跳上桌子，对着鸡蛋嗅了嗅，又不感兴趣地跳了下去。

    追云都不吃的东西，你让老祖我吃？

    林爱华立刻放下筷子，把鸡蛋推给她妈，说道：“你吃吧，我不饿。”

    说完她就放下筷子跟着林大嫂走进院子，去看她给鸟拔毛。

    “哎，这孩子！”林妈叫了两声，见她头都不回，只好把鸡蛋收进碗柜，也跟着走了出去。

    三个女人一只猫，一起蹲在院子里，七手八脚没几下就把四只鸟拔光了毛。林大嫂拿来剪刀，又把几只大鸟开了膛，把内脏扔到追云面前。

    “吃吧，这些是你的。”

    追云的爪子都快磨出火星子了，对林爱华控诉道：“我能挠她不？我捉来的鸟，就给本大爷留这个？太欺负猫了！”

    想吃自己再去抓就是，跟个凡人费什么劲？林爱华一个白眼，追云就转身跑了出去。

    林大嫂鸟还没吃进嘴，见猫跑了，连忙站起来要追，林妈嘴里也不住“咪咪咪”地叫。林爱华拦住她妈，说道：“它抓鸟去了，等会儿会回来的。”

    有了鸟，林大嫂满身干劲，忍着饿把鸟扔进锅里，嘴里还对林妈讨好道：“妈，你先吃点挡挡饿，我来把鸟炖了，很快就好。”

    林爱华又被她妈摁在长凳上，再不喝粥就得被按头强喂了。还好这时听到院门响，几个男人走了进来。

    林爸和他三个儿子忍着饿做了一早上的活儿，这会儿肚子早就咕咕叫了，一进院子就直奔厨房。

    林爱华趁机摆脱她妈，过去接下林爸手里的竹筐。

    “回来了，赶紧吃饭。”林妈也笑着迎了过去。

    满屋子的肉香藏不住，那几个男人都被吸引到灶台前探着头往锅里看。林大嫂得意地从灶后伸出头，表功道：“锅里炖了鸟，等下就能吃。”

    说得活像鸟是你捉来的一样。林爱华暗暗撇嘴，看着那几个还很陌生的男人，一时不知该怎么跟他们相处，脚底抹油地慢慢向后退去。

    差点就能溜出厨房了，她又被一只大手捉住。

    “爱华干嘛去？赶紧吃饭！”三哥林爱民关爱地把她按到长凳上。

    林爱华的脸上写满抗拒，磨着牙说道：“你们吃吧，我不饿。”

    咕噜噜~她的肚子却不合时宜地发出一声巨响。

    我，我这是怎么了？好奇怪的感觉，肚子有点痛，难道是中毒了？

    林爱华连忙捂住肚子，内视体内。

    胃里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看你饿的，肚子都叫了。先喝粥，等下哥把鸟腿留给你！”

    我这是饿的？林爱华迟疑着接过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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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再来一碗

    那几个人夹块咸菜放在粥上，也不在凳子上坐，就那么端着碗，喝得唏哩呼噜的，就连林大嫂也把碗端到了灶台后。

    大家都喝得挺香，那么，老祖我也试试？

    林爱华低头闻闻，试着喝了一口。

    温润的口感，香滑浓稠，带着植物的天然香气与精华，顿时抚慰了她空空的胃，身体也瞬间补充了能量。

    “哇，好舒服，真香！”

    林爱华立刻爱上了这种凡间的食物，张开嘴巴对着大碗，用筷子不停地划拉。没两分钟，一大碗玉米粥就进了她的肚子。

    “真好吃，再来一碗！”

    林爱华抬起头，见一屋子的人都在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连碗里的粥都不喝了。

    “吃啊，你们怎么不吃？这粥太好喝了！”林爱华不知道自己做了件什么样的蠢事，还莫名其妙地看着跟她互动比较多的林三哥。

    “爱华昨天就没吃晚饭，一定是饿坏了！”林妈连忙帮她解释，一边说一边从碗柜里端出刚才藏起来的荷包蛋，又接过她手里的大碗，去把锅底剩的那点粥往外刮。

    在众人惊异的眼神中，林爱华两口就吞下了荷包蛋，咂咂嘴赞道：“香！太好吃了！”

    正好林妈端来最后半碗粥，又被她吨吨两口咽下肚。

    这下连她妈都觉得惊奇了，放下自己的碗，摸着她的肚子问道：“今天怎么吃这么多？肚子难受吗？可别撑坏了。”

    “刚才难受来着，吃完感觉好多了。还有没有了？给我再来一碗。”

    毕竟是自己的后辈，这句妈林爱华暂时还叫不出口，只好含糊着说道。

    看看她平平的肚子，晶亮渴望的眼神，好像真不是在开玩笑，那父子几个也有点紧张了。

    林爸放下碗，抹抹胡子，劝道：“你平时就喝半碗稀饭，怎么说都不肯再吃，今天突然一下子吃这么多，可别撑坏肚子。”

    “是啊，不是我们舍不得你吃，你病刚好点，还是别暴饮暴食了。还饿的话让妈中午多做点。”二哥林爱兵也跟着附和。

    林三哥看看自己碗里剩下的那一点稀粥，又看看妹妹，觉得他爸和二哥说得有理，连忙把粥倒进自己嘴里。

    看看大家的反应，林爱华这才发现自己确实吃得有些过了。

    这也不能怪她吧。辟谷千年，她早忘了食物是如此美好。第一次开戒，多吃点怎么了？

    不过，听二哥的意思，中午还有一顿。

    林爱华笑眯眯地摸着肚子，乖乖地点头道：“我饱了，那就中午再吃吧。”

    喝完玉米糁粥，几个人都不肯走，眼巴巴盯着灶台上的小锅，声称自己饱了的林爱华也不例外。

    炖鸟的头号功臣林大嫂揭开锅盖，一股肉香顿时散逸出来，勾得吃了半年素的几个人齐齐咽下一口口水。

    林妈拿出一个搪瓷大碗，把锅里的汤汤水水全都盛了出来，又另取只小碗装了半碗汤半只鸟放在一边，这才对众人说道：“快来尝尝，这是爱华捉来的鸟。”

    我的猫捉的鸟当然就是我的，林爱华觉得这话一点毛病没有，林大嫂却不服气了。

    烧水的是她，拔毛的是她，烧火炖鸟的也是她，怎么婆婆只提小姑子？

    “对，快尝尝我炖得怎么样。咦，那只肥猫呢？怎么一会儿功夫就不见了？这几只鸟都是它捉来的，你们是没看见呀，好家伙！”

    林大嫂一边绘声绘色地描述追云捉鸟的情景，一边麻利地撕下一只鸟腿塞进林大哥嘴里，自己也捞了另一条腿去一边啃了。

    其他人也不跟谁客气，各自夹起一条腿吃了，又慢慢地分食碗里的肉汤。

    林爱华原本不想再吃的，可看他们吃得那么香，自己嘴里竟流出了口水！

    她似缓实疾地一伸筷子，夹住碗里最后一条鸟腿，就退到一边慢悠悠品尝滋味去了。

    不错，不错，味道好极了。

    虽然不如玉米粥香滑爽口，也不似煎鸡蛋焦香浓郁，却有着另一种奇异的口感。

    听他们的意思，这就叫作肉香？看来肉也是个好东西，得叫追云每天都去捉几只来。

    追云在外面捉只麻雀生吃了，感觉味道实在是不能跟上界美食相比，不太高兴地耷拉着耳朵跑进厨房，在林爱华的腿上蹭了蹭。

    它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主子安排下了艰巨任务，只想赶紧回青冥境里去调理调理。

    看见追云，林大嫂顿时眼睛一亮，两口喝下勺子里的肉汤，夹起一块带肉的鸟架送到它面前，喜笑颜开地叫道：“就是这只猫，动作可快了，一爪子就是一只鸟。”

    林家人口多，一只鸟腿还不够塞牙缝的呢。不过，有了猫，还愁没有鸟吗？

    那几个大男人顿时来了兴趣。

    林爸年纪最大，动作也最快，趁着追云没有防备，一把将它提起来，点头赞道：“嗯，是只好猫！”

    林三哥在一边想接过去看看，林爸却不肯松手，一个劲儿地撸来撸去。

    眼见追云的情绪有些暴躁，林爱华连忙把它解救下来，趁势说道：“让它留在咱家吧，还能帮着捉老鼠。”

    吃人的嘴软，林家几人都点头同意，接着又七嘴八舌的争执一番，给猫起了个名字，叫作“肥仔”，气得追云差点没离家出走。

    愚蠢的人类，都说了本大爷那是虚胖，肥你个嘚嘚儿！

    可惜，这里是人类的主场，再大牌的猫也只有臣服。追云大爷不但不能挠这一家子一个满脸桃花开，还得屈辱地听到一声肥仔就喵呜一声回应。

    别指望老祖为它做主，她不落井下石就算是天良未泯了。

    那几人闲聊了一会儿就扛起扁担箩筐继续下地收玉米，林妈要留在家里照看孙子料理家务，林爱华小手一背，转身就进了自己屋里，顺手关上房门。

    她受门派供养多年，能出来亲自吃个饭都算难得的了，还想她做什么？

    她当前的第一要务是恢复实力，其他的以后再说。

    林爱华走得理所当然，专心喂孙子早饭的林妈也视若无睹，背起箩筐准备上工的林大嫂却又看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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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奇怪的技能，学废了

    原先她在镇上上学，一个月就回来一两趟，林大嫂虽然看不惯她的娇养做派，但忍一忍，跟丈夫抱怨几句也就算了。

    现在学已经上不成了，又没个正经工作，怎么还像个大小姐一样，吃完连碗都不收就回房去了？

    自己嫁进林家两年多，每天早出晚归，家里家外，过得比男人还辛苦，凭什么她就可以坐着享受？

    去年自己都快足月了，正赶上农忙，还不是每天要下地挣工分，差点把锁儿生在地头上。

    凭什么小姑子就算放了农忙假也不下地干活儿，就只在家里帮着烧火做个饭？

    看看紧闭的厢房门，再看看坐在木桶里喝着半碗稀粥的儿子，林大嫂心里的酸水又压不住地往外翻。

    今天好歹还有点肉汤，往日呢？小姑子什么也不干，一顿就吃两碗稀饭一个蛋，可怜她的锁儿，一岁多了只吃过三回蛋！

    不平则鸣！

    知道这一大家子都护着那丫头，林大嫂不敢当着众人面发飙，却不怕在婆婆面前指桑骂槐。

    她哼了一声，就指着脚边悠闲刨食的母鸡骂道：“废物！滚回你的窝里去！一天天的就知道吃，家里的粮食都被你吃光了！养了你那么久，几天才下一个蛋，还不够拿去队上交任务的，我们自家想吃一个都捞不上！”

    “我一天天累死累活，下了工还得回来伺候你。你倒好，除了吃就是拉，要不就是睡！我真恨不得把你宰了，好歹还能一大家子喝口汤！”

    想到鸡汤，林大嫂看那只母鸡越发不顺眼了，拿起扫把狠劲一扫，那鸡吓得咯咯叫，在院子里到处乱飞，差点把林妈妈手里的粥碗打翻在地。

    战斗数十年的农村妇女，谁还听不出儿媳妇骂的是谁？

    林妈气得放下碗，叉着腰喝骂道：“一大早的你就找不自在。家里养只鸡又关你什么事？你挣的那点工分也就能养活你自己，谁吃你半粒粮食了？还不赶紧上工去，不然你连自己都养不活，还敢说谁靠着你来养！”

    林爱华带着肥仔站在窗后，一人一猫看着院子里的争吵，不由得啧啧叹道：“原来凡间还有这样的言术，老祖我得好好学学。”

    “你看看她，每拍一次巴掌，气势就上升一截。你再看看她，每喷一口吐沫，精神力也随之高涨，对手的气势明显被打压了下去。”

    肥仔伸着脖子看了半天热闹，见院子里的两个女人从鸡骂到蛋，又扯到陈芝麻烂谷子，忍不住扭头说道：“无聊，为只鸡骂了半天，也没见骂出个蛋来。”

    林爱华翻个白眼，鄙视道：“你呀，还得好好学学呢。她那哪儿是骂鸡，分明骂的老祖我。”

    肥仔看看它的废柴主人，撇嘴道：“难怪，我还说鸡有什么好骂的呢，原来是骂你。”

    见主人的脸有些阴沉，想想自己暂时还没有其他出路，肥仔连忙讨好道：“等我去挠花她的脸，看她还敢不敢骂了。”

    林爱华眼疾手快地抓住肥仔的尾巴，哼道：“一边呆着，老祖我还用不着你来出头。”

    从林大嫂身上，她只感到深深的不满，却没有歹意。

    她的神识灵敏，这点绝不会看错。

    这不满针对的是林爱华，关她老祖什么事？不过嘛，你这一早上指桑骂槐骂的可都是老祖我，不能就这么轻易算了。

    林爱华阴阴一笑，看得肥仔心里直发毛，紧接着就见正跳着脚叫屈的林大嫂脚下一扭，以老祖同款姿势趴在了林妈妈面前。

    小小的地陷术，炼气期三层修为足够了。

    林爱华收回捏决的手，淡定地看着林大嫂麻利地爬起来，又坏坏地手指一弹，那位嘴损的大嫂就再次成了滚地葫芦。

    林妈妈见儿媳妇连摔两个跟头，也吓了一跳。顾不上再跟她争个是非长短，她连忙走过去把林大嫂扶起来，别扭地关心道：“好好的怎么就摔了？看看脚肿了没有？”

    林大嫂疼得直呲牙，嘴犟道：“没事，就是扭了一下。”

    “哼，叫你嘴坏，看遭报应了吧？”林妈妈帮儿媳妇拍拍身上的灰，催道：“还能不能动？不行就回屋歇歇，锁儿我看着呢。”

    “不用，我不痛。”

    林大嫂可舍不得浪费那几个工分，家里有一个闲人已经够了，她不能再闲着什么都不干。

    她也不是非得逼着小姑子再去下地，就是看不惯她什么也不干的大小姐做派。这会儿叫也叫了，跳也跳了，林爱华的房门照样关得铁桶一样，她也就没念想了，自己揉揉脚脖子，拎起箩筐赶着向地头走去。

    林妈妈把鸟肉嚼碎了喂了锁儿几口，又给他喂了点肉汤，见孩子吃得高兴，自己也高兴起来。

    把锁儿送回大儿子屋里，她把大家昨晚换下来的衣服装进大盆里，又拿起林爱华从镇上带回来的半块黄肥皂，准备去河边洗衣裳。

    “爱华，你在屋里看看书，妈去洗衣服，等会儿回来给你做饭。”林妈妈叫了一声，也不指望女儿应声，就自己关上院门出去了。

    女儿原本就内向，自从知道高中不能上，更加不爱说话了，林妈妈帮不上忙，也不知道怎么劝，只好在生活上多照顾一点。

    肥仔见没什么热闹可瞧，抖抖毛就从窗户蹿了出去，不知野到哪儿去了，林爱华想叫它再抓几只鸟的话都没来得及出口。

    也好，没人打扰，正好提升一下境界。

    林爱华闪身进入青冥境，找个平坦的地方开始打坐。

    修炼不知时间，林爱华觉得自己才略一闭眼，林妈妈已经洗完衣服回来开始准备午饭。

    农村人一天有干不完的活儿，林妈妈虽然不去地里挣工分，但家里的事全都是她一个人包了。

    把衣服晾在竹竿上，她又去把锁儿抱出来，在树荫底下放张草席让他自己坐着，就忙着准备午饭。

    不久，微甜的香气就飘进了林爱华的鼻子。

    又有好吃的了？她停止修炼回到屋内，正要去厨房看看，肥仔却急匆匆跳上窗台。

    “不好了，不好了，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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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落魄仙君

    林爱华无语地白了肥仔一眼，淡淡说道：“淡定点。老祖我泰山崩于前都面不改色，什么事值得你大呼小叫？你好歹是这方圆几百里最厉害的猫，能不能别一惊一乍的？”

    肥仔着急地跳到她肩上，催促道：“真出大事了！我刚才在东边村头看见个人，好像是北辰仙君……”

    什么？！

    林爱华立马跳起来，把肥仔提到面前，催问道：“真是北辰仙君？你看清楚了没有？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

    一瞬间，林爱华脑子里出现各种设想，顿时比肥仔还着急起来。

    北辰仙君是她在仙界的大弟子，将来老祖飞升上界后还指望他撑起玄天门呢。这逆徒，他怎么到凡间来了？难道，玄天门出了什么大事？

    “快，带路，去找那臭小子！”林爱华哐地推开房门，追着肥仔就往村头跑，吓得林妈妈连忙扔下铲子追了过去。

    “爱华，你去哪儿？”

    “我有点事，马上回来！”林爱华随口应付了一声，人已经跑出去老远，追都追不上了。

    灶上还烧着火，林妈妈怕把饭煮焦，不敢走太远。只远远地喊了一声早点回来，女儿早跑得没影了。

    林爱华心急如焚跑得飞快，远远地散开神识搜寻徒弟，却感受不到半点法力波动。

    奇怪，人呢？

    肥仔见主人真着急了，也不敢多说，只把她引到一片晒谷场上，对着人堆一伸爪子，说道：“就在那里。”

    这是村东头大队部的院子，平时总聚集着几个闲人，这会儿有热闹看，人聚得越发多了，还有不少人闻讯赶来。

    林爱华一眼就看到人堆里冒出的半个脑袋，正是她的“爱徒”北辰仙君。

    人没事就好。徒弟近在眼前，林爱华也不着急了，先搞清楚状况再说。

    她假装路过看热闹挤了进去。

    猛然见到北辰仙君的样子，饶是老祖心理素质过硬，也不禁啧了一下。

    这小子平时总是衣袂翩翩飘然脱俗，如今这副烟熏火燎的狼狈样可轻易不得见。而且，看他的眼神，空洞无神仿若痴呆，难道是失了魂？

    九月的中午，正是一天最热的时候，人们大多穿着汗衫短裤，有的男人还打着赤膊，更加衬得人堆里站着的北辰仙君那么的与众不同。

    他还是以往惯常的装束，穿着一身月白长袍，束着发髻，插着古藤簪。只不过不知经历过什么，那一身外袍被烧出几个大窟窿，露出里面的底衣，也灰扑扑的不像个样子。

    那一头飘逸的长发如今被烧得卷了梢，脸上也黑一块白一块，好似刚从灶膛里钻出来。

    以老祖如今的微弱修为，也只能看出他是真身降临，至于留存了几分实力，实在是看不清了。

    围观群众正七嘴八舌地讨论得正欢。

    “小伙子，你是哪儿人？来我们南坪大队干什么？有介绍信没有？”看完了稀奇，大队长朱长贵站了出来。

    “是啊，看你不是本地人，你是来找人的？”其他人也跟着凑热闹。

    北辰仙君眼神掠过众人，最终落到林爱华身上，顿时有了光彩。

    他努力张嘴挣扎了半天，只说出两个字来。

    “找人……”

    林爱华：……

    他还真是主动找来的？可恨自己现在法力低微没法推演天机，不知道他到底经历过什么，怎么连话都说不利索了？

    既然徒弟找来了，林爱华当然不能不管，可是怎么管？总不能直接领回林家吧？

    半大的姑娘，带回个来历不明的大小伙子，那她可真是解释不清了。

    几个老太太见这小伙儿长得高高帅帅，一看就不是个坏人，顿时热心地讨论起来。

    “你找谁？跟我们说说，附近几个大队我都熟。”

    “你看这孩子还穿着一身戏服，都破成这样了，该不会是被人骗了跑出来的吧？”

    “你看他这一身狼狈的，一定是吃苦头了。”

    “可不是嘛。我看八成是小时候被拐子拐去唱戏，现在长大了找回来的。”

    “哎，咱们大队有没有谁家孩子被拐过？”

    几个老太太那么一展开，都够排一出大戏了。

    林爱华脑子疯狂转动，立刻从记忆中搜索出一桩往事。

    村北住河边的余家十多年前不是走失过一个男孩吗？当时可把那家人急坏了，大家都帮着找了两天也没找到。

    有人说他被拐了，也有人说他是落水淹死了，到现在都没个结论，不如就先让徒弟顶替这个身份留下来，其他的事等安顿好了再说。

    林爱华连忙顺着老太太的话叫道：“对，张姨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有道理。你们看他长得像不像余家的小鱼？”

    被她这么一提，顿时激起了大家的兴趣，立马有几个闲得慌的往河边跑，把余家两口子拽了过来。

    北辰仙君全程眼里只有林爱华，对其他人的问话不理不睬。只可惜林爱华现在还不能认下他，只好把头扭到一边，跟几个女人讨论起当年余家孩子被拐的往事。

    要说这余家也是真的惨，老大倒是个男孩，可生下来不到一岁就夭折了，紧接着生下个女儿也没保住。余小鱼是第三个，夫妻俩当眼珠子一样看着长大。

    偏生在他七岁那年突然失踪，全村人都帮着找，却一点消息都没有。

    余家父母痛失爱子，一下子就不行了，两人都病病歪歪的，家里的事全靠五岁的女儿余小红顶着。

    那几年大家都生活困难，也帮不了他家太多，这家人能活下来，全靠对儿子的一股执念。

    听人说村里来了个年轻人，可能是余小鱼，老两口立马从床上爬起来，腰也不疼了，腿也不抖了，一口气跑到大队部门前。

    “小鱼，小鱼啊！你可回来了！”余妈妈不等看清楚就扑了过去，余爸爸也泪眼迷糊地挤进了人堆。

    北辰依旧定定地站在那里，眼睛只看着林爱华，却把林妈妈伸过来拉他的那只手坚定地推开。

    林爱华只好假咳一声，站出来说道：“余叔，你快看看这是不是你家小鱼？”

    正主来了，大伙儿都摒着气等着揭晓答案。

    余爸爸抬头打量了半天，见那年轻人长得十分周正，不像个农村人，有些犹豫，又有些期待地说道：“我也看不出是不是。小鱼背上有一颗黑痣，我要看一下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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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余家白捡个好大儿

    “有记号就好。小伙子，快把衣服脱下来看看，真是小鱼的话就赶紧跟你爸妈回家去吧。”

    几个好事的年轻人上手就要去脱北辰的衣服，他却紧紧捂住不让人碰。那衣服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眼看着破破烂烂的，却怎么都扯不下来。

    大队长朱长贵站出来，指挥着几个小干部说：“你们帮忙按住他，是就送回家，不是的话就扭送到公社去。”

    那会儿的农村都靠民兵维持治安，生产队里的大事小事基本全是大队长说了算，朱长贵发了话，立刻有人挽起袖子要上。

    林爱华怕徒弟生起气来控制不住伤了人，连忙劝道：“你就让他们看看好了，看完咱们就回家。”

    “回家……”徒弟果然不再反抗，嘴角动了一下，仿佛想笑，却又笑不出来。

    唉，蠢死你算了！老祖我不过是下界历练一番，你不好好镇守仙门，追到人间来做什么？现在把自己搞成这副样子，还不是要师父我来善后？

    林爱华憋着气对他瞪眼，他却半点不为所动，只是不再捂住衣服，任由几个人拉开了他的上衣。

    林爱华手指轻弹，一个障眼法丢在他的背上，右侧肩胛下顿时多出一颗黑痣。

    “有痣，真的是小鱼！”一个余小鱼儿时的玩伴高兴地拉住他的胳膊，把他的背转向余家父母。

    “不对呀，我记得痣在左边……”

    余爸爸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余妈妈劈脸啐了一口。

    “你个糟老头子，连儿子都能认错？小鱼的痣就在这里，打小就是我伺候着长大的，我肯定不会记错！”

    余妈妈骂完丈夫，扑到北辰面前一把抱住他，眼泪哗哗地往下流，嘴里“儿啊，肉啊”的直叫，几个心肠软的妇女都跟着抹起眼泪来。

    余爸爸被老婆一骂，顿时也记不清了。被她的情绪感染，想起这些年自己夫妻两个受的苦，眼泪也跟着流了下来。

    有老祖在一边眼神施压，北辰终于忍着没有挣扎，被那两口子当成了失散多年的亲儿子。

    眼见他们一家团聚，众人都感觉自己见证了历史时刻一般，有跟着抹眼泪的，有回忆起当年跟余小鱼一起玩耍的往事的，也有追着问他当年被拐细节的，“余小鱼”全都当作没听到，木头一样站着不动，眼睛只看着师父。

    大队会计张发全眼尖发现了他的异常，对林爱华调笑道：“爱华，看来小鱼还记得你呢，你看他那眼睛，只盯着你看。”

    看他那一副猥琐的样子，接下来要说什么混账话林爱华都能猜到了。她可不是任人欺负的性子，直接哼笑道：“是吗？我看他明明看的是你。”

    说完，她就对徒弟传音威胁道：“不许再看我，不然马上把你送走！”

    张发全一转头，见余小鱼果然不看林爱华，改成专盯着他自己了。

    被他那一双冷眼看得心里有些发毛，张发全连忙打个哈哈，强行解嘲道：“我看他有点傻，还是赶紧领回家去吧。”

    “你瞎说什么！我哥只是好多年没回来有点不适应，过两天就好了！”余小红不愿听自己的亲哥一句不是，立刻站出来维护。

    “爸，妈，哥，咱们先回去。哥肯定吃了不少苦，我们先回去烧饭，再让他洗个澡休息一下。”

    余家没有壮劳力，老夫妻两个又都懦弱，家里的事里里外外都靠着余小红一个人，这姑娘的性子就有些泼辣。

    张发全闹了个没脸，又不好在这种时候去欺负个小姑娘，只好先在心里给她记个账。

    “行了，赶紧散了，离吃中饭还有会儿呢，都该干嘛干嘛去。”朱长贵驱散人群，又去拍拍余爸爸的肩，说道：“有富啊，赶紧带孩子回去吧。给你们放两天假好好收拾收拾，后天记得让小鱼来上工。”

    “哎，队长，后天我们一准来上工，只是小鱼的口粮，你看能不能先预支点？我们家没备他的饭呀……”余有富搓着手，不好意思地开口。

    “口粮的事嘛……”朱长贵看看林爱华跟几个闲人还没走，不好把话挑明了说，只含糊道：“这几天先帮他把户口补办了吧，口粮的事回头再说。”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余家人忧喜参半，拉着余小鱼往村北走，嘴里一边念叨“老天保佑”，一边又在忧心以后的生活。

    几个闲人也一起跟过去，嘴里说是帮忙，其实是去继续吃瓜。林爱华也跟着一起往河边走。

    她不去不行，臭小子紧紧盯着她，她不走他也不走了。

    “真是逆徒啊！好好的日子你不过，非得来人间给我添乱！”

    林爱华一边在心里嘀咕，一边跟肥仔传音，问：“你看他是不是真傻了，还是说受了什么伤？怎么一副痴痴呆呆的样子。”

    肥仔大路不走，偏要在路边的树杈上乱蹿，嘴里随便应付道：“谁知道呢。仙君实力那么强，就算受伤也是一时的，回头你给他拿几颗仙丹吃吃不就行了。”

    林爱华不愿告诉肥仔她如今也打不开自己的宝库，只好哼了一声，说道：“我的仙丹又不是地里长出来的，你说拿就能拿？逆徒不在仙门苦修跑到人间来给老祖我捣乱，活该他受罪！”

    肥仔想想自己也是偷偷跟来的，顿时一缩脖子，不敢帮着劝解了。

    “也许他不是受伤，只是受到世界规则的压制呢？就跟我一样，本喵也是被压制了修为，不能比主人的实力更高。”

    林爱华觉得肥仔一定是真相了。

    她自己属于灵魂进入，又是被雷劫直接送来的，所以没吃什么苦头。徒弟要想跟来，只能是追寻自己当年种下的师徒印记，强行破开这个世界的保护结界，受到世界规则的抵制就再正常不过了。

    对这个时空来说，他是个十足的入侵者。

    逆徒，这都是债啊！

    林爱华叹口气，认命地跟着人群走到了村北余家。

    余家的屋子破败不堪，三间茅草屋有一间墙都塌了大半，院子里搭着个棚子充作厨房，里面也冷锅冷灶没半点人气。

    这样的情况，再养个大小伙子，这家的日子可怎么过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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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听话的蠢徒弟

    大家都在替余家操心，那两口子可一点没觉得苦。

    失踪十多年的儿子找回来，他们顿时觉得日子有了盼头。

    没有儿子就是绝户头，谁都可以欺他们三分，就连父母长辈也放弃了他们这一房。现在儿子回来了，还长得高大健壮，看以后还有谁敢再瞧不起他们家？

    其实北辰仙君的体格只能说是匀称，跟健壮半点不搭边。只不过那时的生活条件太艰苦，大家都是勉强填饱肚子，一个个干瘪黄瘦的，对比一下子出来了。

    余有富夫妻乍见儿子流干了最后的泪，这会儿早就不哭了，一人拉着儿子的一只手不舍得松开。

    北辰很不适应，想甩开几次却被拉得更紧了。

    他有些烦躁，回头去找林爱华，见她并没有离开，这才心安地不再挣扎。

    破界而入的冲击太强，封印了他的所有法力和记忆，幸好有那一丝灵魂牵引指引着他一路寻到这里。

    终于见到人了，虽然外貌不同，但灵魂的共鸣仍在。就是她，这就是自己要找的人。他就算忘记了一切，也忘不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

    余小红顾不上招呼来看热闹的乡亲，扶着父母在树荫下坐好，就连忙钻进厨房劈柴烧水，准备给失散多年的哥哥洗洗干净，再让他吃顿饱饭。

    这姑娘掀开米缸的盖子，愁得直皱眉。稻子还在地里长着，新粮没有，去年的粮早吃完了，家里只剩下最后一点玉米面，只够大家垫个肚子。

    父母不能上工，爷奶叔婶全都不管，这些年全靠着她一个人操持，把这堪堪才十八岁的大姑娘操劳得仿佛老了十岁。这会儿看着最后的口粮，再看看笑得满脸皱纹都舒展开的父母，余小红狠狠心，把剩下的那点玉米面都舀了出来。

    这几天就有新的玉米下来，先顾了眼前再说吧。哥哥第一天回家，得让他吃顿饱饭。

    几个看热闹的不好意思干站着，有的帮着余小红烧火，有的就指着北辰说道：“余老四，现在可不兴唱戏，还是赶紧帮你儿子收拾收拾把衣服换了吧。”

    余有富看看“儿子”身上的长袍，连忙应了一声，回屋去找自己的衣服。余妈妈也从屋里拿出把生锈的剪刀，想把北辰那头烧卷的长发剪短。

    北辰看看林爱华，见她并没有离开的意思，也就坐着不动，随便那老两口折腾。

    只不过，他的仙体何其强韧，那头发虽然烧得打了卷，又岂是区区凡铁可以剪断的？

    余妈妈使出吃奶的劲也没剪断一根，着急地说道：“剪刀怎么钝成这样了？”

    看到林爱华，她陪着笑求助道：“爱华，你家有剪子吗？回去帮婶子拿来用用，婶子谢谢你。”

    林爱华无奈地站出来，说道：“不用拿了，剪刀没问题，大概是你不会剪，还是我来吧。”

    余妈妈让出位子，林爱华接过那把断了几根齿的木梳来胡乱梳了几下，就运转灵力加持在剪刀上。

    两人灵力同根同源，北辰又对她毫无抗拒，原本坚韧的头发随着她的咔嚓几剪缓缓落下。

    仙君的头发，可不能落到凡人手里。

    林爱华把长发挽个结，塞进徒弟手里，叮嘱道：“收好。”北辰就听话地抓在手里再不松开。

    臭小子，到了人间倒变得听话了。早这么乖，师父我至于经常对你进行爱的教育吗？林爱华默默吐个槽。

    余小红烧好水，把浴桶搬进东边正屋，把洗澡水兑好，走过来说道：“哥，洗澡水打好了，你快去洗洗吧。”

    北辰随便那家人怎么叫，一点动的意思都没有，只一个劲看着林爱华，她只得装模作样地说道：“余叔，你们忙，那我就先回去了。”

    见她要走，北辰也站起来想要跟着，林爱华只好停下，假笑着说道：“小鱼你快洗澡吃饭吧，好好听你爸妈的话，我有空了再来看你。”

    一个威胁的眼神丢过去，蠢徒弟立刻消停了，眼里虽然带着不解跟不舍，却没再继续跟着她走，只呐呐地说道：“再来……”

    林爱华暗暗得意，感觉这样听话的徒弟实在是轻易不得一见。不过嘛，她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可没空跟他在这儿耽误。

    午饭时间到了，她得回去填饱肚子。

    至于徒弟，本老祖又没有叫他来，一切后果他自己受着吧。等他吃了苦受了罪，知道不该任性妄为，自然自己就回去了。

    惦记着家里的午饭，林爱华的步子不觉加快了几分。

    林妈妈早就做好了饭，专等下地干活儿的几个跟她的宝贝女儿回来。

    想起女儿早上的馋样，她特意多拿了半斤米，又多放了两块山芋。

    屋檐下的丝瓜结得多，再不吃就老了。她拿竹竿勾下来几条烧了一大锅汤，又去路边扯了几把豆子，用咸菜炒了一大盆。

    每家都有自留地，随便大家种点什么。只要不拿去卖，队里也不会干涉。林家就种了不少当季的蔬菜，自家吃足够了，只是没钱去打肉，有点馋得慌。

    没办法，家家都一样，日子还不是照样过？

    林爸林妈都是苦过的人，十年前的饥荒都扛过来了，还怕吃这么点苦？其实他们也不觉得苦，现在的日子可比从前好多了，只是怕亏待了孩子。

    林爱华一回家就往厨房里钻，林妈妈连忙放下手里的豆角，说道：“你爸他们一会儿就回来，你先回屋歇歇，妈再炒个豆角。”

    炒豆角？林爱华表示很期待。只不过她什么忙都帮不上，干脆退回院子里。

    肥仔去村里巡视它的领地还没回来，锁儿躺在树荫下，露出小肚子睡得正香，两只鸡在院子里东刨刨西啄啄的找食吃。

    想起这鸡早上曾替她挨了嘴损大嫂一顿骂，老祖好心地从青冥境里揪出一把青草扔到它们面前。

    “吃吧，吃吧，老祖我恩仇必报，这把野草足够抵消咱们之间的因果了。”

    对她来说是野草，对鸡来说可是鸡生从未见过的美味。那两只鸡顿时被吸引，你争我夺地抢食起来。

    林爱华笑眯眯地看着鸡，仿佛看到一只只的煎蛋，茶叶蛋，糖水蛋正在面前飞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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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一吃饭我就仙气飘飘

    等到下午一点多，林家几个劳力终于从地里回来。

    一进院子，林大嫂跑去看锁儿，其他几个人把手里的工具一扔，先进厨房每人喝了一大碗凉水。

    九月的天，还热着呢，他们干了一上午，现在又饿又渴。

    林妈妈连忙把最后一个菜盛出来，叫道：“都去院子里把手洗洗，把身上的灰拍拍，我来给你们盛饭。”

    院子里人多，锁儿被吵醒，见到他妈，咧着嘴咯咯地笑着，伸出手要抱。

    林大嫂给儿子把了尿，又兑来一碗温水给他喂了几勺，自己把剩下的一饮而尽，抱着锁儿进了厨房。

    “今天吃山芋饭？”她肚子饿得顾不上找小姑子的茬，往嘴里塞了一口饭，又夹了一筷子山芋塞进锁儿嘴里。

    林妈妈接过锁儿说道：“你吃你的，我给他泡了饭，一会儿我来喂。”

    “爱华，爱华啊，过来吃饭了！”见女儿没来，她又连声催促。

    林爱华见两只鸡已经把草吃完，也就不去管它们，自己舀瓢凉水冲了手，跟着走进厨房。

    饭菜已经摆上桌，林妈妈抱着锁儿，其他人都端着碗，边吃边议论着今天发生的新鲜事。

    “妈你听说了没有，余家走失十多年的儿子找回来了，就是那个叫余小鱼的。”嘴快的林大嫂最藏不住话。

    林妈妈停下筷子，好奇问道：“真回来了？老天保佑，余老四两口子这下可有儿子养老了。”

    “真的，我听红英说的。她公公是大队长，肯定不会瞎说。”

    林三哥一听也来了兴趣，一边往碗里划拉豆子，一边笑道：“那我等下吃完饭得去看看。小时候我经常去河边玩水，跟小鱼处得可好了。”

    接着，他又转头对林爱华说道：“爱华，你跟三哥一起去。小鱼救过你的命呢，你还记不记得了？”

    林爱华正夹了一块山芋塞进嘴里吃得正香，被他一说，一口山芋不上不下差点把她噎死，连忙灌了一口丝瓜汤，这才勉强咽了下去。

    该死，原本只是给逆徒随便找个容身之处，谁知道竟然还有这样的因果。

    余小鱼救过林爱华，自己占了林爱华的身子，现在又让徒弟占了人家的身份，这人情可欠大了！

    哼，就让徒弟给余家好好当儿子还债！

    提起往事，几个人又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

    原来林爱华小时候最喜欢跟着三哥玩，那年夏天，林三哥跟一帮小子去小鱼家门前游泳，林爱华也巴巴地跟了过去。

    她那会儿还小，走路都磕磕绊绊的，不知道怎么的就掉进了河里。

    林三哥正在水底下捞河蚌，一时没顾上妹妹，幸好被余小鱼发现，把她捞了上来。这么一算，可不就是欠人家一条命嘛。

    林爸爸磕下筷子，对林三哥说道：“虽然小鱼回来是件好事，但余老四家困难，恐怕连饭都没得吃。等下你拿点山芋，再装两斤玉米面给他家带过去。”

    林妈妈见女儿只顾埋头吃饭，也点了一下她的额头，说道：“爱华也去，帮小红把家里收拾一下也好。”

    林爱华一口饭一口菜吃得正香，陡然被她妈戳了脑门，只好一边塞饭一边含糊答应下来。

    这蠢徒弟，尽会给师父找麻烦，害她吃个饭都不得消停。

    这山芋真香，又糯又甜还很顺滑，她一口气能吃一大碗。还有丝瓜汤，清香爽口又解渴，好吃。

    她又往嘴里塞了一勺咸菜炒毛豆，辣辣的真下饭！

    原本吃饭像数米的她猛然间胃口大开，看得那几个更饿了。有她带动着，几个人风卷残云一样，把一锅饭几个菜吃了个精光，就连锁儿也多吃了几口。

    嗝……林爱华捂着嘴，满足地感受一下肚子饱饱的感觉，又端起茶缸子灌了半杯凉水，她妈想拦都拦不住。

    在大家惊异的目光中，她抹了下嘴巴，说道：“我吃饱了。”

    林妈妈看看她那干净得堪比被狗舔过的饭碗，有些担心地说道：“吃这么多肚子不难受？妈不是说过嘛，你身子弱，吃完山芋不能喝凉水，不然肚子胀，会……”

    一句话还没说完，林爱华的肚子就发出一声轰鸣，紧接着噗噗两声，厨房内顿时仙气弥漫。

    我的天！

    林大嫂第一个受不了地放下饭碗跑进院子里，嘴里嫌弃地叫道：“叫你别喝凉水你不听，现在好了吧？”

    “不是我……”林爱华小脸涨红刚要狡辩，就听噗的一声，紧接着又是嘣嘣两声。

    这下她那几个哥哥也坐不住了，纷纷钻出厨房，假装去院子里乘凉，全都躲了出去。

    林爱华这下无力辩解了，屋里那气味，强如老祖也有些受不了，根本就无法忽略不提。她黑着脸灰溜溜地走到大树下，抬眼看天。

    这具肉身太没用了，不过两碗饭半杯水，她竟然承受不住。不行，她得赶紧想个办法改造身体。

    大家一起来的，都没什么修为，凭什么肥仔跟徒弟都是强悍的仙体，只有老祖她还是个凡胎。这绝对不能忍！

    林妈妈把锁儿交给林大嫂，自己过去帮着女儿揉肚子，一边驱赶那几个闲人。

    “都杵在那儿干什么？不趁着中午歇会儿，等下又要去上工。”

    “爱华，你也回去睡个午觉，大中午的，别跟你哥去别人家折腾。要看小鱼等晚上下了工再去。”

    院子里的众人一哄而散，各自回屋休息，只林妈妈挽起袖子回厨房收拾碗筷顺带准备猪食。

    林大嫂上了半天工也累得够呛，没力气再去跟小姑子斗嘴，把锁儿往床上一放，自己拿把蒲扇摇着，迷迷糊糊就睡了过去。

    她睡得正香，突然听到院子里的两只母鸡扯着嗓子狂叫。

    “咯咯咯咯哒……”

    “咯咯咯咯哒……”

    “吵死了！这两只瘟鸡，下个蛋跟要了它老命似的叫唤！”林大嫂被吵醒，气得提着扇子跑出房门。

    “淑芬啊，你去看看下了几个蛋，给我捡过来。”林妈妈见她出来了，就继续刷锅洗碗没出厨房。

    “还能下几个！两天能捡着一个就不错了。”林大嫂不满地嘀咕，又带着点希冀向鸡窝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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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神仙鸡下神仙蛋

    林爱华吃完饭就钻进自己屋里，研究着怎么改造自己这没用身体。

    太没用了，才吃了两碗饭，几个山芋，就当着一大家子的面搞这么一出，让老祖的脸往哪儿搁？

    闪身进入青冥境，林爱华决定找点现在能用的东西。宝库打不开，其他地方还不是随便她逛？

    一路溜溜达达四处打量，还真被她发现了不少好东西。

    路边这些是凡人吃一颗就能百病全消的仙桃树？也不知是她哪一年种下的，现在已经成了一片桃林。

    林爱华立马摘下一颗吸溜吸溜啃了起来，鲜甜的汁液顿时充满口腔。

    嗯，好吃好吃！

    把桃核随手一丢，又发现那边草丛里金光闪闪的一片，莫非是可以强身健体的龙鳞果？这种低阶灵果她可没种过，不过看起来似乎很好吃的样子？

    林爱华的脚步不受控制地向草地挪去，伸手揪下一把塞进嘴里，酸甜的滋味绽放在舌尖，令她满足地眯起眼。

    哈哈，我的青冥宝珠果然是个好宝贝，仙家必备！

    林爱华专挑一些温和无害，能改善体质的果子往嘴里塞，不一会儿就感觉到一股暖流传遍全身经脉。

    赶紧打坐运功，把这些药力全都消化吸收了。想到自己以后可以尽情享受食物，不管怎么吃都不会撑坏肚子，林爱华顿时干劲十足。

    听到大嫂的大呼小叫，她连眼皮都没掀一下。

    无知！

    仙家的东西，就算只是一把野草，也能化腐朽为神奇。这两只鸡有幸吃了老祖的草，不活个一二十年都对不起它自己。

    林大嫂原本气呼呼地去搜鸡窝，等看到窝里的蛋，她立马激动得声音都变了。

    “妈，快来，你快来看啊！咱家的鸡生了一窝蛋！”

    “妈，妈呀！”

    儿媳妇那嗓子，又高又细，这会儿都叫出破音了，实在是聒噪！

    林妈妈气得把手里的抹布一扔，几步抢到鸡窝边，骂道：“你就不能轻点叫？你爸他们还要不要睡了？不就是几个蛋，你是没见过还是怎么的？”

    林大嫂连忙压低嗓子，但还是激动得脸通红。

    “妈，你看呀，真的生了好多！”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林妈妈没好气地把鸡赶到一边，自己伸头一看，也吓得嗷的一声叫了出来。

    “真的是一窝蛋！”林妈妈的嗓子也变了。

    原本听儿媳妇说一窝她还没个概念，这会儿看到鸡窝里堆得满满的一层蛋，林妈妈的嘴巴张得一下子能塞进去俩。

    林大嫂兴奋得眼睛直冒光，跑进杂物间拿出个最大号的竹篮子，伸手一把一把往外掏。

    “妈，我晚上想吃炒鸡蛋！”

    林妈妈看着那一篮子的鸡蛋，猛地一激灵。

    “不对呀，咱家的鸡一般是两天才下一个蛋，怎么今天一下子下了这么多？该不会是别人家的鸡跑过来生的吧？”

    林大嫂这会儿满脑子都是鸡蛋的一百种吃法，哪儿肯把篮子里的蛋再送出去，连忙指着鸡说道：“怎么不是咱家的鸡下的？你看看它们，挣得脸都红了，多卖力！”

    大概是为了证实林大嫂的话，早上还被她拿着扫帚追着骂的那只鸡在林妈妈脚边停住，乍起翅膀屁股一努，又轻轻松松下了一个。

    “下了，又下了！”林大嫂乐颠颠的追过去，把蛋捡起来往林妈妈脸上贴，笑道：“妈，你看，还是热乎的呢。”

    那两只鸡比赛一样，你一个我一个，又连下了几十个才停下，咯咯咯地叫着，满院子找草吃。哪棵都不是它们想要的草，它们干脆都走到林爱华的房门前蹲着，坐等老祖出关。

    两个女人提着满满一篮子蛋，都震惊得说不出话，在院子里转来转去，感觉往哪儿藏都不合适。

    真不是她们大惊小怪，林妈妈活了四十多岁，听都没听说过这种事，更别说亲眼看见了。

    “这蛋……能吃吗？”林妈妈早就把院门关紧了，跟儿媳妇两个人抱着篮子躲在厨房里，看着那一篮子的鸡蛋直发愁。

    林大嫂心大，震惊过后就只剩下惊喜了。

    “有什么不能吃的？自家鸡下的蛋，又不是偷来抢来的。”

    “妈，今晚咱拿六个蛋出来吧，炒他一大盆，一家人吃个够！”

    农村人虽然自己养着鸡，但想要吃个蛋也不容易。一家人的洋火、煤油、酱油、盐可都指着鸡屁股银行的那点产出。自己吃了，难道拿脸去跟人家换？

    林大嫂就算是坐月子也没吃到六个蛋，这会儿馋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林妈妈想都不想就摇头，说道：“不行，最多四个！妈再摘点辣椒剁碎了一起炒，保证下饭。”

    四个蛋林大嫂也满足了，不等林妈妈动作，抢先跑到院墙边去摘辣椒。

    林妈妈无奈地摇摇头，小心地捡出四个蛋放进碗柜里，就赶紧拿块布盖在篮子上，把篮子提进自己屋里。

    被她们一顿闹，林爸爸早就醒了，躺在床上摇着扇子，问道：“看你们高兴的，捡了几个蛋？”

    林妈妈回身关上门，把篮子直接提到床上，有点心虚又有点得意地笑道：“你不会自己看啊。”

    林爸爸好奇地把盖布掀开，顿时吓了一跳。

    “这么多……”

    “都是咱家鸡下的？”

    林妈妈早忘了自己刚刚也这么怀疑过，斜了她男人一眼，笑问：“不是鸡下的是你下的？我跟淑芬亲眼瞧着，还能有假？屁股一努就是一个，连着下了十来个呢。”

    林爸爸抽口气，惊疑道：“难道，当年那个瞎子说的话应验了？”

    被林爸爸这么一提，林妈妈想起了当年那个被她当成骗子打出去的家伙。

    那会儿还没开始破除四旧，就有些打卦算命的在各村活动。林爱华满月那天，一个瞎子主动上了门，一进门就跪下磕头，说他们家有贵人降生。

    原本他们还挺高兴，毕竟连生三个儿子才得了这么一个闺女，谁不想听几句吉利话。谁知那瞎子越说越离谱，简直把她女儿说成是天上的仙女下凡。

    说什么这丫头是个大气运的命，能旺家镇宅，千万不能嫁给乡下的凡人，将来一定会有神仙前来迎娶。

    接着又跟他们要五元钱，说是要帮她女儿开智慧。

    这么胡说八道的，可不就是个大骗子。

    怎么，难道当年冤枉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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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美食在召唤

    “爱国他爸，你说，这都是咱家爱华带来的运气？”林妈妈怎么都不敢把这件神奇的事跟自己的女儿联系起来。

    林爸爸连忙冲她摆摆手，说道：“小声点，可不敢瞎说。”

    “原先我还以为爱华要旺也是旺夫家呢，谁知道旺的是咱自己家。”林妈妈乍逢喜事，有些控制不住倾诉欲，压低了嗓子继续说道。

    “鸡蛋的事先别说出去，免得被人惦记上。”林爸爸用手往上一指，说道：“被那人揪住小辫子，别说蛋了，连鸡都保不住。”

    “对对对，我知道了，等会儿我跟淑芬也说说。”林妈妈连忙把鸡蛋盖上，塞到床里边藏好，发愁道：“那这蛋还不能拿去大队供销社，得悄悄卖出去。”

    “啧，这倒是麻烦了。”林爸爸也跟着发愁。

    这两天地里正忙，他们谁都不敢请假，叫谁去卖呢？老婆子每天做饭洗衣喂鸡喂猪，还要照顾孙子，根本走不开。儿媳妇咋咋呼呼的不稳当，也不敢叫她去。

    爱华……她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呢。

    林爱华人在宝珠内，神识一直游散在外面。她改造完身体，又把修为提升了一级，正打算出来散散心，听到老两口的对话，不由心头一动。

    在原主的记忆中，镇上有着一处黑市，里面卖的全是各种好东西。而且那里有国营饭店、糖果店、副食品店，里面都是各种好吃的，有的原主都没吃过，林爱华想品尝一下。

    她连忙退出空间，推开门直接闯进林爸林妈房里，自告奋勇道：“给我吧，我去卖。”

    林妈被女儿吓了一跳，连忙跑去关上门，支吾道：“你去卖什么呀，咱家可什么都没有。”

    “哎呀，不就是一篮子蛋嘛，给我，我知道黑市在哪儿。”

    林家老两口面面相觑，好半晌林爸才点头道：“也行，你好歹在镇上住了三年，肯定比我们熟。”

    “可是去黑市卖东西太危险了，万一被抓，会被送去劳教的！”林妈妈再顾不上问女儿是怎么听到他们对话的了，赶紧抓住林爱华的手劝道：“爱华，你还小，可不能冒这个险。”

    险个屁，这世上还有人能抓到老祖我？

    林爱华不屑地摇头，坚持道：“没事，我对那儿熟得很。一篮子鸡蛋几下就卖完了，保证不会被抓住。”

    林妈怎么也不肯答应，坚持摇头道：“你一个小女孩，可不能做这么危险的事。要去也是我这老婆子去，抓起来也不怕，还能混几年饭。”

    林爱华被她啰嗦得不耐烦，但也知道她是好心，只得耐着性子说道：“我保证不会出事。真有人来抓，我连篮子都不要就跑，这总行了吧？”

    林妈妈还要反对，林爸爸拦住她，一锤定音道：“就让爱华去吧。今天来不及了，明天你起个早，早点卖了早点回来。”

    林爱华急着去镇上买吃的，哪儿肯等到明天，直接从床上搜出篮子，叫道：“晚市一样能卖。”

    林妈妈追着女儿哎哎叫了半天，林爱华早就脚底抹油跑远了。

    “这孩子，性子怎么这么急？我还没跟她说要卖多少钱一个，卖完再买点什么回来呢！”林妈妈坐在床边唉声叹气。

    林爸爸看得开，劝道：“你就让她去试试。她读了那么多书，还比不过你一个文盲？再说了……”

    下面的话林爸爸没说，林妈妈却心领神会。他们都想看看林爱华是不是真的气运无敌，还能不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惊喜。

    前些年女儿除了读书，其他都表现得平平无奇，难道说，现在开始转运了？

    林爱华一出院门就将灵力加持在两条腿上，顿时跑起来飞快。路上遇到的几个人都来不及跟她打招呼，一眨眼就被甩出老远。

    一路走，她一路搜寻记忆，脑子里装满了各种美食。

    葱油烧饼，小馄饨，油馓子，芝麻脆饼，还有稻香村的红豆糕、绿豆糕、桂花糕、开口笑……

    不行了，她激动的泪已经流到了嘴角。

    什么肥仔，什么徒弟，早就被她忘到了九霄云外。

    老祖已经饥渴了上千年，谁都没有美食重要。

    可怜的北辰仙君，被无良师父扔在老余家，连点玉米面都没有施舍。早知如此，不知他还会不会不顾一切地追随师父的灵魂印记来到这贫穷的乡村。

    剪短头发，又换上余老四那补丁摞补丁的破衣服，北辰仙君活脱脱变成了乡下少年余小鱼。

    余小红做好一锅稀粥，又摘下两根丝瓜煮了，一家人坐在四处漏风的堂屋里凑合了一顿。

    老夫妻两个心疼儿子，一个劲地把丝瓜往他碗里夹，他却笔直地坐着，连筷子都不肯动一下。

    “小鱼，快吃呀！”余妈妈把筷子往儿子手里塞，他却摇头说道：“不吃。”

    见他真的没有半点食欲，老两口忧心地叹口气，感觉连手里的玉米糁粥都不香了。

    “儿子是不是这里有问题？”余老四悄悄凑到老婆身边，指了指自己的头。

    余妈妈一听，顿时化身护崽的老母鸡，在余老四头上狠拍一下，骂道：“儿子才回来，跟我们还不熟悉，内向一点怎么了？怎么会是这里有问题？死老头子，再敢咒我儿子，晚上别吃饭了！”

    余老四不敢再说，连忙低头喝粥。

    面对发飙的母老虎，余小红也不敢说话，只有余小鱼两眼放空地坐在那里不说不动。

    他已经忘了自己是谁，也忘了来这里的目的，但他知道，他是为她而来，那个叫林爱华的女孩。

    她说还会来看他，那他就在这里等着。

    林爱华脚下如风，别人要走两个小时的路程，她半小时就到了。

    兴泰镇果然比南坪大队繁华。

    林爱华脚下一拐，直奔百货商店而去。原主记忆中的美食大多出自那里。

    人可真多啊！

    虽然是下午两点多，商店里还是挤满了人，尤其是食品柜台前，好多人举着钱，排队等着买东西。

    钱？

    林爱华兜里连一分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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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耿直的小姑娘

    麻烦！

    林爱华留恋地再看一眼柜台里的大饼干，牛奶糖，麦乳精，擦干口水走了出去。

    黑市在哪儿来着？读书的时候同学带她来过几次。

    原主吃得少，每月带来的口粮都能剩下点，她就攒起拿来卖了，换点乡下没有的东西。

    林爱华循着记忆向一条小巷走去，没走几步就被一个女人拦下了。

    女人三十多岁的样子，剪着短发，衣服洗得发白，却很干净整齐，浑身上下没有一个补丁。

    我还没开始卖呢，就有人来查了？林爱华皱眉，把篮子往身后一收，警惕地问道：“干嘛？”

    女人好笑地上下打量她一眼，凑近了低声问道：“妹子，你是乡下来的吧？篮子里藏着什么好东西，给大姐看看。大姐想买点吃的。”

    林爱华才不怕她呢，真是找茬的，大不了直接打晕。堂堂老祖，还能怕一个凡人？

    “鸡蛋你要吗？有好多。”

    听说是鸡蛋，女人的眼睛一亮。

    在百货商店里她就看出来了，这女孩篮子里一定有好货，她连忙跟了出来，没想到还真让她抄着了。

    “要，要！你有多少大姐全要了。”

    全要？看在钱的份上，林爱华就不计较她一口一个大姐地占自己便宜了。她把篮子往前一递，说道：“一共八十三个，你给七块钱吧。”

    大姐顿时就窘了。

    草率了……

    看她一个小姑娘提得很轻松，以为只装了二三十个呢，没想到有这么多。

    女人连忙赔笑道：“我要不了这么多。三十个，给你两元四毛钱怎么样？”

    才三十个，你逗我玩呢？算了算了，分几次卖也行。

    林爱华很干脆地说道：“零卖一毛一个，你给三元钱。”

    在这个一分钱都要计较的年代，女人哪儿肯一个鸡蛋多出二分钱。三十个蛋，差出六毛，再加点都够买一斤猪肉了。

    “大姐一下子买这么多，你就给我算便宜点吧。店里都是这个价，大姐也不算占你的便宜。”

    公社收鸡蛋才给五分一个，林爱华也懒得再跟她讨价还价，直接点头道：“行吧，给你了。”

    女人大喜，连忙引着林爱华钻进小巷子。转头看看四下没人，她掏出个手绢包数出几张票子，自己又点了一遍，这才塞给林爱华。

    “你点点，三十个蛋，两元四毛钱。”

    林爱华早在她数第一遍的时候就看清了，把钱直接往口袋里一塞，问：“给你装哪儿？”

    女人连忙掏出个布袋，张开袋口等着。林爱华一边装，她在一边帮着数。

    数满三十个，她忙把袋口扎紧，笑道：“妹子真是个爽快人。我家就住顶头第一间，下次再有鸡蛋，你直接去家里找我，大姐还跟你买。”

    “行吧。”林爱华随便应付一下，连她家到底在哪儿都没细看，转身出了巷子就往黑市走去。

    她才不要再来卖鸡蛋呢，谁爱来谁来。要不是为了镇上的美食，她都懒得跑这一趟。

    路上再没别的波折，林爱华顺利来到黑市，巷子里满是鬼鬼祟祟的人，相互都有些试探提防。

    林爱华大大咧咧地把篮子往地上一放，掀开盖布露出鸡蛋，马上有几个人围了过来。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看到这么多鸡蛋，生怕别人来抢，连忙第一个问道：“鸡蛋怎么卖？”

    “还有五十三个，全拿走算八分，零卖一毛一个。”林爱华只想早点卖完，很干脆地按刚才的成交价说了。

    老太太家人口再多也吃不了五十多个，又想着要占这个大便宜，连忙拉着自己的邻居说道：“咱俩分了吧。”

    邻居看看鸡蛋，一个个色泽红亮个头又大，八分一个真是太便宜了，也点头说：“行，一人一半。”

    老太太生怕被人抢了先，赶紧往外掏钱，说道：“我们全要了！”

    林爱华脑子一转立刻算清了账，说道：“给你抹去四分，你给四元二毛。”

    老太太家里富裕，身上带的钱足够，直接就先把钱付了。

    其他人虽然眼馋鸡蛋，见人家已经成交，也不好意思再来抢，只好对林爱华七嘴八舌地说道：“小姑娘，你家里还有蛋吗？我们也想买点。”

    这姑娘做生意爽快又耿直，跟她买准没错。

    鸡蛋这么好卖的吗？林爱华心里陡然升起一股自豪，终于对这些凡人露出个微笑。

    “有啊，过几天我还来。”

    钱货两讫，再没人围着林爱华，她笑眯眯地走出黑市，把篮子往空间里一收，美滋滋地向百货商店走去。

    哈哈，有钱了，品尝美食去！

    林爱华摸着兜里的一堆毛票，顿时升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路过卖冰棍的小店，林爱华二话不说，直接买了俩。左手红豆右手奶油，一边一口咬得嘎吱响。

    凉滋滋，甜嗖嗖，美！

    路边点心店刚做的凉团，正从后厨往外搬，赶紧买一个塞进嘴里。

    又香又糯，爽！

    吃得正高兴，她又被一股浓香吸引了注意。

    哇，油炸的粢饭糕，一块一块在盘子里码得方方正正，红亮亮油汪汪，仿佛正向她招手。旁边还有好多麻球，南瓜饼，看着也很好吃的样子。

    林爱华一口吞下凉团，抢步走到柜台前，指着粢饭糕问道：“这个多少钱？”

    “一毛钱二两粮票。”

    售货员态度不错，林爱华掏钱的手却顿住了。

    粮票，她都忘了这极具年代特色的玩意了……

    售货员见多了没带够钱票的人，也不跟她多说，只顾去招呼别的顾客。

    林爱华有些尴尬地往后退了一步，神识扫过她抽屉里的那堆粮票。

    农村人还真没这东西，以往原主上学都是自己带粮食，真需要粮票时就拿粮食或者鸡蛋跟同学换，要不就得去黑市。

    早知道刚才就拿几个鸡蛋换粮票了。现在怎么办？

    看看大托盘里的那些点心，林爱华一样也不想放弃，一咬牙想道：算了，就欺负凡人一次，用仙术做几张粮票吧。老祖我这也是为了体验一下凡人的生活，不算太坏规矩。

    她往后缩了几步，慢慢退到一个没人的角落。

    正要从青冥境里摘几片树叶出来施术，她的身边突然围过几个青年，其中一个一脸坏笑地说道：“小妹妹，这是出门没带粮票？”

    “没关系，叫几声好哥哥，我们帮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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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姑奶奶要讹人

    叫你哥哥？你家祖坟上没长那根草！

    林爱华瞬间怒了，表面却不动声色，问道：“你们真有粮票？”

    那几个青年还以为有戏，起着哄地嬉笑道：“当然有，我们刀哥最喜欢帮助漂亮姑娘了。”

    林爱华原本就长得美，换了老祖的芯子后，身上更是多出一股出尘的仙气，几个青年早就盯上她了。

    那个叫刀哥的被林爱华晶亮的眼睛一看，顿时心头火热，豪气地掏出一把钱票，举在手里抖了抖，调笑道：“来，叫声好哥哥，哥哥带你去国营饭店开荤。”

    有粮票就好，本老祖最喜欢强取豪夺了。

    林爱华阴阴一笑，对刀哥招手，道：“来，靠近点。”

    刀哥被她笑得魂都迷了，在众人的起哄声中往前一步，腆着脸凑过去，伸手就要在林爱华脸上摸一把，先占点小便宜。

    林爱华眼中寒光一闪，反手就是一个大耳刮子。

    “叫你哥哥，你配吗？”

    虽然没动用灵力，但她如今肉体的力量也不是平常人能抗衡的。这一耳光又脆又急，把刀哥抽得直接原地转了个圈，一头撞在墙角上，半边脸都木了。

    刀哥捂着脸，再顾不上装斯文，凶狠地叫道：“兄弟们，给我上！抓住这小娘们。”

    旁边两人终于反应过来，撸起袖子就向林爱华扑去。一人抡起拳头捶向她的胸口，另一个伸手去扯她胳膊，想要把她拖进旁边的小巷子。

    打架，林爱华可从没吃过亏。她飞起一脚把袭胸的那个踹了个狗啃屎，又一把扭住伸来的胳膊，拧着那小子往墙上一撞，顺手用他砸退想趁乱揪她辫子的刀哥。

    “嘿嘿，你很好！今天没有十斤粮票，你们谁也别想走！”

    林爱华一手一个，抓住两个青年往中间一合，两人被自己人撞得头晕眼花，摔在地上哎哟直叫。

    刀哥眼见不妙，转身想逃走再叫几个人来收拾这个母老虎，却被林爱华一把薅住背心的衣服，提起来往地上一摔，跟他的两个兄弟滚到了一起。

    林爱华拍拍手上不存在的灰，好整以暇地走过去踏住刀哥的背，问道：“还要我叫你哥哥吗？”

    一个小姑娘跟三个男人打起来，这动静可不小，路过的人早就围了过来。见林爱华完胜，有些从前被这几个欺负过的都跟着拍手叫好。

    被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踩在地上爬不起来，周围还有一圈看热闹的，刀哥难道不要面子的吗？

    只是，背上那只脚仿佛有千斤重，任他怎么挣扎都爬不起来，他也只得认怂。

    “不要了，不要了。你是我姐！”

    “呸，想叫我姐？你不配！”

    林爱华的脚下用力，刀哥顿时又杀猪般嚎叫起来。“姑奶奶，有话好说，你先放我起来。”

    “说好的粮票呢，给我就放你起来。”林爱华岿然不动。

    谁跟你说好了？明明说的是叫声哥哥就带你吃肉，怎么变成当街打劫了？十斤粮票不是个小数，刀哥不想给。

    见他不往外掏票，林爱华的脚尖轻点，刀哥顿时感觉背后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只好一边求饶一边叫道：“给，我给！放我起来我就给。姑奶奶你轻点，骨头要断了。”

    旁边两人见刀哥叫得凄惨，生怕这姑娘把脚挪到自己身上，都一动不动躺在地上装死。直到林爱华松开脚放刀哥起身，他们才敢跟着爬起来。

    刀哥呲着牙抽着凉气，一边往外掏粮票，一边对两个跟班说道：“把你们的票也拿出来。”

    我们又没让人叫哥哥……

    两个跟班磨磨蹭蹭地不想给，刀哥直接上手自己掏。摄于他从前的武力，两人也不怎么敢反抗，被他都抢了过去。

    刀哥沾口吐沫想要点一遍，被林爱华嫌弃地一把抢过去，数都没数就说道：“还差一斤六两，给钱，两元。”

    “哎，我还没数呢……”刀哥伸手，被林爱华冷冷地一瞪，赶紧把手缩了回去。

    “你抢劫啊……”他只敢小声嘀咕。

    抢劫可是重罪，被抓住要吃枪子的，林爱华才不肯认呢。

    “什么抢劫，这是你们付我的医药费。给不给？不给我可躺下了，到时候你们还得送我去医院。”

    医院？要去也是我们去啊！妈的，这是什么神仙祖奶奶？连讹人都这么理直气壮。

    围观群众中有几个不怕事的，都跟着起哄道：“赶紧把医药费给人家付了！几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小姑娘，也不要点脸！”

    刀哥没奈何，只好又摸出两元钱，往林爱华手里一塞，就跟两个跟班相互搀扶着溜了。

    林爱华远远地在后面叫道：“下次别让我再见到你们，见一次收一次钱。”

    刀哥几人闻言跑得更快了。

    林爱华笑眯眯地对周围的人一拱手，笑道：“谢谢大家帮着惩治坏人，我请你们吃麻球。”

    大家不过看个热闹起个哄，谁还好意思吃她的东西，都笑着说道：“不了不了，我们还有事。”

    “小姑娘你快回家去吧，当心他们回头报复你。”

    报复？那不是给我送钱？老祖表示很期待。

    人群散去，林爱华好心情地走到点心铺子前，豪气地掏出钱和粮票。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每样给我来一个。”

    售货员刚才也远远看到这姑娘的壮举，感觉十分解气。收了钱票，帮她挑了几个大的用纸包好递过去，笑道：“拿好，好吃下次再来。”

    林爱华学着另一个顾客的样子道声谢，就忙不迭地咬了一口粢饭糕。

    外层嘎嘣脆，内层软糯糯，好吃！

    嗯，这麻球外面裹了芝麻，里面还包着豆沙，真香！

    林爱华吃得满嘴流油，吃完把嘴一抹，又买了一杯橘子汽水灌下去，这才满足地打个饱嗝。

    舒服！

    自己吃爽了，也不能忘了大家。林家人都对自己不错，得给他们也买点东西。

    林爱华又逛回百货商店，一进门就直奔食品柜台。

    眼馋了好久的美食，终于可以到手了。

    铁盒装的小饼干，来一盒。散称的水果糖，没两斤肯定不够分。开口笑也不错，先称一斤尝尝。罐装的麦乳精，听说小孩子喝最有营养，带回去给锁儿，省得大嫂老觉得林家亏待了她娘儿俩。

    其他的绿豆糕、八珍糕、麻饼，每样都来点。来都来了，怎么能放过如此美味。

    在众人羡慕的眼神中，林爱华付了六元二毛钱，另加四斤粮票，美滋滋地抱着一堆好吃的走出了百货商店。

    钱可真是个好东西，老祖想要尽情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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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旺家的女儿

    林爱华抱着一堆零食点心，又在百货商店里到处逛了逛。

    这里的好东西可真多。

    有漂亮的花布、成衣，滴答作响的手表、座钟，擦得锃亮的自行车、缝纫机，还有各种生活日用品。对她来说每一样都很新奇，恨不能全部买回家去。

    可惜，这些都需要特定的票证，有钱都不卖给你。

    想想口袋里剩下的几张毛票，什么也买不起，林爱华惋惜地摇摇头，溜达着走到大街上。

    找个没人的地方把东西收进空间，林爱华沿着大路往回走。

    这次她不急着赶路，有空好好打量一下兴泰镇了。

    大马路宽阔整洁，两边的房子高大漂亮，开着各种商店。小巷里是居民区，建的都是砖瓦房。城里人的穿着虽然朴素，却都干净整洁，不像大队社员那样，没谁有身像样的衣裳。

    迎面走过来两个女孩，穿着短袖衬衫，过膝格子裙，脚下蹬着白色的塑料凉鞋，看着十分漂亮清爽。

    见林爱华盯着她们看，其中一个女孩嗤笑一声，跟同伴小声嘀咕道：“乡巴佬。”

    一股鄙视扑面而来，林爱华心里发堵，不快地哼了一声。

    平地里突然刮起一股妖风，吹得女孩的裙角上翻。她惊叫一声，慌乱地去按裙子，手里拿着的东西掉了一地，另一个女孩赶忙蹲下帮她去捡。

    看着她们的狼狈样，林爱华心里终于舒服了。

    呵呵，该！

    不过是臭皮囊包裹着一层破布，有什么好得意的？瞧不起我们乡下人？没有我们辛苦种地，你拿着钱也买不到吃的。

    整完人，林爱华的心情大好。

    走了，回家去。

    这次林爱华没动用灵力，慢悠悠花了个把小时才回到南坪大队。

    靠近村子时，她把篮子拿出来挎在臂弯，又用那块布把东西盖上，这才加快脚步往回走。

    明明吃得很饱，走了个把小时，她感觉自己又饿了。

    好在她还知道不能在路上就把好东西拿出来吃，那样太招眼。

    眼看着就快到家了，林爱华已经在琢磨等下是先吃绿豆糕还是先给自己泡杯麦乳精尝尝，身边突然蹿出一个人，一把拉住了她的篮子。

    “爱华姐，你去镇上了？买了什么好东西？”

    一个跟她差不多大的女孩嘴上跟她打着招呼，手却直接往篮子里伸去。

    林爱华的脸一沉，一把夺过篮子，皱眉道：“你谁啊？”

    女孩掩去眼里的失望，故作惊讶地叫道：“爱华姐，我是爱珍呀！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连自己堂妹都不认识。”

    林爱珍？林爱华想起来了。这是自己二叔家的二女儿，比自己小几个月。

    林爸爸是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当年分家时，爷奶选择跟着三叔过，林爸和林二叔都是自己拿钱另盖的房子，两家挨得还算近。

    这个堂妹读完小学就不肯继续上了。自己不上进，却又羡慕林爱华不用干农活儿，背地里可没少编排她。

    林爱华护住篮子，皮笑肉不笑地说道：“不就是林爱珍嘛，刚才没看清。怎么，你不下地挣工分，拦着我干嘛？”

    林爱珍早就闻到篮子里传出的香味了，馋得暗地里吞了几次口水。见她不肯给，又厚着脸皮笑道：“我老远看见你提着个大篮子，怕你拎不动，特意来接你的。”

    说着，她又要伸手抢篮子。

    一边呆着吧！林爱华才不惯着她的臭毛病，伸手轻轻一推，她就受不住地往后退了好几步。

    “爱华姐，你推我干嘛？”林爱珍的眼圈立马红了。

    这要是以前的林爱华，肯定马上拿出好东西来哄她。可惜，现在换成了护食的老祖，连渣都不肯给她留一片。

    “是我推的？呵呵，这不正好证明我力气大嘛。行了，就这几步，不用你送了。”林爱华把篮子往怀里一抱，直接越过林爱珍走进自家院子。再反脚一勾，院门砰的一声关了个严实。

    “小气鬼，喝凉水！”林爱珍气得直跺脚，到底没好意思再追上去。

    院子里鸦雀无声，连锁儿都不在家，只有两只鸡执着地蹲守在林爱华的房门前。

    见她回来了，那两只鸡顿时来了精神，咯咯叫着，热情地围着她的腿边打转。

    “今天不能吃了，明天，明天再给你们。”林爱华好脾气地对鸡说道。

    一把草吃完就下了八十多个蛋，引得全家人大惊小怪。这要是再来一把，还不得把这两只鸡直接供起来？

    林爱华也不想太过招摇。

    人都不在家，就连肥仔也不知野到哪儿去了，林爱华不想再一个人吃独食，干脆把篮子提进自己屋里，关上门就去自留地里找她妈。

    林爱华赶到时，林妈妈正带着锁儿在地里摘菜，准备晚上炒几个菜。

    一岁的孩子已经开始淘气了，锁儿虽然还不大会走，却喜欢到处爬，林妈妈只好把他背在身上，用布带绑住，免得一个没看好出什么意外。

    林妈妈摘了两个紫茄子，正蹲在地上割韭菜，见女儿安全回来了，一颗高悬着的心这才落了地。

    去镇上来回要走四个小时，再加上卖蛋的时间，她原本还以为女儿要到太阳落山才能回来呢，没想到这么早。

    看看周围没别人，林妈妈压低了嗓子问道：“还顺利吗？得了多少钱？”

    林爱华大大咧咧地一挥手，说道：“没事，都说了很安全，你操那个心干嘛？卖了六元六，我买东西花了一些，剩下的钱回家给你。”

    六元六？这价钱已经超出林妈妈的预期了。看来女儿还真是能旺家，几个小时就赚回来这么多钱！

    林妈妈根本没想到她女儿光是买吃的就把卖蛋的钱造了个精光，还另搭了四斤多粮票，等她看到那堆东西，恐怕这“旺家”就得改成败家了。

    “走，回家去，妈晚上炒鸡蛋给你吃。”

    林妈妈把韭菜往篮子里一收，高高兴兴地带着女儿往家走。林爱华落后两步，暗中把地里的菜都往空间里收了几棵。

    凡间的食物那么好吃，老祖得留点种，将来回去了也不愁吃不上。

    回到家，林妈妈放下篮子，连锁儿都顾不上解开，把女儿拉进堂屋关上门，满脸喜气地一伸手。

    “钱呢？给妈收起来，过两天给你买肉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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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老祖的快乐你不懂

    林爱华摸摸口袋，掏出一把毛票塞进她妈手里，说道：“都在这儿了，还剩一元八，全给你。”

    刚刚才说是六元六，转眼成了一元八，这巨大的落差好悬没把林妈妈直接送走。

    “你都买什么了，花了这么多？！”林妈妈掰着手指头算了半天，又补充道：“四元八，都够你交一学期学费的了！”

    看着她妈那痛心疾首的样子，林爱华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好像，确实花得有点多。

    不但卖鸡蛋的钱被她造光了，还搭进去两毛。

    她的脑子急转，连忙又掏出一把粮票，弥补道：“这儿还有呢。”

    林妈妈看到粮票，脸色立刻由白转红，赶紧接过去数了又数。

    这可是好东西！那会儿农村人所有物资都等着生产队上分，地里种出什么他们就只能吃什么，只有城里人才能领到这些票证。

    进了城你要是想买点吃的，没有粮票人家根本不卖。

    “三斤九两，这么多！这得值多少钱啊！”林妈妈笑得嘴都快咧到后脑勺了，怎么都换算不过来。

    林爱华从前去黑市买过粮票，大概也就一毛二到一毛五一两的样子，自己那么一算，陡然发现打劫比卖鸡蛋来钱快多了。

    打住打住，我现在是文明人，不能再干打打杀杀那一套了。林爱华连忙遏止住自己逐渐邪恶的念头。

    林妈妈高兴，林爱华心里感觉比大热天吃了雪糕还舒服，笑眯眯地说道：“我还买了许多好东西，你等着，我这就去拿。”

    林妈妈解下锁儿把他抱到床上，自己摸出钥匙打开床头一个小箱子，把钱和票一张张理好放进去，又赶紧把箱子锁好藏了起来。

    林妈妈心算再不好，这儿也数明白了，这些应该就是女儿卖鸡蛋的全部收入。再买点什么，恐怕就是头绳、手帕，或者火柴这种小东西了。

    等林爱华把篮子拎进屋，再掀开盖布，把那些精致的点心一样一样往外拿，林妈妈直接就惊呆了。

    “这，这些都是你买的？我的天，这得多少钱？！”

    这铁盒饼干，她只在大队长家见过。队长老婆小气得很，只拿出一片掰开了分给她们几个，她都没尝到味就没了。

    还有这个大铁罐子，她根本就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

    这几样点心，在纸盒里码得方方正正，散发着诱人的香气，一看就很好吃的样子。

    这些东西一看就很贵，女儿哪儿来的钱？

    “爱华，你捡到钱了？”林妈妈紧张地问女儿。

    捡到钱倒不怕，就怕孩子遇到坏人。这么漂亮的小姑娘一个人进城，可别叫人给骗了！

    林爱华看懂了她妈的眼神，心里暗叫一声麻烦，只好胡编道：“没有。今天在镇上遇到个大姐被几个流氓纠缠，我帮她叫来几个人赶跑了坏人，这些都是她买来谢我的。”

    也不算全是瞎编，只是人物、事件有些混搭而已。

    林妈妈的心这才算放下了一半，又叮嘱道：“以后遇到这种事你可别上前，当心给自己招麻烦。咱帮着叫人就行，可不能把自己搭进去。”

    “知道了，知道了。”林爱华应付一句，就催着她妈说道：“你快尝尝，这绿豆糕可好吃了。”

    林妈妈在衣服上擦擦手，拿起一块绿豆糕塞进女儿嘴里，自己却一块都不肯吃。

    “等你爸他们回来一起吃。”

    ……好吧，那就等晚上大家一起吃吧。

    林爱华打开麦乳精的铁罐，邀功般说道：“那咱们先给锁儿泡杯麦乳精，可有营养了，城里人都不一定舍得喝。”

    拗不过女儿的热情，锁儿又在一边眼巴巴地看着，林妈妈只好拿来只大茶缸，小心地舀了一勺麦乳精倒进去，拿到厨房去冲开水。

    林爱华瞄到她妈不在，拿起勺子往自己嘴里挖了一大口，顿时开心地眯起眼。

    好甜呀！麦香混合着奶香味，充斥整个口腔，林爱华忍不住咔嚓咔嚓连嚼几口。

    好吃，太好吃了。

    等林妈端着一杯泡得稀淡的麦乳精回来，她已经干嚼了三大口。

    “哎呀，你这孩子。不是说要泡着吃的吗，你怎么……”林妈心疼死了，又不舍得骂女儿，只好放下杯子想要把罐子抢过去藏起来。

    林爱华偏开身子，又挖出两勺倒进杯子，这才把罐子盖上递给她妈。

    “泡那么淡不好吃。”

    闻到不同的香味，她又想尝尝了。不过，锁儿那小子也闻到了，正“啊啊”叫着往这边爬，她就不跟小孩子抢了。

    锁儿胃口小，喝了小半杯就喝不下了，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林妈妈不停地笑，长大肯定也是个吃货。

    林妈妈端着杯子不舍得自己喝，转身递给女儿，嗔怪着说道：“给你，小馋猫。下次别干嚼了，泡着喝多好。你嚼那几口，都够泡一大杯了。”

    林爱华连忙喝了一大口，咂咂嘴，又递给林妈妈。

    “你喝吧，我饱了。”

    林妈妈拗不过女儿，自己也喝了两口尝尝味。

    确实香甜，真是好东西。

    剩下的她怎么都不肯再喝，非得留着等林爸爸回来。

    林爱华也不想再强迫她了。物质匮乏，这么多年省吃俭用养成的习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

    等老祖我多弄点钱，家里堆满了好东西，她也就不省了。

    “我累了，歇会儿去，吃饭了再叫我。”

    林爱华要闪了。她还不太习惯跟人过分亲近。

    “你快去吧，妈这就做饭。”

    林妈妈笑眯眯地目送女儿回房关上门，自己哼着歌开始忙活。

    看来女儿真能旺家，早知道当年就舍出五元钱给那瞎子，说不定家里早就发了。

    林爱华可顾不上她妈那些小心思，关上门她立马进了青冥境。

    刚刚收进来的茄子、黄瓜、豆角、番茄、韭菜、青菜……这些都是好吃的，得赶紧种下去。

    神识扫过，她挑中了个好地方。

    溪水边有一块平地，什么药材灵草都没种，正好用来种菜。

    林爱华笑眯眯走到溪边，轻轻一挥手，原本长得好好的草皮顿时被掀翻在一边。再来一个翻地决，土块就被震得稀碎。

    提起刚才从墙根下顺进来的小铲子，林爱华把那几棵菜整齐地种下，又挥手招来几团溪水浇灌。都做完了，她这才拍拍小手笑道：“菜呀菜，你们何其有幸，能被老祖我种在青冥境。你们给我好好长大，将来老祖带你们去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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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林大嫂也有小心思

    忙活了一下午，时间过得飞快。林爱华刚打开门走进院子，就听外面传来一阵人声。

    晚霞映红半边天的时候，村民们终于下工了。

    这几天正赶上收玉米，地里的活儿多，大家都有些累了，赶着回家吃晚饭。

    林大嫂惦记着家里的鸡蛋，不知道小姑子那个不靠谱的会不会卖亏了，会不会不小心被抓。担心了一下午，总算熬到下工，她把工具往林大哥怀里一塞，忙不迭地就往家跑。

    老远看到家里的炊烟，她的心才落下了一半。

    婆婆还有心思烧饭，看来爱华平安回来了。

    眼看就要到家了，身后却有人拼命追着她跑，一路跑还一路叫：“淑芬嫂子，等等我。”

    林大嫂想假装没听见，谁知身后那人却一声接一声不停地叫，她只得停住脚步。

    “是爱珍呀，叫嫂子有事？”林大嫂心里不耐烦，笑得十分勉强。

    林爱珍惦记林爱华篮子里的好东西一下午，好不容易找到个机会跟着去看看，怎么肯轻易放过。

    她紧跑两步，喘着气说道：“嫂子，我老远就看到你了，想叫你一起回家来着，谁知道你走得飞快，累死我了。”

    嗯？林大嫂一愣。

    她跟林爱珍不过是点头之交，这丫头平时看到她也不过打声招呼，连话都不多说，平白无故地追着自己跑就是为了一起回家？

    不正常。

    林大嫂顿时警惕起来。

    “呵呵，嫂子没听见。你家到了，你快回去吧，我还得回家帮着烧饭呢，就不陪你聊了。”

    说着，她又迈开脚步往家走。

    林爱珍赶紧跟上：“嫂子，我送你回去。”

    林大嫂这下明白了，一定是这丫头看到爱华了，想跟自己回家打探情况。要么就是爱华买了好东西回来被她看到，想跟去占便宜。

    我蔡淑芬的便宜，是谁都能占的？林大嫂眼睛一转，立马转身亲热地挽住林爱珍的胳膊，笑道：“你一个小姑娘，嫂子还用你送？走，嫂子今天送送你。”

    说着她就把林爱珍半推半搡地送进了家门。

    “二婶，在家吗？我送你家爱珍回来了。”林大嫂亮着嗓子叫了一声，又对林爱珍笑道：“好了，你到家了，嫂子也回去了。”

    林二婶从厨房里探出头，正要客气一声留林大嫂再玩玩，她早就走得没影了。

    林爱珍恨恨地一跺脚，就被不明状况的林二婶叫进了厨房。

    可恶，林爱华篮子里一定装着好东西，看她们一个个藏得那么紧。林爱珍这下更加惦记着想要去瞧瞧了。

    林大嫂也好奇呀，一进院门，正好林爱华站在那里，她连忙凑过去，兴奋地小声问道：“都卖出去了？”

    看在她三两下就打发走讨厌鬼的份上，林爱华给了她个好脸。

    “都卖了，钱在妈那儿。我还买了许多好吃的，也在妈房里，你跟她要去。”

    林大嫂眼睛一亮，对林爱华挑个大拇指，马上屁颠屁颠地走进厨房。

    “妈，我来帮你做饭。”

    两人也相处几年了，林妈妈还能不知道儿媳妇的心思？不过嘛，好东西她现在可不能拿出来，得等大家都回来了一起分。

    “这儿不用你，你把鸡赶进窝，回房看锁儿去。”

    “好咧！”林大嫂听到鸡，立刻又来了兴趣，转头就往鸡窝跑。

    两只鸡早就自己回窝了，林大嫂也不管，伸着手到鸡肚子底下一顿乱摸，惹得两只鸡直叨她。

    “没了，一个也没有。”林大嫂失望地关上鸡窝门，打瓢凉水洗了手，这才进屋去看儿子。

    锁儿吃饱喝足，已经躺在床上睡着了。林大嫂四处看看，没找到林爱华说的好东西。

    一定是被妈藏起来了，屋里还有一股子甜香味呢。

    林大嫂肚子里的馋虫乱拱，又不好意思在婆婆屋里翻找，给儿子盖好被角就去厨房帮忙。

    晚饭还没熟，林爸爸几个也走进了院门。

    卖鸡蛋的事三个哥哥还不知道，一回来就钻进厨房喝水，林爸爸也没去管他们，只把女儿上下打量一眼。

    见她一切无恙，林爸爸这才放了心，问道：“什么时候回来的？还顺利吧？”

    “好着呢，放心吧。”林爱华不想再编一遍故事了，找个借口躲出去，让林妈妈替她解释。

    “饭还有会儿才好，我跟三哥去趟余家吧。”

    “行，我给你们拿点东西。”林爸爸回屋，不多会儿提出个小篮子，里面装着一小口袋玉米面，另外还有六个大山芋。

    “爱民，出来，跟你妹去看看小鱼。早点回来，别在他家吃饭。”

    林三哥应了一声，拿起毛巾擦了把脸，接过篮子提在手上，招呼着林爱华一起往村北走去。

    林爱华人虽没去，神识早在那边溜过几圈了。徒弟好着呢，她担心个啥？

    要不是余小鱼救过林爱华，这余家她根本懒得去。逆徒私自下界，把自己搞成那副蠢样，简直丢了师父的脸。不罚他就算老祖善良了，还去探望？想什么呢。

    林三哥一路说说笑笑，跟林爱华回忆小时候的笑话，多半是他在说，林爱华就嗯嗯两声。

    余小鱼比林爱华大四岁，小时候也是个聪明孩子。救起林爱华后，两家还频繁走动过。要不是他七岁那年突然走失，余家也不会破落成现在这样。

    村子不大，两人说了几句话的功夫就到了余老四家。落日余晖下，原本就破败的余家越发显得萧条，就连厨房里都没有一丝烟火气。

    “四叔，在家吗？我们来看看小鱼。”林三哥在门外叫了一声，里面就传出余老四虚弱的声音。

    “爱民来了，快进来吧。”

    兄妹俩进了院子，见余老四夫妻俩正蹲在地上洗菜。一个大木盆子，里面只有蔫了吧唧的几棵青菜，另外还有十来棵野葱，大概是余妈妈下午刚挖的。

    余小红平日里跟着大伙儿上工，家里的自留地全靠老夫妻两个打理。这两人身体不好，又失了儿子没了盼头，春天撒下种就不太去管，地里的菜长得稀稀拉拉的。

    如今儿子回来了，他们又有了干劲，可惜地里的菜挑不出几根来，想让儿子吃好点都做不到。

    林三哥探头看看，问道：“小鱼在家吗？我跟爱华来看看他。”

    “在呢，在呢。”余老四刚应一声，东屋的门就被人推开，一身补丁衣裳的余小鱼走了出来。

    见到林爱华，他的眼睛一亮，径直走到她面前，把一直捏在手里的东西递了过去。

    “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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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有点意思

    给我的？什么东西？

    林爱华接过来一看，心里顿时有点发堵。

    那是一根黑色的长鞭，以仙君的头发编成。鞭子有一米多长，坚韧柔软漆黑发亮。护手处缠着乌蚕丝，黑油油隐现几丝金光，一定是这小子拆了自己的丝绦做的。

    “你给我这个干嘛？”林爱华气恼地问道。

    余小鱼不解，偏着头说道：“你说好，就给你。”

    我说好是叫你自己收着，又不是我想要！

    林爱华心里疯狂咆哮，对着徒弟那张认真的脸，都怎么都叫不出口。

    林三哥在一边好奇地伸手，问道：“什么好东西？给我看看。”

    林爱华连忙把手缩回去，掩饰道：“就是一根绳子，没什么好看的。”

    见她把鞭子藏进口袋，余小鱼的脸上终于露出个浅浅的笑。

    傻小子！算了，不跟傻子计较。

    鞭子就鞭子吧，用来打人也挺好的。今天那个小流氓被老祖我亲手扇了一耳光，算是他祖上积了大德了，恐怕他今后脸皮都能厚上几分。以后再遇到就用徒弟的鞭子抽他，坚决不让人占到老祖的便宜。

    林爱华不想再去看这糟心的徒弟，对余老四说道：“我爸让我们送点东西过来。”

    林三哥连忙把篮子递过去，说道：“四叔，小鱼刚回来，还没分口粮吧。你先拿去用着，过几天就好了。”

    余老四看看篮子里的东西，尴尬地连连摆手，说道：“别，你还是拿回去吧，你们家也不够吃。我去跟小鱼他爷爷借点就行。”

    真能跟他爸借到粮？林三哥表示不信。

    “四叔你就别客气了，我们家还有呢。”林三哥原本还想帮小鱼家做点事，这下也不肯再留了。把玉米面和山芋往余老四脚下一放，他拉着林爱华就赶紧溜了。

    林爱华还没来得及仔细查看徒弟的身体状况就被他拉走，有些不快地说道：“你跑什么？妈还说叫我们帮着干点活的。”

    “哎呀我的傻妹妹，咱们不走，四叔好意思拿咱们送的东西做饭吗？你也不看看他们家的情况。”

    林爱华这下不说话了。

    余家确实太破败了。就那么三间草屋，西头那间的墙还塌了半边，厨房也不成气，只是在院墙边搭了个棚子，连门都没安。

    刚才看到徒弟从东屋出来，难道，那老两口把自己的正房让给他了？

    这样看来，两个人还不错，值得帮一帮。

    林爱华所谓的帮，也就仅限于让她徒弟去给人家当儿子了。想要老祖亲自出手，用林爱华自己的话来说，他家祖坟上没长那棵草。

    见林爱华走了，余小鱼脚步一动就跟了过去，余妈妈连忙拉住他，笑道：“儿子，你先在家歇着，爱华还小呢，咱们不急在这一时。”

    余小鱼听不懂，却也明白这是不让他走的意思。她叫自己听这两个人的话，那自己还是先不走了吧。

    余妈妈笑眯眯地掂了一下面袋子，叹道：“还是林老大人好。你瞧，儿子一回来，人家立马就送吃的过来了。”

    她一边把玉米面舀出点倒进盆里，一边对余爸爸说道：“哎，你说爱华是不是对咱家小鱼有点意思？今天一天她就来了两趟，又是帮小鱼剪头发，又是送粮食的。”

    余老四看看站在院子里一动不动的儿子，叹口气说道：“你还是先做饭吧，这些东西过几天等分了粮还是得还给人家。林家的要求可不低，咱家这情况，我看没什么戏。”

    余妈妈只觉得自己的儿子千好万好，哪儿肯听她男人啰嗦。呸了一声就对余小鱼说道：“儿子你回屋歇着去。妈来做饭，好了叫你。”

    余小鱼马上听话地回了房。

    余老四又偷偷叹口气。儿子虽然回来了，长得也高高大大像个人物，可他这脑子，是不是真的有点问题？否则怎么一天都说不了几句话，问他什么都不回答呢？

    这话他只敢在心里想想，半句都不敢说出来，说出来就是被老婆一顿骂。这些年他早学乖了，什么事都不能跟女人犟，不然几天都不得安生。

    “天都快黑了，小红怎么还不回来？”余妈妈自己一个人又要烧火又要熬粥，余老四几根菜洗了半天还没洗好，也不来帮忙，她的心里有点不痛快。

    等她把水烧得半热，余小红终于提着个小篮子赶了回来。一到家她就走进厨房，对余妈妈说道：“妈，我来烧火吧。篮子里有些毛豆，你帮我洗洗，等下我们煮毛豆吃。”

    “你怎么才回来？”余妈妈看看篮子里的毛豆，问道：“哪儿来的豆子？”

    “家里不是没粮了嘛，我下了工去帮队长家挖地，队长老婆给我的。”余小红一边往灶下添柴一边答道。

    “就给了这么点？”余妈妈把篮子递过去说道：“你把豆子剥了吧，等下炒着吃。林爱华刚才送来点玉米面，还有几个大山芋，今晚咱们喝粥。”

    余小红站起身一看，灶台上果然放着半碗调好的玉米糊。

    她略一沉默，就说道：“好，我先切山芋，熬粥的时候再剥豆子。”

    三人忙碌了一会儿，晚饭终于做好了，一盘炒毛豆，一锅玉米糁粥，里面还放了许多切碎的山芋，比午饭还要丰盛些。

    “哥，出来吃饭。”余小红手脚麻利地盛好四碗粥摆在堂屋的方桌上，敲了敲东屋的门。

    余小鱼沉默地开门，看看桌上的食物，摇头道：“我不吃。”

    林妈妈一听顿时急了。

    “儿子，你是不是哪儿不舒服？中饭你就没吃，怎么晚饭还不吃？人是铁饭是钢，不吃饭哪儿能行？”

    她不由分说地把余小鱼拉到桌边坐好，往他手里塞进一双筷子，挑了一碗最稠的粥推到他面前。

    “吃，快吃呀。”

    余小鱼皱眉，勉强往嘴里夹了一块山芋，就放下筷子说道：“吃好了。”说完，他就径直离开桌子回房关上了门。

    余家几人面面相觑，齐齐地叹了口气，都不知该如何是好。

    此时，林爱华家却又是另一番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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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她有个大计划

    林爱华兄妹回到家，闻到厨房里传出阵阵香味，两人的肚子齐齐地发出咕噜噜一声响。

    林爱民是真饿了，林爱华，她就是馋的。

    晚饭已经摆上桌，一家人都坐在桌边说着闲话。

    见他们回来，林爸爸问道：“送过去了？他们怎么样？”

    林三哥一心只想填肚子，随口应道：“挺好的，正做饭呢。四叔不肯要，我放下就跑了。”

    “收下就行，吃饭吧。”

    林三哥看看今天的菜，高兴地笑道：“今天有炒鸡蛋？太好了，我早就馋这一口了。”

    “来，爱华吃蛋。”

    林妈妈先夹出一大块鸡蛋放进女儿碗里，这才自己舀了粥喂锁儿。

    粥还是玉米糁粥，林爱华早上已经吃过了，这会儿就先挑没尝过的送进嘴里。

    茄子蒸熟捣烂，撒上一层蒜末，再淋上点香醋酱油，咸鲜可口。

    刚割的韭菜，嫩嫩的，炒着吃有一种特别的香味。

    最好吃的还是这辣椒炒蛋。红黄相配，又香又辣，吃一块再喝上一大口粥，简直人间美味。

    林爱华筷子如飞，不一会儿就把粥喝了个精光，菜也被她吃了一大半。

    那几人见她吃得凶猛，都尽量少夹点菜，紧着她吃个够。只林大嫂看不下去，赶紧往自己男人碗里夹了块蛋。

    “你慢点！四个蛋，你一个人就吃了一半，我们……”她话还没说完，就被林大哥在桌底下轻轻踢了一下。

    额，林爱华抬起头，看看大家，发现他们几个确实一次只夹一点点。

    她连忙放下筷子说道：“我吃饱了，你们快吃吧。”

    好多年没吃过饭菜，她一下子吃得太猛，都忘了要谦让。

    他们怎么吃那么少？难道，是饭菜不够？

    林爱华瞄了一眼大铁锅，里面确实被刮得一点不剩。

    执掌玄天门那么多年，一直是她罩着门里的小辈们，自己何曾受过别人的恩惠？猛然间成了被大家照顾的人，林爱华一时间难以适应。

    见她有些尴尬，林大哥连忙说道：“大家快吃吧，今晚这鸡蛋炒得真好吃。”

    “吃吧吃吧，不够再切点咸菜。”林爸爸一口鸡蛋都不吃了，低头专心喝粥。

    林爱华心里陡然有些发酸，连忙站起身走进她妈房里，把今天买的点心都从柜子里取了出来，直接提进厨房。

    “爸，妈，你们别光喝粥，这儿有麻饼，还有绿豆糕，配粥吃正好。”

    闻到香味，几个男人都下意识地咽了一口口水。

    林妈妈原本还想留着这些点心慢慢吃，见女儿一次全拿出来了，也不好再送回去，赶紧接过去给大家分。

    每人面前放上一块麻饼，三个开口笑，林妈妈就不肯再往外拿了。

    “还有绿豆糕，这东西不能放，到明天就都馊了，今晚把它吃完。”林爱华不管，又把绿豆糕平均分到每个人面前，连锁儿都没落下。

    这些糕点都是别人送女儿的，林妈妈只好随她，也笑着说道：“吃吧吃吧，这些能放的我先收起来，留着慢慢吃。”

    林大嫂早就馋了，连忙拿起一只开口笑塞进嘴里，咬得咔嚓咔嚓响。

    农村日子过得苦，平常也没谁家舍得买点心，一般只有过年才有那相对殷实点的人家舍得买些桃酥、雪枣什么的走亲戚。

    这些裹着芝麻印着花的精致点心，他们可从没吃过。

    这些人中只有二哥三哥还被蒙在鼓里，都稀奇道：“哪儿来的好东西？”

    “家里攒的鸡蛋换的，赶紧吃吧。”林爸爸笑着敷衍。

    几人都被香味勾出了馋虫，一口点心一口粥吃了起来。

    林爱华见大家都吃得香甜，心里顿时好受多了，自己也拿起绿豆糕塞进嘴里。

    嗯，软糯香甜，别有一番滋味。

    还有开口笑，一口一个，又香又酥脆。

    只是这麻饼有点硬，不过嚼起来也很带劲。

    林爱华几口就把自己的点心吃完，正想回房修炼，面前又被放了一块绿豆糕。原来是她妈自己只吃了一块，剩下的一块又递给了她。

    林三哥犹豫了一下，把要往自己嘴边送的手也转向了林爱华。

    真是的，干嘛对人家那么好？搞得人家怪难受的。

    林爱华不肯再吃，站起身说道：“我饱了，你们吃。”

    说完她就连忙走出厨房回了自己房间。

    关上门，耳尖的她还听到隔壁厨房里的几个人小声商量，想要农忙后就去县上修路，年底可以多分点粮食。

    受不了了！林爱华插上门，直接进了青冥境。

    老祖一生恩仇必报，林家人对她这么好，她也要为家人做点什么。

    宝物她不想拿出来，拿出来别人也不认识。

    仙丹？灵草？怕这些凡人承受不起。

    老祖溜溜达达逛到溪边，突然眼睛一亮。

    下午种下的菜不过是随意浇了点水，却已经疯狂生长，布满了她开出的整块菜地。

    这里的土地和水都蕴含着充足的灵气，凡间的作物如同被催化一般，迅速长出好几茬。

    嘿嘿，不就是缺衣少食嘛，老祖我种植技能早就点满，不会自己弄些玉米、水稻、棉花的种子进来种上吗？想吃什么种什么，宝珠里种的作物吸收了灵气，长期吃还能强身健体。

    其他的好东西，拿钱去买就是。

    至于钱从哪儿来？林爱华嘿嘿一笑，一把野草就能换来。

    林爱华说干就干，打开门走出屋子。大家都在厨房聊天，没谁注意到她，正好方便她行动。

    林爱华偷偷摸去鸡窝，一把抓住两只熟睡的母鸡，把它们收进了青冥境。

    “鸡呀鸡，还想吃草不？”林爱华笑眯眯地看着两只懵逼的母鸡，仿佛看到钞票在招手。

    快吃吧，吃了赶紧下蛋。

    鸡生蛋，蛋生鸡，鸡子鸡孙无穷尽也。

    公鸡杀了吃肉，母鸡留着下蛋，还怕林家过不上好日子？

    看着两只兴奋啄草的母鸡，林爱华的两只眼睛直接成了外圆内方的形状，开开心心地对刚才偷偷跟着她溜进来的肥仔命令道：“去，给我叫只七彩金鸡过来，要公的。”

    肥仔的步子一顿，心虚地抹抹嘴，连忙往远处林子奔去。

    林爱华当然知道这家伙大晚上的进来干嘛。不就是吃不惯凡间的食物，想要偷吃老祖灵池里的小金鱼嘛。那就是她养来赏玩的废物，除了好看啥也不是，吃就吃了呗。

    老祖她有一个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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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我为这个家操碎了心

    林爱华是这个空间的主人，肥仔就是这里的老大。

    不一会儿，它就领着一只大公鸡跑了过来。

    那只鸡浑身金光闪闪，毛尖上还闪着七色光华，走起路来昂首挺胸，身形比那两只土鸡大了一倍，看上去十分雄壮。

    不错，不错，这只鸡的后代一定肉质鲜美个头大。

    林爱华满意地点点头，对公鸡挥手下令：“它俩以后就是你的老婆了，上！”

    公鸡偏着头打量那两只母鸡一眼，有些看不上。奈何主人下了命令，它只有一咬牙一闭眼，上就上吧。

    它就是只无情的播种机器。

    肥仔看着那只没羞没臊的大金鸡，连忙用两只前爪捂住眼睛，问道：“主人你干嘛？”

    “孵小鸡！”林爱华转念一想，又说道：“你别乱跑，等下跟我去河边捉几条鱼进来养着。”

    鱼？这个肥仔喜欢。

    林爱华放肥仔自行觅食，自己溜溜达达向远处的宫殿走去。

    虽然宝库打不开，其他地方又没有禁制。她得找点合适的材料布个法阵，用来孵小鸡。

    忙活了个把小时，她终于将驯兽室里的一个阵法改造完毕。

    等她赶到草地边，那两只鸡已经各自下了十多个蛋，正一人一个草窝蹲在蛋上。

    “吃草去吧，我来帮你们孵小鸡。”林爱护笑眯眯地赶开两只尽职的母鸡，把鸡蛋收进刚刚找到的储物袋，又赶去驯兽室。

    把鸡蛋放入催生阵，又安上几块灵石激活阵法，林爱华满意地点点头。

    “行了，坐等小鸡出壳。”

    “我为这个家可真是操碎了心！”

    “肥仔，死哪儿去了？走了，跟老祖抓鱼去！”才短短一天，林爱华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新名字，感觉跟蠢猫十分相配。

    肥仔自己十分不适应，感觉有辱它英明神武的形象，却又抗议无效，耷拉着尾巴在鱼池边应道：“来了来了。”

    要不是为了吃鱼，它才不要理这个女人呢。

    一人一猫闪出青冥境，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低微的鼾声。折腾了这么久，林家人早就睡了。

    睡了正好，行动。

    林爱华带着肥仔翻出院墙，径直向河边走去。

    肥仔主动在前面带路，说道：“我知道哪儿的鱼最多，主人你准备个大网多捞点。”

    “老祖我用得着你来提醒？”

    想要捉鱼，林爱华早就准备好了工具。

    红烧鱼、油爆虾、炒螺蛳、清蒸蟹，这些美食老祖都想品尝一遍。

    肥仔在前头一路狂奔，把她领到村北的大河边，探头向下看看，说道：“鱼都睡了，我下水去抓吧。”

    “不用。”林爱华随手掏出个瓷瓶，小心地向水中倒入一滴金黄的液体，就拿出丝网耐心等待。

    想着要抓鱼，她早就准备好了合适的工具，都放在储物袋里带了出来。

    老祖从不打无准备之仗，就算只是抓几条凡鱼也一样。

    那滴诱液落入水中，立刻散发出强烈的香气，附近的鱼顿时被吸引了过来。林爱华把网扔进水里，以灵力操控，把游过来的鱼不管大小全都一网打尽。

    肥仔也开心地跳进水里，挑了一条最中意的鱼叼上岸。

    它抖一抖身上的水，见主人没有反对，就开心地一口咬了下去。

    呸呸，不好吃，比小金鱼差远了！

    肥仔才吃了一口，就把嘴里的鱼又吐了出来，无聊地蹲在岸边看主人捕鱼。

    “这么难吃的鱼，你捞来干嘛？”它不耐烦地甩甩爪子，想着要不要丢下主人回青冥境去抓只鸟来换换口味。

    “谁让你生吃来着？肥仔，你的格局还是小了。”林爱华一边控制丝网困住水里的鱼，一边好心情地说道：“等我把它们收进青冥境，养在灵池里，过几天你再看看好不好吃？”

    “凡间的食物，要配上各种调料，或清蒸，或烹炒。那滋味，你一只小猫懂什么？”

    肥仔确实不懂，它没吃过。

    不过它现在懂了。以后主人再吃东西，它也要跟着尝尝。

    林爱华又等了一会儿，附近的鱼都被她一网打尽，再不见有大鱼游来，就又取只捞网从河底捞出些螺蛳、蚬子、河蚌。

    “好了，回去养起来。”

    林爱华收起网，正要带肥仔回去，身后突然响起个声音。

    “还有一条。”

    一个人影从黑暗中走出，手臂迅捷地一伸，就从水下锁住一只黄鳝提了出来。

    林爱华吓得一激灵，差点就回身一个巴掌拍过去。

    还好她及时收住手，这才没有误伤神出鬼没的逆徒。

    “你怎么来了？”林爱华打量徒弟一眼，一时看不懂他是不是已经恢复了实力。

    “听到你说话，我就来了。”余小鱼执着地伸着手。

    林爱华只得把黄鳝接过去，试探问道：“你跟着我来的？”

    “嗯。”余小鱼说话还有点费劲，干脆不说，又眼疾手快地逮住几只黄鳝放到林爱华脚下。

    周围黑黢黢地没有别人，既然蠢徒弟送上门，林爱华也就不客气了。

    她一把抓住余小鱼的手腕，灵力顺着经脉探了进去。

    体内经脉无碍，只是对她的灵力入侵没有半丝回应。看来徒弟是真的失去修为了。

    只是，以她现在的能力，也查不出徒弟的问题出在哪里，只好继续问道：“你还记得我是谁吗？”

    余小鱼摇摇头，又点点头。

    “记得，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我呢，我呢？你还记不记得我？”肥仔也连忙凑了过来。

    余小鱼迷茫地看着肥仔，脑子里一片混沌。除了眼前的女孩，他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肥仔失望地低头扒拉地上的几条黄鳝。

    仙君看来是真傻了，把它追云大爷都忘记了。

    林爱华皱眉，自顾把刚才的渔获收进青冥境，不再理傻站着的余小鱼。

    徒弟的情况复杂，老祖现在也无能为力，只能让他自求多福了。谁叫他从前总是忤逆师尊，叫他往东他偏往西，叫他打狗他偏追鸡来着？

    他是真身降临，不怕这世上有人能欺负得了他，老祖她现在有大事要办。

    “走了，肥仔。”

    林爱华转头要回林家，余小鱼也亦步亦趋地跟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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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仙宠灵兽来种田

    “你干嘛跟着我？”林爱华回头怒瞪徒弟。

    她停余小鱼也停，执着道：“保护你。”

    我用得着你来保护？林爱华看着他的蠢样，好笑又好气。

    “那你听不听我的话？”林爱华试着问。

    原本她以为徒弟肯定会像以前那样，要么昂着头顶撞师尊，要么不卑不亢凉凉地看着她不说话，谁知余小鱼却很干脆地点头，道：“听。”

    林爱华看着难得一见的乖徒弟，眼珠一转恶作剧道：“听话就好。乖，回你自己家睡觉去。”

    余小鱼眼神中透出一丝委屈和迷茫，却还是乖乖地转身离开。

    哎哟喂，莫非今天出了十个太阳？逆徒竟然如此乖顺。

    林爱华的心情大好，脚下的步子也轻快了几分。

    既然徒弟肯听话，师父也不能掉链子。

    她瞬间做出决定，回去后就抓紧修炼，争取早日打开宝库，取出仙丹，治好徒弟的毛病。

    这可是她玄天门的大弟子，得赶紧把他送回去，凡人的世界不适合他。就怕他在这里呆久了，真的变成个傻子。

    村子里还没通电，到处黑漆麻乌的，只有淡淡的月光勉强照亮。

    这可难不倒林爱华，带着肥仔，她又摸到了大队仓库。

    不是来偷粮，她就是拿点种子。

    虽说所有生产资料都归集体所有，她不就是集体的一员吗？拿点自己的东西怎么了？林爱华拿得理直气壮。

    所有的菜种、粮种，林爱华不管三七二十四都各抓了一把。管他什么种子，有了灵气灵泉，还怕种不活？

    在肥仔无聊地又打了一个哈欠后，林爱华结束了扫荡。

    摸黑回到家，林爱华悄悄把两只金鸡的宠妃放回鸡窝，就立刻行动起来。

    挑选出一片平静的小湖，林爱华把刚才打来的鱼都放了下去。

    看着在水中欢腾不已的游鱼，林爱华悄悄擦了把口水。

    糖醋鲤鱼，剁椒鱼头，响油鳝糊，泥鳅钻豆腐，五香螺蛳……

    不能再看了，再看下去，老祖在肥仔面前的光辉形象就要毁于一旦。

    “肥仔，去叫几头望月犀来，给我把湖边的地全翻一遍。”为了节省有限的灵力，老祖直接把灵兽当成了耕牛。

    可怜的肥仔，它才是一只几百岁的小猫咪呀，就要被主人这样压榨，根本无力反抗。

    有肥仔当监工，林爱华就不管了，把刚才拿来的种子研究了一遍，又好好规划一番。

    菜种在这一块，棉花种这边，水稻多种点，紧靠着湖边，将来灌水方便。

    林爱华比比划划，亲自划出几条线，将农田分割开来，一块一块布置得十分齐整。

    玉米、小米、大米、小麦、油菜、花生、黄豆、红豆、绿豆、芝麻……

    种子太多，有些原主不认识，林爱华也分不出，干脆全种下，等成熟时就都知道了。

    犀牛翻土，狸力拱畦，肥仔刨坑，林爱华播种，再叫来几头大象洒水，忙活了一个多小时才算把整片农田耕种完毕。

    看看眼前整齐的田地，林爱华成就感爆棚，掏出一把猫粮赏给肥仔，大笑道：“哈哈，劳动最光荣，我现在可算是真正理解这句话了。果然只有靠自己双手创造的财富才是最好的！”

    靠你的双手？肥仔一边嚼着猫粮一边在心里疯狂吐槽。

    您就撒了几把种子，看看本大爷，爪子都快磨秃噜皮了！要光荣也是我最光荣。

    这话它可不敢说出口，否则别说特制的猫粮了，连小金鱼它都再也捞不着一条。

    “现在能去休息了吧？忙活一晚上，搞得我都累死了。”肥仔吃完猫粮就急着开溜。

    再不走，它怕主人又给它安排别的任务。

    “去吧去吧，记得明天早上抓几只野鸽子回来。老祖我身子虚，需要好好补补。”林爱华还是没有放过它。

    肥仔骂骂咧咧地走了，林爱华摸摸口袋里的鞭子，也在湖边席地而坐，开始继续修炼。

    原本她的主要任务是在俗世中磨炼心境，并不需要过早提升实力，可现在徒弟也来了，还变得那么听话那么乖，她肩上的担子陡然重了几分。

    她决定了，突击修炼几个月，早日重结金丹，打开宝库送徒弟回去。等没了那个累赘，她就能专心历练了。

    林爱华沉下心来便不觉时间飞逝，才堪堪升到炼气六层，就听外面响起了脚步声、开门声，接着就有人轻声说话。

    已经是早上了？

    林爱华这凡人的身体虽然经过改造，却还是需要吃饭睡觉。退出忘我的修炼境界，她顿时感觉困意来袭，只好退出青冥境，在床上倒头就睡。

    林大嫂一起床，连头都来不及梳就跑去鸡窝。打开门一看，她立马兴奋得满脸通红。

    哈哈，神鸡，今天又下蛋了！

    “妈，快来，又有好多蛋！”她好歹还知道压低了嗓子。

    林妈妈也期待了一夜，连忙放下手里的木盆，拿起个篮子跑了过去。

    那两只鸡一得自由，就连忙跑到林爱华门前继续蹲守，一边无聊地刨着地，一边咯咯咯地小声交流。

    鸡妹：姐姐，主人好像很喜欢我们的蛋耶。

    鸡姐：那我们今天再多下几个，神仙一定很高兴。

    鸡妹：就这么办！吃了仙草，我已经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了。

    鸡姐：妹妹你小声点，神仙还在闭关，别把她吵醒。

    鸡妹：哎呀，有了，我又有了！姐姐，小妹先下为敬。

    两只鸡比赛一般，在林爱华门前又下了一圈蛋。

    见到这样的奇事，院子里洗漱的几个男人也被惊到了，连茅厕都先不忙上，站在一边围观。

    林妈妈捡完鸡窝里的蛋，连忙把几个男人赶到一边，说道：“都别看了，该干嘛干嘛去。这事可千万不敢说出去，不然这鸡咱们可保不住。”

    弟兄三个回声知道了一哄而散，只林爸爸看看女儿的房门，再看看门前努力下蛋的两只鸡，跟林妈妈交换了个欣喜的眼色。

    就说他女儿旺家吧！连鸡都爱蹲在她跟前，一下就是几十个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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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甩锅给大嫂

    林妈妈提着满满一篮子鸡蛋，笑得鱼尾纹都出来了，连忙把篮子往自己屋里提，又对几个好奇围观母鸡的儿子笑骂道：“大早上的不赶紧洗把脸上工去，都站这儿看什么西洋景？”

    “快别看了，妈今天每人给你们煎两个蛋，都好好补补。”

    林爸爸也笑呵呵地说道：“行了，都跟我上工去吧。”

    家里的鸡蛋一般都留着换钱，要么就是留给女人补身子，那几个男人平时都舍不得吃。

    昨天四个蛋还被林爱华一个人吃了一半，他们只是尝了个味。听说今天每人还能再吃两个蛋，三兄弟都乐了，三两把洗好脸，就提着扁担箩筐跟林爸爸走出院门。

    林大嫂连忙跟去把院门关上，又把两只鸡赶到角落里，狠狠心给它们抓了把小米，她乐呵呵地凑到婆婆身边。

    “妈，给锁儿也炖个蛋吧。”

    林妈妈白了她一眼，好笑道：“用你说？我亲孙子难道不知道疼？别说是蛋，昨天爱华还带回一罐麦乳精，她自己都不舍得喝，专门留给锁儿加营养。”

    “真的呀？”林大嫂看看小姑子紧闭的房门，原先的那点不快立刻神奇地消失了。

    “就在我屋里收着呢，你先去烧水，等会儿锁儿醒了就给他泡。”

    一天的忙碌又从早晨开始，只不过今天两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气。

    林爱华清晨开始睡，感觉还没过多久，林妈妈就来敲门了。

    “爱华，起来吃早饭。”

    林爱华晚上劳累过度，本不想起床，但想到香喷喷的煎鸡蛋，还是努力睁开双眼。

    林妈妈又殷勤地送来爱女套餐。洗脸，梳头，穿鞋子，一套动作行云流水。边给女儿编辫子边压低了嗓子笑问：“今天咱家又捡了好多蛋，你是不是给鸡喂什么好东西了？”

    林爱华心念一闪，决定装傻，绝不承认。

    “没有啊，就昨天从墙角揪了把野草，那也算好东西？”

    “那倒是奇怪了，这两天鸡老喜欢在你房门口转，赶都赶不走。”林妈妈也不过随口一问，女儿说没有，她当然就信了。

    真有这种好东西，她自己还想吃呢。

    林爱华走出房门，那两只鸡见了她，果然兴奋地围了过来，嘴里一个劲地咯咯叫。

    可惜，老祖听不懂它们的低级语言。

    “一边玩去吧，别老跟着我。”林爱华随口吩咐一声，两只鸡果然听话地自己走开找虫子去了。

    “咱家的鸡还真是神了！不行，我得把它们藏好，别让人偷了去。”林妈妈左看右看，哪儿都不适合藏鸡，只好等林爸爸回来让他想办法。

    林妈妈进厨房先煎出两个蛋，又盛了一碗玉米粥，招呼道：“爱华，你先吃吧，你爸他们也快回来了。”

    林爱华原本不想吃独食来着，可是，厨房里传出的香气实在诱人，她忍不住走了进去。

    林大嫂正抱着锁儿喂炖蛋，见她来了，喜气洋洋地笑道：“今天咱家的鸡又下了一篮子蛋，爱华，你今天还进城去吗？”

    林爱华直接忽视了她期待的目光，摇头道：“不去。”

    她一个挥挥手，仙界都要震三震的人物（曾经），让她每天进城卖鸡蛋？简直是拿着仙剑削红薯。

    林大嫂失望地扁扁嘴，嘀咕道：“锁儿喜欢吃八珍糕，昨晚给他泡了两块，他几口就吃光了，我还说你要是去的话再给他买一盒呢。”

    林爱华眼珠子一转，一口吞下鸡蛋，说道：“行，那今天就再去一趟，你跟我一起去。”

    “我？”林大嫂连连摆手，“我长这么大就去过一次镇上，还是去办嫁妆。镇供销社里的好东西可真多啊！”

    想到城镇的繁华，还没等人来劝，她自己就开始动摇了。

    “你真打算带我去？那我得回房收拾一下。城里人可刁了，就喜欢欺负我们乡下人。”

    林妈妈赶紧打断她的臆想，道：“你还要上工呢，哪有空去卖鸡蛋？镇上有纠察队，看到你偷偷卖东西，还不把你抓起来？你想锁儿没妈？”

    林大嫂不信邪，指着林爱华说道：“爱华昨天不是才去过？有人来抓我就跑，不信他们跑得过我。”

    林爱华一心想把卖鸡蛋的任务丢给大嫂，也跟着劝道：“我还得看书呢，说不定高中哪天就开学了。妈，你就让她去吧，保证不会出事。”

    林妈妈听女儿说到上学的事，果然犹豫了，说道：“等你爸回来再说吧。”

    等林爱华吃完两个鸡蛋一碗粥，林爸爸他们果然一路说笑着回来了。

    一进家门，就闻到满院的香气，几人连忙回身把大门关上，笑呵呵地洗干净手走进厨房。

    那两只鸡在青冥境里吃足了草，又喝过灵泉水，今天的鸡蛋比昨天更加香味浓郁，馋得几人都暗暗吞了口口水。

    “回来了，快来吃饭。”林妈妈连忙把筷子递给他们，自己也盛了一碗粥，夹过一个鸡蛋。

    有了鸡蛋，平时喝腻了的玉米糁粥都香了三分，几人呼哧呼哧几口就吃完了。

    林三哥满足地摸摸肚子，笑道：“这两天怎么感觉像过年一样。”

    不太爱说话的林二哥也难得开口：“今天的鸡蛋个头可真大，两个我就吃饱了。”

    吃饱是不可能的，不过他真的感觉很满足。

    林妈妈放下碗，犹豫一下，还是当着几个儿子的面说道：“爱华想带淑芬去镇上卖鸡蛋，爱国他爸，你看能行吗？”

    林爸爸看看一脸平静的女儿，再看看明显有些期待的儿媳，把这个问题又抛给了林大哥。

    “老大，你说说。”

    林大嫂见决定权到了她男人手上，连忙软着声音说道：“锁儿他爸，你就让我去吧。爱华还得上学呢。”

    林大哥看看妹妹，眉头微微一皱就坚定地点头，道：“那你就去吧。小心着点，先把情况摸熟了再卖。要是有人光打听不买，你赶紧换个地方。还有，你俩都把脸遮一下，别让人认出来。”

    “哎，我都听你的！”林大嫂得了许可，立马站起身回房换装。

    嘿嘿，甩锅成功。林爱华笑眯眯地看着自己的接班人，正想着要不要给她弄点什么宝贝防身，就听她又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

    “你们快来看呀，咱家又出稀奇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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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这猫能招财

    林爱华眼睛往院子里一瞟，无奈地摇摇头。

    这个肥仔，叫它抓几只鸽子，它也不知道悄悄的，竟然大鸣大放地摆在院子正中，还非得当着一家人的面。

    “是肥仔抓来的吧。妈，你拿去收拾一下，我想喝鸽子汤。”

    又能开荤了？林家人都乐坏了。

    林爸爸把肥仔抱起来，摸着它的头笑道：“猪来穷，狗来富，猫来开当铺。自从肥仔来了，咱家的日子越来越红火了！”

    肥仔被他抱住，原本还想挣扎，听到这句评语，立马又开心了。

    “那当然，这都是本喵的功劳，还不赶紧给我弄点猫粮犒劳一下？”

    猫粮自然是没有的，林家人又听不懂它的猫语。不过林三哥还是开心地说道：“给我抱一下，我等下去抓几条鱼来给肥仔做鱼粉拌饭！”

    大河里有鱼，逢年过节的时候大队会派人撒网打上来给大家分点。平时他们可不敢自己去抓，就算抓到也得交给队长处理。

    不过只是抓几条小鱼喂猫，大家一般都睁只眼闭只眼的，不会有人来管。

    林三哥如愿以偿地撸到了肥仔，欢喜得什么似的。

    林妈妈把三只鸽子拿进厨房，对林爱华笑道：“你快回屋歇歇，妈去收拾鸡蛋。等大家都去上工了你们再走，小心别让人看见。”

    “行。”林爱华很干脆地转身回房，肥仔也连忙从林三哥怀里挣脱出来，跟她走进房里。

    “你又要进城？带我去，我也想去镇上玩玩。”

    林爱华心念一动，点头道：“那你自己跟着我们走吧，以后就派你保护蔡淑芬。”

    保护她？肥仔才不愿意呢。

    “那我不去了。”说完它就赶紧溜了。

    与其保护一个凡人，它还不如自己到处溜达一下。林子里的小动物可不少，它肥仔要当这里的老大。

    这只懒猫！林爱华撇撇嘴，只好另想别的办法。

    锁儿那么可爱，今早还对她吹了个泡泡，露出两颗小奶牙，笑得老祖心软得一塌糊涂。她可不想这孩子真的没妈。

    林大嫂换了一身齐整些的衣服，欢天喜地地帮着林妈妈数鸡蛋。几个男人七手八脚地烧水，准备收拾鸽子，院门突然被人推开，一个脑袋探了进来。

    “大伯，在家呢。我来叫淑芬嫂子一起上工。”林爱珍腼腆地笑着，又跟其他几人打招呼。

    地上一堆的鸽子毛来不及收拾，都被她看在了眼里。

    林爸爸在衣服上擦擦手，笑道：“爱珍来了。今天我家的猫捉了几只鸽子，大伯正收拾呢。叫你爸中午来喝鸽子汤。”

    鸡蛋虽然吃完了，满院子还残留着淡淡的香气，林爱珍更眼尖地看到泔水桶里浮着几只鸡蛋壳。

    她暗暗吞了口口水，矜持道：“不了，我就是来叫淑芬嫂子的。”

    “嫂子，在家吗？咱们一起上工去吧。”

    她说着就往堂屋走，林大嫂连忙对婆婆打个手势，应道：“爱珍来了。就这几步路，嫂子用得着你来叫？”

    说着，她就走出东屋，顺手关上房门。

    林爱珍被她堵在门口，更加确信林爱华昨天一定带回了好东西。她都好奇死了。

    大伯家大早上的又是鸡蛋，又是鸽子，昨天那一篮子还不知道是什么好东西呢。

    不行，她一定要搞清楚，大伯家到底搞了什么名堂。

    “爱华在屋里吧？今天她去不去？要去咱们一起走吧。”说着，她就想推开房门。

    林大嫂哪儿肯让她得逞，抓住她的胳膊，嘴里笑道：“爱华她才不去呢，今天我也不去，陪她进城问问上学的事。”

    林爱珍挣脱不开，被林大嫂捉鸡崽一样拉到了院子里。

    林妈妈藏好篮子，从柜子里摸出两颗糖，也走到院子里，把糖塞进林爱珍手里，笑道：“你跟大伯他们一起走吧，今天爱华和淑芬都有事，就不陪你了。”

    林爱珍平时一向表现得乖巧懂事，林家人都挺喜欢她的。但他们家今天有秘密，可不敢被她探听了去。

    林爸爸他们原本想把鸽子收拾完再走，这下也不得不走了。

    四人丢下鸽子拿起工具，一起盯着林爱珍，她也不好意思再往人家房里钻了，只好干巴巴地笑了两声，跟着走出了院门。

    林妈妈等他们一走就连忙把大门关好，对林大嫂嘀咕道：“这孩子怎么没一点眼色，大早上的就往别人家跑。”

    “她哪儿是没眼色，我看她就是太过聪明。”林大嫂哼了一声，凑在婆婆耳边说道：“昨天她就想跟着我回家，被我挡住了，没想到她今天又来了。妈，你一个人在家看好门，别让人随便进屋。”

    她走到锁儿身边，轻轻捏了下儿子的小脸，笑道：“你跟奶奶在家要乖乖的，妈进城给你买好东西。”

    “爱华，走吧。”林大嫂拿顶草帽扣在头上，给小姑子也准备了一顶。

    林爱华早就听到屋外的动静了，不过她不想管。小女孩动些小心思，用得着老祖出手？她出手的话，林爱珍就别想活着回去了。

    林爱华戴上草帽，林大嫂提着篮子，小心地把鸡蛋盖好，两人在林妈妈的叮嘱中走出院门。临走时，林妈妈还往女儿口袋里塞了半斤粮票五毛钱，生怕她们回来得晚，赶不及吃中饭。

    林大嫂紧张又兴奋，一路上不住跟小姑子打听镇上的情况，又问黑市在哪儿，会不会真的有人来抓，搞得林爱华烦不胜烦。

    “闭嘴，再问你自己一个人去。”林爱华沉下脸，林大嫂顿时哑了火。

    “我就随便问问，你别生气嘛。等下我不说话，全听你的行不行？”林大嫂连忙赔笑。

    她对这次的城镇之行期待又畏惧，只有通过聊天来缓解紧张的情绪。

    两小时后，两人终于走到了兴泰镇外，林大嫂早就累得说不出话了。

    这会儿正是中午下班时间，路上的行人都行色匆匆，赶着回家做午饭。

    林大嫂看着几辆擦身而过的自行车，羡慕地叹道：“咱家也有辆自行车就好了！这玩意跑起来可真快。我要是有车，每天叫我来镇上我都愿意。”

    有车你就愿意每天来卖鸡蛋？林爱华也心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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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大嫂挺会来事

    她决定了，今天得在城里好好转转，再找点来钱的门路。

    买自行车不但要钱，还需要自行车票。光靠卖几个鸡蛋，哪天才买得起车？

    老祖她想要辆车，直接晚上去人家仓库里拿就行，但她现在不是在人间历练嘛，还是要守点凡间的规矩。

    林爱华笑眯眯地对大嫂许诺：“你跟着我好好学，我保证你很快就能拥有自己的自行车。”

    林大嫂听了这话，立刻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问道：“真的？不骗我？”

    “你看看我，像是说话不算数的人吗？”林爱华板起脸，努力使自己显得严肃一点。

    林大嫂看看小姑子一脸的真诚，不知怎么就真的信了，点头道：“我信你！”

    村里就队长家有辆自行车，她想跟红英借来学学，人家却连摸都不舍得给她摸。她要是有了车，也不给红英摸。

    路边的饭店、点心店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引得林爱华直往那里看，林大嫂却半点不为所动，追着她问黑市在哪儿。

    “咱们赶在中午去，大家都要做饭，肯定卖得快。走吧走吧，卖完咱再来。”

    林爱华无奈，只好带着她往黑市走去。

    “你跟着我，记好路。明天我可不来了，我还得读书呢。”

    林大嫂紧张地两边张望，努力把路边的标志建筑记在心里。

    兴泰镇不大，两人不一会儿就到了黑市。看到路边不少鬼鬼祟祟的人，林大嫂不由得紧张起来。

    “这些不会是纠察队吧？爱华，咱们怎么办？”她不敢再往前走了。

    林爱华瞥她一眼，淡定说道：“那些人都跟咱们一样，不是买东西就是来卖东西的，你怕什么？看到戴红袖箍的再跑不迟。”

    “哦，知道了。”林大嫂见到那么多卖东西的人，这才放下心，把帽子又往下压了压，提着篮子跟林爱华一起走了过去。

    她还想帮林爱华压低帽檐，谁知道小姑子却一把摘掉帽子，接过她手里的篮子大大方方地往地上一放，随手揭开了盖布。

    一走进黑市她就见到了几个昨天没买到鸡蛋的人，那还等什么？赶紧开始吧。

    果然，她刚摘下帽子，就有人走了过来。

    “小姑娘，今天又来卖鸡蛋呀。还是昨天的价，给我来三十个。”一个中年妇女走了过来。

    林爱华面无表情地说道：“今天一毛钱一个，三十个三元钱。”

    “怎么才一天就涨了两分？你要这样我可不买了！”女人顿时不高兴了。

    今天的蛋可是那两只鸡在青冥境里吸收过灵气后下的，个头比昨天的还大了两分，卖一毛钱都算是便宜她了。

    林爱华不为所动，坚持道：“一毛钱一个，不买就让开。”

    林大嫂怕小姑子真把人得罪了，连忙在一边解释道：“我家的鸡品种不一样。你看看这蛋，比供销社里卖的大了一半呢，口味也好得多。你买回去尝尝就知道了，保证你不吃亏。”

    说着，她就从篮子里挑出一个最大的拿在手里。

    女人见她笑得憨厚，又看看篮子里的鸡蛋，确实比她以前买的大了好多，就顺势点头道：“一毛就一毛吧，给我来三十个。”

    “好的姐，我来给您拿。”林大嫂麻利地数出三十个鸡蛋放进女人的菜篮子，接过钱转头递给林爱华，又赶紧招呼下一个顾客。

    看不出嘛，大嫂还真是块做生意的料。林爱华满意地点点头，把主场让给她，自己只负责收钱。

    今天的鸡蛋色泽红亮个头又大，两个就能顶平时的三个。虽说比别家的蛋贵了两分，看到的人却都或多或少的买了。

    今天的蛋虽然比昨天多，但早上吃掉十多个，林妈妈又不知道鸡明天还不会像今天这样发了疯似的下蛋，就留下了几个，两人只带了八十个出来。

    就这么点蛋，哪儿经得起你十个我二十的拿，不一会儿，一篮子鸡蛋就卖了个精光。林大嫂收起空篮子，对闻讯赶来的人说道：“今天没有了，要买的等明天吧。”

    一个老太太来得晚了，拉着她不肯放，打听道：“姑娘，你家养了多少鸡？明天还有得卖吗？”

    林大嫂连忙扯开她的手，解释道：“不是我一家的蛋，我也是帮别人卖的。明天这个时候您再来，我一准卖给您。”

    说完她就拉着林爱华赶紧溜了。

    “好，好，你可一定要来呀！”老太太还在后头追着她叫。

    走出去老远了，林大嫂才拍拍胸口，小声笑道：“妈呀，城里人也太有钱，太好糊弄了。”

    “快，把钱拿出来数数，可别弄错了。”

    林爱华暗暗翻个白眼，说道：“怎么可能。八元钱，我都数过了。”

    “行，你收好，带嫂子去买八珍糕。”自己挣了钱，林大嫂说话的底气都足了。

    两人又走进百货公司，林大嫂的眼睛顿时不够看了。

    “这么多好东西呀！城里人过得真好。我上次来还是两年前跟你哥结婚的时候呢，扯了块花布就回去了，都没好好逛逛。”

    林爱华对日用品和衣服布料都不感兴趣，领着她直奔食品柜台。

    中午时间，大家不是在做饭就是在吃饭，店里的人不多，两人很快就买了一盒八珍糕，花了六毛钱加半斤粮票。

    林爱华还想再买别的东西，林大嫂不让了，拉着她说道：“咱回去吧，现在回去还能赶得及吃午饭。嫂子吃完饭还得上工去呢。”

    夏天他们早上九点吃早饭，午饭一般就在下午一两点。空着手走得快，回去正好是饭点。

    林爱华可不想现在就回去，她还得到处转转，找点挣钱的门路呢。

    “你不想看自行车了？这儿还有收音机、缝纫机，还有许多好东西呢，你不去开开眼？”

    林大嫂四处打量一眼，咬咬牙说道：“我不看，看了也买不起。”

    “那你自己先走吧，我还要再逛逛。”林爱华说着转身就走。

    “哎，等等我，我怕自己记错路回不去呀！”林大嫂慌了，连忙拉住小姑子。

    “爱华，你就再带我一次吧。这次我一定好好记路，明天保证不烦你。你在家看书休息，嫂子自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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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姑奶奶跟你做个大生意

    来的这一路上，都是林大嫂提的篮子，从没说一句要林爱华帮着换换手，收了钱也都第一时间交到她的手里。

    现在被她讨好地拉着袖子小声央求，林爱华也不好继续坚持。

    但老祖的计划可不能因此改变。

    略微沉吟一下，她就对林大嫂说道：“那你在店里到处看看，我出去半小时，时间一到我就回来找你。”

    见她答应了，林大嫂连忙点头。

    “行，嫂子哪儿都不去，就在店里等你。你可一定早点回来呀！”

    “半小时后我准时回来。”林爱华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刚才她的神识扫过，发现了一个熟人。她得去找他再弄点粮票，最好能搞到一张自行车票。

    不错，这人就是刀哥。这小子正跟几个朋友坐在国营饭店喝酒吹牛呢。

    “刀哥，你可是咱们镇上最有办法的人，小弟这次的事可全靠你帮忙了。”一个穿着格子衬衫留着半长头发的青年对刀哥举起酒杯，两人碰了碰，他连忙一饮而尽。

    刀哥喝得满脸通红，拍着那人的肩膀笑道：“小张你放心。咱俩是什么交情？也就是我家老头子一句话的事，回家我就跟他说去。”

    “刀哥太仗义了！”

    “刀哥，我再敬你一杯！”

    旁边陪酒的两个人也跟着举杯，好话不要钱一样尽情输出，捧得刀哥热血上头，恨不能现在就回家去找他老子把事给人家办了。

    林爱华走进饭店时，这小子已经喝了个半醉，正吐沫横飞地吹着牛逼。

    林爱华不顾别人异样的目光，走到刀哥身边，一拍桌子对他说道：“你，跟我出去一下。”

    “你谁呀？怎么跟我们刀哥说话的？”小张顿时不乐意了，也跟着一拍桌子站起来。

    刀哥一回头，酒顿时醒了一半，连忙压住小张的肩，赔笑道：“姐，你怎么来了？快坐快坐，小弟请你喝酒。”

    昨天挨的那一顿胖揍，他回去后疼了一天，还不敢告诉家里人，只能自己忍着。今天他的背还疼着呢，怎么又遇着这母老虎了？

    “别叫我姐，出来。”林爱华板着脸，对其他几人看都不看一眼，转头自顾走了出去。

    “这是你姐？长得可真漂亮！”小张见他对那女孩客气得过分，连忙补救地夸了一句。

    刀哥含糊地嗯了一声，说道：“你们几个先喝着，我一会儿就来。”

    林爱华见他出来了，对着旁边没人的小巷子一指，他就乖乖地跟了过去。

    “姑奶奶，我今天可没惹你。”刀哥见她停下，连忙远远地站住，忙不迭地解释。

    林爱华皱眉，对他招招手，说道：“过来，问你点事。”

    傻子才过去呢，想把我引到没人的地方再揍一顿？我还是赶紧溜吧。刀哥的脚步后撤，转头就想跑。

    林爱华的手一动，藏在口袋里的鞭子就飞了出去，紧紧缠住刀哥的脖子，把他拖到自己面前。

    “跑什么跑？我又不吃人！”

    不吃人你打人啊！昨天还是大巴掌，今天就用上鞭子了。刀哥的腿直哆嗦，喝的那点酒全变成汗流了出来。

    “姑奶奶，有话好好说，你先把我放开。”刀哥想扯开鞭子，却越拉越紧，脖子都快被勒断了。

    林爱华一抖手收回鞭子，刀哥连忙喘了口气，赔笑道：“您找我什么事？只要小刀能办到，一定不敢含糊。”

    “没别的事，找你再弄点粮票。”

    刀哥一听就苦着脸，为难道：“我这个月的粮票全给你了，今天吃饭都是别人请客的。”

    “除了粮票我还要布票、油票、自行车票。不白拿你的，我拿东西跟你换。”林爱华看着他的表演，半点不为所动。

    刀哥眼珠子一转，还是咬牙坚持道：“我真的弄不到。这些东西紧俏得很，我家一个月也只有几十斤粮票。”

    呵呵，林爱华冷笑一声，说道：“刚才我可都听到了。小张说，等过几天新粮下来，叫你爸给他弄一吨，他半夜派车去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不等她说完，刀哥立马吓跪了。

    “姑奶奶，这话可不能乱说，要杀头的！”

    他们明明是喝酒前咬着耳朵悄悄商量的，怎么会被她听到？这要是宣扬出去，别说钱了，他老爸的命都保不住。

    刀哥一家都在粮站上班，他爸还是站长，这几年经不住诱惑，总是偷偷弄点东西出来。今年他也是第一次壮着胆子搞这么大，没想到还没开始就被发现了。

    林爱华的神识一直监视着附近，没人靠近，也就由他跪着。

    “你干的事我不感兴趣。我就问你一声，能不能弄到我要的票？”

    林爱华手里的鞭子一抖，刀哥立马吓得一哆嗦。

    “能！一定能！你要多少？”

    不是他怂，他是真被打怕了。

    林爱华看看青冥境里长势喜人的稻谷，估算一下几天后的产量，说道：“一斤米换你两斤粮票，先来个五千斤。能不能办到？”

    要这么多？真的拿米跟我换？刀哥的心思顿时活泛起来。

    他站起身，哈着腰赔笑道：“我爸也弄不到这么多粮票。姑奶奶，我拿钱跟你买，一斤米三毛怎么样？”

    粮站对外卖的价格是一斤米一毛二加一斤粮票，不过那都是陈米，新米城里人想买也买不到。

    这个价格给他的话，双方都不吃亏。

    林爱华的账算得清楚，满不在乎地点头道：“行吧，过几天我来找你。记住，给我多搞些票。”

    林爱华已经走远了，刀哥才摸摸脖子溜出小巷。

    找我？你知道我家住哪儿？我这几天都不出门了，就呆在家里。爷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就算真被她找到了也不怕。把她的米卖给小张，不过转个手，他就能拿五分一斤的差价，老头子还不会因此犯错误。

    刀哥想清楚对策，再看看四下无人，又跑进饭店继续他的酒局，林爱华也回到了百货商店。

    时间刚刚好。

    大嫂一边逛店一边不时向大门边张望，见小姑子回来了，连忙对她招手。

    “爱华，我在这儿！”她喊了一声，引得旁边几个人都看了过来。

    林大嫂有点窘，低着头赶紧往门外跑，一个男人却快她一步，抢先走到林爱华面前。

    “林同学！我正想找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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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我家里特别困难

    男人高高瘦瘦，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白净而文弱，一看就是个读书人。

    见到林爱华，他的脸上露出意外的欢喜，撇下身边跟着的两个人，径直向林爱华走去。

    林爱华愣了一下，脑子里跳出一段记忆。

    “张耀扬，是你呀。找我有事？”

    这是她初中同学，就住在镇上，遇到也不算奇怪。

    张耀扬对她的冷漠略有些奇怪，却以为她是当着太多人不好意思，也没有多想，继续走近些，说道：“对，我想跟你说说上学的事。”

    那会儿风气保守，就算这男人看起来温和无害，林大嫂也不敢让他跟小姑子单独说话。她连忙跑过去挽住林爱华的胳膊，把她带离百货商店。

    “走，咱们先出去，别堵着大门。”

    张耀扬对林大嫂礼貌地点点头，继续对林爱华说道：“县高中就要开学了，你接到通知了吗？”

    开学？林爱华不太想去。

    凡间的书，有什么好读的，读了是能成仙还是怎么？

    “没有。你自己去上吧，我就不去了。”

    林爱华说声再见，转头就走，张耀扬连忙紧追了几步，叫道：“林同学，你是不是家里有什么困难？你放心，同学们都会帮你的，你一定要读完高中呀！”

    看在他一片好心，两人又同窗过三年的份上，林爱华还是停下了脚步。

    “我家里真的特别困难。学我就不上了，我还得回家挣工分呢。”

    她不过是句托词，张耀扬却当了真。

    林爱华家在农村，同学三年，他亲眼见证了这个女孩是怎么艰苦度日，怎么认真读书的。

    她不肯上学，一定是有特别的苦衷。张耀扬的脑海里自动播放起凄凉的背景音乐。

    这样努力上进的女孩，怎么可以轻易被生活打败？

    “林同学你等等，听我说完。从今年起高中只要读两年，你再坚持两年，毕业后就能进城里上班，你的命运就会因此而改变！”

    “别担心学费，我来帮你想办法。”

    你，帮我？

    林爱华忍不住上下打量了他几眼。她不记得跟这小子有过多大的交情呀。

    原主确实跟张耀扬有些朦朦胧胧的好感，但那都是少年心事，谁都没有说出口，林爱华更加感觉不到。面对张耀扬的好意，她只能断定，这小子是个有钱的好人。

    老祖她从来不坑好人。

    “谢谢，不过暂时不用。我先走了，再见。”

    林爱华挥挥手，带大嫂走上回家的路，留下不知所措的张耀扬在原地驻足。

    林同学拒绝了他的帮助，她真的不想读高中了？不，她一定是太要强了。

    初中三年，林爱华的成绩一直稳稳霸占着班级第一，不管他怎么努力都追不上。如此优秀的女孩，自尊心一定特别强吧。

    张耀扬握紧拳头，暗中决定，一定要想出一种特别的方式帮助林同学，既能让她顺利去县城念书，又要保护好她的坚强。

    林爱华可不知道，不过是十来元钱的事，后面的张同学已经脑补成那样，她带着林大嫂一路往回走，一路随口问道：“看自行车了吗？”

    “看了看了，好家伙，一辆就要一百五，还得再加一张自行车票。”林大嫂的眼睛发亮，开始盘算自己要跑多少天才能攒到一辆自行车。

    “爱华，你真能弄到票？”

    呵，老祖的能量你无法想象。林爱华昂着头，略微点了一点，林大嫂开心得都快原地起飞了。

    她殷勤地摘下自己头上的帽子给小姑子打扇，一边又期期艾艾地说道：“可是，家里的鸡也不一定每天都能下这么多蛋呀。还有，就算每天都能捡到八十个蛋，也不能都给我一个人花了。”

    她把草帽戴好，掰着手指头说道：“爱兵今年二十，也该娶媳妇了，得先给他攒一百。还有爱民，人长得帅，嘴又乖，多少女孩子偷偷喜欢他呢，也得提前预备着，别看中人家了，却拿不出钱来下定。”

    “还有你，爱华，你真不打算去读高中了？”

    她一个做嫂子的，却偏要去操老母亲的心，林爱华感动又好笑。

    “读又怎样，不读又怎样？”

    林大嫂小心地看她一眼，说道：“嫂子没文化，也不懂什么大道理，但我觉得刚才那位同学说得对。书还是要读的，读完书你就能做城里人，每个月都能分到粮呢。”

    这还是那个跳着脚催自己下地的大嫂吗？林爱华有点怀疑了。

    “真让我去读书？不要我跟你一起下地挣工分？”

    “嗐，我就是不想看你每天闲着什么也不干。你要真去上学，嫂子还能拦着不让？”林大嫂满不在乎地挥挥手，又说道：“你要真成了城里人，以后我家锁儿也有个厉害的姑姑了。”

    哈，这才是她熟悉的大嫂。

    “行了，家里的事不用你操心，你管好自己就行。赶紧走吧，再不走赶不及吃饭了。”林爱华加快脚步，暗暗丢个风行决在大嫂身上，她的脚步也立刻轻快起来。

    两人赶回家时，林家人正坐在厨房里准备开饭。

    桌上摆着三个菜，大家却只盯着那盆鸽子汤。

    鸽肉鲜嫩，汤汁清亮，撒上细碎的葱花，散发出诱人的香气，刺激着大家的口水分泌。

    虽然馋得慌，他们却谁也不肯先动筷子。

    林妈妈抱着锁儿，先给他喂饭，边喂边问道：“淑芬跟爱华也不知道到哪儿了，要不咱们等等她们吧。”

    林爸爸毫不犹豫地点头：“等等吧，这会儿饭还太烫。”

    林三哥也担心妹子，却又不愿意干坐着，拿起个小篓子说道：“要不我先去抓几条小鱼喂肥仔，爱华回来了你们就先吃。”

    林爸爸拦住他：“这会儿抓什么鱼？你给我在家呆着。老大，你去村口迎一下。这么远的路，她们走个来回肯定累坏了。”

    林爱国连忙应了一声走出厨房，刚出院门，就看到自己的媳妇和妹子一路说说笑笑地走在路上，就快到家了。

    他连忙跑过去，接过他媳妇手里的篮子。怕被人听到，他也没敢打听卖鸡蛋的事，只跟林大嫂对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噫，光天化日，吃了一嘴狗粮！林爱华嫌弃地撇撇嘴，扔下他俩自己先走了。

    回家，她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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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小鱼抓大鱼

    见她们平安回来，一家人都松了口气。林三哥也连忙扔下篓子，往外探探头，兴奋地问道：“这么快就卖完了？”

    “就那么几个蛋，还不是分分钟的事。鸽子汤好了？快吃饭，我都饿死了！”

    林二哥连忙去灶台上端来饭，又递给她一双筷子。

    “快吃吧，就等你们两个了。”

    闻到香味，林爱华立刻顾不上客气，先给自己舀了一勺汤送进嘴里。

    “太鲜了，好吃！”

    等林大哥他们走进厨房，她已经一碗汤下了肚。

    好在她还记得不能吃独食，没对盆里的鸽子下手。

    林妈妈见她吃得香，也就先不忙多问，只催着其他几人赶紧吃饭。

    中午除了鸽子汤，林妈妈还另拌了一盘莴笋，又炒了两条丝瓜。

    天气热，丝瓜结得多，不吃很快就老了，所以他们几乎天天都要吃上几条。

    其他人吃腻了，林爱华可不腻。一口菜，一口饭，她吃得可欢了。

    知道她俩今天走了远路肯定饿，林妈妈特意多煮了点饭，果然又被吃了个精光。

    今天林爱华可不会再出丑了。吃完饭，她满足地摸摸肚子，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钞票，说道：“这是今天的鸡蛋钱，都在这儿了。”

    林妈妈喜滋滋地点钱，林大嫂连忙拿出八珍糕，说道：“我给锁儿买了盒点心花掉点，这里还剩七元九毛钱。”

    这么多！几个男人的眼睛都亮了。

    他们一天累死累活的，一个工分也就值个几分钱。忙活到年底，除去分到的口粮，一家能拿一百元就算是烧了高香了。家里的鸡一天就能生出八元钱？

    这也太香了吧！

    鸡呢？赶紧再喂点。

    林家人找鸡，鸡也在找林爱华。见她回来了，都站在厨房门外，委屈地咯咯叫。

    什么时候才能吃上仙草？它们都等急了。

    林妈妈撒了一把小米在地上，两只鸡却不给面子。勉强啄两口，又去盯着林爱华。

    “咱家的鸡今天又下了十来个蛋，我都捡到篮子里了。爱华，你不是说它们爱吃草吗？怎么我喂了它们又不吃？”

    被几人一起看着，林爱华只好无奈地站起身，去墙角转了转，偷偷拿出一把空间草。

    “吃吧吃吧，吃完多下点蛋。”

    随着青草落地，那两只鸡顿时欢快地啄食起来。林妈妈自以为了然地笑道：“原来是要那儿的草。妈知道了。”

    既然你知道了，以后喂鸡的事就交给你。林爱华暗下决定，等下就把她开地拔掉的野草种去墙角，以后喂鸡的事她就不管了。

    林妈妈喜滋滋地把钱拿回自己屋藏起来，林大嫂看看大家，实在不敢在这时候提自行车的事。还是等会儿午休时跟她男人商量吧。

    林爱华记挂着她的稻谷，吃完就溜回自己房里，关上门立刻进入青冥境。

    下午还要上工，林爸爸几个也抓紧回房休息，只有林三哥坐不住，见没人注意，又偷偷拿起篓子向河边走去。

    九月的天，中午依然骄阳似火，他只穿个小背心大裤衩，找个阴凉的地方开始忙活起来。

    中午他偷偷藏了一个小饭团，特意用鸽子汤泡过，把这放在篓子里，肯定能抓到鱼。

    林三哥满心期待地盯着鱼篓，只等抓几条小鱼就回家。

    只可惜，这片水域昨晚才刚刚被老祖扫荡过，林三哥等得脖子都长了，连个鱼影子都没见到。

    “不应该呀！这么香的饭团，怎么没有鱼来吃？”他把篓子提起来，发现饭团还好好地在里面，一粒米都没少。

    他不服气地挪了个地方，还是一无所获。

    “难道是肥仔没口福？”林三哥不愿承认失败，捏下几粒米往远处撒，想把鱼吸引过来。

    “你要抓鱼？”余小鱼不知何时走到了他的身后。

    林三哥吓了一跳，拍拍心口笑道：“是小鱼呀。你怎么走路一点声音都没有？”

    余小鱼认识他，昨天他跟林爱华一起去过他家。

    既然是他要抓鱼……

    余小鱼点头：“跟我来。”

    他把林三哥领到稍远的地方，捡起几块石头弹射出去。

    “有鱼了，你去抓吧。”

    这就有鱼了？林三哥往石头的落点一瞧，立刻兴奋地瞪大了双眼。真的有鱼！三条大鱼翻着白肚皮慢慢浮到了水面上。

    “可真有你的！等着，我去捞上来！”说完，他把衣服一扒，扑通一声跳进了河里。

    标准的狗刨姿势，却半点不影响他的速度。没几分钟，那三条大鱼都被他弄上了岸。

    他挑条最大的白鲢递过去，说道：“这条给你，这两条小的就给我吧。”

    余小鱼摇摇头：“都给你。”

    林三哥哪儿敢在外边跟他谦让，让人看到大家就都没得吃了。他把自己的两条塞进篓子，穿上大裤衩，又把白鲢用背心包好，说道：“走吧，我送你回去。”

    他在前头走，余小鱼紧跟在他身后，问道：“她没来吗？”

    “她？哦，你说爱华呀，她睡午觉呢。”林三哥随口回道：“爱华最喜欢吃鱼了，等会儿看到这两条鱼肯定高兴。”

    “我跟你说啊，我妈做的糖醋鱼最好吃了，光想想我都馋。”

    她喜欢吃鱼？难怪昨晚捞了那么多。

    余小鱼只是被封印了记忆，又不是傻。林爱华半夜来抓鱼的事他肯定不会往外说，他只是问道：“糖醋鱼怎么做？”

    “四婶也会做，就是没我妈做的好吃。小鱼你想学，回家让你妈做一遍不就知道了。”林三哥怕他不肯要鱼，硬是帮余四婶安上个厨艺精良的帽子。

    余小鱼这下不说话了，跟着林三哥走进自家院子。

    余家人也睡午觉。余小红在破败的西屋，老两口就铺张草席在堂屋打地铺，这会儿都睡着了，也没人出来招呼他们。

    林三哥把鱼往地上一放，拍拍余小鱼的肩，轻声道：“我先回去了，明天来叫你一起上工。”

    林三哥喜滋滋地带着两条鱼回去了，留下余小鱼独自看着地上的大鱼出神。

    糖醋鱼怎么做？他也想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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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飞剑砍稻谷

    林三哥回到家，一家人都已经睡着了。

    他把沾了鱼腥的背心一扔，自己找个木盆放上水，又把两条鱼放了进去。

    那两条鱼只是被打晕，走了这一路已经缓了过来，一进水盆就摇头摆尾地开始扑腾。

    林三哥连忙把盆端进厨房，把水加满，又用锅盖把盆盖上。

    这两天的生活可真好啊，鸡蛋、鸽子，今晚还有鱼！要是天天这么吃，做多少活儿他都不带喊累的。

    林三哥笑呵呵地回屋，再眯一会儿，等下还得去上工。

    林爱华听到外面的动静，连眼皮都没掀一下，她还得种稻子卖钱买自行车呢。

    难道真等着大嫂每天卖那点鸡蛋的钱，那得等到什么时候。人家还想先给小叔子攒彩礼钱呢。

    不再嘴坏的大嫂还是挺可爱的，林爱华也不能亏待了她。

    可怜的肥仔，正在林子里浪得飞起，就被主人远程召唤了回来，继续当监工开地。湖边的这一片空地全都要开垦成农田，工程量可不小。

    肥仔骂骂咧咧指挥着它的小弟们劳动，老祖却找片草地打坐练功。修为不够，她什么都做不成，不剥削肥仔难道叫她自己挽起袖子上？

    不久，林家人陆续醒来，看到厨房里的两条鱼，又引起一阵骚动。

    林妈妈连忙又把鱼盖上，笑骂道：“走吧走吧，都站这儿干嘛？还不赶紧上工去，鱼再好吃也要等晚上。”

    几人说说笑笑地走出家门，连林大嫂也不肯在家歇着，跟着一起去挣工分。天天做惯了农活儿，不过是走这几步路，中午歇过她就不累了。

    她可不像小姑子，从小娇生惯养的，掰点玉米都能中暑。

    想到林爱华，她连忙捅下身边的林大哥，说道：“今天我跟爱华进城，遇到他同学了。”

    “怎么回事？”林大哥连忙问，旁边的几个也竖起耳朵。

    “那个同学说，高中很快就开学，读两年就能毕业。”

    “这是好事呀。”林爸爸点点头，说道：“晚上回家收拾一下，叫她好好温书，准备去县城上学。”

    “可是，爱华说她不想读书了，要回家跟我们种地。”

    林大哥一听这话就沉下脸：“叫你平时少说几句，你偏管不住嘴。爱华脸皮薄，听不得你唠叨。”

    林大嫂见她男人生气了，连忙描补道：“我劝她了，她不听，还叫我别管家里的事。”

    “真的，我都跟她说了，以后那件事就交给我，她安心读书就行，可她就是不听劝。要不晚上回去你们再跟她说说吧。”

    见她说得情真意切，林家几个男人的脸色才好看了些。

    林爸爸点点头，说道：“行了，这事晚上再说，你们管好嘴，家里的事可别让外人打听了去。”

    林家的男人嘴都紧，只有林大嫂爱唠叨。不过，今后进城卖鸡蛋的人可是她自己，她总不能把自己坑进去吧？

    林妈妈见女儿的房门没开，也没太在意，自己关好院门带上锁儿往供销社走去。

    最近女儿胃口大开，她一边高兴一边又有些担心，变着法子地想让大家吃好点。

    口袋里有了钱，林妈妈的主意也多了。

    她得去买两块豆腐，鱼头留下烧豆腐汤，鱼身红烧，鱼尾烤了做成鱼粉给肥仔拌饭。去地里摘个南瓜，再挖点野葱，今晚不喝玉米糁粥了，白粥一家人都更喜欢。

    大家都在忙，林爱华也没闲着。

    肥仔的小弟们很给力，老祖的修为堪堪才提升了一级，整个湖边都被它们开垦完毕。

    林爱华看看搞得灰头土脸的几只灵兽，大发慈悲地挥挥手：“去吧去吧，今天不用你们了。”

    肥仔抖抖身上的土，不等主子再抓它的壮丁，一溜烟地跑到鱼池边补充能量去了。

    看看已经成熟的稻子，林爱华摸出一把飞剑，嘴里念动法决，那剑就嗖的一声飞远。

    剑光闪过，稻子被整齐地割断。林爱华挥动双手，飞剑嘁哩喀喳一顿乱劈，所有的稻谷都被脱了粒。一阵清风吹过，稻草和稻谷完美分离，分成两垛堆放在一边。

    完美！

    林爱华看看她的第一批收获，满意地点点头。

    不错，一分地就收了几百斤，正好做种子。

    回头看看肥仔，那家伙吃饱了小金鱼，生怕主人再叫它来刨坑，正翻着肚皮躺在地上装死呢。

    切，林爱华撇撇嘴。

    老祖现在修为提升了，区区播种小事，她挥挥手就能搞定。

    青冥境里灵气充裕，稻子只要有水就能生长。林爱华对产量还算满意，也就懒得精耕细作，直接粗放式管理，招来一阵风把稻种均匀撒进地里。

    “肥仔，放水。”

    主子动动嘴，肥仔跑断腿。

    可怜的小猫咪，就算是真死了也只有认命地爬起来，去给主人刨开堵住水渠的土块。

    十多亩地，再怎么样也有几万斤粮食了。

    林爱华还在炼气期，这一番折腾消耗可不低。播种完她就不管了，又去继续练功补充灵力。

    肥仔再不敢在主人身边留着，否则还不知道又会给它派点什么活儿。蹿出青冥境，肥仔头也不回地向余小鱼家跑去。

    余小红起床上工，吵醒了余老四夫妇。见儿子正站在院子里看鱼，余妈妈连忙把他拉到屋檐下，又跟余老四两人手忙脚乱地把鱼放进大盆里，喜滋滋地问道：“儿子，哪儿来的鱼？”

    “我抓的，做糖醋鱼。”

    “你还会抓鱼？我儿子可真厉害！”余妈妈笑得嘴都合不上了，“你想吃糖醋鱼，妈这就来做。”

    儿子回家两天了，一顿只吃一小口，可把这老两口急坏了。难得他想吃鱼，还不赶紧安排。

    余妈妈进厨房拿出菜刀，找块青石咔嚓咔嚓磨了两下，余老四却支支吾吾地拦住她。

    “这鱼还是先不杀吧。小鱼的户口还没办，口粮也领不成，我想晚上把鱼给朱大队长送去，请他帮帮忙。”

    “可是，咱儿子想吃糖醋鱼……”余妈妈也犹豫了。

    余小鱼看出他们的为难，眉头略微一皱，说道：“我再去抓。”

    “哎，大白天的，你别被人看到！”余妈妈想拦，余小鱼却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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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怪味糖醋鱼

    “都怪你！儿子要吃鱼就让他吃吧，非说办户口的事。他现在又去抓鱼了，被人看到可怎么好！”余妈妈转头就去骂她男人。

    余老四不敢跟她争辩，缩着脖子半天才回了一句：“我这也是为他好。朱长贵是个什么人你又不是不知道，没点好处他肯给咱们办事？”

    “呸，我儿子只是走丢了，户口又没销。他敢不给办？”余妈妈嘴犟地回了一句，心里却真的担心起来。

    那条鱼在盆里缓缓游动，余妈妈看看菜刀，一时也拿不定主意该不该杀。

    余小鱼走到河边，又捡起两块石头弹向水面，立刻有两条大鱼浮了起来。

    他招招手，鱼却没有如他预期一般飞上岸。

    我为什么要招手？他想不明白。

    现在怎么办，要像林爱民一样脱光衣服下去捞？余小鱼办不到。

    就在他不知该如何下手时，肥仔跑了过来。

    “仙君要抓鱼？等我来帮你。”肥仔扑通一声跳下水，很快叼着鱼游上岸。

    扔下鱼，肥仔抖抖身上的毛，问道：“仙君，你怎么想起要抓鱼？难道，你的肚子也饿了？”

    余小鱼认出肥仔就是林爱华身边的那只猫，也不好奇自己为什么能听懂它说话，仿佛本该如此。

    “她喜欢吃糖醋鱼，我想学。”

    又是她？肥仔的身子抖了一抖，撇嘴道：“有人给她做，不用你学。你还是早点回去吧，人间不适合你。”

    “我不回去。”余小鱼提起那两条大鱼，头也不回地走了。

    好不容易找到个能说话的人，肥仔又怎么肯轻易放弃。它喵呜一声，也跟着进了余家的大门。

    余小鱼把两条大鱼往余妈妈脚下一扔，又指着盆里的鱼说道：“糖醋鱼。”

    “这么快就抓到鱼了？我儿子可真厉害！”

    这下老两口不用愁了，盆里的鱼先不动，余妈妈捡起地上的大鱼，麻利地刮鳞、剖腹，摘去内脏，去掉鱼鳃，又弄点水冲洗干净。

    “死老头子，还不去挖块姜，一天天的，什么都不会干，全等着我一个人。”余妈妈支使余老四去干活儿，自己走进厨房，却一下子没了主意。

    油倒是还有点，白糖可是金贵东西，没糖怎么做糖醋鱼？

    余小鱼全程在一边看着，见她东翻西找半天不动手，终于问道：“你找什么？”

    “儿子，要不咱们烧鱼汤吧，鱼汤也很好吃的。”

    余妈妈想跟儿子商量，余小鱼却坚定地摇头：“糖醋鱼！”

    肥仔在一边看半天了，忍不住说道：“我家有糖，要不我去给你拿？”

    余妈妈听不懂，只知道那只肥猫喵呜叫了几声，儿子就走出了厨房。

    “我去拿糖。”

    “哎，儿子你回来，你去哪儿拿糖呀？”余妈妈喊了几声，一人一猫却头都不回地走远了。

    “凡间的鱼难吃死了，怎么你们一个个的都要吃呢？还是我的小金鱼香，明天我给你带一条。”肥仔在前面带路，边走边吐槽。

    “仙君，主人在青冥境里修炼，等下你不要进去，我去给你拿糖，做好了给我也尝两口。”

    仙君？青冥境？余小鱼感觉肥仔的话好熟悉，仿佛听过无数遍。

    林家的大门关着，林妈妈还没回来。

    肥仔越过墙头溜进厨房，叼起林家的糖罐子又跳了出来。

    余小鱼很想推开门走进院子，去找林爱华说说话，可肥仔却把糖罐往他脚边一扔，一个劲地催促道：“快走，别让人看到了。”

    余小鱼只好捡起罐子，问道：“你认识我？我到底是谁？我怎么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真想不起来了？那敢情好。既然本喵成了肥仔，你也别做仙君了。

    肥仔连忙改口：“我当然认识，你叫余小鱼，是余老四的儿子。”

    “你叫我仙君？我怎么感觉有些耳熟。”

    “没有，什么仙君，你听错了。我是说小鱼。”肥仔连忙打个哈哈，糊弄他道：“快走吧，主人说凡间的食物要放调料才好吃，赶紧叫你妈给咱们做。”

    余小鱼皱眉，还是驱散不去那种熟悉的感觉。

    他发现，自己比较喜欢跟这只猫说话。聊了这么几句，他现在说话顺溜多了。

    “好吧，咱们回去。”

    余小鱼回到家，余妈妈正在打扫院子里的鱼鳞鱼肠，见他回来了，连忙放下扫帚。

    “糖借来了？”

    “给。”余小鱼把糖罐递过去。

    “谁家这么大方，连罐子都给你拿来了。用完咱可得给人家送回去。”

    余小鱼正想去找林爱华呢，很干脆地说道：“爱华家的，我去送。”

    “哈哈，爱华给的呀，这姑娘可真不错。”余妈妈听儿子叫得亲昵，还以为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顿时笑眯了眼。

    “儿子你出去等着，妈来做鱼，一会儿就好。”她把儿子往外赶。

    “我要学。”余小鱼对着她说话时又惜字如金了。

    “行行行，妈教你！”余妈妈看着自己高大俊俏的儿子，真是越看越喜欢，亲昵地拍拍他的背，开始忙活起来。

    “老头子，来烧火！”

    锅烧热后，林妈妈用勺子舀了一点点油，用铲子抹匀，一边做一边给儿子讲解。

    “鱼要先用油炸一炸，这样吃起来才香。”

    给鱼翻个身，她又倒进点酱油，加水没过鱼身，再放进葱姜，加入盐、糖、醋。

    “水开了就改小火，煮个十来分钟，鱼熟了就能吃。”

    余老四按照他媳妇的指示烧开锅，又把火拨小，不一会儿就有一股鱼香飘了出来。

    太香了！余老四夫妇都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他家没养猪，全家也只有余小红一个劳力，常年欠着队里的饥荒，分的口粮只够勉强糊口。上次开荤还是过年的时候，生产队里分鱼，也给了余小红一条。

    今天一下子就有两条大鱼，还是糖醋鱼，老两口盯着锅都走不动了。

    好不容易等到鱼熟，余老四连忙熄了火。

    “儿子，你快尝尝！”余妈妈先盛出一条，挑最嫩的鱼腹夹了一块送到余小鱼嘴边。

    余小鱼闻闻，酸酸甜甜，好像还不错。

    他接过筷子把鱼送进嘴里，味道简直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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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逆徒总想害我

    肥仔也对主人口中的糖醋鱼充满期待，连忙挠了挠他的腿。

    “好吃吗？给我也来一块！”

    余小鱼囫囵把鱼咽下肚，一脸平静地说道：“还不错，你们也尝尝。”

    说着，他夹下一块鱼背放到肥仔面前。

    “多谢！”肥仔叼起鱼，转身避开余爸余妈火辣辣的视线，嗷呜一口咬了下去。

    “啊呸呸呸！什么味道，难吃死了！”肥仔才吃了一口，就忙不迭地把鱼往外吐。

    “酸不拉几，还齁咸。你骗猫，我不跟你玩了！”

    肥仔气愤地蹿出余家大门，一眨眼就跑得没影了。

    难吃吗？余小鱼看看余家夫妇，他们每人也夹了一筷子鱼放进嘴里，都吃得一脸幸福的样子。

    余小鱼看看鱼，实在不想再次尝试。

    自己跟肥仔站一边，余家父母站一边，口味天差地别。所以，这鱼到底是好吃还是难吃？

    余小鱼拿只盘子，把另一条鱼盛进去，说道：“我去找爱华。”

    余妈妈有些舍不得做好的大鱼，但想到儿子的终身大事，还是忍痛道：“过会儿去吧，先把这条鱼吃完。”

    余家夫妇都不吃了，把筷子递给余小鱼，眼巴巴地看着他，想把家里最好的东西留给儿子。

    “你们吃。”余小鱼左手盘子右手糖罐，头也不回地出了院子，直向林爱华家走去。

    余老四见儿子走了，又拿起筷子想要再吃一口，被他媳妇在手背上狠拍了一下。

    “别吃了，等儿子回来晚上一起吃。”

    她拿只篮子把盆里的白鲢放进去，催促道：“赶紧去把儿子的户口办了，朱长贵要他明天去上工呢，不给分粮难道叫咱们白干？”

    “行，我这就去。”余老四手里提了东西，感觉底气足多了。出门他不去大队部，先向朱长贵家走去。

    余小鱼端着盘子走在路上，也不知道要避人。幸好这会儿大家都在地里忙，也没谁注意到他。

    走到林爱华家门前，院门紧闭。

    自从林家的鸡开始疯狂下蛋，他们家就再不敢敞着门让别人随便进了。

    林妈妈已经带着锁儿回来了。给孙子喂了点八珍糕，又拿块饼干让他自己坐在席子上啃，余妈妈就开始在家里忙活。

    余小鱼也不认识别人，推了下院门没开，他叫道：“爱华！”

    林爱华早就发现了徒弟，正不想搭理他，谁知道他竟敢这样亲昵地喊自己的名字。

    这臭小子，可真是个祸害。

    “来了来了。”林妈妈抢先打开门，看看眼前高大的青年，警惕地问道：“你是谁？找我们家爱华什么事？”

    余小鱼把手里的盘子和糖罐往前递了下，又收回去。

    “送鱼。”

    林爱华没办法，只好打开门，说道：“他是来找我的。进来吧。”

    余小鱼把盘子往林爱华眼前送，说道：“糖醋鱼。”

    哎哟，逆徒转性了，都知道孝敬师父了。

    林爱华有些感动，接过鱼说道：“行了，你回去吧。”

    余小鱼不肯走，他想看看林爱华是不是真喜欢这种奇怪的味道。

    林妈妈看看女儿，再看看余小鱼，好奇心忍不住地往外钻。

    “小伙子，你是谁呀，我怎么没见过你？”

    余小鱼看看她不说话，林爱华只好帮他解释道：“他就是余小鱼。”

    “哦，是小鱼呀。快进来！”林妈妈立马热情起来，拉着余小鱼上下左右不停地打量。

    “十多年不见，都长成个大小伙子了！这些年你去哪儿了，可把你爸妈急坏了！”

    “来，快过来坐，吃糖。”林妈妈摸出块哄孙子的糖，要往余小鱼手里塞，却突然看到他拿着的糖罐子，怎么那么眼熟呢？

    余小鱼很自然地接过糖，把糖罐放进林妈妈的手里，说道：“谢谢。”

    “这糖罐，是咱家的？”

    林妈妈上手一摸，立刻就确定了。

    自家的糖罐，怎么到了他的手里？

    余小鱼淡定点头：“爱华给我的，做糖醋鱼。”

    我给你的？你可真会编！林爱华现在只想把这逆徒打出去，谁知他又执着地指着鱼说道：“吃。”

    哼，吃就吃。老祖我难道还怕你会下毒？

    林爱华闻到糖醋鱼的香味，也被勾出馋虫来了，把鱼端进厨房，自己拿双筷子夹了一块鱼肉，忙不迭地放进嘴里。

    “呸，什么东西？！”刚进嘴的鱼肉又被她一口吐了出来。

    逆徒果然是来害她的！

    林妈妈连忙跟进厨房，自己接过筷子夹了一点尝尝，也跟着皱起脸。

    “没事没事，就是盐放多了。晚上妈重烧一下，还能吃。”

    余小鱼看看她俩的反应，这下确定了，不是自己的口味有问题。

    这样就好。

    “怎么做？我想学。”余小鱼问林妈妈。

    这毕竟是女儿的救命恩人，不能怠慢了。林妈妈也笑着说道：“不用你学，婶子来做就行。我家爱民今天也抓到鱼了，晚上你在我家吃饭吧。”

    林妈妈不过客气一句，余小鱼却当真点头，道：“我帮你杀鱼。”

    刚才看了一遍，他已经会杀了。

    余小鱼自己找出菜刀，磨了两下，翻出盆里的鱼提到院子里。刮鳞，剖腹，整套动作行云流水。

    “小鱼还真是能干。”林妈妈只好跟去打下手。

    怎么说呢，人家端着鱼上门，又主动帮忙做饭，她也只好捏着鼻子认了。

    就留他吃一顿吧，他家也实在是困难。

    余小鱼杀完鱼还不走，又帮着林妈妈洗菜、切菜、烧火。林妈妈炒菜时他就在一边盯着看，还不时请教几句，跟在余家时简直判若两人。

    无事献殷勤！林爱华偷偷撇嘴，更加坚定了早日送逆徒回去的决心。

    太阳下山的时候，林家人又结伴而回。

    一进家门，满院子的香味扑鼻而来。惦记着晚上吃鱼，他们一下工就赶忙回来了，路上都没跟别人扯闲篇。

    “妈，饭好了吗？我都饿了！”林三哥第一个钻进厨房，赫然发现余小鱼也站在灶台边。

    “小鱼来了呀，正好，来了就别走了，在我们家吃鱼。”

    怕他妈不肯，林三哥连忙解释道：“这两条鱼就是小鱼帮我抓的。小鱼抓鱼可厉害了，哪天也教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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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余家人口味独特

    林妈妈对他笑骂道：“用得着你说，妈早就跟小鱼说好了。”

    她端起一碗鱼头豆腐汤，对林三哥说道：“给你余四叔送去，告诉他们一声，小鱼今晚在我家吃饭。”

    林三哥留恋地看看桌上丰盛的晚餐，接过碗说道：“我这就去，你们可等我回来再开饭！”

    “行，等你。快去吧。”林家人都笑着打趣。

    余小鱼拦住林三哥，说道：“他们不吃，家里有糖醋鱼。”

    余家人的口味那么奇特，肯定不爱吃林家的饭菜。

    余小鱼都说了不用送，林三哥更加懒得跑这一趟。他顺势放下碗，说道：“那你吃完饭自己带回去，咱们先开饭。”

    林家人也不想送，倒不是舍不得鱼头汤，关键这会儿正好是饭点，现在送去太招眼。

    “好了，好了，那就吃饭吧。”

    林妈妈赶紧拿起碗给大家盛饭。

    余小鱼很自然地坐到林爱华身边，对其他人热辣辣的眼光全然不顾，夹起一块红烧鱼先放到林爱华碗里。

    “尝尝。”

    林爱华白了他一眼，把鱼放进嘴里，点头道：“好吃！”

    原来她喜欢这个味道。余小鱼自己也赶紧夹了一块，把这味道记在心里。

    林爱华夹豆腐，余小鱼也跟着吃豆腐，林爱华夹南瓜，余小鱼也吃南瓜。他也不多吃，每样只尝一口，牢牢记住刚才林妈妈的做法。

    林妈妈为了款待女儿的救命恩人，今晚又特意炒了四个鸡蛋，余小鱼也只是吃了一口就放下碗，说道：“我不吃了。”

    “怎么才吃这么点？”林妈妈倒有点心疼他了，“你这么大的个子，只吃这一口饭怎么够？别跟婶子客气，就当在自己家。”

    余小鱼在自己家也是意思意思吃一口，现在他知道了林爱华的口味，就不想继续再留了。

    他在这儿，林家人吃饭都有点放不开了。

    “我先回去了，明天再送鱼给你。”他看了林爱华一眼，连特意给他准备的鱼汤都没拿，站起身走出院门，回身又帮他们把门关上。

    “小鱼这孩子不错。”林爸爸虽然对他靠女儿太近不满意，其他地方却都没得说。

    林爱华尝了一口她妈重烧过的糖醋鱼，还是有些下不去口，干脆不再去碰，撇嘴道：“哪儿不错，我怎么没看出来？”

    女儿没往那方面想，林爸爸更不会主动提了，他说起了上学的事。

    “爱华啊，听说高中要开学了？知道具体日子吗？”

    林爱华咽下嘴里的鱼汤，说道：“我不上了，不想去。”

    “不上学怎么能行？初中生进城也找不到工作，高中可就不一样了！”林妈妈一听就急了。

    林二哥也跟着劝道：“学还是要上的，你都考上了，不去读可惜了。”

    林大哥也不甘落后：“去吧，家里的事你不用管。从前哥哥能供你，以后也一样。”

    林大嫂已经被她男人抱怨过了，也赶着表现道：“爱华你还是去吧，也就两年时间，熬过去就好了。”

    我是怕你们供不起吗？我根本就不想去好吧。

    林爱华懒得解释，含糊道：“以后再说吧，先吃饭。”

    她的沉默被林家人自动解读为体恤家里，可他们家现在已经不一样了，难道这样还不够？

    林家人都开始在心里盘算，怎么才能再增加点收入。

    林爱华可不知道他们心里的想法，吃完饭，她照例把碗一放，道：“我回房休息了。”

    “去吧去吧，等下妈烧好水叫你洗澡。”

    林妈妈听女儿关上房门，就问林爸爸：“怎么办？”

    “学肯定要上。咱们苦点没什么，一定要把爱华供出来。”林爸爸夹了一块糖醋鱼，略带嫌弃地吃下去，说道：“后天玉米就算收完了，队里会稍微闲点。我想带爱国他们先去公社修水渠，等收完稻子就去县城修路，这样年底也能多分点钱。”

    林家三兄弟都没意见。

    他们上学的时候不懂事，读完小学就不肯再读了。妹妹可不一样，每年都能考第一。这么聪明的妹妹怎么可以不读书？

    林大嫂两口扒完饭，说道：“我去看看咱家的鸡下了多少蛋，明早一起床我就进城去。”

    大家已经吃完了，锁儿下午吃了一顿加餐，现在也不闹着要吃饭，几人就一起去看鸡。

    林爱华趁下午家里没人时把墙角的一片草都给换了，两只鸡把那里当成了自己的地盘，见人靠近，都张开翅膀护着。

    “让开，我又不吃你的。”林大嫂赶开鸡，在草丛里一顿搜，果然又捡出十来个蛋。

    加上今天白天捡的，家里已经攒下四十多个蛋了。

    晚上还有呢，林大嫂一点都不急。

    想到妹妹竟然说家里困难不肯去读高中，林家几个哥哥都闲不住了。

    老大林爱国平时最爱做些手工活儿，这会儿他回屋拿出把砍竹刀，叫上林爱兵就出了门。

    衣服鞋袜他置办不了，给妹妹做个好看点的箱子他还是能做到的。

    林爱民眼珠子一转，拿起中午的篓子又去找余小鱼。

    小鱼抓鱼那么厉害，他也想学学。反正大嫂要进城，顺便带几条鱼去卖，不就能多得点钱嘛。

    这是条野河，又不是队里的鱼塘，谁抓到算谁的。

    余小鱼回到家，余小红已经回来了。那条吃了几筷子的鱼还放在桌上，谁都没再动，一家人都在等他吃饭。

    “儿子回来了，快来吃饭。”余妈妈连忙端出一碗玉米糁粥。

    “我吃过了。”余小鱼想回房去。

    “爱华留你吃饭了？”余妈妈对着余老四得意地一笑，拉住余小鱼说道：“再吃两口，妈跟你说说话。”

    余小鱼坐下，却不肯再动筷子。

    余妈妈劝了两句，见他真的不肯吃，只好自己先吃。

    她把鱼头夹到余小红碗里，自己跟余老四只吃鱼背和鱼尾，显然还想把鱼腹留给儿子。

    余小鱼见他们几个都吃得津津有味，这下更加确定了，余家人确实口味独特。

    余妈妈吃了两口，对他说道：“你户口的事办好了，明天你早点起来，我们陪你一起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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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卖鱼挣学费

    上工？也行。这两天他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正想出去走走看看。

    余小鱼点头：“好。”

    说完，他又回屋关上门。

    余家老两口对儿子的孤僻也无可奈何，只当他是离家久了对父母有些生疏，只能慢慢来了。

    余小鱼不喝的粥，三个人各自分了一点。余小红一边喝粥一边说道：“哥每次只吃一点点，要不我下次少煮点吧。”

    “那怎么行？万一你哥要吃怎么办？”林妈妈第一个反对。

    “那我烙点玉米饼，能多放两天。”

    “烙什么饼，那得多耗多少面！”林妈妈又不答应。

    余小红也没办法了，只好低头喝粥。吃完鱼头，剩下的鱼肉她一筷子都不敢再动。

    余爸爸全程不敢说话，等她们都说完了，他才跟着打圆场。

    “小鱼明天上完工肯定饿，还是先这么做吧。”

    “我儿子会抓鱼，还怕没饭吃？”林妈妈说起儿子，顿时气就顺了。

    提起抓鱼，林爱民就到了门外。

    见他们一家子都在吃饭，他也不进门，只在外面问道：“四叔，四婶，小鱼回来了吗？”

    “爱民呀，快进来吧。小鱼回来了，在屋里呢。”余老四连忙起身让他进来，客气道：“晚饭吃了没？在叔家再吃两口。”

    林爱民看看盘子里的那一点鱼肉，连忙从篓子里摸出两个鸡蛋：“我吃过了。这是我妈给的，让你们补补身子。”

    余妈妈连忙接过去，笑道：“这么客气干什么。我这几年身子不好，都没去看看你妈。”

    余小鱼听到声音打开房门，林爱民连忙拉住他说道：“四叔，我找小鱼有点事。”

    “好，好，你们去吧，早点回来。”见了鸡蛋，余老四对他更客气了。

    把余小鱼拉出院门，林爱民就厚着脸皮笑问：“小鱼，你那招石头打鱼的功夫能不能教教我？抓到鱼我分你一半。”

    “你还要吃鱼？”余小鱼疑惑。今天不是吃过了吗？

    “哎呀，不是我要吃。”林爱民四处看看，压低了嗓子说道：“我想抓几条鱼拿去卖。”

    “爱华考上高中了却不肯去上，我想给她弄点学费。”

    原来是为了她。余小鱼点头：“你要多少？我帮你抓。”

    “不能教我自己抓吗？你放心，卖的钱我跟你对半分。”林三哥不死心。

    “你学不会。”余小鱼说完，头也不回地向河边走去。

    不就是砸石头吗？你不教我自己偷着学。林爱民不服气，眼睛紧紧盯着余小鱼的手。

    眼前一花，他还什么都没看清，水面上已经翻起一条鱼。

    “再来一遍，你慢点。”林爱民不服。

    余小鱼放慢动作，捡起一块石头，指尖轻轻一弹，又是一条。

    “我来试试。”林爱民还是不服，自己也捡起块石头，轻轻一弹。石头骨碌一下砸在他脚面上。

    “我再试试。”林爱民弹得手指都麻了，最远的石头也只是落在浅水边砸出个水花。

    不服不行了，林爱民只好放弃。

    余小鱼捡起一把石子连弹三下，五条大鱼一起躺在水面上睡觉觉。

    “好了，再多你放不下。”

    林三哥看看手里的篓子，只恨自己格局小了。

    “我去捡。”他又故技重施，跳进水里把鱼都扔到了岸上。

    “再打几条，你带两条回去吃，其余的我用衣服包回去。”林爱民先不上岸，抹了一把脸上的水。

    “你都拿走，我不要。”余小鱼留下一句话就飘然而去。

    “小鱼这人可真不错，就是家里穷了点。不过他有这本事，将来也不愁吃饭。”

    林爱民羡慕地爬上岸，把两条鱼塞进篓子里，又拽下根柳条把其余的鱼穿上嘴，用自己的背心盖住，遮遮掩掩地溜回家。

    林爱国正在院子里就着月光劈竹子，其他几人在一边帮着打下手，见他光着上身回来，手里还提着几条鱼，二哥林爱兵连忙站起身接过去。

    “你又去抓鱼了？今天抓到这么多！”林妈妈赶紧拿来毛巾帮他擦去身上的水，嗔怪道：“大晚上的下河了？你也不嫌水冷。”

    “天还热着呢，一点都不冷。”林爱民笑呵呵地对林大嫂说道：“嫂子，这鱼明天带去镇上一起卖了吧。”

    林大嫂连忙点头，接过鱼掂了掂，赞道：“好家伙，这么多鱼！这该卖多少钱呀？”

    那会儿鱼肉都紧张，肉还能买到，鱼只有几个大节日才有得供应，还得凭票购买。他们的鱼都是队上分的，可从来没买过。

    林妈妈只好叫女儿。

    “爱华，出来一下。”

    林爱华退出修炼，走出房门看看那几条鱼，在记忆里搜索了一下，说道：“白鲢一元一斤，鲤鱼、鲫鱼一元三毛，有票就收半价，不过得是肉票，鱼票不要。”

    这个价跟副食店卖的差不多，不过店里没票人家可不卖。

    林大嫂赶紧把称拿来，自己边称边学着算钱。半晌，她乐呵呵地说道：“明天我最少能拿回来二十元，你们就等着看吧！”

    她赶紧把鱼放进好，又往盆里加上水，把锁儿抱过来看鱼，笑道：“锁儿你看，这是鱼，都是你三叔抓来的。三叔厉不厉害！”

    林爱民乐呵呵地看着小侄子，谦虚道：“是小鱼叔叔抓的，三叔只是下水把它们捞起来。”

    “不过三叔已经知道他是怎么抓的了，等我再练几天，肯定自己也能抓到。”

    “这些是小鱼抓的？”林爸爸皱眉：“你怎么能拿人家的东西？”

    “这可不能怪我，我要留两条给小鱼，他偏不要，我叫都叫不住。”林三哥连忙叫屈。

    “行了行了，小鱼那孩子实诚，你也别怪老三了。明天我再给他们家拿两斤面，看看有什么能帮他们家做的。”

    林爸爸听了这话这才放过儿子。

    林爱国看看鱼，再看看他媳妇，皱眉问道：“卖鱼的话还得把称带上，这么多东西，你好拿吗？”

    林大嫂满不在乎地点头：“不过十来斤鱼，我明天用篓子背着，再把蛋提在手里，这样不就行了嘛。放心吧，我拿得动。”

    重一点倒是没什么，可是卖鱼的话动静可有点大，万一被人举报了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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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老祖保佑

    林大嫂心里没底，对林爱华陪着笑脸：“爱华，明天再辛苦你陪嫂子走一趟吧，嫂子一个人有点怕。你放心，这些东西都是我来背，不用你动手。”

    陪她去？林爱华才不乐意呢。

    不过，她已经为大嫂准备了一样好东西，明天早上再给她不迟。

    “明天你走之前叫我一声，我保你没事。”林爱华说完，不顾大嫂哀求的目光，背着手施施然回房去了。

    有件事需要她处理一下。

    刚才林家人都在院子里说话时，她的神识扫过，发现了一只偷听的小老鼠。

    林爱珍这丫头，怎么还有听墙根的毛病？家里说着卖鱼的事，被她听到还真是有些麻烦。

    当时人多，林爱华只是随意放出个隔音护罩。现在嘛，是时候给她个教训了。

    林爱华嘿嘿一笑，念动咒语，躲在院墙外喂了半天蚊子，却什么秘密也没听到的林爱珍顿时觉得脚背一凉，有什么东西落在了上面。

    林爱珍矮下身子一看，厌恶地撇撇嘴，把那只硕大的癞蛤蟆一脚踢飞。

    大伯家一定有什么秘密，今天晚了，明天她还来！

    林爱华见她踹飞了蛤蟆，正想再招条蛇来吓唬她，没想到她就这么走了，老祖还有许多招没使出来呢。

    这怎么能行？

    林爱华对蹲在床头舔毛的肥仔招招手，说道：“肥仔，过来，有个任务交给你。”

    “又要我去翻地？不去了，爪子疼。”肥仔想都不想直接拒绝。

    “不去？不想吃小金鱼了？”

    不吃小金鱼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离不开小金鱼。肥仔立马屈服了。

    “什么任务？主人请吩咐。”

    “林爱珍认识吧？就是刚才听墙根的那个。今晚等她睡着后，你给我往她被子里放三只死老鼠，再在她床头撒泡尿。”

    林爱华说完，又露出她的招牌笑容。

    主人笑起来好可怕，肥仔连忙点头。不是翻地就行，它肥仔这辈子都不想再翻地了。

    不过是三只死老鼠再加一泡尿，这种小事还要劳烦它肥仔大爷？它现在可是有小弟的猫了。

    肥仔跑出去一趟，直到半夜才回来。

    至于林爱珍一大早被床上的九只老鼠三泡尿吓得嗷嗷大哭的事，怎么能怪肥仔？怪只怪它的小弟不会算账。

    林爱华又修炼了一夜，早上才睡着没多久，就被大嫂的敲门声吵醒。

    “爱华，你陪嫂子去吗？”林大嫂殷切地看着小姑子。

    林爱华从枕头下摸出块拴着绳子的小石头，说道：“挂脖子上，遇到麻烦就默念一声老祖保佑。”

    就这？

    林大嫂把石头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它就是块普通的石头，只是比其他石头圆润那么一点。绳子看着倒不错，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

    “哪位老祖呀？真的有用吗？”林大嫂表示怀疑。

    “有没有用你试试不就知道了。行了，你走吧，我还得接着睡呢。”林爱华翻个身不再说话，林大嫂只好帮她关上门退了出去。

    不行，她得试试，可别被小姑子骗了。真被抓起来，锁儿可就没妈了。

    林大嫂半信半疑，把石头挂在脖子上，嘴里念叨：“老祖保佑。”

    什么也没发生呀？林大嫂又想去敲林爱华的门，刚一迈步，脚下就像安上了轮子一样，嗖的一下往前跨出一大步，一头撞在了墙上。

    林大嫂摸摸头，咦，不疼。

    天啊，这也太神奇了！林大嫂连忙把石头塞进衣服里，在院子里跑了几圈。

    哈哈，风驰电掣，稍不注意，院墙都能让她撞塌了。

    林大哥见他媳妇一大早就在院子里折腾，连忙拦住她，问道：“干嘛呢？怎么还跑上了？”

    林大嫂神秘兮兮地把石头拿出来一晃，又连忙塞进衣服里。

    “爱华给的，念声咒语就能跑，这下谁都抓不住我了。”

    林大哥连忙捂住他媳妇的嘴，小声道：“可千万别告诉别人！”

    “用你提醒？”林大嫂得意地提起篮子，又叫林大哥帮她把背篓背好。

    “走了，中午等我回来吃饭。”

    早上来不及做饭，林妈妈给她煮了两个鸡蛋，又塞给她二两粮票。今天鸡又下了一百多个蛋，她只带了一百个，其他的留着家里吃。

    这两天伙食好，就连锁儿都比从前精神了，昨晚还抱着她叫妈妈，把林大嫂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为了锁儿，为了这个家，林大嫂干劲十足。

    其他人还跟往常一样，上工的上工，干家务的干家务。没了林大嫂帮忙，林妈妈早上更忙了。

    就这样她也没叫女儿帮忙。她家爱华聪明又漂亮，就该坐在屋里读书写字，将来做个城里人，不用再像她一样辛苦。

    林爱华昨晚种地、练功、孵小鸡，那也是很辛苦的。

    给林大嫂的那块护符是她早期炼制的，没什么大用，也就增加点力量和速度，附带还有点幸运属性。至于老祖保佑，只是她设置的开启咒语，念一次能保持一刻钟的效果。

    这样肯定安全了，她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林家人身上都被她打上了神识标志，真出了什么事，林爱华肯定能第一时间赶到。

    等她睡足了，又起床修炼了一会儿，林大嫂喜滋滋地回来了。

    “爱华，起床了没有？大嫂给你带好东西了！”一进院门，她东西都没放下，就去敲林爱华的门。

    林爱华退出青冥境，懒洋洋地打开门，问道：“这么快就回来了？没遇到什么事吧？”

    “没有，好着呢。”林大嫂放下背篓，从口袋里掏出两根红色的丝带，笑道：“给你的，嫂子帮你扎上。”

    她把小姑子拉到桌子前坐好，帮她编了两条大辫子，又把丝带扎在辫稍上。

    “真好看！”

    林妈妈也抱着锁儿走进来，点头附和道：“不错，这颜色喜庆。”

    林爱华不忍拂了她的一番好意，只好顶着两只鲜红的蝴蝶结，问道：“就买了两根发带？没给你自己买什么？”

    “这是你们小姑娘戴的，嫂子用不着。”

    林大嫂伸手从怀里掏出一把钞票，神秘兮兮地说道：“你们猜，我今天卖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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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锁儿捡了个大便宜

    这还用猜？林爱华的神识早就扫描过了。

    该配合还是得配合，不然人家一个不高兴不去了，难道要老祖她每天跑这一趟？

    林妈妈早就按捺不住了，抢先问道：“多少？给妈数数。”

    林大嫂把钱递过去，得意地说道：“卖了二十七元，还换了一斤肉票！”

    “这么多呀！”林妈妈连忙把锁儿放在女儿床上，接过钱数了好几遍。

    “妈你不知道，城里人可馋了。”林大嫂把自己卖鱼遇到的事当个稀奇说给两人听。

    “爱华说的价格还是低了，那些人都抢着买，还自己争着涨价，我就卖给出价最高的人了。”

    她捡出那张肉票：“一个老太太钱不够，又想买条鲫鱼给她儿媳妇催奶，就给了我这个。”

    “鸡蛋还是卖的一毛一个，两下就抢光了。鱼卖了十七元多，零钱我买了发带，自己吃了碗面。城里的面八分钱一碗，比鸡蛋顶饿。”

    林大嫂把怀里揣着的煮鸡蛋又拿了出来，给了一个林爱华，自己剥了另一个喂锁儿。

    锁儿吃一口蛋，立刻眼睛发亮，对林大嫂咧着嘴笑：“妈妈，吃。”

    他又把鸡蛋往林大嫂嘴边推。

    “锁儿，妈的好儿子！”林大嫂喜得在锁儿脸上连亲两口，自己假装咬了一口蛋，又去接着喂儿子。

    “锁儿会说话了？哈哈，锁儿，叫奶奶！”

    林妈妈逗了孙子两下，把肉票捏在手上，笑道：“乖孙子，自己在家玩，奶奶去给你买肉肉，吃了肉肉锁儿快快长大好不好？”

    她又拿出两元钱放进林大嫂手里：“给你，留点私房钱，以后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买，不用告诉妈了。”

    林大嫂连忙把钱塞回去，说道：“不用，我什么都不用买。”

    “给你就拿着，这几天辛苦你了，这都是你该得的。”林妈妈又把钱往林大嫂口袋里塞。

    她连忙掏出钱，看看林爱华，有些害羞地说道：“妈，钱先放你那儿存着。爱华说，她能搞到自行车票，等攒够了钱，能不能给我买辆自行车骑？”

    “买自行车？那得多少钱？”

    “镇上百货公司就有，要，要一百五……”

    林大嫂刚说完，林妈妈脸上的笑容立刻不见了。

    她暗暗算了算账。鱼的事不靠谱，鸡蛋倒是每天都能卖出十元钱。一天十元，十五天就有一百五了。

    儿媳妇每天走几个小时进城卖鸡蛋，担着风险受着累，下午还要去上工，买辆自行车确实不过分。

    “行，前两天的钱就留给爱华上学，之后卖的钱妈全给你攒着买车！”

    林大嫂见婆婆变了脸，还以为没戏了呢，没想到她又答应了。

    “妈，你在家歇着，我去买肉！”她高兴地跳起来，又被林妈妈按了下去。

    “跑了一上午你不累呀？好好歇着，妈去买肉，给你们都补补。”

    林妈妈把钱拿回房收好，带上几元钱跟肉票又赶去供销社。

    锁儿吃完自己的蛋，又目不转睛地盯着林爱华看。以为他还没吃够，林爱华把自己手里的蛋递过去。

    “锁儿还要吃蛋？叫声姑姑就给你。”

    锁儿接过蛋在自己的脑门上一磕，疼得直咧嘴。他又把蛋递给妈妈，说道：“姑姑吃。”

    林大嫂见到儿子的可爱模样，忍不住哈哈大笑，林爱华也跟着忍俊不禁。

    她家的鸡蛋蕴含着淡淡的灵气，锁儿连吃两天，莫不是突然开窍了？

    可惜了，锁儿只是个普通人，不然跟着老祖修炼倒不错，长大肯定比她那逆徒孝顺。

    林大嫂把蛋在桌沿上磕破，剥了壳递给小姑子。

    “来，你也吃一个。”

    那蛋被林大嫂塞在口袋里捂了一上午，已经没有刚煮时香了，林爱华却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自己吃一口，再给锁儿掰块蛋黄塞嘴里，看着小侄子满足的笑容，比她自己吃独食香多了。

    吃完鸡蛋，林大嫂又去泡了杯麦乳精，三个人分着喝完。她舔舔嘴，神秘兮兮地凑到林爱华耳边，问道：“爱华，你跟我说说，保佑我的到底是哪位老祖？我得给他老人家上点香好好拜拜。”

    “你用过了？”林爱华不信她这么倒霉。

    “可太好用了！”提起这个，林大嫂依旧兴奋得面孔发红，“早上我走累了，就念一声老祖保佑，接着就有了力气，一口气跑出去几里地，连大气都不带喘的！”

    你是这么用的？你他娘可真是个人才！

    算了算了，护符里的能量充足，就算她一直开启buff用一辈子也耗不完，随她去吧。

    “不用上香，你的心意老祖已经收到了。”林爱华伸个懒腰走出房间，林大嫂也连忙抱起锁儿跟上。

    林大嫂闲不住，把锁儿交给小姑子，自己又去挑水劈柴。

    林爱华去给墙角的草浇了点灵泉水，想了想，摸出个龙鳞果来。

    “锁儿，姑姑给你吃个好东西。来，张嘴。”

    锁儿才长出两颗小小的奶牙，也不会啃果子，在嘴里虚嚼了两口就囫囵吞了下去。

    叫声姑姑，就换来个灵果，锁儿可算是捡着大便宜了。

    林爱华笑笑，把他放在树荫下，让林大嫂自己看着。今天徒弟要上工，她想去看看。

    林爱华拿个水壶在手里，假装去给林爸爸送水，循着记忆走到了玉米地。

    玉米已经收完了，这会儿都堆在大队晒场上，地里只剩下一堆玉米杆，一些女人正在清理。

    林家人都是壮劳力，不屑于做这些杂活儿，只有余老四夫妇带着余小鱼在这里混工分。

    余老四夫妻俩这些年身子亏空得厉害，家里的活儿全靠着余小红一个人干。这姑娘做习惯了，这会儿也跟着一群男人在往仓库挑玉米，想要多挣点工分。

    林爱华往地里看看，徒弟正轻轻松松挑起别人割下的玉米杆往一边堆放，她忍不住撇撇嘴。

    堂堂玄天门大弟子，你就干这个？

    不行，得给他加担子，不然老祖心理不平衡。

    “余小鱼，你过来。”林爱华招招手，余小鱼连忙放下扁担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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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余家祖传妻管严

    林爱华指指玉米杆，问他：“重不重？”

    余小鱼老老实实地摇头。

    “不重你还不赶紧换个活儿？别的男人都在挑玉米，你好意思跟着一群妇女瞎混？”林爱华训儿子一样教训余小鱼。

    “哦，我这就去。”余小鱼点头，先去把他爸妈手里的玉米杆送到路边，转头向晒场走去。

    那群女人看到了，都捂着嘴偷偷发笑，对余四婶挤眉弄眼地调侃道：“凤英啊，我看你这儿子是白养了，将来要送给老林家。”

    “哈哈，我看也是！看看你家小鱼，林爱华一指手他就走了，将来肯定是个怕媳妇的。”

    “我看你这婆婆将来不好当！”

    余四婶原本还陪着笑，听她们越说越不像话，忍不住啐道：“少给老娘瞎扯，我儿子最听我的话！”

    “听你的？那你叫他回来试试？”那群女人还是不肯放过打趣的机会。

    余四婶脖子一梗，嘴硬道：“我儿子是心疼家里，想要多挣点工分，跟别人有什么关系？”

    “哈哈，你就犟吧，我看你家今年备不备礼上林家门。就算你提着大鱼大肉，人家林老大还不一定收呢！”

    几个女人越说越过分，林爱华凉凉地看了她们一眼，招呼都不打，转身往晒场走。

    凡人的嘴巴可真碎，连老祖都敢调侃。下次再听到这样的话，就罚她们一个月不能说话吧。

    余四婶见林爱华就这么走了，脸色也有点不好。她有气没处撒，对着余老四吆喝道：“坐地上干嘛？还不赶紧干活儿。一家子都指着老娘伺候，嫁到你们家我可真是倒了大霉了！”

    余老四多少年没劳动了，没干几下就气喘吁吁的，正有一下没一下地摸鱼，听到媳妇呵斥，只好从地上爬起来。

    “你们余家祖传的妻管严，小鱼将来肯定也跟老四一样，怕媳妇！”

    几个女人又发出一阵哄笑。

    妻管严？不存在的。回家我就跟儿子说，要他以后少跟林爱华来往。那姑娘娇滴滴的什么活儿都不干，就只会指手画脚，才配不上她儿子呢。

    余四婶一个人吵不过一群人，干脆闭上嘴不说话，只在心里暗暗盘算。

    余小鱼走到晒场，见林家人跟他妹妹都在挑玉米，他也默不作声地走过去，拿起箩筐去挑担。

    记分员姚红英走过来，笑问道：“余小鱼你干嘛呢？你分的活儿四工分，挑玉米可是八工分，这么干吃亏了你可别怪我。”

    “我就挑玉米。”余小鱼瞥她一眼，轻轻松松挑起箩筐走向仓库。

    “嘻嘻，这家伙看着挺像样，原来是个傻子。”姚红英看看天上的日头，再看看余小鱼高大的背影，还是好心地帮他把记分册改了。

    她公公是大队长，这点权利她还是有的。

    林爱华赶到时，余小鱼已经连挑了三担，轻轻松松汗都没出一滴。

    看到徒弟乖乖干活儿的样子，老祖只觉赏心悦目。

    难得，太难得了，希望徒弟不要再变回原先忤逆师尊的德性，看着太闹心。还是现在这样好，乖乖的，叫干嘛就干嘛。

    见她过来，林爸爸以为家里出了什么事，赶忙放下担子走过来。

    “爱华，怎么了？”

    “哦，没事。天气热，我给你们送点水。”她拿出水壶递给林爸爸。

    林爸爸接过水壶喜滋滋地喝了一口，又转身递给跟来的几个儿子。

    “没事回家歇着去，外面太阳大，当心再中暑了。”

    等他们喝完水，林爱华接过水壶，再看一眼老实挑玉米的徒弟，心满意足地走了。

    逆徒就该接受劳动改造，这点活儿还是轻了。多干点，徒弟肯定更听话。

    等她回到家，林妈妈已经买回来一斤肉，又去地里挑了点青菜萝卜，正跟林大嫂两个人在厨房里忙活。

    “爱华回来了，你帮妈把鸡蛋捡出来。饭一会儿就好，今天咱吃豆角炒肉，萝卜骨头汤。”

    林妈妈去得巧，肉铺里还剩下一块前夹心，总共一斤多，只收了她一斤的肉票。她又加三毛钱把剔了肉的骨头一起带回家，加上萝卜多煮一会儿，照样香喷喷的。

    厨房的事，林爱华不想插手。她拎个篮子走到鸡窝边，把里面的蛋掏出来，又去捡草丛里的蛋。

    两只鸡亲昵地围在她脚边打转，林爱华看看墙角边的野草长得茂盛，也就没再多喂，对鸡吩咐道：“以后就把蛋下在鸡窝里，听明白了没有？”

    两只鸡连连点头，好像真的听懂了。

    啧啧，连鸡都快成精了。林爱华乐呵呵地把篮子送进她妈房里，自己回房加紧修炼。

    这几天勤练不休，她感觉自己就快筑基了。赶紧把修为提升上去，这么点灵力，什么也干不成，老祖她不太习惯。

    林家人中午回来，见到今天家里吃肉，都高兴得好像过年一样，就连肥仔也跟着沾了光，得到一盘子鱼粉拌饭。

    所谓鱼粉，就是把鱼尾放在灶膛里烤干，再用石头瓦片碾碎，确实香喷喷比直接吃生鱼强。

    肥仔挑挑拣拣吃了盘里的鱼，留下一堆米饭，嫌弃道：“下次能不能直接给我烤鱼？拌在饭里我还得费劲挑，麻烦。”

    有得吃还嫌麻烦？林爱华撇撇嘴，对肥仔传音道：“下次老祖亲自给你烤。”

    您烤的鱼，能吃吗？该不会又要本大爷去翻地吧？肥仔吓得身上的肥肉都跟着一哆嗦，头也不回地跳墙跑了。

    它找仙君玩去，不给主人剥削小猫咪的机会了。

    午饭时间到，余小红听到哨子声，放下工具叫住余小鱼。

    “哥，下工了，咱回去吧，我还得赶紧做饭呢。”

    余小鱼没见到林爱华，有点失望。妹妹催得紧，他也只好默不作声地跟了回去。

    走进家门，余老四夫妇已经先溜回来了，正在厨房里忙活。

    见他回来了，余妈妈连忙揭开锅盖，从里面拿出一只煮鸡蛋。

    “儿子，饿了吧？你先吃个蛋，午饭一会儿就好。”

    他家没养鸡，总共两个蛋，还是林爱民昨晚送来的。老两口不舍得吃，打算一天一个给儿子补身体。

    余妈妈把蛋剥好送到余小鱼嘴边。他原本只想意思意思尝一下，却在吃下第一口时眼睛一亮。

    熟悉的灵气波动，令他有了短暂的清明，仿佛想起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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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鸡蛋还是吃少了

    那种感觉一闪而过，他什么也没能抓住。

    余小鱼接过蛋，放进嘴里细嚼慢咽。微弱的灵气进入身体，立即被吸收干净，什么也没能留住。

    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别的食物没有这种感觉？

    余小鱼看看蛋壳，举步向林爱华家走去。

    “儿子你去哪儿？就快吃饭了！”余妈妈跟在后面喊，他却头也不回一下。

    “你们吃，我去找爱华。”

    你又去找林爱华？难道还真被那几个女人说中了？余妈妈气得不行，舍不得骂儿子，只好对着余老四撒火，把他支使得团团转。

    余小鱼走了几步，又停下皱眉。昨天答应她今天送鱼过去的，他得说到做到。可是，打鱼容易捞鱼难，他该找个什么工具呢？

    肥仔这时好死不死地跑了过来，老远地冲他打招呼。

    “小鱼，陪我玩一会儿。”

    嘿，工具来了。余小鱼把手里的石头一次弹出，河面上又飘起两条大鱼。

    “肥仔，去把鱼捡回来。”

    肥仔的脸都绿了，不甘不愿地跳下河。

    它就是一只工具猫实锤了，走到哪儿都是被人利用的命。

    余小鱼提起鱼，嘴角露出个满意的笑。肥仔蔫头耷脑地抖干净身上的水，跳到他的肩上再不肯自己走路。

    “你又要去林家？人家午饭已经吃完了，今天没带你的份。”肥仔不想回去，使劲撺掇余小鱼。

    “咱们去林子里玩吧，我给你介绍我新收的小弟。它们可蠢了，天天闹笑话。”

    余小鱼一句话都不答，一心只惦记林家的鸡蛋。

    那蛋跟别的食物不一样，多吃几个，他肯定能想起什么。

    接近林家大门时，肥仔终于放弃游说，从他肩上跳下，自己溜了。

    余小鱼敲开林家大门，把手里的鱼往前一递，对林妈妈说道：“我来送鱼。”

    又来送鱼？这小子，怕不是对我家爱华存了什么非分的念头吧？

    林大哥几个正在院子里编竹箱，听了这话，都齐刷刷地瞪向余小鱼。

    林妈妈不肯接鱼，一个劲地推辞。“河里也没几条大鱼，还是拿回家给你爸妈吃吧。他们这些年过得不容易，既然你回来了，就多孝敬他们一下。”

    余小鱼就跟没听见一样，侧身从她身边挤过去，熟门熟路地拿个盆把鱼放进去，又往里面倒上水。

    没见林爱华出来，他有点失望，很认真地看着林妈妈，说道：“我想要几个鸡蛋。”

    原来是用鱼换鸡蛋，这样好办，咱家不占他的便宜。

    林妈妈也不叫女儿出来，自己走进屋里，拿只布袋装了二十个蛋，想想又装了两斤玉米面一起提了出去。

    “给，悄悄拿回家，别叫人看见。下次别来送鱼了，想吃蛋就跟你林叔说，叫爱民给你送去。”

    她已经开始避嫌了。

    余小鱼看看林爱华紧闭的房门，默不作声地转身走了。林家人齐齐松了口气。

    “这小子不太对劲！”林爸爸第一个开口声讨。

    “我看他换鸡蛋是假，目的还是在小妹身上。”林二哥看看三弟，叮嘱道：“以后别找他一起抓鱼了，咱家不吃鱼。”

    也不知道是谁，昨晚自己一个人吃掉一个大鱼头。林三哥心里嘀咕，嘴上却附和着答应。

    “行，不叫他，我自己也能抓鱼。”

    林大哥停下手里的活儿，看了林爱华的房门一眼，也附和道：“小鱼人不错，但他那个家太穷了，爱华过去肯定会吃苦。再说，咱家爱华马上就要去读高中，将来是要进城的，不能在村里挑人家。”

    “对，就是这个理！”

    一家人点头不迭，把余小鱼及其他无辜受牵连的适龄小伙儿都直接排除在外。

    余小鱼站在院墙外，皱了皱眉头。

    不是他要偷听，委实只怪他听觉灵敏，林家人的话自己钻进了他的耳朵。

    家里穷？读高中？这就是他们不让自己见爱华的原因？

    不行，脑子有点乱，他得再吃几个鸡蛋。

    余小鱼把布袋拎回家，把玉米面交给余妈妈，也不留在桌上吃饭，关上门摸出一个鸡蛋。

    吃一个试试。

    他手指轻轻一捏，直接把生鸡蛋倒进嘴里。

    熟悉的灵气浸润经脉，一眨眼又不见了。

    还不够，再来。

    余小鱼一口气把二十个蛋全都干进肚子，坐在床上默默感受。

    随着灵气扩散，他的眼前出现一片迷雾。雾中，一个女子正坐在水边，姿态优雅地梳理着她的一头长发。雾气聚散不休，余小鱼看不真切，忍不住上前一步。

    女子回头，露出一张明媚的脸，脸上却不带一丝笑容。

    “逆徒，你看什么看！”

    随着女子一声呵斥，余小鱼眼前幻像消失，又回到了破败的草屋内。

    她是谁？怎么如此熟悉，仿佛刻在了他的骨子里。不是林爱华，可两人给他的感觉却又惊人的相像。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来这里干什么？林爱华又是谁？她认识我吗？跟我到底是什么关系？

    余小鱼呆呆地坐着，直到余小红敲门叫他一起去上工都没想明白。

    看来还是鸡蛋吃少了，要想办法再弄点过来。

    有了主意，余小鱼一点不急，跟着一家人去地里混日子。他要好好想想，怎么才能再次打进林家，接近林爱华。

    听到门外的声音，林爱华在青冥境内根本没出来。林家人对她的维护她都看在眼里，为了大家，她也得努力了。

    地里的稻谷已经成熟，林爱华先不去收割，而是找块灵气充沛的地方坐下，默默运转玄天决。

    灵力不断提升，终于水到渠成筑基成功。

    没有遇到任何瓶颈，看来再次修炼比第一次容易得多。

    筑基后，她能做的事可就多了。灵力比从前提升了不止一倍，耍起飞剑如臂使指，不一会儿就把十多亩水稻收割完毕。

    答应给刀哥的是大米，不是稻谷，她又找出材料做了个碾米机，安上两块灵石。

    法阵无声运转，不消片刻，两万斤白花花的大米装进了老祖的储物袋，另外还收获了一大堆米糠。

    林爱华掂了掂袋子，揣进自己裤兜，一边打坐恢复灵力，一边考虑该如何悄悄把大米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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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刀哥半夜被猫欺负

    林爱华知道，现在这个年代不允许私下买卖。

    农民进城卖点粮食蔬菜，被抓到一般就是批评教育，但她一下子卖出两万斤大米，被发现肯定麻烦大了。

    虽说老祖能摆平，但她不想因此影响了林家的生活。

    做了人家的女儿，就得为家里打算。

    看来，今晚她要悄悄进城了。

    林爱华计划清楚，就在屋里闭门不出安心修炼。徒弟和林家人的矛盾维持不了几天，林爱华一点不操心。只要重结金丹，她立马取出仙丹治好徒弟的毛病送他回去。

    到时候大家仙凡殊途，有什么矛盾都解决了。

    农家生活除了干活就是吃吃喝喝。林家人盆里有鱼，屋里有蛋，米面粮油还没吃完，每天还有十元钱的收入，日子过得称心如意。

    吃完晚饭，林大哥编竹箱，林大嫂逗着锁儿学走路，林爸林妈坐在小凳上拉家常，林三哥硬是拉着林二哥去河边洗澡，其实是想再捉几条鱼拿去卖。

    一家人其乐融融。

    林爱华陪他们坐了一会儿，就借口睡觉回了自己屋里。

    烦人的林爱珍早上受了惊吓，今天连门都没出，晚上硬是要去她妈屋里睡，更加不敢出来作妖，搞得老祖十分失望。

    半夜时分，月黑风高，林爱华一把拎起躺在她身边呼呼大睡的肥仔。

    “走，带你进城玩耍。”

    肥仔：大半夜的，玩耍个毛线！

    肥仔心里苦，肥仔不敢说，说了就再也吃不上小金鱼。

    它还想试试，把小金鱼烤来吃会不会更美味呢。

    林爱华拎着肥仔驾起飞剑，嗖的一声飞出村子，不一会儿就降落在兴泰镇的大街上。

    今晚月色浅淡，路边每隔一段就亮着一盏昏黄的路灯，只是街上一个人都没有。

    林爱华感受一下自己的神识标记，轻车熟路地带着肥仔左转右绕，不多久来到一个小巷。

    “进去，把门打开。”林爱华指向一扇半开的窗户。

    自己不会开吗，非得支使我！肥仔暗暗吐槽，还是听话地跳了进去。

    门闩嘎吱一响，被肥仔从里面拨开，林爱华推开门慢悠悠走了进去，顺手打开隔音护罩。

    刀哥呼噜呼噜睡得正香，突然感觉有样毛茸茸的东西扫过他的鼻子，胸口重重的，压得他喘不过气。

    他不耐烦地挥挥手，就被肥仔一爪子拍在脸上。

    “什么东西！”刀哥立刻惊醒了，想要跳起来，又被肥仔重重一踩，重新跌在床上。

    “是我。”林爱华站在他的床前，指尖亮起一道幽光，照亮了她的脸。

    大半夜的，床前突然出现一张脸，刀哥嗷的一声，魂都快被吓飞了。

    “叫什么叫，禁声！”林爱华加大灵力，照亮了自己全身。

    “妈呀，我的祖奶奶！你怎么，怎么大半夜的找到我屋里？人吓人吓死人啊！”刀哥见是林爱华，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害怕地左右张望。

    这位姑奶奶还真找到他家里来了？他这几天可一直躲在家里没出过门呀！

    “卖米的事跟你爸说了没有？”林爱华不答，自顾发问。

    肥仔听主人语气不善，又重重踩了一脚。

    “哎，痛！痛啊！姑奶奶，能不能先让我起来？”刀哥感觉自己这个姿势有点屈辱。

    林爱华下巴一抬，肥仔从刀哥身上一跃而下，趁势又踩了一脚他的肚皮。

    不是带它进城玩耍嘛，那就玩耍起来。

    刀哥一骨碌爬起来，连忙把自己的小背心穿好，哈着腰陪笑道：“说了，一回来我就说了，我爸说没问题。”

    其实他没敢跟他爸说实话，只说自己能搞到五千斤大米，问他爸收不收。他爸把他训了一顿，叫他不要听人瞎吹牛。在他再三保证那位朋友很靠谱之后，他爸才勉强点头，说收到货才能给钱。

    这些他都不敢跟林爱华说，生怕再挨一顿揍。

    林爱华满意地点头，说道：“行吧，按咱俩说好的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米我已经备好了，给你送到哪儿？”

    米都备好了？稻子还没收，你哪儿来的米？别是拿隔年的米迷糊弄我吧？

    涉及一千多元钱，刀哥也顾不上害怕了，连忙问道：“是今年的新米吧？姑奶奶，你可千万不能糊弄我！”

    林爱华不耐烦地皱眉，从储物袋里抓出一把米，说道：“跟这一样，我有两万斤的货。”

    刀哥接过米，就着林爱华指尖的亮光仔细看看，又放进嘴里嚼了一口，眼睛一亮，脑子也跟着清醒了许多。

    “好米！”

    这米绝对比他吃过的任何米都好。颗颗圆润几近透明，散发着诱人的米香。用这米煮出的饭，恐怕只有皇帝才能吃吧？

    刀哥连生米都没放过，直接咽下肚子，拍着胸口道：“要真是这种米，我保证没问题！”

    “行了，我还能骗你？说吧，怎么交货？”第一次种米就得到这样的肯定，林爱华心里美滋滋的，脸上却依旧不带表情。

    刀哥的心思活泛起来，试探道：“姐，你住哪个大队？我们派人去拉，不用你费事。”

    呵，想探老祖的底？你的道行还不够。

    林爱华的脸沉下来，冷声道：“说个仓库，把钱放好，明晚我送货取钱。”

    气氛逐渐凝滞，肥仔跳上桌子，开始在桌面上磨爪子。嘎吱嘎吱，仿佛挠在刀哥的身上。

    刀哥的汗开始不受控制地往外冒，干笑着说道：“姐，不是我不信你，真没有先给钱的道理。我爸也得验过货称准重量才能给您拿钱不是？”

    麻烦！凡间做个生意真不容易。要不是为了历练，我特么直接……

    林爱华不耐烦地点头：“明晚十点，我把货送到你指定的地方。给你们一天时间准备，后天夜里我来找你拿钱！”

    见她脸色实在难看，那只可怕的猫又在一边嘎吱嘎吱开始磨爪子，刀哥再也不敢啰嗦了。

    “镇东有个粮站的备用仓库一直空着，您把米送去那里，我让人等着卸货。”

    “不用你卸，我直接送货上门！”林爱华磨磨牙，直接一挥手，刀哥砰的一声倒在床上不省人事。

    “肥仔，咱们走。”林爱华开门出去，肥仔对刀哥做个鬼脸，恶作剧地一蹬桌子跳出窗户。

    身后咔嚓一响，桌子被它踩得四分五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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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老祖你真狗

    小猫咪能有什么坏心思，它只是实力突然飙升，一下子收不住力。

    随着主人筑基，肥仔的实力也水涨船高。什么也不用干，简直是躺赢的猫生。

    林爱华四处看看，黑黢黢的，没一家店开门，什么吃的都没有，无趣。

    “肥仔，上来。咱们回去。”

    肥仔往后缩了两步，摇头：“我不回去。说好了带我进城玩耍，我还什么都没玩呢。你自己回去吧，我得好好逛逛。”

    你还没玩够？林爱华又有主意了。

    “行吧，那你继续玩。白天盯着点小刀，他要是想耍花样，你就直接……”

    林爱华伸手在脖子处一划，肥仔不高兴地撇撇嘴。

    “又拿我当工具猫。”

    “不干拉倒，老祖我这几天忙，你就别进青冥境了。”

    又拿小金鱼来威胁？我算你狗！

    “干，我干还不行吗？不就是监视个凡人嘛，小事一桩。”肥仔跳上屋檐，一溜烟跑远了。

    猫狗不能共处。再不走，主人不知道又会要它做点什么奇怪的事情。

    林爱华驾上飞剑，没一会儿就回到了南坪大队。

    整个村子静悄悄的，大家都睡得正香，没人知道她已经出去一趟又回来了。

    林爱华越过墙头摸黑走进自己房间，关好门又进了青冥境。

    看刀哥的反应就知道自己种的粮食品质有多高了，她得把其他品种也搞起来。

    新收的大米，她打算卖一点，其他都留着自家吃，另外再种些小麦杂粮。

    钱嘛，身外之物。给大嫂买辆自行车，其他的钱想办法交给家里，老祖她只要有得吃就行。

    家里没有白面，想吃顿饺子都没法包，她早就馋了。

    说干就干，林爱华又开始收割，播种。

    筑基就是比炼气强，没有肥仔帮忙，老祖一个人也轻松搞定。

    果然还是实力为尊，继续修炼！

    林爱华又忙活了一夜，照例早上才睡，没睡多久被她妈叫醒吃早饭。

    林三哥昨晚白洗了个把小时的河水澡，一条鱼都没捉到，只摸了几个河蚌，被林大嫂顺手带去镇上卖钱了。

    那两条鱼也被她拿走，说是这几天家里一直大鱼大肉地吃，油水太足了，还是换成钱更好。

    这贪财的大嫂倒是勤快。

    林妈妈烧的鱼太好吃了，她还没吃够呢！算了，今天改吃虾。

    林爸爸他们今天都去公社修水渠，一大早每人揣着两个鸡蛋就走了，要到中午才回来，家里就剩她们母女俩加上锁儿。

    林爱华逗了会儿锁儿，哄着他叫了几声姑姑，就把他往草席上一放，说道：“锁儿乖乖在家，姑姑去给你捉虾。”

    她提个篓子要出门，林妈妈连忙叫她：“哎，你去哪儿？虾哪有那么好捉的，当心别再掉进河里！”

    “没事，我会游泳。”林爱华不理，打开大门就走，她妈想拦也拦不住。

    虾她湖里养着一大群，出去不过是做做样子。

    林爱华溜达了一圈，往篓子里放进二斤大虾，随手扯几片树叶盖住，就慢悠悠地往家走，路过林爱珍家时，正遇上林二婶从地里摘菜回来。

    “爱华呀，今天又没去上工？”二婶哪壶不开提哪壶。

    “不上，我要读书。”林爱华不乐意搭理她，主要还是她女儿太烦人。

    林二婶放下篮子，热情地拉住侄女的胳膊：“走，进二婶家坐坐，陪我家爱珍说说话。”

    我陪她？你家祖坟……

    算了，自己不骂自己。这应该也是她的后辈。

    林爱华甩开她的手：“不了，我妈还等我回家呢。”

    “哎呀别走呀！爱华，你就做做好事，进来陪爱珍聊会儿。她昨天早上受了惊，今天都没缓过来，可别吓病了。你们小姐妹闲坐坐，二婶给你摘柿子吃。”

    柿子？这个可以。

    她可不是为了吃，主要是想看看林爱珍的笑话。

    林爱华放弃抵抗，被二婶顺势拉进门，对着东屋叫道：“爱珍，快出来，爱华来看你了。”

    不多会儿，林爱珍白着一张小脸走了出来，对林爱华挤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爱华姐，你来了呀。进屋坐，我去给你倒水。”

    “不用，姐就是来看看你。二婶说你受了惊，你没事吧，脸这么白？”林爱华明知故问，往林爱珍伤口上撒盐。

    林爱珍勉强笑笑，说道：“没事，就是受了凉，过两天就好了。”

    “不是受惊就好。我还以为你是看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吓着了呢。”

    盐又不值钱，接着撒。

    被她一说，林爱珍又想起床上那一堆血淋淋的死耗子，这下脸更白了。她连忙转移话题。

    “爱华姐，听说你要去县城读高中了？”

    “对呀，就快开学了，我这几天正温书呢。等毕业了就能进城上班，也好给家里减轻点负担。”

    为了刺激小堂妹，林爱华睁着眼睛说瞎话。

    林爱珍果然羡慕得眼睛发红。

    “爱华姐，你可真幸福。大伯一家都对你这么好，不让你下地干活儿，还肯花钱供你念书。”

    听到身后脚步响，林爱华眼珠一转，故意大声说道：“爱珍，是二叔不让你读书的？小学毕业确实没人要，只能下地。你也太辛苦太可怜了吧！”

    “我家跟你家比不了……”林爱珍正想顺势叫苦，打听一下大伯家的秘密，却见她妈拿着两个柿子走了过来，连忙闭上嘴。

    “爱华，来，吃个柿子。”林二婶心里不痛快，强笑着把两个柿子都塞进林爱华手里。

    她们不痛快，林爱华就更痛快了。她接过柿子，对二婶甜甜地说声谢谢。

    “二婶，爱珍没什么事，我就不陪你们了。”

    说完，她拎起篓子往外走。

    林爱珍敏感地发现她妈情绪不对，暗怪林爱华引着她说家里的坏话，连忙补救。

    “爱华你去买菜了？你家日子也紧，可不能乱花钱。”

    “哦，我就是扯点树叶回家喂鸡，没花钱。”林爱华给她看看篓子，拿着两个柿子回家去了。

    林爱珍早就眼馋大伯家的蛋了，听说树叶可以喂鸡，她赶紧提起个篮子。

    “妈，我也去摘点树叶回来。大伯家一顿就吃七八个蛋，肯定是鸡吃了树叶下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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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有手就行

    神特么鸡爱吃树叶。

    林爱华才不管这些，回到家，把虾倒进盆里，赶紧掰开柿子咬一口。

    真不错，大瓣的果肉，肉质紧实又滑又甜，里面只有两个小籽，留着种在青冥境里。

    林爱华吃完柿子，抱着锁儿去看虾。锁儿好奇地看着这些活蹦乱跳的小东西，嘴里跟着学说话。

    “虾，吃！”

    一只虾跳出盆子，在地上乱蹦，锁儿着急去抓，竟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他迈着小短腿走了两步，扑过去把虾抓在手里，想都不想就往自己嘴里塞。

    林爱华连忙抢过虾，他又笑着拍手：“姑姑，吃。”

    这一幕正好被林妈妈看到。

    “哎哟，我们家锁儿会走路了？来，到奶奶这儿来！”

    林妈妈蹲下身子，哄着锁儿走到她身边，一把把他抱起来。

    “锁儿真棒！奶奶给你煮虾吃！”

    林妈妈接过女儿手里的虾扔进盆子，赞叹道：“这虾可真大，你从哪儿抓的？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好的虾！”

    “就河边水草里，一堆虾聚在那儿吃草，我就顺手都捞了。”林爱华不想多说虾的事，接过锁儿，问道：“咱们中午吃什么？”

    “妈给你煮扁豆饭，放上点猪油，好吃得打嘴都不放！”

    林妈妈喜滋滋地拿出把剪刀给虾剪掉虾脚跟须子，也不知道要挑虾线，就那么拿水洗了洗，说道：“油不多了，这些虾就白灼吧。”

    怎么做都行，林爱华对她妈的厨艺十分放心。

    不过，油倒是个问题，她得想办法解决。不然怎么做好吃的油爆大虾，香煎小鱼，还有她在城里见过还没来得及吃的葱油饼。

    林爱华逗着锁儿玩了一会儿，林大嫂顶着烈日卖蛋归来。

    一进门，她先放下篓子进厨房喝了一大碗水，就小心地从袋子里掏出一把票子。

    “妈，今天又卖了十八元多，这几张我留着给人家找零，十八元你数数。”

    林妈妈接过钱数了两遍，笑呵呵地抽出两张粮票。

    “今天换到粮票了？给你，留着吃早饭。”

    林大嫂也不推辞，把粮票放进口袋里，笑道：“城里东西可太好卖了，要是有辆自行车，我就把咱家吃不完的丝瓜豆角也驼过去。妈你是不知道，店里卖的青菜都黄了，哪有咱家的水灵。”

    “买，妈给你买，别老叨叨个没完！”林妈妈笑着白了儿媳妇一眼，指指锁儿：“锁儿会走路了，你还不赶紧去看看！”

    “真的？！哈哈，我儿子可太厉害了！别人家的小孩还只会爬呢。”

    林大嫂顿觉满身的疲劳一扫而空，抱着锁儿稀罕了半天，连盆里的虾都没注意到。

    有人接手，林爱华就不管了，返回青冥境再种点油菜、黄豆、芝麻。

    林妈妈把虾倒进锅里，放上水，加点葱姜盐调味。等虾红了再煮两分钟，她连忙把虾捞出来。

    一个盘子装不下，她直接拿盆盛。接着再拍点蒜，倒上醋、酱油，再淋上点香油，一碗蘸汁就做好了。

    烧个鸡蛋汤，再拌点黄瓜，今天的午饭十分丰盛。

    等她做好饭，林家几个男人也从公社赶了回来。在那儿吃几个馒头还要扣钱，他们才不愿意呢。

    一进门，满院子的菜香。

    “哈哈，我就说家里有好吃的，跟我回来没错吧！”林三哥第一个跑进厨房，揭开桌上的纱罩，不等林妈妈拿筷子，就用手捏起只虾塞进嘴里。

    “好吃好吃！”他吐出虾头，连壳一起嚼了几口咽下肚。

    “你饿死鬼投胎的呀？还不快去洗手！一个个跟泥猴子似的。”林妈妈嗔怪地把儿子推出去，问道：“修水渠累不累？要不咱不去了吧。”

    林爸爸打瓢水冲去脚上的泥，笑道：“不累，都是大老爷们，挖点土有什么好累的。

    锁儿馋虾，林大嫂已经用勺子压烂几个给他喂过了，这会儿得意地把他抱到大家面前显摆。

    “我们家锁儿已经会走路了！”

    “哟！好小子，将来一定有出息。”林爸爸拍拍孙子的头，招呼大家：“先吃饭吧，吃完赶紧去。”

    以为今天要吃素的几个人就着大虾，吃着猪油拌饭，一个个顾不上说话，每人两碗饭下肚，这才有心思闲聊。

    “爱华，这虾你在哪儿抓的，教教三哥，哥每天给你抓来吃。”

    林三哥都快羡慕死了。抓鱼他学不会，抓点虾也行啊！

    “河里多的是，你去抓吧，有手就行。”林爱华敷衍他。

    所以，我的手不是手，是大猪蹄子？林三哥被妹妹打击得话都不想说了。

    小鱼不肯教，说他学不会，亲妹妹更扎心！

    “走了，上工去，公社路远，可别迟到了。”林二哥灌上一壶水，笑着把弟弟拉走了。

    等几个男人出了门，林大嫂照例去捡了一遍鸡蛋，又陪着笑凑到林爱华身边。

    “爱华，虾好抓吗？你教教嫂子，我每天早上去抓一点，带进城里卖，肯定有人抢。”

    啧，这女人赚钱上瘾了。

    林爱华这两天有事，暂时顾不上管她，只说道：“我没空，正给你搞自行车票呢。”

    “你有门路了？”林大嫂顿时顾不上再说虾。

    “过两天就给你。行了，我去睡会儿，别吵我。”

    林爱华说完关上门不再理她，林大嫂却对小姑子越看越顺眼，蹑手蹑脚地抱着锁儿回房休息。

    有了护身符，她这两天胆子奇大，自己的东西卖完她又去看别人卖。看了两天，她总结出一个道理：城里人什么都缺，哪怕挖把野葱都有人抢着买。

    她决定了，没有鱼虾，她就把地里吃不完的菜带过去卖，多挣一分是一分。

    买了自行车，钱就不能再乱花。公婆对她大方，她也不能太小气。

    两个兄弟都该娶媳妇了，家里正是缺钱的时候。还有爱华的学费，也得先预备着。这些事可全靠她了！

    林大嫂睡了一觉又满血复活，赶着去地里挣工分。

    中午吃过虾，晚饭就相对简单点。林妈妈煮了一锅白粥，烙了几张玉米饼，炒了一盘毛豆子，一家人照样吃得满足。

    大家忙完各自的事情回屋休息，林爱华却在夜色中睁开双眼。

    是时候进城交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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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五千斤特级大米

    飞剑悄无声息地划过夜空，林爱华降落在镇东粮站外。

    那里果然有几个粮库，已经废弃不用，落满了灰尘。

    林爱华的神识一扫，发现有两个人躲在一间小房子里，正扒着窗缝往仓库方向张望。

    哟，竟敢跟老祖玩花头。好大的狗胆！

    林爱华轻轻一挥手，那两人顿时失去知觉，倒在地上昏迷不醒。

    不过是一点大米，真是没见过世面。林爱华拿出储物袋，控制它飞进仓库，直接把米倒了下去。

    五千斤米倒在地上，堆成个高高的粮垛。林爱华关上门，留下一道神识，驾起飞剑向刀哥家赶去。

    这小子最好别耍什么花样，老祖可不是吃素的。

    肥仔知道主人今晚要来，早就蹲在屋顶上等着了。

    “你可来了！再不来我都想回家找你了。”肥仔一天没见主人，实在想念小金鱼，亲昵地跳进林爱华怀里，一个劲儿地咕噜。

    林爱华不理它的茬，问道：“没什么事吧？”

    “没有，这就是个胆小鬼。早上起来，看到本大爷踩坏的桌子，差点没把他吓尿，连滚带爬地找他爸说卖米的事。”

    肥仔又蹭了两下，见主人毫无反应，也只好暂时放弃。

    这么说来，那两个人应该是刀哥那个当站长的爸爸留的后手。

    算了，他没见过老祖，不知道老祖的厉害。看在钱的面子上，先放他一马吧。

    十点了，刀哥一直瞪着眼没敢睡，生怕自己房里再进个什么可怕的东西。他正抱着被子紧张地盯着床头的闹钟，突然窗户上传来“砰砰”两声响。

    那个他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到的女人在窗外说道：“货到了，起来干活儿！”

    我的妈呀，她还真来了！

    刀哥一骨碌爬起来，打开窗户向外张望。外面黑漆漆的，连个鬼影都见不到。

    这也太吓人了吧……

    刀哥连忙爬起来，去敲他爸的房门。

    “爸，睡了没？货已经送到了，你快叫人去看看吧。”

    张友根原本只是躺在床上假寐，并没有真的睡着，听到声音连忙爬起来打开门。

    “真来了？你怎么比我还先知道？”他疑惑地问儿子。

    早上小刀抓着一把米跑进他房里，说是晚上会有人送五千斤新米去仓库，叫他准备好收货，他还将信将疑，把儿子训了一顿。

    稻子还在地里，现在哪儿来的新米？

    不过看到那些米之后，他决定相信儿子一回。

    要真有这种米，他能五毛一斤卖出去，绝对供不应求。

    小镇上的人吃不起，不代表大城市的人也吃不起。要是能找准门路送去特供，他能得到的更多。

    镇东仓库等着的两个人是他派去的，他想看看送货的到底是什么人。

    原本说好了，见到货后，那两人会留一个守着，另一个来给他报信，怎么他俩没来，儿子倒先知道了？

    张小刀可不敢跟他爸胡说。那位姑奶奶神出鬼没的，谁知道有没有躲哪儿看着？

    “这你别管了，赶紧派人去收货。我睡觉去了。”

    小刀说完，提心吊胆地回了房，对着没人的地方小声说道：“姐，我爸已经去了，我现在能睡觉了吗？”

    林爱华早走了，当然不会有人回应。

    张友根带着人赶去仓库，先去看他留下的眼线。那两人躺在地上呼呼大睡，怎么叫都叫不醒。

    “废物！还不如我自己来呢。”他放个马后炮，又打着手电去检查大米的质量。

    他那几个亲信也是粮站上的老员工，把米仔细看看，再放嘴里尝尝，都挑起大拇指。

    “站长，可真有你的！这批货品质太好了，绝对能评上特级。”

    张友根心里那个高兴啊，仿佛看到了升官发财的金光大道。

    “都给我小声点。把磅秤推过来，五十斤一袋装好。你去把那间库房打扫干净，等下堆米。”

    他们几人忙活了两个小时，才算是把那些特级大米装袋称好。五十斤一袋，一共一百袋，堆放得整整齐齐。

    地上还散着一层米，张友根小心地扫起来，自己找个口袋装上，说道：“都回去吧。今天的事谁都不许说出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大家在他手下混饭吃，平时好处都没少拿，这次肯定也不会亏待了他们。两句狠话而已，谁在乎呀。

    几人都拍着胸脯保证：“站长你就放心吧，我今天就是在家睡觉，什么也没看到。”

    “行了，回去吧，把那两个废物也带走。”张友根仔细地锁好库门，又看着人把大门锁上，钥匙挂到自己裤腰带上，这才放心地走了。

    林爱华回到家，林家人还都在呼呼大睡，谁都不知道她已经出门办了件大事。

    肥仔一到家就钻进青冥境不肯出来，自己跑去鱼池边叼出一条鱼，迫不及待地吞了下去。

    “还是这里的鱼更好吃，城里什么都没有，一点都不好玩！”肥仔吃得满足，话也跟着多了起来。

    “主人你修炼去吧，肥仔帮你看着庄稼。”

    哟，小东西转性了？可疑。

    “你又在打什么鬼主意？胆大点，直接说。”

    肥仔又讨好地蹭蹭林爱华的腿，心虚地问道：“能不能赏我个灵兽袋，最好再装几条小金鱼在里面。”

    “这样你就可以不用跟着主子，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了，对吧？”林爱华无情地揭穿了肥仔。

    “怎么可能？肥仔永远陪在主人身边！”肥仔连忙表忠心，只为求个能随身携带的零食袋。

    林爱华眼睛一转，勉为其难地点点头。

    “看你表现吧。”

    那就是有戏了！肥仔立马开心起来，装模作样地跑去查看主人下午新种的庄稼。

    这一天还是跟以往一样，大嫂进城赚钱，林妈妈做饭洗衣带孙子，男人们去公社修水渠。

    中午大嫂又带回来十元钱，还捎回一块红黑格子的厚棉布。

    “妈，你看，这块布好看吧？我量过了，正好够给爱华做件衬衫，让我妹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进城上学。”

    林妈妈摸摸棉布，笑着喊女儿出来看。

    林爱华对衣服什么的半点兴趣都没有，正想敷衍她们两句，大门突然被人拍得砰砰响。

    “林大婶，快开门！林大叔摔伤了，正躺在卫生所等你拿钱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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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林家儿女不孝啊

    林妈妈一惊，手里的布掉到地上都顾不上捡，跑过去打开大门。

    门外站着跟他们同小队的李栓柱，小伙子跑得满头大汗，撑着膝盖直喘气。

    “婶子，快，快拿钱救命！”

    “哦，我这就去，这就去！”林妈妈往回跑，进屋把这几天卖蛋卖鱼的钱全拿出来，连她男人到底什么情况都没来得及问。

    林大嫂抱着锁儿，人都有点吓傻了，直问李栓柱：“林爱国呢？林爱国怎么样？”

    “没事，别人都没事，就你爸摔进水渠里，当时就吐了血。大夫说是肋骨断了，还有可能伤到了内脏，要送县医院才行。”

    李栓柱喘了几口气，这才有力气把情况交代清楚。

    肋骨断了？林爱华皱皱眉，神识感应一下，林爸爸确实躺在卫生所的床上，生命无碍。

    人活着就行。

    青冥境里种着那么多的灵药，随便挑几个出来调配一下，别说是骨头断了，只要还有一口气，管他什么伤病都能治好。

    就算不吃药，仙桃灵果来一颗，管叫她爸今晚就能下地，连挑二十担玉米都不带喊累的。

    林大嫂听说她男人没事，公公却情况危急，也慌得手脚都不知该往哪儿放。

    林妈妈捏着钱，急着要去救她男人，腿却抖得厉害，连声喊女儿：“爱华，快来扶着妈。县城你去过，你陪妈一起去吧。”

    林爱华看看她俩，干脆从她妈手里把钱拿过来塞进自己口袋，说道：“爸的身体一向好，摔一下不至于这么严重。恐怕他也就是一时闭了气，顺顺就好了。”

    “你们都别去了，我去看看情况，严重的话就送他去医院。”

    “你一个人能行吗？你，你快去吧，妈在后面慢慢走。”林妈妈想到老公正在受苦，她自己却这么没用，什么忙也帮不上，眼泪都下来了。

    “行，那你慢慢走，别着急。”林爱华怕耽误久了被别人查清她爸的伤情，连李栓柱都没等，让他在后面慢慢陪着她妈，自己一阵风地向公社卫生所跑去。

    公社卫生所里也就两个赤脚医生，治点小毛小病，开个药打个针，他们都没问题，林爸爸的伤他们可不敢沾手。

    林家三兄弟把林爸爸抬过来后，他们只是叫把人平放在床上，稍微检查了一下，就让赶紧去开拖拉机来，早点把人送县医院，说不定还有救。

    三兄弟围在病床边，急得脸都白了，汗珠子一个劲地往下掉。还是林爱国冷静点，求着李栓柱回家送信拿钱，这才有了刚才的事。

    林爱华脚下如风，不一会儿就赶到卫生所。跟她家同一个大队的几个人都围在病房里，还有人跑去通知了队长朱长贵。

    见她来了，林三哥抬起头，红着眼眶问道：“爱华你来了。拿钱来了没有？妈呢？她怎么还没到？”

    “你别急，我先看看爸。”

    林爱华走到病床边看看，她爸正直挺挺地躺在床上，脸色白得像纸一样，胸前还沾着一滩暗红色的血迹，身上也泥水斑斑。

    早上还好好的人，突然间成了这样，虽说很快能治好，林爱华心里还是一阵难受。

    “爸，能听见吗？感觉怎么样？”她把手搭在林爸爸的手腕上，一边轻声呼唤，一边运转灵力在他体内打了个转。

    林爸爸悠悠醒来，只觉胸前一阵刺痛，心口也闷闷的难受。耳听女儿的呼唤，他强忍着挤出个笑。

    “爸没事，就是摔了一跤。爱华别哭，我躺几天就好了。”

    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哭了？林爱华原本心里的那点难受变成了哭笑不得。

    “行了，爸没事，就是摔岔了气。不用送医院了，你们把他抬回家吧。”

    林爱华刚一开口，一个戴着厚厚酒瓶底眼镜的医生不乐意了。

    “你这孩子怎么回事？！你爸的骨头都断了，还吐了血。你不送他去医院，竟然要抬回家去！抬回家等死吗？”

    “我跟你说，谁都不许动，今天他必须去医院！”

    这医生医术不行，医德倒挺不错。林爱华看他一眼，也不跟他争辩，对林爸爸说道：“爸，你信不信我？”

    林爸爸略微犹豫了一秒，就虚弱地点头。

    “不用去医院，回家。”

    去县医院得花多少钱啊。原本他来挖渠就是为了给女儿攒学费，哪有没挣到钱却把家里的老本都花出去道理。他现在感觉好多了，只想好好睡一觉。

    三兄弟看看老爸，再看看妹妹，犹豫道：“可是，咱爸这情况，不送医院能行吗？”

    “信我，肯定没问题。今晚你们就知道了。”林爱华懒得啰嗦，直接对酒瓶底说道：“床板借我用一下，等下还你。欠你多少医药费？我这就付给你。”

    酒瓶底医生一听就急了，拦着林爱华吼道：“我说不行就不行，这个病人必须去医院！这不是钱的事，这是命，你爸的命！”

    啧，麻烦。

    老祖她从不对好人下手，这人就交给她哥吧。

    “三哥，拦着他。大哥二哥，抬上咱爸，回家。”

    林三哥果然把那人拦到一边，林爱华摸出五元钱放在桌上，当先走出了病房。

    “林老大可怜啊，都这样了，儿子女儿没一个管他的，就这么抬回家等死。”

    “可怜哦。咱们也帮着抬一下吧。”

    “走，今天不干活儿了，都跟去看看。”

    等公社的拖拉机开过来，林家人都走远了，只剩两个医生在病房里唉声叹气。

    朱长贵在半路遇上林妈妈，就陪着她慢慢往公社走，边走边安慰。

    “嫂子你别急，还没见到人呢，你先别忙着哭。林老大也是去公社挖渠受的伤，大队肯定不会不管。这样吧，他住院这几天我都给他按一天八工分算，去医院陪护的也算四工分。”

    林家现在有收入，林妈妈才不在乎这点工分。跟她男人的命比起来，这点钱算什么？

    她迈着腿努力赶路，边走边答道：“我哪能不急！家里日子才刚刚好过点，他要是有个好歹，我一个人可怎么活啊！”

    三人正走着，远远的看到一群人，抬着块床板，闹哄哄地迎面走来。

    “这，这是林老大？怎么抬回来了？这是不行了吗？”

    朱长贵才说了一句，林妈妈已经被吓得两腿发软，瘫坐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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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什么姿势做的梦

    “爱国他爸，你怎么就这么走了？撇下我一个人可怎么活啊！我还不如跟你去了……”

    林妈妈拍着地，眼泪哗哗地往下流，把林爱华都看傻了。

    哪个缺德的嚼舌根，看把她妈给吓的。

    她连忙跑过去，说道：“妈，妈，你起来。我爸没事，伤得不重，回家躺一会儿就好了。”

    “真没事？”林妈妈呆呆地看着女儿，还有点转不过弯来。

    “真没事！有事我还能不送他去医院？快起来，咱回家。”

    “哦。”林妈妈爬起来，连忙对着地连呸了几下，在女儿的搀扶下向她男人迎过去。

    “进宝，进宝啊，你感觉怎么样？”林妈妈看看她男人，怎么看都不像没事的样子。

    林爸爸握住她的手，轻声安慰道：“刚摔的时候有点疼，现在好多了。快别哭了，有什么话咱们回家说。”

    朱长贵背着手走过来，低头打量林老大一眼，也暗暗摇了摇头。

    这样就给抬回家来了？唉。

    他难得动了点恻隐之心。

    “林老大啊，你不去医院就回家好好躺着，这几天不用上工了，工分给你照算。”

    “哎，谢谢大队长。”林爸爸虚弱地道谢。

    “走了，赶紧把你爸抬回家去。你们几个，都不用干活儿的吗？都给我回去！”

    朱长贵一指手，看热闹的几个一哄而散，只留下李栓柱帮忙抬着门板。

    “行了，我还有事，明天再去看你。”朱长贵转身回他的大队部。

    人多好办事，几个大小伙子抬着床板走得飞快，不多会儿就回到了林家。

    林大嫂正抱着孩子在屋里发呆，不知道自己该干点什么才好，听到门响，她立马站起身走上前。

    “妈，怎么就回来了？”

    “淑芬，带着锁儿回你自己屋去，妈现在顾不上你。”林妈妈抢先跑进东屋，把床铺收拾好，又去招呼几个儿子。

    “快，快把你爸抬进来。”

    几人手忙脚乱一通忙活，把林爸爸放到了床上。

    李栓柱不敢多留，打声招呼就自行离开，家里就只剩下林家自家人。

    林大嫂把锁儿放在自己床上，叮嘱他不要乱动，就连忙跑进公婆房里。

    她想也不想，从自己脖子上摘下林爱华给她的护符，塞进林爸爸手里，急声道：“爸，你快念声老祖保佑！”

    林爸爸疑惑地捏着石头，问道：“这是什么？”

    “你先别管了，快念老祖保佑！”

    除了林大哥，一家人都奇怪地看着她。什么老祖，什么保佑，你到底在干什么？能不能别在这个时候添乱？

    林爱华也被嫂子的迷之操作搞得哭笑不得，拿起护符又塞回她手里，说道：“这个对爸没用，你收起来吧。我去拿药。”

    回自己房里转了一圈，林爱华再出来时手里拿着个瓷瓶，里面装着她刚刚榨的仙桃汁。

    “爸，把药喝了，睡一觉就没事了。”

    林爸爸受伤，她总不能直接给他吃个桃桃吧。

    林爸爸略一犹豫，还是选择了相信女儿。

    果汁清甜，带着醉人的桃香。林爸爸喝完咂咂嘴，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林爱华一个昏睡诀打在身上。

    “让爸睡一会儿，醒来就全好了。妈，咱们出去吧。”

    她饿了。

    林妈妈见她男人睡得沉，脸上的表情也十分舒缓，不像难受的样子，心里才安定了一些。

    “你们出去吧，我陪着你爸。”她打来一盆水，小心地帮林爸爸擦去身上血渍泥污，握着他的手怎么也不肯走。

    林家三兄弟退出屋子，聚在院子里说话。

    大哥二哥都还沉得住气，林三哥却忍不住了，追着林大嫂问：“嫂子，你刚才给爸拿的什么东西，给我看看吧。”

    “就是个石头，没什么好看的。”林大嫂刚才的劲头一过，又不敢把宝贝拿出来了，有些心虚地看看林爱华。

    林爱华想了想，点头道：“给他看看吧。”

    林家人对她掏心掏肺的，什么好东西都给她留着，她也是时候给出回报了。过几天找准机会，她也得给其他几人准备点好东西。

    林大嫂不情不愿地摘下护符递给林三哥，他接过去立马念了声“老祖保佑”。

    “你跑两步试试。”林大嫂指点。

    林三哥脚步一动，立刻蹿了出去。

    “好玩，这个好玩！”林三哥在院子里打转，带起一片灰尘，林家自林爸爸出事后，终于有了点欢笑声。

    “你再试试，拎起这桶水。”林大嫂又开始显摆。

    林三哥折腾了半天，护符效果才逐渐消失。他腆着脸把护符塞进自己口袋，赔笑道：“嫂子，这个给我吧！”

    “不行，我还得靠着它卖鸡蛋挣钱呢！”

    林大嫂去抢，林三哥在院子里绕着圈的躲，林大哥二哥帮忙拦着，搞得院子里鸡飞狗跳。

    “爱华，你看看爱民！他抢我东西。”林大嫂抢不过小叔子，来找林爱华叫屈。

    林爱华只好站出来，说道：“还给她吧，她还有用呢。”

    林三哥原本也只是逗逗大嫂，并不敢真把这样的宝贝据为己有，只是，这东西好像妹妹也知道？

    他把护符还给嫂子，林大嫂立刻套在自己脖子上，又把石头塞进怀里。

    “妹妹，好妹妹，这宝贝是你的？给三哥也弄一个吧。”他又去缠林爱华。

    其他两个哥哥虽然没说话，但眼里的火热却藏也藏不住。

    “不行，不能给你。”给你了你保准要拿出去显摆，老祖的秘密不就全暴露了吗？

    林三哥不死心，还是追着妹妹问：“那你告诉哥，这宝贝是从哪儿得来的，哥自己去弄。”

    嘿嘿，这样的宝贝可全在老祖手里，你上哪儿弄去？

    林爱华笑笑，说道：“我夜里做了个梦，醒来就发现它了。你去弄吧。”

    “做梦？怎么做的？什么姿势？”林三哥还不死心。

    “好了，别问了。”林大哥看出妹妹在逗这个傻哥哥，把林三哥从妹妹面前拉开。

    “妈今天没心思做饭，我们来做吧。”

    林大嫂只会简单地烧个火煮个饭，那三个男人就更不行了。至于林爱华，她只会吃，嘴还刁。

    这顿饭的滋味，简直能劝退世间所有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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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别问，问就是神仙保佑

    林爸爸不过睡了两三个小时就醒了。

    他睁开眼，手还被林妈妈紧紧地握着，刚刚动了一下，林妈妈立刻知道了。

    “进宝，你醒了？感觉怎么样？”她的眼泪又忍不住掉下来。

    这几个小时对她来说实在漫长，除了不时摸摸老公的额头，她就一直握着他的手，一点不敢放松。

    “巧云，快别哭了，我真的没事。”

    林爸爸感觉身上一点都不疼了，刚才的事，好像就只是个噩梦。

    虽然见他脸色恢复了正常，林妈妈还是不放心。

    “你都吐血了，还说没事！快躺着，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做。”

    “我不是逞强，是真的没事。”林爸爸说着，轻轻一撑就从床上爬起来。

    下床走了两步，他发现自己哪哪都不疼，全身还暖洋洋的超舒服，就连被扁担压痛的肩膀都好了。

    “来，你摸摸，我真的全好了。咱家爱华拿来的肯定是神药！”

    自己的身体，他还能不知道？刚摔那会儿他都以为自己不行了呢。谁知道见了女儿，他立马感觉好了不少，吃了药再睡一觉，百病全消。

    肯定是那瓶药的功效。

    林妈妈不放心地摸摸她男人的胸口，骨头一根一根，好好的长着呢。稍微使点劲压压，他也半点没喊痛。

    “哎呦，老天保佑！不行，我得去拜拜！”林妈妈欢喜地抹掉眼泪，想要跑去堂屋拜菩萨，被林爸爸一把拉住了。

    “菩萨早请出去了，你拜个什么？小心点，别让人知道了。”

    “还有，这事别告诉外人，有人问你就说我摔得不重，躺两天就能好。”

    林妈妈呆了一下，才后知后觉地问道：“你的意思是，你真的伤得很重，是爱华给你治好的？”

    林爸爸肯定地点点头：“你就别去问爱华了，她想说肯定会说的。”

    “女儿这是长本事了？咱们可真没白疼她。”见老公没事，林妈妈的话也多了，把刚才几个孩子在院子里抢护符的事跟林爸爸学了一遍，说道：“你说，当年那个瞎子会不会说的是真话？咱家爱华肯定有神仙护着。”

    女人最爱说些神神叨叨的话，林爸爸哪儿敢随便附和，但家里最近确实发生了许多神奇的事，说不定还真跟女儿有关系。

    “行了，你就别打听了，去弄点饭，我饿了。”

    “哎，好。你再躺会儿，我这就去做。”林妈妈跑出屋，林爸爸哪儿肯再躺，换下脏衣服也跟着走进院子。

    林爱华几个勉强填饱肚子，都坐在厨房大眼瞪小眼，不知道接下来该干点什么。

    林爱华是没解馋，想要再搞点吃的，那几个却都是放心不下爸爸，不敢去上工。

    林妈妈拿出点米，想给她男人煮点白粥，又嫌喝粥没营养，对几个儿子说道：“爱民，带你二哥再去抓几条鱼回来。爱华，你还能抓到虾吗？你爸肚子饿，得吃点好的补补。”

    “爸醒了？”

    正问呢，林爸爸也跟进了厨房。

    见他走得虎虎生风，比从前还更加稳健，几个人的心这才算真的落了地。

    “我这就去河边抓鱼！”林三哥也不管自己能不能真的抓到，提起个大篓子拉住二哥就要出门。

    林爸爸连忙拦住他。

    “别人要是问，你就说我骨头没断，就是身上痛，想喝点鱼汤。可千万别把我已经好了的事说出去。”

    林三哥还没想明白为什么，那几个都立马懂了。

    “知道了。爸你回屋歇着，我们一会儿就回来。”

    林爱华正好中午没吃好，见她妈又要做饭，连忙说道：“妈你多煮点，我也要吃。”

    “行，妈也带上你的份。”林妈妈看着女儿越看越高兴，笑眯眯地说道：“你去昨天抓虾的地方看看，有就再捞点，没有也早点回来。”

    “唉，肥仔也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你爸这次亏了身子，要是再有只鸽子补补就好了。”

    肥仔惦记着它的零食袋，今天一直在主人身边献殷勤呢，这会儿不过是在屋檐上眯一会儿躲个懒。听林妈妈提起鸽子，它喵呜一声跳下地，叫道：“我这就去！”

    公公没事了，林大嫂也放了心，对林爸爸说道：“爸你在家歇着，我去上工了。”

    “行，你去吧。”林爸爸对儿媳妇今天的表现也很满意，等她走了，对林大哥说道：“淑芬人不错，过两天中秋节你买点东西给她娘家送去。”

    “好，我知道了。”林大哥点点头，去帮林妈妈烧火。林爸爸也不回房，帮着淘米洗菜。

    林爱华提个篮子，连河边都没去，在附近溜达了一下，就带着一篮子的水产回了家。

    虾已经吃过了，她还想再尝尝别的。至于林三哥捉的鱼，还是别想了吧。

    林妈妈见女儿这么快就回来了，疑惑地接过她手里的篮子，顿时吓了一跳。

    “这么多？都是你捞的？”

    “对呀，妈你快做吧，我饿。”林爱华懒得解释，让他们自行理解吧。以后这样的事还会有更多。

    想起刚才林爸爸叫她不要多问，林妈妈终于忍着没开口，把篮子接过去，把里面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分类。

    文蛤炖蛋，虾还白灼，螺蛳再养养，留着晚上烧。

    只是，女儿拿回来的螺蛳怎么个头这么大？一个能顶上普通的五个。

    不问不问，有得吃就吃。

    林妈妈把粥煮上，吩咐林大哥小火慢慢熬，自己另用个小锅煮虾。

    林爱华也不出去，就坐在厨房等着吃。

    林妈妈才煮好虾端上桌，肥仔就翻过院墙跳了进来。

    这家伙原本想捉鸽子，转念又放弃，拖了一只灰毛野兔回家。

    那只野兔的个头比肥仔还大，亏它拖着飞檐走壁，才没把兔皮磕烂。

    肥仔把兔子直接拖到林妈妈脚边，喵喵叫了几声，又去林爸爸脚边转了转。

    “哈哈，肥仔可真能干。来，吃个虾犒劳一下！”林爸爸把肥仔抱到腿上，摸摸它的头，又从盘子里夹出只虾喂到它嘴边。

    肥仔很给面子地接过虾细嚼慢咽，吃完还发出满足的咕噜声。

    林爸爸这下更喜欢肥仔了，连兔子都顾不上看，忙着给它喂虾，自己都不吃了。

    心机猫，还学会邀宠了。

    林爱华瞪着肥仔，肥仔连忙赔笑解释：“我这也是为了让你爸高兴高兴嘛。”

    哼！林爱华扭过头不理它，却陡然发现余小鱼又站在了她家大门外。

    “爱华，我来送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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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这里有毛病

    他怎么又来了？

    林爱华自从上次把徒弟送走，就再也没管过他，没想到他竟然又上门了。

    林爸林妈也交换个无奈的眼神。

    来都来了，还能打出去怎么的。

    余小鱼不是自己一个人来的，他的身后还跟着林家两兄弟，所以他畅通无阻地进了林家大门。

    “不是叫你好好干活儿？怎么跑去抓鱼了？”林爱华虎着脸训徒弟。

    余小鱼不解地看着她，一副心里委屈却又不肯说的样子，看得林三哥都心疼了。

    “爱华你别骂小鱼了，他也是好心。今天要不是他，哥哥也抓不到这么多鱼。”

    就连林二哥见识到余小鱼的本事后，都开始帮着他说话，林爱华还能怎么办？

    “好了好了，别在院子里站着，都进来说话。”林妈妈只好出来打圆场，拉把竹椅过来，叫余小鱼坐。

    余小鱼不肯坐，径直走进厨房，去看林爸爸。

    他也不说话，就站在那里上下打量，脸上还带着一丝关切。林爸爸只好打个哈哈，说道：“叔没事，歇几天就好了。”

    余小鱼好似放了心，点点头又去找林妈妈。

    “我想吃鸡蛋。”

    林妈妈赶紧跑回房去，又给他拿了几个蛋。余小鱼也不嫌少，接过蛋又看了林爱华一眼，转身走了。

    看他出了门，林妈妈赶紧把大门关上，皱眉道：“这孩子人倒是个好人，就是，好像这里不太灵光啊。”

    哈哈，笑死了。玄天门第一天才弟子，竟然被她妈说脑子不灵光。

    林爱华心里偷笑，嘴上却附和道：“对，我看着也像。”

    这些人里也就只有林三哥跟余小鱼关系最好，还肯帮着他辩解。

    “小鱼脑子好着呢，他就是不爱说话。你看，我们又抓了五条大鱼，都是小鱼帮着打的。”

    林妈妈看着鱼，有些头疼。刚才的鸡蛋还是给少了。

    “下次你能抓到就抓，抓不到也不许拿别人的。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听到了！”林三哥一边敷衍他妈，一边把鱼倒进盆里，问林二哥道：“刚才小鱼打鱼的手法你学会了没有？”

    “没，没看清。”林二哥老实摇头。

    林三哥叹口气，想去厨房拿菜刀杀鱼，突然看到地上摆着一只肥兔子。这下他连鱼都不杀了，拎起兔子笑得嘴都咧到了耳根子。

    “好肥的兔子，哪儿弄来的？”

    肥仔适时叫了一声，林三哥仿佛懂了。

    “你抓的？”他有点不信。肥仔的小身板，还没兔子大呢。

    “就是我们家肥仔抓的，肥仔最厉害了！”林爸爸立刻为肥仔代言，吩咐儿子道：“去，弄条鱼放进灶膛烤烤，肥仔都饿瘦了。”

    这话肥仔爱听，喵呜了几声作为回应。

    “我先弄兔子，等下再烤鱼。”林三哥今天不想吃鱼，他要吃兔子烧土豆。

    林妈妈手脚快，没多久就把饭菜摆到了桌上。

    金黄的文蛤炖蛋，红艳艳的白灼虾，翠绿的炝黄瓜，再配上一碗白粥，引得中午没吃好的几人直吞口水。

    “行了，别看了，想吃就坐下，自己拿筷子。”林妈妈笑骂儿子一声，又把粥碗端到林爱华面前。

    “快吃吧，吃完去歇会儿。”

    弟兄几个从小就享受着这样的不公平待遇，早就习以为常了，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他们不饿，就是有点馋。

    有了对比，林爱华这才知道，不是谁都有她妈这手厨艺的。不过，想要她自己学做饭？才不要呢，她有妈。

    吃完饭，林爱华照例回屋“看书”，林爸爸被老伴强迫着回屋休息，林家兄弟把床板抬去还了，又在院子里帮着林大哥把竹箱最后的扫尾工作做完。

    林大哥的手巧，箱子也做得十分漂亮。

    青白相间的箱子用竹丝配色，编织出繁复的花纹，收口处加上竹条，再配上把手，提着很轻便小巧。

    箱子里还分了两层，下层放衣服，上层是另外做的，加了隔板，留着放书或者其他小物件。

    做完箱子，林三哥又吵着要做鱼篓，几个人聚在一起边做活儿边闲聊，家里温馨如故，哪儿还有一点刚出过大事的样子。

    余小鱼回到家，拿出四个鸡蛋，又直接磕进嘴里。

    他满怀期待地闭上眼睛，可惜，什么也没发生。

    “唉，还是太少了。”他撑着头，眼望林家方向呆呆出神。

    刚才他遇到了上工的林大嫂，听到几个人向她打听林家的情况，才知道林爱华的爸爸受了伤。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他就固执地认为自己能帮上忙，所以他去了。

    可惜，什么也没帮上，林爱华也不愿意跟他多说几句话。

    还是得多吃鸡蛋。

    林爱华一点也不关心徒弟的事。这小子身强体壮的，干那点活儿就跟玩一样。他的仙体无尘无垢，没有饥饿疲劳的烦恼，根本不需要人照顾。

    有这闲心，她还不如多关照一下林家人呢。

    林爱华在青冥境打坐，时间过得飞快，没过多久，林大嫂就下工回来了。

    一进家门，来不及去抱锁儿，她先去问候公公。听说他是真的全好了，林大嫂才安心去帮婆婆做晚饭。

    这晚有兔子有鱼，还有一盆炒螺蛳，林爱华吃得饱饱的，肥仔也吃得饱饱的，暂时忘记了它的小金鱼。

    不过，等大家都睡了，烤鱼也消化完，肥仔又去磨主子。

    “今晚我跟你进城吧，你一个人去我不放心。”

    林爱华：……

    想去就去吧，反正零食袋她已经准备好了，它愿意多劳动老祖也不拦着。

    “走！”

    飞剑划破夜空，林爱华轻车熟路地降落在刀哥窗外。

    “去开门。”现成的工具猫，不用白不用。

    窗户关得死死的，肥仔的爪子一推，里面的搭扣直接崩开，它挤开窗缝跳了进去。

    厚厚的肉垫，落地无声，林爱华正背着手等肥仔开门，门里却响起一声惨绝人寰的尖叫。

    “嗷！救命啊！”

    次奥，肥仔不行啊，竟然被个凡人看破踪迹。

    林爱华不等了，一脚踹开门，大踏步走进房里，顺手释放个结界隔绝了外界干扰。

    “闭嘴！我来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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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老祖她以德服人

    “姐……姐，你，你来了……”刀哥吓得都结巴了，感觉自己膀胱发胀。

    “少废话，给钱。”林爱华懒得啰嗦。

    刀哥哆哆嗦嗦地看看房门，他刚才叫得那么大声，怎么没人来救他？没人来救，刀哥只好自救。

    想起他爸的吩咐，刀哥的声音控制不住地发抖。

    “姐，你听我说。我爸说了，米还没卖出去，他手里也没钱。你的钱要等几天才能给。”

    林爱华一听这话，脸立刻沉了下来。

    区区蝼蚁，竟然敢跟老祖耍花样？活得不耐烦了吧！

    肥仔正懊恼着，见状立刻跳起来，给了刀哥一爪子。

    它的力量何其恐怖，别说刀哥，就是一辆坦克都能撕裂。幸好它知道主人还有话要说，没把利爪亮出来。

    即便如此，刀哥也承受不住，立刻像被大象撞到一样猛飞出去，狠狠地撞在墙上，又缓缓滑落下来，嘴角也流出一丝鲜血。

    “杀了。”林爱华语气冰冷。

    肥仔正要再次出手，刀哥立马跪爬起来，哭喊道：“姑奶奶，饶命啊！我给！我这就给！”

    呵，不见棺材不掉泪。不过吓唬一下，这小子都失禁了。

    林爱华就那么冷冷地看着他，刀哥的魂都快飞了。

    他就说，这位姑奶奶不好惹，他爸偏不信，还想把人家拿捏住，以后好做生意。还做个毛的生意，再不给他的小命就没了！

    “钱在我爸房里，大衣柜底层有个木头箱子，箱子里有钱！”刀哥毫不犹豫地卖了亲爸。

    “走。”林爱华转身，走出房门。

    张友根心里有事，这会儿也没睡着。听到儿子喊声救命，接着就没了声音，他连忙拉亮电灯起床查看。

    可是，他敲了半天门，里面却一点动静都没有，也没人来给他开门。

    他就这一个儿子，可别真出了什么事。

    张友根使劲撞门，撞了几下门却一动不动。他正要去拿斧子来劈开，门突然从里面被人拉开，一人一猫出现在他面前。

    林爱华懒得跟不守信用的人废话，一鞭子缠上他的脖子，猛地甩到墙上。张友根的身子软软地滑倒，人也晕了过去。

    林爱华好整以暇地走进张友根的卧室，屋里亮着灯，一个女人睡在床上，好像还没醒。

    管她醒没醒，林爱华手指一弹，帮她进入深层睡眠。

    按刀哥的提示，林爱华顺利搜出箱子。打开一看，里面放着厚厚一叠钞票，另外还有许多其他票证。

    林爱华也不多要，目光一扫，准确地拿出一百五十张大团结，其他的钱她一点没动。不过那些票嘛，老祖就笑纳了，就当她亲自出手的劳务费。

    看，她老人家做生意就是这么童叟无欺。

    回到家，林爱华也不打扰别人，进入青冥境后，她把钱先放在一边，把那叠票拿出来看了看。

    品种还真多。

    有百十尺布票，几百斤粮票，另外还有油票、肉票、工业票、手表票、缝纫机票，一应俱全。

    林爱华翻了翻，找出两张自行车票，却微微皱眉。

    这两张票还挺复杂，竟然限定只能在县城购买。

    一张票上印着：和平县百货公司，凤凰牌自行车一辆，购买单位，百货一店，过期作废

    另一张印着：和平县自行车厂购车证，供应和平牌自行车一辆，型号（空白）

    看来还得去趟县城，真是麻烦。

    林爱华把钱票都收进储物袋，正要开始夜间修炼，肥仔却磨磨蹭蹭走到她身边。

    “主人，肥仔今天的表现还不错吧？”所以，你答应我的灵兽袋呢？

    小东西，做了这么点小事就来要好处。

    林爱华也不想再逗猫了，拿出一个皮项圈，说道：“来，我帮你戴上。”

    这，这是能装小金鱼的灵兽袋？

    林爱华二话不说，揪过肥仔，帮它把项圈套上，说道：“意念进入，看看喜不喜欢。”

    肥仔照做，立马高兴地在地上打了个滚。

    开心，这项圈太高级了！怎么不早点给人家？

    林爱华笑笑，挥手道：“去吧。”肥仔立刻喵呜一声跑向鱼池。

    这可不是普通宠物项圈，而是老祖的精品收藏。

    项圈内分了二十四个格子，每个格子各为一个独立的小空间。

    有能装水的，有能存物的，另有六个格子可以存放各种活物，甚至还模拟了不同的生存环境。

    世上还有比这更贴心的主人吗？当然没有！

    肥仔一边往淡水格子里装它的小金鱼，一边对主人感激涕零，完全没察觉到主子的险恶用心。

    一只小猫咪，要这么高级的储物法宝干什么？当然是当主人的移动货仓，顺带还能自己跑腿送东西。

    林爱华空间里的出产太多，以后总要往外卖的。

    想要老祖自己跑来跑去到处送货？简直做梦。

    林爱华又修炼了一夜。进入筑基期，提升速度明显比以前慢了，不过她也不在意。不过是让徒弟多干几天农活儿，对老祖毫无影响。

    第二天，除了林爸爸留在家休养，其他人还跟从前一样，只是她那几个哥哥都被勒令不准再去修水渠了，怕再出点什么意外。

    中午，林大嫂回来，把钱交给婆婆，又进厨房帮忙烧饭。

    林爱华听到声音，打开门叫道：“嫂子，过来一下。”

    “来了。”林大嫂扔下手里的东西就往小姑子屋里跑，看得林妈妈抿着嘴直发笑。

    看到她们姑嫂关系好，林妈妈是最高兴的人了。

    “给你。”林爱华把两张自行车票和一叠布票一起塞给她。

    “这是，自行车票！爱华，你真弄到了！”林大嫂开心地举着票，把林爱华使劲往怀里一抱，又松开她跑进厨房。

    “妈，有票了，我有票了！爱华给我的。”

    林妈妈接过票，吓了一跳。

    “你轻点喊，别把别人招来。”她骂了儿媳妇一声，又把票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

    她上过扫盲班，这几个简单的字还是认识的。更何况票上清楚地印着一辆自行车，她就是个傻子也不会认错。

    “妈，咱家有多少钱了？你快拿出来数数。”林大嫂等不及了，她想立刻拥有自己的车，好好向红英显摆显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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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癞蛤蟆想上天

    这才卖了几天蛋，哪够买自行车的？

    林妈妈皱眉，劝道：“稳重点，别狗肚子装不下二两香油。你先把票收好，等钱够了妈就给你。”

    没票林大嫂还不急，现在票就在手里捏着，她真是如同百爪挠心一般，恨不能现在就去把车买了。

    “爱华不是给了两张票嘛，要不我卖掉一张，钱就够了。”

    黑市一张自行车票能卖一百二，自己再添三十，车就到手了。

    “你能卖掉？”林妈妈也心动了。

    “保证能，这票可抢手了。”林大嫂见有戏，立刻加大游说力度。

    冷不丁，那两张票被林爱华一把抢走，说道：“这票不卖，咱买两辆车。”

    “哎……”林大嫂想抢又不好意思伸手，还是林妈妈白了女儿一眼，说道：“咱家哪有这么多钱？再说，有一辆车就够了，再多买一辆给谁骑？”

    “给我爸呀，几个哥哥也能骑，妈你也能骑，反正又不难学。”林爱华把票揣进自己口袋，说道：“钱的事不用你们管，等着骑车就行。”

    林妈妈虽然知道女儿有些神奇，但两辆车就要三百元钱，女儿可千万别干傻事啊！

    “爱华，你跟妈说说，你想去哪儿弄钱？车不车的都不要紧，你可是妈的命、根子，千万不能犯错误！”

    唉，有钱却不能随便花，麻烦！

    林爱华又不好直接把那叠大团结甩出来，只好含糊道：“我去捞点虾和螃蟹卖，这不就有了嘛。妈你别问那么多了，我又不傻。”

    对，女儿的事不能问。林妈妈醒悟过来，点头道：“那妈不问了，你跟淑芬坐会儿，饭马上就好。”

    林大嫂看看小姑子，再看看林妈妈，猛然想起自己手里还有一叠子布票，连忙讨好地递过去，笑道：“妈，爱华还给了我好多布票呢，这下我们都有新衣服穿了。”

    林妈妈拿着厚厚一叠布票数了又数，心肝都有点发颤。

    城里人一年也只有六尺到一丈的布，他们家这是发财了？

    一百多尺布，过几天棉花收了她再跟大家买点，过年给每人换身新棉衣。还有，女儿要去县城读书，也得做两身像样的衣服，还得弹一床新被子。

    布票确实是家里急需的，这个她没法拒绝。林妈妈想问又不敢问，只好回房把票藏好。心里慌慌的，她只想跟林爸爸好好商量商量。

    林大嫂却一点没多想。自从体验过护符的神奇，她早对小姑子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自行车票一次能拿来两张，再有点什么都不奇怪。

    “爱华你去看书，嫂子来做饭。”

    今天林妈妈起早去供销社买了两块豆腐，肥仔心情好，又给他们送来两只鸽子，中午的伙食也是丰盛得很。

    下午一点多，林家兄弟下工回来，一进院门就赶着去敲妹妹的门。

    “爱华，你快出来！”

    林爱华只好退出修炼，开门问道：“什么事？”

    林三哥看着妹妹，笑得合不拢嘴，林二哥把他拉开，笑着说道：“县教育局给咱大队下了个文，队长叫你去大队部接受表彰呢。”

    县教育局，表彰？林爱华不明白。

    林爸爸安慰完他媳妇，这会儿正出来准备吃饭，听到儿子的话也连忙问道：“怎么回事？你给爸好好说说。”

    几个兄弟你一句我一句，很快把事情交代清楚。

    今天上午，邮递员给大队部送来一封公函，是县教育局发的。信上把林爱华赞扬了一番，夸她品学兼优，给她减免了高中学费。

    随信还寄来一张开学通知书，朱长贵不肯让他们带回来，非得要林爱华亲自去领。还说这是队里的光荣，他也要好好勉励一番。

    林爱华暗暗盘算一下，点头道：“行，下午我跟你们一起去大队部。”

    原本她就要去县城买车，买完车还得去公安局登记，要去找朱长贵开介绍信。现在有了上学的借口，瞎话都不用编了。

    确实需要去县城看看。她空间里那么多粮食，自家怎么都吃不完。兴泰镇还是太小，卖个五千斤大米都麻烦，她得另找出路。

    吃完饭，睡过午觉，林家兄妹一起往大队部走。

    朱长贵早就到了，正坐在屋里捧着杯子喝着茶，跟几个闲人吹牛闲聊。

    见他们来了，朱长贵哈哈大笑，指着林爱华笑道：“看看，这是谁来了！咱们南坪大队的才女，金凤凰！”

    林爱华只是礼貌地笑笑，没接他的话茬，朱长贵却像关不住话匣子一样，嘴里滔滔不绝。

    “爱华，你这次可给咱们大队争光了。看，县教育局的公文，直接送到叔的桌上。听说你中考成绩在兴泰镇上能排第一，是不是真的？”

    不等林爱华回答，他又拍拍身边一个小伙的肩，说道：“文斌，以后多向你爱华妹子学学，也考个第一给爸争光。

    这是朱长贵的儿子？林爱华打量那男人一眼。

    那小子白净面皮，长得倒不差，就是半长的头发泛着油光，眼睛也骨碌碌地在林爱华身上上下打转，一看就让人心里不痛快。

    呵，癞蛤蟆。

    难怪朱长贵非得要她亲自跑一趟，原来是在想美事。

    朱文斌比林爱华大了两岁，却跟林爱华同一年初中毕业，不过他没考上高中，如今在家里靠着他爸混日子。

    他想考第一？下辈子好好努力吧。

    就这德性，还想打老祖的主意？你咋不上天呢。

    林爱华根本没把这父子俩当回事，假笑着说道：“队长，我来拿通知书。”

    朱长贵也没打算现在就跟她说什么，今天只是叫儿子先相看一下。原本他还有些看不上这丫头，但如今人家考了第一，连县里都发文过来，给她减免了学费。

    这样的金凤凰，自己不赶紧下手，等她去了县里，他儿子想够都够不着。

    他从抽屉里拿出通知书，捏在手里，嘴里还不停地夸奖，听得林爱华都不耐烦了。

    她暗暗使劲，把通知书从朱长贵手里抽出来，低头看看时间，上面写的十月三日开学。

    她皮笑肉不笑地说道：“队长，我想明天去学校看看，麻烦你给开个介绍信。”

    是得去看看。朱长贵点头，拿出介绍信，问道：“你一个人去？”

    林三哥连忙说道：“我陪爱华一起去！”

    就你会抢风头！其他两个哥都对他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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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都是自行车闹的

    林爱华略一沉吟，说道：“你开三个人吧。”她想把嫂子也带上。

    朱长贵却会错了意，以为她想要长辈陪着，问道：“你爸身体怎么样了？你妈走得开吗？”

    “我爸好差不多了，过两天就能来上工。”林爱华也不解释，随他怎么写。

    朱长贵开好介绍信，盖上公章，递给林爱华，说道：“叫你爸安心歇着，不急着上工。”

    说完，他又从兜里摸出两张肉票塞进林爱华手里：“拿着，给你爸买点肉补补，我过两天去看他。”

    今儿稀罕了，从来都只见这家伙往自己家划拉，这还第一次见他往外吐东西呢。

    几人走出大队部，林爱国跟他妹要过肉票看看，说道：“老朱在打什么鬼主意？”

    林二哥也哼了一声，却不想在单纯的妹子面前多说什么。

    “爱华，你赶紧回家好好看书，自己一个人别出门。”他叮嘱两句，拉着还没看明白的三弟上工去了。

    这两个哥哥倒是挺敏感的。林爱华笑笑，根本没当回事。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魑魅魍魉都得烟消云散。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回到家，林爱华把开学通知书拿到她妈房里，说道：“下个月三号开学，还早呢。我要朱长贵开了张介绍信，明天我带三哥和嫂子去县城，把车买回来。”

    听说她不是一个人去，林爸林妈都放了心，问道：“真给你把学费免了？”

    “嗯，真免了。”

    林妈开心地一拍大腿，笑道：“这下好了，不要学费，咱家绝对供得起。爱华，你进城后可得好好读书，没事别出校门。咱再辛苦两年，两年后你就毕业了！”

    “行了，你少说几句。”林爸爸笑呵呵地拉开他媳妇，说道：“别光顾着高兴，还不去把爱华那件衬衫给做好。”

    “哎，我这就做。”林妈妈高兴地拿出那块格子布，在女儿身上量尺寸。林爱华拦住她说道：“妈你留着自己做吧，我有衣服。”

    “妈哪儿穿得了这颜色！”林妈妈不理，量好尺寸就铺开布料准备裁剪。

    林爱华也懒得再说什么，这是当妈的一片心意，就随她去吧。

    林爸爸又问道：“还需要准备什么？你给爱华拿点钱，明天进城正好一起买回来。”

    林妈妈连忙往外拿箱子，笑道：“对，妈都高兴糊涂了。城里什么都有，妈给你钱自己买。”

    “不用，我有钱。”林爱华按住她的手，说道：“朱长贵给了一斤肉票，说是让爸好好补补，他过两天来看你。”

    “他给咱家肉票？”林爸爸接过票看看，确实是两张半斤的肉票，不由狐疑道：“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还不是见咱家爱华有出息了，他也跟着脸上有光！”林妈妈倒是没多想，接过肉票喜滋滋地说道：“妈明天早点去，买点五花肉回来红烧。”

    事情交代完毕，林爱华就不管了，借口看书，自己回房关上门。

    种地，修炼，她忙得很，管这些小事干嘛。

    晚上，几人下了工，林大嫂照例帮着婆婆做晚饭，那兄弟三个都钻进他爸房里，一起讨论中午的事。

    林三哥这才明白，朱扒皮今天怎么那么热情，敢情是在打宝贝妹子的主意。

    “把肉票还给他，谁要吃他的东西！就朱文斌那芦柴棒子缺心眼，也敢肖想咱家爱华？”

    林三哥气得涨红脸，伸手就跟他爸要肉票，被林爸在脑门上狠拍了一下。

    “好好呆着，听听你大哥怎么说。”

    林大哥想了想，说道：“咱们还要在队上过日子，还是先别跟他撕破脸。不过，这件事咱家肯定不能答应。我估摸着，他今天也就是先探探底，过两天恐怕真会自己上门来说。”

    林二哥点头：“爸，这事你可千万不能答应。朱文斌好吃懒做的，还有点缺心眼，怎么也不能把爱华许给他。”

    “对，他还不如小鱼呢！”林三哥也在一边接话。

    小鱼也配不上咱家爱华！

    几个人一起冲他瞪眼，林三哥只好摸摸脑袋，嘿嘿笑道：“我的意思是，小鱼都比他强。”

    切！你还不如不说话。

    林爸爸想了想，说道：“这事爸心里有数了。只要他不提，咱就当不知道。他要是来说，咱们就回爱华还小，先读书要紧，其他的事以后再说。”

    几人就这么商量定了，也没跟林爱华说。

    在他们几个心里，爱华还小呢，根本不懂什么人情世故。让她好好读书就行，其他的事都有男人担着。

    晚上吃饭时，林爱华对大嫂说道：“明天我去县城高中看看，顺便把车买了。你跟我一起去吧。”

    “我也能去？”林大嫂的高兴心情没法表达，一个劲地往林爱华碗里夹菜。

    “对。你，三哥，你俩跟我一起去。”

    林三哥听她提起自行车，好奇道：“买什么车？”

    林大嫂得意地瞥他一眼，骄傲地说道：“爱华带我去买自行车！”

    “真的？！买了叫我也骑骑！”林三哥连饭都不吃了，对着妹子直抛媚眼。

    “爱华，让三哥也骑一下吧，我载你俩回家！”

    个傻子！

    听他们讨论得热闹，其他几人笑呵呵地看着，心里也有点痒痒。

    自行车，他们都没骑过呢。

    吃完饭，林爱华掏出一把龙鳞果，每人分了两个，连锁儿也有。

    他们两个谁都没骑过车，不把身体调理一下，明天肯定学不会。难道把车扛回来？她才不干呢。

    这一晚，林三哥和林大嫂都失眠了，折腾到大半夜才睡着，都是自行车给闹的。

    林三哥不知道妹妹打算买两辆车，不然他恐怕一刻都不能等，连夜走路也要去县城。

    第二天一早，林妈妈就起床做好早饭。每人一碗粥，两个蛋，还烙了几张玉米饼，非得要他们带着路上吃。

    林爱华不肯要，她只好又拿出五十元钱一斤粮票往女儿口袋里塞。

    林爱华也没拒绝，接过钱拉着大嫂和三哥赶紧溜了。

    花了近两个小时走到镇汽车站，林爱华去打了三张去县城的车票，就在路边站着等车。

    没多久，车来了，三人赶紧上车坐好。有人来查过票，关好车门，汽车就向和平县城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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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我也有车了

    大嫂和三哥都是第一次去县城，一路上好奇地不住往车窗外打量。有人晕车吐得一塌糊涂，他们三个却都像没事人一样。

    龙鳞果的效果可不是假的，谁吃完要是还能晕车，老祖直接掰开嘴给他喂一斤。

    原主暑假里去过县高中，也顺便逛了逛县城，林爱华对自己接下来要去哪里心知肚明。

    汽车晃悠了半个多小时，开到县城车站停下，林爱华招呼了一声，那两人赶紧跟着她下车。

    一出车站，那两人都震惊了。

    城里可真是太繁华了！

    到处都是整齐的房屋，路边开着一溜的商店，旅社，还有人举着篮子向他们兜售货物。

    “这，城里的东西可以随便卖吗？”林大嫂心动了。

    “这些人都是有点关系的，一般不会有人来查，来查他们也会提前得到消息。”林爱华拉住好奇心爆棚的大嫂，说道：“走吧，百货大楼还在前边，要过两条马路。”

    “对，先买车！”林大嫂的注意力一下子被吸引，不再东张西望。

    林三哥护住她俩走出人群，问道：“爱华，这里你来过吗？咱们接下来去哪儿？”

    看他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林爱华心里有些不舒服。

    这是她哥，今年才十八岁，正是青春飞扬的时候，怎么可以一直困在贫困的村子里，进个县城都像跨了界一样？说不定还会有人骂他土包子。

    这次她没有不耐烦，而是左右指点，详细向两人讲解，这是什么路，那又是什么商店，卖的什么东西。

    林三哥一边听着妹子的介绍，一边跟着她往百货大楼走，渐渐没那么忐忑了。

    “县城可真大！我要是能来城里当工人，做梦都要笑醒了。”林三哥啧啧赞叹了两声，引来林大嫂一阵嗤笑。

    “当工人有什么好？一个月就二三十元钱工资，吃穿都要精打细算。他们也就是表面光鲜，实际还不如咱们实惠呢。”

    她现在一天能挣十元，一个月就三百，抵得上有些人一年的工资呢。何况她每天下午还坚持上工，能从大队分到粮食，说起话来可不就底气十足嘛。

    林爱华倒挺喜欢她这个劲儿的，笑笑没有说话。

    这会儿才上午九点，路边的点心店都开着门，散发出一阵阵诱人的香味。林爱华努力克制自己，脚下才没有拐弯，直接走向百货大楼。

    县城的百货大楼高三层，底下两层卖货，三层是办公区，又留下一半当仓库，看着十分气派。

    远远的看着高耸的大楼，明亮的玻璃窗，林三哥都不知该怎么惊叹了。就连自诩见过世面的林大嫂也理了理自己的衣服，仿佛衣冠不整都不好意思进去一样。

    路边已经有人看着他们开始议论了，林爱华微微皱眉，说道：“走，买车去。”

    三人进了一楼，林爱华也不乱逛，带着他俩直接往里走。外面卖的杂货，挤着老多人，里面的东西越来越贵，人也渐渐稀少起来。

    卖自行车的售货员几天都不见得有一个生意，正低着头坐在柜台后抓紧给孩子织毛衣，突然听到一个清冷的女声说道：“买车。”

    “等等，这一行马上好！”她头都不抬，生怕打错了花样，织完一行才放下棒针毛线往外看。

    眼前站着的三个明显是从农村来的，两个女青年还好，男人的衣裳都洗得发白了。

    就这样还想买自行车？怕不是来摸摸过过手瘾的吧。

    她正想低头继续打毛衣，辫子上扎着两个鲜红蝴蝶结的女孩手一伸，亮出了两张自行车票。

    竟然买两辆车？真是看走眼了。

    她不情不愿地站起来，接过票检查一番，又对了下编号。

    “买什么车？想好了没有？我可先跟你们说好了，只能买一辆凤凰，另一辆是和平车。”

    “知道。来一辆凤凰牌女式弯杠，和平牌就来辆二八大杠。开票吧。”

    林爱华知道这些售货员的毛病，一点不跟她啰嗦，直接提出要求。

    那会儿的售货员手捧铁饭碗，又多少掌握着点紧俏物资，难免有些鼻孔看人。这也是她一来就亮出票据的原因。她懒得跟这些无关紧要的人打嘴仗。

    售货员也急着打毛衣，麻利地拿出发票，垫上复写纸，一边念一边写：“凤凰牌女式自行车一辆，一百八十元。和平牌28吋自行车一辆，一百五十元。”

    她撕下一联夹到头顶的夹子上，熟练地往外一推，夹子就沿着铁丝滑向了收银柜台。

    “去那儿交钱，把单子拿回来取货。”说着，她把另两联递给林爱华。

    “你们在这儿等我。”林爱华转身就走。

    林三哥早在她拿出两张票时就开始激动了，当着外人的面，他一直忍着，眼光不住在柜台里逡巡。

    他也能骑上自行车了？还是二八大杠！这可，太意外了！

    等林爱华交钱回来，把收据递给售货员，她看了看收进抽屉里，说道：“进来挑吧。”

    林三哥暗暗欢呼一声，把嫂子都挤到了一边，抢先扑向了他早已看好的那辆自行车。

    这车油漆锃亮，车轮大，前杠长，后车架也结实，一次能载四个人呢！

    林大嫂也紧跟着走进柜台，在售货员的指点下挑中一辆深棕色的女式车，笑眯眯地说道：“这个好，比红英家的漂亮多了！”

    见他们都挑好了，售货员催促道：“赶紧推走吧，别耽误我工作。”

    你哪是要工作，你是要打毛衣吧。三人心里高兴，都不跟她计较，推上车从一边的小门出了百货大楼。

    “爱华，你先骑！”林大嫂咧着嘴，再没了刚才的瑟缩样子。

    要不是还不会骑车，她这会儿早就骑出去几里地了。

    林爱华知道她的小心思，接过车推着走了两步。“看好了。”说完，她一偏腿从前面轻轻松松上了车。

    林大嫂觉得自己已经看清了，迫不及待地追上林爱华，兴冲冲地开始学车。

    有林爱华帮忙扶着，再加上龙鳞果的加持，林大嫂沿着马路骑了几圈就掌握了骑车技巧，看得在后面推车跟着跑的林三哥都眼红了。

    “爱华，也教教三哥。等下哥骑车带你回去！”

    学了没多久，林三哥也能骑着车在大马路上耍花样了，惹得路人纷纷避让。

    “你们就在这条路上学，我回去再买点东西。”林爱华微微一笑，转头又走进了百货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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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排排坐，吃烤鱼

    这次她没再买吃的，而是直奔钟表柜台。

    给爸妈买只闹钟，免得家里有点事她妈就睡不安稳，一晚上要醒好几次。

    再买只上海牌全钢手表，先放着吧，她还没想好送给谁。

    缝纫机不错，只是不好拿。算了，先放进储物袋，以后有机会再拿出来。不然家里的衣服都靠她妈一针一线地缝，太辛苦。

    买完了大件，她又四处逛了逛，买了些零碎的小东西，又给锁儿买了个戴着空军帽的帅气洋娃娃。

    这下又花了三百多，一件东西都没给她自己买。

    不过，林爱华很高兴，比自己穿上新衣服还高兴。她有点体会到当爸爸的快乐了。

    等她找到在大马路上学骑车的两个人时，他俩已经骑得十分熟练，林三哥甚至能单手脱把了。

    “走，爱华，跳上来，三哥带你去学校。”林三哥缓缓减速，笑着招呼妹妹。

    “不去学校，先去给车敲钢印。”

    林爱华指路，把他俩带到了公安局。她带着介绍信，几个公安听说她是县高中的学生，又都好心地行了方便，只半个小时就都办好了，发给她两本自行车证。

    “走吧走吧，去你学校看看。”林三哥还不死心，继续催促妹妹。

    “学校又没开学，有什么好看的？走吧，去国营饭店吃中饭。”

    林爱华白了傻子三哥一眼，连车都不坐了，直接步行带路。

    林大嫂乐呵呵地骑车跟着，说道：“爱民，赶紧跟上，少管咱家爱华的事。”

    哼，一辆自行车就把你彻底收买了？林三哥也连忙跟上。

    几人去得早，午饭才刚刚开始供应。

    林爱华让两人把自行车停在饭店门外，三人一起走了进去。

    服务员刚挂出今日供应的牌子，看了他们一眼，一点要上前服务的想法都没有。

    林大嫂和林三哥闻着各种食物的混合香味，有些控制不住口水分泌。看看菜价，他们又退缩了。

    “爱华，咱吃碗面吧，这些菜都太贵了。”林大嫂拉拉林爱华的袖子，林三哥也直点头。

    “不用你花钱。”林爱华让他俩坐好，自己走到柜台前。

    来都来了，怎么可能就吃碗面？今天的菜还真不少，好些她都没尝过。

    “给我来三份鲜肉饺子，一只烧鸡，一盘炒猪肝，一盘辣白菜，再来一碗杂烩汤。”

    见识过狗眼看人低，林爱华先掏出钱票，这才问道：“多少钱？”

    服务员果然没有废话，飞快地记下菜单，说道：“一共七元八毛五，六两粮票。”

    真便宜，除了烧鸡贵点，其他肉菜每份都只要几毛钱。林爱华爽快地付了钱票，走到林三哥对面坐下。

    林大嫂一直听着他们说话，这会儿有些心疼地说道：“太贵了！”

    “贵你别吃。”林爱华一句话就成功让她闭嘴。

    肥仔今天没跟主子出门。

    它的项圈里装着十几条小金鱼，富裕着呢，十天不见主人都没事。

    去林子里扑了一会儿鸟，又召集它的小弟们玩了半天，肥仔又觉得有点无趣了。

    “你们自己玩吧，老大去办点大事。”

    这里没有高山，没开发的也就是一片荒地，自行生长出茂密的树木和野草。林子里也就是几只野猫、松鼠、黄鼠狼，肥仔混了几天，就收了几个不成气的小弟，一个个傻乎乎的，实在是不够威风。

    它不想再跟这些家伙玩了，简直拉低它仙兽的档次。

    找仙君去，那才是它的小伙伴。

    余小鱼这些天一直跟着家人上工。他虽然不太说话，却一直留意着大家的交谈，想从中找到寻回记忆的线索。

    可惜，他们说的都是些家长里短，他都不感兴趣。好不容易提到林爱华了，说的又全都是她要去县城读高中的事。这又令他想起林家人说过的话，心里的烦闷挥之不去。

    不行，他还得再吃点鸡蛋，二十个不够，他就吃一百个，总能想起点什么。

    余小鱼拎起个箩筐转身就走，姚红英连忙追着叫道：“余小鱼，你去哪儿？你要是敢旷工，我可把你的工分给扣光了！”

    余小鱼头都不回，径直往河边走，好似完全没听见。

    姚红英恨恨地一跺脚，还是没忍心给他记上一笔。

    谁叫他是她见过最帅的小伙呢，真的下不去手啊！

    余小鱼走到大河边，找到个鱼群聚集的地方，一把石子撒出去，鱼纷纷中招浮到了水面上。

    不管了，他要去换鸡蛋。没有工具，他亲自下水，大不了不脱衣服。

    余小鱼一咬牙，正要下河捞鱼，肥仔偏在这时找了过来，老远跳到了他的背上。

    喵呜一声，肥仔笑道：“小鱼，你今天不用上工了？走吧走吧，陪我玩一会儿。”

    这下不用自己下水了。

    余小鱼反手把肥仔提到面前，指着河面说道：“去，帮我捡鱼。”

    我尼玛，欺负猫没完了？

    肥仔的脸都绿了，如果有人能透过厚厚的毛看到它的脸。

    “我不去，我还有事。”肥仔使劲扑腾，却逃不出仙君的钳制。

    余小鱼抬起手，就要把肥仔直接丢下河，他只好直着嗓子叫道：“别，别扔！我给你鱼！”

    他只是想抓一筐鱼多换点鸡蛋，鱼从哪儿来一点不重要。

    余小鱼放下肥仔，微微一抬下巴，肥仔只得不情不愿地取出一条心爱的小金鱼。

    “呐，灵池中长大的小金鱼，一条能顶凡鱼一千条，你吃吧。”

    那条鱼在地上乱蹦，在阳光照射下闪耀着瑰丽的金色幻彩。余小鱼的心头一动，感觉这一幕似曾相识，立马放弃抓鱼的计划，捡起那条小金鱼。

    “走，去我家，煮熟了吃。”

    这话肥仔爱听。它连忙跳到余小鱼肩上，叫道：“我要吃烤鱼！”

    余小鱼点点头，带肥仔走进自家院子，轻车熟路地点起火。

    肥仔这下大方了，又取出一条鱼让他杀了，一人一条才公平。

    “你把鱼放进灶膛，火小点，贴着边慢慢烤。”肥仔所谓的烤鱼就是这样。

    余小鱼也不在意，按它说的方法把鱼烤熟，夹出一条扔给肥仔，自己也取过一条。

    肥仔猛扑过去，吃得吧唧吧唧响，他也把另一条放进自己嘴里，两口吞下。

    轰，一团白光无声炸裂，肥仔猛然感觉到一股无上威压从余小鱼身上升起。

    烤鱼从它嘴边掉落，肥仔趴在地上苦苦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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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无耻仙君，抢小猫咪东西

    怎么了？不就是吃条鱼吗？想要多吃点你就说嘛，不用拿威压吓唬我吧？

    肥仔说不出话，趴在地上四只爪子直扑腾。

    幸好，余小鱼很快收起威压，闭上眼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肥仔连忙爬起来，慢慢往后退。一步，两步，它的身体突然身体不受控制地飞起来，又被余小鱼抓住顶瓜皮提在手里。

    “追云！”

    “仙，仙君，你好了？呜呜，你终于好了，追云担心死了……”肥仔才假哭了两声，就被提到余小鱼面前，与他那双冰冷的眸子对视个正着。

    那双眼波澜不惊，却又仿佛看透了一切。

    肥仔顿时哭不出来了，讪笑道：“仙君，能不能放我下来？”

    余小鱼微微一笑：“再拿几条鱼出来。”

    你还要吃？我总共也没几条！

    肥仔威武不屈地说道：“没有了。想吃鱼我去河里帮你捞。”

    余小鱼也不啰嗦，自己伸手在肥仔的项圈上一抹，十来条小金鱼就自己跳了出来。

    “嗷，我的小金鱼！”

    肥仔急了，却一点办法都没有。谁叫眼前这位是它主人的大弟子呢，老祖会的他也会。

    余小鱼把肥仔往地上一扔，它连忙趴在几条鱼身上，哀求道：“给我留几条！”

    余小鱼仿似没听见，手指轻轻一划，就把一条鱼处理干净。掌心在鱼身上轻轻一抹，鱼被烤得外酥里嫩，自己跳进他的嘴里。

    他的手动个不停，肥仔身边的鱼越来越少。

    “呜呜，我的鱼，我的小金鱼……”肥仔这下真的哭了，叼起最后一条鱼想跑，却四脚乱动一步也没能跑出去。

    余小鱼掌心一吸，那条鱼又落进了他的手里。

    “给你，吃吧。”好歹他还大发善心地给肥仔也烤了一条。

    仙火烤的鱼就是香。肥仔吃完鱼，破碎的小心肝才愈合了少许，不甘不愿地说道：“也不知道给我多留点。”

    留？怎么留？吃完这些鱼，他才算是恢复了全部的法力记忆。

    这些小金鱼本就是仙种，又一直在青冥境灵池中长大，蕴含着充沛的灵气，帮他冲开了所有的封印。

    余小鱼淡淡一笑，道：“今天的事，不许告诉爱华。”

    不告诉主人？这是一只有品德的仙宠该做的事吗？

    肥仔倔强地昂起头，说道：“不可能！”

    “不说的话，我以后还烤鱼给你吃，说就每天揍你一顿。”

    “成交！”肥仔立马屈服了。

    它有什么办法？仙君现在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人了，主人都护不住它。

    “去吧，今后林家发生的任何事都要第一时间告诉我。记住，我叫余小鱼！”

    余小鱼一挥手，肥仔几个翻滚落到了余家院墙外。它抖抖身上的毛，骂骂咧咧地走了。

    可怜，它被欺负了，却没人能给它做主。

    不行，它要去小弟那里找回场子。

    余小鱼闭上眼，感受到体内熟悉的力量，微微叹了口气，又回头打量一眼破败的余家。

    “就在这儿住吧，方便。”他双手一合，对着西屋的土墙打出一道法决，墙便开始自行缓慢生长，渐渐弥补好原先的破洞。

    是的，在吃下第一条鱼的时候，他就想起了一切，之后那几条不过是帮他冲破了法力的封印。

    冰璇，你现在是林爱华，不再是我的师尊。我是余小鱼，也不再是你的弟子。没有了名分的约束，看你这次还能往哪儿逃！

    他的神识在村子里打个转，没发现林爱华的踪迹，看来她应该是去县城了。

    想去县城上学，扔下我一个人在这里做苦力？爱华，你想多了。

    余小鱼微微一笑，手一挥，被余老四收在屋里的古藤簪和腰带就飞回到他的手里。

    这条腰带是师父亲手炼制，他佩戴了几百年从未离身，从现在起，他也不会再解下。

    将簪子收进腰带的储物空间，余小鱼捏个隐身决，直接腾身而起，追寻着熟悉的灵魂印记追到了县城。

    林爱华正举着一条鸡腿啃得满嘴流油，突然心神一动，微微皱眉打量四周。

    怎么回事？她怎么感觉到有人在暗中窥探？

    她不动声色地放出神识，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算了，大概是自己神经过敏。她又低头继续啃鸡腿。

    三人就着桌上的菜，把碗里的肉饺吃了个干净，林三哥连饺子汤都没放过，咕咚几口喝完，满足地摸摸肚皮，赞道：“太香了，我过年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

    林大嫂擦擦嘴，撇嘴道：“咱妈做的菜不好吃吗？那你每天还吃那么多！”

    “我又没说妈做的菜不好吃，你可不许回去告我的黑状！”林三哥连忙争辩。

    “行了，一人少说一句。”林爱华打圆场。

    “不过，这大厨手艺确实好，我都还没吃够呢！下次再来县城，我一定要尝尝他做的狮子头，溜精片，茄夹子，还有清蒸大闸蟹！”

    说着说着，林爱华又馋了。

    余小鱼隐在暗处，看到她这从未见过的鲜活模样，不禁莞尔一笑。

    相处近千年，他今天才知道，原来师父还是个小馋猫。

    不，不是师父，是他的爱华。

    喜欢吃就好，以后我亲手给你做。

    三人吃完饭，林三哥眼巴巴地看着妹妹，说道：“时间还早，要不我们去看场电影吧。我还从来没进过电影院呢。”

    林爱华跟大嫂也没进过，三人一商量，骑上车去买票。

    只是一场抗战电影，三人都看得津津有味。余小鱼站了一会儿就转身走了。

    不过是粗糙的光影幻象，他没兴趣。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余小鱼又回到饭店，胖胖的大厨正躲在后门抽烟。

    他现出身形走上前，拿出两张刚刚从林爱华口袋里顺来的大团结，礼貌地说道：“师傅你好，我想向你请教一下厨艺。”

    厨师上下打量他一番，接过钱说道：“你想问什么？”

    看在钱的份上，稍微指点他几句也没关系。

    “你愿意教我？”余小鱼再问。

    “愿意，你说吧，想学什么菜？”大厨有点不耐烦。

    愿意就行。余小鱼一个响指，大厨的眼神立刻涣散，呆呆地站在那里不动了。

    伸手按在大厨的额头，片刻后，余小鱼满意地点头，转身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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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两辆自行车引发轰动

    林爱华三人看完电影，时间还早。

    现在他们有了自行车，也不需要赶回去的班车了，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方便又快捷。

    三人在路边买些零食吃了，又在路人的指点下找到个修自行车的摊位，给两辆车各装了一个车篓，把零碎的小东西都放进车篓里。

    路过一家照相馆，明亮的橱窗里挂着许多冲洗放大的照片，林大嫂露出羡慕的眼神，却只是伸头看看，没好意思提自己也要进去拍照，却被林爱华一把扯了进去。

    「你好，我们要拍照。」

    林大嫂偷偷拉她：「今天花太多钱了，要不咱们还是下回再拍吧。」

    林三哥没说话，想来他也是想拍的，却不好意思说。

    「也就是几个鸡蛋钱，你心疼？」

    林爱华不理，自顾交钱开票，那两人也就扭捏着随她去了。

    三人走进摄影室，挑了个喜欢的背景，各拍了一张独照，又凑在一起拍了张合影。

    走出照相馆大门，林大嫂还喜滋滋地回头看着，笑道：「我跟你哥结婚都没拍照呢，今天算是沾了爱华的光了！」

    林三哥也一直咧着嘴，再不见刚才的局促样子。

    「发票给我，下次我骑车来拿照片，你们都在家歇着。」.

    林爱华喜欢看她哥的灵动样子，二话不说把发票递给他。

    林三哥把发票放进口袋小心收好，推着车跑了两步，蹬都不蹬一跃而上，叫道：「爱华，上来，哥带你回家！」

    林大嫂也连忙上了自己的车，两脚踩得像车轮一样，紧紧追着小叔子，生怕把她一个人落下。

    下午的阳光照在身上，微风吹起刘海，自行车随着路的起伏微微颠簸，林爱华惬意地眯起眼。

    这就是家人。一起努力，一起享受生活，一起憧憬未来。

    她仿佛抓住了点什么。

    人间真好。

    林三哥跟林大嫂都吃过龙鳞果，蹬起车来浑身是劲。林爱华就负责指路，三人撒下一路欢笑返回了南坪大队。

    平常人要骑两个小时的路程，三人一个半小时就到了。

    林三哥烧包地不走小路，非要从大队部门前路过，引得路边的村民连连赞叹，一些小孩子干脆跟着车跑，一路跑一路欢呼，就跟他们自己骑上车了一样兴奋。

    朱长贵听到声音，从屋里走出来。等他伸头去看时，车已经走远了，只有几个闲人在那里指指点点。

    「怎么回事，都不用干活儿了吗？」

    会计张发全咂咂嘴，叹道：「老林家是发了？进城一趟，骑回来两辆自行车，蔡淑芬还是骑的弯杠呢！」

    这里地处平原，地理气候环境都很好，按理说南坪大队的社员日子应该过得不错。只不过朱长贵为了自己的前程，每次都要超额完成公社摊派的任务，分到大家手里的钱粮也就没多少了。是以，整个大队只有他家有一辆自行车，还是几年前买的。

    听说林爱华去了一趟学校，转头骑回来两辆车，朱长贵的心思又活泛了起来。

    看来林老大家底不错，别看他家房子修得普普通通，口袋里肯定不差钱。将来他女儿出嫁，嫁妆绝对差不了。

    儿子是把林爱华娶进门，又不住她家的房子。

    他在那里自说自话，就把这事定了，回家跟他媳妇商量，要赶在开学前去老林家提亲。

    林爱华还不知道他在打自己的鬼主意呢，不然，以她从前那暴脾气，能让这位当场去世。

    三人回到家，还不到六点，两个哥哥都没下工回来。

    「噢，看自行车喽！」几人才停好车，一帮小子就冲进林家，挤开主人，自己伸手就去摸车，还有人拿手去转脚蹬子，摇得车轮骨碌碌转，可把林大嫂心疼坏了。

    「摸什么摸，别给我摸坏了！」她伸手去赶，赶跑这个，又来了那个，急得她脸都红了。

    林妈妈正在厨房做饭，听到声音，连忙回屋抓出一把水果糖，给他们每人发了一块，连哄带吓，这才算把这帮熊孩子弄走。

    还好他家的鸡现在只在窝里下蛋，她又捡得勤，不然被外人看到可怎么好哦！

    孩子们一走，林妈妈赶紧关上院门，跟林爸爸一起站在院子里看车。

    男人就没有不爱车的，林爸爸看了又看，摸了又摸，想上去骑两圈又怕把车摔坏。林妈妈也差不多，爱惜地摸着车把，笑道：「快推进屋里去，晚上有露水，可别把车毁了。」

    林爱华对林三哥挤挤眼，笑道：「爸，妈，你们也来学骑车吧。」

    林爸爸有些跃跃欲试，林妈妈却连连摆手：「不成不成，妈年纪大了，怕摔跤。」

    林大嫂哪里还看不出她那一副心痒痒的样子，笑道：「妈，这是女式车，好学得很，两腿伸直就能踩到地，怎么会摔呢。来，我教你。」

    「那，那我试试？」

    「来吧！」

    林三哥早把他爸带到门前路上，歪歪扭扭地开始骑了。

    四人出去骑车，连锁儿也不管了。林爱华只好过去把侄子抱起来，说道：「锁儿，姑姑给你买了个好东西，想不想要？」

    锁儿已经学了不少话，拍着手笑道：「要，宝宝要！」说完，还抱着姑姑的脖子，在她脸上留下个湿湿的口水印。

    「哈哈，锁儿可真乖！」

    林爱华从买回来的一堆东西里翻出洋娃娃，捏了一下，发出吱的一声。她把娃娃拿在手里上下晃动，娃娃的眼睛一眨一眨，可把锁儿给稀罕坏了。

    他平时玩的不过是爸爸做的草蚂蚱，削的木头枪，哪里见过这么高档的玩具！看着娃娃，他的眼睛都亮了。

    把娃娃递给锁儿，看他抱着娃娃又亲又捏，林爱华心里陡然感到无限满足。

    人类幼崽真是太可爱了！

    没多久，林爱国跟林爱军下工，也加入了学车大队，一家人都在路上玩，连晚饭都没人做了。

    中午他们吃完饭，觉得味道好，又买了一只烧鸡带回来。早上她妈买了一斤肉回来红烧，中午几人也只是尝了个味，一大碗肉都在厨房放着呢，等下热热就能吃。

    林爱华也不急，看到肥仔耷拉着耳朵沿着墙根往自己屋里溜，她笑着招手。

    「肥仔，过来。今天主人不在家，你都干什么了？」

    额，肥仔僵在原地，眼睛骨碌碌乱转，不敢跟主人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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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余小鱼要大干一笔

    不告发仙君，可以吃到仙火烤鱼，告发仙君，每天都要挨一顿揍，只看这一点，肥仔当然不会选错。

    可是，主人对它那么好，小金鱼敞开了随它吃，还给它个超实用的法宝，它怎么可以背叛主人？

    天啊，我只是一只小猫咪呀，为什么要面对这样的难题？

    肥仔浑身的肥肉都耷拉下来，每一处都写满沮丧，支支吾吾地说道：「没，没玩什么，就是四处溜达了一下。」

    目前看来，仙君比主人更厉害，它还是从心吧。

    林爱华今天玩得高兴，也没有多想，只当它是到了人间不太适应。

    「过来吧，自己进去看鱼，主人还有事，晚上再陪你。」

    把肥仔收进青冥境，林爱华也学着别人的样子，站在大门前看自家热闹。

    肥仔一溜烟跑到灵池前，往自己的项圈里一口气收进去十条鱼，想想又都放了出来，只留两条在里面。

    仙君现在根本不讲武德，想要小金鱼自己取，还是留在主人这里更安全。

    主人啊，肥仔对不起你。我，我背叛了！

    肥仔内疚地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嗷呜一声跳起来，叫来几个小弟，再帮主人开块地！

    林家人过足了骑车的瘾，看热闹的也抵不过肚子饿，都先回家吃饭了，他们才满足地把车推回家。

    「快，放堂屋里！」林三哥进城买的，就把那辆二八大杠当成了自己的，停好车，又拿块抹布爱惜地把车杠轮圈上面沾的泥擦拭了好几遍。林大哥也帮着他媳妇擦那辆凤凰车。

    锁儿抓着娃娃走到他爸妈面前，炫耀地捏了几下，咯咯笑道：「宝宝，宝宝会叫！」

    「哎哟，你咋还买了这东西？这得多少钱啊！」林大嫂接过娃娃捏了两下，又还给眼巴巴看着的儿子，不好意思地搓搓手。

    「嫂子去做饭，爱华你快回屋歇会儿。今天累坏了吧？」

    林爱华累个鬼，一直是他俩骑车，她一分力气都没出。

    她也不啰嗦，打个招呼就回屋关上门，自己进了青冥境。

    今天的县城之行，使她产生了一个想法。钱还是太少了，还没买什么呢，都花了一半，她得想办法再弄点钱，还要以一种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法送到爸妈手里。

    林家欢声笑语，余家也一片火热。

    余小鱼在县城自己到处逛了一圈，对这个世界多了几分了解。

    林家人的话犹在耳边，他必须早做准备。

    家穷好解决，他已经找到了县城的黑市，准备大干一笔。

    这处黑市地处城西一家废弃的工厂，有人看大门，还有两处隐蔽的小门供人出入。来的人交点管理费，就可以安心地在里面卖出自家出产的东西，或是拿家里省出的票证换钱。卖东西的人不用提心吊胆，买的也更加安心。双方都满意。

    余小鱼看了一会儿就走了。他现在除了腰带里装着的一点丹药法宝，什么能拿来换钱的东西都没有，他得好好规划一下。

    还有学历，这事有点难办。

    余小鱼七岁走失，谁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倒是可以假称自己在外面读过书，弄本毕业证来糊弄林家父母。可是，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林爱华。他要是真这么做，恢复记忆的事立刻就要曝光。

    师父就是个还没开窍的铁憨憨，什么含蓄的暗示、关心全都看不明白，害他从前浪费了许多表情。

    这次不一样了，她是林爱华，自己是余小鱼，他就按人间的规矩来。

    先把余家搞得像样点，再想办法展示一下自己的诚意。爱华她重视亲人，那他就从她的亲人下手。

    余小鱼走进新华书店，把里面的书全都翻了一遍，脑子里多了许多新奇的东西。

    感受到林爱华已经离开，他这才隐藏身形，抢在她的前面架剑而回。

    余家人下工到家时，晚饭已经摆在桌上了。

    玉米粥，炒青菜，还有一条红烧鱼。

    余小鱼从锅里盛出一盘干煸豆角，端进堂屋，淡淡道：「吃饭吧。」

    余妈妈稀奇地看看烧好的饭菜，笑道：「儿子，这都是你做的？」

    「嗯。」余小鱼点头，拿起筷子，尝了一口自己烧的鱼。

    不错，国营饭店的大厨，果然有两把刷子，二十元钱没白花。

    余小红一进院子，就看到自己屋的墙已经补好了，走过去里外摸摸，开心道：「哥，你今天提前下工就是为了替我修屋呀？哥你可太厉害了！」

    余小鱼看看「妹妹」，只点点头，又去尝别的菜。

    都很不错，吃着感觉比林妈妈烧的滋味还好，爱华她一定会喜欢。

    余妈妈见自己的儿子会做饭，比吃了大鱼大肉还开心，每吃一口都要夸一下，说得余小鱼都有点尴尬了。

    「儿子，咱家哪儿来的豆角？放点蒜末炒着吃还真是香！」余妈妈吃了两口，终于想起问这些菜的来历。

    余小鱼随手往屋后一指：「自己长出来的。」

    地里哪能自己长出豆角，是他对着自家那瘌痢头一样的菜地使用了青木决，帮助它们赶紧长大。

    怕被林爱华看出异常，他只让地里的菜长到正常大小就收了法力，也就只够家里吃几顿的。

    余小红今天终于吃到了现成饭菜，也不用再睡半露天的屋子。她有些不太习惯，吃完饭，抢着去烧水给大家洗澡，又把一家人的衣服拿过去洗干净。

    余小鱼终于像正常人一样吃完一碗粥，撇下一家人走进自己屋，想要放出神识看看林家人都在干什么，又克制住自己。

    不能惊动她，时间多的是，他要计划好再出手。

    林家的晚饭虽然吃得晚，却比以往更加丰盛。

    油汪汪的烧鸡，林爱华只啃了个翅膀，其他的都留给中午没吃上的几个人，她专挑红烧肉下手。

    一斤肉，都被林妈妈切成厚薄相仿的厚片，在锅里煎至微黄，再放上各种调料小火慢炖大火收汤，吃在嘴里肥而不腻鲜香诱人。

    林三哥边吃边跟大家吹嘘他在县城的见闻，正说得起劲，林爸爸突然问道：「去学校看了没有？老师怎么说？」

    学校？他早把这事忘光了。

    林三哥赶紧低头吃饭，把这个难题留给了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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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林二叔上门

    林爱华淡定地点点头，随口道：「看过了，等着开学就行。」

    林三哥暗暗对她挑起大拇指，林爱华假装没看到。

    是的，她决定了，要去县城读书，找个机会把家人也带进城。

    母亲为了生活精打细算，一分钱恨不能掰成两半花。嫂子上午进城卖蛋，下午还要下地干活儿。父亲和几个哥哥为了多挣点工分，赶在收稻前去公社挖渠，就连锁儿都不吵不闹，在大人有事时乖乖地自己坐在地上玩。

    林家人都在为了生活而努力，她不能继续做条咸鱼了。

    「看了就好，看了就好！」林妈妈笑呵呵地，又给女儿碗里夹了块肥肉，「多吃点，等上学就吃不到妈做的菜了！」

    林三哥打断道：「怎么吃不到？哥现在有车了，周六下午就进城，在你学校等着，天没黑就到家了，一周能吃好几顿呢。」

    林二哥也跟着点头：「我跟老三换着去接。」

    林爱华才不用他们接呢。想回家她几分钟就回了，真坐他们的车，得在路上颠簸几个小时。

    「不用，我想在学校好好读书，吃饭的事凑合一下就行。」

    听她这么一说，林家人更满意了，不住把好吃的夹进她碗里，要不是她现在身体强悍，说不定又吃撑了。

    几人晚饭的桌子还没收，院门被人轻轻敲响，一个男人在外面喊：「老大，开开门。」

    二叔，他怎么来了？

    两家虽然住得近，但林二叔这人比较木讷，除非在外面遇到说几句话，一般没事不往他们家跑。

    林爱国去打开门，客气地把二叔往屋里让。

    林家人也不在厨房坐了，把二叔让进堂屋，林妈妈给他倒了杯水，带着儿媳妇去收拾厨房，顺带着把女儿也赶回房去。

    男人的事，让男人处理去吧。她觉着，二叔突然过来，恐怕是为了他家的自行车。

    堂屋里，林爸爸把铁盒里的饼干拿出几块来招待弟弟，客客气气地问道：「进财，前两天我家吃鸽子，让爱珍叫你怎么没过来？」

    林进财喝了口水，挤出个笑容：「我家烧了饭，就没来打扰你。」

    其实是林爱珍那天根本就没想起跟她爸说。

    他好像终于想起大哥摔伤的事，把自己拎着的一个蛇皮袋提过来，说道：「听说你摔伤了，这几天都没去上工。这是我去地里捡的玉米，你拿着吃吧。」

    收玉米时，一些瘪的、蛀的、小的都没要，随着玉米杆被堆在一边，家里不够吃的人就会去挑出来，拿回家填肚子。

    林爸爸倒不嫌弃，接过去放到一边地上，叹气道：「你自己留着吃就行，给我干什么？我的伤没事，已经好差不多了，明天就能去上工。」

    林二叔只是呐呐地不说话，干坐了半晌，才抬起头：「大哥，我，我想跟你借点钱……」

    林家几兄弟早就陪坐得不耐烦了，听他终于说出借钱两个字，好似都松了口气。

    长辈说话，他们也不插嘴，随便他爸怎么处置。

    林爸爸知道他家一下子骑回两辆车太招眼，肯定会有人来借钱，没想到第一个开口的竟是这个最内向的亲弟弟。

    他一时有些犹豫了。

    林进财虽然不太爱说话，但他也从不肯给别人添麻烦。

    二弟媳妇身体不太好，生下林爱珍后过了七八年才又生下个男孩，夫妻俩当眼珠子一样疼，刚满八岁就送去上小学，生活上从不肯苛待他。

    他家能下地的也就是父女二人，挣的工分只够紧巴巴地过日子。就是这样，他勒紧裤腰带也没向哥哥开过口。今天他突然上门，肯定是遇到难处了。

    可是，第一个上门的就借到了钱，其他亲戚再来他还怎么拒绝？

    林爸爸也就一转念，就点点头，说道：「你想借多少？」

    林二叔感激地看大哥一眼，支吾道：「十元钱，行吗？」

    这，十元钱可完全超出林爸爸的预期了，他的脸上也现出一丝犹豫。

    林二叔有点着急，赶忙解释道：「我家爱珍说，她也想继续念书。我想着，既然孩子要上学，我就是砸锅卖铁也得送她去……」

    林爱珍小学毕业都三年了，怎么现在又想起要读书？

    初中只有镇上才有，读书的话肯定要住校。学费，生活费，杂七杂八加起来，一学期没有十元钱确实不够。

    既然是为了孩子读书，林爸爸也不好再推辞。

    他点点头说道：「你等等，我去跟你嫂子拿。」

    他们的话林妈妈在厨房里都听到了，见老公进来，她低声抱怨道：「你怎么就答应他了，咱家哪有钱供别人上学？」

    「老二第一次开口，你就拿给他吧，他又不是不还。」林爸爸陪着笑哄媳妇。

    「哼！」林妈妈白他一眼，去敲女儿的门。..

    儿媳妇挣钱才几天，家里的钱今天都被她塞给了女儿，屋里的零钱都不够十元钱。男人就喜欢在外面充大头，根本不知道家里的日子有多紧巴。

    林爱华听到他们的对话，从口袋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几张大团结，想要还给她。

    「奇怪，怎么少了两张？」

    她只当自己没注意花掉了，又从储物袋里掏出两张补上。

    「妈，给你。」她把钱递出去，又关上门自顾修炼。

    对外的事她不想插手，她只管自家人吃穿不愁就行。

    林妈妈抽出一张塞进老公手里，又白了他一眼，转头继续收拾厨房。

    林爸爸回去，堂屋里几个儿子正陪着二叔有一句没一句地尬聊，见他回来了，都松了口气。

    林二叔搓搓手，接过钱小心地放进口袋里，说道：「我给你打个借条吧。」

    「行了。」林爸爸按住他，「自家兄弟，说这些干嘛？今年中秋节你家别做饭了，叫上老三，都来我家吃。」

    林进财点头：「你家爱华有出息，队里都传开了，确实该庆祝一下。」

    不善言辞的林二叔说完这话，又没词了，干脆站起身：「那我就先回去了。」

    林爸爸拿出一盒点心，塞到他手里：「孩子们今天刚买的，带回家吃。」

    林进财不肯要，被他哥硬拉着送出院门。

    「谢谢大哥……」院门都关上了，他才说出这么一句。

    林进财回到家，林爱珍立刻迎了出来。

    「爸，钱借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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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章 林二叔上门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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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谁能抵抗烤鱼攻势？

    林进财掏出钱，林爱珍立刻一把抢了过去。

    「我就说大伯家有钱吧，你还不肯去。你看，这不就借到了嘛。」

    林进财摸摸她的头，叹口气，说道：「你都三年没去报到，学校还能要你吗？」

    林爱珍点点头：「能！肯定能。当初我没去报到，李老师还特意走了几个小时来找，劝我要接着读书。是我跟他说家里太穷了实在读不起，他才没继续劝。明天我就去学校找他，他肯定会帮我安排的。」

    「李老师是个好人啊！」林进财又叹了口气，看看女儿，终于没再说什么。

    「早点睡吧，明天带着钱去学校看看。能读最好，不能读就早点回来。」

    林爱珍看出她爸情绪不高，搂着他的胳膊撒娇道：「爸，谢谢你！我一定好好读书。」

    「现在初高中都只要读两年，四年后我就能高中毕业。到时候我就在城里找份工作，把你接去享福。」

    你还要读四年？！林进财一哆嗦。

    儿子爱强还小，才读小学一年级，女儿要是再读四年，那这些年家里就靠他一个人挣钱？他，他怕自己扛不住啊！

    他有些后悔，今天不该去找老大开这个口。

    林爱华修炼了一会儿，站起身活动手脚，肥仔赶紧扔下苦工小弟们，跑过来讨好。

    「主人，我又帮你开了十亩地，你看够吗？不够我再去继续开。」

    小东西不正常。

    林爱华上下打量肥仔：「说吧，今天又想要点什么？」

    「没有！天地良心，肥仔只是想替主人分忧，绝不是要讨什么好处。主人都给了我这么好的法宝，肥仔已经很满足了。」

    诶哟哟，小东西说得还挺感人。

    林爱华也不小气，直接给他装了一袋特制猫粮，说道：「自己玩去吧，我来种点庄稼。」

    稻子、麦子，都再种点，等她去了县城，就去找县粮站的站长谈谈生意。不管他是谁，最好识相点，别再跟她耍花样，老祖她烦得慌。

    要是肥仔能自己去卖货就好了。

    林爱华看看肥仔，吓得它一哆嗦，干脆溜出青冥境，去林子里凑合一夜。

    可惜，肥仔不会说人类语言，不能担此重任。

    林爱华摇摇头，去把新开的地也撒上种子。

    忙完庄稼，她又盘膝坐在灵泉边开始了日常修炼。

    肥仔一溜烟跑进村外的林子，想去找它那几只新收的小弟，没成想小弟没见着，却冷不丁被人一把拎到半空。

    「肥仔，来得正好。」

    倒霉，早知道我就不来了！肥仔心里疯狂吐槽，嘴里却干笑道：「仙君，你怎么大半夜的还不休息。」

    「叫我小鱼。」余小鱼也不放开肥仔，提着它穿过林子，走到一片荒地前。

    「来，看看我这里怎么样。」

    说着，他一挥手，肥仔眼前出现了另一番景象。

    原先布满碎石的荒地不见了，如今被开垦成一片农田，整齐地种着庄稼。以肥仔有限的知识看来，应该是稻子。

    还真是亲师徒，一来就喜欢种地。

    肥仔撇撇嘴，说道：「怎么只种了这么点？主人的青冥境里可是开了几十亩地！」

    「嗯？她也种了？」余小鱼摸摸下巴，问道：「想不想吃烤鱼？」

    「不想！」肥仔立刻举起前爪捂住自己的项圈。

    「我不吃，都给你。」余小鱼说完，手上青色的火焰一闪而逝。

    「那，那我吃一条。」肥仔想了想，还是取出一条心爱的小金鱼。

    余小鱼笑笑，接过那条鱼，处理干净后，先用各种调料腌渍一遍，这才慢悠悠调整火候。

    这，这是什么味道？太香了呀，根本抵抗不了！

    肥仔很没面子地擦擦口水，眼睛紧盯着余小鱼的手掌，生怕他把鱼塞进自己嘴里。

    「吃吧。」香味最浓郁的时候，余小鱼停了手，把鱼在肥仔鼻子前晃了晃。

    「啊呜！」肥仔一口叼起烤鱼，两只前爪死死抱住，三两口塞进嘴里。

    啊，太幸福了！它这时候才信了主人的话，食物果然要加上调料烹饪。

    「嘿嘿，小鱼，我这儿还有一条，能不能再帮我烤烤？」生鱼肥仔已经完全吃不下去了。

    余小鱼点点头，肥仔还来不及欢呼，就听他说道：「把爱华这些天做过的事跟我说说。」

    这，这，这不行啊，我不能再做对不起主人的事了！

    肥仔拒绝的话在嘴边打了个转，就见余小鱼伸手一招，另一条小金鱼又跳到了他的手里。

    「你说，我来烤。」

    呜~主人，这不能怪我，谁叫你懒，不学着烤鱼呢。

    肥仔一边流着口水，一边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挑些重要的说了。

    余小鱼手上不停，把肥仔的话默默记在心里。

    原来她是把大米卖去粮站了，这倒是个好办法。不过，他偏不这么做。他有别的门路。

    肥仔的语速飞快，没多久就把主人卖了个干净，余小鱼的鱼也烤好了。

    「吃吧。」这次，他的鱼给得很干脆。

    啊，幸福的滋味！肥仔吃着烤鱼，整个猫生都得到了升华。

    「小鱼，你什么时候有了这手艺？能不能教教我？」肥仔吃完鱼，还有些意犹未尽，想要把手艺偷学回去教给主人。这样它不就可以免费吃到烤鱼了吗？

    「你学不会。」余小鱼送它林三哥同等待遇。

    「想吃烤鱼的话，再帮我做件事。」

    「什么事？咱们可先说好了，不能伤害主人，不然我就是一辈子不吃烤鱼，也不会帮你。」肥仔生怕他再提什么无理要求，连忙抢先说道。

    「我怎么可能伤害她？我只是想帮她多做点事。」为了策反肥仔，余小鱼不惜多费点口舌。

    「你家主人要修炼，又要种地挣钱，你说，我们该不该为她分忧？」

    「怎么分忧呢，当然是替她多做点事。」

    肥仔点点头，问道：「怎么做？」

    「你，现在回去，把她的种子都取一份出来。我们种了粮，拿去卖掉，直接把钱给她，岂不是更好。她一高兴，肯定会赏你更多的好东西，到时候你都拿过来，我做好了给你吃。」

    「除了烤鱼，我还会做油焖大虾，葱爆鳝段，醉蟹，香煎小黄鱼……难道你不想尝尝？」

    一番话，说得肥仔口水流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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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都挺会装的

    对，你说得对，我这就回去拿！」肥仔把余小鱼精心调制的迷汤一饮而尽，转身就往林家跑。

    林爱华对它的进进出出早就习以为常，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肥仔看看主人，暗暗给自己打气：「我是为了帮主人分忧，主人应该高兴，应该奖励我！」

    说完，它感觉自己代表了正义，跑到田边，把林爱华没收起的种子往自己项圈里划拉。

    一些种在地里没收的菜，它也偷偷拔了几棵。

    仙君是水木双灵根，最擅长水木两系法术。只要给他一棵菜，他就能种出一片菜园子。

    拿完种子，它又跑到湖边，往项圈里收了些虾和螃蟹，就当是主人提前给它奖励了。

    林爱华发现了肥仔的小动作，却一点没去阻止。

    肥仔又不需要修炼，陪她呆在人间无聊得很，无论它是要玩还是要吃，她都乐意纵着它。谁叫它好好的仙兽不做，非得跟着自己跑到人间来受苦呢，就当是对它的补偿吧。

    见主人一点动静都没有，肥仔吁了口气，退出青冥境飞跑到林子外。

    余小鱼已经对它放开了结界，是以肥仔这次进来得毫无阻碍。

    接过种子，余小鱼满意地拍拍肥仔的头，说道：「你去玩吧，我要干活儿了。记住，这是咱俩的小秘密，可千万别让爱华提前发现。」

    「好，主人要是想过来这边，我一定提前通知你。」

    肥仔没好意思再提吃，否则会显得它堂堂仙兽太不矜持。回头看看余小鱼，它依依不舍地走了。

    林大哥昨晚点着油灯连夜给他媳妇做了个能挂在车后座的筐子，林大嫂一早就蹬上自行车，带着两天的蛋进了城。

    早上六点出发，八点她就回来了。

    「妈，鸡蛋卖完了。」她把车推进堂屋放好，拿出二十多元钱塞进林妈妈手里，麻利地拿起猪食盆。

    「你放下。刚回来，坐那儿歇会儿，等下帮妈烧火就行。」

    林妈妈抢过猪食盆，问道：「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林大嫂半点不肯歇，帮林妈妈一起把猪食抬到猪圈，笑道：「有车可太方便了。半小时我就到了镇上，一去就被人围住了，都问我昨天怎么没去。」

    「妈，你有没有发现，咱家的鸡蛋比别人家的好吃多了！」

    林妈妈想了想，点头道：「你不提我还真没注意，确实比别家的味道好！」

    林大嫂提着空盆冲干净，得意地说道：「妈，咱家鸡蛋太好卖了，基本上一摆出来就会被人抢光。我想好了，以后我就三天去一趟，既能赚到钱，又不耽误上工。」

    林妈妈一想，三天一趟，风险也就小了三倍，确实不亏。

    「行，就按你说的做。」

    「好咧，我去帮你做饭。」林大嫂挽住婆婆的胳膊，两人有说有笑地去了厨房。

    村里的日子安宁平静，表面看来还和从前一样，只有老林家越过越好令人羡慕。

    林爱华一边种地一边修炼，就等着找准机会做个法术显个灵，才好正大光明地把空间里的产出拿出来。

    有肥仔每天叼回来的野味给大家打牙祭，林家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暂时也不缺她那点东西。

    余小鱼留下个分身在余家按部就班地生活，自己却跑去县城办了点小事。

    他把黑市收编了。

    不屑于藏头露尾，他连容貌都没改变，只是将自己带来的那身衣服改成现代装束，背着手慢悠悠地走进黑市。

    他两手空空，看着就不像做买卖的，还没进门就被人拦住了。

    「这位同志，对不起，我们厂不允许参观。」

    余小鱼笑笑，说道：「我找钱德发。」

    看门的不认识他，立刻把他当成了找茬的，继续拦着他不肯让开。

    「我们厂长不在，你有什么事可以留个话，等他回来我会向领导汇报的。」

    余小鱼呵呵一笑：「厂长？他还挺会装。」

    他凝声成线，对着远处一间屋子传音道：「钱德发，出来！」

    钱德发就是控制黑市的人，在县城有点能量。他不甘心在工厂赚那点死工资，机缘巧合下办起了这处黑市，暗地里也没少打点孝敬，这才顺风顺水做到现在。

    刚才外面起了争执，他只是站在窗后看了看，浑然没当回事。

    他的钱来得容易，不知惹多少人眼红，也不乏有人找上门闹事打秋风。

    小混混都被他收拾了，其他的稍稍花点小钱也能打发走。余小鱼一个人来，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正想去市场上转转，他的耳边突然响起个声音，吓得他差点摔了手里的茶杯。

    「谁？谁在叫我？」钱德发回头四下张望，那个声音又说道：「出来，我在大门口。」

    大门？钱德发看向被拦在外面的男人。

    男人对他挥挥手，钱德发又吓得一哆嗦。

    这么远的距离，扯着嗓子喊他都不一定听到，这人是怎么做到的？

    今天是遇到高人了。

    钱德发也够光棍，放下杯子快步走了过去。

    「放他进来。」

    在手下面前，他还保持着威严的神态，等走进办公室，他立马换了一副嘴脸。

    「兄弟，您是哪路的？找我小钱有什么吩咐？」

    余小鱼不答，反问道：「这家黑市是你的？」

    钱德发干笑两声：「我哪有胆子开黑市。这只是我家的院子，里面都是些亲戚邻居。」

    「你倒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余小鱼拿起桌上的搪瓷杯子，手指轻轻一捏，杯子就化为铁水滴落在地。

    这，见过把杯子捏扁的，捏爆的，还从没见过捏化的呢！

    钱德发的心脏砰砰乱跳，骨子里的最后一丝硬气支撑着他没有当场跪下。

    「您到底要我做什么？」他的声音控制不住地发抖。

    「你的黑市，我要了。」

    你要了？你要了我和这帮兄弟怎么活？钱德发虽然怕得要死，却还是摇摇头。

    「不可能白给您，你打算出什么价？」

    「钱，一分没有，不过我有这个。」余小鱼伸出手，张开，把昨晚连夜催生的一千斤大米缓缓洒落。

    米越堆越高，钱德发的眼睛也越瞪越大。

    「您，您是神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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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我又来送鱼了

    小把戏而已。」

    余小鱼倒尽储物格中的米，拍拍手，说道：「以后你的黑市我罩着，我只从这里出货，其他一切照旧。」

    照旧的意思是，我还是这家黑市名义上的老大？钱德发不敢相信会有这样的好事。

    他已经完全被余小鱼的神仙手段折服了。

    「哪能呢，您才是老大，我就给您跑跑腿。」他哈着腰，想看看余小鱼的手到底有什么玄妙，却发现除了白点，嫩点，跟普通人也差不多呀。

    这人倒是识相。余小鱼满意地点头：「我有大批的粮食蔬菜，你帮我卖就行，卖货的钱归我，其他的我不管。另外……」

    他手一晃，多出个传音符：「拿着，遇到麻烦解决不了时，就对着这张纸符说话，不管多远我都能听到。」

    「是是是……」钱德发接过纸符，小心地放进自己的上衣口袋。余小鱼又教了他一遍咒语，看他学会了，这才转身离开。

    等他走远了，真的看不到了，钱德发抹了一把额头的汗，赶紧扑到米堆前。

    「真的是大米，这他娘是怎么做到的！这么多东西，他都藏哪儿了？」

    惊奇过后，他的心思又活泛了。真要像这位神秘人说的那样有海量的粮食蔬菜，自己的黑市肯定能彻底站稳。说不定以后连周边县区的人都要来他这里拿货。

    到时候，他可就是真正的黑市大佬了！

    余小鱼离开黑市，驾剑在和平县上空兜了一圈，想想又往更远处赶。最终，他在两省交界处找到一大片荒滩，这才缓缓降落。

    他现在最怕的就是被师父发现他已经恢复了法力记忆，不走远点，总觉得不安稳。

    这里土地贫瘠人迹罕至，还没得到开发，正好方便他施展神通。

    他找准地势，放出防护结界，笼罩住整片荒滩，然后就开始冲刷土地，翻地开垄，撒下种子。

    他默默施展青木决，种子迅速破土抽芽。一阵细雨洒落，嫩芽舒展腰身，开始疯狂生长。

    余小鱼从腰带中取出几样材料，布下个能自动催生植物的法阵，背着手站在空中，叹道：「没想到我们俩到了人间，却要干同样的事情。爱华，这下你不会再骂我了吧。」

    他取出个瓷瓶倒出一粒丹药，补充满损耗的灵力，又隐去身形迅速返回南坪大队。

    他虽然在分身中留下了一丝神念，但那只能应付普通人，要是遇到林爱华，一定会被她看出端倪，他不敢太过冒险。

    等他返回时，分身依旧在低着头默默挖地，没有一丝异常。

    瞅准机会收回分身，余小鱼又走过去继续刚才的工作。

    晚上下工时，他照例还了工具去找记分员登记。

    姚红英看看没人注意，偷偷伸手在他胳膊上掐了一把，嗔怨道：「小鱼，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余小鱼皱眉，对她的无端触碰十分反感。

    姚红英见他跟个木头一样，无趣地说道：「昨天你旷工半天，我可一分没扣你的，你怎么连个谢谢都不跟我说？」

    余小鱼不愿跟她多作纠缠，点头说声谢谢，转身直接走了。

    「哼，呆子，白长了一副俊俏样子，竟然一点人事不懂。」姚红英对着他高大的背影斜了一眼，又自己偷偷捂着嘴笑起来。

    「小鱼还真是单纯，这样更有意思……」

    余小鱼从前一直单恋师父，却又不敢说出口，对其他女仙从来不假半分辞色。不跟他明白说出来，他哪儿知道这位大姐原来是456，想打他的主意呢。

    不过，姚红英要是真敢跟他说出这样的话，恐怕下场比刀哥也好不了多少。

    他根本不知道，世上还有不打女人的规矩。

    女人狠起来，可比男人可怕多了，不赶紧灭杀之，难道等着吃亏？

    余小鱼今天不做饭，回家就拿起锄头，把院子里的一片空地翻了翻，把自己昨晚催生出的菜籽撒了下去。

    林爱华经常过来，他连肥仔给的菜都没敢在这里种，只等这些种子自己发芽长大。

    院子里种菜，不过是用来掩人耳目。余家要是总这么穷，他将来拿什么去林家提亲？

    几天没见到她了，余小鱼有些不习惯。他也不等吃饭，又去河边弄来两条鱼，找个篮子提去林家。

    林家人也刚下工，正在院子里各自忙碌准备晚饭，院门被人敲响。

    「爱华，我来送鱼。」

    你怎么又来了！

    林爸爸无奈地捏捏眉心，坐那儿不想动。还是林三哥站起身打开大门。

    「小鱼来了，快进来。」

    余小鱼把篮子递过去，眼睛却看向林爱华的房门。

    想起爸妈的叮嘱，林三哥不敢接鱼，说道：「带回去你自己吃吧，我们家今晚有菜。」

    林爱华一点要出来的意思都没有，余小鱼却一点不在乎。

    他已经知道怎么对付她了。

    「我来换鸡蛋。」他说出个林家人不好拒绝的借口。

    林妈妈心疼他，接过篮子，把鱼拿出来放在地上，说道：「婶子去给你拿。」

    她也不敢多拿，只取出二十个放进篮子，递给余小鱼。

    「婶子家鸡蛋也不多，先给你二十个吧，想吃过几天再来。」精华书阁

    余小鱼接过鸡蛋还不肯走，把篮子放在一边，自己进厨房拿出菜刀：「我帮你杀鱼。」

    哎，这孩子怎么自说自话，我们家今晚没想吃鱼呀！

    林爸林妈来不及阻止，余小鱼已经手脚麻利地把鱼清理干净。

    他喊林三哥：「爱民来帮我烧火，我给你做红烧鱼吃。」

    林三哥还真的走过去，林大哥赶紧拉住他：「这鱼我们留着明天吃。」

    没人帮他，余小鱼也毫不在意，自己去把火点着，在锅里倒上油，开始煎鱼。

    唉，这孩子也太实心眼了。林妈妈没办法，走过去想接过他的铲子。

    「你哪儿会做鱼呀，还是婶子来吧。你跟爱民他们坐着聊会儿天，一会儿就吃饭了。」

    「我会，上次看你做过。」余小鱼不理，自顾把鱼煎好，放调料。

    见他做得有模有样的，林妈妈只好去灶台后帮着烧火。

    不一会儿，一股浓香从厨房溢出，飘进了林爱华的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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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五章 我又来送鱼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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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孝道你懂不懂

    今天的菜怎么这么香？

    林爱华坐不住了，不等人叫，她自己走进厨房。

    余小鱼把两条红烧鱼盛出来，很自然地对林爱华说道：「吃饭了，来尝尝我做的鱼。」

    说完，他在林三哥身边坐下。

    唉，这孩子，是不是缺心眼呀？

    林家人没办法，也不好真的赶他走，只好给他也盛了一碗粥。

    林爱华这会儿可顾不上徒弟，眼里只有那盘红烧鱼。

    怎么这么香啊，比她以往吃过的所有饭菜都香。闻着香味，她的手指自己就动了。

    先夹一块鱼肚子，她迫不及待地放进自己嘴里，立刻满足地眯起眼，手里的筷子再也停不下来。

    其他人看到她的馋相，也都各自伸出筷子尝了尝。

    「小鱼你还有这一手呢？以后你媳妇可享福了。」林三哥口无遮拦地夸了一句，被林二哥在一边踢了一脚。

    「吃，这鱼真不错。」

    林爱华现在不好意思吃独食，把一条鱼的鱼腹吃完，她就不再动了，只把筷子往另一盘兔肉上送。

    可是，以往明明吃着很香的兔肉今天怎么没滋没味的？

    「你怎么会烧鱼？」林爱华不吃了，瞪着徒弟。

    余小鱼也只是意思意思吃了几口，被她一问，立马停筷，睁着无辜的大眼睛，说道：「上次看婶子做过。」

    这么说你倒还是个天才？只看一遍就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也是，这小子学东西一向快，就是老喜欢跟师父作对，这一点比较讨厌。

    余小鱼读懂了她的眼神，伸手又夹过一块鱼肉放进她碗里。

    「喜欢的话我下次再做。」

    「不用，我吃饱了。」林爱华把碗里的粥扒进嘴里，招呼都不带打一个的，转身回房去了。

    肥仔闻到香味，早就在外面守着了，主人一走，它立刻溜进厨房，对余小鱼叫道：「给我也尝尝！」

    余小鱼把鱼尾夹下来，送到肥仔面前，它一口叼住，几个纵跃跳出墙头，自己在外边慢慢享用美食。

    它好怕呀，生怕这两人一言不合打起来。

    吃完鱼尾，它咂咂嘴，不满足地说道：「没有仙火烤鱼好吃。」

    林爱华一走，余小鱼也不吃了。他站起身，说道：「叔，婶子，我就先回去了。」

    林家人还没吃完呢，也没人去送他，他自己拎着一篮子的鸡蛋开门回家。

    余家今晚的饭菜比以往略好些，有了余小鱼之前种的菜，余妈妈也舍得做给儿子吃。

    他们还没开饭，都等着余小鱼。

    见他回来了，余妈妈连忙叫余小红盛粥。

    「儿子，你去哪儿了？手里拿的这是什么？」

    「鸡蛋，爱华家给的，妈你炒几个吃吧，我吃过了。」余小鱼把篮子递给她，自己转身回房，关门。

    留下分身在床上睡觉，他又赶去那片荒滩。

    白天种下的稻子已经快要成熟，他催动法决助力了一下，接着就是收割，分离出大米。

    把米收进储物格，继续再种一茬。

    调整法阵，将生长时间设置为一天成熟一次，余小鱼在自己的储物腰带里挑出一只人形傀儡。

    「以后就由你代替我种地，我还有大事要办。」

    余小鱼回到南坪大队，去把荒地上种的菜催熟，收获一大批种子，接着再把痕迹抹平，一切恢复原状。

    堂堂仙君，藏头露尾，半夜种地，竟然是为了人间的一点小钱。

    余小鱼自嘲一笑，远远看了林家一眼，摇摇头回去睡觉。

    要不是为了陪你在人间历练，我又何苦如此。

    第二天，林家还跟从前一样，只是林爱华吃着桌上的饭菜，老觉得有点别扭。

    该死的逆徒，没事烧什么鱼，搞得师父都吃不下饭了！

    林爱华吃了小半碗，把碗一丢，说道：「我吃饱了。」

    已经习惯了她一顿要吃两碗饭的林家人都停下筷子，惊讶地看着她。

    林妈妈最着急，伸手就要去摸她的额头：「爱华，你哪儿不舒服？要不要去找大夫看看？」

    「没有，我挺舒服的。」林爱华知道自己的毛病出在哪儿，挡住林妈妈的手，说道：「你们吃，我出去走走。」

    走，走哪儿去？当然是去和平县大饭店改善伙食。

    林爱华自己点了一桌的好菜，挨个品尝一番。

    凭良心说，这位大厨的手艺真不错，只可惜，跟徒弟比起来，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算了，以后来县里读书就可以常来了。

    林爱华吃完一桌的菜，还有点意犹未尽。已经有人用惊奇的眼光看着她了，大概是没见过这么能吃的姑娘。她也不好继续再点，只得灰溜溜走出饭店。

    都是逆徒搞的鬼，不行，去看看他在干什么。

    林爱华也不回家，直接去了田边。

    老远就看到林家几兄弟正在除草，余小鱼也跟他们混在一起，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什么。

    「余小鱼，过来。」她对徒弟一指手。

    余小鱼走过去：「爱华你来了，找我有事？」

    没事，她就是来找茬的。

    「大小伙子身强力壮的，你除草干什么？不知道去挑重点的活儿？」

    余小鱼眨眨眼，不解地说道：「稻子还没开始收，现在没重活。」

    竟然又顶嘴！气死我了！

    「没重活你就不知道把自己家收拾收拾？你爸妈现在还打着地铺，马上天就凉了，你还让他们睡地上？」

    「孝道懂不懂？尊敬长辈懂不懂？爸妈对你那么好，要什么给什么，你就不知道给点回报？臭小子，以后要听从师尊教诲，不许顶嘴！」

    林爱华一不留神，又把从前那套训徒弟的话搬了出来。

    「哦，知道了。以后我不顶嘴了。」余小鱼从善如流地点头。

    我说了那么多，你就记得个顶嘴？

    林爱华面对如此听话的徒弟，实在找不出茬来。他都失忆了，总不能再翻旧账吧？

    「算了，我走了。今晚去我家吃饭，有螃蟹！」林爱华扔下一句话，转头就走。

    再不走，老祖的面子就要掉地上了。

    余小鱼看着她略显狼狈的背影，露出个满意的微笑。

    看来，他以后可以正大光明地登堂入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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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六章 孝道你懂不懂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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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叫小鱼哥哥

    林三哥原本以为妹妹是来看他们的，谁知道她只跟余小鱼说了几句话就走了。他好奇地凑过去：「小鱼，爱华跟你说什么了？」

    余小鱼笑笑：「她叫我晚上去吃螃蟹。」

    家里有螃蟹？同为吃货的林三哥竟然秒懂。

    妹妹一定是叫小鱼去做螃蟹吧。

    「吃螃蟹好啊，我也喜欢吃螃蟹。」

    怕吃不上余小鱼做的螃蟹，他还帮着妹妹编了两句瞎话糊弄过老爸和哥哥的询问。

    余小鱼看看天上的日头，找到姚红英。

    「我想请两天假。」

    「你要请假？这两天就要开始收稻，你该不会是想要偷懒吧？」姚红英白了他一眼，悄悄往他身边靠过去。

    「想请假也行，你给我点什么好处？没好处，我可不给你记工分。」

    余小鱼后撤一步，离她远了点。

    「不用记工分。」

    姚红英见他对自己避如蛇蝎，气得噘起嘴，伸臂挡在他面前。

    「不许走！你给我把话说清楚。」

    「说什么？」

    余小鱼发现自己完全搞不懂女人。这位凡人怎么也跟师父一样，无缘无故就生气？

    姚红英实在不好意思把心思挑明，可不说的话，眼前这位又跟个木头一样完全不解风情，真是气死人了！

    「你请假回去要干什么？没有理由不许请假！」

    「爱华叫我回去给爸妈修房子。」

    余小鱼实话实说，却把姚红英气得够呛。

    林家那丫头到底哪儿好，怎么一个个的男人都喜欢她，连正眼都不肯看自己一下。

    她一生气，嘴里就控制不住地往外秃噜。

    「林爱华？我劝你还是别想她了。人家是要嫁进我家，跟我做妯娌的。我家小叔初中毕业，马上就要在队里当会计，你比得了吗？」.

    「还有，你家那破房子，再修也没用，比得上我们家的青砖大瓦房吗？也就我红英姐不嫌你穷，你可别不识抬举！」

    嗯？还有这回事？余小鱼的脸立刻沉下来，一把揪住姚红英的领口。

    「说清楚！」

    「说，说什么……」姚红英被他眼中的厉色吓得脸色发白。

    「爱华的事！」

    余小鱼将手收紧，姚红英的呼吸开始急促。

    「你，你先放开我……」

    余小鱼松开手轻轻一推，姚红英一屁股坐在地上。

    太可怕了，这男人太可怕了！她可不喜欢这么粗暴的家伙。

    姚红英原先的那点小心思被这一推摔得粉碎，结结巴巴地说道：「我公公说，咱们公社只有林爱华能配得上文斌，他，他这几天就要去林家提亲了。」

    呵，提亲？你家也配？！

    余小鱼轻蔑地哼了一声，转身径直走了。

    有人过来扶起姚红英，问道：「红英，余小鱼打你了？我去告诉大队长，咱把他抓起来开会批一顿！」

    姚红英可不敢把这事公开说，自己拍拍身上的泥，强笑道：「这家伙要请假，我不过劝了两句，他就推了我一把。算了算了，他家也不容易，我就大人大量不跟他计较了。」

    「你呀，你这人就是心太软了！」

    余小鱼回到余家，打量一眼破败的院子，轻轻叹了口气。

    修房子简单，可他要怎么安排钱的来路？余家从前一穷二白，连饭都吃不饱，哪儿来的钱盖房子。

    看来只能先修个土坯房，其他的事以后再说吧。

    在师父眼皮子底下，他也不敢使用法术，老老实实拿着锄头木模去河边挖坑和泥做土坯。

    反正师父知道他力气大，土坯做快点倒也无妨。

    短短几个小时，他就把河边空地堆满，只等日头晒干好砌墙。

    看看天色不早，他洗干净手上的泥，又往林家赶。

    凡间的日子也不好过呀，想娶媳妇一点不比仙界容易。

    林爱华趁她妈不在家，往篓子里装了二十多只大螃蟹，这才满意地点点头。她倒要看看，徒弟是不是真的会做饭。

    余小鱼赶到林家时，林妈妈正拿着稻草扎螃蟹，林爱华抱着锁儿在一边看。

    不抱着不行，锁儿把螃蟹当成了新玩具，连娃娃都不要了，一个劲地伸手要抓。

    林妈妈把扎紧的螃蟹给了他一个，锁儿这才不闹了。

    余小鱼过去帮忙，学着林妈妈的样子两下就扎好一个。原本张牙舞爪的螃蟹到了他的手里，乖得像玩具一样。

    林爱华跟她说过余小鱼要来，这次她倒没再多说什么，只是把屁股底下的小凳子让给他，自己进厨房切姜片。

    林爱华看看徒弟脚底和裤管上的泥，问道：「干什么去了？搞得这么脏。」

    「做土坯，盖房。」

    哟，臭小子这么听话？林爱华的心情立马好多了。

    她也不找茬了，指指螃蟹：「等下你做。」

    「好。」

    他打盆水想要刷洗，却发现这些蟹一个个干干净净的，身体里还蕴含着不少灵气。

    余小鱼立刻明白，师父上次抓的鱼虾蟹一定是养在青冥宝珠里了。

    可惜，这样的天地异宝，整个玄天门也只有一个。

    师父倒是说过，将来要传给他。可惜他当时正跟她赌气，直接就拒绝了。

    看过那么多凡人写的书，他现在已经明白自己从前有多傻。不过，以后肯定不会了。

    林爱华跟进厨房，对正在灶上忙碌的林妈妈说道：「妈，你去烧火吧，今天让余小鱼做饭。」

    她又一指余小鱼：「你，还不动手？」

    余小鱼听惯了她的支使，没感觉任何不对，林妈妈却在女儿的脑门上轻轻拍了一下。

    「这孩子，怎么这么没礼貌？小鱼还救过你呢，你叫声哥哥也不为错！」

    余小鱼老是来送鱼，她生怕别人嚼舌根，想给他安上个哥哥的名分，免得女儿被人说多了坏了名声。

    我，叫他哥哥？！

    林爱华又被她妈扯了一下袖子，只好磨着牙说道：「小鱼哥哥，开始吧！」

    呵，逆徒，欠我的总有一天要你加倍还。等我回了玄天门，一定一天打你三顿！

    余小鱼听了这声咬牙切齿的哥哥，心里有个小人已经笑到满地打滚，脸上却半点不敢露出破绽。

    「爱华妹妹你去休息吧，饭一会儿就好。」

    哼！

    林爱华不想再看见他了，转身走出厨房。她正要回房，却听到门外响起杂乱的脚步声，接着就见林爸爸推开大门。

    「朱大队长，快进来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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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七章 叫小鱼哥哥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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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隐形炫富

    林家人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两个不请自来的家伙。

    朱长贵带着朱文斌，两人手里还提着东西。

    一刀肉，两条鱼，在别家可算是重礼了，可惜，对现在的林家人来说，啥也不是。

    林家人脸色都不太好，却又不能明着得罪他。人家也又没提林爱华，只说来慰问林爸爸。

    毕竟是大队长，林爸爸也不好缺了礼数，一进院子，就把他俩往堂屋让。

    林大嫂连忙抢上前，笑道：「大队长你等等，我先把车推出去。」

    林爱国夫妻一人推出一辆自行车，明晃晃摆在院子里，林文斌看着都有点眼热了。

    林二哥趁着他们看车，轻轻一推林爱华：「你先回屋，没事别出来。」

    呵呵，好吧。这点小事，相信林家人自己就能处理了。

    林爱华很干脆地转身回房，想想又从门缝里递出一只手表：「学校奖励我的，去让爸戴上。」

    不是来送东西吗，让你们看看，自己那点鱼肉能不能拿得出手。

    黄鼠狼上门，怎么可能真的只是来送点东西。

    林二哥接过手表，心里偷偷发笑，果然找个机会塞进他爸手里。

    「爱华学校给的，戴上。」

    客人上门，林妈妈作为女主人，只好从厨房出来，给他们每人倒了杯糖水。倒完水，她把还跟着想看热闹的儿媳妇拉了出去。

    「怎么回事，他俩怎么跟你们一起回来了？」

    「我也不知道。下工时，朱长贵就站在路上等着，手里还提着东西。他要来，爸也不好拦着不让吧。」

    「站在大路上？那不是大家都看到了！」林妈妈叹了口气，恨恨地对着堂屋瞪眼。

    「朱扒皮没安好心思！」

    林大嫂倒是看得开，搂着婆婆的肩安慰道：「爱华过几天就去县城了，只要咱们不松口，他就翻不出花样来。」

    唉，也只好这样了。林妈妈第一次感受到女儿太优秀的烦恼。

    余小鱼把这些事全程看在眼里，悄悄撇撇嘴。

    一刀肉两条鱼就敢拿过来打师父的主意？还真是无知者无畏。

    想当年炽火宗宗主拿着镇山的宝贝上门来求亲，还不是照样被师父扔了出去，又被他偷偷打了一顿。

    他倒要看看，这两只癞蛤蟆怎么收场。

    林爸爸戴上女儿给的手表，故意用左手举起杯子，对朱长贵说道：「我真没什么事，不过是摔了一下闭了气，当时疼得厉害，现在已经全好了。谢谢大队长关心。」

    全钢的手表，反射出几道夕阳的余晖，直晃朱家父子的眼。

    他知道自己不该问，可还是忍不住说道：「林老大，你这是发财了？怎么连手表都戴上了。」

    林爸爸心里得意，嘴上却谦虚道：「都是沾了儿女的光。这是爱华学校奖励她的，孩子孝顺，非得让我戴。我说不要吧，她还不高兴了。」

    朱长贵也有表，不过是他爸从前戴过的老款，表带都有些烂了，被他当个宝贝一样，每天戴在手腕上显摆，有事没事就喜欢挽袖子。

    看看人家林老大，崭新的上海全钢表，还是女儿给的！.

    朱长贵不自然地缩了缩手，对朱文斌使个眼色：「文斌，别干坐着呀。把鱼和肉给你婶子送过去，让她给咱们做两个好菜，今晚我跟你林叔喝一杯。」

    没人留他吃饭，他自己就给安排了。

    林爸爸没辙，只好赔笑道：「是，是得喝一杯。」

    「爱民，去供销社打两壶酒。」

    林爱民趁机溜出来，跟着朱文斌走进厨房。等他出去了，他才凑到灶台前。

    「小鱼，今晚别走了，在我家吃饭。」

    跟油头粉面不学无术的朱文斌比起来，他更希望老实本分的小鱼做他妹夫。

    余小鱼根本没想走，师父到现在都没半点反应，他得留在这儿看着。

    林爱华：跟我有毛线关系，我只想吃螃蟹。

    余小鱼原本还想把晚上的菜全给包了，但既然多了两个恶客，他也就不管了，只去灶下帮林妈妈烧火，暗地里却踢了一脚守在一边等着吃的肥仔。

    「去，叫上你的小弟，给林家送点野鸡兔子。」

    我靠，仙君什么时候也这么狗了？

    肥仔也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蹿进林子把几只野猫小弟都叫了过来。

    「每人带一只猎物，跟大哥去办件大事！」

    怕小弟不给力，肥仔亲自抓了两只野鸡给它们充门面，自己也叼起一只肥兔子，排着队跳进林家院子。

    生怕别人看不见，它走到堂屋门前才扔下兔子。那些野猫也有样学样，跟着把猎物摆在堂屋前，站成一排喵喵叫唤。

    看到这样的奇景，屋里的人坐不住了，全都走到院子里看热闹。

    朱长贵指指那些猫，哈哈笑道：「林老大，你可以啊！别人家养猎狗逮兔子，你养猫，还一下子养这么多！怎么训的，也教教我。」

    林爸爸看着野鸡兔子，心里也乐坏了，上去把肥仔抱进怀里，笑道：「没有没有，我就养了一只，其他的猫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林文斌羡慕坏了，整个大队他家条件最好，但也不过一周吃一回肉，林家有了这些猫，天天吃肉都吃不完。

    他上前翻翻猎物，说道：「都是刚抓的，这兔子还在蹬腿呢。林叔，把你家猫借我玩两天吧。」

    一直听着屋外动静的林爱华听到这话都气笑了。

    借你也行，就怕兔子吃不到，反倒送你一屋子老鼠。

    林爸爸哪舍得把肥仔送出去，只好随便往地上一指手：「肥仔认生，肯定不能跟你走，其他的猫你随便抓吧。」

    没老大的命令，肥仔的小弟们都站着没走，林文斌挑挑拣拣，指着一只大狸花说道：「就这只吧。」

    这只刚才叼来一只野鸡，他看着就眼馋。

    肥仔喵呜叫了两声，那只狸花猫就乖乖地被林文斌抱到怀里，其他猫一哄而散，各回自己地盘。

    有了这些兔子野鸡，朱长贵带来的那点东西更显得微不足道了。

    林爸爸心里高兴，一边撸着肥仔一边喊儿子：「爱兵，叫你妈把这些菜都做了，再去你二叔家一趟，叫他们晚上都来我家吃饭。」

    有了陪客，想来朱长贵晚上不好意思再提无理要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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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不喝醉不能走

    不多久，林爱民打来黄酒，林爱兵也把二叔一家请了过来。

    二婶一来就进厨房帮着做饭，二叔带着八岁的儿子林爱强在堂屋坐着当陪客。

    他也不会说话，只在一边不住赔笑点头。林爱强一会儿就坐不住了，挣脱他爸的手，自己跑进厨房去玩。

    林大嫂抱着锁儿在灶台后烧火，见他进来，招呼道：「爱强，来，帮嫂子带锁儿去玩，嫂子给你们做饭。」

    林二婶在洗菜，也腾不出手照管儿子，就对他点点头：「你带小侄儿去院子里玩吧。」

    林爱强拉着锁儿的手，却不去院子里，两人一起蹲在地上看螃蟹。

    锁儿抓起一只蟹递给小叔叔，叔侄俩一人一只，拿在手上斗来斗去，没两下就把草绳斗散了，螃蟹挣扎到地上，哒哒哒地往院子里爬。

    两个男孩拍着手在后面追，林妈妈几个连忙赶过去抓螃蟹，院子里一下子热闹起来。

    要不是多了朱长贵父子，这两家原本该其乐融融享受家宴，只可惜，现在屋里的气氛却有点尴尬。

    又说了点队里的趣事，朱长贵都有点绷不住时，林妈妈几人终于把饭菜端上桌。

    「大队长，来，尝尝我的手艺。爱国他爸，你陪客人好好喝几杯。」林妈妈客气了两句，转身就想走，朱长贵连忙叫住她。.

    「嫂子，过来一起坐。爱华呢，也叫过来喝两杯。」

    堂屋里一张八仙桌，坐着林家父子四个，朱长贵父子，林二叔，还空出一个位子。

    一桌子的男人，林妈妈哪肯让女儿出来，伸手把林二婶推到她男人身边坐下，笑道：「你们坐，爱华还小呢，哪儿能喝酒。」

    提到林爱华，朱长贵顺势说道：「林老大，你家爱华今年几岁了？」

    「爱华还小呢，今年才十六。小孩子不能喝，我们来陪你。大队长，我敬你一杯。」

    林爸爸给他倒满酒，顺手给朱文斌也倒上一杯。既然敢来，今晚不给他灌醉谁都别想走。

    林爸爸陪他俩喝了一杯，林大哥又站起来。

    「大队长，我也敬你们一杯，感谢你对我们家的关照。」

    朱长贵父子一口菜没吃，每人先连喝四杯酒，脸都有点红了，连忙按住杯子，说道：「吃菜，先吃菜。弟媳妇做的回锅肉真是香，比我家那口子强多了。」

    「哈哈，吃菜。你尝尝这个，味道也不错。」林爸爸给他夹了一块辣兔丁，又帮他倒上一杯酒。

    朱长贵假装没看见，一个劲往嘴里夹菜。

    除去林进财不能喝，林家人一个比一个厉害。二对四，他可不敢挑头喝酒。

    吃了几口菜，林家四人又敬了一轮酒，这下朱长贵说什么也不肯再喝了。

    「林老大，咱先别喝酒，我有点事要跟你说。」

    林爸爸暗暗皱眉，不等他再说，就去抢他的酒杯。

    「不喝哪行，你们好容易来我家吃顿饭，我不得让你吃好喝好？进财，你也来敬大队长一杯。」

    林二叔为难地端起杯子，看看大哥，咬着牙一仰脖子灌了下去。

    还好是黄酒，劲不大，他还受得住。

    朱长贵可不买他的账，举杯沾沾唇就放下，说道：「林老大……」

    他正要提两个孩子的事，余小鱼却在此时端着一大盆螃蟹走了进来。

    林爸爸正好借机再次打断他的话，亲热地拍着余小鱼的肩，笑道：「小鱼，辛苦你了。叫你来吃饭，还要你帮着下厨。来，跟叔喝一杯。」

    余小鱼笑笑，接过杯子一饮而尽。

    「大叔别客气，把我当自家人就行。」

    从前林大叔还看不上余小鱼，觉得他配不上自己女儿，但有了朱文斌作对比，他现在再看余小鱼就觉得顺眼多了。

    「好，好，叔不跟你客气，你也别跟叔客气。你也多吃点，别亏了自己。」

    余小鱼走了，朱长贵却感觉有点不对劲。林家什么时候跟余家走这么近了？

    他先不提儿子的事，问道：「林老大，余小鱼怎么在你家？」

    林三哥喝了两杯酒，有点兴奋。不等他爸开口，他抢先说道：「小鱼小时候还救过爱华的命呢，现在他回来了，咱家肯定要帮衬着点。」

    「还有这事？」朱长贵还真不知道这种小事。

    「对，爱华那会儿才三岁，天天跟着我往河边跑，小鱼没少带着她玩。」他的眼珠一转，又往余小鱼脸上贴金，「今天这些螃蟹就是他送来的，也是他亲手做的，大队长你快尝尝。」

    送来螃蟹，还帮着做熟，作为客人，不在堂屋吃饭，却跟一帮女人孩子一起坐在厨房，看来这小子跟林家关系不一般啊。

    朱长贵心里犯嘀咕，接过林三哥递过来的大螃蟹，掰下一条腿放进嘴里，立刻顾不上说话了。

    说真的，作为南坪大队的当家人，好酒好菜他不知吃过多少，这么美味的螃蟹却还是第一次尝到。

    这蟹在青冥境中长大，肉质纯净鲜嫩，只是放点姜葱在大锅里蒸熟，吃在嘴里竟是说不出的甘甜鲜美。

    林爸爸见他不说话了，也赶紧招呼大家吃蟹。

    一屋子人只顾剥蟹，连酒都不喝了。

    林爱华跟其他几个人坐在厨房里，桌上也放着一盘大螃蟹。

    她没想到朱长贵要来，螃蟹还是拿少了。

    林妈妈给锁儿剥了只蟹腿，就把剩下的整个螃蟹拿给女儿。

    没办法，一人只分到一只，林爱华几下就吃完了，眼睛直盯着空盘看。

    林爱华接过螃蟹，先把腿吃了，这才慢悠悠品尝蟹黄。

    这些菜只有螃蟹是余小鱼做的，也就是蒸了一下，还看不出他的真实厨艺。

    余小鱼吃完腿，把剩下的螃蟹也往林爱华面前送，林妈妈连忙拦住他。

    「小鱼，吃你自己的，别管她。」

    「婶子我饱了。」余小鱼笑笑，还是坚持把螃蟹放下。

    林爱华一点没客气地接过徒弟的孝敬，把蟹黄塞进锁儿嘴里，自己只吃蟹肉，被林妈妈又在脑门上拍了一下。

    「女孩子不能多吃蟹！快，蘸点姜醋。」

    林爱华从善如流，把蟹肉蘸上醋送进嘴里，眼睛又是一亮。这又是另一种滋味，好吃！

    堂屋里的几人吃完螃蟹，朱长贵终于忍不住了。

    「林老大，我今天来，主要是有件事想跟你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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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林家人油盐不进

    有什么事比喝酒重要？来，我再敬你一杯。」

    林爸爸想装傻，朱长贵可不想再继续喝了。他按住杯子，笑道：「等我说完事，咱俩天天喝都成。」

    呵，看来今天这事还没完了？

    林爸爸放下杯子，脸上的笑容有点发冷。

    「你说，咱们洗耳恭听。」

    朱长贵喝多了，也不懂看人脸色，就算没喝多他也不在意林老大的态度。林家一大家子人都在他手底下吃饭，他还怕拿捏不住？

    「是这样啊，林老哥。」他连称呼都改了，「我家文斌今年也十八了，虽说没去念高中，但他马上就要接张发全的班，在咱们大队当会计。」

    「你家爱华今年十六，就比文斌小两岁，我看两个孩子郎才女貌天生就该是一对，他们两个在一起将来日子肯定红火。」

    他还想继续吹嘘儿子一顿，林爸爸脸上的笑已经全不见了。

    「我们家爱华还是个学生呢，肯定先读书要紧。这件事过几年再说吧。」

    朱长贵不肯放弃，拍拍儿子的肩膀，笑道：「我家文斌也不大呀。我想着吧，先给孩子们定下来，等爱华毕业了再过门。林老哥你放心，将来我这么点家底，都是两个孩子的，肯定亏待不了你的宝贝女儿！」

    你的家底？呵，从乡亲们身上扒下来的血汗钱，我拿着还嫌腥呢！

    林爸爸不答，说道：「等孩子大点再说不迟。来，喝酒，吃菜。」

    林家三兄弟都站起身，举着杯子杵在朱长贵面前，他只好也站起身喝了一杯。

    林三哥不肯放过耍滑的林文斌，搂着他的脖子把那杯酒强行灌下，又狠狠拍了两下他的背。

    「文斌，像个爷们，咱俩单独喝一杯。」

    朱文斌来了半天都没见到正主，却被她的几个哥哥灌了半天酒，心里有点不痛快。可惜，他那小身板，跟从小干活的林三哥根本没法比，被他把杯子塞到嘴边猛灌了下去。

    看儿子喝得满脸通红，就快滑到桌子底下去了，朱长贵有点怪怨林家人不懂事。

    不过，自己是来求亲的，也不好硬来。精华书阁

    他笑笑，拉儿子坐好，对林爸爸说道：「林老哥，先别急，你听我先给你分析一下。」

    「我这人呢，也没太大能量，不过，给你家爱华在城里安排个工作的事还是能办的。」

    他又转向林二哥：「爱兵，过些日子我们大队会有个推荐上大学的名额，这事要是能成，叔把名额给你。」

    我能去上大学？林爱兵的心头一动，却又转瞬冷静下来。

    可笑。别说这事朱长贵一个人做不了主，就算真能做主，他不把机会留给自己儿子，还能给儿子这还不知道能不能成的大舅子？

    「呵呵，谢谢队长叔。不过，爱华的事我可做不了主，还是等她高中毕业了再说吧。」

    余小鱼在厨房里随意夹着菜，耳朵却一直听着那边的对话。

    林家人油盐不进，他也就不用再多留。

    「婶子，我吃好了，你们慢慢吃，我回家去了。」

    林妈妈赶紧站起身：「小鱼你等等，带点菜回去给你爸妈。」

    她端出一碗辣兔丁，往余小鱼手里塞。余小鱼也不推辞，谢过她，又看了一眼林爱华，也不去跟堂屋里的人打招呼，带着菜回家去了。

    余小鱼一走，林爱华也放下筷子：「妈，我吃饱了，先去休息了。」

    「你快去吧。」林妈妈巴不得女儿赶紧走。

    这些事交给男人们处理，别污了女儿的耳朵。

    林家人软硬不吃，只一个劲地给朱家父子敬酒，林二叔夫妻俩就像傻了一样，坐在一边连菜都不吃了，也不说话。

    朱长贵不想再留了，按着桌子站起来。

    「林老大，今晚差不多了，酒就先到这儿，我跟你说的事你再考虑一下。」

    他拉下朱文斌，这小子还不想走，被他使劲一拽，只好站起来，恋恋不舍地看了桌上的野鸡一眼。

    「猫，我的猫！」

    就这玩意，还敢打我们家爱华的主意？

    林爸爸帮他把一直蹲在桌子底下捡菜吃的狸花猫抓住，吩咐儿子：「去，送送你们队长叔。」

    「好咧，队长叔慢点，我来扶你。」

    林三哥和林二哥左右夹住朱长贵，林大哥拉住朱文斌，把他俩送到大门外，转头就回去关紧大门。

    「爸，你走那么快干嘛？我还有一只鸡腿没吃呢。」朱文斌抱怨。

    朱长贵气得拍了下儿子的后脑勺，打得他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又赶紧拉住他，恨铁不成钢地说道：「就知道吃，你也不知道多动动脑子。」

    「我动脑子了呀。有了这只猫，咱家也能天天吃鸡。」

    朱文斌稀罕地把猫摸了又摸，又举在手里亲了一口。

    朱长贵拉着儿子走出几步，回头看看林家，说道：「走，咱们先回家，爸跟你好好分析一下。」

    恶客走了，林家人这才松了口气。

    朱长贵一走，林二叔也站起来：「大哥，那我们也回家去了。」

    「行，家里今天有点事，我就不留你了。这只鸡还没怎么动，你拿回家去吃。」林爸爸把装野鸡的盆子硬塞进林二叔手里，又把他一家送出去。

    看着他们进了自家大门，他回身把门插上。

    「爱国他爸，朱扒皮今天跟你说什么了？」

    林妈妈虽然没听见，但她看看自家男人的脸色也猜到了。

    「你们也过来坐，别叫爱华了，咱们商量一下。」

    几个人凑在堂屋里，各自盛了碗饭，一边吃一边把刚才的事又复盘了一遍。

    林大嫂嘴快脾气急，还没听完就叫起来：「就朱文斌那样的，也敢打咱家爱华的主意？哼，都不用你们出手，下次我看到他，先把他的腿打断。」

    「得了，你就别逞能了。」林大哥发现他媳妇自从得了那块神奇的石头，自信心有点太过膨胀。

    「打他还不是一巴掌的事，但咱们不能这么干。还是先拖着吧，等爱华去上学话就好说了。」

    林妈妈也跟着点头：「做不成亲家，也不能做个仇家出来。我跟你们爸年纪都大了，也不在乎他来报复，可是，你们怎么办？锁儿怎么办？」

    林三哥气得一捶桌子：「他要是不识相，以后我每天打他一顿，看他还敢不敢再想美事了！咱家这么多兄弟，还怕他一个小弱鸡？」

    朱长贵识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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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章 林家人油盐不进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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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就你，还想煮饭？

    余小鱼离开林家时，对肥仔使了个眼色，小家伙悄悄跟了出来。

    「小鱼，有事吗？」

    余小鱼没发现师父的神识监视，放心地招手让肥仔跳到自己肩上，边走边说道：「我暂时不方便出去，你帮我跟着朱长贵，看到什么听到什么了，记得跟我说一声。」

    肥仔最喜欢做这种小事了，立刻点头：「我要吃烤螃蟹！」

    「行，食材自带，我给你做。」

    「成交！」

    肥仔蹲在院墙上，等朱长贵父子离开，它也悄悄跟了过去。

    这次的工具猫它当得心甘情愿，绝对没人强迫它。

    朱长贵回到家，他媳妇赶紧迎出来。

    「林家人怎么说？成了没有？」

    朱长贵心烦地骂道：「黑灯瞎火的，你节约那点灯油干嘛？去，给我倒杯水来。」

    他媳妇赶紧点灯、倒水，好一阵忙活。

    「去，烧水给老子洗澡，老爷们的事，妇女别管。」

    他媳妇见他不肯说，知道事情一定是没成，他脾气才这么大。怕触了他的霉头挨顿揍，她只好闷着头去厨房给他俩烧洗澡水。

    朱文斌一路上一直抱着猫，回家后先找根绳子把猫拴上，这才放心地坐下喝水。

    朱长贵酒量不错，今晚虽然喝得不少，但也不至于就醉了。他喝了几口水，缓缓神，对朱文斌说道：「二小子，我问你，想不想要林爱华？」

    「这还用问吗？林爱华这么有本事，县城高中都给她免费读书，还奖励个手表。我要是早点把她娶进门，那手表不就是我的了嘛。」

    「还有自行车，他家有两辆，女儿出门，怎么也得给她一辆做陪嫁吧。」

    朱文斌越说越兴奋，幻想着把林家的好东西全都搬进自己房里。

    朱长贵冷哼一声，说道：「想也白想，林老大根本看不上你。」

    「他看不上我？」朱文斌根本不信。

    「爸，我可是咱们大队最有出息的小伙子。她女儿又不是天仙，怎么会看不上我！」

    唉，完了，这儿子算是养废了。

    朱长贵心里叹气，嘴上却还哄着儿子。

    「人家就要去县城读高中，将来肯定不会再回来，你说，你该怎么办？」

    朱文斌想了想，觉得老爸说得有道理，连忙伸出手：「爸，你把家里的钱都拿出来，咱们给她置办上三转一响七十二条腿，他家绝对会答应。」

    朱长贵差点被这缺心眼的傻小子气得中风，狠狠地一拍桌子，叫道：「做梦呢！老子的钱来得容易吗，凭什么送给她家？」

    「那，那你要是舍不得钱的话，只好舍出脸了。明天我就去她家门口堵她，天天缠着她，给她买吃的，请她看电影，给她送头绳。你不是说自古烈女怕缠郎吗？我缠死她。」

    这话倒有点意思了。

    朱长贵满意地点头，说道：「这还不够。我都打听过了，林爱华一天天就关在家里看书，连门都不怎么出，你怎么缠？别到时候被她几个哥哥打一顿。」

    朱文斌一摊手：「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你说我应该怎么办？」

    朱长贵看看没别人，悄悄凑到儿子耳边，小声嘀咕：「等收完稻，我就召集社员开大会，一家只出一个代表，到时候我找个借口指定让林爱华参加。等散了会，我就说找她有事，把她带进办公室，你给我等在里面，直接把生米煮成熟饭！」

    朱文斌一听就兴奋了：「好，这主意好，就这么办！」

    爷儿俩又商量了点细节，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屋洗澡睡觉。

    肥仔听了个完整版，无聊地打个呵欠。

    「真是好狗胆，竟然敢打主人的主意。就你，还想跟她煮饭？就不怕她把你全家都煮了？」

    「走了走了，吃螃蟹去。」

    自从迷上了仙君做的菜，肥仔的项圈里就装满各种食材。它也不回去找主人，直接跑去余小鱼家。

    林爱华一回房就进青冥境修炼去了，也没管肥仔去哪儿。

    原本她还一直把神识散布出去，监控着村里的动静，但连续几晚都看到些少儿不宜的画面，她也就放弃了。

    没什么大事，她只留神自己的屋子周围，连爸妈和哥嫂的动静都不听了。

    余小鱼回到家，余家人照例还没吃饭，他把碗里的兔肉放下，说道：「爱华叫我去吃饭，忘了跟你们说。以后我不在家你们就先吃，不用等我。」

    余妈妈接过兔肉，原先的一点不高兴立刻全没了。

    「老头子，快，吃饭。小红，给你哥也盛碗粥。」

    余小红要去盛粥，被余小鱼拦住。

    「爸，妈，河边的土坯是我做的，准备盖两间厢房。你们有空也看着点，别让人弄坏了。」

    「哎哟，我就说呢，谁家做了土坯放我家门外晒，原来是咱自己家的呀！」余妈妈高兴地一拍大腿，笑道：「还是儿子好，一回家就给我们盖房子。指望你个老头子，我这辈子都指望不上！」

    明明是高兴的事，余爸爸又平白挨了顿骂。他早就习惯了，也不争辩，说道：「明天我去跟几个哥哥说一声，等收了稻都来搭把手。天也快凉了，早点把房子盖好早点住进去。」

    「哼，你那几个哥哥？还是趁早别去了，去了你也叫不动。」

    余妈妈的嘴半点不停，边吃饭边唠叨，还能抽出空喊儿子再吃两口，也真够她忙的。

    余小红夹了块兔肉尝尝，就不敢再动筷子，只就着咸菜喝粥。

    余小鱼不在家时，她妈也这么唠叨她，不是嫌她不干活儿，就是嫌她吃得多，搞得她都不敢多吃菜。

    余小鱼看不下去，把兔肉拨了一小半在她碗里，放下筷子说道：「多吃点。」

    儿子开了口，余妈妈也就不说什么了，点头道：「这两天吃饱点，过两天盖房子你也跟着帮忙。」

    余小红感激地看了一眼哥哥，低头默默吃菜。

    余小鱼回屋后等了没一会儿，肥仔就从后窗跳了进来。

    「小鱼，还真被你猜着了，朱长贵果然在打主人的鬼主意。」

    他还真敢？余小鱼嘴角翘起个莫测的微笑。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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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一章 就你，还想煮饭？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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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做得很好，以后别做了

    肥仔绘声绘色，把那两人的对话一字不差复述了一遍，余小鱼的脸色渐渐沉下来。

    「找死！」

    肥仔也在一边直磨爪子：「就是，我看他们就是不想活了。小鱼，我们今晚就去弄死他们吧。」

    余小鱼看看肥仔，冷笑道：「看来你这些天就知道吃了，人间的事一点没学到。」

    我一个小猫咪，学人间的事干嘛？肥仔不服气地翻个白眼：「不杀，难道留着让主人动手？那还要我们俩来干嘛？」

    呵，余小鱼笑笑，说道：「想吃什么？拿出来。」

    肥仔忙不迭地取出一只螃蟹三只虾，一边看着余小鱼烤虾，一边好奇地问道：「你打算怎么做？跟我说说嘛。说出来我也好帮你呀。」

    「不用你帮忙，你等着看戏就行。」余小鱼一边在心里暗暗盘算计划，一边漫不经心地应付肥仔。

    「小鱼，你以前可不这样。」肥仔的好奇心爆棚，连仙火烤虾都不顾了，「咱俩可是主人在这里最亲近的人，难道不该坦诚相待吗？你快跟我说说，说说嘛。」

    余小鱼被它缠得没办法，只好透露几句。

    「釜底抽薪你懂吗？」精华书阁

    肥仔懵懂地眨着眼睛：「懂啊，你的意思是让他失去干坏事的能力……天啊，小鱼你现在好坏，你是要让他当太监啊！」

    余小鱼被它的神推断搞得一愣，把手里的虾直接塞进肥仔嘴里。

    「吃你的虾吧，我才不会干这种事。」

    肥仔顾不上慢慢品尝，把虾一口吞进去，心急地追问：「你到底想怎么做？」

    余小鱼只好再多说两句：「朱家父子做事这么肆无忌惮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不就是仗着个大队长的身份。咱们让他当不成这个队长，朱文斌就连鸡毛都算不上。」

    「妙啊，妙！」肥仔对这些人类玩的心计一点不懂，但也不影响它的分析。

    朱长贵当不成队长，自然没权利叫主人一个人去开会，也就不会有后续的事情发生，就算他厚着脸皮再去提亲，林家人也不用再给他面子了。

    仙君这么做，其实是挽救了朱文斌的生命呀！

    不然，以主人那暴脾气，真被人堵在办公室里……后果肥仔不敢想。

    等肥仔吃完螃蟹，余小鱼已经有了完整的计划。

    「肥仔，你这几天给朱文斌找点麻烦，别让他去骚扰林家。万一两家起了冲突，朱长贵落马肯定会怀疑是林家动的手。」

    肥仔抹抹嘴，得意地说道：「这事我最拿手，就交给我了！」

    余小鱼犹豫了一秒，又叫住肥仔：「你还是把这件事跟爱华说一声吧，我不想她被蒙在鼓里。记住，就说是你自己听到的，别提我。」

    哟，仙君刚到人间几天就性格大变了？从前他可不这样。

    肥仔点点头，喵呜一声就往朱家跑。

    搞事情，它最喜欢了。

    当天夜里，被朱文斌当成宝贝拴在自己屋里的大狸花咬断绳索跑了出去，给他也送去一堆啃得血糊糊的死耗子，还贴心地排在他的脑袋两侧。

    早上，朱文斌还在睡懒觉，他妈照例去叫他起床吃饭，一开门就吓得哇哇大叫。

    朱文斌正在梦里啃鸡腿呢，被一声高分贝的尖叫惊醒，迷迷糊糊地坐起身，问道：「妈，怎么了？」

    「文斌，你，你快下来，快！」他妈想去拉儿子，看到他脸上的血，吓得嗷的一声转身跑了出去。

    「大早上的，嚎什么嚎？」朱长贵不满地走过去，平时畏他如虎的媳妇却揪着他的衣服躲到他身后。

    「快，快去救救文斌！」

    文斌怎么了？

    朱长贵推开门，也被屋里的景象吓了一跳。

    儿子光着脚站在地上，抱着膀子瑟瑟发抖，见他进来，终于忍不住哇地哭出了声。

    「爸，快，快把那只猫赶出去！」

    那只大狸花正蹲在他的床上，慢条斯理地啃着半只耗子。

    「畜生，出去，快出去！」朱长贵拿起一根棍子赶猫，猫却嗷呜一声猛地跳起。

    它不去管拿棍子的朱长贵，却一下子跳到朱文斌头上，伸出两只爪子在他脸上使劲乱挠。

    屋里一阵鸡飞狗跳鬼哭狼嚎，等大狸花从门里蹿出去，朱文斌的脸和上半身都被抓烂了，朱长贵胳膊上也多了几条血痕。

    朱长贵媳妇顾不上害怕，打来一盆水给儿子擦脸上的血，看着他皮开肉绽的样子心疼得直掉泪。

    「叫你们别养人家的猫，你们偏不听，这么大的猫怎么养得熟？！」

    朱长贵摸着胳膊疼得直呲牙，吼道：「给老子闭嘴！今天的事不许说出去！」

    「文斌，等下爸去给你拿点紫药水擦擦，这两天你就别出门了。」

    「爸，那咱们的计划……」

    朱长贵一咬牙：「计划照旧！」

    猫是从林家抓回来的，账肯定也要算到林家人头上。别说儿子只是破了相，就算残废了，也照样能轻松拿下娇滴滴的林爱华！

    肥仔守在房顶上，看完这出闹剧，意犹未尽地跑回林家。

    林爱华早就习惯了它的神出鬼没，见它出现在青冥境中，她连眼皮都没抬。

    肥仔在她面前溜达了好几圈，主人半点反应都没有，它有些挫败地叫道：「主人，你就不问问我昨晚干什么去了吗？」

    「你干什么去了？」林爱华心情不错地给它捧个场。

    「嘿嘿，我给你出气去了！」

    肥仔把昨晚跟余小鱼说过的话重复了一遍，又详细描述了大狸花今早的战绩。末了，它得意地晃晃脑袋：「主人，肥仔棒不棒？」

    「棒，你最棒。行了，自己玩去吧。」林爱华夸得毫无诚意。

    肥仔这下可不乐意了，鼓起腮帮子，叫道：「人家为你辛苦了一夜，你就敷衍我这么两句？他们要害的可是你呀，你怎么一点不着急？」

    林爱华见它急了，只好先停下修炼，把肥仔抱过来安抚两下。

    「你说，就算我不知道他们的计划，我会中招吗？」

    「那肯定不能。」肥仔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林爱华微微一笑：「这件事你做得很好，以后别做了。」

    「现在跟以前可不一样。我有爸妈，有哥哥，还有个随时愿意为了我打断别人腿的嫂子。这么多人保护我，你知道这感觉有多幸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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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二章 做得很好，以后别做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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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证据送上门

    可是，咱们不管的话，你爸妈又斗不过朱长贵。你想要他们为了你跟人拼命？这不是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吗？」精华书阁

    肥仔想不明白。

    林爱华抚住额头，叹气。

    「你一只小猫咪，做点小猫咪该做的事不好吗？非得打听这些事，跟你说了你也不懂。」

    被人保护的感觉真的好感动，好温暖，她贪心地想要多享受一下，这样有错吗？

    肥仔怎么可以不打听清楚，否则它拿什么去找仙君换仙火烤鱼。

    「说说嘛，主人你就说说嘛。肥仔也想增长点智慧。」

    「行吧行吧，那我就跟你说说。」林爱华正好也有些累了，抱起肥仔走到灵池边看鱼，边走边向它解释。

    「一个家，有了一致的外敌后，就会有更强的动力、凝聚力。昨晚朱长贵走了以后，二哥点着灯看了好久的书，大哥大嫂在想挣钱的办法，说是想要租个房子，让我以后住在县城不用回来。就连爸妈都在悄悄商量，他要是再敢上门逼我，就找个机会把朱长贵这些年吃拿卡要、侵吞集体财产的事捅上去，让他当不成这个大队长。」

    「你看，他们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女儿、妹妹。我只是来人间历练，不该顶在最前面包办他们的一切，我只要在他们遇到危险时悄悄出手化解就行。」

    哦，原来是这样，肥仔懂了。

    「难怪你有那么多好东西，却不拿出来，原来是怕他们过分依赖你，把他们都养成废物呀。这样好，就算将来你走了，他们也照样有生存能力。」

    小笨蛋，我不拿东西出来是为了培养他们独立吗？我那是没找到机会，怕吓着大家！

    林爱华懒得跟一只猫解释太多，背着手高深莫测地说道：「行了，这事我自有安排。你自己玩去吧。」

    肥仔巴不得去找余小鱼，连忙捞起两条鱼跑了。

    林爱华掂掂自己的储物袋，苦笑道：「算了，不等了，先给家里拿点米面。这些天吃得太凶，家里的粮都不多了。」

    肯定不能直接给，不然解释不清出处。林爱华拿出两只低级储物袋，找个她妈不在家的空子，把家里装米装面的袋子重新熔炼了一下。

    这下，这两只袋子也具备储物功能了，一次能放几千斤粮食，够林家吃一年的了。

    把粮袋装满，林爱华又回去加紧修炼。

    她已经接近筑基中期，再有十来天就能重结金丹。等她打开宝库，还是早点送徒弟回去吧。她也不知道徒弟的身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拖得久了没治了怎么办？

    可惜，徒弟走后，她就再也吃不到那么好吃的红烧鱼、清蒸蟹了。

    不行，趁着他还在人间，得叫他多给自己做几顿饭！

    肥仔跑到余家，那一大家子今天都没上工，正在河边做土坯准备盖房。

    小鱼呢？肥仔跳到屋顶，远远地看到他扛着一根圆木回来，连忙迎过去。

    「小鱼，主人最新消息，想不想听？」

    余小鱼停下脚步，问道：「她怎么了？」

    肥仔不说话，掏出一条小金鱼。

    余小鱼秒懂，放下圆木给它处理干净，一边抹调料一边问道：「现在能说了吧？」

    肥仔满意地点点头：「主人说，她不管，让林家人处理。还有，她爸跟你想到一块儿去了，他也想把朱长贵拉下马。」

    哦？这么看来，林家人还真不简单呢。

    「他们有证据？」

    肥仔满不在乎地一挥爪子：「证据有什么难找的。每次收了粮，朱长贵都会在半夜打开仓库挑好多担藏到自家地窖里。他大儿子是仓库管理员，有钥匙。现在他家地窖还藏着刚收的玉米呢。」

    看来肥仔这些天没少四处溜达，整个南坪大队就没它不熟的地方。

    余小鱼这几天也听到不少传闻，正想半夜去朱家看看，现在连这一步都省了。

    「肥仔，好样的！来，吃鱼。」余小鱼把鱼递到肥仔嘴边，摸摸它的头，问道：「这件事还有谁参与了，你知道吗？」

    肥仔享受完美食，又在余小鱼的裤腿上蹭蹭，得意地说道：「我当然知道。还有会计张发全帮着他们做假账。他们把粮偷偷卖了，几家分钱。」

    还有会计，这下更好办了。会计最喜欢记账，张发全家一定有账本。

    「肥仔，你很聪明，继续保持，将来一定前途无量。」余小鱼扛起圆木留下一句鼓励的话走了。

    哈哈，主人和仙君都夸我了！

    肥仔神气地迈着猫步找它的小弟炫耀去了。

    快下工时，余小鱼不等师父召唤，提着一只柳条筐来到林家门前。

    「爱华，在家吗？」他才叫了一声，林爱华就哐地打开大门。

    「你又来干嘛？」

    余小鱼憨憨一笑：「我来给你送鱼。」

    林爱华看到他的傻样，火气不知怎么就冒了出来，连鱼都不想吃了。

    「我不吃鱼！拿走！」

    她伸手去推徒弟，怎么使劲也推不动，还被徒弟趁机摸了下头顶。

    「不是你叫我孝敬长辈的吗？」

    什么意思？你，你终于想起我是你师父了？

    林爱华一呆，被余小鱼趁机挤进大门。

    他把筐子放下，委屈巴巴地说道：「我家没钱盖房，我也不知道怎么赚钱。上次爱民说能帮我卖鱼，我就抓了几条，想请他帮帮我。」

    林爱华：……

    这说话大喘气的逆徒，还以为他要孝敬师父呢！

    「放这儿吧，等他回来我跟他说。你，出去。」林爱华又往门外指手。

    「没事，我等等他。」余小鱼现在可不怕师父生气了，他有秘密武器。

    他从筐里抓出两条黄鳝，拿进厨房没一会儿，一股诱人的香味就飘进了林爱华的鼻子。

    天啊，他又做什么好吃的了？

    林爱华忍不住跟进厨房。

    黄鳝被他洗净切段，放了葱姜蒜瓣，在大铁锅里咕嘟咕嘟冒着小泡，他手里还麻利地切着土豆丝。

    「来，帮我烧火，我再炒两个菜。」余小鱼很自然地吩咐师父。

    闻到黄鳝的香味，林爱华莫名而来的火气又莫名地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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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黑市来信

    林妈妈不过是去地里挖了几棵葱，回家时却惊奇地发现，女儿正蹲在灶台后烧火，余小鱼在做饭。

    「哎呀，小鱼，怎么好老是麻烦你。快放那儿，婶子来！」

    她想要接过铲子，余小鱼却身子一转，说道：「婶子，我来还昨天的碗。你去歇着吧，菜就快好了。」

    「哎呀，这怎么能行……」林妈妈抢不过他，只好把女儿换下来。

    「爱华，你回去看书吧，妈来烧火。」

    女儿可不能跟余小鱼走这么近，她将来是要进城读书当工人的！

    林爱华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桌上的菜，咽下口水去院子里陪锁儿玩。

    锁儿已经走得很稳了，这会儿正蹲在地上看两只鸡吃草，见她来了，他对姑姑不断招手：「姑姑，来看小鸡！」

    林爱华也学着锁儿的样子蹲下，笑问：「锁儿喜欢鸡？」

    「对！小鸡会生蛋，宝宝喜欢。」

    那两只鸡一点不怕锁儿，对着林爱华不住地咯咯叫。

    这两天林爱华有空了也会给那些草浇点灵泉水，两只鸡对她可亲近了。

    一大一小正在看鸡，林家人下工回来了。

    一进家门，一股浓香扑鼻而来，林三哥把手里的东西一扔，第一个跑进厨房。

    「小鱼，是你在做菜呀。今晚我们又有口福了。」

    余小鱼把菜盛进一个大盘子，对林三哥笑道：「爱民，我找你有事。」

    咦，你是来找我的，不是找我妹？

    余小鱼把他拉进院子，指指那只柳条筐。

    「你明天进城吗？帮我把这些鱼卖了，我们平分。」

    林三哥听他这样光明正大地说卖鱼的事，连忙回身关上院门。

    他看看老爸，再看看大嫂，不知自己该不该答应。

    林爸爸微微沉吟一下，点头道：「好吧，我们帮你卖，不用平分，你给一元钱辛苦费就行。」

    「不行，我们说好的，平分。」余小鱼坚持。..

    「平分的话，你自己拿去卖吧。我们可不敢占你这么大的便宜。」

    林爸爸和余小鱼都不肯松口，两人一下僵持住了。

    林大嫂走过去翻翻篓子里的鱼，差不多是十来条两三斤重的鲤鱼和白鲢。她想了想，说道：「这样吧，一条鱼我收你两毛钱，其他卖的钱都归你，你看这样行吗？」

    余小鱼拗不过他们，只得点头道：「好吧。林叔，我家打算秋收后盖两间屋子，到时候请你们去帮帮忙，我出工钱。」

    「乡里乡亲的，要什么工钱。」林爸爸笑着摇头，林大哥插嘴道：「小鱼，我们不要工钱，你管饭就行。」

    「饭肯定有，就这么说定了。」

    说了几句话，林妈妈盛好了饭，余小鱼又这么赖在林家吃了一顿。

    今晚的菜全是余小鱼做的，林爱华吃得头都不抬，连干了两碗饭才停下来。

    「嗝，我吃饱了。」她放下碗又回房去了。

    她一走，余小鱼也放下筷子。「林叔，婶子，那我就先回去了。」

    「行，去吧，明晚来拿钱。」

    余小鱼一走，林妈妈就冲老公抱怨道：「你还真让淑芬帮他卖鱼呀？出了事可怎么好？」

    林大嫂满不在乎地一挥手：「能出什么事？我有宝贝，安全着呢。」

    她卖了这么多次鸡蛋，确实也遇到过纠察队的人。不过她念一声老祖保佑，跑得比兔子还快，人家连她的影子都没看清，她人都到了城外的大路上。

    「明天我把车停在百货商店门口，背着篓子去卖。看到人我就跑，谁能抓得到我？」

    说完正事，她又忍不住说八卦：「你们今天注意到大队长没有？听说他被猫挠了，不会是他昨天从咱家抓去的猫挠的吧？」

    林爸爸笑笑：「管他谁挠的。都说是只野猫，他自己要抓的，怪不着咱们。行了，都洗洗回屋歇着去，后天就要割稻了，到时候都得下地，有你们累的。」

    余小鱼回到家，余家人又都没吃晚饭等着他，桌上摆着两条他特意留下的鱼，已经烧好了。

    自从自己会做饭后，他更加不想吃余妈妈做的菜了。

    「我吃过了，你们吃吧，以后别等我。」他留下一句话就回屋去了。

    「这孩子，肯定又是在林家吃的。」余妈妈叹口气，说道：「林老大也是，怎么老留我儿子吃饭，活像我们家没饭吃一样。」

    余小红低头喝粥不敢吱声，余老四忍不住劝道：「行了，你就少说两句吧。人家好心留儿子吃饭，你还不高兴了？」

    余妈妈自觉理亏，这次倒没骂她男人，只小声嘀咕道：「小鱼走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找回来了，我想多疼儿子几天，有什么不对吗？天天不在家吃饭，一回家就钻进屋里，妈想跟他多说几句话都没空。」

    余小鱼确实没空陪她唠家常，他接到了钱德发的传音。

    「老大，听得到吗？」

    「什么事，说。」

    钱德发不过试一下传音符是不是真的有用，没想到他真的回应了。

    「老大，你什么时候过来？米都卖完了，我怎么把钱给你？」

    他倒是卖得挺快，余小鱼满意地点头。

    「把钱装进信封，锁在你办公室抽屉里。另外，准备个大仓库，我有空再给你送一万斤米。」

    一万斤？！钱德发激动得手都哆嗦了。

    「老大，你什么时候能过来？我这就给你把仓库准备好！」

    可惜，老大再没回音了。

    当晚，余小鱼再一次隐藏身形，驾剑来到和平县黑市。晚上这里也点着灯，有两个人在门房守着。

    余小鱼没有惊动他们，直接取出装钱的信封。

    厚厚一叠，有零有整，正好四百元。看来钱德发没敢贪他的钱。

    懂事就好，余小鱼也不愿意多造杀孽。他满意地收好钱，把傀儡这些天种的大米倒出一万斤，堆放在钱德发准备好的粮库里。

    这件事处理完，今晚还有一件事要办。

    他悄悄返回南坪大队，摸到张发全家。直接把人弄晕，搜魂，他得到了所有想要的证据。

    朱长贵在任四年，胆子越干越大，已经盗卖了上万斤的粮食，今年还准备再干一笔大的。

    余小鱼翻着账本，微微冷笑一声。

    朱长贵，你的好日子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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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彪悍的妹子

    这件事他肯定不能自己出头，眼前就是最好的人选。

    余小鱼把账本放回去，指尖点住张发全的眉心，向他下达了一条精神指令：明天，带着账本，去镇上举报朱长贵。

    余小鱼干完这件事，跟个没事人一样返回余家。全家人都睡了，院子里静悄悄的。

    九月，晚上已经有些凉了，余老四夫妻躺在地铺上蜷缩着身子，裹紧一条破旧的薄被，鼾声此起彼伏。

    余小鱼呆呆地看了半晌，把自己屋里的被子拿出来，给他俩盖上。

    自己借用了人家儿子的身份，享受着他们的关心照顾，给出的回报却微不足道。他有点理解师父为什么骂他不懂孝道了，之前确实是他疏忽了。

    第二天一早，余老四夫妻醒来，看到身上多出的被子，连忙爬起身，一边收拾床铺，老两口一边相互埋怨。

    「都怪你，睡得跟死猪一样！儿子把被子让给咱们，自己冻着了可怎么办？」

    余老四皱着眉，抱起被子：「你不也没发现。别说了，快把被子给儿子拿回去。」

    余小鱼打开门：「爸，妈，你们进来一下。」

    余妈妈抢着把被子送进儿子房里，抱怨道：「儿子你把被子给我们干嘛？我跟你爸都这么睡习惯了，一点不冷。」

    余小鱼不等她继续啰嗦，直接掏出昨晚刚收到的四百元钱。

    「妈，这钱你拿着。」

    余妈妈接过厚厚的信封，打开一看，吓得脸色都变了。

    「儿子，这钱哪儿来的？咱家穷归穷，可从来不干坏事。这钱你从哪儿捡来的，快给人家还回去！」

    余老四平生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钱，一下子话都说不利索了，在一边点头附和：「对，快还给人家。」

    余小鱼没想到他们见到钱竟然不肯要，只好扯谎哄道：「这钱是我之前赚来的，一直藏在衣服口袋里。我回来的路上遇到点事磕到了头，就把这事给忘了。」

    儿子回来时，打扮得那么奇怪，又一句不提从前的事，他们问了几次问不出结果，也就不再追问了。他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怎么一下子带回来这么多钱？

    「儿子，你想起什么来了？」余妈妈小心询问。

    余小鱼摇头：「就想起自己带了钱，其他的都忘了。妈，这钱真是我自己赚的，你拿着用吧。」

    余妈妈看看门外忙着做早饭的余小红，连忙把房门关紧，把钱一张张数了一遍。

    「妈用不上。这钱先放我这儿，留着给你将来娶媳妇。」

    余妈妈打开一只樟木箱，把钱又塞进信封，藏到一堆衣服底下，又找出把铁锁把箱子锁好，对老公低声威胁：「你可不许偷花儿子的钱，也不许说出去！」

    「我拿儿子的钱干嘛？」余老四讪讪地看了看箱子，摇摇头打开门出去了。

    「儿子，你要用钱就跟妈说，妈拿给你。」余妈妈笑眯眯地看看儿子，高兴地跟去厨房帮着烧火做饭。

    余小鱼无奈地叹口气，提起斧子继续去林子里砍树。

    他原本想拿钱出来改善余家的生活，没想到他们竟一分都不肯花，只好再想别的办法了。

    余妈妈今天心情好，破天荒地给每人煎了一个鸡蛋，吃饭时脸上也笑眯眯的，余小红看着都觉得奇怪了。

    不过她也不敢多打听，吃完饭就跟着余小鱼往树林走，想去帮着扛木头。

    她瘦小的身子扛起一根木头，一头耷拉在地上，费劲地往前拖，余小鱼连忙过去拦住。

    「小红，你放着吧，我来扛。」

    余小红咬着牙不肯停，坚持道：「哥，你去扛那根吧，我自己能行。」精华书阁

    唉，他的家人，一个比一个犟。

    余小鱼直接提起木头扛到自己肩上，说道：「你去拖那捆树枝吧，哥力气大。」

    余小红不肯，非得过去帮他一起扛，两人边走边说话。

    「哥，咱家真的要盖房子了？」

    「当然了，你没见我做那么多土坯？」余小鱼奇怪她为什么要这么问。

    「可是，这些树都是大队的，砍多了要给钱的。还有，盖房子要买点油毛毡铺在房顶，不然下雨会漏水。还要买些碎砖或者石料打地基，咱家哪有钱买这些材料？」

    看不出，这个平日不太爱说话的妹妹还挺有脑子的呢。

    余小鱼心念一动，问道：「那你有什么办法吗？」

    余小红沉默了片刻，说道：「要不，你抓几条鱼，我拿去镇上卖了吧。听说城里人有钱都买不到好东西，我要是能带着鱼过去，肯定能卖掉。」

    想不到妹妹还挺大胆，竟跟他想到一处去了。

    余小鱼身上可没带凡人能用的护符，没法护着妹妹不出事。

    他又试探道：「镇上不许私人买卖，被抓到可怎么办？」

    余小红咬牙，声音有些恶狠狠的。

    「不怕。我听二婶媳妇说过，农民进城卖点小东西，就算被抓了也就是批斗一下。批就批，我不怕，批完我接着卖！」

    看不出，妹妹身上还有股不怕死的狠劲呢。这样好，一家人总归有个能扶得起来的了。

    余小鱼满意地点点头：「建房的钱我来准备，已经有着落了。卖鱼的事等过几天，我来想个安全的路子。」

    「好！」余小红很干脆地点头，使劲把肩上的木头扛高点，想帮哥哥多分担一些。

    余家人砍树的事很快有人报告给朱长贵，他却没心思去管。

    今天一天都没见到张发全，他总觉得有些心神不安。

    「行了，不就是点树，年底扣他们家工分就行。你去找找张发全，看看他都在干什么？」

    张发全不用人找，自己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大帮子人。

    「就是他，把他抓起来！」他伸手一指朱长贵，一下子扑过来几个民兵，扭住胳膊把朱长贵押到门外。

    「干什么？你们干什么？！我是南坪大队的大队长，你们抓错人了！」朱长贵用力挣扎，却被人在腿弯上一踢，猛地跪在了地上。

    一个干部模样的人走出人群，指指朱长贵，问道：「就是他吗？」

    张发全哈着腰走上前：「就是他，我做的事全是他指使的。陆干事，我带你去他家把粮起出来。」

    「捆上，押走！」

    陆干事一挥手，一帮人浩浩荡荡往朱长贵家走去。

    朱长贵坏事了！消息立刻在南坪大队传开，社员们迅速聚拢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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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五章 彪悍的妹子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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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自己坑自己

    一个公社几个大队，大家一样的土壤气候，他们南坪大队的人也没偷懒耍滑，年底分的口粮和钱却比其他大队差不少。

    大家都是有眼睛有脑子的人，要说朱长贵没有中饱私囊，他们谁都不信。但村民们只要能吃饱，能活下去，一般也不会有人挑头找事，这才使得他一直逍遥法外。

    今天是他的狗腿子张发全带头举报，镇上的干事都来了，带人要去搜查，大家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快，咱们也跟过去瞧瞧。」

    「对，把人看住，别让他们跑了！」

    有人带头跟着跑，其他人也一哄而上，还有人自发把朱长贵家团团围住，不许屋里的人出来。

    朱家的亲戚和一些原先跟着朱家狐假虎威的人，眼看着不行了，都缩着脖子往后退，生怕扯到自己身上。

    一个民兵上前哐的一脚踹开朱家大门，其他人一拥而上，从屋里揪出几个人来。

    有吓得瑟瑟发抖的朱长贵媳妇，满脸紫药水一脸懵逼的朱文斌，还有冷着脸一声不吭的朱家大儿子朱文龙。一家人只有姚红英出去给人记工分不在家，没被当场擒获。..

    张发全哈着腰，指着一间堆放杂物的屋子：「地窖就在那里，我带你们过去。」

    朱长贵看看满院子的民兵，懊恼地垂下脑袋。

    完了，全完了！

    有了张发全的指认，搜查工作很快完成。

    地底下还藏着一千多斤玉米粒子没来得及出，又从朱长贵屋里搜出来大量的钱、票，还有两只手表、一块金子、一些金银首饰。

    陆干事看看堆放在院子里的赃物，上前狠狠踹了朱长贵一脚。

    「朱长贵，看看你做的好事！大家把这么重要的职务交给你，你就是这么挖社会主义墙角，坑害社员的？」

    事情败露，朱长贵心知这下绝不能善了，垂着头一言不发。

    张发全率先站出来，举臂高呼：「打倒朱长贵！」

    亲眼目睹搜查过程的社员们也都兴奋了，跟着举臂大喊：「打倒朱长贵！」

    社员们冲上前，想要给他几脚出出气，被围着的民兵拦住。

    朱文斌吓坏了，哭叫道：「爸，爸啊，怎么办？救救我！我可什么都没干呀！」

    废物！朱长贵抬起头，阴冷的目光死盯住张发全，突然大声吼道：「是张发全怂恿我干的，粮食也是他帮我卖的，钱他也拿了！打倒张发全！张发全是叛徒！」

    张发全也参与了？自己举报自己，自己打倒自己？

    社员们愣住了，现场出现短暂的安静。

    「张发全已经自首了，抓完你，我们接着就要去他家。」陆干事挥手，分出几个人来把张发全也押了下去。

    哈，戏份越来越精彩了。

    闻讯赶来看热闹的余小鱼微微一笑，暗暗招手收回对张发全的精神控制。

    张发全浑身一抖，猛然发现自己被人押在朱长贵家的院子里，地上堆满了粮食和赃物，一下子就吓蒙了。

    「我，我是冤枉的，这一切都是朱长贵指使的，我是被胁迫的呀！」

    那群民兵可没心情听他狡辩，扭着胳膊把他押了出去。

    「走，咱们快跟上！」

    社员们又跟去张发全家看热闹，人越聚越多，几乎一个大队的人全来了。

    陆干事安排人看守住院子里的财物，清点登记，把朱长贵一家都押到了大队部。

    姚红英正在嗑着瓜子跟人聊着天，冷不丁跑来几个人，拿出绳子就捆，把她也拖到了大队部门前。

    副队长李得福看着这一幕，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他主动站出来，讨好地问陆干事：「领导，要不要召集社员们来开个会，公开宣布一下朱长贵的罪行？」

    那几年就流行这个，只要板子不打在自己身上，大家也对这种形式喜闻乐见。

    这些年朱长贵的所作所为都被李得福看在眼里，他有心分一杯羹，却一直被排斥在圈子之外。幸好没伸手，不然今天被抓的人中也有自己一个。

    李得福一边庆幸，一边又暗暗高兴。正职出了事，一般都是副职顶上，很快朱长贵的位子就是他的了！

    陆干事看看乌泱泱的人群，点头道：「你去召集社员，咱们开个全员大会！」

    「好，我这就去！」李得福得意地叫来一个自己人，让他敲着锣挨家挨户通知，要求一个不落，所有人全都立即赶到大队晒场，公开批斗蛀虫朱长贵。

    南坪大队今天就像过年一样，所有人脸上喜气洋洋，都在讨论老朱家犯的事，又在猜测那笔赃款最终会怎么处理。

    要是能把粮和钱还给大家就好了。有眼尖的已经暗暗点出个数，那一叠票子，怕不是得有好几千元呢！

    不久，社员们全到齐了，就连吃奶的小娃子也被大人抱在怀里，一起伸着脖子看热闹。

    有人找来一块大红布，把搜出的赃物堆放在地上，又把朱长贵一家，张发全一家全都押到平时开会的高台上。

    陆干事很享受这样露脸的时刻，他笑眯眯地走上台，对大家挥挥手，放大声音喊道：「社员同志们，大家安静一下！我要宣布一个好消息！今天上午，我们接到张发全的举报，立即组织人马赶赴南坪大队。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成功揪出了大队的蛀虫朱长贵、张发全一家，并收缴赃款、赃物若干！」

    他伸手一指地上的财物，痛心疾首地说道：「这些都是大家的血汗，社员们的劳动成果，却被这帮蛀虫据为己有！同志们，我痛心呀！有多少人因为他们的无耻盗窃缺衣少食，饥寒交迫！」

    「同志们，请大家相信，我们一定会给坏人一个公正的判决，给社员们一个满意的交代！」

    他越说越激愤，底下的村民却有些不耐烦了。他们不想听演讲，他们只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分到钱。

    一个人壮起胆子大声问道：「领导，这些赃款怎么处理？」

    陆干事被他打断激情，意犹未尽地咳嗽一声，说道：「大家放心，我会带人当众清点登记。这些赃物要先带回去作为证据，等案情审理清楚，一定会尽快归还给大家！」

    「好！」听说会还给他们，村民们都激动了，拼命拍起巴掌。

    陆干事满意地点点头：「明天就要开始秋收，大家可不能因为这件事耽误了生产。这样吧，我先给你们指定一个人暂代大队长的职务。」

    他的眼睛在人群中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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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第一次当队长

    我！快看我！

    李得福尽量踮起脚尖，期望他说一声就由副队长暂代。

    陆干事确实想问一声谁是副队长来着，他还没来得及开口，人群中一个女孩的目光一闪，他就鬼使神差地伸手一指林爱国。

    「这个小伙子，我看你长得一身正气器宇轩昂，一看就是当队长的好人选，就由你先主持大队的生产工作吧。」

    我？林爱国一脸懵地不敢相信，被林爱华在他身后轻轻一推，几步走出了人群。

    「我没干过呀……」你是不是指错了？

    林爱国挠挠头，还想再说点什么。陆干事友好地拍拍他的肩：「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林爱国。」他只好回答。

    「好，就是你了！没干过队长不要紧，收稻你总会收吧？」陆干事看着林爱国，居然越看越顺眼，直接拍板道：「就是你了，等下我就把你的名字报到公社。」

    一些跟老林家关系不错的人在下面直鼓掌，林大哥只好赶鸭子上架点头答应下来。

    「谢谢领导支持，我一定好好干，确保秋收工作顺利完成！」

    「好，好，不错，小伙子有前途！」陆干事拍拍他的肩，指点道：「趁着大家都在，你最好今天就把工作安排一下。你们大队之前的账本封存好，我要带去镇里核查，缺的几个职务最好今天也确定个人选。」

    「是，我明白了。」林大哥从巨大的惊喜中清醒过来，走到高台正中，大声说道：「大家先不要走，每家出一个代表去会议室，我们商量一下接下来的工作！」

    一下子多出来这么多肥缺，大家当然不肯走，都巴不得自家能捞上一个。

    陆干事好人做到底，又问道：「谁是副队长？过来一下。」

    李得福挤出一脸假笑走上前，举手道：「我，我是副队长。」

    「好，你要好好配合林爱国同志的工作。」

    陆干事拍拍他的肩，安排人押着人犯和赃物账本回镇上，晒场上只剩下大队社员。

    虽说大队的职务一般都是由村民代表选出来的，但没事也不会有人破坏现有规则。既然镇上的领导指定林爱国当队长，只要他不犯朱长贵那样的错误，下一任就是他继续当了。

    林家人扬眉吐气，被大家簇拥进会议室。就连一向沉默寡言的林二叔身边都站满了人，三叔林进步也连忙跟了进去。

    他有点后悔，前两天听说大哥摔伤了没有拿点东西去看看，就怕他怪罪自己。都怪家里那个眼窝子浅的臭婆娘，要不是她老在自己耳边叨叨，他能跟自家大哥越走越远吗？

    林爱国第一次站在讲台前，还有点紧张。他看看老爸，再看看几个兄弟，感受到他们鼓励的目光，把心一横，说道：「朱长贵被抓了，那是他咎由自取，我林爱国肯定不会像他那么干。我也相信，没了朱长贵，我们大家齐心协力，肯定能把日子越过越红火。」

    「现在，我们来讨论一下，由谁来接替空缺的职务。」

    林爱华看了会儿，觉得大哥完全可以胜任工作，她心中暗暗一笑，悄悄退出会议室回家去了。..

    林家人原本就很有能力，只是缺少一个表现的舞台，今天她帮大哥把台子搭好，相信他一定能愉快胜任。

    余小鱼见她走了，犹豫一下还是留了下来。

    他倒没想到，师父会让自己的哥哥当这个大队长。不过，既然这是她的选择，自己肯定要暗地里扶林大哥一把。

    大家热火朝天地讨论了一个多小时，决定让在他们这里插队两年的知青柳月当会计。仓管员林爱国要避嫌，不肯安排林家人，由大家推举了腿脚不太好的李开明，就是李栓柱他爸，人称李大爷。

    李大爷早年也上过私塾，是村里少有的文化人，大家都很相信他的人品。

    至于记分员，还有人想推选林爱华和林大嫂，被林家人拒绝了，最后选中了林二叔媳妇周素云，也算他家沾到侄子的光了。

    定好人选，林爱国又虚心请教村里的几个长辈，制定好秋收的章程，由林爱兵记录好，此次会议才算是圆满结束。

    村民们各自回家，边走边热烈讨论，这次朱长贵倒台，年底各家到底能多分多少钱。

    别人都满意了，只有林进步心里满是遗憾。

    一回到家，他媳妇就喜滋滋地拉住他。

    「进步，你大侄儿当上了大队长，给你安排的什么好活儿？」

    林进步心里正懊恼，狠狠地白了她一眼，说道：「屁都没有一个！都怪你，整天拦着不许我去老大家。现在好了，会计和仓管都安排的外人，连周素云都捞到个记分员，他亲叔什么都没有！」

    吴美丽一听就急了。

    「怎么回事！林爱国这孩子怎么这么缺心眼？亲叔都不给安排，却安排个外人！不行，咱们找他去，让他赶紧换回来！」

    说完，她转身就要出去，林进步赶紧抢过去关上大门。

    「姑奶奶，你就别闹了！前两天大哥摔伤，我说去看看他吧，你非得拦着。现在去，人家能搭理你？还是等两天吧。过几天中秋，二哥说老大让都去他家吃饭，到时候咱们跟他好好说说。」

    吴美丽眼睛一转，果然不再吵了，回屋去找公婆说话。

    她就不信了，林爱国不给三叔面子，还能不给他亲爷奶面子？到时候两位老人帮着说几句好话，侄子不就给安排了嘛。

    大队记分员又不止一个，找个理由随便换掉一个，自己也能跟着混个轻松的活儿。

    她在自家想美事就先不提了，林老大一家开完大会，簇拥着林爱国，喜气洋洋地一起回家。

    一路上不住有人跟他们打招呼，林老大夫妻俩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回家关上大门，林爱国自己也绷不住了，抱起他媳妇在院子里连转两圈。

    「哈哈，我当上大队长了！朱长贵完蛋了！爱华安全了！」

    林妈妈笑着拍了儿子一下，骂道：「行了，赶紧把淑芬放下。都当上大队长了，也不知道稳重点！」

    林爱华听到家里的笑闹声，也禁不住莞尔一笑。

    没想到，一向稳重的大哥也能发出这么爽朗的大笑。

    原来，帮助家人成长的感觉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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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队长家能不能卖鸡蛋？

    明天就开始收稻，今天又发生了这样的大事，大家也就乐得不去地里干活，在家稍微休息一下。

    家里有了大喜事，肯定要庆祝一下。可是，都快到晚饭时候了，供销社的肉早就卖完了。林爸爸看看跟在他们身后回来的肥仔，试探着说道：「肥仔，能不能去抓只野鸡、兔子回来？」

    肥仔今天看了一天的热闹，都忘了去打猎，听到这话，连忙点点头，喵呜一声跑了出去。

    「肥仔听懂了？」林爸爸有些不敢相信。

    「应该懂了吧？等等不就知道了。」

    林三哥应付了他爸一句，兴奋的劲头一点没减，饶有兴趣地对林爱国说道：「真没想到，朱长贵才动了歪念头，就被他自己的狗腿子举报了，还叫大哥接了他的位子。咱家的运气简直太好了！」.

    其他人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只有林妈妈万分确信，这一定是女儿带来的好运。

    林爸爸算是最稳重的人了，他拍拍小儿子的背，笑道：「行了，都给我收着点，别一点事都藏不住。」

    「爱国，镇上的领导让你当大队长，你可不能跟朱长贵学，心里要有个章程。」

    林爱国刚才都是赶鸭子上架，其实心里一点底都没有。

    他挠挠头，憨笑道：「爸，我年纪轻，好多事都不懂，你以后可得多指点我。」

    「走，咱进屋再好好合计合计。」

    林爸爸招呼一声，几个男人都钻进堂屋，热烈讨论起来。

    林妈妈扯了一把一脸傻笑的儿媳妇：「走，跟妈做饭去。」

    她俩去菜地摘了点菜，林大嫂不满足地咂咂嘴，说道：「小鱼怎么还没来？今天可是咱家大喜的日子，他要是再拿两条鱼来就好了。」

    林妈妈好笑地推她一把：「你男人现在可是大队长，多少双眼睛盯着咱家呢。以前他拿鱼过来没人说，以后再拿，影响可就不好了。」

    林大嫂一愣：「妈，那我以后还能进城卖鸡蛋吗？会不会……」

    这……林妈妈也愣了。

    以前他们家是平民老百姓，卖点自家的蛋就算被人知道了也不过是吃几句批评，但现在爱国当了大队长，他们要是再干这种投机倒把的事被人看到，会不会影响了儿子的前程呀！

    林妈妈把菜篮子一拎，说道：「走，回去问问爱国。」

    等她们回到家，还没来得及说这件事，余小鱼果然又来了，手里还提着个篮子，里面放着两条鲤鱼。

    他放下鱼，微微含笑：「鱼卖掉了吗？」

    林大嫂不自然地摸摸口袋：「卖掉了，我这就把钱给你。」

    林爱国也没想到自己能当上队长，现在他媳妇当着他的面和别人说着卖鱼的事，搞得他都有点尴尬了。他只好抱起正满院乱跑的儿子，笑道：「小鱼来了，进来坐。」

    余小鱼跟他走进堂屋，林大嫂把卖鱼的钱都掏出来，一把塞进余小鱼手里。

    「卖鱼的钱都在这儿了，一共二十七元三毛。辛苦费我就不要了，都给你。」

    她为什么不收说好的钱，在座的除了林三哥这个憨憨，其他人都瞬间懂了。

    余小鱼也不明说，只点点头，半句不提请她继续帮自己卖鱼的事，只是说了声谢谢，就熟门熟路地去厨房拿刀杀鱼。

    林家人对视一眼，只好暂停家庭会议，也走出堂屋帮忙洗菜做饭。

    气氛不像以往那么和谐，就连肥仔都感受到了，只把兔子往院子里一丢，就从窗台跳进林爱华的屋里。

    还是林妈妈首先打破尴尬。

    「爱民，来，把兔子杀了，砍半只叫小鱼带回去。」

    余小鱼放下菜刀：「婶子，不用了，我家有菜。」

    说完，他拿起空篮子转身离去，没再像以往那样帮着做菜，再顺势留下来吃饭。

    林家人今天肯定有许多事要说，他就不留在这里碍眼了。只可惜爱华今晚吃不到自己亲手做的饭菜，不知道会不会不习惯。

    林爱华人在屋里，却一直留意着屋外的动静。见徒弟竟然直接走了，气得重重哼了一下。

    臭小子，不知道师父爱吃糖醋鱼吗？饭都不做就走，甩脸子给谁看呢？！

    她猛地拉开房门，气鼓鼓地对外说道：「他怎么走了？」

    只有林三哥最懂妹妹的心思，笑着安慰道：「他肯定是看咱家有事不方便。爱华，别生气了，明天哥去叫他。」

    「不用叫他，爱来不来！」林爱华皱皱鼻子，拿过一把豆角使劲揪断。

    小鱼走了爱华就发这么大的脾气，这丫头，怕不是看上小鱼了吧？

    林妈妈连忙接过女儿手里的豆角，打岔道：「你别弄了，放着妈来。」

    哼！可恶的逆徒，不就是会做几个菜嘛，还敢跟师父拿乔。

    林爱华把豆角一丢，板着脸回屋去了。

    「这，爱华怎么生气了？是不是怪咱们没留小鱼吃饭？」林二哥也有些摸不着头脑。

    对她这无缘无故的小脾气，院里的人各有不同的理解。

    林三哥大大咧咧地一摆手：「才不是呢，她就是气今晚吃不到小鱼做的好菜了。」

    哈，原来是这样。其他几个人瞬间相信了他的解释。

    好像是这么回事。每次小鱼做饭，爱华就会多吃不少。不止爱华，他们也更喜欢小鱼炒的菜呢。

    「行了，今天就算了。下次咱们自己买菜，请小鱼过来烧。」林爸爸笑着揭过这个话题。

    几人也不去堂屋了，就在院子里一边忙碌一边说话。

    林大嫂凑到她男人身边，小声问道：「爱国，你说我以后还能再去卖鸡蛋吗？」

    这倒是个问题。林爱国也有点犹豫不决。

    家里那么多蛋，不卖的话怎么也吃不完。可真要拿去卖，万一被人看到有样学样，他以后说话做事还有什么威信可言？

    他迟疑地看看老爸。

    林爸爸其实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但他想听听儿子的看法。

    「你自己看着办吧，不管怎么样爸都支持你。」

    「对，我们都听你的。」其他两兄弟也跟着表态。

    林爱国点点头，说道：「卖肯定还是要卖的，不然爱华在城里读书就得吃苦。不过咱们要换个方式，既能得钱，又能给大伙儿做个表率。」

    「怎么卖？你快说说。」大家都好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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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八章 队长家能不能卖鸡蛋？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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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她的眼里有了星光

    我是这么想的，你们听听行不行。」林爱国停下手里的活儿，「咱家的鸡从前都是两三天下一个蛋，两只鸡一个月最多也就能下二十来个。我们自己吃几个，再给爱华带几个去学校，剩下的都卖到了供销社。」

    「是这么回事。」林妈妈在一旁点头。

    「现在咱家的鸡一天能下一百多，说出去都没人敢信。我想啊，咱们就当它还是原来的产量，每个月拿二十个蛋去供销社交任务，剩下的还让淑芬拿去城里换钱，这不就两全其美了嘛。」

    「哈哈，要说这脑子灵，还得看咱大哥的！」林三哥第一个支持林爱国的决定。

    不就是一个月交二十个蛋嘛，卖给供销社一个少得四分钱，一个月也就是八毛的差价。虽然他兜里一分钱都没有，他也不把这几毛钱放在眼里。

    八毛就给他哥换个好名声，太值了！

    林爸爸见大儿子没有因为当了干部就束手束脚牺牲家里的利益，又想出这么个近乎完美的解决办法，也欣慰地哈哈大笑。

    「就按爱国说的办吧。」

    林大嫂听说她还能像以前一样进城卖蛋，高兴地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我以后三天去一次，保证不会有人看见。咱家现在有车，去一次也就一两个小时的事。」..

    林大哥看看他媳妇，忍住笑叮嘱道：「以后你每次卖蛋回来就从供销社买点菜，被人看到也好有个借口。」

    「对，就这么办！反正我从前也不上早工，被人看到就说我去买东西了。」

    卖蛋的问题就这么解决了，林爱华在屋里也暗暗点头。

    不错，林家人胆子大、脑子活，既遵守规则又懂得变通，以后就算她走了，他们也照样能生活得很好。

    一家人一起做饭吃饭收拾屋子，林家满院的欢笑，把林爱华没吃到美食的遗憾都冲淡了。

    余小鱼回到家，余妈妈立刻拉住他的衣袖把他扯进屋子。

    「儿子，林爱国真当上大队长了？」

    见余小鱼点头，她立马高兴地一拍大腿：「哈哈，这下好了。林家发达了，肯定能拉扯咱家一把。」

    她转眼又想起另一件是，紧张地问道：「你今天怎么没留在他家吃饭？」

    余小鱼看着她有点头疼，回答：「他家今天有事，我不好多留。妈，快去做饭吧，我饿了。」

    「好，妈这就做。小红，快别弄土坯了，赶紧回来帮妈做饭，你哥都饿了！」

    余小红在她妈面前又恢复了少言寡语的样子，沉默地看了哥哥一眼，提起篮子去菜地忙碌。

    余小鱼已经看出来了，余妈妈心里只有他这个儿子，完全没把女儿放在心上。

    跟千娇百宠的林爱华一比，他这个妹妹好像完全没被疼爱过。

    做最重的活，吃最差的饭，睡最破的屋子，亏得她从没有过半句怨言。

    想起余小红早上提起卖鱼时执拗的眼神，凶狠的语气，他想，这女孩心里一定也有怨吧，她也想改变现状。

    算了，被她叫了那么多声哥哥，自己也该想办法帮帮她。

    他对外边招招手，叫道：「小红，过来一下。」

    余小红停下手里的活儿，才略一犹豫，余妈妈在一边连声催促。

    「你哥叫你呢，还不赶紧过去？」

    「哦。」余小红只好跟着哥哥走进房间，问道：「哥，叫我干什么？是有衣服要洗吗？」

    余小鱼拿出卖鱼的钱塞进她手里，说道：「给你，收好。喜欢什么自己买，别告诉爸妈了。」

    「哥，你去卖鱼了？」余小红拿着钱，眼睛都亮了。

    「你什么时候去的。怎么不叫我？」

    「我没去，别人帮我卖的。」余小鱼努努嘴：「把钱收起来，以后还有。」

    余小红把钱紧紧贴在自己胸口，闭上眼，好半晌才睁开，眼里蒙上了一层水雾。

    「哥，以后卖鱼的事还是让我去吧，你自己千万别去。家里不能没有你，爸妈年纪大了，扛不住。」

    这孩子，也太懂事了吧？余小鱼忍不住揉揉她的头，柔声道：「好。」

    余小红终于露出个开心的笑。她把钱塞进自己口袋，使劲按了按，又不放心地转身往自己屋里跑：「我去藏起来，留着盖房用。」

    唉，这一家子，怎么个个都是守财奴？钱进了他们口袋，竟然一分都不肯拿出来花。那他赚钱还有什么意义？

    余小红手里有了钱，又得到哥哥让她去卖鱼的许诺，这晚虽然吃的还是咸菜薄粥，眼里却一直带着笑。

    希望，使这个女孩仿若新生。

    第二天天还没亮，副队长李得福亲自敲锣叫醒大家，社员们除了不能动的老弱病残，其他人全都聚集在晒场上，连林爱华都没能逃过。

    她看看一些还不会走路，被父母背在身上的小娃子，也只好服从安排了。

    林爱国站在高台上，有条不紊地分配任务，人们都很给面子听从安排，按着小组去仓库领取工具。

    新官上任三把火，他们都怕这把火烧到自己头上。

    林爱华自然是跟自家人一组。二哥割稻，她跟大嫂合作，抱着稻把在一边摔打脱粒。

    虽然她已经在青冥境里种过好几茬稻谷，但用这么原始的办法收割对她来说还真是第一次体验。

    林爱华学着别人的样子摔了一会儿就不耐烦了。一点技术难度都没有。

    「二哥，让我割一会儿，你去打稻。」她接过林二哥手里的镰刀，低着头嘁哩喀喳很快就抢到了所有人前面。

    林爱国这次安排任务没有依照从前的惯例，而是给每组分出地盘。所有人割完最低任务才能回家休息，割不完的要么求人帮忙，要么自己打着火把连夜干。要是完不成又想偷懒，那么对不起了，这一天的工分扣光。

    林家人都吃过不少青冥境里的灵果，身体素质远超常人。见她抢到了前面，林三哥也来劲了，怪叫一声加快了速度。

    被他们两个一搅和，林家的收稻速度明显快了许多。

    有那些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不服气，也憋着劲地加快进度，稻田里一片热火朝天。

    见林爱华又抢在前面出风头，有一个人心里发酸，开始管不住自己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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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九章 她的眼里有了星光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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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心里的毒蛇

    太阳渐渐升高，金色的稻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这些都是大家劳作半年的收成，只要再辛苦几天，交了公粮，剩下的就是社员们一年的口粮。

    粮食就是农民的命，秋收之际，任何人都没法偷懒，就连学校都放了农忙假，进城读书的林爱珍也回来了。

    她拿着当初的录取通知去求李老师，果然如愿以偿地进了镇初中。坐在教室里，捧着课本，林爱珍暗暗发誓，这次一定要好好读书，将来也要进城当工人，再不回去受农村的辛苦。

    可惜，她的美梦被现实击得粉碎。

    现在的初中竟然是半天学习半天劳动，他们这些农村考上来的孩子更是被单独安排在一个班，学习地点还被放到了郊区农场。

    这不还是跟从前差不多吗？

    学费已经交了，两年后她就能拿到初中学历，找找路子也能在镇上找个临时工干。虽然辛苦，林爱珍却不肯放弃。

    只是，她才刚刚适应了农场里的生活，班主任就过来宣布，秋收开始，所有人放假一周，回去参加劳动。

    林爱珍拿着手里的劳动成绩评价表看了又看，真是一点偷懒的机会都没给她留，只好灰溜溜地回家秋收。

    爸妈见她回来倒是高兴得很，一个劲地问她能不能跟上学习进度，能不能吃饱饭。

    林爱珍应付了他们几句，又从她妈嘴里听到个让她不敢相信的消息。

    她才走了几天，林爱国竟然当上大队长了！

    天啊，朱家人从前的风光她还记忆犹新，这么快就换成他们林家了？

    「妈，那我还要去收稻吗？不如让大堂哥直接帮我盖个章吧，我在家帮你们做饭！」

    她真的太怕了！大太阳底下晒上一个星期，她的脸都能脱层皮，一年都养不白。

    「那怎么行，爱国昨天就说了，所有人，只要能动，都得去参加劳动。」林二婶白了女儿一眼，喜滋滋地说道：「不用你做饭，妈现在是记分员，活儿轻省。我来做饭就行，你去帮你爸。」

    林爱珍不服气地撇撇嘴：「他亲妹子就不用去，堂妹就不行！」

    「别瞎说，爱华今年也要去收稻。行了，你赶路也累了，早点去睡。」林二叔替侄子辩解了一句，就把女儿打发走了。

    他还不知道，女儿已经变了，自从听到林爱华能去县城读书的消息，她就再不是从前那个淳朴又贴心的女孩了，她的心里住进了一条名叫妒忌的毒蛇。

    林爱华真的来收稻了，林爱珍一边摔打着稻杆，一边等着看她晕倒闹笑话。谁知，那个原先弱不禁风的堂姐居然拿起镰刀，赶到了所有人的前面。

    「哼，让你出风头，一会儿肯定躺下，还得叫人抬回去！」她不服气地小声嘀咕。

    林二婶就站在女儿身边，连忙拍了她一下，呸道：「快别瞎说，爱华身体好着呢。」

    「天天吃鸡蛋，吃鱼，吃兔肉，她能不好？我要是这么吃，我也能去割稻！」林爱珍最听不得别人夸林爱华，不服气地顶了一句。

    她的声音有点大，立马被一起打稻的几个人听到了。

    「爱珍，你说真的呀？你大伯家真的天天吃那么好？」一个跟她们一组打稻的女人立马伸过头，脸上写满了八卦。

    林爱珍毕竟才十六，还不懂人言可畏，其实就算懂她也不在乎。..

    「当然是真的，他们家一顿就要吃十来个鸡蛋，还有鸽子、鱼，天天都吃。要不然林爱华哪有力气干活儿！」

    「天啊，她家伙食这么好？！」女人还想说什么，被她身边的人轻轻一推，猛然想起林爱国如今可是大队长了，连忙讪讪地闭上嘴。

    林二婶气得狠狠拍了女儿一下，帮着大哥家解释：「他们家养了一只猫，特别厉害，那些东西都是猫抓来的。」

    旁人也赶紧跟着打圆场，都笑着说道：「这猫也太厉害了，我家要是有这么一只猫，我也天天能开荤。」

    气氛一下子轻松起来，林二婶一边打稻，一边把肥仔那天叼回家一只肥兔子的事说给大家听，又引得众人羡慕不已。

    他们这里开发程度比较高，就算有片荒林，也从没见过野猪狗熊这样的大型动物。那会儿人都吃不饱，也没谁想起要保护野生动物，那些野鸡兔子又都灵活无比，当然是谁有本事抓到谁吃。

    谁叫他们家没这么神奇的猎猫呢，这种事羡慕不来。

    林爱珍被她妈打的那一下着实不轻，她也只好恨恨地闭上嘴，拿着稻把狠狠摔打。

    家里有人当了大队长果然不一样，从前她只要说林爱华的坏话，总有人跟着附和，现在大家竟然连提都不敢提了。

    一帮子马屁精！

    林爱华低着头弯着腰，稻杆被她一排排割倒，二哥跟大嫂跟在后连捡都来不及，不一会儿，一片稻田就被她割到了头。

    她叉着腰回头看看，成就感爆棚。

    「爱华，快歇歇，可别把腰累坏了。」林妈妈在后边远远对她挥手。

    她提着镰刀走到她爸妈分的地盘，嘿嘿一笑：「我不累。爸，你歇着，我来割。」

    说着她又轻巧地挥舞起镰刀。

    林三哥看看仿佛打了鸡血一般的妹妹，奇怪道：「爱华中邪了？这么大干劲。」

    「臭小子，哪有人这么说自己妹妹的！」林妈妈拍他一下，对旁边努努嘴：「去，帮你二叔家割点，不然他家干不完。」

    「好咧，我这就去。」

    林三哥还不知道林爱珍刚刚说了妹妹的坏话，否则别说帮忙割稻，不去揍她一顿都算他脾气好。

    林三哥走过去接过二叔手里的镰刀。「二叔，你打稻去吧，这些我帮你割。」

    林家人的身体都被灵果改造过，干起活来一点不觉得吃力，虽然速度比不上林爱华，却也一下子把林二叔落下的进度赶了上去。

    有了他的加入，林二叔家一下子轻松起来，林爱珍的心里却不知是个什么滋味。

    可恶的林爱华，骗她说树叶能让母鸡多下蛋，害她摘了好几天树叶喂鸡，却一个蛋都没多捡到。

    要是能多吃几个蛋，她也不会这么容易累了。

    日头逐渐火辣，田间也响起了收工的哨子，饥肠辘辘的人们都放下手里的活儿赶回家。

    中午只有一个小时吃饭时间，吃完还要继续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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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章 心里的毒蛇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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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你怎么会做脱粒机？

    有女儿帮忙，林妈妈提前一会儿走了，等他们几个回到家，锅里已经煮好了红薯干饭，另外还有一大盘拌黄瓜，一盆炖蛋。

    「赶紧吃，吃完抓紧睡会儿。下午没多少活儿了，咱家肯定能干完。」

    林爱国虽然没去割稻，却在各个地方不停巡视，一上午也没歇着。

    他快速吃完饭，抹抹嘴巴，问道：「爱华，上午累不累？要不哥给你换个活儿吧，下午你帮着晒谷。」

    林爱华才不想去晒谷呢，晒谷前要先扬灰，她嫌脏。

    「不用，我就割稻。咱家没剩多少了，割完我就回家。」

    林爱国要关注整个大队的情况，倒是没特意留意家里，听了这话，好奇道：「咱家今年干这么快？」

    林三哥抢先表功：「那是，咱家最近吃得好，干活儿一点不觉得累。上午我还抽空帮二叔家割了一大片呢。」

    林二哥叫苦：「你们割得舒服，可怜我们跟在后面追都追不上。」

    林爸爸笑呵呵地听着，说道：「下午割完了大家一起打，这不就快了吗？」

    林大嫂一边吃，一边往锁儿嘴里喂炖蛋，笑道：「爱华，你下午别割了，跟嫂子一起脱粒，帮我看着锁儿。」

    林爱华可不想看孩子，她眼珠一转，问道：「哥，咱们大队没有脱粒机吗？怎么还手工打稻。」

    提起这事，林家人就来气。

    「还不是朱长贵！这家伙的心思都放在吃拿卡要上，从没给队里添置过新农具。早前倒是有一台脚踏脱粒机，早都用散架了，现在还堆在仓库里，也没个人会修。」

    林爱华嘿嘿一笑，说道：「我给你修，叫余小鱼给我打下手。」

    「你还会干这个？」林爱国看着娇滴滴的妹妹，怎么都不肯信。

    「我初中学过！」

    原主确实学过，初中有劳技课。今天要不是亲自参与秋收，她都想不起这件事。

    「走，快跟哥去看看。爱民，你去叫小鱼。」林爱国这下连午觉都不睡了，拉起妹子就往外走。

    林家人也都很好奇，只留下林妈妈一个人在家收拾厨房，其他人全跟去了农具仓库。

    李大爷搬着个凳子正坐在仓库前吃饭，见他们都来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连忙放下碗站起来。

    「大队长，怎么了？」

    「没事，你吃饭，我们进去看看。」林爱国对他的认真态度很满意，笑着安抚了一句，率先走进仓库。

    能用的农具都被大家领走了，库里只剩下一些乱七八糟的家伙。

    林爸爸扫视一眼，走到角落里，拉起一块破烂的板子。

    「看，就是这些，我当年还用过呢，打起稻来可快！」

    林爱华走过去翻翻，心里大体有了谱。

    「能修好。给我找工具来。」

    几人说着话，林三哥也带着余小鱼来了。

    余家还没吃上饭，林三哥是承诺自己下午帮着他们家割稻才把余小鱼强行拉出来的。

    他刚到，就被林爱华拉着做起了小工。

    「小鱼，去，把那堆零件拖到外面去。」

    她对徒弟说话一向如此，余小鱼早听习惯了，林家人却都有些不好意思，连忙过去帮忙，三两下就把那堆轮子板子拖到了仓库外。

    余小鱼看了两眼就明白了，师父想修好这台脱粒机。

    脱粒机的工作原理他在书店看过，只要有材料，叫他做台新的都没问题，更何况只是修理。

    两人合作，锯木板、敲钉子，组装滚轮，安上踏板，不一会儿，一台脱粒机就完整地摆在大家面前。

    林爸爸去抱来一捆稻，林爱国猛踩几下踏板，滚轮呼呼转动，两下就把稻谷分离了出来。

    「哈哈，太好了，这下我可轻松多了！二哥，来，帮我抬一下。」林三哥叫上林爱兵，两人就要把脱粒机抬走。

    林爸爸连忙拦住冲动的儿子。

    「就一台脱粒机，咱家自己用会不会影响不好？」

    「怕什么，咱家用完再给别人用不就行了！」林三哥心里直痒痒，一个劲地怂恿他大哥。..

    林爱国看看兴冲冲的弟弟，又看看老爸，一时有些不知如何决断。

    还是余小鱼帮他解了围。

    「我跟爱华再做几台吧，看着挺简单的。」

    「你还能做？材料怎么办？」林爱国倒真希望他没有吹牛了。

    「拆两架板车改装一下，滚筒用木板钉，上面插几根铁丝。应该能行。」

    师父重视家人，他可不得在未来的老丈人、大舅哥面前挣点表现嘛，余小鱼答应得一点没含糊。

    哟，逆徒长本事了？我倒要看看你能不能行。

    林爱华直接撒手不管了，好在她几个哥哥都很积极，帮着拆车轮，锯木头，林爱国也亲自找来个大剪子，把一根粗铁丝剪成几段。

    不到一个小时，一台巨型脱粒机就在几人手下完成了。

    「来，试试。」余小鱼亲自踩动踏板，林家几个男人各自抱来一捆稻放在滚轮上。

    灰尘飞起老高，稻粒被滚轮一打，直接掉落在木板钉成的大斗里，三两下堆成一小堆。

    「哈哈，成功了！这台脱粒机好，一次可以好几个人一起打！」

    林爱国拍拍余小鱼的肩，笑道：「小鱼，真有你的！我给你记十个工分，下午你就帮我看着这台机器，我让人把稻挑过来打！」

    余小鱼笑笑：「不用了，让爱华看机器吧，我去帮家里割稻。」

    他看了林爱华一眼，转身走了。林爱华也撇撇嘴：「我也去割稻，你让妈看吧。」

    她几步追上余小鱼，叫道：「站住，你怎么会做这里的机器？」

    余小鱼的脚步一顿：「不是你刚刚教我的吗？」

    这理由好强大，她竟无法反驳。

    「晚上去我家，我要吃油爆大虾！」她恶狠狠地扔下一句话，转身向上午没干完的地里走去。

    余小鱼吁了一口气，也去自家分到的地里干活。

    师父太敏感，还好他更机灵。

    有了脱粒机，下午干活的方式就变了，大家把割下的稻直接运去打谷场，打完就地晾晒，活儿一下子轻松了不少。

    林爱珍再也不用不停地挥舞胳膊打稻了，但是她要挑稻草，因为她妈挑不动。

    她穿着长袖长裤，头上戴着帽子，脸上还蒙着一块布。汗水打湿了她的衣裳，肩头也火辣辣的疼。

    她转头去找林爱华，却发现人家早就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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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谁不喜欢孝顺孩子

    林爱珍恨得直咬牙，勉强把一担稻草挑到地方，扔下扁担找个地方坐着擦汗。

    「爱珍，累了？你回去歇会儿，没剩多少了，爸来挑。」林二叔拍拍她的头，接过她的扁担。

    下午林三哥也帮他割了一片稻，然后才跑去帮小鱼家，这会儿稻割完了，他才注意到女儿。

    林爱珍巴不得他这句话，揉揉肩膀撒腿就往家跑。

    她先去厨房舀了一碗水喝下去，又打水洗手洗脸，再擦上一层雪花膏。看看镜子里又黑了几分脸，她懊恼地哼了一声。

    林爱强学校也放了假，他还太小了，就没跟去地里帮忙。他刚从地里摘了一把青菜回来，见到姐姐在家，高兴地扑过去，抱住她的腰。

    「姐，你怎么回来了！快来帮忙，我不会煮饭。」

    「等妈回来再煮吧，你先把菜洗洗，我去看看爱华姐。」

    林爱珍对着镜子把头上的几根稻草摘掉，又狠狠心，从袋子里挤出一点雪花膏抹匀。

    这下白多了。

    她也没别的想法，就是想去看看林爱华到底是逞能过头扛不住了，还是偷懒回家睡大觉去了。

    还有，她想去看看那只神奇的猫。

    林家人确定他们家的鸡不会把蛋到处乱下后，就不太插上大门。林爱珍走过去一推，门就打开了。

    院子里有人，还不止一个。

    林爱华正背着手看徒弟剪虾脚，回头看看林爱珍，脸上突然露出一丝诡异的怪笑。

    「你来干嘛？还没下工呢，你怎么不去帮你爸妈干活？」

    林爱珍不懂她笑什么，也对她露出个微笑：「我们家的稻割完了，打稻轻松得很，我回来先把饭做了。」

    看着盆子里活蹦乱跳的虾，她忍住口水，走到余小鱼身边蹲下：「爱华姐，哪儿来这么大的虾呀，我来帮你做吧。」

    余小鱼一回头，被她吓了一跳。这下他明白师父为什么是那种表情了。

    林爱珍自小在农村长大，从没用过什么化妆品，最多也就是冬天在脸上抹点蛤蜊油，现在学着城里人抹雪花膏，还是粉质的，一下抹这么多，看着能不怪嘛。

    「放下，别弄坏了。」他冷冷地转过头，把盆子端到另一边去了。

    林爱珍扁扁嘴站起身，尴尬道：「爱华姐，我，我就是想帮帮你。」

    「不用帮，他会做。」林爱华说完，也不理林爱珍了，指挥着徒弟把虾须剪干净。

    林爱珍可不想走，这么大的虾，她还没吃过呢。

    「爱华姐，你们要煮盐水虾吗？我来帮你烧火。」说着，她又往厨房走。

    林爱华看着她的脸，有点烦。

    「出来，别添乱。」

    不就是想吃虾嘛，给你给你，烦死了。

    「小鱼，给她拿点虾。」

    余小鱼也不想有人插在他跟师父中间，麻利地拿个篮子装了十来只大虾在里面。

    「行了，你回去做饭吧。你爸妈一会儿就回来了。」林爱华往外赶人。

    虽然拿到了虾，可她那态度，就跟打发叫花子一样，林爱珍心里堵得慌。

    她强忍着赔笑道：「爱华姐，你家猫呢？」

    你还想打肥仔的主意？真是不怕死。

    林爱华嘿嘿一笑：「它呀，它抓老鼠去了。」

    林爱珍现在最怕老鼠了，连提都不能提，一提起她就吓得发抖。

    她的脸这下是真的白了，提起篮子回身就走，连句场面话都没来得及说。

    余小鱼见师父一句话就让这个烦人精落荒而逃，心里也不禁暗暗好笑。多大个人了，还跟一个小丫头斗嘴，师父这是真把自己当成个凡人在过了？

    没一会儿，余小鱼剪好了虾，林爱华很自觉地去灶后烧火。

    等锅烧热，余小鱼提起油壶，忍不住偷偷笑了。

    他就知道，师父种了那么多粮食，不可能看着林家人饿肚子。这不，连油壶都炼成空间宝贝了，里面装着几百斤油。

    既然不缺油，那他就不客气了。

    先放宽油把虾炸红，把多余的油盛出来，他又放进葱姜炝锅。油温加大，把刚才的虾倒进去炸到虾壳起泡，他这才放进调料翻炒了几下。

    「好了，来吃吧。」

    余小鱼把虾盛出来，林爱华立刻灭了火走到桌边坐下。

    太香了，她得先尝尝。

    连吃三个大虾，她才满意地吮干净手指头。

    「这又是谁教你的？说！」她妈可从来没做过油爆虾。

    余小鱼一呆，不明所以地说道：「菜不就是这么做的吗？这还用人教？」

    不用教？那我怎么不会做？！

    两人在厨房里大眼瞪小眼，气氛渐渐凝滞。

    「爱华姐，我来还你篮子。」一个童声响起，把余小鱼从师父的精神压制下解救了出来。

    「爱强，来，吃虾。」他赶紧接过篮子，一把将林爱强拉进厨房，剥了一只大虾就往他嘴里塞。

    哼，休想转移话题。林爱华直接伸手，抓住余小鱼的手腕，灵力毫不客气地探查过去。

    余小鱼早有准备，在体内模拟出原先被封印的样子。

    幸好师父如今修为低下，不然他还真的装不下去呢。

    林爱华的探查毫无结果，只得悻悻地收了手。.

    林爱强吃了两只虾，刮着脸笑道：「爱华姐羞羞，拉男人的手。」

    「去，小孩子别瞎说。余小鱼病了，姐在给他看病！」林爱华没好气地哼了一声。

    「真的吗？姐你还会看病？那你帮我妈也看看吧，她老是浑身疼，有时候都下不了床。」林爱强立刻就信了，不肯再去吃虾，一个劲地缠着林爱华。

    林爱华被缠不过，只好点头道：「行吧行吧，你先回去，过两天我就去给你妈看病。」

    林爱强一边点头，一边伸出小指头：「你可一定要去呀，我们拉勾！」

    林爱华最喜欢孝顺孩子了，也伸出手指跟他勾了一下，林爱强这才开心地跑了。

    沉闷的气氛被打破，余小鱼悄悄松了口气。

    「你不喜欢林爱珍，倒挺喜欢她弟弟的。」他没话找话。

    「哼，孝顺孩子谁不喜欢。好好跟人家孩子学着点！」林爱华白了他一眼，说道：「还不赶紧回家去帮你爸妈做饭！」

    「好好好，我这就回去。」

    余小鱼好可怜，刚被师父利用完，转眼就被扫地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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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天才火烧厨房

    有了脱粒机，南坪大队的秋收工作速度更快了，一天就收完了大半。

    打好的稻谷还要晒几个大太阳，林爱国看着他们用油布、稻草把谷堆盖好，又派几个人晚上看着，全都安排完毕回到家，天已经全黑了。

    家里已经做好了饭，除了余小鱼做的油爆虾，另外又炒了几个菜。

    今天大家都累了，林妈妈心疼老公儿子，还给大家做了鸡蛋摊饼，撒上点葱花，吃在嘴里喷香。

    上任第一天，就给队里添了两台打谷机，林爱国的声望一下子提高了许多，走到哪儿都是一片赞扬和恭维。

    林爸爸看看明显有些话多的儿子，轻轻敲了敲桌子：「爱国，别怪爸多嘴，这才是第一天，大家摸不准你的底，一些人的小心思这才没露出来。你要是不能稳重点，早晚被人欺了去。」

    林爱国一呆，小心问道：「爸，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林家三个儿子，林爸爸又正值壮年，在村里可从来没人敢欺负过他家。他就不信了，如今自己当了大队长，反倒会成为别人欺负的对象。

    毕竟是自己的亲儿子，林爸爸也不藏私，为他细细剖析。

    「朱长贵虽然坏事了，他家亲戚可都还在。这些人从前都能跟着他混个日子得点好处，如今这好处没有了，他们能甘心？」

    「还有，李得福年纪比你大，资格比你老，他没当上大队长，还得听你一个小年轻的吩咐，你觉得他会没点想法？」

    「还有队里的一些懒汉老油子，往年他们都跟着混日子，基本就是出工不出力。今年你把任务都分了小组，做不完不许回家，他们对你能没意见？」

    「就算秋收一切顺利，还得往公社交公粮。往年朱长贵为了他的成绩，都比别的队多交不少。今年你要是不这么干，怎么向公社领导解释？你要是也这么干了，又怎么向社员交代？」

    「爱国，大队长不是那么好当的，你要稳住。」

    林爸爸的话如同一瓢凉水，瞬间把林爱国浇醒了。他的背上都惊出了一层冷汗。

    「爸，我知道了，幸好你提醒，我一定注意。」

    林爸爸看看大儿子，满意地点点头，又对另两个儿子说道：「你们以后也给我稳重点，尤其是老三，别给你哥找麻烦。」

    林三哥不服，搂着大哥的肩叫道：「我哪有给哥找麻烦！今天我做完自己家的，还帮二叔家和小鱼家也割了不少呢！这些可都没记我的工分，我是义务劳动。」

    林爱国笑着拍拍他的背：「好兄弟，哥以后亏不了你！」

    看他们兄弟相亲相爱，林爸爸也欣慰地笑了。

    林爱华就在一边听听，什么话也没说。她爸说的那都是小问题，真有人敢炸刺，看她怎么收拾他们。她能让大哥当队长，就一定能让他把这个位子坐稳。.

    全家都笑嘻嘻，只有林大嫂撇撇嘴。「叫我说，这个大队长还不如不当呢。咱家的活儿一点没少干，工分可一点没多拿。爸你看看爱国，这一天辛苦的，比出工干活还累呢，你还忍心说他。」

    林爱国连忙在桌子底下踢了下媳妇的腿。

    「你以前不是最羡慕姚红英吗？现在你当上大队长媳妇，不比她更风光！爸说我是为我好呢，别不识好歹。行了，你也累一天了，赶紧带孩子去睡觉。明天还得早起呢。」

    林爸爸趁机站起身：「好了，都去睡吧。爸今天话是有点多，听不听随你们。淑芬这句话其实也没说错，就算不当这个大队长，咱家日子一样能过。爱国，你守好本分，别走朱长贵的老路就成。」

    林爱国回房，把老爸和媳妇的话都细想了一遍，心态一下子稳了，再没了白天的那种浮躁。

    就是，他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就行，管别人怎么评价。就算当不成大队长，只要他不犯错误，大不了还跟从前一样回家种地，日子还不是照样过。

    等哄睡了儿子，他把媳妇抱在怀里，凑到她耳边说道：「淑芬，能娶了你真是我的福气。」

    「哎呀，你说这个干嘛。」林大嫂推了他一把，两人渐渐抱在了一起。

    林爱华赶紧收回偷听的神识，揉揉自己的眉心。

    都怪她自己，没事给他们吃什么龙鳞果，辛苦一天了，晚上还不消停。

    第二天，林爱国果然稳重了许多，不管别人怎么恭维，他都只是笑笑点点头。

    他又跟余小鱼商量了一下，请他多做了一台脱粒机。抢收一上午，所有的稻终于全都变成稻谷堆到了晒场上。

    剩下的事还有不少，不过都比割稻轻松多了。

    一些人在扬谷，一些人拿着耙子把稻谷摊平，还有人举着叉子把稻草堆成几个大草堆。

    稻草对农民来说也是好东西，可以做饲料，可以烧火，冬天还能铺在床上当褥子，被大家戏称为黄金被。

    林爱华不喜欢这样尘土飞扬的地方，她推了几下耙子就不耐烦了。

    「妈，你来，我回家做饭去。」她把耙子一扔转身就走。

    「哎，你哪会做饭呀，还是等妈来吧！」林妈妈叫了几声，林爱华只当没听见，她只好拿起耙子接替了女儿的工作。

    说做饭就做饭，林爱华回到家洗洗手，站在厨房里。

    怎么做来着，好像是先这样，再这样，然后饭就好了。

    妈一次拿多少米？林爱华还真没留意。

    算了，先放半锅。不够再做点别的。她舀了半锅米洗洗干净，又倒进去半桶水，盖上盖子开始烧火。

    这个她熟，她经常帮徒弟烧火。

    锅里的水渐渐开了，开始咕嘟咕嘟冒泡。林爱华把火弄小点，又准备炒菜。

    看徒弟做起菜来轻松自如，就不信师父做得还不如徒弟好。

    今天吃点什么呢？林爱华想了想，从青冥境里拿出一把韭菜，又摘了点豆角。

    韭菜炒鸡蛋，蒜泥豆角，都是老祖的最爱。

    把另一口锅烧热，没人帮忙烧火，林爱华干脆以灵力控制，一边中火煮饭，一边猛火爆炒。

    嘿嘿，我真是个天才。

    林爱华得意一笑，倒油，油热后倒入韭菜。刺啦一声，她赶紧下铲子翻炒。

    咔的一声闷响，锅破了，油和韭菜一起掉进灶膛，火苗腾起老高，屋顶都快烧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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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三章 天才火烧厨房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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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稻田抓黄鳝

    完了，翻车了！

    林爱华捏起法决扑灭大火，手忙脚乱地提起锅，拿根木柴把烧焦的韭菜拨到地上。

    「气死我了！」林爱华恨恨地跺脚，叉着腰瞪着那口破锅，恨不能把它一脚踏碎。

    什么破玩意，那么脆，她也没用力呀！

    炼丹都不如做饭费劲。不做了，这辈子都不做了！

    林爱华气呼呼地把锅补好，扔在锅台上，连饭锅都不管了，回屋重重地关上房门。

    都怪臭徒弟没眼力，不知道师父饿了吗，也不知道过来炒两个菜，就会扛个叉子跟着一帮凡人叉草。

    不行，她还是得赶紧结丹，早点把逆徒送走。想到他就闹心！

    肥仔亲眼目睹了主人出丑，吓得躲在树上没敢伸头。门一关，它一溜烟地跑了。

    最新消息，主人做饭失败，正关在房里生闷气。这消息能换来一顿仙火烤鱼了吧。

    林妈妈看看日头高了，把耙子扔给儿媳妇，自己跑回家看看。女儿第一次做饭，她还真不放心呢。

    家里静悄悄的，只有两只鸡在悠闲地踱步。

    爱华呢？林妈妈先走进厨房。

    屋里没人，倒是有股子焦糊味。

    林妈妈揭开饭锅，看到一大锅半干半稀的白米饭。

    怎么一下子煮这么多，水还放多了。林妈妈看看灶膛，火已经灭了，饭却没熟。

    菜呢？她再四处看看，桌上放着一盘子摘好的豆角，还没炒，地上却多了一堆烧焦的东西。林妈妈捡起来闻闻，一股子韭菜味。

    破案了。女儿一定是把菜炒焦不好意思再在厨房祸祸，躲回自己屋里去了。

    林妈妈敲敲门，屋里果然想起女儿闷闷的声音。

    「妈，我累了，睡一会儿。」

    「行，你睡吧，饭好了妈叫你。」

    林妈妈去把锅里的饭搅和匀，添上火继续烧。她又麻利地摘了几根丝瓜，等下烧个蛋汤。农忙时真没空讲究吃喝，等忙完这一波再给大家好好补补吧。

    中午，几个人下工回到家，看到那一大锅烂乎乎的白米饭，都震惊了。

    「妈，这饭，是爱华煮的？」林大嫂稍微一想就明白了。

    「我煮的！快吃吧。」林妈妈白了她一眼，去敲女儿的门。

    「爱华，出来吃饭。」

    「妈，我不饿，中午不吃了。」林爱华一点胃口都没有。

    「不吃哪行，快点出来吧，中午随便对付一口，晚上妈给你烧点好的。」林妈妈知道女儿为什么没胃口，一个劲地好言相劝，林爱华只得打开门出来。

    林家人可不敢嘲笑这位小祖宗，都低着头使劲往嘴里刨饭。

    「爱华，快来吃，今天妈饭煮多了，你也帮着多吃点。」林大嫂也帮着小姑子打圆场。

    大家都尽量装得跟从前一样，免得第一次做饭就失败了的妹子太丢脸。

    林爱华心里这才好受了点，不过，中午这顿饭她还是只吃了半碗。

    饭没煮好，菜也没什么滋味，她的嘴已经被徒弟养刁了。

    林三哥端过妹妹的剩饭倒进自己碗里，一边吃一边说道：「田里有不少泥鳅长鱼，你们吃不吃？吃我就去抓点。」

    昨天忙着抢收，大家都顾不上那些小东西，今天已经有人开始抓，他要是再不下手，可就被人抢完了。

    从前都是林爱国带着两个弟弟抓的，如今他却不方便亲自去干了。

    唉，队长果然不是那么好当的，再不能像从前那样只靠一股子蛮力做事了。

    「得了，你也别自己去抓，田里的稻都收完了，接着就是种麦子，得把稻根挖出来。爱民，你找几个人，把田里的长鱼都抓了，给大家伙儿分分。」

    林家又不缺这几条鱼，林爱民想要抓鱼完全是为了好玩。得了林爱国的话，可不就把原先的偷偷玩变成光明正大玩了嘛。至于抓到的鱼给谁吃，那他就不管了。

    「行，我这就去叫人！」林三哥三两口把碗里的饭吃完，拉着林二哥一溜烟地跑了，搞得林爱国跟他爸两个人都摇头失笑。

    林三哥先不去田里，而是拐个弯去找余小鱼。

    要论抓鱼，这位才是本村第一高手，有他帮忙，抓一篓子黄鳝估计都不用半个小时。

    余小鱼正在家吃饭呢。

    余家人可没吃过灵果，这次收稻把老两口累得不轻。还好儿子女儿都能干，不然，光靠他们这两把老骨头，干到天黑都不一定干得完。

    「儿子，快吃菜呀，别光吃山芋。」余妈妈给余小鱼碗里夹了一块鸡蛋，又被他转头夹给余小红，自己就吃了几根青菜。

    余小红兜里有了钱，又得到哥哥的许诺，以后可以进城卖鱼挣钱，终于胆子大了不少。哥哥给她夹菜，虽然老妈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她还是把鸡蛋塞进了自己嘴里。

    余妈妈屋里虽然藏了四百元钱，但她节俭惯了，一分钱都没舍得拿出来花，家里的伙食也还是老样子。

    余小鱼有点头疼。照她这个样子下去，自己拿多少钱出来都是白搭。原本林家就嫌余家穷，现在又多了条罪名：抠。

    刚才肥仔找到他，把林爱华炒菜炸锅的事拿来换了一条烤鱼，余小鱼心里就在盘算，晚上找个什么借口再去林家做点好吃的。

    还没等他想明白，借口自己送上门了。

    「小鱼，快，拿个篓子，咱们去田里抓黄鳝！」林三哥连门都不进，站在外面对他招手。

    黄鳝滑溜得很，没有小鱼帮忙他也没把握能抓多少。

    余小鱼笑笑，放下饭碗提起篓子就走，余妈妈在后面一个劲地叫他多吃几口他都没理。

    吃饭哪有抓鱼重要。

    三人走到稻田边，已经有人趁着中午在稻田里摸索了。

    稻田里面放掉水，一些泥鳅黄鳝被人扔到田埂上，晚上下工时被大家顺手带走，还有一些顺着水钻进沟里，烂泥里，想抓这些可不容易。

    他们刚到，就有人招手叫：「爱民，小鱼，来这儿抓！」

    李栓柱已经来了有一会儿了，才找到三条，还跑了俩。看得到抓不着，可太叫人心急了。

    林三哥跟李栓柱年纪差不多，从小一起玩到大，听到他叫，也就拉着余小鱼一起走了过去。

    「你抓了几条？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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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 稻田抓黄鳝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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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要不要送走徒弟

    黄鳝泥鳅泥腥味重，那会儿都没人把这当盘菜，也就是顺手抓点算个荤腥，也没谁为这准备专门的工具。他们几个除了挖泥的铲子，都是徒手抓的。

    泥鳅还好，用篓子一兜它就跑不了，黄鳝可太难抓了。这玩意身上全是粘液，滑溜溜的真不好下手，几个人收获都不咋地。

    「唉，这些长鱼太滑溜了。」李栓柱把自己的篓子提给他们看，只有一条一尺长的小鱼在里面乱扭。

    林三哥笑得打跌，对几个抓鱼的人说道：「我哥说了，叫咱们几个多抓点，下工时给大家分分，每家都有。」

    李栓柱看看自己篓子里的那条小鱼，咧着嘴苦笑：「就这么几条鱼，咋分啊？」

    「嘿，叫你看看什么才是高手。」林三哥对这余小鱼连拍马屁：「小鱼，大家伙儿晚上能不能吃上鱼可就全看你的了。」

    余小鱼也不废话，挽起裤管走到水边，眼疾手快一伸手，直接捏出来两条黄鳝。

    「我靠，小鱼厉害！」李栓柱几个都看呆了。

    「我们来挖泥，小鱼你来抓！」他们几个都把自己的篓子丢到一边，专心给余小鱼打辅助。

    看到黄鳝冒头，他们都不自己动手了，直接召唤小鱼。

    余小鱼不负众望，只要被他看到的，没有一条能逃脱，全都进了他的鱼篓。人多力量大，没一会儿，这片稻田里的黄鳝就被一扫而空。

    几个小伙儿拿着铲子鱼篓四处寻摸，挖稻根的人也帮着留意，也就两个多小时吧，他们就抓了满满三篓子黄鳝，外加一篓子泥鳅一篓子田螺。

    那些黄鳝在篓子里扭来扭去盘绕在一起，胆小的人还真不敢看呢。林三哥可不怕，他咧着嘴吆喝着，指挥着人把鱼篓抬到大队部，乐呵呵地叫道：「哥，我们把能抓的都抓了，你看看怎么分？」

    林爱国正跟李得福商量种小麦的事呢，被他那么一叫，只好一起走了出来。

    「哟，这么多！」李得福还不知道分鱼的事，看到那些黄鳝泥鳅，脑子一时没转过来，还按照以前的惯例说道：「分什么分，每家意思意思拿一条行了，其他的给大队长家送去。」

    林爱国沉下脸，帮着抓鱼的几个都对着他怒目而视，李得福的脖颈子发凉，才猛然想起今时不同往日了，连忙打着哈哈描补道：「哈哈，开玩笑，我开玩笑的。队长你分，你来分！」

    「呵，李得福你这是想让我犯错误呀，以后可别开这种玩笑了。」林爱国讥诮地看他一眼，「还是你分吧。帮着抓鱼的每家多给一条，其他的按户平均分。」

    「哎，好，我来，我来！」李得福刚刚说错了话，只好尽力弥补，让人把鱼倒在大木桶数好数量，等着下工时按户领鱼。

    林三哥谢过余小鱼，把林爱国拉到一边，对着李得福一努嘴：「这小子不老实，大哥，你防着他点。」

    林爱国点头：「哥心里有数。你去上工吧，刚才抓鱼的也都算工分。」.

    「好咧！」林三哥玩了个痛快，还能记工分，咧着嘴把消息分享给一起抓鱼的小伙伴，大家一起开开心心地走了。

    晚上下工，每家都领了三条黄鳝两条泥鳅，乐呵呵地各自想办法拿回家。

    那一篓田螺不够分，李得福做主留下，要塞给林爱国。林爱国哪儿肯要这个，又不好却了他的情面，干脆连篓子一起塞进他手里，自己紧跑两步追上自家两个兄弟。

    余小鱼提着篓子不紧不慢地跟在他们身后，走到分岔路时，对余小红说道：「小红，你先回去吧，咱家调料不够，我去林家烧好了拿回去。」

    余小红早就对他言听计从，一句没多问，很干脆地点头：「行。」

    这妹妹不错，比那个爱唠叨的老妈强多了。余小鱼满意地点头，不远不近地跟在林三哥身后。

    林家人打开院门，他也十分自然地跟了进去，这脸皮，没个几千年的修炼真做不到如此气定神闲。

    林家没少吃余小鱼送来的鱼，人家还要帮忙烧菜，不过是借点调料，谁又好意思说不呢。

    几个人一起动手，泥鳅放在盆里养着，八条黄鳝一起杀了剁成段，林三哥烧火，余小鱼掌勺，不多会儿，浓浓的咸香就从厨房飘了出来。

    林爱华早就知道徒弟又来了，不过，为了师父的面子，她一直绷着不肯出来。直到余小鱼拿只大碗盛着一半鳝煲回家，她才打开门走进厨房。

    余小鱼既然掌勺，干脆把林家的晚饭全包了，今晚不但做了鳝煲，还另烧了地三鲜和丝瓜蛋汤，配上白米粥玉米饼，今晚的饭菜让她十分满意。

    不错，臭小子早这么聪明乖觉就好了，也不至于天天惹她生气。

    他真的没恢复记忆？

    林爱华一边大口吃菜，一边暗暗思量。

    她检查过徒弟的经脉，跟刚来时一般无二，可是，他这做菜的本事又是哪儿来的呢？从前他也没学过呀。

    林爱华想了好久，也只能接受自家徒弟是个厨艺天才的说法了。

    吃着香滑的鳝煲，想想自己刚刚火烧厨房的惨状，林爱华倒也不急着把徒弟送走了。

    反正她这趟人间历练也不会呆太久，机缘一到，她就要返回玄天门闭关修炼，再次尝试飞升上界。

    短短数年，徒弟难道耽误不起？

    原本晚饭时的家长里短如今已经变成了全家人一起为林爱国出谋划策。今晚，他们讨论的就是过几天交公粮的事。

    「爸，今年我想按实交公粮，大家伙儿的口粮可万万不能动了。」林爱国吃完一个玉米饼，一边慢慢喝粥，一边向林爸爸讨主意。

    那会儿都是按产量25%的比例交公粮，另有15%的余粮低价卖给粮站，称为统购粮。除此之外要是还想卖粮，也只能卖给粮站，比统购价会高点。

    往年朱长贵在的时候，交公粮特别积极。为了捞点功劳，他还喜欢虚报产量，再加上自己侵吞，搞得社员们种了一季的地，自己却只能勒紧裤带吃糠咽菜。

    林爱国刚当上大队长，急于改变过往的状况，却又害怕自己太过激进，被人抓住小辫子。

    连职位都保不住，他还谈什么理想抱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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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兄妹进城

    林爸爸种了半辈子地，从来没参与过这种大事。可是，爱国毕竟还年轻，威望不够，阅历也不足，这时候他不站出来，难道等着看儿子摔跟头吗？

    他也不先说结论，而是问其他几人：「你们也说说，这粮到底该怎么交？」

    林爱兵比较谨慎，皱眉说道：「从前朱长贵交得多，换了大哥突然就少了，会不会影响不好？还有，少卖了粮，年底虽然分到的口粮增加，分红却少了，我家没问题，别人家能愿意？」

    林爱民也挠挠头，「要不，把大伙儿找来问问，到底是要钱还是要粮？」

    林妈妈不满地拍了三儿子一巴掌：「你大哥刚当上队长没几天，这么点事都不能拿主意，以后还有谁肯听他的？」

    「那倒也是哦。」林三哥闭上嘴不说话了。

    林大嫂看看自己男人，想帮却又帮不上，只好低着头喝粥，嘴里低声嘟囔道：「要是能让他们多养几只鸡就好了。有了钱，谁还愿意饿着肚子干活儿？」

    她的声音不高，大家却都听到了。

    林爱国也叹口气，说道：「就算现在让他们养鸡，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还是先说交公粮的事吧。」

    「我已经想好了，今年就按规定交，绝不为了我自己的功劳就让大伙儿吃苦受罪。要是公社领导不满意，大不了我这个大队长不当了，好歹还给大家保住了一季的口粮，我也不吃亏。」

    既然儿子已经想好了，林爸爸也支持他的决定。

    「就按你说的办吧。今年咱们有脱粒机，肯定比别的大队收得快，咱们这几天看紧点，早点晒干了送过去。没人对比，他知道咱们交得是多是少？」

    林爱国一拍巴掌，笑道：「是这个理。就算他们嫌少，咱们好歹还占了个第一呢！」

    其他几人虽然担心他因此得罪了公社领导，但他既然决定要这么干，自家人肯定不能拖后腿，也纷纷表示支持。

    自己的提议得到全家的认可，林爱国的心一下子就定了。

    「有你们支持我就不怕了，今年的公粮就按规矩交。没了朱长贵这个大蛀虫，咱们的日子肯定越过越红火。」

    林大嫂就喜欢自家男人这意气风发的样子，拿起一块饼塞进他手里，笑道：「吃，多吃点。就算你不当队长，咱家也不会受穷！」

    就是，他媳妇还能进城卖鸡蛋呢！

    林爱国把饼塞进嘴里慢慢嚼。

    「其实我也没多大野心，就是觉得自己既然有机会当上队长了，想带着大伙儿一起过点好日子。有白米谁想吃糠？有肉吃谁想吃山芋？可我这人也没多大见识，一下子又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林家几代贫农，叫他们种地没问题，要想叫他们带着大伙儿挣钱，这也太难为人了。要不是有林爱华拿出仙草催生的鸡蛋，他们这会儿自己也得勒紧裤腰带愁女儿上学的钱。

    林爱华全程没有插嘴，倒听得津津有味。

    一家人围坐桌前相互鼓励相互支持，一边吃饭一边说笑，这就是人间烟火气吗？感觉真不错。

    提到挣钱，大家都哑了火，只有林二哥出了个还算靠谱的主意。

    「大哥，我看你这两天有空最好去镇上跑一趟。朱长贵被抓，也不知道会怎么判，你得去问问。还有，既然是陆干事让你当的队长，你干脆去请教人家一下，镇上有没有什么政策能让咱农民多挣点钱。」

    说起去镇上，林爱华一下子又来了兴趣。前两次去都是夜里，路边的店都没开门，她好久没吃到那些美味点心了。

    「大哥，我陪你去吧。」

    她才一开口，林大嫂跟林三哥都等不及地叫道：「我也去！」

    「你不许去！」林爸爸眼睛一瞪，被阻止的人却只有林三哥。

    「你哥和爱华去是办正事，你跟着起什么哄？地不用种了？」

    林三哥不服气地指着大嫂：「嫂子能去，我怎么就不能去了？我陪大哥去镇上！」

    林大嫂得意地瞪了小叔子一眼，笑道：「我去卖鸡蛋，你去干啥？」

    「我，我陪爱华！」林三哥实在找不到借口，干脆赖在妹妹身上。

    「你们都有事要做，肯定没空陪着妹妹，我这个当哥哥的还不得多看着点？朱长贵才被抓呢，我可不放心爱华一个人走到大街上。」

    「你俩好好在家上工，农忙还没结束呢，咱家不能一下子缺这么多人。」林爱国一句话不但彻底断了林三哥的念想，连自己媳妇也没放过。

    林大嫂听自家男人的，林三哥却气得不行，鼓着嘴瞪着眼，鼻子里呼哧呼哧的，却实在找不出更多的借口。

    林爱华看着好笑，悄悄凑到他耳边：「明天我给你带大油饼回来，还有肉包子。」

    林三哥的眼睛一亮，闭着嘴猛点头，又得意地看了他爸一眼。

    嘿嘿，我就算不去也有肉包子吃，气死你！

    其实林爱华要是买了肉包子，哪可能真的只给他一个人带，只不过这话是妹妹悄悄说给他一个人听的，他得先乐呵乐呵。

    林爱国要去见镇上的干部，连自己媳妇都不肯带，却要带着连借口都懒得找的妹妹。妹妹就要去县城读书，她进城肯定是去买学习用品的嘛。

    林爱华才不要买什么学习用品呢，她就是去玩的。

    口袋里装着那么多钱票，不花怎么能行？

    第二天，林爱国先去大队部交代了一下工作，让李得福多看着点，就跟妹妹一人一辆自行车赶去兴泰镇。

    两人说好中午在国营饭店碰头，林爱华立刻撒了欢地跑去最吸引她的早点店。

    八点多，已经过了早饭高峰，店里空出不少桌子，买早点也不用人挤人地排队。林爱华站在柜台前，捏着一叠子钱票，把自己没吃过的好东西都点了一遍。

    「同志，给我来一份豆腐脑、一份鸡丝小馄饨，再来两个麻团，一碟米糕，一笼蟹黄包，一笼鲜肉包。」

    收钱的一点都没觉得她点得多，收下她的钱票，给她发了券，又去招待下一位顾客。

    那会儿每家人口都挺多，派一个人来买全家的早饭常见得很。见多识广如早点店收银员，也没谁见过一个人吃一桌子早点的。

    今天她就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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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是怂包还是傻大胆

    这姑娘就在出餐的窗口边找了张空闲的桌子，里面喊一声她就跑一趟，一点都不嫌麻烦。

    那张小小的方桌上不一会儿就堆满了碗碟笼屉，林爱华还很讲究地亲自去倒来一碟醋。

    哪样先做好她就先吃哪样，一点都不挑剔。

    为什么要挑剔？这里每一样东西都好好吃呀！

    嫩生生的豆腐脑，里面放了紫菜虾皮，再淋上点麻油，又热又鲜，好吃得烫破舌头都不舍得吐。

    小馄饨里面虽然没包多少肉，但那汤勾兑得特别好，吃一口能鲜掉眉毛。

    还有这种小块的方米糕，是粘米粉加了糯米粉做的吧？蒸熟后米香浓郁甜糯适宜，q弹还不沾牙。要不是家里还有个大吃货眼巴巴地等着，林爱华一个人能把一碟子全吃完。

    跟几样小点心一比，蟹黄包和鲜肉包反倒没那么诱人了。林爱华各尝一个，把剩下的都装进自己的带来的小竹篮。

    见她终于住了嘴，收银员这才收回目光松了口气。

    是她想多了，还以为这姑娘一个人能吃这么多呢。

    其实她一点没想多。林爱华要不是想留着肚子再吃点别的，这一桌子早点一个都剩不下。

    林大嫂被小姑子挤占了进城资格，卖鸡蛋的任务自然就落到了林爱华的头上。

    满足了自己那挑剔的舌头，林爱华从自行车后架上拎下装鸡蛋的筐子。

    鸡蛋产量很稳定，一天就是一百多。零头留着家里吃，林爱华这次带来三百个蛋。

    她提着鸡蛋熟门熟路地走到黑市，刚把筐子放下，立刻被一群人围住。

    「小姑娘，今天换你来卖鸡蛋呀。快给大姐拿三十个。」一个女人连客套话都说得十分敷衍，举着三元钱直往林爱华手里塞。

    林爱华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她卖鸡蛋生涯的第一个顾客。

    既然是老熟人，她倒有兴致多唠几句。

    「大姐你还认识我呀？」

    大姐忙着往自己篮子里挑鸡蛋，生怕数错了，只嗯嗯了几声，等数完三十个，才有空答她的话。

    「怎么不认识呀！像你这么漂亮的小姑娘，谁见了能忘得掉？」

    嘿嘿，这话她爱听。

    「前些天是你姐来的吧？我认识这装蛋的筐子，肯定不会看错。」

    大姐为了以后抢鸡蛋方便，倒是不介意跟林爱华套个近乎，别人却不乐意了。

    「买到的赶紧走，别在那儿杵着！」一个老太太把大姐扒拉到一边，也是举着钱往林爱华手里塞。

    「给我来二十个，大的！」

    「我也要二十个！」

    「给我来三十个！」

    一时间，整个黑市的人有一半挤到了林爱华面前，装蛋的筐子都快被掀翻了。

    「排队，一个个来，不排队的不给买！」随着林爱华的一声吆喝，那些人果然不情不愿地排起了长队。

    今天倒是稀罕了，黑市买东西还带排队的。这也就是林爱华，换了别人谁都不敢这么张扬。

    我家的蛋什么时候这么吃香了？林爱华感觉稀奇，一边收钱一边问买完的顾客：「镇上没鸡蛋卖了吗？」

    「有呢，有呢，就是没你家的蛋味道好。」

    「对，你家的鸡蛋吃完浑身有劲，早上一个蛋，中午不吃饭都没事。」

    哈，所以，一毛一个的蛋买回家反倒是替他们省钱了？

    林爱华这下终于知道她嫂子为什么每次进城卖鸡蛋都回去得那么快了。那么多人等着抢，三百个蛋十来个人就买光了。

    长长的队伍没几分钟就散了，没买到的还一个劲地拦着林爱华问她下次什么时候再来，被她灵活地钻出人缝溜了出去。

    大哥不是在愁怎么带着大伙儿挣钱吗，林爱华已经有了主意。

    当初她孵的小鸡已经破壳，在青冥境里像吹了气一样很快长大。肥仔那几天正在挣表现，自作主张又叫来只金鸡当了一回播种机器。

    现在她的驯兽室一次性放着上百只种蛋，稍稍催化一下应该很快就能出生了。

    这批鸡是改良后的第二代，就算不吃她的仙草，产蛋能力也比土鸡强了好几倍。把这批小鸡崽子让她哥带回去，估计不用一个月就能下蛋了。

    至于是集体养还是分发到个人，随大哥怎么处置呗，她才不想操这个心。

    出了黑市，林爱华往百货商店溜达。

    林妈妈宝贝女儿，家里有了布票，第一个想的就是要给女儿添置衣服。今天一大早，她就把林爱华上次给她的布票又都塞进女儿兜里，交代她去镇上买几块自己喜欢的料子，要赶在开学前给她做两件像样的衣服。

    衣服林爱华不需要。她的空间里塞着许多从前的衣服布料，不但防尘防水，防刀砍斧凿，还能随着主人心意变换形状颜色。有宝衣不穿，她需要花钱去买那些凡间的衣服吗？

    这些钱当然应该花在家人的身上。

    问清楚一件衣服需要多少布料，林爱华很干脆地掏出钱票买了两丈蓝色的劳动布，另加一丈白细布。做什么，怎么做，她是一点想法都没有，只能交给她妈拿主意了。..

    可惜这次她是跟着哥哥一起进城，不能把缝纫机拿出来，只好辛苦老妈和嫂子了。

    这些布料是真便宜，劳动布才六尺，细布也不到三毛。买了这么多布，今天卖鸡蛋的钱都没花完。

    逛过县城的林爱华如今对小镇上的杂货反倒没什么兴趣了，只另买了两只热水瓶提在手上，准备去国营饭店等林爱国。

    刚才她神识扫过，发现大哥还在陆干事办公室里坐着，两人一人一支香烟，一边吞云吐雾一边说说笑笑，聊得好像很投机呢。

    估计他还得再聊会儿，林爱华正好先去看看今天中午吃什么。

    她在路边买了一只奶油大雪糕，撕掉包装纸边走边嗦，突然发觉身后有自己的神识标记正在慢慢靠近。

    林爱华的眼睛略略一眯，转眼就摇头失笑。

    她当是谁呢，这不是刀哥那个大怂包吗。没想到，怂包也有胆大的时候，伤还没完全好吧，竟敢盯梢她了。

    林爱华的脚步一偏，向一条偏僻的小巷子拐去。

    好狗胆！怂包竟然跟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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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七章 是怂包还是傻大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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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废物利用

    前面不远有一条狭窄的夹巷，两边是民房，中间只能容两个人侧身通过。

    这地方不错，适合打狗。

    林爱华钻进巷子，咔嚓几口咬完雪糕，猛然回身，雪糕棒如飞镖一般射出，正中鬼鬼祟祟探出头的刀哥眉心。

    「哎哟！」他才喊了一声，脖子又被那条可怕的鞭子缠住。

    「姑奶奶！饶命，饶命啊！我，我没想害你！」趁着鞭子还没收紧，刀哥果断认怂，一个劲地打躬作揖，手都不敢去摸脖子。.

    他也是看到那只恐怖肥猫不在，这才壮起胆子跟在林爱华后面，想要找机会搭个话。谁知道这位姑奶奶也太警觉了，他才探个头就被抓住了。

    想起之前的几顿毒打，刀哥浑身都疼得慌。

    呸，胆小鬼！

    林爱华心里鄙视，随手一抖，收回鞭子，漫不经心地问道：「跟着我干嘛？还想给我送钱？」

    咦，姑奶奶今天的心情似乎很好？

    刀哥努力挤出自己最美的笑容：「是，小刀就是想给您送钱来的！」

    这可奇了怪了，难道上次肥仔拍得不够狠，这小子没疼怕？

    「给我送钱？是想要我帮你赚钱吧？」林爱华才不信他的鬼话。

    要不是有利可图，这怂包能拼着再挨一顿毒打悄悄尾随自己？

    「说吧，上次的米你挣了多少？」

    张小刀一滞，赔笑道：「还真是什么事都瞒不住您。」

    林爱华半夜收钱费了点手脚，含怒给了张友根一鞭子，摔断了他两根肋骨，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他老婆吓破了胆，不敢插手这事，张友根只好把米交给儿子处理。

    张小刀在大街上欺负小姑娘时很嚣张，真摊上大事时却怂得很。他不敢去盗卖粮站的粮食，也不敢自己去找买主，只得把斤大米都转手卖给了米贩子小张。

    幸好张友根特别交代过这是特级大米，没有四毛不能出手，否则他肯定傻乎乎地按原先谈好的价格就卖了。

    林爱华卖给他是三毛一斤，他中间倒个手就赚了一毛的差价。就这样，小张还把他好一顿捧，直夸他手眼通天，连这种特级大米都能搞到。

    小张也算有点本事，不但当场吃下斤大米，前几天竟然又来找他，说是还想再多弄点。

    刀哥挨了一顿打，又担了点小小的风险，转眼却搞来他爸一年的工资，这种好事，就算每次都要挨一顿打也值呀！

    他一边应付着米贩子，一边到处寻找林爱华，今天好不容易遇到，他可不就壮起狗胆跟在后面了嘛。

    虽然刀哥做好了再挨一顿打的准备，但能不挨揍，谁上赶着找虐呀。林爱华一问，他立马竹筒倒豆子，交代得清清楚楚，恨不能把自己八岁时还要尿床的事都说出来了。

    林爱华正嫌钱不经花，想要去县城后再找新的客户呢。既然有人送上门要帮她卖米，她也很干脆地点头。

    做生不如做熟，刀哥怂归怂，起码人老实听话，不敢跟她玩猫腻。赚点差价就叫人家去赚嘛，皇帝还不差饿兵呢。

    「米呢，我这儿多的是。你要多少？怎么付钱？」

    刀哥听她这么爽快就答应，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激动得都有点口吃了。

    「您，您真肯给我呀？」

    「废话，我问你要多少！」

    姑奶奶脾气还真坏，但好歹没再动手，刀哥已经感激不尽了。

    「要不，还，还给斤？」

    人的胃口都是一步步被养大的，林爱华也逃不脱这规律斤才能换一她那儿堆着几座米山，哪一天才能卖完？

    「胆大点，一万斤能不能做到？」

    一万斤？那他岂不是能轻轻松松搞到一千元？！幸福来得太突然，刀哥有点承受不住。

    看他那副哆哆嗦嗦的怂样，林爱华不耐烦地皱眉，连钱都不想赚了，转身就要走。

    刀哥哪肯让到手的鸭子再飞了，紧跑两步跟在后面伸着手叫：「姑奶奶，你别急呀。能，我肯定能做到！」

    林爱华这才停下脚步：「等下我就给你把米放在上次的粮库，钱的话，你明晚能准备好吗？」

    上次就是因为给钱晚了才挨的揍，刀哥哪儿还敢有半点迟疑，头都快点出残影来了。

    「能，肯定能！」

    「好，明天晚上，我的猫会去找你拿钱。」

    猫？猫！

    刀哥的眼珠子都吓得突出来了。等他好不容易回魂，林爱华早走没影了。

    刀哥抹了一把后脖颈子上的汗，慌忙跑去医院找他爸讨主意。

    他们父子俩怎么商量的林爱华可就管不着了。她去把米放好，发现林大哥已经从陆干事办公室出来，两人正站在大门前说话。

    那就不用再去国营饭店等了。林爱华把要带回家的东西拿出来整理好，提在手里走到两人身后。

    「哥，我东西买好了。」

    林爱国见妹妹来了，趁机对陆干事邀请道：「耽误了您大半天时间，这会儿都中午了，不如咱们一起吃顿中饭吧，我请您喝两杯。」

    陆干事友好地拍拍林爱国的肩：「吃饭就免了，咱们可以下次再约嘛。爱国同志，你是个做实事的好干部，我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

    林爱国又客气了两句，人家确实不愿去，他也就不再勉强，跟陆干事握手告别。

    等陆干事走了，林爱华才问道：「哥，你们谈得怎么样？」

    「哈哈，幸好我跑了这一趟，收获太大了！走，去国营饭店，中午哥请你吃顿好的，咱们边吃边说！」

    林妈妈也给了大儿子钱和粮票，一方面是想着他可能要请镇上的领导吃饭，另一方面，明天就是中秋节了，得买点月饼回来送节礼。

    林爱国这还是第一次进国营饭店吃饭。

    虽然口袋里有钱，他却是节约惯了的，不肯太过奢侈，只点了两个小炒两碗白饭。

    林爱华有钱呀，这时候不花，难道留着下蛋吗？

    「哥，你坐着，我再加两个菜。」

    在林爱国的阻拦下，她还是坚持要了一份红烧狮子头，一盘卤牛肉，给林爱国买了一壶米酒。

    林爱国美滋滋地咪了一口小酒，把一直攥在手里的小册子递给妹妹。

    「看看，这就是哥今天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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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八章 废物利用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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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金鸡二代出笼了

    林爱华往嘴里塞只大肉丸子，接过小册子扫了几眼。

    除了那些到处可见的标语，里面倒还真有不少干货。

    「这是什么？镇上的政策？」林爱华毕竟刚来这个世界不久，原主又是个不管事的，她还是有点看不明白。

    林爱国又给自己倒满一杯酒，压低嗓子也压不住那股子兴奋劲儿。

    「咱们都叫朱长贵给坑惨了！其实县里早就派了宣讲员，鼓励各大队发展集体经济。朱扒皮的本事只在吃拿卡要上，他会个屁的发展经济，在大伙儿面前连提都不敢提。」

    「集体经济？那是什么？」林爱华又把册子翻看了一遍，隐约有些懂了。

    其实，不允许农民进城私下买卖，并不等于不允许农民多挣钱。只要以大队的名义有组织地进行，不管是养鸡养鸭，还是做些其他副业，县里和镇上的领导不但不反对，反而是鼓励和支持的。

    就在前几年，几个大队已经在种粮的基础上又发展了渔业、养殖业。靠县城最近大队干脆改成了蔬菜大队。虽说自己吃的粮食改由县里调拨，但他们保证了城市的蔬菜供给，不但提高了社员收入，大队长还得到了表扬呢。

    林爱国接过小册子如同捧着个宝贝，喝口酒吃口菜就要再翻一翻。

    「爱华，咱们大队你文化最高，你跟哥说说，我们要干点什么才好？」

    这问题可算是问对人了。有林爱华这个终极外挂在，南坪大队什么副业干不成？

    「哥，你不问我也正打算跟你说呢。刚才我在镇上遇到个同学，他爸在哺坊上班，可以搞到一批新品种蛋鸡。」

    「新品种？什么样的，能卖给咱吗？」林爱国连酒杯都放下了，显然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

    「当然能了，我都跟她说好了，吃完饭就能去拿。」

    林爱国高兴地一拍巴掌，笑道：「哈哈，我就知道你是咱家的福星，有什么事找你准没错。」

    嘿嘿，林爱华得意得昂着头，三两口把自己的饭吃完。

    「哥，你在这儿慢慢吃，我去拿小鸡。」

    「哎，等等。」林爱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大信封，抽出两张递过去：「记得开个票，这钱得报销。」

    林爱华的眼睛一扫，看出信封里装着起码两百张大团结。

    「这是朱长贵退的钱？」

    林爱国把信封塞进口袋，小心地扣上扣子，又不放心地按了按，这才点头道：「对，陆干事帮忙，先退了点现金。等朱长贵判了还有得退。」

    有钱好呀，有钱好办事。朱长贵费尽心思捞了几年的钱，最后还不是落到了她哥的手里。这下她哥想要做点什么不愁没有资金了。

    林爱华把筐子腾空提在手里，对林爱国挥挥手，又往没人的夹巷处走。

    第二批孵了一百多只小鸡，她一股脑全装进筐里，又找张白纸变成收据的样子，自己给自己开了张票。

    鸡蛋市价八分一个，小鸡也不知道是什么价。不管了，就算钱吧。反正是帮她哥刷政绩，肉都烂在锅里，无所谓谁占便宜谁吃亏。

    又磨蹭了一会儿，估计她哥的饭菜已经吃完了，林爱华走回国营饭店，对林爱国招招手。

    「哥，小鸡买来了。」

    林爱国一直伸着脖子等着呢，见妹妹来了，连忙把桌上的东西都提在手里，跑到门外看小鸡。

    老远就听到「叽叽叽叽」的叫声，勾得他心里直痒痒。

    这批小鸡已经是金鸡二代了，虽然才刚刚破壳，看着体型就比一般的土鸡大了不少。金灿灿的绒毛，黄澄澄的小嘴，一边叫一边试图往上跳，怎么看怎么充满活力。

    「这是什么新品种？贵吗？」林爱国欢喜地抓出一只小鸡逗弄着。

    「哦，我同学说这是金鸡二号，刚研究出来的，还没开始对外卖呢。」林爱华紧急给鸡取了个名字，「她爸给了个内部价，只收了一百只的钱，其他算是送的。」

    她把收据零钱一起递过去。

    林爱国接过收据看看，跟钱一起收进自己口袋。

    「你这同学太够意思了，记得好好谢谢人家。」

    他喜滋滋地把小鸡放进筐子，挂到自己自行车后座边，又把林爱华买的一大堆杂货塞进车篓。「走，赶紧去买几包月饼咱就回去，小鸡可饿不得。」

    林爱国惦记着小鸡，匆匆跑去副食品店，连品种都来不及细挑，买了三包月饼放进林爱华的车篓，两人逃命一般蹬着自行车回村。

    林爱华还想再逛一趟稻香村呢，见她哥那么着急，也不好意思再提了。

    伴随着小鸡的叫声，两辆自行车压着颠簸的土路赶回了村。

    还没到下工的时候，家里只有林妈妈带着锁儿。林爱国一进门，什么都顾不上拿，先把院门关上，把小鸡一只只抓了出来。

    这些小鸡精力旺盛，一落地就满院子乱跑，林妈妈赶紧放下手里的活儿过来帮着赶。

    「进城一趟，咋搞回来这么多只鸡？咱家也没这些饲料呀！」她是又喜又愁。

    「妈，你帮我倒点水来喂喂，再去切点青菜叶。这些鸡不是咱家的，是给队里买的。」

    林爱国数停下来答了一句，又继续数鸡。

    「一百二十一，一百二十二。哈哈，爱华的同学太大方了。」林爱国看着满院子的鸡，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眼看着那些小鸡到处乱跑，林爱华皱眉，招呼在一边溜达的两只母鸡：「别光看着呀，你们也过来帮忙管管。」

    神奇的是，那两只鸡真的听懂了，咯咯咯叫了几声，小鸡们就分成两堆，跟在了母鸡身后。..

    「哟，这些小鸡崽子还挺聪明的！」林妈妈一高兴，直接把晚上要炒的青菜剁碎了，掺上点小米撒在地上。

    林爱华生怕这些小鸡挑食，在青冥境里时什么都没喂过。第一次接触的食物就是这些，它们也没得挑。

    锁儿第一次看到小鸡，稀奇得不得了，一个劲地围着小鸡转。林妈妈生怕他把小鸡踩死，紧紧拉着他的手。

    「这是帮大队买的鸡？你打算怎么养？」

    是呀，这一百二十二只鸡，是集中养还是分散到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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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为妈妈亲手做件衣服

    按林爱国的意思，这些鸡一时还分不清公母，肯定不能现在就分下去，否则将来有得扯皮呢。

    咱们国人就是这样，谁家都没有，日子照样能过，但只要有一点点不同，那就等着闹吧。这就是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

    「先放家里养两天吧。爱华，这鸡要怎么养，你那同学的爸爸有没有什么特别交代的？」

    这都是第二代金鸡了，个头大，产蛋多，寿命还长。要是不拿出来，再放在青冥境里多培养几代，恐怕都能算是新品种灵禽。当然，这种灵禽的主要特质就是好吃。

    林爱华假装回忆了一下，说道：「他只是说这种鸡很好养活，其他就没什么了。」

    「好养活就好。」林爱国终于放心了，打开杂物间的门收拾出一块空地，用几块竹帘子围出个鸡圈。

    「白天就让它们在院子里活动，晚上还是要关进屋里。咱们这里野猫多，可别被祸害了。」

    祸害？有肥仔在，谁敢来她家祸害！

    林爱华笑笑，也不说破，随着林爱国自己折腾。

    小鸡有鸡姥姥带着，林妈妈带着锁儿边看边教他说话。

    锁儿抓着一把小米，一次撒一点，把小鸡引到他面前，又想伸手去抓，林妈妈赶紧拦住他。

    「锁儿，这些小鸡可不能抓。等它们长大了，奶奶杀一只做给锁儿吃好不好？」

    原本她只是哄哄锁儿，谁知这小子听说要杀鸡，竟然把米往地上一扔，张开手臂挡在小鸡跟他奶奶中间。

    「不杀小鸡，锁儿不吃，不吃鸡！」

    三个大人看着一边抹眼泪一边保护小鸡崽子的锁儿，一时不知该气还是该笑。

    「好了好了，锁儿不哭，奶奶不杀鸡，不杀鸡了。」林妈妈只好连连下保证，这才哄好了孙子。

    林爱国掸掸身上的灰，说道：「妈，你带着锁儿，我得去大队部开个会。」

    林爱华知道他口袋里装着两千元钱，还带回来县里的政策，肯定要找人商量。她也不跟去凑热闹，而是从她妈手里接过锁儿，笑着打趣道：「锁儿不吃鸡，那想不想吃大肉包？」

    锁儿不知道什么是大肉包，不过，姑姑给他的肯定是好东西，立马点头：「吃，吃大肉包！」

    林爱华从车后座上取下篮子，递给她妈：「妈，你先尝一个。褶子多的是蟹黄包，另一种是肉包。」

    林妈妈擦干净手，摸摸包子还带着热气呢。

    他挑了个肉包跟锁儿分着吃，边吃边问道：「叫你买布回来做两身衣服，你买了没有？」

    布倒是买了，可她没买自己的呀。

    怕被她妈唠叨，林爱华只好扯谎：「买了，买了好多。妈你先吃包子，我去把东西整理一下。」

    她把那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全抱进自己屋里，没一会儿，拿出来两件连衣裙。

    「城里的新款式，我怕你不会做，干脆直接买了成衣。」

    林妈妈看看那两条裙子，再看看自己手，生怕把油沾到女儿的新衣服上，又怕自己手粗，把新衣服刮坏了。

    「你回去换上给妈看，妈拿着包子呢。」

    既然老妈有兴致，林爱华也愿意配合她。她进出两次，把两条裙子都穿出来展示了一番。

    「好，这衣服漂亮，我家爱华就该好好打扮打扮，一点都不比城里人差。明天过节，你就穿这件红的，喜庆！」林妈妈围着女儿转了好几个圈，笑得脸上的皱纹全都舒展开了。

    为了哄老母亲高兴，林爱华干脆就穿着这条红色的连衣裙不脱了。

    「妈，我还买了几匹布，你有空给爸和哥哥做件衣服。你跟嫂子的先别做，下次进城我再给你们买。」

    「给你嫂子买一件就行，妈不要，妈有衣服穿。」林妈妈把剩下的肉包子塞到锁儿手里让他自己啃，擦干净手跟着林爱华进屋去看她买的布。

    「这布买得好，结实，能穿好几年呢！」她拿着那块劳动布比比划划的，计算着能做几件衣服。

    林爱华看看她妈，穿着一件灰扑扑的长袖衬衫，肩膀、手肘、袖口全都打着补丁，补丁也都有点磨薄了。

    唉，自己挣那么多钱有什么用？为了大哥要避嫌，她连已经买好的缝纫机都不能拿出来！否则他今天进城一趟就带回一个大件，不知道村民们要怎么背后诋毁他呢。

    不知怎么的，林爱华心底升起一缕酸涩，感觉十分陌生。

    修炼讲的是心如止水不喜不悲，可她这才到人间半个月，就几次坏了从前的规矩。

    或许，这才是人间历练的真正意义？

    好吧，既然来了，那就真正沉浸进去，好好体验一番凡人的喜怒哀乐。

    「有什么有，你看看你，这衣服还能再穿吗？」

    林爱华已经来不及分析原主这时候会怎么做，反正她现在就想把老妈训一顿，然后，亲手给她做一套新衣服。

    她目光上下一扫，已经在心里模拟出几种衣服款式。

    林妈妈被女儿训得手足无措，摸摸衣服，呐呐道：「这不是还能穿嘛。妈屋里还有一件呢，比这件新，留着明天过节穿。」

    林爱华把她妈往门外推，转身抱起那堆布。

    「走，去你屋里，我帮你做衣服。」

    林妈妈反倒被她这认真的样子逗笑了。「你会做什么衣服，别把布糟蹋了。」

    「我当然会，不信你等着看。」林爱华不管，拉着她妈的胳膊走进屋里，打开那匹白色细布，给她裁了一件衬衫。

    林妈妈见她灵活地甩动一把大剪刀，不消片刻就裁好了布片，不禁在一边啧啧惊叹。

    「爱华，你什么时候学的手艺？我看你裁得比妈还好呢。」

    原主人虽聪明，却从来只是一心读书，从来不做这些杂事，林妈妈还是第一次见女儿裁衣服呢。

    林爱华当然不能说破，只昂着头得意道：「我早就会了，只是从前没机会做。开学还要好几天呢，我给你再做条裤子。」

    「哎呀，就这么点布，留着给你几个哥哥做吧，妈有裤子穿！」林妈妈还要阻拦，林爱华却不管不顾地直接拿过一匹劳动布，嘁哩喀喳裁好了。

    「不用留，布票还剩了不少，不够了叫嫂子再去买。」她把布票又还给林妈妈，抱起衣片回了自己屋里。

    缝衣服这种小事，怎么难得倒林爱华？除了没学过炒菜做饭，其他有什么技能是老祖没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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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扯谎成了生存技能

    林爱华取出银针，穿上一根雪白的天蚕丝，先给老妈缝衬衫。

    虽然是凡间布料，加上天蚕丝，也能有些防护功效。虽然比不上她从前炼制的宝衣，防点人间的水火油污还是能做到的。

    她没有动用缝纫机，直接铺开布料飞针走线，不用半小时，一件白色衬衣缝制完毕。

    挺括的小方领，略收的腰身，胸前有一个小口袋算作装饰。几颗白色的扣子是她临时用玉石削出来的，莹润小巧，给这件衬衫增色不少。

    换上蓝色的线，她又把那条劳动布的裤子做了出来。

    那时的服装款式实在是单一，不论男女，裤子都很肥大，一点不显身材。林爱华也没自作聪明改变式样，免得她妈穿上不自在。

    那时的女式裤子多是在右边开口，做搭绊，用纽扣收裤腰。有钱的喜欢系根皮带，没钱的大多是是用根破布带子当腰带的。

    林爱华找了一块灵兽皮，一下子裁出好几条。除了锁儿这个小家伙，她给家里人一人做了一条皮带。

    可以了，不能再多做，等下还得叫几声苦，不然她妈穿上新衣服一定会得意地到处宣扬。别人知道了她会做衣服，万一求上门来，她可懒得去应付。

    林爱华打开门，她妈还没开始做晚饭，正在院子里一边跟锁儿说话，一边洗着一把小青菜。

    「妈，先别洗了，你过来看看。」

    林妈妈以为女儿缝衣服遇到了难题，放下菜擦干净手，准备接过来自己慢慢做。谁知等她走进屋里，床上已经摆好了一套衬衫裤子。

    「这么快就做好了？你这手脚可比妈快多了！」林妈妈拿起衬衫，精细的针脚看得她直点头。

    太好了，女儿终于长大了，都会做衣服了！

    「你这手艺也不错，我看比妈还强点呢！」

    她才夸了一句，林爱华就捏着自己的手，嘟着嘴抱怨道：「不错什么呀，我刚才把手指都扎破了，差点把血沾在衬衫上。」

    林妈妈一听这话，急得把衬衫一扔，立马捧起女儿的手，翻来覆去地找针眼。

    「哎呀，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扎哪儿了，妈看看。」

    林妈妈手上哪儿来的针眼，不过是不想帮不相干的人做衣服找的借口。

    她把手一缩：「早就不疼了，没事。」

    林妈妈自己做衣服不知道被扎过多少次，但针扎到女儿手上，比扎她自己可疼多了，心疼。

    「以后你别做了，等妈自己慢慢做。」

    林爱华任由那种暖呼呼的感觉在心里乱流，甜甜地笑道：「知道了。妈，你快试试，看看合不合身。」

    林爱华把衣服往她妈手里一塞，自己出去关好房门。里面窸窸窣窣一阵响，不多久，林妈妈自己把门打开，站在门前含笑问道：「怎么样，合身不？」

    果然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林妈妈换下灰扑扑的衣服，只是简单地打扮了一下，就好像换了个人一样。

    这些天家里的伙食好，林爱华又常拿些灵果出来给大家吃，林妈妈最近不但身强体健，连脸色都好看多了。

    不是变白，而是健康的红润光泽。

    林爱华拿起梳子帮她拢了下头发，把镜子塞到她手里。

    「妈你自己看，太精神了。」

    林妈妈举着那块小小的镜子，仔细看看镜子里的脸，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镜子是不是坏了？我脸色哪有这么好看，好像皱纹都少了呢。」

    「哈哈，镜子没怀。我看呀，你这就叫人逢喜事精神爽。」林爱华笑得歪在她的肩上。

    林妈妈摸摸自己的脸，也笑着说道：「可不是。你去县城读高中，你哥又当上了大队长，妈能不高兴嘛！」

    她丢下镜子，抱起自己换下的衣服，说道：「你赶紧歇着，今天手都别沾生水。妈去把衣服换下来，晚上咱们喝米粥，吃包子。」

    林爱华拿起一条细一些的皮带，帮她妈系好，又惹来林妈妈的一通追问。

    自从来了人间，扯谎已经成了生存技能。难道这就是别人常说的「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林爱华也很无奈。

    扯谎就扯谎，皮带还是要给的。虽然她现在修为没有完全恢复，但给兽皮上刻几个防护法阵还是能做到的。

    只要系上这根皮带，她所珍爱的家人就再也不会因意外受到伤害。过几天她就要去县城，不能一直守在家里，真要有个什么万一，她来不及赶回来。

    听林妈妈一边哼着小调一边做饭，林爱华满足地笑了。

    要想家人开心，也不一定是要钱嘛。当然，钱还是要赚的，多多益善。精华书阁

    想到赚钱，林爱华的眉头微皱。

    死猫，一天都没见它的影子了，心里还有没有自己这个主人？！

    林爱华散开神识，竟然在徒弟家的屋顶上找到了肥仔。小东西一副懒洋洋的样子，正躺在茅草屋上晒肚皮呢。

    「肥仔，回来！」

    肥仔今天又拿着主人进城的消息找仙君换了一条烤鱼，刚说躺下眯瞪一会儿呢，主人就催命一般地叫上了。

    「来了来了。」它不情不愿地伸个懒腰，纵身跳下屋顶，一溜烟返回林家。

    「咦，怎么把小鸡放出来了？」一回家就是一阵叽叽喳喳，吵得肥仔脑壳都麻了，忍不住想抓一只来尝尝。

    「过来，不许动我的小鸡。」

    林爱华还能看不懂肥仔吗，它的胡子一动，主人就知道了它的心思。

    「没动，我就是看看。」肥仔留恋地再看了一眼，钻进林爱华屋里。

    「主人叫肥仔回来有什么吩咐吗？」

    咦，死猫今天倒是乖。

    林爱华白了它一眼：「明天是中秋节，我不想出去，有个任务交给你。」

    肥仔挺好奇的，不知道人间的中秋节主人为什么不想出去。要是知道了内幕消息，岂不是又能换来一顿仙火烤鱼？

    妙呀，这个主意好。

    「主人你明天要做什么？」它谄媚地蹭着林爱华的裤腿打探消息。

    「不用你管。明晚你去县城找张小刀，我又卖给他一万斤大米，你去帮我收钱。」

    卖了一万斤大米？这事得告诉仙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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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养鸡又养羊

    肥仔已经明白了人间食物的正确打开方式，那就是必须由仙君亲自下厨！现在的它，已经完全没法生吃小金鱼了。

    这种情报，肥仔它必须掌握。

    「好的，主人。明晚你就在家休息，由肥仔去帮你收钱。他要是再敢耍花样，我跳起来就给他一脚！」

    肥仔说得满脸正义，说完又跳到主人腿上，一边蹭她的胳膊一边小心打探：「明天在家干嘛？是要突破仙丹境界了吗？」

    林爱华总觉得肥仔最近怪怪的，对她的事有点关心过头了。不过，这毕竟是自己亲手养大的猫，背叛主人的事肯定是不会干的，也就随便透露了两句。

    「金丹还早，我只是想借着过节的机会给林家送点节礼。」

    哦，原来人间的节日需要送节礼。肥仔明白，一定把话带到。

    林妈妈准备好晚饭，略等了一会儿，上工的几个人才回了家，一进院门，就都放下手里的东西跑去看小鸡。

    林大嫂看着鸡，心里想的就是一筐筐的鸡蛋，还有簇拥的人群手里挥舞的钞票。她两眼放光地看着林爱华，小声问道：「爱华，这是什么鸡，能跟咱家的两只一样，一天就下几十个蛋吗？」

    她那贪婪的眼神，亮闪闪，带着光，把几个人都看笑了。

    这贪财的大嫂，倒是贪得明明白白。

    「哪有那么夸张！」林爱华白了她一眼，「我同学的爸爸说，这种鸡只要养个把月就能下蛋。不多，也就一天一两个吧。」

    林大嫂有点失望，其他几个人却都来了兴趣。

    人尚且吃不饱，肯定没太多精饲料喂鸡。一般人家的鸡都是吃的谷糠、麸皮、老菜叶子，通常两三天才下一只蛋。这些鸡哪怕一天只能下一只，产量也远超从前了。

    算得保守一点，一百二十只鸡，哪怕只有一半是母的，一天也能下六十个蛋，一个月就是一千八百个。

    买这些鸡仔用的大队的钱，下的蛋肯定不能私下卖掉，要送去供销社。按照六分钱一只蛋的收购价算，这些鸡一个月也能给大队挣来一百来元钱！

    往年他们辛苦一年，一天假都不敢请，年底也不过每人分元，一些劳动力少的家庭还要倒欠大队的口粮钱。

    也就是说，养这批鸡一个月，就能挣来两个人一年的钱？

    林爱国在心里细细一算，看着这些叽叽叫的小黄鸡仿佛看到了一座金山。

    「好，太好了！爱华，等这些鸡长大，真要是能下这么多蛋的话，咱可得去找找你同学，好好谢谢她爸！」

    哪有什么同学的爸爸，那只是林爱华扯出的另一个谎。大哥的谢意，就由她自己笑纳了吧。

    快到中秋，白天虽热，夜晚却开始凉了，这些小鸡冻不得。几个人一起看了会儿热闹，又帮着把小鸡赶进杂物间的临时鸡圈。

    洗了手，林妈妈喊大家吃饭。

    林三哥惦记了一天的大肉包子果然重新蒸过摆在大盆里，还热腾腾地冒着汽呢。

    他也不怕烫，伸手捏起一只狠狠咬下去。

    「咦，这是蟹黄包？太香了！」吭吭几口，一只蟹黄包就进了林三哥的肚子。

    「你慢点！」林妈妈一筷子敲在儿子手上。林三哥皮糙肉厚，根本不带怕的，又拿起一只大肉包塞进嘴里。

    等大家都吃个半饱，林家的饭桌家庭会议又开始了。

    林妈妈先挑起的话头。

    「你不是说要开会的吗？说了点什么，给妈也讲讲。」

    林爱国下午先是把大队的几个干部召集到一起开了个小会，讨论出统一意见后，晚上下工前就顺势通知了下去。只不过林妈妈和林爱华没去上工，还不知道他们的讨论结果。

    自从林爱国当上了大队长，林爸爸家里家外都给他几分面子。这会儿他端着粥碗，美滋滋地吃着肉包子，把说话的机会留给大儿子。

    林爱国喝口粥，放下筷子。

    「下午我跟李得福他们商量了一下，他们都说要把镇上退回来的钱分了，是我按着没肯答应。明天过节，每家先发十元过节费，剩下的钱留着做本钱。」

    「做什么本钱？你要带着大伙儿投机倒……」

    林妈妈的话还没说完，被林爸爸无情打断。「别瞎说，咱儿子是那种犯错误的人吗？镇上的陆干部说了，允许发展集体经济。爱国他是要支持社会主义建设呢。」

    林爱华最近尝到了阿堵物的甜头，也饶有兴致地发问：「你打算做点什么？」

    「大队部几间猪圈一直空着，我想先改成养鸡场。其他的钱，有人提议买点羊羔子回来养，爱华你觉得怎么样？」

    养羊？这倒也是个好主意。现在是八月中旬，如果能买到断了奶的小羊，养到年底刚好可以出栏。就算小点也没事，有她在，随便喂点灵池水，还怕小羊长不大？

    「这点子不错，谁想出来的？」

    林爱国随口一问，林爱国的答案却有些出乎她的意料。

    「小鱼提议的。他说林子旁边有块荒地，草长得挺肥，正好可以喂羊。我们几个去看过了，那块地上的草确实比别处长得好。」精华书阁

    徒弟还懂养羊？林爱华的眉头微蹙。来到人间半个月，臭小子身上好像发生了点什么师父不知道的事。

    不行，她得去查查。

    林爱国还不知道妹妹已经想到了别处，犹自兴奋地跟老爸说着上午的见闻。

    「爸，陆干事跟我说，朱长贵都交代了，这些年他贪的钱还不止那么多呢，都拿来盖了房子。他爹出事当天就追到镇上去了，给了他两个大耳光，说是就算掏光了棺材本，也要帮他把集体的钱赔上。」

    林爸爸点头，叹息道：「老朱队长是个好人，只可惜没能把儿子管好。朱长贵这下要判好几年吧？他两个儿子呢？」

    林爱国聊得兴起，从裤兜里摸出一包烟，给老爸递上一根，自己也叼了一根在嘴上。

    他掏出火柴正要点火，被林妈妈一巴掌拍在后脑勺上。

    「出去，你们两个去院子里抽，屋里还有孩子呢！」

    两个大男人被训得话也不敢多说，陪着笑溜到院子里，找个小凳子坐下。林爱华也想听听呢，跟两个哥哥对个眼神，三人一起跟到院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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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二章 养鸡又养羊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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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我也有老丈人

    香烟可不好买，主要是舍不得。林爸爸从前抽的水烟，后来赶上三年自然灾害，连水烟都给戒了。

    今天沾了儿子的光，给他根纸烟过过瘾。

    他美滋滋地吧嗒一口，吐出一个烟圈，赞道：「这烟不错，刚买的？」

    林爱国连忙把口袋里的半包烟献给老爸。

    「白天要找陆干事，我就买了三包，两包送人了，剩下的都给你吧。」

    林爸爸瞄了一眼厨房，忍住诱惑。「你自己留着吧。爸早就戒烟了。」

    林家家教严，林爱国其实也不会抽烟，就是点着了做个样子。这半包烟他留着待客，自己是不舍得抽的。

    他把烟塞进口袋，瞪了跃跃欲试的林三哥一眼：「你别学，烧钱。」

    林三哥嘿嘿干笑两声：「我不学。哥，你刚才还没说完呢。」

    林爱国也不吊胃口了，把上午听到的事十说给他们听。

    「朱长贵咬死了这些事都是他自己做的，两个儿子都没参与。我听陆干事说，他跟张发全两个大概要判十年八年的，至于朱文龙跟朱文斌，现在还不好说。」

    林大嫂虽在厨房里做事，耳朵却一直竖着在听呢，马上追问道：「要扒他们家房子吗？」

    「扒房子倒不至于，只要把钱退了，房子应该能保住。」林爱国弹掉烟灰，啧了一声，「朱扒皮真是何必呀，费尽心思，最后落得这么个下场。」

    其实朱长贵还是有些能力的，这些年南坪大队在他的管理下从没出过什么大乱子，但也没什么大发展。只他一家过得好，其他人家都是勒紧裤腰带精打细算过日子。

    林家要不是前些天卖鸡蛋，估计现在也在为林爱华进城读书的事着急呢。

    所以说，朱长贵损人利己，最终自食苦果，林爱国绝对要以他为戒。

    大家又聊了会儿闲话，天黑透了。

    林家最近虽然手头宽裕，但节俭的习惯却没变。天黑了，没什么大事不必点灯费油，大家各自回屋睡觉。

    林爱华关上门，继续进青冥境苦修，肥仔却找准机会溜了出去。

    「小鱼，我来了！」它挤开半掩的窗户，跳到余小鱼床上，在被子上找个舒服的地方伸了个懒腰。

    余小鱼睁开眼，懒洋洋地问道：「又想吃烤鱼？明天吧，这会儿懒得动。」

    林爱华一走，他也跟着离开了南坪大队，先是去和平县找了一趟黑市钱老大，接着又杀去另一处黑市依法炮制。

    师父不出门，他也不敢用分身糊弄人，做起事来束手束脚，十分没意思。难得有这么半天时间，他把积压的事都处理了一番，现在可不就懒得再烤鱼了嘛。

    肥仔等了半天，想了半天的烤鱼，怎么可能放弃？

    它摸摸胡子，嘿嘿笑道：「小鱼，知道明天是什么日子吗？」

    「什么日子，人间的中秋节呗。阖家团圆，吃月饼，祭月亮。」

    余小鱼依旧懒洋洋的，肥仔只好放大招了。

    「哦，那你知不知道中秋节要给亲友长辈送节礼？你给主人准备了什么礼物？」

    「节礼？没听说过呀。」余小鱼立刻认真了，一下子坐直身子。

    他着急，肥仔就得意了。

    「我听说过。林爱国明天就要给他老丈人送月饼，还要去买藕，买肉，估计我明天又要多抓两只野鸡了。」

    「送老丈人……」余小鱼沉吟一下，问道：「这些东西就够了？」精华书阁

    「那你还想送什么？」肥仔对他翻个白眼，突然后知后觉地跳起来，伸出一只前爪指着余小鱼，结结巴巴地叫道：「老丈人？你有老丈人？谁是你媳妇？！」

    「淡定！」余小鱼拍拍肥仔的头：「你说谁是我媳妇？当然是你的主子林爱华。」

    「可是，可是，主人她是你的师父呀！」肥仔的瞳孔都放大到了极致。仙君居然对主人怀着这样的心思，难怪他宁可耗尽法力也要追来凡间，原来不是追师父，是追媳妇呀！

    「什么师父？我师父是林冰璇，不是林爱华。」余小鱼对师父换了个身份这件事实在是太满意了，嘴角越翘越高，一把提起肥仔。

    「走，陪我准备节礼去。」

    一柄仙剑划破夜空，余小鱼负手而立，肩上蹲着一只毛发乱舞的肥猫。

    「慢点不行吗？我的毛都吹掉了！」肥仔没吃到烤鱼，却被抓了苦工，不服气地直嘟囔。

    打又打不赢，只能打个嘴仗了。

    「帮我办完节礼，我给你烤十条。」余小鱼嘴角含笑，一句话就安抚了肥仔躁动的心。

    「好，我要每天吃一条，连吃十天。」肥仔立刻蹬鼻子上脸。

    「都依你。」余小鱼好说话得很，都把肥仔惊到了。

    怎么感觉仙君这会儿心情特别好？难道说送礼会令人心情愉悦？那也该是收礼的人更高兴吧。

    肥仔想不通，决定不想了。反正它今天听到了一个惊天大秘密，还能吃到十条烤鱼。这波怎么算它都不吃亏。

    不消片刻，余小鱼在和平县外降落，带着肥仔慢悠悠往城区居民点走去。

    肥仔这还是第一次进县城呢，蹲在余小鱼肩头好奇地四处打量。

    「这是哪儿？」

    「和平县。」

    余小鱼脚步不停，顺着神识印记走到一处宽敞的大院子前。

    「钱老大，有客到访，出来一见。」余小鱼凝声传音。

    他的话声刚落，院子里的灯立刻亮了，钱德发手忙脚乱地披上衬衫走过来打开大门。

    「大哥，你怎么来了？快，里面请。」

    余小鱼点点头，肥仔识相地从他肩头跳下，跟在他身后走进大门。

    钱德发看看外面没人，回身把大门关上，搓着手干笑道：「你看，我都不知道您这会儿会来，家里一点准备都没有。」

    「无妨，我也是突然想起，有点事要交给你办。」余小鱼也是第一次来钱家，四处打量一眼，倒觉得他这院子着实不错。

    在城里能一家人独占个小院，也算是条件好的了。

    钱家父母听到门响，也从自己屋里走了出来。

    「德发，来客人了？快，堂屋坐，我给你们倒水。」钱妈妈笑眯眯地对余小鱼打招呼。

    「不用客气，我说几句话就走。」余小鱼对老夫妻两个点头致意，等她倒好茶回去，才对钱德发说道：「你帮我弄点东西，现在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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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三章 我也有老丈人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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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肥仔要做忠猫

    钱德发听说这位大哥大晚上的过来，只是想要弄点东西送中秋节礼，一时倒有些糊涂了。

    「您想要多少？这会儿有点晚，我一下子也搞不了太多呀。」钱德发有点为难。

    见他显然是误会了，余小鱼解释道：「一份就行，我送老丈人的。」

    钱德发立刻松了口气：「只要一份？那肯定没问题。你要点什么，我家里就有不少东西。原本准备明天去把几户关系跑一下的，不过既然是您要送老丈人，那肯定先紧着您。」

    余小鱼也不知道该送点什么呀，他又没经验。

    「你帮我看着办吧，不用太惹眼，实惠就行。」

    「实惠的……」钱德发盘算一下，问道：「您跟大嫂结婚了没有？」

    「还没呢，你问这个干嘛？」

    钱德发一拍大腿：「没结婚可不能太含糊。大哥您坐着，我这就帮您去办。」

    他先回自己屋里转了一圈，又出去了二十来分钟，回来的时候手里抱着个纸箱子，胳膊下还夹着一只大白鹅。

    「大哥您再等等，我帮你配个双数。」

    钱德发跑进跑出忙活了一阵，终于搞定了余小鱼的中秋节礼。

    「两瓶洋河，两条大前门，一只鸭，一只鹅，两包稻香村的月饼，还有两斤藕。大哥，您看这些够吗，要不要给您媳妇再添只手表？」

    余小鱼接过东西，点头道：「够了，花了多少钱，你自己扣。」

    他把东西塞进储物袋，带着肥仔头也不回地走了。肥仔还以为仙君要带它出来打架呢，谁知爪子都磨好了，白跑了一趟。

    「就这么走了？不再干点什么？」肥仔有点不满意。

    「不就是来办节礼的吗？你还想干什么？」余小鱼头也不回地往前走，肥仔只好快步跟上。

    仙君近来狗得很，可别一言不合丢下它自己飞走了，肥仔可不想跑回去。

    风吹着肥仔的胡须，拍打着它气鼓鼓的猫脸，余小鱼却全程翘着嘴角，心情极好。

    肥仔自己不高兴，也看不得别人高兴，忍不住打击他道：「我看你大概要白跑一趟了。就算你送了节礼，林老头也不会答应把主人嫁给你。就算林老头答应，主人自己也不会答应的，她巴不得早点把你送回去呢。」

    「她还要送我回去？你确定？」余小鱼这下子也笑不出来了。

    他辛辛苦苦学厨艺，经常跑去林家下厨，还以为已经打动了师父的胃呢。难道又是白忙一场？

    「是呀，她经常骂骂咧咧地喊你逆徒、臭小子，说是等她上了金丹就送你回去。」肥仔为了看笑话，这么重要的消息都不计报酬地抖了出来。

    「她怎么还叫我逆徒？我最近这么听话，半点都没得罪她！」余小鱼被师父气得眉毛都拧成了个结。

    不行，还是得多去几趟林家，给他的小馋猫师父再做点好吃的。就不信她吃了自己做的美食，还舍得赶自己回去。

    肥仔见他半天都不说话，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没人说话无聊得很，它拍拍余小鱼的脸，问道：「你还真想把主人娶回家当媳妇？」

    「怎么，连你都想阻止我？」

    肥仔被他身周的冷空气冻得抖了抖，赔笑道：「哪能呢，我可一直是站在你这边的。」

    也是哈，主人要是跟仙君成了亲，那它帮仙君岂不就是在帮主人？这样的话，它就不是一只背叛主人的白眼猫，而是大大的忠猫，好猫了。

    为了做一只好猫，肥仔准备开动自己聪明的脑瓜子好好想想。

    「小鱼你别怕，主人就算上了金丹也不能送你回去。」

    余小鱼的飞剑在半空划出一道弧线，稳稳地停住。「怎么说？」

    「什么怎么说，你可是仙君呀，修为半点没受损，难道还怕她一个小金丹？她叫你回去，你就对她勇敢说不，她又能把你怎么办？哈哈，我太聪明了，咱们就这么办！」

    额，还能这么办？肥仔到底靠不靠谱呀？

    从前失败的经验太多，余小鱼有点不敢尝试。

    肥仔为了当一只忠猫，继续怂恿道：「怕什么，反正你从前也经常跟主人打架。被她揍了这么多次，好不容易有个翻身的机会，你真的不想试试？」

    试什么，趁着师父修为没恢复，把她揍一顿？那不更加娶不着媳妇了！

    「你别乱出主意，让我好好想想。」

    余小鱼回到自己家，院子里静悄悄的，余家人都睡了。

    余老四夫妇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简易床铺，两张长凳搭上木板制成，就靠墙摆在堂屋的角落里。这会儿两人正紧紧挨着，呼噜声此起彼伏。

    余小鱼对肥仔打个手势，肥仔只好从他肩头跳下，悄无声息地从窗台上跳了出去。

    无聊，仙君想娶主人，做事却遮遮掩掩的，一点都不大气。叫它说，小鱼就该跟朱长贵学学，主动点，直接扛着礼物去提亲。

    明天小鱼提着鸭子大鹅去送礼，会不会被林家人给打出去呀？哈哈，肥仔好期待，希望明天快点到来。精华书阁

    想到明天就有热闹可看，肥仔走路都带着风，一头扎进青冥境，在林爱华身边直转悠。

    林爱华掀动眼皮瞥了它一眼：「你又干嘛去了？看看你的毛，乱得跟稻草一样，自己去池子里洗洗。」

    喵呜，我的毛？肥仔低头在水边照照，果然看到一只炸了毛的大肥猫。

    「嘿嘿，没干嘛，就是在林子里跑了跑。我这就洗澡。」

    肥仔心虚地跳进灵池，把身上的灰尘冲洗干净，自己爬上来抖水。

    「过来，我帮你烘干。」林爱华停下修炼，挥动双手搅起一股热风，吹干肥仔身上的水，又拿出一把小毛刷，把肥仔从头到脚细细梳理了一遍。

    肥仔舒服得直咕噜，心底陡然升起一阵内疚。

    主人对它这么好，它怎么可以为了几条烤鱼就出卖主人哟！要不，把仙君的情报也跟主人分享一下？

    说干就干！肥仔蹭了蹭林爱华的手，讨好道：「主人，我刚才看到仙君了。他弄了一箱子的烟酒，还有鸭子大鹅，说是明天要来林家送节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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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中秋（一）

    林爱华的手停住，皱眉问道：「什么时候的事？」

    肥仔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没有彻底出卖仙君。「刚才我去他院子里溜达，听到鸭子叫，就进他屋里看了一下。他在这里又没有别的亲戚朋友，搞这些东西当然是要送给主人你的了。」

    它看到了什么？主人听了这个消息，竟然开心地笑了，还说了一句「算他有孝心」。

    那是孝心吗？那是贼心，是色心啊！

    主人你要是再不警惕，早晚被仙君娶回家当媳妇，那是要给人家洗衣服做饭生孩子的！

    肥仔不敢说，生怕主人暴脾气发作，现在就跑去跟仙君打一架。

    小小筑基，想要挑战仙君？只怕会被打哭吧。

    它还是老老实实享受仙火烤鱼，偶尔让主人帮着梳梳毛吧。它的小身板，谁的揍它都扛不住。

    「呵呵，你开心就好，我就是提个醒。继续，咱们继续。」肥仔转过身子，把另一边对着主人，不一会儿就舒服地睡着了。

    林爱华把肥仔放到草地上，忍不住放出神识去余家刺探了一下。

    嗯，肥仔没有说谎，逆徒果然给师父备了中秋礼物。不过，这傻小子都弄了点什么？烟，酒？这是给我准备的？

    哼，小笨蛋，连礼物都不会挑。那些烟酒她会喜欢？幸好还有鸭子大鹅，放点土豆白菜，明天炖来吃也不错。

    得意的林爱华没有深究礼物的来源。堂堂仙君，来人间这么久，总归是会恢复点法力的吧。她早就发现了徒弟不对劲，却觉得自己完全能够掌控状况，不用太过在意。

    看看堂屋里的简易床，林爱华满意地点点头。

    她欠下余家因果，徒弟还得不错。明天等他来送礼时可以表扬两句，就两句，夸太多怕他骄傲。

    早晨，林爱华醒来，天已经大亮，林家人都上完早工回来准备吃早饭。

    这几天就是晒稻谷，耕田，准备种小麦，最忙的时候已经过去，林爱华不去上工，也不会有人来找事。她的工作都由几个哥哥帮忙做了，谁想休息，也找人代替上工就是。

    今早林爱国跟柳月两个配合着给每户发了十元钱过节费，声望几乎升到了顶点。谁会这时候不开眼来找林爱华的麻烦呀。

    不开眼的人当然有，但却不敢跳出来。林爱珍的农忙假还没结束呢，天天在地里晒得发晕，却怎么都不见林爱华，她心里不气才有鬼。

    可是，再怎么气她都不敢说，只要一提这个话茬，别人保准离她远远的，连话都不肯跟她多说。就连在自己家抱怨几句，都吃了她亲妈一巴掌。

    「妈，我还是不是你亲生的？你为了个外人打我，好痛！」林爱珍放下粥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林二婶打完自己也有点心疼，在她背上揉了两下，教训道：「不打你不长记性！你那眼睛总盯着爱华干嘛？人家不上工你也想不上工，那人家考第一你怎么不学学？爱华上县城高中都不用出学费，你读初中的钱还是大伯家借的呢，你好意思总盯着人家？」

    林爱珍最气的就是这个。都是堂姊妹，两人还一样的年纪，凭什么要有这么大的差距？她不服，她就是看不惯林爱华！

    「不就是十元钱吗？我又不是不还他！」林爱珍鼻子里哼了一声，又被林二婶拧了胳膊。

    「还，你拿什么还？你给我好好读书，别搞什么歪门邪道！」

    林二叔喝完一碗粥，打断老婆训女儿。「行了，都少说两句。爱珍，你好好读书，钱的事不用你操心。爱国刚才给我发过节费了，等下我就去把钱还给你大伯。」

    林爱珍急了，连忙拉住她爸：「不能还，十元钱根本不够我一学期用的，还了他我下次要用钱怎么办？」

    十元都不够你花？我一年能挣几个十元！林二叔的脸皱得更厉害了，想说什么，看看女儿委屈的样子，想想还是忍了下去。

    林爱珍发现老爸脸色不对，知道自己说错话了，连忙拉住他的胳膊摇晃两下。

    「爸，我又不是为了我自己。今天中秋节呢，这钱是发给咱过节的。你给我拿两元钱，我去供销社买点菜，晚上给你做好吃的。」

    林二叔摸摸她的头发，心情略好了一点，却一毛钱都没往外掏。

    「不用买菜，你大伯早就说了，今天晚上都去他家吃饭。你爷奶和三叔也去，晚上乖一点，别再乱说话惹人烦了。」

    林爱珍没要到钱，闷闷地点头：「知道了，晚上我就吃菜，不说话还不行吗？」

    一直没说话的林爱强也接话：「我也只吃饭不说话，大伯家的饭可好吃了！」

    林二婶被儿子的童言逗得噗嗤一笑，闷气这才消散了少许。

    「行，那你多吃点。爱珍，妈要记分走不开，你晚上早点回来，去大伯家帮帮忙。」

    这事林爱珍爱干，立马点头答应下来，一心想着早点到晚上，去大伯家吃顿好的。

    从前中秋，林爸爸都只是给父母送点东西，从来没请过来一起吃饭，今年也是因为手头宽裕，这才动了念头。

    为了晚上这一顿，他打算只上半天工，下午就开始张罗。

    林大嫂早上起个大早，去供销社买了肉和藕，又从家里收拾出一篮鸡蛋，再加上昨天买来的月饼，打算吃完早饭就跟林爱国一起给她娘家送去。

    娘家就在邻村，离这里只有几里地，两人骑上自行车，也就十来分钟就能到了。

    要不是怕肉买早了会坏掉，她昨天就打算过去的。

    她挑了自己最新的一套衣服换上，对着镜子把头发理了又理，林爱国都等得有点不耐烦了。

    「走不走？再不走我可不等你了。」

    林大嫂白了他一眼：「不等我你是要自己去？那行，你自己去吧，我不去了。」

    院里几双眼睛一起看过来，林爱国只好苦着脸哄媳妇。

    好不容易把媳妇哄好，两人推着自行车正要出门，又被余小鱼堵在了大门口。

    他那架势，肩上扛着纸箱子，手里提着鸭子大鹅，把林爱国手里那点东西一下子就给比下去了。

    小鱼想干嘛？砸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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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中秋（二）

    林爱国只好停下自行车。

    「小鱼，有事吗？」

    余小鱼活了几千年，这也是第一次来老丈人家送礼，十分的不熟练。

    他腼腆一笑，从林爱国身边挤过去。「中秋，给你家送点东西。」

    送礼，这是个什么说法？林爸林妈两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这礼该收还是不该收。还是林爸爸更老练一点，拉住余小鱼的胳膊，劝道：「小鱼，快拿回去给你爸妈吃吧，我家自己买了。」

    既然来了，余小鱼就没想过还要再拿走。他把箱子放下，把鸭子和鹅往地上一放。鸭子有些呆呆的不适应，那只大白鹅却扑棱着翅膀，向墙角跑去。

    它闻到了，那里有它想吃的好东西。

    「哎，跑了！」余小鱼嘴里叫得大声，脚步却半点不动，只蹲下身子按住鸭子。林家人为了保护脆弱的小鸡仔，只好全家人齐上阵，在院子里一通折腾，才总算把鹅抓住。

    林三哥提着大鹅的长脖子，兴奋地叫道：「这玩意还挺厉害，公的母的？」

    额，小鱼也不知道。

    林爸爸接过鹅看看，说道：「公的。」

    林大嫂有些失望地摇头：「那就不会下蛋了？还是杀了吃肉吧。」

    余小鱼趁乱把鸭子交给林二哥：「叔，婶子，那我就先回去了。」

    还好林爱国就站在大门口，一把拦住他，不然还真被他不明不白溜走了呢。

    「小鱼，你还是拿回去吧，咱们可不兴搞这些。你这不是让我犯错误嘛。」

    又不是送你的，你犯什么错误？林爱国显然是误会了。

    余小鱼看看站在一边抱着膀子看热闹的师父，想了半夜的说辞却一下子说不出口了，支吾道：「不是，我又不是想要贿赂你。」

    他火速找个借口：「我刚回来那几天没有口粮，多亏了你家几次送东西过去救急，我只是表示一下感谢。叔，婶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家还有呢，这些你们留着吃吧。」

    他的身子一闪，如同游鱼一般，从林爱国身边挤开，对林爱华挥挥手，转身迅速走了。

    林爸爸在后面喊了好几声，余小鱼假装没听见，连头都没回一下。

    「唉，这个小鱼，搞什么鬼。」他打开纸箱子，又被吓了一跳，「好家伙，怎么拿这么多东西，还有这烟，这酒……」

    林三哥提着大鹅凑过来，也惊呼道：「小鱼这是发财了？！爸，给我一包烟，行不？」

    林爸爸给他后脑勺上来了一巴掌，怒斥道：「要什么烟！小小年纪不学好！」

    「爱国，你跟淑芬先去办事，我把东西给余老四送回去。」

    林爱国确实不能再耽误了，只好带着媳妇先走。林爸爸叫上三儿子，两人抱着箱子提着鸭子大鹅去追余小鱼。

    林爱华眼珠一转，从三哥手里接过鸭子，也跟去看热闹。她倒要看看，徒弟到底搞的什么鬼。

    余小鱼早上也给家里买了些过节的东西，余老四夫妻俩吃完早饭正在厨房里收拾。

    林家人上门来时，余老四正在厨房剁肉馅，听到声音，连刀都没放下，就这么提着走了出来。

    「林老哥，你怎么来了？快，快进来坐！」

    「小鱼，你林叔来了，快出来。」

    这两家原本关系就近，因为小鱼回归，最近走动更是频繁。见到林家人上门，余家人十分热情。

    林爸爸放下箱子，不好意思开口就提退礼物的事，先跟余老四寒暄了几句，这才说道：「刚才小鱼去我家，放下东西就走了，我叫都叫不住。这不，我又给你们拿回来了。」

    余小鱼去林家送礼的事事先没跟他爸妈通气，两人这会儿都是一头雾水，看看林家人，再看看儿子，不知道该怎么说。

    余小鱼也没想到，林爸爸会搞这一出。他尴尬地挠挠头，说道：「林叔，我都说了，这是为了感谢你们之前对我家的照顾。还有，过几天我家盖房子，你们也说要来帮忙了，就当我提前送的谢礼吧。」

    「那不行，谢礼也不能收你这么多好东西！几斤玉米面而已，不值当。」林爸爸指指箱子，「这些你留着，叔吃你只鸭子就算谢过了。」

    纸箱子还盖着，余老四也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不过看这意思，东西应该不差。

    自从上次儿子拿钱回来，这两人底气已经足了许多，说话做事也不像从前那么小家子气了。东西既然是儿子送的，那肯定有他的道理，余老四坚决不肯拆儿子的台。.

    「老哥，这就没意思了！咱们几十年的老兄弟，小鱼也是你看着长大的，还当不起这么点东西？都送去你家了，还给我送回来，是不是看不起我？」

    这话说的，林爸爸都没法接了。

    「唉，老四，我这不是心疼你吗？你们两口子不容易，我忍心拿你家东西？」

    「小鱼，快，把东西拿着，叔还得上工去呢。」

    师父一脸坏笑躲在一边看笑话，余小鱼只好站出来。

    「叔，我都说了，这只是晚辈的一点心意。你要是不收，我以后还怎么好意思上门去？」

    两人在那里你推我搡，撕吧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林爱华站出来打圆场。

    她从口袋里掏出十元钱塞进余妈妈口袋里，劝道：「婶子，这钱你收下，就当是我家的回礼行吗？你们再推让下去，都快吃中饭了！」

    余妈妈摸着口袋里的钱，喜笑颜开，嘴里还一个劲地客气：「哎呀，爱华你这孩子，婶子哪能拿你的钱？我家小鱼有钱呢，他现在可出息了！」

    呵呵，几个糙老爷们，小鱼为啥送那么多好东西去林家，他们真看不出？瞧上人家爱华了呗。

    爱华这孩子不错，长得好，学问好，人还孝顺。

    只十元钱，余妈妈就被林爱华收买了。

    哟，徒弟有钱了？可真是出息！

    林爱华按住余妈妈拿钱的手，对余小鱼假笑道：「小鱼哥哥在哪儿发财呀？说给我们听听呢。」

    师父笑眯眯，在打鬼主意。余小鱼一个激灵，又感觉到熟悉的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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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六章 中秋（二）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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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中秋（三）

    小鱼在哪儿发的财，余家人自己也不知道。

    一屋子人等着听他扯谎，余小鱼压力有点大。

    其他人还好说，师父她可什么都知道。自己这样当面说瞎话骗人，会不会挨揍？

    林爸爸也怕余小鱼给自己送节礼是夜猫子进宅，打的是他家宝贝女儿的主意。不过，小鱼毕竟跟朱文斌不一样，这孩子实诚，跟爱华爱民关系也都不错。他要真是个有出息的，林爸爸也不想拦着，主要还是看女儿自己的意思。

    余小鱼思前想后，还是不敢现在就露出马脚。骗得过老丈人，骗不了师父。自己什么来历，她心里可太清楚了。

    「哈哈，发什么财呀，也就是趁着节日捞几条鱼换了点钱。林叔你放心，我没捞村里的鱼，不会让爱国哥难做的。」

    儿子不按自己的套路来，余妈妈也没办法，只好帮着打圆场。「以后这种事可别去做了，咱就在家里好好种地，日子也够过了！」

    「对，不做了，以后都不做了。」余小鱼打着哈哈，把箱子又抱在手里往林家送。

    林爸爸估量一下这批东西，价值应该不到二十元，女儿给了十元，晚上再让爱民送点菜过来，也算没太占余家便宜。处关系嘛，不就是讲究个有来有往，过几天余家盖房子自家多帮着出点力就行了。

    想清楚，林爸爸也就不再推让，拉着余老四的手，又说了一通客气话，一行人扛着东西返回林家。

    这两进两出的，余小鱼给林家送节礼的事可算是在南坪大队传开了。

    有心思活络的，也赶紧跑去供销社买点白糖、点心什么的，给林家送去。有目光如炬看出余小鱼狼子野心的，躲在背后偷笑着议论。还有那家里穷又想跟风的，或是从前给朱长贵送礼送出习惯的人，也少不得提着东西登上林家大门。

    林爱国走前就交代了，不许家里收社员的东西。不管这些人出于什么目的，找的什么借口，林妈妈都客气又坚决地把他们都挡在了大门外。

    开什么玩笑，朱长贵就是活生生的反面例子，大儿子才当上几天的大队长，怎么可能叫这些人来坏了他的名声。

    来的人太多，林妈妈干脆让女儿回屋去看书，自己把大门关紧，带着锁儿在院子里一边看着小鸡一边干活儿，谁来她都不开门，只当家里没人。

    鸭子和大鹅被绑着脚放在厨房里，不停地嘎嘎乱加，肥仔在它们身边绕了几圈，被林爱华叫了过去。.

    「肥仔，去抓两只兔子回来。野鸡就不要了，今晚喝老鸭汤，吃土豆炖大鹅。」

    肥仔抹了把口水，问道：「是小鱼来烧吗？我想吃小鱼做的菜。」

    林爱华白了这只小馋猫一眼，说道：「你想得倒是挺美哈，人家把东西送来，还得负责帮你做好？再说了，他自己家不用过节的吗，谁有空来伺候你？」

    肥仔：他当然愿意过来，又不是伺候我，他想伺候自己媳妇。

    不过，这话只敢在心里想想，它可不敢说出来，否则恐怕今晚不是炖大鹅，要改成铁锅炖肥仔。

    「行吧行吧，我这就去抓兔子。今晚能不能换个吃法？老是吃炒兔丁，我都吃腻了！」

    肥仔不去抓兔子，先跑去地里找小鱼。

    余小鱼正跟林三哥一起耕地，两人说说笑笑的，做起活儿来轻轻松松，看得旁人好生羡慕。

    肥仔喵呜了一声，余小鱼连头都不转，悄悄传音道：「有事吗，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当然有事了！主人晚上想吃兔子，让你换个做法，她不想吃炒兔丁了。」

    「行，我知道了。你去抓兔子吧，晚上我请会儿假提前过去。」

    嘿嘿，搞定！肥仔满意地掉头跑去林子里找自己的小弟玩去了。晚上才吃兔子呢，急什么。等它玩够了自然会回去。

    今天中秋，日头仍然火辣。稻谷正在翻晒，麦子还没种下，活儿没前两天那么重。大家手里都有过节费，这个节日可以好好庆祝一下了。

    林爱国跟李得福商量了几句，干脆给大家放个假，安安心心回去过节。地先不用耕了，留下点人看着晒场上的稻谷，其他人都可以回去。

    这决定得到了大家的一致支持，一群人闹哄哄的边走边笑，各想各的办法，尽量让晚饭丰盛一点。

    林爱国留在大队部，林爸爸带着其他人一起回家。一进院门，先把小鸡赶进鸡圈，林大嫂去地里摘菜，几个男人开始烧水，准备杀鸭子杀鹅。

    林妈妈念了声阿弥陀佛，把锁儿抱进了屋里。她自己倒是不怕呢，只怕把锁儿吓着，晚上不敢吃了可怎么办？

    肥仔偏生挑在这个最热闹的时候回来，一进门，松开嘴扔下两只肥兔子，把林家人都高兴坏了。

    「两只！肥仔一次能抓两只兔子？！」林三哥嘴巴张得能塞进一只鸡蛋，指指肥仔，又指指兔子，翻来覆去只会说这一句话了。

    林爸爸抱起肥仔，用自己的衣角爱怜地帮它擦擦头上的毛，又揉揉它的爪子，赞道：「咱家肥仔辛苦了！今晚吃饭你就坐我腿上，我喂你！」

    林爱民不服气，想要去抢肥仔，被林爸爸一巴掌拍在手上。

    「抢什么，肥仔喜欢跟我！你还不拿只兔子给小鱼家送去？什么都等着我说，一点眼力都没有。」

    肥仔美滋滋地躺在林爸爸怀里看热闹，看得高兴了还喵呜一声，惹得林爸爸更不舍得放手了。

    林三哥没抢到肥仔，反倒被骂了一顿，气鼓鼓地提起一只兔子往外走。

    「一天到晚就会骂我，我看肥仔才是你亲生的吧？」他嘟嘟囔囔地往外走，冷不丁一头撞在余小鱼的身上。

    「爱民，去哪儿呢？看着点路。」余小鱼扶住他。

    「哈，刚说给你送兔子你就来了。小鱼，给，肥仔抓的兔子，你自己拿回家去吧。」

    林三哥把兔子塞到余小鱼手里，他却又把兔子提进林家大门。

    「林叔，我妈想吃藕饼，我来跟你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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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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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七章 中秋（三）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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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中秋（四）

    这理由好强大，竟叫人无法拒绝。

    林爸爸看看自己脱了一半毛的鸭子，只好点头：「你等等，叔马上就来做藕饼。很简单的，一看就会。」

    简单？林爱华直摇头。阴影太大，她这辈子都不想学了。

    余小鱼熟门熟路地走进厨房拿出菜刀，把兔子开膛。一边忙碌一边说道：「叔，两只兔子一起做吧，省得费两遍功夫。」

    林爸爸还能说什么，只有点头答应了。

    趁着院子里人多，余小鱼偷偷凑到林爱华身边：「兔子你想怎么吃？」

    为了满足肥仔挑剔的舌头，林爱华顺势说道：「只要不是辣子兔丁，其他随便。」

    「好，我知道了。挖两只萝卜做兔肉煲行吗？」

    林爱华微微点头，很自觉地提着篮子去地里挖萝卜。

    今天是老林家第一次全员聚会，三家加起来差不多有二十个人，晚上一定很热闹。除了二叔一家，林爱华还没见过其他人呢，她有点好奇，也有点期待，打算拿点好东西出来招待亲戚。

    把萝卜放下，她偷偷对余小鱼招手。

    「有事？」余小鱼立刻放下手里的东西跟了出去。

    林爱华举起手里的篓子：「走，跟我去弄点好东西回来。」

    余小鱼一下子就猜到她想干什么，却一句话都不说，只当自己不知道。

    林爱华带着他走到河边，把篓子扔进河里，过了没两分钟就吩咐道：「提起来。」

    「哦。」余小鱼老实听吩咐。

    扔下去的是空竹篓，提起时装了满满的虾和螃蟹。林爱华背着手，紧盯徒弟的双眼，想看看这小子到底有没有恢复记忆。

    灼灼目光逼视之下，余小鱼来不及细想，本能地装傻。

    「够吃了，我帮你提回去。」

    哼，臭小子装得还挺像。不过，没有破绽就是最大的破绽。他要是没想起什么，突然看到这么多东西出现在篓子里，还能这么镇定？

    只是不知道他到底想起了几分。算了，一切等自己金丹之后再说吧，现在说什么都没用。

    林爱华对着余家的方向一努嘴：「去我家学做藕饼的事你妈还不知道吧？走，给你家拿几只螃蟹，顺便跟他们说一声。」

    余小鱼尴尬地咳嗽一声，只好提着篓子往自己家走。

    师父可真是，一点都不可爱。我这都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你个挑嘴的小馋猫！看破就不要说破嘛。

    余老四家也在准备中秋的晚饭。这是儿子回家后的第一个团圆节，他们也打算做点好吃的庆祝一番。

    在余家父母面前，林爱华可半点没提藕饼的事。她让余小鱼拿出十只大螃蟹，又留下一斤虾，自己提着篓子站在门外等。

    余小鱼也不知道怎么骗的他妈，林爱华等了没几分钟他就出来了，余四婶还笑着对林爱华挥手：「爱华，有空过来玩，婶子做饼给你吃。」

    「好的，四婶，我一定来。」

    林爱华笑眯眯地挥手，等她一走，就把篓子塞进余小鱼手里。

    「小骗子，还挺会骗人的。你都跟她说什么了？」

    余小鱼打着哈哈，敷衍道：「我没骗人呀。我就老老实实告诉她，林叔给我只兔子，我在你家烧好了再拿回来，省得家里油盐不够做起来不好吃，别糟蹋了好东西。」

    呵，臭小子，两边扯谎，还说得这么无辜。她刚才可是看到了，余家已经切好了藕片，今晚肯定也要做藕饼。什么去她家学做藕饼，都是借口！

    不过，既然有白送上门的劳力，不用白不用。

    余小鱼既然说是来学做藕饼，就真的跟着林爸爸学习了一番。

    林家平时虽然是林妈妈做饭，真有什么大事要请客时，主厨还得是林爸爸。老妈会的只是些家常菜式，老爸却很有两把刷子。

    「不是我吹牛，当年我也是在县城饭店里学过几手的。要不是没有户口，我现在也是国营饭店的大师傅呢！」精华书阁

    林爸爸一边手脚麻利地剁着肉馅，一边指导余小鱼切藕夹。

    藕饼是当地的一道特色美食，一般只有中秋节才吃。因为材料不足，林家也好几年没做过这道点心了。

    余小鱼送来的藕都是中段，白白嫩嫩最适宜做藕饼。

    先将藕削去表皮，表面擦上盐软化片刻，余小鱼拿起菜刀按照林爸爸的要求，把藕段切成厚薄均匀的藕夹子。

    所谓藕夹，就是在切的时候保持藕的一端有少部分相连，两片一断，就像夹子一样，这样才能把剁好的肉馅塞进去。

    林家今天买肉，剁出一盆肉馅，加上小葱拌匀。林爸爸磕破四个鸡蛋，调了一大盆面糊。

    几个人一起上手，林爱华也学着包了几个。

    这个简单，不用烧火，不用动锅铲，只要把肉馅塞进藕夹，再用手压平放到一边就行。

    全包好了，林妈妈也烧好了半锅热油。林爸爸用一双长筷子夹起包好的藕夹蘸满面糊，把藕夹放进油锅。

    刺啦一声响，油锅里咕嘟着小泡，香味直往人鼻子里钻。

    等到藕饼被炸至两面金黄，林爸爸夹出一个放进盘子里。等他去夹第二个时，第一个已经进了林三哥的嘴。林爱华没抢到第一，气得狠狠踩了三哥一脚。

    林三哥一面使劲吸着凉气，一边含糊不清地叫道：「我就尝尝，下一个留给你！」

    「能不能稳重点？中午没吃饱还是怎么的，这会儿都吃了，晚上你爷爷奶奶还吃什么？」林爸爸训完儿子，照样把藕饼夹到他们面前，眉眼里都是藏不住的笑。

    林爱华不怕烫，第二个藕饼刚放下就被她抢到手里，还帮余小鱼抢了第三个。

    「吃！」她把藕饼直接塞进余小鱼嘴里，自己又紧盯着老爸的筷子。

    酥脆的面皮裹着软韧的藕片，里面是鲜香的肉馅，这藕饼还真是好吃呀！余小鱼看着师父弯弯的眉眼，好像也体会到一种从前没有品尝过的滋味。

    藕饼炸好，林爸爸功成身退，余小鱼主动接过铲子，两个锅一起开动。

    一道萝卜兔肉煲，一道毛豆烧鸭，两道菜刚出锅，大鹅还没开始炖，他就被林爸爸打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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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讲究的奶奶

    小鱼，这两碗菜端回家。跟你爸妈打个招呼，今晚叔家里请客，就不去找你爸喝酒了，过几天你家盖屋了我们一定去帮忙。今天怠慢你了，叔就不留你吃晚饭了。」

    林爸爸一个劲地对余小鱼道歉，说得他都不好意思再提留下来帮着做饭的事了。

    他端着两只大碗，看看师父，挤出一脸无奈的笑。「叔，那我就先回去了。」

    「哎，走吧。过会儿鹅炖好了我叫爱民给你送过去，给你家再加道菜。」林爸爸说完，又往他口袋里塞了一瓶黄酒。

    他这节礼送的，连吃带拿，还收了十元钱回礼，林家真是一点没叫他吃亏。

    师父一点挽留的意思都没有，只知道躲在厨房里偷吃刚出锅的萝卜。余小鱼没奈何，只得端着菜碗回家去了。

    林爸爸把吃得满嘴油汪汪的女儿往外赶。

    「走，去你自己屋里呆着，要不就帮你妈看着锁儿。还有好多菜要做呢，别在这儿添乱。」.

    林爱华又往嘴里塞了一块鸭子，抹干净嘴巴笑道：「行，我这就走。」

    她从林妈妈手里接过锁儿，把他抱进杂物间去看小鸡。

    这些小鸡精力实在太旺盛了，在鸡圈里也不消停，一个劲地叽叽乱叫，扑腾着刚长出两根硬毛的小肉翅，想要跳出去。

    林爱华趁人不备，又偷偷拔了两把草扔进去，小鸡们立刻扑过去你争我夺。

    锁儿咬着自己的小手指看得起劲，几次挣扎着要下去抓鸡，都被林爱华按住。

    「姑姑，锁儿要小鸡！小鸡！」

    锁儿指着小鸡抱住林爱华的脖子讨好。

    林爱华在他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笑道：「锁儿乖，咱不抓小鸡，咱们去玩娃娃好不好？小鸡长大要下蛋卖钱的，有了钱，咱们锁儿也去读书。」

    林大嫂平常最爱在锁儿面前说姑姑读书厉害，锁儿虽小，却都记得呢。听到也让他读书，锁儿高兴得直拍手。

    「一二三上街打老虎。老虎不在家，问你借火叉。火叉要烧锅，问你借里锅。里锅在煮饭，问你借鸭蛋。」

    锁儿正一句句跟着姑姑学说儿歌，林二叔提着个篮子走进院子，身后跟着林爱珍和林爱强。

    「哎哟，锁儿都会说儿歌了？这娃聪明，以后肯定有出息。」林二叔的一句恭维正说到了林家人心里，林大嫂第一个笑着走过去，接下林二叔手里的篮子。

    「二叔，快进屋坐。孩子胡说呢，当不起你这么夸他。」

    林爸爸也放下铲子从厨房走出来。「老二，叫你来吃饭，还带什么东西！快拿回去，留着你家自己吃。」

    林二叔搓着手憨憨地笑：「没啥，就是素云发的一点豆芽，晚上加个菜。」

    听说只是豆芽，林爸爸才点头接过篮子。

    「你媳妇手巧，她发的豆芽最好了。你坐着，我去把豆芽洗洗等下就炒。」

    林爱珍最会在人前讨好，不等她爸说话，她就接过篮子。

    「大伯，还是我来洗吧。你跟我爸都歇歇。」

    今晚林爱珍也算是客人，哪有要她去洗菜的道理。林大嫂不等她去倒水洗豆芽，自己连忙抢过篮子去忙活。

    林爱华不喜欢这个便宜堂妹，撇撇嘴把锁儿抱进自己屋里。

    不等她关上门，林爱强挤了进来。「爱华姐，你说过要帮我妈看病的呢，什么时候才看？我妈昨晚又喊头疼，躺在床上半夜都没睡着。」

    这孩子，不要糖果，不要玩具，一心只想着自己老妈的身体，倒是难得的孝顺。

    林爱华对这个堂弟很是喜欢，拍拍他的小脑袋，给他塞了一口袋的水果糖。

    「等会儿你妈来了我就帮她看看，这下满意了吧。」

    「嗯嗯，爱华姐你最好了！」林爱强剥了一块糖，先塞进眼巴巴看着他的锁儿嘴巴里，又给林爱华也剥了一颗，最后才轮到他自己。

    孺子可教也。林爱华点点头，决定等下给二婶点好东西。别的都不论，就冲着她的孝顺儿子，林爱华也愿意帮她。

    他们三个躲在房里偷闲，林爱珍羡慕地看看，还是决定留在厨房里帮忙。

    她还要读四年书，今后少不得还要跟大伯家借钱，要是给他留下个好吃懒做的坏印象，以后不肯再拿钱出来可怎么办？

    至于这些钱以后怎么还，林爱珍还没想过这个问题。

    「大伯妈，我来帮你烧火吧。」她挑了个最轻松的活儿，钻到灶台后一边烧火一边陪林妈妈说话。

    林妈妈正嫌一个人坐那儿无聊呢，有人说话她当然高兴，拉着林爱珍的手，一个劲夸她勤快。

    她要是知道这个一脸乖巧的侄女最喜欢背后说自己宝贝女儿坏话，恐怕就不是夸她，而是直接啐她一脸了。

    一家人有说有笑一起忙碌，不多久，一大桌菜就准备得差不多了。

    林爸爸看看日头，对林二哥说道：「爱兵，去你爷爷家一趟，请他们过来吃饭。」

    林爱兵答应一声，擦干净手，推上自行车往村口走。

    林家老宅就在靠近村口的大路边，一水的青砖大瓦房，还用红砖垒起一圈围墙，安着两扇木门。

    林爷爷老两口当年分家时选择跟着小儿子过，是以三叔林进步一家也住在老宅里。

    这些年林三婶也生下了三个孩子，老大林爱珠才十岁，下面还有两个弟弟。他们一家七口住在大院子里倒也不算拥挤。

    林爷爷思想老派，就算是亲儿子请吃饭，那也得按规矩先约后请。林进宝知道他爸的习惯，前几天就提着中秋礼过来约过了。老爷子知道今天要去大儿子家吃饭，自己家没开伙，却还是得等孙子来请才肯动身。

    林奶奶满头花白的头发整齐地梳成个髻，裹着一块青色的头巾。上身穿着淡青的偏襟衫，下面系着一条黑色的长裙遮住小脚。

    她年轻时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一双脚后来虽然放开了裹脚布，却还是不能多走路。

    林爱兵恭恭敬敬地叫了爷爷奶奶，推着自行车站好，林三叔跟他媳妇把林奶奶扶上去坐稳，一行人慢慢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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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三叔家的熊孩子

    林爱兵在大门前停好自行车，等奶奶下地站稳了，又忙着把车推进去。精华书阁

    「爸，妈，爷爷奶奶来了。」

    林爸林妈赶紧从厨房里出来，走到大门前迎接。其他人也都放下手里的活儿跟了出来。

    林奶奶看看大儿子家，满意地点点头，迈着小脚慢悠悠挪进了院子。

    「爸，妈，你们快去堂屋坐，我这就上菜。」林爸爸想要去扶他爸，被林爷爷挥手挡住。

    「爸不用你扶，我身子骨好着呢。」老头笑起来露出一嘴豁牙，自己去扶着老太太。

    老太太走得虽慢，背却挺得笔直。她先不肯去坐，反倒问道：「爱国呢？还没回来？」

    「他队上还有点事，我这就让爱民去叫。」林爸爸在自己老妈面前一点威严都没了，陪着笑使唤自己儿子。

    林爱民偷偷做个鬼脸，转身往外跑。

    林爱华带着两个男孩一起躲在屋里往外看，林爱强悄悄在她耳边说道：「奶奶可凶了。上次我去她家找建华玩，她拉着我的手不让我走，非得要我背课文才行，不背就不许玩。」

    看着他那愁眉苦脸的样子，林爱华忍不住扑哧一笑：「那你会不会背？」

    「才开学几天呀，我就学了十几个字，哪会背课文。我都跟她说了，她非不信，吓得我到现在都没敢再去。」

    林爱强伸头往外看看，对一个小男孩招手：「建华，过来！」

    林建华是林进步家的大儿子，就比林爱强小一岁，从前小哥俩倒是经常一起淘气，今年林爱强上学之后才不怎么在一起玩了。

    林建华看看没人注意，悄悄往后退了几步，转身跑进林爱华屋里。

    「大姐姐。」他先对着林爱华咧嘴打个招呼，就跟林爱强抱在一起开始打闹。

    「给你。」他掏出几颗青枣塞进林爱强的口袋，也没忘递给林爱华几颗。

    林爱强咬了一口青枣，也把自己的水果糖拿出来跟弟弟分享。

    「糖！哪儿来的？」林建华拿着糖眼睛一亮，却只摸着糖纸不舍得剥开。

    「爱华姐给我的，你吃吧，我还有呢。」林爱强说着，又递给他一颗。

    这下林建华倒是很干脆地把糖塞进自己嘴里，捏着另一颗糖躲在门框后对自己的弟弟招手：「青松，过来，快过来！」

    林爱华看着他们两兄弟互动，倒也没去干涉。她跟三房还没接触过，也不知道他们人品怎么样。只从这小堂弟的表现看来，三叔家教还是不错的。

    随着两人的召唤，一个小男孩挣脱林三婶的手跑了过来。

    「哥，你怎么也不带我玩！」男孩吸溜一声，举起袖子擦掉两条挂出来的大鼻涕，不客气地抓起桌上的青枣塞进自己嘴里。

    「别吃了，哥这儿有糖。」林建华剥开糖纸递过去，林青松一口吐出嘴里的青枣，抢过糖块就往嘴里塞。

    「真甜，还有吗？」

    「没了，这颗还是爱强给我的呢。」

    林青松看着林爱强，好歹还知道那不是他亲哥，没有直接动手去抢。但看他那眼神，要是林爱强不肯给，估计他就忍不住了。

    林爱强跟他们玩惯了的，知道他的坏脾气。这小子一直这样，谁有了好吃的都得分他一半，不然他肯定要动手抢，抢不到就哭，哭完了还要去找他妈告状。

    这是老林家最小的男孩，大家平时都惯着，林奶奶也不舍得对他太过严厉，时间一久，就养成个骄纵的性子。

    这性子平时在家还不太明显，等他将来长大了走上社会，可不会有人惯他的臭脾气。

    不过，这又关林爱华什么事呢？平时都不太来往的人，就算是亲戚又怎么样。林爱华对他可没半点责任。

    她就这么抱着胳膊，眼睁睁地看着三个小男孩打闹抢糖果，丝毫没有再拿点糖出来调停的意思。

    林青松抢到一颗糖，还不肯放过林爱强，非得再掏他的口袋。林爱强也不干了，捂住袋子跑到院子里，躲到他爸的身后。

    林青松追着他跑，一边跑一边叫：「糖，我的糖！拿给我！」

    林建设只好苦着脸跟了出去。

    林爱强围着他爸转着圈的躲，边躲边扮着鬼脸：「不给，就不给！」

    林奶奶沉下脸，林三叔连忙拉住儿子。

    「青松，在你大伯家呢，别胡闹。」

    「我没闹！林爱强有糖不给我！」林青松个子虽小，劲儿却挺大，一下子挣脱他爸的手，扑过去抱住林爱强的腰，小哥俩扭在了一起。

    林妈妈看到他们在抢糖，连忙回屋抓出来一大把：「来，大家都有，都来大伯妈这儿拿。」

    林青松这才不追了，从林妈妈手里抓走一大把，全藏进自己裤兜里。

    林三婶假意打了他一下，赔笑道：「这孩子，也不知道谢谢大伯妈。」

    林青松又往嘴里塞了一块糖，得意地瞪了一眼林爱强，对林妈妈敷衍道：「谢谢。」

    几个小孩分了糖，林妈妈也没忘了给林爱珍和自己女儿。

    林青松吃了糖，又被小鸡的叫声吸引了注意力。这下可没人肯由着他胡闹了，随他怎么吵闹，都没人肯帮他开门。

    林三婶尴尬地在儿子屁股上拍了一下：「别闹，再闹妈就送你回去了！」

    林爸爸赶紧站出来打圆场：「爸，妈，你们快进屋坐吧。爱国马上回来了，咱们这就开饭。」

    老太太点了头，在几人的搀扶下走进堂屋。林爷爷全程都听林奶奶的，想来也是个老妻管严患者。

    今天家里人多，林爸爸从林二叔家又借来一张八仙桌摆在堂屋里，大家挤挤勉强能安排。

    两张桌子上已经摆好了凉菜。凉拌黄瓜，花生米，盐水毛豆，还有一盘切成细丝的猪耳朵。

    「这个菜好，香。」林爷爷指着猪耳朵笑，林爸爸忙把盘子端到他面前。

    林奶奶却对桌上的菜不感兴趣，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眼林爱华。

    「来，过来坐我旁边。」她对林爱华招招手，林爱华只好走过去。

    「奶奶。」

    老太太挑剔的目光把她从头看到脚，点点头，又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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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章 三叔家的熊孩子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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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酒宴

    看什么？对我这造型不满意？

    林爱华低头看看自己，穿着她妈指定的红裙子，漂亮得很呢。

    老太太枯瘦的手捏着林爱华的手腕，硌得她不舒服。她轻轻挣脱开，嘴角一歪，笑道：「您想说什么？」

    林奶奶哼了一声，从口袋里摸出一只钢笔，塞到林爱华手里。

    「这衣服不错。小姑娘家的，就得打扮得精神点，别从头到脚灰蒙蒙的，看着就丧气。」

    「听说你考了第一，要去县城读高中？给奶奶好好读，将来去京城上大学。」

    咦，不是要贬我，是在夸我？林爱华看看那只钢笔，镀金的，上面还刻着一行英文，也不知道是个什么牌子，不过看着就挺贵气。

    林爱华笑眯眯地把笔插进胸口的装饰袋，对老太太真心笑道：「好咧，我肯定好好读书，给您争口气。」

    老太太点点头，终于放过了她，却又指着林爱珍说道：「老二，听说爱珍又去读初中了？你也一样，咱家能读书的都随她去读，别管他男孩女孩。将来出息了总归都是我林家走出来的。」

    林二叔一向如同个透明人一样，今天被老妈点名表扬，反倒有些受宠若惊，呐呐地只会点头说好。

    林爱珍低头看看自己灰扑扑的衣服，再看看穿得灿若云霞的林爱华，咬着唇低头不说话。

    这支钢笔她惦记好久了，奶奶却连看都不舍得叫她多看几眼，没想到今天竟然肯直接送给了林爱华。

    据说这是奶奶当年在县城读女校时她爹送给她的礼物。奶奶家当年也曾豪富过，只不过后来落魄了，才嫁给了当年一穷二白的林爷爷。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林奶奶就算落魄了，带来的嫁妆也比老林家所有的家当加起来还要多。如今的林家老宅就是林奶奶拿钱盖的，这也奠定了她在林家说一不二的地位。

    林爱珍看着林爱华胸前亮闪闪的金笔，嫉妒得脸都扭曲了，桌上的好菜都没法抚慰她滴血的心。

    林爱国被叫回家，就坐在林爸爸身边。这一桌都是长辈，要么就是男丁，就一个林爱华坐在奶奶身边。她倒是怡然自得落落大方，该吃菜吃菜，该喝酒喝酒，一点没觉得拘束。

    另一桌都是坐的女人小孩，林妈妈还要继续烧菜，只坐下吃了几口，又带着儿媳妇去厨房里忙碌。

    今晚的菜十分丰盛，光是大菜就有不少。

    毛豆烧鸭，土豆炖大鹅，萝卜兔肉煲，还有油爆大虾，清蒸大螃蟹。这些菜随便拿出一两个就能撑起一桌酒席了，今晚一次全摆在了桌子上。

    林进步今天来的主要目的就是来拍拍侄子的马屁，想要给自己要个轻松点的职务。闻到浓郁的菜香，他硬是忍住话，先吃了个八成饱。

    林爷爷的牙不行，挑中了兔肉煲里的萝卜，左一块右一块地往碗里夹。吃一口萝卜，咪一口小酒，老头子脸上的皱纹堆得好似一朵盛开的菊花。

    「这酒好，甘醇，比瓜干酒强。进宝，来，你也喝几杯。」怕老婆子不答应，林爷爷拉上大儿子一起喝。

    林进步跟老两口相处久了，最懂得拍马屁，马上拿过酒瓶，帮林爷爷又满上。

    「妈，这是洋河，你也喝两杯吧。」他又帮林奶奶也倒了一小杯。

    林奶奶也好多年没吃过这么多好菜了，原本还绷着的脸这会儿放松了许多。她端起酒杯浅尝一口，点点头：「就是这个味道。当年我爹最爱喝的就是这一口……」

    她拿起螃蟹，细心地剔去杂物，给老头子挑出一筷子蟹黄。

    「尝尝。」

    林爷爷笑得眯起眼睛，也给林奶奶剥了一只大虾。

    这一碗陈年老狗粮，噎得在座的几只单身狗直翻白眼。

    还是林爱华的承受能力更强，淡定地自己给自己剥螃蟹。

    「进宝，这螃蟹从哪儿买来的？我怎么觉着比阳澄湖的大闸蟹还好吃呢！」老太太吃着蟹，又忍不住回忆起往事，语气有些唏嘘。

    林爸爸听惯了她的老黄历，连忙打岔笑道：「就是爱华从大河里随便捞的，妈你喜欢吃叫她明天再捞点给你送过去。」

    老太太摇头：「好吃也不能多吃，螃蟹寒凉，我老了，可当不得这些好东西，吃一个就够了。」

    她又夹了一块兔肉，赞道：「你的手艺有长进。」

    林三哥立刻不识相地插话：「这不是我爸烧的，是小鱼。」.

    「哦，是余老四家找回来的那个小子？」老太太好像什么都明白，看了林爱华一眼，点点头：「还小了点，先读书要紧。」

    你看我干什么？虽然徒弟确实是为自己才来帮着烧菜的，但这跟年纪有什么关系？他就算再活几千年，自己要他做饭他也不敢不答应。

    林爱华陡然升起一种智商上的优越，筷子动得更勤，酒杯举得更欢了。

    林进步又被他媳妇吴美丽在桌子底下踢了一脚，只好端起酒杯先敬了大哥一杯。

    「哥，今天要你破费了，改天去我家，我也给你整一桌。」他先跟林爸爸套近乎。

    林爸爸陪他喝了一杯，他又找上林爱国。

    「来，这杯敬我们家最有出息的人。爱国，你当上这个大队长，三叔心里高兴啊！当年你刚出生时，只有这么大点，就像只小猫一样。」他说着，还用手比划了一下。

    「你妈刚生你时没有奶，饿得你哇哇哭，都是叔下河捞的鲫鱼。叔那会儿也就跟爱珠差不多大。你小时候最喜欢跟在我后面玩了，叔就算掏只鸟蛋都得先让你咬一口，你还记不记得了？」

    林进宝是老大，比林进步大了十岁。他结婚早，那会儿还没分家，林进步确实像哥哥一样带着林爱国玩了好几年。

    听老三提起从前的事，林爸爸也深有感触。他拍拍林三叔的肩，笑道：「那会儿日子是真苦，不过也挺开心的。都过去了，现在大家都过得好了。」

    林进步趁机又跟他大哥喝了一杯，拉住他的手，借着酒劲说道：「大哥，如今你的日子越来越好，可得拉拔一下自家兄弟。你看看我，混到三十好几，还一事无成的。兄弟以后可全靠你提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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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酒能泡发脸皮

    气氛烘托到这儿了，林爸爸也不能含糊，拍着胸口说道：「自家兄弟，有我一口肉吃，就不能叫你只喝汤。进步你别急，哥有了门路肯定忘不了你。」

    吴美丽早听得着急，立刻接过话头：「大哥，也不用等什么门路，现在咱就有事求你呢。」

    「爱国不是当上大队长了嘛，我寻思着，能不能给我俩安排点工分高的活儿？」

    她要是提借钱，借车，林爸爸都不会含糊，但涉及到林爱国，他的脑子立刻就清醒了。

    「哎呀，咱大队的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除了几个大队干部，哪有什么高工分的活儿？想要工分高，就得像男人一样下苦力，弟妹你哪儿吃得消这种劳累。」

    吴美丽哪是这么几句话就能打发的，立刻挑明了说道：「我又不想当干部，你让我当个记分员就行了嘛。这活儿轻松，又不得罪人，爱国安排起来也容易。」

    林爱国见老爸为难，赶紧站出来：「三婶，不是我不给安排，记分员都是大伙儿选出来的。就走了个姚红英，空出一个位子，已经给二婶了。你想要，等下次有机会我肯定提你。」

    吴美丽其实本意并不在个小小的记分员。就算当了记分员也还是要干活儿的，只不过稍微轻松点。她看上的是大队会计。

    「哎呀，二婶也不会叫你为难，这个记分员不当就不当嘛。不过，爱国呀，你是不是该帮你三叔想想办法？张发全被抓，他那位子空出来你怎么不给自家人？柳月人家是知青，说不定哪天就回城了。要是她突然说声要走，那一摊子事叫谁来接手？」

    她这话其实说得也有道理。当时林爱国自己才刚刚上任，几个职务都是大家公开投票选出来的，他基本没插手。

    现在想想，叫柳月当会计确实不太合适，但他三叔也照样不行。

    柳月人家好歹读过高中，写写算算的全能胜任，林进步会什么？他就是个高小毕业，之后再没拿过笔。叫他当会计，队里的账非得乱套了不可。

    「三婶，你说的事我会考虑的。但我现在也只是个代理，还不算正式的呢。我自己的职位都没能坐稳，现在真的顾不上别人。」

    林爱国给了她一个不软不硬的钉子。

    吴美丽不肯放弃，继续游说：「就是因为你还没正式任命才更要多安排点自己人呀。咱们林家人都有了职务，年底肯定都要投你的票，你这大队长不就稳当了嘛！」

    林爱国这会儿说什么都不好，只好堆着笑不说话。

    林进步也不顾自己的辈分，站起来搂住他的肩：「大侄子，你就说句话，让我先去跟柳月学着，以后等她走了我也能接过来。咱们都是一家人，有什么事不好说？你要是想用钱，三叔还不都听你的。」

    他的暗示太过明显，屋里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着他，只有几个小孩子还在不知好歹地继续吵闹。

    林爸爸皱着眉，对大儿子暗暗摇头，林爱国冷笑一声，说道：「三叔，这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当了干部，不给自家人捞好处，那这干部当了还有什么意思？」

    林进步还要再说，老太太在桌上重重一拍，打断了他的话。

    「进步，你喝多了。过来吃点姜醋解解酒。」

    「妈，我没喝多。我跟大侄子谈事呢。」林进步看出老妈不高兴，但他不想停，只想趁着人多把这件事敲定下来。私下里说，林爱国肯定不会给他面子。

    知子莫若母，老太太已经猜到他接下来要说什么了。

    林家几代贫农，好不容易出了两个人才，她可不能眼睁睁看着这没出息的子孙把大好的局面给搅和了。

    「你给我坐下！吃饭！」

    老太太手里有钱，说话一向顶事，林进步还惦记着她屋里的好东西，不敢太过顶撞，只好打着哈哈回到自己位子上坐下。

    「有多大肚子吃多少饭，做人最要紧的是要靠自己。靠天、靠地、靠父母，最后注定都是一场空。爱国，记住奶奶的话，好好做事，别学别人那些乱七八糟的，最后害了一大家子。」老太太话里有话，借着教训孙子，其实是在点醒不成器的儿子。

    只可惜，林进步听不懂。或者他听懂了，却不以为然。

    有捷径不走，傻乎乎地靠自己奋斗？他做不到啊。

    原本欢乐的家宴有点冷场，好在林妈妈带着儿媳妇从厨房里端出两大盆杂烩汤，又亲手给老太太盛了一碗。

    「妈，快尝尝，刚做好的，趁热吃。」

    「你们快吃呀，是不是我手艺不好，不合胃口？」

    大家都不喜欢沉闷的气氛，被她一打岔，都没口子地称赞起来。

    周素云帮着把桌上的菜摆放整齐，拉着她在自己身边坐下。「你这手艺可比我好多了，快过来吃，今天累着你了。」.

    林妈妈刚才在厨房，没听见老三两口子的话，笑着跟周素云聊起了两家孩子的事，一桌人又有说有笑热闹起来。

    菜刚上桌，林爱珍就挑自己爱吃的夹进碗里饱餐了一顿，这会儿再喝一碗杂烩汤，撑得肚子都圆了。

    吃饱了饭，她又想找点存在感。

    她给自己杯子里也倒上点白酒，稍稍尝了尝，也不是很辣。端起酒杯，她走到林爱华身边。

    「爱华姐，我敬你一杯。」

    那时喝白酒用的都是白瓷小酒杯，一杯也就二三钱的样子。林奶奶爱喝洋河，她也陪着喝了不少，但这么点酒对她来说根本就是小意思。

    林爱珍不去给爷爷奶奶敬酒，竟然先跑到她这里来，只这一点就叫人心里不痛快。这杯敬酒，她不会喝。

    她连杯子都不端，皮笑肉不笑地说道：「不敢当，咱俩平辈，我可不敢喝你敬的酒。」

    林二叔是个憨憨，不懂酒桌上的规矩，其他人也无心提点，只把林爱珍晾在一边。

    林奶奶冷眼看着这个孙女，暗暗摇头。

    「小女孩子别学大人喝酒，就这一杯，喝完别喝了。」

    老太太举起杯子示意，其他人连忙跟着举杯，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林奶奶分明是帮她解围，林爱珍却看不明白。大家热热闹闹地喝酒吃菜，只有她端着杯子僵着脸站在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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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偷鸡不着反做嫁衣

    明明她跟林爱华一样大，两人都要进城读书，凭什么林爱华就能坐主桌，她却跟一帮小孩子坐在一起？

    林爱华上桌就喝酒，她才喝了一杯，奶奶却那么说她。

    是，她是不如林爱华，可那是她自己愿意的吗？要不是家里缺劳力，她也不会读完小学就下地。白白耽误三年时间，都是为了这个家呀！怎么就没人想想她的辛苦！

    感觉到她的怨气，林爱华转过头来，对着她咧嘴一笑：「爱珍，还有事？」

    林爱珍强行整理好表情，柔柔地一笑：「爱华姐，我停了几年没读书，有点跟不上，你能不能把初中的书和笔记借给我？我想早点赶上进度，明年也考个第一回来。」

    咦，林爱珍也要求上进了？她想借书，又不是借钱，这件事身为堂姐的林爱华也不好拒绝。不过，原主的书早就被她二哥拿去了，还真不在她屋里。

    「二哥，我初中的书呢，还在你那儿吗？」

    林爱兵为难地挠挠头：「爱珍你们学校不是发课本了吗，怎么还要爱华的？她的书我也在看，没空去上学，我都是自己看书自学的。」

    难怪经常看到二哥屋里亮着灯，原来他一直在自学初中的课程呀。林爱华一下子来了兴趣，问了他几科的知识点，林爱兵竟然都能答得上来。

    大家的注意力一下子被吸引过来，纷纷要求林爱华再考考她二哥。

    林爱华调动原主的记忆，真的问了几个有难度的问题。林爱兵除了一道物理题答不上来，其余的竟都对答如流。

    「厉害！自学也能学成这样。大哥，我看你家是真的要发达了！爱兵，将来出息了可千万要记得三叔。」林进步目的还没达成呢，这会儿找到机会，一个劲地拍大哥马屁。

    林爱兵的脸色胀红，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了，只好不停地盘着桌上的酒杯。

    「我就是闲着看看打发个时间，没你们说的那么厉害。」

    林奶奶最喜欢上进的孩子，这会儿夸爱兵绝对不会出错。林进步逮到机会绝不放过，拍着林爸爸的肩膀，一脸羡慕地说道：「大哥，要说会教孩子还得数你最行。看看你家，一个中考第一，一个大队长，现在爱兵也自学了初中的书。依我看，你一定要把爱兵送去读高中，将来也去城里工厂上班。」

    林爸爸看看二儿子，当真问道：「爱兵，现在送你去读高中能跟上吗？爱华，你去问问校长，能不能让你哥也去读高一。学费咱家自己出，不用学校费心。」

    林爱兵见他爸当了真，着急道：「爸，我不去读高中，爱华一个人去就行了。咱家不能一下子去两个人，不然家里的活儿都没人干了。」

    「再说了，我今年都21了，跟爱华坐一个教室不合适。」

    原本林爱珍想借个书在奶奶面前刷一波好感，谁知竟为人做了嫁衣裳。林爱兵无意间的一句话深深地刺伤了她敏感的自尊。

    她就是停学三年才去读的初中，班里的同学都比她小，还有嘴损的喊她老姑婆，气得她都想打人了。

    林爱兵摆脱众人的恭维，对林爱珍歉意一笑：「爱珍，现在初中改成两年，课本也不一样了吧？你看，爱华的书你还要吗？」

    林爱珍勉强挤出个笑容：「爱兵哥你留着看吧，我以后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来问你。」

    「好，我有不懂的也要向你请教。」

    一顿晚饭热热闹闹地终于结束，虽然有人没有达成原先的目的，但都吃得酒足饭饱。就算是最爱闹脾气的林青松也只顾得往嘴里塞肉，根本没机会瞎胡闹。

    有林爱珠全程照管着，三房的两个男孩今晚还算消停。

    看着大家都吃完停了筷子，林妈妈叫上林大嫂一起撤掉剩菜，张罗着要给大家泡茶。

    林奶奶摆摆手：「不早了，都别忙活了。进宝，进财，今年除夕都去我那儿，咱们一起吃顿团圆饭。」

    前些年除夕他们都是各过各的，只是在年前往父母处送些年礼，初一再去拜年。老太太也会给点东西算回礼，都叫去吃饭倒是第一次。大概是她今晚高兴临时起意。

    「哎，我记住了。也不能叫老三一个人张罗，到时候我跟老二都早点去，大家一起忙，一起吃，人多热闹。」林爸爸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

    林奶奶满意地点头：「行，就这么办。走了，回去早点睡觉，明天事情还多着呢。」

    林爱兵要用自行车送，老太太不肯答应，只扶着林进步的手，说是吃多了，要走动几步消消食。

    三房的人跟着老两口呼拉拉一下子都走光了，林二叔带着人留下来帮着收拾。

    林妈妈手脚麻利地把菜折在大碗里，挑齐整的两碗递给林二婶。

    「这两碗还没怎么动，你带回去明天中午吃。晚上凉，东西放不坏。」

    林二婶不好意思吃完还往回带，推着她的手不肯要，两人好一顿拉扯。

    林爱强平时睡得早，这会儿眼睛都有些睁不开了，却紧跟着林爱华不肯走。

    「爱华姐，你答应过要帮我妈看病的，什么时候才看？」

    林爱华被他缠得没办法，只好摸摸他的头：「现在，现在就看行吧！」

    林爱强立刻跑过去拉住林二婶：「妈，快过来，让爱华姐给你看看。」

    林二婶也不知道看什么，趁机把碗放在桌上，被儿子拉到林爱华面前。

    无需动用神识，光凭肉眼林爱华就看出这位二婶气血两虚，应该是常年劳累，再加上营养不良引发的病症。

    为了哄好孝顺的小堂弟，她只好装模作样地给二婶搭个脉。

    「你是不是经常头晕，耳鸣，身子发虚，爱出汗，又怕冷？」

    林二婶惊奇地瞪大眼睛：「对，就是这样。」

    「嗯，没多大问题，喝点药水吧。」林爱华返回自己屋里，又拿只瓷瓶榨了瓶仙桃汁，想了想，自己先喝掉一半。

    一瓶桃汁喝完百病全消，效果太明显。像这样半瓶分十次喝完，既治了病，又不会引人觊觎。

    要问老祖平生最怕什么，当然是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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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老祖托梦

    林二婶接过瓷瓶，犹豫着是不是真的要喝。瓶子看着虽然精致，怎么这药水闻着一股子桃子味？

    林爸爸劝道：「就听爱华的吧，上次我摔伤也是喝的这种药水，很有用。」

    林二婶按林爱华的指点喝了一小口，抿抿嘴唇：「这药水好，一点都不苦。」

    林爱华笑着点头：「每晚睡前喝一点，保证你哪儿都不疼了。」

    「哎，婶子听你的，每晚都喝。」林二婶把瓷瓶小心地放进口袋，林妈妈又亲自端着菜碗往外走。

    「爱国，帮妈把桌子送回你二叔家。」

    几个人搬着桌子板凳往外走，林大嫂留下烧水给锁儿洗脸洗脚。客人一走，锁儿也没了精神，脚还没洗好，他已经歪在椅子上睡着了。

    「爱华，锅里还有热水，你也洗洗。嫂子先回屋去了，你早点睡。」林大嫂捂着嘴打了个呵欠，把锁儿抱回去睡觉。..

    一轮圆月高悬夜空，撒下银白的清辉。

    这就是人间的团圆节吗？还真挺热闹，感觉很是奇特。

    这一刻，林爱华突然想起自己真正的亲人，记忆早就模糊成了虚幻的一团。

    修道，修道，她修得只记得道法，别的什么都忘光了。

    算了，亲人早逝，已经无法追忆。既然天道将她送到这里，那她就好好当一回林家的女儿，孝敬现在的父母亲人吧。

    「肥仔，你该去了。」林爱华收拾思绪，轻轻踢了肥仔一脚。

    肥仔今晚果然被林爸爸抱在腿上喂了许多美食，吃得肚子滚圆，一点都不想动。没办法，答应过主人给她跑腿，肥仔只得抹抹嘴爬起来。

    「我这就去。」

    肥仔脚下生风，三两个纵跃消失在夜色中。

    林家人回来时，林爱华已经回屋关上了房门。别人以为她已经睡了，她却坐在床上，支着耳朵听屋外的动静。

    林爸爸关好院门，去厨房端出几盘水果点心，又从供桌下摸出三支香点上，把儿子都叫过来磕头拜祖宗。

    原本该是晚饭前祭拜，但今天家里有客人，他们只能等客人走了再拜。

    林爸爸倒满一杯酒洒在地上，默默祷告：「祖宗保佑，保佑我林家子孙平安喜乐无病无灾。」

    三兄弟跟着磕头祷告一番，林爸爸站在一旁又拜了拜，简单的仪式就算完成了。

    「好了，都去睡吧，这里爸来收拾。」

    他把东西收好，默念道：「祖宗莫怪，今年简陋了点，以后我再给各位补上。」

    所谓祭拜，不过是求个心安。祖先要是真的有灵，怎么会怪罪他的简慢，有这份孝心就够了。

    起码林爱华就没嫌弃。香火点燃的那一刻，她竟真的感觉到了一丝愿力。看来林爸爸祭拜的祖先中也有老祖她的一席之地。

    夜深，林家人都睡熟了，林爱华盘坐在床上，双手捏起法决。

    入梦术，可以进入别人的梦境，以灵魂之力交流，以老祖区区筑基期的修为，施展起来还有点费力。

    「林进宝，张巧云，我乃林家老祖林冰璇。尔等的心意我已收到，感尔孝心，特赐尔一生吃不尽的米粮，用不尽的金钱。望尔今后立身自持，光耀我林家门楣。」

    「去吧！」

    林爸爸老两口还没看清女子的面容，就见她袍袖一挥，身影已消散无踪。两人迷糊间退出梦境，依稀只记得那位老祖给他们留下了几样东西。

    林爱华抹了把汗，躺倒在床上。

    妈呀，筑基期强行催动入梦术，可累死我了，也不知道他们看清楚了没有。没事，没看清的话我明天亲自给他们讲解。

    这晚，林爱华第一次没有进青冥境修炼，直接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早上醒来，太阳都已经升得老高，她竟然睡了整整一夜。

    肥仔守在她身边，等得都不耐烦了。她刚醒，肥仔就从项圈里倒出厚厚的几捆钞票。

    「给你，三千元全在这儿了。小刀子乖得很，还问我能不能再跟你拿点货。」肥仔把钱扒拉到主人面前，伸着脖子求抚摸，求表扬。

    林爱华没让它失望，果真拍拍它的脑袋，赞道：「好猫，辛苦你了。想吃什么自己去抓，主人还有事要办。」

    「好咧！」肥仔就等着她这句话呢。仙君答应帮它烤鱼，没有鱼怎么烤？

    不过，主人又想干嘛？肥仔它可得掌握第一手资讯。十条烤鱼吃完，难道以后就不吃了？

    林爱华顾不上肥仔，她得去看看昨晚入梦术的效果。

    早上起得急，老两口各忙各的事，都没来得及交流，谁都不知道对方也做了跟自己一样的梦。

    林妈妈疑惑地翻着厨房里的粮袋，低声嘀咕：「难道老祖宗真的显灵了？咱家的米真的吃不完？」

    她拿只淘箩装上满满一箩米，发现袋子里的米真的没少。林妈妈不敢相信，又拿只木桶过来，把袋子里的米往桶里倒。

    「妈，你干嘛呢？好好的米干嘛倒进桶里？」林爱华伸着懒腰走进厨房。

    林妈妈看看只浅了一点点的米袋，再看看比袋子还大了一圈的木桶，迷糊着不知道要不要把这怪事告诉女儿。

    林爱华一看就知道，她妈肯定已经相信了昨晚的梦，这会儿只是想要验证一下。

    她神神叨叨地凑到林妈妈耳边，小声说道：「妈，咱家出怪事了！」

    「啊！你也知道了？！」林妈妈一惊，回头看看厨房里没别人，扯着女儿的胳膊，指着木桶跟粮袋：「你看，我都倒出一桶了，袋子里的米还跟原先一样多。」

    啧啧，老妈怎么这么好骗？一句话就自己把老底都交代了。

    林爱华偷偷抚额。

    「我昨晚做了个梦，梦见一位仙女，说是要给我家吃不尽的米，用不完的钱。今天我一睁开眼，床头就多出了三千元。妈，你是不是也梦见仙女了？」

    三千？猪肉才七毛一斤，三千元得买多少斤肉啊！

    林妈妈再也顾不上她的米袋子了，拉着林爱华紧张地追问：「你真看到钱了？」

    「真看到了。妈，你跟我来。」

    林爱华把她妈带回自己屋，指着床上的几捆大团结：「你看，就是这些。」

    老天，她竟然看到了这么多钱！她一定是瞎了，是产生幻觉了！

    林妈妈吓得反手就把房门关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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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四章 老祖托梦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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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祖宗真的显灵了

    儿媳妇还在家呢，这些钱可不能让她看见。不是怕别的，突然多出这么多钱，叫她怎么解释呀！

    林妈妈拿过一捆钱，抽出几张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这钱都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小刀就算装上十个狗胆也不敢骗她和肥仔呀。

    林爱华肯定地点头：「是真的。妈，你快拿去收起来。」

    「这，我，我不敢要啊，这钱也太多了！」

    不怪林妈妈胆子小，大队分完口粮，真发不了太多分红，林妈妈攒了一辈子，手里最多时也就只有一百多元。

    林爱华可不管这么多。她拿出一块布头把钱包好，往林妈妈手里塞：「怕什么，这钱是咱家老祖宗给的。老祖宗是仙女，她既然说要给咱花不完的钱，肯定不止这么多，说不定以后还有呢。」

    林妈妈想想那神奇的粮袋，再看看手里厚厚的钞票，心理终于动摇了。

    「你也看到仙女了？你见到的仙女长什么样？」

    林爱华昨晚以灵魂之力直接跟父母交流，显露的就是她从前的样子。她想了想，描绘道：「长长的头发，大眼睛，鹅蛋脸，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子，拖到地上的那种，就跟画里的一样。好多雾，我也没看得太清楚。」

    「哎，对对对，我看到的仙女也穿着古代那种长裙子，比戏台上演的还漂亮！」

    两相印证，这梦难道还是真的？

    「我在梦里见还到你爸了。不行，我得问他一下。这么大的事，不能瞒着他。」

    他们怎么讨论林爱华就不管了。「反正咱家你管钱，这些钱你收起来，我要用了再跟你拿。」

    林妈妈虽然还在担心害怕，却不肯让女儿来顶这个雷。她把钱包紧，塞进自己衣服底下，叮嘱道：「这事你可千万别跟旁人说，就算你哥哥嫂子也不能说，知道吗？」

    「知道知道，你快把钱收起来，我都饿了。」

    「饿了你就先吃几块藕饼，妈这就来热菜。」

    林妈妈藏好钱，林大嫂也喂完了猪，正把小鸡放出来，给它们撒切碎的菜叶。撒完菜叶，她又抓了几把碎米撒过去。嘴里不住地碎碎念。

    「爱国什么时候才把这些鸡弄走？一百多张嘴，吃的可都是我们家的菜和米。他这队长当得也太亏了！」

    小鸡放在家里才不到两天，她就喂得肉疼。养得再好也没人夸她，这都是大队的集体财产。

    林妈妈心事重重，也不管儿媳妇说了什么，只闷着头煮早饭，伸长了脖子等老伴回来。

    好不容易熬到大家吃完饭，林妈妈使个眼色，把林爸爸拉回房间。

    「进宝，你昨晚做梦了没有？」房门一关，她就迫不及待地盘问起来。

    林爸爸一呆：「怎么，你也做梦了？你梦到了什么？」

    「我先问的，你先说。你梦到了什么？」

    林爸爸回想昨晚的梦境，真实得好像真的发生过一样，只可惜梦中的情景太过无稽。

    「我梦到一个长头发的仙女，她说自己是林家祖先，叫什么林冰璇……」

    「林冰璇？！」林妈妈惊呼一声，连忙捂住自己的嘴，「你接着说。」

    「也没什么了，她就是说咱们挺孝顺，要赏我们米粮还有钱。」见媳妇脸色不对，林爸爸终于后知后觉地问道：「怎么了？怎么突然问这个？」

    林妈妈把被子掀开，露出一个方方正正的布包。

    「我跟爱华都做了同样的梦。你看，这就是仙女给爱华的，我数过了，整整三千元！」

    林爸爸惊讶地瞪大眼，拿起布包打开看看，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这，你没骗我吧？」

    「钱都在这儿放着呢，我怎么骗你？」林妈妈哼了一声，补充道：「那你有没有梦见仙女叫咱们光耀林家门楣？」

    林爸爸这下终于相信了，一拍巴掌叫道：「对，我梦见你就站在我右边，咱俩一起听的，是说了这句话。」

    林妈妈连忙推他一下：「小声点，除了钱，仙女还给咱们宝物了。这事就只有咱们三个人知道，你可别往外说。」

    「真的有宝物？」林爸爸回想一番，说道：「我记得是两只袋子，一个油壶。」

    林妈妈得意地低笑道：「我都试过了，咱家装米和面的袋子确实怎么都倒不完，还有油壶，倒了几次都是满的。前些天我就感觉有点不对劲，原来这都是宝贝！要不是祖宗托梦，我还真不敢信呢。」

    「对，这几样宝贝要收起来，不能直接放厨房。要是被人拿走，祖宗肯定会生气的！」林爸爸立刻就要去拿粮袋，想了想还是忍住了。

    「等会儿我们走了以后，你去悄悄把袋子拿进来，里面的米面倒点出来放在厨房里用，宝贝还是锁在柜子里放心。」

    「行，我知道了。」林妈妈点头，又为难地指指床上的钱：「那这钱怎么办？」

    林爸爸毕竟是男人，胆子比她大了不少。这是祖先的赏赐，又不是歪门邪道来的钱，他有什么不敢拿的？

    「你先收着吧。过几天爱华去县城读书，正好要用钱。原先我还说给她在城里租个房子，现在有了钱，不如直接买两间。自己有房子，做饭睡觉都方便，比在学校挤宿舍强。」

    「行，那就先买房子，其他的钱留着给老二老三娶媳妇！」

    林妈妈也不知道县城的房子要花多少钱才能买到，或者肯不肯卖给他们乡下人。三百张大团结，厚厚地叠放在一起，给了她莫大的底气。

    有饭吃，有衣穿，有钱花，儿女又都出息。有了这几样，她还怕什么呀！

    老两口商量完，林爸爸假装没事人一样走出屋子，跟几个儿子一起上工去，只是他的嘴角一直往上翘，怎么都压不下去。

    「爸，你干嘛笑得这么开心？捡到钱了？」林三哥回头看了几次，终于忍不住问他。..

    「捡到钱都没这么开心！」林爸爸干脆咧开嘴畅快地大笑：「今天再晒一天，明天就能去把公粮交了，剩下的可都是咱们自己的口粮，你看着难道不高兴？」

    高兴是高兴，但也不用这么高兴吧？

    林三哥摸摸头，完全get不到他爸的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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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五章 祖宗真的显灵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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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别被臭小子骗了

    林爱国挑着着装小鸡的筐，受到林爸爸情绪的感染，也跟着笑起来。

    「我也挺高兴的，你看，咱们的小鸡仔长得多快，才两天，一只筐都装不下了。爱华说，这批小鸡养一个月就能下蛋，我看还真有这可能呢。」

    林大嫂在一边帮他扶着筐，问道：「说好叫谁去看养鸡场了没？」

    「还没。先排班，日夜不能离人，等交完公粮闲点了我再安排人专职养鸡。」

    只要不叫她去养，安排谁林大嫂都没意见。她男人虽然更忙了，不能像从前那么顾着家里，但她看着高兴。男人，就是得有自己的事业，她喜欢爱国现在意气风发的样子，也很享受别人对她的恭维。

    不过，她也一直约束着自己，不能太过得意。你看看姚红英，从前有多风光，现在就有多落魄。

    活该，谁叫她从前那么嘚瑟，还小气，连自行车都不舍得给自己摸一下。

    林大嫂每次想到姚红英被押走时的狼狈样子，就忍不住提醒自己一遍。千万不能得意忘形，千万不能太嘚瑟。

    林爱华把钱交出去后，也算了了一桩心事。家里的事都安排清楚，她可以安心修炼，等着去县城上学了。

    老天开眼，这几天都是好太阳，大家紧锣密鼓地晒稻，装袋，称重，第二天一早，林爱国带人用板车推着去公社交粮。

    林家这两天聊的全是交公粮的事，林爱华感受到大哥的紧张，暗暗吩咐肥仔：「你去跟小鱼说一声，让他盯着交公粮的事，万不可出了岔子。」

    肥仔一呆，干笑道：「我？他怎么会听我的……」

    「呵，别装了，我都知道了。」林爱华一句话，吓得肥仔嘴里的猫粮都掉了出来。

    「冤枉啊！我没有……」

    没等它说完，就被林爱华打断。「行了，别解释了。我们三个一起来的凡间，平日我又总是修炼，没空陪你玩，你跟他走动走动我又怎么会拦着？」

    「去吧，你就帮我传个话。我自己不方便出面，有他看着，我也放心点。」

    原来主人还不知道我已经把她卖了。肥仔的小心肝这才顺利归位，拍着胸脯保证道：「我跟他一起去。谁敢破坏交公粮，本大爷给他一爪子！」

    「你少点给我搞事！有什么事交给小鱼处理。」林爱华瞪它一眼，肥仔立刻耷拉着耳朵跑了出去。

    「好险啊！我得赶紧告诉小鱼去。」

    有徒弟看着，林爱华就彻底放心了。不管他恢复了几成法力，哪怕只有一丝丝，也足以应付凡间的事了。精华书阁

    算算日子，明天国庆节，三号开学，后天她就得去学校报到。因为要寄宿，她还有不少东西要准备。

    林妈妈也为女儿开学的事在忙着。初中寄宿时用的水壶、饭盒、脸盆什么的还都好好的，带去县城继续用。衣服虽然有了几件，她却还嫌不够，拿着林爱华带回来的白色细布，又给她缝了一件长袖衬衫。

    林大嫂今天去镇上卖鸡蛋，她又拿着钱和布票，叮嘱她再买块被里被面回来。队里的棉花收了，林家也分了一点，正好弹上一床新棉胎，把原先那条发黑发硬的被子换掉。

    前些天收的豆子被她做了黄豆酱，还要过几天才能吃。这次赶不上了，只好等女儿下次回来再给她带上。

    林妈妈忙忙叨叨了一上午，午饭时几个男人都回不来，只有她们三个女人带着锁儿坐在厨房里。

    「爱华，后天你准备怎么去县城？是坐车去还是骑自行车？县城离得远，要不你这次别带粮食了，咱直接拿钱买饭票。」林妈妈想想女儿要带那么多东西，恨不能全家一起上阵去送她。

    林爱华也不想背着米去上学，立刻点头道：「行，那就买。不带米就没多少行李，我自己去就行，你们都别送了。」

    不用人送怎么行，林妈妈是不放心，林大嫂还想着要再跟去县城玩玩呢。

    「爱华，嫂子送你吧，嫂子力气大。」她眼巴巴地看着小姑子，害得林爱华差点就点头答应了。

    「你别去了，我跟她爸去送。」林妈妈打破了儿媳妇的幻想。

    说好了要在县城买房，她不得去看看？带着儿媳妇，她怎么拿钱出来给女儿置办东西？

    林大嫂偷偷撇嘴，对着婆婆做个鬼脸，却被锁儿看了个正着。

    「妈妈，你脸怎么了？」锁儿学她的样子挤着小脸，不小心吹出个鼻涕泡，逗得大家都笑了。

    林大嫂连忙掏出手帕给儿子擦鼻涕，喷笑道：「臭小子，不学好！」

    林爱华说什么都没用，林妈妈已经决定了，她和林爸爸一起送女儿上学，两辆车一起骑过去。

    吃过饭，林妈妈又扭着女儿一起缝被子，嘴里不停地念叨。

    林爱华一点都不嫌烦。儿行千里母担忧，老妈这是关心她呢。

    好吧，听多了，她确实有点烦了。

    「妈，我都知道了。要好好读书，要团结同学，要尊敬老师。不能出去瞎玩，要好好吃饭。我耳朵都被你念出茧子了！」

    「行行行，妈不说了！」林妈妈嘴上说不说，还是忍不住又念叨了几句，「你年纪还小，可千万别被城里的臭小子哄了。要处对象一定要告诉家里，我们得帮你把好关。你别嫌妈啰嗦，妈都是为了你好！」

    我年纪小？林爱华无言以对，只好不住点头。

    「知道了，我谁都不处，就陪着你，行了吧！」

    「妈也不是不让你吃对象，只是叫你擦亮眼睛！」林妈妈却又被她说得急了，「城里可不比咱们乡下，一个个的都精明着呢。我女儿这么好，当然得挑个最优秀的小伙儿！」

    挑？本仙女才十六，要男人干嘛，当累赘吗？林爱华暗暗好笑，又不能跟她妈明说，只好耐着性子不住点头。

    「我记住了。不管是谁，一定都让他先过你跟爸的眼。这样总行了吧！」

    见女儿这么听话，林妈妈这颗老母亲的心总算是安定了少许。

    她压低声音，凑到林爱华耳边说道：「家里不是有钱了嘛，我跟你爸商量过了，想先给你在县城买个房子。这样你不管是现在读书还是将来工作，都不愁没地方住了。」

    买房？林爱华一呆。那些钱是她孝敬老两口的，没想到他们却只想着花在她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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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六章 别被臭小子骗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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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去县城报到

    妈，我就读两年书，买房干嘛？还不如先把家里的院子翻修一下。」

    林妈妈早就拿定了主意，根本不会听女儿的。才十六岁的小姑娘，她懂什么？

    「什么只读两年书，你毕业以后难道还要回来种田？当然是找个工厂去上班了，总归是要房子的。这些你别管，我跟你爸都商量过了。盖几间砖瓦房也不用多少钱，够呢。」

    林爱华也不知道盖个院子要花多少，既然老妈说够，那就随她去吧，不够的话她再去挣就是。

    「行，你高兴就好。」

    两人把那条六斤重的棉被缝好，林妈妈抱着被子去院子里晒，对林爱华说道：「你去收拾自己的东西吧，有空了再看看书。镇上的中考第一，到了县城也千万别把功课落下了。」

    林爱华巴不得回自己屋里去抓紧修炼，就剩两天在家的时间，估计她是没法突破金丹了。

    算了，徒弟留着还有点用，等她从学校回来再把他送走。

    晚上，林家人下工回家，一个个精神振奋的样子，一看就知道交公粮的事完成得很顺利。

    林妈妈把晚饭端上桌，不放心地问道：「公社粮站没刁难你们吧？」

    林爱国爽朗一笑：「没有。我们的粮晒得干，足斤足两，他们挑不出毛病。」

    林爸爸乐呵呵地点头：「咱们去得早，只有我们一个大队在交粮。我把小鱼送的烟给他们每人散了一包，都好说话得很。」

    真的？

    林爱华看看肥仔。

    肥仔翻着眼珠说道：「哪这么容易。小鱼说了，那些人想给咱们评三等，要扣斤两，是他把粮站主任拉到一边问候了一下，他们才老实听话的。」

    哦，原来是「问候」了一下，不单单是烟的作用。你看，徒弟还是有用的，就先留着吧。免得老祖去上学，有不开眼的来给林家找麻烦。

    国庆那天，南坪大队请来放映队，在队部晒场上给大家放了场电影，林爱国自掏腰包，给来的每个人都发了糖。

    开映前，林爱国拿着大喇叭，站在台子上吼了几句。他这时还不会打官腔，说的都是实在的好消息。

    公粮交了，接下来就是抢种小麦。队里出钱办养鸡场，卖鸡卖蛋的钱年底分红。另外，队里还要拿钱出来买羊，再挖两个鱼塘。只要肯出力气，南坪大队的社员就绝不会饿肚子。

    质朴的语言描绘出幸福的画卷，社员们纷纷叫好鼓掌。跟朱长贵一比，林爱国的做法太得人心了。

    林爱华也被大嫂拉出来看电影，每人搬个小凳子跟大家挤坐在晒场上。放映机沙沙响，前面悬着一块白布充当幕布，画面有些模糊，大家却都看得津津有味。

    不能怪他们没见识，往年南坪大队从没放过电影，公社偶尔放几场，大家都像过年一样，不管多远都肯走过去，就为了凑个热闹。

    电影院里效果好，那不是要花钱嘛，他们哪儿舍得。

    真要像林爱国说的那样，养鸡、养羊还养鱼，年底分了钱他们也去镇上开个洋荤，坐在电影院里看场电影。..

    林爱华眼睛四处乱扫，趁乱溜到余小鱼身边。

    「跟我过来一下。」她招招手，余小鱼悄悄站起身跟她走到一棵大树旁。

    「有事？」没事她才不会主动找他。

    「明天我要去县城上学，你帮我看着点林家。」

    唉，余小鱼暗暗叹气。还以为这位惦记着自己呢，原来是为了林家人。

    「知道了。」他丧气地垂着头。

    哼，臭小子，叫你干这么一点点小事都不乐意！要是老祖我修为还在，我兜头给你一个栗子！

    没办法，小小筑基没法蹦跶，林爱华只好对他瞪眼：「有酬劳，等我放假回来就给你！」

    放假就会回来？余小鱼的眼睛一亮，点头道：「好！」

    唉，心塞！一个肥仔，一个徒弟，怎么都是无利不起早？老祖的教育太失败了。

    林爱华电影都不想看了，拎起凳子回家。

    第二天，林爸林妈早早地起了床，把该带的又整理了一遍，箱子被子都绑在车上，零散的小东西装在蛇皮袋里，挂在小车的后座边。

    因为林三哥的强烈要求，今天去县城的成了四个人。林爸带着林妈，林三哥带着林爱华。

    手里虽然有钱，林妈妈却是节约惯了的，一分也不肯乱花。她早上硬是提前两个小时起床，蒸了一大笼青菜包，说是留着在县城当午饭吃。

    菜包也不错，用的是林爱华拿出来的面粉，带着淡淡的灵气。不讲口味的话，吃包子比吃城里的大鱼大肉还更有营养呢。

    林爱华也没法强行改变老两口的消费观，只要他们不受苦，爱怎么吃就怎么吃吧。

    几人特意换了新做的衣服，推上自行车准备去县城。

    「爱华，好好读书，别惦记家里。」

    「想吃什么自己去买，别不舍得花钱。」

    大哥大嫂拉着她反复叮嘱，活像她去了就不回来一样。

    「好，我知道了。」林爱华点头，对林爱国悄悄提点道：「哥，我走了，有什么处理不了的事记得去找小鱼。」

    找小鱼干嘛？林爱国一呆，想要再问，林爱华已经跳上了自行车。

    「走咯！」她挥挥手，肥仔也纵身跳进了车篓里。

    林爸爸可喜欢肥仔了，赶紧停下车把它抱下来。

    肥仔还想挣扎，被林爱华一个眼神阻止，只好不情不愿地跳到院墙上。

    「我走了，看好家里。」林爱华再次挥手，两辆车向县城出发。

    早上十点，一行人到达了县城中学。

    大门敞开着，「和平县中学」，白底黑字的牌子悬挂在门旁，门边站着几个学生模样的人。

    「就是这儿了！」林爱华跳下车走过去，「同学，高中报到在哪儿？」

    「你是来报到的？叫什么名字？」一个男生拿着名单，眼光从头到脚把林家几个人全扫描了一遍。

    带着这么多行李，肯定是农村来的。不过，这女孩长得可真漂亮，一点土气都不带，将来倒是可以发展一下。

    林爱华被他看得心里发毛，又不想被爸妈看到她暴力的一面，只好暗暗记住这小子的样子，冷声说道：「高一，林爱华。」

    男生还在翻名单，旁边一个学生却突然转过头，看着她惊喜地笑了。

    「林同学，你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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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同学少年

    这是……张耀扬？

    没想到刚到学校就遇到老同学，还是个念念叨叨催她上学，操心堪比老母亲的热心同学。

    「张同学，你也是来报到的？怎么不进去？」

    张耀扬的脸微微红了一瞬，点头道：「你在二班，我带你去办报名吧。」

    说完，他又对林爸林妈点头招呼：「这是你爸妈？还有这位是……」

    林三哥连忙走到妹妹身边：「我是她哥！」

    三双眼把张耀扬从头打量到脚，眼里的审视和防备都简直要化成实质把张耀扬分解成一片片。

    头一回被人这么盯着看，张耀扬尴尬得脚指头都快抽筋了。扶了下眼镜，他拉住旁边一个小个子男生：「走吧，我送你们去报名。」

    那男生自来熟地对几人点头打招呼，爽朗地笑道：「这位就是林同学呀。我叫谢友庆，跟你同班。」

    林爱华对他友好地点点头，又反身对父母招招手，叫他们跟上。

    从前在玄天门时，她一直都是坐在高台上讲道的那个，没想到现在居然有同学了。很好，好玩。

    张耀扬不好意思跟林爱华说话，谢友庆却没一点心理负担，很是自来熟地问道：「林同学你要寄宿吗？我看你带了被子。」

    「是呀，我家离得远。你呢，就住在县城？」

    「对，我跟耀扬住一个大院，离学校不远。寄宿生一个月才放一次大假，林同学周末可以去我家玩。」

    谢友庆随口的一句邀请说得林爸林妈心里一哆嗦。臭小子，他们还在呢，他就敢打自家宝贝女儿的主意？

    城里太危险了！

    不行，等下一定要跟女儿好好说说，可千万不能去同学家，尤其是男同学。

    有了两人的指引，林爱华的入学手续办得十分顺利。学费是免了，住宿费和书本费还是要交的。林爸帮着女儿交钱、买饭票，走到女生宿舍楼下，就连忙拦住那二位热心的男同学。

    「谢谢两位，我们送爱华去宿舍就行，你们快回家吃饭去吧。」

    张耀扬看着林爱华，不好意思多说话，还是谢友庆热情地对他们挥手：「那我们就先走了。林同学，明天见！」

    「明天见！」林爱华也笑着对他俩点头，还没来得及再说两句客气话，就被林妈妈一把拉进大楼的门洞。

    林爸和林三哥在后面帮忙搬行李，林妈妈回头看看没别人，立刻小声叮嘱女儿：「爱华，你在学校好好读书，没事可千万别去同学家瞎玩。等下你就去问问哪天放假，我叫你哥来学校接你。」

    「不用吧，就这么点路，又不用搬东西，我自己回去就行。」林爱华拒绝的话才刚出口，就被跟上来的林三哥打断。

    「没事，个把小时的路，何必去坐车走路地折腾，还是哥来接你吧。」

    瞧他们一个个反应过度的样子，林爱华只得点头答应，那三人这才放松下来，帮着她找宿舍，整理床铺。

    张耀扬在校门口等了个把小时，真见到人了，也不过说了两句话。就这样，他还照样美滋滋的，边走边不停回味。

    「扬子，好眼光！」谢友庆对他挑起大拇指，打断了他的思绪。

    张耀扬的耳根发热，紧走两步把他甩在身后。

    「什么呀，我跟她只是初中同学，今天碰巧遇到的。」

    「碰巧？！我可是陪你在大门口站了一个多小时！」谢友庆从后面搂住他的脖子，一个劲地追问两人的关系。

    「真的只是初中同学！」张耀扬死都不肯承认，哪怕那点小心思已经在发小面前暴露无遗。

    「行，你说了算。」谢友庆怕他面皮薄真给说生气了，嬉笑着拍拍他的肩膀放开手，两人一起走进个清幽的大院。

    宿舍楼是老教学楼改的，中间砌了墙，两个楼梯分别通向男女宿舍。一楼住的单身教职工，二三楼给学生住。

    林爱华带着父母上了三楼，看着门牌号找到自己的宿舍。门开着，里面站着几个人。

    林爱华打量一眼憋窄的宿舍，暗暗皱起眉头。

    这是什么住宿环境呀！

    一间教室中间砌了道单墙，隔成两间，每间放着四张木架子上下铺。一间小小的宿舍要住八个人？

    其实原主初中也是住的这种宿舍，只是林爱华毕竟没有亲身体验过，一时有些吃惊。

    见他们进来，屋里的几个人都停下手里的动作。一个高个子大脸盘的姑娘抢先笑着招呼道：「你也住307？叫什么名字？」.

    这是她以后要相处两年的同学，林爱华也不好端着，点头含笑道：「我叫林爱华。」

    「哦，是你呀！我叫孙静。」孙静对她友善一笑，「那儿还空着几张铺，你可以自己挑一个。」

    林爱华上下打量一眼，指着最里边靠窗的上铺道：「我睡那儿吧。」

    孙静几个来得早，挑的都是方便的下铺，没想到她不去占空着的那张下铺，倒选了个大家都嫌弃的铺位。

    上铺什么的，对林爱华来说可没半点问题，比起那点不方便，她更介意每晚有人爬在她头顶折腾。

    在孙静的指引下，林家几人去打来一盆水，把铺板擦干净，铺上家里带来的垫被、床单，又放上新棉被。墙角有只带锁的柜子，一共八个格子，林爱华也去占了一个，把自己的东西放在里面。

    除了孙静跟他们说过几句话，其他两个女生全程只顾自己整理床铺，偶尔也好奇地打量林爱华，却在她目光看过来时转开脸。

    都是些十多岁的小丫头，林爱华也没兴趣主动找她们说话，自顾把东西规整好，时间已经过了十二点。

    那两个没说话的同学从食堂打了饭菜，拿回宿舍吃。林爱华伸头看看，每人碗里都只有一个馒头，上面盖着几根萝卜干。

    林妈妈有些庆幸自己早上蒸了包子，忙把竹篮上的盖布掀开，拿出一个塞进女儿手里。

    跟孙静比较熟悉，她也客气地递过去一个：「姑娘，你还没吃饭吧，来尝尝婶子包的菜包。」

    孙静连忙摆手：「谢谢婶子，我带了饼。」

    林爸爸看看这简陋的宿舍，再看看那三人吃的馒头大饼，暗暗叹了口气，轻轻一拉女儿的衣袖。

    「爱华，下午没事了吧？走，爸带你去小姑家认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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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小姑日子苦啊

    小姑？

    林爱华回想一下，她爸确实有个妹妹嫁进县城，却好几年没走动过了。怎么今天突然说要去她家里？

    当着几个同学的面，她也没多说，等一家子人都走出学校了，林爱华才问道：「爸，咱们去小姑家干嘛？」

    林爸爸啧了一声，说道：「县城高中的伙食怎么那么差？馒头都不是白面的，也不知道掺了什么。爱华，你小姑家离学校不远，爸带你去认个门，拜托她一下。你要是吃不惯食堂的饭菜，咱可以拿点钱去你小姑家吃饭。」

    呵呵，我要是吃不惯，可以去吃饭店嘛，干嘛要去几年不来往的亲戚家？林爱华偷偷撇嘴，却又不好打消她爸的积极性，敷衍着点头道：「那就去看看小姑吧。」

    几人先绕路去百货商店，给小姑家买了点礼物。林三哥不耐烦跟着，自己偷偷跑去取回上次拍的照片，一个人跨坐在自行车上，不住地呵呵傻笑。

    「看什么呢，这么高兴。」林爱华一出百货公司的大门就看到他的傻样，抢过他手里的照片。林三哥一点不生气，反倒献宝似的拉着他爸妈一起看。

    「爸，你看，这相片拍得多好，真精神。等下你俩也去拍一个吧，下次我接爱华时来帮你们拿。」

    林妈妈生怕自己的手脏弄坏照片，只在一边伸着脖子看，笑道：「我们两个多大年纪了，拍这个干嘛？你们小孩子喜欢就多拍几张。爱华这张拍得好，回家收起来，妈想你了就拿出来看看。」

    看着爸妈的抠搜样，林爱华有些头疼。不提她刚给的三千，大嫂每个月光卖鸡蛋也能给家里挣三百多，够他们敞开了花的，怎么连拍照片的几毛钱也不舍得？

    「走，去给你们拍一张，我想你们了也拿出来看。」她拉着林妈妈的手就要往照相馆走，被她挣脱开。

    林爸爸也在一边拦着：「不拍了，先去看看你小姑。等下我们还要回去，别耽误太久。」

    算了算了，他们自己不愿意，林爱华也不好强求。等她在县城多挣点钱送回家，看他们还抠不抠了。

    四人骑着车沿着大路往前走，没多久，林爸爸带着他们拐进一处居民点。窄窄的巷子，拐了几道弯，林爸爸在一排红砖瓦屋前停下。

    「就是这儿，你们等等，我去看看慧娥在不在家。」

    这里的房子整齐地排列，每间形状大小都一样，小姑家住的应该是分配的公房。

    林爸爸走到个用竹枝围出的小院前，探头往里看，叫道：「二妹，在家吗？」

    一间木门打开，里面走出个中年妇女。

    「大哥，你怎么来了！快，快进来！」女人叫了一声，快步跑来拉开大门，眼中是藏不住的惊喜。

    「嫂子也来了。这是爱华，这是……」她看着林爱民，一时认不出他是哪个侄子。

    「爱民，快叫小姑。」林妈妈推了儿子一把，把手里提着的东西递过去。

    「爱华考上高中了，今天来报到，我跟她爸带她来看看你。」

    「哦，考上高中了，好，好！快，进来坐。」小姑不肯接她手里的东西，只一个劲打量林爱华。

    林爱华也仔细瞧瞧这个小姑。她穿着一件泛黄的白衬衫，剪着齐耳短发，看着倒挺利索。只不过，以林爱华的眼光，还是看出小姑的精神有点不好，怕是常年劳累引发了一些病症。

    她也不多说，只跟着爸妈往屋里走，自己找个凳子坐下。

    小姑家不大，只有两间平房，加起来三十多平方的样子。家里也没个像样的堂屋，他们坐的屋子里摆着两张小床，中间夹着张方桌人站在屋里，几乎没了转身的地方。

    林爸林妈应该是来过，熟门熟路地坐在桌边的床上，林爱民也只好跟着坐下。

    城里住房紧大家都知道，可这也太紧了吧？床的两头都放着枕头，小姑家难道有四个孩子？

    林爱华脑子里一点印象都没有，只好闭着嘴不说话，听小姑他们拉家常。

    小姑去院中搭着的一间简易棚子里拎来个水壶，给几人倒上水，笑道：「几年没见，爱民和爱华都长这么大了。要是在街上遇见，我还真不敢认呢。」

    她从桌子下面的抽屉里摸出几块糖来，往几人手里塞：「吃糖，快吃糖。不知道你们要来，家里一点准备都没有。哥，你们吃过午饭没有？我去给你们煮点面吧。」

    林爸爸连忙拦着：「吃过了，我们吃过才来的。」

    小姑确认他们真的吃过饭，这才安心坐下跟几人说话。.

    奇怪了，看他们明明关系很好的样子，小姑怎么几年都不回去？县城到南坪大队也不算很远呀。

    林爱华剥了一颗糖塞进嘴里，听他们几个扯闲篇。

    听了好半天，她终于明白了。小姑倒不是不想回去，实在是走不开。

    小姑是农村户口，姑父却是街道工厂的工人。当年她嫁过来时，婆家就不太同意，好在她肚皮争气，连着生了四个孩子，两男两女，也算给方家延续了香火。

    小儿子出生后，婆家对她态度好了不少，她的日子才算好过了。可惜，好日子没过几年，婆婆却摔了一跤，至今走路还要拄拐杖。

    小姑父上面还有个哥哥，两家轮着照顾父母。但小姑父要上班挣钱，没有正式工作的小姑只好挑起这个担子。

    小姑的日子过得苦啊，一家六口人，全靠着小姑父一个人的工资过活。她一边照顾家里伺候公婆，一边还拿了手工活儿在家做，节假日都不敢休息，哪儿还抽得出时间回娘家去。

    几人唏嘘了一阵，几乎要说出眼泪来，小姑强笑着拉住林爱华的手，问道：「学校住得还适应吗？不行的话搬来小姑家住。让你两个表弟搬到我屋里，这张小床留给你。」

    呵，还是别了，你家这环境，也不比学校强多少。林爱华连忙摇头：「不用，学校挺好的。」

    林爸爸看看妹子家里的窘状，也不好意思再提让女儿来搭伙的事了，反倒掏出二十元钱塞进林慧娥手里。

    「我们这就回去了，这钱你拿着，给几个孩子买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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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九章 小姑日子苦啊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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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八个女生的小世界

    这怎么行，我哪能要你的钱！」

    林慧娥赶紧又把钱塞回去，林爸爸不肯要，她又往林妈妈口袋里塞。三人拉扯了半天，还是林爸爸力气大获得了最后的胜利。

    「拿着吧，以后爱华要是在学校不方便，说不得就要来你这儿蹭几顿饭，就当我提前付饭钱了。」

    林爸爸按住妹子的手，对几人眼色示意，他们连忙站起来。

    「慧娥，我们就先走了，回去还得骑两个小时，家里还有事呢。」林妈妈把带来的东西都放在桌上，不管小姑子怎么说，都不肯再留。

    「小姑，我走了，有事可以去高一二班找我。」林爱华摆摆手，跳上三哥的自行车，扔下小姑一溜烟地跑远了。

    骑到学校大门前，林爸爸停下车，用脚撑住地。

    「爱华，我跟你妈去居委会问问有没有能买的房子，你先回学校去吧。是月底放假吧？到时候你留在学校别乱跑，等你三哥来接。」

    林妈妈跳下车，从裤兜里掏出个手绢包塞进女儿手里。

    「拿着，缺什么自己买，不够了妈下次再拿给你。」

    林爱华捏了一下，厚厚的一叠，应该大团结。家里不缺钱，她也就不客气地收下了老妈的心意。

    「爸，妈，那我就先走了。房子的事不着急，我也向同学问问，有的话叫人带信给你们。三哥，路上慢慢骑，早点带爸妈回去。」

    她挥挥手，转身要走，林爸爸又在身后不放心地叫道：「在学校好好读书，有事记得来找你小姑！」

    「知道了！」林爱华嘴上答应，心里却暗暗摇头。

    找小姑？看她那样子，自己都过得艰难，她才不要来给小姑添麻烦呢。再说了，学校而已，里面都是群十多岁的学生，她能遇到什么难事？

    时间还早，林爱华才不想现在就回去呢。中午没吃好，她又在路边买了几样点心填饱肚子，随即返回百货大楼。

    八人一间房，她还怎么进青冥境修炼？当然是要买一顶蚊帐把自己的床遮上。

    蚊帐是白色纱布做的，又长又厚，穿上两根竹竿绑在床上，就像一个小帐篷。灯一关，谁能看到她在里面干嘛。

    买蚊帐也需要布票，还好林爱华攒了不少，不然还真有些麻烦。她夹着蚊帐，又给自己买了两条毛巾，一块香皂。想想食堂的伙食，她忍不住一哆嗦，跑去食品柜台买了许多桃酥、麻饼、葱油饼干。

    让她吃黑馒头就萝卜干，她还不如绝食呢。

    等她溜溜达达回到宿舍，八张床已经全都被占满，其余七人正坐在屋里唯一的长桌边聊天。

    「都在呀。」林爱华打个招呼，把东西放进自己的柜子，爬上床挂蚊帐。

    屋角放着几根竹竿，大概是上一届学姐留下的，正好省了她去砍竹子的麻烦。

    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爬上她旁边的床，帮她扶住竹竿，腼腆笑道：「你是林爱华吧？我叫钟继红，跟你同班。」

    林爱华点点头，想想大家还要相处两年，也不好太冷淡，没话找话地问道：「这是你的床位？」

    「对，我来得晚，只有上铺了。不过没关系，上铺也挺好的。」

    林爱华挂好蚊帐，把两边的拉开，用木夹子夹好，随即跳下床，在几个女孩的惊呼声中稳稳落地。

    「你学体育的吗？好厉害的样子。」一个大眼睛长辫子的女孩捂住嘴，眼里满是好奇。

    「你不是兴泰镇中考第一吗，怎么体育也这么厉害？」孙静也对林爱华满是好奇。

    这么点小事就算厉害了？林爱华突然感觉自己跟这些女孩子有些不好交流。不过，人家才是正宗女孩，她就是个老妖怪，哦，不，老神仙。想要做个凡人，她还得跟这些女孩好好学学。

    「我没学体育，就是平时在家农活儿做得多，习惯了。」林爱华随口敷衍，紧接着强行转化话题，问道：「你们在聊什么？」

    「哦，我们在向袁春华打听学校的事呢。她是高二的学生，什么都知道。」

    孙静手一指，一个短发女生笑着对林爱华摆手。

    「我已经在这儿混过一年了，你们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我包教包会。当然，除了课本。」

    除了课本？林爱华不理解，袁春华却不肯细说，只拉着几人嘻嘻哈哈地说笑。

    谈笑间，林爱华终于认全了自己的舍友。

    大眼睛姑娘叫李亚男，早上比林爱华先来的两个一个叫许周红，一个叫唐秋艳，两人都不太爱说话。

    还有一个女孩长得白白净净，圆圆的鹅蛋脸上总带着点傲气，就睡在林爱华的下铺，叫作周雨桐。据说她爸是红星公社的供销社主任，家里条件挺不错的。

    除了林爱华，整个宿舍也只有她拥有一顶纱布蚊帐，不过是用旧的，有点泛黄。

    彼此熟悉了，周雨桐突然对林爱华问道：「林爱华，你家是做什么的？」

    「我？我家就是农民，贫农。」林爱华不太喜欢她那昂着头用眼角看人的样子，只是淡淡一笑，又跟其他几人继续说话。

    贫农，贫农你还花一个月的伙食费买蚊帐？真是打肿了脸充胖子，我倒要看你这个月在学校吃什么。周雨桐偷偷撇嘴，加入了她们的话题。

    林爱华第一次知道，原来几个第一天见面的女孩就可以无话不谈，处得就像好姐妹一样。她们都这么没有城府的吗？

    呵呵，不用几天，她就会知道自己的这几个室友是不是真的好姐妹，真的没有城府了。

    这会儿她只把自己当成个旁观者，听她们各自聊一些自己的家庭、爱好、喜欢读的书，看过的电影，甚至还讨论起了班上的男同学。

    满满的青春气息熏陶着林爱华这活了不知多久的老神仙，看着这帮女孩，她感觉自己真的变年轻了呢。

    一阵悠扬的铃声响起，袁春华哎呀叫了一声。

    「晚饭时间到了，快，拿上饭盒，我带你们去打饭！」精华书阁

    「终于可以吃饭了，我早就饿了！」周雨桐第一个扑到柜子前，拿出两只搪瓷饭盆，其他几人也各自取了自己的饭盒，八个人一起冲出宿舍楼，在袁春华的带领下向食堂跑去。

    林爱华也跟着跑。这样抢着吃饭的经历也太新奇了，她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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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307第一次聚餐

    学校食堂不大，最里边是一排柜台，上面摆着装饭的木桶，另外还有几个大桶装着菜和汤。

    空处放着几排长桌、长凳，已经坐了不少人。

    307宿舍的小姐妹们也学着别人的样子排队打饭，在袁春华的提议下，她们一致同意把饭拿回宿舍去吃。

    林爱华排在最后，别人都打完了，端着饭盆站在食堂门外等。她伸头看了看，菜式很简单，只有面、粥、馒头这三种选择，配菜也只是炒青菜、炒豆干，连一点肉星都没有。

    唉，就这么吃吧。林爱华暗暗叹口气，说道：「麻烦给我来一碗青菜面，再来个炒豆干。」

    手里捏着一把花花绿绿的饭菜票，她也不知道该怎么付，干脆摊在手上让阿姨自己取。

    阿姨一边取一边热心指点道：「饭票上印了字的，你看好了，这种红色的是二两，绿色的是半斤。你给我两张红色的就行了。」

    林爱华想想，上午老爸给自己买了八十斤的饭票，应该够几个月吃的了。

    老有男生偷偷地打量她，林爱华也不想留在这里继续让人观赏。付完饭票，她立马走出食堂，跟几个小姑娘一起走回宿舍。

    饭盆一字排开，几人按床位分坐在桌子两边。打开盖子，刚才还一起说笑的几人却一下子显出了差距。

    许周红和唐秋艳还是跟中午一样，只打了一个馒头。同行的人多，她们胆子大了点，每人又多打了一份免费的菜汤，连萝卜干都省了。

    其他几人或是粥配馒头，或是打份菜汤面，只有林爱华和周雨桐面前放着一份面条加上炒菜。

    林爱华笑笑，自己低头吃饭，周雨桐却咋咋呼呼地指着许周红和唐艳秋道：「你们怎么只吃这么点？晚上可没有宵夜，一个馒头，半夜就饿了！」

    许周红低着头不吱声，掰开馒头慢慢往嘴里塞。唐艳秋的小脸一红，低声道：「家里没粮了，我能少花就少花点吧。晚上就是睡觉，不饿的。」

    大家都是农村来的，家里情况都差不多。去年的粮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其他几个人也是东挪西借才凑来的学费和口粮，都是能省就省。只不过那几个都想着这是大家一起吃的第一顿饭，不好意思太过寒酸，怕被别人笑话。

    周雨桐哼了一声：「你要是顿顿都只吃一个馒头，过不几天连桌子都能啃了。」

    她放下饭盆跑到柜子边，摸出一个油纸包，得意地笑道：「还好我早有准备。吃吧，这是我爸给我买的肴肉，大家一起吃！」

    肉？林爱华抬头看了她一眼。这姑娘倒是挺大方的，第一天就拿肉出来跟大家分享。

    肴肉只有一块，切成整齐的薄片，粉红色的，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周雨桐先给唐艳秋夹了两块，窘得她满脸通红。

    「不，我不用。一个馒头真的够吃了！」

    「叫你吃就吃，反正我一个人也吃不完。」周雨桐满不在乎地一摆手，强行把肉放在她的馒头上。

    「你们也吃呀，今天不吃完，放到明天就坏了。」

    唐艳秋手足无措地看看周雨桐，又看看大家。还是袁春华给她解围道：「吃吧吃吧，周雨桐一看就很有钱的样子，咱们今天也吃一回大户！」

    她大大方方地夹了两片肴肉放在自己的面上，咬了一大口，赞道：「真香！」

    林爱华还没吃过肴肉呢，也给自己夹了两片尝尝。

    味道确实不错，细嫩香润，咸淡适宜，咬一口回味无穷。有了这几片肉，平淡的食堂晚餐立刻增色不少。

    孙静不好意思白吃别人的肉，从柜子里摸出个罐头瓶放在桌上：「这是我妈做的豆瓣酱，拌面还是蘸馒头都行，可好吃了。」

    林爱华正嫌面条味淡，挑了一筷子搅和一下，真的好吃多了。

    白吃白喝不是老祖的作风，她也拿出下午买的点心放到桌子上：「来，吃，都别客气，把这些点心分了。」

    周雨桐拿起桃酥咬了一口，笑道：「好啊，林爱华，你才是大户呢！看我不给你把点心吃光，让你明天饿肚子！」

    大家都被她逗笑了，纷纷拿出自己家里带来的咸菜，307宿舍传出一阵阵笑声。

    许周红只有萝卜干。不肯白吃别人的，除了两块肴肉一块点心，其他的她一点没碰。吃完饭，她主动站出来：「我帮你们洗饭盆吧。」

    袁春华连忙把自己的搪瓷盆递过去：「太好了，我最烦的就是洗饭盆。不如咱们排班吧，每天轮流洗，这样八天才轮上一次，太快活了！」

    周雨桐第一个赞同：「对，排班洗。辛苦一天，快活七天，怎么想都划算！」

    许周红连忙摇头：「今天才洗一顿，今天不算，从明天开始排。」

    几个人叽叽喳喳地讨论了一会儿，给宿舍定了个排班表，按床位顺序轮流值日。值日生除了洗饭盆，还要负责宿舍的卫生。

    随她们怎么定，林爱华都没意见。什么洗饭盆，打扫宿舍，还不是一个清洁术的事。小手一挥，一切搞定。

    等许周红洗完饭盆回来，袁春华又带着大家去锅炉房打来热水。

    学校没有浴室，公厕只楼下有一个，几个女生都只是随便擦擦，洗干净手脚，各自躺到床上。

    白炽灯泡撒下暖黄的灯光，林爱华双手枕在头后半靠在床上听几个女生闲聊。周雨桐拿出一叠红色的蜡光纸叠星星，唐秋艳拿着一本书低声诵读。

    晚上八点半，灯熄灭，袁春华打了个哈欠：「睡吧，明天早上还要出操。第一天不用早读，不过要劳动。」..

    「劳动？要做什么？」孙静还不困，两人黑着灯说话。

    「除草、擦桌子、擦玻璃，反正事情多着呢，要干一上午。明天下午开大会，后天才正式上课。

    又有同学加入讨论，憧憬着两年的高中生活。

    林爱华听了一会儿，谈话声渐渐停了，有人熬不住打起了呼噜。

    呵，小女生还真挺有意思的。

    半天的相处，让她想起了刚入玄天门的时光，也是许多师兄妹聚在一起，听课，修炼，下山历练。

    有人走了，有人半途陨落，只有她熬到了最后，成了玄天门老祖。

    不知这两年会发生什么，她们的同学情谊又能坚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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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凭实力抢到第一

    第二天才六点，学校的大喇叭就响起来，播放着当时的流行歌。

    「起来了，快，出槽要点名的，迟到会扣班级分。」袁春华吼了两声，大家都揉着眼睛爬起来，乱糟糟地穿衣梳头。

    「我昨天一晚上没睡好，太吵了！」周雨桐扁扁嘴，指着对面的几张床说道：「你们谁晚上打呼噜，磨牙磨得嘎嘣嘎嘣的！」.

    对面上铺的袁春华也指着她笑道：「你没睡？昨晚说梦话的那个是谁？」

    说着她又模仿周雨桐的语气，咕哝道：「爸，我要吃大鸡腿……」

    大家被她逗得哈哈大笑，周雨桐捂着脸直跺脚。

    「快起床吧，只有钟洗漱时间。这会儿别去厕所了，人太多。下了槽赶紧去，抢到位子的先别出来，给咱宿舍的人占住！」袁春华以过来人的经验提出忠告，大家纷纷点头。

    大家都穿得朴素，林爱华今天也没穿新裙子，只是换上她妈亲手做的格子衬衫，下面穿一条半旧的黑裤子。

    几人拿着脸盆水杯去楼下洗漱，人太多了，林爱华抢先挤进去，接了水递给其他小姐妹。

    其实她可以不来的，早上修炼完，她在青冥境里洗了个澡。不过，好歹是第一天，还是体验一把人挤人的快乐吧。

    把盆子送回宿舍，周雨桐拿出一面小镜子支在桌子上，细心地往脸上抹雪花膏。抹完她又对着镜子照了照，满意地微笑。

    「林爱华，来。你没带雪花膏吗？先抹我的。」说着，她递过来一个白色的宽口瓷瓶。

    「我？」林爱华一呆。自己跟周雨桐已经好到可以借用雪花膏的地步了？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吗？

    「谢谢，我不用雪花膏。」

    「不用雪花膏？！」周雨桐夸张地大叫，扑过去摸了一把林爱华的脸，「骗人！你的脸又白又嫩，肯定偷着抹了更好的。告诉我吧，我也要去买！」

    林爱华没想到自己竟然被个小丫头占了便宜，哭笑不得地推开她的手。

    「我真没抹，天生的。」

    「不信不信，有本事你别让我看到，不然我偷偷挖掉一半！」周雨桐不死心地凑过去，林爱华连忙躲开她的魔爪。

    「好了，别闹了，赶快下去。出槽的音乐在催了。」孙静一手拉着一个，把这两人分开，大家笑闹着跑到了操场。

    操场很大，三百米跑道环绕一圈，中间种着当地特有的扒地草，经常出槽的几块地方已经被踩秃了。

    几人找到高一二班的位子，那里已经站了七八个男生，林爱华一个都不认识。

    大概是第一天开学的缘故，还没选出班干部，大家做事全凭自觉。当然，大多数人根本不自觉，随着节奏散漫地挥舞几下胳膊，把早操糊弄了过去。

    肚子饿啊，都是十多岁的姑娘小伙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食堂那缺盐少油的饭菜真的顶不过一晚上的消化。

    林爱华也饿，解散的哨子一响，她第一个冲出队伍往食堂跑，随手从储物袋里掏出两只饭盆。

    排队上厕所？回去拿饭盆？那多耽误她干饭呀！

    利用独有的优势，林爱华成功抢到了食堂打饭第一人的位子。

    热腾腾的稀饭、面条，今天竟然有鲜肉小馄饨。打饭阿姨和善地笑道：「同学，吃点什么？」

    林爱华把饭盆递过去：「稀饭、馄饨都要，打满。再给我来两个肉包，两个豆沙包，一份酱菜。」

    这么多，应该是帮同学带早饭了。阿姨见多识广，一点没觉得奇怪，依言帮她把饭盆满上。

    东西太多，林爱华分两次端到最近的一张饭桌上，埋头苦吃。

    白粥有点稀，酱菜酸中带甜很下饭。馄饨里根本吃不到肉，只是一层面皮，带着一点点肉味。包子馅很香，就是面没发好，咬在嘴里一点都不松软。

    林爱华一边往嘴里猛塞一边叹气。才出来一天，她就想家了。

    第一批涌进食堂的学生到时，林爱华已经干掉了一半，等307的姐妹找到她时，她的饭盆里只剩下半碗稀饭。

    「你怎么跑那么快呀！」孙静一手端着白粥，一手拿着馒头，在林爱华身边坐下，嘴里一个劲地抱怨。「厕所人太多了，还好袁春华带我们去的办公楼，不然我到现在还在排队呢。」

    李亚男也眨巴着大眼睛好奇地问：「你都吃完了？你没去排队上厕所？」

    这是在食堂，你们一口一个厕所的，合适吗？

    已经有人在对她们侧目了，林爱华嘘了一声，小声道：「我半夜起床上的，一个人都没有。」

    「半夜？你为了吃也太拼了！」

    什么叫为了吃？周雨桐这话歧义也太大了，容易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

    林爱华一仰脖，直接把稀饭倒进嘴里，站起身。

    「你们慢慢吃，我先把饭盆送回去。」

    「八点上课，你别忘了！」孙静一边啃馒头一边冲她挥手。

    「知道了。」林爱华让出位子，自己一个人先回了宿舍。早饭虽然没少吃，但味道实在是太差了。肚子虽然填满了，舌头却仍然没得到满足。

    好想念家里的荷包蛋、玉米面饼、菜肉包子。

    林爱华把自己的床铺整理好，托着下巴直犯愁。

    算了，不想了，车到山前必有路。食堂的饭菜要是一直这么难吃，大不了她每顿都去国营饭店解决。

    林爱华等了一会儿，几个室友还没回来，她干脆拎起书包，自己一个人找去教室。

    这所学校是完中，初高中在同一个校园。高中如今只有两个年级，每个年班，教室都分布在校园西边，靠近河边。

    林爱华按着班级顺序找过去，教室里已经坐了十多个人，班主任就站在了讲台上。

    那是个年轻的男老师，高高瘦瘦，一阵风就能吹倒的样子。他戴着圆圆的黑框眼镜，说话非常和气。

    「是高一二班的吧？你先找个位子随便坐，等下人来全了再排座位。」

    林爱华点点头，随意找了个角落的位子坐下，抬眼打量教室里的同学。

    醉了，操字太多发不出去，改了个槽，改了个寂寞。大家凑合看吧，不是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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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第一天就被盯上了

    这会儿来的都是城里的走读生，看气质就跟他们这些住宿生明显不同。

    也不是说他们就有多高贵大气，只是那会儿城乡差别太大，城里的生活水平明显高出乡下一截。

    单说林爱华宿舍里的那几个女生，除了她自己跟周雨桐，谁的衣服上没有几个补丁？

    衣着的寒酸，食物的匮乏，再加上对城市生活的陌生，不管怎么掩饰，她们都带着一些畏缩和小心。

    不过，这位老师面对学生时也带着一股子拘谨又是为了什么？

    她只是来体验一下凡人的生活，顺带着找找机会，把家人带进城里，对别人的事，林爱华也不是太感兴趣。

    学生们三三两两地走进教室，分化十分明显。走读生聚在一起谈笑风生，住宿生都默默缩在教室的角落里，好奇地打量着自己的新同学，偶尔小声交流几句。

    上课的铃声响起，班主任老师走到讲台上。

    「同学们好，我是你们的班主任，我叫姜文林。」

    蒋老师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字体遒劲有力。

    「不出意外的话，我将陪伴你们走过两年的高中时光，希望同学们努力学习文化知识，不负青春，不负使命。」

    「下面，我们来相互认识一下，点到名字的同学请站起来，跟大家打个招呼。」

    姜老师拿出一本点名册，按照学号挨个叫名字。

    前面几个学生还有些不好意思，只是简单地起身对大家点点头，后面就渐渐热闹起来，一些外向的还会简单做个自我介绍，大家都很捧场地跟着鼓掌，班级气氛一下子就活跃起来。

    林爱华的记忆力超群，只一遍，就记住了班里所有的同学。

    班里最出众的男生就是张耀扬和谢友庆，另外还有个爱笑的小胖子叫邓勤，听说是本校初中考上来的，各门功课几乎都是满分。

    周雨桐坐在林爱华身后，在她背后悄悄捅了一下：「你看那边，第二排靠墙的那个女生，叫什么来着，她干嘛老盯着我看！」

    「你好看呗，还不许别人看了？」林爱华敷衍一句，顺着她的指点找到了那个女生。

    十月的天已经凉了，班里却仍然有两个女生穿着裙子。一个是爱臭美的周雨桐，另一个就是何美灵。

    不同于时下流行的鹅蛋脸，何美灵长着一张巴掌大的瓜子脸，尖尖的下巴，灵活的杏眼，淡淡的柳叶眉，好似画中走出的古典美人。

    这样的女孩，恐怕一直都是男生追捧的对象，她盯着周雨桐干嘛？

    林爱华把两人稍作对比，好像明白了点什么。

    周雨桐家条件应该是特别好，无论穿戴还是发型都很时髦。反观何美灵，那条裙子一看就是穿过好几年的样子，虽然穿在她身上一点不显寒酸，但总归是被周雨桐艳压了。

    呵呵，这女孩是嫉妒了吧？看来周雨桐以后不会寂寞了。林爱华托着下巴，准备看戏。

    点到林爱华时，她只是简单点点头就坐下，一点都不想引人注目。周雨桐张扬，第一天就被人盯上了，她可不想享受这种待遇。

    她要修炼，要溜出学校找房子，找赚钱的门路，还要想办法满足自己挑剔的胃。有这么多事要做，她哪有空陪着这些小孩瞎闹？

    低调才是王道。

    点完名，大家又分男女生按高矮个子排队，按顺序分了座位。

    林爱华个子高，和孙静一起坐到了倒数第三排，后面的两排全是男生。

    谢友庆原本排在前面，他却拉着张耀扬挤开一个男生，硬是坐到了林爱华身后。

    谢友庆见张耀扬只是装模作样地不断擦桌子，一句话都不说，他只好主动找林爱华搭话。

    「林同学，听说你是学霸，不介意多帮帮我这木头脑袋的学渣吧？」

    「谁告诉你的，我成绩也就一般。」林爱华可一点都不想帮助别人，她还有好多事要做呢。

    「哎，你不是中考第一吗？要不是有这个成绩，扬子怎么帮你争取……」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张耀扬着急地踩了一脚。

    「争取什么？」林爱华回过头，好奇地看看张耀扬。

    张耀扬的脸通红，支吾道：「没，没有……」

    谢友庆还想再说，但看看张耀扬红得仿若要滴血的脸，还是把话咽了下去，改口道：「争取让你当班长呀。」

    「呵，谢谢，我才不想当班长呢。」林爱华看出他没说实话，却也无心追问下去。张耀扬在她心里，就是个老实的大好人人设，没必要对他追根究底。

    大家都坐好，姜老师拿着名单宣布了临时的班干部。

    班长是张耀扬，周雨桐成了文娱委员，林爱华竟然被点为学习委员，倒有些出乎她的预料。

    她是真不想当什么班干部。当班干部就多了麻烦，影响她干正事。可是，老师都当众说了，她也不能不给面子。她可不是余小鱼那样的逆徒，专门跟师父作对。

    选好班干部，姜老师就不管了，让张耀扬和生活委员分派任务大扫除。

    在张耀扬眼里，林爱华就是个娇弱但坚强的女孩子，拔草、搬砖这样的粗活肯定是不能做的。她跟几个一看就很娇气的女生都被分去擦窗户。

    这些人里，她只跟周雨桐最熟悉，两人很自然地凑到一起。

    「周雨桐，你去提一桶水来，我们要洗抹布。」哐当一声，一个铅皮桶被人扔到她俩脚下，里面的污水溅出来，洒在周雨桐的白球鞋上。精华书阁

    「呀，我的鞋，昨天刚买的！」周雨桐尖叫一声，跳离原来的位子，但鞋还是染上了淡淡的脏污。

    「你们干嘛！想要水不会自己去提吗？竟然把脏水泼到别人身上！」周雨桐抬头，看到一个精瘦的女生正叉着腰对她挑衅地笑，何美灵在一边轻轻拉着她的胳膊，似乎是劝解着什么。

    你们故意的吧？周雨桐也不好惹，使劲伸脚一踹，水桶哐当哐当，翻滚到何美灵和那女生脚下，脏水洒了一路。

    「你个乡巴佬，没长眼睛啊！把美灵的裙子都弄脏了。赔钱！」精瘦女生把手里的抹布往地上一丢，扑过来揪住周雨桐的衣服。

    刺啦，什么东西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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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三章 第一天就被盯上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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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谁罩着谁

    两个女生扭打在一起，何美灵在一边急得直跺脚，不住叫着：「别打了，周雨桐你别打了。」

    教室里还有不少同学，听到声音都围了过来。

    这事可不能怪周雨桐，自己还吃过人家两片肴肉呢，她要是吃了亏，老祖也不能坐视不管。

    林爱华目光透过人群往里一看，差点憋不住笑出声。

    周雨桐能吃什么亏，这姐们莽得很，一手扯住女生的衣服，一手薅住人家的头发，强行把人按在墙上挣脱不开。刚才那声响，应该是女生的袖子开了线，已经露出了肩膀上的肉肉。

    「道歉，你给我道歉！」周雨桐仗着自己力气大，压制着女生不放。

    「明明是你弄脏了我们的衣服，凭什么要我道歉！放手！你给我放手！」女生不服气地嚷嚷，衣服的开线越扯越大，她却好似没有发觉一样，还在不断挣扎。

    何美灵在一边带着哭腔叫道：「你们快帮帮朱玉霞，她的衣服，她的衣服……」

    班里有好几个原本就认识何朱玉霞的，见她吃了亏，都过去帮忙拉开周雨桐。周雨桐双拳难敌四手，眼看着就要被人拉偏架挨揍了，一个声音懒洋洋响起。

    「怎么着，吵不过就打，打不过就要群殴？大家都是同学，还是好好说话吧。」林爱华扔下抹布，故意在窗框上抹了两手灰走过去，笑眯眯地分开众人。

    那时的风气还很保守，女孩子打架，男孩都不好意思插手，最多也就是远远看着，还有人立刻跑去叫班主任。围攻周雨桐的就是几个小女生，哪儿挡得住林爱华的黑手，被她一人一把拉开，每人身上都留下一个黑手印。

    她冷笑着拉住何美灵的胳膊，手上最后一点灰也没浪费，全擦在了她的白裙子上。

    以为她没听见吗，朱玉霞无缘无故怎么会来找周雨桐的茬，还不是这只小白莲背后挑唆的。

    要打就打，要骂就骂，暗搓搓躲在别人身后算什么东西？

    朱玉霞已经发现自己的衣服开了线，一手捂住肩膀，一手指着周雨桐，嘴里不住叫骂。307宿舍别的姐妹都不在，周雨桐明显落于下风。

    周雨桐已经在被拉开的时候吃了点小亏，林爱华却在此时从天而降，把她从人群中解救了出来。一时间，刚才还把别人的脸按在墙上摩擦，一人怒怼众女生的周雨桐突然柔弱了，委屈巴巴地扁着嘴，叫道：「林爱华，她们都来欺负我……」

    咳，你还是打架的样子比较顺眼，这突如其来的娇，差点闪了老祖的腰。

    她粗暴地把周雨桐拉到自己身后，对罪魁祸首何美灵歪嘴一笑：「这事谁对谁错，你我都心知肚明。我现在给你两条路，一，向周雨桐道歉，二，我们以牙还牙，把你也揍一顿。」

    何美灵一惊，颤声说道：「我，我又没碰周雨桐，干嘛要打我？一直是周雨桐在打朱玉霞，要道歉也该她道歉。」

    「放屁，明明是她先弄脏了我的鞋，还骂我乡巴佬。道歉！不然我把鞋塞你们嘴里！」

    站在林爱华身后，周雨桐莫名地勇气倍增，叉着腰跳着脚，又准备撸袖子上去干架。

    「我又不是故意的，谁叫你自己没注意。你们乡下人力气大，你不去打水难道叫美灵去打？」

    「我力气大是我自己吃出来的，你家穷没饭吃，饿得跟竹竿似的，这也能怪我？」

    两人又开始打嘴仗，话题渐渐跑偏。

    难怪女人吵架能吵几年不带停，一件事还没掰扯清楚，又扯进去另一件，可不越说越乱嘛。

    何美灵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噙着眼泪不住劝，其实却在火上浇油。林爱华呵呵一笑，趁乱走到她身边。

    「立刻道歉。你跟朱玉霞的话我都听到了，是你叫她来找周雨桐麻烦的。不道歉的话，我会如实告诉老师和同学。」.

    何美灵一惊，小声道：「我没有，你别诬陷我。」

    「呵呵，别装，我都听到了。」林爱华淡然一笑，继续加料，「你左边屁股上有颗痣，右边后腰有块红色胎记，你喜欢张耀扬，口袋里还装着写给他的情书。你的秘密我都知道，你还要给我继续装下去？」

    啊！何美灵吓得惊叫一声，紧紧捂住自己的口袋。情书好好地放在袋子里，她是怎么知道的？还有，她怎么知道自己身上隐秘的记号？

    这个女生太可怕了，她，她是魔鬼！

    「别说了，我道歉，我赔她的鞋！」何美灵认栽。

    嘿嘿，也不是每件事都要靠打打杀杀来解决，看，如今老祖她也可以靠嘴杀人了。

    「行了，都别吵了，何美灵有话要说。」林爱华拍拍巴掌，周雨桐第一个给面子地闭上嘴。

    何美灵拉住朱玉霞，低着头，声音小得跟蚊子叫一样，对周雨桐说道：「对不起，你的鞋多少钱买的，我赔给你。」

    「美灵，你干嘛跟这种人道歉？！」朱玉霞还想再说，何美灵眼露哀求轻轻摇了摇头：「别说了，算我求你。」

    她那哀怨的样子，就像被狂风摧残过的花朵，眼中泪滴要掉不掉，但凡是有点心的人，都会被激起强烈的保护欲。

    「何美灵你别怕，有我在谁都不能欺负你！」一个男生不顾男女生的界限站到何美灵身后，更多人走了过来。

    林爱华似笑非笑地看着她表演，一点都不为所动。可笑，就算不动用武力，难道她还斗不过一个只会装柔弱，利用别人的小女孩？

    她那笃定的神色看得何美灵心慌。林爱华是个什么样的人，她一点都不了解，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你们别说了，这件事真的不怪周雨桐，我，我代朱玉霞向你道歉。」何美灵不敢再留，对着周雨桐鞠了一躬，转身跑出了教室。

    「哎，你跑什么呀！又不是你跟我打架，鞋也不是你弄脏的，要你道什么歉！」铁憨憨周雨桐莫名其妙地喊了几声，耸耸肩。

    「奇怪的人。」

    几个人不放心追了出去，周雨桐笑眯眯地走到林爱华身边，搭住她的肩膀：「看到了吧，以后谁欺负你，就狠狠地打回去。打不过也别怕，姐罩着你。」

    呵呵，我谢谢你啊！林爱华两眼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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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四章 谁罩着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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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红烧肉压制

    等姜老师被人叫来教室，闹剧已经结束，互殴的双方都跟没事人一样，只有朱玉霞换了件衣服。

    姜老师安排人把桌凳排放整齐，又叫上几个男生去领来新书发下去，上午的课就算是结束了。

    「同学们，下午两点有开学典礼，请大家务必在一点四十分来教室集合。好了，上午就到这儿吧。下课。」

    班长张耀扬喊声「起立」，大家跟着一起喊：「老~师~再~见~」

    「同学们再见。」姜老师松了口气似的，第一个走出教室。

    孙静把书塞进书包，招呼其他几个姐妹：「我们先把书送回去吧，等下一起去食堂吃饭。」

    因为刚刚的战斗情谊，周雨桐直接挽住林爱华的胳膊：「走，一起回去。」

    谁要跟你一起回去啊，我还想去国营饭店吃点好的呢……

    林爱华抱着书包往后缩，另一只胳膊又被孙静挽住。

    「走吧。」

    张耀扬眼睁睁看着林爱华被一群女生簇拥着走出教室，话在嘴边滚了几遍都没能说出口。

    谢友庆在一边用胳膊肘捅了他好几下，他才收回凝注的目光。

    「走了，赶紧回去吃饭。搬了半天砖头，我都快饿死了。」

    「哦，走吧。」

    两人走到教室门前，却看到林爱华停在那里，正跟一个高个子男生说话。

    张耀扬很好奇，却又不好意思偷听，谢友庆可不管这些，拉着他停下脚步。

    「那是高二的方锦程，他怎么认识林爱华？靠，他手上拿的什么，饭盒？！兄弟，你遇到对手了！」谢友庆一边看一边叨叨，张耀扬的脸色都变了。

    他一把捂住发小的嘴，小声道：「能不瞎说吗？」

    谢友庆连连点头，他这才松开手，脚下却像钉了钉子一样挪不动步子，就这么直直地站在那里。

    方锦程确认过林爱华的身份后，把手里的饭盒递过去。

    「爱华表妹，我是你表哥方锦程。这是我妈特意早起做的红烧肉，她让你尝尝合不合口味。还有，周末你要没什么事的话，可以去我家玩，到时候我来学校接你。」

    表哥？哦，小姑家的大儿子。林爱华对这突然冒出来亲戚没什么兴趣，倒是一眼就看中了他手上的红烧肉。

    「表哥辛苦，替我谢谢小姑。周末我没什么事，一定去拜访小姑和小姑父。」林爱华接过饭盒，不用打开盖子就闻到一股肉香，饱受摧残的肚子立刻咕噜噜发出抗议。

    方锦程忍住笑，对林爱华点头：「你先回宿舍去吧，周日上午我来接你。」

    「好，表哥再见。」看在红烧肉的面子上，林爱华对他露出甜甜一笑，两人挥手道别。

    等他走远，林爱华迫不及待地把饭盒凑到鼻子边深吸一口气。

    「啊，得救了！」

    孙静悄悄咽了下口水，羡慕道：「你家在县城有亲戚？」周雨桐也好奇地凑过来。

    「对，我小姑家就住学校不远。刚才是我表哥，我也好几年没见过了。」

    哦，原来是表哥呀，那没事了。谢友庆白替发小担了半天心，这下终于放心了，拍拍张耀扬的背：「没事，方锦程我认识，高二四班的，下午我带你去见见。」

    「我见他干嘛，莫名其妙。」张耀扬死不肯认，却对着方锦程的背影看了好几眼。

    林爱华回到宿舍，袁春华已经在里面了。她可是高二的老油条，最会摸鱼。

    「你们可回来了。快走，趁着还没打下课铃，咱们赶紧去食堂排队。」

    几人赶紧拿饭盆，林爱华把红烧肉也拿在手上。

    「你有肉！别带了，咱们拿回来吃。」袁春华赶紧拦着她。

    学校里一个月也不一定有一次肉吃，拿过去太招眼了。

    许周红犹豫一下，把饭盆递给孙静。「你帮我带个馒头回来吧，我趁着人少去给你们打水。」

    唐秋艳也赶紧掏出饭票往孙静手里塞：「给我也带个馒头，我跟许周红一起去打水。」

    周雨桐根本不明白她们的心情，傻乎乎地问道：「干嘛不一起去？晚上再打水也来得及嘛。」..

    李亚男轻轻拉了她一下，笑道：「辛苦你们了，你们两个先打四瓶水回来就行，剩下的我们晚上再去打。」

    「怎么了，你干嘛拉我？」周雨桐迷迷糊糊地被人拉出宿舍，林爱华耸耸肩，也跟了上去。

    这都看不懂？周雨桐这两年下来，不知道要得罪多少人呢。不过，得罪了又怎么样，谁也不是指着别人的好感过日子。只要自己问心无愧，就算大家都不喜欢她又如何。起码林爱华就挺喜欢她这直率不做作的性子。

    人啊，可真有意思。一个班四十多人，女生人数不超过二十，这才短短一天，就发生了这么多事。

    社会太复杂，学校这么单纯的地方也如同江湖一般。

    不过，越复杂林爱华越喜欢。

    她就是来历练的，老窝在南坪大队，受着父兄的保护，她还怎么磨炼心境？就是要在社会的大染缸里滚一滚，才能接触到不同的人性。

    今天是开学第一天，食堂按惯例多炒了几个好菜。除了两个个焖得发黄的蔬菜，竟然还有油渣烧白菜、青椒炒肉丝。

    林爱华要了二两米饭，又打了一荤一素一个汤，跟几个小姐妹一起端回宿舍。

    许周红两人已经打回水，摆好凳子，就等她们回来了。

    在家里时就是好多人一起吃饭，林爱华也很喜欢这样热闹的气氛。她摸摸红烧肉的盒子，已经有点凉了，悄悄运转灵力给饭盒加了热，揭开盖子摆在饭桌上。

    「来，大家一起吃。」

    周雨桐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客气，抢先夹了一块塞进嘴里，赞道：「你小姑手艺可真好，这肉都炖烂了，好吃！」

    她打开自己的饭盒往中间推了推：「你也尝尝我的。」看看林爱华的菜，她又懊恼道：「你也打了炒肉丝？哼，狗大户，有肉了还打，害我都不好意思吃你的红烧肉了。」

    其他人看看自己面前的炒豆干、焖白菜，一点肉星都没有。被她这么一说，眼前油亮的红烧肉再诱人，她们也不好意思动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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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红尘中打滚

    你简直是超级冷场王！

    林爱华白了周雨桐一眼，拿起筷子给每人夹了一块肉。「吃吧，咱们一个宿舍的，有福同享，有肉一起吃。」

    那一盒肉也没多少，分完就只剩几块铺在盒底，全被林爱华一个人打扫干净。

    周雨桐也学着她的样子，把自己的肉丝分到别人盆里。没菜下饭，她就去夹许周红的萝卜干，挖孙静的豆瓣酱。

    「我这儿也有萝卜干，就是没许周红家里做的好，不嫌弃的话你也尝尝吧。」

    唐艳秋把瓶子递过去，周雨桐夹出一块塞进嘴里，点头道：「确实没许周红的好吃。」

    唐艳秋尴尬地放下瓶子，一点菜都不肯再吃，几口把馒头塞进肚子，去给自己倒了杯水，坐在那儿慢慢喝。

    林爱华没吃饱，其实主要是没吃好。这么点东西，还不够她塞牙缝的呢。唉，看来要趁着中午出去逛逛，想办法解决吃饭问题。

    许周红睡在最靠门的下床，今天是她值日。大家吃完，她抢着把饭盆收走，拿到楼下清洗干净。

    周雨桐心满意足地往床上一躺，说道：「你们睡不睡午觉？我睡一会儿，不睡的到时间记得叫我。」

    大家有睡的，有不睡的，不睡的都拿出课本翻看，只有林爱华摸摸肚子，说道：「我出去转转，下午直接去教室。」

    走出校门，闻到街边飘来的各种香气，林爱华忍不住了。她都来不及走去国营饭店，直接在校门口找了个小饭馆。

    「给我来碗菜肉大馄饨，再来一份烧素鸡，一份回锅肉。」

    这会儿正是中午，饭馆里排队的人很多，林爱华等了好一会儿才上菜，她迫不及待地夹起一片回锅肉塞进嘴里，满足地叹了口气。

    这手艺，虽然比徒弟差出老远，但好歹也比学校食堂的强。那缺盐少油的饭菜，才吃一天她就受不了了。

    以风卷残云之姿，林爱华把桌上的食物快速扫荡干净，摸了摸八分饱的肚子，意犹未尽地叹道：「看来我以后不能跟大家一起吃饭了。再这么吃下去，别说两年，就算一个月我都坚持不下去。」

    当年师父是怎么说来着？修道之人，讲究的是清心寡欲，不能被任何外物扰了道心，不能耽于俗世的享乐。她一直这么做的，也一直这样要求门下所有弟子。

    可她明明都那么努力了，最后还是因为心境不稳没能飞升成功。可见，这一准则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

    修道，一定要沉浸于世俗，什么都体会过，厌了腻了，最后才能真正超脱万物，无欲无求。

    她现在才处于初级境界，一定要在红尘中奋力打滚，把什么都体会一遍。

    爱恶欲，贪嗔痴，她才有了点口腹之欲，这才哪儿到哪儿呀。

    林爱华沿着校园前的马路溜溜达达，想找个合适的房子。

    她将神识发散开来，把附近的几处巷道全都扫描了一遍。每处房子都有人住，并且很拥挤。

    看来神识也不是万能的。林爱华想了想，走进最近的居委会。

    几个中年大妈正坐在一间屋里聊着家长里短，突然走进来一个小女生。

    女生带着礼貌的微笑，声音甜甜地问道：「阿姨，您忙吗？我想打听点事。」

    张大妈为人最是热心，立刻招呼道：「小姑娘，进来吧，有什么困难都可以跟阿姨说，我们的工作就是为人民服务。」

    林爱华笑眯眯地恭维了她几句，转入正题：「是这样的，我爸妈想在附近买个房子，不知道该找谁办？」

    「要房子？那你得去房管所，我们这儿不管分房子的事。」一个大妈没听清，直接摇头拒绝。

    城里房子紧张，除了原先就有的私房，其他人都得排队等着公房分配。有人结婚几年都不一定能分到，一家几代人挤在一起，矛盾不断。经常有人来居委会反应各种情况，几个大妈早就应付烦了。

    「阿姨，我不是要公房。我是问问，有没有谁家有私房出售，最好是独门独院，离学校近的。」

    买房？几个大妈相互看看。一人试探问道：「你是谁家的孩子，你父母怎么没来？」

    「是啊，这附近住的我们可都认识，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这些大妈警惕性很高，还没说房子的事，倒先查起了户口。

    林爱华不得已，只好耐着性子陪她们聊天，把自己家的情况介绍了一遍。

    「哦，原来是高中的学生呀，那你毕业以后肯定能分到大厂上班，现在买房也不是不行。」张大妈点点头，为难地说道：「可是咱们这里可是中心区，哪儿还能找到空闲的私房呀！」

    「是啊，别说独门独院，想要分间公房还得等着房管所现盖呢。」

    几个大妈也在一边不住点头附和，林爱华叹口气，只得退而求其次，问道：「那我能不能买块地自己建？」

    「自己建？」张大妈想想，点头道：「也不是不行，但这附近的几块地都已经准备盖公房了，你想买地，只能去县郊，或者其他区说不定有，反正我们居民区肯定没戏。」

    郊区？林爱华想了想，县城边缘确实有不少空地，离学校也不算远，骑车的话不超过一刻钟。真买不到现成的房子，也不是不能考虑，但买地建房实在是太麻烦了，她真的懒得去费这个劲。

    林爱华叹口气，站起身说道：「谢谢阿姨，我再去别处问问吧。」

    她走出门，听到身后几人小声嘀咕了几句，一个大妈突然开门叫住她。.

    「小姑娘，你先别走，我想起来了，有一处院子挺符合你要求的，就是有点旧，要好好修缮一下才能住人。」

    林爱华停住脚步，嘴角噙了一丝冷笑，语气却依旧热情熟络。

    「真有呀？谢谢您费心，能带我去看看吗？」

    「好咧，我这里有钥匙，这就带你去。」

    张大妈皱着眉，轻轻拉了那女人一下：「老李……」

    「你别管！」李大妈甩开她的手，热情地招呼林爱华：「走吧，咱们几个这会儿都没事，正好一起去。」

    几个大妈锁上门，一起领着林爱华往马路边走。

    林爱华不动声色地跟着，心中暗暗冷笑。

    小声说话我就听不到了？能坑老祖的人还没出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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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凶宅？鬼屋？

    不过，她们说的房子林爱华倒真是有点兴趣。

    不就是鬼屋，凶宅，风水不好嘛，别人怕，她可不怕。到了她手里，乱葬岗都能变成风水宝地，更何况一座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会闹鬼的房子。

    张大妈倒是很想提醒一下这个莽撞的小姑娘，但李大妈一直拉着林爱华说话，根本不给她机会。

    出了巷子走不几步，几人转到学校旁的大路上。

    李大妈特意找个没有树木遮蔽的地方站住，让自己暴露在阳光下。她伸手往前一指：「你看，这房子行不？」

    不管她们表现得多镇定，却都瞒不住已经知道了实情的林爱华。大白天的，哪有什么鬼？若真有那能现身出来作怪的鬼修，她倒挺有兴趣去会上一会。

    房子就坐落在大路边，院墙已经被人拆得七零八落，主体还保存完好，只是窗户不见了几扇，显得稍稍破败。

    这是一座二层小楼，青砖墙体，木质房檐，看建筑风格不是前朝的老屋子，倒好像近十来年翻修过。

    李大妈看着黑洞洞的窗口，忍不住打个哆嗦，往另几个人身边靠了靠，大声说道：「这房子不错吧？二层小楼，正好没人住，一直空着。钥匙就在我们居委会，交了钱马上就可以过户。」

    这房子看样子已经闲置好多年了，屋主人呢？

    林爱华假作天真地问道：「阿姨，屋主是谁呀？好好的房子怎么拆成这样？他们自己不住的吗？」

    张大妈不忍林爱华受骗，抢着解释道：「这家人都死光了，房子是他们远房亲戚委托我们居委会帮着卖的。」

    死光了？这么凶的凶宅？

    林爱华查看一下地形，心底微微一哂。

    不就是个平平无奇的路冲宅吗？这风水虽说不好，但也不至于全家死光光吧？

    路冲宅，指的是坐落在丁字路口，正对大路的房子。这种房子当运时可居，但维持不久，容易败落。合运时进财，失运时再住在这里，非但退财，还容易遭遇横祸。

    林爱华装作一副什么都不懂的样子，对李大妈笑道：「难怪您手里有钥匙，这样倒是方便我看房子了。您帮我开开门，我进去看看。」

    李大妈慌忙把钥匙递给她，讪笑道：「你自己去看吧，我们几个在路边晒会儿太阳。」

    张大妈有心多说几句，林爱华却径直跨过半截院墙走到了院子里。

    「唉，卖不掉就卖不掉，你骗人家小姑娘干嘛？人家农村人挣点钱多不容易，买了这房子却不能住，这不是害人吗？」

    林爱华一走，张大妈就开始抱怨。

    李大妈却翻个白眼说道：「你不是跟她说了这房子里死过人的事了？她要是自己坚持要买，咱们干嘛拦着？」

    「就是，这房子放这儿好几年了，小秦都来问过多少次，咱们不得帮帮他？」

    「农村人想来城里买房子，除了这个她就不可能买到，咱们还算做好事了呢。」

    「你表侄女婿许了咱多少钱来着？今天我们可都来帮忙了，真卖出去的话，这钱你可不能一个人独吞。」

    林爱华人在院子里，却将几人的对话听了个一清二楚。

    呵呵，难怪她这么热心，原来是有好处。

    林爱华打开大铁锁，一阵灰尘呛鼻。她干脆站在门前，用神识把整座楼扫描了一遍。

    不错，不错，这房子当初修建肯定花了不少钱，用的都是好材料。

    一楼的家具缺了不少，二楼的门却全都上了锁，里面的所有东西都完整保留着。细细一看，屋里还真有不少好东西。

    幸好这是凶宅，否则连个院门都没有，怕不是早就被人搬空了。

    风水的事好解决，随便布个除厄增运的法阵就能破解。买到手后再重新安上窗户打扫干净，添置点家具器皿，她就可以搬过来住，再也不用八个人挤一间小小的宿舍了。

    楼上楼下一共六个房间，院子里还有厨房，全家人都搬过来也够住。

    就它了。

    林爱华锁好门，拍掉手上的灰走到李大妈身边。

    「这房子也太破了，根本没法住人。」

    李大妈好不容易才遇到个急着买房的「傻子」，忙不迭地推销道：「怎么会呢。你看看，这房子多结实，楼板都是水泥的。这么好的楼房，离了我这儿，你可再也买不到了。」

    林爱华犹豫一下，好似有点心动，问道：「这房子多少钱？楼房呢，只怕我家钱不太够。」

    只是不太够？那就是还能再想想办法咯。

    李大妈热情地拉住林爱华的胳膊：「走，去我们居委会坐着谈。」

    林爱华摇头：「不了，我等会儿就要去上课，没空慢慢跟你谈。你说个底价吧，钱够的话我就买，不够也没办法。」

    哪有人站在路边上买卖房子的？林爱华偏就要这样。这房子的底细她已经摸清楚了，不卖给她，恐怕再难找到第二个人接手。

    这房要是没毛病，怎么也能卖个一千七八。可惜，它是个凶宅，还闹鬼。

    李大妈见她坚持，只好试探着伸出一只手：「卖家出价一你看……」

    「呵，那你留着卖给别人吧。」林爱华转身就走。

    李大妈连忙拉住她：「别走啊，你好歹也讲讲价。」

    林爱华看看手腕，额，没戴表。她收回手，淡淡说道：「我上课时间到了，得先回学校。这样吧，您在居委会等我，下了课我就来找你。正好你也去问问房主，他的底价到底是多少。」

    李大妈的脸拉得老长：「你这小姑娘是哪个班的？我得去找你们老师问问。大中午的，你拿着我们开涮呢？」

    「呵，老师可不管这些事。再说了，您开的价钱不合适，叫我怎么买？钱我现在就有，但不能给你。」

    林爱华掏出厚厚一叠大团结在手上一扇，「啪」的又收了回去。

    「我先走了，回见。」

    那一叠子钞票怕是有吧？李大妈恨不能现在就把钱抢过来，揣进自己裤兜里。

    「哎，别走呀，你回来！」

    林爱华笑笑，头也不回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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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七章 凶宅？鬼屋？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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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校园话鬼

    等她回到班级，大家都已经到了，正在门前排队，准备去参加开学典礼。

    「林爱华，这边！」孙静一个人拿着长凳，见到她连忙招手。

    「干什么去了，这会儿才回来。刚才姜老师还问呢，我说你上厕所去了，马上就回来。」

    「校门外随便转了转。」林爱华当然不能跟她说实话。八字还没一撇的事，现在说了干嘛？低调，她怕麻烦。

    学校的大会一贯的无聊透顶。校长、老师轮换讲话，最后还有优秀学生，新生代表上台发言。

    老生她都不认识，她们班倒出了个代表，是那个胖乎乎的学霸邓勤。可见这所学校还是很重视学习的。

    没林爱华什么事，她只负责坐在下面听。

    坐着无聊，林爱华捅了一把后排的谢友庆。

    「学校旁边的鬼屋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谢友庆眼睛瞪得老大，捂着嘴惊讶道：「你去鬼屋了？你胆子可真大！」

    「还真有鬼？」林爱华根本不信。

    谢友庆往她身边凑近点，小声说道：「真的，好多人都看到过。」

    这话题大家都感兴趣，立刻在他们身边凑成一堆，上面开着大会，他们在下面说起了小话。

    「都说那房子风水不好，谁住谁倒霉。有人不信邪，刚搬进去当晚，就看到两个长舌头的鬼，脸上全是血。」

    谢友庆努力伸长舌头翻着白眼，吓得几个女生惊呼，这才得意地说道：「不止一个人看到过。那房子卖过几回，都被人逼着又把钱退了。听说不管是谁，只要住进去保准会遇到鬼。」

    「那些鬼有的没有头，有的满脸是血，还有人看到一副白骨架子，眼里亮着鬼火。吓都要吓死了！」

    女生们吓得脸都白了，连连叫着：「别说了，我害怕！我以后都不敢从那儿走了！」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林爱华皱眉。说得好像他真见过似的，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

    「我初中时晚上去过，没见到鬼，但院子里有鬼火，惨绿惨绿的，还会追着人跑，老吓人了。」

    谢友庆不提自己当时差点被吓得尿裤子的糗事，反倒得意洋洋地吹嘘起来，仿佛探过鬼屋的他是个什么英雄人物。

    女生害怕，男生更多的是好奇，不断追着他问，谢友庆只好搜肠刮肚地编出各种鬼怪，越说越离谱。

    班主任已经回头看了他们好几眼，张耀扬只好出面阻止。

    「行了，快别说这种没谱的事。这世上哪有什么鬼？肯定是你眼花了。」

    「我怎么会眼花！当时强子跟我一起去的，那小子吓得第二天都没敢上学！」谢友庆不服气，被张耀扬强行拉回自己的位子。

    谢友庆闭了嘴，关于鬼的话题却还没完，几个女生也在下面小声地说着校园鬼故事，大家又怕又想听，不住地小声发出惊呼。

    林爱华听了一会儿，就不感兴趣地撇开眼神。

    什么宿舍窗外的黑影，半夜楼梯的脚步声，厕所下伸出的血手，一听就是无稽之谈，难得她们还聊得那么津津有味。她现在只关心多少钱能拿下那个院子，买到手后要怎么改造。

    什么鬼呀怪的，来一个她打一个，来两个她打一双。就不信谁敢在老祖家里搞鬼。

    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她手里没钱。

    上次卖米的钱都给了家里，手里只剩几百元，肯定不够买房。

    房子是好房子，就算出过事，也不会便宜太多。她估计，一千元总是要的。精华书阁

    「嘿，知道黑市在哪儿吗？我想买点东西。」她又捅了下谢友庆。

    「城西有家废弃的火油厂，那儿就是黑市。你要买什么？我带你去吧。」黑市又不是什么大秘密，他家也经常去淘换东西，谢友庆毫不犹豫地说了出来，张耀扬想拦都拦不住。

    他着急地看看林爱华：「你要买什么？我家里还有点票，可以先拿给你用。」

    这位老同学也太热心了吧？林爱华摇摇头：「我就问问，什么也不买。」

    「不买就好。那种地方还是少点去，你需要什么可以跟我说，我帮你找票。」张耀扬松了口气，还是有点不放心。

    「谢谢，有什么需要肯定不跟你客气。」林爱华只好冲他笑笑。

    好不容易熬到散会，大家又把凳子搬回教室。姜老师只是简单念了一下课表，交代了作息时间，今天的课就算是结束了。

    「请同学们先预习一下课本，明天老师会提问。好了，下课，同学们再见。」

    老师一走，学生们各自抓起书包一哄而散。时间还不到四点，还能出去玩会儿。

    林爱华把书包塞进孙静手里：「你帮我带回宿舍去吧，我得出去一趟。」

    孙静接过包：「回来吃饭吗？要不要我帮你带？」

    「不用，我也不知道几点能回来。」林爱华摆摆手，不顾周雨桐在身后一连串的呼喊溜了出去。

    她还有事要办呢，带着这么个没眼色的家伙，太麻烦了。

    居委会那里先晾她们一下，不着急。最重要的是先搞钱。有钱了不买这房子还能买其他的。

    也不知道这里的黑市是个什么情况，能不能吃下她手里的货。要是只能零卖，她还得去找粮站，又是个麻烦。这么一算，她倒有点想念兴泰镇的小刀了。

    按照谢友庆的指点，林爱华找到了县城黑市。下午里面人也不少，一个个明目张胆，好像在逛菜场一样。

    咦，县里的黑市已经这么大规模了吗？还是半公开的。

    林爱华拿只背篓出来打掩护，大摇大摆走进黑市。

    一个门卫样子的人拦住她：「干什么的？」

    「卖点东西。」

    「先交个进场费。」门卫说着，拿出一本收据：「一次两毛，我们保证你的安全。」

    哟，两毛就能保证安全了？行吧，林爱华掏出两毛钱，那人却没真的给她收据。

    她也不计较，走进厂区到处闲逛。

    里面的东西还真不少，有卖蛋的、卖鸡的，卖各种票证的，最里边一个房间门上居然挂着个牌子：今日有米，一斤四毛。

    什么，这里竟然有米卖，还四毛一斤？！

    亏大了！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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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八章 校园话鬼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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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大闹黑市

    想想自己平白损失了一千多，林爱华这下恨不能把小刀抓过来暴打一顿。敢坑老祖的钱？必须吐出来！

    她沉着脸走到卖米的地方，探头往里一看，好家伙，一屋子全是米袋子。

    看来人家根本不缺米，那自己手里的粮要卖去哪里？

    她抓起一把米看看，比大队里收的好一点，但比她那带着灵气的大米可差远了。

    「买不买米？不买别瞎看。」卖米的家伙不耐烦地伸手赶她。

    林爱华压住火，问道：「你这儿有多少米？」

    「多着呢，要多少有多少。走走走，卖东西去那边，别在我这儿捣乱！」..

    妈的，气死了。林爱华的火压不住了，伸手狠狠一拍桌子。啪，实木带抽屉的桌子瞬间成了碎片。

    「不卖东西，我找人！」

    卖米的吓得往后连退好几步，摔倒在米袋子上。「找，找谁？」

    「谁是这儿的负责人我找谁，快点，叫他过来！」原本她只想悄悄打探一下门路，谁知一进门就处处不顺。

    不装了，她脾气不好，不能生气，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卖米的又往后退了几步，躲在米袋子后面，从口袋里摸出个哨子，突然放到嘴边，顿时，尖锐的哨子声响彻整个黑市。

    「谁在我钱老大的地盘上闹事？活腻歪了吧！」钱德发叼着烟，带着一帮手下围了过来。

    「是我，你姑奶奶！」林爱华叉着腰，伸手一指钱老大，「怎么着，你卖的是金子，连看都不给看？」

    钱老大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叫人围着，不肯放林爱华走，自己问卖米的：「怎么回事？」

    「老大，这娘们是探子，过来什么也不买，鬼头鬼脑的到处乱看，还一个劲问我有多少米，卖什么价。我不过叫她走开，她就把桌子拍碎了。」

    哟呵，看不出这小妞还挺辣！

    钱老大最近有了余小鱼供货，正可谓意气风发，不但把这处黑市经营得有声有色，甚至已经将触角伸向了周边。有人在他的大本营闹事，他可不能怂，不然老大的威望何在？

    「赔钱。一张桌子算你十元，交钱走人，以后别来了。」

    「想讹我？你好样的！」林爱华怒极反笑，随手抽出鞭子。

    「来，一起上，别说我欺负你们。」

    钱老大一挥手，看场子的几个大汉都向她猛扑过去。桌子还碎在地上呢，这小妞肯定不像表面上那么娇弱，不能留手。

    来得好，正好拿你们出气。

    林爱华后撤一步，鞭子疾如闪电迅如蛟龙，转眼间把几人抽倒在地，只剩钱老大一人傻呆呆地站着。

    「怎么着，你不来试试？」打完人，林爱华终于气顺了，笑眯眯地扯了一下鞭稍，啪的一声，吓得钱老大一哆嗦。

    「老大，快跑，我们拦着她！」一个莽汉挣扎着爬起来，要去抱林爱华的腰，被她嫌弃地一脚踹飞。

    「跑呀，随便跑，你的摊子不想要了？你要是敢跑，姑奶奶今天就为民除害！」

    林爱华提起脚，想找个垫脚的家伙摆个帅帅的造型，那些汉子却都不住往后缩，害她差点一脚踩空，只好鞭稍一甩，把刚才那莽汉拖了过来。

    都是些凡人，她也没动用法术，只是加大点力气，那莽汉就受不住地嗷嗷狂叫。

    「你，过来呀！」林爱华对着钱老大招手。

    钱老大摸摸鼻子，往后缩了几步。「有本事你别跑，我去叫我大哥！」

    呵，出息了，还会摇人。

    「去叫，把你全家都叫来姑奶奶也不怕。」林爱华收起鞭子，好整以暇地拍拍手上的灰，好心地放开垫脚的莽汉，那家伙立刻连滚带爬地躲到别人身后。

    太特么疼了呀，他可不想再来一次。

    钱老大几步跑回办公室，关上门启动传音符。

    「老大，在不在？有人来砸场子了！」

    余小鱼正在麦田里混日子，心里盘算着怎么才能名正言顺地找个机会去县城见师父，突然眉心一皱，走到个没人的地方。

    「怎么了？」

    收到他的回音，钱老大立刻松了口气。

    「老大，我这儿来了个野丫头，一来就盯上了你的米。我赶她她不肯走，拿出鞭子就抽我。她也太他娘能打了，我的手下全被她干费了。老大，快救命啊！」

    丫头？余小鱼心念一动，问道：「是不是皮肤白净高高瘦瘦，梳着两条长辫子？」

    钱老大一呆，看看那位女煞星，愣愣地说道：「对，大眼睛，长辫子，长得老漂亮了，就是下手太狠，差点把王二脊梁给踹折了。」

    哈，是师父没错了。没想到她才去城里一天就摸去了黑市，余小鱼都没来得及交代下去。

    「老大，你什么时候能到？再不来，我这黑市都开不下去了。」钱老大一个劲地催，余小鱼忍不住微微一笑。

    「我不能去。那是我媳妇，我也不敢打她。」

    媳妇？就是老大还没娶进门的那个？钱老大的嘴张得能塞下两个鸡蛋，期期艾艾地问道：「那，那怎么办？嫂子还在外面等着呢，要不我去认个亲戚？」

    「不行，不能让她知道我俩的关系。这样，你去跟她赔个礼认个错，我媳妇脾气很好的，肯定不会再打你。她要什么你都答应下来，有什么损失我补偿给你。」

    「不许叫她嫂子，听到没有？不然我也保不住你！」余小鱼撂下一句话就掐断传音，悄悄拍拍胸口。

    好险，差点被师父发现了。

    钱老大揉揉脸，努力摆出最灿烂的笑容，小跑着走到林爱华面前。

    「大姐，姑奶奶，我错了，我不该讹人，不该赶您出去。都是老钱的错，我给您赔罪！」

    说着，他轻轻抽了自己两巴掌，对几个大汉吆喝道：「干什么你们，还不赶紧过来！快，去给我姐搬凳子，倒水！」

    这人是钱老大？不会被什么脏东西附身了吧？众人目瞪口呆，又被劈头盖脸一通臭骂。

    「姐，都怪我老钱不懂事，有眼不识金镶玉。今天这事全怪我，你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我一定照办！」

    这态度转变也太快了吧？林爱华坐在椅子上，手里捧着水杯，看着钱老大直翻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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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九章 大闹黑市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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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帮老大上交私房钱

    早这么乖多好，早这么听话，我能揍你吗？

    别人态度好，林爱华也不含糊。刚才确实是她心情不好才发的脾气，也不是钱老大一个人的错。

    「拿去，赔你的桌子钱，还有医药费。」林爱华掏出三张大团结扔过去。

    钱老大连忙接住，谄媚地双手递还。

    「哪能真要您赔钱。这桌子本来就坏了，我早就想换了。」

    「少废话，医药费拿去，别说姑奶奶欺负你！」林爱华不耐烦地摆手，钱老大连忙把钱递给身后那几个鼻青脸肿的大汉。

    「还不快谢谢姐！」

    那几个人也不知道老大玩的哪一出，但好在这位姑奶奶不打人了，还肯拿钱给他们看病。叫声姐总比挨顿打强吧？

    几人接过钱，扯着嗓子叫道：「谢谢姐！」

    「行了行了，都散了吧。你，留下。」林爱华指指钱老大，其他人立刻作鸟兽散。

    「姐，您有事尽管吩咐，老钱都听着呢。」

    钱老大也不傻。老大的媳妇，肯定不是普通人，他得罪得起吗？

    人家态度那么好，林爱华脸上终于露出点笑。

    「也没别的事。我最近手头紧，有点东西想借你的地方卖出去。能不能办？」

    就这么点小事？您早说啊！钱老大摸摸鼻子，连忙点头不迭。「能，肯定能。您有什么要卖的尽管拿来，放在我这儿慢慢卖，我先把钱付给您。」

    哟，这黑市服务真好，难怪能做这么大。这样可给她省太多麻烦了。

    林爱华高兴了，笑道：「我看你这儿米挺多的，就不卖米给你了。我现在缺一千元钱，你看看有什么好卖的，说出来我给你弄。」

    哟，老大媳妇果然不寻常，瞧瞧这口气，比老大的还大。缺什么人家就弄什么，太牛了！

    钱老大也不敢瞎说，想了想问道：「肉禽蛋，米面油，海鲜河鲜，衣服布料，只要是吃的用的，我这儿都能卖出去。」

    林爱华满意地点点头，问道：「鸡蛋什么价？」

    第一批孵出来的小鸡都养在青冥境里，每天吃着地上的仙草，下的蛋都快堆成山了。再不处理掉，她怀疑自己的青冥境以后会被鸡占领。

    钱德发哈着腰赔笑：「鸡蛋公家的店里卖八分，我这儿卖一毛二。姐，您不是缺钱吗？鸡蛋可不值多少钱。要不，我先给您拿点？」

    拿点也是帮老大把钱上交媳妇，钱德发一点不心疼。

    林爱华冲他翻个白眼，掏出一只蛋问道：「这种蛋也卖一毛二？」

    钱老大接过去一看，哟，这蛋可真大！他赶紧喊手下拿碗来，把鸡蛋打在碗里。蛋液清透，蛋黄红亮，这品相真是好极了。

    「这蛋也太好了，一算便宜的。姐，要都是这种蛋，有多少我都能帮您卖出去。」

    林爱华神识一扫，点清了鸡蛋个数，微微皱起眉头：「两万多个也能卖掉？」

    两……万？！钱老大一哆嗦，没敢犹豫，点着头打包票：「能，绝对能。」

    他答得太干脆，林爱华反倒为难了。这么多蛋，她怎么给呢？要不，也跟卖米一样操作？.

    钱老大毕竟比小刀有眼力，林爱华神色一动，他就连忙说道：「蛋您都带着吧？后面有间空库房，您放那儿吧。两万个蛋，一个一我先给您取钱去。」

    他转身要走，被林爱华皱眉拦住。

    「慢着。你怎么知道我身上带着蛋？」难道她看走眼了，这是哪位深藏不露的道友？

    「您是神仙……一样的人物，随手拿几万只蛋出来又有什么稀奇的。姐，您忙，我去给您拿钱。」钱德发差点说漏嘴，连忙哈着腰一溜烟跑去办公室拿钱。

    反正这也是老大卖米的钱，先交给他媳妇拿着，也就是左手换到右手的事，他一点损失都没有，还多出几万只鸡蛋可卖。

    这夫妻俩可真是能人呀，什么东西都是按万来论。有了这些蛋，邻县的市场又得被他多吞一块。

    钱德发美滋滋地揣着钱，站在原地等林爱华。

    没一会儿，林爱华走了出来，他连忙把钱递过去。

    「这里是三千，您点点。」

    「这么爽快？你都不用进去看看？」林爱华都对这位黑市老大感到好奇了。这么傻，是怎么把黑市做大的？

    「我哪能怀疑您呢。」林老大一点都不担心。有大哥帮他兜底呢，他能有什么损失？

    行吧。以后就在这儿定点卖货了。林爱华接过钱，对着身后的仓库一抬下巴。

    「除了蛋，我还给你放了两千斤鱼。今天先不收你钱了，等我有空了再来找你。」

    林爱华挥挥手，头也不回地走了。钱德发连忙打开仓库查看里面的存货。

    好家伙，他就说嘛，神仙大哥的媳妇肯定也是神仙，瞧这整整齐齐的一筐筐鸡蛋，还有这活蹦乱跳的大鱼，她都是从哪儿拿出来的？

    大腿，绝对是两条粗壮的金大腿，他必须抱稳了。今后能不能吃香喝辣飞黄腾达，可就全看这二位的了。

    这下林爱华口袋里又有钱了，底气就是足。

    她一边往居委会走，一边留意街道两边。要说空着的大院子，委实是不多见，早知道刚才问问那位黑市老大了。这种事，他这个地头蛇应该很清楚吧？

    不行，林爱哈随即摇摇头否决了自己的想法。

    房子买来是要接了林家人来一起住的，她可不想被人摸到底细。自己倒是不怕什么，就怕给家人添麻烦。有些人为了钱，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就算钱老大表现得很恭顺，林爱华也不愿相信他。

    等她来到居委会，李大妈早就盼得脖子都长了三寸。

    「哎呀，小姑娘，你可算是来了。怎么样，房子你还要不要？我帮你问了，房主愿意再便宜二百。」

    一屋子人全都眼巴巴地看着，只有张大妈偷偷摇头。林爱华看到了，对她露出个安心的微笑。

    「那房子闹鬼，他还想卖一千三？当我是傻子吗？」

    「啊，闹鬼……谁，谁说的，怎么可能……」被她一下子说破，李大妈说话都结巴了。

    完了，眼看到手的钱就这么飞了。早知道中午死活也要拉着她要点定金，能骗多少算多少，总比现在一分没有强吧！

    现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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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章 帮老大上交私房钱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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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包子引出众生相

    李大妈没了词，另一个大妈却旁观者清。

    人家都知道真相了还肯过来，肯定是想买，不然她来做什么，吃饱了撑的？

    她越过李大妈，很光棍地点头：「确实有这么个说法，不过咱们谁都没见过。房子是好房子，位置也好，你要是看得上，可以说个数，我们帮你再去问问。」

    要是软磨硬泡交涉几轮，林爱华估计花个八九百就能拿下这房子。毕竟除了她，再没人敢住那院子了。但她根本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

    钱嘛，来得容易花得快，用完再挣就是。

    「我能出一千，你去问吧，明天中午我再过来听信。」

    林爱华说完就要走，反应过来的李大妈立马拦住她。一千？已经超出她的预期了好吗！

    她表侄女婿可是说了，九百就肯卖，八不是不行。现在多卖出一百多，她怎么也能分一半。再加上原先就说好的二百佣金，哈哈，这下发达了！

    李大妈一脸的笑容可掬，拉着林爱华不撒手。

    「哎，别走呀，房主就住附近，我这就让他来，马上就能订合同。小姑娘，你带钱了吗？」

    这么心急？正合我意。林爱华笑眯眯地点头：「带了，你让他过来吧。」

    李大妈要看着林爱华不敢走开，马上有旁人自告奋勇跑出去叫房主。大概过了十来分钟，两人就一起回来了。

    林爱华正悠闲地嗑着李大妈的瓜子，喝着居委会的茶，房门哐当一声被人撞开，一个矮小精瘦的男人冲了进来。

    「姑，真有人要买房？在哪儿呢？」他的目光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愣是没看林爱华。

    咳咳，林爱华提醒。男人看了她一眼，根本没把她当回事。

    「这不就是嘛！」李大妈笑着拍拍林爱华的肩，又拉了没眼色的男人一把，「这是房主秦建。」

    「我都帮你们谈好了，房子作价一千元，你俩要是都同意，现在就交钱签合同。」..

    原先他们也没这么正规，还签什么合同，这不是前几次卖房后，还没来得及过户呢，就被买房的人堵在家里吵着打着要退钱。房价越卖越低，现在干脆就没人愿意看了，不搞得正规一点，只怕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行，你拿合同来吧。」林爱华点头。

    合同早几年就拟好了，可惜一直没人愿意买。李大妈立刻拿出几张纸，在上面填好价钱，递给林爱华和秦建一人一份。

    「我都看过了，合同写得好着呢，一点毛病没有。你看，交了钱就可以去过户，谁都不能反悔。一方反悔的话，就得给另一方的损失费！」

    林爱华仔细看看，心中暗暗好笑。这合同，写得一副生怕买方反悔的样子，看来秦建吃的亏不小。

    她接过笔签下自己的名字，掏出一千元钱拍在桌上。秦建赶紧在几份合同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把钱搂在怀里。

    「钥匙在我姑手里呢，你跟她拿。姑，我就先走了。」

    「别走，事还没办完呢！」林爱华跟李大妈全都不答应。还没过户，答应给李大妈的佣金也没留下，想走？

    林爱华笑呵呵地伸手，把他怀里的钱拿下来放回桌子上。

    「李姨，这钱你先收着，过了户才能给他。」

    李大妈巴不得这么办，赶紧把钱全揣进自己袋子里。「放心吧，明天上午你过来，我带你去过户。」

    秦建当着一屋子的人，也不好动手抢钱，只好点头答应，明天上午十点，他请假过来，一起去办过户手续。

    「小姑娘，那房子你今天可不能去住，明天我叫清洁工去给你打扫一下，打扫干净了交给你。」李大妈拿着钱，心里美滋滋的，连鬼屋都不那么可怕了。

    不就是怕我反悔嘛，行，依你。

    林爱华一点没啰嗦，拿着合同和李大妈开的收条走出居委会。至于他们几个怎么分钱，关她什么事？

    那房子她越想越喜欢，已经在心里计划好怎么改造了。

    去国营饭店解决完晚饭，又在街边随意闲逛了一会儿，林爱华才心满意足地返回学校。

    学校食堂开饭早，她回来时，几个舍友早就吃完了，正聚在宿舍聊天。

    她才推开门，周雨桐第一个跳了起来。

    「你怎么才回来呀，是不是自己一个人偷偷出去吃独食了？」

    「什么叫吃独食？那，给你们带的肉包子，一人一个。」林爱华打开一个大纸包，宿舍里顿时满是食物的香气。

    「啊，和平饭店的大包子！」袁春华第一个扑过来，拿起一个塞进自己嘴里，咕哝道：「太香了，我都好几个月没尝过了。」

    周雨桐也拿起一个：「今天先吃你的，明天我请你。还有哪儿有好吃的？你们告诉我，我去买。」

    唐艳秋缩回已经伸出去的手，讪讪地说道：「肉包呀？我，我就不吃了。」

    许周红看了一眼包子，没说话，也没动。

    李亚男掏出饭票：「我也吃一个。」

    林爱华将宿舍里的众生相看在眼里，倒有点后悔自己不该买包子过来了。都是从农村考上来的学生，学校里便宜的饭菜尚有人吃不起，她带这么多包子过来，可不是让人为难吗？

    不过，既然拿来了，就没有收回去的道理，更不能收同学的饭票。

    她按住李亚男的手：「都说了请你们吃，给什么饭票？不好意思白吃的话，晚上帮我打水吧。」

    「行，你这星期的热水都包在我身上！」李亚男咧着嘴，拿起一个包子狠狠咬了一大口，幸福地眯起眼睛。「太香了！」

    「对，学校的饭简直是猪食，我都快吃不下去了！」周雨桐吃完包子，意犹未尽地舔舔嘴唇，却不好意思继续拿了。

    还剩几个没人拿，众人神态各异。林爱华也不说什么，只是拿起包子塞进她们手里。

    「吃吧，这是我请的，不用还。咱们是同学嘛，有了好东西当然要一起分享。」

    「对，林爱华说得对。这样吧，你请吃包子，我请大家喝糖水。」周雨桐第一个响应，跑去打开自己的柜子，拿出一个糖罐。

    打开盖子，她却惊呼起来：「谁来我们宿舍了？我的白糖怎么少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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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谁是小偷？

    宿舍里有小偷？

    几个人都聚到桌子边。袁春华拍拍周雨桐的背，安抚道：「你别急，慢慢说。」

    周雨桐懊恼地把糖罐往桌上一放。「你看，少了一半！昨天我妈可是给我装了满满一罐子，压得实实的，也不知道被谁挖走了！」

    周雨桐嗜甜，柜子里除了白糖，还带了不少奶糖、水果糖。她猛然想起什么，连忙扑过去打开柜子。

    「啊，我的奶糖也少了！」她慌忙把几个盒子都打开一通翻检，「还有我的雪花膏，也被人挖了一个大坑！」

    「咱们宿舍进小偷了！你们也看看自己的东西有没有少？」

    其他几人面面相觑，挨个走到柜子前。

    「我没丢。」「我也没丢。」

    「我少了两张半斤的饭票！」李亚男气哼哼地关上柜子，问道：「林爱华，你不来看看自己的柜子？」

    林爱华的东西都在储物袋里放着，柜子里只有几件换洗衣服，还是旧的，另外有点牙膏牙刷洗衣皂，丢了也不心疼。

    她走过去翻了两下：「我没少什么。」估计是贼看不上这些。

    「这什么学校呀，怎么还有小偷随便进别人宿舍！不行，我要去找老师！」周雨桐拉着李亚男，非得要去找舍管老师，众人也不好拦着。

    没多会儿，她俩就回来了，都鼓着嘴。

    「老师说，她管不着宿舍里的东西，叫我们自己保管好。」周雨桐气哼哼地一拍桌子，「这都什么呀，怎么会有这种人，才开学第一天就进别人宿舍偷东西！不行，我去隔壁问问，看她们少什么了没有。」

    「唉，算了，你以后学我，把柜子挂个锁。」袁春华指指自己的柜子，「宿舍里经常丢东西，我都习惯了。」

    周雨桐不肯就这么算了，非得拉着李亚男去旁边几个女生宿舍都提醒了一遍，这才返回307。

    「气死了，也不知道是谁这么缺德。」她扁着嘴，收起糖罐，把奶糖拿出来一人手里塞了一颗，「懒得泡糖水了，吃糖吧。」

    大家嚼着奶糖，心情却怎么都愉快不起来。

    想想自己身边就有个小偷，谁的心里都不会痛快。

    「行了，今天不上晚自习，大家早点洗洗睡吧。」袁春华说着，掀开被子躺到床上，自己拿了本书看。

    「我去打水。」许周红觉得气氛尴尬，主动提起空着的水壶。

    林爱华不需要热水，但李亚男非得遵守诺言帮她打水，她也只能掏出一张水票。

    唐艳秋主动接过许周红手里的水壶，三人一起走出宿舍。有人出去洗衣服，有人去操场溜达，宿舍里只剩下林爱华和周雨桐。

    等她们都走了，周雨桐悄悄捅了一下床板：「哎，你说，会不会是唐艳秋干的？」

    林爱华皱眉，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我闻到她身上的香味了。我的雪花膏是我爸从外面买来的，跟别人的不一样。我爸说要低调，才给我装在旧瓶子里。刚才她从我身边过，我一下就闻出来了。」

    「那你刚才怎么不说？」

    周雨桐叹了口气：「也许她只是好奇，偷偷涂了一点呢？其他东西又不一定是她拿的。我要是说了，却不是她拿的，那我们以后还怎么相处？」

    林爱华的神识将整个宿舍扫描了一遍，却没发现哪里藏了那些赃物，只好点头道：「也是。总之你以后小心点，把柜子锁好。」

    「唉，也只能这样了。」周雨桐还是有些闷闷不乐。

    「初中时我爸每天接送我上学，这是我第一次住校。我爸还叫我跟同学好好相处，不许乱发脾气，可是，这样的人，叫我怎么处呀？」

    她说了几句，突然又来了兴致，探出头攀住床框：「林爱华，我发现你这人挺够意思的，我们俩做朋友吧！」

    谁要跟你这种傻大姐做朋友啊？看着她晶亮的双眼，林爱华却又不忍心拒绝，只好点头：「行吧行吧，我认你做朋友。」

    「哈，太好了，你是我第一个朋友，我请你吃巧克力！」周雨桐拿出一只小布包，从里面掏出个盒子，整个塞进林爱华手里。

    「快尝尝，可好吃了！我就带了这么一块，全给你了。」

    巧克力？这是什么东西。

    林爱华看看这黑乎乎的东西，掰下一块放进嘴里。嗯，好甜呀，带着牛奶的丝滑，还有一股奇异的香味，她瞬间爱上了这种食物。

    「好吃吧？」周雨桐眼巴巴地看着她，一副等着表扬的样子。

    林爱华展颜一笑，掰下一半塞进她嘴里。「好吃。有一种特别的味道。」

    周雨桐眉开眼笑地嚼着巧克力，吹嘘道：「那肯定的。我去县百货大楼看了，那里都没得卖，要去大城市才有。我爸也好不容易才弄到点，他自己都不舍得吃。」精华书阁

    有人回来了，两人也结束了对话。巧克力还在嘴里，成了她们之间的小秘密。

    周雨桐的怀疑肯定不是空穴来风。林爱华拿出课本随便翻看，神识却留意着唐艳秋。

    倒不是因为她穷就怀疑她偷东西，只要她动了周雨桐的雪花膏，她就有嫌疑。

    刚才她已经发现了，有人动过自己放在床上的竹箱子。她在上面加了封印，有人尝试打开过，她看得出来。

    连自己放在上铺的东西都翻了，这小偷还真有可能出自307宿舍呢。不过，她可真是沉不住气，这才第一天，就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果然，社会是个大染缸，她来上学的决定没错，在这儿还真能学到不少东西。

    是夜，大家都睡了，林爱华又关上蚊帐自行修炼。

    一夜无话，第二天正式上课。

    林爱华坐在教室里，认真听了两节课。

    一节英语，从字母教起，老师又领着大家读了几个单词。

    第二节数学，她也是一听就懂。

    只是，老师是怎么回事？这么简单的东西，翻来覆去讲好几遍了，怎么还在讲？林爱华听得不耐烦，低着头自己翻看后面的内容。

    要不是还有人答错问题，她都要怀疑老师是不是在带头划水了。

    好不容易混完课间操，林爱华跑去办公楼找班主任。

    「老师，我想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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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二章 谁是小偷？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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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又是想念徒弟的一天

    请假？有什么事吗？」姜老师放下书本眉头紧皱。谁喜欢第一天上课就请假的学生呀，要不是看她中考成绩好，老师都懒得问这句。

    林爱华也不想这么干呀，可她跟人约好了，今天去办过户。

    「我家里有点事，只请两节课的假就行。老师你放心，我跟得上，不会掉课的。」

    姜老师听说只是两节课，终于点头：「那你去吧，记得跟班长说一声。」

    林爱华跑下楼，随便抓住个同学叫他带信给班长，自己赶去居委会。

    秦建早就到了，正伸着脖子站在门口等她。见林爱华准时到了，他顿时堆起满脸的笑。

    「来了，咱们走吧。」

    李大妈昨天硬是跟他拿了二佣金，好说歹说给其他几个每人分了十元，其他的全揣她自己兜里去了。

    今天她积极得很，全程跟着跑前跑后，找熟人办手续，终于在中午之前办好了房屋产权证。上面写着林爱华的名字，下面盖着鲜红的公章。

    嘿嘿，到手了，我的房子！

    虽说她曾经产业无数，坐拥几十个山头，但此时还是难掩心头的喜悦。

    这可是她凭自己的双手赚到的第一处房产，虽说过程很顺遂，但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表现嘛，她的运气一向很好。

    秦建办完手续就急忙撤了，巴不得跟这倒霉的房子永远撇清关系。李大妈还不能走，她得配合着交房。

    林爱华看看她那为难的样子，也没继续纠缠，只是接过钥匙，笑道：「李姨，我想先把院子的围墙砌起来，你知道哪儿能找到泥瓦匠吗？」

    其实她不需要泥瓦匠，那点围墙，她挥挥手就能解决。但这是明面上的东西，她不想动用法术引人怀疑。

    李大妈巴不得她不提清洁工的事，领着她找到一个熟人家里，介绍一番就赶紧溜了。

    「手续都办完了。姑娘，这房子的情况你心里都清楚，后面再有什么事，你可千万别来找我啊，大妈工作忙着呢。」

    「谢谢您咧，后面的事我自己解决，保证不给你们添麻烦。」林爱华收好钥匙，对工头笑道：「师傅，麻烦您，给新华路18号的院子砌道围墙。材料你给看着买，用多少人也由你定。我只要求一点，明天晚上之前砌好。」

    她掏出一百元钱递过去，顿时堵住了工头想要拒绝的话。

    好家伙，这姑娘出手这么大方的吗？一块砖也就三分钱，原先的旧砖也能拆下来继续用。这一天活儿干下来，他能挣个几十元。多找几个人，趁着大太阳底下去干活，还怕有什么脏东西敢出来？

    「行，你要怎么砌？我这就给你叫人去。」

    两人走到颓败的院墙边，林爱华捡起根树枝，在地上划出线。

    原先朝大路的门封了，改成两米高的院墙，大门改朝北，把屋后的一块空地圈进去当成后院。原先屋后是一条蜿蜒的小河，如今这么一改，河水正好从门前流过。

    工头经常帮人盖房子，也略懂一点风水。听她说完，有些疑惑地问道：「这样就不冲了？」

    「当然。门前有水，聚运招财，这院子旺得很呢。」林爱华指着屋后的大河，笑得灿烂。

    她想爸妈接过来住，怎么也要帮他们找点事做。院子里可以养些鸡鸭，河边可以种菜。三哥喜欢抓鱼，她也可以拦出一片水域放点鱼进去随便他抓。她现在认识了县城的黑市老大，家里吃不完的东西完全可以拿去换钱，也免得父母住得心里不踏实。

    她那肯定的语气，说得工头都心动了。早知道这么稍微改动一下就能成，这房子他也很想要的呀。

    可惜，人家已经买下了，肯定不会再转手，工头只好先抓住到手的钱。

    两人又商量了几处细节，确认明天肯定能干完，林爱华也就放心地离开了。

    她没回学校，而是去了国营饭店。她饿了，要吃饭，但不想吃学校的饭。那大锅菜，实在是太难吃了。真要她每天吃哪种饭菜，她宁可辟谷。精华书阁

    她有些想念徒弟的手艺了。要不是答应了表哥周末去他家，林爱华想这周就回去。被人笑话是个吃货也没关系，老祖的脸皮跟她的道行一样，厚实无比，轻易不会破防。

    没有徒弟，她只有苦哈哈地走进饭店，要了几个硬菜坐在角落里，一个人慢慢享用。

    菜虽好，却总觉得缺了点味道。

    下午，她如常回到教室上课。张耀扬趁着老师还没来，在她身后轻轻敲了下桌子。

    「林同学，你上午去哪儿了？」

    「家里有点事，已经处理好了。」林爱华不想细说，只是转头淡淡一笑，「没给你添麻烦吧？」

    「没有，我就是随便问问。」张耀扬的耳根通红，目光不知该看向何处。

    林爱华对他笑了，这笑容真好看，他已经有小半年没看到了。原本在初中时两人还没这么生分，经常一起讨论学习上遇到的问题，怎么只过了一个暑假，两人之间却疏远了？疏远得他连她的笑容都不常见了。

    林爱华只以为他为人腼腆，不好意思跟女生说话，也没太放在心上。

    下午上了一节历史课，老师从猴子讲起，倒引起了林爱华的兴趣，听得津津有味。

    第二、三节课班主任过来了，带着大家去劳动，其实就是去一家福利工厂打白工。

    没办法，这就是时代特色，每周都要上两次劳动课。

    县城高中还好，林爱珍所在的初中干脆直接把学校开到了农场里，半工半读，根本学不到多少文化知识。

    高中毕业后，城里人去机关、工厂上班，农村人则各归各的大队，就算想通过推荐上大学，也必须有两年的基层劳动经历。

    升学无望，又有谁还肯认真上课，努力读书？起码通过这两天的校园生活，林爱华没见到几个好好学习的人。

    混完劳动课，今天的课程就算结束了。走读生各自回家，住宿生返回校园。

    周雨桐拉住林爱华的胳膊，悄声说道：「晚上咱俩一起吃饭吧，就在食堂吃，不回宿舍了。」

    怎么，吃饭小团体解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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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三章 又是想念徒弟的一天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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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朋友就要有难同当

    周雨桐扁扁嘴，无奈道：「她们都不肯跟我一起吃饭，我打了菜要分给孙静她也不肯要。袁春华说她要跟高二的同学一起，也不理我了。」

    「哈哈，肯定是你得罪人了，别人才孤立你。」林爱华笑得没心没肺，「我可不想吃食堂的东西。除了白粥还不错，其他都是些什么呀！」

    「不要啊，你不能抛下我，我可是你的好朋友！」周雨桐搂住林爱华的胳膊，怎么都不肯撒手，「好朋友要有难同当，你不许出去吃独食，要去也带我一起去！」

    「不带！」林爱华毫不留情地拉开她的手。她才不想被周雨桐看到自己一顿要吃多少呢，老祖的脸皮虽厚，却也是要面子的。

    「呜呜，你都不肯帮我，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吃什么都不香了。」周雨桐苦着脸不住抱怨，最后一句却说进了林爱华心里。

    是啊，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饭店里，面前虽然放着大鱼大肉，确实吃起来一点感觉都没有。

    「算了，怕了你了。走，出去买几个肉包子先垫垫肚子，晚上吃得简单点，别人就不会排斥你了。」

    「真的？她们是因为我吃得太好才不跟我一起的？」周雨桐摸摸头，仔细想想，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

    别人都是二两米饭配点白菜青菜，许周红她们每顿只吃一个馒头，她却只要有荤菜必打，还一个劲喊别人吃。别人是怕尴尬才不跟她一起的吧，不是不喜欢她？

    难道要她为了融入集体委屈自己的胃？她做不到呀！

    不行，她必须抓住林爱华，这姐们跟自己一样，每顿都吃得不少。哪怕只有一个人陪着，她也就不孤单了。

    周雨桐像只黏人的小狗，紧紧跟在林爱华身后。她也不知道什么是aa，但林爱华买了肉包子，她就买两碗大骨汤，两人坐在小饭店里，背着同学吃独食。

    「嗝……」周雨桐摸摸肚子，掏出手帕擦掉嘴角的油，心满意足地笑道：「林爱华，咱们班的同学里我最喜欢你了。真的，你这人一点都不矫情，也不爱占别人便宜。」

    「从前我上初中的时候，班里好多人都围着我，哄我高兴。但我知道，她们都不喜欢我，只是想从我身上得点好处，没人是真心对我的。」

    「你跟她们都不一样，你会帮我打架，还肯陪我吃饭。」

    哟，没想到这小妞看着大大咧咧，其实心思还挺细？

    她还真不太习惯对别人敞开心扉诉说心事呢。

    林爱华懒洋洋地伸展一下胳膊，浅笑：「话别说得太早，说不定我也只是想揩油呢？」

    周雨桐哈哈大笑：「好呀，欢迎揩油。」

    「嘻嘻，我还想吃巧克力，下次回去记得多带点。」林爱华毫不客气地提要求。

    「没问题！」周雨桐豪气地拍拍胸口，两人像一对普通人一般挽着手走在大街上。

    县城的道路整洁漂亮，路两旁栽种着高大的法国梧桐，街道上人来人往，喧闹又安详。

    周雨桐羡慕地指着路边的一对母女：「你看，城里人过得多自在。不用下地干活，做饭也烧的炭炉，吃饭有国家发的粮票。城里的老人可以领退休金，不用再干活儿，可我爷爷奶奶都那么大年纪了，还必须得种菜养羊，不然就分不到口粮。我妈一直说，她在乡下苦怕了，希望我能进城上班。我一直努力读书，就是想考进国营厂，把我妈带到城里生活。农村的日子太苦了，我不想自己的后代继续过那样的生活。」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带着对未来的向往。「你呢，你毕业以后想要做什么？」

    我？林爱华略略一呆。

    她不知道，没想过。

    刚来时，她一心想要提高修为重回仙界。后来融入了林家，她又想让家人的日子过好点，这才给他们钱和米粮。但她真的没什么长远的规划。

    天道送她重生在这样的年代，难道真的只是为了让她享受亲情、友情，体会红尘的快乐？

    周雨桐尚且有她小小的理想，愿意为了改变命运而读书，老祖她难道连个小女娃子都不如？

    「我没想过。」她老老实实地摇头，「不过我会想清楚的，谢谢你的提醒。」

    「嗐，谢什么呀，咱们是朋友。再说，我也没干什么呀。」周雨桐不在意地摆摆手，像只快乐的小鸟，因为有了朋友的陪伴，连走路都是蹦蹦跳跳的。

    在外面加过餐，两人的晚饭就简单多了。端着一碗粥一碟菜，周雨桐很自然地跟孙静和李亚男凑到一桌。这次她不给别人夹菜了，只是一边吃饭一边听她们聊些学校里的趣事。

    林爱华坐在一边，慢慢喝粥，听小女生聊八卦。

    青春真好呀，满眼都是新鲜事。谁上劳动课刮伤手哭鼻子了，谁学过跳舞，准备加入学校宣传队，谁今天又换了一件新衣服。这么点小事，她们也聊得津津有味。她就不行了，对这些事一点不感兴趣。

    看看满脸兴奋的周雨桐，老祖微微一笑。算了，就当宠一下小女孩吧，毕竟她那么想融入集体。

    夜晚，大家都睡了，林爱华悄悄掀开蚊帐，打开窗户纵身跃下。

    房子已经买了，她要去看看，是不是真的有什么不开眼的鬼怪敢欺到她老祖的头上。

    工头手脚很快，原先破烂的围墙已经被拆除干净，砌出二十多公分的矮墙。院子里的杂物也清理掉，堆着几个砖垛，还挖出一个小小的石灰塘，里面泡着石灰。

    她打开门走进一楼的堂屋，挥手使出个简单的清洁术，屋里顿时焕然一新，露出光滑的水泥地面。

    一楼的东西都被人搬空了，没什么可看的，她直接通过楼梯走上二楼，找到原先的主卧。精华书阁

    门边有一条拉绳，林爱华轻轻一扯，屋内顿时亮起暖黄的灯光。

    一道木质屏风，将不大的空间隔成内外两间。外间靠墙放着一张带镜子的红木梳妆台，前面放着绣墩，里间摆着一张螺钿雕花大床。一边靠墙摆着只实木大衣柜，另一面墙上悬挂着几幅水墨花鸟图。

    原先的屋主应该是个有品位的人，屋内陈设简洁典雅。

    林爱华满意地点头，正想去看看别的房间，却突然听到楼下咔的一声，似乎有人闯入了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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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火烧鬼夫妻

    哟，真有鬼来了？

    林爱华露出个满含兴味的笑，将神识散发下去。

    一男一女，两个人穿着深色的衣服，鬼鬼祟祟地跨过矮墙闯进她的院子，往里面扔了点东西，又着急忙慌地撤了出去。

    林爱华的神识追踪，见他俩出了院子，径直走进了东边的小院。

    那院子里是两间平房，收拾得倒也整齐。一间屋里睡着两个半大的小子，另一间空着，两人打开房门走进屋内，点亮了电灯。

    「老赵，关门。」女人探头往外看看，走到桌边，端起一杯水咕咚咚喝了两口。

    男人关好房门插上门闩，先在洗脸盆里洗干净手，这才露出一脸阴笑。

    「没事，我打听过了，就是个女学生，今天肯定不会住在那儿。等会儿她要是下楼，保准会吓哭。」

    两人又嘿嘿对视笑了一阵，女人抱怨道：「都怪你，不早点把东西挖出来，害我大半夜的跟你出去吓人。那丫头要是不肯搬，你一个人去装鬼，老娘可不想再跟你去受罪了。」

    男人搂住她的肩，低声哄道：「姑奶奶，你以为我不想？外面风声那么紧，挖出来也没法出手，说不定还要被人举报。你想看到你男人被人拉出去批斗？要是被扣上个什么大帽子，以后你们娘儿几个还怎么活？」

    女人拉开他的手，哼道：「我可是亲耳听到过，隔壁老秦还往地底下埋了不少金子。就算不能拿出去卖钱，我先戴着过过瘾也好啊！」

    男人顺势在她脸上捏了一把，笑道：「好，给你戴。等这家人搬走，房价肯定还得跌，到时候我们再出面买下来。在自己院子里，还不是想怎么挖就怎么挖？」

    「都怪那些缺德的，老秦家人才死绝，他们就把围墙拆了。我又没听到具体埋在哪儿，想挖都找不到机会。」女人娇声抱怨，又拧着男人的耳朵追问：「你什么时候去找两个老不死的拿钱来？就算房价跌了，咱们手里的钱也不够。」

    「去，我过几天就去！」

    接下来就是不可描述的画面，林爱华没兴趣继续再看，收回神识暗暗撇嘴。

    她就说嘛，这世界到处都在讲唯物主义，哪会真的有什么鬼怪。原来都是这夫妻俩搞的鬼呀。

    她打开窗户探头往院子里一看，好家伙，原本整齐的地面上多出了一簇簇绿莹莹的鬼火，正随风摇曳，为小院中平添了一分诡异气氛。

    她伸手一招，一簇火焰从地面升起，落入她的掌心。

    林爱华捏熄了火焰，仔细查看，发现那只是一撮灰白色的粉末，有种刺鼻的气味。

    呵呵，什么鬼火，原来只是磷火，这夫妻俩倒是会唬人。

    她此时倒有些庆幸自己翻完了化学书，再不会像别人那样受骗。

    「无聊。」林爱华挥挥手，将地上的磷火聚成一团，招来一阵清风，将火焰送到那夫妻俩的屋后。

    木窗吱嘎一响，开了一道缝隙，绿色的火团慢悠悠飘进屋里，点燃了一角蚊帐。

    「妈呀，鬼啊！」女人第一个看到，吓得尖叫一声，捂着嘴不住后退，早忘了这是他们自己搞出来东西。

    男人因为工作原因，平时接触得比较多，连忙扯下蚊帐扔进院子，又拿起铁锨连连挖土往上盖。

    「别叫了，快来帮忙。」男人急声催促，女人只得压下恐惧上前帮着灭火。

    好一阵鸡飞狗跳，磷火才被扑灭，两人搞得灰头土脸，一屁股坐在地上面面相觑。

    「老赵，这火怎么烧到咱们家来了？会不会，是老秦家的死鬼来找咱报仇……」

    男人竖起眼睛目露凶光，恶狠狠说道：「来就来，我会怕他？活着的时候他就是个窝囊废，死了还想来害我？我赵老六是吓大的吗？」

    「你别管了，回去睡觉。房子和金子，老子都要，就不信他能从棺材里爬出来！」

    「我，我害怕，不敢睡……」女人哆哆嗦嗦地拉住男人的胳膊，一晚上疑神疑鬼都没睡好。

    林爱华给那装鬼的两夫妻一个小小的教训，就没再去管他们。听说院子里埋了财宝，她倒来了兴致。

    寻宝嘛，谁不喜欢，老祖也不例外。只不过她从前寻的都是天材地宝，这还是第一次收获人间财富呢。

    她将神识散于地下，果然在后院的一棵大树下找到了三只大皮箱。箱子上着锁，外面都包着厚实的油布，藏在地下一米多深的地方。

    难怪那对装鬼夫妇找不到，谁能想到房主不把财宝藏在自家院子里，却甘冒风险埋在了屋后。那里是林爱华新圈进来的地盘，原先可不属于这家房主。

    嘿嘿，发财了。

    林爱华小手一招，三只大皮箱就自动从土里钻出来，飞到她的面前。时间不早，她也没空慢慢查看，只随便用神识探了探，便将皮箱收进储物袋里。

    将地面恢复原状，林爱华拉灭电灯返回宿舍。

    屋里还是她走前的样子，几个女生一个个抱着被子睡得正香。

    拉好蚊帐，她又开始每日例行修炼，直到半夜才沉沉睡去。

    校园生活平淡无奇，因为周雨桐的关系，林爱华的三餐都在学校解决，吃完了晚餐，她才离开宿舍去了自己的院子。.

    工头是个讲究人，活儿做得十分齐整。她的钱给得足，工头也没偷工减料，那道院墙虽说用了些旧砖，却在外面刷了一层石灰，盖掉了所有的痕迹。院子里的石灰塘被填上，盖了层新土，压得平平整整。

    院门还是用的原先的木门，林爱华自己去买了把大锁挂上。

    哈，现在没人打扰了。她跑进主卧，把三口皮箱拿出来摆在地上。

    油布上有些脏污，被她随手扯下扔在一边。带着满满的好奇，她捏断锁头打开了皮箱。

    哇哦，发财了！林爱华看着箱子里的东西两眼放光。

    难怪那两人惦记了好多年都不肯放弃，不惜半夜装神弄鬼也要吓跑新的住户。

    皮箱里果真放着满满的好东西，任谁看到都会忍不住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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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假鬼遇真仙

    其中一只箱子，满满当当地放着那对夫妻一直惦记着的金子。一条条小黄鱼码得整整齐齐，另一边用红纸包着一卷卷的银元。

    在原主的记忆里，林家奶奶手里就有金子，但也只是几个金戒指、金耳环，前些年风声紧，老太太早就收起来不敢戴了。这么多小黄鱼，能打多少金首饰呀！

    将手里的金条放下，林爱华又打开另一只箱子。这里面装着些玛瑙、翡翠、珍珠链子，另外还有不少充满古意的老物件。

    她并不会给古董估值，但其中几件古玉竟隐隐带着灵气，顿时引起了她的兴趣。

    手指轻点，一块玉佩中的灵气被引动，如游鱼般钻入她的身体，迅速散入四肢百骸，带来一阵清凉。

    咦，好东西。

    林爱华检查一番，挑出几件带灵气东西，都是些玉佩、玉环，以及古玉雕刻的把件。她略一思索，将那几件玉器放入青冥境的灵泉中慢慢温养。

    这几样玉器中的灵气不多，却温和润泽，长期佩戴，对身体有益无害。难得都是外形古拙的东西，带在身上也不大起眼。等她重上金丹，再稍加炼造，可以将它们改造成护主的宝器，正好送给家人当礼物。

    林爱华笑眯眯地将古董玉器放在一边，又打开第三只箱子。

    这只箱子里全是古籍字画，书页已经泛黄，却都保存完整，可见其主人当年十分爱护。只可惜，如今这些都成了见不得光的东西，难怪那对夫妻不敢现在就挖出来。

    林爱华翻了翻，从箱子底下找到一本绿色封皮的日记。

    林爱华略略翻看一遍，掩上日记发出一声叹息。

    这位主人姓秦，名叫秦怀远，祖上是和平县的富商。看日记中的描述，秦家当年堪称豪富，掌握着县城几乎一半的工业产业。秦家老爷子当年也是个爱国人士，解放后就将大部分的工厂捐献出来，得到了大家的拥戴，在县城当过大员。

    秦怀远读过书，留过洋，回国后满腔抱负想要报效祖国，没想到却赶上了动荡的年代。

    日记的后半段充满着悲伤、愤懑与无奈。秦老爷子病死，妻子吓得精神失常，秦怀远也因为留洋经历被反复审查。职位没有了，房产被没收，每天都有人来砸门。

    不得已，他将家里值钱的东西收在一起，想要埋在地底，留给自己唯一的儿子。

    日记到此戛然而止，不知秦家人到底经历了什么，怎么会最终家破人亡，这处唯一的房子也落入远房亲戚的手里。

    唉，人生啊，就是这样起起落落。一时的风光，却无法保持长久。

    林爱华皱眉，看看这三只皮箱，还是将它们收进了青冥境。但愿秦家还有血脉流传吧，要是将来他们找过来，林爱华肯定会将这第三只箱子交还，算是给他们一点慰藉。箱子里除了古籍，还有一叠房契文书。要是秦家后人有本事，可以以此为凭，将祖产追讨回来。

    至于金银古董，呵呵，那是老祖凭借智慧与辛劳得来的报酬，为什么要还？

    林爱华检查完箱子，继续去看昨天没看完的几个房间。

    看一楼的布局，原先应该是一间堂屋，一间会客室，最东边一间是老爷子的卧房。这三间屋里的东西都被人搬得差不多了，地上散落着几样残破的家具，墙上的字画也被撕得稀碎。

    二楼除了她昨天看过的主卧，另外还有一间书房，高大的书架上只摆着几本现代刊物，书桌的抽屉里还残留着一沓信纸。

    另一间是秦家独子的卧房，里面摆着一张新式木架子床，另外有书桌、书柜柜。靠窗的地方摆着一只花架，原先的花早已枯萎，只剩下两只空空的花盆。

    斯人已逝，如今这地方是老祖的，原先的东西也就不需要了。

    林爱华一个响指，将屋内所有的家具全部收起，跟那三只皮箱放在了一起。她到底是心存善念，想着万一秦家真有后人寻来，也好原物奉还。

    屋里空荡荡的，好没意思。今天肯定是不能住的，她得给屋里配上家具摆设。

    正在心里计划着怎么分配房间，头顶的电灯突然刺啦一响，灭了，屋内顿时一片黑暗。

    怎么回事？凡间的东西怎么这么不靠谱！

    幸好老祖我学过物理，肯定能修好。

    林爱华一下子来了兴致，也不用法术照亮，伸手摸着灯泡，灵力顺着电线探查过去。

    咦，奇怪，电线怎么断了？

    她的神识一扫，发现了两个奇怪的东西。

    院子里多了两个人，一人手里握着把大剪刀，正是他剪断的电线。

    两人都穿着白衣，一人脸涂得煞白，眼睛下还挂着血，舌头长长的耷拉在胸前，正是昨晚来过的男人。女人个子矮，用一块白布盖住头，布上浇了红墨水，扮成个无头鬼，手里拿着白色的哭丧棒。

    「灯灭了，开始吧。」男人收起剪刀，两手伸直，开始在院子里蹦跳，女人捏着嗓子，发出一阵幽幽的鬼叫。

    「我死得好惨啊……」

    「头，我的头，被你拿去了，还给我……」

    男人跳到一楼的台阶上，在门上砰砰地拍打，胸前大概是装了小灯泡，一闪一闪，泛着蓝色的幽光。

    嘿嘿，好家伙，这表演真得劲，要是遇上胆小的，恐怕能当场吓死。

    可惜，他们遇上了林爱华，今晚注定令人永生难忘。

    林爱华起了玩心，将头发拆散披在脸上，取出宝衣披在身上，幻化出一件白色拖地长裙，上面满是斑驳的黑红色血迹。她将头歪至九十度，两只眼珠子一左一右分视两边，发出幽蓝的光，便运起灵力从二楼飘忽而下。

    呜~~

    一阵阴风刮起，院内的落叶在她脚下随风旋转，拍打在两只假鬼脸上。

    「你们两只小鬼是来找我的吗？跟我去吧……」

    凄厉的声音飘忽不定，在两人耳边不住回响，院内的温度陡然下降。精华书阁

    这效果，妥妥的鬼片现场。

    「鬼啊！」两夫妻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腿抖得不知道该往哪儿跑。

    林爱华也不靠近，就这么悬空飘着，不断在他俩身前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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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六章 假鬼遇真仙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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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这糟糕的厨艺

    老赵，救我，救我啊！」

    女人头上的白布掉了，脸色比真鬼还要惨白，原本尚存的几分姿色早已扭曲到变形。

    男人哪儿还顾得上老婆，只当自己整日装神弄鬼，真的引来了鬼怪现身。他腿软得站不住，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不住往后爬。女人伸手去抓他的胳膊，被他一把扯掉。

    「大仙，大仙饶命啊，我们从没害过人，秦家人不是我们杀的呀！」

    林爱华也不搭理他，只是在他们头上不住飘过，发出阴恻恻的笑声：「来了，你们来了。跟我走吧，跟我走吧……」

    一只冰凉的手捏住女人的脖子，一张惨白扭曲的脸贴到面前，她终于承受不住，嗷的一声晕了过去。

    林爱华扔下女人，又向男人缓缓飘去，男人爬起来想跑，却不管怎么努力迈动双腿，都只是在原地扑腾。

    两只枯瘦的利爪伸到他的面前，指尖赫然沾满鲜血。以为那是自己妻子的血，男人吓坏了，只觉腿间一热，一股暖流顺着大腿流到脚边。

    「嘿嘿嘿……」看着他的怂样，林爱华忍不住笑了，随即嫌弃地将手一挥，这对装鬼夫妻就如腾云驾雾一般飞出院墙，一头栽倒在自家房门前。

    两人在门外躺到半夜才醒，相互搀扶着回到屋里，接着就得了重病。

    这些事林爱华可就不管了。她找到电线的断头接好，看到楼上的电灯恢复如常，得意地咧嘴一笑。

    小样，吓不死你。看你以后还敢不敢装鬼吓人。

    时间已经不早，这会儿大家应该已经睡了吧？林爱华想想，还是离开小院回到宿舍。

    轻轻一推，门没上锁，这些舍友竟给她留了门。

    林爱华轻手轻脚走到床边，脱下鞋子爬到上铺，拉下蚊帐，开始今天的修炼。

    早晨醒来，周雨桐第一个掀开她的帐子，见她好好地睡在里面，忍不住松了口气，抱怨道：「姑奶奶，你昨晚去哪儿玩了，也不说早点回来，害我担心了一晚上。」

    钟继红也从蚊帐另一边探过头，看她一眼，微笑道：「回来就行，赶紧起床，不然上操要迟到了。」

    大家或多或少都关心了她两句，林爱华不得已，只好又扯了个谎。

    「昨晚我去小姑家吃饭，她多留了我一会，所以回来晚了。没被老师发现吧？」

    「没有，老师来查寝时我们说你去上厕所了，她也没多问。」袁春华一边快手快脚地穿衣服，一边说道：「你下次有事记得跟我们说一声，万一被老师查到就糟了。」

    「好，谢了。」林爱华大方地点头，跟舍友说说笑笑走去操场。

    学校的课程对她来说太过简单，但老师和同学都很有意思，林爱华现在还不想离开。

    她想把家人接到城里来，让她们过得轻松一点。

    林爱华下午的课一上完就溜出校园，在县城到处转悠，给她的小院添置合适的家具。

    好家具要找老手艺人特别定做，但耗时太久，她不想等。林爱华直接找到竹木家具厂的门市，给每个房间都定了一套新式家具。

    家里人多，除去堂屋留着会客，其都被当成了卧室，每间屋内一张架子床，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另外再配个大衣柜。

    她要得太多，门市上没有现货，答应她先付货款，周日下午一准送货。

    家具定好，接下来就是她最重视的厨房了。

    学校食堂她真是一点都不想再去，为了自己的肚子，林爱华决定再尝试一遍自己做饭。

    厨房里原先有只三角灶台，她保留了下来，又去百货大楼买了两只炭炉，配上全套的锅碗瓢盆油盐酱醋。

    厨房隔壁是个小小的饭厅，里面摆的碗柜、桌椅倒还留着，只是原先的餐具都被人拿走了。林爱华没动饭厅里的摆设，把自己买来的碗、盘子、筷子、勺子摆放好。

    她搓搓手，给自己鼓气：「你可以的！不就是炒菜嘛，难道比修炼道法还难？徒弟都能做到的事，没理由师父做不到。」

    做什么呢？林爱华想了想，拿出四只鸡蛋。炒鸡蛋最简单了，只要在锅里放上油，烧热，把蛋液倒进去，稍稍划拉两下就能吃。

    好，就这么办。林爱华姿势潇洒地将蛋捏碎，放上一把盐，用筷子搅匀。

    将刚买来的蜂窝煤放进炭炉，直接用仙术点火。眼看着炉子里的炭由黑转红，她连忙把刚买来的大铁锅放上去，倒油。

    倒多少？不知道……

    算了，看老妈每次做菜都抠抠搜搜不舍得放油的样子，估计也用不了太多。她倒了能盖住锅底的油，催动炉火不断加热。很快，油锅上就升起了青烟。

    好了，倒入蛋液。

    刺啦一声，蛋液很快凝成一团。她一手捏住锅柄，一手拿着铲子想要翻炒，谁知那蛋却沾在锅底，很快就黑了一大片。

    就很气！这玩意根本没法吃！

    她连忙把锅端下来，勉强挑了一块没焦的地方尝一口。啊呸，齁咸。

    盐多了，油少了，火大了！再来！

    再来，再来！

    连续再来次，才终于出了一锅勉强能吃的东西。林爱华蔫头耷脑地坐在桌子边，把那盘炒鸡蛋塞进嘴里，对自己的厨艺已经完全没指望了。

    大概她跟厨房犯冲，只能吃，不能做。

    天都快黑了，她也没了继续尝试的兴趣，去街边随便对付了一顿，就返回学校。

    第二天上午第四节课，林爱华正坐在教室里，一边听老师讲课，一边盘算着中午该吃点啥。靠窗的几个同学突然一阵骚动，接着有人小声叫道：「林爱华，有人找！」

    林爱华疑惑地朝窗边一看，好家伙，那不是她三哥吗？怎么站在教室外面，还一个劲冲她招手。

    她对叫她的同学点点头，看老师没注意，悄悄站起身从后门溜出教室。

    「哥，你怎么来了？家里有事？」

    林三哥眨眨眼，把她拉到老师看不到的地方，献宝似的举起一只篮子。

    「看，哥给你带什么好东西来了！」

    一阵熟悉的香气飘出，林爱华深吸一口气，口水几乎流出来了。..

    「萝卜炖排骨，糖醋鱼！天啊，还是妈对我好！」

    林三哥得意一笑，凑到妹子耳边：「是小鱼做的，妈还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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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帮手来了

    蠢徒弟做的？

    也不知怎么的，林爱华心里突然升起一种陌生的情绪，十分复杂。

    好像有点甜不溜，美滋滋，还带着点小得意。

    她来不及多想，把篮子往三哥手里一塞，笑道：「等着，我马上来。」

    教室里的学生发现她偷溜出去，在跟一个年轻男人说话，都在底下交头接耳的议论，她却站在教室后门口大大方方地举手。

    「老师，我哥来了，我想请半节课假。」

    这节是地理课，老师是个留着山羊胡子的瘦老头，姓邹。

    邹老师看着她灿烂的笑容，不忍心拒绝，却又不想助长她这种上课开溜的不良风气。他板起脸，点头道：「刚才我讲了各省主要矿藏，同学们都记下了吗？林爱华，你背诵一下。要是都能说出来，我就让你请假，要是不会，还是回去好好听课吧。你哥就让他等一会儿，不会飞走的。」

    有人在下面捂着嘴偷笑，有人担心地看着她。林爱华连座位都不回，笑眯眯地说道：「谢谢老师。」

    不就是矿藏嘛，整本书她都倒背如流，可以徒手画地图了。

    邹老师听她流利地背书，脸上地笑容渐渐扩大。「好，回答得完全正确。你去吧，记得下午准时回来上课。」

    得了老师的允许，林爱华对同桌使个眼色，立马开心地溜了出去。

    「哥，走吧。」

    林三哥往学生宿舍方向走，林爱华却拉住他的胳膊。

    「不去宿舍，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她在前面带路，林三哥在后面推着自行车，两人出了校门拐个弯，来到河边的小院。

    「这是哪儿？你同学家吗？咱们这会儿去会不会打扰人家？」林三哥虽然来过县城两趟，骨子里还是有些陌生和敬畏。他忐忑地停住脚步，不肯再往前走了。

    林爱华心里得意，也不卖关子了，掏出钥匙打开大门，笑道：「不是同学家，这是我刚买的院子。」

    「你买的？！」林三哥震惊了。

    「这院子也太大了，还是楼房，这得多少钱啊！真是你买的？你哪来的钱？」

    林爱华原本也没想过今天就领他过来，这不是赶巧了嘛，她心情好，又想把三哥带来的饭菜拿过来热了吃。

    「这院子便宜，爸妈给我留了钱，正好够。」她略过这个话题，领着林三哥走到前院，得意地一摆手：「看看，咱家每人都有一个房间，还有厨房、饭厅、后院还能种菜。喜欢吗？你第一个来的，可以先挑个房间。」

    林三哥听她说得言之凿凿，立马就信了。他放下自行车，跑过去推开堂屋的门，惊喜道：「乖乖，这房子好大呀，地面是水泥的？真干净。」

    「来，上楼看看。」

    林三哥一上楼，顿时不想下去了，堆着满脸笑问道：「爱华，哪个是你的房间？」

    林爱华指指原先的书房：「这间。」

    林三哥立马指着中间的房间说道：「那我挨着你住，就要这间。」

    「哈哈，我也住上楼房了！」

    屋里什么都没有，林三哥却照样玩得不亦乐乎，把屋里的电灯拉亮，再关掉，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看着他高兴的样子，林爱华心里也美滋滋的。

    别管什么理想抱负，也别谈什么大能者的责任，能让家人开心，她觉得这才是第一重要的事。

    林三哥关掉电灯，又跑去推开前后的窗户，屋里亮堂堂的，沐浴在阳光下。

    「这里太好了，真想马上就住进来！」他对着屋里指指点点，「这儿摆床，这儿放张桌子，再叫大哥编只竹箱子。其实只要有张床我就能睡了。」

    他以为林爱华手里没钱了才没买家具，对着屋后的河咂嘴道：「这河里也不知道有没有鱼，妹，你身上还有钱吗？给哥买张网，小网就行，我打点鱼拿去卖，先给你屋里买张床，你搬过来住。那宿舍太挤了，晚上肯定睡不好。」

    哥哥的关心令林爱华心里暖暖的，她偏头笑道：「其实我已经买了家具，不过家具厂货不齐，我又不好老请假，就让他们周日一起送过来。你要是有空，干脆下午帮我跑一趟，让他们有什么就先送什么，先把房间布置起来。」

    「有空，哥有空，我明天回去……不，我今晚先回去跟爸妈说一声，明天再过来，帮你把房子好好收拾一下。」

    「不是帮我，是帮咱家，这是咱家的房子。」

    「哈哈，好，咱家，这是咱家。」林三哥笑得见牙不见眼，一点都感觉不到肚子饿，恨不能现在就去搬家具。

    林爱华看不下去了，拉着他下楼，把篮子拎进厨房。

    篮子里放着几只搪瓷大碗，盖着盖子，用细麻绳绑得紧紧的。她迫不及待地打开盖子，深吸一口熟悉的香气。.

    啊，就是这个味！

    她熟练地点着炭炉，支使三哥热菜，自己拿只小锅去外面买米饭。

    三哥跟她一样，也是个厨艺渣，还是不自己尝试煮饭了。

    等她回来时，林三哥已经把三盆菜热好，摆在了饭厅里。

    「这房子可真好，还有专门吃饭的地方，原先住的肯定是大户人家。爱华，这么好的房子，你怎么买到的，花了多少钱？」林三哥一边盛饭，一边饶有兴致地打量着饭厅。

    林爱华一滞，不知林家人会不会嫌弃这院子，不过她也没瞒着，还是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反正她现在手里有钱，父母要是嫌不好，另外再买一处就是。

    林三哥原先听说这院子闹鬼，还有些紧张地皱着眉头，后来听说是邻居装鬼吓人，就为了来自己家挖财宝，这才松了口气，不屑道：「这都是什么人啊！人家秦家人已经够惨的了，他们还来雪上加霜。妹你做得好，这是三哥没在，三哥要是在这儿，肯定不能轻松饶过他们！」

    哈哈，三哥好可爱！

    林爱华夹了一筷子鱼塞进嘴里，满足地眯起眼，笑道：「没事，他们都吓破胆了，以后肯定不敢再来。哥，你也吃呀！还是小鱼做的菜更合我胃口。」

    「对了，他怎么会让你给我送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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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全家都要来

    两人边说边聊，林爱华这才知道，她不过上了几天学，余家已经把两间土坯房盖好搬进去了。

    今天余家请客，林家人帮了大忙，都被请去吃了一顿。带来的几个菜是余小鱼特意给她做的，林爸林妈担心女儿，连饭都不让三儿子吃，催着他赶紧给妹妹送过来。

    要是知道她在县城不声不响就买了个院子，林家人恐怕都得立刻赶过来。

    她不在的这几天，余小鱼一点没闲着，天天跑去给林家人做饭，林三哥对桌上的菜一点不稀罕，匆匆把肚子填饱，抹着嘴对林爱华说道：「家具店在哪儿？你慢慢吃，哥去叫他们送床来。」

    林爱华好不容易才吃顿好的，根本停不下来。她掏出发票递过去：「沿着人民路往西，再过一个十字路口，在路北边。」

    「好咧，我马上去。」林三哥兴冲冲地跑出去，那高兴劲儿林爱华看着都觉得开心。

    一高兴，她把桌上的饭菜一扫而光，抹着嘴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要不是说好了周末去小姑家吃饭，她都想下午跟三哥一起回去了。

    这么好的房子，爸妈看了肯定会开心。还有她那个经常进城把心都跑野了的大嫂，肯定也想过来住几天。只可惜大哥现在是大队长，轻易走不开。

    还有二哥，他不是喜欢读书吗？等安置好了，自己就去新华书店买一堆书摆在他屋里，让他读个够。

    林爱华把饭碗洗干净收好，一边等三哥，一边拿只小铲子出来，把青冥境里好看的花草移栽些到院子里。

    庭院里原先也是种了花的，只可惜无人照管，都衰败了，只有一棵桂花树还倔强地挺立在墙角，开出满树金黄的小花。

    等林三哥带人推着两车的家具回来，院内又有了一番新景象。

    后院的杂草被铲平，一边被开出几块菜地，另一边围着低矮的栅栏。妹妹蹲在前院，正细心地给一株兰花浇水。

    「这么快就回来了！」林爱华放下水瓢，想要过去帮忙。

    「你别动，重。」林三哥挡开她，跟两个工人一起把东西往三楼搬。

    一张老式雕花床是林爱华早就看中的，想来她爸妈应该会喜欢。另外两张就是简单的架子床，只有四根床柱、挡板、床板，拼接一下就是一张床。

    两张床都一样，也没什么好挑的，林三哥带着人先把零件往楼上搬。见林爱华还在院子里，他催促道：「你先去上学吧，可不能迟到。我把家具弄好就先回去了，师傅说其他的还是得等周日，到时候哥再来帮你。」

    林爱华一点插不上手，只好由着他折腾。

    她拿出一串钥匙塞进林三哥口袋里，说道：「那你周日早点来，小姑叫我去她家吃饭。」

    「小姑叫吃饭？」林三哥一愣，点头：「那我带点菜过来。」

    那俩装家具的师傅倒是老成，没跟林三哥提闹鬼的事，只顺嘴说了一句，晚上别让小女娃子一个人住。

    林三哥明白他的意思，但也没多解释。大家以为闹鬼倒是正好了，晚上没人敢来骚扰妹妹，不然让这么个大姑娘一个人住这么大的院子，他还有点担心呢。

    急急忙忙把家具安装规整好，林三哥锁好院子把自行车蹬得飞快。下午三点，他就返回了南坪大队。

    院里就林妈妈一个人，正在切猪草，见他一回来就钻进厨房喝水，连忙放下东西走过去。

    「慢点！见到爱华没有？她在城里过得怎么样？功课还跟得上吗？有没有饿瘦了？」

    林三哥一口气灌下一杯水，抹着嘴巴叫道：「妈，爱华买了个带院子的二层小楼……」

    「什么？你再说一遍，我没听清。」林妈妈以为自己幻听了。

    林三哥看着他妈那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顿时得意了。「爱华买到房子了，就在学校边上！」

    「真的呀？！这孩子，手脚怎么那么快呢，都不说跟我们商量一下。」林妈妈也笑了，一边埋怨女儿自作主张，一边又不住好奇地盘问儿子。

    林三哥看看自家低矮昏暗的土坯房，再想想城里的小楼，乐得合不拢嘴。

    「妈，我跟你说，那房子可好了，是楼房，地板都是水泥铺的，一点灰都没有！」

    他巴拉巴拉一顿吹，听得林妈妈直发晕。

    「真这么好？」她还有点不敢信。

    「真的，我今天还帮着买家具了。要不是厂里没货，我今天就把房间全布置上。」林三哥吹了几句，突然想起什么，催着老妈道：「妈，爱华买的都是大床，她原先准备的垫被太小，没法用。还有，每间房都有两个大窗户，连窗帘都没有。还有……」

    他还没巴拉完，被林妈妈使劲在背上一拍。

    「你妹妹在城里什么都没有，你就把她扔那儿一个人回来了？你个臭小子，妈平时怎么教你的！让爱华一个人住那么大个院子，你怎么放心回来？！」

    林三哥连叫冤枉。

    「爱华叫我回来的呀，她又不在那儿住，她还住宿舍。我都跟她说好了，后天一早我就去城里，小姑叫她去吃饭，吃完饭我再陪她去运剩下的家具。」

    林妈妈停了手，眼睛转了转。「不行，你赶紧去把你爸和老二都叫回来。这么大个事，我们得去亲眼看看才放心。」

    林爸爸和林二哥干得好好的，都被三儿子拎了回来，连大哥大嫂都没放过。这么大的事，可不得一家人好好商量一下嘛。

    林爸爸听说女儿不声不响就买了个院子，也愣了好半天。只有林大嫂对小姑子最迷信，她高兴地一拍巴掌，笑道：「太好了，这下咱家爱华可以在城里扎根了。」

    「对，后天咱们一起去，先把房子布置起来，再找点来钱的门路。等爱华两年后毕业，在城里找个工作，再找个好小伙嫁了，那她以后可就真的脱离苦海，再也不用回来受这洋罪了！」

    林妈妈笑眯了眼，畅想未来。在她眼里，在县城当工人就是顶好的出路了。一个女孩子，还想干啥？

    有肥仔通风报信，刚刚走到林家大门外的余小鱼停下了脚步。

    爱华不回来了？那他在这儿折腾房子干嘛？

    还找个城里小伙儿？

    不行，他得去县城看看，可别让她被人骗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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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九章 全家都要来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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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媳妇打不过我

    余小鱼脚下一转，没进林家，径直向自家院子走去。

    林家人还在热烈讨论，林妈妈给大家分任务。

    「他爸，你今天别去干活了，赶紧运两车稻草回来编草垫子。爱国，你的面子大，去看看谁家还有棉花，咱拿鸡蛋粮食换点，妈去找人弹被子。淑芬，你骑上车去镇上买床单被面，记住，买那种大牡丹花的，那种好看。」

    林大嫂不想去，她想去县城。

    「妈，咱去县城百货大楼买吧，那里的床单好看。后天我跟你一起去，咱带上被芯针线，就在新房子里缝，缝完晒晒就能用。」

    「这，也行，那咱们这会儿就去找棉花。」

    林妈妈万分庆幸，女儿给了她不少钱票，她都攒着没舍得花，这不，用钱的时候到了。精华书阁

    「老三，你别跑，再帮妈好好想想，还要带点什么过去。县城可不比咱乡下，出门一步都得花钱。家里有的就带过去，省得到了那儿又要买。」

    林三哥绞尽脑汁想了又想，林二哥拿着纸笔在一边帮着记录。一家人连队里的农活都顾不上了，一心想着去城里瞧瞧二层的小楼。

    林爸爸推起板车往外走，想想又停住：「你们出去别说房子的事，免得有人眼红。朱家人刚放回来，多少双眼睛盯着咱呢。」

    原本还满脸嘚瑟的几个人心头一凜，对视几眼，都压住笑容。

    对，一高兴怎么把这茬给忘了。

    朱家人除了朱长贵可全都放回来了，林家人虽然没对他们做过什么，可谁叫林爱国接了队长的位子。这个仇，朱家人全都记到了他们头上。

    朱长贵的事情已经有了定论，他和张发全都判。朱文斌和姚红英都没参与，教育一顿放了回来。这两人都吓得鹌鹑似的，走在外面都缩着脖子，老老实实听队长安排任务。

    只是朱长贵这人也真够狠，眼见推脱不掉，把责任全揽在自己身上，拼命摘出了他家大儿子朱文龙。

    朱长贵的老父亲拉下老脸，把家里粮食全送去粮站，又把自己的棺材本都掏出来帮儿子赔钱，再加上朱文龙从一开始就咬紧牙关死不认罪，没有半点证据的情况下，还真给他判了个无罪释放。

    朱长贵媳妇李秀英是买来的，就算生了两子一女，在朱家也没有半点地位。盗卖粮食这样的大事，朱长贵肯定没让她参与，倒让她逃过一劫。

    眼看着朱长贵被抓去劳教，这女人的眼里迸发出一团星火，似乎束缚她多年的枷锁一下子没了，有什么东西破土而出。

    这些天，李秀英也不给两个儿子做饭，也不洗他们的衣服，只顾自己煮点东西吃饱。两个儿子都跟着朱长贵一起欺负她，女儿也早就出嫁了，她对这个家根本没有半点感情。

    她主动找到林爱国，想要搬到鸡舍去住，全天看着队里养的鸡。

    队里人都知道朱家的事，对朱长贵媳妇，林爱国是同情的。从前没法插手别人的家事，现在人家主动要求做这没人愿做的苦差事，林爱国当然是成全了她。

    朱家没了钱财粮食，没了特权，又没了做饭洗衣的老妈子，日子过得一塌糊涂。朱文斌不敢说话，朱文龙每次见到林家人时却都阴着脸，好似隐藏在草丛里的毒蛇，找到机会就要蹿出来咬人一口。

    林家人没做亏心事，当然不怕他看。但他家日子过得太红火，林爸爸不想在外面招摇。

    这几年运动多，他怕自己家被人盯上，惹上什么无妄之灾。

    从那年岁过来的人，都难逃谨小慎微的性子。

    林家人各自忙碌，余小鱼却不管不顾，直接把肥仔往肩上一扔，驾起飞剑穿云而去。

    「小鱼，你又要带我去哪儿玩？」肥仔悠闲地摆着尾巴，任风吹动它的胡须。

    这些天没有主人的管束，它除了偶尔抓只野鸡兔子回去交差，其他时间几乎都跟余小鱼混在一起，对他已经半点隔阂都没有了。

    余小鱼把肥仔提到怀里，摸摸它的脑袋，突然问道：「要是我跟爱华打起来，你会帮谁？」

    「打？你俩为什么要打？主人才筑基，她怎么打得过你？」肥仔的语气逐渐惊惶：「难道你想报从前挨揍的仇？」

    「不好吧！主人虽然脾气不太好，有点凶，有点无理取闹，但她打你可都是为了你好，是要培养你接掌玄天门。仙君，咱可不能做这种恩将仇报的事！主人虽然换了个身体，但她总归是你师父呀！」

    余小鱼才问了一句，这破猫就像得了不说话会死病一样，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

    余小鱼两眼望天，无奈道：「都说了她现在不是我师父！肥仔，你给我记住了，以后不许再提！」

    肥仔撇撇嘴：「切，不就是想要主人当你媳妇吗？连师父都不承认了。要我说，管她是不是师父，喜欢就上！」

    上？怎么上？

    余小鱼的脸有点黑，一把将肥仔扔到背后，急火火地赶往和平县。

    看林家人那架势，怕不是马上就要搬进城里住，那他还留在南坪大队，每天去地里混那点工分干嘛？

    不行不行，他要早做打算。

    余小鱼的目光扫过，很快定位到林爱华的小院。院子里种了这世界里没有的仙花灵草，散发着淡淡的灵气光芒，他不会认错。

    「就是这里。」余小鱼降落在院子里。

    哟，这地方还真不错，紧挨着马路，却将大门改朝河边，有点闹中取静的意思。

    师父不在，他就当到了自己家，悠闲地各处都逛了一遍。

    楼上楼下已经摆了不少家具，林三哥是紧着妹妹房间布置的，她那间房里已经收拾整齐，就差床品摆设。

    肥仔虽然啰嗦，但有一件事却没说错。师父现在只是个筑基小修士，她打不过自己。

    嘿嘿，只恨他早没想明白这一点，还一直小心翼翼地装失忆。

    不管了，今天他就要光明正大地留下，免得她被哪个莫名其妙的城里小子勾走了。

    想要对付师父，余小鱼早就找到了妙招。

    他扔下肥仔，施施然走进厨房，不一会儿，就有饭菜香飘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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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章 媳妇打不过我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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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反客为主

    肥仔，拿两条鱼出来，晚上炖鱼汤给你主人补补。」

    肥仔正在四处溜达，冷不丁被点名，只好不情不愿地扔下几条鱼。

    「多做点，我也要喝鱼汤。」

    「少不了你的。」余小鱼熟练地杀鱼、刮鳞，从自己袋子里掏出各种调料。

    「别闲着了，你不是会刨地吗？去，把后院的菜地再刨一遍，等下我种点菜。」

    肥仔看看弱小可怜又无助的自己，在挠仙君和刨地之间选择了去刨地。

    小弟们不在，都没人能分担它的工作。肥仔飞快地把土刨松，一个纵跃跳出围墙跑不见了。

    它得在城里溜达一圈，看看能不能再收几个小弟。

    余小鱼想再支使肥仔干活儿时，才发现这小东西早就溜了，只好无奈地摇摇头，把炭炉的火调小，慢慢炖鱼汤。

    师父贪吃，园子里的菜得赶紧种下。余小鱼拿出储物袋，挑了一些师父爱吃的蔬菜种子撒在地里。青木决发动，那菜肉眼可见地生根发芽快速生长。

    这几天师父不在，他可算是自由了。留下个分身随便应付队里的差事，他自己的真身驾着飞剑天南地北四处乱逛。除了了解各地风土人情，他还特别留意了不同的美食。

    现在这地里种的菜，南北各地的品种都有，爱华肯定会喜欢。

    有一些菜必须种在水边，余小鱼打开院门，拎着锄头走到河边，找准地势开始干活儿。

    这地方确实好，院门不朝大路，没有外人从门前经过。河那边就是学校的操场，还能看到有人在跑步，也不知道爱华在不在那边。

    余小鱼种下些水芹、茨菇，还想再种菱角，突然感觉背后一阵发凉，连忙回过头。

    「爱华，你放学了？」

    林爱华一下课就急急忙忙往校外跑，不知道自己的小院不知道被三哥布置成了什么样，她一直惦记着。谁知刚刚拐过墙角，她看到什么了？

    逆徒，不在家里好好呆着，竟然跑到她的地盘来了。

    也不知道是谁，只要一吃饭就会想起徒弟，现在人就在眼前，她倒来了脾气。

    「你怎么跑这儿来了？」林爱华沉着脸。

    余小鱼心里一抖，习惯性紧张。

    「听说你在学校没饭吃，我来给你做饭。」他扔下锄头，率先推开院门。

    林爱华还没来得及发火，猛然间闻到一缕香气从厨房飘出，她顿时把自己想说的话全给忘了，只剩下一句：「做什么了？」

    「鱼汤。」余小鱼揭开锅盖，撒了一小撮盐，自己拿起勺子尝了一口。.

    「刚刚好，喝一碗？」

    那就，喝一碗……

    林爱华乖乖坐好，等徒弟盛汤，拿勺子。

    「饭焖好了，我再炒个菜。」余小鱼看看闷头喝汤的师父，嘴角翘起一个隐秘的笑。

    他就知道，对付师父的小脾气，只需要一道好菜。如果一道不行，那就来一桌。

    肥仔拿出的鱼，都是前些日子从青冥境里捞的。再加上今天院子里没别人影响余小鱼的厨艺，这碗鱼汤，滋味鲜美得令人恨不能连自己的舌头一起吞下去。

    林爱华捧着碗，咕咚咕咚喝了个底朝天，满足地打个嗝，摸着肚子赞道：「几天没见，你的厨艺又提升了。」

    「主要是材料好。」余小鱼一边切菜，一边随口回答。

    快问我是什么材料，问了我就告诉你。他的内心有只小兔子一直蹦，一直蹦。

    可惜，林爱华就跟傻了一样，半点没上他的套，只是看看盘里的配菜，说道：「多做几个菜，我饿了。」说完，她走到后院视察了徒弟刚种的菜园。

    好家伙，逆徒已经不想装了？这是要摊牌？

    可惜，师父我如今法力低微，还不能送你回去，只能装傻了。

    林爱华只顾埋头吃饭，多余的话一句不问，就怕徒弟跟她要仙丹疗伤。

    师父不提，余小鱼只好继续配合。

    这顿饭是林爱华来到凡间吃得最满足的一次。一桌好菜，没别人打扰，徒弟只吃了一点点，其余全是她的。

    吃完，林爱华一抹嘴巴。「不早了，你该回去了。」

    这是用完就丢？没想到师父还是个渣女。

    余小鱼不理，把碗筷收拾走，问道：「明天想吃什么？我去准备食材。」

    林爱华立刻就被带偏了，在徒弟脚下扔了一只大公鸡。

    「爆炒。」

    「好咧，我再给你配点蔬菜。番茄蛋汤还是浆皮汤？」

    「浆皮汤吧，再放点鸡毛菜。」

    两人对话十分自然，就好似从前师父给徒弟分派任务一般。只不过从前的北辰不敢将情感宣之于口，只好处处别扭，想要引起师父的注意，而如今的余小鱼比从前多懂了许多道理，肯主动出击了。

    「你在家歇着，我出去给你买点东西。」余小鱼抿着嘴，笑意藏在心里，打开院门向百货大楼走去。

    「哎，你回来……」林爱华叫了几声，徒弟就像聋了，连头都没回一下。

    这不听话的蠢徒弟，除了会做饭，简直一无是处。林爱华只好翻个白眼，自己走去后院搭鸡窝。

    先拿几只鸡出来养着，后天去小姑家也给她带一只。鸭子好吃，闲了去买几只鸭苗，就养在小河边，公的长大了炖汤，母的留着下蛋。

    林爱华美滋滋地搭了几个小窝棚，突然听到身后扑的一声，接着就有一只大毛团跳到了她的背上。

    「主人，我又见到你了！肥仔好想主人呀！」

    林爱华头都不回，伸手往后一捞，准确地抓住肥仔的顶瓜皮。

    「肥仔，你又肥了。」

    喵呜？几天不见，你就跟我说这个？

    肥仔气鼓鼓地挣扎了一下，挣不脱，只好就那么挂着。

    「主人放手，看看我给你带回什么了。」

    什么？

    林爱华回头一看，哟，一只毛茸茸黑乎乎的小奶狗。

    这狗大概还没断奶，走起路来一颠一颠的，紧紧跟在肥仔身后。见肥仔被欺负了，它扑到林爱华的脚上，咬住她的裤脚，凶巴巴地嗷呜嗷呜叫。

    「哈哈，牙还没长出来呢，还想咬我？」

    林爱华对这种绒毛小动物根本没有抵抗力，把小狗狗抱到怀里，吓唬道：「这么点肉，能炖一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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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一章 反客为主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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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民族风新房

    肥仔不知道她只是开个玩笑，急得直蹬腿。

    「这个不能吃，这是我的小弟。它还没长大呢！」

    林爱华把肥仔扔下，笑道：「这么不禁逗。你家主人是那种连小奶狗都不放过的人吗？」

    你当然是！

    肥仔不敢说，在林爱华脚下讨好地磨蹭。

    「你这院子太冷清了，我特意带只小狗回来帮你看家。」

    说完，它又对着小奶狗认真地说道：「旺财，这是主人，不能咬的。主人可好了，会给你吃鱼，吃鸡，吃好多好多的好东西。」

    它说得自己都饿了，跳到桌上，问道：「我的鱼汤呢？」

    「什么鱼汤？那是我的鱼汤。」林爱华端给它一碗鱼头鱼尾，「就这些了，爱吃不吃。」

    肥仔嗷了一嗓子，不情不愿地叼起个鱼头，丢到它小弟面前。

    「给你，快吃吧。看你弱的，谁都能欺负你。」

    这只小奶狗也不知道是谁家丢出来的，被肥仔遇到时，正被几只野猫赶得跌跌绊绊乱跑。肥仔看不下去，就把它叼回来了。

    林爱华白了这只傻猫一眼：「它那小奶牙，怎么吃？它要喝奶的！」

    「那你快给它喂奶。」肥仔把旺财叼到林爱华怀里，眼巴巴地看着。

    我，给它喂奶？！肥仔你有没有搞错！

    林爱华火大，给了肥仔狠狠一个爆栗子。

    「滚！你带回来的，自己想办法！」

    「这么凶，看你将来怎么嫁得出去……」肥仔眼见主人的眼睛都竖起来了，接下来肯定就是一阵暴风骤雨，连忙叼起它的小弟，一溜烟蹿进了青冥境。

    主人太可怕了，真搞不懂仙君喜欢她什么。

    余小鱼没多久就回来了，推着一辆自行车。一进院子，他就发现师父的脸色不对，好像刚刚对谁发过脾气。

    这时候他可不敢触霉头，连忙放下自行车，麻溜地跑去二楼布置房间。

    就这么一会儿，他就跑了百货大楼、黑市、旧货市场，买来不少他觉得师父能用得上的东西。精华书阁

    林爱华其实并没有真的跟肥仔生气。那么个小东西，它懂什么？老祖她需要嫁人吗？根本不需要好吗。

    跟它生气，气坏了自己它还不知道为了什么呢。

    肥仔躲进了青冥境，徒弟一个人在楼上忙碌，林爱华闲着无聊，也跟去楼上。

    就这么短短几分钟，她的房间已经变了模样。

    原先只有一床、一桌、一柜，现在又多了书柜、梳妆台、脸盆架、四个方杌子，前后窗都挂上了碎花窗帘。

    床上挂了粉色的纱帐，蝴蝶帐钩悬在两侧，给普通的木架子床添了一丝活泼。床上铺着粉红大牡丹花床单，一条白底子红被面的被子叠成长条放在床上，两只稻壳枕头也用白色印双喜的枕巾保护了起来。

    刚被臭猫嘲笑嫁不出去，转眼徒弟就把她的屋子布置成新房一样，搞得林爱华心里怪怪的。

    「哪儿弄来的？」她摸摸鼻子，决定忽略徒弟那糟糕的审美。

    「店里买的，你先用着。明天我再去帮你多弄点，你爸妈这两天应该会过来，总要有个地方住。」

    什么，爸妈要来？林爱华顿时忽略掉红得过头的被子，把徒弟直往门外推。

    「你快走吧，可别让他们撞见了。」

    「不是今天，是后天！」余小鱼被她推了两下，发现师父的小手确实软弱无力，对他半点不起作用了，心中暗暗欢喜，咧着嘴笑道：「我先走了，明天中午记得回来吃饭，我做好了等你。」

    余小鱼得意忘形，推开窗户直接飞了出去，气得林爱华直哼哼。

    得意什么呀，臭小子，竟敢在师父面前瞎显摆。

    屋里东西都全了，连水壶里都装上了热水，林爱华一高兴，干脆今晚不去宿舍了，就在这儿修炼。

    宿舍人太多，实在是麻烦。几个小女生，今天你跟她好，明天又翻脸找了新的小伙伴，闹来闹去，看得林爱华头大。

    她并不是个真的小女生，实在玩不了这种游戏。还是自己家里清净，只有一个肥仔。哦，现在又多了旺财。

    林爱华也进入青冥境，想看看两个小家伙在里面干嘛。

    奇怪了，肥仔竟然没有趴在池边看它的小金鱼，倒像个尽职的奶爸一样，满脸慈祥地看着它的旺财吃奶。

    没错，旺财在吃奶。肥仔从青冥境土著灵兽中找来只哺乳的狮虎兽，小小的旺财正急迫地钻在奶妈的肚皮底下吃得正欢。

    见主人来了，它赶紧讨好地跑过来。

    「让旺财吃几口吧，它不会吃别的东西。」

    「吃吧吃吧，吃完让它睡觉，别把我地里的庄稼搞坏了就行。」

    林爱华忍住把旺财抓过来搓一阵的冲动，自己找个清净的地方开始修炼。

    快了，很快就到金丹了，到时候不用徒弟开口，她也会拿出珍藏的仙丹灵药，早点把他送走。

    第二天就是星期六。操场上的进行曲响起时，林爱华才从自己屋里的大床上爬起来。她惬意地伸个懒腰，摸出只桃子边啃边往学校走。

    「肥仔，在家乖乖带旺财，看着它，别追后院的鸡。你家主人上学去了。」

    肥仔趴在床头假装没听见，只有耳朵稍微动了动。经过一晚上的相处，旺财倒跟她熟悉了不少，在林爱华脚边像只小毛球一样跑来跑去。

    「我走了，看好家。」

    林爱华摆摆手，嘴角藏不住笑意。

    真好。猫狗双全，中午还有人做好饭菜等着自己，这感觉令人满足，想要一直这样过下去。

    来到操场，高一二班的同学已经站好了队，林爱华直接插进队伍。

    「你怎么才来？没什么事吧？」旁边人多，孙静没提她夜不归宿的事，只含糊着关心了一句。

    「没事，昨天在亲戚家吃饭，晚了就没回来。」林爱华笑笑，随着音乐混早操。

    周雨桐看看没人注意，也挤到她身边。

    「你昨晚没回来，孙凌安来找过你呢，还说让你今天去高二一班找他。快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她那眼神写满八卦，旁边的几个人也都竖起耳朵等着听。

    孙凌安？不认识。

    林爱华耸肩：「什么阿猫阿狗，大晚上去女生宿舍找我？不去。」

    「是孙凌安呀！」周雨桐急了，连操都不做，扭住她的胳膊，「你必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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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有人来讨打

    林爱华被她那股子热情劲儿搞得好奇起来，原本不打算吃早饭的她也回去拿了个饭盆，跟周雨桐一起去食堂打饭。

    「你一天天的不安于室，整天往亲戚家跑，连咱们学校最有名的人物都不认识吧？」周雨桐得意地显摆自己这几天打入群众的成果。

    「孙凌安可是我们学校宣传队的队长，大才子！他会笛子，会拉二胡，还会编舞。去年我们学校文艺汇演得了第一名，靠的就是他的本事。我猜，他一定是见你长得漂亮，要拉你进宣传队。」

    李亚男也羡慕地在一边补充：「听说宣传队收人可严了，我们班好几个人报了名。林爱华你有没有报？」

    「我？我才不去什么宣传队呢。」林爱华直摇头。让她站在台上唱歌跳舞？谁有这个福气看啊！

    周雨桐急得跳脚，拉住林爱华的胳膊不住摇：「求求你，报个名吧，就当给我壮胆，行吗？」

    「你报了？」林爱华看看周雨桐的条件，暗暗点头。这妞盘靓条顺，个子又高，站在台上唱唱跳跳倒挺赏心悦目的。

    周雨桐扭捏了一下，点头：「我是我们班的文娱委员嘛，当然要起带头作用。」

    「行，你带好头，我支持你。」林爱华对她挑起大拇指。

    「这么说你答应陪我了？」周雨桐眼睛一亮，刚想拍个彩虹屁，谁知林爱华转眼就一摊手，说道：「我什么也不会，去干嘛？行了，粥都凉了，赶紧吃。」

    周雨桐被她气得直跳脚，林爱华却只是翻着白眼不答应。催急了，她一把扯过李亚男：「让她陪你吧。」

    李亚男一直饶有兴味地听着周雨桐说话，期间几次欲言又止，肯定是想报名，却又有点缺乏自信。

    果然，李亚男意志一点都不坚定，林爱华一碗粥喝完，她已经答应了陪周雨桐去参加宣传队的选拔。

    几人一通扯，早把孙凌安的事忘到了脑后。林爱华没再提，周雨桐也没记得提醒。

    中午，好不容易等到放学铃声响起，林爱华把课本往桌洞里一塞，喊了一句「中午出去吃饭」，撒丫子就往教室外跑。

    今天中午徒弟做饭，食材她都准备好了，都是青冥境里出产的好东西，这顿饭肯定特别美味。她都等不及了。

    刚出教室门，几个男生走过来，胳膊上都戴着红袖箍，伸收把她拦住。

    「你是林爱华吧？跟我们走一趟，我们队长找你。」

    一个满脸大疙瘩的瘦高男生瞥了她一眼，眼里满是审视和高傲。其他几个男生配合着围住林爱华，想把她往操场那边挤。

    一般时候，林爱华绝对不会跟几个高中生计较，但谁叫这人拦住她吃饭，还用那种眼神看她。林爱华顿时火了。

    「走开，好狗不挡道！」她把手一挥，大疙瘩男生伸过来抓她胳膊的那只手就像被铁锤砸到，疼得他冷汗都下来了。

    这些人戴着红袖箍，平时连老师都要让他们三分，谁知道今天竟遇到个硬茬，只一句话的功夫就被人打了。

    林爱华本不想搭理他们，只把人墙推开个缺口，想要早点溜回去吃饭，谁知那几个男生竟然一拥而上，把她围得结结实实，更有人伸出手要来扭她的胳膊。

    「住手！」林爱华的脸完全沉了下来。她不想在学校里打架，但要是这帮人真的不知死活偏要来欺负她，她也不介意给他们点教训。

    「找我什么事？说清楚！」

    大疙瘩抱着自己的手，龇牙咧嘴地叫道：「我们队长找你是你的荣幸，你竟然敢推三阻四的！你今天别上课了，跟我们去宣传队办公室好好反省一下！」

    「队长？孙凌安？」林爱华都气笑了。

    「就因为我没去找他，你们就来班级门口堵我，我不让我上课？我就问问你们，哪儿来那么大的脸？」

    「都给我死开！」林爱华一怒，手底下暗暗加力，抓住靠自己最近的一个男生，抡圆了使劲推出去。

    哎哟声不断，几个男生都被撞倒，跌跌撞撞地滚到地上。

    「你！」林爱华对着大疙瘩一指手，刚想给他一巴掌，打掉他脸上碍眼的傲气，谁知那小子却像被狗追了一样，扔下同伴撒腿就跑。

    一边跑，他一边放出狠话：「林爱华，你死定了！我这就去告诉队长，你就等着受处分吧！」

    嘿，在我面前你还想跑？林爱华随手捡起根树枝，对着他的后背扔过去。

    啪的一声，树枝狠狠地打在那小子的背上，一股大力推得他往前踉跄几步，终于摔到了地上。

    「我死定了？呵，我先看看你怎么死！」林爱华连徒弟亲手做的饭都不想吃了，只想把这只烦人的苍蝇拍死。

    好端端下课吃饭，这些人不问青红皂白就过来围着自己，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还说不许自己上课，谁能受得了这个气？

    别说林爱华本来脾气就不好，就算是个没脾气的老实人，这时候也得反抗一下。

    她刚要过去抓住大疙瘩问话，周雨桐猛地拉住她的胳膊，一脸紧张地说道：「林爱华，别去，你惹不起他们的。」

    「我惹不起他？他惹不起我才对吧！」林爱华微微一挣，周雨桐却拉得更紧了，「你先出去吃饭，下午别回来上课。我，我去找姜老师，让他帮你求个情。」

    「求什么情？不就是打人吗，是他们先来惹我的。」林爱华不在乎，周雨桐却紧张得不行。

    「你先去吃饭，下午晚点来。快走吧，别真的被他们抓住了。」

    她越催，林爱华还越不走了。自己惹的事情，不解决好了就逃，让别人替她担着？她不是这种人。精华书阁

    几个平时跟林爱华关系好的同学也等在一边，都被林爱华劝走了，教室门前只留下周雨桐和几个戴红袖箍的男生。

    「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她给了一个男生一脚，就是这小子刚才想抓自己来着。

    那男生倒是不怕疼，滚了一圈，躺在地上也不忘嘴硬。

    「林爱华，你也太狂了！我告诉你，得罪了我们队长，你在学校这两年别想有好日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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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三章 有人来讨打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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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平淡美好

    不让我好过？林爱华都气笑了。

    她把袖子往上一挽，露出半截粉嫩的细胳膊。

    「我好怕啊！沙包大的拳头，送给你！」她捏起拳头朝男生走去。

    男生估计是脑子缺根筋，被打了两次还不知道林爱华的厉害，从地上一骨碌爬起来，想先给林爱华几拳。

    林爱华站着不动，等他拳头到面前了，才轻飘飘地一拳迎过去。

    男生僵住了，保持刚才的姿势一动不动。好像是听到了咔嚓一声响，林爱华耸耸肩，顺势轻轻往前一推，男生就像被打开了某个开关一样，发出一阵震天响的嚎叫。

    「手，我的手断了！你们快去叫警察，她打断了我的手！」

    其他人看看林爱华那白嫩小巧秀气的拳头，再看三粗的同伴，根本不信他说的是真话，只以为他又要讹人呢。

    「对，叫警察，这儿有人打伤人了，我们都是受害者。」

    几人嘴里叫得凶，脚步却一动不动，心里已经隐隐开始后悔。

    队长叫他们来找人，可没叫他们找事呀。都怪丁大鼻涕，是他说要先给这女生一个下马威，以后才好叫她乖乖听话来着，谁知道是这么个硬茬子。

    丁大鼻涕就是那个满脸大疙瘩的男生，名叫丁兵。他这会儿已经从地上爬起来，一瘸一拐地走了过来。

    「林爱华，你会后悔的！」

    林爱华最讨厌这家伙，可能是因为他长得最丑。看着他的丑态，她的拳头又硬了。

    好想打人！

    可是周雨桐一脸紧张地拉住她的胳膊，一副明明很害怕，却偏要跟她一起承担的样子，拖住了她的脚步。

    她拍拍周雨桐的肩：「你先去吃饭吧，我没事。你看，他们加起来都打不过我。」

    「我，我等你安全了再走……」

    算了，不打人了。林爱华不想让自己唯一的朋友担心，只好停手。

    「姑奶奶还有事，先饶了你们。告诉你们队长，我吃完饭就去找他，把今天这事好好说清楚。」

    林爱华挥拳，挡在她面前的几人都下意识地往后退开两步，她直接拖着周雨桐走出人群。

    「今天谢谢你，我有事要先出去，你在学校别乱跑，也别去帮我找老师，一切等我回来再说。」林爱华叮嘱了她两句，看她一步三回头地去了食堂，这才压下心里的怒气出校门回家。

    都特么什么人呀，活活坏了自己干饭的心情。

    这个孙凌安，原本自己没把他当回事，现在看来还非得要会一会了。

    才刚刚走到家门前，林爱华就闻到了饭菜的香气。

    除了公鸡，她还准备了其他食材，都是青冥境里出产，经由徒弟的手做出来肯定更美味。

    只可惜，原本期待无比的午餐差点被几只臭虫坏了心情。

    林爱华深吸一口气，心头的火气立刻被浓郁的饭菜香淹没。

    「好香呀，今天吃什么？」她推开家门，笑容已经悄悄爬上嘴角。

    「怎么才回来？不是早就放学了吗？」余小鱼解下围裙，从炭炉上端下饭锅。

    「快去洗手，我来盛饭。」

    徒弟的笑容恬淡，院中桂花飘香，肥仔旺财在她的脚下打转，这平淡的美好立刻抚平了林爱华最后一丝不快。

    她先把旺财收进青冥境喝奶，又安抚一下肥仔，这才在水盆里把自己的双手洗净。

    「刚才遇到点事，耽误了。不说了，吃饭。」

    余小鱼自己装了半碗饭，先把鸡腿、鸡翅夹进师父碗里。等她速度慢下来了，他这才假装不经意地问道：「遇到什么事了，要不要我帮忙？」

    「你？还是算了吧，他们不配。」

    仙君出手，那些凡人轻则骨断筋折，重则魂飞魄散。这些人虽然可恶，却也没恶到这一步。不过是学校里的那么点事，她自己难道处理不了？

    余小鱼也不说什么了，只专心给她夹菜。

    今天的食材都出自青冥境，自带天然灵气，加上余小鱼的烹炒，滋味实在绝妙。林爱华连吃两大碗饭，又喝了一碗浆皮汤，刚才的那点不快全被她抛到了脑后。

    吃饱喝足，她见桂花树下多了一张躺椅，立刻快活地跑过去躺倒。

    「舒服。」

    她把旺财放出来，让肥仔带着它在院子里晒太阳。

    余小鱼收拾好碗筷，自己拉张小竹椅坐在她旁边。旺财也已经跟他混熟了，在他的脚边跑来跑去，像只黑色的小毛球。

    林爱华闭着眼摇了一会儿，问道：「你怎么还不回去？不用干活了吗？」

    这冤家，才放下饭碗就不认人了？

    余小鱼无奈抚额，看着她那张沐浴在阳光下的脸，千言万语，却只化成了一句话。

    「晚饭想吃什么？」

    这话林爱华爱听。她睁开眼，很认真地想了片刻。

    「我想吃饺子，纯肉馅的，韭菜鸡蛋馅的都要。」

    肥仔也连忙举起爪子：「我要吃烤鱼馅的。」

    余小鱼站起身：「你休息吧，我去买材料。」走了几步，他又停下：「做完我就先回去了。饺子我多包点，你留着慢慢吃。自己会煮吗？」

    林爱华被他问得脸都差点红了。不会炒菜，我还不会煮饺子？！

    气人！

    她转开头，对着空气摆摆手，直到听不到他的声音了才睁开眼。

    其实，徒弟在这儿也挺好的。

    院子里又补种了不少花草，后院的菜地青翠可喜，墙角还挖了一处小鱼塘，里面养了几条肥仔拿出来的鱼。昨天她放在后院的几只鸡已经自己找个窝棚住下了，还在草堆上下了两只蛋。

    院中的一切尽然有序，满满都是生活气息。

    林爱华在躺椅上摇了片刻，休息够了，慢悠悠站起身，随手拍拍略皱的衣角。.

    去学校，她倒要会会那个霸道的孙凌安。

    自己只是没按他的要求去见他，他就派一堆男同学来围堵？这不是校霸嘛。

    林爱华像没事人一样踱进校园，中午的事情仿佛已经传开了一般，一路都有人对她指指点点。

    林爱华置若罔闻，径直走到高二一班门前。

    教室里没有老师，十来个同学正坐在里面聊天。林爱华不认识孙凌安，但他看到了丁兵，那小子正哈着腰站在一个男生位子前，激动地说着什么。

    坐着的就是孙凌安了吧。

    林爱华抬起脚，轻轻一踹，教室的门发出「哐」的一声。

    「谁是孙凌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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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四章 平淡美好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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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危险人物

    阳光从门外洒落，给林爱华的身影镀上了一圈金边。

    孙凌安站起身，看着教室门前的女生有些发呆。

    开学报到那一天，他在校门前迎接新生，第一眼就发现了她的美，想要把她拉进宣传队。现在这位新生逆光站在他面前，那种美仿佛被更具侵略性。

    「你是林爱华？我就是孙凌安。」

    他走到林爱华面前，伸手，很诚恳地说道：「对不起，是我没交代清楚，中午的事没吓到你吧？」

    额，林爱华是来打人的，谁知人家一见面就直接道歉，这还叫她怎么打？

    她无视了面前的手，淡淡瞥了孙凌安一眼，立刻认出了他。.

    这不是自己报到那天在校门前遇到的人吗？

    不过，这并不能改变她的印象。

    「没吓到我，吓到我同学了。不过，既然你态度还不错，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吧。我回去上课了。」

    孙凌安的手握了个空气，他略微尴尬地摸摸鼻子，将手收回去。

    「林同学，请等一等。我有话要说。」

    林爱华不喜欢孙凌安这人。虽然他的长相很端正，符合现在的主流审美，但他的眼神太深，带着一丝阴鸷，看人目光不正，根本不像这个年纪的学生。

    「不用了，我拒绝。」还不等孙凌安把话说完，林爱华直接拦住了他的话头。

    要是别人敢这么跟他说话，孙凌安绝对会生气，会让人付出沉重的代价，可是，面对眼前那张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俏脸，他竟然发现自己内心出现一丝隐藏的兴奋。

    就好像发现了鲜美的猎物。

    他的目露精光，紧紧盯着林爱华：「我只是想邀请你加入学校宣传队。今年的元旦汇演节目中，有一个角色特别适合你的气质。林同学，你先别忙着拒绝，好好想想，或者跟老师家长商量一下。」

    林爱华懒得听他继续啰嗦，耸耸肩转头就走，身后犹自传来他的声音：「这可是展露才华的大好机会，林同学，希望你好好把握。」

    呵，你自己把握去吧。林爱华根本没当回事，在她眼里，这件事已经算解决完了。

    孙凌安找她，她拒绝了。孙凌安的小弟想给她下马威，反被她收拾了，孙凌安没想给小弟们找回场子。

    至于什么宣传队，什么文艺汇演，什么出人头地，还有什么校园黑势力，在她眼里都是浮云，还没有多想想明天吃什么来得重要。

    只下午半天时间，林爱华决绝校宣传队招揽的事就在校园里传开了。

    周雨桐等报名参加选拔的人表示很羡慕，知道些内幕消息的人感觉林爱华很明智。姜老师这没课坚决不肯出现在班级的班主任也主动把她找到办公室。

    「林同学，听说你家有亲戚在县城？」

    林爱华不知道他要说什么，只好点头：「对，我小姑。」

    「嗯，你以后下了课多在宿舍看看书，周末去亲戚家走走也行。平时没事的话别在校园里闲逛，记住，别跟孙凌安单独在一起，他这个人很危险。」

    林爱华听出了异常，不确定地问道：「老师，你是知道点什么吗？能不能说清楚些？」

    姜老师却不肯，或者说是不敢多说了。

    「总之你记住老师的话，有空多看看书，别一个人在校园里闲逛。好了，你先回教室去吧，明天是星期天，你要注意安全。」

    虽然姜老师说话云山雾罩，但好歹也是出于好意，林爱华还是点头道：「知道了，谢谢老师。」

    等林爱华走出办公室，姜老师重重叹了口气，又紧张地探头看看四周，确定没人听到了他的谈话，才回自己的座位发了会儿呆。

    孙凌安不是个好东西，可是他有背景，就算出了事，也有人帮他摆平，可怜的只是那些不懂事的女生。

    林同学能第一时间拒绝孙凌安，可见是个聪明又有主意的人。自己又特意提醒过，她应该不会再重蹈覆辙了吧？

    孙凌安的事对林爱华来说只是个小小的波澜。虽然周围人对这件事都有些反应过度，但，在强大的实力面前，不管这人有任何不寻常都无法对她造成任何伤害。

    既然明确拒绝过，林爱华也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一心只想着明天家人要过来的事。

    唉，臭徒弟，也不把话说清楚，搞得她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才好。

    才离家一周，林爱华已经开始想家了。想爸妈，想哥嫂，还想香香臭臭的锁儿。

    好容易等到放学，林爱华立马背起书包，对孙静说道：「跟她们几个说一声，我去亲戚家，今晚就不回来睡觉了。」

    「哦，好。」好像你昨晚也没回来睡觉呀……

    孙静还没来得及多问，林爱华已经跑没影了，留下满肚子话要对她说的周雨桐，在后面伸着尔康手。

    张耀扬听说了宣传队来找林爱华的事。纠结了一下午，想要提醒她一下，却又不知道该怎么才能说得既委婉，又明白。

    听说林爱华打架很厉害，他的担心才略轻了一点。林同学一定是被逼急了才选择动手的吧？毕竟她那么娇弱，怎么可能会打架？

    他想了好久，终于决定放学后找个借口跟林同学聊聊天，提醒她这几天注意安全。可是，等他收好书包再抬头，林爱华早就跑没影了。

    这，这可怎么办？张耀扬急了，抓起书包往外跑，谢友庆赶紧跟上。

    「扬子，你跑什么？」

    张耀扬站在教室门前看了半天，没找到林爱华的影子，有些气闷地低头。沉默了许久，他才推了一把眼镜，背好书包。

    「走，回家。」

    一向内向沉默的少年，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女孩，终于下定决心要主动出击了。

    其实，他的家世比孙凌安强大得多。只不过他的父母一向为人低调，从不许子女打着自己的名头在外面乱来。

    之前以为林爱华交不起学费，他已经厚着脸皮找过一次在教育局当局长的舅舅，这才为她求来减免学费的待遇。

    这一次，他以为林爱华遇到了致命危险，他必须为她出这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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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欠钱还是欠情

    林爱华对这位老同学曾经为自己做过的事一无所知，也不知道他接下来还要做更多。如果知道了，她恐怕会撇撇嘴，说一句：「麻烦。」

    又欠下了别人的因果，要还的。

    她回到家，旺财立刻迎了出来。

    旺财很乖，肥仔跟着余小鱼回了南坪大队，把它一个人，不一只狗，一只小奶狗丢在家里，它都没有去追鸡圈里的鸡。

    当然，如果它敢去追，恐怕要被那两只大公鸡叨个半死，毕竟是青冥境里培养出的金鸡后代，不是它一只小奶狗能对付的。

    林爱华把旺财提起来掂了掂，惊奇道：「旺财，你吃什么好东西了？比昨天肥了不少。」

    旺财不会说话，被提在半空把尾巴摇得车轮一样。

    林爱华先把别的事放在一边，把旺财抱进青冥境喂饱奶，又给它洗净，烘干。

    绒绒的毛球摸着真可爱，让她想起了肥仔刚出生的时候，也是这么一点点大，超黏人。

    可惜，长大后就成了一只经常对主人翻白眼的破猫。

    还是旺财好，好狗要从小教育起来。

    「走，我们去看看小鱼做了什么好吃的。」

    把旺财抱进厨房，林爱华一眼就看到桌上摆了满满两竹筛的饺子，白白胖胖的，十分喜人。

    碗柜里还放着两盘菜，一盘龙井虾仁，一盘剁椒炒蛋。

    嘿嘿，徒弟真贴心，怕师父单吃饺子嫌腻。

    林爱华先把两盘菜弄热，拿起筷子美滋滋地全扫进嘴里，这才取锅，烧水，煮饺子。

    两种馅的饺子各下二十个，没一会儿就煮好了。林爱华迫不及待地盛到大碗里，拿出徒弟准备好的醋碟，蘸一下，吃一个。

    「哇，太香了！」

    如同风卷残云一般，四十个饺子没几下就被她一扫而光。她摸摸自己平平的肚子，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这副身体改造得不错，消化能力超强，怎么吃都不会胖。

    旺财在她怀里呜呜直哼哼，可惜，它还太小，只能闻闻味。

    林爱华把它放在廊檐下的狗窝里，拍拍它的小脑袋：「乖乖在家呆着，我出去了，你可不许拆家。」

    旺财听不懂，只会摇尾巴。

    一回来就吃上了晚饭，外面还亮着呢。

    林爱华决定先去黑市走一趟。

    上次的鱼钱还没收，另外，她还想再买点东西。别的不说，起码要再弄辆自行车，不然出行只能靠走，耽误时间。

    票已经用光了，去问问黑市老大能不能搞一张来。别人家都有收音机，她也应该买两个。虽然她买得起电视机，奈何这小县城还没电视台，买来也只能看个雪花飘飘，只好再等等了。

    林爱华一路走一路盘算，没多久就走进黑市大门。

    「姐，您来了。快请进。」上次差点被林爱华一脚踹死的王二眼尖，老远就看到了林爱华，连忙跑过来迎接。

    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露出谄媚的笑容，看起来略微惊悚，容易引起不适。

    林爱华点点头，掠过他，直接走进钱德发的办公室。

    「老钱，在忙呢，我来找你有点事。」

    老钱脸上的笑容比王二还瘆人，热情得连林爱华都感觉有点招架不住了。

    「姐，您可来了。老钱我都等您好几天了。」他二话不说，先拿出个大信封，「这是您的鱼钱，一共2890元，您点点。」

    林爱华接过来，随手抽出一叠丢在桌上：「拿着，给我买点东西。」

    钱德发连连摆手：「您要什么尽管吩咐，哪能收您的钱呀！」

    大哥这几天来过，透露出一个惊人的消息：这位大嫂比老大的本事还要厉害，千万不能得罪。

    余小鱼在钱德发眼里，就是个顶顶厉害的人物了。比他还厉害？钱德发没有半点概念，但他知道，自己肯定得罪不起。

    林爱华不理他的客套，指着钱说道：「给你你就拿着，我这人不喜欢占别人便宜。」

    钱德发还想再推辞，林爱华的脸立马沉了下来：「不收钱，你是想要别的好处？」

    「不，不敢。那我就拿着了。」

    冷冷的一眼，钱德发竟然瞬间感觉自己被冻住了一样，那威势，比老大更甚。

    林爱华拿钱买货，只觉得是公平交易，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坦然说道：「我要一辆自行车收音机，十条棉胎，火油炉子……」

    她把自己想到的都说了一遍，问道：「能弄到吗？」

    钱德发一听她的购物单，立马明白了。原来老大要自己准备的东西都是帮他媳妇买的呀，他早就备着了。

    「姐，还真是巧了，您要的这些我这儿全都有。您跟我来。」

    两人走进隔壁仓库，里面堆着满满的物资。除了林爱华要的那些，另外还多了不少她没想到的。比方说，洗澡用的浴盆，晚上用的马桶……

    好吧，这些林爱华都用不上，她确实疏忽了。

    钱德发虽然很想看看这位神仙姑奶奶是怎么收东西的，但是，他怕被灭口，只能陪着笑关上房门，自己守在门外。

    不一会儿，林爱华开门出来，满意地点头：「你这人不错。屋里我给你留了点东西，算是送你的。走了。」

    林爱华摆摆手，骑上自行车回家，钱老大迫不及待地钻进屋里，立马欢喜地哈哈大笑。

    「我老钱这下子发达了，一下子遇到两位神仙！不行，我得回去给祖宗烧点纸钱，一定是祖宗保佑，我才能有这么好的运气。」

    屋里整整齐齐地码着一排木桶，桶里满满当当装的全是豆油。

    在这个每人每月只有半斤计划油的时代，一千斤豆油的实际价值远远高出它能卖出的价钱。

    凭借着这些油，钱德发又能多占领一部分黑市份额。

    但他最庆幸的并不只是白得了这些东西，而是自己认识了这么两个厉害人物。有了这二位的友谊，钱德发感觉自己今后的人生将是一路顺畅，再不会有任何解决不了的麻烦。

    林爱华错把徒弟的功劳算到了钱老大头上，这才给他留点东西算是平账。..

    她不喜欢欠人情。

    等将来她知道自己不知不觉欠了徒弟许多账时，也不知会用什么来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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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一家人都来了

    回到家，林爱华就开始布置起来。

    缝被子、挂窗帘，墙上贴上挂历年画，又把从前买了一直不好拿出来的缝纫机摆在了爸妈房里。

    一切就绪，除了几个房间里还缺床和衣柜，这个家已经完全可以住人了。

    林爱华把一台收音机拿到院子里，扭了几圈旋钮，里面很快传出一段振奋人心的音乐。

    那时听收音机就是最普遍的娱乐了，节目也很丰富。

    有新闻，有故事，有音乐，还有专门的儿童节目。

    在极具年代特色的音乐声中，林爱华拿起锄头，挖坑，移栽了几棵果树到院子里。

    之前她吃到喜欢的水果就会留下种子，种在青冥境里。短短几天，这些果树都已经长大，硕果挂满枝头。

    在村里时，林爱华吃过柿子、桃子和青枣，在城里又吃到了苹果、梨、橘子、西瓜。

    每样味道不同，她都喜欢，爸妈和哥嫂肯定也会喜欢。

    前院种花草，后院种菜种水果，养鸡养鸭，还有徒弟挖出的小鱼塘。穿过小楼边的过道，就是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两种林爱华都喜欢。

    收拾好院子，林爱华满意地坐在躺椅上，闭上眼轻轻摇晃。

    去除了原先秦家的生活痕迹，现在的小院看起来就是个稍显富足的普通城市家庭，正是她想要的效果。

    不知道爸妈明天什么时候到，她迫不及待地想看看他们的反应。就像，小孩子有了心爱的玩具，想要跟同伴分享显摆的那种心情。

    第二天一早，林爱华刚刚吃完徒弟留下的饺子，院门外就响起熟悉的声音。

    「老三，是这儿吗？你没带错路吧？」

    「这房子，也太气派了吧？」

    哈，是老爸和大嫂的声音！

    林爱华放下碗，跳起来往后院跑。旺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奋力迈动小短腿跟在后面，像只小毛球一样滚到了大门前。

    林三哥掏出钥匙，得意地说道：「怎么可能搞错，这就是咱们家的房子！」

    门上没挂锁，是从里面插上的。他正要拍门，大门就被人猛地拉开，林爱华笑着探出头来。

    「爸，妈，你们都来了！快进来。」

    门外站着六个人，锁儿被他妈抱在怀里，一家人全来了，骑了三辆自行车。

    林爱华也顾不上问多出来的车是哪儿来的，赶紧接过她妈手里的被子，抱怨道：「怎么带这么多东西？路上累坏了吧？」

    林妈妈手里的累赘没有了，这才有空仔细打量院子。

    「这都是你弄的？哈哈，我女儿有本事了，院子收拾得真好。」

    几人把车推进前院，林爸爸带着几个儿子把带来的东西往下搬。

    草垫子带了一条，编得厚厚的，散发着天然香气，另外还有棉被、床单、脸盆……

    林林总总，在堂屋里摆了一地。

    林爸爸当年也进城见过世面，但从来没住过这么好的房子，其他几个就更不用说了，见过最好的房子就是朱长贵家的青砖大瓦房。

    对这个城里的新家，他们简直太满意了。

    放好东西，由林三哥当解说员，带着他们到处看。林爱华全程在后面跟着，听着他们一声声发出惊叹，内心无比满足。

    也不枉她忙活了好几天。

    几人上楼，推开林爱华的房门，又一起震惊了。

    不得不说，余小鱼的布置，正戳中了他们的审美点。

    林妈妈上前摸摸女儿床上的被子、床单，不住地点头：「县城的东西，确实比镇上的好。你看看这床单，多厚实。还有枕巾，真漂亮！」

    她把每样东西都夸了一遍，其他几个人也都真心跟着点头，赞不绝口。

    林爱华被他们夸得，都快怀疑自己的审美眼光了。

    「你们都去看看自己的房间吧。三哥，你带路。」

    爱显摆的林三哥第一个就把大家引到自己房里，又收到一波夸赞，乐得他嘴都合不拢了。..

    两个哥哥的房间都在二楼，楼下东屋分给了爸妈，西屋给大哥一家住。

    林大嫂虽然也想住在楼上，只是想到锁儿还不会爬楼梯，只好接受了这样的安排。

    还缺两张床和一些小家具，有的房间没布置起来。但林爱华都已经打扫干净挂上了漂亮的棉布窗帘，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屋里，亮堂堂的。

    几个人又稀罕了好一会儿，这才搬了椅子凳子坐到桂花树下，林爱华把这院子的来历又细细讲了一遍，只是隐去了自己挖出皮箱的事。

    听完秦家的故事，再听女儿讲了隔壁老赵闹的事，林妈妈先是一阵唏嘘，接着又不放心地叮嘱道：「爱华，我们不在的时候你可得当心点，赵家人丧良心，可别又想出别的点子来逼你搬走。咱们不害人，却也不能不防着点。」

    时隔一周，再次听到老妈的唠叨，林爱华感觉亲切得很。她搂住老妈的胳膊，笑道：「妈，你就放心吧，他们不敢。那天晚上，我可把他们吓坏了！」

    林妈妈笑骂道：「这孩子，就是个傻大胆，连这样的房子也敢买。不过这样也好，大家都传这院子闹鬼，以后我们不在，也不怕有人敢上门骚扰你。你一个女孩子，自己住在城里，妈想想就担心……」

    自己一个人住？你们不搬来吗？

    林爱华急了：「爸，妈，你们还要回去吗？咱家现在有房子，你们都搬来城里住吧。」

    「我们地里还有活儿呢，哪走得开？再说了，咱都是农村人，没事不让进城呢，被抓到要送回村去的。」

    林爸爸不忍心女儿失望，目光在几人身上逡巡，盘算着怎么才能留下来多陪她几天。

    林爱国借口来县城买农资，这才带着一家老小过来的，他队里还有一大摊子事，肯定没法留。

    林妈妈和林大嫂必须留一个在家做饭，另外两个儿子倒是可以多呆几天。家里有粮，他们已经不像过去那么在乎工分了，每天坚持出工只是出于多年的习惯。

    几人商量来商量去，老两口想回去，年轻人却都想留下来见见世面，跟着林爱华一起不停地劝说。

    最后林爸爸终于拍板，林爱国买完农资就回家去，其他人都留在城里住几天，陪陪林爱华。

    至于吃饭问题嘛，他一个大男人，还能把自己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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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人间烟火气

    这个结果林爱华可太满意了。

    一家人，当然要住在一起。

    爸妈的担心她完全没放在心上，毕竟她才来到这世界不满一个月，还不能完全理解他们的情感和生活方式。

    她只是单纯地觉得，自己现在是林爱华，就该当好林家的女儿，帮助哥嫂，孝敬爸妈，爱护小侄儿。

    想到小侄儿，她才发现，锁儿早就挣开林大嫂的手，自己跑到后院去了。

    她连忙追过去，发现那小子正抱着旺财蹲在水塘边。..

    见她来了，锁儿对着水塘直指手：「姑姑，吃鱼，宝宝要吃鱼！」

    「好，吃鱼，姑姑来抓。锁儿呀，你先把小狗狗放下好不好？」林爱华从树上摘下只大橘子，哄道：「姑姑给你这个。」

    锁儿没吃过橘子，但并不妨碍他喜欢那红彤彤的颜色。他放下旺财接过橘子，旺财立马跑到林爱华的脚后，对着锁儿汪汪狂叫。

    那几人听到声音，都跟到后院。林爸爸立马欢喜地抱起旺财，从头到脚摸了一遍，笑道：「这狗好，黑狗辟邪！」

    他又掰开旺财的嘴巴看看，好奇道：「这狗还没断奶吧？哪儿弄来的，能养得活吗？」

    林爱华总不能说这是肥仔叼来的吧，只好打个哈哈笑道：「同学送的，喂的牛奶，应该能养活吧。」

    怕老爸继续追问，她连忙打岔：「爸，小姑约我中午过去吃饭呢，你看咱们怎么安排？」

    原本就是她一个人，带点礼物上门绝对不算失礼。可现在他们一大家子都来了，带再多礼物也不好一起过去了。

    小姑家就那么两间房，别说吃饭，连站都站不下。

    还好林爸爸早有准备。他拎过来一只竹筐，说道：「爸带了菜来，等下我去把你小姑一家都叫过来，咱们在新房子里吃。」

    倒不是他沉不住气，刚买了房就要在亲戚面前显摆。他原本也没打算在县城常住，女儿还得拜托她小姑照顾，怎么也该请人家来认认门。

    「巧云，我带爱华去慧娥家走一趟，你把带来的菜收拾一下，中午咱们请妹夫一家过来吃饭。」

    这是两人在家就商量好了的，林妈妈立刻答应下来，掏出钱票递给三儿子，让他和林二哥出去看着再买点东西回来。

    林三哥巴不得出去玩玩，跟林二哥两个各推一辆自行车一溜烟地跑了。

    林爸爸这才发现女儿自己又买了一辆车。不过，他以为这又是来自林家老祖的赏赐，一点都没多问，笑眯眯地叫道：「爱华，走吧。」

    林爱华正跟她妈交代杀鸡杀鱼的事，听到老爸叫，连忙说道：「妈，家里的菜全都可以摘来做，你看着办，我们马上回来。」

    「知道了，你们快去吧。」林妈妈忙着折腾炭炉子，只是抬头看了她一眼，又在厨房忙碌起来。

    锁儿自己捧着橘子啃，旺财离他远远的躲在大树底下，林爱国夫妻俩在院子里帮忙。这悠闲的小院立刻又有了人间烟火气。

    林爱华两人到小姑家时，小姑正提着篮子往外走，三人在小巷里相遇。

    「大哥，你怎么来了？」小姑又惊又喜，也不去买菜了，转过头往家走，嘴里一个劲地说道：「不知道你要来，知道的话我起个早去黑市买只鸡回来了。」

    「不用这么麻烦。」林爸爸把车放在她家院门外，笑问道：「敬宏呢，在家吗？」

    「在屋里呢，我去叫他。大哥，爱华，你们先在院子里坐，屋里有点乱，我来收拾一下。」

    小姑没想到他们这么早就到，家里还没收拾好呢。

    他家总共六口人，就住了两间小平房，今天周末大家都在，屋里挤满了人，连转个身都困难。

    林爸爸也知道妹妹家的情况，没有往屋里走，而是自己拉了个小凳子过来坐下。

    「敬宏，快出来，大哥来了。」小姑对着屋里叫了两声，又催促孩子：「锦程，方萍，你们大舅来了，快出来。」

    屋里传出桌椅挪动的声音，紧接着，房门内探出个小脑袋。

    「大舅舅！」一个女孩推开挡路的小男孩跑出来，扑进林爸爸的怀里。

    「哎，小仪，还认得舅舅呀！」林爸爸接住小女孩，爱怜地摸摸她头上的两只羊角辫，笑得眯起了眼。

    林爱华突然感觉有点不适，自己分析一下，难道，这就是嫉妒？

    不愿意自己的爸爸抱着别的女孩，不喜欢一个小孩子抢走了自己的父爱？

    哈哈，她竟然会产生这样幼稚的情绪，看来人间的历练出了成果，真是可喜可贺。

    林爱华笑眯眯地掏出两只蝴蝶头绳，对这个便宜表妹招手：「方仪，过来，叫姐姐，姐姐给你带了礼物。」

    她才不要叫这小丫头片子「小仪」呢，感觉被人占了便宜。

    方仪平时扎头发都是用的缠了毛线的皮筋，看到这么漂亮的粉红色塑料蝴蝶，她的眼睛都亮了，立马从林爸爸怀里挣开，跑到林爱华面前：「姐姐！」

    说完，她就伸出手，眼巴巴地等着自己的礼物。

    林爱华被她的表情成功逗笑，把头绳放到她掌心，小丫头立刻欢呼着跑回屋里，一定是换头绳去了。

    两家人已经几年没见，方仪还真不一定认得自己是谁呢。

    这一会儿功夫，屋里的几个人全站到了院子里，把个不大的小院挤得满满当当。

    小姑父方敬宏跟林爸爸握着手寒暄，林爱华也趁机打量了他一眼。

    眼前的男人大概四十左右的年纪，眉心有几道深深的竖纹，脸上虽然带着笑，却仿佛藏着说不清的心事。

    他的手很粗，关节凸起，长满了老茧，一看就是经常从事体力劳动的人。

    这是一个被生活压弯了腰的中年男人，他扛着全家的重担，却把心事都藏着，尽力展现给家人最温和的一面。

    在小姑的催促下，她家的几个孩子都走到林爸爸面前，挨个问好，林爱华也趁机把他们都认了一遍。

    表哥方锦程，上次已经见过了。二妹方萍，三妹方仪，还有个小弟方锦行。

    小姑父不好意思地搓搓手：「大哥，家里太乱，怠慢了。你们先到我屋里坐，我把桌子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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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表哥表妹

    小姑父推开自己的房门，嘴里一个劲地说道：「大哥，爱华，你们快坐，我去给你们倒茶。」

    「厂里有点忙，我只好把图纸拿回家来画了。屋里有点乱，你们坐沙发上吧。」

    这间屋不大，挨墙放着一张大床，床边有张书桌，桌上放满了画图工具。门边有两张单人沙发，沙发前还有张小茶几，上面放着钩针、毛线。

    小姑跟进来，把钩了一半的衣服拿到床上，擦干净茶几，给两人倒上茶，说道：「大哥，你先坐，我去菜场看看。今天周末，去晚了好东西就被别人抢光了。」

    林爸爸连忙拦住她。

    「慧娥，别忙了，我是来叫你去我家吃饭的。我在城里买到房子了，正好带你去认认门。」

    小姑惊喜地笑道：「这才几天你就买好房子了？那我们是得去看看。」

    她把小姑父拉过来，说道：「你陪着大哥，我出去一下。」

    林爸爸跟她做了几十年的兄妹，当下立刻明白了，她是要去给自己准备暖房的礼物。

    他茶都不喝了，站起身说道：「你嫂子和几个侄子也来了，都在家等着呢。你也别出去了，咱们这就走吧。」

    他拉住方敬宏的手，对林爱华使个眼色，林爱华也连忙挽起小姑的胳膊。

    「走吧，家里的事情先放着，别让你嫂子等急了。」

    小姑不好意思地拽着自己的衣角：「大哥，爱华，你们别拉我呀。第一次去新家，我总不能空手上门吧？」

    「空手怕什么？咱们亲兄妹，别学外人那样客套。」林爸爸力气大，很快就把小姑父拉到了院子里，招呼几个外甥外甥女道：「锦程，带着你弟弟妹妹跟舅舅走，去舅舅的新家玩玩。」

    这砖墙的房子不隔音，几个孩子早就听到了。都是十多岁的人，还不懂什么人情世故，听说去舅舅家玩，一个个欢欣鼓舞，恨不能立刻就跑过去。

    小姑和小姑父拗不过林爸爸，只好把炭炉封上，锁好房门。

    小姑要端炉子上炖的蹄髈，说是带去中午吃，也被林爸爸强行按住。

    几人推着车一路走一路闲聊，不一会儿，来到了林家的小楼前。

    林爸爸对着小楼一指手：「就是这儿了，咱们从后面绕进去。」

    小姑和小姑父的脸色略微变了，两人对视一眼，都没说什么，跟着林爸爸往河边走。

    方萍就在县中学初中部上学，早就听过鬼屋的传说。虽然眼前的小楼已经变了样子，她还是迟疑着停下脚步。

    「舅舅，你怎么买在这里，这里夜里闹鬼的呀！」

    小姑连忙拍了她一下，斥道：「别胡说！」

    林爸爸呵呵一笑，道：「哈哈，是闹鬼，不过呀……」

    他看看旁边赵家的院子，压低声音道：「舅舅一会儿讲给你们听。」

    他这样子吊足了几个孩子的胃口，虽然还有些害怕，却忍不住好奇，想要知道更多。

    方敬宏看看林爸爸的样子，知道这里面一定另有隐情，也就没再多说什么。

    几人绕过院墙走到大门前，方敬宏赞道：「大门改朝北挺好，出门就有河，方便。」

    他探头朝河边看看，说道：「大哥，等下我们去找几块大石头来做个踏步，这样更安全点。」

    林爸爸笑呵呵地点头，推开半掩的院门，笑道：「巧云，快出来，二妹和妹夫来了。」

    这院子太大了，完全超出了几人的预期，小姑一家站在后院，都好奇地四处打量。

    林妈妈擦干手走过来，欢喜地笑道：「慧娥，妹夫，快，快进来。呀，这是锦程吧，长这么高了！」

    方锦程微笑着叫了一声大舅妈，其他几个孩子也跟着打招呼。林妈妈看着几个外甥外甥女，欢喜得不知怎么招待才好，连声应着，把他们往前院让。

    看着整齐的院子，漂亮的小楼，热情的娘家人，小姑一家原先心里的那点担忧全都不见了，欢欢喜喜地参观新居。

    方敬宏不好说，小姑却没那么多顾忌，悄悄问道：「哥，这院子多少钱买来的？」

    林爸爸对她眨眨眼，竖起一根手指，小姑立刻惊讶地瞪大双眼。精华书阁

    「划算，太划算了。不过你刚才说的，就是那事……」

    这件事不解释清楚，大家难免心里膈应。林爸爸干脆把林爱华拉过来，让她把隔壁人家装鬼吓人的事又说了一遍。

    林爱华没提藏宝的事，只说赵家人是为了压低房价，准备自己家买下小楼，这才弄来磷粉装鬼火，自己披着白布半夜吓人。

    就这样的精简版，也够方家人吃惊半天的了。

    方敬宏自小就在县城长大，听完点头道：「你这么一说，倒还真像赵家人能办出的事。」

    他生性温和，不愿多说赵家人的坏话，只提醒了一句，林爸爸也就懂了，以后要提防着点这户邻居。

    小姑对这房子越看越满意，笑道：「这样我就放心了。哥，赵家这么一闹，倒是正好便宜了你。这房子地段好，面积又大，要没这事，早就被人买走了。」

    「哈哈，谁说不是呢。」林爸爸心里得意，嘴上还是谦虚了两句。「我还得谢谢他，不然，我也买不起这么好的房子。」

    堂屋里有桌椅，大人们进去坐下闲聊，几个孩子闲不住，把楼上楼下跑了个遍。

    看完房子，男孩子们拿着鱼竿去河边钓鱼玩，女孩子们在一边围观。

    方仪在岸边摘了一把野花，编出个花环，先递给林爱华。

    「爱华姐，送你的。」

    小姑娘一双眼带着笑，娇娇软软的让人一看就喜欢。

    林爱华接过花环，方仪又坚持要她戴在头上，还给方萍也编了一个。

    方萍看了会儿嫌无趣，又拉着林爱华和妹妹走进后院。

    她指着院中的果树，问道：「爱华姐，我能摘个橘子吗？」

    这橘子树是从青冥境里移栽出来的，比一般的树高大，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橘子，看着十分喜人。

    林爱华点点头，正想着从哪儿给她找架梯子，方萍却挽起袖子，蹭蹭两下爬到了树上。

    「小仪，接着！」

    一个橘子从天而降，砸到方仪的肩膀，骨碌碌滚到了地上。

    哈哈，林爱华笑了。表妹竟是个假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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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九章 表哥表妹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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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孙凌安很危险

    方萍在树上摘，方仪在树下捡，林爱华拿只篮子，帮着把橘子放进去。

    姐妹三个笑笑闹闹，不一会儿就摘了满满一篮子。

    「满了，快下来。」方仪怀里抱着几个橘子，树下还滚着几个，她手里再也拿不下了。

    方萍探头朝下看看，两脚一蹬，从树上跳了下来。

    「走，给大舅送去。」

    两个表妹提着篮子进屋，把刚摘的橘子分给大家。

    林爸和妹妹妹夫谈兴正浓，接过橘子，夸了几个女孩两句，又接着刚才的话题。

    「我跟你嫂子也住不几天，等过些天我们回去了，爱华一个人在城里读书，慧娥你可得多过来看看她。」

    小姑点头，答应得十分干脆。

    「这没问题，你们回去后，我肯定要看着她点的。哥，原先离得远，我也没法回去看你们，现在你们搬来城里，怎么着也得多住几天再回去呀。现在十月份，没多久就冬闲了，你跟嫂子就在城里多住几天嘛，家里的事就交给爱国他们几个，你俩等爱华学校放了寒假再一起回去。」

    方仪依偎到林爸爸身边，也跟着附和：「舅舅，多住几天吧。」

    这要是个小子，估计要被舅舅照着脑门拍一下，不过，小外甥女娇声恳求，林爸爸却不忍心拒绝。正好女儿也在一边眼巴巴地等着，他只好笑着承诺：「好，舅舅多住几天，小仪可以每天来玩。」

    方仪拍着巴掌笑道：「好耶，舅舅答应了。」

    「舅舅，吃橘子。这是我跟姐姐摘的，可甜了。」方仪亲手剥了个橘子，塞了一瓣到林爸爸嘴里，乐得林爸爸直咧嘴。

    「甜，真甜。给你爸也剥一个去。」

    方仪把橘子塞进舅舅手里，又去帮爸妈剥橘子，哄得几人眉开眼笑。

    学到了。

    林爱华也拿起几个橘子，去厨房剥给她妈吃。

    林妈妈正在切菜，嘴里突然被女儿塞进一瓣橘子，顿时眉开眼笑，道：「你剥了自己吃，妈等下自己剥。」

    「妈，我喂你吃。嫂子，你也吃。」林爱华连剥几个橘子，跟两人分着吃了，果然把两个女人都哄得合不拢嘴。

    「人啊，还是得多读书。你看我家爱华，才上了几天高中，比从前懂事多了，真孝顺！」

    林妈妈笑眯眯地对着儿媳妇直显摆，不过是几片橘子，就让她感觉前些年为了培养女儿所受的那些苦都有了回报。

    见她如此容易满足，林爱华心头一动，好似对人生有了更深的感悟。

    「妈，我来帮你切菜。」

    林爱华没再凑去堂屋，而是选择留在厨房帮忙。

    不会炒菜没关系，她的刀工好，按照老妈的要求，切片、切丝、滚刀块、骨牌块，每样都切得一般大小，整整齐齐地码放在盘子里。

    「行了，妈来烧鱼汤，淑芬煮饭，爱华，去叫咱家大厨来炒菜。」

    「好咧，我这就去。」

    林爸爸走进厨房，所有菜都配齐了，拿起铲子就能炒。

    「爸，这是火油炉子，火力可大了，最适合做爆炒。我来教你用吧。」

    林爱华点着火油炉，腾起老高的蓝色火苗。

    林爸爸兴奋地掂了掂大勺：「这才有点饭店后厨的样子。你们都去玩，看爸爸给你们露一手！」

    林爱华对学厨艺已经有了心理阴影，随便她爸露几手，她一手都不想学了。正好两个表妹来找她，她乐得带着两个人去自己房里玩。

    看着她的房间，方仪忍不住羡慕地摸了又摸。

    「爱华姐，这床好大呀！晚上你一个人睡害怕吗？要不要我来陪你？」

    方萍虽然没说话，但眼里的艳羡也是藏不住的。

    她俩睡一张床，两个哥哥就睡对面床上，晚上拉个帘子隔开，但还是能听到声音，起夜也不方便。

    林爱华每天晚上都要修炼，当然不能带着小表妹。她微笑摇头：「有什么好害怕的，家里那么多人在呢。」

    方仪还想再说什么，被方萍打断。

    她性格虽然有些粗放，但好歹比妹妹大了几岁，不是一点事都不懂。

    「爱华姐，你在高一几班？我下课可以去找你玩吗？」

    「好呀，欢迎。不过课间时间太短了，你放学可以来我家玩，方仪也来。」

    方仪的小学就在中学东边一点，每天放学都要从她家门前经过，就算她不邀请，小表妹也肯定会过来的。

    看得出，老爸很心疼妹妹，连带着也喜欢这几个孩子。小方仪那么会讨好人，她想让老爸开心一下。

    从楼上看下去，景色很美，院内是整齐的菜园，另一边几只母鸡悠闲地踱步，院外有小河蜿蜒流过，河边坐着几个青年垂钓，一个小孩跑来跑去，不时发出阵阵欢笑。

    这日子，别有一番滋味。

    不多时，几个哥哥收了杆，提着水桶往回走。方萍看不清楚，着急道：「我们快下去，看看他们钓了多少鱼。」

    三个女孩下楼，跟大家凑到一起，方仪扒着水桶数鱼。

    「哇，这河里真的有鱼呢，你们真厉害，钓了这么多。」

    林三哥得意地笑道：「那当然，三哥最会钓鱼了。小仪，你喜欢哪条？哥拿给你玩。」

    「我们把鱼放进鱼池养着吧，这种小鱼不好吃。」方锦程提议。

    中午的菜式丰盛，他们钓鱼就是图个乐呵，也不是真的要吃鱼，当下几人都同意了，又围到鱼池边。

    趁着大家都在看鱼，方锦程走到林爱华身边，悄悄对她使个眼色。

    有事？

    林爱华跟他走远两步，方锦程悄声说道：「听说你得罪了孙凌安？」

    我得罪他？他得罪我还差不多。

    林爱华皱眉：「有什么问题吗？」

    方锦程欲言又止，斟酌着言辞：「这个人很危险，尤其对女孩子。你以后尽量离他远点，一放学就回家，千万别留在学校。」

    对女孩子危险？难怪。..

    虽然这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但还是要谢谢表哥的好心提醒。

    她点头：「好，我知道。」

    方锦程把话说出来，心里顿时轻松了，微笑道：「你是聪明人，应该不会上他的当的。」

    他这含糊不清的话反倒勾起了林爱华的好奇，忍不住追问道：「他到底做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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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章 孙凌安很危险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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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来自表哥的警告

    那些事，方锦程本不想说，可他又怕不说清楚，表妹以后会重蹈别人的覆辙。他想了想，还是解释了几句。

    「他家有点背景，学校里许多人都巴结他。但这人有个致命缺点，他，好色。」

    方锦程看了表妹一眼，见她脸色丝毫未变，这才继续往下说。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他借着宣传队的名义，专对一些漂亮女生下手。那些女生以为他是正经处对象，其实他玩腻了就会跟人家分手。不过，他舍得花钱，也肯满足她们一些小要求，所以那些女生都吃了哑巴亏，没有把事情闹大。」

    表哥既然郑重其事地说出来，孙凌安这人肯定不是多处了几个对象这么简单。林爱华也不打断，静静听他往下说。

    「听说，我也是听说啊，你可别往外传。」方锦程又往外挪了几步，离鱼池更远些，这才继续说道：「暑假里，一个女生为他跳了河。」

    「也是宣传队的，长得很漂亮，孙凌安当初为了追她，下了不少功夫。后来那女生怀孕了，不敢跟家里说，催他去自己家提亲，孙凌安却要跟她分手。」

    「具体发生了什么我也不清楚，只知道女生后来死了，一尸两命。家长来学校闹事，是孙凌安的妈妈出面解决的。」

    「还有这种事？」林爱华也皱起眉头，「这可算是耍流氓了，要抓起来的吧。怎么他还好好的在学校呆着，队长也继续当？」

    方锦程耸耸肩：「他父母都是当官的，女生家里又拿不出证据，最后花点钱就把事情平了，学校也下了封口令。」

    「你不去宣传队是对的。像你长这么漂亮，要是去了他眼皮子底下，还不知道他会对你做什么呢。」

    林爱华心里冷笑，嘴上却道：「多谢你提醒，没想到孙凌安是这种人渣。放心吧，我对唱歌跳舞一点兴趣都没有，我只想好好读书。」

    「对，好好读两年，就能找个好工作，那样舅舅舅妈在城里住着也安心些。」

    「我跟你说的事千万别传出去，你自己注意点就行。」方锦程也怕呀，他爸就是个底层的小工人，他怎么敢得罪干部子弟。林爱华要不是他表妹，他都不敢提起孙凌安这个人来。

    两人谈完，自觉关系又进了一步。

    没一会儿，前院来人叫他们吃饭，林爸爸已经做好一大桌好菜等着他们了。

    原先厨房里有个圆桌面，几人把桌子抬到院子里，又把椅子都搬过来，满满当当挤了一大桌。

    林爱华备了不少食材，林爸爸也从家里带了些，中午的菜搞得十分丰盛。

    四冷盘，八热炒，红烧肉，爆炒大公鸡，溜鱼片，再加上甜汤、咸汤、点心、米饭，桌上的盘子都放得叠在了一起。

    林三哥买了黄酒，大家一起举杯，贺林家置业之喜。

    全家人又聚在一起，再加上小姑一家六口，原本冷清的小院一下子热闹非凡，欢声笑语飘出老远。

    隔壁院子里，赵家人正在收拾行李，听到笑声，老赵媳妇忍不住呸了一声。

    「闹鬼的房子，还笑得那么高兴，有你们哭的时候！」

    才几天时间，老赵明显瘦了许多，脸色蜡黄，眼圈发黑。他有气没力地劝道：「赶紧收拾东西吧，这房子不能住了。我每天夜里都做噩梦，大白天背后都凉飕飕的。」

    女人被他说得一哆嗦，骂道：「邪门！那东西怎么只找我们，那家人却一点没事？」

    「说不定人家气运高。」男人不耐烦地打断，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赶紧的，你先把孩子送去我妈家，东西我叫朋友来帮忙搬。这房子我一天都不想住了。」

    女人骂骂咧咧，小声道：「你妈家怎么住得下？这两天你赶紧出去找房子，再跟妈要点钱，这次咱们买个大点的院子。」

    「行，你先委屈几天，我这几天就去买。幸好有个傻小子要买咱的房子，不然咱想搬都没地方去。」

    这两人那晚被林爱华吓得半死，第二天就想把房子卖了搬走。只可惜他俩名声在外，就算价钱要得不高，也没人敢跟他们打交道。..

    好在前天来了个乡下人，二话不说就把房子买下了，只催他们早点搬走。老赵两口子巴不得早点走呢，就算去父母家挤，他们也不想再在这儿呆着了。

    买房子的傻小子是谁，林爱华很快就能见到了。不过，她这会儿还对此事一无所知，在家吃吃喝喝十分快活。

    人多抢食，虽然林爸爸准备了好多饭菜，最后还是被吃了个精光。他还想派三儿子再去店里买点，被小姑拉着不让去。

    「大哥，我们真的吃饱了！你可千万别再做了，这样正好，省得我们走了你们还得吃剩菜。」

    林爸爸觉得二妹说得在理，也就没再坚持。不过他还是派两个儿子去后院摘了些水果过来，两家人收拾好桌子，边吃水果边聊天。

    几年没见的亲戚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

    大家聊了一会儿，后院有人敲门，家具厂的车来了，送来剩下的家具。

    正好家里人多，男人们搬家具，女人帮着铺床单，挂窗帘，做点小活计。大概花了一个小时，所有的房间就全都布置好了。

    幸好林爱华买了不少被子，不然家里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晚上还真不好睡呢。

    小姑家最小的孩子方锦行一直不太说话，这会儿坐在一楼东屋的床上，却怎么叫都不肯下来了。

    「舅舅的房子真大。妈，我们也买个新房子吧，我不想跟哥哥睡，他晚上总是踢我。」

    方锦程赶紧把他从床上抱下来，小声说道：「我哪有踢你？明明是你总蹬我的肚子。」

    小姑父有些尴尬，对林爸爸苦笑道：「我们厂就是个集体单位，分不到房子。就这两间，当年还是送了不少礼才拿到的。」

    林爸爸之前想买房时也打听过，城里的一套房大概要500元，带院子的差不多800能拿下，二妹家这么多人，孩子们都在一天天长大，两间房实在是太挤了。

    爱华买房没跟家里拿钱，他手里钱还多。要不，先借点给二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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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有钱，怎么花

    林爸爸这次过来，身上带了一千元。

    林三哥回家也没把话说清楚，他不知道女儿买房有没有付清房款，这才多带了点。..

    钱是够了，但能不能借，怎么借，他还得先跟媳妇商量一下。这钱不是他挣来的，怎么花不能由他一个人说了算。

    林爸爸心里有了主意，却没现在就说出来，只是安慰道：「不急，总归是有办法的。」

    小姑父也不想在大舅哥面前诉苦。当年他娶林慧娥时，自己妈可是百般不乐意，对林家和慧娥诸多刁难。如今媳妇娘家发达了，自己的日子却越过越差，他怎么好意思多说。

    房间都布置好了，大家分散开来，自己找搭子玩。

    几个哥哥在下棋，方家姐妹带着锦行和锁儿在后院捉迷藏，林爸和小姑父跟林爱国夫妻俩在堂屋打牌，林妈妈拉着小姑子坐在桂花树下聊天，林爱华在一边陪着。

    林妈妈比林慧娥大了几岁，当初刚嫁进林家时，小姑子还没出嫁，两人相处过几年，关系很不错。如今一晃眼的功夫，两人的孩子都长大了，说起从前的事，不由得唏嘘不已。

    林妈妈拉着林慧娥的手，惋惜道：「原以为你是嫁进城里享福的，没想到城里的日子有时候还不如咱们乡下呢。你嫁得远，我们都没法帮衬，看看你，手都粗成什么样了。」

    林慧娥伸出手在阳光下看看，笑道：「我手还好吧。为了钩线衣，我可是经常擦蛤蜊油保养的。嫂子，你会钩衣服不，要不要跟我学？我现在抽空去拿了衣服回家钩，一个月也能有二十多元的收入。冬天闲着没事做，反正你也在县里住着，不如咱俩做个伴，我带你去拿回来做。」

    慧娥要做饭、收拾家务，照顾家里四个孩子，还要轮班伺候婆婆，这二十元钱她得多辛苦才能挣到啊！

    林妈妈看看小姑子那比同龄人老了好几岁的脸，心疼道：「你太辛苦了。嫂子过几天就跟你学，咱俩一起做。」

    她不要钱，她只想帮二妹分担点工作。

    小姑自觉能帮上大哥家的忙，开心了不少，对林爱华笑道：「爱华有空也可以学学。咱们县工艺美术品公司效益不错，正式工活儿都很轻松，不少产品都是出口挣外国人钱的呢。你先学着点，将来你毕业要是能考进那里，一辈子都不愁了。」

    除了厨艺，林爱华什么都想学，点头笑道：「好呀，我跟妈一起学，看谁学得快。」

    虽然她并不是真的想进厂去挣那几十元钱，但小姑是真心为她好，表哥刚才还特意提醒她孙凌安的事，这个情她领了。

    跟林爸爸一样，她也想帮帮小姑家，不过，现在还没想到合适的办法。那毕竟只是小姑，她不能像对待自己父母一样，随便编个瞎话就把东西往外拿。

    林爱华把这件事记在心里，只等合适的机会。

    小姑一家人玩到下午四点多，这才意犹未尽地告辞离去。

    林爸爸没有强留，毕竟他已经决定多住一段日子，相处的机会多着呢。

    院子里只剩下自家人了，大家都松了一口气似的，懒洋洋地不想动。热闹之后，总要回归平静。

    大家各回自己房间，林妈妈还想去厨房准备晚饭，也被林爸爸拉进了屋。

    「你拉我做什么？」林妈妈嗔怪地捶了一下林爸爸的背，转头又饶有兴致地走到大床边，抚摸着床头喜鹊登梅的雕花，笑道：「就像做梦一样，这才几天呀，咱家也在县城买房了，还是二层的小楼。」

    林爸爸笑笑，顺着她的话赞了几句，拉着她坐在窗前的椅子上。

    「巧云，我想跟你商量点事。」

    林妈妈一看他的样子，心里就明白了，肯定是为了二妹。

    几十年的夫妻了，谁还不知道谁？

    「说说看呗。」

    林爸爸犹豫再三，还是开口道：「我想借点钱给慧娥，让她也买个大点的房子。她家现在的房子，真的住不下了。」

    林妈妈叹口气，说道：「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可是，借她多少合适呢？」

    「咱家原先家底也不厚，突然一下子在城里买了房，又拿出钱帮二妹，这要是被别人知道了，指不定怎么怀疑呢。」

    林爸爸皱眉：「我就是想到这个问题，才没敢跟她开口。」

    「爱国才刚当上大队长，咱家一下子就有钱了，被村里人知道，肯定以为他贪了队里的钱。老朱家是还回来不少钱，这钱也一分不少都交到了公账上，可别人不知道呀。要是查起来，问咱钱的出处，难道跟人说是老祖宗给的？谁信啊。」

    「是这个道理。」林妈妈点头，「咱们虽然有钱，却不能一下子拿出来花，不然肯定有人眼红嚼舌根。」

    「要是以往，谁爱说谁说去，咱一没偷二没抢，谁说都不怕。可爱国现在身份不一样，多少双眼睛盯着他呢，咱总不能坏了儿子的前程吧。」

    两人唉声叹气，虽然舍不得二妹受苦，却又不敢直接拿钱给她，真是为难。

    老祖宗又不是他林进宝一个人的老祖宗，老祖宗给的钱，也该有二妹一份的吧？林爸爸自己也不太清楚。

    身为林家老祖宗本人，林爱华倒是很愿意帮助小姑的。

    小姑日子虽然清贫，却一直在努力，尽自己所能，照顾着家人，也对自己一家充满善意。

    自己尚且身处泥潭，却愿意拉别人一把，这样的小姑，她不介意将之纳入家人的范畴。

    不过，帮助别人也要讲究方法。以她的阅历，早就不知见过多少恩将仇报的故事了。

    躲进自己屋里，关上房门，林爱华的神识找准小姑一家追踪而去。

    他们已经到家了。小姑父关着门在屋里摆弄他的图纸，几个孩子凑在一起写作业，小姑给炭炉加上块煤，放上蹄髈继续炖。

    安安静静，没有一丝异常。

    林爱华继续留意。

    直到晚饭时，他们一家人坐到饭桌前，本就不大的一间小屋被挤得满满的，才有人开始说起房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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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小姑的事好办

    最先开口的竟是一直不怎么说话的方锦行。

    他坐在自己的床上，旁边坐着哥哥，两人一起伸筷子夹菜，他刚夹到的一块豆腐被碰到了桌子上。

    林慧娥夹起桌上的豆腐放进自己碗里，小声道：「你俩慢点，别一起夹。」

    方锦程没说话，才八岁的方锦行却不高兴地放下筷子。

    「妈，我想去舅舅家吃饭。他家的桌子大，菜也好吃。」

    林慧娥好笑地摸摸他的头：「咱们自己家没菜？哪能天天去别人家吃饭。」

    「那不是别人，是舅舅。」方锦行很认真地看着妈妈，「舅舅说过的，我可以每天去他家玩，晚上还能住在那儿。」

    「妈，我不想跟哥哥一起睡，他老抢我被子。表哥说，我要是去的话可以跟他睡，他的床有我的两个大。」

    林慧娥低声劝慰：「别急呀。你哥明年毕业就有工作了，到时候他也能分到房子，你就可以一个人睡一张床了。」

    方锦程苦笑一声，还是没说什么。

    分房，哪有那么容易。他是家里最大的孩子，平时听得多了，比弟弟妹妹都更懂事一点。

    爸爸工作那么多年，一家六口人也不过分到两间小平房。就算他一毕业就能找到工作，不知道要熬多少年才能有自己的房子。

    方仪把嘴里的饭咽下去，也跟着说道：「妈，我们也跟舅舅学，买个房子吧。家里这么小，我都不好意思叫同学来玩。」..

    「咱们家哪有钱买房子。」林慧娥怕丈夫心里难受，小声说了一句，就低下头吃饭，也不许几个孩子再说这个话题。

    原先几个人住习惯了，虽然常有磕碰，却从没这样迫切想要改变过。方敬宏承认，他也羡慕大舅哥了。

    只可惜，他所在的工厂只是集体单位，原本工资就低，还要养活一家六口人。吃饭穿衣都费劲，还要靠老婆打零工贴补家用，家里一点余钱都没有，怎么敢想大房子？

    他现在唯一的指望就是几个孩子快快长大，找到工作分到房子，他的苦日子才算熬出头。

    直到晚上，孩子们都睡了，小姑洗漱完坐在床上，这才小声问道：「老方，你们厂这次集体盖房，有你的份吗？」

    方敬宏放下手里的笔，苦笑道：「就那么一栋楼，多少人等得眼睛发蓝。咱家又不是最困难的，怎么可能分给我？」

    林慧娥手里钩着衣片，沉默片刻，问道：「你去找过李厂长了吗？按理说，凭你的工龄，是可以分到一套的。」

    「分到也没用。我就是个普工，最多给我分个二居室，还不是跟现在一样？咱家这情况，没有三居室根本不够住。总共就那几套大房子，厂长主任都不够分，能轮到我？」

    「唉……」林慧娥叹口气，又问道：「房管所的陈主任退了没有？要不，咱再给他送点，求他给重分个大点的房子吧。」

    「陈主任倒是还没退，不过，咱家一点存款都没有，拿什么去求人？」

    这两人说来说去，根本没想过买房的事。林爱华听了半天，心里也明白了，有工作有户口的人，是可以分到房子的。只不过权利掌握在个别人手里，想要尽快办好，就要舍得送礼。

    那个陈主任胃口再大，还能大到哪里去？

    想明白这件事，林爱华也就不管了。明天跟老爸说说，他自然会去跟小姑商量。不过是备份礼物，帮小姑父换个房子，老爸不用再担心太过引人注目影响大哥的前程了。

    晚上，林家人睡在各自的屋里。宽敞的房间，舒服的大床，不用点油灯，伸手一拉，屋里就亮堂堂的。

    除了没心没肺的林三哥和不懂事的锁儿，其他人都很晚才睡着。

    第二天，林爱华要上学了。

    早上下楼，老妈已经做好了早饭。白粥配馒头，还给她煎了两个蛋。

    「中午想吃什么？妈来做。」林妈妈一边喝粥一边问。

    「随便吧，有肉就行。」林爱华快速吃完早饭，拎起书包：「妈，我去上学了。你也别老闷在家里，出去玩玩，中午不想做饭就去饭店买。」

    「饭店的菜多贵，买什么买。你快去吧，可别迟到了。」

    林爱华没空跟她多说，也没办法一下子改变她的消费观念。先去学校看看，有什么事中午再说。

    一天没见，同学们都还是老样子。老师在上面讲着枯燥的课本，同学们在下面各做各的事。

    孙静用手捂住嘴，凑到林爱华耳边小声说道：「你昨晚又睡亲戚家了？怎么晚上没回宿舍。」

    「我以后都不回去住了，等下就去找老师改走读。」林爱华也压低了声音。

    「你要走读呀！你家亲戚对你真好。」孙静不清楚状况，林爱华也没兴趣把家里的事到处宣扬，只对她眨眨眼，低头把课本往后翻。

    课间操结束，她跟着班主任走进办公室，说道：「姜老师，我想改走读，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怎么，你遇到麻烦了？」姜老师的眉毛拧成个疙瘩，声音里有点藏不住的愤慨，「你填个表，让家长签上字，其他的事都交给我吧，我帮你申请，住宿费也帮你要回来。」

    姜老师显然是误会了，不过，林爱华也不想多做解释。这是个好老师，她记在心里就行。

    领了表，林爱华退出办公室，坐在自己位子上填表。

    旁边突然伸过来一个脑袋，接着就听到周雨桐的叫声：「你要走读呀？！」

    这个傻妞，有必要叫这么大声吗？这下林爱华想低调都不行了，只好点头：「嗯，我爸妈过来了，我想晚上回去跟他们一起住。」

    周雨桐好歹还有点脑子，没再问什么奇怪的问题，而是一屁股坐到孙静的位子上，略带兴奋地说道：「那你今天放学后有空吗？陪我去参加宣传队的选拔吧。」

    提起宣传队，林爱华就想起孙凌安，心里有点膈应。

    「我没空。不是有李亚男陪你吗？」

    李亚男就坐在她右边，闻言伸过头来：「我，我也有点怕。要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表演节目，想想我都腿抖。」

    林爱华正想劝她们别去那什么破宣传队了，话还没说出口，旁边就有人阴阳怪气地插嘴。

    「怕就别去了呗，去了也选不上，丢我们高一二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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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三章 小姑的事好办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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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讨好大舅哥

    谁怕了？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会跳舞。不让我去，我还偏就要去了！」周雨桐对这声音极度厌恶，不等别人开口，她先站了起来。

    「不让我们去，你是怕自己比不过我选不上吧？嘿，我还就去了，气死你，气死你！」她叉着腰，对何美灵不住地扮鬼脸，逗得林爱华忍不住发笑。

    这个周雨桐，对谁好的时候掏心掏肺，说起损话来也是真气人。

    何美灵一向扮演柔弱小白花的形象，被她气得咬牙切齿，却又不肯当着同班同学的面跟她吵嘴。她往后退了一步，憋着眼泪说道：「我，又不是我不让你去的，明明是你自己说害怕。」

    「我现在不怕了。怎么样，敢不敢比一下？输的人自己放弃。本姑娘六岁就开始学跳舞，肯定比你强。」

    何美灵没见过周雨桐跳舞，不知道她的实力，哪敢就这么答应。面对咄咄逼人的周雨桐，她一退再退，躲到张耀扬身边。

    「班长，你管管周雨桐吧，她老欺负我……」

    张耀扬心里装着事，原本并不想多说，可是，何美灵一个劲往他身后躲，他只好站出来说道：「好了，你们都少说几句，马上快上课了。进不进宣传队都不重要，加的那点品德分平时多参加劳动也能补上，你们别为这事争了。」

    「哼，我争的不是分，是气！最讨厌眼睛长在头顶上的人了！」周雨桐撇嘴，回到自己的位子坐下，俨然忘记自己刚来时也是一副鼻孔看人的样子了。

    何美灵趁机靠在张耀扬的桌子边，双眼含情地看着他：「班长，谢谢你帮我解围，明天我给你带早饭吧。」

    「不用，我都是在家吃的。你回座位去吧。」

    他刻意跟何美灵保持距离，小心地看看林爱华，却发现她只是跟李亚男闲聊，根本没留意自己，心里不由有些失落。精华书阁

    从前他俩关系明明很近的，怎么最近连跟她说句话都难了？难道，是因为班上人太多，她不好意思？

    在那个男女并肩走一段路都要被人传闲话的年代，张耀扬也不敢太过主动，只得把心事压下，拿出课本等着上课。

    林爱华把表格填好放进书包，等着中午回家给老爸签名，今晚就可以搬出宿舍了。

    想到又可以跟爸妈住在一起，再也不用忍受宿舍的拥挤，食堂的饭菜，她的心情极好，班上发生的这些个小事，根本半点影响不到她。

    中午回到家，饭厅里已经摆好饭菜，都是她爱吃的。

    吃完饭，林爱国站起身：「爸，妈，我要回去了。」

    林爸爸上午被儿子拉着在县城逛了一圈，还有许多地方没去呢，半点不留恋地对大儿子挥手：「回去吧。照顾好自己，不用担心我们。我跟你妈再陪爱华在城里住几天。」

    就连锁儿都毫不犹豫地跟爸爸挥手说再见，林爱国只好苦笑着自己一个人骑车回村。

    队里虽然不忙了，但事情还是不少。要养鸡养羊，还要修路挖渠，年底还要算工分分红，他真是抽不出时间。

    住过这么好的楼房，再叫他住回低矮昏暗的土坯屋，他也觉得有点难受。

    他一路走，一路盘算着今年的收入。

    家里卖蛋每个月有三百元，再卖点菜卖点鱼，年底又能从队上分到钱。现在是十月，等到过年，家里应该能攒下一千元钱，明年就把院子翻修一下，建几间砖瓦房。

    他跟爱兵爱民不一样，他已经成家了，根就扎在南坪大队，不能跑到城里不回去。

    一路走一路想，不知不觉到了村口。

    「大队长回来了。」有人看到他叫了一声，马上有人围上来。

    「队长，东西都买到了吧？」李栓柱的爸走上前，林爱国连忙把东西从车上卸下来。

    「都在这儿了，你点点收起来。」

    他去找会计交账，柳月拨拉着算盘记好账收下钱，把借条还给他。清了账，柳月问道：「林大队长，怎么就你一个人回来了，林嫂子呢？」

    「她跟我爸妈在小姑家住几天，我只好先回来了。」林爱国笑笑，跟其他几人点头打过招呼，随手放下一盒饼干：「县城带回来的，拿着吃吧。」

    这是林妈妈让他买来送人的，家里亲戚和队里的几个干部都有，并不是只给柳月一个人。只是，柳月显然误会了，拿着饼干呆了半天。

    林爱国根本没注意，放下东西就出去了。两天没在家，他得赶紧回去看看家里的鸡，还有肥仔。

    打开家门，鸡好好的在院子里打盹，肥仔也不知野到哪儿去了，连根猫毛都看不到。

    他去鸡窝里摸了一把，满满的全是蛋，连忙拿篮子过来往外捡。

    又攒了几百个蛋，媳妇不在家，谁去卖呀？林爱国挠头，不知怎么办才好。有心自己去镇上，又怕遇到熟人。不去吧，蛋放久了会不会坏？他还指着卖蛋的钱盖新房呢。

    他刚把蛋收进屋，就听外面有人敲门。打开门一看，余小鱼提着个篮子站在外面。

    「小鱼呀，进来坐。刚到家，连水都没有，来吃个橘子。」林爱国拿出从县城带回来的水果招待余小鱼。

    余小鱼笑眯眯地接过橘子，随手把篮子递过去。

    「听说你一个人回来的，晚上肯定不开火，给，这是我做的包子，拿着吃吧。」

    林爱国中午吃得饱饱的，可是，闻到包子的香味，他还是忍不住拿出一个塞进嘴里。

    「小鱼，你的手艺是这个！」他竖起大拇指，「你要是去县城，能在国营饭店当个大师傅。」

    余小鱼笑而不答，等他吃完才说道：「叔和婶子哪天回来？你这些天三顿怎么解决？」

    「唉，他们恐怕一时半会儿不会回来，我先去两个叔叔家吃吧，给点粮食随便混混，吃饱就行。」

    余小鱼正是为了讨好大舅哥而来，随即笑道：「怎么能随便混呢。去我家吧，我给你做。」

    林爱国很想拒绝，可嘴里的包子实在太香了，话到嘴边却转了个弯：「这怎么好意思呢。这样吧，我等下先扛一袋米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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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四章 讨好大舅哥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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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回家

    余小鱼并没拒绝，跟他随便扯了几句就要回去，林爱国却突然想起一件事。

    妹妹特意跟他说过，遇到任何难事都可以找小鱼，自己不方便去卖蛋，能不能把这事交给他？

    两家早就合作卖过鱼，倒不怕再多卖点蛋。可是，怎么跟他解释蛋的来历呢？

    林爱国想了想，试探着问道：「小鱼啊，最近忙吗？」

    「不忙，就队上那么点事。大哥你有事就说吧。」

    林爱国摸摸头，凑过去小声说道：「你最近抓鱼了没有，想不想再去镇上换点钱花？」

    有肥仔这个小内奸，余小鱼对林家的事一清二楚，当下立刻明白了，林大哥是在打自己的主意，想要自己接替林大嫂的活计呀。

    他点点头，说道：「抓鱼倒是简单，随时都可以。大哥，你家有吃不完的菜吗？我帮你顺手带过去卖掉吧。」

    呀，小鱼实在太上道了。林爱国对妹妹真心开始佩服起来。难怪她叫自己有困难找小鱼，小鱼简直就是及时雨呀，什么困难都能给自己解决掉。

    「菜倒是不多，等下我摘点拿去你家，咱们晚上炒了吃。不过，我家蛋攒得有点多，再不卖就坏了，你看，能不能帮我带去镇上？」

    余小鱼原本就答应妹妹，让她去镇上卖鱼，只是前些天一直在忙房子的事，还没开始办。妹妹这些天可一直催着他呢。..

    他点头：「明天吧，你把蛋拿给我，我让小红去卖。」

    林爱国听说不是小鱼亲自去，有些不放心。「小红行吗？听我媳妇说，镇上有人查，抓到要挨批的。女孩子胆小，可别把咱交出去。」

    余小鱼哈哈一笑：「不会的，你就安心吧。」

    有他在，谁能抓到他妹妹？

    余小鱼前些天也骑回来一辆自行车，林爱国以己度人，认为他肯定没少偷偷去镇上卖鱼。既然是熟手，他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他拿个筐子装上这些天攒下的蛋递过去：「一个蛋卖一毛，给小红二分辛苦费，不能让她白忙。」

    余小鱼呵呵一笑，没说什么拒绝的话。

    林家人就这样，不肯平白占人便宜。他要是说不要，恐怕林爱国立刻会把蛋拿回去。

    跟林爱国约好这几天都去他家吃饭，余小鱼扛着筐回家，把蛋放进自己屋里。

    余小红这几天正在学骑车，余小鱼决定，明天亲自带她走一趟，以后他只负责抓鱼，卖鱼的事就不管了。

    至于妹妹的安全，他把储物袋翻了个底朝天，都找不到个凡人能用的护身宝贝，只好把古藤簪拿出来。

    这簪子自带护主法阵，给余小红带着去卖鱼实在有点大材小用。先借她用几天吧，等师父哪天心情好了，他再去给妹妹要个护身法宝，把簪子换回来。

    不是他小气，这簪子是他当初入门时师父送的见面礼，可不能转送给别人。

    林爱华这会儿心情就极好。姜老师收了申请表，帮她跑了一趟后勤处，放学时就把她叫到办公室，还把剩下的住宿费退了回来。

    「你以后就可以走读了。早点回去吧，宿舍现在还没安排人住，东西可以等你家亲戚有空了再来搬。」他还不知道林爱华自己买了房子，只以为她是借住在亲戚家。

    「谢谢老师，我这会儿就去搬吧。我两个哥哥都来了，他们会帮我的。」林爱华把钱放进书包，一溜烟地跑回家。

    「二哥，三哥，在不在家？帮我去学校搬行李！」她一进院子就大喊两声，林三哥从楼上窗口伸出头。

    「来了来了。老二去新华书店看书，还没回来呢。你那点东西，哥一个人就能拿回来。」

    林大嫂把锁儿往地上一放，说道：「我也去，我力气大。」

    林大嫂还没进过中学校园呢，很想找机会去逛逛。

    三人推了两辆自行车来到宿舍楼下，林三哥上不去，在楼下等着。不一会儿，那两人就抱下来一大堆行礼，还有两个女生帮忙拿着些小物件。

    「林爱华，你真的不陪我们去呀？」周雨桐放下暖瓶，拉住林爱华的胳膊直摇晃，李亚男也眼巴巴地看着她。

    林爱华耸耸肩，说道：「搬家呢，你看我有空去吗？」

    想起孙凌安做过的事，她有点担心周雨桐。「要我说，你干脆也别去了吧，宣传队又不是什么好地方。」

    周雨桐扁扁嘴，对她做了个鬼脸。「参加文艺汇演可以加分的，对将来找工作影响可大了。」

    看看林爱华担忧的眼神，她终于明白了点什么，趴在她耳边小声道：「放心吧，我离队长远远的，不会有事的。」

    「你自己有数就好。那行，我回去了，过几天请你去我家玩。」见她知道远离孙凌安，林爱华也就放心了，把行李放在自行车后座上，几人一起往家走。

    「你们学校好大呀。」林大嫂好奇地四处打量，羡慕地看着路边走过的女生。

    「等以后锁儿长大了，我也送他来这里上学。」

    林三哥在一边窃笑：「锁儿才一岁，你就想到上中学的事了？」

    林大嫂不服气地哼了一声：「我咋不能想了？你看看县城的学校，又漂亮又整齐，里面的老师学生一看就很有学问的样子，锁儿要是能来这儿读书，将来肯定也跟他姑姑一样有出息。」

    林三哥深知不能跟女人讲理的人生哲理，点头应付道：「对对对，你说得对。」

    林大嫂听出了他的敷衍，却也没跟他计较，自顾说道：「回头我就去学校打听，等锁儿长大了能不能进城读小学。在咱队里读，早晚就知道跟着一帮混小子玩泥巴打仗，哪像城里孩子，穿得整整齐齐的，背个小书包，回家就是写作业。」

    她向往地啧了两声。「爱华你说是吧。看看小姑家的锦行，再看看咱们队里那几个，都是读小学，差距可太大了。」

    提到锦行，三人回到家，发现锦行和方仪已经到了他们家，正坐在一张小桌子边写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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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选美

    见他们进来，方仪把铅笔一丢站了起来。

    「爱华姐，三表哥，你们回来了！」「表嫂好！」

    小姑娘就是嘴甜，不像方锦行，只是抬起头笑笑，嘴巴动了两下，又低头继续写作业。

    刚说到锦行，锦行就来了，林大嫂笑着应了一声，放下手里的东西：「放学了呀。你们先写作业，嫂子弄东西给你们吃。」

    小孩子肚子饿得快，放学的时候都得吃点什么。正好锁儿也饿了，林大嫂去鸡窝边转一圈，捡了两个蛋回来。

    「妈，厨房还有蛋吗？我炖给几个孩子吃。」

    林妈妈一摊手，小声道：「这里的鸡一天就下一个，哪儿还有蛋。加点面粉做鸡蛋饼吧，我去摘根葱。」

    想到家里的鸡，林大嫂担忧道：「咱们出来两天了，家里的鸡都没人喂。妈，我们不在家，你说鸡还会下那么多蛋吗？」

    林妈妈也不确定，迟疑道：「应该能吧？」

    两人一边唠叨一边手底下不停，不一会儿做出一锅香软的鸡蛋摊饼，端到外面的桌子上。

    「你俩先停一停，洗洗手，吃完饼再继续写。」

    林大嫂坐在桌边，夹了一块喂给锁儿，跟方家姐弟闲聊道：「你们来这儿做作业，跟爸妈说过没有？他们不会担心吧？」

    方仪一边小口吃饼，一边回答：「我们昨天就跟妈妈说过了，她说吃完晚饭来接我们。」精华书阁

    哈哈，两个小家伙跟舅舅还真是不客气，连晚饭都给自己安排好了。

    林妈妈在一边笑着点头：「好，你们就在舅妈家做作业，做完就可以吃饭了。」

    林妈妈帮女儿把学校带回来的东西收拾好，也把她推回房间。「你也做作业去，等会儿吃饭了叫你。」

    林爱华的作业早就在学校做完了，不过她很好奇宣传队的选拔，也就顺势回屋关上门，将神识探入学校，很快找到一间会议室。

    选拔已经开始了，参加的多是高一的新生，有男有女，都在门外排着队。

    孙凌安带着几个男生坐在会议室里，手里拿着笔，面前放着记录本，一本正经地看着面前的女生表演。

    女生跳完停下，气喘吁吁地说道：「我还会唱歌，可以唱一首吗？」

    「行，你唱吧。」孙凌安点头，还好心提醒女生要不要休息一下喝口水。

    要是听不到他私下说些什么，林爱华还真以为他有多认真负责呢。

    「这妞怎么样？」他小声问旁边的丁兵。

    丁兵笑得满脸的疙瘩都在冒油光：「弱柳扶风，我见犹怜。队长，这个能留下吧？」

    「行吧，你说留下就留下。」

    孙凌安在本子上打个勾，打断女生的表演：「可以了，你被录取了。」

    女生兴奋地握拳，对几人深深鞠了一躬：「谢谢队长！」

    「你叫何美灵是吧。每周一学后参加训练，这周就开始，到时候别忘了来。」

    何美灵立刻点头：「好的，我记住了，肯定不会迟到。」

    「帮我叫下一个吧。」孙凌安摆手，何美灵马上退了出去。

    「李亚男，到你了！」她骄傲地昂着头，恨不能立刻就宣布自己被录取的消息。

    「得意什么呀。」周雨桐啐了一声，给李亚男鼓气：「亚男，别怕，我就站在后门边。」

    「好，那我去了。」李亚男走进会议室，见周雨桐果然把后门推开一条缝，对着她笑，她的心情终于平静了不少。

    李亚男长得不差，歌声很动听。但她刚从农村考上来，身上难免带着土气，再加上胆子不大，说话走路都有些畏缩，这几点加在一起，唱得再好听也引不起孙凌安的兴趣。

    「行了，回去等通知吧。」他听了几句就不耐烦地叫停，在李亚男的名字上直接打了个叉。

    「下一个，周雨桐。」

    周雨桐跟李亚男交换个眼色，走到会议室前面停住。

    「你表上写的擅长民族舞，那就先跳一个吧。」孙凌安没说话，丁兵充当马前卒。

    林爱华也顺便饱了下眼福。周雨桐没吹牛，她这段民族舞确实跳得不错，身段优美节奏明快，旋转起来头发也跟着甩动，就像一只活泼的小鹿。

    「这个不错诶，再练几天能当个领舞。」另一个男生来了兴趣，凑到孙凌安耳边建议。

    孙凌安摸摸下巴，看着周雨桐的申请表。

    高一二班，周雨桐，听说她跟林爱华关系不错……

    昨天，张耀扬找到他家，隐晦地提醒了几句，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让他别去纠缠林爱华。孙凌安当时答应了，心里却有些不得劲。

    林爱华逆光而来，一脚踹开教室门的样子实在是太耀眼了，就像夏天火辣辣的太阳，照得他睁不开眼，却又避不开她的光芒。

    没人的时候，他总会想起她的样子，忍不住偷偷关注。

    可惜，她好像很忙，一放学就回家，也没来报名参加选拔。

    连他的父母都要巴结张耀扬，他不敢不把张耀扬的警告放在心上。不过，要是林爱华自己主动找过来，那是不是就不算他去纠缠了？

    孙凌安目光闪动，心里转了好几个圈。等周雨桐停下，他和蔼地笑道：「可以了，跳得非常好，基本功很扎实。」

    「我被录取了？」见孙凌安点头，周雨桐开心不已，说了声谢谢，转身就要出去，孙凌安连忙叫住她。

    「等一下，林爱华今天怎么没来呀？」

    周雨桐知道林爱华的态度，耸耸肩帮她解释道：「她说自己不会唱歌跳舞，来了也选不上，所以就不来咯。」

    「不会跳舞可以表演话剧嘛，我们也有话剧节目。」孙凌安笑眯眯地看着周雨桐，「你能不能帮我传个话，就说我这里有个角色特别适合她。」

    周雨桐想了一下，点头：「我就负责传话，来不来我说了可不算。」

    「行，传话就好。记得周三放学了来参加训练。」

    周雨桐出去，下一个还没进来，丁兵不解地问孙凌安：「队长，你老叫林爱华来干嘛？这么多漂亮妞随你挑，何必老惦记那只小辣椒？」

    「你懂个屁，老子就喜欢辣的，够劲！」

    两人的对话全被林爱华听到了，忍不住冷笑一声。

    喜欢辣？我看你是想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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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走亲戚

    从前的事已经发生了，林爱华也不会正义感爆棚，非得惩罚孙凌安给那个可怜的女生报仇。但，这家伙要是敢主动招惹她，那绝对是厕所里面打灯笼——找死。

    呵，林爱华冷冷一笑，不再继续关注选拔结果。

    这所谓的宣传队已经被孙凌安当成了选美猎艳的工具，周雨桐非得一头扎进去，也不知是福是祸。

    看她刚才的表现，应该是真心喜欢跳舞的，林爱华也不好强行拦着不让她去。好歹她脑子还算清醒，应该不会被孙凌安骗去吧。

    听说这人虽然好色，但每次都打着谈恋爱的幌子，从来不会用强，这么看来，周雨桐只要自己不动心，就肯定不会有事。

    看完表演，林妈妈已经做好了饭，在底下喊她下楼。

    林家人晚上爱喝粥，如今条件好了，会再另外蒸点馒头包子，或是做点饼。今天家里有两个小客人，林爸爸特意出去买了十多个烧饼，又买了一瓶宝塔菜，酸甜爽脆很是下饭。

    两个小客人很懂礼貌，安安静静地吃饭，有人夹菜都会说声谢谢，大家看着都喜欢。

    吃完饭，天色暗了下来，林爸爸打开廊檐下的点灯照着院子。

    「小仪，锦行，作业做好了吗？」他把两个外甥搂到自己身边。

    「做好了，舅舅。我们可以再玩一会儿吗？妈妈说她吃完饭来接我。」方仪主动抱住林爸爸的脖子，娇娇软软的，让他想起林爱华小时候的样子。

    「可以，当然可以！你想玩什么？舅舅给你拿。」

    「妈妈说刚吃饱了不能跑跳，舅舅我们玩抓沙包吧。」

    林爱华想溜，也被林爸爸抓了回来：「爱华，爸不会玩你们女孩子的玩意，你跟小仪玩吧，我去接一下你小姑。」

    林爸爸出门没走两步，小姑家几个人就全来了。

    那时晚上根本没什么娱乐，大家最喜欢的就是走亲戚。今天去你家，明天来我家，大家搬张椅子坐在院子里，嗑点花生瓜子，大人说话，小孩玩闹，到晚上各自回家睡觉。

    小姑已经许久没走过娘家亲戚了，这次大哥搬来城里，她恨不能天天带孩子过来，让他们多见见舅舅。

    她手里提着个布包，见到林爸爸出来，老远地就让几个孩子叫舅舅。

    林爸爸跟他们一一打过招呼，笑道：「你们还不如两个孩子呢。早点来不行吗，在我家一起吃了饭再回去多好。」

    方敬宏跟他握了下手，两人并肩往回走。「哪能天天来。孩子们太闹，多来几次你就知道烦人了。」

    几人进屋，又分散成几堆，找了地方各玩各的。

    小姑拿出一把钩针和几卷棉线，把林爱华也叫到堂屋里。..

    「爱华，想学钩针吗？」小姑怕先问她。

    「学呀，学会给我妈钩件漂亮衣服。」林爱华接过钩针，把小姑带来的花样拿在手里研究，林妈妈和林大嫂也都凑过来。

    几人各拿一根钩针，学小姑的样子捏住线，起头、辫子针、短针、长针……

    小姑一样样教，几人跟着学。林爱华看过一遍就会了，自己拿过图纸，照着样子钩花。

    那两人还在熟悉手感，林爱华已经钩出一片花样，递给小姑。「看看我钩得对不对？」

    小姑拿过去反复看看，惊叹道：「哎呀，爱华的手可太巧了，只学一遍就会照着图纸钩花样。我家方萍的手就是个棒槌，学了几年都钩不好一根辫子。」

    方萍在另一边探过头：「我才不学钩花呢，麻烦死了。我将来要去当兵的，女兵，可难考了。」

    「行，你去吧，只要你能选得上。」小姑敷衍了女儿一下，接着夸赞林爱华，「爱华，明天小姑带本书给你，照你这个聪明劲儿，只要把书看完，说不定真能自己设计花样。」

    林妈妈和林大嫂也停下手里的针把钩花拿过去看，林妈妈欢喜地问道：「这样是不是就能考进你上次的说的那个什么公司了吧？」

    「是工艺美术品公司，专门做出口的。我们钩的衣服，好多都穿在外国人身上呢。」

    小姑羡慕地摸着林爱华的手，对她的聪明赞不绝口，夸得林爱华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她借口有事，把林爸爸拉到门外。

    「爸，我今天在学校问同学了，他们说，城里人都不用自己买房，想要换个大房子，只要在房管所里找到关系就行。你等下问问姑父，需要多少钱送礼，咱们帮他准备。」

    林爸爸想了一天的事被女儿提醒，顿时豁然开朗，点头道：「对，不用买房，他们有公房住呢。我这就去问。」

    晚上，小姑一家离开时，林爱华明显看出小姑父有些压不住的兴奋，想来是老爸已经拿了钱给他备礼，房子的事很快就能解决了。

    林家虽然穷，但林爱华从来都是一人住一间房，她实在难以想象，小姑家四个孩子挤在一间屋里该有多难受。比宿舍还憋窄吧。

    想到宿舍，她突然想起一件事。

    今天去搬东西时，她发现自己的柜子被人撬了，丢了些无关紧要的小东西。但这是因为她柜子里本来就没放什么贵重物品，并不是小偷手下留情。

    竹箱又被人动过。上次没能打开，这次小偷竟然想从底下破坏，都被她设置的封印挡下了。

    几天没去宿舍住，这小偷当她死了不成？竟然敢明目张胆地撬锁了。

    她把目标第一时间锁定唐艳秋，谁叫她上次偷挖周雨桐的雪花膏了呢。走出宿舍时，林爱华往她身上种了一道神识，只要她有一点异动，林爱华就能察觉。

    晚上，林爱华关了灯正要进青冥境修炼，突然心念一动，将神识锁定唐艳秋。

    大家都在洗漱，只有她借口上厕所，一个人溜到了操场上。

    十月的夜晚已经有些凉了，她套了件厚实的春秋衫，缩着脖子，站在升旗台旁左右张望，显然是在等人。

    林爱华好奇起来，继续悄悄观望。

    没一会儿，一个男生猫着腰走到她身边，两人对视一眼，男生伸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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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七章 走亲戚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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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我吃我的瓜

    东西带来了没有？」男生压低了嗓子问。

    唐艳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捏在手里，不肯直接递过去。

    「钱！」

    「小气鬼，就知道钱。」男生粗暴地伸手把手帕抢过去，正反面看了看，问道：「确定是林爱华的吧？」

    什么？吃个瓜还能牵扯到我自己？林爱华都惊呆了。

    「从她柜子里拿的，你说是不是！」唐艳秋抓住男生的袖子：「给钱！」

    男生把手帕叠好放进口袋，顺手掏出一张皱巴巴钱。「给你。」

    「还有没有她穿过的衣服，特别是内衣，搞到那些，我给你加钱。」

    唐艳秋翻个白眼，说道：「加钱也拿不到，她的箱子太结实了，刀子都划不破。下次吧，我找机会拿到她的作业本，你要吗？」

    「要。只要是林爱华用过的东西都要。」

    看到这里，林爱华真是气坏了。这是什么死变态，竟然想偷女孩子的贴身衣物，还偷到自己头上来了。

    还有唐艳秋，自己也没亏待过她呀，一个宿舍的同学，竟然敢做这种吃里扒外的事，缺德！

    林爱华哼了一声，站在窗口远远地打出一道法决，升旗台下的两人顿时被紧紧束缚在一起，嘴里也说不出话来。

    呵，你们请我看戏，我也得回请一份。等着，好戏来了。

    林爱华不去管挣扎着的两个人，而是手指轻弹，弄出一点声响，将巡查的保安引了过来。

    保安打着手电筒，对着发出声音的地方一通照，顿时发现了紧紧「拥抱」在一起的两人。

    「干什么的？！」手电光明晃晃地照着，两人还是不肯分开，保安都震惊了。

    现在的学生胆子怎么这么大，大半夜在操场上搂搂抱抱，被人看到了还不松手？..

    「你们哪个班的？在这儿干什么？」

    保安还是好心，虽然厉声喝问，其实只是想吓跑这两个人。今年学校规矩严，公开谈恋爱是要处分的，严重的还会被开除。都是十多岁的孩子，好不容易考上个高中，他不忍心。

    唐艳秋跟男生心里着急，可不管两人怎么扭，怎么挣扎，就是紧紧贴在一起分不开。

    另一个巡逻的人听到声音也赶了过来，这下想放水都不行了。

    等保安抓住两人的胳膊，林爱华这才松开束缚，唐艳秋立马一把推开男生，大骂道：「流氓！」

    男生也很恼火，明明是这丫头紧紧抱住自己不撒手的，这会儿竟然贼喊抓贼？不过，他好歹比唐艳秋镇定一点，板着脸说道：「这位同学，你不要无中生有。我们刚才只是不小心撞在了一起，什么事都没发生。」

    后来的保安可没那么好心，他正愁工作没业绩呢。他一把扭住男生，嘿嘿笑道：「小子，大半夜跟女同学在操场上鬼混，还什么事都没发生？你当我瞎呀！走，跟我们去保卫科！」

    唐艳秋吓坏了，拼命往后退，挣扎道：「我就是出来透个气，谁知道他突然跑过来抱住我不放。我没跟他谈恋爱，我根本不认识他！」

    「有什么话去保卫科再说，走！」

    两个保安一人扭住一个，把两人押到保卫科。才八点多，学校里有些领导还没睡，都被惊动了，一个个赶了过来。

    林爱华这下可以安心吃瓜了，关上窗户坐在桌边，边嗑瓜子边看戏。

    只不过，她才看了一小会儿就笑不出来了。唐艳秋为了脱身，竟然跟男生颇有默契地把事情扯到了她头上。

    保卫科跟教导处的两位主任一起问话，这压力太大，唐艳秋顶不住。但她又不敢说出自己偷女同学贴身物品卖钱的事，干脆捏造道：「我没跟他谈恋爱，是林爱华拜托我来替她送手帕。」

    因为只是学校问话，并没有把两人隔离开，男生也听到了她的话，立刻点头道：「对，我也是受人所托来拿东西的，别的什么事都没干。老师，我就算要谈恋爱也该找个漂亮点的吧，怎么可能找这位女同学？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呢。」

    教导主任明显不信，问道：「是谁叫你来的？你最好别说谎，学校会去找他核实。」

    男生大胆地凑到教导主任耳边，小声说道：「是孙凌安。」

    「什么，是他？！」教导主任的脸色都变了，心里翻江倒海的，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了。

    林爱华明显被他们恶心到了，气得狠狠地一拍桌子，恨不能立刻跑去学校找那两人对质。

    她想起来了，这男生确实是孙凌安的手下，那天围堵过她，还被她踹过一脚。他这是想报仇，还是想给孙凌安牵线搭桥？

    其实这两人的话里漏洞很多，但孙凌安恶名在外，不知道祸害过多少女学生，却仍然阻挡不了有女生前赴后继地向他扑过去。教导主任不由自主就信了几分，以为林爱华也是个爱慕虚荣的女孩子。

    男生见主任呆住了，有些得意地说道：「我跟这位同学就是说了几句话，什么违规的事都没做。老师，我可以走了吧？」

    主任看看两人，确实衣衫整齐，半点没有偷吃被抓的心虚，一时也不好确定。

    「你说林爱华要你转交手帕，手帕呢，拿出来看看。」

    男生不情愿地掏出手帕：「在我这儿，我们正要走就被你们抓来这儿了。」

    教导主任接过手帕，也认不出是谁的，干脆拿只信封装好封口，交给安保主任：「老李，你收起来，明天找林爱华来问问。」

    安保主任把信封锁进抽屉，叹气道：「唉，现在的女生啊……」

    「老师，我们可以走了吧？快熄灯了。」唐艳秋心底忐忑，却强装镇定，心里不住盘算得失。

    这件事说出去，她就相当于跟林爱华撕破脸了。但好处也有，她掌握了孙凌安的把柄，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林爱华不过就是个乡下来的高一学生，孙凌安可是干部子女，宣传队的队长。谁轻谁重，还需要考虑吗？

    想清楚这一点她的底气足了不少。

    两位主任商量了一下，留下两人的班级姓名，也就放他们离开了。

    只是，两人走前，安保主任特意强调：「明天早上第一节课你们都别上了，把林爱华也叫来，我们当面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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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八章 我吃我的瓜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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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对质

    林爱华收回神识，默默地捏响自己的手指关节。

    嘎嘣嘎嘣，怒气逐渐被压制。

    很好，多少年没人敢这么激怒我了。

    唐艳秋，孙凌安，还有个无名小卒，一个也别想逃脱老祖的惩罚。

    打打杀杀的多没意思，不过是挥挥手的事。她想好了，要让这几人当众社死，比杀了他们更解恨。

    淡定，深呼吸，有什么事明天早上再说。

    也许是有了怒气的加持，林爱华这晚的修炼特别顺畅。半夜两点，灵气如潮水般涌入丹田，旋转着，慢慢凝结成一颗璀璨的金丹。

    林爱华张口，吐出一股浊气，收起浑身的气势，缓缓站起身。

    「终于金丹了，没有瓶颈，没有雷劫。看来，这一世的修炼难度降低了不少，缺的只是心境的磨炼。」

    她第一时间飞去宝库。正好肥仔那小东西不在，看不到老祖打开自己宝库时有多欢欣鼓舞。

    催动法决解开禁制，宝库里的一切呈现在她面前。

    「哈哈，我的法宝，我的仙丹，我的奇珍异宝！」林爱华背着手在宝库里巡查了一遍，却什么都没有拿。

    拿了干嘛？她现在又不缺这些，林家人也用不上。

    至于徒弟的毛病，林爱华犹豫了一下，决定再等等，下次见到他时跟他好好谈谈。

    她现在精神抖擞，可以不吃不睡，也不会感到饥饿疲累。但是，不睡可以，不吃的话，林爱华想了想，自己还有许多美食没尝过呢，还是继续吃吧。

    第二天，林爱华刚上早读，班主任就过来找她。

    「你跟孙凌安谈恋爱了？」姜老师的脸色很不好，语气也很生硬，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林爱华倒没介意老师的态度。人家生气是为她，她不能不识好歹吧。

    「没有，除了上周见过一次，后来都没跟他说过话。」

    姜老师的脸色稍霁，点头道：「你跟我去一趟保卫科，有点事跟你核实一下。你别怕，实话实说，没人会强迫你做自己不愿意的事。」

    「好。」林爱华放下书，姜老师又叫上唐艳秋，三人一起往外走。

    他们一走，班上的同学就骚动起来。周雨桐拉上孙静悄悄跟上，张耀扬皱着眉，也忍不住拉了一把谢友庆：「走，我们也去看看。」

    张耀扬一走，何美灵也跑了出来，几人远远地跟在姜老师身后，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林爱华心里有数，一点都不担心。她只是想不明白，唐艳秋为什么要这样做。自己什么时候跟她结过怨吗？她为什么要害自己？

    人性啊，可真是复杂，才十多岁的小女生，做的事情老祖都看不懂了。

    他们来到保卫科，孙凌安和昨晚的男生已经到了，正在跟李主任说话。

    见林爱华来了，孙凌安立刻撇下李主任走到她身边。

    「林同学，别怕，一切有我。」

    这话说的，没事也变成有事了。

    林爱华冷笑道：「我又没做亏心事，为什么要怕？你管好自己吧，我的事跟你没有半点关系。」

    教导主任咳嗽一声，说道：「昨晚学校发生了点事，涉及到你们几个，所以，今天叫你们来核实一下。你们都要实话实说，学校绝不会冤枉一个好学生，同时，也不会放过任何坏分子。」

    别人都没说话，孙凌安就自顾开口温柔地对着林爱华说道：「这件事跟林同学没关系。她只是托人送了我一块手帕，我们没有任何不正当的关系。」

    若不是清楚地知道昨晚的事，林爱华都想给他鼓掌了。

    好一招以退为进，看着是为林爱华撇清，其实字字都带着暧昧。

    李主任看看林爱华，打开抽屉拿出信封，当场拆开封口，掏出那条手帕，问道：「林爱华，这是你的手帕吗？」

    林爱华接过来看看，确实是她的，确切地说，是原主用过，被她妈塞进行李一起带了过来，之后就一直放在宿舍柜子里。

    「是我的。」她很干脆的点头，等着看那几人的表演。

    周雨桐躲在窗户外，急得直跺脚：「她怎么能承认呢？这下不就解释不清了吗？」

    「林同学不会撒谎，你别说话继续看。」张耀扬的眉头紧皱，却还是选择相信林爱华。

    孙静捂住周雨桐的嘴，几人悄悄往里看。

    「好，那么请你解释一下，你的手帕怎么会在宋翔手里？」李主任听林爱华承认得这么干脆，感觉这事很有搞头，隐隐有些兴奋起来。

    林爱华耸肩：「昨天我搬宿舍时，发现自己的柜子被撬，丢了不少东西，这条手帕就是其中的一件。」

    她的眼神瞥过唐艳秋。「当时宿舍里不少人都看到了，她们可以帮我作证。」

    周雨桐忍不住了，从窗户后探出头：「对，我和孙静都在场，林爱华的柜子确实被撬了。」

    她丢给林爱华一个安心的眼神，指着唐艳秋问道：「你既然站在这里，偷东西的人该不会就是你吧？你把林爱华的手帕拿去送给男生，你想干什么？」

    唐艳秋早就有了心理准备，面对周雨桐的责难，她一点不慌，反倒强硬地说道：「什么偷东西，你别污蔑我。手帕明明是林爱华给我的，她说要送件礼物给孙凌安，自己又不好意思去，这才托我转交的。」

    周雨桐既然站了出来，就不会退缩。她叉着腰叫道：「你胡说，林爱华才不会送孙凌安手帕！再说了，她就算要送，干嘛不自己去，干嘛不叫我去？她跟你很熟吗？我才是她最好的朋友！」

    林爱华忍不住咧嘴。这傻妞，永远抓不住重点。现在是讨论谁是她最好的朋友的时候吗？

    她只好站出来：「我没送过任何男生手帕。唐艳秋，既然你说得言之凿凿，那么我问你，你有什么证据吗证明自己吗？」

    唐艳秋一呆。她能有什么证据，这一切都是他们瞎编的，就为了把林爱华和孙凌安扯到一起。

    她做出一副愤慨的样子，信誓旦旦地举起三根手指：「我发誓，我说的一切都是真话。如果是我冤枉了林爱华，就让我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话音刚落，原本晴朗的天空陡然飘来一片黑云。「咔嚓」一声，一个炸雷直接在众人头顶炸响。

    唐艳秋的脸都吓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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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九章 对质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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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叫你乱发誓

    林爱华悄悄收回捏决的手，淡淡笑道：「呀，还真的会天打雷劈呢。」

    周雨桐刚才也被吓得捂紧了耳朵，听到林爱华说话，她立马反应过来，指着唐艳秋叫道：「你撒谎了！」

    唐艳秋的腿有些发抖，她暗暗掐住自己的手掌，坚持摇头：「我没撒谎，我也没偷东西。手帕真的是林爱华给我的，她让我悄悄送给孙凌安，再给他道个歉，说自己那天不该对宣传队的人动手。」

    好家伙，唐艳秋的心理素质真不错，都天降炸雷了，还敢在这儿胡说八道。

    林爱华看了孙凌安一眼：「你也觉得她没撒谎，还是说我真该向你道歉？」

    孙凌安连忙摇头：「不，该道歉的人是我。林同学，是我的人鲁莽了，对不起，我再次向你道歉。」

    说完，他竟真的对着林爱华弯腰。

    呵，不但无耻，还很无赖。

    林爱华先不忙收拾他，反问唐艳秋道：「你确定我说过这样的话？要不要再发个誓？」

    原本不信誓言的几个人也被刚才的那个雷惊到，一起看向唐艳秋。

    唐艳秋骑虎难下，只好又举起手：「我发誓，我说的都是真的，要是我冤枉了林爱华，就让我……」

    林爱华等不及她说完，一个掌心雷劈了过去。

    这次的目标只有唐艳秋一个人，听着声势不大，却都结结实实地劈在了她的身上。

    「啊！」唐艳秋雷电中发出惨叫，浑身抽搐着倒在地板上。

    「哦，我的天，又劈了！她又被劈了！」周雨桐捂住嘴，跟孙静两人紧紧抱在一起相互安慰。

    其他几人也吓得不轻，暗暗打定主意，以后可千万不敢乱发誓了呀，这也太灵验了。

    林爱华看看被劈得一身狼狈的唐艳秋，转头问孙凌安：「你呢，你说的也是真话？我真的让人给你送手帕了？」

    孙凌安这下也不敢胡说了，支支吾吾地答道：「我也不能确定，都是唐艳秋说的，我以为是真的。」

    呵，你倒是会撇清。林爱华先不忙收拾他，转头问李主任。

    「主任，这件事还没说清楚呢。要不，你把唐艳秋弄醒，咱们再问问？」

    李主任也很怕呀。他虽然只是个小小的安保主任，但，这些年也不是没做过亏心事。都怪唐艳秋，没事发什么天打雷劈的誓。雷神也不知道还在不在，万一顺手也给自己来一下呢，那他可就惨了！

    为了给雷神留个好印象，李主任直接端起一杯凉水，哗啦泼到了唐艳秋脸上。

    唐艳秋的脸都被炸黑了，衣服破了好几个洞，头发还冒着青烟。被这杯水一泼，她浑身打个激灵，嗷的一声爬了起来。

    「我，我没撒谎，不要劈我！」..

    「唐艳秋，你给我说实话！手帕到底是哪儿来的？你晚上为什么在操场见宋翔？」李主任拿出批斗坏分子的劲儿，看着老吓人了。

    唐艳秋的脑瓜子嗡嗡的响，一时说不出话来。

    林爱华在一旁冷冷地开口：「说实话！」

    她的眼神摄人，手底悄悄弹出一道真言决，唐艳秋不由自主地说道：「手帕是我偷的。孙凌安让人来找我，说是愿意出钱买林爱华的贴身衣物，可惜我没找到，只好先给他弄了条手帕。」

    哦，原来是这样啊。孙凌安你个变态！

    大家全都用鄙视的眼神看着孙凌安，看得他心慌。

    「没有，我没做过这样的事，她污蔑我！」

    唐艳秋只当没听见他的话，继续往下说：「宿舍里的柜子我都翻过，只要有值钱的东西我都会拿走，然后卖给宋翔。不止我一个人，他有许多下线，男女生都有，还有学校的保安。他们合伙从学校里偷东西出去卖，大分账。」

    什么，还有这样的事？难怪我们经常丢东西，却找不到脏物啊。原来都被他们给卖了。

    林爱华也没想到能挖出这样的大雷，跟校园盗窃团伙比起来，她的事好像都不值一提了。

    在场的两位主任对视一眼，问道：「你还知道哪些人？」

    唐艳秋这会儿完全是知无不言。「一班的李大力，隔壁宿舍的袁丽丽，其他的就要问宋翔了。」

    李主任连忙叫来自己的手下：「把宋翔捆起来，问清楚了交给公安。真没想到，我们学校竟然有这样的蛀虫，一定要严肃处理！」

    宋翔没想到说着手帕的事，竟然把自己牵扯进去了，连忙挣扎道：「主任，我没偷东西，这娘们瞎说！」

    保安可不听他的，拿根麻绳把他捆起来拖了出去。

    林爱华似笑非笑地看着孙凌安：「孙同学，请问你买我的手帕做什么？」

    大家一起看着孙凌安，心里已经给他打上了「流氓」、「变态」的标签。张耀扬也不藏了，从门后站出来，沉着脸盯着孙凌安。

    孙凌安不怕学校领导，却不敢忽视张耀扬。他心念电转，忽然害羞地低下头，说道：「对不起，林同学。手帕确实是我让人拿的，我只想偷偷藏着留个念想。至于什么贴身衣物，我绝对没说过这样的话！」

    他对宋翔说的，又没直接跟唐艳秋要。宋翔被带走了，唐艳秋没法指证他。宋翔是个聪明人，肯定不敢把他的事往外说。

    没想到他竟真的当众承认了，那诚恳的样子，让人忍不住脑补出一场暗恋大戏。

    林爱华一阵反胃，哼道：「最后警告你一次，以后离我远一点。再发生这样的事，我保证，你这辈子都别想祸害任何女生了。」

    「两位主任，我的事你们查清楚了没有？我可以回去上课了吗？」

    教导主任连忙点头：「查清楚了，你是受害者。姜老师，帮林同学澄清一下，不要对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林爱华点头，挽住周雨桐的胳膊。「没事我就回去上课了。」

    姜老师留下处理唐艳秋的事，林爱华几人走出办公室。周雨桐气愤地说道：「没想到唐艳秋竟然是这种人，为了钱，真是什么事都做得出。还有，孙凌安也太恶心了吧，竟然让人来偷你的手帕！让这种人当宣传队的队长，我都有点不想去了！」

    林爱华拍拍她的肩，安慰道：「去吧，你不是喜欢跳舞吗，不要受别人的影响。你不喜欢孙凌安当队长，那就不让他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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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少年蜕变

    虽然没有证据，但林爱华可以肯定，孙凌安确实让人去偷自己的衣服了。

    这么恶心的人，不可能放过他。

    刚才唐艳秋扯到了校园偷窃团伙的事，大家的注意力都被转移了。林爱华也实在不愿意别人把自己跟个变态放在一起议论，这才没有当场揭穿孙凌安。

    不过，这人竟敢在背后yy自己，其心可诛！

    班主任带着几人回到教室，第一节课还没上完，英语老师正在台上讲课。

    姜老师对英语老师点点头，对林爱华和蔼地说道：「你先回去吧。学校已经查清楚了，你跟孙凌安没有半点关系。回去好好读书，不要有心理负担。」

    这句话当众说出来，就相当于给林爱华正名了。

    林爱华点头，回到座位上翻开课本。

    其他几个偷溜出去的得到姜老师的默许，也悄悄溜回座位。姜老师一走，学生们马上小声议论起来，他们几个座位上不断飞来小纸条。

    张耀扬听到了全过程，虽然知道了林爱华没事，他的心里却还是一阵阵发堵。

    他已经警告过孙凌安了，竟然一点作用都没有。这人明明嘴上答应得好好的，以后都不会主动去找林爱华，可竟然私下里找人去偷她的内衣。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竟如此无能，连喜欢的女孩都没法保护好。

    要不是唐艳秋被雷吓到说了实话，林爱华是不是注定要被人误会了？

    可恶，长辈的权势终究不是自己的。张耀扬看着前排认真听课的女孩，心中暗下决定。他要认真读书，他要参加学校的活动，他要拥有自己的力量。

    又有人在背后捅他，向他打听刚才的事。谢友庆转过头跟别人吹牛，被张耀扬拉回来。

    「听课，有话下课再说。」

    谢友庆突然感觉自己这发小变了，身上多了一种认真执着的气势，让他不由自主地跟着坐好，打开课本。

    林爱华没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唐艳秋参与团伙盗窃，肯定是要被开除的。还剩一个孙凌安，她也会按自己的想法给予惩罚，绝不让他再在自己面前蹦跶。

    小小蝼蚁，饶他一条狗命，他竟敢再次跳出来恶心人，那就不饶了吧。

    林爱华饶有兴致地听老师讲课，一点没受刚才的事影响。英语课她还蛮喜欢听的，多学一门语言，以后总会有用处。

    下课铃响起，老师离开教室，好奇了几十分钟的同学们立马围过来，七嘴八舌地向刚才出去的几个人打听。

    周雨桐最乐意出风头，绘声绘色地把刚才的事讲了一遍。不过还好，她没提自己最好的朋友林爱华被变态盯上的事。这件事太恶心人了，想想她都觉得难受。

    何美灵也去偷看了，听她说完，忍不住哼了一声。「一个巴掌拍不响，不是有人整天打扮得妖妖娆娆的勾引人，怎么会有男生出钱买她的手帕？」

    周雨桐针锋相对地叫道：「人家天生长得美，碍着谁了？长得美就有罪？被人喜欢也能怪她？你该不会是嫉妒林爱华吧！」

    何美灵声音不大，大家却都听得清楚：「周雨桐，你是林爱华的狗吗？主子还没说话，就你在那儿汪汪叫。你看林爱华，人家到现在都没说话。被孙凌安看中，人家指不定怎么偷着乐呢。」

    林爱华不好继续沉默，冷笑道：「你喜欢他那就去啊，可别把情书揣在口袋里一个星期都不敢往外送。你胆子这么小，怎么可能追到男生？」

    她指的是张耀扬，别人却都理解成了孙凌安。

    周雨桐撇嘴：「你还写情书？竟然喜欢那种变态，你真恶心！」

    「谁，谁喜欢他了！」何美灵连忙去看张耀扬，发现他只是低头看书，一点都没注意到自己，不由一阵失落。

    「不跟你们说了，反正我清清白白，才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呢！」

    学生的闹剧没坚持多久，下一科的老师很快走进教室，大家也就安静了下来。

    林爱华没把这些小事放在心上，一边听课，一边在心里盘算着怎么处理孙凌安。

    他也没对自己造成什么实质伤害，只是有点膈应人，倒是罪不至死。算了，答应周雨桐不让他继续蹦跶，那就小惩大诫吧。

    下午放学后，林爱华收拾好书包，开开心心地回家。

    爸妈在家，一回去就有人嘘寒问暖，端来可口的饭菜，这感觉不比跟别人勾心斗角强？

    小姑今天把家里的事做完后，干脆把材料拿到林家来，跟林妈妈和林大嫂坐在堂屋里，一边听收音机一边钩着花样，日子过得实在悠闲。

    「爱华回来了呀，书包重不重？快放下，先吃点水果，等下就开饭。」

    林妈妈见她回来，马上放下手里的钩针。

    林爱华把书包放下，先向小姑问好，然后也在她们身边坐下。

    「钩花呢，我也来帮忙吧。」

    小姑自然没意见，拿了张图纸递给她。「你先钩这种简单的，会了小姑再教你难的。」

    林爱华接过针线，一边手下不停，一边散开神识，在校门口找到了孙凌安。

    他身后跟着一大帮学生，大家说说笑笑往外走。走到一家点心铺门前时，孙凌安停下，掏出钱票，给每人买了一个面包，收获一大片马屁。

    他很享受这样的感觉，前呼后拥地边走边吃，不一会儿，跟其他人挥手道别，走进了一个不大的院子。

    房子收拾得很整齐，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在院子里忙碌，听孙凌安的称呼，应该是他家的保姆。

    两人说了几句话，孙凌安回到自己屋里关上房门，拉好窗帘躺在了床上。

    林爱华也不着急，一心二用，一边陪小姑钩衣片，一边监视着孙凌安。

    不一会儿，孙凌安爬起来，打开柜子，从里面拿出一条花裙子，对着镜子比划了两下，开始给自己换装。

    林爱华都看呆了。

    这是什么操作？祸害了多少女孩子的孙凌安竟然喜欢穿裙子？！他要买自己的衣服难道是想穿在身上？

    口区！

    孙凌安对着镜子转个圈，陶醉地左顾右盼，然后打开抽屉掏出日记本，拿起笔又写又画。

    林爱华实在好奇他都写了些什么，不觉停下手里的动作，神识扫过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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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一章 少年蜕变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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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打鱼

    今天，我又看到她了。她美得好像一束光，像一泓秋水，像夏日下的玫瑰……」

    孙凌安越写越恶心，林爱华没兴趣慢慢等着看，干脆扫描前面的内容。

    7月2日，晴。

    薛玲玲又来找我，逼我去她家提亲。好笑，我怎么可能真的跟她结婚？她父母都是小工人，怎么配得上我？

    但是，她哭着对我说，她有了我的孩子，不结婚的话她就活不成了，会被她爸妈打死。我从没遇到过这种事，真有些害怕，只好安慰她，让她再等等，我来想办法。

    可我又有什么办法，我也不敢告诉爸妈。

    7月5日，小雨。

    薛玲玲又来找我了，这次她打着伞站在我家门口，差点就被我妈看到。我把她拉到巷子里骂了一顿，她哭得很厉害，我哄了半天才哄好。

    唉，早知道她这么麻烦，当初就不选她了。

    整本日记从去年开始，完整记录了孙凌安这两年的情感经历，或者说，记录了他怎么从一个单纯的男生演变为现在的祸害。记录他一共交往了多少女孩，最后又是怎么动用钱权消除的影响。

    之前的事林爱华一掠而过，只仔细看了有关薛玲玲的一部分。

    可怜的女孩，从一开始的拒绝到逐渐沦陷，再到偷尝禁果珠胎暗结，最后被敷衍、被欺骗，无奈跳河，孙凌安的日记里都写得清清楚楚。

    就算日记是从孙凌安的视角记录，林爱华也看得怒气上涌，不小心捏断了手里的钩针。

    「呀，你这孩子，怎么使这么大的劲！伤到手了没有？」林妈妈的喊声唤回了林爱华的注意。

    她放下钩针，笑道：「没事，不小心力气用大了。」

    小姑又拿来另一根钩针，接过她钩好的花样笑道：「爱华真是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我看呀，不用几天她就能自己钩衣服了。」

    几人谈笑了片刻，林妈妈看看天色不早了，放下手里的针线。「你们坐着，我去做晚饭。」

    「嫂子，一起去吧。今天我们家几个皮猴子又来了，你一个人怎么忙得过来。」

    林大嫂也连忙跟出去，屋里只剩下林爱华一个人。

    她跟厨房犯冲，就不去添乱了。

    林爱华在屋后兜了一圈，找到了两个哥哥和小姑家的几个孩子。今天大家他们都来了，小姑父下班也会过来。

    几个无聊的家伙正在河边玩。两个小的挖泥巴捏泥人，大的几个不知从哪儿弄来条小船，撑着在河上撒网打鱼。

    「哥，有鱼吗？」林爱华远远地问。

    「有一点，都是小鱼，晚上炸给你吃。」林三哥拎起鱼篓看了看，又不服气地说道：「往中间撑，那儿肯定有大鱼。」

    林爱华走到河边，将手探进水里，悄悄放了一批鱼进去。

    「哥，要撒鱼饵，我去帮你弄点。」

    她跑进厨房，和了点面，倒点菜油，又特意加进一地诱液，团成一团扔到船上。..

    方萍自告奋勇，把面团捏碎撒了一点下去。

    不一会儿，就见一片鱼群游过来，乌泱泱一大片。

    「快，起网，有鱼了！」几个人手忙脚乱一通忙活，网都快被扯破了，抓上来几十条鱼。当然，也有一些大鱼漏网。

    林爱华笑眯眯地帮着拿篓子装鱼，随便他们几个折腾。

    挖泥巴的人都跑去帮忙，就连旺财都兴奋地跟在后面摇尾巴，叼了一条小鱼往回跑，其他人更是兴奋地大笑。

    「妈，舅妈，我们打到大鱼了！」方锦程跟林三哥把鱼抬进院子里，引来了众人的围观。

    林大嫂看着鱼，立马勾起挣钱的欲望。她把林妈妈拉到一边，小声说道：「妈，这么多鱼，咱们也吃不完，不如我拿去黑市卖了吧。」

    林三哥耳朵尖，立马听到了，赶紧凑过去。「我也去！」

    林妈妈有些担心，说道：「县城咱们也不熟，会不会有麻烦呀？」

    林爱华去过好几次黑市了，知道那里非常安全，对她妈保证道：「妈，没事的，这里黑市有人组织，进门交点摊位费，安全得很，你就让嫂子去吧。」

    小姑听到黑市，也停下手里的活儿。「对，我之前常去那里换粮食，确实没人抓的，放心吧。」

    得了小姑的保证，林妈妈终于放了心。几人挑出两条鱼来自家晚上吃，其他全装到篓子里，让林大嫂和林三哥运去黑市。

    林妈妈其实也想跟去开开眼界，但家里的晚饭没人做，她只好反复叮嘱两人注意安全，这才放他们走了。

    这么一通闹，林爱华也不再惦记着孙凌安的事，只等找个机会好好惩治一下这个败类。

    晚饭时，林爸爸跟小姑父一起回来了。两人脸上都带着笑，一进门就把小姑拉到一边。

    「成了！」小姑父笑着报喜。

    小姑欢喜地抚掌：「太好了，几个孩子再也不用挤在一间房里了。快跟我说说，给咱换到哪儿了？」

    小姑父也不卖关子了，详细讲了一遍下午去找陈主任的经过。

    这也算是方家的老关系，再加上小姑父送了重礼，事情办得非常顺利。主要是小姑父家里的情况摆在那儿呢，有心帮忙，还是可以解决的。

    陈主任手里有权，让小姑父打了个报告，当场就给他批了。在他原来的房子旁边再打横加盖两间房，由房管所出钱，建好后租给方敬宏居住。

    如此一来，他每个月只要多出几元钱租金，房子面积就翻了一倍，还有了个正式的院子。到时候给工人递包烟，请他们顺手加个厨房，这都是常规操作，方敬宏完全可以做到。

    「还是要谢谢大哥，你一来，咱家的困难立马迎刃而解。大哥，还要麻烦你一件事。房管所明天就去量房子打地基，家里乱糟糟的，还有些危险，我想让几个孩子在你这儿住几天，你看行吗？」

    林爸爸豪爽地大笑：「外甥在舅舅家，还不是贵客？当然欢迎了！」

    几人放声大笑，小院的气氛更加热闹。

    不多久，林三哥推着自行车回来，一进门就沉不住气地大叫：「爸，妈，我回来了！城里的钱也太好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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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二章 打鱼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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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公布罪行

    林妈妈嗔怪地骂了一声，又忍不住好奇地问道：「鱼都卖完了？」

    林大嫂在拉开口袋往外掏钱，得意地笑道：「可不是！咱们今天打的都是大鱼，活蹦乱跳的，新鲜着呢。我刚拿进黑市就有人来问，还有人特意回家拿钱。」

    林三哥抢着说道：「对，县城的黑市可真好。我俩只带了一杆秤，黑市的人主动过来帮着称，还帮我们换零钱。」

    林爱华心中暗笑，在一边听着不说话。老爸和两个哥哥都是闲不住的人，每天在城里游手好闲没个进项，恐怕他们呆不了几天就想回去了。现在可以打鱼卖钱，他们就有事可做了。

    这本来就是她设计好的，只不过被学校的事耽误了，今天才开始做，效果还真不错呢。

    林妈妈接过钱，数了半天，惊讶道：「卖了这么多钱？」

    「对，县城东西比镇上卖得贵，鱼两元钱一斤都有人抢。」林大嫂对比一下原先的物价，顿时感觉自己从前亏了几千元。

    林三哥眼巴巴地看着老妈手里的钱，嘿嘿地笑道：「妈，给我两元吧……」

    林妈妈白了他一眼，没说话继续数钱。数清楚了才把钱分成几份，说道：「急啥？都有，每个人都有。」

    四十多斤鱼，卖了不到九十元，林妈妈把每个孩子叫过来，每人分了十元。连林爱华这个只是拌了点鱼食的和方锦行这种在旁边看热闹的都分到了。

    小姑赶忙过来拦着：「小孩子瞎闹，又没帮上忙，给他们钱做什么？你们一家在城里开销大，留着买菜吧。」

    林爸爸在一边打圆场：「孩子们都出力了，怎么好不给钱？拿着吧，这是你们劳动换来的。」

    几个孩子拿着钱不舍得松，林妈妈趁机把他们都打发走，跟小姑两人又拉扯了一会儿才消停。

    林三哥把钱藏到口袋里，笑得嘴都咧到了耳朵根。

    「爱华，你有空再帮哥做点鱼饵，明天哥还去打鱼，卖了钱给你买新衣服。」

    林爱华掩嘴偷笑：「我有衣服穿。哥，你还是把钱攒起来留着娶媳妇吧。」

    林三哥闹了个大红脸，对妹妹瞪眼：「老二还没媳妇呢，要娶也该他先娶。爱华，咱们可说好了，给哥再弄点鱼饵。」

    「行，我给你弄。」

    双喜临门，这晚林家尤其热闹，欢声笑语传出院子，引得路过的人踮起脚往院内看，可惜什么也看不到。

    这家人奇了怪了，别人住着会闹鬼，怎么他们家一点事都没有，还天天笑得这么欢？

    人都有好奇心，不久，这份好奇盖过害怕，林家小院很快就会有邻居来串门了。

    不过，林家人现在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别人探究的对象，吃完饭又在院子里玩了好久，直到几个孩子困了才散。

    夜幕降临，大家都睡了，只有孤零零的几盏路灯洒下昏黄的灯光。

    林爱华打开窗户轻轻跳到楼下，抹黑找到了孙凌安的家。

    孙家人也已经睡了，没人注意到一个人影站在窗外伸手一招，拿走了一本日记。

    林爱华这会儿无比想念肥仔，恨不能连夜飞回去把小东西拎过来，又怕没法向爸妈解释。

    要是肥仔在这儿，她用得着自己出手？

    她一边吐槽，一边坐在青冥境里，啃着果子看日记。

    东西是拿到手了，怎么给他个教训才好呢？

    林爱华把日记翻来翻去，思考凡人社会的规则，不久后，她的眼睛一亮。

    有了，就把他交给公众审判吧。

    她嘿嘿奸笑了几声，撕下跟薛玲玲有关的几页，复制成了无数份。

    其他部分涉及到太多无辜的女孩，如果公布出去，她们的名声就全毁了，林爱华没动，收进了储物袋里。

    她忙了半宿，把日记分发出去。

    一份贴到学校公告栏，一份贴在高二一班教室，一份送到校长办公桌上，一份摆在孙凌安父母床头，一份送到薛玲玲家。再来几份，丢在公安局门前的路上。

    把他的罪行公之于众，看孙凌安还拿什么借口脱罪？

    进入金丹，林爱华反倒不急着修炼了，就把自己当成个普通人一样，该吃吃，该睡睡，白天一边听课一边把灵气引导出来炼化。.

    事情果然如她想的一样，第二天一早，就有许多人看到了这份相当于认罪书的日记。

    孙凌安像往常一样走进教室，迎接他的不是马屁和逢迎，而是同学背后的指指点点。以往跟他有些暧昧的女同学也像躲避瘟疫一样，瞬间往后退了好几步。

    「今天都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他疑惑地开着玩笑，谁知就连平时的几个狗腿都躲开他的视线。

    「你们到底怎么回事？有没有人能告诉我！」孙凌安火了，一把抓住丁兵的领口。

    丁兵支支吾吾了半天，才把心一横，指着教室后的板报：「有，有人把你的日记贴在教室里……」

    日记？孙凌安一惊，连忙扔下丁兵跑过去。

    原来抄着标语和诗歌的黑板上贴了密密麻麻一大片，都是他熟悉的字迹，熟悉的内容，记录着他是怎样一步步诱骗薛玲玲，又是怎样将她推向死亡。他的心思，他父母所做的一切，全都写在里面。

    他慌了，连忙把日记扯下来，疯狂地撕碎。

    「假的，这都是假的，有人陷害我！」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脑子里一片空白，只会一味否认。

    完了，他做过的事全被人知道了。他会不会偿命，会不会坐牢？

    孙凌安怕了，扔下书包飞奔出教室，一路跑去找他妈。

    以往出了事都是他妈拿的主意，这次肯定也一样。只要告诉妈妈，他就没事了，他就安全了。

    林爱华班上的早读课也上不下去了，大家都在议论这件事。

    原本的封口令因为布告栏的日记自动解除了，每个班级都有人在谈论暑假里发生的事，越传越离谱。

    最后的传言竟变成了孙凌安亲手把薛玲玲推下河，还残忍地按着她的脑袋，眼睁睁看着她淹死。

    林爱华耸耸肩，托着下巴听得津津有味。

    盖子揭开，底下的赃污暴露出来。孙凌安这下没法脱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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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三章 公布罪行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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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清理害群之马

    把日记抛出去，林爱华没再多做什么。她想看看大家会有什么反应，到底会怎么处理这件事。

    如果这样孙凌安还能没事，林爱华也不介意破坏规则，亲自送孙凌安去见他那还没出生的孩子。.

    事情发酵了一天，晚上放学时，她终于听到个消息：孙凌安休学了。

    这只是表面上的消息，事实是，薛玲玲的家长拿着日记当街喊冤，孙凌安被抓走，他的父母正在四处找关系，想要把这件事低调处理。

    可惜，多份日记散落在外，成了全县今天的热点话题。那么多人关注着，这件事谁来也捂不住。

    林爱华照常放学，一点没在学校停留。在她眼里，什么孙凌安，什么宣传队，都没自己家人重要。

    昨天挣了钱，今天两个哥哥积极得很，一大早就拿着妹妹做的鱼饵去河边打鱼。

    要说也真是怪，这些鱼就只吃林爱华给的鱼饵，其他什么都没法吸引它们。两人试过玉米面、菜叶、蚯蚓、红虫，全都没用，但只要撒一点特制鱼饵，那些鱼就像疯了一样从四面八方赶来，直往网里撞。

    上午，林爸爸去小姑家帮忙盖房子，林家两兄弟把鱼拿去黑市卖掉后也赶过去帮忙。

    那会儿盖房，主人家是要管饭的。饭做得好，工人就肯好好干，反之就要磨洋工。

    林爸爸从菜地里摘了新鲜的菜，小姑又跑去肉店割了一肉，林三哥带去两条鱼，中午这顿饭油水十足。工人们吃得高兴，干活儿就卖力，眼看着地基就建好了，开始砌墙。

    房管所的施工队都是些老手，材料也是从公家仓库里拉，工程进度的快慢主要就看工人了。

    地基花了一天，三天砌完砖墙，再加上架梁、盖瓦，整个房子的主体也就花了个把星期时间。

    小姑父又给工头塞了两包烟，那些人干脆去领了水泥石灰，把他四间屋全都粉了一遍，地面也铺上了青砖。

    房子再晾晾，买点旧家具，小姑家终于收拾得焕然一新。

    四间砖房，围成个折角，用碎砖垒了两道墙，隔出个院子。一边挨着墙加盖了间厨房，小姑家以后再也不用在油毛毡搭的简易棚子里做饭了。

    方家几个孩子这些天都住在林家，小姑和小姑父看家。如今房子收拾好，他们要回自己家了。

    几个孩子这些天在舅舅家玩得实在是开心，家里虽然有了新房子，他们却都有些不舍得走，方仪更是拉着林妈妈，要她去自己家住。

    小姑好说歹说，才算把几人哄回家，对林爸林妈再一次邀请：「哥，嫂子，周末我家办酒，你们一家可一定早点去。」

    林爸爸再三保证，一直把他们送到门外，关上门，又嫌家里冷清了。

    其实家里怎么会冷清，七个人再加一条狗，热闹着呢。只是原先他们在村里，走到外面都是沾亲带故的熟人，城里除了小姑一家，他们谁都不认识，想找个人拉拉家常都难。

    这一点林爱华也没办法帮忙，她总不能随便遇到个人就拉回家陪自己爸妈唠嗑吧。

    她只好给家里人找点事情做。

    两个哥哥打鱼去卖，爸妈把河边又收拾出一块菜地，嫂子现在迷上了钩花，除了带锁儿就是拿着衣片低着头，在院子里一坐一天。

    只是钩花只能挣点手工钱，比她从前卖鸡蛋的收入少多了。

    静极思动，嫂子这天找上林妈妈，陪着笑脸说道：「妈，城里闲得慌，我想回去看看爱国。」

    林妈妈白她一眼，问道：「咋了，才分开几天就想他了？」

    林大嫂脸一红，嗔道：「我想他干嘛。我是不放心家里的鸡，还有咱家的猪，这些天一直托二婶帮着喂，也不知道能不能吃饱。」

    林妈妈想了想，也有些不放心儿子，点头道：「那你把锁儿放这儿我看着，明天你回去一趟，叫爱国周末也过来，一起去你二姑家。」

    「哎，好！」林大嫂这下满意了，回屋去收拾这些天给她男人做的衣服。

    家里有台缝纫机，林大嫂跟小姑学了两天，现在已经能踩得哒哒响，给大家都做了一套秋天的衣服。别人都拿到了，只有林爱国在村里，肯定还穿着去年打补丁的旧衣服呢。

    林妈妈也去厨房发面，又摘了些青菜，蒸了一篮子菜馒头叫儿媳妇带回去。

    忙忙碌碌，日子一天天过去，又是一个周末。

    这些天，学校里发生了不少事。

    先是破获了一个校园盗窃团伙，宋翔、唐艳秋几个全被学校开除，却也只是学校内部处理，没有把他们交给公安。

    终于没人盯着宿舍偷东西了，周雨桐开心得很。不过，她最开心的还是孙凌安被抓了，她终于可以安心排练汇演的节目，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

    放学时，她拉着林爱华讲八卦。

    「你猜，最后是谁当选了宣传队长？」

    林爱华翻个白眼，道：「我怎么猜得到？」

    孙凌安以流氓罪被抓，父母跑断腿都没能救得了他，宣传队长自然是当不成了。听说竞争很激烈，不过林爱华一点没去关注。

    周雨桐凑到他耳边，开心地说道：「告诉你吧，是咱们班长竞选成功，以后宣传队的事可都是他说了算！」

    张耀扬？这个林爱华可真是没想到。感觉这人一向很恬淡，从来没做过争名夺利的事，也对学校的活动不太感兴趣。他怎么突然掺和进宣传队了？

    周雨桐犹自兴奋地直叨叨：「你跟张耀扬关系好，帮我去跟他说说，让我当领舞吧。我肯定好好排练，给咱们学校争个第一回来。」

    林爱华耸耸肩：「谁说我跟他关系好的？我俩都不怎么说话。你想当领舞就好好练，张耀扬这人很公平，只要你有实力，最后肯定会选上的。」

    周雨桐叹气：「唉，我不是想更保险一点嘛。张耀扬从文工团请了老师来排节目，这次汇演咱们肯定能拿名次。我要是能当领舞，可是有奖状拿的，毕业后说不定还能进文工团呢。」

    这样啊……

    林爱华想了想，点头：「我有空看看吧，说不定能帮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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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四章 清理害群之马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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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跳舞的女孩

    林爱华搬回家住，跟周雨桐就没那么多时间一起玩了。她跟宿舍里的人都有点说不到一块儿去，拉着林爱华不想分开。

    林爱华干脆说道：「走吧，说好了请你去我家玩，现在就去。」

    周雨桐高兴地拉住林爱华的手，笑道：「好呀，我们这就去，不过，我先回宿舍拿点东西。」

    周雨桐的老爸在供销社当主任，看多了迎来送往，觉得自己不能空手去同学家叨扰。

    她回宿舍拿了些糖果，还想在学校门前的小卖部买些点心，被林爱华拦住，拉着她往家走。

    「我家近得很，你没事可以经常来玩。咱俩是朋友嘛，不用那么客气，还要带什么礼物的。」

    「那不行的，你爸妈在家的吧，他们会觉得我没礼貌的。」周雨桐不好意思地掂了一下手里的糖果袋，说道：「被我吃掉不少，都不够一袋了。」

    两人说着话，在路边拐个弯，来到河边。

    「我家就在这儿了，请进吧。」

    周雨桐惊讶地瞪大眼，大叫道：「什么，这是你家？这不是谢友庆说的那什么……」

    还好她不傻，后面的话没说完就捂住嘴。

    林爱华好笑地拍了她一下，解释道：「假的，是有人为了让房子卖不掉装的。好了，等下进去我慢慢说给你听。」

    推开大门，周雨桐就顾不上那些传闻了。

    林家的后院收拾得实在是太漂亮了。有菜园，有果树，有鸡舍，有池塘，还有一只毛茸茸的小黑狗听到主人的声音飞奔过来，一下子扑在林爱华的脚上。

    「呀，小狗狗，真可爱！」周雨桐一下子被旺财萌到了，把它抱在怀里不肯撒手。

    旺财倒挺喜欢周雨桐的，在她怀里呜呜地哼哼，没有像第一次见林爱华时那样呲牙。

    林妈妈见女儿带了女同学回来，连忙过来热情招呼，又是拿水果，又是倒茶，忙得团团转。

    周雨桐不好意思地说道：「阿姨，打扰你了。我跟林爱华是最好的朋友，之前就住一个宿舍的。今天放学没什么，我就过来玩玩，你可别嫌我烦呀。」

    说完，她又递上自己带来的礼物。

    林妈妈不肯要，林爱华不客气地收下，说道：「妈，你别跟她客气，她可是大户。」

    「是吗？」林妈妈信以为真。周雨桐连忙解释道：「阿姨，没有，我也是农村人，我家是古井公社的。」

    林爱华见她谦虚，帮她补充道：「对，她爸是供销社主任。」

    那会儿物资都紧张，供销社主任手上的权利不小，像林爸林妈这样的小老百姓都羡慕着呢。

    林妈妈现在倒不在意这些物资了，不过她看周雨桐挺顺眼。

    这姑娘长得漂亮，为人也大方，笑起来还有两个小酒窝，甜甜的很招人喜欢。

    她笑着说道：「带你同学在家玩，妈去准备晚饭。」

    林爱华问道：「我爸呢？他们去哪儿了？」

    「你爸他们都去你小姑家帮忙了，应该快回来了吧。」

    林妈妈对周雨桐说道：「姑娘，你们玩，我去给你们做饭，晚上在我家吃。」

    周雨桐无数次听林爱华说她家的菜好吃，早就听馋了。她马上开心地点头：「谢谢阿姨，那我就不客气了。」

    「哈哈，不用客气，我家爱华没什么朋友，你以后可要常来。」

    林妈妈进了厨房，林爱华笑眯眯地看着周雨桐说道：「看不出嘛，小嘴还挺甜。」.

    周雨桐剥个橘子，掰下一半塞进林爱华嘴里，笑道：「那是，我们村的阿姨阿奶都可喜欢我了。」

    两人吃了点东西，林爱华擦干净手。「把你们排的舞给我表演一遍，我给你指点指点。」

    「你会跳舞？」周雨桐不信，以为她想骗自己跳舞给她看。

    林爱华走到院子里，给她表演了一个凌空一字马，差点惊掉周雨桐的下巴。

    「怎么样，现在信了吧，能不能指点你？」林爱华学着周雨桐的样子，骄傲地抬起下巴。

    「能，太能了！大神，求指点！快教教我。」周雨桐迫不及待地追到院子里，林爱华反倒走到桂花树下坐下。

    「你先跳一遍，看完我再教你。」

    「行。」周雨桐把一张竹椅搬到旁边，轻咳一声，道：「没有伴奏，我就自己唱了。唱得不好你可不许笑。」

    为了看表演，林爱华连忙点头保证：「不笑不笑，你快跳吧。」

    周雨桐也不扭捏，清清嗓子，唱道：「哎，是谁帮咱们翻了身哎，是谁帮咱们得解放哎……」

    歌声清脆明快，舞姿活泼灵动，周雨桐又唱又跳，很快进入忘我状态，想象着自己站在舞台上，底下不管有多少人围观，都不能影响她的心态。

    林妈妈听到声音，忙从厨房里走出来，连饭都不做了。林爱华也看得津津有味。

    张耀扬确实是请来了能人，这舞蹈设计得十分精巧。现在只是周雨桐一个人在跳，要是舞台上站了一排青春靓丽的女孩，一起随着音乐跳起欢快的舞蹈，很容易得到观众的共鸣。

    她不知不觉跟着周雨桐的节奏拍着手，小声地哼唱起来。

    周雨桐跳完，微微有些气喘，摆出最后的亮相，收手谢幕。

    「好！」林爱华和林妈妈鼓掌，周雨桐听到身后也传来声音，转头一看，却是两个青年站在她身后，其中一个她见过，是林爱华的三哥。

    另一个跟他长得挺像，应该也是林爱华的哥哥。

    她还在呼呼喘气呢，连忙不好意思地跑到林爱华身后躲起来。

    林爱华站起身，叫两个哥哥过来。

    「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同学周雨桐，我带她过来玩会儿。这是我二哥，三哥。」

    林三哥咧着嘴笑道：「我见过你，你跳得可真好！」

    周雨桐大大方方地对他一笑：「谢谢。我还要请你妹妹指点呢，他比我更厉害！」

    哥哥回来了，周雨桐不好意思再当众表演，拉了一下林爱华的手。

    「走吧，咱们去你房间。」

    两人上楼，林家两兄弟的目光却一直追随着，直到她俩的背影消失在楼梯拐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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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五章 跳舞的女孩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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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少年慕艾

    人都不见了，林爱兵还看着楼梯发呆。

    林三哥悄悄捅了他一下：「哥，人已经走了。」

    林二哥的脸爆红，转头就往河边跑，林三哥不知道情况，连忙跟过去。

    「哥，你干嘛呢？」

    「我去打条鱼，招待爱华的同学。」

    林三哥摸摸头：「咱家鱼池子里不是有鱼吗？」

    林爱兵愣了一下，扔下手里的网。「哦，那我去杀两条。」

    两人捞了鱼去河边杀，不时听到二楼传来女孩银铃般的笑声。林爱兵不时转头去看，一晃神，手底下的刀子一歪，扎破了左手的手掌，疼得他一声轻呼。

    他连忙把手放在河水里洗净，在衣服上擦干净水，继续刮鱼鳞。

    林爱兵这人有些内向，就算在自己家人面前也不太爱说话。话少的人大多沉稳，林爱兵鲜少有这样失态的时候。

    林爱民从前跟二哥一直住一个屋，两人是相处最多的。他看着这样不一样的二哥，摸摸下巴，嘿嘿了几声，扔下鱼跑进院子。

    「妈，做什么好吃的呢？」他先去厨房找林妈妈。

    林妈妈正好抓住儿子干活。「给我看着火，妈做鸡蛋饼。爱华的同学在家吃晚饭，等下你去街上买点卤菜回来。」

    林三哥接过钱，蹲在灶后打听：「妈，爱华的同学多大了？家里做什么的？」

    林妈妈意外地看看儿子，问道：「怎么，你看上人家姑娘了？看上也没用，她爸是供销社主任，人家自己还是高中生，妈可不敢去自讨没趣。」

    林三哥嘘了一声，道：「妈你轻点，不是我。我看二哥好像对那个周雨桐有点意思。刚才他听人家说话，把手都扎破了。」

    林妈妈吗没想到自己开个玩笑竟然成真了，为难道：「这可怎么办？咱家条件跟人家差那么多，妈也开不了口呀。」

    林三哥自己也半点不懂，只好安慰他妈：「妈，我就是瞎猜的，你可千万别去问二哥，也别跟爱华的同学说什么。万一人家不好意思，以后都不来了，那可就真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哦，对，你说得对。」林妈妈直点头，催道：「你快去买菜吧，晚了都是别人挑剩下的。别买猪头肉，女孩子都不爱吃，买点酱牛肉、肴肉什么的回来，还有猪耳朵。」..

    周雨桐跟林爱华两人在楼上玩了好一会儿，说说话，讨论一下舞蹈动作，再吃点新摘的水果，开心得都不想回去了。

    「你家真舒服，地方大，又干净，还有，你家的果子可太好吃了，比我吃过的任何一样都甜。」

    林爱华笑眯眯地说道：「舒服你就经常过来吧，你住宿舍也真是挺不方便的。」

    「对，宿舍真是太不方便了。」周雨桐又开启了吐槽模式，「你跟唐艳秋搬走，又住进来两个高二的女生。她们跟袁春华比较熟，都不跟我们玩的。其他人也不爱搭理我，就算我跟她们打一样的菜，也只有李亚男愿意陪我吃饭。」

    这一点林爱华也帮不上忙，她跟周雨桐只是同学、朋友，并不是她的家长。怎么跟同学相处，必须要周雨桐自己想办法。林爱华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跟这帮幼稚的小女生做朋友呢。

    周雨桐的嘴巴一张就停不下来了，说完宿舍，又开始说宣传队的事。

    「你知道吗，那个何美灵简直太讨厌了，什么都要跟我争。这次节目要选两个领舞，最后只留一个优胜者，我跟她肯定还会有一场血战。林爱华，你可一定要帮我！」

    「哈，我怎么帮你？刚才不是教过你一些动作要领了吗？」

    「你帮我跟张耀扬说说呀，你说的话肯定有用。难道你没发现吗，张耀扬可愿意听你说话了。」周雨桐又拉着林爱华的胳膊不住摇晃，林爱华却根本没把她说的话放在心上。

    什么张耀扬肯定喜欢她？她一个活了不知多少年的老神仙，会在意凡人少年的暗恋？别说一个张耀扬，就算全世界的男人都暗恋她，她还是该怎样就怎样。

    当然，这么说有点过于自恋。林爱华看看镜子里的自己，长得普普通通，只是比大多数人好看一点点而已。

    再说，凡人的世界，结婚可不仅仅看外貌，还要看性格，看人品，看家世。她自问没有哪一点十分突出，根本不值得别人喜欢。

    「行了，你先练着吧，只要你跳得比何美灵好，我保证最后一定是你当领舞，这样总行了吧？」

    周雨桐虽然不知道林爱华凭什么这样保证，不过，林爱华敢说，她也就信了。

    「好，我一定好好练，肯定比她们所有人都强。」周雨桐说着，又忍不住在原地练起了舞蹈动作。

    没一会儿，林爸爸也回来了，手里还抱着锁儿。他听说林爱华的同学过来做客，赶紧放下锁儿进厨房帮忙。不久，就把晚饭端上桌。

    「我去叫爱华下来吃饭。」林妈妈刚想过去，被林三哥拦住。

    「妈，你去盛饭，我帮你抱着锁儿。二哥你去吧，叫爱华跟她同学赶紧下来。」

    林爸爸还不知道情况，见儿子犹犹豫豫地上楼，不一会儿，一个漂亮女生跟女儿手挽着手走下楼来。

    林妈妈笑着对她招手：「姑娘，来，快过来坐。开饭了。」

    周雨桐刚坐下，林三哥在二哥背后一推，把他塞进周雨桐旁边的椅子。

    「坐吧，饭都盛好了。」他把林爱华拉到自己身边，假装不在意地给大家端碗。

    什么情况？三哥今天吃错药了吧？

    林爱华看看二哥，再看看三哥，又看看一脸欲言又止的老妈，不知道他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好在周雨桐神经比较大条，一点没觉得别扭，大方地跟林家人一一道谢。

    她捧起碗，喝了一口白米粥，又给自己夹块饼塞进嘴里。

    「哇，太香了，跟我妈做的一样好吃。」

    林爱华尝了块酱牛肉，点头道：「别光喝粥，吃肉！」

    她的话音刚落，林二哥已经伸手，把盘子换到了周雨桐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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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六章 少年慕艾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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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小姑家事

    晚饭吃完，外面已经黑了。周雨桐不舍地说道：「我该回去了，晚了李亚男会找我的。」

    林爱华拿起手电筒：「我送送你。」

    两人刚要出门，林三哥赶紧一拉二哥。「大晚上的，你们两个女孩出去不安全，我跟哥一起送你们。」

    周雨桐连忙说道：「不用，出去就是学校大门，不用这么麻烦的。」

    「不麻烦，一点都不麻烦。我们把你送到宿舍再回来。」

    四人出门，林爸爸马上开启八卦模式：「咱家今天是怎么回事，我老觉得两个儿子都有点怪怪的。」

    都是自家人，林妈妈也憋不住话，就把林三哥的猜测跟他说了。

    林爸爸一拍大腿，笑道：「咱家老二虽然不太爱说话，肚子里全是心眼。你看看他挑的姑娘，又漂亮，又大方，还是个高中生呢。我看行！」

    林妈妈忍不住白了他一眼，嗔道：「行什么行！就是因为她是高中生才不行呢！」

    「怎么不行？爱兵也是一表人才的好小伙儿，又没哪儿比别人差。」林爸爸有些不服气。

    林妈妈叹口气，说道：「人家女孩是高中生，能看上咱家爱兵？你想想，要是咱家爱华要嫁个村里的小伙，还只有小学文化，你能答应？」

    「那确实不能答应。」推己及人，林爸爸立马被说服。

    理是这么个理，但要放在自己人身上，又总觉得有些不甘。

    林爱兵也不比城里的学生差呀，他只是因为家里缺劳力，才没继续读书。前些天不是考过他吗，初中的课本他都已经学会了，就不知道现在让他去上高中还能不能行。.

    正主还没开口，他们这些「太监」就先急得团团转。

    等几人送完周雨桐回到家，他们立马住了口，生怕让林爱兵心里难受。

    气氛怪怪的，林爱华感觉到异常，悄悄跟进爸妈房里，问道：「妈，你们刚才说什么呢，怎么我们一回来就不说了？」

    林妈妈拉女儿在桌边坐下，打听道：「爱华，你跟妈说说，周雨桐这姑娘今年多大了？人品怎么样？」

    「她跟我一样大，人还不错，跟我关系挺好的。」林爱华答完，疑惑地问道：「怎么了，怎么你们今天都有点怪怪的，是我不该带同学回家玩吗？」

    「不是不是，你带同学回来妈高兴还来不及呢。」林妈妈叹口气，这才把林三哥的猜测和自己的担忧跟她说了一遍。

    林爱华都惊呆了。

    怎么回事，自己那个爱读书的二哥竟然对周雨桐一见钟情？是因为看到她跳舞了？

    她不知道，那时的人们文化生活十分匮乏，整天想的就只是吃饭穿衣，哪有空去学歌舞。

    原本只能在舞台上看到的人猛然间出现在自己面前，林爱兵被吸引实属平常。

    不过，这些都只是他们的猜测，林爱兵自己从来没说过半句。

    林爱华想了想，说道：「妈，咱们也别猜来猜去的了，明天你去问问二哥不就行了。你要是担心二哥不跟你说实话，就让三哥去问。他要是真的喜欢周雨桐，也不是没办法。」

    「你有什么办法？」林家老两口都凑了过来。

    「二哥又不是不会读书，他要真的有心，咱让他去上高中嘛。反正周雨桐今年才读高一，两人有的是时间培养感情。过两年毕业，就可以直接结婚了。」

    林爸爸叹气道：「你二哥连初中都没上过，咱家在县城又没什么关系，怎么让他读高中？」

    林爱华不愿看他们发愁的样子，拍着胸脯保证：「只要二哥愿意，上学的事我来想办法。」

    「好，明天我们就去问。」

    说是明天问，第二天就是小姑家请酒的日子，林爱国两口子一早从南坪大队赶过来，之后又收拾东西去小姑家帮忙，忙活了一天也没个空闲说这事。

    在小姑家，林爱华第一次见到了小姑父家的亲戚。

    他的父母坐在主桌，老头子板着脸不苟言笑的样子，坐在那儿只是跟人说话，做菜端菜搬桌子的事一点都不帮忙。

    老太太倒是想帮，只可惜她走路还拄着拐，只能做点擦桌摆盘的小事。

    这几年小姑经常去照顾婆婆，两人关系早就不像前些年那么僵了。

    小姑父的哥嫂也来了，还带着两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

    要不是她大嫂生不出男孩，而小姑却前后生了两个，她还真难得到婆家的认可。

    林爱华可没兴趣掺和小姑的家事，她自己家的一摊子事还没弄明白。她只跟着方萍去各个房间转了转，跟两个表妹一处玩了会儿，那边就叫开饭了。

    席间，林爸爸作为小姑的哥哥，肯定是要给妹妹撑腰的。他也不介意让妹妹的婆家知道，他在县城买了房子的事。

    这事要是不说，别人还以为他们一家穷亲戚找上门来打秋风呢。

    现在不一样了，他不但自己买了房，还帮着方敬宏家找关系加盖了房子，这个亲戚能处。

    那会儿不流行去饭店请客，有事都是自己家买菜烧菜，不会烧的也总能请到亲戚朋友帮忙。

    林爱华发现了个奇怪的现象。

    不管城里乡下，一般老头子都是不会做饭的，家里的事都等着女人做。而到了她爸爸这一辈，大多数男人都会帮着下厨，有的手艺比女人还要强点，比方说她爸。

    大概是妇女的地位不同，女人也一样要下地干活，去工厂上班。一样下工下班，自然是谁有空谁做饭。

    小姑父多少年没在自己请过一家人吃饭了，实在是没那么大的地方。现在解决了房子问题，把大家都请到自己家来聚一聚，他特别高兴，准备了许多好菜。

    席间，大家喝点酒，难免说些家事。

    方老头拉着方敬宏的手，先是夸了他几句，接着就说道：「敬宏，你现在有本事了，不用爸帮忙，自己就多弄了两间房。你是好过了，你爸妈却在受苦啊！」

    方敬宏被他说的迷糊，问道：「爸，家里又出什么事了？」

    老太太拉着儿子，说道：「别管你爸，他喝多了说胡话呢。」

    老头一听就爆了。

    「我没说胡话！我养了两个儿子，到头来一个都不孝顺，把我们老两口像皮球一样往外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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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我要人伺候

    老头子借着酒劲拍着桌子边跳边骂，方敬宏跟他哥两人黑着脸，小姑和她妯娌更是委屈得要掉眼泪。

    说来说去，无非是那么几句话。

    两个儿子大了，都只顾自己的小家庭，把老两口扔在家里，一天只去做两顿饭，其他的什么都不管。

    就这么两顿饭，两家还一个月一换，害他老是吃不习惯。

    林爸爸一开始还以为他真的受了什么委屈，听到最后，原来是老太太不能做家务后，由两个儿媳妇轮换着去家里照顾。儿子媳妇都有自己的小家庭，哪能一直留在那儿，老头子就认为自己没被伺候好，被怠慢了。

    小姑被骂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只不过这次是当着娘家大哥一大家子的面，让她有点下不来台。

    她刚争辩了两句，又引来老头子一顿臭骂，老太太在旁边拦都拦不住。

    小姑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被她的妯娌周红拉到一边。

    周红嫁到方家也有二十多年了，因为生了两个都是女儿，公公婆婆都不太喜欢她。幸好方敬宏的哥哥方敬修体谅她，每月工资都上交，回家也都帮着做家务，她在自己小家里的日子过得很舒心。

    只是，自从婆婆摔坏了腿，她也跟小姑一样，隔一个月就要去伺候二老，人也被拖得疲累不堪。

    她跟林慧娥原先都不受公婆待见，两人关系倒是极好的。这会儿老头子可不是针对的林慧娥一个人，连周红一块儿骂了，周红也不好再在一边站着不出声了。

    「爸，您别说这样的话了。我跟敬修都要上班，家里两个孩子也刚工作，每天抽空去您那儿洗衣服做饭，我真的已经够辛苦的了。再说慧娥，她比我更辛苦，她家有四个上学的孩子，一天三顿，那么多人的衣服，她忙得手脚不停，还得抽空去伺候您。」

    「要我说，妈虽然不能动，您好手好脚的，怎么就不能做点事，只等着我们来伺候呢？」

    老头子活像被人踩了尾巴，拍着桌子叫道：「你叫我做事？我这辈子都没下过厨房，你叫我去做饭给别人吃？你妈没工作，一家人都是靠我养活的。如今我都退休了，还不能好好歇着，叫我去伺候人？」

    「我养了两个儿子，到头来却没一个管我们的。」

    小姑实在委屈得不行，顶了一句：「我们怎么没管？一天两顿不是都按时做了吗？早饭实在是来不及两边赶，你自己去街上买点不行吗？」

    老头子见她还敢顶嘴，暴跳如雷，差点掀了桌子。林爸爸看不下去了，走到他身边，握住他的肩膀。

    「叔，我说两句吧。我妹妹是个老实人，说话做事从来不带水分。她跟我说她尽心了，那肯定没有慢待你们老两口。其实要我说，他大哥媳妇说得在理。你一个大男人，身体健康手脚健全，怎么就不能自己做点饭菜自己吃了？」

    「老伴老伴，老来相伴。她年轻时候伺候你，现在老了不能动了，也该你伺候伺候她了。」

    老头的肩膀被林爸爸捏得生疼，火气这才降下去一点，却也还是铁青着脸说道：「我不会伺候人。再说，我养了两个儿子，都成家立业了，也该是他们赡养父母的时候了。」

    敢情老头子今天这么一闹，他是有诉求的。怪只怪老太太年轻的时候太能干，家里的事情里里外外一把抓，把老头伺候得太舒服。离了老太太，他都快不会活了。.

    自从换成两个儿媳妇照顾，要么是饭菜不合口味，要么是换洗衣服没及时准备好，总之就是各种不顺心。

    听说二儿子家多了两间房，他已经在心里盘算好几天了。

    吵完了，老头子这才肯把心里话说出来。

    「我跟你妈不想在自己家养老了，我们搬到老二家。老大，你家房子小，又都是女孩子不方便，我们就不去你家了。你们每个月出十元钱，贴补给老二媳妇。」

    「老二，我每个月从退休工资里拿十元出来，算是我跟你妈的伙食费。这么一算，你每个月都能拿二十元，也算可以了。你给腾间房出来，等会儿去帮我们搬东西。」

    老头子说完养老计划，又给自己倒杯酒，美滋滋地叭了一口。

    住在二儿子家，二儿媳妇不上班，有事可以随时叫她，可比原来在自己家住着强多了。家里就一个老太婆，不但不能干活，还经常有事支使自己，他早就烦透了。

    方敬修夫妻俩一合计，每个月只要出十元，就能免了隔月一次的苦差事，这个钱他们愿意出。只是，老头老太太住在二弟家，二弟媳妇就太辛苦了。

    倒不是干活有多累，而是老头子实在太挑剔，让人神经紧绷。心累。

    他们心里千肯万肯，却不好抢先表态，只看方敬宏怎么说。

    家里好不容易多了两间房，小姑都盘算好了。一间给大儿子，以后结婚要是分不到房，也能有个单独的房间。方萍长大了，也该有个自己的房间。两个小的还在读小学，就让他俩在原先的房里凑合着挤挤。

    这么一算，四间房正好分派完。要是把公婆接过来，原先的计划可就全乱了。

    小姑宁可辛苦点两头跑，也不愿意把公婆接到家里来。

    婆婆还好，公公可就太难伺候了。

    方敬宏不说话，看着小姑。因为家里照顾老人的主力是她，他当然要先问过小姑的意见。小姑又不好当众拒绝，急得直对他使眼色。

    林爱华在一边看得暗暗皱眉。

    这老头子也太烦人了。年轻时要媳妇伺候，老了要儿媳妇伺候，他是没长手吗？而且他有什么话都不好好说，上来先把人骂一顿，害小姑差点哭了，几个表弟表妹也都一副忿忿不平的样子。

    照她的意思，理都不要理这老东西。自己没长手吗？没人伺候就不能活了？

    可惜，她一个小辈，又是外人，根本轮不到她说话。她只打定主意，只要小姑说声不行，谁都别想强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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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 为媳不易

    小姑心里难受极了。为了照顾婆婆，她连工作都辞了，每天两头跑，洗衣做饭收拾家里，还要拿了衣服回来加工。

    每天累得发晕，却换不来一句好？

    她也是受了哥哥的的恩惠，才有钱去托关系加盖两间房，解决了家里房子的问题，现在老两口居然要搬到家里来住？他们到底有没有想过自己家的困难呀！

    不是她不孝顺，实在是承受不起。

    婆婆还好，经常拉着她的手，过几句贴心的话，可公公也太难伺候了。每天挑吃挑穿，一言不合还骂人，她是真心不想请个祖宗回来。

    她忍了又忍，压下心里的不快，好言好语地说道：「爸，我家里实在是住不下。要不，您容我们商量一下？」

    老头子不快地说道：「商量什么？你家现在有四间房，我跟你妈就占一间，平时还能帮你看看孩子。我们老两口也不白吃你的，每月贴你十元钱，加上老大给的，二十元够你家一个月的伙食费了。」

    小姑看看小姑父，为难道：「我不是为了钱，实在是孩子大了，不能再挤在一个屋睡。」

    老头子见她推诿个不停，脸拉得老长：「怎么就不能挤了？你就当房子还没批下来，还不是跟以前一样？现在还多一间房呢，比过去好多了。」

    「就这么定了，我跟你妈明天就搬过来。」

    林爸爸看不得妹妹受委屈，脸上挤出点笑：「叔，先吃饭，这件事吃完再细谈吧。」

    「不，老二要是不听我的，我就搬去老大家，反正你们得负责我们老两口的养老问题。」

    周红一听要搬去她家，心里也急了。两个儿子都不说话，难道这事真由儿媳妇说了算？

    她倒是愿意出点钱把这累赘甩出去呢，可惜林慧娥不答应，她也不敢强来。

    「爸，先吃饭吧。二弟做了一桌子好菜，不吃都凉了。」

    她帮老头子倒了一杯，又推了方敬修一下：「你陪爸喝两杯。」

    小孩子不懂，林爱华却看得明白。小姑日子才刚刚好过一点，老头子就开始作妖了。

    她把林爸爸拉到一边，小声说道：「爸，小姑好像不太愿意接公婆回家住，你可千万别帮着劝她。不然，小姑以后日子不好过，再也没空去咱家玩了。」

    「我知道。」林爸爸点头，给自己也倒了点酒，转头就去敬方家的老头子。

    小姑这顿饭吃得味如嚼蜡，就算桌上放满了好菜，她也一点胃口都没有。

    她把方敬宏拉到房里，两人说了许久的话。耳尖的林爱华听了个真切。精华书阁

    小姑是真的做不到了。她每天不但要伺候一家老小，还要打零工补贴家用，要是把两个老的接回家，她一天的精力都被牵扯住，真的什么都做不了了。

    二十元钱有什么用？她宁可辛苦点，也不想每天面对挑剔事多的公公。

    矛盾还在老头子身上。

    林爱华想了想，悄悄把小姑拉到一边：「小姑，其实我有件事忘了跟你说。我会一点医术，你婆婆的腿我能治好。」

    「真的能治？」小姑的眼睛一亮，「要是婆婆的病好了，那我公公肯定愿意在自己家住着。你不知道，我们烦他，其实他也烦我们的。」

    「爱华，治好我婆婆的腿，需要用点什么药？你跟小姑说，我这会儿就去买，多贵都行。」

    小姑仿佛一下子从地狱回到天堂，拉着林爱华的手，就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

    林爱华看着小姑，心里很不好受。她都不知道，女孩子为什么一定要嫁人。原先在林家时，小姑也是娇养着长大的。林奶奶没有重男轻女，小姑虽然要下地干活儿，却从没受过苛待。嫁到方家，她算是受了大罪了。

    小姑父要上班挣钱，家里的事全都指着小姑一个人。掏心掏肺，好不容易熬到儿女长大，自己还没来得及喘口气，接着又要赡养老人。

    凡人的日子这么辛苦的吗？

    「小姑，你放心，我能治的。之前我爸摔伤就是我给治好的，还有二婶身子不舒服，也是我给找的药。这样吧，吃完饭你让奶奶留一会儿，我看看她的腿。」

    「好，好！」小姑拉着林爱华的手，一个劲点头，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她相信林爱华。这个侄女是个有主意的人，她说能治，起码有七成的把握。反正她也不会说出去，治不好就治不好呗，她不会让侄女为难的。

    吃完饭，方敬修一家子帮着收拾好碗筷就回去了。方敬宏推着自行车把老头子送回他自己家，老太太却被小姑留了下来。

    她也没说为了治腿，只说留她多玩一会儿。

    等外人都走了，家里只剩下自家人，小姑拉着林爱华走到老太太面前。

    「妈，这是我娘家侄女，她会几个偏方，能给你看看腿吗？」

    老太太去医院看过，也试过不少土方子，可腿还是疼得厉害，不能吃力。她看看林爱华，笑着说道：「行，那就让孩子看看吧。治不好也没事，老婆子我都习惯了。」

    跟胡搅蛮缠的方老头一比，老太太就可亲多了。

    林爱华笑笑，过去挽起她的裤腿，把手放在伤腿上，假装给她检查旧伤，其实灵力早已渗透进去。

    「奶奶，你刚摔伤那会儿没好好休息吧？腿骨长歪了。」

    老太太听得直点头：「对，我那会儿摔了一跤，以为只是扭了筋，躺几天就能好。家里事情多，我也没好好歇着，每天还忍着疼干活儿，等实在疼得受不了才去的医院。」

    「姑娘，你看我这腿还能好吗？」

    林爱华一口就说出病因，老太太的心里不觉又多信了她几分。

    林爱华点头：「能治，不过，要等几天，我得先做点准备。」

    她有什么要准备的，药都随身带着呢。只不过，这件事她是为小姑做的，小姑必须从中得到好处。

    她让大表哥先把他奶奶送回家，拉着小姑找个没人打扰的地方躲着。

    「小姑，你受委屈了。我想问问你，这件事你到底想怎么解决。别担心，我是你侄女，不管你想怎么做，我都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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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看上了你就去追

    小姑十多年第一次听到一句这么贴心的话，不由眼眶一红。她忍住泪，笑道：「好，小姑好好想想，想好了一定跟你说。」

    林爸爸想到女儿上次给自己吃的药，几乎立刻就信了，她肯定能把方家老太太治好。

    可是，治好之后呢，他们想怎么处理这件事？

    趁着方敬宏还没回来，他把几个孩子都打发出去玩，自己拉着小姑说话。

    「慧娥，爱华能治好你婆婆的腿，但是治好之后，你打算怎么解决两个老人的养老问题？」

    林慧娥在自家哥哥面前也没隐瞒，直接说道：「哥，我不想把他们接回家里来。我们家好不容易才多了两间房，我都跟孩子们说好怎么安排了。再说，他们自己有房子，老两口两人住宽敞着呢。来我家只能挤在一间屋里，怎么都不方便。」

    原本林爸爸不该掺和妹妹的家事，但谁叫他赶巧碰上了呢，不管还真不行，他自己心里过不去。

    他拍拍妹妹的肩膀，说道：「爱华不是说能治吗。你回头跟敬宏商量一下，要是真能治好，他父母能不能还在自己家住着。有了结果你跟我说一声，咱们再想办法。」

    原本一件喜事，因为老头子的突发奇想，给搅得不欢而散。

    林爸爸也不留了，跟妹妹又说了两句话，带着儿女们回自己家。

    林爱国原本打算早上来，吃完饭下午就回去了的。遇上这种事，害他好多话都没来得及跟爸妈说，他只好多留一晚上。

    好在他的身体也被林爱华的灵果改造过，从县城骑回村一点不费力。那就再搂着儿子媳妇睡一晚，明天早上早点走吧。

    几人回到家，先聊了几句小姑家的事。林爱华对她爸保证，只要小姑说一声，她马上就可以开始治，不出一个月就能让老太太健步如飞。

    林爸爸这下不担心了，拉着大儿子问了好多家里的事。

    说实话，农村人进城后，还真是有点不适应。在村里时，家里虽然没钱，但只要肯出力，地里就能种出菜。可在城里呢，嘴巴一动就要花钱。他家还好有个大院子，多少能种点，可其他的东西全都要花钱买的呀。

    两个儿子这几天虽然一直打鱼拿去黑市卖，但不管他们怎么小心，已经有人看到了，估计居委会这几天就会上门来找。

    几人一把子力气，却没点可干的事，林爸爸心里憋着有点不舒服。

    他拉着林爱国问东问西，连肥仔有没有长胖都问了一遍。听说儿子这些天一直在余小鱼家吃饭，他又赶紧叮嘱他，把口粮和地里的菜都给人家送点过去，别让人说嘴，以为大队长去社员家蹭饭不给钱。

    林爱国解释了好半天，林爸爸才总算放了心。

    他指指另两个儿子：「老二老三在城里也没个正干，让他们跟你一起回去吧。」

    林大嫂连忙说：「爸，我也想回去了。」

    怕林妈妈又说她是舍不得男人，她连忙解释：「家里的蛋都是小红去帮着卖的，再多卖几回就要露馅了。我还是带着锁儿回去吧，等农闲了我把鸡抓到城里来。」

    「锁儿放我这儿，你自己回去。」林妈妈不舍得孙子，跟林大嫂争着带锁儿，却忽略了一件重要的事。

    听说叫他们回去，林二哥在发呆没表态，林三哥急得对他妈使了多少眼色，眼皮子都快抽筋了。见她还没想起来，他只好说道：「妈，你是不是忘了件事呀！」

    「什么事？」林妈妈抱着锁儿，还有些没反应过来。

    林三哥对着二哥努嘴：「就是，二哥在城里上学的事呀！」

    哦，老两口想起来了，这儿还有一件大事等着他们处理呢。

    听到上学，林爱兵的眼睛一亮，有些期盼又有些犹豫地看着爸妈。林爸爸问他：「老二，我跟你妈商量了一下，想让你去县中学把高中给读了，你愿意吗？」

    提到高中，林爱兵又想起妹妹的同学。她就是高一的学生，自己要是去读高中，是不是也可以跟她当同学了？

    可是，他连初中都没上过，高中会要他吗？

    林爱兵眼里的光渐渐暗淡，低头说道：「高中要考，人家不会收我的。」

    除了林爱华，林家其他几个人都只读过小学，还真不知道高中的事呢。林爱华只好站出来。

    「哥，你想读吗？想读我就能帮你想办法。」

    林爱兵心中又升起希望。

    「能读书当然好，不过，家里……」

    林爸爸看不得儿子的这股黏糊劲儿，打断道：「家里不用你管，我还没老呢，不至于让你们饿肚子。你只管想想你自己。」

    林三哥见他们一直打哑谜，他憋不住了，抓住林爱兵的胳膊，着急道：「爱华那个同学，叫周雨桐的，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看上了你就去上学，没看上随你的便。」

    林爱兵以为自己一直藏得挺好，没想到竟然被直肠子的三弟一口叫破，顿时闹了个大红脸。

    想否认吧，又怕家里人从此不管，他说不定以后连女孩的面都见不到了。但要叫他点头承认，他又实在是开不了这个口。

    「我……」他我了半天，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把林三哥急得，恨不能撬开他的嘴。

    缺了那么一根筋的林爱华看着突然变得扭捏的二哥，倒是感觉很有意思。

    恋爱会让人性情大变吗？二哥竟然比个小姑娘还要扭捏。大方承认喜欢很难吗？她以后要是喜欢上一个人，一定第一时间告诉他。他要是敢不答应，嘿嘿，那就让他试试老祖的手段。精华书阁

    林爱华自己想得飞起，那边几人好不容易才问出了林爱兵的话。

    「我，我就是看她长得好，又没想怎么样。人家是高中生，她爸还是供销社主任，哪儿看得上我？你们别再问了，说出去吓到人家，可别以后都不敢来我家玩了。」

    呵，林爱华冷笑。她的哥哥，配谁配不上？

    「哥，你别说什么相貌、学历、家世。除了长相是天生的没法改变，其他什么不能靠自己的努力获得？」

    「我的课本你先拿去看，有什么不懂的我给你讲。这几天我就帮你去学校问问，保证你能上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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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五十章 看上了你就去追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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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分开养老

    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明明很难实现的事，从林爱华嘴里说出来，林家几人不自觉地就信了。

    林爸爸忙问：「要爸准备点什么吗？要不要给校长送点礼？」

    小姑父要房子的事算是给他打开了另一扇大门，现在的林爸爸，也学会跑关系了。

    林爱华笑笑：「不用，只要二哥把初中课本复习好，再把高中的书看看。凭自己的本事考进去，以后谁都没法在这事上寻你的不是。」

    林爱民毕竟是初中都没读过，现在就叫他去考高中，他还有点不自信。

    「我，能行吗？」

    几个人一起鼓励他：「肯定能行的，你初中的书不是都会背了吗？去考，我们都相信你。」

    林爱民终于鼓足勇气，说道：「那爱华你把书拿给哥，我这就来看。」

    关于哥哥要追妹妹同学的事终于走出第一步，接下来几人又商量了半天，最后决定，林爱国夫妻俩跟林爸爸一起回村去，老二老三全留在县城，林妈妈也在这儿呆着，带孙子，给几个孩子做饭。

    林爸爸还是不放心，又问女儿：「你小姑婆婆的腿，真的能治好吧？」

    林爱华只好给他吃个定心丸：「爸，上次给你吃的药我还有呢，给小姑婆婆吃一点她肯定能好。别忘了，咱们还有林家老祖宗……」

    最后一句话她在老爸耳边轻轻说的，老爸却连连点头。

    对，他家老祖宗是神仙，肯定会保佑林家子孙。

    这么说定了回村的人，林爸爸又有些不放心三儿子。爱华和爱兵都要读书，他留下干嘛？

    「爱民，你也跟我们回去吧，再做个把月，还能挣点工分。」

    林三哥连连摆手：「我不回去。一个工分就值几分钱，干一个月挣的钱还不如我卖两条鱼呢。我就在城里留着，挣钱给二哥和爱华上学。」

    关于自家有祖先保佑的事，林爸爸对几个儿子谁都没说过。听说儿子想要挣钱，他也有些无可奈何。

    从前真是穷怕了，一年到头搞的钱只是堪堪够花，想要让几个孩子穿好点都不行。现在住在县城，只要勤劳一点，再跑几趟黑市，一个月能挣到从前一年的钱，他还有什么理由拦着儿子呢？

    他只是有点担心。

    「你小心着点，可别让人抓到。还有黑市，去的时候遮掩着点，就算没人抓，你也别大鸣大放地不当回事。谁知道什么时候又有运动了呢。」

    林三哥没吃过亏，还不知道厉害，只是点头敷衍：「知道了，我以后一早就去下网，尽量不让人看到。」

    说来也怪，见他们打到鱼，也有不少住在河边的人跟着学，只是，没有妹妹做的鱼饵，他们只能钓到点小杂鱼，大鱼是根本不会上钩的。就算撒网，捞到大鱼的几率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他有独家优势，城里的钱还不是敞开了随便他挣。

    几人坐在院子里随便聊聊家事，晚上小姑自己一个人来了。

    她跟林爸爸说了会儿话，便对林爱华说道：「爱华，你哪天有空，去小姑家看看锦程他奶奶吧。」

    「你们把奶奶接回家了？那他爷爷呢，也在你家？」

    林爱华有点不高兴，她不喜欢那个自以为是又烦人的老头子。

    「他爷爷去了你小姑父大哥家。我们说好了，一家负责一个，谁也不用给谁钱。」

    这一点林爱华倒是没想到。老头子可真是不怕麻烦子女，方老大家两个都是女孩，他突然过去，那两姐妹又要挤在一张床上睡了吧。

    不过，这些事都不归她管，她只管小姑能不能过得舒服一点。

    「是暂时这么分，还是以后都这样了？他们自己家的房子呢？」

    小姑无奈道：「老头子说了，他的房子以后可以留给锦程结婚，但是他的退休工资就不给我们了，都带去老大家用。」..

    「嗐，我跟你一个小女孩说这些干嘛。」小姑叹口气，又忍不住叮嘱：「嫂子，以后给爱华找人家可得看好了，不但要看男孩子的人品能力，还要看看他家的家风。要是父母难缠，可千万不能让爱华嫁过去，将来受苦！」

    林妈妈拍拍小姑子的手，却说不出什么来，只得安慰道：「孩子长大就好了。」

    方家老头子不知道老太太的腿能治好，所以，他选择跟老太太分开养老。只可惜，二儿子家出了个变数林爱华，老太太将来不但不会成为累赘，还能帮着小姑照顾好家里，让她安心在外面挣钱呢。

    这事他们到底是怎么商量的，又是怎么做的决定，中间经过了什么过程，这些林爱华全都没去管。她只对小姑说道：「你先把奶奶接回家去，安置好了来跟我说一声，我去帮她治腿。」

    老太太的腿断后没有好好休息，有些长歪了。想要彻底治好，需要把原先的接缝处敲断，重新固定住。有她在，老太太不会吃苦，但时间还是需要的，不然会引人怀疑。

    第二天，林爸爸就带着大哥一家回去了，带了大包小包许多东西。村里有许多人一辈子都没进过县城，他们回去肯定要买点礼物各处送一送的。

    林爱华特意取了一块玉佩，让林爸爸给奶奶送去。老太太给过她金笔呢，这个情她得还。

    这块玉她炼制过，加刻了趋吉避凶的法阵。奶奶是个识货的，肯定会喜欢。

    他们几个说好了，不提房子已经买下的事，只说是租来的。至于林二哥要读高中的事，八字还没一撇呢，回去谁都不能说。

    林爱兵拿着书后，白天黑夜地看个不停，都忘了把课本还给妹妹。

    林爱华早就记住书上的内容了，也就没跟他要。第二天课间，她找到姜老师的办公室。

    听她说明来意，姜老师呆了一下，问道：「你哥今年多大了？」

    「我哥21，年纪是大了点哈。不过也没人规定高中生的年龄吧？只要他愿意读书，多大都可以上的。」

    姜老师连忙解释道：「不是年龄问题，只是，你哥连初中都没上过，高中课程他能跟得上吗？」

    「这没问题，我哥初中课本全都倒背如流，高一的课程他也开始自学了。姜老师，我就是想问问，我哥想上高中，需要找谁，办些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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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考上了

    这么说有点不礼貌，活像嫌姜老师烦一样。不过，姜老师看林爱华顺眼，一点不以为忤，还帮她出主意。

    「你哥是要插班还是要个正式学历？插班只要跟校长和教务处打个招呼就行，可以来我班上。要正式入学的话，我就做不了主了，你得去问胡校长。」

    林爱华想了想，说道：「还是要个学籍吧，不然白读两年，连个毕业证书都没有。」

    姜老师用手向上指指：「校长办公室在三楼，他这会儿应该在，你先去问问吧。」

    「谢谢老师。」林爱华走上三楼，神识扫过，在一间办公室找到了胡校长。

    他在开学典礼上讲过话，林爱华认识。

    她过去敲门，很快胡校长就在里面应道：「进来吧。」

    「胡校长好，我是高一二班的林爱华，有点事想请教您。」

    「林爱华？」胡校长一呆，接着恍然大悟一般，「哦，是你呀，有什么事吗？」

    校长态度不错嘛，好兆头。林爱华也不想过多使用仙家手段，能靠嘴说服是最好的了，不行再摄魂、催眠、使用幻术，怎么都能把事办了。

    林爱华把事情一说，胡校长问难地摸摸脑门。「林同学，开学都快一个月了，你哥现在恐怕不好入学了吧？这样，你家不是有亲戚在教育局的吗，你让他给我写个批条，特批一下。」

    嗯？谁说我家有教育局的亲戚了？难道这里面有什么误会？

    想到自己莫名其妙收到的学费减免，林爱华的心念一转，说道：「我哥成绩不错，凭自己也能考上。这种小事，还是不用麻烦领导了吧？人家工作多忙啊。」

    胡校长暗想，这个小狐狸，家里的关系，都不肯借给校长用用，就会支使人白干活儿。

    他有心阻拦，又怕林爱华真的请动领导，到时候卖好不成，反倒得罪人了。

    胡校长的心思转了九曲十八弯，为难地笑道：「你说的也是，不过，领导不发话，我也没那么大的权利。要不，让你哥做一下去年中考的卷子，过了录取线，我就能做主让他入学。」

    做中考卷子？这还不简单。

    林爱华立刻点头，说道：「我这就去叫他过来。」

    不等胡校长再说什么，她一溜烟地跑了，害他老人家还有许多话没说呢。

    胡校长没办法，摸不清林爱华的底细，只好让人拿来一套考卷，再另外找个空闲的办公室。

    要不是听说林爱华减免学费是局长亲自发的话，他有必要听一个学生的吗？高中又没有升学率，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林爱华风风火火跑回家，拉着林爱兵就往学校跑，林爱兵都不知道是什么事。

    等坐在办公室，卷子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他才知道，妹妹给他争取到了入学资格，只要做几张卷子。

    林爱兵原先还有些慌，毕竟他多年不做试卷，手生得很。但打开卷子一看，他立马淡定了。简单，太简单了，他全都会。

    林爱华把哥哥安排好，自己回去接着上课。中午放学时，她去办公室找哥哥，发现他已经做到了最后一科。

    下午上学还早，那就等等吧。她站在窗外，监考老师看了她一眼，也没赶她走。林爱华背靠着墙站在外面，神识却把哥哥的卷子都看了一遍。

    没问题，妥了。所有的填空、问答和计算全都写得明明白白，卷面干净整洁，答案基本上找不到错误。

    林爱兵原先只看课本，解题能力不强。上次被林爱珍挑起话头，他又把妹妹的笔记和作业拿过来看了一遍，中考的试卷对他来说几乎没有难度。

    等了半小时左右，林爱兵把笔收好，对老师说道：「老师，我都做完了。」

    老师闲得无聊，早就在他答题时看过答案，对他很满意。他和蔼地点头：「放着吧，我下午就来批改，明天来问成绩。」

    「好，谢谢老师。」林爱兵对老师鞠躬，老师点头微笑，上前收起试卷。

    林爱华想想，拉住二哥停在门口。「老师，我哥做卷子耽误您吃饭了，我家就在校门口，要不您去我家对付一顿吧。」

    老师哈哈大笑：「我要是没给林爱兵监考，倒是不介意去你家看看，不过现在嘛，还是不去了。等他考上了再请老师去玩吧。」

    老师要避嫌，林爱华也不好强求，只好跟二哥回家。

    林妈妈做好了饭，自己不肯吃，只先喂了锁儿。这么几个小时，她已经在门外张望了无数次。

    见他们回来，她立刻不放心地迎上去。

    「爱兵，怎么样？卷子难吗？有没有都答上？」

    「妈，卷子可简单了，我都填上了，老师说明天才出成绩。」

    林妈妈又盯着林爱华，她也只好跟着保证：「妈你就放心吧，哥肯定能考上。」

    「好，好，赶紧吃饭！」林妈妈欢喜地跑进厨房，把菜从锅里一个个端出来，又给两人盛饭。

    林爱华猛吃了半碗饭才停下，问道：「三哥呢？他已经吃完了？」

    「谁知道他，一大早就跑不见了，到现在也不回来。你别管，吃完早点去休息。爱民身上有钱，饿不着他。」

    确实，林三哥一向野惯了的，进了城更是喜欢到处跑，一顿两顿饭不回来吃，根本没人管他。

    这就是男孩女孩的不同。林爱华要是哪顿不回来吃饭，林家人恐怕立刻就要找到学校去了。

    下午，林爱华去上课，林爱兵去百货大楼给自己买了个书包，又买了钢笔、墨水、笔记本。

    他的内心雀跃不止。不仅仅因为周雨桐，他是真的喜欢学校的氛围。

    第二天中午放学前，林爱华又被胡校长叫过去，递给她一张入学通知。

    「林爱兵考上了，成绩非常好。就安排他在高一二班吧，跟你做同学。还有，他缺了几个星期的课，你做妹妹的帮他补上。下周就是月考，他要是考太差就不好了。」

    「行，我下午就叫他来上学！」

    林爱华拿着通知书，剩下的课都不上了，飞跑着回家。

    「哥，你考上了，下午就跟我去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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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五十二章 考上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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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她想保护他

    真能读高中，林爱兵又有些不好意思。他都21了，比班上的同学大了。跟这帮人坐在一起，他都感觉自己老了。

    不过，他看看跟妹妹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的周雨桐，又忍不住低头一笑。

    那会儿流行男大女小，许多夫妻都是男人比女人大四岁。所以，他这不算老牛惦记嫩草吧。

    对于班里突然多了一个大龄同学，同学们表现各异。跟林爱华处得好的几个都很热情地跟她哥说上几句话，表示了欢迎。当然，也有关系不好的，比方说何美灵，还有跟周雨桐打过架的朱玉霞。

    新来的老男人一双眼老是去瞄周雨桐，一看就不正常。

    何美灵悄悄捅了朱玉霞一下，歪歪嘴：「你看，又来个乡巴佬，老盯着女生看。」

    朱玉霞自从开学第一天跟周雨桐结了仇，之后就老爱找她的麻烦。小女生，也不会做什么过分的事，无非就是时不时的说几句酸话，背后编排点话题。

    林爱兵的眼睛又一次从周雨桐的身上掠过，朱玉霞猛地站起来一拍桌子：「新来的，你往哪儿看呢？虽然周雨桐长得像个妖精，喜欢勾引人，但你才第一天上学，就老盯着她看，是不是想耍流氓？」

    她要不是指着自家二哥，林爱华都想给她鼓掌了。

    这话说的，两个人都被她骂了。

    林爱兵的脸一红，连忙转开去，低下头没说话。他不知道怎么跟城里的女生打交道，再说，自己偷看周雨桐被人撞见，他有些不好意思。

    朱玉霞却不打算放过他，继续指着他的方向说道：「说你呢！以后给我规矩点，别想打我们班女生的鬼主意。」

    林爱兵不理她，另一个被捎带上的周雨桐却不惯着她。朱玉霞老跟她作对，也不是一两次了，这次还连累上好朋友的哥哥。人家才第一天上学呢，没人欢迎就算了，还要被骂？

    周雨桐站出来，挡在林爱兵身前，双手叉着腰叫道：「老猪婆，你嘴巴放干净点。什么耍流氓？我看你才是女流氓。人家一句话都没说，话全叫你说了。你就放心吧，他就算看妖精也不会看你，没人会打你的主意，你可安全着呢。」..

    林爱兵没想到，看着娇美可爱的周雨桐竟然会为他出头，战斗力还这么强。真是刷新了他的认知。

    不过，她是为了保护自己才站出来的吧。还真有些感动呢。

    他一个大男人，就算不愿跟小女孩计较，也不能让自己喜欢的女孩挡在前面。

    林爱兵也站起身，沉下脸说道：「我是来读书的，不是为了找对象。你说我看了你？对不起，我每个人都看了，我想在今后两年里跟同学好好相处，必须先记住你们的样子。现在我们是同学，毕业后就是朋友。我家住在南坪大队，欢迎大家去我家做客。」

    「好，说得好！我谢友庆愿意跟你做朋友！」女生没说话，男生里谢友庆第一个站起来，叫道：「我家住在人民路，放学了你也可以去我家玩。」

    「好。」林爱兵点头，跟谢友庆相视一笑。

    几个男生跟林爱兵凑成一堆聊了起来，气氛逐渐热烈。没人搭理朱玉霞，就连周雨桐也坐到林爱华身边，故意不去理她。

    「乡巴佬，真没礼貌！」朱玉霞气得半死，只好去跟何美灵说话。

    见张耀扬也跟新来的男同学聊上了，何美灵也不好继续跟他作对。她温婉地微笑：「算了，只要他不来骚扰咱们，随便他吧。说不定周雨桐就喜欢这样的老男人呢。」

    「对，周雨桐肯定跟他有暧昧，你看，他们好像之前就认识。」

    想到周雨桐刚才站出来维护林爱兵的样子，何美灵眼睛一亮。对呀，她干嘛不撮合这两人处对象呢？

    班上就三个女孩长得最好看，一个她，一个林爱华，还有周雨桐。林爱华对张耀扬一点意思都没有，要是周雨桐再跟新来的看对眼，那不就没人跟她抢对象了吗？

    哈哈，真是个好主意。

    自己先想办法撮合他俩，再在他们处上后给捅出去。学校不许谈恋爱，抓到了不是处分就是开除，到时候周雨桐不就不能跟自己抢领舞了吗？

    何美灵都快被自己的智商给感动哭了，有些后悔刚才不该挑唆朱玉霞。

    不过，没有朱玉霞找茬，她也看不出周雨桐对林爱兵有意思。

    「哎，你看看他们俩，是不是很有夫妻相？」她悄悄拉了下朱玉霞：「两个乡巴佬，一个凶一个憨，真像一家人。」

    朱玉霞也跟着笑道：「哈哈，大呆配二傻，我看他们很般配。」

    她俩凑在一起小声嘀咕，林爱华没注意。她只笑眯眯地看着二哥跟同学越说越热闹，已经约好周末去体育场打乒乓球了。

    这是个好现象。

    二哥很聪明，但他从小生长在农村，圈子不大，眼界也有限。要不是为了周雨桐，他还真不一定有决心进城上高中。走出这一步，他的格局就打开了，多了许多新的朋友，人生路从此走向了另一个方向。

    当然，新的道路上肯定会有新的障碍，但她相信，二哥肯定会有办法解决。就算他解决不了，不还有自己嘛。

    林爱华又看了周雨桐一眼，决定以后经常请她回家吃饭。这可是未来的二嫂，喂胖一点，将来好给她生几个大胖侄子，侄女也行。

    不过，今晚不行了，林爱华想去小姑家，帮她婆婆把腿治一下。

    林爱兵才上了半天学，就彻底爱上了高中校园。

    他真的太喜欢这里了。除了一个朱玉霞，其他人包括老师在内，都对他非常友好。他没学过英语，英语老师怕他听不懂，课后还特意把他叫去办公室，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帮他补课，他想请老师吃个包子老师都不肯接受。

    还有班上的几个男生，跟他掰手腕输了后，都直接改口叫他大哥了。

    晚上放学时，他跟新认识的几个同学一起走出校园，一直走到家门口，才恋恋不舍地跟大家分开。

    「上学可真好！」他开心地把书包抡了一圈。

    林爱华也忍不住笑着打趣：「喜欢上学？那你不喜欢周雨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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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高科技

    林爱兵被她一说，立马闹了个大红脸，提着书包抢先跑进家门，一进屋就往楼上跑。

    林妈妈正拉着锁儿在院里陪小狗玩，赶紧追在后面喊：「爱兵，你妹呢？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

    林爱兵只好停下：「爱华在后面呢。」

    「哦，第一天上学，还适应吧？老师讲的课能听懂吗？同学好不好相处？」

    林妈妈一口气问了许多问题，最后还不忘加上一句：「跟周同学说话了没有？」

    林爱兵这下更窘了，随便应付了一句「还行」，就三步并作两步跑上楼。

    林爱华在后面听得清楚，笑着走过去：「妈，你都不关心我了，就一个劲地问二哥。」

    林妈妈被她逗乐了，小声打听：「你哥在学校表现怎么样？」

    「妈你放心吧，我哥表现可好了，老师同学都喜欢他。」

    这才第一天，能看出什么呀，她也只是说几句好听的哄老妈开心罢了。

    林妈妈果然高兴了，让锁儿自己在院子里玩，她钻进厨房准备晚饭。

    吃过饭，林爱华跟她妈说了一声，带着林三哥去小姑家给方老太太治腿。林妈妈也没多说什么，只把这几天鸡下的蛋装了一篮子，叫她给小姑带过去。

    小姑家新盖了房子，几个孩子都感觉很新奇，这两天倒没一放学就跑到舅舅家了。

    林爱华把要用到的东西都装在一只小木箱里，交给林三哥捧着，她自己晃晃悠悠地往小姑家走。

    林三哥掂了掂箱子，不解地问道：「爱华，这里面都装的什么？一点都不重，让我拿着干嘛？」

    林爱华转身，白了他一眼。

    「这叫派头，你懂不？哪个厉害的大夫自己提药箱？不都得有个跟班嘛。」精华书阁

    林三哥哈哈大笑：「好，那我就给你当跟班。」

    不多时，两人来到小姑家，他们一家人刚吃完晚饭，正坐在院子里闲聊。见她来了，小姑赶紧站起来，把她拉到一边，小声问道：「爱华，我婆婆的腿真能治好？我还没敢跟老太太说呢。」

    林爱华对她眨眨眼：「最多一个月，保证比以前还好呢，你就放心吧。」

    小姑带着她跟方老太太闲聊了几句，就把她搀进西屋。这屋现在放着一张大床，方萍陪着奶奶睡，晚上好照顾她起夜。

    方萍也跟进屋，扶着奶奶躺好，疑惑道：「爱华姐，你什么时候学的医术？好学吗？要不你也教教我。」

    小姑不耐烦地打断她的絮叨：「你学了干嘛？方便你去跟别人打架？让开点，让爱华给你奶奶看腿。」

    方萍顽皮地吐下舌头，又好奇地站到一边。林爱华嘴上跟老太太唠着家常，手已经放在了她的伤腿上。神识找准原先的断处，灵力轻轻一震。

    骨头断开，却没有伤到血管神经，老太太都没感觉，就被林爱华拿过两块夹板，把腿骨固定住。

    她示意林三哥拿出药瓶，又支使方萍倒来一杯热水，兑了点稀释的桃汁给老太太喝了。

    「这是什么药呀？还挺好喝的，一点都不苦。」老太太把药水喝完，舔舔嘴唇，期盼地问道：「这就好了？还不要不要打针，或者再吃点别的药？」

    林爱华把瓷瓶递给小姑，交代道：「这可是进口的特效药，我找关系弄来的，拿着钱都买不到，专治跌打损伤。奶奶这几天都不能下地，连着三天，每天三顿，一碗水加半勺药给她喝。三天之后，一天就只要吃一次药，腿不疼就能自己下来活动活动，但不能干重活儿。」

    老太太和小姑都连连点头：「我记住了，三天不能下地。」

    老太太摸摸自己的腿，猛吸一口气：「进口药效果可真神，我才吃了一顿，腿就不疼了！」

    林爱华心里暗笑，嘴上却肯定地说道：「那当然，这可是高科技。」

    什么鬼的高科技，就是点仙桃汁，她青冥境里长了一片桃林呢。不过，要想让人相信，她不得不假装高深。

    方萍在一边看着，忍不住拉住林爱华的胳膊。「姐，这药还有吗？我前些天爬墙摔了一跤，胳膊到现在还青的呢。」

    小姑一听就火了，拎着方萍的胳膊小声吼她：「你是不是又皮痒了？好好的女孩子，不在家跟我学钩花，整天上房揭瓦。摔了活该！」

    方萍犟着不说话，方奶奶赶紧在一边帮着劝：「好了，孩子还小，皮是皮了点，长大就好了。你快别骂她了，她晚上要扶我起夜都没睡好觉。」

    小姑略略消了气，对几人露出个无奈的笑：「我家四个孩子都文静，不知道怎么的，就出了这么个皮猴子，整天给我惹祸。」

    方萍躲在她妈背后朝众人做鬼脸，一看就知道，她明天肯定还接着淘气。

    林爱华对她悄悄一招手，掏出个龙鳞果来：「给你，吃了以后就不怕摔了。」

    方萍接过去看看，扔进嘴里一口吃完。

    「姐，我又不是小孩子，被骂了要拿果子哄。」

    几人说了会儿话，老太太吃完药感觉困了，他们就退出房门。

    小姑和小姑父说了许多感谢的话，接着又要拿电筒送她回家，林爱华指指三哥：「不用送，你们快休息吧，我有三哥陪着呢。小姑，过几天你不忙了还去我家玩玩，我妈白天在家挺无聊的。」

    小姑连连点头：「我这几天走不开，你叫你妈带锁儿来我这儿玩嘛。等奶奶腿好了，我们再一起去你家玩。」

    几人站在门前客气了好一会儿，林爱华和林三哥才得以脱身。

    好在她在人间历练了个把月，终于学会客套了，才没觉得不耐烦。

    夜晚，县城的街道两边亮着路灯，照亮了脚下的路。林三哥当了半天的跟班，这会儿再不肯拎着空箱子装样了。

    他把箱子往林爱华手里一塞，自己在路灯下边跑边跳，踩着路灯的影子自己玩得不亦乐乎。

    地上有块小石头，林三哥玩得高兴，上前飞起一脚。

    石头飞了，落到黑暗处，同时传来哎呀一声，一个人摔倒在马路中间。

    林家兄妹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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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五十四章 高科技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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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 特效糖丸

    完了，砸到人了。」林三哥赶紧往黑暗处跑。

    林爱华跟过去一看，地上坐着一个中年人，脸色发白，手捂着胸口呼吸急促。

    「不像是被砸的，大概是有什么病。」她拉过中年人的手，搭着脉搏检查了一下，随即掏出一只小瓷瓶。

    给方奶奶榨完果汁，多出来的果渣她也没扔掉，而是加上糖粉搓了不少小丸子。小姑身体也不太好，她想哪天当成糖丸给小姑吃几颗，帮她调养一下。

    这人虽然不是被三哥砸倒的，但跟他那一脚也有些因果，既然被她遇到，那就顺手救一下吧。

    她倒出三颗糖丸递给林三哥：「他有心脏病，你把这药给他吃了吧。」

    林三哥根本没多问，接过糖丸塞进中年人嘴里。

    糖丸入口即化，没多久，中年人就感觉自己全身舒泰。这药丸好像比他一直吃的丹参丸效果还要好。

    他拍拍林三哥的手，说道：「谢谢你。小伙子，麻烦你扶我起来吧。」

    林三哥连忙把他从地上拉起来，连声道歉。

    中年人微笑着摇头，说道：「不怪你，真的不怪你。刚才有一只野猫突然蹿出来，吓了我一跳，才摔在地上的。我还要谢谢你们呢，要不是你给我药，我这次恐怕危险了。」

    呵呵，那只野猫估计是被林三哥踢飞的石头惊出来的。

    林三哥摸着头，歉意地问道：「别谢我了，这也是应该的。你家住哪儿？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中年人好像很喜欢憨直的林三哥，竟然点头道：「我家就在前面不远，要不咱们一起走过去？」

    林三哥点头，三人一起沿着大街往前走。

    中年人问道：「你家在哪儿住？我好像以前没见过你。」

    县城不大，老街上的居民家里基本都沾点亲带点故，说出来大家都认识。中年人有心送林三哥点好处，这才打听他的来历。

    林三哥不懂，只当人家跟他拉家常，随口说道：「我家就在中学旁边，二层楼的院子。」

    「哦？你们住那里？」中年人好奇地把这两兄妹又打量了一番，问道：「那房子是刚买的吧，你们原先住哪儿？」

    第一次见，就问得这么详细，林爱华暗暗皱眉，却没拦着三哥不让他多嘴。

    林家人要住在城里，难免跟城里的居民打交道，多认识点人也好。这人要是因为他家在农村就瞧不起，那也不用再打交道了。

    林三哥没怎么受过城乡歧视，没想到这一点，照样热情地说道：「我家在南坪大队，离这儿骑车要两个小时呢。我妹妹考上了县高中，以后肯定要进城工作，我家就先买个房子，免得以后不方便。」

    听到县高中，中年人忍不住多看了林爱华两眼，笑道：「是吗？我儿子也在县高中上学，说不定你们还是同学呢。」

    林爱华没当回事，只礼貌地应付道：「有可能。」

    因为林家兄妹刚刚救过他，中年人对他们倒没什么防备，继续热情地笑道：「我儿子叫张耀扬，你认识吗？他在学校表现怎么样？」

    这是张耀扬的爸爸？

    想到张耀扬平时对她的关照，林爱华这次倒是真心了不少。

    「张耀扬是我们班的班长。」

    张翰麟惊喜道：「这可真是巧了。走，现在还不晚，张耀扬还没睡呢，你们跟叔叔回家玩一会儿。你们刚才救了我，我还没谢谢你呢。」

    林三哥听说他儿子跟妹妹一个班，倒是很想跟去看看。林爱华却不想挟恩求报，微笑着摇头：「不了，我们把你送到家门口就要回去了。天太晚了，我妈还在家等着呢。」

    张翰麟只好点头：「今天确实有点晚，等你们哪天有空，让我家耀扬带你们去玩吧，叔叔肯定好好招待。」

    既然说开了，大家都认识，他也就没有强求。知道班级知道住址，他想找这两个人还不容易吗？

    林家兄妹把张翰麟送到大院门口，见他跟门卫说了几句话走进院里，两人才转头往家走。

    林三哥回头看看，语气里带着点羡慕：「爱华，你们班长家里是做什么的？住的地方还有人看大门呢，肯定是大官。」

    林爱华有点汗颜，自己从来没在意过这位同学。不过今天顺手救了他爸，也算是回报他的关心了。

    张翰麟回到家，他老婆从卧室伸出头，问道：「老张，你怎么到这会儿才回来？晚饭吃了吗？」

    张翰麟叹口气说道：「今天好险。我刚才在路上突然心口疼，幸好遇到儿子的同学，给我吃了几颗药。要不是遇到他们，我这会儿可能已经进医院了。」

    谢芬赶紧出来，扶他坐在沙发上，给他倒了一杯水。

    「现在怎么样？还疼吗？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

    张翰麟摇头，笑道：「她那也不知道是什么药，吃完我觉得身体都轻松了不少，心口一点不疼了，也不发闷。」

    张耀扬听到声音，从自己房里走出来，关心道：「爸，你晚上又去喝酒了？现在还难受吗？」

    张翰麟不答，只问道：「你有没有一个女同学，住在原先秦怀远家的院子里？」

    张耀扬还不知道林爱华家的地址，闻言一呆：「那里？我不知道。」

    「唉，你呀，整天就只知道读书，以后还是要多关心一下外面的事。」张翰麟想了想，说道：「这样吧，明天下午放学后，你去我办公室找我，咱们一起去她家感谢一下。」

    谢芬也跟着说道：「对，带点礼物，咱们一起去。老张你身体一直不太好，她那药不是有用吗，咱们再去跟她要点。」

    张翰麟想想自己刚吃完药时浑身舒爽的感觉，不觉点头：「就不知道她还有没有了。这么有效的药，恐怕会很贵。」

    「没事，咱们跟她买。只要对你身体好，多花点钱也没关系。」

    父母两人在一边讨论，张耀扬问清女生的相貌，不由得心头一动。

    会是她吗？

    如果她碰巧救了自己的父亲，那自己以后是不是就有机会多跟她来往，不用怕父母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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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到访

    第二天上学，张耀扬坐在位子上，总有些心神不宁。他终于找个机会轻轻碰了一下林爱华的背。

    「昨晚你遇到我爸了？」

    林爱华回头，不在意地笑笑：「你爸昨晚心脏疼，正好我带了药，就给了他几颗。怎么样，他没事了吗？」

    张耀扬松了一口气。果然是她，那就好。

    「我爸昨晚喝了酒，不知道怎么的就发病了。谢谢你，要不是遇到你，他可能要在路上躺一晚上了。」

    林爱华耸肩：「其实，他可能是被我三哥吓到的，所以，不用谢，应该的。」

    张耀扬坚持：「肯定要谢的。你今晚在家吗？我爸妈想去你家拜访一下，正式感谢你和你哥。」

    林爱华觉得自己就是顺手给了几颗糖丸，根本不值得如此郑重，但张耀扬红着脸，一个劲地道谢，她也只好点头：「那就去吧。我家就在学校西边的二层小楼，你放学就过去吧，我让我妈多做点菜。」

    两人又客气了几句，谢友庆好奇地凑过来，他们只好停下。

    听说林爱华家就住在原先的「鬼屋」，谢友庆沉不住气了，缠着张耀扬也要跟过去。

    张耀扬不好做主，他又去找林爱兵。

    林爱兵不知内情，只当他要去自己家玩，立马就答应了。

    下午放了学，林家人都没出去，在家等着张耀扬一家人。

    谢友庆是跟林爱兵一起回去的，一进林家大门，他就好像发现了新世界，到处看，到处玩，一个劲地夸道：「林爱兵，你家收拾得真不错。我原先来过这里一次，差点被吓死。听你一说，原来都是假的呀。」

    林爱兵去树上摘了几个苹果橘子招待客人，两人坐在大树底下聊天，锁儿也跑了过来，还带着旺财小跟班。

    男孩子坐不住，两人吃了几个橘子，又跑去河边钓鱼，林爱华也不管他们，走进厨房看她妈晚上准备的什么好菜。

    林家菜园里种的余小鱼留下的菜苗，有好多本地吃不到的稀罕物。

    林妈妈已经做好了几个凉菜，这会儿正在切肉，准备晚上招待女儿同学家长。

    她已经听林三哥说过了，昨晚他们回来时救了一个男人，住在有门卫的大院子里，可能很有来头。

    林妈妈倒也没想着攀附，只想好好尽尽地主之谊。

    几人在家等了没多久，张耀扬一家就来了。

    走到河边，他们就遇到了正在钓鱼的谢友庆。

    谢友庆连忙放下鱼竿，把张家人领进院子。他不过早来了片刻，倒是自来熟得很，领着他们走到前院，把他们介绍给林妈妈。

    昨晚张翰麟坐在地上一身狼狈，后来又一直和蔼地跟林爱华兄妹说话，没看出这人有什么派头。这会儿就着天光一看，林爱华暗暗点头。

    这人肯定是个领导，就连他老婆看着也不简单，那一身的气派，一看就是经常发号施令的人。

    她再看看张耀扬，拘谨地站在爸妈身后，平时也很低调，真看不出他父母是当官的。

    张翰麟把带来的礼物递给林妈妈笑着对她说道：「大姐，你家儿女教育得好，个个都是人中龙凤。尤其是你女儿，特别热心，昨晚救了我，连谢都不让谢。要不是犬子跟她一个班，我还找不到你家呢。」

    林妈妈没怎么跟城里人打过交道，拿着几个一看就很精美的礼盒，很有些手足无措。

    她一个劲地摆手：「您说哪儿的话哟，孩子不成器得很，昨晚就是碰巧了，哪儿当得起你们亲自上门。爱华，别光站着了，请你同学他们进屋喝茶。」

    谢芬耐着性子跟进堂屋。屋里摆设都很平常，只能算是齐整，跟她家里是不能比的。

    她有心开口问林爱华买药，但张翰麟没说话，她也不好先提这事，只好捧起杯子喝了一口茶。

    这茶是林爱华在青冥境里种着玩的，放在屋里平时也没人喝，林妈妈不知道，拿出来待客了。

    谢芬喝一口茶，顿时眼睛一亮，端着茶杯仔细打量。

    杯中的茶叶碧绿纤细，带着细细的绒毛，散发出幽幽奇香，就算在公公家，她也没喝过这么好的茶。.

    她忍不住又品了一口，露出陶醉的神色。

    林妈妈见她端着茶杯一个劲地喝，笑着说道：「这是我女儿从外面买来的，你喜欢的话等会儿带点回去吧。家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可招待的，真是怠慢贵客了。」

    谢芬脸一红，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她平时最爱的就是喝茶，遇到这么好的茶叶，真是不舍得推辞，只得连声道谢。

    拿着林妈妈给的一罐子茶叶，她又觉得自己带的礼薄了，颇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也不知道你们喜欢什么，就随便从家里拿了点东西，大姐你别嫌弃才好。」

    说着，她又掏出一个红包，想要塞进锁儿口袋里。

    林妈妈赶紧拦着：「这可使不得，哪能给小孩子那么多钱。妹子你快收起来，快收起来。」

    其实谢芬跟林妈妈差不多大，只不过一个养尊处优，一个常年劳作，林妈妈看着好像比她大了十多岁的样子。

    谢芬硬是把红包塞进锁儿衣服里，拍拍他的屁股道：「奶奶给你钱买糖吃，快去藏到自己屋里。」

    锁儿听说吃糖，赶紧捂住口袋，带着旺财一溜烟地跑了，惹得几人笑个不停。

    有了这么一段插曲，几人渐渐熟络起来。聊了会儿孩子的学习，又说说街上发生的新鲜事，林妈妈就把他们往饭厅让，连谢友庆也跟着混了顿饭。

    正宗的农家菜，讲究的真材实料。林妈妈也没专门学过厨艺，都是照着实惠好吃来做的。

    一大砂锅的鲢鱼豆腐汤，满满一大盆的红烧肉，凉拌莴笋，剁辣椒炒鸡蛋，另外还炒了几个蔬菜。

    张翰麟平时不知吃过多少好菜，可偏偏这会儿端着碗，筷子动得停不下来。

    「大姐，你手艺可真好，怎么连饭都比别人家煮的好吃呢？」谢芬吃完米饭，又给自己盛了一碗鱼汤，吃得赞不绝口。

    这饭当然好吃。米是青冥境里种的，带着淡淡灵气，常吃可以强身健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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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这药不卖

    林妈妈只以为人家是客气，也笑着说道：「这是刚收的新米，你要是喜欢，等下我给你们装一袋子回去。」

    对张家人来说，一点米根本不算什么好东西，远远比不上刚才的茶叶。谢芬也就笑着点头：「那我可就不客气了。新米好，熬粥特别香。」

    「对，配上点酸豆角，可下饭了。我腌了满满一缸，等下也给你们拿点。」

    林妈妈太热情，人家带着礼物上门，又给了孩子见面礼，她恨不能把家里的好东西都拿出来招待客人。她倒是忘了，自己儿女昨晚还曾救过眼前的男人呢。

    适当接受别人的好意可以增进双方感情。两家这么轮混着送礼收礼，一顿饭的功夫，已经熟络得好像多年的好朋友了。

    吃完饭，大家又坐到堂屋里，谢芬这才不好意思地对林妈妈说道：「大姐，其实我们今天来，除了要谢谢你家两个孩子，另外还有个不情之请。」

    林妈妈豪爽地笑道：「嗐，他们也就是正好遇到了，当不得你们特意来谢。有什么事你直说好了，姐能帮你的肯定帮。」

    呵呵，林爱华心里好笑。老妈从前在农村遇到的都是跟她一样的粗人，猛然见到谢芬这样漂亮精致的同龄人，难怪她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两人站在一起，差别实在是太大了，大得林爱华心里有点难受。

    同样是女人，凭什么别人的妈就保养得白白嫩嫩，穿着时髦得体，可她妈却满脸皱纹，一双手又粗又干呢？

    她该弄点化妆品，帮妈妈也好好养养皮肤，免得她在城里女人面前自卑。

    她这么一走神，谢芬也已经说出憋了好久的话。..

    「大姐，我家老张身体一直不太好，工作又忙，经常要喝酒应酬。昨晚他就是喝了酒，这才在路上摔倒了。他吃了你们给的药，说是身体舒服了许多。我就是想问问你们，那药还有吗？能不能匀给我们一点？」

    她也不敢说买，生怕传出去被人揪住小辫子。

    林妈妈听了，连忙问女儿：「爱华，你那药还有没有？有的话拿点给你张叔。」

    拿？林爱华一笑，点头道：「还有一点，在我房里。阿姨，你跟我上楼去，我拿给你。」

    谢芬立马站起来：「好，我们这就去。」

    等上了楼，屋里只剩她们两人，林爱华收起一脸单纯，手里拿着个小瓷瓶晃晃，问道：「你想要多少？」

    她的气质变化太快，惹得谢芬一呆，想好的话一下子突然说不出口了。

    林爱华也不跟她打哑谜，直接说道：「你如果只想要应急，那我看在张耀扬的面子上，可以白送给你。如果你想要根治张叔叔的病，那得吃满一整瓶才行。」

    谢芬也不是个无知少女，林爱华一说她就懂了。

    「不用你送，这药多少钱，阿姨跟你买。只是，你能保证效果吗？」

    林爱华一笑：「当然。吃完一整瓶，我保证他百病全消。另外……」

    她瞥了谢芬一眼：「我觉得你也该吃点。你现在虽然没什么病症，但身体状况也不太好。再不治疗，可能哪天突然就倒下了。」

    谢芬吓了一跳，白着脸问道：「你，你怎么知道的？」

    她最近确实头晕、头疼，总是精力不济，夜里还常常失眠。连枕边人都不知道的事，这女孩一眼就看出来了？

    「我学过点简单的医术。」林爱华不再多说，抛了下手里的瓶子：「你要多少？」

    谢芬试探着开口：「一瓶要多少钱？」

    林爱华缺钱吗？怎么可能。

    她笑着摇摇头：「我又不是卖药的。」

    不要钱反倒难办了。谢芬又问：「那你是想转户口？」

    农转非虽然难办，却也不是一点办法没有。随便她还是张耀扬的爸爸都能办到，只是，她不知道这个筹码够不够。

    林爱华没想到她能开出这条件，不由在心里盘算了一番。

    家里所有人都是农村户口。虽然对她来说，户口在哪儿根本没什么影响，但对别人可不一样。农村人住在城里，要是没有个介绍信，可是会被当成盲流遣送回去的。

    要是能解决户口问题，林家人肯定会高兴。只是，就这么一瓶药，她总不能狮子大开口吧？

    户口给谁，她得跟大家商量，不过，这个条件确实不错。

    林爱华点头：「可以，一瓶药我跟你换一个名额。」

    谢芬心中一喜，想到自己的身体，又有些为难地说道：「那我呢，我要吃多少药才能好？」

    林爱华只做了这一瓶糖丸，给了张翰麟，就没有多余的了。

    她把瓶子塞进谢芬手里，另外拿出一小瓶桃汁：「你的病跟他不一样，不能吃一样的药。你吃这个吧，这个对你有用。」

    谢芬打开瓶盖，立刻闻到一股诱人的果香，忍不住尝了一口。

    「好甜呀！一次喝多少？」

    林爱华懒得再去哄她了，干脆道：「全喝了，药到病除。」

    谢芬将信将疑，还是把桃汁一饮而尽。

    随着「药水」下肚，一股暖流瞬间流遍她的四肢百骸。谢芬感觉全身一轻，就连因长期伏案工作而时常作痛的肩颈也一下子松快了。

    她动动脖子，又捶捶腰，惊讶地瞪大眼睛。

    「你的药也太神奇了吧，我真的一下子全好了！但愿今晚能睡个好觉，最近我真是太受折磨了。」

    林爱华微笑：「肯定不会再失眠了，你今晚就能看到效果。至于户口的事，我要跟我爸妈商量一下给谁，之后再告诉你好吗？」

    「好，好！我先把指标准备好，只要你想好了，就让我家耀扬回家说一声，我立马帮你办了。对了，这件事你可千万别对外说，我们就是相互帮个忙，可不存在什么交换的事。」

    哈哈，张耀扬的妈妈还真是精明得可爱。

    林爱华点头：「好。把药瓶装好，回家就给叔叔吃。没什么禁忌，一天三顿一次三粒，吃完肯定保证百病全消。」

    人到中年，谁还没点小毛病。刚刚亲身试过药水的神奇，谢芬现在对林爱华的话深信不疑。

    她把药小心地收进口袋，又不好意思地问道：「我想问问，刚才那种药水你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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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月考

    谢芬喝了「药水」，只觉得全身轻松，顿时又想起自家老妈。

    她妈妈身体也是一直不太好，年轻时落下的病，常常疼得半夜睡不着觉，不知道这药对她有没有效果。

    林爱华想了想，说道：「药材比较难得，配这一瓶药，没有一个月做不好。你要是还想要，得等几天。」

    谢芬也就是一时意动这才多问了一句，还没过夜呢，她也不能确保这药真的有效。听说没有，她也就没再强求。

    「好，等你有了阿姨再来。」

    两人都没提条件，但彼此心知肚明。这女孩可不像她那个热情好客的妈，恨不能把家里的好东西都送给别人，她精明着呢。

    两人下了楼，楼下林妈妈已经装好了一袋子米，还去地里摘了好多蔬菜。见她下来，张翰麟起身告辞，林妈妈硬是让林三哥背着米送他们回去。

    张翰麟却不过她的热情，只得示意儿子接过米袋子，自己提上蔬菜。

    「大姐，天晚了，让爱民在家歇着。我带着两个大小伙子，还怕没人出力吗？」

    谢友庆最会来事，他赶紧抢过张翰麟手里的袋子，笑道：「对，我来，我来背，等下也给我分点回家吃。」

    几人哈哈大笑，林妈妈又说要再给他也装一份，撕吧了好半天，才送他们出去。

    林家人一直送到大路上，直到张翰麟反复让他们不要再送了，他们才站在路边。

    张耀扬今晚一直很安静，几乎没怎么说话。这会儿要走了，他终于对林爱华挥挥手：「林爱华，谢谢你！」

    谢什么，他没说，林爱华以为自己明白，也挥挥手：「不用谢，有空过来玩。」

    张耀扬终于笑了，笑得阳光灿烂。

    几人走远，林家人回家，林妈妈立刻问锁儿：「刚才奶奶给的大红包，你藏哪儿了？」

    锁儿背着手：「不给，宝宝要买糖。」

    哈哈，林妈妈大笑，回屋拿出几个糖块：「你这么小，哪儿会买糖？给奶奶，奶奶帮你买。」

    锁儿接过糖，藏进自己兜里，从林妈妈枕头下翻出红包：「给你，明天帮宝宝买好多糖！」

    「好，买好多糖。」

    她打开红包一看，吃了一惊：「爱华，你快过来。」

    林爱华跟进东屋，见她妈手里拿着厚厚一叠崭新的大团结。

    「你看，你同学的妈妈给了锁儿这么多钱！」林妈妈有些手足无措，「咱们的回礼是不是给少了？那点米和菜才值几个钱？」

    林爱华耸耸肩，说道：「人家又不是跟你买菜的。妈，刚才谢阿姨跟我上楼拿药，说是可以帮我们家解决一个户口。你要不要跟爸商量一下，这户口给谁才好？」

    林妈妈这下再顾不上钱了，拉着女儿的手，反复确认：「她真这么说了？真能给我家一个城里户口？哎呀，她会不会只是随口说说哄咱们的呀？」

    林爱华知道一个户口对家里人来说分量很重，没想到老妈竟然因此患得患失起来。

    她只好安慰道：「是真的。她跟张耀扬爸爸都是有身份的人，不可能在这事上骗咱们的。你只要好好想想把谁的户口转到城里就行了。」

    谢芬会不会得了药就反悔？林爱华一点不担心。她已经金丹了，对付个凡人，也就是一根手指头的事。其实她自己完全有办法把全家人的户口都改到城里，只是，真没这个必要。

    她想按凡间的规矩生活，想要的一切只凭自家的能力。

    这一晚，林妈妈失眠了，想了很多很多。

    家里那么多人，只有一个指标，给谁才好呢？

    林爱华一点没操心这些，她想的只是过几天的月考。

    林爱兵学习虽然努力，但毕竟时间太短。让他参加月考的话，会不会打击他的自信心？

    林爱兵却从没想过放弃。他白天听课，晚上还点着灯读书到深夜。谢友庆来过一次林家，已经跟林爱兵混熟了，下了课经常跑过来玩一会儿。只要他来，就被林爱兵拉着帮他补课，成了免费的补习老师。

    张耀扬也来过一次，跟谢友庆一起过来的。他成绩比谢友庆好，只要他在，谢友庆就可以扔下两人，跟林三哥去河边钓鱼摸虾上树抓鸟。

    张翰麟是支持儿子跟林家多走动的。用他的话来说，林家人都很忠厚淳朴，值得交往。谢芬虽然知道林爱华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纯良，却也没阻止儿子去林家玩。

    男孩子嘛，又不会吃亏。正好儿子太沉稳，需要多几个同龄朋友，一起热闹热闹。

    几天后，月考如期而至，考完就可以放大假，寄宿生能回家了。

    这种题对林爱华来说实在太简单，闲着无聊，她连高二的课本都已经看完了，现在上课完全就是一边摸鱼一边修炼。

    要不是为了二哥，她都想请个长假回村里去了。至于为什么，她自己也感觉怪怪的。她竟然有些想念徒弟了。

    臭小子从前总在她面前蹦跶，不是送鱼就是送菜，怎么现在好多天都不出现了？

    她已经拿到仙丹，随时可以治好徒弟送他回去，可他竟然不出现了？

    他是不是在凡间玩得太嗨，不想回去担负起玄天门的重担？

    林爱华一边刷刷答题，一边在心里胡思乱想，两张卷子没多久就写完了。

    她的神识扫过二哥的卷子，发现他竟然答出了大半的题，不会的也按照自己的思路写了不少。

    林爱华欣慰地点头。会答就好，这样她就不用花心思给哥哥传纸条了。

    监考老师站在后门口发呆，林爱华无聊地把班级上的同学全扫了一遍，发现了不少有意思的事。

    学霸邓勤依旧坚挺，已经答到了最后的大题，答案几乎都对。

    谢友庆这小子最近被林爱兵拉着讲题，顺带着自己也看了好几遍课本，做起题来再不用抓耳挠腮了。

    周雨桐笔下虽慢，却有条不紊，答案也是对多错少。

    她看了一会儿，突然，有人动了。

    何美灵轻轻咳嗽了几声，邓勤猛地停下笔，犹豫了一下，撕下一张小纸条。

    有意思了，老跟她作对的人，竟然想在老祖眼皮子底下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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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九章 回村

    报告老师是不可能的，大家都知道，学生之间有什么矛盾应该自己解决，打小报告的都会遭到同学们的一致鄙视。

    林爱华坐着不动，手底下却捏了个法决。

    邓勤写完纸条团成一团，轻轻往旁边一扔，林爱华的灵力立刻动了。纸团在半空改变方向，掉在了过道上。

    何美灵着急地瞪了邓勤一眼，他只好摸摸鼻子，双手一摊。

    何美灵最近一心只想抢到文艺汇演的领舞，根本无心读书。时间都花在跳舞上，试卷上的题十道有八道她都不会。

    答案近在眼前，她只好铤而走险。

    她手底下一动，桌上的橡皮滚了下来，掉在纸团旁边。

    她紧张地回头看看老师，见他依然没有反应，赶紧弯腰借着捡橡皮的机会把纸团捏在手里。

    学生作弊一般都是瞒上不瞒下，这两人的小动作被许多人看在了眼里。

    身为何美灵的同桌，朱玉霞怎么肯放过学霸的纸条，她也连忙捅了捅何美灵，示意她给自己看看纸条上的答案。

    何美灵微微点头，连忙把纸条展平，一手藏在桌下，一手飞快地抄答案。抄完，她把纸条塞进朱玉霞的手里，自己偷偷松了口气。

    她以为自己这下稳了，殊不知林爱华却在一边偷笑不已。

    刚才纸条落地的瞬间，她已经悄悄做了手脚。何美灵拿到的答案全都错了位，要是真的照抄，那简直错得离谱。

    显然，何美灵并没有发现答案全错了。抄完答案，她松了一口气，得意地看看还在绞尽脑汁答题的周雨桐。

    哼，你不是跟林爱华要好吗？她的卷子早就做完了，怎么不给你也递个纸条？

    就你这塑料姐妹，还不如我对邓勤撒个娇来得有用呢。

    她决定考完就奚落周雨桐一番。

    她想得挺美，只可惜周雨桐根本没给她机会。考完最后一科，周雨桐忙不及地交了试卷跑回宿舍。一个月没回去，她早就想家了。

    这会儿还不晚，她还来得及赶上最后一趟车。

    林爱兵比她交卷早，有林爱华这个内应，他成功争取到了送周雨桐去车站的任务，这会儿正推着车等在校门外。

    周雨桐提着个小包出来，立刻看到了林爱兵。

    他长腿一跨，骑上自行车，稳稳地撑住地：「上来，我送你。」

    「好咧！」周雨桐也不跟他客气，跳上自行车后座，紧紧抓住他的衣服。

    「谢了！等我回去后，带巧克力给你吃。」

    巧克力林爱兵没吃过，不过，只要是她送的，他吃什么都比蜜还甜。

    林爱兵的车骑得又快又稳，等何美灵追到校门口，只看到两人远去的背影。

    她只好哼了一声，对朱玉霞说道：「你看，我说对了吧，这两人一定在偷偷谈恋爱。」

    朱玉霞伸着脖子看了会儿，恨恨地说道：「周雨桐也太随便了。不行，我得给她告诉老姜，让老姜管管她。」

    何美灵连忙劝道：「算了算了，他俩只是一起回家，又没做什么出格的事。你想告诉老姜，也得抓到证据才行呀。你现在去告，人家一句话就否认了，有什么用？」

    对哦。朱玉霞点头：「美灵，还是你聪明。就这么办，我们盯紧她！」

    林爱兵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盯上了，他送完周雨桐，马上风风火火赶回家。

    林妈妈已经收拾好东西，就等他回来了。

    自从嫁进林家，林妈妈还从没离家这么久呢。她也想家。

    弟兄两个一人一辆自行车，林妈妈抱着锁儿坐在林爱兵的车后座，林爱民载着林爱华，车上还装了一大堆城里买来的好东西。

    这些天林爱民每天打鱼，又摘了院里吃不完的水果去卖，倒也挣了几百元。他在黑市混熟了，又跟人换来不少票证，几人回去时不但带了自家种出来的水果蔬菜，还另买了不少城里才有的好东西。

    一路上，哥俩蹬得特别卖力，天还没黑透，几人就骑进了村里。

    「哟，这不是爱兵嘛，你们回来了！你爸在村口等好久了，刚刚回去做饭，你们快回去吧。」

    刚进村，就有人看到了他们，都热情地围过来。

    几人顾不上跟他们拉家常，只随便应付了几句，就赶紧往家骑。

    远远地看到家里的炊烟，肥仔也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下跳进了林爱华的怀里。

    「主人，你怎么这么久都不回来？我不管，这次我要跟你走，我们再也不分开了！」它在林爱华的身上使劲蹭，一个劲地喵喵叫，表现得好像多想她似的。林爱华却知道，这都是假象。

    它要真是离不开自己，干嘛不跑去县城找她？要知道自己现在可是金丹了，肥仔的实力也随之提升，这么区区几十里路，它一会儿就能跑到。就算它懒不想自己跑，那它干嘛不去找小鱼？小鱼可以送它去的嘛。

    她提起肥仔的顶瓜皮，笑道：「想我？你是小金鱼吃完了吧？」

    「嘿嘿……」肥仔干笑几声，不敢再演了。

    说话间，自行车已经停到了家门外。林爱华跳下车，把林妈妈扶下来。

    林三哥扔下车，上前推开院门，大叫道：「爸，哥，我们回来了！」

    林爸爸知道女儿今天放假，早就准备好了一大桌的好菜，其中还有肥仔贡献的两只鸽子呢。

    城里没什么好菜卖，女儿难得回来一次，可不得让她好好补补。

    几人东西都没来得及收拾，先挤到厨房里。

    林大嫂从灶台后探出头，看到锁儿，立刻高兴地站起来。..

    「乖儿子，可把妈想坏了！快过来，妈妈抱抱！」

    林大嫂和林爱国抱着儿子好一顿稀罕，林爸爸把菜端上桌，笑道：「快坐，都饿坏了吧。赶紧吃饭，有什么话吃完再说。」

    林家人又一次齐聚，挤坐在厨房的小桌旁，一边吃饭一边有说不完的话。

    听说二儿子也考上高中，这才还参加了月考，林爸爸开心地胡子都翘了起来。

    「好，好！我们老林家要出两个高中生了！这下你们两个都能进城当工人，咱家以后发达了！」

    林妈妈喜滋滋地看着他，笑道：「还有一件喜事呢！爱华搞到了一个城里户口，现在就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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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五十九章 回村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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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林大嫂一胎四宝

    户口的事，林妈妈在两个儿子面前都没提，直到见到林爸爸才忍不住说了出来。

    几人听了前因后果，都忍不住高兴，可接着却又为难了。家里四个孩子，户口给谁才好呢？

    林爱华第一个举手表态：「我不用转户口，那玩意对我没用。」

    林爱兵也赶紧说道：「我也不要，高中毕业可以在城里找工作，转户口的事以后还有机会。」

    那就只剩下林爱国和林爱民了。

    林爱民还没来得及表态，却被林爱国抢了先：「给爱民吧，我在家呆着挺好的。大队现在的事情比从前顺多了，养了鸡，还养了羊，年后再去买些猪仔回来，收入不比城里差。」

    也是，林爱国刚当上大队长，为这事费了不少心力，要是转了户口，这职位可就得让出去了。

    既然其他几人都不要，那就只剩林三哥了。他摸摸头，笑道：「其实我也不一定要个城里户口。城里人辛辛苦苦一个月，还不如我下河打几次鱼收入多呢。」

    林爸爸拍了下桌子，说道：「说什么鬼话，有户口当然好，每个月都发粮票布票，还能在城里找工作。你把户口转进城里，说不定还能在县城找个媳妇，以后我孙子也能跳出农门了。」

    「对，对！孩子户口跟妈走，你赶紧去吧户口转了，再找个城里媳妇！」林妈妈也跟着一拍大腿，恨不能现在就把儿子的终身大事全给操办了。

    林大嫂生怕落后，也赶紧跟着笑道：「对，爱民，你抓紧点，赶紧在城里寻摸个好姑娘。你们都进了城，我家锁儿以后可就有大靠山了。」

    林爱民被她说得脸红，赶紧把桌上的鱼汤推到她面前。

    「大嫂你快吃饭吧。我不急，二哥的事还没定呢。」

    「对，爱兵你跟爱华同学的事怎么样了？」

    林大嫂一边八卦，一边夹了一块鱼送进嘴里，还没等林爱兵说话，她却突然一阵反胃，勉强转过头，都没来得及跑出去，就哇哇地吐了一地。

    「怎么回事？是不是着凉了？」林妈妈连忙过去帮她拍背，林爱国也赶紧扶住她。

    林妈妈拍了几下，见儿媳妇还是脸色发白，额头上冒着冷汗，忍不住担心起来。

    「爱华，你不是会看病吗，快来给你嫂子看看。」

    林爱华让大嫂把手伸过来，搭着脉仔细探查。

    这脉象，怎么这么乱？她将神识探出，把林大嫂全身扫描了一遍，却突然愣住了。

    见她发呆，几人以为林大嫂得了什么了不得的大病，都吓得不敢说话，生怕打扰了林爱华。

    林大嫂见小姑子脸色凝重，也吓得不敢动了。

    好半晌，林爱华才收回手，淡定地说道：「没什么，大嫂只是怀上了。」

    「怀上了？！」林妈妈一下子反应过来，笑着说道：「可不是嘛，她怀锁儿的时候也吐得厉害，这胎肯定还是儿子！」

    林爱国满脸喜色，连忙把她面前的鱼汤推开，夹了一条鸽子腿放在她碗里。

    「儿子女儿都行，我都喜欢。」

    几人纷纷恭喜，林爱华却摇头苦笑：「别担心，这胎肯定会有儿子，也会有女儿。」

    什么意思？众人一呆，还是林妈妈最先反应过来。

    「你是说，你嫂子怀的龙凤胎？」

    几人惊讶地张大嘴，却在听清林爱华的话后张得更大了。

    「不是龙凤胎，是四胞胎！」

    「四胞胎？我的天啊！」林妈妈惊讶地捂着嘴，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她赶紧扶住林大嫂，又一个劲地叫林爸爸把地上的脏东西扫走，别熏着儿媳妇。

    「淑芬，你还想吃点什么？妈给你另做。」她欢喜得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才好了。

    其他人听说是四胞胎，都是又惊又喜。他们村还从没出过这样的事呢，听都没听说过。

    林大嫂立刻被当成珍稀动物保护了起来，搞得她都不好意思了。

    「爸，妈，我没事。刚才就是突然闻到鱼腥味才吐的，过些天就好了。你们快坐下吃饭吧，别忙了。」

    没人怀疑林爱华诊断失误，大家第一时间就信了她的话。

    出了这件喜事，城里户口立马不香了，一家人全都围着林大嫂转。

    好容易吃完饭，林妈妈顾不上去几个亲戚家串门，先把儿媳妇扶进屋里，转头严厉地叮嘱大儿子。

    「爱国，你这些天稳重点，千万别伤了淑芬的身子。知道不，肚子里四个宝宝呢，可千万马虎不得。」

    林爱国也欢喜得不知怎么办才好，一个劲地保证：「妈，我知道，我知道！我一定保护好她。」

    「你知道就好。锁儿以后都跟我睡，免得他夜里不老实，碰到淑芬的肚子。」

    林妈妈交代完儿子，又叮嘱林大嫂早点睡，以后都不能干重活儿。说了好一会子话，她才意犹未尽地回自己屋。

    林爱华瞅准个没人的空子，钻进林大嫂屋里，反身关上房门。

    林大嫂以为小姑子又要偷偷塞给自己什么好东西呢，谁知她小脸一板，严肃地问道：「你是不是偷吃喂鸡的草了？」

    啊？！

    林大嫂一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你是说，我怀上四胞胎是因为吃了喂鸡的草？」

    林爱华叹口气，无奈地看着大嫂，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才好。她把自己拿出来的东西想了个遍，大概也只有这青冥境里随处可见的野草才有这种功效了。

    「你还真吃了？」

    林大嫂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我看那草碧绿的长得好看，鸡又看得那么紧，碰都不让人碰，我就忍不住好奇，抢了两片叶子尝尝。」

    「好吃吗？」林爱华都好奇了。

    「没什么味道，就是觉得挺嫩的。」林大嫂暗自庆幸。鸡吃了一天能下几十个蛋，幸好自己只吃了两片叶子。要是她摘来当菜吃，会不会也像鸡一样，一胎怀上好几十个呀？

    林大嫂打个冷战，决定以后再也不乱吃东西了。

    她有些担心地看着小姑子：「爱华，这事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被他们知道我吃了喂鸡的草，肯定要笑话我一辈子。」

    呵，你还有心思担心这个？

    正常人怀一个都很辛苦，你怀着四胞胎，将来月份大了，有得你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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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章 林大嫂一胎四宝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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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分户

    四个小宝宝，装在一个肚皮里，恐怕不等足月，林大嫂就撑不住了吧？

    她烦恼地挠挠头，从口袋里掏出几颗丹药塞进林大嫂手里。

    「吃了它，调养身子的。」

    林大嫂问都不用问，就知道肯定是好东西。她接过去连水都没喝一口，咕噜吞进肚子，对林爱华一笑。

    「谢谢，我就知道你最关心我了！」

    这样的大嫂，哪儿还有她刚来时的样子，都快变成林爱华的小迷妹了。

    林爱华现在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人家肚子里揣着四个娃呢，谁敢高声说她一句试试？恐怕立刻会被林家人群起攻之。

    「你早点睡吧，等月份大了我再帮你看着，保证你母子平安。」

    说完事，林爱华回到自己房里，立刻把肥仔带进青冥境。

    肥仔这些天憋坏了，立刻飞奔到鱼池前，疯狂地往外捞它最爱的小金鱼。

    「你悠着点，别捞光断了种。这里不是仙界，我可找不到灵鱼给你。」

    「再捞一条，一条就好。」肥仔在自己的项圈里装了三十多条鱼，又去抓了些普通鱼虾，这才心满意足地躺在草地上。

    「主人，你这次进城把我带上吧。你不在家的日子，天知道我过得有多惨！」

    「所以，你惨得胖了一大圈？」林爱华把它提起来掂了掂，笑道：「这下真成肥猫了。」

    肥仔打个哈哈，不敢说自己每天都能吃到仙君亲自烤的鱼，只好闭着嘴不说话。

    林爱华却不肯放过它，问道：「你这些天是不是跟小鱼在一起？他在干什么，怎么好多天都没看到他？」

    肥仔苦死了。这两人，你们想知道什么不会当面问吗？非得来逼问我这可怜的小猫咪。这个双面间谍猫，它到底还要当到什么时候？

    「小鱼？他在家呀，每天下地干活儿，别的什么都没干。」说完，连它自己都不信，只好再找点有分量的消息。

    「对了，前些天你哥请他帮着卖鸡蛋，他让余小红去了。」

    就这？林爱华用眼神施压。

    肥仔只好继续往外挤：「他每天早上跟着一起出去，在路上抓几十斤鱼给余小红。卖的钱他都没要，全给他妹妹拿着了。」

    哟，看不出嘛，逆徒出息了，竟然会自己进城卖鱼了。

    还有，他卖鱼的钱竟然不拿来孝敬师父，交给余小红算什么？养妹妹？

    呵呵，林爱华冷笑两声，说道：「知道了。」

    不好，有杀气！肥仔把自己团成一团，尽量缩小存在感。

    还好，主人没有要拿它撒气的意思，只是沉着脸不说话。好半晌，她突然站起来。..

    「不说这个逆徒了，这两天我就把他送回去。走，睡觉去。」

    「睡觉？你不修炼了？」肥仔连忙跟出去。

    「不了，我现在要多多在人间历练，学着体会凡人的生活。修为对我没什么用，不练也罢。」

    林爱华说完，掀开被子直接躺倒，不一会儿竟真的睡着了。肥仔在黑暗中忽闪着大眼睛，陪着主人躺了一会儿，实在无聊得厉害，只好自己跑进青冥境。

    林爱华怕旺财这几天单独留在城里跑丢了，也抽空把它藏进了青冥境。那么大的地方，还有它的奶兄弟陪着，旺财过得可快活了。

    见到肥仔，它立刻迈着小短腿飞奔过来，尾巴摇得车轮一样。

    肥仔拍拍旺财的头，逗它玩了一会儿，不满地撇嘴：「凡间的小狗也太笨了，一点不好玩。不行，我得帮你开开灵智。」

    它左右看看，突然心生一计，叼起旺财飞奔到林爱华平日洗澡的灵泉边，把旺财直接丢了下去。

    旺财吓得四脚乱蹬，咕嘟咕嘟喝了一肚子灵泉水。水中的灵气灌注全身，旺财的身子一轻，慢慢浮出水面。

    肥仔回头瞄瞄，没人注意，它也噗通跳了下去。

    林爱华真的睡着了，一点没注意青冥境里的异常。第二天早上起床，太阳都升起老高了。

    虽然又住回茅草屋，但林家人好像都没什么不适应。

    老话说，从糠里跳进米里容易，从米里跳进糠里难。但这是他们从小长大的地方，虽然简陋，却满满都是家的味道。

    林爱国尤其不舍得离开这个地方。

    这里是他的根，他已经渐渐长成了一棵高大的树，不用再仰仗父母遮阴了。

    他坐在饭桌旁，喝着简单的稀饭，就着刚烙的大饼，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爸，淑芬肚里又怀了四个，明年我就娃，这房子有点小了。我想把户口分出去，自己再弄块宅基地另盖个院子，将来孩子们也跑得开，不用挤在一起。」

    昨晚，他跟林大嫂合计了一晚上，两人算了又算，今年一定能攒够盖房的钱。

    林爸爸手里有钱，老祖给的，谁都没告诉。

    他听儿子一笔笔数着将来的收入，盘算着材料人工，欣慰得老脸笑开了花。

    儿子真的长大了，有什么事能自己想办法，而不是张着嘴跟父母要。这样才算是个真正的男人。

    「好，爸支持你。明年开春咱们就动工，不够的钱爸给你拿。」

    林爱国看着两个弟弟，歉意地说道：「我也没想到你们嫂子一下子能怀四个，只好先动用家里的钱了。不过你们放心，咱们分户不分家，以后我俩挣到的钱还交到家里，留给你们娶媳妇。」

    林三哥满不在乎地一摆手，说道：「大哥，瞧你这话说的。咱们十多年的兄弟，用得着分这么清？我现在住在县城，每天也能挣好几十，都放在妈身上了。等下也叫她拿给你，给我侄儿盖新屋。」

    「好兄弟，谢谢！」

    林爱兵羡慕地看着两个兄弟，什么也没说。他现在的身份是学生，每天只是花钱，一分钱都挣不到。为了赶上进度，他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学习上了。

    他现在还帮不上家里的忙，不过，等他有空了，他也要跟着三弟一起去挣钱，给家里出一份力。

    几人开始聊盖房的事，商量着现在就开始找人挖地基，半天不说话的林爱华突然插了一句：「你们有没有想过，先把嫂子的户口转到县城，这样，以后她生的宝宝就全是城里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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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你到底是谁

    原本讨论得正欢的众人一呆，都转头看着她。

    林爱华耸耸肩：「孩子的户口跟妈走，嫂子迁过去，锁儿也能跟着。嫂子，你不是想把锁儿送进县城读书的吗？有了户口，等他到了年龄就能直接送过去，都不用找人托关系。」

    「还有，等四个宝宝出生后，也可以直接落在你的户口本上，将来无论是读书还是找工作都方便。」

    对呀，把户口给林大嫂，就相当于一个指标得了六个城里户口，这买卖太划算了！

    只是，说好了先让爱民迁过去的，现在反悔，不就相当于抢了他的东西送给老大一家了吗？这事叫他们怎么开口？

    林爱华之所以这么说，完全是因为她从没觉得农转非是件多难的事。三哥不过是略等一等，先把机会让给更需要的人。等过些天谢芬来找她买药，她再要一个指标就是了。

    众人静默着，都看向林爱民。

    他无所谓地耸耸肩：「那就先让大嫂迁过去。我昨晚就说了，有没有城里户口一点不重要。城里人虽然吃着计划粮，还不一定过得有我们好呢。」

    林妈妈心里有点愧疚，但为了四个还没出生的孙子孙女，她也跟着附和道：「对，爱民说得在理。看看你们张叔、谢姨，都是在城里当大官的，吃了咱家的米一个劲地说好，还要扛一袋子回家吃呢。」

    林大嫂原先也没想过这事，但被林爱华一提，她真的不舍得放弃。

    她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锁儿，为了四个还没出生的孩子。

    没去过县城，她也不知道城乡差别有这么大。城里孩子从小就能坐在整洁的教室里读书写字做游戏，农村孩子却只能拖着大鼻涕玩泥玩水，学校也是四处漏风的土坯房。

    只要她脸皮厚一点，她的子女就能彻底改变命运了……

    只是对不起小叔子。

    她歉疚地看着林爱民：「爱民，嫂子……」

    她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林爱国轻拍她的肩，对三弟说道：「是大哥占你便宜了，以后哥有了好东西全都先紧着你。」

    林爱民都被他们搞得不好意思了，连连摆手道：「我是真不稀罕城里户口，大嫂需要，当然先给她。她儿子不也是我侄儿嘛，将来也是要孝敬他们老叔的，我又没吃亏。」

    「哈哈，说得好。这才是亲兄弟呢！」林爸爸一高兴，立马拍着林爱国的肩说道：「赶紧的，现在就去分户。先把地基挖了再动淑芬的户口，免得有些狗东西瞧咱们红火来找茬。」

    林爱国自信一笑：「不怕。我身正不怕影子斜，就算户头上只有我一个，也没有不给分宅基地的说法。再说了，咱不惹事，但也不怕事。谁敢挑头闹事，只看他自己是不是只雪白的猫。」

    林爸爸欣慰地摸着胡子，笑道：「好！看来你这个大队长当得越来越得心应手了，现在说话霸气得很。不过，咱们也不占公家的便宜，以后淑芬不出工，她和锁儿也别在队里领口粮，免得落人话柄。」

    林大嫂连忙插话：「可不行！我今年辛苦干了一年的活儿，凭什么不领？那是我该得的。」

    她现在可是林家的宝，谁都不敢惹她着急，大家连忙点头：「对，该领，该领。」

    「不过，淑芬啊，你现在身子金贵，可千万不能再下地了。你跟妈进城去，妈每天洗衣做饭照顾你，不留你在家伺候这几个臭男人。」

    要不是昨晚被林爱华说破，林大嫂根本不知道自己怀孕了。这些天她照样跟从前一样上工做饭，一点没觉得哪儿有什么不对。

    肚皮一点异样都没有，现在就叫她什么也不干地养着？

    林大嫂连忙赔笑：「妈，我没事，肚子里的孩子也好得很，根本不用人照顾。昨天我还跟着挖了半天土呢，怎么就不能干活儿了？」

    她自己没当回事，旁人可不这么想。林妈妈立马大惊小怪地叫道：「可不敢再去挖土了。你明天就跟我进城去，咱去县医院请大夫好好瞧瞧。」

    林大嫂肚里的宝宝才个把月大，城里的大夫也瞧不出个什么。只是，林妈妈实在是担心，生怕她有个什么闪失。

    林爱华也不拦着，随便她妈怎么折腾。家里人都在商量盖房的事，她悄悄退出厨房。

    臭徒弟，在凡间玩得太过了。也不知道他想起自己的身份了没有，还真把自己当成余家的儿子，余小红的亲大哥了？

    她的神识一扫，精准地找到了徒弟。他正提着个小篮子，优哉游哉往自家走过来。

    呵，来得正好。

    林爱华拦在路上，背着手等徒弟到来。

    余小鱼老远就看到了她，露出一口白牙，笑道：「爱华，什么时候回来的？哥给你做了韭菜鸡蛋饺子，正要送过去呢。」

    「哥？你当哥当上瘾了？」林爱华挖苦一声，上前抢过篮子。

    「怎么了？你好像有点不高兴。」余小鱼愣了一下。难道，她是怪自己好久没去给她送吃的？他这不是忙嘛，好多事，得等师父不在他才能放开手脚。

    「呵呵，我高兴着呢。」林爱华懒得试探，小手一翻，露出藏在掌心的一枚仙丹。

    「把药吃了。我看你病得不轻，该好好清醒一下。」..

    余小鱼的目光一闪，接过丹药毫不犹豫地放进嘴里，随口笑道：「这是什么药？吃了能成仙吗？」

    「对呀，吃完立马原地飞升。」林爱华紧盯着徒弟，谁知他一点异样都没有。没有想象中的如梦方醒，也没有灵力爆发，就像只是嗑了一颗糖丸。

    奇怪，仙丹失效了？还是徒弟演技太深，连她都骗过了。

    她招招手，叫徒弟过来，猛然伸手，抓住他的手腕。

    灵力侵入经脉，一路畅通无阻，余小鱼却只是笑嘻嘻地看着她。

    「咦，你摸，我？怎么，几天不见，想我了？」

    两人境界相差太大，师父能查得出他的真实修为才怪。

    林爱华什么也没发现，悻悻地放开他的手，沉着脸问道：「老实交代，你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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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拿去花

    两人还在大路边站着呢，现在可不是坦白的时候。余小鱼装傻：「我是你小鱼哥呀。怎么，你当了城里学生，就不认识我了？」

    「哼！」

    林爱华白了他一眼，问道：「听说你这些天都在卖鱼。怎么，缺钱花？缺钱花不会跟我要吗？让一个小女孩天天进城去帮你卖鱼，你自己在做什么？」

    林爱华的手一伸，手上多出来厚厚一沓大团结。「拿去花！」

    她这样子，不禁勾起余小鱼的回忆。

    从前师父也是这样，常常随手扔出一袋灵石，再加上一句「拿去花」，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就像扔给他一袋垃圾一样。

    现在她虽然依旧努力板着脸，他却看出，师父不高兴了。有点生气，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味，还带着点宠溺。

    原来她从前丢给自己灵石不是嫌他没用嫌他穷，而是在宠他呀！

    余小鱼为自己的发现内心雀跃不已。

    他不接林爱华的钱，却从自己袋子里掏出一张存折，塞进林爱华的手里。

    「我不缺钱。来，这是给你的，你拿去花吧。」

    林爱华有钱了都是放在储物袋里，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存折呢。..

    她好奇地翻开手里的红本本，惊讶地看到上面写着一行字：存入，10000元整。

    她抬头，瞪大了眼睛：「你干什么了？哪儿来的这么多钱？」

    这小子，该不会是仗着自己的能力做什么坏事了吧？

    余小鱼无奈地耸耸肩：「我什么也没干，就是跟别人学着做了点生意。放心吧，我所有的钱都是干净的。还有，以后我挣的钱全都交给你，随便你怎么花都行。」

    林爱华看着手里的红本本，心里突然甜滋滋的，刚才的不快就像被风吹过，早就烟消云散。

    但她还是死鸭子嘴硬，一边把存折收进口袋，一边挖苦道：「不对吧，我怎么听说你把卖鱼的钱全都交给余小红了？那才是你亲妹妹吧，我算什么？」

    啧啧，师父当了几天凡人，都学会无理取闹了。

    余小鱼只好耐心解释：「余家太穷了，没钱的话，这个冬天恐怕都难过得去。再说小红也不小了，到了说人家的时候。卖鱼得来的都是小钱，是留给她做嫁妆的，给你的才是大头。」

    听说那是给余小红的嫁妆，林爱华心里竟一下子舒坦了。她又白了徒弟一眼，转身往自己家里走。

    「你卖鱼去吧，我回家吃饺子！」

    咦，今天这关就算是过了？师父又新增了财迷属性，看来自己以后还得多多努力，争取让她看到自己的钞能力。

    林爱华摸着口袋里的存折，美滋滋地回到家里，把饺子放进厨房。

    林家几兄弟都是闲不住的人，一回来就跟着老爸上工去了，家里只剩下三个女人带个孩子。

    林爱华现在不用专注修炼，有时间到处走走看看。她干脆拉住锁儿的小手，说道：「走，姑姑带你去爷爷家玩。」

    林妈妈生怕儿媳妇闲得无聊要下地，也拉住她说道：「走，咱们一起去。我们这次回来买了些布料点心，正好给你爷奶送过去。」

    奶奶上次见到孙女上了高中都高兴得很，这次要是告诉她孙子也考上了，还不得让老太太乐上一年。

    村里的一大娱乐就是串门，林大嫂现在被限制了劳动，只好跟着闲逛了。

    几人拿上给爷奶和三叔家的礼物，一起溜溜达达来到林家老宅。

    老爷子也是个闲不住的，一大早的也跟着去地里做点零活，家里只有奶奶和三婶带着两个孩子。

    林妈妈在门外叫道：「美丽，在家吗？开开门，我们几个来找你玩。」

    吴美丽听到声音，连忙跑出来，笑道：「你们怎么来了，快进来坐！」

    她见林妈妈和林爱华手里都提了不少东西，知道肯定有自己的份，心里一下子就高兴了。

    把几人让进堂屋坐下，她又是拿花生又是倒茶，还把两个儿子喊出来，说是陪着大伯娘。

    吴美丽一直就是这样，有点什么好处，立马削尖了脑袋往前钻，林妈妈都习惯了。

    她把带给三房的那份东西拿出来，笑道：「我不是陪爱华进城读书了嘛，从县城带回些点心水果，拿去给孩子们尝尝吧。」

    县城的点心比镇上的精致多了。林爱华喜欢吃绿豆糕，村里人可都更喜欢新式的蛋糕饼干，不为别的，只为平时不多见。

    林妈妈带了几块布，是打算给公公婆婆做衣服的，没有三房的份。可吴美丽接过点心放在桌上，眼睛又盯着她手里的东西，眼里就像长了钩子一样。

    唉。林妈妈心里叹口气，只好分出一块递给她。

    「这是城里带回来的卡叽布，拿着给老三做件衣服穿吧。」

    吴美丽接过布，心里这才舒服了。她嘴上一个劲地说着不好意思，手底却把布翻过来覆过去地摸个不停，哪有半点不好意思的样子。

    林爱华懒得看她装腔作势，干脆站起身，问道：「奶奶呢？我去看看她。」

    「你奶奶刚吃了早饭，在自己房里坐着呢，我去叫她出来吧。」吴美丽说着站起身，手里的布还是没放下。

    林爱华起身就往东屋走：「别叫了，我自己进去。」

    她悄悄一拉林大嫂，两人走到东屋门前，林爱华轻声叫道：「奶奶，我是爱华。能进来吗？」

    「爱华呀，进来吧，门没关。」门内响起奶奶的声音，中气十足。

    林爱华推开门，见老太太盘腿坐在窗前的一张矮榻上，腿上盖着小薄被，旁边放着针线笸箩，正拿着一块雪青色的布料在绣着什么。

    奶奶抬头，摘下老花眼镜，放下手里的针线活儿，微微笑道：「怎么回来了，学校放假？」

    「对，每个月放一次，我就回来看看你。奶奶，你做什么呢？」

    她没看错的话，奶奶拿的是一块丝绸料子，还在上面绣花？这么精细的衣服，现在可不兴穿。

    听说，这种衣服都被当成奇装异服，要是敢穿到大街上，会被人抓住当场剪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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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奶奶的宠爱

    奶奶敲敲自己的腿，起身穿上鞋子，把她拉到自己面前，拿起手里的布料比划了两下，点点头。

    「合适，衬得皮子白。」

    「给我做的？」林爱华不缺衣服，可从来也没人给她这么一针一线在衣服上精心绣花，只是为了好看。精华书阁

    老太太把布料放下，笑道：「原本想做个小袄，但手里布料不多，只能给你做个坎肩穿了。」

    林大嫂也凑上前，赞道：「奶奶，你手怎么这么巧呢！看看这小鸟，绣得跟活的一样。」

    奶奶白了她一眼：「什么小鸟，那是喜鹊。」

    林大嫂是个粗人，哪懂什么布料花样，她只觉得好看，点头不迭地赞叹：「喜鹊好，漂亮，喜庆，有寓意！」

    这话倒说到了老太太的心坎里。她做这件衣服，一方面是为了给孙女还礼，另一方面还是出于自己年轻时的情结。

    她小的时候，家里家底殷实，一直是穿金戴银，非绣花丝绸不穿。在农村呆了大半辈子，手底的功夫都快荒废了。

    看看孙女粉嫩的小脸，她就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觉得也该给她打扮打扮。只可惜这些衣服现在不让穿，只能悄悄绣个坎肩穿里面了。

    林爱华见她说几句话就揉揉胳膊捶捶腿，忍不住心头一动，掏出几颗特制糖丸。

    「奶奶，这是城里的糖，你尝尝看甜不甜。」

    奶奶拈起一颗放进嘴里，咂咂滋味，笑道：「甜，好吃。爱华有心了。」

    三人又闲聊了几句，林妈妈终于甩开三婶跟了进来，也端个杌子抱着锁儿坐下，陪奶奶说话。

    她带给老两口的都是厚实的好料子，不提跟三婶一样的卡叽布，那灯芯绒一尺就要一元多。这些布不但要布票，还另花了她几十元钱呢。

    林妈妈也是想为自己男人争一口气。这些年公婆一直偏帮三房，对他们家多有疏忽。现在自己日子过好了，儿女也有了出息，可不得让他们看看吗。

    被你忽视的老大一家其实最孝顺。

    老太太见过的好东西多了去了，倒没怎么把几块布料放在心上。这所有的东西加在一起，都比不上孙女带给她的玉佩值钱。

    不过，儿媳妇有孝心，她还是很高兴。接过布放在榻上，她笑眯眯地站起来，挪动小脚走到柜子边，拿出几块柿饼给大家吃。

    等她再坐下，突然发现自己刚才走了几步，脚居然没觉得疼……

    难道，是刚才那颗糖的作用？她就说嘛，什么糖吃了能让人身上暖洋洋的，原来孙女给的是药丸呀，还骗她老婆子说是糖。

    她拿张白纸把糖丸珍重地包好，塞进自己怀里，留着慢慢吃。放好糖，她才想起什么似的，说道：「巧云呀，我看你一直笑一直笑，可是有什么喜事？」

    哈哈，林妈妈这下再也绷不住了，忍不住笑出声来。

    喜事太多，她都不知道先说哪样好了。不过，林大嫂怀上才个把月，这是不能说的。等满三个月，正好赶上过年，到时候再告诉公婆，让他们也跟着高兴一下。

    她只笑着说道：「确实有喜事。我家老二也考上县城高中了，现在跟爱华是同学。这次月考，听说他考得还不错呢！」

    老太太最喜欢读书人，不然也不会突然对林爱华青眼有加。听说孙子也考上了，她乐得连连说好，大声对外面叫道：「美丽，进来一下。」

    吴美丽一直躲在门外偷听她们说话，这会儿连忙推开门，笑道：「妈，什么事？」

    「你去外面把爱兵给我找来，就说奶奶有话要跟他说。」

    吴美丽心里酸溜溜的，知道老太太又要把好东西往外掏了。可惜，她酸也没用，谁叫她两个儿子还小，还没上学呢。

    她打着哈哈道：「让建华去吧，我陪你们唠一会儿。」

    老太太知道她的脾性，也没说不好，只是又盘腿坐到榻上，只听她们几个闲聊。

    不一会儿，林建华就带着林爱兵回来了，林青松也跟了进来，一大群人都挤在东屋，看得老太太心烦。

    「好了，我跟爱兵说几句话。爱华，你留下陪着奶奶，其他人都出去玩吧。」

    老太太明显是要偷偷塞东西给二孙子，吴美丽再怎么不情愿，也只能堆着假笑把自己家两个孩子拉出去。

    林青松有点人来疯，人越多他越来劲。他妈越拉他越不肯出去，被吴美丽提着胳膊拎到了外面。

    他张嘴想嚎，吴美丽连忙拿出一块小蛋糕塞进他嘴里。「吃吧，你大伯妈刚给的，从县城带回来的呢。」

    林建华没说话，吴美丽也没忘了他。每人嘴里塞点零食，把他们打发出去玩了。

    要不是刚从林妈妈手里得了一块布，她这会儿说什么也要打孩子一顿闹个场。每天忙里忙外伺候老人的都是自己，她房里的东西也应该给自己家才对呀，怎么好随随便便就往外拿。

    林妈妈看出她不高兴，也没多说什么，只跟她随便说点家常。

    没多久，林爱华兄妹从屋里出来，老太太在里边说道：「帮我关上门。」

    「好咧。」林爱华帮她掩上房门，招呼老妈：「妈，咱走吧。」

    几人起身往外走，吴美丽假惺惺地拿了一袋子花生要他们带回去吃，他们也没要。

    这是队里分的，家家都有，真没什么稀罕的。

    几人到了家，林妈妈关上门，忍不住问道：「爱兵，你奶奶给你拿什么好东西了？」

    林爱兵赶紧从口袋里掏大团结：「这是奶奶给的，说是给我交学费。我说不要她就生气，我只好收下了。」

    林妈妈也没想到老太太能给这么多。她又没个经济来源，手里的钱除了当年的老本，其他都是逢年过节儿女孝敬的。能给爱，真是太不容易了。

    林妈妈心里过意不去，却没在儿子面前说。她就是要让儿子知道，你有出息了，大家就都愿意敬你捧你，有什么好处也想着你，这样儿子才更愿意好好读书。

    至于婆婆那里，她心里盘算一番，决定今年过年给她多送点，务必让老人过个富足的好年。

    林爱兵交完钱，又摸出一样东西：「奶奶还给了我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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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四章 奶奶的宠爱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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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 团宠大嫂

    一方印章石静静地躺在他的手心，金黄油润精巧可爱。

    林家人都不识货，不知道老太太给的是个什么好东西，只林爱华隐隐猜出这东西必然不是简单的石头。

    不说材质，只看印章上精巧的雕刻，也知道这东西肯定大有来历。

    林妈妈看不懂，也就没要，只嘱咐儿子道：「奶奶给的，你就收起来吧。印章好，寓意掌印。将来你要是当了官就能用得上了。」

    林爱兵此时读书只是因为喜欢，另外又能每天近距离接触自己心爱的姑娘。他这会儿的理想也不过是毕业后在城里找个工作而已，哪儿想过当官的事。

    他把印章收好，也就把这事给忘到了脑后。

    才跑了一家，林妈妈就一个劲地问儿媳妇累不累，饿不饿，硬是去厨房煮了一锅糖水蛋，别人一人两个，儿媳妇一碗装了有六个，吃得林大嫂直打嗝。

    她这辈子都没像今天这样吃过鸡蛋，吃完捂着肚子，幸福地瘫坐在椅子上。

    「妈，我好饱，午饭都不想吃了。」

    「瞎说，午饭不吃哪能行？你不饿，我孙子还饿呢。」

    当然，她说的孙子可不是指锁儿，而是林大嫂肚里那豆子大的四个小不点。

    林妈妈说着，好像想起了什么，连忙站起来，又拎起一包水果点心。「你在家歇着，我去你二婶家看看。她今年种了黑芝麻，我去跟她要点，回来给你炒着吃。」

    林妈妈一出门，林爱兵就跑去上工了，家里只留下林爱华几个。精华书阁

    锁儿吃了两个蛋有点犯困，趴在他妈腿上犯迷糊，林大嫂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拍着儿子，笑得一脸满足。

    「真好呀，现在的日子可真好。爱华，你有没有发现，自从家里的鸡开始下蛋，咱家的日子就越来越红火了。」

    林爱华的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

    家里的日子过得好是鸡的功劳？分明是老祖我辛辛苦苦挣来的，还得找各种理由送给你们。我容易吗？你还给我都记到鸡的头上。

    不过，她费了那么多力，不就是想让大家过得开心嘛，误会就误会吧，她也不想去跟只鸡争功。

    「啊对对对，咱家这两只鸡确实功劳不小。这样吧，咱们这次进城，把两只鸡也带上，让它们天天下蛋给你吃。」

    林大嫂眼睛一亮：「真的可以吗？那太好了！我正愁进城后没事可做，带了鸡，我就可以去黑市卖鸡蛋了。」

    「哦，对了，把它们的草也带过去，没草它们都不吃食。」

    林大嫂说着，就要拿个小锹去挖草，林爱华赶紧拦住她。

    「你消停点，这种草县城也有，不用特意带。」

    林大嫂还有点不信呢，直到林爱华反复保证她才坐着不动了。

    她是个闲不住的人，不过按婆婆的要求保了一天胎，就把她闲得浑身难受。这要是闲上大半年，还不得憋出病来？

    她搓着手，向林爱华讨主意：「妈让我跟她进城，你哥也让我去。可是城里实在没什么事做，我要真在那儿呆着，每天啥也不干光是吃喝睡，恐怕不出三个月就胖成球了。听说太胖了孩子难生，我肚子里还揣着四个呢，你说我该怎么办呀？」

    林爱华虽然自己没生过，可她见识多呀，林大嫂说的确实在理。只看她妈这一上午的表现，就知道嫂子今后得吃成什么样了。

    她想了想，说道：「先进城再说吧，我帮你找个轻松又能挣钱的活儿。」

    这话林大嫂爱听，笑着给小姑子剥了个橘子，讨好地递到她手里。

    「那嫂子可就等着了。」

    林爱华吃着零食，想着心事，思路越飘越远。

    家里好多事，事事都要花钱。

    林爱华好烦啊！手里钱太多，却不知道怎么拿出来花。难道又说是老祖宗给的？会不会把原本勤劳上进的林家人给直接养废？

    没等她想到办法，林妈妈拎着个小口袋回来了，径直钻进厨房。

    这次她都不喊儿媳妇烧火了，直接使唤女儿。理由是怕挤到儿媳妇的肚子。

    林大嫂低头看看自己，哪有什么肚子？只有刚才吃下去的六个糖水鸡蛋。

    婆婆是在给自己炒芝麻，她过意不去，非得把林爱华挤到一边，自己坐在灶后烧火。

    林爱华乐得清闲，坐在一边嗑着瓜子看她妈炒芝麻。

    芝麻就那么一点点大，只能用小火慢慢焙熟。要是真让她来烧，恐怕这锅芝麻就废了。

    这一上午，林妈妈都在为了儿媳妇忙活，给她弄各种吃的，又要给她再做双暖和的新棉鞋，看得林爱华都嫉妒了。

    孙子的魅力也太大了吧，把女儿都挤到后面了。

    不过，林妈妈的孙子也是她的侄子，这几个宝宝还是因为她拿出来的仙草才怀上的呢，她也疼。

    下午，几人就坐在家里糊糨子打袼褙。

    林爱华第一次见老妈做棉鞋，也饶有兴致地跟着学习。

    当然，她没想过做给谁穿，只是单纯地学习一种技能。

    雪白的棉布，刷上一层糨糊，贴上一层布，再刷一层糨糊，贴个七八层，铺在木板上晾晒。既然动了手，干脆多做点，全家人每人一双，晒了一院子的布。

    一般人家做鞋底，都是找些没用的零布，或者拆开穿得不能再穿的旧衣服。林妈妈这次狠狠心，把做被里剩下的新布拿出来直接糊。

    城里还有人穿着小皮鞋呢，怎么她家人就不能穿双新布鞋了？淑芬一年忙到头，喂猪喂鸡做饭洗衣服，还要下地干活儿，卖完鸡蛋都不肯歇歇，把钱全交到了家里。这样的儿媳妇，还配不上一双好鞋？

    林爱华陪着打了会儿袼褙就没兴趣了，骑上自行车跑去大队部。

    按她的估算，大哥拿去的那些鸡应该一个月就能产蛋，现在时间差不多了，她得去看看。

    养鸡场就在大队部不远处，林爱华停下车，老远就闻到一股鸡屎味，忍不住闭住呼吸。

    鸡场里有几个女人各忙各的活儿，都好像没感觉似的。大概是闻习惯了。

    林爱华走进大门，立马被人拦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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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金鸡二代下蛋了

    是朱长贵的媳妇，不，应该说是前妻。

    李秀英主动要求搬到鸡场来住，虽然屋子破旧，家具简陋，却是她这辈子住过最舒心的房子。

    没人打骂，没人轻视，自己的衣服自己洗，自己做饭自己吃，一些同情她的社员还给她送来些锅碗瓢盆日用品。

    每天只要去仓库领来饲料喂饱小鸡，再把鸡舍打扫干净，她一天就能得到十个工分，跟壮劳力一样多。大队长说了，她一天二十四小时看着鸡场，很辛苦。

    没人眼红，别人吃不了这个苦。

    李秀英一点不觉得苦，还感到十分自在。

    靠近大队部，经常有人从这儿经过，大家都会进来陪她说几句话。渐渐的，李秀英开朗了许多。就在上周，她终于想通了，找到林爱国，求他帮自己跟朱长贵离婚。

    朱长贵后才能回来呢，林爱国也不怕他。再说，像他那样的坏分子，就算出来也得夹紧尾巴做人，还敢反了天去？

    他没直接带人去，而是给她开了张介绍信，让两个女知青陪她去公社。等晚上回来时，李秀英整个人都不同了。

    从此她跟老朱家再没关系，朱长贵就算出来也没理由打她了。

    柳月陪她走了一趟，在公社里也听了她的哭诉，陪着掉了不少眼泪。回来后，她找到林爱国，请他帮李秀英把户口单独分了出来。

    这些闲话就不说了，只说李秀英如今管着养鸡场，鸡已经开始下蛋，除了分来帮忙的几个，其他人她一概拦在门外不许进。

    林爱华停住，皱眉道：「我是大队长的妹妹，进去看看也不行吗？」

    李秀英这人认死理，队长说不让人进，她就谁都不放。

    她摇头：「不行，除非队长自己跟我说。」

    好吧，林爱华实在不忍心打击她的积极性，便笑着点头，道：「这些小鸡仔还是我从哺坊捉回来的呢，现在长大了，我都不能看？那你跟我说说，这些鸡长得怎么样，开始下蛋了没有？

    李秀英听她这么说，倒有些犹豫了，微微侧过身子：「那你就在门口看看吧，别进去。进的人多了，鸡容易生病。」

    林爱华也不跟她争辩，只站在门前探头看了看。

    金鸡二代确实品种好，才一个月，这些小鸡都得羽毛丰美体型壮硕，比别人家的土鸡个头大了一半还多。

    李秀英指着院内忙碌的几个人，说道：「原先的一百二十二只鸡都养大了，一只也没死。里面有七十八只母鸡，前两天已经有鸡开始下蛋了。公鸡都养在另一间屋里，队长说，等年底分给大家过年。」

    林爱华满意地点头，也没问她鸡的产蛋情况。有吃两根就能怀上四胞胎的仙草在，还怕鸡不下蛋？

    她现在有更重要的事做呢。

    林爱华溜达了一圈，找到林爱国，把他拉到个没人的地方，叮嘱道：「哥，我刚才去养鸡场看了，有件事要提醒你。」

    林爱国见她表情严肃，还以为鸡场出了什么事呢，也一下子认真起来。

    「什么事？你快说。」

    「哥，我想你也看出来了，咱们的鸡品种比土鸡强，以后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你想过没有，种鸡要怎么管理？」

    原来是这事啊。林爱国松了一口气：「谁爱要谁要呗，又不是我培育出来的。叫我说啊，等鸡再长大点，咱们养鸡的经验也有了，我就留点种蛋送去哺坊，请他们再帮我孵一批小鸡出来。」

    林爱华直挠头，懊悔自己撒的谎太多，现在都没法圆回来。

    她只好找个理由让哥哥多重视一点。

    「哥，这些鸡是我同学的爸爸偷偷卖的，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有人问你只说随便买的，别的什么都不知道。」

    「哦，我知道了，我没跟别人说过。」

    林爱华点头：「你要是只想闷声发大财，咱就别提种蛋的事，把公鸡母鸡分开养，公鸡吃肉母鸡下蛋。你要是想挣个表现立个功，把咱的金鸡推广出去的话，我建议你挑几只种鸡出来精细喂养，把品种再优化一下。」

    那时的农民也没个产权意识。买来的种子种下后可以留种，买来的鸡下了蛋孵出小鸡来，自然也属于他们自己。

    林爱国点头：「毕竟是读书人，确实比哥哥想得周到。好，我这两天就让人挑几只最壮最会下蛋的鸡出来，以后咱也自己建个哺坊，孵小鸡出来卖。」

    他俩谁都没有想到，只是这简单的几句话谈话，一年后将给大家的餐桌上增加多少的鸡肉和蛋，又会在全省掀起怎样的一股养鸡狂潮。

    跟土鸡一比，金鸡二代的产能太强了。

    跟妹妹说了几句话，林爱国感觉自己豁然开朗，干脆别的事都不做，拉着她一起去看羊。

    这次林爱华没提什么建议了，她只是觉得小羊肉串们挺可爱，放点孜然一定很香。

    「哥，过年我要吃羊肉，给咱家留一头。」

    「好咧，哥自己出钱买。」

    这批羊没有集中圈养，而是让家里有羊圈的人领回家，每天赶到草场，有专人看着吃草。

    都有工分的，年底还能分到钱，大家也都乐意费点功夫。

    东看西看，周末两天很快就过去了，林家人又收拾东西准备去县城。

    这次跟去的人就多了。家里只留下林爱国和林爸爸，其他人包括肥仔，包括那两只下蛋鸡，全都坐上了自行车。

    林大嫂想要自己骑车是万万不能的，就连她坐的车后座都垫了厚厚的棉垫子，一路上林妈妈还不时问她累不累。..

    林爱华骑着车，前面坐的锁儿，后面装的鸡和猫，车篓里还装了许多吃的用的，简直就是个苦力。

    林妈妈再一次关心儿媳妇时，她酸酸地说道：「妈，嫂子不累，你女儿累了。」

    她累个鬼，她就是想看看老妈还关不关心自己了。

    还好，林妈妈听她说累，立马从车后座上跳下来，让她去坐着休息，自己骑车。

    嗯嗯，自己还没失宠，老妈也没让自己失望。

    林爱华满意地搂着三哥的腰，一路咧着嘴回到县城。

    打开院门，别人忙着往里搬东西，她却停住脚步皱起眉头。

    他们不在的这几天，家里有人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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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 考砸了

    林爱华没吱声，这事不能跟妈说，她会怕。跟两个哥哥说也没用，他们也没办法解决。

    她散开神识扫描一番，发现家里被人翻动过。尤其是前院的桂花树下，被挖了好几个大坑，后来又把土填了回去，草皮有些散乱。

    呵，看来姓赵的一家还没死心。大概是听说了自家不是真的闹鬼的事，现在又敢出来蹦跶了。

    还惦记着土里的藏宝？都已经进了老祖的兜，怎么可能再倒出来？

    她放出旺财，假装逗狗玩，把一些痕迹掩饰了一下，以免被其他人发现。

    这晚，林家人忙着收拾带来的东西，做饭吃饭，日子还跟从前一样。

    入了夜，林爱华悄悄走出房门，从口袋里掏出一堆法器，埋在院子的四个角落。

    她布了个简单的防护法阵，只要有人触动，她立马就会收到讯号。也不是不能把人挡在外面不放进来，但他们不进来，自己哪有机会抓人呢？去他家打他一顿？太便宜他们了。

    第二天，林爱华和林爱兵去上学，其他人也都有事要做。

    林三哥之所以跟着进城，没留在家里帮着盖房子，就是为了给家里挣钱的。他一大早就把船撑到个没人的地方撒下渔网。

    其实他打到的鱼都是林爱华特意放的，只吃老祖特制鱼饵。

    为了给家里送钱，她也算煞费苦心了。

    当然，这么多鱼，难免被别人抓走几条，就算老祖赐他们的福缘吧。

    林大嫂一大早就被婆婆拉着去了县医院。只可惜，那里也没有先进的仪器，别说四胎，一胎他们都查不出来。月份还小呢。

    医生只是叮嘱她注意营养，注意休息，送给她一张母婴宣传页，又给开了一大包维生素片。这在当时已经算是顶好的补药了。

    回到家，林大嫂抢着去后院摘菜，笑道：「妈，你别拦我。医生都说了，可以适当劳动，只要不做重体力活儿就好。」

    林妈妈也没办法，只好在一边陪着，以免儿媳妇太虎，伤了她的大孙子。

    中午，她们刚做好午饭，林爱华兄妹回来了，还带着周雨桐。

    周雨桐可不是空手来的。她爸听说她有了个好朋友，特意给她拿了两大盒巧克力，另外还带了不少卤肉和自家做的菜干。

    林爱兵吃着周雨桐送的巧克力，心里甜滋滋的，一回家就去鱼池里捞出两条鲫鱼，说是要再加个菜。

    谁还不知道他呀，加什么菜，还不是为了招待他未来的对象。

    哈哈，八字还没一撇呢，这小子就已经开始热乎，要是将来成了，还不知道他要怎么宠媳妇。

    一家人心知肚明，只有周雨桐还被蒙在鼓里，吃完饭也赖着不肯走，等着跟林爱华一起去上学。

    「林爱兵，你考得怎么样？月考成绩就要出来了，我好紧张啊！」她坐在桌边，双手托着腮，忽闪着大眼睛。林爱兵光顾看她了，连她说的什么都没听清。

    周雨桐见他只是呆呆地看着自己不说话，以为他没考好，连忙安慰道：「没事，你才上了几天学，前面的书都没学过呢。没考好也没关系，老师不会怪你的。」精华书阁

    林爱兵这才回过神，不禁老脸一红，顺着她的话问道：「你考得怎么样？」

    周雨桐扁扁嘴：「不怎么样。我课后的时间都去练舞了，好多题都不会做。要是这次没考好，也不知道张耀扬会不会骂我。他说了的，排练不能耽误学习。」

    林爱华一听，立刻说道：「那你以后放了学就来我家，我们一起做作业复习。作业做完了我再陪你练舞，保证你两样都不耽误。」

    周雨桐开心地抱住林爱华，笑道：「你对我太好了！有你帮忙，我肯定会进步的。」

    两个漂亮女孩抱在一起又笑又跳，这场面实在太养眼，林爱兵不敢看，赶紧转开脸去。

    不过，爱华真是这世上最好的妹妹了，他以后肯定更疼她。

    下午两节课后，班主任抱着一大摞卷子走进教室。

    要公布月考成绩了，大家表情各异。

    学霸们只关注班级前三是谁，学渣们却在祈祷自己千万要及格。还有那种名次不高不低的咸鱼，根本没太把月考当回事。又不能考大学，成绩不好不差就够了。

    何美灵挑衅地看了一眼周雨桐，骄傲地昂起头。这次她一定要在成绩上压对手一头，让张耀扬看看，谁才是舞蹈队真正的顶梁柱。

    姜老师开始报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名次。

    第一名，林爱华当之无愧。

    要不是她有心放水，她能所有科目都拿满分。

    邓勤因为要帮何美灵作弊分了心，有几条题没检查，竟以一分之差落在了张耀扬后面，只拿了个第三名。

    姜老师把三人好一顿夸，每人奖励一本笔记本，这才接着报其他人的成绩。

    何美灵等啊等，等啊等。周雨桐的名字早就报过了，就连谢友庆这个学渣也堪堪挂在三十名，却还没报到她的名字。

    她反倒不急了。老师一定是搞错了，把她的名字漏报了。

    姜老师报到后面，剩下的全是不及格的学渣，他的语气越发凝重。

    「第四十一名，朱玉霞，121分。第四十二名，何美灵，87分。」

    何美灵倒数第一？班上同学一片哗然。

    能考上高中的都不是笨人，才一个月时间，她俩怎么就差成这样了？

    何美灵急得脸都红了，撑着桌子站起身：「老师，你一定是搞错了！我所有题都答完了，不可能只考这么点！」

    朱玉霞也着急，不过她没敢站出来。对付同学她很厉害，面对老师时却怂得一批。

    姜老师气得一拍桌子，从最底下抽出一份试卷。

    「搞错了？你说我们搞错了？我还想问问你有没有搞错！你看看自己，写的都是什么？简直是乱弹琴！」

    他把试卷披头劈脸地扔到何美灵面前，她捡起一看，一片红叉。自己写的答案倒还蒙对了几条，抄的题几乎全错。

    邓勤害我？！

    她慌乱地看向邓勤，发现他也正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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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哥哥的好助攻

    她看看试卷，每一题都是自己亲手抄上去的，邓勤给的答案。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到底哪儿出了问题？

    姜老师见她愣在那儿，眼睛红红的，一直盯着试卷看，一边看一边摇头，显然有些受不住打击了。

    他的心一软，放缓了语气。

    「何美灵同学，你先坐下吧。没记错的话，你进校的成绩在班上属于中上游，一定是最近分心练舞，才耽误了学习。我看，你还是先收收心，好好把学习成绩提上去。跳舞的事只是娱乐，是学习生活的补充，不能因此影响了学业。」

    「就算你舞跳得再好，就算你比赛拿了第一，但要是毕业考试都通不过，你也是拿不到毕业证书的。这个道理希望你自己想清楚，不要因小失大。」

    何美灵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下来。

    不仅仅是因为被老师当众批评，而是因为他让自己放弃跳舞。

    怎么可以，这怎么可以。

    她的成绩一般，能拿得出手的就只有才艺。要是离开舞蹈队，她更找不到机会接近张耀扬了。

    她爸只是个小小的机关干事，一心盼着自己的漂亮女儿能攀上高枝。这次她被分到高一二班都是她爸特意安排的，就为了能让她多多接触张耀扬。

    每天回家后，爸爸的的第一句话总是问她今天跟张公子相处得怎么样。她的压力太大了！

    别人都不知道她为什么哭，还以为她是因为成绩退步。姜老师是个热心肠，最见不得自己的学生受委屈。他这会儿也不骂人了，眼睛在班级里转了一圈，指指林爱华。.

    「林爱华，你是月考第一名，又是班上的学习委员，帮助何美灵进步的任务就交给你怎么样？能不能完成？」

    林爱华一哂，点头大声道：「请老师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何美灵想进步太简单了，只要别再抄老祖特制错位答案就行。这有什么不能完成的。

    姜老师这下子满意了，同学们也用敬佩的目光看着她，只有周雨桐悄悄对她做了个鬼脸。

    她才不信林爱华会真的帮何美灵提高成绩呢。哼，就算她想，自己也会占据她所有的空闲时间，一有空就缠着她。

    姜老师把卷子交给张耀扬后离开教室。他一走，何美灵就急忙跑过去，抢过邓勤的试卷。

    邓勤也没想到何美灵抄了答案成绩还这么差。说实话，他还挺内疚的。

    两人对视一眼，把试卷凑到一起，顿时双双傻眼。

    答案没错，就是都差了一格……

    邓勤这个小傻子一个劲地道歉：「对不起，可能是我一紧张写错了。这样吧，你有什么不懂的题课后可以来问我，我给你讲。」

    何美灵一点都不想听他讲题，她只想抄作业、抄答案，把时间省出来去练舞。不过，这些都要指望邓勤。别看林爱华嘴上说得好听，她肯定不会真的帮助自己。

    她擦干泪柔柔地点头：「好，谢谢你。不一定是你的错，也可能是我自己……」

    怎么可能是她？没看到朱玉霞也考这么差吗？

    邓勤挠挠头，问道：「要我给你讲错题吗？」

    何美灵假装犹豫一下，说道：「今天是宣传队排练的日子，我，我不好意思请假。要不，下次吧。」

    她不好意思请假，周雨桐可不在乎。她大大咧咧地走到张耀扬面前，说道：「班长，我今天下课去林爱华家做作业，排练就不去了。林爱华会帮我练舞，保证不会落下进度的。」

    张耀扬一呆，看看林爱华，突然在心底升起一种渴望。他点点头：「好呀，我今天也没什么事，一起去林同学家吧。」

    就这样，林爱华明明只邀请了周雨桐，跟她一起回家的却成了三个人，不但多了张耀扬，还有个自来熟的谢友庆。

    两个男生跟林爱兵一起走，林爱华也不好拦着，只怪他俩不识相，没看到她二哥的眼睛总是瞟向美女吗？

    几人坐在林二哥的房间里，一起做完作业，又把试卷上的错题都看了一遍，楼下林妈妈喊吃饭了。

    张耀扬连忙摆手：「阿姨，我得回家了。我今天来没跟家里人说，他们肯定在等我回去吃饭。」

    说完，他又拉了一把谢友庆，这小子只好收回看向厨房的目光。

    「是啊，阿姨，我们得回去了。」

    林妈妈叫都叫不住，他俩拎起书包就跑。她只好拉住周雨桐。

    「没人等你吃饭，你在姨家吃。今天做了糖醋鱼，等会儿你多吃点，看你瘦的。」

    周雨桐其实一点都不瘦，但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只要你的肉没全长在脸上，长辈就一定会说你瘦，逼着你多吃点。

    周雨桐在林家人的热情围攻下，硬是干了两碗饭，吃完摸着肚子一点都不想动。

    「完了，我要长胖了！」她捏捏自己腰上的肉，拉住林爱华，「快，陪我跳一段，减肥。」

    「刚吃完还不能跳，你歇会儿喝杯茶。」林爱兵适时递过一只茶杯，林妈妈又拿来许多水果。

    今天这舞是没法练了。周雨桐撑得肚皮溜圆，勉强又吃了一只青枣，连忙拉着林爱华躲进她的房里。

    之后，周雨桐每天放学都会过来。先是在院子里练会儿舞，吃完饭再做作业。

    林爱兵不敢明目张胆地看，却不时借口送水果送点心在旁边打转。

    就这么到了周六，周雨桐晚上临走前掏出两张电影票，塞进林爱华手里。

    「明天休息，我请你们看电影。票我都买好了，下午一点半，电影院门口等你。」

    两张票，请的必然是她跟二哥咯。林爱华接过票，笑眯眯地点头：「好呀，不见不散。」

    对，我不见，你们不散。

    林爱华根本就没出现，去的只有林爱兵。

    周雨桐今天特意打扮了一下，穿着青色的毛呢风衣，黑色直筒裤，脚下踩着一双皮短靴。她的头发披散在肩上，带着黑色的贝雷帽，显得俏皮又可爱。

    林爱兵是踩着点来的，还有十分钟电影就要开映了。她伸长脖子往后看：「爱华呢？她干嘛去了，怎么还没到？」

    林爱兵抿了一下嘴唇，说道：「她去小姑家有点事，说好了自己来的。」

    「开始进场了，咱们进去等吧。」

    周雨桐没太在意，又等了两分钟，只好跟着大家一起排队进场。

    灯黑了，音乐声响起，林爱华还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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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八章 哥哥的好助攻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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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 约会

    幽暗的电影院，只有屏幕不时闪烁。

    林爱兵坐在周雨桐身边，心脏开始砰砰狂跳。

    太近了。他从没有哪次像现在这样靠近过一个女孩子。她柔软的胳膊偶尔在他身上碰一下，都能引发一阵口干舌燥。鼻子里是好闻的雪花膏香味，还有发丝传来的清香。

    林爱兵心跳如鼓，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他不安地扭动一下僵硬的身体，周雨桐转过头，问道：「怎么了，不好看吗？」

    「不，好看，好看。」林爱兵大窘，连忙把手里的纸袋递过去：「给你。」

    听说女生都喜欢在看电影时吃零食，他特意去买的瓜子，奶油味的。

    周雨桐接过去，给他也抓了一把，一边看一边嗑得津津有味。

    林爱兵的话在嘴边打转，却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他没谈过恋爱。在村里，哪个小伙要是看到了钟意的姑娘，就会回家告诉父母，请媒人上门提亲。只有城里人才搞什么自由恋爱。

    恋爱要怎么谈呀？

    他悄悄扭头，看看自己身后。

    那儿就坐着一对情侣，两人在黑暗里悄悄拉着手，嘴角都带着隐秘的微笑。

    林爱兵也想拉拉周雨桐柔嫩的小手。他早就注意到了，周雨桐的手肉肉的，手背上还有几个小圆窝窝，煞是可爱。他悄悄伸手过去，瞄准周雨桐的手，却在即将触碰的一刻触电般缩了回去。

    他的脸烫得厉害，根本顾不上电影情节。平复了好一会儿，又鼓足勇气伸出手。

    「吃完了？给你。」

    手心里被塞了一把瓜子。

    他哭笑不得地看着周雨桐，女孩却沉浸在剧情中。

    「看，坏人要抓到春妮了！紧张！」周雨桐突然猛抽一口气，紧紧抓住他的胳膊。

    咝……林爱兵暗暗抽气，悄悄拍拍她的手背。

    「都是演的，马上就会有人来救她了。」

    好滑，好嫩的手，就像刚买的豆腐……

    周雨桐都没觉得自己被人吃了豆腐，松开林爱兵，紧张地双手紧握。

    「我知道啊，可就是忍不住紧张。」

    林爱兵见她这么爱看，也只好放弃自己的小心思，专注于电影情节。不看的话，等散了场她要跟自己讨论剧情怎么办？难道跟她说：我没看电影，就光看你了。

    也不是不行，就是有点不太稳重，会被她当成轻浮的渣男。

    这场电影林爱兵看得实在太艰难了，比干一天活儿还累。他都有些后悔答应妹妹的提议，一个人过来陪周雨桐了。要是有妹妹在，他们起码能轻轻松松有说有笑地看完电影，接着再去公园转转。

    自由恋爱也太难了！

    不过，看看周雨桐在荧幕灯光下娇美的小脸，他又立刻忘掉了所有烦恼，甘之如饴。

    媒人给说的，怎么可能是让他一见就心动的女孩？他就喜欢周雨桐这样的，其他人再好他也不稀罕。

    好不容易熬到电影散场，林爱兵松了口气。站在电影院门外，周雨桐抱怨道：「爱华怎么回事呀，好好的竟然敢放我鸽子！」

    林爱兵按两人之前对好的词解释道：「她去小姑家帮她婆婆看病，应该是老人出了什么状况耽搁了。你就别怪她了。走吧，我带你去喝杯热饮，算是给你赔罪。」

    才三点多，天色还早，周雨桐也不想现在就回学校。她点头道：「好吧，那就去喝杯热牛奶，不过要我请你。」

    「怎么能让你请，还是我来吧。」

    「不，我这几天天天在你家蹭饭，请你喝杯热饮你都不愿意？那我以后可不敢再去了。」

    林爱兵只好妥协：「好，你请。」

    电影院里就有卖热饮的，所谓牛奶也不过是泡得稀淡的奶粉加上点白糖，不过胜在热乎。

    两人喝完奶还了杯子，林爱兵趁机说道：「我想去百货公司逛逛，给爱华买件衣服。你的眼光好会打扮，能不能请你帮我挑选一下？」

    周雨桐听说是帮林爱华选衣服，立马爽快地答应了。

    她老去林家蹭饭，顺带着补课练舞，林家一家人都对她非常热情。她觉得自己该趁机买件礼物送给自己的好朋友，表达一下感谢。这样下周才好继续去蹭饭嘛。

    百货公司里依然有不少人在闲逛，玻璃柜台里放满各种吃穿用品。林爱兵摸摸袋子里妹子偷偷给的钱，底气十足地说道：「走吧，我们直接去看衣服。」

    周雨桐小时候几乎是泡在供销社长大的，最爱商店里的热闹。她都不等林爱兵，自己抢先跑上二楼。

    等林爱兵找过来时，她已经跟售货员搭上话，正请人家从货架上取一件黑白呢子大衣。

    售货员的眼睛就是尺。周雨桐打扮时髦，长得也漂亮，一看就不是来涮着她玩的。她热情地挑了个合适的尺码，递到周雨桐手里。

    「小姑娘，你的眼光真好。这衣服是刚从沪市拿过来的，我们县一共就进了两件。你看，还有一件黑白条纹的，你穿了肯定也很美，只是小了一个号。」

    周雨桐脱下身上的风衣放在柜台上，把那件棋盘格大衣穿好，系上腰带，对着镜子转了个圈。

    看到林爱兵，她马上问道：「这件怎么样？」

    「好看！」林爱兵感觉自己之前的书全都白读了，除了这个词，别的他什么话都不会说。

    周雨桐又对着镜子左右打量了半晌，这才恋恋不舍地把大衣脱下，对售货员说道：「那件条纹的也拿给我看看吧。」

    「这件你穿有点紧，冬天里面没法加毛衣，会冷的。」售货员好心提醒。

    「我帮朋友挑的，她比我瘦一点，那件尺码正好。」

    周雨桐稍稍收腹，把另一件大衣套上，对着镜子看了几眼，啧啧赞道：「这件好，爱华穿一定很漂亮！不如就买这件给她吧，其他的都太普通了。」

    确实如此。货架上挂的衣服都是清一色的黑蓝灰，只有这两件是不同的颜色。林爱兵看看周雨桐，点头：「确实，这两件都挺好的，款式我从没见别人穿过。」

    周雨桐脱下条纹大衣，递给售货员。「就要这件吧。」

    售货员正要把另一件挂起来，林爱兵却伸手按住：「两件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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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要不要跟我处对象

    周雨桐一呆，问道：「你买两件？这两件款式一样，颜色也差不多，没必要都买吧？」

    林爱兵不答，对售货员点头：「两件，我都要。」

    售货员低头开好票，林爱兵连忙小跑着去交费。售货员一边把衣服叠好装袋，一边对周雨桐笑道：「你对象挺大方的，这么贵的衣服都舍得给你买。」

    「啊？没有，不是，他不是我对象！」周雨桐急忙解释，「我是陪他给他妹妹买衣服的。」

    这会儿也没别的顾客，售货员不介意跟这个漂亮小姑娘多聊几句。「我这双眼睛，看过多少人了，从来都没出过错。他妹妹能一下子穿两件？这件衣服一定是买给你的。你等着看吧。」精华书阁

    「你们是刚开始谈恋爱吧？这么大方的男人可不多，长得还帅气，一看就很老实。小姑娘，你可得好好把握住，阿姨从没看错过人。」

    什么呀！周雨桐的脸都红了，要不是为了等林爱兵，她马上就要落荒而逃。

    还好，林爱兵很快就来了，售货员把衣服递给她，对周雨桐悄悄眨了下眼睛，没有再说什么奇怪的话。

    离开柜台，林爱兵打开袋子看看，找到那件棋盘格大衣，递到周雨桐面前：「给你。」

    什么，还真是买给自己的？被那个可恶的售货员说中了！

    周雨桐连连后退：「不行，我不能要。太贵了，我买不起！」

    这件大衣要一百多，是她爸几个月的工资呢，她怎么敢收。

    林爱兵平时就不太会说话，被她拒绝后就更不会说了，只直直地伸着手，把袋子往周雨桐手里塞。

    「不用你给钱，我买给你。」

    已经有人朝他们看了，一边看还一边指指点点。周雨桐的脸爆红，转身跑出百货公司大门，捂着脸躲在角落里。

    林爱兵追出来，找到周雨桐，手足无措地问道：「你怎么了？为什么不要？这件大衣很适合你。」

    哎呀，这根本不是适合不适合的问题嘛！

    林爱兵还在把衣服往她手里塞，周雨桐急了，把手背在身后，叫道：「你干嘛给我买衣服？我爸都没给我买过这么贵的衣服，你是我什么人？」

    林爱兵直直地看着她嫣红的小脸，像朝霞一样绚烂夺目，照得他心头发热，想了许久的话终于脱口而出。

    「我想跟你处对象！」

    「什么？你说什么？！」周雨桐惊呆了。

    她跟林爱兵才认识了没多久，两人是同学，也是朋友。她虽然很欣赏林爱兵的努力上进，却从没想过处对象的事呀。

    难道，他这些天对自己的殷勤照顾不是因为两人是同学，而是……

    林爱兵也红着脸，鼓起勇气继续表白。

    「我这人不会说话，也没什么文化，还是农村户口，但我以后会努力的，一定不会让你跟着我吃苦。」

    真的，他不知道别人谈恋爱会对女孩说些什么，但在他心里，把媳妇娶回家，就代表了一辈子的责任。让媳妇吃苦受累成全自己，那还叫男人吗？

    周雨桐还背着手，呆呆地看着面前认真的大男孩，心弦悄悄动了。

    她的嘴角露出个隐秘的笑，说道：「我不吃苦你就得吃了。我不会做饭，不会洗衣服，也不会做家务，我还挑吃挑穿，花钱还多……你真的不怕？」

    林爱兵抿住唇：「不怕，为了你，做什么我都愿意。」

    周雨桐忍不住噗嗤一笑：「傻子！」

    林爱兵摸摸头，小心问道：「可以吗？」

    周雨桐跺脚，叫道：「什么嘛，不跟你说了！」

    她一把抢过林爱兵手里的袋子，连给好朋友买礼物的事都顾不上，转身就往学校走。

    林爱兵看着她娇俏的背影，嘴角渐渐越咧越大，兴奋地跟了上去。

    快到学校时，周雨桐停下：「高中生不许谈恋爱，你，你在学校收敛点，有什么话放学以后再跟我说。」

    「啊？哦，好！」

    没把话挑明时，周雨桐就算跟林爱兵单独看电影也没半点扭捏，这会儿连走路都不敢跟他并排走了。她举起手里的袋子，冲他眨眨眼：「我先回去了。告诉爱华，我今天不去你家了。」

    林爱兵咧着嘴一直合不上，回到家还一直傻笑。林爱华等了他半天，见他回来，赶紧跑过去问道：「怎么样？她答应了没有？」

    「嘿嘿，算是吧。」林爱兵不肯多说，只把手里的衣服递给妹妹：「给你买的衣服，拿去试试合不合身。」

    「你给我买什么衣服呀，我让你给周雨桐买的！」林爱华急得跳脚，林爱兵却继续嘿嘿傻笑。

    「给她也买了。」

    他掏出几十元钱。「这是买衣服剩下的。花掉的钱过几天我跟爱民一起去卖鱼，挣了钱还你。」

    林爱华翻个白眼，打开他的手：「你收着吧，不用还。谈恋爱你不得经常陪人家女孩子吃个饭逛个街？这点钱还不够花呢。」

    林爱兵挠头：「那，那我再开块菜地，盖上塑料布。听说冬天的青菜卖得可贵了，我试着种点。」

    他没事就爱看书，最近手头宽裕，更是买了不少书回来看，其中就有一本大棚蔬菜种植技术。

    林爱华的眼睛一转，点头：「好，这件事我支持你。要盖大棚，干脆搞大点，把后院的菜地都盖上。钱不够你跟我说，我手里还剩点钱，可以都给你。」

    林爱兵也没推辞，点头：「好，哥挣了钱跟你分。」

    林爱华看着干劲十足的二哥，摸着下巴笑了。

    爱情啊，可真是个好东西，能让原本佛系的二哥一下子焕发出热情，浑身都是干劲。

    看看回屋翻书的二哥，再看看没心没肺招猫逗狗的三哥，林爱华摇摇头。

    三哥的爱情在哪里呢？该不会也要她来操心吧？

    她光想着两个哥哥，从没考虑过自己是不是也需要爱情的滋润。

    她不惦记自己，有人惦记着她呢。

    等林家人离开南坪大队，余小鱼也留下个分身应付差事，跟着进了县城。

    他已经给师父准备了一个大大的惊喜，就等着让她高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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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裁衣

    答应了跟林爱兵处对象，周雨桐反倒不好意思每天来林家了。每周一还继续留在舞蹈队排练，其他时间也只偶尔过来一下，每次还非得拉着张耀扬谢友庆陪着。

    林爱兵也不敢说不行，只能偷偷找机会跟她说几句悄悄话。

    他能理解周雨桐。这个女孩非常上进，有着明确的目标。她就是要好好学习，抓住机会提升自己，将来好留在县城上班，把父母也带进城。

    他不想拖累周雨桐，只想陪着她，两人一起往前走。

    怀着隐秘的小心思，林爱兵学习更努力了。原本月考只考了二十多名的他成绩稳步提升，渐渐追进了前十。

    周雨桐在别人面前不肯跟他走得太近，却私底下去店里买来毛线，躲在宿舍的蚊帐里，给林爱兵织一件毛衣。

    她的技术不行，领子，袖子，加减针都拿不准。这件毛衣最后变成了一件毛背心，被林爱兵穿在身上十多年，直穿到线烂了，破了几个大洞都不舍得扔掉。

    「这是桐桐给我织的，爱心牌。」每当有人问起，他总是一脸骄傲地翻出背心展示一番。

    林爱华也在学着打毛衣，不是为了送人，就是单纯觉得好玩。

    周日，小姑带着两个女儿过来玩。就连小方仪都拿起毛线学着打平针，方萍却只想跟着两个哥哥去打鱼。

    已经到了十一月，小姑的钩针衣也换成了棒针衣。她是专门做这个的，手法熟练速度又快，看得几个人十分羡慕。

    林妈妈一边帮着绕毛线，一边笑道：「看你这样子，几天就能出一件了吧？」

    小姑也笑着回应：「是啊。我婆婆现在已经能下地走路了，只是爱华叫她还不能走动太多。就这样，我也轻松多了。起码她能帮着把三顿饭给做了，我腾出手来，可以多拿点衣服回家做。」

    林大嫂心里盘算一下，问道：「小姑，你会用缝纫机做衣服吗？」

    「会呀，怎么，你想学？」

    林大嫂扭扭捏捏地说道：「我想做几件孩子穿的小衣服……」

    她的预产期在夏天，一下子要生四个，可不得多准备点衣服吗？就算锁儿的衣服还留着，那也不够用啊。

    想到家里一下子要多四个小宝宝，林大嫂既担忧又幸福，还有些手足无措。

    小姑放下手里的棒针，拉着林大嫂站起来，伸手轻轻摸着她的小腹，惊喜道：「你这是又怀上了？」

    林妈妈急得直拍自己的腿，叫道：「这孩子，你怎么现在就说出来了？还没满三个月呢。」

    小姑捂着嘴直笑：「现在的年轻人也不讲这个。再说了，让我知道都不行？我可是宝宝的亲姑奶奶。」

    那时的女人就没几个不喜欢孩子的。林大嫂虽然还看不出腰身，小姑也一下子来了兴致，连毛衣都不打了，对外面叫道：「方萍，方萍！又野哪儿去了！快过来，帮妈做件事。」

    方萍扔下手里的鱼篓跑过来，小姑支使着她赶紧跑回家，去她屋里拿个笔记本过来，上面有她记的各种衣服样子。

    方萍跑得飞快，不一会儿就来了，抱着厚厚一本塑面笔记本。

    小姑也是个急性子，翻开本子查了查，立马就催着林妈妈去找细棉布，几人移步一楼东屋，给宝宝裁衣服。

    一屋子女人笑闹不住，没一会儿，就裁好了一件。小姑坐在缝纫机前，换上细白线，三两下把衣服做好，递给大家看。

    林爱华接过来仔细端详。那衣服只两个巴掌大，斜襟的，滚着边，两边缝着带子，看着十分可爱。

    「这么小可怎么穿啊？」她忍不住说道。

    几个女人听到她的傻话全都笑了。

    「不小了。刚出生的宝宝才六七斤，就只有这么大。」

    几人比划一下，林爱华又看看嫂子的肚子，终于理解了。确实不会太大，不然嫂子的肚皮恐怕都要撑破了。

    林大嫂拿着衣服爱不释手地左看右看，腆着脸笑道：「小姑，你帮我多裁几件呗，我自己照着样子慢慢做，不耽误你做活儿挣钱。」

    小姑根本不知道她一下子竟怀了四个，只当她为了替换，笑道：「夏天衣服干得快，我帮你再做两件，也就多踩几脚的事。」

    她说着要去裁衣，林妈妈干脆也不瞒着她了，凑到她耳边说道：「我家媳妇怀了四个！」

    什么？小姑惊呆了，手里的剪刀都掉到了桌子上。

    「去医院检查过了？医生说的？」

    林妈妈看看女儿，犹豫着要不要实话实说。林爱华满不在乎地站出来：「我给她看过，确实是四个，现在还看不出男女。」

    「哎哟，我的天啊！嫂子你好福气！」这下轮到小姑羡慕林妈妈了。「我家锦程要是能一下子给我添四个大孙子，累死我都笑着爬起来！」

    哈哈，林妈妈也被她逗乐了。

    「锦程也快了。等明年他毕业了，再上两年班，手里攒点钱，也就能结婚了。你且等着吧，有的是孙子孙女给你带。」

    那时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二十女十八，方锦程今年才十七岁，未来的生活就已经被家人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了。

    小姑也笑了，一边快手快脚地裁衣服，一边随口问道：「咱家爱华呢？有看中的人家了没有？要我说啊，嫂子你可得好好挑挑，咱家爱华的人品能力都是顶尖的，可不能随随便便许出去。」

    林爱华说林大嫂怀了四个，小姑一点没怀疑。她相信爱华。不说别的，她婆婆的腿就是最好的明证。

    这姑娘相貌能力都是一流，当然要好好挑一挑。

    林妈妈得意地看看女儿，笑得眼睛都只剩下一条缝了，嘴上却还谦虚：「她还小，先读书要紧。孩子的事看缘分，我们做长辈的帮着把把关就行，哪能事事都操心。」

    三个女人一台戏，屋里一下子站女人，热闹得堪比过年。大家七嘴八舌地说这说那，林爱华也快被她们全给安排了。

    她抹抹额头上不存在的汗，默默地退到门外。

    可怕，她还是赶紧溜吧。

    去哪儿好呢？她溜出大门，眼前路上突然出现一个人，笑眯眯地提着个篮子，正是那可恶的逆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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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新邻居是你？

    余小鱼把手里的篮子递过去，笑道：「怎么还出来接我？太客气了。」

    林爱华对他翻个白眼，掀开篮子上盖的布，立马深深嗅了一口。

    「好香，做的什么？」

    篮子里放着些她从没见过的糕点，散发着诱人的甜香。

    「巧克力蛋糕。要不要尝尝？」

    林爱华点头：「谢了。你走吧，我拿回家慢慢吃。」

    说完，她转头就走，丝毫没有要请徒弟进屋坐坐的意思。

    余小鱼可没这么好打发，他一步不落地跟着，嘴里还漫不经心地说道：「一起走吧，正好我也要去你家。」

    「你去我家干嘛？」林爱华急了，伸手拦住他，叫道：「你去干嘛？他们问你来干什么，你想怎么解释？」

    余小鱼笑道：「我当然有办法解释了。走，一起进去，我找你妈有事呢。」

    林爱华不想跟他一起走。随他编什么鬼话吧，她不想帮着圆。奈何徒弟的手像铁钳一样，捏着她的胳膊，怎么都挣不脱。

    可恶，早知道就不教他道法，让他做个小白痴算了。

    两人拉扯着走到河边，方萍老远地叫道：「爱华姐，你在干嘛呀？」

    为了保留最后一点面子，林爱华只好挤出一丝假笑：「遇到个邻居，带他回家坐坐。」

    哦，是邻居呀。方萍不认识余小鱼，只看了一眼，也没太放心上。林爱兵跟林爱民从船上抬起头，看到这两人，林爱民立马高兴地挥手：「小鱼，我在这儿呢！」

    林爱华又使劲扭动胳膊，余小鱼笑嘻嘻地看她一眼，终于松开手，走到河边，笑道：「二哥，三哥，你们在打鱼吗？」

    林爱兵点点头，林爱民却从船上跳下来，笑道：「对呀，这河里的鱼可大了，随便捞几条都有人抢着要。小鱼，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要不要跟我们一起抓鱼？」

    余小鱼摇头：「我先进去找婶子说点事，过会儿再来找你。」

    林爱民看看鱼篓已经装得差不多了，也就没再坚持，对林爱兵招手：「二哥，你也上来吧，今天差不多了。」

    说来也怪，他们每天不管撒几次网，都只能捞到两篓子大鱼，再多撒几次，捞到的就都是些小杂鱼，也不值几个钱。

    既然抓鱼的大行家来了，林三哥想叫他试试，看能不能多弄几条上来，谁知他竟说来找林妈妈。

    这可真是奇了大怪了。

    两人把东西收拾好走进前院，余小鱼已经跟那帮子女人说上话了。

    「婶子，我家也在县城买了房子，原本想来跟邻居走动一下，没想到竟是你们住在这里。这可真是巧了。」

    什么？小鱼也买房子了？

    林三哥一头雾水，不等林妈妈说话，他先抢着说道：「你买在哪儿呢？带我去看看。」

    「就是你家西边的小院子。我托朋友找的，又请他帮忙修缮了一下。都买了好多天我才有空过来看，谁知竟然跟你们做了邻居。」

    林爱华全程翻着眼，听徒弟胡说八道。

    老赵家的院子原来是被他买去了，还说什么现在才知道。肥仔都跟他一起来过了，他敢说不是特意跟着自己过来的？..

    哼，林爱华也不拆穿，就看他怎么接着往下编。

    林妈妈倒没想那么多，只是惊喜了一番，笑着说道：「我们在县城也不认识什么人，就没出去跟邻居走动。现在好了，你们家搬过来，我以后倒是能去找四哥四嫂说说话。」

    余小鱼摸摸头，一脸憨厚地笑道：「我爸妈说家里事情多，还没搬过来，就我一个人先来收拾收拾。」

    林大嫂是个直肠子，肚子里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她听了半天，突然问道：「城里的房子可不便宜，你们家哪来的那么多钱？」

    嘿嘿，问得好，我看你怎么鬼扯。

    林爱华心里暗笑，看着徒弟不说话。

    余小鱼早有准备，也笑着说道：「婶子，咱们别光站着呀。那边都收拾得差不多了，不如你们去我家坐坐，听我慢慢说。」

    林三哥一听就来劲了，叫道：「走，我们都去，看看小鱼家的房子。」

    林妈妈这下不好推辞，只得抱起锁儿，笑道：「那我们就一起去看看吧。」

    林爱华闻了半天味，蛋糕一口没吃到，就被一帮女人拉着走出大门，进了西边院子。

    原先赵家人住着时，院子里窝窝囊囊堆满了东西，屋里也乱得不成样子。余小鱼让钱德发的人出面把房子买下来，又找人重修了一下，现在这院子看起来十分的齐整。

    院墙和大门没动，里面的三间正房却都粉刷一新，屋上的瓦也重新换过。原先的小木窗被拆掉，换上了新的钢窗，玻璃擦得锃亮。

    原先随便乱搭的厨房被拆掉，跟林家一样，在院里西边也盖了两间平房，一间厨房一间饭厅。

    林妈妈看了又看，点头道：「不错不错，收拾得挺齐整的。不过，这东边是不是也该盖两间厢房？不然你家里人来了住不下。」

    余小鱼笑笑，答道：「我爸妈不会常住。这房子是买给我结婚用的，他们喜欢住在乡下。」

    「结婚？你要结婚了？！」林三哥怪叫一声，眼睛直瞟林爱华。

    他一直以为小鱼喜欢他妹呢，怎么现在一点征兆都没有就把婚房准备好了？他娶的是哪家的姑娘？爱华怎么办？

    余小鱼也顺着他的目光看了林爱华一眼。「没有，只是先备着，慢慢添置家具，免得将来太匆忙。」

    「哦，这样啊。」林三哥这下放心了，抢先推开堂屋的门。

    「让我看看，你都给未来的媳妇准备了点什么。」

    哟，屋里的摆设还真是气派。林三哥站在门前都快看呆了。

    钱德发为了讨好自己的神仙大哥，不惜血本给他置办了最新的家具。堂屋作为会客室，墙面都做了硬包，屋里还摆着一圈真皮沙发。

    林爱兵也跟过去，摸摸沙发，好奇地问道：「这是皮的？」

    余小鱼请大家坐，这群土包子都不肯，非得站在院子里，连门都不敢进。

    林大嫂这下更好奇了，问道：「这房子花了不少钱吧？小鱼，你发财了？」

    嘿嘿，大嫂好样的。林爱华笑而不语，等着看徒弟编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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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二章 新邻居是你？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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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离奇的身世

    余小鱼早就把瞎话编好了，这时眼都不眨，说得活像真的。

    他笑笑，先把林三哥拉着坐在沙发上，又招呼大家：「快坐吧，这事说来话长，你们坐下慢慢听。」

    茶几上摆着点心水果，林爱华很自然地拿起一个塞进嘴里，被林妈妈扯了下衣角。

    余小鱼偷笑，热情地剥开一块牛奶糖递给锁儿，又招呼大家随便吃喝，然后开始给自己构建离奇的身世。

    余老四的亲儿子小时候不是失踪了嘛，到他嘴里，他是被河水冲走了。

    他是会游泳的，但小孩子没力气，他就抱着一块浮木飘在水面上，不知被冲到了哪里。后来他遇上一艘大船，船上的人救了他，把他带到了另一个城市。

    船上有一对老夫妻，结婚多年都没有孩子，看他身体健康人又机灵，就收养了他。

    小的时候，他没能力回来找亲生父母，等到大了，养父母也老了，他又不好意思说走。养父母对他非常好，送他去读书，还教了他许多本领。

    今年夏天，养父母老两口双双去世，把家产全都留给了他。

    他办完后事，想到余家父母，在那边再也呆不住，就把房子卖了，带着所有的钱找了回来。

    他小的时候，南坪大队叫作沿河村，后来才改的名字，所以他多跑了许多冤枉路都没找到，路上也吃了不少苦。

    快到家时，他着急赶夜路，从自行车上摔下来磕到了脑袋，忘记了好多事，只记得自己要去找人，这才有了大家当时看到的一幕。

    现在他完全想起来了，也就去县城银行取回自己当时存的钱，好大一笔，是养父母一辈子的积蓄。

    他说得平淡，林家人却听得不时惊呼。林妈妈和小姑心软，被他骗得偷偷抹了好几次眼泪。她俩都同情地看着余小鱼，安慰道：「可怜的孩子，真是遭了难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林爱华偷偷撇嘴。臭小子可真会胡编，要不是自己认识他，说不定也被他给骗了呢。

    什么养父母，什么遗产，什么寻亲，都是假的！

    众人唏嘘一回，林爱兵问道：「你原先读过书，那你上过大学没有？」

    余小鱼腼腆地微笑：「没有，只读完高中就不上了。我想早点上班挣钱，报答养父母。」

    嘿嘿，编的真好。林爱华暗中直翻白眼。

    这人设立的，又有文化又有情义，还成了个城里人，一切都有合理的解释。看来徒弟的人间历练比自己成功，起码脸皮就比自己厚。

    那时候的人，也没什么隐私意识，问话从来没分寸，就跟查户口似的。

    林妈妈当下就说道：「那你现在有什么打算？是留在老家种地还是在城里找个工作？」

    余小鱼答道：「我跟爸妈商量过了，他们说让我留着原先的户口，但是要迁到县里来。老家嘛……」

    他看了林爱华一眼，「我爸妈在那儿住惯了，不想搬。我想明年给他们重新盖个院子，我自己辛苦点，两头跑。」

    林妈妈一拍大腿，笑道：「可不是嘛，城里住久了，还不如乡下自在呢。吃把菜都得花钱买，店里的蔬菜还都是蔫的，一点都不新鲜。」

    小姑也跟着凑热闹，两人吐槽起了城里的生活。

    林爱华白了徒弟一眼，悄悄传音道：「编得真好。不知道你那所谓的养父母给你留了多少遗产？够你花的吗？」

    余小鱼嘴角微微一翘，也传音回道：「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管够。」

    呸！林爱华不屑地吐出嘴里的果核。

    「我自己没有手吗？缺钱了不会去赚？」

    「那不一样。你还是个学生，就算有钱也没法拿出来花。我就不一样了，我可以随便送钱给你，别人不但不怀疑，还会夸我好。」

    还可以这样？林爱华眨眨眼，不知道他会用什么办法光明正大地给自己送钱。

    女人天生爱做媒，几人聊了一会儿，就说到余小鱼的终身大事上去了。

    林大嫂摸摸屁股底下的皮沙发，又看看面前漂亮的玻璃茶几，忍不住问道：「小鱼，姐说话直，你别嫌弃啊。你看你房子都买了，是肯定是有结婚对象了。是谁家的女孩，能不能跟我们说说，我们帮你参详参详。」

    大家都好奇呢，一下子安静下来，等着听他爆料。

    余小鱼又看看林爱华，含笑说道：「倒是看上一个，还没敢去说。」

    「你这条件有什么不敢说的，怕是十里八乡的大姑娘随你挑吧？」原本还嫌余小鱼这不行那不好的林妈妈这会儿倒把他当成了个香饽饽。

    不过，她也没想过要撮合自家女儿。不管余小鱼编出的身世多么离奇，表现得多么优秀，在她眼里，还是有点配不上自己的宝贝女儿。

    找老公又不仅仅看学历和家境，最关键的还是要会疼媳妇。

    有学问的，他要是因此就看不上，整天说不上几句话，你一开口他就嫌烦，说是没有共同语言，那他的学问再高，对你又有什么用？

    有钱的，他整天只顾着自己享乐，老婆要点家用他却给你精打细算，买包盐还要向他报账，钱再多又关你什么事？

    除了这几点，另外还得看看他家父母兄弟亲戚朋友，是不是好相处。要是遇到一家子极品，男人再好也别想过上好日子。..

    这里面讲究大了，林妈妈可不会随便把女儿嫁出去。爱华还小呢，她得好好挑挑。

    余小鱼倒也没敢胡说八道，只笑着打个哈哈。「不急，听说城里流行自由恋爱，我想先跟她处处看。」

    这话倒说进林爱兵的心坎了。

    自由恋爱确实好，要不是有这自由，他哪可能拉到周雨桐的小手？

    林妈妈也赞同得紧，希望林三哥跟两人好好学学，早点给她拐个儿媳妇回家。

    几人都没想到林爱华，林爱华自己也没想到，徒弟竟狗胆包天到这一步，敢打她的鬼主意。

    见自己辛苦培养的徒弟才来人间呆了个把月，竟然想娶个凡人女子，她的火气就腾腾地往上冒。

    想娶媳妇，问过老祖我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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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做我妻子

    上次的仙丹真是白瞎了，臭小子吃完一点反应都没有。

    看他鬼话说得这么溜，肯定已经完全恢复了。

    林家人还在打听他看上的是谁家姑娘呢，余小鱼只是笑而不答，他们也不好继续问了。

    林妈妈站起身：「小鱼啊，婶子得回家去了。你刚过来，家里还没开伙吧？中午去我家吃饭。」

    余小鱼巴不得地点头：「好咧，我等下就去。」

    林家人都还有事，站在院子里跟余小鱼说几句话就走了。林爱华磨蹭着落后了几步，目送他们转过墙角，突然停下脚步，反手一拳捶了过去。

    余小鱼脚步后撤，顺手接住她的拳头，笑道：「怎么，想跟我切磋拳脚？」

    「呵，那就让我看看，你来凡间这些天，都学到些什么！」

    林爱华猛地收拳，又一巴掌抽过去，招招对着他的脸，狠狠发泄怒气。

    余小鱼也不敢还手，只左躲右闪，有时挡上几招。

    两人都默契地没有动用法术，只是拳脚相加。打了好一会儿，林爱华连徒弟的衣角都没碰到一片，终于气呼呼地停下，叉着腰瞪着眼不说话。

    余小鱼笑问：「怎么不打了？要不我站着不动？」

    哼！

    林爱华昂起头，怒道：「你既然恢复了法力，为何不速速返回玄天门，逗留在人间做什么？」

    余小鱼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微微一呆，说道：「你想赶我走？」

    「什么叫赶你走？你本来就不该来这里！」林爱华一指手：「你，现在立刻马上给我回去！」

    「我不回去！」余小鱼的脸上渐渐失去笑容，沉声问道：「你就这么不想看到我？」

    看着他失落消沉的模样，林爱华没来由地心头一软，声音也低了下来。

    「谁不想看到你了？门中那么多事务，你作为我的首座大弟子，不该为师父分忧，早日承担起来？你跟着我来人间又有什么用，我的事你一点忙都帮不上，只会添乱。」

    「家里有几位师叔，根本用不着我。还有，我哪有为你添过乱？」余小鱼不服气地顶了一句，却又瞬间感觉这样的对话方式似曾相识，不觉也收了声。

    两人尴尬地对望，还是余小鱼首先打破沉默。

    「我费尽千辛万苦才找到你，说什么也不会再扔下你一个人了。爱华，你就让我留下吧。」

    别人随便叫的名字从他嘴里说出来，林爱华不知怎么的就感觉心里痒痒的不舒服。

    她咳嗽一声，说道：「你留下干嘛？我在这儿过得好好的，没几年就能回去了，根本不需要人护法。」

    她的态度一软，余小鱼的胆子瞬间大了。他走上前一步，拉住她的手：「我不是为你护法，是留下来陪你。」

    「陪我？我不需要人陪。有肥仔就够了，你……」林爱华别扭地想要抽回自己的手，却被他抓得紧紧的。

    余小鱼看着她开合的红唇，说着拒绝的话，脑子一热，猛地把她抱进怀里，伸手按住她的后脑勺。

    林爱华的脸突然埋进一个宽阔的胸膛，鼻子里立时满是清冽的气息，脑子混乱成一片。

    她傻傻地站着，忘了反抗，不知过了多久，才猛地醒悟过来。

    「你疯了！竟敢对师尊不敬！」她红着脸，举起手想要给他一顿胖揍，却见徒弟咧开嘴，笑得露出满口大白牙。

    那笑容傻傻的，憨憨的，一点气质都没有，却晃花了她的眼。

    这还是那个轻易不露表情，整天只会顶嘴气人的逆徒吗？

    余小鱼见她高举右手半天却不落下，顿时胆子更大了。他微微低头，在她的脸颊上轻轻一啄。

    「我没有不敬。你是爱华，我将来的妻子。」

    什么？林爱华猛地醒悟过来，原来臭小子打的这个主意。

    她就说嘛，自从来到凡间，徒弟的行为举止就一直怪怪的，原来他不是傻了，是想要追求自己……

    这样一来，他给自己送吃的，送钱，追着在县城买房，这些事就全都能理解了。他不是来孝敬师父，他是想追媳妇呀！

    所以，从前他一直跟自己对着干，是想引起自己的注意？

    可真是个傻小子。

    林爱华心里暗暗好笑，故意推开他，板起脸说道：「不可能，我才不要嫁人，更不可能嫁给你。」

    两人相处那么久，她心中的情绪哪里瞒得过余小鱼的眼睛。他也不急，只笑嘻嘻地说道：「既然要历练，嫁人这事你是肯定躲不开的。爱华，这辈子我要定你了！」

    哼，要我？

    林爱华一甩辫子，转头就往自己家走。

    「你想得美！」

    余小鱼摸着自己的唇，脸上渐渐绽放出笑容。

    她没再逼自己回去，也就是说，肯给自己追求她的机会咯。

    跟一帮凡夫俗子相比，他没有任何输的理由。追妻路上唯一的障碍就只有林爱华自己。

    他吹着口哨打扫好屋子，去厨房装了一篮子菜提去林家。

    林爱兵跟林爱民去黑市了。

    家里的鸡带过来后，也放到了鸡圈里。林爱华又在篱笆边缘种了些草，这下子，家里的几只鸡全都疯了似的赛着下蛋，一天就能捡到二三百个。

    这么多鸡蛋，每天还能捞到鱼，肯定不能让林大嫂去跑黑市。就算她拿出神奇的石头，林妈妈也坚决不肯答应。

    家里挣钱的任务就全落在了林三哥头上，他每天都要跑一趟。

    余小鱼走进院子，林爱华立刻就发现了。之前每次徒弟过来，她想到的都是马上就有好吃的了，心里很是期待，这次的感觉却有些怪怪的，说不上哪里不对。

    好像，心头发热，脸上发烫，有些雀跃，又有些犹豫。既想马上出去，又有些不好意思，怕被人笑话。

    这种心情她从没经历过，似乎跟二哥每次见周雨桐差不多。

    难道……

    林爱华一惊。难道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天啊，她被徒弟成功带偏了，竟然真想谈恋爱了！

    林爱华站在楼上，把窗帘拉开一条缝，偷偷看着余小鱼。

    他笑着跟林家众人说了几句话，把篮子递过去，接着又挽起袖子帮林妈妈洗菜切菜。

    如果自己真的必须要经历一段婚姻，好像，嫁给这样的男人也不错吧。

    林爱华咬着唇，心里悄悄思量。

    突然，余小鱼抬头，对着她的方向掀唇一笑，林爱华的心砰砰狂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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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 躲出去

    讨厌了，怎么会这样？

    林爱华连忙放下窗帘，捂住自己胸口，脑子里突然蹦出一个词：怦然心动。

    心动个鬼，这就是个孽障！

    她恨恨地咬牙，甩开房门走下楼。

    「妈，我有事，午饭不在家吃了。」精华书阁

    「喂，你去哪儿？什么时候回来？」林妈妈追在身后叫，林爱华连头都不回，落荒而逃。

    去哪儿，她还没想好，就是单纯想出去，离开让她心乱的蠢徒弟。

    本来就茫无头绪的历练，因为多了个徒弟，现在好像更难了。怎么办？走又没处走，逃又没处逃，打又打不过……

    肥仔悄悄跟在主人身后，出了院门，它直接跳到林爱华的怀里。

    「你去哪儿玩？带我一起。城里一点意思都没有，我都快长毛了！」

    林爱华摸着肥仔顺滑的毛，不好意思说自己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只得胡编道：「我去黑市看看，三哥最近卖的东西太多，可别惹上什么麻烦。」

    麻烦？肥仔最喜欢麻烦了。没麻烦就意味着无聊，有麻烦才有乐子。

    「走，我们快去吧。」

    林爱华溜溜达达在路上闲逛，随手买点东西填饱肚子，没多久就逛到了黑市。

    哟，钱德发可真能干，这黑市怎么好像又扩大了不少规模。原先里面只有几十个摊位，现在多了好几排。

    卖米的，卖菜的，还有人在里面卖熟食。好多都是熟面孔，好像都被她揍过。

    她刚进门，就有人通知了钱德发，他立马放下手里的事迎了出来。

    「姐，您怎么有空过来，今天又有什么好事想起我来了。」钱德发笑得堆起一脸的褶子。

    林爱华今天没想卖东西，口袋里塞着一万的存折，她暂时不缺钱。

    她随口应道：「没什么，这不马上要入冬了嘛，我来给家里添置点东西。」

    「你忙去吧，别管我了，我就随便看看。」

    钱德发只好点头：「好咧，您有事尽管让人叫我，我就在后边办公室呢。」

    林爱华摆摆手，钱德发带着人退下，叫手下人留意着，别让人得罪了这位神通广大的祖奶奶。

    林爱华随手买了点东西，眼睛四处乱看，不多时，在市场的角落位置找到了林家兄弟。

    鸡蛋倒是好卖，家家都要吃，但鱼拿得多了，最近卖得越来越慢。这里不让吆喝，林三哥正无聊地坐在摊位后，跟林爱兵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林爱华没去找他，而是叫过一个看场子的人，问道：「那边卖鱼的你认识吗？」

    那人知道林爱华，没敢糊弄她，照实说道：「认识。他每天都来。」

    「他的鱼是不是不好卖？怎么还剩那么多？」

    那人说道：「是啊，做鱼费油还费调料，他卖得又贵。刚来那会儿大家都没怎么见过这么大的鱼，还有人抢着买，现在每天都有，大家也都不稀罕了。鱼太大，一顿吃不完，又不能每天都吃，卖得慢很正常。」

    哦，林爱华明白了。

    难怪三哥最近回家越来越晚，原来是鱼不好卖。

    怎么才能帮帮他呢？林爱华第一个想到的竟是让他去问问余小鱼，却又立刻呸了一声。

    才不问他，她偏要自己想办法。

    她也没去跟两个哥哥说话。黑市的人都认识她，她不想把麻烦带到家里。

    鱼卖不掉怕什么，老祖她活了这么多年，难道还想不到个办法？

    钱德发听说她走了，连忙追出来，却只看到了她的背影。他忍不住摸摸头，奇道：「这位姑奶奶来做什么的？怎么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马上有人过来汇报了林爱华问鱼的事，钱德发想了想，对手下说道：「这两人她大概是认识。这样吧，你去跟他们说，以后他的蛋和鱼我们都收了，一斤便宜二毛，问他干不干。」

    林爱华在外面吃过午饭，又逛了会儿街，实在没事可做了，才拖拖拉拉回家。

    余小鱼已经吃完饭走了，厨房桌上还扣着一碗肉丸子，专门给她留的。

    林爱华塞了两个肉丸在嘴里，含糊着问道：「二哥三哥回来了没有？」

    林妈妈点头：「早回来了，正在你二哥屋里鼓捣着说要种大棚菜。」

    这么快？林爱华上楼，推开二哥的房门，两人正在屋里画图纸。

    「爱华，来，帮我看看，大棚这么做成不成。」林爱兵对她招手，她却没去看图，问道：「今天的鱼卖完了？」

    林三哥开心地大笑：「今天哥哥走运了。黑市的人找我，说是我的鱼他们都要了，以后有多少要多少，都交给他们去卖。哈哈，我以后可以在家专心种菜，等到冬天拿去卖，肯定能挣大钱。」

    林爱华一呆，没想到她想了半天的事竟然这么轻松就解决了。她不知道那家黑市实际上的老大正是她的逆徒，否则不知她还能不能高兴得起来。

    无知最是幸福，林爱华也笑眯眯地点头：「好极了，那我们就来盖大棚，种菜。」

    下午，三人买来材料，在后院盖了两间塑料大棚。两个哥哥负责出力，林爱华就负责看。不过，她偷偷在大棚内布下个简单的法阵，安上了两块低级灵石。

    难得二哥想要自己做点事，还是为了自己未来的嫂子，她不允许失败。

    周雨桐来了几次，林妈妈也从儿子嘴里得知，两人已经开始处对象了。在她眼里，哪有什么不合适会分手的事。既然处上了，那周雨桐肯定就是自家二儿媳，她是打心眼里疼这姑娘。

    周雨桐为人实在，又是农村长大的，跟林妈妈很是谈得来。她虽然不会做饭，每次来林家却必定会帮着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扫地、洗菜，帮林爱兵收拾屋子，有什么做什么，还经常带些小礼物来给林妈妈和锁儿，一大家子的人都很喜欢她。

    在林家人心里，周雨桐已经算是他们的家人了。

    两人感情稳步发展，渐渐的，这事在学生中传了出来。

    是谁先开始嚼舌根的，当然是何美灵。她一直把周雨桐当成自己最大的敌人，抓住机会，她要把周雨桐狠狠地踩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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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陷害

    这天，张耀扬在宣传队发出通知，下周就要选出两个节目，先参加学校的元旦演出，再挑一个送去参加县里的文艺汇演选拔。两个节目暂定一个舞蹈，一个大合唱。

    周雨桐跟何美灵都在舞蹈队，领舞只有一个，竞争一下子就来了。

    周雨桐因为有林爱华指导，舞蹈水平已经远远甩开何美灵一大截。有眼睛看的人都觉得，今年的领舞已经非周雨桐莫属了。何美灵偷看过几次周雨桐练舞，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真的比不过她。

    不过，周雨桐在跟林爱兵谈恋爱呢，两人常常躲在角落里说悄悄话，周末周雨桐还经常去林爱兵家里，这些事她都是亲眼看见的。

    悄悄谈恋爱，学校也不会管，要想让周雨桐因为这事被处分，就得把事情闹大。

    何美灵连课都听不进去了，一心盯着周雨桐，想要抓到她的错处。

    只可惜，周雨桐跟林爱兵太小心了，在学校，两人都很少说话，更别说让人抓住点实际的把柄。

    眼看马上就要确定人选，何美灵决定要孤注一掷，自己制造点乱子。

    她悄悄做好准备，决定在这天下午体育课时出手。

    体育是男女分班上的，一班二班凑在一起，男生一个班，女生一个班。老师让大家跑了两圈，然后发了排球给学生们自己玩。

    林爱华倒蛮喜欢打排球的，亲自上场跟一班的女生对抗，没轮上的就在一边当啦啦队。

    她打得正欢，突然围观的学生们开始骚动，不一会儿人就跑了一大半。

    林爱华一开始没太在意，可不久，连跟她对打的学生都开始有人离场，这球就打不下去了。

    「怎么回事？还玩不玩了？」孙静拉住一个同学问。

    女生急吼吼地说道：「别打了，快去看热闹。」

    「有什么热闹？」林爱华也来了兴趣，放下手里的球。

    「有人在器材室搞破鞋被抓了！走，快去！」女生说完就跑，场上的同学全都跟了过去。

    等林爱华赶到器材室，那里已经围满了人，大家都伸着脖子往前挤，她们被挡在外面什么也看不到。

    林爱华好奇地用神识一扫，立马怒了。

    搞什么鬼！被堵在器材室里的正是她的好二哥，急得满脸通红地护着身后的周雨桐。

    她也急了，一把推开前面挡着的同学走到器材室门口，沉下脸问道：「怎么回事？」

    两个班的体育老师都来了，被看热闹的学生们围在中间，徒劳地想要疏散人群。

    「老师，我们是被人锁在器材室里的，有人想要使坏！」

    「对，我们什么都没干！」

    林爱兵和周雨桐试图解释，却总是被人阴阳怪气地打断。

    「是你们自己锁上的吧？」

    「孤男寡女躲在器材室，还说自己什么都没干？谁信啊！」

    林爱华皱眉，一把把说话的女生揪了出来。「你看到了？他们都干了什么，你倒是当众说出来呀！」

    她相信二哥，也相信周雨桐。这两人在自己家都没做过任何出格的事，没理由急吼吼地跑到学校器材室偷情。

    女生躲在人群里胡说倒不怕，突然被拉到众人面前，说话立马结巴起来。

    「我，我看到他们两个关着门在里面说话来着……」

    「说话怎么了？谁规定男女学生不能说话了？」周雨桐不服气地辩解。

    何美灵知道自己这时候必须站出来了。「说话也不用关上门躲起来吧？我亲眼看到你们搂搂抱抱的，还亲嘴。你还想抵赖吗？」

    朱玉霞也跟着叫道：「就是，我也看到了，你别想抵赖！」

    「老师，他们搞破鞋，开除他们！」

    林爱兵气愤地指着两人，吼道：「你胡说！我们什么都没干，凭什么开除我们！」

    体育老师也没权利开除学生，马上有人跑去找教导主任。

    学生里也不全是好人，有人嫉妒周雨桐，有人不喜林爱兵，也有人就是单纯的唯恐天下不乱。

    没人愿意听当事人解释，体育老师说话也不管用了。

    林爱华看看叫得最欢的何美灵，深深地皱眉，叫道：「都给我安静，听我说！」

    没人理她，都在七嘴八舌地议论。

    林爱华火了，从地上捡起一只排球使劲一捏。砰的一声，球炸了，刚刚还喧闹的学生立马噤若寒蝉。.

    「都不许说话，谁再开口我打爆谁的头！」林爱华扔下破烂的排球，走到器材室门口，说道：「老师，麻烦让让。林爱兵是我哥，我相信他。今天这件事必须查清楚。」

    老师也被她刚刚那一手给吓坏了，赶紧退后半步：「好，你查，你查。」

    林爱华冷着脸，扫视一眼周围的学生。问道：「是谁先传有人在器材室搞破鞋的？」

    学生们面面相觑，你推我我推你，最后把目光都转向朱玉霞：「是朱玉霞叫我去看的。」

    林爱华把拳头捏得咔吧作响，冷笑道：「好，朱玉霞，你出来。说说看，你为什么要去器材室，都看到了些什么？」

    朱玉霞也被林爱华的武力惊呆了，求助地看向何美灵，何美灵急忙对她使个眼色，小声道：「你看到什么就说什么好了。」

    朱玉霞的脸色发白，却还是小声说道：「我想去器材室拿个跳绳，就，就看到他俩抱在一起。」

    「你胡说，我们根本没抱过！」周雨桐立马指着朱玉霞叫了起来。

    朱玉霞的目光躲闪，却仍然死咬着不肯松口：「我跟何美灵都看到了！」

    周雨桐气得小脸通红，倔强地咬着牙，怒指何美灵：「是你，是你陷害我的，对不对！」

    怕她又跟别人吵起来，影响她查清真相，林爱华连忙安抚道：「你别急，听我继续问。」

    「周雨桐，你为什么会在器材室？」

    周雨桐一呆，支吾道：「我，我收到个小纸条，叫我来器材室说话。」

    「你呢？你也是收到了纸条？」林爱华又问二哥。

    林爱兵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小纸条：「是，我也收到了。」

    林爱华接过两人的纸条，发现上面写着同样的一句话：来器材室一下，有要紧事告诉你。纸条下分别写着两人的名字。

    「纸条是你们写的吗？」

    两人一起摇头。

    所以，真的是有人想要害她二哥咯？好大的狗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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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脏水

    现在的问题是，纸条到底是谁写的，谁策划的这一切？

    林爱华看看纸条，确实很像两人的字迹。看来这人有心了，连字迹都刻意模仿过。

    她笑笑，现在还不想动用仙家手段。

    「不是你们写的，那一定就是有人故意把你们引到器材室，然后锁上门，自导自演了一出好戏。所以，这人是谁？给我自己站出来！」

    她的目光扫过全场，同学们更多露出怀疑、好奇、不信的表情，只有何美灵目光闪烁着后退。

    就是你吧。她指了指何美灵：「你跟朱玉霞是谁先提出要去器材室的？」

    何美灵立刻说道：「你怀疑我？我只是想要跳绳而已，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林爱华，你别东拉西扯地帮你哥撇清了。林爱兵就是在器材室耍流氓，我们都看到了！」

    林爱华冷笑，刚想继续提问，张耀扬却站了出来：「林爱兵不是这种人。我们经常一起玩，从来没见他对女同学动手动脚。何美灵，请你客观描述事实，不要随便污蔑别人。」

    连张耀扬也跟她作对，何美灵有些心慌。

    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已经做了，这件事就必须闹大。

    她凄然一笑，道：「对，你们是好朋友，你当然帮着他。我呢？我跟他无仇无怨，难道我就要陷害他？」

    「我只是不忍心看周雨桐同学做错事而已。她还小，没有辨别能力。有些男人说几句好话，给点小恩小惠她就会上当，让别人为所欲为。作为同学，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她犯错误却不阻止！」

    这话可太暧昧了，围观同学的脸色十分精彩。

    周雨桐被她说得眼睛都红了，气愤地叫道：「何美灵，你别想把脏水往我头上泼。我们俩清清白白的，什么事都没做过。什么小恩小惠，什么为所欲为？你给我把话说清楚，不然我跟你没完！」

    张耀扬也不高兴地说道：「何美灵，注意你的措辞！」

    何美灵委屈地说道：「好吧，就算我说错话了吧。但他俩大白天躲在器材室，这总是事实吧？我又没冤枉她。」

    林爱兵说道：「我说了，我们是被人骗来的，我先来，她刚进来门就被反锁了。我俩一直在里面叫门，肯定有人听到了的。」

    「哼，我可没看到门被反锁，只看到你们两人亲嘴了……」

    朱玉霞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林爱华抓住衣领提了起来。

    「我说过的，不许乱说话，你没听到吗？」

    朱玉霞被她高高举起，双脚乱蹬，却什么也踢不到，吓得哇哇大叫。

    体育老师连忙劝道：「林同学，快放她下来！」

    林爱华松手，朱玉霞直直地摔到地上，眼泪都吓出来了。..

    「闭嘴！」林爱华戳着她的头，问道：「说，你到底看到了什么？再敢说慌，我把你扔进茅坑洗个澡！」

    林爱华好凶啊！

    大家都被她吓呆了，捂着嘴不敢说话。

    朱玉霞也吓傻了，眼泪都不敢擦，也不敢再看何美灵。

    「我，我就看到他们两个在器材室说话，周雨桐叫我帮她开门，我没理……」

    「然后你就走开了，还叫人来围观？对吗？」

    「对……」

    呵，林爱华阴阴一笑，看向何美灵。「你一直跟她一起？那么，你来说说，是谁提议去器材室拿跳绳的？」

    「不，不是我……」何美灵又往后退，其他人连忙躲开，生怕被她拉去当挡箭牌。

    林爱华正要去把何美灵揪过来问话，突然有人叫道：「教导主任来了！」

    教导处主任一来，又看到了林爱华，不觉一阵头大。他清清嗓子，喝道：「干什么？都不用上课了？散了，都散了！你们几个当事人跟我去教导处。」

    同学们往后退了退，却没人肯听话地散开。这样的好戏难得上演一回，还不许人吃个瓜了？

    林爱华也不肯走。她上前一步，说道：「主任，我们不能走。这件事关系到我哥和周雨桐的名誉，必须当众说清楚。」

    「对，说清楚！」林爱兵也怒视何美灵，对教导主任说道：「这件事已经快要水落石出了，就着落在她的身上。」

    何美灵原本只想靠着舆、论把脏水泼到周雨桐身上。这件事只要一传开，谁还在乎真相是什么？就算到教导处查清了事实，她大不了说声自己看错了，谁又去帮周雨桐解释？

    只要影响够大，就算学校不会开除周雨桐，她自己也待不下去。

    没想到半路杀出个林爱华，直接靠武力不许别人说话，一步步就要接近真相了。

    她的内心挣扎，不知还要不要继续污蔑林周二人。

    同学们都围着不肯走，几个当事人也不肯挪窝，主任只好问道：「听说有人在体育器材室耍流氓，谁来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人耍流氓，倒有人设计污蔑同学。」

    林爱华把手里的纸条递过去，说道：「这是我哥和周雨桐分别收到的纸条。他俩都是受约才去的器材室。可笑的是，这两张纸条除了签名和字迹不同，其他竟然一模一样。」

    她把纸条展示给大家：「你们看，两张纸条都是同一本作业本上撕下来的，写着一样的话，用的一样的笔，很明显出自同一个人的手。」

    「这人是谁？为什么要陷害我哥和周雨桐？」

    大家看看纸条，果然如林爱华所说，出自同一人的手笔。

    这事蹊跷了，明显是谁设计的阴谋，只可惜百密一疏，还是被林爱华抓住了把柄。

    教导主任看看纸条，和稀泥道：「既然没事，那就都散了吧。你们好好读书，别整天搞这些歪门邪道。」

    说完，他就想先溜。

    都快下班了，他还得回去给老婆孩子做饭呢，没空在这儿瞎耽误时间。

    学生们嘘声一片，体育老师也只好出来打圆场：「行了，行了，没多大点事，都散了吧。下课时间已经过了，你们把球放回器材室，下课！」

    这事就这么算了？林爱华皱眉，问林爱兵：「哥，还要继续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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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七章 脏水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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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查清真相

    林爱兵看看委屈得眼睛通红的周雨桐，咬牙道：「查！这件事必须说清楚。」

    「好，交给我。」

    她走到教导主任面前，挡住他离开的脚步，说道：「别忙着走。虽然没人耍流氓，却出了个搞阴谋破坏同学名誉的臭虫。这样的坏人不抓出来，谁知道她以后还会不会再做别的？」

    「今天她只是把两个异性同学关在一起，明天说不定她就敢杀人放火了呢。真要出了这样的事，主任你恐怕也脱不开关系吧？」

    教导主任上次亲眼目睹发生在林爱华身上的稀奇事，内心有点犯怵，只好点头道：「好吧好吧，是谁干的，你知道吗？」

    「现在还不知道，不过很快就能查清楚了。」

    林爱华指了指何美灵：「纸条是你写的，门是你关的，朱玉霞也是你叫过去的，之后也是你散布的谣言，污蔑我哥跟周雨桐耍流氓。」

    何美灵心里发慌，嘴上却不肯承认，抵赖道：「林爱华，你不要污蔑我。我知道你想帮你哥，但也不能随便把这件事栽到我的头上。」

    「呵，是不是你干的，只要查一下你的书包就知道了。纸条是不是从你本子上撕下来的，写字的是不是你的钢笔，我们一看就知道。」

    「谁去教室帮我拿一下何美灵的书包？」

    林爱华话音刚落，谢友庆立刻举手叫道：「我，我去拿。」

    张耀扬也说道：「我们一起去吧，免得查到证据说不清楚。」

    几个男生也跟着他俩一起去了，何美灵看着张耀扬的背影，难过地低下头。

    所以，在他心里，自己还是比不过周雨桐，也比不过林爱华？

    可恨她事先没想到会有人查她的本子和钢笔，不然她就拿别人的了。

    不，就算真的查出是她设计的这一切，她也没有违反校规，不会被处分的，老师大不了让她向两人道歉。但周雨桐跟林爱兵谈恋爱却是事实，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

    想清楚这点，不等林爱华拿到证据，何美灵就大方承认了。「不用查了，是我。其实我只是跟林爱兵开个玩笑。大家都看到了，林爱兵和周雨桐在谈恋爱，两人天天眉来眼去的，经常偷偷摸摸拉手亲嘴。我只是想给他俩制造个亲热的机会罢了。」

    林爱兵在跟周雨桐谈恋爱？同学们都惊呆了。

    林爱兵确实对周雨桐比较好，但大家都以为那只是因为林爱华跟周雨桐是好朋友，真是何美灵说的那样吗？

    林爱华没想到何美灵到现在还没放弃，心里暗暗恼怒。

    「你别东拉西扯的，我哥有没有谈恋爱都不是你污蔑同学的理由！」

    「我没污蔑他！主任，学校是不是规定在校学生不许谈恋爱？现在有人违反校规，你准备怎么处理？」

    学校确实有这规定，但平时大家也都睁只眼闭只眼，民不举官不究的。只有在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下，学校才会严肃处理。

    他看看林爱兵和周雨桐，两人规规矩矩的，都是好学生。一个是插班生，胡校长亲自帮着办的学籍；一个是校舞蹈队的台柱子，还指望她今年参加文艺汇演帮学校争取荣誉呢。

    何美灵是谁，不过是个成绩一落千丈，才艺也拿不出手的普通学生，现在还干出污蔑同学的事，谁肯向着她呀。

    教导主任严肃地点头：「何同学，你说得不错。如果有人胆敢做出违反校规校训的事，我们肯定会严肃处理。」

    他的话锋一转，双手一摊说道：「问题是，现在违反校规的人好像是你吧？他们两个是被你骗来的，所谓耍流氓的事也是你编造的。你说他俩谈恋爱，有什么证据吗？」

    哈，林爱华心里都快笑疯了。没想到这位主任竟然如此给力，刚才还真是错怪他了。

    何美灵呆呆看着主任，呐呐地说道：「他们两个谈恋爱的事，好多人都看到了的。不信，你问朱玉霞……」

    朱玉霞被林爱华扔在地上，摔得浑身的骨头都疼。她好不容易才在同学的搀扶下站稳，谁知何美灵现在又把她推到众人面前。

    看着林爱华冷冰冰的眼神，朱玉霞一抖，叫道：「没有，我什么都没看见，我什么都不知道！都是何美灵教我说的！」

    哟，原来这事还真的全是何美灵策划的！

    大家在底下议论纷纷，就连兴冲冲提着何美灵书包回来的谢友庆也没人理了。

    「怎么回事，还查不查了？」

    「不查了，何美灵全招了，都是她搞的鬼！」

    谢友庆气愤地把书包往地下一扔，指着何美灵叫道：「道歉！你给林爱兵道歉！」

    「就是！无缘无故被你污蔑耍流氓，现在还说人家在谈恋爱，要主任处理人家。何美灵，你跟林爱兵有什么仇？」

    「我看，她是妒忌周雨桐吧？妒忌人家比她优秀！」

    「对，她就是妒忌！」

    「道歉！道歉！」

    主任偏帮，朱玉霞反水，何美灵一下子成了千夫所指。

    在张耀扬失望的眼神注视下，何美灵终于情绪崩溃了。

    她的眼泪滑下面颊，歇斯底里地大哭大叫。

    「为什么，你们为什么全都帮着她？她明明就是个勾三搭四的破鞋，你们还全都护着她！我做错什么了？」

    「不道歉，我不可能道歉！」

    她连书包都没要，转身飞奔出操场，直接跑出校园，不知道去了哪儿。

    没人去追，大家都被她疯狂的样子给吓到了。

    张耀扬失望地摇头，什么都没说。

    主任看看表，下班时间快到了，这事也该结束了。

    「好了好了，何美灵同学已经承认了，这件事全是她的错，我们会对她严肃批评教育。其他人赶紧回教室，都给我好好学习，别再给学校添乱。」

    林爱华这下再没拦着他，而是过去挽住周雨桐的胳膊。

    「走吧，等下放学了去我家，让我妈给你做点好吃的压压惊。」

    周雨桐看了林爱兵一眼，点点头，靠在林爱华的肩膀上。

    今天这么一闹，两人以后在学校该怎么相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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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七十八章 查清真相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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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给个名分

    放学后，三人一起回了家，周雨桐眼睛红红的，林爱兵也沉着脸。

    林妈妈眼看气氛不对，没敢说什么。等两个女孩上了楼关上门说话，她才拉住儿子，问道：「你是不是跟雨桐吵嘴了？」

    「没有。」林爱兵摇头，想要跟着上楼，却被他妈拉住，絮絮叨叨地开始教育儿子。

    「人家一个女孩子，从小也是家里娇惯着长大的，难免有点小脾气。有什么事你让着她点，可千万别跟她吵。」

    林爱兵叹口气，说道：「不是我跟她吵架，是今天在学校发生了点事。」

    他把下午的事简要说了一遍，林妈妈立马着急了。

    「你们班的女同学怎么这么坏？竟然冤枉你们耍流氓。女孩子的名声多重要，出了这种事，要雨桐以后在学校怎么做人呀？不行，这件事不能黑不提白不提的就这么算了。」

    「不算了还能怎么样？她说她只是开个玩笑，学校老师也不管。难道要我去打她一顿，逼着她给雨桐道歉？这样也于事无补。」

    林爱兵摇头：「妈，你别拉着我。雨桐今天受委屈了，我得去安慰安慰她。」

    林妈妈戳了下儿子的额头：「傻小子，你关起门来安慰几句又有什么用？咱们得做点实际的。」

    「怎么做？妈你说，我肯定照着办。」林爱兵自己正想不出个主意来，不觉停住脚步，急切地看着他妈。

    林妈妈想了想，说道：「要不你们干脆订婚吧。有了名分，就算被人看到你们平时亲热一些，那也是应该的，谁都不能拿来攻击你们了。」

    订婚？没想到他妈想到的竟然是这个主意。

    可是，周雨桐能答应吗？这样会不会让她觉得自己在借着今天的事逼她？

    林妈妈可不管儿子的顾虑，她还是老派思想。什么自由恋爱，最后还不是要父母做主。她今天就做了这个主，把二儿媳的事给定下来，免得人家女孩子没名没分地跟着自己儿子被人说嘴。

    她直接甩开儿子的手，说道：「你别管了，妈去跟她说。」

    林爱兵赶紧拉住她：「妈，你先别去。桐桐这会儿心情不好，你去说了她会生气的。等她高兴的时候我再去跟她提这件事。」

    「唉，随便你吧。反正你把这事记在心上，有空跟雨桐回去一趟，见见她的父母。别管你们怎么认识的，咱的心意要到位。」

    林爱兵点头，心事重重地爬上楼。

    他敲敲妹妹的房门：「爱华，我能进来吗？」

    周雨桐其实根本没哭，她只是气。气何美灵竟然用这种办法坏她的名声。她心里比谁都清楚，何美灵为什么要这么做。

    「爱华，你帮我想想，咱们怎么对付她？」周雨桐咬牙切齿地说道：「明明是她做了坏事，还一副受了委屈的样子。还有，她竟然让教务处处分我？幸好主任没听她的。真是气死我了！」

    林爱华拍拍她的肩，劝道：「别生气了，她就是因为哪方面都比不过你才想出这种昏招的。就算你跟我哥谈恋爱，又碍着她什么事了？你又没抢她对象。」

    「哼，你哥要是敢喜欢何美灵，看我不打死他！」周雨桐傲娇地捏起小拳头，刚发了一句狠，林爱兵就来了。

    她连忙捂住嘴，对林爱华小声说道：「我瞎说的，你可千万别告诉你哥。」

    林爱华忍住笑，点点头，叫道：「进来吧。」

    林爱兵走进来，看看周雨桐，小心地问道：「你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哼，我就是气今天没能教训何美灵一顿，白白被她欺负了。」

    林爱兵看到她的状态，心才真的放了下来。

    「好，等明天她来学校，我再去找她，一定要她向你道歉。」

    道歉？林爱华心里暗笑，这件事哪是道个歉就能算了的。她一定要何美灵付出代价。

    不过，两个当事人都没说，她也就没提，只陪两人说了几句话，就把空间让给这对小情侣。

    她走下楼，去外面转了一圈，手里多了一篮子大虾。

    「余小鱼，在不在家？过来帮忙做饭！」她在院墙外吼了一嗓子，里面立刻有人回应。

    「来了，马上到。」

    余小鱼笑眯眯地提着一篮菜走过来，笑问道：「今天想吃什么？我来做吧。」

    「我二嫂来了。她今天有点不高兴，你多做几样好菜招待她。」林爱华把虾塞进他手里，自己又溜了出去。

    自从知道了徒弟的心思，她已经无法单独面对他了。知道他就住在自家隔壁，她的心里总是乱糟糟的，既想看看他在做什么，又刻意逃避跟他单独相处。

    她怕徒弟给自己脸上再来一下，那感觉太怪异，她的小心脏有些承受不住。

    余小鱼笑笑，也不挽留，哼着歌走进林家院子，讨好未来丈母娘去了。

    等林爱华无所事事地从外面溜达回家，晚饭已经做好了，一家人正坐在饭厅里说话，只等她回来就开饭。

    余小鱼也赫然在座。见林爱华回来，他笑眯眯地拉开身边的椅子，说道：「爱华，快来坐，就等你了。」

    「你在我家干嘛？怎么还不回去？」林爱华把他利用完，又翻脸不认人了。

    「这孩子，怎么跟你小鱼哥说话的？」林妈妈笑着拍了女儿一下，又对余小鱼说道：「小鱼，你家里就一个人，你又要上班，也没必要每天开伙，不如以后都来婶子家吃。婶子不收你伙食费，只要你有空帮着炒两个菜就够了。」

    林三哥立刻赞同地说道：「对，你来我家吃饭吧，我最喜欢吃你做的菜，爱华也喜欢！」..

    林爱华对三哥翻个白眼，问小鱼：「你去上班了？」

    余小鱼点头：「对，我的户口现在在和平县，队里就不分我的口粮了。我还年轻呢，总要找点事做，不能坐吃山空吧？」

    切，你还会坐吃山空？你根本什么都不用吃的好吧？

    林爱华悄悄白了他一眼，点头：「对，你太闲了，确实该去上班。」

    余小鱼顺势说道：「对。没个工作，将来讨不到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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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 逼婚

    说着，他又瞟向林爱华。

    林爱华假装没看见，转过脸去不看他。

    这种厚脸皮，只要给他机会，他能当众说想讨自己做媳妇。

    说起娶媳妇，林妈妈就想到自己的二儿子。林爱兵今年21了，已经过了法定结婚年龄，只不过周雨桐还差一岁，不然她能当场让两人去把证领回来。

    她也不管林爱兵，而是直接拉着周雨桐的手，说道：「雨桐，听说今天你在学校受委屈了？」

    周雨桐尴尬地点头，道：「没事的，已经说清楚了，是有人陷害我。」

    林妈妈叹口气，说道：「你们这两个孩子，既然彼此看对了眼，还不如直接把婚事定下来。就算现在不能扯证，咱们先风风光光地订了婚，这样谁都没话可说了。」

    「订婚？」周雨桐的脸羞得通红，「姨，我还小呢。再说我现在还是学生，怎么能订婚呢？」

    「学校不许学生订婚吗？这，这可怎么办？」林妈妈忧心地拍着她的手，说道：「不订婚的话就有些委屈你了。」

    家里那么多人看着，林爱兵怕周雨桐尴尬，连忙劝阻道：「妈，这事还是以后再说吧。」

    林妈妈板起脸说道：「现在说以后说还不都是要说？雨桐是个好姑娘，我们一家都喜欢她。你可别跟我说什么先处处看，不行就分手的鬼话，妈不答应！」

    这下林爱兵的脸也红了。

    两人明明是自由恋爱，现在他妈却当着一家人的面逼婚，太令他难堪了。

    「妈，我怎么会跟桐桐分手呢，我们感情好着呢。」他看看周雨桐，她低着头不说话，恐怕心里也正犯难。

    他连忙对林妈妈使眼色：「妈，你别说了，我们等毕业后再商量结婚的事，订婚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他是怕周雨桐误会自己联合家里人逼她表态，林妈妈却当成他不想对周雨桐负责，气得直拍大腿。

    两代人观念相差太多，根本说不到一块去。

    林爱华几人也不知道该支持谁。好像谁都有理，又好像都有点不对。

    还是周雨桐忍住羞窘，对林爱兵说道：「你们别争了。爱兵，我自己也想了想，觉得这事还是要先跟我爸妈说一下。他们要是对你满意，那咱们就把该走的流程走一遍，他们要是不喜欢你……」

    她犹豫了，没有接着往下说。

    父母要是不喜欢林爱兵，她真能跟他分手吗？她根本不敢想下去。

    林妈妈这下高兴了，大声笑道：「对，我们确实该去你家拜访一下。雨桐你放心，我家一定会叫你父母满意！」

    唉，又是鸡同鸭讲。

    周雨桐说的是人品，林妈妈却是指的彩礼。

    在他们老一辈人眼里，结婚讲的就是个门当户对条件合适。她都想好了，不管周雨桐父母提什么要求她都肯答应。

    这孩子漂亮大方，各方面都令人满意，真是个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姑娘。当然，她儿子也不差，要长相有长相，要人品有人品，自己家条件也一点不比别人家差。

    周雨桐一点头，这件事竟然就这么奇妙地说定了。原本只是两人私下相处，却马上就要上升到两个家庭的高度。

    林爱华还真有些佩服自己这位好朋友。要是换了别的姑娘，恐怕这会儿已经羞得躲起来了吧，这位却还在落落大方地跟未来婆婆说着安排两家人什么时候见个面。.

    周雨桐其实什么都不懂，她只知道既然自己跟林爱兵相互爱慕，将来肯定是要结婚的。这么大的事，不可能瞒着父母。既然林妈妈要求先订婚，自己又不懂该怎么办，不如把这个难题丢给老爸去处理吧。

    余小鱼在一边看得饶有兴致，悄悄对林爱华传音道：「结婚还挺好玩的，你有没有兴趣尝试一下？要不我们俩也先订个婚吧。」

    「滚！」林爱华送他一个白眼。

    开什么玩笑，他还真敢想！

    余小鱼笑笑，站起身说道：「婶子，我先回去了。明天要上班，我还有点事要做。」

    「好，明天来吃饭。」林妈妈这会儿也顾不上他，指挥林三哥送他回去。

    客人一走，林妈妈又拉着周雨桐打听起来：「雨桐啊，你爸有没有跟你说过结婚需要点什么彩礼？你告诉姨，姨也好早点做准备。」

    周雨桐犯难地看了一眼林爱兵，他连忙劝阻道：「妈，你就别问了。这事哪有跟人家女孩子谈的？」

    「哦，对对对，是妈心急了。」林妈妈连忙捂住嘴，赔笑道：「雨桐，你别怪我啊，我也是替你们操的这份心。」

    周雨桐今晚尴尬得要命，再不肯多留了，拉着林爱华说道：「我想回学校了，爱华，你送送我吧。」

    以前都是林爱兵送的，但今天出了这样的事，她都不好意思再跟林爱兵一起走了。

    要是学校不反对在校生订婚，她倒觉得早点定下来是件好事呢。有了名分，相处起来就少了太多尴尬。

    林爱兵目送她俩走出院门，这才对林妈妈抱怨道：「妈，你今天太着急了。咱们不该这么逼桐桐，会惹她不高兴的。」

    林妈妈不快地斥道：「这孩子，说的什么傻话？」

    她拉了林大嫂做同盟，问道：「淑芬，你来评评理。要是爱国跟你偷偷谈恋爱却不肯告诉家里，你会愿意帮他瞒着？」

    林大嫂抚着自己的肚子，笑道：「我们可没爱兵这么时髦，还谈什么自由恋爱。我那会儿就远远地看了爱国一眼，其他都是听媒人说的。」

    儿媳妇不帮着自己说话，林妈妈也不在意。她一边收拾碗筷，一边絮叨道：「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现在全坏了。要我说，谈什么恋爱？你们年轻人，今天爱你，明天爱他，有的人还一下子爱上好几个，搞得乌烟瘴气的。」

    「你们呀，就该早点定下来。今年先订了婚，明年雨桐年龄一到就去领证，妈还等着抱孙子呢。」

    林爱兵头疼得要命。没对象时家里烦，有对象了还是烦，就算结了婚，也照样不得消停，他们还会催着你早点生孩子。

    「嫂子怀着四个呢，还不够你抱的？我跟雨桐还要读书呢，怎么可能明年就结婚。妈，你有空还是多关心一下嫂子吧，我们的事你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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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欺负人

    第二天，几人都憋着一股劲儿想要找何美灵算账，谁知她竟然没来上学。

    周雨桐气哼哼地走到她座位旁，问朱玉霞：「何美灵呢？她怎么没来？」

    朱玉霞昨天被林爱华给吓坏了，看到周雨桐，也不由自主地一抖：「我，我不知道……」

    周雨桐眼睛一瞪，她就立马自觉道歉：「对不起，真的不关我的事，都是何美灵叫我那么说的。」

    周雨桐这人也跟林爱华一样，一向吃软不吃硬，朱玉霞这么怂，她反倒不好发火了，只冷哼一声，说道：「何美灵叫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你自己没有判断能力的吗？她叫你吃屎难道你也要去？」

    「不是我说你，你吃过她多少次亏了？怎么还不长记性！」

    周雨桐说完就走，留下朱玉霞呆呆地坐在位子上思考人生。

    周雨桐又去找班长：「何美灵没来上学，她请过假了吗？」

    张耀扬摇头：「没有。」

    林爱华回头：「那你给她记旷课！」

    「好。」张耀扬回答得十分干脆。

    这个情林爱华领了，对他微微一笑：「谢谢你昨天帮我哥说话。回去跟阿姨说一声，药做好了，请她随时去拿。」.

    张耀扬昨天帮她完全是出于正义，倒没想过买药的事。不过，既然林爱华说了，他正好有机会上门。

    「好，我中午回去就说。」

    他们本以为何美灵做了坏事要躲几天呢，谁知她下午竟然来上学了，一脸理直气壮的样子，只是眼睛有点肿，脸上还带着个巴掌印，用粉也盖不住。

    这是被谁打了？打得好。

    不过，这可不关林爱华的事，反正也不是他们打的，他们还没开始报复呢。

    周雨桐忍了又忍，等到放了学，她把何美灵拦在教室里。

    「何美灵，道歉！」

    同学们这下都不肯走了，留下来吃瓜。

    何美灵看着咄咄逼人的周雨桐，又看看沉默着站在她身后的林爱兵，畏缩地咬了咬嘴唇。

    「周雨桐，你别太过分了。」

    「我过分？你把我骗到器材室关起来，又叫人来围观，还说我们耍流氓，现在你说我过分？」

    「过分的到底是谁，大家都清楚。我现在要你对昨天做的事道歉，不然别想走！」

    何美灵看看围在身边指指点点的同学，没一个人站出来帮她说话。

    委屈的泪水在她眼里打转，她却坚强地咬着牙不肯哭出声。

    「我昨天已经认过错了，你这人怎么一点玩笑都开不起？你这样逼我好玩吗？是不是显得你很厉害？」

    周雨桐都被她气笑了。「我厉害？我哪有你厉害！你随随便便开个玩笑，就要给我戴上破鞋，耍流氓的帽子。懒得跟你啰嗦，你今天必须给我道歉，不然我就去你家，找你爸妈评评理！」

    听到周雨桐要去找她爸，何美灵急了。

    昨天她回到家，她爸又问她跟张耀扬相处得怎么样。她才受了那么大的委屈，怎么可能有好态度，忍不住顶了她爸几句，就被狠狠地打了两巴掌。

    原本她今天不想来上学的，可还是被她爸抓住胳膊扔了出来。

    她受这些委屈都是为了谁？

    她眼泪汪汪地看着张耀扬：「班长，周雨桐这么欺负人，你都不肯帮我的吗？」

    张耀扬皱起眉头，严肃地说道：「何美灵同学，这件事确实是你做错了。做错事就要承担后果。周雨桐只是要求你道歉，我觉得一点都不过分。」

    林爱华在一边给他鼓掌。「对，班长说得对。道歉，不然让你知道知道我的厉害！」

    你还别说，欺负人的感觉真特么不错，尤其是欺负总来挑衅的恶人。

    林爱兵没说话，却站到何美灵面前，挡住了她离开的脚步。

    别的同学都在一边起哄，只有朱玉霞站出来，小声说道：「美灵，这件事确实是我们不对。我已经道过歉了，周雨桐也原谅了我。你也跟她说声对不起吧……」

    什么，连你也要背叛我？！班上几十个同学，竟然都站在周雨桐那一边，都等着看自己的笑话。

    何美灵气得眼泪啪嗒嗒地往下掉，咬着唇小声说道：「对不起……」

    「什么？大声点，我没听见！」

    「呜……你太欺负人了！」何美灵哭出声来，抹了一把眼泪，连书包都不拿，直直地撞开林爱兵冲出教室。

    林爱兵尴尬地摸摸鼻子，对周雨桐小声解释：「我，我不想跟她拉拉扯扯的，太难看了。」

    何美灵哭成那副鬼样子，周雨桐也就不跟林爱兵计较了，爽朗笑道：「算了，你一个大男人，确实不好拦着她，免得她把鼻涕擦到你身上。」

    哈哈，林爱华也笑了。

    「雨桐，今天还去我家做作业吗？」她替哥哥发出邀请。

    「不了，今天要集体彩排，我得去舞蹈队。」周雨桐对她眨眨眼，挥挥手走出教室。

    正主都走了，同学们也收拾书包各自回家。张耀扬小声对林爱华说道：「我妈晚上有空，吃完饭就过去。」

    「行，我都准备好了。」林爱华大方地挥手，拎起书包跟哥哥一起走出教室。

    「哥，还要再收拾何美灵吗？」

    林爱兵皱眉：「你问雨桐吧，我听她的。」

    哈哈，又是一个未来的妻管严。

    既然正主都不追究，林爱华也没再去找何美灵的麻烦。苍蝇一只，难道自己的人生还得围着它打转？她有的是正事要做。

    晚上回到家，她跟林妈妈说了一声。吃完饭，林妈妈就没带着大嫂出去遛弯，一家人都在家等着谢芬上门。

    晚上六点多，谢芬就带着张耀扬一起来了，手里还提着两个礼盒。

    她热情地跟林妈妈寒暄了几句，这才跟着林爱华上楼，把儿子一个人留在楼下。

    给林大嫂转户口的事她没对张耀扬提起过，林家人当然更加不会说。林妈妈拿出许多水果点心招待客人，一家人陪着他聊天。

    楼上，林爱华笑眯眯地问道：「上次的药你吃着效果还行吗？今天想要多少？」

    谢芬一喜，笑道：「可以多给我几瓶？太好了，我正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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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一章 欺负人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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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挑女婿

    林爱华保持笑容不变，随手掏出两个瓶子：「我也没多少，不过，张耀扬昨天刚帮了我哥，就当感谢他吧，可以多给你一瓶。」

    这事张耀扬回家没说过，谢芬忍不住好奇地询问。

    林爱华才没兴趣把家里的事往外说，只随口应付道：「都是学校的事，已经处理好了。不说那些了，这两瓶，你打算出个什么价？」

    她是为了感谢张耀扬吗？她是为了多卖点药。户口给了嫂子，三哥还没着落呢。

    谢芬吃了林爱华给的药水后，立马觉得神清气爽，身上的病痛仿佛一夕之间全都消失不见了，每天睡眠好，胃口好，人都精神了不少。

    自己舒服了，她又开始操心父母。

    都说养儿才报父母恩，谢芬也是人到中年了，才越发觉得自己的父母太不容易。

    林爱华的药水不但能助眠，还有许多别的功效，吃了好处无穷，比老中医开的药都灵。

    听说能多给她一瓶，谢芬开心得不行，笑道：「上次说好的户口还没转呢，这次你想要点什么？只要阿姨能办到，一定都答应你。」

    林爱华一笑：「户口我们家商量了一下，打算给我大嫂。她还有个一岁的儿子，能一起办吗？」

    要是别人这么说，谢芬一定要怪她贪得无厌，可林爱华刚给了她那么大的好处，谢芬只觉得自己赚了。

    「应该的，小孩子户口本来就该跟着妈，也就是一句话的事。你可千万别跟阿姨客气，这么点小事，阿姨可不好意思拿你两瓶药。」

    林爱华根本不知道客气怎么写，顺势说道：「不麻烦的话，帮我三哥也一起转过来吧。」

    林三哥谢芬见过，是个很活泼的棒小伙儿。她爽快地点头：「没问题。你三哥还没工作吧，要不要阿姨给安排一个？」精华书阁

    不是她想多事，委实是她对糖丸和药水的需求太大。张耀扬爸爸的一瓶药还没吃完，已经感受到了神奇的功效，她自己也深深受益。这么好的东西，怎么能不备着点？

    不巴结好林爱华，以后买不到药可怎么办？

    林爱华仿佛猜到了她的心思，打开抽屉又掏出个玻璃瓶子。

    「谢阿姨，这是我自己做的药丸，你拿回家收起来。平时有点什么头疼脑热的，只要吃一颗就能好。」

    谢芬拿着三个瓶子，宝贝一样收进自己包里。心满意足地笑道：「太谢谢你了！小林，这事咱们就说定了，让你嫂子和三哥赶紧拿着户籍资料过来，其他的事都交给我来办。」

    「户口就落在现在的地址行吗？」

    「行，这就是我们自己家的房子。」

    给林三哥找个什么样的工作，两人谁都没说。林爱华一下子给出去三瓶药，谢芬肯定不能安排得太差，否则她以后都没脸再来林家。

    就这样，她还觉得自己占了林爱华的便宜，回到家就追着儿子问昨天学校的事。

    张耀扬把何美灵做的事一说，谢芬立刻就懂了。

    「何美灵，是你爸单位那个何振兴家的女儿吧？呵呵，我知道了。」

    多余的话，她没跟张耀扬说。在妈妈眼里，孩子永远都是孩子，有些事没必要让他知道。

    何振兴能教出这么个阴险恶毒是非不分的女儿，那他本人也好不到哪儿去。

    这样的人，还敢三天两头地往老张办公室跑，说是汇报思想？他真实的思想恐怕是怎么害人吧！

    等张翰麟回到家，谢芬交给他一瓶药水，又把何美灵的事当个家常在他耳边一说。张翰麟没有表态，但这次的提拔，何振兴是别想了。

    林爱华也没想到，自己不过是随口一句话，就替二哥二嫂报了仇。

    凡俗的世界就是如此，只要你有足够的资本，有些事就不用自己动手了，自然会有别人去帮你完成。

    就好像三哥卖鱼的事，只是因为她多问了一句，钱德发马上就给安排得妥妥帖帖。

    林爱华并不知道，自己随手弄的桃汁糖丸对凡人的身体有着怎样的奇效。她要是专门卖药，林家哪儿还用折腾什么鸡蛋，搞什么大棚，一颗药的钱就够一大家子吃用一个月了。

    不过，就算知道了，她也不会靠这个来挣钱。正如她所说，她又不是卖药的，主要还是历练。

    林爱华觉得，自己的人间历练很成功，只有一点不太令人满意。

    大嫂一下子怀了四个，二哥也有了周雨桐，林妈妈又开始操心林爱民和林爱华的终身大事了。

    老妈每天叨叨，吓得林三哥根本不敢呆在家里。就算不用再去卖鱼，他也总是出去到处溜达。听说能给他安排个工作，林爱民这下再也不抵触了。

    钱不钱的都是小事，只要能给他个借口光明正大地躲开老妈，叫他做什么都行。

    他能躲开，林爱华却躲不开。这天，林爱华正高高兴兴地吃饭，老妈又叨叨上了。

    「爱华，张耀扬这几天怎么没来咱家玩？我看这孩子不错，你跟他多处处。」

    张耀扬？林爱华根本没想过好吧。

    在她眼里，这些凡人都是过客，不过短短几十年就会归于尘土。真要找个伴侣，她宁可考虑考虑蠢徒弟。

    啊呸，才不要考虑他呢，讨厌鬼一个。

    每天神神秘秘的，不知道在搞什么鬼，吃饭倒是挺积极的，每天晚上都来，一顿都没落下。

    「妈呀，我才16，现在考虑这些是不是太早了？」

    林妈妈白了她一眼：「早什么早？再拖下去，好小伙儿都被别人抢走了，还能等着你？我看张耀扬就不错，人老实，家世也好。他妈也是个好相处的，你要是嫁去他家，肯定不会吃亏。」

    火没烧在自己头上，林三哥一点不觉得痛，在一边笑呵呵地看热闹。

    「妈，张耀扬太老实了，降不住我妹。他爸妈一看就是当大官的，户口说转就转，工作都能随便安排，跟咱家根本就不是一路人。要我说，其实小鱼更适合咱家爱华。」

    林妈妈原先还瞧不上余小鱼，主要是嫌他家穷，也嫌他学历低。

    但经过他前些日子的包装，这些问题全都迎刃而解，现在的余小鱼在林妈妈眼里，一下子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确实够格当她女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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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二章 挑女婿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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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开车回老家

    要不怎么说人都有些双标呢，林妈妈觉得儿子跟周雨桐慢慢处对象不对，轮到自己女儿了，她又觉得该好好挑挑，慢慢处。

    「爱华，你听妈的，跟小鱼和张耀扬都好好处处，看看跟谁合得来。妈也托人帮着打听打听，看看谁家有合适的小伙儿，咱多认识几个。」

    林爱华捂着脸不想说话，只含糊地应道：「随便你吧。」

    她能怎么办？她也怕老妈的唠叨呀。

    幸好林妈妈现在的注意力分了一大半给大嫂和二哥，不然她非得被拉着去相亲不可。

    很快，期中考试就到了。

    林爱华还是随便应付了事，其他人可就热闹了。

    林爱兵跟周雨桐不用担心，这两人说是谈恋爱，其实大多时候都是在一起读书，成绩提高得很快。

    最好笑的还是何美灵。

    这次邓勤再不肯给她传纸条，朱玉霞也紧紧捂着自己的卷子，她只好自助，把书藏在课桌里，趁老师不注意时悄悄翻看。

    林爱华正愁没机会收拾她呢，还能真让她作弊成功？

    老师在何美灵座位边转了个圈，正想去别的地方巡视，忽然耳边传来一个声音：「何美灵在作弊！」

    他条件反射般地转头，逮了个正着。

    何美灵见老师转身，麻利地掏出课本，正想接着往下抄，旁边突然伸过来一只大手，一把把书抢了过去。

    「何美灵，你给我出去！」

    何美灵一惊，连忙狡辩：「老师，我没抄，我只是想把书放好。」

    「没抄？你当我瞎吗？出去，这门考试零分！」老师把翻开的书狠狠拍在桌面上，赫然正是试卷上的大题答案。

    「我没抄，这是我考前复习翻开的！」何美灵还在犟嘴，老师忍不住了，拿起红笔，在她试卷上划了个大大的0，旁边又写上作弊两个大字！

    哦！同学们都在下面起哄，有机灵的还趁机偷看前后桌的答案，气得老师直拍桌子。

    「安静，都给我安静！再敢喧闹全按作弊处置！」

    这下终于没人敢说话了，大家都低着头假装答题，偷偷瞄着何美灵。

    看着试卷上大大的红字，何美灵只得忿忿地收起书包跑了出去。

    「继续考试！」老师把卷子收起来，站在讲台上目光炯炯地盯着底下的同学，搞得原本准备了小纸条的几个人都不敢往外掏了。

    林爱华低头忍住笑，继续答题。

    就是她在老师耳边传音提醒的，谁叫何美灵急吼吼地往外掏书呢，活该。

    有老祖在，她一门都别想抄。

    接下来的一门，何美灵学乖了，不再光明正大地翻书，而是在口袋里塞满了小纸条。

    林爱华也不能惯着她，考试刚一开始，她就给老师传音举报了。

    精心准备了几个小时的纸条全被搜走，老师还全程刻意盯着，何美灵这场考试就只能靠「实力」了。

    第一天的考试全都完蛋，第二天她干脆没出现，只叫同学带信，说是病了。

    嘿嘿，病得好，病得聪明。这下再得个倒数第一还可以狡辩一下，说是因为没参加考试。

    没了对头的林爱华糊弄着写完试卷，时间一到就交卷跑了出去。

    考完又是大假，她可以回老家了。

    也说不上是为了什么，大概是一睁眼就出现在南坪大队，林爱华对那里特别有感情。

    大嫂也想回去，林妈妈却怎么都不肯放人，非得让她留在家里好好保胎，自己也不回去了，在城里照顾儿媳妇。

    林大嫂闷得要死，却又抗争不了，气闷地在院子里转圈圈。

    林爱华回到家，林妈妈已经收拾好了一大包的行李。不但有让她带回村的，另外还有一个大包，捆得结结实实，是给周雨桐父母的礼物。

    原本说好了不让大嫂回去，林妈妈也留下照顾儿媳妇的，谁知两人也都收拾得整整齐齐，一副要出门的样子。

    「妈，你终于想通了，肯让嫂子坐我们的自行车？」林爱华好奇地打趣。

    林妈妈笑着对她招手：「考好了？你哥怎么还没回来？」

    「我先出来的，哥马上就好。」

    没听到答案，林爱华又问了一遍，林妈妈这才笑眯眯地答道：「还不是小鱼这孩子想的办法。不坐自行车了，咱们这次开汽车回去。」

    哟，臭小子都开上汽车了？林爱华还没坐过呢。气人。

    等了一小会儿，林爱兵还没回来，门外就响起了汽车喇叭声。

    林三哥立马从屋里冲出来，打开大门跑出去迎接。

    不一会儿，余小鱼笑眯眯地走进院子。

    「婶子，车我开过来了，咱们什么时候走？」

    林妈妈也没坐过小汽车，大家都好奇地走过去。

    路边停着一辆吉普，军绿色的油漆，粗、大的轮胎，比他们之前坐过的大巴不知漂亮多少倍。

    林三哥连车门都不会开，一个劲地摸着车头车身，羡慕道：「小鱼，这车从哪儿借来的？太威风了！」

    余小鱼笑嘻嘻地不说话，给他拉开副驾驶的车门，林三哥立刻爬了上去。

    他什么也不会，却由衷地喜欢，大概这就是男人的天性吧。

    余小鱼对林爱华眨眨眼，问道：「想不想学？」

    好气，竟然被他装到了。

    「不学，你自己开吧，我回去拿东西。」她才不要跟徒弟学开车，要学也得偷偷学，才不要让他当自己的师父。

    等他们把东西都搬上车，林爱兵也小跑着回来了。他只来得及看了眼汽车，就推着自行车，驼上送周雨桐的礼物，跑去学校门口等着送周雨桐去车站。

    等他从车站回来，林家人已经全都坐上了汽车，连猫和狗都带上了。

    「二哥，上来。咱们今天开车回去。」林三哥兴奋地把头探出窗口，对着林爱兵招手。

    林爱兵把车送回屋，锁好院门，也钻进了吉普。

    「坐稳，我开车了。」余小鱼按了下喇叭，汽车稳稳地起步。

    这是辆七座的大吉普，几人坐在里面一点不挤，就连肥仔和旺财都有座位。

    男人就没有不爱车的，林爱兵也忍不住多问了几句。

    林三哥把头伸到余小鱼旁边，羡慕地问道：「小鱼，开车难不难？能教教我吗？」

    余小鱼点头：「等到了村里，我找个没人的地方让你练。爱华，要不要一起学？我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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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谁想拱我的白菜

    林爱华翻了个白眼，一点不理他，反倒对三哥说道：「哥，你想学开车的话，我跟谢阿姨说一声，让她安排你进车队。」

    「真的可以吗？」林三哥惊喜极了。

    嘿嘿，扳回了一局。林爱华连忙点头，万分确定：「没问题的，跟她说一声就好。」

    「好，那你回来就去跟她说。」

    林妈妈不知道这个工作机会女儿是用药换来的，还以为自家欠了人家多少人情，赶紧表态道：「爱华，回头妈给你拿点钱，别让人家白白帮忙。就算你三哥救过老张一次，这个情人家也早就还了。」

    有肥仔这个内奸在，余小鱼对林家的事比林妈妈还门清。他只笑笑不说话，脚踩油门，开着车在路上疾驰。

    师父想要给谁安排个工作还不是小意思，只不过她老是念叨着要历练，不肯像自己这么放开手脚而已。

    算了，这个功劳他就不抢了，免得她恼羞成怒，又给自己小鞋穿。

    几十里路，开着车也就半小时的事。才聊了没几句，南坪大队就已经到了。

    看着一辆崭新的吉普车开进村里，队员们都跑来看稀奇。汽车开到大队部停下来，大队长一家从车上走了下来。

    「队长，你妈带着你媳妇回来了，坐的大汽车！」立马有好事的人跑去叫林爱国。

    林爱国赶紧出来，帮着把车上的东西往下搬。

    「妈，哪儿来的汽车？」他也好奇得要命。

    「小鱼借的，他现在也住在城里，可有出息了。」林妈妈笑眯眯地扶着儿媳妇的胳膊，「我先带淑芬回去休息，你们把东西拿回家。」

    「小鱼啊，晚上来婶子家吃饭，把你爸妈也叫过去。」

    「好，晚上一定到。」余小鱼等他们都下了车，把车门锁好，先去地里找余老四夫妇。

    他就想不通了，林爱兵不过是请人家女孩子看了场电影，又给她买了件呢大衣，两人就处上对象了。自己给林爱华做了那么多饭，还上交了一万元私房钱，怎么她还是对自己爱答不理，一点进展都没有？

    今天他巴巴地搞来一辆车把他们送回家，师父不但没说声谢，反倒送了他几个白眼，真是太气人了。

    身边也没个人可请教，他想来想去，只好去找余小红。

    这几天他搬进城里，余小红没鱼可卖，却又不肯放弃这条财路，只好隔三点地里的菜去城里换零花钱。

    虽然钱不多，但她已经很满足了。

    从前余小鱼没回来时，家里一元钱都拿不出。一到晚上，连油灯都不敢点，早早饿着肚子钻进被窝。现在哥哥回来了，不但盖了两间房子，还添置了过冬的棉被衣服，她的手里更是有了属于自己的钱。

    整整一百元，她用皮筋绑好，藏在贴身的衣兜里，连睡觉都不肯拿出来。

    哥哥说，这钱不用交给父母，留着给她做私房钱。这钱就是她的底气。

    卖菜换来的钱，她都交给了妈妈。余四婶手里有了钱，家里的气氛终于轻松了。余老四不用再整天缩着脖子挨骂，余小红也可以多吃几口好菜了。

    这几个月，是余小红这辈子过得最舒心的时候，她好喜欢这个哥哥。

    见哥哥过来，她扔下手里的锄头，笑着叫道：「哥，怎么这会儿回来了？今晚在家住吗？我去给你收拾屋子。」

    余四婶也笑道：「屋子不忙收拾，妈每天都打扫，干净着呢。你赶紧去地里摘点青菜，再去队上买只鸡回来，咱们晚上加个菜。」

    余小红答应一声就要走，余小鱼连忙叫住她：「小红，别去了，林大婶叫我晚上去她家吃饭，你们都一起去。」

    「叫我们去林家？」余四婶愣了一下，问道：「他们回来了？怎么想起叫我们去吃饭？」

    几人站在外面，身边都是人，余小鱼也不好说太多，只含糊答道：「先回家吧，回去再说。」

    他搬去城里的事在村里已经传开了，都说余老四夫妻就要享上儿子的福，大家都羡慕得很。这会儿几人往地里一站，身边马上围过来几个人。

    「小鱼，你在县城找到工作了？场上的大汽车是你开回来的吧？晚上可得看着点，别叫那帮皮猴子给你玩坏了。」有人好心提醒。

    余小鱼也笑着回应：「没事，别把玻璃给我砸了就行，其他的随便摸。」

    他好像远远地看到了姚红英，正躲在草垛后偷看。

    余小鱼没在意，他现在一门心思只想着林爱华。

    他让余老四夫妇先回家收拾，自己跟着余小红去养鸡场买鸡，路上假装随意地问道：「小红，有人追求你吗？」

    什么？被哥哥知道了？余小红的脸一红，闷着头说道：「没有！」

    余小鱼摸摸头，试探道：「你们女孩子最喜欢什么？我是说，如果有人想跟你处对象，送你点什么礼物才好？」

    余小红不知道他是为林爱华问的，还以为被哥哥知道了自己小秘密，这下脸真是红得都快烧起来了。

    「哥，是谁让你打听的？我，我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随便送什么都行，只要有这份心意就够了……」

    嗯？余小鱼这下警惕了起来。

    自己家的小白菜，这是被猪惦记了？

    他的话风立马变了。「小红，你喜欢什么告诉哥，哥买给你。别人送你东西那都是别有所图，咱不能收。」

    说完，他立马掏出几张大团结塞进余小红手里：「拿着，不够跟哥说。」

    余小红收下钱，脸色慢慢平复下来。余小鱼这下再顾不上打听女孩子的喜好，只一个劲地叮嘱妹妹不要被人骗了。

    「哥，我知道了。他，他没骗我……」余小红羞答答地低着头，走到鸡场门口了都没注意，还一个劲往里走，被李秀英一把拉住。

    「小红，你来干啥呀？鸡场不能进外人，有事咱们在门口说。」

    余小红回过神，赶紧停住脚步，跟她买了一只大公鸡，转身就往家走。

    余小鱼看着神色慌张的余小红暗暗皱眉。

    自己才走了几天，就有人打起他妹妹的主意了？想正常处对象还好，要是敢骗他妹妹，呵，余小鱼能活撕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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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 再留几年

    这天晚上，林家热闹得好像过节一样。厨房里摆了一桌，堂屋又摆了一桌，家里来了好多人。

    除了余小鱼一家四口，二叔家也来了。

    这些天林家两个儿子不在家，林爱国又要盖新房，多亏了这两家人在一边帮衬着。所以，今天林妈妈回来，干脆把他们叫到一起热闹一下。

    叫林二叔干活儿他跑得比谁都快，叫他喝酒可就难为他了。他不肯喝，林爸爸也不强求，自己给自己倒满，跟余老四两人推杯换盏喝得热闹。

    余四婶在厨房，没人管着，余老四胆子也大了。他窝囊了半辈子，好不容易才等到儿子回来，带着他过上了好日子。心情一好，他的话也就多了起来。

    「林大哥，你家儿子闺女都进了城，你们还守着这么点地干啥？要我说，干脆你们一家都搬去城里得了，还盖什么院子，浪费钱。」

    林家还没公布儿媳妇怀孕的事，林爸爸也不说破，只笑着说道：「我就只会种地，去城里干啥？城里好是好，就是一睁眼就得花钱，哪儿比得上咱们乡下？」

    「余老哥，你家小鱼在城里买了房，还找了工作，你怎么不跟着去城里享福？」

    余老四美滋滋地咪了一口小酒：「那房子是买给小鱼娶媳妇的，我跟去干啥？我们两口子一辈子都在乡下呆着，去了城里也不自在。」

    林爸爸点头，深以为然：「确实，城里人听说我们是乡下来的，嘴上说着客气话，心里都瞧不起咱们。要不是我家两个孩子都在上学，我才不想过去呢。」

    两人又唠了几句，林爸爸随口问道：「你家小红呢，怎么不让她跟着小鱼进城去，将来也好在县里找个对象。」

    余老四满不在乎地摇头：「她跟去干嘛？家里那么多事，难道都扔给我们两个老的做？」

    余小鱼知道自己爸妈一直重男轻女，对妹妹一点没当回事，但他也没兴趣把家里的事当着外人的面说，只在一边陪着喝酒，暗暗盘点着村里的几个小伙儿。

    到底是谁对余小红动了心思？是真看上她这个人了，还是因为自己？

    余小红虽然不是他的亲妹妹，但受林爱华的影响，他还是很重视余家这三个亲人的。若两人真的情投意合想要共度余生还好，要是谁敢打他妹妹的歪主意，余小鱼绝对不能答应。.

    只可惜肥仔跟着去了县城，家里没了眼线，他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余小鱼心里盘算，是不是要跟师父把肥仔借过来用几天，留在家里看着妹妹。

    厨房里，几个人聊着聊着，也说到了余小红身上。

    在农村，女孩子岁就开始考虑亲事了，许多人根本等不到十八岁就会结婚生娃。像余小红这样已经十八还没定亲的，已经非常少见。

    都是从前家里太穷给闹的。余小鱼没来时，余家的事全靠余小红一个女孩子撑着，她自己考虑不到这些，余家也不能放她出去嫁人。

    现在余小鱼回来了，据说还带着养父母的全部家当，余家一下子没了生活压力，余小红也成了大家考虑的对象。

    没了一家子拖累的余小红在农村可是个抢手的香饽饽。这孩子心眼好，身体棒，家里家外的活儿全能干，只除了性格太过要强，其他一点毛病都找不出。这种人，在大家眼里可是上佳的媳妇人选。

    林妈妈就有意思帮自家三儿子问一问。

    「凤英，来，吃个鸡腿。这鸡还是你拿来的呢，你多吃点。」林妈妈夹只鸡腿放到余妈妈碗里，又给余小红夹了一大块肉，假装不经意地问道：「小红，你今年多大了？」

    余小红连忙放下筷子，答道：「婶子，我今年18，比我哥小两岁。」

    「哦，18呀，跟我家爱民一样大。」林妈妈又问余四婶：「我去城里住了两个月，村里好多事都不知道了。小红这么能干，说人家了没有？」

    余四婶啃着鸡腿，满不在乎地说道：「她还小呢，还能帮家里再多干两年，嫁那么早干嘛？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人了。」

    「找个住得近的，就算嫁人了也能常回来看看嘛。」林妈妈看了一眼低头吃饭的余小红，心里喜欢得很，又忍不住试探了一句。

    余妈妈却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笑笑说道：「着什么急呀，就她现在这干巴巴的样子，谁家肯要？现在家里条件好了，我给她好好养养，养胖点彩礼还能要高点呢。」

    林妈妈这下再也说不下去了，干巴巴地笑道：「小红是有点瘦，来，多吃点，喝点鸡汤。」

    这孩子还不是为余家操劳瘦的，怎么你这当妈的一点不心疼，就想着让她干活儿，换彩礼？

    小红这孩子苦，林妈妈这个外人看着都有点心疼了。

    余小红对这些早就习以为常了，根本没在意她妈说了些什么。她心里已经有了喜欢的人，要是老妈不跟她商量就给她许了人家，这才不是她想看到的。

    现在这样就很好，她可以自己挣钱攒嫁妆。多给她两年时间，她连彩礼都能自己攒下，到时候想嫁谁就嫁谁，老妈看在钱的面子上，肯定不会拦着。

    余小红嘴角噙着一丝隐秘的笑容，低着头只顾吃饭不说话。

    林妈妈招呼了一圈客人，又跟林二婶唠上了。

    「爱珍呢？今天学校不是放大假，她怎么没回家？」

    周素云无奈地叹了口气，摇摇头：「她说是要读书，留在学校没回来。」

    林妈妈略微觉得有些奇怪，却也没有继续打问，林爱强却抢着说道：「我知道！我姐上次回来跟家里要钱，我爸拿不出，她就赌气不回来了，说是要在城里打零工挣钱。」

    镇上能有什么零工好打？林爱华略皱了皱眉头，也没多问。

    这个堂妹心思太多，一点都不受她待见。不回来才好，省得见着烦。

    周素云轻轻拍了林爱强一下，示意他别多嘴。林爱强不服气地嘟囔道：「我又没瞎说，姐上次回来还跟我爸吵架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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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五章 再留几年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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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章 有人使坏

    这下大家不问都不行了。

    周素云尴尬地挤出一丝笑：「也不算吵架。她就是跟我们说，在镇上看上两间房子，只要三百元，叫我们拿钱。」

    「我们哪有钱在镇上买房子？就算买了，一家人在城里怎么生活呀？唉，这孩子，什么都不懂，就只会跟家里顶嘴。」

    哦，林爱华这下懂了。林爱珍什么都喜欢跟她比，自己家在县城买了房，她也想在镇上买。

    可笑，她家买房的钱都是林爱华拿的，真要比，你也自己拿钱出来，跟家里吵架算什么本事？

    林爱华什么都不想说了，提起放在灶台上的篮子，说道：「妈，婶子，你们吃，我把鸡汤给奶奶家送去。」

    林三叔只在她家挖地基时来转过两圈，就再没帮过忙，再加上家里也坐不下，今天就没叫他家过来。不过林爸爸孝顺，还是准备了不少好菜，让林爱国等下送过去。

    林爱华因为不想听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干脆抢了大哥的活儿。

    她也不要人陪，自己拿个手电筒，带着肥仔就出去了。

    村里治安好，从没出过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大家也就没拦着，继续吃饭喝酒。

    林三叔家点着灯，一家人都坐在厨房里吃着。林爱华在外面喊了一声，三婶吴美丽立刻端着油灯跑了出来。

    「爱华呀，怎么这会儿来了？还没吃饭吧，快来家里坐，三婶给你盛碗粥。」

    林老大晚上请客的事已经有人跟她说过了，看到林爱华手里的篮子，她也知道里面装的是好菜，嘴里的话不过是虚应客气，其实眼睛一直盯着篮子看呢。

    林爱华主要是来看奶奶的。她提着篮子走进厨房，老太太正坐在长凳上喝粥。

    「爱华来了呀，快过来，坐奶奶身边。」

    她拍了拍长凳，林爱珠连忙挪到旁边的凳子上，把位子让给林爱华。

    林爱华坐过去，把篮子里的菜一样样端出来。

    「奶奶，这是我妈炖的鸡，还有鸡蛋干，红烧鱼，给你们添点菜。今天回来得晚，家里太乱，他们就不过来了，我妈明天再来看你。」

    奶奶笑眯眯地拉住林爱华的手，掌心虽粗，却很温暖。

    「他们也忙，来不来看我有什么关系。爱华，在城里过得还好吗？」

    林爱华点头：「都挺好的，奶奶，我哥现在成绩可好了，我估计这次考试他能排进前十。」

    小叔在一边插嘴：「我就说要爱兵去上学的吧，看，现在可不就好了。爱华，你们以后进城上了班，可别忘了拉三叔家一把。」

    好家伙，他啃完老，现在还想着要啃小呢。

    林爱华也没给他难堪，只笑着随口应了个好。

    老爸重亲情，只要三叔一家别作妖，自家有点什么好处随手撒点给他也就给了，都不是什么大事。家里人开心就好。

    奶奶已经吃差不多了，又喝了两口鸡汤，拉住林爱华的手：「走，扶奶奶回房去。」

    吴美丽以为老太太又要给孙女塞私房钱，心里老大的不快。只可惜，奶奶一向威严，爷爷又不太管事，她也不敢表现在脸上，反倒殷勤地端着油灯在一边照亮。

    回到自己屋里，奶奶就把吴美丽支出去，自己摸索着打开柜子，拿出那件雪青色的坎肩，对林爱华招手：「来，试试看合不合身。」

    林爱华接过坎肩，就着灯光一看，也忍不住暗暗惊叹。

    这衣服做工太精细了。雪青色的丝绸面料，衬着白绸布的里子，中间铺了薄棉，用暗针绗缝得服服帖帖。两边前襟上还用丝线绣着喜鹊登梅，扣子都是手工盘的。

    这样精工细作的棉背心，就像艺术品一样，在店里可买不到，漂亮得让人不忍心往身上穿。可见老太太在这件衣服上是下了大功夫的。

    林爱华真的被感动到了，摸着坎肩久久不说话。

    「穿上给奶奶看看，不合适的我再给你改改，带去城里穿。」奶奶还在一旁催着。林爱华压下心头的异动，脱下外套把坎肩换上。

    奶奶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满意地点头：「好，好！我孙女穿上有气派！」

    「只可惜奶奶老了，眼睛看不清，不然我给你多做几件。」

    林爱华把衣服脱下小心收好，笑道：「奶奶，你哪儿老了，我怎么觉得你还像个大家小姐一样呢？」

    这话可说到了老太太的心坎里。她从前可不就是个大家小姐嘛，只可惜现在手里的好东西都用得精光，再没有大小姐的派头咯。

    「哈哈，就你这小嘴最乖。爱华，你在城里也要好好读书，现在新时代，男女都一样，咱女人也能顶半边天呢。」

    「奶奶，我知道的。上次月考我就得了年纪第一，这次考试肯定也一样。你孙女争气着呢。」

    「好，好，你家几个孩子都争气，奶奶高兴！」

    老太太又要去摸她的私房钱，林爱华这下真的不肯要了，反倒又塞给她一包糖丸。

    「这个给你和爷爷，留着自己慢慢吃，别给小孩子糟蹋了。」

    奶奶精明着呢，知道孙女拿来的是好东西，笑着拍了拍她的手，收进自己衣兜里。

    林爱华东西送到，也就不再留了，去跟小叔一家打个招呼，自己溜达回去。

    肥仔回到农村，就像得了解放一般，不等主人跟上，只留下一句话就撒开腿跑了个无影无踪。一定是在城里太无聊，它又去林子里找小弟撒欢去了。..

    第二天，林爱华睡了个懒觉，起床后伸着懒腰走出房门，家里只剩下林妈妈一个人。

    她从大锅里盛出粥来，又塞给女儿两个鸡蛋，也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林爱华三两口吃完早饭，出去找了一圈，大家都聚在林爱国新批的宅基地里，她也连忙跟了过去。

    村里的荒地多着呢，林爱国又是大队长，谁都不会特意难为他。给他的这块地离林家不远，就在西边的大路边，比原先的院子还大了一圈。

    林爸爸在家帮着忙活了几个星期，再加上手里的钱充裕，两人干脆决定年前就把房子盖好。

    如今地基早就打好了，墙也砌了一大半，估计再有两周就能完工。

    林爱华手插着兜在院子周围转了转，习惯性地探出神识一扫，却突然皱起眉头。

    院墙下怎么埋着一把菜刀，刀口正对着主屋的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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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八十六章 有人使坏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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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肥仔又要背锅

    这就可笑了。

    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有人在用这种古老愚昧的诅咒之术？

    林爱华很生气，关键不是这诅咒有没有用，而是竟然有人想对林家使坏。

    她家一家老小都从没得罪过人，怎么会有人对他们做这种事！

    林爱华不动声色的走过去，把菜刀收进自己的储物袋。

    这人是谁，必须找出来。从来都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不把坏人揪出来，她不放心老爸和大哥留在家里。

    她没有参与林家人对新宅子的讨论，转身回到自己屋里，关上房门，把菜刀拿了出起来。

    这就是把最普通的菜刀，木头刀柄已经有些腐烂，刀身也锈迹斑斑，在地里埋了几个星期，已经找不出原先的痕迹。

    怎么办呢？她还要上学，总不能为了这件事一直留在家里看着吧。人在县城的话，她的神识也伸不到这么远，这事看来还得交给别人来办。

    她爸和大哥都不行，在院墙下埋刀这种事，别人能做，他们却不能为了这件事去抓人。说出去这就叫封建迷信，大家都讨不到好。

    想来想去，有能力又有时间来做这件事的，好像就只剩下肥仔了。

    林爱华神识往外一扫，发现肥仔这个小叛徒正窝在余小鱼腿上，美滋滋地吃着烤鱼。

    呵，说什么离不开主人，我看你是离不开你的小金鱼吧！

    林爱华刚想传音叫肥仔回来，却看到它伸个懒腰，抹抹嘴巴，又跳到了余小红的身上，嘴里还咕噜咕噜发出满足的声音，骗余小红帮它梳理身上的长毛。

    什么？肥仔你个叛徒！

    林爱华气得一拍桌子，风风火火地冲出家门，直往余家走去。

    还没走进余家大门，她就在院墙外怒吼一声：「肥仔！死哪儿去了！快给我回来！」

    肥仔吓得一哆嗦，从余小红的膝上跳下，耷拉着耳朵嘀咕道：「完了，又有人惹主人生气，要拿可怜的小猫咪撒气了！」

    余小鱼好笑地拍拍肥仔的头，站起身说道：「爱华你来了。肥仔在我这儿吃鱼呢，吃完就回家。」

    「呵，你这个叛徒！我是缺你吃还是缺你喝了？一天天的吃完就跑，对着别人献殷勤，简直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林爱华看着那两人坐在一起的亲昵样子，忍不住心里来气，一把抓住肥仔的顶瓜皮提起来，嘴里骂骂咧咧地说道：「还不给我回去好好呆着，再出来乱跑，小心我扒了你的皮！」

    余小红还没见过她这么凶的样子，吓得一缩脖子，对哥哥小声说道：「爱华姐怎么了？」

    余小鱼憋着笑摇头：「别管她，估计是肥仔又闯祸了。」

    肥仔摊着四只脚装死狗，嘴里小声嘟囔：「我能闯什么祸，还不是被你给拖累的。」

    我？我干什么了我！

    余小鱼不解，跟着林爱华走出院子，从她手里解救下肥仔，抱在自己怀里。

    「又怎么了？谁惹了你告诉我，我去帮你出气，犯不着拿肥仔撒气吧？」

    「就是你惹的我！」林爱华气愤地转身，挥手布出一个隔音结界，指着余小鱼怒道：「我送你的东西，谁叫你转送给别人的？！」

    余小鱼一呆，恍然道：「哦，你说那个古藤簪吗？小红要去黑市，我怕她遇到危险，不得已才借给她防身的。」

    「防身？这里有什么危险需要用到我的古藤簪！你对她那么好，干嘛不亲自去保护她？」林爱华火了，想到自己亲手炼制的防身法宝竟然被一个凡人女孩带在身上，她心里就老大不快。

    余小鱼知道把师父给的簪子转送给别人不妥，却没想到她的反应会这么大，连忙认错：「确实是我疏忽了，我这就去跟她要回来！」

    见他认错态度如此端正，林爱华这才气顺了，叫道：「回来！送出去的东西，哪能平白要回来。你不要面子我还要呢！」

    她掏出一根穿着两颗珠子的头绳：「拿去，跟她换。」

    余小鱼接过来一看，这两颗珠子都是用玉石制成，上面也各刻了一个自动护主的小小法阵。跟朴实无奇的古藤簪一比，这个头绳明显更适合女孩子用，是林爱华随手做了准备送人的，今天倒便宜了余小红。

    他笑着说道：「好咧，我这就去把你的簪子换回来。」

    他回去转了一圈，又走到林爱华面前，把手伸过去：「看，簪子不就在这儿嘛。不生气了，我以后都随身带着，再不会交给别人了。」

    「哼！谁乐意跟你生气！」林爱华撇嘴，原本只想交给肥仔的任务干脆丢给了气人的蠢徒弟。

    「我家的新宅子底下被人埋了一口菜刀，这件事就交给你吧，帮我把坏人抓出来！」她把菜刀往余小鱼面前一丢，连肥仔都不要了。

    「肥仔也留给你。它的心已经野了，养不熟，还不如丢掉！」

    肥仔在后面喵喵乱叫：「主人，人家没有野，冤枉啊！」

    余小鱼好笑地拍拍肥仔的头，安慰道：「别担心，爱华她只是嘴上厉害。你安心陪我在村里呆着，过几天等她想你了我再带你过去。」

    肥仔委屈地翻了个白眼：「她明明是在生你的气，为什么却要我来背锅？又是骂我白眼狼，又是叫我野猫，我看她想骂的分明是你！」

    哟，肥仔好像很懂嘛。

    余小鱼也是病急乱投医，连忙撸着肥仔的毛，虚心请教：「对，她就是生我的气了。肥仔，你跟爱华朝夕相处，一定比我更了解她。你说说，我要怎么做才能让她高兴？」

    肥仔一听这个立马来劲了，喵的一声跳到余小鱼肩上：「你还不知道主人最讨厌你哪一点吧？来，给我顺顺毛，我来跟你说。」精华书阁

    于是，林爱华的那么一点点小秘密又被肥仔卖了个罄尽。真是宁可得罪十个君子，也不能得罪一个小人，尤其这个「小人」还是你的宠物猫。

    余小鱼还真不知道，原来自己在师父嘴里，一直是被称为逆徒的。

    唉，看来以后要听话一点，不能再惹她生气了。

    他把自己身上的东西全都数了一遍，不管是不是她送的，总之原先带来的东西全都留着，一根头发丝都不能送给别人了。不然，下次可没有肥仔来替他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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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自己开车

    余小鱼还不知道，师父气的不是他把仙界的东西送人，而是他跟余小红太过亲近。

    别人不知道，难道他自己心里也没数。那是他亲妹吗？

    林爱华骂了一通肥仔，又把事情丢给徒弟，心里的气终于顺了，背着手又溜达到在建的新房子前。

    林爱国盖房，队里有力气的人都愿意来帮忙。虽然没工分，但林家大方，来的都送米送油，比在队里干一天得的还多。

    已经十二月底，地里根本没什么活儿，在家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来出点力气呢。

    林爱华才走开一小会儿，眼看着墙又高了几公分，应该没几天就能上梁。

    她盘算了一下最近家里的收入，把这院子盖起来绰绰有余，也就不去借着老祖的名义给家里送钱了。

    在家的这两天，她也特意留意过，来的都是实打实的帮着干活儿，没见谁耍心眼使坏。那么，诅咒她家的到底是谁呢？

    她在村里到处溜达，什么异常也没发现。壮劳力都在帮着她家盖房，闲人们要么在养鸡，要么在放羊，队里还有些简单的活计分配，大家都有事可做。

    林爱华又去鸡场转了一圈，看着自己亲手孵出的小鸡已经开始下蛋，心里满满的成就感。

    回家后，她回房鼓捣了半天，把喂鸡的草烘干，研成粉末，装了一小袋，找个机会塞进林爱国手里。

    「哥，这是咱家喂鸡的草，你找机会拌进鸡饲料。比例放小点，不然一天下蛋太多会引人怀疑。」

    林爱国欢喜地接过袋子，笑道：「好，哥知道了。」

    「现在队里的鸡一天能下百十个蛋，镇供销社每三天派人来收一次。今年年底大家伙儿都有钱分了！」

    林爱国别提多重视队里的养鸡场了。这可是他上任后新办的，出了成绩全是他的功劳。等年底给社员们分了钱，他大队长的职务绝对稳稳的，谁都撼动不了。

    林爱华也挺高兴。毕竟她之前做的事都是为了自己的小家，只有这件事是为了全体社员。能让大家都过得好一点，也是一种不同的快乐。

    队里放羊的草场就算十二月底了，青草依然碧绿，林爱华过去看了一眼，就知道一定是徒弟的功劳。

    当然，傲娇如她，是不可能表扬徒弟的。他也住在南坪大队，为村民做点事不是应该的嘛，总比只顾着余小红一个人好。

    就这么到处看看走走，转眼又到了星期天下午，她要回学校了。

    林爱国早就准备好了林大嫂母子和林三哥的户籍资料，星期天下午，林家人都聚到大队部前的晒场上，准备坐车回县城。

    林爱华掏出钥匙打开车门，自己爬上驾驶座，招呼道：「都上来吧，小鱼家里有事，这次就不进城了，我来开车。」

    你开？林家人都有些吓住了。

    林妈妈扒着车门不敢上去，怕怕地问道：「你什么时候学的开车？能行吗？」

    学？开车要学吗？她不过就是在回来的路上悄悄留意了一下，这不就会了嘛。再说了，就算不会开，她用仙力推也能把车推回去，比烧油还更快更安全呢。

    「你还信不过我吗？快上来，我开给你看。」

    也就是林大嫂心大，且最相信小姑子。她毫不犹豫地爬上后座，找个舒服的姿势稳稳地坐下。

    「怕什么，爱华说她能开就肯定能开。」

    林三哥也迫不及待地抢了副驾驶，探头说道：「爱华，等会儿到了大路上让我也试试呗。」

    林妈妈连忙阻止：「可别叫他试，他手底下一点没数。」

    等大家都坐好，林爱华笑眯眯地打着火：「你呀，还是等进了车队自己慢慢学吧。坐好，我开车了！」

    油门轰的一响，汽车猛地开动，林三哥没坐稳，差点把头撞肿，林妈妈也吓了一跳。只有锁儿拍着小手叫道：「好玩，车车好玩，宝宝也要开。」

    林爱华自己也被吓了一下，连忙松开点油门，把稳方向盘。

    车在黄土路上歪歪扭扭地开出一段，终于平稳地上了大路，林爱华也松了一口气，收回一直护着车身的仙力。

    看来凡人也不是一无是处，虽然没有法力仙术，他们却有可以媲美仙术的科技，造出来的东西都很实用呢。

    嗯，汽车这样好东西，老祖怎么能没有呢？

    林爱华又多了个人生小目标。

    等到汽车开进县城，林爱华已经俨然是个老司机了。她把车稳稳地停在自家院墙边，抢先打开车门跳下去：「到家了，请下车。」

    林妈妈拍拍胸脯，在女儿的搀扶下下了车，忍不住责怪道：「你呀，开车太莽了，没小鱼开得平稳。」

    林爱华嘿嘿笑着也不争辩，把锁儿抱下来，又接住林大嫂。

    林爱兵从另一边下了车，探头往自家大门前看。

    林爱民憋不住地笑道：「看什么，二嫂还没来呢。」

    林爱兵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道：「妈，你们先回去，我去车站接一下桐桐。」

    两人说好了的，周雨桐这次回家就会跟父母说他们两个的事，他急着想知道结果，一刻都等不及了。

    林妈妈也不好拦着儿子，连忙点头：「你骑车去吧，万一雨桐带了东西，你也好帮她驼回来。」

    林三哥猴急地把车上的东西胡乱搬回院子，拉住林爱华求道：「妹妹，好妹妹，车停着也是白停，你教教我吧。」

    看他一副心痒难耐的样子，林爱华好笑地点头，林三哥立马欢呼一声，把手里的东西一扔，拉着林爱华跑了出去。

    林妈妈只来得及在后面叮嘱他们小心点，那两人已经上车打着火，把车开出去老远了。

    林爱华把车开到城郊，找条平稳的公路停下来。

    「哥，咱们换个位子。」

    林三哥坐在惦记了好久的驾驶座上，手都有些抖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林爱华自己也是偷学的，哪里能讲解得清楚，只好亲手把着方向盘，指点着他慢慢开一段过过瘾。精华书阁

    虽然只开了二三十迈，汽车在路上就像爬一样，林三哥也满足得咧着大嘴，一个劲地催妹妹：「爱华，你哪天去跟谢阿姨说，我真的想去车队。开车太有意思了！」

    「行吧，我明天就去找她。」

    林爱华接过方向盘开车回家，没开出多远，竟在路上看到了二哥，推着车慢慢走着，身边跟着好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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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 访亲

    林爱华把车慢慢靠过去，按了一下喇叭，林爱兵连忙往路边让了让。

    林三哥从副驾窗口伸出头，叫道：「二哥！」

    几人都停了下来，一起回头。有周雨桐，还有一对中年男女。

    林爱华把车停在路边，下车叫道：「二哥，雨桐。」

    林爱兵对她挥挥手，问：「怎么是你开车？小鱼呢？」

    「小鱼没回来，就把车给我开了。上车吧，我带你们回去。」

    周雨桐对中年人说道：「爸，妈，他们是爱兵的弟弟妹妹。我们先上车吧。」

    这是周雨桐的父母？他们怎么都来了？

    林爱华来不及多想，打开车门，帮他们把东西拿进车里。至于自行车，只好交给苦逼的林爱民骑回去了。

    周雨桐的爸爸板着脸，看了眼林爱华，点点头没说什么。她妈妈倒笑着问道：「你就是雨桐的同学林爱华吧？她回家老跟我们说起你。」

    周雨桐娇嗔地叫道：「妈，让爱华专心开车吧，有什么话咱们回去再说。」

    情况突然，林爱华来不及多问，只好先把车开回家。看林爱兵那局促的样子，显然他也没想到周雨桐的父母会跟着她一起过来。

    车停在路边，林爱兵抢先下车拉开车门，扶着几人下了车，小心地说道：「叔叔，阿姨，我家就在这里，你们请跟我来。」

    周雨桐的爸爸打量一眼粉刷一新的院墙和墙里的二层小楼，脸色好了不少。她妈妈接过自己的包，笑着问道：「小林，这房子是买的还是租来的？」

    「我们自己买的，主要是为了上学方便。」林爱兵也知道现在不是谦虚的时候，一边在前面带路，一边对几人简单地介绍。

    「我老家在南坪大队，家里原先有个院子。现在我嫂子又怀上了，房子不够住，就把我哥分了出去，另外再起个院子。县城的房子现在主要是我们兄妹三个在住，靠近学校，上学放学都比较方便。」

    到了自己的地盘，林爱兵的底气足了不少，说话也顺畅了。

    几人走到院门前，林爱兵推开门，领着他们走进后院。周爸爸立马被院里的大棚吸引了目光。

    「你们还在家里种菜？」

    林爱兵腼腆一笑：「对。城里的菜不太新鲜，我就自己看书学着弄了个大棚，才开始试种，还不知道成不成呢。」

    周爸爸看着整齐又有生气的院子，满意地点头：「年轻人就该做点自己喜欢的事。失败了也没关系，吸取经验教训再来一次嘛。」

    林爱兵在一边直点头，两人边走边交谈起来。

    林爱华悄悄拉了一下周雨桐的胳膊：「你爸妈怎么来了？你也不提前说一声，家里一点准备都没有。」

    周雨桐苦着脸，小声道：「我也没想到呀……」

    周爸爸回头看了她一眼，周雨桐立刻不敢说话，只对林爱华使个眼色。

    几人说话间走到了前院，林妈妈正带着锁儿在院子里择菜，林大嫂拿着淘箩准备拿米煮粥。

    家里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林妈妈站起来。看到周雨桐，她已经明白了几分，赶紧擦干净手迎过来。

    「爱兵，雨桐，你们来了。这两位是……」

    周雨桐不好意思地叫了声阿姨，向她介绍道：「这是我爸妈。」

    「哦，原来是亲家！快，快进屋坐。爱兵，去倒茶，爱华，拿点水果出来。」

    林妈妈热情地把几人往堂屋让，天还没黑呢，她就拉亮屋里的电灯，一个劲地张罗着端茶倒水。

    周爸爸被她一声亲家叫得满头黑线，有心反驳一下，人家忙里忙外地根本没给他说话的机会。

    直到几人都在堂屋里坐下，周爸爸这才说道：「你是林爱兵的妈妈吧？我们这次来，是为了两个孩子的事……」

    他才说了一半，林妈妈就一拍大腿，笑道：「哎呀，这事都怪我！本来应该我们先去你家才对，可偏偏赶上家里盖房子，他爸脱不开身。我们商量着，等房子盖好了再一起去你们家提亲，谁知倒让你们先跑了这一趟。」

    林爱华今天算是开了眼了。她妈原先也不太会说话，更别提跟人周旋。今天为了儿子的亲事，她算是超常发挥了。

    这种事她也插不上嘴，安心在一边听着就是。

    周爸爸见她说得一副板上钉钉的样子，好像周雨桐已经非林爱兵不嫁了，不由一阵头疼。

    他暗暗白了女儿一眼，说道：「老嫂子，我家雨桐不懂事，瞒着我们偷偷跟你儿子处了对象。前天她回家才说起这件事，我们可不就赶紧过来了嘛。」

    「孩子不懂事，我们做长辈的可不能跟着胡混，这件事还是要从长计议。」

    呵呵，林爱华听着他们打机锋，觉得挺有趣。

    林妈妈早就把周雨桐当成自己二儿媳妇了，哪是她爸说从长就能从长的。

    她带着热情的笑，嘴里的话虽客气，却一点没让步。

    「现在新时代，他们两个又都是高中生，要讲什么自由恋爱，我们做父母的也不能拦着。雨桐这孩子好啊，长得漂亮，嘴巴又甜。从前他们没开始处的时候我就喜欢她，现在呀，我就更喜欢了。」..

    周爸爸摇头：「好什么呀，都被我给惯坏了，这样的大事也敢瞒着家里。」

    他嘴上说着周雨桐，眼里却带着宠溺，根本没生自家女儿的气。他气的是骗女儿谈恋爱的臭小子。

    林爱兵不得不站出来表态：「叔叔，你别怪雨桐，这事是我不对，我应该早点去你家拜访的。」

    周爸爸对他哼了一声，没表态，周雨桐却不干了，拉着她爸的胳膊撒娇：「爸，咱们在家可是说好了的，你干嘛这么凶？」

    周妈妈粗粗地看了一下林家的家境，又看看林家的几个孩子，对这个准女婿已经有了好感。她也拍拍周爸爸的手，笑道：「好了，别吓到孩子们。」

    林妈妈趁机说道：「你们坐了几个小时的车累了吧？爱兵，把你屋收拾一下，拿床新被子出来。今晚你跟爱民挤挤，让雨桐的爸妈在你屋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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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考察

    林爱兵答应一声就要上楼，周爸爸连忙拦住他：「不用了，我带了介绍信，等下我跟她妈去住招待所，说完了事我们就回去。」

    林爱兵这次聪明了，挣开手臂，说道：「不用住招待所，我去收拾一下，很快的。」

    他转身上楼，周爸爸还要去追，又被林妈妈叫住。

    「雨桐爸爸，你就让他去吧。你们人都到家里了，怎么能叫你去住招待所呢。就在我家歇着，住多少天都没事。」

    说着话，林三哥也骑着自行车回来了。刚进屋，林妈妈又支使他出去买卤菜，让林大嫂多拿点米，晚上煮饭吃。就连林爱华也领了任务，出去看看能不能买到点荤菜。

    估计是嫌家人人多不好说话，闲杂人等全被支开，屋里只剩下周雨桐一家，林妈妈这才笑呵呵地开始说正事。

    「雨桐爸爸，你也别怪孩子们自作主张。他俩处对象的事我家都知道，我也早就跟爱兵说过了，要认真，要对雨桐负责。」

    她看了眼周雨桐爸爸的脸色，觉得他听得专注，也就继续往下说。

    「我家的态度很明确，周雨桐这孩子，我们都相中了。该按什么规矩来，咱们慢慢商量，肯定不能怠慢了她。」

    周雨桐听到这里，不由得小脸一红，站起身说道：「爸，我去楼上看看。」

    说完，她小跑着上了楼，拉着林爱兵躲在楼梯口偷听家长们的谈话。

    原先周雨桐回家告诉爸妈说自己处了个对象，是班里的同学，可把她爸气坏了。

    自己精心养护了十多年的小白菜，就这么不声不响地跟人跑了？这怎么能行！

    周雨桐见她爸脸色不对，连忙把林妈妈的一套说辞搬了出来，说是林家想让两人先订婚，等毕业了再领证，另外聘礼彩礼随便周家说，他们全能答应。

    听到这儿，周爸爸总算气顺了一点，不过，就算如此他也不能随便答应。

    女儿还小呢，这么大的事，怎么可能让她自己做主！

    周雨桐这个周末都没过好，被爸妈关在家里，把两人的事问了个底掉。

    林家的情况他们其实已经知道了不少，但都是从女儿嘴里听说的，真实情况如何，他们必须亲眼看到才能算数。

    屋里就剩双方家长，周爸爸说话也就不绕弯子了。

    他打量一眼林家屋里的摆设，问道：「老嫂子，别怪我多嘴，既然两个孩子处上了，你家的情况，我可得问清楚。」

    「你问，你问。我肯定半点不瞒着。」

    周爸爸毫不客气地查了一通户口，把林家家里几口人，各自都在做什么，家里有些什么产业，全都问了个清楚明白。

    林妈妈不由得默念一声祖宗保佑！好在老祖宗显灵，几个儿女又争气，她现在说话才不打磕绊。要是夏天之前的情况，爱兵只读了个小学，家里又只有几间茅草屋，怕是人家女孩子父母立马站起身就要走了。

    现在嘛，她的脸上全是自信的笑。

    「我家就是这么个情况。他大哥在老家当着大队长，肯定不会来城里住。他三弟的户口马上就要转到城里来，工作也有着落了。现在就剩下爱兵和爱华，两人都在读高中，过两年就能毕业。」

    「亲家，我们是负责任的人家，既然爱兵跟雨桐处上了，又有人在学校里传闲话，我看啊，还不如早点给孩子们定下来，免得他们老是患得患失，影响了学习。」

    周雨桐爸爸听完，对林家的条件挑不出半点毛病，现在唯一让他犹豫的就是林爱兵这个人，长得虽然挺精神，看着也老实，但不知道真实的人品怎么样。

    他不肯现在就把话说死，含糊着答道：「嫂子，你叫我周老弟就行，可先别忙着叫亲家。你说得也有道理，按理说确实该先定个亲，才好让他们接着处。」

    林妈妈不等他下面的转折，就笑着一拍大腿：「可不是嘛，就该早点定了。周老弟你放心，该给的衣服首饰和礼金，我家一样都不会少了雨桐的。」

    周爸爸苦笑：「嫂子，现在不是礼金的事。我想说的是，我们对林爱兵同志还不够了解……」

    「这好办呀，你们就在我家住着，慢慢看，慢慢了解，了解好了咱们再慢慢谈。」

    林妈妈不给他推辞的机会，站起身叫道：「淑芬，淑芬啊，开始烧饭了没有？你过来陪雨桐爸妈坐着，妈来炒菜。」

    见他们谈话告一段落了，林大嫂慢悠悠走出厨房，笑道：「妈，叫爱兵陪客人吧，我跟你一起做饭，两个人做起来快。」

    她也喜欢周雨桐，巴不得早点促成两人的亲事，就笑着对周妈妈说道：「姨，你们放心，雨桐嫁进我家肯定享福。你看我婆婆，对我比亲闺女还亲呢。」

    她还真不算吹牛，自从知道她怀了四个，林妈妈真是把她放在了全家的第一位，除了简单的家务活儿，其他什么都不许她做。

    林妈妈疼儿媳，这一点大家都亲眼瞧见了。

    几人不谈了，周雨桐跟林爱兵也下了楼，大家又都转移到厨房里，围观林妈妈做晚饭。

    周妈妈想帮忙来着，被林妈妈按着坐在长凳上。

    「家里烧炭炉，不用人帮忙烧火。就这么几个菜，我做起来快得很。」

    确实没什么要帮的，菜都摘好了，用水冲冲就能炒。林爱华在外面逛了一圈，拎回来一篮子大虾和文蛤，都是用水一冲就能下锅。.

    来时从队里买了两只小公鸡，原本留着给儿媳妇补身子的，现在也毫不犹豫地杀了一只。

    周爸爸看看林家人一起做饭的麻利样子，心里暗暗点头。

    林家人口虽多，却团结又和善，大家一起分工合作，一家人说说笑笑，在厨房做饭也其乐融融。

    这样的人家，女儿嫁过来肯定不会吃亏。

    不过，这还不够，还得再观察观察。

    晚餐的标准，比一般人家过年还丰盛，林妈妈一个劲给周雨桐父母夹菜，林爱兵也照顾着周雨桐，两家人看着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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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章 考察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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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还是不行

    吃完饭，收了桌子，两家人又坐在堂屋里，摆上花生瓜子，泡上茶，家长里短的开始闲聊。

    周雨桐父母的目的很明确，每句话都在打探林家的底细。

    林妈妈也不怕他问。自己是清清白白的好人家，周雨桐的爸也是有名有姓的供销社主任，这门亲事，没有谁吃亏谁占便宜，可以算得上门当户对。

    周爸爸听了许久，想知道的也问得差不多了，这才满意地点头：「不早了，孩子们明天还要上学，让他们早点睡吧。有什么事，我们明天白天再接着聊。」

    「好，我去烧水给你们洗漱。」林妈妈连忙站起来给大家张罗洗脚水。..

    既然他们肯在家里留宿，这事十有八九是成了。

    这一晚上，可把她操心坏了。

    周雨桐也没去宿舍，留在林家，跟林爱华睡一个屋。两人抱着被子，说了许久的悄悄话。

    「爱华，你说我爸妈能答应吗？紧张死我了。」

    林爱华噗嗤一笑：「要是他们不喜欢我哥，你会怎么做？」

    周雨桐呆了一下，随即笑了：「才不会，你哥人那么好，他们怎么会不喜欢！」

    「他们要是不同意，我也不会跟你哥分手。反正还有两年才毕业呢，两年时间，他们肯定会看到你哥的好，最后一定会同意的。」

    周雨桐说得十分坚定。大概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在她心里，林爱兵远比其他男同学稳重可靠得多。

    林爱华看着好朋友一脸幸福的小模样，心思不禁飘散开去。

    恋爱真的有这么美好？那她要不要也尝试一下？

    徒弟的身影又在她脑海中显现，不是从前孤高缥缈的仙姿，而是一身狼狈傻傻地站在人群中，满眼只有她的坚定模样。

    想到他为了追寻自己不知吃了多少苦，林爱华的心软成了一片。

    要是自己跟小鱼谈恋爱，爸妈会不会也像周雨桐父母这么紧张？会不会找到余家去问东问西？会不会也躲在房里悄悄商量？

    她闭上眼，偷听周雨桐父母房里的谈话。

    周雨桐父母关上门，把林爱兵房间打量了一番。

    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床上放着崭新的枕头被子，书架上摆满了各种书籍，周爸爸过去翻了几本，点头道：「这倒是个爱读书的好孩子。」

    周妈妈在人前一向不多嘴，这会儿屋里只剩下他们两口子，她的话才多了。

    「老周，我看小林这人还可以，家境也不错。关键是小伙子肯上进，对雨桐也好，这门亲事，我看能行。」

    周爸爸倒是挺客观，他放下手里的书，摇头道：「我们看到的都是他们想让我们看的，背地里到底怎么样，现在还说不清楚呢。」

    「那你要怎么样？」周妈妈不太高兴了，「难道你还想把女儿嫁给城里的高官，好给你自己换一顶帽子？」

    「瞎说什么呢，我是那种卖女儿的人吗？」周爸爸立马怂了，赔笑道：「咱们明天再打听打听，林家对两个孩子的未来有什么安排。订婚的事先不能答应，我要去南坪大队打听一下林家的门风。」

    「对，你说得对，确实要去访一访。咱们只看到了小林的妈妈，还不知道他爸跟他哥到底什么样呢。他哥是大队长，应该许多人都认识，到时候你假装去收货，多找几个人问清楚。」

    周爸爸点头：「这事我怎么可能马虎，你就放心吧，肯定要问清楚了才能答应。」

    两人商量了半天，关上灯准备睡觉。盖着厚实的棉被，周妈妈又忍不住感叹道：「小林家家底是殷实的。你看，他又不知道咱们要来，家里随随便便就能拿出新被子来给咱用。不管怎样，我家雨桐嫁过来肯定不会受苦。」

    周爸爸不服气地说道：「不过是一条棉被，就把你收买了？我的女儿，从小也是宠大的，宁可她不嫁人一直在家啃老，我也不舍得她去别人家吃苦受累。」

    「瞧你说的，哪个女人结了婚还能像在娘家一样当个大小姐？还不是要伺候一家老小吃喝拉撒。你女儿就跟别人不一样了？我看啊，她要是过了二十还嫁不出去，你肯定比谁都着急。」

    周妈妈怼了他一句，两人一起笑了。

    那时的人普遍结婚早，虽然法律规定女人十八岁才能结婚，但十八岁就当娘的也大有人在。在农村要是过了二十还没个对象，确实家里就该急了。

    照目前来看，林家确实不错。两个孩子对未来有规划，也有能力实行。听说他俩在一起大半时间都是用来读书，两人成绩提高得很快。周爸爸决定多留一天，看完两人的期中考试成绩再走。

    第二天，几人出门上学，周雨桐父母也没一直留在林家。

    亲事还没定呢，他们不能在林家多呆，免得林妈妈太热情，他们尴尬。

    周雨桐的爸妈也是为这个宝贝女儿的事情操碎了心。

    好在上午就公布了期中成绩，林爱华还是第一，林爱兵挤进了前十，周雨桐也提高了几个名次。

    至于何美灵，她是当之无愧的倒数第一。学校还贴出了公告，给她记过处理。

    何美灵气得，连下午的舞蹈队彩排也不去了。为了跳舞，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现在领舞也选不上。她真是驼子摔跟头，两头不着地。

    周雨桐理所当然地成了舞蹈队的台柱子，这次学校的元旦文艺演出，开场就是校舞蹈队的节目，由她担任领舞。

    只可惜周家父母看不到女儿的表演了。当天中午看到两个孩子的成绩，周爸爸连说了几声好，交代女儿好好读书，下午就带着周妈妈回了家。

    林妈妈怎么都挽留不住，塞东西塞钱人家也不要，说多了他们也就只有一句话：「这事我跟雨桐妈妈回去还要商量一下，成不成的，春节前一定给你们个回话。」

    林爱兵把二人一直送到车站，站在路边患得患失了好半天。

    林爱华已经听到了内情，在一边悄悄偷笑。

    有什么不能成的，周雨桐爸爸不过是要走个流程。去南坪大队打听她家，听到的绝对只有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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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一章 还是不行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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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助攻

    离元旦没几天了，大家都很忙。

    林爱华忙着跟进给家里人转户口找工作，周雨桐忙着准备元旦表演的节目，林爱兵，他忙着照顾周雨桐。

    张耀扬也忙，他现在是校宣传队的队长，总不能表现得不如孙凌安吧。

    他不但要看着宣传队的节目，还要在把班级送上来的节目再彩排一遍，每天忙得没空准时放学。

    没两天就是元旦了，张耀扬天黑了才回家，一到家，就被谢芬拉住。

    「怎么才回来？我都等你半天了。快吃饭，吃完跟妈去趟林家。」

    张耀扬疲惫的身躯仿佛一下子被注入活力，立马放下书包，走到饭桌边。

    他爸还没回来，谢芬都已经习惯了，跟儿子两个人先吃。吃完饭，她拿起一个牛皮纸袋，两人一起出门。

    「妈，你给林同学的事都办好了吗？」张耀扬忍不住打听。

    谢芬笑眯眯地说道：「没办好我大晚上的去别人家干嘛？」

    大概每个女人都有八卦天性，谢芬也一样。儿子一向不问俗事，却对林家的事格外关心，她能不好奇嘛。

    「儿子，你跟妈说说，你跟林同学关系怎么样？」

    黑暗中，张耀扬也忍不住脸色微红。

    「你说林爱兵？挺好的，我们经常一起打球。」

    「什么林爱兵，我是问林爱华！」谢芬白了她一眼，继续八卦，「你们初中就是同学吧？那会儿你爸去镇上工作，非要把你带过去，妈要顾着家里四个老人，也没法照顾到你。你说说，你跟林同学有没有超出同学友谊？」

    张耀扬的耳根子通红，低头道：「没有，我们就是普通同学。」

    「哼，少骗妈。你是我生的，我还不知道你？没好感的话，你才不会管她的事呢。」

    「你小舅舅跟我说过了，你帮她要了个免除学费的资格，还逼着他发函到人家女孩家里。有没有这回事？」

    没想到舅舅的嘴巴一点都不严，这么快就把他给卖了。张耀扬闷着头，憋了半天才说道：「我搞错了，没想到她家条件挺好，根本不在乎这么点学费。」

    「妈，这事你可千万别在林家人面前说，他们会笑话我的。」

    谢芬笑眯眯地看着面前羞窘的大男孩，点头道：「好，妈不说。不过儿子啊，这件事妈可得教教你，对人家女孩子好要放在明面上。像你这样的，对她再好十倍人家也不会领情。」

    妈说得太对了，林爱华可不就是不领情嘛。从前在镇上时，两人还常常有说有笑，现在到了县高中，好像除了学习的事，他们都没有别的共同语言了。

    张耀扬沮丧地低下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他真的不好意思问他妈该怎么对女孩子好才对。

    谢芬有心帮儿子开开窍，奈何林家离得不远，没几步路就到了。

    「这事妈以后再好好教你吧，先办正事。」

    张耀扬过去敲门，开门的是林三哥。见到谢芬上门，他立马热情地把他们让进屋里，自己也坐在一边不肯走。

    谢芬可不肯做好事不留名。她拿出牛皮纸袋，当着大家的面掏出几张纸，说道：「户口已经搞定了，这边的派出所办了接收，你们回家办个转出，自己拿去户籍室办落户就行。不会有人刁难的，有什么事可以提我的名字。」

    林妈妈连忙接过资料，小心地翻开看。几张纸上都盖着章，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弄，只好递给三儿子。

    「爱兵，你明天回去一趟，叫你哥帮着办。」

    林爱民接过纸，随便瞄了几眼，又满怀期待地看向谢芬。

    谢芬也不卖关子，从纸袋里又掏出一张招工表：「这是给小林同志的。你不是想学开车吗，正好县运输队招人，我就帮你争取了一下。」

    林爱民一下子喜笑颜开，接过招工表咧着嘴一个劲地傻笑。

    因为张翰麟的关系，谢芬很喜欢这个憨直的小伙子，也笑着鼓励道：「去了车队好好干，驾驶员很吃香的，还能跟着车队走南闯北长见识。就是出车的时候累了点，不过待遇很好。」

    林爱民满不在乎地笑道：「我年纪轻轻的怕什么吃苦。我就是喜欢开车，当了驾驶员就能天天开，一点都不累。」

    「你会开车吗？」

    谢芬随意问了一句。林家门前停着辆大吉普，她想忽视都难。

    「会，我开过！」林爱民一点都不谦虚。不过开了那么一点点路，被他这么理直气壮地一说，活像已经是个老司机了。

    「会开就好，不过去了车队还是要好好学，路上的学问也很多呢。」谢芬不好说太多，只稍稍提点了一下。

    儿子还是坐在一边，双手搭在膝盖上，也不知道跟人家女孩子多说几句话。

    其实，谢芬虽然喜欢林爱华，也不过是看她长得好，又有本事。真要让她做自己的儿媳，她还不一定愿意呢。像她那样的人家，儿子娶媳妇要考虑的就太多了，不可能选个农家出身的普通女孩。

    只不过，男孩子的父母跟女孩子不一样。周雨桐的爸妈听说女儿处了对象，真是又气又急又上火。换了男孩子就不一样了，反正不会吃亏，还能攒点经验，将来找个更好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人都是自私的，首先考虑的肯定是自己，其次才是别人。

    谢芬倒也没想过要让儿子去祸害林爱华，处不成对象，交个朋友也行嘛。

    见儿子不说话，只是偷看林爱华，她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好了，东西送到了，我们也就回去了。小林，爱华，你们元旦怎么安排的？要不要去阿姨家玩玩？我们大院有联谊会，很热闹的。」

    不管怎样，她还是决定给儿子助攻一下。

    林爱华根本没想那么多，她现在想的是周雨桐父母去南坪大队访亲的事呢。她得回去报个信。..

    「谢谢阿姨，我们就不去了。正好家里有辆车，我们元旦想回去一趟，把户口的事处理好再让我哥去车队报到。」

    被拒绝了，谢芬也没辙。她只是帮儿子争取一下，哪可能强求呢。

    缘分的事，谁能说得准。随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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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 准备上梁

    因为元旦会放假，林三哥倒没急着回家办户口，而是留在城里等着大家一起回去。

    元旦虽然只放一天，但学校会安排调休，寄宿生又可以回家一趟了。

    不过大部分的寄宿生都选择留在学校。他们回家最主要的任务是拿下个月的口粮和生活费，刚回去没几天呢，还是省点力气吧。

    周雨桐也不回去，这几天她都忙死了。

    舞蹈队的开场舞在元旦演出上一炮而红，她作为领舞，也瞬间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走到哪儿都能收获一大票或钦慕或艳羡的目光。

    另一个大合唱虽然表现得也不错，但跟全是青春美少女的舞蹈一比，瞬间失去了光芒。

    演出结束的第二天，校领导就找到张耀扬，要求他加大排练力度，确保本校节目在县文艺汇演中拿到名次。

    周雨桐作为舞蹈队的台柱子，之后的日程被安排得十分紧张。

    原本林爱兵还想带她回南坪大队玩两天的，现在也不好再提了，她连元旦假期都没法休息，要留在学校练舞。

    林爱华也帮不了她，只是承诺会多带点好东西过来帮她补补。

    周雨桐摸着自己小腰，嘟起嘴说道：「别买鸡了，总在你家吃饭，我都胖了。」

    说着，她又在林爱华的腰上摸了一把：「你比我吃得多，怎么一点没见你长肉？」

    呵呵，林爱华怎么可能会长胖，只要她想，她还不会变老呢。好歹她现在也是个金丹修士了，总不能一点福利都没有。

    这些林爱华都没说，只是拍拍周雨桐的肩，笑道：「没关系，我家的鸡吃了不会胖，还会让你越来越漂亮，你放心吃就是了。」.

    这次回程，林爱华只把车开出县城，就被林三哥赶到了副驾驶，他自己把着方向盘，背挺得笔直，紧张兮兮地开着二三十迈的速度往回龟爬。

    稳是稳了，可这样要什么时候才能到家？

    林妈妈看看昏昏欲睡的儿媳妇，再看看一脸无聊的大孙子，忍了十来分钟，终于狠狠地一拍身子底下的座椅。

    「老三，你给我下来，让你妹开！」

    林三哥被她一吓，手下抖了几抖，车立马在路上扭动起来。

    林爱华也看不下去了，叹口气说道：「三哥，你下来吧，我先把车开回去，到了家让小鱼教你行不行？再这么慢慢爬下去，天黑都到不了家。」

    林三哥羞愧地踩住刹车，把车停在大路上，跟妹妹换了个位子。

    「我这不是想提前适应一下嘛……」

    「行了行了，都怪我不会教，回去你跟小鱼学。」林爱华只好安慰他几句，自己猛踩油门，终于体会到了开车的乐趣。

    看来蠢徒弟也不是一无是处啊，起码这趟人间历练他比自己混得好。

    人家只是编了个瞎话，户口、学历、工作、钱，什么什么都有了，自己却还在这里辛辛苦苦地读书。

    太气人了！

    被林三哥这么一耽误，等他们回到家，天都快黑了。

    从大队部到林家门前的路太窄，过不了汽车，他们还是把车停在晒场上，走路回家。

    这会儿大队的社员们大多已经回去了，只有养鸡场还亮着灯。

    林爱华用神识扫了一下，见鸡场的大门紧闭，李秀英正在整理一天捡到的鸡蛋。

    这个看鸡场的人选得太好了，一天二十四小时在线，不怕苦不怕累，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一样。

    既然没什么异常，林爱华也就没多停留，跟林妈妈两个扶着大嫂，林爱兵抱着锁儿，一家人走回家。

    林爸爸早就做好饭菜等着了，这会儿脖子都盼长了。

    「怎么到现在才回来？学校放学晚了？」他上去接过锁儿亲了好几下，随口问了一句。

    林三哥不好意思地摸摸自己的头：「怪我，怪我。我学着开了一段，耽误了时间。」

    他都这么自责了，大家也就不好再怪他，一家人赶紧坐在厨房吃饭。

    「你们回来得正好，后天上正梁，要请匠人吃饭，你们在家正好能帮上忙。」

    那会儿盖房子可没包工包料这么回事，什么都要主人家准备。主家不但要备好材料，还要伺候匠人的吃喝，哪一点做得不到位，都怕有人背地里使坏，坏了新屋的风水。

    一些民间流传的讲究这些年都不许提了，但上梁的日子，还是免不了要请工匠们大吃一顿，还要散不少的喜钱。

    林爸爸虽然能做饭，但那边也得有人看着，他跟林爱国两个人根本顾不过来，这才挑了个大家都在家的日子。

    提到上梁，林爱华又想起院墙下挖出来的那把菜刀，脸色微微沉了下来。

    那把刀肯定是挖地基时被人动的手脚，也不知道徒弟留在家里这几天查出什么了没有。

    虽然她不在意，但老爸老妈都很重视这次上梁仪式，她可不想再有人背地里搞破坏。

    吃了饭，大家收了桌上的碗筷，又坐在饭桌前讨论上梁的事。要买些什么，谁去买，谁负责哪件事，在几人的讨论下慢慢说定。

    没想到盖个房还有这么多讲究，林爱华在一边也听得津津有味。

    林爸爸也没给她安排多重的任务，只让她负责物资的保管，另外再记个账。

    那天请的只是工匠，说来说去，竟然是怕有人不高兴，在上梁的时候作法使坏。

    这种迷信的说法当然只是一家人关起门来在自家说，大家对外的借口却是为了喜庆，隆重。

    上梁那天，不但要准备丰盛的酒席，还要弄好多吉利的花头，要做的事还挺多。

    这些林爱华就不打算管了，由着她爸和大哥安排。

    她只有一个任务，别让人混进来搞破坏。

    小鱼呢？臭小子，不知道师父回来了吗？竟然不来汇报任务进展。

    林爱华陪大家聊了几句，散了后像往常一样回房。等大家都睡了，她睁开眼睛一骨碌爬起来。

    臭小子，你不来找我，我去你家找你。

    我倒要看看，这几天你都干了点什么，到底有没有把师父的话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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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以眼还眼

    林爱华翻出院墙，刚走了几步，就见逆徒笑得一脸春光灿烂，正站在路边等着她。叛徒肥仔也慵懒地蹲在徒弟的肩上舔着爪子，一看就是吃饱喝足了。

    「呵，你还知道来？」林爱华对他翻了个白眼，正要布下结界，余小鱼却上前一步，凑在她耳边说道：「去你的青冥境吧。」

    你想得美！

    林爱华本不想理他，他却双手一摊，说道：「你要我查的事已经有眉目了，但这件事说来话长，你确定要站在路边吹冷风？」

    好吧好吧，她倒不是怕吹风，主要是站在路边不舒服。..

    林爱华一挥手，两人一猫立马消失在原地。

    回到熟悉的小世界，余小鱼满足地深吸一口气，衣袖轻轻摆动，身周的灵气无风自动，围绕着他缓缓打转。

    这一刻，他虽然还穿着一身土布衣裳，身上却莫名多了一丝缥缈灵动。

    那个冷傲孤高的仙君，他又回来了。

    林爱华愣了一下，静静地站着没有打扰。

    徒弟孑然一身来凡间寻找自己，带来的仙丹灵石恐怕已经用完了吧，所以他才会趁着进入青冥境的机会补充点灵气。

    可怜啊，是自己亏待他了。

    林爱华对肥仔招招手：「去，取点极品灵石过来。」

    「好咧！」肥仔忙不迭地跑向主人的宝库，没多久，就叼来一只储物袋。

    好家伙，叫你取一袋灵石，你直接拿最大的那袋？肥仔，你是怎么被眼前这个可恶的家伙收买的？

    林爱华白了肥仔一眼，把手里的袋子抛给徒弟。

    「行了，给你灵石，闲了自己慢慢练。现在跟我说说，搞鬼的人到底是谁？」

    余小鱼接过灵石，周身的气质顿时一变，又恢复了前几天的嬉皮笑脸。

    「我就知道爱华你最疼我了。」他嘻嘻一笑，把灵石收好，继续厚着脸皮伸出手：「再给我点丹药吧，以备不时之需。」

    「这破地方，估计就数你最强了，能有什么不时之需……」林爱华嘴里嘟囔，手上却还是多出一个药瓶：「拿去，留着自己用，可千万不能外流，凡人消受不起。」

    余小鱼的手还是不肯收回去：「还有你自己做的糖丸，能给凡人治病的那种，也给我一瓶呗。」

    林爱华拉下脸，斥道：「别给我贪心不足！那种破药丸对你能有什么用？你想拿去做什么？」

    余小鱼委屈地眨眨眼：「我只是想给爸妈调理好身子……」

    额，不是用来讨好你那「亲妹妹」？

    好吧好吧，林爱华尴尬地摸摸鼻子：「这会儿没有，等下给你现做。」

    「行了，别卖关子了，到底是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你都查到什么了？」

    余小鱼拿到了远超预期的好处，心里美滋滋的，不等她再催，便主动说道：「查到了，是朱长贵家的大儿子朱文龙，他老婆是帮凶。」

    要查这事还真不难，只是林爱华要上学，没空老在这儿看着。余小鱼留在村里，把神识散布出去，就相当于布下了一张监控大网。在他的监视范围之内，所有人的一举一动都别想瞒过他。

    那会儿队里连电都没有，更没什么监控摄像头，朱文龙哪能想到世上还有这样的事。自己在家关起门来跟媳妇说话，竟然全被人听去了？

    原本他是想拉着朱文斌一起搞的，但那小子太怂了，没了老爸撑腰，他连大声说话都不敢，哪敢半夜跑去大队长家的新宅子底下作法？

    朱文龙啐了他几口，回家拉上姚红英给他放哨，自己跑去干坏事。

    他不知从哪儿听来个损招，说是把菜刀那么埋，能让林家坏了风水，还能叫他家断子绝孙。

    他太恨林爱国了，还有林家所有人。是林家人夺走了原本属于他的一切。破坏风水只是第一步，之后他还有许多恶毒的招数，要对着林家人下手。

    比方说，拐了他家的大孙子，买给人贩子。

    前几天林家一大家子从城里回来，他很是消停了几天，等林家人走了，他胆子又大起来，躲在屋里跟媳妇商量接下来的招数，结果全被余小鱼听去了。

    听说他们还想拐卖锁儿，林爱华气得冷哼一声，问道：「他俩有孩子吗？去给我抓来！」

    余小鱼一呆，不解地看着林爱华：「你想干什么？」

    林爱华对他翻个白眼：「你以为我会干什么？就算我跟他们有仇，也不会报复在一个小孩子身上。我只是要把他家的孩子藏起来几天，让他们着急一下。敢对小孩子下手，得让他们也尝尝自己儿子被拐卖的滋味。」

    余小鱼松了一口气。还好，师父没有被气到失去理智善恶不分。

    「倒是个好主意，只可惜这两人到现在也没个一子半女，你的计划没法实施了。」

    林爱华冷冷一笑：「没关系，他们不是想作法吗，不巧，我正是此道的大行家。」

    她的眼珠子一转，对余小鱼招招手：「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你等下就去他家，给他们布下个聚阴阵。威力不要太强，以不搞死人为准。至于其他……你随意发挥吧。」

    林爱华呵呵一笑，就让他们慢慢享受吧。

    聚阴阵能汇聚方圆百里内的阴气，就算让徒弟降低了效果，简易版的也能让身处阵内之人被阴气侵袭。轻则夜夜噩梦，重则疾病缠身，就算不要他们的小命，这辈子也别想正常过日子了。

    余小鱼暗暗偷笑，点头郑重道：「好，我马上就去。」

    说完，他又伸出手：「我没布阵的材料。」

    喵的，布个对付凡人的小阵，需要什么高级材料！臭小子又想趁机搜刮。

    没办法，谁叫自己亏欠了他呢。

    林爱华伸手一指宝库：「自己去拿。」

    「好咧，我这就去！」余小鱼开心一笑，突然凑过去，在林爱华脸上轻轻一吻：「媳妇，你对我真好，以后我挣了钱全交给你！」

    我去，又被臭小子占便宜了！

    林爱华的老脸一红，被他亲过的地方仿佛中了烈焰弹般滚烫。

    「臭小子！你给我站住！东西别拿了，马上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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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四章 以眼还眼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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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章 连续吃瓜

    林爱华追到宝库，脸上的潮红才慢慢消退。

    没有林爱华的允许，余小鱼什么都拿不了，只好站在那里干等着。

    他看看师父的脸色，陪着笑脸说道：「给我点材料吧，我身上什么都没带，做事不方便。」

    「是不是我付的价钱不够？要不，再来一下……」

    他又要凑过来，林爱华连忙往后退了两步：「停！臭小子，没大没小的！」

    她随手划拉出一堆低级材料扔给余小鱼。

    「拿去，快滚！把事情给我办漂亮点，别总让这些闹心的家伙出来瞎蹦跶！」

    「好咧，你回去歇着，我这就去布阵。」

    余小鱼得了甜头，笑得如同刚吃了鸡的狐狸，眉眼都带着喜气。

    「元旦过后我跟你一起进城行吗？再不去上班，我的工作就保不住了。」

    「你要什么工作？还不是整天瞎胡混……」林爱华嘟囔一句，还是点头答应了徒弟的要求。

    几天不见臭小子，她还真挺不适应的。不为别的，只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罢了。

    林爱华一觉睡到大天亮，第二天吃了早饭，就被爸妈打发去镇上置办上梁用的东西。

    要红毡铺地，要往下抛馒头、方糕和喜钱，还得准备一堆讨吉利的物件。

    她不懂这些，她就是个开车的。

    东西都由老爸老妈置办，林爱华把车停在路边，坐在里面无所事事地四处张望。

    刚来时对她还有着无比吸引力的小吃，在县城尝过更好的，现在她已经没什么兴趣了。她现在喜欢周雨桐带的巧克力，徒弟不知从哪儿搞来的奶油小蛋糕。

    林爱华靠在车座上悠闲地晃着腿，忽然从后视镜里看到个熟悉的身影。

    这不是林爱珍吗？元旦都不回村，留在镇上做什么呢。

    林爱华八卦心起，悄咪咪地透过车窗向外看去。

    林爱珍穿着一件崭新的酱红色大衣，脚上穿着黑色皮鞋，头发也学着城里女孩的样子剪短了。要不是皮肤黢黑，还真看不出这是个干了好几年农活儿的乡里妹子。..

    林爱华啧了一声，忍不住摇摇头。看来还是环境改变人，林爱珍进城没多久就学得时髦了起来。只不过，她的钱从哪儿来？

    林爱珍伸着脖子站在路边，好像在等人的样子。林爱华反正也没什么事做，也不下车惊扰她，继续坐着看戏。

    没多会儿，路那头走来一个男人，大冷天的，只穿了一件风衣，还敞着怀，走路都带着风。要不是看清了男人的脸，林爱华还以为这是哪位帅哥呢。

    男人老远就对着林爱珍招手，林爱珍立马小跑着走过去。

    「刀哥，你怎么才来呀！」

    听着她娇嗔的语气，林爱华不由自主地噗嗤一笑。

    好家伙，她说林爱珍怎么放假都不回家呢，原来是处上对象了。只是，她挑谁不好，怎么偏偏看上了张小刀？

    张小刀搂住林爱珍的肩膀，一点不在乎路人诧异的目光。

    「冷了？走，哥带你看电影去，看完电影，咱再去国营饭店吃饭。」

    两人搭着肩，一路有说有笑地走了，林爱华在车上又忍不住啧了两声。

    看到张小刀，她就想起自己从前卖亏了的大米。要不是徒弟刚给她上交了一万的存款，她今天非得找小刀崽子算算这笔账不可。

    现在嘛，林爱华又不缺钱，已经做完的买卖，就不去找后账了。

    她只是好奇，林爱珍跟张小刀这两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

    一个是在校初中生，一个是游手好闲的小混混，手里还有点钱。想想林爱珍处处好强的臭德行，林爱华猜想，这两人大概也是相互吸引一拍即合吧。

    对这事，林爱华假装没看见，对谁都没提。关她什么事，她跟林爱珍又不熟。随她是攀上高枝嫁到城里，还是被人始乱终弃落魄回村，都跟自己没关系。

    林爸林妈买好东西搬到车上，又去店里买了点村里没有的菜，装了满满两大筐。

    路上，林妈妈随口问道：「爱华，你刚才看到爱珍了没有？」

    「没有。」林爱华懒得掺和这件事。

    「哦，那我肯定看错了。我就说不是爱珍嘛，爱珍怎么可能在大街上跟男人搭肩膀。」林妈妈嘀咕一句，也就把这件事放到了一边。

    回家后，林家人都在为上梁的事忙活，林爱华把自己该做的事做好，找个机会溜了出去。

    余小鱼仿佛跟她心有灵犀，她才往村北走了几步，就见徒弟已经在路边等着了。

    大白天的，他们也没搞原地消失，直接站在路边聊了几句。

    「弄好了？」

    「好了。」

    「他们明天不会再来捣乱了吧？」

    「不会，他们明天应该在床上躺一天，浑身发寒，以为自己受了凉。」

    「行，就这样吧。我先回去了，记得明天去我家帮忙。」

    「好，知道了。」

    余小鱼还想再多说两句，林爱华却毫不犹豫地转身走了，还顺手薅走了肥仔。

    「小家伙，你这几天玩得挺快活嘛。」林爱华的语气不善。

    肥仔立马耷拉着耳朵诉苦：「主人，肥仔这几天都在村里到处巡查，累都累死了，哪有空玩嘛。」

    「呵呵，是吗？你不说，我还以为你要赖在余家不舍得回去了呢。」

    林爱华呵呵一笑，问道：「小鱼这几天都做什么了？还在给他妹妹攒嫁妆？」

    「没有没有！」肥仔摇摇头，突然跳到林爱华的肩上，发出一阵与它身份不符的嘿嘿傻笑。

    「主人，我发现了一件好玩的事，你想不想听？」

    「不想！」林爱华直接拒绝。

    开玩笑，肥仔的八卦那么好听的吗？不知道又想要自己拿什么去换。

    她就不听，憋死这个孽畜！

    肥仔果然憋得难受，气得连打了两个嗝。

    「主人，你这样就没意思了。我知道你喜欢听八卦，你快问我，问我我肯定告诉你。」

    林爱华心里好笑，嘴上非得气肥仔：「我一点都不八卦，今天我看到林爱珍跟小刀看电影都没告诉任何人。」

    肥仔没跟去镇上，还真不知道这件事呢。

    唉，有话不说它也憋不住啊。肥仔妥协了。

    「好了，既然你告诉了我林爱珍的八卦，那余小红的事我也告诉你吧。」

    余小红的瓜？林爱华立刻来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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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竟然倒贴？

    她嘴上不催，耳朵却已经竖了起来。

    肥仔凑到林爱华耳边，巴拉巴拉地开始讲。

    「今天早上我醒得早，实在闲得无聊，就去树林子里找我的小弟们玩，你猜我看到谁了？」

    「还能是谁，余小红呗。赶紧说。」

    肥仔打了个哈哈，继续说道：「不止余小红，还有个男的，是你们队的知青。」

    男的？有意思了。林爱华这下子是真的来了兴趣。

    「你跟小鱼说了没有？」

    「还没呢，你听我继续说。」肥仔不满主人的打断，继续八卦，「我记得那个知青叫葛长青，外省来的，到这儿已经三年了。之前他一直不肯在村里找对象，大家还说他清高来着，没想到他会看上余小红。」

    林爱华还真没去过知青点，根本不认识什么葛长青，只好继续听肥仔说。

    为了给猫大爷助兴，她连忙追着问道：「你怎么知道他们在处对象？没准人家就是碰巧遇到的呢。」

    「碰巧？大早晨的，多，两个人都碰巧去小树林里溜达，还拉着手说悄悄话？」

    肥仔不屑地切了一声，学着余小红的语气说道：「长青哥，你，你别这样，被人看到了不好……」

    哟，肥仔这小崽子能处，有料它是真爆啊！

    林爱华也来劲了，赶紧问道：「葛长青呢，他说什么了？」

    「小红，对不起，我只是情不自禁，你别怪我。你太美，太善良了，我忍不住。」

    肥仔得意地继续表演。

    「那，就拉一小会儿，别让人看到。」

    「长青哥，你要回去了吗？路费够不够？我身上还有点，也一起给你吧。」

    什么？林爱华震惊了。余小红是倒贴的那个吗？竟然给男人钱。

    她的钱可都是每天起早卖鱼卖菜得来的，既辛苦又危险，竟然就这样毫不犹豫地给了别人？

    她是中蛊了吧？还是说这个葛长青有多大的魅力？

    「葛长青拿了？她给了多少？」林爱华忍不住地好奇。

    「拿了大团结。」肥仔见主人站着不动，眼珠子不住乱转，有些心虚起来。

    「那男人要坐汽车，应该还没走远。要不我还是跟小鱼说一声，让他去追吧……」

    肥仔从林爱华肩上跳下来想要开溜，被林爱华一把抓住顶瓜皮。

    「追什么追？人家凭本事搞来的钱，干嘛要还？」林爱华嘿嘿一笑，「再说了，这钱余小红给得心甘情愿，咱们凭什么要棒打鸳鸯？」

    「你给我好好呆着，今天不许把这事告诉小鱼。」

    今天不说，明天林家要上梁，自己已经叫了他去帮忙。她倒要看看徒弟会怎么处理这件事，余小红在他心里，是不是比自己更重要。

    不得不说，林爱华着相了。他现在对余小鱼已经多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根本容不得他对自己以外的任何女人好。谁都不行，亲妹都不行，更别提假妹妹了。

    反正钱已经给了，人也走了，追不追的，影响都不大。林爱华这消息瞒得心安理得。

    她倒有些期待看到徒弟知道这件事时的表情了。

    忙碌了一天，第二天上午，林家人全都聚到新宅子前，准备上梁仪式。

    村里有空的人都来了，热闹得就像赶集一样。

    吉时到，林爸爸点燃鞭炮，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中，几个工匠扛着主梁登上梯子。

    主梁上贴了红纸，写着「黄金万两」、「福星高照」的大字，匠人抬着托盘，向下面抛洒昨天就准备好的馒头、方糕和硬币，嘴里不住念着吉祥话。

    小孩子一拥而上，专挑硬币捡，其他社员也嬉笑着争抢扔下来的馒头。

    上次余小鱼家盖的土坯房，还是两间厢房，根本没搞这种仪式，这会儿他也站在底下看得津津有味。

    他悄悄往林爱华身边凑了凑，小声道：「还挺好玩的。爱华，以后咱们盖房子也请人过来热闹热闹吧。」

    林爱华忍了半天，这会儿也终于憋不住了，嬉笑道：「咱们？可别。你是你我是我，我家盖房子我可不管。你家嘛，恐怕不等盖房子，家底就要被人掏空了。」

    余小鱼一愣，问道：「什么意思？」

    「嘿嘿，我也不清楚，要不你去问肥仔。」

    余小鱼无奈地摇摇头，还真把肥仔拎到一边问话去了。..

    林爱华假装饶有兴致地看着大家抢喜钱，其实耳朵却一直留意着身后。

    肥仔也憋得难受，余小鱼一问，它立马竹筒倒豆子全说了。

    小红把自己的私房钱给了葛长青？余小鱼也被这个消息震得不轻。

    小红的钱从哪儿来的，他比谁都清楚。那丫头，为了挣这几个钱，不知吃了多少苦。他清楚地记得自己把钱交给她，让她自己保管时她狂喜的表情。她怎么这么轻易就送给别人花了？怕不是被骗了吧……

    出乎林爱华的预料，余小鱼一点都没有要去追葛长青的意思，他只是皱着眉拍拍肥仔的头：「我知道了，谢谢你提醒。」

    啊，就这？我憋了一天，你就说个这？

    肥仔不满地抖了下长毛：「小鱼，是不是你不方便出手？要不等他回来，我去帮你教训他，让他把钱都给我吐出来，还给余小红！」

    余小鱼微笑摇头：「这是她自己选的路，我为什么要干涉？钱我已经给她了，就是她自己的。她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吧，反正我不会再给，她想要就只能自己去挣。」

    「如果她觉得这钱给得值，那就肯定有她自己的道理。我要是强行干涉，反倒让她难做了。」

    偷听中的林爱华也是一呆。徒弟这理论好强大啊。按他的意思，余小红就活该被骗呗。

    不过，她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

    钱对他们来说不过是一念之间的事，花掉多少都不会心疼。只要余小红没被骗了身心，花点钱就花点钱吧，就当给她买个教训，买个乐子。

    如果葛知青对她真心，大家乐见其成。如果狗男人敢欺骗余小红……

    呵呵，林爱华轻轻吹吹自己手。

    是自己安排徒弟去给余小红当哥哥的，如果徒弟不给她报仇，林爱华绝对不会坐视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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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当哥不容易

    村里人热闹了一阵也就慢慢散了，留下帮着盖房的人去老屋吃席。

    林爸爸掌勺，林妈妈烧火，林爱国招呼客人。

    林爱华瞅个机会问林爱国：「哥，咱们队上是不是有个知青叫葛长青？」

    「对，怎么了？」林爱国一下子紧张起来。

    葛长青下放到南坪大队三年，虽然被繁重的劳务摧残了容颜，但跟土生土长的南坪人相比，依旧是风度翩翩的大帅哥一枚。况且他身上有一种农村人没有的书生气质，对女孩子有着独特的吸引力。

    据他所知，村里喜欢葛长青的人可不少，只不过这人一向眼高于顶，不肯跟乡里妹子处对象。

    妹妹突然问起葛长青，林爱国难免想多了。

    林爱华根本没看出她哥的想法，自顾问道：「他是不是回家探亲去了，请了几天假？」

    「我给他批了一周。」林爱国说完，小心地看了一下妹妹的脸色，「你怎么突然问起他来了？」

    他那小心翼翼的样子，终于引起了林爱华的注意。

    「哦，听说他跟余小红走得比较近，我关心一下。」林爱华连忙解释。

    林爱国也松了口气。不是自己的妹妹就好。葛长青虽然长得帅又有才华，但他一心只想回城，怎么可能真心跟谁谈恋爱。

    他连同来的知青都看不上，会看上余小红？

    林爱国摇摇头，想着找机会提醒小鱼一下。

    余小鱼也在被邀请之列，不过他不去吃席，偏要钻进厨房帮林爸爸炒菜。

    开什么玩笑，师父好不容易有点松动了，还不得抓紧讨好未来的老丈人。

    林爱国去各屋转了一圈，招呼了一通客人，终于在厨房找到了余小鱼。

    看他围着灶台忙碌的身影，林爱国更加觉得自己有必要多嘴一下了。

    「小鱼！」他在外面招招手。

    余小鱼把菜盛进盘子，擦干净手走出来。「大哥，什么事？」

    他已经自觉随着林爱华的称呼了，连叫钱都不要。

    林爱国斟酌了半天，还是决定实话实说。男人跟女人不一样，不喜欢拐弯抹角旁敲侧击，他嫌瞎耽误工夫。

    「我怎么听人说小红跟葛知青走得有点近？我是外人不好说，你回去提醒她一声，葛知青是要回城的，不可能在咱乡下娶媳妇。」

    余小鱼听了这话，眉头也略略皱起。

    「他自己说的？」

    「这还用说？咱队里几个知青，你看有谁处对象了？葛长青今年23，来咱大队三年，他要是想处早就处了。听说他一下工就是看书，每次有推荐读大学的机会都要争取，人家一门心思想回大城市呢。」

    林爱国摇摇头：「当然，这都是我自己猜的，不一定就能当真。总之你跟小红说说吧，城里人嘴巴甜会骗人，可别让小红犯错误。」

    小红能犯什么错误，林爱国没好意思说。附近几个大队又不是没有女孩子跟知青搞到一起。肚子大了，家里只好张罗着办酒席成亲，人家还不情不愿好像吃了亏似的。

    丢人啊！

    他倒是没想过，余小红虽然矜持，没跟葛长青有过什么出格的举动，但她把自己的私房钱几乎都贴了出去。

    要不是余小红的支持，葛长青哪有钱回去探亲，还给家里带那么多礼物。

    余小鱼点头，感谢：「好，我知道了。我替小红谢谢大哥的关心。」

    林爱国摆手道：「谢什么，应该的。葛长青要一周后才回来，到时候你留意一下，可别让小红犯糊涂。」

    余小鱼心事重重地吃完这顿饭，回家就找到了余小红。

    他也不提葛长青的事，而是把妹妹拉到一边，问道：「小红，哥给你的钱呢？借我周转两天，下周我双倍还你。」

    余小红的脸一阵红白交错，咬着唇憋了半天，说道：「钱被我花了……」

    余小鱼皱眉，看看她身上依旧破旧的衣服，叹气道：「别乱花，下次进城给自己买件棉衣。天冷了，你这件小袄不保暖。」

    他已经探查过了，余小红的私房钱只剩了二十，够她买件厚实的棉袄了。

    余小红低头扯了下自己的薄棉袄，说道：「没事，我不冷。去年的袄子还能穿呢，不用再做了。」

    这就是他那省吃俭用的妹妹，有了钱连件新衣服都不舍得给自己买，却舍得一下子拿出几十元钱贴补男人。

    面对这样的妹妹，余小鱼也无可奈何。葛长青还没回来，他也不知道这男人对妹子到底是怎么个态度。没有查明真相前，说什么都有点多余，他只要保护妹妹不要受伤害就行了。

    「我上次给你的头绳呢？怎么不见你戴？」

    余小红没指指自己房间：「太漂亮了，我不舍得戴，收在抽屉里呢。」

    「戴上吧，除了睡觉，其他任何时候都不要离身，尤其是自己一个人出去的时候。」余小鱼拍拍妹妹的头，心里偷偷叹口气，自己回屋去了。

    这会儿他有些理解师父的心情了。家人，真是一种甜蜜的负担。精华书阁

    这两天，林家人去公社把要转的户籍资料办好，时间一到，大家又要回县城了。

    还有一个多月就要过年，这段时间倒正好够他们把房子盖好，再简单配点家具。

    青砖大瓦房就是气派，看着还没封顶的房子，林家人都笑得合不拢嘴。

    城里的小楼虽好，他们却还是更喜欢大队的氛围。这是家，是他们的根。

    第二天下午，余小鱼终于又开上了自己的车。这回还是他当司机，林三哥坐在副驾驶，虚心向余小鱼请教驾驶技术。

    余小鱼可比林爱华靠谱多了，一边开，一边讲解，快进城时，还让出驾驶位，自己在一边指导，让林三哥好好过了把瘾。

    林三哥小心翼翼地把车停到小鱼家的院墙外，跳下车伸展了一下僵硬的胳膊腿，笑道：「还是小鱼讲得好。小鱼，等我进车队开上车，我从外面给你带好东西回来。」

    「哈哈，好呀，那我就等着了。」余小鱼笑着帮他们把行李搬回家，走开没多久，又拿着一本书过来。

    「这是别人送我的汽车技术原理，我已经看完了，送你吧。」

    林三哥拿着书爱不释手，余小鱼又一次顺理成章地留在林家蹭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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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 何美灵被卖了

    这次回家可真精彩，连着看了好几场好戏。

    当然，最重要的事他们也没敢忘，已经提醒过林爸爸了。周雨桐的爸妈最近可能要来南坪大队访亲，他们可得好生应对。儿子的终身大事全看这一回了。

    村里的小母鸡开始下蛋，小公鸡也被你家一只我家一只抓得差不多了，林爱国还要留着做种呢。这次他们回来就没再买鸡，带了许多林爸爸抽空做的菜干。

    莴笋干、豇豆干、还有自家做的小咸菜，晚上配粥吃，实在是美味。林爱华最喜欢吃炖咸菜，林妈妈会放许多油，炖得烂烂的，放在白粥里一搅，再往粥里挖一块咸蛋黄，比肉都香。

    家里好几只鸡比赛着似的下蛋，搞得林妈妈现在对鸡蛋都无感了。吃腻了炒鸡蛋，她一下子腌了一缸咸鸡蛋，这次回去也带了不少，给家里的亲戚都分了点。

    他们腌蛋还是用的老手艺，挖点干净的黄泥加盐加水调成糊，裹在蛋上，吃的时候把泥洗掉就行。

    林妈妈腌蛋的手艺是真不错，她腌出来的蛋咸淡适中，个个出油，林三哥吃了几个，干脆让他妈多做点，拿去黑市上卖。..

    不过是花点盐花点时间，一个蛋可以多卖好几分，林妈妈也干得来劲。

    今天晚饭做得简单，她就没去叫周雨桐，只是多煮了几个咸蛋，让他送到学校去。

    天冷，咸蛋放几天没关系，没那么容易坏的。

    林爱国去学校转了一圈，没一会儿，竟然带着周雨桐回来了。

    一进门，她先叫了声阿姨，就把林爱华拉进房里，猴急地跟她分享学校的八卦。

    「爱华，学校出事了！」

    林爱华这几天吃瓜都快吃撑了，但见周雨桐那么兴奋，也只好配合地装出好奇的样子。

    「怎么了，跟我说说。」

    周雨桐巴拉巴拉一通说，林爱华才知道，出事的是何美灵。

    她这次期中考试又考了个倒数第一，完全失去了跟周雨桐争夺领舞的资格。这倒不算什么，问题竟然出在她爸的身上。

    何振兴被张翰麟暗中压制，失去了晋升的机会。他着急上火，回家后就把何美灵关起来好一顿审问。

    何美灵瞒不过，只好把实话告诉了她爸。

    何振兴听说女儿根本从没跟张耀扬谈过恋爱，之前的一切都是骗他的鬼话，气得狠狠给了何美灵两记耳光。

    之后，他把自己关在屋里思考了许久，最终拿着女儿做了一笔交易。他去找了县里的二把手，把何美灵许给了那家的二儿子。

    按理说，一把手的儿子泡不到，二把手的儿子应该也看不上他一个小干事的女儿。但谁叫那男孩小时候得过病，长大后有些残疾呢，除非去乡下找，否则他别想娶个好手好脚的正常女人。

    听他说明来意，二把手李景华思考了两天，就同意给两个人定亲。只不过他有个条件，要何美灵退学，先去县医院学护理。

    李景华的二儿子李成龙因为自小残疾，只混了个初中毕业就不读了，他自然不允许儿媳妇的学历比儿子还高。学护理的话，不是更方便将来照顾儿子嘛。李景华为了这个儿子，也是操碎了心。

    何振兴听了他的条件，立马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知道，这已经是他目前最好的出路了。可是，他根本就没有考虑过何美灵的感受。

    听说老爸已经给自己办好了退学，马上就要嫁给残疾的李家二公子，何美灵的眼睛都红了。

    李成龙从小就是个窝囊废，经常被人欺负，她怎么可能喜欢这种男人？

    可是，她爸不听，把她关在家里，自己喜滋滋地去拍未来亲家的马屁，憧憬着未来的前程。

    原本这些事学校的同学根本不可能知道，对他们公开的信息只是何美灵成绩太差，不想读书了。但何美灵也是个烈性的人，她趁着爸妈都去上班的机会从家里跑了出来。

    别的地方她都没去，偏偏跑去学校，找到了正在看着舞蹈队排练的张耀扬。

    一见张耀扬，她就扑了过去，一把搂住张耀扬的胳膊，哭得梨花带雨。

    张耀扬吓蒙了，使劲推开她，躲到谢友庆的身后。

    谢友庆没想到自己无聊来看美女跳舞，竟然还要帮他当挡箭牌。他只好把张耀扬护在身后，叫道：「何美灵，你发什么疯！」

    「你们几个别光看着呀，赶快拉开她！」

    周雨桐最来劲了，谁叫何美灵狠狠地得罪过她。她立马对几个处得好的同学使个眼色，扭着胳膊把何美灵拉走，按在桌子上。

    何美灵边哭边挣扎，头发都散了，脸也哭花了，哪儿还有半点梨花带雨的娇美，大家看到的只是一个疯婆子。

    有心软的看不下去，在一边安慰了好久，何美灵才破罐子破摔把家里的事说了出来。

    她是实在没招了，她认识的所有人里，只有张耀扬有可能救她。

    只要张耀扬答应跟她谈恋爱，她爸保证立刻推了那边的亲事，高高兴兴地把她送回学校。

    听了她的哭诉，张耀扬心中仿佛有一万头神兽奔腾而过。他不敢置信地问何美灵：「你爸要把你嫁给李成龙，你不去跟他抗争，跑到这里来找我？」

    周雨桐又怎么会放过这个落井下石的好机会，她在一边呛声说道：「可笑了，张耀扬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你凭什么强迫他帮你？还有，就算他想帮你，也没必要搭上自己一辈子吧？」

    何美灵恨恨地瞪着周雨桐：「看我的笑话有意思吗？周雨桐，你别得意，早晚你爸也会把你卖了！」

    「嘿嘿，不可能，我爸才不舍得他的宝贝小闺女。」周雨桐想到爸妈对自己的紧张，再跟何美灵的爸妈一对比，幸福感油然而生。

    何美灵气得心里发堵，却知道现在不是跟周雨桐较劲的时候，她又扑到张耀扬面前，却被侠义的谢友庆一把推开。

    「有话好好说，你再敢揩扬子的油，我一巴掌呼死你！」

    何美灵已经没力气再去跟谢友庆计较了，她眼前只有张耀扬这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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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九十八章 何美灵被卖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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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道德绑架

    张耀扬，算我求你了！你救救我，哪怕假装跟我处对象，让我把高中读完也行！我，我不能退学，我也不想去伺候瘸子！」

    张耀扬沉着脸不说话，谢友庆此时充分发挥了他发小的作用。

    「好笑吧，你不想伺候瘸子，自己跟你爸说去，凭什么要求扬子跟你处对象？」

    周雨桐又插嘴，奚落道：「就是，就算装的也不行。不然以后人家说起这事，可不会说你们是假的。万一你赖上咱班长，他可就全完了。」

    其实张耀扬刚才还真考虑了一下假装跟何美灵处对象的可能性，但听周雨桐说自己有可能因此被赖上，立马吓得一激灵。

    「行了，别说这些没用的话。何美灵，不想嫁人，不想退学，你可以去找学校，找妇联，找我有什么用？我要是答应了你，回家非得被我爸骂死不可。」

    何美灵睁着红肿的双眼，哭求道：「妇联的人怎么敢得罪李景华？张耀扬，求你了，真的只有你才能帮我！你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你死了吗？在这儿道德绑架，你还有理了！」谢友庆对她翻个白眼。

    原本他也没这么讨厌何美灵，但谁叫她陷害自己的好哥们呢，事后还不肯道歉，他也要为林爱兵出一口气。

    周雨桐也不肯放过她。虽然她很可怜，但又不是自己造成的。

    「就是，要卖你的人是你爸，让你退学的也是他，你找张耀扬干什么？他又不是你爷爷。」

    哈哈哈哈，教室里的人都忍不住笑了。

    张耀扬揉了下额角，对周雨桐说道：「好了，你们继续练舞。何美灵，你跟我过来。」

    他们两个走到教室外，谢友庆当仁不让跟了出去，周雨桐几个哪儿还有心思练舞，都挤在窗口偷听。

    张耀扬又问了一遍详情，思索了半天，说道：「我没能力帮你，但我会找人请教一下，这事该怎么解决才好。你先回去吧，这几天不要跟你爸对着干，免得再挨打。」

    何美灵眼中终于有了希望的光：「你，你是要帮我向你爸求救吗？」

    张耀扬的脸一下子冷了：「不该问的就别问。我肯帮你，完全是看在同学一场的情分上。行了，你回去吧，不要乱说话。」

    张耀扬一向温和，这会儿板起脸还真有些吓人。何美灵瑟缩了一下，终于磨磨蹭蹭地离开了学校。

    周雨桐吃了个大瓜，心里像猫挠过一样，恨不得立刻就找好朋友分享，所以林爱兵一去，她就忙不迭地跟了过来。

    林爱华听完，无奈地耸耸肩。

    「这事我们可帮不上忙，随她去吧，谁叫她摊上那么个渣爹呢。」

    说完八卦，周雨桐又在林家喝了一晚粥，吃了两个咸蛋，由林爱兵护送她回去。

    林爱兵手里提了个小袋子，林爱华好奇地扫了一下，里面装着几个红色的毛线球。

    嘿嘿，她哥还挺浪漫的，这是送给周雨桐的吧？

    林爱华笑嘻嘻地回房躺着，眼睛在屋里四处看了看，突然跳起来，取出一张传音符。..

    「臭小子，我哥都知道送女孩毛线，你送我什么了？哼！」

    余小鱼正打算趁夜出去一趟，突然眼前火光一闪，师父的传音突兀地出现在耳边。

    听完，他哭笑不得地敲敲脑袋，也取出一张传音符：「不是给了你钱？喜欢什么自己买。」

    「呸，一点都不用心，不跟你说了！」

    用心？怎么用？余小鱼愣住了。这下他是真的很想见见葛长青了，看看人家的水平，他妹不但不追着要礼物，还肯倒贴。自己哪怕学到一半也行啊。

    余小鱼一时心血来潮，想要去会会这个能让余小红倒贴的男人。

    不过，自己一个人去有什么意思，不如把师父一起拉出去遛遛。

    「老在小县城里呆着闷不闷？想不想出去玩玩？」徒弟的传音又来了，林爱华听完一愣。

    她正想再次传音，窗户却被人轻轻敲响：「我进来了。」

    徒弟突兀地出现在她面前。

    林爱华眼睛一翻，伸手指向窗外：「出去，一点礼貌都没有！」

    余小鱼笑嘻嘻地不动，只说道：「赶紧走吧，晚了就不好玩了。」

    林爱华现在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打又打不过，说又说不听，只好无奈地揉揉额角：「去干嘛？不说清楚我才不陪你发疯呢。」

    余小鱼也不敢对师父用强，只好解释道：「闲得无聊，我想去河东省看看。」

    呵，林爱华冷笑：「怎么，一天都等不及了，这么紧张你那个便宜妹妹？」

    「我紧张什么，你不是给过她护身宝贝了嘛，我有什么好紧张的。」余小鱼打个哈哈，总不好说自己想去学学怎么撩妹，只好随便找个借口。

    「你来这里几个月了，还没出过省吧？正好今晚天气不错，我带你出门走走。」

    天气不错？林爱华看看被乌云遮住的月亮，听听窗外呜呜的北风，直接翻了个白眼。

    「不去，我要睡觉！」

    余小鱼没奈何，只好摇摇头：「唉，我还准备去别的省看看有没有什么新鲜的玩意，带回来给你当礼物呢，谁知你一点兴趣都没有。看来只好我自己去了，要是挑的礼物你不喜欢，可不许怪我不用心。」

    「听说那里的苹果特别甜，我要不要挖棵苹果树回来？嗯，还有许多这里没有的好东西，我都不知道该带什么回来才好了……」

    要给我挑礼物？林爱华倒真的有了点兴趣。她随手把大衣套上，说道：「早说嘛。走，去河东省。」

    余小鱼微微一笑，驾上飞剑腾空而起，两人向着邻省疾驰而去。

    风吹动衣角猎猎作响，余小鱼贴心地撑起护罩，隔绝了外界的影响。

    林爱华惬意地眯起眼，享受着徒弟的照顾。好久没感受过如此迅捷的速度了，别人转几遍车花上一天时间的路程，他俩转眼之间就到了。

    葛长青家的地址余小鱼已经查过，就在邻省的一个大市。两人隐藏身形，循着地址找了过去。

    生产东巷35号……余小鱼在狭长的巷子钻来钻去，不多久就找到了葛长青家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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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发现渣男

    这是个普通的小院，两间正房一间厢房，另两边砌了砖墙，将院子与外面隔了开来。

    院子不大，里面还亮着灯，隐约听到有人说话。

    林爱华撇撇嘴，悄声问道：「你要直接进去找他吗？」

    余小鱼摇摇头，悄悄握住她的手：「我们进去看看。」他挥手释放一个简单的隐身术，将自己和林爱华笼罩在内，便施施然跳过墙头走进院子里。

    葛长青已经回来两天了，总共一个星期的假，路上就要耽搁两天时间，在家的时间满打满算也只剩下三天。

    刚回来那天，可把他妈心疼坏了。原本吃饭秀气的儿子，去乡下呆了三年，回来后饭量惊人，一顿就干了三大碗白米饭。

    乡下连饭都没得吃吗？

    她倒是想错了。葛长青在南坪大队下放，口粮从没短过他的，但他住在知青点，大家的厨艺都很一般，能把饭弄熟就很难得了，哪管什么口味。

    乡下白米精贵，一般吃的都是杂粮饭，要么加玉米，要么加红薯，哪能白米饭管饱。葛长青把头埋在碗里一个劲地刨饭，一口气吃了半锅才停下。

    他妈不停地给他夹菜，心疼得眼泪直掉。

    在家呆了两天，他终于吃饱喝足，不再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样子，这会儿关上院门，一家人正在屋里说话。

    葛家人口简单，只有老两口带着个孩子。葛长青有个妹妹已经出嫁了，现在家里还有个弟弟才15，还在上学。

    那会儿下放都是有指标的，每家必须去一个。葛长青是老大，就主动担负起了这个责任。

    原本他以为下去锻炼两年就能回来，谁知这一去竟滞留了三年，至今也没个回城的指标落到他的头上。

    葛妈妈给儿子泡了杯麦乳精，看着他慢慢喝，心疼地说道：「长青，你在乡下受苦了。都怪爸妈没用，找不到关系让你回城。唉，我的儿子……」

    葛长青的爸爸也在一边叹了口气，什么都没说。

    葛长青的弟弟葛永生却不知道大人的心情，挨在哥哥身边，问：「哥，你不在家的时候，玲姐姐常来看爸妈，还给我带了好多好东西吃。哥，你什么时候才把玲姐姐娶回家呀？」

    哦豁，还有个玲姐姐？

    余小鱼跟林爱华对视一眼，同时不屑地哼了一声。

    还当他真的有多清高呢，原来是在城里有了相好。怎么，这是打算享齐人之福，城里有个白月光，村里还要个钱袋子？

    想得美。

    葛妈妈也催上了：「长青，你这次回来打算跟艾玲领证吗？艾玲这孩子等了你三年，都等到23了，也该给人家个交代了。」

    葛长青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却还是点点头：「妈，我知道了。明天我就去找她，跟她谈谈结婚的事。」

    葛妈妈立马欣慰地笑了：「你们小两口私下商量你们的，商量好了回来告诉妈。你就回来这几天，肯定来不及准备婚礼，要不你跟艾玲说说，先去把证领了，等你下次回来再办酒席，行吗？」

    葛长青好似松了口气，含糊道：「我明天去问问她吧，这次回来我没打结婚报告，证是领不成的，等办婚礼时再去领也来得及。」

    葛妈妈倒没想那么多，儿子愿意结婚就行，领不领证在她心里绝对没有婚礼重要。她那一辈的人，更看重仪式，都觉得光领证不办婚礼就不算结婚。相反，只要办了婚礼请了酒，就算没领证，这婚事也算是成了。

    「随便你们吧。」葛妈妈点点头，随即又有些迟疑地说道：「长青，你去问问艾玲，她家要多少彩礼。你跟她好好说说，能不能少要点。咱家经济也不宽裕，你们处了这么多年，她肯定心疼你。」

    葛长青嗯了一声，犹豫了一下，从口袋里掏元钱：「妈，这是我这几年攒的，你拿着吧，彩礼还是别太亏待她了。她等了我这么多年，不容易。」

    呵，这个死渣男，竟然拿着余小红给他的钱充当娶别人的彩礼。余小鱼这下再也不想向他学泡妞技术了，自己要真敢这么做，一定会被师父打死！

    「行了，不看了。回去我跟小红说一下，这是个骗子。」余小鱼不快地皱眉，这就想走。

    林爱华可没这么好的脾气。就算余小红不是徒弟的亲妹妹，但也叫了他这么长时间的哥，自己怎么能眼睁睁看着她被人骗？

    骗感情就算了，竟然还骗人家女孩子的血汗钱！

    「走什么走！」林爱华冷哼一声，「你，现在就去给我教训他一顿。这种渣男，看得我来气！」

    「现在？！」余小鱼一呆，「不好吧？人家问我怎么来的我怎么说？」

    也是啊，徒弟的身份可不能暴露。林爱华的眼珠子骨碌碌乱转，突然想到个好办法。

    「过来，我跟你说……」

    她在余小鱼耳边嘀咕了半天，余小鱼为难地皱起眉头：「这样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这人家里有个未婚妻，还去骗你妹妹。好在小红是个好孩子，没跟他做什么过分的事，不然，她这一辈子可就毁了！你说，这样的渣男可恶不可恶？咱们惩罚他一下过分吗？」

    林爱华说得义正辞严，搞得余小鱼一愣一愣的。

    他还以为师父不喜欢小红呢，没想到竟然在这件事上如此维护她。好吧，就按师父说的办吧。这种渣男，也该给他个教训了。

    「行，就按你说的办吧。」余小鱼终于点头答应下来。

    两人说话的时候，屋里的人也商量好了，明天中午叫艾玲来家里吃饭，问问她这婚打算怎么结。

    中午……

    林爱华在心里盘算一下，时间应该来得及。

    她挽住徒弟的胳膊，笑道：「明天十一点半你在学校门口等我，我跟你一起来。」

    「你也要来？」

    看她明显一副要看热闹的样子，余小鱼都有些后悔不该带她来了。

    唉，没办法，谁叫这事是自己挑起的呢，看就看吧，大不了以后被她笑话几次。

    两人不约而同地在葛长青身上丢下一道神识，不由相视一笑。

    「好了，不早了，我送你回去睡觉，明天中午我在校门口等你，咱们先找个饭店吃过饭再来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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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假扮母女

    林爱华心里一直惦记着这件事，第二天一早，她就跟老妈说好中午不回来吃饭，坐在教室里巴巴地等着放学。

    班上除了少了个何美灵，其他一点变化都没有。老师讲课依旧枯燥乏味，喜欢读书的还是认真地听讲，学渣们也依然在下面搞着各种小动作。

    熬到中午放学，林爱华扔下书，头也不回地踩着下课铃声跑出了教室。余小鱼果然等在校门口，见她来了，对她招招手，两人钻进一个小巷，彻底失去了踪迹。

    隐身中的余小鱼祭出飞剑，问道：「现在就去吗？我知道那里有家饭店口味非常好，我们先去吃饭吧。」

    林爱华点头：「行，那就先吃饭。反正他们一时半会儿也不会结束。」

    余小鱼驾剑带着林爱华，直直飞到葛长青家的上空。

    飞剑在空中略一盘旋，降落在一个无人的小巷，两人现出身形，旁若无人地走到大街上。

    不远处就是一家饭店，里面人头攒动生意火爆。

    林爱华皱眉：「要等吗？还是算了吧，一顿不吃也没什么。」

    余小鱼微笑着拉住她的手：「进去吧，我已经点好菜了。」

    咦，臭小子这么贴心的吗？林爱华心里一高兴，自动忽略被他拉住自己手的事。

    角落处的一张小桌子上已经摆好了几个菜，一个服务员看到他们进来，连忙走过来说道：「同志，你快去坐吧，我再去帮你催一下菜。」

    「谢谢！」余小鱼不动声色地递过去一张钞票，服务员立马眉开眼笑地揣进自己兜里。

    林爱华伸头看看桌面，笑问道：「你已经来过一趟了？」

    「那是。请你吃饭，哪能让你等。」余小鱼给她拿了双筷子，「来，尝尝河东特色菜。」

    这里的菜确实挺有特色的，清一色的羊肉宴，连番茄蛋汤里都放了羊肉。

    葱爆羊肉，孜然烤羊肉，羊肉拌黄瓜，羊肉萝卜汤……

    林爱华的鼻子轻嗅：「不错诶，没有羊膻味。」

    她夹了一块肉塞进嘴里，满足地眯起眼：「好吃！」

    余小鱼每样菜只尝了一点，其他时间都在帮林爱华夹菜。见她吃得满足，他也笑了：「喜欢吗？喜欢的话回去我给你做。」

    林爱华毫不犹豫地点头：「你有空去买几只小羊，咱们养在青冥境里，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

    「行，办完事我就去买。」说着，他又递过来一个储物袋：「果树苗，你拿去种吧。」

    林爱华也不多看，一股脑把树苗收进青冥境，又把袋子还给徒弟。

    这顿饭吃得她满意极了，桌上的菜被一扫而光。吃完，她打个饱嗝，说道：「走吧，先办正事。我下午还要上学呢。」

    余小鱼耸耸肩：「你那个学有必要上吗？老师教的东西你不是早就会了。瞎耽误时间，还不如陪我出来到处走走。」

    「嗯？这就是你从前经常逃课的理由？会了就不用上学了？」

    林爱华板起脸，哼了一声：「我在历练，你懂不懂？要遵守人间的规则。还有你，既然来了，也好好学学，免得将来也跟我一样……」..

    想起那恐怖的雷劫，林爱华不由自主地一抖。余小鱼连忙抓住她的手：「不会的，下次我给你护法，保证不会再出事了。」

    「你的道行还低，怎么给我护法？」林爱华小声嘀咕了一句，不再提以前的事，只是催促道：「赶紧走，找个没人的地方换装去。」

    看着她兴致勃勃的样子，余小鱼无奈苦笑，带着她钻进一个狭窄的小巷。

    不多久，两人出来，却都变了个样。余小鱼变成了他妹妹的样子，而林爱华，则扮成了余四婶。

    林爱华看着徒弟，捂住嘴偷笑了好久，见就快忍不住了，才抹了一把脸，正色说道：「行了，咱们走，去会会那个脚踩两条船的负心汉。」

    她从青冥境里一通搜罗，拿出两只布口袋，一只装上玉米粒子，一只装满红薯，自己背在身上。看看「余小红」，林爱华撇撇嘴，伸手扯歪他的辫子，又拿出篮子装上两只大公鸡，一把塞进他手里。

    「给你对象带点土特产呀，大老远过来多不容易。」

    余小鱼咳了几声，找准声线，模仿者妹妹的嗓音说道：「妈，长青哥家就在前面不远，咱们赶紧去了。」

    林爱华也学着余四婶的声音说道：「哎，乖女儿，咱们走吧。妈的肚子都饿了，赶紧去我女婿家吃饭。」

    噗嗤一声，两人全都忍不住喷笑，嘻嘻哈哈地出了小巷，往葛长青家走去。

    艾玲跟葛长青是高中同学，两人谈了好几年。要不是因为葛长青下放，他俩早就结婚了。

    这姑娘也是个痴情的，不管家里怎么说，怎么给她介绍对象，她都不肯答应，只是等着葛长青回来。

    葛长青不在家，她倒经常去葛家看看他爸妈，帮着家里做点事。

    葛长青刚回来就去她家拜访过，艾玲父母不冷不热地说了不少风凉话，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问他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不行就拉倒，别耽误他家艾玲嫁人。

    葛长青陪着小心说了不少好话，之后就不肯再去她家了，有事只约艾玲出来。

    今天中午两人说好了，请艾玲来葛家吃午饭。

    艾玲一下班就来了，在厨房帮着葛妈妈做好饭，等大家都到齐了，这才坐在屋里一起吃。

    林爱华和余小鱼在外面吃喝玩耍的时候，这边也已经开饭，吃了一半，葛妈妈率先谈起了两人的婚事。

    「玲啊，你跟长青都不小了，正好长青这次回来，阿姨想问问你们，什么时候把婚事给办了？」

    艾玲一僵，看看葛长青，尴尬道：「阿姨，我爸妈的意思是，要等长青回城以后才能办。」

    「他很快就能回城了。」葛妈妈看看低头只顾吃饭的儿子，只好自己接过话，「阿姨已经去打听过了，只要你们结了婚，就可以向上面申请调他回城。」

    葛长青皱眉，却没有反驳他妈的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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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一出闹剧

    那，我要回去问问我妈。」艾玲从没想过葛妈妈会骗她，却也没立刻答应下来。

    她妈说了，不管葛长青是不是下放，结婚彩礼不能少。没有三转一响，说出去她一家老小都没面子。

    那些东西，没有600元根本办不下来，现在葛长青跟他父母却一句不提，只一个劲地催着她结婚。

    就算她不在乎葛长青人在外省乡下，就算她可以不要彩礼，可你们也不该提都不提吧？

    艾玲心里也有些不痛快，勉强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慢慢嚼。

    葛妈妈一点没注意她的神态，依旧笑眯眯地说道：「对，回去跟你妈说说，看能不能赶在春节前后把婚事办了。你俩过完年可就都24了，我还等着抱孙子呢！」

    林爱华跟余小鱼正赶着这时候走进了葛家的院子。

    那时不管城里乡下，只要家里有人，大门一般都是不关的。他俩背着袋子，提着篮子，两只鸡还伸着脖子不住挣扎。带着那么一股子长途跋涉的狼狈劲儿，「母女」二人走进了葛长青的家。

    最先发现他们的是葛妈妈。她往外看了一眼，不耐烦地吆喝道：「要饭的出去，我家哪有闲钱打发你！」

    余小鱼操着一口方言，怯懦地说道：「我们不是要饭的，我找人。葛长青是住在这里的吗？」

    葛长青听到熟悉的声音，回头一看，吓得脸都白了。

    「余小红？！你怎么来了！」

    余小鱼激动地跑过去，一把抓住葛长青的衣袖：「长青哥，你真住在这里呀！我找了好半天，还以为找不到你了呢！」

    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母女，葛长青都惊呆了，好半天说不出话。其他人也面面相觑，不知他们搞的哪一出。

    还是葛爸爸最先反应过来。他咳嗽一声，说道：「你们找长青有事？我家有客人呢，你先出去转转，过会儿再来吧。」

    不得不说，余小鱼的表情管理非常到位。他的脸上露出尴尬、委屈，又带着点讨好：「叔叔，我是长青哥的对象，这是我妈。我们赶了一夜的车，这会儿才到，实在走不动了。能不能让我们坐下歇会儿？我妈想喝杯水。」

    林爱华连忙配合着咳嗽了两声，捶捶自己的腰：「小红啊，你不是说到了长青家就能吃上饭了吗？妈都饿了三顿了，快给我盛饭来。」

    听她自报家门，葛长青顿时急了。他猛地一下子站起身，走到余小鱼身边压低声音说道：「你过来怎么不跟我说一声？走，我送你们去住招待所。」

    余小鱼倔强地摇头：「不用住招待所，浪费钱。我们随便找个地方靠一会儿就成。长青哥，你回来时走得急，什么都没拿，我给你带了点东西，送给叔叔阿姨尝尝鲜。」

    他把篮子放下，两只鸡立马跳出来，在院子里乱跑。林爱华也放下肩上的袋子，一个个带着泥的红薯滚了出来。

    葛永生什么都不懂，只觉得好玩，连忙放下碗筷跑去追鸡。那两只鸡是林爱华养在青冥境里的异种，怎么可能被他抓到，在林爱华的指挥下到处乱飞，又跳到了几人面前的饭桌上，把饭菜踩了个稀巴烂。

    葛长青的脸都青了，他慌乱地回头去看艾玲，却见艾玲白着一张脸，眼中含着泪，咬着唇看向余小红。

    葛长青根本顾不上两只捣乱的鸡，他马上走到艾玲身边，拉着她的手安抚道：「艾玲，你别听她瞎说，这两个人……我根本不认识他们！」

    「真的？她们认错人了？」艾玲一呆，半信半疑地问道：「那她们怎么知道你的名字，还找到你家来了？」

    葛长青这会儿无异于面临生死抉择。一面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一面是村里善解人意的红颜知己，叫他舍了谁都难。

    可是，两人已经面对面站到了一起，势必无法善了。

    他在心里飞快地盘算得失，还是咬牙说道：「大概是骗子吧。艾玲，你先去屋里躲躲，我来处理这件事。」精华书阁

    艾玲还没来得及考虑清楚他说的话，余小鱼已经抢先发难了。

    「长青哥，这女人是谁？你为什么拉着她的手？」说着，他就走过去，一把将两人分开，把葛长青的手紧紧握在自己掌心里。

    林爱华不由得暗暗佩服徒弟的演技，也跟着上前加把火：「女婿，这就是你不对了。你跟我家小红连孩子都有了，怎么还跟别的女人勾三搭四的？听说城里人喜欢搞破鞋，你可不能也学着做坏事！」

    艾玲听她说话刺耳，这下也不肯走了，指着林爱华叫道：「你说谁是破鞋呢？我是他的未婚妻，邻居们都可以作证！我还没问问你们是谁呢！还有，什么孩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余小鱼也没想到师父想起一出是一出，竟然给他安排了个孩子。这会儿不是抱怨的时候，他配合着一挺肚子，骄傲地说道：「孩子在我肚子里，我才是长青哥的媳妇！」

    不错不错，臭小子演技高。

    林爱华也不甘落后，跟着一拍大腿，坐在地上开始干嚎。

    「大家快来呀，有人耍流氓了！」

    「葛长青你个杀千刀的，在村里有了我女儿，城里竟然还藏了个狐狸精！」

    「我不活了呀，我要跟你们一家拼命！」

    从前学来的技能，今天终于有了用处，林爱华边哭边唱边拍地，玩得不亦乐乎。

    余小鱼眼里透出无奈，好笑地看着她表演。要没今天这一出，他还不知道师父也是个戏精呢。

    这时候，听到动静的左右邻居也都放下饭碗跑来看热闹，把葛家的小院挤得满满的。

    林爱华也不闹了，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左手拉着余小鱼，右手拉着葛长青，以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开始哭诉。

    听着她三分真七分假的故事，葛长青自己都懵了。

    这，这还是那个和蔼慈爱的余妈妈，还是那个温柔善良的小红妹吗？这两个人他怎么好像不认识？

    听了林爱华编造的故事，葛长青在大家眼里已经成了一个劈腿、吃软饭、满嘴谎话、没结婚就搞大女孩肚子的臭流氓。

    原先他刻意维护的清高文化人的形象在大家心里轰然崩塌。

    一个大爷首先站出来，指着葛长青训斥：「小葛，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既然你已经在乡下结了婚，就该跟人家好好过日子，你现在搞成这样，算怎么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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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好戏上演

    大冷天的，葛长青的额头也冒出了一层冷汗。

    他着急地摆着手，连声解释：「不是这样的，真不是这样！我跟艾玲处了三年，已经准备结婚了。我可从没跟这个女人好过，都是她诬陷我的！」

    余小鱼此时又发挥出超常的演技。

    他的眼里含着一汪泪水，欲坠不坠，委屈又坚强地说道：「长青哥，从前你在我耳边说的那些情话竟都是骗我的吗？没想到你一边对我紧追不舍，一边还在家里藏着个未婚妻。我，我真是看错你了！」

    周围的邻居早就信了他的鬼话，都把矛头一致对准葛长青。

    「小葛！你这样做是犯法的，要抓去坐牢的！大爷劝你一句，年轻人要洁身自好，可千万不能犯糊涂！」刚才的正义大爷又一次站了出来。

    其他人也跟着不住附和：「对，瞧这闺女可怜的，大着肚子还坐了一晚上的车，就为了来给他送点东西。」

    「真没想到，葛长青竟然是个衣冠禽兽，搞大了人家的肚子，现在又想抛弃人家。」..

    「报警，让公安来抓他！」大家越说越激烈，俨然有现在就处置了臭流氓的架势。

    葛长青慌了，葛家爸妈也吓傻了。他们一个劲地对众人解释：「不是的，艾玲才是我家长青的对象，这女人也不知道是从哪儿跑出来的，她肯定是跟长青有仇，特意过来害他的！」

    别人不知道，葛长青自己心里却很清楚。他压根就没碰过余小红，两人哪儿来的孩子！她为什么这么说，肯定是见到艾玲，对自己由爱生恨，想害自己出丑！

    他一下子镇定了少许，沉着脸说道：「大家静静，听我说。这位女同志我认识，确实来自我下放的农村，但我从没跟她处过对象，我们俩也没有任何关系。这一点我可以发誓，就算公安来了，我也照样这么说。」

    呵，死渣男，还想撇清自己？

    林爱华早就想到了这种可能。她上前一步，拉着泫然欲泣的徒弟说道：「葛长青，没想到你竟然是这么个两面三刀的畜生！算我女儿瞎了眼，才看上你这种人渣！今天你就算求我，我也不可能把女儿嫁给你了。」

    「各位邻居，请大家做个见证，我们俩马上就走，就当我女儿被狗咬了一口，我们自认倒霉。」

    「但是！」林爱华的话锋一转，对葛长青露出个阴森的笑：「你从我女儿那儿拿去的钱，今天必须还给她！」

    葛长青铁青着脸站在人群中，在还与不还之间快速权衡。

    还了钱，等于承认了余小红的指控，他的名声就全毁了，但这对麻烦的母女会走，事情还有转机。不还钱的话，他就得咬紧牙关坚决不能承认，只要艾玲肯相信自己，别人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他看看艾玲，决定还是相信他们的爱情一回。

    他上前拉住艾玲的手，柔声说道：「玲，你相信我，我跟这个女人绝对没有任何不正当的关系……」

    艾玲还没想好到底要不要信他，林爱华就在一边大声挖苦道：「没有关系？没关系你为什么拿我女儿的钱？那可都是她辛苦攒下的嫁妆。不娶我女儿，你凭什么拿她的嫁妆！」

    「还钱，赶快还钱！」

    葛长青恼羞成怒，狠狠地推了林爱华一把：「你个疯婆子胡说什么？谁拿你家钱了！」

    林爱华冷笑一声：「我家的钱都做了记号的，拿出来给大家伙儿看看不就知道了。」

    提到钱，葛妈妈顿时跳了出来，指着林爱华一顿臭骂。林爱华也不恼，趁她说话的时候猛地伸手，从她怀里掏出个手绢包。

    「我家的钱都用铅笔在右边角上画了一条鱼，你敢不敢给大家看看？」

    葛妈妈是个财迷，不然也不会把钱一直贴身藏着。儿子拿回来的钱她数了不下十遍，哪有什么鱼，什么记号！

    蠢婆娘，没有证据也敢乱讲，这下没人信你的鬼话了。

    她得意地冷笑一声，说道：「看就看，谁怕谁！各位邻居作个证，她要是能找到画着鱼的钱，我一分不少全还给她。她要是找不出，那就赶紧给我家长青道歉！」

    既然师父这么说了，那钱上肯定就会有记号。余小鱼心里偷笑，脸上却还是继续做出一副委屈的样子。

    林爱华把刚才站出来为他们做主的正义大爷请了过来，又叫上两个好事的大妈，三人当众打开布包，一张张地检查。

    「这张有，是你的。」大爷拿起一张仔细看看，又向大家展示一番，然后交给了我林爱华。

    葛妈妈愣了一下，挤过去看看，钱的边边上确实明晃晃地画着一条鱼。她只当自己眼花没注意，不屑地撇撇嘴：「碰巧了吧？」

    「这张也是你的。」

    「这张也是……」

    大爷一张张查看，没多久，竟从那一叠子大团结中抽出二十张递到了林爱华手里。

    数到第六张的时候葛妈妈就急了，却被林爱华悄悄丢了个定身法诀，站在那里干着急，却怎么也动不了。

    林爱华把钱全都收进自己袋子里，这才拉住余小鱼，对葛长青啐了一声：「呸，软饭男，窝囊废，臭流氓！谁嫁给你才是倒了八辈子霉！谁爱嫁谁嫁，闺女，我们回家！」

    两人走到门口，林爱华又想起件事。她回身捡起地上的两只布袋，又把鸡抓进篮子，呸道：「狗东西，根本不配吃我家的鸡！」

    葛长青脸上一阵红白交错，想要辩驳，却被人群指责得张不开口。艾玲也被林爱华骂得脸色惨白，看着葛长青，她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滚滚而下。

    葛长青没保住钱，可不能再丢人了。余小红已经走了，再不会回来跟他闹，他也顾不上有许多人围观，一把拉住艾玲的胳膊。

    「玲，你听我解释，事情不是她们说的那样！」

    艾玲使劲挣开他的手，叫道：「葛长青，我自己有眼睛看！结束了，我们结束了！」她推上自己的自行车，头也不回地骑出了巷子。

    林爱华跟余小鱼躲在空中看戏，见人走了，林爱华收回定身决，葛妈妈立马嗷的一声倒在地上。

    「妈，你怎么了？你别吓我！」葛长青过去扶，被他爸劈头就是一巴掌。

    「混蛋！都是你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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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三章 好戏上演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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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极品一家

    林爱华站在空中，看着葛长青挨揍，笑得不亦乐乎。

    「活该，死渣男！」她看看时间，说道：「走吧，我该上学了。」

    余小鱼看看底下的闹剧，无奈地耸耸肩：「就这么走了？他回去后找小红怎么办？」

    「那你还想杀了他不成？」林爱华白了他一眼，把刚才拿来的钱塞进他手里，「拿着，还给那个傻丫头。叫她以后擦亮眼睛，别被人家几句话就骗了真心。世上的男人啊，真没几个好东西。」

    余小鱼连忙给自己辩解：「我可没骗过你，你别捎带上我。」

    「得了，我又没说你，你跟他们不一样。」

    哪儿不一样，林爱华没说，却听得余小鱼心里美滋滋的。

    他又给师父贴心地加上个护罩，说道：「站稳了，咱们走。」

    两人恢复原貌，降落在学校边的一条小巷。林爱华转身要走，想起什么，又停下脚步：「要不你还是先别跟小红说了吧。等葛长青回来，肯定会去找她。还是让她自己发现渣男的真面目吧，你说的话她可能不会信。反正大队的社员都能作证，她跟你妈这几天都没离开过，随便葛长青说什么，都不会影响了她的名声。」

    她有些懊悔不该图一时痛快编出余小红怀孕的事，要是葛长青拿着这一点出来败坏小红的名声，她肯定不能放过他。只是，事情已经做了，那就没有后悔可言，只能是尽量降低这件事的影响了。

    见她真心关心余小红，余小鱼点点头笑了：「我知道了，这件事我会处理，你安心上学吧。」

    「去吧，我先去把小羊买回来，晚上再去找你。」余小鱼挥挥手，目送师父走进学校，自己又悄悄驾剑飞到了葛长青家。

    葛家这时候已经闹成了一团，葛妈妈躺在地上，捂着胸口一个劲地叫痛，嘴里不住痛骂葛爸爸没用，没有拦住那两个乡下女人。葛长青捂着被打肿的脸，不知所措地站在一边。

    葛爸爸把吓得缩在屋里的葛永生赶去上学，又客客气气地把邻居们请了出去，关起门来便对葛妈妈吼道：「别嚎了，不够丢人的！赶紧起来！」

    葛妈妈从地上一骨碌爬起来，跟他对着吼：「我丢人？我丢的是命啊！200元，我的200元，就这么被那个女骗子拿走了！长青，我不管，你现在赶紧回去，去跟他们把钱要回来！」

    葛长青为难地挠挠头：「我怎么要？她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找出的记号，你当时怎么不拦着？」

    「你还怪起我来了？我哪知道你给我的钱上画了记号！」葛妈妈狠狠地拍了儿子几下，又叫起屈来：「你总共给了我50元，她却拿走了200！那钱可是留着给你娶媳妇的，她拿走了，给艾玲的彩礼怎么办！」

    都这样了，她还想着能把艾玲哄回来呢。

    说到这儿，她的脑子突然又灵了：「对，她们是外省来的，肯定还没走远。报警，去车站拦住她们，告她们诈骗，把钱拿回来！」

    葛爸爸也心疼那200元钱，跟着催促：「走，咱们赶紧去。儿子，你跟爸去车站拦人，让你妈去报警。」

    看到这儿，余小鱼的脸彻底冷了。没想到，妹妹看上的男人竟然是这样的极品，不但自己渣，一家子都不是好人。还好他过来了一趟，不然还真就被他给骗了呢。

    幸好小红没有真的找过来，来的是自己。随他们怎么闹吧，就当看个笑话。

    就算他带人找到村里，那么多人都可以证明小红一直在家没出过门，不怕他能翻起什么浪花来。

    只是，余小鱼轻叹一声，有些替妹妹难过。

    葛长青不情不愿地被老爸拉出了门，余小鱼摇摇头，彻底不管他们了。就当给自己妹妹上一课吧，好在她还没什么损失，下次再找对象要好好擦亮眼睛，别管长相，也别听他的甜言蜜语，只看他的实际行动。

    余小鱼也不去管艾玲那里怎么样了，这些都不关他的事，还是去给师父买羊比较重要。

    林爱华又混完没营养的一天，直等到晚上大家都睡了，徒弟才在外面敲窗。

    她打开窗户翻个白眼，余小鱼嘿嘿笑着翻进屋里。

    还没等她发难，徒弟就先表功：「给你买了十只小羊，有公有母。走，进青冥境去。」

    听到已经买了小羊，林爱华立马又高兴了。这一天没白等。

    两人进入青冥境，还没把羊放出来，却抓到了一只偷鱼吃的大肥猫。

    林爱华金丹，肥仔的修为也恢复了不少，连带着体型也变大了。要不是它控制着，走出去能把人吓死。

    在青冥境里，它难得放松一下，现出了原形，就像一只黑白花纹的大肥猪趴在鱼池边上。

    林爱华啧了一声，喝道：「肥仔！」

    肥仔一抖，立马恢复成一只可爱的大猫咪，屁颠屁颠地跑到两人面前：「主人，小鱼，你们中午去哪儿了？怎么都不带我玩？城里可太没意思了，我都快闷死了！」

    嫌闷？林爱华一笑：「那正好，你帮我放羊吧，看着它们，别吃了我的庄稼。」

    「放羊？你叫我放羊？我又不是狗！」肥仔不高兴地嘟囔，突然灵机一动，说道：「对了，叫旺财进来吧，它是狗，让它放羊。」

    林爱华不过随口一说，又不是真的要肥仔放羊。她找块茂盛的草地，设下一道结界，便让徒弟把羊放了进去。

    不过，提到旺财，林爱华也想起来了。这小家伙不过进了青冥境两次，好像得了不少好处。如今它的皮毛溜光水滑，黑得好像丝绸一样，一双眼睛也充满灵动的光。..

    锁儿特别喜欢旺财，走到哪儿都要带着它，一人一狗几乎形影不离。

    林爱华做完手里的事，随口问道：「你给旺财吃什么了？它好像有了点灵气。」

    肥仔一呆，连忙否认：「没有，什么也没有。你们说话，我先出去看看厨房里有没有老鼠作怪。」

    说完，肥仔立马溜了，偌大的青冥境里只留下了林爱华跟余小鱼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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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 生生世世陪着你

    气氛突然有些尴尬。

    从前他俩也经常一起留在青冥境，各练各的，互不打扰，怎么现在突然就不行了呢？

    林爱华看看余小鱼，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只好挠挠头，问道：「你今天表现不错，想要点什么奖励？」

    「奖励？」余小鱼暗暗好笑，点头道：「好啊，那你跟我处对象吧。」

    什么？你怎么还说这个？怕不是疯了吧！

    林爱华转过头，不去看他：「这不行，换一个。」

    「怎么不行？」余小鱼要开始忽悠了。

    他今天别的没学会，却明白了一个道理。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他就得舍去这张脸，才能得到眼前这个时而精明时而糊涂的女人。

    说别的林爱华可能不会听，但她不是最在意历练嘛，那就从历练下手。

    「我看你这历练一时半会儿也不会有结果，恐怕要经历完整的一世才行。爱华，除了我，这世上还有谁能做你的终身伴侣，陪你走到最后？」

    「你要是终生不嫁，你爸妈恐怕要急疯了。你要是随便找个凡夫俗子，他们配吗？就算你不考虑配不配，几十年后，你还跟现在一样年轻漂亮，可他却成了个糟老头子，难道你要给他养老送终？」.

    林爱华呆住了。徒弟怎么懂这么多？句句都说到她心坎里了。

    自己有那么多的秘密，要是将来嫁了人，怎么隐藏得住？要是不嫁人……她想想到时候全家，甚至全大队的人一起上阵来逼婚，还不如随便找个人嫁了呢。

    余小鱼见她意动，立马加大游说力度：「你看看我，我不就是陪你历练一世的最好人选吗？我们来自同一个地方，将来也能携手归去。在这世上，只有你懂我，我懂你。」

    「爱华，答应我好不好？我会学着像凡人一样，做一个好丈夫，给你世上最温暖的家。」

    不得不说，林爱华突然心动了。

    对呀，这一世不管真假，她都必须找个伴，与其守着自己的秘密跟一个凡人整天相互猜疑，还不如跟小鱼在一起呢。只是……

    她看看徒弟，还是摇了摇头：「不行不行，我比你大了几千岁，太不般配了。」

    余小鱼好笑地看着她，上前一步，走到她面前，伸手不客气地捏了下她的脸：「记住，你今年十六，你叫林爱华。我嘛，我是余小鱼，比你大四岁。我们俩之间根本没有年龄问题。」

    「可是……」林爱华还想辩驳，却被余小鱼堵住了嘴。

    她的大脑缺氧了，灵力都停止了运转。一瞬间，唇上柔软的触感被放大了无数倍，仿佛全身其他地方的机能全都停止了运行。

    余小鱼也不敢太过唐突，浅尝辄止。他扶住全身发软的林爱华，在她耳边发出一声悦耳的轻笑：「不说话就当你答应了，我们现在就开始交往吧。」

    他的唇离开，林爱华的理智才算归位。

    她只觉得脸颊烧得厉害，干脆低下头把脸埋在余小鱼胸前。

    「好吧，那就先处处看。这个周末你请我去看电影，还要陪我逛街，买衣服。」她的声音有点发闷，却一点不影响她巴拉巴拉地提出恋爱要求。

    「好，都依你。」余小鱼又在她的脸颊上轻轻印下一吻，挽着她的手退出青冥境。

    「早点睡吧，明天我做好吃的来看你。」

    他留恋地回头又看她一眼，林爱华害羞地捂住脸，挥手将他送出窗外，立马关上窗户。

    余小鱼在窗外停了片刻，终于忍不住笑了。

    果然，他的决定是对的。如果不跟着师父来凡间，现在牵着她的手跟她谈恋爱的会不会就成别人了？就算只有短短几十年，就算是逢场作戏，他也绝对无法接受。

    幸好，他来了，幸好，她没有拒绝自己。

    这晚，他欢喜得不知怎么才好，睁着眼一夜没睡着，干脆去各处巡视了一遍他的领地。

    来人间这么久，他早就不是当初那个连话都不会说的傻小子了，他有了自己的地盘，自己的人马，自己的事业。只是，这些东西现在还必须藏在地下，不能公然拿出来。

    为了让自己的女人过得更轻松一点，他决定再多做点事。谁说来人间历练就必须吃苦受累了，富足一世不也是一种体验嘛。要是一世不行，那就两世、三世，生生世世都行，他都陪着她。

    林爱华也几乎一夜没睡，一合眼脑海中就会出现臭小子的面容，还有那奇奇怪怪的温柔触感。

    原来谈恋爱如此神奇，难怪周雨桐跟余小红都乐此不疲，嗯，还有林爱珍。她们一个个的都有了对象，自己要一个也不算过分吧？

    在床上翻了一夜，第二天，林爱华依旧精神抖擞。

    她也不去想那些跟自己无关的事，只一心盼着周末，好跟小鱼出去体验一下自由恋爱的感觉。

    只可惜，她想躲清闲，周雨桐却不肯放过她。

    这天，舞蹈队不用排练，周雨桐跟着林爱兵回家，一进门就撇下她对象，跟林爱华钻进了屋里。

    「哎，你听说了吗，何美灵还真去妇联了。」

    林爱华一听就来了兴趣，连忙帮她倒杯水，递到她手里。

    「怎么回事？快说说。」

    周雨桐意思喝了一口，就迫不及待地说起了八卦。

    宣传队里人多，各种路子都有，何美灵这件事也算是是个爆炸性新闻，大家都私底下传疯了。

    那天，张耀扬拒绝跟她假恋爱，何美灵哭丧着脸回家，一到家就被她爸关了起来。

    一开始，她还满怀希望地等着张耀扬来救她，可等来等去，张耀扬没来，她爸却带着李成龙上了门。

    那男人打量她的目光让她难受极了，感觉自己就像关在栅栏里让人挑选的牲畜一样。她爸一点都不管她的想法，只一个劲地向李成龙吹嘘自己女儿美貌、懂事、听话。

    等李成龙走了，何美灵再一次鼓起勇气说自己不嫁时，她爸没有打她，却跟她妈吵了一架。

    妈妈也保护不了她，她爸铁了心地要把她嫁去李家给自己铺路，何美灵无计可施，只好暂时妥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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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看杂技

    第二天，她同意去县医院学护理，这才走出了家门。

    只在医院呆了一小会儿，见没人管她，何美灵立马溜了。她真的去了妇联，把她爸告了，罪名是迫害未成年少女。

    虽然她已经17了，但她偏说自己才15，在妇联办公室里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她没敢提李景华，只说她爸逼着她退学，要把她嫁给一个大她好多的瘸子。

    妇联的人平时管得最多的就是夫妻打架，还真没见过这种事。卖女儿的事在农村比较多，但逼着高中生退学嫁人这还是第一个呢，更何况这事还是个小官员干的。

    妇联的大姐立马就让人去把何振兴叫了过来，堵在办公室好一顿训。何振兴全程青着脸，也不敢说女儿口中的瘸子其实是李家二公子，只一个劲地说是误会。精华书阁

    大姐们不放心，逼着他写下保证，保证不再中断女儿的学业，不包办她的婚姻，这才放他们父女离开。

    出门的时候，大姐们还拉着何美灵的手，鼓励道：「小姑娘，放心跟你爸回去吧。这件事我们会交代居委会跟进，他不敢再强迫你了。」

    说完，她又虎着脸威胁何振兴：「回去不许打孩子，被我们知道的话，一定跟你们部门领导告状，给你记入档案！」

    何振兴陪着笑脸带何美灵走出妇联办公室，直直地把她拖回家。一到家，他就关起门来，把何美灵狠狠揍了一顿。

    要问周雨桐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舞蹈队正好有个女孩是妇联大姐的家属，一听到消息，立马就分享给了周雨桐。

    林爱华摇摇头，叹息道：「何美灵还真是倒霉，摊上这么个渣爹。算了，不说她的事了，周末我想出去逛街看电影，你跟我二哥要不要一起？」

    周雨桐想了想，嘿嘿笑着摇头：「你自己去吧，我跟你哥约好了星期六晚上去看杂技。」

    有杂技看？林爱华的眼睛一亮，但看周雨桐那一副得意又羞涩的小模样，又把自己也要去的话咽了下去。

    德性，好像谁还没个对象似的。我也去看杂技，就不跟你们一起！

    她俩只把何美灵的事当成茶余饭后的消遣，却不知何美灵已经快被她爸逼疯了。

    何振兴的女儿去妇联状告亲爹的事在圈子里已经传开了，李景华为这事特意把他叫到了办公室。

    「听说你女儿不愿意嫁进我家？早说嘛，我家二小子也不是非你女儿不娶。」李景华说着话，脸上依旧带着笑，何振兴却只觉得一股凉气从脚底板直冲到头顶。

    他连忙哈着腰赔笑：「小孩子不懂事，您别见怪。我已经教育过她，她也知道错了，这几天都乖乖呆在家里，一步都没出过门。」

    李景华微微点头：「我也是听说你女儿特别乖巧，才肯给你个机会。人这一生啊，机遇很多，关键还是要看自己能不能把握住。」

    「好了，我还有事，你先出去吧。」

    何振兴退出办公室的门，正遇到张翰麟从外面回来。

    他热情地打招呼：「张主任！」

    张翰麟和蔼地点点头，毫不停留地走了过去。

    何振兴站在那里，对着张翰麟的背影啐了一声，道：「神气什么，下一届还不知道谁是一把手呢。」

    张翰麟对他的冷遇促使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攀上李景华这棵大树。他班都不上了，回家翻出户口本，又拿上好烟好酒，去找自己的好哥们。

    他要给女儿改户口，现在就把她嫁出去。

    张耀扬也曾想过要帮何美灵一把，可是他把这事回家一说，立马被张翰麟拒绝了，还训斥了他一顿。

    「这件事并不像你看到那么简单。扬儿，爸爸只能说，我不能插手。至于你，出于同学情谊，你想做什么就去做，但我劝你在做事之前先动脑筋想一想，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做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张翰麟为了培养儿子，也算是煞费苦心。一二把手的争斗不好放在明面上说，但他相信儿子只要多考虑一下，就一定能想明白。

    他不怕孩子做错事，大不了自己帮他擦屁股，怕只怕孩子做事鲁莽不考虑后果，成了别人手里的枪，最后还伤害了他自己。

    别人的父母都在殚精竭虑地为子女考虑，只有何美灵倒霉，生在个官迷的家里。之后她的命运会怎样，只能看她自己了。

    张耀扬被他爸提醒过后，也仔细考虑了一番，这才后知后觉地皱起眉头。

    何美灵显然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才会向自己求救，她是想利用自己，利用自己的爸爸呀。这事他要是管了，老爸就算跟李景华结仇了，之后又会引发一系列的动荡。

    为了何美灵，不值得。

    张耀扬心里虽然还有些不舒服，却强迫自己不再去想这件事。星期六晚上，他约了谢友庆一起去看杂技表演散散心。

    走进体育场，里面人满为患。

    这是从外省来的杂技团，会在这里表演三天。这三天就像过年一样热闹，但凡家里有点条件能买得起票的人全都拖家带口地来了，买不起票的也聚在场馆外听着里面大喇叭的声音，凑个热闹。

    张耀扬两人找好位子坐下，谢友庆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瓜子塞进他手里，一边嗑一边东张西望地到处找人。

    张耀扬也被这种欢腾的气氛感染，神色轻松了不少。

    「你找什么呢？快开演了，赶紧坐下吧。」张耀扬拉拉谢友庆的衣角。

    谢友庆嘴里嗯嗯啊啊地应付着，还是继续伸长了脖子到处看。突然，他的身子一矮，躲在张耀扬的身后，捅了捅他的腰：「哎，你看，那是不是林爱华？她身边那男的是谁？」

    张耀扬原本神色一喜，立马顺着他的手转头去看，在看到余小鱼时，他的脸色却又冷了下来。

    谢友庆还是不停地在他耳边叨叨：「林爱华是不是谈恋爱了？你看，她跟那男人挨得好近。啊，他还喂林爱华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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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没眼色的二货

    闭嘴！」张耀扬有些烦躁，忍不住低吼一句。..

    人太多了，声音嘈杂，谢友庆没听出他的情绪，依旧饶有兴致地回头偷看，嘴里播报着二人的动作。

    「他们肯定在搞对象，林爱华平时对我们可凶了，这会儿一点都没凶他，还往他嘴里也塞了个橘子。」

    「哇哦，她还给那小子擦嘴……」

    张耀扬再也听不下去了，狠狠一拉谢友庆：「你能不能别管人家的闲事？好好看杂技不行吗？」

    「杂技还没开始呀！」谢友庆终于发现了好朋友的不对劲，讪笑着把头扭向另一边。

    这一下，他又不淡定了。

    「哟，林爱兵也来了。他身边那人，该不会是周雨桐吧！」

    「天啊，春天来了吗？怎么大家都开始谈恋爱了？不行不行，我也得赶紧找一个……」

    张耀扬这下是真的忍不下去了，顺着谢友庆的方向转头，果然看到林爱兵跟周雨桐坐在一起，有说有笑地准备看杂技。

    这两人虽然看着没有林爱华跟余小鱼那么亲密，但林爱兵一直小心地张开右臂，帮她挡开周围拥挤的人群。动作虽然隐秘，却一看就是用了心的。

    唉，张耀扬颓然叹气，刚刚提起来的兴致一下子荡然无存。

    整场节目一个多小时，演员们在场上做出各种精彩的表演，引得观众们发出阵阵欢呼，可他却总忍不住想要回头，去看看林爱华在干什么。

    那男人他见过，听说是林家的老邻居，经常去林家走动。难道，这两人真的好上了？什么时候的事？

    他是真的有些痛恨自己的胆小畏缩了。自己怎么就不能早点开口，赶在别人前面展开追求呢？那样的话，也许现在坐在她身边的人就是自己了。

    这场杂技表演，张耀扬看得索然无味。

    林爱华也看到他们几个了，却一点都没有跟他们打招呼的意思。

    她只是在周雨桐看过来时对她眨了眨眼，露出个得意的笑。

    不陪我看电影，怕我当灯泡？我还怕你当灯泡呢！

    体育场建得简陋，没有单独的座椅，只有一排排的水泥墩子，但这些都挡不住大家的热情。那时的娱乐活动实在是太匮乏了，好不容易来个杂技团，就像开启了盛会，几乎全城的人都出来了。

    林爱华津津有味地看着下面的表演，跟大家一起鼓掌喝彩，赞叹道：「不错不错，没想到人还能练成这样，有意思。真该让我妈也来看看，她恐怕还没见过呢。」

    余小鱼毫不犹豫地点头：「明天就来，把你家里人都叫上。」

    「都叫上？」林爱华偏头看看他，余小鱼微笑：「我等下就去买票，明天一早开车回去接他们过来，看完再送他们回去，行吗？」

    林爱华这下是真满意了，矜持地点点头：「把你爸妈也一起带来吧，对了，还有小红。」

    两人一起为小红战斗过，林爱华对这个可怜的女孩多了一丝怜爱。

    余小鱼心中欢喜，悄悄捏了下她的手：「你对我真好！」

    不得不说，林爱华被他甜到了。她别扭地咳了一声：「这算什么好呀，要是我俩处成了，你的家人也就成我的家人了，对他们好不是应该的嘛。」

    「什么是要是成了？我们俩必须成，我不允许失败。」

    余小鱼不管不顾地握紧她的手，用自己的衣角盖住，不让别人看到。

    这是个保守的年代，他也不想林爱华为难，但他又忍不住要跟她亲近。

    林爱华发现了他的小动作，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却没有把手抽回来。

    说实话，她也喜欢这种甜蜜的小动作。这一举一动，让她体会到了小女孩瞒着家长悄悄约会的快乐，果然是一种历练。

    整场杂技表演只有一个多小时，散场时，灯光照亮全场，演员出来谢幕，大家报以热烈的掌声，久久不肯离去。

    好不容易等到大家都走出体育场，张耀扬四处张望，想再确认一下林爱华是不是真的跟那个男人一起，却看到了两对小情侣一起走在前面。

    是的，他们的样子一看就是情侣，虽然没有牵手，无意间的对视微笑和默契的样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了。

    他说不上自己在失落什么，低下头想悄悄离开，却被谢友庆这个二货拉扯着飞奔了过去。

    「林爱兵，等等我！」他边跑边喊，前面的几人果然停了下来，迫使张耀扬不得不直面自己最不想看到的情景。

    谢友庆毫无眼色地挤到几人中间，跟他们热烈讨论刚才看到的节目，几人一起往家走，张耀扬却沉默着落后几步，又忍不住偷偷观察余小鱼。

    余小鱼敏锐地注意到了他，对他微微一笑，伸手摘下自己的围巾挂到林爱华的脖子上。

    「外面冷，戴上吧，别受凉了。」他贴心的关怀令林爱华咽下了那句「我不冷」，换来一个俏皮的眼神，看得张耀扬心里拔凉拔凉的。

    他好后悔，没有听妈妈的话，早点把自己的心意表露出来。他又看看余小鱼，高大英俊，温柔体贴，跟林爱华还是一个大队的邻居。

    唉，这下他真是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放弃吗？他不甘心。不放弃，展开追求？却又显得有点不道德。

    到底该怎么办？少年的心里满是失落和苦涩。

    在岔路口几人就分开了，谢友庆跟张耀扬一起走，林爱华和余小鱼各自回家，林爱兵把周雨桐送回学校。

    谢友庆依旧有点兴奋，可他说了半天，也没得到张耀扬的回应。看看垂着头明显情绪不高的好友，他这才后知后觉地说道：「扬子，你好像有点不高兴。怎么了？谁惹你了？」

    张耀扬不理，他却自顾开始分析。半天后，谢友庆突然大叫出声：「我知道了，你一定是失恋了！」

    什么？！张耀扬吓了一跳，连忙喝道：「别胡说！」

    「我才没有胡说。你今晚原本挺高兴，直到见到了林爱兵跟周雨桐。扬子，你该不会是暗恋周雨桐吧？你可千万别做傻事啊，林爱兵也是我们的好朋友，你可不能挖朋友的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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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零七章 没眼色的二货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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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 妹子是付出型人格

    张耀扬被他气的肝疼，连话都不想说了，转身就走。

    谢友庆连忙跟上，锲而不舍地劝道：「你别走啊。周雨桐虽然很漂亮，但也不是最漂亮的吧？咱们学校那么多女生，你喜欢哪个，我帮你去追。他俩的样子一看就很恩爱，你还是别横插一脚了吧。」

    张耀扬被他说得心浮气躁，原先的失落完全变成了哭笑不得。

    「闭嘴吧你。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喜欢周雨桐了？她跟林爱兵处对象我早就知道了好吧！我……我懒得跟你说！」

    他赌气要走，谢友庆连忙跟上，说了一堆好话，才算让他消了气。

    这么一打岔，他也总算是想清楚了，不管林爱华跟谁恋爱，她都照样是自己喜欢的女孩。自己喜欢她，又不是非得要跟她怎么样，能经常看到她，跟她多说几句话就行了。

    她从前不也跟自己走得很近吗？也许，她对那位邻居大哥也一样，很快就淡了。

    他只能如此安慰自己，下定决心尽快强大起来，在她的目光又看过来时，向她展示一个不同的自己。

    也许，这就是不同性格的人对事情的不同处理方式吧。余小鱼就没有任何避讳地对林爱华问道：「刚才跟我一起走的那个小子，他是不是暗恋你？」

    对，他就是要直白地说出来，闷骚的苦头他吃得太多了，这一次他决定有什么事再也不闷在心里自己消化，一定要明明白白地说出口。

    果然，林爱华一呆之后，就满不在乎地说道：「你说张耀扬？没有，他就是我以前的同学。以前，你知道的，跟我没多大关系。」

    哦哦，原来是历史遗留问题，那就不用担心了。

    余小鱼乖觉地不再提起这件事，不过还是把张耀扬记在了心里。

    第二天一早，余小鱼果然送来了十多张票，下午场的，不但给林家人，还带上了小姑一家的份。

    林妈妈知道能去看杂技后，兴奋了好久，吃过饭就躲进自己屋里，换上新做的棉袄，给锁儿也打扮得整整齐齐的。

    林爱兵不敢说自己昨晚刚看过，只好跟林爱华交换个会心的笑。

    午饭后，余小鱼果然开着车回来了，带着余家人和林家被遗忘在乡下的两个大老爷们。

    余老四夫妻俩这还是第一次来儿子在城里的院子呢，一进屋就东看西看，连沙发都不肯坐，生怕给弄脏弄坏了。

    余小鱼也不勉强，给他们拿了些水果点心自己吃，就把余小红拉到一边。

    在家里时人太多，他都没来得及问问妹妹葛长青的事。

    他看看妹妹的脸色，一点异样都没有，不放心地问道：「小红，这两天没发生什么奇怪的事吧？」

    「没有，怎么了？」余小红好奇地看看哥哥，小脸微微一红。确实有件事挺奇怪，但她不敢跟哥哥说。

    长青哥昨天回来了，没有去找她，路上遇到她时，也用一种恶狠狠的眼神看着她，搞得她又害怕又无措。

    她很好奇长青哥这次回家到底遭遇了什么，原本打算今天找他问问的，谁知哥哥竟回来接她进城看杂技。看来只好明天再去问了。

    余小鱼看看她的脸色，就知道葛长青已经回来了，但还没找过小红。

    他点点头，没有说话，只是拍拍她的头，指着头绳说道：「这个要一直戴着，晚上睡觉也要放在衣服口袋里。」

    余小红点点头，犹豫问道：「为什么？」

    余小鱼微微一笑，没有回答，只说道：「听话就是了，哥哥是为你好。」

    「还有，你哥哥很厉害的，所以，不要怕任何人，别让别人欺负了你，知道吗？」

    「哦，知道了。」余小红懵懂地点点头。虽然不知道哥哥为什么要这么说，她却感受到了来自哥哥的保护，这令她勇气倍增。

    她回头看看，见爸妈没有注意，从口袋里掏出三十多元钱，塞进余小鱼手里。

    「哥，你上次不是说要用钱吗？我还剩这么多，你先拿去花吧。」

    余小鱼捏着钱，看看妹妹身上破旧的夹袄，无奈地叹了口气。他这个妹妹呀，怎么就那么傻？难怪会被渣男骗钱，她就是付出型人格吧。

    他把钱放回余小红手里，把林爱华从葛家抢回来的二百元拿出来，也一起塞给她。

    「已经不用了，哥又赚到钱了。」为了让妹妹相信，他不得不掏出钱包，向她展示里面厚厚的一叠大团结。

    余小红这下放心了，开心地把钱放好，心里已经在盘算要不要再给她的长青哥拿点钱花了。

    余小鱼好像看懂了她的心思，在一边劝道：「这钱收好，不要乱花。这可是给你做嫁妆的，没有结婚之前，不要花在任何人身上。」

    余小红的脸一红，呐呐说道：「怎么会，我都是自己留着买东西的，没花在别人身上。」

    唉，这个傻女孩，真该带她去看看葛长青的真面目！

    余小鱼心里恨恨，脸上却不好表现出来，只叹息着拍拍余小红的肩，一言不发地走了。.

    他算是看出来了，妹妹的棉袄，自己不给买的话，不会有任何人帮她置办，包括她自己。这个傻瓜，心里怎么就只有别人呢？其实别人谁都比她过得更好。

    两家人收拾好了，也没开车，一起步行去体育场。十多个人一路有说有笑，走不多远又遇到了小姑一家，还带着她婆婆。

    余四婶跟林慧娥认识，从前关系还挺不错，两人立刻热情地打招呼，走到一起相互问候，说不完的话。

    林爱华昨晚看杂技是瞒着家里的，这会儿也只好跟过来再看一遍。

    余小鱼看她一眼，悄悄传音道：「小红还不知道葛长青的事呢，怎么办？」

    他不是自己拿不定主意，只是看她一副要插手的样子，给她个机会罢了。这也是一种讨好的手段嘛。

    果然，林爱华来了兴致。

    她略略盘算一下，叹息道：「我要上学，就不跟去凑热闹了。你等下送他们回去后，就先留在村里吧，把这事处理好再回来。」

    两人对视，余小鱼点点头，林爱华又补充道：「替我好好教训渣男一顿，别给他翻身的机会。」

    收到！

    余小鱼嘴角微翘，露出个凉凉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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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九章 穷惯了

    三家人的座位挨在一起，黑压压占了一大片。几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因为坐在熟人中间，也半点不犯怵，伸长了脖子四处打量。

    余四婶跟林慧娥坐在一起，两人还在拉着家常。

    女人嘛，说来说去也就那么点事，几句话就说到了孩子的身上。

    林慧娥凑在余四婶耳边，放大了音量才盖住四周的嘈杂：「凤英，你家小鱼长得可真俊，有对象了没有？我家老方单位里有个女会计，长得可漂亮了，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一下？」

    余小鱼听见了，连忙抢在老妈前面答道：「谢谢小姑，我已经有对象了，可不敢再去相别人。」

    小姑好奇地看着他，笑了：「也是，像你这么一表人才的小伙子，肯定早就被人盯上了。女方是哪儿的？定了没有？」

    余小鱼偷瞟一眼林爱华，答道：「定了，定了。」

    余四婶看看儿子，心里有许多话要问，但为了给他在人前留点面子，还是把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见他拒绝得干脆，林爱华这才把目光移开，跟方萍和方仪凑在一起闲聊。

    余小红还是第一次进县城，周围那么多人，看得她目不暇接。那时的人都好面子，出门必定要换上最新最好的衣服，跟他们坐在一起，余小红真的被衬成了一个小土妞。

    她有些尴尬地拉扯着短了一截的夹袄，把脚往里缩缩，想要藏住自己那打了两个补丁的破棉鞋。

    余小鱼适时靠过来，拍拍她的背：「散场后我带你跟爸妈去百货商场逛逛，要买什么你先想好了，哥出钱。」

    余小红的脸有点红，连忙摆手：「不用不用，你刚给过我钱，我来买吧，爸妈的那份也算我的。」

    余小鱼暗暗叹气，对这个妹妹真心无话可说。你说她大方吧，她一件衣服不穿得破烂不堪坚决不肯换，你说她小气吧，她却舍得为别人一下子掏出几十元买东西。真不知道该怎么教她才好。

    「都说了那钱是给你的嫁妆，你收好了，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余小鱼的脸一沉，余小红只好点头，捏住自己口袋里的手绢包。

    大概是穷惯了，口袋里装了再多的钱，她也觉得不该是自己的一样。

    这场杂技表演依旧是人满为患，有人昨天看过了，今天还要再来一次，有人每场都要挤在场外，就为听个热闹。

    三家人今天都大大的开了一回眼界，散场后，大家热情依旧，干脆又约着一起去逛街。

    林大嫂最近醉心于给她的四个宝宝做衣服，一进商店，立刻就往布匹柜台那里走，林爱国赶紧跟着，帮他媳妇付钱，拿东西。

    大家现在各有各的门路，手里都有点钱，就连常年拉着饥荒的余老四夫妻也得了儿子的孝敬，身上揣着好几张大团结。

    这几个人进了百货公司，真是看什么都新鲜，看什么都想要。不过一打听价格，却又个个退缩了。

    余小鱼拉着爸妈，带着妹妹，径直走到服装柜台，想给他们每人挑一身过冬的衣服，谁知他们竟然没一个肯要。

    余妈妈听售货员说这一件衣服就要好几十，当时就把余小鱼往门外拉：「儿子，咱不买了，妈跟你爸都有衣服穿。你看，我这件袄还好好的呢，今年刚做的罩衫，套在外面谁看得见里面什么样子。不买，咱不花这冤枉钱。」

    余老四虽然很想要柜台里挂着的那件棉大衣，却根本不敢说话，只恋恋不舍地回头看了几眼，低下头跟着他媳妇往外走。

    余小鱼无奈地揉了揉额头，叹道：「算了，不买就不买吧，我给你们买点布，家里还有刚分的棉花，回去你自己做身新棉袄行吗？你这件袄子棉花都黑了，哪儿还能再穿。」

    余四婶还说不要，余小鱼这下可不理她了，带着余小红去了布匹柜台，给几人各买了一块布料。

    余四婶怕他俩不会挑，又急忙跟了过来。

    等儿子付完钱，她把布塞进余老四怀里，笑道：「还是买布好，刚才一件衣服就要好几十，现在这么多布也只花了十元不到。做完棉袄，还能做几双棉鞋穿呢。」

    余小鱼也没办法一下子改变他们的消费观，他从兜里掏出两张票子塞进老妈手里。

    「我带小红去买两身衣服，妈，你自己逛吧，喜欢什么就买，钱不够的话就先开票，等我来付。」

    余四婶收下钱，叫道：「给你自己买就行，她一个丫头，穿那么好干什么？」

    熟悉的碎碎念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余小鱼已经拉着妹妹走远了。

    他看看余小红的脸色，没有半点不快，也就没去劝慰她，直接带着她去挑了一件铁锈红的呢大衣，一双黑色的棉皮鞋，又给她买了两条裤子。

    余小红在他买鞋的时候就一个劲地说不要了，余小鱼却根本不听。里外的衣服全给她买齐了，他这才背着手点点头：「这还差不多，像个女孩的样子。」

    余小红抱着一大堆衣服，幸福得都快掉眼泪了。真的，自从哥哥失踪，她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直到哥哥回来，她才算是又活过来了。

    哥哥是这世上对她最好的人，第二好的是长青哥。

    想到葛长青，她连忙说道：「哥，我还想去买点毛线。」

    「对，你身上这件毛衣都烂了，确实该重织一件。」余小鱼点头，带她走到毛线柜台前，掏钱买了两斤红色的羊毛线。

    余小红支支吾吾了半天，还是让售货员又拿了两斤藏青色的。

    余小鱼看看她的脸色，试探问道：「你是打算帮哥也织一件？」

    「啊？我，那我再买点……」余小红又要叫售货员，余小鱼叹了口气，说道：「不用了，哥哥不穿毛衣，你织两件自己替换吧。」

    怎么办？好想把妹妹也打一顿。

    自己给她买了这么多东西，她买的毛线竟然没自己的份，一定还在想着那个狗男人吧？

    妹妹不能打，但渣男必须惩罚。

    拐骗妹妹的葛渣男必须承受来自哥哥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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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公布恋情

    买完东西，林爸爸提议，大家都去他家聚聚，吃完饭再回家，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同。

    原本余老四夫妻还想推辞，转念一想，不去的话，反倒好像不愿给人家搭儿子的车一样，也就只好同意了。

    家里有现成的蔬菜，水池子里还养着鱼，柜子里有蛋有菜干，小姑父又抢着去卤菜店买了些熟食，三家人凑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吃了一顿晚饭。

    人太多了，林爱华跟余小鱼也不好再说小话，直到吃完饭，大家送余家人和林爸爸、林爱国坐上车，她才有空对余小鱼挥挥手：「路上小心点，慢慢开。」

    余小鱼跟大家一一挥手，搞得好像出远门送行一样，引得路人驻足旁观，都快堵住路了。

    「行了，赶紧回去吧，把葛长青的事处理好了再过来。还有，手段温和点，别吓着小红。」林爱华脸上带着微笑，私底下却不耐烦地传音催促。

    「这就走，等我，我很快回来，下周带你去省城吃鸭子。」余小鱼冲她隐秘地眨眨眼，按响喇叭，把车开了回去。

    车刚刚开上大路，后座的林爸爸突然惊喜地叫道：「肥仔，你怎么在车上？」

    说完，他从座位底下拉出一只大肥猫，亲热地抱在腿上，狠狠地撸了几把。

    肥仔配合着发出舒服的咕噜声，乐得林爸爸笑眯了眼。

    「我家肥仔最有灵性，它一定是想我了。算了，就先把它带回去吧，下次进城再送它过来。」

    其他人也正闲得慌，围绕肥仔又展开了一轮新的讨论。

    只有余小鱼摇头微笑，对肥仔传音问道：「你回去做什么？跟爱华说了没有？」

    肥仔一边翻着肚皮让人抚摸，一边懒洋洋地说道：「小鱼，你们俩也太不够意思了。这么好玩的事，你们竟然自己偷偷去，都不带我。这事还是我先发现的呢，你们可不能过河拆桥。」

    「什么事呀？」余小鱼装傻。

    「你妹妹的长青哥呗。」肥仔撇嘴，「你俩悄悄溜出去两次，我可全看到了。哼，不带我，我自己查去！」

    好吧，两人只顾着掩人耳目，却忘了家里还有个肥猫。

    余小鱼想了想，回去后说不定还真有用得上肥仔的地方，干脆简短地把两人上次去葛家闹事的情况跟肥仔交代了一下。

    肥仔骨碌一下爬起来，很快又被林爸爸换个姿势抱在怀里。

    「什么，葛长青竟然是这样的人？小鱼，干得好，不过还不够！这样吧，今晚我带上我的所有小弟，去给葛渣男一个教训！」..

    「哎，别别别！」余小鱼连忙阻止，「光教训他有什么用，关键还是我这个傻妹妹。她自己脑子不清醒，没了葛长青，还有张长青、王长青，没用的。」

    肥仔四个爪子一摊，彻底躺平：「那我就没办法了，总不能她处一个我就打一个，让她一辈子没人要吧？」

    「唉，先回去吧，我再想想办法。」

    余小鱼不说话了。

    妹妹的恋爱观不转变，他做再多也没用。余小红会轻易相信葛长青的谎言，不是没有原因的，根源就出在他的家人身上。

    余老四胆小懦弱，对女儿或许有怜爱，却从来不会表达。而余妈妈就过分了，她从来没重视过余小红。

    回想一下她往日的言论，满满都是重男轻女，和对这个女儿的忽视。小红在这个家里，一直吃得最差，做得最多，还得不到一点关怀，这时候有人对她展露一点点善意，她就会对别人掏心掏肺，把别人当成最重要的人。

    原生家庭对一个女孩的影响太大了，而他的妹妹显然十分缺爱。

    唉，慢慢来吧，有空也要劝劝妈，对小红好一点。她已经十八了，在家留不了太久。虽然不是真的亲兄妹，但余小鱼还是不忍心这个女孩浑浑噩噩地随波逐流。

    叫了他那么多声哥哥，难道就没一点福报？

    余妈妈憋了许久，等到跟林家那两人一分开，她实在忍不住了，在路上就抓住儿子的胳膊追问：「小鱼，刚才看杂技的时候，你说处对象了，是哄妈的还是真事？」

    余小鱼大大方方地点头：「真事，我跟林爱华处上了。」

    余小红抱着自己的衣服布料走在一边，立刻惊喜叫道：「爱华姐要做我的嫂子了？哥，你真有眼光！」

    余小鱼嘿嘿地笑：「那是，你哥我的眼光怎么可能会差。」

    「对，爱华姐有学问，长得好看，脾气又好，我可太喜欢她了！」余小红雀跃不已，余小鱼只能在心里偷偷撇嘴。

    别的还好说，脾气好还真算不上。小红这丫头，看男人的眼光不准，看女人也不咋样。

    余妈妈听说是林爱华，顿时松了一口气，笑道：「妈早该想到的，你们俩从小就要好，你回来后她也一直来找你。」

    「爸，妈，你们不反对我娶爱华吧？」余小鱼听了她的话，也轻松了许多。

    他妈的脾气，可一点不比爱华好，他真怕这两人相互看不顺眼，让他夹在中间为难。

    嗯，其实也没什么好为难的，他要娶爱华，根本不需要征求任何人的意见。不过，要是家里人都不反对，事情会更好办一点。

    余妈妈笑着白了儿子一眼：「爱华可是咱们南坪大队的金凤凰，要是能落到咱们家的草窝里，妈做梦都要笑醒了呢。」

    余爸爸原先一直充当搬运工，这会儿也笑着打趣道：「咱家可不是草窝。儿子的小院你又不是没看到，虽然不是楼房，里面布置得就像皇宫一样，怎么也不会委屈了林家丫头。」

    「对对对，我家儿子一表人才的，现在也是城里户口了，配林爱华还不是绰绰有余。」余妈妈对儿子迷之自信，越看越满意，忍不住边走边笑出声来。

    「你们什么时候好上的？怎么不早点告诉妈？不行，我明儿就得去找找村头的赵二姐，让她帮你去林家提亲。」

    余小鱼倒是巴不得早点提亲，可是，林爱华根本就不答应，她非得说自己才16岁，余小鱼也徒呼奈何。

    「妈，爱华还小呢，你急什么。你还是多关心一下小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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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拯救妹妹

    余妈妈一脸无所谓：「小红急什么，她才18，还早呢，还能帮家里再多做几年。倒是你，儿子啊，你都20了，咱大队跟你一样大的后生都有当爹的了，你也得抓紧点。」

    又一次听到他妈的双标言论，余小鱼也很头疼。

    没办法，村里女孩都这样，难得有个心疼女儿的，也不过是帮着找个好人家。女孩长大了都是别人家的人，还想怎么样？

    他心疼地看看一回家就忙里忙外的妹妹，心里暗暗叹口气。

    没人疼的小可怜，只有他这个当哥的多照顾着点了。

    「妈，这事真的急不来。爱华还在读高一，再快也要等到两年后。嗯，我累了，先回屋歇会儿，你们也早点休息吧。」

    说完，不顾余妈妈的唠叨，余小鱼起身回房，关好房门。

    肥仔早就蹲在床头等着他了。

    「有空了？快说说怎么收拾渣男！」它急不可耐地催促。主要是好久没跟人动爪，它有点憋得慌。

    「怎么一个个的都是急性子？」余小鱼白了它一眼，往床上一躺，「这事不能急，我得先想想怎么拯救小红的世界观。」

    「什么世界观？」肥仔不明白。不就是个男人嘛，跟世界观有什么关系。

    「跟你说了你也不懂，你就是只肥猫。」余小鱼笑笑，自己动手摸出一条肥仔的小金鱼，悠闲地做起了烤鱼。

    这下肥仔再也顾不上惩治渣男了，蹲在一边直流口水。

    别的事都先放放，它好久没吃上这一口了。

    余小鱼一边烤鱼，一边注意着妹妹屋里的动静。那丫头，果然没有先给自己做棉袄，而是拿起青色的毛线，比划了几下后，开始织起了毛衣。看那线圈的尺寸，这是给她的长青哥准备的吧？

    果然是个傻丫头。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余小红起床，没穿刚买的新衣服，还是套着那件旧夹袄，拎着个箩筐往外走。

    「小红，上哪儿去？」余小鱼叫住她。

    「哥，你醒了？」余小红的脸一红，低头小声说道：「我去队里看看有没有活儿派。」

    呵，借口，是想去找你的长青哥吧？

    余小鱼也不说破，只是指指她的棉袄：「新买的大衣怎么不穿？这件棉袄都破了，再穿出去被人笑话，还以为我家多穷呢。」

    原本余妈妈也觉得女儿出去干活儿就该穿旧棉袄，但听儿子这么一说，立马又改了主意。精华书阁

    「对，换一件，这件破的别穿了。你哥现在跟大队长的妹妹处对象呢，你穿成这样，出去丢了他的脸。」

    她又低头看看自己，也转身去房里拿出昨天买的布。「今天别去上工了，现在歇冬，那点小活儿做一天才两个工，够干什么的？你还不如呆在家里跟妈一起做衣服。就快过年了，得赶紧把新棉袄做出来。」

    余小红呆了一下，放下手里的箩筐，低头扯扯自己的棉袄下摆，一声不响地回屋换上了那件铁锈红的大衣。

    眼尖的余小鱼发现，妹妹的衣兜鼓鼓的，里面又放元钱。

    嘿，他都气笑了。

    余小红看看她妈，小声道：「我出去一会儿，马上就回来做衣服。」

    余妈妈看看女儿的新衣服，以为她要去找小姐妹显摆，也就没有拦着，只说道：「早点回来，别玩太久。妈的眼睛不太好，做得没你精细。」

    「好，我很快的。」余小红脸上的喜色一闪而过，迈着欢快的步子走了出去。

    唉，余小鱼叹口气，说道：「妈，我也出去一会儿，看看爱国家要不要帮忙。」

    「哎，你快去吧。他家要是没人做饭，就叫他们来我家吃。」余妈妈这下倒是很积极，帮儿子拉平衣摆，笑眯眯地目送他离开。

    余老四见她兴致颇高，也敢打趣媳妇了：「瞧你乐的。想抱孙子还早呢，你乐得太早了。」

    「呸，死老头子你知道什么？等过年的时候林家人全回来了，我就找赵二姐上她家说亲去。先把人定了，我这心里才踏实。」

    「你，别闲着没事窝在家里孵蛋了，去把猪圈打扫干净，咱家明年也养一头猪，再抓两只小鸡回来。虽然儿子能挣，但咱们也不能老伸着手跟他要钱，结婚花销大着呢，哪能只指望着儿子一个人！」

    余老四没想到多了一句嘴，就惹来这么多事，只好小声嘟囔着干活儿去了。

    再说余小鱼，出门后就慢慢跟在妹妹身后，眼见她脚步越走越急，还有些雀跃，一路走向大队部。

    快过年了，冬天原本没什么活儿，但林爱国心善，还是安排几个没事做的知青在仓库里做些小活计，一天也能混两个工分。

    他就知道，这妮子根本憋不住。也好，也该让她看看她长青哥的真面目了。

    肥仔好不容易才等来的热闹，怎么可能错过，不等余小鱼招呼，它早一溜烟地跑去大队部等着了。

    余小红心里高兴，走路的步子无比轻快，很快就到了大队部。

    走到仓库大门外，她探头往里看看，几个年轻男女正坐在里面搓草绳、编箩筐、修缮农具。

    她羞涩地躲在门后，轻轻咳嗽一声，对闻声抬头看过来的葛长青招招手。

    葛长青的脸沉得滴水，低下头不理她。

    余小红只好轻声叫道：「葛知青，能出来一下吗？我找你有点事。」

    葛长青猛地站起，带倒了坐着的凳子，发出砰的一声，引得众人都朝他看过来。

    「余小红，你还敢来？你害我害得还不够吗？你还想怎么样？」葛长青低吼。

    余小红错愕地呆立在门外，一时惊诧得说不出话来。

    长青哥怎么了？怎么回家一趟整个人都变了？从前他对自己可一直都是轻言细语温柔和善的，嘴里说的不是诗词歌赋就是甜言蜜语，什么时候说过这样的重话？

    「葛，葛大哥，你，你怎么了？」余小红说话都有些结巴。

    「你还在这儿装无辜？」葛长青额角的青筋暴起，伸手指着余小红，愤怒地叫道：「你跟你妈跑到我家里，坏我的名声，抢我家的钱，现在还有脸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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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一章 拯救妹妹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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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打起来了

    他这话一说，不但余小红惊愕得说不出话，其他人也都面色复杂地看向他。

    余小红呆了半晌才回神，着急解释道：「长青哥，你认错人了吧？我除了昨天去县城看过一场杂技，其他时间都一直呆在大队，什么时候带着我妈去你家了？」

    「装，你还要装！」葛长青气愤地走过去，手指都快碰到余小红的鼻子了，「余小红，我真是看错你了，没想到你是这么个恶毒的女人！快把我家的钱还回来，不然我去公社告你！这件事我已经报警了，不还钱的话，你跟你妈就等着坐牢吧！」

    他叫得大声，顿时引来了在大队部闲晃的几个闲人，都站在一边指指点点的，怀疑葛长青脑子有问题。那几个知青也看不下去了，一个男知青连忙站起来拉住葛长青。

    「老葛，你冷静点，这件事肯定有什么误会！」

    葛长青上次一直追到车站，等了一天一夜也没等到余小红，公安也帮着在附近询问，没人看见过他们说的母女二人，这事最后只好记录在案不了了之。

    他又跑到艾玲家解释求原谅，谁知艾玲根本避而不见，他反倒被艾玲的几个兄弟打了一顿，威胁他以后都不许出现在妹妹面前。

    葛长青的身心饱受摧残，恨余小红恨得牙痒痒。

    回来后，原本他还只是想私下威胁余小红，逼她把钱还回来，谁知她竟然穿着一身新衣服跑到自己面前来炫耀。

    他娶媳妇的钱，都被这女人拿走了，害他现在一无所有。

    他都没想过娶不成艾玲就把余小红娶回家的事。她只是个自己贴过来的乡下傻丫头，要不是看她能经常拿钱给自己改善生活，他这个来自大城市的知识分子会愿意跟她多说一句话？

    葛长青心里的怒气翻腾，原先悄悄把钱要回来就不理余小红的想法在看到她的时候全被他抛到了脑后，他现在只想发泄怒火。

    余小红真是无辜，那些事都是她哥哥嫂子做的，她根本一无所知。

    看着眼前面目狰狞的葛长青，她都有些傻了。

    「长青……哥，你是受什么刺激糊涂了吗？我，我根本不知道你家在哪儿，我也没离过家，怎么，怎么会……」

    余小红一急，说话都结巴了。

    余小鱼暗暗摇头，走到妹妹身后，轻轻拍拍她的肩。

    余小红看到哥哥，脸色一阵青红交错，不知怎么解释才好。

    「别怕，哥哥在。」余小鱼安慰她一声，走到葛长青面前。

    「葛知青，请你把话说清楚。谁去你家了？什么钱？你报的什么警？我妹妹是个老实人，不会说话，有什么事你跟我说。」

    见他们都在否认，葛长青真是气得上头，大声吼道：「你的好妹妹，带着你妈，一起跑到我家里，搅黄了我的婚事，还抢走了我妈二百元钱！今天你们必须把钱还回来，不然我叫公安来，把你们都抓进去！」

    面对暴怒的葛长青，余小鱼微微撇嘴，事情是他做的，可惜葛长青没有证据。

    葛长青说别的余小红还能忍下，但攀扯上自己的妈，还对着哥哥叫嚣，她就不能忍了。

    「葛长青，你发什么神经？没有的事，你别想栽到我们头上。你报警？我还想报警呢！」

    余小鱼见妹妹态度强硬起来，心里略微有些欣慰。他对一边看热闹的李栓柱招招手：「柱子，去叫大队长，今天这事大了，绝对要掰扯清楚！」

    李栓柱立马一溜烟地跑了，没两分钟就把林爱国拉了过来，身后又跟了一大群看热闹的闲人。

    林爱国看看余小鱼，微微对他点点头，大声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余小鱼不等别人开口，抢先说道：「大队长，葛知青恐怕是犯病了。他刚才说我妹带着我妈找到他家，坏了他的亲事，还拿了他家的钱。大家伙儿听听看，这是正常人能说出来的话吗？我妹妹每天在大队上工，只昨天下午离开过半天，还是跟我们一起去县城看杂技。她都没有出过门，怎么可能做那些事！」

    林爱国点头。余家跟林家走得近，余小红的行踪他确实都了解，真的从没离开过。

    其他跟余家关系好的人也跟着起哄，叫道：「就是，小红天天在大队部干活儿，我们都看到的。葛知青你可不要胡说。」

    葛长青急了，使劲挣脱开拉着他的人，对众人吼道：「你们都是一个大队的，都在包庇她！她跑到我家去闹事、抢钱，我家的邻居也可以作证！」

    余小红有没有去，余小鱼最清楚了。他哼了一声，问道：「行，那你说说，你是几号见到她的？」

    「1月3号，中午吃饭的时候，她跟她妈一起去的！」

    哈，众人发出一阵哄堂大笑，都觉得葛长青精神不正常。

    几天前的事，他们都记得清楚呢，余小红那天一直跟他们在一起上工，哪可能中午跑到葛长青家去。精华书阁

    听到消息的余四婶也在这时跑了过来，正好听到了葛长青的话。

    「呸，你个杀千刀的下流胚，你脑子被驴踢了还是被门夹了？老娘天天都在家，什么时候出过村？我看你是娶不着媳妇魔怔了吧？竟然敢打我家的主意！」

    「就是你！那天去的就有你！是你抢了我妈的二百元钱！我已经报警了，你快把钱还我！」葛长青看到余四婶，立刻气红了双眼，不管不顾地伸手要去扭她的胳膊。

    余小红原本一直惨白着脸站在一边，见他动手，终于忍不住上前一步挡在老妈身前。

    她是个做惯了农活儿的，力气跟男人差不多大，葛长青的手刚伸过来，就被她抓住胳膊使劲一推，一个趔趄摔到地上。

    她也不说话，只恨恨地瞪着葛长青，那眼神，仿佛要咬下他一块肉似的。

    「你打我？你跑到我家去打我，现在还要打我？！」葛长青不敢置信地看着余小红，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猛地向她扑去。

    「我打死你！」

    肥仔早就看得不耐烦了，双腿一蹬，抢在别人面前跳起来，一头撞倒葛长青，亮出利爪对着他劈头盖脸的一阵乱抓，嘴里发出凶狠的嘶吼。

    没两下，葛长青的脸上身上全都绽出了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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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二章 打起来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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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把这精神病送走

    一个成年男人，被一只猫按在地上打，竟然挣脱不开，只会捂着脸嚎叫，大家都鄙视地看着葛长青，没人去救。

    他这是想讹人吧？

    林爱国也不知道肥仔的战斗力，只觉得葛长青太能装了。

    「行了行了，赶紧起来吧，有什么事好好说。」

    其他人也跟着起哄，笑道：「就是，快别装了。一只猫也打得你哭爹喊娘，唬谁呢？」

    肥仔出了一口气，见好就收，收回爪子跑到余小鱼身边，躲在一旁悠闲地舔毛。

    嗯，渣男的血有点臭，等下要叫小鱼再给它做点好吃的补偿一下。

    几个知青还算团结，不顾丢脸地上前把葛长青从地上扶起来。

    这下他可再也没了从前硬凹出来的风度，脸上全是血道道，头发也乱了，身上滚的全是泥，又气又怕站在那里直哆嗦。

    余小红看着这样的葛长青，精神一阵恍惚。

    这还是那个从大城市来的清高知识分子吗？怎么看着比村里的闲汉都不如？

    打人的是只猫，还是大队长家的，大家伙儿都自动忽略了这件事，只在一边看笑话。

    余四婶得意地叉着腰，指着狼狈不堪的葛长青，嘴里犹自不停地叫骂：「你个挨千刀的，你个短命鬼，连一只猫都打不过，还敢红口白牙污蔑人？」

    「你个城里来的嫩伢子，连活儿都干不利索，要不是我们好心让着你，你连饭都吃不饱！还说什么老娘去你家抢钱，你有钱让人抢吗？怕不是穷疯了想讹我们吧！」

    咳，老娘这话说的，怕是要把其他知青都一起得罪了。

    余小鱼见那几个知青确实都一脸尴尬，连忙拦住老妈的话头。

    「不说这些了，大队长，我看葛知青一定是精神出了问题，这才在这儿胡言乱语。咱们送他去公社医院看看吧，马上要过年了，可别再搞出什么乱子。」

    「对，他一定是这次回家受了什么刺激，精神错乱了都。赶紧拉走，别留在这里祸害人！」余四婶也在一边煽风点火。

    众人当然帮着本队的社员说话，一边起哄，一边就有几个跟余小鱼处得好的上前去拉葛长青。

    葛长青被人扭住胳膊往外推，彻底暴怒了。他一边奋力挣扎，一边大吼道：「我没胡说，我有证据！余小鱼，你别想陷害我，我没病！」

    「余小红，有没有去我家闹事，你自己心里清楚，别逼我说更难听的话！」

    更难听的话，自然是余小鱼那天顺着媳妇胡闹，说自己怀孕了的事。这事可不能当众叫出来，不然一盆污水肯定要泼到妹妹头上，就算她清清白白，也架不住人言可畏。

    祸是他闯的，不能让妹妹背锅，渣男也该受到应有的惩罚。

    余小鱼的脸一冷，手指轻轻弹出一道灵力，没入葛长青的大脑，他只觉一阵天旋地转，脑子彻底糊涂了。

    「我是大学生，我有钱！我要娶好多个媳妇！哈哈哈哈，你们都是些蠢蛋，就留在这里顿顿吃红薯吧，我要回城去，当大官，把你们都抓起来！」

    「快来人啊，这些都是刁民，统统拉出去毙了！」

    几个知青尴尬地直往后缩，生怕别人以为他们也神经了。

    林爱国听他越说越不像话，不耐烦地叫道：「赶紧把他送走，去公社卫生所查查。柳月，你去账上支点钱，算是他借的，出两个知青陪着去。不行的话就把人退回去，别在我们大队瞎添乱了！」

    队长发话，大家马上动起来，拿钱送医，一下子跟去了好多看热闹的人。

    余小红站在那里，目送一行人走远，呆呆的怅然若失。

    余四婶走过去在她背上狠狠一拍，骂道：「死丫头，别人那么污蔑你，你也不知道打回去？只会在家里凶，一点用都没有！」

    余小红看着老妈，嘴巴动了两下，一句话都没说。

    旁边有人看不下去，帮着余小红辩解道：「四婶，这也不能怪小红吧？葛知青平时看着挺正常的，谁知道他会突然发病？」

    「就是啊，刚才那疯子想要跟你动手，不就是小红摔了他个大跟头吗？这女儿还是有用的，快别骂了。」

    余小鱼摇摇头，把妹妹拉到自己身边，对余四婶说道：「妈，没事了，你先回去吧，我们马上也回家。」

    余妈妈到底是不想在外人面前落了女儿的面子，又冲远处啐了一口，这才骂骂咧咧地在几个妇女的簇拥下走了。

    林爱国处理完闹剧，走到两人面前，看看脸色苍白的余小红，以为她是受了惊吓，柔声安慰道：「你别怕，3号那天你哪儿都没去，全大队的人都可以为你作证。他一个精神病患者，说什么都不会有人信的，你别往心里去。」

    「这两天你别上工了，在家好好歇着，要是心情不好，就让你哥带你去城里散散心。」

    余小红低着头，声音低得如同蚊吟：「谢谢大队长，我没事……」

    林爱国又拍拍余小鱼的肩：「带小红回去吧，这两天多陪陪她。」

    两人交换个眼神，余小鱼点点头：「知道了。」

    余小红还是一副精神恍惚的样子，被余小鱼牵着往回走，脸上神色变幻不停，也不知在想什么。

    两人到家，余小鱼直接把她推进西屋，关上门，说道：「小红，你情绪不对，有什么话想跟哥哥说吗？」

    余小红抬头，忽然红了眼，哽咽道：「哥，我是不是特别傻？特别好欺负？」.

    余小鱼叹口气，把她按在床沿上坐下，自己坐在一边的凳子上。

    「为什么这么说？」

    「我跟葛长青的事你都知道，对吗？你，你知道我把钱都给了他，才会突然跟我要钱，又提醒我好几次把钱收好，是吗？」

    看来妹妹一点都不傻，只是一时糊涂才被葛长青骗了。余小鱼点头：「我也是最近才发现的，然后就请人调查了一下。」

    余小红抬头，咬着牙说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哥你告诉我。他原本真的打算跟别人结婚，是被你搅黄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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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进城散心

    经过这么一出闹剧，妹妹自己清醒过来，余小鱼很欣慰。

    他斟酌一番，把葛长青跟艾玲的事说了出来，却隐瞒了自己已经为她出过气的事实。

    余小红静静地听完，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我就说嘛，他一个城里的知青，怎么可能看上我这个乡下文盲。原来他早就有对象了，对我说那些鬼话，只是想骗我的钱花……」

    她顿了顿，突然问道：「他说的那二百元钱，是哥你拿的吧？」

    余小鱼失笑：「确实是我拿的，你该不会想还给他吧？」

    余小红从口袋里掏出钱，恨恨地塞进自己的枕头：「凭什么还他，这是他欠我的！」

    「哎，这就对了！我余小鱼的妹妹，怎么能随便让人欺负？」余小鱼欣慰地看着妹妹，「小红，把钱收好，以后谁跟你要你都别给。傻事咱做一次就够了，可不能接二连三摔跟头。」

    余小红坚定地点头：「嗯！以后别说是叫我宝贝，就算叫我祖奶奶，我都不会给他一毛钱！」

    余小鱼开怀大笑，余小红却又疑惑地问道：「你什么时候找他要的钱？他怎么不去找你，却偏要说是我跟妈跑去他家了？」

    这个还真不好解释，幸好葛长青已经疯了，也就不用解释了。

    「一个疯子说的话，你管他干嘛？行了，你赶紧把自己的衣服做了，别整天只想着别人，自己弄得像个小叫花子。」

    余小鱼连忙退出妹妹的房间，转身走进自己屋里关上门。

    肥仔早就等着他了，一见面就表功道：「小鱼，今天我表现不错吧？是不是该有点什么奖励？」

    肥仔的时机和分寸确实把握得极好，这一点余小鱼很满意。

    他主动拿出调料，说道：「想吃什么，自己拿出来。」

    「好咧！」肥仔立马不客气地倒出一大堆食材。

    吃饱喝足，它躺在余小鱼的床上直哼哼：「你妹妹这里没事了吧？没事咱早点进城吧，主人也不知道想我了没有。」

    这小东西，就是没定性，一会儿一个想法。

    余小鱼皱眉，神识探过妹妹的房间，摇头道：「其实她还是挺伤心的，只是不想让我们看出来。我要是走了，只怕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了。」

    肥仔的大眼睛骨碌碌一转，说道：「那就带着她一起去，主人要是问，就说是她哥的要求。你总不能不听大舅哥的话吧？」

    这小东西，两人才处了几天，怎么就被它发现了呢？

    余小鱼考虑了一下，觉得确实该让妹妹换个环境，再说，他也想媳妇了……

    「好，我收拾收拾，今天下午就走。」

    余小鱼说到做到，吃了饭，立马就跟家里说要带余小红进城。

    余妈妈虽然有些不乐意，但想想女儿早上刚为她跟人打过架，她也就心软了。

    「行吧，那你去城里玩几天散散心。」说完，她又把上午刚裁好的衣服卷了卷，又拿出几斤棉花一起塞进袋子，递到余小红面前。

    「拿着，有空帮我把衣服做出来，快过年了，家里忙，我还有别的事要做呢。」

    「还有，去了你哥那儿，别整天出去玩，帮他把家里的被褥也拆洗一遍，把家里打扫打扫……」

    余妈妈唠唠叨叨地说个没完，听她的意思，余小红不是去城里散心，倒像是去伺候哥哥的。

    余小鱼拿他这个重男轻女的妈也一点没办法，只好给余小红一个安慰的眼神。等进了城，一切就都由他来安排了，老妈说什么都不算。

    余小红挤出个苦涩的笑，一声不响地回屋收拾行李。

    出了家门，余小鱼就把她手里的袋子拿过去，说道：「咱妈就是嘴碎，小红，你别往心里去。想要什么都可以跟哥哥说，哥给你做主。」

    「谢谢哥，我没事的，这么多年，她每天都说这同样的话，我早就习惯了。」余小红耸耸肩，拍拍自己脸，勉强笑了笑。

    一路上，余小红一直沉默寡言，靠在车窗上两眼放空地看着窗外，不知在想些什么。

    毕竟是初恋，就遇到这么个男人，余小鱼也能理解妹妹的心情。这事谁劝都不好使，关键还得靠她自己走出来。不过，他可以带妹妹多出去走走，眼界开阔了，原来那点事自然会烟消云散。

    汽车在路上疾驰，没多久就开进县城，余小鱼把车直接停在家门外，打开门带妹妹下来。

    下午两点，阳光正好，没有风的时候并不觉得冷。推开院门，余小红看看眼前干净明亮的小院，心情莫名舒爽了许多。

    「把你的东西拿进西屋吧，你晚上就睡那儿。收拾好了叫我，我带你去林家串门。」余小鱼把钥匙塞进妹妹手里，走进自己房间，关上房门。

    他也是临时起意才会带妹妹过来，还不知他那最喜欢乱吃醋的媳妇会不会不高兴呢。他得提前说一声，有什么脾气可以对自己发，怎么折腾他都行，可千万别去欺负这个可怜的女孩。.

    今天不是周末，林爱华还在上学。她正端坐在位子上，一边听老师讲课，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着新买的课外书，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媳妇，我回来了。晚上想吃什么？我来做。」

    林爱华心中一喜，瞥了眼在讲台上滔滔不绝的老师，悄悄传音道：「什么时候回来的？小红的事处理好了？」

    听她一开口就是关心小红，余小鱼大感欣慰，连忙讨好地说道：「你交代的事，我怎么敢不尽心？好了，都好了。葛长青疯了，被送去了公社卫生院，你哥说要把他遣送回家。小红知道自己被葛长青骗了，心情有点糟，你哥说让我带她来城里散散心，我就把她带来了……」

    一个疯了，还有一个心情不好？林爱华沉默一下，说道：「详细点，说给我听听。」

    余小鱼听不出她的情绪，只好把上午的事如实讲述了一遍。末了，他略有些忐忑地说道：「小红其实挺可怜的，我妈一直不重视她，她在家里过得很压抑，现在她处个对象又是个骗子，我真的不忍心把她留在家里让人嚼舌根。媳妇，你就行行好，让她在城里玩几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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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善意

    就算徒弟不在面前，林爱华也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我什么时候不让她进城了？你闭嘴吧，我还要上课呢。」

    咦，媳妇又生气了？余小鱼摸摸头，根本不懂她的心思。

    以前不让他跟小红太亲近，那是因为两人还没说开，现在都处上了，那小红不就是自己的小姑子了嘛。

    想想林大嫂跟自己的相处模式，林爱华忍不住摇头失笑。姑嫂还真不是那么好相处的，从前嫂子对自己也不是很友好，不过，现在嘛，自己是余小红的嫂子。

    想到自己成嫂子了，林爱华又抿着嘴偷笑起来。

    小红这孩子，怪可怜的，还是跟臭小子说清楚，让他安排好吧。

    想到这里，林爱华又开启了传音：「小鱼，我还有几个小时才放学呢，你先带小红出去玩玩。看电影、逛街、拍照片，女孩子喜欢的都给她安排上。还有，晚上我想喝羊汤，你赶紧炖上。」

    余小鱼一听，立马咧开嘴笑了。

    「好，我这就去买羊肉。」

    去哪儿买，当然是河东省，媳妇说那儿的羊更香。

    也就几分钟的事，余小红还没收拾好东西，就听哥哥在外面叫上了。

    「小红，出来，咱去隔壁要几个萝卜，晚上喝羊肉汤。」

    余小红原本还坐在屋里愣神，听到哥哥召唤，连忙收拾情绪走出来。就见哥哥手里提着一扇羊排，笑得露出一口白牙。

    「走啊，林婶子在家呢，咱们去她家炖，晚上跟他们一起吃。」

    余小红想到哥哥跟林爱华的关系，也就没说什么，默默地跟在他身后。

    林家几个人全都各有各的事在忙，家里只剩下林妈妈跟林大嫂两个人。这会儿是下午，林大嫂刚睡醒午觉，拿个凳子坐在屋檐下晒着太阳给林爱国打毛衣。

    大门被人敲响，林妈妈跑过去打开门，肥仔喵呜一声跑了进去。

    余小鱼笑眯眯地说道：「婶子，昨天肥仔不知怎么的跑到我车上去了，叔让我把它送过来陪你们。」

    林妈妈赶紧让他们进门，笑道：「这小东西，天天不着家，我就猜它跑哪儿玩去了，没想到是被你们带走了。」

    「哟，小红也来了，快进来坐，婶子去给你们拿果子吃。」

    余小鱼举起手里的羊排，道：「婶子，我记得你家种了萝卜，我买了羊排，正好炖了晚上吃。」

    「要在我家炖？」林妈妈也是一呆，又突然醒悟过来。这小子，要萝卜只是借口吧。

    「行行行，把羊排给婶子，我去厨房剁了。」

    余小红在墙角找到个小铲子，正想去后院找萝卜，却被余小鱼推了一把：「我去挖吧，你去跟嫂子玩会儿。」

    林大嫂放下手里的毛线，笑着招呼道：「小红，快过来。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

    余妈妈是怎么对余小红的，大家都看在眼里呢。这姑娘，一年到头一天都不得歇，今天竟然跟进城来，肯定不是让她来玩的。

    余小红走到她旁边坐下，赧然一笑，什么都没说。

    余小鱼却不肯让她逃避，放下手里的铲子，夸张地叫道：「小红今天受惊了，我带她来城里散散心，躲躲闲话。」

    「怎么了？谁欺负你了？」这下连林妈妈都放下手里的肉走了过来，关心地拉着余小红上下打量。

    「确实脸色不太好，是跟你妈拌嘴了吗？嗐，你也别记恨你妈，她就是那么个人，有口无心的。」

    「不，不是我妈，是……」余小红犹豫着，不知如何开口。

    余小鱼这会儿反倒不说话了，几个人都看着余小红，她只得硬着头皮说道：「咱们大队的葛知青突然疯了，硬说我带着我妈跑去他家，抢他的钱，还破坏了他的亲事……」

    林大嫂气愤地站起来，叫道：「反了他了？这不是冤枉人吗？他一个外省人，谁没事跑那么远去他家，红口白牙的就敢胡说八道。」

    「小红，不是我说你，你的性子还是太软了。对付这种人，就该当场给他几个大嘴巴子，让他以后再也不敢欺负你。」

    林大嫂竟然毫不犹豫地站在了自己这边，余小红心里一阵感动，说话也顺溜多了。「我打了，摔了他一个跟头。」

    「打得好！」林妈妈在一边拍手，「就该给他个教训，让他以后看到你都躲着走。」

    林大嫂追着问道：「后来怎么说的，他认错了没有？」

    余小红摇头：「没有，他疯了，嘴里一个劲的胡说八道，大队长就让人把他送去医院了，说是要把他退回去。」

    林大嫂骄傲地昂起头：「这还差不多。」

    林妈妈见过的事比较多，深知这事对余小红肯定会造成些不好的影响。村里那些闲人，嘴太碎了，还损，余小红要是留在家里，恐怕天天都会有人有事没事的来问她是不是真的跟葛长青有什么纠葛。

    她怜爱地拍拍余小红的肩：「没事，一个疯子的话，你别放在心上。来城里住几天也好，反正家里也没什么事，你就在你哥家住着，没事过来陪婶子说说话。」

    两人的善意令余小红露出了真心的笑容。

    「嫂子，我也带了毛线，想给我哥织件毛衣。不过我手艺不好，能跟你学学吗？」

    「行啊，正好我也刚起头，咱俩一起。」

    林大嫂说着，拉上余小红就走，没一会儿，两人没拿毛线，倒是把做棉袄的材料都搬了过来。

    不一会儿，屋里就传来了缝纫机的哒哒声，还有两人的欢声笑语。

    听着妹妹的笑声，余小鱼手底干活儿更来劲了，不一会儿就把羊排焯水下锅，炖在了煤球炉子上。

    没多久，林爱华放学，还特意带了周雨桐过来玩。

    其实大家将来都是亲戚，先熟悉一下嘛。

    周雨桐活泼开朗，跟谁都有话说，没一会儿，这两个年岁相仿的小姑娘也成了好朋友，一起坐在屋里边做针线边闲聊。

    林爱华瞅个机会把余小鱼拉到一边，问道：「你在哪儿上班呀？不去没事吧？小红在这里怎么办，你有安排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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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小姐妹

    余小鱼双手一摊，耍赖皮：「你是她嫂子，当然你来安排。」

    「哼，你这是赖上我了？」林爱华对他撇撇嘴，「我安排就我安排。」

    「小红既然来了，肯定不能把她一个人扔在家里，闷都要闷死了。她一点基础都没有，让她去上学肯定不行，去厂里上班要受管束，不知道她能不能习惯。这样吧，让她每天来我家，跟我小姑学着打棒针衣，手脚快的话，一个月也有几十元钱。」

    现在重要的根本不是钱，而是让小红尽快从渣男的阴影里走出来。

    媳妇的安排很合理，余小鱼哪敢说不行，立刻点头如捣蒜。

    「好，我替小红谢谢她嫂子的费心了。」

    「哼，要你替？」林爱华又送他一枚白眼，扔下他走进屋里。

    余小红原本就很心灵手巧，有林大嫂手把手的教，没一会儿她就能熟练地踩缝纫机做衣服了。

    林爱华进去时，几人已经缝合好了衣片，正在小心地铺棉花。

    余妈妈手里有钱却还是改不了抠搜的习惯，给的棉花不多，要做三件棉袄，每件都不会很厚。

    林爱华看了几眼，干脆回自己屋转了一圈，又拿来一块白底粉色小碎花的布料和一大捆棉花。

    「小红，多塞点，冬天冷。这布料也给你，你给自己多做几件换着穿。」

    「还有，这是雪花膏还有百雀羚，你拿去抹脸抹手。」

    她把东西一股脑的塞给余小红，搞得余小红手足无措。

    「这，太多了，不用，你留着自己抹……」

    周雨桐在一边笑着劝道：「小红姐，你就拿着吧，爱华的雪花膏可好用了，抹完脸又白又嫩，我最近都是用的她的。」

    说着她又伸出自己的手：「你看，我的手也用了，是不是很滑，连去年的冻疮印子都消了。」

    余小红不好意思地把自己那又黑又粗的手往回缩，被林爱华一把拉住。

    「你都有冻疮了？」她皱眉，把手里的瓶子硬塞过去。

    「在这儿你都别用冷水洗菜洗衣服，用热水，你哥有钱买煤。」

    「不，不用，我都习惯了，不冷的。」余小红看看那两人白嫩嫩的小手，再看看自己手心里的雪花膏，心头一阵情绪翻涌。

    周雨桐大大咧咧地搂住她的肩，笑道：「别舍不得，你哥的钱你不帮着花，可全都便宜你未来嫂子了！」

    那天林爱华跟余小鱼去看杂技，她可全瞧见了，这会儿忍不住隐晦地打趣自己的好朋友。

    余小红也哭笑不得地看着林爱华，不知怎么组织语言才好了。

    「死丫头，你是不是皮痒？那行，我等会儿也去把我哥的钱全要来，一分都不便宜你！」

    余小红看着打闹在一处的两个女孩，也忍不住笑了。

    林大嫂从外面探头进来，笑问道：「你们几个笑什么呢，这么热闹。」

    「没什么，没什么！」周雨桐连忙捂住嘴，嘻嘻哈哈地给那两人一个眼色，继续帮余小红做棉袄。

    林大嫂摇头，把锁儿带去跟旺财玩，边走边小声嘀咕：「瞧这帮小姑娘，笑得没心没肺的。笑吧笑吧，等将来成亲了，就没这么无忧无虑咯。」

    有了小姐妹的陪伴，余小红的心情开朗了许多。晚上回到家，她看看自己满是冻疮的手，再想想林爱华的话，果真烧了一大壶热水，舒舒服服地洗脸洗脚，抹上雪花膏。

    躺在哥哥家柔软的大床上，盖着松软暖和的棉被，摸着自己柔滑了许多的皮肤，她无声地笑了。

    第二天，余小鱼又翘班了，带着妹妹在城里好好兜了一圈。带她去各个商店购物，去理发店换了个发型，带她去拍了照片。

    路过电影院，想到媳妇的小心眼，他根本没敢带妹妹进去。

    这件事，还是等媳妇亲自安排吧。

    回到家，余小红立马放下手里的东西要去生火做饭，被余小鱼拦住。

    「别做了，我们去爱华家吃。」

    余小红一呆：「天天都去她家吃？这样不好吧……」

    「没什么不好的，咱们自己带菜。」余小鱼说着，又从厨房里拎出一肉和一只肥鸡。

    余小红一直跟在哥哥身边，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买了这些东西。

    林妈妈早习惯了余小鱼带着菜来一起吃饭，只不过现在多了个余小红，她也一样欢迎。

    这姑娘不爱说话，人却勤快，一来就各处找活儿干，不让她做都不行，她自己钻进大棚里帮着浇水施肥伺候菜地去了。

    林妈妈看着看着，老毛病又犯了。

    她悄悄对着在厨房帮忙的余小鱼一努嘴：「你带小红过来，是想帮她找个城里的对象？那你可得看好了，你妹妹人老实，只会傻干活儿，可别让人欺负了她。」

    呵呵，他妹妹不但会傻干活儿，还会傻倒贴呢。余小鱼笑笑说道：「现在不都流行自由恋爱嘛，随她，她有看中的人了，我去帮她把把关就成。」

    「婶子，我明天要去上班，小红一个人在家无聊，我让她在你家玩行吗？晚上我还过来，咱们一起吃饭。」

    林妈妈笑道：「有什么不行的，我可太喜欢小红了。你放心上班，让她明天一早就过来，中午也别回去，都在我家吃。」

    说完小红，她的话锋一转，又问道：「小鱼啊，你在哪儿上班呀，怎么经常看你请假在家歇着？」

    余小鱼哪有什么班可上，可这会儿丈母娘问起，他也只好紧急开动脑筋。

    「我在一家单位帮领导开车，领导经常出差，所以我也总闲着。」

    「哦，你们领导回来了是吧？」林妈妈自己主动脑补，赶紧劝道：「那你可不能再歇着了，赶紧去单位等着，说不定人家什么时候就要用车呢。」

    林妈妈说着说着，又扯到了自己儿子头上。

    「当司机可不得闲，我家爱民也是，才学会开车几天，就总被他师傅拉着出去，这不，这两天又出长途了。」..

    她嘴里虽说在抱怨，脸上的笑却带着满足和骄傲。如今家里的日子过得太顺意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还有几个孩子的婚事还没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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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六章 小姐妹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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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宛若新生

    余小红被她哥哥扔在了林家，几乎成了林妈妈的女儿。

    每天一早，她在家跟哥哥一起吃了早饭后，就带上自己的针线活儿去林家，陪着林大嫂边聊天边做棉袄。

    自那年，小小的她顶起家庭的责任后，这女孩就从没休息过。每天干不完的农活，受不完的骂，从来没人关心过她。

    她也曾偷偷羡慕过林爱华，有那么一对宠她爱她的父母，还有三个处处维护她的哥哥。做梦也没想过，有一天，她也成了被宠爱的那个。

    坐在干净温暖的房间里，悠闲地给自己做衣服，身边有个贴心的姐姐不时说说闲话。林妈妈心疼她，总是带着锁儿过来陪她坐坐，水果点心糖水蛋一样一样地往她手里塞。

    「你太瘦了，多吃点。」林妈妈慈爱地抚摸着她的头发，掌心虽然还有些粗糙，却温暖又柔和。

    余小红抬头，带着在家里都无法表达的孺慕，深深地点头：「谢谢婶子……」

    还有许多话，她说不出口。除了葛长青，没人对她说过什么交心的话，导致她也缺失了表达情感的能力。可惜，葛长青还是个渣男，这让她更加不相信语言，对林家的感谢，这个淳朴的女孩全都用行动来表达了。

    她帮着林爱兵打理大棚的蔬菜，帮着林妈妈洗菜做饭，帮林大嫂绕毛线打下手，在听林爱民说起自己要上班没法再去捞鱼后，她主动接手了这个工作。

    林妈妈一个劲地让她歇着，余小鱼却赞成得很。妹妹要爱护，却不能把她养成个废物。既然她要去捕鱼，他干脆跟林爱华商量了一下，也让她享受跟林三哥同样的待遇，定量的大鱼每天投放到河里，让她捞起来再送去黑市。

    余小红跟着林三哥去了一趟黑市，拿多元钱回来，硬是往林妈妈口袋里塞。

    林妈妈拍开她的手，嗔怪道：「这孩子，鱼是你打上来的，把钱给我干什么？」

    余小红脸红红的，那是兴奋的。「婶子，我用的你家的鱼食你家的网，在你家门前捞到的大鱼，去哪儿卖也是爱民教我的，我不过出了点力气，怎么能要钱呢？」..

    林妈妈不肯要，余小红硬塞，两人撕扯了许久，才由余小鱼裁定：以后卖鱼的钱两家一家一半。

    余小红还不肯要，林妈妈却很干脆地把钱分好，塞了一半给她。

    一次两次她可以客气，要是天天卖，也是好多钱呀。要不是怕锁儿跟着她跑会掉进河里，她自己一个人就能干了。

    余小红的人品她已经检验过了，把这事交给她，自己完全放心。

    才进城一星期，余小红就像是获得了新生。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每天能挣到几十元钱，吃着跟大家一样的饭菜，林妈妈还专把好菜往她碗里夹。

    未来嫂子也对她和颜悦色，总是塞给她一些没见过的好东西。

    有亲人、有朋友、有事做、有钱挣，余小红忙得心情飞扬，没几天就把渣男完全抛到了脑后。

    以前的她太狭隘了，总是困在一个小院子里走不出来，稍稍得到一点关心就当成了琼浆玉液。等她走出来后，才知道天地如此广阔，生活是这般美好。

    她跟着周雨桐学唱歌，跟着林爱华学写字，跟着林大嫂学针线，林妈妈也不时过来指点她几句。哥哥虽然忙，周末的时候也抽空跟嫂子一起带着她去看了场电影。

    这是她第一次走进电影院，不是在大队晒场上吹着风、忍受着夏天的蚊子和冬天的寒冷，而是坐在整洁温暖的室内看，手里还被嫂子塞了一大包瓜子。

    余小红的心暖暖柔柔的，散场后，她走到林爱华身边，亲热地挽住她的胳膊，悄声问道：「嫂子，你什么时候跟我哥结婚呀？」

    林爱华一呆，白了余小鱼一眼，笑问道：「你哥都告诉你了？」

    余小红抿着嘴笑：「嗯，他上次回家就说了。我妈已经准备去请媒人了呢，可他说你还小，现在不能结婚。」

    林爱华噗嗤一笑：「我是还小呀，我还要上学呢。再说，我跟你哥只是处对象，他要是表现不好，我可不会跟他结婚。我会一脚踹了他，重找个对我好的。」

    「啊？还能这样吗？」余小红被她的言论惊呆了。

    在她眼里，女孩跟哪个男人有了亲密的关系，那是一定要结婚的，不然就是不贞不洁不守妇道。什么踹了重找，实在太让她意外了。

    余小鱼憋气地看了眼媳妇，得到一个俏皮的眼神，也就只好咽下嘴边的话，由着她趁机教育妹妹。

    「当然能了。男人最会伪装了，咱们可得擦亮眼睛看清楚。有些人嘴上一套背后一套，不好好处处，谁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要是你谈了个对象，发现他是个懒汉，是个无赖，你还非得嫁给他，跟着他受苦不成？」

    余小红想到葛长青，立马一激灵，摇头不迭道：「不行不行。」

    「不过，我哥可不是懒汉，也不是无赖，我哥人可好了，嫂子你嫁到我家肯定会享福的。」余小红又连忙帮哥哥争取。

    余小鱼也在一边搭腔：「对，我是这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了，踹了我，你会后悔死。」

    「切，我才不会后悔呢……」林爱华撇撇嘴，立马收到了余小鱼讨好的眼神，嘴里的话也变成了「我还得再考察他几年」。

    余小红走在城市的街道上，满脸的若有所思。

    原来，这才是自由恋爱呀，从前的自己可真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傻瓜。

    林爱华还不知道，自己只是随口说了几句，就对这女孩产生了如此深远的影响。今后余小红再找对象时，眼光挑剔无比，令他们未来的妹夫吃尽了苦头。

    周末，小姑一家又来林家串门，三家人聚在一处，好好热闹了一天。余小红也终于找到机会跟小姑提起学织棒针衣的事。

    小姑让她试了几个花样，就爽快地答应了。这事其实他们两家早就说好了的，现在不过是多了一个人，根本没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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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七章 宛若新生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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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办年货

    余小红又多了一个门路，虽然挣的钱不多，但轻松而长久。只要不懒，她每天都可以靠自己的双手挣到钱。

    她把卖鱼的钱全交给哥哥保管，自己只留织棒针衣的钱。这个钱是按件结算的，她只要勤劳一点，每周都能拿到。

    每个人都有事做，每个人都很忙，家里也每天都有进账。这样的日子，平静又充实。

    不知不觉，余小红就在城里住到了腊月底，林爱华的学校放假了。

    她还是毫无争议地考了个第一，拿回来一张红彤彤的三好学生奖状。

    林妈妈捧着奖状，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我家爱华太争气了，这奖状妈要带回去，贴在堂屋里，给大家都看看！」

    林爱华嗤嗤的笑，推了一把含笑不语的二哥。

    「妈，哥也得了奖状呢，也帮他贴上！」

    「你也有奖状？也是三好学生？」林妈妈这下更高兴了，嘴里一边抱怨儿子太内向，一边笑得合不拢嘴。

    她太满足了，乐得不知怎么办才好。

    于是，一向节俭的林妈妈带着全家人上街了，去采办年货，余家兄妹也跟着一起去。

    每年腊月，大概是所有人最快活的时候。村里人忙着杀猪宰羊，城里人领着各自单位发的年货票，各处排队购买限购的年货。

    林三哥虽说还只是个学徒，但他为人仗义豪爽，在车队里深得老师傅们的喜欢。这次他不但分到了自己的那一份年货，还在出长途时找门路买到了不少紧俏的好货，可把他嘚瑟坏了。

    余小鱼不声不响的，却仿佛拿着个百宝囊。不管林妈妈看上什么好东西，他都能掏出对应的供应票，让她去买个够。

    林妈妈拎壮硕的带鱼，拉着女儿再换个队伍排，一边对余小鱼笑道：「小鱼啊，你这工作就是好，跟着领导，能搞到这么多紧俏商品。对了，你过年放几天假？可别耽误了给领导开车啊。」

    林爱华咬着嘴唇偷偷地笑，余小鱼只好继续编着瞎话哄丈母娘。

    「婶子，你就放心吧。我们领导也回家过年去了，不到正月会回来。今年我表现好，他把车钥匙都留给我了，过年你们要去哪儿，我包接包送。」

    「哟，那敢情好，我们也能享受一回领导待遇了。」林妈妈乐呵呵地把年货递给儿子提着，自己又转战下一处队伍。

    城里人日子也不好过，那时的生产力有限，绝大多数生活用品都是限购的，虽然过节有特供的商品，但那队伍排起来，简直看不到头。

    林妈妈排了几个队就大呼吃不消。她把众人分开，一人排一处，几家的一起买。就算是这样，办齐她想要的东西也花了两天时间。

    林家、余家的院子里堆满了各色年货，篮子筐子全都塞得满满当当。

    林大嫂怕被人挤到肚子，只好留在家里带孩子。她也闲不住，把婆婆买来的东西一样样整理好，只等着回村去过年。

    能放的比方说皮蛋、火腿、柿饼、糕点，这些全都塞进竹筐，肉切一半放上盐和调料做成咸肉，挂在屋檐下。鲜鱼也放不住，剖开做成咸鱼，再去街上的加工店排队做几十斤香肠。

    今年好吃的太多了，林大嫂看着满满当当的年货，真想立刻赶回村去跟丈夫团聚。

    林三哥还有两天才能放假，林爱兵也不想走。周雨桐表演的节目选上了，这两天正在紧锣密鼓的彩排，他想留下陪着自己媳妇。

    两家一商量，决定先送没事的人回村去，等到腊月二十九这天，余小鱼再多跑一趟过来接剩下的人。

    既然决定要回去，事情就更多了。还有年礼没送呢。

    林妈妈张罗了许久，准备了三份大礼。一份送给小姑，一份送去张耀扬家，还有一份是给周雨桐家准备的，等着她放假了让她带回家。

    周雨桐看着林家人收拾好的一个大筐，羞得小脸通红。

    「阿姨，别送了，我爸每年都会买好多年货，他都没给你送，我哪好要你的东西。」

    林妈妈笑眯眯地把她拉过来，亲热地说道：「你不懂，这些东西本来就该我们男方送，你爸妈坐在家里等着女婿的孝敬就行了。」

    周雨桐的脸更红了，挣开她的手跑到一边，不一会儿，拿了条围巾出来。

    「阿姨，这是我亲手织的，手艺不好，你别嫌弃。」

    林妈妈喜出望外，接过围巾摸了半天，笑道：「给我的？这孩子，你读书那么辛苦，还给我织什么围巾呀！拿回去给你妈戴吧，我用不着。」

    她嘴里说着不用，眼里的欢喜都快溢出来了。林爱华干脆抢过围巾帮她系在脖子上，笑道：「妈，你就拿着吧。这是你儿媳妇孝敬的，比买的好。她妈妈的礼物，等我哥将来亲手送过去，她保准也像你一样乐得合不拢嘴。」

    等他们笑闹完，余小鱼悄悄把林爱华拉到一边，问道：「我也要给你家送年礼了，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

    林爱华偷偷的笑：「我就想吃你做的烤羊，还有醉蟹、海鲜汤。」

    肥仔偷听着两人的话，在一边插嘴：「别偷偷吃啊，记得叫上我！」

    「你个小东西，少不了你的！」林爱华呵斥一声，把肥仔拎起来抱在怀里。

    第二天，林妈妈去小姑家，林爱华跟二哥去张家，把年礼送了，又各自带回不少回礼。

    城里的事忙完，就该回家了。

    一辆大吉普塞得满满当当，装的全是各色年货，轰隆隆开回了南坪大队。

    下了车，大家一起把东西往下抬，村里人都沸腾了。

    林家人回来了，带了满满一车的年货！

    闲人们都簇拥过来，搬的搬抬的抬，把东西送到林家，站在那里不想走，等着看他们带回了什么好东西。

    林爸爸连盖子都不肯掀，给他们各自抓了一把花生瓜子，又每人塞了一兜子的糖块，这才把人都打发走。

    关上院门，两家人把东西分开，余小鱼兄妹抬着自己的那份回去，林爸爸才有空好好盘点老伴带回来的年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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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送年礼

    看到那么多香肠，他先吃了一惊，连忙招呼几个儿子帮忙，把里面的腌货都拿出来挂在屋檐下。

    「怎么买这么多肉？咱家今年养了猪，虽说后来给了老二家，不过我都跟他说好了，杀的时候分我一多半，也能起出来好几十斤肉呢。」林爸爸一边递咸肉，一边啧啧惊叹。

    那会儿养的猪得交一半的任务，队里给算钱或者算工分，剩下一半才能自己吃，或是卖给那些没养猪的人家。

    林妈妈笑呵呵地在一边帮着整理，笑道：「还不是你儿子闺女，看到人家买肉，非得排队去买，说是咱家人多吃得完。」

    林爱华在一边笑道：「我听到个顺口溜，觉得特别好。冬天就是要吃咸肉，有腊香。」

    林大嫂看着那一溜溜的肉条，也拉着锁儿的手在一边念道：「雪花飘飘，馒头烧烧，咸肉炖炖，吃吃困困！」

    「吃，吃肉肉！」锁儿拍着手，看着头顶上的肉直流口水。

    林爸爸好久没见孙子，这会儿看他养得白白胖胖的，更加觉得可爱。他把锁儿抱在怀里，一连声笑道：「好，给我孙子炖咸肉吃！」

    林二叔听到风声过来帮忙时，就见大哥家摆了一院子的年货，看得眼都花了。

    「老二来了呀，来，这一篮子是给你的，正好你自己拿回去，省得我去送了。」林爸爸跟自己兄弟一点不客气，去墙角提起个篮子塞进他手里。

    林二叔接过来，还挺重。

    他翻开一看，吓了一跳。

    「大哥，这也太多了，我家怎么吃得完？你多留点自己吃。」

    林爸爸冲屋檐下一指手，得意地笑道：「你看看我家的。」

    好家伙，那屋檐下挨挨挤挤挂的全是香肠、咸肉、咸鱼、腌鸡，油亮亮的看得人眼馋。

    林妈妈一边把篮子里的皮蛋往外捡，一边笑道：「今年我家盖房你也跟着忙了好多天，这些东西拿回家去吃，我就不给你工钱了，你可别说嫂子小气。」

    她就是开个玩笑，林二叔却不好意思了，憨憨地摸着头跟着笑。

    他放下篮子，过去帮着收拾。

    一家人穿的衣服都在城里做好了，用个大箱子装着，刚才已经拿回了屋里，院子里堆着的都是些吃食。

    除了鱼肉，还有排队买来的点心、水果、茶食，烟酒糖果一大堆。

    林爸爸一边忙活，一边问道：「老二，给爸妈的年礼你送过没有？没送的话等会儿跟我一块儿去。」

    「送了，我已经送了，不过肯定没你准备的多，就是个心意。」二叔有些不自在。

    林爸爸拍拍他的肩，安慰道：「明年就好了。」

    说到这个，林二叔也咧着嘴笑了。「对，明年肯定比今年好，大侄子带着咱们养鸡养羊，明年还要养鱼呢，明年分的钱肯定更多。」

    今年的钱还没分，不过大家都在私底下盘过无数遍了。

    朱长贵退回来不少钱还没分完，再加上队里卖鸡卖蛋，年底又卖了一批羊，今年是个大肥年呢！

    堪堪整理好年货，林妈妈带着儿媳妇烧饭，林爸爸提起两个篮子。

    「爱国，跟爸去你爷爷家把年礼送了。」今年的东西准备得丰盛，他说话声音都比往年响。

    林爱国擦擦手，接过一只篮子，林爱华也连忙跑过来。

    「我也去，我去看看奶奶。」

    她回屋去拿了个毛线帽子，是自己在城里无聊时学着织的，就当奶奶给自己做衣服的回礼。

    三人走在村里的小路上，一路上遇到的人都热情地跟他们打招呼。

    「林老大，去你爸家送礼？都带什么好东西了？」

    林爸爸乐呵呵的，随口回应：「没啥。几个孩子放假，在城里买了点茶食，催着我给他们爷爷奶奶送去。我先走了，回头有空去我家玩。」

    那几人也不好去翻人家的篮子，只在后面咋舌：「好家伙，两篮子东西，沉甸甸的坠手，怎么可能只是茶食。」

    林爸爸假装没听见，带着儿子女儿一路昂着头，步伐都带着些小得意。.

    村里人好面子，往长辈家送礼也是要攀比的。往年他家要养个学生，实在拿不出什么好东西，哪敢这么大张旗鼓地去送礼啊。

    到了老宅，林爸爸老远就叫上了：「老三，在家吗？我来看看爸妈。」

    林三叔听说老大一家又开着车回来了，还拉回来一车的年货，早就在家等着了。听到声音，他跑得比平时还快了三分。

    「大哥，你来了！快进屋，外面冷。」

    他把几人让进堂屋，一叠声地叫吴美丽出来倒茶，眼睛直往两只篮子上瞄。

    林爸爸放下篮子，叫道：「爸，妈，快过年了，我送点年货过来。」

    没多会儿，林爷爷从屋里扶着老太太走了出来，笑眯眯地说道：「好，好，快坐下，喝口热茶。」

    堂屋里有张八仙桌，四周放着长凳，几人就围着桌子坐下。

    吴美丽手脚麻利地给大家都倒了水，嘴里好话不要钱地直往外倒。

    「哟，我们家爱华去城里上了几天学，眼看着更水灵了。这模样，这气派，就跟个城里人一样，将来肯定能找个好女婿。大哥，你可跟着享福了！」

    林爸爸就喜欢听人夸他女儿，顿时笑得合不拢嘴。

    好在他还记得自己的来意，客气了几句，就把篮子里的东西一样样往外拿。

    「爸，这是他们几个从城里买来的肉，怕不禁放，已经腌上了，等下叫老三给挂起来吹几天，正好过年的时候吃。」

    一个篮子里放着香肠、咸肉、腌鸡和两条腌好的鱼，另一个篮子里装的乡下很难买到的年货。有红枣、黑枣、蜜枣、桂圆干，都各自用油纸包着。另外还有白糖果、云片糕、芝麻糖、炒米糖。除了这些，里面又装了十个皮蛋，二十个咸鸡蛋还有一些平时很难买到的好东西。

    吴美丽看得两眼放光，都快笑出声来了。

    说是给爸妈送年礼，两个老的又能吃多少。这些好东西还不是要落进他们的肚皮去。

    林爷爷看他一下子拿出这么多，也高兴得直点头。

    「有心了，老大有心了。今年拿得太多了，我们怎么吃得完。留一半就好，带回去给孩子们吃。」

    「我吃得完！」吴美丽一不小心，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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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奶奶的爱

    林三叔尴尬地赔笑，吴美丽也连忙打岔：「开玩笑，我开玩笑的。大哥，今年拿得太多了，怎么好叫你这么破费。」

    林爸爸知道三弟一家的德性，也没跟他们计较，只是对林爷爷笑道：「都是能放的东西，爸妈你们慢慢吃。我家还有呢，吃完了你们跟我说一声，我再拿点过来。」

    说着，他又掏元钱放到桌子上：「妈，你收着。这是你孙子孝敬你的，他现在上班了，发了工资第一个就说要给爷爷奶奶送来。」

    其实林三哥哪有说过这样的话，这钱是林妈妈给的，家里卖鱼卖蛋的钱。林爸爸之所以这么说，不过就是为了显摆他儿子有了工作。

    果然，一听这话，林三叔立马不淡定了，眼睛盯着那钱根本拔不出来。

    林奶奶伸手拿过钱，慢慢地揣进自己衣兜，满意地点头：「爱民是个孝顺的，其他几个也不差。进宝啊，你会教孩子，家里几个都是好样的，有出息。」

    她又拍拍林爱华的手，笑问：「爱华今年还是考的第一？」

    林爱华点头：「对，还是第一。我跟我哥今年都是三好学生，学校发了奖状的。」

    老太太一叠声地叫了好几个好，拉着她的手不放：「是该好好读书，这样才能明事理。」

    老太太的手干燥温暖，手掌有些粗，却不会让人难受。林爱华被她暖到了，享受地眯起眼。看着奶奶花白的头发，她连忙拿出毛线帽递过去：「奶奶，这是我学着织的，你试试看。」

    帽子是黑色的，宽大厚实，老太太往头上一戴就不舍得摘了。

    「暖和，好！我孙女就是孝顺！」

    她拉着林爱华的手：「走，陪奶奶进屋照照镜子。」

    两人进屋，老太太随手把门关上，坐在桌子前对着一只小镜子看了又看，乐呵呵地说道：「遮住白头发，人看着都年轻了。」

    大概是老人从一开始就对她满是善意，林爱华很喜欢这个奶奶。她在一边笑着说道：「我奶奶本来就很年轻呀。」

    奶奶抿着嘴直笑，站起身，又要去摸她压箱底的存货。

    林爱华连忙扶住她：「奶奶，别拿了。你有什么好东西自己留着用，我什么都不缺。」

    说着，她从袋子里掏出一百元钱，塞进奶奶的衣兜里，悄声笑道：「藏起来，留着自己花，别让三婶知道。」

    「哈哈，你个鬼灵精！」奶奶也不问她哪儿来的钱，还是坚持打开箱子，摸出个巴掌大的铜手炉。

    「拿着，藏口袋里，也别让你三婶知道。这是奶奶小时候用的，读书的时候装块炭在里面，不冻手。」

    手炉是黄铜做的，镂刻着精美的花纹，被摸得发亮，一定是奶奶的爱物。

    这里的冬天很冷，却没有炕，也没有火炉。城里人取暖都是把炭炉放在屋里烧，农村人真的全靠一身正气。

    奶奶年纪大了，晚上睡觉必须灌个滚烫的汤婆子塞在被子里。那个是灌水的，用起来还算方便，这个手炉却要不时换炭，没人伺候，她早已经不用了。

    林爱华接过手炉好奇地玩赏片刻，依言收进自己衣兜里，跟奶奶相视一笑，打开门走进堂屋里。

    三叔家的几个孩子都出来了，正坐在桌边抢糖果吃。吴美丽一边呵斥着，一边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林进步却拉着林爸爸一个劲地打听城里的事。

    侄子才把户口转出去没多久，光是孝敬爷爷就拿元钱，可把他羡慕坏了。

    「大哥，你跟我说说，爱民在哪儿上班呢？他那工作是怎么找的？能不能帮我也找一个？」

    林爸爸早知道他要问，半得意半无奈地一摊手，说道：「这你可问错人了。爱民的工作是他自己找的，我们半点没帮忙。」

    「他自己找的？」林进步不信，还是追着打听。

    林爸爸把儿子晚上回来遇到个城里大官发病的事半真半假的说了，林三叔这才歇了心思，羡慕道：「爱民真是运气好，走路都能撞上个大官。」

    林爸爸怕他还要起什么幺蛾子，见女儿出来了，他也就站起身：「爸，妈，我们先回去了。家里还在烧饭，我回去帮点忙。」

    吴美丽连忙跑过来，手里提着一袋子糯米粉。「大哥，这个你们拿回家去，蒸年糕正好用得上，省得你们自己去磨。」

    过年时，家家都要吃米糕、团子、汤圆，糯米粉确实用得多。可是，她这一袋子糯米粉跟林爸爸送来的年货一比，实在是太寒碜了。

    林三叔也知道这点东西拿不出手。往年他们都是这么干的，但今年他还想靠着老大一家带他进城发财，却不能任由媳妇这么抠搜了。

    他又跑进屋提出一小袋面粉：「这儿还有呢，特意去公社机的面粉，大哥你拿回去做馒头。」

    林爸爸也不跟他们计较，把两只袋子放进篮子里，交给儿子提着，转头又跟爸妈说了几句话。

    林进步两口子把他们一直送到大门外，人都走得看不见了，他们才转身回屋。.

    吴美丽对他使个眼色，又狠狠推了他一把，林进步只好搓着手走到老太太面前，堆起一脸的笑。

    「妈，大队的钱还没发，能不能先给我拿点，我也去镇上置办点年货。」

    老太太跟他一起住了十多年，哪儿还不知道他想的什么。往年两家孝敬的钱最后也都到了这个儿子的口袋里，反正最后都是他的。

    好在孙女还另外给了私房钱，她也就不吝啬了。林奶奶摸出大儿子给的钱，点出三十元，往桌上一放：「拿去吧，多买点。今年的年夜饭多做点菜，把他们都叫过来一起吃。」

    林进步的脑子一转，立马开心地应道：「好，我这就去跟他们说。」

    老大一家发了，肯定不会空手过来。跟他们打好交道，自己肯定能多沾点光。不过是做几个菜，值得。

    林进步拿着钱，兴冲冲地一路小跑，前后脚的跟去了林老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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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章 奶奶的爱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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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吹牛

    走进院门，满眼都是各种年货，看得他眼都花了，口水直往心里落。

    「大哥！」他响亮地叫了一声，又热情地跟院里的其他人打招呼，连锁儿都没落下。

    林爸爸转过身，问道：「你怎么来了？有事？」

    林进步摸摸头，嘿嘿地笑：「妈让我进城办年货，我来跟你借个车。」

    这会儿办年货？都中午饭点了。

    林进步在老大家蹭了一顿饭，酒足饭饱后蹬着自行车去了镇上。

    公社也有东西卖，但他已经看不上了。

    他手里没票，只能看着别人排队干眼馋。除了豆腐鸡蛋，别的什么也买不到。

    他看看大大的车筐，里面只放了一点豆制品，不由得直嘬牙花子。早知道再跟大哥要点票了。

    没办法，总不能白跑一趟吧？他只好狠狠心，向别人打听黑市。

    黑市的东西是真多，贵也是真贵，快过年了，什么东西都涨价，腊月里黄土还贵三分呢。林进步捏着手里的钱，东看西问，什么都不舍得买。

    他正四处踅摸，突然看到个熟悉的身影在前面一闪而过，好像老二家的爱珍。她怎么在这儿？

    林进步不由得加快脚步追了过去。

    林爱珍是来买东西的，张小刀给的钱。如今她可算是鸟枪换炮，打扮得完全跟个城里人一样了。

    张小刀苦苦寻找也没见到林爱华的面，不过他手里有了本钱，虽然买不到原先那样的特级大米，却也能倒腾些米面杂粮出来卖，手头宽裕许多。

    原本他在镇上遇到林爱珍时，只是出于习惯上去调戏几句，谁知竟真的勾搭上了。水灵灵的小妹子，愿意跟他，小刀也没亏待了她，每月都给她拿些零花钱，还经常带她去看电影、吃饭店、买些衣服丝巾什么的。

    林爱珍放了假还不回家，跟刀哥又厮混了一天，拿了钱想买点稀罕物回去哄哄家里的爸妈。她考砸了，不敢拿成绩单回去，只好买点年货想堵住家里人的嘴。

    她才在一个卖虾米的摊位前停下问了价，刚掏出钱来，就被人在肩膀上拍了一下，吓得差点尖叫出声。

    「爱珍，是爱珍吧？打扮得这么漂亮，三叔都差点不敢认了！」林三叔夸张地笑，林爱珍转头一看，一颗心才落了地。

    「三叔，你吓死我了。」她看看四周，问道：「你怎么来这里了？要办年货？」

    林三叔却不答，眼睛直盯着她手里的钱包。

    「你也来办年货的？你爸妈怎么不来，让你一个小女孩出来，小心被人拐了。」

    卖虾米的一听不高兴了，叫道：「你们买不买？不买靠边，别挡了我的生意！」

    「买，给我来半斤。」林三叔赶紧掏钱，又问林爱珍：「你要不要？买回去烧汤做馒头都挺好的。」

    林爱珍被他看到了自己手里的钱，再也藏不住了，只好也掏出钱来买了半斤。

    有林爱珍带着，林三叔买东西顺利了许多，不一会儿又买了些粉丝、肉皮、木耳、香姑干，林爱珍还带着他去河边码头，那里有卖水果的船，两人各买了几斤苹果。

    有三叔在一边看着，林爱珍没敢多买，只花了三元多就说自己没钱了。林进步也没舍得多买，说是办年货，他总共花了还不到十元，又买了些调料糖果放进筐里就停了下来。

    「爱珍你回去吗？三叔带你。」

    林爱珍原先还想去找刀哥告个别，从他手里再弄点钱出来的，这下也不能够了，乖乖地坐在自行车后座，两人一起回了家。

    林爱珍进了家门，立马得意地高声叫道：「妈，我回来了。我买了些年货回来，你快来看看。」

    周素云从厨房里探出头，见她只提了个小篮子，不由好奇问道：「你自己回来的？放假了吗，怎么衣服书包都没带？」

    林爱珍哪敢拿书包，里面还放着她那门门都不及格的成绩单呢。她随便找个借口糊弄过不识字的妈，赶紧转移话题，把手里的篮子递过去。

    「妈，我买了些年货回来，你快收拾一下。」

    周素云接过篮子一看，不由得紧皱眉头。「你哪来的钱，买这么多东西！」

    林爱珍没想到妈第一句不是夸奖自己孝顺，而是问这个。她打个磕绊，拿出自己早就想好的借口。

    「我期末考得好，学校发了奖学金。我自己一分没留，全买了年货带回来了。」

    周素云一听立马信了。女儿进城读书连放假都不回来，她以为孩子肯定是把时间都花在读书上了呢。

    「好，好，我家爱珍也出息了！」

    周素云一高兴，也就没盘问女儿怎么换了发型，还买了一身新衣服。她高兴地提着篮子走进厨房，跟林二叔一起收拾家里的东西。

    林爱珍知道家里养了猪，就没买肉回来，只带了些乡下买不着的海蜇、带鱼、皮蛋、虾米，还有些过年必吃的馓子茶点。

    她还给弟弟买了点水果糖，想要拿给他。

    进屋找了一圈，没看到弟弟，林爱珍又走进厨房，问道：「妈，爱强呢？」

    「去你大伯家了。爱民他们都回来了，这小子在家呆不住，跑过去玩了。」

    林爱珍哦了一声，看看自己身上的新衣服，有心去跟堂姐炫耀一下。

    「那我也去看看大伯他们吧。」

    林二叔从灶后抬起头：「等等，爸也要去他家送馒头，等会儿我们一起去。」

    过年的时候，每家都会蒸馒头、做米糕、菜团子，家家的口味馅料不同，做好了都喜欢给亲戚家送点，大家换着吃。

    周素云把林爱珍带回的东西翻了翻，拿出一包虾米，一包海蜇，加到已经准备好的礼物篮子里。

    「你大伯家送来许多鱼肉，咱们准备的东西少了。还好你带了点稀罕物，拿着一起带过去。」

    厨房里昏暗，林爱珍刚进来时没看清，这会儿眼睛适应了，才看到家里居然放了这么多好东西。有鱼有肉，还有蜜枣糖果。跟这些一比，自己买的那点东西立马就被比下去了。

    她有些不高兴，却又不敢说什么，乖乖地帮忙看着火，生怕他们多问自己学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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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羡慕

    没一会儿，馒头蒸好了。

    林二叔拿只干净篮子出来，装了二十个豆沙馅的，用筷子蘸上颜色点了红点，又拿了二十个萝卜丝馅的，一起装进去。.

    「你回来晚了。要是早回来一天，萝卜丝里加上点虾米更好吃。」林二叔一边装馒头一边随口说道。

    林爱珍不敢应声，只含糊嗯了一声，催促道：「爸，我们快去吧。我都好久没见爱华姐了。」

    周素云留在家里继续蒸馒头，林二叔父女俩各提一个篮子去老大家。

    林爱华家也在忙，一家人都聚在厨房里，说说笑笑的准备过年的硬菜。

    从前家里穷，杀了猪自己也不敢多留，全都卖了，换成一家人的吃穿日用，还要交孩子的学费。今年祖宗保佑，终于可以过个肥年了。

    林妈妈带回来的肉也没全腌起来，还留了好大一块，这会儿林爱兵正在帮着剁馅，林妈妈调了块老酵头，准备发面。

    林爱华什么都不会，不过不耽误她吃。她蹲在地上剥皮蛋，打算先尝两个。

    皮蛋上裹的泥，外面还包着一层糠。敲破泥壳，里面的蛋壳乌青发亮。锁儿捧着个小碗在一边等着，姑姑剥一颗，他就接过去放进碗里，看着黑色的蛋吸溜口水。

    林大嫂在一边洗菜，看着他俩的馋相，笑道：「别剥了，拿过来我给你们洗干净，放上醋才好吃。」

    皮蛋平时没得卖，要过年了才会供应，林爱华也是第一次吃。她等不得慢慢切，抢过一个，倒上半碗醋，拿个勺子压烂了，舀起一勺就往嘴里塞。

    味道怪怪的，q弹软糯，混杂着浓郁的香醋味，吃完一口，还想再好好咂摸一下滋味。

    林二叔父女进来时，林爱华正挖了一勺塞进锁儿嘴里，酸得他小脸都皱了，一个劲地伸舌头，看得大家哈哈大笑。

    「大哥，做馒头呢？我家里刚蒸好，给你拿了点，趁热吃。」林二叔把篮子递过去，林爱华连忙挑出个带红点的咬了一口。

    香甜的豆沙，松软的面皮，林爱华吃得赞不绝口。

    林爸爸连忙放下手里的刀，过去接下篮子，交给林妈妈帮着把东西捡出来。

    「咋拿这么多，你家够吃吗？」

    「够，我家还在做呢。今年爱珍学校发了奖学金，也给家里买了年货，我给你们带了点过来。」林二叔刚才在家虽然没夸奖女儿，心里还是满意的，这会儿忍不住加了一句。

    她还得奖学金了？那会儿的学校穷得连老师的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林爱华考个第一都没拿到一毛钱，林爱珍竟能拿到奖学金，还买年货回家？

    林爱华心里怀疑，忍不住抬头打量了这个堂妹一眼。

    她还穿着上次的酱红色大衣，脚底的皮鞋换成了一双黑色灯芯绒的棉鞋，齐耳短发梳得整整齐齐，耳边夹了两只黑色的发夹，显得十分清爽。

    两人的容貌略有些相似，林爱珍现在皮肤白了不少，看着也是个漂亮的大姑娘了。

    想到上次看到她跟小刀一起，林爱华嘿嘿一笑，却没有当众拆穿。

    何必呢，就让二叔高兴一下吧。父母的心思，无非就是希望儿女有出息，能过得更好，不用再跟自己一样受苦。

    虽然林爱珍曾动过一些小心思，但自己都报复回去过，早就扯平了。她要是还敢翻花腔，继续收拾就是。

    林爱珍不敢，她心虚。

    大伯家的好东西太多了，屋檐下挂满了鱼肉香肠，厨房里也堆着各种城里人才能买到的南北杂货。这些东西震慑住她，使她说话做事越发乖巧。

    林爱强正挤在林大嫂身边等她投喂，见到老爸和姐姐，过来叫了一声，林爱珍连忙掏出糖果塞到他手里，没忘了给锁儿也剥了一颗糖。

    锁儿含着糖，含糊地道谢，颠颠地跑出去，把自己的爱宠旺财叫了过来。

    「旺财，这是姑姑。姑姑给我糖吃，姑姑旺旺！」

    旺财凑到林爱珍的裤腿边闻闻，低声回应：「汪汪！」

    「哈哈，这狗不错，长得真俊！」林二叔高兴地过去，摸摸旺财的头。

    林爱珍自从上次被肥仔丢了老鼠在床上，再也不敢接触任何小动物。虽然旺财友好地摇着尾巴，她还是吓得脸色发白，惊叫一声躲到了林爱华身后。

    「爱华，爱珍怕狗，你带她去你屋里玩，别在厨房给我添乱了。」林妈妈赶人了。

    林爱珍藏在林爱华身后，离旺财远远的，直到走出厨房才拍拍自己心口，长出一口气。

    「吓死我了！」

    嘿嘿，始作俑者林爱华憋不住笑，打开自己房门带她进去。

    快过年了，她也没亏待自己，床边的小桌子上摆满了糖果点心，还有一盒周雨桐送的巧克力。

    见林爱珍的眼睛一直盯着桌子看，她随手打开盒子拿出一颗递给她。

    「巧克力，尝尝？」

    林爱珍跟着刀哥，吃过不少好东西了，这会儿倒不像从前那样馋相外露。她接过巧克力放进嘴里，讨好地笑道：「爱华姐，这是在县城买的吗？真好吃。」

    「同学送的，大城市才有，我也只有这一盒。」林爱华一点没有再给她拿的意思，招呼她坐下，自顾捧起桌上的小手炉。

    「你们学校发奖学金了？看来你这次考得不错。」她一开口就往人心窝子扎，自己还不以为意。

    林爱珍的目光闪躲，支吾道：「还行，就是运气好，考的我都会。」

    见林爱华只穿着一身土布棉袄，她仿佛找到了优越感，亲热地过去摸摸她的衣袖。

    「爱华姐，你今年怎么只做了件棉袄呀？镇上来了呢大衣，我陪你去买一件过年穿吧。」

    呵，林爱华一笑，指指自己的衣柜。「我有，做活儿不方便，都挂着呢。」

    林爱珍不信，过去打开衣柜，立马不说话了。

    里面挂着三件长短款式不一的大衣，上手一摸，全是羊毛的好料子，她在镇上百货公司见过，刀哥都不舍得买的那种。

    旁边还挂着几件厚薄不一的棉袄，还有件漂亮得过了头的丝绸绣花马甲。

    林爱珍别的都不稀罕，偏偏摘下那件马甲，羡慕得眼睛都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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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二章 羡慕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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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还算有救

    别的东西能买到，这种丝绸全手工刺绣的衣服在外面却是连看都看不到的。她只在小时候见奶奶穿过，后来风声紧，连奶奶都不穿了。

    她摩挲着柔滑的面料，嘴里的酸话不自觉又冒了出来。

    「爱华姐，这是奶奶做的吧？你还是赶紧藏起来，别穿了吧。奶奶窝在村里不出去，不知道外面的形势。这种衣服穿了会被人当坏分子抓起来的。」

    呵，当林爱华不知道吗？现在确实不允许穿奇装异服，不过也不至于把人抓起来，大不了就是批评教育一顿，把衣服收了或者毁了。再说，这是奶奶的心意，她可从来没拿出来穿过，不过是当成收藏品常常拿出来欣赏就是了。

    她只当听不懂，夸张地捂住嘴，惊呼：「真的吗？外面好可怕，还好我都没舍得穿过。」

    林爱珍摸了好半天，终于忍下跟她要这件衣服的冲动，把衣服挂了回去。不过，她又拿起那件黑白条纹的毛呢大衣，对着镜子在自己身上比划了半天。

    「姐，你有这么多衣服，这件能不能借我穿两天？我只过年穿，不会给你弄脏的。」

    还蹬鼻子上脸了？林爱华微微冷笑，刺道：「哪有大过年穿别人旧衣服的。怎么，你对象没给你买？」

    林爱珍原本都打算解开自己的衣扣强行套上林爱华的衣服了，听了这句话，手上的动作立马一顿，心虚道：「我，我哪有什么什么对象？爱华姐，这话可不能瞎说。」

    「没对象啊……」林爱华呵呵地冷笑，「看你从头到脚都打扮得跟个城里人一样，我还以为你找了个镇上的对象，正想去问问二婶怎么没见把人带回来给我们瞧瞧呢。」

    林爱珍生怕她真的去找自己的妈问，赶忙把衣服又给她挂回衣橱里，赔笑道：「爱华姐，你就别跟我开玩笑了。这件衣服是我在镇上打零工挣钱买的，处理货，便宜得很，不值几个钱的。」

    大过年的，林爱华也懒得揭穿她，收起笑容说道：「哦，我还以为二叔发财了，一下子给你买这么多新衣服。原来是你自己买的呀，那就难怪了。二叔二婶就算再怎么宝贝你，也不至于一家人全穿着打补丁的旧衣服，单给你从头到脚置办一身新的。」

    刚才她可看得清清楚楚，林二叔的棉袄都不知穿了多少年，上面打满了补丁，林爱强的衣服袖子和下摆也是另外接的，肯定还是去年的旧棉袄。

    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全家人都在家吃糠咽菜，也不知道她怎么看得下去的。

    林爱珍听懂了她的话里有话，小脸白了又红，支吾道：「我，我的奖学金还没用完，明天就去镇上买几块布，回来给他们做衣服。」

    行吧，能这么说看来还算有救。林爱华也就不刺她了，从柜子里翻出一块自家没用完的蓝灰色卡叽布。

    「奖学金能有几个钱，这块布你拿着，够二叔做罩衫了，其他的你自己想办法吧。」

    林爱珍虽然得了另外的好处，却总觉得心里闷闷的不舒服。她接过布抱在怀里，低着头不知说什么才好。

    还好，没一会儿林二叔就在外面叫她了，说是要赶紧回家蒸馒头。

    林爸爸把他俩送回去，不一会儿，从二叔家拿了一副做米糕的模具回来。

    他们这边过年要吃米糕，用糯米粉加上粘米粉上锅蒸，晒干了可以放好久，想吃的时候再蒸一遍，还是一样的香甜软糯。

    这模具是二叔自己刻的，上面带着万事如意、富贵吉祥的字样，林老大家每年要做时都去他家拿。因为一年只做一次，自己家也就没特意准备。

    这几天，家家户户香飘不断，都在家准备过年的吃食。

    往年大家能蒸些馒头、菜团子、米糕也就不错了，条件好的还能再炸些豆腐丸子。今年因为朱长贵倒了，每家都多了收入，炸肉圆的人家多了起来，走到哪儿都能闻到肉香。

    林爱华回来的第二天，她家就跟二叔一起把猪杀了。林二叔把自己家的猪全卖了，只留了跟大哥家共养的那头猪分下的肉。就这也有几十斤了，够他家过个大大的肥年。

    林爱珍被堂姐刺激了一下，还真跑去镇上买了两块布回来，这两天都关在家里帮着父母做衣服。至于她那钱真是自己省下的，还是去找刀哥这个冤大头弄来的，林爱华可就半点不关心了，她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离开县城两天，她设置在自己院中的防护阵动了。有人潜进了她家院子。

    天已经黑了，林家父母还在厨房里忙活着炸肉圆，林爱华也不去惊动他们，悄悄联系余小鱼。

    「小子，在干嘛？有空跟我出去一趟吗？」

    余小鱼立马回话了：「媳妇，别叫我小子，叫我亲爱的。」

    「滚你大爷的！我要去县城打人，你去不去？不去我可自己走了。」

    「你在村口等我，马上到！」

    两人连肥仔都没带，在村口会合，驾起飞剑眨眼间来到了县城上空。

    余小鱼停在半空，从后面搂住林爱华的腰，笑道：「这算约会吗？还挺别致的。」

    林爱华浑身痒痒的不得劲，反手拍了他一巴掌。

    「别闹，不然下次不带你。」

    「好，不闹。」余小鱼抱住就不肯撒手了，两人一起往下瞧。

    赵家夫妻俩又来了。大冬天的晚上，天寒地冻，也亏得他们两个肯从被窝里钻出来，干这种挖地寻宝的勾当。

    前院他们已经找过了，什么都没发现，这次他们就把目光对准了后院。

    两人来得及时，他们才把鱼池周围翻了一遍，还没来得及破坏林爱兵的蔬菜大棚。

    棚里的菜都是林爱兵亲手种的，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要亲手浇水施肥，年前卖了一批菜，林妈妈也没拿他的钱，都让他留着给周雨桐买东西了。

    这可是二哥的宝贝，虽然林爱华也偷偷出了点力，但大部分靠的还是二哥的精心侍弄。精华书阁

    林爱华看着底下鬼鬼祟祟忙活个不停的小偷，冷哼一声道：「蹦跶得够久的，该彻底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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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代表正义惩罚你

    知道师父做事有分寸，余小鱼也没多说，只问道：「怎么处理？你说，我来做。」

    林爱华略一沉吟，说道：「大过年的，留他们一条狗命。他们不是喜欢挖地吗？哪儿有农场，条件特别艰苦的那种，送他们去挖个够。」

    余小鱼嘿嘿一笑，道：「我有个好地方，保证你喜欢。」

    他双手往下一捞，那两人立马失去知觉，被他悬空提了起来。

    「走，送他们去劳改。」

    飞剑划破夜空而去，没一会儿，降落在一片河滩上。

    这里是余小鱼的某个种植基地，笼罩在大阵之中，周围一片荒芜，只有阵中有些傀儡不停地忙碌。

    林爱华走过去巡查一番，笑道：「好小子，瞒着我干了不少事啊。这是什么时候种的？难怪你有那么多钱。」

    「嘿嘿，我挣钱还不都是为了你？不然我要这些钱有什么用。」余小鱼乖觉地掏出一个储物袋主动上交。

    林爱华接过来神识一探，忍不住啧了一声：「这么多？」

    能有十几万。

    「我刚来的时候不知道你需要多少钱，所以多开了几块地。收入都在你手里了，我可没自己私藏！」余小鱼说着，主动敞开自己的储物腰带，一副任由媳妇盘查的样子。

    「行了行了，谁要你的钱呀。」林爱华一边说着不要，一边动作麻利地把储物袋里的钱全都收进了青冥境里。

    把掏空了的钱袋又扔给余小鱼，她走进大阵，点头道：「不错，水木双灵引导生机，刺激植物生长，又不会生长过度。这几个傀儡也用得挺好，看来学到的东西还没忘光。」

    余小鱼生怕她又开始说教，赶紧把手上提着的两个人扔到她面前，问道：「要不要弄傻？」

    「弄傻干嘛？无知不觉，便宜了他们。这两个人干的坏事不少，还是让他们干活儿赎罪吧。」

    她想了想，对两人一指：「现在，我代表正义，判你们十年有期徒刑。好好劳动改造，争取重新做人！」

    给两人各下一道精神指令，她就把这两个家伙弄醒，扔进阵里加入了傀儡的劳动。吃喝拉撒全在里面解决，衣服嘛，身上这套就不错了，阵里又不冷。

    至于十年后自己能不能想起过来放人，那就看这两人的造化了。

    事情办完，余小鱼还不肯回去，带着林爱华在半空盘旋一周，说道：「媳妇，你还没出门旅游过吧？不如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天寒地冻的，能有什么好地方？」林爱华撇撇嘴，也没说不去。余小鱼会意，立马带着她升上高空，一路向北。

    越往被越冷，幸好这两人修为高深，根本不受外界影响。

    脚下景色不停变换，大地逐渐一片雪白。

    不知掠过了几处人间灯火，余小鱼终于缓缓停下。

    「看，这里美不美？」

    各种自然景色林爱华早就看腻了，这一处城市却十分别致。

    城外覆盖着厚厚的白雪，如同给大地盖上松软的棉被，城市中心却依旧灯火辉煌。

    最亮处是一片冰雕公园，晶莹剔透，在彩灯的映照下，折射出绚丽的光，仿佛梦境一般。

    林爱华可从没见过这样的大型冰雕，一下子来了兴趣。

    「走，快下去！」

    她把自己的衣服换成底下人穿着的大众款式，再回头，余小鱼也换了装束。

    长长的棉大衣一直裹到脚，底下是厚重的棉鞋，头上还戴着一顶狗皮棉帽，两个耳朵拉下来扎在下巴下，只露出半张脸。

    林爱华一笑，也给自己弄出个帽子戴上。两人遮住容颜，悄悄钻进公园里。

    这是为春节游园准备的，现在还没正式开放，里面只有做冰雕的和调试灯光的工人。

    他们两个混进去，一点没引人注意。

    绚丽梦幻的冰雕，有城堡，有人物，还有各种小动物，一个个千奇百怪，天上的神仙来了也会流连忘返。

    林爱华跟余小鱼就是这样，在公园里溜达了好半天，看什么都觉得新奇。

    余小鱼掏出个相机，林爱华摘了帽子，摆出各种姿势拍了个过瘾。

    每一处都玩过，她才意犹未尽地停下脚步，哈出一口白气。

    「不玩了不玩了，回去睡觉。」

    余小鱼知道她不怕冷，却还是忍不住帮她戴好帽子，轻笑道：「现在冬天，还是北方最好玩。其实我们还能去滑雪，坐爬犁，去天池泡温泉。想玩的话，一个月都玩不过来。」

    「对了，你想不想出国去看看？那里才好玩呢，人的肤色都跟我们不一样，黑的白的什么都有。」

    林爱华翻个白眼，说道：「一群番邦蛮夷，有什么好看的？我问你，挣了这么多钱，你有没有想过要做点什么？」

    余小鱼还真想过，不过他把这个表现的机会留给媳妇，老老实实地摇头道：「我不管。钱给了你，就由你来安排，我只管挣钱，花钱的事交给你。」

    「花什么花，这么多钱，怎么花得完！」林爱华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说道：「又不能买地，又不能买人，私人也不许做生意。吃穿什么的，咱们都不讲究，能有什么花大钱的地方？」

    「没处花就先放着，万一哪天就能花了呢。」余小鱼看着炸毛的媳妇，竟觉得她十分可爱，忍不住在她脸颊上偷了个香。

    林爱华的脸一红，嫌弃地推开他。

    「干嘛把口水涂我脸上？烦死了！我想好了，私人不能花，大队却可以。回去我就跟我哥说，让他以大队的名义申请办厂，把手里的钱用起来。」

    余小鱼被她推开也不生气，带着她驾剑腾空，慢慢往家飞。

    「给你哥也行，但用什么名义呢？总不能说是捡的吧，那也得有人信。」

    林爱华真是觉得麻烦死了，但想想大队里苦哈哈的那些乡亲，她还是努力思考了一下。..

    「你不是偷着做生意嘛，认识的人肯定不少。这样吧，你找个人，把钱借给我哥，让他挣了钱再还回来。咱们就不分红了，收回本金就成。」

    「好，都依你。」余小鱼笑着，又把下巴搁在媳妇的肩膀上，开始思索合适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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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章 除夕

    林爱华回到家时，别人都已经睡了，林爸林妈还在厨房里忙活。

    过年要准备的东西是真多，还没进正月，她光是尝爸妈准备的年货就吃饱了。

    听说有一种病叫年饱，就是过年的时候不爱吃东西，她觉得自己肯定是得了这种病，是幸福病。

    第二天，林爱华打开门，伸个懒腰走进厨房，林妈妈马上端来热气腾腾的肉包子。

    「快来吃，昨晚刚蒸好的。」

    林爱华尝了一个，又喝了几口白粥，放下碗说道：「好撑啊。」

    林爸爸一边打着鱼丸一边笑道：「撑就少吃点，帮爸打点糨糊，要贴门对子了。」

    门对子就是春联，不管日子过得多紧巴，这几张红纸是必须贴的。林家的春联是去镇上买的，红色的蜡纸，印着喜气洋洋的句子，一对一对叠放得整整齐齐，就等大年三十贴在门上。

    林二哥和林三哥已经回来了，吃过早饭，正拿着小刀在铲原先的旧春联。精华书阁

    打糨糊林爱华还是会的。她取个铁勺放上点面粉，用水调匀，放在灶上小火烧，一边烧一边搅和。没一会儿，面粉粘、稠起来，赶紧端到一边晾凉备用。

    今天家里事情就太多了，连平时什么事都不让她沾手的林大嫂也不得不把锁儿拘在身边看着，免得他去给大家添乱。

    从前的林爱华除了打扫自己房间，别的事是不会干的，现在的她也好不了多少，抱着手炉当个看客，兴致勃勃地看着大家为过年忙活。

    因为今年的年夜饭去老三家吃，今天家里倒没往年那么多事，但下午就得去老三家帮忙，得赶早把家里的事情都处理好。

    林爱国拿根长竹竿绑上鸡毛掸子，把几间屋的房梁、墙壁全都扫了一遍。这叫「掸尘」，过年前必过的流程。

    掸过灰尘，大家打水把自己房间洒扫干净，换上干净的床单、被子、枕套、枕巾，把被子叠成块状放到床里边，又把明天要穿的新衣服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到枕头边。

    林爱华收拾好自己房间，出来时门上的对联已经全都贴上了，门楣上还挂了雕刻精美的红色过门笺，每个门，连猪圈和鸡窝上都有，在呼呼的北风里轻轻飘扬。

    贴上春联，过年的气氛一下子就来了。

    「老大，跟爱兵一起去趟新宅子，现在不住也得把春联贴上。」

    「老三，把你带回家的肉皮拿一块，用水泡上，晚上做杂烩汤要用。」

    「爱华，去爸屋里翻翻，拿两瓶好酒出来，晚上带去你爷爷家喝。」

    林爸爸一边忙活，一边支使着儿女干活儿，一家人忙得团团转，连午饭都是凑合着吃了一顿。

    忙到下午两点，家里全都收拾整齐，林爸爸终于有空坐下来，惬意地点上一根烟，美滋滋地吸了一口。

    林妈妈白了他一眼，还是没说什么，只是把锁儿抱着坐远了点。

    这次过年余小鱼倒没像中秋时那样特意过来送礼，该给的，在县城他就一点点全搬去林家了。林爸爸现在抽的烟，准备晚上喝的酒，全是他未来女婿送的。

    等他抽完一根烟缓过劲儿，站起身说道：「我先去老三家了，晚上三家人吃饭，他们两口子忙不过来。」

    林妈妈拿只大篮子过来，装上早就准备好的一些食材，塞进他手里，说道：「你先去，老三家的手艺不行，过来请过你好几次了。估计他也知道你不会空手去，就等着咱们呢。」

    「嗐，自家兄弟，几年才热闹一次，你是大嫂，别跟他计较，明天我还给你做好吃的。」林爸爸手里有钱，只要一家人开心，他是真不计较这点吃食，只是怕媳妇不高兴，只好多哄着点了。

    林妈妈在县城住了小半年，手里进账又多，现在还真没把这么点东西放在心上。她只是不太喜欢老三一家处处算计的小精相。可谁叫人家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兄弟呢，况且这个小叔子嘴也甜，每次见她都大嫂大嫂的叫得欢，让她气都气不起来。

    她只白了林爸爸一眼，伸手把他推出去。

    「赶紧去，等会儿我叫上素云他们也去了。」

    林爸爸去了老宅，林妈妈又带着儿女把家里收拾了一遍，东西全都放整齐，被角拉了又拉，这才满意地说道：「走吧，咱们去爷爷家吃年夜饭。」

    一家人出门，连猫和狗都带上，叫上老二一家浩浩荡荡往外走。年三十的下午，外面已经没几个人走动了，大家都窝在家里准备晚饭。

    路上偶然遇上人，都跟他们热情地打招呼，他们也客气地回应。自从林爱国当上队长，林家在队里的身份地位大大的不同了，谁见了都先带上三分笑，只除了朱长贵一家。

    不过，朱家人现在自顾不暇，早就不出来给人添堵了。

    他们到时，林爸爸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开了，厨房的桌上摆了满满的凉菜，热菜还在准备中。

    林妈妈和朱素云要去帮忙，吴美丽在厨房门口拦着，说什么都不肯让她们进去。

    「叫你们来玩，哪有呆在厨房里玩的。今天大家都坐，我们两口子来。」她笑得夸张，一边笑，一边拿出许多的瓜子花生和糖块，摆在堂屋的桌上，又张罗着帮大家泡茶，拿点心。

    爷爷奶奶也不在屋里闷着了，两人坐在堂屋的主位上，笑呵呵地跟小辈们聊着天，享受天伦之乐。

    三家十多口人，挤在堂屋里，小孩子们的笑闹声都快把屋顶给掀翻了。林爱国找个最角落的位子，扶着媳妇坐好，自己拉个凳子坐在旁边护着，生怕她被不长眼的皮小子冲撞到。

    林奶奶眼尖，只扫了一眼，立马发现了孙媳妇的腰身粗得不正常。

    她拍拍坐在身边的林妈妈，笑问道：「淑芬怀上了？」

    三个月已过，林妈妈早就憋不住了，立马咧开嘴笑着直点头：「有了，三个多月，你又要当太奶奶了！」

    老人家最喜欢多子多孙，林爷爷听了这话，也忍不住连连点头，笑得合不拢嘴。

    林奶奶看看林大嫂那厚棉袄都遮不住的肚子，疑惑道：「三个月？这肚子倒是大，多月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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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年夜饭

    这就问到林妈妈最得意的地方了。

    她凑到林奶奶耳边，声音却大得周围人都能听到：「肚里揣着四个娃呢，能不大吗！」

    哎哟，这可真是了不得。十里八乡的，可从没听说谁家媳妇能一下子怀四个！

    大家都来了兴致，拉着林大嫂站起来，围着她七嘴八舌地讨论。林大嫂的面颊微红，骄傲地挺着肚子向大伙儿展示，一边回答着他们乱七八糟的各种问题。

    这话题可是女人们的最爱，就连吴美丽都从厨房跑出来，特意泡了一杯麦乳精塞到林大嫂手里。

    那麦乳精平时可是的儿子林青松独享的，这小子一看就不干了，吵着也要喝。吴美丽尴尬地拍了儿子几下，林青松却闹得更厉害了。

    林奶奶生怕他又跟以前一样撒泼打滚碰到孙媳妇，连忙扶着桌子站起来，说道：「美丽，给几个孩子每人泡一杯，让他们拿到你屋里喝去。」

    说完她还不放心，招手叫林爱华：「爱华，扶你嫂子去我屋里坐着，累了就在奶奶床上躺会儿，吃饭了再出来。」

    这是孕妇的特殊待遇，别人谁都不好说什么。林大嫂进了东屋，林爱华也终于解脱了。

    这帮皮小子，吵得她头都快炸了，就连平时乖乖的锁儿都跟在几个哥哥身后闹得不像样子。

    林爱华带着大嫂进屋，安排她坐在窗边的矮榻上，自己搬个凳子坐在旁边，陪着她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几个女人进进出出的，一会儿送瓜子，一会儿送茶水，两人呆在里面倒也不闷。

    大家聚在一起，时间过得飞快，没多久，外面就有人过来叫开饭了。

    堂屋里摆了两张八仙桌，爷爷奶奶跟成年男丁坐一桌，女人小孩坐一桌，主桌还留着两个位子，奶奶对她们招手：「来，孙媳妇，坐到奶奶对面，爱华也来。」

    这可是天大的面子了，之前这两个可都是在厨房吃的，如今却混上了主桌。

    林奶奶知道，孙女单独给了她一百的过节费，当然有资格坐在这儿，可别人不知道呀。几个小孩子还不觉得，林爱珍却嫉妒得直咬嘴唇。

    人都坐好，林进步打开酒瓶，先帮大家满上一杯，笑呵呵地举杯说道：「各位，今天大家能来我家吃年夜饭，我这心里别提多高兴。没什么好菜，我先喝一杯，祝大家新的一年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没什么好菜？太谦虚了吧。

    两桌上都已经摆了八个凉菜，热菜都切配好，就等下锅炒了。中国式谦虚，大家都见怪不怪，热热闹闹地先喝了一杯，齐齐地伸出筷子。

    有了两个哥哥家的支持，林进步这一桌摆得十分齐整。除了凑数的花生米、拍黄瓜，桌上摆的全是好菜。

    过年必吃的香肠，放大料煮好后切成薄片，红白相间在盘子里摆得像花一样漂亮。还有凉拌海蜇丝、大蒜拌百叶、咸鱼、风鸡，另外还摆了一盘白切羊肉，放着切得细细的葱姜丝，淋上料汁，香味直往人鼻子里钻。

    林三叔说完客气话，先夹了一块羊肉塞进嘴里，立马顾不上说话，猛吃了好几口。

    羊是队里养的，年前分钱的时候林爱国叫杀了几只，每家都分了一点。林进步家分的没舍得拿出来吃，这是林爸爸自己在家煮好拿过来的。

    林爱华这些好东西都吃腻了，每样尝了一点点，就见盘子已经空了一半。她连忙伸出筷子抢了几样好菜放进林大嫂的碗里，凑到她耳边说道：「嫂子，想吃什么跟我说，我帮你夹。」

    林大嫂看看吃得最欢的林三叔，憋住笑对他努努嘴，小声说道：「你看看他那吃相，就像饿了三百年一样。」

    「呵呵，你也吃。别管他。」两人说话的工夫，那些男人又喝上了。

    酒是林爸爸拿来的洋河，林进步平时都不舍得买，也没别人请他喝，这会儿逮住机会，没几杯就喝得满脸通红。

    两个老人看着自己儿孙满堂的盛景，也都不跟他计较，自己也拿着杯子浅酌几口，笑眯眯地挑些嚼得动的菜慢慢吃。

    凉菜吃差不多了，林爸爸站起身，喊自己媳妇：「巧云，帮我烧火，我去炒热菜。」

    吴美丽连忙按住嫂子，笑道：「我来，我来烧火。你们今天可是客人，让你炒菜是我们厨艺实在拿不出手，烧火的事哪能再劳烦嫂子。」

    漂亮话她倒是说得挺溜，吃的时候可没见她跟谁客气，不但自己筷子像雨点一样，连两个儿子碗里都被她塞上了满满的荤菜。

    林家三房人都坐在这儿过年，父母欢喜小辈闹腾，热闹的气氛一年才有这么一次，林爸爸根本不会跟他们计较。他走进厨房系上围裙，没一会儿，各种菜就流水般送出来。

    小炒都是切配好的，大菜也早就做出来放着了，这会儿热一热就能端出来。林爸爸的手脚麻利，两口锅一起开动，速度堪比酒店的大厨。

    茨菇炒肉、芋头红烧肉、雪菜鱼丸汤、油焖茄子、肉末粉丝，菜一道道的上，林爸爸忙得满脸油光。

    林爱华心疼老爸，在他再次端菜出来时拉住他。

    「爸，坐着吃几口菜，这些吃完再去炒。」

    林爷爷也感念大儿子辛苦，主动帮他倒上一杯酒：「老大，过来坐下，让老三两口子去忙，你来陪爸喝两杯。」

    林进步已经吃差不多了，也赶紧放下筷子：「对，大哥你坐着，剩下的菜我来。」

    林爸爸想想，也就没说什么，解下围裙递给三弟，坐下陪老爷子喝酒。

    林进步嘴里说着他去炒菜，屁股却没挪动一下。

    他又站起来敬了一轮酒，就把话题引到了自己身上。

    「哥，今年你家可是发了，带挈着老弟我也能松快点。往年这时候，桌上哪有这么多好菜。」

    林爸爸呵呵地笑不搭腔，林进步自己唱独角戏。

    他又端起酒杯去敬林爱国：「大侄子，你是个有本事的，今年过年发的钱是往年的两倍多，咱们大队谁说到你不得竖起大拇指？老二家跟着你混，嫂子当了记分员，轻轻松松就能拿工分，我侄女去镇上读书听说也是你家出的钱吧？」

    「侄子，爱国，大队长，你也拉三叔家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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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 打起来了

    自己的亲叔叔，林爱国怎么没拉他。他说要当会计，却连账都不会算。林爱国已经安排他跟着柳月学了，是他自己说太难学不会，怎么现在吃饭呢，又提这茬？

    大过年的，以和为贵，林爱国也没揭穿他，只淡淡笑着点头：「过完年再说，叔，喝酒。」

    林进步抢过他手里的酒瓶，给自己倒满，又帮林爱国满上，举着杯子站在那里不肯坐。

    「大侄子，瞧得起叔的话，咱们再喝三杯。叔明年过什么日子，可就全指着你了。」

    他不由分说，自斟自饮三杯下了肚，红着脸喘着粗气，紧盯着林爱国，一副现在就要他给个准话的样子。

    林爱国当了半年的队长，早就不是原先的毛头小子，怎么可能被他几句话逼住。

    他也豪爽地连饮三杯，对大家亮出杯底，笑道：「大家今天高兴，都多喝几杯，酒不够我再回家拿去。反正过年也没什么事做，喝醉了都回家睡觉。」

    林三叔喝得有点猛，眼睛都花了。他借着酒劲抓住林爱国的手，拍得啪啪直响。

    「爱国，叔求你，你就帮我安排个活儿吧。我看养鸡场就不错，你给我弄个场长当当，让叔也过把当官的瘾。」

    那鸡场才百十只鸡，有李秀英不分日夜的看着，需要他冒什么头？

    林爱国的脸沉下来，挤出一丝丝笑：「那个不行，过完年再说，行吗？」

    「怎么不行？老朱家给你什么好处了，你把鸡场给个活寡妇都不给你亲叔？」

    林爷爷只顾夹菜吃，对老三的失态就当没看见，林奶奶却不高兴地把筷子拍在桌子上。

    「老三，你喝多了，回屋躺会儿再出来。菜不用你炒了，老大去。」

    林爸爸赶紧站起身，说道：「我去我去，马上好。」

    林进步原先是不敢顶撞老妈的，但他今天喝多了，又仗着过年，没谁会在这时候对他发火，他的胆气一下子就壮了。

    「嘿嘿，妈，桌上这么多好菜，你不让我吃，让我回屋？我就知道，我肯定不是你亲生的。我是你捡来的吧？不然你怎么什么好处都塞给大哥，我天天在你跟前伺候着，你怎么不贴点给我？」

    林奶奶的脸黑得像锅底，狠狠地一拍桌子：「你说什么胡话？美丽，把你男人送回屋去，大过年的，别在这儿胡言乱语！」

    林进步都说成这样了，吴美丽也把心一横，站起身走到他身后，叫道：「进步他酒醉心明，说的可不是胡话。妈，这一年你贴老大家的还少吗？进步他也是你儿子，你得一碗水端平了，不然他心里不好受。」

    这个锅林老大可不肯背，他皱着眉说道：「你把话说清楚，妈什么时候贴补我家了？」

    他一个大男人，不好跟弟媳妇吵，林妈妈可没这顾忌。她也放下筷子走到这桌边上，说道：「就是，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我家的东西都是我跟爱国他爸一手一脚挣下的，你眼红可以，但不能乱扣帽子。」

    吴美丽一听就跳着脚地叫开了：「谁眼红你？不公平的事，还不让人说两句？不是妈偷偷贴补，你家能在县城买房，又在家再盖个新院子？看看你们一家子穿的用的，再看看我们，要不是妈偷着给你们塞了钱，肯定就是林爱国他偷拿了队里的好处！」

    这帽子扣得可真大，林家大房的人齐齐皱起眉头。要不是差着辈分，林爱国都想扇她了。

    贪污集体资产，这罪名可大，还是从自己亲戚嘴里说出来，保不齐就有人信了。

    林妈妈立刻不干了，一把推开吴美丽，瞪起眼叫道：「你瞎说什么呢？信不信我大耳刮子扇死你，叫你再嘴欠！」

    林进步见媳妇被人欺负了，立马上前推开林妈妈，林爸爸赶紧伸手扶媳妇，林爱国兄弟上前拦住林进步。

    好好的一顿年夜饭，吃得都快打起来了。

    儿孙们闹成这样，林爷爷也不好再坐视不管。他放下筷子，挡住林爱国的手，说道：「爱国，放开你叔。他喝多了说胡话呢，你别跟他一个醉鬼计较。」

    林进步是真的喝高了。原本他跟媳妇关起门来说好，今天要跟大哥一家多说点好话，看能不能多要点好处的。但他这会儿热血上脑，却只记得两人私下里的那点猜测了。

    「爸，你别拦着，让他打，让他冲这儿打！」他把头直往林爱国面前伸，用手一个劲的指着自己的脑门。

    「反正你们都只认老大是你儿子，林爱国才是你亲孙子，我家两个都是捡来的，没人疼没人要！」

    头一次见到老爸撒泼发酒疯，他十岁的大女儿林爱珠都吓傻了，只顾得拉住林建设，不防被林青松从长凳上跳下来，一头撞向林爱国。

    「你敢打我爸，我打死你！」

    吴美丽生怕撞坏了她的宝贝儿子，赶紧上去拦着，几人扭成一团，直直地往林大嫂身边撞过来。..

    林爱华赶紧扯住林青松的胳膊，把大嫂护到身后。怕不安全，干脆打开门让她去奶奶屋里躲会儿。

    吴美丽见她直直地进了婆婆的屋，立马抓住机会痛诉起来。

    「妈，你可真是偏心偏到胳肢窝去了。平时你那屋轻易不让人进，现在她们说都不说一声就进去了，你连吭都不吭一声？还说你没把好东西全塞给老大，谁信啊！」

    林奶奶气得直哆嗦，把手里的碗重重往地上一摔，厉声喝道：「够了！都给我闭嘴！」

    老太太平时虽然严厉，可从没发过这么大的火。吴美丽一下子哑了火，就连林进步也僵住不动了。

    林奶奶抚着胸口喘匀了气，颤颤巍巍地站起身，拿起桌上的油灯走进自己屋里。她也不避人，直接从腰间摸出钥匙，打开柜子上的锁，摸出个绣花钱袋。

    「你不是说我贴补了老大吗？我就来跟你好好算算账，看看这些年你摸走了我多少老本！今天老太太我把棺材本都拿出来，给你们几个好好分分。分完了全给我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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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八章 分钱

    老太太要翻旧账，林进步两口子全傻眼了。

    当初分家时他仗着自己年纪小，本就占了不少便宜，现在老娘还说分完了全滚，不是叫别人滚，是叫他滚呀。外面天寒地冻的，叫他滚到哪里去？

    他还「醉」着呢，不好多说话，悄悄一推媳妇，吴美丽立马会意，陪着笑走到老太太面前。

    「妈，你别生气，我就是被进步给气的，说了几句胡话。坐，大家快坐，我去炒菜，咱们接着吃。还有许多好菜没上桌呢。」

    她这生硬的转场，看得大家都尴尬得脚指头直挠地。

    林奶奶可不是这么好糊弄的。她也不管儿媳妇说什么，拿着钱袋又坐回主位，抖抖索索地把钱袋里的东西往外掏。

    「来，我跟你爸的棺材本都在这儿了，现在就给你分！」

    吴美丽嘴上说着不要，眼睛还是不自觉地紧盯着钱袋。

    林爸爸这人最孝顺，林二叔人老实，不然当初分家也不可能他两家吃亏，只叫老三占个大便宜。他俩见老太太气得手都抖了，都走过来按住老妈的手。

    「妈，算了，我们没人惦记你的东西。你的钱留着买东西自己吃，大过年的，别气坏了身子。」

    林进步晃晃悠悠地靠在供桌上，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他心里是清醒的，老妈手里还有多少东西，这些年他不知偷着算过多少遍了。

    原本他算计着，自己跟爸妈一起住，这些东西迟早都是他的，现在老妈当众掏出来要分，那他可就只能拿三分之一了。一下子少了这么多钱，无异于挖他的肉啊。

    想明白了，他立马想补救。

    事是他闹出来的，不好立刻就服软。他干脆把林青松拉过来，在他屁股上狠狠拍了两下，骂道：「你个死孩子，不好好吃饭，闹什么闹？惹你奶奶生气，都要赶我们出去了，还不快去道歉？」

    林青松是他家最小的一个，又是个男孩，从小就被宠得没边，这还是他第一次挨打。虽然巴掌拍在厚棉裤上一点都不疼，但他还是杀猪般地嚎哭起来。

    太委屈了，他明明是想给爸妈出气才闹的。

    「哇，你打我！这个家我不呆了！」哭着叫着他就往外跑，吴美丽连忙上去抓住他的胳膊，也跟着哭天抹泪。

    大家都站在一边，离他们三个远远的，生怕战火烧到自己身上。林奶奶气得抚住自己的心口，抖着手指着三儿子：「住手！你闹够了没有？」

    林进步也不打孩子了，反倒掐了媳妇一把，吴美丽也跟着止住哭声，只有林青松还在那里干嚎。

    林妈妈见儿媳妇躲开了，她倒不怕再闹，干脆在老太太对面的凳子上坐下，说道：「当初是你们嫌我家孩子小，吃饭多，闹着要分家。青砖大瓦房你住着，我什么都没说，自己搭了两间茅草屋就搬出去。怎么，现在我家盖个房子你又眼红？还想重分一遍家？」

    「好啊，来分啊。当初我家跟二叔家一家只分了二百，现在我们一家一百还给你，你出去，这房子留给爸妈！」

    林二叔哪儿拿得出一百元啊，虽说卖了猪，拿了队里的分红，可明年一年的花销全指着这钱花呢。

    看大嫂正在气头上，他没敢说话，只把求救的眼神看向林爸爸。

    林爸爸给他个安心的眼神，示意他稍安勿躁。今天这事是老三挑起来的，不给他个教训不能算完。

    林奶奶知道三儿子的心可不止二百这么大。这些年，被他今天要点，明天要点，她拿出去的何止二百呀！

    她哼了一声，说道：「也行。这二百不用你们出，老太太我给了。正好三家一家拿二百，不偏不倚。剩下的钱我也不分了，谁对我们好我就给谁，免得有人说我偏心。」

    林爱华好奇地扫了一眼奶奶的钱袋，里面不多不少正好放着六百元。看来她是早有准备。

    不过，她那厚厚的斜襟棉袄里还塞着个小袋子，里面藏着厚厚的一叠票子，还有几个金戒指金耳圈。

    看她气得那样，还以为真把棺材本都拿出来要分了散伙呢，原来都是演的。

    二百元，只够搭几间茅草屋，林进步住惯了大房子，哪儿肯拿钱搬走呀。

    眼看老太太已经把钱掏出来就要往他脸上摔，他也顾不上装醉了，赶紧凑到她身边坐下，按住老妈的手，哭得声泪俱下。

    「妈，我错了，我不该多喝了两杯马尿就说胡话。你别赶我出去，我还要给你养老，伺候你跟爸百年呢。」

    吴美丽也赶忙丢下孩子，坐到老太太另一边。「妈，进步也不是故意的，你别跟他计较。我刚才就是心疼他，说了几句气话。没偏心，你没偏心，要说偏心也是偏向我们。这钱你赶紧收起来，你们俩的养老钱，谁敢惦记呀。」

    说是不惦记，她的眼珠子骨碌碌转，已经想好了一百种把钱哄到手的方法。

    其实林奶奶也不是真的要赶他们走，这些年老三一家对她一直很殷勤。虽说是为了她手里的那点钱，但拿了钱，也确实没少了自己的吃穿。

    不过，今天这钱拿出来，她就没打算再收回去。原本她叫两个儿子来吃年夜饭，就想好了要分钱的。这钱不给老大老二，最后还是会落到老三手里去。..

    她推开吴美丽的手，把钱拿出来分成三份，叫过另两个儿子。

    「老大，老二，你俩也过来。当年分家时妈手里确实还有些东西没分，但那会儿闹饥荒，妈手里的那点东西也换不到多少钱。这都是妈这些年攒下的，今天都分给你们。一家还是二百，都分完了，以后谁都别惦记。」

    她把钱推过去，看了老三一眼，说道：「别说我偏心，这里边有一百元还是我大孙女前几天刚给的呢。这孩子孝顺，谁都没告诉，说是让我老太婆留着当私房钱，今天都分给你们！」

    林进步看到钱，别的什么都顾不上了，伸手就要去拿，却被林爸爸抢先一步，把自己那份推了回去。

    「妈，这钱我不能拿。你们二老攒点钱不容易，还是自己留着吧。我家几个孩子都大了，钱我们会挣。以后还有得孝敬你呢。」

    林二叔看了周素云一眼，也跟着说道：「我也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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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 新年许愿

    两个哥哥都说不要，林进步伸出去的手拿也不好，不拿也不好，就这么悬在了那里。

    六百呀，老太太竟然藏了这么多钱。他还以为老妈手里剩下的大多是些金银首饰了呢。

    这钱哥哥不要正好，既然看到了，他肯定要想办法都磨到自己手里来。

    可惜，知子莫若母，林奶奶一点念想都没给他留，直接把钱塞进他手里，又把另两份钱推给了老大老二。

    「给你们的就拿着，我又走不动道，拿着钱也没处花去。你们真要孝顺，平时多来看看我就行了。」

    「老大，你家两个孩子上学，又刚盖了房子，马上还要再添四个孙子，这钱拿着开销。」

    「老二，爱珍去镇上读书，你家缺了个劳力，又多一份花销。这钱就当妈贴补你的，拿去吧。」

    林进步拿着自己的钱，眼睛还盯着别人的看，林爸爸眉头一皱，干脆把桌上的钱拿过来递给林妈妈，又把老二的那份也拿给他。

    「好吧，既然妈给了，那我们就拿着。有了这钱，也能把盖房欠的债还上点，免得欠得多了心里发慌。」

    他这是说给老三听的，省得他老盯着自己家眼红。

    林二叔什么都听大哥的，大哥叫拿，他也就拿了，把钱也放到媳妇手里。

    年夜饭还没吃完呢，就闹了这么一出。林奶奶也没兴致再吃下去了，让老大再去烧个汤，每人盛来一碗饭，吃完各自回家。

    养鸡场的活儿没捞着，原本属于自己的钱还被老大老二分走了，林进步心里堵得难受，却又不敢再闹下去了，怕真的被老妈往外赶。

    晚上他们两口子关起门来还要怎么算计，其他人可就管不着了。林爸爸之所以选择拿钱走人，也是看够了老三的嘴脸，不想再陪他演下去。

    林爱华走的时候，背着人又给奶奶塞了一包糖丸。

    「奶奶，给你，留着慢慢吃。明天我来拜年，再给你包个大红包。」

    奶奶接过糖丸，麻利地塞进自己兜里，悄悄捏了下孙女的手，两人都露出会心一笑。

    好好的一场年夜饭，闹得不欢而散。

    林爸爸跟林二叔并肩往回走，快到他家门口了，突然停住。

    「进财，刚才没吃饱吧？去我家再坐会儿，我再给你们整一桌。」

    林二叔连忙摇头：「不了不了，我吃饱了，吃饱了。外边冷，你快回家歇着吧，明天我去你家拜年。」

    林爸爸见他站在寒风里冻得直缩脖子，也就不强求了，约好了明天吃过早饭一起去拜年，两家人各自回去。

    一进自家院门，林爸爸就把门关上，啐了一口，骂道：「什么玩意，大过年的闹这一出。好好的兴致，全叫他给败光了。」

    老三家多吃多占也不是一年两年了，但往年他要么是卖乖讨好，要么哭穷装可怜，自己这个当哥的也不好太跟弟弟计较，也就睁只眼闭只眼的，随他去了。

    但你看看他说的那叫什么话？自己家的钱明明是儿子媳妇辛苦挣的，另外还有老祖宗的赏赐。

    想到老祖宗，林爸爸赶紧打开堂屋门，点上油灯，叫道：「巧云，快把蜡烛点上，把供品端过来。过年了，咱再拜拜祖宗，请他们保佑咱家平安顺遂。」

    祖宗牌位再一次摆在了长条供桌上，两旁点上素烛，桌上一溜放了四个菜，另外还有一盘馒头、一盘苹果。

    林爸爸点上香，敬了三杯酒，拉着几个儿子过来磕头。

    林爱华原本以为自己是女孩子能躲过去，谁知林爸爸自己拜完，又把她也拉到供桌前。

    「爱华，你也拜拜。」女儿可是跟他们一起梦见过仙女的人，连钱都是经她手送来的，肯定深得老祖宗的喜爱。..

    林爱华没奈何，只好在草编的蒲团上跪下，自己给自己磕了三个。

    拜完了，桌子又收拾好，林爱华笑眯眯地打探：「爸，妈，哥哥嫂子，你们都许了什么愿？说给我听听吧。」

    那会儿也没什么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的说法，林爸爸矜持不说，林大嫂却忍不住第一个说道：「还能求什么呀，我只求肚子里的四个小家伙能平安出生，那我就阿弥陀佛了。」

    林妈妈在一边点头：「对，妈也只有这一个愿望。」

    这个愿望好办，林爱华作为孩子的姑姑，怎么也要保着大嫂，让她把四个小家伙平平安安地生出来。

    她点点头，又问大哥：「那你呢？」

    林爱国挠挠头：「我求老祖宗保佑咱们大队风调雨顺，明年多挣点钱，让大家伙儿都过上好日子。」

    大哥还算有点追求。不就是风调雨顺嘛，好办得很。

    林二哥还没等她问脸就红了，那就不用问了，肯定是关于未来媳妇的。

    「三哥，你呢？」

    林爱民咧着嘴一个劲的笑：「我们开车的就求个路上平安，要是顺便能发点小财更好，没有我也不强求。」

    这人，一点追求也没有。行了，平安符，安排。

    林爸爸见别人都说了，他也笑呵呵地说道：「爸求的就多了，也不知道老祖宗会不会嫌烦。」

    「不烦，肯定不烦。爸你快说。」老祖宗本人都在催了。

    「我呀，一求父母身体健康，二求儿女学习进步工作顺遂，三求家宅平安。还有呀，希望老祖宗能保佑你，将来嫁个好人家。」

    这么多愿望，竟没一条是为他自己求的。

    林爱华还能怎么办？当然是满足他。

    「爸你放心吧，你的愿望肯定会实现的，我们家肯定越来越旺。」

    听到旺字，在家关了一晚上的旺财也跟着汪汪乱叫起来。

    「哎呀，被老三一闹，都忘了给旺财弄点吃的。」林爸爸赶紧站起身，要去厨房给旺财拿骨头，被锁儿一把抱住腿。

    「爷爷，锁儿也求老祖宗了，锁儿想要吃糖，好多好多糖。」

    哈哈，这是最容易满足的一个愿望了。

    林妈妈抱着孙子去屋里抓糖，林爱国去厨房把炭炉子拎进堂屋，林爸爸喂完狗，也去堂屋坐下，一家人围着炉子烤馒头，吃瓜子，边吃边闲聊。

    大钟的时针分针重叠在一起，发出嗒的一声。十二点，新年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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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二十九章 新年许愿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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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发红包是门学问

    林三哥就盯着钟看呢，时间一到，他立刻跳起来，拿起手里早就准备好的香往外跑。

    「快，放鞭炮！」

    等他跑到大门外，外面已经噼里啪啦响起了鞭炮声。

    他也不懊恼，依旧笑呵呵的把点燃的香头凑过去，林家门前立马一片喧腾。

    特别的气味随着鞭炮的炸响弥漫开来，火花四溅，大家不顾寒冷都跑到院子里，迎接新年的到来。

    林爱华还买了些小烟花，等鞭炮炸完，也拿出来摆在院子里。滋滋的尖鸣，伴随十色的烟火，为小院又添了一份新年快乐。

    放完烟火爆竹，林家院子里，院门外铺满了鞭炮碎屑。林爸爸不让扫，说是不兴扫，要迎财。

    热闹过后，守岁完成，一家人终于打着哈欠各自回屋。明天一早就要起床出去拜年，抓紧时间睡会儿。

    别人都睡了，林爸爸老两口还在忙活。

    林爱华迷迷糊糊的觉得有人推开了她的房门，见是老妈，她也就没说话，翻个身继续睡。

    第二天，她又是被鞭炮声吵醒的。这一夜，不时就有鞭炮声响起，大家都没怎么睡好。不过，新年呢，不睡也照样神采奕奕。

    睁开眼，就见枕头边放了一个碗，里面满满的云片糕、白糖果、奶糖、枣子。这下她知道老妈半夜来干嘛了，原来是准备新年仪式。她拿起一片糕放进嘴里，咂摸一下滋味，慢悠悠地起床穿衣。

    新年穿新衣，老祖也不能免俗。她拿起老妈特意放在床头的新棉袄套上，梳好头发，编了两根长辫子。都收拾好了，走出房门。

    今天大家洗漱都在堂屋里，洗好的水不能往外倒，都倒在一只大桶里。老爸特意说了，早上的水不能倒，要吃过早饭才行。

    过年呢，早饭也在堂屋吃。

    每人一碗红枣汤，林爱华舀了一勺倒进嘴里，甜得直咂嘴，也不知道放了多少糖。桌上还摆了刚蒸的馒头、米糕、菜团子，她赶紧拿个团子换个口味。

    团子是糯米粉做的，里面包的青菜虾米馅，外面还裹着一层糯米，有小孩拳头大，才吃一个她就饱了。

    她吃了半碗枣汤就放下碗，剩下的半碗全进了林三哥肚子。

    「好吃！今年的枣汤放了蜜枣，真甜。」林三哥一边吃一边夸，眼睛还瞄向小侄子，就等他吃不完自己来扫荡。

    谁知锁儿嗜甜，吃得津津有味，不但把枣子都吃完，连汤都没剩下。

    林妈妈好笑地拍了他一下：「少吃点，等下出去拜年，家家都少不了一碗红枣汤，不吃都不行。」

    一说拜年，林三哥立马双手抱拳，对爸妈说道：「爸，妈，我给你们拜年！祝你们新的一年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锁儿早就被林大嫂教了无数遍，赶忙也跟着叫：「爷爷奶奶，恭喜发财！」

    大家赶忙也放下碗，相互说了一通吉祥话。爸妈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红包，笑呵呵地挨个发给儿孙。

    这儿发红包也有讲究，除夕发的叫守岁钱，正月发的叫压岁钱。林爱华打开红包一看，老爸给的一张十元，老妈给的十张一元。

    家里除了锁儿就属林爱华最小，她给了锁儿一个十元的红包，又从大哥手里收了回来。其他两个哥哥也一人给她派了个十元的红包，林爱华美滋滋地揣进棉袄口袋。

    林妈妈拿出一叠红纸分给大家，笑道：「等下出去拜年，跟你们平辈的都不用你们出，妈来。晚辈的话，一人包个一元就很大了。」

    往年他们家也紧巴巴的，给外人的最多包个几毛钱，一元确实不少了。

    难怪老妈要给一元的零钱，原来是让他们发红包的呀。林爱华接过红纸，往老妈身上一扫，捂着嘴直笑。

    林妈妈早就准备好了。棉袄口袋里一边是十元的红包，另一边，裤子口袋里一边一元，一，塞得满满当当。

    吃好了早饭，林爸爸拿着笤帚把院门外的鞭炮屑往家扫。这些都是财气，不能扫出去，必须往家里划拉。

    没一会儿，林二叔一家来了。两家人相互拜年，长辈给小辈发红包。..

    林二叔家昨晚刚分了钱，今天出手倒大方，林爱华得了的红包，乐呵呵地揣进口袋。

    林妈妈给二叔家的孩子一人包了十元。自家人多，他家人少，不能叫老实人吃了亏。

    说了几句闲话，两家又一起往外走。路上遇到许多社员，大家都拱着手相互拜年，小孩子又收了一波红包，林妈妈也掏出去不少。

    到了爷爷家，林三叔夫妇笑脸相迎，好像昨晚闹的事没发生过一样。

    大过年的，也没人跟他计较，都装得没事人一样，相互拜年，发红包。

    这次林妈妈掏的就，三叔家回的也。三叔家三个孩子，自家连锁儿四个，还多挣一个。

    林爱华看得直笑。过年可真有意思，学到了。

    没一会儿，爷爷奶奶也出来了，都穿着一身新衣，收拾得整整齐齐。

    奶奶还是老式打扮，一身蓝灰色的棉袄棉裙，头发往后梳成一个髻，戴着孙女送的毛线帽子。

    大家闹哄哄地过来拜年，吉祥话一套一套地输出。爷爷笑得合不拢嘴，奶奶也舒展了皱纹，掏出一叠子红包挨个发给儿子、孙子、重孙子，每人都。

    原本压岁钱只发给小孩子，但老太太今天偏就连几十岁的儿子们也给了。

    林爸爸带头，拿来两个十元的红包，给两老一人手里塞了一个。

    钱是当着大家的面给的，老太太也是当众拆的。拆开了，还一个劲地夸大儿子孝顺。

    没办法，给吧。林二叔也赶紧把身上的钱划拉到一起，给爸妈各包了十元。

    这下三叔逃不掉了，刚到手的钱还没捂热，又都掏了出去。没赚就是亏了，心疼得他直咧嘴，笑得比哭还难看。

    林爱华看不惯他的嘴脸，偏要凑趣，也掏出一个大红包来。

    「爷爷奶奶过年好，这是孙女孝敬你们的。祝你们长命百岁，一年更比一年好。」

    这红包，用红纸包得严严实实，厚厚的一叠子，里面总不能包的都是一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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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章 发红包是门学问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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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大年初一

    林奶奶拿着孙女的红包捏了一下，也不打开，把林爱华拉到自己身边坐下，一个劲地夸她孝顺孩子。

    这，大孙女给奶奶包了红包，叫其他人怎么办？

    首当其冲的就是林爱珍，她跟林爱华同岁，也是孙女。

    林爱珍手里有钱，冤大头刀哥给的。听奶奶把林爱华夸成了一朵花似的，她也咬咬牙，摸出一张大团结走过去。

    「奶奶，这是我孝敬你跟爷爷的。」

    「哎呀，我家爱珍也是个孝顺的好孩子，好好好！」奶奶看出她想跟堂姐较劲，也把她拉到另一边使劲夸。

    林爱珍这辈子都没从奶奶嘴里听到过这么多夸赞，顿时飘飘然，感觉这十元钱掏得真值，比给自己买件新衣服穿都开心。

    两个姐姐都给了，只剩下三叔家的林爱珠。她才十岁，过了年也不过十一，刚刚虽然拿到不少压岁钱，但老妈能给她留一毛就算大方的了。她捏着兜里还没捂热的红包，犹豫着也想上前。

    吴美丽立马发现了女儿的蠢蠢欲动，连忙抢先笑道：「哎呀，两个姐姐现在都是城里的学生，你跟她们可不能比。等你长大挣了钱再孝敬奶奶，现在不会有人怪你的。」

    林奶奶还挺喜欢这个乖巧的小孙女，见她一副失落的样子，忙把她也叫过来夸了一番。

    说话的工夫，林进步已经热好了枣子汤，给他们每人端来一大碗，另外还端上一大盘桃酥、麻切、芝麻球。

    风俗如此，几人只好又坐下吃了一顿，一点都不许剩。

    原本中午这顿应该在爷爷奶奶家吃的，但昨晚刚在这儿吃完一顿并不愉快的年夜饭，大家都不想多呆，吃完枣子汤，就借故站起身。

    「爸，妈，我们得回去了，等下有人去我家拜年，我不能离家太久。」林爸爸拿林爱国当挡箭牌。

    林奶奶点头：「行，回去吧。这几天没什么事，带孩子们四处走走，别老闷在家里。」

    往年都是林爸爸带着儿子四处去给别人拜年，但今年不同了，林爱国当了大队长，全大队的人都会来他们家。

    这一天，林爸爸哪儿都没去得成，尽陪着大队的老少爷们闲聊了。大家都不是空手来的，一块肉，两条鱼，要么就是烟酒糖果，总归要带点东西。

    带了孩子的，林妈妈都还了红包，没带孩子的，走的时候林家都按他们带来东西的价值给了回礼。

    他们可不是老朱家，儿子也不是朱长贵。乡里乡亲的，哪能真的要大家的东西。

    提起老朱家，林妈妈才想起来问：「今天一天怎么没见朱家人出来？」

    林爱国答道：「李秀英管着鸡场呢，谁叫都不走，连年夜饭都是在鸡场吃的。她儿子媳妇也不知道撞了什么邪，一个个的都病了，去卫生所也看不出什么缘故，就是成天没精神，躺在家里什么都干不了。」

    林爱华呵呵一笑，深藏功与名。

    没撞什么邪，就是撞老祖枪口上了，活该。

    提起李秀英，林爱国想起件正事，赶忙捡了十来个馒头放进篮子，叫道：「爱民，帮哥去鸡场跑一趟，把馒头给李秀英送去。一半肉馅一半豆沙馅，让她自己热热吃。」

    林爱民接过篮子跑出去，林爱国终于有空说起一件顶顶重要的事。

    「爸，妈，你们不是说爱兵媳妇家会来访亲，要我留意着些吗。人可能已经来过了。」

    「什么，来过了？都见过谁，怎么说的？」林妈妈一下子着急了。

    林爱国歉意一笑：「不是你未来亲家自己来的，一开始我也没留意。那天来了个人，拿着红星供销社的介绍信，在队里到处溜达。鸡场的鸡不是开始下蛋了嘛，每天都有百十个蛋，不知怎么的就被他看到了，跑到大队部来找我，说是要定向收购。」

    林爱华插嘴：「红星公社？周雨桐的爸爸就是那儿的供销社主任。」

    林爱国点点头：「他跟我们又不是一个公社，我就没答应。那人大概是为了完成任务，不但主动提了一分钱，还拿周雨桐的爸爸跟我套近乎。为了爱兵的亲事，我只好答应鸡场的蛋分他们一半了。」

    林妈妈急得哎哟直叫：「分一半哪够，干嘛不全给他？还多得一分钱呢，又不会得罪亲家。」

    林爱国苦着脸不好解释，还是林爱兵替他解围：「妈，哥也有任务的呀。给一半不错了，除了咱们，其他哪个大队一天能收到这么多蛋。」

    当事人都发话了，林妈妈这才歇了火。「没人跟他瞎说什么吧？」

    「没有，那人说了，他打听了一圈，全是夸咱家的，这门亲事铁定能成。」

    「那就好，那就好，那我就放心了。」

    林妈妈为儿子的亲事着急，提到周雨桐，恨不能现在就提上礼物跑去她家看看，要不是大家都拦着，说不定她就真去了。.

    晚上，林爸爸亲自下厨，一家人在自己家热热闹闹吃了一顿安生饭。

    第二天，林进步让爱珠来叫，说是两个姑姑都回来了，请他们过去聚聚。

    林爱华跟小姑混得熟，却对大姑没什么印象，一边走，一边听林妈妈絮叨。

    大姑在家行二，比林爸爸小两岁。她没小姑那么好运气，能找个城里人。大姑父家也是农民，离这里十几里地。她倒是每年都回，但跟原主交集不多。

    小姑一家都来了，一见到他们，马上热情地招呼，剩下大姑一个人坐在长凳上眼巴巴地看着。

    林爸爸跟大姑从小一起长大，感情颇为深厚，见她低着头不说话，倒先一步走过去，笑道：「桂枝，怎么一个人回来的？妹夫和孩子们呢？」

    林桂枝抬头，挤出个笑容：「开明有点不舒服，几个孩子在家照看着，都走不开。」

    林爱华打量着大姑，忍不住微微皱眉。

    她怎么这么苍老呀，明明比老爸小两岁，却已经面目枯黄满脸皱纹，头发都白了一半。难道说，大姑在家里受欺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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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一章 大年初一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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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卖孙女

    不过，她跟大姑不熟，也不好贸然说什么，只好跟方萍方仪凑到一堆，几个女孩子说说笑笑。

    没一会儿，林二叔一家也来了。林爱珍好奇地打量着多年不见的小姑，林爱华只好给两边做介绍。

    方萍大大咧咧的，没一点城里人的架子，有她带头，没多久这帮小姐妹就混熟了。

    林爱华好奇大姑家的事，一边说话一边竖起耳朵偷听，谁知听了半天，也没听出点什么，只好放弃了。

    林爸爸也看出大妹家肯定有事，但这会儿人太多了，实在是不方便打听，只好忍住，陪着妹妹妹夫说话。

    两个姐姐回娘家，都带了年礼的，这顿饭林进步必须安排。林爸爸没说几句话，就被老三拉到一边，腆着脸笑道：「大哥，帮帮忙，厨房的事我搞不来，美丽手脚也没你麻利。」

    林爸爸看着他那没皮没脸的样子，气也不是笑也不是，只好去厨房帮着忙活。

    没多会儿，大姑小姑也都来了，几个人一起挤在厨房里，很快收拾出一顿席面。

    这顿肯定不如年夜饭丰盛，不过也有鱼有肉，热热闹闹的算是全家团圆了。

    吃完饭，小姑和小姑父要走了。他们骑自行车来的，再晚路上看不见。

    大姑也要走，被林爸爸拦住了。

    「大妹，你去我家坐坐，哥有话跟你说。」

    大姑为难地搓着手：「我还是回去吧，晚了路上不好走。」

    林妈妈帮腔道：「去吧，咱们也一年没见了，怪想你的。晚点不怕，让爱民开车送你回去。」

    林爱民赶紧点头：「对，我这就去找小鱼，跟他拿车钥匙。」

    几天没摸方向盘，他的手早就痒了。

    大姑迟疑着没说话，被林妈妈挽住胳膊拉了回去。

    林奶奶今年收了不少的年礼，大方地给两个女儿都装了一篮子，林爱国帮忙提着，一家人簇拥着大姑往家走。

    到了家，关上门，只剩自家人，林爸爸把儿女都打发出去，对林妈妈使个眼色，她就拉住大姑的手，问道：「桂枝，你今天不怎么高兴，是不是在家受委屈了？有什么事跟你大哥说，我们给你做主。」

    林爱华也看出大姑肯定有事，正躲在自己屋里偷看呢。

    大姑支吾了半天，架不住哥嫂一个劲的盘问，终于熬不住，捂住脸哭了起来。

    林爸爸烦躁地点上一支烟，猛吸两口，说道：「哭什么？我家又不是没人，狗日的李开明要是敢欺负你，老子把他狗腿打断！」

    嚯，老爸可真霸气，这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强悍呢。

    林妈妈白了他一眼，给大姑倒来一杯热水，安慰了老半天，才听她断断续续地说道：「开明对我很好，就是他那个妈，总是欺负我。」

    「李开明他妈？老太太六十了吧，还能蹦跶呢？」林爸爸听说不是妹夫作妖，倒松了一口气。

    「她天天在家好吃好喝的养着，家里的活儿全是我跟三个丫头干。她身体好着呢，我都不一定能活得过她。」

    大姑既然开了口，就不再隐忍，苦水哗哗的往外倒。

    她小的时候吃过不少苦，身子不太好，嫁过去后小产了一次，之后过了好多年才怀上。只可惜，一连生了三胎，胎胎都是女孩。李开明家就他一个儿子，李老太太年年盼孙子年年失望，对媳妇和三个孙女从来没给过好脸色。

    幸好李开明护媳妇，不然大姑能被她婆婆磋磨死。

    以往不管婆婆说什么她都忍着，这次快过年了，又出了一桩事，她却不能忍了。

    邻村有个老男人，刚死了老婆，打听到她家的女儿漂亮又能干，自己找上门来，说是愿意出二百元彩礼，要从三个里挑一个回去。

    那男人都三十多了，听说前一个老婆还是被他天天打骂折磨死的，林桂枝哪肯让女儿嫁去这样的人家，李开明也不同意。奈何李老太太见钱眼开，私下里收了别人的钱，逼着她把大女儿彩凤送过去。

    就为了这事，家里天天打闹。李开明今天没来，是因为昨晚护着女儿被老娘推了一把磕破了脑袋。李老太太心疼儿子，更是对她破口大骂，林桂枝怕家里没人来会让娘家误会，只好自己一个人过来了。

    林爱华躲在屋里，听得直皱眉。几个表姐妹不常来往，长什么样她都不记得了，但这也不妨碍她们是林爱华的姐妹呀。

    老祖的姐妹，怎么能受这种欺负？老爸要是不管，林爱华今晚一定会叫上小鱼，去给卖孙女的老太婆一个教训。还有那个打媳妇的老光棍也不能放过。

    有钱了不起吗？二百元就想买个媳妇回家当牛做马？想什么好事呢！

    林爱华正在那里眼珠子骨碌碌乱转想主意，旁边偷听的几个哥哥却忍不住了，一把推开房门走过去。

    林三哥：「大姑，走，我们送你回家，去会会那个老巫婆！」

    林爱国：「父母都不能包办婚姻，什么时候轮到奶奶了？她说的不算。」

    林爱华也赶紧跑过去：「对，谁收了钱让谁嫁过去，反正彩凤不嫁。」

    「唉，你们几个跟着添什么乱？回去，都给我回屋去！」林爸爸看着自家儿女，皱着眉不知说什么才好。

    林爱国知道老爸是怕大姑脸上不好看，忙走过去说道：「姑，我们都是彩凤的兄弟，她受了欺负，肯定要娘家哥哥出头的。这事我们不能不管。这次我们要是不出面，她奶奶得了甜头，肯定还会把彩琴和彩云都给卖了。」

    原本大姑还在犹豫，一听这话，立马像火烧屁股一样跳起来。

    「哥，彩凤的事你可一定要给我做主呀！」

    涉及三个女儿的终生幸福，她再不能忍了。

    林爸爸点点头，沉吟一下，说道：「爱民，去小鱼家问问，能不能把车借来开一天。爱国，去叫你二叔三叔，咱们一起去你大姑家看看。」

    「我也去！」林爱华连忙举手。

    林爸爸点头：「行，你也去吧，陪陪你表姐。」

    林爱民跑出去没一会，没拿回车钥匙，却把余小鱼带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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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二章 卖孙女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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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 上门找场子

    余小鱼的理由倒是很有说服力。林爱民才开了几天车，连驾照都没有，根本驾驭不了狭窄的乡间小道，当然要靠边站，让他这个老司机来驾驭。

    这下子一起去的人就多了。林爸爸弟兄三个，林爱国弟兄三个，再加上大姑、林爱华，还得带上司机，原本的七人座大吉普也被塞得满满当当，林爱华只好跟大姑抱在一起挤在副驾驶。

    林爱华坐得不舒服，看余小鱼一个人坐在宽敞的驾驶室，忍不住悄悄传音：「臭小子，我家的事，你跟来瞎掺和什么？」

    余小鱼对她隐秘地抛个飞眼，回道：「我妈天天催着要找媒人去你家说亲，我耳朵都快磨出茧子来了，出来躲个清净。」

    「清净？我们可是去找场子的，说不定还要打架呢，你来这儿躲什么清净。骗鬼吧你。」

    「嘿嘿，果然什么事都瞒不住我聪明睿智的媳妇。我就是想你了，不行吗？」余小鱼痛快承认，还说得挺委屈。

    「我们都三天没见了。」

    「呸，以前我一闭关就是几十年，也没见你想我，才三天，谁信啊。」林爱华嘴上说着不信，嘴角却忍不住翘了起来。

    「我想了，只是不敢说而已。」余小鱼叫屈，「你从前那么凶，动不动就打我，害得我白白浪费那么多年，都不敢对你表白。」

    「哼，你有什么不敢的？每次都跟我作对，气得我恨不能把你逐出师门！」林爱华越想越生气，余小鱼连忙岔开话题。

    「媳妇，咱们去大姑家找什么场子？跟我说说，免得我待会儿说错话。」

    林爱华也不想再说从前的事，便在路上把大姑家的事说了一遍。

    余小鱼啧啧连声，叹道：「这些老太太都是怎么了？她自己不也是女人，怎么尽干些同性相残的事。我妈也是，什么事都偏向我，把小红当成劳动机器一样。要不是我给她拿了不少钱，我看她也能干出卖女儿给我换彩礼的事。」

    「呵，谁知道呢。还好我妈跟我奶奶不这样。」

    十几里路，汽车一会儿就到了。大姑嫁在沿口大队，离兴泰镇更远一些，村里条件也更差。汽车是开不进去了，只好停在大队晒场上，几人下车，大姑带路往家走。

    沿路遇到人，见他们来了这么多人，一个个气势汹汹，知道今天肯定有好戏要看，都远远的吊在后面，伸头缩脑地不停议论。

    大姑想起林爱国的话，知道今天要是不把婆婆彻底降服，今后自己的三个女儿都得遭殃，顿时壮起胆子放下包袱，脚下走得飞快。

    这里毕竟不是南坪大队，早就有跟李家相熟的人跑去报信了。等林家人走到大姑的婆家，大门关得铁桶一般，门外聚集着几个人，对着他们指指点点。

    「大妹，去敲门，就说你娘家兄弟来给他们拜年。」

    大姑点点头，过去把门拍得邦邦响。

    「开明，开门，我回来了！」

    林进步仗着自己这边都是大男人，根本不带怕的，也跟着高声叫道：「姐夫，在家吗？我们来拜年了！」

    林爸爸故意把手里的篮子放到地上，说道：「哎哟，快来把东西接过去，这么多肉，我都提不动了。」

    旁边有人伸头一看，忍不住惊呼：「还真是来拜年的呢，带了这么多好东西。」

    就是奶奶家给的几块咸肉，两条鱼，加上林爸爸给的香肠，林二叔给的点心，满满当当装了一篮子，看上去确实不少，反正比大姑带过去的要多得多。精华书阁

    院子里丁哐一通乱响，不一会儿，李开明顶着头上的伤打开门闩拉开了大门。

    七个大男人堵在大门口，看得他眼皮直跳，期期艾艾地开口：「大哥，你，你们怎么都来了？」

    门开了，林爸爸也不跟他客气，一脚踏进大门，一脚还留在门外，恶声恶气地说道：「你不去看我，我还不能来看看你？再不来，只怕我三个外甥女都要被你家卖完了！」

    他知道这事不是妹夫干的，妹夫还因为护着女儿受了伤。但他一个大男人，不好去揪着个老婆子说话，只好委屈妹夫先顶下缸了。

    李开明虽说不肯卖女儿，但他同样也不想家丑外扬呀。大舅哥一开口就把盖子给揭了，窘得他脸皮发热。

    看他头裹青布，支支吾吾的那副窝囊样，林爸爸气不打一处来，挤开他，迈步走进院子里。

    当初父母给大妹挑这么个男人，也是看他为人老实肯干，谁知这人老实过头了，竟然连妻女都护不住，一大家子受个老太婆的欺负。

    这边房子布局都差不多，三间正房，两边厢房全是泥墙草顶。几间房门全关着，两间厢房还上了锁。

    林爱华对三哥使个眼色，他走过去使劲一拉，门上的铁锁应声而落，两个女孩扑了出来。

    「三哥，姐姐在那边！」一个女孩着急地指着另一间厢房。

    林爱民故技重施，徒手扭锁，把李彩风放了出来。

    李彩风的眼睛肿得像桃子，一出来就扑进大姑怀里放声大哭起来，那委屈的嚎啕，听得大家心酸不已。

    「彩凤，别怕，舅舅们都在呢。」林进步抢先过去安慰外甥女。

    原先李家关起门来做事，别人家也不知道具体情况。这会儿见她一个大姑娘被锁在屋里，又哭成这个样子，也忍不住议论开了。

    外面一通闹，里屋的门终于开了，李开明的爹妈从屋里走出来。

    林爱华皱着眉头打量这位罪魁祸首一眼，忍不住摇头。

    这就是个最最普通的农村老太太，瘦瘦小小的身量，目测身高都不足一就这么个人，能欺负了大姑一大家子？

    李老头身材倒是高大，长得一脸憨厚，挤出个尴尬的笑，说道：「桂枝回来了，快让你娘家兄弟进屋坐。」

    林爸爸就是来找事的，怎么可能轻易被安抚。他沉下脸，指着李彩风问道：「叔，婶子，大过年的，把孩子锁在屋里不让去外婆家拜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给我好好说道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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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三章 上门找场子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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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不识相的李老太

    有长辈在呢，怎么也轮不到林爱华说话。她走到大姑身边，好奇地打量李家的三个姐妹。

    李彩风正在嚎啕大哭，看不清长相，另两个女孩却都长得不错。长圆脸，大眼睛，高鼻梁，英挺的秀眉仿佛画出来的一样。只可惜她们常年下地干活儿，皮肤被晒黑了不少，有些折损了美貌。

    那两个女孩见她往这边看，都友好地走过来，说道：「你是爱华？一年没见，比以前更漂亮了。」

    林爱华打着帮姐妹撑腰的幌子过来的，哪好意思承认自己连人都认不出了，装作熟络的样子点头：「彩琴，彩云，我来看看你们。」

    几个女孩差不多的眉眼，都晒得黑黢黢的，也分不清谁是姐姐谁是妹妹，林爱华干脆直接叫名字。

    李彩琴比林爱华大一岁，原本就有些泼辣，刚才就是她指点林爱民救出姐姐的。这会儿三个舅舅和大舅家的哥哥都过来给她们撑腰，她顾不上说闲话，使劲把彩凤从大姑怀里拉出来，叫道：「舅舅，你快救救我姐吧，她都快被奶奶打死了！」

    什么？孩子挨打了？

    林爸爸推开还在不停打哈哈的李老头，走过去扶住李彩风的肩膀。

    「彩凤，打哪儿了？给大舅看看。」

    李彩风抬起头，偏过脸，红肿的巴掌印顿时落入众人的眼中。

    看热闹的社员还没散呢，里面有李家姐妹的好朋友，还藏着几个暗恋者。见她原本柔美的脸颊隆起个巴掌印，嘴角破了一块，眼睛更是哭得通红，大家都忍不住了，指着李老太叫道：「大过年的，怎么能这么打孩子？」

    「就是，彩凤多乖的一个女娃，你怎么下得去手的？」

    李老太悻悻地说道：「这是我们家的家务事，要你们多管闲事？死丫头不听话，做奶奶的教训她两下怎么了？」

    呵，林爸爸冷笑：「那我倒想问问，你要她听什么话？有什么事值得你发这么大的火，又是打破儿子的头，又是扇亲孙女的脸。」

    李开明的头是他亲妈打破的？吃瓜群众一下子沸腾了。

    不应该呀，李老太太虽然不喜欢儿媳和孙女，但对家里的独苗可是一向当眼珠子疼的。把亲儿子的头都打破了，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

    李老太虎着脸，把离她最近的几个人往外赶。

    「回你们自己家去，走，都走。」

    林进步站出来，笑眯眯地拦住：「别走呀，大家给评评理，不然我外甥女被人卖了都没人知道。」

    李老头又站出来和稀泥：「进屋，咱们进屋说，外面冷，我给大家倒点热水。」

    院子里这叫一个乱呀，来的人越来越多，李老太的脸拉得老长，上去狠狠掐了林桂枝一把：「你是死人啊？大过年的给家里找不痛快。还不叫你娘家人进去，在外面丢人现眼的，早晚叫开明休了你！」

    哎哟，我的妈呀，这都什么年代了，还休妻？哪儿来那么大的脸呢？..

    这要是换个脾气火爆的，李老太太今天少不了挨顿打。

    还好，林家人都比较克制，虽说是来给外甥女撑腰，却没一上来就喊打喊杀。主要是李老太这小身板，别说林爸爸了，就算战斗力最差的林进步都能把她扛起来抡两圈，再摔她个仰八叉。

    林爸爸只是把妹妹拉到自己身边，皱眉道：「当着娘家人的面你也敢打人？」

    老太婆不识相，叫嚣道：「打她怎么了？我还想打死她呢！我们李家因为她都绝后了！」

    说着，她还追过来，伸手又要掐，被林爸爸一把推开。

    林爱华忍不住，对林爱民使个眼色：「三哥，给奶奶拿个家伙，光用手掐哪能打死人啊。」

    林爱民会意，上去拎起放在角落里的石磨盘，举到李家人面前：「来，用这个打。」

    磨盘虽然不大，实心的石头怎么也得一百多斤，就被他轻飘飘的拿在手上，跟玩似的。

    林爱国也过去，拿起靠在墙角的铁锹，抬起腿使劲一磕，小臂粗的木头顿时断成了两截。

    「用这个吧，这个打起来顺手。」

    老天，林桂枝娘家人也太恐怖了吧？看热闹的都吓得倒抽一口凉气，李老太顿时哑了火，身子不自觉地往老头后面缩。

    林爱民随手往外一丢，磨盘带着风声呼地飞出去老远，骨碌碌滚到河边才停下。

    看着大家震惊的样子，他心里得意得要死，偏偏还要做出淡定从容的样子，轻巧地拍拍手：「还打吗？」

    李老头赶忙上前赔笑：「大家都是亲戚，有话好好说，好好说。老太婆脾气不好，我替她道歉。」

    林爸爸对两个儿子的表现非常满意，给他们个表扬的眼神，自己站出来说道：「脾气不好就能天天打骂儿媳妇？脾气不好就能拿着亲孙女卖钱？我这人脾气也不太好，等下把你家房子扒了，我也向你道歉。」

    」什么卖孙女？女孩子大了不都要嫁人，我这个做奶奶的帮她挑个好人家，怎么能叫卖？」

    「好人家？你倒说说，什么样的好人家？」林爸爸冷笑一声，道：「大妹，你来说。」

    李开明着急地拉住林桂枝的袖子，用眼神哀求她不要说话。林桂枝不理，一把推开他的手，大声说道：「你这好人家可真好，就是邻村的王麻子。三十好几了，天天喝酒打媳妇。原先的媳妇被他打死了，拿了二百给你，你就要把我的彩凤推进火坑里去！」

    李老太不服气地叫道：「王麻子怎么了？人家结婚能拿二百元彩礼，彩凤过去还不当成眼珠子一样来疼？男人大点好，会疼人，就你个没见识的才要死要活的拦着。」

    唉，完了，家里这点事，全被外人听到了，让他以后怎么出门见人呀！李开明痛苦地捂住脸，低下头一声不吭。

    看着他的窝囊样，林爸爸气不打一处来，狠狠一拍桌子：「这件事我不答应！凭什么你收了钱让彩凤去受罪？要去你去，我们彩凤不去。」

    「跟这种人没什么可说的。走，你们几个收拾东西，跟舅舅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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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四章 不识相的李老太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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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五章 跟大舅回家

    哎，我这就去！」李彩琴第一个跳起来，拉着彩云先去大姐屋里收拾。

    「不许去！谁都不许走！」李老太急了，挤过去拦在房门口。

    李彩琴有舅舅哥哥撑腰，才不怕她一个小老太婆呢，只当没听见，拿出块包袱皮把大姐的衣服往里塞，李彩云也在一边帮忙。

    有了林三哥的武力震慑，李老太倒不敢动手了，干脆往地上一坐，嗷的一嗓子就哭开了。

    「你们这些白眼狼，都要气死我老太婆啦！天天在家吃我的，穿我的，我一句都不能说，还把娘家人叫上门来欺负我们！我活不成了，要被你们气死了！」

    她不敢动手，其他人就更不敢上了。他们就是看热闹的，可不想被那么大的石磨砸到头上。

    李开明尴尬地过去，想把老妈拉起来，却被她没头没脑地在身上乱拍，边拍边骂不孝子。

    林爸爸只当没看见，对林桂枝说道：「你也回屋收拾收拾，李家不容你们，还有林家呢。」

    林桂枝看看低着头挨打的李开明，再看看红肿着脸颊泣不成声的大闺女，把心一横，回屋卷出个包袱来。

    这里终归是李家的地盘，见她们真的要走，马上有李家亲戚站出来，嘴上好言相劝，实际却堵住了她们的路，不让几人往外走。

    李彩琴几个夹着包袱，被一堆人挤在门里，根本走不出去，还没李老太趁乱一扯，包袱里的东西落了一地。

    林爱华看看她们的衣服，忍不住暗暗摇头。

    这姐妹几个过得比余小红还不如，身上的棉袄破旧开线，露出里面板结发黄的棉花，袖子短得手腕都伸在外面，几双手全都长满冻疮，黑红肿胀得不成样子。

    林家人要走，李家人拦着不让，还有个老太太坐在地上撒泼打滚满嘴脏话地骂个不停。

    林爸爸火了，挽起袖子说道：「李开明，让你家人闪开点，大过年的，别惹火了我！」

    李开明苦着脸，拉住林爸爸的胳膊求道：「大哥，有话好好说，别走行吗？我肯定不会把彩凤嫁给王麻子的，你相信我。」

    「我信你？彩凤都被你妈打了，也没见你放个屁！闪开！」林爸爸使劲一推，李开明顿时踉跄着退了十多步，被后面的人接住才没有摔倒。

    几人正闹着呢，忽然有人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叫道：「都别吵了，大队长来了！」

    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拨开人群走进院子，紧紧皱起眉头，对地上的李老太喝道：「起来，别哭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刚才去叫人的小年轻不等别人说话，抢先答道：「李开明的妈收了王麻子二百元彩礼，要把彩凤卖给他当媳妇呢！」

    「什么？还有这种事？」那汉子板起脸，对李老头说道：「叔，他说的可是真的？」

    李老头支支吾吾地推脱：「我不知道，我没收钱。」

    呵，林爸爸都气笑了，上前一步：「同志，我是林桂枝的哥哥，李彩风是我外甥女。这件事千真万确，你看，我外甥女因为不同意这桩婚事，被她奶奶打了，还把几个孩子都锁在屋里。要不是我们来得及时，保不齐会出什么事呢。」

    李彩琴适时拉着姐姐转过脸，说道：「队长叔，你看我姐！」

    沿口的大队长也姓李，跟李开明家沾点亲戚关系。他看看李彩风的脸，不高兴地说道：「结婚是好事，好好跟孩子说不行吗？看把彩凤给打的，破了相还怎么嫁人？」

    哟，敢情这是李家叫来的帮手？

    林爱华心里不痛快，手底捏着个法决，只要他再敢偏帮，保证让他立马倒地不起。

    还没等她动手，林爱国走了过去，拔出根大前门递过去：「同志，怎么称呼？我是南坪大队的队长林爱国，林桂枝是我大姑。」

    听他自报家门，李队长的眼睛一亮，立马伸出双手热情地说道：「是林爱国同志呀！我正想过几天上门去找你呢，可巧你就来了！」

    林爱国迷糊，其他人也不懂李队长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热情。不过，他马上就揭晓了答案。

    「你们大队办的那个鸡场，听说一天能收百十个蛋？林同志，你养的是什么鸡，能不能匀点给我们？」

    哦，原来是这事啊。南坪大队的养鸡场因为高产，年前公社开会时都特意表扬过，被人惦记上实属正常。

    林爱国正要跟他拉拉关系，立马笑道：「没问题没问题，等这件事处理完，我给你送点鸡苗过来。」

    「谢谢，太谢谢了！林同志，你可帮了我们大忙了，我替大家谢谢你！」李队长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握着林爱国的手摇了几分钟都不舍得放。

    林爱国好不容易抽出手，指指大姑，说道：「李队长，我爸想接大姑和几个妹妹回去玩几天，等李家处理完王麻子的麻烦再回来……」

    李队长完全不管李老头和李老太了，欢快地点头道：「行，赶紧去吧，晚了路上不好走。」

    「没事，我们开车来的。」林爱国对李彩琴使个眼色，她立马转头拉上大姐往外走。

    李老太见连自己大队的人都不帮她，立马急了，紧跑两步往大门前一躺，哭喊道：「不能走！林桂枝你要走自己一个人走，把我孙女留下！」

    李队长还等着南坪大队的高产蛋鸡呢，紧走两步过去指着李老太骂道：「起来！她们去舅舅家玩几天，又不是不回来，你嚎个什么？」

    李队长可不是林爱国，人家年纪大，资历深，在沿口大队基本就是一言九鼎，谁都不敢顶撞。

    可是，李老太不顶撞不行啊。二百元钱，她还没捂热呢。

    「别人都能去，让彩凤留下。王家过几天就来接亲了，她得在家准备嫁妆。」

    李彩风咬着唇，终于说话了。

    「这门亲事我不同意。舅舅，我们走。」

    李老太立马跳起来，吼道：「从来嫁人都是长辈做主，哪有你说话的份儿？不许走，王家你不嫁也得嫁！」

    林桂枝气极了，反倒不骂了，对着李开明冷冷说道：「李开明，你说句话。你也要把彩凤嫁给那个王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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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五章 跟大舅回家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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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老实男人是个什么鬼

    李开明为难地看看媳妇，看看女儿，又看看妈，苦着脸说道：「不嫁，肯定不能嫁，咱们进去从长计议，有话好好说。」

    「从长计议？今天早上我出门的时候你是怎么答应我的？你说你会保护女儿，你说你不会答应你妈的无理要求，你说到做到了吗？」

    李开明低着头，小声辩解：「妈只是一时转不过弯来，你多给我几天时间，让我好好劝劝。」

    林桂枝失望地推开丈夫的手：「大哥，我们走吧，我不想跟他们家多说什么了。」

    林爸爸冷眼旁观，也对这个所谓的老实人失望至极。

    四十多岁的大男人，站起来虽不能顶天立地，又怎么会连在自己家里护住妻女不受欺负都做不到？关键还是他不想做。他要是真的硬气起来，李老太一个小老太婆还能反了天去？

    「爱兵，爱民，送你大姑她们回去。咱们几个下一批走，我看谁敢拦着。」

    林家人把大姑母女护在中间，硬生生挤出院门，一起走向大队晒场。一边走，李队长一边拉着林爱国说话，根本不理李开明一家。

    李老太急了，一路呼天抢地，边追边骂，李开明父子也连忙跟了出来。

    热闹还没瞧完，大家都不顾寒冷跟在后面，还有好事使坏的人不怕累地跑去通知了王麻子。

    林爱华略一思索，对余小鱼说道：「我开车送她们回去，你留下看看情况。护着点我爸，别让人伤着他。」

    「放心吧，我肯定保护好老丈人，还有几个舅哥。」余小鱼笑嘻嘻的，浑然没当回事。

    林爱华接过钥匙，跑过去发动汽车，叫大姑母女坐好，把家里那一大帮子男人全留下了。

    汽车驶出村子，开上平坦的黄土路，再也看不到沿口大队低矮的茅草房子。李家姐妹回头看看，纷纷打开了话匣子。

    「爱华，你还会开车？这是你的车吗？你也太厉害了！」最外向的李彩琴把头伸到前面，兴奋地东看西摸。

    李彩云最小，腼腆地笑着，紧紧抱住自己的包袱，眼中也是藏不住的好奇。

    离开可怕的李老太，李彩风的精神终于放松下来，沙哑着喉咙说道：「谢谢你，爱华。今天你能来，我真的是太高兴了。」.

    林爱华从后视镜里瞥了一眼她红肿的双眼，淡淡笑道：「谢什么，我们是姐妹，这不是我应该做的吗？」

    这世上哪有什么应该，不过都是情分。林爸爸要护外甥女，她作为女儿当然要跟来。

    不过，说两句好话又不用花钱，林爱华只一句话就把单纯的表姐哄得眼泪汪汪的。

    大姑心疼地把大女儿抱在怀里，轻声安慰道：「彩凤，不怕，咱们去舅舅家。你大表哥现在是大队长，回了南坪大队，谁都别想再欺负咱们了。」

    李彩琴笑道：「是啊，李大队长都跟我哥客客气气地说话呢。」

    李彩云小声插嘴：「还有三哥，三哥的力气好大呀！」

    李彩风想到几个舅舅和哥哥，脸上终于露出个笑容，扯到嘴角，又忍不住嘶了一声。

    林桂枝心疼地摸摸女儿的脸，恨恨地说道：「死老太婆，下手也太狠了。你爸也是，他是个死人吗？你奶奶要打你，他就算不敢还手，难道连拉也不敢拉？」

    李彩风反过来安慰妈妈：「妈你别生气了，只是点皮外伤，过两天就能好。我爸拉了的，不过奶奶太凶了，他拉不住。」

    林桂枝看着女儿，没好气地说道：「屁的拉不住，他就是个大孝子，天大的事都没他老娘重要。他娘养大他不容易，所以别人都得站着不动任她吃肉喝血？这个窝囊废！这次他要还是拎不清，我就不回去了！我跟他离婚，咱们娘儿四个一起过。」

    那时候的女人还真没几个敢离婚的，林桂枝说的其实也是气话。不过，这次的事要是不能妥善解决，李家要是还敢拿着彩凤换彩礼，林桂枝是绝对不会再带着女儿回去的。

    有了娘家兄弟的支持，她这次说话十分硬气。

    林爱华什么都没说，把车开得飞快。清官难断家务事，来人间历练了半年，她早已认清了这一点。反正不管大姑最后做出什么决定，她支持就是了。

    等她把车开到晒场上停稳，打开车门扶大姑母女下车，马上就有人围过来。他们还不知道事情始末，只笑着跟大姑打招呼。

    「桂枝呀，这是特意回家接女儿来看外婆的？」

    林桂枝挤出笑脸胡乱点点头，拉着三个女儿犹豫道：「爱华，我们去哪儿？」

    林爱华不想大过年的给奶奶添堵，对她们几个招招手：「去我家，我先把你们送回家再去把我爸他们接回来。」

    林妈妈早就伸长脖子在家等着了。见到彩凤几个都来了，赶紧把她们让进屋里端茶倒水拿点心。听说几个孩子都没吃午饭，又赶忙去厨房安排。

    林爱华把她们安顿好，把车开回沿口大队时，大队部正聚集着一大群人，吵得不可开交。

    见她来了，一直伸着脖子看热闹的余小鱼连忙挤出来，主动介绍状况。

    「王麻子带着一大家子人来了，正在跟李家打嘴仗，估计一会儿就该动手了。」

    「我爸他们呢？」林爱华在人群中寻找着林爸爸。

    「你爸说不关他的事。今天初二，该着你大姑回娘家，他只是来接人的。」

    哈，老爸学聪明了，还知道置身事外。不过，这件事肯定不会这么轻易解决，还有得吵呢。

    「走，我们进去看看。」

    两人又挤进去，里面王家人正跟李家人吵得不可开交。林爱华看看那位传说中的王麻子，忍不住直摇头。

    这是能拿得出二百元彩礼的人家？那男人自己穿着一身破烂的棉袄，袖口前襟脏得发黑，头发也不知多久没洗过了，一缕一缕黏糊糊的，还沾着草屑。

    他身边有个老太太，手里抱着个三岁大的孩子，听话里的意思，那是王麻子前面媳妇留下的，是个男孩。这孩子一双眼乌溜溜的倒是灵活，只可惜小脸脏兮兮，脸上抹的鼻涕道道沾上灰，活像只小花猫。

    好家伙，林爱华直呼好家伙。

    今天他们要是不来，李彩风就会被送去这样的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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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借钱娶媳妇

    林爸爸见女儿来了，连忙招手叫她过去，问了几句话后，嘱咐道：「你跟小鱼去车里坐着，别在这儿跟着掺和。等会儿打起来可别伤到你。」

    林爱华笑嘻嘻地说道：「不怕，我躲你们身后。」

    林爱国让出个位子，林爱华钻过去，问道：「吵出结果来了没有？」

    林爸爸笑笑：「差不多了。」

    女儿来了，他也就不再旁观，走过去拉开李开明，对王麻子说道：「行了，别说这些没用的。买卖婚姻违法你知道吗？赶紧拿上你的钱走人，不然我报公安，把你们全抓起来！」

    有了李大队长的支持，此时沿口大队的人除了李开明一家，全都一边倒向林爸爸。他的话音一落，大家就跟着起哄。

    「就是，你个老光棍，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的样子！带着个拖油瓶，还想娶人家黄花大闺女？真是笑话！」

    「看你穷成这样，一天两顿玉米糁粥吃得起不？你那二百元钱不会是偷来的吧？」

    「肯定是偷来的，快报公安，来抓贼！」

    王麻子急了，伸手去抓刚刚喊抓贼的小伙子，却被人家轻易跑开，在院子里转着圈地遛他玩。

    旁边人一阵哄笑，王麻子气得直喘气。

    「那钱不是偷的，是我家所有亲戚一家几十给我凑的！今天必须让李彩风跟我走，不然我跟你们李家拼命！」

    追不上小伙子，他转头去找李老太，扯着她的衣襟不撒手。李开明跟李老头上去解救李老太，王家人去帮王麻子，眼看就要打起来了。

    林家人两边都不帮，站在一边看戏。

    李老太被纠缠得发晕，看不得林家人置身事外，马上指着林爸爸叫道：「要媳妇你跟他要去，是他把人抢走的。不单是彩凤，其他两个丫头全被他抢走了。」

    林家六个大男人，站在那里就像一堵墙，王麻子想找他也得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

    他把头摇得拨浪鼓一样，只抓着李老太：「这我不管，钱是你拿的，你就得负责给我媳妇！」

    刚才遛他的小伙子又远远地叫道：「对，谁拿你钱了你找谁。李老太年纪虽然大了点，娶回家你也不亏！」

    旁人发出一阵哄堂大笑，有人跟着打趣：「周曙光，你小子损不损啊？人家是讨媳妇还是讨个祖奶奶回去供着？」

    李老太气得发晕，对着周曙光破口大骂，奈何那小子只在外围耍嘴皮子，就是不肯过来，她也无可奈何。

    林爸爸看他们这么闹也没个结果，为了外甥女，他还是主动站出来，说道：「王麻子，听哥一句劝，把彩礼钱拿回去另找个合适的人家。你这年纪都快能给彩凤当爹了，还要娶她个黄花大闺女，你羞不羞啊？」

    王麻子还有些不肯收手，抱着孩子的女人在一边劝道：「儿子，这媳妇咱不要了。还没过门就闹成这样，娶回去也没法好好过日子，说不定三天两头就往娘家跑，谁有空天天过来找？听妈的，拿了钱咱们回家，妈找人给你另说一个。」.

    王麻子是见过李彩风的，心里委实放不下，迟疑道：「可是，我明明跟她家说好了初六就过来迎亲的，现在退亲再另找，还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

    他妈恨恨地说道：「你没见人家那么多娘家哥哥全都不答应吗？听妈的，妈帮你另说个小寡妇，根本用不上这么多彩礼！」

    林三哥见王麻子朝他看，立马做出一副凶恶的样子，把拳头捏得嘎巴响，其他几人也一起对他怒目而视。

    王麻子再怎么舍不得也只好认了，转头去找李老太。

    「不嫁就不嫁吧，爷拿着钱还怕娶不着媳妇？钱还我，我们回去。」

    李老太拿到手的钱再想让她拿出去，无异于割肉一般，立马躺倒在地上撒泼打滚，只叫他们找林家要人。

    李老头缩着脖子躲在人群外不吭声，李开明上去劝了几句，被他妈劈头盖脸一顿臭骂。

    连李大队长说话也不好使了，李老太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随你怎么说怎么骂，就是不肯还钱。

    林爱华也不管。这是李老太跟王麻子的纠葛，关她老祖什么事？有本事去林家要人，那时候她才会出手。

    不过，她觉得就算自己不出手也没关系，自己老爸和哥哥都很能扛事，她安心吃瓜看戏就行了。

    不过，这戏没一会儿就到散了。李开明终于硬气了一回，自己回去翻箱倒柜把钱找出来，当着大家的面数了两遍，塞到王麻子的手里。

    「钱还你，大家做个见证，以后我们两家没有半点关系。这可不算退婚，我们家彩凤从头到尾压根就没答应过嫁你！」

    王麻子沾着口水又点了一遍，把钱塞进怀里，还伸着手说道：「钱不够，还得再付我点利息。」

    李老太一听就跳了起来。原本儿子把钱还给人家就已经跟割了她肉一样，还要利息，这不是挖她的心肝吗？

    「你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还来跟我家要利息？你也不打听打听，我李家人是好欺负的吗？」

    反正结不成亲，王麻子说话一点都不客气，吼道：「这钱是我借的，我要付别人利息。你耽误了我娶媳妇，利息当然该你来付！」

    「我呸，你个二婚头带个拖油瓶，还要借钱娶媳妇？真是打的好主意！好在我家彩凤没嫁给你，像你这样的，这辈子都别想讨到老婆！」

    李老太跳着脚的骂街，以此缓解自己的心痛。冷不防旁边有人阴阴地说了一句：「借钱娶媳妇，媳妇到家了再帮着挣钱还债。好家伙，这是让人家自己出钱娶自己呀！」

    大家听得又是一阵大笑：「周曙光，怎么哪儿都有你小子？你该不会是也想学人家借钱娶媳妇吧？」

    这么一笑，气氛轻松了不少。林爸爸看看天都快黑了，懒得再多纠缠，从袋子里掏出十元钱来扔给王麻子。

    「拿着，回去给孩子整件像样的衣服，别再喝酒了，不然连小寡妇都看不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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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七章 借钱娶媳妇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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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贴心的娘家人

    王麻子只是不甘心地随便找个借口闹一闹，谁知还真的弄到了钱。反正他一点损失都没有，乐呵呵地拿着钱带人走了。

    李老太白忙一通，什么都没捞着。钱没了，儿子的头被她打破，媳妇孙女都离了家，自己还成了大家的笑柄。

    见林爸爸大方，她眼睛骨碌碌乱转，还想在他身上刮点油下来，被李老头下死力拖回了家。

    林爱国又掏出烟来散了一圈，感谢大家仗义执言，热闹了几句，这才由林爱华发动汽车准备回家去。

    大家都挤上了车，李开明不知从哪个角落钻了出来，拉住林爸爸的袖子，挤出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来。

    「大哥，事情都解决了，能不能让桂枝她们回来？」

    这妹夫虽然懦弱，但终究人不坏，林爸爸也不想跟他闹僵了。不过，人现在是不能放的，必须给李家个教训，不然这种事保不齐哪天还会再次发生。精华书阁

    他扯开李开明的手，冷笑道：「过几天吧。几个孩子一年没见外婆了，让她们多玩几天。」

    「可是，她们不回来，家里没人做饭呀……」

    李开明还想再求，林爸爸早沉下脸一把关上车门。林爱华一脚油门，车子掀起尘土，崩了他一脸。

    林进步刚才没怎么敢蹦跶，这会儿车上都是自己人，他倒话多了起来。

    「大姐嫁的这是个什么人啊！我还以为他舍不得大姐和几个闺女，原来是指着她们回家做饭呢！」

    林二叔也摇头叹息，说道：「让大姐在家多住几天。爱珍一个人睡，可以跟彩凤她们挤挤。」

    林进步也赶忙说道：「我们家也能挤出一张床来。」

    今天两个弟弟虽然没怎么出力，但人好歹是跟来了的，这会儿还能想着安置林桂枝一家，林爸爸也深感欣慰。

    他没急着拒绝，点头道：「晚上回去再看着安排吧。老二老三，你们跟着忙了半天，晚上就别回去了，在我家随便吃点。」

    林进步立马高兴地应道：「好啊，今晚咱们几个好好喝两杯。」

    几人回到家，林妈妈都已经安排好了。大姑晚上去奶奶家睡，正好跟老太太说说话。三姐妹一个跟林爱华挤挤，另两个在杂物间搭了一张简易床，已经铺好了棉被。

    这晚，林爸爸整了一桌好菜，林桂枝也陪三个兄弟喝了两杯。席间，林妈妈不停地给李家三姐妹夹菜，恨不能把桌上的肉全堆到她们碗里。

    林爱华一点都没吃醋，要不是看她们碗里的菜已经冒尖，她自己也想夹。这三姐妹太瘦了，肯定平时都没怎么吃饱过。

    等大姑跟着三叔走了，林爱华问道：「谁晚上跟我一起睡？」

    李彩琴立马叫道：「我，我跟爱华妹妹睡！」

    「行吧，我们先帮彩凤和彩云收拾好再回房间睡觉。」

    怕姐妹几个刚来不适应，林妈妈和林爱华一起，给她们几个安排得妥妥帖帖。怎么洗漱，衣服放哪里，被子够不够厚，晚上睡觉冷不冷，要不要灌个汤婆子，林妈妈事无巨细全都照顾周全了，等她们小姐妹都睡下，这才自己回屋睡觉。

    那两个人能不能睡好林爱华不知道，她只发现李彩琴适应得比谁都快。洗干净手脚，她脱下厚重的大棉袄钻进被子里，立马开心地笑道：「爱华，你家被子是新棉花吧？好暖和呀！」

    不等林爱华回答，她又叫道：「咦，你枕头里装的什么，可真香。我的枕头是稻壳做的，睡在上面咔嚓响，还扎脸呢。」

    林爱华的枕头是她自己做的，里面装了干花瓣、茶叶，还有一些助眠安神的草药。稻壳枕头她刚来时也用过，确实不太舒服。

    两人各睡一个被窝，吹了灯头靠头说着悄悄话。基本是林爱华问，李彩琴答，没一会儿，这个心直口快的女孩就把家里的事全跟小表妹说了。

    能有什么呢，无非就是一个恶毒的奶奶重男轻女，一个懦弱的爸爸唯唯诺诺，慈爱的妈妈勉力为她们撑起了一片天，现在却有些撑不住了。

    对林爱华来说只要动动手指就能解决的事，却像山一样压在这三个女孩的头上。要是没有舅舅家的干涉，恐怕她们全都会被李老太榨干最后一点价值。

    至于嫁人后过得如何，李老太跟本不关心。

    李彩琴说着说着，连打了两个哈欠，林爱华轻轻拍拍她的肩：「睡吧，明天我带你们去镇上玩。」

    说好去镇上的，谁知竟去不成了。当天夜里就下起了鹅毛大雪，雪花落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整个村子都盖上了厚厚的雪，要想出去，只能踩着积雪步行。

    另两个姐妹已经起床了，正在厨房帮着林妈妈做早饭。

    过年家里准备的东西多，林妈妈烧了一锅稀饭，再蒸上馒头、米糕，还特意给几个女孩煎了荷包蛋。看她们几个吃得香甜，林妈妈欣慰地点头，忍住眼里的泪。

    「多吃点，不够舅妈再去给你们做。」她摸摸李彩云的辫子，彩云羞涩地抬头，笑道：「够了！舅妈，你家的饭菜真好吃！」

    三个女孩又瘦又黄，可见一年到头也吃不上什么好东西，看得大家都心疼不已。

    吃完饭，林妈妈去屋里转了一圈，拿出来三件旧棉袄。

    一件她自己的，一件儿媳妇换下来的，还有一件是林爱华的。正月里不能动针线，镇上的商店也没开门，想给她们新的一时也没处弄去，只好先凑合着穿了。

    彩凤一个劲地推辞不肯要，最后看舅妈都有些生气了，只好红着脸接过，带着妹妹把身上的破旧衣服换下来。

    没一会儿，林爱珍也踩着雪来了，带来三双厚袜子。

    姐说了一会儿话，又一起去奶奶家。

    林奶奶昨晚已经听女儿说了李家的事，今早对李彩风姐妹格外怜惜。不但给包了压岁钱，还拿出许多点心，给她们每人口袋里都塞得满满的。

    三姐妹到了外婆家，有衣服穿，有钱拿，不用干活儿也能吃得饱饱的，脸上终于都有了笑模样。

    林奶奶把桂枝拉到自己房里，问道：「今后你有什么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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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八章 贴心的娘家人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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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 谁离了谁不能活

    林桂枝原本还带笑的脸一下子冷了下来，沉默了半晌，才说道：「开明人不错，可他太迁就他那个娘了。原本不管她怎么对付我，我看在夫妻几十年的份儿上还能忍，可她要卖我的女儿，这叫我怎么忍？」

    林奶奶叹口气，有心劝劝女儿，却不知怎么开口。

    将心比心，要是她的婆婆要把桂枝、慧娥卖给那样的人家，她也得跟人拼命。还好她上头没有婆婆，什么事都是自己做主，没吃过这样的苦。

    也正是因为没吃过婆婆的苦，当初嫁闺女时她才没有好好挑婆家，只看小伙子人不错，也就应了亲事。

    唉，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她拍拍林桂枝的手，安慰道：「你就在我这儿住着，李开明要是来接你，咱们就跟他约法三章。他要是不来……」

    林桂枝抢着说道：「不来我就跟他离婚，我自己带着女儿过！」

    林奶奶赶紧阻止：「大正月的，快别胡说。多大的人了，孩子都快出嫁了，离什么婚？离了你一个女人可怎么活？」

    「我怎么就不能活了？在那个家里，地是我跟孩子们种，猪是我们养，洗衣服、挑水、做饭，哪一样不是我们做的？离了他我活得好好的，反倒是他离了我们还不知道怎么活呢！」

    林桂枝没说错，她们四个一走，李家顿时一片愁云惨雾。

    李老太钱一分没捞着，反倒丢了人，坐在家里扯着嗓子叫骂。骂完媳妇骂孙女，骂完儿子骂老头，骂得两个男人全都缩着脖子躲在屋里不出声。

    骂到晚上，家里冷锅冷灶，什么吃的都没有，她只好又把两个男人叫出来，跟她一起烧火做饭。

    十多年不做，她都快忘了锅铲怎么拿。好不容易熬了一锅糊糊粥，就着林爸爸送来的馒头，几人凑合了一顿。

    不同于李家人，林桂枝母女在娘家过得就太开心了。姥姥疼，舅舅爱，还有舅妈和一众兄弟姐妹每天陪着玩耍。

    林爱珍原先跟林爱华比较时总是输，现在跟李彩风几个一比，陡然就觉得自己太厉害了。她不但在镇上上学，还处了个城里的对象，对象还舍得给她花钱，怎么看都比几个表姐妹强。

    这下子有了对比，她说话也不冒酸水了，也不去惦记林爱华的好东西，反倒把自己不穿的旧衣服拿了几件过来，硬是塞给了李彩云。

    她的身材娇小，三姐妹里只有李彩云跟她差不多。

    雪停后，道路泥泞，李开明没来，林桂枝也不提，就这么住在娘家，每天走走亲戚，日子一下子逍遥了起来。

    林爱华去跟徒弟把车借来，拉着林爱珍和三姐妹去镇上玩。

    今天是开市的日子，镇上十分热闹。姐学着城里人的样子，一人买个红气球拿在手里，然后去饭店吃点心，去照相馆拍照片，去百货公司买衣服。

    也不都是林爱华买单，姐妹几个个个都抢着付钱，只是在买衣服时，李彩凤拉着林爱华的手，死都不肯让她买。

    她们手里只有林奶奶给的每，还不够买只袖子的呢。

    「我们有衣服穿，你看，我这件棉袄还是新的呢！」李彩琴指指身上的旧衣服，拉着林爱华就往外走。精华书阁

    林爱华没办法，只好作罢，给她们每人买了条丝巾，也没忘记林爱珍。

    林爱珍系上丝巾，对着镜子美了半天，有心去找刀哥，又怕被他看到自己这几个漂亮的姐妹，心里好一通犹豫。

    林爱华看出她的心思，暗暗翻个白眼。

    果然，姐妹什么的都是假的，她这个小堂妹还是防着大家呢。

    几人又逛了会儿，赶在午饭前开车回家。原本林爱华是想请她们下馆子的，奈何几个姐妹全都不肯，说是家里的饭菜更好吃。

    知道她们是怕花钱，林爱华只能作罢。

    回家正吃着饭呢，林进步来叫，说是李开明来了，想接媳妇孩子回家。

    李彩风几个放下筷子，脸上的笑容全都消失了，有些担心地看着两个舅舅。

    林爸爸拍拍李彩风的头，安慰道：「别怕，原先是舅舅不知道，现在知道了，肯定不会再让你们受欺负了。」

    李彩琴说道：「大舅，三舅，我们能不回去吗？我们会干活儿，开春了我们几个就跟大家一起下地，挣的工分全算你们的，只要给我们一口饭吃就行了。」

    真是说的孩子话，她们的户口都不在这儿，哪里有活给她们派呀。

    林爸爸也不提这事，反倒点头说道：「放心吧，在舅舅家饿不着你。」

    林爸爸跟着林进步走了，姐妹几个都担心得没了胃口，还是被林妈妈强制着把饭吃完，几个小姐妹又全坐到林爱华房里。

    几天下来，她们早就混熟了。

    「姐，爸妈要是都叫咱们回去的话，我跟彩云跟他们走，你留在舅舅家。我怕奶奶又收了钱把你卖给老光棍！」李彩琴抱着彩凤的胳膊，脸上满是担心。

    李彩云也说道：「还是我一个人回去吧，奶奶上次也想卖彩琴来着。」

    姐妹几个都苦着脸，好像回去就是往火坑里面跳。

    「不会的，你们要相信大舅舅。」林爱华也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只好陪着她们闲聊，一边将神识探入奶奶家，看看他们到底怎么说。

    李开明家吃了几天的糊饭，李老太实在受不了了，又不说不许林桂枝回去的话，反倒催着儿子来接人。

    李开明步行来的，地上还湿着，踩了满脚的泥，一步一滑走到丈母娘家。

    林进步开的门，他才刚进去，林桂枝板着脸，哗啦在他脚边倒了一盆脏水，倒完头也不回地回房去了。

    李开明看出媳妇还在生气，堆起笑脸先跟林进步打招呼，又去里屋见过丈人丈母娘，被林奶奶劈头盖脸好一顿训。

    这事确实是李老太做得不对，挨训就挨训吧，为了接媳妇回家，他也只好听着了。

    林奶奶把女婿骂得跟孙子似的，出完气，她把林桂枝叫过来。

    「好了，开明也知道错了，你收拾收拾，带着孩子们回家去吧。」

    林桂枝偏过头不肯看她男人，强硬地说道：「妈，我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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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三十九章 谁离了谁不能活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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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赶走窝囊废

    桂枝，别气了。跟王麻子的亲不是退了嘛，妈也是好心办坏事……」李开明陪着小心哄媳妇，谁知一句话就把林桂枝气得够呛。

    「好心？她好心就让彩凤嫁个老光棍当后娘？好心她锁着粮食，连饭都不叫我们吃饱？她要是好心，我还是菩萨呢！」

    「滚，你给我滚，回去守着你妈过，我们不伺候了！」

    李开明被她的泼辣样子吓得直缩脖子，话都不会说了。林桂枝原先受了委屈也不过就是躲在被窝里哭几声，他说几句好话就能哄好，今天哪儿来这么大的火气？

    林奶奶赶忙在一边打圆场：「行了，你俩都少说几句。」

    「美丽，中午加两个菜。进步，去把你大哥叫来，陪开明喝两杯。」

    林爸爸来了也没用，他一点不向着妹夫。三个外甥女天天在家干活儿，手指冻得好像烂萝卜，脸都皴了，裂了许多小口子。他这个当舅舅的看着都心疼，也不知道李开明这个亲爹怎么看得下去的。

    随便李开明怎么说，林爸爸就一句话：「让桂枝她们在家多玩几天，我家不缺这一口饭。」

    林桂枝见大哥支持，腰杆更硬了，丢下筷子问道：「叫我们回去，你跟你妈可说好了？」

    李开明一呆：「有什么好说的？彩礼钱都退了，彩凤肯定不用嫁给王麻子。」

    「不嫁给王麻子就完了？彩凤今年多大？过完年21了！就因为你妈怪我生不出儿子，活活压着彩凤她们给家里干活挣工分。21的大姑娘，还闹出这种事，是你说一句没事就没事的？」

    「那你还要怎么样嘛……」李开明一句话又激起了林桂枝的火气，连林奶奶都听得直摇头。

    看来女孩子嫁人也不能光看人老实，有些老实人说出话来能噎死你，关键他还不知道自己哪儿错了。

    林桂枝深知他的脾性，跟他吵一点用都没有，只能把自己活活气死。

    她压住脾气说道：「前些天周家来提亲，我看周曙光人不错。你回去跟你妈商量商量，要是能答应，我就带女儿回去，要是不答应，咱俩就离婚，女儿的婚事以后全由她们自己做主。」

    周曙光？这人林爱华很有印象。不就是那个叫来李大队长，后来又在大队部遛王麻子的人吗。原来他是彩凤的对象啊，难怪那么帮她。

    肯定又是李老太婆索要彩礼棒打鸳鸯，林爱华稍微一想就知道了。

    果然，李开明说了：「周曙光不行，我妈要一百元彩礼他家都拿不出。」

    「彩礼彩礼，你就知道彩礼！你是嫁女儿还是卖女儿？」

    林桂枝气得站起来，指着李开明的鼻子怒骂：「别说什么你家养大彩凤不容易，要点彩礼怎么了的鬼话！彩凤才那么一点点大就每天帮着家里干活儿，洗衣服做饭打猪草，大了后下地挣工分，干得比男人还多。你家的活大部分都是我跟女儿们干的，是我养着你们，不是你们养着我！」

    「彩凤是我女儿，不是你家挣钱的工具！滚，你给我滚！谁能给你生儿子你找谁过去，老娘不伺候了！」

    林桂枝连饭都不给他吃了，抢下他的碗，拉住胳膊使劲把人推出去。

    好家伙，妹妹终于爆发了。林爸爸假模假式地在一边劝了几句，一点没出力，任由林桂枝把李开明推出大门，又把门使劲关上。

    李开明拍了两下门，里面又传出一阵骂声。已经有路过的人往这边看了，李开明不好意思继续纠缠，只好低着头灰溜溜地往回走。.

    等外面没动静了，林爸爸才问道：「大妹，你准备怎么办？要我们做点什么？」

    林桂枝吸吸鼻子，说道：「不用，我们总归是要回去的，不过我得让他答应彩凤的婚事。两个孩子好了好几年，就因为彩礼的事一直耽搁着。这次要是不逼着他下决心，以后就更没机会了。」

    林爸爸叹口气，爱莫能助。

    李开明人也不坏，就是窝囊，被个老太婆拿捏得死死的。老婆孩子都是他的，他说一句话，他妈还能把他怎么着？不过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地闹一通，你绷住不就行了嘛，难道她还真的舍得去死？

    别人家的事，他也不好过多插手，只点头道：「你安心住着，初八我家搬进新宅，老宅子空了，你可以过去跟几个孩子一起住。」

    林爱华听了半天，见他们又坐下继续吃饭，赶紧收回神识，对李彩风笑道：「彩凤，听说你有对象了，什么时候结婚？我给你包个大红包。」

    李彩风的脸一红，忧虑地低下头：「恐怕结不成了。」

    她也没瞒着林爱华，跟周曙光的事，两个妹妹都知道，也很支持她。全家不支持的只有她那一心钻进钱眼里的奶奶。

    「我奶奶跟他家要一百元彩礼，他家拿不出。原先还能想办法凑凑，现在王麻子给过二百，估计她还要再涨价。」

    「唉，就这样吧，我这一辈子都不嫁人了，就给她当牛做马。等她哪天咽了气，我才能过点好日子。」

    这事两个妹妹也帮不上忙，她们也面临同样的命运。

    林爱华眼珠一转，笑道：「这事好办呀，只看你跟周曙光是不是真有感情了。」

    李彩风的眼睛一亮，问道：「有什么办法？好妹妹你快说！」

    「嘻嘻，王麻子能借钱娶媳妇，周曙光也能嘛。只要你不嫌他家穷，嫁过去以后肯跟他一起还债。」

    李彩琴立马拍手叫好：「对，叫姐夫借钱，先把人娶回去。」

    李彩风忧虑地叹口气：「谁肯借他那么多钱啊？一百还好，我们紧几年总归能还清，要是奶奶非得要二百元彩礼，有人肯借我都不敢要。」

    三姐妹满脸丧气，林爱华还非得管这件事了。

    「余小鱼你见过吧，就是前几天开车的司机。他在县城上班，工资高得很。不管一百二百，只要你开口，他肯定借给你。」

    「真的？」李彩风欣喜地跳起来，「他真肯借钱？那你帮我去说说，我给他打借条，这钱我肯定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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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亲事定了

    这傻孩子，还没嫁过去呢，就先想着要帮婆家还钱了。

    林爱华可不肯就这么借她钱，她得看看周曙光这人怎么样，值不值得李彩风的付出。

    「不急不急，你先在这儿住着。钱随时都可以借，咱们得先把事情处理好。不然以后彩琴、彩云照样得走你的老路。」

    李彩琴笑道：「我才不怕呢。她要是敢卖我，我就敢去公社告她。」

    小丫头说得简单，这种家务事，只要不闹大，一般都没人管。三姐妹的悲剧全是李老太一手造成的，解决这件事的关键还得看她们的窝囊爸。只有他真正立起来，才能保住老婆孩子不再受苦。

    反正林爱华不急，急的是李家人。

    李老太见儿子一个人灰溜溜地回来，半边裤腿都沾满了泥，气得把他一顿好骂，边骂边拿个刷子蘸着水帮他刷裤腿。

    「林桂枝这个泼妇，当初我真是瞎了眼，才会给你娶这么个女人！儿子，这媳妇咱不要了，跟她离婚，妈给你重娶个黄花大闺女，再生个大胖孙子！」

    李开明听她又在大放厥词，终于忍不住吼道：「你不要我要！桂枝为这个家做了多少，你为什么总是看不到？孙子，你就知道孙子，那么好的三个孙女，你为什么就是不喜欢？」

    「孙女有什么用？早晚还不是别人家的人。只有孙子才能传宗接代，才能给你养老送终！」李老太也火了，开始捶胸顿足，大骂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说着说着，又扯到她当年生孩子难产，九死一生才生下李开明，落下一身的病，连带着把李老头也臭骂了一顿。

    反正就是全世界都对不起她，大家都该让着她才对，不然就是白眼狼，就是没良心，就是不孝子。

    李开明低着头，自己坐在灶膛后面烤裤子。媳妇女儿都不在家，家里的鸡没人喂，地没人扫，饭也只有李老太煮的能照见人影的稀粥。李老头只会在一边缩着脖子叹气，连伸手添把柴都不愿意做。

    到了这会儿，他才真的明白了，原来家里的事真的都是林桂枝母女在做。没了她们，这个家都不能称之为家，简直像地狱。

    中午吃得饱，晚上他连粥都没喝，自己一个人裹着被子躺在床上，两眼望着黑乎乎的屋顶，冷得直打哆嗦。

    原先有媳妇一起睡，同样的床，同样的被子，他一点都不觉得冷。媳妇晚上还会烧一盆水给他烫脚，洗完热乎乎地睡觉。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只有呼呼的北风和老妈无尽的怒骂。精华书阁

    第二天，李老太又只是煮了一锅粥，热了三个馒头。那粥就是昨晚李开明没吃的，又加了些水，一粒米都捞不到。

    李开明心里堵得难受，勉强把粥喝完，说道：「爸，妈，前些天周家不是来给彩凤说亲嘛，我去他家一趟，让他找个时间把酒办了。」

    「什么？周家？」李老太立马放下碗，叫道：「那个穷鬼，彩礼都拿不出。不行，这事你别管，我给彩凤另找个人家。」

    李开明这下终于强硬了起来，说道：「能拿多少拿多少，彩凤今年21，不能再拖了。这事你别管了，我去跟他说。」

    结果可想而知，李老太又唱了一出大戏，只可惜这次儿子说什么都不肯听她的了，她要是不答应，周家给的彩礼李开明就自己拿着，一分都不交给李老太，让她人财两空。

    李家这一仗到底是怎么打的林爱华不知道，她只知道初七这天，李开明又来了，带来个好消息。跟周家的亲事说定了，彩礼一百元，周家说这几天就送去。

    有情人终于能成眷属，林爱华也替表姐高兴。

    不过，大姑还是不肯跟李开明回去，她根本不相信李家人。

    「你先回去吧，等周家过了礼，定了婚期你再来接人。我带着几个孩子好好歇歇。几十年了，我好不容易才过上几天正常日子，不想这么早回去。」大姑冷冷地说完，就把门一关，随便李开明怎么叫都不理。

    李开明也不好意思单叫女儿回去，只好一个人灰溜溜地走了。

    等他一走，林桂枝立刻打开门，风风火火跑到大哥家，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彩凤。

    李彩风倒比她妈更清醒，冷笑一声道：「妈你高兴得太早了，依我看，奶奶肯定还会继续作妖，这门亲事没那么容易成，不信你就等着看吧。」

    林桂枝也冷冷一笑：「你以为妈是傻子？等着吧，等你俩领了结婚证咱们再回去。有了证，她怎么闹都没用，大不了你铺盖一卷直接跟周曙光回家。咱不从她家出门，看她能怎么样。」

    母女几个相视大笑，都觉得出了心头一口恶气。

    第二天林爸爸家搬新屋，一大早就在新宅子那里放鞭炮，把大家都吸引了过去。

    这房是为四个没出生的孙子辈盖的，只林爱国一家三口搬了过去。他们两口子睡正房，西屋留给爸妈带着锁儿睡。老宅空下来两个房间，西屋就让给林桂枝带着彩琴睡，林爱华晚上终于不用听小表姐的呼噜声了。

    新屋厢房现在都空着，再过半年，里面全都得住满。一下子四个宝宝，得多少人才照顾得过来呀。

    现在不是想这些事的时候，当务之急是要把中午这顿饭做好。搬新房嘛，亲戚朋友全来祝贺，不能怠慢了客人。

    余小鱼又被请来掌勺，他抽个空凑到林爱华耳边说道：「明天你家还得再请一顿饭……」

    林爱华白他一眼，问道：「为什么？」

    「嘿嘿，我妈请了赵二婶，明天来你家说亲。」

    「说亲？给咱俩？」林爱华呆了片刻，才反应过来。原来她不是个看客，她也身在尘世之中。

    「哼，说亲就说亲，现在就想着吃？我爸还不一定答应呢。」她傲娇地昂起头，撒腿跑了出去。

    余小鱼抿嘴，看着她略有些凌乱的小步伐微微一笑。

    嘿嘿，她这是害羞了吧？好可爱。

    多年的心愿就要实现，怎么办，他也有些紧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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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四十一章 亲事定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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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媒人上门

    乔迁的流水席摆了一天，连旺财都混了个肚子溜圆。这晚，林爱华终于又自己一个人睡了，没有小表姐的呼噜声，她竟然有些睡不着。

    睡不着就去骚扰蠢徒弟，谁叫他跟自己提说亲的事，搞得她无法心静。

    「喂，臭小子，睡了吗？」林爱华传音。

    「还没呢，想你想得睡不着。」余小鱼的土味情话张口就来，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林爱华的嘴角悄悄翘起，问道：「我还没问呢，你家打算出多少彩礼？」

    这几天，耳朵里听的都是彩礼，她也想问问自己的行情了。

    余小鱼一呆，突然哈哈大笑。

    「彩礼？我不是给过了吗？你还想要多少？」

    「不行，那不算。彩礼是给我爸妈的，敢不给，他们就敢把你赶出去。」

    余小鱼忍住笑，保证道：「有，我都准备好了，随便他们要多少都行，我翻倍的给。」

    「哼，这还差不多。行了，早点睡吧，我困了。」

    林爱华嘴里说着困了，人却溜进青冥境。睡不着，把地里的庄稼收拾了一遍，树上的果子也全收下来，最后实在没事干，又做了一大堆雪花膏，留着分给几个姐妹。

    带着这样紧张的期待，第二天上午，赵二婶真的来了，身后还跟着余老四夫妇。

    林爱华连忙关上门躲进自己屋里，悄悄偷看他们怎么说。

    赵二婶不愧是做媒婆的，一进门就把林爸爸好一顿夸。先是夸他房子盖得好，又是夸他有本事，几个孩子一个比一个出息，夸得林爸爸都找不着北了，一个劲地给她拿点心拿糖。

    还是女人心细，看余老四夫妻跟赵媒婆一起来，林妈妈心里就有点怀疑。

    等她夸完找不着词了，林妈妈问道：「老姐姐，今天怎么有空来我家玩？」

    赵二婶一拍大腿夸张地笑道：「哎呀，我就是个操心的命，看到谁家有好儿女，总忍不住牵个红线。这不，你家大喜呀！」

    来了，正题来了！

    果然，赵二婶一推余老四，说道：「看看咱们老四，他家也生了个好儿子，正好跟你家金凤凰天造地设的一对！」

    哦，原来说的这一对。林爸林妈心里早有猜测，闻言对视一眼，暗暗交换个眼色。

    余老四的喉咙里仿佛堵了痰，只会嗯嗯啊啊地赔笑，还是余四婶推了他一把，自己笑着说道：「我家小鱼跟你家爱华打小就要好，现在两个孩子都大了，感情也不错。林大哥，大嫂，小鱼回去都跟我们说了，多少城里女孩他都不要，就相中你家爱华了。」

    余老四在一边连连点头，只会赔笑。

    「这，我家爱华还小，还在读书呢……」林爸爸心里也对余小鱼很满意，但不想一下子就答应，显得不够矜持。

    赵二婶做惯了媒人，一听就明白了，连忙抢着说道：「小不怕，可以先定下嘛。爱华今年有17了吧，两人先订婚，等明年毕业了，正好年龄也够了。」精华书阁

    「对，先订婚，我儿子也是这么说的。他能等，等多久都行。」余四婶怕林家人不答应，马上掰着手指头细数儿子的优点。

    「你看，小鱼现在也是城里户口了，工作也不错。他城里还有房，就在你家贴隔壁，等将来两人结婚了，走两步就能回娘家，不知有多方便呢。」

    这一点倒是顶顶让林爸林妈满意的。他们可不舍得女儿远嫁，将来受了点什么委屈，都找不到人给她做主。

    不过，心里就算满意，嘴上也不能答应。结婚嘛，还有得谈呢。

    赵二婶心明眼亮，见他们态度有些松动，立马开始往外摆条件。

    光订婚余家就愿意出一千元的聘礼，另外还有给女方的四季衣服。城里的房子做新房，只小两口自己住，结婚后不用回村来伺候他们老夫妻两个。先订婚，酒席由余家出，要摆几桌全由林家人说了算。等将来结婚的时候，另外还有彩礼钱，绝对按最高规格给。

    林爸林妈听得满意，关键是喜欢余小鱼这孩子。两人对视一眼，点头道：「条件倒是可以，不过，我们还得问问爱华自己的意见。她要是不同意，就算再翻一倍我们也不能答应。」

    两人早就处上了，她还有什么不答应的？余老四夫妻连连点头说好，亲事就这么暂且说定了。中午，林爸爸把几人叫去新宅子置办了一桌酒席，算是谢过媒人，又悄悄给赵二婶包了个十元钱的红包，乐得她嘴都咧到了耳朵根。

    等散了席，林妈妈去探女儿的口风。林爱华早就听得明明白白，矫情地捂住脸，说道：「我听你们的。」

    呵呵，千年的老神仙，学着扭扭捏捏，还真有点不适应。

    既然女儿答应了，那接下来可就有得忙咯。两家换庚帖，算日子，余家来送聘礼。

    余小鱼精得很，除了说好的钱和衣服，另外还买了许多礼品，请人用托盘捧在手上，排着队往林家送，引得大家引论不止，纷纷羡慕林家找了个好女婿。还有些人家有女儿的，忍不住在家懊恼，没有早点抓住这个金龟婿。

    这些事林爱华可全都管不着，她只知道自己爸妈高兴，这就够了。

    林家的事在南坪大队热闹了好几天，一直霸占着娱乐版头条。热议还没平息，林家人要进城了。

    学校正月十六开学，他们得先去准备着。

    李彩风跟周曙光的婚事到现在也没个下文。听说周家送去了一百元的彩礼，却遭了李老太的一通骂。要不是儿子非李彩风不娶，周家爸妈真想转头就走。

    林桂枝听说这事后气愤不已，几次把李开明拒之门外。听说林爱华要进城，她干脆跟大哥说好，让三姐妹全都跟着去，不回去伺候那个拎不清的死老太婆了。

    原本一车还能挤下的人被分成了两拨，余小鱼作为还没转正的准女婿，任劳任怨地充当司机拉人。

    余小鱼想了想，干脆把余小红也带了过去。春耕还早，让妹妹也轻松几天。

    这么多女孩子一起住，林家这下子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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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四十二章 媒人上门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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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元宵节看灯

    大半个月没来，小院里一切依旧。林爱兵一来就钻进大棚，去查看他的宝贝蔬菜。

    看到大棚里一切安好，他惊奇地连连感叹，决定今年加大投入，回村里搞个更大的。

    其实哪里是大棚的功劳，还不是林爱华走的时候随手施了个小法术。不然这么多天没人管，又下了一场大雪，这些菜早就冻死了。

    林妈妈带着儿子和儿媳妇先过来的，余小鱼也带着余小红。先来的负责打扫房间准备午饭，等余小鱼回去接来媳妇和她的小姐妹，家里已经全收拾好了。

    李彩凤几个这还是第一次进县城，一路看着外面的景象，只觉得眼都花了。

    宽敞的马路，整齐的砖瓦房，街道两边排列着各种商店。路上走的人都打扮得好漂亮，跟他们一比，自己身上穿着的新衣服都冒着土气。

    还好，姐妹几个都是知足的人，一点没觉得自卑，只是对什么都感到新奇。

    两家人一起吃过午饭，开始给三姐妹安排住处。

    余小鱼原本想过来跟林三哥挤挤，把自己的院子让给三个女孩，但林家人全都不肯答应。最后，林爱兵和林爱民睡一间，腾出个卧室给李家三姐妹睡。

    林爱华叫李彩琴，谁知她们都说床够大，三姐妹在家也经常睡一张床，挤挤更暖和。

    知道她们是不想给别人添麻烦，林爱华也就随她们去了。

    还有两天才开学，要抓紧时间带着她们几个多玩玩。

    第二天去小姑家，三姐妹受到了热情招待。小姑听说了彩凤的事，把李开明一家骂了个狗血淋头，搂着李彩风安慰道：「彩凤，你安心在城里住着。舅妈那儿要是住不开，你就来小姨家。有小姨在，肯定饿不着你们。」

    李彩凤三人道了谢，又跟方家的几个孩子一起玩了半天，回去的时候每人拿了一团毛线。

    毛线是小姑给的。她打毛衣时被李彩风看到，说自己几个也会织，想给她帮忙。小姑干脆就每人给她们拿了点线，让她们先练练手，等过了考校她们的技术。

    听说织毛衣能挣钱，余小红已经织好了几件，钱都拿到手了，李彩风心里也有了主意。

    要是真能靠这个挣到钱，她也就不怕李老太了。织毛衣能苦得过下地干农活儿？往年挣的工分都是李家的，她们几个一年忙到头，也就吃了点稀粥，手里一分钱都没有。

    真要能挣到钱，她一定把妈妈和两个妹妹都带走，再也不留在那个家里了。

    李彩风把自己的想法跟两个妹妹一说，她们全都来了精神，拉着余小红向她请教花样，自己拿着毛线试织，坐在屋里一天都不出来。

    到了晚上，街上开始热闹起来，林妈妈叫了。

    「爱华，彩凤，快出来吃饭！今晚上有元宵灯会，还会放焰火，吃完饭我们早点去，占个好位子。」

    民间规矩，正月十三开始上灯，家家户户吃汤圆，门前张灯结彩。各种灯一直挂到正月十八才往回收，称为落灯。上灯的圆子落灯的面，汤圆在家就吃过一顿了，今天还要再吃一顿。

    林妈妈包了两种馅，一种豆沙，一种是把桃酥压碎了和白糖搅拌在一起。两样吃起来都很香甜，林爱华一个人干了两大碗。

    吃完饭，大家把碗一丢，连厨房都来不及收拾，赶紧地锁上门出去看花灯。

    城里的灯会可比乡下的好看多了，今晚的人民路两边不但挂满了造型各异的各种花灯，街道上还有真人表演。几乎一个县的人都出来了，挤得连路都不好走。

    原本林妈妈是不想让儿媳妇来的，生怕她被挤出个好歹。但林大嫂在家闷了好几个月，好不容易遇上这样的热闹，哪儿还肯在家呆着。

    几个月没用的老祖护符又被她请了出来，向婆婆表演了一下什么叫做力大无穷，什么叫做行动如风。林妈妈被她缠得没办法，只好点头答应，叮嘱她一定不许逞强，要站在两个小叔子身后，由他俩开路往前挤。

    他们几个到街上时多钟，天还没完全黑，灯已经全点上了。人群在街道两边汇集，全都伸长了脖子往路东头看。

    听说等下的花灯表演队伍会从那边过来，八点整的时候，还会在最高的县正府大楼顶上放焰火，全城都能看到。..

    几个男人自发走在最前面，把几个女人护在中间，挨挨挤挤慢慢向前逛，好不容易才把街道两边的彩灯看了一遍。

    锁儿被林爱民扛在肩上，看得连声尖叫。

    路边竹木加工厂的门市开着，里面卖些纸糊的灯笼，灯里点着蜡烛。有会摇头摆尾的金鱼灯，有能拖着在地上跑的兔子灯，有带着几层莲瓣的荷花灯，还有精美绝伦的美人灯、童子灯。

    锁儿吵着要，林妈妈掏钱帮他买了一个金鱼灯，他高兴地举在林爱民头顶，一路走一路摇晃，兴奋得哇哇乱叫。

    好不容易挤着看完了灯，连林爱华都有些受不了了。

    她的眼神四处乱看，想找个合适的地方把一家人安置下来，正找着呢，就听路边一座大楼上有人高喊：「林爱兵，林爱华，这里，到这儿来！」

    林爱华抬头，从对面二楼窗户里伸出两个脑袋，一个人对着她不停招手。

    「妈，谢友庆在叫我们，我们过去吧。在楼上看表演好些，不会被挤到。」

    林妈妈抬头一看，认识，儿子女儿的同班同学，来家里玩过几次，旁边还站着张耀扬，也在对他们点头微笑。

    「行，我们快去吧，别让你嫂子被挤了。」

    余小鱼在前面开路，几人钻出人群，走到大楼前。

    楼道口居然有警卫拦着，还是谢友庆跑下来接，几人才得以上楼。

    这里的视野果然很好，临街是一排大窗户，站在里面，下面的街道看得清清楚楚。

    张耀扬看到林爱华，忍不住心里欢喜，却又不好意思单独跟她打招呼，于是对一起来的几人挨个问好，连不认识的李家姐妹都没落下。

    余小鱼见他眼神老是瞟向自家媳妇，不由得眉梢微微一挑。

    这又是哪里来的小桃花？不行，必须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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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四十三章 元宵节看灯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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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喜事连连

    林爱华可不知道他的鬼心思，大方地跟两个同学都聊了几句，拉着大嫂找个靠窗的好位子。

    余小鱼很自然地走过去，贴在林爱华身后。

    「媳妇，你头偏一点，挡住我了。」

    林爱华略微错开半个身位，不耐烦地说道：「你那么高，我哪挡得住？快别啰嗦，舞龙队来了！」

    底下锣鼓喧天，两条金红色的长龙在街道上摆出各种造型，引得群众不住欢呼，张耀扬却什么都听不到了，耳边只有余小鱼的那声「媳妇」反复回响。

    发生了什么？才一个寒假，她就已经嫁人了？可她才17，还是个高中生呀！

    他转头去看林妈妈，发现林家人对那两人的亲昵举动全都视若无睹，一副司空见惯的样子，又忍不住一阵心塞。

    终究他还是晚了一步……

    舞龙队之后就是舞狮队，后面还有打连杆的，踩高跷的，扭秧歌的，另外还有各种扮相的队伍。荡乌船，一个美女坐在纸扎的船里，扭扭捏捏扮作出嫁的样子，旁边跟着媒婆和艄公。河蚌精张着两片大大的蚌壳，一开一合，引得大家不住欢呼尖叫。

    这些表演队都是由各个单位组织的，据说还要由群众评选出最受欢迎的节目，一个个表演得十分卖力。

    长长的队伍由街东头走到街西头，今晚的表演就算结束了，开始在楼顶放焰火。

    这就不是林爱华买来在家放着玩的小烟花了，都是各种能直接打上高空的礼花，还特意请了县里的民兵来放。

    霎时间，绚丽的礼花在县城上空绽放，整个人民路成了欢乐的海洋。在这里，人们暂时忘了生活的烦恼，心里装着的都是对未来的美好展望。

    困难只是暂时的，只要肯努力，一切都会变得更好。

    第二天，学校就开学了，林爱华和林爱兵又回到学校。

    二十多天没见，同学们见面都十分热情。打扫卫生、发新书，排座位，一切还跟去年一样，只不过少了爱作妖的何美灵，还有坏得理直气壮的唐艳秋。

    中午，林爱华一把拉住周雨桐，说道：「可见着你了。走，跟我回家吃饭，介绍几个新朋友给你。」

    周雨桐也开心地抱住她，两人笑闹着回家。下午不上课呢，正好去林家玩半天。跟林爱兵也许久没见，感觉有太多的话要说。

    可惜，吃完饭也没轮上林爱兵跟他媳妇说话。家里多了三个姐妹，个顶个的漂亮温柔，周雨桐根本忙不过来。

    几人把炭炉子拎到李家姐妹屋里，一边打毛衣一边说闲话，时间过得飞快。

    直到看到二哥的身影在窗边「路过」了无数次，林爱华才笑嘻嘻地把周雨桐推了出去。

    「有人找你呢，你快去吧。」

    三姐妹也发出一阵善意的笑，周雨桐放下手里的毛线，红着脸跑了出去。

    两人进屋关上门，林爱兵的第一句就是问：「桐桐，你爸妈答应我俩的事了吗？」

    周雨桐抿着嘴笑，看他真的着急了，才低头笑道：「嗯，答应了。你可以请媒人了。」

    「太好了！我这就去跟我妈说，明天就请媒人去你家！」

    林爱兵说着就要开门，被周雨桐在额头上狠狠一戳。

    「你急什么呀？这么多天没见，你就没什么话想跟我说的？」

    「我，我要说的话太多了，都不知道该从哪儿说起……」林爱兵挠挠头，露出个憨笑，从口袋里掏出个小盒子来。

    「给你的，看看喜不喜欢？」

    周雨桐打开盒子，里面放着一枚白玉指环，在阳光下闪着莹润的柔光，不由惊喜道：「给我的？真漂亮！」

    林爱兵松了口气，嘿嘿笑道：「我看外国里求婚都要送女方戒指，我买不到宝石戒指，只好找了个玉的，你喜欢就好。」.

    「来，我帮你戴上。」林爱兵接过指环，小心地往周雨桐的无名指上套，不大不小刚刚好。

    暖白的玉，更衬得周雨桐的手如葱管般细长娇嫩。林爱兵看呆了，忍不住捧起她的手，放在唇边轻轻一吻，两人都闹了个大红脸。

    周雨桐只觉全身发烫，伸手捂住脸跺着脚小声叫道：「哎呀，你干什么呀！羞死人了！」

    说完，她一把推开林爱兵开门跑了出去。

    林爱兵摸摸自己的唇，忍不住笑了。

    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周末的时候，余小鱼开车把林妈妈和林爱兵送回村，跟林爸爸商量了一下去周雨桐家提亲的事。第二天，林爸爸就带着林爱国，又请了赵二婶，坐着公社的拖拉机去了红星公社，找到周雨桐的爸爸，两家商量了一下两个孩子的婚事。

    赵二婶这张巧嘴又派上用场了，把林家夸得天花乱坠，林爱兵俨然成了她嘴里最有出息的年轻人，听得周爸爸直点头。

    虽然说媒婆的嘴，骗人的鬼，但林家的情况他也派人去调查过，得到的都是一致好评，跟这位大姐说的大差不差。

    既然小伙子人品好，家境好，女儿自己又喜欢，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当然是答应下来了。

    因为余小鱼的出手大方，林家人这次也没含糊，直接允诺先出四百元聘礼，另加女方的四季衣服，两人先把亲事定下，等毕业后再结婚。至于结婚的彩礼，最少也不低于六百元，甚至还有可能更高。

    林爸爸也想多出点，奈何家里刚盖了房子，实在拿不出太多钱。至于挪用女儿的聘礼，他连想都没想过，那是爱华的。

    就这样，周爸爸已经非常满意了。四百元只是充当聘礼，结婚时还另外再给钱，在他们当地已经算是最高规格了。一般人家拢共也不过出个一二百，还仿佛割了肉一般。

    令他满意的不是钱，而是林家人对女儿的重视。做父母的最怕就是女儿嫁到别人家后受欺负。看林家人的态度，以后肯定把女儿当成自己孩子来疼的。

    两家人一商量，干脆把订婚的日子放在份。到时候天气暖和，菜式也多，可以好好庆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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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四十四章 喜事连连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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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五章 开创副业

    订婚不比结婚，无非就是请两家的亲戚吃个饭，宣告一下亲事。不过，林家和余家还是很重视，早早地就在做准备。

    还好日子不在同一天，不然林爸爸要忙坏了。

    林妈妈不在，家里就他跟林爱国两个人。他不但要下地干活儿，还要负责做饭，实在是忙不过来。家里也不养猪了，也不养鸡，只从村里接了两只羊。羊好伺候，往草场上一拴，自己吃草，晚上去牵回来就行。

    这些天发生了许多事，逐渐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

    李开明几次来接，都被林桂枝赶了出去，连女儿在哪儿都不告诉他。没了媳妇和女儿，家里日渐脏乱，慢慢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了。

    每天都吃着猪食一样的稀饭，衣服脏了也没人帮他洗，更没人烧热水给他洗脚，李开明很快难以忍受。

    在周家人再次上门时，他不顾李老太的怒骂，强行接过那十张大团结，说道：「这门亲事我答应了，也不用订婚，让两个孩子早点成亲吧。」

    周曙光的爸妈原本都想好了，这次李家要是再不答应，说什么他们也不会再惯着儿子，非得给他重说个好人家不可，没想到最后竟成了。

    「好，那我们这就回家去做准备。亲家，我们的意思，是让两个孩子先去把结婚证扯了，然后再办酒，你看行吗？」

    这是周曙光的意思，生怕夜长梦多，李家人说好了又再反悔。有了结婚证，天王老子来了他都不怕了。

    李开明根本就不在乎形式了，他只想早点把媳妇接回来。

    等周家人一走，他穿好鞋子就要出门，又被李老太拦住。

    「把钱给我！说好了二百元，你一百就答应人家了，现在还想把钱给那个女人送过去？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妈了？」

    李开明看着李老太张张合合的那张嘴，眼前一阵恍惚。这还是他那个温柔慈爱的母亲吗？为什么她会变成这个样子？..

    没有儿子，他自己都不是很在意，为什么母亲会因此厌恶嫌弃他的妻子，甚至折磨他的女儿？女儿就嫁在本村，走几分钟就能回家，难道她们以后会不管自己？对孩子好一点，难道他几个孝顺的女儿真会不懂回报？

    李老太缺了几颗牙的瘪嘴边说边往外喷着白沫，李开明不想再看，也不想再听，一把推开她走出家门，头也不回地走向南坪大队。

    老妈好像又坐在地上哭了。以前的他肯定会回头好一番劝慰，但现在，他假装没听见。桂枝说得对，他不能再被亲情绑架，害了自己女儿的一辈子了。

    林桂枝拿着钱，沉默了一阵，说道：「要我回去也行，但以后得我来管家。家里的粮食我收着，每天的饭菜我来安排。彩礼钱也交给我，我要给彩凤置办嫁妆。」

    「应该的，肯定不能让女儿空手出门，咱们得给她做一套新衣裳，还得准备几床新棉被。还需要点什么，全都听你的。桂枝，你就跟我回去吧，家里不能没有你。」

    林桂枝冷笑一声，把钱收进自己口袋里。

    「李开明，我们还得约法三章。女儿的婚事只能我们两个做主，请你妈再也不要指手画脚自作主张。她选的人，不管是谁我都不会答应。再有一次，我坚决跟你离婚！」

    媳妇的语气已经松动了，李开明这会儿什么条件都肯答应，头点得小鸡吃米一样。

    就这样，林桂枝也还是没跟他回家，非得拉着他在林家住了两天，帮丈母娘和大舅哥干了两天的活儿。

    从前就是对他太好，惯得他以为自己是个太爷了。现在这男人她随时可以不要，反倒相处得平常起来。

    两天后，林爸爸和林奶奶一起劝和，林桂枝才收拾好东西跟着丈夫回去了。

    来时只带了一身旧衣服，走的时候却背了满满一筐的东西，都是爸妈和兄弟们送的。

    有衣服，有棉花，有粮食，还有腌肉、咸蛋。林奶奶还偷偷塞给元钱，说是给彩凤添妆。

    林爱国想媳妇儿子了，特意骑着自行车过去送信，叫彩凤她们几个回家。

    彩凤三姐妹在城里呆着，都不想再回去了。

    跟着小姨和余小红，她们三个也挣到钱了。虽然不多，但每做完一件就有钱拿，绝对不会拖欠。

    可是表哥来叫，说是爸妈已经和好，她的亲事也定了，要回去结婚，彩凤再怎么不舍也得走了。

    临走前，她拿着自己挣来的钱去国营饭店买了几个菜，把余家兄妹叫过来，请大家吃了一顿饭。

    「小红，爱华，我好舍不得你们。等我结了婚，还能过来找你们玩吗？」李彩风说着，眼眶都有些红了。

    「彩凤姐，我也舍不得你！」余小红也很难过。这些天有三姐妹陪着，大家一起说笑一起打毛衣，一起去交任务领钱，早就处出感情来了。

    有了姐妹的陪伴，渣男仿佛过眼云烟，早就被她给忘光了。

    林爱华看不得她们哭哭啼啼的样子，说道：「舍不得就一起回去呗，小红还能给你送嫁。」

    「小红，你干脆去厂里问问，能不能一次多拿点毛线。咱们大队好多女人都会织毛衣，你把毛线拿回去，再教教她们。你就当个中间商，发线，收衣服，检查质量，再送来厂里领钱。你付出劳动，拿点管理费不为过吧？」

    余小红眼睛一亮，开始在心里盘算能不能成。李彩风也跟着点头，道：「我觉得可以。打毛衣比下地挣工分划算多了。咱们女人本来力气就不大，再怎么卖力也挣不过男人。打毛衣就不一样了，他们的手就跟棒槌一样，连针都拿不起来，根本挣不了这个钱。」

    「对，我也赞成！要是专职打毛衣，可比下地挣得多多了。就算是晚上回来再做，也能多挣一份钱，大家肯定愿意干！」

    几个女孩子这么一商量，直接就给附近的几个大队找到了以后几十年的副业。

    如今懵懂得只想挣点小钱改善生活的几个女孩会逐渐成长，未来不可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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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结婚了

    女孩们很快就商量定了，一起去找林慧娥。

    林慧娥也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帮她们跑了一趟。

    听说是农村的几个女孩想要带着社员们共同劳动，工厂负责人思考一番，决定给她们开个试点。

    半个月一次，领了线和图纸回去加工，然后再送成衣过来。不过，衣服的质量必须有保证，毕竟好多都是要出口创汇的，容不得丝毫马虎。

    几人由余小红牵头，跟厂里签了合同，签字领线，又去买了几套棒针、钩针，高高兴兴地走了。

    日子过得飞快，没多久，留在县城的人就接到消息，彩凤的婚礼定在了下个周末，他们都要回去喝喜酒。

    林爱华来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参加喜宴呢，开开心心地穿上一身新衣服，去找余小鱼拿车钥匙。

    余小鱼不情愿地转着手里的钥匙，问道：「真的不带我去呀？」

    「我的表姐结婚，你去干什么？」林爱华一点都不惯着他，只偏着头看着他笑。

    「没良心！你表姐不就是我表姐？好歹我也为她的事出过力，总不能新人迎进房就把媒人扔过墙吧？」余小鱼趁着院子里没人，把媳妇拉过来抱在怀里，腻歪道：「你一个人回去，我会想你的。」

    林爱华被他磨得脸颊燥热，一把推开他，嫌弃道：「不就一天时间嘛，吃完喜酒我就回来，连一天都不到。你想吃喜酒，等着吃我们自己的吧。」

    「哈哈，好。等我们订婚的时候，你可得好好陪我喝几杯。」余小鱼抱够了，这才放手，跟媳妇依依不舍地告别。

    林爱华把一大家子人拉回家，林爸爸他们已经去了，留下话来，叫他们自己过去。

    李老太这门亲事结得不情不愿，他怕这老婆子又起什么幺蛾子。

    林爸爸没料错，李老太果然又作妖了。

    按风俗，新郎来迎亲时，由新娘的弟弟拦住门要开门包，这个钱一般是事先说好了的。李彩风没有弟弟，就让李彩云拦门，周家给包个六元钱，讨个吉利。

    等到周曙光站在门外放过鞭炮，李老太却把李彩云挤到一边，自己挡住门要接红包。

    大喜的日子，周家也不想闹个难看，只好把红包递给她。李老太拆开一看，只有六元钱，立马不干了，立逼着要再元。

    周曙光急得额头的汗都下来了，嘴里不住说好话，李老太却不依不饶，随他怎么敲门，怎么打躬作揖，就是不开门。

    李开明又气又急，冲着老妈低吼道：「妈，你干什么？还不赶紧把门打开！」

    「不行，说好了二百元的彩礼，他家只拿了一百，现在连开门包都不想给？是欺负我家没有男丁吗？今天不给他个下马威，彩凤过去了肯定受欺负！」

    李老太不说是她自己贪财，却往孙女头上扯。

    李彩风坐在自己屋里，气得眼泪都掉下来了。可惜，她今天是新娘，盖着红盖头，手里还捧着个鸭蛋，实在不好往外走。

    李彩琴气得直跺脚，说道：「姐，你别急，咱爸不管我来管，我去把奶奶拉开。」

    「别，你别去，会挨打的！」李彩风急忙叫妹妹，彩琴却不管不顾地冲到了外面。

    「开门红包是给我跟彩云的，既然奶奶接了钱，那我们就开门了。」说着，她过去拉门闩。

    果然不出李彩风的所料，李老太立刻拿起门边靠着的一根木棒劈头盖脸地打过去，嘴里不干不净地不停咒骂。

    林桂枝去护女儿，李彩云去拉奶奶，李开明又去帮媳妇，院子里一阵鸡飞狗跳。

    林爸爸几个正好这时候赶过来，看到被拦在门外的周曙光，立刻什么都明白了。

    「姐夫，你让开。」林三哥笑嘻嘻地捏了下拳头，活动活动手脚，对着大门使劲一踹。

    咔嚓一声，门闩直接被他踹成了两截，大门猛地往两边洞开，扇在堵住门的李老太背上，直接把她撞了个狗吃屎。

    「哎哟，打死人了！周曙光你个短命杀千刀的，不给红包你还打人！今天别想把人从我家带走！」李老太疼得直抽气，却还是滚过去挡住门。

    林三哥就当没看见，直接从她身上跨过去，叫道：「彩凤，在哪屋呢？我来背你出门。」

    李彩云赶忙把人带去新娘房：「我姐在这儿！」

    一群人都把李老太当成个绊脚的石头，直接从她身上跨过。要不是因为彩凤结婚，他们能多踩上几脚。

    林三哥过去蹲下身子，把表姐背在背上，李开明连忙喊人点鞭炮。噼里啪啦的爆竹声盖住了李老太的咒骂。

    周曙光看到媳妇终于出来了，笑得合不拢嘴，赶紧把自行车推过来，扶李彩风坐好。

    「媳妇，抱紧我。」他两条长腿一蹬，踩着自行车慢慢往前骑。

    结婚的时候不能走重复的路，所以他得围着村子绕一圈，才能带媳妇回家。

    林爱华他们到的时候，正赶上一群人追在自行车后叫，周家人也跟着，不住往人群中撒糖。

    他们也赶紧跟着大家往周家走。林爱国看到自己媳妇挺着个大肚子，赶紧过去扶住，埋怨道：「你怎么也跟来凑热闹了？」

    多月，林大嫂的肚子就像足月要生了一样，能不叫人担心吗？

    林大嫂笑眯眯地拍拍自己的肚子，笑道：「宝宝们乖着呢，一点不闹人。」

    「别，快别拍，吓着孩子了！」林爱国拉住她的手，一句不敢抱怨了。

    李老太被门拍得不轻，又没要到钱，气得躺在家里直哎哟。可惜，除了李老头，没一个人理她，大家都假装看不见，全都跑去了周曙光家。

    周家的这场喜宴准备得十分丰盛，有鱼有肉还有鸡，道道菜分量十足，做足了面子。因为李家给的陪嫁多。

    除了林奶奶，林爸爸几兄弟和林慧娥都给了添妆的。林桂枝手里拿着钱，一点没亏待女儿。全新的被子做了四条，给小两口的新衣服各两套，另外还给打了新床和两个樟木箱子，放了压箱钱。

    大女儿出嫁，她就是要放个样子出来，两个妹妹才不会因为李老太被人看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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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盛大的订婚仪式

    李老太没来吃喜酒，周家乐得清静，连问都没问一声。李老头倒是不舍得那一口吃的，扔下老太婆一个人在家，自己跑了过去。

    大喜的日子，只要他不撕破脸皮瞎胡闹，也没人计较那么一点半点。周曙光跟李彩风照样恭敬地给他敬了酒，只当没有从前的那些事。

    不过，要说真一点影响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李彩风真如李老太所说，从此成了周家的人，以后挣的工分都记在周家，捞的外快也一分都不往娘家拿了。

    不但她自己的外快不往娘家拿，就连两个妹妹打毛衣挣到的钱也都放在她那儿，一分都没叫李老太看见。被她看见，不但全都要拿走，还得被她痛骂好几天。不出意外的话，她还得给几个孙女规定任务，每个月必须拿多少钱回去，不然不许吃饭。这样还不如一分好处都不让她看见呢。

    李彩风嫁给了心上人，终于过上了好日子。丈夫疼爱，公婆怜惜，跟家里的小叔子和小姑子也相处融洽。没两个月，她的脸颊渐渐有了血色，身形也圆润起来。

    她也是个运气好的，之前住在林家，吃了不少蕴含灵气的食物，把身子调养得不错，刚结婚第一个月就怀上了。不过她现在还不知道，直到林爱华跟余小鱼的订婚宴上，才被林爱华发现告诉了她。

    从那之后，她更成了周家的团宠，除了打毛衣，别的一点重活儿都不许她做。

    余小鱼等了几千年才等到个名分，就算只是订婚，也一点不肯含糊。

    两人的订婚宴放在大队部前的晒场上，搭了彩条布的棚子，搞的流水席。村里人只要过来祝福一句，全都可以随便吃喝。

    厨子是从县里请的，蔬菜是他自己种的，另外还杀了队里两只羊，又从青冥境里抓了十来只鸡，捞了几十条鱼。山珍海味没有，鸡鸭鱼肉管够。

    他这大手笔真是有些过了，都有些惊到了林家人。一整天时间，大家耳朵里听的全是恭维，纷纷夸他们眼光好，找了个好女婿。.

    两家的直系亲属没在外面吃流水席，在大队部会议室里摆了两桌。席间，余老四喝得满脸通红，还一个劲地举杯，乐得都有些找不着北了。

    当初儿子走丢的时候，他想死的心都有了，谁能想到如今苦尽甘来，竟有这么快活的日子啊。

    喝着喝着，他的眼泪就下来了。

    余四婶不满地瞪了他一眼，骂道：「死老头子，不会喝就别喝，大喜的日子，你流什么猫尿？」

    余老四不好意思地擦掉眼泪，讪讪道：「我高兴，高兴的。」

    林爸爸完全能理解他的心情，跟着安慰道：「四嫂你就别怪老四了，今天大家都高兴，就让他多喝两杯。等下请大师傅烧点醒酒汤，喝完让他回去睡觉。」

    余小鱼悄悄握住林爱华的手，问道：「媳妇，你今天高兴吗？」

    林爱华也喝了点酒，不过还不足以令她醉倒，就是感觉有些轻飘飘的。

    她娇俏地翻个白眼，悄声道：「我当然高兴了。不过，我劝你还是悠着点吧，别把场面搞得太大。你毕竟不是他们的亲儿子，万一人家亲儿子哪天找过来，我看你怎么收场。」

    余小鱼嘿嘿一笑：「我从一入门就惦记上你了，现在好不容易得偿所愿，铺张一点还不是应该的？他亲儿子来就来呗，反正你是我的，谁都抢不走。」

    林爱华的脸微微发热，啐道：「我又不是说这个。我是说你现在让他们这么高兴，将来落差太大，怕他们承受不住。」

    「没事，就算他们亲儿子找回来，咱们一样把他们当父母来孝顺就是了。这样他们只是多了一个儿子，什么损失都没有。」余小鱼笑眯眯地凑到林爱华耳边，悄悄问道：「媳妇，不说别人的事。我们如今有了名分，什么时候开始双修呀？」

    林爱华的手一抖，筷子上的肉差点掉下来。这下她的脸是真的红了。什么双修，臭小子也太坏了！

    「闭嘴！咱俩还没结婚呢！」林爱华说完，也不管桌上还坐了多少人，站起身一溜烟地跑了。

    肥仔一直蹲在桌子底下，见主人跑了，连忙跳到凳子上，问道：「小鱼，主人怎么跑了？你又欺负她了？」

    余小鱼叹口气，说道：「唉，想欺负也得她同意才行啊。这双修的功法，她还没教过我呢。」

    什么？它听到了什么？无耻仙君，果然只有在主人面前才能老实一点，其他时候简直就没有底线，连它一只小猫咪都不肯放过。

    「呵呵，我什么也没听见……」肥仔说完就要溜，被余小鱼一把提起来，放在腿上。

    「跑什么跑，交给你个任务。」

    「呵呵，能拒绝吗？」肥仔实在是心虚极了，总觉得自己会被坑。

    余小鱼根本不听，自顾说道：「去问问你家主子，喜欢什么样的婚礼。中式，西式，还是要仙界的道侣双修仪式，我也好提前准备起来。」

    肥仔根本不信只是这样的小事，毕竟它已经被坑了无数次。

    「要问你自己问，我才不去呢。」肥仔说完又想溜，被余小鱼一把掐住脖子。

    「肥仔呀，我怎么感觉你到了人间之后笨重了许多呢？一定是缺少锻炼。这样吧，以后我免费给你当陪练，每天一小时，保证还你仙界异兽雄风。」

    余小鱼笑眯眯地说话，肥仔却从脑瓜子一直凉到了脚指头。

    呜呜，它要找主人告状，仙君现在已经不再利诱，改成武力胁迫了。

    「去不去问？」余小鱼的手掐住肥仔命运的脖颈。

    「去，我去帮你问还不行吗？」肥仔欲哭无泪，在余小鱼松手的一瞬间跳了下去，连大厨秘制的红烧肉都不吃了，一溜烟跑到主人面前。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肥仔豁出去了，直接问道：「主人，小鱼让我问你喜欢什么样的婚礼。他说他准备了中式西式还有仙界双休，随你挑选。」

    说完，还没等主人发难，它两腿一蹬跑进青冥境，直接跳进鱼池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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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八章 四个宝宝出生了

    林爱华一呆，面前已经失去了肥仔的踪迹。

    好半天，她才摇头苦笑道：「臭小子！」

    之后，肥仔就苦了，每天都被余小鱼派过来问一遍相同的问题，不答应就是一顿暴打，还美其名曰帮它锻炼身体。

    林爱华被问得不胜其烦，咬着牙说道：「你去跟他说，按仙界的规矩来！」

    她还不信治不了他了。这里是凡间，看他怎么举办仙界婚礼。想双修？等她飞升了再说吧。

    余小鱼果然消停了，除了经常去林家蹭饭，每天就是早出晚归，好像真的认真工作去了。

    没过多久就到节，加上大周末有三天假期，林家人全家出动，赶去兴泰镇，为林爱兵和周雨桐办订婚宴。

    地方是周雨桐爸爸找的，在镇上一家单位食堂，钱由林家出，两家都只叫了至亲，双方亲戚算是见个面认识一下，以后才好相处。

    席间，林爱兵行止有度，周雨桐落落大方，两人得到了大家的真心祝福。

    吃完饭，别人都回去了，周雨桐爸爸却拉住林爱国，还要请他去喝茶。

    林爱国一心回去陪媳妇，哪有什么心思喝茶呀。周爸爸见他真的不肯留，干脆推上自行车说道：「走，我还没去过你家呢，干脆趁今天有空，一起去参观一下南坪大队。」

    正好林爱兵也不舍得现在就跟媳妇分开，一行人又浩浩荡荡开回了林家。

    周爸爸找林爱国是有正事呢，一进南坪大队，他别的地方都不去，偏要去看养鸡场。

    在林爱华的提议下，养鸡场已经扩大了规模。不但是自己养，还拿出不少种蛋支援了公社。现在提起南坪大队，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鸡和蛋。

    第二批鸡已经长大，就快要下蛋了，社员们都美滋滋的，有人一天能来看八回，帮着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就等着年底的分红。

    周爸爸的手下每周都能从这里拿些蛋回去，他管理的供销社因此得过不少表扬。不过，他还想要更多。

    刚结的亲家，林爱国自然是一口答应下来。不管收获多少蛋，都留一半给他。

    周爸爸这下满意了，跟着去林家的两个宅子看了看，又留下吃了顿晚饭。

    回去第二天，他就张罗着找木匠，给女儿准备嫁妆。

    几桩大事都有了结果，林爸林妈心满意足。家里唯一没个结果的就只剩下林三哥。

    也不是没给他安排相亲，只是这小子经常跟着车队走南闯北，把心都跑野了，随你什么样的女孩，他连看都不去看，一心往家划拉钱。

    各地的特产，他每次出去都会带回来些，留点家里吃用，其他全都送去黑市。按他的说法，车队开的那点工资还不如他休息时捞几条鱼去卖，再不搞点补贴，他就亏大了。精华书阁

    林爱华只是丢给他个平安符，告诉他跟大嫂的护符有同样的功效，之后就随便他去折腾。她真是顾不上三哥，大嫂的肚子实在太大了。

    林大嫂已经不能下床了，家里伙食太好，四个小家伙全都争着长个子，把她的肚皮撑得要爆了一般。要不是林爱华帮她用灵力护着，恐怕不等到日子就要生。

    林爱国担心媳妇，经常晚上来，早上再骑车回去，夏天的日头晒得他黑得像炭，他也乐此不疲。

    好不容易等到学校考完试，林爱华连成绩都不等了，对林妈妈说道：「妈，时间差不多了，咱们不如先送嫂子去医院。在那儿找个病房住下，安安心心地待产。」

    林妈妈这些天也担心得睡不着觉，立马就同意了。

    林大嫂这些天胎动频繁，自己也跟着担惊受怕。顶着那么个大肚子，她连觉都没法睡，真恨不能马上就把几个小家伙全从自己肚皮里请出来。

    听说终于可以生了，她长舒一口气，却又摸着肚子有些害怕。

    「爱华，你可千万陪着嫂子呀！还有，别把我那块小石头拿走，我怕我生到一半没力气。」

    林爱华帮她把护符拉到胸前，笑道：「有我在呢，放心吧。我保你母子平安。」

    活生生的老祖就站在她面前，却要去求一块石头保佑，这是什么毛病？

    决定了去医院，一家人全都忙活起来。连周雨桐都不回去了，说是要第一时间看到四个幸运宝宝。

    准备包被、衣服、尿布、奶瓶、奶粉，各种杂七杂八装了两大包。等林爱国和林爸爸闻讯赶来，大家把林大嫂抬上担架赶往医院。

    她的肚子太大，已经连汽车都进不了了。

    林家已经向谢芬求助，给安排了个高干病房，医生护士也都找了最好的，大家忙中有序，齐心协力等着小宝宝出生。

    见一切准备就绪，林爱华收回灵力，林大嫂立马就发动了。

    林大嫂也不是第一次生孩子，虽痛却依旧镇定。她一口气吃了四个鸡蛋，一抹嘴巴，说道：「走吧！」

    带轮子的病床被直接推进了待产室，林家人全都坐在外面的长椅上，伸长了脖子焦急等待。

    林家两个姑姑都闻讯赶来，陪着大哥一家在门外苦等。

    这个林爱华就帮不上忙了，她自己还是个小姑娘呢，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生宝宝。不过她全程关注着，只要稍有不对，她会立刻进去帮忙。有医生护士在呢，只要宝宝平安出来，其他的她们会处理。

    林大嫂是中午进去的，断断续续疼了一下午，直到夜幕降临，大家都快把产房门外的地磨得发亮了，才听里面传出一阵痛苦的嘶吼，接着就是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

    「生了，淑芬生了！」林爱国激动得差点掉眼泪。

    生孩子的过程太折磨人了，即使他只是等在门外，也仿佛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林爱华已经利用神识看到了，第一个出生的是个男孩，还没睁眼睛，正皱着小脸哇哇地哭。

    「别急，还有三个呢。」林妈妈拉住坐立不安的大儿子，大家一起焦急等待。

    又过了近一个小时，四个宝宝终于全都生出来了，产房内外只听到一片的哇哇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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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 回村坐月子

    林大嫂脸色惨白，整个人就像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被放在床上推了出来。

    一排护士抱着四个宝宝跟在后面，对大家笑道：「三男一女，母子平安。恭喜了！」

    林妈妈听说三男一女，乐得嘴都合不拢了，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糖，挨个往护士口袋里塞，一边塞一边说：「辛苦了，谢谢大家！」

    最辛苦的当属林大嫂，不过，她看到自己的四个儿女，顿时觉得什么苦都值了。一胎四宝呀，谁能比她更厉害？

    大家都围过去看孩子，林爱国走到媳妇身边，轻轻握住她的手：「辛苦了，你好好休息，孩子我们会照顾的。」

    林大嫂满脸带笑，点头道：「嗯，我睡一会儿，睡醒了就给孩子喂奶。」

    好在他们认识了谢芬，谢芬又是个热心人，帮着安排了高级病房。一个大套间，只住了林大嫂一个，外带四个哇哇乱哭的小娃娃。

    护士把孩子抱去洗澡，没一会儿就都穿上漂亮的小衣服送了回来。四个小娃娃白白净净粉粉嫩嫩，头发乌黑发亮，握着小拳头张着小嘴，哭起来都那么可爱。

    县医院这也是头一次接生一胎四个的，都把这当成个典型案例，不时有人过来检查产妇和婴儿的情况，病房里人来人往，好一会儿才消停。

    看过宝宝，有事的都各自散了，林爸爸回去做饭，病房里只留下林妈妈、林桂枝和林慧娥，还有个林爱华。

    这几个宝宝可算是林爱华看护着长大的，这会儿一字排开躺在小床上，挥舞着小手，勾得她心软得一塌糊涂。

    小宝宝也太可爱了吧！她好想抱一抱。

    林爱华刚一伸手，又被林妈妈拦住了。.

    「孩子还小呢，身子软，你哪会抱呀。让妈来。」

    「我来，小宝宝要先喝点水，正好这里水放温了，我来喂。」

    「哎呀，你家彩凤马上也要生了，你跟我抢什么？还是我来喂！」

    几个女人为了抱宝宝，差点上演一出争夺战。林爱华也不去跟她们抢，暗戳戳的兑了点灵泉水到奶瓶里，一人给她们递了一个。

    吃不上奶，先来点灵气调理下身体也不错。这四个可是她亲亲的侄儿侄女，肯定不能亏待了她们。

    林大嫂睡到早上才醒，那几个女人看了一夜宝宝，竟好像还没看够一样，林爱华早就回去睡觉了，早上才过来。

    林爸爸特意熬了小米粥，配上煮鸡蛋送给儿媳妇，其他人就直接在医院食堂吃点。家里炖了鲫鱼汤、猪脚汤，特意没放盐的，留着给儿媳妇开奶。

    林大嫂母乳再怎么足也没法一下奶四个，唯一的女娃最后出生，个头也最小，肯定要先喂她。

    林大嫂一边抱一个，喂两个最小的娃吃母乳，另两个哥哥就只能叼着奶瓶。不过这几个娃都挺省心，饿了就哭，吃了就睡，拉了就哼哼，一点不给他们的妈添麻烦。

    这么在医院住了三天，林大嫂就闹着要回去了。在医院里还是不如在家方便，想吃点什么都要回家去做了送来。

    大家早就商量好的，回南坪大队坐月子，林爱国连保姆都请好了。没办法呀，不请保姆，光靠他妈一个人，别说照顾宝宝了，光是洗那么多尿布都能把她累趴下。

    正好林爱华的成绩也出来了，学校放了暑假，于是，只把林三哥一个人留在城里上班，其他人都回了家。

    家里的几只功勋老母鸡已经一天一个全杀完了，林爱国放了话，回去后从大队鸡场继续抓，必须保证他媳妇每天一只鸡，把亏空的身子补回来。

    其实林大嫂觉得自己一点都没亏空，生个孩子，她胖了二十多斤，那张脸肉眼可见的圆了。

    那会儿可不兴减肥，胖是富态，是福气。为了宝宝们能多吃一口母乳，缺盐少油的催奶汤她一天照着三顿的喝，根本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新房子就是为宝宝们盖的，一切准备得妥妥当当。林大嫂跟孩子们白天睡在一间房里，晚上林妈妈跟保姆带去睡觉，饿了就冲奶粉，让孩子妈睡个整觉。

    保姆姓安，也住在南坪大队，大家都叫她安姨，自己带大了四个孩子，十分有经验。林爱国去请的时候，她一口就答应了下来。她自己的孩子都十来岁了，完全可以交给婆婆带。林家开了一个月二十元的工资，只要带孩子，不用她做饭做家务。

    林家把产妇和孩子都安顿好，按照风俗给大队里每家都送红蛋，外加一碗茅米粥。就是煮好的白粥里放上红糖搅拌一下，每人家分一碗，算是报个喜。

    收到的人家都有回礼。要么是送几个鸡蛋、送点红糖，要么是宝宝的小衣服、小鞋子、小帽子，送什么的都有。

    林大嫂回村的第二天她娘家人就来了，哥哥嫂子给外甥、外甥女都包了红包，另外还提了一篮子鸡蛋，四个猪脚。

    看着粉雕玉琢一般的四个宝宝并排睡在小床上，可把她妈乐坏了，一个劲地叫心肝肉。

    锁儿白天的时候也被允许过来，见外婆只顾看弟弟妹妹，却没来抱他，忍不住叫道：「外婆，你的小心肝在这儿呢！」

    哈哈，几人都笑了。蔡淑芬的娘，就叫她蔡妈妈吧，把锁儿抱在怀里，又在他脸上吧唧亲了一下，说道：「是，锁儿也是外婆的小心肝，不过，锁儿长大了，能跑能跳还会说话，可弟弟妹妹除了哭，别的什么都不会做，锁儿要跟妈妈一起照顾好弟弟妹妹呀。」

    锁儿被亲了一口，立刻满足了，拍着小胸脯骄傲地说道：「我是哥哥，肯定会保护弟弟妹妹的！」

    房间里一阵欢声笑语传出去老远。

    吃完午饭，林大嫂的哥嫂就回去了，蔡妈妈却留了下来，说是要照顾女儿出了月子才回家。

    林妈妈听了欢迎得很，立马帮她安排住宿。说实话，四个宝宝，一个哭了另外三个必哭，一个饿了另外三个必饿，就算有保姆，也闹得她快神经衰弱了。

    难得亲家母肯帮忙，她真是求之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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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 村办厂

    接下来的日子，林爱华可就一点都不无聊了。有四个白白胖胖的小宝宝给她当玩具。

    四个孩子，每个出生时都多，虽然不算很重，但在那个年代也算是可以了。

    林大嫂自己母乳充足，林爱华又特意帮她买了奶粉，四个孩子轮着喂，没几天就都长开了。

    有姑姑不时帮他们用灵气调理身体，小家伙们一个个灵活有力，只要有人跟他们说话，他们就会专注地看着你，嘴里还咿咿呀呀地回应。真是萌得人心都化了。

    林妈妈最喜欢的娱乐就是抱两个宝宝在怀里，逗逗这个，再哄哄那个。要不是她和孩子都会饿会困，林爱华觉得她能这么玩一整天。

    因为只有一个女娃，这孩子毫无意外地成了大家的团宠。三个哥哥被喊成大娃、二娃、三娃，只有她叫小妞妞。

    不管是谁来看孩子，保准第一个先看小妞妞，之后才轮到三个不值钱的臭小子。

    臭小子确实不值钱，因为太多了。加上锁儿，林家都有四个孙子了，才这么一个孙女。孙女大大的眼睛，小小的秀鼻，小嘴红艳艳的，不时吧唧几下，吹个奶泡泡，怎么看怎么可爱。

    余小鱼也来看过宝宝，之后就缠着林爱华问：「媳妇，别抱别人家的娃了，咱俩什么时候也生一个？保证比小妞妞更可爱。」

    林爱华哼了一声，道：「还没结婚呢，生什么生?记住哈，我要仙界婚礼。」

    「知道知道，保证让你风风光光地嫁到我家，给我生十个胖娃娃。」余小鱼答应得半点不含糊，林爱华却只当他在说笑。

    日子就这么悠闲地一天天过去，七月底，宝宝满月了。

    林家最近的喜宴办得有点多，不过，宝宝们的满月，那绝对不能含糊。

    大队晒场上又搭起了大棚，把全村老小都请了过来。

    林大嫂终于可以出月子了，把自己洗刷干净，抢着把妞妞抱在怀里，身后跟着婆婆、妈妈和小姑子，一人怀里抱一个，排着队接受大家的祝贺。

    这次来的人可就多了，附近几个大队的干部，公社领导，还有镇上的陆干事，都被林爱国请了过来，一起坐在大队会议室里吃席。

    大家都喝了点酒，陆干事最高兴，拉着林爱国坐到自己身边，夸耀道：「爱国同志的工作做得不错，连我都受到表扬了。哈哈，当初这棵好苗子还是我最先发现的呢。当时我只一眼就看出他不同凡响，你看，人家连生孩子都比别人厉害！」.

    听着他吹嘘，别人也都跟着捧场，把林爱国吹得脸都红了。

    「我就做出一点点小成绩，今后的工作还要靠各位领导多支持。来，我敬大家一杯，今天一定要吃好喝好。」林爱国频频举杯，大家也都很给面子，酒席气氛高涨。

    席间，趁着大家都在，也都喝得高兴，林爱国趁机问道：「陆干事，当初多亏你的指点，我们大队才办起养鸡场，改善了社员们的生活。不过，我们大队还有些富余的劳动力，尤其是农闲时候，我想问问，咱们农村能办个集体工厂不？就加工点简单的农产品。」

    陆干事一听也来了兴趣，问道：「哦，你有什么想法，跟我说说，我们几个帮你参详参详。」

    其实林爱国也是得了余小鱼的提示，这才想在村里办个竹木加工社。虽然小鱼答应帮他筹措资金，但他不知道政策允不允许，是以一直犹豫不决。

    这会儿公社和镇上的领导都在，只要他们点头，这件事就算成了。

    那会儿禁止私人买卖，但对集体经济却是鼓励支持的。以大队的名义开发农村富余劳动力，改善农民生活，怎么看都是一件好事。

    陆干事又详细问了几句，林爱国条理清晰地把生产、销售、收入分配方案都讲解了一遍。陆干事连连点头，说道：「好，这件事我支持你。这几天你打个报告过来，去公社盖个章，我帮你拿去镇上批。」

    林爱国喜形于色连声道谢，又跟大家喝了一杯。

    有了几位领导的支持，他就可以着手准备了。

    要办厂，怎么能没有电？公社已经通电了，林爱国召集社员开了个会，拿出村提留的款项出去活动一番，南坪大队成了附近第一个通电的村子。

    每家每户都拉了电线，至于他们舍不舍得用，林爱国就不管了，他家必须用上。

    一边跑手续，林爱国一边去找小鱼的「朋友」借来元的无息贷款。村里大兴土木，在荒地上盖了两排红砖厂房。

    等陆干事帮他拿到办厂资格，林爱国立马拿着介绍信出门买工具。余小鱼开车带他去的，说是自己有关系，能买到紧俏货。

    林爱国在招待所住了两天，余小鱼就把事情办完了，说是交了钱，回家等着别人来送货就行。

    除了电动工具，两人又买了一大堆的锯子、刨子、凿子、竹刀等等，林林总总加起来拉了一大车。

    等到学校快开学的时候，南坪大队竹木社终于一切准备就绪，要开张了。

    林爱华还没玩够呢。四个小宝宝，一个赛一个的顽皮可爱，只可惜没一个有灵根，不然她能当场收徒，让余小鱼再多个师弟师妹。

    余小鱼旧话重提，说道：「媳妇，别看了。别人家的孩子哪有自己生的香？咱们也来造小人吧。」

    「呵，你想得美。我还要读书呢，难道挺着个大肚子坐在教室里？」林爱华一点面子都不给，直接推开他的帅脸。

    「走了，收拾一下，学校快开学了。对了，你先在村里住几天，看着我哥把工厂开顺了再进城。」

    余小鱼委屈地撇嘴：「大舅哥本事大得很，根本不需要我。媳妇，你让我跟着你去呗，不然没人给你做饭，难道你还想去吃学校食堂？」

    哎呀，这个问题林爱华还真没想过呢。

    老妈要照顾孙子孙女，肯定不能跟她进城了。家里只有她和两个笨蛋哥哥，谁来做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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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章 奇怪的姑娘

    算了算了，还是先顾自己的肚子。

    林爱华也顾不上哥哥了，带着自己的御用厨子上学去。

    等他们三个赶到县城，赫然发现，自己家的厨房里居然一应俱全，碗柜里放着中午吃剩的菜，闻着还挺香的。

    难道说三哥开窍，会做饭了？

    谜底很快就揭晓了，晚上下班的时候，林三哥带着个姑娘，有说有笑地推开院门走了进来。

    「咦，你们回来了？」林三哥挠挠头，对姑娘说道：「那小莉你就先回去吧，我妹夫来了，家里有人做饭。」

    女孩羞涩地看他一眼，点头道：「嗯，我帮你把菜放进厨房就走。」

    什么情况？人家来都来了，不用做饭就这么一句话赶走？这是林家的待客之道吗？

    林爱华一点都不八卦，一点都不想知道三哥跟这姑娘的关系，她就是单纯不想失了礼数。对，就是这样。

    她赶紧走过去，说道：「哥，来了客人怎么也不介绍一下？」

    「哦，她叫于小莉，是我师傅的女儿。这些天你们都不在，家里乱糟糟的，她就经常过来帮着收拾。」

    「原来是小莉呀，来都来了，留下来吃饭吧。我哥这些天多亏你照顾了，今晚不用你做饭，咱们吃现成的。」说着，林爱华就挽起人家的胳膊，把她往堂屋带。

    「小鱼，晚上多做两个菜。二哥，把咱们带的水果拿点出来，招待客人。三哥，别光坐着呀，去帮小鱼洗菜。」林爱华把几个男人安排得明明白白的，自己陪于小莉坐下喝茶。

    她想问问于小莉的情况，谁知人家姑娘根本不买账，反倒不安地站起身，说道：「爱民哪会洗菜呀，还是我去吧。」

    哟，看不出呀，不过单住了两个月，她那好三哥竟然连菜都不会洗了？

    爱民？叫得倒挺亲热的，难道说，有情况？

    于小莉可真是勤快，洗菜切菜，忙得团团转，几个人叫她都不走，就陪林三哥在厨房站着。

    林爱华也不劝了，反倒把林三哥叫出来，对着厨房一撇嘴，问道：「你对象？」..

    林三哥一呆，说道：「不是，她有对象的，也是我们车队的。」

    「呵，有对象还总跟你回家，给你做饭洗衣服？三哥，你这么做有点不厚道呀。」

    林三哥赶紧拉着她走开几步，小声道：「别乱说，吓得人家以后不敢来了。」

    林爱华见她哥目光清正，好像真对这位姑娘没什么意思，不由对于小莉不喜起来。

    余小鱼也不喜欢这女孩。林三哥都走了，她还赖在厨房里，羞怯怯地打听他的情况。

    「小鱼哥哥，你跟爱华妹妹结婚了吗？」

    「隔壁的房子是你的？你可真厉害，这么年轻就买房子了，我家六口人还挤在单位宿舍里呢。」

    「小鱼哥哥，你在哪个单位开车？」

    余小鱼不胜其烦，冷下脸说道：「别叫我哥哥，我们第一次见面，这么叫不合适。我姓余，请叫我余同志。」

    「你也姓于？好巧呀！」于小莉好像看不懂他的表情，依旧自说自话。

    余小鱼白眼都快翻上天了，对外面大叫：「媳妇，来帮我烧火，我要炒菜了。」

    林爱华在外面把两人的对话全都听在耳朵里，同情地看了三哥一眼，高声答道：「来了！」

    「三哥，我晚上想喝鱼汤，你去捞条鱼出来杀了。」

    「哎，好！」林三哥立马两口啃完手里的梨，跑去后院拿渔网。

    于小莉孤零零地站在那里，没一个人搭理她，她只好擦干净手，跑去看林三哥捞鱼。

    林二哥也没空理她，他还得去学校找周雨桐呢，两人也好久没见了，想得慌。

    周雨桐很快来了，跟林爱兵躲在屋里叽叽叽叽聊天，好奇地打问于小莉是谁。

    林爱兵也不知道，说道：「是老三师傅的女儿，听说有对象的，不知道为什么老来我家。」

    周雨桐也皱起眉头。

    晚饭时，桌上貌似坐了三对，其实中间乱入了一个钢铁直男，外加一个啥也不是的心机女。

    心直口快的周雨桐可不管谁的面子不面子，当场就问道：「听说你有对象，你来我家找林爱民，你对象不生气吗？」

    于小莉的脸一红，害羞地低下头，说道：「也不算是对象吧，只是我们都住在单位宿舍，平时接触得比较多，大家瞎传的。」

    林爱民抬起头，惊讶道：「不是吧？顺哥每次出车都会给你带东西，我们都以为你们是在处对象。」

    「没有，真没有！」于小莉急得眼眶都有些红了，「爱民，你别听别人乱传，我一直当他哥哥一样，从没跟他有过什么的。」

    「哦，好吧。」林三哥一点都没注意她的异常，低下头继续干饭，边吃边赞不绝口。

    「小鱼啊，还得是你！别人做的饭怎么都没有你做出来的香，我可天天都盼着我妹开学呢，这样我就有口福了。」

    什么？你吃了人家两个月的饭，敢情还不如喂条狗呢，狗都比你会说话。

    旺财在桌子底下直摇尾巴，表示自己确实比林三哥强。

    林爱华也对他这不开窍的傻三哥无可奈何。不过，这样也好，只要他自己没这意思，心机女也拿他没办法。

    她笑嘻嘻地帮林三哥夹了一块肉：「喜欢你就多吃点，以后每天都叫小鱼做饭，让你吃个够。」

    「嘿嘿，也没法天天吃，我现在跟着跑长途了，出去只能凑合。」

    总算他还念着点于小莉的好，自己大块吃肉，也不忘客气几句。

    「小莉，你也吃菜呀，别光吃白饭。我妹夫做的菜可香了，比国营饭店的大师傅都厉害。」

    吃完饭，外面还没完全黑透，林三哥自觉地站起身，说道：「小莉，走吧，我送你回家，不然师傅师娘该惦记了。」

    「没事，我爸知道我在你这儿，放心得很。我帮你把碗洗了再走吧。」

    林爱华赶紧拦住，说道：「不用你洗，我哥又不是没长手。你住运输队宿舍？我开车送你。」

    林三哥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听妹妹的话，闻言立马说道：「行，我来洗，爱华你送她吧。」

    林爱华接过钥匙，笑眯眯地说道：「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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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五十一章 奇怪的姑娘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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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 正道的光

    于小莉看了林三哥一眼，又看看余小鱼，见他俩一点眼神都没分给自己，只好站起来说道：「好，麻烦你了。」

    「爱民，我先走了，有事记得叫我，我都有空的。」

    呵呵，林爱华只有冷笑。

    两人坐上车，林爱华一脚油门把车开出去，于小莉坐在副驾驶，羡慕地问道：「爱华妹妹，这车是你对象的吗？」

    原先吧，林爱华也没太把余小鱼当回事，只是觉得天底下就他俩来自同一个地方，相处起来正合适。现在有人对自己的男人感兴趣，她心里可就不痛快了。

    「你爸不也有车吗，你对象也有，怎么，你还没坐够？」

    于小莉依旧带着温婉的笑，语气里还带着一丝娇嗔：「哎呀，都说了他不是我对象，我还没谈过恋爱呢。」

    「你多大了，还没谈过？」林爱华转头打量她一眼，嘴角微微一撇，把挑剔和不屑展现得淋漓尽致。

    「我才21呢，也不算大吧。我们城里人结婚都晚，不像你们，才十几岁就订婚了。」

    呵呵，你城里人好了不起呢，手里吊着一个，又去勾搭我家单纯的三哥，现在还对我的男人感兴趣。

    林爱华懒得跟她啰嗦，决定等下回去好好跟三哥说说，这种水性杨花的女人，以后还是少来往。精华书阁

    把人送到宿舍区外，林爱华停下车，说道：「到了，就剩这两步路，你自己回去吧。」

    「好，爱华妹妹再见。」于小莉下了车，见林爱华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只好自己进了宿舍区大门。

    林爱华不走，她得看看这姑娘到底是什么路数。

    于小莉进了宿舍区大门，往里走了一段路，进了个筒子楼。林爱华的神识一直追踪着她，见她直上三楼，在楼梯口遇到了一个男人。

    那男人看着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看到于小莉，顿时眼睛一亮，笑道：「小莉，你回来了。刚才我去找你，于叔说你出去了。你干嘛去了？怎么也不跟我说一声，我好去接你。」

    于小莉又露出她的招牌笑容，也不回答人家的问题，反问道：「顺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站在楼道里。」

    咦，这就是于小莉的头号舔狗？

    林爱华上下打量了几眼男人，长得板板正正，除了皮肤有点黑，其他方面看着也一表人才的样子。

    顺哥憨厚地笑着，从袋子里掏出一块粉红色的布料递给她，说道：「我出差的时候看到这块布，觉得你穿上肯定漂亮。你拿去做条裙子吧。」

    于小莉接过布羞涩一笑：「谢谢顺哥。天不早了，我先回去，等裙子做好了我第一个穿给你看呀。」

    只一句话男人就满足了，眼巴巴地看着于小莉脚步轻盈地走进自己家。房门都关了，他还站在那里傻笑。

    一个小青年端着盆子走出来，打趣道：「顺哥，又给你对象买什么了？」

    「嘿嘿，没什么。忙你的去吧。」

    啧啧，这可怜的小家伙，头顶已经长草了，他还在那儿傻乐。

    林爱华顿时对于小莉更加不喜起来。

    什么狗屁哥哥，是当人家冤大头吧？

    嘿，这事儿，老祖她还偏就管了。请叫她正义使者。

    林爱华也没兴致继续看了，在两人身上各留一道神识，准备夜里再来多管闲事。

    回到家，余小鱼还没走，坐在林家院子里，听她三哥吹牛。

    说的无非是些路上的见闻，难为他还听得津津有味。

    林爱华回来，往两人中间一坐，撇撇嘴，说道：「三哥，那个叫于小莉的，以后别往家里领，我不喜欢她。」

    林三哥奇道：「小莉人挺好的呀，她哪儿得罪你了？」

    「没得罪，我就是看她不顺眼，你以后不许跟她说话。」林爱华蛮不讲理，根本懒得跟他解释。解释了他也不懂，男人看女人就只会看脸，只要长得好看，在他们眼里那就叫温柔善良。

    林三哥听话，妹妹说不喜欢，他马上点头道：「那行，那我以后不要她来我家了。反正有妹夫在，家里有人做饭。」

    呵呵，这个直男，他恐怕都没把人家当女人看，只当她是个免费的厨子。

    余小鱼把媳妇的脸色都看在眼里，晚上睡觉时，他悄悄传音问道：「媳妇，于小莉怎么了？」

    「呵呵，难得你肯去关心个不相干的人。怎么，看上人家了，想三妻四妾？」林爱华的语气不善。

    余小鱼立马赔笑：「怎么可能？那种女人，脱光了站我面前我都不带看一眼的。我就只要你一个。媳妇，咱俩什么时候成亲呀？我忍心让我等那么久吗？」

    「忍心呀。」

    林爱华一句话就让余小鱼破了防，一个人在屋里暗暗磨牙。

    还好，林爱华也没继续逗他，没一会儿就叫他：「晚上别睡了，陪我出去办件事。」

    余小鱼一听，立马就开心了，颠颠地潜到二楼窗外：「媳妇，我来了。」

    才十点呢，这会儿办事是不是有点早？

    余小鱼就这么停在窗外，有一下没一下地敲她的窗玻璃。林爱华只好打开窗，说道：「进来吧。」

    余小鱼探头在她脸上迅速偷个香，笑道：「什么事呀，要大半夜的去办？」

    「当然是铲除邪恶播撒正义。走吧，这会儿人应该已经睡了。」

    两人隐去身形，慢悠悠走进运输队宿舍楼。余小鱼一看就明白他媳妇要去捉弄于小莉，一声也不敢吭，生怕把战火引到自己身上。

    林爱华走到于小莉家门外，扫了一眼，发现她正睡在自己床上，穿着汗衫短裤，身上盖着条薄毯子。那块粉色的布料已经裁剪好，就放在她的床头。

    林爱华伸手一招，布料飞到她手里。

    「切，式样很普通嘛，这有什么好看的。」林爱华撇嘴，手上动作飞快，没两分钟，那块布就变成了一条吊带小睡裙。

    「你看什么看？再看眼睛挖掉！」林爱华回头凶徒弟，他只好转过身，恭维道：「媳妇，你手艺真好。什么时候你也给自己做一件，穿上给我看看。」

    「呵呵，等着吧你。」

    林爱华边说，边飞快地帮于小莉换好睡裙，满意地打量一眼。

    「不错。走吧，干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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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五十二章 正道的光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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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三章 这女人真狠

    根本不用余小鱼动手，老祖亲自扛起于小莉，把她送去了金顺宿舍。

    事情还有点难办，金顺住的集体宿舍，这会儿里面睡着三个大男人，姿势有些不雅。

    她对着余小鱼一努嘴：「你去，让他们都睡到明天早上才醒。」

    余小鱼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只得听命。

    林爱华推开门进去，把于小莉扔到金顺床上。这里就是几张上下铺，上铺放东西，下铺睡人。于小莉睡过去，立马跟金顺紧紧贴在了一起。

    林爱华贴心地扯过一张毯子把两人盖住，笑道：「完美。」

    这一屋子人，都睡得跟死猪一样，没人在耳边大声喊叫，休想自己醒过来。就看明天是哪个幸运儿能发现这样的美景了。

    金顺啊金顺，老祖也只能帮你到这儿了，能不能把握机会，关键还是得看你自己。

    林爱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对，她就着这么个做好事不留名的好人。

    第二天，林爱华照样去上学，只当自己什么也没干。果然到了晚上，林爱民下班回来，巴拉巴拉就说开了。

    「爱华，你可真是神了！」

    林爱华的嘴角微翘，知道自己昨晚的一番辛苦没白费，捧场地问道：「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

    「你昨天不是才跟我说不喜欢于小莉，叫我别跟她说话吗？今天她就出事了！」

    林爱民一通说，林爱华却听得深深皱眉。

    今早，跟金顺同宿舍的几个人都没去上班，车队派人去找，发现了酣睡的四个人。别的都还好说，于家的大闺女竟然也睡在里面，还跟金顺紧紧搂抱在一起。

    那人也是个咋呼的性子，马上大叫起来，惊动了一层楼的人。没出门的人都挤在宿舍门口看西洋景，终于吵醒了屋里的人。

    于小莉醒过来一看，吓得哇哇大哭，金顺连忙用毯子把她裹住，一边手忙脚乱地穿好衣服，一边安慰于小莉。

    他倒是想对于小莉负责，奈何于小莉现在看上了林爱民，又惦记着更有前途的余小鱼，哪肯在他这棵歪脖树上吊死。..

    车队风纪科来人调查时，她一口咬定自己昨晚是睡在家里的，肯定是金顺半夜偷偷打晕了她把她带进宿舍的。

    金顺也冤枉啊，他明明什么都没干，早早就关门睡了，痛宿舍的两个人都能为他作证。

    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连运输队大领导都惊动了，立马派人把于师傅叫过来，问他的意见。

    按大家的意思，这两人都处了好几年对象了，金顺每次出车都会给于小莉带东西，逢年过节也会去于家送节礼。既然出了这事，还不如顺水推舟，把两人的婚事给办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结婚证一扯，不就什么事情都没了嘛。

    于师傅也是这个意思，他一直很看好金顺，觉得他为人稳重老实，对女儿又好，是个过日子的好人选。

    奈何于小莉不愿意，哭得眼睛都肿了，硬说是金顺强迫了她，要把金顺送去坐牢。

    那会儿的流氓罪可非同小可，一点点小事那都是死刑立即执行。晚上去别人家里把女孩子抓到自己宿舍睡了一夜，真要定了罪，肯定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林爱华听到这儿就已经忍不住了，皱着眉捏紧自己的拳头。她明明是想成全那个爱而不得被人家耍了几年的傻小子，怎么最后闹成这样了？看来她还是低估了人性之恶。

    像这种女人，别说想进她家，进谁家她都不乐意。别祸害了人家好人一辈子。

    「后来怎么样了？」她追问。

    林三哥耸耸肩，说道：「两方的证词不符，她又死都不肯嫁给顺哥，后来就报警了。公安派人去于家一查，大门二门都没有撬动的痕迹，应该是她自己出来的。」

    「她穿着那样的裙子，布料还是顺哥送的，大家也都作证这两人确实处了几年对象，就连于家人也都帮着金顺说话，怀疑是她自己梦游跑过去的。还好来的公安认识于师傅，只是告诫了两人几句，没立案就走了。」

    哦，还好，林爱华松了口气。

    「这事就这么算了吗？金顺自己怎么说？」

    林爱民摇摇头，叹气道：「顺哥可伤心死了。明明是于小莉自己说的，裙子做好了第一个穿给他看，没想到最后闹成这样。这女人是想要他死啊！」

    「现在于家催着两人结婚，他们两个都不愿意，估计还有得闹呢。」

    呵呵，脑子清楚就好，不然老祖还得继续费工夫。

    林爱华点头，要求三哥关注后续，有什么事记得回来跟她说说。

    结果林三哥还没回来说这件事呢，于小莉就自己找上门来了。

    一进门，正好看到余小鱼在后院摘菜，她立马就红了眼眶。

    余小鱼生怕惹祸上身，菜都没摘完，立马提起篮子往前院走，边走边叫道：「爱民，有人找你。」

    于小莉出了这样的事，知道自己没机会再去勾搭余小鱼了，只好把心思都放在林爱民身上。

    她跟在余小鱼的身后走到前院，正遇上闻声走出来的林爱民，立马可怜兮兮地叫道：「爱民……」

    林爱民深深记得妹妹的话，不许搭理这个女人，赶紧叫道：「妹夫，等等我，我来帮你摘菜。」

    于小莉被晾在那里，眼神中有一瞬的错愕，却立马收拾情绪，吸了吸鼻子，走过去说道：「爱民，我来吧。」

    「不用不用，就这么点菜，我水一冲就好了。」林爱民提起篮子往后躲，于小莉却不肯放过他，继续往他身上贴，想要把篮子抢过去。

    林爱华从楼上探出头，叫道：「哎哟，这不是于小莉吗？听说你快要结婚了，不回去准备嫁妆，来我家干什么？」

    林爱兵也从自己屋里出来，把三弟拉到自己身边，警惕地看着于小莉。

    一家人都当她洪水猛兽，生怕她伤害了单纯的林三哥。

    于小莉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爱民，我平时对你那么好，怎么你也相信他们的话？我跟金顺真的什么事都没发生，你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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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麻烦找上门

    林爱民已经被妹妹成功洗脑，不管她哭得怎样的梨花带雨娇弱可怜，也没一丝怜惜，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这事跟我有什么关系？你们是对象也好，是兄妹也罢，都不关我的事。我要做饭了，你快回家去吧。」

    于小莉怎么可能放弃？自从她听说林爱民一个人住着那么大的院子，还认识县里领导，成功把户口转到城里时，她就想好了，一定要拿下这个男人，也搬进这栋大房子里。

    金顺是对她很好，但那又有什么用？跟他结婚，难道搬进集体宿舍去住？她早就住够了筒子楼，再也不想在那儿呆着了。

    在她印象里，林爱民这人特别单纯热情，自己说什么他都信，这件事肯定是他妹妹在从中作梗。

    于小莉目光一转，对着林爱华哭诉道：「爱华妹妹，事情真的不是外面传的那样，你们听我解释……」精华书阁

    「不用了，我对别人家的事不感兴趣。」林爱华这个始作俑者表现得一派正义凛然，对外一指手：「你回去吧，别在我家哭，影响不好。」

    「呜呜，爱民你听我解释……」于小莉就像听不懂人话一样，转身就往林爱民怀里扑去。

    林爱民都被她吓傻了，下意识地往旁边一闪，于小莉直接扑到了地上。

    她也不起来，就这么趴在地上，呜呜咽咽地哭诉道：「我真的没有对不起你，都是金顺这个禽兽干的。是他把我抓到宿舍，转头却说是我自己跑过去。呜呜，我现在一出门就有人对我指指点点，所有人都不相信我，说我作风不正派。」

    「爱民，咱俩已经处了两个月，你就不能站出来帮我说句话吗？」

    「打住！」林爱华立刻打断了她，「我哥可没跟你处过，是你自己非要跑过来，赶都赶不走。这话你可不能乱说，我哥比你还小两岁呢，他就算瞎了眼也不可能看上你。」

    咳，林爱民被自己呛了一口。怎么觉得妹妹连他也一起骂了？

    对，他确实瞎了眼，怎么就一直把于小莉当成个好人来着？看看她是怎么对金顺的，这简直就是个毒妇啊！

    还是妹妹最厉害，看来以后不管是交朋友还是找媳妇，都得先请妹妹把把关。

    于小莉被林爱华骂得抬不起头，深深后悔自己当初太矜持，没有趁着林爱民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把他拿下。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她只能扮可怜。

    「爱民，你说句话呀。这两个月我总是隔三来帮你洗衣服做饭，不是处对象还能是什么？不管你怎么对我，在我心里，一直把你当成我的终身伴侣。」

    林爱华看三哥一副目瞪口呆不敢置信的样子，只好提替他出头。「呵，好笑了，做几顿饭就是处对象？那你收了金顺那么多好处，你又怎么说？」

    于小莉一时语塞，林爱华不耐烦地说道：「行了，嘴上叫人家哥哥，出了事却恨不得他马上去死。你这样的女人配不上我哥，还不赶紧滚出去？」

    于小莉不理，只是伏地痛哭，期望林爱民能过去扶她起来，她好趁机发生点什么。

    林爱华可不惯着她，直接过去抓住她的胳膊，像提小鸡仔一样把她拎起来，推搡着往外走。

    「呜呜，爱民，救救我，我是真心爱你的，你不能这样对我！」于小莉边走边哭，门外突然响起一道声音。

    「你给我住嘴！丢人现眼的东西！」

    大门被人推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走了进来，于小莉立马鹌鹑一样缩起脖子，低下头不作声。

    林爱民干嘛走过去，叫道：「师傅，你怎么来了？快进来坐。」

    于师傅的脸色黑沉，强忍怒火说道：「我就不进去了。听说小莉来了你这儿，我来带她回家。」

    林爱民还能说什么，只会连连点头说好。

    林爱华松开手，于小莉立马走到于师傅身后，小声说道：「爸……」

    「住口，我家没你这么……的女儿！」于师傅也不知想骂个什么，当着外人，还是把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小林，对不住了。」于师傅冲几人点点头，沉着脸往外走。于小莉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走到大门外，又回头幽怨地看了林爱民一眼。

    只这一眼，林爱华就知道了，这事还没完。

    不过，她一点都不后悔搞这一出。不经这一事，她那好三哥还以为世上所有的女人都跟他妹妹似的，个个温柔善良，对他只是单纯的好，一点企图都没有呢。

    不经这一事，可怜的金顺也会继续满怀希望地付出，最后只收获头顶一把青草。

    余小鱼见没事了，马上乖觉地钻进厨房做饭。林三哥也想撤，被林爱华叫住。

    「三哥，别走呀。今天这事，你就不想说点什么？」

    「嘿嘿，妹妹，好妹妹，哥哥知道错了。以后我绝对跟她划清界限，走路都离她八尺远，坚决不给她机会。」林三哥自知理亏，嘴里连连求饶。

    「我就不该偷这个懒，也不该嘴馋。你们不在，我去单位食堂吃就行了，干嘛把这么个祸害招回家呀……」

    林爱华轻哼一声，道：「你知道就好。以后，不是真心想处对象，就离人家女孩子远点，免得又搞出于小莉这样的事来。」

    「知道了，我知道了。妹夫，你们忙，我再去捞条鱼，给爱华炖汤喝。」林爱民讨好地笑着，一溜烟跑出了院子。

    等厨房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余小鱼低声问道：「这人你打算怎么处理？要不要我出手？」

    啪，话还没说完，他头顶就挨了林爱华一巴掌。

    「这样的小事，用得着你来管？好好做你的饭，只要她不来缠着三哥，随便她怎么样。」

    这一巴掌不疼不痒的，余小鱼只当她在给自己挠痒。

    「好，听我媳妇的，咱们做饭。晚上吃萝卜鲫鱼汤，给你顺顺气。」

    于小莉被她爸带回家，一路上不停有人交头接耳地议论，把这一向德高望重的老师傅气得血压飙升。

    关上门，老伴跟他说话他都没听见，狠狠地一拍桌子，喝道：「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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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五章 远远送走

    于小莉吓得一抖，委委屈屈地抽泣。

    于师傅的老伴赶紧过来护住女儿，嗔道：「她爸，你小声点，别吓到孩子了。」

    于师傅强忍怒气，低吼道：「孩子？你知道她都干了些什么？都是你惯的！」

    大概全国的父母为了孩子吵起来都会说这一句。

    不过，于妈妈平时确实挺惯着这个大女儿的。女孩子嘛，又乖巧又听话，手脚还勤快，长得又漂亮，不惯着，难道还要每天打骂不成？

    她把于小莉搂在怀里，轻声哄道：「快别哭了。你们刚才干什么去了，怎么回来发这么大的火？」

    「问问你的好女儿，她刚才为什么跑去林爱民家？」于师傅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猛灌下去，仍然气得喘着粗气。

    于小莉怯生生地抬头，说道：「我不想嫁给金顺，我要嫁林爱民……」

    话还没说完，一个茶杯就在她脚边炸裂，碎瓷片溅到她的小腿上，一道口子慢慢裂开，沁出几个小血珠。

    于妈妈急了，赶紧掏出手帕帮女儿捂住伤口，嘴里骂道：「你能不能好好说话？动不动就摔东西，把孩子吓坏了！」

    于小莉也吓得哇的一声哭开了。

    「明明是你跟我说爱民一个人住没人照顾，叫我去帮他做饭的，怎么，怎么现在又来怪我。」

    「我叫你去做饭，又没叫你天天去，更没叫你跟他处对象。人家小林帮爸做了那么多事，我只是想回报一下。你倒好，跟金顺谈了这么多年，现在又出了这种事，你还有脸跑去林爱民家哭？你不要脸，我还要呢！」

    于师傅说着，眼睛在屋里乱瞟，抓起个鸡毛掸子，没头没脸地往于小莉身上抽。

    于妈妈拦不住，只好抱住女儿，用自己的后背帮她挡了一下，疼得哎哟直叫。

    于师傅没想到老伴会这么护着，宁可自己替女儿挨打。他停住手，嘴巴蠕动了一下，关心的话还是没说出来，只重重地叹了口气。

    「你这几天都呆在家里别出门，厂里我已经帮你请了假。爸去跟金顺再说说，你俩赶紧去把证领了！」

    于小莉长这么大还没挨过揍呢，吓得躲在妈妈身后不敢吱声，更不敢拦着老爸出门。

    等房门被重重关上，她才哭出声，哀哀说道：「妈，你救救我，我不想嫁给金顺！」

    余妈妈搂住她，自己的眼泪也忍不住流下来。

    「你们都一起睡了一夜了，不嫁他你还能嫁谁？好孩子，听话，金顺是个好男人，不会亏待你的。」

    于小莉哭得不能自已，终于对自己的妈说了实话。

    「他家那么穷，每个月的工资有一大半都交到了家里，剩下的钱只能每天喝稀粥吃咸菜。嫁给他，难道要我跟着他吃一辈子苦吗？妈，你帮我劝劝爸吧，我真的不喜欢金顺。」

    于妈妈听得都呆住了。有心质问女儿既然不想跟金顺处对象，为什么还要心安理得地拿人家那么多东西，可是，看她已经哭成了那样，所有的责备却只能化为一声叹息。

    「唉，你回屋躺着吧，妈去做饭。」

    于师傅没回来吃晚饭，他把金顺叫去饭店，两人点了几个菜，要了一瓶酒对着喝。

    于师傅要强了一辈子，这张老脸这几天都快被女儿给丢尽了。

    他闷闷地喝了两杯酒，还是开口说道：「顺子，给叔个准话，什么时候去跟我家小莉把证给领了？」

    金顺惨笑一声，举起酒杯一饮而尽，说道：「于叔，这话你要是前几天跟我说，我保证不打磕绊立马同意。可是，你也看到了，明明是小莉她自己去我宿舍的，可她却那么说，这是想要我的命啊！」

    「这事是小莉不对，我已经骂过她了。你俩好了这么多年，叔一直认定了你做我的女婿，你看，能不能再给小莉一个机会？我保证她以后好好跟你过日子。」

    于师傅觉得自己已经很卑微了，没想到金顺却依旧摇头。

    「经过这件事我也想明白了，小莉她从没喜欢过我。她对我所有的好都是假的，出了事，立马就看出来了。叔，这次的事也算我不对，我不该痴心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以后不会了，我以后保证再也不去你家。」

    「我都想好了，只要我在车队一天，就会有人说闲话，对你家的影响也不好。我已经向上面打了报告，申请调到别的县去。反正都是开车，去哪儿开都一样。」..

    于师傅没想到他能做得这么绝，一时语塞，勉强又劝道：「你就不能再考虑考虑？人离乡贱，去外面总归没有在家好。」

    金顺不说话，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连菜都不吃，直接灌了下去。

    「不了。」

    于师傅的老脸烧得发烫。

    这都是造的什么孽啊，自己女儿犯的错，竟然逼得人家小伙子要背井离乡。

    他闷声不响地跟金顺一人一杯喝完酒，站起身，说道：「顺子，叔对不起你，没把女儿教好。这样，你先别走，再等几天，我保证给你个交代。」

    他给了金顺一个什么交代，没几天林爱华就从三哥嘴里听到了。

    于师傅说不动金顺，干脆把于小莉送走了。送去北方做知青，打发得远远的。

    原本家里是舍不得她一个女孩子下放农村的，说好了让她弟弟去。现在她出了事还死不悔改，祸害完金顺，竟然又惦记上了林爱民，于师傅也就不心疼了，直接去居委会疏通了一下，赶上最后一拨把她送走。

    从前就是太娇惯，才让她认不清自己，希望艰苦的环境和繁重的劳动能教她重新做人。

    这个结果林爱华倒是万万没想到，不由对于师傅有了几分佩服。

    「哥，你师傅为人不错，以后出车的时候你多照顾着他点。」她叮嘱林三哥。

    林三哥连连点头，应道：「知道。这还用你说？我开车都是于师傅带的，照顾他是应该的。」

    这件事林爱华以为就此完结了，也就没有继续留意。

    现在她除了上学，最惦记的就是家里的四个小宝宝了。好不容易挨到放假，她立马收拾东西，跟着两个哥哥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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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五十五章 远远送走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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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六章 不能坐吃山空啊

    家里的秋收已经完成。因为有余小鱼帮着聚拢了一点灵气，南坪大队今年的稻谷大丰收了。林爱国算了算，除去交到公社的公粮，多出了近两成的粮食，其他的一些农产品也大获丰收。

    这下好了，全队人都能多分点口粮，大家不用再为填饱肚子发愁了。

    林爱华一行人到家时，林爱国正抱着小妞妞，在她的小脸上不停地亲呀亲。

    林大嫂在一边着急，拉着他的胳膊叫道：「别亲了，亲多了孩子会流口水的！」

    林爱国正在兴头上，一边亲一边笑道：「流口水也是我的小妞妞最可爱！」

    林大嫂又好气又好笑，正好看到林爱华回来，连忙叫她：「你快管管你哥，整天抱着闺女亲个没完！」

    什么？这还得了！

    林爱华一把抢过小妞妞，嫌弃地说道：「跟姑姑玩去，不要臭爸爸亲，让香香的姑姑亲一下！」

    小妞妞就好像能听懂一样，林爱华一说话，她立马咯咯地笑了，还张开手搂住姑姑的脖子。

    林爱华抱着香喷喷软绵绵的小宝宝爱个没够，床上躺着的三个哥哥全不干了。大娃带头，另外两个也跟着张开嘴哇哇地哭了起来。

    都是她看护着长大的宝宝，林爱华哪会真的不喜欢那三个呢。她赶紧把小妞妞送回林爱国怀里，又把三个男娃挨个抱起来亲了一遍。

    说来也怪，被姑姑一抱，那哥三个还真的止住哭声，一个个蹬着小腿舞者小手，别提多高兴了。

    「哎呀，几个小东西这是想姑姑了呀！」林大嫂也觉得稀奇，不过，她自己也很喜欢小姑子呀，想想也就没那么奇怪了。

    林爱华陪宝宝们玩了一会儿，问道：「奶粉够吃吗？要不要再买一点？」

    「够吃呢。不过，还是再买点好了。几个小家伙吃起奶来，就跟小老虎一样，可把我累坏了。」林大嫂看着孩子们，眼里满是怜爱。

    她妈伺候她出了月子后就回去了，家里只剩下林妈妈和安姨。三个女人照顾四个奶娃娃，再加个锁儿，也真是够她们忙的了。

    好在林爱国爱子又护妻，有空了就会帮着洗尿布，冲奶粉，抱孩子。他是大队长，谁敢说他做这些就是没出息呀。

    林爱国现在在大队，乃至整个公社都很有威望，原因就是他能给大家带来切实的好处。

    现在的南坪大队早已今非昔比，除了种粮，另外还有一个养鸡场供应着两个公社的蛋，两个大鱼塘现在也已经启用，一个竹木加工社由林爱国亲自指导，请了大队手艺好的竹木匠人，做的家具竹器已经有许多供销社来订货了。各家还跟着养猪养羊，到年底又是一笔收入，日子过得别提多适意了。

    加工社要用人，养鸡场也增加了人手，另外余小红又发动手巧的妇女跟她一起打毛衣，种地的人手一下子紧凑起来。

    林爱国也不含糊，去找陆干事的关系买了一台农用拖拉机，又买了些扬谷扇、脱粒机等电动工具，省了不少人力。要不是有这些工具，今年他们大队的公粮还真没法这么早交上去呢。

    林大嫂见小姑子跟孩子玩够了想走，赶忙追过去，拉住她小声说道：「爱华，咱家新养的鸡怎么不下蛋了？你能不能帮着看看？」

    林爱华挑眉，奇道：「不下蛋？怎么可能。难道你抓的是公鸡？」

    家里的鸡都是金鸡二代的后代，下起蛋来不要太猛啊。

    林大嫂嘿嘿一笑，道：「嫂子说错了，不是不下蛋，是下得不像以前那么多。」说着，她还两手圈起来，比划了一下。

    哦，林爱华明白了，嫂子这是又想去卖鸡蛋了。

    也是，第一代神仙鸡已经进了她的肚子，为宝宝们的口粮作了最后的贡献，林爱华怕引人怀疑，又把仙草全都拔掉了。现在家里养的鸡可不就不能那么下蛋了嘛。..

    林爱国看到她们在一边嘀咕，也走过来，正好听了几句，说道：「爱华，别听你嫂子的。家里现在人多眼杂。」

    林大嫂听他这么一说，立马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没精打采道：「好吧，我知道了。我就是没法去大队上工，每天在家坐吃山空，有点闲得慌。」

    可不是嘛，她跟几个宝宝可都是城里户口，没有口粮分的，家里还请了个保姆，处处都要花钱。虽然每个月都能领到粮油票，可也不能明着拿出去卖呀。

    她又不知道小姑子手里的钱都能堆成一座小山了，只以为是吃的家里的老本，不心慌才怪。

    林爱华想了想，说道：「要不，你跟我去县城？」

    林大嫂眼睛一亮，可是听到几个孩子的笑声，又立马摇头道：「不行不行，我去了县城，宝宝们怎么办？」

    是啊，宝宝的爸爸也不答应啊。他都素了快一年了，眼巴巴地等着开荤，怎么可能放媳妇走。

    他眼珠子一转，说道：「没事，你可以去加工社上班。厂里缺个会计，现在都是柳月在管账。等宝宝大点了，你去跟着学起来，以后做我的大管家，我给你发工资！」

    林大嫂立马就高兴了，连连点头道：「别等以后了，我现在就去学！」

    林爱华就喜欢大嫂这风风火火的性子，想到什么立马去干，比有些只会动嘴的人强多了。

    她在青冥境里一通踅摸，找出个能增智的灵丹，悄悄用糖纸包好，递给她。

    「给，雨桐爸爸从省城带回来的糖果，只有这么一颗，奖励给你了。好好学，我看好你哟。」

    林大嫂把糖纸剥开，嘎嘣几口嚼完灵丹，皱皱鼻子道：「省城的糖果也不怎么样嘛，还不如大白兔甜呢。」

    哈哈，几人都笑了，四个小宝宝也跟着笑起来，林家宅子里一片欢声笑语。

    林爱华又去陪奶奶说了会儿话，去二叔二婶家玩玩，去余家看看余小红的劳动成果，再去邻村的表姐家逛逛。

    三天的假期，她过得无比充实。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做，每天从早忙到晚，日子过得飞快，不知不觉间，一学期又接近尾声，学校快放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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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 狗哥哥

    放假也就意味着快过年了。

    这次没有长辈跟着操持，林爱华可就放开手脚了。三哥跟大嫂的副食本都被她拿在手里，排队把供应的年货买回来，该腌的腌，该晒的晒。另外，她还从青冥境里取出许多好东西掺杂在里面。

    鸡鸭鱼，牛羊肉，各种蔬菜水果，水产品，她喜欢吃的，全都带点回去。

    当然，也不能光顾着自己吃，还得给亲戚家送点。

    林家几个人全都忙活起来。

    林爱华去张耀扬和小姑家各送了一份厚厚的年礼，带回来不少回礼。林爱兵也给周雨桐家备了一份，准备一放假就亲自送过去。说起来，两人定亲这么久，他还没上过岳家的门呢，这次说什么也要跑一趟。

    林三哥把妹妹准备的东西分成好几份，去几个单位领导家跑了一趟，回来后笑得合不拢嘴。

    「三哥，你捡钱了？」林爱华笑着打趣。

    「嘿嘿，跟捡钱差不多。」林三哥挠挠头，笑道：「我们领导说了，明年开春就让我自己上手开车，再也不用给师傅当副手了。以后我自己就是大师傅，还能带新同志呢。」

    「哟，不错嘛。那你的工资是不是也要涨了？」林爱华不吝称赞。

    「那当然。不过，工资都是小数，我自己跑长途的话，可以顺手带点货，那才是大头呢。」

    说到这里，他又挠挠头，说道：「爱华，帮哥再挑点东西出来，我去于师傅家跑一趟。今年全靠他带着我，以后不跟他跑了，总得表示表示。」

    三哥终于懂了点人情世故，对此，林爱华当然赞成。她大方地拿出一只篮子，挑了些稀罕的鱼肉点心递过去。

    林三哥兴冲冲地提着篮子出去，回来时却沉着一张脸，活像在路上丢了二百元钱。

    林爱华觉得奇怪，过去问道：「怎么了？你师傅嫌少？」

    「不是，师傅挺高兴的，还留我在他家吃饭。」

    那你为什么不高兴？林爱华等着他细说原委。

    「我原先也想陪师傅喝几杯，谁知道又遇到了于小莉。」

    林爱华一挑眉，奇道：「她不是下放去北方了吗？怎么，自己跑回来的？」

    林三哥摇摇头：「我没问，应该是放假了吧。北方冬天冷，地里没活儿，她一个知青肯定是又多请了几天假。」

    他烦恼地捏捏自己的额头：「妹子，哥还是得佩服你看人的本领。那个于小莉实在是太烦人了，眼睛就好像黏在我身上一样，看得我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我才喝了一杯水，她就问了我几十个问题，还一个劲地打听我有没有对象。」

    呵呵，看来这小丫头还没死心呢。

    林爱华笑笑，问道：「那你怎么说的？」

    「我被她问烦了，就说我有对象，已经定亲了，过年的时候就结婚。你是没看见啊，她听完眼泪汪汪地看着我，活像我是个对她始乱终弃的陈世美。我连饭都没敢吃就跑回来了。」

    哈哈，这个回答倒是挺有三哥范儿的，不管不顾，先解决了眼下的麻烦再说。

    「行了，反正你以后也不用师傅带，不想看到她，你以后别去车队宿舍就行。」

    提到于小莉，林爱华又不由想起自己的恶作剧，顺带问道：「那个被她睡了一夜的倒霉鬼现在怎么样了？」

    「你说顺哥呀，他现在过得可好了。他娶了我们单位的调度员，两人双职工，队里给分了房子。他老婆偏心他，每次都给他安排好活儿，别人眼红也没用，谁叫人家是两口子呢。」

    林三哥说着大笑起来，林爱华也跟着浅笑。这样的结局还不错，随便找个哪样的女人，肯定都比于小莉强。

    只不过，她总觉得，等于小莉知道三哥没有结婚，恐怕还不得消停。

    管她呢，三哥自己惹的烂桃花，自己应付去。只要他看清了那个女人的真面目，随便于小莉出什么招都不怕。估计等他们过完年回来，那女人也该回北方去了。

    等几人送完年礼，学校也彻底放假了。林爱兵跟周雨桐两人骑车去周家，林三哥还要再忙几天，就只有余小鱼开车带着媳妇，车上还坐着肥仔跟旺财。

    一年时间，当初走路还跌跌绊绊的小奶狗彻底长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大狗，皮毛油光水滑，两眼炯炯有神，张开嘴，露出一口森冷的犬牙，还真有点吓人呢。

    然而，旺财的性格非常好，它的凶只是对陌生人，在认识的人面前，它简直比一只小猫咪还要温柔。

    锁儿跟着林大嫂住在乡下，已经好久没见到他的小伙伴了。旺财一跑进院子，他立马跑过去，一把抱住旺财的脖子。

    「旺财，我好想你呀！」他毫不犹豫地抱着旺财的狗嘴亲了下去，被林大嫂一把拉开，哭笑不得地说道：「你跟狗亲嘴？亲完还要不要亲弟弟妹妹了？」

    锁儿抱着旺财不肯撒手，说道：「旺财也是我的弟弟！」

    哈，院子里的几人全都笑了。当初锁儿在城里时，确实每天都跟旺财一起玩耍，对它感情深厚。不过，把狗当成弟弟就有些过了。

    旺财好像听懂了锁儿的话，伸出舌头，在他脸上连舔了好几下，又用头轻顶锁儿的后背，示意他带自己进屋去看几个小宝宝。

    看着这么有灵性的狗子，一家人也就由他们去了。

    一个月没见，林爱华也想念得紧，紧跟在锁儿身后进了屋。

    四个宝宝都穿着厚棉袄坐在床上，床边放着一条大棉被，防止他们不老实掉下地。

    大概是因为在胎里就得了姑姑的灵气滋润，这几个宝宝明显比同龄的孩子更壮实。别人才稍稍能坐起一会儿，他们已经满床乱爬了。..

    锁儿趴在床边看宝宝，旺财也把大脑袋搭在棉被上，那副认真的样子，还真跟锁儿有点像呢。

    几个宝宝都不怕旺财，看到它，大娃带头兴奋地叫着爬过来，其他三个也争先恐后来摸狗头。小孩子的手没轻没重，有的抠狗嘴，有的揪胡子，小妞妞直接抓住狗耳朵。旺财呜了一声，却还是一动不动地趴在那儿随便他们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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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五十七章 狗哥哥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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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八章 生产队分红

    锁儿过去拉开二娃的手，严肃地说道：「不能抓旺财哦，它会痛的。只可以摸懂不懂？」

    他把二娃的手放在旺财头上轻轻摸了几下，四小只就学会了，都伸出肉嘟嘟的小手，照着狗头一通揉。

    林爱华看着他们跟狗玩了会儿，自己又挨个抱了抱四个宝宝，亲够了，这才走出屋子。

    「大哥呢？大队还没放假？」

    林大嫂笑眯眯地说道：「厂里放假了，大队还没放。今天也算是最后一天了，下午算工分分红，今晚就封账。」

    听说分红，林爱华来了兴致。

    去年家里事情多，她都没去参加大队的会议，这次一定要去看个热闹。

    午饭她就随便对付了一下，吃完就跟在爸妈身后去大队。

    年底分红在农村可是一件顶顶重要的大事，劳动了一年的成果，全都会在这一天结算，只要能动的人全都去了。

    林大嫂虽然户口迁出去了，但她现在在竹木厂当会计，厂里的收益也是要公布的，所以她也抱着账本跟了过去。

    林爱国这人做事讲究，不搞朱长贵的那一套。今年大队的所有收支他全请人写在大红纸上，在大队部张贴公示。谁有异议，完全可以当众指出来。不过，过了今天，要是还有人敢说他分配不公，他也不会客气。

    林爱华也站到告示底下细细地看了一遍，看完忍不住微笑点头。

    她没看错人，大哥确实是个有本事的。告示上一条条一项项，把大队这一年的开支和收入都写得明明白白，让人一目了然。

    去年队里只是年底两个月多了鸡蛋这一项收入，羊也没卖几头，就这样大家都多分了十几元钱，今年多了鱼塘，还有个竹木加工社，那得多出多少来呀？

    大家都没什么文化，那么复杂的账，他们真的算不清，只等着大队会计公布结果。

    林爱华也搞不懂这分红到底该怎么分，老老实实在下面坐着，听林爱国讲话。

    大家劳动了一年，每天起早贪黑，干了多少活儿全算成工分了，就等着今天兑现呢，一个个等得两眼通红。林爱国也不啰嗦，简单地总结了一下，就示意柳月上前公布结果。

    生产队年底结算可不是个简单的活儿，凭柳月一个人还真是算不出来呢，好在她带了两个徒弟，一个林进步，还有一个林大嫂。

    林进步就不说了，到现在都只会简单地记个账，多了他自己就昏头了。林大嫂倒是学得快，没两个月就能自己上手，把竹木社的账接了过去。

    这次结算也是林大嫂帮着一起算的，林进步只能在旁边帮着搬个账本倒倒水，也算是参与进来了。

    为了调动大家劳动的积极性，林爱国这次没有延续从前的人七劳三，而是把工分占比调高了一成，占了40%。如此一来，平时上工吊儿郎当的人家可就占不着便宜了，相反，家里劳力多出工勤的人家一定能分到更多。

    不过，大家也没什么话好说，因为林爱国自己家就吃亏了。

    他的户口已经分了出去，户主是他，户口本上也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个，老婆孩子全成了非农业人口。林爸爸户口本上人倒是多呢，可儿女们读书的读书，工作的工作，林妈妈又一直照顾儿媳和孙子，根本没下地，家里工分全是他一个人挣的。

    大队长和队长爸带头吃亏，别人还敢说什么？

    柳月声音清脆地开始宣读1976年南坪大队收支总账。

    这一年，队里的收入包括卖余粮、鸡场、鱼塘、养羊，另外还有个竹木加工社，去除饲料钱和竹木厂的成本，收入一公布出来，引起一片哗然。

    为什么，收入太高了呀！

    光是鸡场这一块，队里养只蛋鸡，每天最少一个蛋，每个蛋卖七分钱，一年光卖蛋的钱就有一万多，分到每户，一家就能有三百元。竹木厂虽然只办了半年，净利润也超了。

    余小鱼为了给大舅哥长脸，根本没提还款的事，借后才收，这利润是不是现在也可以分了？.

    柳月读完，看到的就是底下一张张兴奋的笑脸。她咳嗽一声，说道：「大家先别忙着高兴，我再把这一年的开支读一下。」

    开支也不少，光是拖拉机一下就花了两千多。不过，这东西是一定要买的，有了拖拉机，今年他们不知少受了多少罪呢。

    跟拖拉机一比，其他开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等柳月一项项读完，总共也不过花了三千出头。

    有人听了半天，还不知自己能拿多少钱，等不及地叫道：「柳会计，这些就别读了，快说一下咱到底能拿多少分红？」

    柳月一笑，从桌上拿起一张红纸，递到林爱国面前，说道：「大队长，这个还是你来读吧。」

    分钱呢，这么重要的事，当然应该林爱国来宣布了。

    林爱国也不推辞，站起身说道：「好，那我就来读一下。」

    年底分红是按户来的，大队总收入扣除提留，六成按人口平分，另四成除以总工分算出分值，再按每户的总工分结算，另外还要减去各家已经领的口粮和一年间因为各种事情在大队的借款。

    这下真是有人欢喜有人愁了。一些人口虽多但劳力也多的人家一下子就能分到六七百，而那些只有人吃饭没有人干活的人家，虽然听着也能分个一百多，但除去口粮和欠款，能剩下个二三十还是因为占了大队今年利润高的光。要是赶上往年，他们就得倒挂，不但分不到一分钱，还欠着队上的账。

    有二三十也比往年一分拿不到强，出力多，拿到的就多，还有什么可说的？

    大家听完结果，纷纷表示没有异议，都等着大会赶紧结束，好去柳月那里签字领钱。

    可是，有一户人家就不干了。全队只有他们家没分到钱，不但分不到钱，算下来还欠了大队几十元。

    这就是朱文龙朱文斌一家。

    因着他们对林家新起的宅子动手脚，林爱华一怒之下，法术反弹，让他们阴气缠身，身体每况愈下。这家人已经一年没能干活儿了，饭却一点没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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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章 她的钱给我

    朱文龙瘦了一大圈，整个人就剩下个骨架子一样，走路都摇摇晃晃的。

    原本每天在家躺着，他还感觉浑身无力，谁知在会议室坐了会儿，他竟觉得好了一些。他正疑神疑鬼，怀疑自己家里是不是进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呢，却听林爱国大声宣布：「朱文龙家，欠大队21.5元……」

    他立马站起来，扯着嗓子喊道：「不可能，凭什么别人家都分钱，我们还欠钱？」

    林爱国皱眉，说道：「账都在这儿记着呢，不信你等散了会过来查。」

    朱文龙根本不敢等散会，他知道自己一年没干活儿，现在又没老爹撑腰，要是不趁着大家都在要点好处，等散了会儿，谁还来帮他说话？

    他两手一拉，扯着姚红英和朱文斌也一起站起来，说道：「大队长，你看看我们三个，这一年都病病歪歪的，想出工也没力气呀。欠钱也是用来看病的，又不是吃进了肚子。你就算不分我们钱，好歹也把账平了吧？」

    要是别人来求，林爱国说不定还真发个善心了，但朱长贵的两个儿子，他还真没这多余的善心用来随意泼洒。

    「我是大队长不错，但大队的钱可不是我一个人的。别人都是凭劳动换工分，凭什么你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想要免掉几十元的债务？这对大家也太不公平了吧？」

    余家现在跟林家是亲家，见到这样的机会，肯定是要帮的。余四婶立刻叫道：「就是。往年我跟老四欠的债也从没见你爸帮我们免了，还不是从这次的分红里还的？」

    她一开口，立马有那些往年的倒挂户帮着起哄，都叫道：「就是，能让你欠二十多，已经是咱大队长好心了。往年你爸当队长时，我跟他借钱都要求爷爷告奶奶的，还逼着我大冷天去河里给他捞鱼呢。」

    「不能免，要免把我们的也免了！」..

    「对，不能免，就欠着！」

    受过朱长贵一家欺负的社员也总算找到机会了，纷纷指着朱文龙的鼻子大骂他不要脸。

    朱文斌怯生生地扯了扯朱文龙的衣袖，小声道：「哥，要不还是算了吧。反正家里还有点糙米，够吃到开春的。爷爷和妈都分了钱，你去跟他们借点过年吧。」

    朱文龙甩开他的手，阴沉着脸，两眼如毒蛇一般盯着林爱国。

    「林大队长，以往我爸在的时候，对你老林家也不薄吧？不免账，你再借二十给我，我们家过年也要买肉。」

    大队有规矩，林爱国自己只肯钱的欠款，多了要打报告所有大队干部审核的。

    李得福现在还是副队长呢，他这人有眼色，现在紧抱着林爱国的大腿。闻言立刻站出来发话：「今天的大会主要谈分红，你要借钱先回去打报告。有正当理由的话，我们会酌情审批的。行了，你先坐下。大队长，你继续读，还有人家没宣布呢。」

    林爱国冲他点点头，不理朱文龙，拿起红纸想要继续念。

    朱文龙没想到从前跟着他爸摇尾巴嗦骨头的李得福现在也敢骑到他头上来拉屎，气得浑身发抖，攒足力气走过去，一把揪住他的领子，叫道：「我跟林爱国说话，要你这只狗出来乱汪汪？」

    「林爱国，我今天就发个话，不给我家钱，你们谁都别想好好过年！」

    他那手都快指到林爱国的鼻子上了。

    林爱华眉头一皱，正想给他个教训，一直坐在林爱国身边的柳月却抢先一步打开朱文龙的手，叫道：「朱文龙，你不要耍无赖！今年大家能坐在这里分钱，都是大队长的功劳！你要是再敢撒泼，你家以后一分钱也别想从我这儿支，我第一个不答应！」

    柳月人长得漂亮，又有文化，村里多少青年偷偷惦记着她呢。见她发火，马上有人上前拉住朱文龙，又有人使劲推了他一把，叫道：「你个蛀虫，坏分子的狗崽子，老实回去坐着！」

    朱文龙被推得一个趔趄，身子直晃悠，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拍着地叫道：「我不管，这次的分红一点都不公平，分明是故意针对我！不给我钱，我就去公社，去镇上告你们！」

    姚红英和朱文斌两人都缩着脖子坐在底下不敢吱声。朱文龙要是能要来好处，肯定少不了他们一份，要是要不到，他们也不想跟着挨揍。

    现在看来，挨揍的可能性更大。

    既然有人帮着她哥出头，林爱华暂且收了法术，且看林爱国如何处理。

    林爱国当了一年多的大队长，早已不复当年的青涩。他冷静地指指朱文斌，说道：「你们两个，把文龙拉回去。等下我叫柳月把你们家的账贴在外面，大家都可以看。要是不服气，等散了会咱们一项项对账。要是这账算错了，该分给你家钱，我一分不少拿给你。要是没错，你们还敢犯浑，这个年你们都别过了，去人武部蹲着去！」

    朱文斌被点了名，只好站出来，小声说道：「哥，咱回去吧……」

    朱文龙狠狠挥开他的手，叫道：「要回你自己回，你个没种的软蛋！不借钱也行，李秀英是我妈，她的钱应该分到我家！」

    李秀英看着自己的亲儿子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珠子瞪着她，眼泪差点没掉下来。

    她干得多，吃得少，一天几乎二十四小时都住在鸡场，林爱国按劳计酬，这次分红给她算了小二百元。原以为有了这钱，她以后的日子能好过一点，没想到还是被白眼狼盯上了。

    她一向不怎么跟别人说话，在大队也没几个朋友，再加上在有的人眼里，朱文龙的要求一点不过分。什么离婚，就算离了婚，也不能不管亲儿子吧？所以现场根本没人帮她说话。

    「我不，这钱是我挣的……」李秀英扫了一圈，大家都冷漠地看着她，她终于哭了。

    当初是柳月陪她去办的离婚，对她尤为同情，赶紧帮腔道：「李婶子的户口早从你家分出去了，她的钱你凭什么拿？」

    社员们分成两派，有说该给，有说不该给，说着说着，都快吵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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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五十九章 她的钱给我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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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章 柳月来了

    林爱华摇摇头，心里叹了口气。

    朱长贵的种果然坏到根子里去了，都这样了，竟然还想着欺负老实人。回去就叫徒弟加大法阵效果，让他们都在家躺着吧，别出来祸害人了。

    至于他们吃什么，笑话，整天躺着的人，一天有一顿稀饭吃不就够了？

    林爱国见下面闹得不像话，不快地拍了下桌子，叫道：「安静！这件事没什么好议论的。李秀英的钱是她自己的，谁想要钱，多上工挣工分，明年肯定能分更多。」

    「朱文龙，你也别跟我吵。你妈已经跟你爸离婚了，她愿意给你钱，那是她自己的事，我管不着。她要是不愿给，我们都支持她，你要是敢上门要，那就算明抢，小心我送你去跟你爸作伴。」

    「朱大爷，管好你孙子，他要是再闹，就把你家的钱分给他！」

    好一个祸水东银，朱长贵的几个兄弟赶紧在下面叫道：「文龙，快回来，别把分红的好事搅和了。大家还等着钱办年货呢！」

    朱长贵的爸也终于发话了：「欠的钱就先欠着吧，等下从我家拿十元钱给你回去过年。」

    十元钱，朱文龙还真没放在眼里。当初他手上戴个表都值一百多。可这会儿，十元钱也够他家买块肉过年了，他不舍得说不要。

    他也不继续听了，爬起来回家，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想着怎么才能多弄点钱回来。

    当初他家在大队可是一等一的有钱，怎么才短短一年，就什么都变了？

    不，他不服，他不认命，他一定要弄到钱！

    他怎么想的，别人可就都不管了。大家好不容易挨到林爱国读完分红宣布散会，全都聚到柳月面前，眼巴巴地等着拿钱。

    林大嫂作为柳月的徒弟，当然留下来帮师父的忙。林进步这会儿也抖起来了，大声吆喝道：「一家出一个，都排好队，签字按手印，来我这儿领钱！」

    柳月对账，看着大家签字，林进步按数字数好钱，交给林大嫂再数一遍，递到社员们的手上。

    大家拿着厚厚的一叠票子，对着他们几个连声道谢。

    见柳月那里的工作井然有序，林爱国就不留下镇场子了，带着其他几个干部去安排封账、封仓库的扫尾工作。

    李秀英领了钱，小心地塞进贴身的口袋里，在林爱国身后跟了半天。

    林爱国一回头，看到她，忙问道：「李婶子，有事？」

    李秀英支吾了半天，突然伸手，塞给他一张被捏得发皱的大团结。

    「大队长，谢谢你……」

    林爱国连忙把钱塞回她手里，摇头笑道：「婶子，这一年你做的我们大家都看着呢。这钱是你应得的，你收好。除非你自己愿意，否则别人一分也别想从你这儿拿。有什么事你就来找我，我这儿忙着呢，就先不跟你说了。」

    李秀英看着林爱国的背影，嗫嚅了半天，说道：「大队长好人啊……」

    她的眼泪又一次滑落。

    过了大半辈子苦日子，她终于挣到钱了。这钱是她自己的，连大队长都不要，别人谁也别想拿走！

    她按了按，自己的厚棉袄，里面鼓起一块，给了她莫大的勇气。

    她又走到林爱国身后，期期艾艾地说道：「队长，我明天想请个假，去看看我女儿。我晚饭前肯定回来，鸡场晚上没人看我不放心。」..

    林爱国点头：「去吧，明天我让我家人去看一天。小芹也一年没回来了，去看看她，回来安安心心地上工。明年鸡场还要再扩大，还交给你看，我放心。」

    听说鸡场还要扩建，李秀英的脸上终于绽开了笑容。

    「好，我明天早起喂了鸡再去，保证不耽误事。」

    林爱国把事情都安排好回到家，没多久，林大嫂也回来了，身后还跟着柳月。

    柳月一进门，就对着林爱国甜甜一笑：「大队长，我来看看你几个小宝宝。」

    她也分到钱了，特意给锁儿宝宝每人都包了个两元钱的红包，都塞给了林大嫂。

    林大嫂赶紧推开，叫道：「我叫你来吃饭的，哪能收你的钱？」

    柳月笑道：「还不是托大队长的福，不然我哪有钱拿？嫂子，你就收下吧。明天我就回家过年去了，也没法给几个小可爱压岁钱，就当姨姨提前给了。」

    柳月这一年做的事可比其他大队的会计多得多，林爱国很看重她，赶紧过来拦着。

    柳月见自己的红包送不出去，急得眼眶都红了，说道：「这就是我的一点小心意，你们不肯收，是不是不欢迎我呀？那我走好了……」

    「哎，别走呀，饭还没吃呢。」林大嫂只好妥协了，接过红包，递一个给锁儿，其他几个放进自己袋子里。

    「那我就替几个小家伙谢谢姨姨了。顺带祝你找个好对象，早点返城找个好工作。」

    她就是说个过年的吉祥话，柳月却俏脸一红，说道：「在哪儿都是做贡献，我蛮喜欢咱南坪大队的，现在还不想回去呢。」

    林爱国笑道：「不回去好呀，咱们大队现在可不能缺了你。」

    柳月眼睛亮亮的，抿着嘴笑。林大嫂把几个孩子抱过来跟她玩，她也一个个的夸可爱，家里笑声一片。

    吃完饭，林大嫂早就收拾好了一篮子年货，挽在手里笑道：「师父，我送你回去。」

    「哎呀，说了好几遍了，别叫我师父，都把我叫老了。你叫我柳月，叫我妹子都行。嫂子，你家的饭菜可真香，我平时在知青点，大家轮流做饭，好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

    林大嫂怜惜地拍拍她的肩，笑道：「这有什么，都是些家常菜，你哪天想吃直接过来好了。就你吃那一点点，跟个小猫似的，我家还能少了你这一口？」

    「嘻嘻，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别客气，尽管来！」

    两人说笑着走远，林大嫂一直把她送到知青宿舍，又强行留下一篮子年货，这才哼着歌笑眯眯地回家。

    林爱国看看她的空篮子，问道：「都给她了？」

    「给了。她还不肯收呢，我把东西都扔她桌上，撕吧了半天。城里的小姑娘，哪儿比得过我，一样没留，全给她了。」林大嫂好像打了个大胜仗，得意地显摆她的武力。

    「嗯，收了就好，小姑娘也不容易，在咱们村苦了几年，不能亏待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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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六十章 柳月来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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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 野猫过大年

    分完钱，就真的准备过年了。

    今年林家没养猪，但林爱华可带回来不少。该腌的腌，该晒的晒，再把香肠、咸鱼、风鸡挂上。

    二叔家的猪杀了，交了一半后，剩下的肉分给了林爸爸家一半，这下他家也有鲜肉吃了，赶紧剁肉丸，包包子。

    又是一个新年，桌上有肉，仓里有粮，兜里还有钱，南坪大队的社员们脸上全是笑，走到哪儿都喜气洋洋的。

    他们今年真是发财了，有的人家已经在规划着扩建院子，或是推倒原先的土屋，改建两间砖房。

    这一切都是林爱国这个大队长带来的，要没有他，大家哪儿来的这种好日子？

    林家过年前后一直有人来串门，送来各家准备的年货。有自己晒的菜干、红薯干、腌的咸萝卜，还有自家做的一些小菜、腊肉，或是一些稀罕的吃食，把林家厨房里堆得满满的。

    林爱国怎么推辞都没用，只好记在心里，等拜年的时候给他们家小孩多发点压岁钱。

    大家都追着林爱国夸赞，没人知道老祖这位幕后英雄。

    她也一点不在意，大家开心就行，她要的又不是这个。

    经过了两年的凡间生活，林爱华感觉自己的心态变了许多。她不再每天想着加紧修炼早日返回仙界，也不再期待飞升的契机，只想着好好享受现在的人间烟火。

    有家，有爱，有钱，有闲，日子过得好不快活。

    只有一件事让她不称意，臭小子每次看到大哥家的四个宝，都会用羡慕的眼神紧盯着看，直看得身边的人都拿他们打趣。

    「媳妇，我们什么时候也生几个宝宝来玩？你生的宝宝，肯定比他们还要更可爱十倍！」余小鱼又趁着没人的时候来缠她了。

    林爱华翻个白眼，没好气地说道：「不是跟你说了嘛，我还小呢，生什么生？你是想要我挺着个大肚子，然后被学校开除？」

    「我就是说说，说说而已。三娃今天拉着我的手了，还对着我笑。」余小鱼委屈巴巴地扁着嘴，说道：「那我等你毕业，一毕业我们就结婚，你给我生个宝宝。」

    林爱华想了想，还有一学期她就毕业了，毕业后好像也没什么大事要做，倒是真的可以把这件事办一办。

    这可不是为了臭小子生的呀，谁叫她自己也老稀罕大嫂的几个孩子呢。

    「哦，对了，有没有去把老朱家的法阵加强一下？我感觉他们几个跳得有点欢。」林爱华想起件正事。

    余小鱼两手一摊，说道：「法阵我是加强了，但他们几个好像发现了点什么，最近老不在家呆着，过年也搬到他爷爷家去住。要不，我去朱老头家也布置一下？」

    林爱华想了想，说道：「这事你别管了，我自有安排。」..

    她怎么安排的呢，自然是用上了荒废许久的工具猫肥仔。

    肥仔这家伙，现在无聊得很，天天在家招猫逗狗，都快忘记自己仙界灵宠的身份了。

    是时候把它放出去干点活儿了。

    夜深人静的时候，林爱华把野了一天的肥仔喊了过来。

    「带上你的小弟们，去朱老头家，把他家的年货全给霍霍了，一点肉渣都别留！」

    肥仔一听就来劲了，喵呜一声从窗台跳出去，几个纵跃跑得没了踪影。

    第二天，朱老头还没起床，就听他家老婆子在外面叫起了撞天屈。

    「哎哟，这日子没法过了！是哪个杀千刀的，把我家的肉全偷走了呀！我的咸肉，我的香肠，还有昨天刚蒸的大肉包，全没了呀！」

    「还有我的白糖，哪个杀千刀的全给我撒到地上了，这还怎么吃啊！」

    「谁偷了我家的肉，你生个儿子没屁眼！你走路摔死，吃饭噎死，喝水呛死！」

    朱老头赶紧套上棉袄跑过去一看，顿时眼前一阵发黑。

    他家的年猪，昨天大队分的鱼和鸡，果真是一根毛都没剩，只留下几根细麻绳挂在竹竿上，正随风摇晃。昨天特意去镇上花大价钱买来的白糖，全跟泥巴混在一起了……

    他家小儿子朱长福也跑了出来，赶紧扶住朱老头。

    「爸，你先别急，我去找林爱国，让他带人去各家搜。这么多肉，不可能一下子吃完。要么是藏起来了，要么就是运去外面卖了，总能找到线索的。」

    「快，你快去！」朱老头抚着胸口，呼哧呼哧直喘粗气。

    朱老太气不过，跑到门口的大路上，拿着个破脸盆，一边敲一边骂，附近的人都听到声音都跑了过来。

    反正不是他们拿的，朱老太骂得再难听也骂不到他们头上，他们也乐得看笑话。

    没一会儿，林爱国就来了，李得福也闻讯赶来。两人在朱家院子里到处看看，林爱国摇头道：「不像是人偷的，倒像是你家招了野猫。」

    「你看，这墙头上有猫爪子印，绳子也不是刀割的，像是牙齿咬断的。」

    朱老头连忙过去查看，果然如林爱国所说，院墙周围有一大片猫爪印，院墙外还有人找到啃了一半的鱼骨头。

    李得福原先可没少拍朱长贵一家的马屁，却没捞到多少好处。现在看老朱家倒霉，他只觉得一阵神清气爽。

    「朱大爷，这是猫偷的，我们也没办法。要不，你们去树林里找找？要是有没吃完的鱼肉，说不定还能捡回来。洗洗干净，也不耽误吃嘛。」

    有人听得哈哈大笑，说道：「走，我们去帮你找。」

    还有人阴恻恻地煽风点火：「我家的肉也挂在外面，怎么没猫来偷？你家是不是做了什么惹着它们了？要不然怎么只盯着你家偷呢？」

    朱老头一想，眼睛立马看向了厢房。

    姚红英没来，朱文龙兄弟两个倒是在那儿睡着呢。毕竟是自己的亲孙子，这一年都病病歪歪的，朱老头心里也有点舍不得，就默许他俩留在家里过年了。

    难道，他俩真的惹了什么脏东西，这才引来野猫的报复？

    光是偷点肉还好，可别再惹出更多的祸事来呀！

    朱长福又带着几个人跑去树林子里一通找，果然看到几只野猫正蹲在草窝子里啃一条大鱼，旁边还放着两根香肠，只咬掉了一小截。

    造孽啊！人还没得吃呢，它们倒先过上大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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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嫁出去的女儿

    几人跑过去把猫赶开，有人问道：「长福，这鱼还要吗？」

    怎么要？都吃得透光了，上面全是牙印子。

    朱长福把香肠捡起来，又带人好一通搜，却什么也没找到，只好拿着被猫啃过的香肠回去过年。

    其他的年货，全在肥仔的猫项圈里装着呢。以后少不了驱使小弟的时候，不得给人家点好处？

    另外还有些糖果、面粉、大包子，肥仔根本不想要，一股脑全倒给林爱华。

    林爱华也不想吃老朱家的东西。她想了想，把那些吃食全都放进篮子里，给李秀英送过去。

    李秀英就是朱老头买来的，被朱长贵欺负了，朱老头也睁只眼闭只眼。他虽然没作恶，却放任儿子作恶，他也不是什么好人。

    这些东西，就当他补偿李秀英的了。

    她挎着篮子出门，走到大队部附近，就听有人边走边议论。

    「我就说朱文龙是个灾星来着。你看，才去他爷爷家一天，就惹来了野猫。要是不把他赶走，我看老朱家还得招祸事。」

    「就是，咱们以后也离老朱家远点。出了朱长贵这么个祸害，我看他家是完了。」

    林爱华的神识一扫，发现朱老头已经把两个孙子叫起床，推着他们回自己家去了。

    呵，知道赶人就好，不然晚上她还得派肥仔跑一趟。要是丢了年货还不知道心疼，就得让他们丢钱了。

    要不是大过年的不想给大哥添麻烦，昨晚肥仔就会把他家全搬空，看他们怎么过这个年。

    不多会儿，林爱华走到鸡场外。

    还是那个味儿，直冲她的脑门。也难为李秀英了，在这儿住了一年多，还一副乐此不疲的样子。

    她屏住呼吸，叫道：「李婶子，在吗？」

    李秀英也听说了朱家的事，不过她一点都不关心，她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出嫁的女儿朱小芹。

    听到有人喊，她走出来。见到林爱华，她的眼睛一亮，破天荒地打开鸡场大门，说道：「爱华呀，快进来坐，婶子给你倒糖水。」

    林爱华倒是惊奇了一下，跟在她身后走进鸡场，笑道：「我来给你送点年货。我哥说你一个人住着，肯定没空准备这些。」

    她把篮子递过去，李秀琴赶紧推辞道：「这怎么能行？还是留着你家吃吧。」

    「没事，我家做得多，这就是特意给你的，收下吧。」

    李秀英有事想求林爱华帮忙，也不好太不给面子，只好接过篮子，估摸了一下价值，从怀里掏钱来，往林爱华手里塞。

    「来，这是婶子给你的压岁钱。」

    林爱华哪能拿她的钱，两人推了半天，李秀英都快急哭了。

    「爱华，你就收下吧，婶子还有点事想求你帮忙，你不收，我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林爱华只好接过钱放进口袋，却悄悄找个机会塞进她的枕头底下。

    「婶子，有事你就说，什么求不求的。」

    李秀英把钱送出去，终于有了点底气。她犹豫了半天，想着怎么措辞，林爱华都看得着急了。

    李秀英发现了她的不耐，终于开口说道：「昨天我去看小芹，回来后一夜都没睡着。」

    「小芹怎么了？」林爱华对朱小芹一点印象都没有，只记得她跟她妈差不多，都不太爱说话，只知道闷头干活儿。

    李秀英抹了一把眼泪，抽泣着说道：「你能不能跟大队长说一声，把小芹的户口给迁回咱们大队？」

    在李秀英断断续续的叙述中，林爱华才知道，朱长贵倒台后，朱小芹在夫家的地位一落千丈。

    她嫁的男人是朱长贵给找的，原先跟他关系不错，婆家看在朱长贵的面子上，也一直看重她，夫妻二人还算和睦。.

    但朱长贵被抓，朱文龙兄弟又都得了病，再也没人管她，渐渐的，婆家开始嫌弃她了。

    昨天李秀英去看女儿，一进门就看到小芹大冷天穿着件破棉袄，正用冰冷的水洗着一家人的衣服，婆婆还在一边对着她破口大骂。

    李秀英看不过上前理论，也跟着被骂了一通。女婿就在一边看着，什么也不说。

    她大老远过去，连口水都没喝上，临走时，女婿才冷着脸走过来，叫她把小芹母女俩带走。

    用他的原话来说，两人当年结婚根本没扯证，现在也谈不上离婚不离婚，把人带走就成。小芹嫁过去几年，只生了个赔钱货，他们老王家不留吃白饭的。

    朱小芹把妈送出门，背着人哭得死去活来，挽起袖子，露出胳膊上的伤痕。

    「妈，他们一家都不是人，天天打我，打小霞。小王八蛋在外面有人，肚子都搞大了。我再不走，肯定会被他们打死的！你救救我吧！」

    李秀英还没说完，林爱华就憋了一肚子的火。她最看不得这种欺负女人小孩的事。

    老祖她就是女人，小妞妞也是女孩，林家谁不把她们当宝贝？怎么就有那么多愚昧的人只盯着女人欺负呢！

    「婶子你别哭，我这就回去找我哥。」大哥要是不管，林爱华自己也会出手。

    开什么玩笑，南坪大队的人，都在老祖庇佑之下，做错了事自有老祖出手惩治，外人谁都不能欺负。

    林爱华风风火火跑回家把这事一说，林爱国立马一拍桌子说道：「反了天了！老王家竟然敢欺负小芹妹子？我这就带人去打他个冲家！」

    林爸爸也站起来：「我跟你一起去。」

    咦，大哥怎么这么激动？林爱华一问才知道，朱小芹在南坪大队的人缘是真心不错。朱长贵当大队长时家里不缺吃穿，又宠着这个唯一的女儿，朱小芹心善，常把自己的吃食拿出来给那些吃不饱饭的人。村里一大半的人都得过她的恩惠，她家也不例外，林家几个兄弟都吃过朱小芹偷偷送的饼。

    这下更没什么可说的了。女人在家做家务带孩子，几个男人全都出去了。他们先去朱家跑了一趟，朱老头、朱长福、朱长安，就连刚刚养出点力气的朱文龙兄弟也都出动了，还有许多听到消息的闲人。

    大家拿上家伙爬上大队的拖拉机，轰隆隆开往朱小芹的婆家，去给出嫁的女儿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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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离婚

    一拖拉机的男人，呼啦啦全跑到东岗大队老王家，手里还拿着锄头铁锹，可把他们吓坏了。

    林爱国跳下拖拉机，第一句话就问：「小芹呢？」

    「她，她在扫猪圈……」王老三说话都结巴了。

    李秀英赶忙往猪圈跑，没一会儿就带着满脸泪痕的朱小芹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蓬头垢面的王小菊。

    大冬天的，孩子脸没洗，头没梳，穿着单薄的夹袄跟在妈妈身后，手里还抱着一把垫猪圈的稻草。三岁的孩子，瘦得跟个小鸡仔似的，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都有些突出了。

    李秀英一见女儿，眼泪又忍不住流了下来。

    林爱国也没想到，不过才一年多没见，当年那个善良活泼的女孩子竟然被磋磨成了这样，也是气不打一处来。

    他忍着怒火对王老三说道：「听说你要跟朱小芹离婚？我们来接她回家。」

    王老三见他们气势汹汹地来，竟然只是要接婆娘回去，顿时松了一口气，说道：「行，本来我就不想要她了。当初结婚只是办了酒，连证都没领，现在也不用再办手续。你们带她走吧，小菊也一起带走，我家没这个闲钱养活。」

    「呵，王老三，你懂不懂法？小芹跟你一起生活了几年，连孩子都生了，你一句带走就想打发了她？」林爱国冷冷一笑，道：「去叫你们大队长来，写个离婚协议，把小芹娘儿俩的户口迁回去。还有，该分给她的口粮和钱我们今天也一起拿走。」

    「赔钱货还想分我家的钱？没门！」他们好好说话，王婆子却不识相，立马跳出来，指着朱小芹叫骂道：「她进门四年，吃我们的，喝我们的，连个儿子都不会生，耽误了我家老三几年的好光景！要走就净身出户，要钱一分没有，草棍都别想拿走一根！」

    林爱国不想跟个刁蛮婆子吵嘴，根本不理她，朱文龙却不声不响地走过来，挥手就给了她一个大耳光。

    老妈挨了大舅子的打，王老头和王老三全不干了，立马冲过来对着朱文龙挥起老拳。

    朱文龙根本没什么力气，顿时被打倒在地。

    大家是来给朱小芹撑腰的，当然不能眼睁睁看着朱文龙挨揍，立马冲出几个人来，把王家的几个人围住，乒乓一顿乱揍。

    王家的亲戚也从外面跑进来帮忙，现场顿时大乱。

    李秀英把女儿和外孙女护在身边，着急地叫道：「别打了，你们别打了！」

    这里毕竟是东岗大队，朱小芹生怕自己的乡亲吃亏，挣开李秀英的手，过去拉住王老三，叫道：「老三，你们别打了，我什么都不要还不行吗？」

    「不行！」王老三按住朱文龙，吼道：「朱小芹，你长出息了，竟然敢带人来我家闹事！今天谁都别想走，我一定送你们去坐牢！」

    林爱国原先不想动手来着，他毕竟是大队长，跑去别的大队打人，说出去影响不好。可王老三一家太欺负人了，他忍不住。

    林爱国过去，一把薅住王老三的脖领子，稍稍用力，把他拎得双脚离地，狠狠地甩出去老远。

    「都给我住手！」林爱国如法炮制，没几下，就把帮着王家打人的几个全扔了出去，一个个摔得七荤八素，躺在院子里直哼哼。

    朱文龙从地上爬起来，擦了下嘴角的血，凶狠地盯着王老三，骂道：「你敢欺负我妹子？真当我们老朱家人都死绝了？！」

    朱文斌也一骨碌爬起来，上去狠狠地踹了王老三一脚。

    他刚才一直抱住头，脸上倒没挨揍，不过，身上不知挨了几拳，浑身都疼。不揍王老三几下，这口气实在憋得难受。

    王老三被林爱国摔得不轻，一时爬不起来，躺在地上抱住头，嘴里犹自骂道：「朱文斌你个丧家狗，你爸都坐牢了，你还这么凶？你等着，老子把你也送进去，跟你爸一块儿吃牢饭！」

    朱文龙最恨有人提到他爸，也气得跑过去狠踹了几脚。眼看两边又要打起来，东岗大队的王队长终于姗姗来迟。

    「林大队长，你怎么来了！快别打了，误会，这都是误会！」

    王队长是王老三的亲叔，不然当年朱长贵也不会把女儿嫁给王老三。他一来就连忙过去扶起自己的亲哥，又张罗人把地上的几个伤员全扶起来。精华书阁

    林爱国根本不给他套近乎的机会，冷着脸说道：「王队长，听说你侄子想跟朱小芹离婚，我们过来接她。」

    王队长也想买南坪大队的蛋鸡呢，只不过一直没排上，现在见到真神了，肯定不能放过机会。

    「这个臭小子，我都说过他好几次了。夫妻俩哪来的隔夜仇，离什么婚，就不能好好过日子！」

    「二叔！」王老三赶忙叫道。

    王队长对他使个眼色，笑眯眯地说道：「唉，清官难断家务事，我这大队长说话也不好使啊！」

    林爱国懒得看他表演，冷冷说道：「我们南坪大队的女人，就算离了婚也不怕没人要。王队长，既然你来了，就帮他们好好算算，这婚到底该怎么离。」

    「你可是大队干部，该不会也要小芹净身出户吧？」

    「啊，哈哈，这个……」王队长打着哈哈，对他哥直使眼色。

    王老头刚才也挨了几下重的，脸上青了好几块。他抽着脸，说道：「我们家什么情况大哥你也清楚，一年到头土里刨食，哪有粮食分给她们娘儿俩？这样，我做主了，她俩的衣服被褥让她们拿走，别的真的没有了。」

    朱文龙在一边叫道：「胡说！小芹在你家当牛做马好几年，每天下地干活，口粮和分红总有她们的份吧！」

    「什么口粮，她们难道不吃饭？分的粮早被她们吃光了，我们家还倒搭了不少呢！」王老婆子躲在王老头身后，探出头来叫。

    朱小芹抹了把眼泪，低声抽泣道：「林大哥，你们带我走吧，钱我不要了，我只要离开这个地狱！」

    「凭什么不要！」朱文龙兄弟齐声反对。

    林爱国摇摇头：「小芹你别说话，我们给你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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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六十三章 离婚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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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哥带你回家

    林爱国自己走进堂屋，找个椅子坐下，说道：「我们也不是胡搅蛮缠的人，大过年的，懒得跟你啰嗦。咱们两个大队挨得近，我就估摸着算算。小芹娘儿两个户口都在你这儿，分的口粮才吃了半年，剩下半年的我们要带走。」

    王老三脖子一梗就要反对，被王队长按住，说道：「应该的，应该的，毕竟是我们老王家的种，哪能叫孩子没饭吃。」

    「还有今年的分红，听说你们大队一个人也分了好几十，让她们带走。」

    王婆子立马叫道：「她个不下蛋的鸡还想分我家的钱？没门！」

    「我还没说完呢。夫妻财产离婚要平分，除了今年的分红，你们还得再拿二百元钱补偿她。」林爱国根本不理她，只看着王队长。

    王队长为难地说道：「大侄子，这个叔得说两句了。老三跟他爸妈又没分家，他哪儿来的财产？我们东岗可不像你们南坪那么富裕，口粮你可以拿走，钱是真的拿不出啊！」

    朱文龙阴沉沉地瞪着他，说道：「不分钱也行，把你家房子扒了！这房子当初盖的时候可是用了小芹的嫁妆，我们扒了把砖头拿走！」

    「朱文龙你再说一句试试？信不信我打死你个狗崽子！」王老三听说他还想扒房子，立马挽起袖子举起拳头。

    朱文龙只恨自己现在没力气打不过他，不然非得暴揍他一顿不可。

    他把头伸过去，叫道：「打，你往这儿打！今天不打死我，你们一家都是王八蛋！」

    王队长赶紧在一边拦着说和道：「好了好了，都别冲动，有话好好说。」

    「老三，去给小芹收拾衣服，家里的粮拿斤来让她们带走。还给不给叔面子了？还不快去！」

    大家算是看出来了，王家人都是一丘之貉，根本就没想好好离婚，只想把朱小芹母女赶走，好给新人腾地方。肯给斤粮食，还是看的林爱国的面子。

    林爱国原先还想着好好说话，走官方渠道把小芹的户口迁走，把离婚手续给办了，没想到王家人竟然这么混！

    他也不过才25岁，骨子里还有着年轻人的冲动热血，怎么能忍得下这口气！

    林爱国顿时一拍桌子，叫道：「二百斤粮，三百元钱，拿出来咱们马上就走。不拿的话，我就不客气了！」

    「我呸，你算哪根葱，还跟我们不客气！没有，一粒米都没有！带着这个丧门星赶紧从我们东岗滚出去！」王老三仗着队长叔叔撑腰，也拍着桌子叫嚣。

    「不给？给我搜！」林爱国一声令下，社员们立刻闻声而动，踢开王家的几个房门跑进去一通乱翻。

    「杀人了！抢钱了！还有没有王法啊！」王婆子哭嚎着满地打滚，王老三和王老头跑过去挡住门，被小伙子们推搡着按在墙上。

    双方又打起来了，王队长急得直跺脚，叫道：「林大队长，你这样上门明抢可是犯法的！快叫他们住手，有话好好说！」

    林爱国坐在那儿不动，反正他的人没吃亏，用不着他动手。

    「我们只是拿自己的东西，犯什么法？倒是王老三这个狗东西，还没离婚呢，就把别人的肚子搞大了，回家折磨媳妇，想把小芹害死另娶。」

    「要犯法也是他犯法。流氓罪你知道吗？只要我们去告，你家老三跟那个破鞋全都得抓去枪毙！还想要孙子？我叫你儿子都保不住！」

    「你胡说！老三根本没跟丧门星结婚，离什么婚！」王婆子一家根本不懂法，还叫得理直气壮。

    「办了酒席，迁了户口，孩子都三岁了，你跟我说两人没结婚？那更好办了。王老三没结婚就祸害了两个女人，枪毙他三次都不够！」林爱国也懒得给她普法，干脆又给他扣一顶大帽子。

    王队长没想到林爱国会在这方面较真，竟然肯为倒台的老朱家出力。这事确实犯法了，别人不清楚，他还能不懂吗？

    他赶紧拉住王老头，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又把王老三劝住，三人一起走到林爱国面前，说道：「林队长，快叫你的人住手吧。我们认栽，分钱，分钱给小芹还不行吗？」

    「呵，早这么自觉多好！」林爱国冷笑几声，叫道：「行了，大家都过来，把搜到的粮食和钱放在堂屋里。这是给小芹的，咱们自己可别拿。」

    「我们才不要老王家的臭钱呢！」几个小青年把手里的东西都扔到地上，还有人目光闪烁着从怀里掏出点藏匿起来的财物。

    有林爱国的震慑，再加上王队长在一边不停地和稀泥，老王家终于忍痛割肉，给朱小芹拿斤稻谷斤玉米面，另外再加一百多元钱。

    再多是真的拿不出了，王老三找的姘头是个狠人，还没进门，就仗着自己肚子里的孩子要走了二百元的彩礼，又要了许多布料粮油，几乎把老王家给搬空了。

    朱小芹一心只想赶紧走，根本不愿计较钱粮。看着桌上的钱，她对林爱国点头道：「林大哥，就这样吧。让他们把我跟小菊的户口迁出来，我想回家。」

    林爱国看着她枯黄干瘦的脸，心里一阵发酸，道：「好，哥带你回家。」

    他把朱小芹母女安置在拖拉机上，又把钱交给李秀英收好，带着人去东岗大队部帮着办手续。

    王队长倒是一点没有使绊子，亲自给写了离婚协议，叫双方签字按手印，又给开了迁户证明盖上章，笑道：「林队长，我侄儿的家事，还劳烦你跑这一趟，辛苦了。你看，现在也没什么事了，要不，让他们先回去，咱俩去我家喝一杯？」精华书阁

    林爱国冷笑：「不必了。」

    「我们走！」他亲自启动拖拉机，带着一车的人绝尘而去，轰了王队长满脸黑灰。

    王家人在后面骂骂咧咧，叫道：「这个丧门星，狐狸精，可真有本事勾搭人！也不知道给了林爱国什么好处，肯这么帮她出头！」

    王队长正懊恼没跟林爱国说买鸡的事，闻言骂道：「行了，别逼逼了！我说过你多少次了，要离就跟人好好离，别搞旧社会那一套。还好今天来的是林爱国，要是朱长贵还在，怕是真的要把你家房子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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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六十四章 哥带你回家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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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五章 处置败类

    拖拉机喷着黑烟开回南坪大队，停在了晒场上。

    刚才都上演全武行了，大多是小辈们冲在前面，老一辈的几个人都在后面看着，没怎么上前动手。

    对林爱国的处理结果，大家都还是满意的。

    车刚停稳，几个小伙子就跳下来，帮朱小芹把分来的粮食拎下来，问道：「队长，东西放哪儿？」

    李秀琴抢先说道：「让小芹跟我一起住吧。」

    朱老头巴不得不去烦他，点头道：「行。」

    朱文龙眼睛一翻，说道：「小芹是我妹子，当然住我家去。」

    说着，他就去提粮袋子，一使劲没拿动，不由有些尴尬。

    朱小芹瑟缩了一下，求助地看向林爱国。精华书阁

    「小芹你别怕，你想住哪儿跟我说，我帮你安排。」林爱国给她个安心的眼神，朱小芹壮起胆子说道：「我想跟我妈一起住。」

    「她那个鸡窝怎么能住人？走，回家去，还住你出嫁前的那屋。」朱文龙凶狠地瞪了妹子一眼，对朱文斌吼道：「还不帮你姐拿东西！」

    朱文斌赶紧过去抢朱小芹怀里的包袱，说道：「姐，给我吧。」

    包袱里放着朱小芹娘儿俩的全部家当，她怎么肯撒手，紧紧抱住说道：「我不去。」

    朱文斌又去拉王小菊：「小菊，跟舅舅回家，舅舅蒸包子给你吃。」

    王小菊不认识他，紧紧拉住妈妈的衣摆不肯跟他走。

    朱文龙不耐烦了，过去抓住王小菊的胳膊使劲往怀里一扯，王小菊吃痛，哇哇大哭起来。

    林爱国皱眉，过来拉开他的手，说道：「小芹不想跟你走，你拉什么拉！行了，就这么说定了，她们俩先跟李婶子住，过完年我去公社帮她们落户，就在鸡场上工。」

    朱文龙心里早就想好了，要把妹妹的钱拿到自己手里，怎么肯因他一句话就放弃。

    他呛声道：「李秀英已经不是我们朱家的人，凭什么我妹子要住她家？不行，你跟我回去！」

    呵呵，这还真是刚离虎口又进狼窝呢。朱文龙想的什么，大家能不清楚吗？不就是看着妹子分了点钱，想占为己有。早些年也没见他这么心疼朱小芹过。

    「她不想去就不去，大队的事我说了算！」林爱国对他根本没什么好脸色，甩开他的手，招呼人帮朱小芹把东西搬进李秀琴的屋里。

    「以后鸡场就归你俩管，不相干的人谁都不许进，不然按盗窃大队财物处理！」林爱国一锤定音。

    「谢谢，谢谢林大哥。」朱小芹对林爱国深深鞠了个躬，林爱国连忙摆手，道：「别谢了，快带孩子安置下来，好好做顿饭吃。缺什么就去我家拿，别跟我客气。」

    其他人家今年都分了不少钱，也纷纷说道：「小芹你快进去休息吧，在咱们大队不会再有人欺负你了。缺什么你就说，有什么事你也说一声，我们大伙儿随叫随到。」

    朱小芹没想到大家会这么帮她，眼里流着泪，不停地对着大家鞠躬，看得众人心酸不已。

    「奶奶的，我们南坪大队的闺女，嫁到哪儿都不能受人欺负。爱国，你今天做得对！」林爸爸拍拍儿子的肩，小小地夸了他一句。

    「走，你妈肯定做好饭了，咱们回家吃饭，再给小芹母女送点过来。那么好的姑娘，被祸害成这样，可怜见的。」

    几人回家，把事情跟家里等着的几个女人一说，林妈妈听得直叹气，道：「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朱长贵自己活该，却连累小芹娘儿俩跟着受罪。唉，她一个女人家，还带着个孩子，以后可怎么活啊！」

    林大嫂嫁来时，朱小芹已经去了东岗大队，两人倒没什么交集。听林爱国兄弟说了点从前的事，她也着急了。

    「这么好的女人，怎么就嫁给那个畜生了？一家子不是人！不行，我去给她拿点吃的，再看看她安置得怎么样了。」

    林爱华调侃道：「大嫂，我看你现在还挺有队长夫人风范的，都知道关心社员了。」

    林大嫂得意地白了林爱国一眼，道：「那当然，我现在可是文化人了！」

    大家都被她逗笑了，冲淡了小芹的事带来的些许伤感。

    林大嫂吃完饭就赶紧拿个篮子，装上家里特意留下的饭菜，又拿了点馒头、白面和咸肉，拉着锁儿一起去鸡场，就当消食了。

    等她回来，林妈妈随口问道：「都送去了？她们怎么说，还能住得下吗？」

    林大嫂寒着脸，说道：「幸好我去了，不然李婶子她们又得受欺负。」

    「又怎么了？都回来了，谁去欺负她们？」林爱华来了兴趣，手里抱着小妞妞逗弄，嘴上不停追问。

    「还不是朱文龙，自己没挣到钱，竟然盯上了妹子离婚分的那么点财产。」林大嫂气愤道：「我去的时候，他们家三个都堵在鸡场门口，想要抢小芹的包袱。我这暴脾气啊，当时就把他们扔出去了！」

    呵，还真是狗改不了吃屎。老祖难得发发善心，留他们一条贱命，没想到竟然有人不知珍惜。

    好，善心没有了，剩下的只有雷霆手段。

    当晚，林爱华又一次抓了余小鱼的壮丁，两人裹挟起睡梦中的三个败类，扔到了遥远的余氏农场。你们也劳动改造去吧，什么时候老祖再次想起这事，什么时候放你们回来。

    说起来还是他们三个占了便宜呢。余小鱼的农场可是一年四季温暖如春，阵内灵气弥漫。要是他们还留在家里，不出三年，肯定消耗元气衰败而亡。

    林爱华把自己仅存的那点善意全都给了朱小芹和她的女儿，模仿朱文龙的笔迹留下了一封信，扔在大队办公室。

    第二天林爱国打开门，拆开信看了看，不由眉头紧锁，骂道：「胡闹！大过年的，又给我找事！」

    他把信递给李得福看看，说道：「朱文龙带着媳妇和弟弟跑了，说是要去城里找工作。你说他这不是给国家添麻烦吗？就他那样的，能找到什么工作？连个介绍信都没有，最后还不是要被当成盲流送回来！」

    李得福看完信笑道：「总算他还有点良心，特意交代把房子留给老娘和妹子住。大队长你忙，这事我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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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六十五章 处置败类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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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林爱珍的进城梦

    在李得福的张罗下，李秀英祖孙三个终于搬回了大房子，不用三个人挤在一张小床上睡了。

    鸡场的房子虽然修缮过，可那股子味道一般人实在受不了，也不适合一下子住进三个人。

    现在好了，李秀英和朱小芹两人商量着轮流过去守夜，留下一个人在家带孩子。林爱华撤了聚阴阵，南坪大队少了个毒瘤，日子又归于平静。

    转眼又到除夕，林爸爸提议，今年请大家来新宅子吃年夜饭，一大早，他就开始忙活。

    林进步两口子今年也不作妖了，他家今年也分了不少钱，不用眼红别人。

    席间，大家推杯换盏，尽是挑着吉祥话说。林奶奶看着四个重孙还有个重孙女，喜得嘴巴都合不拢，非得把大娃抱在自己怀里，宁可少吃几口，也要逗逗重孙。

    四世同堂啊，没想到她有生之年还能有这种福气。

    也不用等到明天了，老太太今晚就派了守岁钱大重孙一人一个红包，林大嫂的比其他人更多。

    「来，我们老林家的大功臣，辛苦你了！」奶奶把红包塞进林大嫂手里，那眼神，跟林大嫂从前看着自己家那两只下蛋鸡简直一模一样。

    林爱珍这回也不眼红说酸话了，她这一年的收获可不少，全是从大冤种对象手里刮下来的。除去自己买衣服的钱，其他都被她当成自己的奖学金交到了家里。她在镇上买房的想法从来没变过，这次大队分了不少钱，她的心思又活泛了。

    去年奶奶给了钱，今年大队又分了红，再加上她上交元，足够了。

    趁着大家都高兴，她拉着林二叔的胳膊撒娇道：「爸，过完年我们去镇上买个房子吧。我都看好了，一个小院子，只元就能拿下。」

    林二叔手里刚好有四百多，拼拼凑凑也能凑。听说能在镇上买房，他也不由得心动了。

    周素云却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她笑笑，拍拍女儿的手，说道：「咱家在农村，又没个城镇户口，去镇上买房干什么？买了也没人住，放着就是浪费。」

    林二叔什么都听媳妇的，也跟着点头道：「对，咱们还是好好把家里房子修一修，也建个青砖大瓦房！」

    林爱珍没想到才刚说一句话就被爸妈否了，脸上有点挂不住。不过，她还是挤出个笑容说道：「爸，我还有几个月就毕业了，在镇上买个房子，住着也方便。我工作都找好了，去镇粮站当仓管员，每个月都有几十元工资的！到时候我把你们都接到镇上去住，咱们不要家里的破房子了。」

    林二叔的耳根子太软，女儿一说，他又意动了。..

    也不能怪，村里人谁不想进城去。农村的日子太苦了。

    「去镇上买房也不是不行，只是我跟你妈都没工作，城里什么都要花钱买，就靠你那几十元的工资，够过日子吗？」

    林爱珍连忙说道：「你先过去，工作的事我帮你安排！」

    呵，看不出嘛，林爱珍这是已经把小刀捏得死死的了？不但搞定了自己的工作，连老爸也能一句话安排了？只怕张小刀还没这个能量。

    林爱华也不在大过年的时候讨人嫌，随便他们怎么说，都不关她的事。看个热闹就好。

    果然，除了林二叔，其他没一个人肯信林爱珍的大话。

    林奶奶第一个沉下脸，说道：「爱珍，做人要脚踏实地，别咋咋呼呼地听风就是雨。城里的工作哪有那么好找？你还是先安心把书读完再说吧。」

    林进步也拿出做叔叔的派头，训斥道：「你一个女孩子，过完年都18了，很快就会嫁出去，这时候买什么房子？买了你住还是你爸妈住？咱们大队的收入也不比城里少，一家人住在一起多方便。我看啊，这房还是别买了，学你大伯家，在村里盖个大宅子，将来爱强也好娶媳妇。」

    众人都哈哈大笑着拿林爱强打趣，再也不提去镇上买房的事了。

    林爱珍气得直咬牙，怨怼地瞪着林进步，暗暗后悔不该把这事当众提。要是关起门来私下跟爸妈说，这事说不定就成了呢。

    张小刀家条件好，他爸妈都瞧不起乡下人，根本不可能让儿子娶个乡下媳妇，所以他虽然迷恋林爱珍，却一次都没敢把她带回家去过。

    房子是张小刀帮着找的，他承诺只要她家买了房，他就想办法给林爱珍安排工作，再把户口迁过去，到时候他俩的婚事家里肯定不会反对了。

    没想到自己千算万算，第一步就被大家批得体无完肤，根本实施不了。

    这样她还怎么嫁给张小刀，当她的城里少奶奶啊！

    林爱珍憋着气吃完年夜饭，回到家，又去缠着她爸说买房的事。

    林二叔被她缠得头疼，说道：「别跟我说，你妈要是同意，我也没意见。」

    周素云原本还有些动摇，但听了林进步的话，她却一下子想明白了。女儿培养得再好，最后也是别人家的人，家里有点钱，还是该为儿子早做打算。

    她冷下脸说道：「别再提买房的事了，咱家不去镇上住。你要是能在镇上找到工作，公家会给你分宿舍，咱们跟过去做什么？家里的钱再攒攒，过两年盖个新院子，到时候你从家里出嫁也好看。」

    林爱珍急了，叫道：「妈，你也重男轻女吗？我都说了，我找到工作了，一毕业就能领工资，到时候就把你和爸都接到城里去，爱强也可以去镇上读小学，我养你们！」

    「什么重男轻女？妈什么时候亏待过你！」周素云没好气地说道：「你养我？你初中毕业能拿多少工资？还不够你自己花的呢！你看看你，脸上抹的雪花膏，身上穿的呢大衣，还有这小皮鞋，哪一样是咱农村人该用的？你没在城里做什么不该做的事吧？」

    周素云用疑惑的眼神把林爱珍从头打量到脚，看得她直心虚。

    「我都说了，那是我在城里打零工挣的，都是辛苦钱。我哪有做什么坏事？学校发的奖学金我一分不少全都交给你了，你连个房子都不舍得给我买。又不是我一个人住，是咱全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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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 把刀哥招出来了

    不管林爱珍怎么说，周素云就是直摇头。

    她现在可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农村妇女了，城里她也去过，城里人怎么过日子的，她都看在眼里呢。

    家里人都有工作的还好，要是人口多工资少，那日子可太难过了。她就亲眼看到有人去菜场捡扒下来的菜叶子，回家洗洗炒来吃。

    别说林爱珍现在还没工作，就算她工作了，凭她那点工资，还想养他们一家四个？怕是到时候吃的连家里养的鸡都不如。

    「我不去城里，你弟弟也不去。咱大队小学请了知青当老师，未必比城里教得差。你和爱华不都是大队小学毕业的，人家爱华每年都考第一呢，你不也每次都拿奖学金？别说了，妈不会答应你的。」

    林爱珍没想到自己交钱回家还交出祸来了，气得直跺脚，一咬牙发狠道：「老实跟你说吧，我在城里处了个对象，家里条件可好了。人家的条件就是我家必须在镇上买房，不然这婚就结不成了！」

    这下周素云跟林二叔都傻了眼，一直在旁边嗑瓜子烤馒头片的林爱强也好奇地瞪大了眼睛。

    「姐你找对象了？我姐夫是干什么的？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

    周素云气得在儿子屁股上拍了一下，骂道：「别胡说！什么对象，你听错了！」

    「我没听错，明明是我姐说的！」林爱强委屈死了，说话都带上了哭音。

    周素云顾不上哄他，一把把林爱珍拉进自己屋里，关上房门，小声问道：「爱珍，你跟我说实话，你真处对象了？」

    话都已经说出口，现在也收不回了。林爱珍倔强地点点头，说道：「是。他比我大三岁，在镇粮站上班。他爸是粮站的站长，我毕业后也可以去那儿上班。」

    「这，这人靠谱吗？你们什么时候开始处的？你见过他爸妈没有？」周素云急坏了，恨不能现在就进城去打听一下。

    林爱珍哪敢说已经处了一年多啊，目光闪烁着说道：「刚认识没多久……」

    「妈，他对我可好了，经常给我买衣服，买鞋，还带我去看电影，去饭店。其实，我身上的衣服都是他给买的，我自己没乱花钱。」

    「唉，你这孩子，怎么刚认识就花人家的钱！」周素云急得团团转，拉着女儿的衣服看了又看，咬牙道：「花了他多少？妈给你钱，去还给他！」

    「他跟我处对象，当然应该给我花钱，凭什么要还？」林爱珍气得直摇头，「妈，这都是他心甘情愿给我买的，我又没骗他，真不用还。」

    「你这孩子，人家给你你就要啊？万一将来不成，人家还不得上门来闹？那你的名声可就全毁了！不行，我得去看看，帮你把钱还给他。」

    林爱珍见老妈是真心关心自己，语气不由得软了，搂住周素云的胳膊，说道：「妈，你有钱还他还不如拿去买个房呢。他爸妈都是城里职工，对儿媳妇的要求也挺高的，要是不买房，他回去不好跟他爸妈交代。」

    周素云急得心尖都在打颤，问道：「什么，你花了他那么多钱，都够买房的了？！」

    「不是，妈你听差了。我没花他多少钱，加起来都不超过二十。」林爱珍只好继续说谎。

    其实，她跟刀哥处了一年，光买衣服就不止花了二百元，还不谈平时的吃喝花销。不过，这些她哪儿敢告诉周素云啊，不然还不得把她妈吓死。

    「哦，二十还好，二十不算多，咱家还拿得起。」周素云松了口气，说道：「爱珍，你跟妈好好说说，这男孩到底靠不靠谱？非得在镇上买个大院子才行吗？」

    林爱珍见她语气松动了，连忙趁热打铁说道：「他也没逼着我买，只不过是我想着咱家要是搬去城里，这事肯定就成了。妈你不知道，他条件可好了。不但人长得帅，家里还有钱，老多姑娘喜欢他，他就只看上我了。」

    周素云是真没想到，自己女儿去镇上读了一年书，竟然找了个城里对象。情况要真如她说的一样，这倒是件大好事。跟城里人结婚，毕业后就留在镇上工作，以后就真的跳出农门了。

    可是，把钱都拿去买房，家里怎么办？

    总共才四百多元钱的家底，就要出来买房，要拉一百的饥荒呢。

    家里的房子要重建，林爱强要读书，开春了要再买个小猪仔，一家人还要吃饭穿衣买油盐。买了房子，肯定还要再置办家具，总不能白白空着吧？

    太乱了，想得她头疼。

    她揉揉脑门，说道：「你先睡吧，我再跟你爸商量商量。」

    林爱珍乖顺地垂着头，说道：「好，你们也早点睡吧，别熬夜了。明天早上我起床蒸包子煮枣汤。」

    「唉，你呀，主意也太大了！这么大个事，都不跟家里商量一下，怎么就自己处上了呢？」周素云直叹气，说道：「找机会把人带给我跟你爸看看，买房的事等我们看了人再说吧。」

    林爱珍直觉有戏，高兴地点头道：「嗯，你们见了保证喜欢，人家小伙长得可精神了！」

    周素云连连叹气，等女儿回房后他连忙把这事跟林二叔说了，两人好久都没睡着。一方面巴望着女儿能找个好人家，一方面又怕她太单纯，被城里的坏人给骗了。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林二叔两口子连拜年走亲戚都心不在焉，好容易熬到初三，借口有事要外出，把两个孩子都放在林老大家，自己借个自行车骑去镇上，找人打听张小刀的人品。

    镇上有名的刀哥还不好打听吗，她一说粮站的张小刀，听到的人就直撇嘴，说道：「他呀，你问他干嘛？家里姑娘被欺负了？」..

    周素云压下心里的疑惑，赔笑道：「不是不是，我就是问问。有人要给我侄女介绍个对象，我帮着访访。」

    那人打量他们两口子一眼，笑道：「你们农村来的吧？也是，我估摸着他那样的在城里也找不着什么好的。」

    我的天，在城里找不着才找的她女儿？

    周素云急了，赶忙给人家抓了一把糖，求她多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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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八章 这事我们不同意

    那人把糖揣进口袋，拉了条板凳给他们两口子坐下，开始滔滔不绝地说起了刀哥的小道消息。

    「那小子可不是什么好人，不好好上班，整天带着一帮坏小子在街上招猫逗狗调戏小姑娘。回去跟你侄女说说，这种人可不能要。」

    见周素云听得认真，她也打开了话匣子，把刀哥做的那些缺德事一件件往外说。

    周素云越听越心凉，背上出了一层的冷汗。好半晌，她才憋出一句话：「他们说能给我侄女在粮站安排工作，是真的吗？」

    那人点头：「这倒是有可能。张友根当着站长呢，只要有招工名额，安排个工作还是很轻松的。不过啊，你回去还是得劝劝你侄女，跟那种人过日子不稳当。听说他们一家都在搞投机倒把，说不定哪天就进去了，可别害了你侄女一辈子。」

    周素云脚下发软，连自己怎么走的都不知道了，一路都在想着女儿的事。回到家，她让林二叔去把两个孩子叫回家，一把把林爱珍拉进屋里，关上门骂道：「你跟人处对象就不知道打听打听？那个张小刀就是个小流氓，他爸妈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行，这件事我跟你爸都不同意，你赶紧跟他断了，这件事以后都不许提了！」

    林爱珍急了，叫道：「妈，你别听人瞎说，他们就是妒忌！刀哥才不是他们说的那样子呢，他对我可好了！」

    「对你好？那都是装的！爱珍，你跟妈说实话，他有没有欺负你？」

    周素云把女儿从头打量到脚，恨不能脱了她的衣服检查一番。

    林爱珍的脸一红，支吾道：「没有，他很尊重我的。」

    周素云松了口气，道：「没有就好！谢天谢地。」

    「行了，你别再说了，这人我们不同意。明天我就去给你打听打听，咱找个知根知底的。我看咱公社的民兵队长就不错，小伙子当过兵，人品绝对好，长得也精神着呢。」

    林爱珍跺脚叫道：「不行，我才不要那个土包子！」

    「土包子？你才进城一年，就瞧不起咱们种地的了？人家靠劳动吃饭，一点不比城里的小流氓差！你表姐，你堂姐，谁不是找的农村人？」周素云根本不理她，在心里暗暗盘算合适的人选。

    「堂姐？你说林爱华？人家余小鱼是农村人吗？人家在县城给领导开车，那车就跟他自己家的一样，还在县城买了个大院子呢！妈，你别给我瞎张罗，我就要嫁张小刀，就要去城里上班！」

    周素云见说不通女儿，气得在她背上狠狠拍了两把，骂道：「这事你说了不算！你给我回房去，开学前不许再去镇上！不听话，你书也别读了，马上给我回来嫁人！」..

    她拎着林爱珍的胳膊推回屋里，干脆拿把大铁锁把门锁上，随便林爱珍怎么哭，怎么拍门，就是不肯开。

    林二叔两口子在家气得直叹气，连年都没过好，到处打听有没有合适的小伙子，想着求人给牵个线。

    开学那天，林二叔借了车把女儿直接送去学校，交到班主任手里，又叮嘱老师没事别放她出学校，自己周末准时来接。

    临走时，他从口袋里掏出个手绢包，数出三十元钱来，塞进林爱珍手里。

    「那人要是来找你，你就把钱还给他。剩下的钱别乱花，爸周六下午就过来接你，你一个人千万别出校门。有什么要买的，你也等爸过来陪着你一起去。爱珍，你听话，爸妈就你这一个女儿，肯定不会害你！」

    林爱珍被在家里关怕了，老老实实地点头，道：「爸，我知道了。我一定好好读书。还有几个月我就毕业了，等我找到工作，我就接你进城享福。」

    「唉，爸不要进城，只要你好好的。」

    林二叔一直把女儿送进宿舍，这才依依不舍地推着车离开学校。

    他不放心，又去粮站转了一圈，想会会张小刀。只可惜，刀哥今天根本没来上班，他连个人影都没见到，倒听了一肚子的闲话，气鼓鼓地回了家。

    还了车，他就去找林爱国，磨着他帮自己打听公社的民兵队长罗毅。

    林爱国问清楚了二叔的想法，倒是点头道：「罗毅我认识，小伙子挺有前途的。这样吧，我去帮你打听打听他有没有对象，要是没有，我就帮你问问。」

    「好，大侄子，你帮我上点心，二叔可全指望你了！」

    林爱国根本不知道林爱珍在家闹的那些事，反倒觉得这是一门好亲事，兴兴头头地跑去公社找罗毅聊天打听情况去了。

    这些事林爱华全都没管，她一点兴趣都没有。开学了，又能见到班上的同学，她还真挺高兴的。

    二哥跟周雨桐已经订了婚，两家人开始走动，春节期间，她也跟着爸妈去了一趟周家，受到了热情款待。

    她去见周雨桐，林爱国却是跟周爸爸谈生意。

    周爸爸可是个老采购，什么东西好卖，什么东西利润高，全在他脑子里装着呢。在他的建议下，林爱国这次也跟着车进了县城，跑去家具厂参观了一通。

    回去后，他就组织人手开发了新产品，打造新式架子床、沙发柜。总之城里人爱用什么，他就造什么，绝对好卖。

    趁着春耕还没开始，他又开动脑筋编了些轻巧的竹器，留在竹木加工社做样子。

    尝到了发展经济的甜头，这次林爱国根本不用人说，自己就组织了多次大队干部和全体队员的会议。大家集思广益，卯足了劲想着多挣点钱，改善家里的生活。

    大队的生产生活红红火火，学校的日子平静悠闲。

    林爱华早就把课本全自学完了，没事就喜欢跟余小鱼两人驾上飞剑，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

    两人隐身飞在半空，余小鱼搂住林爱华的腰，笑道：「媳妇，没几个月你就毕业了，这下总不怕大着肚子被赶出学校了吧？等你一毕业咱就成亲好不好？」

    林爱华的老脸一红，嗔道：「成亲就成亲，谁怕谁啊！」

    余小鱼喜不自胜，飞剑在天上划了一个大圈，笑道：「好，这可是你说的！放心，你想要的，我一件不少，全都给你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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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六十八章 这事我们不同意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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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九章 林爱珍又出事了

    林爱华答应一毕业就结婚，余小鱼立刻忙碌起来，不时利用肥仔去师父的空间里搬运些小东西，林爱华也睁只眼闭只眼，只当没看见。

    惊喜嘛，她懂。

    现在揭穿就不浪漫了。

    她倒要看看，臭小子能整出个什么样的结婚仪式来。

    日子一天天过去，林家和余家都在忙碌。余小鱼的仪式肯定不能请凡人观礼，会吓到他们，世俗的婚礼，还需要爸妈帮他们准备。

    林家嘛，当然是准备迎娶周雨桐。盼了一年多，终于能嫁女娶媳一起办，能不欢喜吗？

    新起的院子，拨出一间正房做新房，老两口还住原先的老房子，把新房布置得齐齐整整的。

    林家现在有钱。闲不下来的林大嫂终是磨着小姑子在老宅子里种了鸡草，又从大队抓了几只小母鸡回家养着，每周去镇上跑两次，卖鸡蛋。

    现在镇上纠察队跑得没原先那么勤了，政策好似有所松动，林爱国也就只好由得媳妇去。毕竟家里到处都要花钱，光靠那点工分和媳妇的几十元工资，连儿子都养不活。

    说起家里的四个小崽子，林爱国就笑得合不拢嘴。太招人稀罕了呀！

    还不到一岁的小娃娃，路都不会走，却已经会开口叫爸爸了。四个宝宝，爸爸爸爸地叫着，叫得他的心都化了，一回家别的事都不做，先挨个把几个宝宝抱在怀里亲个够，亲得锁儿都吃醋了。

    林大嫂也吃醋。

    她辛辛苦苦怀胎十月挣了命生下来的娃，开口竟然先叫爸爸？

    好，让你叫爸爸。晚上娃睡醒了，要吃奶，林大嫂踹一脚林爱国：「叫你呢。」

    晚上娃拉了，尿了，醒了无聊了，全是叫爸爸。四个娃一起哭，林爱国实在是受不了，每天又多了一项工作，教娃喊妈妈。

    两个人一起分担才对嘛。

    六月头上，两家就过了礼，只等着孩子们一毕业就操办起来。

    林爱华去两边新房都看了，明显林家置办得更齐整。

    不过，余家花的钱更多。

    余小鱼问过林爱华了，毕业后打算留在城里还是回乡下。林爱华想了想，还是决定搬回乡下去住。他们两个想出来也就分分钟的事，何必离家人那么远呢。

    老余家这下忙开了。余小鱼拿钱，把家里的老屋全拆了，重新盖了一个大院子。也是老式布局，三间正房，两排厢房，都是砖木结构，顶上盖上大瓦。

    余家老夫妻心疼儿子，把正房东屋留给儿子做新房，自己老两口住西屋。东厢两间房都给余小红，一间住人，一间给她做工作室。

    余小红现在也做得风生水起，不但本村的妇女，几个邻村也有人跑来她这里拿衣服回去织，院子里整天人来人往，热闹极了。

    她挣的钱都交给了家里，余四婶终于觉得女儿有用了，更加不舍得把她嫁出去。

    余小红也不想嫁人。她忙着呢，哪有闲心想这个？被渣男伤透的心，一时半会儿难以痊愈，还是多挣点钱更靠谱。

    20岁在农村还没嫁人，也算是个稀罕事。比她小的都开始整日相看了，比方说林爱珍。

    在林二婶的张罗下，什么本村的，邻村的，公社的，不知找了多少适龄小伙儿回去跟女儿说，可惜林爱珍就认准了刀哥，连看都不肯去看。

    林二叔这下把女儿看得更紧了，一到周六下午就骑着车等在学校门口，准时把女儿接回家，周一早上再送去学校，生怕她做傻事。..

    林爱珍根本不怕。刀哥又不用每天打卡上班的，两人平时多的是见面机会，只是周末不能泡在一起而已。

    这天，林大嫂因为早上有事耽误了，中午才去镇上卖鸡蛋，回来后就把林爱国拉到一边，小声嘀咕道：「你猜我今天遇见谁了？」

    林爱国一看就知道媳妇又要说八卦了，配合着问道：「谁？我认识吗？」

    林大嫂见他感兴趣，说得更来劲了，凑到他耳边得意地说道：「我看到林爱珍了，在巷子里，拉着个男人的手，两人有说有笑的，去国营饭店吃饭！」

    那时候一男一女拉着手，肯定处对象无疑。一般还得是订过婚得到大家认可的，不然没谁敢这么大胆。

    林爱国吃了一惊，说道：「你看清楚了？真的是林爱珍？」

    林大嫂不高兴地白了他一眼，道：「我是那种瞎传闲话的人吗？我连鸡蛋都没卖，跟在他们后面走了两条街，看到他们进饭店了才走。」

    林爱国皱眉：「什么样的男人？你快跟我说说。」

    林大嫂把张小刀的外貌描述了一番，林爱国咂嘴沉思：「这事恐怕还得跟二婶说一声。我说她怎么这么急着给爱珍说亲呢，怕是早就发现了苗头。这样，吃完饭你去找一趟二婶，这事我不方便说。」

    「好咧！」林大嫂急吼吼的吃完饭，放下碗就往外跑。林爱国赶紧追着叮嘱道：「只告诉二婶一个人，先别跟别人说啊。」

    「知道了！」林大嫂远远地应了一声，跑得比兔子还快。

    林大嫂传完八卦的第二天，林二叔两口子就请了假，叫林爱强放学后去大伯家吃饭，他俩去镇初中堵女儿。

    还没到放学时间，林二叔就回来了，车上驮着林爱珍的行李和书包，林爱珍坐在前杠上，留下林二婶慢慢走回来。

    林爱珍一到家就被关在屋里不许出门，连学都不上了。

    林大嫂这颗八卦的心啊，烧得她坐立不安。忍了两天，终于忍不住找到林二婶，偷偷问道：「爱珍怎么回来了？没几天就中考了，不上学怎么办？」

    这事还是林大嫂捅出来的，林二婶也没瞒她，叹着气把她拉到路边，开始不停地倒苦水。

    「不上了，我跟老师说她生病了，到时候去考下试，不耽误毕业。」

    「唉，这孩子，你说她怎么就不听劝呢？怎么就看上了镇上的小流氓？都怪我，当初就不该听她的，去读什么初中，把心都读野了！」

    林大嫂好一通劝，二婶就是愁眉不展，也不放林爱珍出来。好不容易挨到中考，两口子跟防贼似的，一起送女儿去考试。考完最后一场，原想着终于可以不用再来，谁知却又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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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又打起来了

    林爱珍跑了。

    刀哥托同学给她传了信，问她怎么一直没来上学，约她考完后在电影院门口见面。

    林爱珍提前交了卷，从学校围墙翻出去，奔赴向她的爱情。

    林二叔两口子在校门口等了又等，人全走光了，也没见女儿出来。不得已只好进去找，却听说她早就走了。

    林二婶当时就气得坐在了地上，好半天才长出一口气。怕老师怀疑，她都没敢哭，拉着林二叔满镇子找人。

    问林爱珍没人知道，张小刀却是个小名人。两人试着一问，很快有人告诉他们，刀哥带着个女孩看电影呢，马上就散场了，在电影院门口肯定能守到。

    林二叔二婶气得呀，真想现在就跑进去，把女儿揪出来。

    可他俩长这么大都没进过电影院，在门口张望了半天，愣是没敢进去，只好找个阴凉的地方站着，两眼紧盯着电影院大门。

    终于守到电影散场，人群三三两两地走出来，林二婶一眼就看到了林爱珍。

    她正跟一个男青年挨着肩往外走，两人有说有笑，根本不知道爸妈找她都快急疯了。

    林二婶跑过去，抓住林爱珍的胳膊，一声不吭地往外走。

    张小刀吓了一跳，在后面叫道：「喂，你们是谁啊，干嘛拉我媳妇？放手！快放手！」

    你媳妇？我们还没死呢！

    林二叔的火气再也压不住了，上去就给了他狠狠一拳。

    张小刀可不是个吃亏的性子，这世上除了那位惹不起的姑奶奶，还没人敢这么打他呢。

    他立刻撸起袖子，照着林二叔的脸左右开弓劈头盖脸地给了两巴掌。

    「妈的，哪儿来的乡巴佬，敢打小爷我？你也不打听打听，我刀哥在兴泰镇上谁敢惹？」

    「打我？老子今天打死你！」

    张小刀的力气可不小，又是从小到大惹事打惯了的，林二叔顿时吃了亏。他发了狠劲，拿出耕田的力气来，上去跟张小刀扭打到一处。

    人群惊呼着散开，围成一个大圈，叽叽喳喳地看热闹。

    「张小刀又祸害谁家小闺女了，这是人家爸妈找过来了！」

    「哎哟，这个当爸的够爷们，就得这么揍！」

    张小刀跟林二叔大打出手，两人都打出了火气，那真是拳拳到肉，没一会儿，张小刀的鼻子就被打破了，流了一脸鼻血。林二叔的脸也肿了，胳膊被抓出了几条血道道，身上的白背心都被扯掉了一边肩膀。

    林爱珍吓坏了，赶紧挣开老妈的手，跑过去叫道：「别打了，快别打了！」

    没人理她，根本听不见她说什么。

    林爱珍一咬牙，伸手拉住张小刀的胳膊：「刀哥，别打了，他是我爸！」

    什么？我打了老丈人？

    刀哥一呆，脸上又挨了一拳，疼得直抽气。这下他却不敢还手了。

    林爱珍赶忙又站在张小刀面前，伸开双臂挡住老爸：「爸，你住手！快别打了！」

    「哟，这女孩子还护上了！」

    「亲爸都挨揍了她还拦着，该不会是来真的了吧？」

    周围的人在旁边起哄，臊得林二叔两口子满脸通红。林二叔恨恨地吐出一口带血的吐沫，拉住林爱珍，一声不吭地挤出人群。

    林二婶连忙跟着，心里又气又恨。

    这死丫头，怎么那么不听话？老头子也真是的，怎么当街就跟人打起来了呢？也不知道打坏了没有。

    唉，她这是造的什么孽啊！

    林二叔气得连自行车都忘了拿，拉着女儿闷着头往前走。林二婶只好自己跑去推车，远远地追在两人身后。

    张小刀摸摸自己脸，摸了一手的血，骂道：「老丈人还真狠，专门打我的帅脸。」

    媳妇都被拉跑了，他也远远地吊在三人身后。怕再挨一顿揍，他也不敢跟太近，就这么走走停停，一路跟到了出镇的小路上。

    林爱珍路上不住地回头看，见他一直跟着，心里好受了少许，也没那么怕了。

    眼见几人越走越远，林爱珍生怕刀哥不跟了，下死劲甩开老爸的手，叫道：「爸，你干嘛呀！我的手都快被你拉断了！」

    「断了拉倒，老子恨不能打死你，也比你现在丢人现眼的好！」林二叔扬起手，想甩她个耳光，却又怎么都下不去手，气得给了自己两个大耳刮子。..

    林二婶急了，把车靠在路边的大树上，跑过来叫道：「老头子，你干嘛？」

    「气死我了！」林二叔喘着粗气，只会说这句了。

    张小刀见他们停下了，也跟着走过来，挤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说道：「爸，妈，不知者不怪。我真不知道是你，不然我刚才怎么也不会还手。」

    他看看林爱珍，林爱珍对他使个眼色，他又连忙哈着腰赔笑道：「爸，你受伤了，要不要去镇医院看看？」

    「滚！别叫我爸！」林二叔怒吼一声，从地上捡起根大树枝，又狠狠地往张小刀身上抽。

    「离我女儿远点，不然我打断你的腿！」

    「哎哟，别打，别打！我走，我走还不行吗！」张小刀这下不敢还手了，赶紧跑出林二叔的攻击范围，远远地跟在后面。

    林二叔追了几次都赶不走他，干脆也不追了，推过自行车，叫道：「上车，回家！」

    林爱珍回头看看刀哥，小声道：「爸，你就成全我们吧。我们俩是真心相爱的！」

    「爱个屁！你走不走？不走就永远也别回去了，我就当没生你这个女儿！」

    林二叔窝了一肚子的火，吼得声音都劈了。

    林二婶也被女儿气得够呛，伸手在林爱珍的胳膊上狠狠掐了两下，骂道：「你给我上车！我们的老脸今天都被你丢尽了！」

    林爱珍不敢跟他们两个对着干，只好又看了刀哥一眼，委委屈屈地爬上前杠。林二婶坐在后面，林二叔把车蹬得要起飞了一样，直直地扬起一路尘土回了南坪大队。

    张小刀在后面追了几步，实在赶不上，只好停了下来。

    「妈的，老丈人脾气可真大！不行，我得跟去看看，可别又把我媳妇关在家里，要出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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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冲在吃瓜第一线

    林二叔夫妻俩回到家，林爱强已经放学了，正自己搬张矮凳坐在院子里写作业。

    林二叔沉着脸，连自行车都不去还，哐当一声靠在墙根上，一把拎住林爱珍的胳膊，直接扯进了她的屋里，林二婶也跟了进去。

    没一分钟，屋里就传出了怒吼声和嚎哭声。

    林爱强早就发现他们三个不对劲，吓得没敢吱声，听到姐姐哭得实在是惨，赶忙放下作业本跑过去敲门。

    「爸，妈，别打我姐！」

    「做你的作业，不然连你一起打！」屋里传出老爸愤怒的咆哮，姐姐哭得更大声了。

    林爱强急了，扒着门缝往里看，外面亮里面黑，他什么也瞧不见，急得团团转。

    林爱珍平时对弟弟还是不错的，有了钱，总会给他带点吃的用的。这会儿姐姐疑似在挨打，他肯定不能袖手旁观。林爱强急得没办法，只好跑去大伯家，一进门正遇上林爸爸在逗着肥仔玩。

    「大伯，不好了，你快去我家看看吧！我爸一回来就把我姐关在屋里打！」

    林爸爸吃了一惊，赶忙放下手里的东西，说道：「好，我马上去！」

    肥仔一听又有热闹可看，立马撒丫子跑去新宅子，对着林爱华一顿叫。

    县城中学也在中考，借了高中部的教室，林爱华也放假在家歇着呢。听肥仔一说有热闹，她也好奇得紧。人还没动，神识先扫了过去。

    林爱珍被林二叔夫妻俩关在屋里，正跪在地上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听他们话里的意思，二叔发现了她的地下恋情了？.

    好家伙，二叔脸上这些伤该不会是小刀打的吧？这小伙可真刚，对着未来的老丈人也敢下黑手啊！

    林爱华正嫌无聊呢，把小妞妞往林大嫂手里一塞，说道：「二叔家出事了，我去看看。」

    林大嫂也赶忙把小妞妞塞进安姨手里，叫道：「等等我，一起去！」

    两人一猫冲在吃瓜第一线，一路小跑去了林二叔家。

    林爸爸已经叫开了房门，正拉着二叔劝。

    「老二，干什么？快把鸡毛掸子放下！孩子做错了什么事好好教她就行，怎么能打人呢？都是大姑娘了，打坏了怎么办？」

    林二叔也不舍得打，可这丫头实在太气人了！这会儿看到她胳膊上肿起的几道红杠，林二叔心里真是又气又疼，眼泪都差点掉下来。

    「大哥，你是不知道，我，我真是没脸说！」

    林爸爸心里略微有些猜想，却不好就这么说出来。现在最重要的是先平复老二两口子的情绪，有什么事等下慢慢商量。

    他把林二叔拉到堂屋里，见女儿和儿媳妇都来了，又让她们给林爱珍看看伤，好好安慰一下。

    林二叔坐在凳子上，端起桌上的凉水狠狠灌了几口，碰到脸上的伤，疼得嘶了一声。

    林爸爸手里也没药，只好去拧个冷毛巾来让他敷上。

    这么忙活了一通，林二叔的情绪终于平稳了一点，林爸爸趁机问道：「你这脸上谁给打的？今天不是爱珍中考吗，怎么回家就打孩子？就算她考得不好，大不了再读一年就是，犯得着生这么大的气？」

    「唉，大哥你不知道，这孩子，她……唉，气死我了！」

    家丑不可外扬，但大哥都看到了，以后还指望林爱国帮着说个对象，他忍了几忍，终于忍不住倒起了苦水。

    林二叔这辈子都没跟人红过脸，更没跟谁打过架，这次真是被林爱珍给气狠了。

    听说侄女自己找了个城里对象，林爸爸说道：「这是好事啊……」

    「好什么好，就是个小流氓。你看我这脸，就是他给打的，还有我的衣服，也是他撕的。小杂种，别叫我再看到他，不然我见一次打一次！」林二叔捂着脸放狠话。

    这，老二脸上的伤还真不轻，一看战况就很激烈。这下林爸爸也没法帮着还没见面的臭小子说好话了，只好慢慢劝，让二弟把事情好好说清楚。

    林爱华姑嫂关上门，也把林爱珍好一通劝。主要是林大嫂说，林爱华就在一边看热闹。

    林大嫂为了吃瓜也是拼了，亲自去外面打了盆凉水，帮林爱珍洗了把脸，又给她梳头，看身上的伤。

    有林爱华在一边看着，林爱珍觉得丢脸极了，吭哧了半天，终于止住哭声，抽泣着说道：「谢谢嫂子，我没事了。」

    终于可以好好吃瓜了。林大嫂把毛巾丢进脸盆里，坐在林爱珍床边问道：「爱珍妹子，你爸这是怎么了？平时他可是连一根手指都不舍得碰你，今天竟然打得这么凶。你看看这胳膊，恐怕要肿好几天呢。」

    林爱珍撇着嘴抽着鼻子，哼哼唧唧地说道：「我处了个城里的对象，我爸不同意。」

    「是城里人？那不挺好嘛！你爸干嘛不同意？」林大嫂也不说她都看到了，变着法的套林爱珍的话。

    林爱珍当然不肯说刀哥的坏话，只是摇着头说道：「我不知道。他一看见我们就打，根本不给我说话的机会。」

    林大嫂满脸兴味地追问道：「你那对象家住哪儿？在哪儿上班？多大了？家里几个兄弟姐妹？他爸妈是做什么的？对你好不好？跟嫂子说说，嫂子帮你劝你爸妈。」

    「真是的，这都什么年代了，女儿处个对象怎么了？我家爱兵跟周雨桐也是自由恋爱，两人别提多般配了！」

    你看看她这一连串的问题，都快把林爱珍问懵了，不知先答哪个才好。

    林爱华在一边抱着胳膊偷笑。大嫂这哪是关心林爱珍，分明是在家闲得无聊，闷坏了吧。

    好容易来个大瓜，就让她好好吃吧。林爱华在一边也不做声，随她们怎么说。

    反正也被她们知道了，林爱珍干脆破罐子破摔，说不定还能把这两人拉到自己阵营里来呢。

    她也就不瞒了，委屈巴巴地说道：「他叫张小刀，比我大三岁，在镇粮站上班。他爸妈都是粮站的，他爸还是站长呢。」

    「哎哟，这可是门好亲事呀！你告诉你爸妈了没有？他们干嘛不同意，还发这么大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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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 刀哥找上门

    林大嫂看着挺关心，嘴里说的也是安慰的话，但林爱珍就是感觉怪怪的。

    不过，既然已经说了，干脆多说点吧。她瞒了家里一年多，心里也正烦闷着呢。

    林爱珍抽抽搭搭地说道：「我爸也不知道听了谁的闲话，非说他是个小流氓。人家明明就有正经工作，家里住的粮站的宿舍，爸妈都是老实人。」

    「你见过他爸妈了？他们对你可满意？不嫌咱是农村人？」林大嫂虽然转了户口，但总忘了自己现在也算城里人了。

    林爱珍一滞，支吾道：「还没呢。我一个女孩子，怎么好意思往别人家里跑？」

    不好意思去别人家，那你就好意思跟人勾肩搭背吃饭看电影？刀哥的钱你也没少花吧！

    林爱华内心鄙夷，却也没说什么难听的话。

    林爱珍这人虽然爱攀比爱计较，但也没做什么大奸大恶的事，跟老朱家人还不太一样。只要她不招惹到老祖头上，老祖也懒得替别人管教孩子。

    谈恋爱也没什么，张小刀就是个小怂货，林爱珍吃不了亏。

    林爱华这么想着，神识不由自主地往林爱珍全身一扫，突然目光顿住，有些愣神。

    看不出啊，小堂妹倒是走到了她这个堂姐前头。嘿嘿，这下可真是有好戏看了。只是不知道二叔二婶能不能承受得住。

    林大嫂还在饶有兴味地打听林爱珍的对象，林爱华却无聊地站在一边竖起耳朵偷听堂屋里的谈话。

    林爸爸听完二弟的话，把他好一通劝。

    他又不知道张小刀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光听听条件，自己侄女还配不上人家呢，也不知道老二哪儿来的那么大火气。

    但看看林二叔脸上的伤，他也叹着气说道：「这小子，火气也太大了点。行了，你先别急，我让爱国托人去镇上打听打听，这家人人品到底怎么样。」

    「人品好也不能嫁，他瞧不起咱们农村人。我听爱珍说，那小子还逼着我家在镇上买个房子才肯把爱珍娶进门呢！」林二婶在一边叨咕。

    「从来都只听说男方家准备房子，哪有逼着女方买房的？这是什么混账道理！」

    想想老二家的条件，林爸爸也直摇头，说道：「不管怎么说都不能打孩子。她都18了，已经懂事了，有什么话你们关起门来好好说。爱珍那么乖巧听话，肯定不会胡来的。」

    三人又聊了会儿，林二叔也过了那个劲儿，低着头不再吭声。林爸爸惦记着家里，又劝了几句，叫上儿媳和女儿回家去了。

    林大嫂显然有些意犹未尽，一路走一路说道：「爱华，你在镇上上了三年学，认识那个张小刀吗？」

    林爱华笑笑，说道：「见过，还行吧。跟林爱珍倒也般配。」

    「般配？那二叔还折腾个什么呀！」林大嫂没听到全篇，根本不知问题的关键。

    林爱华笑而不答，随她怎么自由发挥吧。

    她一个堂姐，管那么宽干嘛？有这闲工夫，还不如回去多抱抱小妞妞。

    第二天，林爱华一早就去上学了，没看到林爱珍事件的后续。直到她放了暑假收拾东西回到家，才知道这事后来闹得挺大。

    林大嫂掌握了第一手八卦资料，这些天全指着这件事填补生活的空白呢。一见小姑子，她二话不说，先把她拉到一边，巴拉巴拉分享快乐。

    「爱华，我看到那个张小刀了。哎哟，小伙子长得还真挺不错的，打扮得也精神。你是不知道啊，好家伙，对林爱珍可真够痴情的，怎么打骂都不肯走，就差给二叔二婶跪下了！」

    林爱华的眉头一挑，奇道：「他找过来了？」

    「可不是嘛！」林大嫂一拍大腿，绘声绘色地描绘起来。..

    林爱珍被带回家的第二天，张小刀就带着几个人，骑着自行车找到了村里，到处找人打听林爱珍的家。

    他们几个都穿着白衬衫，皮凉鞋，头发梳得一丝不乱，看着很有派头。虽然刀哥脸上还带着点小伤，但他见人就笑，礼貌又客气，见到的人都对他印象不错，热心地帮他们带路，还有人一路小跑着去把林二叔夫妻俩叫回家。

    大家都说林爱珍的对象来了，可把林二叔气坏了。

    他也不敢当众骂张小刀小流氓，生怕坏了女儿的名声，只是沉着脸说道：「我家爱珍没对象，你们不要瞎说。」

    咦，林进财的表情不太对啊。大家更来劲了，根本不顾他的黑脸，都涌去他家看热闹。

    虽然村里通了电，大队的大喇叭也经常放点音乐给大伙儿解闷，但哪有看现场表演有趣。

    那么多人看着，林二叔不好发火，却毫不客气地指着刀哥的鼻子说道：「谁让你来的？从我家滚出去！」

    张小刀认出老丈人，连忙拦住几个要发飙的兄弟，上前赔笑：「叔，我来看看爱珍。」

    「我女儿不用你看，快走！」林二叔抄起笤帚，挥舞着赶人。

    刀哥的小弟哪有什么好人，立马过去抢下笤帚往地上一扔，叫道：「老头，别给脸不要脸！赶紧让我嫂子出来！」

    林二叔气得脸色铁青，回身抓起墙根的铁锹高高举起：「都特么给老子滚！」

    刀哥赶紧踹了小弟一脚，挤出满脸的笑：「叔，我兄弟不会说话，你别介意。爱珍没事吧？你让她出来，我说几句话就走。」

    林二叔看着他就来气，用铁锹直直地指着张小刀的面门，吼道：「我叫你滚没听见？出去！不然老子今天拼着坐牢也要打死你个混蛋！」

    张小刀连连后退，嘴里一个劲地说着「不至于」。

    他也是个机灵的，看到一间房门上挂着锁，知道林爱珍肯定被关在里面，一边跟林二叔周旋，一边靠过去，拍着门叫道：「爱珍，你在里面吗？我来看你了！」

    林爱珍在里面哭唧唧地叫道：「刀哥！我爸把我锁在家里了，你快救救我！」

    哟，还真是林爱珍的对象啊。林进财搞的这是哪一出？小伙子长得不错，看着也气派，脾气还好，这样的女婿他还不满意？

    围观群众两边看看，吃瓜的兴致顿时提升了好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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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二章 刀哥找上门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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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 棒打鸳鸯

    刀哥的小弟上去抱住林二叔抢下他手里的铁锹，邻居们也帮着在旁边劝说。

    刀哥趁机摘下没锁死的大铁锁，打开门，林爱珍红着双眼走了出来。

    好歹她还知道要点面子，没有扑进刀哥怀里求安慰，只是扶住门框看着他不停地流泪。

    有那些心软的人不自禁地开始脑补起来。

    城里小伙和乡下妹子情投意合悄悄恋爱，被愚昧霸道的父母活生生拆散，小两口哭得死去活来，好一出人间惨剧！

    马上有人站出来，挡开暴怒的林二叔，安慰林爱珍道：「孩子，别怕，有什么事好好说。我们在呢，你爸不敢打你。」

    林二叔见他们居然都偏向城里来的小流氓，一口气堵在胸口，连话都不会说了。

    好在林爸爸和林爱国听到消息赶了过来，把无关人等都请出去，关上大门，帮着处理这糟烂事。

    外人一走，张小刀立马拉住林爱珍的胳膊，关心地问道：「媳妇，你没事吧？有没有哪儿不舒服？」

    林爱珍的脸色发白，紧张地看了眼老爸，对张小刀摇摇头。

    两人这黏糊的样子实在碍眼，林爸爸看得也直皱眉，林二叔更是直接怒了，又抄起扔在地上的铁锹。

    林爱国赶紧抱住他的胳膊把铁锹拿下来藏到一边，说道：「二叔，别动怒。人既然来了，不如把话说清楚。」

    「有什么好说的！」林二叔的脸还疼着呢，越看张小刀越不顺眼，气道：「走，你走，我家不欢迎你！」

    「爸！」林爱珍哀哀地叫了一声，眼泪又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张小刀紧张得赶紧掏出手绢，笨拙地帮她擦眼泪。

    「珍，别哭，快别哭啊！小心哭坏了……」

    啧啧，这小子还挺会疼人的，就这么看着，也没老二说的那么坏呀。

    林爸爸又把张小刀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一遍。

    嗯，个子不太高，瘦巴巴的，就是会打扮，一看就知道家境很好。那张脸长得也挺不错，难怪爱珍为他要死要活地顶撞父母。

    这小子还特意追到乡下来了，应该不只是一时兴起，恐怕是动了真情的。

    其实，仔细想想，这事也不是不行。因为林爱兵跟周雨桐就是自己处上的，林爸爸对年轻人的那一套倒是比林二叔的接受度要高。

    但听说他是镇粮站站长家的独生子，就不知道他父母能不能同意他娶个乡下媳妇。

    周素云上去把林爱珍跟张小刀分开，像老母鸡护崽子似的把女儿拉到自己身后，怒瞪着张小刀骂道：「当着我们父母的面你也敢对我女儿动手动脚？告诉你，我侄子可是大队长，你们再不走，他就要叫民兵过来了！到时候把你们全抓起来，判你们流氓罪！」

    她也不懂什么法不法的，小流氓嘛，不就该判流氓罪。

    张小刀一点没生气，一个劲地点头赔罪，又叫他的跟班跑去院子外面，从车篓里拎了许多礼物过来。

    「叔叔，阿姨，其实我早该来的。这是我的一点小小心意，请你们收下，就当我给叔叔赔罪。」

    林二叔连看都不看，伸手一甩，刀哥手里的东西哗啦一下全都掉到了地上。

    铁皮罐子的麦乳精，塑料瓶子的牛奶糖，水果罐头、肉罐头，骨碌碌满院子乱滚，看得林二叔的动作一滞。

    这小流氓还真是来道歉的？带的竟然都是百货大楼里卖得最贵的好东西。

    刀哥的跟班见老大都低头哈腰地陪着笑脸，他们也没脾气了，过去帮着把东西捡起来，干脆直接放在堂屋桌子上。

    林爸爸看了半天，觉得这小子除了莽撞了点，其他方面倒还真是不错呢，配林爱珍简直绰绰有余，就不知二弟到底为什么这么生气。

    等那帮人放下东西，林爸爸过来打圆场。

    「老二，人家来都来了，干脆请人坐下喝口水。都是为了孩子，咱们有事好好商量。」精华书阁

    林二叔怎么可能被一点点东西轻易收买了。这只是小流氓上次打他来赔罪的，可不是聘礼。啊呸，就算他拿着聘礼过来，也不可能把女儿嫁给他！

    不过，他是个温和的性子，被几个人一打岔，火气下去了不少，再也没了刚才那股要打人的劲儿了。

    他冷着脸，自己走进堂屋里，招呼林爸爸和林爱国也坐，对张小刀和林爱珍连理都不理。

    林爱国拉了林爱珍一把，她看看刀哥，咬咬牙也跟了进去。

    刀哥不想再被小弟们看到自己的窝囊样子，把他们留在外面，自己走进堂屋关上门。

    为了媳妇，他今天真是拼了，对着林爸爸直哈腰，拿出自己特意买的好烟，要给几人点火。

    林二叔连接都不接，生硬地说道：「我不抽！」

    「哦，我也不会，这是特意给叔叔你买的。既然你不抽，那给大伯抽吧。」张小刀把整包烟都放到林爸爸面前，自己乖乖地站在旁边。

    这小子这么会做人，身上一点城里人的傲气都没有，表现得比孙子还乖，林二叔是真的没脾气了，憋着气坐在那儿不说话。

    林爸爸知道他这个弟弟的脾气，平时三棒子都打不出个闷屁，刚才那一闹，之后更别指望他再说点什么了。

    不过，这事总归要解决的，他只好主动站出来。

    「小张啊，你跟爱珍到底怎么回事？」

    张小刀诚恳道：「大伯，叔叔，我跟爱珍是真心相爱的，说好了等她毕业就结婚。你们一定要相信我，我肯定会一辈子对她好的！」

    结婚？林二叔惊呆了。

    他之所以发这么大脾气，不就是以为张小刀只是跟林爱珍玩玩，根本不想跟她结婚吗？

    他张着嘴嗫嚅道：「可是，爱珍不是说，要我们在镇上买了房你才肯跟她结婚吗？」

    「哎呀，误会，这都是误会！买房的事我只是提个建议，没想到爱珍当真了。我家有房子，怎么可能要你们买房！」

    没逼着买房？那……

    那也不行！张小刀的名声太差了，不能把女儿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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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三章 棒打鸳鸯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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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上门求救

    这些林爱华都是听大嫂转述的，说得活像她当时也在现场一样。

    林大嫂停下喝水，林爱华等她喝完赶忙追问：「后来呢，二叔到底答应了没有？」

    「后来你爸和你哥帮着一通劝，二叔好不容易松了口，说是这事张小刀自己说了不算，必须要他爸妈亲自上门求亲才能答应。不然就算让林爱珍在家住到死也不可能让她嫁给个不靠谱的男人。」

    林爱华点头：「是这个道理，这事不可能越过张小刀的爸妈去。那他们后来来了吗？」

    「嗐，别提了！」林大嫂又一拍大腿兴致勃勃地说开了。

    「那小子后来又来了两次，给林爱珍送吃的，送衣服，但问他家什么时候来提亲，他就支支吾吾说不出个具体时间。」

    「二叔一看就知道，他肯定还没跟家里说，要么就是说了家里不同意。咱们爱珍也长得一表人才，现在还是初中毕业，又不是非得在他这一棵树上吊死。二叔生气了，之后张小刀再来，他连门都不开，又把林爱珍锁在家里了。」

    呵呵，这事闹的。

    林爱华想想自己上次看到的，直觉这件事恐怕很快就会瞒不住了。

    「张小刀多久没来了？」

    「有个把星期了。二婶现在每天都带着爱珍去上工，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一回家就把门关上，根本不放她出去。听说他们已经在帮爱珍找人家了，说是也不用她自己相看，只要他们老两口觉得行就把亲事定下来。」

    「呵呵，她对象都找上门了，恐怕没人会愿意接盘吧？」

    「谁说不是呢。原先公社的罗毅还挺积极地，听说了这事也不肯过来了。」林大嫂直咂嘴，意犹未尽地说道：「你说小张到底在搞什么鬼？怎么这么久都不来？该不会他家真的不同意吧？」

    这还用说？那会儿城乡差别太大了。城里的独生子，没病没灾的，谁愿意娶个乡下妹子回去呀，还不够亲戚朋友们笑话的呢。

    这事成不成，关键还是看刀哥。

    林爱华原先不打算管的，听过也就随他去了。但她想要置身事外也逃不掉，才刚回来没两天，林爱珍就找上门来了。

    她跟二婶一起来的，一来就把林爱华拉进屋里关上门，哭唧唧地说道：「爱华姐，你救救我！」

    「呵呵，你找错人了。我可救不了你！」林爱华根本不想管。

    林爱珍的脸色刷白，咬着唇呆了半天，突然跪在林爱华面前，抱着她的腿呜呜地哭出声来。

    「干嘛呀？你快起来！被人看到还以为我欺负了你呢！」

    林爱华伸手去拉，林爱珍却赖在地上不肯动，手上抱得更紧了。

    「爱华姐，我求你了！咱俩从小一起长大，比亲姐妹还亲，你就帮帮我吧，我真的找不到别人了！」

    呵，亲姐妹就是你这样的？当面说好话，背后泼脏水，瞅着机会你还想捅刀子呢。你这样的姐妹，我还不如不要！

    她手上使力，拉开林爱珍，离她远远的，回身就要去开房门。林爱珍急了，都来不及爬起来，又从地上扑过去，抓住她的脚。

    「爱华姐，你要是不肯帮我，我就死定了！」

    她的哭声渐渐有放大的趋势，虽然她已经尽力堵住自己的嘴，但还是呜呜咽咽地越哭越凶。

    林爱华头疼得紧，无奈地抽出自己的脚把她拉起来，说道：「你先说说什么事，要我怎么帮你。」

    林爱华答应了，林爱珍反倒说不出口，直到林爱华不耐烦地想走，她才不得已说道：「姐，你，你别走。我说，我说！」

    林爱华抱着胳膊冷冷地看着她，林爱珍又支吾了半天，终于鼓足勇气说道：「我有了……」

    呵，我早就知道了，到现在才说。

    林爱华冷笑道：「所以呢，要我怎么帮你？」

    既然开了口，林爱珍把她那点羞耻心都抛到脑后，抽抽搭搭地说道：「他说了要娶我的，可是已经过去快一个月了还没来。姐，我的肚子快藏不住了，我该怎么办啊！」

    「你想怎么办？」林爱华才不给她拿主意呢，不然以后出了事又全怪到自己头上。

    林爱珍咬着唇，可怜巴巴地说道：「爱华姐，我妈不许我出门，能不能辛苦你跑一趟，帮我去镇上看看，他到底是为什么事耽搁了。」

    「他要是再不来，我就只有死路一条了。爱华姐，我求你了，救救我！」

    心高气傲的林爱珍也有卑微求人的一天，林爱华看得心里有些不是滋味，皱眉问道：「你就非得嫁给他不可？不就是个孽种吗，他不娶你，我帮你打掉，保证不会被人发现。」

    「不，不要！」林爱珍连忙护住肚子，「他不是孽种，是我们爱情的结晶，我就算拼了命也要保护好他。爱华姐，求求你，帮我一次吧，我当你是亲姐姐，一辈子都感念你的好！」

    呕，太特么酸了。婚前偷尝禁果，搞出人命来，还护得跟什么似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了。

    唉，林爱华也不是真的想逼着堂妹打胎，家里刚添了四个活泼可爱的小宝宝，她怎么可能去干这种损阴德的事？她就是想试试堂妹的决心。

    既然她宁可背负骂名也要保住肚子里的孩子，说明林爱珍还是有人性的，没坏到根子上去。不管怎么说，这还没出生的小崽子身上也有老祖的血脉，她也不好真的袖手旁观，说不得，只好稍微活动下筋骨了。

    她掏出手帕扔给林爱珍，说道：「行了，这事我管了，绑也要把他绑来跟你结婚。别哭了，等会儿二婶看到又要问。」

    林爱珍喜出望外，赶紧擦干眼泪，不好意思地说道：「爱华姐，谢谢你！你的手帕先放我这儿，我洗干净还你。」

    「给你了，不用还。」林爱华不在意地摆摆手，跟林爱珍两人大眼瞪小眼地坐在屋里不说话，心里开始盘算着这事到底该怎么帮。

    呵，这算个什么事啊！大晚上的，跑别人家逼婚来了。

    林爱华连徒弟都没带，只带了小跟班肥仔，趁着夜色跑到张小刀家，一脚踹开了他的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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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四章 上门求救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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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章 请猫爷为我撑腰

    咦，这么大动静，里面的人竟然只是睁开眼，都没有尖叫的吗？

    反正已经施放了结界，林爱华也不在乎他会不会叫，直接过去拉亮电灯，嘲讽地笑道：「哟，好久不见，在家装死呢？」

    张小刀勉强支起身子，声音嘶哑虚弱：「姐，你怎么来了？」

    「别叫我姐，叫姑奶奶！」林爱华发觉这家伙状态不对，好奇地走过去上下打量一眼：「怎么回事，病了？」

    张小刀不好意思地咧了下嘴角：「没病，我就是饿的。」

    「咋的，你爸妈不许你娶媳妇，连饭都不给吃了？」

    林爱华的话音刚落，张小刀就惊奇地瞪大眼：「你怎么知道的？」

    林爱华也不跟他兜圈子，冷笑一声坐在床边的凳子上：「林爱珍是我妹妹，你说我怎么知道的？」

    「啊，爱珍，爱珍她怎么样了？」张小刀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却胳膊一软，又倒在床上。

    林爱华皱眉：「先别说这个，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姑奶奶竟然是他未来的大姨子，那自己跟爱珍是不是得救了？张小刀心里欢喜，顿时有了力气，苦笑着支起上半身靠坐在床上，说道：「我没病，只是饿了几天没力气了。」

    「你爸妈不给你饭吃，还是说你自己不肯吃饭？」林爱华挑眉，看着桌上摆的白粥、咸菜、炒肉片，有点摸不着头脑。

    「是我自己绝食的。他们不让我娶爱珍，我就不吃饭，饿死他们的儿子！」

    哟，看不出，张小刀倒是个痴情种，林爱珍还真是好手段。林爱华都有些好奇她是怎么收服这个轻浮浪子的了。

    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既然张小刀没有变心，林爱华也不好动手收拾他了。她摇摇头说道：「别绝食了，根本没用。你爸妈要是能妥协，也不会等到今天。赶紧吃饭，爱珍还在家等着你去娶她呢。」

    「可是，我爸妈不同意，我拿不到户口本，领不了证啊！」张小刀苦着脸，满怀希望地赔笑道：「姐，这回你真是我姐了，你能不能帮我去把户口本拿过来？就在他放钱的大柜子里。」

    在他心里，只要林爱华出手，别说户口本了，就算他爸的私房钱，都能一分不少地全拿走。就算姑奶奶不肯出面，那只大肥猫肯帮忙也好啊！

    那盘诱惑了他许久的炒肉片被他毫不犹豫地摆到肥仔面前，嘴里还讨好地说道：「猫大爷，你吃，别客气。」

    肥仔的爪子都亮出来了，却没人可揍，正有些烦躁呢。一大盘肉放在面前，闻着还挺香的，它马上收回爪子过去闻了几下，毫不客气地开动。

    林爱华才不会去给他偷户口本呢，光有户口本也领不了结婚证，还得去街道、去单位开证明。张小刀就在他爸手底下工作，能开到证明才怪。

    「爱珍怀孕了，你知道吗？」她直奔主题。

    张小刀的脸一阵红白交错，支支吾吾地说道：「知，知道。姐你放心，我肯定会负责任的。」

    既然张小刀态度坚决，为了林爱珍不惜闹绝食反抗父母，林爱华也不难为他了。

    她沉吟片刻，说道：「这件事爱珍的爸妈已经松了口，现在关键就在你爸妈身上。他们为什么不同意？到底是看不上爱珍哪一点？」

    提起这个，张小刀就忿忿不平，说道：「爱珍哪有什么不好的，她又温柔又善良，有文化，手脚还勤快，我就没见过比她更好的姑娘！」

    见林爱华毫不掩饰地翻了个白眼，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赶忙解释道：「我说的是镇上的姑娘，不包括您啊！你肯定比爱珍强多了，我连看都不敢多看，更加不敢想！」

    「呵，好好说话，说重点！」林爱华都不带搭理他的。

    「是，说重点。重点就是我爸妈嫌弃她是农村人，连看都不肯看一眼，更别提结婚了。」

    就为这个？这个林爱华还真是不好帮。难道要她帮林爱珍也转成城镇户口？那样她就不是农村人了？

    就凭她跟林爱珍的交情，她犯得着费这劲吗？要不是看在还没出生的小侄儿面子上，她连这一趟都懒得跑。

    林爱华略略沉吟，说道：「你爸妈好对付，就看你决心大不大了。」

    张小刀眼睛一亮，问道：「要怎么做？姐你快教教我。」

    「还能怎么做？你是不是傻！挟天子以令诸侯懂不懂？爱珍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你俩最大的筹码。」

    「明天你叫两个人守在我们村口，我想办法把林爱珍放出来，然后让她来你家找你爸妈。你搞大了人家的肚子，不负责任的话就得去坐牢，搞不好还要吃枪子。明天你们直接摊牌，让你爸妈在城里媳妇和儿子的命之间做个选择。要是不娶林爱珍，那你就去死吧！」

    张小刀倒是一点没害怕，反倒高兴地说道：「对，我也是这么想的，但去了几次都没见到爱珍，也没法子带她过来。姐，那我们说好了，明天十点我让人去接爱珍，中午我爸妈都在家。」

    看不出啊，张小刀为了林爱珍，竟然敢拿自己的命当赌注。林爱华表示，爱情这玩意太玄幻，她实在是参悟不透。

    「行了，你赶紧吃饭吧，不然明天没力气跟你爸妈斗争。我走了。」

    林爱华站起身，招呼肥仔：「别吃了，跟我回去。」

    肥仔把盘子里的肉都挑出来吃了，剩下一堆蒜苗青椒留着没动，这会儿正伸着爪子在那儿翻盘底的最后一块肉。听到主人的招呼，它连忙抖抖毛跳上窗台，回头等着林爱华一起走。

    「姐，明天你也一起来吗？」张小刀心里还是有点犯怵，想找个强力后援。

    林爱华淡淡地瞥他一眼，说道：「我没空，让我家猫来吧。」

    「哎，好，好！猫来也行，够了，够了！」刀哥被肥仔揍过，对它的武力信服投地，两眼放光地对着肥仔不住点头。

    「猫爷，明天可一定要来呀！我可全靠你撑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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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来提亲了

    肥仔矜持地点点头，算是答应了刀哥的请求。跳下窗台，它就得意地笑道：「算这小子有眼光，还知道来求本大爷。明天主人你在家歇着，我来城里跑一趟。」

    啧啧，臭猫，这么容易满足的吗？被人家一盘肥肉几句好话就收买了。

    老祖有些心塞地说道：「你悠着点，别让人伤到林爱珍的肚子就行，其他的你不用管。」

    「不管？那多没意思啊！」肥仔无聊地耷拉下耳朵，大眼睛骨碌碌乱转。

    第二天一大早，林爱华找个机会溜到林爱珍家，让她十点钟准时去村口，有人接她进城逼婚。

    林爱珍听说刀哥让她主动爆出已经怀孕了的事，呆了半晌，咬牙道：「行，反正这婚要是结不成，我也活不下去了。我跟他们拼了！」

    林爱华让肥仔安排它的小弟们制造了点小麻烦，引开林二婶的注意力，林爱珍趁机跑了，肥仔当仁不让地跟了过去。

    接下来的事都是肥仔下午回来时说的，有没有夸张的成分，林爱华也不知道。

    「多亏本大爷今天跟着去，不然林爱珍肯定要吃亏了。张小刀的妈就是个泼妇，一见面就扯着林爱珍的头发骂，本大爷当时就上去给了她一爪子！」

    林爱华听它吹得天花乱坠，恨不能两眼望天给它摆个挖鼻的表情包，翻着白眼说道：「说重点。」

    肥仔意犹未尽地咂咂嘴，说道：「重点，行，张小刀爸妈答应了，明天就带人上门提亲，这个月就把喜事办了。」……

    整个一个无语！

    虽然主意是林爱华出的，但这效果却是出乎她意料的好。这就答应了？不再挣扎挣扎？老祖还没出手呢……

    没意思。

    下午，林爱珍也从城里回来了，坐的镇粮站送货的小卡车，一直开到大队前的晒场上。

    林爱珍从副驾驶下来，手上拎了一大包的东西，冲司机挥挥手目送他离开，扬着笑脸往家走。

    大家见是汽车送她回来，都忍不住好奇地询问。

    「爱珍，你去哪儿了？你妈找你都急疯了。」

    「这是镇上的车？爱珍也有汽车接送了！」

    「刚才开车的是谁？你对象？」

    林爱珍一句也不答，只是笑着往家里走。

    林二婶看丢了女儿，在村里到处找没找到，正和林二叔商量着要去镇上抓她回来，就见她笑眯眯地走进院门。

    林二婶气得当时就变了脸，关上门骂道：「你又跑哪儿去了？不是不许你出门的吗！」

    林爱珍把手里的东西往桌上一放，笑道：「爸，妈，张小刀爸妈同意了！明天他们就来提亲，你们准备准备。」

    什么？女儿这是什么本事，几个小时就把城里的公婆搞定了？

    林二叔夫妇惊疑不定，都顾不上去看她放在桌上的东西，把她拉过去好一顿盘问。

    林爱珍当然不会说自己怎么被人薅住头发，全靠肥仔发威才脱身，也不会说她跟刀哥抱头痛哭跪在地上求张友根夫妻俩成全，至于她故意挺起肚子威胁要把刀哥送去吃枪子的事就更不会提了。

    她可是个温柔和善的好姑娘，怎么会干那些事呢？她是被逼的，她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

    林爱珍给张小刀的爸妈说了许多好话，之前都是误会，他们没见过自己，不知道她是个这么优秀的女孩，才不肯答应婚事。现在见了人，这不，明天就要来提亲了，下个月就结婚，彩礼肯元，另外还给准备了自行车和手表，明天也一起送来。

    林二叔夫妻俩就像做梦一样，心情好似过山车般忽上忽下。

    从坚决反对女儿嫁给张小刀，到恨他家瞧不起乡下人，再到被人追着提亲，这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吧？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林爱珍不说，他们也猜不到。

    看着桌上的一堆营养品，他们终于信了林爱珍的话，夫妻俩忙活开来，把家里好一通收拾，生怕明天在城里亲家面前丢了脸。

    第二天，张小刀爸妈果然带着媒人，领着儿子，开着车来了。

    这帮人都穿得齐齐整整，从车上搬下系着大红花的自行车、漂亮的缎子被面、鲜红的布料，一看就是来提亲的呀。

    有人热心地为他们带路，围在旁边不住地打听。

    张小刀跟好多人都混了个脸熟，笑眯眯地跟众人打招呼。张友根矜持地保持微笑，他媳妇李品兰却看着周围的环境直皱眉。

    看到路边的一堆牛粪，她嫌弃地掏出手绢捂住鼻子，恨不能踮起脚尖走路。

    好不容易走到林二叔家，看到他家低矮的茅草屋，李品兰恨不能转头就走，嘴里小声嘀咕道：「这什么人家呀，怎么还住这种房子！」

    「小点声，别忘了咱们是来干什么的。」张友根呵斥一声，对等在里面的林二叔大声笑道：「是林老弟吧？我们现在才来，真是失礼了。」

    林二叔是个木讷的性子，人家礼数周到一来就笑，他就什么话都不会说了，一个劲地点头，把人往堂屋里请。

    李品兰看这里什么都不顺眼，恨不能马上拉着儿子回家。奈何自己的儿子做事不讲究，搞大了人家的肚子，这婚事她再怎么不愿意也只好捏着鼻子认了。

    林二婶特意倒的糖水她也不肯喝，一张长凳被她用手绢擦了好几遍，这才别别扭扭地坐下。

    媒人是个有眼色的，一进门就把林爱珍好一顿夸，嘴里好话就像不要钱一样直往外倒。

    原本林二婶还看着李品兰不顺眼，心里有些犹豫，被媒人几句好话一说，心里终于顺畅了。

    来的都是城里人，打扮得光鲜时髦，嘴里说话虽然客气，但那副高人一等的样子却怎么都掩饰不掉。

    林二婶自觉应付不来，忙打发林爱强去把林爸爸和林爱国请了过去。

    有大哥和大侄子在，林二叔的腰杆终于硬了起来。也没啥好谈的，就像林爱珍回来说的一样元彩礼，自行车、手表，还有些其他东西张家今天全都带来了，只催着赶紧去领证，下个月就结婚。

    「下个月？会不会太赶了点？」林爸爸迟疑着跟张家商量，「天气太热，又赶上农忙，要不等到十月，正好我女儿也那会儿办喜事。」..

    李品兰斜了林爱珍一眼，嗤笑道：「我倒是能等，就怕爱珍的肚子等不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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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章 母女倾诉心事

    肚子？

    林家的几个人心里一惊，全都沉默了。

    难怪，难怪原先极力反对的张家人会松口，难怪他们不顾高温催着早点结婚，原来是因为两个小辈做了丑事。

    七十年代，人们的思想还很保守。别说是婚前有孕，就算只是当街牵个手都会有人骂流氓，林爱珍竟然做出这样的事，林家，包括整个大队的人都脸上无光。

    幸好林二婶已经关上门把无关人等请了出去，不然，李品兰这么口无遮拦的一说，林家的面子可就都丢尽了。

    李品兰就是故意的。

    她真的看不上林爱珍。

    一个乡下丫头，不知道暗地里给儿子灌了什么迷魂汤，竟然为了她要死要活的绝食顶撞父母。这种女人娶回家，她家还能安宁吗？

    要不是看她肚里有了张家的孙子，她就算跪成雕像李品兰也不会答应让这种人进门。

    现在是没办法，不答应的话，这丫头豁出命去，自己的宝贝儿子肯定也跟着完蛋。可是，想要她帮着林爱珍隐瞒丑事？怎么可能！

    果然，她的话一说出口，刚才还满脸的喜气的林家人全都黑着脸，恨不能现在就把林爱珍拉进房去拷问。看着低头不语的林爱珍，李品兰终于出了一口堵在心里的恶气。

    她笑眯眯地拉着林爱珍的手，假装关心道：「爱珍，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要不你先回屋去躺会儿。你现在的身子可金贵着呢，千万不能累着。这儿有我们呢，你等着做新娘子就行。」

    林爱珍勉强挤出个笑，说道：「阿姨，我没事。我在这儿陪你们吧。」

    林二婶忍不住，伸手把林爱珍拉回她自己屋里，关上门，压低嗓子怒问：「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精华书阁

    其实她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不听女儿亲口说出来，她都不肯相信。

    林爱珍现在也不怕了。人都来了，彩礼也抬进了家，还怕她爸妈现在反对？反对也没用，张小刀她嫁定了。

    她摸着还没显怀的肚子，慢慢坐在床沿上，小声说道：「妈，我怀上了，小刀的。」

    「哎哟，可气死我了！」林二婶伸手抚住自己的胸口，差点一口气上不来直接晕死过去。

    林爱珍犹豫了一下，过去抱住林二婶的胳膊，眼泪缓缓落了下来。

    「妈，你别生气，我错了……」

    林二婶真的很想揍她一顿，可又舍不得，喃喃地说道：「都怪我，怪我没看好你！早知道不让你去镇上读书了，留在家里也不会发生这种事……」

    「妈，这样有什么不好？留在家里，难道要我嫁给那些乡下泥腿子？我真的过够了，我想去城里上班，我想做城里人。我不想自己的孩子以后也跟我一样，想要吃个鸡蛋都不舍得。」

    林爱珍说着说着，真的伤心了，眼泪越落越急。

    「妈你知道吗，每次我扛着锄头箩筐看着爱华姐去镇上读书，我的心里就难受极了。我好羡慕她，我也想去上学，可是弟弟还小，你身体又不好，我要是不去上工，家里就靠爸一个人撑着，我怕他也累坏了。」

    林二婶想起前些年的日子，女儿确实吃了太多的苦，被她勾动心事，忍不住跟林爱珍抱头痛哭。

    「爱珍，是妈对不起你，是妈拖累你了。要不是我不能上工挣钱，你现在应该跟爱华一样拿个高中文凭的。」

    母女俩哭成一片，好不容易才止住，相互擦干脸上的泪。

    林爱珍搂住妈妈的胳膊，抽泣着说道：「妈，我不怪你，你已经为我做过太多了。等我去了城里有了工作，我一定把你们接进城，以后都不让你受苦了。」

    「妈不苦，妈现在身体好着呢，做那点事根本累不着。」林二婶摇头，想了想，问道：「张家真的能元的彩礼？」

    「真的，他们肯定带来了。」林爱珍点头，「妈，这钱你帮我收着，我不带过去，免得被他们拿去花掉。」

    「那哪行啊！人家来了彩礼，我们肯定要给陪嫁，不然别人说起来多没面子，你以后在婆家日子也不好过。」林二婶直摇头，掐着手指头盘算着应该准备哪些东西。

    林爱珍脸上还带着泪呢，却一点也不影响她的好心情。

    她得意地拍拍肚皮，说道：「怕什么，我有护身符！他们敢给我气受？」

    林二婶连忙拉住她的手，责怪道：「别，不能拍！」

    林爱珍笑嘻嘻地摇着林二婶的胳膊：「妈，你不跟我生气了？」

    「生气有什么用？反正都这样了！还好张家人好说话，你要是遇上不讲理的，就是不肯认账，到时候我看你怎么办！」林二婶伸手戳着林爱珍的额头，心里一阵后怕。

    这种事也不是没发生过，后来那姑娘被逼得跳了河，她对象转头就另娶了一个，现在不也照样过得好好的。

    女人啊，走错一步，前面就是万丈深渊。

    还好还好，女儿没有看错人，张小刀是个负责任有担当的好男人，不然女儿这下真的完了！

    林二婶想想一阵后怕，把林爱珍好一顿教训，跟她讲了许多道理，也不知她能不能听得进去。

    说了半天话，林二婶心情平复了，留林爱珍在屋里休息，自己跑去厨房一通忙活。

    亲家第一次上门，总不能连饭都不管吧。

    屋里，林家跟张家也已经说定了，让两个孩子明天就去把证领了。至于林爱珍还差几个月才满十八岁，朝里有人好办事，就交给张友根去处理。

    张家当场就付了彩礼，林二叔写的收条，林爸爸和媒人充当见证人也签了字。自行车和手表也当场给了林二叔，另外还有些结婚必备的小东西。

    至于嫁妆，林家根本一点准备都没有，李品兰大度地说道：「你们自己看着办吧，被子、衣服什么的，随便给爱珍弄点。我家准备婚礼需要半个月的时间，就这个月20号吧，我们来接人。」

    「爱珍呢，还躺着呀？那就让她好好休息吧。明天我们开车来接她去领结婚证。」

    张家人连饭都不肯吃就要走，被林爸爸和林爱国好说歹说强行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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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七章 母女倾诉心事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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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 改造家乡

    林爱珍已经给家里丢了脸，其他事情上不能再没面子了。

    林爸爸也是为了兄弟，亲自下厨操办，就连肥仔都被哄着去林子里抓了一只野兔回来招待客人。

    张小刀对自己的救命恩猫客气得要死，老丈人夹给他的兔腿自己不肯吃，整个的送到肥仔面前。要不是屋里人太多，他都要把肥仔请上桌，再好好敬上一杯酒了。

    林爱华没来，支使着余小鱼做了两个小菜，跟老妈和嫂子吃饭。

    林大嫂惦记着看热闹，三两口扒拉完，扔下孩子就往二叔家跑，林妈妈看得直摇头。

    等林大嫂看完热闹回来，她就不摇头了，跟儿媳妇凑到一起，说得比谁都来劲。

    婆媳俩说完，林妈妈连连咋舌，惊叹了好一会儿，过后，跑到林爱华屋里，转弯抹角地把这事说了一遍。

    林爱华早就知道了，不过，为了配合她妈，她也只好跟着点评了两句。

    「爱珍可真是傻，怎么能干这种事呢？还好她婆家肯认账，不然她可就惨了！」

    「对，是这个理，爱华你明白就好。」林妈妈说完了还不走，东拉西扯半天，林爱华才听明白，她妈是怕自己也同样干傻事。

    这就有点尴尬了，林爱华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只得含含糊糊地表示自己明白，才把老妈打发走。

    老妈也真是瞎操心，她是那种人吗？

    林爱华摸摸自己平坦的肚皮，突然有点羡慕林爱珍了。

    她也很喜欢娇娇嫩嫩的小宝宝呢，要是能自己生一个，好像也挺不错的。

    今年十月结婚，不出意外的话，明年这个时候，她就可以抱着自己的宝宝，再也不用羡慕大哥大嫂了。

    林爱华越想越高兴，又抢着跑过去哄小妞妞睡觉。

    林爸爸中午喝了酒，下午就没去上工，在家睡了一觉。等他睡醒，林二叔夫妻俩又来了。

    他们也没操办过儿女的婚事，一点没经验，只好来求助大哥大嫂。

    林妈妈本来就是个热心肠，跟周素云关系又好，帮着出了不少的主意。

    周素云这些天可忙坏了，一边要去大队上工，一边要照顾怀孕的女儿，还得抓紧帮她办嫁妆。

    大件是来不及做了，竹木厂现成的家具，她们家给买了一套。樟木大衣柜，红松架子床，再加个带抽屉的长条书桌，另外把张家送来的被里被面加上棉花，做了两条大被子，他们自己又出钱另做了两条，配上漂亮的棉布床单、绣花枕头。

    给林爱珍和张小刀从头到脚置办了一身新衣服，林二婶还想给女婿也买块手表，被林爱珍强行拦住。

    「妈，别买了！就剩三百多元钱，你收起来。我们不是说好了嘛，这钱你帮我攒着，留着以后花。」

    其实林爱珍还是惦记着要买个房子。李品兰那泼妇，一见面就扯着她的头发给她来了个下马威，等孩子生出来，还不知道会怎么对付她呢，她不得留个后手？

    她早就盘算好了，结婚以后，张小刀的钱必须交给她来保管，她自己也必须尽快去粮站上班。婆婆要是敢欺负她，她就敢带着张小刀自己拿钱买个房子搬出去住，叫她家人财两空。

    要不是老爸老妈好面子，她连家具都不肯买。这钱留在自己手里不香吗？干嘛搬到别人家去，给别人做面子。

    忙碌的日子过得飞快，二十来天转眼过去，这天，林爱珍终于如愿以偿地嫁进了城里。

    张小刀是坐着小汽车来的，身后跟着来帮忙的，都骑的自行车。他们一进村口，马上就有小孩子跑去林家报信，林二叔连忙点起鞭炮，跑到路口去迎接女婿。

    林爱珍穿着一条新做的红色连衣裙，宽松的腰围遮住微微凸显的孕肚，胸口上别着大红花，头上也戴了一朵，喜气洋洋地上了汽车，去当她的城里少奶奶。

    林二叔中午在家里摆了酒，招待来帮忙的亲戚朋友，晚上又坐上拖拉机，带兄弟几家去镇上吃席。

    虽然时间仓促，张家还是发动关系，在镇招待所摆了十几桌，把自己的亲戚朋友都请了过来。

    林家人到的时候，有人过来带路，把林二叔夫妇让到主桌，其他人都安排到了旁边。

    林爱华耳朵尖，别人的议论全被她听得清清楚楚，忍不住皱眉。

    也不知道林爱珍到底图个什么，非要嫁进城里。他们来参加喜宴，明明都是穿的最好的衣服，比有些城里人还齐整呢。大家特意洗头洗澡收拾得干净利索，怎么还有人交头接耳地嘲笑他们乡巴佬？

    呵，随便吧，不过是个小镇，就以为自己高人一等了。林爱华在这些人异样的目光打量下，施施然吃完了喜酒，连新房都没去看，爬上拖拉机回村。

    瞧不起我们农村人？看来老祖发展家乡的计划要早日提上日程了。

    林爱华毕业后，根本没在县城找工作，直接收拾包袱回了农村。她喜欢这种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田园生活，悠闲自在，令人身心愉悦。

    二哥和周雨桐倒是都留在了县城。

    周雨桐还没毕业就被县文工团预定了，一毕业就去那里上班。林爱兵为了陪媳妇，当然也要留在那里。正好毕业季有一批招工名额放出来，林爱兵自己凭实力考进了粮食局，都没要动用关系。

    二哥的户口也转去了县城，林爱华就更不肯走了。她再一走，家里就只剩爸妈老两口再带个大哥，其他人全跑光了。

    晚上，趁着大家都睡着了，林爱华把余小鱼叫出来，两人隐身在大队里到处溜达。

    「小鱼，我不想去县城住了，咱们不如把村里好好改造一下，以后就在这里安家。」

    余小鱼一点意见都没有。师父在哪儿，哪儿就是他的家。

    他点头，笑道：「好呀。我也挺喜欢这儿的，咱们不如布个阵，聚拢些灵气过来……」

    「不行不行，把灵气聚拢到这里，必定影响周围的大队。做人可不能这么自私。」林爱华摇头，掏出一袋灵石。精华书阁

    「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在我们结婚前，给南坪大队布个大阵。也别搞得太突出，稍稍提高点灵气浓度，别让人发现了。」

    余小鱼接过灵石，微微一笑：「咱俩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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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八章 改造家乡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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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九章 恢复高考

    林爱华指挥着，余小鱼布阵，将袋子里的灵石全都埋在了地底深处。

    再检查一遍方位，林爱华点头：「启动吧。」

    余小鱼双手结印，以自身灵力引动，一道金光冲天而起，迅速消失在黑暗中。

    自此，南坪大队全部笼罩在淡淡的灵气之下。

    几百颗灵石缓缓释放灵气，慢慢滋润大地。不用多久，人们就会发现，这里的庄稼比别处生长得更好，动物也长得更快，肉质更加鲜嫩，就连刚刚出生的小孩子都比别处的更加聪明健康。

    成年人也得了好处，只不过他们身体早已定型，一时难以发觉罢了。再过几十年，这里成了远近闻名的长寿村，富豪们争相过来养老，更有不少研究机构常年驻扎在这里，想要找到长寿的秘密。

    林爱华算过了，按现在的释放速度，这些灵石可以支撑大阵数百年。有数百年的发展，就算政策一直不变，人们也不会再为生计发愁了。

    几百年后还不知道她身在何处，也算是在人间留下一点印记吧。

    布完阵，余小鱼又挥手招来一阵细雨，滋润了干涸的土地河流，两人在半空盘旋数圈，缓缓降落在河边。

    余小鱼拉着林爱华的手，微微一笑：「想不想吃鱼？我给你做。」

    林爱华吃过各种美食，早就没原先那么馋了，被他这么一说，却不知为何心念一动，应道：「好呀，听肥仔说你烤鱼做得好，我还没吃过呢。」

    远远吊在二人身后的肥仔一哆嗦，心里疯狂叫嚣：「我不是，我没有，你冤枉我！」

    想当初它被小鱼大棒加烤鱼，逼着出卖了主人，它怎么敢在她面前提烤鱼的事？

    主人这么说，难道，她已经发现了？

    肥仔好像看到主人对着它抛来个冷冷的眼神，吓得嗷呜一声蹿上屋顶，一溜烟跑得没影了。

    余小鱼轻笑：「喜欢吃什么鱼？拿出来，我给你做。」

    吓走了大灯泡，林爱华笑眯眯地带着余小鱼进入青冥境，笑道：「随你，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

    两人在青冥境里吃吃喝喝，可怜的肥仔在外面挨着饿淋着雨，怎一个惨字了得。

    灵力慢慢浸润大地，哪怕跟从前一样耕种，地里的庄稼也会提升数成的收获，不用林爱华再多做什么了。

    她和林爱兵的婚礼都定在十月二号，没两个月了，她要在家备嫁。

    余家送来了彩礼，林妈妈拿着钱给女儿精心准备嫁妆，又要去城里布置新房，忙得不亦乐乎。

    九月，林爱华终于过了十八岁生日，满足了结婚的年龄要求。这天，她去公社开了结婚证明，只等余小鱼把材料拿过来，两人就可以登记结婚了。

    想想自己很快也能拥有自己的家，自己的宝宝，林爱华的嘴角噙着笑，拿出老妈精心挑选的布料，给自己裁剪嫁衣。

    她正在家里忙活，在县城上班的林爱兵突然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个人。

    「张耀扬，你怎么来了？快进来坐。」林爱华抬头，略略有些惊喜。

    她要结婚，本来就想着要把几个关系好的同学请过来热闹一下，没想到老班长竟然找到家里来了。

    张耀扬看着她手里的嫁衣，眼神微微一黯，随即挤出个笑容。

    「林同学，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上面出文件了，马上要恢复高考。别的同学都有人去通知了，你的学习成绩最好，班主任特意让我过来跟你说一声，请你早点返回学校复习备考。」

    高考？林爱华没兴趣。

    她摇摇头：「算了，高考的事我就不去掺和了，你们自己考吧，我还要在家种地呢。」

    张耀扬大老远骑过来，原本就出了一身的汗，听她这么一说，汗出得更快了。

    他伸手抹了一把脸，着急地问道：「为什么？你那么好的成绩，为什么不肯去考个大学？你知道这次机会有多么得来不易吗？」

    「多少人日夜苦读，上班、下地也不肯放下书本，就为了等这次机会。你才刚刚离开校园几天，学到的知识还没忘记，怎么可以说放弃就放弃？」

    张耀扬神情激动，嘴里滔滔不绝地讲着大道理，听得林爱华直翻白眼。

    她在教室里坐了两年，每天听老师讲那些无聊的知识，好不容易才熬到高中毕业，难道这样还不够？大学，不就是换个城市读书吗，她才不去，她要结婚，生宝宝。

    林爱华给张耀扬倒了杯水递给他：「说这么多渴了没有？来，喝水。」

    张耀扬接过水三两口喝完，见她还是那副无动于衷的样子，急得脸都红了。精华书阁

    「林爱华，你别这样好不好？你比我们都聪明，考大学对你来说就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你为什么要放弃？这次高考不限年龄不限学历，也不限婚姻状况，不影响你结婚的！」

    其实，他原本是想劝林爱华不要这么早结婚，走出乡村看看外面的世界，可不知为什么，看到她那无所谓的样子，又忍不住改变了主意。

    他真怕林爱华为了结婚放弃这样的好机会，那样她将来一定会后悔的吧！

    林爱华听说这也不限那也不限，倒不由得心念一动：「真的？有文件了？」

    「文件还没正式下来，不过学校已经组织了高考复习班。林爱华，大家都在等你，请你务必参加！」

    张耀扬的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林爱华，她只好点头道：「我跟家里商量一下。」

    林爱兵也在一边帮着劝：「爱华，我跟雨桐都要去考，你也一起去吧。」

    看着二哥脸上狂热的光，林爱华这才意识到高考对他来说有多重要。

    既然大家都要考，要不，她也一起去玩玩？

    她点头：「那我跟小鱼商量一下。对了，什么时候考试？」

    张耀扬见她答应了，心里松了口气，却又有些失落。是不是余小鱼不同意她就真的不考了？不行，他还得去找一趟余小鱼。

    「时间还没定，不过应该快了。」

    「嗯，不耽误我结婚生孩子就行。」林爱华的一句话，差点让张耀扬当场破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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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人造仙岛

    为了劝说林爱华高考，张耀扬也是拼了，转头又去找林爸爸和林爱国，就连余小鱼也受到了他的连番轰炸，大有林爱华不去考大学他就赖在这里不走的决心。

    这下好了，林家人全体出动，一起劝说林爱华。最后还是余小鱼的一句话让她下了决心。

    「考，咱俩一起考。你去哪儿我也去哪儿，咱们一起上大学，带着我们的宝宝。」

    「呸，还没结婚呢，你想得那么远！」林爱华嗔了他一眼，妥协道：「那就考吧。不过我不去县里复习，自己在家看看书就行了。」

    虽然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但她好歹是答应了。张耀扬松了一口气，留在林家吃了午饭，又跟林爱兵一起骑车回县城。

    他也要好好复习，争取考个好成绩。不同于林爱华的应付和余小鱼游戏的态度，他是真的想要考上大学，学到本领，将来报效祖国。..

    恢复高考的消息很快就在大队传开了，几个知青特意跑到林家来问，之后也开始挑灯夜读。

    对林爱华来说可有可无的事，对他们来说却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前程。回城的机会渺茫，现在终于出现了曙光。

    这件事对林爱华来说真的没什么影响，书本上的知识就像刻在她脑子里一样，她不需要复习备考。她现在要做的是备嫁。

    活了两辈子，第一次嫁人，怎么也不能应付了事。

    周家的嫁妆送到了县城，林家也抬了许多家具摆设去余家。三家人忙忙碌碌，转眼又过了秋收。

    大阵布得晚，对这一季的收成影响不大，但也比往年提高了一成。交公粮是按平均产量计算的，南坪大队跟别的大队交的一样，自己留下的自然就多了。

    林爸爸和林爱国带队，把金灿灿的稻谷送到粮站，回来后好好喝了顿酒。

    任务完成，后天几个孩子就结婚，又该忙了。

    国庆这天，余小鱼一早就起来了，带着两家人去镇上采买，另外又有人或骑车，或开车，把好酒好菜一趟趟地往南坪大队送。

    当然，所有鸡鸭鱼肉都是林爱华和余小鱼准备的，他们不过是出个力，充当搬运工。

    第二天就是婚礼，晚上，所有人都睡了，余小鱼却突然出现在林爱华窗外。

    「媳妇，走，咱们结婚去。」

    林爱华打开窗户，好奇地问道：「明天才结婚呢，大晚上的你要带我去哪儿？」

    「不是说好了嘛，仙界婚礼，你不想要了？」

    林爱华立马来劲了，跳出窗外笑道：「你还真准备了？！」

    「老婆大人的要求，我什么时候忘记过？我们走！」

    肥仔正趴在屋顶睡觉，听到声音也赶忙跳下来：「还有我，带上我！」

    余小鱼的手一招，肥仔立马跳到他的肩上。

    飞剑划破夜空，向着东南飞去，转眼掠过陆地，直直地飞向大海。林爱华不知臭徒弟又要搞什么鬼，不由得暗自期待。

    凡间的条件，他真能搞出仙界的婚礼来？恐怕是个四不像吧。算了，就当陪他玩玩了，毕竟自己以前对他挺凶的。

    月光淡淡地照在海面，泛起粼粼波光，回头再也看不到陆地的影子，头顶只有星空。

    海风吹起林爱华的头发，余小鱼贴心地帮她拢好，轻声说道：「就快到了。」

    林爱华轻轻嗯了一声，靠在他的胸膛上，只觉一片岁月静好。

    又飞了十多分钟，眼前渐渐显现出一座小岛。岛上被布下了隔绝的法阵，要不是余小鱼亲自带路，让林爱华自己一个人来，恐怕还真是找不到呢。

    余小鱼取出一块玉牌轻轻一挥，大阵分开一条通道，两人降落在岛上。

    「这是哪里？」林爱华好奇地四处打量。

    「不知道，反正现在是我们的了。」余小鱼轻笑一声，拉着她的手走到一处小屋前：「进去吧，我为你准备了嫁衣。」

    林爱华的好奇心被他挑起老高，再也按捺不住，推开门走进屋内。

    跟她在玄天门的闺房一样的布局，只不过用了人间常见的材料。她熟门熟路地转身，推开房门，走进屋内。

    一张圆形的白玉床摆放在屋子正中间，周围挂着轻纱。只不过她原先用的流云纱，看着轻薄，却能隔绝神识，这里只用了普通的纱幔，还是粉红色的。

    打开靠墙的衣柜，里面挂着一套艳红的长裙。广袖如云，灿若朝霞，衣襟裙摆上用金线绣着各种珍禽奇花，缀满璀璨的珍珠宝石。

    林爱华拿起长裙轻轻抚摸，忍不住摇头失笑。

    不是法衣，只是件普通的凡间衣服，却花了十分的心思，比奶奶给她绣的马夹何止繁复了十倍。

    「媳妇，衣服换好了吗？我要给你梳头了。」门外传来余小鱼的声音。

    林爱华小手一挥，将长裙穿好，应道：「进来吧。」

    门推开，余小鱼缓步进来，看着眼前的红衣女子，忍不住呆了一瞬，脸陡然间红到了耳根。

    「看什么看，还不快过来！」林爱华也有点害羞，却一点都不妨碍她凶巴巴地使唤徒弟。

    余小鱼也穿着一身红色的长袍，头发被他催生出几尺长，别着林爱华当初送的簪子。

    他忍住心中悸动走到林爱华身边，扶着她在梳妆台前坐好，拿起木梳，缓缓解开她的发辫。

    繁复的牡丹髻在他手下迅速成型，点翠发簪一支支别在发上，镜中现出个端庄明媚的美人，看得余小鱼转不开眼。

    「媳妇，你真美……」他低头，想要品尝她的唇，却被毫不留情地一把推开。

    「等会儿，还没好呢！」林爱华拿起口脂，给自己点上，满意地点点头：「衣服不错，我很喜欢。走吧，让我看看你准备的婚礼。」

    余小鱼摇头失笑，道：「没有宾客，媳妇，放些仙兽灵禽出来观礼可好？」

    肥仔第一个鼓掌赞同，林爱华也不愿扫他们的兴，小手一挥，岛上顿时多出来许多小山一般高大的异兽。

    肥仔一看，小弟们都比自己高，这怎么能行？！

    它也连忙抖抖毛，现出原形，化成一只比树还高的大肥猫。

    「吉时到，有请新人登场！」肥猫一声吆喝，两位仙人在凡间的四不像婚礼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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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一章 婚礼

    大片云雾蒸腾而起，岛上布置的宝石散发出璀璨星芒。

    小屋前的道路眨眼间开满鲜花，指引着两人走向一座礼堂。

    林爱华怔怔地看着面前的景象，嘴唇蠕动，好半晌才说道：「你什么时候弄的这些？」

    「嘘，别说话，跟我走。」余小鱼笑了，牵起她的手，带着她缓缓前行。

    肥仔连忙把事先准备好的玉兔、仙鹿放出来，在两人脚边蹦跳着引路。

    余小鱼挥动衣袖，漫天花雨洒落，空气中异香弥漫。

    巨型肥仔充当傧相，两人相对行礼拜祭天地，空中有仙乐响起，霎时间喜气洋洋。

    「夫妻对拜！礼成！」肥仔激动地嗷呜一嗓子吼叫，想要扑到主人身上，又嫌自己体型太过巨大，连忙恢复为小猫咪的形态，兴奋地跑过去，叫道：「快，入洞房，入洞房！」

    虽然吧，这婚礼挺简陋的，空有其形，但这好歹也算臭小子的一片心意。

    他身上除了一把宝剑几颗丹药，别的什么物资都没有，能弄成这样已经不错了，得领情。

    林爱华不动声色地一挥手，把岛上除了他二人之外的所有活物全都收进青冥境，隔绝和神识。

    余小鱼牵着她的手，微微收紧，小心地问道：「媳妇，这样行吗？不行的话，回去后我们再补办一次。」

    「好了，不用补，咱俩明天还得再办一次呢。就结个婚，你想办几次婚礼？」林爱华笑笑，松开他的手，「婚礼办完了，咱们回去吧。」

    「回去？还有最后一步没完成呢！」余小鱼嗔怨地瞪她一眼，突然伸手打横抱住，「走，入洞房！」

    肥仔在青冥境里急得直跳脚，却怎么也跑不出来，也不知主人和仙君这一晚到底双修了没有。

    主人的小宝宝，它也好期待的好吧！怎么可以这样，刚行完礼就把媒人关起来了，连洞房都不给闹，太过分了！

    肥仔再次被放出来，天已经亮了。林爱华正坐在自己屋里，穿着一条红色的连衣裙，辫子上插着两朵大红花。

    肥仔憋了满肚子的气，怒冲冲跳上桌子，叫道：「你俩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还想不想参加婚礼？不想的话我再送你回去。」林爱华一句话就叫它住了口，嘴里嘀嘀咕咕的不服气道：「我也是出了力的，不带这么过河拆桥！」

    「行了行了，我谢谢你。过几天就带你去岛上度假，这下满意了吧？」林爱华笑嘻嘻地拿着红盖头在自己头上比划，一边逗着肥仔。

    肥仔受伤的小心灵这才得到了安慰，不过，它还是不怕死地追问道：「昨晚你们洞房了没有？有小宝宝了吗？」

    林爱华的老脸一红，板起脸训斥道：「闭嘴，这是你一只臭猫该管的事吗？」

    「哼！求人办事就叫我肥仔小宝贝，事情办完又叫我臭猫！你看我以后会不会帮你带孩子！」肥仔气得直跳脚，却又压不住好奇，围着林爱华的脚直打转，「说说嘛，有小宝宝了没有？急死我了！」

    林爱华忍无可忍地打开窗户把肥仔扔了出去，拍拍手，自己把盖头盖上。

    不一会儿，门外响起了鞭炮声，接着就有小孩子拍着手笑：「新郎官来了！」

    有人过来牵起林爱华的手，带她走到堂屋。两人给林爸林妈鞠躬，林爸给他们各自塞个红包。

    女儿就嫁在本村，走几步路就到，余小鱼也是经常来林家报到，两家早就混熟了的。是以林爱华出嫁，林妈妈一点没哭，反倒笑得合不拢嘴，由林爱国亲自把妹子背出去，送上了自行车后座。

    余小鱼的大吉普被林爱民开走了，去帮二哥接周雨桐。他们两个虽然住在城里，但结婚还是要在老宅办的，三朝回门后再去县城不迟。

    哥哥嫂子怎么结婚的，林爱华就见不到了，她被余小鱼骑车载到余家，迎接她的是各种令人意想不到的仪式。

    跨火盆，拜天地，给公婆敬茶，改口领叫钱，这些也就算了，给她喂一把生花生，还追着问生不生是怎么回事？

    这是说生就能生的吗？

    入乡随俗吧。林爱华昨晚还嫌海岛婚礼不够热闹，今天就热闹得过了头。外面的鞭炮噼里啪啦响个没完，人一波一波地涌入新房，来看新娘子。

    红盖头早就揭掉了，林爱华坐在撒满了红枣桂圆的床上，一把一把抓着糖给大家分，笑得脸都僵了。

    余小鱼要在外面招待客人，生怕林爱华应付不过来，把他妹子派了过来。

    余小红今天也穿了一身新衣裳，看着林爱华惊叹地笑：「嫂子，你今天好美呀！」

    林爱华笑嘻嘻地拍拍床边：「过来坐。」

    「不行不行，这是新娘床，我不能坐的！」余小红连连摆手，自己拉个凳子坐在旁边陪着。有亲戚来了，她就帮着介绍，没人的时候，她也不说话，看着林爱华一直笑。

    她笑得太过热烈，林爱华也忍不住笑了。

    「你今天很开心？」

    「当然开心！以后你就是我嫂子了，我们是一家人！」余小红趁着新房里没人，从自己兜里掏出个手绢包塞进林爱华口袋了。

    「给你添喜的，嫂子你别嫌弃。」

    林爱华捏了下，里面应该包了二十元钱，忍不住皱眉道：「你挣点钱不容易，给我干嘛？自己拿着花。」精华书阁

    余小红急忙按住她的手：「这是我的一点心意，嫂子你别嫌少。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问我哥他也不说。嫂子，我学了新花样，过几天天凉点就来给你打件新毛衣。」

    余小红的热情温暖了林爱华，她拍拍小姑子的肩，轻轻抱了她一下。

    「谢谢，你真好。」

    余小红开心极了，不知道怎么表达才好，去外面端来许多点心放在新房的桌上，一个劲地催着林爱华吃。

    「嫂子，你快垫垫肚子，今天中午客人多，你跟我哥要敬酒，肯定吃不饱。」

    林爱华接过点心，自己嘴里塞一块，给余小红也塞一块，姑嫂二人其乐融融。

    周雨桐应该已经接过来了，可惜自己正好今天出嫁，帮不到她了。不过，那丫头大大咧咧的，应该也没什么不适应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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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二章 喜宴

    林爱华的神识往林家新宅子那里一扫，看到那边的情形也跟自己这里差不多。许多人跑去看新娘子，就连锁儿和四胞胎也没落下，全被人抱进新房，放在床上随他们乱滚乱爬。

    一帮人挤在新房里看新娘子，林爱兵怕周雨桐害羞，一个劲地帮忙拦着。

    周雨桐大大方方地跟着林爱兵一个个认亲戚，又打开箱子拿出许多小玩意来送给屋里的小孩子，比老祖会做人多了。

    林爱华笑着摇头，收回神识，又抓出一把糖来。

    没办法，她根本没准备小礼物，只能发糖了。

    中午来的都是余家的亲戚，林爱华终于见到了余小鱼的爷爷奶奶和三个伯伯。

    原先余老四家败落的时候，这些人可从来不登门，有事去求也支支吾吾不肯帮忙，几家的关系疏远得比普通队员都不如。

    现在余小鱼来了，带着老四家盖了新屋，余小红也在家打毛衣挣钱，余家那几个人又贴了过来。

    余老四渴望亲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亲生父母，嫡亲的哥哥主动找上门，他哪有往外赶的道理，是以最近这几家又恢复了走动。

    余小鱼看在眼里，也没去管这些事。他只是借个身份住在这里，又不真是余老四的亲儿子，管这些干嘛？

    几个伯伯婶婶从家里拿点什么，只要爸妈舍得，他也从来不吱声。只要爸妈高兴，这些都是小事。

    中午，余小鱼带着林爱华出来吃饭，把余家几个亲戚都给她介绍了一遍。

    余爷爷和余奶奶都是在这里住了一辈子的老人，也算是看着林爱华长大，对她当然是满意的。

    两人听林爱华叫了「爷爷、奶奶」，扣扣索索地掏出个红包来，塞在林爱华手里。林爱华一捏，还不如小姑子给的厚。

    几个伯伯婶婶比爷奶还不如，干脆一毛钱没给，大概是已经出了份子钱，不想再多往外掏。

    林爱华自然不会计较这么点小钱，不过，谁给了多少，她都记在心里呢。好不容易有个能让老祖念你好的地方，你却不珍惜，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这顿饭只有余老四吃得最快活，一大家子人都围着他转，个个恭维他好福气，听得他飘飘然，忍不住多喝了两杯酒。

    余四婶虽然不高兴，却又不好在今天这种日子教训丈夫，只好叫上儿子一起把他扶回房去睡觉。

    正式的婚宴是在晚上，在大队部前的晒场上圈出块地来，摆了好几十桌，请了专门的厨师来炒菜。

    周雨桐家的亲戚也来了，再加上南坪大队的人，几乎全村出动，晒场上人头攒动。

    林爱国让人拉了电线，接出几个大灯泡来，照得晒场上亮如白昼。

    今晚林爸爸就是宴会的中心，嫁女娶媳双喜临门，来敬酒的人络绎不绝。林爸爸毫无疑问地喝高了，喜宴还没散，就被人抬回了林家。余老四也没逃得掉，中午的酒才醒，晚上又被灌了许多，嘴里一个劲地说胡话，被他几个兄弟送了回去。

    林爱华终于有机会跟周雨桐凑到一起，两人交流结婚经验，正说得热闹呢，有人叫道：「新郎官喝多了，快来人给送回去。」

    林爱华和周雨桐连忙跑过去，余小鱼和林爱兵全都喝得满脸通红，趴在桌上睡着了。

    都喝得差不多了，主角已经离场，众人也就慢慢散了，留下帮厨的，还有些与林家余家交好的人家，帮着收拾残局。

    两家准备的酒席丰盛，还剩下不少菜，林妈妈和余妈妈主持着，留下一些，其余的全都送给了来帮忙的。

    林进步抢了两大碗肉，笑眯眯地端着往回走，边走边说道：「老余家那几个人，简直没眼看。刚才我看着有条鱼还没怎么动，心想拿回家明天吃呢，就被余老大家的抢走了。就像几辈子没吃过鱼似的。」

    吴美丽悄摸摸拍拍自己的口袋：「拿走就拿走，你看我给你拿了什么？」

    「烟？！」林进步咧着嘴直笑，「媳妇，还是你最聪明！」

    「哼，见了酒，你连亲妈都忘了吧？还得是我，才记得给你顺点好处。」吴美丽得意地走在前面，笑得活像一只刚偷了腥的猫。精华书阁

    不止吴美丽，许多人也从喜宴上带了烟和酒菜回家。

    天气还热着呢，两家人也不计较。不给他们分完，这些菜留到明天也没法拿出来待客。乡下的规矩，有什么事起码请亲朋好友连吃三天，明天还得接着置办。

    林爱华扶着余小鱼回家，把他送到新房的床上。关上门，她过去拍拍余小鱼的脸。

    「别装了，赶紧起来。满身酒气，难闻死了！」

    余小鱼睁开眼，一把握住林爱华的手：「被你看出来了？」

    「切，这么点酒，能把你喝醉？」林爱华撇撇嘴，坐到梳妆台前摘下头上的大红花，拿起梳子理顺头发。

    「洗澡去，又是烟味又是酒味，熏死我了！」

    余小鱼接过梳子，帮她把长发梳理整齐，跟她挤在一张凳子上。

    「去你的青冥境洗吧，咱俩一起。」

    林爱华白了他一眼，两人一起从屋里消失，进入了青冥境。

    「你在池子里泡泡，我去冲个澡。」林爱华不好意思跟他一起洗，转身想去自己屋里，却被余小鱼一把搂住，两人一起栽进了灵泉。

    林爱华一个不防，被他直接拉到池底。身上的衣服全湿了，连鞋子都被冲走一只，气得林爱华挥手拍出一道水浪，把余小鱼从头浇到脚。

    「臭小子，找死啊！」

    「媳妇，我是你男人，以后不许叫臭小子了，要叫孩子他爸！」余小鱼抹了一把脸，把林爱华紧紧搂进怀里。

    「来，我们继续努力，也像你大嫂一样，一次生四个。」

    滚烫的身体紧密贴合，林爱华的老脸一红，叫道：「等一下！」

    「等不了……」

    「别，肥仔还在呢……」

    林爱华使出十二分的努力，才在余小鱼的进攻下分神布下一道结界，隔绝了几道好奇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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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八十二章 喜宴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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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三章 小夫妻备考

    第二天一大早，林爱华在婚床上醒来。

    睁开眼，面前是一张毫无死角的神颜，正含笑看着她。

    「媳妇，醒了。饿不饿，要吃早饭吗？」

    林爱华不习惯地推开他的胳膊，连忙爬起身。「赶紧起来。」

    「还早呢，再睡会儿吧。」余小鱼终于娶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女人，已经睁着眼守了她一夜，好不容易才等到她醒来，怎么肯就此放过。

    既然她不饿，那么，他饿了。

    等到两人撤去结界，外面已经天光大亮，余四婶都过来听了好几次壁脚，门才终于开了。

    她还来不及撤走，只好尴尬地笑道：「早饭都做好了，妈来喊你们吃饭。」

    余家的早饭简单，就是白米粥、小咸菜，另外给小两口每人煎了两只鸡蛋。

    吃完饭，余四婶又去地里摘菜，余小鱼去河边捞鱼，余小红去公社买肉，中午还要招待近亲再吃一顿。

    原先林爱华在家时，除了烧火、带几个小侄子，其他活儿是从来不干的，现在来了余家，更加别指望她去伺候人了。

    她在自己屋里坐着无聊，跑去余小红的工作室，拿起棒针帮着打了会儿毛衣，等余小鱼打鱼回来，干脆拉着他回娘家去了。

    这么近的几步路，何必非得等着三天后回门。她想去就去，才不要听别人的呢。

    两人提了只小篮子，放上两条鱼回到林家新宅子，一进门就看到周雨桐穿着围裙挽着袖子，正在厨房里忙碌。

    「二嫂，我给你送鱼来了。」余小鱼被林爱兵叫过去说话，林爱华自己把篮子提进厨房，交到周雨桐手里。

    周雨桐原先在家也是不干活儿的，要嫁人前她妈才紧急教了她些生活技能，这会儿正要在公婆面前挣表现呢。

    她会切菜炒菜，却没学过杀鱼，勉强把鱼按在砧板上拿起刀，颤颤巍巍凑过去。鱼的尾巴一扇，她吓得嗷的一声丢下刀，跑得比兔子还快。

    林爱兵听到声音赶忙跑进厨房，一叠声地问道：「怎么了？」

    林爱华拿起刀，一刀背把鱼拍晕，笑道：「你媳妇不敢杀鱼，吓跑了。」

    「不敢杀就别逞强，下次叫我，我来。」林爱兵的眼神温柔得能溺死人，林爱华顿时觉得有点撑。

    她不甘示弱地把刀丢给余小鱼：「我也不敢杀。」

    你……

    余小鱼也不敢说什么，走过来揉揉她的头：「你们两个新娘子去喝茶嗑瓜子，我跟爱兵做饭。」

    周雨桐捏着衣角，不好意思地说道：「还是我做吧，我都跟爸妈说好了，今天的午饭我来。」

    「不用，我们家没这规矩。」林爱兵也想揉揉周雨桐的头，几双眼睛看着，他硬是没好意思伸手，只是笑笑，过去帮着余小鱼打下手。

    「走了，咱们姐俩好好唠唠。」林爱华拉着周雨桐去了她的新房，两人坐下说话。

    说是新房，其实布置得也很简单，只有一张桌子一张床，另外还有个大衣柜。他们两个都在县城上班，好东西都放在那里呢。

    周雨桐打开抽屉，掏出一本笔记本塞进李爱华手里。

    「给你，复习班老师帮忙整理的考点，我跟你哥多抄了一份，你拿去背吧。」

    林爱华打开一看，各科的知识点都整整齐齐地写在上面，两种字迹清晰可辩，应该是两人合抄的。

    她把笔记翻看了一遍，没发现什么不会的，忍不住好奇问道：「复习班的人多吗？」

    提起这个，周雨桐可就来劲了，笑眯眯地说道：「人可太多了，分了好几个班，刚毕业的同学基本都去了，还有许多社会上的人。」

    「对了，还有个人也去了，你肯定想不到是谁。」

    我肯定想不到？林爱华想了想，问道：「何美灵？」

    「唉，太没意思了，你怎么一猜就中。」

    周雨桐的八卦属性一点不比大嫂少，两人坐在屋里一边嗑瓜子一边说，林爱华也很快知道了许多复习班的事。

    何美灵当初不是被她爸逼着嫁给了二把手的残疾儿子嘛，两人结婚后没多久，何振兴就在李景华的帮助下升了副科。这下他终于如愿以偿升官发财，对何美灵的态度顿时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说实话，李成龙对何美灵还真挺不错的，她的工资一分不要全留给她自己花，他自己的工资也只留下点零花钱，其他的全交给媳妇。两人结婚没多久就弄了两间房子自己搬出去住了，他根本不用何美灵来伺候，反倒处处体贴，每天都抢着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何美灵被她爸伤透了心，陡然间受到这样的体贴关怀，没过多久，就再也不嫌弃李成龙的腿了，小两口好得蜜里调油一般。

    恢复高考的消息也是李成龙告诉何美灵的。他自己初中毕业后因为身体原因没去读高中，却也坚持在家自学完了高中课程。何美灵完全是因为他才被迫退学，他从心底里觉得亏欠了媳妇。得到消息后，他就买了复习资料，带着何美灵一起报名备考。

    那男人周雨桐见过，用她的话来说，何美灵嫁给李成龙明显是高攀了。

    除了一条腿有残疾，李成龙身上简直挑不出别的毛病来。

    「你就等着看吧，何美灵这人根本没有心的。他们俩要是都能考上还好，要是只有她自己考上了，她肯定会抛弃李成龙。」

    林爱华听她讲完八卦，一本复习资料也全部翻完了。她合上本子，问道：「你呢，你跟我二哥能不能都考上？」

    周雨桐一摊手，说道：「我的成绩你也知道的，如果我能考上，爱兵肯定没问题。就怕爱兵自己一个人考上了，那我还得复读一年，等着明年再考。」

    「嘻嘻，那你就放心让我哥一个人出去读大学？」林爱华笑着打趣。

    周雨桐一叉腰，哼道：「我有什么不放心的。你哥就是这世上最好最好的男人，肯定不会变心的！」

    「哟，才结婚一天，就把你男人吹上天了？」林爱华刮着脸皮羞她。

    周雨桐对她做个鬼脸：「你哥说了，要是我没考上，他就算考上了也不去读，陪我再考一年。」

    「不过，他可太小瞧我了！我现在睡觉都在背书，就怕真的拖累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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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八十三章 小夫妻备考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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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一出闹剧

    林爱华终究没留在娘家吃饭，快到饭点时，跟着余小鱼回了婆家。

    今天家里还要招待客人，他们两个主角不在场不好。

    余四婶原本还等着儿媳妇给她露一手，好给她涨涨面子，谁知等了半天，人家回娘家去了。儿子也不在，她只好支使着余小红下厨，两人张罗出一桌菜来。

    她过了那么多年的苦日子，余家这几个从没来伸把手，她也没心情好好招待，做的都是些家常菜。

    要不是昨晚带回来一碗肉，还有今天余小鱼抓的鱼，今天这席面简直没眼看。

    余奶奶的脸色就很不好看，直到余小鱼带着媳妇回来了，她才勉强露出个笑脸来。

    「小鱼呀，你跑哪儿去了？」

    余小鱼根本不待见她，只是淡淡笑道：「陪爱华出去走了走。奶奶，坐，吃菜。」

    对余小鱼来说，这已经是很客气的了，老太太偏偏不满足，对着林爱华没头没脸地指责道：「孙媳妇，不是我说你，你嫁到我们老四家，可不能再跟从前做姑娘时一样好吃懒做了。家里这么多活儿，可全指着你呢。」

    林爱华都气笑了。

    别说余小鱼不是真的余家人，就算是真的，也没有你一个分了家的老奶奶来指责刚结婚的孙媳妇的吧！

    她呵呵干笑两声，说道：「我可不会干活儿，我爸妈从来没教过。」

    余奶奶没想到她竟敢当面不留情面的顶撞自己，顿时沉下脸，把筷子往桌上一拍。

    「你妈没教，以后让你婆婆教。」

    林爱华的脸也沉了下来，余小鱼赶忙打圆场：「奶，我媳妇是来跟我过日子的，她怎么做不用你教。」

    余老四也在一边劝：「妈，他们小两口的事，我们做长辈的还是别掺和了吧。他俩都要考大学呢，哪有时间做家务。我来，我们自己来就行。」

    余奶奶还要继续叨叨，被余爷爷和几个伯伯劝住。她全程冷着脸，筷子专往鱼肉上招呼，边吃还边嫌弃余四婶手艺不好。

    余四婶也是烦得要死，好不容易等到人散了，她跟余小红两个一边收拾，一边骂骂咧咧地说道：「以后没事少叫他们几个过来。咱家困难的时候，连口玉米面粥都不肯接济，现在我家小鱼有出息了，又腆着脸往上贴。烦死了！」

    余老四不知因为家里亲戚被骂过多少次了，早就自动免疫了媳妇的唠叨。

    「不管怎么说，他们总归把我养到二十岁，没把我饿死。你还是少说几句吧，他们一年能来几次？」..

    「还来几次？才来一次就搅家，我敢让他们再来？」余四婶把手里的抹布一扔，对林爱华说道：「爱华，别听你奶奶瞎叨叨。你俩回房看书去，这些小事不用你来做。」

    林爱华还真没感受过这种吵吵闹闹的家庭气氛，心里十分不舒服。她也懒得做样子，余四婶一说，她真的拉着余小鱼回屋去了。

    两人关上门，还听到余四婶在外面小声嘀咕。

    「叫她回去还真回去了？碗也不帮忙洗一个……」

    「妈，你去休息吧，这些事我来做。」余小红抢过余四婶手里的碗筷，放到大木盆里，端到河边去洗。

    余小鱼回身关上房门，看着林爱华直笑。

    林爱华翻个白眼说道：「笑什么？」

    「我笑我媳妇是个小心眼，人家才说了几句话，你就要人家半条命。」

    呵，被他发现了。

    也没什么好瞒的，林爱华哼了一声，自己也笑了。

    「谁叫她跑到我家来指手画脚？拉死活该。」

    是的，余奶奶刚说完，她就往老太太的碗里撒了一把药粉。也没别的功效，就是她明天不管吃什么都得窜稀，啥也不吃都止不住。

    为什么明天才开始，那不是防止被人讹上，赖他们家的饭菜不干净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让她在自己家折腾吧。

    林爱华想得挺周到，却防不住有些人不要脸。

    第二天，她才刚起床吃完早饭，正跟余小红两人研究手里的棒针衣，余家大伯就找了过来。

    一进门，他跑去揪住余老四的衣领，吼道：「老四，你昨天给咱们吃了什么！」

    余老四不明所以，掰着他的手说道：「怎么了？你这不是好好的吗？」

    「怎么了？你还有脸问怎么了！妈今天一早就闹肚子，疼得一脸虚汗，坐在马桶上下不来！」

    嘿嘿，终于开始了。林爱华板着脸，心里直发笑。

    余老四窝囊，余四婶可不是吃素的，上去一把推开大伯子，叫道：「妈拉肚子你不送她去看病，跑我们家撒什么泼？我家的饭菜都是新鲜的，这么多人吃都没事，怎么就她拉了？你讹人也要找对地方，别尽挑着老实人欺负！」

    余大伯也不敢确定老太太就是在老四家吃坏的，但不找老四，难道要找他自己？

    「妈说是在你家吃坏的，难道她会冤枉你？老四，还愣着干什么，快拿钱，送妈去卫生所！」

    余老四手里有钱，儿子女儿孝敬的，都攒着没花呢。

    虽说被人冤枉了心里不好受，但想到老娘还在马桶上坐着窜稀呢，他也不好多说什么，一连声地叹着气，去自己屋里摸钱。

    说实话，这钱真是不少了。拉肚子一般就是吃颗土霉素，公社卫生所就有卖的，几毛钱就够。他之所以拿来，也是想着给妈买点好吃的补补身子。

    林爱华一见公公拿钱就知道坏事了。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你给了钱，就相当于承认自己有责任。

    现成的冤大头，不来找你都对不起你出的这些钱。

    果然，余大伯拿着钱走了没多会儿，又带着一大家子人抬着老太太过来了。

    余奶奶拉了一上午，人都快虚脱了，吃什么药都不管用。这会儿好不容易好受一点，又被大儿子放在竹椅上抬过来，被太阳晒得昏昏沉沉的，感觉随时都会挂了一样。

    大房的人堵在余老四家门前好一顿骂，口口声声说他们害了老妈，逼他们再元钱出来救命。

    余四婶挡在大门前不放人进来，一个人舌战群雄，骂得半个村子的人都出来看热闹。

    等他们吵够了，林爱华才走出来。

    「好了，别吵了。奶奶不是吃坏肚子，是夜里受凉了。这病我能治。」

    林爱华掏出一颗药丸，露出个讥诮的笑。

    治病？她有那么好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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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五章 婆婆不是妈

    一颗药丸进嘴，没钟，余老太立刻红光满面地从竹椅上爬起来，腰也不酸了，头也不疼了，自己跑进厨房盛了一碗饭，就着桌上的菜，吭哧吭哧几口吃完。.

    「孙媳妇，你这是什么药？可真管用。给奶奶再拿几颗吧。」

    林爱华笑道：「这是在县人民医院买的特效药，一颗就要十元钱呢。我也就只有这一颗，想要得等我们下次去县城。」

    「这么贵！」余奶奶之前最多只吃点土霉素，听说自己刚刚吃了十元钱，忍不住咂咂嘴。早知道就不吃了，挺一挺，省下十元钱多好？

    见老妈没事了，余大伯也不好再闹，又把老太太搀了回去。

    余家的午饭少了一碗饭一盘菜，只好凑合着再摘条丝瓜炒了。他们以为这事就算过去了，谁知，到了第二天早上，老太太又来了，把大门拍得邦邦响。

    林爱华还没起床呢，听到声音，伸个懒腰继续睡。

    余小鱼爬起来，余小红已经去开了门。

    「奶奶，这么早来有什么事吗？」余小红把院门半开，警惕地看着奶奶。

    余奶奶着急地叫道：「我孙媳妇起了没？快叫她出来。」

    余小鱼过去打开门，说道：「爱华还没醒呢，奶奶你有事跟我说吧。」

    「哎呀，小鱼，快叫爱华起来吧。你大伯一家全都病了，跟我昨天一个样，上吐下泻折腾一晚上了。她不是有那什么特效药吗，快叫她拿出来救人！」

    呵，药就是林爱华下的，她能救人才怪。

    余小鱼为难道：「爱华手里只剩最后一颗药，昨天就给你吃了，今天哪儿还拿得出来？」

    「这，这可怎么办啊！再这么拉下去，老大一家可就全完了！」余奶奶急得团团转，一叠声地叫道：「小鱼，你快开车去县城帮他们买药，他人，你，不，再多买两个备着。」

    余老四夫妻听到响动也都爬起来了，余老四担心哥哥，赶忙催促儿子：「小鱼，救人要紧，你就跑一趟吧。」

    余四婶急了，偷偷掐了他一把，说道：「买药，你说得轻松。没听爱华说一颗药就要十元钱吗元，你给钱啊！」

    余小鱼也故作为难地两手一摊：「奶奶，我家刚花了几笔大钱，可拿不出钱来给大伯看病。」

    余老四根本看不懂他们的机锋，还在那边着急地催促余老太：「妈，过年不是分红了吗，你快回去拿钱，我让小鱼开车买药去。」

    「这，老大家今年花销也不少，老四，你先帮忙垫着吧，等他好了我让他还给你……」

    林爱华在屋里听得翻了个白眼，推开窗户说道：「奶奶，昨天的药只能治你的病，大伯的病还是去医院看吧，别自己在家瞎吃药耽误了。」

    余四婶也在一边帮腔：「对啊，十元钱一颗的药，吃了要是治不好病，那不就白瞎了吗？还耽误了时间。妈，你还是赶紧回去找人送他们去医院吧。」

    余奶奶原本想着从林爱华这儿拿点药，但一说要她自己掏钱，她是万万舍不得的。

    她自己昨天就拉了大半天，感觉还是能挺一挺的。既然要不来特效药，老四家又不肯出钱，她只好回去，拿着自己吃剩的土霉素给他们每人吃了两颗。

    余家大伯昨天来的时候可没吃她家的东西，林爱华只是随风送了点药粉进了他们的嘴，是以这病症就比余奶奶轻多了。到中午的时候，几人渐次停了折腾，各喝了一碗米汤，躺在床上直哼哼。

    林爱华怎么可能这么轻易放过他们。这种亲戚，比苍蝇还招人烦，不好好教训一下，他们都不知道什么叫界限。

    余家大房上次抬着老太太来闹事的几个人连续拉了三天，实在受不了了，只好凑元钱，让老太太来求余小鱼去县医院买药救命。

    拿了钱，余小鱼十分痛快地拉着媳妇出去转了一圈，回来的路上顺手搓泥丸，郑重其事地送去了大伯家。

    没有林爱华捣鬼，那几人自然是不再窜稀，不过也都拉得脱了形，好多天不能下地。

    这下他们不敢再上门讹人了，连下床走两步的力气都没有，只敢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去老四家吃席了，怕被毒死。

    林爱华在余家住了个把星期，就有点住不惯了。

    余老四是个窝囊废，整天只知道下地干活儿，倒也没碍谁的眼。但余四婶这些天总是明里暗里的支使林爱华干活儿，生怕她有一刻闲着。

    一会儿叫她去挖菜，一会儿叫她去给余小鱼洗衣服刷鞋，一会儿又把她喊进厨房学炒菜，要不是余小鱼拦着，她就要带林爱华下地挣工分去了。

    婆婆毕竟不是亲妈，眼里只有她的亲儿子。要是哪天被她知道儿子也不是亲生的，真不知余四婶会怎么想。

    林爱华一开始还应付几下，后来干脆天一亮就跑回娘家，去陪几个小侄子也比对着余四婶强。

    余小鱼眼看家里的气氛渐渐不对，这晚，他便搂着林爱华说道：「媳妇，婆媳关系你也体验过了，咱们还是走吧。」

    林爱华也长出一口气道：「赶紧走，咱们回学校复习去。真不知道小红这些年是怎么熬过来的，你妈也太能折腾了。」

    第二天，余小鱼就借口要回城里上班，带着林爱华去了县城。

    林妈妈准备了许多吃的用的，塞了满满一车，一直把两人送到村口。

    女儿原先也一直住在县城，经常个把月才回一次家。但这次不一样，她结婚了，以后再回来都是客人，再也不好常住了。

    林妈妈想起这事，心里就有些伤感。

    余小鱼的车都启动了，她还扒着车窗叮嘱：「你们两个在县城要好好过日子，两人相互体谅着点，有什么事商量着来，可千万别拌嘴吵架啊！」

    她不是担心林爱华受欺负，是怕女婿忍不了女儿的臭脾气。

    「知道了，妈你回去吧，过几天我就回来看你们。」林爱华冲车窗外挥挥手，等车开远了，才感叹道：「还得是自己的亲妈呀！」

    余小鱼笑着看她一眼，道：「你倒是入戏得深。媳妇，我才是你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哼，很快就不是了。」林爱华得意地瞪他一眼，伸手抚住自己的小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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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六章 我有了，两个

    吉普车嘎吱一个急停，余小鱼转头看着林爱华，满脸惊喜。

    「有了？」

    「嘿嘿，两个！」林爱华得意地翘起嘴角，把肚子往外挺了挺。

    大嫂家一胎四个确实让人羡慕，但也太磨人了，林爱华不想学，但也不甘心一次只生一个。所以，无意间发现的仙草，她给自己也配了一颗药。

    一个孩子太孤单，两个正正好，她跟余小鱼一人带一个，一家四口一起逛街，一起睡觉，一起出去旅游，做什么都在一起。

    「媳妇你太厉害了！」余小鱼激动地低下头，把脸贴在林爱华的肚子上，抱住她久久无言。

    他是真的没想到，林爱华愿意这么快就怀孕。孩子，想到即将出生的小宝宝，他的心柔软得仿佛化作一汪温泉。

    他伸手覆在林爱华的肚子上，想要用神识探一探宝宝现在长什么样，又怕伤了他们，迟疑着不敢妄动。

    终于见到他这副犹豫不决的样子，林爱华忍不住好笑。

    「还小呢，现在还只是两个胚胎。过几个月再看吧，听说胎儿也有自己的意识，到时候胎教的活儿就交给你了。」

    「好，我来教！也不知道小家伙们有没有灵根，适合什么法系。」余小鱼现在就开始盘算着让两个还没豆子大的小家伙修炼了。

    他那副憨憨的样子引得林爱华一阵大笑。

    「不是要你教这个。我们的宝宝，大概率资质会很好，但我不想他们这么早开始修炼。」

    「为什么？」余小鱼疑惑。修炼不是越早越好的吗？

    林爱华叹口气，说道：「也许，我从前都错了。修炼从来不是逆天而为，而是要顺应天道。你看这人间美景，一年四季轮番变幻，人们按照节气耕种劳作，自会有一番收获。」

    「我从前就是太要强，眼里只有修为，才忽略了心境的稳固，我们的孩子不能再这样了。我想让他们像普通孩子一样慢慢成长，等到我们飞升的那一天，再由他们自己决定自己的未来。」

    人间百年，在修道之人眼中，不过是几个转念。以往他们闭一次关也常常花费数十年的时光。

    余小鱼点头：「孩子是你生的，怎么教当然由你决定。不管你要怎么样，我都陪着你就是。」

    林爱华笑眯眯地抚住他的脸：「还早呢，明年孩子才出生，不急。」

    两人对视，渐渐凑到了一起。

    「喂，禁止虐，待小动物！」后座响起一道不和谐的声音。

    余小鱼翻个白眼，说道：「肥仔，该玩的你都玩了，该看的你也都看了，不如我送你回去？」

    肥仔连忙伸爪捂住自己眼睛：「继续，你们继续，我瞎了，什么都看不见！」

    被肥仔一打岔，两人也没了继续在路边说话的兴致，余小鱼稳稳地开着车，把林爱华带回了县城的家。

    这次他们就不住在林家的小楼里了，他们的家是余小鱼买下的小院。

    没有别人打扰，院子里只有一只生怕被送走的猫，妥妥的二人世界。

    一进院子，余小鱼就在周围布下了结界，隔绝噪音、污染，以及各种未知的危险，务必保护好媳妇和媳妇肚子里的孩子。

    这里以后就是他们的家了，没有他们的允许，谁都不能进来。林爱华也就不再藏拙，从青冥境里移栽出许多果树、鲜花。余小鱼也去后院挖了个鱼塘，从青冥境里引出灵泉水填满，又捉了许多鱼虾放在里面。

    「媳妇，想吃什么？我这就来做。」余小鱼收拾完后院，立马跑到林爱华身边。

    林爱华现在已经没那么馋了，不过，就算她不想吃，肚子里的小宝宝也不能饿着。她想了想，说道：「烤羊排、萝卜排骨汤、龙井虾仁、再来条清蒸鱼吧。」.

    「好，蔬菜也吃点。」余小鱼说完，立马跑去厨房安排。

    林爱华靠在躺椅上，头顶是高大的梧桐树，遮住刺眼的阳光，身边有奇花仙草散发淡淡幽香，一不小心就睡了过去。

    等她醒来，余小鱼的饭菜早就做好了，摆在小桌上，用法术保温。

    吃羊排去骨，吃鱼挑刺，想喝汤，立马有汤勺送到嘴边，林爱华感觉再这么吃下去，自己就要残废了。

    「行了，你自己吃，别管我。不就是多了两个小豆丁嘛，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她推开余小鱼的手，打了个饱嗝。

    余小鱼嘿嘿地傻笑：「第一次当爸爸，没什么经验。媳妇你要什么一定要跟我说，就算天上的星星我也一定给你摘来。」

    「哈哈，我要那玩意干嘛？就是一块大石头。」

    吃完饭，余小鱼又带着媳妇去散步。两人不驾飞剑去天上游荡，也不去外面的公园，只在青冥境里随处走走。

    说到环境，又有哪里能比得上仙境呢。

    肥仔作为一只合格的工具猫，当然是寸步不离地守在主人身边，被塞再多狗粮也不怕。反正以后还要吃几千年，吃着吃着它也就习惯了。

    第二天，知道他们来了，周雨桐和林爱兵也过来了一趟。看到余小鱼那小心伺候的样子，周雨桐悄悄凑到林爱华耳边问道：「爱华，你怎么训的，妹夫怎么这么听话？你教教我，我也来学学。」

    林爱华挺起肚子，拉过周雨桐的手放在上面，骄傲地说道：「这个不用教，只要你怀上一个，我哥保证比小鱼还乖。」

    「啊，你有了？！」周雨桐一声惊呼，林爱兵赶紧走过来，问道：「怎么了？」

    「有了，爱华有了！你要当舅舅，我要当舅妈了！」周雨桐兴奋得直跳，生怕碰到林爱华的肚子，又赶忙放轻手脚。

    「你有什么想吃的？我马上打电话回去叫我爸送来！」

    林爱兵也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妹妹，心里开始想象小外甥的样子。

    大家都是真心为她高兴，林爱华的目光更加柔和。

    「不用麻烦，小鱼都会为我准备的。」

    「哥，你也要加油啊，我跟雨桐同一天结婚，你们也不能落后。」

    林爱兵跟周雨桐对视一眼，同时摇头：「我们先不生，一切等考上大学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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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八十六章 我有了，两个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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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七章 高考

    周雨桐是个有理想的女孩子，一心想要上进，好带父母进城享福。有考大学的机会，她一定会紧紧抓住的。

    「我想好了，要是考的成绩不好，就报艺术类学校，能降点分。爱华，你想学什么专业？」

    这个林爱华还真没想过。以她的能力，就算每门都考满分也不在话下，这些个学校、专业肯定是任选的。

    只是，她到底上个什么学校好呢？

    林爱兵也没什么概念。他从前就是个种地的，进城满打满算都不到两年，对各地的大学、专业，他一点不懂。

    「要不我们去问问张耀扬吧，他应该有内部消息。」几人商量了一番，决定还是去请教专业人士。

    于是，第二天，林爱华带着余小鱼去了学校，找到正在复习备考的张耀扬。

    张耀扬听了他们的来意，认真思考一番，说道：「前两天已经下了正式文件，我在舅舅那里看到过。你们等等，我去找他拿。」

    林爱华在教室里上了一节课，张耀扬就回来了，带来了一张报纸和文件复印件，上面清楚地写着本次高考的时间和科目安排。

    林爱华跟余小鱼两人头靠头地凑到一起看，不时讨论一下，看得张耀扬心里直发酸，却又一句话都不好说。

    还说什么，人家已经领证了。只怪他自己太优柔寡断。

    余小鱼参加高考就是为了陪媳妇，所以考哪个学校，读什么专业，他全听林爱华的。

    张耀扬见她看了半天也拿不定主意，在一边建议道：「林爱华，你成绩好，可以试着报考首都的学校。」

    首都？这个林爱华喜欢。

    「好，那就报首都的。我想读农业相关的课程，应该报哪个学校？」

    谢友庆眼睛看着书，耳朵却支棱着听他们说话呢，立马插话道：「你还没种够地？报农学院干嘛，你成绩这么好，不如报京大或者清大。」

    余小鱼正愁不能把喜讯分享给大家，闻言立马说道：「不行，我媳妇怀孕了，不能太劳累，考个农大就够了，竞争压力不大。」

    屋里有一半的人都回过头看向林爱华，张耀扬更是直接呆住了。

    好半晌，他才在谢友庆跟余小鱼的笑闹声中找回自己。

    「林同学，恭喜……」

    林爱华自从结婚后，好像脑子一下子开了窍，忽然就明白了张耀扬的欲言又止。

    只不过，仙凡殊途，他们注定不会有任何的可能。

    「谢谢。你这份文件还要吗？借我回去看看，明天还你吧。」

    「不，不用还，我还有……」张耀扬手忙脚乱地把文件叠起收好，连报纸一起放在林爱华面前。

    看着那两人肩并肩走出教室，他只得长叹一声，缓缓坐到自己位子上，翻开书。

    现在的情况，不允许他有半点松懈。他的父母，亲人，家里所有的一切全都围绕着他转，只为他能专心复习，考进一所好学校。

    再多的心酸他只有深深埋藏在心底，不会给它任何生根发芽的机会。

    对林爱华来说，接下来的事就太简单了。决定报农学院，她就只要复习一遍文科的内容。书是不用看的，唯一有难度的大概就是政，治这门课，她对时事不太敏感。

    幸好她有老师有同学，负责任的老师这些天真是翻烂了报纸，给他们总结了许多大题，林爱兵全抄回来了，给妹妹和妹夫拿去背。

    二哥二嫂紧张备考，林爱华和余小鱼却吃吃喝喝过上了小日子，没事到处逛逛，偶尔回南坪大队住几天，谁也没他们逍遥自在。

    有事可做，时间过得特别快，还没怎么注意，两个月的时间匆匆而过，很快到了高考的日子。

    12月10号，正值大雪时节，林爱华穿着厚厚的棉袄，裹着围巾，跟着一众考生走进考场。

    外面天寒地冻，考场里的人却都紧张得忘记了寒冷。

    太不容易了，盼了十年，才盼来这么个改变命运的机会，谁又能等闲视之呢？

    因为准备时间太过仓促，有些人扔掉课本多年，才刚刚捡回来没几天，看着上面的监考老师，还没拿到卷子就开始流汗了。

    林爱华一点不紧张。要是连她都不会，估计也就只有出题的人自己才会做了。

    第一门考的就是政，治。林爱华打开试卷一看就笑了。都在老师的猜题范围之内，小意思。

    接下来的语文、数学、历史、地理也根本难不倒林爱华，她甚至还有心情加考了英语。

    三天后的下午，林爱华第一个走出考场，余小鱼很快就跟了出来。

    「媳妇，考完了，咱们出去玩几天吧。就去京市看看，看看以后要上的大学。」

    两人都没提能不能考上的事。要不是作文不一定合判卷老师的胃口，他们两个都是肯定考满分的。满分还不能随意挑选大学，那得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到？

    晚上，林爱华帮二哥二嫂预估了一下。林爱兵考得不错，估计能过重点本科线，周雨桐的话，就真的要靠艺术分救命了。

    「没事，不管考多少分，咱俩都报同一座城市，这样就算上了大学也能在一起。」林爱兵轻拍周雨桐的手安慰。

    「还是不要吧，你考得比我好，应该报个好学校，别被我耽误了。咱俩尽量报得近一点，反正坐火车也方便。」周雨桐哭丧着脸，还不忘叮嘱林爱兵。

    咳，从来都是林爱华给别人塞狗粮，没想到也有被塞的那一天。

    余小鱼也不想看别人秀恩爱，立马拉着媳妇回自己家，关上门变着法的给媳妇做好吃的。

    晚上，大家都睡了，这对神仙夫妻驾起飞剑，盘旋在京市上空。

    毕竟是一国之都，看着就是气派。别的城市入夜后就昏暗无光，这里的街道却都亮着灯，照在宽阔的道路上，恢弘大气。

    这里余小鱼早就来过，熟门熟路地带着林爱华参观了几个学校，又去著名的景点玩了一圈。晚上，一个人都没有，只有他俩牵着手闲逛。

    「喜欢这里吗？」余小鱼问。

    「自然是喜欢的。明年我们的孩子就要出生了，你在这边也买个院子吧，就买在学校附近。」

    林爱华说着，掏出几大捆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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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八十七章 高考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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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八章 买房，留着遛娃

    她也不知道在京城买房要多少钱，反正余小鱼给得多，她随手就掏出了一半。

    余小鱼毫不犹豫地接了过去，装进自己的储物袋。

    「好，明天你在家休息，我过来看房。咱们买个最大的，王府怎么样？」

    「随你，够住就行了。」

    林爱华懒得操心这些。她有青冥境，房子大小有关系吗？除非把一个城市都买下来，不然都没她的空间大。

    接下来几天，余小鱼每天一早就出去，留林爱华在家安心养胎。大概一周后，他喜气洋洋地跑到媳妇面前表功道：「房子买好了，你要不要去看看？」

    京城的房子，跟这边的布局都不一样，林爱华尤其喜欢老四合院。听说已经买好了房子，林爱华立刻来了兴致。两人将家门锁好，大白天的就隐身飞了过去。

    飞剑在京城上空略一盘旋，停在一座山丘前面。

    余小鱼伸手一指：「你看，这就是咱们的家。」

    家，这个词林爱华喜欢。

    在她心里，家是个有爱，有亲人的地方。林家的老宅是家，县城的小院是家。但余老四家就算新盖了大瓦屋，林爱华也从不承认那里是她的家，因为没有爱。

    这里以后也会是她的家吗？

    「京城有许多王府，我就看这座最合适。房子不算多，但有个大花园，以后咱们的孩子可以在里面玩。」余小鱼说着，眼睛又瞥向了媳妇的肚子。

    才三个月，还没显怀，就算用神识查探，也看不出男女。余小鱼不在乎男女，他只想快点见到自己的孩子，他跟林爱华的孩子。

    一定特别可爱，特别聪明。

    林爱华笑着瞥了他一眼，默默打量自己以后的家。

    这还真是座王府呢，七进七出的大院子，有山有水，靠山的地方还有一座大花园。虽然是冬天，院内的景致却丝毫不见衰败。

    两人从正门开始往里走，边走边看。就连林爱华都忍不住叹道：「这房子建好得花多少钱啊！」

    到处雕梁画栋，满满都是细节，就连一块普通的青砖上都雕刻着精美的图案。这房子真的可以买卖？

    林爱华边走边看，问道：「你花多少钱买的？」

    余小鱼笑笑：「钱倒是不多，只是费了一番工夫。媳妇，这些俗事你就不用管了，都由我来处理。」

    这些事林爱华确实处理不来。她忍不住再次庆幸，幸好余小鱼追过来了，省了她不少麻烦。

    七进的大院子，正房、耳房、厢房、倒座，加起来有几十间房，另外还有游廊、凉亭、小轩……这么大的地方，就算孩子出生了也住不过来吧。

    林爱华摇头：「太大了，浪费。」

    「大怕什么呀。媳妇，你多生几个，我养得起。」

    「呸，我就生这一次，还想要你自己生去。」林爱华白了他一眼，心里开始盘算着怎么利用这些房子。

    爸妈不止一次说过想来京城看看，可以给他们留个小院。还有大哥大嫂加上他们孩子，来姑姑家总不能没地方住吧？还有二哥二嫂，将来肯定也会有宝宝。至于三哥，到现在还飘着呢，也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这么一想，林爱华又觉得房子一点都不多了。

    至于余家人，她根本没想过要在这里招待他们。将心比心，余家人没有真心待她，叫她拿什么去回报？

    参观完新家，林爱华满意地点点头：「这里我很满意，你看着再收拾收拾，等咱们考上大学就搬过来。」

    「好咧，我办事你放心。」

    接下来的时间就完全围绕着高考转了。考完十多天，两人各自收到通知，去医院参加体检，接下来就是填报志愿。

    林爱华还算应届生，志愿就是在学校填报的。她毫不犹豫地报了京城农学院，其他的都没填。余小鱼当然也学着媳妇的样子，填了同一志愿。

    姜老师看了林爱华的志愿，特意过来找她，想要劝她多填几个，把专科也报上。..

    林爱华只笑笑，说道：「就这个吧。不出意外的话，我最多作文扣个几分。如果这样还不能上自己心仪的大学，那我还考个什么劲？」

    姜老师呆了半晌，又劝她别报农学院了，改成京城最好的大学，也被林爱华拒绝了。

    学那些经济管理，人文学科对林爱华来说一点意思都没有。她最心仪的学科就是农业、畜牧业。倒卖物资是能挣钱，但对老百姓来说，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来人间一遭，她想依靠自己的力量为社会做些贡献。

    姜老师说不通她，唉声叹气地走了。林爱华却只是淡淡一笑。

    她跟别人不一样，她不在意前途，只在意能不能在这一世为大家多做点实事。

    这个春节林余两家都过得心不在焉，家里的四个人参加了高考，大家的心思都不在吃喝上了，一心只盼着早点出成绩，早点拿到大学通知书。

    今年，南坪大队的队员分到了更多的钱，刚一开春，就有许多人家蠢蠢欲动，打算翻新房子。

    林爱国也一点闲不下来。他主动找到余小鱼，问他能不能找到关系给大队弄一批果树苗。

    一定是祖宗保佑，南坪大队的风水就是比别处好。庄稼长得好，牛羊长得壮，同一年种下的树木都比别处的粗。林爱国的脑子活，立马想到要种一片果园出来。

    就算当年没有受益，但几年后就可以坐地收钱了。

    余小鱼当然是二话不说，跟林爱华两人在青冥境里一通忙活，给大舅哥培育出几千棵果树苗来。

    苹果、梨子、桃树、杏树，只要林爱华吃过，必定留了种。两人催生出一大批三年苗，找辆大卡车送去了南坪大队。

    余小鱼做戏做全套，假借一家国营苗木场的名义给开了发票，从大舅哥手里赚了一笔钱，转头又交给了媳妇。

    三月，人们忙着栽树、播种，大学的通知书终于下来了。

    林爱华和余小鱼以全省第一二名的成绩顺利被京城农学院录取，只是专业不一样。林爱华学畜牧，余小鱼学农学。

    这是两人之前就商量好了的，正好余小鱼水木双系，林爱华喜欢饲养灵兽。

    他俩拿着通知书喜气洋洋地准备报到。周雨桐也被南方一所师范学院录取，只有林爱兵迟迟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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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九章 被人动了手脚

    林爱兵嘴上不说，心里却是焦急又失落。

    不应该呀，成绩已经出来了，他超过本科线十几分，怎么可能没被录取？

    周雨桐眼看着林爱兵一天天的憔悴下去，心里也急得不行。

    班上最后一批被中专录取的都拿到了通知书，林爱兵还是两手空空。他这下是真的没指望了，对周雨桐说道：「媳妇，你行李收拾好了没有？哪天出发？反正我也没考上，不如请两天假，送你去学校报到吧。」

    周雨桐看着强颜欢笑的林爱兵，突然哇的一声哭了。

    「明明你成绩比我好，为什么没考上？！我一个人去有什么意思，你不去，我也不去了。我们再复习一年，明年考个更好的学校！」

    周雨桐说着，发了狠拿起通知书就要撕破，被林爱兵眼疾手快地抢救了下来。

    林爱兵一个大男人，憋了这么多天没敢跟任何人说，这会儿被周雨桐一激，终于忍不住落下泪来。

    「雨桐，你别这样。好不容易才考上的大学，凭什么不去读？乖，你先去，我明年一定去陪你！」

    「我不要，我就要跟你一起！」

    「听话，别闹。别为我耽误了你的前途。我明年再考，我有经验了，肯定能考中的。」

    夫妻两个抱头痛哭，惊动了隔壁院子里的林爱华。

    她也正为二哥的事奇怪呢。成绩又没算错，体检、政审也都通过了，林爱兵怎么可能到现在都没拿到通知书？

    她踹了余小鱼一脚：「喂，你去查查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错。」

    林爱华一声吩咐，余小鱼立刻行动起来。没多久，就带回个消息。

    林爱兵的档案被人动了手脚，体检一栏被盖上了不合格的章，病史上写着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那时各大院校招生是有名额分配的，林爱兵报考的学校只在他们县招两个人，他的成绩排在第二，原本该录取他。可恨的就是排在他后面的那人是某个县领导的儿子，只比他低了一分，却因为志愿没填好，只能去读专科。那人不甘心，就把主意打到了林爱兵的身上。

    原本他想着，这只是个刚毕业的小年轻，还是刚从农村出来的，家里没权没势，就算知道了也不敢闹。再说，这样的机密，凭林爱兵的关系也不可能查得到。可谁又能想到，林爱兵没别的关系，却有一对手眼通天的妹妹妹夫。

    林爱华听余小鱼说出其中的关节，不由冷哼一声。

    「敢打我哥的主意？我让你连专科都没得读！」

    她自己懒得动，支使着余小鱼去把所有的档案全都修改了一遍。学校的录取信息，教育局的存档，所有相关的一切全都把那人的名字抹去，改成了林爱兵。

    把那人的通知书连信封一起拿过来，名字改了，重新封好，放进邮递员的包里。第二天，林爱兵一早就收到了这封迟到的挂号信。

    至于那个妄想顶替二哥人生的家伙，余小鱼也没客气，给他留下了一张自己做的通知书。拿着在本县转粮油关系可以，想要去学校报到？做梦去吧，学校花名册上根本就没有他的名字。

    林爱兵拿着通知书又哭又笑，激动地跟周雨桐紧紧拥抱在一起。好不容易平复了情绪，两人赶紧去办了粮油关系的转出，一起开开心心地收拾行李准备报到。

    他们虽然不在同一所学校，但在同一座城市，两所学校离得也不远。只要在外面租个房，又可以过上甜甜蜜蜜的二人世界了。

    林爱兵不幸被人盯上，差点错失辛苦考中的大学。他又是幸运的，有妹妹妹夫出手，悄无声息地帮他拨乱反正。要是没有林爱华，他真的要复读一年了。档案上被盖了那么一枚章，就算明年还能考个好成绩，也不知会不会再一次影响录取。

    四个孩子参加高考，又一起考中了，这可是一件天大的喜事，必须摆酒庆贺。

    余老四让人来县城传信，余小鱼只好带着媳妇回了家。

    余四婶这几天走到哪儿都有人恭维，听得她走路都发飘。见到儿子回来，她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嘴巴就没合拢过。

    「小鱼，好儿子，妈的好儿子！我儿子真是太厉害了，一考就考上了京城的大学。你们哪天出发？我跟你爸说好了，我们一起送送你。」

    余小鱼怎么可能要她送，他跟媳妇又没打算汽车转火车好几天跋涉过去。

    「妈，我们自己过去就行，火车票可不便宜。咱们四个人一起去，恐怕光车费就要几百元呢。去了还要住宿，还要吃饭，跑一趟，你们一年的钱都花完了！」精华书阁

    「啊？要这么多吗？」余四婶立马打起了退堂鼓，「有这个钱还不如给你拿去京城花，还能多吃几顿好的。儿子，妈不去了，咱不花这个冤枉钱。」

    说完，她把林爱华支回屋去，把余小鱼拉进自己房里。

    余四婶从枕头底下摸呀摸，摸出一个手绢包，一层层掀开，掏出厚厚一叠子钱。

    「拿着，这里是四百元钱，你拿着买车票。要是有得剩，你在学校就吃好点。到了以后给我们写个信，有了地址，以后钱不够了我们好给你邮过去。」

    余家这一年虽然收入多，但事情也多。盖房、娶媳妇、办酒，估计也就只剩这么点了。没想到老妈竟然都拿给了自己。

    可是，她给自己拿钱还特意避开爱华，这不是根本没拿儿媳妇当自己人嘛。

    余小鱼半是感动半是无奈，有心不收，又怕他们担心，只好把钱揣进兜里，说道：「好，我知道了。妈你别担心，大学有补贴的，足够吃饭了。」

    「你又不是只要吃饭，钱有得剩了也去买两件好衣裳。京城呢，自古都是大官住的地方，穿得不好会被人瞧不起的。」

    余四婶叮嘱了半天，却一句都没提同样要去上学的儿媳妇。

    余小鱼耐心地听她念叨完，又保证一定会照顾好自己，这才脱身回了房里。

    林爱华正歪在床上看书，见他进来，淡淡地笑道：「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来你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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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报到

    余小鱼赶忙哄媳妇。

    「什么你家我家的，这也不是我的家。有你，有宝宝在的地方才是我们的家。」

    说着，他又伸出手，放在媳妇的肚子上，感受生命神奇的律动。

    林爱华发现这男人是真的贴心，说话做事从来都很是让自己适意，也不知道从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么多优点的。

    嗯，不能怪自己没发现，从前的他根本就没这些优点。..

    余四婶辛苦攒下的钱，特意瞒着媳妇塞给儿子，一转头，却又被余小鱼全都交到了林爱华手里。

    林爱华拿着钱轻笑一声，说道：「算了，我才不想花他们的钱。你拿走，找个机会放到小红那儿。这丫头，怪不容易的，天天那么辛苦，挣的钱都交给了家里，还被自己的亲妈当成外人。」

    林爱华就是不说，余小鱼也打算给余小红留点钱，不过，得了媳妇的许可，他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地做好事了。

    趁着余老四和余四婶出门办事，余小鱼把妹妹叫到自己屋里，把钱递给她。

    那么多钱，余小红根本不敢接。

    「哥，这是妈给你们准备的学费吧，你给我干嘛？」

    「大学不用交学费，还有补贴呢。我跟你嫂子都会挣钱，走到哪儿都饿不着。这钱你收着，不用给爸妈。」

    余小红看了林爱华一眼，还是不敢接。

    林爱华笑笑，说道：「你拿着吧，我有钱花。」

    哥哥嫂子一起发话，余小红才肯把钱拿过去。余小鱼又叮嘱她几句，无非是让她不要太辛苦，有事给自己写信。

    晚上，林余两家又摆下流水席，招待全大队的人。

    大家手头宽裕，也都送了随礼。看关系远近，多的十元，少的也有两三元。

    余家的亲戚也来了，几家合起来送了十元钱。余四婶拿着钱直撇嘴，有心不收，又不舍得拒绝，只偷偷跟余老四抱怨。

    「看看你家这些人，还没外人给得多。你妈也真是，太抠了。小鱼不是她亲孙子？以后出息了难道不会孝敬她？」

    余老四笑呵呵地说道：「咱妈哪有钱，能拿这些可以了。」

    「什么咱妈，她可从来没管过我！」

    「行了，大喜的日子，你少说两句。」

    跟余家不同，林家这边就要和谐多了。

    林奶奶的孙子、孙女全都考中了，仿佛给老太太注入了新的活力。她左手拉着林爱兵，右手拉着林爱华，笑得满脸的褶子都开了。

    「好，好啊，咱们林家终于起来了，以后的子孙肯定更有出息。爱兵，奶奶叮嘱你一句，去了学校好好读书，你们两个别那么早要孩子，先把学习搞好了，孩子什么时候都能要。」

    别人家的奶奶都在催着孙子早点结婚，早点生孩子，也只有林奶奶，坐重孙辈，想看随时都能看，才能这么淡定地劝孙子学习为重。

    有了奶奶的话，周雨桐立马不心虚了，笑眯眯地说道：「好的，奶奶，我们知道了！」

    林奶奶又转向林爱华：「还有你，也别那么早生。你们两个是去京城上学呢，多好的机会，可不能把时间用在儿女情长上！」

    林爱华暗暗好笑，根本没跟他们说自己已经有了。

    「奶奶，你就安心吧。我们一定好好读书，有机会接你去京城玩。」

    「好，好，奶奶等着我的乖孙女来接！」

    当着众人的面，林奶奶给四个小辈一人拿元钱，看得林进步和吴美丽眼睛都快掉出眼眶了。

    回家后，一向不管儿女读书的林进步拿着柳条，把几个孩子都圈在家里，逼着他们每人默写了二十个生字。

    就连最小的林青松也没逃过，林进步把他交给林爱珠，勒令林青松一周以内必须学会从1数到100。

    不知多少人家受了刺激，回去后看住家里的皮小子读书，又让女儿放学后也少做点家务，多把心思放在学习上。

    恢复高考的影响深远，几乎是农家子弟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有人抓住机会跳出农门，进入更加广阔的天地，有人却因为种种原因还在原地踏步。

    林爱华无法改变太多，却可以影响身边的人。

    离开前，她又去了趟县城，把自己的复习笔记送给了方景程。

    方景程毕竟丢下书本一年了，这次的复习时间又太短，是以什么学校都没考上。不过，再给他一年时间，相信结果一定不一样了。

    临走前，小姑和小姑父也给他俩塞了点钱，叮嘱他们到了学校给家里写信。

    有了婆婆的帮衬，儿子又有了工作，这一年小姑的日子可好过太多了。这是小姑的一片心意，林爱华虽然并不需要，却也没有拒绝。等以后找机会再帮小姑家一把就是，现在说不要，不是让人寒心嘛。

    热闹了好多天，四月初，四人终于出发准备去学校。

    他们的学校一南一北，离得都挺远。好在都是小两口一起，相互有个照应，家里人倒是不用太担心。

    好不容易打发走了送行的人，林爱华和余小鱼狠狠地松了口气。

    「媳妇，上来，咱们走咯！」

    有飞剑就是好，不用跟大家一起挤火车，嗖的一下，几分钟就到了。

    他们来得早，学校还有几天才开学，两人也不着急，买了些生活用品把家里安顿好，搬进了四合院。

    之后两天，两人就像普通人一样，坐着公交，去京城的景点四处闲逛，品尝这里的特色美食。

    余小鱼又多了个任务，不管什么冷盘热炒小吃点心，只要媳妇说声好，他就负责学会，回家自己做来吃。

    玩了两天，报到的时间到了。余小鱼不知从哪儿搞来一辆自行车，长腿一蹬，说道：「媳妇，上来，咱们上学去。」

    春天的风轻轻拂过脸颊，吹动余小鱼的白衬衫。林爱华坐在自行车后座，伸手搂住他的腰。白衣少年，娇俏少女，就这样闯进了京城农学院，也闯进了许多人的心里。

    「哇，这是今年的新生吗？好帅！」一个女生看到余小鱼，吃惊得手里的书都掉了下来。

    「别犯花痴了，人家有对象。」

    「是他对象还是妹妹？也是新生吗？这女孩子好美，就像画上的仙女一样。」

    「他们读哪个专业，快跟过去看看！」

    等余小鱼找到新生报名处，他俩的身后已经跟了一大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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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章 小风波

    这两个人常年没出远门，跑出去玩的时候也大多隐身。身边都是看惯了他们的人，也没谁觉得那张脸有什么可稀奇的，毕竟看多了嘛。

    不过，来到外面可就不一样了。

    尤其是余小鱼，原本就是仙界来的，一张俊脸毫无瑕疵，身材完美到一分都不能增减，又自带一股浑然天成的仙气，看到他的人脑子里自动出现了「神仙」二字。

    林爱华也不差。这副肉身虽然不是她原先的仙体，却已经修炼到了金丹后期，整个人焕发出一种浑然天成的神韵，清清冷冷，如同月宫仙子一般。

    那时当然也不乏俊男美女，但在他们面前全都黯然失色。

    面对众人的议论和围观，两人毫不在意。余小鱼找个地方停好自行车，很自然地接过林爱华手里的书包。

    「媳妇，我们先去报到吧。」

    林爱华点头，跟他并肩往挂着红色横幅的报名点走去。

    「天啊，这两人是夫妻吗？我听到他叫她媳妇了！」

    「唉，果然是天生一对……」

    余小鱼一开口，就阻断了围观者的觊觎。不过出于对美的向往与追求，还是有许多人跟着他们往前走。

    林爱华什么都不用做，只要站在一边，所有事都由余小鱼去搞定。

    他们交了通知书，领了报到流程，一个大二的学姐抢到了带领学弟学妹办手续的活儿，在别人的起哄声中红着脸走到余小鱼身边。

    「你叫余小鱼？这个名字好特别呀。」学姐热情地笑着，问道：「余同学，你的行李呢？」

    「我们不住校，没有行李。」余小鱼说着话，默默退后一步，挽住林爱华的手。

    学姐显然没想到这一点，好奇地问道：「不住校那你们住哪儿？不是本市学生的话，可不好办走读的。」

    学姐太过热情，余小鱼明显感觉到媳妇投过来的目光带了点寒意，立马说道：「这位同学，你去带别人吧，我们不需要帮忙。」

    「哎，你别走呀，报到流程很复杂的，没有人带你们找不到地方！」

    学姐在后面紧跑了两步，那两人的步子看着不大，却很快把她甩在了身后。

    「哟，看不出嘛，你还挺受欢迎的。」林爱华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

    「呵呵，小地方的人，没见识，咱们不用理她。」

    学姐大概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好歹也在京城生活了二十年，竟然会因为多看了两眼帅哥就被别人说成没见识。

    没见识她也认了，谁叫这是她这辈子见过最帅的男人呢。在帅哥面前，什么含蓄，什么矜持，那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等余小鱼办完了两人的户口和粮油关系走出后勤处办公室时，又遇到了刚才的学姐。

    「同学，你等等。你们分在哪个班？我带你们去找教室吧。学校这么大，没人带的话你们找不到的。」

    这人怎么跟个牛皮糖似的？

    林爱华淡淡地看她一眼，说道：「不必了。」

    「喂，别走呀，我带你们去食堂……」

    虽然不是余小鱼主动招桃花，但这莫名其妙的桃花碍了媳妇的眼，他自然要立马掐断。

    「我媳妇怀孕了，不能吃食堂。这位同学，谢谢你的接待，我们走了。」

    学姐看着两人的背影，在路边站了好久，直到遇到个认识的同学，才被叫回了魂。

    「我突然好羡慕这一届学生怎么办？他们居然可以结婚，可以生孩子！而我们，谈个恋爱都会被处分！呜呜，好伤心啊！」

    伤心的不止她一个。原先林爱华因为怕麻烦，还用法术遮掩孕肚，现在看到桃花这么多，干脆撤掉法术，还故意把肚子挺了起来。

    这下没人打他媳妇的主意了，余小鱼得意得很，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却不知惦记他的人也不少，只不过那时的女孩子没那么奔放，只敢偷偷站在路边行注目礼，最多打听一下这是哪个系的学生。

    两人跑到各自的教室见过辅导员，递交了走读申请，领了课表，今天就没什么事了，等着后天开课。

    其实上大学还挺有意思的，这么多年轻人聚在一起，都是来自各地的精英，怀揣着满腔热忱，想要学好本领报效祖国，光是这份热情就很感动人了。

    走在大学校园，感受着当代大学生独有的朝气，林爱华对今后四年的大学生活又多了一丝向往。

    还有两天才上课，两人吃过午饭，在自家花园里闲逛了一会儿，余小鱼便提议：「我们去看看爱兵和周雨桐怎么样？他们应该到了，就是不知道爱兵报到会不会遇到麻烦。」

    虽然余小鱼已经为二舅哥把该改的全都改好了，但保不齐会有哪点疏忽没做到呢。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去看看哥哥嫂子也好。

    两人都是行动派，说去就去，立马驾起飞剑腾空而起。

    这一年余小鱼几乎把全国各地都跑了个遍，自然是认识路的。没过多久，就找到了林爱兵所在的大学。

    哥哥身上系着林爱华当初做的皮带，微弱的灵力波动指引着两人很快找了过去。

    林爱兵和周雨桐昨天才到，两人先是去新宁师范学院给周雨桐报了名，去招待所住了一晚，今天才到了林爱兵考上的新宁工业学院。

    林爱华到的时候，林爱兵正被几个人揪着衣服，说他伪造通知书，要把他送去派出所。

    周雨桐也陪着过来的，看到自己老公被人污蔑，当时就火了，叉着腰跟一个中年妇女对骂。

    「这成绩是我们一场场考出来的，通知书是邮局送来的挂号信，你凭什么说我们是伪造的？你又是谁，这事归你管吗？」

    周雨桐说话一针见血，那女人却根本不跟她讲理。

    「你胡说，明明录取的是我儿子，有林爱兵什么事？你们别看戏了，快叫保安来，把这两个人送到派出所去！」

    围观的学生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有人跑去叫系主任，有人真的去把学校保卫处主任喊了过来。

    林爱兵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阵仗，才四月的天气，急出了一脑门的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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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想和稀泥？

    林爱华轻声问道：「你资料都改好了吧？」

    「嗯。没问题，出意外的话我去解决。」

    既然余小鱼说没问题，林爱华也就没有出面，在一边静观其变。

    哥哥也不小了，该让他经些事。两人所在的城市毕竟一南一北，林爱华也不可能经常过来帮他解决麻烦。

    学校的学生还没见过新生为入学资格撕起来呢，一边看热闹一边纷纷议论，不知到底谁对谁错。

    周雨桐还在跟那女人吵得不可开交时，学校领导终于来了。

    一个精瘦的中年男人分开人群走了过来，问道：「你们怎么回事？」

    那女人丢下周雨桐抢先上前说道：「同志，我是李和平的家长。这个叫林爱兵的伪造了入学通知书，你们快把他抓起来！」

    李和平的爸也走过去，递了根烟。

    「这位同志怎么称呼？我跟你们封校长是同乡，我儿子被录取的事他是知道的，可是新生录取名单里却没有他，一定是你们搞错了。还有，这个叫林爱兵的是跟我们一个县的，教育局公布的名单里根本没有他，不知道他从哪儿搞来的通知书。」精华书阁

    不愧是当官的，几句话说得清清楚楚，又是拉关系，又是摆事实，大家不由得都信了。

    保卫处主任推开男人的手，说道：「我姓陈。你说的是封副校长吧？小冯，去请他过来。」

    林爱兵见他们居然拉上了关系，立马着急了，拿出自己的录取通知书和成绩单，叫道：「领导，我没有伪造，你们可以当场查验！」

    陈主任把通知书接过去看看，点头道：「没错，是我们学校发的。」

    他转头问新生报名处的办事员：「对过名单没有，到底录取的是谁？」

    「主任，名单上只有林爱兵，没有李和平。」办事员说着，还瞪了李和平一眼。

    这人一早就来了，缠着他把新生名单翻了个遍，非说他搞错了。白纸黑字写得那么清楚，他怎么可能搞错？

    李和平的妈顿时急了眼，叫道：「你这人会不会办事？我们家和平明明考上了，怎么会没有他的名字！叫你们校长来，叫你们主任来！」

    林爱兵见有人帮他说话，心里才稍微安定了一点，把周雨桐拉到自己身边，两人守着行李不说话。

    没过多久，封副校长和系主任就一起过来了。

    李和平的爸跟封副校长握了手，寒暄几句，满脸赔笑地说道：「封校长，我家和平被录取的事还是你打电话通知我的呢，怎么会没他的名字呢？」

    封副校长嗯嗯啊啊了几声，打着官腔说道：「小陈，小夏，你们看看，他们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夏主任接过两人的通知书仔细对比，又拿了其他的人的通知书来看看，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余小鱼给李和平做的通知书就是个一眼假，可是，看封副校长的意思，很明显偏向李家。他该怎么说才对？

    陈主任毕竟是当过兵的，正义感很强，根本没接受封副校长的暗示，照直说道：「校长，林爱兵的是真的，李和平是伪造的。公章不一样，字体也不同，而且学校花名册上只有林爱兵的名字。」

    这件事就是封副校长帮着出的主意，听陈主任一说，他也呆住了。

    「我看看！」

    他接过通知书反复看了好几遍，越想越怕，看着林爱兵都不由得心生敬畏起来。

    这个新生太了不得了，已经板上钉钉的事都能翻盘，莫非身后有个比自己还大的靠山？

    林爱兵涨红着脸，满眼殷切地看着他，封副校长只好打个哈哈，说道：「啊，这个，这个，两人的通知书都是真的，李和平确实也被录取了，怎么会没他的名字？这样吧，他俩的成绩只相差一分，都是将来的国之栋梁。小夏，我做个主，把李和平的名字补录上去吧。」

    什么？还能这么操作？！

    恢复高考的第一年，百废待兴，各项规则都不够成熟，封副校长要是铁了心要再加一个学生，还真的可以做到。

    林爱兵根本不知道李和平家曾经针对他做过的事，只要不影响他入学，他半点不在乎李和平能不能上。不过，林爱华可就不乐意了。

    为了一己私利，你就要毁了我哥的前途，现在还妄想上大学？做梦呢吧。

    李家人正握着封副校长的手千恩万谢，想要约他跟夏主任出去吃饭呢，林爱华的小手轻轻一挥，李和平就突然躺倒在地上。

    「呀，他晕倒了！」

    「不对，应该是癫痫。你看他手脚抽搐，嘴里还往外冒白沫呢！」

    「医生，快叫校医来，这里有人发病了！」

    周围的同学赶紧跑去叫人，没一会儿，穿着白大褂挂着听诊器的校医就一路小跑赶了过来。

    校医嘛，肯定没有医院的医生专业，这个校医也看不出李和平到底得了什么病，听别人说癫痫，他也就当癫痫来治了。

    林爱华既然出了手，哪可能这么简单就结束。

    李和平嘴里咬着一根棍子在地上抽搐了两下，嘴里突然往外狂喷呕吐物，还混杂着鲜血，吐完，整个人晕了过去。

    校医手忙脚乱地帮他清理嘴里的污物，叫道：「不行了，必须送医院抢救！」

    这个时候，林爱华变幻成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医生走了出来。

    「别动，你们都别碰他。我是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生，让我看看。」

    大家赶紧让出一条通道来。林爱华装模作样地把手搭在李和平的脉搏上，又翻了翻他的眼皮，说道：「这个小伙子有很严重的肝病、肾病、心脏病，必须马上住院。」

    李和平的妈吓得眼泪直往下掉，扑到林爱华身边，哀求道：「医生，你救救他，救救我儿子！」

    林爱华不动声色地避开她的手，掏出一根长长的银针来。

    「医者父母心，你放心，我肯定会救的。你们闪开，给他一点空气。」

    林爱华把长针缓缓地从李和平的头顶扎进去，左转三圈，又转三圈，又弹了弹针尾，周围的人看得心惊，连大气都不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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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章 处置祸害

    林爱华透过银针将一股真气送入李和平的大脑稍稍搞了点破坏。不会要他的命，只会让他慢慢变成个傻子。

    这家人做事毫无底线，今年能坑害林爱兵，明年就能继续去害别人，留着这个祸害干嘛？

    随着林爱华将银针拔出，李和平也慢慢地睁开了双眼，略微有一点呆滞。

    「醒了？神医，真是神医啊！」

    封副校长的眼中透出热切的光，上前想要握住林爱华的手，却被她假借擦拭银针避了开去。

    「神医，您在哪个科室？改天我一定给您送一面锦旗过去！」

    他哪是想送锦旗，只是想跟神医搭上线，以后有事才好求上门去吧。

    林爱华微微一笑，故作高深地说道：「都是为人民服务嘛，要什么锦旗。对了，这位同学病得不轻啊，必须好好卧床休养，每天按时吃药，恐怕不适合留在学校上学，还是早点回家去吧。」

    「这……」封副校长跟李和平的爸爸对视一眼，一时拿不定主意。

    校医这会儿倒是挺有主见的，挤过来说道：「校长，神医刚刚说了，李同学有肝病肾病心脏病，这几种病都不能通过入学体检，还是让他们先回去把病治好了再来吧。」

    强行给李和平加个学籍，封副校长要付出的代价也不低，现在又增加了难度，他顿时打起了退堂鼓。

    「老李，你们还是先回去吧。好好给孩子治病，有什么事明年再说。」

    李和平的爸看看儿子惨白渗汗的脸，只好咬牙道：「我先送他去医院，咱们晚上再联系。」

    封副校长也不知是欠了李家多少人情，听了这话都没生气，只是点头道：「行，回头再联系，先看病要紧。」

    几人回头再找林爱华，哪儿还有神医的影子，她早就开溜，回到了余小鱼身边。

    「没什么事了，咱们走吧。」林爱华看二哥二嫂一眼，再次驾起飞剑腾空而去。.

    既然李家人不识相，她只好让李和平多得几种病了，反正不能让这种害群之马混进大学校园。

    后续李和平去医院真的查出了好多病，肝病还有传染性，当时就被收治入院，大学自然是上不成了。

    林爱兵一波三折的大学之路终于平坦了，之后怎么学习林爱华绝不会插手。自己的路，就让他自己走，她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要说什么事最重要，当然是养胎了。

    她摸摸自己的肚子，脸上露出温柔的神色。

    她是结婚第一个月怀上的，想来孩子会在今年七八月出生，正好赶上暑假。是在这儿生还是回去？林爱华问余小鱼。

    余小鱼想了想，说道：「要不回去生？怎么伺候月子，怎么照顾孩子，我真是没一点经验，别坏了你的身子，孩子也跟着吃苦。」

    「切，我怎么会搞坏身子。」林爱华皱起鼻子对他扮个鬼脸，最终还是接受了他的提议。

    回去吧。双生子呢，现在已经可以看出是一男一女，也该让爸妈跟着高兴一下。

    再说，看过大嫂坐月子的全过程，好像还挺有意思的，她也想感受一下。

    过两天就开学了。第一天上午第一堂课先上班会，选出班干部。林爱华对这事一点兴趣都没有，奈何她入学的成绩太好，辅导员怎么也不会放过她。

    这是个没比他们大几岁的圆脸女孩，大家才自我介绍完，她就问道：「林爱华，你想竞选班长吗？」

    林爱华站起来，故意挺起肚子，说道：「何老师，我没几个月就要生了，恐怕不太方便。」

    何老师还没结婚呢，没想到学生都走到她前面了。

    这届因为历史原因，同学们的年龄参差不齐，最大的一位老大哥今年都快三十岁了，最小的就是林爱华。

    她看看林爱华的肚子，担心地说道：「预产期是几月，会不会影响你上学呀？」

    「没关系的，我正好暑假生，没什么影响。不过，我就不能为大家服务了。」林爱华歉意地对大家笑笑，倒叫同班的二十多个学生对她心生好感。

    省状元诶，不但人长得漂亮，还这么和蔼可亲，真是太难得了。

    大家热烈讨论了一番，由年纪最大的汪鸣当班长，又选出了班委会的成员。

    一切好像跟高中差不多，但同学都不同了。大家来四海，都是人中精英，才能在这一次高考中脱颖而出。

    没人故意因为一点小事就找同学的茬，就算有几个京城本地的学生，也不过略微带了点傲气，不会像何美灵一样去做些无脑无聊的小动作。

    中午林爱华没回家，跟余小鱼两人在食堂找个位子坐下，吃自己带来的盒饭。

    饭菜都是余小鱼自己做的，用的青冥境里的食材，放在袋子里，用法术保温，一打开，顿时香气四溢。

    林爱华喜欢吃虾。空间出产的虾每一只都有巴掌那么大，挑去虾线剥掉虾壳，加上调料滑炒一下，她一个人就能吃一大盘子。

    还有余小鱼做的红烧肉、烤羊排、地三鲜，每一样林爱华都喜欢。

    她端着满满一盒饭，一口小菜一口饭，吃得别提多香了。

    余小鱼根本就不需要吃饭的，他每次都是吃几口意思意思，主要是陪媳妇。

    一大盒虾仁，余小鱼就只吃了一个，其他全都进了林爱华的肚子。

    林爱华满足地咂咂嘴，说道：「小鱼，我晚上想喝海鲜汤，再蒸几只大螃蟹。」

    「行，我给你做。」

    两人你侬我侬柔情蜜意，正吃得香时，一只铝制饭盒突然被人砰的一声放在饭桌上。

    「余同学，吃饭呢？这是你媳妇？怎么这么自私，只顾着自己吃，也不知道给别人留两口。」

    随着话音落下，一个俏丽的女孩坐到了林爱华的身边。

    她皱眉，转头看看，说道：「我们夫妻俩怎么吃饭关你什么事？」

    那女孩根本不搭理林爱华，自顾端起自己的饭盒，从里面夹出几块鸡肉，放进余小鱼的饭盒里。

    「给，吃我的。」

    林爱华原本就吃饱了，看到这一幕，更加吃不下，把筷子一丢，说道：「自己处理。」

    说完，她抬脚就往外走。

    余小鱼赶忙把桌上的几个饭盒全拿上，看都没看那女孩一眼，紧追着跑出去。

    「媳妇，等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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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好学夫妻

    女孩特意买来的鸡肉，被余小鱼毫不犹豫地倒进了泔水桶，气得她张口结舌。

    「这个林爱华也太霸道了！」她紧紧捏着筷子喃喃自语。

    「安娜，快吃吧，我打了土豆烧肉，给你。」一个男生坐在她对面，想把自己饭盒里的菜夹出来给她，却被安娜狠狠地瞪了一眼。

    「有你什么事！」她端起饭盒，气呼呼地跑到另外一桌坐下，不一会儿就跟几个女孩说笑起来。

    「王强不是挺好的吗，你干嘛不理人家？」一个女孩对男生那边努努嘴，凑在安娜耳边小声调侃。

    「好什么好，长得跟武大郎似的。」安娜翻个白眼，用筷子在饭盒里挑挑拣拣，夹了块鸡肉放进嘴里。

    看到刚才说话的女生眼睛盯着她的菜，她又夹了两块丢过去。

    「给你，反正我也吃不完。」

    女生一边说着不用，一边几口吃完饭菜。「我吃好了，等你吧，饭盒我来洗。」

    安娜好似已经习以为常，吃完饭就把嘴巴一抹，什么事都有别人去做。

    余小鱼追上林爱华，说道：「下午上课还早，咱们回家去歇会儿？」

    「不去了，我们去图书馆看书。」

    林爱华也没问刚才那人是谁。以余小鱼的容貌气质，大学期间很难断绝桃花，只看他自己怎么对待了。

    看他刚才的表现，林爱华还是挺满意的，干净利落，一点不留余地。

    不过，满意归满意，不八卦是不可能的。晚上，两人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林爱华一边吃葡萄一边问道：「中午的女孩是谁？」

    余小鱼耸耸肩：「我们系主任的女儿，大三的，跟我一个专业。」

    「哦，那后来的那个男的又是什么人？她的追求者吗？」

    余小鱼耸耸肩：「我连那女的叫什么都不知道，怎么可能认识她的追求者？媳妇，咱别管这些闲事了，有时间还不如想想给咱们的宝宝取个什么名字呢。」

    这个话题顿时盖过了林爱华的好奇心，她饶有兴味地摸摸自己的肚子，说道：「好呀好呀，男孩名字我取，女孩名字你取。」

    不过，还没想好名字，她又想起另外一件事。

    「我们的孩子，要姓余吗？」

    余小鱼一呆，挠挠头：「其实，名字也只是个代号。比方说，你姓林名冰璇，而我，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只有个道号叫作北辰。所以，咱们的孩子能姓余也挺好，起码以后我的后代就都有姓了。」

    北辰当年入门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修为，为人也十分清冷，从不提自己从前的经历，林爱华也从没追问过，难得这会儿他肯主动提起，她也就静静地倾听。

    「你喜欢姓余就姓余吧，只是便宜了老余家，能有仙人后代。」

    两人商量了半天，还是林爱华先给肚里的儿子定下了名字。

    「七八月出生，就叫余建军吧，接地气。」

    余小鱼是万万没想到，他的媳妇会给孩子起个这样的名字，呆了半天，又没法反悔，只好更加绞尽脑汁给女儿想个好名字。

    「那我们的女儿就叫望舒，借指天上的月亮，希望她如明月一般皎洁美好。」

    「前望舒使先驱兮，后飞廉使奔属。是出自楚辞吧？好，咱们的女儿就叫望舒，余望舒。」

    两个宝宝呆在同一个肚皮里，还没出生，就遭遇了不同的待遇，一个叫土得掉渣的建军，一个指天上的月亮。可见，众女轻男这传统也是可以遗传的，林爱华家就是。

    因为对余家人的不喜，林爱华很想帮他们找到亲生儿子，好让余小鱼从余家脱身出来。只可惜人海茫茫，又没有一点线索，就算他俩都是仙人也无能为力。

    接下来的日子，两人过得异常充实，每天往返于家和校园，除了上课，其他时间全都出双入对，叫旁人根本没有插足的机会。

    原本林爱华只是抱着玩一玩的心态报考的大学，但真的进入校园后，却越来越喜欢学校的氛围。

    教授们都是有真才实料的老学者，教学态度严谨而认真，同学们来四海，也都奔着一个目标而来。每接触一门新的课程，林爱华都能收获一份惊喜。

    原来畜牧业涉及到这么多学科，并不只是把牛羊牲畜养大这么简单。她还要学习育种、繁殖、饲料学、营养学，甚至还有兽医方面的知识，许多课程之前她根本就没有想过。

    呀，她把普通的土鸡跟金鸡结合，孵化出抗病又高产的金鸡二代，这不就是培育了新品种吗？

    这下林爱华又有事情可干了，眼睛直盯着青冥境里的小动物，一心想要给它们在凡间找对象。

    知道金鸡的后代大多沦为凡间下蛋工具鸡后，青冥境里的仙兽们瑟瑟发抖，生怕主人脑子一抽，也给自己找几个媳妇。

    堂堂仙兽的后代，去给凡人当牛做马，最后还要被摆上餐桌，这是何等的耻辱啊！

    然而，主人的威严不可抗拒，在凡间有近亲的几个家伙还是被抓了壮丁。

    林爱华白天在学校听课，课间跑去图书馆研究资料，晚上还在青冥境里研究地上的各种野草，想要配出具备不同功效的饲料。

    仙兽们的后代还没被搬上餐桌，它们自己的餐桌上倒是多了各式各样的「美味」食品。

    林爱华按照教授讲的要点，给它们一个个登记造册，记录每一样饲料的效果。

    余小鱼见媳妇玩得不亦乐乎，也跟着凑热闹，在青冥境里开辟出畜牧场和几块试验田。

    上了几个月大学，他也受益匪浅。什么植物学、育种学、栽培学，他以前连想都没想过。

    他一边把从系里搞来的种子种到地里，一边研究青冥境里原先的各种植物。用他的话来说，他要开创仙界植物学的先河。

    林爱华吃着地里新长出来的各种新鲜水果，感觉两人还真是来对了地方。

    这里妥妥的就是天堂啊！

    对于吃货来说，还有什么地方比农学院更诱人？

    林爱华肉眼可见的胖了，肚子更加显得圆滚滚，原先的小脸都鼓了起来。

    跟余小鱼走在一起，就算她不想听，也经常有些不和谐的声音传进她的耳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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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五章 待产

    说什么的都有，林爱华全听到了，却根本没放在心上。

    她吃胖点不过是为了两个宝宝的营养，等生完，很快就能恢复，用得着别人操心吗？

    这些闲言碎语都是余小鱼引起的，谁叫他到了人间也不收敛点容貌，林爱华为此没少折腾他。

    都说孕期多吃水果对宝宝好，林爱华特意去图书馆借来一本植物学的书，让余小鱼对着书，把这些水果全找来，种到青冥境里。她不但要自己吃，宝宝长大后也要吃呢。

    正好余小鱼也对各类物种感兴趣，还真就对着书页跑遍大江南北。有些国外产的水果国内找不到，他甚至特意抽个时间跑到地球的另一面，硬是给媳妇寻来果子和种苗。

    林爱华一样样尝尝，好吃的留下，不好吃的随便找个地方种一棵，说不定以后就有用呢。

    随便她怎么折腾，余小鱼都乐此不疲，天南海北地寻找媳妇喜欢吃的东西。

    得夫如此，别人说再多酸话林爱华也不想理了，一心过她的小日子。

    每天有事可做，时间过起来飞快，好像只是一眨眼的工夫，一学期就结束了，迎来了期末考试。

    大学里考试跟高中时又不一样，不是一天考几门，而是几天才安排一门。

    除了马哲有些令人挠头，其他学科对他俩来说都不是事，随便应付一下，肯定能及格。

    这天，又考完一门，林爱华吃完饭歪在躺椅上晒着太阳吃蓝莓，余小鱼收拾出一篮比较常见的水果来，说道：「媳妇，学期快结束了，我要给几个老师送点水果。他们这几个月挺照顾我的，我得表示一下。你那边有要送的人吗？我一起拿过去。」

    林爱华想想，突然来了兴趣。

    「等等，先别忙送。咱们班几个教授大概之前吃过不少苦，一个个的身子骨有点虚，我想把龙鳞果跟蓝莓嫁接一下，送点给他们补补身子。」

    余小鱼挠头：「一个草本，一个灌木，怎么嫁接呀？」

    林爱华读的畜牧系，还没开始研究植物学呢，根本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她小手叉住水桶腰，哼道：「你来想办法！」

    「好，我想，我想。」

    余小鱼还真是好好琢磨了一番。离开青冥境，这几乎是个没法完成的课题，他只好钻在青冥境里不断钻研。

    两天后，考完了最后一门，新的蓝莓终于被他培育了出来，第一个就拿给林爱华尝。

    这已经不能算蓝莓了，青黑的果子，带着细细的金色纹路，一个个有牛眼珠子那么大，咬一口，甜中带酸，汁液爆满口腔，多吃几个，仿佛能很快补充满身体的能量。

    林爱华往嘴里扔了几个，点头道：「不错，龙鳞果的成分含量不高，倒也不怕流出去。在外面能种吗？」

    余小鱼点头：「我把植株移栽在花园里，看着长得还挺好，就不知能不能结果子。」

    两人又从果园里摘了些西瓜、草莓、葡萄放在篮子里，每个篮子里放上一盒蓝莓，由余小鱼往老师家送。

    林爱华倒是想陪着呢，奈何肚子太大，就快生了，余小鱼不让她去。

    她这些天也有些爱犯困，余小鱼出去了，她把躺椅搬到凉亭旁，往紫藤花架下一躺，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等余小鱼回来时，夕阳西下，一抹金红色的阳光洒落在花园，照在林爱华身上，仿佛为她罩上了一层柔纱。她微微转动一下，肚子上盖着的薄毯掉落在地上，余小鱼赶忙走过去，帮她捡起来。

    脚步声一响，林爱华就醒来了。

    她揉揉眼睛坐起身，问道：「都送去了？」

    「送了，有些人还不肯收，我就说是自己培育的新品种，请他们帮忙尝尝味给点意见，他们才留下了。」.

    余小鱼上前扶林爱华站起来，说道：「考完试，你是不是差不多要生了？媳妇，我们去医院吧。」

    林爱华想想大嫂当初在医院生宝宝时受到的周到照顾，不由有些心动。点头道：「那你去联系个医院吧，我去那儿住着待产。」

    她很健康，宝宝也很健康，可是生完宝宝后还有许多事要做，她和余小鱼真是一点都不懂。不去医院，难道自己在家摸索？那不是让孩子受罪嘛。

    余小鱼的效率很快，没两天，就在中医院找好了一间单人病房。

    他扶着林爱华办好入院手续，陪着她做了些检查，安顿她在床上躺下，说道：「媳妇，你睡会儿，我回家拿点东西过来。」

    林爱华又不是不能动了，她只是不想自己在家生孩子而已。

    「走吧，一起去。医院里住着不舒服，不如我明天就把他们生出来吧。」

    余小鱼摸摸头，呆呆地问道：「可以吗？」

    「当然。两个宝宝都发育得很好，之前只是一直被我控制着才没出来。放假了我想回家，还是早点生吧。」

    生孩子的事余小鱼是真的一点不懂，也帮不上忙，既然媳妇已经决定了，他当然是无条件支持。

    两人回家，余小鱼弄了辆面包车出来放在后门口，两人把准备好的小包被、衣服、被褥、奶瓶、尿布什么的一股脑塞进车里。

    这车余小鱼改造过，一边是一张窄窄的单人床可以让媳妇躺着休息，另一边放了两个婴儿床，一红一篮，是给小建军和小望舒准备的。

    林爱华打算一出院就回老家，不搞辆车，回去没法跟爸妈交代。

    她要敢说自己是刚生完就带着宝宝坐着绿皮火车回去的，恐怕会被爸妈骂到怀疑人生。

    有辆车就不同了，到时候她就说自己一直在车上躺着睡觉，估计爸妈最多也就唠叨几句。

    两人收拾好东西正准备走，大门忽然被人敲响，有人在外面问道：「余小鱼住这儿吗？」

    「是安教授，大概是为水果的事来的。」余小鱼扶林爱华在后门边的一张长椅上坐下，说道：「媳妇，你等我一下，我去把他们打发走。」

    林爱华已经看到了，大门外站着两个人，一个头发花白的老教授，还有一个就是上次在食堂夹鸡肉给余小鱼的女孩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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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九十五章 待产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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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六章 不速之客

    对安教授，林爱华也很是尊重，但安娜嘛，明知道人家有老婆，还总是故意往前凑，这能是个什么好人？

    她懒洋洋地靠在长椅上，说道：「去吧，别耽搁太久。」

    余小鱼打开大门，对安教授笑道：「安教授，您怎么来了？」

    安教授抹掉额头上的汗珠，歉意地点点头：「余同学，打扰了。」

    他的话还没说完，安娜就从余小鱼身边挤进大门，惊叹道：「这里可是睿王府！你竟然真的住在这里？这房子是你买的还是租的？」

    余小鱼淡淡地看她一眼，说道：「这是我媳妇的房子。」

    他借用了余家儿子的名字，还不知道会不会露馅，买了房自然不会落在自己名下，所以，说这房子是林爱华的一点没错。

    「你媳妇？林爱华吗？她竟然这么有钱，都买得起王府了！」

    安教授不满地瞪了女儿一眼，也跟着走进院子，开门见山地说道：「小鱼啊，你上次拿给我的水果中，有一盒好像是蓝莓。你说是自己培育的，种在哪儿？能让我看看吗？」

    余小鱼为难地说道：「安教授，不是我不愿意配合您，只是我媳妇就快生了，我们赶着去医院呢。」

    安教授吃了余小鱼送的蓝莓后，明显感觉到身体状态年轻了许多，迫不及待地把剩下的果子送进了实验室化验。化验结果一出来，他都看呆了。

    这是什么仙果呀，营养成分竟然这么高！

    这果子还是他的学生培育出来的，安教授只觉得一刻都不能等了，必须马上找到余小鱼问清楚。

    他找人去查余小鱼的家庭住址，被放假在家无聊的安娜看到了，也闹着要一起来，安教授正好需要个助手，就带着她了。

    听余小鱼说林爱华要生，安教授只好叹口气，说道：「好吧，那你快去忙吧，等出院了能不能通知我一声？我还是想研究一下这种新型水果。」

    「好，到时候我一定通知您。」

    「那我就不打扰了。」安教授恋恋不舍地看了余小鱼一眼，咽下嘴里的话，礼貌地退出大门。

    安娜却不肯走，伸手拉住余小鱼的胳膊。

    「我爸大老远地过来，只是想看一眼，能耽误你多少时间？叫你媳妇等等嘛，生孩子着什么急。」

    余小鱼的脸一下子冷了，抽出自己的胳膊，退开了好几步。「请你出去！」

    安教授连忙呵斥道：「安娜，不许胡说！」

    「对不起，打扰了，我这就带她走。」

    林爱华人虽在后院，却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安娜的无礼她虽然不喜，但安教授却不一样。

    生完孩子他们就直接回家了，安教授想要研究蓝莓只能等下学期开学。两个月的时间呢，万一错过花期还得再等一年，对一个热爱种植研究的人来说肯定是度日如年。

    她放开音量，叫道：「小鱼，我等会儿再去医院也没关系，带安教授去看看吧。」

    余小鱼听到后回道：「好，你等我一下，我马上好。」

    「安教授，果树就种在后院，请跟我来。」

    峰回路转，安教授高兴得连连点头：「谢谢，谢谢你！」

    安娜跟着老爸走进院子，一边东张西望地四处打量，一边小声嘀咕道：「我就说没那么急嘛，你还骂我。」

    「你给我少说两句！」安教授赶忙阻止鲁莽的女儿继续说话。

    这孩子，虽然学习成绩不错，却一点人情世故也不懂，真是养废了！

    余小鱼假装没听见一样，把他们带到专门种植各种果子的花园，指着一株矮壮的灌木说道：「就是这个了。」

    安教授赶紧掏出笔和本子，还拿出一只放大镜来。

    余小鱼怕媳妇久等，干脆说道：「我这里种了两棵，要不您带一棵回去慢慢研究？」.

    「可以吗？太感谢了！」安教授的眼睛一亮，居然弯下腰给余小鱼鞠了一躬。

    余小鱼吓了一跳，连忙扶住他，说道：「教授，您这是干什么！」

    「小鱼，你不知道这种果树的价值！要是可以大量种植推广开来，绝对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应该的，我应该谢谢你！」

    「你能跟我说说具体是怎么培育的吗？用的哪种方法，母株是什么？」

    余小鱼的方法在凡间根本就无法实现，叫他怎么现编？

    他只好保持神秘的微笑，道：「教授，我赶着出门，真的没空说太多。我先帮你把果树挖出来，您带回去慢慢研究行吗？」

    生孩子的事真的没法等，安教授只好点头：「好，那就先挖一棵，还有一棵继续种在这里，做个对比。」

    余小鱼找了个铁锹，把蓝莓挖出来，安教授亲自拿着油布把根系包裹好，跟余小鱼两人把树抬到自行车上，命令安娜在后面扶住，急匆匆地推着车走了。

    安娜人都走出去老远了，还总是回头往后看，林爱华见了内心不快，说道：「把护院的结界开了，一只蚊子都别放进来。」

    「呵呵，不至于吧？」余小鱼一边说，一边还是听话地打开了结界。

    「什么不至于？别以为表面光鲜的就一定是好人。刚才他们已经看到了院子里的那么多珍贵花木，保不齐就会在外人面前提起。我们都不在，难道任由别人到家里来祸害？」

    「开车，去医院，明天生孩子！」

    余小鱼赶忙帮媳妇拉开车门，把车直接开进了中医院的住院部。

    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早，林爱华吃完早饭，洗干净手脸，对余小鱼说道：「叫护士进来，我要生了。」

    没一会儿，一个护士进了病房，见林爱华好整以暇地坐在沙发上，蹙眉道：「还没开始阵痛，要生还早呢。等痛了再叫我。」

    「等一下！」余小鱼不动声色地把一个红包塞进护士的口袋。

    「我媳妇说她就快生了，麻烦你带她去产房。」

    护士捏了下红包的厚度，眉开眼笑地说道：「好吧，这会儿早上人少，你跟我来。」

    林爱华对余小鱼微微一笑，传音道：「拿上东西，准备接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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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九十六章 不速之客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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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欢欢笑笑

    只有他们两个在京城，林爱华生孩子，产房外就只站了余小鱼一个，比起林大嫂当初可是差远了。

    不过，生孩子的人也不同。

    有助产士过来想要给林爱华做检查，被她直接拒绝，道：「不用看，你们准备好，双胞胎，马上就出来。」

    大家干了一辈子接生，也从没见过这样的产妇，根本不信她的话。

    哪有人肚子都不疼一下就能生的？

    林爱华收拾好自己躺上产床，稍微调整一下呼吸，伸手轻轻拍拍肚子：「宝宝们，出来吧！」

    也就钟的样子，第一个宝宝就露出了头。

    护士们都惊呆了，赶忙过去帮忙。剪脐带，清理婴儿口腔，还没等她去拍宝宝的屁股，便听她哇的一声哭出声来。

    「生了，是个女孩！」

    「快，还有一个呢，使劲！」

    林爱华看看被护士抱在手里的小望舒，微微一笑，再稍稍使出一分力，小建军也哇哇大哭着被护士抱在了手里。

    从林爱华进产房到两个宝宝出生，前后不超过十分钟，产妇和宝宝都没受罪，状态非常好。

    大家还从没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呢，七手八脚地把宝宝抱去清洗称重，又帮林爱华清理好身子。

    刚才送她进来的护士高兴地扶她坐起来，笑道：「你可真是太厉害了，还真是说生就生啊！」

    「呵呵，我身体素质比较好。」林爱华打个哈哈，说道：「叫孩子爸爸过来吧，我已经生完了，就不耽误你们了。」

    她套好衣服，连汗都没出一滴，轻轻松松地自己走出了产房。

    余小鱼左手抱着望舒，右手抱着建军，笑得跟个傻子似的。

    一见林爱华，他连忙迎过来：「媳妇，辛苦你了！」

    当着那么多人呢，林爱华也不好意思跟他腻歪，只微微一笑，道：「走，回病房去。」

    因为她一下生了两个，护士又多送了一张婴儿床过来。两个宝宝穿着不同颜色的婴儿服，裹着小被子，被放在小床上，四只大眼睛骨碌碌地四处乱看。

    林爱华先把望舒抱过来，她看到妈妈，立马咧开小嘴笑了。

    「哈，我家望舒长得真好看！像爸爸！」余小鱼也凑过来，陪着媳妇逗女儿。

    小建军见没人理他，急得小手乱舞，却又挥不开包裹着的小被子，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哦哦，还有儿子，快抱过来让妈妈看看。」

    小建军到了妈妈怀里，听着熟悉的心跳声，马上就不哭了，睁着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林爱华。

    「咱儿子长得像妈妈，以后一定是个帅小伙。」

    「嘻嘻，当然了，你也不看看是谁生的。」

    「媳妇，给宝宝们起个乳名吧，还这么小，就叫望舒、建军，会不会不太好？」

    林爱华想想，说道：「他们这么可爱，就叫欢欢笑笑吧。」

    林爱华抱着女儿叫声笑笑，女儿笑得更欢了。弟弟就叫欢欢，但弟弟一点都不欢乐，因为妈妈老是看着姐姐，都不怎么看他，气得他又大哭了一场。

    余小鱼把儿子抱在手里哄了半天，他还是直着嗓子哭，直到他媳妇说出一句话，欢欢立马不哭了。

    「你这么爱哭，要么别叫欢欢，叫哭哭行不行？」

    「媳妇，咱家两个宝宝是不是现在就能听懂我们的话？」余小鱼有些好奇。

    「当然能懂，他俩还在我肚子里的时候我们不是每天都跟他们说话吗？」林爱华白了他一眼，把欢欢也接过来，一手抱一个，说道：「笑笑、欢欢，你们给我听好了：以后饿了才能哭，拉了只许哼哼，懂了没有？懂了就给我笑一个。」

    两个小家伙马上咧开嘴，露出个无齿的笑来，把余小鱼乐坏了。

    「哈哈，我家两个宝宝可真是神童！宝宝们现在饿了吗？饿了的话爸爸给你们冲奶粉。」

    两个宝宝马上两眼放光地看着余小鱼，就差点头说好了。

    余小鱼也是眼看着林爱国家四个宝宝长大的，那几个孩子虽然也很有灵性，但哪有自家欢欢笑笑这么聪明，顿时开心得直咧嘴。

    「行了，别傻乐了。你先去把宝宝的出生证办了，我过会儿就该有奶了，让他们喝点初乳，对身体好。」

    「出生证什么时候都能办，我先来帮你通乳。」余小鱼为了媳妇生孩子的事，可是专门找人请教过的，这会儿做起来轻车熟路。

    他把两个宝宝在小床上放好，给他们垫上尿布，然后拿起脸盆毛巾，去接了盆热水，帮媳妇按摩通乳。

    林爱华哪儿看得上这样的手法，她催动灵力运转一周，乳腺立马通了，看得余小鱼目瞪口呆，拿着毛巾傻傻地站在那里。

    「傻子，看什么呢？去把门锁好，我要给宝宝喂奶了。」

    还是她明智，只生了两个，不用像大嫂那么手忙脚乱地不知道先喂哪个才好。

    两个小家伙一左一右躺在林爱华怀里，急乎乎地寻找自己的口粮，找到后立马叼在嘴里，使出吃奶的力气一顿狂吸。

    林爱华皱眉，只觉胸前又痛又痒，一股暖流从自己身体内涌出，进入了两个小家伙的嘴里。

    这种感觉太复杂了，根本没办法形容。林爱华强忍着把两个小家伙扯下来扔掉的冲动，静静地看着他们吃奶。

    笑笑很斯文，一口一口慢悠悠的吃，边吃还边好奇地看着弟弟。欢欢就有点着急了，一手捧着他的专属「饭碗」，一手捏着拳，咕咚咕咚大口吞咽。等他吃饱了，笑笑还在不紧不慢地小口吞咽着，他也不肯放手，不吃也要叼在嘴里。

    知道这小子爱争宠，林爱华也没惯着他，让余小鱼抱着他轻轻拍了几下，就让他睡到自己的小床上去。

    欢欢嘴一张想哭，林爱华笑眯眯地说道：「妈妈不喜欢爱哭的小孩哟，妈妈喜欢吃饱就睡觉觉的乖宝宝。」

    欢欢眨眨眼，还是有点要不不哭的，直到林爱华把笑笑交到余小鱼手里，自己低头亲了欢欢一口，他才满意地闭上了眼睛。

    两个宝宝都睡着了，房间里终于安静了下来。

    林爱华伸个懒腰，叹道：「小孩子可真磨人，才生出来一天就会吃醋了。」

    余小鱼扶她躺好，说道：「等他长大点我一定好好教育他。媳妇，累了吧？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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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八章 回家坐月子

    林爱华虽然有灵力护体，生孩子没遭什么罪，但这一早上也被折腾得不轻。她在床上滚了滚，找个最舒服的姿势躺好，说道：「我想睡会儿，你随便做点吧，有鱼汤就行。哦，记住少放盐。」

    接下来的两天就是余小鱼的表演时间了。笑笑和欢欢除了吃奶，其他时间全都由爸爸照顾。

    洗头、洗澡、洗屁屁，口水兜、尿布、小衣服也要常常清洗，两个宝宝吃完奶，还都喜欢再玩一会儿才睡。要不是余小鱼仙体强悍，恐怕会被两个小家伙折腾到筋疲力尽。

    好不容易熬过了头两天，余小鱼终于适应了当奶爸的节奏，林爱华要出院了。

    人多眼杂，他们也不好把东西直接塞进储物袋，只好搬进车里放着。

    林爱华一手一个，把笑笑和欢欢抱在怀里，指挥着余小鱼收拾东西。

    剩了些点心水果没吃完，余小鱼都送去了护士站，柜子里还有些奶粉没用上。

    「你拿给21床吧，那家的妈妈没什么奶，孩子哭得怪可怜的。还有奶瓶和奶嘴，也一起送给她。」

    林爱华低头看看自己的两个孩子，脸上的笑容越发的慈和。

    虽然她已经有了许多侄儿侄女，但别人的孩子终归跟自己生的不同。感受过生命诞生的全过程，林爱华的心态悄悄发生了变化，整个人仿佛打磨过的美玉，光华内敛。

    办好出院手续离开前，林爱华悄悄从青冥境里释放出一丝灵气，分散到住院部的每个病房。

    就当是给孩子们结个善缘吧，能跟她同一时间出现在同一医院，必须有点福报。

    余小鱼把车子开到个没人的地方，林爱华下车，把两个宝宝抱在怀里，说道：「走吧，咱们回家！」

    余小鱼撑起护罩，把媳妇和两个孩子护在身后，飞剑划破长空，一转眼就来到了南坪大队上空。欢欢笑笑第一次高空旅行，好奇地看着外面的景色变幻，开心得咯咯直笑。

    余小鱼找个没人的地方降落，一家人换上汽车往村里开。

    笑笑疑惑地眨着眼四处看，欢欢却着急地伸着小手往外指，嘴里啊啊哦哦地直叫。

    「欢欢还想要飞？现在不行哦，我们要去爷爷奶奶家，还要去看外公外婆。等开学了妈妈再带你们飞好不好？」

    林爱华一边逗弄着两个孩子，一边问道：「我怀孕的事都没跟家里说，突然带两个宝宝回去，会不会吓他们一跳？」

    「哈哈，可能吧。不过没关系，现在你最大，没人会说你的。」..

    接下来可就热闹了。余小鱼和林爱华出去上了几个月的大学，暑假回来时竟然多了一对龙凤胎宝宝，路上遇到的人都忍不住跑过来看，跟在他们身后一起走进了余家的院子。

    余家的三个人都上工去了，院子里静悄悄的。余小鱼打开自己的房门，里面收拾得很干净，应该是经常有人打扫的。

    余小鱼把凉席换成棉布床单，又给床上挂上蚊帐，让媳妇和宝宝们先有个休息的地方。还没收拾好，余老四和余四婶就风风火火地赶了回来。

    一进院门，余四婶就直着嗓子喊道：「小鱼，听说你媳妇生了？真的假的？」

    欢欢被她的大嗓门吓了一跳，哇的哭了起来。

    弟弟一哭，笑笑也跟着哭，哭得林爱华头都大了。

    余小鱼赶忙伸出头去，说道：「妈，你轻点，吓到我儿子了！」

    余四婶赶忙捂住嘴，惊喜地小声笑道：「生了个儿子？」

    「两个呢，一个姐姐，一个弟弟。」

    「太好了，我们余家有后了！」余四婶开心得眼睛都湿润了，余老四也高兴得在房门前直转圈，却又不好进去。

    余小鱼过来哄好了两个孩子，把他们抱出去给爷爷奶奶看了看，又送回媳妇身边。

    林家人接到消息，也全都跑过来了。林妈妈进屋看看女儿和两个外孙，忍不住责备道：「你心可真大！生孩子这么大的事，竟然都不让我跟你爸知道，一个人就在京城生了？余小鱼对你好不好？有没有吃苦？」

    好久没听老妈唠叨了，林爱华还挺想念的。

    她搂住林妈妈的胳膊，撒娇道：「妈，别念了，听得我头疼。来，看看我的两个宝宝。这是姐姐笑笑，这是弟弟欢欢，都聪明着呢。」

    「笑笑，欢欢，这是外婆。来，对外婆笑一个。」

    两个小宝贝睁着小鹿一般的眼睛紧盯着她，咧开小嘴咯咯地笑，还挥舞着小胳膊，林妈妈一见，顿时什么事都忘了，只顾得去逗两个小可爱。

    「哎哟，这是我家爱华的宝宝，长得跟爱华小时候一样漂亮！来，外婆抱抱！」

    林妈妈抱着两个孩子稀罕个不停，可把林爸爸跟林爱国急坏了。

    他们两个大男人，不好进屋，又不敢大声催促，只能在外面干等着。

    一直等林妈妈稀罕够了，才大发慈悲把两个宝宝抱了出去。

    林爱华也想出去看看老爸，林妈妈说什么都不答应，还帮她把窗户关得严严实实的，一丝风都不透。

    没过多久，余小红和林大嫂也赶了过来，几个女人围着两个宝宝不住地摸头摸脚，摸得两个宝宝都不耐烦起来。

    欢欢最不肯受委屈，林大嫂再一次抱起他时，他哇的一声就哭了，一股清泉喷涌而出，淋了林大嫂一身。

    林大嫂自己带大孩子，这对她来说根本就是个小状况。她把欢欢转个方向，让他尽情地撒了一泡，笑道：「哎呀，欢欢可真大方，舅妈第一次抱，就给舅妈送了一份大礼。」

    「童子尿可是好东西，别人想要还没有呢。」林妈妈笑着跟她打趣，说道：「孩子哭了，肯定是饿了，咱们出去吧，让爱华给他们喂奶。」

    「你一个人顾得过来吗？要不要妈帮忙？」

    林爱华先抱起笑笑，说道：「叫小鱼进来吧，他都做熟了的。」

    余小鱼正在外面陪着几个男人说话，听丈母娘说宝宝要吃奶，连忙站起身走进屋去帮忙。

    林妈妈看看紧闭的房门，对这个女婿满意得不得了。

    「亲家母，我们先回去了，等下炖了鸡汤送过来，你看着爱华多喝几口，两个孩子吃奶呢，别亏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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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九章 月子要怎么坐

    林妈妈这句话原本也是随口一说，本意是心疼女儿，余四婶听着心里却极不舒服。

    「生的可是我们余家的孙子孙女，我还能叫她亏着？这两个孩子也真是的，这么大的事都不跟家里说，害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她小声嘀咕了两句，喊道：「小红，快过来，你骑个车去供销社看看，买点红糖，再看看有没有猪脚什么的，回来给你嫂子炖汤。」

    「小鱼，你出来。你一个大男人，别老在月子房里窝着，快去河里捞两条鱼出来，要是捞不到，就去大队鱼塘买。要鲫鱼，下奶。」

    「老头子，快别傻乐了，你快去爱国家看看。他家不是有几张小床嘛，你去搬来，让咱家笑笑和欢欢用几天。」

    把大家都支使了一个遍，余四婶又跑进自己房里翻箱倒柜地找出一块细白布，打了一盆水泡在里面，说是要给孙子孙女做衣服。

    原本小宝宝的衣服应该是娘家送，图个催生的意头。但林爱华不是一直没说嘛，林妈妈也不知道要准备，都是她自己找人做的，大大小小塞了一大包。

    林爱华把两个宝宝喂饱，把他们放在大床上，自己下床来伸了个懒腰。

    窗户被老妈关得严严实实的，七月的天气，给两个孩子热出了一身汗。林爱华有些心疼，帮他们擦干净小脸，推开窗户，引了一阵清风过来，屋内顿时凉爽了不少。

    「哎呀，你这是做什么！快，快把窗户关上，别受了风！」

    余四婶端着一碗鱼汤进来，赶忙上前把林爱华拉开，又把窗户给关上了。

    「你也换一身长袖长裤，袜子穿上，再裹个头巾。月子里受了凉，以后有你的罪受。」

    林爱华皱眉：「屋里太闷了，热！」

    「热也忍着点。你这些天可注意着些，别洗脸，别洗头，更不能洗澡。就在屋里呆着，别往外跑。」

    余四婶说着，把她拉到桌子边。「快把鱼汤喝了。小鱼刚打上来的鲫鱼，鲜着呢。」

    林爱华端起碗一看，又皱眉：「怎么只有汤啊？鱼呢？」

    「喝汤才下奶，吃鱼干什么？你快吃，吃完妈再去给你炖猪脚。」

    林爱华舀起一勺尝了尝，一张小脸又皱了。她说少放盐，可没说一粒盐都不能放啊。这可叫人怎么喝？

    「快喝呀！喝完妈再去给你盛饭。」

    余四婶目光灼灼地看着，林爱华只好端起碗来咕咚咕咚几口喝光，擦擦嘴，说道：「小鱼呢？叫他进来一下。」

    「他一个大男人，又开了那么远的车，我让他去睡了。你也睡吧，有什么事就叫妈，妈来帮你。」

    他累个屁！林爱华差点叫出来。但见余四婶坐在床边看着宝宝咧着嘴直笑，显然是真心欢喜的，她也不好发作出来。

    等余四婶收拾好东西走出屋子，林爱华才对外传音道：「余小鱼，你给我过来！」

    余小鱼根本没睡，他在厨房里给媳妇做饭呢。听到召唤，他立马放下手里的铲子跑过去。

    「媳妇，怎么了？」

    「宝宝嫌热，我带他们进青冥境，你帮我看着别让外人进来。」

    余小鱼一愣，说道：「嫌热我把窗户打开吧，屋里太闷了。」

    「呵，你妈不许开，还要我也捂上呢。我不想一回来就跟她吵，随便她吧。」

    林爱华爱怜地看看两个宝宝，叹道：「都是妈妈不好，让你们受苦了。」

    这两个宝宝虽然在胎里就吸收了不少灵气，但终归都是肉体凡胎，在这么热的屋里闷着，才一会儿，就出了满头满脸的汗。

    太热了，笑笑和欢欢睡得都不安稳，不时伸手挠一下，余小鱼也看着心疼。

    「行，你们去青冥境里休息，我在屋里看着。」

    林爱华把两个宝宝送进青冥境，放在自己早就准备好的小床上，两个小家伙舒服地伸伸胳膊，安安稳稳地睡着了。

    林爱华在小床周围又布下一道结界，防止哪个不开眼的灵兽过来打扰了两个宝宝的睡眠，自己又返回屋里。

    他们两个一个仙体，一个道体，都是寒暑不侵，但在屋里呆了一会儿，也有些不太舒服。

    屋里又热又闷，空气中混杂了宝宝的屎尿味、汗味、奶味，林爱华闻着都有些受不了。

    她躺在床上，伸脚去踹余小鱼：「你把尿布洗了拿出去晾，臭死了。」

    「好咧。那你关好门，别让人进来。晚上炖了猪蹄，我另外再炒两个小菜，你多吃点。」

    余小鱼把尿布拿出去刚要洗，就被余四婶抢了过去，又推他去自己屋里午睡，一个劲让他歇着。

    余小鱼怕她洗不干净，不想让她洗，余四婶却以为儿子是心疼自己，倒把自己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余四婶端着泡尿布的盆去河边洗，余小鱼只好空着手回屋。

    他可不敢自己去睡，不然媳妇非削死他不可。为了生这两个宝宝，媳妇可是辛苦了大半年，连身材容貌都不顾了，现在孩子已经出生，他这个当爸爸的还不得多做点事？

    晚上，林妈妈送来一大锅鸡汤，撇去鸡油，盛了一大碗亲自送进女儿屋里。

    听到有人过来，林爱华只好把笑笑和欢欢又抱出来。突然换了环境，笑笑不满地扁扁嘴，欢欢却直接扯着嗓子哭了起来。

    林妈妈推开门，笑道：「哟，我们欢欢是不是饿了？来，外婆抱抱，先让妈妈吃饱饭，才有奶喂你呢！」

    林爱华说道：「这孩子，一点委屈都不能受，要不我先喂他吧。」

    「你先喝汤！小孩子哭几声没事的，我来哄。」

    林妈妈抱起欢欢，余小鱼也把笑笑抱在手里逗着玩，林爱华正好也饿了，端起鸡汤，几口喝干，又拿起筷子吃了一整只鸡腿，胃里才觉得舒服了不少。

    没有对比时还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亲妈一来，林爱华立马就感觉到了，这两个妈对自己的态度差别还真大。

    余四婶也很关心她，但更多的是为了孙子孙女。不像自己的亲妈，万事都把她放在第一位。

    同样是汤，婆婆煮的只为下奶，妈妈煮的不但催奶，还顾及到了她的口味和营养。精华书阁

    这一件小事林爱华也不好说什么，但接下来的几天，她却越来越难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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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九十九章 月子要怎么坐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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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 逃离

    晚上，余四婶不许儿子进月子房，说是不吉利，非得让他跟余老四睡一个屋，她自己去跟余小红挤，把两个孩子全都扔给林爱华一个人带。

    白天，她不许林爱华洗脸刷牙，不许她梳头，更别提洗澡了，只一个劲地端着没滋没味的催奶汤过来让她喝。..

    宝宝尿了，她不让换尿布，非要抓一把稻草垫在小床底下，说是晒晒还能用，她的两个孩子小时候就是这么带的。

    林爱华的母乳充足，两个宝宝吃不完，林爱华想要挤掉，余四婶也不许，说是挤掉以后就没奶了。

    肥仔跑过来看两个宝宝，被余四婶拿着笤帚疙瘩追着打，说是怕猫抓了她的宝贝孙子。

    肥仔还是趁着夜里别人都睡着才找到机会溜进屋里的，一进屋，它就伸出小爪子捂住鼻子。

    「主人，你堕落了，这么臭的地方你也能住？」

    林爱华翻个白眼，道：「你以为我愿意？还不是老妈子逼的。」

    肥仔提到余小鱼的妈，也气得直呲牙：「她居然打我！要不是为了你们，我挠死她！不说了，快让我看看宝宝！」

    林爱华把肥仔放进青冥境，自己也跟了进去。

    青冥境里灵气充沛，常年温暖如春，两个宝宝吃饱了奶，正躺在小床上咿咿呀呀地不知在说些什么。

    肥仔趴在床沿上，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开心得喵喵叫。

    「妙啊，宝宝好可爱！这是欢欢吗？他对我笑了！咦，笑笑摸了我的爪爪，她喜欢我！」

    肥仔围着小床转了半天，两个宝宝也一点不怕它，反倒好奇地伸着小手想要摸摸它的毛。

    林爱华见他们玩得挺好的，放心地说道：「你帮我看着他们，有事叫我，我去洗个澡。」

    之前她每天都会在灵泉池子里泡一泡的，没想到生完孩子回来坐月子，竟然连洗澡都被禁止。她低头闻闻，觉得自己身上都馊了。

    她又不是凡间女子，生了宝宝不好好坐月子会落下月子病，她的身体好着呢。

    林爱华解开头发脱去发臭的衣服，在池子里半躺下来，撩起泉水冲刷裸露的肌肤，舒服地叹了口气。

    凡间坐月子的规矩也太反人类了吧？大夏天的都不许开窗。她倒是无所谓，两个宝宝要是这么捂一个月，非得捂出痱子来不可。

    大人不舒服，孩子也跟着受罪，早知余家是这么坐月子的，她才不回来呢。

    她皱起眉头叹了口气，余小鱼却突然出现在她身边。

    「媳妇，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

    林爱华白了他一眼，转过头去：「你不去好好睡觉，跑我这儿来干什么？被你妈看到又得唠叨一整天。」

    余小鱼赔笑道：「我根本不想睡觉，还是陪媳妇和宝宝们更重要。我妈说什么，你就当没听见吧。」

    「呵，你妈？她眼里看到的是她的亲儿子，你是吗？她要是知道你是个冒牌货，你看她还会不会继续心疼你！」

    余小鱼也知道，余四婶这些天的做法把媳妇得罪狠了，现在是拿他撒气呢。

    他也没想到，余四婶会这样对他媳妇。他还以为所有女人都会像林妈妈照顾林大嫂一样伺候儿媳妇月子呢。

    余四婶又不是她的亲妈，他怎么可能为了她让媳妇和宝宝受委屈。

    余小鱼毫不犹豫地说道：「明天我去找你妈说一声，咱搬去你家坐月子。」

    林爱华早就想这么做了，只不过是不想太伤余家人的面子才没主动提出来。既然余小鱼能想到，她马上点头同意了。

    余小鱼伺候媳妇洗澡换衣服，又帮她梳理好头发，陪她去把两个宝宝哄睡着，再找了些食材出来，准备明天做给媳妇吃。

    事情有余小鱼做，孩子有肥仔看，林爱华就只要舒舒服服地躺在摇椅上指挥。

    快到早上时，余小鱼去把房间的窗户打开通风，等温度降下来后，才把媳妇和宝宝们送出去，放在床上。

    「媳妇，你睡一会儿，我先出去，给你做早饭。」

    「我要吃小笼汤包，你去做。」林爱华故意折腾他。

    「好，我做，等你吃完我就去找丈母娘。」余小鱼好脾气地点头。

    余小鱼去林家跑了一趟，也没提媳妇和老妈的矛盾，只说爱华想回娘家坐月子。

    林妈妈当然求之不得，马上就喊上林大嫂和安姨收拾屋子，一起去余家接女儿。

    余老四听到他们的来意后倒没说什么，余四婶却不高兴地说道：「才回来几天，怎么就要跑到娘家去？被人看到，还以为我家没照顾好她呢。」

    林爱华撇下嘴没说话，余小鱼笑着说道：「妈，我丈母娘和安姨去年刚伺候过大嫂和四个宝宝，都有经验了。你就让爱华去吧，反正只有几步路，你想看孙子，可以随时过去。」

    余四婶还是不乐意，指着桌上的猪脚汤说道：「亲家母，不是我不让爱华回娘家，你们这么做，我会被人戳脊梁骨的。你看，我一天三顿地煮着汤伺候她，她还往你家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怎么亏待了她呢。」

    林妈妈只想把女儿接回家照顾，根本不跟她打这种口头官司，陪着笑说道：「哪有的事啊！谁家儿媳妇坐月子能天天喝汤，一天鸡蛋的？也只有你这么舍得呢。」

    「我想接爱华回家，不过是因为我家闲人多，照顾起来方便。她出去半年才回家一趟，我这不是想多陪陪她嘛。」

    余四婶挣足了面子，才勉为其难地说道：「好吧，爱华确实也跟你们更熟一点，就让她跟你回去吧。不过，小鱼可不能搬去你家，我也想多陪陪我儿子。」

    林爱华似笑非笑地瞪了余小鱼一眼，他无奈地一摊手，传音道：「放心。我不搬过去住，但我除了做饭洗衣服，其他时间肯定都陪着你跟宝宝。」

    几人终于讲好条件，林爱华顶着一张大床单，怀里抱着欢欢，被几人簇拥着回到林家。

    床单是余四婶坚持要林爱华顶的，为了逃离余家，林爱华也就忍了。

    一回家，林爱华立刻把床单扯下来，长出一口气，四仰八叉地躺倒在大床上。

    「终于回来了！那哪是坐月子啊，简直是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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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 乡间闲话

    伺候月子林妈妈已经有了经验，安排得井井有条。

    虽然家里原先就小孩子，但帮忙的人也多呀。林大嫂跟林爱国带自己的孩子，林妈妈照顾女儿，安姨也经常过来搭把手，林爱华一下子就清闲了许多。

    林妈妈原先也说不能开窗，但林爱华给她看看宝宝头上的汗，她立马心疼了，特意跑去供销社买来窗纱跟蚊帐安上，然后打开了后窗。只要不是直接吹在身上，还是可以通风透气的。

    虽说老妈也因为怕她奶不够两个孩子吃，每天必定炖上一锅汤，但其他饭菜还是给她正常做的，林爱华终于不用躲在青冥境里偷偷解馋了。

    宝宝的衣服、尿布、小被单，林妈妈每天都要拿去清洗烫晒，余小鱼想拿去洗，她还生怕女婿不懂洗不干净呢。.

    媳妇再也不抱怨了，老妈也不整天这儿疼那儿疼不停地喊累，余小鱼也狠狠地松口一口气。

    做男人太难了，两头不讨好，怎么做都不对。

    这不，他早上起来刚想去看看媳妇和宝宝，就被余四婶拦住了。

    「儿子，你去哪儿呀？好不容易放个暑假，怎么不多睡会儿？」

    余小鱼躲开她的手，笑道：「妈，我去看看孩子。」

    「有什么可看的，你丈母娘带得好着呢，用不上你。你快回屋躺着，要么看看书。嫌闷的话就去果园走走，或者到河边钓鱼去。」

    余小鱼听了余四婶的安排，深深地皱起眉头，却感觉跟她没什么好说的，只点点头道：「行，我先去看看孩子，过会儿再去玩。」

    不能说余四婶不是个好妈妈，但她绝对不是个好婆婆，也不是个好奶奶。正如林爱华所说，她的眼里就只有她的亲儿子。若是哪一天，她知道自己不是真正的余小鱼，那她还会继续这样对自己好吗？

    余小鱼也不敢肯定。

    余小鱼跑到林家想要帮着做点事，结果所有事情都安排好了，根本不需要他动手。不但不用他劳动，丈母娘给媳妇做的月子餐都带了他一份。

    两相对比，余小鱼心里都有数，在媳妇面前再也不提余家的人和事了。

    林爱华休息了两天，又嫌坐月子没劲，经常叫林大嫂把她的几个孩子都带到自己屋里，大家一起玩。

    锁儿三岁，四胞胎一岁，满屋子乱跑，林爱华一点不嫌烦，一边拍着自家的两个宝宝哄睡，一边听大嫂说家里的新鲜事。

    李彩风生了个闺女，听说县城已经放出风声，以后都不许生二胎，她立马就给孩子断了奶，打算赶紧再要一个。

    林爱珍倒是好运气，嫁到张家后一举得男，原先还处处挑刺的婆婆也对她好得不得了。请满月酒时林大嫂没去，林爱国去了，回来告诉他媳妇，林爱珍结婚后就像变了个人一样，刚出月子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比城里人还洋气。

    林爱华笑笑，没说什么。

    各人有各人的缘法，林爱珍有本事拿住张小刀，那张小刀就是她的良配。

    只不过这么一来，倒叫村里的一些小姑娘也动了心思，想要向林爱珍学，也去城里钓个金龟婿。

    至于她们有没有这个手段跟魄力，现在还真是不好说。

    整个大队，林爱华最关心的就只有一个余小红，想知道她有没有再对哪个男人动心。

    林大嫂一边约束儿子别乱跑，一边摇头道：「小红呀，这丫头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连朱小芹都有人来说亲，她到现在都没一点动静。不过，她现在可厉害了，搞了个妇女自助会，经常能从外面拿些小手工活儿回来做。人家现在一个月的收入也不少，一点不比你哥这个队长差。」

    看她那个羡慕的样子，林爱华忍不住好笑：「那让我哥别当队长了，回来找点事做，保证比她还发财。」

    「哟，这话你可千万别跟你哥提，人家现在干劲可大呢。」

    林大嫂那语气，看似生气实则自豪，巴拉巴拉把林爱国最近的举动全告诉了林爱华。

    林爱华笑眯眯地听着，没一会儿就跟笑笑和欢欢一起睡着了。

    林大嫂竖起手指嘘了一声，把自己孩子全带了出去，反身帮她关上房门。

    林妈妈正在院子里晒衣服，问道：「怎么都出来了？你多陪爱华聊会儿，出去几个月，她想家了呢。」

    「爱华睡了。」林大嫂过去帮着把衣服尿布全都挂在绳子上，压低了嗓子说道：「爱华的身体可真好，我看她现在就出月子都没问题。妈你看看她那张脸，又白又嫩，比从前做姑娘的时候还漂亮呢。」

    当妈的，最爱听别人夸她的儿女了。

    林妈妈笑得合不拢嘴，轻拍儿媳妇一下。「就你会说话！不过，我也觉得爱华这次回来气色好了不少，看来让她嫁给小鱼还真是嫁对了。」

    余小鱼正好这时提着一篮子水果走进来，只听了最后两句，也笑着接话道：「妈，你就放心吧，我说过要照顾好爱华的，肯定能做到。」

    「好，好，妈相信你。」

    林妈妈逮住机会，又单独问了女婿好多问题，余小鱼都一一回答了。

    听说他们已经在京城买了房，户口也都落在了那里，林妈妈只以为是个两三间房的小院，点头道：「这就好，这样你们也算在京城有家了。不过，等开学了怎么办？你们两个都要读书，谁来带两个孩子？要不要请个保姆？京城的保姆多少钱一个月？」

    林妈妈一下子问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余小鱼还真没想过。

    原本他打算在家住上个把月就带媳妇回京城的，宝宝嘛，放在青冥境里随身带着就行。可要真这么干，别人问起时他要怎么说？

    见余小鱼发愣，林妈妈忍不住叹口气，说道：「你们呀，到底年纪还小，考虑事情不周全。京城的保姆肯定贵，你们上学又没什么收入，还不如在家找好保姆一起带去。实在找不到人，干脆让你妈跟过去照顾两年。」

    让我妈去？这不是给你女儿添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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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亲人团聚

    余小鱼进来的时候林爱华就醒了，只是笑笑和欢欢还都在睡着，她也就没动。

    听老妈说要让婆婆跟着去京城，她连忙爬起来，打开房门。

    「妈，你们在说什么呢？」

    林妈妈见她出来，顿时急了，叫道：「哎哟，我的小祖宗，你出来干什么？月子里可不能吹风。」

    林爱华无奈地拍拍自己的腰身，说道：「妈，你看看我，恢复得多好。我早就没事了，不用那么讲究。」

    林妈妈还在着急：「现在不讲究，以后有得你受的。听话，快回屋躺着去。」

    林爱华到底拗不过她妈，只好走进堂屋里坐下。余小鱼也过去说道：「妈，爱华心里有数呢，不沾凉水就行，出来透透气也好。」

    「唉，你们年轻人啊，就是不听劝。」林妈妈到底是心疼女儿，怕她在屋里闷坏了，也就不再强迫她进去，反倒把余小鱼带来的水果挑出几个拿去厨房洗。

    林爱华问道：「哪儿来的水果？」

    里面还带了淡淡的灵气。

    「咱们大队自己种的呀，媳妇你忘了？」余小鱼对她眨眨眼。

    哦，想起来了。是他们在青冥境里培育的果树苗，原以为还得过两年才能结果，没想到现在就有了。

    林妈妈把苹果梨子切成块，用热水烫过，才端上来递给林爱华。至于余小鱼，直接拿着啃就行了。大男人，哪儿来那么多讲究。

    林爱华尝了一口，赞道：「味道不错。」

    那当然了，毕竟是仙境中培育出来的，肯定不是凡品。

    林妈妈自己也吃了两块，点头道：「真好吃。爱国说树还小，今年的果子也不多，就先不往外卖，分给了各家。不过啊，我看到好多人偷偷把分的果子拉到城里换钱去了。」

    78年的夏天，虽然还是实行的计划经济，但形势已经普遍好转，不会动不动就给人扣一顶大帽子了。农民进城卖点自家的农产品，也不会有人太过刁难，就算被发现，无非赶走就是。

    林爱华边吃边问道：「我哥最近都在忙什么？」

    提起儿子，林妈妈的嘴又咧到了耳根子。「他事可多了。公社也想办个养鸡场，派人来咱们大队学习，又定了一批鸡苗，都在他带着人在做。听说，咱们大队出了成绩，你哥还有可能往上提一提，去公社当个小干部呢。」

    「哈哈，这是好事呀。我们几个都在外面，常年不着家，我哥做得好，也能帮我们多尽尽孝。」

    林妈妈白了她一眼，道：「我跟你爸还年轻呢，用得着你们尽孝？你们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比什么都强。」

    「对了，你跟爱兵写信了没？他们两口子在南方过得怎么样？」

    林爱华还真跟周雨桐通过信，闻言点头道：「他们也好着呢，估计这几天就能到家。」

    几人说着话，就听门外一阵喧闹，有小孩子飞跑着过来，叫道：「林奶奶，二叔二婶回来了，带了好多东西，叫我来报信！」..

    林妈妈欢喜地一拍大腿，笑道：「人还真是禁不住念叨，一说起他们，他们就回来了！」

    她拿了两个果子奖励给报信的小孩，紧跟着站起来。「爱华你回屋去看着孩子，妈去接他们。」

    孩子还在睡觉呢，有什么好看的。可惜，林爱华还在坐月子，没法出门，只好派余小鱼跟着老妈去接人，她自己坐在屋里等。

    不一会儿，余小鱼扛着一个大包当先走了回来，笑道：「爱华，快出来，二哥二嫂回来了。」

    周雨桐人没到，声先闻，老远地就叫道：「爱华，你生了？太不够意思了，竟然不写信告诉我！早点说我早就回来了！」

    林爱华张开双臂，周雨桐立刻扑了过来，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欢喜地相互打量。

    周雨桐变化不小。原先的长辫子被她剪掉，换了个利落的短发造型。身上穿着一件短袖碎花连衣裙，袖口裙摆还带着荷叶边，衬得她更加秀美娇艳。

    林爱兵也变了，略晒黑了些，整个人更加风华内敛，有了成熟男人的气度。

    小姐妹见面，立马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什么事都新鲜，什么事都想关心一下。

    周雨桐喝了几口水，洗干净手脸，就迫不及待地钻进屋里去看两个小外甥。

    正好笑笑和欢欢也醒了，睁着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一屋子不认识的亲人。

    「这是二舅舅，这是二舅妈，来，给他们笑一个。」林爱华稍稍逗一逗，笑笑立马咧开小嘴咯咯地笑出声来，两只小胳膊不住地挥舞，周雨桐忍不住俯身把她抱起来，惊叹道：「天啊，不愧是你，生的宝宝也太漂亮了吧！搞得我都想自己也生一个了。」

    「喜欢你就赶紧生一个，放在家里妈给你们带！」林妈妈连忙表态。

    林爱兵看看媳妇，也笑道：「不急，学校里课程紧，我们再等两年。」

    「等什么等？你妹妹怀孕、生孩子，不也一点没耽误考试上学！人这一辈子哪有轻松的时候，现在不生，以后困难更多。」林妈妈忍不住开始唠叨。

    周雨桐抿着嘴笑，忍不住又在笑笑的小脸上亲了一口。

    大家都在看笑笑，欢欢在一边独自笑了好久，也没一个人把他抱起来，气得他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这下大家立马注意到他了，周雨桐赶忙问道：「他怎么哭了？是不是饿了要吃奶？」

    林爱华自己生的自己清楚，没好气地走过去抱起欢欢，塞进林爱兵的怀里。

    「他是吃姐姐的醋呢。你们都在看笑笑，没人理他，他可不就哭了嘛。」

    「哈哈，不哭不哭，二舅抱，二舅亲。」林爱兵熟练地把欢欢抱起来，略往上抛了两下，这小子立马止住哭声，没两下又咯咯地笑了起来。

    笑笑躺在周雨桐怀里，不屑地瞥了眼弟弟，大概是嫌他太幼稚，又把头转向了妈妈。

    欢欢玩了几下就觉得饿了，不耐烦地挥舞着小手，嘴巴也扁了，眼看着又要开始哭。

    林爱华把他接过来，说道：「我先喂饱他们再跟你们说话。小鱼，中午别走了，帮着烧几个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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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三章 筹备满月酒

    余小鱼原本也没想走。余四婶每天拉着他，不许他多往媳妇娘家跑，一副生怕他做多了事吃了亏的样子，搞得他无比心烦。

    他又不好发作。不管怎么说，余四婶也是为了他好。但她难道就不想想，媳妇和孩子都是自己的，队里又不需要他去上工，不去媳妇那里做事，难道每天躺在家里等着吃饭？

    林妈妈倒是没多想，余小鱼炒菜时，她还让多炒几个，亲自给余家送了过去。

    明面上，余四婶当然不敢跟林家对着干，但晚饭前她还是打发余小红跑过来把儿子叫了回去。

    余小鱼听了一晚上的洗脑，心里烦闷，脸色也淡淡的。等他们都睡了，他留下个分身躺在自己屋里，真身又跑去林家陪媳妇。

    林爱华一看他的脸色就笑了。

    「怎么拉着个脸？你妈又说什么了？」

    余小鱼摇头：「没说什么。媳妇，我想帮她找回自己的亲儿子，也算偿还这一段因果了。」

    正好林爱华也嫌余家人腻歪得慌，点头道：「倒是个好主意，只是时日相隔太久，不知从哪里下手才好。」

    余家从前倒还保留了一点儿子留下的老物件，但家里新修了房子后，那些没用的东西就都被余四婶给扔了。就算还能找到，人海茫茫，他俩也没法一个个地去查。

    「他是七岁那年失踪的，听说小时候也是个聪明孩子，应该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吧。要不，咱们回京城后找家报纸登个寻人启事？」

    林爱华一时也想不出别的好办法来，只好点头同意了。

    接下来的日子，林爱华过得可就舒坦了。享受着家人的关爱，看着宝宝们一天天长大，还有爱人每天陪在身边，她的心情尤其的好。

    白天，两个嫂子经常过来陪她说话，晚上，有肥仔照顾笑笑和欢欢，她跟余小鱼想怎么玩都行。

    就这么过了二十来天，余家两口子一起过来了，来找林家爸妈商量孩子满月酒的事。

    也不知道余四婶脑子里到底想的什么，大概是余小鱼去上学，最近都没怎么给她钱，余小红又听了哥嫂的话，挣的钱也没全交给家里，她说了几句话后就开始哭穷。

    林爸爸听了几句就不高兴了，说道：「办个满月酒能花多少钱？你要是不凑手，这钱我家出也行。一对龙凤胎，多喜庆的事，怎么也要办得风风光光的。」

    余四婶讪讪地笑道：「哪能要你出钱呢，我就是想着，能不能先从大队拿些鸡和鱼，算我们欠的，年底从分红里扣。我家地里种了菜，都摘下来应该也够吃了。」

    林爱华看着她的抠搜样子直皱眉，轻轻捅了下余小鱼的腰，他连忙说道：「妈，家里没钱你怎么不跟我说一声？我跟爱华都是在学校食堂吃的饭，每个月的补贴都花不完，等下我全拿给你。荤菜素菜都由我来准备，你们定好日子告诉我就行。」

    余四婶连连摆手道：「不用不用，大夏天的，也不用做太多菜，吃不完都浪费了。孩子还小呢，哪用得着大操大办，意思到了就行。」

    虽说她不肯拿自己女儿女婿的生活补贴，但也不想好好给两个外孙办满月，林爸爸听着余四婶这话还是有些不高兴，却不好当着亲家的面表现出来。

    他只对女婿点头道：「小鱼，菜的事就交给你，你认识的人多，多弄些好东西回来。钱不够来找爸拿，可不能委屈了我家笑笑和欢欢。」

    余小鱼当然不可能真的跟他拿钱，不过也笑着直说好，说得余老四和余四婶脸上都有些挂不住。

    两人回去的路上就吵了起来。

    余老四板着脸闷着头直往家走，余四婶一路小跑才追上，使劲扭住他的胳膊骂道：「好好的说满月酒的事，你又发什么疯？」

    余老四不太会说话，干脆一句不说，随她怎么扭，连吭都不吭一声。

    余四婶这下更气了，又狠狠扭了几下。

    余老四痛得受不了，吼道：「够了没？你闹够了没？！」

    「我闹什么了？余老四，你给我把话说清楚，怎么我就闹了！」

    余老四揉揉胳膊，又不说话了，只是加快了脚步。两人回到家，关上房门，没说几句就吵了起来。

    余小红屋里有几个姑娘正在跟她学做手工，听到声音，尴尬地站起来，说道：「小红姐，我们先回去吧。」

    「行，你们先自己做，不会的明天再来问我。」

    余小红打发走几个小姐妹，走过去拍拍门，问道：「爸，妈，你们怎么了？不是去说满月酒的事吗，怎么吵起来了？」

    余四婶没好气地吼道：「没你的事，不用你管！」

    余老四倒是打开门，说道：「没事，都说好了，你去忙吧。」

    余小红刚才也听了一耳朵，知道他们又是为了钱在吵架。她咬咬唇，从口袋里掏大团结递给余四婶。

    「妈，这钱原本我想拿给爱华姐的，但她肯定不会要我的。给你吧，拿去给笑笑和欢欢办满月酒，多花点钱也风光点。」

    余四婶把钱接过去数了两遍，脸色终于好看了不少。

    「你哪儿来的钱？是不是之前藏着没交给妈？我都说了，你挣了钱都交给我，我帮你存着，将来嫁人时给你办嫁妆。你手脚大，放在自己身上，不定哪天就给花光了。」

    余小红没想到给了钱没得到好脸，反倒换来一顿唠叨，脸色也不太好看。..

    她勉强笑笑，说道：「我都交给你了。这是下个月的钱，还没分，你不是有急用嘛，我先拿给你，回头再从我的工钱里扣。」

    余四婶把钱揣进自己兜里，嘴里犹自念叨个不停。

    「你哥在京城上大学，什么东西都要花钱买，那点补贴哪儿够花？他那媳妇是个心里没数的，花起钱来大手大脚，恨不能现在就把下个月的钱花完。现在又多了两个孩子，全指着你哥一个人，我不得帮他省点？」

    「你再辛苦辛苦，每个月多做几件衣服，开学了给你哥多带上点钱，省得他在外面受苦。」

    余小红看着她那张嘴，七月天里也只觉得遍体生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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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三章 筹备满月酒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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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区别对待

    这就是她的家，她的亲妈吗？眼里只有哥哥，把她这个做女儿当成什么了？干活儿挣钱的工具？

    她好想逃，却无处可去。

    「好，我知道了。」余小红低头不再说话，回到自己屋里继续做手工。

    没一会儿，余小鱼也回来了。一进屋，他先拿出二百元钱来送去余四婶屋里。

    余四婶拿着钱，心疼地说道：「你怎么攒下这么多钱？京城的物价多贵呀，你还攒钱，是不是平时连饭都不舍得吃？妈不要你的，你自己留着花。等你开学了，我再给你凑点，在外面千万别委屈了自己。」

    余小鱼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他把钱往余四婶手里一塞，说道：「我跟爱华两个人都有补贴的，钱真的够花了。你跟爸在家种地也没别的收入，还是拿着吧。」

    余四婶想了想，倒也没继续推拒，把钱放进口袋里，说道：「那我先帮你收着，开学了再拿给你。」

    她又拿出刚才余小红给的钱，说道：「这是你妹妹给的，你拿去买菜。这天气菜都不禁放，少买点。」

    余小鱼心里不快，只嗯了一声，转身回了自己屋里。

    不管余四婶愿不愿意，满月酒照样办得十分隆重。菜都是余小鱼从青冥境里摘的，鸡鸭鱼肉也准备了不少，每桌还备了个大果盘。

    大队的人再一次齐聚，其他亲戚也来了不少。

    开席后，林爱华跟余小鱼一人抱个宝宝，出来给大家敬酒。

    她这两个孩子还在娘胎里时就吸收了充足的灵气，出生后更是每晚都在青冥境里养着，才一个月大，看着已经比同龄的孩子灵活太多了。

    两人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围过来的人，不时发出几声笑，引得大伙儿啧啧称奇。

    林爱珍跟张小刀也带着儿子过来的，看着欢欢圆鼓鼓的小胖脸，她羡慕地说道：「爱华姐，你家宝宝吃的什么牌子的奶粉？是从京城买的吗？能不能给我带点？我家壮壮不爱吃奶，你看，长得跟小猫崽似的。」

    林爱华看看张小刀怀里的孩子，确实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大概是有点怕生，蔫蔫地趴在爸爸身上，一点都不活泼。

    虽然她不太喜欢林爱珍，但两人现在差距已经大到追都追不上的地步了，林爱华也不想再跟她计较。再说了，壮壮好歹也算是她的侄子，她总不能真的一点不管。..

    林爱华点头道：「我那儿有羊奶粉，吃完饭你先别走，我给你拿两罐。」

    林爱珍只是习惯性地想要占点便宜，没想到堂姐还真的答应了，不禁喜出望外，连连点头道：「好，我等你。壮壮，咱们谢谢姨妈，姨妈要给你奶粉吃呢。」

    「呵，别谢了。」林爱华瞥一眼张小刀，他立马脖子一缩，露出个讨好的笑来。

    这一晚，宾主尽欢，笑笑和欢欢俨然成了全场的焦点，走到哪儿都有人围着夸个不停，可把欢欢高兴坏了。笑笑乐了一会儿就嫌没意思，扁着小嘴啊啊了两声。

    「笑笑是不是饿了，想回去吃奶？」林爱华立马听懂了女儿的意思。

    笑笑不会说话，却吧嗒几下小嘴，余小鱼看着都笑了。

    「真是个小人精。走吧，我们回去。」

    酒席有两家长辈照看，也用不上他们两个，两人打个招呼抱着孩子回去喂奶，没一会儿，林爱珍和张小刀也跟了过来。

    「你们等一下，我去拿奶粉。小张，你跟我过来。」林爱华把宝宝交给余小鱼照看，自己往外走，又叫上了张小刀。

    这小子，刚才就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这会儿也一直支支吾吾，肯定是有话要说。

    果然，走到外间，张小刀就哈着腰说道：「姐，谢谢你啊，自己孩子吃的奶粉还匀给我们。」

    「有屁就放，没事拿了奶粉赶紧走。」林爱华对他一向没什么好态度，大概是从一开始就打他打成习惯了。能抽空给他做两罐羊奶粉，已经算是开了天恩了。

    张小刀也习惯了，一点不以为忤，继续赔笑道：「姐，你那儿还有米吗？能不能给我点？」

    「怎么，还想倒卖？就不怕被抓起来，害老婆孩子跟你受苦？」

    「我又不卖太贵，怎么能算是倒卖呢。」张小刀嘀嘀咕咕地，还是坚持道：「爱珍想搬出去住，我又没这能耐分到公房，只能自己花钱买了。姐，我可等了你一年了，你就当帮帮我，帮帮你的小侄子。」

    什么叫等了我一年？说得我成了负心汉似的。

    林爱华翻个白眼，说道：「行吧，就当我这个当姨妈的提前给侄子压岁钱。明晚十点，老地方交货。看在壮壮的面子上，还给你算三毛一斤，你要多少？」

    张小刀试着一说，没想到还真成了，高兴得恨不能原地空翻几个。

    张小刀原先一斤只赚一毛的差价斤也只能搞元钱，还要担着风险。原先这人跟自己半点关系都没有，林爱华才懒得管他的死活。现在嘛，好歹也算是自己的妹夫了，林爱华对他多了些关照。

    「给你一万斤吧，你可以卖，绝对有人抢着买。钱的事不着急，你一周后再送来。」

    张小刀感动得都快哭了。「姐，你就是我亲姐啊！我以后一定孝敬你！」

    「不会说话就别说，滚蛋！」

    「哎，好咧，马上滚！」

    张小刀两口子拿着羊奶粉抱着孩子走了，余小鱼两口子也收拾收拾带着孩子准备睡觉。

    余小鱼帮两个宝宝洗好澡放在小床上，一边哄孩子一边问道：「你帮林爱珍了？」

    林爱华也没打算瞒着他，点头道：「看孩子面子吧，明天让肥仔给他送点米。」

    主要是她很不喜欢余四婶，推己及人，林爱珍在张家住着肯定也很不愉快。顺手帮她一把吧，就当做善事。

    肥仔再一次沦为工具猫，不但要帮主人哄孩子，还要负责送货。早知如此，那个项圈它还不如不要。

    肥仔送完米回来，四肢摊开趴在地上，说道：「你们什么时候走？把我也带上。你们都不在，我一只猫无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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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四章 区别对待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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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章 离别在即

    肥仔当然要带了，宝宝放在青冥境，总得有人看着，没人看着，有只猫也不错。肥仔可是仙兽中的老大，就算修为降了几个大境界，那些小弟们还是很服它的。

    「行，我们走的时候一定带你一起，让你去京城开开眼界。」

    肥仔得了这句承诺，立马就不累了，跳起来殷勤地帮着推摇篮，哄宝宝睡觉。

    没过两天，张小刀就来了。卖米的事他没敢让林爱珍知道，自己找个借口溜过来送钱。

    林爱华现在根本没把这三千元钱放在心上，随手往桌上一丢，问道：「壮壮怎么样？羊奶粉还吃得惯吗？」

    「吃得惯，吃得惯，这小子可爱吃了，每次都要吃一大瓶。」张小刀嘿嘿地陪着笑脸，说道：「姐，你们几时走？我送你们去车站。」

    张小刀怕林爱华怕得要死，竟然主动提出要送她？林爱华根本不信，不耐烦地说道：「有话就直说，谁有那闲工夫跟你兜圈子？」

    「嘿嘿，那我就直说了。姐，你那奶粉从哪儿买来的？能不能再给我点？我给钱，给钱！」

    羊奶粉是青冥境里养的羊产的羊奶，被林爱华用法术烘干制成了奶粉，外面哪儿有得卖。

    要不是看壮壮可怜，林爱华才懒得费这个劲呢。

    张小刀见林爱华不理，赶忙又掏出一叠子钱来，想往她手里塞，又有点不敢，只好放在桌子上。

    林爱华瞟了一眼，竟然有两百多。

    「看来你还挺大方的，买个奶粉都舍得拿这么多。」

    张小刀挠挠头，说道：「以后都不许再生了，我可能这辈子就只有壮壮这一个孩子，赚了钱不给他给谁花？看你家笑笑和欢欢长得那么好，我这不是也想跟着沾点光嘛。」

    林爱华毫不客气地收起钱，说道：「现在没有，等我去了京城给你寄。」

    张小刀千恩万谢地走了，林爱华把钱划拉到一起，问余小鱼：「咱们过些天就回京城，要不要给你家里留点钱？」

    余小鱼呵了一声，道：「不用了，他们有钱花。还有，我妈要是给你钱你就拿着，不用跟他们客气。」

    「谁稀罕！他们的钱，我花着不自在。还是你自己拿着吧，回头还给小红。」

    余小鱼只是笑笑，也不跟她争辩。

    原本他倒真想像媳妇一样把余家当成自己的家，把余老四和余四婶当成自己的亲人，但经过这个把月发生的事，他早就断了这个念想。

    余四婶根本没把他媳妇当成自家人，对自己再好又有什么用？

    他就是为媳妇来的，谁对林爱华好，谁才是他的亲人。

    「你出月子了，明天我带你跟宝宝去城里拍照吧。」余小鱼一句话就调动了林爱华的情绪，正好林爱国家的四胞胎也一周岁，干脆大家又挤进一辆面包车，开进县城去玩了一天。

    林爱民还是老样子，一个人住着个大院子，没对象，没人给他洗衣服，饭菜也不会做。不过他现在宁可去食堂凑合，就算饿死也不敢再让谁来给他做饭了。..

    一家人难得齐齐整整聚在一起，干脆跑去照相馆拍了一张全家福。

    别人家拍照都是一人抱个小孩，长辈坐在中间。他们家倒好，小孩子太多，差点抱不过来。

    满月照、周岁照、全家福都拍完，又拍了许多独照、合影，这一家子就占了半卷胶卷。

    余小鱼去交了钱要求加快，照片第二天就出来了。他又挑了几张好的请人放大，做了几个相框装起来挂在林爸林妈房里。

    老两口可高兴了，拿到照片就敲个钉子挂在了墙上。

    「妈，就快开学了，我们要提前去做准备，过两天就走了，你们自己在家多保重。」林爱华拉着老妈的手，有些不舍得走。

    林妈妈也不舍得女儿，拍着她的手，眼泪差点掉下来。

    她连忙转过头擦掉泪花，强笑道：「在外面要照顾好自己，别老使唤小鱼，有些事你也帮着做些。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他好，他肯定也会对你好，你要是老欺负他，说不定他哪天就生气不想搭理你了呢。」

    「他敢！」林爱华一瞪眼，见老妈拧着眉瞪着自己，又赶忙笑道：「好，我知道了，以后我也帮着做家务，不会累着你宝贝女婿的！」

    「傻孩子，妈还不是为了你！你现在可是两个孩子的妈了，又是大学生，做事可不能再任性了。」

    「知道了，妈。」

    跟老妈说完梯己话，林爱华又跟周雨桐躲在小屋里聊了好久。

    周雨桐跟林爱兵两人虽然工作了大半年，但都没什么积蓄，两家给的钱也只能让他们在大城市生活得体面一点，想像林爱华一样买房根本不可能。他俩在学校附近租了个小房子，筒子楼里的一间，总算也可以每天住在一起，不用各住各的宿舍了。

    林爱华问道：「在外面苦不苦？」

    「不苦，你哥对我可好了。」周雨桐提起林爱兵，就忍不住甜甜地笑了。

    他俩的爱情可是经过考验的，一点点生活上的困难，根本就不能影响他们的感情。

    林爱华把张小刀给她的钱拿出两千来，悄悄塞给周雨桐。

    「拿着，买个好点的房子。」

    周雨桐打开信封一看，吓了一跳。「你哪儿来这么多钱？」

    「小鱼培育出一种新品水果，学校奖励的。」林爱华的谎话张口就来。

    「学农学这么来钱？早知道我也报农学院了！」周雨桐羡慕了半天，还是把钱又还给了林爱华。

    「我不能要你的钱，说起来你还是我妹妹呢，哪有当嫂子的占妹妹便宜的。你们在京城也不容易，现在又有了宝宝，还是你自己拿着买个房子吧。」

    「我们已经买了，四合院，超大，还带后花园。等下我把地址给你，你跟我哥有空了可以过去玩，我全程接待，带你们好好在京城玩几天。」

    周雨桐都被她的大手笔惊呆了，见她真的不缺钱，终于把钱收下，道：「好吧，当我借你的，有钱了我马上还你。」

    林家这边温情脉脉，余小鱼在余家却一阵阵心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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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五章 离别在即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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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回京城

    余四婶也舍不得儿子，拉着余小鱼的手，眼泪都差点掉下来。

    「儿子，你跟爱华两个要上学，还要带两个孩子，这日子可怎么过啊！要不你把孩子放家里吧，我跟小红来带。」

    她倒是出于真心，想帮儿子分担一点，但余小鱼怎么可能答应。真把笑笑和欢欢留在这里，他怕媳妇会掐死他。

    「不用了，妈，我们在京城有房子，就在学校旁边。等过去了我就请个保姆，请两个，一个做饭洗衣服，一个帮着带孩子。我跟爱华课程都不紧张，可以经常回去看看。」

    余四婶还是第一次听儿子说他在京城买了房，又是欢喜又是担心，说道：「你这孩子，买房这么大的事怎么不跟家里说一声？借债了吧？还欠多少，妈给你想想办法。」

    「没花多少钱，我之前偷着做了点生意，存款正好够了。妈，你就放心吧，我那边都安排好了，不会让你孙子孙女受罪的。」

    余四婶想了想，回屋去一通踅摸，拿出个小布包来，都塞到余小鱼手里。

    「这是四百元钱，有你上次给我的，还有妈这半年攒的，都给你拿着。」

    开学时余四婶已经把家底都掏空了，队里又没分红，这钱绝对都是余小红每个月辛辛苦苦做手工攒下的，却被余四婶毫不犹豫地全都拿了出来。

    她倒是巴心巴肝地向着儿子，可小红呢，在她心里哪儿还有半点地位。

    余小鱼终于明白媳妇为什么叫他把钱接了转头再交给小红了。不这么干，余小红在这个家里就是一头老黄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血，连句好话都得不到。

    虽说余四婶这么做全都是为了他，但余小鱼宁可她别这么干。都是自己怀胎十月辛苦生下的孩子，怎么因为性别不同，待遇就天差地别呢？

    小红生长在这个家里，过得实在太苦了！他以后一定对笑笑和欢欢一视同仁，绝不向余四婶学，剥削女儿，贴补儿子。

    余小鱼的心思只在一转念间。他伸手接过钱，还是没忍心全拿走，抽出几张来递给余四婶。

    「我就拿个路费，其他就不用了。」他的话在嘴边滚了一圈，还是忍不住说道：「妈，小红挺不容易的，你以后对她好点。」

    余四婶警惕地说道：「小红找你告状了？」

    「没有，你想到哪儿去了。」

    实在没法沟通，余小鱼拿着钱转身想走，余四婶又拉住他，追问道：「京城的保姆很贵的吧？一个月要多少钱？」

    余小鱼也不敢多说，生怕她又起幺蛾子，只参照林家给安姨的钱说道：「一个月也就二十，跟这儿差不多。」

    「二十！两个不就要四十！」余四婶还是惊呼起来，毅然决然地站起身说道：「不行，这个钱不能给别人赚。妈在家也挣不到多少工分，不如跟你们去京城。不就是做饭带孩子嘛，妈也能做。」

    余小鱼被她吓得不轻，赶忙拦住：「你不能去，你去了家里可怎么办？」

    「家里有你妹妹呢。叫她白天去上工，晚上再做手工。反正有电灯，不怕看不见。」

    余小鱼就算带只猫也不想带余四婶过去。就凭她那抠搜又爱挑刺的劲儿，真让她掺和进自己的家，恐怕家里就要被搅得鸡犬不宁了。

    「你还是别去了。两个孩子，你一个人带不了，就算你去了，我还是得再请一个人，还耽误你年底分红，何必呢。」

    「我怎么带不了？孩子那么小，往床上一放，饿了就吃点奶，能有什么要做的？妈去给你做饭洗衣服，不比保姆更尽心！」

    余小鱼知道跟她说理说不通了，只好跟她算账。

    「一学期不月，就算省了一百的保姆费，你去的话还得搭上车票钱，能相差多少？半年不上工，年底分红肯定没你的份。小红白天上工的话，晚上又能做多少，这又差了不少钱。一正一反，可就损失好几百了！」

    这么一说，余四婶立马就听懂了。她也没想到儿子会虚报路费，只是为了阻止自己跟着去京城，只是感叹道：「唉，上大学可太不容易了。想想你们两个在京城，还要带着两个孩子，妈的心就揪在一起，担心得夜里都睡不着。」

    睡不着余小鱼也不可能带上她，他可不想给自己找不痛快。

    好不容易安抚好余四婶，余小鱼差点出一身汗。

    也不知道别人家儿子是怎么做的，他怎么觉得自己这么难呢。

    找个机会，他又把钱给了余小红，余小红死活不肯要，说是留给两个宝宝买奶粉。

    余小鱼也没强求。照小红这性子，拿了钱，最后又不知贴补给谁了呢，还是自己帮她存着吧。

    把两家的家长安抚好，两人又收拾了一通行李，八月底，要开学了。

    余小鱼开着车把林爱兵夫妇送到火车站，约好到学校后写信报个平安，两厢挥手告别。

    火车开远了，两人抱着宝宝回到车里，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车一收，驾起飞剑腾空而起，瞬息之间又回到了京城。

    笑笑和欢欢还是第一次飞在高空中呢，有爸爸撑起的灵力护罩，一点风都吹不着，只看到脚下景色不停地变幻。

    笑笑两眼发亮地看着底下，紧紧地抱住爸爸的胳膊，欢欢却在林爱华的怀里开心地直扑腾。精华书阁

    「别乱动，掉下去我可不管！」林爱华在他的小屁屁上拍了一下，欢欢却一点不在意，兴奋地啊啊直叫。

    两人直接降落在王府大院，欢欢还意犹未尽地往天上直指手，想要再飞一次。

    「下次飞，咱们先回家。」余小鱼笑着哄两个宝宝，肥仔也从青冥境里跳了出来。

    「这里不错嘛，地方真大！」肥仔又回到主人身边，高兴地在大院里撒着欢地跑。

    有结界保护着，院子里根本没进什么灰，余小鱼一挥手，就把屋子打扫干净，说道：「好了，咱们到家了。快进屋，我去给你们做饭。」

    林爱华看着院墙冷笑一声，道：「有人来过。我去给宝宝喂奶，你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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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六章 回京城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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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七章 开启科研之路

    林爱华把两个宝宝抱进房间，打水给他们擦手擦脸，一手抱一个喂奶，一时也顾不上家里被谁窥探过了。

    余小鱼见媳妇不需要他帮忙，干脆站在门外双手掐诀，阖上双目。灵光闪动间，通过大阵看清了过往的一幕幕。

    安教授来敲过几次门，没人应答，他摇头叹息着走了。

    之后安娜独自来了，敲门，还是没人，她踹了大门几脚。

    第二天，安娜带着两个高个子男生过来，扛着一架梯子想要翻墙，却触动禁制，被弹了出去。

    好在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其他修士，都是些普通人，只是开启了防护，没有反击，不然那几个人怕不是要立刻灰飞烟灭。

    之后，安娜又来过一次，垫了几块砖头想要爬高点往里偷看，还是被弹飞出去。

    这个月，除了偶尔路过的邻居，只有几只野猫来过，都被挡在了高墙外。

    余小鱼探查清楚回到屋里，两个宝宝已经在林爱华臂弯里睡着了。

    她脸上带着浅笑，轻轻地哼着歌，微微晃动着胳膊，满脸的柔和慈爱，看得余小鱼都呆住了。

    「媳妇……」

    「轻点，宝宝刚睡着。」林爱华把两个宝宝轻轻放到小床上，叫肥仔过来看着，这才跟他一起走出去，问道：「谁来过了？」

    「安教授和安娜，不过他们不是一起来的。」

    安教授来肯定是为新型蓝莓的事，至于安娜，不用想也知道她没安好心。

    不过林爱华也没多说什么。两人结婚快一年，孩子都有了，难道彼此这点信任都没有吗？余小鱼是什么人，怎么可能看得上安娜。

    「安教授估计是等急了。等下吃完午饭你去见见他，我在家陪宝宝。」

    余小鱼也很想知道自己第一次培育出的新品蓝莓有些什么特点，当即点头道：「好，我先给你做饭。」

    林爱华最近没有节食，她一直坚持母乳喂养。

    虽然青冥境里养了奶牛和奶羊，但林爱华还是更喜欢亲自哺乳。宝宝躺在她怀里吃奶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了，能把她的心萌化，她很享受这样的温情互动。

    这是他们回到新家的第一顿饭，家里没有外人，余小鱼也就不再隐藏实力，直接用法术洗菜切菜，以仙火烹饪。没两分钟，一桌美味的饭菜就摆到了饭桌上。

    林爱华一口菜一口饭，吃得赞不绝口。

    「慢点，都是你的。」余小鱼照例每样浅尝几口，好吃的全都留给媳妇，媳妇吃完的再由肥仔来打扫，全都消灭干净。

    继情报员、打手、送货员、保姆之后，肥仔又多了一项新功能，剩菜处理器。精华书阁

    肥仔一点都不计较是不是剩菜。青冥境里产的灵食，仙君亲手以仙火烹制，就算放到仙界也是难得一见的美味，现在可以让它敞开了吃，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吃完饭，余小鱼陪媳妇在园子里溜达了一圈消消食，才推着自行车骑去学校。

    安教授的家他去过，就住在学校教师宿舍楼。

    余小鱼敲门，门打开，露出一张青春靓丽的俏脸。

    「余小鱼，你可算回来了！」安娜脸上原先的不耐立马消失，热情地把他让进客厅，对里面叫道：「爸，小鱼来了！」

    她叫得有些过于亲热，余小鱼只是礼貌地点点头，站在客厅里没动，也没去沙发上坐。

    没两分钟，安教授的房门打开，他穿着一件汗衫就跑了出来。

    「小鱼，你回来了！」安教授热切地握着他的手，兴奋地说道：「太好了，总算等到你了！」

    「快坐！安娜，切个西瓜过来。」

    余小鱼连忙说道：「不用了。安教授，我跟媳妇刚回来，听邻居说你去找过我，一吃完饭我就马上过来了。」

    安教授听他提起媳妇，才想起林爱华生孩子的事，有些尴尬地挠挠头，问道：「林同学生了？男孩女孩？」

    「一男一女。」余小鱼也想矜持一点来着，不过提到自己的两个宝宝，还是忍不住咧开嘴笑了。

    「哟，龙凤胎呀，恭喜恭喜！」

    安教授在柜子里一通翻找，拿出两个大铁罐子来，说道：「这是我一个学生给我的奶粉，拿回去给林同学吃。哺乳期，营养一定要跟上。」

    「不用，我家里有。每天我都给她炖汤，荤素搭配，肉蛋奶、水果都不缺，这奶粉还是留着您自己吃吧。」余小鱼哪好意思收老师的东西，赶忙推辞。

    安教授也不擅长这一套，余小鱼坚决不要，他也只好把奶粉放在桌子上，催着安娜去切西瓜来。

    这下余小鱼也不好再说不要了。三人坐在沙发上吃了几块西瓜，还是安教授忍不住，抢先问道：「小鱼，你家里的蓝莓长势怎么样？」

    余小鱼道：「我们走了两个月，家里也没人浇水施肥，不过看起来影响不大，结了不少果实。您的那一棵呢，长得怎么样？」

    安教授叹息道：「也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那棵蓝莓被我种在果园里精心养护，却一点都没长，扦插的枝条也没一棵成活的。」

    「小鱼，我没看错的话，你这棵应该是北高丛蓝莓跟什么浆果类授粉培育出来的吧？你第一个种的，了解它的生长习性吗？」

    安教授真不愧是种植类的专家，一开口就直中要害。

    为了培育这株蓝莓，余小鱼也是下了大力气的。

    蓝莓果树是余小鱼随便找的。催生龙鳞果至开花期后，掐下雄蕊给蓝莓授粉，结出果实，取出种子，再在青冥境内种下，继续催生。

    如此反复试验了好几次，才培育出口感和灵气含量最适宜的果子。

    这过程，说了安教授也不可能相信。

    果子成熟后他挖了一棵送给安教授，另外的就一直没再多管，这会儿哪里说得出它有什么习性。

    余小鱼也没犯怵，淡定地笑道：「教授，我才是大一的新生，没学过对应的课程。这果树就是我无意中培育出来的，还不算稳定。如果您不嫌弃，我想跟您一起研究，培育出成熟的植株。」

    「好，太好了！这种蓝莓的经济价值十分高，要是培育成功，我给你记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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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八章 老学痴

    安教授说得兴奋，连西瓜也不想吃了，拉着余小鱼现在就要去实验田。

    安娜眼睛一转，也擦干手站起来：「爸，我跟你一起去吧。小鱼同学还没学过怎么做实验，我给你们当助手。」

    学校还没开学，助手确实不太好找，安教授也没多想，点头答应了。

    几人下楼，安娜不去坐安教授的车，偏跳到余小鱼的后座上，笑道：「我爸年纪大了，给他省点力气。」

    这借口找得好，余小鱼也无话可说。

    不过，安娜的手悄悄搂住他的腰时，余小鱼瞬间皱起眉头。

    媳妇的小手令他迷醉，别人的，只会让他感觉恶心！

    余小鱼不动声色的用灵力将她的手隔开，故意从一块石头上压过去。自行车一颠，余小鱼使个巧劲，安娜顿时坐不稳，从后座上摔了下去。

    她条件反射地用手撑地，痛得啊了一声。

    安教授停下车回头，皱眉道：「怎么回事？怎么摔下去了？」

    安娜忍痛爬起来，扁着嘴直抽气：「车颠了一下，我没扶稳。」

    安教授下车过来看看，说道：「手上的皮擦破了。疼吗？要不你还是回去擦点酒精吧，别感染了。」

    余小鱼在一边自责地说道：「对不起，安教授，都怪我没骑好。还是让安同学回去吧，我陪您去就行了。」

    两个人都叫安娜走，她的倔脾气发作，偏不肯就这么离开。现在走，什么好处都没得到，还白摔了一下，凭什么？

    她收起眼里的泪花，笑道：「没事，就是点擦伤，用水冲冲就行了。赶紧走吧，别耽误正事。」

    安娜又跳上余小鱼的后座，可余小鱼就像长了后眼一样，只要她一伸手，还没碰到衣服呢，自行车必定颠一下，吓得她赶紧抓紧车架。这么反复几次，安娜再傻也明白了，余小鱼就是故意的，故意不让自己碰他。

    气死了，这么帅的男人，竟然是根不解风情的木头！安娜气鼓鼓的跳下车，看到余小鱼的那张脸，又什么气都消了。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啊！长得好看，又有钱，还有本事，这么好的男人，为什么不是自己的？

    林爱华来京城上学前户口一直没动过，安娜查过她的档案，就是一个小地方来的村姑。她凭什么能拥有这么完美的男人？

    不服气的不止安娜一个，不过别人只是稍稍感觉遗憾，大不了在背后说几句酸话，敢想敢干的就只有她这么一个奇葩。

    进了实验田，安教授直奔他的宝贝蓝莓，余小鱼也认真了起来。

    这株蓝莓只有不到一米高，被单独种在栅栏里，上面盖着遮阳棚，旁边放着许多检测仪器。

    安教授先去查看一遍，让余小鱼和安娜记录数据，又戴上白手套摘下一枚果实，说道：「小鱼，你尝尝看，跟你家里的果子口感一样吗？」

    口感肯定不一样。这棵蓝莓被种在这里，没有带灵气的土壤，也没有灵泉水来浇灌，还活着已经算是安教授专业过硬了。

    安教授工作起来别的什么都顾不上了，真的只把女儿当成个助手，把余小鱼当成什么都不懂的学生。

    三人在果园里停留了几十分钟，余小鱼听教授讲解了许多专业知识，感觉豁然开朗。

    真的不能小看凡人，他们虽然没有法力，却有几千年积累而成的经验跟智慧。余小鱼相信，要是把两棵母株都交到安教授手里，他肯定能做得比自己还好。

    可惜，龙鳞果是仙界异种，无法在人类世界存活，安教授也帮不到他。

    既然如此，那就只好他再努力一点，多学些专业知识了。

    安教授讲了许多，余小鱼全都听懂了，还学会了操作实验室里的一些仪器，可把他高兴坏了。

    「小鱼，你是我教过最有灵气的学生！你好好学，不要局限于书本，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随时来问我！」

    余小鱼虚心受教，果然问了几个问题，正搔到安教授的痒处，当场就把他拉到地里现场教学。

    安娜被晾在一边，两人都把她给忘光了。精华书阁

    她气得跺跺脚，抬头看看天上的大太阳，只好自己找个遮阳棚躲在下面。

    又过了个把小时，余小鱼记挂家里的媳妇和宝宝，这才停止提问，对安教授说道：「教授，今天就先学到这儿好吗？我得回家看看孩子。」

    安教授恍然惊醒，连连道歉：「我一时高兴忘了时间，耽误你照顾家庭了。你快回去吧，明天你在家吗，我想去看看你家里的那棵蓝莓，做个对照。」

    谁能忍心拒绝一位满心满眼都是学术研究的老教授呢？

    余小鱼当即点头道：「我现在就有空。您要是不累，可以跟我一起回去。我家里还种了葡萄和西瓜，都成熟了，请您品尝点评一下。」

    「哈哈，好，好，我们这就过去！」

    安教授说着，背起自己的实验包，带上简单的工具，真的要去看看余小鱼的果园。

    师生二人一边讨论着问题一边往外走，把在遮阳棚里躲太阳的安娜忘到了九霄云外。

    安教授是真的忘了，余小鱼嘛，当然是故意的。

    这里离宿舍楼又不远，走回去呗。

    两个男人蹬上自行车一溜烟的跑了，等安娜反应过来追上去，只看到他们有说有笑的背影，叫破喉咙也没人理她了。

    余小鱼走到半路上就先传音回去，林爱华把家里一些太显眼的东西收进青冥境，又把宝宝带了出来。

    笑笑和欢欢早对这样自由切换的场景免疫了，只要有妈妈在，他们就什么都不怕。

    林爱华刚把宝宝在小竹床上放好，吩咐肥仔老实一点别吓到客人，余小鱼就回来了。

    两人放好车，径直奔向后花园。

    幸好睿王府地方大，经得起折腾，后院有大片的空地可以随意发挥。把一些名贵花木移开，余小鱼愣是整出了一片果园。

    他这半年的农学也不是白学的，果园被他打理得十分齐整。八月底，许多果子都成熟了，红彤彤金灿灿挂在树上，安教授的眼睛却直盯着架子上的葡萄，整个人都看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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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八章 老学痴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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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九章 给仙兽们当月老

    这，这是巨峰？不，不是，比巨峰大多了！」

    安教授连放大镜都不用拿了，直接凑过去用手捧住垂挂下来的一串巨大的葡萄，震惊得不知说什么才好。

    这是余小鱼前段日子培植出来给媳妇解馋的，布置果园时从青冥境里挖出两株，替换了原先的品种种在园内，如今正好成熟，一串串紫黑发亮，大得好像乒乓球。

    余小鱼见安教授感兴趣，忙过去摘下一串，洗净装在盘子里，放在园中的石桌上。

    「安教授，您尝尝。给点意见。」

    安教授捏起一颗葡萄，迫不及待地放进嘴里，顿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清甜柔和，浓浓的葡萄芳香，却不腻人，真是回味无穷！

    「好吃！肉质细腻，含糖度极高！小鱼，这又是你自己培育的新品种？」

    余小鱼也不想承认，可是，他不认的话，怎么交代这些水果的来历呢？媳妇还想要借着老师的手推广农产品呢。

    「也不算是我培育的吧，只是从前在乡下时种着玩的，带到京城来之后不知怎么的就长了这么大。」

    吃完葡萄，余小鱼又请安教授品尝了园子里的苹果、黄桃、西瓜、香瓜和草莓，把安教授都给吃撑了。

    读书人的胃都小，但这些水果的味道太好了，安教授又不舍得放过。不尝尝味道如何，估计他今晚别想睡觉了。

    都是些北方常见的水果，但味道却比他吃过的任何一种稀有品种都好。看着余小鱼的果园，又看看长势明显比自己实验田里那棵好太多的蓝莓，安教授陷入了沉思。

    「小鱼啊，你这里的果子都长得太好了，应该不是品种问题。我想把你园子里的水土取个样回去化验一下，说不定能找到根源。」

    余小鱼暗暗给安教授竖起大拇指。

    专家果然是专家，仅凭肉眼就能发现问题的关键。

    他很爽快地点头，道：「好。要怎么做，您教我。」

    安教授指导着余小鱼取了几份样本，放在密封袋里做好标识，余小鱼又拿只篮子过来，每样水果都摘了一下，让安教授带回家去慢慢研究。精华书阁

    安教授急着回去做化验，余小鱼的花园虽美，他却再也无心观赏，提着篮子夹着包起身就要回实验室。

    走到门口，他老人家才想起林爱华刚生完孩子的事，为难地说道：「按理说，你孩子还小，我不该还没开学就叫你去学校，但这些样本都是取自你的果园，我还是希望你能参与进来……」

    余小鱼感激地点头：「谢谢教授的提醒，我会去的。明天中午吃完饭我去实验室找您。」

    「好，好！照顾好林同学和孩子，生活上要是遇到什么困难就跟老师说，我尽量帮你解决！」

    送走安教授，林爱华也现身走了出来。

    「你们老师可真够拼的，暑假都不休息。」

    余小鱼搂住媳妇的肩，说道：「也不能怪他心急，社会形势刚刚好转，百废待兴，有能力的人都不愿再独善其身，何况他还是学校的系主任。」

    「媳妇，我们培育的一些粮食和水果没有灵气就会逐渐退化，在外界自然环境中根本无法存活。我想跟安教授系统学习一下培植技术，搞点真正有用的东西出来。」

    林爱华点头：「好呀，这个我有经验！我培育的金鸡二代已经开始造福家乡了，你一定也行的！」

    提起金鸡二代，林爱华立马受到自己的启发。她不就在读畜牧系吗，老师也讲了不少育种、繁殖方面的知识，何不学以致用，改良一下家禽家畜的品种。

    哈哈，林爱华又找到了一件可玩的事，不但能自己玩，说不定还能造福全人类呢。

    「走走走，去书店，买些专业书回来，我要研究育种学！」

    两个宝宝又被移进了青冥境，每人给他们一个奶瓶自己抱着。饿了就吃，困了就睡，有事找肥仔，爸爸妈妈要去为造福人类而读书了！

    两人开着车把京城逛了一圈，扫荡了所有书店，把能找到的专业书全都买了回来，头靠头坐在草地上看书。

    以他们两个的能力，看书比扫描还快，稍稍翻看一遍，就把书中的内容全都记下来了。

    那时候的人都很实在，能出书的人基本都不会藏着掖着，搞什么留一手、藏绝活儿这一套，读完小山一般高的一摞专业书，两人都受益匪浅，对视着深深出了一口气。

    好在他们有青冥境，好在他们有灵力。之前搞的那都叫什么呀，根本是误打误撞，能成功完全靠运气。

    「看完了，休息一下。明天我还是得去找安教授，有些事，光看书是学不会的。」余小鱼放下书本，也把媳妇手里的书拿了下来。

    「好，先哄宝宝睡觉，等他们睡着，我也要开始做实验了！」林爱华的笑容逐渐开始邪恶起来。

    余小鱼忍不住打个冷战。「媳妇，你想干嘛？」

    林爱华白了他一眼，道：「还能干嘛，当然是促进仙界养殖业繁荣发展！」

    这一晚，肥仔的小弟们又遭罪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福利？

    主人搞来一大批鸡鸭鹅、猪牛羊，主动当起了月老，给它们两两配对，还像模像样地建起圈舍做了记录。

    老天呀，谁来救救它们这些大宝贝？堂堂仙兽，真的要沦为播种机器吗？

    在老祖和仙君的双重威压之下，仙兽们敢怒不敢言，只好努力干活儿，先保全自己才是王道。

    牲畜繁殖可没法催生加速，林爱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给它们打上记号做好记录。想要知道繁育结果，恐怕至少等半年。

    林爱华来了兴致，每天除了带宝宝，其他的时间都用来读书。把外面买来的书读完，她又跑到图书馆，站在书架前一看就是几个小时。

    还没开学呢，就有学生来图书馆看专业书，还是畜牧系的，这事很快传到了畜牧系主任的耳朵里。

    这天，林爱华看完书，刚想找个地方给宝宝们喂奶，一个矮矮胖胖的女人突然拦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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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九章 给仙兽们当月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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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 受邀培育家猪

    你是林爱华，何老师班上的，我没说错吧？」女人笑眯眯地说道。

    林爱华看她眼熟，想了一下，问道：「你是汪主任？」

    女人哈哈大笑，轻轻拍拍她的肩：「真是个聪明孩子。你怎么认识我的？」

    「我在学校宣传栏看到过你的照片。」

    汪主任满意地点头，对她招招手，道：「我们边走边说。」..

    走在学校的林荫小路上，林爱华一边用神识联系肥仔让它先给宝宝喂牛奶，一边跟汪主任说话。

    汪主任性子比较爽利，说话不喜欢兜圈子，再加上看林爱华顺眼，毫不掩饰地夸了她一通，又说道：「你很聪明，也很认真。像你这样怀孕、生孩子都不能影响求学的新时代女性，正是社会和学校需要的榜样。怎么样，宝宝多大了，一个人带孩子累不累？」

    林爱华不知道她到底是个什么目的，微微笑道：「我不是一个人带孩子。我爱人也在本校读书，不过他在农学系。他也是一边学习一边照顾家庭，现在正跟着安教授研究新品种蓝莓呢。」

    汪主任停下脚步，好奇地问道：「你爱人？也是这一届的新生？」

    「对，他叫余小鱼。」

    「哦，是他，听说过。」汪主任这下更高兴了，说道：「你们两个也算是相互扶持共同进步了。余小鱼跟着安教授搞项目，你有没有兴趣也加入新项目的研究？」

    林爱华正嫌自己摸索太慢呢，谁知立马就有专业人士送过来要指导她，哪有什么不乐意的。

    她连忙点头，道：「非常荣幸！」

    汪主任见她答应得干脆，顿时对她好感倍增，笑道：「走，去我办公室，我跟你好好讲讲。」

    畜牧系最近新增了一个研究项目，由汪主任亲自带队，正在招募成员。林爱华入学成绩最高，上学期每科考试几乎都是满分，再加上这些天每天都泡在图书馆里看书，正好落进了汪主任的眼里，想让这个聪明又勤奋的女孩加入进来。

    这个项目要是研究成功，绝对是大功一件，每个参与的学生毕业后都会分到最好的单位。让林爱华参加，也算是她对后辈的一种扶持吧。

    汪主任自己当初就是顶着家庭压力一边工作一边带孩子，太知道女人的苦了。可是她从林爱华身上半点负面情绪都没看到，只看到她的勤奋上进与开朗豁达。汪主任欣赏林爱华，愿意为她小小地开一道方便之门。

    两人说好了项目研究的事，汪主任又笑眯眯地问道：「开学后你就要参与进来了，到时候会占用许多课余时间。怎么样，家里有没有什么困难？孩子要怎么带，你想好了没有？」

    林爱华能有什么困难，孩子，她完全可以随身带。

    当然，话可不能这么说。

    林爱华笑道：「谢谢主任关心，我家里没困难。孩子的话，我请个保姆带着就行，他们很乖的。」

    「他们？你几个孩子？」汪主任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林爱华是放假后生的，除了安教授，别人还不知道她一下生了两个呢。

    「两个，龙凤胎。」林爱华笑得有些得意。

    汪主任内心出现了一秒的犹豫，生怕林爱华会被孩子拖累得精力不济影响了工作，但看着她自信的笑容，汪主任又努力掐灭了那一点点苗头。

    「辛苦了！趁着还没开学你先休息几天，把家里安排好，等开学马上就会忙起来了！」

    「谢谢，我会的。」

    林爱华拿着汪主任推荐的书单又跑了一趟图书馆，把书借回家慢慢读。

    余小鱼回来时，就看到他媳妇半靠在躺椅上，身披点点细碎的光影，认真读书的样子。

    两个宝宝还不会翻身，都被林爱华放在小床上自己蹬着小脚丫玩耍，看到爸爸回来，欢欢立马着急地伸出小手，啊啊叫着，力争抢在姐姐前面被爸爸抱起来。

    余小鱼放下手里的东西，跑过去抱起欢欢亲了亲，又抱起笑笑，一手一个逗了他们好一会儿。

    林爱华看着他们亲子互动，嘴角噙着一抹浅笑，懒懒地翻着书页。

    等两个宝宝玩够了，余小鱼才把他们放回小床上，问道：「媳妇，在家闷不闷？马上开学了，不如我们出去玩两天？」

    「不玩了，我有件事跟你说。」

    林爱华把汪主任邀请自己参加家猪培育项目的事说了一遍，余小鱼点头笑道：「这是好事呀，正好你可以跟着几位老教授好好学学，省得自己在家瞎搞。」

    「瞎搞？你竟然说我是瞎搞？！」林爱华伸手扭住了他的胳膊，余小鱼立刻求饶：「媳妇我错了，你不是瞎搞，你正在进行一项伟大的研究，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

    林爱华这才满意地松开手。「算你识相。」

    两人打闹，笑笑和欢欢看得津津有味。见妈妈松手了，欢欢还不满意地指着爸爸啊了几下，催着妈妈继续扭。

    「你们两个小家伙也太没良心了。妈妈打爸爸，爸爸痛痛！」余小鱼做个夸张的表情，两个宝宝笑得更欢了。

    一家人笑闹了许久，两个宝宝都睡着了，林爱华把他们放进青冥境让肥仔看着，这才跟余小鱼正经说话。

    「我们两个下学期都会很忙，笑笑和欢欢怎么办？是继续放在青冥境里，还是请个保姆回来带？」

    放进青冥境当然更方便，但孩子会长大，笑笑和欢欢更是比别的宝宝更加聪明。等他们会说话了，很可能会暴露两人的秘密。

    两人商量了几句，最终还是决定请个两个保姆回来带孩子。

    笑笑和欢欢总不和外人接触也不好，长大后会不合群的。

    除了父母，保姆就是和孩子相处时间最长的人了，一定要好好挑选。两人十分重视，一起去居委会找人。

    居委会的大姐听他们说了诉求，马上热心地做了登记，第二天，就带着两个人过来敲门。

    两人挑剔得很，看过后也不说行不行，只请大姐帮着多找几个，好好挑一挑。大姐原先还有些不乐意，口袋里突然被塞进几张大团结，她立马就笑开了花，两天带来了三拨人，随林爱华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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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 两个保姆

    可能是受了余四婶的影响，林爱华本能地有些排斥年纪太大的老阿姨，跟余小鱼商量了一下，挑中一个十多岁的小姑娘和一个三十岁的小嫂子。

    小姑娘名叫秋叶子，爸妈身体都不好，还有个弟弟在读书，她实在不忍心拖累家庭，明明考中了高中也不肯去上，跑到居委会去求人帮她找个工作。

    正是知青返城的高峰期，哪有什么工作给她一个初中毕业的小女孩。正好林爱华两口子要找保姆，居委会大姐也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推荐了她。

    林爱华倒不在乎她年纪小没经验，她看中的是人品。令平常人困扰不已的家务，对她来说不过就是挥挥手的事，保姆的主要任务是带好笑笑和欢欢，自然要找个温柔善良的。

    秋叶子能为了弟弟的前途自己辍学，肯定是个心软的，不会欺负小孩子。

    小嫂子姓夏名春花，家住得也不远，自己家有两个小孩，都可以交给婆婆带。原本她也想去工厂上班，但她的户口还在农村，城里不给安排工作，只能出来打零工，能当保姆，反倒算是一项稳定的好活计了。

    夏春花为人倒是活泼伶俐，又有带孩子的经验，林爱华很满意。

    他俩找保姆的初衷也不过是为了让笑笑和欢欢多跟人接触，不用整天呆在青冥境里，玩伴只有一只猫。两人能干些什么活儿不要紧，只要白天带好孩子就行。

    林爱华选定了夏春花和秋叶子，把两人带进正院，让她们见了笑笑和欢欢，说道：「这就是你们要带的孩子。」

    夏春花会来事，立马笑道：「太太你可真有福气，一下子儿女双全了！这两个宝宝真可爱，每天看着他们，干什么活儿都不累了！」

    秋叶子试探着伸出一根手指，摸摸笑笑的小胳膊，她一点都不排斥，还咯咯地笑了。

    「她笑了，好可爱！」秋叶子兴奋地抬头，又不好意思地垂下眼帘。

    既然笑笑和欢欢不认生，林爱华当即决定，就用她们了。

    「你们每天早上七点半之前过来，我跟孩子爸爸要上学，不能迟到。」

    秋叶子和夏春花都点头。这个时间对她们来说不算太早，还可以在家做好早饭再出来呢。精华书阁

    「下午的话，我们俩只要有一个人到家你们就可以走了，最晚也不会超过晚上六点。一周工作六天，每个月工资三十，月底支付。」

    三十，对保姆来说真的不少了，秋叶子根本没想过能拿这么多。她不安地问道：「只要带孩子吗？林太太，要不要我帮你们做晚饭？」

    林爱华不太听得惯林太太这个称呼，皱眉道：「你还是叫我林姐吧，林同志也行。夏嫂子，你比我们都大，就叫我小林，叫他小余。」

    夏春花倒不纠结于称呼，她只关心自己的工作职责。

    「行，小林。时间上我肯定没问题，不过，你家这么大，我跟小秋还要带孩子，恐怕打扫不过来呀！」

    林爱华跟余小鱼相视一笑，道：「不用你们打扫，也不用洗衣服做饭。你们只要带好笑笑和欢欢就行。」

    夏春花明显松了一口气，爽快地点头道：「带孩子我最拿手了，保证给他们养得白白胖胖的。」

    秋叶子也赶忙学着夏春花的样子保证道：「我肯定会照顾好两个宝宝的！」

    接下来，林爱华给两人讲了一下笑笑和欢欢的生活习惯，又指给她们放宝宝专属物品的地方，带着她们跟两个孩子熟悉了一天。

    这两人就算是正式上班了，一直呆到晚才回去，说好了明天一早就来。

    为防意外，林爱华的神识一直监视着二人，看她们各自回家，跟家里人说了当保姆的事，又听了她们两家各自的对话，全都没发现任何异常，这才算是放了心。

    余小鱼也一直陪着，见媳妇收回神识，他懒懒地笑道：「你也太小心了吧？」

    「你懂什么？为了宝宝，怎么做都不算过分。对吧笑笑，对吧欢欢？」

    笑笑和欢欢也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反正妈妈笑，他们也跟着笑就对了。

    又陪着保姆在家带了两天孩子，安排好两人中午吃饭的事，见她们完全适应了，跟笑笑和欢欢都相处得很好，林爱华终于是放心了。

    新学期开始，她跟余小鱼都有许多事要做，家里只能交给肖春花和秋叶子了。只要她们好好带孩子，林爱华肯定不会亏待了她们，如果她们起了什么坏心，那么，迎接她们的将是林爱华此生最严厉的报复。

    笑笑和欢欢是她的逆鳞，动了孩子，比动她自己后果更严重。

    当然，她也不是真的一心扑在学业上，完全放心地把自己的心头肉交给两个陌生人。整个王府大院都在她的神识监控之下，府外布着大阵，府内还有她的终极大杀器——肥仔！

    林爱华把肥仔叫过来，反复叮嘱它在自己不在家时照顾好笑笑和欢欢。

    肥仔听了半天，不耐烦地打了个哈欠。

    「找保姆干嘛？你把笑笑和欢欢放在青冥境，我给你带得好好的！」

    「你懂什么？我们要做社会人，不能做死宅！行了，就这么说定了，保姆带孩子，你看着保姆。」

    肥仔拗不过主人，只好点头道：「行行行，你对，你都对。不要我带正好，我还懒得费劲呢。天天给你带宝宝，我都没空出去浪。」

    「要浪你晚上去浪，外面小野猫多的是。」林爱华说完，又逗两个宝宝去了。

    生活开始走上正规。白天，两人在学校上课，参与各自的项目研究，晚上放学后，马上赶回家洗衣做饭带孩子，还要在青冥境里搞点自己感兴趣的研究，实在是太充实了。

    每天晚上孩子睡了，肥仔也溜出大院满京城游荡，就是他们两个的交流时间。

    林爱华一边翻看自己的笔记，一边随口问道：「你那边怎么样？研究出点什么没有？」

    余小鱼一边修剪枝条一边答道：「还不错，安教授找到一种更适合本地气候的母本，准备进行新一轮研究。你呢？你那边进行到哪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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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人性

    林爱华耸耸肩，说道：「真是活久见，我想都没想过，猪竟然也有这么多品种，还各有各的特点。这几天老汪正带着我们打扫猪圈呢，已经养了不少本土猪，听说还要从国外再进口几头。」

    「目前国内的猪大多体型偏小，出栏时间长，我们的任务就是在三年内培育出抗性强、肉质好，易繁殖的新品种。」

    林爱华说得来劲，又跑去她的兽栏查看，也忘了再去问余小鱼那边的情况。

    余小鱼的嘴巴张了两下，还是把嘴边的话咽了下去，换了个话题。

    「我已经找了几家报纸登了寻人启事，留的学校的联系电话。不过，人海茫茫，又过了这么多年，想要找到真正的余小鱼恐怕很难。媳妇，要是一直找不到，你打算怎么办？」

    离开南坪大队，林爱华根本记不起余四婶这个人，听余小鱼提起，她无所谓地耸耸肩：「随便吧。只要她不来给我添麻烦，我们就给她养老送终也没事。谁叫你偏在那时候被封印了法力，只好借他儿子的名义留下呢。」

    余小鱼对余四婶的感情也很复杂，一方面感念她对自己的好，一方面又看不惯她压榨余小红，慢待林爱华。既然媳妇不计较，他心里暗暗松了口气。

    忙碌的时间过得很快，林爱华和余小鱼都在各自的项目中学到了许多，也更加喜欢上了各自的专业。

    余小鱼参与的项目最先出了成果。安教授参照从他家果园里采集的水土成分，配置出一种新型复合肥，能有效促进植物生长。不管是用于农作物还是果树，都能增产两到三成。

    这可把安教授高兴坏了，把蓝莓培育的事都交给安娜和余小鱼，自己整天关在实验室里，完善他的复合肥研究。

    安娜捧着本子，跟着余小鱼走在温室里，一双眼根本挪不开了。

    余小鱼感觉到背后灼灼的目光，不快地转过身，安娜连忙转头，避开他的凝视。

    人家只是看看，什么话都没说，余小鱼也不好一开口就指责她，只淡淡地说道：「安学姐，你不用跟着我，这些事我一个人干就行了。」

    安娜就像看不懂似的，依然半步不落地跟着他。

    「你忙你的，我帮你做记录。小鱼，你怎么这么厉害呀，我爸讲的那些东西，有时我连听都听不懂，怎么你一下子就明白了？」

    余小鱼哼了一声，毫不客气地说道：「你要是把心思都放在学业上就不可能听不懂，这些大二的书上都写了的。」

    安娜略微尴尬了一下，又另找个话题说道：「你在家也种过地吗？我看你做得很熟练呢。」

    余小鱼知道她瞧不起农村人，却毫不犹豫地说道：「我家就是种地的，这些活儿我从小做到大，当然熟练了。」

    安娜噘嘴道：「你骗人！农村来的人都土气得要死，哪有你身上的这种气质。」

    容貌能改变，气质却藏不住，余小鱼也没兴趣跟她多说，干脆把手里的大剪刀一扔，跑去安教授的实验室帮忙。

    这下安娜倒是不跟了，实验室在研究肥料，就算戴着两层口罩，那味道她也受不了。

    这些事余小鱼全都没跟媳妇说，什么肥料，什么安娜，全都不值一提，比不过媳妇和宝宝们的一个笑脸。精华书阁

    林爱华没有看错人，夏春花和秋叶子十分尽心，把两个宝宝照顾得很好。林爱华都说了不用他们做家务，但她每次回来时，她们还是已经洗好了宝宝们弄脏的衣服和尿布。

    林爱华把笑笑和欢欢抱过来各亲了一口，对秋叶子说道：「都叫你别洗了，放那儿等我回来就行。」

    秋叶子一边把晾在绳子上的衣服往回收，一边笑道：「林姐，你跟余哥回来得晚，再洗衣服做饭就太累了。笑笑和欢欢很乖的，我没什么事做，就顺手把衣服洗了。」

    夏春花也在一边笑道：「就是，笑笑和欢欢可乖了，吃完就睡，特别好带。洗衣服扫地都是捎带手的事，根本不费什么力。能来你家当保姆，我们俩可真是有福了。」

    她一边说，一边收拾自己的东西，收拾完了还不肯走，就站在那里眼巴巴地看着林爱华。

    月底了，该发工资了。

    林爱华放下宝宝，从口袋里掏出钱，每人数给她们三张大团结，道：「辛苦你们了。这是这个月的工钱。」

    夏春花接过钱，立马眉开眼笑地说道：「谢谢！这下可有钱给我家两个小崽子买点好的吃了。他们两个呀，自从上次吃了你给我带回去的葡萄，天天跟我吵着闹着还要吃……」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林爱华皱眉打断：「那你快回去吧，给孩子多买点肉好好补补。」

    不是她不舍得几串葡萄，而是不能养成她这种随随便便开口索要的习惯。

    每次一开口她就给，很快就会被人当作理所应当。现在是水果，以后还不知道想要点什么呢。说不定拿顺了手，将来连问都不问就自己拿了。

    这可不是她小心眼，人性本就如此。

    所以，还是从一开始就严厉些好，就算被人说小气，也好过养出个白眼狼来。

    夏春花没要到葡萄，讪讪地笑着走了。秋叶子放好衣服，走到林爱华身边，小声叫道：「林姐……」

    「怎么了？」林爱华的语气有点凶，吓得秋叶子往后缩了一下。

    「没，没事。我，我想说，工钱是不是有点多啊？我妈在工厂上班一个月也只有二十八元钱，我每天只做这么点活儿……」

    竟然还有人嫌钱多？林爱华上下打量她一眼，说道：「说好了多少就是多少，拿着吧。」

    秋叶子抿着唇，还是不肯走，小声问道：「那你下个月还用我吗？」

    「当然用，你做得挺好的。」

    听了林爱华的话，秋叶子这才展颜笑道：「谢谢林姐，那我先回去了。林姐明天见！」

    奇奇怪怪的小姑娘。林爱华给两个宝宝喂了奶，陪他们玩了会儿，等余小鱼回来接过手，她才把肥仔叫过来问道：「秋叶子是怎么回事？她怎么会以为我会辞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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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二章 人性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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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叫爸爸

    肥仔两眼望天，说道：「还不是因为笑笑和欢欢太乖了。」

    宝宝乖不是好事吗，她担心个什么劲？

    「宝宝听话，不哭不闹，自然就没什么事可做。夏春花仗着自己年纪大，又有带孩子的经验，就经常吓唬小叶子，说你其实只需要一个保姆。」

    林爱华一听就明白了。难怪秋叶子要抢着做家务，原来是怕失去这份工作。

    人啊，果然复杂。大家都是保姆，就不能好好相处吗？

    第二天早上，林爱华上学前特意交代：「你们两个试用期合格了，都可以留下。好好干，以后工资还会涨。」

    果然，秋叶子松了一口气，清脆地应道：「林姐，你就放心吧，我一定照顾好笑笑和欢欢。！」

    晚上回去再问肥仔，夏春花今天果然没再刺激小姑娘，不过她也没做额外的活儿。地还是秋叶子扫的，衣服也是秋叶子洗的，她在屋里陪两个宝宝睡了一觉。

    林爱华也不说不用洗衣服了，随便吧，也许这样能让她更安心一点。

    家里没了后顾之忧，林爱华便把精力更多地投入到学业上。好似转眼之间，天气就凉了，树叶开始泛黄，宝宝们也学会翻身，长出了几颗小米牙。

    夏春花提议，可以给宝宝吃点辅食。

    林爱华虽然自己一点不懂，却也不可能全听她的。为此，她特意找了育儿书来看，又请教了几位专家，给宝宝定了丰盛的食谱。

    米粉，用最好的大米研磨，蔬菜泥用到的豌豆和胡萝卜都是余小鱼亲自种的，每天采最新鲜的放在厨房。易消化的苹果和香蕉也不能少，不管宝宝吃不吃，家里必定备着。

    为了让宝宝吃到最新鲜的鸡蛋，林爱华还特意圈出一块地方，放了两只母鸡出来散养。

    夏春花抱着笑笑跟在林爱华身后，半是羡慕半是恭维地说道：「小林，你们两口子对孩子可真好。笑笑和欢欢生在你们家，可太有福气了。」

    林爱华笑笑，说道：「有他们是我的福气。」

    「对，都有福气！」夏春花说完还不走，继续站在那里跟她闲聊。

    「我家的两个就不会投胎，找了我这么个妈。要钱没钱，要本事没本事，想吃点什么，只能挑最便宜的买。」

    林爱华真的不爱聊这些，但为了孩子，还是忍耐着说道：「谁说的，你不也挺厉害的。一个月挣三十，孩子想吃什么别舍不得，用完再挣呗。」

    「唉，我家跟你不一样。我男人就是个小工人，婆婆又没工作，一家六口人只有两份工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听她又要哭穷，林爱华有些头疼。

    她能怎么办？她又不是救世主。夏家的条件在来应聘的保姆里已经算是很好的了，怎么她还是不知足？

    她淡淡地说道：「孩子给我吧，你可以下班了。」

    夏春花见她一点接济自己的意思都没有，只得把笑笑交给林爱华，收拾东西自己回家。

    两个保姆都走了，林爱华一手抱着一个宝宝走进厨房，去看余小鱼做饭。

    家里没外人，余小鱼做菜非常快，几分钟就弄出一大桌的美食。

    「媳妇，快吃吧。孩子给我。」

    林爱华喝了一碗汤，心情立马被治愈，一边自己吃，一边挑些软烂的喂给宝宝。

    「人啊，活着可真不容易。」吃完饭，她忍不住感叹。

    「怎么了？你好像不太高兴。」余小鱼边说话边给儿子喂了一口蔬菜泥，又给女儿也喂一口，尽量做到不偏不倚。

    「没什么，就是感觉夏春花有点毛病，总想从我这儿占便宜。我给她开的工资已经可以了，她好像还是不知足。」

    余小鱼点点头，说道：「我也看出来了。你要是不喜欢她，咱就换个保姆呗。我看小叶子挺好的，虽然没什么经验，但是很尽心，话也不多。反正宝宝也大了，没那么难伺候，咱们这次还找个年轻的。」

    「再看看吧，老换保姆对孩子不太好。」

    余小鱼见媳妇情绪不高，想了想，说道：「马上元旦了，学校会放两天假。要不我们去南边看看你哥吧，顺便带孩子出去玩玩。」

    提到去南方，林爱华顿时来了兴致，笑道：「好，说去就去！咱们再多请两天假，要玩就玩个痛快。」

    两人都只是大一新生，在项目组也没担任什么职务，主要工作就是学习，几天不去也没多大影响。他们一提，安教授和汪主任就都答应了，安教授还特意给余小鱼装了些外面买不到的农产品，都是实验田里种出来的，让余小鱼拿去当礼物。

    余小鱼也没客气，笑眯眯地接了，说道：「谢谢安教授，我回来时也给您带点南方特产回来。」

    「好，你看着办。」安教授说着就想掏钱，被余小鱼拦住了。

    元旦前，林爱华把工资给两个保姆结了，告诉她们三号早上再来，也算给她们放个假。

    秋叶子拿着钱，两眼亮晶晶的，给林爱华鞠了一躬，小声说句谢谢，开心地走了。

    夏春花听说放假也照样给她算工资，立马眉开眼笑地说道：「你们真是我见过最好的主家了。」

    这次她倒是没提什么额外的要求，林爱华正好省点心，笑着把她打发走了。

    林爱华带着孩子，余小鱼去把这几天要用到的东西收拾好，说道：「笑笑、欢欢，快过来，爸爸带你们去看二舅舅。」

    欢欢终于又一次坐上了飞剑，欢喜地在妈妈怀里直拍手，口水流了一脸。

    林爱华掏出手绢帮他擦干净，嫌弃道：「臭小子，这么开心？你还记得舅舅吗？」.

    欢欢搂着她的脖子，把脸贴在她的脸上，继续笑，继续流口水。

    笑笑躺在爸爸怀里，看了这个傻弟弟一眼，不屑地转开脸，也好奇地往脚底下看。

    弟弟太坏了，每次都霸着妈妈。不过，爸爸的怀里也很舒服呢，而且爸爸还会飞飞，爸爸更厉害！

    笑笑看看下面飞掠而过的景色，看看天上的白云，又看看爸爸的帅脸，突然感觉自己比弟弟更幸福。

    「巴巴……」笑笑开口叫了一声。

    余小鱼低头，笑笑又咧开嘴叫道：「巴巴！」

    余小鱼惊呆了，飞剑一个急刹停在半空中。

    「媳妇，你听，笑笑会叫爸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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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安家

    两人顾不上赶路了，就这么停在半空，逗着笑笑说话。

    「笑笑，再叫一声，爸爸喜欢听。」余小鱼惊喜地把笑笑抱起来，在她的小嫩脸上亲了一下。

    笑笑见爸爸笑得这么开心，也很给面子地又喊了几声。

    虽然没有声调，还有些口齿不清，但余小鱼听在耳朵里，却仿佛感受到灵魂在震颤。这就是血脉相连的感觉吗？女儿喊他爸爸，太开心了。

    林爱华也连忙凑过去，说道：「笑笑，叫妈妈，妈妈！」

    笑笑捏着拳头，努力地蠕动小嘴，又叫道：「巴巴……」

    唉，林爱华好失望。笑笑还是太小了，不能精确控制小肌肉。

    余小鱼尽量不让自己笑得太过分，安慰道：「没事没事，过几天她就会了，别着急，我来教。」

    「我大嫂的几个宝宝也是先叫的爸爸，大嫂不高兴，我还觉得她小气呢。没想到轮到自己时，果然很生气。」

    林爱华在笑笑的小脸上捏了一把，叹气道：「小没良心的，妈妈怀胎十月生下你，每天给你喂奶、洗澡、换尿布，你怎么就不会叫妈妈呢？」

    笑笑心里也很着急呀，可不知怎么的，她只要一开口，叫出的就是爸爸，宝宝也很无奈好不好。

    爸爸妈妈都在看姐姐，不断地逗着姐姐说话，都没人理欢欢了。欢欢着急地蹬着小脚脚，啊啊喊了几声，还是没人理，只一个劲地哄着姐姐喊妈妈。

    欢欢气得想哭，嘴巴一扁，叫道：「妈，妈，妈妈……」

    「天啊，是欢欢在叫妈妈？乖宝宝，再叫一声！」林爱华立马顾不上笑笑了，把欢欢举了起来。

    余小鱼也凑过来，鼓励道：「儿子，叫妈妈，让妈妈高兴一下。」

    太好了，爸爸妈妈终于看我了。欢欢这下不想哭了，咧开嘴笑了几声，清楚地叫道：「妈妈，妈妈。」

    巨大的幸福感袭来，林爱华抱着儿子，只觉鼻子一酸，眼泪不知怎么的就流了出来。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幸福的女人了。有老公，有女儿，有儿子，一家人欢欢喜喜地每天生活在一起，不管做什么都开心。

    「媳妇，你哭了！」余小鱼惊讶地伸出手，接住她的泪水，放在阳光下细细查看。

    「哼，你懂什么呀，这叫幸福的眼泪！」林爱华也抹了一把脸，笑道：「今天太高兴了，走，我们去找舅舅舅妈好好庆祝一下！」

    能让爸爸妈妈高兴的事当然要多做，于是，短短的一段飞行，就听到两个孩子不停地喊爸爸妈妈，林爱华两口子连声答应，撒下一路的欢笑。

    直到降落在一片空地上，放出面包车，余小鱼才说道：「好了，不叫了，爸爸妈妈已经知道了，笑笑和欢欢最乖最可爱！」

    林爱华把两个孩子放在小床上哄他们睡觉，问道：「你跟我哥说了没有？」

    「打过电话了，你哥说随时欢迎。」

    汽车向着林爱兵的学校开过去，在门卫处登记一下，直接开进了校园。

    正好赶上中午放学，学生们都拿着饭盆往食堂赶，他俩在食堂外等了一会儿，就看到了林爱兵。

    他提着一个小网兜，里面装着几个饭盒，急匆匆地走了过来。

    「哥！林爱兵！」林爱华挥手，林爱兵立马停住脚步看过来。

    「爱华，小鱼！」他紧走两步跑过来，笑道：「怎么这会儿就到了？」

    「我们请了几天假。雨桐呢？没跟你一起吃饭？」

    「今天轮到我打饭，她肯定直接回家了。」林爱兵探头看看两个宝宝，压低了声音。

    「孩子睡了？走，跟哥回家。今天不吃食堂了，我们去外面买点好菜。」

    客随主便，林爱华也没跟他客气，带他上了余小鱼的汽车，由林爱兵指路，汽车驶出小院，不多久就开进了一条小巷子。

    南北方到底是不同的，京城的树叶已经落了大半，这里依旧绿树成荫，路两旁还有许多鲜花盛开，气候温暖宜人。

    「就在前面，把车停外边吧，开不进去了。」林爱兵指挥着余小鱼停好车，拉开车门扶着林爱华下来，指着河边的一座小院笑道：「就在那儿，我去看看雨桐回来了没有。」

    等两人抱着孩子走过去，周雨桐已经迎了出来。

    「爱华！」她飞奔着扑过来，想要跟林爱华来个熊抱，又急忙在她面前停住。

    「宝宝也带过来了？这是睡着了吧？快进屋坐。」

    不过半年没见，周雨桐又漂亮了不少，林爱兵也更显成熟，两人走在一起，看着就令人赏心悦目。

    林爱华打量了一番哥嫂的小院，点头道：「这房子不错，干净整齐，收拾得挺好的。」

    这是一座典型的南方小院，粉墙黛瓦，围墙上用灰砖做出造型各异的小窗，墙下种着几株鲜花，很是精致漂亮。

    周雨桐捂住嘴发出一声轻笑，道：「买来时可不是这样，都是你哥收拾的。」

    几人进屋，先把孩子安顿好，林爱兵和余小鱼跑出去买菜，林爱华才有空听周雨桐细说。

    开学前，林爱华给她拿了两千元钱，两人开学后就在四处打听，终于在同学的帮助下找到了这处独立的小院。

    当时的院子很是破败，院内杂草丛生，屋顶上的瓦都坏了一大片。周雨桐嫌差不想要，林爱兵却说这个地方地理位置好，房子又大，卖得还便宜，买来重新盖房都很划算。

    他承诺这些都不用周雨桐管，她只要安心等着住新房就行了。精华书阁

    周雨桐见他干劲十足，也就随他去了。房子办了过户，林爱兵请了施工队，自己也跟着忙活了一个月，就把院子收拾得焕然一新。

    原先破败的院墙重新修葺粉刷过，几根损坏的房梁都换掉，屋上的瓦也重新收拾了一遍，再配上新买的家具，一点不比新房子差。

    这房子算是小两口一点一点看着重修的，周雨桐十分喜欢，里里外外收拾得整整齐齐，还特意跑到花卉市场买来鲜花种下。

    因为小院，她有了在这座城市安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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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四章 安家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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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五章 午饭就吃狗粮吧

    林爱华也挺替他们高兴的。几个哥哥是真心对她好，二哥还跟她同学了两年，在学校里一直很维护她，感情比其他人更加来得深厚。

    她在院子里转了一圈，指着一角的空地说道：「种些菜吧，再养两只鸡，也好改善一下伙食。」

    「嘻嘻，跟你哥说的一样。」

    周雨桐挽住她的胳膊，笑道：「你哥从前就爱种菜，来了这边更加不得了，整天念叨这么好的气候，不种菜可惜了。」

    想起林爱兵从前搞的大棚，林爱华也笑了。她还以为二哥会跟自己一样选农学呢，没想到为了迁就周雨桐，竟然选了工业学院，也不知道他学得怎么样，能不能适应。

    孩子在睡觉，两个男人还在买菜没回来，林爱华干脆找来工具，跟周雨桐一起规划出一片菜地来。

    周雨桐不太会做农活儿，林爱华刨地，她就跟在后面拿着小锹把土敲碎，又去厨房找来一堆木头块，想要劈开搞个小栅栏。

    两人正做得有趣，只听外面门响，余小鱼跟林爱兵两人提着饭盒回来了。

    林爱兵一进院子就连忙说道：「爱华，快放下。赶了那么久的路，怎么一来就干活儿？」

    林爱华拍拍手上的土，说道：「没事，我就是活动下筋骨。这院子挺大的，不种菜浪费了。」

    林爱兵笑看周雨桐一眼，道：「你嫂子喜欢养花呢。」

    「啧啧，看看，你看看，什么叫好男人？」林爱华指着林爱兵直笑，「小鱼，跟我哥学着点。」

    余小鱼也配合着点头，道：「嗯，学到了。」

    林爱兵被他俩笑得脸都红了，不好意思地说道：「我就是还没来得及而已，又不是真的不种。房子刚弄好没几天，我们才搬进来还没来顾得上呢！」

    几人嘻嘻哈哈地把饭菜摆在了堂屋里。

    他家就两个人住，把院子里原先租户搭建的破棚子都给拆了，只保留了三间正屋和一间厨房。小两口睡一间，一间当客厅，还有一间原先空着的，现在摆了一张大床和简单的桌椅，正好给林爱华一家住。

    虽然林爱华给的钱足够，但妹妹的毕竟不是自己的，林爱兵和周雨桐都不肯乱花，修整完房子，只买了最简单的家具。

    不过，哪怕条件再简陋，一家人坐在一起，吃着热腾腾的饭菜，他们心里都是欢喜的。

    林爱兵跟周雨桐下午都还有课，就没喝酒，只是每人倒了一杯橘子汁。

    余小鱼举杯，说道：「来，为你们的新家，咱们共饮一杯！」

    周雨桐笑眯眯地抿了一口，说道：「谢谢！要不是爱华，我们现在还挤在筒子楼里呢。这么一对比，还是平房香啊！」

    林爱华没住过筒子楼，随口问道：「怎么，楼房的条件还不好？」

    周雨桐的小脸挤作一团，叹气道：「太不好了，根本不隔音，就是两面单墙，隔壁咳嗽一声都能听到。想洗个澡只能打盆水随便擦一下，要么就得去浴室。食堂里的菜不好吃，想自己做吧，还没厨房，家家都把炉子放在外面走廊里，那烟味，能熏死人。」

    还有更尴尬的事她还没说呢。反正现在有了自己的房子，一切都过去了。

    林爱兵拍拍媳妇的背，安慰道：「没事，以后我给你做饭，保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

    周雨桐嘻嘻一笑，夹了块红烧肉放进他碗里，林爱兵也给她夹了块煎豆腐，两人眼波交流相视一笑。

    「咳咳，你们注意点，家里还有人呢！」林爱华冷不丁又吃上了二哥二嫂的狗粮，一时有些不适应。

    「怕什么，都是自己人。」周雨桐大大咧咧地把煎豆腐放进嘴里，比吃肉都香。

    余小鱼也给林爱华夹了块肉，说道：「媳妇，你也吃。」

    为了报复哥嫂，林爱华也给余小鱼夹了块烧茄子。不就是撒狗粮嘛，谁还不会似的。

    这下周雨桐投降了，说道：「别给我夹了，你自己快吃。下午还要上课呢。」

    中午休息时间不多，林爱兵也没空跟妹妹细聊。四人快速吃完饭，周雨桐很自觉地把碗收去厨房洗干净，林爱兵就擦桌子扫地，两人合作默契，没两下就把家里收拾整齐。

    「爱华，小鱼，你们一路劳累了，先在家休息会儿。我下午只有两节课，上完就回来陪你。」林爱兵拿上课本，站在院门外等周雨桐。

    周雨桐也迅速洗了把脸，说道：「我们先走了，下午带你出去玩。厨房里有米有面，有鸡蛋，宝宝醒了你们自己做点给他们吃，舅舅舅妈很快回来！」

    「去吧去吧，我们会的。」

    等哥嫂一走，林爱华就取出几把蔬菜种苗来，说道：「小鱼，去把菜种上。」

    谁叫他学的农学呢，不叫他种难道自己去？

    余小鱼把菜苗分分类，青菜种一片，辣椒种一片，还有几株西红柿、茄子和豆角也种好，放出灵泉水浇了一遍。

    这边现在的气温大概有十几度，听说冬天也不会低于零下，普通蔬菜露天应该也能种活，更何况青冥境里培育出的种苗。

    宝宝还在睡觉，林爱华搬张小凳子坐在花丛边，指挥着余小鱼用木条把菜地围起来，又在一边搭了个鸡窝，放出两只母鸡养在里面。

    看看总觉得还缺点什么，林爱华想了想，又找出几种凡间也有的花草来，点缀在院墙下，院子里立马多了几分颜色。

    她又到处看看，说道：「对了，还缺几棵果树。」

    反正哥哥嫂子都上学去了，也不知道他们在家都干了点啥，林爱华又挑了两棵不大不小的桃树出来，种在了院子后面的河边。

    这样到了春天，屋后的桃花开了，嫂子一定很欢喜。夏天还能吃到桃子呢，自己吃不完拿去学校送给老师同学也是好的。

    等他们都收拾好，笑笑和欢欢也醒了。两个小崽子还记得睡前的事，一醒来就爸爸、妈妈的叫，林爱华听得心都快化了，抱在怀里好好地亲了一通，又给他们喂奶，喂果泥。

    下午三点多的时候，周雨桐先回来了。

    一进家门，她就捂着嘴惊呼道：「哇，这是我家？你们两个是会变魔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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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喜欢自己生一个

    嫂子喜欢，林爱华满意地笑了。

    「刚才有人推着车卖菜苗，我就顺手买了点。还有屋后的桃树，也是我刚种的，明年你应该就能吃上鲜桃了。」

    周雨桐欢喜地笑道：「结了婚有了孩子就是不一样，咱们家的大小姐现在可真会过日子。怎么还有鸡，也是你买的？」

    「对，也是有人过来卖，说是每天都能下蛋，那人还有些不舍得呢。」林爱华说着谎眼都不眨一下。

    周雨桐看到院子里又多了不少盛开的鲜花，正要过去仔细看看，就听屋里传出一阵小孩子的笑声，顿时顾不上花了。

    「笑笑和欢欢醒了？我去看看。」

    她放下手里的书就往西屋跑，正好余小鱼抱着孩子出来，她连忙伸手去接。

    她还记得欢欢喜欢争宠，有人抱姐姐，他必定要哭闹的，是以先把手伸向了欢欢。

    谁知欢欢早就不认识她了，把头一扭，藏在爸爸怀里，只把小屁屁对着她。

    「咦，小家伙，不认识舅妈了？」周雨桐只好把笑笑抱过来，逗着她笑道：「还是笑笑乖，舅妈喜欢。」

    笑笑也不记得她了，不过，爸爸妈妈都在身边，她也没挣扎，乖乖地躺在周雨桐的怀里，睁着一双黑葡萄般的大眼睛，看着周雨桐咧嘴一笑。

    「哦，笑笑笑了，她对我笑了！」周雨桐开心地在笑笑的小手上亲了一口，笑笑觉得痒痒的，蹬着小脚脚笑得更大声了。

    林爱华看看周雨桐，嘿嘿笑道：「喜欢你自己生一个呀，别人的哪有自己的好。」

    周雨桐叹气道：「怎么生呀？我每天都要练形体，跳操，还要学文化课、专业课，一点时间都没有。真要怀上了，恐怕就要休学了。」

    这倒是个问题。周雨桐不是林爱华，没有她那么强悍的体质，可以挺着大肚子活动自如。他们小两口孤身在外求学，能照顾好自己就已经很难了，要是再多个孩子，恐怕周雨桐就得放弃学业，专心在家带宝宝。

    「没事，顺其自然吧。你还有两年就能毕业，等毕业了再生也不迟。」

    周雨桐一边晃悠着胳膊逗笑笑玩，一边忍不住发愁。

    「我倒是不急，就怕你哥等不得。等我毕业时他都27了……」

    林爱华从没把年龄放在心上，听周雨桐这么一说，才发现好像还真是这样。二哥原本就比别人上学晚，要是再等到大学毕业，别人的孩子都上小学了，他的孩子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不过，要不要生，这到底还是林爱兵两口子该考虑的事，她也不好强行干涉。林爱华只是安慰道：「别担心，想要的话你只管怀，生下来我帮你带。反正两个娃跟三个区别也不大。」

    余小鱼随她怎么说，只要媳妇高兴，别说再来一个，就算把林家的孩子全接过来带他也不嫌多。

    周雨桐被她说得感动死了，要不是怀里还抱着笑笑，她一定要好好抱抱自己的小姑子兼好朋友。

    「我跟你哥商量一下。」周雨桐还有些不好意思。

    三人在院子里坐着玩了一会儿，林爱兵也小跑着回来了。

    一进院子，他也吓了一跳，说道：「你们一下午都没休息吗？」

    「也没干什么，花草菜苗都是买的现成的，我们就是做了个鸡窝。」余小鱼半点不居功。

    林爱兵着急跑回来就是想趁着天还没黑带他们出去逛逛。几人收拾一下，把车上的小床搬下来，空出座位，都坐上余小鱼的面包车向市区开过去。

    林爱兵坐在前面指路，回头跟林爱华说道：「今天先去市里玩玩，等放了假，我带你们去爬山，去游湖。笑笑和欢欢想看大熊猫吗？舅舅带你们去动物园。」

    笑笑和欢欢还不知道什么叫动物园呢，反正只要是带他们出去玩，他们就高兴，拍着小手笑得直流口水。

    周雨桐掏出手帕帮他们擦干净，笑道：「宝宝是长牙了吧？这口水多的哟！」

    「就是在长牙，拿到什么都想放嘴里咬，烦死了。」林爱华嘴里说着烦，手上却不停地帮两个小家伙擦口水，边擦边逗着他们叫妈妈，一点厌烦的样子都没有，看得周雨桐羡慕极了。

    宝宝好可爱，她真的也想要一个呀！..

    其实余小鱼经常带着林爱华天南地北到处游玩，看着这里的景致，一点新鲜感都没有。不过，一家人带着宝宝在街上逛逛吃吃，悠闲又自在，她照样玩得乐在其中。

    临近傍晚，许多人都下班了，街上有不少行人，路边还有人挑着箩筐摆出蔬菜水果，等着别人挑选。

    林爱华抱着孩子走过去，问道：「这香蕉怎么卖？」

    卖水果的大婶连忙站起来，说道：「你买给孩子吃的吗？那要挑这种全熟的，又甜又糯，一点都不涩口。」说着，从筐里拿出一把芝麻蕉来。

    浓浓的甜香散发出来，欢欢立马对着香蕉一指手，嘴里啊啊乱叫。林爱华见他喜欢，赶紧掏出钱包。

    「多少钱？称一下。」

    周雨桐见她大大咧咧地都不知道还价，赶忙挤过去，操着半生不熟的本地话说道：「一斤吧？秤可得看好了。」

    大婶原本还想叫个高价，被她这么一说，只好讪讪地笑道：「我每天都在这里卖水果，价钱最是公道了。小姑娘你看好了足足的，你给两了。」

    周雨桐果真伸头去看了秤，想掏钱时，余小鱼已经抢先付了。

    「呀，来我家玩，怎么还要你掏钱？」周雨桐没抢到买单权，只好跑去旁边摊子上买了两只大柚子提在手上。

    他俩现在都是学生，两人的补贴加在一起也不过三十多，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林爱华哪能真的花她的钱。

    她扯开话题说道：「这边的水果真便宜，价钱还没京城的一半呢。现在已经允许私人摆摊了吗？」

    林爱兵在一边答道：「也不算正式放开了吧，不过也不怎么有人管，看到了大不了就是让他们换个地方。都是农民自己种的，换点油盐钱，谁还真忍心为这点事把他们抓起来。」

    前几天在京城召开的会议上，其实已经制定了新的发展策略，只不过这股风还没在全国吹开。过不多久，春暖花开的时候，春风就要吹遍神州大地了，林爱兵两口子也将迎来新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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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七章 生活的烦恼

    家里种的菜还没长成，几人又在市场上买了些新鲜蔬菜。林爱兵倒是想买些肉回去炒，奈何这会儿已经晚了，肉摊上连骨头都没得剩。..

    林爱兵抱歉地对林爱华说道：「今天来不及了，明天我早点起床去买肉。」

    林爱华满不在乎地摆摆手：「别买了，你忘了小鱼最擅长的是什么了吗？」

    这么一说，林爱兵顿时想起三弟从前在他耳边不停念叨的事。这个妹夫可是个抓鱼高手，自己屋后不就有条小河吗？

    「哈哈，好，咱们回去。」

    笑笑和欢欢平时不怎么有机会逛街，对路边的东西越看越稀奇，坐在车上还不肯消停，非得要妈妈把他们抱到窗口，不停地向外张望。

    林爱华跟周雨桐一人抱着一个，指着外面的景色念念叨叨地教他们说话。

    林爱兵也凑在周雨桐身边，逗着笑笑道：「笑笑，我是舅舅呀，你还记不记得了？」

    笑笑跟他玩了一路已经熟悉了，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他笑，努力想要叫声舅舅，发出的却依然是「爸爸」。

    「哈哈，我不是爸爸，爸爸在开车。我是舅舅，舅舅。」

    周雨桐嗔怪地看他一眼，道：「笑笑才多大？能叫爸爸已经很厉害了。想听宝宝叫舅舅，过年时应该可以了。」

    提起过年，林爱华问道：「你们学校什么时候放假？过年赶得及回去吗？」

    林爱兵叹口气，说道：「怎么能不回去？都离家小半年了，也不知道爸妈过得好不好。放假的日子现在还没定，不过应该也快了。等考完了我马上就去买票，应该能赶得上过年的。」

    交通不发达，临近春节的火车票更加不好买，林爱兵有些发愁，却不愿让妹妹妹夫担心。他反倒问道：「你们呢，打算几号回去？」

    余小鱼答道：「我们自己开车回去，只要放假了，随时可以走。哥，你要是买不到票的话就给我打电话，我这边也有几个朋友，可以让他们帮忙想办法。」

    「小鱼你可以啊，这边也有朋友。」林爱兵笑笑，没提买票的事。林家人的传统，有事靠自己，不愿意平白无故麻烦别人，即使这个人是他的亲妹夫。

    林爱华悄悄传音问道：「你什么时候在这边也有朋友了？」

    余小鱼轻笑一声答道：「之前不是为了挣钱嘛，倒了点货，顺便收了几个小弟。」

    林爱华呵呵了两声，道：「老实交代，有没有藏私房钱？」

    「哪能啊，我的钱全是为媳妇挣的，回去就全都交给你。」

    余小鱼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有了多少钱，几个农场全是利用傀儡自动操作，最近忙着上学、带孩子，他都好久没去取货了，更加别提去黑市巡查。

    买王府花了不少，看来他也该赶在过年前再干一笔大的了，起码不能让老婆孩子缺钱花。

    回家后，笑笑和欢欢玩累了，闹着要吃奶。林爱华把两个孩子抱进屋里喂饱哄睡，再出来时，晚饭已经做得差不多了。

    周雨桐收拾屋子，林爱兵跟余小鱼两个大男人一边做饭一边闲聊，林爱华想要加入进去，三人全都不许，非说她带孩子太辛苦，等着吃现成的就行。

    一桌家常菜，两瓶老酒，四个人坐在小桌旁，边吃边聊。

    林爱兵今天高兴，一不小心喝得有点多，拉着余小鱼不停地说话。

    知道他是思乡心切，好不容易看到亲人，忍不住真情流露，余小鱼也不拦着，只静静地听他倾诉，还不时附和几声。

    林爱兵的压力也很大，在这陌生的城市，身边只有周雨桐一个亲人，还是他的媳妇，有些事他也不好说，只能自己默默扛着。今天好不容易看到妹妹妹夫，在酒精的催化下，他忍不住了。

    林爱华听他们两个聊得起劲，干脆把周雨桐拉到一边坐着，两人泡了一壶花茶，边喝边聊。

    周雨桐歉意地对林爱华耸耸肩，说道：「别管你哥，他喝了酒就是话多，平时我都不敢让他喝的，今天你们来了，就饶他一回。」

    「哟，这还管上了？」林爱华拿她开玩笑，「看来你平时没少欺负我哥。」

    周雨桐白了她一眼，嗔道：「谁欺负他了？是他自己心思太重，什么都不肯跟我说。喝点酒也好，让他把苦水往外倒一倒，省得什么事都闷在心里。」

    怕林爱华误会，她又连忙解释道：「我可不是跟你叫苦哭穷啊，其实我们现在已经过得挺好的了，比班上的大多数人都好。」

    林爱华握住她的手，说道：「你跟我说这个干嘛？咱们可是最好的朋友，其次才是姑嫂。来，跟我说说，你们都有些什么烦恼，我来帮你解决。」

    周雨桐被她哄笑了，叹道：「能有什么烦恼呀，还不是因为我没本事，只考了个大专，以后分不到什么好工作。你哥在学校表现不错，估计以后能直接分到市里的国营厂当干部。」

    周雨桐说着说着，也忍不住叹气，道：「我们考大学是为了过得更好，如果不能分到同一个城市，我们两个就要被迫分居。唉，早知道会这样，我还不如不上这个大学。」

    确实。如果考上大学就要让她跟余小鱼分开，她倒宁可在家种田。

    林爱华想了想，说道：「你先别急，还有两年呢，到时候再想办法。」

    她想好了，到时候一定要干预一下，总归不能让自己的哥哥嫂子两地分居。

    周雨桐叹口气，说道：「不说这个了。爱华，你等等，我把买房子剩下的钱拿给你，不够的以后我们工作了再慢慢还。」

    周雨桐跟林爱兵都不习惯欠别人钱，一天不还，一天觉得寝食难安。就算不能一下子还清，先还一部分也好。

    林爱华皱眉，问道：「剩下多少？」

    周雨桐不好意思地说道：「我跟你哥的补贴都不多，最近也没存下什么钱，我先还你一千吧，剩下的一千也不知道哪天才能还得起。」

    「什么，你们竟然只花了这么点？难怪家里搞得这么简单。」林爱华嗔怪地拉住周雨桐的手，说道：「你看我缺钱吗？我跟小鱼偷偷做了不少生意，手上存了好几千呢。要不，你也跟我一起赚点小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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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七章 生活的烦恼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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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八章 自己挣钱自己花

    周雨桐从小看着爸爸做生意，脑子里也很有想法。但，供销社是公家单位，让她自己干，她真有些不敢。

    「你是在京城听到什么风声了吗？」周雨桐小心地打探。

    林爱华其实什么小道消息都不知道，不过，为了让嫂子安心，她还是点头道：「你就放心吧，一切有我呢。」

    周雨桐一直很相信林爱华，觉得她做什么都很厉害。听她这么一说，周雨桐自己也有些心动了。

    有钱多好啊，有了钱就能有自己的房子，也能给爱兵多做几身体面的衣服，还能跟学校领导走动一下搞好关系。说不定努力一下，自己也能在市里分到个好工作呢。

    她拉着林爱华的手，小声说道：「这里有些东西的价格特别低，在咱们老家却贵得要死，我想收点寄回家去，让我爸帮着卖。其实我早就想干了，可你哥胆子小，怕被人当成投机倒把抓起来。」

    林爱华好歹也在京城住了大半年，比周雨桐懂得多。她笑道：「这算什么投机倒把？你不过是赚个地区差价，又不是倒卖计划物资。」

    「就这么说定了，买房剩下的钱先别还，你拿着当本钱。买什么，怎么卖，你跟我哥还有你爸商量着来，多听听你爸的意见。我等下问问小鱼，能不能找到顺路的车，帮你把货搭回去。」

    「真能找到顺便车？有车的话我可以让我爸在老家也收些货拿过来卖。」

    周雨桐的小脸兴奋得发红，眼睛骨碌碌乱转，迫不及待地跑回屋里拿出个小本子，开始整理物价。

    「爱华，我这几天就出去调查物价，你也帮着想想，什么东西方便运输，差价大还好卖，我先弄批货试试水。真要能挣到钱，我分你一半！」

    「你分我钱干嘛？我又不缺钱。我家小鱼可会挣了，挣到的钱全都交给我，随便我怎么花。」林爱华说得太过得意，被周雨桐按住狠狠地挠了一通胳肢窝。

    她不怕痒，反手又去挠周雨桐，两人顿时闹成一团，笑得桌边喝酒的两个男人都停住酒杯往这边看过来。

    周雨桐痒得不行，滚在沙发上直哎哟，笑得肚子都硬了。林爱兵明知他们两个在玩笑，却还是说道：「爱华，你轻点，别把雨桐笑坏了。」

    「哈，笑几声你都心疼？行了，饶了你。」

    这么闹了一通，余小鱼跟林爱兵也不喝了，泡了两杯茶过来，又抓了一大盘瓜子，四人边嗑边聊。

    周雨桐把林爱华的提议一说，余小鱼就点头道：「可以，货运的事我来解决，过几天我让人联系你。」

    「真的，真能解决？」周雨桐突然感觉有点不真实。小姑子两口子怎么好像什么事都能解决呀？他们怎么这么厉害。

    余小鱼淡定地点头：「嗯，我以前帮领导开车时认识个哥们，就在这边市里工作，他有路子。」

    这位「领导」也不知是何许人也，只要有事就被余小鱼推出来背锅。

    林爱兵带着媳妇在外求学，过了一年紧巴巴的日子，实在太知道钱的重要了。既然妹妹妹夫都说没问题，还帮他们解决了本钱和货运，他也豪气地一撸袖子，说道：「好，干了！明天我就去邮局给老丈人打电话。」

    这晚，林爱兵失眠了，搂着媳妇心里想了好多好多。遮住前路的迷雾因为妹妹一家的到来，好像撕开了一道小口子，令他急于探索，想要找到新的出路。

    余小鱼晚上把媳妇和孩子都安置好后，自己跑出去了一趟，直到天快亮了才回来。

    林爱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问道：「都办好了？」

    「好了，你再睡会儿，等下我去买早饭。」

    林爱华翻个身，见两个宝宝在小床上睡得正香，也安心地继续睡了过去。

    第二天吃完早饭，林爱兵两口子还要上学，只好让妹妹妹夫自己留在家里。

    林爱兵歉意地说道：「放假前学校查得严，不去不太好。你们自己先在附近转转，中午别做饭了，咱们出去吃。」

    老出去吃哪能行，他们两口子的那点钱，再吃几顿这个月就得喝西北风了。余小鱼也不说不行，只笑道：「你去上学吧，别管我们，我们自己会玩。」

    周雨桐在一边笑道：「行了，爱华两口子那么能干，不用你操心。爱华，我们走了，明天放假，我带你去公园。」

    「行了，快去吧，别迟到了。」

    等他们两人走了，笑笑和欢欢也醒了。给两个小家伙洗脸换衣服喂早饭，都收拾好了，余小鱼问道：「爱兵过得太节俭了，要不我去给他们买套好点的家具回来吧。」

    林爱华摇头：「算了，我哥那人自尊心太强，你买了对他来说反倒是负担。还是等他们自己挣了钱自己买吧，这样他会更安心一点。」

    笑笑和欢欢吃饱了，又想着要出去玩，不停地对着外面指手。两人干脆一人抱个孩子，带他们去逛早市。

    笑笑还好，只是瞪着大眼睛到处看，欢欢却是个小吃货，闻到香味必定要两眼放光，非得买来尝一口才肯罢休，倒让林爱华也跟着品尝了一遍当地的特色美食。

    两人逛了一圈，又买了许多在京城不常见的特产，准备带回去送给老师和同学。还有两个保姆的礼物，林爱华也没落下，每样都买了不少。

    中午也没去饭店，余小鱼亲自下厨，做了几样家乡菜，吃得林爱兵两口子赞不绝口。

    就这么混了一天，学校终于放假了，四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开车去郊外的景区玩一天。

    这里的景色不同于京城的磅礴大气，也不同于家乡的小桥流水，有山有水奇趣悠然，自有一派天然意趣。

    林爱兵跟周雨桐之前来过，这次就充当导游，带着妹妹一家子游山玩水，好好逛了一通。

    林爱华坐在竹筏上，伸手划过清澈见底的溪水，笑道：「难怪你们想留在这里，太美了，搞得我都想住在这里不走了。」

    林爱兵微微笑道：「是啊，这里不但景色美，气候也好。等我有钱了，一定要把爸妈接过来玩几天，让他们也享受一下。」

    周雨桐眯着眼不说话，心里却在盘算着要送哪些货回去。

    她也想挣钱呢，多多的挣，也把她的爸妈接过来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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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八章 自己挣钱自己花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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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九章 最好的姑嫂

    青山绿水，竹筏在山水间悠悠荡过，连带着人的心情也平静开阔了。

    在景区饭店吃完午饭，林爱华想哄几个孩子睡觉，他们却一副没玩够的样子，不住地指着外面，小嘴里咿呀有声。

    周雨桐笑道：「看，我就说吧，要多带孩子出来走走。你们平时是不是整天把他们关在家里不出门？」

    林爱华无奈地说道：「哪有！我们每个周末都出去遛弯的。」

    不过，他们在家时也就是出门走走看看，像这样特意带着宝宝旅游还是第一次，难怪两个小家伙都不困了。

    为了迁就笑笑和欢欢，几人又去了动物园。

    林爱兵和周雨桐倒是玩得挺欢，还特意买了食物喂园里的小动物，但两个小家伙平时看多了青冥境里的仙兽，对这些臭烘烘的猴子、骆驼、梅花鹿都没什么兴趣，没一会儿就打了两个呵欠相继睡着了。

    等周雨桐玩够了，几人也都算尽了兴，不想再去别的地方。

    回到家，把两个孩子放在床上，两个男人去做饭，林爱华又跟周雨桐坐在院子里闲聊。

    周雨桐现在满脑子都是赚钱的事，主动说道：「今天我给我爸打电话了，他说可以干。趁着春节前大家购买力强，我想多收点货。小鱼的朋友靠谱吗？多了能不能带？」

    什么朋友，那都是小弟。说是带货，其实是专为周雨桐跑的这一趟。当然，他的小弟也会趁机挣点，大家都不吃亏。

    「你收吧，多少都行。钱够不够？我这儿还有点，可以先借给你。」

    周雨桐搂住她的胳膊，惊讶地笑道：「你家小鱼真赚得不少啊？算了，有多大肚子吃多少饭，我有这一千，一趟起码能，抵得上我们俩一年的补贴呢。」

    林爱华送耸耸肩，道：「随你。」

    周雨桐真的一点都不贪心，她只是想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一点。

    「我爸说了，他也会在家收些耐储存的货，让小鱼的朋友随车带过来，跑一趟就能挣双份的钱。」周雨桐的脸上有憧憬，又带着点紧张，问道：「我出去卖货的话，真的不会被抓起来吧？好不容易才考上大学，我真的不想出事。」

    「不会的，相信我。」林爱华想了想，回屋去转了一圈，拿了个白玉雕的小挂坠出来。

    「这是我在庙里求来的幸运符，你卖货的时候带着，保证你平安顺遂。」

    周雨桐接过来一看，就欢喜地叫道：「是只小猪诶，我就是属猪的。」

    「知道你属猪，特意为你求的。怎么样，我对你好吧！」

    周雨桐又搂住她的胳膊，娇声笑道：「好，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好的小姑子。咱们俩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林爱兵正好端着菜过来，见她笑得那么开心，好奇地问道：「你们俩聊什么呢？」

    周雨桐得意地把小猪拿给他看，笑道：「可爱吧？爱华给我的！」

    林爱兵看看妹妹，道：「可爱，正好适合你。戴上吧，别摘了。」

    他的妹妹总能拿些神奇的东西出来，这吊坠大概也跟自己的腰带、大嫂的石头一样，有些不同寻常。

    周雨桐把玉坠挂在脖子上，塞进衣服里贴身放好，笑道：「不摘了，就这么戴着。」

    「爱华，你对我真好。等嫂子挣了钱，给你也买样好东西。」

    「好呀，那我可就等着了。」

    第二天，林爱华呆在家里带孩子，余小鱼陪着林爱兵两口子出去调查物价，又开车带他们去乡下收了点山货，直到傍晚才回来。

    林爱兵跟余小鱼一人抱着一个大竹篓，周雨桐手里提着篮子，里面装了许多当地才有的特产。

    竹篓里是他们收的山货，篮子里的却是林爱兵两口子送给妹妹妹夫的，都是些别处买不到的好东西。

    林爱华拿起一块花色艳丽的土布笑了：「这是什么？真漂亮。」

    「这是山里人自己织染的，他们平时都不舍得穿呢。我买了好几块，你给自己做条裙子穿，多下来的还够给笑笑和欢欢也做一身。」周雨桐拿着布在林爱华身上比划了两下，问道：「宝宝们呢，睡了？」

    「睡了，跟小猪一样。」

    林爱华说完，又去翻篮子里的其他东西。

    他们俩也想买点特产回去送人，正好先看看周雨桐给她准备的，做个参考。

    篮子里好货真不少，有各种菌菇干，水果干，鲜花饼，还有些她没吃过的小点心。

    林爱华挨个拿出来尝了一下，记下自己最爱吃的，打算明天多买点带回去。

    明天就要上课了，林爱兵晚上没敢再喝酒，却给余小鱼倒了一满杯。

    「小鱼，我敬你。」他端起橘子汁，跟余小鱼碰了一下。「爱华跟着你，我放心。这次的事也多亏你了，不然我就算有想法也干不成。」

    余小鱼浅酌一口，笑道：「都是自家人，说这些干什么。好好干吧，你今天也见过老赵了，以后遇到什么麻烦事都可以找他，那也是自己人。」

    老赵就是余小鱼在当地的小弟，老大的舅哥有事找他，他敢不帮忙？

    林爱兵可不知道他们俩的关系，感激地又跟余小鱼碰了一下，把自己杯子里的橘子汁一饮而尽。

    「等过年回家了，咱们哥俩再好好喝几杯。」

    元旦假期结束，林爱华两口子旅行回来了，带回一车的南方特产。

    他俩编了许多小竹篓，趁着中午把礼物挨个给老师送了过去。

    都不是很贵的东西，就是一些果干、肉干、小点心，关键是心意难得，老师们也就笑纳了。

    林爱华把篓子送去汪主任办公室时，她正在跟几个年轻人说话，接过篓子当场就打开，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跟那几人分享。

    「这是你们的小师妹，现在跟我在研究家猪项目，你们几个做师兄的多关照关照。」

    那几人马上客气地对林爱华点头道：「能让咱们的铁娘子开口要关照的师妹，我们一定得认识一下。」

    林爱华大方地跟他们握手，说道：「师兄们好，我是林爱华。」

    「哦，你就是入学成绩第一名的林师妹，难怪能入老汪的眼。」一个人说着，掏出名片来双手递给林爱华。

    「鄙人周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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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天之娇女

    林爱华接过名片一看，这位周师兄竟然是京城畜牧兽医研究所的副所长，难怪能跟老汪聊得那么起劲。

    她把名片收好，对汪主任道：「主任，你们聊，我就不打扰了。」

    周从文原以为林爱华知道自己的身份后，起码会寒暄几句，跟自己混个脸熟，没想到她只是点点头就走了，对她倒多了一分好奇。

    「老汪，这女生挺傲的呀。」他略有些惊讶地说道。

    汪主任得意地笑道：「高考状元，每门功课都能考第一，才大一就把所有学科的书自学完了，人家还长得那么漂亮，傲气一点怎么了！」

    其他几人也附和道：「天之娇女，还愁分不到好工作？你是不是被人恭维惯了，现在遇到个不把你放在眼里的就开始不适应了？」

    周从文解嘲道：「恭维我有什么用，拍好咱们老汪的马屁才是真功夫呢。」

    汪主任哼笑：「人家可不是拍我的马屁，她是出去玩带回来的特产。不信你等下出去看，她的几个任课老师肯定人手一份。」

    「哟，还是个有钱的大小姐，那就更了不得了。」几人又去汪主任手里抢果干吃，汪主任赶忙把篓子藏起来，笑骂道：「臭小子，就知道剥削我。跟你们师妹好好学学呢，每次来都空着手，还要骗吃骗喝。」

    林爱华在门外听到他们的玩笑，不由莞尔一笑。汪主任平时在学业上虽然要求严格，对学生却是真心的好，不然几个师兄怎么会在她面前如此放松呢。.

    能遇到汪主任这样的好老师是她的福气。

    当然，辅导员小何老师也不错，虽然不教课，却像大姐姐一样处处关心他们，从学习到生活，不管同学们遇到什么困难都可以去找她，她必定会热心帮忙解决。

    林爱华特意给小何老师多拿了一份，因为她住在集体宿舍，拿少了肯定不够分。

    下午放学回到家，林爱华接过宝宝，例行问道：「笑笑和欢欢今天乖不乖？没闹你们吧？」

    夏春花抢先笑道：「乖，两个宝宝可乖了。我给他们喝了奶，每人还吃了一个蛋黄、半个苹果，又抱在院子里晒了会儿太阳。尿布也洗好了，就挂在那儿呢。现在天气冷，估计明天才能干，你晚上记得收回去。」

    什么话都叫她说了，秋叶子只在一边扭着手，看着宝宝微微地笑。

    她不说话林爱华也知道，她肯定又是默默做活儿，然后被人抢了功也不知道争辩的那一个。

    有肥仔在家呢，林爱华心里跟明镜似的。既然秋叶子自己不争，林爱华也不点破，只对两人一视同仁就好了。

    她从屋里提出两个竹篓，一人给了一个，说道：「这是我们出去玩的时候买的，你们拿回家去吃。」

    夏春花接过篓子往里面一看，顿时笑道：「这么多好东西呢，谢谢你了！」

    秋叶子也抿着嘴腼腆地说道：「谢谢林姐。」

    林爱华点点头，道：「都回去吧，明天早上见。」

    「林姐再见。」「小林，再见。」

    等两个保姆走了，余小鱼才得空招来一片灵雨，把果园菜园浇灌了一番。

    林爱华抱着宝宝站在廊檐下看雨，一边教宝宝说话一边随口问道：「东西都送出去了？」

    「送了，大家都挺高兴的。」余小鱼看看媳妇，还是没提那个烦人的安娜。

    他给安教授的礼物比较特别，除了果干菜干，还带了些花苗、果树苗和一些植物样本。东西太多，他是直接送到安教授家里的，却又被安娜趁机纠缠了一番。

    他真的很烦这个女人，却又要看安教授的面子，不能真的对她动手。不管他怎么态度冰冷，安娜就像听不懂人话一样，非得往他身上贴，真搞不懂她到底图什么。

    自己已经结婚了，孩子都会叫爸爸了，她这样纠缠有意思吗？

    不说自己媳妇比她美十倍百倍，就算长相才学都不如她，难道自己就会为了这么个女人抛妻弃子？真是长得丑，想得美。

    安教授对余小鱼实在太好了，好到他想要教训安娜时都有了顾虑，生怕会让老教授伤心，实在是憋屈得厉害。但这份憋屈他只能放在心里，都不敢在媳妇面前提。他要是敢提，媳妇就敢去灭了安娜。

    就算是仙人，想要过平凡的生活，也总会遇到各种不如意。好在这正是他们从前所缺失的历练，倒也算不得什么烦恼。

    生活除了烦恼，更多的是平淡中的美好。两个宝宝在林爱华夫妇的精心照料下，终于都学会了叫爸爸、妈妈，还会说点简单的话。

    欢欢最爱说的就是「飞飞」，一边说还一边向天空指着手，总惹得两人哈哈大笑。

    已经进入腊月，快过年了，林爱华抱着宝宝，突然间开始想家。

    还没考完呢，现在肯定没法回去，不过，她可以去大采购，准备带回家的年货。

    这下笑笑和欢欢可高兴坏了，每天都能跟着爸爸妈妈出去逛街，想要什么，只要一指手，爸爸马上就会把东西放到他们手边。要不是他们的小嘴巴还没发育好说不了太多的话，他俩一定会抱住爸爸的脖子，给他唱一首「爸爸我爱你」。

    笑笑表情淡定地坐在小车上玩玩具，欢欢却对余小鱼伸出小胳膊，叫：「爸爸，抱抱。」

    余小鱼手里提满了东西，无奈地亲了下他的小脸，说道：「欢欢又想要什么了？」

    他这个儿子，平时最黏妈妈，突然要他抱，肯定没好事。

    果然，欢欢伸手指向了柜台里的大彩电：「要！」

    大彩电他们倒是买得起，可关键是现在还不能买。

    放在京城的话，估计两个保姆都不会好好干活儿了，肯定整天等着看电视，可别把宝宝的眼睛看坏了。

    要是买回老家，一台彩电就要好几千，那也太惹眼了。

    笑笑被欢欢一招，也抬头看向电视，这一看就拔不出来了，也跟着喊要。

    余小鱼看看媳妇，说道：「要不还是买一台吧，孩子要呢。」

    「不行，小孩子不能看电视！他要天上的星星你是不是也要给他摘？没见过你这么宠孩子的！」

    林爱华一瞪眼，余小鱼赶忙赔笑道：「好，不买，咱不买。」

    笑笑和欢欢立马不依了，两个宝宝对视一眼，一起哇哇大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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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回家过年

    孩子哭着要，林爱华也没办法，只好把这事交给余小鱼去办。

    买彩电比买黑白电视更难，不但价钱贵，还得用侨汇券。不过，这些都难不倒余小鱼，林爱华带着宝宝看了会儿电视节目，他就领着人搬回来三个大箱子。

    「你买了三台？！」林爱华都被他惊着了。

    余小鱼笑道：「正愁没什么好东西带回去呢，既然宝宝们想看电视，干脆再买两台带回家，你家我家各放一台。」

    林爱华皱眉道：「太招眼了吧？」

    「没事，彩电放这边，另两台是黑白的。」

    一台20英寸的彩电就接近两千元了，比房子还贵，黑白的也要好几百。收到这个礼物，爸妈肯定很喜欢。林爱华嘴上抱怨了几句，却还是高高兴兴地坐上了送货的小卡车。

    等卡车开到王府门口，送货的人顿时明白了，这两个一定是刚落实了政策的有钱人，难怪出手这么壕。

    他们帮着把电视机搬进院子里，余小鱼每人给了一包烟，就客客气气地又把他们送出大门。

    根本不需要他们帮忙安装，余小鱼早就研究明白了。

    他把彩电搬进堂屋，放在长条供桌上，接上天线，插好插头，拧开开关，调台，电视机刺啦刺啦一阵响，终于亮起了画面。

    不是小孩子喜欢的儿童节目，只是寻常的战争片，笑笑和欢欢却都看得目不转睛，靠坐在椅子上，还时不时拍拍小手，用只有他们自己才懂的婴语相互交流。

    看爱华无奈地看着两个小家伙，说道：「看吧，这就迷上了。你信不信，只要你敢关电视，他们一定哭给你看。」

    肥仔跳到椅子上，甩甩尾巴说道：「别关别关，还挺有意思的，让我也看一会儿。」

    林爱华两口子无奈极了，只好让他们三个坐在那儿看电视，自己去收拾要带回家的东西。

    还好，那时的电视台不会从早放到晚，要不然他们家可就要多出三个电视迷来了。

    第二天，林爱华要去考试，出门前，她特意布了个小小的法阵，把电视信号给屏蔽了。

    虽说她已经交代了保姆不许开电视，但谁知道她们肯不肯听话。宝宝看电视时不哭不闹，连饭都可以不吃，她真怕保姆为了哄孩子阳奉阴违。

    夏春花还真的尝试着开了几次，不过每次都只收到一片雪花。试了几次，宝宝们只好放弃了，眼巴巴地等着妈妈回来开。

    他们就算再聪明也想不到妈妈还有这一手啊。

    三天后，余小鱼和林爱华终于都考完了。大学里也不需要等着出成绩，他俩把研究组的工作跟留守的人交接好就可以回家了。

    林爱华提前给保姆发了工资，还给她们每人发了二十元的过年红包，约好正月十七再回来上班，就可以准备回家了。

    林爱华一瞬间归心似箭，给两个宝宝穿好大棉袄，裹上围巾，戴上毛线帽子，一人手里抱上一个，驾起飞剑腾空而去。

    又可以飞飞了，笑笑和欢欢快活地向下张望，拍着手不停地笑。

    还是老规矩，飞剑在离村子不远的地方降落，换上汽车，开进了南坪大队。

    「飞飞，我要飞飞！」欢欢不依地拍打着车窗，小手直往天上指。

    笑笑也不满地说道：「不要车车，要飞飞！」

    林爱华苦笑：「宝宝们都大了，看来以后要换个办法回来了。」

    余小鱼耸耸肩，说道：「以后再说吧，起码这次回去还能飞。」

    两个小家伙才七个月，就算他们有本事告诉别人自己是飞回来的，恐怕也不会有人信。不过，下次再回来的时候，他们就都一岁多了，到时候恐怕会说漏嘴。

    现在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已经有人看到了余小鱼的车，在外面对着他们不停地挥手。

    余小鱼降下车窗，按了一下喇叭，马上有人叫道：「是小鱼两口子回来了，快去告诉大队长！」

    好多小孩子在车前蹦跶，余小鱼只好降低车速，慢慢地往前开。

    等他停在大队部前的晒场上，林爱国跟林爸爸已经等在那儿了。

    「小鱼回来了，一路辛苦了。」林爱国走过来，先跟余小鱼握了手，站在车旁等着接妹妹下车。

    林爱华推开车门，先把笑笑递过去，又抱着欢欢跳下车，林爸爸立马走过来，笑道：「笑笑，欢欢，还记得外公吗？」

    他们走的时候才两个月大，肯定不记得了，都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看着林爸爸。

    林爱华摸摸儿子的小脸，笑道：「欢欢，这是妈妈的爸爸，叫外公。」

    余小鱼也把笑笑抱过来给林爸爸看。

    林爸爸根本没指望这么小的两个孩子会叫人，只笑着说道：「笑笑，欢欢，都长这么大了！走，外面冷，快跟外公回家。」

    余小鱼把笑笑交到林爱华的手上，说道：「爸，大哥，我带了点年货回来，你们叫两个人帮忙搬一下吧。」精华书阁

    两人伸头往车里一看，车里堆着两个大箱子，另外还有几只竹篓，也装得满满当当的。

    闲人多的是，马上就有人跟着过来看，随即惊呼道：「电视机，是电视机！」

    「小鱼，你混得可以啊，都买上电视了？」

    余小鱼笑道：「大家帮忙搭把手，晚上去我家看电视。」

    电视机可是个稀罕物，他们村虽然通了电，却没一家舍得买台电视回来看的。就算是城里人也不是家家都有，小孩子想看，还是一样要跑到邻居家去蹭。

    为了看稀奇，大家都不怕费力气，立马来了好几个人，帮着把箱子和篓子抬下去，跟着余小鱼往家里走。

    林家靠近大队部，余小鱼先让人放下一台电视和一篓子年货，说好等会儿他来帮着装，然后就带着一大票的人赶回了余家。

    余老四夫妻俩早听说儿子媳妇回来了，还带回来一台电视机，赶忙把堂屋收拾出一块空地来，站在门口伸长了脖子等。

    终于看到儿子从小路那头走过来，余四婶忍不住迎了上去。

    「小鱼，你回来了！可把妈想坏了！」余四婶上前拉住儿子的手，眼里都带上了几点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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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二十一章 回家过年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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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二章 小红想去京城

    妈，我回来了！」余小鱼露出笑脸，轻轻拍拍余四婶的肩，又对等在大门前的余老四喊了一声「爸」。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余老四反反复复只会说这一句话了。

    帮忙抬电视机的几个人大声问道：「小鱼，放哪儿？」

    「先放堂屋里！」余四婶连忙在前面带路，指挥着那几人抬箱子。

    大家都簇拥着余小鱼往里走，只有余小红从人堆后钻出来，叫道：「嫂子，快进来。外面冷，别冻着孩子。」

    林爱华笑笑，也没去计较余家人对她的态度。她早就看开了，不是一家人，没必要硬往一处捏。

    欢欢倒是一点不计较，他只喜欢热闹，挥舞着小手哇哇乱叫，恨不能自己下地去拆箱子。

    余小鱼抱着笑笑，没法亲自动手，只指挥着大伙儿把纸箱放在桌上，说道：「现在还看不了，要装天线，白天也没节目，大家晚上再来吧。」

    他们一家才回来呢，肯定有好多话要说，大家也不好继续留着了，约好晚上再来后，都各回各家去了。

    「媳妇，你抱着笑笑，我去把电视装好。」余小鱼把怀里的笑笑交给媳妇，余四婶这才注意到她，干笑道：「爱华，快坐呀，路上累了吧？来，孩子给我抱，你先歇歇。」

    林爱华淡淡地说道：「我不累。孩子饿了，要吃奶，吃蛋黄，让小红帮我吧。」

    余小红赶忙走过来说道：「嫂子，要怎么做，你跟我说。」

    「你去煮两个鸡蛋来，把蛋白剥掉，蛋黄加点水压成泥。记得别放盐，除了水，别的什么都不用加。」

    余四婶见儿媳妇脸色不好，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刚才确实有点忽视了他们娘儿仨。她忙抢着说道：「妈去煮。小红，帮你嫂子把孩子抱进里屋去，外面冷。」

    余小红推开里屋的门，从林爱华手里把笑笑接过去，说道：「嫂子，快进来。你坐着，要做什么，你跟我说。」

    面对余小红，林爱华的语气温和了不少。

    「不用做什么，你去帮妈烧火吧。我刚才在车上泡好奶粉了，现在吃正好。」

    她把两个孩子放在床上，让他们靠着被子坐好，又从包里掏出两只奶瓶，给笑笑和欢欢一人手里塞一个，他们马上抱着奶瓶咕咚咕咚大口喝起来。

    余小红看着两个可爱的宝宝，脸上的笑容逐渐温柔，笑道：「宝宝长得真快，都能自己坐着喝奶了。」

    余小红不走，林爱华也不会赶她，一边照看着宝宝一边跟她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

    「最近家里怎么样？」

    余小红耸耸肩：「还那样，只不过我妈现在更抠了，除了买几块豆腐，其他恨不能一分不花。」

    林爱华惊讶地问道：「为什么？」

    余小红犹豫了一下，在林爱华执着的注视下，还是说道：「她怕你们在京城开销太大，想省下钱来让你们带走。」

    林爱华沉默了，半晌没说话。

    余四婶这个人，林爱华真的不知说点什么才好。

    说她好吧，她对林爱华这个儿媳妇真心不怎么样，满脑子都只有她的宝贝儿子，连两个可爱的孙子孙女都不怎么能让她上心。

    要说她不好吧，她又全心全意地为儿子着想，不但亏待余小红，连她自己也亏待上了，只为让儿子过得轻松一点。

    人性真的太复杂了，林爱华至今都看不懂余四婶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想不通就不想了，林爱华说道：「先不说这个，你呢，有对象了没有？」

    余小红冷笑一声，又觉得在嫂子面前这么笑容易让她误会，连忙解释道：「我不想找对象。我现在就只想多挣点钱，能自己做自己的主。」

    林爱华敏感地发现余小红的语气不对，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余小红咬咬唇，说道：「我妈在托人给我找对象，要八百元彩礼。」

    八百？！这价钱可要得有点高了。

    不过，这点也很符合余四婶的性格。在她眼里，女儿就是工具，一切都是为了她的宝贝儿子吧。

    「那你是怎么想的？」林爱华问。

    「八百元我自己也能挣到，才不想为了这么点钱就让她把我卖了呢！」余小红咬着唇，欲言又止。

    余小鱼虽然也挺关心这个妹妹，但兄妹俩平时的交流并不多，有事还是要靠她这个嫂子来。

    林爱华追问：「你有什么想法就跟我说，要是能帮忙，我跟你哥肯定不会不管你的。」

    余小红的眼眶微微发红，咬紧下唇憋了半天，说道：「嫂子，你们现在请保姆了吗？」..

    「请了两个。」

    「那，那你还需要人帮忙吗？我想跟你们去京城，我想离开这儿，离开这个家。」

    余小红见她没说话，又连忙解释道：「我能自己挣钱养活自己，不用花你跟我哥的钱……」

    林爱华见她着急，忙安慰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别想太多。这事我知道了，等晚上跟你哥商量一下再跟你说，好吗？」

    倒不是她不肯带小红去京城，而是他俩的秘密太多，带着余小红，总有些不方便。

    但这事他们要是放任不管的话，也不知余四婶会为了彩礼钱给余小红找个什么样的人家。要是人品不好，年纪太大，或者带着残疾，那不是害了这个小姑子吗？

    余四婶的敲门声打断了两人的对话，余小红过去开门，把小碗接过来，拿着小勺帮忙喂宝宝。

    余四婶笑眯眯地看着孩子吃蛋黄，笑道：「两个小家伙还挺能吃的，一天能吃几个蛋呀？」

    「他们现在吃得多了，每次一个蛋黄都能吃完。」

    余四婶的脸皮发紧，呵呵干笑了两声，说道：「能吃好，挺好。」

    「你们平时都是谁带孩子，请保姆了吗？」

    「请了两个，白天保姆带，晚上我们自己带。」

    「两个？那得多少钱啊！」余四婶的声音突然高亢，吓得欢欢停住嘴看了她一下，扁着小嘴有点想哭。

    林爱华连忙把他抱过来，轻声哄道：「欢欢不怕，这是奶奶。奶奶说话声音大，不是故意吓欢欢的。」

    余四婶讪讪地捂住嘴，小声道：「对，奶奶不是故意的。」

    「你歇着吧，妈去做饭了。小红，你跟我出来！」

    余四婶走出房间，林爱华的脸也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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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二十二章 小红想去京城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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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三章 不能呆了

    她真的烦透了余家人，尤其是余四婶。别说小鱼并不是她的亲生儿子，就算是亲生的，她也不能对着儿媳妇指手画脚干涉别人家的生活吧？

    吃个鸡蛋，请个保姆，这又怎么了？她给余小鱼的钱自己又没拿，还不是都放在了小红那里。再说了，连她家的房子都是余小鱼出钱盖的，自己并没有亏欠她。

    寻人启事登了几个月，到现在也没一点消息，不知道她的亲儿子是死是活。林爱华抱着欢欢轻哄几句，又把他放在床上，目光冷冷地往外一瞥。

    等下她就带孩子回林家去，这样的婆家，她可不想继续呆着。

    等余小鱼装好电视，余四婶也把午饭做好了。今天的菜倒是挺丰盛的，笋干炖咸肉，炒鸡蛋，红薯汤，还烧了一盆肉末粉丝。

    余小鱼只吃了小半碗饭就回屋去把林爱华叫了出来。「媳妇，我看着宝宝，你去吃饭吧。」

    林爱华摇摇头：「我没胃口，不想吃。」

    她这一年也没中断过修炼，现在已经是金丹后期的修为，根本就不需要再吃凡间的食物。之前她每天三顿不间断地吃，不过是为了享受这种平凡的生活方式而已。

    但余四婶的态度令她反感，连带着对她做的饭也没了兴趣。

    余小鱼没有强求，说道：「好吧，你想吃的时候告诉我，我再给你单做。」

    林爱华呵了一声，说道：「我想住回我妈家，你帮我搬东西吧。」

    余小鱼一呆，问道：「怎么，她又惹着你了？」

    「也不算惹吧，只是说的话让我听着不高兴。」

    林爱华把刚才发生的事说了一遍，余小鱼皱眉道：「她这是想干嘛？我都说了，叫她有钱留着自己花，我们不用她的钱，她怎么还是……」

    余小鱼一时想不出该怎么形容，叹气道：「算了，不说她了，我先送你回家去，余家的事年后再说吧。」

    「谁高兴跟她再说呀。等下你回来就告诉她，小红我们带走，就说我们不请保姆了，孩子让小红带，请保姆的钱省下来都给她，让她别惦记彩礼的事。」..

    余小鱼深深地叹了口气，点头道：「行，你别生气，回头我就这么跟她说。」

    「她是我的谁呀，我犯得着跟她生气？要不是她儿子曾经救过林爱华，你看我理不理她。」

    这都是从前的因果，自己接下这身份，确实不好置之不理，但也不可能任由别人予取予求。

    林爱华冷冷一哼，给两个孩子又把帽子围巾都戴好，一手一个抱起来，道：「走吧。」

    余小鱼拎起两人的行李，跟着媳妇走出房门，回头说道：「爸，妈，我送爱华回家去，帮他们装好了电视我再回来。」

    两人都走远了，耳边还听到余四婶和余老四的嘀咕声。

    「才回来一会儿就跑到娘家去了，这媳妇真是白娶了！」

    「你瞎逼逼个什么？怎么就白娶了，人家不是给咱家生了一对龙凤胎？笑笑和欢欢不是喊你奶奶？人家也半年没见爸妈了，回娘家住几天又碍着你什么事？」

    「你个死老头子，才吃了几天饱饭你就敢跟我顶上了？在家一天都不呆就回娘家，我还不能说几句？那好，赶明儿我也回娘家住去！」

    「你娘家还有人吗，你还回娘家！」

    余小鱼一时都不知道说点什么才好了。这个余四婶，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这么好的儿媳妇她还不满意，她还想要什么？

    想要天仙？这就是天仙呀！

    他不说话，林爱华却不肯放过他，冷笑道：「怎么不说话？是不是怪我度量太小，眼里一点揉不得沙子？」

    余小鱼一激灵，连忙赔笑道：「怎么会！谁眼里能揉沙子呀。这事怎么能怪你，确实是她不好。但我现在还顶着人家儿子的身份，也不好做得太过分。媳妇，咱去岳父岳母家，眼不见为净，她总不好追到林家来找你的茬。」

    「哼，她那眼里就只看到她儿子，女儿、媳妇、孙子，加起来都不如你重要。」林爱华远远地看到林家的院子，也就不再跟他啰嗦，脚下步伐不觉加快了少许。

    林爸林妈刚吃完午饭，正商量着要拿点东西去余家看看女儿，谁知女儿就抱着孩子回来了。

    林妈妈赶紧过去接下笑笑，乐得合不拢嘴。

    「哎哟，我的小外孙女，都长这么大了！真漂亮！」

    大家都知道欢欢认生，还特别黏妈妈，都是一上来就抱笑笑。欢欢窝在妈妈怀里，看着屋里的几个人都围着笑笑不停地夸，顿时不乐意了，蹬着小脚舞着小手，也想去凑热闹。

    林爱华把他往林爸爸手里一塞，说道：「这是外公，你见过的。」

    林爸爸接过欢欢，捏捏他胖乎乎的小手，哈哈笑道：「我家欢欢长得可真好，这大眼睛，高鼻梁，跟爱华小时候一个样！」

    欢欢终于听到有人夸自己了，高兴地咯咯笑了几声，大声叫：「外公！」

    「哎哟，欢欢会叫外公了？这才多大的孩子呀，可真是不得了！」林爸爸开心得哈哈大笑，在欢欢的小脸上猛亲了一口，把他举在手上，得意地说道：「欢欢，再叫声外公，外公喜欢听！」

    「外公！」欢欢在大家的注视下又响亮地叫了一声。

    这下连在屋里给几个孩子喂饭的林大嫂也跑了出来，看着欢欢惊叹道：「这孩子说话也太早了吧！我家那几个要到一岁多的时候才能说得这么清楚呢！」

    大家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欢欢身上，只有林妈妈没来凑趣，逗着怀里的笑笑，道：「笑笑，我是外婆呀。笑笑叫声外婆来听听。外婆。」

    笑笑盯着她看了几下，努努小嘴，清楚地喊道：「外婆！」

    这下可不得了，屋里的人全都围了过来，抢着教两个宝宝说话。

    笑笑和欢欢也不负众望，把哥哥、姐姐、舅舅、舅妈挨个叫了一遍。

    屋子里一片欢声笑语，大家抢着抱孩子，给林爱华端饭、盛汤。

    看看笑容甜蜜一身自在的媳妇，再对比一下她在余家的境遇，余小鱼暗暗摇头。

    这余家，是真的不能继续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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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八卦小队

    林爸林妈抱着笑笑和欢欢好一通稀罕，直到两个宝宝打起哈欠要睡午觉了，才赶忙去帮他们收拾房间。

    还是林爱华坐月子时住的那间屋子，大床小床都是现成的，褥子、棉被、枕头全都拆洗晒过，散发着一股清新的阳光味道。

    林妈妈帮他们把行李放好，又提来一只小炭炉放在屋里，说道：「这炭都是烧红了的，你放心用。快给笑笑和欢欢盖好，别冻着孩子了。」

    她就一直站在屋里，看着女儿女婿把两个孩子放好，哄睡，全程面带微笑。等两个宝宝都睡着了，她才拉着林爱华的手说道：「让他们睡吧，走，咱们出去唠唠。」

    几人轻手轻脚地走出去，关上门，还没开始聊天，余小鱼就被林爱国叫走了，三个大男人一起琢磨着安装电视天线的事。

    林妈妈倒了一茶缸子热水塞在女儿手里，笑眯眯地拉着她坐下，问道：「在学校怎么样，你又带孩子又上学，忙得过来吗？」

    林爱华笑答：「没事，我们请了两个保姆帮着带，白天一点不用管，晚上小鱼也跟我一起带，一点累不着我。」

    林妈妈点头道：「是得请个人。考大学多不容易啊，可不能为了家庭耽误了学业。再熬两年，孩子大了你就轻松了。」

    「小鱼真不错，你当初没看错人。」她看着在院子里忙碌的余小鱼，嘴角立马翘起老高，拍拍女儿的手，笑道：「看你日子过得好，妈也就放心了。」

    林爱华趁机说道：「妈，我寒假想在家里住，不去小鱼家了。」

    林妈妈一惊，问道：「怎么，跟你婆婆闹矛盾了？我说你怎么把箱子都提回家来了呢。」

    林爱华耸耸肩，道：「她心疼请保姆的钱，声音大得，把孩子都吓到了。」

    林妈妈皱眉：「你跟小鱼拿她的钱了？」

    林爱华有些心虚地说道：「拿了三百多，不过都交给小红了，我们自己没花。」

    「唉，你拿了她的钱，自然要受她管，她说你两句也没错。」林妈妈话锋一转，又说道：「她家能有什么钱，还不都是小红没日没夜带人做手工活儿挣的。这孩子，也是个实心眼，自己都不知道留点钱买衣服，全交给她妈了。」

    林爱华偷偷凑到她耳边说道：「没全交，小鱼跟她说过的，应该是只交了一半，她自己身上还有不少呢。」

    林妈妈听了也忍不住捂住嘴小声笑道：「就数你俩最机灵！」

    「妈，开过年来我想带小红去京城。这么好的女孩子，要是再把她留在家里，可就要被人欺负死了。」

    林妈妈惊奇道：「怎么回事？谁欺负她了，我怎么没听说过？」

    林爱华翻个白眼，说道：「还不是她妈！」

    林大嫂这会儿正好也哄睡了几个孩子，心急火燎地加入了八卦的队伍。

    柳月去年也如愿考上了大学，现在她兼任大队和竹木社的会计，消息比林妈妈灵通多了。听了林爱华的话，林大嫂立马补充道：「我听说小鱼妈在给小红找对象呢，倒是有几个小伙有意思，但一听她要八百的彩礼，就都吓得不敢提了。」

    林妈妈惊呼：「八百？！她要这多，谁家能拿得出！」

    林大嫂撇嘴道：「这不是拿不拿得出的事，别人都是一二百，你开口就要翻几倍，总得有个什么说法吧？小红长得也就还行吧，但她没什么文化，还是个农村户口，谁家吃饱了撑的花那么多钱把她娶回去？」

    林大嫂话说得不好听，但事实就是如此。

    林妈妈摇头道：「小红这孩子，摊上这么一对父母，婚姻也就难了！」

    林爱华道：「所以我才想把她带去京城，离开那个家。」

    林妈妈沉默不语，林大嫂却点头附和道：「对，小红手巧，会钩针、会棒针，现在还学会了裁剪缝纫。人家有手艺，走到哪儿都不愁一口饭吃。你把她带走，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了。」

    林妈妈迟疑道：「你婆婆能答应吗？」

    林爱华嗤笑：「让她儿子说去。小鱼一开口，不管什么难事她都能答应。」

    林妈妈点头：「也是，凤英是个爱子的。你以后学聪明点，她说什么你都别接话，有什么事让她儿子去跟她说，你别憨憨地跟婆婆对着干。」

    「知道，我不说，都让她儿子去。」林爱华搂住林妈妈的胳膊，说道：「妈，我给你带好东西回来了，你还没打开看呢。」

    林妈妈在她额头轻轻一戳，笑道：「妈知道你孝顺。你跟小鱼挣钱也不容易，以后多孝敬孝敬公婆，别老往家里搬东西，免得惹别人不高兴。」

    那么贵的电视机，女婿竟然给她家里也送了一台。虽说这样让林家大长面子，但余家人心里肯定不快活。

    林妈妈当着媳妇的面教女儿孝敬公婆，林大嫂却一点都没往心里去。

    她已经很孝顺了，每个月卖鸡蛋的钱全都上交，自己一点私房钱都没留。给娘家送的东西都是用她的工资买的，还是林爱国亲自送过去的呢，自己娘家每次也都有回礼。所以，婆婆真的就只是在教小姑子，不是在隐喻她。

    三个女人把林爱华带回来的年货整理出来，分门别类地放好。给自家人的，送亲戚的，吃的，用的，在堂屋里放了好几堆。

    林爱华特意拿出一个布袋子，塞进林大嫂手里，笑道：「给锁儿和四个宝的，看看喜不喜欢。」

    林大嫂打开一看，做工精细的绣花虎头帽，红彤彤的十分讨喜。她拿起一顶里里外外地看了又看，笑道：「真不愧是京城，连小孩帽子都做得这么好看。唉，也不知道我哪天能有福气去京城看看。」

    林妈妈白了她一眼，道：「你妹妹就在京城上学，四年呢，还抽不出个时间来接待你？什么时候想去玩，跟妈说一声，妈给你带孩子。」

    林大嫂笑道：「我就知道妈对我最好了。我现在可去不了，孩子太小了。等他们大点，我跟爱国两个人自己坐火车去。」

    林爱华挽住她的胳膊直点头：「好呀好呀，你哪天去提前告诉我一声，我去火车站接你。」

    说话间，电视机装好了。余小鱼擦干净手走过来：「媳妇，我先回去一下。」.

    「记得跟你妈说说小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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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五章 家的味道

    晚上，一大票人挤在林家堂屋里看电视，凳子都不够坐了，来得晚的又跑回自己家去拿凳子。那场面，堪比大队放电影。

    笑笑和欢欢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人一起的，新奇得很，也吵着要去看。

    外面虽然冷，屋里愣是挤出了热火朝天的感觉。

    林家人把过年的瓜子花生都搬出来了，等到电视放完，大家都走后，留下了一地的瓜子壳。

    林大嫂忙着给她娃洗脸洗脚送上床，林爱华要带笑笑和欢欢睡觉，收拾屋子的活儿全交给了林爸爸老两口。精华书阁

    林妈妈一边扫地一边抱怨道：「电视是好看，但要天天这样，咱们家还真招待不起呢。」

    林爸爸一边擦桌子一边笑道：「他们也就新鲜头几天，过两天就不来了。」

    林爱华心里暗笑：老爸还是天真了。连续剧看起来都是有瘾的，今天看了，明天不来都不行。

    好在不止她一家有电视，小鱼家也有。他到这会儿都没来，估计是在家帮着放电视，陪客人呢。

    林爱国笑道：「过两天队里发了分红，大家手里都有钱了，肯定还有别人家要买的。」

    林爱华给笑笑和欢欢盖好被子，走出来问道：「哥，今年大队收入怎么样？」

    提起这个林爱国可就不困了。

    「咱们大队风水就是好，粮食产量比别处高出不少来，鸡鸭下蛋也比别人家多。你嫂子还在算账，不过我估摸着，今年一家怎么着都能分到八九百。」

    那时候的八九百可了不得，许多人家攒了半辈子才能攒下这么多，没想到他们大队一年就能分到了。

    这些可都是林爱华跟余小鱼的功劳，她听着心里也很欢喜，笑道：「真不错。」

    林妈妈扫好地，走到大门前张望了半天，问道：「爱华，小鱼晚上过来睡吗？」

    「应该会过来吧。妈，你别管他了，自己回去睡吧。」

    林妈妈去厨房拎了两个热水瓶送去女儿屋里，叮嘱道：「你也快洗洗睡吧，晚上冷，看好孩子，别冻着了。」

    林爸林妈出门时，正好看到余小鱼过来，又跟他说了几句话老两口才回老宅子去睡。

    林爱华脱了衣服靠坐在床上，没一会儿，余小鱼进来了。他先挥手驱散身上的寒气，又过去看了一眼熟睡的笑笑和欢欢，也脱了鞋子挤上床，说道：「他们什么时候睡的？」

    「这两个家伙，硬是坚持到电视放完，大家都走了他们才睡。我又给他们加了一顿，夜里应该不会饿。」

    林爱华往里面挪了一下，给他让出个位子来，问道：「小红的事跟你妈说过了？」

    「说了，年后跟我们一起走。」

    林爱华懒得问他是怎么说的，知道结果就好。余小鱼也不想媳妇为了余家那些狗屁倒灶的事费神，那边的事他一句都没说。

    林爱华靠在他怀里，一时还不困，便跟他商量道：「我哥说，今年能分个八九百，要不这钱我们别拿了，都留给家里，省得你妈抠抠搜搜的，连顿荤菜都不舍得吃。」

    余小鱼点头：「好。小红跟我们走的话，他们这一年就没有额外的收入，分的钱正好留给他们过日子。」

    林爱华撇嘴：「你妈没说要你在京城帮小红找个对象？」

    余小鱼苦笑：「一句没提，只说要我们把保姆都辞了，小红一个人就能带。」

    「呵，这个女儿，还真是被她利用得彻底。」林爱华往下滑进被子，说道：「我睡了。明天你去告诉她，以后我们每个月给她邮四十元钱回来，就当付小红的工钱了。我可不想欠她的。」

    余小鱼当然是媳妇说什么就是什么，嗯了一声，轻轻把她搂到怀里，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林爱华是被食物的香气叫醒的。两个宝宝已经醒了，余小鱼正在给他们冲奶粉。

    林爱华伸个懒腰，吸吸鼻子，道：「好香啊，厨房里在做什么？」

    「你妈在炸糍粑，还包了小馄饨。快起来吧，早饭应该已经好了。」

    糯米粉混合着白糖做成的糍粑，在油锅里一炸，那味道，又甜又香，勾得林爱华的口水直流。

    不管在外面吃过多少好东西，她还是最喜欢家里的饭菜，也许它不是最美味，却叫人最安心。这是家的味道。

    林爱华匆忙洗了把脸，钻进厨房。果然，林妈妈正把一块块炸得金黄的糍粑从锅里往外铲。

    林爱华拿双筷子抢着夹了一块送进嘴里，眯起眼赞道：「香，真好吃！」

    「小心烫！」林妈妈嗔怪地白了她一眼，道：「都当妈的人了，还毛毛躁躁的。笑笑和欢欢早上吃什么？我来给他们做。」

    林爱华一边嚼着嘴里的糍粑一边含糊地说道：「他们刚喝了奶，过会儿每人给他们炖个蛋吧。妈，咱家的鸡现在下蛋多不多，够吃吗？」

    林妈妈凑到她耳边，神秘地说道：「多着呢，只要吃了草就使劲下，还都知道下在窝里，一点不往外乱跑。你几个侄儿现在也每天一个蛋，营养够了，长得可壮实了。」

    那当然，她种的可是青冥境里的仙草，带着灵气的，大人孩子吃了都有好处。

    「别光顾着卖钱，你跟爸也每天都要吃。这鸡品种好，鸡蛋吃了能强身健体。」

    林妈妈得意地笑道：「我们早发现了。家里现在养了四只老母鸡，下的蛋都吃不完，还经常给你爷奶家送去点。」

    林妈妈说着，一拍大腿，道：「唉，昨天被你闹的，都忘了拿点东西去你公婆家。小鱼带了那么多年礼，咱们还没回礼呢。」

    林爱华暗暗撇嘴。那些东西都是她跟余小鱼买的，关余家人什么事。他可没看到余老四跟余四婶给林家送点什么过来。

    不过，都在一个村住着，她名义上还是余家的儿媳妇，亲戚间走动一下也是应该的。林爱华也没拦着，随她爸妈怎么处置吧。

    至于她自己，她根本不想往余家走，没得给自己找不痛快。

    林妈妈见她起来了，赶忙又烧起一锅水，把早上刚包的鲜肉馄饨下了，每人盛了一大碗。洗干净锅，她又忙着给孙子、外孙子做早饭。

    没一会儿，林爸爸也过来了，吃完早饭，开始准备过年的吃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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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二十五章 家的味道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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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旺财当爸爸了

    林大嫂要去大队算账，孩子这几天都是交给林妈妈和安姨来带的。林爱华正好也没什么事，干脆把笑笑和欢欢都抱进哥嫂屋里，七个孩子坐在一起，家里顿时热闹了起来。

    京城的东西，比起乡镇可是丰富多了。锁儿从前最爱的那只娃娃早就被他玩坏了，林爱华这次给他带回一把玩具枪，可以压塑料子弹的那种，还是彩色的，可把锁儿高兴坏了。

    当初那个走路还摇摇摆摆的小家伙，现在已经长成了胖嘟嘟的大男孩。他接过玩具枪，欢喜地拿在手上，叫道：「谢谢姑姑！」

    林爱华摸摸他的头，笑问：「锁儿还记得姑姑呀？」

    「记得，姑姑最好了，给锁儿买玩具，还给我买糖、买果子吃，还给我买新衣服。」锁儿大声说完，一头钻进了姑姑的怀里。

    四胞胎眼巴巴地看着玩具枪，突然齐声叫道：「姑姑，我们也要！」

    这四个小家伙，当年可是在林爱华的精心看护下才能安全出生的，倾注了她许多心血。看到他们现在长得这么大了，林爱华也升起一股浓浓的成就感。

    小孩子长得真快呀，只要几个月不见，就会有新的变化。他们现在不但会说话，走路也都稳稳当当的。四个小家伙一起扑到林爱华身上，有的搂腰，有的抱腿，小妞妞更是直接爬到她身上搂住了她的脖子。

    林爱华纵然每天带着笑笑和欢欢已经习惯了，也被他们缠得一下子有些吃不消，连声叫道：「有，都有，姑姑给你们买了。」

    安姨拍了下锁儿的小屁股，忍笑道：「锁儿，你是哥哥，要带头做个好样子。快从你姑姑身上下来，她都快被你们压扁了。」

    锁儿赶忙从林爱华怀里钻出来，叫道：「大宝，二宝，三宝，妞妞，快下来！」

    四个宝还真听他的话，虽然有些不愿，但还是乖乖地放开了林爱华。

    锁儿忍痛拿出新得的玩具枪，说道：「我带你们一起玩吧，用这个枕头做靶子。」

    笑笑和欢欢还躺在床上呢，林爱华生怕崩着他们，赶忙说道：「别在家里玩枪，要打去院子里打。」

    「你们乖乖地站在这儿，姑姑那儿还有别的玩具呢，特意给你们带的。」

    京城里的新奇玩意，林爱华带回来不少。她回屋去翻了一下，拿出两辆玩具车，一个绿色的铁皮青蛙，还有一个漂亮的绒毛玩具狗。.

    四胞胎看到这些玩具，立马乐疯了，小妞妞一把抢过玩具狗，叫道：「旺财！」

    男孩子都去抢小汽车，剩下一只小青蛙没人要。林爱华拿过来拧紧发条，青蛙在桌上咔哒咔哒地跳起来，没拿到汽车的二宝立马扑过来把青蛙抢到手上。

    有了玩具，几个孩子立马有事做了，林爱华和安姨也闲了下来。

    刚才被小妞妞提了一嘴，林爱华才想起家里的狗子，她让安姨帮忙看着笑笑和欢欢，自己跑进厨房，问道：「妈，我家的旺财呢？」

    林妈妈从灶后探出头来，说道：「被肥仔带出去玩了。」

    林爸爸一边和面一边笑道：「我说肥仔怎么跑不见了呢，原来是跟你们去京城了，害我伤心了好几个月。这家伙，一回来又跑出去了，把旺财都给我带坏了。」

    林妈妈也跟着笑：「就是，旺财以前多乖啊，白天帮忙看孩子，晚上看家，从来不咬人不闹事，肥仔一回来，它就变了。」

    林爱华干笑一声，道：「呵呵，肥仔在我那儿也挺乖的。不说它们了，爸，你在做什么？」

    林爸爸笑道：「快过年了，蒸点馒头。你想吃什么馅的？爸给你多做点，带些去京城吃。」

    林爱华眼睛一亮，说道：「我想吃雪菜肉包，三丁包，还有……」

    还有蟹黄包，但是不能让林爸爸做，不然她没法交代蟹黄从哪儿来。

    「我叫小鱼来做馅，爸你发面就行了。」

    林爱华凝声成线，对外面叫道：「肥仔，去把小鱼叫过来。」

    林爸爸忍不住笑了：「肥仔恐怕在林子里玩呢，它哪儿听得见。等会儿，爸把面盖上，正好送点东西去小鱼家。」

    他才把面和匀盖好，余小鱼就来了，身后跟着肥仔和旺财，旺财的身后还跟了四只黑白相间的小崽子。

    「咦，旺财当爸爸了？」林爱华跑过去，提起一只小狗崽子。那狗也不怕她，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蹬着四只小爪子，嘴里还汪呜直叫。

    「小家伙，还挺凶啊！」林爱华戳戳它的小肚皮，小狗嗷了一声，腿蹬得更凶了。

    旺财靠过来，在林爱华的腿上蹭了几下，尾巴摇得风车一样，不住用大脑袋顶她的腿。

    肥仔翻个白眼，说道：「放下我干儿子，你吓着它了！」

    小样，你还当上便宜爹了？人太多了，林爱华也顾不上怼肥仔，把小奶狗放在地上，对余小鱼笑道：「来了呀，快去帮我爸做包子馅，我想吃包子。」

    林妈妈擦干净手走过来，说道：「你们看孩子去吧，这些活儿我跟你爸来做就行。」

    余小鱼很自然地拿起案板上的菜刀，说道：「妈，你歇会儿，我跟爱华来。」

    媳妇说了，她要吃三丁包，还要吃蟹黄包，笋子和蟹黄不得她自己准备吗？不然叫两个老人去哪儿弄这些东西。

    老两口被他们几句话忽悠出厨房，回屋看着几个孩子去了。林爱华小手一挥，桌上顿时堆满了白生生的鲜笋，还有一盆子蟹黄。

    青冥境里的螃蟹现在一只就有脸盆那么大，她早就想吃了。

    余小鱼老老实实地挥刀剁馅，林爱华帮着洗菜、切菜，两人配合得倒也默契。只要不让林爱华掌勺，她看着还挺像回事的。

    林爱华一边洗菜，一边从青冥境里挪些私货出来，没一会儿，桌上的几只大盆里就装满了切好的肉馅、笋丁、雪菜、青菜。

    肥仔和旺财带着四只小狗崽，就这么蹲在厨房门口，眼巴巴地看着林爱华，她只好把刚取出蟹黄的螃蟹扔了一只出来。

    「拿着，一边吃去，别让人看到。」

    肥仔这个护食的今天竟然不抢了，咔嚓两口咬破螃蟹壳，挑出最嫩的几块蟹肉来扔到狗崽子面前，笑眯眯地说道：「吃吧，一人一块，不许抢。」

    哟，肥仔这是带孩子带上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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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二十六章 旺财当爸爸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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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七章 发财了

    林爱华一边麻利地切菜，一边看着几只狗崽子吃螃蟹。

    她发现了，肥仔最喜欢那只跟它花纹相似的小狗，不但肉给得更多，还不许别的狗去抢。谁敢过去，就会被肥仔一爪子扒拉开。

    旺财对肥仔放心得很，自己趴在一边啃着螃蟹腿，吃得咔嚓咔嚓的，随便肥仔怎么玩它的几只小崽子。

    「这还真是旺财的崽？哪儿来的，它们的妈呢？」林爱华的八卦之魂一不小心又被几只小奶狗点燃了。

    「镇上有只大白狗，圆脸大耳朵，长着一身长毛，老漂亮了。我一看就觉得它跟旺财天生一对，果然两只狗一见面就看对眼了。」肥仔得意地炫耀。

    「镇上的？你什么时候跑那儿玩去了？」

    肥仔打个哈哈，道：「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嘛，你就说我这几个干儿子帅不帅！」

    「呵呵，还行吧。」

    肥仔可是林爱华千挑万选培育出来的仙宠，完全长在她的审美点上，跟它长相相似的小狗崽自然也深得林爱华的喜欢。

    肥仔看看院子里没别人，三两口把螃蟹吞进肚子里，跑过来蹭蹭林爱华的裤腿，说道：「主人，咱们把小狗带走吧，等它们长大了给你看家。」

    它招呼一声，那几只小奶狗立马跌跌绊绊地跑到林爱华脚边，围着她不住撒欢。

    余小鱼回头看看媳妇，说道：「行啊，只要旺财舍得，咱们就带着吧。」

    肥仔喜道：「舍得，旺财肯定舍得。这几只小狗就是它叼过来给我的。」

    林爱华摸摸旺财的头，问道：「旺财，你真的要把你的宝宝们交给我？」

    旺财在灵泉里泡过，灵智早已超过了一般的狗。它呜呜哼了几声，叼起脚边的一只小狗，藏在肚子底下，又用嘴巴把另外三只拱到林爱华脚边。

    它温柔地看着林爱华，直到她点点头，才开心地摇起了尾巴。

    「好吧，你的孩子我收了，肯定不会亏待它们。」林爱华欢喜地摸摸几只小狗，挥手把它们收进了青冥境。

    「肥仔，去给你干儿子们洗个澡，再找点东西给它们吃。你现在也是当爹的猫了，要负起责任来，不能再在外面瞎浪了，懂吗？」

    肥仔开心地说道：「好咧，我这就去。」

    旺财留下的是它唯一的女儿，估计也是受了几个主人的影响，这狗也成了女儿奴。

    跟在林爱华身边的小狗将来肯定会有一番机缘，至于旺财的女儿，就让它留在家里，做个普通狗吧。

    林爱华摸摸它的狗头，给它喂了两口灵泉水就把它放了。

    等林爱华处理好旺财的事，余小鱼的馅料也调好了。冬天发面没那么快，现在还没法包包子，余小鱼擦干净手，说道：「你陪着孩子们吧，我得去那边帮帮忙。」

    林爱华大度地挥手：「去吧。」

    余小鱼现在还占着余家独子的身份，有些事不管他愿不愿，总归是他的责任。不管怎么说，余家父母对他是交付了真心的，他不能当白眼狼。

    这些道理林爱华都懂。大家都在一个村里住着，她也不想跟余家撕破脸，让父母难做人。再说，余四婶也没真的把她怎么样，不喜欢，不住在一起就行了。

    林爱华在家又住了两天，林爱兵跟周雨桐终于回来了。

    他俩元旦节后收了一批货托老赵送到周雨桐爸爸手里，转回头又给他们带回了一批周爸爸收的当地特产。

    周雨桐壮起胆子趁着不上课的时间背着货出去卖。老爸特意给她带了信，把每样东西的成本价都写上，她就按当地的稀缺程度定了价格。精华书阁

    一开始，她也是有些畏缩和不好意思的，但晚上回去算了一下当天的收入，她的那点矜持就完全消失不见了。

    好家伙，这才第一天，就赚到了两人一个月的生活费，这要是多来几次，还不得赚翻了！

    林爱兵也想跟媳妇一起去卖货，却被周雨桐坚决拦住了。

    按她的说法，两个人必须保住一个。反正她只是个大专，就算出了什么事也不怕，还有林爱兵当她的退路。要是两个人一起折在里面，那可就真的全完了。

    林爱兵拗不过她，只好白天好好读书，晚上把家务活儿全包了。在家理货的事也全都由他来做，周雨桐只要背起篓子出去找顾客就行。

    大半个月，周雨桐基本摸清了销售渠道，带来的家乡特产销售一空。正好老爸也打电话过来，告诉他们哪些货价高又好卖，可以多收，哪些货不太好卖，下次就别带了。

    林爱兵努力了好几天也没买到回去的火车票，干脆联系老赵，两人合伙再收一批货，他和周雨桐也搭老赵的车回家。

    他们先去见了周雨桐的爸爸，把货放下，又在那儿住了一晚，这才自己坐车回家。

    现在镇上有了张小刀这个妹夫，他们回来再也不用走路了。张小刀亲自开车把他俩送回来，顺便去二叔家送了年礼，林爸爸家和林三叔家也没落下。

    人太多，林爱华也就没问张小刀现在在干些什么，只是看他的样子，似乎混得挺不错的。

    周雨桐一见林爱华，就开心地跑过来，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爱华，我可想死你了！」

    林爱华捏捏她的脸，笑道：「我也想你了。怎么样，货好卖吗？你怎么晒黑了？」

    周雨桐满不在乎地拍拍自己的脸，说道：「天天在外面跑，能不黑吗？」

    她的眼珠子转了转，说道：「欢欢和笑笑呢？走，带我去看看两个宝宝。」

    她明显是有些话要私下里跟自己说，林爱华也就配合地说道：「在屋里睡觉呢，我带你去。」

    两人进屋，关上门，周雨桐就兴奋地抱住她的胳膊，压低了嗓子笑道：「爱华，我发财了！」

    她掀开大棉袄，从下面摸出个长条形的布包，掏出几叠捆得整整齐齐的大团结来。

    「这是我上一批货挣的，扣掉本钱还有一千，先还你！」

    一批货就挣了一千？路子虽然是林爱华和余小鱼帮忙找的，她却对挣钱的细节来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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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二十七章 发财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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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八章 催婚催生

    她把钱接过来先放在桌子上，问道：「怎么个把月就挣了一千？快跟我说说。」

    周雨桐不好意思地笑道：「我爸也帮了忙的，从家里收的货都是他出的本钱，赚的差价全给我了。光凭我自己，这次只能还。」

    她把自己怎么走街串巷边卖边收的事说给林爱华听，只讲其中的趣味，辛苦却半句都没提。看着她明显粗糙了不少的皮肤，林爱华却知道，她一定吃了不少的苦。

    她拍拍周雨桐的手，说道：「你再坚持几个月，听说很快就要允许个体经营了，到时候你开个店，雇个人在店里卖。」

    周雨桐瞪大眼睛，惊讶道：「私人也可以开店？你听谁说的？」

    当然是电视上说的，不过林爱华也没太关心这些时事，知道得不是很清楚。她只知道，现在国内的环境越来越宽松了，政策上肯定会有较大的变动。谁能抓住机遇，谁就能抢先一步，走在大多数人的前面。

    她又把桌上的钱推到周雨桐面前：「我跟小鱼有钱花，这钱一时用不上。」

    周雨桐不肯收，刚要再推回来，被林爱华按住手，说道：「拿着，先买个市口好的店铺准备着，等政策一出来，你就可以开店了。」

    周雨桐犹豫一下，问道：「你确定？」

    林爱华点头：「确定！」

    这话林爱华说得很有底气。就算不能开店，买下的房子总不会烂在手上，实在不行，她可以自己出钱让人收了，总不会让哥嫂吃亏。

    周雨桐也就不跟她客气了。把桌上的钱又塞进布包，说道：「那我这次多收点货，暑假再把欠你的钱一起还了。」

    林爱华耸耸肩：「随便你。反正我不等钱用，你先尽着自己花。」

    周雨桐搂住她的脖子，笑道：「知道了，我家爱华对我最好了！」

    林爱华笑嘻嘻地瞥着她：「怎么，我哥对你不好？」

    周雨桐的脸一红，嗔道：「不一样的！」

    见她害羞，林爱华也不逗她了，从包里摸出一瓶自己做的雪花膏来，说道：「拿去抹脸，用几天就白了。」

    周雨桐从前用过林爱华给的雪花膏，知道是好东西，立马开心地捧在手上，笑道：「哈哈，就知道你对我好。」

    两人说话间，孩子也醒了。周雨桐放下手里的东西帮着林爱华给两个宝宝穿衣服，把尿，喂饭，做得还挺熟练的。

    林爱华忍不住笑着打趣道：「怎么滴，这是打算先拿笑笑和欢欢练练手？你跟我哥商量过吗，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

    周雨桐一听这个就皱起眉头，道：「你哥不肯要，说是怕耽误了我的学业。」

    林爱华挑眉，说道：「我哥对你才真是好。」

    周雨桐烦恼道：「就是因为他对我好，我才更想给他生个宝宝呀。真这么拖下去，我看他等到三十岁也不一定能抱上儿子。」精华书阁

    周雨桐把欢欢抱到自己腿上，一边细心地喂他果泥，一边跟林爱华絮叨。

    她上的师范学校，不出意外的话，毕业后会分到底下的县城去当老师，那就必定会跟林爱兵分开。

    如果她这几年努努力，多参加点比赛、演出，能挣到荣誉的话，她也有可能争取到市文工团的名额。可是，她总不能一进文工团就怀孕生孩子吧，怎么也得给单位做几年贡献。

    这么一来，等她站稳脚跟能生孩子的时候，恐怕林爱兵都三十多了。

    林爱兵倒是说他不在乎，可周雨桐在乎。正是因为他爱她，她才不愿他为自己做太多的牺牲。

    林爱华就这么听着，也不插嘴。她知道周雨桐只是心里烦闷，又找不到人倾诉。自己当个听众就好了，让她好好发泄一下。

    周雨桐说完，两个宝宝早就吃饱了，都瞪着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她。

    周雨桐尴尬地挠挠头，说道：「哎呀，你也不拦着我，看我都在孩子面前说了些什么！」

    林爱华拍拍她的肩，笑道：「没事，笑笑和欢欢不会在意的。」

    笑笑和欢欢都记得周雨桐呢，咧着小嘴一起对着她笑，看得周雨桐羡慕得要命，又挨个亲了几口。

    林爱华摇头：「你呀，还是早点生一个吧，也不耽误什么事。」

    周雨桐叹气道：「再说吧，我还没想好。」

    林爱华耸耸肩，只好略过这个话题。

    等周雨桐需要帮助时她再出手吧，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也许，等她自己能挣到钱，她就不会再纠结于工作和生孩子的矛盾了。到时候想生就生，根本不会有那么多顾虑。

    等到大队又开了一次大会，公布每家的分红后，林爱国和林大嫂终于闲了下来。林爱民也放假回来了。

    林家人再一次齐聚，不过，今年的人口增长得可不少。

    比起林爱华刚来的那年，家里多了一个儿媳妇，一个女婿，四个孙子孙女，另外还有一对可爱的外孙，把家里挤得满满当当，到处都是小孩子的笑闹声。

    连旺财都带了一只小狗坐在桌边等着啃大家扔下来的肉骨头，林爱民竟然还单着，简直是罪大恶极。这顿饭吃着吃着，就变成了林爱民的声讨大会。

    林妈妈抢先发难，对着三儿子问道：「爱民，你跟妈说说，有没有看上哪家姑娘，妈请人去帮你说。」

    提到姑娘，林爱民手里拿着的大骨棒顿时就不香了。他放下骨头，嬉笑着说道：「妈，我还小呢，你急什么。」

    「还小？过完年你都22了。你看看你妹，孩子都快一岁了，你到现在连个对象都没有，再这么下去，妈哪天才能抱到孙子！」

    林爱民满不在乎地说道：「我哥也有孩子，我妹也有孩子，家里七个孙子，你还嫌不够？我反正还早呢，你着急你先让二哥给你生。」

    林爱兵看了周雨桐一眼，连忙打岔道：「说你的事呢，怎么往我头上扯？我跟雨桐要上学，想生也得等几年！」

    林爱民生怕老妈揪住自己不放，赶忙接话道：「上大学又不耽误生孩子。你看看爱华，一个暑假就全搞定了，还一下子生了俩，什么事都没耽误。」

    林妈妈被他成功带偏，催婚顿时变成了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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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 思变

    她也不知道林爱兵跟周雨桐的难处，只看女儿生得容易，就以为二儿子肯定也不会太费劲。

    周雨桐毕竟是儿媳妇，有些话她不好直说，只好对林爱兵说道：「爱兵，你弟弟说得也有道理。你跟雨桐都不小了，抓紧点，赶紧生一个。上学不方便的话，放在家里，妈给你带。」

    林爱兵看看周雨桐，低下头夹菜，说道：「这事又不是我说了算。」

    林妈妈不高兴地说道：「你说了不算，那谁说了算？」..

    她的目光不禁转向了周雨桐。

    周雨桐局促地两边看看，犹豫着要不要把两人的打算说出来。

    林爱兵赶紧拦住话头，说道：「当然是老天爷说了算。孩子的事都是看缘分，哪是谁说要就能要的。」

    这话林妈妈倒是信了。有人一结婚就有孕，有人结婚十多年才生头胎，真不是人力可以干涉的。

    她一直生活在农村，还不知道大城市已经开始发放计生物资的事，只以为两个孩子天天读书影响了那事呢。

    「行行行，妈不催你们，看缘分。雨桐，你照顾好自己的身体，读书别太累了。要是有了，咱就生下来，妈保证帮你带得好好的。」

    周雨桐松了口气，笑着应道：「谢谢妈。」

    说完林爱兵的事，林妈妈的火力又转到了三儿子身上。他平时都住在县城，一个月也难得回家一趟，跟他多说几句他就往外跑，叫他回来相看更是连人影都找不到他的。

    林妈妈看他还在没心没肺地啃着一只大骨棒，没好气地拍着他的后脑勺骂道：「一天天的就知道吃！你都多大的人了，怎么一点不上心呢！」

    林爱兵从碗里抬起头，伸出油乎乎的手摸摸后脑勺，咧嘴道：「我现在总是出长途，一个月也没几天在家，娶个媳妇回来不是耽误人家吗？妈，你就别管了，我心里都有数呢。」

    林妈妈还要再说，被林爸爸打断。「行了，孩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让他过个安生年吧。今年先饶了你，明年要是还没对象，你也不用回来了。」

    明年，还早呢。林爱民根本不把老爸的威胁放在心上，反倒跟余小鱼和林爱兵聊了起来。

    三个男人，说着说着就说到了赚钱的事，没说几句，林爱国也加入了进去。

    余小鱼在北方，林爱兵在南方，林爱民跟着车队到处跑，林爱国镇守大后方，这四个人所处地域不同，见识眼界不同，凑在一起，倒是越说越投机。一顿饭吃完，他们还意犹未尽。

    正好有人过来看电视，他们干脆跑去林爱兵屋里，倒上一壶热茶，天南海北地接着热聊。

    等看电视的人都走光了，余小鱼才回来，笑笑和欢欢早就睡着了。

    林爱华懒懒地靠在床上看书，见他回来，往床里边让了让，问道：「聊什么了，说了这么久。」

    余小鱼先去看了眼孩子，帮他们掖好被子，说道：「你几个哥哥都想挣点钱，聚在一起出主意呢。」

    林爱华也来了兴趣，放下书本问道：「想出什么办法来了吗？」

    余小鱼见媳妇想听，就坐在她身边细细说了一遍。

    那会儿私人还不能办厂，更别提开公司挣钱了，不过，一些思想活络的人已经开始了试探。

    比方说张小刀，比方说林爱兵，都在以自己的方式倒货挣钱。

    林爱民也经常从外面带些稀罕物回来，都在县城卖到黑市去了。

    林爱国嘛，囿于身份，只是让他媳妇弄些农产品去镇上卖。

    不管怎么说说，他们一家其实已经走在了大多数人前面。

    现在几人聚在一起，交流彼此的经验，倒是又生出不少想法。可惜，想法很好，他们却不敢干得太大。

    毕竟刚从运动中过来，谁都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万一他们做大了，却被人抓住要割资本主义尾巴，那不是要命的事吗。

    也不怪他们太小心，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娃，也就这几年才走出村子涨了点见识，能有现在的想法已经难能可贵了。

    林爱华打个哈欠，说道：「你看着点，别让他们出事了。钱不钱的无所谓，安全第一。」

    余小鱼低声一笑，道：「知道了。」

    见媳妇要睡，他有些话也就没再说。

    其实林爱国这几天也挺烦的，不过这事跟媳妇说了也没用，他们帮不上忙，都是人的问题。

    现在村里副业多，挣的钱多，年底的分红也就高了。没钱的时候，大家计较的不过是一口吃的，有了钱，矛盾竟多了起来。

    原先的老营生全都挣了钱，新加的罐头厂效益也不错，今年一算账，就算不上工的人也能分到三百多，壮劳力一个人能分百。

    这么一来，出工的人就不高兴了，觉得自己干了一年，才比别人多这么点。不出工的人也不高兴，今年大队买了不少新农机，做农活儿比从前轻松太多了，凭什么他们做了那么点事就能多分近一倍的钱。

    另外还有许多浑水摸鱼的老油条，出工不出力，每天点卯混日子，竟然也能多拿不少。

    要不是林家人有威信，这次的分红大会差点就打起来。

    林爱国不知从哪儿听来的消息，说是有的大队在偷偷搞分产到户，他也心热得很，想在南坪大队这么搞。

    林爱国有一段话说得余小鱼直想笑，但笑过之后又是满满的无奈。

    懒汉和油子一多，管理起来太难了。

    就说一个打农药吧，你给他按桶记，他边打边倒；你给他按面积记，他边打边跳；你给他按时间记，他边打边睡觉。

    大家都想着混日子，队里的活儿留给谁干？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即使余小鱼夫妇在地底埋了灵石布了大阵，庄稼的收成却没增加太多。

    余小鱼觉得，林爱国分产到户的想法是对的。要想调动队员的积极性，只有把结果跟他们个人的收获挂钩才行。

    只是，这事能不能做，具体要怎么做，余小鱼还得再去京城打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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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章 复杂的余家人

    家里人都回来了，林家热闹非凡，厨房里整天飘出各种香味，就连旺财家的小狗崽子都吃得肚子圆溜溜。

    余小鱼这个厨艺高手忙着在两家跑，刚给余家炸好肉圆，又要跑去林家做熏鱼。就算这样，他还是抽空去了一趟京城，回来后，跟林爱国两个人躲在小屋里嘀咕了好半天。

    林爱国现在最爱的电视节目变了，不再是战争片和连续剧，改成了每晚必看的新闻联播。时间一到，他就端坐在电视机前，看得眼都不眨，还时不时拿个小本本做记录。

    林大嫂撇撇嘴，悄悄捅了下林爱华的胳膊，说道：「你看看你哥，多大的人了，还跟孩子抢电视看。」

    林爱华轻笑道：「哥在干正事呢，你别管他了。」

    「正事？什么时候看电视也成正事了？」林大嫂不懂，林爱华也解释不清楚，只笑笑说道：「他在学政策呢，准备干一件大事。」

    「他能有什么大事，能发财还是怎么了？」林大嫂嘀嘀咕咕的，却还是把几个孩子叫回屋里去玩，不许他们打扰爸爸。

    忙碌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林爱华带着笑笑和欢欢，倒没怎么插手家里的事，只把余小鱼忙得够呛。

    余老四家就他这么一个儿子，家里的人情往来都得他出头。再怎么不乐意，他还是得备上年货给爷爷奶奶还有几个亲戚家送过去。

    余四婶拿到分红没几天，又要给老宅送钱送物，心疼得直叨叨。

    「两个老东西，我家日子过得苦的时候没见过他们一根草棍，现在小鱼出息了，他们倒是都巴上来了。小鱼，你奶奶等下不管跟你说什么你都别理，只当她在放屁！」

    余小鱼点头应下，陪老爹去跑了一趟，回来时也冷着一张脸。

    林爱华见他情绪不对，好奇问道：「怎么了，谁欺负你了？」

    余小鱼摇摇头，苦笑道：「还不是余家那几个亲戚，简直是极品。」

    「他们又闹什么幺蛾子了，是不是上次的教训还不够？」林爱华冷哼一声，道：「你又不欠他们的，不用留手。」

    余小鱼搂住她的肩，轻笑道：「也没闹什么。他们听说我要带小红去京城，还要给她保姆的工资，就都想着让我把几个表姐表妹也带过去。」

    林爱华一呆，问道：「你几个伯伯家的女儿？」

    余小鱼苦笑点头，林爱华顿时撇嘴，嫌弃道：「就她们那好吃懒做的样子，都带去京城，我是请了一窝祖宗吗？你没答应吧？」

    「怎么可能。我要是敢答应，恐怕连我自己都进不了家门了。」余小鱼夸张的语气取悦了林爱护，她娇俏地笑道：「算你识相。」

    「不过，我看他们应该没死心，不知道还会再想出什么鬼主意来。」余小鱼拍拍媳妇的脸，说道：「那边的事你就不用管了，都交给我来处理，肯定不会让他们闹到你面前来。」

    林爱华撇撇嘴，说道：「这余家人，真像一窝癞蛤蟆，虽然不咬人，但叫人膈应得慌。」

    「呵，确实是一窝癞蛤蟆，还整天净想美事。媳妇你睡吧，别因为他们影响了心情。」

    林爱华很快把这事抛到脑后，安心地陪着孩子睡觉，余小鱼却头枕着胳膊，一时有些失神。

    这样的余家，他还有必要再留吗？

    除了一点点小插曲，林家这个年过得还是极其快活的。

    几个孩子都带回了许多村里不多见的年货，林家老两口挨着个地走亲戚，送特产，又带回别人家送的吃食。家里的年货堆积如山，吃得林爱华够够的。

    在外时，想念家乡的味道，等真的回了家，却被塞得快从嗓子眼往外冒了。

    今年，林爱华就拿不到压岁钱了，不过，她有笑笑和欢欢。

    两个小家伙穿着鲜红的大棉袄，戴着虎头帽，笑眯眯地抱着肉嘟嘟的小手，说一句「恭喜发财」，看着这么喜庆的小娃娃，就算是铁公鸡也得拔根毛出来当压岁钱。

    林大嫂就更开心了。她给别人一份两份，别人要回给，简直赚翻了！

    林奶奶手里有钱，儿子、女儿，几个成年的孙子孙女全都给了她过年红包，她包起压岁钱来一点不手软。林进步可就不行了，被大哥家的七个娃围着叫叔爷爷，他连腿都软了。.

    好在林奶奶知道他的臭德行，私下里贴补给了他，不然他能懊恼好几年。

    吃吃喝喝，笑笑闹闹，这个春节过得飞快。好像还没玩够，林爱华就要启程了。

    林爱民说是要出车，早就走了。林爱兵和周雨桐也提前一天出发，带了一车的货回去，准备大干一场。就剩下了林爱华一家还没走。

    这次要带余小红，肯定不能再飞过去了，只能老老实实开车。

    走前一晚，余四婶又把儿子叫进屋里，掏出一千元钱来往他手里塞。

    他们家总共也就分了一千多，余四婶竟然一下子就拿出了大半让他带走，剩下的日子，没有小红每个月交回来的工钱，老两口又要过苦日子了。

    余小鱼拿着钱，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

    好半晌，他才把钱又塞回余四婶手里，柔声说道：「妈，这钱你自己收着，我真的不缺钱。」

    余四婶不肯，强硬地说道：「别以为妈不知道，大学生一个月才十几元钱的补贴，吃饭都不够。你媳妇花钱大手大脚，又是买衣服，又是买雪花膏，一点苦都不能吃。家里还有两个孩子，也是要花钱的主儿。这么多人指着你，不从家里多带点哪行？」

    「这钱你只管拿着，家里的事不用你操心。我跟你爸两个人能吃多少，地里有菜，队里还有粮食分呢！」

    她说着话，又把矛头指向了林爱华，余小鱼的那点感动也随之消散。

    他的笑容不达眼底，强行把钱塞进余四婶手里，说道：「妈，我跟爱华能挣钱，真的不用家里帮衬。我们两个都在学校做项目，有补贴，还有奖金，怎么都花不完。你跟爸年纪大了，对自己好一点。」

    「小红我带走，以后家里就没人帮你干活儿了，有什么事去找林爱国，我跟他说好了，他会关照你的。」

    余四婶捏着钱，看着儿子的脸，眼泪无声地掉落。

    「真不用带钱？那，这钱妈帮你存起来，要用的话就来找我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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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三十章 复杂的余家人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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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一章 狗皮膏药

    这厚重的母爱原本不该属于自己，余小鱼一时无言，轻轻拍拍余四婶的背，叹道：「照顾好自己。」

    等他们几个扛着大包小包走到大队部，准备把行李往车上放时，却发现车门被人堵住了。

    余奶奶、余大伯兄弟带着两个女孩子，都挎着个小包，满脸激动地等着余小鱼。

    「小鱼哥，我们也跟你一起去京城！」一个女孩热情地笑着，伸手去拉车门，却怎么都拉不开。

    另一个聪明点，赶忙跑到余小红身边，亲热地挽住她的胳膊。精华书阁

    「小红，我也去京城陪你！」

    余小红厌烦地抽出胳膊，往余小鱼身后一缩，却没敢当场怼回去。

    这是大伯家的女儿余小花，从前总是欺负她。余小红不是没跟她斗过，可是，斗赢了又怎么样，会被奶奶堵着门骂一天，非得余老四上门道歉才能消停。闹过几次，余小红早就学乖了，遇到余小花她就绕道走。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可惜，今天恐怕躲都没处躲了，这几个成了狗皮膏药。

    余四婶当场黑了脸，叉着腰问道：「老大，你想干嘛？我家小鱼自己还是学生呢，哪有钱养那么多闲人？」

    余老大有事求人，脸上挤出笑容，说道：「不用小鱼养，给她俩一张床两个人挤挤就成。她俩长这么大还没去过京城呢，你就带她们去玩两天。」

    余小鱼还没说话，余四婶就炸了毛，跳着脚叫道：「玩？谁有空去京城玩！小鱼两口子要读书，小红是去给他们带孩子的，小花去干啥？她没去过京城，老娘我还没去过呢！我家小鱼连亲妈都不带，凭什么带着你家的两个？」

    余老大也不生气，陪着笑脸说道：「不就是搭他个车嘛，又不会多费汽油。到了京城也不用你们费钱，就让她们住在小鱼家里，添两双筷子的事。再说，我家小花又不是白住，她们也能帮小鱼带孩子嘛。」

    余四婶咬死了不答应，余奶奶走过来打圆场：「凤英，你就让她们去嘛，车费我来出。」

    说着，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大团结，硬是往余小鱼手里塞。

    余小鱼退后两步，挡开她的手，说道：「十元，太多了吧？给她俩买火车票还能剩一半呢，多下来的钱住宿吃饭能花一年。我的车子小，坐不下这么多人，她们想去哪儿自己去买票，不用来找我。」

    他轻轻一推，余奶奶就往后退了好几步，余大伯连忙伸手扶住，沉下脸说道：「小鱼，你现在出息了就不认人了是吧？你别忘了，你上大学我家还出了钱的！」

    余小鱼掏出钥匙在手上转了一圈，笑道：「是吗？我怎么不记得了？」

    余大伯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一时语塞，对余小花使个眼色，说道：「去，跟你小鱼哥上车，到了京城给爸写信！」

    余小花和余小冬对视一眼，都守在了车门边，只等余小鱼开门她们就要强行上车。

    余四婶见他们开始耍无赖，气得直跺脚，狠狠扭了余老四一把，说道：「看看你两个哥哥，这是硬要把女儿推给我家来养啊！你是死人吗，怎么都不知道说句话！」

    余老四揉揉胳膊，支支吾吾地说道：「要不，要不就带她们去玩几天……」

    余四婶气得一口吐沫喷在他脸上，大骂道：「你想得美！我儿子好不容易考上大学，这才有机会去的京城，她们两个凭什么？你上嘴皮一碰下嘴皮，说得倒轻松。没见你妈只拿了十元钱就想当路费吗？难道你还指望他们会出饭钱？住宿费更加想都不用想，真让她们去了，恐怕身上的衣服还要指望我儿子给买呢！」

    余四婶一番话直戳中余家人的小心思，说得大家都讪讪的，余小冬更是低下头，脸羞得通红。

    她爸叫她跟来，只给了身上的一套衣裳，其他一毛钱都没给。说是去了之后，让小鱼哥管她吃管她穿，还要给她在京城找个好工作，挣的钱都要寄回家去。要是在那边过得好，就寄封信回家，他们自己买票过去，全家都去投靠余小鱼。

    不过，就算脸再疼，他们也不打算放弃。京城多好啊，有机会去大城市生活，谁愿意窝在农村种地。不管余四婶怎么说，这个京城她们还就去定了。

    要不是余小鱼的车不大，余家人恐怕全都要跟过去。

    林爱华抱着笑笑和欢欢，不方便出头。她淡定地站在林爸爸身后，等余小鱼把事情处理好。

    反正小鱼说了不可能带她们去，随她们怎么闹都没用。

    余奶奶又把她那皱巴巴的十元钱拿出来，板着脸说道：「老大，老二，你俩也一人拿十元，都给小鱼！」

    呵，余小鱼都被他们给气笑了。

    他打开车门，对余小红说道：「扶你嫂子上车。再不走，明天都到不了京城。」

    余小红看看身边的余家人，低下头把自己的包放好，对林爱华招手：「嫂子，上车吧。把笑笑给我，你慢点。」

    林爱华笑笑，抱着孩子钻进后车厢，刚把笑笑和欢欢放好，余小花也低头钻了进来。

    「嫂子……」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余小鱼一把扯下来，推到林大伯身上。

    「下来！」他冷着脸站在车前，不想跟他们再说废话。

    林大伯见他动了粗，顿时怒了，指着余小鱼的鼻子说道：「余小鱼，你就是这么对你亲大伯的？」

    余四婶赶忙站在余小鱼身前，跟他对骂。

    「什么亲大伯？他亲爸亲妈都没跟去，你家的赔钱货凭什么去？三十元钱就想去京城？你怕不是想上天呢！」

    林爸爸和林爱国手里还拿着几大篓的年货，被他们闹得都没法往车上放。

    林爱华看着余家那几个人，心里厌烦得慌，暗暗叫道：「肥仔，把他们赶走。」

    肥仔也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嗷呜一声跳出来，对着余大伯的脸就是一巴掌。

    以它现在的力量，这一巴掌拍下去，别说是人，就算是坦克都能拍扁了。

    肥仔知道分寸，这一巴掌并没有拍实，只是掌风扫到，却也把余大伯扇得连连后退，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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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三十一章 狗皮膏药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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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二章 碰瓷

    肥仔得意地守住车门，弓起背，狠狠地瞪了余家那几个人一眼。

    余大伯呆呆地坐在地上，摸摸摔痛的屁股，才发现自己是被一只猫给打了。

    他气得跳起来，骂道：「死猫，滚开，别挡道！」

    肥仔没法跟他斗嘴，喵呜叫了一声，在路边跟着送行的旺财立马跑过来，守在车前，对着余大伯汪汪狂吠，吓得他往后退了好几步。

    那只黑白花的小奶狗跟在旺财身后，也学着它的样子汪汪乱叫，叫几声又躲到爸爸的肚皮底下，伸出头往外偷看。

    它那可爱的样子引得林爱华一阵好笑，也懒得去看余家人演大戏了，对林爸爸招手道：「爸，把东西放车上，我们要走了。」

    林爸爸赶忙过来，把几个篓子放在后车厢规整好，叮嘱道：「路上慢点，注意安全。到了给家里写封信。」

    「好，放心吧，这条路我们开过好几趟了。」林爱华抓起笑笑和欢欢的小手挥挥，说道：「跟外公和舅舅说再见。」

    笑笑和欢欢对着林爸爸和林爱国咯咯地笑，笑得两人欢喜又心酸。

    林爸爸退出车厢帮他们把车门关好，说道：「走吧，时间不早了。」

    余小鱼上了车，对下面挥手道：「我们走了，大家保重！」

    没一个人去理余家那几个无赖，有旺财守着，他们也不敢靠近车门。余大伯眼睛一转，突然推了余奶奶一把，使个眼色道：「妈，你去躺在车前头，看他还怎么走。」

    余奶奶点点头，跑到车子前面，伸出双臂拦住车，叫道：「小鱼，你给我下来！今天不带着你两个妹妹去京城，你们谁都别想走！」

    余小鱼冷笑一声，挂上空档把油门猛踩到底，车子发出一声轰鸣，吓得余奶奶一哆嗦。

    她抱紧胳膊睁开双眼，发现车子停在面前根本没动，这才暗暗松了一口气，顺势往地上一躺，哭喊道：「撞人了，余小鱼撞人了！」

    余大伯趁机走过来拦在余小鱼车前，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小鱼，你还是下来看看你奶奶吧。」

    余家老二只是把他女儿送过来，自己根本没来，余小花和余小冬都被旺财吓到了，躲在人群后面不敢上前，闹事的就只剩下余奶奶和余大伯两个。

    他们也是铁了心地要黏上余小鱼，不管怎么样今天都必须跟过去。听说他在京城买了房子，还有钱请保姆，余家那几个兄弟都心热得很。

    他们关起门来早就商量好了，一定要牢牢抓住余小鱼，最好全家都跟去京城。至于去了以后怎么生活，他们根本没考虑过。一切都有余小鱼呢，他总不能不管自己的亲伯伯吧。

    林爱华可真是被他们的无耻气到了，对余小鱼说道：「走吧，别管他们。」

    余小鱼也懒得再跟他们磨叽，挂上倒档往后倒了几步，方向盘猛地打死，直直地向着余大伯撞过去。

    余大伯吓得连连后退，被自己的脚一绊，一屁股坐在地上，车子却划出一个漂亮的弧线，绕过他，贴着余奶奶身边开过，崩了他俩满脸的灰。

    余大伯气得直跳脚，余奶奶也赶忙爬起来，两人指着远去的车子不停地叫骂。

    儿子已经走了，余四婶一点负担都没有，也不甘示弱地叉着腰跟两人对骂起来。

    余小鱼平时待人和善，在大队里人缘不错，马上就有人站出来，名为劝架，实际在旁边指桑骂槐，纷纷指责余奶奶几人做事不厚道。

    林爸爸眼见女儿女婿都走了，也笑呵呵地站出来，劝道：「别吵了，我们都看到了，小鱼的车根本没碰到你们。」

    林爱国也沉着脸走过来，说道：「好了，别闹了！他们去京城都有正事，你们跟过去想干嘛？队里的地不用种了？」

    他好歹是大队长，余家那几个人也不敢得罪他。余奶奶还扶着腰哼哼唧唧地装样子，余大伯挤出个笑，说道：「我们也不是去闲逛的呀。你家爱华一下子生了两个，余小红一个人怎么照顾得了？让小花她们过去，一个帮着带孩子，一个帮着做饭洗衣服，这也是我们的一片好意嘛！」

    余小鱼已经走了，随便他们怎么胡说八道都没用。林爱国也不拆穿他们，只哼了一声，说道：「去京城哪有你想的那么简单！她们有京城户口吗，还是在那边有单位等着接收？没有户口，没有介绍信，你们就敢往京城跑，也不怕别被人当成盲流抓起来！」

    余大伯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镇上了，根本不知道还有盲流这回事。他呆了一下，问道：「那余小红怎么能去？」

    林爱国懒得跟他解释，板着脸说道：「那是别人自己家的事，用得着你来管？赶紧回去，过几天就要开工了！」

    他也怕余大伯一狠心，直接让余家两姐妹跑去京城农大找人，干脆吓唬她们道：「你们没有介绍信都不许出去乱跑，不然被抓起来都是轻的。要是犯了法坐了牢，队里可是要注销你们户口的，年底一分钱都别想拿到！」

    两个女孩真被他吓到了，抱起包袱转身就往家跑，只剩下余奶奶和余大伯被人围在中间。正主全跑了，他们也无趣得很，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不过，贪婪的种子已经发了芽，就算掐灭一次，之后还是会死灰复燃。余家这件事要是不能彻底解决，估计这张狗皮膏药一辈子都甩不脱。

    车子开到大路上，余小鱼就停了车，让余小红换到副驾驶座，把后车厢全留给林爱华母子休息。

    有余小红跟着，他们只好慢慢开车回去了。

    笑笑和欢欢原本还等着坐飞剑呢，谁知一直被关在车里。两个小家伙不干了，坐在小床上对着车窗外直指手，叫道：「飞飞，爸爸飞飞！」

    林爱华抿着嘴笑：「爸爸开车车，没有飞飞了！」

    欢欢急得直蹬脚，奈何现在的他还太小，没法把话说清楚，只好扒着车窗往外看。

    车子开得快，窗外的景色不住后退，对两个宝宝来说也很新奇，两人很快就不闹了，安静地看着外面的景色。

    没有余家人的打扰，车内的气氛渐渐轻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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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 要有自己的底气

    冬天，外面的树大多枯黄落叶，也没什么风景可看，但余小红还是好奇地趴在车窗边，看着路边不断倒退的小房子。

    「哥，去京城要开多久的车？」余小红问。

    「一天多就到了，晚上咱们在路边找个招待所住一夜，慢慢开，不着急。」

    这是林爱华跟余小鱼商量好的，反正也没什么事，一路走一路玩玩好了，就当带两个宝宝旅行了。

    车子开出省，风景渐渐变得不同。余小红新奇地看着外面，不时问几声到了哪里，余小鱼也都耐心地一一回答。

    两人都没提余家人搞出的闹剧。余小红是司空见惯了，余小鱼是根本没放在心上。

    笑笑和欢欢看了一会儿就嫌无聊，林爱华把他们放在床上，拿出玩具让他们自己玩。两个小家伙玩了一会儿，就被车子颠得睡着了。

    安置好孩子，林爱华闲了下来，把余小红叫到后座来陪她聊天。

    她跟余小红并排坐着，放下小桌板，拿出许多水果蜜饯和点心来，边吃边聊。两人不像赶路，倒好像度假一般。

    余小红一开始还有些拘谨，被林爱华塞了几颗蜜饯之后，也渐渐放开了，跟她有说有笑起来。

    林爱华也懒得再提糟心的余家人，姓余的人里，唯一能让她关心的就只有眼前这个小姑子了。

    家里两个嫂子都对她很好，她也想对自己的小姑子好一点。

    「小红，这次去京城你有什么打算吗？」林爱华问。

    余小红的眼里透出一丝迷惘，愣了一下，说道：「我还没想好。只要能离开那个家，让我做什么都行。」

    林爱华心疼地抱了她一下，说道：「没事，都过去了。只要你愿意，你可以一辈子都不回去。」

    余小红的眼睛一亮，问道：「可以吗？」

    「当然，我跟你哥买的房子可大了，你想一个人住一个院子都行。我跟你说，我家里有花园，有果园，还有个小池塘，夏天开满了荷花，秋天还能摘莲蓬吃呢。」

    余小红从没见过四合院，根本想象不出是什么样的房子里面才会自带小池塘。她向往地说道：「爱华姐，我觉得你是我们这些人里最幸福的一个！」

    「哈哈，想夸你哥你就直接夸，不用拐弯抹角，他不会不好意思的。」

    余小红被她笑得脸红，摆着手解释道：「不是，我不是夸我哥。没有我哥，你肯定过得也不差。我觉得你这人活得特别明白，不像我，做起事来总是束手束脚放不开。」

    她指的是自己一回来就住到娘家去的事吧，估计余四婶在家没少叨咕。

    林爱华笑笑，说道：「你也可以呀。只要自己有底气，别人就左右不了你。」

    底气？

    余小红想了想，点头道：「你说得对！」

    自从开始自己做手工，她说话做事确实有底气多了。

    「嗯，那你这一路好好想想，去了京城到底想做点什么。我可以给你两个月时间熟悉环境，两个月之后，你得给我个答案。要是想不出到底要做什么，你就只能在我家当保姆，一个月领三十元的工资过日子了。」

    对别人来说，三十元钱就不少了，可余小红是靠自己挣过钱的人，哪会愿意拿这份死工资。

    从前能做的，今后她肯定也能做，没了家庭拖累，她还能做得更好呢！

    余小红握住林爱华的手，感动道：「爱华，谢谢你肯帮我！」

    「嗐，谢什么呀，咱们是一家人呢。」

    「对了，之前你哥给你的钱带在身上没有？你可以拿着这些当本钱，做点小生意。」

    余小红掀开自己的大棉袄，捏起下摆缝起来的一排格子，笑道：「看，我都放在衣服里了。」

    林爱华挑起大拇指，赞道：「聪明！」

    「收好了。这次可得擦亮眼睛，别再让人给骗了！」

    余小红的脸一红，嗔道：「我有那么傻吗！」

    余小鱼听着两人的欢声笑语，嘴角不由微微翘起。

    这才是他想要的家人，相互帮助，相互依靠。余四婶给他的母爱太扭曲，太沉重了，他真的不想要。

    晚上，余小鱼找个繁华些的城市停下，开了两间房住了一晚，第二天又开了一天，几人总算进了京城。

    元宵刚过，大街两边还挂着彩灯，余小红看得目不暇接。

    「这就是首都啊！太美了，我好喜欢这里！哥，这里的街道真干净啊。哇，电线杆子好高，还是水泥的呢！」

    余小红就像乡下人进了城，哦，她确实是乡下人进城，还是进了最繁华的京城。满眼都是新奇，她的两只眼睛都看不过来了。

    等余小鱼把车开进王府大院，余小红直接惊呆了。

    「这，这就是你们说的大院子？怎么这么大！」

    余小红站在车门边，一时都不知道该往哪儿走了。

    她这没见识的样子看得林爱华两口子直发笑。余小鱼把笑笑和欢欢抱下来，说道：「别愣着了，快帮我搬东西。」

    余小红连忙跑过去拉开车门，帮着把车上带的年货往下搬。..

    笑笑和欢欢坐了两天车，没能进青冥境，也没能在天上飞，两个小家伙都有些萎靡。回到熟悉的环境，他们一下放松下来，很快就睡着了。

    林爱华先把两个孩子抱回房，把他们放在自己的小床上，吩咐肥仔好好看着，转身出去帮着收拾。

    余小鱼也没让她们把东西拿出来，都连篓子一起放进厨房，就指着大院问道：「小红，到处看看，想住哪儿跟哥说一声。」

    余小红看着眼前的美景，长途旅行的疲劳仿佛一下子全没了。她欢呼一声，直奔花园跑去。

    余小鱼笑着摇了摇头：「这才有点小姑娘的样子。」

    林爱华也笑呵呵地说道：「我带她到处逛逛，你去做饭吧。」

    王府大院被余小鱼布下了法阵，外面天寒地冻，院内照样有鲜花盛开。果园里，余小鱼掩人耳目地搭了座暖房，移栽了一些常见的果树在里面，此时依然挂着果。

    余小红跑累了，林爱华带她坐在暖房里，给她摘了一盘草莓，问道：「想好了吗？你喜欢住哪里？」

    余小红指指靠近果园的一座小楼，小心问道：「那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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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你也是这个家的主人

    她是农村长大的孩子，靠近土地才会让她心安。那些个高大的房屋她都不想住，只想离果园近一点。

    林爱华笑笑，说道：「你还真会挑，这里应该是王府小姐住的绣楼。」

    余小红的脸一红，慌忙说道：「那我换一个！」

    「别换了，你不就是我们家的大小姐吗？这小楼你住着正好。不过，我们家可没有丫环伺候你，什么事都要你自己做了。」

    余小红也笑了：「我是什么大小姐呀，还用人服侍？爱华你放心吧，以后家里的活儿都交给我，你跟我哥安心上学就行！」

    说着，她挽起袖子就要去果园里浇水松土。

    林爱华连忙拦住她。

    「这些都是你哥做的实验，不用你管。走，我带你去看看你的闺房。」

    两人走进小楼，余小红简直要惊呆了。

    两上两下的楼房，底下是会客室，摆着精巧的实木桌椅和茶几沙发，靠窗的位置放着条案，上面供着两盆兰花。

    一道木质楼梯直通楼上，两人上楼，再一次让余小红目瞪口呆。

    「这，爱华，我还是换个地方住吧。这里也太豪华了吧，我肯定住不习惯……」

    余小红连脚都不敢动了，生怕踩脏了地上铺的羊毛地毯。

    林爱华满不在乎地拉着她走进屋里，说道：「怕什么，这都是屋里原先就有的，不住也是白白放着。走，去你的卧室瞧瞧。」

    两间房用一道月亮门隔开，中间挂着帘子。余小红小心翼翼地走进去，再一次惊呆了。

    「天啊，这是公主的卧房吧？跟我在小人书上看到的一样。我，我还是随便找个空房间住吧，在这里我睡不着。」

    林爱华白了她一眼，说道：「这里可是王府，这房子原先恐怕还真是给郡主住的。不过，它现在是我跟你哥的，你不住这里，难道要住下人房？行了，赶紧收拾东西吧，我帮你拿被褥。」

    家里的东西都是现成的，林爱华原先屯过不少。她打开柜子，其实是从青冥境里拿出几条被褥，帮余小红铺在那张红木雕花大床上。

    余小红半是欣喜半是无措，手忙脚乱地帮着扯被单。

    都收拾好了，林爱华又带她下楼，告诉她在哪里洗漱，在哪里洗衣做饭。

    余小红感觉自己就像做了个梦，梦里，她进入了自己曾经见过的最美的画卷。在这里，她可以尽情享受生活的美好，再没人会来欺负她，压榨她了。

    余小红一点闲不住，熟悉环境之后就一头扎进厨房，非要给余小鱼帮忙，搞得他只能慢慢切菜炒菜，配合着妹妹的节奏。

    吃完饭，余小红也不肯闲着，把哥哥嫂子全都赶出去，自己把厨房打扫干净，还给笑笑和欢欢煮了两个鸡蛋。

    唉，小红这孩子就是好，只是有点叫人心疼。

    饭后，林爱华回屋去看着笑笑和欢欢，让余小鱼带她妹妹出门走走，熟悉一下周围的路。

    那两人在外面逛了一圈，直到天快黑了才回家，还推回来一辆女式自行车，一看就是给余小红买的。

    余小红一到家就往厨房跑，进屋一看，粥已经煮上了，桌上还放着切好的菜。

    林爱华有厨房阴影，到现在都不愿意尝试自己炒菜，不过，她打个下手还是没问题的。

    余小鱼兄妹做好晚饭，林爱华把笑笑和欢欢抱过来，一家人围着餐桌坐好，桌子底下突然钻出来三只小花狗，围着余小鱼呜呜乱叫。

    「咦，小狗狗，太漂亮了，哪儿来的？」余小红惊喜地抱起一只，放在自己腿上轻轻抚摸。

    这都是旺财的宝贝儿子，被林爱华养在青冥境里，今天总算找到机会放出来了。

    林爱华淡定地扯谎：「哦，你们出去以后有人来卖狗，我瞧着怪可怜的，就都买下了。」

    余小红抱着小狗不肯放手，眼巴巴地看着林爱华：「嫂子，给我一只吧，我肯定照顾好它。」

    「行，你都抱去养吧，等长大了给你留一只，其他两只给笑笑和欢欢。」..

    嫂子点了头，这事就算定了。余小红快活地摸摸小狗的头，笑道：「我就要这只，这只最可爱。」

    「行啊，给你的小狗取个名字吧。」

    三人笑着讨论了一会儿，给三只小狗取名花花、圆圆、点点。花花给小红，圆圆给笑笑，点点给欢欢。

    笑笑和欢欢现在话都说不清楚，当然没他们的发言权。不过，他们都听懂了，自己以后也是有狗的人了。

    第二天，余小鱼又开车带着一大家子人出去玩了一圈。正月十七，两人要开学了。

    夏春花和秋叶子一早就来了，林爱华把笑笑和欢欢交给她们，又向她们介绍了余小红，就跟余小鱼一起出门去学校。

    晚上回来时，余小红已经做好了晚饭，自己没留在哥哥的院子里，反倒带着三只小狗在花园里玩。

    林爱华把从家里带来的年货给两个保姆分了一点，把她们打发走，叫过余小红来，问道：「怎么样，跟她们俩还处得来吗？」

    余小红犹豫一下，说道：「还行。」

    「什么叫还行啊？记住，你是这个家的主人，她们只是雇工，我不允许你在我家被人欺负。」

    林爱华脸一板，余小红就慌了，连忙解释道：「没有，她们没欺负我。秋叶子人挺好的……」

    「那就是夏春花不好了？跟我说说，她都对你做什么了。」

    夏春花这个人，照顾孩子挺有一套，只是小心思有点多，林爱华一直留意着呢。这是要照顾笑笑和欢欢好几年的人，不行的话，她可不愿意将就。

    余小红犹豫一下，说道：「爱华，我可不是告状啊，我就是实话实说。」

    林爱华翻个小白眼，说道：「我还不知道你？快说吧，我听着呢。」

    「其实，她也没对我做什么，只是说的话让人心里有点不舒服。」

    余小红决定还是把情况跟嫂子说一声，免得她被蒙蔽了。

    早上，余小鱼两口子一走，夏春花把两个孩子都扔给秋叶子，自己凑到余小红面前，一个劲地打听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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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三十四章 你也是这个家的主人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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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五章 换掉保姆

    余小红最近跟人交道打得多，一下子就看出了她的心思。

    总共就两个孩子，一个人看就够了，现在又多了一个，夏春花这是怕自己抢了她的活儿吧。.

    余小红当即表示，自己是余小鱼的亲妹妹，是过来玩的，夏春花才放了心。

    不过，听说余小红就是个没出过远门的乡下丫头时，她脸上还是抑制不住地现出些鄙夷与自得。

    余小红不喜欢被她追着问东问西，答了几句就不耐烦了，借口要出去转转离开了主院。不过，她后来再过去时，看到夏春花躺在林爱华的床上，一边听收音机一边嗑瓜子，只支使着秋叶子在外面洗衣服，两个宝宝全被她放在小床上自己玩玩具。

    见余小红进来，她才懒洋洋地爬起来，让余小红帮她看孩子，她去给笑笑和欢欢做蔬菜泥吃。

    「爱华，这个保姆有点不靠谱，要不，我帮你看两天孩子，你再重找一个吧。」余小红想了想，还是把憋了一天的话说了出来。

    林爱华之前也听肥仔说过两人在家的表现，但肥仔只是只猫，有些事它也看不懂。只要笑笑和欢欢没有哭闹，它就以为保姆带得还不错，谁知道人家私下里小日子过得这么滋润。

    余小红是个什么样的人林爱华还不清楚吗，这丫头特别能忍，不是实在看不下去她不会跟自己告状的。

    林爱华忍住脾气拍拍与余小红的肩，说道：「谢了，不是你说，我还真不知道她背着我是这么带孩子的。行，明天早上她再过来时我就让她回去。辛苦你几天，我尽快再找个保姆。」

    余小红赧然一笑：「不辛苦的，我可喜欢笑笑和欢欢了，跟他们一起，时间过得特别快。」

    林爱华点点头没有多说，晚上的时候，她就把这事跟余小鱼说了。

    余小鱼皱眉，道：「怪我。之前看她做得挺好，最近就疏忽了，没有经常盯着。行，明天就让她走吧，只是又要辛苦小红了，明明说好带她过来玩，却还是要她帮着带孩子。」

    林爱华耸耸肩，无奈道：「没办法，保姆没那么好找。我尽快吧。」

    第二天，夏春花刚进大门，就被林爱华叫住，连后院都没让她进。

    她拿出三十元钱递过去，说道：「不好意思，我家有人来帮着带孩子，以后都不用你了。这是一个月的工资，就当是临时解雇你的补偿，你走吧。」

    夏春花接过钱，脸上讪讪地，说道：「你小姑子不是说不用她带的吗，怎么一晚上就改主意了？」

    林爱华不想跟她撕破脸，只淡淡笑道：「对呀，我改主意了。行了，就这样吧，我们要去上学了。」

    她伸手轻轻一推，夏春花就被她挡在门外，大门哐当一声关紧。

    夏春花咬着牙瞪了半天，才啐了一声不甘心地走了。

    林爱华才不关心她怎么想呢。自己早就发现了她的那些小毛病，也一直忍着没说，谁知她竟变本加厉，只顾着自己摸鱼享受，连孩子都不好好带了。她要的是保姆，又不是要请个祖奶奶。

    林爱华把余小红带进后院，交代秋叶子跟她一起带孩子时，就见小姑娘的眼睛猛地亮了，欣喜地问道：「她以后都不来了吗？」

    林爱华呵呵一笑，道：「是啊，不来了。让我妹妹先帮你几天，我再去找一个来跟你一起带。」

    秋叶子压抑不住欢喜，连连点头道：「可以的。如果不用洗衣服，其实我一个人就够了。」

    「我本来也没让你洗衣服呀！」林爱华无奈地重申了一遍。

    「你们两个陪着笑笑和欢欢就好，不用洗衣服，也不用打扫，做饭的话，你们自己想吃什么随便做，再给宝宝弄点辅食。小秋，孩子我就交给你了，我会尽快找人来帮你。」

    秋叶子开心地点头，拉着余小红的手走进卧室看宝宝去了。

    看秋叶子的反应，就知道夏春花的离开对她来说是一件多么开心的事了。林爱华摇摇头，发现自己在对待保姆的这件事上还是有些优柔了。

    之前，她已经发现了夏春花的问题，但想着她只要能照顾好宝宝就够了。没想到，她的隐忍不但助长了夏春花的不良习惯，还让秋叶子也跟着受了委屈。要不是小红发现了问题告诉自己，时间一长，恐怕夏春花就要把自己当成这个家的半个主人了。

    中午放学，林爱华又去找了居委会大姐，请她帮忙介绍保姆。离开时，意外遇到了夏春花，她是来找工作的。

    林爱华一点没觉得尴尬，连招呼都没打一个就走了。

    夏春花去跟人一打听，才知道林爱华说了谎。她不是不用保姆，她是不用自己当保姆。

    「咦，小夏，这不就是你原先做的那家吗，你怎么不继续干了？」居委会的大姐还不明情况地随口问了一句。

    夏春花气得脸都青了，又不好说自己被人开除了，只好挤出一脸笑容，道：「她家小孩子太闹腾，屋子又大，每天干不完的活儿，实在是太累了。大姐，有没有只带一个孩子的，你帮我找找。」

    大姐没想到她没说实话，只以为林爱华住着王府大院，还一下子要请两个保姆，家里的活儿必定不轻松。这一次，她又特意挑了挑，应林爱华的要求，要年轻的小姑娘，不能话多，人还要老实。

    又仔细挑选了一波，林爱华终于定下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跟秋叶子原本就认识。

    女孩名叫邓明明，长着一张圆嘟嘟的小胖脸，人很活泼，会唱歌会跳舞，还会用彩纸折出各种小动物。

    试用了几天，笑笑和欢欢都很喜欢这个新来的阿姨，余小红也说这人对孩子挺好，保姆一事才终于尘埃落定。

    林爱华和余小鱼又投入繁忙的学业中，余小红也渐渐熟悉了周围的环境，开始出门找事做。

    小草冒出嫩芽，迎春花开的时候，余小红找到林爱华，说道：「嫂子，我想好要做什么了。」

    要问她为什么不找余小鱼，难道她还看不出吗，这个家，全是嫂子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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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三十五章 换掉保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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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六章 收获的季节

    余小红初来乍到，一时也找不到什么新的活路，她还是干老本行，去这一片的线网厂接活儿，回家做。

    她现在还不认识什么人，只能先靠自己，等将来熟悉了，她会再找一批闲人，组织她们一起做的。

    虽然钱没以前多，但她现在赚的每一分钱都属于她自己，再没人经常跟她哭穷要钱，也不会有人为了彩礼要把她随便塞给不认识的陌生人了。

    余小红原本就是个熟手，技术过硬，脑子也活，厂里给的图纸她看一眼就会，做了个把月，她还眼尖地发现了设计上的一处问题。

    配线发错了，要真按图纸去钩，不但白费力气，还会浪费材料浪费时间。

    余小红赶忙跑去厂里找给她发线的人，那人又立刻向上反映，很快，厂里就召集人手把发出去的材料收了回来，挽回了一次损失。

    余小红没太当回事，但当她再次过去领线时，却被带到了厂长面前。

    厂长考校了一番，又问了问她的家庭情况，听说她兄嫂都是京城农大的学生，这才笑眯眯地拍板：「小余同志，我们厂技术部还缺一个技术员，不知你有没有兴趣？」

    余小红一呆，不敢置信地问道：「我？可以吗？我户口不在京城的……」

    「没关系，可以先当临时工，过两年有机会了就给你转正。你放心，工资待遇跟正式工一样，只是不会给你分房，你看能接受吗？」

    分房不分房的，余小红才不在乎呢，就算分给她，能比得上哥哥家的小楼？

    她把头点得像小鸡啄米一样，开心地说道：「没关系，不用给我分房，我住哥哥家就行，离得也不远。」

    厂长当场就拿出一张招工表让她填好，又让人事科的拿去办手续。末了，他语重心长地说道：「小余同志，好好干，我很看好你哟。」

    余小红会许多新花样，都是她从前跟几个小姐妹一起琢磨出来的，正好可以填补厂里的技术空缺，而且这女孩子胆大心细，正是厂里需要的人才。

    事实上，余小红在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后，确实在这一行业渐渐崭露头角，很快就凭技术转正，靠自己的努力拥有了京城户口。

    这是她自己的实力与运气，也算是厂长慧眼识人吧。

    这学期，余小鱼和林爱华都很忙，一边学习，一边参与各自的项目，学到了不少新技术，两人都很有收获。

    当然，其他人的收获也不小。

    林爱国写信过来，说是大队部装了电话，还给了他们电话号码。余小鱼也跟着给家里装了一部，这下跟老家联系起来就方便多了，有什么事打个电话就行。

    那几人的卖货行动很顺利，听说赚了不少钱。周雨桐打电话过来时，兴奋的笑声都快把林爱华的耳朵给炸聋了。

    「爱华，我买铺子了，临街三间，现在还在装修。你帮我在京城打听打听，什么时候能开店。」

    打听政策的事，当然是交给余小鱼，林爱华懒得费这个劲。她只问道：「你想好卖什么了吗？」

    「当然想好了。」

    周雨桐巴拉巴拉开始讲她的生意经，什么东西好卖，什么东西差价大，什么东西经常卖断货，说得头头是道。

    听说，周爸爸也有些心动，想在老家也开个店，又怕影响了公职，正在那里纠结呢。

    林爱民跑长途带回的东西也越来越多，都交给周爸爸和黑市老大去卖。这小子挣钱多了，心思也开始活动，说是想要买辆大卡车，自己跑长途。

    林爱国在家也没闲着。村里人懒的勤的两极分化，矛盾逐渐激化，他前些天特意跑去镇上和县城问政策，回去就开了几次大会，准备分田到户了。

    他不是第一个这么干的，却绝对是第一批吃螃蟹的人。

    地都分到各家，收了粮食各交各的公粮，剩下的全是自己的，不够的也自己想办法。

    这么一来，大家都是在为自己干活儿，再没人给他们记工分，也没人给他们兜底分口粮。多劳多得，不劳动者不得食，简直是太公平了。

    不过，南坪大队产业多，地好分，果园、鸡场、鱼塘这些却没法给大家平分。

    林爱国跟余小鱼两人聊了许久，电话听筒都说烫了，才最终决定：这些不分了，全都划归生产队，赚的钱归大队所有。

    至于最后是赚是赔，赚的钱要怎么用，他们现在也没个决断。这才是第一年，一切都是未知，大家也是摸着石头过河。

    孩子一天天长大，现在已经能张着小手稳稳地走几步路了，小嘴更是能说，一见到林爱华跟余小鱼回来，就会扑到他们怀里，亲热地叫爸爸妈妈，叫得他们的心都快化了。

    一家四口在草地上铺块毯子，躺在那里晒太阳，林爱华只觉得心里暖暖的，幸福得好像要溢出来。

    「小鱼，我现在好满足，一点也不想回去了。你呢？」

    余小鱼一笑，握住她的手：「你跟孩子在哪儿，我也在哪儿。只要跟你们在一起，我做什么都无所谓。」

    林爱华笑了，一刹那的风情看得人移不开眼。..

    「原来，人间竟这么美好。早知如此，我也没必要执着于飞升了。」

    余小鱼轻笑一声，把她轻轻搂在怀里。

    人间真是美好，但也不全是美好。没有实力，再美的东西都会被人破坏。

    余小鱼的好心情很快就被破坏殆尽，还是因为学校的事。

    安娜明里暗里纠缠了好几次，却都被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最近，这女人跟项目组的另一个男生走到了一起，对余小鱼反倒冷漠了起来。

    这也不算什么，余小鱼巴不得她离自己远一点呢。

    但是，她人虽远离了余小鱼，手却伸得有点长。

    因为要帮几个舅哥留意政策变动，还要寻找余四婶真正的儿子，余小鱼一直有看报纸的习惯。这天，他原本是随意翻翻，却突然看到了一则消息。

    我市农大学生安娜、李学勤历时三年培育的新品水果龙莓，在本届农业博览会喜获金奖。

    消息不长，底下还有一张照片。安娜和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喜滋滋地捧着奖牌站在领奖台上，笑容实在是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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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 剽窃

    什么龙莓，那不是他种出的新品蓝莓吗？

    余小鱼心里的火气腾地升起老高，第一次在凡间体会到了愤怒这种情绪。

    难怪最近安娜都不来骚扰自己，还尽量避开跟他的接触，原来是做了亏心事啊。还有那个李学勤，不就是安娜新处的对象吗？两人就快毕业了，这是拿着自己的研究成果当敲门砖？

    余小鱼唯一想不通的就是安教授的态度。

    这位老人的科研精神一直是他所敬重的，他从安教授那里学到了不少本事。当初这株龙莓还是从自己家挖走的呢，不过才一年时间，怎么就变成安娜历时三年的研究成果了？

    想到安教授有可能在里面充当了幕后黑手，余小鱼就觉得怄得慌。

    他必须去调查清楚。

    他也没瞒着媳妇，把报纸放在林爱华面前，叹道：「人心险恶呀，你看看，竟然有人想要抢夺我的劳动成果。」

    林爱华看完就笑了：「这个安娜可真不简单，竟然能想到这一出。你打算怎么办？」

    余小鱼冷笑：「敢打我的主意，也不怕崩掉他们的牙！」

    第二天，余小鱼就拿着报纸找到安教授，神情平淡得好似被剽窃了劳动成果的人不是自己一样，问道：「教授，这件事您有什么解释吗？」

    安教授老脸一红，窘迫地看看周围的同事，说道：「小余，有话慢慢说，走，跟我回家去，我请你吃饭。」

    余小鱼也想听听他到底会给自己个什么说法，也就没有当众撕破脸，沉默地跟着他走出办公室。

    安教授回到家，又是倒茶，又是拿水果，余小鱼却都无动于衷，只冷冷地看着他。

    安教授只觉得自己的老脸都快被他看得烧起来了，尴尬地坐在余小鱼对面，说道：「这个事怪我，事先也没跟你商量一下。」

    余小鱼之前提供的母树不太稳定，没法扦插繁殖，之后是安教授按照从余家果园提取的水土样本制造出一种复合肥和营养土来，这才完成了这一步。

    今年的蓝莓已经挂果，安教授化验过后，认为其中蕴含的营养成分更胜去年。

    原本他还想再观察两年，等种苗繁殖和果树特性已经稳定了再把它当成余小鱼的研究成果上报，谁知安娜却悄悄炮制出一份研究报告来，吵着要参加今年的农业博览会。

    安娜今年大四，马上就要毕业了，这时候要是拿到金奖，必定能分到最好工作单位。

    安教授原本是不同意的，但架不住女儿撒痴撒娇，也架不住老妻天天在耳边念叨。

    为了唯一的女儿，安教授最终妥协了，帮她伪造完善了一部分研究资料，并瞒着其他人将项目报了上去。

    余小鱼虽然伪装得很温和，但他那身出尘的气质根本遮掩不住。在研究组，他的人缘自然比不上混了四年的李学勤和安教授的掌上明珠安娜。所以，也没人愿意多事告诉他，直到一切尘埃落定，他才在报纸上看到了最后的结果。

    安教授不住地道歉，希望余小鱼能原谅他的自私，并且许诺等他毕业时，一定也帮他寻找合适的项目上报，给他推荐最好的工作。

    他的姿态不可谓不卑微，态度不可谓不诚恳，但余小鱼是什么人，怎么可能忍气吞声。

    知道安教授也参与了此次学术剽窃，余小鱼笑了，笑得十分温和无害。

    「教授，不必如此。这不过是我随便种着玩的，既然学姐和学长需要，就送给他们吧。龙莓，这名字不错，我很喜欢。不过，这果树毕竟只培育了一年，就这么报上去，会不会出什么问题呀？」

    安教授狠狠地松了口气，连忙说道：「不会的，我监测过，各方面都很成熟，完全可以大规模培育。小余，太谢谢你了，你可真是个大度的孩子。你放心，我肯定不会亏待你的。你家里不是还种着葡萄吗，拿来实验室，我帮你操作，两年后肯定也能得个金奖！」

    余小鱼呵呵一笑，道：「葡萄？最近太忙，都没给它浇水，早就枯死了。」

    安教授连喊可惜，余小鱼却冷冷地笑道：「教授，我想跟您请个假。家里两个孩子太闹腾，我媳妇又要参加汪主任的家猪培育项目，实在是抽不出身来，以后我就不参加您的项目研究了，我退出。」

    余小鱼点点头，毫不留恋地开门走了，留下安教授满脸悔恨地坐在沙发上，发了半天呆。

    不该啊，他不该为了女儿抢了学生的研究成果，毁了一棵好苗子。

    余小鱼才不会被这件小事毁了，他要毁了安教授和安娜，还有李学勤，他也不会放过。

    种什么因得什么果，龙莓之所以能在实验室里种活，只是他提供了一点灵气支持。

    原本他还想着再慢慢试验一下在普通环境中的种植技术，但既然安娜想要，那他只好把灵气收回，让他们凭自己的真本事去种吧。

    一切凭实力说话。

    要是能种活，余小鱼也不会再去搞破坏，毕竟这种东西对现在的他来说只是举手之劳。要是种不活，呵呵，自己酿的苦酒自己喝完！

    余小鱼隐去身形走进试验田，挥手把自己聚拢来的灵气全部收回。一瞬间，许多植物都好像萎靡了不少。

    他看看自己亲手培育的那株蓝莓，微微叹道：「可惜了。」

    可惜，只要再给他一年时间，他就能完全培育成功了。.

    现在不重要了，这棵果树已经被安娜贴上了她的标签，余小鱼不想要了。

    他把实验室里的相关记录都复制了一份，这才慢悠悠地走了出去。

    反正安教授教的方法他都已经学会了，以后完全可以在自己家里做实验，还能多陪陪媳妇跟孩子。

    林爱华听了他的处理方法，哼了一声，道：「便宜他们了。」

    余小鱼笑呵呵地说道：「怎么可能？我撤出项目，他们才会更加肆无忌惮地使用我的研究成果。要是我没估算错的话，这批种苗没了灵气支持，长大后会失去龙鳞果的特性，只是最普通的蓝莓，就算是我种出的那棵也会慢慢退化。」

    「你猜，他们会不会大力推广金奖产品，出了问题后，他们能不能担得起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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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八章 自己干

    日子一天天过去，宝宝慢慢长大，原本空荡荡的王府大院也多了一片生气。

    笑笑和欢欢会走路了，不肯再每天呆在主院那一方小天地里，每天都要往外跑。

    三只小狗崽子跟在他们身后，把整个大院都逛了个遍。秋叶子和邓明明现在除了给他们做辅食，又多了一项最重要的工作，那就是追着他们到处跑。

    余小鱼自己在湖边开了块试验田，按照之前学来的方法培植新果苗。

    他也曾经想过要弄点高产粮食出来，但等他着手去做时，才发现已经有人先他一步培植成功，并且开始推广种植了。

    既然以后粮食不愁，那他不如还是多种些有用果子出来。

    余小鱼虽然嘴上不说，其实心里也是憋着一股气。安教授一家的无耻剽窃气到他了，他也想凭着自己学到的知识拿个金奖，狠狠地打肿某些人的脸。

    他有法术可以催生幼苗，不知比别人节约多少时间呢，肯定可以成功。

    余小红和家里的两个保姆全都成了他的实验对象，经常被投喂各种新奇的水果，吃完还要她们说说口感及身体反应。

    就这么吃了几个月，余小红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变了，身材变得纤细苗条，皮肤水灵白嫩，就连脑子都灵活了不少。

    这下，就算哥哥不送水果来，她都自己主动过去要了。

    盛夏将至，正是各种水果的收获季节，余小红跑进哥哥的果园，立刻挪不动步子了。

    老家虽然也种了果树林，但都是些吃惯了的品种。哥哥这儿可就不一样了，许多果子她连见都没见过，却好吃得叫人做梦都惦记着。

    余小鱼见她来了，放下手里的剪刀，笑道：「今天想吃什么？哥给你摘。」

    余小红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道：「哥，你上次给我的草莓还有吗？就是淡粉色的，比糖都甜的那种。」

    余小鱼笑道：「有啊，正好笑笑和欢欢也想吃，我给你们摘点，你送过去，大家一起吃。」

    余小红欣喜地点头，拿只小篮子跟在哥哥身后，把一只只小孩拳头大小的草莓整齐码放好。

    等摘满一篮子，她拿到自来水龙头下冲洗干净，带去主院。

    花花一直跟在她的脚边，一进院子，就撒着欢地跑进屋里，跟它的弟兄们玩到了一起。里面也响起了笑笑的声音：「姑姑，姑姑来了。」

    秋叶子过来挑起挡蚊蝇的纱帘，余小红把篮子放在桌子上，笑道：「笑笑，欢欢，看姑姑给你们带什么好东西来了！」

    「草莓！欢欢喜欢，谢谢姑姑。」欢欢从大床上一骨碌滑下来，迈着小短腿往桌子边走，熟练地爬上凳子，抓起一只草、莓就往嘴里塞。

    邓明明连忙跟过去，把他抱坐在腿上，细心地帮他擦干净小手，自己拿着草、莓喂他吃。

    欢欢爱闹腾，没多久就选定了邓明明这个爱唱爱笑的小阿姨来带他。笑笑也不跟他抢，有什么事都找秋叶子，两个孩子和保姆之间倒是一片和谐。

    一篮子草、莓，小孩吃两个就饱了，余小红给三只小狗也各喂了两个，剩下的她们三个分着吃。

    邓明明摸着肚子叫道：「撑死了！小红姐，我不能吃了，再吃晚饭一口也吃不下了。」

    秋叶子最近活泼了不少，也笑着调侃道：「都吃撑了你就不会少吃几个？你真是没救了。」

    邓明明眼巴巴地看着篮子里剩下的草、莓，说道：「我也不想的，可这草、莓真的太好吃了呀，我控制不住。」

    她拉住余小红的胳膊，问道：「小红姐，你哥种的草、莓是不是不往外卖呀？我上次带了几个给我妈吃，吃完她去市场上跑了一个礼拜，连草莓梗子都没买着。」

    余小红和秋叶子都听笑了，笑笑和欢欢也跟着笑，屋里一片欢声笑语。

    余小红看看剩下的半篮子草、莓，说道：「我吃饱了，剩下的你俩分分带回家去吧。这草、莓是我哥试种的，还没大规模种植呢，外面买不到。」

    邓明明惋惜地咂咂嘴，说道：「难怪，那我就不客气了。小红姐，你哥哪天开始卖草、莓的话，你可一定要告诉我，我第一个捧场。」

    秋叶子也笑道：「嗯，还有桃子、葡萄、西瓜，都比外面的好吃。我爸妈吃了我带回去的水果，身体比以前好多了！」

    这句话正好被过来看孩子的余小鱼听到，他立马追问道：「你爸妈原先得的什么病，他们都吃过哪些水果？现在情况怎么样？」

    秋叶子的脸一红，局促地站起身说道：「他们就吃过葡萄和桃子，我没有自己摘，是林姐送给我的。」精华书阁

    余小鱼见她吓到了，连忙堆起笑容，说道：「你别紧张，我只是想了解一下这些水果对人体的作用。」

    家里的几个人都很健康，就算吃了他种的水果，也不过是强身健体美容养颜，秋叶子的爸妈倒是个不错的实验对象。

    秋叶子松了口气，说道：「我爸有肾病，我妈肺不太好，吃了我带回去的水果，他们第二天就都说身子舒服多了。」

    余小鱼点点头，说道：「吃的葡萄和桃子对吧？好，你今天再带个西瓜回去，吃完把他们的反应跟我说说。」

    秋叶子见自己能帮上忙，还能给家里带回好吃的水果，开心地点头道：「好，我看着他们吃，明天把结果告诉你。」

    余小鱼笑笑，摘来两个西瓜，给两个保姆一人分了一个，让她们早点回家，他来看孩子。

    自从脱离了安教授的项目组，他的时间多出了许多，可以在家多陪陪两个小家伙了。

    几个月的时间，在孩子们的笑声中过得飞快，好像只是一眨眼，这学期就结束了，学校又要放暑假。

    安娜和李学勤都如愿地被分配到了京城农业研究所，当上了研究员，两人合作「研究」的龙莓也被移栽到了研究所的试验田里，准备大规模种植。

    一切看似很美好，只是这种假象不知能支撑到什么时候。

    余小鱼可顾不上那两个跳梁小丑。放假了，他要带媳妇和孩子出去玩。

    今年他不想再回老家了，不想再去体验余四婶扭曲的亲情。这两个月，只属于他的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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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九章 大孝子

    两人商量了几天，决定今年去他们成亲的仙岛度假。

    当初为了布置那个岛屿，余小鱼可是颇费了一番心思的，可惜只用了一天就再也没去过，如今也不知道成了什么样子。

    林爱华想到两人那场无人观礼的婚礼，也不禁莞尔一笑。..

    「好，今年就去那里。」

    所谓期末考对他们来说都只是走个过场，只怕发挥超常门门都拿满分太惹眼，绝不会有挂科的危险。两人都没太当回事，优哉游哉地考完试，行李也已经收拾好了。

    给保姆发了工资让她们回家休息，又叮嘱余小红自己注意安全，两人便在一个清晨离开家，消失在无人的小巷里。

    笑笑和欢欢惦记了小半年的飞飞又来了，两个孩子都开心地直拍手。

    微风轻吹衣裳，林爱华怀抱欢欢，靠在余小鱼的肩上，看着脚下翻滚的海浪，只觉心胸一片开阔。

    小鱼可真是贴心，安排了这么一场假期旅行，让她可以好好放松一下，不用被旁人打扰。

    说真的，林爱华一点都不想再见到余家人。虽然之前几次也都是由余小鱼出面应付，没用她费神，但她还是觉得有点烦。

    来人间太久，她都忘了自己从前是怎么对付让她厌烦的人的了。好像是直接挥挥手，送他离开千里之外？

    可惜了，不能这么对余四婶，她毕竟只是个孱弱的凡人，小鱼还叫过她几年妈。

    现在好了，海外孤立的仙岛，只有他们一家四口。哦，还有肥仔、点点和圆圆。

    飞剑速度极快，没过多久，眼前就出现了一座孤岛。

    岛屿被大阵笼罩，阻隔了视线和神识，远远看去，只有一团团雾气笼罩在海面上。

    余小鱼以为，这世间是没有修士的，但他还是谨慎地布下了迷踪大阵。凡人无法靠近，飞机和船只要进入这一领域也会受到干扰失去方向，就算是修士，只要修为不能高过余小鱼，也无法安然通过大阵进入岛屿。

    这里是他跟媳妇的家，他不想被任何人打扰。

    余小鱼操控飞剑在岛上盘旋一周，降落在当初他跟媳妇举办婚礼的小广场。

    一年多没来，在灵气的滋润下，这里的鲜花开得灿若云霞，树木也长高了许多，遮蔽出片片绿荫。

    笑笑和欢欢早就憋不住了，不住地向下指手，叫道：「爸爸，花花，我要花花！」

    「好，我们去摘花花送给妈妈。」余小鱼降落在地，把两个孩子放下，他们立马跑向大片的花海。

    这里是余小鱼的领地，岛上除了花草树木，就只有一些温驯的小动物，他们也不怕孩子遇到危险，就随他们自己去玩了。

    两人牵着手，看着摘了满捧鲜花的笑笑和欢欢，还有在他俩脚边乱蹦的两只狗子，不由得相视一笑。

    「走，去洞房。」余小鱼拉着林爱华就走。

    林爱华的老脸一红，嗔道：「瞎说什么，孩子还在呢！」

    「咦，我说错了吗？当初我为你亲手布置的洞房就只用过一个晚上，难道你不想再去故地重游？」

    余小鱼促狭地眨眨眼，换来媳妇的一顿老拳，欢欢还在一边拍着手叫好。

    余小鱼不躲不闪，等媳妇打够了，才对欢欢招招手，说道：「走吧，去看看我们的房子。」

    笑笑和欢欢抱着满捧的鲜花走过来，一点都不管笑得满眼期待的爸爸，把花一股脑儿塞进妈妈的手里。

    林爱华把花举到面前，作势闻了闻，夸张地赞道：「好香啊，谢谢笑笑，谢谢欢欢！」

    「不客气！」欢欢开心地抱住妈妈的腿，笑笑看看有些失落的爸爸，低头从脚边拔了一根草递过去。

    「送给爸爸！」

    余小鱼接过那根女儿特意为他拔的小草，哭笑不得地说道：「谢谢笑笑，还是我家笑笑好，不像某个没良心的臭小子。」

    欢欢看看爸爸，又看看妈妈，也学着姐姐的样子低头拔了一根小草。

    余小鱼欣慰地俯身去接，谁知欢欢竟连根草叶都不是给他的，依然送到林爱华面前。

    等妈妈接过小草，他得意地昂起小脸，一副求表扬的样子，逗得林爱华大笑不止。

    「哈哈，好儿子，妈妈没白疼你！」

    林爱华一手抱着花，一手牵着儿子，对余小鱼说道：「看什么看，还不快走！」

    「好，走，我们走。」余小鱼也牵起笑笑的手，领着他们母子三人向小屋走去。

    屋内还是原来的样子，白玉床上挂着粉色的轻纱，衣橱内挂着她成亲当晚穿过的礼服，还有许多一次也没穿过的衣裙。

    余小鱼看着那件红裙，不知回忆起什么，嘴角噙起一丝笑。他努努嘴，说道：「换上我看看？」

    林爱华翻个白眼，说道：「大夏天的，你想热死我啊？快过来，帮我把笑笑和欢欢的衣服挂上。」

    余小鱼知道他媳妇这是在孩子面前害羞呢，轻笑一声，从自己的储物袋里取出宝宝的衣服用具，又把两个孩子抱到床上，让他们自己玩玩具。

    林爱华把鲜花插进花瓶，摆在床前的桌案上，满意地欣赏一番，对余小鱼说道：「过来，给我们拍照。」

    余小鱼正是求之不得，连忙拿出相机装上胶卷，给媳妇和两个孩子连拍了十多张。

    拍完室内的，他们又把孩子带到外面的草地上，随便他们奔跑、打滚，玩闹。余小鱼举着相机，在一边记录下这珍贵的时刻。

    肥仔和两只狗崽到了岛上，那么大的地方随便它们跑，也是瞬间就玩疯了，没一会儿就跑得没了影子。

    笑笑和欢欢玩累了，各吃了半碗蔬菜米糊，爬到自己的小床上去睡觉。林爱华把他们连人带床收进青冥境，长长地吁了口气，道：「可算是消停了。」

    余小鱼嘿嘿一笑，挥手间封闭了小屋，说道：「媳妇，现在没人打扰，该我们好好回忆当初的美好时刻了吧？」

    林爱华的脸微微一红，嗔道：「都是两个孩子的爸了，怎么说话还没个正形？也不怕教坏了孩子！」

    「嘿嘿，教不坏，他们看不到。」

    余小鱼伸手，把媳妇轻轻抱起，粉色的纱帐缓缓落下，遮住了满室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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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三十九章 大孝子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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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章 回来了

    岛上的生活惬意得如同人间仙境。

    两人每天逗娃，遛狗，去海上捕鱼，去海底寻宝，再做些最爱做的事，小日子过得逍遥自在，仿佛抛却了世间所有的烦恼。

    这么悠闲地混了几天，两人又觉得无趣起来。暑假有整整两个月呢，就这么蹉跎了实在浪费。两人商量一下，干脆在岛上开辟出两片空地，建起一座种植基地和一座养殖基地来。

    林爱华加入家猪培育项目后，因为资历太浅，一直都是给别人打下手，做记录，自己还没真的上过手呢。她也不争不抢，以学习围住。

    她本来就爱研究稀奇的物种，现在学到了新本事，还不得赶紧操练起来。

    正好余小鱼离开安教授的项目组后也憋了一股劲，想要搞出些能在凡间推广种植的果树，现在既有时间又有条件，那就开干吧。

    余小鱼问了媳妇的需要，又去海边集镇跑了一趟，带回许多凡间常见的猪牛羊鸡鸭鹅，两人就开始分头行动。

    岛上没有危险，林爱华放心地把笑笑和欢欢交给肥仔带着去玩，就开始了她的畜牧研究。

    别的她可能不懂，对于吃，她绝对是专家级的。这些禽兽类要往哪个方向培养，她早就在心里设想过了。

    汪主任的团队培养的家猪都在往易长膘，快出栏方向努力，林爱华偏不，她要培育出肉质鲜嫩的小型猪，那样吃起来一定更香。

    牛是用来耕田的，她就先不祸祸了，她更喜欢小羊肉串们。

    对了，还有兔兔。兔兔那么可爱，怎么可以放过它。

    两人边干边玩，不时去海里捞些海鲜出来烧烤炖汤，简直忘了今夕何夕。

    两个月的时间实在太短，他们还没玩够呢，暑假就快结束了。

    笑笑和欢欢也不想走，他们在岛上玩得可开心了，还交到了不少新朋友。有小鹿，有小鸟，还有水里的小鱼，它们都有自己的名字，两个孩子每天都要过来跟它们打招呼的。

    余小鱼收拾完行李要走的时候，笑笑哭了，委屈地抹着眼泪，抽抽噎噎地说道：「不走，笑笑不走，笑笑要白白。」

    白白是一只红眼睛的小白兔，经常跟在笑笑身后，笑笑会给它喂菜叶，喂萝卜。

    欢欢见姐姐哭，立马也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欢欢不走，欢欢要呱呱！」

    呱呱是一只八哥，长得乌漆嘛黑不太好看，说话却比欢欢还溜，还会背诗呢，都是林爱华教的。

    林爱华没办法，只好把白白和呱呱也捉到笼子里一起带走，才算是安抚住了两个小朋友。

    余小鱼抱起笑笑，安慰道：「我们还会回来的，下次再来看你的好朋友好吗？」

    笑笑搂住爸爸的脖子，软软地说道：「好，下次再来。」

    林爱华捏了下女儿的小脸，笑道：「以后我们一有空就过来玩，现在先回家。」

    余小鱼带走了自己培育出的果苗，林爱华就难了，只能带走几只已经怀了宝宝的母兽。没怀上的，就让它们自己在这边慢慢玩耍吧。小岛这么大，也不缺它们一口吃的。

    飞剑划破云层，眨眼间来到京城上空。余小鱼停下脚步，把孩子交给媳妇抱着，自己去把车开了过来。

    笑笑和欢欢都大了，他不得不做些掩饰。等他们能够清晰表达时，恐怕连飞剑都不能用了。

    王府大院还是老样子，朱漆大门紧闭，防护大阵默默运行着，守护着他们的家。

    余小鱼打开后院大门把车停好，刚把孩子抱出来，一只小狗立马扑了过来，在他们脚边嗷嗷乱叫，兴奋地摇头摆尾。

    「花花！」欢欢马上跑过去抱住小狗的肚子，想要把它提起来，却只抱起一条腿。

    林爱华好笑地拍拍儿子，说道：「放下小狗，别给它弄死了。」

    她把圆圆和点点放出来，好久不见的三只狗兄弟立马开心地玩到了一起。

    接下来，林爱华两口子又开始忙了。让两个孩子和小狗们一起在花园里玩，肥仔在一边看着，他们两人把带回来的果苗种好，又规划出一片畜栏，用来养她带回来的小动物。

    一切都收拾好，两个宝宝也玩累了，又得给他们喂饭，把他们带回去睡觉。

    晚上，余小红回来，看到他们一家，立马开心地跑过来，笑道：「哥，嫂子，你们可算是回来了。」

    余小鱼笑着回道：「回来了。这两个月没发生什么事吧？」

    余小红笑眯眯地摇头：「没事，不过……」

    看她笑得那么开心，有事也是好事，林爱华好奇地问道：「是有人在追你？你处对象了？」

    余小红着急地跺着脚说道：「没有，我才不要处对象呢！他们根本瞧不起我这个外地人，我嫁过去肯定要当牛做马伺候一大家子，傻子才跟他们结婚！」

    呵呵，这丫头，吃过一次亏，就吓成这样了。不过也好，这样起码不会被人骗，再把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拿去养渣男。

    余小红不等他们再问，就自己主动揭晓了答案。

    她转正了，成了厂里设计科的技术员，可以把户口转到京城来了。

    有了正式工作，能把户口攥在自己手里，余小红以后就独立了，再也不用受余家人摆布，林爱华和余小鱼也都替她高兴。

    不过，一件为难事却又摆在了眼前。转户口的话，这边给出接收函，她还得回去办转出。林爱国肯定不会难为她，但余家人呢？余四婶能轻易放过这个会给她挣钱的女儿吗？

    余小红打算趁国庆放假时回去转户口，顺便再把自己这几个月的工资交回家，让老妈看看她现在也出息了，不要再想着拿她换彩礼。

    那点彩礼钱，她靠自己也能挣出来。

    余小鱼跟林爱华商量了一下，还是决定自己陪着妹妹回去一趟。

    说实话，他不觉得余家会轻易放小红脱离掌控。此行一定会有波折，他不放心让妹妹独自面对。

    林爱华也没阻拦，要不是有孩子拖累，她自己也想回去一趟，看看余家人又会作什么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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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四十章 回来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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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 亲戚上门

    国庆假期如期而至，余小鱼安排好学校和家里的事，带着妹妹出发了。

    这次没带着孩子，中途他就不休息了，让余小红在后座睡觉，他把车开得飞快，夜里还使出点小法术，第二天一早就回到了南坪大队。

    儿子回来了，余四婶开心得不得了，远远地就迎了过去。

    没见到儿媳妇，也没见到孙子孙女，只有女儿跟在小鱼身后。

    余四婶过去接下儿子手里的包，问道：「爱华呢？她怎么没回来？」

    余小鱼淡淡笑道：「孩子大了，不太好带，路上闹得慌，我就自己回来了。妈，我开了一夜车，累坏了，咱们快回家吧。」

    余四婶一听这话，立马就不问了，赶忙小跑着回家，让儿子女儿去屋里休息，她自己还要继续干活儿呢。

    现在地都分到了各人名下，三个人的活儿，他们老两口自己干，还真有些吃不消。好在有林家人帮忙，稻子已经打下来了，还得再晾晒两天，才能交公粮。

    余小红根本闲不住，放下包袱就跟着老妈去晒场，把余老四换回来。

    余小鱼根本用不着休息，等余四婶一走，他马上就拿上媳妇准备的礼物去了林家。

    秋收到了尾声，但大家还是忙碌的，林家只有林大嫂自己在家带孩子，连安姨都回自己家帮忙去了。

    见到妹夫，林大嫂赶忙站起来，伸着脖子往外面看。

    「爱华呢？怎么不带笑笑和欢欢一起过来？」

    余小鱼放下手里的大包，笑道：「她在京城带孩子呢，这次只有我跟小红一起回来的。」

    见到余小鱼，锁儿跟四个宝都开心地围过来，小嘴巴甜甜地喊着姑父，喊得余小鱼的嘴巴越咧越大。

    「乖，都站好，姑姑姑父给你们带礼物了。」..

    小孩子嘛，喜欢的无非就是零食和玩具，分到各自的礼物都欢呼着跑去玩了。

    林大嫂等孩子们都跑开，又问道：「你们暑假怎么都不回来？爸妈天天盼着，脖子都伸长了。」

    余小鱼不好意思地笑笑，说道：「我们暑假带孩子出去旅游了。」

    林大嫂也就是这么一说。林爱华两口子不回来，是打电话跟家里说过的，林爸林妈当时都答应得挺好，只不过还是有些想女儿，想孩子。

    余小鱼跟她也没那么多话可说，放下东西就去了大队部。

    今年是第一年分田到户，干多干少都是为了自己家，大家的积极性都很高，林爱国的工作好做多了。

    他除了做自己家地里的活儿，还要关注几样副业和工厂，还得处理一些村里的纠纷，整个人也是忙得团团转。不过，他干得高兴，干得起劲。

    他跟林爸爸私下里算过，到年底，除了卖粮的钱，大家伙儿还能分到不少红利，让他很有成就感。

    十里八乡，能带头领着大家伙儿致富奔小康的，南坪大队是独一份，他这个大队长已经在镇上挂上号了。听陆干事说，等年底分了钱，镇上打算请他去大会上分享经验。

    这种荣誉，除了他，其他人可就享受不到了。

    见到余小鱼时，林爱国的眼睛顿时亮了。

    妹夫可是京城大学生，让自己抓耳挠腮了许多天的演讲稿交给他来写肯定没问题。

    林爱国立马丢下手里的耙子走过来，亲热地搂住余小鱼的肩膀。

    「小鱼，怎么这么快就到了？路上辛苦了。」

    余小鱼也拍拍他的肩，笑道：「急着回来看看你们，就开得快了点。小红找你了没有？他的户口还得麻烦你帮忙办一下。」

    林爱国爽快地说道：「没问题，我这就去给她盖章。」

    说完，他又想起一件麻烦事：「小红户口转走的话，她名下的地也就要收回了，这事跟你爸妈说了没有？」

    余小鱼当然没说，说了他怕余四婶舍不得那点地又去刁难妹妹。

    「收回就收回吧。我跟小红都不在家，他们老两口也种不了那么多地。卖粮的钱，再加上队里的分红，够他们过日子了，我跟小红每个月也会寄钱回来，他们种不种地都行。」

    依农村的习俗，家里的长子长大后，父母一般就都不管事了，余小鱼完全能做这个主。

    林爱国也就没再多问，说道：「那行，等这季稻卖了我就把地收回来。小红的户口接收函呢？拿过来，我给她办。」

    余小鱼在晒场找到余小红，让她回去拿文件，自己帮着翻谷子。

    那么多人在晒场上看着，这事也瞒不了人，不消半天，余小红在京城有了工作，还把户口迁走的事就在南坪大队传开了。

    有好奇的，有羡慕的，当然也有嫉妒得眼珠子都红了的人。

    余大伯家的余小花一听到消息，立马就扔下手里耙子跑回家，加油添醋地把这事告诉了余奶奶。

    余奶奶一听，连午饭都不做了，扔下手里的铲子就往余老四家跑。

    接着，余二伯也接到消息，拉着余小冬赶了过来。

    余老四被女儿换下来，正说要躺在家里歇歇，就听有人在院子里咋呼：「老四，快出来，妈来了！」

    余老四只好套上褂子爬起来，招呼道：「妈，大哥，二哥，你们怎么来了？进来坐，我去给你们倒水。」

    余奶奶大喇喇地坐着，余小花赶忙跑过去说道：「四叔，我来倒吧，你去跟奶奶说说话。」

    侄女今天怎么这么懂事？余老四有些好奇，但也没太在意，只以为他们是听说自己儿子女儿回来了，上门来看看的。

    余奶奶跟余大伯对余老四说话一向不知道客气，等他一坐下，就开门见山地说道：「老四，上次叫小鱼带小花去京城你不让，说是车里坐不下。这次他们只有两个人回来，该带我家花儿去了吧？」

    余二伯没说话，但也没走。余小花能去，他家小冬肯定也能去，他只要在一边等着就行。

    余老四为难地挠挠头，说道：「这你要跟小鱼说，带不带的，我也做不了主呀。」

    余奶奶端着架子说道：「小鱼呢？奶奶来了，怎么都不知道出来说说话？这孩子，考上大学就忘了本了？」

    正好余小红盖好了公章回来放文件，闻言立马冷着脸说道：「我哥在晒场帮家里干活儿呢，怎么来见你？再说了，他又不是你养大的，不跟你说话就是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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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怒怼极品

    余奶奶欺负她欺惯了，闻言立马劈头盖脸地骂道：「我跟你爸说话，有你插嘴的份？还不赶紧去把你哥叫回来！」

    余小红有了正式的工作，迁户口的手续就在自己手里拿着，她再也不是原先那个被欺负了只能憋在心里的受气包了，她现在底气足得很。

    「要叫你自己叫。我哥大老远从京城赶回来，一回来就帮家里干活儿，连水都没喝一口，也没见谁心疼他一句。我们不是您生的，也不是您养的，没吃过您家一个馒头，没必要听你们支使。」

    余奶奶气得一拍桌子，叫道：「老四，你看看，这就是你生的好女儿！有这么跟奶奶说话的吗？你还不给我狠狠地扇她的嘴！」

    余小红自从自己能挣钱了，私下里可没少贴补余老四。这么好的女儿，他怎么可能舍得打。

    余老四陪着笑脸打圆场道：「唉，她说胡话呢。坐了一天一夜的车才到的家，她就是累坏了，妈你别跟个孩子计较。」

    「她还是孩子？她都二十好几了，别人跟她一样大的早就当妈了，就她还是孩子？！」

    余小红最恨别人提到她的婚事，一张脸顿时更冷了。

    「我多大年纪跟你们有什么关系？我又不吃你家的米。爸，我哥一个人忙不过来，我去晒场了。」

    她连自己屋都没回，把手里的文件塞进口袋里，转身就往外走，把一屋子人全晾在了那里。

    余老四也不喜欢别人对着他女儿指手画脚，只不过在座的是他的妈和哥哥，有些话他不好说。见女儿怼得干脆，他心里也隐隐觉得痛快。

    「妈，你先回去吧，我得赶紧做饭给他们送过去。」

    余老四说完就钻进厨房，又是劈柴又是烧水，见他们还不走，干脆把院门一关，跑到菜地摘菜去了。

    余奶奶赖在屋里半天也没个人来搭理她，气得直哼哼。

    「窝囊老四，翅膀硬了连老娘也敢忤逆了！哼，把个赔钱货当成宝送到京城去，回来连亲奶奶都不认了，我看她早晚也不认你这个爸！」

    余小花和余小冬脸上都讪讪的，缩着脖子不敢说话。

    她们也是奶奶嘴里的赔钱货啊，这个京城她们还能去得成吗？

    余大伯见老娘骂了半天老四都不回来，他眼珠子一转，说道：「走，我们直接找小鱼去。」

    提起余小鱼，余奶奶还有点犯怵。这个臭小子，上次可是一点面子都没给，今天再去找他，恐怕也落不着好。

    不行，还是得带着老四，好歹是小鱼的亲爹，他总不能连亲爹都骂吧？

    余奶奶带头站起来，其他的几个连忙跟上，去菜地里找到余老四，拉拉扯扯一起去了大队晒场。

    余小鱼已经听妹妹说了这事，哼了一声，说道：「不用管他们。」

    连爸妈都不是亲的，奶奶、伯伯又是谁？对他好他还可以顺着他们，只想着来占便宜，谁给他们的勇气？

    余小红也不愿跟那些人打交道。哥哥离家那么多年，许多事都不知道，她可是从小被欺负到大。

    当年爸妈身体不好，她自己年纪又小，一家人经常连饭都吃不上，这帮亲戚可是连只红薯都没给过自己家。现在想来摆长辈的谱？她也不答应。

    兄妹两个都不说话，只闷着头翻动稻谷。

    余四婶被林爱国叫过去，说了收地的事，她一下子接受不了，赶忙跑过来找儿子。

    余小鱼也不啰嗦，把小红当上技术员，要把户口转走的事跟她简单说了。余四婶呆了半天，一拍大腿叫道：「这么大的事，你们怎么也不跟家里商量一下？没了地，不就少了一个人的口粮？」

    余小红知道她妈的德性，从口袋里掏出一百元钱来，背着人往她口袋里一塞，说道：「这些够买我一年的粮了吧？妈，我每个月都有工资拿，年底还有奖金，干得好的话以后工资还会涨，少不了你的孝敬钱。」

    余四婶捏捏口袋里的钱，还有些不乐意。

    「这么点钱够干什么？」

    呵，一百元还嫌少，哥没回来时，你连十元都拿不出呢。

    余小红又低下头不吱声了。

    反正户口捏在自己手里，管她愿不愿意，自己都走定了。

    余小鱼在一边笑道：「妈，小红能把户口转动京城，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好事呢。以后你儿子女儿都是京城人了，每个月都给你寄钱回来，还不得把别人羡慕死？你呀，就等着享福吧。」

    余小鱼这半年也寄回来了一百多元钱，都捏在余四婶手里呢。听儿子这么一说，她心里才舒服了许多，说道：「儿大不由娘，你们办都办好了，我能怎么办？」

    她还想再说教几句，就见那边几个讨厌的人推推搡搡走了过来，顿时把脸拉得老长。

    「儿子，等下你奶奶不管说什么你都别理，他们肯定是闻着味又想来占咱家便宜了！」

    余小鱼跟妹妹相视一笑，点头道：「好，我们听妈的。」

    余大伯看到余小鱼，立马堆起笑脸跑了过来，伸手就要抢他手里的耙子。..

    「小鱼回来了呀，怎么也不去大伯家玩？你奶奶天天念叨你呢。」

    余小鱼微微一转身，避开他的手，不咸不淡地说道：「回来办事，忙得很，明天一早就走了，哪有空去玩。」

    不管余大伯怎么套近乎，余小鱼最多只是嗯两声，随他说什么，一点回应都没有。

    余奶奶看得火大，直接跑过来抢下余小红手里的扫帚往地上一扔，开门见山地说道：「明天走？带你两个妹妹一起去，给她们也在京城找个工作。」

    余小鱼不咸不淡地说道：「我自己都没工作，怎么帮她们找？」

    余小花看着余小红，热切地说道：「我跟小红姐去一个厂就好。」

    余小冬没说话，但她心里想的什么不用说大家都知道。

    余小红冷笑一声，道：「想去我们厂？进厂可是要考试的，你连个平针都不会，还想进厂？」

    余小花一呆，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

    余奶奶伸手把她扒拉到一边，说道：「考不过就不考，把你的工作让给她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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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三章 我带你去

    让工作？你还不如直接抢钱呢！

    余小红哼了一声，说道：「让不了！我做的活儿她一样都不会，去了也要被开除。」

    余小花好歹是个女孩子，脸皮还没那么厚，被她说得脸上讪讪的，一时不知该怎么接话。

    余大伯赶紧说道：「没关系，我家小花会做饭，会扫地，让她去你们工厂食堂也行啊。要不就让她扫厕所，这个她肯定能干！」

    扫厕所？哪有十多岁的小姑娘干这个的，说出去多难听啊！

    余小花顿时不干了，委屈地叫道：「爸！」

    余大伯对她使个眼色，小声道：「先去了再说。到了京城，你还怕小鱼不管你？」

    怕余小鱼不答应，他又使劲把余老四拉过来，说道：「老四，快跟小鱼说说呀。你家两个孩子出息了，也带挈一下自家表妹嘛。」

    余老四为难地看看他，又看看余小鱼，嘴巴嗫嚅着，不知说什么才好。

    余小鱼把他们的样子看在眼里，心中微微冷笑，对这一家人失望透顶。

    他笑眯眯地看着余老四，问道：「爸，你也觉得我们该带表妹去京城？小红该把工作让给余小花？」

    只要余老四说声是，这门亲他以后就真不认了。

    余老四支支吾吾地说道：「这，我……」

    余四婶伸手一拉，余老四踉跄两步脱离了余大伯的掌控，跌跌撞撞地靠到了媳妇身边。

    余四婶叉着腰，狠狠地往地上啐了一口，骂道：「呸，什么表妹？有要抢表姐工作的表妹吗？我们家小红的工作可是她自己找的，户口也是她自己争取来的，跟你们有什么关系？有本事你们自己去京城，自己找，别一天天的仗着我家老四叫你一声哥就欺负老实人。」

    刚才她还有些怪女儿自作主张转了户口，现在却觉得扬眉吐气。..

    我女儿就是有本事，你眼红也没用！就是不带你，气死你！

    这边吵起来，晒场上的人顿时都围了过来。听说小红得了京城户口，一个个羡慕得要命。有些从前跟着她做手工的人家立马站到她这边，帮着怼余家那几个亲戚。

    「就是，有本事自己去。连镇上的工厂都不要你，还想去京城？怕不是想屁吃吧！」

    「小红，你好厉害呀！有机会带我们去京城开开眼界！」

    余小红笑眯眯对众人点头，道：「好的呀，以后有机会带你们去爬长城。」

    不过是一句客气话，谁也没当真，当真的就只有余家那几个傻子。

    余奶奶就是最傻的那一个。

    就算余小花能去京城找到工作，难道会有钱给她花？也不知道她在里面蹦跶个啥。

    「好啊，你个白眼狼，宁可带外人也不带自家妹妹。老四，你倒是说句话呀，别一天到晚缩在女人身后！」

    余老四觉得自己一个人根本说不过老妈和两个哥哥，干脆把头一低，继续躲在媳妇后面装鹌鹑。

    他虽然不说话，却也算是表了态，余小鱼心里好受了不少。

    林爱国适时走过来，板起脸说道：「行了，都散了吧。公粮还没交呢，看把你们给闲的！别以为分了田我就治不了你们，不听话的年底分红都减半，再不听一分不发！」

    这话可太吓人了。大家伙儿也不懂政策，还以为真的都由大队长说了算呢，吓得一下子全跑了。

    知道大舅哥是来为自己解围的，余小鱼对他眨眼笑笑，林爱国对他招招手。

    「小鱼，来，帮哥做件事。」

    正主都走了，余家那几个也没法继续纠缠了，只好灰溜溜地离开晒场。不过，想叫他们就这么放弃是不可能的，不许在晒场，他们还可以去老四家。

    等余小鱼帮大舅哥写完演讲稿回到家，那几个人还没脸没皮地坐在院子里，随便余四婶说话多难听都不肯走。

    余小红知道自己回去也帮不上忙，反倒会被纠缠上，干脆连饭都不肯回去吃，就在外面晒稻谷。

    余小鱼一回家，那两个表妹就迎过来，亲热地叫道：「小鱼哥，你回来了！饿了吗？我去给你盛饭。」

    余四婶生怕她们惹火了儿子，下次放假又不肯回家，立马从厨房里跑出来，叫道：「中午了，你们怎么还不回去？我家可没煮你们的饭，也用不着你帮着盛。」

    余奶奶生气地指着余四婶，骂道：「我来你们家连一顿饭都吃不着了？你个恶婆娘，就是这么教坏我乖孙子的？」

    「小鱼，别听你妈的，过来，来奶奶这儿坐。」

    余小鱼皱眉，忍住心里的不快，暗暗庆幸媳妇没跟着回来。就林爱华那臭脾气，这次恐怕就不是放狗咬人那么简单了。

    这些个狗皮膏药，自己回来一次就上门来纠缠一次，老这么躲着也不是回事。

    余小鱼眼睛一转，笑着说道：「真想让我带小花和小冬去京城？」

    他这一松口，连一直没说话的余二伯都不淡定了，几个人一起围过来，急切地说道：「对，你不是明天走吗，正好把她俩一起带过去。」

    「呵，带是可以带，但我可没本事帮她们找工作。」余小鱼心里冷笑，脸上却一点表情都没有。

    好不容易才让他答应带，现在还说什么工作的事。等去了京城，两个女孩一左一右缠着他，还怕他不给安排？

    余家几个打定了主意，忙不迭地点头道：「不用你帮忙找，把她们带过去就行。」

    余四婶见儿子真答应了，急得直皱眉，不断对他使眼色。余小鱼给她个稍安勿躁的眼神，继续问道：「真的？只要我带她们去京城，其他的事不用我管？」

    「不用你管，带去就行！」林大伯说完，马上把余小花拉过来，说道：「还不快谢谢你小鱼哥！他答应带你去了！」

    余小鱼伸出右手，手指捻动两下，做出个数钱的手势。

    见那几个人都不解其意，他沉下脸说道：「路费，一人一百！汽车不用烧油？晚上不用住宿？路上不用吃饭的吗？」

    余大伯一僵，尴尬地笑道：「自家妹妹，怎么还要钱？欠着，先欠着吧，等她俩挣了钱再还你。」

    余小鱼懒洋洋地一摊手，道：「那我就没办法了。车上还能坐两个，等下我就去大队问问，一百元一个人，看看谁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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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四十三章 我带你去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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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带你去讨饭

    余小花沉不住气，连忙拉住她爸的袖子，轻声叫道：「爸！」

    余小冬也着急地看着余二伯。

    那哥两个商量几句，点头道：「行，明天上路前我们拿给你。」

    「明天早上六点出发，过时不候啊！」

    事情说完了，留在这儿也没饭吃，人一下子全走了。

    余四婶着急地叫道：「小鱼，你干嘛答应他们！这两家都是属蚂蟥的，咬住你就要吸你的血。被她们缠住，以后你别想清闲。」

    余小鱼避开余老四，把余四婶拉进厨房，笑道：「我傻吗，我会把她们带回家？说好了带到京城，进了京城就行，我可没说要带她们去哪儿。有本事她们就靠自己在京城找工作，没本事也没事，会有人送她们回家的，反正不会让她们饿死。」

    余四婶一听，立马乐了，笑道：「妈就知道你不会上她们的当！对，给她们都扔到大街上，让她们讨饭回来，看她们还有没有脸再来缠你。回来一次闹一次，害得我们母子都没法好好说说话。」

    余小鱼根本不想跟她多说话，嘘了一声，道：「小声点，别让爸听到。」

    「对，不告诉他，只咱们娘儿俩知道。」

    余四婶这下子高兴了，哼着小曲儿盛饭盛菜，端进堂屋摆好，对余老四叫道：「赶紧过来吃饭，吃完把小红换回来！孩子大老远回来，就是帮你干活儿的？我家小红现在也是京城人了呢，以后都不用种地了！」

    余老四见老妈跟哥哥满意而去，他心里也高兴，觉得儿子给他长了脸。至于余小鱼要跟他亲哥收路费，那不是应该的吗？那么远的路，还是开汽车，一百元钱真不多。

    他三二吃完饭，把嘴一抹，说道：「我去了。给小红再烧个鸡蛋汤！」

    余四婶骂骂咧咧地放下碗，说道：「你自己怎么不烧？就知道支使老娘！」

    她嘴里骂着，却还是走进厨房，烧了水打蛋汤。

    余老四心里藏不住事，不过跑了一趟，就把刚才的事告诉了余小红。

    余小红回来时，连吃饭的胃口都没了，又不好去怪哥哥，只低着头生闷气。

    余小鱼拍拍她的头，问道：「怎么了，好像不太高兴？」

    余小红扁扁嘴，伸手往大房那边的方向一指，小声问道：「你真答应了？」

    余小鱼点头：「答应了。」

    余小红急得脸都皱了，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已经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一根蜡。

    余小鱼看着好笑，还是不继续逗她了，凑到她耳边把自己的想法小声说了出来。

    余小红的眼睛顿时亮了，捂着嘴小声笑道：「哈哈，我就说你怎么可能真答应。」

    余小鱼把饭碗推到她面前，说道：「现在能吃得下了吧？」

    余小红不好意思地摸摸自己的辫子，夹了一大块茄子塞进嘴里。

    等她吃完饭，余小鱼才悄声说道：「等她们发现被骗了，肯定会来咱家闹。你没把我在京城的地址告诉爸妈吧？」

    余小红摇头：「我没说。」

    她在京城过得那么开心，一点都不想被打扰，就算是爸妈也不行。她不说那边的地址，就是不想让他们找到京城去。

    老妈上门，不是逼婚就是要钱。

    不过，余小红还是有点担心。

    「他们要是一家都来闹，爸妈吵得过他们吗？」

    余小鱼笑笑，说道：「我去跟爱国说一声，让他多关照一点。」

    还得跟旺财也说说，有人来家里闹，不用客气，直接咬，别咬死就行。

    下午，余小鱼去林家坐了会儿，余小红去看了自己的朋友，又跟她们交流了一下现在流行的新针法，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第二天一早，兄妹二人带着家里给的点心水果准备出发时，两个表妹还真的已经守在车子前了。

    余小鱼也不开车门，就这么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们。不到一分钟，余小花就沉不住气了，对着不远处叫道：「爸！」

    余大伯只好走过来，说道：「小鱼，她们两个就交给你了啊！」

    旁边有不少看热闹的，余小鱼可不想跟他多说。

    「你放心，一百元一个人，我保证把她们安全带到京城。」

    果然，有人听着心动了。他们也没听出一百元只是带到京城，不包吃住，更不给找工作的，只靠自己脑补，就觉得十分划算。

    马上就有人问道：「真的只要一百？」

    余大伯赶忙说道：「就两个位子，我们早就说好了。下次，你们都等下次吧。」

    说完，他忙不迭地掏出个信封。

    余小鱼一捏，里面装着十张大团结，也就随手塞进口袋里。

    余二伯见大哥给了，他也就不拖了，也跟着掏出了一百元。

    余小鱼把钱都揣进自己口袋里，没有交给爸妈，只对他们挥挥手，打开车门坐了上去。

    余小红还没动呢，余小花就抢着拉开副驾驶的车门，说道：「哥，我跟你坐前面。」

    前面视野好，能看到沿途的景色。

    余小红偷偷撇嘴，自己拉开后车门进去。后面有床，可以躺着休息，等开的时间长了你就知道后座的好了。

    余小冬抱着个小包袱，默不作声地跟着余小红上了车。

    余小红也懒得搭理这两个塑料姐妹，把自己的东西放在床上，脱了鞋子躺上去，对余小鱼说道：「哥，可以走了。「.

    余小花一开始还觉得挺新奇，看到什么都要问几句，不住地看着路边的景色。但余小鱼根本不搭理她，坐得久了，她就觉得腰酸背疼，屁股也被颠得难受。

    「小红姐，我跟你换一下吧。」她伸头朝后座喊，余小红却闭上眼，随她怎么叫都假装没听见。

    她又去叫余小冬，余小冬也歪在后座上不说话。被叫得烦了，她才懒洋洋地说道：「我早上起得早，现在困得很。等我睡醒了再跟你换吧。」

    余小花气得直哼哼，在座椅上扭来扭去，余小鱼也半点不理。

    车子开出省时，已经过了午饭时间，几个人的肚子都饿了。

    余小红从包里摸出余四婶做的菜饼，递了一个给哥哥，自己也拿一个吃。

    余小花的肚子发出咕噜噜一声响，悄悄咽了口口水。

    「小红姐，还有吗？我也饿了。」

    余小红一呆，问道：「你家没给你准备吃的？」

    「没有，小鱼哥不是说他包路上的食宿吗？」余小花说得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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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四十四章 带你去讨饭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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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五章 落难姐妹

    余小红都气笑了。就算她哥说了包饭，做父母的也不可能一点吃的都不给带吧？万一路上没饭店，是不是就要一直饿着？

    她正想拿饼给那两个堂妹，余小鱼说道：「别吃饼了，前面就有集镇，我们去饭店吃。」

    余小花的眼睛一亮，立马把手缩回来，说道：「好，那我等会儿再吃。」

    余小冬也默默收回目光，把头转向窗外。

    四个人，就余小红吃了两个菜饼，其余的又被她放进包里。

    「你们都睡会儿吧，半小时就到。」

    随着余小鱼的一句话，那两个堂妹果然头一歪都睡着了。

    半小时后，余小鱼把车停在一家饭店门前，打开门跳下车，那两个还睡得跟死猪一样。

    余小红推推余小冬，没反应。她又去叫余小花，还是理都不理，甚至打起了小呼噜。

    余小鱼说道：「让她们睡吧，醒了再吃也不迟。」

    醒？明天吧。等她们醒过来，自己早就回家了。

    兄妹两个吃了饭，又给水壶灌满开水，上车继续往家开。

    还是照旧，余小红睡觉，余小鱼开车。这次他又加快了点速度，第二天天没亮，就把车停在了火车站前的广场上。

    车停稳，余小红也醒了，揉揉眼睛坐起来，小声问道：「哥，现在怎么办？」

    余小鱼满不在乎地拉开车门跳下车，说道：「走，送她们两个进去。」

    余小鱼一手一个，扶住两个堂妹，两人还照样睡着，一点要醒的迹象都没有。

    余小红奇怪地嘀咕了一声，拿上两人的包袱，跟在哥哥身后走进了候车大厅。

    早上人不算多，长条椅还空着不少。余小鱼把她们两个放在一起，让她们头靠头继续睡觉。余小红对她俩的包袱一点兴趣都没有，直接往她们怀里一塞，说道：「我们走吧。」

    直到两人回到车上，开出去老远，回头再也看不到火车站的大楼，余小红才狠狠地松了口气，抚着胸口说道：「吓死我了。好怕她们突然醒过来！」

    余小鱼忍不住笑道：「怕什么。醒了就直接扔在大街上，难道还要把她们带回家？」

    余小红回头看看，还是有些不放心，问道：「她们要是没带钱的话，能自己回去吗？可别在外面被人骗了。听说好多人贩子专门拐卖这种十多岁的女孩子，卖到大山里面，去给别人生孩子。」

    说到这儿，余小红明显地抖了一下，说道：「要不，我们现在就去找公安，告发她们是盲流吧。」

    林爱国和余小鱼都没提醒余家人要开介绍信，只要有人来查，这两人铁定会被当成盲流抓起来，接下来就是各种审问、审查，没问题的会交给收容所或者遣返回原籍。

    余小鱼只是想给余家人一个教训，倒不至于真的让两个女孩子被坏人侵犯。他早就在两人身上留下了神识印记，监视着她们的一举一动。

    怕妹妹担心，余小鱼安慰道：「不用，我已经跟几个朋友说好了，会有人偷偷跟着她们，直到她们被遣送回去。你就放心吧。」

    听说哥哥已经安排好，余小红才彻底放了心。只不过，她又有些不满意地哼了一声：「真是便宜她们了，才出一百元，不但能来京城旅游，还有私人保镖呢。」

    妹妹难得露出这样孩子气的一面，余小鱼听了也忍不住哈哈大笑。

    「没事，咱又没吃亏。她们睡了一路，可是连口水都没能喝得上呢。」

    天渐渐亮了，余小鱼去路边的饭店买了早餐带回家，林爱华带着孩子才刚刚睡醒。

    余小红跟两个侄儿亲热了一会儿，就自觉地跑出去给自己办户口，把空间留给了哥嫂一家。

    余小鱼知道媳妇爱吃瓜，当然要把回家后的事说出来让她乐呵一下。

    林爱华听着，果然来了兴趣，说道：「看看，她们现在在干什么？」

    反正也没外人，余小鱼轻轻一挥手，眼前就出现了一片幻影，堪比现场直播。

    笑笑和欢欢好奇地看了一会儿，又觉得没什么意思，干脆跑出去找他们的小狗玩了。

    余小花和余小冬一觉醒来，只觉得浑身酸痛，脑袋也晕乎乎的。两人一起睁开眼，听到身边人声鼎沸，不由得一惊，紧紧地抱在一起。

    身边人来人往行色匆匆，大喇叭不时喊着火车到站信息，人群拥挤着奔向入站口。

    余小花惊呆了，半晌才问道：「这是哪儿？小鱼哥呢？小红姐呢？」

    余小冬揉揉额头，咬着牙气道：「你是不是傻？这还用问吗，他们把咱俩扔下，自己跑了！」

    余小花是真的吓到了，紧紧拉住余小冬的胳膊，问道：「怎么办？我们现在怎么办？」

    余小冬狠狠地一甩手，没能甩开，只好黑着脸想办法。

    她也没离过家，她也害怕呀！

    好在不是她一个人，还有个傻乎乎的堂姐，总归是有个伴。

    她抱紧自己的包袱，小心翼翼地四处打量了一下，找到个看起来比较和蔼的中年妇女，问道：「同志，请问这是哪儿？」

    姐妹俩都不会说普通话，那女人也不知说的哪个地方的方言，三人大眼瞪小眼，说了半天也不知道对方说的什么。

    余小冬没办法，只好闭上嘴，注意听别人说话。好不容易等到个能听懂的，她赶忙走过去打听。

    好在那时的人都很淳朴，治安也好，时不时的就有戴着大盖帽，套着红袖箍的人四处巡逻，车站里还算安全。.

    她们问了好几个人，总算确定了，自己真的到了京城，只不过被扔在火车站了。

    余小花气得直跺脚，说道：「小鱼和小红也太坏了吧，竟然把我们扔在这儿！怎么办？我们现在去哪儿？」

    在家时一直不吭声的余小冬到了外面倒成了堂姐的主心骨。她皱着眉头说道：「他不带我们，我们自己找过去。小红有没有告诉你她家的地址？」

    余小花摇摇头，问道：「你也不知道吗？」

    余小冬对她翻个白眼，说道：「那你还记得小鱼上的哪个大学吗？我们去学校找他。」

    「我知道，他上的京城，京城，什么大学来着？」

    两人大眼瞪小眼，竟然全都想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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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四十五章 落难姐妹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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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六章 两只狗

    当然不能让她们想起来，余小鱼可不想在学校里被人找麻烦。

    林爱华看得津津有味，对他一挑大拇指，赞道：「干得漂亮！」

    余小鱼搂住她的肩膀，笑道：「继续看。」

    正好林爱华早上没课，她也就乐得继续看直播。

    余小鱼怕她无聊，还搬了些瓜子花生小点心放在她面前的桌上，又给她开了一瓶橘子汽水。

    林爱华笑眯眯地靠坐在沙发上，一边嗑瓜子一边吃瓜。

    余小花姐妹想了半天也想不起余小鱼到底在哪个学校，想打电话回去告状，却连大队部的电话号码都不知道。

    两人一下子都傻了，相互看了半天，一点办法都想不出。

    她们已经一天一夜没吃没喝了，肚子都饿得疼。余小花摸摸自己的口袋，问道：「你带钱了吗？我想吃东西。」

    她爸总共就给了钱，她不舍得花。

    余小冬口袋里有十元钱，有她爸给的，还有她自己平时攒的。但在这人生地不熟的京城，她也不敢乱花。

    「走吧，外面肯定有饭店。」余小冬抱着包袱往外走，余小花连忙跟上。

    车站外面饭店倒是不少，可是她们没粮票，什么都买不到。

    语言不通，她们听得懂普通话，别人却不知道她们说的什么。余小花又渴又饿，闻着饭店里的各种香味，站在那里直抹眼泪。

    林爱华看得撇嘴，道：「才这么点事就哭了？就这样还想出来找工作？」

    余小鱼嘿嘿地笑道：「一上路我就让她们睡觉了，估计是饿惨了。」

    林爱华噗地笑道：「你真坏！」

    再转头看时，两人已经坐下了，面前各放着一碗面，余小冬正对着一个大爷不停地鞠躬道谢。

    还是好心人多，应该是这位大爷给她们出了粮票。

    两个人真是饿惨了，一大碗清汤面，没两分钟就下了肚，连面汤都喝光了。

    出了饭店的门，余小冬就伸出手：「一碗面一给钱。」..

    余小花诧异地说道：「不就一碗面嘛，算那么清干嘛？下次我请你吃不就行了。」

    余小冬不高兴地收回手，说道：「那你记住了，下顿你请。」

    要不是想要有个伴，她才不带堂姐呢。人傻就算了，还小气，整天只想着占便宜。

    这两个人吃饱了肚子，在街上闲逛。从没出过远门的两个人，见识了京城的繁华，现在就算有人把她们送上回家的火车，她们都要想办法跳下来。

    林爱华看了一会儿，就觉得没意思了。她站起身说道：「保姆快来了，等她们来了我就去学校。老汪的宝贝小猪仔好像病了一只，我去帮她看看。」

    余小鱼说道：「你去吧，我在家等她们。」

    自从跟安教授撕破脸，余小鱼清闲多了。除了上课，就是在家侍弄他的各种果树，想要在毕业前一鸣惊人。

    算算时间，明年这时候被安娜抢去的蓝莓就该暴雷了，他等着看笑话。

    其实，最伤害他的不是安娜，而是安教授。余小鱼是真心把他当成老师来敬重的，谁知他竟晚节不保，干了这种没脸没皮的事。

    等安娜露馅，老安肯定也要受牵连，余小鱼肯定不会心软帮他说话。就让他们自作自受吧，不是自己的，就算抢来了也保不住。就像余小花姐妹，好说歹说硬要跟来京城，现在就快露宿街头了。

    余小鱼看了一会儿，那两人还在闲逛，也就收了法术不再关注。

    只要她们不被人害了，吃点苦就吃点苦吧，就当买个教训。

    等到晚上，林爱华闲得无聊又要求看直播时，那两人都回了火车站，各自捧着一个干饼，啃得直翻白眼。

    没有粮票，也不知道她们从哪儿弄来的吃的。

    林爱华原本打算关了直播，谁知却听两人说到了自己。

    「姐，明天我们不能再继续闲逛了，必须找到小鱼哥。」

    余小冬用自己带来的茶缸子接了车站里的免费开水，猛地灌了一大口，咽下噎人的饼子，难受地捶了捶胸口。

    余小花也不好受。这两年家里条件好，她也好久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了。

    「怎么找？我们又不知道小鱼哥在哪个学校。」

    余小冬翻个白眼，不客气地说道：「你就不能动动脑子？林家人不是一直吹牛，说林爱华是那一年的省文科状元嘛。我们去教育局，请人家帮我们查。」

    余小花顿时心动了，却又有些害怕地说道：「可是，我们没有介绍信，连旅社都不能住，教育局的领导肯帮我们吗？」

    余小冬不耐烦地说道：「你不是最会哭的吗？到时候我就跟他们说，林爱华考上大学就跟家里断了联系，现在她爸病得快死了，想要见女儿一面。别人问到什么答不上来的你就哭，哭得越惨越好！」

    卧槽！林爱华被气得爆了粗口。

    「妈的，这两个坏丫头，太气人了。不行，我要去打她们一顿！」

    林爱华跳起身，撸起袖子就要去火车站，余小鱼连忙拉住她。

    「等会儿，把孩子带上，我跟你一起去。」

    他不是怕媳妇气坏，他是怕媳妇一时收不住脾气，当众使出法术被人围观。

    两个小家伙已经睡着了，被连人带床收进青冥境里，一点都没发现异常。余小鱼夫妻俩隐去身形直接去了火车站。

    那两人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的眼皮子底下，还在那里说得火热。

    「对，你就说我们是她的妹妹，亲妹妹。爸爸就是因为太想她才生病的，妈妈身体也不行了，再找不到人，他们老两口都撑不到过年。」

    余小花正说得起劲，突然听到啪的一声，脸上被人扇了一个大耳刮子，耳朵都疼得嗡嗡响。

    一条长椅上只坐了她们姐妹两个，不是余小冬还能是谁？

    余小花顿时怒了，挥手打了回去，骂道：「你发什么神经？不是你教我这么说的吗？」

    余小冬莫名其妙挨了一耳光，还被一顿痛骂，气得扯住余小花的辫子还了她两巴掌。

    「明明是你发神经先打的我，你还恶人先告状？」

    林爱华只打了一巴掌，那姐妹两个就撕扯成一团，打得脸也肿了，头发也散了，两人一起滚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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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想到挣钱的办法了

    见她们两个互殴起来，越打越上火，比自己出手还要狠还要毒，林爱华摸摸下巴笑了起来。

    活该，叫你们嘴贱。

    她神识一动，找到两人藏在口袋里的钱，毫不客气地全都摸走了。..

    既然是来吃苦的，那就多吃点。

    两个女孩打成一团，马上有值夜班的管理员过来查看。

    这两人都没票，按理说是不能进来过夜的，但谁叫她们会扮可怜呢，白班看门的还是心软放她们进来了。

    管理员要查她们的票，两人哪儿拿得出。又是余小花使出杀手锏，哭得梨花带雨，再加上满脸的伤痕，看着更可怜了。

    余小冬也怕真的被赶出去，赶忙说道：「大哥，我们是来找我姐的，她在京城上大学。我们在路上丢了地址，现在没地方可去，你就可怜可怜我们，让我们在这里躲一晚吧。」

    管理员见过太多的旅客，倒是能听懂她们的话，一时倒也有些心软，说道：「那你们别打架了，好好坐着，明天一早就走。」

    余小冬又是一顿点头哈腰叫大哥，好不容易才把人送走，摸着脸对余小花骂道：「别嚎了！要不是你发神经，能把管理员引来？我用得着跟别人装孙子？」

    余小花抽抽噎噎地说道：「明明是你先打我的……」

    余小冬不耐烦地说道：「你是不是还想打一架？再吵，我一个人去找小鱼哥！」

    余小花这下真不敢再说话了。她就是个耗子扛枪窝里横，到了外面，她除了哭，别的一点办法都没有。还得指望余小冬带她去找堂哥堂嫂呢。

    见这两人还不死心，林爱华气得直哼哼，双手捏个法决，低喝一声：「去！」

    余小鱼好奇地问道：「媳妇，你干嘛了？」

    林爱华哼了一声，说道：「一个小法术。现在她们都以为你叫余建国，我叫林春花了。」

    余小鱼也忍不住笑道：「你比我还坏！」

    「呵，让她们折腾去吧。身无分文，还想投机取巧，这种人就该多吃点苦头。」

    反正都出来了，这么早回去也睡不着。两人出了火车站，干脆又在外面逛了一圈夜市。

    现在查得没那么严，晚上有许多人摆了小摊子，在路边卖一些小玩意，逛的人还挺多。

    林爱华最爱的就是美食，倒是走走停停，又吃了不少。路过电影院，看到有人在卖用碎布做的头花，她觉得挺新奇的，也走到摊子前拿起来看。

    卖头花的小姑娘长得白白嫩嫩，一张小嘴特别能说，给林爱华一下子推荐了好几款。

    单色的两毛，拼色的三毛，对林爱华来说实在是不值一提。她掏出从余小花身上摸来的钱，一口气买了十来个。

    小姑娘开心地用一根红绳把头花穿起来，递到林爱华手上，笑道：「姐，喜欢的话下次再来，我还会做许多新花样呢！」

    自从生了孩子，林爱华对这种人美嘴甜的小姑娘毫无抵抗力，也笑着点头道：「好，我会再来的。」

    余小鱼看着媳妇手里的一串头花，无奈地笑道：「买这么多？你又不戴。」

    「我自己不戴难道还不会送人？给小红、小叶、明明不行吗？」

    「行，太行了。要不要再买点？」余小鱼连忙顺着她的毛捋。

    「下次吧，等她出了新花样再来。」

    第二天，家里的三个女孩子就收到了来自林爱华的礼物，一大堆头花摆在桌子上，随她们挑。

    余小红一直用的林爱华送她的玉石头花，哥哥让她不要离身，她就真的一直带着。

    原本她只是觉得好看，直到有一次她下楼梯时跑得急了，一脚踩空，却看到珠子上好像有白光微微一闪，她就神奇地腾空一步稳稳地落在地上，这才觉得这一定是个能护身的好宝贝。

    民间原本就有玉石能保平安的说法，余小红这下更是深信不疑。这些花布头花虽然好看，她却是不肯用的，她只喜欢自己的小球球。

    不过，好看的东西她还是喜欢的，就算不用，收藏了看看也是好的。

    三个女孩叽叽喳喳讨论了半天，各自拿了两个，剩下的又还给林爱华。

    邓明明拿着一个红丝绒的发圈，笑道：「这式样真好看，里面还有皮筋呢，比用手绢扎方便了。小红姐，你那儿不是有丝线吗，能不能教我钩朵小花，缝在上面肯定更漂亮。」

    余小红原先就有些想法，被她这么一勾，顿时来了兴致，说道：「别钩小花了，晚上我做几个新式样，明天送给你俩。」

    邓明明开心地说道：「好呀好呀，你做的肯定比这个还好看。」

    三个女孩子越说越来劲，下了班也不想走了，一起跑去余小红的小楼，帮着她出谋划策。

    林爱华也想看看呢，喊余小鱼来看着笑笑和欢欢，她也跟了过去。

    余小红是设计员，经常要试验些新花样。她工作比较积极，下班了也不肯歇着，屋里放着许多丝线、棉线、亮片、小珠子，都是她拿来搞设计的。

    四个女人凑在一起，脑洞都要突破天际了。余小红手底下的钩针快出了幻影，没几下，两朵漂亮的丝线茶花就在她的巧手下成型。

    再钩出几片叶子，用褐色的线做枝干，用小玻璃珠做花蕊，一个红艳艳的山茶花头花就出现在大家眼前。

    邓明明哇的一声，把头花捧在手上，赞叹道：「太漂亮了！就像店里卖的工艺品。这要是拿去外面卖，我一定要买一个来戴！」

    自己的劳动成果受到夸奖，余小红笑得十分开心，说道：「不用买，送你了。」

    邓明明开心地狠狠抱了余小红一下，说道：「小红姐，你太好了！跟爱华姐一样好！」

    呵呵，这个小马屁精，拍马屁都不忘捎带上自己。

    林爱华笑道：「行了，我那个是随手买的，小红这个是特意给你做的，你就不用给我高帽子戴了。」

    秋叶子也在一边眼巴巴地看着，余小红又给她也做了个粉玫瑰的，两个女孩心满意足地回家去了。

    余小红眼睛亮晶晶的，拉住林爱华说道：「嫂子，我想到个挣钱的办法了。」

    「你想做头花去卖？」林爱华一下子就猜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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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四十七章 想到挣钱的办法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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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堂妹被遣返

    对，嫂子你真聪明。」

    余小红笑道：「这么简单的东西，我一个小时能做十个。晚上抽空做点，一个月也能挣个几十元。」

    余小红自从来了京城，家里搞的副业就全丢给了从前的小姐妹，她只能在厂里拿点死工资，收入一下子减少了许多。她自己也有些着急，觉得在哥嫂家白吃白住不太好。

    可是，她的钱还得给家里寄点，不然老妈肯定会觉得让她出来亏了，不知又要怎么折腾呢。

    现在有了新思路，余小红一下子就来了干劲，说道：「嫂子，你的头花在哪儿买的？我能去卖吗？」

    林爱华笑道：「就在电影院门口，那儿年轻人多，东西好卖得很。你先做，攒多了再去卖，多做点小姑娘喜欢的花样，别太老气了。」

    接下来，余小红可就忙了。她跟仓管员关系好，去买了一堆厂里处理的零头线回来，还有堆在仓库里用不上的小珠子，也被她抓回来几袋子。都是没人要的东西，她去买便宜得很。

    三个小姑娘经常聚在一起嘀嘀咕咕，有时候还一起动手，做了许多各式各样的头花，还有胸花、手链、钥匙链。

    余小红没有把所有的样式一下子都拿出来卖，而是突击做几种，等卖不动了再换花样，免得被人全学去了，影响了她的生意。

    第一次出摊，是林爱华陪她去的，还有邓明明，听到消息也自己跑过去帮着看摊。

    三个美女摆摊，一下子吸引了许多人围观。

    余小红也不贪心，简单的款式卖三毛，复杂的，还有顶顶漂亮，用了好材料的卖一元。就这样，她的头花也在一个小时内被抢光了。

    不是别人不会钩针，是真做不出这么复杂漂亮的款式。还有她用的材料，一般人在店里也买不到。

    余小红回到家，把钱掏出来数了又数，开心得手都有些抖了。

    「京城人可真有钱一个的头花都不够她们抢的。嫂子，我发财了！」

    余小红把手里多元毛票全都递给林爱华，说道：「以后我给你交伙食费！」

    林爱华乐得哈哈大笑，又把钱还给她，说道：「我用得着你交生活费？家里的菜都是自己种的，鸡鸭鹅也是自己养的，能花几个钱？赶紧把钱收起来吧，你能想到我们，我跟你哥就开心了。」

    余小红推了几次林爱华都不肯要，她只好去外面给笑笑和欢欢买零食、买玩具。

    这些林爱华倒是全收了，转头给她买了几件新衣服。

    都是一家人，相互送点礼物这是心意，不用太过计较。

    对余小红，她是真心喜欢的，也愿意帮着她。对于其他的余家人，林爱华可就没那么好的耐心了。

    余小花姐妹因为记错了她俩的名字，自然是四处碰壁。她俩的钱全被林爱华拿走了，身上只带了几件旧衣服。

    没钱吃饭，没地方洗澡，找不到工作，只有火车站的人睁只眼闭只眼，肯让她们晚上进去睡一觉。两人身上又脏又臭，真的只能在街头乞讨混日子了。

    余小花就只会哭，寸步不离地跟着余小冬，生怕被她抛弃。余小冬被她缠得没脾气，只好带着这个累赘一起。

    在余小红挣到第一笔外快的当晚，余小冬实在是熬不住了，也不管余小花的苦苦哀求，自己主动跑进派出所，举报自己是盲流。

    派出所倒是也有好心人，一个女户籍警可怜她们两个女孩子流落街头，不但买来饭菜给她们吃，还帮她们往一个个大学打电话，查查到底有没有余建军和林春花。

    只可惜，电话费花了不少，全都是查无此人。女户籍警也没办法了，只好自己出钱帮她们买了返程的火车票，还买了大饼让她们在路上吃。

    林爱华听余小鱼说完她们的遭遇，撇撇嘴说道：「这就受不住了？还真是高估了她们。」

    余小鱼笑道：「本来她们还能多挨几天，谁叫她们遇上我媳妇了呢。」

    林爱华得意地哼了几声，说道：「她们过几天就到家了，你要不要打个电话回家说一声，好让你爸妈有个准备。」精华书阁

    余小鱼点头道：「行，等下我就去打电话。」

    他把电话打给林爱国，只说那两个人吃不了苦，不愿意在京城呆着了，大概后天就会到家，让他留意一下。至于自己做过什么，余小鱼一句没提。

    他才不在乎余小花两个回家后会怎么说呢。就是要让余家人知道，缠着他跟到京城也没用，最后还是一点便宜都捞不到，自己灰溜溜地回去。

    不给他们点教训，以后一家一家的全缠上来，烦都能把他烦死。

    余小红听到两个堂妹已经安全回去的消息后，倒是松了口气。她倒不是不舍得两人吃苦，只担心她们遇到意外被拐卖。

    当年哥哥离家，她爸妈从此一蹶不振，她撑得太辛苦，真心不想两个堂妹也重蹈覆辙。

    余小红是善良的，不过，这个善良的人现在可没空去关注不相干的人，她太忙了，每天忙着挣钱。

    废线买了一包又一包，花样天天翻新，现在她又设计出许多小动物头花，一出来就被抢疯了。

    原本是大姑娘来买，现在连小姑娘也逃不过，缠着家里的妈妈、姐姐、姑姑、姨姨，要么买个小兔子，要么买个小熊，总归不能跟班里的同学一样。

    设计科的科长见她老去买废线，还以为她是为了设计新花样，特地给她写了批条。余小红过意不去，熬了一个周末，根据头花给的灵感，给厂里设计出一款立体花朵披肩，立刻被科长当成宝贝一样交了上去。

    厂长一看这款披肩就喜欢上了，马上安排人试做，没多久就得了一个出口的大单。

    余小红真是忙坏了，厂里的活儿离不开她，私活儿她又不舍得放，只好把一些简单的东西教给邓明明跟秋叶子，让她俩帮着钩花枝、叶子和一些小配饰，她自己做核心部分。

    余小红的小楼又经常在晚上也亮着灯，她在灯下忙碌着，计算着自己这个月又能挣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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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九章 小红要开店

    余小红每天晚上都会花两三个小时做自己的事，等到大学放了寒假，她也靠这门小生意攒下了几千元钱。当然，钱不是一下子挣到的，还包括她哥之前给的那些老底。

    做生意的人越来越多，她也心动了。

    她主动去找余小鱼。

    「哥，我想找个铺子，自己开一家手工艺品店。」

    余小红说这话时有些脸红。因为她挣的钱除了给两个小侄儿买了点礼物，哥哥嫂子一分都没肯要她的。

    她能过上现在的好日子，全靠着哥嫂带她来京城，可她不但没能回报，现在又要麻烦哥哥了。

    余小鱼一点都没嫌麻烦，笑道：「好呀。是不是钱不够？还缺多少，我给你补上。」

    余小红连连摆手，道：「够的，我现在没多少本钱，只要租个房子就行，一个月也就几十元租金。」

    余小鱼摇头：「租的哪有自己买的好。听哥的，自己去买个临街的院子，前面开店，后面留着住人。」

    余小红的脸一白，沉默了一会儿，说道：「还是先租吧，我找到房子就搬出去。」.

    真没有小姑子一直住在哥嫂家的道理，她早该自己想到的。

    余小鱼气得在她头上一拍，说道：「瞎想什么呢？我说要赶你走了？让你买房子是为了让你有自己的底气，以后就算嫁了人，也不会被婆家人瞧不起。京城人对咱们外地人不可算友好。」

    余小红揉着额头开心地笑了。

    「哥，你干嘛打我！我说错话了，向你道歉还不行吗？我才不想嫁人呢，自己挣钱自己花，不比去别人家伺候一大家子，还要看人脸色强多了？」

    妹妹自从遇了一回渣男，竟然害怕成这样，余小鱼也拿她没办法，只好说道：「随你嫁不嫁，反正这里永远是你的家。不过，房子还是要买的，这样才不会受制于人。」

    说完，不管余小红要不要，他直接拎出一只大口袋，说道：「拿去吧，算我借你的，什么时候挣了钱什么时候还。」

    余小红打开口袋，一下子捂住嘴，惊呼道：「哥，你竟然藏了这么多私房钱！嫂子知道吗？」

    余小鱼干咳一声道：「什么私房钱，这是你嫂子给我的零花钱。要不要？不要我拿走了！」

    余小红赶忙往身后一藏，说道：「要！我帮你收着，你没钱花了来找我，我偷偷拿给你。」

    「都说了不是私房钱！」余小鱼怎么辩解都没用，妹妹根本不听。看来他妻管严的名声算是打出去了。

    放假了，又到了回家的时候。暑假就没回，寒假不回就说不过去了。林爱华两口子收拾回家的行李，去商店给家里人挑选礼物，再买些家里没有的年货带回去。

    余小红这次却说什么都不肯跟着，她要留在京城看房子，争取早点买到合适的院子，早点把店开起来。

    离开了那个家，她才知道生活竟然如此美好。她再也不想过回原先的生活了。

    林爱华两口子当然不会强求。原先带她出来就是想让她脱离原生家庭的桎梏，过点舒心的日子。

    余小鱼把自己在京城收的小弟叫来一个，介绍给妹妹认识，让他帮着找房子。

    靠着余小红自己，想要在这里找到合适的房子，可能性几乎为零，还是要个本地人领着。

    事情都交代完，这两人又一次驾起飞剑回老家。

    不过，这次可就不敢抱着笑笑和欢欢飞了。两个小崽子现在说话贼溜，什么秘密都藏不住了。

    林爱华先把他们两个哄睡，放进青冥境，才跟余小鱼麻溜地飞了回去。为了骗孩子，他们都没敢直接回家，而是先去了县城。

    余小鱼的小院空了几年，里面落了一层灰。他俩好好打扫了一番，又换上新的床单被褥，这才把两个小家伙抱到屋里，让他们接着睡。

    每次去余家都不消停，他俩决定了，今年就在县城过年，回去只当走亲戚。反正这里原本就是他们的小家，别人也不好说什么。

    林爱华安顿好孩子，先去林家的小楼看了看。正好林爱民今天没出车，正躺在屋里睡大觉，被她直接敲门叫了起来。

    林爱民揉着惺忪睡眼，嘟嘟囔囔地打开房门，看到妹妹站在面前，一下子就清醒了。

    「爱华！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不说一声！」他一边扣着大棉袄的扣子，一边伸着头往外看。

    「笑笑和欢欢呢？没带回来？」

    林爱华白了他一眼，道：「怎么可能？！他俩还在那边睡着呢，我来看看你，没想到你还真在家。」

    林爱民嘿嘿一笑，道：「也就是赶巧了，我刚出了个长途，才睡了几个小时。」

    「那你接着睡，睡醒了再去找我。」

    林爱民直摇头：「不睡了，晚上再睡。走，先看看我的乖侄儿！」

    他又回屋拿了件军大衣披上，林爱华往屋里一看，笑道：「哟，一个人住着还收拾得挺干净。我还以为会看到满地的脏衣服臭袜子呢。」

    林爱民的脸迅速地红了，摸着后脑勺傻笑个不停。

    林爱华一挑眉，问道：「又是哪个姑娘帮你洗的？」

    她一下子就想到了被送去下放的于小莉。这么多年，她也该回来了吧。

    林爱民这次竟没有否认，只是憨笑道：「她下午会过来，到时候我介绍你认识。」

    不是于小莉就没事。林爱华点头，道：「是我三嫂吗？」

    「嘿嘿，现在还不是，不过早晚会是的。」

    被林爱民的对象勾着，林爱华白天都没怎么出门，只是去小姑家看了看，送了年礼，就立马回来了，连晚饭都没肯留在她家吃。

    小姑见了笑笑和欢欢，欢喜得一个劲地夸赞，每人给了一个大红包。

    她家现在日子过得红火，出手比从前更大方了。

    方景程看了林爱华送她的笔记，第二年就考上了重点本科，假小子方萍如愿入了伍，每个月都有钱往家里寄。

    现在家里就剩两个小的，成绩也都不错。虽然婆婆已经不住在她家，不能再帮衬着，但儿女都大了，都能自己照顾自己，也一点不耽误她挣钱。

    提起小姑的婆婆，又是另一桩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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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章 厉胜男

    当初，大家都嫌她腿残疾，不能做事，把她甩给了小姑一家伺候。后来林爱华帮方奶奶治好了腿，她就把小姑家的家务活儿全包了，小姑这才有空去做手工挣钱。

    不过，方奶奶的腿好了没几年，方老头又开始作妖了。

    当初说好了他把退休金都带去大儿子家养老，老房子留给大孙子方锦程结婚当补偿，谁知才过了几年，他又变卦了。

    那老头原本就是个胡搅蛮缠的性子，住在大儿子家，搞得方敬修跟周红两口子苦不堪言，两个孙女也都尽量躲着他走。

    虽说老头子一个月拿出二十元伙食费，但他的要求也多啊。几天就吵着要吃一回肉，菜上桌了还不许别人先动筷子，非得等他都尝一遍才行。三天两头还要喝顿小酒，他出的钱只够他自己一个人造的。

    吃点喝点也就算了，他还经常对着大儿子的家务事指手画脚，搅得家里不得安宁。

    周红原先还尽心伺候着，时间一久也来了脾气，炒的菜不是咸了就是淡了，要不就是忘了给他洗衣服刷鞋。

    老头子骂也没用，周红听着也不回嘴，随他怎么骂，第二天她照样懈怠。

    时间一久，方老头就有些受不了了，又打起了老伴的主意。

    就在一个月前，老头子病了，住在医院。老太太去看他，看完就回不来了，说是老头子拉着她的手不让走。等方老头病好出院，坚决不肯再回大儿子家，老太太也跟着搬回了老宅。

    林慧娥怀疑方老头是装病，就为了骗婆婆回去伺候他。不过，老太太自己乐意，她个晚辈也不好多说什么。

    正好，家里少个人，她乐得自在。

    婆婆再好也不是亲妈，只能客客气气的相互捧着，没法真的交心。

    小姑说完自己的事，又背着人问林爱华：「你婆婆对你怎么样？听你爸说，去年过年你没去余家住。」

    林爱华呵呵笑道：「也就那样吧。她对小鱼是真心的好，对我们嘛，能维持个面子情就够了。我这人懒散，不想跟她装样子，还是住在自己家自在。」

    小姑倒是能理解她。虽说他的婆婆人很好，但住在一起久了也难免有磕碰。远香近臭，这道理也不是谁都懂，侄女能自己想通，可见是个聪慧的。

    两人又聊了会儿，林爱华就回去了。

    时间差不多了，也不知道她的小嫂子去了没有，她可好奇着呢。

    等他们回到家没过多久，林爱民就过来了。

    「爱华，晚上去我那儿吃饭。胜男听说你们回来了，已经在准备了。」

    「哟，胜男？叫得可真亲热。你先回去吧，我一会儿就到。」

    林爱民这会儿倒不害羞了，摸着头憨笑了两声，撒腿又往那边跑。

    未来的嫂子请吃饭，肯定不能空手去。林爱华从青冥境里捞出两斤大虾，又抓了只老母鸡，再拿了一袋从京城带回来的烤鸭，两人抱着孩子过去了。

    一进院子，就见林爱民挽着袖子正在鱼池里捞鱼，一个打扮得跟假小子一样的女孩在大棚里摘菜。

    见他们来了，林爱民马上叫道：「小鱼，快来帮忙！这条黑鱼太滑溜了，我抓不到。」

    笑笑和欢欢在余小鱼手里直蹿，叫道：「鱼，我要抓鱼！」

    余小鱼只好把他俩放下，说道：「站着别动，看爸爸抓！」

    他拿起抄网哗啦一下，一条大鱼就进了网兜，两个小家伙在一旁拍手叫好。

    把鱼装进盆子里，林爱民擦干净手，给几人正式做介绍。

    「这是我妹妹、妹夫，这是我对象，厉胜男。」

    厉胜男过来就拍了下林爱华的肩，爽朗笑道：「这是爱华？长得是真漂亮，看来你没吹牛！」

    林爱华微微皱眉，又仔细看了厉胜男两眼。

    好家伙，原来她哥好的是这一口？这姑娘说话的语气，拍人的动作，比爷们还爷们，那名字一听都觉得好厉害。

    林爱民早就习以为常了，一点没觉得不对，继续憨笑道：「我妹妹不但长得漂亮，还聪明呢。当年的省文科状元就是她！」

    这牛皮林爱民不知吹过多少遍了，厉胜男却还是很给面子地竖起大拇指，赞道：「厉害！」

    她又看看余小鱼，倒是没多搭话，只相互点头说了声你好，就催着林爱民道：「赶紧干活儿，晚上给妹妹一家做顿好吃的！」

    余小鱼客气道：「要做什么，我来帮忙。」

    林爱民眼睛一亮，赶忙点头道：「对，小鱼可是我家的特级大厨，我最喜欢吃你做的菜！」

    厉胜男在他肩膀上一拍，说道：「妹夫大老远回来，哪能让他下厨。今晚的菜你来炒，我给你打下手！「

    林爱民立马蔫了，只敢小声嘀咕：「你不知道他做菜有多好吃……」

    厉胜男眼睛一瞪，林爱民立马闭嘴，提着菜篮子一溜烟地跑去洗菜。

    林爱华跟余小鱼交换个眼神，两人都忍不住偷笑。

    三哥千挑万选，最后竟然找了个女汉子，被拿捏得死死的，以后可有好戏看了。

    厉胜男果然人如其名，厉害得不得了。别人杀鱼用刀背敲，她倒好，把鱼放在砧板上按住，提起巴掌啪的一拍，一条大黑鱼就被肉掌拍晕了。

    性格直的人做事就是快，一条大鱼在她手里没两下就被剖腹刮鳞，一把菜刀耍得眼花缭乱，把鱼剥皮去骨，切成了大小均匀的鱼片。

    林爱华赶紧把鸡递过去，厉胜男一点都没跟她客气，三两下就把一只老母鸡宰杀干净，扔在了大盆里。

    原先林家杀鱼杀鸡的主力林爱民，现在就只配洗菜、烧水、生炉子，人家小两口配合默契，可见是平常干得多了。

    林爱华啧啧赞道：「三哥，不错啊，没想到你干活儿这么麻利，肯定是三嫂平时教得好！」

    林爱民白了她一眼，自豪地说道：「那当然了。我现在会做的活儿可不少，除了洗衣服，别的事我都是自己做的！」

    能把她三哥改造成这样，林爱华对厉胜男更好奇了。

    「哥，你跟三嫂怎么认识的？跟我们说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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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 不打不相识

    当着对象的面，林三哥哪好意思说这个，支支吾吾地说道：「就是碰巧遇到了。哎呀，你快别打听了，去看着欢欢，他去后院看鱼了，可别掉进水里。」

    林爱华神识往那边扫了扫，发现两个孩子正趴在鱼池边，眼不错珠地看着里面的几条鱼。欢欢倒是想要伸手去摸，被肥仔咬住衣服拉着呢。

    有肥仔看着，她放心得很，继续说道：「别管他们，快说说你俩的恋爱经历！」

    林三哥不肯说，厉胜男倒一点不扭捏，说道：「我跟你哥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

    林三哥为了挣钱买车，经常从外面带些货回来卖。有一天，他又在回来的时候带了几筐山货，想要送去周雨桐爸爸那里。半路歇脚时他没注意，有几个被通缉的蟊贼爬上了他的车，藏在了货物中间，想要跟着混出县城。

    厉胜男那天正好带着几个人盘查那一路，见到大车，很自然地伸手拦了下来。

    他们几个都穿着便衣，也没亮明身份，也没说清来意，拦住车子就要往上爬，林三哥就把他们当成了拦路打劫的坏人。

    他的身体也是被妹妹的仙果改造过的，腰上又系了刻着法阵的皮带，每次跟人干架，他都是冲在最前面，从来没失手过。这次他又是让跟车的坐着别动，自己一个人赤手空拳地跳了下来。

    见他拦着不让搜，厉胜男自然把他当成了犯罪分子的同伙，两人立刻打了起来。

    林爱民虽然力气大，但他没练过，当然打不过专业的公安。不过他以一敌三，就算挨了揍也一点不当回事，立刻就要打回来。

    厉胜男打不退他，只好自己缠着他，让人上车去搜。那几个蟊贼见躲不过了，立马跳下车要逃。

    林爱民见自己车上跳下来几个人，手里都拿着长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他这才知道自己闹了乌龙，嘴里一边喊着误会一边跑去帮着捉拿罪犯。

    厉胜男不知道他怎么突然间又调转了枪头，一个失神，差点被人砍上一刀，幸好林爱民拉了她一把，自己跟坏人打了起来。

    这时候跟车的也发现不对劲，拿着车上的扳手、撬棍跳了下来。

    林爱民拿着撬棍舞得虎虎生风，把那几个人的手里的刀都敲掉，又飞快地跑到路边树林里，把最先开溜的一个人抓了回来。

    厉胜男给那几个人戴上手铐，这才对林爱民亮出工作证，把他们好一顿盘问。幸好林爱民这次是为车队出车，他俩也都带着工作证和介绍信，这才解除了误会。

    过了没几天，厉胜男就找到车队，给林爱民送了一封表扬信，说是领导让送的，另外还有十元钱的奖励。

    林爱民大大咧咧地说道：「这么点小事，哪儿用得着给奖金啊。给你吧，你拿去花。」

    厉胜男当然不肯要，林爱民好像突然开了窍似的，非得要请人家吃顿饭，不然就不肯收。

    厉胜男正好也对他的身手好奇，也就答应了下来。

    吃完饭，两人又跑到公园的草地上打了一架。厉胜男没赢，林爱民也没输，两人谁也奈何不了谁。

    林爱民还是第一次遇到会打架的姑娘，忍不住就向她请教。正好厉胜男觉得跟他打架比较过瘾，也就答应了要教他。

    两人原先是经常约架，打着打着，不知怎么就成了约会。

    原先林爱民还能跟她对打几十个回合，学了招式后，反倒不肯再跟她打了，说是好男不跟女斗，气得厉胜男经常狠劲揍他。

    林爱民也不还手，只是边笑边逃，被打了还知道关心一下媳妇的小手有没有打疼，搞得厉胜男没脾气。

    这两人的相处方式如此奇葩，林爱华听得津津有味，笑道：「嫂子，我哥皮实得很，他以后要是不听话，你就狠狠地揍，我家不会有人心疼的。」

    林爱民哇哇怪叫：「不是吧？我才是你亲哥！」

    「不，哥哥没有嫂子亲。你以后给我乖乖听嫂子的，不然我们一起揍你！」

    林爱民知道妹妹是在帮他追媳妇，一点没生气，反倒笑嘻嘻地跟着一起开玩笑。

    厉胜男看着他们兄妹的相处方式，一颗心也慢慢沉稳了。

    说实话，她在平日里跟林爱民相处时总觉得有些心虚。

    林爱民现在的条件可一点不差。他自己有工作，有房子，家里的哥哥一个当着大队长，一个在读大学，就连妹妹妹夫也是京城的大学生。她自己虽然有个公职，但家里条件不太好，再加上年纪比林爱民还大了三岁，总担心林家人会不同意他们的亲事。

    现在看来，林家人是开明的，起码小姑子就十分好相处，这令她多了一分信心。

    厉胜男也不会说什么好听的，喜欢小姑子，那就给她多做点好吃的。

    林爱民被她指挥得团团转，两人配合着切菜炒菜，做得有模有样，一点都不用林爱华跟余小鱼插手。

    他俩看了一会儿，也就放心地陪孩子玩去了。

    这顿饭林爱民吃得开心极了。他倒没厉胜男那么多顾虑，只是纯粹为自己对象跟妹妹相处融洽而高兴。

    余小鱼一边跟林爱民推杯换盏，一边不动声色地问了些厉胜男的工作和家庭情况。倒不是他爱八卦，这件事回家后必定要跟岳父岳母说一声，总不能两个老人问起来他什么都不清楚吧。

    林爱民这个当事人倒没想那么多，他一向就是个不爱操心的。现在他只想早点把厉胜男领回去，给爸妈看看。他有对象了，不用他们再瞎操心。..

    吃完饭，两个孩子都困了，余小鱼一手一个抱起来，说道：「我先回去，你跟你哥再聊会儿。」

    林爱华点头，目送他离开，就见林爱民已经自觉地开始收桌子扫地了。

    厉胜男把碗拿去厨房洗，林爱华趁机问道：「哥，你哪天带她回去给爸妈看看？」

    李爱民扭捏了一下，说道：「春节呢，带她过去会不会不太好？」

    他有这想法是对的，两人还没定亲，厉胜男确实不该在过节的时候去他家，显得有些不够矜持。

    林爱华只是没想到，她一向粗心的三哥竟然讲究起来了，可见他这次是动了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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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二章 送年礼

    吃完饭，厉胜男就说要走，林爱民自然要去送。

    厉胜男却不肯，说道：「妹妹刚回来，你还是陪她说会儿话吧。在和平县，还没哪个不开眼的小贼敢来挑衅我呢。」

    说完，她潇洒地摆摆手，打开大门自己走了。

    林爱华看着她的背影，赞道：「哥，这次你眼光不错。这女孩我喜欢。」

    林爱民摸摸头，憨笑道：「什么叫这次？我可就只看中过这一个。」

    刚才正主在这儿，有些话林爱华不好说，现在只剩下他们兄妹俩，她也就没什么顾忌了。

    「你去见过她家长了没有？人家有没有同意把女儿嫁给你呀？」

    林爱民又傻乎乎地笑道：「胜男说现在还早，要过些日子才带我去。」

    林爱华忍不住翻个白眼，说道：「你是不是傻？过年不用给老丈人家送年礼的吗？你想想二哥，再想想小鱼，谁不是早早地就去别人家里刷好感！」

    「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我帮你准备些东西，你拿着去嫂子家，争取早点把事情定下来。」

    其实林爱民也早有此意，只是厉胜男一直不肯带他去。既然妹妹也催了，他点点头，说道：「好，哥给你拿钱，你帮我跑一趟。多买点好烟好酒，再给胜男买件新衣服。」

    他回屋去取了一百元钱递过去，说道：「随便花，不够的话你先垫上，回头哥再拿给你。」

    作为还没得到认可的准女婿，过年送一百元的礼已经足够有诚意了。林爱华满意地点点头：「保证帮你办得妥妥帖帖的。」

    怎么送礼她不会，小鱼会呀，当初他可是死皮赖脸地去自己家送过许多次。这事就交给他去办。

    林爱华转头就把任务交给了余小鱼，余小鱼也不负众望，第二天中午就带回了一车的好东西。

    有一只猪腿、两条大青鱼、一对鸡、一对鹅，另外还有两条好烟，一箱好酒。至于林三哥点名要买给他媳妇的新衣服，余小鱼倒是交给了林爱华去办。他给舅哥的媳妇买衣服，有些不太合适。

    晚上，厉胜男没来。林爱民下班后看到这些东西，高兴得合不拢嘴，笑道：「还是得你们俩在家才行，这礼物，买得多齐整。爱华，你明天有空吗，陪哥哥去趟胜男家呗。」

    这种热闹，林爱华当然要凑。她也不急着回去了，毫不犹豫地点头道：「好，明天我跟你一起去。」

    第二天才八点多，林爱民就来了。看他的样子，昨天还特意去了趟理发店，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的，看着十分精神干练。

    第一次上门，总不好拖家带口的去，余小鱼只好留在家里带孩子，由林爱华开车带着她哥，载着一车的年货出发了。

    林爱民指路，车子一直向着城东开，路渐渐地窄了，最后只剩一条两人通行的小巷。

    林爱民指挥着妹妹在路边停车，说道：「你等等啊，我去叫胜男来一起搬。」

    这夯货，给女方家送礼，竟然叫人家女孩子来搬货，他怎么想得出的！

    林爱华赶忙拦住，说道：「没事，就这么点东西，我们俩拿得走。」

    她把鱼和肉都放进筐子里，让林爱民背着，又把烟酒的箱子让他抱在手上，把装衣服的袋子放在上面，自己提了鸡和鹅，说道：「走吧，前面带路。」

    林爱民的力气大着呢，这么点东西，拿着一点不吃力，就是手里东西太多，有些影响形象。

    他不满地嘀咕一声，带头往小巷里走去。

    这里他只来过一次，还是刚跟厉胜男认识时借口要送她回家硬跟来的。这两天厉胜男没来，他也没跟人家约，就这么直接上门了。

    好在厉胜男名气大，路边随便找个人问问，人家立马给热情指路，还有两个小孩子主动跑在前面，去帮他们通知厉家。

    路边的人聚了不少，都好奇地看着他们两个，林爱民抱着那么多东西被人指指点点地议论着，一时都不知是该得意还是难堪了。

    两人加快步伐，很快走到一个大院子前，带路的小孩往里叫道：「厉二，厉三，你家来客人了！」

    很快，两个半大小子跑了出来，拦住林爱民问道：「你找谁呀？我不认识你。」

    这应该就是他未来的小舅子了。林爱民好声好气地说道：「我找厉胜男。」

    厉二和厉三立刻眼睛晶亮，把林爱民兄妹从头打量到脚，回头飞快地跑进一间屋里，大叫道：「姐，快出来，姐夫来了！」..

    这一句姐夫，立马把林爱民对他俩的好感度拉到了最高点。他都有些后悔没带些小男孩喜欢的东西过来了。

    不过，以后有的是机会，还是先讨好老丈人吧。

    他跟着两个小男孩往里走，对着里面叫道：「胜男，快来帮忙拿东西，重死了！」

    厉胜男很快出来了，穿着一件深灰色的棉袄，一头短发乱糟糟的好像鸡窝一样，应该是刚起床，还没来得及收拾。

    见到林爱民，她晒得发黑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红晕，带着责怪的语气小声道：「你怎么不说一声就来了？」

    「嘿嘿，这不是想给你个惊喜嘛！」林三哥说完，就把手里的东西都交给了厉胜男，回身取下筐子，说道：「放哪儿？」

    「额，拿进来吧。」厉胜男连忙把东西往屋里搬。

    林爱华跟在后面，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眼厉家的环境。

    难怪厉胜男不肯带三哥过来，她家的条件实在是太差了点。

    这院子看着是挺大，房子也是结实的青砖大瓦房，只可惜是个大杂院，里面住了得有人家。

    今天是星期天，许多人都不上班，已经有人探出头来好奇地盯着他们看了。

    厉家在这里占了两间房，都被当成了卧室，厨房是露天的，就在廊檐下搭了张桌子，上面放满了锅碗瓢盆。

    几人走进屋里，原本不大的空间一下子显得更加拥挤。

    厉二厉三虽然对林爱民送来的东西十分好奇，却还是忍着没有去翻，只是看了一眼，就跑去隔壁屋拍门，叫道：「爸，妈，快出来。我姐的对象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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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五十二章 送年礼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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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三章 丈母娘看女婿

    厉胜男趁着两个弟弟都跑出去的机会小声抱怨：「要来也不说一声，我一点准备都没有。昨晚加班到半夜，我都没睡醒呢。」

    林爱民低笑着赔罪：「这是春节前最后一个周末了，今天不来，年前不一定能抽出空。」

    厉胜男白了他一眼，不再说话，伸手把自己的乱发挠平整些，招呼林爱华在凳子上坐。

    这屋子不大，却挺高。底下摆着一张双人木床，顶上一半搭了个小阁楼，架着梯子，还挂着帘子。看这布局，应该是两个弟弟睡底下，厉胜男睡在阁楼上。

    如此一来，倒比小姑家原先一间屋里两张床并排摆放要强了些，起码地上除了床，还能放下一个柜子和一套桌椅。那桌子上翻着书本，想来应该是厉二和厉三读书的地方。

    林爱华刚打量完，厉家两兄弟就推门进来，后面跟着一对中年夫妻，一进门，眼睛就死死地盯着林爱民看，显然是听到了那声姐夫，赶紧跑过来相看未来的女婿。

    就算是厉胜男这样的女汉子，面对如此情景，也有些扛不住了，局促地喊了声爸妈，又连忙拉过林爱民说道：「这，这是我朋友，来看看你们……」

    厉妈妈早就把林爱民从头到脚看了三四遍，越看越满意，和蔼地笑道：「小伙子，今年多大了？在哪儿上班呀？」

    林爱民连忙恭恭敬敬地答道：「阿姨好，我叫林爱民，今年23，在县运输公司开长途。」

    「哦，不错，不错！」厉妈妈看看自己那嫁不出去的女儿，不由有些心虚，又试探道：「你跟胜男……」

    「妈，人家来做客，你就别问东问西的了！」她的话没说完，就被厉胜男拦住。.

    林三哥这会儿又不憨了，赶紧低头提起带来的东西，说道：「叔叔，阿姨，快过年了，我给你们带了点年货。」

    说完，他就把两条烟往厉爸爸那边送。

    厉爸爸看起来十分严肃，刚才几人说话，他一直在后面认真倾听，一句话都没说。冷不防被塞了两条烟，他不由得一呆，生硬地说道：「不用不用，我不抽烟。」

    林爱民在外面跑了几年车，哪有那么容易被他糊弄过去。厉爸爸刚才接烟时，嘴角明显微微一翘，显然是喜欢的。说不抽烟，不过是不好意思收他的东西而已。

    他又回身把酒搬出来，说道：「不抽烟没事，留着过年发发。这儿还有酒呢，也留着过年喝。」

    他又把衣服塞给厉胜男：「给你的。」

    「我都不知道胜男还有两个弟弟，礼物下次再补哈。」

    厉爸爸身后突然伸出个小脑袋，说道：「姐夫，还有我呢！」

    厉胜男这下真的被闹了个大红脸，低声呵斥道：「闭嘴！不许说话！」

    小男孩在她的积威之下，连忙把嘴闭上，眼睛却滴溜溜地盯着林爱民兄妹不住地打量。

    一家人都站在这里，小屋逼仄得厉害。厉妈妈也有些不好意思，赶忙往外赶几个儿子。

    「你们三个别呆在家里了，都出去玩会儿吧。」

    三个弟弟也知道轻重，即使万分好奇，却还是一步三回头地走了出去。

    家里就两间房，也没法讲究。林爱华兄妹坐凳子，厉家人只好坐在两兄弟的床上。好在林三哥也是穷苦出身，倒也没怎么计较，他只是有些心疼厉胜男。

    那个英姿飒爽的女孩，在家里竟然只能屈居阁楼之上，太委屈她了。

    当厉妈妈给他们倒来茶水，又开始小心翼翼地打探他的情况时，林三哥突然站起来，对着厉家二老深深地一鞠躬，说道：「叔叔，阿姨，我跟胜男认识大半年了，相处得很好。我，我想跟她结婚，请两位成全我们！」

    这突如其来的求婚把大家全都砸蒙了。厉胜男用拳头堵住嘴，眼睛瞪得大大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厉妈妈显然比任何人都要激动，忙不迭地点头道：「好，好，好孩子……」

    她还想再说点什么，却被厉爸爸的两声咳嗽声打断。

    「小伙子，我们今天才第一次见面，相互还不太了解，现在就说结婚，是不是为时过早啊？」

    林爱民看看难得脸泛红晕的厉胜男，笑得露出一口白牙。「您想了解什么，尽管问。我一点知无不言。」

    呵，既然他都这么说了，厉爸爸也就不客气了，誓要把老丈人盘问女婿的一百零八个问题全都问个遍。

    厉胜男尴尬得恨不能把头埋进胸腔里，林爱华看得好笑，对她招招手：「嫂子，带我出去走走吧。」

    厉爸爸也挥挥手，赶苍蝇一样地说道：「你出去吧，等会儿回来吃饭。」

    厉胜男看看林爱民，后者递给她一个放心的眼神，她只好站起身说道：「走吧。」

    两人一出门，就见她的三个弟弟都聚在院子里，正趴在窗户下面往里偷看。

    「臭小子，干什么呢！」厉胜男一瞪眼，三个男孩立马缩着脖子排排站好，干笑道：「姐，我们看姐夫……」

    厉胜男又羞又窘，低声吼道：「再胡说我打断你们的腿！」

    林爱华看着三个鹌鹑似的弟弟，不由暗暗好笑，从口袋里摸出一把糖来，塞到几人手里，说道：「你们出去玩吧，早点回来，等会儿姐姐请你们去饭店吃好吃的。」

    几个皮小子也会看眼色，立马接过糖一哄而散。

    院里的邻居有人伸出头来往这边看，厉胜男微微皱眉，推开隔壁那间房，说道：「外边冷，进来坐会儿吧。」

    这是她爸妈的房间，同样不大，却也收拾得整整齐齐。靠窗摆着一张方桌，应该是一家人吃饭的地方。里边挨着墙放着一张床，床上的两条棉被叠得方方正正，好像部队里的习惯。

    林爱华好奇问道：「你爸当过兵？」

    厉胜男嗯了一声，道：「当过，打仗的时候受了伤就退回来了，现在在一家福利工厂上班。」

    刚才厉爸爸没怎么走动，但看他站立时挺拔的姿态，林爱华还真没看出他受过伤呢。

    战斗英雄，却只能去福利工厂，看来当年伤得不轻啊。林爱华倒真的有些好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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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五十三章 丈母娘看女婿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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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四章 商谈婚事

    厉胜男不是那种扭捏的人，既然林爱民带着妹妹上门提亲，她得把自家的情况说清楚。

    之前不说，是因为她有些自卑，觉得自己配不上林爱民，怕两人很快就会分手。现在人就站在这里，再不说就有些坑人了。

    她烦躁地抓抓头，不知从那里开始才好。

    林爱华也不催她，静静地坐在那儿等着。

    没让她等太久，厉胜男还是开口了。

    「我没想到你们今天会来。我比你哥大三岁，一直觉得我们不算太相配。我这人，受我爸影响，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周围的邻居都把我当成男孩，我也一直没意识到自己是个女的。」

    「直到我遇到了爱民……」说到这里，厉胜男的脸上难得地染上了一片红霞。

    「我家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我爸身体不太好，工资不高，家里还有三个弟弟要上学，我每个月的工资都是要交到家里的。就算是结了婚，我每个月也必须交一半的钱回家，不然就靠他们两个人，家里日子不好过。」

    林爱华点点头，完全能理解。

    厉胜男的三个弟弟她刚才也看到了，虽然调皮，却很守规矩，一看就教得很好的样子。再加上厉胜男本人，虽然大大咧咧像个假小子，但却直爽率真，一点都不矫揉造作，她很喜欢这种性格的女孩。

    至于两人的相处方式嘛，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三哥就喜欢被媳妇管着，她难道还要强行干涉？

    工资的事根本就是小事，林爱民随便带一趟货就能挣回来，难道他没跟媳妇说？

    林爱华悄咪咪地试探道：「嫂子，这事你跟我哥说过没有？」

    厉胜男摇头，嘴角微微一抽。

    「在你哥之前，别人帮我介绍过不少人，看到我就先跑了一半，再听说我家的情况，剩下的那一半也跑了。要是有人没跑，一定是被我吓得腿软跑不动。」

    她说得有趣，林爱华也听笑了。

    「没事，我哥不会跑的。」

    厉胜男的眼睛一亮，紧张地问道：「你们不介意我结婚后还要贴补娘家？」

    林爱华耸肩，道：「谁说结婚后就不能贴补娘家了？爸妈养了你二十几年，难道因为嫁了人就不用报答了？结婚是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又不是必须跟从前的家和亲生父母决裂。」

    厉胜男咬住嘴唇，压下心里的激动，伸手在林爱华肩上重重一拍，道：「说得好！我真不能因为结婚就不管爸妈，我做不到。」

    林爱华不动声色地揉揉肩膀，心里暗道：嫂子的力气可真大，要是换了别人，怕不是要被她给拍死。

    「别人不要你是他们眼瞎，你跟我哥正好天生一对！」林爱华站起身，说道：「走，去看看他们谈得怎么样了。」

    厉胜男的心放回了肚子里，比林爱华还急于知道那边商谈的结果，立马打开门跑了过去。

    那边屋里，林爱民已经把自己家的情况交代了个底掉，又是下保证，又是表决心，表示自己将来一定会对厉胜男好，把老两口哄得喜笑颜开。

    厉胜男刚一伸头，立刻被厉妈妈叫住。

    「胜男，快进来，你陪爱民坐着，妈去做中饭。」

    她又对林爱华亲热地招手：「闺女，快进屋坐，外面冷。」.

    林爱华挽住她的胳膊，说道：「阿姨，别做了，等会儿让我哥请咱们去饭店吃。」

    林爱民连忙站起身说道：「对，去饭店，等下把小鱼和笑笑欢欢也叫上，大家一起热闹一下。」

    厉妈妈连忙摆手：「那哪行。第一次来，怎么说也要在家里吃顿饭。」

    她家原先人就多，再加上林爱华兄妹，真要在家吃，那张小桌子恐怕坐都坐不下。还有门外的露天厨房，这种天气在外面做饭，太遭罪了。

    林爱民心疼媳妇，连带着也开始心疼未来丈母娘，推着厉胜男说道：「胜男，叫阿姨别做了。中午这顿该我请的。」

    厉胜男也顺势拉住她妈，说道：「妈，别忙了，我有话跟你们说。」

    厉妈妈只好跟进屋里坐成一个圈。

    厉胜男看看林爱民，他正用一双晶亮的眼睛紧盯着自己，嘴角漾出自然的笑纹，看得出心里十分欢喜。

    这样阳光率真的大男孩，厉胜男心里也是爱极了的，不然她又怎么会患得患失，不敢早点告诉他自家的真实情况。

    现在，他已经坐在自己爸妈面前，这件事就必须说清楚了。

    「爱民，我有件事要跟你说。」

    林爱民点头，想着刚才的进展，心里暗暗欢喜。

    「想要多少彩礼，你随便提，我一定都给你办到。」

    林爱民的话让厉胜男一呆，想好的话一下子说不出口了。

    厉妈妈连忙说道：「什么彩礼不彩礼，你们小两口好好过日子比什么都强。爱民还小呢，才工作了几年，能攒下多少钱？乖，妈不要你们的，你们自己留着。」

    咦，厉妈妈的想法好像跟嫂子不太一样啊。

    林爱华好奇地看向厉胜男。

    林爱民也是第一次谈婚论嫁，真的是一点经验都没有，只一个劲地说「要给的」，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又到了她大显身手的时候了。林爱华只好站出来，说道：「叔叔，阿姨，请听我说两句。」

    林爱民明显松了口气，向妹妹投去感激的眼神。

    林爱华清了清嗓子，说道：「我哥跟胜男姐处对象的事，我也是前两天才知道。他们两个瞒得紧，之前一点风都没给家里透。」

    厉妈妈责怪地轻拍女儿一下，说道：「这孩子，瞒着我们干什么？」

    厉胜男尴尬地笑笑，示意林爱华别管她妈，继续说。

    「虽然我爸妈没来，但他们要是见到了胜男姐，肯定也会非常满意，那我就先替他们表个态。」

    她看看林三哥，后者立刻端正坐姿，紧张地看着她，好像真把她当成个能当家做主的家长了。

    林爱华心里暗暗好笑，说道：「我家有三哥哥哥，大哥结婚早，当时家里条件差，就不提了。我二哥结婚，家里的彩礼可是给得足足的。三哥结婚，肯定不会比二哥差，你们就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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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五章 彩礼之争

    由她一个已经出嫁的女儿来说这些，其实是有些不该的，这本该是林家父母的活儿。但在林爱华心里，她就是林家的大家长，只是不好当众说出来而已。

    她说得理所当然，林爱民也一点没觉得不对，点头应和道：「对，肯定不会比二哥差。他结婚的时候才毕业，我都工作好几年了，我自己也有钱。」

    厉妈妈看看两个孩子，脸上的笑纹加深了许多，欣慰地说道：「你有这个心就好，我们家就这一个丫头，不兴要彩礼的。」

    「要给的，这是规矩。」林爱民坚持：「要是你们不反对，我跟胜男就不订婚了，直接结婚吧，订婚和结婚的礼我一起给。」

    「不用，不用，胜男这些年的工资都是交给家里的，都被我们花了，可能出不起多少嫁妆。彩礼我们就不要了，留着你们自己成家用。」厉妈妈还是连连摆手。

    厉爸爸在一边看着，脸色柔和，一言不发。

    他俩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话，一个要给，一个说不要，厉胜男忍不住打断，道：「都别争了，听我的。」

    「你说。」林爱民连忙住口。

    胜男看看爸妈，又看看林爱民，轻声说道：「彩礼就不用了，你爸妈也不容易，我们结婚，不能跟他们要钱。但是我的工资要拿出一半交给家里，等我弟弟长大了，能挣钱了才停，这一点你能答应吗？」

    她不知道林家兄妹口中的彩礼不会少于一千元，够她交工资的了，她只以为自己这个要求十分过分，生怕林爱民会问难，会不高兴，紧张地暗暗捏紧了手。

    林爱民早在看到厉家有三个弟弟时，就知道他媳妇平常为什么总是那么节俭了，也在心里想着要在婚后多帮衬一下。听到这个要求，他毫不犹豫地点头：「没问题，我这人虽然没什么大本事，养自己媳妇还是能行的。」

    厉胜男的眼中猛地迸发出一片璀璨的星光，声音都有些小小的颤抖了。

    「真的？你真的不怪我？」

    林爱民憨笑道：「你要孝敬父母，我又怎么会拦着？这说明我眼光好，会挑媳妇。」

    两人目光交缠，要不是屋里人太多，恨不能现在就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了。

    厉妈妈跟厉爸爸也对视一眼，齐齐摇头，厉妈妈说道：「这孩子，说什么傻话呢？都怪我跟你爸没本事，拖累了你，把你耽误到这么大。幸亏爱民不嫌弃，我们怎么能再要你的钱？乖，结婚以后就好好过日子，别惦记家里，有空常回来看看就行了。」

    「妈……」

    厉胜男着急地想说什么，被林爱华打断。

    「好了，嫂子，既然你跟我哥感情深厚，叔叔阿姨也不反对，那我们就这么说定了。我这几天就回去跟爸妈说一声，年后请媒人过来提亲。至于彩礼还有工资的事都好商量，保证叫你满意。」

    林爱民也跟着直点头：「对对对，年后就让我爸妈来提亲。叔叔阿姨，这会儿也不早了，把三个弟弟叫回来，我们去吃饭吧。」

    厉胜男也觉得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谈钱有点不太好，也就跟着站起身，说道：「我去找他们。」

    厉爸爸对老伴使个眼色，叫她去拿钱，说道：「等下，我跟你妈去换件衣服。」

    林爱民来得突然，他们都还穿着在家穿的旧棉袄。就这么带着新女婿出门，他也觉得不太体面。精华书阁

    林爱华兄妹跟着他们往外走，院里立刻又投射出许多好奇的目光，看得林爱民怪难受的。

    他跟着厉胜男往外走，说道：「我跟你一起去，爱华，你先去倒车。」

    林爱华走到巷子口，一群小孩正围着她的车子好奇地摸来摸去，还有人爬在车顶上，探头往车窗里看。

    正好厉家三兄弟也在，省得找了。

    她打开车门，说道：「厉二，去叫你姐过来。你们两个，上车，我带你们去吃饭。」

    厉二开心地发出一声欢呼，撒腿就往家跑，两兄弟嗷了一声，兴奋地说道：「姐姐，这是你的车？」

    林爱华拉开后车门，说道：「上来坐。」

    那些小孩见车主来了，都一溜烟地跑开，躲在远处探头探脑地往这边看，厉家兄弟得意地在车上对他们挥手，好好显摆了一把。

    没一会儿，林爱民就陪着厉家人走了出来，把厉妈妈安置在副驾驶座，他们几个全挤到后面坐下。

    林爱华把车开到最大的一家饭店门口，让林爱民先带他们进去找个包厢坐下，自己回去接孩子。

    等他们一家四口回来，林爱民已经点了一桌子好菜。桌上放着四个冷盘，酒杯里倒满了酒，却谁都没动筷子。

    余小鱼一来，林爱民连忙叫道：「姐夫，过来坐。」又把他介绍给厉家的几个人。

    厉妈妈笑眯眯地看着笑笑和欢欢，欢喜道：「这是龙凤胎？你们可真是好福气。」

    说着，拿出两个红包来，放在笑笑和欢欢面前的桌子上。

    「第一次见，没准备什么礼物，只好包个红包了。春节来奶奶家玩，奶奶给你们买糖吃。」

    笑笑和欢欢见妈妈点头，开心地接过红包，齐声道：「谢谢奶奶！」

    厉妈妈这下更欢喜了，赞道：「教得真好，真是两个好孩子。」

    厉妈妈的一双眼直盯着笑笑和欢欢看，恨不能现在就把女儿嫁出去，来年也生一对乖巧可爱的小外孙。

    见她真心喜欢，林爱民嘚瑟道：「你还没见过我大哥家的几个孩子呢，那可是四胞胎，三龙一凤！」

    「呀，那你爸妈可真是太有福气了！」厉妈妈这下是真的羡慕坏了，眼睛直往厉胜男的肚子上看，惋惜道：「现在就只能生一胎，也不知道我们家胜男……」

    厉胜男再怎么豪放，也终归是个第一次谈恋爱的大姑娘，被她妈这句话说得脸颊滚烫，赶忙夹起一块卤牛肉塞进她嘴里，说道：「别说了，吃菜！」

    厉妈妈费劲地把肉咽下，笑道：「好，吃菜。爱民，动筷，大家动筷子，都别客气。」

    两家相互都有好感，这顿饭吃得宾主尽欢。

    厉妈妈早在点菜时就抢着买了单，林爱民被媳妇按着，终归是没能抢得过那一大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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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六章 一物降一物

    吃完饭，厉家老两口说什么都不让女婿送，还把厉胜男也强行留下，说是让他们好好培养一下感情。

    「爱民，我家胜男脾气不太好，工作又太忙，往日里肯定怠慢了你，你多担待。以后啊，她要是敢欺负你，你就来跟阿姨说，我来教训她！」

    两人还没结婚，厉妈妈就倒向了女婿这一边，对厉胜男说道：「今天好容易休息一天，你就别回去了。去帮爱民把被子床单拆洗一下，家里打扫打扫。快过年了，他一个人怎么忙得过来？」

    厉胜男低眉顺眼地点头听训，等她爸妈走远了，才对林爱民瞪眼哼道：「看不出啊，这么快就把我妈拉到你那边去了。还愣着干嘛？这么好的太阳，还不赶紧回去洗衣服！」

    林爱民心里欢喜，竟从媳妇的呵斥里听出许多甜蜜娇羞，咧着大嘴笑道：「好，我这就去。你陪我！」

    厉胜男回头去找林爱华，林爱华连忙转头道：「别拉着我，我要带孩子去逛街。他俩过年的衣服还没买呢。」

    余小鱼立马殷勤地跑到前面，打开车门，说道：「媳妇，上车，咱们走。」

    他们几个毫不留恋地走了，把这一对情侣留在马路中间。

    林爱民知道妹妹是在给自己制造独处的机会，立马拉起厉胜男的手，说道：「胜男，我们回家去。」

    厉胜男不安地甩开他的手，说道：「别在大马路上拉拉扯扯，别同事看到要笑话我的！」

    「怕什么，我们都快结婚了，拉个手有什么大不了的！」林爱民不听，强硬地不肯松手，厉胜男只好使劲一扭，脱开他的掌控，迈开长腿大步往前走。

    林爱明追过去，要搂她的肩膀，厉胜男身子一矮，错开一个身位，伸手去扭他的胳膊。

    两人牵手不成，却差点在大路上打起来。

    林爱华远远地看着，捂着嘴直笑。

    「真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我三哥就得是胜男这样的女孩子才能降住他。」

    余小鱼微笑问道：「你好像很喜欢厉胜男？」

    「对啊，难道你不觉得她很可爱吗？」林爱华理所当然地说道：「为了帮助爸妈抚养弟弟，把自己拖到这么大了还不结婚，说明她责任心强。结婚后还要继续供养原生家庭，说明她懂得感恩。在结婚前就把这件事提出来，而不是结婚后自行其事，说明她尊重我哥，结婚以后有什么事了，两人肯定有商有量不会吵架。」

    余小鱼也点头，道：「他家人也不错。」

    家里同样都是一个女儿，余四婶却对余小红各种压榨，最后还想着拿她换彩礼补贴儿子。跟她一比，厉家人这种不要彩礼，只要女儿过得幸福的做法，更显得难能可贵。

    余小红和厉胜男同样都是懂得感恩的人，只可惜生在不同的家庭，最后的结果却大相径庭。

    要是余四婶也能多拿出几分真心给女儿，相信余小红也不会那么急着摆脱她，连过年都不肯回来。

    有了这件喜事，林爱华就不肯再在县城耽搁了，她要马上回家，兜三哥的老底。

    第二天早上，林爱民要上班，早早的就走了。林爱华两口子也收拾好东西，带着两个孩子开车回去。

    又是一年，凡间的日子过得好快。

    两人回去前往家里打过电话，刚进村口，就看到林妈妈伸长脖子站在晒场上等着。

    「妈，我回来了！」她打开窗户伸长脖子挥挥手，林妈妈立马大声叫道：「爱华！你可回来了！笑笑和欢欢呢？快让外婆看看！」

    两个小家伙也伸出小脑袋，挤在车窗前，奶声奶气地喊外婆。

    「哎哟，我的小心肝，小宝贝哦！快让外婆抱抱！」车刚停稳，林妈妈就跑过来，隔着窗户在笑笑和欢欢的小脸蛋上各亲了一口。

    林爱华把孩子抱下车，放他们两个自己站在地上，又把肥仔和圆圆、点点放下车。

    林妈妈一手搂着一个孩子，好奇地说道：「这两只大狗哪儿来的？怎么跟我家那只长得差不多？」

    都是旺财的孩子，肯定长得差不多。只不过这两只被她带在身边养，常常得到灵气的滋养，个子比家里留下的那只大了许多，林妈妈这才没有认出来。精华书阁

    林爱华也不跟她解释，只笑道：「这是笑笑和欢欢的狗，他们天天在一起玩，回来也非得一起带着。」

    「带着就带着吧，家里也不缺它们一口吃的。」林妈妈一点不在乎，还伸手撸了两把圆圆和点点的毛。

    她们才说了几句话，林爱国也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笑道：「笑笑和欢欢回来了！想舅舅了没有？」

    两个孩子都离家一年了，早就忘了这个大舅舅，不过，欢欢还是很肯定地点点头：「想了！」

    笑笑也聪明地跟着叫：「舅舅，我也想你了。」

    林爱国爆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一手一个，把两个孩子抱起来，说道：「走，跟舅舅回家！」

    余小鱼把车上带着的东西往下拿，立马有几个人跑过来帮着一起搬到了林爱国家。

    林爸爸没去接人，却在家里忙活着做饭。听到声音，他立马丢开手里的铲子跑出厨房。

    几人见面，又是好一顿寒暄。余小鱼抽个空对林爱华小声说道：「媳妇，我得去那边看看。」

    他们回来的消息肯定已经在村里传开了，余小鱼必须回去这一趟。

    林爱华笑笑，道：「去吧，把年货和小红给的钱一起拿给她。」

    至于她自己，等得空了再去露个面吧。今天不能去，她可不想掺和余家那堆破事，她还有许多话要跟爸妈说呢。

    余小鱼提起一只大筐，跟林家人说好晚上再来吃饭，便独自离开林家往余家的方向走。

    人还没到，先听到余家传来一阵吵闹声。

    有男人的怒吼，女人的尖叫，还有女孩子委屈的嘤嘤哭泣。

    院门外围了一大圈人，见他来了，都自觉地让开一条道。

    余小鱼无奈地苦笑一声，扛着大筐走进了余家的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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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五十六章 一物降一物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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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七章 威压恶亲

    他刚一进门，就被人看到了，立马有人叫道：「别吵了，小鱼回来了！」

    院内顿时一静。

    余小鱼扫视一眼众人，皱眉说道：「你们干什么？」

    余四婶挣脱开大伯娘的撕扯，扑过来拉住余小鱼的胳膊，说道：「他们几个黑心烂肺的，听说你回来了，都来我家闹，说是要你赔钱。」

    余小鱼安慰地拍拍余四婶的手，冷着脸看了一眼院内的几人，说道：「赔钱？我欠你们什么钱？」

    大伯娘叉着腰吼道：「你把我家小花拐去京城，把她扔在大街上，害她吃了多少苦，凭什么不赔钱！」

    余二伯也板着脸，把余小冬从人群后扯出来，说道：「看看，你看看，我家小冬从京城回来，几乎被吓破了胆，到现在睡觉还经常做噩梦呢！」

    这些来看热闹的多少跟余家也沾点亲带点故，余小鱼常年不在家，跟他们不亲，那些人说话就有些偏向了另一边。

    「对啊，小鱼，你这事办得不地道。说好了带她们去京城，你把人扔在大街上算怎么回事？工作不给找，连饭都不管一顿，你还有点当哥哥的样子吗？」

    余小鱼放下手里的筐子，一点没搭理他们，先是去看看余老四，又检查一下余四婶，见他们都没受伤，这才好整以暇地说道：「我不在家，你们就是这么欺负我爸妈的？」

    众人有些讪讪的，除了大伯二伯家的几个，其他人都连忙摆手道：「我们可没欺负你爸妈。我们就是听到声音过来看看，免得你爸妈两个在家出什么事。」

    「呵，那我倒还要谢谢你们了。」

    考虑到余老四夫妻俩还要在村里生活，余小鱼也不想把人都得罪光了，只是淡淡地说道：「既然来了，那就请各位做个见证，咱们把这件事好好说清楚。」

    一个余家的本家爷爷在一边帮腔：「行，我们也不能只听老大跟老二的，你有什么情况，跟我们大家伙儿说说，我们来帮着评理。」

    余小鱼点点头，走到余大伯面前，略微透出一丝丝威压，余大伯顿时觉得自己仿佛被什么远古凶兽盯上了一般，四肢发沉，腿肚子直打哆嗦。

    原本他还想吵闹一顿，从余小鱼这里讹点钱，现在却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余二伯一向不爱在外面说话，只喜欢跟着大哥捡漏，现在见他半天都不说一句话，只好自己站出来，说道：「好，评理就评理。」

    他指指身后哭唧唧的两个女孩说道：「是你自己说要带她们去京城的吧，还收了我们一百元钱，为什么还没到家就把她们扔在大马路上了？」

    余小鱼轻蔑一笑，道：「说好了带去京城，难道我没带到？」

    「你，你这是狡辩！」余二伯气得直哆嗦，「你带着妹妹去京城，不应该让她们住到家里去？」

    「哦，住到家里？然后呢？」余小鱼依旧语气淡漠。

    「然后当然是带她们出去吃饭，买衣服，给她们找个好工作！」大伯娘叉着腰走过来，指着余小鱼的鼻子，嚣张地叫道：「你当初答应得好好的，结果一样都没做到。赔钱！赔我们钱！」

    二伯娘也跟着叫道：「对，赔钱！赔我们工作！」

    余小鱼哼了一声，伸手轻轻一挥，大伯娘就缩着手痛苦哀嚎：「嗷，我的手，我的手断了！余小鱼打人了！」

    余小鱼摊开双手作无奈状，说道：「叔公，你也看到了，我只是不喜欢被人指着鼻子骂，这才挡开她的手，什么时候打人了？」

    余四婶在一边冷笑道：「撒泼放讹的事她做得多了。手断了算什么，你吹口气，她还能在地上打几个滚呢！」

    大伯娘的手指是真的断了，痛得脸色煞白，冷汗直往下滚。只可惜大家都不信她的，连余大伯也冷着脸呵斥道：「说正事，你别闹了！」

    大伯娘只好闭上嘴，捏着手指咬着牙不敢再吭气。

    被这么一打岔，二伯两口子也弱了气势，只在一边狠狠地瞪着余小鱼。

    余小鱼扫了他们一眼，冷笑道：「当初我不肯带，是你们逼着求着，说是只要带去京城，其他的都不用我管，对不对？」

    几人很想否认，可被他的气势压着，谎话竟然说不出口，憋得满脸通红。

    「只说一百元一个，我带她们去京城。我答应过带她们回家，管她们吃住，还包她们找工作了吗？」

    他的眼睛一扫余小花，余小花就抖着声音说道：「没……」

    余小冬躲在她身后，倒没她那么害怕，伸出头小声说道：「你说了包路上吃住的，可我们连口水都没喝上，就被你扔在火车站了。」

    余小鱼耸耸肩，说道：「你俩一上车就睡觉，怎么都叫不醒，这能怪我？我倒是想给你们安排食宿，可你们一没钱，二没票，连个介绍信都没有，让我怎么安排？我家那小破房子，可住不下这么多人，不把你们送去火车站，还能放到哪里去？你们这么大个人，睡醒了不会自己回来吗？」..

    余小冬被他说得一噎，却还是气哼哼地说道：「就算你要让我们回家，好歹也帮我们买张火车票呀！」

    「这可就不怪我了，你们只出了去的钱，返程票可不归我买。」

    他伸手往外一指，带上两分气势：「出去，以后不许再来！」

    几人只觉得心头一颤，一股寒气从脚底心直往上冒，连大气也不敢出，原先想好的许多吵闹、纠缠、讹诈的招数，竟然一点都不敢往外使了。

    余二伯最识相，他低下头，拉着媳妇和女儿，快步走出院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出了余家大门，他才觉得身上一轻，那股无形的压力慢慢消散。

    「这个小鱼，才去京城几年，气势竟然这么足。他一指手，我就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二伯娘后怕地回头看看，忙不迭地挪着步子往回走，余小冬虽不甘心，却也不敢再去四叔家闹了。

    余大伯一家也灰溜溜地被赶了出来，其他人见没什么事，也都慢慢散了。

    见识过余小鱼的威压，今后他们就算再怎么想沾光揩油，也不敢再使什么下三滥的招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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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五十七章 威压恶亲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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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八章 又见重男轻女

    人都走光了，余四婶对门外狠狠地啐了两口，哐当关上大门，回头喜笑颜开地看着儿子，笑道：「幸好你回来了。光靠你爸这个窝囊废，我就要被他们欺负死了！」

    余四婶刚才跟大伯娘撕扯，身上的衣服歪了，头上的辫子也散了开来，很有些狼狈的样子。余小鱼看着，不由心中一软，深深叹口气，说道：「怪我，只想着出口气，没考虑到你跟爸在家为难。」

    余四婶哼了一声，说道：「你做得对！幸好没把她们招到家里去，不然啊，这辈子你都别想甩开这两家子吸血鬼。不就是吵架吗，谁怕谁啊。我这辈子跟他们吵得还少？只有这次最畅快！」

    余老四在一边唉声叹气，说道：「你少说几句吧，儿子刚回家，你让他消停些日子。」

    余四婶对他的无能积了满肚子火，呸了一声，骂道：「你想消停就能消停？你那两个哥哥，自己日子过得好的时候，一根草棍的便宜都不肯给你。现在看我家小鱼有出息了，又像蚂蟥一样爬过来想要吸咱儿子的血。我偏不！就算天天吵，我也不带她们去京城。」

    「你当我不知道呢，带了她们两个去，就跟捅了马蜂窝一样。等她们找到地方，保准把一大家子全都带过去。到时候咱儿子还怎么上学，怎么找工作？伺候他们都伺候不完。」

    余老四也不是没想过这些后患，只是还对亲情抱着些幻想，期期艾艾地说道：「怎么会，我们又不欠他的。」

    余四婶又是呸了一声，骂道：「你说不欠就不欠？人家就是要赖上你，管你有理没理。你那个妈，眼里只有老大，就连老二都要靠边站。到时候你看看她会不会帮你说一句公道话。」

    她又转向余小鱼，道：「儿子，你可千万别把家里地址告诉外人，要是被这帮小人找过去，以后有的是麻烦。」

    余小鱼深深叹了口气，点头道：「知道了，我谁都不说。」

    余老四还在那里嘀嘀咕咕的，被余四婶喝骂着赶去厨房做饭，母子两个这才有空坐下来好好说话。

    余四婶第一句就问：「笑笑和欢欢呢，怎么没带回来？」.

    其实是林爱华不想带着孩子过来，余小鱼却不能这么说。

    「知道大伯他们在这儿闹，我哪敢带他们过来。可别伤到了。」

    余四婶立刻点头不迭，道：「对，可别碰着我的大孙子。」

    说着，她站起身道：「他们还在你丈人家吧？走，去把他们接过来。」

    余小鱼伸手拉住她，说道：「孩子路上累了，这会儿应该在睡觉，还是别折腾了。」

    余四婶又说道：「那我去把被子拿出来晒晒，让他们晚上睡得舒服点。」

    回来前，余小鱼就往家里打了电话，林家早就把屋子打扫了一遍，床单被褥都洗晒过，家里收拾得整整齐齐的，等着他们回来住。他以为余四婶肯定也早有准备，没想到她这会儿才想起晒被子。

    没有勤快能干的妹妹在家，老两口日子过得有些过于潦草了。

    余小鱼摇头：「算了，就让他们住外公外婆家吧，那边孩子多，有人陪着玩。」

    见余四婶脸色有些不好看，他只得又解释了一句：「他们在京城一个玩伴也没有，太寂寞了些，一见到这么多哥哥姐姐，可真是高兴坏了。」

    余四婶这才摇着头笑道：「那就又要辛苦你丈人丈母娘了。」

    她回头走进自己屋里，不多会儿，拿着个小布包出来，说道：「我给笑笑和欢欢做了两件小棉袄，也不知道合不合身。正好这会儿饭还没做好，我先把衣服给孩子们送过去。」

    余小鱼原本想先帮着把家里好好收拾打扫一番的，却耐不住余四婶现在就想见孙子，也只好由着她了。

    跟余老四说了一声，余四婶就夹着棉袄，兴冲冲地往林家走。路上遇到人，问她去哪儿，她也高兴地大声回道：「我孙子回来了，在他外婆家睡觉呢，我去看看他。」

    林家的午饭刚做好摆在桌子上，一家人还没聚齐，余四婶就进来了。

    这几年余小鱼不在家，林家人对这两个亲家的关照可不少。见她来了，林爸林妈都迎出来，笑道：「快进屋坐。那边事处理完了？」

    余四婶得意地笑道：「一见到我家小鱼，那帮泼皮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一个个全都理亏得不敢说话，可不就全都走了。欢欢呢？我来给他送过年的新棉袄。」

    笑笑和欢欢根本没睡，正在林大嫂那里跟哥哥姐姐们玩。

    他们跟余四婶也不熟，对新棉袄更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听到叫他的名字，欢欢没有半点反应，继续跟那四个宝一起玩他的新玩具。

    迎着余四婶热切的目光，林爱华只好站起身，去屋里把笑笑和欢欢带了出来。

    「这是你们的奶奶，快叫人。」

    欢欢眨巴着大眼睛，看看余四婶，笑笑已经抢先开口叫道：「奶奶好。」

    这是妈妈教的，见到长辈要问好，她都记着呢。可是奶奶只是敷衍地对她扯了下嘴角，就对着欢欢伸出双手，笑道：「欢欢，奶奶的大孙子！快过来，让奶奶抱抱！」

    林爱华眼神示意，欢欢只好挪着小短腿走过去。才叫了一声奶奶，就被余四婶抱进怀里，好好地在他的小胖脸上连亲了好几下。

    欢欢好不容易才挣脱开，摊开小手说道：「奶奶，我要吃糖。」

    余四婶哪有带着糖来，尴尬地在口袋里摸了半天，什么都没有。还好林妈妈回屋拿出几块平时哄孩子的糖块塞进她手里，才算是帮她解了围。

    两个孩子平时分享惯了的，欢欢拿着糖，又啪嗒啪嗒走到笑笑面前，伸出小手，道：「姐姐吃糖。」

    笑笑拿起一块，其他的又都推回去，说道：「欢欢也吃。」

    「哟，欢欢可真懂事，有了糖自己都不吃，还知道先给姐姐呢！」林妈妈开心地拍手笑道：「爱华这两个孩子教得好，小小年纪就知道不护食。都是好孩子。」

    余四婶原本见欢欢把糖拿去给笑笑，心里还有两分不快，被林妈妈这么一夸，又忍不住得意地夸耀道：「可不是嘛！这孩子，又聪明又懂事，跟我家小鱼小时候简直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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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九章 魔怔了

    好像全天下的奶奶都爱说这句话，看到孙子乖巧可爱，总会让她想起儿子小时候躺在自己怀里吃奶的样子，心里自然而然就会满是柔情。

    余四婶此时就是这样。

    儿子离家十多年，使她欠缺了太多的亲情，此刻恨不能都倾注到孙子的身上。

    她抱着欢欢，笑得差点掉下泪来，又恨不能把他揉进自己骨血里，重拾当年的母子之情。

    她的神情逐渐有些疯癫，嘴里喃喃说道：「小鱼，我的宝贝啊，我的心肝啊，可把妈想坏了。」

    欢欢被她吓到了，小嘴一撇，哇地大哭起来。

    林爱华眉头紧皱，叫道：「妈！」

    这一声带着些微灵力，冲击在余四婶心上，顿时把她唤醒。

    欢欢的小手已经推开她的脸，转头对着林爱华求救：「妈妈抱，不要奶奶，不要奶奶！」

    林爱华掰开余四婶的胳膊，接过欢欢，挤出一丝淡笑：「你抱得太紧，欢欢不舒服了。」

    余四婶回过神，尴尬地松手，「哦，是奶奶不好，吓到欢欢了。」

    她伸手在地上抹了点泥，捏捏欢欢的耳垂，道：「不怕不怕，欢欢不怕。」

    这种民间安神土法自然入不得林爱华的眼，她有些嫌弃地转身躲开，轻声哄道：「妈妈在呢，妈妈带欢欢吃个果果，吃了果果就好了。」

    她把欢欢抱回屋里，取出一颗能宁神醒脑的果子递给欢欢。这是余小鱼自己培育的白草莓，带着淡淡的灵气，小孩子吃了也能消化吸收。

    欢欢有果子吃，果然渐渐停了哭声，安安静静地靠在妈妈怀里不吱声了。

    她急于安抚儿子，也就没去管余四婶，就这么把她留在了堂屋里。

    余四婶一时情绪波动吓哭了孙子，只好干笑两声道：「一年没见，欢欢都不认识奶奶了。」

    林妈妈也看出了她的不自在，在一边说道：「可不是嘛，两个孩子刚来时，也不认识我们，哄了好半天才算熟悉了一点。」

    她对笑笑招招手，说道：「笑笑，过来，坐外婆腿上，外婆给你吃红薯干。」

    余四婶也终于想起了这个孙女，笑道：「笑笑长得真漂亮，就像个小洋娃娃似的。爱华可真会生，两个孩子都长得好。」

    笑笑歪着头看了余四婶和林妈妈一眼，还是走到余小鱼身边，抱住了爸爸的腿。

    余小鱼把她抱起来，说道：「妈，你们聊，我去看看欢欢。」

    林妈妈笑着摆摆手：「你去吧，我陪跟你妈说会儿话。」

    欢欢这会儿已经没事了，自己坐在椅子上啃草莓。见到爸爸和姐姐，他把手里啃了一半的草莓递过去，说道：「姐姐你吃。」

    笑笑嫌弃地看着那颗草莓，摇摇头，「你自己吃。」

    林爱华干脆掏出一盘子草、莓放在桌子上，随两个孩子自己拿着吃，自己悄声跟余小鱼说话。

    她对外面努努嘴，说道：「那位恐怕有点魔怔了，竟然把欢欢当成了她儿子。我看啊，还是要早点帮她把正主找回来，这一家子，我真是不想再跟他们扯在一起了。」

    其实余小鱼已经在凡间立定了脚跟，就算现在就脱离开余家也没关系了。但他俩总归是觉得欠了余家一段因果，还是要善始善终才好。

    脱离余家最好的办法就是帮他们找回亲生儿子，大家皆大欢喜。

    余小鱼点头，道：「之前在报纸上登了那么多寻人启事，一点用都没有，看来要另想办法。」

    林爱华点头：「你得空卜一卦，看看她儿子是不是还活着。只要没死，总能找到的。」

    之前也怪他们没太上心，总觉得这事不用着急。可如今的余家人越来越令林爱华不喜，她不想继续这种关系了。

    余小鱼点点头，随手拿过儿子面前的草、莓盘子，目光略略一扫，沉吟片刻，说道：「人还在，卦象显示人在北方，一年之后会自己出现。」

    「会自己出现？」林爱华呵呵了一声，道：「还真是稀奇了。按理说他那么大个人，要回应该早回了，怎么还要再等一年。」

    余小鱼耸耸肩，道：「谁知道他怎么想的。反正一年后他就会自己回来，我们还要不要找？」

    「不找了，顺其自然。」

    「行，听你的。」

    他们两个说好了话，抱着孩子再出去时，余老四也被请了过来，正坐在堂屋里跟林爸爸说话。

    「小鱼，爱华，快过来坐。」林爸爸拍拍椅子，笑道：「家里饭菜现成的，我把你爸也叫过来了，省得他一个人在家忙。」

    林爱国拿出一瓶酒来，给余小鱼面前的杯子倒满。「咱俩可好久没喝过了，今天反正没什么事，多喝点。」

    那边林爸爸也帮余老四倒上了酒，两人谦让着先喝了一杯。

    余小鱼怕媳妇懒得应付这种场面，问道：「你喝吗？要不你带孩子去里屋吃吧。」

    里面是林大嫂和安姨两个带着锁儿和四个宝在吃饭，笑笑和欢欢早就想去了。余小鱼说完，两人就从椅子上滑下来，一左一右拉着林爱华往里走。

    林爱华顺势说道：「那我带他们进去吃，你们好好喝两杯，我就不陪着了。」

    大家都说「去吧去吧」，林爱华端起饭碗挪了进去。..

    屋里放的都是孩子爱吃的菜，锁儿带着弟弟妹妹吃得正香呢。

    笑笑和欢欢都会自己吃饭，林爱华帮他们夹了点菜放在面前的小碗里，自己坐到林大嫂身边。

    一年没见，林大嫂明显胖了不少，原先被太阳晒得粗糙黑红的脸蛋也白嫩了，看起来倒像个富态的城里太太。

    她一边吆喝着几个孩子乖乖吃饭，一边给林爱华碗里夹菜，一边还凑到她耳边小声打听：「听说小鱼把他两个堂妹耍了一顿扔在大街上，怎么回事，快跟我说说。」

    她的眼睛圆溜溜的，透着兴奋、好奇的神采。就算一年没见，外形变了，她还依然是那个熟悉的大嫂。

    林爱华也被她勾起了兴致，一边吃菜一边说道：「你先跟我说说，她俩是怎么回来的，说完我再告诉你。」

    还是熟悉的套路，两人边吃边聊，安姨也不时插嘴补充一下，孩子们吃饱都自己跑出去玩了，她俩还沉浸在八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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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章 再说八卦

    安姨看着这两个越说越兴奋的女人，摇头笑笑，只好自己收拾碗筷，看着孩子们别到处乱跑。

    林大嫂知道的八卦可不要太多了，都是些家长里短，村里人家家都知道，平时她都找不到人说。好不容易小姑子回来了，还不得一下子说个够。

    什么林爱珍把张小刀拿捏得死死的，每个月的收入全都拿走，只给他几元零花钱，张小刀连烟都抽不起，到处找人蹭着抽。

    什么李彩风躲着生了个儿子，家里房子差点被人扒了，交了好几百元的罚款。

    又或者村里有个无赖想娶朱小芹，被拒绝后又把主意打到她妈李秀英身上，被老朱家的几个族兄弟按住狂揍了一顿，差点把腿都给打断。

    如此种种，林爱华边吃边听，不知不觉连饭都多吃了一碗。等余小鱼喝完酒过来看他媳妇时，她还咬着筷子眼巴巴地等着林大嫂继续说呢。

    余小鱼忍不住一阵好笑，揉揉她的发顶，问道：「还没说完？我们酒都喝好了。」

    林爱华挥挥手，「喝好了你们去打牌，我跟大嫂再聊会儿。」

    余小鱼为难道：「我爸妈想带笑笑和欢欢回去……」

    林爱华抬头，跟他对个眼神，点头道：「那你跟着一起去吧，把圆圆和点点也带上。看着两个孩子，别再被人吓到。」

    余小鱼点头：「放心。」

    林大嫂没看到刚才的那一出，等余小鱼走了，她又忍不住打听：「怎么回事？孩子去奶奶家，你怎么这么不放心？」

    林爱华冷笑着指指头：「他们奶奶这里有点不正常，刚才把欢欢当成小鱼，使劲搂着，把孩子都吓哭了。」

    林大嫂皱眉，劝道：「你也体谅体谅她。小鱼丢了这么多年，老两口差点没挺过来。现在看着孙子，肯定又想起以前的事了。」

    说到余四婶，她又想起余小红，问道：「小红现在怎么样？她上次回来，说是有了京城户口，可真把大伙儿给羡慕坏了。要不是你家小鱼对付余小花和余小冬的手段太凶残，我估计早就有人跑去京城找你们了。」..

    林爱华呵了一声，没多做评价，只是说道：「小红现在干得不错，每个月能有个几百元的外快，现在都打算开店了。」

    林大嫂瞪大眼睛，好半天才合上嘴。

    「天啊，京城真的这么好？要不是我家也有外快，我都恨不能跟你去看看了！」

    她说的外快还是指的卖鸡蛋的钱，每个月也有好几百。

    现在政策已经放开了，农民进城卖点农副产品不需要办证，也不会再有人满大街的抓，她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把蛋拿出去卖了。

    如今每家每户都养了鸡，都是从大队鸡场买的鸡苗，个头大，产蛋多，还不容易生病，从前金贵的鸡蛋现在早就不稀罕了。

    林爱华眼睛一转，说道：「好啊，那就去。锁儿也快上小学了吧？在孩子开学前带他出去长长见识也好。」

    提起锁儿，林大嫂笑得满脸都是骄傲的神采。

    「对，今年九月就要上小学了。锁儿这么聪明，我肯定要送他去县城读书的。」

    她说得高兴，干脆把锁儿叫进来，给姑姑表演了一百以内的加减法，还让他背了几首诗，这才放他走了。

    锁儿当了哥哥，可比小时候稳重多了。老妈也不是第一次叫他表演了，他熟门熟路地展示完才艺，连奖励给他的糖都不要，又一溜烟地跑出去带着弟弟妹妹们玩去了。

    林爱华第一次见锁儿时，他还是个瘦巴巴抱在怀里的小不点，连话都不会说，现在竟长成了一个聪明漂亮的大男孩，这感觉可真是奇妙。

    林爱华笑眯眯地看着几个孩子在院子里折腾，问道：「锁儿学校找好了没有？」

    林大嫂皱眉，叹了口气，道：「学校倒是没问题，按我们的户口，他该去县实小。我现在愁的就是到底让谁去带着他。」

    林爱华不解道：「县实小不就在中学旁边吗？离家又不远。锁儿这么聪明，自己就走回去了，哪用得着人带？」

    林大嫂白了她一眼，带：「亏你还是个当妈的，带孩子有这么容易吗？」

    「他是能自己回家，可是谁给他做饭、洗衣服，谁看着他做作业，谁每天早上叫他起床洗漱？难道指望老三？他自己还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呢！」

    提到老三，林爱华终于想起一件顶顶重要的事，一拍大腿叫道：「哎呀，快叫爸妈来，我有事跟他们说。」

    林大嫂被她吓了一跳，又忍不住好奇，追问道：「什么事？怎么了？先跟我说说。」

    林爱华偏不说，催着她去叫爸妈，林大嫂只好嘀嘀咕咕地去把二老叫了进来。

    三人都一头雾水，搞不清她要说个什么。林爱华吊足了胃口，这才咳嗽一声，说道：「爸，妈，三哥有对象了！」

    林妈妈立刻哎哟一声，叫道：「谢天谢地，这臭小子总算开窍了！找的谁家的姑娘？爱华你认识吗？快跟妈说说！」

    三个人全都盯着林爱华不停地催促，她只好简单说了一下厉胜男的情况。

    听说是个女公安，林妈妈喜不自胜，嘴巴咧得都快合不拢了。

    「好，公安好，你三哥就得找个厉害媳妇，这样才治得住他！爱华，你快开车送妈过去，我见见那姑娘。」

    林妈妈急得团团转，现在就要回房去梳头换衣服。

    林爸爸也着急，不过他好歹比林妈妈理智一点。

    「咱们一点准备都没有，现在去干什么？淑芬，你让爱国给爱民单位打个电话，告诉他我们明天过去，让他约人家中午过来吃个饭。」

    说完，他把没头苍蝇一样乱转的林妈妈拉回屋里，给未来的儿媳妇准备见面礼去了。

    林大嫂酸溜溜地说道：「还是你们赶上好时候了。我进门那会儿可什么都没有，就穿了一身新衣服，自己跟你大哥走过来的。」

    林爱华跟她相处这么多年，早就知道她是个有口无心的，也就是随口发个感慨，并不是真心有什么不快。

    她捂着嘴笑道：「反正咱家现在也有钱了，要不，你跟我哥再补办一场？」

    林大嫂立马翻个白眼，「补办？你当是演猴戏呢？那不得被人笑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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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六十章 再说八卦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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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老顽固

    老三有了对象，这在林家可是头等重要的大事。一时间，所有人都围过来，不住追问林爱华相关细节。

    等她说得嘴都干了，那帮人才意犹未尽地停了盘问。

    林妈妈点头，道：「这女孩不错，就是年纪大了点。」

    林大嫂立马说道：「大点不怕，女大三抱金砖，大一点才管得住老三。」

    林爸爸也跟着附和：「别管年纪的事，你赶紧收拾收拾，明天去县城一趟。哎呀，人家是县城的，这媒人还不能从我们村请，得去问问慧娥，看看能不能找到认识的人。」

    事情太多了，大家立刻忙碌起来。

    林大嫂下午还要去大队算账，只好忍下看热闹的心思。

    晚上，余小鱼来请林爸林妈去那边吃饭，林爱华也跟着去了。

    余小鱼带回来不少年货，再加上原先家里准备的一些东西，晚饭倒是做得很丰盛。

    原本余四婶还说要他少做点，留着过年慢慢吃，但在儿子又拿出几百元钱塞进她手里后，也就不提这事了。

    余小鱼也没敢跟她说余小红的事，只说这是她的工资跟奖金。余四婶一点点钱，一边叨叨：「这孩子，去了京城，心也野了，连过年都不肯回来。」

    余小鱼倒是帮着解释了一句，「我们都回来，那边还是要留个人看家的。」

    这下余四婶倒没再多说什么，反倒问道：「你妹妹去了半年，有没有什么情况？」

    见余小鱼不明白，她又说道：「她有没有处个对象什么的？」

    余小鱼摇头，「没有。我催她了，她说先好好上班挣钱，不忙结婚。」

    余四婶这下倒好像放心了，继续叮嘱道：「你看着她点，要是她跟人处上了，一定要给家里打个电话，我跟你爸给她好好把把关。」

    你们能把个什么关？余小鱼不好这么说，只点头道：「我会帮她看着的，人品不好的肯定不能处。」

    「哎呀，我不是说这个！」余四婶拉了他一把，等余小鱼低下头，她才凑到他耳边神神秘秘地说道：「我是叫你看着她点，别随便就被人拐走。城里人可坏了，结婚都不肯出彩礼钱的。要是你妹妹傻乎乎地被人骗了身子，可就一分钱都拿不回来了！」

    余小鱼是真没想到，他妈现在还在惦记着彩礼钱。难怪余小红怎么都不肯结婚，也不肯回来。

    跟这种思想已经固化了的老顽固说什么都没用，余小鱼干脆也不说了，只随便点点头说声知道了就算混过去了。

    林爸林妈要用车，席间总归要说一说林爱民的对象。余四婶也凑着热闹打听了一番，等人走了，她又拉着余小鱼唠叨起来。

    「你看看，林爱民找了个26岁的老姑娘，你老丈人就跟捡了宝似的，明天一大早就要巴巴地往城里赶。你妹妹的年纪在咱们农村算大的，但在城里人看来还小呢。她现在可是京城户口，又有个正式工作，你可得带好眼睛帮她好好挑挑。没有一千元的彩礼，这人咱们可千万不能嫁！」

    在她眼里，女婿的好坏就是按彩礼高低来衡量的。

    余小鱼忍不住皱眉：「妈，咱家现在也不缺钱，你老惦记着那点彩礼干什么？小红将来嫁个什么人，还得看他们能不能合得来。光有钱有什么用，得对小红好才行。」

    这话要是余老四来说，余四婶非得啐他一脸不可。但说话的是她的亲亲宝贝儿子，她倒是一点不生气，反倒笑着解释道：「光好有什么用？你爸倒是对我好，可我跟着他吃了多少苦？要不是你回来，带着咱家过上了好日子，我这把老骨头恐怕早就扛不住了。」

    「女人啊，还是不能光看眼前的好，眼光要放长远点。小红要是能在京城找到个有钱的，有权的，将来也能帮衬到你，省得你们小两口在京城一个熟人都没有，万事都靠自己打拼。」

    「她要是在京城找不到，那就回来，我保证帮她找个好人家，嫁得风风光光的。」

    余小鱼觉得自己跟她说不下去了，知道胡乱点头，道：「行，她要是有了对象，我一定帮她好好看看。」

    「妈，不早了，你快去睡吧。明天爱华要去县城，我把笑笑和欢欢带过来你帮忙看着，我来炸肉丸，蒸包子。」

    余四婶听他说要睡，赶忙去打了热水来给他洗脚，看着他洗完去倒了水，这才自己回屋去跟余老四继续唠叨。

    第二天一大早，林爱华把孩子和狗都送了过来，自己开着车送林家老两口去县城。

    正好小姑家的年礼也没送，又装了一大车的东西过去。

    现在他们可不用什么都去城里买了，过年的鸡鸭鱼肉在本村就能买到，另外还有肉干、果脯、水果罐头，都是自己加工厂做的，本大队的来买还能便宜个几分。

    林爱国一大早就让人杀了一只羊，又捞了几十条大鱼出来，准备给小姑和厉家分一分。.

    就算林爱民上次已经送过了一份，但那是孩子自己的心意，做家长的，第一次见面没有空手上门的道理。

    另外还有给厉胜男的见面礼，仓促间来不及准备，只好去县城现买了。

    林大嫂一边帮着准备，一边又酸溜溜地对林妈妈说道：「妈，我们家三个儿媳妇，就我娶得最便宜，对家里贡献最大。」

    生活条件好了，林妈妈跟儿媳妇原先的那点矛盾早就消弭于无形。两人天天一起说闲话带孩子，处得跟亲母女差不多。

    林妈妈亲昵地在她额角戳了一下，说道：「是，你贡献最大！房子没给你起？孩子没给你带？哪顿好吃的少过你？哪样好东西亏了你？再叨叨，我就去老二那儿玩个半年，看你一个人怎么办！」

    林大嫂这下可真是不敢再说了，挽住林妈妈的胳膊赔笑道：「我就是开个玩笑，还能真跟老三争什么？妈你赶紧收拾好早点去，回来跟我说说，老三媳妇好不好相处。」

    她心里也藏了点小心思。要是厉胜男肯帮忙，她就好把锁儿送去城里让老三两口子帮忙看着。

    林爱国现在可太吃香了，她不敢自己跑去县城，放他一个人在家里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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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六十一章 老顽固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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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初见三儿媳

    把要带的东西都拿好，林爱华一脚油门就开去了县城。

    这次他们是要去看未来的三儿媳妇，事情还没成，可不敢跟外人说，是以那些想搭车去县城闲逛的人一个都没带，就他们一家三口直直地开去了城里。精华书阁

    林爱民知道爸妈要来，特意跟别人调了班，就在家等着。他才刚从外面吃完早饭回来，就看到家门口停着妹妹的汽车。

    他小跑两步赶回去，林爸和林妈正提着个大包往外走，刚好在大门口遇到了。

    「爸，妈，你们还真来了呀！」林爱民高兴地跑过去，又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道：「胜男上午还有点事，要到中午才能来。我让她下午请假了，陪你们好好在县城逛逛。」

    林妈妈白了他一眼，说道：「你让人家请什么假？我们就是来看看，又不是来添乱的。中午一起吃顿饭见个面，先认识一下，彼此了解个性情，用得着请半天假？」

    林爱民傻了，「啊，你们不是来提亲的？」

    林妈妈吓了一跳，「你个傻小子，没去跟她爸妈说吧？」

    林爱民直觉自己又会错意做了傻事，还好他留了一手，只跟胜男说是爸妈要来，没敢直接敲定要去提亲的事，不然可就闹了大笑话了。

    他赶紧摇头：「我没说，我只叫她中午来吃饭！」

    「没说就好。你拦着我们干嘛？还不快让让，我跟你爸去给人家女孩买点见面礼。」

    林爱民又摸摸头，说：「不用了，我都送过了。」

    跟这个傻小子说话，林妈妈只觉得头疼得厉害。

    「你送是你送的，我们哪能一点表示都没有？闪开了，在家好好打扫打扫。爱华，陪妈去百货大楼看看，买点东西。」

    林爱华冲三哥做个鬼脸，挽着林妈妈的胳膊走了。

    林爸爸没跟去，问了几句厉胜男的口味喜好，拿着菜篮子去买菜，林爱民被他留在家里打扫院子。

    第一次见老三的对象，可不能怠慢了。

    虽然还没见到人，光听林爱华的描述，林家老两口就对这位未来的三儿媳妇满意得不行。

    地地道道的城里人，长得也周正利落，自己是公职人员，老爸还是退伍兵，那真是根正苗红的第一等好人家。要不是林家出了两个大学生，林爸爸还觉得自家老三有些配不上人家姑娘呢。

    等林爱民把屋里屋外打扫干净，林爸爸挽着菜篮子回来了。一放下篮子，他就指挥着三儿子杀鱼切肉，他自己去大棚里摘了些新鲜蔬菜。

    洗好菜，林爱民已经把肉切成整齐的小方块，连鱼都打上刀花了。

    林爸爸满意地拍拍他的肩，说道：「臭小子，现在倒是会做不少活儿了。」

    林爱民傻笑道：「都是胜男教的……」

    林爸爸看着他那副憨样，真是哭笑不得，支使着他去淘米煮饭，自己把炉子开了大火，准备烧肉。

    他们两个还没忙好，林爱华母女也回来了。

    原本按林爱华的意思，是要给厉胜男买块手表当见面礼，林妈妈却没同意。

    看三儿子的意思，恨不能现在就把婚事给定了，三转一响当然是凑到一起当成彩礼送过去。估计也就是这个把月的事了，现在送手表，到时候彩礼不是缺了一样？

    她挑挑选选看了半天，这个也中意，那个也喜欢，最终还是只买了两件羊毛衫。

    她倒是想买大衣，买丝巾，买点小姑娘喜欢的漂亮衣服，但林爱华说了，厉胜男就是个假小子，平常根本用不上这些东西，还不如买件内穿的毛衣更实惠。

    想起林大嫂的酸话，她又多买了两件，另两个儿媳妇也一人一件。

    给三个儿媳妇都买了，总不能少了女儿的。林妈妈钻进商场就出不来了，要不是林爱华催，她恐怕能逛到下午。

    林妈妈一回来，就把林爱民赶了出去，让他赶紧去单位接厉胜男，别在家里添乱了。

    林爱民既紧张又激动，连自行车都不肯骑，非得跟妹妹拿了车钥匙，要去对象单位显摆一下。

    他媳妇大大咧咧地把同事都当兄弟处，他可早就发现了，有几个小子明显不是这么想的。要不是媳妇的拳头太厉害，估计早就被人给追跑了。

    从前他开着大车不好去接媳妇，现在有小车了，还不得好好展示一下实力？

    林爱民这人看起来憨憨的没什么心眼，实际上可一点都不傻，不然他也没法在运输队混得那么好。走南闯北的大车司机，心眼可比普通小市民多多了。

    厉胜男从单位出来，连警服都没来得及换，就被林爱民拉上了车。

    「别换了，就穿这身，精神！」他咧着大嘴，笑得跟个傻子似的，厉胜男也就只好随他了。

    所以，林爸林妈第一次见到的三儿媳妇，就是个一身制服，飒爽正气的女公安。这一身正气，掩盖了她所有的不足，把她的优点放大了无数倍，看得老两口眼睛都亮了。

    厉胜男还有些别扭，对林爸林妈点点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寒暄才不会尴尬。林妈妈可不管这些，她一眼就相中了这个儿媳妇，立马拉着她的手亲热地说道：「你就是胜男吧？好孩子，上班辛苦了，快坐，喝杯热茶。」

    她的热情抚慰了忐忑的厉胜男，她直挺挺地站着，大声答道：「阿姨好，我不辛苦。」

    林爱华忍不住偷笑。

    她家大嫂憨直，二嫂娇俏，三嫂嘛，简直就是个女汉子。

    这样好，这样家里才热闹。

    林爱华跟厉胜男已经见过两次了，这会儿正好出来充当润滑剂。她把两个人拉到沙发旁坐下，叫道：「三哥，你来陪着胜男姐说话，剩下的活儿我来做吧。」

    林三哥立马跑过来，搓着手嘿嘿傻笑。林妈妈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笑道：「你们几个年轻人坐着说话，妈去厨房看看饭好了没有。」

    厉胜男赶忙站起来：「阿姨，您坐，我去吧。」

    「我去，你坐着。」林三哥按住媳妇，抢着要去厨房。

    看他们小两口这么和睦，林妈妈开心得恨不能现在就跑去厉家，今天就把婚事给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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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三章 周雨桐备孕

    厉胜男的直爽，不做作给林爸林妈留下了极好的印象，而林家父母的朴实真挚也令厉胜男心安。

    这一顿饭吃完，大家都彼此熟悉了许多，再不像刚来时那么拘谨了。

    林妈妈实在是按捺不住欢喜，把买来的礼物送给厉胜男后，又回屋转了一圈，拿出一个大红包来。

    「来，这是给你的。」她拉着厉胜男往她手里塞，吓得厉胜男连忙往后缩。

    「阿姨，我不能要！」

    「拿着，拿着，这是我们家的一番心意，必须拿着。」林妈妈也不会说什么好听的，只能以最朴实的语言不断劝说。

    林爱华的神识透过红纸往里一扫，老妈给得还真不少，整整十张崭新的大团结，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准备的。

    两人你推我拉，谁都说服不了谁，林爱民就在一边傻呵呵地看着，也不知道帮忙说两句。林爱华只好过去，抓住厉胜男的手，接过红包直接揣进她的口袋里。

    「长者赐不可辞，胜男姐你就拿着吧，以后多孝敬我爸妈就行了。」

    林爱华一句话说得厉胜男脸都红了，想再把红包掏出来，林爱华的手却像铁钳一样，根本挣脱不开。

    「爱华你力气怎么这么大？」她挣了两下只好放弃。

    林爱华笑眯眯地说道：「天生的，我们家人力气都大。」

    这么一打岔，刚才的尴尬倒算是过去了，厉胜男也拿出自己准备的礼物送给林爸林妈。林妈妈欢喜得嘴都咧到了后脑勺，一个劲地夸三儿子眼光好，找了个孝顺又能干的对象。

    老两口好说歹说，硬是劝着厉胜男赶紧去上班，没事别请假，倒叫她悄悄松了口气。年底是真的忙，她其实没敢请假，只托同事帮忙看着点。未来公婆这么通情达理，肯支持她的工作，可真是太出乎预料了。

    她不是那种相夫教子的传统女性，想让她为了恋爱结婚放弃事业，厉胜男做不到。

    送走三儿媳妇，老两口这下是真的有些坐不住了。没见过真人，他们是高兴儿子有了对象，等真的跟厉胜男近距离接触过，他们都对这个儿媳妇满意得不得了。

    至于什么年纪大、工作忙、娘家负担重，这些小事跟厉胜男身上的闪光点比起来，全都可以忽略不计。精华书阁

    林妈妈已经开始盘算着怎么布置新房，怎么操办婚礼了。在这件事上，她比林爱民这个当事人还要着急。

    才把饭桌收拾好，她就迫不及待地拉着林爸爸要去小姑家，要赶在年前托个媒人去厉家，早点把这门亲事定下来，她才好着手准备接下来的事。

    林爸爸被她催得没办法，只好把给小姑家的年货装上，陪她去走了一趟。

    这事倒是巧了，小姑一直以来就是从厉爸爸上班的福利工厂拿手工活儿回家做的，说起来还是个老熟人。

    听说是城东的厉家，小姑立马点头道：「这家人不错，老厉是个退伍军人，对孩子的教育一直挺严的。他家三个儿子虽然淘气，却从来不在街面上惹祸，比我家方萍还要老实点呢。」

    林妈妈又跟她打听了许多厉家的事，听完更加坚定了要结亲的心，当时就拉着小姑，要她陪着去厉家走一趟。

    林妈妈原先也不是这么性急的人，但一来是三儿子的事让她操心了好几年才有了着落，二来是她实在喜欢厉胜男，这种喜欢根本压抑不住，非得早点把人娶回家来才能安心。

    林爸爸也只能由着媳妇，问清三儿子都送过些什么年礼之后，又补了几样礼物，当晚就跟小姑夫妻俩一起去了。

    两家说了点什么林爱华也不知道，只知道老妈回来后就像嗑了仙丹一样，整个人容光焕发，马不停蹄地赶回家去，到处淘换布票、手表票、电视票，开始给儿子准备聘礼。

    大队的加工厂都关门放假了，还是被林妈妈硬催着打开仓库，从里面挑出一套最好的家具，擦洗得干干净净，准备过完年一开工就送去县城布置新房。

    林爱兵跟周雨桐回来时，正赶上林妈妈弹了好几条大棉胎挂在院子里晒，立马好奇地问道：「咦，家里这是怎么了，要做新被子吗？」

    林大嫂咧着嘴笑道：「可不就是要做新被子，还打了新床、新柜子，要娶新娘子呢！」

    周雨桐都来不及整理行李，立刻好奇地跑过去问东问西，林爱兵宠溺地笑着，自己把带回来的东西往屋里拿。

    家里人多，这些活儿也轮不到林爱华去做，她只跟二哥打个招呼，就跟两个嫂子凑到一处，尽情地开启了聊天模式。

    大家满足了周雨桐的好奇心后，就开始了狂风暴雨般的盘问。周雨桐没办法，稍稍抵抗了一下，就把什么都交代了出来。

    她比林爱兵提前一年毕业了，因为这一年专注于做生意，她没怎么把精力放在学业上，想好的比赛、演出都没去参加，市文工团肯定是进不去了。还好她现在有钱，好好运作一番，却是进了市区一所幼儿园。

    这下周雨桐是真的满足了。幼儿园多好啊，每天教小朋友唱歌跳舞，念念儿歌，数数数，下午老早就能放学，她终于可以要个自己的宝宝了。

    这事几乎成了周雨桐的心结，现在终于心结解开，她整个人都轻松了。

    林爱华心头一动，手就搭在了周雨桐的手腕上。现在还没有，还来得及。

    「我跟大嫂一个生的四胞胎，一个生的龙凤胎，你呢，是不是打算响应号召只生一个？」林爱华假装开玩笑地问。

    周雨桐气哼哼地皱皱鼻子，「我能跟你们比吗，你们两个那是什么运气？我倒是想生两个呢，也得有这个缘分！」

    林大嫂立马得意洋洋地一拍自己的肚子：「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

    林爱华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道：「得了吧，你倒是省事了，一下子生下四个，可把别人忙坏了。雨桐，别理她，咱们生两个就行。」

    周雨桐也跟着哈哈大笑，「对，我没你那么贪心，有两个我就阿弥陀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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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六十三章 周雨桐备孕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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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四章 同学聚会

    既然周雨桐自己有意生双胎，林爱华也就不客气了，把自己当初备孕时吃的药丸捏了一颗溶在水里，骗她喝了下去。

    之后的事就不归她管了，一切只看天意。

    周雨桐在家，林爱华又懒得再去县城了，就留在林家，陪着自己爸妈。至于余家人怎么想，她也懒得去操心。那家人已经耗尽了她的耐心。

    年前的每一天都是忙碌的，每家都在忙着为过年做准备。

    林家老两口终于赶在年前去厉家下了定，结婚的日子定在三月底，林爱华却是赶不回来参加了。前些年参加的婚礼太多，她倒也不执着于这一次，只是让余小鱼出去跑了一趟，搬了台「大」彩电回来，算是她送的贺礼。

    收到妹妹的贺礼，林爱民乐得团团转，当时就拉着余小鱼去县城，把电视安装在新房里。至于家里准备的那台黑白的，他跟厉胜男说了，留给老丈人在家看，就不用再送过来了。

    林家给的彩礼可不少，除了必不可少的三转一响，另外还给了一千元钱。林爸林妈说了，两个儿媳妇都一样，周雨桐有的，厉胜男也不能少。

    当初周雨桐是订婚结婚折腾了两次，到了厉胜男这儿，都一次给她了。

    林大嫂又少不得说几句酸话，不过谁都没当回事，她自己也是说过就算，照样劳心劳力地帮着筹划婚礼。

    年前实在是太忙了，她现在一个人根本管不过来，不得已把林进步招进大队部，当了正式的会计。

    过年必不可少的吃吃喝喝走亲戚，这些事就不提了。到正月初三这天，林爱民终于把厉胜男拐到家里来，妯娌三个这下算是第一次正式见面。

    她们三个性子不同，经历不同，却难得都是没什么小心思的人。三兄弟感情好，相互之间不计较，三个妯娌处了一天，也亲得跟姐妹似的。

    晚上，厉胜男要走的时候，周雨桐都有点舍不得了，挽着她的胳膊，亲亲热热地叫着胜男姐，一个劲地邀请她有空去自己家那边玩。

    厉胜男也挺喜欢周雨桐，盛情邀请她有空去自己家玩。第二天，周雨桐还真去了县城，却是因为张耀扬打来电话，叫他们几个去参加同学聚会。

    毕业三年，第一次聚会，老班长牵头，收到通知的人都去了，林爱华当然也要去凑这个热闹。

    她把孩子丢给余小鱼，自己开着车带上二哥二嫂，径直开到了县委招待所。

    张耀扬在这边找了个大包厢，学着大学里的样子搞出个舞会，布置得还真挺像那么回事的。

    三人里周雨桐最活泼，一下车就飞跑过去，大叫着笑道：「张耀扬，谢友庆，好久不见！」

    谢友庆伸出右手跟她狠狠地互击一掌，爽朗笑道：「周雨桐，大美女，谢谢赏光。」

    「哈，几年不见，你小子怎么油嘴滑舌的！看看咱班长，现在多稳重。」周雨桐走过去跟张耀扬打声招呼，他只是敷衍地一笑，目光却热切得恍如实质般看向款款走来的林爱华。

    周雨桐心里了然，却不得不打断他。「怎么，不认识了？也是哦，我们家爱华生了宝宝之后，比从前更加好看了呢。」

    一句生了宝宝恍如一盆冷水瞬间泼醒了张耀扬。他目光一缩，挤出个苦涩的笑，伸出手迎了上去。

    「林爱兵，林爱华，好久不见！」

    林爱华的小手伸出，跟他一触即放，他只好紧紧握住林爱兵的大手，两人上下晃了好几下。

    谢友庆当年上学时可没少去林家蹭饭，跟林爱兵感情极好。他也迫不及待地跑过来，跟林爱兵狠狠地拥抱了一下。.

    「走，快进去，已经来了好多人，咱们也去热闹一下。」

    包厢里张灯结彩，拉着彩纸拉花，挂着红灯笼，墙上还贴着红色的标语。四面拉着厚窗帘挡住光，里面倒是有几只彩灯旋转着，投下斑驳的彩光。一只大喇叭收录机正放着舒缓的音乐，中间腾空个地方当作舞池，有几对男女同学正在场中翩翩起舞。

    旁边摆着两排桌子，上面放着大盘装的水果、瓜子、点心、糖块，里面的人自发凑成几大群，正在热烈地交谈。

    简陋的环境，好似当年开班会，却一点都不影响大家的心情。几年时间好像一转眼就过去了，同学再相见，仿佛一点隔阂都没有，中间只是隔了个假期而已。

    他们一进来，立马有相熟的同学挥手叫道：「周雨桐，林爱华，快过来！」

    「孙静，李亚男！」周雨桐放开林爱兵的手飞跑过去，跟两个女孩拉着手又笑又跳。

    林爱华很不能理解她们这种咋咋呼呼的感情，却也笑眯眯地跟了过去。

    「呀，咱们的女状元也来了，快过来坐！」一个人从人堆里伸出头来跟她打招呼。

    「姜老师！」林爱华惊喜地叫了一声，连忙走过去。

    围着姜老师的人散开一点，给她腾了个位子。

    见到林爱华，姜老师显得十分开心。当年林爱华的高考成绩一出，给他和学校带来了极大的荣誉，姜老师现在已经是高二年级组长了，连工资都加了一级，难怪他看到林爱华会这么开心。

    「林同学还没毕业吧？怎么样，在京城还能适应吗？」姜老师很自然地开启话题。

    「明年毕业。」林爱华只是笑笑，问道：「姜老师你怎么样？看你红光满面，肯定是升官发财了。」

    谢友庆在一边插嘴：「老姜不但升官发财，还娶了媳妇生了儿子呢！」

    「恭喜恭喜！」林爱华才说了一句，老姜就不好意思地转移话题，问：「听说你爱人跟你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今天怎么没把他一起带来？」

    「哦，他在家带孩子呢，走不开。」

    林爱华淡淡的一句回答，引起班里一阵鬼哭狼嚎般的惊呼。

    「林爱华你都生宝宝了？真看不出，身材还保持得这么好！」

    「哇，林同学好福气，有个相妻教子的贤内助！」

    「有没有单身的女同学，给我介绍两个，我到现在还单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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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五章 重情重义

    随着话题展开，同学们慢慢找回了当初的感觉，聊得越发热切。

    当初一起考上大学的人并不多，有些还是这几年复读磨上的。比方说谢友庆，就只在两年前考了个中专，现在还没毕业。

    林爱华只是跟他们随意闲聊，周雨桐却四处乱钻，各处打听同学们现在的情况。她原本就是个八卦小能手，林爱华想知道什么，等下直接问她就行了。

    她正悠闲地嗑着瓜子看舞池里一对男女同学笨拙地迈着舞步，旁边突然伸来一只手。

    「林同学，跳个舞吧。」

    林爱华抬头，眉毛微微一挑，「我？我不会跳舞。」

    张耀扬的手心里有点冷汗，心情激荡难平，却还是坚持着没有退却。

    「很简单的，跟着节奏随便走走就行。我教你。」

    这种简单的交谊舞林爱华其实学过，是在大学校园里。不过余小鱼不喜欢她跟别的男生有接触，每次都抢着跟她跳，她也就懒得再去学校舞会了，两人都是在家里自娱自乐。

    从前的大男孩如今已经成了青年，挺拔如一棵小白杨，眼眸里有闪耀的期待，还有一丝紧张。林爱华看着他纯净的双眼，一时不忍拒绝，起身把手送了过去。

    舒缓的音乐声中，两人双手相牵。张耀扬并没有趁机搂着她的腰，只是轻轻搭着她的背，带领她迈入舞池。

    乐声悠悠，舞步轻扬，张耀扬紧张地抿着唇，跟他思念多年的女孩跳完了这支舞。两人都没有说话，也没有多余的动作。

    舞曲终，林爱华松开手，对他礼貌地点点头，头也不回地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再也没有搭理别人的邀请。

    这应该是张耀扬的一个心结吧。她明显感到，一曲终了时，他整个人都轻松了，仿佛完成了多年的夙愿。

    之后，直到舞会结束，大家挪到餐厅聚餐，天南海北地随意闲聊，张耀扬都没有再来刻意找她，只是在话题说到她时随众人一起看过来，目光柔柔的，少了之前的波澜和执着。

    能让他放下从前的心思，开启真正属于自己的感情生活，林爱华乐见其成。做成了这件事，她就觉得这次同学会来得不亏了。

    更何况，周雨桐还打听了许多八卦，回去后跟她说了好几天。

    作为老对手，周雨桐最在意的就是何美灵，第一个说的也是她。

    听说第一次高考时，他们两口子都没考上，何美灵为此哭了好几天。后来李成龙的爸找关系把他俩都塞进补习班，两人都在单位请了假，专心复习备考。那段时间，他们两个每天同进同出，一起读书一起做题，感情好得就跟连体婴似的。

    也算是他们的努力加运气，第二次高考时，两人竟真的一起考上了。不过，李文龙考的大专，何美灵只录了个卫校。

    就这样李家跟何家也觉得光耀了门楣，少不得大操大办一番，是以许多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

    小两口当初都是报的一个城市的学校，收拾完行李一起去上学，不知有多恩爱。

    只可惜好景不长，两人的好日子随着李景华的倒台一下子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周雨桐说得太紧张，连林爱华都被她深深吸引，忍不住问道：「李景华怎么了，好端端的，怎么会倒台？」

    周雨桐做个嘘声的手势，小声道：「他之前站错队了呗，运动的时候得罪了不少人，运动结束可不就要开始清算。」

    「何美灵也真是倒霉啊，她爸好不容易把她卖了才攀上的大树，谁知风光了才两年，大树就倒了，他自己也差点没逃过去。」

    这下连林爱兵都急着知道下文了，催着她继续往下说。

    何美灵的爸爸何振兴为了保住自己，毫不犹豫地站出来揭发李景华，其中的一条罪名就是他逼迫自己把女儿嫁给他的残废儿子。

    何美灵被叫回来调查时，气得牙都要咬碎了。她一口咬定这事跟李景华无关，还把自己当时去妇联告发亲爹的事扯了出来。

    何美灵也是哭得声泪俱下，痛斥何振兴的无耻，诉说自己的无助。她没有在李景华落魄时落井下石，尽自己的全力保护了李成龙。

    李景华的事本就跟李成龙无关，再加上当事人的极力维护，这件事最终没有牵扯上李成龙。

    李景华被卸了职。他倒是看得开，直接带着老妻，拿着最后的家底搬去小儿子上学的城市，每天给儿子儿媳做饭洗衣服，只等着抱孙子享受天伦之乐。

    何振兴就惨了。他年纪还轻呢，直接被开除了公职，哪家单位都不肯接收，只好在家喝酒打老婆。他老婆原先还忍着，后来干脆挽起袖子跟他对打，家里每天鸡飞狗跳不得清闲。

    他倒是想去找女儿要钱，奈何何美灵根本就不认他这个爸，还扬言他要是敢去纠缠，就要继续举报他。

    周雨桐巴拉巴拉说完，给自己灌了一大口水，说道：「真没想到，何美灵还挺重感情的，我倒是看错她了。当初我还说她要是考上大学一定会扔了她那个残废男人呢，没想到出了这么大的事，都没能把他们两个分开。」

    时过境迁，周雨桐早就不把两人当初的针锋相对放在心上，倒觉得何美灵可怜了。

    有个那样的官迷爸爸，何美灵也真是倒霉。幸好她抓住了最后的机会，最终还是得到了自己的那份幸福。

    虽然没了李景华的保驾护航，但他们小两口只要夫妻同心，以后的日子肯定能越过越好。

    说完别人的八卦，他们几个终于又开始说自己的事。

    听说林爱华要带大嫂去京城玩，周雨桐羡慕得连连尖叫，恨不能自己也跟过去。可是，她正月去学校报到，这是上班，又不是上学，有事还能跟教导员请个假。

    见她懊恼得要死，林爱华心头一动，突然说道：「要不，咱们现在就走吧。我跟小鱼轮流开车，一天一夜就能到京城，你们正月学，还能在那边玩个把星期呢！」.

    周雨桐一听，立马心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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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六十五章 重情重义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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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六章 全家去京城

    她拉住林爱兵，大眼睛眨巴眨巴地，「去吧，咱们去吧，我还没去过京城呢。」

    林爱兵有些犹豫。

    「爱华要带大嫂一家子，车上坐不下呀……」

    林爱华连忙说道：「坐得下，坐得下。我让小鱼去找个大客车，全家人一起去都能坐下。」

    林爱兵这下没理由拒绝了，自己算了算日子，说道：「好，我们早点把返程的火车票买了，不耽误开学就行。」

    周雨桐一声欢呼，马上跳起来去收拾行李。

    既然决定，那就抓紧行动。林爱华马上通知林大嫂，明天一早就出发，去京城。

    林大嫂哎哟一声，着急道：「这么急？我今年还没去舅妈家拜年呢！」

    周雨桐从屋里伸出头来，「年哪天不能拜，你急什么？等咱们去京城买些稀罕玩意带回来，你舅妈比你天天去拜年还高兴呢。」

    去京城的事林大嫂倒是跟她男人商量过，不过说的是等林爱华开学了一起去，那样林爱国肯定不能跟着。现在年还没过完，他走开个把星期倒也没什么影响。

    林爱国心动了，又去跟林爸林妈说，再加上林爱华的坚持，全家人一商量，干脆一家老小一起去京城。精华书阁

    这下子有得忙了，家里的事托给林二叔，给安姨放了假，又安排副队长这些天多操点心，林家全家都在收拾行李。

    风声不可避免地传到了余家，余四婶立马跑去问儿子。

    「林家人都在收拾东西准备去京城，这事你怎么没跟妈说？」

    余小鱼正要出去弄个车，被她拦住，只好耐心解释道：「不是不跟你说，这不是还没来得及嘛。」

    余四婶不高兴地说道：「这么大的事，你还准备瞒着我们不成？那么多人去京城，得花多少钱啊！」

    余小鱼只以为她是怪自己没说要带她去，没想到她竟是因为心疼钱，只好解释道：「这钱爱华爸妈出，不用我们花。我们就是负责开个车而已。」

    「那也不行。就算她爸妈出了路费，这么多人一路上吃吃喝喝，到了那边还要住旅馆，还要玩景点，还要拍照，买东西，你们一年的津贴都不够这一次花的。」

    「她两个哥哥也真是的，瞎凑什么热闹？带爸妈过去认个门，帮忙带几天孩子也就算了，他们跟过去干什么？」余四婶还是很不高兴，一点没觉得儿子跟她已经有了很深的隔阂。

    余老四也听说了这件事，靠在门边偷偷听他们说话。他虽然没表态，但那眼神里也满是不认可，还带着些希冀，也想跟去京城开开眼界。

    余小鱼是万万不敢带他们去京城的。带了他们，就相当于把自己家大门对余家全家人敞开了。

    余老四两口子嘴上都没个把门的，看到儿子住着那么大的王府，回来肯定忍不住要吹牛，这要是被大伯二伯听到，他们还能忍得住？怕不是要连夜拖家带口去京城，死缠烂打也要搬进他家里去住。

    想到老婆孩子会因此受到的委屈，余小鱼绝对不会心软。

    现在肯定不能带他们去，要带也得等小红买了房子，由她决定要不要接老两口过去。

    余小鱼决定不跟他们讲道理，讲了他们也不会听。他只随意安抚道：「那边都已经商量好了，现在也不好反悔。放心吧，所有的钱都是我老丈人出，不用我花钱的。」

    余四婶还是嘀嘀咕咕的，说林家人不懂事，余小鱼听得头疼，语气也带上了些不耐烦。

    「这件事你们就别管了，我就是开个车，只不过把小车换成了大车而已，又不费什么事。平时我不在家，你们麻烦林家的地方不少，也当是替你们还个人情了。」

    「这次车上坐不下，我下次回来的时候再单独带你们。」

    余四婶被他说破了心事，老脸有些发热，哼道：「我才不去凑这个热闹。那么多人，拖家带口的，还带屁事不懂的小毛孩子，这不是添乱吗？」

    余小鱼连话都不想接了，呵呵干笑了两声，说道：「我去县城跟别人换辆大车，中午别等我吃饭了。」

    余小鱼一走，余老四两口子就坐在一起，两人大眼瞪小眼，相互嫌弃了半天，最后又把矛头一致转向了不懂事的林家人。

    在他们眼里，林家人肯定应该排在自己后面，要去京城，也该是他们老两口先去才对。

    林爱华根本没去管他们两个怎么想，这些都交给余小鱼去处理。她在家里忙着帮老爸老妈收拾行李呢。

    按林家老两口的意思，年轻人跟着去京城开开眼界就行了，他们两个年纪大了，还是在家里自在些。但架不住女儿跟两个儿媳妇全都不答应，硬是缠着要全家人一起去。

    林爸林妈也是被磨得没办法，老两口一商量，现在不去，以后还真不一定有机会，干脆也就随他们了。

    决定了去京城，两个老的又开始操心路上的吃喝。林爸爸挽起袖子就要去烙饼带着路上吃，搞得林爱华哭笑不得，不住地跟他们解释路上多的是饭店，肯定不会让他们饿着渴着。

    林妈妈拗不过女儿，最后还是坚持着煮了几十个茶叶蛋，又把家里过年吃的点心水果全都装进篮子里，一定要带着路上吃。

    说完吃喝，两人又去屋檐下摘咸肉香肠，林爱华拦也拦不住，只好随他们去。

    下午的时候，余小鱼回来了，开回来一辆大客车。

    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弄来的，这车不但大，还是那种专跑长途的卧铺车，车尾的座位被拆了，留出一大块空地，铺着厚厚的地毯，可以让孩子们在上面玩闹。

    全村人都跑去看车，就有人问了：「余老四，你好福气呀，儿子这是要带你去京城享福了？」

    余老四支支吾吾地摇头：「我不去，他老丈人一家跟过去玩，过两天就回来了。」

    一些碎嘴子就忍不住挑唆道：「什么，小鱼怎么想的，放着亲爸亲妈不带，反倒先带老丈人？余老四，你可得把主意拿正，别替别人家白养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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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六十六章 全家去京城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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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七章 在路上

    其实这些人也不一定有什么坏心思，就是一张嘴整天闲得发慌，不说点什么他就难受，也不管别人听了是什么感受。

    余老四干笑了两声，被余四婶一把拉到后面，翻着白眼说道：「小鱼是我生的，去不去京城他都是我亲儿子。带老丈人一家去家里玩玩怎么了，总好过带一些乱七八糟不相干的人，带她坐了车还非得逼着我儿子给找工作，不给找还赖在我家不肯走。」

    「对，我家小鱼那是孝顺他老丈人，应该的，应该的。」余老四也跟着附和。

    那人被余四婶夹枪带棒一通嘲讽，也不好再煽风点火，只悄悄撇撇嘴，跟着大家一起趴在车窗上往里看。

    这车不算大，总共也就十来个铺位，拆掉了后面几个，剩下的床铺就只剩下了十个。大家帮着算算，八个大人再加七个小孩，确实也不够再多加人了。

    原本他们看着这车还有些眼热，想要说点好话跟去京城瞧瞧，但见余老四夫妻俩都捞不着一个座位，他们外人更是不好开这个口了，倒省掉了余小鱼许多麻烦。

    车停在晒场上，几乎全村的人都去看，说什么的都有，林爱华两口子全当没听见，只在家闷头收拾行李。

    年底时大队又分了不少钱，余四婶夫妻俩平时在家也不舍得花，全都攒在一起，想要给余小鱼带去。他早就想脱离余家了，怎么可能再要他们的钱，不但一分钱没要，反过来又给余四婶塞了几百元。

    瞒着余四婶，余小鱼也给了老爸一百元的零花钱。

    余老四想要又不敢要，搓着手干笑：「算了，还是你自己留着花吧。爸自己有钱。」

    余小鱼根本不听，把钱直接揣进他的口袋里。

    「这是小红给的，单独给你的。她叫你自己买点好东西吃，别拿去抽烟喝酒。」

    「我不抽那玩意，浪费钱。都是你大舅哥给点我才抽，我自己不买的。」余老四捂着口袋，喜滋滋地按了两下，又问道：「小红过得怎么样？在厂里没人欺负她吧？」

    总算他还想起来关心女儿一句，余小鱼却也不敢跟他说实话。

    「她是技术员，去年给厂里设计了不少新花样，很受厂长器重。小红说了，她以后挣了钱还会寄回来给你的，叫你放心花，别记挂她。」

    余老四点点头，犹豫了那么一下，还是小声说道：「好好劝劝你妹妹，要是遇到好男人，还是要早点成个家。彩礼不彩礼的无所谓，我家现在也不缺那点钱。」

    小红要是能亲耳听到这句话，应该会很感动，余小鱼肯定帮他把话带到。

    第二天一早，林家多就起床了，大包小包地背着送去车上，又回去把孩子都抱上，排着队上了客车。

    天还没亮呢，这时候也没有看热闹的人，就连余家老两口余小鱼都没让他们过来送。打着火，他把车慢慢开了出去。

    这种卧铺客车大家都没见过，一上车就各自找张床上去躺着，林爸爸摸摸那雪白的床套和被子，啧啧赞叹道：「小鱼啊，这车哪儿借来的？太高档了，就跟个小房子似的，还能躺着睡觉呢。」

    林妈妈也笑道：「我还怕坐一天车腰会受不了呢，这下可好，睡一觉就到京城了，比坐火车还舒服。」

    余小鱼微微笑道：「我一个朋友在汽运公司有点小权，我跟他说了一声就开回来了。」

    他不想解释太多，一边开车一边说道：「大家都坐稳，我要加速了。」

    余小鱼的车开得平稳，车内又开着热风，大家都起得早，外面还黑乎乎的没什么风景可看，在床上躺了没一会儿，林爸和林妈就都睡着了。

    几个年轻人睡不着，把林爱华从副驾驶座叫到后面，大家坐在地毯上打牌玩。

    林大嫂是最兴奋的，这些人里就她一个人没出过远门。林爱国因为工作关系，还经常要四处跑跑，只有她，不是在厂里算账，就是在家里带孩子，整个人都憋闷坏了。.

    怕吵醒孩子，她压低嗓子小声笑道：「爱华，嫂子这次可真是沾了你的光，坐着这么好的车，全家一起去京城玩。等到了那边，你可得给我多拍几张照片，等我拿回来放大了挂在墙上。」

    林爱国离了大队，也不再板着脸了，憋着笑说道：「我看啊，这事够你吹一辈子的。」

    林大嫂一点不以为忤，对他翻个幸福的小白眼，说道：「我就吹，怎么了？又不是你带的我，是我家爱华心疼嫂子，跟你有什么关系！」

    周雨桐在一边笑道：「我也心疼嫂子，等夏天的时候我接你去南方玩，让大哥一个人在家带孩子。」

    林爱国连忙做讨饶状：「可别小家伙，还不得把房顶给我拆了？你可千万饶了我。」

    周雨桐一边看着手里的牌，一边叹口气：「可惜了，胜男姐跟爱民都要上班。要是他们也一起去，咱们这次旅行才是最圆满的。」

    林爱华撇撇嘴，道：「胜男你就别想了。她那工作，一天都走不开。除非单位派她去京城出差，否则别想着玩的事。」

    林大嫂这一把正好打输了，把手里的牌一丢，叹气道：「唉，胜男跟老三都忙，我家锁儿上学的事可怎么办啊！」

    林爱国一边洗牌，一边安慰媳妇，道：「你操那么多心干嘛，实在不行就让他在咱大队上。爱兵和爱华不都是从大队小学读出来的，还不是都考上了京城的大学！」

    林爱兵半天没吱声，这会儿却说话了。

    「不一样的，县城的学习环境可比大队里好多了。城里的小孩除了语文数学，还要学音乐、美术、自然、地理，有的小学生懂的比我们都多。」

    林爱华也在一边帮腔：「对，现在有条件了，还是尽量把孩子送去好学校。锁儿那么聪明，别放在乡下耽误了。」

    家里的两个高材生都这么说，林爱国也一下子紧张了，放下手里的扑克，问道：「那怎么办？咱家只有老三在县城，他自己还没长大呢，怎么照顾锁儿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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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八章 到京城

    他们几个声音渐渐大起来，吵醒了林妈妈，也披上棉袄走过来，加入了讨论。

    家里除了锁儿，另外还有四个小的。不管是让林妈妈还是林大嫂去县城陪锁儿读书，另一边都有些照顾不过来。

    尤其是林大嫂，她根本不放心放林爱国一个人在家，这段隐秘的心思却没法当众说出来。

    说来说去，大家都觉得还是让锁儿跟着林爱民两口子住，另外再给老三家请个保姆，既能帮着干家务，还能早晚接送孩子，也算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这事最后能不能成，还得看厉胜男怎么说。还没结婚，就被安排给大哥家带孩子，林妈妈都觉得有些对不起三儿媳妇。

    他们几个讨论来，讨论去，林爱华都听得不耐烦了，说道：「胜男要是不想带着锁儿，那就把我跟小鱼的房子给锁儿住，给他找个保姆，再请个补习老师，晚上看着他写作业。多大点事，也值得你们说这么久。」.

    林妈妈在她头上轻轻一拍，嗔道：「你倒是说得轻巧！为锁儿一个人就找两个人伺候，别人知道了还不定要怎么说咱们呢！虽说现在风头过去了，谁知道哪天会不会又重新刮回来？不行，绝对不行。」

    就为了一个孩子上学的事，大家讨论了半天也得不出个结论来，最后只好先放在一边，等回去问过厉胜男再做最后的决定。

    就这么说了一路，孩子们相继醒来，几人打不成牌了，都去带孩子起床。

    余小鱼看看后面，说道：「媳妇，我找个地方停下来，咱们去吃早饭吧。」

    「行，你看看哪儿有大点的集镇，买回来咱们在车上吃。」

    林爸爸往窗外看看，根本不知道自己到了哪儿。

    「别买了。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咱们们都出去吃，我请客！」

    林妈妈轻啐一声，笑道：「你请客？那你倒是掏几张钱票出来看看。」

    林爸爸平时也是习惯了把钱都交给媳妇，这次出门他虽然拿了点钱放在口袋里应急，粮票却真的没准备，只好尴尬地笑道：「我请客，你掏钱。谁出还不是一样。」

    几人笑闹着把床铺收拾好，把身上的衣服穿整齐，不一会儿，车就在一个小镇外面停了下来。

    这车太惹眼，余小鱼不想开进镇子，只在镇外找块空地停好，让肥仔在车上看着。

    他们一家人全都下了车，伸伸胳膊踢踢腿，活动一下筋骨，有说有笑地走进了小镇。

    国营的早点店里人很多。大家条件比从前好了，都愿意吃点现成的。余小鱼跟林爱国两人在人堆里挤来挤去，抢了两张桌子，好不容易把一家人安排好，林爸林妈也把早点买了过来。

    小孩子每人一碗鲜肉小馄饨，大人每人一碗面条，另外还买了豆腐脑、油条、菜肉包子，大家挤坐在一起，热乎乎地吃了一顿早饭。

    林爱华一边咬着包子，一边说道：「我就说外面到处都有得吃吧，你们还不信，非得煮那么多鸡蛋带着。这下你看还有谁吃。」

    林妈妈笑呵呵的说道：「白天是有得吃，夜里怎么办？你跟小鱼要开车，夜里肯定会饿，到时候去哪儿买吃的？你就放心吧，这几个蛋，一人一口就吃完了，肯定不会带到京城去的。」

    她这话可真是说错了，林爱华跟余小鱼晚上根本用不着吃。就算要吃，她青冥境里多的是新鲜水果，谁耐烦吃自家煮的茶叶蛋。

    等车开到京城，那些蛋总共也就吃掉个，还是老两口自己消灭的。

    白天的时候，余小鱼跟林爱华两人换着开，到了大的集镇就带大家下去遛遛，吃个饭，喝点水，看到新奇的东西还要买点放在车上，耽误了不少时间。

    其他人都不认识路，只听他们说明天早上一准到，也就放心地欣赏沿途的风景。

    越往北天气越冷，树上都光秃秃的，实在没什么好看的，但大家还是伸着脖子好奇地边看边讨论。尤其是几个小的，出了家门，看什么都稀奇，一片没见过的树叶都能让他们研究半天。

    等到了晚上，换余小鱼开车，他就不慢慢磨蹭了。趁着大家都在睡觉，他使出个缩地成寸的法术，车子在路上风驰电掣一般，没一会儿就开出去几百公里。

    林爱华算算时间，说道：「行了，接下来慢慢开，明天早上到就行。」

    余小鱼点头：「你去陪孩子睡吧，到了我叫你。」

    林爱华回头看看车厢内，只亮着一盏昏黄的小灯，大家都甜梦正酣，孩子们也安稳地睡在小床上。

    她摇摇头：「我陪你说说话吧，一个人开车怪没意思的。」

    余小鱼怪怪地看她一眼，忍下了嘴里的话。

    当年他们修炼起来，经常一闭关就是十年八年，也从没觉得难受过，现在倒好，不过是几小时的路程，她竟觉得没意思了。

    这种转变他也说不上是好是坏，只觉得跟从前相比，师父多了许多温情，多了许多牵绊，更加鲜活温暖了。相比从前那冷冰冰，动不动就用门规罚人的老祖，他更喜欢现在这会笑会闹会生气的媳妇。

    「好，你陪我说话，我开车。」他眯起眼，嘴角带了一丝笑，听媳妇絮絮叨叨说一些鸡毛蒜皮，还不时地回应几句。

    林爱华说累了，在椅背上靠了一下，不小心就睡着了。等她睁开眼，车子已经稳稳地停在了郊外一处停车场。

    「醒了？叫大家起来，咱们坐公交回家吧。」余小鱼帮她拢起一缕调皮的碎发，轻轻揉揉她的发顶，语气温柔得如同三月里的清泉。

    林爱华迷糊了一下，点点头，去后面把大家挨个叫醒。

    余小鱼选的这个时间刚刚好，天已经亮了，却又没到上班上学的高峰期。这时候坐公交一点不挤，大家都能有个座。

    除了林爱兵和周雨桐，其他人可都算是地地道道的土老帽了，这么大的公交车，他们都是第一次坐。他们有的抱孩子，有的扛着包袱、竹筐，手里还提着篮子，跟着林爱华两口子呼啦啦挤上一辆公交车。

    余小鱼跟林爱国两个人安排大家都坐在一起，买完票，又点了一遍人头，松了一口气，说道：「大家坐好，还有半小时我们就到家了。」

    大家都趴在车窗边，目不转睛地看着街道两边。

    哇，这就是京城吗？真的好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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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九章 初见王府

    村里人现在虽然有钱了，但大多还是住的土房子。就算是青砖大瓦房，又哪里比得上几层高的楼房好看。

    更何况这里的柏油马路又平又宽，两边栽着行道树，路中间还有小花坛。因为春节还没过去，路两边都挂满了国旗和红灯笼，喜庆又漂亮。

    成年人还好，虽然看得心潮澎湃，倒也能沉得住气。锁儿就不行了，看到许多以前只能在年画挂历上才能看到的景致，忍不住一声接一声的，一会儿叫弟弟，一会儿叫妈，喊着大家跟他一起看。

    周围人渐渐投来异样的目光，林爱国只好把他抱到腿上按住，在他耳边小声说道：「小声点，吵到别人了！」

    锁儿捂住嘴，点点头，虽然不再大呼小叫，但一双大眼睛还是亮晶晶的，看哪里都觉得新奇。

    车子渐渐开进市中心，林爸林妈看着路边各式高大的建筑，也忍不住握紧双手，眼眶有些发热。

    他们那一辈人吃过太多的苦，对首都的深厚感情是年轻人无法理解的。

    林爱华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突然觉得自己这次做得真是太对了。

    不光是小孩子要开阔眼界，爸妈和哥哥也一样啊。

    一路上，余小鱼充当讲解员，不断给大家介绍车子现在开到了哪里，路边有些什么建筑。有些闲得没事的大爷大妈还帮着补充几句，尽显京城人的热情好客。..

    车上的人渐渐多了，林家人身边也挤满了人。余小鱼站起身，把座位让给一个老大爷，招呼大家道：「下一站就到了，大家紧跟着我，都下车，一个也别落下。爱华，你走最后，看好了孩子。」

    大家一个拉一个，跟着余小鱼挤到后车门边。车刚停稳，一大帮人就抢着往车上挤。林家人费了老大的劲才下了车，林妈妈拍拍胸口说道：「妈呀，吓死我了！好多人，这一车怕是比我们大队的人都多。」

    林爱华笑着解释道：「大家都上班上学呢，咱们这是赶上早高峰了。没事的，等我们出去玩的时候，让小鱼再去借辆车。咱不坐公交了，自己开车。」

    林妈妈一边整理自己挤乱的衣服，一边后怕地说道：「可不敢再坐了。要是让我一个人来，我保准找不着家。」

    「京城也太大了吧，我看啊，比十个和平县加起来还要大。」林爸爸转头四处看看，啧啧赞叹道：「你看看这公交，还是两截的，都能给挤满。还有这大楼，怎么这么高呢，我在县城可从来没见过。」

    「要不怎么是京城呢！」林大嫂一手拉着一个孩子，根本不敢松开，眼睛紧紧盯着林爱华，生怕跟大家走散了。

    「还好是爱华带我，不然我下了车就傻了，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

    余小鱼接过林爸爸手里的东西，往路边指手：「我家在那边，走几步就到。」

    睿王府占着个闹中取静的好地方，从大街往里拐，绕过几条巷道，余小鱼带着大家停在一道朱漆大门前。

    那大门，古色古香，上面镶着铜钉，挂着门环，门前还放着两个大石狮子，大家看了，还以为是哪个单位办公的地方呢。

    余小鱼过去推门，林爱国还问道：「是要带我们去登记吗？我来拿介绍信。」

    余小鱼笑道：「到家了，登什么记。」

    「家？这是你家？你家这么漂亮？！」大家都惊呆了。

    余小鱼来之前给小红打过电话。知道大家今天到，她早就把家里都收拾好了，一直竖着耳朵听着这边的动静。门一响，她就从里边跑出来，叫道：「哥，嫂子，你们回来了！」

    三人在前面引路，带着目瞪口呆的林家人走进了王府。

    直到厚重的大门在身后关上，发出哐的一声，大家才醒过神来。

    「我的天，小鱼你发财了？买了这么大个院子！」林爱兵喃喃地扛着手里的大包往前走了几步，脚都不知道该往哪边迈才好了。

    小孩子们可想不到这么多，大人一松手，他们就快活地四处乱跑起来。

    笑笑和欢欢见哥哥姐姐喜欢他们的家，自豪地叫道：「走，看白白，还有呱呱，都在那边，哥哥姐姐快走！」

    虽然他们两个年纪小，但谁叫这是他们的主场呢，欢欢一句话说完，带头就往后院跑。

    林爱华赶紧叮嘱道：「就去看动物，不许去池塘边，也不许乱跑！」

    笑笑也急着去看她的白白，回头说声知道了，也跟着大家跑了过去。

    「妈呀，你家还有池塘？到底是多大啊！」林大嫂东看西看，脚下不由自主地就追着几个孩子去了。

    震惊过后，林家人都忍不住好奇，追着林爱华问这房子是怎么来的。

    林爱华只好都推给余小鱼。

    「刚来时没地方住，小鱼就买了这么个院子。买的时候也没想到这么大，还以为只有主院能住人呢。那边都是后来慢慢找人收拾出来的。」

    余小鱼也帮着圆谎：「买的时候破败得很，也没花多少钱。收拾了几年才像点样子，正好你们来了都能住得下。」

    他也不想再多解释，赶忙问道：「小红，房间收拾好了没有？」

    余小红点头：「你电话一打我立马就开始收拾了。房间都挺干净的，就是准备了几床被子，又烧了一天炉子，已经能住了。」

    「走，先去把东西放下，吃完早饭我再带你们慢慢逛。」

    林爱华一手挽着老爸，一手挽着老妈，带着他们直奔客院。

    这时候她就庆幸当初买了个大房子了，要不然还真没法安置这么多人。

    余小红想得周到，把一个靠近花园的小院子收拾出来，每个房间都换上了新被褥。她一个人忙不过来，有些事还是找余小鱼的朋友帮忙办的。

    就算只是个客院，也完全颠覆了林家人的认知。

    这哪里是客房，简直就像是电影里才能看到的布景。

    那高大宽敞的房间，随处可见的雕梁画栋，精致的窗棂、隔断，大气的红木家具，这，这是爱华的家？怕不是在做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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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六十九章 初见王府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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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游玩

    余小红完全能理解他们的感受。当初她自己刚来时，不是也一样震惊了好多天嘛。

    她一一推开房门，热情地说道：「叔，婶子，快进来呀。我烧了炉子，屋里暖和的。一共安排了三个房间，这间屋里有两张床，大哥大嫂可以带着孩子睡。那边还有两间，也都收拾好了。你们看着自己喜欢的挑，要是都不喜欢，我再另外给你们找，还有许多房间空着呢。」

    林爸林妈客气地直摆手：「这么好的房间，哪能说不喜欢！喜欢，太喜欢了！当初老佛爷住的屋子恐怕也就这样了。」

    她也不知在哪个电视上看的，这会儿随口一说，大家都跟着笑了。

    「妈，你想看老佛爷住的房子，咱们明天就去。故宫离这儿不远。」林爱华帮他们放好带来的行李，说道：「咱们先吃早饭吧，吃完再出去玩。」

    周雨桐插嘴道：「我不出去，我要先把你家逛明白了，不然在家里容易迷路。」

    「哈哈，好，随你！吃完我带你去逛。」

    林爱华想带他们出去吃，林爸林妈想在家里做，余小红却说她已经煮了粥，只是不知道大家什么时候到，没敢烙饼。

    几人一商量，还是喝粥吧，顺便把从家里带的茶叶蛋吃完。至于早点，就安排余小鱼带着林爱兵出去买。

    这院子里虽然有个小厨房，但从来没开过火，根本没法做饭，大家得去林爱华住的主院吃。

    正好林爸林妈也想看看女儿住的地方，一行人先是去把几个皮猴子叫上，又一起去了主院。

    原本大家就觉得客院已经非常富贵堂皇了，但跟主院一比，却还是差了一大截。单这一个院子，就像是个小公园了。里面正屋、耳房、厢房、游廊，什么都有，中间的庭院里种着几棵大树，旁边栽着花，角落里还有一方带着喷泉的鱼池。

    周雨桐和林大嫂紧紧牵着手，眼睛都看不过来了。

    「好家伙，这是到了公园吧？公园都没你这里漂亮！」

    「哇，难怪大家都想要来京城，原来京城这么好啊！怎么办，我都不想回去了！」

    林爱华忍不住地乐：「不回去就不回去，在我这儿呆着，住多久都行。」

    那两人直摇头，大家都有自己的事，想留都没法留，只能抓紧时间好好玩玩了。

    等他们看完主院，余小鱼也买回了早点，一家人都坐在饭厅里，把那张长条大饭桌围了个满满当当。

    余小鱼也没买什么口味太过独特的东西，不然大家吃不惯。今天就吃些包子、油饼，一些特色小吃等出去玩的时候再慢慢品尝不迟。

    孩子们今天可乖了，没谁吵着要大人喂，一个个拿着小勺，努力把自己喂饱，才能早点跑出去玩。

    林爸爸辛苦煮的茶叶蛋好歹还是被消灭光了，噎得他又喝了一碗白粥。

    等大家都吃完，七手八脚收拾好饭桌，林爱华一挥手：「走着，先在我家逛一逛。小鱼，你去找辆车回来，中午我们去吃烤鸭，下午逛公园。」

    这一上午，大家把带来的年货收拾好，又把王府整个逛完，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光是林爱华的畜栏和余小鱼的试验田就耗了他们个把小时，怎么都看不够。对温室里的果树、花卉，大家是觉得新奇，对林爱华搞出来的各种牲畜，那可就太喜欢了。

    林大嫂抱着一只长毛兔怎么都不肯撒手，跟小妞妞抢着给兔子捋毛。

    「爱华，这兔子你从哪儿搞来的？太漂亮了！隔壁公社也有人养长毛兔，我还跟你大哥一起去看过，不过跟你的一比，可就差远了！」

    「还有这只小猪，怎么这么可爱，看得我都不舍得杀来吃了！」周雨桐也盯着一只小香猪两眼放光。

    林爱华笑嘻嘻地显摆道：「都是我自己繁育的，喜欢就送你一对，繁殖得可快了。」

    林大嫂立马指着一只最漂亮的小兔子，叫道：「我要那只！」

    「那是我的白白，不能给！」笑笑赶紧跑过去把白白抱进自己怀里，迈着小短腿登登地跑开了。

    「哈哈，那是我家笑笑的宠物，真的不能给你。等走的时候我帮你重挑一对。」林爱华看着女儿笑得打跌，又问周雨桐：「要小香猪吗？也送你一对。」精华书阁

    周雨桐连连摆手：「不要不要，我可不会养。」

    林爸爸在一旁摇头：「这么小的猪，养来干什么？我看电视上说有一种大白猪，不挑食还好养，轻轻松松能长到二百多斤，要养就得养那种。」

    「那种也有，不过在我老师的实验室。等对外出售了，我帮你抓几只猪仔回去。」

    林爱国自从养了鸡，就对妹妹多了一种迷之信任，盯着那些家禽家畜，心里已经开始谋划着要弄点什么带回去了。

    一上午的时光很快过去，午饭前，余小鱼真的开回来一辆大车，停在后门外的马路边，把大家都带上，一起出去吃饭。

    这次余小红也跟着去了。

    来京城这么久，她一直都是忙着挣钱，还没好好玩过呢。

    从前林爱华带回去真空包装的烤鸭已经吃得大家赞不绝口，这次再吃现烤的，更是香得恨不能连舌头一起吞下去。

    小孩子爱抢食，这么多人一起吃，他们都比从前吃得更多了。

    原本说好了去逛公园，但看到旁边的人都用一种看土包子的眼神打量自己的家人，林爱华的心里有些不舒服，干脆先带着他们去逛百货商场，买衣服。

    除了林爸林妈有些舍不得花钱，几个年轻人可真是逛得爽了。各种新款的毛衣、大衣、夹克、皮衣，几人买起来毫不手软。没一会儿，就连林爸林妈也被强制着换了一身新衣服。几个小孩子更是打扮得粉妆玉琢，就像从挂历上走出来的一样。

    这下子钱可就花得多了，心疼得林妈妈直咂嘴。林爸爸看着自己身上笔挺的中山装，乐呵呵地说道：「得了，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都是孩子们的一片孝心，又没花你的钱，你就安心穿着吧。」

    「孩子们的钱就不是钱了？他们挣钱也不容易！」林妈妈摸着身上的呢大衣，痛并快乐着。

    「妈你放心花，我们都有钱！」几个子女齐声笑着，又跑向下一个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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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 时髦女郎

    林家几个子女是真的有钱，不是打肿了脸充胖子。他们各有各的路子，都有一份不菲的额外收入。至于余小红，她口袋里还另揣着哥哥上次给的钱呢，几件衣服还是买得起的。..

    就这么你给我买，我给你买，逛完商场，大家都换了一身时髦的装扮。依着林爱华的意思，还得带老妈跟嫂子去烫个头，这下造型才算完美。

    余小鱼拦住了兴致勃勃的媳妇：「先去公园吧，吃了晚饭再去理发店。」

    林妈妈看着满大街的卷发，也有些眼热。「行，吃了晚饭我们几个女人出来烫头，男人就在家看电视带孩子。」

    「哈哈，我听妈的。今晚我也不带孩子了，爱国你带！」

    剩下的几小时根本不够逛，几人随意找个小公园去玩了会儿，又在外面吃完晚饭，天也就黑了。

    京城真不愧是京城，连路灯都比县城里的亮。大家走在街道上，一点都不觉得冷，尽情地欣赏夜晚的灯光。

    等他们找到一家理发店坐进去，几个孩子全不干了。小孩子，最怕的就是理发，要么是怕剪到耳朵，要么就是嫌弃推剪夹得头皮疼。

    锁儿带头，赖在理发店门口不肯进，撺掇着弟弟妹妹：「我们回去看电视吧，姑姑家的电视带颜色，比黑白的好看多了。」

    几个小的连连点头，都吵着要回去。

    烫头一次要几个小时，林爱华也舍不得自己的大宝贝跟着白白浪费时间，对余小鱼挥手，道：「你们先回去吧。给孩子们买些点心带回去吃，叫他们看完电视早点睡，别等我们了。」

    欢欢得了妈妈的允许，立马迈开步子在前头带路：「我认识，我走最前面！」

    七个小家伙如同一群小鸭子，排着队往家走，几个男人在一旁护着，一路笑呵呵地回去了。

    四个女人只有周雨桐嫌烫发老气，挑来挑去，给自己选了个利落的短发造型，其他三个就连林妈妈都对照着墙上贴的发型图挑了个喜欢的样子，请理发师照着做。

    等周雨桐剪好头发，那三个人都顶着一头的大卷，被一根根电线固定住头发，吊在一个奇怪的架子上，不时有人过来查看温度。

    她捂着嘴忍不住的笑：「哈哈，你们好奇怪呀！可惜没带相机，不然帮你们拍几张。」

    林爱华看看镜子，自己也不由得笑了。

    理发店的生意可真好，一排的架子底下都坐满了人，幸亏她们来得早，这会儿还有人在一边排队等着呢。

    等了个把小时，有人过来帮她们拆了头发，带过去又是洗又是吹，再拿起剪刀细心修剪。在周雨桐不耐烦地打了第n次呵欠之后，三人的发型终于做好了。

    林大嫂跑到镜子前，迫不及待地左照又照，臭美道：「真好看！等我回去，就是我们大队最时髦的女人了。」

    林妈妈也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满意的神色：「好，烫得真好，不愧是京城的师傅，手艺就是好。」

    理发师傅最爱听的就是这句话，笑着应和道：「大姐你真有眼光，这个发型是今年最流行的，你看看，烫完了多精神！你放心，我烫的头发不怕洗，越洗越卷。」

    林爱华看着老妈一头的羊毛卷和大嫂的爆炸头，悄悄呲牙。幸好她只是选了半头的大波浪，披散着或是扎辫子都好看。要是烫成大嫂跟老妈这样，回去后她就得花点灵力重新弄直了。

    周雨桐看看三人时髦的发型，心里真是后悔极了。好时髦啊，她也想烫怎么办！要不，明天叫爱兵陪自己再来一趟吧。

    林爱华只一眼就看穿了周雨桐的心思，把她拉到镜子前，说道：「你这个发型跟脸型真的好配，显得你脖子细长，脸都小了一圈！」

    理发师在一边凑趣：「这是今年最流行的童花头，显脸小又可爱，年轻女孩最喜欢了。」

    被两人一吹捧，再看看镜子里明显可爱了许多的自己，周雨桐终于打消了烫发的念头。

    等他们回到家，几个孩子都已经熬不住地睡了，男人们倒是聚在客厅里打牌。

    见到换了发型的媳妇，几个男人都明显地呆了一下。还是林爸爸反应快，赶忙放下牌说道：「这是哪儿来的法国女郎，怎么跑到我们家来了？」

    在他们眼里，法国女郎可是全世界顶顶时髦的美女了。林妈妈听到这句话，果然笑开了花，斜睨他一眼，说道：「好话都叫你一个人说了。我个老太婆，就是陪她们几个烫着玩玩。」

    她两个儿子都忙着恭维：「烫得好，这个头烫得真漂亮，一下子年轻了十岁都不止。」

    漂亮媳妇回来了，几个男人哪儿还有心思打牌，立马就散了牌局，各自回屋睡觉。

    接下来的几天，余小鱼都安排好了，先是逛了故宫，爬了长城，又去天坛、颐和园几个著名的景点玩了一趟，孩子们喜欢的动物园也没落下。逛完景点，大家去戏园子听现场版的京剧，去剧院看木偶戏，又去茶楼泡了一下午。短短一周，把能玩的都玩了一遍。

    这一周时间过得可太快了，大家还没玩够，就到了分别的时候。

    最先离开的是林爱兵夫妻俩，他俩一个要上班，一个要上学，都耽误不得。

    余小鱼做主，给他俩买了返程的卧铺票，还另送了一大箱子的京城特产。

    送走了那两个，其他人也该回去了。

    原本他们是想自己坐火车，但林大嫂捉了一对长毛兔，锁儿看上了一只会说话的八哥，林妈妈也想带两只长不大的小猪仔回去养，因为女儿说这种猪肉比大猪更嫩，更有营养。

    自己买的东西，加上林爱华夫妻俩送的返程礼物，还有余小红拜托他们帮忙捎回家的一个大箱子，再加上一堆的小动物，火车是肯定坐不成了。大家最后一商量，由余小鱼请了个司机，还开着来时坐的卧铺大车，直接把他们送回家。

    大家玩得心满意足，回去时又能舒舒服服躺着睡觉，这趟京城之行实在完美。

    只不过，走时林爱华反复叮嘱，回去后千万别跟别人说女儿女婿在京城住的王府，免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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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 两个天才

    其实她不说林家人也知道，做人不能太高调。

    之前他们还什么都没说呢，就有余家两个堂妹死赖着要跟过来，要是知道了真实情况，恐怕会有更多人眼红。

    别人不说，起码林进步就不能消停。还有林爱珍，虽说她现在自己过得也挺滋润，但跟京城肯定不能比，谁知她会不会又起什么鬼心思。

    倒不是他们不肯拉拔亲戚，委实是有些人得寸进尺，根本沾不得。

    林爱华等了一天，直到家里打来电话报了平安才真正放下心来。

    余小鱼揽住她的肩，笑道：「你在瞎操心什么，我找的可是十几年驾龄的老司机，肯定把你爸妈平安送到家。」

    林爱华对他翻个白眼，道：「你懂什么，这叫亲情，你没有！」

    「谁说我没亲情？我有你，还有笑笑和欢欢！」余小鱼在她的唇上惩罚地轻咬一口，呼出暖暖的气息。「媳妇，笑笑和欢欢太孤单了，我们再生两个吧。」

    林爱华可不会被他诱惑了，毫不留情地一把推开，「才不要。我的笑笑和欢欢是最好的，有他们两个就够了。要生你自己生，我就只要这两个。」

    余小鱼只好叹口气：「我自己怎么生？算了，不要就不要吧。媳妇，要不要给笑笑和欢欢测一下灵根？他们也不小了，要是能修炼，现在就该开始学了。」

    这个问题，在两个宝宝还没出生时他们就讨论过了。到底是要不要让孩子修炼，林爱华早就想好了，余小鱼一提，就被她断然拒绝。

    「不测。不管他们能不能修炼，笑笑和欢欢都是上天赐予我最好的礼物。小鱼，在凡间这几年，我真的收获很多。从前我每每修为精进时，都觉得缺了点什么，现在想来，却是对天道的感悟还差了些火候。」

    「在凡间这几年，我只当自己是个普通人，是林家的女儿，是你的妻子，现在又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我笑过、哭过、愤怒过、无奈过，也感动过。我觉得这种生活很圆满。」

    「笑笑和欢欢很幸运，一出生就可以好好体会精彩的人生，而不是每天枯燥地打坐、修炼。等他们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再让他们自己选择吧。也许，他们更喜欢当一个凡人呢。」

    林爱华难道一下子说这么多话，余小鱼认真听她说完，伸出手轻柔地把她抱进怀里，拍着她的背轻声说道：「你想怎么样都依你。就算你最后也没感悟成功，我也能破开结界把你和孩子都带回去。相信我，这次我再不会让你受伤了。」

    林爱华趴在他的肩头，暖暖地笑了。

    「傻，我是谁呀，玄天门冰璇老祖，修炼天才，我会感悟失败？放心吧，我感觉大道只在咫尺之遥，咱们很快就能回去了。」

    「是吗？我媳妇这么厉害？好，待为夫助你一臂之力。」说完，余小鱼的手一挥，两人就进入了青冥境中的卧房。

    双修，是他最爱的修炼方式。

    林爱华滋润够了，性子也平和了不少，在余小鱼的劝说之下，终于同意看看两个孩子的灵根情况。

    余小鱼一点不肯耽搁地把手放在笑笑头顶，将一丝灵气缓缓渡入她的体内，林爱华也依法测试欢欢。

    咦，两人同时睁眼，相视而笑。

    「欢欢继承了我的雷灵根！」

    「笑笑的灵根变异了，冰灵根！」

    「哈哈，真不愧是我，生下了两个天才！」

    余小鱼又忍不住提议：「这么好的苗子，还是不要耽搁，早点让他们引气入体吧。他们整天玩闹，一点正事都不做，实在是太浪费了。」

    林爱华坚持摇头：「不行。他们现在心智还未成熟，我不想他们成为跟我从前一样的修炼机器。小孩子嘛，肯定是以玩为主，怕什么浪费时间？今年夏天就把他们送去幼儿园，多跟小朋友接触，好好享受童年。」

    「还有你，既然来了，也别整天无所事事。多出去走走，看看人间百态，要是心境圆满了，你的修为还能更进一层。」

    余小鱼根本拗不过媳妇，只好虚心受教。

    这一次开学，他们就是大四了。学校的课程不多，多是以实践为主。

    林爱华是不愁的，她在汪主任的研究组混了几年，已经成了元老级人物。家猪项目圆满完成，老汪又接了个绵羊培育项目，也把她拉了进去。

    林爱华把自己繁育的一对长毛兔交给老汪，老汪看了她的培育报告，高兴得连连拍手叫好，又给她提了一大堆建议，让她回去查资料写论文，就把这个项目当成毕业设计交上去。

    写论文什么的，根本难不倒林爱华，这些年她几乎把图书馆的资料都读了一遍，想要什么信手拈来毫不费力。

    她只是有些看不懂余小鱼，自从上次跟安教授闹翻后，他什么项目都没参加，只是自己在家瞎捣鼓。

    捣鼓一年了，也没见他搞出点什么来，只是自家餐桌上多了许多从没见过的水果。

    这人，该不会是连毕业证书也不屑一顾，只为跟系主任斗气吧？

    林爱华觉得该跟他好好谈谈了。既然来了，可不得把事情做好？

    「小鱼，你的毕业设计准备了吗？实习的事怎么安排的？」

    余小鱼忍着笑说道：「怎么，你是在担心我？」

    「我担心你干什么，我是在督促你。你要是不上进，我还要鞭策你呢。」

    「行，既然媳妇督促，那我现在就开始干。」

    余小鱼说话算话，很快就在学校里领了一块试验田，又叫上几个平时关系好的同学，组成个项目小组，他的新项目还是新品蓝莓的培育。

    按他的推算，安娜从他这儿抢去的龙莓，今年就该暴雷了，到时候他正好看戏，顺便把属于自己的功劳再拿回来。

    仙君的桃子，你们这些凡人也妄想染指？要不是顾念安教授的一点香火之情，去年他就能让安娜身败名裂。

    既然安教授自甘堕落，彻底失去了文人风骨，他也就不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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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三章 妹妹是个工作狂

    安娜跟李学勤这半年来可谓是顺风顺水。

    得了农博会金奖，有了好工作，工资和奖金都比同一届的毕业生要高。他俩一毕业就领了结婚证，春节前，安娜还查出有了两个月的身孕，真真是喜上加喜。

    没人的时候，安娜也曾坐在办公桌后静静地发呆，心里又不可避免地想起余小鱼。

    这个蠢货，非得守着他乡下来的媳妇不肯多看自己一眼。要是他肯离开林爱华投入自己的怀抱，现在这一切的幸福生活不就都是他的了吗？

    要是自己肚子里怀的是余小鱼的孩子，自己不就能住进华贵的睿王府，再也不用跟着李学勤挤在逼仄的员工宿舍了吗？

    都怪余小鱼这个徒有其表的家伙，是他辜负了自己，抢了他的项目也是他活该。

    安娜一点都不内疚，心安理得地窃取了原本属于余小鱼的劳动成果，指挥着工人截取枝条繁育果苗，趁着春天广泛种植，把这种新型水果推广下去。

    只要去年种下的第一批果树丰收，她今年的奖金肯定会翻倍，职位也能更进一步。

    余小鱼根本不关心安娜现在过得怎么样，不管她爬得多高，到了夏天也会一路跟头跌到谷底。

    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

    他现在关心的是余小红这个妹妹，这丫头也太拼了。

    余小红有了哥哥的金钱支持，跟着人把附近的大街小巷都逛了一遍，最终选了个临街的四合院买了下来。

    为了开店铺，这丫头叫来施工队，把外面的院墙拆了，自己改从后门进出。临街的一面重新盖青砖大瓦房，全都门朝外开，两间自己做门面，剩下的房间她打算全租出去，收回点成本。

    哥哥说了，就算买了房，她照样可以住在家里，那座小楼永远为她留着。

    白天她要上班，下了班，她必定要跑过去看看进度，再跟工头交流一下自己的想法。

    晚上，她加班加点地搞设计，做手工。周末，她全天泡在工地上，连卖货的事都交给了邓明明跟秋叶子两个小保姆。

    林爱华估计等笑笑和欢欢上了幼儿园不再需要保姆时，这两个丫头全都要被余小红给拐跑了。

    她这拼命的样子，看得余小鱼直牙疼。

    「真看不出，小红这丫头还是个工作狂。你看她一天天的，就没个休息的时候。这样下去，她哪一年才能把自己嫁出去呀！」

    林爱华听得忍不住一阵笑。「别跟你妈似的，一天天的催着小红嫁人。你妈是为了彩礼，你是为了什么？」

    余小鱼自己也一呆。是啊，他又不要妹妹的彩礼，急着催她嫁人干嘛？

    「可她老也不成个家，一个人在京城飘着也不是个事啊。」

    林爱华微微哼了一声：「成家就是个事？你没听小红说吗，成了家就要伺候公婆，扫地做饭洗衣服带孩子，以后全是她的事，耽误她挣钱了。」

    余小鱼接不上话了。

    就算他有心跟媳妇杠也找不到词，女人结了婚确实逃不开这些事。

    有些男人还好，愿意跟媳妇分担些家务，有些人回到家就跟大爷似的，歪在沙发上看电视，油瓶倒了都不扶。

    问他就说是工作太累，在家要好好歇歇，就没想过媳妇也上了一天班，跟他一样累。

    小红之前在乡下过得太辛苦，好不容易情窦初开的时候，又遇到个骗钱骗感情的渣男，再加上身边那么多例子摆在那儿，也难怪她不肯一脚踏进婚姻的坟墓。

    「算了，随她吧。看小红的面相也不是个孤独的命，再等等，缘分肯定会到的。」

    春暖花开的时候，小红的店终于开张了，林爱华和余小鱼都带着同学朋友去捧场，原先摆摊时的一些老客户也特意赶过来。

    经过了几个月的积攒，她又开发了许多新的品种。各式各样的头花、围巾、胸针、小摆设放在玻璃柜台里，打着灯光，比放在地摊布上时看起来高档多了。

    余小红一点都不贪心，原先的款式全都没涨价，只是新品稍稍提高了一点价格，老客户个个都夸她卖得有良心，原先只是进来看看的路人看着这里热闹，也忍不住掏腰包买了几个。

    林爱华给笑笑和欢欢各挑了一个可爱的动物造型帽子，看她忙不过来，也留下来帮着卖货。

    「小红，你这儿生意这么好，平时上班的时候可怎么办？总不能晚上才开门吧？」

    余小红一边手脚麻利地拿货收钱，一边解释：「嫂子，我都想好了，以后店里雇个人，我周末过来帮忙。邓明明的妹妹刚好毕业了还没找到工作，先来我这儿干着，我按厂里的正式职工待遇给她开工资。」

    林爱华随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一个身材高挑，扎着双马尾的姑娘正在一边帮着给顾客介绍，看着很是爽利。

    「你心里有数就好，有什么困难就跟我说，我跟你哥都会帮你的。」

    余小红笑道：「谢谢嫂子，我肯定不跟你们客气。」

    两人说话间，邓明明和秋叶子也过来了，一个帮着看孩子，一个跑过去帮忙。

    这么多漂亮姑娘聚在店里，叽叽喳喳笑个不停，路过的人都忍不住要进来看看。才到半下午，余小红准备的货就卖出去了一小半。

    帮忙的人多，林爱华也就不留了，叮嘱余小红早点回家吃饭，她带着孩子回家。

    余小鱼正在地里侍弄他的宝贝果树，见她回来，擦干净手走过来。

    「小红店里怎么样，人多吗？」

    林爱华放开笑笑欢欢，让他们自己去玩，她在一边坐着陪余小鱼说话。..

    「生意挺好的，就怕货不够卖。」

    余小鱼挑眉：「这么好的吗？也不知道小红打算怎么应付。」

    「我看这丫头挺有想法的，她肯定已经有办法了。等她回来你自己问她吧。」

    余小鱼做好了晚饭，小红还没回来。他看看表，已经晚上六点了，只好骑上自行车亲自去叫。

    店里灯火通明，这么晚了，依然有顾客在里面流连。

    余小红见到哥哥，从柜台后面走出来，说道：「我先走了，你们八点钟关门，把货盘点好再走。」

    虽然辛苦了一天，余小红却神采奕奕，没有半点疲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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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 收割时刻到了

    晚上，几人一边吃饭一边闲聊，余小鱼给妹妹夹了一筷子炒肉片，关心道：「多吃点，今天累坏了吧？」

    「不累！今天赚了那么多钱，我越忙越精神呢！」

    她迅速地吃完饭，说道：「哥，我要去干活了，店里货不够，我要抓紧点。照这个速度下去，我估计不出一年我就能把买房子的钱还给你们。」

    林爱华叫住她：「你一个人忙得过来吗？我看你店里出货的速度挺快的，可别卖断了货。」

    「不会的，我已经找好了人，她们按我出的图样做前道工序，我只要拿过来修饰组装就好。今天开业生意好，以后应该会少很多。我算过了，刚好能供应上。」

    「哥，嫂子，我今天就不洗碗了，要赶出明天的货。」

    余小红登登地跑了，留下余小鱼夫妇相视而笑。

    林爱华感叹：「小红想得还挺周到的，没想到她倒是个做生意的料。」

    余小鱼点头：「是啊，难为她适应得这么快。照这么下去，我估计她不用多久就会从厂里出来，专心开她的店。」

    「我也这么觉得。今天她跟我说了，过些天还想去南方看看，从那边进点货来卖呢。」

    余小鱼欣慰道：「这样也好，她能挣到钱，就算我离开余家也不愁他们过得不好了。」

    「你愁余家那些人干嘛？你该为小红发愁。要是让你爸妈知道她这么能挣钱，你猜他们会怎么做？」

    余小鱼微微摇头：「他们？恐怕会让小红把雇的人辞了，自己帮着卖货。嗯，他们肯定不肯小红辞掉厂里的工作。在他们眼里，自己干个体，挣再多钱也没一个铁饭碗来得牢靠。」

    林爱华就呵呵了。

    「管不了这么多。小红毕竟是他们亲生的，她要是自己愿意被爸妈管着，咱们拦也拦不住。她要是不乐意，咱们好歹帮她一把，毕竟这几年相处下来，我也挺喜欢她的。」

    余小鱼听完就笑了。「媳妇，我觉得你现在更有人情味了。」

    林爱华白了他一眼，问道：「怎么，不喜欢？」

    「喜欢，太喜欢了。不管你什么样子，在我眼里都是最好的。」

    笑笑和欢欢看看渐渐腻歪到一起的爸妈，两人也相互亲亲小脸。

    「笑笑，我喜欢你。」

    「欢欢，我也喜欢你。」

    「么么！」

    林爱华笑得眼泪都快飚出来了，赶紧打开电视给两个小家伙看。

    「小孩子不能亲亲，只能手拉手。要亲等你们长大了再亲！」

    笑笑看看妈妈，又看看爸爸，问道：「不能亲欢欢，那我能亲白白吗？」

    欢欢也问：「能亲呱呱吗？我也喜欢呱呱。」

    「额，随便你们吧。看电视，有你们喜欢的动画片。」

    面对两个好奇宝宝，林爱华跟余小鱼只能尽量约束自己，别在孩子面前做出什么少儿不宜的举动来。

    日子一天天过去，暑假前，余小红真的从厂里辞了职，专心开展自己的事业。

    她走街道办的门路注册了一家小工厂，就开在她新买的院子里，专门吸纳待业失业女青年做些手工活儿，生意越做越大，已经打算搞批发了。

    忙起来，她有时连回家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林爱华已经好几天没见到她了。

    「小红最近忙什么呢？怎么几天没见到人？」她问余小鱼。

    「哦，她接了个单子，又要买材料，又要给工人分活儿，还要管账，说是忙不过来，前天就卷着铺盖搬到厂里去住了。你那天跟汪主任去送毕业的学姐，我忘了跟你说。」

    原来小红已经搬走了，她竟过了好几天才知道。林爱华有些汗颜，又问余小鱼：「你在忙什么呢，怎么连这事都忘了跟我说？」

    余小鱼神秘一笑，道：「收割的时候到了，你说我在忙什么。」

    「收割？收割什么？」

    余小鱼冷笑：「明天带你去看戏。」

    第二天，把两个孩子交给保姆带着，他们两个走出大门后就隐藏身形，凌空步入一片果园。

    这是研究所的下辖农场，其中种了数百棵安教授提供的蓝莓。因为是金奖品种，农场领导极其重视，派了专人每天记录数据。

    林爱华两口子站在半空，就见田边地头上有两拨人正站在那里气急败坏地相互对峙。

    一个头戴草帽，脖子上挂条白毛巾的男人扯着另一个男人的胳膊，激动地大声吼叫。「冯科长，你自己过来看看，这就是最最普通的蓝莓，上面一点斑纹都没有！我们可是全程按照所里下发的流程养护的，光买特制肥料就花了好几千，可是你看看，品种完全不对！」

    冯科长有些轻微的谢顶，半秃的脑门在六月的阳光下反射出刺眼的油光。

    他狼狈了抹了一把脸，低声下气地连连哈腰：「老李，你别急，我这就叫负责人过来看看怎么回事。」

    「你快叫，别给老子踢皮球！果苗是你们送过来的，肥料也是跟你们买的，我这儿每天都有记录。现在出了问题，肯定不是我们农场的责任，这损失一定要所里承担！」李场长终于松开了手，却依旧虎视眈眈地叉着腰挡住冯科长的路。

    冯科长又擦了一把汗，指着身后的随从：「快，把安娜和李学勤叫过来！就说龙莓出问题了，叫他们放下手里的工作立刻过来！」

    林爱华的眼睛微微一眯，冷笑道：「这两个无耻之徒，这下我看他们怎么解释。不行，观众太少了，多叫点人过来，给我狠狠打他们的脸。」

    余小鱼轻抚她的背，笑道：「媳妇，看戏就好，自己别生气。我这就让他们叫人。」

    他的手指轻弹，给李场长和冯科长各下了一道精神指令，那两个人立马顾不上再跟对方扯皮，指挥着手下去各处叫人。

    半小时后，这片蓝莓果园旁就围满了人。

    有震惊且恐惧的安教授，有迷惑且愤慨的研究所所长，有不知所措的安娜、李学勤，还有许多愤怒加心痛的农场工人。

    大家面面相觑，还没来得及开始交涉，从外面又跑进来一伙人，肩上扛着摄像机，手里举着话筒。镁光灯闪个不停，报社和电视台的记者也被他们请过来了。

    安教授颤抖着手摘下一颗蓝莓，戴上老花镜仔细地看了又看。

    一点龙莓的特性都没有，完了，这下全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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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七十四章 收割时刻到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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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五章 背锅侠

    当着记者的面，所长可一点都不敢徇私。

    他把安娜和李学勤叫过来，尽量用平和的语气问道：「你们两个赶快去看看，这批龙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安娜也看出问题很严重，暗暗推了李学勤一把，他只好迈步走进果园里。

    这些果苗都是在安教授的试验田里培育的，当初他也全程参与过，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他当时只是配合余小鱼记录数据，核心内容一点没参与过，都是后来看安教授给的报告才知道。现在出了问题，叫他怎么解释？

    他看看呆若木鸡的安教授，再看看不断往后缩的安娜，只好装模作样地摘下一颗蓝莓放进嘴里，说道：「只是果皮外表发生了变化，口感还是和原先一样的嘛。」

    安教授的心思电转，立刻觉得这个说法可行，也跟着摘下一颗尝尝，说道：「嗯，口感确实一模一样，这就是那批龙莓。」

    李场长立马不干了，站出来怒指着安教授：「是不是龙莓，凭的可不是你们的空口白话！我这里有证据，这就是最普通的蓝莓，只不过因为我们的工人养护得好，个头稍微大了少许。」

    有领导和记者在场，李场长也不去做无谓的争吵，指挥着手下拿来一大叠化验报告。

    「大家可以看看，这两份是普通蓝莓和这所谓龙莓的成分检测报告，所有数据几乎一模一样。这是当初你们发表在杂志上的文章，其中有龙莓的成分分析表。大家看看，都看看，我们用事实说话！」

    林爱华啧啧赞道：「这个场长不错，说话做事都很有条理。」

    余小鱼也赞许地点头：「看看老安这下怎么解释。」

    记者们立马接过报告拍照、摄像，一个穿着职业裙装的女记者拿着话筒怼到研究所所长的面前。

    「您好，我是京城电视台农业科学节目的记者，请问您对此次龙莓事件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所长能怎么解释，他也是个受害者。

    他立刻板起脸转向安教授：「安老，这是你的学生，你的实验室推出的新品种，我们也是听了你的保证才出了大价钱引入，想要推向国际市场赚外汇的。现在果树的品种不对路，你必须给大家一个解释。」

    安教授在一瞬间想了许多许多。

    第一株龙莓是余小鱼提供的，后来的培育过程他也全程参与了。只不过自己架不住女儿的歪缠，没经过他的同意就把成果报了上去。

    记得余小鱼来找他时就说过，才培育了一年的龙莓特性不太稳定，可能会出问题。是自己太过自信，也太过心急，才没有采纳他的建议。

    现在出了问题，连记者都来了，事情肯定瞒不下去了，必须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

    可是，让谁出头好呢？

    他看看安娜，安娜正惊恐地护着肚子缩在人群后面，眼巴巴地看着他，等着他来拿主意。

    再看看李学勤，六月天里，他急出了满头大汗，拿着报告的手直发抖。

    唉，两个孩子还年轻，前途一片光明，反正自己年纪大了，认下这件事，大不了提前退休，在家颐养天年吧。

    想清楚了得失，安教授淡定地接过报告查看数据，对着镜头深深地一鞠躬：「对不起，是我的研究室出了问题。这批果苗应该是出现退化，失去了原先的特性。」

    既然安教授出面认了，所长顿时松了一口气，对女记者挤出一脸和蔼的笑：「多谢记者朋友们的关心，这件事是我们内部沟通出现了问题，我们稍候开个会认真研讨一下解决方案，等得出结论再向各位公开。」

    记者可没那么好糊弄，立马有人站出来问道：「听说这批龙莓曾经获得过农业博览会金奖，作为龙莓的研发者，我想问问安娜和李学勤同志，你们当初是怎么培育的，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严重的问题？」

    「对，请两位给我们一个解释。」..

    「这是坑农，要严查！」

    话筒递到李学勤面前，他完全懵了，不知所措地看看安教授，又看看安娜，支支吾吾地说道：「我，我不知道，我就是帮着教授打个下手。」

    话筒又被伸到安娜面前，摄像机直直地对着她的脸，她的脑子也懵了。

    她求救地看向安教授：「爸……」

    安教授已经决定要舍弃自己保住女儿女婿了，这时候自然不能退缩。

    他举起右手叫道：「这是我主导培育的项目，我来给大家解释。」

    看着安教授狼狈的样子，余小鱼忍不住哼了一声，冷着脸听他怎么说。

    话筒递到安教授面前，他又一次对着镜头鞠躬道歉：「龙莓项目是我主张申报的，安娜和李学勤曾经劝阻过我。是我贪功冒进，没有等到植株特性完全稳定下来再进行大规模培育。他们两个那时候还是我的学生，一切后果都应该由我来承担。」

    所长没说话，这事怪不着他。毕竟是金奖项目，现在又有人主动背锅，他的责任无限接近于零。

    李场长可没这么好打发，他叉着腰问道：「你承担损失是吧？那我们农场这一年的土地占用费、人工工资、肥料钱，还有当初的种苗购入费，今年预计收入的损失你都赔了吧。」

    安教授的声音颤抖，问：「多，多少钱？」

    李场长现在也不知道具体数额，只是粗略估算了一下：「光是种苗和肥料就花了七八千，还有今年的订单也完不成了，损失绝对超过一万元。」

    一万？！安教授呆了，安娜和李学勤也呆了。

    他们就算全家老小把嘴都扎上，不吃不喝，一个月都不到两百元，拿什么去赔？

    安教授担了这个责任，就属于工作重大失误，不但当不成系主任，有可能连工作都保不住。他们就算责任轻一点，以后在单位也绝对没有前途了。

    不，这个责任他们不能担，也担不起。

    安娜突然尖声大叫：「余小鱼，是余小鱼！这龙莓从头到尾都是他弄出来的，有责任也该他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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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七十五章 背锅侠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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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六章 龙莓成熟了

    呵，贱人！这时候倒想起我来了？

    余小鱼捏着指节，发出咔吧一声，昭示着他的怒气值已经隐隐上升。

    林爱华不说话，只在一旁看好戏。

    她知道，小鱼这人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既然他说要收割，那就一定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就算不动用仙法，这几个不要脸的也讨不到好处去。.

    安教授听到安娜的话，真恨不能伸手捂住她的嘴。

    培育的水果出现品种退化问题，只能说明他学艺不精，或是有点贪功冒进，接受学校的处理就是了。但要是扯出余小鱼来，那可就是学术造假，是剽窃，是人品问题。不但是他，就连安娜、李学勤都会受到牵连。

    这个傻孩子，怎么就想不明白呢？怎么能在记者面前这么说？

    可惜，安娜的话已经说出口，他想拦都拦不住了。

    马上有记者围住安娜，问：「余小鱼是谁？请你详细说说。」

    阿娜害怕赔钱的心理盖过了一切恐惧，竹筒倒豆子般说道：「余小鱼是我爸的学生，第一株龙莓就是从他家拿过来的，之后的所有培育过程他也全程参与了。我跟李学勤只是帮忙监测数据，跟这件事无关的！」

    犀利的记者立马发现了问题的关键：「你的意思是，余小鱼才是龙莓的发现者、培育者，你们只是做了辅助工作？」

    「对，事实就是这样！出了问题应该找他，跟我们无关！」安娜连连点头。

    安教授捂住脸，恨不能原地消失才好。他知道，这件事瞒不住了，就算余小鱼肯帮他隐瞒，也会被记者挖出真相。

    真后悔啊，后悔当初听了女儿的话，抢了属于余小鱼的研究成果。后悔为了女儿女婿的前途匆忙间推广了龙莓，给国家造成了这么大的损失。

    事情已经发生，再怎么后悔也没用了。

    记者的问题还在一个接一个的抛出，真相很快被挖掘出来，全场一片哗然。

    农场有人问：「余小鱼人在哪里？我们去找他看看，还有没有办法挽回损失！」

    记者也正好想采访余小鱼，大家又一窝蜂地离开农场赶往农学院。

    林爱华啧了两声，问道：「你要不要去应付一下？」

    余小鱼看看瘫坐在地上的安教授，再看看站在一边手足无措的安娜，轻轻哼了一声：「走吧，你陪我去。」

    两人抢在记者前面赶到余小鱼的试验田，在一大片龙莓果林前停了下来。

    外围是一片新扦插的小苗，长了大半年，还没有一米高，今年是结不成果的。再往里是去年余小鱼种在家里的一部分果树，被移栽到这里，今年第一次挂果，稀稀拉拉不太成器。

    中心部位用篱笆围出一块地来，里面种龙莓树，长得比人还高，枝条都被一串串果实压得低垂下来。那果子呈蓝紫色，沾着金色的果粉，在阳光下如同珠宝一般金光耀眼。

    看到余小鱼过来，他带的几个组员马上热情地围过来。

    「小鱼，快来看，龙莓果都熟了，好香啊！」

    「今天能摘了吗？咱们种了大半年，还没尝过呢。」

    站在同学中间，余小鱼脸上的笑又回来了。「摘，挑大个的摘，让我媳妇也尝尝。」

    「这是嫂子呀，我说怎么这么漂亮呢！」马上有人跟林爱华打招呼，拿着篮子一哄而散。

    林爱华笑眯眯地看着他们：「这是你带的队员？平时跟你关系不错吧？」

    带他们进组，就跟送他们成绩一样。

    余小鱼笑笑：「同学们都很淳朴，帮了我很多。」

    说话间，果子已经摘好了。那几个人也不讲究，直接提着篮子放在水龙头下冲了一下，拿到一个遮阳棚下的桌子上，对着他俩招手：「小鱼，嫂子，快来尝尝！」

    被水冲刷过的蓝莓更加莹润可爱，林爱华拈起一颗放进嘴里，轻轻一口咬破果皮，清甜的滋味立刻爆满口腔。

    她细细品味，这果子甜中带着微酸，随着果汁和果肉下肚，一丝丝的灵气在全身游走，令人精神一振。

    「嗯，好吃。」她点点头，几个等不及了的家伙各自抓了几个就往嘴里塞。

    没有老大发话，果子就算长在面前他们也不敢摘，馋了好几天，现在终于能吃了。

    哇，真甜呀，吃完就连十几年的老近视眼都好像清楚了一点？

    一个男生摘下厚厚的眼睛，疑惑地四处看看，说道：「咦，我的近视好了？」

    余小鱼在他头上轻拍一下，「哪有那么神奇！不过这个龙莓确实有明目的功效，多吃点应该可以改善视力。」

    其他几个没近视的吃完龙莓，也觉得浑身舒坦，一边赞叹一边抢着把果子往嘴里塞。

    余小鱼见自己的劳动成果得到了组员的肯定，心里升起满满的成就感。

    「慢点吃，那么多呢，又没人跟你们抢！」

    「那些我们都能吃？」

    「哈哈，小鱼万岁！」

    大家欢呼着，要不是有林爱华在场，他们就要把余小鱼抬起来抛到半空去了。

    他们正闹得起劲，研究所、农场负责人和一帮记者终于在学校领导的带领下找了过来。

    余小鱼因为长相俊美，成绩出众，系里的几个领导都是认识他的。看到他们一大帮人正在庆祝，嘴角也忍不住微微翘起。

    「余小鱼，有人找，快过来一下。」班级辅导员对他招手，等他走近，又在他耳边小声说道：「这些人为了你的龙莓来的。」

    安教授帮女儿抢了学生研究成果的事虽然没在明面上公开，但学校许多老师和学生私下里都议论过。有人夸余小鱼大度，也有人怪他太懦弱。现在旧事重提，大家都憋着一股劲，想要看看这件事到底会怎么解决。

    余小鱼假装不知道，对辅导员微微点头，走到大家面前，问道：「各位领导找我有事？」

    金灿灿的果子就挂在树上，在阳光下亮得耀眼，四周还萦绕着淡淡的果香，大家想忽视都难。

    原本还有许多话想问的人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这就是真正的龙莓？我能尝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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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 用实力说话

    余小鱼大方地一挥手：「可以，这里都是新摘的，大家随便吃。」

    有聪明的男生立马拿了篮子跑去树下又摘了许多，用水冲洗干净送过来，每人都拿了几个，放进嘴里。

    哇，大家的脸上都露出陶醉的表情。

    这是什么神仙水果，也太好吃了吧！

    大家一吃就有些停不下来了。你一颗，我一颗，不停地往嘴里塞。

    还是农场的李场长最先克制住自己，眼巴巴地看着余小鱼：「余同学，请问这是龙莓吗？」

    余小鱼淡淡一笑：「算是吧，不过这是我们自己种的，跟获奖项目无关。」

    这一句话把大家拉回现实，纷纷停下伸向篮子的手。

    女记者擦擦嘴，又拿起话筒：「余同学，我是京城电视台农业节目的记者，能问你几个问题吗？」

    余小鱼点头：「您请说。」

    女记者的问题很犀利，一点过渡都没有。

    「据获奖者安娜说，你才是龙莓真正的培育者。请问，为什么你会放弃这个项目，又为什么自己私下继续培育龙莓？」

    余小鱼的目光冷漠，语气淡淡地说道：「首先，我要申明一下，安娜的获奖项目与我无关。我并没有放弃龙莓的培育，而是他们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未成熟的品种拿去参赛。」

    「你的意思是，安娜窃取了你的研究成果，在项目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就抢先申报参赛了？」

    所有人都在等着余小鱼的回答，现场气氛凝滞。

    余小鱼毫不客气地点头：「是的。我当时也是研究小组成员，主导新品蓝莓的开发。至于龙莓这个名字，我不知道是谁给起的，也不知道他们会把尚未定性的果树拿去参赛。」

    「我是看到新闻后才得知龙莓获得了金奖，之后也去找过我的老师安教授。我跟他说过产品存在缺陷，建议他先别急着推广，不过他没有采纳我的意见。我也因此退出研究小组，自己带着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继续研究。」

    研究所的所长着急地问道：「你们研究得怎么样？」

    余小鱼微微一笑：「很完美，现在大家看到的才是真正的龙莓。它富含各种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长期服用，有强身健体护肝明目的功效。而且，这种水果口味极好，如果推向市场，一定会大受欢迎。」

    大家感兴趣的话题太多了，纷纷围住余小鱼，七嘴八舌地问着各种问题，就连其他几个组员也受到了记者的关注。

    林爱华看着眼前的喧闹，默默往后退了几步，自己又去摘了一串果子慢慢品尝。

    小鱼为了培育出适应普通生长环境的龙莓可算是煞费苦心，在青冥境里育苗，在家里试种，无数次的催生、嫁接、授粉、杂交，最后才选定了眼前的品种，这些荣誉都是他应得的。

    没有人比林爱华更了解他的付出，因为了解，她更为他骄傲。

    某些宵小之徒为了自己的利益，只是搞点小动作就要抢夺别人的功劳，也该他们受到应得的教训了。

    所长心里盘算了一圈，在征得余小鱼的同意后，立马让人从几棵树上各摘了一串果实，即刻送回研究所化验。有记者跟过去监督，也有人一边等结果一边继续采访余小鱼。.

    「余同学，你今年就毕业了，有没有考虑过工作分配的事？」所长笑眯眯地打探。

    余小鱼了然地看着他，微笑道：「我服从学校安排。」

    所长哈哈大笑：「好，等出了结果，我马上就去找你们学校领导。像你这样的人才，正是我们研究所需要的。」

    他以为余小鱼会欣喜若狂地立刻点头答应，谁知他却讶异的一挑眉：「研究所？是安娜和李学勤任职的那个吗？我觉得自己不适合去那里上班。」

    所长急了，李场长比他更急。今年农场已经种错了品种，想要补救，就必须尽快再种一批真正的龙莓。余小鱼要是分去别的所，跟他可就不是直属关系，他肯定抢不到种苗。

    「你不适合还有谁适合？那两个什么也不懂的傻子吗？」李场长扯下脖子上的白毛巾狠狠擦了一把脸上的汗，对着所长叫道：「所长，你倒是说句话呀！」

    所长这一瞬间又想了许多，却没法跟李场长这个粗人讲。

    他只能笑笑，说道：「老李，稍安勿躁，我们等化验结果出来，出来再说。」

    他不说余小鱼也知道，还不是不想得罪人，不想在所里引起太大的动荡嘛。原本这个工作对他来说可有可无，去不去都没什么影响。但他不要是他的事，安娜和李学勤凭什么窃取原本属于他的位置？

    他一点不着急，对一个男生叫道：「小军，去摘点葡萄来请大家尝尝。」

    「好咧，马上就去。」小军立马拿着大剪刀跑去葡萄藤下。

    记者是最好奇的，马上就有人跟了过去。等看到藏在龙莓树后的葡萄架，还有那一串串晶莹剔透的紫葡萄，所有人都惊讶地张大嘴，发出一声整齐的惊呼。

    这些葡萄小军他们是吃过的，一边鄙夷记者们没见过世面，一边暗暗得意，暗戳戳地等着看他们接下来的表情。

    果然没让小军失望，葡萄一进嘴，所有人又一次惊呆了，情不自禁地发出一片赞叹。

    所长和李场长的反应最大，吃完葡萄，感动得眼泪都快流下来了。

    「余同学，这也是你培育的？」所长紧紧握住余小鱼的双手，恨不能把别人都推到一边去才好。

    余小鱼大方地点头承认：「这是乒乓葡萄，个头大，汁水足，甜度高，还耐高温、耐寒、耐病虫害。产量嘛，现在还没计算出来。」

    李场长挤过来：「卖给我，请一定要把这种葡萄种苗卖给我们农场！」

    余小鱼的双手一摊：「恐怕不行。这是我们刚刚培育出来的，还没经过全面测试，没到推广种植的时候呢。」

    所长急得团团转，碍于那么多记者在场，有些话没法跟余小鱼说。

    龙莓的事先放到一边，单是这种葡萄，也足够余小鱼拿个农博会金奖了。没推广好啊，自己要是把他招进研究所，这成果不就是所里的了！自己这个所长也能跟着沾光。

    不管了，这种人才一定要牢牢抓在手里，等这边散了，他就去找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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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八章 尘埃落定

    研究所办了加急，龙莓的化验结果很快就送了过来。大家拿着杂志，对比新出炉的报告，边看边发出一声声惊叹。

    所长是绝对的内行，边看边向记者解释各项指标的含义。

    看完报告，他的脑门比先前更亮了。

    「余同学，你成功了！这才是货真价实的龙莓，比前年的金奖龙莓含金量更高！余同学，我正式邀请你加入我们研究所，不用等毕业，现在就可以去上班。」

    镁光灯咔嚓嚓闪，话筒和摄像机镜头全都怼到余小鱼面前。

    「余同学，关于此次龙莓事件请问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你会把这批龙莓和葡萄送去参加今年的农博会评选吗？」

    「请问你是否会接受研究所的邀请，在大四的最后一学期直接参加工作？」

    「请问所长同志，对于冒名抢功者，你们打算怎么处理？」

    「此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所里是否准备向安教授等追责？」

    所长头上的汗一直流到了眼皮上，他抢过李场长脖子上的毛巾胡乱擦了一把，大声叫道：「各位，请安静一下。因为这件事太过突然，我们也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发现了真相。至于后续工作，所里还需要开会研究，研究结果会对各位公布，欢迎大家监督。」

    记者哪有那么好应付的，根本不肯放他走。一拨围住余小鱼，一拨围住所长和场长，各种问题如疾风骤雨般砸了过来。

    面对热情的记者，所长节节败退，最后只好承诺在本周内彻底解决这件事，下周一对大家公布。

    记者还有些意犹未尽，但他们也知道这件事不可能在学校试验田里解决，还是要留点时间给研究所的领导去商讨对策的。

    对于安教授父女，他们也没轻易放过，很快就有人抢先一步跑向学校办公大楼，其他人反应过来后也全跟着跑了，果园边终于安静了下来。

    没有了记者，所长说话终于放松了许多。他亲切地握住余小鱼的手：「余同学，我代表研究所向你发出正式邀请，你随时可以来所里上班，我们会给你提供最优越的研究条件。」

    余小鱼笑而不语，所长立马会意：「你放心，剽窃你研究成果的人一定会受到处罚，你绝对不会在所里看到他们，这一点我可以向你保证！」

    余小鱼终于点了点头：「我相信所长会公平公正地处理这件事，我等着看结果。」

    有了这句话，所长砰砰乱跳的小心脏总算复了位，招呼着李场长赶紧回去，所里还有个烂摊子等着他们处理。

    转眼间人都走光了，就连小军几个也跟着记者去学校看热闹，田埂上就只剩下林爱华和余小鱼两个人。

    林爱华笑吟吟地走过来，说道：「恭喜你，你成功了。」

    「不过，你现在说话做事可真是油滑，从哪儿学来的？」

    余小鱼嘿嘿笑道：「你入世历练，我也历练了呀。俗世嘛，不就是要俗一点，这样才会更有收获。」

    「呵呵，好吧，有收获就好。」林爱华懒得跟他较真，「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真的现在就去研究所上班？」

    余小鱼点头：「嗯，我仔细考虑了一下，还是去研究所更合适。有了工作单位，更方便我把这几年的研究成果拿出来，推广下去。要是全国各地都能种上我开发出来的水果，让这些水果摆上普通老百姓的餐桌，让所有人都能从中受益，才不枉我劳心费力下了这么大的工夫。」

    尽自己绵薄之力，给人间留点好处，这是林爱华和余小鱼的心愿。现在余小鱼有了出路，林爱华肯定要全力支持。

    「好，你去吧。正好快放暑假了，我可以在家陪着两个孩子。下学期他们就可以去上幼儿园，到时候咱们就都有时间好好工作了。」

    说起工作，余小鱼也难得问了下林爱华的打算。

    「媳妇你那边做得怎么样？出什么成果了没有？」

    「我把长毛兔交给老汪了，算是我的毕业设计。接下来的半年我把论文写出来就能顺利毕业。京城畜牧兽医研究所的副所长是老汪的学生，我想去那儿上班没问题。不过，我不想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

    余小鱼也忍不住有些好奇：「不去那边你准备去哪边？其他的小所恐怕没这个实力支持你的研究。」

    林爱华耸耸肩：「我准备自己办个农场，不行吗？」

    「哈哈，行，你肯定没问题。」

    媳妇青冥境里养着那么多的仙兽，随便拿出哪样配个种都能赚个盆满钵满。以后有媳妇挣钱，他那些留在荒僻处的农场都可以收手了。

    现在到处都在搞开发，荒地越来越少，黑市纷纷转向明路，他也没必要再继续种田卖粮了。以后他们就搞一个自己的农场，他种地，媳妇养猪，日子照样红红火火。

    「那我这几天就去京郊看看，哪里有合适的地方，随便是租是买，咱们弄块大点的地，开一家农场。」

    「好，找地的事就交给你了，我去问问老汪有没有门路，我们开一家农副产品公司。」

    两人轻轻松松商量好之后的路，挽着手慢悠悠闲逛着回家。

    几天之后，研究所和学校发布了联合公告，公布了对安教授一家的处理结果。

    安教授涉嫌学术造假，造成严重后果，撤销其在学校的一切职务，回家等候安排。安娜和李学勤谎报研究成果，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开除两人公职，收回一切荣誉，并责令其赔偿农场的损失。

    因为赔偿不起，两人都被判了刑，送去京郊农场接受劳动改造，不知道哪一年才能出来。

    安教授受不了打击，一下子病了，从学校办了病退，带着老妻搬出学校宿舍，去乡下找个地方务农隐居。

    余小鱼因为培育出真正的龙莓，被研究所破格录用，大学还没毕业就有了令人羡慕的工作，只等着明年直接拿毕业证书。

    进了研究所，余小鱼立刻被委以重任，一边负责推广龙莓种植，一边继续研发乒乓葡萄。而林爱华也找到了心仪的地，在老汪的协调下筹备开办自己的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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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七十八章 尘埃落定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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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九章 周雨桐要生了

    这个暑假又没法回家了，好在可以打电话，多打几次，对彼此的情况也算有个了解。

    三哥跟厉胜男顺利举办了婚礼。因为彩礼给得多，厉家置办完嫁妆，还剩了好几百，干脆出钱买了大院里一户邻居的两间房子，一家人终于不用挤在一起了，都有了自己的房间，也有了室内的厨房。

    厉胜男婚后想交钱回娘家，厉家爸妈却怎么都不肯收，生怕影响了小两口的感情。

    还好林爱民仁义，岳父岳母不肯收钱，他就常常买了东西陪媳妇回娘家去看爸妈和三个小舅子，不出车时还把小舅子们带回自己家去玩一天。.

    两家人感情越处越好，在林大嫂委婉提出想把锁儿放在老三家，请他们帮忙照顾时，厉胜男一口答应了下来。

    林大嫂也说到做到，真的给老三家请了个保姆，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她来出钱。

    老三家过得和和美美，锁儿马上也要去县城读小学，林妈妈高兴得跟什么似的，逢人就夸三儿媳妇好。

    一切都很顺利，只是厉胜男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让林妈妈有些不满足。

    不过她这点遗憾很快就得到了填补，林爱兵打电话回来，周雨桐怀孕了，预产期就在今年九月，因为怀的双胎，还有可能提前。

    这下可把林妈妈急坏了。两个孩子都在外地，一个刚参加工作，一个还在读书，生了孩子可怎么办哟！他们自己还没长大呢，哪里会带孩子！

    周雨桐爸爸也很快打来了电话，两家一商量，决定让周妈妈去那边照顾女儿，生了就留下来伺候月子，直到孩子上了幼儿园再回来。

    周爸爸虽然不舍得跟老伴分开，却更不舍得女儿受苦，只好自己多辛苦一点了。

    伺候媳妇坐月子原本就该是林家的事，现在全推到亲家母的头上去了。林妈妈过意不去，跟家里几个人一商量，也跟周妈妈一起去了南方。她不能一直留着，但伺候媳妇坐完月子再回来还是能做到的。

    林爱华收到消息时，暑假已经开始了，老妈正在家里收拾行李准备出发。

    林爱兵不放心周雨桐一个人在家，就没回来接两个妈，是林爱国跟周爸爸一起送她们上的火车，林爱兵在那边接站。

    林爱华不放心，还特意跟余小鱼跑过去看了一眼。

    一家三个人全都围着周雨桐打转，伺候得她明显胖了好几圈，脸色红润润的，气色特别好。

    林爱华也没下去打扰，只偷偷度过去一丝灵气，看了看两个小宝宝的情况。

    挺好的，也是一男一女，只是不知道哪个会先出生。

    回去后，林爱华准备了许多孕产妇吃的用的，另买了些婴儿用品，打了一个大包裹给周雨桐寄了过去，另外又汇了一千元钱给林妈妈。

    周雨桐其实不缺钱，就算怀孕也没影响她开店做生意。这是林爱华给老妈的零花钱，手里有钱，花起来就大方，她不想老妈在外面委屈了自己。

    林妈妈和周雨桐收到钱物，第二天就给她打来了电话。

    怀着身孕的周雨桐说起话来更加娇憨了，一开口就对着话筒啵了两声。

    「爱华，东西都收到了，谢谢！宝宝的衣服好漂亮，我都喜欢！」

    林爱华也笑着打趣：「喜欢就好，好好养胎，把我两个侄子养得白白胖胖的，姑姑有空了就去看他们。你可真是有福气呀，说想生双胞胎就怀的双胞胎。还想要什么呀，告诉我，说不定又实现了呢。」

    「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要，只要我的宝宝健康长大，聪明漂亮又听话！」

    「这个愿望也太好实现了吧？你肯定会如愿的。」

    周雨桐好久没跟林爱华闲聊了，捧着话筒就有些停不下来，还是周妈妈看不过去，从她手里抢下话筒，硬是塞进眼巴巴看着的林妈妈手里。

    「这孩子，你婆婆还等着呢。电话费多贵呀，那么多话，你们写信聊！」

    周雨桐在亲妈面前放松多了，吐着舌头撒娇：「写信多费劲啊，还是打电话方便。我们一年也打不了几个，花钱就花钱呗。」

    周爸爸跟着女儿女婿做生意，这几年也颇有积蓄，出来前给老伴带了不少，周妈妈只是不舍得乱花，又不是真的不肯女儿打电话。她在周雨桐额头戳了一下，笑骂道：「就你话多！」

    林妈妈跟林爱华聊了几句，放下话筒笑道：「小鱼都开始上班了，爱华最近也忙，恐怕暑假没空过来看你了。她给我寄了一千元钱，你想买点什么就跟妈说，妈去给你买。」

    周雨桐连忙摆手：「那是爱华孝敬你的，妈你留着给自己买东西。你能过来我就很满足了，哪还能花爱华的钱。」

    林妈妈跟周妈妈笑着打趣：「看看咱们雨桐，这小嘴多甜啊！亲家母你真是好福气，有这么个贴心小棉袄。」

    周妈妈也恭维：「她？不给我添乱我就阿弥陀佛了。你家爱华可比她贴心多了，马上就快毕业了吧，工作的事安排好了吗？」

    提起这事，林妈妈就要倒苦水：「这孩子，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说是不要学校安排的工作，想要自己办个农场。我们种了一辈子的地，恨不能早点把锄头钉耙扔掉来城里享福，她倒好，放着现成的铁饭碗不端，偏要自己瞎折腾！」

    周妈妈也不懂这些，只能空泛地安慰两句，林爱兵反倒是支持妹妹的。

    「爱华是个有主意的，她想做什么就让她去做吧，妈你别说她。不管怎么说，小鱼总归是个有出息的，养活他们母子绝对没问题。你就让她去折腾，说不定将来的成就比我们几个哥哥都高呢。」

    他一接话，两个妈的注意力又转移到了他的身上。

    「爱兵，你也快毕业了，有没有想好将来去哪儿上班？」

    林爱兵矜持地笑道：「应该会分到市工业局吧，我再托人运作一下，问题不大。」

    两个老妈一听到工业局，顿时感觉高端大气上档次，比自己开的农场靠谱多了。两人又是一通商业互吹，心满意足地商量起了晚饭的菜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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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七十九章 周雨桐要生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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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章 毕业了

    这个暑假，两个保姆可没得休息了，继续留在林爱华家带孩子。

    笑笑和欢欢暑假后就要去上幼儿园，两人的使命也完成了。余小红跟她们两个关系好，正好她店里厂里都要人，已经跟两人说好，九月份都去她厂里上班，大家又聚到了一起。

    余小鱼的工作很清闲，所里给批了特别经费，让他专攻水果这一块的研究，还成立了研究小组，请他担任组长。

    余小鱼也不急，龙莓和乒乓葡萄就够他交任务的了，他现在顶顶重要的是帮媳妇一起把农场办起来。

    这几年做生意的钱全都集中到了林爱华手上，如同流水一般花了出去。

    租地，盖房子，买农资，招工人，每一项都要花钱，林爱华虽然来凡间好几年，这些事还真的没做过，只好跟余小鱼一起慢慢摸索。

    好在她有一个好老师，还有许多好师兄，听说了她的事，主动提供了不少帮助。

    就这么磕磕绊绊忙活了三个多月，林氏农场终于种下了第一批庄稼。

    看着成片成片绿油油的麦苗，林爱华的成就感爆棚。

    虽说这些在她的青冥境里只要挥挥手就能完成，可是，亲眼看着工人们开地、播种、浇水、施肥，看着庄稼一点点成长，这种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抢着时令种完小麦，林爱华又在原先规划好的地方种下牧草，建了一片畜栏。一些在青冥境里培育完成，在家里繁殖成功的牲畜被放了出来，派专人照管。

    另外还有果园，也种上了余小鱼送来的龙莓苗，还有许多他培育成功还没公诸于世的新品种。这片果园主要是为了方便余小鱼育苗，有他们两个在，小苗的成活率才有保障。

    一切按部就班进行，林爱华忙得如同陀螺一样，孩子上幼儿园她没顾得上，周雨桐生孩子她也只是打了几个电话，就连春节，要不是余小鱼提醒，她都忘了还有这么一回事。

    这学期结束，林爱华和余小鱼就毕业了。不管老汪怎么劝，周师兄怎么邀请，她都拒绝了学校分配的工作，一门心思扑在了农场上。

    要问她农场能不能挣钱，林爱华也不知道。但看着庄稼一天天生长，牲畜一点点长大，她总觉得比挣到多少钱都高兴。

    这里凝聚着她跟小鱼的心血，培育出许多新的农产品，只要推广开来，必定对普通人的生活产生极大的影响。挣再多的钱也不如办好农场来得有意义。

    再说了，依着林爱华来看，她跟余小鱼研究出来的东西想不挣钱都难。单只是龙莓苗，还没长大就全都被定了出去。

    还有她的长毛兔、小香猪、绵羊、山羊、奶牛、鸡鸭鹅，哪一样不是受到了几位老师和师兄的追捧。她这里都快成农学院的实习基地了，每周都有学弟学妹前来参观学习。

    这么一忙起来，今年春节他们都没空回家了。

    余小鱼抽空去了小红的工厂一趟，问问她回不回去。

    余小红正拿着图纸教工人们新的花样，邓明明开的门。见到余小鱼，她忙抢着往里跑，边跑边叫：「小红姐，你哥来看你了。」

    余小红放下手里的东西迎出来，欢喜地叫道：「哥！你今天休息吗？嫂子怎么没跟你一起来？」

    「你嫂子在农场忙，走不开，让我来看看你。」

    笑笑和欢欢也好久没见到姑姑了，余小红一招手，马上跑过去抱住她的腿，甜甜地叫道：「姑姑，我们来看你了！」

    「哎，好！姑姑给你们拿糖吃。」

    余小红从口袋里摸糖，却摸了一个空，秋叶子赶忙递了两颗过去，帮她解了围。

    笑笑和欢欢很喜欢这两个阿姨的，爸爸一点头，他们就跑到秋叶子和邓明明身边，缠着要阿姨给讲故事。

    余小红让大家先自己学着做，把余小鱼带到屋里，给哥哥倒茶。

    余小鱼摆摆手：「茶就不喝了，我来问问你，今年春节要不要回家。」

    余小红一呆，这才想起马上就要过年了。她最近刚接到个出口的大单子，忙得都忘了时间。就算记得她也不想回去，回去就是干活儿，就是受气，就是被催婚，一点快乐都没有。

    「呵呵，哥，你跟嫂子回去不？」

    「我们不回去。所里只放几天假，还不够路上折腾的，你嫂子也忙。你呢，最近在忙什么？你都好多天没去我那儿了。」

    余小红指指院子里的几个工人，耸耸肩：「厂里最近订单多，我忙得连小店都顾不上了，哪儿还有空回去。哥，你要寄包裹回家吗？等我两天，我也去买点年货。」

    余小鱼摆摆手：「你别买了，我一起办就行。既然你也不回去，那我给家里打个电话，让他们自己过年，别等我们了。」

    「好了，你忙吧，有空去我那儿，我给你做点好吃的。你看看你，都累瘦了。」

    余小红摸摸自己的脸，确实比住在哥哥家时小了一圈。不过，她忙得开心，忙得自在，忙得满满都是成就感。

    「好，我过两天就去。今年我去你家过年。」

    余小红说着，打开抽屉掏出一叠子钱递给余小鱼：「哥，这里元，你帮我寄给爸妈吧，就说我过得很好，让他们不用担心。」

    其实余小红想说让他们别瞎操心，不过在哥哥面前，她还是换了个委婉的说法。

    至于钱的事，不是她不舍得多给点，而是不适宜多给，给多了反倒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余小鱼知道妹妹挣得不少，也就没跟她客气，接过钱说道：「行，正好我也要寄钱回去，一起办了就行。你自己注意点身体，别太拼了。」

    「我知道了！」余小红难得跟哥哥撒个娇，挽住他的胳膊轻轻晃了晃，「哥，有你真好！」

    余小鱼轻轻拍拍她的手，带着笑笑和欢欢回去给爸妈打电话。

    余老四和余四婶赶到大队部接儿子的电话，才高兴了没几分钟，听说他们过年都不回来，一下子又蔫了。

    余老四呐呐地说道：「你们工作都忙，不回来就不回来吧。我跟你妈都挺好的，不用挂念。」

    余四婶抢过电话，在那头叫道：「儿子，妈都一年没见你，没见我的欢欢和笑笑了。家里反正也没什么事，既然你和小红都不回来，那我去京城看你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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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余家爸妈进京过年

    余小鱼没想到她会这么说，顿时呆了一下，转头看看余小红。

    余小红问：「妈说什么了？」

    余小鱼捂住话筒：「她说要来京城看我们……」

    余四婶还在那头等着，余小红根本来不及思考，更加想不到理由拒绝，只得点头道：「那让她来吧。」

    余小鱼上次不带他们过来，不过是怕又被大伯二伯家给缠上。现在这事已经过了一年，家里也没出什么状况，那就让他们来吧。

    他又跟爸妈聊了几句，让他们把电话交给林爱国，拜托他帮着买两张来京城的卧铺车票，再把老两口送上火车。

    这点小事，林爱国一口就答应了下来。他不但帮着把人送上火车，还买了许多礼物请他们带去京城。

    林爱兵年前刚分到工业局，不好意思多请假，再加上两个孩子还小，路上不方便，已经打电话回来说过，今年不回来过年了。现在妹妹也不回来，这个年家里还真有些冷清了。

    年底他和林大嫂都忙，家里孩子又多，真心走不开，不然他还真一起去京城看看，妹妹的农场弄得怎么样了。

    知道爸妈要来，余小鱼兄妹不得不商量了一下，让余小红搬回家里去住。

    包裹和钱都不用寄了，等他们来了直接给他们。

    这事不能瞒着媳妇。林爱华晚上从农场回家，余小鱼做了一桌子好菜，还拿出一瓶自酿的葡萄酒，殷勤地帮媳妇倒上。

    林爱华先夹了一块辣子鸡塞进嘴里，咔嚓咔嚓连骨头一起嚼碎，又喝了一口红酒，对余小鱼微微翻个小白眼：「说吧，干什么坏事了？」

    「嘿嘿，哪能啊，我能干什么坏事？」余小鱼打着哈哈又给她夹了一筷子酸汤肥牛。

    「切，我还不知道你？坦白从宽，现在说就不揍你。」

    林爱华舒舒服服地边吃边喝，一点都不着急。欢欢最先沉不住气，叫道：「我知道，我知道！爷爷奶奶要来我们家过年，爸爸怕妈妈不高兴！」

    余小鱼揉揉儿子的头发，把他的头往下按：「吃你的吧。」

    「呵呵，怎么想起叫他们过来过年？不怕他们来了就不想走？」林爱华倒没真的生气，她只是不明白余小鱼为什么要这么做。

    「唉，我也不想啊，可是小红今年也不回去过年，打电话回去一说，他们自己说要过来，我还能说不行吗？媳妇你别生气，我不会让她欺负你的。」

    「在我自己家里，我会怕她欺负我？之前我只是不想跟她计较而已。」林爱华哼了一声，继续喝酒吃菜。

    「你等会儿收拾个房间出来，离主院远一点。来都来了，不让他们住在家里也不太好。不过，要是他们又想找麻烦，你自己解决，我可没空跟他们纠缠不清。」

    余小鱼狗腿地又帮媳妇盛了一碗汤。「好咧，你只管忙你的，其他事都交给我。」

    上次林家人来时住的小院还保留着原样，余小鱼没去动，在旁边另找了两间房，放上新的被褥铺盖，又放了暖瓶、水杯、脸盆、毛巾，各种生活用品一应俱全。

    余小鱼对余家人的情感很复杂。刚来凡间还什么都不知道时，他就被媳妇安排了个余家走失多年儿子的身份，后来见她跟林家人相处融洽，他自己也想试一试家的感觉，不知不觉投入了许多情感。

    余家父母对他很好，妹妹也很好，让他体会到了亲情的温暖，可是，随着之后的深入相处，他越来越受不了余四婶对他媳妇，对妹妹，对笑笑的态度。

    她的眼里永远就只有一个儿子，其他人在儿子面前全都要靠边站。尤其是对余小红，余四婶的态度简直是苛刻。

    过去的事他已经不愿意去想了，只希望看到小红现在的成就，能让余四婶回心转意，多给女儿一点母爱。

    余家真正的儿子就快回去了吧，等真相揭穿的那一天，他不知道余四婶会怎么对待自己。如果她从此不认自己，余小鱼觉得那将是一种解脱。如果她还顾念这几年彼此的感情，余小鱼也不会亏待了她，只当自己在凡间多了几个家人。

    现在，他名义上还是余家的儿子，肯定要尽为人子的孝道。

    余小鱼在家准备好客房，又把小红原先住的小楼收拾了一遍，备齐了年货，尽量让他们这个年过得舒心适意。

    腊月二京城的年味已经很足了，余小鱼终于去火车站接回了余家老两口。

    余小红这一单做的是外贸，外国人根本不过年，她紧赶慢赶，也只能给工人放三天假。实在是太忙了，她根本走不开，只好跟哥哥说好，晚上吃饭时再回去陪爸妈。

    余四婶下了火车，脑子还有点发懵。还好林爱国找关系帮他们买的卧铺票，不然这一天一夜的火车坐下来，他们还真有些吃不消。

    两人背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下了火车，正不知道该往哪儿走，就见到儿子在远处对他们挥手。

    「爸，妈，我在这儿。别动，我来接你们。」..

    余小鱼把行李都塞进车厢，扶着老两口坐上车，边开边问道：「怎么样，路上累不累？有没有好好吃饭？」

    余老四两口子看着四周的高楼大厦目不暇接，满脑子都在惊叹京城的繁华，随口答道：「好，都好。」

    「这就是京城啊？也太漂亮了吧！难怪你岳父岳母来玩过一次，回去说了大半年，确实是个好地方！」

    余小鱼微微有些内疚，说道：「这次你们多住几天，我也带你们把京城玩一遍。」

    「好，好！」余老四高兴得直点头，连余四婶的眼神威胁也顾不上了。

    「不去，我们去你家看看就回去。有什么好玩的，还不是楼房多了点，人多了点。」余四婶口是心非地看着外面，压住心里的蠢蠢欲动。

    余小鱼知道她是怕花钱，根本不跟她争辩，加快车速开回了家。

    车子从后门开进去，没走前门，就这样，也把余老四两口子看得目瞪口呆。

    「这，这是你家？县医院都没这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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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八十一章 余家爸妈进京过年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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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二章 还是那个余四婶

    余四婶狠狠拧了下余老四的胳膊，怒斥道：「腊月皇天的，说什么医院！小鱼啊，这房子真是你的？你买的？」

    谁来到他家都是这种反应，余小鱼早就习惯了。

    「对，这里原先是睿王府，王爷住的地方。前些年一直空着没人住，我就找人买了下来。」

    多余他话他懒得再说，说了也没用，余老四夫妻俩已经完全听不到了，站在原地四处张望，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迈。

    「妈，跟我来，我先送你们回房休息。笑笑和欢欢爱华带走了，中午会带回来吃饭，到时候你们就能见到了。」

    「哦，好，好，咱回屋，回屋看看。」

    余老四夫妻俩就像做梦一样，脚底下直发飘，每一步都不敢用力走，生怕踩坏了地砖，磕坏了廊柱。

    等他们穿过回廊，走过几道小门，来到一处小院子，两口子已经完全不记得路了。

    余小鱼推开院门，把他们带进屋里，说道：「爸妈，你们就住这儿吧，被子都是新换的，东西我都准备齐了，要是缺什么，你就跟我说，我带你们出去买。」

    余老四摸着堂屋中间的大理石屏风，又看看屋里的红木桌椅，局促地说道：「这么好的地方，给我们住？别给你弄脏了。」

    余四婶比他还不如，连摸都不敢摸，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只有眼睛在四处打量。

    「爸，妈，这里的东西都是我的，弄坏了也没人叫你赔，你就当在自己家，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真的？真的能摸？」余四婶小心地伸手，摸了下那座漂亮得不像话的屏风，惊叹道：「这是石头的？凉！」

    余小鱼被他俩逗笑了，拉着两人送进屋里，按着他们坐在床上。

    「晚上你们就睡这儿，我升了炉子，不会冷的。」

    余四婶一把拉起余老四，说道：「这缎子面的被子是你跟爱华盖的吧？给我们换床棉布的就行。我们哪用得了这么精贵的东西。」.

    他们这小心翼翼的样子惹得余小鱼一阵心酸，又把他们按着坐下，说道：「这就是给你们准备的，你们放心用。」

    「妈，你们先歇会儿，我去把东西收拾好再来带你们在家里好好逛逛。那边桌上有热水，有点心，你们自己拿着吃。」

    第一次来到这么陌生的地方，余老四两口子根本不敢跟儿子分开，非得跟着他一起去收拾带来的年货，余小鱼也只好随他们去了。

    等他们把东西都放好，又把家里各处都逛了一遍，两人才终于相信了，这是自己儿子的家，也是他们的家。

    余老四在果园边停下来，扒着玻璃往里看，叫道：「乖乖，这玻璃暖房盖得可真好，里面长了那么多菜，都不用出去买了。」

    余四婶也跟着探头过去看，余小鱼干脆把他们领了进去。

    这下两人更加走不动道了，看着里面的各种果子啧啧连声惊叹。

    「这是什么？这葡萄怎么这么大？」

    「还有这个，这是草莓吧，怎么这么大个的还没熟，还是白的呢。」

    「这果子漂亮，金闪闪的，真是喜庆。」

    自己的劳动成果得到家人的肯定，余小鱼也禁不住欢喜起来，一样样摘了请他们品尝。

    「吃吧，这些都是我种的，我现在的主要工作就是培育新型水果。」

    「都是你种的？我儿子就是厉害！」余四婶吃着儿子亲手种的水果，顿时荣誉感爆棚，喜滋滋地到处看。

    一上午时间，才总算把王府各处走了一遍，该做午饭了。

    家里只有主院才有厨房，三人自然去了那里。

    这是余小鱼一家人最重要的生活区域，比其他任何地方都要收拾得整齐。

    余老四两口子又感觉自己的眼睛不够用了。

    京城的房子怎么能这么漂亮呢？第一次来京城的两人一来就住进了王府，还以为所有人都住的这种房子呢。

    厨房里的煤气灶他们不会用，各种炊具厨具他们都不认识，卫生间的抽水马桶他们也不会冲，余小鱼教了好半天，他们才总算是学会了冲水，厨房里的金贵东西却是一点都不敢碰。

    余小鱼也没打算让他们动手，自己从带来的年货里挑了几样食材，开始准备午餐。

    为了让老两口尽快适应，他还特意带着两人去地里摘了菜，又去抓了一只大公鸡，让余老四帮着杀。

    这么忙活了一中午，两人终于没那么拘谨，林爱华也带着孩子回了家。

    笑笑和欢欢记得他们呢，不过隔了一年没见，对他们还没对保姆亲。

    余四婶一见欢欢，立马高兴地张开双臂叫道：「乖孙子，想奶奶了没有？快，快过来让奶奶看看！哎哟，欢欢长高了，是个小大人了！」

    欢欢被她抱在怀里，鼻子里闻到一股子奇怪的味道，不满地挣扎了几下，却又挣脱不开，只好不情不愿地叫道：「奶奶好，爷爷好。奶奶你放开我，我要去洗手吃饭。」

    「哦，欢欢饿了呀，快吃饭，奶奶烧了大公鸡，等会儿你多吃一点。」

    等她跟孙子亲热完，林爱华才跟他们打个招呼：「爸，妈，路上辛苦了。」

    「哈哈，不辛苦，睡了一路就到了。」

    几人随便寒暄了两句，坐在饭桌上准备吃饭。

    余四婶的老毛病又犯了，一上桌就伸出筷子挑出两只大鸡腿，一只给了余小鱼，一只放进欢欢的碗里。

    在她眼里，鸡腿就是顶顶好吃的东西了，可惜，欢欢一点都不领情。

    他的大眼睛骨碌碌转了一圈，想把鸡腿丢给妈妈，又有些不敢。看看余老四，他立马有了主意，稳稳地夹着鸡腿放在他的饭碗里，嘴里还甜甜地说道：「爷爷吃，爷爷辛苦了。」

    余老四这下子开心得都找不着北了，咧着大嘴笑道：「欢欢吃，爷爷不饿！」

    余老四夹着鸡腿要还给欢欢，他却死死地捂住饭碗不肯要。他又要给笑笑，笑笑也礼貌地摇头拒绝。

    「谢谢爷爷，我喜欢吃鸡翅膀，鸡腿留给你吃。」

    林爱华怕余老四再把鸡腿夹给她，也赶忙说道：「爸你快吃吧，菜还多着呢。」

    她给笑笑夹了个鸡翅，又把欢欢最惦记的鸡脖子夹到他的碗里。

    欢欢正要开动，却被余四婶伸筷抢了过去。

    「鸡脖子小孩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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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八十二章 还是那个余四婶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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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三章 资本家？

    平时家里每次吃鸡时，鸡脖子都是被欢欢承包的，爷爷奶奶一来，竟然抢走了。欢欢放下筷子，看看爸爸，又看看妈妈，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林爱华皱眉，对余小鱼使个眼色，他连忙站起来，接过鸡脖子又放进欢欢的碗里。

    「妈，欢欢不喜欢吃鸡腿，就喜欢吃鸡脖子，你就随他去吧。」

    见欢欢被自己一句话说哭了，余四婶也有些讪讪的，放下筷子嘀咕道：「好好的大鸡腿不吃，吃什么鸡脖子？一点肉都没有，还要啃半天。等你啃完，菜都被别人吃光了。」

    欢欢美滋滋地啃着鸡脖子，把骨头分成一块块的嗦得干干净净，根本没空答话。余小鱼只好帮儿子解释：「鸡腿肉紧，欢欢啃不动，就喜欢吃嫩一点的。」

    他把自己碗里的鸡腿夹给余四婶，又帮余老四夹了一块鸡胸脯，说道：「吃吧，中午菜做得多，够吃的。」

    余老四看看一大桌的好菜，突然觉得自己碗里的鸡腿没那么香了。好像，鸡脖子确实挺好吃的。

    家里多了两个不熟悉的人，笑笑和欢欢都没从前那么欢脱，吃完饭也不缠着爸爸妈妈了，自己带着两只狗子回屋去看连环画。

    有肥仔看着，林爱华放心，也就没去管他们，她现在要应付一下自己的公公婆婆。

    「爸，妈，小鱼给你们安排了房间，住得还适应吗？要不要再添点什么东西？要的话就跟我们说，千万别客气。」

    余老四连连摆手，道：「已经很好了，过去地主家的房子都没这么精致。」

    余四婶也咧着嘴笑道：「哎呀，我们随便弄张床就行，哪儿不能睡啊，还特地收拾个院子出来。儿子，这房子很贵吧，多少钱买的？」

    余小鱼哪能跟她说实话，只含糊道：「也不算很贵。妈，爱华下午还要上班，我带你们出去逛逛，买两件过年穿的衣服吧。」

    「不用，不用，我跟你爸的衣服都是去年新做的，不用买。你们刚工作，有几个钱省着点花。孩子大了，以后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

    说了这么多，余四婶终于想起了女儿，问道：「小红呢？她中午怎么没回来吃饭？」

    余小鱼这下瞒不下去了，只好说道：「小红自己办了个厂，刚接了个大单，中午都是在厂里吃的，晚上才能回来陪你们。」

    「什么？自己开厂？她原先的工作不要了？」余四婶果然跳了起来，着急道：「这个死丫头，一天到晚瞎折腾。她连初中都没上过，会开什么厂？她本钱哪儿来的？不会是花的你的钱吧！」

    余小鱼也没想到她的反应竟然会这么大，只好帮着遮掩道：「不是不是，是她之前摆地摊挣的。都是原先做熟了的业务，不会亏的，只是挣多挣少的问题。」

    这下子余四婶连街都不想逛了，催着余小鱼带她去小红厂里看看。

    余小鱼拗不过他，只好又把两个孩子交给林爱华，自己带着老两口去小红的工厂。

    寒冬腊月，农场里也没什么大事了，林爱华干脆留在家里陪孩子做游戏，余家的事，都交给余小鱼去处理。

    三人骑上自行车出门，从小巷里七拐八绕，骑了十来分钟，到了余小红的工厂。

    这里现在又跟以前不一样了，原先门面全被余小红留给了自己，除了卖头花小饰品，还卖厂里做出来的成品，以及她从南方进的一些时装。

    中间的屋里开了一道门，从这里可以直接进到后院，工厂的办公室和车间都在这里。..

    三人一进店，邓明明的妹妹邓娜娜就迎了过来，叫道：「余大哥，又来看小红姐啊。你快说说她，她今天中午又没好好吃饭。」

    余小鱼点头：「好。她在里边吧？我进去看看。」

    「在呢，在呢，你快进去吧。」邓娜娜推开门，让余小鱼进去，却拦住了余老四两口子。

    「这位大叔，后面是我们的工厂，你们不能进去。」

    她倒没想过这是余小鱼的爸妈，毕竟余小鱼长得跟他们一点都不像。她只以为这两人是来找工作的，现在厂里不招人，肯定不能放闲杂人等进去。

    余老四木愣愣地站住，余四婶却不高兴地推开邓娜娜，说道：「我来找我女儿！」

    余小鱼赶忙说道：「这是我爸妈。你忙去吧，我带他们进去。」

    邓娜娜愣了一下，热情地说道：「啊，对不起，我不知道。叔叔阿姨快请进，小红姐就在里面呢。」

    余四婶嘀嘀咕咕地往里走，进了门却猛地一呆。

    「这是小红的厂？怎么这么多人呢！」

    余小红听到外面的声音，掀开门帘探出头来，高兴地叫道：「爸，妈，你们怎么到厂里来了？等我一下，我马上出来。」

    她放下手里的活儿，跑过去推开自己的房门，把三人让进屋里。

    屋子很大，被隔成了里外两间，里面放的床，外面摆着沙发茶几。

    陡然见到爸妈，她还是挺高兴的，忙不迭地拿出杯子泡茶，拿点心。

    余老四摸了摸弹簧沙发，轻轻地坐下去，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正要问女儿是不是还没吃饭，余四婶却劈头盖脸地骂道：「别弄了，我不喝。我说你是不是找死啊，开这么大个厂子，还招那么多工人！你这不是剥削吗！」

    余小红都被她骂呆了，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半天说不出话。

    余老四连忙打圆场：「你少说几句，把孩子吓到了！」

    「我吓她？她吓我还差不多。你说，你哪儿来这么大的胆，明晃晃地搞资本家那一套？赶紧把厂子关了，让工人都回家去！再这么搞下去，你将来坐牢还是杀头可千万别连累了我们。」

    余小红原本上扬的嘴角彻底耷拉了下来，冷着脸说道：「改革开放好几年了，你怎么还说那些老黄历？现在国家鼓励私营经济，我是办了执照的。再说了，我就是小本经营，请了几个工人，每个月都按时发工资的，算什么资本家？最多算个民营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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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八十三章 资本家？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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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四章 挑新衣

    余四婶根本不懂政策，她只知道当年那些开厂办公司的不知被抓了多少，连累得全家人跟着吃苦受罪。小红现在还敢搞这些，将来肯定没什么好结果。

    「我呸，你什么企业家？企业家也不行，赶紧给我关了！你哥现在可是国家干部，你别给他添乱！」

    余小鱼被她的胡搅蛮缠搞得头疼，耐着性子解释道：「妈，你在家不看电视的吗？现在已经不搞从前那一套了。小红的厂挂靠在街道办，是合法的，不会出现你说的事。」

    余四婶别人的话不信，倒是肯听儿子的。她疑惑地问道：「真的？你没骗我？」

    「我骗你干嘛？小红的厂和门店都是领了营业执照的，每月按时交税，还能挣外汇呢。」

    余四婶好歹也看过两年电视，知道外汇就是外国人的钱，挣外汇是为国争光的事。这下她没话说了，对余小红狠狠地一瞪眼：「你怎么不早说，害我白担心了半天。」

    余小红只好呵呵两声，压住性子说道：「妈你什么时候到的？累不累？」

    「不累，你哥开车去接的。」说到这会儿，余四婶才想起刚才那个女孩说过，小红还没吃午饭，又问道：「你吃了没？没吃赶紧吃点，我跟你爸就是不放心过来看看。」

    余小鱼对余小红使个眼色，道：「你去吃饭吧，我带爸妈出去逛逛，给他们买两件衣服。」

    余小红最近吃饭不太规律，肚子都饿得有点疼了。可是爸妈大老远来了，她总不能自己去吃饭，把两个老人都扔给哥哥吧。

    「别出去买了，我店里也有衣服，你带爸妈去挑，看上哪件直接拿，记我的账好了。哥你先去，我对付一口马上就来。」

    余小鱼皱眉：「对付一口？你中午都吃什么？」

    余小红满不在乎地说道：「小叶子给我买了肉包子，还热乎着呢，我吃两个就饱了。」

    「你怎么能光吃包子呢？走，哥带你出去吃。」余小鱼伸手要去拉她，余小红却抢先一步溜出房门。

    「我很快的，几分钟就吃完了。哥你先过去吧，我马上就到。」

    余小鱼还要再说什么，被余四婶拉住。

    「你随她，有包子吃不错了。你没回来时，我们有时候连口玉米糊糊都吃不着呢，不也过了这么多年。走，去前面看看，刚才不知道是她的店，我都没仔细看。」

    余老四也咧着嘴站起来，目光雀跃着看向前面的门店。

    余小鱼只得把这件事放到一边，先带着爸妈去看前面的门店。

    三人又推开门走到店里，邓娜娜赶忙走过来，笑道：「余大哥，小红姐还在忙吗？」

    「嗯，她在吃饭了，我们先随便看看。」

    余小鱼直接往卖成衣的柜台走，邓娜娜跟在后面问道：「是给叔叔阿姨挑衣服吧？要不要我找个人来介绍一下？」

    「不用，你去忙吧。过年这几天生意不错，我看人挺多的。」

    邓娜娜也不强求，点头笑道：「过年人确实多，那我就不陪你们，去那边帮忙了。」

    等邓娜娜走了，余四婶又小声问道：「这也是小红雇的人？一个月给多少钱啊？」

    余小鱼根本不答，只是指指那边挂着的衣服说道：「妈，你去看看有没有喜欢的式样，看上哪件我让人给你拿。」

    「爸，别愣着呀，你也去挑两件。」

    余老四乐呵呵地看着，笑得合不拢嘴：「生意真好啊，肯定能挣不少钱。小红出息了！」

    余四婶哼了一声，小声嘀咕道：「出息什么呀，将来还不都是别人家的。」

    她的声音不大，余小鱼倒是听了个清清楚楚，不由深深皱起眉头。

    老妈的老观念看来是改不了了，唉，他真为小红不值。

    余小红在京城住了这么久，品味提升了不少，再加上有邓明明在一边出谋划策，挑的衣服都很时髦。

    她这里主要针对青年人，适合余家老两口的衣服并不多。

    余四婶看了半天，才指着一件藏蓝色的中山装说道：「你爸穿这件怎么样？我看电视上的领导都喜欢这种款式。」

    余老四搓搓手，腼腆地笑道：「我哪儿能穿这么好的衣服？随便拿件棉袄就行。」

    余四婶白了他一眼，语气带着掩饰不住的骄傲和嘲讽：「棉袄？你看这儿有棉袄吗？别矫情了，这些东西都是小红的，她要孝敬你，你就好好接着。」

    余老四听多了她呛人的语气，根本不以为忤，笑呵呵地说道：「行，那就这件吧。」

    店里的售货员认识余小鱼，赶忙取了余老四的尺码递过来：「叔，那边有试衣间，您要不要去试试？」

    余老四捧着衣服都不舍得用自己的粗手摸，小心翼翼地说道：「不用试，不用试……」

    余四婶推了他一把：「叫你去你就去，瞎客气什么？这店都是小红的，里面的衣服还不是随你穿？」

    余小红正好啃完包子赶过来，点头笑道：「妈说得对，这里的衣服你们都可以随便拿。」

    「妈，你还没挑吧？这件红色的唐装怎么样？你穿上肯定好看。」

    余四婶摇摇头：「这是过去地主婆穿的衣服，我才不要呢，穿出去要被人打的！你给我找件棉大衣，要暖和点的。」

    余四婶的老观念是改不了了，余小红也没办法，只好帮她挑了一件格子呢大衣，又配上黑色的高领羊毛衫，还拿了条暗红色的围巾做搭配。

    真是人靠衣装，余家老两口穿上合身的新衣服，身上的土气顿时去了不少，看上去精神了许多。

    余小红满意地点头，又帮他们各配了一条裤子，还给余四婶拿了条店里的特色立体披肩。

    「妈你真漂亮，这样一看，好像年轻了十几岁。爸，你再拿件夹克吧，比中山装显年轻。」

    余老四站在镜子面前，伸出手指把头发扒拉整齐，高兴得直点头：「好，好，你帮爸挑，你眼光好。」

    余四婶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再低头摸摸身上的新衣服，问余小红：「店里的这些都是你的？我真的可以随便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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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八十四章 挑新衣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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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五章 玩得真开心

    都是我的，妈你看上哪件只管拿，我送你！」

    余小红的话说完，余四婶立马行动了起来。刚才就看好的几件衣服，全叫售货员拿过来，送去试衣间，她要一件一件慢慢挑。

    余老四能穿的棉夹克，呢子大衣，羊毛衫、毛背心，也给他拿了好几件，自己挑完了，还要再去拿围巾帽子，说是带回去给笑笑和欢欢。

    余小鱼看着两人忙碌的身影，微微叹了口气，说道：「等会儿你叫人算个账，我明天来结账。」

    余小红摇头：「哥，不用了，他们也是我爸妈，穿我几件衣服应该的，怎么能要你付钱？」

    「他们拿得太多了……」

    他还没说完就被余小红笑着打断：「没事，不多。我这些年都没给他们买过新衣服，现在有条件了，让他们多拿几件，就当是前些年的补偿了。爸妈都不容易，来京城一趟，让他们开心点。」

    余四婶正对着镜子反复看身上的毛衣，余小红走过去递给她一顶黑色的绒线帽：「妈，把帽子戴上试试，是不是很配？」

    既然妹妹给得高兴，余小鱼也就不多说了。都是一家人，他们开心就好。

    余老四夫妻俩确实开心坏了，长这么大，他们还是第一次在店里尽情地拿衣服，不用考虑金钱的压力。儿子女儿都有出息，老两口心里甜得好比喝了蜜。

    余小红的厂里实在是忙，就挑衣服的这么一会儿工夫，就有好几个人过来找她问事情，都被余小红三言两语打发走了。

    余小鱼见老两口也挑得差不多了，走过去说道：「爸，妈，咱们走吧。这里也没多少适合你们穿的，咱们去百货大楼再看看。」

    余四婶美滋滋地白了他一眼：「这么多衣服还不够，还买什么呀。」

    余老四也说道：「够了，够了，不用再买了。走，咱们回去，你家我还没看够呢。」

    余小鱼根本不跟他们争论，对余小红道：「衣服先放这儿，你晚上一起带回去，我跟爸妈先走了。」

    他要带爸妈去逛街，老两口却怎么都不肯去，余小鱼劝不动，只好回家开车，拉着他们去附近的景点先玩玩。..

    等他们玩够了回到家，林爱华已经准备好了食材，就等着余小鱼回家做晚饭了。

    儿子做饭，老两口肯定是要帮忙的。不过厨房里的炭炉子，煤气灶、煤油炉，他们全都不会用，菜林爱华都洗干净切好了，也不用烧柴火，根本没他们什么事，两人只能抄着手站在旁边干看着。

    余小鱼也不嫌烦，一边炒菜炖汤一边问：「爸，妈，今天玩得开心吗？明天我带你们去爬长城好不好？」

    余老四乐得嘴都咧到了耳朵根，连声说道：「好，好玩得很。来了京城，长城肯定是要去的。不到长城非好汉嘛。」

    余四婶笑着啐道：「你算什么好汉？乡巴佬，丢人现眼的。」

    余老四照样笑嘻嘻地回了一句：「我是乡巴佬，你不也是乡下婆娘？咱俩谁也别笑谁，一起跟着儿子好好在京城开开眼界。」

    三人说笑了个把小时，晚饭做好了端进餐厅，余小红也提前结束工作赶了回来。

    林爱华看到她扛着的包裹，好奇地问道：「带什么回来了，这么一大包。」

    「爸妈在我那儿挑了几件衣服，还有给笑笑和欢欢的帽子围巾。」

    说着，她把包裹放在沙发上打开，先把给两个孩子的东西挑了出来。

    其实余小红每次出了新的款式都会送几样回来，笑笑和欢欢这些小玩意根本就不缺。两个小家伙原本还以为是什么好东西，跑过来看了一眼，又无趣地跑开看电视去了。

    余四婶拿着两顶帽子献宝似的给笑笑和欢欢戴上，一个劲地夸好看。林爱华对着两人一瞪眼，他们只好不情不愿地说道：「谢谢奶奶！」

    「哎，好，好！我孙子真有礼貌。」余四婶送完帽子，美滋滋地叫余老四帮她把包裹抗回自己屋。

    等他俩一走，林爱华连忙问道：「不是叫你带他们去店里买的吗，怎么跑小红那儿拿？小红的衣服都是要卖钱的，你这么做她怎么走账？」

    余小鱼双手一摊：「我要带他们去，没一个人肯听我的，非得从小红店里拿。」

    余小红也摆摆手说道：「没什么，就几件衣服，我让会计从我工资里扣了。嫂子，我厂里还要再忙几天才能休息，这几天我爸妈就要麻烦你照顾了。」

    林爱华笑嘻嘻地耸耸肩：「有你哥呢，他什么都能干，根本用不上我。」

    转头他又问余小鱼：「这几天你准备带他们去哪儿玩？」

    余小鱼道：「长城、故宫，不就是那些景点，再出去吃吃京城特色饭馆，够他们玩的了。我初六就上班，之后只能交给你们俩了。」

    余小红看看林爱华，叹口气说道：「好吧，我把厂里安排一下，初六之后交给我。还是不麻烦嫂子了，她比我还要忙。」

    林爱华对余家老两口的感情早就被消磨净了，既然说了不用她，她也懒得多说什么，点头道：「行，那就交给你们俩了。」

    她又转头问端坐在电视机前的两个小家伙：「笑笑，欢欢，你们是跟爷爷奶奶出去玩还是跟妈妈去农场？」

    「我去农场！」笑笑第一个举手，欢欢也连忙跟上。「我也跟着妈妈！」

    「行，那就这么说定了。」

    余四婶放完衣服回来吃饭，只听到了这一句，随口问道：「说定什么了？」

    余小鱼把儿子的头掰过去，防止他乱说话，自己抢着答道：「没什么，说明天带你们去长城呢。爸，妈，吃饭吧，吃完看会儿电视早点休息。」

    来京城的第一顿晚饭，余小鱼做得十分丰盛，吃得几人赞不绝口。吃完又看了一集电视剧，林爱华赶着两个孩子去睡觉，余小鱼也对余家老两口说道：「爸，妈，我送你们去休息吧。」

    「不用，不用，我们认识路。你们赶紧带孩子睡，我跟小红再聊一会儿。」

    余四婶说着，拉起余小红往外走。

    余小红回头，求救般看了余小鱼一眼，他耸耸肩，摆出个爱莫能助的姿势。

    老妈又开始了，他也拦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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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八十五章 玩得真开心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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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六章 母女夜话

    要说余四婶一点不关心女儿，那显然是冤枉了她。

    一年没见，只是偶尔通个电话，她也对女儿想念得紧。只是从前十几年形成的习惯，她心里再怎么想，嘴里的话一说出来就变了味。

    「死丫头，你翅膀硬了？一个女孩子，安安稳稳在厂里当个技术员，找个好人家嫁了不行吗？非得折腾着开工厂。要是赔了，我看你将来怎么活！」

    余老四早上不过说了句医院就被老婆子一通骂，这会儿听她嘴里一叠声地说着晦气话，忍不住劝道：「大过年的，你少说几句。」

    「我呸！我自己养的女儿，还说不得了？丫头这么犟，都是被你给惯的！」

    他话才一说完，就惹来余四婶的一通怒骂，吓得余老四连忙缩起脖子不吱声了。

    余小红都懒得再跟她妈讲道理，根本讲不通，何必多费唇舌。

    她闷着头往自己的小楼走，走到楼下才说道：「妈，我到了。你们去睡吧，明天要玩一天，很累的。」

    小楼的廊檐下亮着小灯，余四婶探头看了一眼，忍不住惊叹道：「你哥让你住这儿啊？」

    「对，我刚来时就在这儿住，后来开了厂实在太忙才不怎么回来的。」

    余四婶毫不客气地推开门往里走，余小红只好拉亮电灯在前面引路。

    「我睡在楼上，楼下基本都空着的。」

    「啧啧，你哥对你真是没话说。这楼房，简直像戏文里小姐住的绣楼。」

    这一点余小红倒是没有反驳，点头道：「哥跟嫂子确实对我很好。」

    余四婶却不赞同地翻着眼睛说道：「这房子是你哥买的，关林爱华什么事？她也就是跟着沾光了。小鱼是你哥，家里这么大的房子，给你个小楼住住还不是应该的！」

    难怪嫂子对爸妈一直淡淡的，原来根子出在老妈身上。余小红无奈地叹了口气，没搭她的茬。

    余老四看看地上干净漂亮的地毯，停住脚说道：「走吧，让小红早点休息，我们也回去睡吧。」

    余四婶推了他一把，道：「你自己回去，今晚我跟小红睡。」

    余小红一呆，余四婶已经迈步走进卧室，挑起粉红的纱帐，坐在柔软的大床上。

    「哎呀，还是你会享受，这床可真软，真舒服。今晚我就在这儿睡了，咱们娘儿俩好好说说话。」

    她说着，盘起腿就要上床，余小红赶忙跑过去，给她拿了双新的拖鞋，说道：「妈，楼下有浴室，你先洗个澡吧。要是不想洗，我给你倒洗脚水。」

    「这孩子，妈的脚又不臭，你还嫌上了？」余四婶摸着光滑的床单被面，总算是从床上爬起来，说道：「走，让我看看资本家大小姐的浴室是个什么样子。」

    余老四可不好意思在女儿屋里洗澡，伸头叫道：「你在这儿睡，那我自己过去了。」

    余四婶不耐烦地摆摆手：「去吧去吧，记得洗了脚再睡！」

    余四婶好歹在女儿的帮助下洗脸刷牙又洗干净手脚，脱了毛衣钻进被窝。

    「你快去洗，洗完赶紧过来，我有好多事要问你呢！」余四婶给自己塞紧被头，催促余小红。

    看来今天是逃不过去了，余小红躲都没处躲，只好硬着头皮洗漱干净钻进了被窝。

    预想中的盘问并没有来临，余四婶反倒帮小红掖好被子，问道：「冷不冷？要不要灌个热水袋？」

    「不冷，屋里有暖气的，只是我好多天没回来住，温度暂时还没上来。过一会儿就好了。」

    余小红靠着妈妈的胳膊，身上暖暖的，心里也暖了起来。

    两人又说了几句闲话，余四婶不可避免地又开始了她的老生常谈。

    「小红啊，你今年都25了，再不嫁人可就晚了。女人啊，就像田埂上的花，开不几天就会谢，别看你现在看上去还挺漂亮，但再过几年，就成蔫巴菜干了，还有哪个男人看得上你？」

    余小红最不想听的就是这个话题，她把挨着老妈的胳膊收回来，头往被子里缩了缩，说道：「妈，你不累吗？明天还要出去玩呢，早点睡吧。」

    余四婶气得拧了她一下，声音大了起来。

    「一说找对象你就不想听，以前你说你还小，我都由着你了，怎么到了京城还这样？」

    「我不管，明天我就跟你哥说，让他安排你去相亲。不把你的亲事定下来，我跟你爸就不回去了！」

    余小红嘶了一声，叹气道：「你干嘛非得逼着我结婚？我工作那么忙，哪有空去相亲啊！」

    「忙忙忙，你一天到晚都在忙个什么！一个女孩子，赚那么多钱干什么？听妈的，赶紧把厂子转给你哥，你还回原先的厂里去当技术员，这样不就不忙了！」

    「你叫我把厂子给哥？凭什么呀！」余小红呼拉一下推开被子坐起来，气鼓鼓地看着余四婶。..

    「什么凭什么，那是你哥，又不是外人！」余四婶也坐了起来，恨铁不成钢地戳了下余小红的额头。

    「你这丫头真是死脑筋！把厂子给你哥，将来挣了钱又不是不给你，不过就是左手换到了右手。你早晚是要嫁人的，难道拿着那么大的一个厂子当陪嫁？那我得跟人要多少彩礼才划算呀！」

    余小红咬着唇，眼泪差点掉下来。

    「所以说，你逼着我嫁人就是为了收彩礼？行，那你告诉我，你想把我卖多少钱，我借也要借来给你！」

    余四婶也不高兴了，伸手在她头上使劲一推，骂道：「你干什么说得这么难听！谁家女儿嫁人不要彩礼的？别的不说，你就看看林爱华，你哥出了多少彩礼才把她娶回家？家里盖了房子还不够，还在县城买了房，现在又在京城买了这么大个宅子给她住，你说咱家出了多少钱？」

    「还有她几个嫂子，哪个不是花大价钱娶回去的，怎么到了你这儿就不行了？」

    「你出钱？你的钱还不都是咱自己家的！」

    余小红的眼泪终于止不住地滴了下来。

    「所以说，不管我怎么努力，最后都要被你拿去换彩礼？不管我挣了多少钱，都不是我自己的？妈，是不是只有哥才是你亲生的，我是你捡的，买来的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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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七章 小红很无奈

    余四婶生气了，又对着余小红的头使劲一推。

    「死丫头你说什么呢！老娘怀着你的时候还要去地里挣工分，差点把你生在地头上。我吃得差不下奶，看你饿得哇哇哭，我恨不能把自己的奶子割下来喂给你，你现在居然这么跟我说话？」

    余四婶说着说着，自己委屈起来，狠狠地抹了一把眼泪，骂道：「死丫头，我跟你爸累死累活把你养到这么大，你长本事了是吧，一句句的往我心窝子上扎！」..

    余四婶一哭，余小红反倒被她弄得手足无措起来，只好含着眼泪去安慰她。

    「妈，你别哭呀。怪我不好，我不该那么说你。」

    余四婶抹了一手的泪，没地方擦，扯过枕巾胡乱地擦了把脸，余小红连忙下床拿了一块手帕过来，又给她换了条新枕巾。

    这么一折腾，余四婶也不哭了，红着眼圈坐在床上发呆。

    余小红憋着一肚子的气，不想再说了，闷闷地道：「妈，早点睡吧。」

    余四婶回过神，冷冷一哼：「我不困。刚才我跟你说的话都是当真的，你别不当回事。」

    余小红抱着被子呆呆地坐了好半天，哑着嗓子问道：「要是我把厂子给了哥，你能别管我结不结婚的事了吗？」

    余四婶生硬地说道：「我是你妈，怎么就不能管了？厂子是一回事，结婚又是一回事，你只要在嫁人前把厂子交给你哥，别白送给你婆家不就行了！」

    「呵……」余小红自嘲一笑，「先睡吧，以后再说。」

    余四婶已经打起了鼾，余小红还睁着眼睛看着帐子顶，心里烦躁得要命。

    其实，这个厂交给哥也没什么。当初买房子的钱是哥哥给的，她还没还钱，把房子抵给他也无妨。自己有技术，有订单，随便换到哪里都能把厂子再开起来。

    压在她心里最重的大石头还是余四婶对她结婚的态度。

    她不想嫁人，不想被束缚住手脚，从此变成一只只能在家里扑腾的老母鸡。从前是她傻，以为婚姻是所有女人的最终归宿，但她现在生活在京城这样的大都市，还有了自己的事业，她的想法早就变了。

    在遇到真正志同道合，能相互理解相互扶持的另一半之前，她不想在任何男人身上浪费时间。

    可惜，她想得再好也没用，爸妈竟然不远千里追到京城来扯她的后腿了。

    余小红摸了摸自己的脸，凉凉的，湿湿的，不知道什么时候眼泪又掉了下来，打湿了枕头。

    「唉~」余小红叹口气，把枕头翻了个面，用被子蒙住头，强迫自己赶快睡觉。

    第二天起床时，余四婶神清气爽，昨晚的事仿佛对她没有半点影响，余小红却顶着青黑的眼圈，低着头一言不发。

    余小鱼一眼就看出了她的异常，当着爸妈的面，他什么都没说，只在背地里叮嘱林爱华。

    「一会儿我带爸妈去爬长城，你留小红说说话，问问她发生了什么。」

    林爱华看了余小红一眼，点点头，又去看着调皮的欢欢赶紧吃早饭。

    等余老四夫妻俩兴高采烈地出了门，余小红蔫头耷脑地帮着收拾好桌子，说道：「嫂子，我去上班了。中午别带我的饭，我在厂里吃。」

    「你等等。」林爱华拍了拍欢欢笑笑的小屁屁，「自己去玩，妈跟姑姑说两句话。」

    「好的，妈妈，我不会打扰你们的。」笑笑看看明显状态不对的姑姑，把欢欢拉了出去。

    余小红坐在椅子上，下意识地拧着自己的衣角，低着头不看林爱华。

    林爱华轻叹一声，过去摸摸她的头，问道：「你妈又怎么惹你了？」

    余小红惊讶地抬头：「你听到了？」

    「不对，昨晚我们离得那么远。」

    林爱华笑道：「这还用得着听？猜也猜得出。」

    既然被嫂子说破，余小红也正好需要倾诉，干脆把余四婶昨晚说的话十都告诉了嫂子。

    「嫂子，你说我怎么就这么命苦呢？小时候哥哥走丢了，爸妈身体都不好，家里的事基本上都是我一个人扛着。现在好不容易生活条件好了，可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林爱华拍拍她的手背，递给她一块巧克力。「吃吧，吃了说不定就高兴了呢。」

    余小红被她哄小孩的语气逗笑了，笑了两声，又陡然停住。

    「嫂子你就别逗我了，我又不是欢欢。」

    林爱华笑问：「欢欢怎么了，难道你不喜欢他？」

    「喜欢啊，笑笑和欢欢我都喜欢，都是聪明可爱的小天使。」提到两个小侄子，余小红往他们的方向看了一眼，脸上终于有了点笑模样。

    「真喜欢啊？那你想自己生一个吗？」

    余小红耸耸肩：「我倒是想生呢，可我一个人怎么生？」

    「所以，你对结婚、生孩子是不排斥的，你只是不喜欢你妈过度插手你的生活，对吗？」

    余小红连连点头：「对，就是这样。我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做得不对，可是她一逼我，我心里就更加反感，偏不想听她的。再说，我也没遇到能让自己心动的人，才不想为了结婚而去随便找个人凑合。」

    林爱华一拍手，道：「这不就对了嘛，你按自己的想法去做，遇到了喜欢的人就好好谈一场恋爱，合适就结婚，不合适咱再接着找。全国几亿个男人，还找不到一个你喜欢的？」

    余小红被她说得羞红了脸，嗔道：「嫂子，你可别乱说，被我妈听到，又要骂我半天。」

    「行，我不说了。咱们两个私下里说话，哪能让她听到。」林爱华哄了她两句，这才正色说道：「小红，别管你妈怎么说，我跟你哥都是支持你的。」

    「你的厂办起来不容易，我们一点忙都没帮上，更加不可能把它从你手里抢走。你肯把这事直接告诉我，我很高兴，这说明你信任我们，肯接受我们的建议和帮助。」

    「你妈这个人还是老脑筋，重男轻女，什么事都要强行偏向你哥，让你受了不少委屈，这些我们都知道。」

    「我现在只想问你，你准备怎么处理这件事。要是你想先把她应付过去，等她走了一切照旧，我们会帮你打掩护。要是你想跟她正面抗争，我们也都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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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八十七章 小红很无奈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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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八章 选择

    敷衍还是反抗？余小红犹豫了。

    「嫂子，你觉得我能赢吗？」

    「赢？你打算跟她摊牌？」

    余小红咬了下嘴唇，坚定地点头。

    「对，跟她摊牌，请她以后再也不要干涉我的工作和生活。我不想接受她安排的相亲，也不想拿着自己给家里换彩礼。」

    「要是我哥没本事，需要我替他换亲，我想想爸妈对我的养育之恩，说不定咬咬牙也就应了。可是我哥都结婚这么久，孩子都这么大了，她还非得盯着那么点彩礼，你说她到底是为什么？难道我们两个给家里的钱还少吗？」

    对于余四婶的脑回路，林爱华也是迷惑得很，不知道她到底为什么这么执着于彩礼。难道是为了面子？或者说她觉得彩礼要得多，小红将来就一定会婚姻幸福？

    想不通她就不想了，更加懒得去问，她现在只想看看余小红到底想怎么做。

    余小红也不是没想过，先按老妈的要求把厂子转给哥哥，等他们走了再转回来，或者先随便找个男人处处看，应付着他们回了老家再分。可是，一想到要做这些违心的事，她就觉得憋屈得慌。

    凭什么，凭什么啊！就因为她是女孩，就要承受这些不公平？就因为她是女孩，就要受这么多委屈？

    女性早就解放了，脚上的裹脚布扔掉了，脑子不能再被强行裹上。她委屈够了，不想再被亲情绑架，她想痛痛快快地活着。

    余小红想通后，对林爱华挤出个勉强的笑。

    「嫂子，我不想再让了，这次，自己的事我要自己做主。接下来的几天我可能还得搬出去，说不定还会跟爸妈吵架、翻脸，我尽量自己处理，不打扰你们过年。」

    林爱华白了她一眼，指着自己说道：「你刚才叫我什么？」

    「嫂子呀，不对吗？」余小红疑惑。

    「哼，既然你叫我嫂子，那你就是我妹妹。妹妹的事，嫂子能袖手旁观吗？就这么说定了，我跟你哥站在你这一边，你想做什么都放心地做，不用顾及我们。」

    余小红的眼圈又红了，搂住林爱华的胳膊，把头靠在她肩膀上，偷偷擦去不小心流出来的眼泪。

    「嫂子，你对我真好。虽然你还比我小两岁，但每次有什么事，都是你在照顾我。我哥能娶到你，真是我们家的福气。」

    这话林爱华爱听。她笑着拍了拍余小红的背，说道：「好了，你去厂里忙吧。记得好好吃饭，别把身体搞坏了。」

    「晚上你还回来住，不用管你妈。这里是你家，你不用躲着谁！」

    余小红点头：「嗯，我知道了！晚上她要是再跟我说这些，我就直接、明确、强硬地拒绝，随便她怎么骂，怎么打，我都不怕她！」

    「呵呵，去吧。晚上早点回来。」林爱华冲她挥挥手，「别让她影响了你的心情，吃完晚饭我们就来说这件事。」

    嫂子肯跟自己一起扛，余小红的信心更足了，一扫刚才的颓废，推上车一阵风般骑上了大街。

    余小鱼下午四点多就带着老两口回来了。爬长城说起来好玩，其实也很累的。大冬天的呆在室外，吹着冷风，不间断地走路，走路，再走路，就算老两口现在身体比以前好了很多也有些吃不消。

    为了让他们休息，余小鱼特意带他们去看了场京剧，才算是调整了过来。

    回到家，余老四嘴里还在荒腔走板地哼着一段戏，余四婶则是咧着嘴不停地笑。

    「京城可真好啊，难怪那么多人要花钱花时间过来旅游。儿子，我们明天去哪儿玩？」

    余小鱼想了想，说道：「明天去故宫看看怎么样？就是以前皇帝住的地方。」

    余老四连连点头：「好，明天早点去，让我看看皇宫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说好了晚上解决余小红的事，林爱就带着两个孩子回来了。她假装带孩子看电视，其实悄悄传音告诉了余小鱼昨晚发生的事，还有她跟余小红商量的结果。

    余小鱼在厨房做饭，一边飞快地切着菜，一边悄悄叹了口气。

    「说起来还是我们连累了小红。要是我没进这个家，她们只能依靠女儿，说不定就不会这么不把小红当回事了。」

    「呵呵，你这才是说得好笑呢。你来不来的，她那重男轻女的毛病都改不了。只不过必须靠着女儿养老，有可能会对她稍微好那么一点点。不说这些了，既然这事跟我们也有点关系，那就干脆点解决掉好了。」

    「媳妇，你想怎么解决？」余小鱼有点好奇。

    「最好是能劝住你妈，要是劝不住，那就让小红跟他们断绝关系好了。」

    余小鱼都惊呆了。真不愧是她，连帮人跟爸妈断绝关系的事都做得出。不过，他也对余四婶挺反感的，实在劝不住，断就断吧。按小红的脾气，就算断了，以后也不会不给他们养老。

    六点左右，余小红也回来了。饭桌上只有余老四夫妻俩在兴高采烈地说着白天的见闻，笑笑和欢欢偶尔回应几句，其他人全都沉默着，彼此用眼神交流。

    好不容易吃完饭，收拾好桌子，林爱华抢先一步把两个孩子带回屋里，让他们自己带着狗子看电视，没事别出来。

    等她安排好孩子走到客厅时，余家四个人已经坐在沙发上了，一副要开会的样子。

    余小红看看林爱华，林爱华点点头，她咬了下嘴唇，终于鼓起勇气说道：「爸，妈，我有事要跟你们说。」

    余老四也想去看电视呢，彩电比家里的黑白电视好看。他有些急迫地说道：「什么事？你快说。」

    余小红捏紧拳头，鼓起勇气说道：「我不想嫁人，也不想把自己辛苦开办的工厂交给哥哥。妈，你别再逼我了。」

    余老四听得一呆，看向余四婶：「你跟小红说什么了？」

    余四婶铁青着脸，狠狠地一拍茶几，指着余小红的鼻子就骂。

    「我说你两句，你怎么还找你哥跟你爸告状？你的工厂？没有你哥，你现在还在乡下种地呢！死丫头，我白养活你这么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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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九章 三个条件

    对余四婶的反应，余小鱼早有预料，赶忙插话道：「妈，小红的厂全是她自己一手一脚慢慢办起来的，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我可没帮上什么忙。」

    余四婶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一点不理儿子的解释，依然怒气冲冲地吼道：「怎么没关系？要不是你把她带到京城，她能在这里落户，找工作？儿子，你别管，今天我非得好好教训这死丫头不可！」

    余老四在一边小声帮女儿说话：「小红原先在家里也做得挺好的呀，一个月给你好几十呢。要是不出来，现在肯定也能办个厂。」

    「呸，有你什么事？！」余四婶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接着骂余小红，「我看你就是把心玩野了，连爸妈的话都不听。你这个不孝女，别留在京城了，跟我回去！早点给你找个老实本分的男人嫁了，省得一天天的就知道气我。」

    余小红听了这句话，再也忍不了了，声音也大了起来。

    「嫁人，又是嫁人，我嫁不嫁人跟你有多大关系？你要彩礼是吧，行，我现在就给你。想要多少，你说个数，我就当给自己赎身了！」

    余四婶气得手都抖了，指着余小红的鼻子骂道：「听听你说的这叫什么话！赎身，我叫你赎身，你把老娘当成卖女儿的老鸨子了吗！」

    她眼睛四处乱看，抓起条案上的鸡毛掸子就往余小红背上抽。

    余小红倔强地咬着牙，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让她打一顿也好，正好自己以后说话做事再没什么顾忌了。

    有余小鱼跟林爱华在，哪能真的让余小红站着挨打。余小鱼的手一伸，就把鸡毛掸子抢了过来。

    「妈，小红今年多大了，你怎么能打她呢？有话好好说，行吗？」

    余四婶哼了一声，指着余小红接着骂：「让我好好说话？你怎么不看看她是怎么对我的！我辛辛苦苦养了她二十年，就养了这么个白眼狼？叫她嫁人不肯嫁，叫她把厂子转给你也不肯，你说她到底想要干什么？」

    余小鱼深深地呼出一口气，试图跟余四婶讲道理。

    「我都说了，我有自己的工作，不可能去要妹妹的厂。你就别再逼她了好吗？」

    余四婶也有她自己的道理：「谁说我是要她的厂，我只是让她先转给你，省得将来便宜了外人。」

    余小红声音冷冷地问：「谁是外人？我吗？如果我是外人，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余老四生怕他们又打起来，连忙在一边和稀泥：「不是说你，你是我们亲生的，怎么会是外人嘛。」

    余四婶却一点不领情，青着脸说道：「你不是外人，但你总要嫁人的吧，难道你想把我们余家的东西带到婆家去？」

    「什么你们余家的东西！除了我这条命，你们还给过我什么？」余小红憋不住了，眼眶通红地说道：「哥哥走丢后，你们整天失魂落魄，家里一点都不管。那时候我，就开始学着烧火做饭洗衣服。」

    「后来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你们也不送我去读书。要不是小学校的高老师，我现在就是个文盲！就算上了学，我也是有一天没一天的上，因为家里好多事等着我来做，你们两个谁都指望不上！」精华书阁

    「好不容易熬到我哥回来，家里的日子好了，你们又天天逼着我嫁人，一点不管我喜不喜欢，只看人家能给你们多少彩礼。」

    「爸，妈，我余小红这辈子没做过一点对不起你们的事。就算你们生了我，这么多年我也早还完了！」

    余四婶原本听她说起以前的事还有些内疚，听她一说什么还完了，立马又跳了起来。

    「你说还完了就还完了？这事你说了不算！我怎么逼你了？怎么逼你了！不就是想给你挑个条件好的人家，让你嫁过去享点福，你竟然说我逼你？谁要是这么逼我，我做梦都要笑醒呢！」

    余老四又在一边打圆场：「小红，别这么跟你妈说话，你妈都是为你好。」

    从小到大，余老四都是这样。不管媳妇怎么无理取闹，不管女儿受了多少委屈，他从来不是站出来说几句公道话，只会在一边劝她忍让。

    余小红这次再也不想忍了，推开余老四的手，说道：「我没看出来她哪点是为了我好。真要为我好的话，你们就别再插手我的事。该吃吃，该玩玩，想买什么我来出钱，让你们玩个痛快。等过完年我跟哥送你们回家，那才是真的皆大欢喜。」

    余老四打着哈哈道：「行，不管，我们不管还不行吗？你别生气，我来劝劝你妈。」

    余小红冷笑一声，看向余四婶，余四婶叉着腰，冷着脸说道：「你是我生的，我养的，凭什么不让我管？今天这事我还就管定了！」

    余小红已经气得骂不动了，语气平静地说道：「你要管什么，说说看。」

    余四婶听不出她说的反话，理直气壮地掰着手指道：「第一，你过完年就赶紧相亲去，我们等你结了婚再回去。」

    林爱华一听这话，立马对余小鱼翻了个白眼，传音道：「呵，这是赖上我们了？」

    余小鱼悄声道：「媳妇你别急，这事我来处理。」

    「哼，我急什么，我就是替小红不值。多好的女孩子啊，怎么就摊上这么个不讲理的妈。」

    他们还没聊完，余四婶已经接着伸出第二根手指：「第二，马上把厂子转给你哥。你不想走也行，还在厂里接着干，让你哥每个月给你发工资，多发点，省得你说我们亏待了你。」

    余四婶还没说完呢，她又竖起一根手指：「第三，你就算嫁了人也不能不管我们养老，以后每个月还是得给我们生活费。」

    呵呵，余小红都气笑了。这是个怎样双标的人啊。一边说着自己是外人，要抢走自己的工厂，一边又要她养老，跟她要生活费。

    敢情什么理都站在她那一边，别人就得无条件听她的？

    余小红冷冰冰地问道：「想要我的厂也不是不行，你打算出多少钱？」

    「钱？什么钱！你还没结婚呢，你的一切都是家里的，你还想跟我要钱？」

    余四婶又指着余小红的鼻子讨债鬼、白眼狼地骂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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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八十九章 三个条件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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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章 妥协

    余小红冷着脸随便她怎么骂，就是不吭声。余小鱼看不下去，拦住了余四婶。

    「妈，能听我说两句吗？」

    对着儿子，余四婶的脸色顿时缓和了不少。「你别管，小红这丫头，从小就死犟，不骂她一顿，她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妈，别骂了，听我说。」余小鱼的声音一大，余四婶立马停了下来。

    「小红过年就26了，她是个成年人，自己能决定自己的生活。她的一切都是靠自己奋斗来的，我一点忙都没帮，不可能拿走她的劳动成果。」

    见余四婶一点不以为然，他又换了一种说话方式。

    「我现在在研究所上班，等今年夏天出了成果就能提干。你就算把工厂给了我，我也没时间去管，再说我对钩花还是做衣服全都一窍不通，要过来干嘛？」

    「我是国家干部，不能自己做生意，把工厂转给我，那不是害我吗？」

    余四婶果然被吓住了，期期艾艾地说道：「这，这妈也不知道啊，你怎么不早说！那不转给你，转给你爸总行了吧。」

    余老四连连摆手：「我不要，我可管不来那么大的厂！」

    余小鱼拍拍余老四的肩，说道：「我爸？我爸的户口又不在京城，人家能给你转？妈，你就别折腾了，好好玩几天，等着我跟小红孝敬你不就行了？」

    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外地人不能在京城办厂的规定，但余老四两口子又不懂政策，儿子一说他们立马就信了。精华书阁

    余老四忍不住跟着抱怨：「就是，你能不能别折腾了，我还有好多地方没玩呢！」

    余四婶才不怕他呢，马上就是呸地一声，骂道：「我折腾？我还不是为了你们老余家！不转就不转，以后小红厂里赚的钱都交给你哥，让你哥帮你保管。」

    余小红本不想答应，余小鱼却对她使个眼色，她只好点头道：「好。」

    余四婶自觉取得了阶段性胜利，趁机又要求道：「这事先由着你，但你得赶紧给我嫁人！咱大队跟你一样大的几个，人家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就你一个人到现在还单着。每次别人问起来，我这脸上都臊得慌。」

    「不是，我嫁不嫁人关他们什么事？你有什么好害臊的？」余小红的脸又沉了下来。

    「正常人谁25了还不结婚？你去附近几个大队看看，哪有你这样的？你知道别人背后怎么说你的吗？她们都说你有毛病，不能生才不敢结婚的。还有些臭婆娘说得更难听，我都不敢告诉你！」

    余四婶想到之前听到的闲言碎语，脸一下子拉得老长。「你怎么就这么犟呢！就不能找个好人家，给你妈长长脸？」

    「呵，我的终生幸福就是拿来给你换彩礼，给你长脸的？我每年交回去那么多钱，还不够堵住他们的嘴？我嫁不嫁的，跟他们有什么关系，要他们在背后嚼舌根！」余小红一点不买账。

    余四婶气得又在她胳膊上拧了一把。「我不管，你今年必须结婚。你要是不听，我就坐在你厂门口，天天看着你，谁都别想进去！」

    讲不清道理，她开始耍无赖了。

    余小红也来了气，扬声吼道：「去就去，大不了我换个地方，让你一辈子都找不到我！」

    这下余四婶接不上了，气得眼泪直往下掉。

    「我就说这死丫头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吧，你们还还非不信，现在都看到了吧？她连亲妈都不要了！」

    余小红呼呼地喘着粗气，一句话都不答，随她怎么说。

    余小鱼摇摇头，叹口气，说道：「妈，你到底想怎么样？我跟小红谈过，她不是不肯结婚，她只是还没遇到合适的对象。等遇到了，她不就嫁了嘛。」

    「我想怎样？我想让她有个家，有个孩子，省得将来老了没依没靠，难道我还错了？你们一个个的都这么对我，我不想活了！」

    余老四看看哭闹不休的老婆子，再看看板着脸一言不发的女儿，又看看无奈叹气的儿子，不知道该劝谁才好。

    他也希望女儿早点成个家，但小红自己不愿意，也不能这么逼她吧？这么孝顺的孩子，真逼跑了可怎么办？

    他轻轻拍拍余四婶，劝道：「好了，别哭了。儿子不是说了嘛，小红会嫁人的，只是时间早晚问题，你急什么急嘛。」

    「小红，快向你妈道个歉。你妈身体不好，可别给你气坏了。」

    余小红嗤了一声，道：「我做错了什么，就要我道歉？国家早就规定了，婚姻自由。我是成年人，这婚我想结就结，不想结就不结，谁都管不了我。」

    「听听，你们听听，她说的是人话吗？」余四婶擤了把鼻涕，余小鱼连忙递过去一块手帕，生怕她随手甩在地上，害自己被媳妇骂。

    看她哭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余小红不由得心软了，过去接过手帕帮她擦泪。余四婶使劲推她，余小红只往后退了一步，又把手帕塞回她手里。

    「妈，你别哭了。刚才是我态度不好，我向你道歉。嫁人的事不用你们催，我自己会考虑的。你要的彩礼也不会少给，保证让你在大队挣足了面子，行了吧？」

    余四婶吸吸鼻子，瓮声瓮气地说道：「你别哄我。到底哪天结婚，你给我个准话。」

    余小红连对象都没有呢，哪有准话给她。

    余小鱼怕她们又吵起来，上前解围道：「妈，有我帮你看着呢，明年一定把小红风风光光地嫁出去。要是明年她还不结婚，你们就来找我，随你怎么打骂都行。」

    余小红急了，叫道：「哥！」

    余小鱼冲她使个眼色，加重语气道：「你别说话，这事听我的！」

    余小红顿时明白哥哥使的是缓兵之计，心里一下子轻松了下来，点头应和道：「好，我听你的。」

    余四婶对儿子一向言听计从，余小鱼一说，她就信了。不过她还是强调了一句：「小红，你给我好好听你哥的话。他是大学生，比你不知道聪明多少倍呢！」

    「还有，明年你要是还不结婚，你就别在京城呆着了，跟我回乡下去，我给你找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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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一章 教子

    余小红已经没力气再跟她争了，语气生硬地说道：「随你吧。」

    她打定主意，要是明年遇不到合适的对象，她就把厂搬走，搬到个爸妈找不到的地方，离开京城都行，只要能清净点，让她专心搞事业。

    嗯，真搬了的话，肯定要告诉哥哥嫂子，她们都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

    事情说完，几人也没了继续交谈的兴致，余老四被他们这么一闹，连电视都不想看了，推着余四婶说道：「走，回去睡觉，明天还要早起去故宫呢。」

    余小红怕她妈又提出跟自己一起睡，转过头去连看都不看余四婶一眼。

    余四婶哼了一声，一句话不说地昂着头走了出去。

    等他俩走远，余小红深深地呼出一口气，颓然坐在沙发上，揉揉自己的脸，半天说不出话来。

    林爱华过去拍拍她的肩，劝道：「好了，没事了，早点回去睡吧。快过年了，你肯定很忙，这几天就别回来了，还住到厂里去。年三十那天记得回来吃饭就行。」

    余小红点点头：「嫂子，谢谢你。」

    「谢我干什么，我又没帮你什么。」

    余小红露出个苦笑：「没有你支持，我哪敢跟爸妈说这些话？哥哥没回家时，他们就是我唯一的亲人，我根本不敢顶撞她，就怕她生气把我赶走，那样我就没有家了。」

    可怜的孩子，从小就被亲情绑架，承受了那么多与她年龄不符的重担。

    林爱华不说话，只是温柔地抚着她的背。

    余小红把藏在心里的话说出来，感觉好受多了，继续说道：「不过现在好了，我有哥哥嫂子，还有笑笑和欢欢，你们都是我的亲人，我以后再也不会孤独了。」

    林爱华跟余小鱼对视一眼，齐声道：「我们永远是你的亲人。」

    余小红笑了，眼圈还红红的，笑容却很灿烂。

    「对，我们永远是亲人。」

    余小鱼说道：「小红，你嫂子说得对，你这几天先住厂里，等放假了再回来。至于妈说的几件事，你都别往心里去。是你的就是你的，哥一分都不会要。」

    「还有结婚的事，你别有太大的压力。过完年我就把他们送回去，他们想管也管不到了。」

    「嘻嘻，谢谢哥。」余小红想到明年这时候老妈气急败坏的样子，忍不住笑出了声。

    「那我去休息了。哥，我这几天都不回来，年货要辛苦你和嫂子准备了。」

    「没事，你哥能干着呢，都交给他。」林爱华冲余小红摆摆手，目送她走出了院门。

    「呼，总算是帮小红渡过了一劫。行了，赶紧去叫两个小家伙睡觉。我们大人谈事，倒让他们多看了这么久电视。」

    林爱华回头推开房门，笑笑和欢欢立马转过头，齐声叫道：「妈妈，让我们再看一会儿，马上就放完了。」

    今天是特殊情况，两个孩子也表现得很乖，林爱华难得点点头：「那就看完再睡吧。」

    她走过去陪孩子看电视，却见欢欢手里抱着一只毛茸茸的兔子玩偶。这是笑笑最喜欢的玩具，从来都不肯别人碰的，怎么到了欢欢的手里？

    她皱眉问道：「欢欢，你怎么抢姐姐的小兔子？」

    欢欢连忙说道：「我没抢，是笑笑给我的！」

    林爱华惊奇了。「笑笑，你今天怎么这么大方？」

    笑笑眨巴着大眼睛，说道：「刚才奶奶跟姑姑吵架，我都听到了。妈妈，我是好孩子，我不跟弟弟抢东西。」

    她看了一眼被弟弟勒得变了形的小兔子，嘴巴扁了扁，却还是忍住没有去抢回来。

    林爱华看得直皱眉。

    看看余四婶都干了些什么，把重男轻女的风气带到自己家，都影响到孩子了。

    笑笑和欢欢还小，现在跟他们说什么大道理都没用，林爱华没有直接说，而是转向欢欢。

    「欢欢，姐姐把她最喜欢的小兔子给你玩，你谢谢姐姐了没有？」

    欢欢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大声说道：「谢谢姐姐！」

    「嗯，真乖。不过，光是谢谢还不够，你要拿出行动来呀。」

    欢欢看看兔子，又挠挠头，想了想，说道：「那我把呱呱借给你，让它给你唱歌，讲故事。」

    笑笑惦记呱呱很久了，不过欢欢一直不肯她碰，只让她远远地看着。

    欢欢肯让她跟呱呱玩，笑笑的那点小委屈立马烟消云散。

    「好呀好呀，明天我们一起找呱呱，我教它唱儿歌！」

    「嗯，明天早上就去！」

    欢欢说完，抱着兔子亲了一口，又还给笑笑。「你晚上要抱小兔兔睡觉的，先还给你，明天再借我玩行吗？」

    「好，明天还给你玩，我们来给它做小裙子！」

    两个孩子在她的引导下学会了分享，林爱华才放下心来。拍拍两个人的小脑袋：「电视放完了，快去睡觉。妈妈明天带你们去农场骑小马。」

    「好耶，骑小马，我要骑小马！」

    等两个孩子睡着了，林爱华跟余小鱼躺在床上，悄悄说着闲话。

    「早点把那谁送走吧，她才来了两天，就闹得家里鸡犬不宁。再让她呆下去，我怕笑笑和欢欢的性格会受影响。」

    欢欢原本就有些霸道，要是让他以为家里的一切都是他的，姐姐就该让着他，以后还不得无法无天啊。

    余小鱼点头：「我初六上班，送他们走。原先说好让小红陪他们的，现在看来还是别让他们在一起的好。」

    林爱华哼了一声，道：「这次送走以后就别联系了，烦人。」

    「好，不联系。等她亲儿子回来，有人给她养老送终，我就真的一点不管了。」

    「哼，要不是他亲儿子小时候跟我结过一段因果，我现在就不认他们了。什么人啊！」

    余小鱼笑了笑，闭上眼睛默默推算，半晌，轻声笑道：「快了，没几个月他就会自己找回去。」..

    林爱华也闭上眼，给自己盖好被子。「也不知道他亲儿子是个什么样的人。可别跟他妈一样，不然以后小红就惨了。」

    「不会的，小红还有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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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 无趣的大年夜

    接下来的几天，余小鱼都带着余老四夫妻俩在外面玩，到晚上才回来。余小红刻意躲着，一直没来过。

    到了腊月二十九，余老四不肯出去了，非得拉着余小鱼去办年货，准备明天的年夜饭。

    这种小事余小鱼是不会跟他争的，第二天一早就带着两人去菜市场，拿着一家人的供应本，把能买的都买了回来。

    有些东西是限时供应的，过了时间就没了，余小鱼也不说，省得多费口舌。

    买完菜，他硬是强拉着两人去了一趟最近的商场，给他们把从里到外的新衣服都买了，给笑笑和欢欢也各买了一套。

    余四婶抢着付钱，余小鱼没要，反倒又被她唠叨了半天。

    年三十的那天，余小鱼一早就进了厨房，开始为晚上的团圆饭忙活，林爱华带着笑笑和欢欢贴春联。

    家里太大了，要是所有门全贴上，怕不是要买几十副对联。林爱华嫌麻烦，只把几个有人住的院子贴了，又带着笑笑和欢欢去贴大门，顺便把灯笼挂上。

    就这么忙活了大半天，中午只随便对付了一顿，天快黑时，余小红终于回来了，带回来一篮子大肉包子，还有几块腊肉。

    她一来就钻进厨房，正碰上余四婶往外倒水，两人相互看了一眼，谁都没说话。

    余小红把篮子送进厨房，说道：「哥，我来帮你。」

    余小鱼指着炉子上的汤锅说道：「帮我看看鸡炖烂了没有。」

    余小红那只筷子戳了两下，说道：「烂了，要关火吗？」

    「先不关，再炖会儿，等下放上笋子和香姑。」

    「哦，那我帮你切笋。」

    余四婶倒完水回来，冷冰冰地看了一眼小红，见她连头都不抬，有些不高兴地说道：「我去陪你爸看电视。」

    「行，你去吧，晚饭一会儿就好了。」

    等她走进屋里，余小鱼轻声对小红说道：「等会儿吃饭时她要是再说什么你别吱声，装没听见好了。好不容易回来吃顿好的，别跟她生气，生气不消化。」

    余小红被他逗得咯咯一笑：「好，我不生气。过年呢，我专挑吉祥话说。」

    「哎，这就对了。你只要不搭腔，她一个人也闹不起来。」

    余小红得了哥哥的提醒，晚上果然把注意力都放在菜上，坚决不接余四婶的话茬。除了夸哥哥手艺好，夸笑笑和欢欢聪明可爱，别的话她一句都不肯多说。

    一顿饭终于不吵不闹地吃完了，余小鱼松了口气，招呼大家去屋里看电视嗑瓜子守岁。

    余小红才不赶这个热闹呢，她抢在余四婶之前说道：「你们去看吧，我来收拾下剩菜，再把厨房打扫干净。」

    以往在家里过年时，这些杂事也都是小红干的，余四婶一点没觉得女儿是为了特意躲开她才抢着干活儿，高高兴兴地跟着余老四回去看电视守岁。

    余小红等她走了，悄悄叫余小鱼：「哥，我收完厨房就回去睡觉了，妈要是问你就说我困，不问你就别提。」

    「行，你去吧，这么点东西，我两下就收完了。对了，晚上十二点要煮饺子，要我给你送一碗过去吗？」

    他们都不是北方人，过年没吃饺子的习惯，不过是入乡随俗罢了，吃不吃都没什么。

    余小红摇摇头：「不吃了，我真的有点困。哥，准备好红包，我明天要向你拜年的。」

    余小鱼哈哈大笑：「少不了你的！」

    余四婶嗑着瓜子看着电视，时不时跟大家闲聊几句，过了好久才发现小红没来。

    她脸一板，哼了一声。「这个死丫头，收个厨房怎么这么久？」

    「她上班累了，有点困，我就让她回去睡了。」余小鱼替妹妹打掩护，「妈，快看，今晚的节目真不错。」

    余四婶嘴里小声地嘀咕了两句，好歹还知道今天是年三十，不能再说晦气话，这才忍住没去找小红的麻烦。

    林爱华看了一会儿就嫌没意思，拉着笑笑和欢欢回屋睡觉去了，只剩下余小鱼陪着老两口在客厅里看电视。

    才过了十来分钟，余老四也扛不住了，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不行了，我这老腰都坐得疼。小鱼妈你睡不睡？不睡我自己去睡了。」

    余小鱼正嫌坐得无趣，赶忙劝道：「你们都去睡吧，我一个人守岁就行了。」

    送走老两口，余小鱼把电视一关跑回房，林爱华已经哄睡了两个孩子，正靠坐在床头看书。

    这会儿还没到十点，外面已经响起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林爱华怕吵醒孩子，伸手布了个隔音罩，对余小鱼招招手：「走了？」

    「走了。媳妇，咱们一家四口守岁。」

    林爱华冷笑了两声：「算他们识趣。这个年过得，真是最无趣的一年。」

    「明年不会了，明年就我们一家四口一起过，不让任何人打扰到你。」余小鱼连忙保证。

    林爱华一点不领情。「四个人过好玩吗？除了吃顿好的，其他一点意思都没有。明年你应该跟他家没关系了，我们还回南坪大队，跟我爸妈他们一起过，还能让笑笑和欢欢跟兄弟姐妹一起玩玩。」

    「孩子在这儿一个亲戚都没有，有点孤单了。」

    余小鱼点点头：「确实有点孤单，不过现在好了，他们在幼儿园交到了不少新朋友。我估计等天暖了，咱们家就该变成儿童乐园了。」

    这个话题林爱华感兴趣，她兴致勃勃地掏出个本子，说道：「对，咱们得找块地方建个儿童乐园，要有话滑梯，有跷跷板，还要有秋千。」

    她照着想象中的样子一边画图一边问道：「小孩子还喜欢玩什么来着？你帮我想想，咱们都弄上。」

    两人边说边想，没一会儿，一座带假山、喷泉、鱼池、操场的小型儿童公园就被画了出来。.

    林爱华开心地指着图：「这里种上两棵大树，安上秋千，多安几个，省得他们抢。」

    「这里种上草皮，让他们跑着玩。这里留给他们跳皮筋，踢毽子。这里再盖个小木屋，要跟动画片里一样，里面放上小桌子，让他们写字画画。」

    她越说越来劲，恨不能现在就爬起来去给儿子盖游乐园。

    见媳妇又有了精神，余小鱼的心情也跟着放晴了。

    他一把拉住林爱华，在她耳边说道：「大半夜的，你想去哪儿？孩子的事等天暖了再办也不迟，咱们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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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九十二章 无趣的大年夜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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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三章 骗孩子压岁钱

    大年初一，一家人早早地起了床，吃完一顿丰盛的早餐，接下来就是相互拜年，发红包。

    笑笑和欢欢今天最开心了，每个人都给他们发了个大红包，里面放着崭新的大团结。笑笑拿着一数，竟然有十多张。

    他俩跟着幼儿园的同学混了半年，已经学会花钱了，拿着红包就开始讨论要去买鞭炮、买糖果、买玩具。

    之前他们还小，收的压岁钱都交给了妈妈，今年他们要留着自己花。

    林爱华不缺钱，但没收孩子的压岁钱是光荣传统，不能丢。

    她笑眯眯地看着姐弟两个，声音极温柔地问道：「笑笑，欢欢，你们的钱准备怎么花呀？」

    欢欢立刻把钱往口袋里藏。「我要买摔炮，还要买气球！」

    「哦，买摔炮呀，可以可以，摔炮很好玩。妈妈这儿还有个更好玩的东西，你想不想要呀？」

    欢欢歪着头问：「什么好玩的东西？」

    林爱华拿出昨晚画的草图，指着上面的秋千、跷跷板说道：「我们把这些玩具都买回来，放在家里，把你的好朋友请过来一起玩好不好？」

    笑笑也来了兴趣，凑过来一起看，立马发出一声惊呼：「啊，还有公主住的城堡，还有蘑菇屋！」

    欢欢也惊喜地叫道：「这里，这里有木马，还有三轮车！」

    林爱华继续哄骗：「对呀，这里还有小动物乐园呢，可以让白白和呱呱都住在里面哦。你看，这个放在树上的小房子呱呱会不会很喜欢？」

    两个小家伙抓着图纸又笑又跳，着急地说道：「我要，我要这个！妈妈，我们现在就去买！」

    余小鱼憋着笑给媳妇助攻。

    「可是，爸爸妈妈刚才把钱都给你们了呀，要等下个月发了工资才能买。」

    笑笑立刻把手里所有的钱都塞进妈妈怀里：「我有钱，给妈妈用！」

    欢欢犹豫了一下，抽出一张大团结放进自己的口袋，才把剩下的交给林爱华。怕大家说他小气，还特意解释道：「我要给姐姐买气球，我们一人一个！」

    林爱华把钱塞进自己袋子里，得意地冲余小鱼眨眨眼：「嗯，欢欢做得很对，为了奖励你，妈妈也给笑笑十元钱，你们一起花。」

    「谢谢妈妈！」

    两个孩子手里厚厚的一叠子钱只剩下薄薄的一张，还笑得跟白捡的似的。余小红在一边憋着笑，脸都有点抽了。

    「你们跟爸爸妈妈出去拜年，明天再买玩具，好吗？拜年也有红包拿的哟。」

    林爱华一说完，两个小家伙立马迫不及待地叫道：「好，我们快去！」

    余小鱼看看两个明显被媳妇忽悠瘸了的小傻瓜，忍着笑说道：「好，爸爸去开车。」

    林爱华站起身，对小红眨眨眼：「小红，你不是也要出去拜年的吗，要不要我们送你？」

    余小红连忙站起身：「对，我要去给居委会大姐拜年。嫂子等我一下，我去拿点礼物。」

    「别拿了，我跟你哥买了好多份，都放在车上，等会儿分你几盒。」

    林爱华挽住余小红的胳膊，说道：「爸，妈，我们去单位领导家拜年，中午不一定回来，你们自己随便吃点，嫌无聊就去街上玩。」

    刚才余小鱼和余小红都给了两人孝敬钱的，老两口口袋鼓鼓的，也有了逛街的底气。

    余老四摆摆手，说道：「忙你们的吧，我跟你妈自己出去玩玩，看看京城人过年是个什么样。」

    余小鱼把妹妹送去厂里，又给她留了几个礼盒，约好晚上回去吃饭，带着林爱华母子三人去给学校老师们和单位领导们拜年。

    一天跑下来，笑笑和欢欢吃得小肚子溜圆，口袋里又装了十多个红包。

    这次都不用林爱华哄骗，笑笑就主动掏出红包交给妈妈。欢欢见了，也赶忙有样学样，贡献了自己的压岁钱。

    林爱华在他们的小脸上各亲了一下，夸道：「笑笑和欢欢真乖。这下妈妈有钱了，可以建游乐场了。」

    欢欢快活地拍着小手，叫道：「太棒了，可以请小胖和俊俊来我家玩了！」

    笑笑的大眼睛转呀转，显然也开始思考要请哪几个好朋友。

    林爱华还算是有良心，虽然骗了孩子的压岁钱，却也带他们去买了心心念念的气球和摔炮，还买了一大箱小烟花。

    晚上吃完饭，她跟余小鱼带着孩子在院子里放烟花玩，余老四又送过来一大盒摔炮。

    「我跟你妈在外面逛了会儿街，看到就买了。欢欢，来，拿去玩吧。」

    欢欢正嫌妈妈买得太少不过瘾，立马兴奋地接过盒子，拉着余老四一起去玩。笑笑对摔炮不感兴趣，只专注地看着爸爸放烟花。

    等箱子里的烟花都放完了，她才勉为其难地陪欢欢玩了一会儿。

    余四婶在一边看着，笑得合不拢嘴，一个劲地夸欢欢胆子大。

    余小鱼也不好太冷落他们，随口就问了一句：「你们白天在哪儿玩的？」

    余老四抢着答道：「我跟你妈去街上逛了一圈，还看了场电影。京城过年可真热闹，比镇子上好玩多了！」..

    余四婶提起这个也满脸的兴味：「真是热闹，我跟你爸还去套圈了，不过他手笨，什么也没套着，我倒是套了个小狗玩具，等下拿给欢欢。」

    说着，她就往屋里跑，手里拿着个黑白花的小狗玩偶。

    因为圆圆和点点就是黑白花的，欢欢一见这个玩偶就喜欢上了，接过来亲了又亲，甜甜地说道：「谢谢奶奶。」

    笑笑在一边羡慕地看着，却没伸手去要。欢欢亲了两口，看到姐姐的眼神，想起自己也玩过姐姐的小兔子，连忙把小狗递过去：「姐姐，给你也抱抱。」

    笑笑马上开心地接过去，拉着欢欢一起玩。

    余四婶有点不高兴，想要帮欢欢拿回小狗，林爱华哪肯让她再去破坏姐弟俩的感情，马上过去拦住她。

    「妈，你们就套了个圈，没玩别的？」

    余四婶被转移了注意力。

    「玩了，打了气球，还看了会儿耍猴。对了，我在街上听人说明天有马戏表演，就是票有点不好买。」

    她眼巴巴地看着儿子，余小鱼立马读懂了她的意思。

    「我们单位发了票的，明天我带你们去看，咱们一家都去。」

    他特意叫了声一直没怎么说话的余小红：「小红，明天你也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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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九十三章 骗孩子压岁钱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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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单身汪羡慕了

    林爱华骗孩子压岁钱时倒是挺开心，之后几天却不得不每天应对两个小家伙的催促。

    欢欢更是一天几十遍地盯着她问：「妈妈，今天去买滑梯吗？那木马呢？」

    笑笑也在家里四处寻找合适的地方，一会儿就跑过来拉着她去看。

    林爱华不胜其烦，只好带着两个孩子在靠近围墙的地方找了块空地，说道：「就放这里吧，到时候把墙上开个小门，方便你们进出。」

    小孩子很容易满足，虽然还没看见滑梯的影子，光凭着想象就已经很开心了。

    为了应付孩子，林爱华两口子不得不趁着半夜大家都睡着了的时候在青冥境里加班加点地造木屋，做木马。

    林爱华搭好木屋，看着余小鱼给房子上色，撇撇嘴说道：「你跟他们说好哪天回去了没有？」

    「说好了，给他们买了上的票，上车睡一觉就到家了。到时候把车次报给大舅哥，让他过去帮忙接一下。」

    林爱华算算时间，明天就能送走这两个搅家精，很是松了一口气。

    「行，明天去买点东西，让他们带回去显摆一下。」

    余小鱼听得好笑，在她脸上偷亲了一口：「媳妇，还是你想得周到。」

    林爱华哼了一声：「谁叫我当初眼瞎，非得把你塞进他们家呢。」

    第二天，余小鱼果然带着老两口去外面采买了许多带回家的礼物，给他们塞了满满一大箱子。再加上老两口这些天买的衣服、各种零星的小玩意，两人上火车时各自扛了一个大包，余小鱼拎着箱子。

    人都要走了，林爱华也给足了面子，亲自带着笑笑和欢欢跟着一起送站。

    小孩子没心没肺的，只记得爷爷奶奶给他们买了许多零食和玩具，倒真心有些不舍得他们走，其他人可就没什么惜别的情绪了。

    余小红跟在几人身后，全程没有说话。等报站的声音响起，催促旅客上车时，她才忍不住站起来，低着头走到余四婶面前。

    「妈，一路保重，这是我给你们买的烤鸭和大饼，你们带着路上吃。」

    余四婶接过袋子，看着神情恹恹的女儿，心里也有些不是滋味。

    「妈走了，你也好好的。别老呆在厂里，没事多出门走走。遇到条件好的男人可千万要抓紧，早点成个家，妈才能放心。」

    又是这老一套的说辞，余小红顿时没了交谈的兴趣，敷衍地点点头，回身走到林爱华身边。

    余小鱼提着箱子，又接过余四婶扛着的大袋子，催促道：「爸妈，走吧，火车要开了。」

    他把两人送上车，找到卧铺车厢，帮他们放好行李，车上响起了催促的喇叭声。

    「一路保重，注意安全。」余小鱼交代了一句，回头走出车厢，在窗外又冲他们挥挥手。

    他半句也没提下次再接他们过来的事，没有下次了。

    看着火车开远，余小红深深地呼出一口气，整个人都轻松了。

    「哥，你明天要上班了？」

    「对呀，明天上班。怎么，有事？」

    余小红摆摆手，咧着嘴开心一笑：「有事，不过，等你休息了再说。」

    「嘿，小丫头，还学会吊胃口了是吧？什么事现在就说，我最不耐烦惦记事了！」林爱华为了逗小红开心，也在一边帮着催促。

    果然，余小红笑得更大声了。

    「哥，嫂子，工厂去年盈利好几万，可以给哥还钱了，以后挣的钱都是纯利。嘿嘿，我是有钱人了！」

    笑笑和欢欢立马捧场地在一边拍手叫好：「噢，姑姑有钱了，可以发红包了！」

    林爱华笑着拍了他们一把：「小财迷，跟谁学的？」

    余小红把两个小家伙搂到自己怀里护着：「财迷怎么了，我就喜欢财迷。笑笑，欢欢，你们乖乖听妈妈的话，姑姑星期天就给你们发红包！」

    星期天的时候，余小红还真的拿来一个存折，昂着头骄傲地递给林爱华：「嫂子，这是我哥的私房钱，我帮他上交。」

    林爱华笑眯眯地接过存折看了一眼，阴阳怪气地说道：「哎哟，看不出嘛，我家小鱼还是个有钱人。这么多钱，够干不少事啊。」

    余小红在一边捂着嘴笑：「嫂子，我帮你看着，肯定不会让他干坏事。」

    余小鱼也顺着他们的意思，假装委屈地辩白：「媳妇，我真没藏私房钱。你看看我兜里的钱，还没笑笑和欢欢多呢。」..

    笑笑把他的笑话当了真，举着自己刚收到的红包跑到爸爸面前。

    「爸爸，我的钱给你用。」

    欢欢也不甘落后地走过来，犹豫了一下，把自己大红包递给林爱华。「我的给妈妈！」

    「哎哟，真是妈妈的好大儿！」林爱华抱起欢欢就亲了一口，余小鱼也跟着抱起笑笑。

    「笑笑是爸爸的小棉袄！」

    他把笑笑举过头在院子里跑了一圈，笑笑被逗得哈哈大笑，欢欢也羡慕地叫道：「妈妈，飞飞，我也要飞飞！」

    「好，欢欢也飞飞！」

    两口子抱着孩子在院子里撒着欢的跑，一只26岁的单身狗流下了艳羡的泪，比吃了一吨狗粮还要心塞。

    不行了不行了，她不能再看了，她要化悲愤为动力，努力搞钱，以后也让自己的孩子过得无忧无虑，再也不用吃她小时候吃过的苦。

    「哥，嫂子，我回厂里去了。这批货交完，我会闲几天，这几天我回来住吧。」

    林爱华两口子停下奔跑的脚步，把两个孩子放下，叫住余小红。

    「来都来了，吃了饭再走。前些天爸妈在，我也没跟你多聊，你从哪儿接来的外贸单，靠谱吗？跟我们说说。」

    两个小家伙抱着腿撒娇，余小红哪儿还走得动路，干脆坐下，一边逗着两个小侄儿，一边跟哥嫂闲聊。

    「单子是原先厂里的同事介绍的，客户要求太多，厂里忙不过来，就给我分了点。都是老客户，付款没问题的。而且我还听说，客户下个月会过来参观，要是我会英语就好了，可以直接跟他们联系，多接几个单子。」

    余小红遗憾地摇摇头：「可惜啊，当初没能好好读书，我学到现在也就只会说几句，别人还听不懂。」

    余小鱼听得哈哈大笑：「你嫂子会，让她教你吧。要是学不会，让她去给你当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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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五章 走上正轨

    余小红没有开玩笑，她是真的想学英语。之前厂里拿到的图纸上有些英文她看不懂，还是跑到原来厂里求人才弄明白的。现在嫂子肯教，她就下了死力气学。

    英语太难了，光是那些字母她就学了三天，走到哪儿嘴里都在念叨，连做梦都在背。

    也不能说她笨，她只是从小就没怎么读书，没有读书的习惯。

    余小红拿着书走到哪儿背到哪儿，连笑笑和欢欢都学会了，她还背得磕磕巴巴的。

    林爱华是个急性子，让她这么教，非得把她逼疯了不可。没办法，她又把之前给林大嫂吃过增智药丸拿出一颗给了小姑子。

    余小红背完字母又背单词，学了一周之后，突然像开了窍一样，原本拗口的词句听嫂子说个几遍她就能复述了。再学个几天，还能跟林爱华来几句课本上的对话。

    等林爱华把笑笑和欢欢的游乐场弄好，余小红的水平大概到了能跟人用英文聊天气的程度吧。

    余小红拿着英语课本坐在秋千上，看着哥哥嫂子给两个孩子搭木屋，发愁道：「外国人下周就来了，我还没学会呢，怎么办啊？」

    林爱华瞥了她一眼，说道：「你才学了不到一个月，能有这样不错了。外国人来咱们的地盘，肯定会带翻译，你只要会说中文就行了。」

    余小红叹口气：「唉，也只能这样了。只是我想着要是我会英语，肯定能多要点单子，那样我就能多赚钱了。我要是用中文说，人家不给我翻译，我就什么都要不到了。」

    「哈哈，我说你怎么这么大劲头呢，原来是为了赚钱。」林爱华听得哈哈大笑，「这次不行还有下次，你继续学，下次就能直接跟他对话了。」

    余小红扁扁嘴，继续背课文，笑笑和欢欢在一边蹦蹦跳跳地指挥着爸爸妈妈建游乐场。

    林爱华搭好了木屋，突然想起一件事，问道：「肥仔呢，最近怎么老是看不到它？」

    余小鱼一摊手：「我也好久没见到它了。要不要帮你找找？」

    「算了，小东西肯定是跑出去玩了，不会有什么危险的，随它去吧。」林爱华提醒自己记着点，下次见到肥仔时问问。

    天气逐渐转暖，大家各自忙碌起来。

    笑笑和欢欢开学了，余小红的工厂又接了新的订单，余小鱼和林爱华也各自忙碌起来。

    那会儿小孩子放学是不用人接的，老师会安排住得近的同学排着队一起回家。笑笑和欢欢都很聪明，又有圆圆和点点看着，林爱华放心得很，干脆就把游乐场的大门钥匙交给他们，随他们放学后带同学去玩。

    有时候她也会摘点水果放在小木屋里，让孩子们自己拿着吃。

    有了游乐园，笑笑和欢欢简直成了这一片的孩子王，哪怕是比他们大的孩子，为了能去他们家玩，都要变着法的讨好他们。

    对孩子的教育，林爱华基本是放羊式的。只要不犯什么大错，小事情都由着他们自己决定。

    他们爱跟谁玩，不爱跟谁玩，喜欢怎么玩，林爱华一概不管，她只看着两个小家伙不要仗着游乐场是自己家的就去欺负别的小朋友。

    欢欢被妈妈教育过几次，也渐渐懂事了，不再去推搡别人，反倒像个大哥一样，指挥着大家排队做游戏。

    其实游乐园里可玩的项目太多了，大家之所以争抢无非是出于小孩子玩闹的心思，有人出头组织，他们立马就消停了。

    林爱华看了几天，发现孩子们都挺乖的，也就放心地随他们去了。

    她自己虽然入世多年，但受从前性格的影响，还是有点不爱跟人交往，这些年除了家人，也没交什么朋友。现在笑笑和欢欢有了朋友，她肯定是要支持的。

    林爱华支持的结果就是又捉了十多只小动物放进园子里，还特意雇了个人帮着维持秩序。

    家里一切走上正轨，林爱华把更多的精力都放在了农场上。

    之前种的冬小麦已经长得半人高，绿油油的随风摇摆，看得人心情开阔。

    另外一片地里种着余小鱼的果树苗，也都发了新芽，再过两个月就能移栽了。

    还有她培育的各种家禽家畜，也被从青冥境里挪了出来，养在畜栏里。

    这片农场她没有布法阵，也没有用任何仙家手段。

    她要试验一下，这些动植物能不能在普通环境下存活生长。

    目前看来，效果不错。等今年秋收之后就可以向外推广了。

    林爱华雇的人多，用不着她整天看着，她干脆给农场办公室装了部电话，自己隔三去看看，其他也就不管了。

    一下子闲下来，她才发现，余小鱼好忙，忙得只有晚上才能见到人。

    这晚，吃完饭，林爱华让两个孩子自己去玩，她拉住余小鱼问道：「你这些天怎么回事？单位里只剩你一个活人了？」

    余小鱼苦笑道：「我也不想的呀，可是所长这几天天天找我，还有记者，我躲都躲不掉。」

    「怎么回事，快跟我说说。」林爱华来了兴趣。

    之前龙莓的事不是被记者曝光过一次嘛，安娜一家都被处理了，金奖也被撤销，所里承受了极大的损失。

    为了挽回损失，所里几个领导开了个会，又把余小鱼当成典型推了出来。

    农博会虽然没有，但还有其他评奖嘛，龙莓、乒乓葡萄，都给他报上。

    最近评选结果出来了，余小鱼一个人包揽了金奖银奖，又被记者追着采访了一波。

    所里也急于挽回形象树立典型，正好借着这波东风要给余小鱼提干，整天拉着他开会，作报告，接受采访，搞得他烦不胜烦。

    林爱华听得咯咯笑：「这不挺好的吗？给你提干，帮你出名呢。」

    余小鱼耸耸肩：「要不是为了背靠大树好乘凉，我才不要呆在这什么研究所呢。像你一样搞个农场多自在。」

    林爱华憋着笑哄他：「是是是，你辛苦了，你都是为了我，为了我们这个家。」

    余小鱼伸手在她脸上捏了一把，笑道：「所以，你准备怎么犒劳我？」精华书阁

    昨晚发烧到40，还好今早退了。这章写得有点乱七八糟，大家凑合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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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九十五章 走上正轨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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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六章 爸爸上电视了

    余小鱼上电视了，京城农业节目给他做了个专访。林爱华带着笑笑和欢欢守在电视机前看爸爸表演，两个孩子虽然听不懂，却还是很捧场地拍着巴掌叫好。

    「爸爸好厉害！」

    「我爸爸上电视了！明天我要跟壮壮说，让他回家看我爸爸！」

    林爱华忍着笑说道：「对，爸爸真厉害，笑笑和欢欢也要好好读书，将来做个跟爸爸一样厉害的人。」

    笑笑跑过去抱住余小鱼的脖子：「我已经好好读书了，学校老师教的儿歌我全都会！」

    欢欢也不甘示弱地叫道：「我会数数，我会从一数到一百！」

    呵呵，两个小家伙都是单灵根的天才，背儿歌、数数算什么呀，要是林爱华肯教他们修炼，他们很快就能超越这世间所有的凡人。.

    不过，林爱华根本不提这茬，只是笑着鼓励道：「笑笑和欢欢真棒！」

    欢欢对这种口头表扬一点都不满足，缠着余小鱼问：「爸爸，爸爸，我要是好好上学，也能像你一样上电视吗？」

    余小鱼尽量忍着不要笑出声，温和且肯定地说道：「会的，笑笑和欢欢将来肯定能上电视。」

    两个小家伙因为爸爸的一句肯定就满足了，在屋里又笑又跳。

    林爱华两口子也不去管他们，自己坐在一边说闲话。

    「你们单位真要给你提干了？」林爱华问。

    「嗯，说是要让我当科长，继续带几个研究小组。」

    林爱华翻个白眼：「他们肯定还说了，要你今年再出一项新成果吧？」

    余小鱼苦笑点头：「媳妇你真聪明，不过还没我们所长无耻。他说要我带的每个小组都出一样成果。」

    「哈，他也真是说得出口。成果有这么好出的吗？他也不想想安教授，不过是少观察了一年，就捅了那么大的娄子，后半辈子全毁了。他还敢催你？也不怕自食恶果。」

    余小鱼耸耸肩：「他有什么可担心的，出了事他无非就是个监管不力，最大的责任还不是在我们这些做事的人身上。」

    「算了，不提这事了，反正我是不用担心的。他说的话也不用太当真，我一年拿出一样新成果来，都够他把嘴巴给笑歪的了。」

    林爱华笑着点头：「也是，不管是家里的，还是我青冥境里的，随便拿哪样出去都足够拿个大奖了。小鱼，咱们今年就把龙莓和葡萄推广开来吧，我等不及想看看成果。」

    「行啊，既然你着急，那我们在青冥境里也种一批。」

    余小鱼火起来了，京城的几家报纸杂志争着要来采访他。余小鱼的心思一动，翻出在南坪大队拍的几张照片来交给记者，声情并茂地说道。

    「我的家乡并不富裕，人们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能勉强温饱。从小我就有个愿望，希望树上结出的桃子又大又红，让我吃个饱，希望林子里的野果不要那么酸涩，好让我摘点拿去换钱，给爸妈和妹妹买点好吃的。」

    「7岁那年，我被河水冲走，被迫离开家乡，过了许多年颠沛流离的生活，等到成年后才回到家乡。我长大了，父母也老了，再也背不动我，不能抱着我上树摘果子了。」

    「等我考上大学，我就在想，要为我的家乡，为乡亲们，为我的父母亲人做点什么。」

    「我没有别的什么大本事，就只学了点果树栽培的皮毛，但我愿用毕生所学回报社会，回报我的家乡。」

    余小鱼拿着照片，一张张跟记者讲解，这张是他的老家，这张是他的爸妈，又讲当年他走失后父母有多伤心难过，把记者们都听得感动坏了。

    等报道出来时，余小鱼翻了翻报纸杂志，上面果真登了几张老照片，还有对南坪大队的各种描写。每个记者的侧重点不同，但都好歹提到了他的身世。

    林爱华也看了一遍，问道：「这样有用吗？」

    余小鱼耸耸肩：「我尽力了。正常人7岁时已经有了记忆，就算别的都记不清，自己的名字，还有自己家的样子总不会忘吧。」

    折腾这么一圈，不就是为了利用京城报纸的影响力来帮余老四夫妻俩找儿子嘛。要是这样还不行，那就只能跟他们直接摊牌，再帮他们去电视上放寻人启事了。

    余小鱼觉得自己能做的已经做完了，也就不再管这件事，而是全心投入到工作中。

    林爱华最近有点闲，老公孩子各忙各的，就她一个人无所事事，她无聊得跑去找小红玩。

    小红这丫头，也不知道英语学得怎么样了，有没有跟外国人说上几句话。

    走进小红的工厂，里面正忙得热火朝天，车间里正在调试新机器，余小红拿着说明书在看着工人安装。

    林爱华好奇地走过去，问道：「咦，你这儿不是做手工的吗，怎么又用上机器了？」

    余小红回头看到嫂子，欢喜地放下说明书，笑道：「嫂子，你怎么来了！是艾伦跟我说的，外国现在都用机器织毛衣了，织得又快又平整。这台织机也是他帮我弄来的，我正说要装上试试呢。」

    林爱华一下子就抓住了重点：「艾伦？艾伦是谁？」

    「就是一个外国工程师，跟客户一起过来的。」余小红随口解释，又催着林爱华快点去看她的新机器，就像小孩子显摆玩具一样。

    林爱华看了看正在上线调试的机器，说道：「确实比手工编织快多了，你以后打算专做这种机织毛衣吗？」

    余小红挠挠头：「没有，我只是试验一下，要是有利润我就做，不赚钱的话还是算了。」

    林爱华还是忘不了那个外国工程师，继续刚才的话题：「那个艾伦呢？他怎么说？」

    余小红拉着林爱华走出屋子，小声说道：「嫂子，我跟你说，那个艾伦我怀疑他是推销机器的。」

    「嗯？怎么说？」

    余小红皱皱鼻子，说道：「才第一次见面，他就怪声怪气地叫我美丽的小姐，还死皮赖脸地跟到我厂里来，我都快被他吓死了。还好他会说中文，不然我一定把他当流氓打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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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九十六章 爸爸上电视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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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七章 小红还要办厂

    林爱华听她说得好玩，忍不住笑道：「是吗，他还会说中文？那倒挺难得的。不过外国人都这样，他叫你美丽的小姐，应该只是恭维，不是想耍流氓。」

    余小红撇嘴：「反正听着怪怪的，我有点怕。」

    「行，你怕的话，那就别理他。来，机器装好了，织件毛衣给我看看。」

    提到这个，余小红立马忘了艾伦，开心地拿出一锤子细毛线装上，自己坐在织机前。

    「我之前跟厂里的师傅学过，我来。」

    大家都围过来看余小红织毛衣，就见她调好钩针，挂上毛线，开动织机，咔嚓咔嚓几声，就织出了好几行。

    厂里的女工都欢呼起来，有人却不安地问道：「厂长，有了织机，以后我们会不会没人要了呀？」

    其他人一听，也跟着担心起来，七嘴八舌地问：「是啊，这机器织得这么快，我们以后还能接到活儿吗？」

    「我，我要是没了工作，家里的孩子可怎么办啊！」

    「机器织的比我们手织的平整那么多，以后我们的手工活儿还卖得出去吗？」

    余小红停下手，温柔地安抚道：「不会的。我听艾伦说，在他们国家，机器织的毛衣都是普通货色，真正的手织毛衣卖得很贵的。咱们做的可都是工艺品，有的是人抢着要。」

    女工们一向相信余小红，听她这么一说，才真的放了心。

    「那就好，卖得贵，咱们就多织点，专门卖给外国人，给咱国家挣外汇！」

    「哈哈，对呀，以后我们专挑复杂的花样织，反正也不费什么事。我们会的花样，织机还真不一定能做到呢。」

    余小红微笑着安抚：「是的，这织机织起复杂的花样很费事，还不如咱们手工快呢。」

    见余小红三言两语就安抚好了工人，林爱华在心里给她点了个赞。

    小红已经不是原先那个乡村少女，她已经成长起来，可以独挑大梁了。这样一来，她和余小鱼也可以安心地放手，不用怕她被别人欺负了。

    余小红放下织机，送走安装调试的工人，把林爱华让进自己的屋里，两人坐着说话。

    余小红给她倒了杯水，说道：「嫂子，刚才工人们都在，有些话我就没好多说。其实我觉得机织毛衣以后肯定会逐渐占领市场，穿手织毛衣的人会越来越少，以后说不定真的就会像艾伦说的一样，只有有钱人才会花大价钱去买。」

    林爱华想了想，也跟着点头：「机织毛衣成本低，又平整好看，确实有它不可替代的优势。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你厂里做的大部分都是装饰品，这些东西用机器可做不出来。」

    余小红也承认这一点，不过她还是兴奋地说道：「嫂子，你觉得我买几台机器再开个机织毛衣厂怎么样？现在大家都忙，有几个人愿意坐在家里花大半个月的时间来织一件毛衣呀。要是有现成的卖，我看她们肯定宁愿花点钱，把时间空出来做点别的。」

    难得余小红这么有兴致，林爱华也认真的思考了一下，点头赞同道：「我觉得行。你算一下成本和售价，看看利润怎么样，只要有得赚，这门生意就值得做。」

    余小红搓着手嘿嘿地陪着笑脸：「嫂子，我，我真挺不好意思开口的……」

    「哈哈！」林爱华伸手一戳她的额头，「不好意思开口就不开了？说吧，需要多少？」

    余小红蹭到林爱华身边，搂住她的胳膊撒娇道：「嫂子，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比我哥还要好！」

    林爱华好笑地白了她一眼：「都说过我当你是我的妹妹，难道是说着玩的？反正也是你哥的私房钱，留着说不定哪天又被他拿去花了，还不如借给你呢，还能钱生钱。」

    说着，她从口袋里掏出那张存折来，又还给余小红。

    「拿去，还是原先那么多，不够你说话，我那儿还有呢。」

    余小红连连点头：「够了，够了！我可以去银行再贷点的。」

    她把存折放进抽屉里，不好意思地说道：「嫂子，你跟我哥总是借我钱，我也不能每次都腆着脸白拿好处。这次办厂我给你们算股份，你跟我哥各算30%。」

    林爱华侧目：「那我们俩不就占60%了？占了一大半，你以后不是要白忙？」精华书阁

    余小红噘嘴：「怎么是白忙？是我们一起赚大钱！」

    林爱华笑着拍拍她的胳膊：「行了行了，你放宽心。我跟你哥才不会要你的厂呢，我们都有自己的事业。你哥很快就当科长了，我的农场下个月也有一大批订单要出，我俩自己的事还忙不过来呢，哪有时间去管什么毛衣厂。」

    「又不要你们管，这不是都有我嘛。」余小红还是不想放弃。主要是哥哥嫂子给她的真的太多了，让她觉得不好意思。

    之前哥哥借钱是给她买房的，她自己一步步搞成了工艺品加工厂，所以没好跟哥哥提入股的事。这次她对新的工厂充满信心，未来一定会挣到好多钱，哥哥嫂子出了一大半的本钱，理应给他们应得的分成。

    只可惜林爱华一点都不想占她的便宜，坚持说道：「不行，我说不要就不要。让我们入股，你是不是不想还钱了？」

    余小红气得跺脚：「嫂子，你干嘛把我说那么坏！」

    看着她鲜活的小女儿情态，林爱华忍不住伸手揉乱了她的头发。

    「好了，逗你玩呢。咱家小红现在可是女企业家，有思想，有魄力，有手段，赚钱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嫂子跟你开玩笑呢。」

    「不过，厂里的股份我们真的不能要。」

    余小红着急地想要再劝，被林爱华拦住。

    「小红，你就别犟了。我跟你哥真的不缺钱，也没兴趣投资办厂。这钱借给你是我们的情分，给股份伤感情了。乖，听嫂子的话，好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我跟你哥永远是你坚强的后盾。」

    余小红的眼睛顿时红了，不好意地把头埋在林爱华的臂弯里。

    林爱华摸着她的头发，微笑着摇摇头。

    屋内气氛温馨微妙，外面却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余厂长，那个外国人又来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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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九十七章 小红还要办厂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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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章 怒怼女翻译

    余小红赶忙坐直身子，胡乱地擦擦眼睛，说道：「好，我马上出去。」

    她跑到镜子前把头发梳整齐，眼圈还有些红红的，她也顾不上了，对林爱华说道：「嫂子，你陪我一起去吧。」

    林爱华正好也想看看那个艾伦到底是怎么回事，点头站起来：「走吧。」

    余小红挽住她的胳膊，顿时多了许多底气，昂着头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院子里站着一个高个男人，金发碧眼，鼻梁高挺，一看就是个外国人。他的身后跟着几个人，正凑成一堆，低声说着什么。

    见到余小红出来，那个外国男人立马夸张地张开双臂，叫道：「哦，亲爱的红，我来看看你的机器，已经装好了？」

    余小红顿时羞得满脸通红，往林爱华身后一缩，脸上带着薄怒：「艾伦先生，请你不要这样。」

    艾伦耸耸肩，伸出右手：「好，我知道，你们喜欢握手。」

    余小红连手都不肯跟他握，摇头道：「不，我不喜欢握手。」

    艾伦遗憾地收回手：「好吧，我尊重你。」

    人家两个当事人都没说什么，艾伦的随从却都撇嘴的撇嘴，翻眼睛的翻眼睛，一副被余小红丢了脸面的样子。其中一个短发中年女人更是毫不客气站出来指责道：「你这个同志怎么回事？艾伦先生是外宾，拥抱握手都是礼节，人家要跟你握手那是给你面子，你怎么一点礼貌都不懂？」

    这人是艾伦带来的，一直在他身边充当翻译，虽然艾伦并不需要，不过她自我感觉非常良好，总觉得站在外国人身边就高人一等的样子。

    余小红因为看不惯艾伦，顺带着也看不惯他的翻译，毫不客气地说道：「我是乡下来的，不喜欢跟男人握手。你喜欢握手自己握，握一整天也没关系，但你不能强迫我。」

    女人仿佛受了多大的羞辱，愤然指着余小红叫道：「你，你不可理喻！」

    余小红连个眼神都懒得给她，冷着脸对艾伦说道：「你来找我有事吗？」

    艾伦对刚才的小插曲一点都不在意，点头道：「对，亲爱的红，我来看看你，也来看看你的机器。」

    他对着外面一招手，马上有人送过来一大束红玫瑰。艾伦接过花，递给余小红，道：「送给美丽的余小姐，你跟花儿一样美丽！」

    许多女工都好奇地伸着头从窗户里往外偷看，余小红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窘在那里满脸通红。艾伦却执着地伸着手，一副余小红不把花拿过去他就绝不收回的样子。

    林爱华看不过去，伸手把花接过来，皮笑肉不笑地用英文说道：「艾伦先生，随随便便当众送女孩子红玫瑰可不是绅士的做法，你让我妹妹为难了。」

    艾伦的眼睛一亮，抛开他蹩脚的中文，转用英语说道：「这位美丽的小姐，你会说英文？真是太好了！」

    林爱华淡笑道：「英文，就是几个字母的组合而已，有什么难学的，倒是你的中文说得还不错，学了多久？」

    这次她没说英文，院子里的人都听懂了。

    艾伦不好意思地一摊手：「我的爸爸是个中国通，我从小就跟他学中文，不过，真的到了这里，我还是有许多话听不懂。」

    听不懂就对了。别说你爸，你们国家所有的语言专家都加起来，也别想完全听懂中国话。

    林爱华不理他，对着一个探头朝外看的女工招招手，把花抛过去，说道：「送你们了，拿去玩吧。」

    她这做法非常不礼貌，可是艾伦被她一口流利的英语和满身的气度镇住，愣是一句话都没敢多说。

    林爱华见过了艾伦，终于理解为什么余小红不喜欢他，觉得他在耍流氓了。

    这人只是会说中文，并不了解咱们国家的国情，随随便便就把他在国外的习惯带到这边来。国内的女孩大多羞涩腼腆，随口就叫人亲爱的，随手就送花，不把人吓坏才怪。

    余小红要不是想跟他买织毛衣机，估计连话都不愿跟他多说。

    不过，就算要买机器，也没必要惯着他。他来卖货赚钱，难道还要出钱的人捧着他不成？

    林爱华一点都不惯着他，微微抬起下巴，说道：「既然来了，那就去看看你的机器吧。」

    艾伦赶忙伸手，礼貌地说道：「二位美丽的小姐，请。」

    余小红见嫂子直接把他的花丢了艾伦也没生气，胆子也大了起来，点头道：「艾伦先生，请跟我来，机器在车间里。」

    艾伦检查了一遍机器，又请余小红操作了一下，点头道：「红，你学得很快，再练习一段时间，就可以真正地上手了。那么，你想不想多买几台？你放心，我有这个权限。」

    女翻译全程在一边跟着，听他这么说，连忙劝阻道：「艾伦先生，我们说好了的，这些织机要优先供应国营毛衣厂！」

    艾伦心里有些不快，却还是礼貌地说道：「放心，你们两家厂要的机器型号不同，并不冲突。」

    「可是，国营毛衣厂并不希望您把织机卖给这种街道小工厂，他们只会扰乱市场秩序。」女翻译依旧坚持。

    余小红不高兴地冷哼一声：「街道厂怎么了？我们没有依法纳税还是没发工人工资？再说了，这是人家的东西，要卖给谁，不卖给谁，什么时候归你管了？要你来多事！」..

    「你，你这个野蛮人，我跟艾伦先生说话，你不要随便插嘴！」女翻译面对余小红，立马换了个态度。

    余小红不想当着艾伦的面跟她吵架，没得丢了国人的脸，她只淡淡地说道：「艾伦先生，我想另办个毛衣厂，需要购买不少织机，希望你能另找个时间给我详细地介绍一下。还有，既然你会说中文，我想，你下次再来的时候就不用带翻译了吧？反正她也起不到什么正面作用。」

    艾伦的眼睛一亮，开心地点头：「好的，我回去准备一下，明天上午再来拜访你。」

    女翻译气得满脸通红，却又不好在艾伦面前发火，直憋得呼呼喘气。

    林爱华看得好笑，对艾伦说道：「艾伦先生远来是客，我们该好好招待一下的。小红，明天请艾伦先生去家里谈吧。」

    哈，嫂子要给自己撑腰了！余小红快活地点头：「好的，明天上午九点，请艾伦先生带着图册和样品准时去睿王府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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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九十八章 怒怼女翻译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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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九章 老祖装逼了

    艾伦带着人一走，余小红就关上门，拉着林爱华的手咧着嘴大笑。

    「嫂子，你刚才真厉害！直接把他的花扔给工人，他都没敢说什么。」

    林爱华撇撇嘴：「他敢说什么？敢说咱就把他赶出去，不买他的织机了。」

    余小红挠挠头：「可是，不跟他买跟谁买呀？这种机器我以前从没见过，不知道还有哪儿有得卖。」

    其实，只要有一台样品，林爱华跟余小鱼就能复制无数台出来，只不过交代不清来路，不好直接拿出来而已。

    林爱华不在意地说道：「总归是有办法的，你别担心。咱们国家那么多人才，区区一台织毛衣的机器，难道我们自己造不出来？你就放心吧，他要是不卖给你，你就来找我，我帮你解决。」

    余小红只以为嫂子是要帮她跟外国人谈判，开心地点头道：「嗯，明天我先跟他谈，要是谈崩了再请您老出马。」

    林爱华噗嗤一笑：「你这张嘴现在也挺滑的！刚才骂那个女翻译就骂得不错。什么东西，跟在洋人后面走几步，就把自己当成人上人了？最讨厌她这样的人。」

    余小红嘻嘻笑道：「我也讨厌她这样的，学了几句洋文，就以为外国的东西都比国内的好。嫂子，明天艾伦去你家，咱们好好震慑他一下，让他知道知道什么叫天高地厚！」

    林爱华眼珠子骨碌碌一转，点头道：「好，看我的。」

    第二天一早，余小红带着邓明明一起去了哥嫂家，余小鱼还没去上班。.

    他昨晚就听说了妹妹的事，想要留下来帮忙，林爱华却直说没事，让他该干嘛干嘛去。一个外国商人而已，用不着仙君出马。

    两个孩子都去上幼儿园了，家里只剩下三个女人。余小红好奇地问道：「嫂子，你准备得怎么样，能不能镇住他？」

    林爱华笑嘻嘻地说道：「等下咱们说话尽量低调，做事尽量高调。看完机器问完价钱，先不提要不要的事，领着他在园子里逛一逛，让他看看咱们家的实力。」

    邓明明在这里工作过三年，对余家的实力再清楚不过了，当即兴奋地点头道：「对，让他好好看看。就他昨天送的玫瑰花，我们小红姐早都看腻了，连咱们墙角的野花都不如。」

    呵呵，这话属实有些夸张了，不过林爱华喜欢。咱们自己家的东西，就是比别有用心的人送来的强。

    「嗯，再带他去看看咱家的果园，给他摘两个果子尝尝。不用太多，就让他尝个味，馋不死他！」余小红也跟着起哄。

    林爱华园里的果子，多少都带点灵气，常吃能够强身健体祛病消灾。不过，为了吊吊老外的胃口，林爱华还是决定拿几个出来。

    三个女人七嘴八舌地讨论了一会儿，话题渐渐地就偏了。再说几句，干脆都跑去看笑笑和欢欢的儿童乐园，一人霸住一个秋千玩得不亦乐乎。

    九点还差几分的时候，门铃声响起，林爱华招呼两个玩疯了的女人：「人来了，你们去主院等着，我去给他开门。」

    余小红连忙拢好头发，拉着邓明明往主院跑。

    「嫂子你走慢点，我们要收拾一下。」

    「行，你慢慢收拾，别着急。」

    林爱华笑眯眯地走到大门前，轻轻一挥手，门静静地向两边分开，露出门口站着的两个外国人。

    其中一个是艾伦，他今天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打着领带，拎着公文包，活像后世的推销员。不过，在当时这就是顶顶时髦的打扮了。

    另一个穿着半长的黑色风衣，戴着墨镜，抿着唇警惕地跟在艾伦身后。经常看电影的人一眼就能认出来，这家伙肯定是个保镖。

    林爱华倒不怎么看电影，不过她只扫了一眼，就看出这位墨镜男身体素质远胜常人，应该就是保镖一类的角色了。

    看到林爱华穿着一身舒适的休闲装扮，艾伦的眼睛一亮，热情地张开双臂，夸张地叫道：「哦，亲爱的林，谢谢你邀请我来你家参观。听说这里原先是王爷的住所，我真是太荣幸了。」

    昨天余小红并没有介绍林爱华的身份，现在他能一口叫出来，可见是做了功课的。

    林爱华伸出手臂，把他隔开一段距离，不咸不淡地说道：「艾伦先生，如果你想跟我们中国人做生意，还是收起你那虚伪的一套礼节吧。我们崇尚礼尚往来，并不喜欢过分的热情。」

    「不知道你的中国通爸爸有没有告诉过你一句古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希望你不要做吃力不讨好的事。」

    艾伦耸耸肩，说道：「好吧，我的爸爸并没有说过这种话，不过我觉得你说得很有道理。你们，特别是女士们确实都很不喜欢拥抱。」

    「知道就好，下次别见人就抱了。多一点真诚，少一点套路，路才能越走越宽。」

    林爱华说教完，闪开身子：「请进来吧，余厂长已经到了。」

    当着外人的面，林爱华都不叫小红了，直接称呼余厂长。

    艾伦带着保镖走进大门，林爱华手指微微一动，门就自动合拢，无声无息地关上了。保镖回头，吓了一跳，紧紧地护在艾伦身后。

    林爱华被他那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逗得偷偷直乐，假装毫不在意地说道：「艾伦先生，里面请。」

    转过影壁往里一看，艾伦整个人都惊呆了。

    「林，这里是你家？真的是太意外了！」

    林爱华淡淡地说道：「就是个小院子而已，肯定比不上你们的高楼大厦。」

    艾伦一边走，一边发出连声惊叹：「哦，不，这里到处都是精美的艺术品，什么高楼大厦也比不上！林，你家是贵族吗？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房子！」

    林爱华继续装道：「不，我们家世代都是农民。我们国家没有贵族，劳动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所以，请你尊重工人兄弟，不要轻易得罪了他们。」

    艾伦似懂非懂地点头：「哦，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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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章 神的恩赐还是打击？

    林爱华带着他们绕过影壁，穿过回廊，走过穿堂，绕了半个圈子，才把他们带到主院门前，都快把艾伦给绕晕了。

    他也去过贵族的城堡大庄园，但真的都没这么大，也没这么多的亭台楼阁，一路走来，他几乎看花了眼。

    「哦，林，你家真是太大了，你一定是大家族的继承人。」艾伦没想到自己随便找个客户就有这样的实力，顿时对接下来的会面充满了期待。

    林爱华淡淡地说道：「不，我的父母都是农民，我和我的爱人没有继承任何人的财产。」

    「那，这，这里是你自己的？」可恨艾伦还不知道富一代这个词，不然一定给林爱华安排上。

    林爱华笑而不答，让他随便瞎猜去吧。

    她上前一步走进主院大门，客气地邀请：「二位，请进来吧，余厂长在里面恭候多时了。」

    「哦，好的，请。」艾伦还没从震惊中回过神，说话都没刚才那么油了。

    为了让这两个外国人看看小红的实力，林爱华昨天可是抓紧把花厅收拾了出来。现在里面摆着成套的红木桌椅，墙上挂着名人字画，博古架上还摆着不少余小鱼闲暇时弄来的古董玉器，整个屋子显得古色古香大气恢弘。

    余小红带着邓明明坐在一边的椅子上，装模作样地品茶，见林爱华带人进来，她俩从容起身，说道：「艾伦先生，请坐。」

    林爱华毫不客气地走到主位前坐下，示意艾伦坐在余小红对面，他的保镖自觉地站在了艾伦身后。

    邓明明本来就是个有眼力见的，立刻提起茶壶给林爱华和艾伦倒上茶，自己也站到了余小红身后。

    余小红憋住笑，对邓明明说道：「你也坐吧。你是我的助理，一起听听艾伦先生的介绍。」

    艾伦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顿时感觉舌底生津，一股暖流顺着喉咙直达四肢百骸，整个人说不出的舒服。

    「哦，上帝，这是什么茶？简直是神的恩赐。」

    林爱华偷偷翻个白眼。可不就是老祖我的恩赐嘛，关你们那个上帝什么事。

    她假装无所谓地说道：「这就是家里树上随便采的，粗糙得很，艾伦先生不嫌弃就好。」

    「不嫌弃，不嫌弃！这么好的茶，能喝到就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艾伦连连摆手，又装模作样地品了一小口，露出陶醉的表情。

    邓明明看着他那夸张的样子，悄悄撇撇嘴，提起茶壶又给他续上一杯。

    「喜欢你就多喝点，我们家多的是。」说完，她干脆连茶壶都留下了。

    以往艾伦要是如此强烈地表达出对什么东西的喜爱，主人们恨不能全都给他打包带走，可惜林爱华跟余小红就跟看不懂似的，只是小口品茶，连一根茶叶沫都不想给他。

    艾伦喝完一杯，不好意思地说道：「谢谢您的款待，我也给你们带了点小礼物。」

    保镖适时地把手里提着的袋子拿过来，邓明明接过去，放到一边的柜子上。

    艾伦见她一点打开看看的意思都没有，只好自己主动介绍道：「这是我家酒庄自酿的葡萄酒，已经珍藏了二十年，送给三位美丽的小姐品尝。」.

    邓明明今天过来，很清楚自己的角色，就是要配合爱华姐和小红姐装逼打脸外国人的，她立马假装娇憨地说道：「葡萄酒？有咱们家的酒好喝吗？」

    林爱华配合着轻斥道：「明明，不得无礼。别人带来的礼物，好不好喝都是一番心意，怎么能拿来比较呢？你去洗点水果端过来，我们跟艾伦先生有正事要谈。」

    邓明明马上乖巧地应道：「好的，我马上去。」

    林爱华又对艾伦歉意地说道：「小女孩不懂事，随便喝点自家的酒就以为是天下第一了，艾伦先生不要跟她一般见识。」

    艾伦都被她说得有些尴尬了。

    看看人家这宅子，这气派，这用度，好像，自己带来的酒真有些拿不出手啊。

    还好邓明明很快端着托盘走进来，给他们每人座位旁的小几上放了一个小盘子。

    林爱华浅笑：「艾伦先生，尝尝我们自家果园的果子。」

    艾伦听到自家两个字，都有些不自在了。不过他眼睛一瞥，顿时惊讶地叫道：「哦，老天，这是什么？」

    邓明明好心地给他介绍：「这是葡萄，这是草莓，这是蓝莓，这是桃子。都是自家园子里长的，不值钱，您随便尝尝。」

    艾伦看看盘子里硕大的葡萄，金灿灿的蓝莓，粉嘟嘟散发着甜香的草莓，都有点怀疑人生了。

    这一刻，他就像小孩子第一眼看到了新奇的玩具，根本压抑不住好奇，拿起叉子挨个品尝起来。

    唔……太美味了，好幸福的感觉啊，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水果。

    艾伦感动得眼泪都快从嘴角流出来了，连忙用水果把自己的嘴堵上。

    就那么一小盘，哪儿禁得起他这么造，没两下就吃完了，林爱华他们每人才只尝了一点点。

    看到艾伦意犹未尽地舔着嘴唇，林爱华根本不给他开口的机会，直接说道：「艾伦先生，织机图册带过来了没有？麻烦你给我们讲解一下吧。」

    艾伦这才算是回了神，赶紧打开公文包掏出一叠子产品介绍。

    这事林爱华就不管了，全都交给余小红自己拿主意。余小红听得很仔细，不时还问几个问题，艾伦也都详细地一一解答，还不时拿出些小织片向她展示。

    大概过了半小时，艾伦才总算是介绍完。他松了口气，给自己倒了杯茶，满怀希冀地问道：「尊敬的余小姐，你看中了哪一款？想要定多少台？」

    余小红谨记嫂子给她定下的策略，现在不能跟他交底，只淡淡地笑道：「我还需要仔细对比一下，稍后给你答复。」

    艾伦着急地说道：「你还有什么疑问吗？我可以现在就为你解答。」

    林爱华拦着他的话头道：「艾伦先生，就算客户只要买一台织机，那也是需要考虑清楚的。你不要心急，让她再好好想想。」

    「这样吧，我带你去花园里走走，放松一下，回来后我们再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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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一章 再显摆一次

    艾伦犹豫了一下，还是站起身，说道：「好吧，我就客随主便。」

    「亲爱的红，能陪我一起去吗？我们可以边走边聊。」

    余小红就等着看他震惊的样子呢，欣然站起身，道：「艾伦先生，请。」

    林爱华在前面带路，一点不打磕绊地把他们直接带到了自己跟余小鱼的花园。这里他们布了个小型聚灵阵，所有的动植物在这里都长得比其他地方更好。再加上有大型玻璃花房，现在的园子简直是姹紫嫣红，四时的鲜花盛开，有许多果树上也不合时令地挂着果。

    艾伦原先只打算找个机会继续游说余小红，谁知看着看着，就渐渐迷失了自我。

    「哦，上帝，这是什么？太漂亮了！这里简直就是天堂！」艾伦在一片花海前停下脚步，深深地吸了一口花香，陶醉地张开双臂。

    林爱华跟余小红两个相互眨眨眼，打断道：「艾伦先生，往里面走吧，咱们去果园看看。还有，别用天堂来形容我的园子好吗？毕竟那可真不是个什么好地方。」

    艾伦尴尬地笑道：「哦，对不起，我忘了你们不信上帝。不过，林，你能跟我说说这些都是什么吗？我从没见过如此美丽的鲜花。」

    这下他能理解余小红为什么对他送的花不屑一顾了。人家家里开着这么多的花，当然对普普通通的红玫瑰无感了。.

    林爱华又不是导游，她才懒得介绍呢。她只淡淡地说道：「这些都是我先生自己培育的，有些还没取名字。走吧，我带你去摘点水果，我看你比较喜欢。」

    想到刚才只尝了个味的水果，艾伦不自觉地偷偷吞了下口水。

    「很荣幸能参观您的果园，林，你的先生一定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为了口吃的，他连马屁都拍上了。

    这个话题林爱华很喜欢，略带得意地说道：「哦，他就是喜欢折腾这些花草果树。来，尝尝吧，这里的果子也都是他自己折腾出来的，有的还没开始对外出售呢。」

    林爱华给几人一人分了个篮子，连保镖都没落下。

    保镖原本还绷着脸不肯跟大家一起去摘果子，后来见他家先生连洗都不洗，直接就把一颗金灿灿的蓝莓往嘴里塞，还边吃边发出陶醉的唔唔声，他也忍不住好奇地尝了一个。

    这么一尝，他立马被征服了，把篮子放到一边，直接用手捧着一串边摘边吃，汁水都不小心溅到了黑风衣上。

    林爱华无语地看着他，轻轻咳嗽了一声，艾伦赶忙提醒道：「汉斯，你慢一点。」

    保镖这才回过神来，脸顿时羞得通红，垂头道：「对不起先生，我失职了。」

    林爱华摆摆手：「没事，可以理解。不过，这些果子虽然美味，却不能一次吃太多。贪吃会不消化的，你说呢，艾伦先生。」

    艾伦抹掉嘴角的果汁，点头道：「是，亲爱的林。我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一点都不贪心。红，请你相信，我给你的机器都是最优惠的价钱，绝对不会多赚一分利润。」

    余小红只随便摘了两串葡萄，就站在一边看艾伦和汉斯的笑话，听他又提到生意，淡淡地点头道：「但愿如此吧。」

    这么一打岔，艾伦也不好意思再摘了，只好指着眼前的龙莓问道：「林，这是什么水果？长得有点像蓝莓，却比蓝莓好吃多了。」

    林爱华隐藏着心里的小得意，去旁边的小桌上拿起一本杂志翻开，说道：「看，这是龙莓，是我先生培育的，今年就要推广种植了。」

    艾伦认识的中文并不多，勉强看了点，却对那篇检测报告来了兴趣。

    「哦，老天，这简直是神的杰作！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水果？我一定是在做梦。」

    余小红的嘴角悄悄翘了起来，拿起小剪刀帮他剪下两串龙莓放进篮子里。

    「你没有做梦，我哥花了好几年才培育成功的水果，当然好吃了，还很有营养呢。来，给你两串，拿回去给大家分分吧，外面没得卖的。」

    艾伦把篮子递到保镖手里，开心地笑道：「哦，你真是太慷慨了。我来得真是不巧，没有能见到余先生。我想，他一定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

    林爱华嘴角的弧度也渐渐弯起。「以后有机会会见到的。走吧，花园也看够了，我们回去吧。」

    艾伦怎么好意思说自己还没吃够，只好恋恋不舍地跟在林爱华身后走出了花园。

    这次展示的结果令林爱华很满意，艾伦再也没了那种隐隐高人一等的感觉，说起话来真诚了许多。

    接下来的主场就是余小红的了。她跟艾伦商量了一会儿，定了二十多台各种型号的织机，艾伦果真给了她最优惠的价格和付款条件。

    为了感谢他的真诚，林爱华让邓明明去附近的酒楼订了一桌好菜，让人送到家里，请几人好好搓了一顿，还特意开了艾伦带来的红酒。

    不过，余小红表示喝不惯，坚持要喝林爱华自酿的果酒，林爱华也大方地拿出一瓶，给大家分了。

    喝了林爱华的酒，艾伦再也不敢说自己的酒好了，一个劲地夸道：「林，你是一个真正的贵族。你和你的妹妹都将得到我的友谊。我诚挚地邀请你们去我的国家，我会在我家的庄园里招待你们。」

    末了，他又略带羞涩地说道：「当然，跟你家比起来，我那里真是太简陋了。林，能不能跟你商量件事，把你的果树卖给我两棵？这个龙莓，我真的太喜欢了，我的妈妈也一定会爱上它的。」

    林爱华淡淡地笑道：「不好意思，我先生在京城研究所任职，他的一切研究成果都属于国家，我没有权利做这个决定。」

    「当然，如果你真心喜欢，可以买一些果汁或者果干带回去，我想你的妈妈也会很开心的。」

    艾伦耸耸肩：「那真是太遗憾了。不过，怎么才能买到这种果干？」

    看着他心动的样子，林爱华终于笑出了声。

    你有你的优势，我也有我的特长，所以，大家还是好好地平等相处，公平地谈生意吧。

    「不好意思，现在还没得卖，最快也要等到今年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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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二章 各自成长

    看着艾伦不断变化的脸色，林爱华还是大发善心地说道：「好吧，谁叫你是我妹妹的朋友呢，我就送你一些吧。你走的时候过来找我，我给你摘些鲜果带回去。存放个几天时间应该是没问题的。」

    艾伦在自己胸前画了个十字，忍不住吐槽道：「林，你真是个谈判的高手。我感觉你要是去做生意的话，一定能赚到很多钱。」

    林爱华双手一摊，装逼道：「你看我像缺钱的样子吗？」

    艾伦这下真是认输了。「好吧，算我没说。谢谢你的款待，今天真是愉快的一天。」

    艾伦带着现摘的水果走了，把他们送出大门，余小红立马压抑不住兴奋地抱着林爱华蹦了好几下。

    「哈哈，嫂子，今天真是太开心了。你真是给我长脸！」

    林爱华刮了下她的鼻子：「其实根本不用我给你长脸，凭你自己的能力，你一样可以跟他谈成这笔生意。只要你相信自己，你就一定能做到。」

    余小红呆了一下，歪着头思考起来。

    邓明明也适时说道：「对呀，小红姐。你就是我的偶像！你知道吗，我们厂里的女孩都老佩服你了！」.

    余小红捧住脸，嘿嘿笑道：「其实也没你说的那么厉害拉！」

    「不，你就是很厉害！这家厂都是你一针一线做出来的，现在你又要开新厂了，换了我们谁都做不到。」

    一颗叫作自信的种子悄悄在余小红心里生根发芽，以后再遇到事，她再也不需要林爱华靠外力给她撑腰了，她自己就可以。

    接下来余小红可就真的开始忙了。新厂有噪音，肯定不能建在居民区，她要另找地方。这次买的现成的旧厂房，她自己找来工人整理打扫，又忙着招工、培训，协调机器的运输、安装、调试。

    小红一忙起来，原先的厂就顾不上了，都交给邓明明打理，她只能每天回去睡觉时顺便看看。

    她现在连设计的活儿都没时间做，给厂里另招了个设计师。

    余小红忙得几个月都没空来哥哥家，还是余小鱼和林爱华不放心，跑去厂里看了她两次。

    见她一切都开展得井井有条，人也神采奕奕，林爱华也就放心了，随便她去折腾。

    余小鱼悄悄又问了妹妹一次要不要资金支持，被余小红笑着拒绝了。

    「哥，我把原先的厂子抵押给银行，贷款很方便的。你有私房钱还是自己藏着吧，要是再被嫂子拿走，你就真没钱花了。」

    余小鱼被她逗笑了，嗔道：「你还敢嘲笑哥，我这么做还不是为了你？行了，不要就不要，我自己留着花。对了，那个外国人现在还缠着你吗？」

    余小红一呆，才想起他说的是艾伦。

    「哦，他的公司在这边搞了个办事处，他好像是当了什么总经理，现在忙得很，哪有空来管我这么个小客户。」

    余小鱼耸耸肩，只好放下了自己的八卦心思。

    原本他还说看看那个外国人对小红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好的话就撮合一下呢，没想到妹妹现在一门心思扑在事业上，整个就是一个钢铁直女。

    算了，随缘吧。他又不是余四婶，不逼着女儿结婚就不能活了似的。

    看小红过得很好，余小鱼也就不管了，他最近有好多事要忙。

    林爱华农场里种的龙莓苗终于可以移栽了，他得去帮着协调。

    原本他是打算公开对外出售的，但所里不同意，非得统一种到国营农场，果子成熟后也优先出口创汇。

    这违背了余小鱼利用水果提高全民身体素质的本意，令他很不高兴。

    他之所以选择去研究所任职，而不是像林爱华一样自己单干，就是看中了所里的资源。在这里，他的研究成果很容易就能获奖，得到宣传，然后向全国推广。

    只有大家都种了，全国各地随处可见了，普通人才能吃得起，才能经常吃。像现在这样只卖给外国人，不过是挣两个小钱，提高了对手的体质，跟他的本意背道而驰了。

    可惜，余小鱼现在只是个小科长，说话根本不算。现在的主旋律是搞活经济，而不是提高人民体质，他说什么都没用。

    不过，这点小事能难住堂堂仙君和老祖吗？不让卖，他们还不能送？

    某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林爱华趁两个孩子睡熟后，把他们收进了青冥境，然后跟余小鱼驾起飞剑，从北往南低空飞行，找一些合适的山头和荒地撒下了浸泡发芽过的蓝莓种子。

    这些种子都用灵泉水泡过，只要接触到土壤，就能生根发芽。过不几年，这一片土地上就会长满龙莓，看某些人还怎么垄断。

    所长想要靠卖龙莓出口创汇，余小鱼不会拦着，但那些人买了龙莓也别想自己繁殖培育，想吃的话，只能花大价钱进口。除了他自己，其他人别想让他的龙莓种子发芽，这是他早就设计好了的。

    花了一晚上时间，两人才算把几个主要的地块播种了一遍。林爱华坐在床沿上，深深地吐了口气。

    「呼，白费的这些工夫。小鱼，要不，你努努力，把你们那个笨蛋所长挤下去吧。你自己当所长，想怎么研究就怎么研究，想怎么推广就怎么推广。」

    余小鱼深以为然地点头：「我媳妇说得真有道理。不过，我可懒得管所里那些狗屁倒灶的事，我打算在这里再混个两年，等熟悉了所有操作流程，再闯出点名气后，就出来办个自己的研究所。」

    林爱华哈哈大笑，挑起大拇指：「好，有志气，我喜欢！」

    余小鱼这下是真的得意了，微微挑眉道：「真喜欢？要不要表达一下？」

    表达的结果就是，两人又折腾到天亮才小睡了个把小时，之后又各自去忙自己的事了。

    一切按部就班地进行，夫妻俩上班，孩子们上学，肥仔还是偶尔才回来转一圈，主要还是为了溜进青冥境里补充物资，林爱华几次都没顾得上找它好好聊聊。

    忙起来就顾不上别的，都好久没给家里打电话了，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

    林爱华刚想起家里的爸妈，林爱国就打来了电话。

    「爱华，小鱼在家吗？让他接电话，我找他有点事。」林爱国的语气焦急又严肃，显然家里出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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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三章 余家亲儿子回来了

    林爱华的心念一动，隐隐有些猜测。

    她把余小鱼叫过来，自己在一边等着。

    余小鱼在电话里跟林爱国交谈了几句，说了句：「我等下给你回电话。」然后，他笑笑，看着林爱华：「余家儿子回去了。」

    林爱华早就听到了，不过还是舒心地一笑：「回去就好。这小子也是个不孝的，既然能找回家，早干嘛去了，非得等到现在！」

    余小鱼耸耸肩：「不过，你哥说余家人天天去找他，说是让我俩和小红务必回去一趟，有些事情要当面说清楚。」

    林爱华冷哼一声：「有什么好说的，难道我们还欠他的不成？」

    不过，想想两家人都住在一个村，总归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她还是点点头，说道：「回去就回去吧，正好我也想爸妈他们了。至于小红那儿，你去问问她自己的意思。她要是不想回，你也别逼她。」

    「我逼她干嘛。不过，那才是她亲哥，她应该会想见见的吧。」余小鱼拿起电话又拨了回去，对林爱国说道：「大哥，我跟爱华后天到家。至于小红，我现在就去问她，回不回的，我下午再给你打电话。」

    林爱国在电话那头点头应道：「好，我帮你去余家说一声。唉，小鱼，你真不是余老四的儿子吗？可是，你刚来那会儿他们不是验过记号，后来你也自己想起来了吗？」

    具体要怎么解释，他还得跟媳妇商量一下呢。余小鱼也没多说什么，只肯定地答道：「我真不是余家人，至于其中的内情，电话里说不清楚，等回家我再跟你细说吧。」

    林爱国心里有了底：「好，我知道了。等你回来再说，路上开车慢点，别太着急了。」

    应付完林爱国，余小鱼放下电话，说道：「我去找下小红，你要不要一起去？」

    林爱华现在心情好得很，正想出去走走，说道：「一起去吧。」

    两人开上车，没一会儿就到了余小红的新厂。

    这里现在已经变了样，围墙被粉刷一新，厂房修整得干净明亮，里面摆着十多台机器，工人们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坐在机器前，正在认真操作，旁边堆放着许多成品和半成品。

    余小红正在车间里各处巡视，见到余小鱼在窗外对她招手，赶忙从门里跑出来，惊喜地笑道：「哥，嫂子，你们这会儿怎么有空过来？」

    余小鱼微微笑道：「找你有点事，去你的办公室谈吧。」

    余小红摘下帽子和袖套，把他们带进自己的办公室，每人倒了一杯茶，含笑问道：「什么事呀，搞得这么神秘？」

    林爱华和余小鱼对视一眼，相互交换个眼色，还是余小鱼开口说道：「其实，我不是你亲哥……」

    「什么？！」余小红吓了一跳，猛地站起来，肚子磕到桌沿，疼得咧嘴嘶了一声。

    「慢点，怎么这么大个人了还是毛毛躁躁的。」余小鱼皱眉，摸了下自己的鼻子。

    余小红看看哥嫂的脸色，突然嗔怪地笑道：「哥，你是骗我的吧？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玩！」

    林爱华只好开口解释道：「我们没开玩笑。他真不是你亲哥，你亲哥现在已经回家去了，正等着见你呢。」

    「你，你，嫂子，你怎么也帮着我哥骗我？别逗我了，我是个老实人，又不是个傻子。」余小红还是不肯相信。

    余小鱼叹口气，正色说道：「小红，我们没骗你，我真的不是你亲哥。这事我恢复记忆以后就知道了，但你们一家人对我都挺好，我也舍不得你们，就一直没说出来。」.

    余小红看看两人认真严肃的脸，将信将疑地又重复了一句：「真的没骗我？」

    「我骗你干嘛，又没有好处。」余小鱼无奈地说道：「你亲哥现在已经在老家了，你爸妈打电话过来，叫我们都回去一趟。」

    「这，这……」余小红呆了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说道：「那，那你知道自己不是我哥，还对我那么好……」

    林爱华轻轻拍拍她的肩，安慰道：「小红，不管有没有血缘关系，我们都一直把你当成亲妹妹看待的。就算你有了亲哥，我们也一样是你的亲人。」

    余小红咬着唇，感动得红了眼圈。「哥，嫂子，我……」

    她心里百感交集，眼泪都差点掉下来。

    原来她哥许多年前就知道自己不是他亲妹妹了，可他却依然肯拿钱给家里盖房子，像个真正的儿子一样孝敬父母，关心她，爱护她，帮助她，支持她。

    嫂子说得对，有没有这层血缘关系他们都是亲人，一辈子的亲人。

    余小红想通了，抹了一把脸，笑道：「对，咱们永远是亲人。」

    平复了情绪，余小红的智商立刻占领了高地，皱眉说道：「你们说我亲哥自己找回去的？既然他现在能找到爸妈，为什么不早点回去？他这些年都在哪儿？在做些什么？」

    余小鱼耸耸肩：「电话是我大舅哥打的，我也没问他这些。小红，我们明天回去，你要跟我们一起吗？」

    余小红看看外面的车间，略微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头道：「我跟副厂长和几个车间主任交代一下，明天跟你们一起走。」

    她真的很想知道，自己的亲哥这些年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现在才回家，为什么一回家就迫不及待地把他们都叫回去，他到底想干什么？

    余小红厂里有好多事需要安排，林爱华跟她约好，明天早上来接她，就跟余小鱼一起走了。

    两人回到家没多久，笑笑和欢欢也放学了，一回来就带着一帮子小朋友钻进他们的游乐场去玩，林爱华也没去管他们，只跟余小鱼简单收拾了点行李，准备了些给家里人的礼物。

    想到很快就能跟余家人彻底划清界限，她心里别提都轻松了。至于余老四夫妻俩叫他们回去的目的，她根本不在意。

    随他们想要做什么，没了那层血缘关系，谁都别想绑架他们。

    他们跟余家的因果，随着余家亲儿子的回归，已经完全了结了。

    好多小伙伴都想让余家人赶紧下线，呆呆这就来安排。不过，某些人最后肯定还是要继续作一下的，别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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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四章 回来没好事

    晚上，林爱华跟笑笑和欢欢说了声要带他们去外公外婆家，两个小家伙高兴坏了，立马跑进他们自己的小房间，找出许多玩具和连环画，说是要带回去给哥哥姐姐玩。

    两个小家伙拿着自己的书包拼命往里塞玩具，没一会儿就塞得鼓鼓囊囊的，一边塞，一边还兴奋地说个不停，可见是很想念老家的亲人们了。

    林爱华好不容易才把他们哄睡着，又跟余小鱼聊了一会儿，决定这次在家多呆几天，好好放松一下。

    距离上次回家都一年多了，突然决定回去，林爱华才知道自己有多想家。

    余小鱼工作的自由度比较大，只要他能出成果，哪怕一个月不去上班所长也不会说他一句不是，所以他只要提前打声招呼就行了。

    至于林爱华自己，她就是农场最大的官，她说怎样就怎样，谁管得了她上不上班。

    几人中只有余小红不能离开太久，但她也是跟这件事最密切相关的人。

    余小红心态倒是挺好，一路上跟笑笑和欢欢有说有笑，陪着他们唱歌、做游戏，一点没有刚听说这件事的忐忑和不安了。

    她已经想通了，不管她亲哥是个什么样的人，跟她关系都不大。她的户口早就从家里迁出来了，除了亲情，还有什么能辖制住她？所谓亲情，那也得她认才行。她要是不认，什么亲哥亲妈，那就是个笑话。

    见余小红能吃能睡一点都不担心，林爱华也懒得主动跟她提这事。以她的判断，余四婶那人不可能轻轻松松就放过他们，这次回去还不知道又要折腾出什么花样来呢。

    不过，那又如何？自己跟她只是曾经的邻居，现在可是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了。她这次回去，只是为了看望爸妈，顺便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看看余四婶的亲儿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余小鱼把车子开得飞快，第二天一早，几人就到了南坪大队。

    车刚停稳，林爱国就从大队部的办公室内走出来，接住第一个从车上跳下来的欢欢，笑道：「哎哟，小宝贝，还认识大舅舅吗？」

    欢欢的小嘴跟抹了蜜一样，叫道：「大舅舅，我记得，你驮着我骑过大马！」

    笑笑也从车上下来，叫道：「大舅舅，我也记得你。我还记得大宝、二宝、三宝、妞妞，还有锁儿哥哥！」

    林爱国高兴得哈哈大笑，一手抱起一个孩子，招呼林爱华跟余小鱼：「开车累了吧？先去我办公室坐坐歇会儿。」

    余小鱼知道大舅哥是有话要跟自己说，对林爱华点点头，说道：「走，先坐会儿再回去。」

    余小红犹豫着自己跟过去会不会不太好，被林爱华拉了一把，只好也走进了林爱国的办公室。

    林爱国先给两个小侄儿拿点心倒水，安排他们坐下吃东西，之后才把几人叫到沙发边坐下，问道：「到底怎么回事，小鱼你快跟我说说。」

    他明知道眼前这人不是真正的余小鱼，可这么多年叫顺了口，一时也不知道要怎么改，只好还先这么叫着。

    余小鱼把之前想好的瞎话又跟林爱国说了一遍。

    「我之前刚来的时候确实失忆了，被错认成余家的儿子。后来恢复记忆以后，却一直找不到自己的亲生父母，再加上余家人又对我不错，我也就将错就错，留在南坪大队了。」

    林爱国听完，摸着下巴古怪地笑道：「你小子，怕不是舍不得余老四，是舍不得我家爱华吧？说，什么时候开始惦记我妹子的？」

    两人孩子都这么大了，余小鱼才不怕大舅哥呢，摸着鼻子嘿嘿地笑道：「我说是一见钟情你信不信？从见到爱华的第一眼我就爱上她了。」

    林爱国假装呕了一下，指着余小鱼笑骂道：「早知道你小子没安好心了！」

    几人一起哈哈大笑，浑然没把过去的身份当一回事。

    余小红在一边看着，心里隐隐有些羡慕，还有期待。

    她真是太喜欢林家人之间的相处方式了，彼此关心牵挂，却从来不肯成为对方的负担和阻碍。他们一家人亲密无间互帮互助，就像哥哥嫂子对自己一样。

    只可惜自己现在能力不够，没办法帮哥嫂太多。不过，她的毛衣厂已经接到单子了，只要稳定地发展下去，很快就会有收获。到时候她一定要好好报答眼前这对跟自己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哥嫂。

    林爱国跟妹妹妹夫说够了话，才终于对余小红说道：「小红，听说你在京城干得不错，都有自己的工厂了？」

    余小红点头：「是的，大队长，我之前开了一家钩针工艺厂，现在……」

    余小鱼不等她说完，就拦住她的话头，说道：「她现在做得挺好的，工厂已经能盈利了。」

    余小红惊讶地看了他一眼，还是咽下了刚才想说的话。

    林爱国点点头，稍稍提点了一句：「你那个亲哥好像混得还不错，这次也是开车回来的，带着个八岁左右的男孩，现在都住在你家里呢。」

    第一次听到亲哥的详细消息，余小红还是有些难掩的激动：「他们哪天来的？他，他人怎么样，对我爸妈好不好？」

    林爱国不好跟她说太多，别让人以为他搬弄是非，只是简单说道：「来了得天了，我看你爸妈挺高兴的，应该对他们不差。」.

    余小鱼见她有些坐立不安，干脆劝道：「小红，你先回去吧，去看看你爸妈。我跟爱国再聊会儿，吃了午饭再去找你们。」

    看他的意思，是根本不打算住回余家了，余小红也能理解，点头道：「那好，哥，嫂子，大队长，那我就先回去了。」

    小红起身出门，余小鱼假借起身相送，在她耳边轻声说道：「新厂的事先别跟任何人说。」

    余小红心里一下子紧张起来，许多不好的回忆又涌上心头。她又去打量林爱国的脸色，林爱国对她挥挥手。

    「去吧去吧，跟你爸妈有什么事好好说，别着急。遇到难事了就来找我，我给你主持公道。」

    等余小红走远了，林爱国才摇头叹了口气。

    余小鱼跟林爱华一看他的态度心里就都有数了。小红这次回来肯定没什么好事等着她。

    林爱华起身把门关上，八卦地凑过去，小声问道：「哥，现在没外人了，那人什么来路，快跟我们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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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五章 家人团聚

    呵，林爱国撇撇嘴，又摇了摇头，说道：「这个余老四啊，可真是没造化。他儿子要是不回来，小鱼你肯定会给他养老送终，对吧？」

    余小鱼点头：「原本是有这个打算的。」

    林爱国啧了一声：「现在既然都说开了，当然就没你什么事了，这些事肯定都落在他亲儿子身上。」

    「怎么，他亲儿子不肯养他？」林爱华性急地问了一句。

    「倒也没说不养他，不过，那小子我看着油嘴滑舌的，不像个什么好人，还不知道能不能靠得住呢。」林爱国哼了一声，惋惜道：「小红倒是个有本事又孝顺的，我就怕余四婶这次急巴巴地叫她回来，又打了什么歪主意，可别把老实人逼急了，做出什么傻事来。」

    想想之前余四婶在京城闹的那一出，林爱华完全能想想余小红这次回家要经历些什么。要是她亲哥肯帮她，余四婶还不能把她怎么样，就怕她那从小就失散的亲哥也要谋夺她的产业，那小红可就实惨了。

    不过，这些毕竟都是别人的家事，她现在可管不着，除非小红主动开口向他们求助。

    几人又聊了一会儿，两个孩子已经坐不住了，吵着要去看哥哥姐姐。林爱华把他们抱上车，带上大哥一起开回林家。

    现在村里有钱，原先泥泞不平的小路早就重新修整过，车子可以一直开到家门口，倒是省掉了搬东西的麻烦。

    林爸林妈知道女儿一家要回来，连地里的活儿都没去管，都在家等着呢。听到汽车喇叭声，他们立刻跑到大门前，伸着脖子往外张望。

    欢欢最会来事了，林爱华一拉开车门，他立刻张着手叫道：「外公，外婆，我回来了！」

    「哈哈，欢欢，快过来，外婆抱抱！」林妈妈把欢欢抱下车，两只狗子也立马蹿下来，对着旺财摇头摆尾好一阵亲热。

    林爸爸把笑笑抱在怀里不舍得松开，爽朗地笑道：「笑笑和欢欢长得真快，都快跟哥哥姐姐一样高了。」..

    笑笑看到小妞妞，着急地扭动着小身子，叫道：「妞妞姐姐，我给你带了好多玩具！」

    林爸爸只好把她放下地，她回头就跟林爱华要自己的小书包。

    林爱华把书包递给两个小家伙，六个小孩立马叽叽喳喳地凑到一起玩了起来。

    林妈妈赶紧去给他们倒水，拿点心，切水果，看着几个孩子，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一年多没见，大家有好多话要说，院里一时欢声笑语传出去老远。

    等那股子新鲜劲过去，几人才想起林爱华他们回家的主要目的。

    林爸爸对余小鱼招招手，说道：「来，小鱼，坐我旁边，咱们好好聊聊。」

    余小鱼只好把之前编的谎话又说了一遍，林爸爸听完点点头：「难为你，明知道自己不是余家的孩子，还对他们一家那么好，连房子都帮他们盖好了。那你这次回来打算怎么办，后续有没有什么麻烦？」

    余家的房子可是自己女婿盖的，可是，看余老四那一家子的样子，估计是一分钱都收不回来了，也不知道女婿想怎么处理。

    余小鱼咧嘴一笑：「好歹叫了他们那么多年爸妈，总归是有点感情的，房子就当送他们的好了，我跟爱华也不缺那点钱。」

    林爸爸点点头：「你能想开就好。乡下的房子，也不值多少钱，咱们不跟他余家计较。小鱼，以后没事多带爱华跟孩子回来，家里有你们住的地方。」

    林家原先的老宅子也早就推倒重建了，这次林爸爸赶时髦，也盖了个二层的小楼，特意给女儿女婿留了个大套间，一家四口住着一点都不会挤。

    房子刚建好没多久，家具都搬进去了，老两口知道女儿一家要来，赶着给他们布置了房间。

    林爱华跟余小鱼顺着老两口的意，去新房子那边转了一圈，又楼上楼下都参观了一遍，时间也就不早，该准备午饭了。

    这回余小鱼用不着再去余家报到，可以安安心心地陪着老婆孩子了。他跟林爸爸两人钻进厨房好一通忙活，整出了一大桌子菜。

    等陆续开始把菜端上桌时，林大嫂也回来了。

    姑嫂相见，又是好一通亲热。

    林家没那么大规矩，小孩子们也都上了桌，一大家子人围坐在一起，热闹得堪比过年。

    林爸爸今天尤其高兴。余家儿子回来，对他一点影响都没有，他不但收回了女儿，还白得了一个好女婿。

    林爸爸一高兴，就忍不住想喝酒，陪着笑对林妈妈说道：「巧云，去把我那瓶洋河开了吧，我跟小鱼喝两杯。」

    林妈妈今天也高兴，也就不扫老伴的兴了，从柜子里摸出酒瓶擦干净，林爱国早就给几人每人拿了个小瓷杯。

    菜香酒醇，笑语喧腾，林家人欢聚一堂，说不出的开心热闹。

    余家，此时气氛却有些诡异的冷。

    余小红早上从大队部出来，一个人提着大包回到余家，心里既忐忑又有些期待。

    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虽然她已经记不清他的样子，但一想到余小鱼这些年对她的关照和爱护，她又难免幻想自己亲哥会是个什么样。

    推开院门，走进熟悉的院子，没有见到爸妈，只听到屋里传来一个小男孩的吵闹声。

    「爸爸，我们什么时候才回家去呀？这里一点都不好玩，我要回去！」

    又听余四婶和蔼地哄着：「小伟呀，奶奶家不好吗？奶奶给你买糖，给你买玩具，你就住在奶奶家好不好？」

    「不好，我要回去，这里又脏又臭，我不喜欢！」

    一个陌生的男人低声呵斥：「臭小子，给我老实点。什么又脏又臭，这是你老子的家！」

    「不，我要回去，我要妈妈！」小孩大声地哭嚎起来，接着就听到啪啪两声，应该是被打了屁股。

    小孩的哭声更大了，余四婶心疼地哄道：「乖孙子不哭，奶奶这就把小鸡杀了烧给你吃，没有鸡屎就不臭了。」

    这是她的哥哥跟侄子？怎么跟想象中的出入有点大？

    余小红站在院子里，深深地皱起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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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零五章 家人团聚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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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六章 你怎么才回来

    余四婶走出房门想要抓鸡，一眼就看到了院里站着的小红，立马叫道：「回来怎么都不吱声的，站那儿吓我一跳。快，把东西放下，帮我把鸡抓起来。」

    余小红找个干净的地方放下手里的包，帮着余四婶去追满院乱跑的老母鸡。

    「妈，这鸡还在下蛋吧，杀它干嘛？」

    「没听我孙子嫌臭吗？这瘟鸡到处拉屎，还不如杀了吃肉。」余四婶按住老母鸡，拧着翅膀提起来，对着屋里喊：「他爸，来把鸡杀了。」

    余老四走出来，看到余小红，笑眯眯地说道：「小红回来了，正好，中午吃鸡。」

    余老四一出来，身后跟着的男人也走到了阳光下。

    男人不到三十的样子，穿着白衬衫，梳着大背头，头上不知搞了多少发蜡，油光水滑的，一副城里人的样子。

    他瞪着余小红上下打量了几眼，惊喜地叫道：「小红？你是小红？！我是哥哥呀！」

    余小红看看他那张肖似余四婶的脸，犹豫着叫道：「哥……」

    「哎，是我，我就是你小鱼哥。」男人过去给了余小红一个拥抱，摸摸她的头，感慨道：「二十年没见了吧？你都长这么大了。不过，这双眼睛还是小时候的样子，一点没变。」

    虽然余小鱼亲口承认过不是她亲哥哥，虽然眼前的男人对她十分热情，可是，看着他那张陌生又带点熟悉的脸，那声「小鱼哥」余小红却怎么也叫不出口。

    她悄悄往后退了一步，跟男人拉开点距离，略带疏远地说道：「你，你还记得我？」

    「怎么不记得，你小时候都是我带大的。」男人的眼圈发红，拍拍余小红的肩，「哥在外面这些年，没有一天不想你，不想爸妈的。」

    「那你为什么早不回来？」余小红忍不住问出憋在心里两天的话。

    男人尴尬地停了一下，伸手抹了抹眼睛，说话带着点哽咽：「哥哥也有苦衷啊！」

    余小红正想听听他的苦衷，余四婶在一旁不耐烦地叫道：「小红，快去倒盆热水来，帮我把鸡毛拔了。你哥回来是好事，你问东问西的干嘛？」

    余小红只好放下心里的疑惑，过去帮着倒开水拔鸡毛，又去点燃煤球炉，把鸡放在锅里炖上。

    等她忙完，余四婶又叫：「还不赶紧过来，你哥有话要跟你说呢。」

    余小红擦干净手，拎起包走进堂屋，男人赶紧一推身边的小男孩：「小伟，叫姑姑！这可是你亲姑姑，你爸的亲妹妹。」

    小男孩抬头看了余小红几眼，这次倒没有再闹，而是小声地叫道：「姑姑好。」

    余小红心里忍不住一暖，从兜里掏出二十元钱塞进他手里：「小伟是吧？真乖。拿去买糖吃吧。」

    余老四乐呵呵地说道：「到底是亲姑侄，小伟对小红倒是满亲的。刚来那会儿，让他叫我声爷爷，哄了几个小时。」

    小伟倒是个耿直的孩子，这两天跟余老四也混熟了，立刻大声说道：「姑姑长得好看，你难看，还臭！」

    男人尴尬地拍了下小伟的后脑勺：「臭小子，怎么跟你爷爷说话的！」

    小伟根本不怕他，梗着脖子叫道：「他不是我爷爷，我有爷爷的。我爷爷是离休老干部，才不是他！」

    余老四的脸色也不好看了，余四婶连忙推了他一把，道：「你跟个孩子计较什么！小伟，来奶奶这儿，奶奶给你拿糖水罐头吃。」

    小伟敌不过罐头的诱惑，跟着余四婶回屋去了。男人笑眯眯地对余小红说道：「小红，听说你现在在京城开了个厂，生意怎么样？」

    被余小鱼提醒过的，余小红警惕地说道：「凑合吧，勉强能抵掉房租和人工。」.

    男人还想说点什么，屋里余四婶却叫道：「长江啊，帮妈拿把刀来，这罐头瓶打不开。」

    听老妈叫他长江，余小红不知怎么的，心里偷偷松了口气。

    对着眼前的男人，小鱼哥这几个字，她真的有些叫不出口。

    卞长江走开，没一会儿又回来了，继续笑眯眯地跟余小红说话。

    「小红你现在户口在京城？在那边买房子了没有？有对象了吗？对象是做什么的？」

    余小红忍住心里的反感，简洁地答道：「没对象，我就住在厂里。」

    她不想再被继续盘问，反过来问道：「你呢，你这些年都在哪儿，在做什么？小伟八岁了吧，她妈呢，怎么没跟你一起回来？」

    余四婶从屋里走出来，嗔怪道：「你问那么多干嘛？你哥这些年过得不容易，能回来就好。」

    卞长江笑眯眯地拦住余四婶：「妈，小红也是关心我。我是她亲哥，这些事也不用瞒着她。」

    「小红啊，当年哥是遇到人贩子了，被拐到外省，转了好几手，好不容易才逃出来。我那会儿还小，说的话别人也听不懂，哪有本事自己找回来。」

    「后来我遇到一对好心的夫妻，他们俩刚死了儿子，愿意收养我，我也只好跟着他们走了。」

    余小红等了半天，他却不继续往下说了，她只好问道：「那你养父母现在还好吗？」

    卞长江悲伤地摇摇头：「死了，他们都死了，小伟妈也跟我离了婚，我一个人带着孩子过。」

    余四婶叹了口气，轻轻拍拍他的背：「好了，都过去了。以后你在家住，有妈呢，妈帮你带着小伟，你安心出去挣钱。」

    余小红总觉得有些事说不通，疑惑地问道：「哥，你是怎么找到爸妈的？」

    卞长江抹了把脸，笑道：「那个冒名顶替我的余小鱼不是拿了个什么奖嘛，电视上在放，杂志上也登了，我看着他的名字，再看看杂志上的照片，就全想起来了。」

    「这不，一想起来，我就马上找回来了。还好，爸妈身体都好，妹妹也有出息，我这心里啊，别提多高兴了。」

    听他说余小鱼冒名顶替，余小红心里就一阵不快，皱眉道：「他没有冒名顶替，他当时失忆了，是爸妈自己认错了人。」

    余四婶不高兴地哼了一声：「什么失忆，骗鬼呢？我看他就是个没户口的黑户，这才顶了我儿子的名。这次叫你们回来，我就是要跟他好好算一算账，把我儿子的东西都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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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零六章 你怎么才回来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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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七章 冒牌货

    余小红都惊呆了，瞪大眼睛好半天才挤出一句话：「小鱼哥他自己有户口的，他爸妈还给他留了钱呢，你们想跟他要什么？」

    余四婶冷着脸说道：「什么小鱼哥，这才是你哥，那就是个骗子！」

    卞长江连忙在一边安抚道：「妈，别说了，他喜欢那个名字给他就是了。我现在叫卞长江，你要是不喜欢我姓卞，明儿我就去派出所改回来，连小伟的一起改。」

    小伟捧着罐头瓶从屋里伸出头：「要改你自己改，我就要姓卞，我爷爷就姓卞！」

    除了余小红，其他人都沉着脸，就连余四婶也不惯着这个大孙子了。

    「什么爷爷，他人都死了，还要霸着我余家的儿孙？长江，明天妈陪你去公社，把姓改回来。」

    小伟嘴里还含着半块橘子，听到余四婶的话，立刻哇哇大哭大哭起来。余小红怕他呛到，连忙把他拉到自己身边，哄着他先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

    余老四皱着眉，催余四婶：「小红坐了一天的车，才刚到家几分钟，你让她歇会儿吧。这些事等吃了中饭再说。」

    余四婶白了他一眼：「坐车有什么好累的，不就是躺着睡一觉？小红，你跟妈过来，我有事跟你说。」

    她对卞长江招招手，把他和余小红都带进了东边的卧房。

    这间屋原先是留给余小鱼一家住的，里面放着一大一小两张床，现在却只留下了一张，还有些林爱华和孩子的东西也都不见了。床上放着几件衣服，也不是余小鱼的。

    余小红皱眉，问道：「妈，我哥和嫂子的东西呢？」

    余四婶冷脸：「这才是你亲哥。那人的东西我都收拾了，能用的留给长江和小伟，不能用的我都扔了。」

    余小红看着眼前完全失去余小鱼痕迹的卧房，心里一股气直往上冲。她艰难地压下怒气，冷声问道：「叫我回来什么事？」

    余四婶伸出手指戳了下她的额头，骂道：「你哥回家这么大的事，你不该回来吗？你看看你，出去几年，是不是连亲妈都不打算认了！」

    余小红闪开身子，依旧冷声追问：「到底什么事？你不说的话，我明天一早就回京城去了。」

    余四婶还要再骂，卞长江赶紧拉开她，劝道：「妈，你别急嘛，我来跟妹妹说。」

    余四婶到底是肯听儿子的话，忍下了嘴边的骂。

    卞长江笑眯眯地说道：「小红啊，跟我说说你那个假哥哥的情况。听说他在京城有个老大的宅子，还在研究所当干部？」

    余小红警惕地说道：「你问这个干嘛？人家的房子是用自己的钱买的，工作也是他自己上学读出来的，跟我家有什么关系。」

    卞长江摸着下巴不说话，余四婶却忍不住地指着余小红叫骂起来。

    「你个吃里扒外的死丫头，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清楚，谁才是你的亲哥哥！那个冒牌货给了你什么好处，你要处处护着他？」

    余小红气得脸通红。「亲哥哥又怎么样！他明明还记得家里，却一直都没有回来看我们一眼。现在知道小鱼哥发达了，他倒肯回来了？这些年因为他，我们一家吃了多少苦，妈你是都忘了吗？」

    「现在你叫人家冒牌货？拿着冒牌货给你的钱，住着冒牌货给你起的房子，受着冒牌货岳家的照顾，你怎么骂得出口的？」.

    「人家才来几个月就知道自己不是你的亲儿子了，之所以还肯留下来，不过是因为可怜你们。他把你们当父母，你们不说把他当成亲儿子，也不能这么翻脸不认人吧？」

    余四婶被她骂得脸通红，气得直拍桌子，叫道：「要不是他冒充我儿子，说不定我亲儿子早就找回来了呢！这是他欠我家的！」

    「找回来？你找还是我找？去哪儿找？你问问你亲儿子，他这些年在哪儿，你找得回吗？」余小红冷笑道：「你看看他，一副城里人的打扮，听说还开着汽车，你要是还住着土坯房，你看他认不认你！」

    余四婶气得直哆嗦，却想不出反驳的话来。卞长江也尴尬地摸摸鼻子：「小红，你还在怪哥吗？我之前真的是有苦衷的。」

    面对这个二十年没见的哥哥，余小红总算是压制了一下怒火，却也不客气地说道：「什么苦衷，你倒是说啊。」

    「唉，你一个女孩子，说了你也不会懂。总之我不是因为嫌家里穷才不肯回来，我是真的没办法回来。」

    余小红不屑的哼了一声，没再继续追问。

    「人我也见过了，没什么事我先回去了。我厂里还忙着呢。」

    她推开房门走出来，拿起自己的大包，从里面掏出几件衣服，又拿出一叠子钱。这次她没把钱给余四婶，而是直接塞进余老四手里。

    「爸，这钱给你，随你存起来还是留着花。我走了。」

    她的钱都投在厂里，元还是走前一天特意去跟邓明明拿的。她知道，回来一趟要是不给家里交点钱，她妈肯定又要一直叨叨。但这个钱她不想再给妈了，给了跟打水漂也没什么两样。

    这钱给爸，妈肯定要跟他要，说不定就不会来烦自己了。余小红心里带着点恶意地想着，拎起空了一半的包往外就走。

    余四婶连钱都没去要，从屋里蹿出来拦住大门，叫道：「你去哪儿？刚回来屁股还没坐热呢，你怎么就往外跑？」

    余小红面无表情地说道：「你叫我回来看哥哥，我已经看到了。孝敬钱也交给你们了，还想要我怎么样？我跟几个小姐妹也好几年没见了，去找他们说说话。」

    余四婶反身把大门关上，插上门闩，说道：「你不能走，还有事没办完呢。」

    余小红皱眉，忍着气说道：「还有什么事？你说。」

    余四婶拉着她的胳膊把她拽回东屋，对卞长江说道：「长江，你不是写了个什么转让协议吗，你妹妹来了，让她给签个字。」

    「转让协议？」余小红惊叫：「你们还在打我工厂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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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八章 挨打

    余四婶拽着她不松手，说道：「什么你的工厂，只要你还没嫁人，你的一切财产就都是家里的。你个女孩子懂什么，开了那么久都不挣钱，还不赶紧交给你哥，他可是当过经理的人！」

    余小红的脸色发白，磨着后槽牙问道：「哥，是你想要我的厂？」

    卞长江脸上带笑，柔声劝道：「小红，我也是听爸妈说才知道你有个厂，可不是专为这个回来的。刚才你不也说了嘛，你那个厂不太景气，不如交给哥帮你打理。」

    「你放心，哥挣了钱肯定好好孝敬爸妈，还给你准备一份厚厚的嫁妆。」

    余小红惨笑：「所以说，你们催着我坐了一天一夜的车赶回家，就是为了这个？我要是不肯给呢？」

    余四婶的巴掌劈头就落在余小红的身上。「死丫头，你再说声不给试试？还好之前那个冒牌货不肯要，不然现在还不好追回呢。长江，赶紧把协议拿出来，让她签字摁手印！」

    卞长江也不说话了，拉开抽屉取出几张纸：「来，小红，在这儿签个字，把你厂子的名字地址填上。明天哥就跟你一起去京城，帮你把工厂搞起来。」

    余小红把手背在身后，生硬地答道：「我不签。」

    卞长江皱眉看向余四婶，余四婶立刻抓住余小红的手使劲往外拽。

    余小红涨红着脸，咬着牙也不说话，两手在背后握得紧紧的，怎么都不肯松开。

    余四婶急了，抓起床上的藤拍子就往余小红身上抽。

    「死丫头，松手，快给我签字！」

    这种拍子一般都是家里晒被子时用来抽打的，用粗藤条编成，浸过桐油，经常被拿来打不听话的小孩子。

    不过，一般人也就吓唬着挥舞两下，像余四婶这样带着呜呜风声狠狠往下抽的倒是少见。

    余小红小时候被打过，听到那个声音，没来由地就是一哆嗦。可是，她死死地瞪着余四婶，咬着牙连躲都不躲，紧绷着身子准备硬扛。

    打一顿就打一顿，别说打不死，就算是打死，她也坚决不会签这份转让协议。

    小鱼哥给她的本钱，哥哥和嫂子又给了她多少支持，她那么辛苦才办起来的工厂，凭什么被别人一句话就要过去？就凭他是自己二十年没见过的亲哥？

    那点血缘关系早在前十几年没日没夜的操劳下被消磨得差不多了。

    余四婶看着女儿倔强的眼神，心里一阵恼火，手下的力气不由得加大，狠狠地抽在了余小红的背上。

    卞长江目光一闪，却没动，也没开口。

    藤条抽到余小红的身上，预想中的疼痛却没有如期而至。余小红手腕上的玉石珠子悄悄散发出一阵柔光，把余小红保护了起来。

    余小红呆呆地摸着自己的手腕，又想起哥嫂曾经对她的叮嘱：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要把珠子摘下来。

    原来，这真的是护身符啊。余小红的眼泪掉了下来。

    原来，哥哥嫂子在那么早的时候就已经为自己打算过了，原来，她一直在哥嫂的保护之下。

    藤拍子还一下一下地落在余小红身上，余四婶的咒骂声尖锐刺耳，余小红却毫无感觉地一把推开她，快步走了出去。

    她的步子越走越快，走出院门就是一阵小跑。她没哭，她在笑，她连带来的包都不要了。

    这些人已经跟她没关系了，从此之后，她只认余小鱼跟林爱华。

    在玉石珠挡下余四婶第一下攻击时，余小鱼跟林爱华就双双心念一动，将神识放了出去。

    「小红出事了。」林爱华传音。

    余小鱼皱眉：「他们太过分了，竟然对一个女孩子下这样的狠手。」

    「她向这儿来了，走，咱们去迎一下。」林爱华站起身，招呼在桌子底下蹲着的几只狗子。

    「旺财，来活儿了。」

    旺财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低吠几声，它的子女们就都跟着它往大门外跑。

    林家人正喝酒呢，见狗子一下子全往外跑，女儿女婿也起身离席，都好奇地问道：「怎么了？」

    林爱华笑道：「外面好像有人在哭，我出去看看。」

    林爱国这个大队长也跟着站起来，三人一起往大门外走。

    大路上，余小红远远地向这边跑来，风吹起她的短发，张扬又轻快。

    见到林爱华，她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嫂子，借我辆车，我有事出去一下。」

    四只大狗绕过余小红，戒备地蹲在大路边，竖起耳朵听着远处的动静。

    林爱华拉着余小红把她全身打量了一遍，见她除了眼睛有点红，其他没受什么伤，这才放心地说道：「大中午的，你去哪儿？来，进屋吃饭去。」

    余小红不肯把战火烧到林家，执拗地摇头：「不了，我去邻村看看彩凤。」

    林爱华不肯松手，余小鱼也劝道：「吃了饭再去也不迟，不差这一会儿。」

    就这么几句话的工夫，余家人终于都追了过来。余四婶手里拿着藤拍子跑在最前面，后面跟着余老四和卞长江，小伟也好奇地跟在后面。

    见余小红停在林家门口，余四婶忍不住喘着气叫骂：「死丫头，你给我站住！跟我回去！」

    林爱华暗暗发出指令，旺财立刻低呜一声，向余四婶扑过去，一口咬住了她挥舞的藤拍子。

    圆圆和点点围着几人汪汪狂叫，小伟立刻吓得躲在爸爸身后大哭起来。

    余老四也吓得不敢动，尴尬地叫道：「大队长，快赶开你家狗子，吓到我孙子了。」

    林爱国喊了两声，旺财依然咬着不肯松口，几只狗拦着路，谁也不肯离开。

    余四婶也怕了，松手放开藤拍子。旺财把拍子叼到林爱华面前，不屑地冲余四婶又吠了两声。

    林家人都跑出来，把旺财拉回院子里，它的儿女们也在余小鱼的呵斥下跟了回去。

    被几只狗子这么一闹，余家人的气势全没了，站在院门前干巴巴地笑道：「吃饭呢？我来叫小红回去。」

    林爱华可不会再给他们什么好脸了，直接拽着余小红进屋，连一句废话都懒得跟他们说。

    余小鱼也不说话，几人僵持在大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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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章 算账

    还是林爱国对他们点点头：「让小红在我家吃吧，吃完再让她回去。」

    余四婶生怕余小红找他告状，抢步跑过去拽住她另一只手。

    「我家有饭，跟我回家吃。」

    余小红毫不犹豫地甩开她的手：「我不回去！」

    林爱华顺势一拉，余小红就跟着她进了饭厅。

    林大嫂赶紧起身盛饭：「小红，还没吃吧？来，快坐下。」.

    笑笑和欢欢一个帮她拿筷子，一个甜甜地叫道：「姑姑，快吃饭。今天的菜可香了。」

    余小红的心一下子安定了，含笑接过筷子，捏了把笑笑的小脸：「你们也快吃。」

    几只狗子守在饭厅门口，余四婶不敢跟进去，只好灰溜溜地说道：「那行，我们在这儿等她吃完。」

    林爸爸皱眉，心里有点不痛快。

    哪有大中午站在人家门口守着的，他是该叫人进来一起吃，还是假装没看到？好像怎么做都有点尴尬。

    余老四好歹还要点脸，拉着余四婶劝道：「走吧，让小红在这儿吃，咱们也回去吃饭。」

    余四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怒道：「吃什么吃？你一顿不吃会死啊！余小红，你给我出来，别在外边给我丢人了！」

    林妈妈不高兴地说道：「凤英，孩子才刚回来，你就让她消停吃个饭吧。有什么事吃完再说不行吗？大中午的，你搞这么大的阵仗，这是要做什么？」

    余老四脸上挂不住，使出力气来狠狠一拽，余四婶一个踉跄差点没摔倒。

    她这下是真的火了，甩开余老四的手，叉着腰叫道：「你拉我干什么？就算他是大队长，还能不讲理了？」

    林妈妈气得直摇头，扔下她不管了，自己进屋去把碗里的饭三两口吃完。

    林爱国也不快地皱眉：「四婶，你想跟我讲什么理？说出来听听看。」

    余老四想拉，奈何余四婶犟着不肯动，卞长江也没了之前的机灵劲儿，直勾勾地看着屋里的林爱华发呆。他只好赔笑道：「她胡说呢，大队长你别理她。」

    余四婶狠狠地呸了余老四一口，转头说道：「我胡说什么了？正好你们都在，干脆咱们一次把话都说清楚。」

    林爱国憋了一肚子火，也不管他们是不是还饿着肚子了，转头往堂屋走：「行，都别堵在大门口了，有什么话咱们坐下说。」

    林爱国家原本就引人注目，余家人这几天也正好处在风口浪尖上，他们这么一闹，就有好多人放下饭碗跑过来，都挤在大门前探头探脑地看热闹。

    林家人又没做什么亏心事，也不怕大家围观，干脆把人都请进院子。

    饭厅里，余小红三两口把饭吃完，对余小鱼说道：「哥，你小心点，他们都没安好心。」

    余小鱼点头，问：「你没吃亏吧？」

    余小红摇头，悄声说道：「他们要抢我的工厂，我妈打我了。不过，我有这个。」

    她亮了下手腕上的玉石珠子，又把它藏进袖子里。

    余小鱼笑笑，说道：「爱华，你带孩子吃饭，我跟小红过去看看。」

    林爱华一点都不想掺和这些屁事，点头道：「行，赶紧把他们打发走。」

    余小鱼走进堂屋，林爸爸对他招招手：「小鱼，过来坐，听听你四婶想说点什么。」

    余小鱼叫了她七八年的妈，陡然听到四婶这个称呼，余四婶心里不舒服极了，却又不好要余小鱼继续再叫她妈。

    她板着脸说道：「你不能再叫小鱼了，那是我儿子的名字。」

    余小鱼满不在乎地点头：「行啊，我有名字的。我姓林，林北辰。」

    林爱华在那边听到，忍不住抿嘴一笑。

    臭小子，竟然跟自己媳妇姓，还说得这么理直气壮。

    林爸爸眼睛一亮，笑道：「姓林好年前是一家！」

    女婿姓林的话，笑笑和欢欢不也跟着姓林了？这下真是他们家的孩子了。

    林家人高兴，余家人全都板着脸，只有卞长江笑眯眯地说道：「那我们什么时候把名字改回来？」

    北辰淡淡地看他一眼：「随你。我的户口在京城，就不劳你操心了。」

    余四婶见自己亲儿子吃了瘪，不高兴地说道：「随你怎么改，不过，咱们有些账要先算清楚。」

    北辰的脸色不变，继续淡淡地说道：「你说。」

    围观的人都有些看不懂，小声议论道：「她有什么账要算？她连房子都是小鱼起的，家里的东西全是小鱼挣下的。她亲儿子回来，什么都是捡的现成的，不赔钱给人家，还闹着要算账？」

    「哼，她就是看小鱼脾气好好说话，要是换个人，还不得堵着门跟她要盖房子的钱？」

    「我怎么听说小鱼刚来没几天就知道自己不是她亲儿子了？人家对她可是仁至义尽，她还要闹什么？」

    「就是！换了我，还不赶紧认个干儿子，两家当一家处，不比这样瞎胡闹强？」

    余四婶听着大家的议论，一张脸慢慢涨红，但想到自己的亲儿子，她还是厚着脸皮继续说道：「房子盖在我家宅基地上，大家都出了钱的，当然是我们的。」

    余小鱼原本也没想跟她争，点头道：「行。」

    余四婶伸手指指还坐在饭厅陪孩子吃饭的林爱华：「你娶媳妇的钱可是家里拿的，你得还给我。还有你县城的房子，用的我家小鱼的名字，也得还给我家。」

    林爱华结婚，余家确实出了彩礼，不过那钱都是余小鱼平时一点点给的，现在他们居然也好意思提出来。

    林爸爸脸都气红了，叫道：「彩礼钱要真是你出的，我还你没问题。但你那钱是从哪儿来的？还不是我女婿的养父母留给他的老本！他到你家时你家什么样，你们自己心里没点数？」

    林妈妈也生气地说道：「我女婿怕你们受不了刺激，明知道跟你家没关系，还把你们当亲爸妈孝敬了这么多年，到头来就换来了这个？要算账好，那我们就来好好算算，他这些年一共给了你们多少钱，让你亲儿子替你们都还了！」

    余四婶跳起来，叫道：「是他自愿孝敬我们的，凭什么要我儿子还？我逼他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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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章 找死

    大家齐齐摇头，一些妇女恨不能把吐沫直接喷到余四婶脸上。

    真是没看出来，姚凤英竟然是这么不讲理的一个人，以后离她远点。

    余老四缩着脖子不说话，余小红在一边不屑地撇嘴，卞长江忙出来打圆场。

    「妈，彩礼钱哪有要人家还的，咱不要。」

    余四婶呆住了：「不是你让妈把钱和房子都要过来的吗？怎么这会儿又变卦了？」

    卞长江尴尬地摸摸鼻子，说道：「我那会儿不是还没见过爱华嘛。妈，这钱是咱家给林家的，那林爱华就该是咱家的儿媳妇。我这就去把名字改过来，以后林爱华就是我媳妇。」

    余四婶皱着眉头说道：「那两个小野种我可不要，让他们亲爸带走！」

    北辰原本还笑眯眯地听着，只当他们是两个跳梁小丑，听到这话，心里的火气一下子腾起老高，怒道：「找死！」

    他抬脚，没人看清他的动作，就见卞长江连人带椅子飞了出去，直直地砸在林家的围墙上。围墙轰的一声塌了半边，砖头掉下来，全砸在卞长江身上。

    「啊，杀人了！」墙边站着的几个人吓得腿都抖了，看着口吐鲜血不省人事的卞长江，没人敢过去查看。

    林爱华听到这母子俩的无耻言论，也是一肚子火气。不过，这里是南坪大队，爸妈一家子还要在这里生活，总归不能真闹出人命来。

    她走过去踢了一脚，脚底送过去一点点灵气，给卞长江修复了一下受损的内脏。

    见他挣扎着睁开眼，林爱华淡淡地说道：「没死呢，赶紧自己站起来。」

    卞长江像提线木偶一样撑起身子，晃晃悠悠地从砖头堆里爬出来。

    余四婶这才回过神，嚎哭着扑过去扶住他：「儿子，没事吧？你哪儿疼？快告诉妈！」

    卞长江擦掉嘴边的血，低声说道：「我没事，就是撞了一下。」

    「都吐血了还没事？」余四婶心疼地扶着卞长江，回身指着北辰气愤地骂道：「你个杀千刀的，怎么下得了这样的狠手？你这是想要他的命啊！」

    北辰毫无所动，冷冷地说道：「你们辱我妻儿，没打死他都算是我仁慈了。」

    除了余四婶大声嚎哭，其他人全都噤若寒蝉，敬畏地看着北辰。

    之前他从不发火，对谁都笑嘻嘻的，对什么事都满不在乎，没想到一出手竟然这么狠。

    天啊，一百多斤的大男人，连着椅子一起，他一脚就给踹飞了。

    林爱国走过去，板着脸问道：「有事没有，还继续说吗？」

    余四婶尖声叫道：「赔钱，送我儿子去医院！」

    林爱华冷哼一声：「先把账算了，算完我自然会送他去。不然我们明天就走了，你就一分钱也拿不着了。」

    卞长江摇摇头：「妈，我没事。」

    他痴迷地看着林爱华：「我才是真正的余小鱼，他是冒充的，跟你结婚的人应该是我。」

    他话刚说完，脸上就挨了一巴掌，脸都被扇歪了。

    林爱华举着手掌轻轻吹了口气：「是吗？」

    余四婶心疼地松开儿子，扑过来就要挠林爱华：「你个泼妇，竟敢打我儿子！我打死你！」

    还没挨着林爱华，余四婶就觉得脸上好像被卡车撞了一样，火辣辣的疼痛从左脸颊蔓延开来，半边牙都松动了。..

    她不由自主地往后跌，跟卞长江撞成一团，两人一起摔到了地上。

    北辰走过来拉起林爱华的手，轻声责怪道：「别动手，脏。」

    林爱华歉意一笑：「没忍住，下次不扇耳光了，用鞭子抽。」

    余小红看着地上的亲妈和亲哥，脚下动了一下，还是忍着没站起来。

    她过去又怎么样，除了被打骂，被用来撒气，根本起不了半点作用。谁叫他们竟敢起这样的歪心思，挨揍也是活该。

    余老四哆嗦着跑过去，扶起余四婶，又拉起卞长江，指着林爱华叫道：「你，你怎么打人！」

    「他们也算人？」林爱华冷笑道：「要钱要房子，我只当你们是贪财，还敢打我的歪主意？怕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余老四我告诉你，赶紧带着你家疯婆子滚。再不滚，我连你一起打！」

    余四婶吐出一口带血的吐沫，尖声叫道：「打人了，快去报公安！大队长的妹妹收了彩礼不还，还打自己男人了！大家都来评评理啊！」

    南坪大队的人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她，脚下都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几步，生怕她突然发疯，咬到自家头上。

    这是个什么人啊！人家两口子结婚好几年，孩子都这么大了，就因为用了她儿子的名字，就想抢别人的媳妇？怕不是梦还没做醒吧！

    也有些拎不清的在一边劝道：「爱华，你好歹叫了她几年婆婆，怎么能动手打人呢？」

    林爱华冷冷地看她一眼，道：「不打她，打你？」

    「你，我……」那人立马吓得缩到了后面。

    北辰不想让林家人难做，轻轻拉了林爱华一把，说道：「既然他们要算账，那就来算个清楚吧。大家都一起听听，别说我们欺负了她。」

    「余家的房子是我拿钱盖的，这个刚才就说了，送给她，我不要了。县城和京城的房子，全是我跟爱华拿钱买的，写的也是爱华的名字，没跟余家拿一分钱，跟余家也没半点关系。」

    他伸手一指卞长江：「给林家的彩礼，全是我挣的钱，不过是借了他们的手送来，我不可能还，更不可能把媳妇让给他。」

    「至于这个人，他说他是余家的儿子，可我有点不太信。咱们大队虽说改了名，但也不是查不着。他要真的有心，早就可以找回来了。可他为什么现在才来，之前二十年他都做过些什么，还是让他自己给大家说说吧。」

    他一个真言术丢过去，卞长江一个激灵，眼神直直地看向北辰。

    为了让余四婶彻底死心，以后不要再来骚扰林家，他今天必须把她亲儿子的底细彻底扒清楚。

    他也很好奇呢，这人前二十年到底在哪儿，都做了些什么，为什么早不回来，直到现在才找回家，又为什么一回来就闹出这么多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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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一十章 找死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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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一章 真相

    我叫余小鱼，出生在沿河村。八岁时我被两个人贩子拐走，逃出来后遇到了我的养父母，他们给我改名卞长江，带着我去了西省。」

    「爸妈对我很好，送我去上学，还给我安排了工作。之后，我娶了领导的女儿，生下了小伟。」

    卞长江说得干巴巴的，众人却都听得津津有味，就连余家的几个人也都不说话了，专注地听他讲故事。

    有些事他从没提过，这还真是第一次听说呢。

    随着他的讲述，大家渐渐听明白了。

    原来这小子运气不错，被拐逃出来后遇到了出差在外的干部，那夫妻俩自己不能生育，一直把他当成亲生儿子一样培养。

    他媳妇是迫于形势才跟他结婚的，两人关系一直不太好，他也不太在意，把老婆孩子扔在家里，自己在外面活得很潇洒。

    只可惜他养父母在前些年的运动中站歪了脚跟，风头一过去，立马就被清算，卞长江的风光日子也就到头了。

    小伟口中那离休的爷爷其实是被撤职了，现在在老家领着低保过日子。小伟奶奶受不了生活的落差，两年前病死，小伟妈也趁机跟他离了婚，连孩子都没带，迫不及待地开始了新生活。

    他自己的职务被撤，工资也降到了最低档，他一气之下干脆辞了职，自己走南闯北做点小生意。

    原先他倒也挣到了点钱，只是后来又被人骗了，几乎是血本无归，只剩下老家的房子和一辆旧车。

    正当他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从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余小鱼的报道。这是他用过的名字，他也就随手翻看了一下。

    杂志上的图片勾起了他埋藏在心底的记忆，再看看文章中对余小鱼的赞誉，还有对南坪大队现状与前景的描述，他起了回家认亲的心思。

    原本他只是想从余老四夫妻俩手里搞点本钱，再跟余小鱼拉拉关系，看看能不能找到新的出路，可是回来后一打听，发现他亲妹妹竟然在京城开了厂，余小鱼的财富更是多得超出了他的相像。

    他哄着余四婶叫几人回来，原本只是求财，谁知见到了天仙似的林爱华，他又动了其他歪心思，这才有了刚才那一出。

    等他说完，不但围观的群众惊呆了，连余老四夫妻俩都张大了嘴，一脸的不敢相信。

    「你，你说的苦衷就是在城里过好日子，不想回来跟着我们受苦？」余四婶抖着手，指着卞长江，身子抖得不成样子。

    余小红看着她觉得可怜，却坚决不肯站出来安慰哪怕一句。

    她怕。怕自己只要一说话，又会成为老妈的出气筒。

    余老四也好像一下子老了十几岁，耷拉着脸，缩着脖子，不断用手去抠裤子上沾的一块泥巴。

    卞长江还在真言咒的控制下，余四婶一问，他就直愣愣地答道：「回来干嘛？我可不想跟着你们受穷一辈子。要不是看你们有钱了，正好我又缺点本钱做生意，我才不回来认亲呢。」

    众人听得嘘声一片，余四婶更是抖得好像秋风中的枯叶，捂住脸蹲在地上默默地流眼泪。

    她也不叫了，她也不骂了，她这会儿连话都说不出，只在心里一个劲地想：这样的儿子，还不如不回来呢。他不回来，小鱼就不会不认她，小红也不过因此跟她离了心。她不但是大队长家的亲家，还有个在京城当干部的儿子，有一对可爱的孙子孙女。

    完了，一切全完了。

    她抬头看看卞长江，还是不死心地问道：「妈没本事给你大房子，也没本事弄到钱，你还愿意呆在家里给我们养老不？」

    余老四也抬头，紧张地看着这个二十年没见的亲儿子。

    卞长江毫不犹豫地说道：「我连份正经工作都没有，拿什么给你们养老？妈，家里还有多少钱？你都拿给我，我去南方做生意，等挣了钱，一定回来孝敬你们。」

    余四婶不说话了，开始在心里盘算自己手里还能拿出多少钱来支持儿子。余老四可怜巴巴地看着北辰，嗫嚅着说道：「小鱼，爸对不起你……」

    北辰还没开口，林爸爸抢先说道：「可别，老四啊，不要乱攀亲戚，我女婿可跟你家没有一毛钱关系。」

    刚才余家母子的话可把他恶心坏了，恨不能亲自动手打他们一顿。

    余老四假装没听见，依旧眼巴巴地看着北辰。

    北辰淡漠地看着他，说道：「余四叔，咱们的情分已经尽了。之前给你们的确实都是出于自愿，我也不跟你们追讨了，不过，今后我们两家桥归桥路归路，还是别联系的好。」

    他对林爱华招招手：「媳妇，笑笑和欢欢该睡午觉了。」

    他曾经很羡慕林爱华的亲缘，也想跟余老四一家好好相处，体会一下人间的亲情，这才一次次容忍他们。

    谁知终究是错付了，真心不一定换来真心。没有那层血缘关系，他曾经叫过爸妈的人对他竟然如此无情，连一丝顾虑都没有，就这么肆无忌惮地算计，理所当然地掠夺，无耻的嘴脸令他厌烦。

    林爱华读懂了他的眼神，带着笑笑和欢欢走过来，说道：「走吧，我们去新房子那边睡，这儿就交给我哥处理吧。」

    林爱国赶忙对两人摆手：「去吧，这儿都交给我。」

    北辰把两个小家伙抱起，连看都没看余家人一眼，抬脚往外走。

    围着的人都忙不迭地闪开一条路，生怕一不小心触了他的霉头。

    北辰出了院门，悄悄收回法术，院内的卞长江立马清醒了。可是，该说的不该说的他都已经说完了，现在还怎么往回圆？

    笑笑搂着爸爸的脖子回头看看坐在地上发呆的余四婶，轻声说道：「爸爸，奶奶刚才为什么骂我们呀？是笑笑不乖吗？我要不要向奶奶道歉？」

    林爱华摸摸女儿的头，柔声安慰道：「笑笑没有不乖，那不是你的爷爷奶奶，是爸爸认错人了。你的爷爷奶奶在另一个地方呢，你长大就能看到他们了。」.

    笑笑原本就对爷爷奶奶没什么感情，听了妈妈的话，顿时松了口气，反过来摸摸爸爸的头：「爸爸没关系的，认错人也不怕，我们改正就好了。」

    林爱华两口子被笑笑的童言童语治愈了，一家四口说说笑笑地去睡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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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二章 老实人爆发

    那边，余老四夫妻如丧考妣，一个坐在凳子上，一个坐在地上，都垂着头不说话。卞长江看看着个，又看看那个，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小伟小心翼翼地走过来蹲在卞长江身前，带着哭腔说道：「爸爸，我想回家！」

    卞长江站起来，身上哪儿都疼，可是，看着周围那一圈鄙夷的目光，他却根本不好意思提医药费的事，只垂头丧气地拉着余四婶的胳膊，低声说道：「妈，咱们回去吧。」

    余四婶抬头，失魂落魄地看着他。眼前人跟她年轻的时候长得真像，一看就是亲生的。可是他这会儿满身的灰泥，头发也散乱了，嘴角还沾着一丝鲜血。余四婶心疼了，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

    脸疼，说话都疼，她却顾不上自己的脸，拉着儿子走到林爱国面前。

    「大队长，你妹夫打了我儿子，你妹妹还打了我，这事总不能算了吧？赔钱！」

    林家人才不惯她的臭毛病，林大嫂当场叉着腰叫道：「你们为什么挨揍心里没点数？我家围墙还塌了呢，你们也赔我钱。」

    林大嫂一个女人，对付不讲理的余四婶正好，林爱国却不想再跟他们做无谓的争吵。

    他伸手拦住林大嫂，温声说道：「你也带孩子们午睡去吧，这儿有我。」

    林大嫂哼道：「这么多人，怎么睡？赶紧把这一家子打发走，别在这儿恶心人！」

    她心里暗暗庆幸，小姑子终于摆脱这一家子极品，以后再也不用暗地里受委屈了。

    余四婶被说得脸通红。以前小鱼还是她儿子时，村里谁不敬着她，什么时候被人这么骂过呀。巨大的落差使得她心理失衡，完全失去了理智。

    「大队长家欺压老百姓了，你们都欺负我一个孤老婆子！来人啊，快去帮我报公社，还有没有天理了！」她控制不住地大叫起来。

    余老四臊得脸通红，上前一把扯住她的胳膊，叫道：「走，回家去！」

    余四婶扭开他的手，顺势往地上一坐，拍打着地面继续干嚎：「你也帮着他们欺负我，我不活了啊！打人了，还有没有人管啊！」.

    余老四感觉自己的老脸都被这老婆子撕在地上摩擦，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留了。

    从前她就是这样，有点什么事，不是打就是骂，要么就是撒泼打滚，逼得他不得不妥协。可是，今天他实在是忍不了了。

    一天之内，失去了最孝顺的儿子，失去了一对可爱的孙子孙女，连女儿都被打跑了，只留下个一心算计他家产的白眼狼，还有个哄不好的城里孙子。他感觉天都塌了。

    这一切都是眼前的女人造成的，她现在还在大队长家撒泼放讹，真是要绝了他的后路啊！

    余老四气极了，捡起刚才被旺财抢走的藤拍子，对着余四婶劈头盖脸地抽了过去。

    他也不会骂人，就红着眼，呼哧呼哧喘着粗气，一下一下狠狠地往下抽。

    周围的人全都惊呆了，看着这个被压迫了一辈子的老实人爆发，疯狂地发泄。

    余小红在他抽第一下时就站了起来，惊呼道：「爸，快住手，你会把妈打死的！」

    余老四根本听不见了，只觉得心里痛快无比。

    看着原先一直对他凶巴巴非打即骂的的女人被他打得护住头不住地求饶，他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原来，这女人就是个纸老虎啊，她也就只敢欺负老实人，她也怕自己手里的藤拍子。

    还是林爱国最先反应过来，赶过去抢下余老四手里的武器，林爸爸跟几个男人一起过来把余老四拉到一边去了。

    林爱国把藤拍子藏起来，回头冲余老四瞪眼：「四叔，现在是新社会，打人犯法的！」

    余老四正在兴头上，胸脯一挺，叫道：「我犯了法就抓我去坐牢！今天她要是再敢祸害我们余家，我就打死她，我去给她偿命！」

    余四婶滚在地上，胳膊、脸上、背上被打得肿起许多红印子，疼得她直抽气。余小红看着她的狼狈样，只觉得可怜又解气。

    要是没有哥哥嫂子给的护身符，自己恐怕也会被她打成这样吧？唉，真是自作自受，可怜又可恨。

    余四婶被打了一顿，终于老实了，不再大声嚎哭，只是坐在地上小声抽泣。

    林妈妈终究心软，拿条毛巾沾了冷水，帮她擦干净脸，责怪道：「老四，凤英虽然做错了，你也该好好跟她说，你打人干什么？」

    余老四梗着脖子叫道：「说了有用？她肯听？这种搅家精，我一天也过不下去了，我要跟她离婚！」

    老实人爆发竟然有这么大的威力，都半截子入土的人了，竟然要离婚？

    大家全都被他吓着了，纷纷帮着劝和，余老四却一句都不肯听，翻来覆去地叫着要离婚。

    林爱国看着这场闹剧，头疼地说道：「离婚的事不归我管，咱们把刚才的事先掰扯清楚。刚才我妹夫说过，之前给你家的就不再往回要了，但是他的东西你们想也别想。」

    他冷冷地看着卞长江，话里透出隐隐的怒气：「我妹夫不管叫什么名字，都跟你们余家人没关系。谁要是敢打他们的主意，除非我林家人死绝了。」

    卞长江的老底都被他自己扒了个干净，最大的依靠余四婶现在瘫在地上跟个死狗一样，他更加翻不起什么风浪了。

    他赔着笑说道：「大队长，刚才的事都是我不对，是我鬼迷心窍。您看能不能给我开个证明，我好去把姓改了，跟小伟把户口迁回来。」

    现在南坪大队的户口可比城里户口值钱，年底的分红，都快抵得上城里工人一年的工资了。反正现在户籍制度渐渐放松，城里人也不包工作分配，也没什么特别的福利，把户口落回来，他绝对不吃亏。

    原本这事对林爱国来说轻而易举，可谁叫这小子心术不正，竟然想要欺负他妹妹呢。

    林爱国板着脸，一副公事公办的语气：「开不了，凭着你几句话，可不能证明你就是余家的亲儿子。看你的样子也不是个种田的人，我们大队不要。」

    听过他的无耻言论，其他村民也都跟着附和：「对，我们不要。」

    「我们的田自己都不够分，哪能再来个吃白食的。」

    卞长江的算计落空，一下子僵在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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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三章 烂摊子

    要是余四婶还能叫能跳，她绝对会帮着儿子说话的。可惜她这会儿自顾不暇，脑子里只剩下余老四的那句「离婚」，哪儿还有空去管儿子的户口。

    余老四也不管，扔下几个人直直地回家去了。

    一进家门，就闻到一股子焦糊味。锅里炖的老母鸡早就烧糊了底，锅里一滴汤都没了，往外冒着黑烟。

    他过去灭了火，把锅端下来，拿起筷子挑了些没焦的鸡肉塞进嘴里，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虽然鸡肉没调味，还有些发苦，可他吃得比任何时候都痛快。

    没了那个死老婆子昼夜不停的叨叨，烧焦的鸡肉都变香了。

    余四婶见他走了，着急地爬起来，一瘸一拐地挣扎着去追，卞长江赶过去扶住她，娘儿两个的身影显得特别狼狈。

    小伟刚才一直躲在人群后面不敢出声，见爸爸和奶奶都走了，别人他全都不认识，不由得一阵惶恐。

    大家都对着他指指点点，也不一定是有恶意，就是忍不住要八卦。小伟毕竟还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平时再怎么蛮横，也只敢对着家里人耍威风。一帮陌生人围着，说着他听不懂的方言，他很快就吓哭了。

    余小红叹了口气，还是挤进人堆，掏出手帕帮他擦干眼泪，柔声道：「你爸爸已经回去了，你也去吧。认识路吗？要不要姑姑送你？」

    小伟紧紧地抓着余小红的手，小声抽泣道：「姑姑你送我到大路上就好。你别回去，奶奶会打你的。」

    唉，这孩子，自己都吓哭了，还担心姑姑挨打。余小红一阵心疼，轻轻揉了揉小伟的头。

    不过，她还是只把小伟送到半路就折返了回来。那个家，她再也不想回了。

    围观的人吃了这么大一个瓜，都心满意足地散了，边走边议论着刚才的事，一边倒地谴责余家人不要脸，说余四婶活该。

    余小红站在林家大门口，迟疑着停下脚步。

    哥哥已经不是她的哥哥，这个门，她还有脸再进吗？

    林家人过来看倒塌的围墙，发现了站在大门外的余小红。林妈妈走过来拉住她的手，心疼道：「小红，站在门外干嘛？怎么不进来？爱华他们睡一会儿就该起来了，你也过来歇会儿。」

    余小红低着头，歉疚地说道：「婶子，对不起……」

    林大嫂打断道：「他们做的事，用得着你来道歉？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这些年也被你妈欺压惨了，不然你也不会跑到京城去。」

    余小红苦笑。大家都知道的事，为什么她妈却一点都意识不到？从前她妈心里只有一个小鱼哥，根本把女儿当根草。还好小鱼哥对她好，把她当亲妹妹一样关心照顾。

    可是，现在小鱼哥已经说了，以后跟余家再没半毛钱关系，她只剩下个跟老妈一条心，想要把她吃干抹净的亲哥哥。

    以后要怎么办？小鱼哥和爱华嫂子还会不会认她这个妹妹，笑笑和欢欢还愿意搂着她的脖子甜甜地叫她姑姑吗？

    余小红正在胡思乱想，林爱华回来了。

    她中午根本睡不着，哄睡了孩子之后，留下北辰在那儿看着，自己回家来看看情况。

    她其实最不放心的还是余小红。

    这孩子心思重，有什么话又喜欢放在心里，不愿意跟别人说。出了这样的事，她怕小红又钻了牛角尖。

    林爸爸正跟林爱国一起和了灰泥准备把围墙补好，林妈妈跟余小红在一边打下手。见她回来，余小红放下手里的铁铲，局促地叫了声「嫂子」，又怕林爱华不高兴，扭着手站在那里有些不知所措。

    林爱华脸上带着笑，好似毫不在意，愉快地应了她一声，问道：「你爸妈都走了？没再打你吧？」

    小红悄悄松了口气，轻轻嗯了一声：「嫂子，谢谢你。」

    林爱华拍拍她的肩，笑道：「谢我干什么，我说过，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们永远当你妹妹，亲妹妹。」

    林妈妈也笑眯眯地开解小红：「这都是你那个亲哥不是东西，跟你有什么关系？说起来，你也是个受害者。」精华书阁

    余小红苦笑：「那个家我是没法回了。嫂子，你们什么时候回京城？我跟你们一起走。」

    原本林爱华好容易才回来一趟，是打算在家多玩两天的，但考虑到小红在京城还有个厂子刚起步，孩子们也要回去上学，她也不想多呆了。

    想到以后都不用再应付余四婶之流，林爱华高兴得很。

    她稍微想了想，就说道：「我们明天早上走吧，京城那边还有一大摊子事，真抽不出多少时间。」

    林妈妈好不容易才见到女儿跟外孙，没想到才回来一天就要走，有些失望地说道：「这么急？哎呀，都不在家玩两天的吗？」

    林爱华搂住林妈妈的肩膀，安慰道：「妈，我以后经常回来陪你还不行吗？今年暑假我就带笑笑和欢欢回来多住几天。要不，你跟我去京城吧，暑假再跟我一起回来。」

    林妈妈笑应：「妈哪有空过去玩？家里好多事等着我呢。暑假也没几个月了，妈等你就是。下次回来多住几天，在家好好歇歇。」

    「你跟小鱼……」

    想到女婿已经不是小鱼了，林妈妈又连忙改口，问：「他真的姓林啊？现在叫北辰？叫了小鱼好些年，一下子还真改不过来呢。」

    林爱华捂着嘴笑：「他真叫北辰，一直叫这个名字，你们多叫几次就适应了。」

    正好林大嫂听到声音从屋里探出头，林爱华又对她招招手：「大嫂，你跟我们去京城玩吧。我们这次开了车的，把四宝都带上。」

    林大嫂有些心动，却无奈地说道：「我倒是想去呢，可是真的走不开啊。现在大队的账都是我在管，三叔根本帮不上多少忙。我要是敢走，回来还不知道账要乱成什么样呢。」

    林爱华白了她一眼：「你个大队长夫人，还真被几本账绑住了？叫我哥招人，把你解放出来。四宝明年也该上小学了吧，你要是还走不开，难道把他们都扔给三哥两口子？那样三哥真该哭了。」

    看他们一家人有说有笑亲密无间，余小红羡慕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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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四章 离婚

    林大嫂根本没顾上照顾余小红的情绪，顺着林爱华的话说道：「可不是嘛，四宝马上就要上小学，我这心里愁的啊！一个锁儿我还能厚着脸皮求一下胜男，再加四个，我自己都要哭了，怎么跟人家开口？」

    林爱国放下手里的砖，回头说道：「三叔确实不行，我明天去公社问问，暑假有没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分配回来的，让他来我们大队当会计。」

    林爱华一挑大拇指：「大哥你现在牛啊，弄个大学生来当会计。」

    林爱国得意地说道：「大学生怎么了？来我们南坪大队也不算委屈了他。咱的待遇可一点不比国营大厂差，干得好，我还给他个总经理当当呢。」

    林大嫂美滋滋地白了他一眼，道：「能的你！那这事就交给你了，过了暑假我就带四宝住县城去，大队的账我可真就不管了。」

    林爱国点头，招呼林爸爸：「爸，围墙先放那儿吧，回头我再来砌。爱华他们明天就走，咱们好好说说话。」

    林爱华看看砌了一半的围墙，把袖子一挽：「就这么点了，大家一起干，一会儿就好了。」

    她都上了手，其他人更不可能闲着了。林大嫂帮着和泥，余小红帮着抹灰，没一会儿，就把倒塌的围墙重新修好。

    林爸爸一边洗手，一边对林爱华笑道：「小……北辰的力气可真大，一脚下去，那么个大活人愣是给踹出这么老远。」

    新名字大家一时半会儿还真有些不适应，说不几句就想叫小鱼，说起话来都觉得怪怪的。

    林大嫂嘴快，把林爱华走后的事又说了一遍。听说余老四要离婚，林爱华意外地一挑眉，看向余小红。

    余小红耸耸肩：「我才不管。」

    怎么管？她妈摆明了只要儿子，其他人在她眼里都是个屁。为了儿子，她连脸都不要了，还能要她这个女儿？

    她真的希望自己老爸这次强硬一点，给老妈一个教训。..

    没人觉得余小红无情，余四婶的所作所为实在是把他们恶心坏了。

    林爱华笑笑，对着大哥赞道：「哥，你做得对。那个卞长江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才不要让他来我们大队祸害呢。」

    「小红，你今晚就在我家住，明天一早跟我们一起回去。」

    余小红迟疑一下，摇摇头：「我去小芹家吧，她家房子大。」

    小琴就是朱长贵的女儿，离婚后回了娘家，跟她妈一起住在老房子里。这几年他们娘儿俩管着鸡场，后来又跟着余小红做手工，赚得一点都不比男人少，日子可比之前好过多了。

    余小红之前跟她关系不错，之所以想去她家住，也是怕老妈又来找林家的麻烦。

    刚才余四婶那么闹，余小红都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躲起来，让谁都看不到她。

    太丢脸了啊。

    在自己家闹闹也就算了，现在她竟然把脸都丢到外面来了。她怕自己留在林家，余四婶再找过来，说些有的没的，那她以后还有脸再见林爱华吗？

    林爱华猜到了她的顾虑，却满不在乎地挽住她的胳膊：「别扭什么，就在我家呆着。谁敢再来找麻烦，我们家人也不是吃素的。」

    林大嫂跟林妈妈也都热情挽留，余小红这才红着脸点头道：「谢谢嫂子。」

    林妈妈带小红去屋里睡觉，其他几人都围着林爱华，跟她有说不完的话。

    没一会儿，笑笑和欢欢醒了，吵着要来找哥哥姐姐，北辰又把他们带了过来。

    孩子们一起玩闹，大人们搬个小凳子坐在院子里闲聊。

    北辰听媳妇说明天就走，也没多说什么。他去外面打开车厢，搬出两捆树苗，叫了林爱国过来。

    「大哥，这是我新研发的果树，你找个地方让人种上，明后年就能结果。」

    林爱国之前可一直关注着这个妹夫的消息，看着树苗立马就有了猜测。

    「这是你搞出来的龙莓？哈，你小子好样的，有了好事还知道惦记着大舅哥。」

    余小鱼跟他简单讲了一下该怎么养护，林爱国高兴地直点头：「知道了，我这就叫人去种。」

    余小鱼又拿出几棵葡萄苗一起交给他，林爱国兴奋地跑了。

    林爸爸笑着摇头：「这小子，儿子都那么大了，还一点都不稳重。」

    林妈妈笑嘻嘻地帮儿子解释：「他那是高兴的，平时都不这样。」

    林大嫂也一个劲地维护她男人：「对，爱国现在在咱大队威望可高了，他说一句话，大家都服气。」

    家里一片欢声笑语，把余家人带来的那点不快全都冲刷掉了。

    此时的余家，一片乌烟瘴气。小孩哭，大人闹，门外又围了许多看热闹的人，对着里面指指点点。

    余奶奶跟余家大伯、二伯都来了，来给余老四壮胆。

    他们也不说为了帮忙，就是单纯想刷刷存在感。

    老四一房之前有多得意，现在就有多狼狈，他们看笑话还来不及呢。

    尤其是老四媳妇，之前仗着儿女有出息，一点便宜都不给人占，还不停地奚落他们，那两房的人早就窝着一肚子气了，这会儿正好借机撒出来。

    余老四原先说要离婚只是一句气话，回家吃了半锅鸡肉，已经平息了不少。看到余四婶跟儿子回来，他连鸟都没鸟她，只是哼了一声，把手一背，回屋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余四婶刚挨了一顿打，也不敢再骂了，忍着疼去厨房把焦黑的鸡肉倒去猪圈，烧了水准备给儿子煮面吃。

    水才开，院门就被人推开，余家的亲戚都跑了过来。余老四把他们让进屋里，关起门来一通说。

    也不知说了些什么，余老四就跟只斗鸡一样挺着胸脯跑进厨房，一脚踹翻了炉子上的锅。

    开水溅出来烫了余四婶的腿，她气得嗷的一嗓子吼道：「余老四，你个怂货！当着外人你一句不敢帮我，现在回家了还要跟我抖威风？」

    「踹了锅，你让咱儿子吃什么？！」

    余老四又是一脚，把锅踢得撞在墙上，发出老大一声闷响。

    「吃个屁！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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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一十四章 离婚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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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五章 发疯

    余四婶吓得一抖，接着就震天响地哭嚎起来。

    「好啊，你个余老四，你终于露出狐狸尾巴来了？说，你是勾搭上了哪个小妖精！儿子刚回来，家里日子过得好好的，你竟然要跟我离婚？」

    说完，她就低下头往余老四身上撞，扯着他的衣服，又伸出手去抓他的脸。

    余老四刚刚痛打了她一顿，胆气正壮呢。

    他抓住余四婶的头发狠狠地往地上一甩，余四婶就站不稳地摔了个跟头。

    这下她哭得更大声了，一边哭一边骂，一边不怕死地跟余老四对打。

    余家那几个全跑过来拉偏架，架住余四婶的胳膊，害她又多挨了两耳光。

    余四婶真是气极了。从来都是他对着余老四非打即骂，那个窝囊废连大声还嘴都不敢，今天竟然敢对她动手了。

    对，一定是余家人鼓动的，说不定外面的小妖精就是他们帮着找的，就为了图她家里的钱。

    余四婶嗷的一声，回身从灶台上抢了一把菜刀，红着眼睛胡乱挥舞，吓得余二伯赶紧松开手退到后面。余大伯没他那么灵活，立马被一刀砍在胳膊上，顿时鲜血流了下来。

    余老四也被她疯狂的样子吓到了，撒腿就往人堆里跑，边跑边叫：「快，拦住她，这婆娘疯了！」

    卞长江看着余四婶披头散发拿着菜刀乱砍乱劈的样子，也被吓得不轻。他本能地想跑，余老四却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藏在他身后。

    「儿子，快去把你妈的刀拿下来，她现在只听你的！」

    余老四把卞长江往前推，他顿时踉跄几步，冲到了余四婶面前。

    那么多人看着，他想躲也躲不了，只好尽量放软声音，劝道：「妈，你先把刀放下，咱们有话好好说。」

    余四婶看到儿子，才觉得有了依靠，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

    「长江，你爸他不是个东西！我为余家操劳了一辈子，老了老了，日子才好过了点，他竟然要跟我离婚！我活不成了啊，我要跟他一起去死！」

    卞长江张着手，小心翼翼地靠近，趁着余四婶心神散乱，一把抢下她手里的菜刀，赶紧扔到地上，又一脚踢到了墙角边。

    他扶着余四婶，嘴里不停地劝慰，心里却腻味极了。

    这个妈，怎么总是抓不住重点啊？现在是跟爸对着干的时候吗？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把家里的钱拢在一起，交给他去南方做生意，挣大钱吗！

    好不容易安抚下余四婶，余老四却一直不肯松口，非得吵吵着要跟余四婶离婚。

    卞长江中午一口水都没喝上，先是在林家挨揍，回到家又费了这么多口舌，真是又累又饿又痛。

    他劝了几句，余老四还是不依不饶地吵着要离婚，余家其他人也在一边煽风点火，只有几个外人在帮着劝余老四冷静。

    卞长江不耐烦了，把脸一沉，说道：「爸，你要是真跟我妈离婚，那我可就不认你了！」

    这下子，余老四立刻住了嘴，余四婶只觉得扬眉吐气。

    为她撑腰的，还得是亲儿子！

    余老四熄了火，余四婶反倒得意起来，叉着腰叫道：「儿子，不用怕他！他要找狐狸精就让他去，给老娘净身出户就是。想拿我的钱养小妖精？我呸！你想都不要想！」

    这一句又激起了余老四的火气，他羞恼地叫道：「我哪有什么狐狸精？从头到尾，我就只有你这么一个丧门星！谁让你去找林家要钱要房子的？谁让你去打林爱华的主意？林家是我们能惹得起的吗？」

    余四婶又呸了一声：「当初说好找他们要钱的时候，你不也高高兴兴地一起商量了？现在想要撇清，你想得美！」

    两人又要吵，卞长江只觉得头都大了，平时装出来的风度全都顾不上了，抓起一只瓷碗使劲往地上一砸，吼道：「都别吵了！再吵我马上走，再也不回这个家了！」

    余老四夫妻顿时哑了火，相互看了一眼，都忍着不敢再吵了。

    赶走了余小鱼，又打跑了余小红，他们现在就只剩一个卞长江。要是再把这个儿子气走，谁给他们养老送终？

    余四婶嘴里骂骂咧咧的，把地上的碎瓷片打扫干净，又钻进厨房去煮面。余老四阴沉着脸不说话，在余奶奶又吵着要他离婚时，终于忍不住大声吼道：「离婚，你说得轻巧！没听长江说吗，我要是离婚，他就不给我养老了！」

    余二伯笑眯眯地说道：「他自己都说了，是为了你们的钱才回来的，你还真敢指望他？老四，趁着这个机会，跟那个臭娘们离了，以后让我家小军养你。」

    余老四又没老糊涂，怎么可能相信他的鬼话。自己有亲儿子不要，倒去指望侄子养老？怕不是把自己的老骨头送给外人去啃吧！

    他又恢复了原先的怂样，把头往回一缩，苦着脸说道：「二哥你别说了，长江他不是这样的人，他小时候可孝顺了。」

    接下来不管余家人说什么，他都一言不发，要么就是缩着脖子苦着脸，帮儿子说几句好话。

    没多久，余四婶煮好了面条，卞长江板着脸来叫余老四吃饭。余老四站起身说道：「你们回去吧，我肚子都饿扁了。」

    眼见得这次讨不到便宜，余家那几个才不情不愿地走了出去。余大伯捂着胳膊，想讨点医药费，却怕余四婶发疯再多给他一刀，也都忍着没敢提。

    其他人见没什么热闹可看，也都慢慢地散了。

    卞长江想去关上院门，这才看到了一直躲在大门外的小伟。

    那孩子睁着惊恐的大眼睛，看到他的时候，竟然吓得往后退了一步。

    卞长江没时间照镜子，根本不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有多可怕。他的身上头上沾满了汗水和灰泥，脸上黑一道白一道，嘴边和衣襟上还沾着血，活像电视里演的坏人。

    卞长江对儿子招招手，叫道：「小伟，怎么不进来？肚子饿了吧，奶奶煮了面条，快来吃。」

    听到熟悉的声音，小伟才慢慢走过来，哭唧唧地说道：「爸爸，我害怕，我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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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六章 两年后回来

    余家的事后来又有嘴碎的人跑到林家说了，林家人只听听，听完都冷着脸说道：「他家的事以后都跟我家没关系，是死是活全是他们自找的。」

    刚才余四婶母子俩的无耻嘴脸大家可是有目共睹，都很有共情地附和道：「对，她亲儿子回来了，小鱼以后就在京城好好上班，不用再管她。」

    「真没想到凤英竟然这么不要脸，亏你们家以前还总接济她。呸，还不如喂狗呢！」

    这些人都有林妈妈应付，林爱华走到北辰身边，对他悄悄传音。

    「等下你去把余家的灵气收了，还有他们家的田。这种人，不配受我们的庇护。」

    北辰微微一笑，点头。

    晚上，大家都睡了后，北辰果然溜出去布了个小阵法，把余家排除在灵气浸润之外。

    因果已了，以后这些人都跟他再没关系了。

    第二天，林家人都起了个大早，去地里摘了新鲜的蔬菜，装了今年刚磨的面粉，抓了家里养的小鸡，硬是塞在车上，叫女儿女婿带回京城。

    女儿家不缺这些，但他们也没别的什么好东西，只能以此表达自己的心意了。

    林爱华拦不住他们的热情，只好收了东西。看着忙个不停的爸妈，林爱华心里有一股热流涌起，从头发丝一直温暖到她的脚后跟。

    她好喜欢这样的爸妈，这样的家啊。这一刻，她突然不想呆在京城了，她想回家。

    车子驶离南坪大队，林爱华安置好两个孩子，还是忍不住频频回头。

    北辰一边开车，一边看着媳妇，问道：「怎么，舍不得他们？要不你带着孩子留下吧，你那个农场我帮你看着，出不了什么事的。」

    以他们的能力，一天之内能跑几个来回，住在哪里问题都不大。.

    余小红还在车上，两人不好把话说得太明白。林爱华摇摇头：「不了，我想再在京城留几年。等农场走上正轨了，你在研究所的工作也做完了，咱们俩带着孩子一起回来。」

    北辰考虑一下自己的安排，点头道：「那就以两年为限，这两年你培养几个助手，我也在研究所做出点成绩，之后我们就带笑笑和欢欢回来，正好回来上小学。」

    林爱华高兴地点头：「对，我们县城的教育全省都是有名的，一点不比京城差。就让笑笑和欢欢在县城读书，等高考时再回京城也不迟。」

    他们的孩子，都是万里挑一的天灵根资质，就算不修仙，读书什么的也肯定比凡人轻松许多，在哪儿上学都没问题。

    至于他们的事业，他们在乎吗？要不是想要搞点新型农产品造福社会，他们才懒得这么折腾呢，又不缺钱花。

    离开了南坪大队，余小红轻松了不少。听他们讨论得热切，也忍不住说道：「哥，嫂子，你们真的都要回来发展吗？」

    她肯主动说话，北辰和林爱华都很欣慰，自然不会冷落了她。

    北辰柔声答道：「对，不过要等两年后才行，现在还走不开。」

    余小红想想哥哥嫂子的本事，走到哪里肯定都能做得很好，她也就不多操心了。

    「那我这两年也好好干，争取多挣点钱。你们回来肯定还要开农场的，到时候我给你们投钱。」

    「哈哈，你这丫头聪明得很啊，你怎么知道我们要开农场？」林爱华跟她开玩笑地问道。

    余小红抿嘴一笑：「你们要做大事的，我当然知道。」

    林爱华拍拍她的肩：「我就喜欢跟你这种聪明人说话。小红，你对自己有什么打算？」

    林爱华虽然没挑明，余小红却也懂了。她微微一撇嘴，坚定地说道：「我想把工艺品厂转给明明，房子也卖了，钱全投进毛衣厂。这是个新行业，市场非常大，我得抢在别人前面先占上一块，还得再买几台机器。」

    「之后我就在毛衣厂旁边买间小房子搬过去，他们不知道我的新地址，肯定找不到我。」

    北辰点点头：「房子我帮你找人卖吧，一个星期帮你办好。要是还缺钱你就跟哥说，哥手里还有点。」

    余小红捂着嘴偷笑：「哥，你藏了这么多私房钱的吗？嫂子知不知道？」

    林爱华也笑：「他有多少钱我还真不知道呢。小红，他要是给你你就拿着，算是帮嫂子一个忙，以后直接还给我。」

    北辰假意叫苦：「媳妇，你就给我留条活路吧！我一个大男人，出门口袋里都掏不钱，别人会笑话我妻管严的！」

    余小红跟林爱华笑成一团，笑笑和欢欢却当了真。

    笑笑赶紧摸自己的小书包，掏出一叠大团结来：「爸爸，我有钱，给你。」

    欢欢也赶忙去掏自己的包：「我的给妈妈！」

    这钱是林爸林妈悄悄塞给两个孩子的，林爱华看到了，却没有揭穿。这是两个老人的一片心意，他们对子女的爱没法用语言来表达，只能用这种最朴素的方式了。

    反正家里现在也不缺钱，就随他们去吧。

    孩子的钱，林爱华两口子当然马上笑纳了。小孩手里留那么多钱可不是好事，孝顺的品质要从小培养。

    车里的气氛一下子热闹起来，大家说笑着，看着车外飞掠而过的风景，忘了余家那几个极品带来的不快。

    余小红在心里给自己跟余家划了一条线。从今往后，她只为自己而活，再也不受原生家庭的辖制。

    她要远离，要独立，在京城为自己挣出一片天地。以后，她也要找个理解她，支持她的伴侣，生个跟笑笑和欢欢一样可爱的孩子，组建自己的幸福家庭。

    看着哥嫂一家，她又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车子在第二天早上抵达京城。北辰直接把小红送去工厂，看着她立刻投入了工作。

    「小红变了。我想，她以后肯定会是个成功的女企业家。」

    北辰跟林爱华相视一笑，开着车回家。

    既然定好了目标，他们也要努力工作了。

    还有两年时间，他们要安排好京城的一切，然后全家一起搬回去，为发展家乡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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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七章 肥仔成家了

    北辰找了个中间人，由他出面把小红的房子买了下来。钱是他出的，房子还给小红留着。

    小红这傻丫头，一门心思只放在厂子上，他总归要给她留条后路，也不枉这些年的兄妹之情。

    余小红拿着钱，真的又去找艾伦买了两台机器，之后就全身心扑在厂里，其他事全都不管了。她心里也憋着一股气，想要做出点样子来，给她那个目光短浅的亲妈看看，女儿是不是就真的比不上她那个亲生儿子。

    拿了哥哥嫂子那么多钱创业，她还一分没有回报呢，不努力怎么行。

    北辰和林爱华也很忙。

    既然定下了两年之期，那么这两年他们就不能再继续混日子，要做出点成绩来，回去之后才能更好地放开手脚大干一场。

    北辰去改了自己的户籍资料，之后就真的跟余小鱼这个身份彻底决裂了。今后他所有的荣耀，所有的成果，都跟余家无关。

    之后，他的工作态度比之前积极了不少。该争的荣誉，该报的项目，他都不肯再让。报纸、杂志、电视台的采访，他也肯积极配合，只为给自己多争取一点曝光度。

    将来他要回乡开办自己的研究所，卖种苗，培养人才，没有名声，谁肯买他的账？

    林爱华也按照计划开始招人，寻找合适的管理人才。

    几人各自努力，日子每天都很充实。

    这一天，已经临近暑假，林爱华正在跟北辰商量带孩子回家的事，突然看到门外鬼鬼祟祟伸进来一颗猫头。

    看到两人都在，那颗大脑袋立马往回一缩，撒腿就要开溜。

    林爱华呵了一声，伸手往回一捞，肥仔立马喵呜一声，飞到林爱华身边，被她一把抓住顶瓜皮提了起来。

    「主人，快放手，痛，痛！」肥仔没皮没脸地摊开四肢歪着脖子装死。

    林爱华冷笑：「小样，你给我装！以你的修为，别说是抓住顶瓜皮，就算只是抓住你一根胡子吊起来，也伤不了你一丝一毫。说吧，这些天都跑哪儿去了？是不是又给我闯祸了！」..

    肥仔眼睛直往北辰那儿瞄，见他只是笑呵呵地看着，一点要解救自己的意思都没有，只好垂头丧气地说道：「没闯祸，只是遇到点小麻烦。」

    「哟，我们的肥仔大爷还会遇到麻烦？这世上除了我们两个，恐怕再也没人能奈何得了你了吧？」

    林爱华随手一抛，肥仔在空中一个翻身，稳稳地四脚着地，又露出个谄媚的笑，颠颠地跑到林爱华脚边蹭了好几下。

    「主人，我可是你最喜欢的小肥仔，要是我遇到麻烦，你一定会帮我的吧？」

    它可真不愿意来求这个可恶的主人啊，还不知道要被她怎么奚落呢。

    仙君多好，它跟仙君有共同的秘密，求他出手简单多了。

    只可惜，它才刚一冒头就被主人抓了个正着，仙君也只是在一旁看笑话，一点解救它的意思都没有。

    肥仔一边在心里偷偷哀叹运气不佳，一边更加卖力地在林爱华腿边撒娇打滚，喉咙里发出讨好的咕噜声。

    林爱华把它抓过来狠狠地撸了两把，肥仔毫不反抗，反倒做出一副超级享受的样子，成功地把她逗笑了。

    「行了行了，别装了。说吧，到底遇到了什么事？」

    肥仔可怜巴巴地趴在林爱华脚底下，心虚地说道：「我的宝贝女儿不见了……」

    随着肥仔的讲述，林爱华也渐渐来了兴趣。她跟北辰对视一眼，齐声说道：「还有这种地方？今晚就去探一探。」

    肥仔前些天一直没回家，原来是看上了一只漂亮小母猫。

    那只猫浑身长着雪白的长毛，两只眼睛一金一蓝，走起路来姿态高雅，漂亮得好像天上的小仙女，又好像深宫里走出来的公主。

    肥仔那天闲着无聊独自出去玩耍，正好看到几只肥猫在抢小白猫的食物。小白猫虽然长得漂亮，却不是个柔弱的性子，跟那几只野猫发生了激烈的打斗。

    不过，即使它再凶猛，也打不过三只猫的联手。很快，它的猎物被抢走，背上也挨了狠狠的一口。

    肥仔听到小白猫的惨叫，顿时不顾身份地冲了上去。它没有使用法术，只是靠着敏捷和力量赶走了野猫，救下了受伤的小白。

    小白的伤口很深，毛发沾着血乱成一团。肥仔小心地帮它冲洗干净伤口，又从自己的项圈里取出灵药帮它治疗。

    小白虽然很痛，却知道肥仔在救它。它乖乖地蹲在那里没有反抗，温柔地伸出舌头帮肥仔舔干净弄脏的爪子。

    肥仔沦陷了，它在凡间找到了自己的真爱。

    之后，它每天拿着自己最喜欢的小金鱼去投喂小白，用主人的灵泉水帮小白清洗伤口，成天守着它，直到小白痊愈，恢复了活力。

    因为怕小白再受欺负，肥仔从那以后就不怎么回家了，一直守护着小白。

    白天，它们一起到处玩耍，玩累了就找个屋檐、大树、草堆懒懒地睡上一觉。

    夜晚，它们到处探险，寻找猎物，几乎玩遍了京城。

    这一年，它们的孩子出生了，是一只通体雪白的小猫，一出生就具备仙灵之体，能自主吸收日精月华之力修炼。

    肥仔高兴坏了，把刚出生的女儿当成眼珠子一样宝贝，每天带在身边，把从林爱华那里掏来的各种天材地宝当成零食给女儿随便嗑。

    小猫很快就长大了，实力也一天天增长，却越来越淘气，肥仔根本管不住它。

    这天，小猫又趁肥仔和小白一个没注意偷溜了出去。肥仔找寻了许久，却只找到它最后消失的一片山谷。山谷中好似被布下了迷阵，肥仔找不到女儿。

    小白急得连肥仔给它的小金鱼也吃不下了，在那片山谷里来回兜圈子，叫得嗓子都哑了。

    肥仔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回来找仙君求救，谁知才一露头就被主人给抓了个正着。

    听它说完经过，林爱华一下子来了兴致。

    「好啊肥仔，你长出息了，娶了媳妇，有了闺女都不带回家来。怎么，怕我拆散你的家庭，还是怕我抢了你的宝贝女儿？」

    肥仔赔笑道：「哪能啊。只不过小白它不会说人话，我这不是怕你嫌弃嘛。」

    林爱华给了它一个大白眼，说道：「行了，别啰嗦了。你先去休息，今晚我们去帮你找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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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八章 地宫遇故人

    得了主人的保证，肥仔立马安心地溜进青冥境，疯狂补充项圈里的物资。

    这世上还有什么事能难住主人和仙君？肥仔想不出。只要主人肯出手，它的宝贝闺女就安全了。

    好不容易等到笑笑和欢欢睡着了，林爱华把他们连人带床搬进青冥境安置好，对肥仔说道：「带路！」

    肥仔麻溜地说道：「就在西郊的一片山里，主人你跟我来。」

    北辰嫌肥仔跑得太慢，直接把它拎上飞剑，顺着它猫爪指引的方向飞掠而去。

    没过多久，肥仔激动地往底下一指：「就是那儿，那里有阵法，我进不去！」

    北辰停在上空向下一看，顿时轻咦了一声。

    「这里还真是有些古怪。」他缓缓降落地面，对林爱华说道：「你在这儿等着，我过去看看。」

    林爱华嗤笑一声：「得了，真当我是个弱女子？肥仔，你这个懒鬼，当初我叫你多听课多学习，你却只会睡觉，现在遇到个凡间的阵法都看不破，还有脸回去求救！」

    肥仔明明能感觉到女儿的气息，却怎么都找不到，被主人奚落几句也只好忍了，赔着小心讨好道：「主人，求你快点吧。我女儿失踪几天，我媳妇都快急死了。」

    正说着话，旁边草丛里钻出一只大白猫，冲着林爱华和北辰拱起背炸开毛，嘴里发出恐吓的叫声。

    林爱华饶有兴致地看了看大白猫，对肥仔笑道：「这就是你的真爱？长得确实挺漂亮的。」

    肥仔赶紧跑过去，对着白猫喵呜喵呜一通叫，又搂住它亲了好几口，白猫这才安静下来，狐疑地看着林爱华。

    林爱华这些年不知养了多少宠物，不过像白猫这么漂亮的还真是凤毛麟角，她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她对白猫招招手，问肥仔：「它叫小白是吧？小白过来，我是你们的主人。」

    白猫根本不理，只一个劲地用爪子推肥仔，催着它去找女儿。

    肥仔尴尬地说道：「主人，小白听不懂人话，你别见怪。」

    林爱华当然不会跟一只猫计较，她点点头：「这个地方确实有些古怪。你们往后退，我进去看看。」

    肥仔带着小白退到山谷边缘，林爱华和北辰并肩而行，没走两步就失去了踪迹。

    不久，山谷中发出一阵巨响，山石滚落地面塌陷，露出了一道石门，林爱华两口子正站在石门前，背着手往里面看。

    肥仔赶紧跑过去，激动地说道：「怎么样，怎么样，我女儿找到了吗？」

    林爱华点点头：「它应该在里面，你等我开门。」

    林爱华找准阵眼，将一股灵气注入，只听咔嚓几声，石门缓缓打开，露出了一条幽深的通道。..

    石阶狭窄蜿蜒向下，底下一丝光亮都没有，向外散发着丝丝寒气。

    小白一下子炸了毛，弓着身子凶狠地对着洞口哈气，好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

    林爱华赞道：「你媳妇还挺灵敏的。你让它别怕，呆在外面等着，我去带你女儿出来。」

    不过，这次肥仔说话却不管用了。小白虽然害怕，却怎么都不肯撤离洞口，紧张又担心地在石门外徘徊，几次想冲进去，却又在石阶前停下。

    林爱华好笑地走过去，趁机撸了小白一把，柔声安慰道：「好了，别怕，你就跟在我们后面吧。」

    她也不管小白能不能听懂，跟北辰两人并肩走下了石阶。

    石阶一直向下延伸，拐了好几个弯。通道中空气逐渐稀薄，却对两人没有半点影响。里面气味不好闻，他们干脆屏住呼吸一直向下。

    肥仔和小白紧紧跟在后面，一步都不敢落下。

    这里有许多岔路，路上还有机关，没有主人带路，它真的不敢走啊。虽然伤不到它，但伤到小白，或者伤到了它的宝贝女儿可怎么办？

    越往里走，林爱华的眸子越亮，对北辰笑道：「凡人的智慧还真是不容小觑，这机关很精巧，应该是通往某座地宫。」

    北辰也点头：「外面布的九宫八卦阵，通道里也有许多机关，看来这墓室的主人不简单。」

    再不简单，这里也困不住老祖和仙君。没过多久，两人就走到了通道的尽头。

    「这里的机关启动过，小白应该是被困在里面了。」

    林爱华一努嘴，北辰就知道，媳妇又要考验他了。他笑笑走过去，用神识往石门上一扫，找准机关按下去，两堵厚厚的石门就缓缓地向两边分开，露出了一个阴森空旷的石室。

    石室里点着一盏昏暗的油灯，油灯下的墙角，有几个男女挤在一起靠墙而坐，听到声音，都吓得尖声惊叫起来。

    幽深密闭的墓室，突然从黑暗中走进来两个人，这场景确实吓人。

    林爱华站着没动，怕再把他们吓着。北辰出声道：「大家别怕，我们是人，不是妖怪。」

    他取出一盏玻璃罩灯点上，石室里顿时亮堂了许多，那几人也惊疑不定地站了起来。

    林爱华扫了一眼，突然轻笑出声，走到了灯光下。

    「张耀扬，谢友庆，你们怎么在这儿？」

    「林爱华？你是林爱华！妈呀，我们得救了！」谢友庆立马跑过来，抓住林爱华的胳膊又笑又跳，被北辰一把拉开，挡在了一臂之外。

    张耀扬看到他们两个，也狠狠地松了口气，说道：「好巧，竟然在这种地方遇到。」

    北辰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我们是来找猫的，你们在这儿干什么？」

    找猫？张耀扬解开身上的短夹克，露出里面毛茸茸的一团。

    「是这只吗？」

    肥仔立马激动地跑过去，伸出爪子不断地挠着张耀扬的裤腿，小白也急得喵喵叫，从肥仔身后跑了出来。

    小白猫睡得正香，突然听到爸爸妈妈的呼唤，迷糊地睁开眼，小声地回应了几下。

    肥仔都快感动哭了。

    它的宝贝女儿，爸妈都快急疯了，它倒好，竟然躲在个陌生男人的怀里呼呼大睡。回去后一定要好好教训它一顿。

    林爱华伸手接过小猫，立马就喜欢上了这个漂亮的小东西。

    好通透的仙灵之体，难怪能循着本能通过迷阵，跑到这种地方。

    「你们怎么会在这儿？」她一边爱怜地抚摸着小猫柔顺的长毛，一边好奇地问张耀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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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一十八章 地宫遇故人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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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九章 都跟我回家

    谢友庆挤过来，说道：「我们几个跟同学一起过来玩，不过是离开了大部队一小会儿，想要挑战一下自己的胆量，谁知就被弄到了这里。」

    张耀扬也不好意地摸摸头：「我们被困了两天，也不知道外面有没有人在找。」

    林爱华笑嘻嘻地一摊手：「不好意思，好像没看到这条新闻。」

    见他们说得热闹，旁边的几个人也不怕了，都站到张耀扬身边。

    一个短发女孩很自然地挽住他的胳膊，好奇地问道：「扬，这是谁呀？」精华书阁

    虽然她没说什么，但眼里的提防和占有欲是个人都能看得出来。

    张耀扬的胳膊不自然地扭了一下，女孩却抓得更紧了。

    林爱华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俩，偏不肯解释两句，北辰却不想自己的媳妇被人误会。她搂住林爱华的肩膀，微笑道：「他们三个是高中同学，没想到会在这种情况下见面。」

    「走吧，门已经开了，我带你们出去。」

    肥仔在林爱华脚边着急地直转圈，林爱华却偏不肯把小猫还给它，抱在手上一个劲地撸个不停。

    她身上的气息小猫很喜欢，舒舒服服地在她怀里找个姿势躺好，伸着头随便摸。

    林爱华撸了猫，心情大好，大方地说道：「这么晚，你们还没吃饭吧？走，都去我家，让我尽一下地主之谊。」

    张耀扬的眼睛亮了，却没说话。他知道，谢友庆肯定会替他们答应的。这小子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客气。

    果然，谢友庆立马顺杆爬地点头：「老同学，还好你来了，不然就算门开了，这深更半夜的，我们也走不回去了。」

    北辰在前面带路，几个人跟着他们往外走，林爱华落在后面。张耀扬被短发女孩拉着走到前面，只剩下谢友庆和几只猫跟着林爱华。

    谢友庆虽然肚子很饿，嘴却一点都不肯闲着，巴拉巴拉说个不停。只一会儿，林爱华就把他们的底细全摸清了。

    那女孩叫谢玉婷，也跟他们一届考上的大学。她爸是省里的领导，跟张耀扬爸爸是好朋友。去年张翰麟升职到了省里，跟谢家又恢复了交往。

    正好两家走得近，两个孩子又年貌相当，都是大学毕业还没处对象，两家爸爸一合计，就想要撮合他们两个。

    张耀扬已经对林爱华歇了心思，看谢玉婷条件还不错，也就同意了跟她相处。

    这次几人就是出来旅游培养感情的，其他人都是陪客，以免他们孤男寡女一起旅游太尴尬。谁知玩得好好的竟然会遇到这种事，倒是让他们的感情更进了一步。

    林爱华又多问了几句，听说谢玉婷也是在京城读的大学，便点点头：「挺好的，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谢友庆看看她满不在乎的样子，心里悄悄叹了口气，却什么也没说。

    作为张耀扬最好的朋友，他当然知道自己好哥们的心事，但现在人家连孩子都生了，说什么都已经晚了。

    北辰找个机会先去路边放下辆汽车，把车开回来时，几人都在路边站好等着了。

    谢友庆看看那辆大面包车，笑道：「你是不是早就知道还得再拉上我们？这辆车倒是正好。」

    北辰淡笑：「随手开了一辆，倒是巧了。上车吧，这会儿饭店都关门了，只好去我家里随便吃点了。」

    林爱华坐了副驾驶，那几个人都挤在后座，肥仔带着小白也跳到了前面，对着林爱华急促地喵喵乱叫。

    林爱华把小白猫放到肥仔身边，它立刻把小猫叼进媳妇怀里，一家三口都挤在林爱华脚边，用猫语不知在说些什么。

    谢玉婷没话找话地问道：「你家住哪里啊，怎么找猫找到这儿来了？」

    林爱华趁机回头跟他们聊了起来。

    知道她已经名花有主，谢玉婷对她已经没了敌意，反倒是好奇心占了上风。几个女孩叽叽喳喳，等车开回睿王府，他们已经亲热得跟姐妹一样了。

    北辰把车开进后院的停车场，谢友庆第一个跳下来，夸张地叫道：「林爱华，你现在混得不错嘛。这房子是买的还是分的？这也太大了！」

    他看到的不过是冰山一角，就已经足够震撼的了，要是让他看到王府的全貌，还不知道要怎么叫呢。

    林爱华心里忍不住有些得意。多亏当年提前买了房，现在要想买下这么大的王府，已经不可能了。

    北辰谦虚道：「当年考上大学时随便买的，主要是住在学校不方便。现在家里有两个孩子，还养了几只猫狗，没这么大的房子还真是活动不开。」

    几人虽然肚子很饿，却还是忍不住把后院逛了一遍。这会儿让他们出去住宾馆也不太方便，林爱华干脆说道：「你们今晚就住我家吧，客院刚刚打扫过，正好住得下。」

    不等别人客气几句，谢友庆已经迫不及待地点头：「好，那我们可就要留在你家吃大户了。」

    「哈哈，欢迎，我们的荣幸。」

    北辰悄悄使个清洁术，客院就被打扫干净。林爱华推开院门，打开院子里的灯，说道：「你们自己挑房间，我去给你们准备晚饭。」

    她看看谢玉婷一直没松开的手，调笑道：「你们两个一起住吗？最好的房间给你们。」

    谢玉婷羞得脸通红，赶紧撒开手，拉住另外两个女孩：「不，我跟琴琴和小慧一起睡！」

    张耀扬也尴尬地说道：「老同学，你还是那么爱开玩笑。」

    林爱华笑嘻嘻地双手一摊：「那我可就帮不了你了。行了，你们赶紧找好房间洗脸洗手，晚饭一会儿就好。」

    林爱华和北辰准备晚饭的时间，几人都各自找好了房间。三个女孩住一间，四个男孩分了两间。不是房间不够，是他们刚刚在地底被关了两天，胆子都快吓破了，实在不敢单独睡。

    为了让他们早点休息，北辰也没搞得太复杂，一人给做了一碗炸酱面，另外又烙了几张牛肉饼，配上一大盆的菌菇汤，都被几人吃了个精光。

    吃完饭，几人都饿了，也没力气叙旧，各自回屋倒头就睡。

    林爱华帮他们关上院门，提起肥仔的顶瓜皮。

    「走，跟我回屋，咱们好好唠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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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一十九章 都跟我回家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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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章 骗猫

    肥仔媳妇紧张地跟在林爱华身后，小猫却调皮地抓住北辰的裤脚往上爬，被他顺势抱在怀里。

    「小东西，你还挺聪明的。」北辰摸了摸小猫顺滑的长毛，小白立马弓起背跳到他面前。

    肥仔无奈地说道：「主人，你放我下来。小白害怕了。」

    「哟，看不出我家肥仔还挺有责任心的。」林爱华一抖手扔下肥仔，它立马跑过去安慰小白。

    「行了，不逗你了，带着你媳妇跟我走。」

    林爱华回屋，先把两个孩子放出来，给他们盖好被子放好蚊帐，然后在沙发上坐下，对肥仔招招手：「过来。」

    肥仔看看小白，却还是跳到主人身边趴下。

    「当着我媳妇和女儿的面，主人你好歹给我留点面子。」肥仔的语气多少带着点无奈。精华书阁

    北辰把小白猫放到林爱华的腿上，笑眯眯地说道：「行啊，肥仔，都知道要面子了。」

    他伸手一招，肥仔的项圈里就飞出了三条小金鱼，被他熟练地清理，撒调料，接着用掌心仙火烤得金黄酥脆。

    「要面子的肥仔，吃吗？」

    有多久没吃过仙君亲手做的仙火烤鱼了？肥仔的口水都顺着嘴角流了出来。

    小白吸了吸鼻子，也控制不住地靠近北辰，瞪着两只漂亮的大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他，嘴里发出两声讨好的喵呜。

    小猫更是直接，已经从林爱华腿上爬到了北辰的肩膀上，伸出一只小爪爪不断试探着想要够一条。

    肥仔这会儿哪儿还记得什么面子，拱着两只前爪一个劲地叫道：「好香，快给我一条。」

    北辰把鱼送到他们面前，这一家三口立刻各抢一条大快朵颐。

    等它们吃完鱼，小白的态度也比刚才好了许多，终于肯让林爱华抱着顺毛了。

    肥仔抹抹嘴，干笑道：「你们想问什么？我不是都说了嘛。」

    林爱华才没那么好糊弄呢。她有一下没一下地撸着小白，问道：「你女儿的资质不错，不过，你好像没怎么好好教。」

    肥仔继续干笑：「我们仙兽都是遵循本能修炼，它的仙灵之体可以自己慢慢进阶，不用我教。」

    林爱华摇头：「我不是说这个，我说的是教育。」

    「它现在能力低微，只能惹点小麻烦，还造不成多大的乱子。但你有没有想过，等它长大后，这个世界上除了我们几个，还有谁能抗衡它？你要是继续不加约束，随便它到处乱闯，早晚惹出不可收拾的麻烦。」

    「这次它不小心打开地宫，只困住了我几个同学，还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万一以后再惹出大乱子，说不定我们也保不住它。」

    「肥仔，惯子如杀子，这句话你听说过没有？」

    肥仔被她一番大道理讲得整个猫都麻了，傻乎乎地问道：「那，那要怎么办？我们猫族的天性就是玩耍和狩猎，哪懂什么人类的规矩。我总不能送它去上学吧？」

    林爱华这才露出狼外婆的微笑：「你让它们都住进青冥境吧，在我的地盘，随便你怎么折腾。给你媳妇多吃点灵气食物，等哪天它开了灵智，就能跟你一起修炼，也好多陪你几年。」

    小白就是一只普通的狮子猫，寿命最多也就十几年，肥仔正为这事发愁呢。听说主人肯收留它们一家三口，肥仔恨不能趴下给她磕几个。

    「谢谢主人，我这就带它们进去，等开了灵智才出来。」

    它跑过去叼起小猫，讨好地说道：「主人，我女儿还没名字呢，请主人给取一个吧。」

    林爱华看着小猫那一双漂亮通透的蓝色大眼睛，笑眯眯地说道：「那就叫它蓝宝吧。」

    肥仔大大地松了口气，感激地说道：「好，就叫蓝宝！」

    蓝宝就蓝宝，总比肥仔、旺财、圆圆什么的强。

    「还有你媳妇，那么漂亮，叫小白委屈了，以后就叫她云仙。」

    「云仙，这名字好，跟我正相配！」还有谁记得它肥仔大爷本名追云啊！

    肥仔高兴地咧嘴，蓝宝顿时从它嘴里掉出来摔在沙发上，顺势打了个滚，又爬到林爱华的腿上。

    林爱华挥挥手：「去吧，带云仙和蓝宝进去安置，记得别吃太多，免得消化不良。」

    她放开禁制，肥仔一家三口立马进入了青冥境。

    北辰等她事情办完，这才过来搂住她的肩，笑道：「你很喜欢蓝宝？」

    林爱华笑着眨眨眼：「在凡间也能生出仙灵之体的后代，肥仔真是好运气。笑笑和欢欢以后总归要跟我们回仙界的，我先帮他们收只仙宠，好好培养起来，将来也是一大助力。」

    北辰笑着轻点她的鼻尖：「我就知道你不会做无意义的事，现在就已经在为两个孩子的将来打算了。」

    「不过，蓝宝野性未灭，还得好好教教。」

    林爱华微笑：「不着急，慢慢来，日子还长着呢。」

    第二天，北辰请了半天假，留在家里招待客人。

    张耀扬等人早上醒来，走出客院一看，顿时傻眼了。

    昨晚他们又饿又累，灯光也昏暗，都没能看清王府的全貌。现在白天再看，林爱华家也太大了吧？

    几人连早饭都没吃，先去客院旁边的花园溜达了一圈。等林爱华两口子来叫他们去吃早饭，谢友庆最先忍不住了，指着林爱华大叫：「你家怎么这么大？你确定这是家，不是公园？」

    他这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成功逗笑了林爱华。

    「都说了，我们是买得早，赶巧了。走，先吃饭，吃完带你们好好逛逛。」

    要不是肚子饿得咕咕叫，谢友庆恨不能连早饭都不吃。他一边胡乱往嘴里塞着包子，一边问道：「你们两个毕业后都在干什么，好久没联系，这次可得好好聊聊。」

    张耀扬眼睛看着手里的油条，却悄悄竖起了耳朵。

    「我们从农学院毕业，他进了研究所，我自己开了个农场。我们准备在京城再干个两年，攒够了经验就回家去创业。」

    「农场？」

    「回家？」

    谢友庆跟张耀扬的关注点不一样，却都惊呼出声。

    张耀扬瞥了眼谢友庆，放下手里的筷子，问道：「你确定要放弃京城的事业回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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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一章 逛农场

    林爱华知道他在惊讶什么。

    正常人能在京城安家，谁会想着再回去？在大家眼里，他们的老家跟京城比起来，简直就是穷乡僻壤。

    可她偏偏不是个正常人，别人梦寐以求的，她一点都不在乎。她只想回去，享受亲情，为家乡做点贡献，这才不枉费人间短短几十年的历练。

    林爱华坚定地点头：「是的。我的家乡需要我。」

    北辰也微笑着附和：「我陪她。」

    张耀扬一下子就觉得自己输得不冤。

    这个男人，他也曾在电视报纸上看到过许多次，已经是京城小有名气的农业专家，可他竟然因为林爱华一句话就肯放弃前程，陪她回去从零开始。

    这就是他们的爱情吗？

    张耀扬不说话了，在心里开始默默思忖。

    谢友庆又接过话题，兴奋地打听：「你办了个农场，种的什么？有多大？回去的话，你的农场怎么办，要搬回老家去吗？」

    林爱华笑了：「这么多年了，你的脾气还是一点没变。要是真对我的农场感兴趣，我带你们去参观一下吧。」

    「好呀，正好我们也没别的事，去哪儿玩都一样。」谢玉婷也对林爱华充满了好奇。

    这个名字她可是听谢友庆说过好多遍了，想不熟悉都不行。她一直以为作为当年的高考状元，一定是清高、高傲、不食人间烟火的，没想到她本人竟然这么热情和气。

    她喜欢林爱华，很想再多了解她一点。

    等他们吃完早饭，笑笑和欢欢也起床了。一下子见到这么多叔叔阿姨，可把两个小家伙高兴坏了。

    听说他们要去妈妈的农场，欢欢也抱着妈妈的腿求道：「妈妈，我也想去农场，我想去骑马。」

    「不行，马上就要放暑假了，到时候让你们玩个够。没放假前，你们必须给我好好去上学！」

    两个孩子哭唧唧的，看得大家都心软了，纷纷帮他们求情。

    林爱华可不肯惯着他们，看着他们吃完早饭，每人给套上一个小书包，就把他们推出了大门。

    谢玉婷惋惜地说道：「你对孩子也太严厉了。幼儿园嘛，去了也是玩，少上一天也没事的。」

    林爱华摇头道：「不一样的。等你结婚，有了自己的孩子就知道了。小孩子要从小上规矩，不然容易长歪。」

    谢玉婷飞快地看了张耀扬一眼，小脸微微地红了。

    大家对农场的兴趣大过了王府花园，北辰干脆又把车开出来，拉上他们一起陪媳妇上班。.

    那会儿路上汽车不多，虽然道路不算宽敞，但也不会堵车。车子开出城没多久，就停在了一大片农田前。

    「到了，下车！」

    林爱华挥挥手，把他们带进农场。

    一路上，不停有人停下来跟她打招呼，她也一一友好回应。

    张耀扬和谢玉婷的朋友，大多是城里人，真没见过这样大片的农田。这下他们真跟农村人进了城一样，看什么都稀奇，围着林爱华不停地问东问西。

    林爱华答了几句，有些不耐烦，干脆说道：「这里种的都是我爱人开发的新品种，让他给你们介绍吧。」

    北辰这下子成了替罪羊，被这帮好奇宝宝拉着好一通问，林爱华就在一边笑嘻嘻地看。

    张耀扬缓缓靠近她的身边，小声问道：「你这些年过得还好吗？」

    「好呀，特别开心，特别满足。」林爱华扬起个大大的笑脸。

    「除了他的果树，我还养了许多小动物，你们要不要也去看看？」

    她这句话说得大声，附近的几个人听见了，立刻都跑过来，叫道：「在哪儿呢？带我们过去看看。」

    「刚才你儿子说要骑马，这里还养了马？能给我们也骑一下吗？」谢友庆又提无理要求了。

    林爱华大方地点头：「走，一起去。」

    等走到林爱华的牧场，这帮人又被吸引了。

    悠闲吃草的大绵羊，蹦蹦跳跳的小白兔，黑白花的小猪，帅气的骏马，闲散地分布在一片草原上，和谐又安宁，好似世外桃源。

    几个女孩子的目光一下子就被几只小兔子吸引了，由谢玉婷做代表，跑到林爱华面前，求道：「这些小兔好可爱，能让我们抱抱吗？」

    「可以呀，喜欢的话，我每人送你们一只。」林爱华对远处招招手，很快跑过来一个年轻人，欢快地说道：「林场长，您叫我有什么事？」

    林爱华指指手：「抓三只长毛兔过来。」

    趁着年轻人抓兔子的工夫，林爱华介绍道：「这是我们农场繁育的长毛兔，产的兔毛品质极高。我们大队已经在养了，你们之前没见过吗？」

    谢玉婷接过兔子开心地摸了两下，突然想起什么，说道：「是南坪大队吗？我听我爸说过！」

    大家都看着她，谢玉婷立马把自己知道的和盘托出。

    「我爸是管工业的，我也是偶然听他提过。省毛线厂有一种特级兔毛线就是用这种兔毛加工的，可惜产量太低了，连我都没见过。」

    她自来熟地靠近林爱华：「爱华姐，这种兔子就是你培育的？那怎么不多养一点呀，可值钱了！」

    林爱华笑眯眯地摸摸她怀里的兔子：「我这农场才开了一年，哪有那么快？你再等两年哈，两年后等我回去，我保证让家家都能养上长毛兔，兔毛衫你想穿就能穿。」

    谢玉婷提起自己怀里的兔子，好奇地问道：「我这只是公的还是母的？它会生小兔子吗？」

    其他两个女孩也赶紧去看自己手里的兔子。

    林爱华只好又当了一回老师，向他们详细介绍了长毛兔的养殖繁殖方法。

    谢玉婷两眼放光地盯着小慧，说道：「把你的公兔借给我几天吧，等我的小白有了宝宝就还给你，我还多送你一只小兔子。」

    小慧见她那副猴急的样子，不由得好笑：「行，回去就给你！不过我们可说好了，要给我一只小兔子的！」

    琴琴也过来凑热闹：「我这只也是母的，小慧，咱俩也结个亲家。」

    旁边几个男人看得眼热，又不好意思去要小兔子，只好把目光放到别的地方。

    这一上午，他们骑了马，放了羊，还喂了猪，又亲手去果园采摘品尝了还没公开种植的各种新奇水果，玩得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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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二章 有意思

    中午，几人在农场饱餐了一顿，这才意犹未尽地跟着林爱华回家去了。

    北辰去上班，林爱华又带着他们在家里消磨了一下午，直到笑笑和欢欢放学回来，几人才不舍地向林爱华提出告辞。

    他们这次出来玩没跟团，被困或是脱困都没人管。原本也到了约好回去的时候，再加上几个女孩都抱着只小兔子，更加不想再玩了。

    几人商量了一下，晚上还回前几天定的宾馆去住，明天一早打道回府。

    几个女孩子对着林爱华挥手，谢玉婷说道：「爱华姐，谢谢你的款待，有空回去的话去省里找我，换我招待你。」

    林爱华笑着递过去一篮水果，谢友庆赶忙接过去。

    「那我就不送你们了，一路顺风，有空再来玩。」

    张耀扬踌躇了片刻，还是问道：「你回去后也是要建农场吗？建在大队还是县郊？」

    林爱华笑嘻嘻地一摊手：「农场肯定是要建的，不过地址还没想好。等两年后回去看看政策再说吧。」..

    张耀扬深深地一点头：「好。」

    他主动接过谢玉婷手里的兔笼子，谢绝了林爱华开车送他们的提议，几人漫步走上京城的大街。

    离开王府大门，谢玉婷就忍不住了。

    「你们老说林爱华，我还以为她多高冷呢，没想到还挺有意思的。」

    「有意思？」谢友庆怪叫：「你从哪儿看出她这人有意思的？」

    谢玉婷斜眼：「人家大晚上的去把我们救出来，请我们吃饭，让我们住家里，还带我们去她的农场连吃带拿，这样还不够意思？」

    谢友庆赶忙往张耀扬身后躲：「我不是说她不够意思，我是说她没意思！」

    「哼，那你等下别吃人家的水果！」

    张耀扬隔开二人，说道：「好了，别闹了，你们说的不是一个意思。玉婷，明天他们就要回去了，你还有哪里要去吗？我可以留下来陪你。」

    他肯单独留下来陪谢玉婷旅游，这里的意思不言而喻。谢玉婷立刻羞红了脸，轻声说道：「不了，明天我们一起回家。」

    「嗯，回家。」张耀扬又想起林爱华说到回家时脸上的神采，不由得也加重了语气。

    在感情上，他们已经错失了彼此，但在事业上，他却想助她一臂之力。

    不管她需不需要，就冲着她回去的目的，他也必须帮这个忙。

    因为林爱华的友谊，他也认可了谢玉婷这个大方爽朗的姑娘。也许有些可笑，但是，他相信她的眼光。

    林爱华对自己无意间促成了这一对的事一无所知，快放暑假了，她答应过要带孩子们回去，得提前做些准备了。

    北辰正好要带一批刚毕业的新人，没法跟她回去，两人结婚后第一次要分开这么久，林爱华一时间还真有些不适应。

    晚上，孩子们都睡着了，林爱华把他们都带进青冥境，跟北辰两个随意找了块草地坐着谈心。

    她现在越发地喜欢上了聊天这件事。两人闲闲地坐着，随意说一些家长里短，说点对未来的安排，轻松又自在。

    凡间这短短的几年，好像改变了她许多，让她沾染了更多的烟火气，越来越像个凡人女子了。

    北辰把肥仔一家叫过来，两人抢着抱蓝宝，最后北辰凭一手仙火烤鱼成功地把蓝宝哄进了自己怀里。

    林爱华干脆一个人霸占了两只大猫，问肥仔：「你媳妇怎么样，开灵智了没有？」

    肥仔伸个懒腰，回道：「哪有这么快。要不，主人你出手帮个忙？」

    林爱华才不理它呢，摸摸云仙的头，笑道：「自己的媳妇自己宠去，我才不管。」

    北辰也赶忙说道：「别看我，我身上可没有丹药。」

    肥仔只好叹气哀嚎：「摊上你们两个主子，我的猫命也太苦了！」

    北辰冲它挥手：「去，轻点嚎，别吓着我家蓝宝。」

    「什么你的蓝宝？那明明是我的蓝宝！」肥仔对着它的宝贝闺女叫道：「蓝宝，到爸爸这儿来。」

    蓝宝歪着头看了它一眼，又把头转过去，反倒在北辰的身上讨好地蹭了两下。

    北辰哈哈大笑：「不愧是肥仔的种，跟你爹一个德性。」

    肥仔气得直磨爪子：「我才没有！我是富贵不能Yin，威武不能屈好吧！」

    「对，你威武不能屈，但你抵抗不了我的小金鱼。」林爱华在一边补刀。

    两个不良主人笑得打跌，云仙奇怪地看着他们，根本不懂他们为什么这么高兴。

    肥仔已经气不动了，扑过去叼起自己的逆女，含糊地叫道：「不理你们，我们修炼去了！」

    肥仔跑远，林爱华也玩够了，歪在北辰肩膀上跟他说话。

    「我跟孩子回家，你一个人在京城会不会太孤单？」

    这个问题可不好回答，说会还是不会都没什么好结果。不过，北辰却有办法化解。

    「自然是孤单的，但我晚上可以去找你，你洗香香了等我就是。」

    林爱华果然娇媚地回了他个白眼，轻轻啐了一口。

    「也不用每天去，麻烦。」

    「一点都不麻烦，嗖的一下就到了，比开车还快。」

    说好了这事，接下来就简单了。林爱华把两个孩子的东西收拾好，又给家里人准备了些礼物，等学期一结束，她就扔下农场的事回家去了。

    这次没有北辰开车，她可不耐烦开这么久。车子出城没多久，她就把两个孩子弄睡收进青冥境，飞剑嗖的一下飞到了和平县城。

    在城郊找个没人的地方停下放出车，两个小家伙还睡得香喷喷的呢。

    林爱华忍不住一阵偷笑，摸摸两人的小脸蛋，开着车去了林家的小院。

    好久没来了，也不知道三哥三嫂现在怎么样。他们结婚她就没能来，这次一定要好好聚一聚。

    林爱华把两个孩子叫醒，笑笑迷迷糊糊地揉揉眼睛。

    「妈妈，我们到了？可是我怎么觉得我才刚睡着？」

    欢欢也睡得一脸懵：「我一个梦还没做完呢，怎么就到了？」

    林爱华哄他们：「还没到外婆家，我们先去看看三舅舅和三舅妈。」

    孩子毕竟还小，算不清时间和距离，妈妈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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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二十二章 有意思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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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三章 三只泥猴子

    林爱华推开院门，走进熟悉的小院，立马就看到了正趴在水池边看鱼的锁儿。

    「锁儿哥哥！」欢欢迈着小短腿跑过去，一头撞进锁儿怀里，锁儿连忙抱住他。

    「欢欢，笑笑！」三个孩子抱成一团，拉着手又笑又跳。

    一个中年女人从前院走过来，好奇地看着林爱华。

    锁儿赶忙介绍：「孙阿姨，这是我姑姑，这是我弟弟妹妹！」

    林爱华对孙阿姨点点头：「我们刚到家，来看看锁儿。」

    孙阿姨赶紧在围裙上擦干净手，热情地笑道：「路上辛苦了，快进来，坐下歇会儿，我去给你们开西瓜。」

    林爱华带着三个孩子走进前院，四处一看，暗暗点头。

    家里整洁如故，原先她种下的花草果树也都被照顾得很好，看来三哥两口子小日子过得不错，阿姨手脚也勤快。

    他们几个坐在石桌旁，三个孩子叽叽喳喳地抢着说话，院子里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

    孙阿姨切了一盘西瓜端上来，又把三个小家伙叫过去洗手，一个个帮他们打上肥皂冲洗干净，用毛巾擦干，这才给他们每人拿了一角。

    「四姑娘，你也吃呀。开了这么远的车，一定累坏了吧？吃完西瓜你去睡会儿，吃中饭的时候我再叫你们。」

    还从没人叫过她四姑娘呢，林爱华有些不适应。

    「孙阿姨，你就叫我林爱华，爱华都行，不用那么客气。对了，我三哥三嫂中午回来吗？」

    孙阿姨笑眯眯地点头：「回来的。你三哥这两天没出车，每天中午都回来。胜男这几天有点忙，时间不一定，但也肯定会回来吃中饭。」

    林爱华啃了一块西瓜就停下来，看着锁儿他们三个吃完西瓜擦干净手脸，对他们说道：「你们几个自己玩，妈妈去那边打扫一下。」

    笑笑和欢欢玩得正来劲呢，哪儿还顾得上妈妈，一边说着好，一边拉着锁儿去后院看鱼去了。

    其实那边也没什么好打扫的，一个清洁术的事。林爱华不过是去车里把带给三哥的礼物拿了下来，又顺便给她的花草浇了点灵泉水。

    这是她跟北辰在凡间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她还是很喜欢这里的。

    林爱华把他们一家四口在京城拍的照片拿出来，在玻璃台板下压了几张，又取下墙上的相框，放了几张进去，这才满意地点点头走回那边。

    三个孩子已经玩疯了，在鱼池边挖了个小坑放上水，赤着脚捞出几条小鱼放在浑水里，指挥着两只狗去抓。孩子的身上脸上全是泥，狗子的毛也沾上了一条条的泥巴。

    见林爱华进来，欢欢抱着手里的一条鱼扑过来：「妈妈，这是我抓的，给你煮鱼汤！」

    林爱华吓得往后连退了几步，叫道：「退后点，别碰我！」

    锁儿的脸上也抹了好几条泥道道，咧着嘴笑道：「姑姑的裙子漂亮，不能弄脏。欢欢，我们把鱼洗好了送给孙阿姨。」

    「我来！」欢欢抱着鱼就往前院跑，留下了一路泥水印。

    林爱华真是哭笑不得，掏出手帕来都不知道该帮谁擦，只好跟着他们走到前院。

    孙阿姨看到三个泥猴子，急得差点晕倒，连声叫道：「哎呀，我才煮个饭的工夫，你们怎么就成这样了？」

    「都怪我，没看住他们，我这就给他们打水洗澡！」

    孙阿姨在这里当保姆，没多少活儿工资却给得高，她生怕自己做得不好会失去这份收入，紧张得脸色都变了。

    林爱华赶紧安慰道：「没事，小孩子不怕脏的。阿姨你去做饭，我来带他们洗澡。」

    孙阿姨还是有点自责，帮着跑前跑后地打了一桶洗澡水放进浴室，又去炉子上另烧了一大壶热水，这才进厨房继续做饭。

    锁儿已经是小学生了，不好意思在笑笑面前脱衣服，非要自己拿个盆子在院子里洗，林爱华也只好由他去了。

    等她把笑笑和欢欢洗干净，孙阿姨也帮锁儿洗好澡换好了衣服。

    她把锁儿的脏衣服泡在盆子里，对林爱华说道：「都放那儿吧，等我做好了饭一起洗。这大太阳晒一会儿就干了，不会耽误事的。」

    林爱华家里早就用上了洗衣机，她在各个屋里看了一圈，问道：「这里没洗衣机吗？」

    孙阿姨满不在乎地说道：「要那玩意干嘛，浪费水还浪费电。我都是等锁儿上学了再洗，用肥皂搓两把就能干净，快得很。」

    林爱华想了想，说道：「笑笑，欢欢，你们跟哥哥在家看书，别再玩泥巴了。妈妈出去一会儿，马上回来。」

    三个孩子都乖乖点头，林爱华出门开上车去了县百货大楼。

    她刚才看了一下，三哥三嫂住进来后，除了结婚时买了台电视，其他什么电器也没添。

    三哥这几年肯定没少挣钱，怎么还这么拮据呀？

    林爱华反正不差钱，打算去添置一批，顺便帮家里也买几样。

    她走进百货大楼，直奔电器柜台。

    今天不是周末，柜台前没几个人，售货员懒洋洋地坐在里面吹着电风扇，见她来了，也只是看了一眼，连屁股都没抬。

    林爱华过去看了一眼，忍不住直摇头。

    从前还觉得县城繁华，去京城几年，再回来看时，就觉得这里还是太落后了。

    进口的家电根本没有，电视也只有黑白的。什么冰箱、洗衣机，连个影子都见不到。

    林爱华过去问道：「同志，有洗衣机吗？」

    售货员懒洋洋地答道：「你有票吗？」

    林爱华摇摇头，那人很明显地翻了个白眼：「没票不卖，有票都得先交钱，等我们从省城调货。」

    林爱华轻轻啧了一声，耐着性子问：「那冰箱有吗？」

    那时国内还没冰箱厂，所有的冰箱都要从国外进口，售货员根本连见都没见过。不过，被林爱华这么一问，她倒是有点肃然起敬，语气客气了不少。

    「进口电器我们这儿都没有，只有电风扇，你要吗？只剩两台落地的了，也得要工业票。」

    唉，看来京城和县城的差距还是太大，家乡太需要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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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二十三章 三只泥猴子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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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异地大采购

    林爱华摇摇头走出百货大楼，找个没人的地方直接飞回了京城。

    家里只剩他一个，北辰中午连家都没回，正准备在单位食堂简单吃点东西，就收到了媳妇的传音。

    「出来一下，我在你单位外面的巷子里。」

    北辰还以为出了什么事，连忙跑出去，就见媳妇对他一招手：「陪我去买点电器。气死了，老家竟然只有电风扇，别的什么都没有。」

    北辰忍住笑，说道：「怪我，没早点帮你准备好。走吧，我们去友谊商店买点洋货。」

    林爱华手里有不少外汇券，不过她都没拿出来用过。那些电器又大又占地方，还不如直接用法术来得方便。

    不过，这次她决定要好好逛一逛了。京城毕竟是京城，有些东西是老家拍马都追不上的。

    有钱，林爱华敞开手脚，大肆采购了一番。各样电器都买了两套，一套放在老家，一套放在县城。

    三哥三嫂的婚礼她没去参加，一直觉得遗憾，就当是补给他们的贺礼吧。

    北辰在媳妇付钱等货的时候出去了一趟，开来一辆大面包车，接下来就是指挥着工人帮忙把各种电器往上搬。

    冰箱、洗衣机、电风扇、收录机，这些东西都买了，林爱华还另买了一箱茅台、两条好烟，还有许多西式点心蛋糕。

    友谊商店的东西琳琅满目，许多都是外面看不到的，林爱华难得来一趟，好好满足了一把购物欲。

    直到媳妇逛够了，北辰才好笑地问道：「还要再买什么，要不要去别的店也逛一逛？」

    林爱华摇头：「不了，中午还得去跟三哥他们一起吃饭。缺什么下次再来吧。」

    北辰点头，把车往没人的地方开：「你晚上住县城？那我天黑了去找你。」

    林爱华笑嘻嘻地点头：「我不在家，你一个人乖一点，别理你们单位那些小姑娘。」

    北辰连忙喊冤：「哪有，我们单位都是大叔大爷跟老阿姨，一个小姑娘都没有。」

    林爱华不过是跟他开个玩笑，她知道北辰看不上那些庸脂俗粉。只不过警告一下还是必要的。

    她把东西都收进青冥境里，说道：「就停这儿吧，我走了。晚上去的时候给我买只烤鸭。」

    「好咧，保证给你带最新鲜的。」

    林爱华又急急赶回县城，搬出几样电器放进车里开回家。

    林爱民已经回来了，正带着三个孩子在后院爬树摘桃子，又玩出了满头大汗。两只狗子都被他们洗干净了，在树下一边晾毛一边快活地打转。

    林爱华也懒得再说他们了，叫道：「三哥，出来帮我搬东西。」

    林爱民从树上跳下来，把篮子递给锁儿，跟着妹妹往外面走，说道：「你都买什么了？怎么刚回来也不歇会儿。」

    林爱华卖个关子，说道：「给你跟嫂子买了几样东西，算是补个贺礼吧。」

    林爱民跟妹妹从来不知道客气，开心地笑道：「上次你不是给过礼金了，今天又给一回？那我可算是占了你的便宜了。」

    他过去拉开车门，顿时惊呆了。

    「这么多？你把百货大楼搬空了吗？」

    「哈哈，哪有那么夸张。快别贫嘴了，帮我往外搬。」

    两人力气都大，一样样往外抬，没一会儿就把东西都搬进了院子里。

    孙阿姨也赶紧过来帮忙，她负责拆包装，那两个又去搬进来两台落地扇。一台放进餐厅，另一台林爱华让他拿回了房间。

    这下子三个孩子又有得玩了，催着他们把冰箱和洗衣机安装好，又催着他们把刚才换下来的脏衣服放进洗衣机里洗。

    苏阿姨看着洗衣机轰隆隆地转，一边咧着嘴笑一边说道：「哎呀，这得多费电啊！还有这水，还是干净的呢，就这么白白流走了。不行，我得去拿个盆子接起来，等下用它擦地。」

    林爱华也没说拦着不让。苏阿姨肯这么做，完全是在为三哥省钱，可见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双方都是用了心的。她也乐见其成。

    林爱民把冰箱搬进客厅插上电，听着那嗡嗡的声音，又好奇地打开门把手伸进去，叫道：「凉了，真的凉了！不行，我得去买点冰棍冻在里面，以后一回家就先吃一根。」

    他连午饭都不想吃了，骑上自行车就去买冰棍，锁儿在后面急得直跳脚，三叔连理都没理，一溜烟就不见人影了。

    林爱华自己家没买冰箱，笑笑和欢欢也好奇得很，追着妈妈问：「这个真的会结冰吗？妈妈，我们可不可以自己做冰棍？」

    林爱华被他们缠得没办法，只好把刚摘的桃子切成块放了进去。

    没一会儿，林爱民两口子一起回来了，手里还提着两袋子各种冰棍。

    林爱民先给他们每人拿了一根，又急忙把剩下的都塞进了冰箱。

    厉胜男先拿了根奶油冰棍剥开纸递给林爱华，林爱华笑道：「你自己吃，我喜欢赤豆的。」

    厉胜男也没跟她客气，把那根奶油冰棍塞进自己嘴里，笑道：「这冰箱县城里可买不到。爱华，你是从京城带来的吗？」精华书阁

    林爱华含糊道：「嗯，请朋友帮忙买的，夏天有个冰箱方便。」

    林爱民把个冰箱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直到被厉胜男在手上狠狠拍了一下才停。

    他嬉笑着揉揉手，咔嚓咬了一大口雪糕，笑道：「花了不少钱吧？哥去给你拿。」

    「不用，送你们的。」林爱华摆摆手，厉胜男立马摇头：「不行，这些电器太贵了，我们可不能白拿你的。你要是不收钱，就让爱民把这些都拉回乡下去。」

    林爱民在一边疯狂点头，林爱华无奈地说道：「我给爸妈也买了，他们要双份的干嘛？放这儿用着吧，也不值多少钱，算是妹妹的一片心意。」

    厉胜男还是不肯收，林爱民两头都不好得罪，只好当个锯嘴葫芦站在一旁不开口。

    林爱华还真应付不来这种场面，只好说道：「都说了是给你们的结婚贺礼，给什么钱！要是嫌多，就当是我这个当姑姑的提前送给小侄子了。」

    这话一出口，厉胜男顿时僵在那儿不说话了。

    林爱民连忙打破沉默，笑道：「走，吃饭吧，孙阿姨饭都做好了。今天有电风扇，再也不会吃得满头汗了。」

    林爱华也感觉出三嫂的不对劲，悄悄放出神识在她身上扫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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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二十四章 异地大采购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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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五章 三嫂的心愿

    厉胜男的身体很健康，只有一点小问题可能会影响怀孕，应该是年轻时没注意，落下的小毛病。

    林爱华检查完就放心了，坐在餐桌旁伸出手：「嫂子，手伸出来，我给你把把脉。」

    林爱民也知道自己媳妇的心病，闻言立马高兴地说道：「对，爱华会治病的，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其实他不是忘了，而是妹妹最近一直没回家，他又不想给媳妇太大压力，这才一句没提。

    厉胜男有些紧张地问道：「真的吗？我，我这病你能治？」

    林爱华搭住她的手腕，故作高深地顿了两分钟，又轻松地说道：「一点小事情，医院不一定查得出，吃点中药调理一下，很快就能好。」

    怕厉胜男不信，她又多说了两句：「你是以前受凉导致过闭经吧？小事，药到病除。」

    厉胜男疯狂点头，立马就有了希望。

    「对！我刚工作时有一次参加抓捕，大冬天的在外面蹲了一夜，当月肚子就疼了，闭经了大半年。要吃什么药？好买吗？」

    她结婚后一直没动静，林家人不说，她自己却已经急了，偷偷跑去医院做检查。医生给她做了好几项化验，说她一切正常，应该是工作太紧张导致的。

    厉胜男舍不得放弃工作，又感觉愧对林爱民，压力越来越大，正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呢。

    她原本就比林爱民大几岁，家里条件又差，结婚后也经常要帮衬娘家。要是她不能生育，那就亏欠林爱民太多了。

    林爱华这句话简直救了她的命，厉胜男都快感动哭了。

    当着几个孩子的面，厉胜男也没多说，只重重地握了一下林爱华的手。

    中午这顿饭，孙阿姨做得极其丰盛，有鱼有肉，有新鲜蔬菜。笑笑和欢欢也是人来疯，人一多，吃饭都比以前积极了。

    吃完饭，林爱华让林爱民两口子带着他们玩，自己跑回屋里摘了两颗仙桃榨了一瓶桃汁，又用桃肉搓了许多糖丸。

    凡人杂粮，难免三灾六病，这次回去，她要给大家都调理一下，还是提前准备点的好。

    她把桃汁递给厉胜男，说道：「这是我的独家秘方，喝了吧，包你药到病除。」

    厉胜男接过瓶子闻了闻，一股香甜的桃子味，不由将信将疑地问道：「这能行吗？」

    林爱民接过去一闻就笑了：「这可是好东西，能救命的。你快喝！」

    林爱华也笑眯眯地看着她，厉胜男只好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真甜，你们确定这是药，不是果汁？」她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林爱华早有准备，掏出一只小瓷瓶：「刚才那个只是帮你调理身体，这才是药。每天晚上睡觉前吃一颗，连吃十天，包你生个大胖小子。」

    林爱民哈哈大笑，厉胜男有点脸红，伸手接过药瓶，笑道：「生男生女都一样，不一定要儿子的。」

    「对，女儿比儿子孝顺。你跟爱华就是最好的例子。咱们就生个大胖闺女，肯定俊！」林爱民笑得跟个傻子似的，就好像他媳妇马上就能怀上。

    他真的相信妹妹，只要她说的事，就没有一句不应验的。她说能怀上，那就准没跑了。

    林爱华见他们高兴，也凑趣道：「你想生双胞胎也行啊，我这儿还有药。」

    林爱民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用不用，我们只生一个就好，多了吃不消。」

    厉胜男也略微犹豫了一下，还是摇头道：「有一个都是我的幸运，哪儿还能想要更多？不管生男生女都一样的，你们看看笑笑和欢欢就知道了。」

    笑笑和欢欢正在院子里疯玩，听到自己的名字都回头看向妈妈。林爱华对他们挥挥手，他们又放心地跑开了。

    厉胜男看着几个孩子，再摸摸自己的肚子，当场就摸出一颗糖丸放进了嘴里。

    其实有那一瓶桃汁喝下去，不但能治好她的不孕，连一些陈年旧伤也都替她调理好了，药丸只是个形式，让人安心而已。

    厉胜男这几天手里正好有个案子，在家呆了一会儿就走了，孙阿姨一边在院子里晾衣服一边看着孩子，林爱华兄妹这才有空坐下来细聊。

    「哥，你最近还在跑车？能挣到钱吗？怎么家里一点电器都不买，让胜男嫂子跟着你受苦！」

    林爱民神秘一笑，压低声音悄悄说道：「我准备辞职自己搞个车队，专门去各地收货。人我都找好了，就是钱还差点。进口的卡车太贵了，一辆就要两三万。我攒了几年，还要再跟大哥二哥借点，才勉强够买一辆。唉，只好先当个光杆司令了。」

    林爱华也被他说的价格吓了一跳：「卡车这么贵？」

    林爱民一摊手：「可不就是嘛！不过人家一分钱一分货，贵得就是有道理。我要跑长途，买了质量不好的，坏在半路怎么办？」

    林爱华点点头：「你说得有道理。还缺多少，你说个数，我先借给你。」

    林爱民原本只是跟妹妹闲聊，根本没想过借钱的事，谁知妹妹竟然主动提出来了。

    他乐得直搓手：「你真有啊？借给我的话，小鱼会不会跟你生气？」

    说完他才反应过来，轻轻一拍自己的嘴：「呀，不是小鱼，妹夫叫北辰对吧？」

    林爱华点点头，他又一脸懊恼地说道：「我一直把他当成小鱼来着，没想到竟然认错了人。那个卞长江才是真的小鱼？怎么跟小时候一点不像了！」

    他一直都以为真正的余小鱼应该就是北辰那样，有本事，热心肠，孝敬父母友爱兄弟，谁知竟然看走了眼。

    现在那人是个什么鬼？根本跟小时候一点都不像。

    好不容易才送走那一家瘟神，林爱华根本连提都不想再提，继续刚才的话题：「别说他们，你想买几辆车，还差多少钱？」

    林爱民挠挠头：「进口车也没那么好买，真买了车，我还得留点进货的本钱，有两辆就能先跑起来了。」

    林爱华立马掏出一本存着拍在桌上：「这儿，你先拿去用，不够再跟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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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二十五章 三嫂的心愿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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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六章 狗肚子装不下二两香油

    妈呀，这不是妹妹，这是活财神啊！

    林爱民差点就抱住妹妹狠亲一口，还好他在自己腿上掐了一把拼命忍住。

    他拿起存折翻来覆去看了又看，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你哪儿来的这么多钱啊！真的借给我？妹夫不会跟你吵架吧？」

    林爱华一瞪眼：「他敢！」

    说完，她自己也笑了。

    「这钱都是我们俩这几年赚的，放在手里也没处花，你先拿去做本钱吧。挣了钱早点还我，过两年我要回来投资办农场的。」

    林爱民小心翼翼地把存折揣进胸前的口袋，心里已经开始盘算着要买什么车，要找什么人合伙了。

    是的，他看上了黑市老大钱德发，想要拉着他一起干。

    钱德发当年靠着北辰也挣了不少钱，不过北辰后来收了手，他也就断了货源，只是自己小打小闹做点小生意，也算是第一批先富起来的人了。

    他跟林爱民当年在黑市时就认识，这几年也合作过不少次，彼此都很信任。

    林爱民之前不找他合伙是觉得自己本钱太少，容易受制于人。现在有了妹妹的支持，他一下子就胆气壮了。

    林爱华看着他那副抓耳挠腮迫不及待的样子，心里暗暗好笑。

    「行了，你赶紧办事去吧，晚上回来咱们再聊。我还得带笑笑和欢欢睡午觉呢。」

    林爱民是个急性子，有了想法立刻就要去办。妹妹一催，他也就顺势站起身。

    「那我出去了。你今晚不回老家去吧？不回去的话，晚上哥请你去饭店吃好的。」

    林爱华点点头，他立马推上自行车溜了出去。

    林爱华去叫笑笑和欢欢，那两个小家伙正跟锁儿玩得开心，一点都不想睡觉。

    林爱华好说歹说，最后干脆把锁儿也叫到那边院子里一起睡，三小只才算安安稳稳睡了个午觉。精华书阁

    林爱华纯属好奇，放出神识一直跟着三哥，想要看看他有了钱会先干什么，没想到他先去找了钱德发。

    自由买卖早就放开了，原先的黑市成了个农贸市场。钱德发鸟枪换炮，从黑市老大摇身一变成了市场经理，手下的小混混都成了市场管理人员。

    林爱民停下自行车直接找到钱德发的办公室，把他从牌桌上拉下来，两人躲进旁边的小屋聊了许久，然后被钱德发笑容满面地送了出来。

    林爱民美滋滋地去银行把妹妹存折上的钱转到自己存折上，又乐颠颠地跑去找厉胜男显摆了一通，被厉胜男好一通埋怨。

    林爱华一边陪着三个孩子睡觉一边看三哥的笑话，一直看到他跑去老丈人家约他们晚上出去吃饭才收回了神识。

    她这好三哥，二十好几，明年都要当爸爸了，却还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心里存不住一点事，也不知道厉胜男看上了他什么。

    林爱华正一个人靠在床头偷笑，突然发现林爱民又回来了，正在她的院门外伸头缩脑地往里看，不知道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林爱华轻轻下床拉开门，猛的一下把院门打开，吓得三哥差点原地升天。

    「嘿，你不去上班，在我大门外看什么呢！」林爱华忍着笑质问。

    林爱民拍拍胸口，抱怨道：「我来找你借车，怕吵醒笑笑和欢欢。你倒好，吓了三哥好大一跳！」

    林爱华说道：「你等会儿，我把孩子的东西拿出来再把车给你。你不是叫我晚上出去吃饭，这会儿又要往哪儿跑？」

    「我回去把爸妈他们接过来，他们见到你肯定高兴。」

    其实林爱民是等不及地要跟爸妈说一下家里的两样喜事，这才连两天都忍不了，现在就要回去接人。

    有句话叫作狗肚子里装不下二两香油，说的就是他这种人。有点什么事就忍不住要显摆。

    反正县城的房子够住，林爱华也想早点见到爸妈。

    她去车里把笑笑和欢欢的衣服书包什么的拿下来，又顺手把带给家里的电器放好，回头把钥匙扔给林爱民。

    「车里还有几样电器，正好你回去送一趟吧。怎么用你都会，帮他们装好再回来。」

    林爱民太高兴了，根本顾不上去问电器的来历，一脚油门就把车开了回去。

    三个小时后，林家人全都来了。

    林爸林妈都穿着一身新衣服，四胞胎也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一起来看姑姑。

    这下小院里更加热闹，全是孩子们的欢声笑语。

    林爱华怕他们再去泥坑里玩水，跟林大嫂说了一声，她赶忙放下手里的东西亲自过去看着。

    林妈妈一见女儿，就板起脸埋怨道：「你这孩子，怎么老是乱花钱？那冰箱跟洗衣机买来干什么，放在那儿白占地方，还浪费电。」

    林爱华笑着说道：「买都买了，又不能退，你们就用呗。」

    林爱民可不想妹妹花了钱还被埋怨，马上颠颠地跑过去打开冰箱，取出中午刚冻上的冰棍给大家分。

    「怎么会白占地方，这东西可有用了。你看，想吃冰棍在自己家就能吃，不用大热天的往外面跑。还有，天热东西容易坏，你们也可以买了肉冻起来，放在家里慢慢吃。」

    孙阿姨也帮着解释：「洗衣机也好用的，特别是洗床单被面。这个脱水桶一开，几分钟就能干，再也不用两个人一起拧了。」

    就是有点浪费水，这话孙阿姨聪明地没有提。

    林爸爸笑呵呵地说道：「好了，爱华刚回来，你少给她添堵。也不知道是谁，明明乐得嘴都合不拢了，见了面却又不念人家的好。」

    林爱国也帮腔道：「就是。咱们明明可以早点过来，也不知道是谁，非得要做点冰块送给左邻右舍，这才耽误到这会儿。」

    几人全都哈哈大笑，林妈妈自己也绷不住了，笑着白了几个臭男人一眼。

    「我女儿买的好东西，白送给他们沾光，我还做错了？爱华，花了多少钱，妈回头拿给你。你在京城开销大，以后有钱省着点花，别老给家里买东西。」

    说完，她又伸手一指三儿子：「你妹妹给你送电器，还借钱给你买车，你可要念着点她的好！挣了钱就赶紧还回去，听到没有？！」

    林爱民抹了一把汗，赔着笑脸叫道：「知道了知道了！爱华是我亲妹妹，我哪能坑她？爱华，哥这就给你打借条，一定在你办农场前把钱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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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二十六章 狗肚子装不下二两香油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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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七章 家庭聚会

    其他人还是第一次听说女儿又要开农场，都追着问是怎么回事。

    林爱华也就把自己跟北辰的打算说了一遍，林爸林妈听完又是欢喜又是担忧。..

    「你们在京城都有工作，孩子也在那边上学，回来干什么？」林妈妈问。

    林爱华耸耸肩：「咱们县小学也不差呀，比京城管得还更严些呢。妈，我不想呆在京城，一个亲戚朋友都没有，有点什么事都没个人帮衬一下。」

    她需要人帮衬？不，她就是在跟老妈撒娇。

    林妈妈果然被说服了，心疼地搂住女儿的肩：「回来就回来吧，咱家爱华在哪儿都能有出息。」

    林爸爸却想得更多点。「北辰呢？他现在提干了吧，能愿意跟你一起回来？」

    林爱华满不在乎地点头：「他当然是支持我的。我们说好了，两年后一起回来。他开研究所，我开农场，专门种他培育的新品种。」

    林爸林妈还要再说，却被林爱民打断了。

    「爸，妈，爱华有自己的主意，你们就别管了。」

    妹妹能一下子拿支持他创业，自己手里肯定不差钱。他一溜烟地跑回自己屋里，不一会儿就塞了一张借条给林爱华。

    「来，拿着。你们几个都有出息，三哥也不能太差了。两年是吧，两年后我一定把钱还给你，保证不耽误你的事。」

    林爸爸先接过借条看了一眼，被那个数字吓了一跳。不过他到底是有点城府，没有把数字读出来，而是小心地折好放进林爱华手里。

    他种了一辈子地，怎么不知道开农场也能挣到这么多钱？一定是老祖宗又在借着女儿的手帮他了，这个情他得领。

    这几年生活条件好，当初老祖宗赏的米袋油壶对家里帮助已经不大了。他对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每年过年祭祖时也从没再许过什么愿望。难为老祖宗还惦记着他们一家，竟然主动提供帮助了。

    他把林爱华拉到一边，悄声问道：「爱华，这钱是不是那位给的？」

    林爸爸小心地向天上指指手，林爱华差点被逗笑。

    老爸可真会想，竟然还记得她当初的戏言。不过，她就是老祖，老祖就是她，老爸这么说也不算错。

    林爱华故作神秘地点点头：「爸，你自己知道就行，千万别说出去。」

    「好，不说，不说。」林爸爸连连点头，暗自决定今年再好好祭拜一下冰璇老祖。

    就这么说说笑笑的，时间过得飞快。没一会儿，厉胜男下班回来了。

    她一进门，先是跟林家人都打了一遍招呼，接着问林爱民：「到饭点了，你在饭店定位子了没有？」

    林爱民笑嘻嘻地答道：「我在金海岸大酒店定了个大包厢，你先带我爸妈过去，我去你家接我老丈人。」

    林爱民把手别在身后对着妹妹乱招，林爱华会意，把车钥匙递了过去，他立马欢快地跑出去开车。

    林妈妈笑骂：「这个老三，怎么还跟个小孩子似的，一点都不稳重。」

    林大嫂把一帮小的都拉过来洗手，闻言笑道：「男人长不大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媳妇太宠了！胜男，你说是不是？」

    厉胜男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开不得玩笑的小姑娘了，也笑着调侃道：「我可没大嫂你会宠。你看看咱们大哥，在家里不也是个甩手掌柜嘛！」

    林爱国赶紧过去帮忙，拿着毛巾给几个孩子擦手，给林大嫂挣足了面子。

    孩子们家庭和睦，当爸妈的看着也开心，大家都笑了起来。

    金海岸离得不远，步行也没几步，大家就没骑车，一起走过去。林爱华想了想，回屋拿了四瓶茅台交给林爱国。

    林爱国一看包装，高兴地笑道：「这可是好酒，今晚我得多喝几杯。」

    林爱华看看在前面拉着几个孩子的林大嫂，偷笑道：「好啊，只要大嫂愿意，你都喝光我也没意见。」

    林爱国一听这话立马蔫了，快走几步跟上了林爸爸。

    哈哈，看来大嫂的家教还是挺严的，大哥就算是大队长也不敢捋其虎须。

    几人找到包厢坐下来，厉胜男让服务员先上冷菜，林爱国叫人来开酒。

    林爸爸也好酒，看到茅台，差点绷不住先倒一杯尝尝。不过，他看看身边的老伴，还是忍着没敢伸手。

    不一会儿林爱民带着岳父岳母和三个小舅子赶来，两家人热情地握手寒暄，各自找位子坐了下来。

    亲家公来了，林爸爸立马给他倒上酒，几个男人先干了一杯。

    厉爸爸一向节俭，还真是第一次喝茅台。男人们交换个眼神，还没吃菜，就先连干了三杯。

    满足了酒瘾，大家这才开始边吃边聊，气氛一下子热闹起来。

    林爱民趁着热闹站起来大声宣布：「爸，妈，今天请大家过来，是有两件喜事要宣布。」

    除了几个孩子，其他人都停下筷子看向他，厉胜男也很好奇他到底有什么喜事。

    谁知这小子举杯一饮而尽，大声说道：「爱华已经帮胜男看过了，她的身体没问题，我们很快就会有宝宝。这是不是一件大喜事？」

    厉胜男结婚两年都没怀上，这件事一直是厉家人的心病，突然听女婿一说，老两口真是又惊又喜。

    「真的？」厉妈妈看着女儿，当着众人的面，许多话都不好说。

    厉胜男这样的女汉子都被林爱民说得脸红了，低下头说道：「爱华中午帮我看的，现在还不知道呢。」

    林妈妈一拍大腿笑道：「爱华说的那准没错，我女儿的医术绝对没问题。」

    她早就想让女儿给三儿媳看看了，只不过怕惹她反感才一直没敢提，没想到女儿一回来就给看好了。

    林大嫂也连连点头：「爱华说能生就肯定能生，就算你想要双胞胎也成。」

    林爱华听得直想捂脸。这位大嫂，对她到底有多大误解啊！要不是她自己偷偷吃了喂鸡的草，林爱华还真没这本事让人一胎多胞。

    气氛一下子热烈起来，众人纷纷敬酒，提前祝贺林三哥，厉胜男却淡定地从他手里拿下酒杯。

    「你不能喝酒，会影响宝宝健康的。」

    大家纷纷大笑，果然都不许林爱民喝了。他只好给自己倒了杯饮料，继续说道：「我还有一件喜事没宣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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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二十七章 家庭聚会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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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八章 孩子们的安排

    林爱民意气风发地举杯：「我筹了点钱，又找了个朋友合伙，准备从单位辞职，自己开个运输公司！」

    林家人都已经知道了这事，还没什么大反应，厉家人可真是被吓坏了。

    80年代初期，谁不想要个铁饭碗。林爱民在车队，吃的国家饭，自己还能顺便再捞点，日子不要太好过啊，怎么现在要辞职？

    厉爸爸眉头微皱，问道：「运输公司？你有把握吗？」

    林爱民没看出来老丈人有点不高兴，继续开心地说道：「这年月，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我也不求撑死，能让老婆孩子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就够了。」

    厉爸爸看他笑得真心，林家又没一个人站出来反对，剩下的话也就不好多说了。

    厉妈妈却担心地问道：「一定要辞职吗，不能办停薪留职？爱民，听妈一句劝，工作不好找，还是别轻易放弃。」

    林爱民挠挠头：「妈，你别担心，我的钱是拿去买车的，这都是固定资产，亏不了。这几年我都把路线摸熟了，哪儿有什么特产，卖什么能挣钱，我的心里都有数。」

    厉妈妈还想再劝，被厉胜男从桌子底下悄悄拉住手，对她使个眼色。

    「妈，别担心，爱民他不是心血来潮，真的已经考虑很久了。」

    她又看向林爱民：「你好好干，家里有我呢。」

    「媳妇，谢谢你的支持，我一定努力工作好好挣钱，让你跟孩子都过上好日子！」

    一场家庭聚会眼看着就要变成狗粮派发现场了，林爱华在一旁笑着打岔：「三哥，你可是我们两家的希望。好好干，千万别掉链子。」

    林爱民拍着胸脯保证：「请领导放心，保证完成任务！」

    大家都被他逗笑了，厉爸爸的眉头也松了开来。

    林家人都支持，他一个岳父难道还能拦着？他悄悄问老伴：「咱家还有多少存款？」

    厉妈妈伸出一根手指，厉爸爸点头：「明天取出来给女婿送过去。这两年他帮咱家不少，咱们能支持多少算多少。」

    这句话他背着人说的，却瞒不过林爱华的耳朵。

    她心里暗暗给厉爸爸点了个赞。

    三哥果然眼光好，胜男一家都很通情达理。

    看厉爸爸的样子，分明是不赞成女婿辞职创业的，但他却没有过多干涉，甚至还要拿出家里的积蓄给予支持。明明已经决定支持了，却不肯当众说出来，这才是这个男人的伟大之处。

    他的一根手指恐怕只是一千元，对林三哥的事业并没有太大帮助，可是，这一片心意却实属难得。..

    林爱华一高兴，转身出去又调了一壶果汁，给在座的每个人都倒了一杯。

    林家人的身体早就被她调理过，这几年根本连个感冒都没得过。不过，三嫂的家人还没得到过她的关照，今天干脆一起给了，也好让三哥三嫂免掉后顾之忧。

    厉胜男喝着果汁，疑惑地看了林爱华一眼，却没有多说什么。

    她怎么觉得这果汁跟她中午喝的药味道差不多呢？是错觉吧？

    两件喜事说完，席间的气氛又热闹起来。男人们喝了酒，就喜欢聊一些国家大事，女人们却只关心家长里短，话题不可避免地又转到了孩子们的身上。

    厉胜男看看可爱的小四宝，问道：「大嫂，你家四宝也该上小学了吧？还要送到县城来吗？」

    要孩子都交给她来带，那可真有些难为她了。要是真如林爱华所说，她很快就会怀孕，到时候恐怕自顾不暇。

    可是，爱民兄弟间的关系极好，真要开了这个口，她又不好拒绝，还不如直接问出来，好早做打算。

    林大嫂也不想难为她，赶忙说道：「我跟你大哥都说好了，这个暑假大队就会招个大学生去接替我的工作，到时候我带着孩子住到县城，他去买辆摩托车，有空就过来陪我们。」

    林妈妈生怕三儿媳不乐意，也在一边帮腔道：「孙阿姨还让她留下，帮着做点家务。几个孩子都听话，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林爱民结婚没有另外买房，还住的林爱华当初买的小院，林大嫂一家搬过来，肯定要跟他们一起住。

    林妈妈生怕厉胜男不高兴，厉胜男却没想那么多。

    她跟林爱民结婚后也只住了他原先的那间房，其他屋子都是一直空着的，各人的房间都留着呢。

    林家的条件跟她原先家里比起来已经好太多了，她哪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厉胜男点头，笑道：「好啊，等人一来你们就可以先搬过来适应一下，让小四宝先认认路。」

    见她说得没有半点芥蒂，林妈妈的心才算落了地。

    「小孩子闹得很，就让他们住在楼下，把我跟你爸的房间收拾出来给他们睡。你跟爱民还住楼上，不会吵到你的。」

    林大嫂点头：「锁儿已经麻烦你不少了，以后我自己来管。你安心备孕，早点生个大胖小子，嫂子帮你一起带着。」

    「没事的，锁儿可乖了，比我几个弟弟好带多了。」

    话题一下子又转到厉胜男身上，林大嫂以过来人的姿态开始向她传授经验。

    林爱华在一边笑着不说话，安心地听她们几个闲聊，偶尔帮几个孩子夹点菜，管着他们不要出去乱跑。

    一顿饭吃到晚上八点多才散，几个男人酒足饭饱，女人们也聊得心满意足，只有几个孩子开始犯困，着急地催着爸妈回家睡觉。

    厉家人这次都不肯让林爱民送了，坚持要他先送孩子们回家，他们自己走回去。

    县城就那么一点大，走回去也不用多久，林爱民也就没再坚持，把几个小家伙一车拉了回去。

    等林爱华他们走到家，林爱民已经烧好水安排几个小家伙在洗澡了。

    笑笑和妞妞先洗，换上舒服的睡衣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几个小子都脱光了挤在浴室里，根本不是洗澡，而是拿着洗澡水互泼。

    林大嫂赶过去连吓带骂，好不容易才把几个男孩子洗干净赶出来，自己却忙出了一头的汗。

    林爱华已经感受到了北辰的气息，也就不再多留，把笑笑和欢欢带去隔壁睡觉，这里都丢给爸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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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二十八章 孩子们的安排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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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九章 起跑线

    等林爱华把孩子们哄睡，北辰才现身出来，手里提着一个食盒。

    「给，你要的烤鸭。」

    林爱华晚上吃得不少，现在对烤鸭已经没兴趣了。不过，为了不让北辰失望，她还是把食盒接过来，召唤出了肥仔一家。

    小蓝宝一出来就顺着北辰的裤腿往上爬，抓着他肩头的衣服在他脸上不停地蹭蹭，把林爱华都看笑了。

    「看来不止我一个人惦记着你。来都来了，给人家烤几条鱼吧。」

    肥仔这次都不等仙君动手，主动拿出小金鱼，跟它媳妇一起蹲在椅子上眼巴巴地看着北辰。

    北辰被它们一家三口盯着，也忍不住一阵好笑。

    「好好感谢你们的主人，知道吗？要不是她，你以为我堂堂仙君会给你们烤鱼？」

    肥仔谄媚地充当全家的代言人：「是是是，主人对我们最好了。报告主人一个好消息，蓝宝已经晋升一级仙兽，估计很快就能跟主人交流了。」

    林爱华把蓝宝抓到自己怀里，开心地撸着它的长毛，笑道：「不错，是个好消息。肥仔，别光顾着你的宝贝女儿，媳妇也要好好关照一下。」

    她对云仙招招手，云仙也顺从地伸过头在她身上蹭了几下。

    这下林爱华是真的满意了，亲自挑出两枚丹药给蓝宝和云仙各喂了一粒。

    「日常修炼也不要落下，别光顾着吃。」

    肥仔连连点头，蓝宝也懵懂地跟着它爹点着头，那可爱的样子，简直能把人萌化了。

    林爱华喜欢得不行，把蓝宝放在腿上，撕下几条鸭肉亲手喂给它。

    蓝宝吃了两块就不吃了，眼睛骨碌碌地看着北辰。

    北辰已经烤好了一条鱼递给肥仔，肥仔看看媳妇，再看看女儿，把鱼让给了云仙。

    云仙温柔地喵呜一声，叼着鱼走到蓝宝面前，蓝宝犹豫了一下，只是伸出舌头舔了一舔就停了下来。

    林爱华啧啧奇道：「肥仔，你家蓝宝可真是个孝顺孩子，怎么教出来的？」

    肥仔自觉得面子十足，得意地昂起头：「这还用教？天生的，我跟云仙的种气好。」

    林爱华跟北辰都忍不住哈哈大笑，把鱼分给肥仔它们，又把剩下的烤鸭丢给了圆圆和点点。

    看着可爱的小蓝宝，林爱华有些犯愁。

    「笑笑和欢欢两个人，只有一只蓝宝，该给谁呢？肥仔啊，你跟云仙再努努力，争取今年再生一窝。」

    肥仔干笑：「呵呵，呵呵呵，努力，我一定努力。」

    有主人的庇护，云仙生育肯定不会伤了身子，它倒是不介意再多几个后代。只是，云仙只是凡间的普通家猫，万一生下的小猫资质不如蓝宝，主人会不会很失望，会不会不喜欢云仙了？

    不行，它得给媳妇多多进补，让云仙也早日开启灵智，成为主人的仙宠，这样它们一家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林爱华不知道自己随口一说，肥仔竟然会想这么多。分完了烤鱼，她又把肥仔一家收回青冥境，自己跟北辰歪在床上聊天。

    「三哥要买车，我给了元钱。他去找黑市老大钱德发合伙了，这人靠谱吗？」

    北辰跟林爱华结婚后，早就把自己之前做的事都跟媳妇交了底，林爱华知道钱德发是他手下的小弟，这才有此一问。

    北辰点头：「这人还算识相，我等会儿去警告他一下。」

    林爱华摇头：「算了，还是让三哥自己折腾吧，他都快当爸的人了，我们不能一直给他当保护伞。」

    「你三嫂怀孕了？」

    林爱华笑答：「现在还没，不过我给她调理了一下，这个月没有，下个月也肯定能怀上。」

    北辰摸着下巴笑道：「媳妇，你现在都快成送子观音了。要不，咱们也再生两个吧。」

    林爱华翻个白眼，拍开他的手：「不生，我只要笑笑和欢欢。」

    北辰原本也只是随口一提，看看儿女的睡颜，他的目光也温柔了下来。

    「不生就不生吧，我只是怕他们以后会孤单。」

    两人又不可避免地谈到了子女的教育。

    就连肥仔都知道敦促蓝宝进阶，北辰真心不想耽误了两个天才宝宝。

    可是，媳妇一直坚持不让他们过早修炼，讲起大道理来一套一套的，他根本辩驳不过，只好随他们自由发展了。

    就算他修为再高，在孩子的教育方面还是忍不住有点焦虑。

    在仙界，有些资质好的孩子三岁就能引气入体，可他的两个天才宝宝连修炼是什么都不知道呢，这不就已经输在起跑线上了吗？

    他把自己的顾虑跟媳妇一说，林爱华就满不在乎地摇头：「我就是三岁引气入体，最后还不是飞升失败，差点身死道消？顺其自然吧，天道送我来到凡间，肯定有他的道理，我们还是应该顺应天命。」

    「我总觉得，让他们在红尘中先修心境，说不定比早早修仙效果更好呢。」

    想到自己和媳妇这些年在凡间的所得，北辰也只得认同了林爱华的说法。

    林爱华一觉醒来，北辰已经趁夜回了京城。她伸个懒腰，把笑笑和欢欢叫起床，三人一起去那边吃早饭。

    今天锁儿要返校领成绩单，领完就能彻底放假。几人商量了一下，干脆都在县城等着，中午吃完饭再一起回去。

    林爸林妈领着六个孩子在后院玩，林爱国在一边看了会儿，凑到林大嫂身边。

    「媳妇，反正这会儿也没什么事，我们去看看摩托车吧。」..

    从老家到县城，骑车要个把小时，有个摩托车会方便很多。这是两人在家商量过的，林大嫂连钱都准备好了，只不过今天没带过来。

    林爱民在旁边听见了，立马插嘴说道：「买摩托车干嘛，只能自己骑，还不安全。我看你不如买辆小面包，又能拉货又能带人。将来四宝过来上学，正好一车就能接送。」

    「正好我要买车，你就跟我一起买吧，买多了还能谈谈价。」

    林爱国一听，立马动心了。

    弟弟有车，妹妹也有车，就连老余家的卞长江都有，经常开着在大队里显摆，他也很想要啊。

    可是，他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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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章 女朋友哪有兄弟香

    林爱国忍住冲动直摇头：「太贵了，我还是去看看摩托车吧。」

    林爱民极力劝说：「摩托车也要八千多，再加点，我帮你找辆二手车，包你好开！」

    林爱国是真的心动。两三万，他跟爸妈的钱凑凑也能拿得出，但是，爱民要开公司，要买货车，要雇人，他这时候也买车，不是跟老三抢钱吗？

    家里的钱他跟爸妈商量过，是要拿出来支持老三的，他不能在这个时候添乱。

    林爱华听他们相互劝说，兄弟两个都快说得打起来了，忍不住在一旁发话：「要二手的面包是吧？我帮你找吧，这几天就给你开过来。」

    北辰之前不知道在哪儿搞了一批车，都放在储物腰带里换着开，等他今晚来了跟他要一辆，便宜卖给大哥，算是帮他完成这个小心愿。

    有了车，爸妈和几个侄儿出行也方便，随时都可以来县城。

    林爱国还有些不好意思，搓着手说道：「多少钱？贵了我可买不起。」

    林爱华问：「你买摩托车准备了多少钱？」

    林爱国说道：「八千，不，一万吧。」他怕钱说少了让妹妹为难。

    林爱华点头：「就八千，我让人给你找。你把钱准备好，这几天就能有消息。」

    说定了买车的事，林爱国明显有些兴奋，拉着林爱民现在就要去学车。林爱民赶忙摇头：「我还得去联系货车呢，你让爱华教你吧。」说完，他推上自行车就跑了。

    林爱华正好也没什么事，干脆带着大哥去学车。

    林爱国会开拖拉机，学起汽车也简单多了。有林爱华手把手的教，再把车开到郊外的大路上随便他练，一上午的工夫，他也能挂个三档慢慢开了。

    林爱华鼓励他：「很好，今天就由你开车带我们回去。」

    林爱国抹了一把头上的汗：「不行不行，我紧张！」

    「紧张什么，我坐你旁边看着，包你没事。咱们慢点，当摩托车开，比摩托车安全。」

    林爱国提心吊胆地把车开进县城，果然有惊无险地停在了马路边，什么意外都没发生。

    中午，林爱民回来，听说大哥已经上了手，立马一挑大拇指，赞道：「我就说你能行的吧！等吃完饭我带你去车队，找人帮你办个驾驶证。不过考试你要自己上的啊，考不过我可不敢帮你作弊。」

    林爱国兴奋地点头：「成，吃完饭咱们开车去。」

    听说他也要买车，林爸林妈都劝他再等等，还是林爱华帮着解释只是买辆二手车，跟摩托车价格差不多，老两口这才算勉强接受了。

    林大嫂这会儿可顾不上去管林爱国，她正拿着锁儿的成绩单笑得合不拢嘴呢。

    「看看，锁儿门门都考了一百，这学期又是三好学生呢！」她拿着成绩单到处显摆，给林爱华看完又给厉胜男看，接着又拿到公婆面前。

    她给小四宝读哥哥成绩单上的班主任寄语，趁机教育几个小的。

    「哥哥棒不棒？你们想不想要跟哥哥一样？」

    小四宝把头点得小鸡啄米一样：「想！」

    「我也要考一百！」

    「我要当三好学生！」

    「我要当班长！」

    林大嫂把他们搂过来，每人脸上都亲了一口，特意给了锁儿双份。

    锁儿不自在地抹了下脸：「妈，我都要上三年级，是个大孩子了！你不能再亲我的脸，那是留给我媳妇亲的！」

    众人忍不住哈哈大笑，林大嫂也笑骂道：「臭小子，你才多大，现在就想着娶媳妇了？」

    锁儿大声说道：「我都快十岁了，再过十年就能娶媳妇。我们班好几个人都有了女朋友，我不能比他们差！」

    林大嫂见他说得认真，马上笑不出了。这两年她把锁儿放在县城，每个月才接回去一次，平时也不怎么过来，确实是疏忽了。

    之前，她只看到锁儿的学习成绩好，就以为他处处都优秀，谁知道他竟然学会了攀比，还想要什么女朋友？

    看着锁儿的小脸，林大嫂生气中又带着点愧疚。

    这几年她把精力都放在了小四宝身上，以为锁儿很乖，很听话，就放心地把他放在三叔家，对这个大儿子的关心太少了。

    对，确实要买个车，让爱国每天晚上过来，周末再带孩子们回农村。一家人就是要在一起，这样才能及时发现孩子的问题。

    林爱华见她脸色变个不停，还以为她要发火，已经准备着要去劝说了，谁知她却只是蹲下身子，温柔地摸摸锁儿的脸。

    「别人都有女朋友了？我才不信呢。」

    锁儿别扭地说道：「反正我们班有好几对。」

    林大嫂又慢慢引导：「那他们在一起都做些什么呀？有没有影响学习？」

    锁儿歪着头想了想：「还能做什么，就是一起上下学，一起做作业呗。不过他们上课时传纸条，被老师批评了。」

    「哦，一起上下学呀，挺好的。」林大嫂装模作样地点头：「不过，我们锁儿又不需要女朋友陪你上学。下学期四宝就来了，你一起走，不比他们两个人热闹多了！」

    锁儿看看小四宝，问道：「那他们肯听我的话吗？」

    四宝点着头齐声道：「听！」

    锁儿立马升起一股做哥哥的自豪，重重地一点头道：「那我不要女朋友了，我上学一起走！」

    「哎，这就对了！别人只有一个女朋友，你却有四个弟弟妹妹，他们想学还学不来呢！谁能有你威风！」林大嫂趁机在一边鼓励。

    锁儿的好胜心得到了满足，自发地拉着弟弟妹妹进屋去学拼音，笑笑和欢欢也跟了进去。

    等几个小孩都走了，林大嫂才长吁了一口气。

    「妈呀，城里的小孩也太早熟了。不行，我以后一定得看着他们。这么小，不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学人家谈什么女朋友，真是反了天了！」精华书阁

    林爱国倒没觉得问题有多严重，反倒帮儿子说了两句。

    「他才几岁，知道什么女朋友，肯定都是跟别人学，闹着玩的嘛。」

    林大嫂这次可不肯顺着她男人，坚持道：「几岁也不能学坏！我们家锁儿以后可是要做大事的，不能耽误了学习。不行不行，爱国你赶紧把车学会，以后经常过来，咱们两个一起看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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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三十章 女朋友哪有兄弟香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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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一章 三叔来了

    被锁儿这么一搞，林爱国夫妻俩顿时感觉压力山大。

    孩子可不是生下来，再喂养大就行的，还得持续关注，培养他们正确的三观。

    他们孩子全都很聪明，但仅仅聪明并不够。

    就好像锁儿，今天要不是他自己说出来，谁能想到他小小年纪就已经开始想要交女朋友了呢。

    交女朋友还是小事，只当他是小孩子玩闹，关键他已经有了攀比心，要是不给他矫正了，以后还不知道想跟同学比点什么呢。

    唉，孩子的教育任重而道远啊！

    吃完午饭，安排几个孩子去午睡，林爱国急吼吼地拉着林爱民要去办驾驶证。

    林爱华陪爸妈闲聊了一会儿，孩子们刚起床，林爱国就回来了。

    今天肯定是拿不到证的，不过是先帮他报个名。那会儿管得也不严，车队跟交通队是关系户，考证什么的，睁只眼闭只眼也就过了。

    笔试由林爱民帮他随便应付一下，等路考时再由他本人上场。

    不过，他的车技关系到全家人的生命安全，林爱国可不敢应付了事，一回来就拉着妹妹去练车。

    车子开在大路上，林爱国坐得笔直，眼睛一直紧盯着前面的路，连话都不敢跟妹妹说。好不容易开了几圈找到感觉，把车停在家门口的路边，他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说道：「开车真累。你从京城开回家，还带着两个孩子，可太不容易了。这次在家好好歇歇，等回去时让妹夫过来接你们。」

    北辰每晚都会过来，接不接的，林爱华一点都不在乎。

    不过，为了让大哥放心，她还是点点头：「行，走之前我给他打电话。」

    林爱国下车活动一下僵硬的手脚，说道：「走，哥开车带你们回去，你在副驾驶给我看着。」

    刚才路上也遇到过紧急状况，都被林爱华及时化解，林爱国对妹妹信任得很，感觉只要有她坐在身边，自己和家人绝对安全。

    林爱华知道他刚学开车，正是瘾大的时候，也就满足了他的愿望。

    全家人挤在小小的面包车上，两只狗都被挤到了座位底下。林爱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跟着妹妹的口令把车开了出去。

    起先，林大嫂还有点紧张，搂着小妞妞死死盯着前面。等车子开出县城，路上没什么行人车辆，她也渐渐放松了下来。

    「看不出啊，我家爱国学得还挺快。」

    她赞了一句，林爱国却根本不敢回答，紧紧地抿着唇，心思全放在看路上。

    林爱华放松地靠在椅背上，跟林大嫂闲聊：「好学得很，比骑自行车也难不了多少。回去后我也教教你，以后大哥没空，你自己也能开。」

    她给林大嫂吃过增智的灵丹，再加上之前给的能增加幸运属性的护符，林大嫂学起来肯定比哥哥还快。

    林大嫂一听就心动了。

    原本说要买摩托车时，她也想过要学着开的，现在换成汽车，她也得学。学了才不用受制于人。

    林大嫂点头如捣蒜：「学，回去我就学！」

    说到开车，她不可避免地又想到了姚红英。

    想当初那女人有辆自行车，连摸都不给自己摸一下，现在自己连汽车都能学了，被她看到还不得羡慕死？

    只可惜姚红英也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林大嫂想到什么，忍不住就说了出来。

    林家人直摇头，都说不知道老朱家的人都跑哪儿去了，怎么这么多年都没回来。林爱华这才想起，当初她把朱文龙几个抓进北辰的农场，北辰关闭农场时应该把他们都放出来了吧？

    还有那对装鬼的夫妻，现在也不知道在哪儿，她早就把这几人给忘光了。

    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事，晚上再问吧。

    林爱国把汽车开出拖拉机的速度，花了两倍的时间才回到南坪大队。

    有大路直通家门口，但路上不停地有人跑过来看，吓得他赶紧停下车，换了妹妹开。

    等林爱华停稳车，后面跟了许多看热闹的人。

    林进步带头跑过来，热情地招呼道：「爱华带孩子回来过暑假？这次可得多玩几天。」

    林爱华笑着回应：「是啊，准备住上个把月再回京城。」

    「那可太好了！」林进步颠颠地跟进院子，「今晚带笑笑和欢欢去三叔家吃饭。你爷爷奶奶都念叨好久了，想看她的外孙女。」

    林爱华上次回来赶时间，都没去看看奶奶，也难怪老人家念叨她。

    她点头：「好，我等下就去。」

    林进步还不肯走，又蹩进堂屋，摸着微微发热的冰箱，羡慕道：「爱华，这玩意是你从京城带回来的？听说大夏天还能冻冰块，是真的吗？」

    如今大家日子过得好，几乎家家都买了电视机，但买冰箱他们还真是第一家。

    林妈妈又忍不住显摆上了。

    「能冻上，可凉了，就是有些耗电。这孩子，都不跟家里商量一下，说买就买了。那么远从京城运回来，总不能再拿回去退吧？只能放家里用了。」

    她打开冰箱门，把昨天冰的西瓜拿出来，笑道：「老三，来，吃块冰西瓜。」

    她又把西瓜给来看热闹的几个人分了分，大家都吃得赞不绝口，纷纷夸林爱华孝顺，夸林妈妈好福气，笑得她嘴都合不拢了。

    林进步几口啃完西瓜，又腆着脸说道：「爱华，这冰箱多少钱一台？下次回来给叔也买个，让叔也享受享受。」

    林爱华想想价格，随口说道：「两千多吧。用外汇券买的，我也记不清了。」

    她是没敢说，生怕老妈不敢用。

    就这样，也把林妈妈吓了一跳。女儿可不止买了这一台，还有老三家的呢。再加上洗衣机、收录机、电风扇，爱华这次回来给家里花了小一万？

    当着外人的面，林妈妈没有多说什么，只听着林进步一个劲在那儿咂嘴。

    「乖乖，这么贵？都够起个新屋了。算了，叔没这个福气，还是不买了。以后你奶奶要是想吃凉的，我把瓜拿过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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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三十一章 三叔来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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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二章 小堂弟也长大了

    三叔口袋里有钱，倒是跟从前不太一样了，虽然还是习惯性地想占点小便宜，却不会再狮子大开口，老想着要别人的东西。

    他拿奶奶当借口，林妈妈当然不能拒绝，点着头笑道：「想吃就来拿好了，不用送瓜过来。都是地里结的，又不值什么钱。」

    几个瓜而已，林进步自己也有种，根本不想占这个便宜，哈哈笑道：「要的要的，你们自己也要吃的，我哪能天天来拿。」

    这意思就是他天天要来冰西瓜了，不过总比一直白吃白拿强。

    林妈妈也就不跟他掰扯，笑着应了声好，又给他拿了两瓶林爱华带回来的好酒，让他带回去给老爷子喝。

    林进步占了个大便宜，笑眯眯地说道：「我先回去了。爱华，晚上带孩子们去叔那儿吃饭，可千万别忘了。嫂子，你跟我哥也去。爱国，你家孩子太多，叔那儿坐不下，今天我就不叫你了，赶明儿叔带点好菜来你家跟你喝。」

    林进步当了几年会计，本事没长多少，倒学得八面玲珑长袖善舞，把屋里的人全都招呼了个遍，这才喜滋滋地提着酒回家去了。

    林爱国两口子大队还有事要做，稍微歇歇就都出去了。林爸林妈忙着招呼来看新电器的人，林爱华却懒得应付他们。

    她把带的行李拿下来放进自己的房间，带了笑笑和欢欢去看太婆婆，两只狗子也像个保镖似的，紧紧跟在小主人的身后。

    一路上不停地有人跟他们打招呼，林爱华带着孩子一一礼貌回应。等走到林奶奶家，她觉得自己的脸都快笑僵了。

    京城清净，老家热闹，各有各的好。清净了那么多年，她现在很享受这浓浓的人间烟火气。

    到了林奶奶家，林进步两口子果然在家里忙活着准备晚饭，一见他们，吴美丽立马迎了过来。

    她伸手接过林爱华手里的篮子，一边说着「来就来，还带什么东西」，一边迫不及待地把篮子里的半个冰西瓜往外拿。

    「哎哟，这就是冰箱冻过的西瓜？还真是凉！」

    吴美丽惊叹着，立马反身走进厨房，把半个西瓜切成了几块，嘴里招呼道：「建华，青松，出来吃冰西瓜了！」

    不一会儿，屋里走出了三个人。一个高挑身材清秀文静的女孩，是三叔家的大女儿林爱珠，高个的男孩是林建华，还跟小时候一样，有些腼腆，看着林爱华露出个微笑。

    「爱华姐，你回来了。」

    林爱华点头，对笑笑和欢欢说道：「这是你们建华舅舅，快叫人。」

    笑笑和欢欢叫了声舅舅，林建华开心地摸摸他俩的头。

    林青松可不耐烦在这儿等着她介绍，那几个人说话的工夫，他早就跑进厨房啃完一块西瓜了。

    吃完他还想拿，被吴美丽打了一下手背，对外面努努嘴：「拿个盘子装两块，给你爷爷奶奶送过去。」

    这种讨好的事林青松很愿意做。.

    奶奶大方，只要哄得她高兴，总能得到些零花钱。

    他应了一声，拿起盘子装了三块西瓜，连自己那块也带上，一溜烟地跑到东屋去了。

    吴美丽笑骂一声，把桌上的西瓜拿给其他几个人分。

    笑笑和欢欢刚才在那边吃过了，林爱华怕他们吃太多凉的肚子疼，没让他们接，两个小家伙也不闹，乖乖地跟在妈妈身边，好奇地看着屋里几个亲戚。

    笑笑和欢欢记事后，林爱华一直没怎么回来，回来也没带他们见过三叔一家。对他们来说，这些都是陌生人。

    不过，妈妈让他们叫舅舅、阿姨、三叔奶，他们都乖乖地叫了。

    欢欢记得第一次见到亲戚都有红包拿的，叫完人就在那儿眼巴巴地等着，结果只等到两块糖，不由得撅起小嘴不高兴了。

    吴美丽哪能想到这么小的孩子还惦记着红包呢。这不年不节的，她根本就没准备。她只以为欢欢是因为没吃到冰西瓜，赶忙去屋角抱起一个整的，喊林爱珠。

    「爱珠，把这个西瓜送去你大伯家，请你大伯娘放冰箱里冰一下，咱们晚上再吃一个。」

    林爱珠一块西瓜还没吃完，赶紧加快速度啃了两口，接过西瓜跑了出去。

    林爱华算是看出来了，这个三婶也跟余四婶一样，有点重男轻女。有好东西她只叫儿子来吃，干活儿却是女儿优先。

    她先不进屋去看奶奶，反倒问道：「爱珠高三毕业了吧，这次考得怎么样？」

    吴美丽的脸一下子拉了下来，摇头道：「她那个成绩，哪儿考得上大学？估计连个中专没份。」

    看她的样子，也没太把林爱珠的学习放在心上，估计平时没少支使女儿干活儿。这是别人家的事，林爱华也不想过多插手，只微微点头：「那可惜了。」

    吴美丽摆摆手：「本来也没指望她。看你哥能不能给她在大队安排个活儿吧，不行就早点让她嫁人。我家建华聪明，这次肯定能考进县高中。爱华你有空帮三婶辅导他一下，听说高中的课程可难了，我怕他跟不上。」

    林建华放下手里的西瓜皮，局促地擦着手：「爱华姐，你英语好，能不能教我读一下音标？我们英语课是数学老师教的，他自己都读不准。」

    他在镇上读的初中，刚开了英语课没几年，英语老师是稀缺资源。

    林爱华倒满喜欢这个懂礼貌的小堂弟，拍拍他的肩笑道：「好啊。你去找人借本高一英语书，姐先教你几课。」

    林建华立马开心得直点头，恨不能现在就去把书借来。

    说着话，林青松把爷爷奶奶吃完的瓜皮拿了出来，见桌上还剩了几块西瓜，他又抓起一块送进嘴里。

    吴美丽气得戳了一下他的胳膊，骂道：「你爱华姐还没吃呢，你一个人吃三块！」

    林青松根本不理，一边啃一边往外跑。吴美丽装模作样地叹口气：「这孩子，都被我惯坏了。」

    林爱华干笑：「我刚在家吃过，都给他吧。我去看看爷爷奶奶。」

    人啊，真是应了那句话：从小一看，到老一半。林青松小时候就喜欢多吃多占，现在长大了，老毛病还是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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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三章 财迷大孝子

    大夏天的，林爷爷打着赤膊坐在屋里摇扇子，林奶奶却穿着整齐的夏布短袖衫，底下的黑裙子遮住脚，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

    看到林爱华和两个孩子，她笑眯眯地招招手：「爱华，快过来，让奶奶好好看看。」

    几年没见，奶奶似乎还是老样子。脸上的皱纹没见增加，头发好像还比以前更黑了一点。

    林爱华拉着笑笑和欢欢的手走过去，笑道：「奶奶，您精神挺好啊。屋里不热吗，怎么不出去吹吹风？」

    林奶奶的眼睛紧紧盯着笑笑和欢欢，听他们在妈妈的指导下脆生生地叫太公太婆，乐得满脸的皱纹都舒展开了。

    「好，好，奶奶好着呢。见到你们，奶奶又能多活几年。」

    林爱华可给过奶奶不少好东西，别说多活几年，几十年都不成问题。

    林爱华知道老人爱听吉祥话，也就顺着她的意思恭维道：「那我多在家陪陪您，您就等着抱重重孙子吧。」

    果然，林爷爷和林奶奶都哈哈大笑起来，林奶奶更是拉着她的手不肯放，硬是让她陪自己坐在窗口的凉榻上。

    老屋高爽，屋外又有几棵遮阳的大树，把前后窗一开，屋里还真不太热。

    欢欢嘴甜地讨好了半天，还是没拿到红包，不由得有点不耐烦了。他眼珠子骨碌碌一转，问道：「妈妈，我小时候见过太公太婆吗？那时候我还不会说话，肯定没向太公太婆要见面礼。」

    呵呵，林爱华终于体会到了吴美丽面对林青松时的心情。

    是人就会有缺点，欢欢的缺点就是有点争强好胜，还有点爱财。不过，他每次拿了红包都会主动交给自己，应该也不算什么大毛病吧？

    小孩子拐弯抹角要红包，这事被谁遇到都值得笑一场。

    林奶奶看着他胖嘟嘟的小脸，果然开怀大笑。

    「见过，你那时候才这么点。太婆把见面礼交给你妈了，她是不是藏起来没给你？」她也忍不住起了玩心。

    欢欢却不上她的当。他又不要花钱，红包本来就是给妈妈要的。

    谁叫姐姐每次都把钱交给爸爸呢，妈妈没有钱拿，太可怜了，他得保护好妈妈。

    欢欢大度地说道：「我的东西都放在妈妈那儿，不用给我。」

    林奶奶赞许地点头：「这孩子教得好，从小就孝顺。」

    欢欢凭实力扭转了自己的财迷形象，林爱华这颗老母亲的心顿时大感欣慰。她温柔地说道：「你们两个自己搬了小凳子坐下，陪太公太婆说说话。」

    在外人面前，两个小家伙都非常乖巧，妈妈说什么都听，果真乖乖地坐在小凳子上陪着两个老人说话。

    林奶奶见惯了闹腾的林青松，再看这两个漂亮懂事的孩子就觉得越看越欢喜，拿起榻上的蒲扇亲自给他们扇凉风，又挪着小脚站起来打开柜子，拿了糖果给他们吃。

    孩子毕竟是孩子，坐了没一会儿就有些不耐烦了，身子开始不安地扭动。

    林爱华看着好笑，对他们挥挥手：「好了，你们出去玩吧。别出院子，就在家里跟舅舅和姨姨玩。」

    欢欢立马站起来溜了，笑笑倒还记得走前跟太公太婆说了一声。

    孩子走了，林奶奶跟林爱华才开始正经谈话。

    「你们一家在京城过得怎么样？人生地不熟的，也没个人照应。」

    林爱华笑答：「是啊，在那边整天就是工作，连个串门的都没有，还是家里热闹。我打算过两年就带孩子们回来，到时候就能经常来看你们了。」

    林奶奶直点头：「回来也不错，外面千好万好都不如家里好。工作呢，找好了吗？你男人愿意跟你一起回来？」

    林爱华又把自己跟北辰的打算跟爷爷奶奶交代了一遍。林爷爷还是一副万事不管的老样子，只是笑着点头说好，林奶奶也满意地摸摸她的头发：「你心里有成算就行。奶奶知道，你们都是干大事的人。」

    几人聊了一会儿，林爱华又趁机拿出前些天做的糖丸，叮嘱他们每天吃一颗。林奶奶高兴地抿着嘴笑：「这可是好东西，我得留着慢慢吃。」

    几人说着话，外面人声响起，林爸林妈过来了，跟林进步两口子站在院子里说话。精华书阁

    林爱华过去扶住林奶奶的胳膊：「奶奶，我们也出去吧。屋里虽然凉快，还是有点闷，咱们出去透透气。」

    「好，听我家爱华的。」林奶奶顺势站起身，扶着林爱华的手走出了房门。

    之前她不爱走动是因为脚疼，吃了孙女给的药，早就好了。现在她不爱出门不过是习惯使然，并不是不能走路。

    家里几代人都来了，林奶奶也该出来活动活动咯。

    走进院子，看着似火的晚霞，微微带着点热气的风吹过来，扬起她低垂的裙角，耳边是小辈们的欢声笑语，林奶奶竟一下子感觉自己又年轻了不少。

    她对林爸爸招招手：「进宝。」

    林爸爸赶忙过来扶住她：「妈，你出来了？脚疼不疼？我给你拿张竹椅坐着乘凉。」

    林奶奶用蒲扇挥开他的手：「妈的脚早好了，不用坐。你哪天有空帮我做个拐棍，我自己能走。」

    「好好好，我明天就给你送来。」林爸爸开心得像个孩子，把老妈交代的任务当成一件头等大事记在了心上。

    林进步把桌子搬到院子里，顶上挂个大灯泡，底下点上蚊香，把刚做好的菜都摆上，拉着林爸爸和老爷子喝酒。

    林奶奶年纪大了，早就把酒给戒了，跟着几个女人孩子一起喝林爱珠跑去小店买来的橘子汽水。

    席间，大人欢笑，孩子玩闹，都抢着给两个老人夹菜、倒酒，气氛热闹又愉快。

    分田到户多劳多得，大队年底又有分红，林进步自己还在队里当会计，也有一份额外的收入。如今他们的日子过得好，再也不用去惦记兄弟和爸妈手里的那点钱了。

    如今的他们才算是真正一家人，不会再去暗地里勾心斗角争夺有限的资源。

    所以啊，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钱，能解决世间百分之八十的烦恼。

    本书已经进入尾声，应读者大爷们的要求，呆呆之后会多多加更。

    大家有什么想看的情节，或者关心哪个人物的命运可以留言，呆呆看到后会尽量安排的。

    谢谢大家的支持。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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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四章 天天吃席

    这顿晚饭吃得十分热闹，林进步下了血本，有鸡又有鱼，还不知道从哪儿搞来一条菜花蛇炖了个蛇汤。

    笑笑和欢欢不知道好歹，尝着觉得十分鲜美，都各喝了一大碗。在座的也就只有林爱珠怕蛇，一口没敢尝。

    夏天太阳毒，小孩子又喜欢在外面乱跑，难免会晒出皮肤病来。

    民间有吃蛇肉可以败毒的说法，林进步这还算是特意恭维他们的。有那些抓不到蛇的人家会弄些癞蛤蟆做熟了骗小孩子吃下去，那才是真的有些可怕。

    喝完一瓶茅台，林进步还有些意犹未尽，吴美丽却不肯他再开了，说是留着过年的时候再喝。

    林爸爸笑道：「老三想喝就给他开呗，我那儿还有半箱呢，都是爱华带回来的。」

    吴美丽还是捂着瓶盖不肯开，嘴里却对着林爱珠念叨：「看看你姐多孝顺，每次回来不是买东西就是给钱。你要是有她一半的能干，妈做梦都要笑醒了。」

    林爱珠低下头不说话，林奶奶倒是帮孙女说了一句：「爱珠也孝顺的，只不过她跟爱华的孝顺方式不一样。这些年她可帮我做了不少事，也是个孝顺的好孩子。」

    婆婆当着众人的面夸自己的女儿，吴美丽自觉有了面子，脸上也带了笑：「她呀，也就是手脚勤快点，别的没什么大本事。」

    林妈妈挑着好话说：「女孩子，手脚勤快就是最大的优点了。我看她比我们家爱华强。这丫头，孩子都生了，还当自己是个小姑娘一样，平时连扫把也不拿一下呢。」

    「哈哈，人家有本事挣钱，要做什么家务，都是请人干的！」吴美丽反过来恭维林妈妈，妯娌两个说笑了起来。

    又说了几句，吴美丽话锋一转，凑到林爱华面前，做出一副不太好意思的样子，问道：「爱华，你这次在家呆多少天？回去时能把爱珠捎到京城去吗？你帮她也在那边找个工作，当个服务员，做个小工人都行。」

    吴美丽欲言又止了好几次，林爱华早就防着她了，闻言立马摇头：「这个忙我恐怕帮不上了。我跟北辰已经说好了，过两年就都回老家来上班，笑笑和欢欢也带回来。」

    吴美丽吃了一惊，叫道：「回来上班？爱华，你可不能犯糊涂啊！咱们老家跟京城哪能比，你回来干嘛！」

    林爱华只是笑：「都一样，在哪儿都能挣钱，在家还能多陪陪爸妈，陪陪爷爷奶奶。」

    吴美丽还想再说，被林奶奶打断：「好了好了，吃你的菜，别人的事你少管。」

    林进步眼珠子转转，倒觉得侄女回来挺好。

    原先他们一家都呆在京城，自己什么光都沾不到，他们要是回来，手指缝里随便漏点，也够他吃个小肚溜圆了。

    这个侄女又不傻，她肯丢下京城的工作回来，肯定是奔着挣大钱去的。

    林进步两眼放光地问道：「爱华，你们回来打算干点什么？也拉拔三叔一把，带着我一起发财呀。」

    哈哈，又是这句口头禅，现在再听，却不觉得那么讨厌了。

    林爸爸重亲情，对两个弟弟都很不错，林爱华也愿意顺带着帮他们一把。

    她点头道：「行啊，只要你不嫌累。」

    「到底做什么，你先给叔透个风，我保证不告诉别人。」林进步的一张老脸笑开了花，一点当叔叔的尊严都不要了。

    「我准备开个农场，北辰开个研究所。到时候他培育新品水果蔬菜，我的农场育种种植。另外，我这些年也在繁殖一些新品种的家禽家畜，到时候一起养在农场里。」

    原本听她说只是开个农场，林进步还有些失望。再一听搞的都是些新品种，他又来了精神。

    大队的鸡他养了，林大嫂带回来的长毛兔他也养了，听说都是这个侄女搞出来的，给他挣了不少钱呢。

    「农场好，开农场好，咱们庄稼人就该做自己的老本行。爱华，叔先放句话哈，等你要开农场了，要钱还是要人，你就来找叔，叔全力支持你！」

    他把胸脯拍得砰砰作响，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有多大本事呢。

    林爱华也不戳穿他，由着他在大家面前表现，笑应道：「好呀，到时候我一定不跟三叔客气。」

    这顿饭大家都吃得满意极了，酒足饭饱，又分吃了一个大西瓜，这才心满意足地散了席。

    林爸爸这人最讲究个礼尚往来，刚吃了老三的席，立马就约他明天去自己家吃饭。一家人都去，把老二也叫上。

    让几人先带孩子回去，林爸爸自己去找林二叔，过了好久才回家。

    老家就是热闹，刚回来两天，天天都有酒席。明天自家请，后天二叔家肯定又会安排。

    林爱华这颗游子之心被众人的热情融化，全身上下都觉得暖洋洋的，舒坦极了。

    等北辰过来时，林爱华正斜靠在大床上，手里挥着把大蒲扇，脸上还挂着惬意的微笑。

    「什么事这么高兴？」他现出身形，先在媳妇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林爱华拉着他一起坐在床上，小嘴巴拉巴拉地把今天发生的事都跟他说了一遍，说完，又意犹未尽地问道：「你说，我这次是不是回来对了？」

    「对，你说什么都对。」北辰好笑地揉揉她的头发，「既然你这么喜欢回来，要不我们把计划提前吧。」

    林爱华摇头：「还是等你做出点名气来吧，不然种苗不好卖，打开市场的周期太长。」

    北辰点头：「好，我尽量加快进度。」

    当晚，两人就兴致勃勃地在青冥境里耕种了一番，又试验了几个新品种蔬菜。

    北辰临走前在自己的储物腰带里翻了一通，找出一辆八座的面包车留给林爱华。

    「我走了，晚上再来陪你。」

    林爱华挥挥手：「不来也行，我忙着呢。」

    「那不行，我媳妇这么漂亮，我可得看紧点。」北辰不等林爱华再说什么，在她脸颊上轻轻一吻，打开窗户飞了出去。

    等他走远，林爱华才想起来，还没问他朱家两个儿子现在在哪儿呢。

    算了，随他们去哪儿了，都不关她的事。睡觉。

    林爱华回到老家玩得乐不思蜀，天天带着孩子去各家串门，笑笑和欢欢都快玩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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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五章 朱长贵回来了

    又过了几天，林爱国和林大嫂都学会了开车，林爱国终于憋不住了，跟媳妇把存折要过来，跑去找林爱华。

    「爱华，你说的那个面包车，找到了没有？哥准备了一万元，够不够？」

    林爱华接过存折看了看，说道：「八千就够。你先取钱，等我打个电话让人把车送来。」

    林爱国伸长了脖子等啊等，傍晚的时候，终于有人开来一辆黑色的面包车，停在了林家院门外。

    林爱国跟林大嫂轮换着开车在大队里兜了一圈，又请林爱华帮着检查了一下车况。林爱华说没问题，他立马把人请进屋里，拿出一个大提包，包里一摞摞全是钱。

    送车来的是林爱华操控的傀儡，面无表情地把钱点清，说道：「八千，正好。车的手续在这里，你拿着就能过户。」

    傀儡说完，拿出一只牛皮纸袋交到林爱国手里，提着钱大步走了。

    林爱国那个高兴啊，当场就把全家人都叫上，开着车带他们出去兜风。

    两圈开下来，全大队的人都知道林家又买车了，虽然是辆二手车，但看着跟新的也没什么两样。

    大家当面夸奖，背后说什么的都有。

    有夸林家人能干的，有说林爱国是借了妹妹妹夫的钱，还有那心理阴暗的，已经开始怀疑林爱国是不是贪污了队里的公款。

    林爱华听见了，却半点都没理会。

    随他们怎么说，又伤不着自己一根毫毛。

    人嘴两张皮，不说点什么，他们闲得难受。

    林爱国两口子就像得了新的玩具，每天都要开着车在大队里兜几个圈子，大家见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

    林爱国想想，自己买辆二手车都花了这么多钱，三弟想开运输公司，那点钱够做什么的。他回家跟爸妈媳妇一商量，又把手里的钱全拢在一起，凑了一万多，给林爱民送了过去。

    接下来的事林爱华就不管了，每天在家教几个孩子读书识字，有空还帮堂弟林建华补习一下英文，要么就是弄点稀奇的食材出来，全家人一起吃，小日子过得美滋滋的。

    大概是老天看她过得太顺，麻烦很快就找上门来了。..

    这天，林爱华正坐在树荫下看着几个小家伙做游戏，突然听到外面人声鼎沸，许多人都往大队部跑，一边跑一边乱七八糟地叫着：「朱长贵回来了，正在找咱们大队长吵架呢，大家快去看看。」

    有人路过门口，顺道拐进来叫林爸爸：「林老大，快去大队部！朱长贵带着一帮人在找爱国的麻烦，可别让他们打起来！」

    林妈妈着急地放下手里的东西，叫道：「这个杀千刀的怎么回来了？不行，我得去帮帮爱国。」

    林爸爸赶忙拦住她：「你去干什么，别伤着自己了。你在家看着孩子，我去叫老二老三。」

    林爱华也丢下手里的扇子站起来，抢在林爸爸前面跑了出去。

    等她赶到大队部，晒场上已经站了一圈人，对着里面指指点点，屋里隐约传出朱长贵的咆哮声。

    林爱华皱眉，分开人群挤了进去。

    屋子里以朱长贵为首，站了七八个身强力壮的大男人，把个小小的办公室挤得满满当当，跟林爱国呈对峙状，双方正在骂战。

    看那剑拔弩张的气氛，好像一个不对就能打起来。

    林进步跟林大嫂左右护法一样站在林爱国身边，虽然只有三个人，却一点不带怕的，跟朱长贵以极其友好的语言亲切问候对方的祖宗十八代。

    林大嫂跟林进步嘴皮子超溜，我方以三敌八完全不落下风。

    大哥没吃亏，林爱华也就不出风头了，好整以暇地抱着胳膊站在一边安静吃瓜。

    朱长贵一把年纪了，却打扮得跟个小青年一样，梳着油光水滑的大背头，戴着蛤蟆镜，穿着格子衬衫，底下还配着一条夸张的喇叭裤。

    他的几个同伙看着也都个个不简单，身上文龙刺虎的，一看就是社会人。

    朱长贵来势汹汹，看着就不好惹，再加上许多人当年都被他欺负怕了，一时倒没人敢上前，都在一边用语言给大队长助阵。

    双方相互问候了十几轮，谁也没讨到好，朱长贵干脆双手一举，叫道：「停！」他的人立刻收声，抱着胳膊杀气腾腾地退到他的身后。

    好家伙，这些人他从哪儿找来的，纪律性这么高？

    朱长贵不骂了，林爱国也让林三叔跟林大嫂停了下来。

    他冷着脸说道：「朱长贵，你别在我这儿耍威风。你刑满释放想要回来分田，这是你的权利，我肯定不能刁难你。但你跟我要房子、要儿子，还真是要不着。你儿子儿媳是自己跑的，当初他们留的信我还收着呢，大家伙儿都看过。是他自己说要把房子留给李秀英和朱小芹住，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这是你的家事，你找我没用。」

    朱长贵嚣张地把手一直指到林爱国的面门上，吼到：「我不信！肯定是你趁我不在欺负了他们。说，你把我两个儿子藏哪儿去了？不说的话，我今天打死你个混蛋！」

    林爱国皱眉，往后退了一步，让开他的手，忍着怒火说道：「大家都知道的事，我骗你干嘛？不信我把信拿给你，你自己看看是不是朱文龙亲笔写的。」

    朱长贵被劳教，等他放出来，外面的天也变了。

    他不想回老家种地，纠集了一帮劳改犯爬火车去了南方。

    这几年，他打过架，挨过刀，跟别人抢过地盘，最终挣了一大笔钱，成了八十年代首批万元户，手底下也聚集了许多一起搞钱的老伙伴。

    衣锦必须还乡。

    朱长贵揣着钱，带了七八个手下，想要回老家扬眉吐气，顺便带着两个儿子一起发财。

    他不想白跑一趟，这次还搞了一批电子表回来贩卖，昨天才卖完，今天就回来了。

    可是等他回到家，老屋已经换了主人，儿子儿媳连个影子都见不到，家里只有他外孙女王小菊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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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三十五章 朱长贵回来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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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六章 就要搞事

    李秀英跟朱小芹都在大队鸡场上班，白天不在家，也算是躲过了一劫。

    朱长贵对着自己的外孙女倒是和气，送了她一块电子表，就从她嘴里套出家里的近况。

    听说儿子儿媳离家好多年都没有音讯，朱长贵立马暴躁了起来。

    大儿子还好，小儿子就是个怂货，他怎么敢离家出去闯荡？

    一定是林爱国！他当了大队长，怕自己回来报复，就要把自己家斩草除根。

    不行，一定要找他，要他把儿子交出来。

    朱长贵带着人气势汹汹地赶到大队部，这才有了林爱华看到的那一幕。

    他原本就不是讲理的人，这些年走南闯北也都是靠武力服人，林爱国要拿什么信来自证清白，朱长贵怎么可能相信。

    林爱国打开抽屉翻出信来递过去，朱长贵连看都不看，一把抢过去撕得稀烂，叫道：「这是假的！我的儿子我知道，他们不可能自己跑出去，更不可能这么多年都不去看我一眼。一定是你，是你害死了他们！」

    林爱国铁青着脸气道：「不可理喻！」

    林大嫂也叫道：「他们前一天还活蹦乱跳地去接小芹回家呢，大家都看到的，谁有那本事一晚上害了三个大活人？」

    旁边的人都帮腔道：「对呀，小芹离婚时他也跟着去了的，当时他就要叫小芹回去住，小芹不愿意才没去成。」

    「老朱啊，这事真跟大队长没关系，我们都可以作证。」

    「就是，你儿子那么大个人，想跑到哪儿去，我们谁能给你看着！」

    大家说得有理有据，奈何朱长贵就是不听。

    就算真的不关林爱国的事，就凭他抢了自己大队长的位子，今天也要咬下他一块肉来。

    朱长贵打定主意，就要以儿子失踪为借口来找林爱国的麻烦。..

    他袖子往上一撸，露出胳膊上的刺青，叫道：「你们放屁！我儿子不见了，不找林爱国找谁？就是你害的，你给我把人交出来，不然老子今天打死你！」

    他那几个小弟抄起顺手的家伙就要向林爱国扑过去，林爱华暗暗捏决，随时做好出手准备。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一个颤抖的声音：「朱长贵，你住手！」

    李秀英分开人群走进来，身子害怕地哆嗦着，声音也有些颤抖。朱小芹扶着她，目光复杂地看向朱长贵。

    朱长贵把蛤蟆镜推上去，看了李秀英一眼，晃着脑袋调笑道：「哟，这不是我媳妇吗？几年不见，还比以前年轻了。你走开，这事跟你没关系，回头我再找你算账！」

    李秀英害怕极了，但她是朱文龙兄弟的亲妈，儿子的事除了朱长贵，她最有发言权。

    林爱国之前帮她不少，现在他遇到麻烦，自己要是躲着不敢出来，那还算是个人吗？

    李秀英鼓起最大的勇气，紧紧抓着小芹的手，说道：「文龙他们是自己走的，那封信我看过，真是他写的。」

    朱长贵才不信呢。不，或者说他根本不想听，他只想找事。

    「李秀英，我看你是皮痒了是吧！老子一走七八年，你又勾搭上了哪个野男人？是不是林爱国，还是他老子林老大？」

    林爸爸正好这时候赶过来，听到这话，气得脸都红了，把前面挡路的人一把推开，指着朱长贵怒吼：「你小子嘴巴放干净点！坐牢还没学乖，一回来就想搞事？我告诉你，没门！」

    朱长贵拳头捏得咔吧响，抖着腿不屑地撇嘴：「我教训自己媳妇，要你着急护着？还说你们没一腿，谁信啊。」

    李秀英气得浑身颤抖，哆嗦着说道：「我们早就离婚了，我现在跟你没关系！你的房子我不住，我这就带小芹娘儿俩搬出去。文龙文斌是自己走的，你别想诬赖大队长！」

    林爱华暗暗点头。李秀英这时候肯站出来，那他们之前就不算救错了人。

    朱长贵铁了心要搞事，看来今天不打一顿没法收场了。

    不过，自己大哥是大队长，要是在大队部打伤了人，对他影响不太好。

    朱长贵那边八个人，自己这边人也不少，万一闹出事来，被定个群殴，大哥这大队长都得受处分。

    林爱华眼珠子骨碌碌乱转，悄悄溜过去把林大嫂拉出来，凑到她耳边嘀咕了几声。

    林大嫂听完小姑子的话，立马兴奋地点头：「看我的！」

    他们两个说话的工夫，那边又吵了起来，朱长贵一心想要给林家人一个教训，毫无征兆地提起一把折椅，猛的向林爱国的头上抡过去。

    林爱国还在跟他们讲道理，眼前突然一黑，一张椅子带着风声砸过来。大家都懵了，没一个人能反应得过来。

    林爱华倒是看到了，但她正嫌没借口痛打朱长贵，说不得只好让大哥先挨一下子了。

    朱长贵先动的手，还是奔脑门砸的，之后他们还击就是正当防卫了。

    她手底下悄悄送去一道指风，护住林爱国的要害。这样椅子砸上去只是看起来吓人，其实一点伤都不会有。大哥系着她做的护身皮带呢，就算打到也不会有事。

    林爱国的身体也是受灵气滋润过的，反应速度快了常人不少。事发突然，他来不及躲闪，只好抬起胳膊护住头，结结实实地挨了一下。

    奇怪，一点都不疼。

    朱长贵一动，他的手下立马抄起家伙上前乱砸，屋里顿时一片狼藉。林进步吓得往后连退好几步，一头钻到了桌子底下。

    林爱国手里没有武器，朱长贵又着重追着他打，他避到墙角抓住一个人手里的椅子挡在身前，却还是挨了好几下。

    林爱华瞅准机会大叫：「杀人了，朱长贵要杀人了！快报公安，打电话报公安！」

    林爸爸眼看着儿子挨打，立刻反身跑去外面拎了一条扁担加入战团。其他队员胆小的往后躲，也有胆大的，跟林家人关系好的，纷纷挽袖子抄家伙加入了战团。

    就在这时，林大嫂搓搓手，默念一声「老祖保佑」，一把抓起墙角的笤帚冲了上去。

    笤帚舞得呜呜作响，带着凄厉的风声狠狠砸在几个流氓身上。断裂的高粱杆子乱飞，扬起一片灰尘，屋里顿时响起一片鬼哭狼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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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三十六章 就要搞事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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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七章 一对八，林大嫂完胜

    林爱国惊呆了，林爸爸也停住了挥舞的扁担。除了朱长贵的手下，其他人全都张大嘴傻愣愣地看着林大嫂。人群不断后退，生怕她打急了眼给自己也来一下。

    高粱杆子扎的笤帚，被林大嫂舞得虎虎生风。

    她听小姑子的话，没有往那些人脸上头上招呼，不是打手就是打背，好多人腿上也挨了好几下。..

    一时间，屋里笤帚残影乱飞，七八个壮汉蹲在地上哭爹喊娘，成了林大嫂一个人的表演舞台。

    等派出所的民警到场时，那帮家伙就好像看到了亲人，一个个都要被感动哭了。

    林大嫂的buff时间一过，浑身松懈下来。她把秃成一个草把的笤帚一扔，扑到林爱国面前，紧张地叫道：「爱国，你怎么样？伤到哪儿了？快给我看看！」

    林爱国哪有什么伤。他挨的那几下根本都不带疼的。

    不过，媳妇对着他连连眨眼，林爱国立刻会意，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捂着脑袋，叫道：「头疼，肚子疼！应该是伤到内脏了！」

    民警控制住现场，一个中年人走过来，问道：「怎么回事？谁是大队长，过来说说情况。」

    林爱国指着一片狼藉的办公室，一边假装疼得抽气，一边气愤地说道：「同志，我是大队长，这是我们大队的劳改释放人员朱长贵。」

    一听是劳改犯，几个民警的脸色顿时严肃起来，喝令那些人抱着头蹲在地上，单把朱长贵拉了过来。

    林爱国把双方的冲突详细一说，旁边的村民不时帮着作证，中年人立刻就信了他的话。

    不过，听说这些人都是被队长媳妇给打的？这女人有这么厉害？

    他将信将疑地看着林大嫂：「请你指认一下打人凶器。」

    林大嫂不好意思地从地上捡起一把秃笤帚：「这就是我平时扫地用的，不算是凶器吧？」

    看看蹲在地上的壮汉，再看看一脸憨态的林大嫂，几个民警都沉默了。

    八个壮汉群殴大队长，结果却被队长媳妇用一把笤帚打得落花流水？这事说出去谁信啊。

    可它还真就实实在在地发生了，现场的所有证人众口一词，个个说的都一样。

    中年民警严肃地点头：「好，我们知道了。事实已经查证清楚，朱长贵纠集一帮社会人员打架闹事，破坏大队财物，殴打大队群众。」

    他看看林大嫂，迟疑道：「这位女同志，嗯，她是为了保护家人，没有使用任何强力器械，算是见义勇为吧。」

    林大嫂憨笑：「见义勇为谈不上，我就是着急舞了几下笤帚。同志，我男人被他们打伤了，办公室也被砸了，这事要怎么处理？」

    中年民警掏出本子，说道：「做个笔录吧，这些人我们先带回去，查明情况会给你们个交代的。你们该看伤就去看，屋里的东西自己收拾一下，拿个清单去所里，可以主张合理赔偿。」

    朱长贵不服，从地上猛地站起来：「你们不能抓我！我两个儿子都被他们给害死了，这事怎么说？」

    「两个儿子？发生了什么事？」中年民警板着脸，目光在众人脸上扫过。

    公安一来，林进步就已经从桌子底下爬了出来。刚才他太怂了，这会儿可得好好表现一下。

    不等林爱国答话，林进步就抢着说道：「公安同志，这事可就太冤枉了。朱长贵犯贪污罪被抓走，他两个儿子在大队一直好吃懒做，连工都不上，我们大队长也是照样发了他们口粮的，这一点大家都可以作证。」

    众人齐齐点头：「对，咱们可没亏待过他们家。」

    见几人听得认真，林进步又继续说道：「她女儿朱小芹离婚回了娘家，朱文龙跟朱文斌怕是受了这事的刺激，给大家留了一封信，说是要去大城市找工作。这信大家都看过，真是朱文龙亲笔写的，他爷爷也承认了的，我们真没谁害他。」

    中年人问道：「信呢？还保存着吗？」

    林进步指指地上被踩烂的碎纸片：「被朱长贵给撕了，都在那儿。」

    中年人捡起笤帚把碎纸扫到一起，用个纸袋装起来，说道：「这事我们会调查清楚的。」

    接下来就是做笔录，按手印。林爱国，林爸爸，林大嫂，包括许多围观群众纷纷讲述事情经过，半点没夸张。

    朱长贵聚众闹事，打砸大队办公室，打伤国家干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林大嫂用一把笤帚以一敌八，属于正当防卫，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时隔多年，朱长贵又一次戴上手铐，被押上警车，感觉就像做梦一样。

    不就是骂了几句，打了几拳，最后还被一个娘们给揍了。以前他不知道打过多少架，也不是没被抓过，怎么这次看起来有点严重？

    警车位子不够，林爱国贡献出自己的面包车，把这些人一起拉到了公社。

    下车后，林大嫂拉着林爱国，还有些紧张地劝道：「爱国，咱去医院看看吧。你头上、身上都被他们打了好几下，可别打出个脑震荡，内伤什么的。」

    中年人虽然外表严肃，内心却是柔软的。他叫过来一个小青年：「你陪他们去医院验下伤，把药费单子拿过来。」

    林爱国愁啊。他哪儿哪儿都不疼，能验到个鬼的伤。

    不过，既然来了，还是得演一下的。

    林爱国捂着额头哼哼道：「谢谢啊，我这就去看看。哎呦我的头啊，真疼，还有点犯恶心。」

    为了给朱长贵添堵，林爱国没事也偏说有事，这儿也疼，那儿也疼，硬是抽血、拍片，搞了半天，拿了一堆的药回去。

    折腾完，两人肚子饿得咕咕叫，干脆就在公社找个饭店随便吃了点。

    林爱国呼噜呼噜几口把面条吃完，林大嫂也吃得差不多了。

    林爱国看看面前低头喝面汤的媳妇，想起她刚才挥舞笤帚来救自己的英姿，突然心里一软，问道：「要不要再加个红烧肉？你能吃饱吗？」

    林大嫂一抹嘴：「先凑合吃点，爸妈肯定给我们留饭了。爱国，你真的没事？咱要不要住几天院再检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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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八章 又有新瓜了

    媳妇对自己真好啊！林爱国感动坏了。

    刚才他被几人围殴，冲上来的除了自己亲爸，就只有媳妇了。

    林爱国的声音都不觉软了下来。

    「真没事，我刚才就是装的。走，咱先回去，家里还有好多事呢。」

    两人像小青年一样挽着胳膊走出饭店，林大嫂开车，把她男人带回了大队部。

    林进步为了挽回自己的形象，一吃完饭就来了。他叫上林二叔和林爸爸，把屋里破烂的家具摆设搬出去，又让人去大队竹木加工厂搬来一些新桌椅。

    当然，这一切都要让朱长贵买单。虽然是自家东西，发票还得多开点。

    等林爱国走进办公室，屋里已经焕然一新，林进步还拎着一桶石灰水在那里粉刷墙面呢。

    「爱国，你怎么样？没受伤吧？」一见到林爱国，林进步立马放下手里的东西跑过来，表现得比林爸爸还更关心。

    林爱国摇摇头：「去过医院了，没什么大事。叔，辛苦你了。」

    林进步摆摆沾满石灰的手：「应该的，应该的。这儿有我，你回家歇着去。」

    「行，那你忙着，我去看看李秀英她们。」

    李秀英刚才站出来帮他说话了，他也得去关心人家一下。

    那一家三个都是女人，林爱国不好自己一个人去，拉着林大嫂陪他。

    李秀英一家三口刚吃完饭，正在收拾屋里的东西。见到林爱国，三人连忙放下手里的事迎过来。

    「大队长，你怎么过来了？吃过饭没有？我去给你煮面。」李秀英局促地在衣摆上擦着手，有些不好意思。

    刚才朱长贵说话太难听了，难得人家还肯过来看她。

    林爱国摇头：「别煮，我们吃过了来的。李婶子，我来问问你，今后有什么打算。」

    朱长贵这次虽然闹得挺凶，却没造成多大的实际影响，最多也就拘留几天的事，很快就会放出来。到时候他不敢动自己，却一定会找李秀英的麻烦。

    李秀英还住着老朱家的房子呢。

    李秀英苦笑道：「我早就想到会有这一天了。队长，这些年托您的福，我跟小芹也挣了不少钱，我想从这儿搬出去，自己盖房再办个养鸡场，您看行吗？」

    这几年分田到户，李秀英跟朱小芹都有地，另外还在大队鸡场上班，自己家也养了几十只鸡，确实挣了不少钱，盖个房子足够了。

    林爱国没想到，这个老实巴交的女人竟然想要自己办养鸡场。

    上头确实说过，要鼓励农民搞副业，李秀英大概是从哪儿听到风声，这次被朱长贵一逼，终于下定了决心。

    林爱国点头：「行，明天我跟几个大队干部开会研究一下，给你们批块地。你钱够不够？不够我帮你去申请助农贷款。」

    李秀英感激地说道：「够了够了。我准备盖三间瓦屋跟小芹她们住，鸡场的房子简单点就行。只是，我自己开鸡场，大队鸡场就顾不上了，队长你还得另外找个人。」

    李秀英母女这几年也带出来了不少人，里面不乏能干肯干的，林爱国倒是一点不担心。

    他拍拍王小菊的头，说道：「好，先这么说定了，我这两天就给你们准信。」

    他走了，林大嫂却留下来，拉着朱小芹说话。

    「小芹，你爸回来了，你有什么打算？」

    朱小芹咬唇，低头说道：「我跟着我妈。」

    她爸的嘴脸，她早在平时跟大家聊天时打听清楚了。他这次一回来就找队长闹事，找老妈的麻烦，朱小芹心里也挺难受的。

    爸之前对她好，但是他每天都欺负妈。妈现在孤身一人背井离乡，如果自己也离开她，她就过得太难了。

    林大嫂同情地叹口气，说道：「你爸这次带回来这么多人，等他回来，肯定要赶你们走。小芹，盖房子要好几个月呢，你们这些天可怎么办？要不先去我家暂住几天，等房子盖好了再搬吧。我马上要带孩子们去县城上学，家里房子都空下来的。」

    朱小芹略微犹豫一下，李秀英在一边抢着说道：「不用麻烦，我们可以先住在鸡场。」

    「那房子又小又旧，你们三个人怎么住？还是去我家吧，没事的。」

    林大嫂是真心同情她们几个，想要帮帮她，可李秀英一想到朱长贵给林家父子泼的那盆脏水，却是说什么都不肯答应。

    最后，还是朱小芹开口：「妈，要不，我去跟周大哥说一声，先去他家借间房子？」..

    什么周大哥？林大嫂脑子里快速地过了一遍，也没想起大队有哪个姓周的会借给小芹房子。

    她是个藏不住事的人，想到立刻就问了。

    「哪个周大哥？靠谱吗？」

    朱小芹的脸微微一红：「他是公社医院的医生……」

    哦，林大嫂想起来了。原先公社卫生所里确实有个赤脚医生姓周，戴着个厚厚的眼镜，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现在公社卫生所改成了医院，他还是继续留在那里当医生，现在好像是个什么主任。

    朱小芹能提出借他的房子，恐怕跟他关系不错，很不错。

    林大嫂摸着下巴，正想着是不是要继续打听，李秀英已经在那边摇头了。

    「别麻烦人家了。就是几个月，在哪儿都是一样的住。」

    朱小芹低下头不吱声，林大嫂也不好再追着问了。她又摸摸王小菊的小脸，说道：「那我先走了，你们忙吧。要是有困难记得去找我，千万别跟我客气。」

    林大嫂回到家，家里果真给她留了饭。林爱国刚吃完还没走，她又把刚才的事跟大家说了一遍。

    林妈妈听得直摇头：「这个秀英啊，真是苦了一辈子。老了老了，以为能过上几天好日子，谁知道朱长贵这个祸害又回来了。我看啊，这个畜生恐怕没那么轻易放过她。」

    林大嫂点头赞同：「她这么大年纪，肯定也不想再嫁人了，还不如帮小芹招个上门女婿，以后一样也能给她养老。」

    她又神秘兮兮地说道：「我听小芹那意思，好像跟公社的周医生关系不错，也不知道两人怎么认识的，不过，人家一个医生，恐怕不会倒插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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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九章 田园生活

    林爱华现在就喜欢听这些八卦，赶忙凑过来问道：「哪个周医生，我认识吗？」

    林妈妈笑道：「你爸当年摔伤送去公社卫生所，就是他给看的。你还记得吧，戴副厚厚的眼镜，人老实巴交的。」

    「哦，是他啊。」林爱华想起来了。那个医生好像挺正义的，当时还拦着不让自己把老爸拉回家呢。.

    「他还没结婚吗？」

    林妈妈对这些事可谓了如指掌，立马说道：「结过，又离了。他是当年插队的知青，老也不能回城，他媳妇就带着孩子改嫁了。」

    旁人说起来只是短短的几句话，对周医生来说却可能是一辈子伤痛。

    不过，他跟朱小芹两个都是老实人，都受过生活的苦，凑成一家倒还挺登对的。

    林爱华无意当媒婆，也就没再继续追问，只是叮嘱林妈妈：「秀英婶子要自己盖房办鸡场，咱们能帮的就帮一把。妈，你有空也去看看她们，孤儿寡母的不容易。」

    「知道了。今天她们忙，妈明天再去。」

    就这么过了两天，大队果真在原先的荒地边上给李秀英批了两块地。一块给她盖房子，一块给她盖养鸡场。

    李秀英养了这么多年鸡，也不嫌有味，找了几个人商量了一下，把自家院子跟养鸡场连成一片，很快就开始动工盖房。

    不用朱家人来赶，她自己收拾包袱搬了出去。任谁来叫她都不去，就是把自己原先在大队鸡场的那间房子收拾一下住了进去。

    这是属于她的倔强，林爱华其实还是挺佩服她的。

    恐怕也只有她这么强韧的女人才能忍受朱长贵多年的虐、待，又在有机会时果断离婚，开启新的生活吧。换了别人，还真吃不了这么多的苦。

    又过了二十多天，林爱华都打算带孩子们回京城了，朱长贵才被放了出来。

    看到李秀英已经搬走了，他也没有多说什么，领着那帮人在家住了几天。处理好这个案子涉及到的赔偿和罚款后，他又锁上门离开了南坪大队。

    听人说，公安帮他找到了两个儿子。

    朱文龙和朱文斌被北辰放出来后，就在当地落了脚，离这里隔着好几个省。

    他们也算因祸得福，虽然干了几年农活儿，身体却在灵气的滋润下彻底恢复了。

    两人先是带着姚红英找个工地搬砖，接着又进了一家小工厂，也算是安下了家。

    他们入职登记时用的自己的真实身份，当地派出所打电话过来核实过，留下了记录，这才很容易就联系上了。

    朱长贵一出来就跟儿子电话联系上了，听说文斌已经娶了媳妇，他也没心情再找林家人和李秀英的麻烦了，立马就买车票赶了过去。

    朱长贵一走，包括他亲爹在内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没了这个祸害，大家的日子又恢复了从前的秩序。

    林爱华在家过了个舒心的暑假，准备收拾东西回京城去了。

    为了给她送行，大家又轮换着请了一遍酒，找借口多吃了几顿好的。

    林爱华现在真是迷恋上了这种家的感觉。有人关心，有人惦记，有人时时刻刻想着你，想把最好的留给你，这种满足感没经历过的人根本想象不到。

    回来个把月，林爱华没什么变化，笑笑和欢欢都明显胖了一圈，原先白嫩的小脸也晒黑了。

    他们现在最喜欢做的就是跟着几个哥哥去田里玩，捉泥鳅、捉黄鳝，捉青蛙，还能去大队果园偷果子。

    大队的果子没有他们家里种的香甜，但避开守园人偷偷摘个果子，然后被人追着跑的感觉也太刺激了，欢欢玩得乐此不疲，笑笑怕弟弟遇到危险，也只好每次都陪着。

    为这事，林爱华不知私下里跟人赔过多少次钱，但她并没因此去教训欢欢。

    欢欢他不是偷吃，他只是在寻找快乐。这也是一种生活体验。

    等欢欢玩够了，林爱华才把他给大家造成的麻烦说给他听，又告诉他妈妈因为他的过错，不但要向人道歉，还要给人家赔钱。

    欢欢这下再也笑不出来了。他哭丧着小脸问道：「妈妈，你赔给他们多少钱？我长大了一定挣钱还给你。」

    林爱华为了教育孩子，强忍着好笑说道：「妈妈用你之前给我的红包赔的，不过已经花光了。以后你可不能再偷东西了呀，妈妈已经没钱赔了。」

    欢欢深受教训，以后果真没有再偷过任何东西。

    这些细节就不用再一一赘述，林爱华母子在乡下享受够了田园生活，元气满满地回到京城。

    当然，孩子们还是一觉睡醒就到了家，路上的风光一点都没欣赏到。

    北辰每天都去看他们三个，笑笑和欢欢却是实打实一个月没见到爸爸。

    父子三个抱在一起好一顿亲热，过了许久才消停。

    林爱华趁着暑假又跑去南方看了一眼二哥二嫂和他们的两个孩子，家事就算是都处理完毕，可以把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上了。

    下半年，北辰又上报了几个新项目，名气越来越大。

    林爱华的农场也培养出几个能独当一面的管理人才，她几乎可以不用再去，只要遥控指挥就行了。

    两人按部就班地照着计划发展，在笑笑和欢欢读完大班上学期时，终于条件成熟，可以离开京城了。

    北辰向单位递交辞呈，把研究所的所长急坏了，许给他升职、加薪、分房各种福利，想要挽留这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全被北辰果断拒绝。

    「所长，我不是退出这个行业，我只是回家乡继续工作而已。您这么支持我，以后我有了新的项目，肯定会优先选择跟咱们研究所合作的。」

    所长还想再劝，奈何北辰态度坚决，什么都不要，他只好妥协了。

    「唉，怪我，之前对你的关心还是不够。小林啊，咱们可说好了，你回去后一定要常跟我联系。你不是要开研究所嘛，需要什么设备跟我说，我帮你想办法。」

    所长说得情真意切，力求跟北辰保持住最后的联系。

    北辰虽然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但京城研究所这块金字招牌要送上门，他也是不会拒绝的。

    为了打开市场少走弯路，有时候还是需要借点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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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章 依旧是亲人

    两人把家里的东西全部收拾好，坐在那里盘算着京城还有哪些事情没安排。

    北辰的工作辞了，林爱华的农场交给手下管理，以后通过电话遥控指挥就行。

    笑笑和欢欢的幼儿园也给他们办了退学，下半学期回老家去上。

    大学的老师们都去一一拜访过，老同学们也聚了一次。还有什么事没做？

    林爱华想了半天，才懊恼地一拍脑袋：「好久没去看小红了，也不知道她的厂搞得怎么样。

    自从北辰改了名字离开余家，林爱华连听都不想再听那家的事。跟余小红的关系虽然没断，但也没以前那么亲近了。

    余小红这两年很忙，忙着四处跑订单，忙着管理厂里的生产，忙着更新机器，忙着搞设计，一个人恨不能当成三个用。

    北辰跟林爱华不打电话去叫，她几乎是不回来的，一心扑在工作上。

    现在他们要离开京城，虽说随时可以回来，但还是要跟小红说一声的。

    对这个妹妹，林爱华跟北辰都比较有感情。

    只不过，成年人的世界，渐渐对什么都有些看淡。林爱华来凡间太久，对有些事也没那么在意了。

    再怎么喜欢这个妹妹，也没必要每天泡在一起。他们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心里记挂着对方，有什么事肯及时伸手就够了。

    想起余小红，林爱华跟北辰第一时间开车去了她的毛衣厂。

    厂子跟上次比起来又变了样，在原先的基础上扩建了一排厂房，里面不断传出机器的鸣响。

    林爱华笑笑，说道：「挺热闹的，看来小红生意不错。」

    北辰点头。

    从第一次余小红主动提起要去镇上卖鱼，他就看出来了，这个女孩有一股子韧劲。要不是天性一直被压制，她早就成功了。

    门卫认识他们俩，赶紧打电话通知办公室。没一会儿，余小红就小跑着迎了出来。

    余小红今年已经28岁，岁月却没在她的脸上留下太多痕迹。她穿着一身呢子西装，外面披着件大衣，在寒风中快速迈动脚步，老远就亲切地叫道：「哥，嫂子，你们怎么突然来了？快进来，外面冷。」

    几年不见，她已经完全褪去了青涩，成了一位成熟稳重的女企业家。

    两人跟她走进办公室，余小红亲手倒了两杯茶送过来，又帮林爱华脱掉外套挂在衣架上。整套动作流畅自然，让人生不出半点反感。

    小红也算是练出来了。

    这样的她，就算再次面对余四婶的打骂和欺凌，也一定不会再需要向别人求助，她自己就能完美解决。

    林爱华欣慰地笑了。

    「小红，干得不错！」

    余小红抿嘴一笑，挨在林爱华身边坐下，顺势挽住她的胳膊，刚才表现出的成熟和强势一下子都不见了。

    「嫂子，你怎么才来看我呀，我都想你们，想笑笑和欢欢了！」

    林爱华伸手戳了下她的额头，取笑道：「喂，你还比我大两岁呢，这么撒娇不太好吧？」

    余小红在他们俩面前放松得很，毫不在意自己的女强人形象，反倒把头靠在林爱华肩上蹭了蹭。

    「你自己说的，永远当我是你妹妹！」

    「行行行，妹妹就妹妹。你起开，被别人看见要笑你了！」

    余小红终于坐直身子，还是紧靠着林爱华，笑眯眯地说道：「怎么没带笑笑和欢欢过来？他们放假了吗？」

    林爱华摇头：「还没放呢。我们要走了，过来跟你说一声。」

    余小红一呆：「走？你们回老家过年？」

    她以为哥嫂是想要带她一起回去，正要拒绝，却听林爱华说道：「我们要回老家去发展，等笑笑和欢欢上高中了再回京城。」..

    余小红呆住了，一把抓住林爱华的手，着急道：「不是说明年才回去的吗？怎么提前了半年？我还没准备好呢！」

    林爱华好笑地问道：「我们回老家，要你准备什么？难道是准备请我们喝喜酒？」

    余小红的脸微微一红，嗔道：「嫂子，你别打趣我了。喜酒没有，我是准备给你跟哥分红。」

    「哟，看来这两年你没少挣，都有分红拿了！」林爱华继续笑着打趣，「不准备还钱，改成分红？那我们几年能回本？」

    余小红知道林爱华的脾气，嫂子根本不是个计较金钱的性子。原本她也会顺着嫂子的话跟她开个玩笑，但她这会儿一点都笑不出来。

    「明年年底就能回本，以后的全是利润。嫂子，你开农场缺钱吗？要不我去贷点款，先把你的钱还了。」

    林爱华好笑地翻个白眼：「不行，不能还钱，我还等着以后年年拿分红呢！」

    见余小红是真着急，北辰在一边说道：「好了，别跟她开玩笑了。」

    「小红，钱先放你那儿，我们不急着要。开农场的钱你嫂子已经准备好了，用不了多少。」

    余小红还是有点急：「不行，我现在就有钱，先还给你们。」

    她跟北辰并不是真的亲兄妹，用他的钱救个急还行，人家自己要用，她怎么能再占着不还？真这么干，原先的那点情分也会被消耗尽。

    她的亲妈亲爸亲哥哥都只知道消费她，只有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哥哥把她当亲人，对她无数次伸出援手，她不能拎不清。

    余小红坚持，林爱华两口子只好妥协了。

    三人商量好，让余小红先算算账，把这两年的分红给了就行。

    当初也没给她太多钱，还不还的，两人其实都无所谓。不过，他们都知道余小红的脾气，这钱要是不拿，余小红恐怕连睡觉都会惦记着。

    三人说了一会儿闲话，已经有两拨人来找余小红，他们也就不留了。

    约好三天后让她回家吃饭，顺便拿钱，林爱华跟北辰告辞离开。

    北辰开着车，突然叹了口气。

    「都是一个妈生的，他们兄妹两个的性格怎么会相差这么多？」

    林爱华哼笑：「都说人之初性本善，我却觉得其实不然。应该是有人性本善，有人性本恶。世间种种皆有定数，你也别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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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四十章 依旧是亲人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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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一章 开启新的征程

    这几天，林爱华两口子处理好京城的事，只等再见小红一面，就可以返回家乡了。

    余小红很守信，三天后，果然带着一袋子钱去了哥哥嫂子家。

    她给笑笑和欢欢带了礼物，又陪他们玩了好一会儿，抱着两个孩子不舍得撒手。

    林爱华笑：「喜欢自己赶紧生一个，好男人多的是。你别告诉我这么多年，都没个人追求你。」

    余小红苦笑着摇头：「有是有，不过……」

    剩下的话她没说，她不想让哥嫂为她的事烦心。

    被余四婶和卞长江这个亲哥伤透了心，她已经不想再回去了。可是，哥哥嫂子都离开京城，以后又只剩下她一个人。

    看着他们一家其乐融融的样子，余小红也不由得一阵恍惚。

    也许，她真该成个家了。找个爱人，生个孩子，那样她也有了自己的家。

    「嫂子，你跟哥吵过架吗？」余小红脑子一热就问出了这句话。

    林爱华哈哈大笑：「没有，吵不起来。我一向是以德服人，你哥都听我的。」

    北辰在一边配合：「对，你说的都对，听媳妇的话准没错。」

    吃完饭，余小红要走了。她有些不舍得离开。..

    林爱华拉住她的手挽留：「天都黑了，外面也冷。要不你今天别走了，还住你的绣楼。房间一直给你留着，打扫得干干净净的。」

    余小红今晚喝了点酒，特别感性。听了林爱华的话，她眼泪差点掉下来。

    「嫂子，你对我太好了！你可千万别忘了我，回去后也要经常给我打电话呀！」

    林爱华摸摸她的短发：「会的。我说过，你永远是我们的妹妹。」

    怕小红伤心，她又开玩笑地说道：「电话肯定要打，我还得找你拿分红呢。」

    余小红被她逗得噗嗤一笑：「我一定好好挣钱，争取给你多分点！」

    「好，那咱们就这么说定了。话说我跟你哥好歹也算是个股东，你厂里要是遇到什么事，一定不能瞒着我，知道吗？」

    「嗯，我记住了，遇到解决不了的麻烦，我就给你打电话。」

    姑嫂又说了许多梯己话，等余小红情绪稳定了，林爱华才自己回屋睡觉。

    第二天，余小红离开哥嫂家，回到厂里拿出自己的包准备工作，才在包里发现了一张房契。

    地址就是她在京城买的第一个四合院，房契上还写着她的名字。

    余小红呆呆地看着那张纸，好半天，终于捂着嘴呜呜地哭出了声。

    她把电话打过去，打了好几遍，那边却一直无人接听，想来哥嫂已经离开了。

    她擦干眼泪，把房契仔细地收好，轻声说道：「哥，你永远是我亲哥。嫂子，谢谢你！」

    她没有被抛弃，她还有亲人。余小红一瞬间又感觉浑身充满力量，转身投入了工作。

    多年后，她终于有了自己的家，自己的孩子。每次在电视报纸上看到有关北辰和林爱华的报道，她总会自豪地对别人介绍：「这是我哥，这是我嫂子！」

    她有亲人，她有靠山，她不怕。

    在她的生意做大后，余小红也把分厂开回了家乡。再见到余四婶，她也能淡然地叫一声「妈」了。不过，不管余四婶跟她说什么，要什么，她都只当没听见。

    该给的她给，不该给的，别人一分钱也别想从她这儿拿走。

    林爱华跟北辰把王府里的植物移栽进青冥境，又给小动物们特意划了块地方圈起来。收拾好一切，北辰布下一道封闭法阵，禁止任何人进入。

    他把车开出去，又回头看了一眼。

    「我们走吧，十年后再回来。」林爱华挥挥手，正式告别京城。

    笑笑和欢欢抱着他们的狗，趴在车窗上往外看。

    欢欢有些舍不得，噘着嘴说道：「可是，我还没跟壮壮告别呢。我走了，他就没有游乐场玩了。」

    笑笑也说道：「还有优优，西西，我以后是不是都见不到她们了？」

    林爱华笑着安抚：「不会的，我们只是回家上学，放假时还是可以过来玩的。在老家也有个壮壮哥哥哟，不过你还没见过。」

    欢欢的注意力一下子被转移，问道：「老家的壮壮也跟这里的壮壮一样吗？他会陪我玩吗？」

    壮壮是林爱珍的儿子，林爱华也好多年没见过他们了。这次回去免不了会接触，林爱华还真是有些好奇，不知这个小堂妹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他们又不是一个人，当然不一样。我们是去读书的，不能总想着玩。」

    欢欢失望地说道：「好吧，我会好好读书的。没有壮壮，我还有锁儿哥哥，还有大宝、二宝、三宝，还有妞妞姐姐，我也有许多朋友的！」

    「对，你们在老家也有许多的朋友，他们都能陪你一起读书，一起玩。还记得今年暑假你们都玩了些什么吗？」

    提到暑假，欢欢一下子又来了精神。

    「我们捉泥鳅了，我还学会了爬树！」

    笑笑也开心起来：「我捉到了漂亮的小蝴蝶，还有一只长尾巴小鸟，可惜它后来自己飞走了。」

    「是吗？妈妈这次回去要开个好大好大的农场，里面会养许多小羊、小马、兔子，梅花鹿，还要挖个大鱼塘，在里面养好多大鱼。你们可以请自己新认识的朋友去农场玩，他们肯定会喜欢的。」

    笑笑和欢欢开心地拍手：「好呀好呀！我要爸爸教我抓鱼。听舅舅说，爸爸抓鱼可厉害了！」

    北辰听着他们的话，脸上也露出微笑。

    「好，爸爸教你们。我们抓了大鱼煮鱼汤给妈妈吃。」

    「好，我们说定了，不许反悔！」

    对未来的憧憬一下子冲淡了离愁，车里的气氛又热闹起来。

    北辰的实验室不能建在乡下，不然招不到人。林爱华打算把农场开在县郊，这样两人离得近一点，也方便照顾孩子。

    要找地，要盖房子，要招人，还要购买实验器材、各种农用机器。他们虽然不缺钱，这些事却要一件一件慢慢来。

    北辰把车开到县城停下，把两个孩子留在林家小院，自己跟林爱华出去找人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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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四十一章 开启新的征程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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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二章 熟人好办事

    虽说他们回乡投资是件好事，但好事多磨，该找的关系还是要找起来。

    林爱华之前在和平县最大的关系就是张耀扬的父亲张翰麟。但人家现在已经调去省里当了大领导，再回乡指手画脚的，影响不太好。

    她回来前给张家去过电话，把自己的事情说了一下，张翰麟毫不犹豫地回道：「耀扬现在就在县里，你去找他，让他给你安排。叔叔这张老脸在那边还算吃得开，只要不违规，我保你一路绿灯。」

    听说张耀扬在县城，林爱华倒是心头一动。

    这家伙，爸妈在省城，未婚妻也在省城，他自己跑回县城做什么？总不会是特意等着自己回来的吧？

    是的，林爱华跟之前的高中同学联系过，听说张耀扬跟谢玉婷订了婚，现在有没有领证还不知道。

    张耀扬对她的爱慕她并非一无所知，但她没法回应。之前林爱华一直不肯联系张耀扬，就是怕扰乱了他的心思。

    不过，既然他已经跟谢玉婷定下了，再去接触张耀扬她也就没了心理负担。

    去之前，林爱华先按张翰麟给的电话号码联系了一下。张耀扬接到电话，听说他俩现在就回来了，不由得沉默了片刻。

    他还没准备好呢。

    不过，他也一点没推辞，立刻约两人去他的办公室见面。

    张耀扬从京城旅游回去后，迅速跟谢玉婷订了婚，之后，他就以自己需要资历为借口，借助老爸和岳父的关系返回了县城。

    他对自己的未来有一个明确的规划。先从科员做起，两年内升到正科，正好可以在老同学回乡投资时帮到她。

    等她在家乡站稳脚跟，他就回省城去，跟父母团聚，跟谢玉婷结婚。

    可惜，他计划得再好，也架不住几个女人都不按规矩出牌。

    谢玉婷听说他要来县城，二话不说收拾包袱也跟了过来。双方家长一见小两口感情这么好，顺势一催，两人当年就把婚礼给办了。

    现在谢玉婷已经有了四个月的身孕，在家里吐得昏天黑地，连班都不能上，全靠张耀扬照顾。

    他正感焦头烂额，谁知林爱华竟然也赶在这时候提前回来，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林爱华和北辰找到张耀扬的办公室，他正在伏案工作。听到敲门声，他立刻停下手里的笔，起身笑道：「欢迎老同学大驾光临！有什么能为你效劳的？」

    林爱华笑道：「几年没见，你怎么油滑了不少？」

    张耀扬苦笑：「跳进了大染缸，不油不行啊。不说这些了，你来找我是有什么要我做的？」

    他这是明知故问了。

    刚才他就赶在林爱华来之前把县里的助农政策都整理了一遍，力求为她争取到最好的投资条件。

    林爱华是真的猜不透他的心思，也听不懂这些个拐弯抹角。她很直爽地说道：「我跟北辰想在县里开家农牧业产品研究所，另外再租一块地开个农场，专门种植推广新品种蔬菜水果。另外，我之前在京城培育的一些家禽家畜也要搬到这边来，准备开启大规模养殖。」

    林爱华说着，拿出一本图册和农场的中远期规划。

    她是有准备而来，并不只想靠关系。

    即使没有张耀扬，随便找上哪个分管领导，她也有能力办成这件事。只不过有了熟人会省去许多麻烦。

    张耀扬接过资料，仔细翻看一下，赞道：「看来你早有准备，材料做得很详细，这事应该不难办成。」

    林爱华之前没跟正府部门打过交道，京城的农场都是交给北辰去办的，这次她想自己试试。

    「要走哪些流程，我可真是一无所知。老同学，这事可就拜托你了。我想在明年三月份之前先把农场的地拿下，正好赶在节气前种一批果蔬苗。」

    张耀扬看看她的规划书，微微沉吟：「你想把地址选在县郊？我建议你在选址上稍稍让步，离城市远一点，这样才不会制约你以后的发展。」

    「现在全国都在大规模城市化，县郊这块地在未来应该会规划成一片工业园，如果你的农场也建在这里，势必会在将来面临拆迁、污染等问题。」

    林爱华听着他的分析，忍不住挠头。「是我想当然了。这样吧，你中午有没有时间，我请你吃饭，咱们边吃边聊。」

    张耀扬苦笑：「老同学相邀，我原本是该去的，但我爱人最近害喜严重，我得回去看着她。」

    「哟，你结婚了？是不是谢玉婷？」林爱华一下子从他的话里读出了许多信息。精华书阁

    张耀扬点头：「玉婷跟我来县城，有些水土不服，再加上怀孕了身体不太好，最近吃什么都吐，我中午得回去给她做点清淡的。」

    听说真是谢玉婷，林爱华立马来了兴趣。

    「别做了，中午带她去我家吃。别忙着拒绝，你带她吃一顿试试，保证她吃完身体就好了。」

    张耀扬的眼睛一亮，想起林爱华之前给自己爸妈的那些神药，赶紧点头：「好，我中午一准带她去。」

    林爱华站起身：「我们先去买菜，材料就留在你这儿吧，你抽空看看，帮我提提意见。」

    张耀扬点头，目送他俩离开，关上办公室的门，仔仔细细地把那份规划书又看了好几遍。

    他边看边做记录，把自己觉得不合理的地方一一写下来，又添上一些补充意见，不知不觉，下班的铃声响起，他才猛地抬起头。

    他赶紧拨了个电话回去，让谢玉婷先换身衣服，他等会儿接她出去吃饭。

    谢玉婷在电话里抱怨道：「又是什么应酬呀，怎么连我这个大肚婆都不放过？我要是在饭桌上吐起来，你们可别嫌恶心。」

    张耀扬笑道：「是林爱华夫妻俩回来了，要请你吃饭。人家说了，特意为你准备一桌好菜，包你吃完就不吐了。」

    谢玉婷立马笑道：「林爱华，她回来了？好，我马上换好衣服在楼下等你！」

    虽然只见过一面，她却对林爱华印象深刻，回家后也经常想起来。

    想起她的两个宝贝龙凤胎，想起那只漂亮的蓝眼睛小猫，想起她送自己的长毛兔。

    那只兔子后来真的生了一窝小兔，全被她爸要走了，一只都没给她留下。

    好气啊，中午见到林爱华一定要跟她说说，求她再送自己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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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三章 女人的友谊

    等张耀扬两口子赶到林家小院，北辰已经做好了一桌好菜，都是清淡适合孕妇吃的。

    林爱民出去跑车不在家，家里都是女人跟孩子，热闹得能把房顶给抬了。

    张耀扬一手提着兜苹果，一手扶着谢玉婷，林爱华赶紧迎过去。

    「四个月了？这肚子看上去不大嘛，看来是营养没跟上。」

    谢玉婷委屈地噘嘴：「可不嘛，吃什么吐什么，平时就只能喝点白粥。」

    「爱华，你怀孕那会儿没反应吗？看你家笑笑和欢欢，长得可真好。」

    林大嫂在一边抢着答话：「我们几个都没事，怎么就你这么遭罪呢？哎呀，等会儿回去时我给你摘点新鲜蔬菜，孕妇吃最好了。」

    因为有过一胎四宝的壮举，林大嫂最爱跟人聊育儿经，拉着谢玉婷坐在沙发上，就开始传授她的怀孕经验。.

    其实她能有什么经验可教别人的，她怀孕那会儿全靠林爱华在一边看护着，一点苦都没让她吃。

    厉胜男在自己屋里给孩子喂过奶，也把她抱了下来。

    谢玉婷看着那粉雕玉琢一样的小女娃，羡慕道：「你们可真会生，这些孩子一个个怎么就长得那么好呢！」

    她伸出手想摸摸宝宝，突然又想起什么，赶忙把手缩回来。

    「不行，我不能抱。听说被孕妇摸过的小孩会拉肚子。」

    厉胜男笑道：「这是什么老黄历，你怎么还讲究这个。不过，你最好别管她，她淘气得很，可别踹着你的肚子。」

    都说三个男人在一起讲的是三国水浒，三个女人讲的就是养儿吃苦，这四个女人聚在一处，话题全都围绕着孩子。

    谢玉婷跟她们聊了一会儿，竟然一点没觉得恶心难受，好像还有说不完的话。

    北辰把饭菜端上桌，过来叫她们：「过会儿再聊，先吃饭。」

    谢玉婷扶着肚子小心翼翼地走进饭厅，一股浓香扑鼻而来。她不但没有想吐，竟还悄悄吞了一口口水。

    「好香啊！你们做的什么菜？」

    「鸡鸭鱼肉全都有，你今天可得多吃点。」林爱华说着，先端给她一碗鱼汤。

    那汤是用青冥境里养的鲫鱼炖的，里面加了切成小块的白萝卜，看起来香浓嫩滑，闻起来鱼香扑鼻。

    张耀扬紧张地看着媳妇，生怕她闻不得那味道，谁知她却迫不及待地坐在椅子上，连勺子都没用，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小半碗。

    「啊，太好吃了！我现在感觉胃口大开。」谢玉婷舒服得直叹气，空了许多天的胃一下子被食物抚慰了。

    「别光喝汤，我给你盛点饭。」林爱华给她端来一只装得满满的饭碗，又给她夹了一块肉。谢玉婷小心地吃了一口，立马眼睛一亮，顾不上再说话，专心吃起饭来。

    张耀扬长长地舒了口气：「幸好今天带她来了。林爱华，你真是好福气，有个会做饭的老公。兄弟，有空也教教我，我只要学到你两成手艺就够了。」

    林爱华一边安顿几个孩子，一边笑道：「他的手艺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食材。今天这顿饭吃的都是我们实验室里养的鱼种的蔬菜，还有一些新鲜水果，等下你们带点回去。以后要是感觉不舒服，你就吃个水果，应该很快就没事了。」

    这几句话的工夫，谢玉婷已经吃了大半碗饭，满足地摸摸自己的肚子，叹道：「幸好你回来了。不行，我要让我儿子认你做干妈，只求能每天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菜。」

    林大嫂在一边听得哈哈大笑：「一顿饭换来个干儿子，划算。小谢，你以后要是吃不下饭就来我们家，我们家人多抢食，包你吃什么都香。」

    厉胜男也在一边点头：「对，以后来我们家，我家大棚里种了菜，想吃什么给你现摘。」

    谢玉婷想想自己前些日子遭的大罪，不由自主地就点头道：「行，那我就不跟你们客气了。」

    张耀扬在一边直摇头：「你们女人的友谊来得还真快。林爱华，你把我媳妇拐走了，我以后怎么办？」

    北辰接过话头：「你也可以来呀，小谢想吃什么，你就跟我学做什么。女人怀孕生孩子最亏身子，你可不能慢待了她。」

    谢玉婷平时在单位一直被人追捧恭维，她早就习惯了。但这里的几个人都不知道她的身份，竟然仅仅因为她是个孕妇就对她这么好，可真是把她感动坏了。

    「爱华，你这次回来打算住多久？有空去我家玩玩，我家有许多从省城寄来的小零食，给笑笑和欢欢拿回来吃。」

    她看看林大嫂，又赶紧补充：「还有他们的哥哥姐姐，大家都有，吃完我再让我爸给寄。」

    林爱华笑道：「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我这次回来打算在家里长住，就不回京城了。」

    「不回去了？那你那边的农场怎么办？开得那么好，卖掉多可惜呀！」谢玉婷想起上次的农场之旅，不由一阵可惜。

    林爱华一指张耀扬：「我想在老家也开个农场，这不正好求到老同学的头上了嘛。」

    张耀扬点点头：「我就是为这事来的，吃完饭我还要跟他们详谈。我是先送你回去还是等下一起走？」

    谢玉婷好奇林爱华的农场计划，一点都不觉得累了。

    「我也一起听听吧，说不定还能提点建议。」

    一顿饭就这样边吃边聊着吃完，林爱华把笑笑和欢欢交给林大嫂，带着张耀扬两口子去了隔壁自己家。

    张耀扬准备得非常充分，不但带着被改得面目全非的计划书，还带了一张和平县规划图。

    他指着几个县郊的地块说道：「目前县城正在有计划地扩建，市中心的一些工业会向城郊迁移。这里，这里，未来几年都会规划成工业园，我建议你避开这几个地块。」

    林爱华接过地图仔细看了半晌，说道：「真要这么发展下去，兴泰镇也会扩大咯？这么一来，城乡之间的距离会缩短，那我还不如直接回老家。我记得老家那边还有几片地没有开垦，我可以把它们规整到一起。」

    「可是，这几块地分属几个不同的村，我该怎么去找他们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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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四章 回乡拿地

    张耀扬沉吟道：「我看你的规划，将来要包括农林牧副渔几个行业，资金足够的话，最好一次性把地拿足。不然以后发展起来，那些地恐怕会被别人抢先承包过去，你再想接手，付的代价会有点大。」

    谢玉婷接话道：「不怕的，我可以帮你们申请助农贷款。县里银行要是不批，还可以去省里，去省里更好办。」

    这是她的底气，林爱华跟北辰却齐齐摇头：「资金不是问题，我们已经准备好了。真不够了再找你帮忙。」

    谢玉婷拿过那本规划书边听他们聊边仔细阅读，看完不由拍拍胸口：「好家伙，这要真的建成了，不是比你在京城的农场更大？」

    林爱华笑着点头：「是这么规划的。既然回来，就干点大事，不想再小打小闹了。」

    张耀扬指着一块自己修改过的地方说道：「我建议你们把研究所的试验田也放在农场里，反正你们是夫妻店，这样方便一起管理。」

    四人各抒己见商量了半天，眼看上班时间到了，张耀扬才停下来。

    「今天先这样吧，我下午去找领导汇报一下，给你们多争取点政策。你们明后天再去找我，我带你们去见领导。」

    已经到了年末，各单位都很忙，这事不可能几天就办成。

    几人分了工，北辰先去租个仓库，购买研究所需要的设备和材料，林爱华跟张耀扬保持联系，尽早定下承包的地块。

    她想要把几块地连起来，将来实行机械化耕种，这还涉及到拆迁问题，必须由正府部门出面协调。

    林爱华这时不由得暗自感谢张耀扬。没有他在的话，自己少不得要走些弯路，说不定还要白白耽误一年的时间。

    张耀扬要走，林爱华赶紧去厨房拿出两条大鱼，另外又给他装了一篮子新鲜的蔬菜水果，叮嘱他回去做给谢玉婷吃。

    张耀扬两口子知道这都是好东西，也就没跟她客气。

    谢玉婷都走到单位门口了，才突然想起一件事，懊恼地一拍脑袋：「哎呀，忘了跟她再要只小兔子了！」

    张耀扬揉揉她的发顶，轻笑道：「你还怀着孩子呢，现在就先别养兔子了。等咱们的孩子出生，她的农场也搞起来了，到时候我去跟她要，给你跟宝宝养着当宠物。」

    谢玉婷轻轻摸着肚子，温柔地笑道：「幸好你有这么个有本事的老同学，咱们的宝宝有福了。等她的农场办好，以后咱家吃的菜都从她那儿买，行吗？」

    才吃了一顿，她就彻底爱上了林爱华家的饭菜。听说今天吃的东西都是他们自己种的，谢玉婷恨不能他们的农场现在就开张，以后顿顿都能吃上这样的好东西。

    张耀扬把她送到办公室坐下，又给她留了几个水果，这才把篮子送回家，自己赶去上班。

    晚上，林爱国开着车来了，见到妹妹一家，他高兴地抱起笑笑和欢欢连转了两个圈。

    「怎么也不打个电话回去？知道你们今天到，我就把爸妈一起带过来了。」

    林爱华略带点小得意地说道：「不用麻烦，我们这次回来就不走了！」

    「不走了？什么意思？」林爱国抱着笑笑都忘记放下了。

    笑笑摸着他满是胡茬的脸，说道：「大舅舅笨笨，我们以后都在家里住，不回京城了。」精华书阁

    林爱国赶忙把孩子放下，拉着林爱华两口子去沙发边坐下。

    「这么大的事，你们怎么也不跟家里说一声？京城的房子卖了？工作辞了吗？你们真的要回来办农场？」

    他一下子问了这么多问题，林爱华都不知道先答哪个好了。

    「房子没卖，工作倒是辞了。」还是北辰替她回答了林爱国的问题。

    「农场的事我今天已经去县里问过了，准备在咱们村附近拿几块地。哥，你那儿没问题吧？」林爱华问。

    林爱国微微皱眉：「我们村倒是好说，别的村哥可不敢跟你打包票。」

    「没事，有县里的干部呢，到时候请他们去协调。」

    就算县里的干部协调不了，林爱华也有她自己的办法。但能用世俗的力量解决，她就不想动用法术。

    真的什么都用法术，那她干脆也别办农场了，要什么直接从青冥境里往外拿不是更方便？

    她是想做出个例子，把机械化耕种推广开来，另外再依靠农场的生意，把她和北辰折腾出来的新品种向全国推广。

    北辰培育的水果蔬菜都蕴含着淡淡的灵气，还有各种不同的功效，要是能广泛种植，也算是他们积下的功德。

    等他们将来功德圆满飞升仙界，也不枉来凡间走这一趟。

    见林爱国感兴趣，林爱华两口子少不得又把下午修改过的计划书给他讲了一遍。

    林爱国对那边的人文地理了如指掌，给她也提了不少中肯的意见。

    几人一说就说到了天黑，孙阿姨把晚饭做好过来叫他们才停下。

    接下来的几天，大家各司其职，北辰给各个厂家打电话请人家发货，林爱华开着车往返于县城和几个村子，终于赶在过年前定下了农场用地。

    这边地处平原，经济发展远超其他省份，人均耕地并不算多。林爱华奔走了个把月，想尽了办法，甚至还承诺把地收归农场后，还可以继续交给原先的村民耕种，她的农场用工也优先从本村挑选，这才勉强拿下了二百亩地。这些地还分属两个不同的村子，以后管理起来也不知道会不会遇到麻烦。

    天寒地冻，现在什么都干不成，林爱华带着人丈量过土地，画上边界线，只好先把手里的事放一放，等天气暖和点，才能按照规划开始建设。

    县小学早就放假了，林爱国夫妻俩带着自己孩子回乡下，顺便把笑笑和欢欢也带了回去。

    有那么多哥哥带着他们玩，这两个孩子一点脾气都没闹，乖乖地跟爸爸妈妈说再见，搞得林爱华哭笑不得。

    两个小家伙生下来就没一天跟她分开过，林爱华还以为孩子根本离不开她，谁知搞到最后，是她离不开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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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五章 真正的团圆年

    农场和研究所的事先放一放，搞定了征地，接下来的建设要等开春后地里化了冻才能进行。

    这个年林爱华过得别提多开心了。

    在自己爸妈家住着，想几点起就几点起，起来就有热腾腾的早饭吃。没人在一边说着不咸不淡的酸话，也没人拦着不许北辰跟自己亲近。

    这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实在是太美妙了。

    林爱华在家呆了两天，感觉自己都养出了一身懒肉。

    连孩子都不用她管了，两个小家伙自己睡觉，自己起床，一起来就跑过去找哥哥姐姐玩，她仿佛又回到了刚来时的状态。

    闲着没事，她把肥仔一家都放了出来。

    在青冥境里呆了一年多，云仙也已经开了灵智，特别的亲人温顺。

    它跟肥仔又生了一窝小猫，其中有一只通体全黑，长着一双通透的琉璃眼，也跟蓝宝一样拥有仙灵之体。

    这下子林爱华不用愁了，蓝宝给笑笑，这只取名叫煤球的小黑猫以后就留给欢欢。

    有这两只猫跟着，以后两个孩子不管走到哪里都不会被人欺负。

    蓝宝长大了，体型毛发比它的妈妈云仙还要更漂亮几分，笑笑一见就喜欢上了，抱在怀里不肯撒手。

    她从小就喜欢这种白色爆毛的小动物，蓝宝简直就是她的梦中情猫。

    欢欢也对小煤球倾心不已，因为煤球能蹭的一下爬上村里最高的大树，给他叼来最漂亮的小鸟，这让他在小伙伴面前特别有面子。

    有了这么多玩伴，两个小家伙每天忙着东跑西颠，玩得连亲妈都快忘记了，再也不提回京城的事。

    安抚好一双儿女，林爱华彻底放了心，以后可以全心投入工作了。

    日子一天天过得飞快，临近过年时，林爱兵也带着周雨桐母子回来了。

    是林爱民特意开车去接的他们，顺带着让周妈妈也能回家跟周爸爸过个团圆年。

    这下子，林家的儿女们终于再一次聚齐，还多了一屋子大大小小的第三代。

    这是个真正意义上的团圆年，家里所有人齐聚，一起欢度春节。

    林爸林妈忙着准备过年的吃食，从前只要准备一份，现在双倍都嫌不够。就这样，老两口也照样笑得合不拢嘴。

    谁不喜欢子孙满堂，有孩子就意味着希望。为了孩子，再忙他们也乐意。

    周雨桐发福了，原先因为跳舞一直保持着的小细腰上多了不少赘肉。一见林爱华，她就猛扑过来，狠狠地给了她一个熊抱。

    「啊，你是怎么保养的？为什么同样都是生孩子，我们三个全胖了，脸上还长了斑，只有你还是老样子，这么多年一点都没变！」

    周雨桐在林爱华的脸上掐了一把，咂着嘴说道：「乖乖，你们看看，爱华这小脸嫩的！你用了什么化妆品？赶紧交出来！」

    两人笑闹着，仿佛又回到了高中时候。

    林大嫂跟厉胜男也在一边羡慕地说道：「不服不行啊，咱家爱华就是天生丽质。别人是越过越老，只有她还越活越年轻了。说真的，你用的什么保养品，给我们也分享一下嘛。」

    厉胜男因为生孩子坐月子，原先晒黑的脸都捂白了，但她的眼睛下面也长了两块斑，这让一向不注重容貌的她隐隐有些焦虑。

    她原本年纪就比林爱民大，现在再变胖变丑，一下子好像又老了好几岁。

    林爱华受到三个嫂子的围攻，只好举手投降：「别挠了，我说，我说还不行吗！」

    周雨桐跟她关系最好，得意地松开捏着她腰的小爪子：「坦白从宽，不然让胜男把你抓起来！」

    厉胜男被她们欢快的气氛感染，也跟着一起玩闹起来。

    她把拳头捏得咔吧响，做出一脸凶相地附和：「对，抓起来！」

    「你们等等，我回去给你们拿。」林爱华无奈地挣脱开，跑回自己屋里，用瓶子给她们每人装了一瓶灵泉水。

    她根本就没保养过，这几年更是连雪花膏都没涂，现在想拿也拿不出，只好先用原材料糊弄一下了。

    不过，这倒是给她提供了一条新思路。

    女人都那么爱美，将来她倒是可以做点化妆品拿出去卖。

    三哥开着运输公司，二哥家也开了不少店，只有大哥至今还只是靠着卖农副产品挣点小钱，可以把这门生意交给他。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目前最重要的是先把农场搞起来。

    三人拿到水，全都当成宝贝一样，当场就打开往脸上涂抹。林爱华交代：「每晚睡前涂一次，祛斑美白去皱纹。不过你们要是想由内而外地变美，还是得多吃我农场种出来的瓜果蔬菜。」

    「吃，我们肯定捧场。以后买菜我只认准爱华农场！」周雨桐一句话，就给农场定了名字。

    林爱华对这个名字挺满意，不改了，就用它。

    这个年前所未有的热闹，男人们在厨房忙活，女人们聚在一起嗑瓜子聊天，孩子们看电视、做游戏、读书写字，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

    这才是家呀！

    过完这个年，林爱华就好像电池充满了电。送走周雨桐跟厉胜男，她很快投入了新的工作。

    二月底，天气转暖，农场的建设正式启动。

    涉及到的人家都给了赔偿让他们搬迁，林爱华叫来施工队推倒原先的土房，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大改造。

    她跟北辰和张耀扬商讨了许久，又请了专门的设计师帮忙规划，把农场分成了几个地块。

    农田、果园、牧场、畜栏、鱼塘、农产品加工厂，一样样功能在大家的努力下逐渐从图纸变成了现实，在农场的核心办公区，还要盖一座现代化办公楼，用来充当办公室和北辰的动植物研究所。..

    温室、试验田、哺育室、孵化室，现在能想到的功能两人全都提前准备好，还在农场边缘建了几排员工宿舍。

    春天到来时，房子还没盖好，却从外面开进来几台大铁家伙。

    铁家伙突突地冒着烟，在地里轰隆隆地开过，原先凌乱的地块立马成了整齐的田垄。

    大卡车一趟趟往农场跑，运来稚嫩的果蔬苗，林爱华按照规划请村民帮忙栽种。

    春耕还没开始，这里已是一片忙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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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四十五章 真正的团圆年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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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六章 全方位建设农场

    原本林爱华夫妻俩放弃京城的工作回来种地，还有许多人不赞同，暗中等着看笑话，谁知道等农场真正开始建设，他们才发现这农场跟他们想象中的种地根本不是一回事。

    人家那田都是连成一片，根本不用人力去耕种。那些大块头的农用机械，他们这辈子连见都没见过，更别说用了。

    原本一家人下地忙活上好几天的农活，人家那机器一开，只半天工夫就全做好了。

    耕地，洒水，播种，施肥，只要一个人开着机器过一趟，全都能搞定，比经年的老手干得还齐整。

    有些人连自家的地都不管，整天在农场外跟着看热闹。

    看着看着，一些村民就起了心思，都跑去村委办公室找村长。

    去年，南坪大队就改了名字，现在都不叫大队了，改成了南坪村，还是林爱国当村长。

    副村长还是李得福。会计有两个，一个是林进步，另一个是柳月。

    柳月又回来了。

    她大学毕业后回乡接受分配，听说南坪大队招会计，其他的大学生都不愿意去乡下，只有柳月主动报名。

    当年她当知青时就在南坪大队，知道这不是普通的农村。林爱国给的待遇远超城里的一般工厂，她想都没想，就卷起铺盖前来报到。

    都是老搭档，林爱国对柳月也很是信任，一来就把村里的总账交给柳月来管。

    柳月也不负众望，所有收支记得明明白白，还纠正了以往留存的一些财务乱象。

    现在不需要记分员，林二婶周素云没了工作。正好赶上李秀英母女俩离开养鸡场自己单干，林爱国就把大队养鸡场交给了林二叔一家。

    也不能说他任人唯亲吧，手里就这么点权力，不紧着自家亲戚，别人也没谁念他的好。

    反倒是分个亲疏远近，村民们才更愿意听他的管，更愿意亲近他，想要从他手里多得点好处。

    跑到他办公室来找的人一多，林爱国也有些扛不住了，回家后找个机会问林爱华。

    「爱华，你那机器这两天闲着不？大家伙儿都跑过去找我，想借你的机器耕田收麦。」

    林爱华笑笑：「我那农场这几天正在开地，要等下个月才能闲下来。想用的人你让他们去登记，到时候我按亩收费。」

    林爱国也不想白借，那机器方便是方便，烧起油来也厉害。收费好，既不让人白占便宜，又能让那些人好好掂量掂量，到底是出力还是出钱。

    农场的建设如火如荼，几乎是一天一个样。北辰也没闲着，拿着个电话本挨个给以前的老客户打电话。

    脱离了京城研究所，他再也不用受制约，可以自由售卖自己培育的果蔬苗了。

    之前那两年的努力没有白费，北辰农业专家的名头还是有许多人买账的。听说他又搞出了一批新品果蔬苗，这些人纷纷发来订单。

    蔬菜苗是在爱华农场现种的，果树苗要去她京郊的农场拉。经过两年的培育，一些树苗已经长成，可以出售了。

    这两口子每天忙得脚打后脑勺，也没空去送笑笑和欢欢上学。还好两个孩子还没到上小学的年纪，村里的孩子也没上幼儿园的习惯，正好让他们在农村好好适应一下环境。

    林爱华每天晚上回到家，都会跟笑笑和欢欢亲热一会儿，听他们说今天又在村里玩了点什么。

    看着他们略微晒黑的小脸，脸上越发灿烂的笑容，林爱华也释然了。

    看来回老家发展的决定没错，起码两个小家伙看起来更活泼开朗了。

    一起按部就班地进行着，农场渐渐有了计划中的模样。

    林爱华把在青冥境里培育的果树苗移栽出来，形成了一片果园，又效仿京郊农场的模样种了一大片牧草，放养了一大批马牛羊。牲口棚盖得高大干爽，比有些人家的住宅看着还更漂亮。

    她又让人挖了两个鱼塘，一个培育鱼苗，一个留着养大鱼，养螃蟹。

    目前农场的主要业务是出售果树苗和牲畜幼崽，林爱华就没急着建造加工厂，而是把精力都放在了办公大楼的建造上。

    其实北辰并不需要实验室，有什么实验他可以在青冥境里加速完成。.

    但他的目的不是为了挣钱，而是想为社会培养一批农业方面的人才。

    别看现在大家的眼睛都盯着工业发展，他们俩却都认为，农业才是国计民生的根本所在。

    时间在忙碌中过得飞快，几乎是一转眼，爱华农场就变了模样。

    春耕即将开始，也没多少闲人再去农场围观了。他们就算想去也去不了，林爱华建起了高高的围墙，把所有无关人等隔绝在外。

    虽说是机械化耕种，但有许多事还是需要人去完成的。林爱华也不吝啬，开出跟镇上工厂一样的工资待遇，从附近的几个村子里招了一拨工人。

    当初说好了，在南坪村和下坝村征地，给每个村子十个招工名额，人选由两个村的村长定，不管送谁过来，农场都必须接受。

    这算是征地的条件，林爱华对他们送什么人过来也无所谓。不管是多么调皮捣蛋的主，进了她的农场，就不愁他不听话。

    不过，她没想到的是，下坝村规规矩矩送来了十个还算能干的中年人，南坪村却闹出了幺蛾子。

    因为林爱华承诺，在她的农场上班，农忙时是可以请假回家的，大家没有后顾之忧，都把这工作当成了香饽饽。

    林爱国按妹妹的指示，尽量安排家里困难的人去农场，已经定了十个人选正要送过去，余家老两口却在这个时候找了过来。

    被北辰收走灵气，这两年余老四家过得可算是十分落魄。

    别人的田随便侍弄一下就能高产，他俩不管怎么精耕细作，收成总比不过别人家。

    除去交的公粮，剩下的那点庄稼只够老两口自己吃的，还要管着儿子和孙子的开销。要不是有村里的分红，老两口日子都快过不下去了。

    没有灵气的滋润，再加上生活的压力，老两口肉眼可见地越发苍老，跟林爸林妈站在一起，仿佛比他们大了十几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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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七章 亲情绑架失败

    卞长江离家后就没再种过地，留在家里也帮不上忙，整天伸着手跟余四婶要钱，没过多久都快把她存的老底都掏空了。

    他也想过许多办法挣钱，奈何就是眼高手低一事无成。去年的时候，卞长江丢下儿子，说是要去南方闯荡，又跟余四婶要走了一笔钱，开着车离开家就没了音讯。

    看到林爱华跟北辰两口子回家后搞出这么大的动静，余老四夫妻俩先是眼红，接着又少不得相互埋怨，都怪对方当初没有留下小鱼，不然他们现在不就多了一个儿子，卞长江也有了一个有本事的兄弟，哪至于要跑到南方去挣钱。

    要是小鱼还在他们家，他们坐在家里就有钱花了。

    只可惜，当初为了儿子，把林爱华两口子得罪死了，现在人家连正眼看他们一下都不乐意，哪儿还捞得着什么便宜。精华书阁

    听说林爱华的农场要招人，余四婶的心思又活络起来。

    连李开明那个残废都能去，她跟余老四好手好脚的，为什么不行？

    等进了农场，跟北辰和林爱华朝夕相处，人心都是肉长的，就不信他们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这么辛苦。

    他们打得一手好算盘，却不料在林爱国那里就碰了一鼻子灰。

    林爱国听余老四说明来意，想也没想就拒绝了。

    「我家爱华说了，这份工作要照顾老弱病残和生活困难的人，你俩好手好脚，家里还有个儿子开着小汽车，还是别想了。名单我都定好了，马上就公布，你回去吧，以后这事不要再提。」

    林爱国一点好脸色都没给他，直接往外赶人。

    当初这两个老家伙跑到他家闹的那一出林爱国可都记着呢。

    他要不是村长，这两个无德的老人他见到都得上去踹一脚的，哪儿还有那么好心送他们一份工作，去膈应妹妹妹夫。

    余老四愁眉苦脸地回到家，拍桌子打板凳地拿余四婶撒了半天气。

    余四婶现在没人给她撑腰，也不敢再指着余老四的鼻子骂了。她闷闷地忍了半天，越听越气，把手里的抹布一扔，说道：「我找他们去！」

    她不敢去找林爱国，她去找北辰。这孩子心软好说话，只要她扮可怜哭一场，应该能给她安排个好工作。

    她可真是想错了。北辰的心可一点不软，甚至可以说是坚如磐石。当初那么纵容她，一方便是懒得跟她计较，另一方面也是用她来磨练自己的心境。

    如今时过境迁，自己一家都跟她再没半点关系，别说余四婶只是哭一场，就算她当场把自己挂在树上，北辰最多也就是帮她喊声救命。

    余四婶可不知道这个「儿子」根本就不是她想的那样，她还按着老习惯跑到农场门口探头探脑地往里看。

    农场的围墙虽然建好了，现在人员还没完全就位，管理有些松懈。等了一会儿，竟然真的被她找个空子混了进去。

    看着里面整齐的房屋，高耸的大楼，还有那连成一片的宽阔农田，余四婶长长地抽了口气，心里的懊悔都快把她淹没了。

    知道这个儿子有出息，没想到他这么有出息。这一大片地，还有这大楼，得值多少钱啊！

    不行，今天一定要找到北辰，不管是示弱、装可怜，还是打亲情牌，一定要跟他缓和关系，让他再次接纳自己。

    余四婶一直对自己很有信心，毕竟她当初对北辰是真的好。

    她沿着墙根踅摸了半天，找到个眼生的工人问了几句，听说北辰在建筑工地，她赶忙找了过去。

    北辰戴着一顶安全帽站在工地上，正在跟一个工头模样的人说话，冷不防身后突然有人打着哭腔深情地叫了声「小鱼」，接着就呜呜地哭了起来。

    北辰皱眉，回头看看余四婶，厉声问道：「谁把闲人放进来的？还不快赶出去！出了事谁来负责！」

    立马有两个工人过来挽住余四婶的胳膊往外拽，嘴里连声抱怨：「你这人，怎么跑到我们工地上来了？连安全帽都不戴，你这不是害人吗？」

    余四婶使劲挣扎，嘴里一连声地叫道：「小鱼，是我，我是妈啊！妈想你了！」

    两个工人听了这话都愣住了，一时不知该不该继续往外拽人。

    北辰的脸上挂着寒霜，冷声说道：「大家都知道我是个孤儿，养父母也早已去世，哪儿来的妈妈。请她出去，让人看好大门。以后再让我看到有人私自溜进工地，我拿你们是问。」

    这下两个工人心里有数了，这就是个疯婆子，竟然敢来乱认亲戚。

    两人手底下加把力，狠狠地把余四婶拽到围墙外，又让门卫关上了大门。

    余四婶都懵了。

    她没想到北辰不但不认她，还那么狠心地让人把她赶走。

    就算自己没生他养他，但那么多年的妈总不是白叫的吧？

    余四婶不甘心，又进不去大门，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嚎哭了起来。

    「老天啊，我不活了！你开着这么大个农场，却连我一个老婆子都容不下。我们好歹当了这么多年的母子，你现在连一句话都不肯听我说了。」

    「我这一片真心都喂了狗，喂狗也比为你付出强啊！」

    「小鱼，儿子，妈错了，妈不该不认你。你回来吧，妈给你认错，妈给你赔罪。」

    她这连哭带喊的，立马吸引了一大批人。

    不但南坪村的人，就连下坝村的人也都围了过来，纷纷对着她指指点点。

    下坝村的人不知内情，见她哭得可怜，马上有人上去想扶她起来。

    余四婶才不肯起，她就是要闹得大一点，最好闹得林爱华跟北辰两口子下不来台，好好地把她请进门。

    她挣开别人的手顺势躺倒在地上，两脚乱蹬乱踢，眼泪鼻涕乱飞。

    「里面的人原先是我儿子儿媳，他们现在都不认我了啊，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在场有一半南坪村的人，对当初发生的事好多人都亲眼目睹过。要说北辰当初对余老四夫妻俩那是真的好，盖房子，给家用，这些他离开时全都一分没要，都留在了余家。

    现在余四婶这个老虔婆还不知足，又想来败坏北辰跟爱华的名声。

    没门！南坪村的人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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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八章 千夫所指

    你说得真好笑！什么人家不认你，明明是你找到亲儿子，就把人家从他自己盖的房子里赶了出去！」

    「就是，我们都看到的。人家北辰都说了，盖的房子送给你，你竟然还腆着脸要他们在县城的房子。」

    「大家别听她的，这老八婆根本不是人！她亲儿子回来后还想抢北辰的媳妇呢。他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凭他也配！」

    「我那天亲眼看到的，咱们场长都发火了，大巴掌甩得那叫一个响！这老八婆今天又来，一定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想要再挨一顿揍。」

    「余老四呢？这个老家伙又当缩头乌龟！谁腿脚快赶紧去把余老四叫来，就说他婆娘又在撒泼打滚了！」

    北辰在里边全听到了，一点都不想搭理。

    余四婶这个人根本就不讲道理，或者说她只讲对她自己有利的道理。北辰要是出去，余四婶不知又要说出些什么胡搅蛮缠的浑话来，还不如连面都不给她见，根本不给她机会。

    外面的事自然有人出头处理，自己还有许多事要做，何必去浪费时间跟她歪缠。

    余四婶滚在地上，还指望大家帮她一起声讨北辰不念旧情，谁知风口没多久就变成了一边倒，大家都在指责她不是个东西。

    还有人绘声绘色地给大家讲起了他家去林家要房要钱抢媳妇的故事。听说她跟卞长江不但没能讨到好，最后还挨了一顿胖揍，下坝村的人竟都齐声叫好，看向她的目光更加鄙夷了。

    余四婶愣在地上，哭也不是，闹也不是，黑着脸低着头想主意。

    还没等她想出办法，余老四跟林爱国就风风火火地赶了过来。

    余老四过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通臭骂，揪着余四婶的胳膊说道：「我们老余家的人都叫你给丢尽了！赶紧跟我回去，再敢来人家的地盘瞎胡闹，我马上就跟你离婚！」

    这个威胁对余四婶来说太好使了。她现在手头没钱，儿子跑了，女儿也不见人影，全指望着余老四过日子。要是离了婚，叫她以后吃什么？

    林爱国可不能这么含含糊糊地就把他们放走，他带人拦住余老四，冷着脸说道：「我再跟你说一次，这次招工名额是给困难户的，你家不够格。今天这事我可以不跟你们计较，但以后谁要是再敢来闹，我就按破坏生产罪把他给抓起来！」

    乡下人不懂法律，又天然地畏惧权势。就算林爱国只是个小小的村长，对他们来说已经是高高在上的存在了。

    林爱国这话不仅仅是针对余老四夫妇，还顺便警告了在场的所有人。

    人群畏缩了一下，又齐齐表态：「林村长，这里有我们帮忙看着呢，不会有人敢来破坏的。农场给我们工作，还把机器借给我们用，这家地主是好人呢！」

    听到地主这两个字，林爱国的脸都黑了。

    运动才过去几年啊，地主可不是什么好词。搞得不好是要掉脑袋的。

    林爱国耐着性子解释：「他们不是地主，这片农场的地是承包的，要给我们两个村子交钱。这些钱年底都要分给大家，要说地主，我们才是真正的地主。」

    有人反应过来后跟着应和：「对，这地是集体的，我们大家才是地主。」

    「余老四，快带你婆娘回家去，以后别来了。」

    「林村长说了，再敢过来，就按破坏生产罪抓起来！」

    余老四黑着脸，使劲抓着余四婶的胳膊把她拖回家，关上门又给了她一顿好打。

    打人这个事容易上瘾，打过一次，下次有点事就会手痒。

    余四婶双手抱着头蹲在地上，连嘴都不敢回，更别提再指着余老四的鼻子叫骂了。

    现在的她一点底气都没有，只有把苦水吞回肚子里。

    林爱国疏散了人群，自己进入农场工地。他远远地对北辰招招手，北辰赶忙放下手里的事走过来。

    「大哥，谢谢你啊，帮我解决了一个麻烦。」

    林爱国笑着摇头：「他们之前找过我一次，我没太当回事，谁知他们竟然又找到这儿来了。我看你这儿地盘太大，安保工作还是要做的。不如我这几天就让村里人先过来吧，帮你看着大门也好。」

    这么大个农场二十个工人显然是不够的，更何况这二十个人还都是靠关系安排进来的老弱病残。林爱华跟北辰后续还需要继续招人，但他们现在什么都没说，免得又生出什么事来。

    听了林爱国的提议，北辰点点头：「那就先让他们过来吧。李开明之前看过仓库，人也本分，让他当保安队长，帮我管着这些人，先日夜巡逻起来。」

    两人又商量了点事，林爱国带着人走了，第二天就把十个人都送了过来。

    北辰在南坪村跟下坝村各指了一个人当头，把任务安排下去后又继续投入了工作。

    余家人闹的那一出对他来说就好像水面上落下了一个雨滴，根本掀不起什么波澜。林爱华听说后也只是笑笑，说了声「想屁吃」。

    余家的事过去了，他们现在对林爱华来说比陌生人还不如。遇到受难的陌生人，她说不定还会发发善心，但这两个还是算了吧。

    在别人眼里，坏人都是余四婶一个人做的，但仔细想想，其实余老四更不是个东西。

    一点男人该有的气概和担当都没有，只会躲在媳妇身后捡现成的。媳妇失败了，他要么出来和稀泥当好人，要么干脆翻脸无情，把冲锋陷阵的媳妇打一顿，来维持他的好人形象。

    这种男人简直恶心！

    林爱华跟北辰都很有默契地没再提余家的事，他们平时说得最多的还是农场的现状和未来的规划。

    又经过一个月的发展，农场已经卖出去了两批蔬菜苗，包含了人们日常食用的各种蔬菜，都是北辰精心培育的，营养价值远超原先。

    因为地域的限制，这次的菜苗主要卖到周边各地，远点的地方他们打算培育出种子后直接售卖。

    京郊农场的果树苗也卖光了，现在又把之前培育的小苗移栽到了大田里，准备明年继续卖。

    清理掉之前的库存，林爱华就对京郊农场完全放手，以后每年过去收一次账就行。

    他们俩把所有精力都放在了爱华农场的建造和发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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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九章 要上小学了

    时光如水一般静静流淌，在人们还没察觉时，日子很快就过去了。

    尤其是忙碌的人们，根本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仿佛还没做什么。一天就过去了。

    林爱华的农场在他们全家的关注下逐渐成型，她的父母兄嫂没事时都喜欢过来看看，有什么事也都帮着搭把手。

    应两个孩子的要求，林爱华在农场的角落开辟了一片游乐场，在村竹木厂做了一批木马滑梯跷跷板，摆在里面让村里的孩子玩耍。

    小孩子们可太喜欢这里了。他们不仅可以在这儿玩，还经常有好吃的点心和水果。这下子，笑笑和欢欢成了村里最受欢迎的两个人，走到哪儿别人都认识他们。

    不仅是南坪村，就连下坝村也成了他们的后花园，两个小家伙混得比林爱华两口子还更熟。

    在这一年暑假结束前，农场的大楼终于建造完成，北辰的实验室也开张了。

    他从返乡的大学生里挑了一批人，专门跟着他一起做研究。

    原本这些人并不想去乡下的研究所，但北辰的名气响，给的待遇又远胜其他单位，他们真的抵抗不了这诱惑。

    愿意住在乡下的，农场提供单独的宿舍，不愿意住的也不勉强，每天有专车往返接送，只是在路上会耽误点时间。

    比起高工资高福利，这么点时间算什么呀，大家都很乐意，更何况，跟着北辰学习了两个月，他们就被这个男人深深地折服了。

    他知识渊博，几乎认识这世上所有的植物，并对它们的特性了如指掌。

    他有许多奇思妙想，并能一步步找出方案，把这些设想落到实处，变成人们餐桌上的美食。

    他和蔼宽容，即使有人不小心犯了错，他也从不责怪，而是帮着一起想办法解决。

    他从不藏私，只要你去请教，他就愿意把自己会的倾囊而授。

    北辰带着这一帮年轻人辗转于研发室、实验室及试验田之间，每天过得忙碌而充实。

    他渐渐喜欢上了这种生活，找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

    从前，他对这个世界毫无归属感。他来这里，只为寻找师父，并保护她，等到合适的时机再带她回去。

    可是，他现在有了家，有了亲人，有了朋友，有了自己的事业，还有一批对他崇拜孺慕的学生。他的肩上担着责任，再也不能轻言离开了。

    闲暇时，两人泡在青冥境的浴池中去乏，浓郁的灵气涤荡着身体，舒缓着紧张了一天的精神。

    北辰舒服地长出一口气，说道：「媳妇，我感觉自己的瓶颈有所松动，说不定哪天就会提升境界。你呢，你现在恢复到哪一步了？」

    林爱华不答，主要是她现在的修为还不如从前的徒弟，有些羞于启齿。

    她只淡淡地说道：「问这个干嘛？你想回去了？」

    北辰搂住她的肩膀，淡笑道：「怎么会，我只是关心你一下。我怕自己修为再次提升会引来世界规则的排斥，万一强行把我送走，你跟孩子们可怎么办？」..

    这倒真是个问题。北辰是强行破界进来的，每时每刻都受到世界规则的压制，这也是他不肯动用大型法术的原因，怕引来这个世界的反弹。

    林爱华不一样，她是被天道送来这里的，只要她不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对这个世界来说，她跟原住民也没什么两样。

    即使林爱华修行圆满，只要她不主动引动世界规则，她就可以一直留在这里。

    林爱华心里暗暗盘算了一下自己的修炼进度，摇头道：「不用担心，只要你不主动修炼，只是心境的提高并不能提升你的境界。就算突破了也不怕，你可以一直留在青冥境里，这里的世界规则暂时还管不到我的青冥境。」

    北辰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好点头：「那我今后就不修炼了，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农场上。」

    林爱华笑道：「好呀，孩子们快开学了，我要多花点时间在他们身上，农场事你就多操心点吧。」

    农场的主要任务是培育苗木和种子，有北辰看着就行。林爱华养的那些牲畜也有专人照顾，并不需要她过多关心。

    两人商量定了，林爱华就开始把重心转到了笑笑和欢欢身上。

    两个小家伙放羊式的玩了半年，皮肤黑了，身体壮了，性格比之前更加开朗。原先笑笑还有点内向，在乡下每天跟着大家一起撒野，现在仿佛换了个人一样，见到妈妈，她的小嘴里巴拉巴拉有说不完的话。

    林爱华把两个小家伙叫过来，提醒道：「你们没忘了自己就要去上小学了吧？都给我收收心，明天跟我去学校报名。」

    笑笑和欢欢根本不带怕的，自豪地说道：「我们没忘！小学一年级的内容锁儿哥哥都教过我们了，他给的卷子我们都能考一百分！」

    林爱华这下子惊奇了。她知道笑笑和欢欢聪明，但没想到这两个孩子每天疯玩没人监督还知道学习。

    要真如他们说的，已经自学了一年级的内容，那不是可以直接去上二年级？有四宝陪着一起上下学一起做作业，她可以省掉好多麻烦。

    林爱华一高兴，当场拿出纸笔对两个小家伙来了个测试。

    默写一年级课本上的生字、组词、背课文，全都难不倒他们，又出了十几道一百以内的加减算术题，两个小家伙都能抢着回答，没一道答错的。

    林爱华欣慰地把两个孩子搂进怀里，一人脸上亲了一下，夸奖道：「笑笑和欢欢真棒！妈妈为你们骄傲！」

    小孩子最吃这一套，被妈妈一夸，顿时觉得之前的努力都值了。

    欢欢更是自豪地说道：「妈妈，等我上了学，我还要跟锁儿哥哥学。我要跳级，我要早点毕业，回来帮爸爸妈妈做事。」

    哎哟，这是什么超级贴心小棉袄哟，林爱华感动极了，抱着两人亲了好半天。

    「你们还小，现在打好基础就行。除了读书，我们还有许多事可以做呀，不用那么着急的。」

    笑笑好奇地问：「那我们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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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四十九章 要上小学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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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章 笑笑欢欢跳级入学

    两个孩子的天赋都很出众，林爱华已经想好了，要为他们开启修炼之路早做准备。

    自从飞升失败，林爱华对心境的的重视远胜修炼，她对笑笑和欢欢的培养也会先从入世开始。

    「爸爸妈妈每天都很忙，忙得都没空陪笑笑和欢欢。但是，笑笑和欢欢可以来陪爸爸妈妈呀。你们放学后可以来农场，帮爸爸给果树浇水，帮妈妈给小羊喂草，给小猪洗澡，还能带小马出去散步。你们能做好多好多事，那你们愿不愿意做呢？」

    笑笑和欢欢听了这么多事，一点没觉得害怕，反倒兴致勃勃地拍手笑道：「愿意，我们愿意！以后我们在学校就把作业做好，回家的时间都用来帮爸爸妈妈干活。」

    收了两个小童工，林爱华也很开心，晚上跟北辰一商量，还真给他们俩定了个劳动计划。

    他们也不是光骗着孩子们劳动，一边劳动，他们也会一边教授一些相关的动植物知识。

    对他们来说，学校的课程还是太简单了，需要给两个孩子开小灶。

    第二天，林爱华没直接带笑笑和欢欢去学校，而是先联系了张耀扬。他舅舅在教育系统，解决两个小孩上学的事还不是小轻松。

    林爱华一家的户口都还留在京城，没个熟人还真不好在老家上学。

    那边跟学校通过电话后，林爱华直接把两个孩子带进了校长室。

    校长是个慈祥和蔼的高瘦老头，见到林爱华，他竟一眼就认了出来。

    「你，你不是咱们县的高考状元吗？怎么，带孩子来报名？」

    林爱华笑道：「是，我跟孩子爸爸回乡来办了个农场，想着咱们县的教育好，干脆把孩子们也都带回来上学了。」

    校长赞许地点头：「你这决定没错，我们县的教育，在全国都排得上号。」

    虽然有人打过招呼，但该做的入学测试还是要做的。校长亲自接待，拿出两张考卷来，交给笑笑和欢欢，又给他们每人发了一支铅笔。

    笑笑拿着考卷就开始老老实实地答题，欢欢却举起手说道：「校长爷爷，这些题我们都会，太简单了。我们想从二年级开始读。」

    笑笑听弟弟说完，也放下笔，指着试卷道：「你看，我都写这么多了。」

    校长戴上老花镜看了看笑笑的卷子，惊奇道：「全对。你们真的能上二年级？那可是要考试的。」

    林爱华笑道：「让他们试试吧，他们上学期没去上幼儿园，自己在家就把一年级的书都学完了。」

    话说到这儿，两人少不得又做了两套试卷。两个孩子下笔如飞，没一会儿就全都答完，老校长当场批改，给他们每人打了个红彤彤的100分。

    「好，好，这两个孩子我收了，让他们去上实验班。等下我让教务处给你发张录取通知书，开学时你拿着通知书给他们办学籍。」

    他看看试卷上的名字，读道：「林建军，林望舒，好，我记住了。」

    校长拉开抽屉，每人奖励了他们一块香味橡皮，两个孩子都很有礼貌地接过道谢，让林爱华感觉特有面子。

    「妈妈，我们可以跟大宝哥哥读一个班，他就在二年级实验班。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去上学了。」欢欢拿着橡皮放在鼻子前闻了好几下，有些不喜欢这个味道，又把橡皮藏进口袋，准备送给他的小伙伴。

    林爱国家的四胞胎不在一个班，能跟一个同班就够了，起码在班上有人照应。

    大宝虽然跟其他三个宝一样大，但因为大家都叫他哥哥，他也就把照顾弟弟妹妹当成自己的责任，显得比他们三个沉稳一些。

    林爱华对这个安排很满意，带着两个孩子去百货大楼给他们买书包、买文具，也没忘了给大哥家孩子也带上一份。

    孩子们已经学会了认字，林爱华又带他们去新华书店买了许多连环画。

    这个年代的人娱乐活动比较少，尤其是农村，许多人家连一本书都没有，能有连环画看，对小孩子来说可太有吸引力了。..

    国门打开，现在的连环画的种类也多了起来。除了四大名著，书店里还多了许多外国童话。林爱华在这方面很舍得花钱，只要笑笑和欢欢喜欢的，她都买了下来，搞得书店的售货员都以为她要摆摊租书了。

    店员的话倒是提醒了林爱华，她干脆又多买了几本，一起拿回家，放在村委办公室里，随便各家去借阅。

    这也算是她为南坪村的文化生活做了点贡献吧。

    受她的影响，林爱国后来也去进了一批图书，还派专人看管，在村里建了个小型图书馆。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现在先不提。

    过了几天，到了小学报到的日子，北辰放下工作，陪着两个孩子去报到，林爱国也一车拉着他家孩子去了城里。

    林大嫂在家的悠闲日子结束，之后又要开始半年的陪读。

    孩子们上学，中午饭都有林大嫂跟孙阿姨照应，林爱华跟北辰白天的时间全都空了出来，可以全心投入工作。

    他们又在附近的几个村子里招了一批人，进行过简单的培训后放进农场。当然，这些新招进来的都是些壮劳力，再不是之前的老弱病残。

    生活逐渐走上正轨。

    白天，大家都各自忙碌，晚上，北辰开着车带着林爱华跟大舅哥一起去县城跟孩子们团聚。有时去得早，他会把两个孩子带回农场，让他们帮着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要是林爱国村里有事，他会晚点再自己开车过去。有时他实在太忙了，也会隔个一两天才去。

    林爱华没觉得有什么问题，林大嫂却渐渐焦虑起来。

    她听到了一些不好的传言，这些传言愈演愈烈，连她的娘家妈都听到了，特意跑到县城来找她。

    林大嫂忍了个把月，终于忍不住了。某天，林爱华两口子过来，又没带着林爱国，林大嫂的脸拉得老长，脸上写满不高兴。

    避开北辰，她把小姑子拉进自己屋里，关上门紧张兮兮地问道：「爱华，你跟嫂子说实话，你哥他是不是有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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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五十章 笑笑欢欢跳级入学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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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一章 林爱国有情况

    林爱华每天都呆在农场，有点空也都跟孩子们泡在一起，还真没关心过林爱国有什么情况。

    她想了想，没发现任何异常，一定是大嫂太敏感了。

    「没有啊，大哥每天都在村里，最多出去开个会，一天天可老实了。」

    林大嫂瞪着眼，怀疑地看着她：「爱华，嫂子这些年可一直把你当成亲妹妹看的，你可不能帮着别人瞒我。」

    林爱华无奈地叹口气：「好吧，我说实话。我没关注过他，也没听到任何风声。嫂子，你跟我哥一向感情好，突然这么说，是不是有人在你面前说什么闲话了？」

    林大嫂气鼓鼓地说道：「谁来跟我说闲话？我亲妈特意跑过来提醒我，她还会害我不成？肯定是林爱国他不老实，村里都传遍了，这才被我妈听到。」

    林爱华还是不肯相信，因为林爱国在大家面前一向表现得稳重可靠，不像是个有花花肠子的人。

    「那你妈有没有说是谁？知道是谁的话，我才好帮你调查。」

    林大嫂重重地哼了一声：「是柳月！那个小妖精，我就说呢，她一个大学生，怎么会愿意跑到乡下来当会计，原来是奔着男人来的。她也不想想，林爱国他再好，也是有老婆有孩子的人，她这么干，还要不要点脸了？」

    柳月？林爱华可真是没想到。

    话说林爱国今年已经34了，孩子都上了小学，柳月怎么会看上他？

    这年代大学生多金贵，只要柳月愿意，绝对能在城里找个条件好的，有必要来跟一个带着孩子的老男人不清不楚吗？

    「嫂子你别急，也别为了这事跟我哥闹。夫妻之间要是没了信任，以后的日子不好过。这件事你交给我，我一定帮你查个水落石出。」

    林大嫂勉勉强强地应了一声，还是拉着脸很不高兴。

    这也不能怪她。

    一个两个还好就真的有点闹人了。再加上还有林爱民一家，林爱华一家，县城里也有些人情往来，林大嫂经常忙得顾不上其他。

    她这一年根本都没机会出去工作，一心扑在家庭上，没想到林爱国竟然敢背着她跟别人搞暧昧。

    就算小姑子说暂时还没发现异常，但这颗怀疑的种子已经种下了，不调查清楚，林大嫂就没法安心呆在城里。

    她愿意相信小姑子的承诺，所以，她将这些怀疑压在心底，选择了暂时隐忍。就算林爱国晚上过来，她也没有开口质问。

    爱华说过，夫妻之间信任是根本，她愿意给他个机会，也希望林爱国能对得起自己的信任。

    晚上，听着枕边人的呼声，林大嫂失眠了。

    她想了很多很多。

    如果，林爱国真的背叛了她，背叛了家庭，她要不要选择离婚？离婚后孩子们怎么办宝贝，她一个都舍不得放弃。

    她当过会计，又有城里户口，再找个工作不是难事。可是，就算有了工作，她也没法一个人养孩子，更没办法一边上班一边照顾孩子们。

    林爱国啊林爱国，你说你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为什么要出这样的幺蛾子？是老娘不美，还是老娘对你对孩子对家庭不尽心？

    林大嫂摸摸自己的脸，感觉自己还没老到对自己男人完全失去吸引力。

    柳月，也就那样，一个快三十岁的老姑娘，她懂什么？

    第二天一早，林爱华看看顶着一对黑眼圈的大嫂，只好许诺自己今天回去就帮她调查清楚。

    回到农场，林爱华立刻把林大嫂的怀疑跟北辰说了。

    北辰也是一呆：「我没发现大舅哥有什么不对的呀？要不咱们再看看。」

    这两口子连农场的活儿都不管了，安排好工作，就一起坐在办公室里监视林爱国跟柳月。

    林爱国对这些事一无所知，一回村他就赶去村委办公室，把柳月叫了过去。

    两人在办公室里坐了一上午，林爱华两口子也看了一上午，看完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人家真的真的就只是在谈公事。

    看到弟弟妹妹们都有自己的事业，林爱国有些坐不住了。

    村里是能挣到钱，但这些钱都是集体收入，他林爱国有功劳，却没有额外的收入。家孩子要养，还有父母要孝敬，林爱国压力有点大，也想自己做出点事业来。

    柳月是会计，又是见过世面的大学生，见识比李得福林进步之流不知高出多少，不找柳月商量，他还能找谁去？

    他不想去找妹妹妹夫，因为只要他开口，妹妹绝对会出钱出力来帮他，那样会让他很没面子。

    这几天，两人一直在盘账，想要找一条能挣钱，却又不会遭人诟病的路子。

    林爱国内心坦荡，柳月却不一样。

    她还在南坪村当知青时就经常受林爱国的照顾，这个男人成熟稳重有情有义，在柳月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以至于读大学时面对一些男人的追求，柳月全都不屑一顾，因为她会在心里悄悄拿林爱国来跟他们做比较，林爱国完胜。

    为了林爱国，她义无反顾地再次下乡，可是，这个男人却一直对她若即若离，没有给她机会。

    现在，两人终于有了机会每天在一起，谈的都是对未来的规划和设想，柳月的心又动了，她感觉自己有了希望。

    林爱国说，他媳妇就只会做家务带孩子，一天天不求上进，怎么比得过柳月这个大学生。

    站在林爱国的角度，这只是他的自谦。

    就好比父母在跟别人提到自家孩子时，一般都会说一句没出息，就只知道玩，也不帮家里做点事，哪有你家孩子懂事。其实他们内心自豪着呢，就等着别人来反驳，然后他再说一句，哪有你说的那么好，然后笑歪了嘴。

    但是这些自谦的话听在柳月耳朵里，却有了另外一层含义。

    林爱国对她的媳妇不满意，自己有机会。

    林爱华跟北辰又观察了两天，得出一个结论：这一切都是柳月自作多情，林爱国问心无愧。..

    不过，大哥还是做错了，他没有搞清界限，在柳月似是而非的渲染下，别人都对他起了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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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五十一章 林爱国有情况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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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二章 当面对质

    这事要怎么解决？林爱华一点经验都没有。

    要是北辰跟别人传出闲话，她一定直截了当地说出来，要求他立刻跟别人划清界限。

    但这事发生在大哥大嫂身上，她不好越俎代庖，还是要让他们自己解决。

    林爱华在查清真相后，立刻找到林大嫂，把自己的调查结果告诉了她。

    林大嫂将信将疑，问道：「真的只是为了工作？爱华，你可别帮他瞒着嫂子。」

    林爱华真的很能理解大嫂的心情，完全没因为她的不信任而生气。

    林大嫂没文化，没工作，全部的生活重心都放在家庭上，要是后院起火，对她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

    「真的，我绝对不会骗你。嫂子，咱们都是女人，真要出了问题，我肯定是偏向你的。不过，我哥他真的什么都没做，你一定要相信他。」

    林大嫂咬着唇想了想，点头道：「我不信他，但是我信你。你说没问题那就肯定没问题。」

    不过，林大嫂心里还是在生着闷气。

    闲话都传到她娘家人耳朵里了，林爱国能一点都没察觉？他这时候还不知道避嫌，指不定心里还在暗暗得意呢。

    柳月也不是个东西。你一个大学生，找什么男人不行，偏偏找他一个拖家带口孩子的老男人！

    这女人就是贱，不肯自己努力，只想摘现成的桃子。

    当晚，林爱国没过来，林大嫂窝了一肚子火。第二天送走儿子，交代孙阿姨中午帮着照顾好几个小家伙，她把包一背，跟着林爱华和北辰的车直接杀回了家。

    中午没她陪着吃饭，几个小家伙也不会就饿着，她倒要看看，这两个人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林大嫂直接在村委大院前下了车，冷着脸直挺挺往院里走。

    林爱华看看气势汹汹的大嫂，对北辰说道：「你自己过去吧，我在这边看看情况。」

    北辰根本不想掺和这些屁事，生怕媳妇把战争扩大到自己头上。他把林爱华放下车，一脚油门就开走了，躲在农场办公室里看热闹。

    林大嫂走进大院，一进门就遇到几个人伸头缩脑地对着村长办公室说闲话。耳尖的她立马捕捉到了几个令她不快的词。

    什么「艳福不浅」，什么「一个图人一个图钱」，什么「老牛吃嫩草」，气得林大嫂一瞬间理智全无。

    她也不去管那几个长舌妇，过去一把推开办公室大门闯了进去。

    林爱国坐在办公桌后，面前铺着一张图纸，柳月站在他身边，两人的头几乎挨在一起，指着图纸边说边笑。

    「你们干什么！」林大嫂铁青着脸过去一把把柳月拉开。

    柳月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揉着胳膊委屈地说道：「嫂子，你弄疼我了……」

    林大嫂横了她一眼，怒视着林爱国：「林爱国，你干的好事！」

    林爱国原本见她过来还有点惊喜，被她突如其来的这一出惊得都呆住了。

    「媳妇，你说什么呢？你怎么这会儿回来了？有什么事吗？」

    「怎么，嫌我回来的不是时候，打扰到你们了？林爱国，你眼里还有没有这个家，有没有我跟孩子们！」

    林爱国被她骂得摸不着头脑，脸也冷了下来。

    「蔡淑芬，你不要无理取闹！」

    林大嫂听他一点悔意都没有，竟然还敢直呼自己的名字，顿时气得不轻，声音更加大了。

    「你们两个青天白日孤男寡女的，躲在办公室里做什么？你还敢对我吼？！」

    林爱国还没说话，柳月就小心地走过来挡在他面前。

    「嫂子，你误会爱国大哥了。我们两个就是在谈工作，别的什么都没干。」

    「哟，爱国大哥？叫得可真亲热。林爱国你什么时候认的妹子，怎么也不摆两桌酒请大家热闹一下？你这么藏着掖着的，都有人喊你们狗男女了你知不知道？」

    柳月的眼泪啪嗒啪嗒往下直掉，捂着脸说道：「你，你怎么出口伤人？」

    林爱国被她的话气得心里直突突，指着林大嫂吼道：「你别给我没事找事！我跟柳会计清清白白的，谈的都是公事。谁敢乱嚼舌根子，你让他当着我的面说！」

    林爱华听他俩吵得不像话，外面人都聚了过来，准备第一线吃瓜，干嘛跑进屋，按住发飙的林爱国。

    「哥，你叫什么呢，把人都引过来了，让外人看咱家的笑话。」

    林爱国正在气头上，不好对妹妹撒气，却不会对这些闲人客气，立马走到门口，冷着脸吼道：「都没事干是吧？没事干回家把田里的草薅薅。一个个的就知道传闲话！别让我知道是谁，让我知道了，一定饶不了他！」

    见他发火，围着的人全都一哄而散，只剩下旁边几个办公室的人关上门竖起耳朵听这边的动静。

    柳月还哭得梨花带雨，林爱国跟林大嫂相互瞪着眼，没一个人顾得上多看她一眼，林爱华走过去看看，露出一丝讥笑。

    「行了，别演了。这里没有你要的观众，你哭给谁看呢？」

    柳月不知道自己这几天的言行举止都落在林爱华的眼里，底细早就被她看清了，还在那边抽抽搭搭地说道：「她说的话实在是太伤人了。」

    林爱国怒视林大嫂，想要安慰柳月两句，替自己媳妇道个歉，林爱华却根本没给他机会，语气不善地对柳月说道：「她伤人？伤你哪儿了？我倒觉得你伤害她更多呢。」

    林大嫂听到这句窝心话，眼泪差点不争气地掉落下来。

    原本她已经想好了，要自己一个人孤军奋战，没想到小姑子竟然直接站在了她的身后。

    她的眼圈红了，紧咬着嘴唇一声不吭，生怕一说话就会哭出来。

    见妹妹说话的语气也不对劲，林爱国倒有些疑惑了。

    林大嫂听风就是雨的来找他胡闹倒是可以理解，妹妹可从来没做过无的放矢的事。难道，柳月真的背地里做了什么让他媳妇误会了？

    柳月也没想到林爱华会当面指责她，顿时有些语塞。她勉强控制住面部表情，带着些委屈和不知所措地说道：「我怎么会伤害她？我都好几个月没跟她说过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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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三章 解释清楚

    你没跟她说话，但你跟她男人说了呀。你还天天说，白天说不够晚上说，说得闲话满天飞。」林爱华不屑地撇嘴。

    林爱国听不下去了，赶忙解释道：「我跟小柳只是在谈工作，每次都在办公室，从来没去过别的地方，也没谈过别的话题！爱华，你可千万要相信我，我是清白的。」

    「呵呵……」林爱华冷笑，「我相信有什么用，要我嫂子信才行！你是清白的，别人可不一定清白。你以为村里为什么那么多闲话？都是这个女人自己引导的。」

    「她巴不得你们两个吵起来，最好打一架，然后离婚，好让她取而代之。」

    林爱国都惊呆了，不敢置信地看向柳月。

    柳月的一张小脸惨白，身子摇摇欲坠。..

    「你，你不要诬陷我，我还是清清白白的黄花大闺女！」

    林大嫂终于平复好情绪，听了这话不由得冷哼一声：「有的人身子干净，心却不一定干净。你敢指天发誓，没想过要破坏我的家庭？没打过林爱国的主意？」

    这个誓柳月还真不好发，那时候虽然号称要破除迷信，其实大家一个个的都特别迷信。发了誓，柳月怕哪天真的遭报应。

    没话说，柳月只是哭，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偏偏看起来柔弱可怜，反倒给她增加了些许美感。

    林爱华也不得不佩服这些女人，仿佛天生就具备一些特殊技能，能把哭这种情绪的发泄变成自己对付男人的武器。

    她跟林大嫂没什么感觉，林爱国却真的心软了，对林大嫂的语气强硬了不少。

    「行了，你闹够了没有？！」

    林大嫂背靠小姑子，比刚才更加硬气了。

    她又习惯性地叉起腰指着林爱国大声叫道：「我闹？我要是连这口气都忍得下，我还不成乌龟活王八了？」

    林爱华也不高兴地说道：「哥，这事你还真不能怪大嫂。风言风语都传到县城去了，你真一点没听到？」

    林爱国还真听别人说过他跟柳月的闲话。

    这几天，他俩除了在办公室盘账，商讨赚钱的门路，还去村里各处考察过地形，想要看看有哪些地方能利用起来。

    不过，那些人都是当面拿他们两个开玩笑，这种玩笑不止是他跟柳月，不管哪两个男女单独一起走一段路，都会有人过来调侃两句，他当时笑骂几声也就过去了，根本没往心里去。

    他根本没注意到柳月的欲语还休，更不知道她后来还特意去找人家欲盖弥彰地解释了几句。

    他板着脸说道：「我又没干什么亏心事，问心无愧，我还怕他们说？」

    林大嫂也板着脸，气呼呼地反驳：「你没做亏心事？你没想老牛吃嫩草？那你怎么没给那些乱嚼舌根的两个大耳刮子，叫他们以后说话注意点？」

    林爱华怕他们两个又吵起来，悄悄拉了一下林大嫂：「先不说这些，我们好好解决问题。」

    小姑子的面子，林大嫂必须要给。就冲她刚才毫不犹豫地站在自己这一边，林大嫂也愿意听她的。

    她的语气软和下来：「行，我不说了，你让他说。」

    林爱国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本来就没影的事，叫他怎么解释？

    林爱华也没给他解释的机会，冷笑着转向柳月。

    「你自己辞职走还是我们开除你？」

    柳月惊呆了，期期艾艾地问道：「什么？你要赶我走？凭什么？」

    「不凭什么，我就是看你不顺眼。」

    林爱华不想把这事闹得太大。一个家庭，最需要的就是彼此信任。一旦埋下了怀疑的种子，以后的日子相处起来，总会处处看对方不对劲，矛盾越来越大。

    如果柳月要点脸自己走了，大哥大嫂什么都不知道，也就不会对以后的相处造成多大的负面影响。

    但柳月要是不识趣，她也不介意把她那点老底全揭出来，让大哥看清楚她的真面目，以后离各路女人都远一点。

    她现在不说，不过是要给大家都留点脸面。

    隔壁几个人为了听热闹，耳朵都贴在墙壁上了，还以为她不知道？

    可惜，柳月完全不能体会林爱华的美意，依旧泪眼汪汪地看着林爱国：「爱国大哥，你，你也要赶我走？」

    林爱国坐不住了，皱着眉对林爱华说道：「爱华，别胡闹。柳月是我请来的大学生，这两年一直兢兢业业，没犯过任何错误，你怎么好随便赶人走。」

    呵呵，林爱华笑了。

    老祖的善心真的不多，现在已经挥洒完了。

    「不赶她走，你还真的想让她当我嫂子？哥，你怎么这么糊涂！」

    林爱国不耐烦地说道：「这都是没影的事。我跟你嫂子儿子都十岁了，怎么可能会离婚娶柳月！」

    柳月的脸一下子更白了，整个身子靠在办公桌上摇摇欲坠。

    林爱华倒没有计较大哥说话的态度。知道他没起过背叛家庭的心思就好，这一切都是柳月这个女人自导自演的一出好戏，那她现在就来揪出这只小狐狸的的尾巴，叫大家好好看看。

    柳月一直以为林爱国每天找她谈公事只是借口，目的就是要找机会跟她亲近，没想到被他妹妹和媳妇一逼，他竟说出这么绝情的话。

    她受不了，这下是真的哭了，眼珠子哭得通红。

    「爱国大哥，你怎么能对我说出这么绝情的话？」

    林大嫂立马对着她狠狠一啐。

    「呸！你终于承认了？还说你清清白白，你清白个屁！人家找你谈工作，你却在那儿想男人，想的还是别人的男人。你还要不要点脸？」

    「我家爱华叫你走是在帮你，你别不识好歹！」

    柳月不答，只死死盯着林爱国，一步步向他走近。

    「爱国大哥，我要听你亲口说。你真的，真的对我一点意思都没有？」

    林爱国也被她整懵了，如避洪水猛兽般连退几步，躲到了林大嫂身后。

    「我什么时候对你有过意思了？你可别诬陷好人！」

    「你，当年困难的时候，你把从城里买来的糕点送给我，还给我送水果，送粮食，这些事我都记在心里，一直想要报答你……」

    没等她说完，林爱国就急忙打断。

    「我又不是只给你一个人送，几个知青我都给了的。还有村里的孤寡老人，生活困难的，我哪一家没给过？」

    林大嫂听了两人的对话，这才真的相信了自己男人，顿时感觉神清气爽，叉着腰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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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五十三章 解释清楚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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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四章 合力一击

    她一手把林爱国护在身后，一手指着柳月，嘲笑道：「你发花痴了吧？送你点吃的就是对你有意思？就算最困难的时候，我们家哪年不送出去百十斤米面。都要以身相许，我收还收不过来呢！」

    她这话说得一点都不客气，直接把柳月的脸按在地上反复摩擦，隔壁听壁脚的几个人都被逗笑了。

    林进步为了自己的大侄子也是操碎了心，赶忙帮着解释道：「就是，我大哥一家最心善了，但凡自己有一口吃的，都不忍心看别人饿着。送她点吃食，不过就是顺手的事，她还当成天大呢，真可笑。」

    李得福也打着哈哈笑道：「小丫头怕是没处过对象，别人对他稍微好点，就有点想入非非了。怪可怜见的。」

    妇女主任鼻子里嗤了一声，说道：「人家林爱国孩子都了，她就算想入非非也该换个对象。再说了，报恩的办法那么多，她为什么偏就想不开要介入别人的家庭？我看她就是骚的。」

    这话说得粗鄙，道理却是对的。

    就算别人在你困难的时候帮过你，你缓过劲来回报他就是，干嘛非得以身相许？还是强制相许，暗戳戳地破坏别人的名声，破坏别人原本和谐的家庭。

    这是报恩吗？这分明是恩将仇报。

    柳月被他们夫妻两个合力一击，几乎崩溃，瞪着红红的眼珠子追着林爱国问：「那你为什么偏偏对我这么好？为什么想做点事都要来问我的意见？」

    「你还跟我谈理想，谈未来。我以为，你的未来里会有我，原来你对我只是利用！」

    林爱国这下尴尬了。

    他找柳月无非是因为她的专业，可以提供一些别人想不到的思路。这就是利用？这不是她作为村会计应该做的工作吗？

    他的未来，当然只有自己的媳妇跟儿女，有这女人什么事？

    「你误会了，我只是想让你帮我出出主意。你是大学生，是我们村委文化最高的人……」

    柳月捂住耳朵，声音尖锐地叫道：「我不听，我不听！你骗了我！」

    林爱华可不愿让大哥担上这么个渣男的名声。她冷冷地说道：「别演了。我大哥是多找了你几次，可你私下里做过些什么？别以为没人知道。」

    柳月的脸色惨白，犹自嘴硬地反问：「我做过什么了？我只是被他给蒙骗了，又没真的跟他发生过什么。」

    她这会儿倒是想起要维护自己的名声了，可惜林爱华不肯让她如愿。

    她冷冷一笑，逼着嗓子学着柳月的声音说道：「妈，你就别催了，我有对象，我们村村长。是，他是有老婆有孩子，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只要嫁给他，我就是村长夫人，你就是村长的丈母娘。」

    「什么二婚头，你别说得那么难听。人家可是南坪村数一数二的富户，家里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什么都有，那些城里的老光棍有这些吗？与其跟着一穷二白的城里人受苦，还不如找个什么都现成的呢。」

    林爱华还要再说，柳月却已经受不了地尖声打断。

    「你偷听我的电话！」

    「听了又怎么样，你敢说这些话不是你亲口说的？这不是你的真实想法？什么报恩，什么爱情，全是扯淡。你就是不想努力了，想要抢个现成的。」

    林爱华嗤笑，问道：「你走不走？不走我可要开大喇叭读你的日记了。」.

    日记？她怎么知道自己有日记？

    柳月是真的怕了。她的日记从当知青时就开始写，里面可全是不能告人的秘密。这要是当众读出来，她可就真的社死了。

    柳月也不装可怜了，把脸上的泪一抹，冷着声音说道：「你们欺人太甚！这破村子我不呆了，我今天就辞职！」

    「好走不送！」林爱华冷笑，「管好自己的嘴，要是还敢去外面败坏我哥的名声，别怪我去你家给你出出名。」

    柳月连账也不交，什么都不管，只把自己办公桌的钥匙往桌上一扔，拿起桌上的几本书转头就要走。

    林大嫂哼了一声，说道：「慢着！我给你把工资结了，别说我们南坪村做事不上规矩。」

    林大嫂也当过大队会计，对这一切了如指掌，当场打开抽屉拿出账本翻了一遍，要柳月签了交接单。

    签完字，她对林爱国一伸手：「拿钱！」

    林爱国这下老实了，也不敢吼了，也不敢再帮柳月说话，老老实实地从口袋里掏出一百元钱递给媳妇。

    林大嫂拿出柳月的工资单给她记了一笔，语气生硬地说道：「过来签收，拿钱走人。以后别来了，我们南坪村不欢迎你！」

    一百元，不要白不要，柳月爽快地在工资单上签上字，拿着钱转身就走。

    她这会儿不想别的，只想赶紧找到自己的日记，然后一把火给烧了。

    失算了，真的失算了，没想到林爱国真是个钢铁直男，跟她一个娇滴滴的大闺女朝夕相处这么久，竟然没起一点歪心思。

    早知道她就主动点，跟他发生点什么，看他敢不敢不负责。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这场战斗柳月完败，林爱国成了炮灰。

    柳月一走，林大嫂也没给林爱国半点好脸色，冷着脸一声不响地检查账本，查完后把抽屉一锁，对林爱华叫道：「爱华，我们走，回家吃饭去！」

    林爱华给了大哥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跟林大嫂挽着手走出大门。

    门外不知何时又聚了几个闲人，见到她俩出来，赶忙过来说轻巧话讨好。

    「那个狐狸精走了？淑芬啊，你也别生气，你家爱国对你真的特别忠诚，平时连玩笑都不跟别人开的。」

    「走了好，走了好。看见她那妖妖娆娆的样子我就来气，还是我们淑芬大气，一看就是正房。」

    林大嫂啐道：「什么正房二房？谁敢在咱们南坪村搞破鞋，看我不撕烂了她！」

    「对对对，没有二房，我们南坪村不兴搞这个！」

    被几个女人簇拥着，林大嫂神气得活像一只斗胜的公鸡，昂首挺胸大步向前，心里的那口郁气全没了。

    她挽着林爱华的胳膊，没一会儿就跟大家有说有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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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五十四章 合力一击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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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五章 林妈妈情商高

    林大嫂一走，办公室只剩下林爱国一个人。

    他懊恼地一拍脑袋，长叹一声：「这都是什么事啊！好人还不能做了！」

    林进步从门外探出头，堆着笑脸安慰道：「大侄子，没事，男人嘛，总躲不开这些。想当年你三叔我……」

    他还没说完，旁边的人就一阵哄笑：「林老三，又要讲你跟小寡妇不得不说的故事了？」

    林进步像赶鸭子一样连连挥手：「去去去，我跟我侄子说话呢。」

    他不管旁人的嘲笑，只对林爱国安慰道：「你也没做错什么，都怪那娘们耍阴招。还好你媳妇今天跑过来拆穿了她，不然时间一长，说不定你还真阴沟里翻船了呢。」

    妇女主任也过来关心道：「爱国，回去跟你媳妇好好解释解释，两口子有什么矛盾说开了就行，可别憋在心里。你媳妇人不坏，你好好道个歉，她不会揪着你不放的。」

    林爱国苦着脸：「我是真没想到柳月竟然有这种心思，唉，以后再招会计，一定不要女的了。」

    林进步一听就来了劲，连连点头附和：「对对对，女人最麻烦了，还是男人好。爱国，三叔支持你，以后有什么活儿都交给我，叔保证帮你做得妥妥的。」

    妇女主任不高兴地对他俩翻了个白眼：「怎么，瞧不起女人？要不这个妇女主任也给你来当？」

    林进步可不敢得罪她，拱着手一个劲赔罪。

    林爱国现在可没心情听他耍宝，苦着脸把门关上，说道：「你们几个帮我看着点，我回家一趟。」

    「去吧去吧，回去好好哄哄淑芬，小两口哪有隔夜仇，亲一亲抱一抱她气就全消了。」林进步伸着脖子看林爱国走远，又回头跟李得福热聊，句句离不开刚才的闹剧。

    柳月还算是当机立断，知道事不可为，立马抽身而退。她要是偏要挺着留在这里不走，不但讨不到任何好处，还会闹个身败名裂。

    不过她现在也差不多了，林爱华学了她那一段电话，再加上几人在办公室里的争吵在村里传开，人人都把柳月当成了想破坏别人家庭的破鞋。她要是还敢回来，怕不是要被吐沫星子淹死。

    林大嫂如同得胜回朝的大将军，被大家簇拥着回到家。精华书阁

    几个孩子都去城里上学，林妈妈正嫌在家无聊呢，突然见女儿和儿媳妇一起回来，个个表情都有点微妙，不由好奇问道：「怎么了？你怎么这会儿回来了？锁儿他们呢？」

    林大嫂一见婆婆的面，立马委屈地嘟起嘴：「妈，你还惦记孙子呢？你孙子的妈都差点换人了！」

    「这孩子，说什么胡话？我孙子的妈不是你还能是谁？」

    那几个闲人可都憋不住了。她们跟过来，不就是为了快活一下舌头的嘛。

    「哎哟，林婶子，你是不知道啊，你家爱国差点被狐狸精迷住，还好淑芬回来得及时。」

    「什么狐狸精？」林妈妈被吓了一跳，还以为真的出了什么脏东西。

    林大嫂哼道：「还不是那个柳月，仗着自己是城里来的大学生，想把爱国抢走。」

    林妈妈听完眉眼一竖，吼道：「她敢！爱国呢？你给我把他叫回来！才当了几天村长，他翅膀骨硬了？敢搞破鞋了？」

    「儿媳妇你别怕，妈只认你一个，别人谁都别想进我家门！」

    小姑子帮她，婆婆也毫无保留地支持她，林大嫂一下子就觉得自己之前受的那点委屈全没了，心里美滋滋的。

    「妈，现在没事了，爱华帮我把她赶走了！」

    林妈妈心疼地把她搂在怀里，拍拍她的背，嘴里骂道：「这个林爱国，等他回来我饶不了他！孩子都生，还敢在外面拈花惹草。」

    林妈妈要是护着儿子劝儿媳妇忍气吞声，林大嫂肯定心里憋气，偏要跟他们对着干，但她一张嘴就是痛骂林爱国，还摆出一副要把他狗腿打断的气愤样子，林大嫂反倒有些心疼起自己男人来。

    「妈，这事不怪爱国，他也是差点被那个女人骗了。不信你问爱华，是不是都是那个柳月起的歪心思！」

    林爱华也巴不得家人和睦，帮着林大嫂作证：「是，大哥真的只是找她谈了点工作，出发点也是为了咱们这个家，谁知道那个柳月当年当知青时就已经开始打我大哥的主意了，难为她一直忍到现在。」

    旁边几个人添油加醋地把刚才的事又复述了一遍，林爱华跟林大嫂帮着补充。很快，林妈妈就了解了事情的真相，不由得拍拍胸口长长地出了口气。

    「不得了，现在的女孩子真是不得了，明知道人家有家庭，还硬是削尖了脑袋往里插。她也不怕遭报应的？」

    林大嫂哼了一声，道：「她还怕遭报应？她心里早就盘算好了，要把我挤出去，咱家的一切就全都是她的了。」

    「不会不会，不管哪路的狐狸精都不能动摇你的地位。林爱国要是敢胡来，我宁可不要他这个儿子，也要留着你这个儿媳妇跟我的几个乖孙子！」

    林大嫂的满腔怨气被婆婆几句话就给消弭殆尽，等到林爸爸闻风赶回家，几个女人已经有说有笑地一起做上午饭了。

    他也不说话，背着手站在门口等儿子。

    林爱国一回家，就被老爸拉进屋里骂了个狗血淋头，要不是他解释得快，说不定还会挨一顿几十年没人用过的家法。

    林爱国蔫头耷脑地走进厨房，还没开口说话，又挨了林妈妈一顿臭骂。

    林爱国都委屈死了，现在还不敢解释，只好低着头任打任骂。

    林大嫂看着他的憋屈样子，憋不住地噗嗤一笑。这一笑，林妈妈也不骂了，把他俩都赶出了厨房。

    「行了，你们两口子别在这儿添乱，都出去，自己回房歇着去。爱华陪妈做午饭。」

    林爱华这个厨房杀手能干什么，林妈妈留住她，是为了给大儿子制造机会，好好哄哄他媳妇。

    儿媳妇的气已经消差不多了，再给她说几句好话，答应她几个条件，这事不就过去了嘛。

    不过，这事过去可以，其他几个儿女以后都要引以为戒。

    日子才刚刚好过了几年，可不能瞎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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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六章 把村办厂包出去

    林爱国在屋里怎么安抚媳妇的，大家都没看到，只看到吃中饭时，两人又好得蜜里调油一样了。

    林爱华忍不住暗地里给大哥点了个赞。

    这几年队长没白当，挺会做思想工作的嘛，哄起媳妇来也一套一套的。

    吃完饭，林爱国还不肯走，就在饭桌上跟家里的几个人开会。

    这事是因什么而起，还不是他看着弟弟妹妹都有了出息心里发热，想自己也搞出点成绩。要不是他需求太迫切，至于被柳月钻了空子吗？

    现在柳月走了，没人陪他商讨方案，他也不敢再去找别人，只能跟自己人开个家庭会议了。

    都是自家人，林爱国也没唱什么高调，直截了当地说道：「爸，妈，我想自己办个厂。」

    林爸爸不在意地说：「想开你就开呗，跟村干部开个会商量一下，别自己一个人做决定，做好做歹都怪不到你一个人头上。」

    林妈妈也点头道：「对，这帮子小人，有了好处把你夸得跟朵花儿似的，要是亏了钱，看他们不吃了你！」.

    林爱国烦恼道：「爸，妈，不是给村里开，是我自己想办个厂，我私人的！」

    林爸林妈这下子开始重视了，都停下手里的事好好听儿子说。

    林爱国跟柳月商量了这么多天，也没最后确定要做点什么。只能说原先村里就规划得好，能挣钱的几样都已经被村里给抢了先。

    林爱国这个村长越当越没劲，感觉自己成了给别人打工的。村里的几样生意都很挣钱，可这钱除了村提留一部分，其他都平均分到了各户，他出再多力气，担再多责任也没比谁多拿一分。

    反倒是有些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做的人过得快活，连自己家的田都不种，随便收点钱包给别人，他自己拿着村里的分红潇洒快活。

    最近村里的风气已经有点歪了，林爱国这个村长越当越不自在。

    铁饭碗都打破了，大锅饭也早就停止了供应，这里还有人张着嘴等着天上掉馅饼，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

    听完林爱国的牢骚，林家人也都沉默了。

    这些问题他们也都看到了，但他们不是林爱国，不会像他一样想得那么深远。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撂挑子不干了，把这个村长给别人当？以后是好是坏都不关你事了？」林爸爸直摇头，「这可不像我林家人的风格。」

    林爱国长叹一声：「怪我，之前给他们分得太多了，现在要是往回收，他们不反了才怪！」

    要打破这种僵局，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以后谁都吃不成大锅饭，把村里的几件生意全都承包出去。

    谁出力谁挣钱，谁有本事谁挣钱，啥也不干的，一毛好处都别想。

    收的那点承包钱林爱国也不想给大家多分，大头留着，用来搞新农村建设。

    他也想像妹妹的农场一样，把土地连成一片，以后就用机械化耕种，把劳动力解放出来，做点其他副业。

    至于解放出来的劳动力是去好好挣钱改善生活，还是搞什么歪门邪道去当街溜子，林爱国还真没法强迫他们，只能说尽量往好的地方引导吧。

    林爱国现在烦恼的就是，他不知道自己是该选一个项目承包下来，还是自己另外重新办个厂。

    村里现在有果园、鸡场、羊场、竹木厂、罐头厂，都是林爱国带着人一点点建造起来的。每一样他都付出了汗水和努力，每一样他都很有感情。

    林爱华听到现在，才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哥，我觉得把村办厂都承包出去这个主意挺好。往年你劳心劳力的，最多得了他们几句空口白话，连工资都没给你加，何必呢。」

    「就把厂都包出去，让他们自己竞价，谁出价最高就把厂子承包给谁。大家公平竞争，谁也不好挑你的毛病。这几个厂你都别要了，省得有人说闲话。我给你另想了个主意，包你比他们都挣钱。」

    林爱国眼睛瞪得溜圆，着急地问道：「什么主意，先跟哥说说。」

    林爱华早就替大哥家打算过了，只是之前条件还没成熟，她也就没说。现在大哥家出了事，他又正好有了自己出来单干的想法，这会儿说出来倒是顺理成章。

    「你开个化妆品厂吧，设备让北辰去给你联系，原材料我的农场给你提供。你自己当厂长，让大嫂当会计，再去请两个技术员，招十来个工人，基本就齐活了。」

    化妆品？林爱国是真的一点不懂。他一个糙老爷们，冬天脸冻得干裂了也不过抹点蛤蜊油，用过什么化妆品？

    在他眼里，化妆品就是能把脸擦得煞白的雪花膏，把嘴抹得血红的口红，把脸涂得像猴屁股的红胭脂，其他还有啥？他半点不懂。

    「这，这能行吗？哥哥心里没底啊。」林爱国不敢答应。

    他也就能做点农副产品加工，贸然进入化妆品行业，简直太难为他了。

    林大嫂倒是比他有信心，这信心都是小姑子给的。

    林爱华随便给她点什么，抹在脸上都能美白祛斑抗皱，这玩意要是拿出去卖，还不得被抢疯了？

    「爱华，光有设备和原材料也不够呀，配方呢？也是你提供？」林大嫂小心翼翼地问。

    「都包在我身上。等厂子开起来，我每年还给你们研发几样新产品，保证你们厂做出来的东西永远不过时。」

    听到这话，林大嫂立马放心了，都不等林爱国表态，就对着小姑子千恩万谢地答应了下来。

    这下子再没人去管柳月的事了，就算是林爱国也觉得自己有事不去问妹妹，反倒指望个外人的做法有点傻，差点被人钻了空子。

    他自己开厂的事先不说，目前最重要的是把村里的几个厂承包出去，解放他的手脚，松开他身上的束缚。

    厂子包给个人，自负盈亏，村里只管收钱，他肩上的担子一下子少了一大半，以后就可以放开手脚做自己的事了。

    今天刚出了事，林爱国也没去跟大家提承包的事，只是给林三叔透了个风，好借他的嘴先把消息传出去。

    他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呢，他晚上还得哄媳妇，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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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七章 又要麻烦老班长了

    既然已经决定了要把村办厂全都包出去，以后这些厂子的财务当然都交给各个承包人，村里留一个会计就好。

    林进步虽然油滑不上进，但好歹也学了这么多年，这点账还是能搞定的。

    有了柳月的前车之鉴，林爱国再也不想招大学生了，就用他三叔，省心。

    至于他自己的厂，八字还没一撇呢，还得好好筹划一番。

    化妆品厂的财务必须交给林大嫂，再不给其他人机会了。

    林爱国把这个决定一说，全家人都松了口气，林大嫂也满意了。

    「这就对了！除了自己的亲媳妇，别人谁肯跟你一条心？外面那些狐狸精都是图你的钱，你以为你个半老头子还真有什么魅力？」林大嫂乜了他一眼，看得林爱国连连苦笑。

    「媳妇，我真的冤枉！」

    「行了，别说了，这次我就相信你。要是还有下次，我孩子全带走，一个都不留给你！」

    事情解决完，林大嫂开始放狠话。

    林爱国少不得又是一通赔罪说好话，才把傲娇的媳妇哄好。

    他也不去村委办公室了，陪媳妇要紧。

    到了半下午，林爱华叫上北辰，跟林爱国两口子一起去县城。

    中午他们一个不在，七个小家伙照样吃得饱饱的，中午还混在两张大床上睡了午觉，下午精神饱满地去上学。

    林大嫂听孙阿姨说完，咂咂嘴笑道：「这几个小没良心的，老妈天天为了他们连家都不敢回，他们倒是吃得好睡得香。」

    林爱华早就想开了，父母是子女的情感依托，却不是孩子的贴身保姆。稳定地给予他们爱和支持，让孩子们保持积极自信就够了，真的用不着事无巨细地管着，一点不肯放手。

    「你家孩子都不小了，有你没你都能照顾好自己。我看你呀，以后还是好好上班，晚上下班回来陪陪他们，给他们检查一下作业就行了，别整天跟个老母鸡一样。」

    林大嫂点头，略有些怅然。

    完整的家可不能只有孩子，她也得抽出点时间来关心关心老公。

    柳月的事给了她很大的触动。这次只是有惊无险，下次呢？万一再有下次，还会不会有人来给她报信，小姑子和婆婆还会不会站在她的一边？

    这些全都不可知，必须从根源上杜绝。

    林爱国要是真的开了化妆品厂，以后围着他转的大姑娘小媳妇会更多，她要是只会在家带孩子，就真的离自家男人越来越远了。

    等孩子们回来，爸妈竟然都在家里等着，可把他们高兴坏了，小嘴巴巴的，抢着说在学校遇到的趣事，抢着跟爸妈亲近。

    林爱华安排他们去做作业，把大哥两口子叫到一起，开个简单的小会，讨论一下开厂的事。

    林爱国的意思是还把厂放在村里，方便他两头管，各方面成本也更低。

    但林爱华却建议他来县里办厂。化妆品，将来是要挣大钱的，要是把工厂放在农村，说起来不够高大上。

    再说了，有了她提供的原材料，这家厂生产的化妆品将来肯定会大卖，放在村里，难免会有人眼红，将来又是说不尽的麻烦。

    北辰也同意自家媳妇的说法，林大嫂更是觉得这样可以兼顾事业跟家庭。

    三比一，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把厂开在县城，地址就放在即将开发的工业园。

    买设备的事交给北辰去办，他的人脉广。配方和原材料由林爱华提供，工厂的建设和选址，少不得又要去麻烦张耀扬。

    林爱华现在还真的想好好感谢一下自己这位老同学。因为他在，省了她太多麻烦。

    第二天，林大嫂跟林爱国一起回去了，林爱华留在县里，去看看谢玉婷，顺带再跟张耀扬商讨一下建厂的事。

    谢玉婷的预产期已经近了。因为林爱华提供的新鲜食材，她再没遭什么罪，身体明显发了福，挺着个大肚子，走路都小心翼翼的。

    她已经从单位请了假，这几天都没去上班，一心在家待产。

    谢玉婷的妈妈在省城工作，暂时还没过来，都是谢芬在家照顾儿媳妇。

    见到林爱华过来，谢芬可开心了。

    「小林，快进来。来阿姨家串门，还带什么东西呀，以后别拿了。」

    林爱华把手里的水果递给她，笑道：「谢阿姨，这是带给玉婷的，都是我们农场自己种的，多吃点，宝宝长得更好。」

    谢芬这下不推辞了，直接打开袋子一样样往外掏。

    「哟，这葡萄可真大。先吃葡萄，将来宝宝眼睛生得好。」

    「还有龙莓，也给玉婷洗点，吃了生宝宝不费力。」林爱华拿出一盒龙莓递给她，谢芬笑得眼睛都细了。.

    「这就是你男人得奖的龙莓？好家伙，光看报纸上说，我还没吃过呢。今天算是沾了玉婷的光，让阿姨也尝尝。」

    谢芬去洗水果，谢玉婷跟林爱华坐在沙发上说话。

    看她笨拙得连坐下都费劲，林爱华关心地问道：「还有几天生？东西都准备好了没有？」

    谢玉婷有点紧张地摸摸肚子：「预产期在一周后。爱华，你比较有经验，快来帮我看看还缺点什么。」

    林爱华也只生过一次，就跟母鸡下蛋一样轻松，她有个屁的经验。不过，为了缓解谢玉婷的情绪，她还是跟着走进卧室，翻看了一下待产包。

    有谢芬这个婆婆照应着，哪能都快生了还有什么没准备的。林爱华随便看看，就点头说道：「挺好的，该准备的都准备了。你别怕，到时候会有人帮你的，你只管养好身体就行。」

    吃着水果，有人陪着说话，谢玉婷的情绪舒缓了不少，一个劲地赞龙莓跟葡萄好吃。

    谢芬跟林爱华早就混熟了的，听儿媳妇说好吃，马上对林爱华开口要。

    「小林，你那农场的东西开始往外卖了没有，给阿姨带点，阿姨给钱。」

    「什么钱不钱的，我那农场张耀扬跟玉婷帮过不少忙，还不能吃点水果了？玉婷可是说过，她的孩子是要认我当干妈的，吃多少都不过分。」

    林爱华又转向谢玉婷：「等你出了月子，带宝宝去农场玩，想吃什么直接从树上摘。」

    谢玉婷高兴地想站起来，突然感觉身下一热，顿时僵在了原地。

    「妈，我好像，要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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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八章 干儿子来了

    林爱华原本来找人家两口子谈事，这下不得不跟着送谢玉婷去医院。

    好在谢芬家有关系，早就联系好了产房。谢玉婷这边一发动，她连忙打电话叫儿子回来，又叫司机赶快开车过来接她们去医院。

    林爱华见过林大嫂生孩子，从发动到生还要好久呢。

    在等待的时候，林爱华淡定地让谢芬先去下一碗面条，又煮了几个鸡蛋让她带上。

    谢玉婷也算运气好，正赶上林爱华在，这下她肯定不会有危险了。

    林爱华拿个杯子放出点果汁给她喝下去，说道：「别怕，等下听医生的吩咐就行。让你怎么做就怎么做，包你母子平安。」

    谢玉婷原本还有点惊慌，见她们都那么淡定，自己也慢慢平复下来。

    她吃完面条，又吃了几个鸡蛋，张耀扬匆匆赶回了家，司机也到了大门外。

    几人上车赶往医院，张耀扬全程紧紧抓着媳妇的手，紧张得脸色发白，连林爱华为什么在他家都没顾得上问。

    到了医院，立马有护士把谢玉婷送进产房，谢芬提着大包跟林爱华坐在长椅上等，张耀扬一个劲地在门前搓着手转圈圈。

    谢芬责怪道：「别转了，看得我头都晕了。还得好几个小时呢，你先跟小林出去吃饭，妈在这儿守着。」

    张耀扬根本不敢走，说道：「妈，你们去吃，我在这儿陪玉婷。」

    林爱华忍不住笑：「看看，咱们大班长还挺疼媳妇的。阿姨，咱们去吃，等下给他打包点带回来。现在叫他走，他心不得丢在这儿啊。」

    谢芬其实也没那么淡定。女人生孩子，都是从鬼门关前转一圈，说不定就会出个什么状况。

    她也不敢挑，带着林爱华去门外小店随便吃了碗面，又给张耀扬带了一碗盖浇饭，让他坐在医院走廊上吃。

    「小林，慢待你了。要不你先回去，这儿有我们两个看着就够了。」

    林爱华的正事还没办呢，现在也不急着走，正好留下来看看她干儿子刚出生的样子。

    「不急，我陪你们一起等，有事也能搭把手。」

    谢芬见她不走，心里也悄悄松了口气。林爱华的医术厉害，留在这里说不定还真能帮上忙。

    她见里面还没动静，干脆把待产包往儿子手里一塞，自己跑出去给亲家打电话。

    张耀扬已经不转圈圈了，坐在长椅上紧张地盯着产房大门。

    林爱华拍拍他的肩：「别担心，有我在，肯定让他们母子平安。相信我。」

    张耀扬长长地出了口气，感激地说道：「谢谢。」

    人家媳妇要生孩子，现在也不是谈事的时候。林爱华只淡淡笑笑，半句没说自己的来意。

    张耀扬等了一会儿，还是平复不了心里的紧张，干脆问林爱华：「你怎么突然来了？是农场出了什么问题？」

    「没有，我哥打算办个化妆品厂，想来问问你的意见。这事不急，等玉婷生完孩子再说。」

    不说的话，张耀扬就会一直想着产房里的状况，心里突突乱跳，还不如说点其他事分分心。

    「你哥要办厂？这是好事呀。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尽管说。」

    「也就是想找你帮忙批块地，再拿个营业执照，其他的事我们自己办。」

    张耀扬想想，点头道：「没问题。工业园的项目已经开始提议了，你哥正好能赶上第一批。明天吧，明天你去我办公室找我，我帮你挑个好地方。」

    林爱华也没矫情，点头答应下来，正事就算谈完了。

    这时谢芬也回来了，三人一起坐在外面干等。

    喝了林爱华的果汁，谢玉婷感觉自己浑身充满力量。按照医生的指导，她深深呼气，吸气，忍着疼一声不吭。

    就在张耀扬急得忍不住再次站起来扒着产房门往里看时，紧闭的大门终于开了。

    「谁是谢玉婷家属？」

    张耀扬赶忙举手：「这里！」

    护士笑眯眯地抱出一个襁褓：「男孩，七斤八两，母子平安。你们准备一下，产妇马上出来。」

    张耀扬的手都抖了，僵硬地抱着襁褓一动不敢动。谢芬白了他一眼，从他手里接过襁褓，惊喜地笑道：「哎哟，我孙子长得可真漂亮！」

    张耀扬跟林爱华都凑过头打量这刚刚出生的小家伙。

    因为在胎里就吸收过灵气，这小家伙长得白白嫩嫩，一头黑发长得遮住了耳朵，一双眼紧紧闭着，一声一声哇哇大哭，那哭声一听就显得中气十足。

    旁边也有几个等着里面生孩子的，都围过来沾喜气。

    「这孩子怎么长得这么好？大嫂子，你家儿媳妇吃什么好东西了？」

    一个女人看着漂亮的小孩就挪不动步子了，追着谢芬问。

    谢芬得意地看看林爱华：「他干妈给送的蔬菜水果，都是自家农场种的。我家儿媳妇原本吃什么都吐，偏偏吃她家的菜那叫一个香啊！」

    「农场？」女人撇撇嘴有些不信。

    谢芬不乐意了，把孙子搂在怀里，强调道：「爱华农场你没听说过？那农业专家林北辰你总知道吧？农场里种的都是林北辰自己开发的新品种，现在还没开始往外卖呢。也就是我们自家人，别人拿着钱都买不到。」

    北辰之前的努力有了效果，一提他的名字，那女人果然信服了，追着林爱华问能不能卖点给她，产妇吃了有没有用。

    林爱华应付了半天，好不容易等到谢玉婷被人搀扶着走出来，赶紧从人堆里挣脱出来，跟着他们去了病房。

    谢芬找关系帮儿媳妇安排的单人间，里面有病床，婴儿床，还有陪护床和沙发。

    护士过来给产妇和新生儿都量了体温，又做了些简单的检查，交代一些注意事项后才走，房间里终于安静了下来。

    小宝宝放在婴儿床上，谢芬站在一边看个不停，眼睛都笑得眯成了一条线。

    张耀扬走到谢玉婷身边，帮她盖好被子，轻轻握住她的手：「辛苦你了！」

    谢玉婷疲惫地笑道：「不辛苦，比起其他几个来，我算是好的了。」

    她伸过头对林爱华笑：「爱华，你给我喝的什么好东西？喝完我浑身热乎乎的，到现在都没觉得脱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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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五十八章 干儿子来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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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九章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

    林爱华笑而不答，只说道：「有力气也收着点，好好养着，我干儿子还等着吃奶呢。」

    谢玉婷当了妈，再说这个话题就一点不害羞了，反倒担心地说道：「我胸口一点都不胀，要是没奶怎么办？」

    谢芬一边看着孙子一边笑道：「还得等一会儿，我先帮你弄个热毛巾捂捂。」

    林爱华该办的事都办完了，也就没必要再留。她又去逗了逗宝宝的小脸，给他度了一点灵气，笑道：「干妈走了，明天再来看你。」

    谢芬把她送到病房外，握住她的手，谢道：「今天多亏你在，阿姨才没手忙脚乱。玉婷这儿还要过两天才出院，阿姨也没法招呼你，过几天你去家里玩。」

    林爱华笑嘻嘻地拍拍她的手：「我也没做什么。阿姨，你去照顾玉婷和宝宝吧，我回去炖点鱼汤，晚上给玉婷送过来。」

    谢芬原本是打算让张耀扬回去炖的，又怕儿子做不来，正有些发愁呢，听了这话，立马开心地说道：「那就谢谢你了。没想到她会提前这么多天发动，说好的保姆还没来。等下让耀扬在这儿陪着，我去叫一下保姆，家里就有人做饭了。」

    林爱华对里面挥挥手，跟那两人告别后回家。

    几个孩子都吃完饭上学去了，孙阿姨在自己屋里打盹。林爱华也没叫她，自己隐身飞回农场，让北辰给炖一锅鲫鱼汤。

    北辰奇怪地问：「你中午没吃饭？这个点吃什么鱼汤？」

    林爱华嘿嘿一笑：「给我干儿子的妈炖的。谢玉婷生了。」

    「你还真认了个干儿子？」北辰好奇地看看自家媳妇，「特意给他炖鱼汤，你还挺上心的。」

    「谁叫他跟我有缘呢，我一去他就赶着要出来。」林爱华心情很好，催着北辰炖汤，她自己钻进青冥境捉出两只老母鸡来，又摘了许多新鲜的蔬菜水果，拿只篮子装上。

    听说他家的保姆还没到位，北辰干脆又给焖了一锅米饭，炒了两个小菜，用保温桶装上，他跟媳妇一起送过去，顺便看看他俩的干儿子。

    这小子何其有幸，刚一出生，就抱上了两条最粗的金大腿，这一辈子都不用愁了。

    等他们赶去医院，病房里只有张耀扬一个人，正在那里手足无措地看着哇哇哭的小宝宝。

    谢玉婷也不会带孩子，跟张耀扬两个大眼瞪小眼，急得要去叫护士。

    正好林爱华他们赶上了，被抓了壮丁，帮干儿子换了一回尿布。

    小宝宝出生到现在就只喝了一点水，一口奶还没吃上。林爱华把鱼汤递过去，谢玉婷捧着碗，咕咚咕咚一口气就喝完了。

    「真好喝，没放盐也这么香，还有些甜甜的。」谢玉婷擦干净嘴，看着舒舒服服睡觉的小宝宝，无奈地说道：「怎么办？我还没奶，要不要泡奶粉？」

    有干妈在，哪儿能让宝宝喝奶粉呢。林爱华把两个男人赶出去，亲自帮谢玉婷开奶。没一会儿，谢玉婷就感觉胸前鼓胀，惊呼道：「好像是有了！快让宝宝来试试。」

    两人折腾了一会儿，宝宝终于喝上了亲妈的初乳，幸福地打个奶嗝，在谢玉婷怀里睡着了。

    谢玉婷轻柔地把他放回小床上，轻轻盖上毯子，长长地舒了口气。

    「还好你来了！我婆婆去叫保姆，到这会儿还没回来，我们俩都不太懂，真是太狼狈了！」

    林爱华得意道：「认我当干妈不亏。鱼汤还有一碗，你等会儿全喝完。我还给你们带了饭，你能吃的话也吃点。篮子里有我农场种的新鲜蔬菜，还有两只老母鸡，回去让张耀扬做给你吃。好好养着，别委屈了自己。」

    谢玉婷躺回床上，脸上满是幸福的笑。

    「谢谢！你对我真是太好了！」

    「谢什么，举手之劳。好了你睡一觉，我叫张耀扬进来陪着你。」

    谢玉婷闭上眼，陪着儿子睡觉，林爱华走出病房，看到两个大男人正站在走廊上聊得热闹。

    「嘿，说什么呢？你媳妇和儿子都睡了，进去陪着他们吧。」

    张耀扬笑道：「跟你爱人讨教怎么伺候产妇，怎么照顾孩子呢。跟他一比，我可太不合格了。」

    你跟他怎么比？我又不用人伺候。林爱华不说，让北辰得意一下。

    「慢慢学，只要用心就好。行了，饭盒给你留下，饿了就吃。屋里的鸡和菜等保姆来了就交给她，咱们明天见。」精华书阁

    张耀扬挥手：「你的事明天聊，今天我就不送了。」

    等两人走远，张耀扬回去看看媳妇睡得正香，干脆也不打扰，跑去护士站向人家请教怎么照顾这一大一小。

    林爱华边走边对北辰笑道：「你今天倒是话多，还有兴致教他怎么带孩子。」

    北辰嘴角微微翘起：「我得让他明白他跟我的差距。」

    「哈哈，小心眼子。好了，时间还早，你还回去吗？」

    北辰摇摇头：「不回了，我陪媳妇。有了干儿子，你可别把咱们的笑笑和欢欢忘了。」

    这人的心眼还真是不大，不就是个刚出生的孩子吗，都扯到笑笑和欢欢头上了。

    林爱华又好气又好笑，跟他挽着手慢悠悠往回走。

    「时间过得好快呀，好像只是一眨眼，我们已经来这里十年了。十年前刚来的时候，嫂子还为了一只鸡蛋跟妈吵架，十年后，鸡蛋已经不稀罕了。」

    北辰握住她的手，感慨道：「是。从前修仙不知岁月，这十年竟然比之前的百岁还要过得精彩。真希望能跟你就这么过一辈子，平平淡淡相携到老。」

    「哈哈，相携到老是不可能的，我们才不会老。」林爱华摸摸自己的脸，依旧嫩滑如初。

    要不是为了掩人耳目，他俩随着时间略略改变了一点容貌，就算过了十年，她看起来依然是当初十多岁的样子，又怎么会老呢？

    不过，他们没老，有些人却真的是老了。

    林爸爸林妈妈就算吃着蕴含灵气的食物，也扛不住岁月的侵蚀，虽然身体比从前看着还更健康，却已经有了些许老态。

    林奶奶老了，走路越发的慢，林爷爷也老了，现在连酒都不敢多喝。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就算是他们也不能过多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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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五十九章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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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章 给媳妇打工

    第二天，她又找到张耀扬。

    有了保姆，也就不需要他了。除了陪陪谢玉婷，其他的他也帮不上，还不如好好上班。

    岳父岳母听说女儿已经生了，明天就会赶过来。两人还说了，要他们尽快调回省城，老人家要看着外孙长大。

    这也许是他最后一次帮林爱华了，所以，一定要做到尽善尽美。

    工业园还没启动，规划图倒是先出来了。有张翰麟的余荫在，他倒是可以提前拿到内部资料，也能帮着说几句话。

    林爱华初步选了两个地方，用笔圈出来，等回家后再跟大哥大嫂商量。

    园区只提供基础设施，其他的像厂房、设备什么的，都要投资人自己解决，正府会给出一些优惠政策。

    有张耀扬在，他们拿到的政策肯定是最好的，现在他们要做的就是尽快选定地址，然后组织资金破土动工。

    这事做起来烦琐，林爱华也没打算自己一力承担。她会在大哥大嫂遇到困难时提供帮助，却不会把什么都弄好再交给他们。

    就好像当初的余小红，北辰只是给了她一座院子和一部分启动资金，之后完全靠的她自己。对于林家人，林爱华也不会干预太多。

    林爱国在村里组织村民开会，宣布承包政策，办厂的事就都落到了林大嫂头上。

    她这辈子做过最大的事就是当个村会计，对这些事真是一点不懂。好在有林爱民跟林爱华兄妹大力支持，又有厉胜男不时指点她一点门路，再加上张耀扬真心帮忙，林大嫂磕磕绊绊的，也总算是把前期准备工作一一落实到位。

    接下来就要盖房子了，这个林大嫂懂。家里两次盖房她都有参与过，请人出了设计图，再找个靠谱的施工队，他们的工厂就这么破土动工了。

    林爱国把村里几样挣钱的买卖全都包了出去，采用竞标的方式，尽最大可能保证集体利益。

    他可没搞什么暗箱操作，自己也没参与竞标，免得以后赚了赔了的，有人又有闲话可说。

    林二叔家承包了养鸡场，林进步什么也没捞着。

    他跟吴美丽一天天的就挑着轻巧的活儿干，村里那些项目，他家一样都没深入参与过，根本不敢跟别人争。

    那些人一个个的抢得眼睛都红了，开出的条件一个比一个高，他是真的不敢保证自己接手后一定能挣到钱，还不如安安分分地当个会计种点田来得实在。

    况且，他大侄女说了，下半年就可以敞开供应长毛兔种兔，还会免费培训养殖技术。他到时候好好学学，自己弄块地开个养兔场不香吗？

    其他的像竹木厂、罐头厂、鱼塘、果园都被人包了，工人还是从村里招，以后自负盈亏，不再受村里管，村里也不用对他们承担责任。

    忙完这一茬，林爱国长长地松了口气。

    以后他就轻松了，脖子上再也没了那么多枷锁，可以专心搞自己家的事业了。

    这家厂挂在林大嫂的名下，以后他就是给媳妇打工的，看还有哪个不要脸的骚娘们往他身上贴。

    林家人又一次把手里的钱划拉到一起，支持林爱国的事业，就连林爱兵也不例外，把自己这些年攒的钱都汇了回来。

    林爱华真的超喜欢她的家人。兄弟间没有算计和提防，都愿意全心全意为别人付出。

    其实付出最多的就是她，但她一点不计较。

    凡间的一点阿堵物，真的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算来算去有什么意思？

    要办厂，这点钱肯定是不够的。好在厂房已经建好，设备也到了一部分，林大嫂拿着这些东西去银行抵押，终于备足了启动资金。

    林爱华特意回了一趟京城，看看那边的大姑娘小媳妇平时都喜欢用点什么，回来后，就整出了几个样品，交给家里的女人试用。

    京城人用的化妆品分类已经很细致了。什么美白的，护肤的，防晒的，祛皱的，祛斑的，什么都有，一些大店里还有香水卖。

    林爱华也没搞那么多，只出了保湿、祛斑、抗皱这几样基础款的面霜，又弄了两种花香型和果香型的香水。

    想起家里的一帮孩子，她还设计了一款儿童润肤霜，全天然植物配方，婴儿都能用，不会伤害宝宝幼嫩的肌肤。

    林爱国通过北辰的关系请来两个技术员，把林爱华拿来的配方琢磨透后，试生产了一批。

    他们先自己用，用完给亲戚朋友也送了一批，反馈都非常好，可以正式投产了。

    林爱国两口子忙得脚跟不沾地，请人设计产品包装，跟林爱华订购原材料，招工投产，又听妹妹的建议在电视台拍了一段广告在黄金时段滚动播放。

    一切准备就绪，春节前，雅萌牌化妆品以星火燎原之势占领了和平县市场，又迅速向周边城市扩散。

    全县爱美的女人人手一瓶雅萌牌面霜，有的还要多买几瓶不同功能的换着用。大家见面聊不几句，就会有人提到雅萌化妆品。..

    林大嫂忙得连孩子都顾不上了，经常天黑了才回家，有时还会住在厂里。林爱国不得不接过了晚上带孩子的重任，这才感受到之前他媳妇有多不容易。

    有时候，他也会跟林大嫂说，不如他把村长的职务辞了，夫妻俩专心开厂，林大嫂跟林爸林妈全都不肯答应，两个叔叔也跟着反对。

    南坪村是他们的根，林爱华的农场在那里，林二叔的鸡场也在那里，林三叔才刚刚办了个养兔场，这一切都需要有人来守护。林爱国就是他们背后的男人，他可千万不能撒手不管。

    林爱国被说动了，只好再辛苦他媳妇一段时间。等一切都理顺了，生产经营按部就班，不会再出什么突然状况，林大嫂就不会这么忙了。

    又到了一年的冬天，几个孩子全都放了假，回到农村老家，又要准备过年了。

    这一年，林爱华和北辰把研究所和农场搬回了老家，林爱国却走了出去。

    林爱兵在南方的事业迎来了新的机遇，林爱民的运输公司也扩大了规模。

    一切都在发展进步，未来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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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六十章 给媳妇打工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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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一章 又是一年祭祖时

    这一年春节，林家比往年更加热闹，全家人都聚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

    林爸林妈都是当爷爷奶奶的人了，却一点都不肯歇着，每天守在厨房里，就为了让孩子们多吃一口家里的东西。

    风鸡、咸鱼、咸肉、香肠，这些都是过年必备。

    如今市场已经放开了，只要有钱，想买多少就买多少，再也不用拿着供应本去排一眼望不到头的长队，还要担心能不能买到。.

    只有过年时公社供销社才会供应的各种糕点、糖果，林家人也一盒盒地往家里拎，由着孩子们自己抓着吃。

    各种馅料的糯米团子，包子馒头，米糕，林爸爸蒸了一锅又一锅，还没等过年就被消灭了一半。

    没人会叫他们省着点，留着过年吃。如今家里不缺这些，吃的就是个年味。当爸妈的，还生怕孩子嫌弃这些吃食土，花着心思尽量做得精细些。

    但林爱华就喜欢这些土气的年货。

    刚来时，她就是被一只普普通通的煎蛋征服，这才一步步沦陷成了个吃货。

    她悄悄把家里的食材换成了青冥境里出产的灵气食物，所有人吃完，都一个劲地夸好吃，以为这就是小时候的味道。

    其实人在开始怀念从前时就已经老了，林家人也不例外。

    大家坐在一起，吃着美食，忍不住又要说起从前。

    从前的日子苦啊，辛苦一年养大的猪，只有过年才舍得吃两口，其他的要么交到公社，要么卖了换钱，换成一家人的衣食住行，小孩子上学的学费。

    那会儿，哪怕有一口油渣吃，他们都幸福得能怀念好久。哪像现在，肥肉都吃腻了，就想要吃点排骨，啃点鸡爪子。

    白天做完了家里的活儿，晚上一家人坐在一起，看电视，吃零食，回忆过去，畅想未来，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家里堂屋摆着的早就不是那台小黑白电视了，换成了林爱华从京城带回来的大彩电，看起来更精彩，更过瘾。

    原先笨重的木头家具也换成了高基床，组合柜，沙发茶几。

    桌上摆着细白的瓷器，代替了原先的搪瓷盆、粗瓷碗。墙上挂着最新款挂历，每月一张，印着漂亮的女明星。

    变了，一切都变了，生活越来越好。

    没变，好像什么都没变，一家人还是开开心心聚在一起，为这一年一度的团圆节做准备。

    这时候孩子们最开心了，因为过年可以敞开了玩，不会因为犯错而被责骂，又可以拿到厚厚的压岁钱。

    林家现在大大小小有了十个孩子，光是第三代自己就能坐满一桌。

    中国人最喜欢儿孙满堂，看着满屋乱跑的孙辈，林爸林妈再忙都觉得浑身有劲。

    生活变了样，原先只是偷偷进行的祭祖仪式也可以光明正大地举行了。

    团圆饭摆上桌，大家都不忙开动，林爸爸带头，先摆上祖宗牌位，其中一个特别精致，赫然刻着「林家先祖冰璇」的字样。

    林爱华又哭笑不得地自己给自己深鞠了一躬，跟着林爸林妈对各位「祖先」拱手施礼。

    「列位祖先保佑，保佑我林家兴旺发达，子孙前途远大。」林爸爸上完香，虔诚地合什祷告，其他人也各有各的愿望。

    林爱华用心倾听，脸上露出满意的笑。

    各人所求不过是丰衣足食平安顺遂罢了。她的家人都很知足，想要什么只会凭借自己的双手去努力争取，而不是依靠不知到底能不能显灵的老祖宗。

    几个孩子的愿望最有趣。

    有的想要一个酷炫的玩具枪，有的想要一个漂亮的布娃娃，有的想要多多的压岁钱。不用说，想要压岁钱的那个正是她的亲亲好儿子。

    就连三哥家才两岁的小丫头都眨巴着大眼睛，偷偷许愿想要一只跟蓝宝一样的漂亮小猫咪。

    林爱华心里偷着乐，把孩子们的愿望一一记在心里。

    明天就满足他们。

    当孩子们都收到自己心心念念的礼物后，整个家的屋顶都快被掀翻了，欢乐的气氛感染了家里的每一个人。

    这个年，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林家人团团圆圆过大年，走亲访友好不热闹。余家，还是不提他们吧，免得扫了大家的兴。

    一切都是自找的，林爱华两口子并没有刻意针对他们，是他们自己把日子过成了现在凄惨孤独的样子。

    过了初二，林家各房开始轮着请客。一天换一家，热闹了好几天。

    林爸爸怕耽误孩子们的工作，把自己家的宴席安排在了初四这天。

    北辰现在成了真正的林家人，这几天哪儿都没去，就守在家里给大家伙儿做饭。

    请客这天，他正好大显身手，把许多以前没做过的菜式都展示了一遍。

    以前大家都过得苦，缺衣少食，他们可以吃好点，却不能吃得太讲究，以免遭人妒忌。

    现在不一样了，林家的孩子个个都有出息，林爱国也不再管村里的企业，跳出了那个制约他的圈子。

    吃好点怎么了？有钱，有条件。

    农村请客跟城里不一样，一般是中午请，方便路远的人下午赶回家，住得近的晚上还可以再来吃一顿，吃完还能把剩菜带回家去。

    今天来的人可就多了，林家在新楼里摆大桌，厨房里的食材堆得跟小山一样高。

    北辰肯定不能让岳父一个人忙，他一直留在厨房里帮着处理食材，直到林爱华来叫：「快来，咱们干儿子一家来了。」

    北辰笑眯眯地说道：「就来。」

    林爸爸赶紧把他往外赶：「你快去吧，今天还请了不少你的朋友同事，你去外面招呼，爸叫别人来帮忙。」

    北辰也不矫情，擦掉手上的水，跟着林爱华走进堂屋，就见张耀扬夫妇都站在堂屋里，手上抱着个红色的襁褓，一群人围着给他塞红包。

    北辰手一伸，林爱华也把早就备好的红包放进他手里，嗔道：「谁给还不是一样！」

    不，不一样。

    北辰不说，坚持自己把红包递到张耀扬手里，又抱过干儿子逗弄了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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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二章 亲戚齐聚

    因为这个干儿子，两家现在的关系十分亲近。

    林爱华去县城时没事就会过去看几眼，给谢玉婷带些自家农场出产的水果蔬菜，老母鸡、鸡蛋、鱼也从没断过。

    可以说，谢玉婷月子里吃的几乎都是她送的，林爱华是真把这个干儿子放在了心上。

    现在，谢玉婷看到林爱华就像看到了亲姐妹，两人把孩子交给男人去带，自己拉着手说不完的悄悄话。

    「爱华，过完年我们就要去省城了，我爸跟他爸都在催。呜呜，好舍不得你啊！」谢玉婷抱着林爱华的胳膊，带着撒娇的语气。

    林爱华笑着捏了一把她水嫩丰润的脸颊。

    「你不是舍不得我，是舍不得我的农场吧！」

    谢玉婷嬉笑着反捏了她一把。「都舍不得。吃完你农场的东西，我再吃别的都觉得难以下咽。等回了省城，我可怎么过啊！」

    没那么夸张，这只是她表达不舍的一种方式罢了。

    林爱华笑道：「不怕，今年我就把农场的菜卖到省城去，记得帮我打广告。」

    「真的吗？太好了，回家我就跟我爸妈说。」谢玉婷这下是真的开心了，拉着林爱华的手，说道：「等你干儿子大点，我就带他来你的农场，找笑笑姐姐跟欢欢哥哥玩。」

    北辰跟张耀扬也聊得热闹。

    知道他们很快要回省城，他更是大方地说道：「留个地址，方便我给毛头寄东西。」

    毛头是张耀扬儿子的小名，他丈母娘给起的，叫着还挺顺口的。

    张耀扬也不跟他客气，直接拿个本子写下来撕给他，还叮嘱道：「等毛头能吃辅食了，再给弄点新鲜水果，我给他刮果泥吃。」

    北辰大方地一摆手：「不用那么麻烦，我直接弄两棵果树给你，你回去种在自家院子里，想吃多少吃多少。」

    人都要走了，以后再也不会在自己面前碍眼，北辰不介意对他大方一点。

    张耀扬服气了，笑着在他肩膀上捶了一拳，两个男人一切尽在不言中。

    客人来得越来越多，有些手脚勤快的主动跑去厨房帮忙，顺带着跟林爸爸唠嗑，厨房里都快挤不下了。

    其他人有的坐在堂屋，有的坐在饭厅，还有的干脆站在院子里，好像都有说不完的话。

    林爱华把谢玉婷交给林大嫂和厉胜男陪着，自己出去转了一圈。

    他目光一扫，忽然看到了两个老熟人。

    那不是张小刀跟林爱珍吗？倒是好几年没遇上了。

    之前的那点小摩擦对林爱华来说就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根本不值一提，陡然看到林爱珍两口子，她倒是想起一些趣事，忍不住翘起了嘴角。

    林爱华走过去，张小刀立刻停下嘴里滔滔不绝的话，站起身恭恭敬敬地叫道：「姐！」

    林爱华笑笑：「坐。壮壮呢？我家欢欢念叨许久了，一直想跟这个表哥一起玩。」

    林爱珍在一边柔声答道：「他一来就找大哥家的几个孩子玩去了，笑笑和欢欢跟他已经认识了，哥几个好着呢。」

    林爱华看看大变样的林爱珍，忍不住心中一阵好笑。

    这个堂妹好像跟从前不一样了，没了那股子小家子气，成了个成熟温婉的城里少妇。

    林爱珍穿着新款呢子大衣，烫着半长的卷发，身上还有一股雅萌香水的自然气息，看起来很有品味，再也不是从前那个目光短浅，一心只想占点小便宜的村妹子了。..

    林爱华不可能在大过年的时候去揭人家的短，半句没提从前的事，只问道：「你们现在还在镇上？小刀在哪儿发财呢？」

    张小刀紧张地坐直身子，答道：「开了个小店，还是做的我家的老本行。」

    粮食销售放开后，粮站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张小刀的父母反正离退休不远，还在那儿混日子，张小刀却跳了出来，自己另开了个小店，卖些粮食杂货。

    有林爱珍这个掐尖要强的人在背后赶着，张小刀倒是渐渐收了胡闹的性子，生意越做越大，也挣了不少钱。

    自从林爱华考上大学留在京城，林爱珍就再也不去跟这个堂姐比了，她有了新的目标：跟婆婆斗智斗勇。

    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她那个眼高于顶的婆婆现在已经完全被她收服，心甘情愿地帮她带孩子，让林爱珍腾出手来帮着张小刀一起做生意。

    有时候想起前事，林爱珍自己也觉得好笑。

    她那会儿怎么就那么想不开，偏偏把林爱华当成竞争的目标呢？两人根本不在一个层面，林爱华的成就，她拍马都赶不上。

    心态放平，她没了跟林爱华争锋的心思，说起话来平和了许多。

    姐妹俩随意聊了几句，大姑、小姑一家赶来了，林进步也带着一大家子一起走过来，大院里又热闹了几分。

    北辰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回去厨房帮着林爸爸炒菜。不一会儿，香味从厨房里飘出来，众人都忍不住吸吸鼻子。

    香，真香。闻着这香味，他们立马就觉得饿了。

    林家兄妹招呼客人入座，不一会儿，各种菜肴流水般端上桌，杯中也斟满了美酒。

    林爸爸出来先敬了大家一杯，酒席就正式开始了。

    席间，觥筹交错，欢声笑语从林家大院里传出，路过的人都忍不住停下脚步进来跟熟人拜个年，蹭两杯酒喝。

    这顿饭从中午十二点一直吃到下午两点多才停，亲戚们帮着收桌洗碗，送路远的人回家，住得近的都留下来打牌聊天看电视，等着晚上再好好喝一顿。

    这一天，一直热闹到半夜才算消停，林爸爸都有些吃不消了。

    他捶了捶酸胀的胳膊，把北辰往房间里赶：「这儿放着明天再收拾，你快回去带孩子们休息。」

    北辰反倒把他推出去：「爸你先去休息，我一会儿就收拾完了。」

    林爸爸被他一直推到房门口，根本拗不过他，只好叮嘱道：「放那儿吧，明天再收也来得及，你快去睡吧。明天咱们去二叔家吃饭，不用起太早。」

    北辰点头，回身就一个法术把厨房收拾得整整齐齐。

    他喜欢林家的氛围，不知不觉间，已经真心融入了这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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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六十二章 亲戚齐聚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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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三章 你想当神仙吗

    这个春节，林家所有人都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说说笑笑，过了一个舒心热闹的团圆节。

    节后，林爱兵一家三口就要回南方去了，林妈妈很是不舍。

    但为了儿孙的前途，她只好把不舍藏在心里，带着满脸的笑容帮他们收拾行李。

    周雨桐抱着林爱华的胳膊不舍得松手，她家的小双胞胎也跟哥哥姐姐难舍难分。

    林爱华拍拍周雨桐的肩，很想劝她回来。

    但爸妈都没说这句话，她更不好开口。还好现在交通越来越发达，回来一趟比从前方便了许多，只能指望他们照顾好自己，再抽空回来陪陪爸妈了。

    二哥要走，林爱兵也就不留了。

    他那运输公司开了两年，虽然欠债还没还完，但最近生意越来越好，他对未来很有信心，巴不得早点回去早点开工。

    冬天，村里也没多少事，林爱国去办公室坐了会儿，也跟在老三后面开着车带着媳妇去了县城。

    他们也要去给县里领导拜年，还要去厂里安排节后开工的事。

    大人们都在忙，小孩子也没闲着。

    这个春节，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件能影响全国小孩子的大事。

    电视剧《西游记》开播了。

    这些天，小孩子们别的啥也不干，就眼巴巴地守着电视机，换着台追看西游记。

    从那只毛猴破开石头跳出来开始，就深深牵动了孩子们的心。他们白天看，晚上看，连睡觉都惦记着那只猴子的命运。

    大人们也没好到哪儿去，每天也守着电视追看。只不过大人有克制力，看完也不过是跟大家一起议论几句。

    小孩子们可就太迷了，没电视可看时，他们就自己演。谁来扮猴子，谁来扮妖怪，谁来扮天上的神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还得经常轮着来，不然就要打一架，靠武力来决定谁才是真正的美猴王。.

    林爱华跟北辰也陪孩子们看得津津有味，对这些凡人的想象力不得不说声佩服。

    不过，他们很快就感受到了电视剧带来的麻烦。

    笑笑和欢欢都有各自喜欢的角色。欢欢喜欢扮猴子，拿着一根竹棍舞得有模有样。笑笑更喜欢扮嫦娥，抱着她的小兔子，有时是蓝宝，把妈妈的丝巾缠在身上充当仙女的纱裙。

    两人演完还觉得意犹未尽，追着林爱华跟北辰问出各种问题。

    「爸爸，天上真的有神仙吗？我为什么从来没看见过？」

    「妈妈，我也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吗？那我不吃饭为什么会饿？」

    「人死了以后真的会去地府吗？妈妈，你以后要是死了，我也去地府把你救出来！」

    欢欢说完，还舞了两下竹棍，逗得林爱华跟北辰哭笑不得。

    两人都已经上了小学二年级，再加上电视剧的诱导，林爱华干脆问他们：「笑笑，欢欢，如果有机会，你们想当神仙吗？」

    欢欢毫不犹豫地说道：「当然想啊！当神仙可太威风了！我要当美猴王，打妖怪。」

    笑笑犹豫了一下：「当神仙要飞到天上去吗？会离开你们永远也见不到了吗？」

    林爱华笑着摇头：「当然不会。」

    笑笑立马开心地说道：「那我也要当神仙。神仙能长生不老，还能在天上飞。」

    咦，她怎么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在天上飞过？难道是看电视太入迷了做的梦？

    林爱华跟北辰两口子对视一眼，相互点点头。

    很好，知道两个孩子的决定了，现在就要开始准备起来。

    他们倒是要感谢这部电视剧，要不是有这个契机，他们还真不好贸然问两个小家伙要不要修炼仙术呢。

    正好，猴子的经历也能给两个小家伙提个醒，有了本事不能随随便便拿出来显摆，不然会被逐出师门，还会惹出大祸来。

    两人背着孩子商量了一下，决定等明年暑假他们长大点再带他们修炼。

    那会儿他们已经上完三年级，应该懂事了，理解能力也会更强。这一年多就先带他们练练俗世的武功，锻炼好筋骨。

    过完春节，春天就快到了，一切新年规划开始提上日程。

    林家人各有各的事业，南坪村也在林爱国的带领下稳步发展。兴泰镇在发展，和平县在发展，整个国家都在发展。

    大家穷了太久，有了好机会，全都卯足了劲地发展经济。

    物质生活丰富了，人们口袋里有了钱，林爱华农场里高端农作物和牲畜供不用求，销售渠道覆盖全省，开始向全国各地辐射。

    林爱华没在作物种子上做什么手脚，只要买了她的种苗，即使自己回去再次培育，也可以繁殖出下一代，对品质的影响不大。

    她弄这个农场的初衷不是为了挣钱，只是想为这个世界做点自己的贡献，也不枉来凡间历练一番。

    两年的时间，在他俩的努力下，人们的菜篮子丰富了许多。带着淡淡灵气的蔬菜和肉类逐渐成了家家饭桌上的家常菜，人们的身体素质提高了，幸福感直线上升。

    灵气水果价格虽然略高，但在北辰团队的努力下，也逐渐得到了推广。再给他们几年，灵气水果的种植更加广泛，价格就会降下来，平常人也能吃得起了。

    林爱华对这样的成就十分满意，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更加满意。

    一家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都是为了更加美好的生活。

    两年后，北辰的实验室培养出了一大批人才，已经不需要他在全程看着，自己也能进行新品种的实验培育了。林爱华的农场也不再需要她亲自动手，有了一套成熟的管理体系。

    又到了一年暑假，笑笑和欢欢已经十岁，正是开始修炼的好时候。

    他俩跟家里说是要带孩子们出去旅游开阔眼界，把笑笑和欢欢带到了大海边。

    「笑笑，欢欢，还记得你们小时候说过自己想当神仙的事吗？现在还算不算数？」北辰停下车，笑问两个孩子。

    笑笑肯定地点头：「当然算数，那是我最大的梦想！」

    欢欢的眼睛骨碌碌一转，问道：「难道，我真的是石头里蹦出来的？我可以学七十二变了吗？」

    「哈哈，你们都是妈妈生的，可不是猴子。不过，你看，爸爸妈妈真的会法术哦。」

    林爱华说完，挥手把车收进青冥境，在笑笑和欢欢的惊呼声中，一人带起一个孩子飞上了高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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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四章 两个小天才

    为了引起他们两个的学习兴趣，两人还特意飞出点花样来，一会儿在海面上踏浪而行，一会儿凌空盘旋，一会儿踩在飞鸟的背上，引得笑笑和欢欢忘了恐惧，不停地拍手叫好。

    等他们穿过大阵降落在小岛上，笑笑和欢欢已经激动得小脸通红，紧紧抓着爸爸妈妈的衣服，小嗓子都快叫破了。

    「爸爸妈妈，你们是神仙吗？能不能教教我，我也想飞！」

    小孩子还分不清电视和现实，林爱华就拿西游记做比喻，循循善诱道：「当然可以教你们，可是，修炼很难，要花很多时间，还要吃很多苦，你们怕不怕？」

    「不怕！我们不怕苦，我们要学！」两个孩子几乎是异口同声。

    「好，那爸爸妈妈就来教你们！」

    这下，林爱华两口子在孩子面前再也不用藏着掖着偷偷摸摸了，现在，他们可以光明正大地使用法术。

    他们先去了岛上的房子，挥手间把房间打扫得干干净净，又凭空取出许多吃穿用品。

    笑笑和欢欢的三观都被颠覆了。

    爸爸妈妈是神仙，电视剧里的情节在现实中上演，而且他们也有机会学了！

    林爱华两口子分了个工。林爱华教导同是雷灵根的欢欢，北辰去教冰灵根的笑笑。他们谁都没说，暗地里却开始较劲。

    孩子们热情高涨，林爱华两口子正好趁热打铁，立马把他们带进青冥境，准备开始真正的修炼之路。

    肥仔一家子全来了，过来围观他们的小主子练功。蓝宝和小煤球自觉地蹲在笑笑和欢欢身后给他们护法，其他几只顽皮的小家伙全被林爱华赶走，别打扰了笑笑和欢欢。

    先让笑笑和欢欢拜了师，林爱华两口子就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功法书来，逐句给孩子们讲解。

    笑笑和欢欢原本就聪明，再加上现在的满腔热情，没一会就全听懂了，开始尝试感受空气中游荡的灵气。

    青冥境中被林爱华收进了好几条灵脉，灵气比起仙界都更加浓郁，在这里修炼事半功倍。笑笑和欢欢在父母的指点下沉心静气，没一会儿就进入了冥想状态。

    「欢欢，你吵到我了！」笑笑不高兴地皱眉，鼓着嘴巴再也进入不了状态。

    欢欢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看看严肃的妈妈，没敢给自己辩解。

    不用林爱华催促，欢欢马上闭上眼努力摒除杂乱的想法，引导着小光团进入自己的身体，沿着妈妈刚才讲解的路线缓慢运转。

    小光团很淘气，比欢欢都淘气，就是不肯听他的，想要自己跑去玩。欢欢想了好多办法，一直在努力，抓住的光团越来越多，终于把它们引导至灵台。

    欢欢的额头有灵光如呼吸般轻柔闪烁，林爱华心中一喜，对北辰悄悄传音：「欢欢已经完成了引气入体，看来咱们前两年的努力没白费。」

    北辰浅笑：「两个孩子的天分很高，再加上青冥境里得天独厚的环境，就算不主动修炼，他们在里面多呆几天也能自然达成。这没什么。」

    过了没几分钟，笑笑也完成引气入体的第一步，开始慢慢尝试收集运转灵气。

    林爱华两口子守着孩子一步也没离开，一直守到第二天，欢欢的肚子咕噜噜发出一声鸣叫，把他从入定状态中惊醒。

    「妈妈，我饿了！」欢欢摸着自己的肚子扁扁嘴，说得委屈极了。

    那些灵气小光团太淘气了，一点都不听话，他费了好大的劲才赶着它们在自己体内的经脉中运行了两个大周天，肚子饿了都没敢停下来。

    欢欢一说话，笑笑也立马惊醒。这次她倒是没怪欢欢，而是摸着自己的肚子附和道：「我也饿了！」

    北辰早就准备了最好的灵食，孩子一说，他立马召唤出仙火烹饪。

    看着爸爸那令人眼花缭乱的表演，笑笑和欢欢连肚子饿的事都忘了，抓着林爱华不住地询问这是什么法术。

    林爱华也会，她挑出个最简单的火球术教给两个小家伙，不过他们虽然听明白了法决，却没法召唤出火球来。

    笑笑有些气馁道：「妈妈，我是不是很笨呀？」

    「哈哈，你们才学了不到一天，就能做到引气入体，已经比绝大部分人强了。别灰心，再好好修炼两个月，妈妈教欢欢火球术，笑笑你就学习水箭术。」

    「你们俩的灵根不同，将来要学的法术也不一样。但是，你们要牢牢记住一点，不管将来你们学得怎么样，有了多大的本事，都不许用法术害人。记住了没有？」精华书阁

    林爱华的语气极其严厉，两个孩子都不敢说笑，跟着严肃地点头：「我们保证不用法术害人，我们只用来做好事！」

    林爱华点头，摸摸他们的头。

    这个世界跟她原先生活的世界不同。这里有完善严格的规矩，强者不会因为能力强就肆意妄为，弱者也不会因为弱就被人无端欺凌。她的孩子不需要靠法术自保，但她也绝不允许他们去欺凌弱小。

    林爱华的大道理还没讲完，北辰的饭就已经做好了，满满的摆了一大桌子。

    「来，先吃饭，吃完再慢慢说。」

    他给大家都盛上饭，给孩子们夹了点菜，又拿只小盘子放了几条烤鱼。

    「肥仔，别看了，这就是给你准备的，带云仙过来吃。」

    北辰招招手，肥仔就带着一家老小都跑了过来。

    「来了来了，蓝宝，别偷吃，去排队！」肥仔喵呜了几声，蓝宝往后退了几步，站到云仙身后。

    一只猫一条鱼，自己叼到一边排着队吃。

    笑笑好像发现了新大陆，问道：「爸爸，你是不是能跟肥仔它们说话？」

    北辰摸摸她的小辫子：「是。蓝宝和小煤球也会说话，只不过你们听不懂。好好修炼，等你们进入炼气期，就能跟它们交流了。」

    哇，这下两个孩子更有动力了，三两口吃完无法，连觉都不睡，又在原先的地方盘膝坐好。

    那劲头，比起林爱华当年还更胜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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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五章 余小红未婚先孕

    在这远离大陆的小岛上，林爱华一家四口住了整整两个月，直到孩子们快开学了才收拾行李准备回家。

    这两个月，笑笑和欢欢成功地跨过练气一层的门槛，成了最初级的修炼者。

    就他们这点修为，只够健体轻身，还什么法术都使不出来呢。

    不过，有了灵气滋润，两个孩子的身体素质显著提高，脑子也比从前灵活了不少。

    林爱华没有自己来替孩子们决定未来，而是跟他们商量了一下学业和修炼之间该怎么平衡。

    按他们的智商，小学阶段连续跳级都没问题，但笑笑和欢欢不想跳，他们想跟四宝一起上学。

    自从来到这座小岛，开启了修仙之路，笑笑和欢欢就不再是普通的孩子了，林爱华走的时候，一定会带着他们一起回仙界。所以，学习的事不用着急，按部就班就行，正好把省下来的时间用来修炼。

    这一次，他们再也不用把孩子哄睡再带他们飞了，可以一家四口尽情享受翱翔天际的快乐。.

    有了自己的小秘密，笑笑和欢欢好像一下子就成熟了起来，农场里的游乐场，他们已经好久没去过了。

    现在只要一有空，他们就跟着爸爸妈妈修炼，晚上都是住在青冥境里的，一天只睡两三个小时，比林爱华这个成年人睡得还少。

    林爱华也有些头疼。

    孩子太努力，把她比得成了个废柴，她也只好陪着一起修炼，努力提升境界。

    没办法，总不能一家四口别人都在用功，就她一个呼呼大睡吧？

    哦，还不止一家四口，肥仔家还有四只猫呢。

    云仙后来又生了几只小猫，却再也没出现有根骨的仙兽。林爱华怕云仙生太多伤了元气，跟肥仔商量了一下，给云仙做了节育。

    其实她原本是想给肥仔做的，但这家伙抵死不从，只能委屈云仙了。

    那几只普通的小猫继承了它们妈妈的优点，也长得十分漂亮。林妈妈留下一只小白猫自己养着，大姑、小姑家各要了一只，还有一只被她当成新年礼物送给了三哥家的小丫头。

    现在留在青冥境里的就只剩下了蓝宝跟煤球。

    这两个小家伙现在已经能跟笑笑和欢欢交流了，整天黏着小主人，境界倒是提升得很快。

    林家人见笑笑和欢欢出去玩了一个暑假，回来就跟个小大人一样，比从前懂事了许多，纷纷赞叹还是林爱华会教孩子，都决定明年暑假也要把孩子带出去旅游。

    林爱华只笑笑，说声「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根本不提修炼的事。

    笑笑和欢欢也不敢提，更不敢在外面动用法术。爸爸妈妈说了，他们要是敢用，就像孙猴子一样把他们逐出师门。这后果也太严重了，两个小家伙实在是承受不起。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按部就班地进行着，眨眼间国庆节就要到了，北辰和林爱华接到了一通电话。

    电话是余小红打来的，她先是跟哥嫂汇报了一下工厂的发展情况，然后又犹豫了半天，说了一个劲爆的消息：「哥，嫂子，我要结婚了……」

    林爱华一听，立马抢过话筒：「这么快？男方是做什么的？怎么之前没听你说过？」

    余小红的声音里带着点隐藏不住的幸福：「他就是个普通的小工人，但他对我很好。」

    什么，小工人？小红这丫头又要倒贴？

    林爱华直觉就是这男人不靠谱，但余小红今年都30了，才终于有了结婚的念头，她也不想就这么否定了人家的另一半。

    她压制住情绪，试探着问道：「你们是怎么认识的？这人靠谱吗？」

    余小红在电话那头忍不住露出个微笑：「我们认识一年多了，我觉得他挺好。哥，嫂子，我们的婚礼定在国庆那天，你们能来吗？」

    「能，我们这两天就到！」都没跟北辰商量，林爱华立刻就答应了下来。

    她可太好奇了，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能打动小红这铁娘子的心。

    搁下电话，林爱华就迫不及待地要去收拾行李，被北辰拦住。

    「小红跟那个男人都要结婚了，你现在去干嘛？难道还想拆散他们？过几天，等孩子放假了我们一起去。」

    林爱华的好奇心被挑起，一分钟都不想等。

    「你在家陪他们上学，等放假了再带他们过去，我得先去京城。正好京郊农场有一批货要出，我去那边看看也不耽误什么。」

    媳妇难得有件感兴趣的事，北辰也不好再劝，只得跟她一起给小红挑了两件结婚礼物，第二天就让她自己过去了。

    林爱华好歹还知道直接过去会吓到余小红，先回王府逛了一圈，把家里收拾整齐，这才给小红打了个电话。

    听说嫂子这么快就来了，余小红又惊又喜，很快就开着车过来了。

    余小红的毛衣厂开了四年，早已不是往日的光景。

    她也是好运气，正赶上改革开放的春风，这几年发展得非常顺畅。

    她也算是沾了哥哥嫂子的光，可以拿到最优质的的羊毛线和兔毛线，生产的毛衣供不应求，工厂又扩大了两次规模。

    现在她又捡起了手织毛衣项目，专门向国外出口，自己赚了钱，也解决了不少社会闲散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现在的余小红，剪着一头利落的短发，穿着合体的羊毛西装裙，脚上瞪着高跟鞋，走路风风火火，带着一股子女强人的劲儿，跟从前那个沉默倔强的乡下土妞一比，简直判若两人。

    看到这样的余小红，林爱华也不由得替她高兴，两人伸出胳膊，给对方来了个热情的熊抱。

    「嫂子，你气色可真好！」

    「哈哈，你气色也不错。」林爱华习惯性地用神识在余小红身上扫过，脸上的表情突然僵住了。

    小红她，竟然怀孕了？难怪这么急的要结婚。

    所以，她结婚到底是出于自愿还是形势所迫？

    那个男人娶她到底是出于真心，还是阴谋算计？

    林爱华抓着余小红的手腕，脸色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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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六章 是小红主动的

    小红，发生了什么？跟嫂子说说。」

    林爱华把余小红拉到沙发边坐下，连水都没想起给她倒，说话的语气也有点不善。

    余小红一愣，想起嫂子会医术，可能已经看出来了，不由得脸色绯红。

    「嫂子，你多虑了。是，是我主动的……」

    余小红为了帮老公解释，只好把两人相识相恋的过程和盘托出。

    因为余家人的关系，余小红就算在京城也一直表现得很低调。出门在外，除非是有重要的业务要谈，其余时间她都打扮得普普通通，尽量不让人一眼看出她是个有钱人。

    除了自己厂里的工人和之前邓明明、秋叶子她们几个老熟人，别人都以为她只是毛衣厂的工人，孤身一人在京城讨生活。

    这天，厂里要付一笔材料款，正好会计请假没来，她就自己去银行取钱。

    她有哥哥嫂子给的护身符，就算遇到什么突发情况也不怕，所以余小红根本没太在意，也没叫厂里的保安跟着。

    她取了钱往挎包里一塞，就想直接去找供应商。谁知有两个小混混正好在银行办事，看到她包里的钞票，顿时起了歹心。

    那两人事情也不办了，跟了余小红一路。

    也怪她太大意，以为京城地界十分安全，为了抄近道走进了小胡同。那两个小混混瞅准机会，一个勒住余小红的脖子，一个抓住她的挎包就抢。

    余小红的护身符跟林大嫂的不是同一类，只能起个保护作用，让她不会受到伤害，却没法帮助她反击。余小红为了保住自己的血汗钱，只能紧紧地抓住挎包带子大声呼救。

    「这时候，巷子外突然跑进来一个人，穿着绿色的军装，就像英雄从天而降，三两下就打翻了两个小混混，帮我抢回了挎包。」

    余小红说着，脸又红了。

    她自小要强，除了北辰和林爱华，还从来没有享受过任何人的保护。那两个都是她的亲人，她自然不会起什么特别的心思。可这个不一样，这是个陌生男人，还是个年轻、帅气的陌生男人。

    这男人在她最危险、最无助时出现，不求半点回报地帮助了她，事后却只是把挎包交给她，问了声：「你没事吧？」

    「没事。」余小红惊魂未定，接过包紧紧地抱在怀里。

    在护身符的作用下，她并没有受伤，可她接过包，却一下子脚软了，站不起来。

    男人犹豫了一下，向她伸出一只手，余小红毫不犹豫地握住，借力站起身。

    「谢谢……」余小红想跟他多说两句话，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低着头僵在那里。

    男人皱眉：「受伤了？我送你去医院吧。」

    「不，不用……」余小红还没说完，却看见那两个小混混掏出刀子，恶狠狠地向男人扑了过去。

    「小心！」余小红惊呼，男人立刻回身，一个利落的侧踢，踹翻一个小混混，又一拳放翻了另一个。

    余小红提醒得有点迟，小混混虽然躺在地上爬不起来，男人的胳膊却也被划开一道大口子，鲜血渗透了长袖军装。

    余小红着急地掏出手帕帮他捂住伤口，说话的声音都打颤了。

    「我送你去医院！」

    男人皱眉：「没事，我自己包扎一下就好，先把他们送去派出所。」

    余小红拗不过他，只好飞快地跑出小巷喊人帮忙。等人来了，抓住两个小混混，她连派出所都不肯去，硬是把男人拉去了最近的医院。..

    挂号、看诊、包扎、取药，余小红一直忙前忙后为他奔走，两人也因此得知了对方的名字。

    男人名叫黄京生，京城本地人，在东北当兵，这几天回来探亲，想去找几个发小聚一聚，正好路过这里，救下了余小红。

    余小红对黄京生虽然感激，却也留了个心眼，没提自己的具体情况，只说她在一家毛衣厂上班，今天是去给厂里取货款。

    两人又一起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出来后，余小红坚持要请黄京生吃饭。

    黄京生左胳膊受伤，右手却无碍，但余小红还是不断地帮他夹菜、剔鱼刺、盛汤，照顾得无微不至。

    这一顿饭的时间，两人又多了些许了解，相互间留了姓名和通讯方式。

    之后，余小红试着给他写了一封信，再次表示感谢，黄京生竟然回了，讲了些自己在部队的趣事。

    就这么一来二去，两人的交流越来越多，终于在黄京生退伍回家前确定了恋爱关系。

    为了余小红，黄京生没有接受外地的工作分配，坚持回到京城，哪怕只能进厂当个普通工人。

    「他，他之前一直不知道我的具体情况，只以为我就是个独自在外打工讨生活的。他跟我在一起肯定不是图我的钱，我从来没给他寄过钱，反倒是他，把自己的补贴都寄给了我，说是让我多吃点补补身子。」

    余小红知道自己的毛病，也知道嫂子在担心什么，着急地替黄京生解释。

    林爱华听了这话，倒是真的放心了一点。不过，这丫头，在感情面前还是太稚嫩。两人都快结婚了，难道她到现在还瞒着？

    「你都有了，他还不知道吗？」

    余小红苦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唉，林爱华叹口气：「这事以后有机会再告诉他也不迟，总不会他能看上工厂的女工，却看不上大厂长吧？我们先来说说你的肚子，他知道了吗？」

    余小红羞涩地点点头：「知道了，我故意的……」

    「怎么，他不肯跟你结婚，需要你用这种办法？」林爱华又有些不高兴。

    「没有没有，他想结婚的。」余小红又急忙替她老公解释，「他的房子还没解决，之前一直说不想我太委屈，想等婚房下来了再结婚。」

    林爱华一戳她的额头，哭笑不得：「你呀你呀，看来你是真的对他很满意。不行，你这样搞得我都好奇了，我得先见见他，看他到底能不能配得上我家小红。」

    「你们领证了没？什么时候安排我见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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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七章 死亡十连问

    余小红扭捏了一下，含羞低头：「还没领证呢……」

    林爱华真是有些头疼。

    为什么，不管什么样的女人，怎么一碰到恋爱、结婚，就会变成这副黏黏糊糊的样子？余小红在别的方面也不这样啊。

    「是他那边有什么问题？」林爱华几乎可以肯定，问题出在黄京生身上。

    余小红耸耸肩：「他妈妈不太同意，觉得我配不上她的宝贝儿子。」

    「呵，好笑了，又是一个目光短浅的。」林爱华撇嘴，「你就该把自己的实际情况告诉他们，这个问题立马就能解决。」

    余小红为难道：「我总觉得用钱砸人不太好。他们要是因为我有钱才看上我，这段婚姻也就变味了。」

    林爱华恨铁不成钢地又在她头上戳了一下。

    「你傻啊！跟你过日子的是黄京生，又不是他妈。黄京生的人品你不是已经考验过了？你管他妈贪不贪财，是不是势利眼呢！势利眼正好，好打发。」

    余小红一呆：「是这样吗？」

    林爱华翻个白眼：「当然了。不过，他们知道你有钱，以后可能会贴上来占你点便宜，就看你的取舍了。你愿不愿意给他们点好处，图个眼前清净。」

    余小红点头：「我跟他结婚后本来就该孝敬他爸妈的。」

    「那不就结了！晚坦白不如早坦白，你们都要结婚了，赶紧把你的真实情况告诉他，看看他怎么说。」

    林爱华拍拍余小红的手：「你放心，有我跟你哥在，绝不会让你被别人欺负了去。他要是敢跟你生气，这个婚也别结了，咱们重找个更好的！」

    余小红捂脸：「嫂子！」

    「行行行，随你！择日不如撞日，你今晚就把他叫过来吧，我跟你哥一起会会他。」

    「我哥也会来吗？」余小红的眼睛亮了。

    没想到为了自己的事，哥哥嫂子竟然都放下工作赶来了京城，她可真是太感动了。

    「这么大的事，我们能不来吗？好了，你现在就去跟他说，叫他晚上过来，晚上咱们跟他摊牌。」

    有哥哥嫂子撑腰，余小红的底气一下子就足了。之前要是哥哥嫂子在，肯定有办法对付她那个难缠的婆婆，她也不至于要靠怀孕来催婚呀！唉！

    余小红走了，林爱华给北辰发了道飞剑传书，让他等孩子们放学后带着他们一起过来。

    下午四点多，北辰果然把笑笑和欢欢一起带了过来。

    又回到小时候生活的地方，笑笑和欢欢都很开心，撒着欢的跑去找他们的好朋友玩了。

    林爱华把余小红的事跟北辰说了一遍，听得北辰也直摇头。

    「这个小红啊，只要一谈恋爱，脑子就好像缺了根筋。不过她也不算错，起码这个男人的人品还是有保证的。媳妇你的主意也不错，小两口过日子，又不跟公婆一起住，靠什么征服他们一点都不重要。」

    「行，我们就再当一次炫富的工具，让黄京生真正认识一下咱家的公主大人。」

    林爱华被他逗得哈哈大笑，两口子一起准备晚饭的食材。

    六点，余小红来了，带着他的未婚夫。

    门铃声一响，红漆包铜钉的大门缓缓向两边打开，露出王府冰山一角。

    黄京生也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对这个充满神秘色彩的王府大院还是知道的。

    他惊讶地问道：「小红，你哥哥嫂子就住在这里？没走错吧？」

    「没错，我之前也是住在这里的，后来因为工厂离得远才搬出去。」余小红略略透露出一点，挽着他的胳膊带着他走进大门。

    林爱华两口子迎过来，余小红介绍一下，黄京生赶紧跟北辰握手，很干脆地跟着余小红叫了声「哥哥，嫂子」。

    北辰也没端着，上下打量他一番，很是和蔼地说道：「进来吧，今晚在我家吃饭，我们好好认识一下。」

    黄京生设想过无数次见余小红亲属的情景，却从没想过会是现在这种状况，一时倒有些拘谨，紧紧跟在余小红身后。

    他有许多话想问余小红，却不知该从何说起。

    余小红现在也不好跟他解释，只轻轻握住他的手，带着他走进主院。

    四人坐下，林爱华端来水果茶点，开始了娘家人对毛脚女婿的灵魂拷问。

    「小伙子，今年多大呀？什么学历？在哪儿上班？家里是做什么的？住在哪儿？有几间房？家里几口人？他们都是做什么的呀？你跟我家小红结婚，婚房准备了吗？打算出多少彩礼？对陪嫁有什么要求？」..

    这死亡十连问，问得黄京生的汗都下来了，勉强答了几个，后面的问题是什么他都想不起来了。

    余小红低着头偷笑，看着他窘迫的样子，心里不知道怎么的，一点都同情不起来。

    谁叫他妈过去那么刁难自己呢，自己也受了不少委屈的好吧，正好今天一起还给他，让他知道自己也是有娘家人撑腰的。

    不过，不管婆婆怎么刁难，黄京生一直坚定地站在她身后，从没让她真的受什么委屈。余小红也不忍心让他太为难，在林爱华再次发难前，她轻声叫道：「嫂子……」

    林爱华捂着嘴笑：「哟，我家小红心疼了。行了，嫂子不问了。不过，小伙子，你有点不地道啊，孩子都有了，怎么还不跟我家小红去领证？是不是觉得她配不上你？！」

    最后一句，林爱华的语气变得严厉，黄京生赶忙站起身，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

    「嫂子，你冤枉我了。我巴不得早点把小红娶回家，只是目前有点困难，不过我们已经有办法了。」

    「什么困难？说！」

    林爱华一瞪眼，余小红都不敢插话，闭着嘴听黄京生的解释。

    「婚房还没下来，我们结婚的话只能先住在家里。我妈有点老古板，扣着户口本不肯给我，我暂时还领不了证。不过，我们打算先租个房子把婚礼办了，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我妈不同意也拿我们没办法。」

    「我知道，这么做委屈了小红，不过我以后肯定会加倍对她好的。家里的家务活儿我全包，工资都上交，给我留下中午的饭钱就行，其他的都交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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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六十七章 死亡十连问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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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八章 坦白

    在哥嫂面前，黄京生半句都没提这是余小红的主意。余小红直到怀上之后才把这事告诉了他。

    未婚先孕在那会儿可不是什么光荣的事，不会有人来恭喜他家双喜临门，反倒会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这种还没结婚就怀上的孩子，在余小红家乡还有个专门的说法，叫作「偷宝」，据说偷宝容易生男孩，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反正余小红没去统计过，她也不是冲着生男孩去的，她就是一时冲动没忍住，跟黄京生偷尝了禁果。

    黄京生知道后，立刻就要跟她去领证，但试了几次都偷不着户口本。后来两人一商量，干脆先斩后奏把婚礼给办了，到时候他妈不答应都不行了。

    这两个人，年纪都不小了，也都有一定的社会阅历，但遇到婚姻大事，竟然如此儿戏，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林爱华就一拍桌子，怒道：「胡闹！」

    黄京生窘迫地低下头，看看余小红，又看看北辰，站在沙发前，挺得像根木桩子一样。

    「我知道这么做不对，不道德，但错误是我犯下的，我必须给小红一个交代。哥，嫂子，你们怎么打我骂我我都愿意受着，但请你们成全我跟小红。」

    余小红心疼地握住他的手，目光哀求地看着林爱华，悄悄做个嘴型：「嫂子！」

    威风摆完了，林爱华也就不逗他了。看得出，这个未来妹夫也是个肯负责任的老实人，这先斩后奏的鬼主意大概也是被小红逼出来的。谁叫她一个大厂长非得要装成一无所有的小工人呢。

    「我确实想好好骂你一顿，小红也一样！」

    余小红吐了下舌头没说话，乖乖听训。

    嫂子说得再凶也是为了她好，她心里暖着呢，怎么会生气或害怕。

    黄京生却不明白林爱华的意思，紧张地站在那里，身板挺得笔直，嘴唇紧紧地抿着，生怕林爱华跟北辰拦着余小红，不许他们结婚。

    林爱华当了黑脸，北辰就得出来当白脸了。

    他对黄京生和蔼地招招手：「来，坐下，喝杯茶。我爱人脾气急，不过她没有坏心的，你们别介意。」

    黄京生又看了余小红一眼，余小红冲他笑着点点头，他这才放松了一点，在沙发上坐好。

    余小红已经想好要摊牌了，他们也就不再藏着掖着。北辰拍拍余小红的肩，对黄京生笑道：「不怪我爱人要生气，这事也怪小红不好，没对你做到坦诚相见。」

    「小红，你自己告诉他还是要我们来帮你说？」

    余小红看看黄京生，略略犹豫了一秒，还是说道：「我自己说吧。」

    「那行，你们小两口自己说，我们去准备晚饭。」

    林爱华把北辰拉进厨房，门一关，两口子躲在里面偷听。

    余小红见他们走了，倒是放开了许多，走到黄京生身边挨着他坐下，搂住他的胳膊：「京生，对不起，我之前骗了你。」

    黄京生一下子紧张起来：「你骗了我什么？没有宝宝是吗？没宝宝也没关系，我跟你结婚是因为我想跟你一起过一辈子，不是因为有了宝宝迫不得已才答应娶你。」

    「哎呀，什么呀，咱们儿子好好在我肚子里呆着呢！我要说的不是这件事！」

    听说宝宝还在，黄京生松了口气，说道：「你说，我听着呢。」

    余小红扭着手指，组织了半天语言，才说道：「我哥是林北辰，京城著名的农业专家。」

    「林北辰？难怪我看他那么眼熟！」黄京生不知道她提起哥哥干什么，不过还是被北辰的名头惊了一下。

    他就说嘛，能住在王府里的肯定不是一般人，这房子肯定是国家奖励给他的。

    余小红见他还不开窍，气得哼了一声，也不跟他迂回了，直截了当地说道：「四年前，我哥跟嫂子给我投资，让我在京城开了一家毛衣厂，现在一年的产值大概有个几十万吧。」

    几十万？黄京生几乎被这个数字惊呆了。他一个月的工资才一百多，要做多少年才能挣到几十万？

    「那，那……」黄京生那了半天都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语言，怔怔地愣在了那里。

    余小红见他半天不说话，有些委屈地噘起嘴：「你是不是在怪我？我又不是故意骗你的。哥哥嫂子都回去了，我一个人孤身在京城，人生地不熟，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我害怕，不敢露富。」

    黄京生苦笑：「我没怪你，我只是，只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媳妇是个有钱人，他的问题好像一下子就全解决了。但，他是不是太没用了，堂堂男子汉，面对人生大事时却拿不出一点办法，最后还是得靠媳妇。

    两人在那边说了多久，林爱华两口子就无聊地偷看了多久，直到人家小两口把话都说开，两人搂在一起卿卿我我，林爱华才意犹未尽地停下。

    「做饭，等会儿好好招待一下新姑爷。」她拿出一堆食材交给北辰，自己抱着胳膊站在一边陪他聊天。

    「这男人你看着靠谱吗？」林爱华问。

    北辰呵呵一笑：「靠不靠谱都是小红自己的选择，咱们看着就好。她孩子都有了，现在说什么都没用。还好黄京生这人看着还不错，不论贫富，对小红的态度都没变，以后应该能好好过日子。」

    林爱华叹了口气：「不过她那婆婆恐怕不是好相与的，小红嫁过去可别再被欺负了。」

    北辰又呵了一声：「听黄京生话里的意思，他家根本就拿不出结婚的房子，小红就算结婚了也不会跟他们同住，有什么好担心的？她都30了，要是还不能处理好婆媳关系，我们再怎么跟着操心也没用。」

    林爱华点头：「日子要她自己过，别人谁都代替不了。」

    「不过，我看她好像光长了岁数，待人处世方面一点没长进，这事做得可实在不地道，以后恐怕会有麻烦。」

    两人说话间，晚饭已经做好，林爱华对两个孩子传音：「笑笑，欢欢，回来吃饭，姑姑姑父来了。」

    北辰把菜端在手上，笑道：「你就别操心了。小红她她从小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难免缺乏安全感。等她自己经历一遍，就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事了。」

    是啊，日子好坏都是自己过出来的，他们只能默默祝福，却不能替她把一切全都安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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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六十八章 坦白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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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九章 犯错误了

    笑笑和欢欢很快就回来了，跟余小红一通亲热，又礼貌地向黄京生问好。

    黄京生自己家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都已经结婚有了孩子，最大的已经十岁了。对付小孩，他也有自己的一套，没一会儿就跟笑笑和欢欢玩熟了。

    不过，他没准备见面礼，倒是叫欢欢有些失望。

    虽然普通的玩具已经没法引起他的兴趣，但他对红包的热情依然如故。

    当着孩子的面，几人只是闲聊，没说什么大人间的话题。直到笑笑和欢欢吃完晚饭回自己房间去做作业，林爱华才招呼他们几个又坐下，开始商谈余小红的婚事。

    知道未婚妻其实是个大富婆，黄京生精神还有些恍惚。

    他妈之所以不同意他跟小红的婚事，不就是嫌人家是从乡下来的，在京城没有根基，说出去没面子吗？

    现在好了，未来的大舅哥是著名的农业专家，他媳妇自己是大厂长，在京城还有一套四合院可以拿来做婚房。这条件，只要回去跟他妈一说，还不得立马催着他赶紧扯证，生怕人家会看不上他。

    大家说开后，余小红也不坚持装穷了，把自己的家底都亮了出来。

    她的四合院改造过，前面是一的门面，现在还在出租赚钱，后院却是独立的，她打算收拾一下，结婚后就跟黄京生住在那里。

    厂里分的婚房他们也不会放弃，先拿过来，给黄家改善一下居住条件，也算是黄京生给家庭做出的贡献。

    至于彩礼，林爱华坚持说要，余小红也没阻拦。

    嫂子说了，彩礼就是个态度，给多给少问题不大，不给的话就太过分了。

    这个彩礼，余小红想了想，决定交给北辰，让哥哥充当她的家长。

    她根本就没想过联系亲爸亲妈。告诉了他们，自己这婚还真不一定能结得成。余四婶那性子，要是听说她有个厂，还不知道要闹出些什么事来呢。

    听哥哥嫂子认认真真地帮她争取条件，余小红抿着嘴微笑着窝在沙发上，捧着一杯热茶慢慢地喝，一句都没有插嘴。

    她喜欢这种被人呵护的感觉，就让她好好享受一会儿吧。

    林爱华两口子也没跟黄京生细谈。他又不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结婚的事自然应该由他爸妈出面做主，现在稍微说个框架，让他回去跟家里商量就行。

    又聊了一会儿，黄京生提出告辞。余小红想跟着一起走，林爱华咳嗽一声拦住了她。

    「小红，嫂子好久没来了，你今天就住在家里，陪嫂子好好说说话吧。」

    「小黄，天不早了，你回吧，明天晚上请你父母来我家做客，我们把婚礼的细节谈一谈。婚期的事，国庆肯定是来不及的，时间咱们明天再定吧。」

    黄京生还有许多话要跟小红说，却也只好点点头，自己推着车走了。

    林爱华给余小红把了个脉，点头道：「你身体没什么问题，以后别太劳累。好了，去休息吧，明天我跟你哥会会你未来公婆，保证让你婚礼办得风风光光的。」.

    余小红扭捏道：「嫂子，他家里也困难，你明天可不可以别跟他们要太多？」

    林爱华又想戳她的头了，好不容易才忍住。

    「你呀，就是太爱替别人着想了。这事嫂子心里有数，不会让你为难的。」

    林爱华把余小红送回她自己的小楼休息，自己立马拉着北辰坐下看戏。

    不怪他们太谨慎，他们跟黄京生又不熟，当然要看看他背着余小红会说些什么。

    要是他敢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联合家里人图谋余小红的家产，林爱华对他也不会客气。

    黄京生脚底下就像踩了云朵一样，迷迷糊糊一点都不踏实。

    他原先已经打算好了，先租个房子跟余小红把婚礼办了，然后回家逼着老妈拿户口本去领证。有了结婚证，她就可以向单位申请房子，哪怕只是个小单间，也能住下他一家三口。

    他跟小红都有工作，孩子出生后，他再努力一点，一家人一定能生活得好。他不怕辛苦，他想给这个全心全意爱着自己的女人幸福。

    谁知，临近结婚，事情竟然反转了。

    他媳妇不是打工妹，而是一家年产值超十万的大厂的老板。她自己有房子，她哥嫂都是名人，自己之前给的钱，人家一分没花，全给他攒着呢。

    之前想的那些法子全都不需要了，他现在可以光明正大地回家跟爸妈说，然后给自己心爱的姑娘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

    黄京生的脚下发飘，虽然没喝酒，但他感觉自己有些醉了。

    推开院门，把自行车靠墙放好，他妈就板着脸走过来。

    「这么晚回家，又带那个乡下妹子去哪儿吃饭了？」

    原先黄京生被盘问时，都只是低着头支吾几声混过去，或者帮余小红辩解几句，引来他妈的一通抱怨。今天他却嘿嘿笑着，甚至还拉着她的胳膊跳了半个圈。

    黄妈妈愣了一下，脾气消下去不少，嗔怪地在他背上一拍，骂道：「多大的人了，一点都不稳重！」

    黄京生一点都不生气，拉着她的手，笑道：「妈，你要当奶奶了！」

    「你说什么？！」黄妈妈一呆，原本轻轻落在他背上的手顿时加大了力气，狠狠地给他来了几下。

    「臭小子，你怎么敢！现在怎么办？家里根本没地方住，我从哪儿变出房子来给你结婚！」

    「老黄，老黄！别灌你的黄汤了，你跟我进屋，你儿子犯大错误了！」

    原本一口小酒一口花生米吃得正快活的黄爸爸被拉起来，花生米差点呛进鼻子里。

    「怎么了？儿子都多大了，才谈个对象，你管那么多干嘛？人家小姑娘漂漂亮亮的，怎么就是犯错误。」

    黄爸爸低声嘀咕着，被老伴拉进了里屋。

    黄京生今天可不会再逃避了，跟着走进屋里，把房门关上。

    「你儿子搞大了小红的肚子，这下好了，不想娶也不行了。你快给想个办法吧，怎么才能挪间屋出来，赶紧把这事遮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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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六十九章 犯错误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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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章 为难

    黄妈妈嘴里不停地抱怨，一边骂儿子没出息，一边骂小红有心计，算计了他的宝贝老儿子，说得黄爸爸跟黄京生全都插不上嘴。

    好不容易等她停下，黄京生还没来得及说话，又被他爸教育了一顿。

    「你啊，好歹还当过几年兵，怎么就这么管不住自己？还没结婚呢，你就……唉！」

    「家里就这么几间房，老大老二到现在都没分出去，你们俩往哪儿挤？人家还怀上了，总不能再跟我们老两口睡一个屋吧！唉！」

    老黄连连叹气，黄妈妈气得又给了儿子几巴掌。

    「叫你找个本地的，家里好歹能帮上点，你就是不听，就是跟妈犟！现在好了，回来给我们个突然袭击，你教教我，我该怎么办？！」

    黄京生挨了揍也不生气，咧着嘴笑道：「妈，不用你挪房子，我们有房子结婚！」

    黄妈妈惊奇道：「你们厂这么好，还没结婚就给分房了？」

    「嘿嘿，不是厂里分房，是小红她自己的房子。」黄京生一高兴，还小小的卖了个关子。

    「她？她不是在私人厂里上班吗，怎么还给分房？」黄妈妈不信，黄爸爸也不信，只以为儿子是为了拿户口本去领证在骗他们。

    黄京生拉着老两口在床沿上坐下，笑道：「她是在私人厂里上班，但那个厂是她自己的，她是厂长！」

    黄家老两口都惊呆了。

    「厂长？她自己的？她一个小丫头，还是从外地农村来的，怎么有本事开那么大的厂？怕不是骗你的吧！」

    黄京生见他们不信，只好把北辰搬出来。

    听说儿子刚才在睿王府跟农业专家林北辰吃了顿饭，还约好明天去谈他妹妹的婚事，黄妈妈这才信了八分，不过还有两分不信。

    「他姓林，小红姓余，这也不对呀！」

    「林北辰以前叫余小鱼，我在报纸上看到过。」黄爸爸帮她解了惑。

    黄妈妈这下子不愁了，拍着心口念了十多声阿弥陀佛。精华书阁

    看看笑得一脸傻气的小儿子，她又忍不住给了他几巴掌。

    「臭小子，算你运气好，白捡了个有本事的媳妇。小红也真是的，怎么不早点说？妈要是知道她有房结婚，早就让你们去领证了，哪至于拖成现在这样！」

    她一点都没觉得自己不对，全怪儿子跟儿媳妇不好。

    林爱华看到了黄家的情况，也能理解她的心情。

    黄家条件不好，就在大杂院里占了三间厢房。老大一家四口住一间，老二一家三口一间，他们老两口跟小儿子挤一间，确实没条件再娶个儿媳妇回来。

    她一听说小红有了就马上张罗着要想办法让他们结婚，只看这一点，黄妈妈也不算个坏人，只是因为条件有限，才不得不棒打鸳鸯。

    谁家都有难处，她也不能因此指责别人。

    就看她之后会怎么做了。

    听儿子说小红的哥嫂请他们明天去谈结婚的事，黄妈妈又犯了愁。

    「人家条件那么好，婚房也是她出，咱家总不能两手空空就出个人吧？那你不成入赘她们家了吗？儿子，她要多少彩礼，你先跟妈交个底，妈看看能不能办到。」

    黄京生也有些为难，不过还是把北辰的条件说了出来。

    「她哥说了，房子她家出，让我们出全套的家具家电，另外再给一千元钱彩礼。」

    「这么多？！」黄妈妈吓了一跳，不过她这次倒没说什么难听话。

    人家女方出婚房啊，还有一家那么大的厂，只是要他们出点家具电器，原本也是应该的。可是……

    「儿子，咱家这情况你也知道，你两个哥哥结婚已经把家底都掏空了，连你之前寄回来的津贴也都贴补在家里，没余下什么钱来。现在我们手头有点钱，还是这一年存下来的。给了彩礼，勉强够买几样家具，电器可实在是买不起呀！」

    「你能不能跟小红家商量商量，少要点……」

    黄京生为难地说道：「我没好意思说。」

    之后，黄家老两口就是在屋里翻箱倒柜地盘家底，看看到底能拿出多少彩礼来，从哪儿还能再凑点钱。

    两人虽然一直在相互抱怨或是骂儿子不懂事，倒也没说什么过于奇葩的话来。

    林爱华收回神识，微微笑道：「小红倒算是歪打正着，这家人人品还不错，没有因为找了个有钱的儿媳妇就各种算计，恨不能把别人的东西全都搬回自己家里去。」

    北辰也笑笑说道：「但愿他们日后能好好相处吧，这样小红也算是有了个属于自己的家。」

    余小红之所以一恋爱就降智，还不是因为她太缺爱了。

    之前在余家，她几乎从没享受过家庭的温暖，这才导致只要别人给她一点点关爱，她就看得比天还大，恨不能拿出自己所有的好东西去回报。

    这次结婚的事虽然她一样处理得乱七八糟，但好歹人没选错。黄京生小伙子直爽实在，他家父母虽然有些小市民习气，但也不是爱占便宜没底线的人。

    小红要是愿意倒贴，那就让她贴吧。挣了钱不就是用来花的嘛，花在自己家人身上，总比被乱七八糟的人骗走强。

    第二天一早，北辰把两个孩子带回去上学，傍晚时又带了回来。

    笑笑和欢欢也乐得能跟京城的小伙伴们一起玩耍，做完作业就往外面跑。

    晚多钟，余小红来了，没有一会儿，黄京生也带着他爸妈站在了王府大门外。

    老京城人更知道这个大院的分量。能住在这里，可不是有钱就能做到的，还需要一定的社会地位。

    所以，那个乡下妹子还真不是一般人？

    等王府的大门打开，见到出来迎接的北辰和林爱华，黄家老两口更加确信，他们家儿子这是傻人有傻福，捡到宝了。

    走在这如同公园一样的王府大院里，两个老人都有些拘谨，脸上带着谦卑的笑容，眼睛都不敢乱瞟，哪儿还有半点在家里时的威风。

    林爱华看着他们如同自己爸妈一样的年纪，却比她爸妈不知苍老了多少的面容，心里有些不落忍，说话也和气了许多。

    他们之前是有些算计和固执，但那也是为了他们亲生儿子的终生幸福，他们又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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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七十章 为难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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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一章 小红有点傻

    既然两个年轻人要结婚，要组成一个新的家庭，那以后大家都是亲戚，还是该和睦相处。

    至于他们之前因为不明情况对余小红的嫌弃，林爱华也没什么可说的。谁叫余小红先骗人家的呢。

    相爱是两个年轻人的事，组成家庭却牵涉到太多因素。他们不过是想让儿子以后生活得轻松一点，人之常情。

    现在好了，他儿子娶了余小红，估计以后会非常轻松，就怕他轻松过头，再没事找事。

    不过，这些事现在都没有发生，林爱华作为嫂子，只能隐晦地提醒小红一下。至于她能不能听进去，听进去后会怎么处理，还得看她自己的。

    两家坐下来寒暄了片刻，北辰起身去厨房做饭，把笑笑和欢欢又叫了回来。

    这次，黄京生学乖了，给两个小家伙一人一个小红包，里面各包了十元钱。

    还是老规矩，笑笑的红包给爸爸，欢欢的给妈妈，引得大家都夸他们懂事孝顺。

    黄妈妈趁势也把自己儿子一通夸。

    「我们家京生也是，从小就孝顺。小时候别人给他一块糖都不舍得吃，非得揣在口袋里带回家来给我跟他爸。」

    大家都带着笑听她说，只有黄京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她妈今天来的主要目的就是想把彩礼往下讲讲，现在说这个，怕不是要卖惨？

    「妈，都是过去的事了，咱不说这个。」

    黄妈妈好不容易才提起话头，哪肯就此打住。横了儿子一眼，她又叹了口气，说道：「京生是个好孩子，就是我们做父母的亏欠了他不少。他两个哥哥结婚时家里穷，家底都快掏空了，连他的津贴也都贴到里面一起花了，搞得他现在要结婚，我们都拿不出多少钱来。」

    她和蔼地看着余小红：「小红，之前阿姨不同意你俩的事，你别怪阿姨。我家就是那么个情况，你也看见过，我们实在是没这个条件啊！」

    余小红难得从婆婆嘴里听到一句软和话，顿时有点受宠若惊，连忙点头道：「阿姨，我知道的，我不怪你们。」

    这个傻丫头，才几句话就被人牵着鼻子走了。

    林爱华拉住她的手轻轻一捏，说道：「吃饭，咱们先吃饭，吃完再慢慢说。」

    她把几人请进餐厅，里面已经摆好了凉菜，桌上还放着两瓶好酒。

    黄爸爸一看，眼睛就亮了。不过，看看旁边的老伴，他只能把酒虫狠狠地压制住。

    「大家快坐，你们先吃，我再炒几个菜就来。」

    北辰端上来两盘炒菜，先敬了大家一杯，又钻进了厨房。

    媳妇喜欢管这些事，他就不越俎代庖了，乖乖当个厨子，比什么都好。

    林爱华为了给余小红做脸，拿出的都是高端食材，再加上北辰的手艺，吃得黄家人都忘了今晚来的目的，只顾着大快朵颐。

    北辰把最后一道大菜端上桌，摘掉围裙，坐下来陪大家喝了几杯。

    黄爸爸一喝酒话就多，一会儿夸北辰手艺好，一会儿夸小红能干贤惠，一会儿又夸两个孩子乖巧懂事，桌上就数他话最多。

    黄妈妈今天也是，怎么看余小红怎么顺眼，专门挑一些适合孕妇吃的食物往她碗里夹。

    余小红吃着婆婆亲手夹的菜，幸福得满脸红晕。

    看他们一家四口和睦温馨的样子，林爱华也懒得再当恶人了。

    吃完饭让两个孩子回去看书，他们几个移到客厅里，每人泡上一杯茶，开始了正式谈判。

    因为小红已经被收买，这次谈判也就简单走了个形式。

    林爱华说要一千元彩礼，黄家爸妈连连点头，说道：「应该的，应该的。小红这么好的姑娘，嫁到我们家可不能委屈了她。」

    林爱华又说，新房里要买全新的组合家具，黄妈妈也忙不迭地应道：「要的，要的。新房嘛，肯定要新家具，新铺盖。家具我们家出，被子什么的还得麻烦她嫂子给准备了。」

    这都是老规矩，林爱华当然没有异议。不过，接下来还有一样重头戏，林爱华毫不客气地说道：「房子我家出，家电的话，就该你们家准备了。也不用太多，彩电、冰箱、洗衣机这些日常要用到的，你们看着买吧。」

    黄妈妈顿时苦起脸：「小红嫂子，我们就是普通工人家庭，这些时髦电器，实在是拿不出啊。你看，能不能宽容一下，电视买黑白的，我们再借点钱，给他们买个洗衣机洗衣服，等将来小红生了，也好少受点罪。你们看行吗？」

    未来婆婆脸上带着谦卑讨好的笑，公公也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再看看黄京生，也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余小红顿时心软了。精华书阁

    别说已经有了那么多彩礼，就算一分没有，她都已经准备好要跟黄京生裸婚了。黄家的家底她都知道，能拿一千元出来，已经动了老两口的棺材本，哪能当真逼得他们去借钱。

    不等林爱华回绝，余小红就赶忙笑着说道：「阿姨，不用了，你们别去借钱，这些电器我自己买就行。」

    果然，林爱华就知道这丫头心软。

    随她吧，日子是她自己过，别人都操心不着。

    几人都看着林爱华，她也很干脆地点头：「行，就听小红的，电器我家陪送。」

    这件大事一说开，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

    大家商量了一下，余小红的肚子瞒不住，还是早点把婚事办了为好。婚礼可以慢点，证得抓紧去领。

    就这么着，大家又商量了一下细节，决定国庆期间过礼，节后一上班，就让两人去领证。

    余小红的房子都是现成的，也用不着再装修，买套现成的家具摆进去，新房就算是布置好了。

    黄京生听着屋里的热闹，不由得一阵恍惚。

    就这么解决了？困扰了他大半年的难题就这么一天之间全都解决了？

    突然之间他就有了房子，有了媳妇，媳妇肚子里还揣着个娃？

    这怕不是他的梦吧？

    黄京生悄悄在自己腿上掐了一把。疼！不是梦！

    他真的要结婚了！

    看着父母跟小红和睦相处，一起讨论婚房的布置，他的脸上不由露出傻傻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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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七十一章 小红有点傻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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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二章 不敢回家

    北辰把孩子们带回家，林爱华又留了两天，帮着余小红收了彩礼，又陪她去看家具，买电器，扯被面，弹棉胎，准备结婚礼服。

    两人都默契地没提余家人，谁都不想在大喜的日子自找麻烦。

    办完这些事，林爱华又去她的新房看了看。.

    一切都布置得妥妥当当，黄妈妈心疼儿媳妇怀着她家的大孙子，什么事都大包大揽地接手过去，一点没让小红劳累。

    「好了，嫂子就先回去了，家里还有点事。哪天摆酒请客，记得给我们去个电话，我跟你哥过来给你捧场。」

    余小红不舍地拉住她的手，亲昵地说道：「嫂子，谢谢你。幸好你跟我哥来了，不然这事又被我给办糟了。我这人有点傻，以后你要是看我哪点做得不对，一定要点醒我，我就爱听你的。」

    林爱华嘻嘻一笑：「知道就好，以后好好过日子，别再折腾了。我看你婆婆人不坏，小黄也很实在。跟他们好好处吧，处得好，将来都是你的亲人。」

    提起亲人，余小红不可避免地又想起了家里的爸妈，眼眶有点湿润。

    她真的很想把爸妈请到京城来，亲眼见证自己的幸福。可她实在是不敢，她真的被亲妈闹怕了。

    「嫂子，你不会怪我吧。这么大的事，都不跟爸妈商量一声。他们，他们现在在老家过得怎么样？」

    林爱华当然不会在这个时候跟她说实话，只避重就轻地说道：「不还是老样子。卞长江去南方做生意了，小伟你爸妈带着，在家里上学。你就算请他们，他们也不一定能过来，等结婚后再给他们打个电话说一声吧。」

    为什么要等到结婚后才打电话，林爱华没说，余小红心里全明白。

    她从包里掏出一个大信封，塞到林爱华手上。

    「嫂子，这是黄家给的彩礼，一千元，麻烦你帮我送给我妈。以后我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叫他们别惦记了。我有空会带京生回去看他们的。」

    林爱华接过钱，「行，我帮你送过去。」

    她知道余小红为什么一定要把这彩礼送回去，这是她的心结。

    当年余四婶不就是一门心思要拿女儿换彩礼贴补她儿子嘛，成全她。

    给了这钱，从此后跟他们桥归桥路归路，小红今后就不欠他们什么了。

    余小红又拿出一本存折来。

    「嫂子，这是厂里的分红，我怕年底事情多忙不过来，就先让会计算出来了。」

    林爱华一看，竟然有八万多。

    去年他们在家过年没来京城，小红厂里的分红也没来拿，没想到这丫头竟然一直惦记着。

    分红的钱已经远超当初他们借出的数额，不过，这笔账也不能这么算。没有她和北辰的投资，余小红的毛衣厂也办不起来，只能继续开着小店慢慢积累资本。

    更何况，北辰还把余小红的四合院又还给了她，现在也增值了不少。

    林爱华没跟她客气，太客气反倒生分了。

    不过，她收了钱，却说道：「行，这钱我收下了。我跟你哥的投资就当是已经收回了，以后你的厂就是你一个人的，不用再给我们分红。」

    余小红着急地说道：「嫂子，我不是这个意思！」

    林爱华笑眯眯地拍拍她的肩：「就当是我跟你哥送你的新婚贺礼吧。走了，记得给我打电话。」

    林爱华回到家，把这事跟北辰一说，北辰也忍不住笑道：「小红这丫头，还是太较真了。媳妇你做得对，这贺礼该送。」

    「至于彩礼钱……」北辰沉默了一下，「让别人去送吧。」

    他不想去，不想再见余四婶，不想给她机会在自己面前卖惨。林爱华更不想去了，想到那家人她都嫌膈应。

    这个任务被她交给了林二婶。

    二婶脾气好，性子慢，而且对余小红的情况一无所知，随余四婶怎么套话都问不出什么来。

    林二婶替他们跑了一趟，回来就忍不住跑到林爱华面前抱怨。

    「这个凤英啊，怎么到老都改不了她那倔脾气。小红多好的一个女孩啊，硬是被她逼得结婚都不敢跟家里说。」

    林爱华虽然不想见余家人，八卦还是喜欢听的，赶忙抓了把瓜子递给二婶，问道：「她又怎么了？」

    林二婶拿着瓜子先是长长地叹了口气，这才把刚才送钱的事跟林爱华讲了一遍。

    拿到一千元钱，余四婶倒很欢喜，紧接着就是向她打听余小红找了个什么人，彩礼到底给了多少，有没有全交回家。

    林二婶什么都不知道，倒是忍不住劝了她几句，叫她别对女儿太苛刻。

    想想她家爱珍，不也是个女儿吗，婚前虽然有点不懂事，结婚后还不是一样知道孝敬爸妈。逢年过节礼物从来没少过，每次还另给几百的孝敬钱，一点都不比别人家的儿子差。

    小红这么孝顺的人，要是好好待她，她至于这几年都不回来吗？

    一天天的就只知道儿子，儿子。她那儿子就是个讨债鬼，把孙子往家里一扔，自己跑得连影子都不见了。

    可惜，这些话跟余四婶全都说不通，她的思维已经定型了，随你天塌地陷她都不可能改。

    她不是没想过再去京城找小红，但儿子几年没回来，老伴也不支持她，还有个孙子要照顾，她想走都走不开。就算走得开她也不敢去，她从没一个人出过远门，连怎么买票她都不知道。

    余四婶拿着一千元还有些不满意，嫌这钱太少了，嘴里骂骂咧咧地说个不停，说得林二婶一刻都不想多呆，随便找个借口就溜了。

    林爱华撇撇嘴：「别理她，要不是小红孝顺，她连这一千元都拿不到。她不是喜欢儿子吗，钱不够让她找她儿子要去。」

    林二婶直摇头：「那个卞长江啊，都几年没回来了。听人说他做生意又亏了，去年过年还打电话回来跟凤英要钱呢，也不知道最后给没给。」

    「我真是搞不懂，她怎么就那么重男轻女？现在每家只许生一个，要是个个都像她，生了女儿的人家是不是就都不活了？」

    「女儿养得好，一点不比儿子差。他们要是能拿出三分真心对小红，现在就等着享福吧，哪至于混成这样！」

    听着林二婶的絮叨，林爱华只有一句话。

    呵，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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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七十二章 不敢回家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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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三章 家乡巨变

    余小红的婚礼放在了元旦前夕，林爱华一家子作为娘家人都去了。

    虽然没有父母的祝福，但余小红的亲友团人也不少。

    她厂里的管理层都去了，浩浩荡荡一大帮子。还有邓明明姐妹，秋叶子这些老朋友，厂里的一些客户、供应商，再加上原先她上班那家厂的厂长和供销处主任，倒也坐了好几桌。

    黄京生穿着笔挺的西装，余小红穿着一身中式绣花红裙，两人胸前别着大红花，看上去喜气洋洋。

    黄家父母一见到林爱华跟北辰，马上高兴地跑过来跟他们握手，北辰递过去一个厚厚的红包。

    余小红的眼眶有点热，硬是忍住眼泪，欢欢喜喜地叫了声：「哥，嫂子，谢谢你们！」.

    她要谢的不止这一个红包，要谢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语言根本无法表达。

    林爱华瞟了一眼她被裙子遮住的肚子，悄悄眨眨眼：「恭喜了！」

    余小红脸带红晕，黄京生喜气洋洋，一起把他们送去主桌坐好，让黄家的两个哥哥好好陪着。

    黄京生是退伍军人，领证后单位特别照顾，给他分了两间婚房，他让给了大哥一家。

    大哥搬走，他结婚后也会住到小红家里，黄家的居住条件大大改善，一家人都对余小红感激不已，对着余小红的哥嫂也是极尽照顾，席间不住地夹菜劝酒。

    黄家是本地人，亲戚朋友很多，这场婚宴办得极其热闹。

    吃完饭，黄京生的发小同事又吵着要去闹洞房，林爱华也跟着去了。她喜欢跟这些年轻人在一起，他们身上好像永远不缺活力，带动着身边的人都鲜活了起来。

    这些人一会儿要黄京生背新娘，一会儿要余小红给他们点烟，一会儿又要这小两口同吃一块糖，闹得屋顶都快掀起来了，笑笑和欢欢也跟着在一边拍手叫好，笑得合不拢嘴。

    黄京生怕媳妇身子吃不消，陪他们闹了一会儿，就虎着脸把人全都赶走了，屋里只剩下几个近亲。

    林爱华赶忙做出表率：「春宵一刻值千金啊，我们赶紧走，别在这儿讨人嫌！」

    黄家大哥二哥也赶忙往外走：「都回去了，天不早了，我们明天还要上班呢。」

    余小红把他们送出门，不好意思地说道：「哥，嫂子，辛苦你们大老远的跑过来。」

    林爱华笑道：「不辛苦，笑笑和欢欢还是第一次参加婚礼呢，他们玩得可开心了。」

    笑笑体贴地说道：「姑姑，你快回去休息吧，你肚子里有小弟弟，不能劳累。」

    都说小孩子的嘴最灵验，余小红自己因为性别一直被亲妈慢待，笑笑说她肚子里的是个弟弟，她也不由得心中一动，笑得眯起了眼。

    「姑姑马上就去休息了，笑笑和欢欢也早点睡觉。」

    「哥，你们明天不走吧？我……」

    林爱华立刻会意，小红这是没处回门，想要去她那儿吧。

    「不走，明天带妹夫过去，我跟你哥都在家。」

    余小红很不好意思打扰哥嫂，可她真的就只剩这两个亲人可以依靠了。

    她不敢带黄京生去见余家人，怕把自己前几十年的狼狈与不堪展示在婆家人面前，从而被人看轻。

    有人撑腰的感觉真好啊。幸好她还有哥嫂一家。

    为了让余小红有个圆满的婚礼，林爱华跟北辰硬是多留了一天，给她热热闹闹地办了个回门宴才回去。

    办完了余小红的事，之后她再没什么可牵挂的了。

    跟她同辈的人都有了自己的事业和家庭，小一辈也在慢慢长大，日子过得平安顺遂。

    她跟北辰一边教导两个孩子，一边看顾着农场的生意和北辰的研究所，暑假时就带着笑笑和欢欢出去游历，见识各地的风土人情。

    家乡在发展，国家也在发展。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的生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低矮的平房逐渐被拆除，到处都在搞建设。马路拓宽了，路上的汽车越来越多。一些老旧的工厂跟不上形势被淘汰，新的经济模式迅速发展。

    交通发达了，原先遥不可及的地方现在一天就能到达。通讯发达了，有的人已经用上了移动电话。

    林家就是第一批用上大哥大的人，林爱国三兄弟人手一部，有事随时可以联系。

    林爸爸家也装了电话，有事再也不用跑去村委办公室等着了，想哪个孩子了，一个电话打过去，随时可以联系。

    林大嫂的化妆品厂已经发展成了大集团公司，不但生产基础化妆品，还研制出洗发水、洗面奶、彩妆等一系列产品。

    林大嫂忙得脚不沾地，把她娘家哥嫂和大姑二姑家的几个孩子全都招进公司帮忙。

    她倒是想让林爱国别当这个破村长了，出来帮她分担一点。但林爱国现在想走都走不了，因为南坪村现在成了乡里的发展典型，时不时就有人来参观学习。

    他受林爱华农场的启发，这几年刻意把耕地和住宅划分开来，发展机械化种植，建设高科技新农村，受到了上级的表彰，经常被拉去各地做报告。

    上级有意让他去乡里当干部，都被他拒绝了。他没什么文化，就算往上走也走不了多远，还不如守着家里的一亩三分地，好好建设大后方。

    这些事一天天一年年一点点发生，让人感觉不到太大的变化。可等有一天你停下脚步猛然回顾，才发现世界已经大不同了。

    如今的南坪村，处处鸟语花香，农田连成一片，绿油油满是无限生机。

    一条笔直的大路将村子连通起来，路两边建着整齐的小楼，都是农家小院。村里有学校，有商店，有宾馆，有酒楼。城里有的，这里一样都不缺，经常有城里人跑过来休闲，一玩就是一整天。

    北辰当初布置的灵气大阵运行了近二十年，几乎将这里打造成了世外桃源。

    在这里住几天，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吃着新鲜的水果蔬菜，还可以去鱼塘钓鱼，找家饭店趁着新鲜现做一碗鱼汤，吃下去顿时感觉身体都轻了。

    附近的人喜欢来度周末，远处的人也常来这里小住，买点新鲜的农产品回去，带动着南坪村周边的经济都发展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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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四章 孩子长大了

    时间如流水一般缓缓流淌，不知不觉间，林爱华和北辰已经来凡间二十年了。

    这二十年，她把自己融入凡人的世界，收获了仙界几千年都未曾获得的平凡情感。

    在这里，她有了亲人、爱人、朋友、同学、同事，也有她憎恨厌恶的人。

    她如同普通人一样，对自己憎恶的人恶语相向，甚至大打出手，却不再是毫不留情地挥手灭绝。

    对自己喜欢的人，她出手大方，关怀备至，却不再是赏下一堆的法宝仙丹，让他们加紧修炼。

    她有了凡人的情感，几乎把从前的打打杀杀完全抛到了脑后。

    二十年，爷爷奶奶都快90了，却因为林爱华的庇佑，依旧精神矍铄。

    林爸林妈那一代也都老了，再也不用下地干活，留在家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或是聚在村里的活动中心，下棋、打牌，要么就去钓鱼、采摘。

    孩子们都长大了，锁儿去年已经考上了京城大学，成了第三代里的第一个大学生。

    今年，笑笑、欢欢和小四宝也上了高三，还有一学期就会迎来高考的关键时刻。

    农场和研究所早就培养出了许多骨干，再也不用林爱华两口子亲自看着。过完年，他们一家干脆又搬去京城，让两个孩子在京城的高中复习备考。

    临走前，笑笑、欢欢和四宝聚在一起，说了好半天的话，都有些难分难舍。

    他们一起从小学一直读到高中，每天朝夕相处，就像亲兄弟一样。陡然分开，几个孩子都有些难受。

    还是笑笑最看得开，她拉着妞妞的手，笑道：「别难过了，还剩半年时间，我们大家都好好读书，都考进京城的大学，到时候又可以在一起了。」

    欢欢满不在乎地说道：「以咱们的成绩，就算现在去考也肯定没问题。不就是半年嘛，很快就过去了。我听别人说，大学可比高中好玩多了，不用整天读书，还有许多活动。」

    被他一说，几个孩子的离愁都被冲淡了不少，开始憧憬起半年后的大学生活。

    他们说够了话，彼此送过离别礼物，约好了半年后京城再见。

    修炼十年，笑笑和欢欢早已突破了筑基，但还没办法自己御剑飞行。林爱华两口子把行李都塞进青冥境，趁着夜色带他们划破长空降落在京城的家里。

    笑笑和欢欢的童年就是在这里度过的，对这个王府大院特别有感情。一回来，不用人催，他们马上把自己的行李收进房间，钻进小时候的游乐场疯玩了一场。

    作为筑基期修士，凡间的高考对他们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他们愿意，门门都考满分也是轻而易举的事。

    林爱华也没怎么去管他们，只要求两个孩子自己把时间规划好，修炼和学业两样都不能放松了。

    之后，她就不管了，亲自动手把荒废多年的园子又修整了一番。

    为了好好当个凡人，林爱华跟北辰都调整了容貌。现在，他们看上去就是两个年近四十的中年人，只不过精气神比旁人更足一些。..

    孩子要高考，林爱华也决定学着做一回凡人妈妈，多给他们做些好吃的。

    不要妄想她的去学厨艺，她所谓的营养美食其实就是用青冥境里各种美味水果做的沙拉，要想吃点别的，只能去找爸爸。

    北辰为了儿女，也化身超级煮父，一日三餐变着花样的做。

    孩子们在新学校适应得很好，没过两个月，已经俨然成了高中的学霸、校花和校草。

    林爱华还在暗暗得意呢，这天，笑笑放学回家，放下书包就跑过来，说道：「妈，我弟谈恋爱了，你管管他。」

    什么？这臭小子！你一个修仙者，跟凡人谈什么恋爱？这不是瞎耽误人家女孩吗？

    林爱华一边生气，一边又忍不住吃瓜的欲望，拉着笑笑问道：「真谈了？女孩是你们学校的吗？长得好不好看？家里是做什么的？」

    笑笑翻个白眼，叫道：「妈，你是不是关心错方向了？不是你说的嘛，我们仙凡有别，不能跟凡人搞对象。」

    「啊对对对，你说得对。不过，妈这不是好奇嘛。快说说，你弟找了个什么对象？」

    林爱华随便敷衍了一句，还是追着笑笑问。

    笑笑知道瞒不住她妈，只好说道：「那女孩挺漂亮的，很优秀。在我们没来之前，她一直是年级第一，不过现在掉到第三了。」

    「原先她不服气，一直跟我们较劲，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读书，一直读到半夜才休息。后来她就病了，欢欢过意不去，从青冥境里摘了两个果子给她送了过去。」

    哦，原来是这样啊。看来两人是不打不相识，之后又是惺惺相惜共同进步了？

    说实话，林爱华一点都不想阻止儿子谈恋爱。只可惜，他们是修仙者，跟凡人真的走不到一块去。

    笑笑见妈妈摸着下巴不知在想些什么，都想得走神了，急得直跺脚，叫道：「妈，你到底管不管啊！不管的话我就去告诉爸爸了。」

    「哎，别，告诉你爸干什么。妈管，马上管。」林爱华笑眯眯地安抚好女儿，突然又满脸兴味地问道：「笑笑啊，你实话告诉妈妈，有没有人在追求你呀？」

    笑笑的小脸一下子涨得通红，恨恨地跺脚叫道：「没有！一个也没有！」

    我女儿这么优秀，怎么可能一个追求者都没有？林爱华根本不信，决定自己偷看几天观察一下。

    晚上，快吃晚饭时欢欢才哼着歌回来了。林爱华一把拉住他，把他带进了青冥境。

    她刻意板起脸，说道：「欢欢，你是不是犯了门规？」

    欢欢吓了一跳，脸都有点白了。

    老妈有点吓人啊，怎么都扯到门规上了？

    他们的门规可不简单，犯了错是要逐出师门的。

    「妈，没这么严重吧？我，我就是玩玩……」

    「玩玩？！」林爱华刚才只是逗孩子，这下是真生气了。

    「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爱华的手一挥，欢欢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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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五章 教子

    林爱华也不想对孩子那么严厉，但笑笑和欢欢不是常人，他们是修士。

    他们拥有比常人更强的能力，这能力用来行善，可以帮助很多人，但要是用来作恶，却势必成为一大祸害。

    在这世上，要是她和北辰不出手，没人能收拾得了这小子。

    欢欢从没见老妈发过这么大的火，被压在地上抬不起头来，连忙叫道：「妈，我开玩笑呢，你听我解释！」

    林爱华收回威压，脸却依旧板着。

    欢欢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只好十地把事情交代清楚。

    那女孩名叫杨婷婷，在他们来之前一直都是年级第一，为人高傲得很。第一次月考，笑笑抢了她的第一，自己得了个第二，她只落到了年纪第三。

    小姑娘一直心高气傲，怎么受得了这个。她也没说什么，只是私下里更加发奋。

    可惜，不管她怎么努力，都追不上笑笑和欢欢的脚步。努力了几个星期，不但成绩没追上，她还累病了。

    笑笑有些过意不去，跟着班长一起过去探望，欢欢也跟去了。

    他一开始也没想那么多，真的就只是随手给了她两个青冥境里的果子，还帮她讲了一下当天老师刚教的新题型。

    谁知杨婷婷吃了果子立马就好了，也因此对他改变了看法。

    之后，杨婷婷一有时间就过来找他。一开始是问题，之后又约他一起背单词，背课文，也是上个周末两人才大着胆子偷偷去看了场电影。

    他并不是真的想要玩弄杨婷婷的感情，只是老妈那么一问，他心慌之下就那么说了。

    欢欢可怜兮兮地扬起小脸：「妈，我错了，我以后都不敢了。」

    欢欢有没有撒谎，林爱华还是看得出的。见儿子那扁着嘴巴，一副委屈又不敢争辩的可怜样，她终于心软了，让欢欢站了起来。

    「欢欢，妈妈并不是不让你跟女同学接触。但是，你想过没有，你跟她并不是一路人。你要是跟她谈恋爱，耽误了她的学习，那她将来怎么办？你能娶她吗？能一辈子对她负责吗？」

    欢欢呆了：「我就跟她一起看了场电影，没这么严重吧？」

    「是，对你来说只是看了场电影，但她可不一定会这么想。妈妈问你，你是想要跟她谈恋爱吗？」

    欢欢低下头：「没有，我只是觉得她挺可爱的，想跟她一起玩玩。」

    「妈，你别误会。我说的玩不是你想的那个意思。我只是想跟她做个好朋友。」

    少年慕艾，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人类情感。如果欢欢只是个普通人，林爱华一定不会这么拦着他，而是会给他适当的引导，告诉他先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后再考虑感情的事。

    可惜，仙凡殊途，欢欢跟那女孩注定不会有结果。

    林爱华摸摸欢欢的头，声音柔和下来。

    「妈知道，欢欢是个好孩子，肯定不会故意去害她。但是，你想过没有，你这么做会引发什么样的后果？」

    欢欢认真考虑了一下，说道：「那我以后都不能跟别人交朋友吗？」

    「不是不能交朋友，而是不能让人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林爱华指指自己的脸，说道：「你看着妈妈。」

    她收起法术，立马又恢复成十六岁时的样子，看上去比欢欢还小了几岁。

    「你看，我们是修士，是有法术有修为的。你只要继续修炼，会有几千年的寿命。而他们只是凡人，很快就会长大、衰老，最多活个一百岁，也会老得不成样子。」

    「你想想，要是你跟一个凡人结婚，等她老得跟你太婆婆一样了，你还是现在的样子，你真的能接受吗？」

    欢欢想想林奶奶的鹤发鸡皮，不由得抖了一下，连忙摇头道：「不行不行。」

    林爱华爱怜地拍拍欢欢的肩，笑道：「妈妈并不是阻止你交朋友，也不想阻止你谈恋爱。但你以后做什么事情之前都要好好想一想，你的行为会不会对别人造成困扰。」

    「你读书、考大学只是人生中一个小小的插曲，但对婷婷来说，却是她改变命运最重要的一步。你可以帮助她，鼓励她，却不能打扰她好好读书。知道了吗？」

    欢欢点点头，却还是好奇地问道：「妈妈，我们以后要回仙界去吗？仙界是什么样？那里也要读书、考大学吗？」

    林爱华之前一直没怎么给他们讲仙界的事，毕竟那太过遥远，现在根本没必要说太多。现在为了教育欢欢，也不得不透露几句了。

    「仙界跟这里大不相同，修仙者遍地都是。你这样的修为，在凡间能横着走，去了仙界，却连炮灰都算不上。所以，你要努力，好好修炼，不要把心思花在无谓的事情上。等爸爸妈妈回归仙界时，会带你们一起走的。」

    欢欢向往地点头：「我知道了，以后一定会好好修炼。妈妈，我以后还能跟婷婷交朋友吗？她真的很有意思，我从她身上也学到了很多。」..

    林爱华点头：「当然可以。不过，你们以后不要再单独出去玩了，要把心思都花在学习上。婷婷是个很要强的好女孩，妈妈也很喜欢她。你可以邀请她来家里玩，也可以邀请其他同学。」

    「但你要记住，不要让别人产生误会，毕竟你给不了她未来。」

    欢欢点头：「好的，我知道了。以后我跟她只谈学习的事，绝不会让她产生误会，耽误了她的前途。」

    林爱华教育好儿子，又忍不住八卦地问道：「你姐呢？学校里有没有人在追她？」

    欢欢一想就知道婷婷的事一定是笑笑告的状，也趁机报仇。

    「有，有好几个男生都追着我姐，经常给她送零食。」

    看看老妈的脸色，欢欢生怕她又去审问笑笑，赶忙帮着解释：「不过姐都没理他们。我姐说了，这些人她都看不上。」

    林爱华欣慰地点头：「跟你姐学着点。」

    两人出了青冥境，笑笑紧张地等在外面。看看妈妈和弟弟的脸色，想问又没敢问。

    林爱华淡淡地说道：「你做得很好。还剩几个月就高考了，好好努力，争取考上最好的大学。」

    「欢欢，周末请婷婷来家里做作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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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六章 掐灭爱情的小花朵

    欢欢苦着脸点点头，北辰好奇地看看他，什么话都没说。

    等晚上休息时，北辰才问道：「婷婷是谁啊？」

    林爱华把儿子做的事一说，北辰也摇头苦笑：「这小子，倒是开窍早。媳妇你做得对，不能让他胡来，害了人家小姑娘。」

    「不过，你不是说要磨炼他们的心性吗？谈一场恋爱也没什么吧？」

    他就是正常的男性思维，根本没考虑这样做会对人家女孩产生多大的影响。

    林爱华立马板起脸，说道：「没什么？对你儿子来说当然没什么，你想过人家小姑娘了没有？人家原先一直是年级第一，现在因为笑笑和欢欢已经掉到第三了。要是再跟欢欢谈恋爱，耽误了学习，你知道会对她的未来造成多大的影响？」

    北辰偷偷擦汗，赔笑道：「没这么严重。小孩子谈恋爱，不就是写点情书、看几场电影？咱们好好引导，让他们一起多读书不就好了。」

    呵，林爱华懒得跟他多说了，反问道：「那他们要是感情好，想要结婚，你答应不答应？他们要是将来生了孩子，你准备怎么安排？」

    北辰也被她给问愣了，他真的没想那么长远。

    感情嘛，发乎自然，做家长的干嘛非得要掐灭这小花朵？不过，媳妇说得也有道理，只是出发点不同而已。

    「结婚肯定不行，笑笑和欢欢要修炼，肯定得保持童身。」

    「这不就结了，说那么多干嘛？睡觉！」

    两人第一次因为孩子的教育问题产生了分歧，当然是以北辰的退让而告终。

    周末那天，欢欢还真的把杨婷婷约到家里来了，不过，林爱华也约了锁儿。

    小孩子嘛，最初的感情萌芽还很懵懂，只是相互间的好感和好奇，做家长的注意着点，尽量往友情上引导最好。

    有锁儿跟笑笑在，四个小家伙立马结成了一个学习小组，锁儿当组长，负责给他们讲解复习难点。

    林爱华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只把杨婷婷当成个普通同学来招待。她端出许多新鲜水果放在茶几上，客气地招呼：「小杨同学，吃水果。我们自己家树上结的，多得吃不完。你们几个，过会儿再读书，先把这些水果给消灭掉。」

    杨婷婷一看桌上堆成小山一样的各种果子，眼睛都有些直了。

    林建军家水果这么多，多得吃不完？亏得自己还心心念念地一直记着，以为那是他从自己嘴里省下的。

    她拿起一颗粉红色的小果子，轻轻咬了一口，鲜甜的果汁顿时充满口腔，头脑都感觉清明了不少。

    林爱华趁机说道：「好吃吧？我们家的果树品种好，产量还高，每次结了果都来不及吃，最后只能在树上烂掉。」

    「锁儿，等下你回学校时给你们班同学都带点，笑笑和欢欢，明天也带一筐去你们学校分分。」

    「小杨，你喜欢吃哪种？等会儿阿姨也给你装一筐，带回家慢慢吃。」

    一筐？杨婷婷都听呆了，懵懵地说道：「阿姨，不用客气，你们留着自己吃吧。」

    「嗐，都是不值钱的东西，拿出去卖都不好卖，你就别客气了。」林爱华为了掐灭儿子那还没萌芽的小花朵，不惜把自己的劳动果实贬低得一文不值。

    拿完水果，林爱华又催着几个人读书：「笑笑、欢欢，别以为你们一两次考了高分就骄傲自满，多向杨同学请教一下。没几个月就高考了，你们都给我好好读书，一分钟都不能松懈，知道吗？」

    「锁儿，你给我看好他们，不许他们偷懒。」

    杨婷婷在林爱华家度过了一个奇怪的周末。林建军妈妈好严厉，害得她都不敢走神了。不过，她回去时，林阿姨还真的给她拿了一大筐水果，亲手帮她绑在自行车后座上。

    这次她不会想入非非了，因为人家说了，这水果再不吃就要烂了，谁来她都会送，根本没什么特殊含义好吗。

    第二天上学，笑笑和欢欢又带了一大筐水果到学校，班上所有人都分到了，不管长相美丑学习好坏。杨婷婷跟大家一样，没有半点特殊。

    之后，只要她去约欢欢，就会收获一叠子试卷，跟班上几个成绩好的同学一起坐在教室里刷题，刷得她满脑子都是考点错题，哪儿还能再起半点旖旎。

    林爱华观察了几次，发现几个孩子都再次把心思放在了学习上，这才放了心。

    不管是凡间还是仙界，父母为子女的那颗心都是一样的，跟修为高低无关。

    天气越来越热，在最热的时候，笑笑和欢欢迎来了高考。

    这些考题对他们来说就跟平时测试差不多，有的试卷还不如他们平时测试难度大，根本难不住这两个天才少年。

    林爱华跟北辰根本没去送考，也没跟别人一样站在考场外等待，他们就在家里做好饭菜，等着两个孩子自己回来吃饭休息。

    她也没去管两个孩子的志愿填报，没去关注他们的成绩。考完了，这一阶段的任务就算结束了，新的人生历程即将开始。

    暑假，笑笑和欢欢继续躲在青冥境里苦修，直到邮递员送来了两人的录取通知书。

    笑笑和欢欢都报考了京城大学，笑笑学生物，欢欢学物理，都是他们自己选的。

    他们是自己拿着通知书去学校报到的，林爱华两口子连送都没送，只给了他们学费生活费，让他们选择住校。

    修炼是个水磨工夫，根本急不来，还不如让他们像个普通人一样，好好的融入校园，融入社会。

    说好了让他们先磨砺心性，不急着加深修为。

    林爱华自己就是个反面的例子，在两个孩子的修炼上，她比从前更加谨慎。

    这四年，没人人再盯着他们学习，催着他们修炼，也没人管他们交什么朋友，有没有谈恋爱。他们的爸妈出门旅游去了，只给他们留了生活费，其他时候连人都找不到。

    笑笑和欢欢被放了羊，空荡荡的家里就只剩下了他们姐弟两个相依为命。..

    还好，他们还有姑姑，有表哥，又在学校交了许多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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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七十六章 掐灭爱情的小花朵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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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七章 1999年

    度过四年的大学时光，笑笑和欢欢是真的长大了。

    社会发展实在太快，小时候还羡慕大舅舅的大砖头大哥大，现在他们自己却有了更加小巧，功能更多的新手机，还可以用来玩游戏。

    他们还不会飞剑传书，想找老爸老妈，只能打电话，还经常不在服务区，也不知道他们跑到哪儿去了。

    林爱华和北辰这几年也没闲着，他们去了山区，各地的山区，去帮助那里的人。

    林爱华送给他们各种小动物幼崽，北辰送他们新的农作物种子，送他们果树苗，教会他们种植养护后才走。

    有时候这两口子来了兴致，还会客串一回支教老师，给那些渴求知识的小孩子讲课，讲外面的世界。

    看着那一双双清澈又带着渴望的眼睛，他们实在没法一走了之。

    林爱华跟北辰又干起了老本行，在青冥境里种粮、种菜、养鸡鸭牛羊，然后把这些东西卖出去，换成钱，来帮助山区儿童。

    四年时间，笑笑和欢欢在读大学，他们却建起了十几座希望小学。

    每结束一个地方的工作，他们就会找个地方住下来，好好放松一段时间。尝尝当地的美食，体会一下各地的风土人情。

    他们的事迹被人注意到，想要当作典型事例来宣传，却都被林爱华和北辰回绝了。

    他们只是为了历练，为了积累功德，是有目的的做好事，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慈善，根本不值得宣传。

    如果真有这个必要，他们更希望媒体把注意力放到那些普通人的身上。

    在大家眼中，这两人无比神秘，好似一对神仙眷侣。但在林家人眼里，他们是最好的女儿女婿，是最亲的亲人，是林家的骄傲。

    因为有了他们，不但林家，整个南坪大队，乃至整个兴泰镇、和平县全都受益不少。

    如今的和平县早已今非昔比。老旧的平房被拆除，县城里建起了一排排高楼，城区也往外扩张了好几次，城郊的农村被划入城区，盖起了新房子。

    和平县有三大支柱产业，一家全国闻名的化妆品公司，一家苗木基地，还有一家畜牧家禽良种繁育基地。这三家企业都跟林爱华两口子有关，他们却经常跑得连人影都不见，把所有事情都交给手底下的人。

    林爱民的运输公司已经扩大了无数次，每天都有跑不完的活儿。市场太大了，他一家公司根本吃不下，和平县和周边几个县市又有人也跟风开了几家，路上每天都跑满了大车。

    南坪村出现了两极分化。

    一部分勤劳的人除了种地，还投资搞起了各种副业，挣得盆满钵满。一部分懒散的，胆小的，没追求的，就只能守着村里那一亩三分地，过点温饱生活。

    现在，村里就算是最保守封建的人家也不重男轻女了。看看人家林家的女儿、媳妇，哪个比男孩差？

    就算是李秀英跟朱小芹也赚得比男人还多，连乡医院的主任都当了她们家的上门女婿。

    有人打听到余小红的成就，嘴贱地跑去余家找余四婶。

    「凤英，你们家小红这几年还没回来吗？听说她开了好几家毛衣厂，现在都做出口挣大钱呢。」

    余四婶嘴犟地说道：「她开工厂关我什么事？我有儿子有孙子，用不着她来给我养老。」

    那几个女人都不乐意了，忍不住刺她。

    「你就犟吧！你那儿子到现在还姓卞呢。」

    「就是！你儿子都几年没回来了？听说他一回来就是跟你要钱，连小伟的生活费都不出。要我说啊，有这种儿子还不如没有！」

    「小红多好啊，又能干又孝顺。凤英啊，不是我说你，你不如去京城找找她，跟她说几句软和话，也跟她去京城享几天清福，不比这么大年纪了还在家种地强？」

    「母女间能有多大仇？再怎么说，你也养了她二十年。你去跟她说几句好话，后半辈子不就不愁了吗？」

    余四婶哪儿听得进去这些，她要是能改掉那些旧思想，也不至于过成现在这样。

    看看家里的房子，还是二十年前建的。当时看着宽敞又漂亮，现在跟别人家的小洋楼一比，却显得低矮破旧不成样子。

    她把几个闲人赶出去，自己坐在院门口看着天发愁。

    小伟没考上大学，在镇上找了家工厂当工人，每个月能挣三百多元钱。

    这点钱从前觉得挺多，现在却只够他自己一个人开销。

    小伟孝顺，每个月还省下点，给爷爷奶奶买吃的，买衣服。

    不是没有怨过儿子，可是怨又怎么样，她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还能不认他不成？

    余小伟又回来了，手里拎着一袋子鸡蛋糕，一进屋就先去厨房喝了一大杯凉水。

    余四婶赶忙把电风扇挪过去，又去打了手巾把子给他擦汗。

    「大热天的，你不在宿舍歇着，跑回来干嘛？」

    余小伟把鸡蛋糕塞到她手里，笑道：「奶，快吃吧，我给你买的。我爷爷呢？叫他也来吃。」精华书阁

    「你爷爷在地里呢，别管他，你自己吃。」

    余四婶拿起一块蛋糕放进嘴里，软软的，甜甜的，她却吃得一阵心酸。

    作孽啊！这么好的孩子，却跟着他们在这里受苦。

    为什么啊，别人家全都发了，只有他们家这么倒霉，做什么都不成，连地里的收成都比不过别人家。

    小伟今年已经24岁，没读过大学，只能在厂里当工人，还要跑到镇上才能找到工作。

    附近几个村子的发展都靠着林爱华和北辰一家，知道他们两家的龃龉，大家都不肯用小伟，生怕得罪了林家人。

    这么好的孙子，现在还没说上人家，眼看就要被耽误了呀。

    余四婶心急，却想不到办法。儿子指望不上，女儿连人影都见不到，她只好厚着脸皮去找林爱国。

    他是村长，自己家遇到困难，不找他还能找谁呢？

    她让小伟坐在家里吹风扇，自己弓着身子慢腾腾往村委办公楼走。

    她老了，吵不动了，也闹不动了，只能舍下一张老脸去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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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八章 癞皮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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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爱国今年也了，身体还壮实得很，还能再干几年。

    但他没什么文化，一些新的技术他掌握不了，好多资讯根本连看都看不懂。

    现在的年轻人都用上了电脑，坐在那儿噼里啪啦一通敲，就把什么都搞得明明白白的。

    他跟李得福、林进步这帮子老伙计全都跟不上形势，那两个人已经退了，只有他还靠着威望一直占着位子没挪窝。

    不过，林爱国人虽然老了，却不是个老顽固。南坪村启用了一大批年轻人，有县里派来的村官，也有村里孩子，读完大学后自愿回来建设家乡。

    他舍得投资，给这些年轻人买电脑、拉宽带，还给他们报销电话费、交通费。

    他也肯听年轻人的意见，觉得可行的，就召开村民大会落实下去。

    四胞胎读完大学，今年就能毕业。只有妞妞愿意回来帮妈妈管理公司，其他几个都留在了大城市，说是要自己闯一闯，看一看外面的世界。

    父母身体都好，儿女们也有出息，村里一片和谐，林爱国的日子过得十分舒坦，每天最爱做的事就是在办公室里跟着几个小年轻学电脑，上网。

    这天，他正戴着老花镜盯着显示屏看新闻，办公室门却被人推开，余四婶别别扭扭地走了进来。

    林爱国也没跟她生气怪她不敲门，村里人没这习惯。

    都过了这么多年，当年的那点仇怨连妹妹妹夫都不计较了，他也不会死咬着不放。

    余四婶老了，头发几乎全白，脸上也满是皱纹，看着比林妈妈老了十几岁，林爱国看着也怪不落忍的。

    他伸手扶着余四婶在沙发上坐下，问道：「婶儿，你找我有事？」

    余四婶想了一肚子的话，却被他的和言细语全打乱了。

    她愣了有一分钟，才赧然说道：「村长，我有点事想求你帮帮忙。」

    她能这么不吵不闹地好好说话，倒真是有些出乎林爱国的意料。

    他在自己椅子上坐下，说道：「什么事？你说吧。」

    余家的情况他都知道，这些年他也是刻意没有理会，谁叫他们当初作天作地不做人呢，有现在的下场只能说是活该。

    原本像她家这种情况是可以向村里申请补贴的，看着余四婶的老态，林爱国一瞬间决定了，只要她开口，自己就帮她打个报告，在村委过一下。

    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南坪村的村民，这是他们应该享受的福利。

    余四婶倒没想过要向村里开口要钱，她只是愁孙子的事。

    「村长，我家小伟是个好孩子，又聪明又孝顺，就是命不好，摊上我们两个老不死的爷爷奶奶，拖累了他。你能不能帮我个忙，给他在县里安排个好工作？」

    余四婶还要再说，林爱国却立刻打断了她的絮叨：「婶儿，这事我可办不了。我就是个小村长，县里的事我说了能算？你要是想让他回村里上班，我倒可以帮你各家去问问，想去县里，你让他自己去找吧。」

    余四婶哪是这么好打发的，她知道不能吵，却会像癞皮狗一样死缠着不肯放。

    余老四这些年经常下地干活，从别人家地里过时，总能沾染上些许灵气，倒是没那么老得快。余四婶常年窝在家里，村里的好处她几乎一点没捞着，现在已经老得牙都快掉光了，身体枯瘦得好似麻杆一样，风一吹都打晃。

    她估摸着自己也没几年好活了，只想着在走之前把孙子安排好。

    她就是一个农村老太婆，自己没本事，还得罪过不少人。除了林爱国，她根本找不到别人能帮忙。

    「村长，你家在县里不是有一家大公司吗，就让小伟去那儿上班。我也没别的要求，给他分间房，工资跟别人一样就成。」

    分房？现在哪家企业还给分房啊。大学开始扩招，大学生都不包分配了，你一个高中生还想着要厂里给分房？

    林爱国现在年纪大了，没那么大的火气，心里吐槽归吐槽，嘴上却依旧不紧不慢地说道：「现在的公司都是正规化经营，用什么人都有要求的。按小伟的条件，去了也只能当个工人，工资跟他现在一样，何必呢？」

    「他在镇上上班，有空就能回来看看你们，要是去了县里，不但开销大，离得还远，一个月都不一定能回来一次。」

    余四婶心里想好了的事，就觉得别人都得按她想的来。虽然是求人，她却一点没有求人的觉悟。只怪从前北辰和林爱华在时，她过得太过顺风顺水，都忘了自己几斤几两。

    「村长，那公司就是你家的，安排个人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我家小伟虽然没读大学，人却机灵得很，你就让他去试试吧，让他去做那个什么技术员，或者采购员也行啊。只要不再当工人，他就能找个好人家的女儿，也算是了了我老婆子的一段心事，走了也能闭上眼了。」

    技术？采购？那么重要的岗位，能让余小伟去做？林爱国哼了一声，站起身直接离开了办公桌。

    「这忙我可帮不上。想去的话让他自己去投简历面试，跟大家公平竞争。婶儿，我还有事，就先走了，你自己在这儿坐一会儿。」

    林爱国连门都没关，起身就去别的地方溜达，把余四婶直接晾在了那儿。

    「这个林爱国，一点情面都不讲！你用谁不是用，就帮一下我们家怎么了？」余四婶骂骂咧咧地站起身，自己又慢腾腾地走回家。..

    余小伟已经做好了晚饭，正跟余老四一起坐在院子里吃西瓜。见到余四婶，他赶忙跑过去扶着她往回走。

    「奶，你去哪儿了？是不是有谁欺负你了，怎么一脸的不高兴？」

    余老四抬头看了她一眼，冷漠地低下头继续啃西瓜。

    余四婶长长地叹了口气，问道：「小伟，给你爸打过电话没有？他现在在哪儿呢，怎么还不回来？」

    余小伟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这才沉着声音说道：「奶奶，你别管他，以后我给你跟爷爷养老。」

    他那样子，一看就是有事。余四婶急了，一个劲地追问，余小伟才不高兴地说道：「他去了广东，给一个富婆当上门女婿，管别人叫爸妈，当了别人孩子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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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九章 不祥之兆

    余四婶气得差点没厥过去。

    她的儿子，找回来还没怎么尽过孝，居然倒插门，当了别人的上门女婿。

    上门女婿是什么，不就跟女人嫁到别人家一样吗，以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

    还好她有孙子，余家还没绝后。

    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她自己就是嫁进余家的，余家绝不绝后关她什么事，她倒比余老四本人还看得重。

    余老四只是在一旁叹了口气，什么都没说，她倒气得直抹胸口，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你给他打电话，让他回来！」

    余小伟担心地看了奶奶一眼，却还是动都没动。

    「我没手机，打不了。再说了，我打给他干嘛。他跟着富婆吃香的喝辣的，早就不要我们了。」

    余四婶气得直哼哼，却又不知道广东在哪儿，想闹都没法去闹。她拉着余小伟的手：「孩子，你跟我去趟村长家，我跟他说了，让他在县城给你找个工作。咱们去说点好话求求人家，这事也就成了。」

    「你去了县城，在城里找个好女孩结婚，奶奶给你攒了彩礼钱。」

    村长家？余小伟身子一抖，八岁那年的事再一次涌上心头。

    他的爸爸、奶奶那天去村长家闹了一通，被人打得半残赶了回来，回来后爷爷又打了奶奶。这件事给他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也是从那之后，他才越来越内向，不肯出去跟别的孩子玩的。

    爸爸和奶奶说的那些话，即使他当时还只是个孩子都觉得太过分，现在他怎么有脸再去村长家求他帮忙？

    他挣开余四婶的手，连饭都不肯吃了，推上自行车就往外走。

    「奶奶，我厂里要加班，这几天就不回来了。锅里有饭，你们吃吧，我去厂里食堂对付一顿。」精华书阁

    「爷爷，我走了，下次再来看你们。」

    余四婶追到大门口，余小伟已经骑得连影子都看不到了。

    「唉，这孩子，怎么一点都不像他爸？他爸多神气啊，还知道找个富婆过好日子，怎么他就是个死脑筋！」

    她唠唠叨叨地往回走，嘴里说个不停。余老四嫌烦，把手里的瓜皮一扔，吼道：「你给我闭嘴！家里原先过得好好的，全叫你给搅和了。小伟爱在哪儿就在哪儿，要你管？你没事少往林家跑，别给老子丢人！」

    余四婶现在也不敢啐了，也不敢骂了，嘴里小声叨叨着走进厨房去盛饭。

    余老四给自己点了根烟吧嗒两口，长长地叹了口气。

    「小红啊，你在哪儿？爸没几年好活了，你怎么还不回来？」

    远在京城的余小红仿佛心有感应，这几天一直情绪低落，总是梦见从前的事。

    故去的日子虽然很苦，却是她无法抹去的童年。离家这么多年，女儿都已经上初一了，她连一次都没回去过。

    她已经四十多了，也算是功成名就，可是现在，她想家了。

    她经常在夜里梦见老家那几间低矮的草房子，梦见爸爸把她背在背上，带她去林子里摘野果，把上工时藏起来的红薯放在灶膛里烤熟了偷偷塞进她的嘴里。

    那红薯真甜，现在回忆起来，仿佛没有任何美食能取代那一口红薯的滋味。

    爸爸在前面跑，小小的她在后面追。跑着跑着，爸爸突然不见了，吓得她大声叫：「爸，爸爸！」

    她猛的挥手，打在黄京生的胳膊上，把他惊醒。

    黄京生按亮台灯，却发现余小红紧闭着双眼，眼泪沾湿了枕头。

    「小红，醒醒，做噩梦了吗？」

    余小红睁开眼，呆呆地坐了半天，才平复了情绪。

    「京生，我想回家一趟。刚才，我梦见我爸了，担心他出了什么事。」

    不怪小红太心软，现在的她已经足够强大，再也不怕余四婶，不怕任何人的伤害。她现在想回家，去看看自己生活了二十年的地方。

    黄京生早就从工厂辞了职，跟余小红一起创业，两人挣下了老大一片家业。这些年，他们两个齐心合力，日子过得和和美美，也帮了黄家不少。

    余小红这人不怕别人占她的便宜，她只怕别人占了便宜还要打她、骂她，不说她一声好。

    当年她怀着身孕嫁给黄京生，黄家人没亏待了她，已经让她心满意足。之后，她没有如笑笑所说那样生个男孩，只生了个女儿，自己心里还有些忐忑，黄妈妈却一点没给她脸色看，尽心尽力伺候着她坐月子，对孙女一点不比孙子差。

    余小红圆满了。余四婶给她留下的伤痛一点点被家人治愈。

    她把女儿当成眼珠子一样的疼爱，极尽所能给她最好的照顾。女儿也争气，不但乖巧听话，学习成绩还好，贴心得不得了。

    余小红真的圆满了，当年自己所欠缺的，全从女儿身上得到了补偿。

    当家方知柴米贵，养儿才报父母恩。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余小红心里的怨气也逐渐消散，现在再回忆起从前，总有一丝遗憾在心头。

    爸妈都七十多了，再不回去，不知道今生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

    几次梦见老家，梦见爸妈，总让她感觉是一种不祥之兆，催着余小红赶紧回去。

    黄京生跟余小红结婚十几年，也逐渐了解了她的过往。对于媳妇不想回家，他完全能理解，从来没有怪过她，也尽量避免在她面前提起。

    不过，既然媳妇现在要回去，他当然要支持。

    「那就回去吧。娇娇也放假了，咱们带她一起回去，看看外公外婆，看看你长大的地方。」

    余小红是个急性子，说干马上就要干。第二天，她就把公司的事安排好，一家三口坐上了回去的车。

    在县城火车站下车，余小红一手拉着女儿，一手提着行李，站在车站门口发了好一会儿呆。

    家乡的变化好大，她都不认识路了。

    黄京生等了一会儿，见她还站那儿不动，只好问道：「老婆，我们接下来怎么走？」

    余小红终于回过神，歉意地笑道：「等会儿，我去叫辆车。我们先在县城逛逛，找个宾馆住下吧。我家里……我爸妈家里不一定有地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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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章 近乡情怯

    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黄京生也算是知道点他媳妇的过去。

    听了她这句话，他也跟着一阵心酸，轻轻揽住她的肩。

    「没事，我们就住在县城，这里方便。要回去的话，咱们去租个车，一会儿就到了。」

    余小红轻轻点头，嗯了一声。

    十多年没回家，家乡的变化真大。她熟悉的街道、建筑都不见了，到处是拔地而起的高楼。

    她在车站门口转了一圈，马上有人过来搭话，操着一口半生不熟的普通话：「老板去哪儿？要车吗？」

    余小红听着这家乡味的普通话，脸上不由得露出笑容，用家乡话答道：「你开的什么车？包一天多少钱？」

    那人立马切换回家乡话，热络地说道：「是老乡啊。给你算便宜点，一天200。我可是刚买的桑塔纳，比他们的车都新，保证你坐得舒服。」

    旁边几个出租车司机见他们已经开始谈价格，就都慢慢的散了。

    余小红也懒得讲价，点头道：「那我先包三天。县城最好的宾馆是哪家？你先送我们过去。」

    司机一听，高兴地应道：「好咧，我帮你们拿行李。」

    送人去酒店他们也能拿点好处费的，这又是一笔额外收入。

    出租车带着他们往老城区开，余小红渐渐找到了一点熟悉的感觉。

    她指着窗外的三层建筑，兴奋地说道：「看，这是百货大楼，当年我还去里面买过衣服！」

    司机笑道：「那你可好多年没回来了。百货大楼要拆了，说是效益不好，要重盖个十层的楼搞一家大商场。」

    余小红一瞬间有些怅然若失，仿佛心里缺失了一块。

    没一会儿，车停在一座高层建筑前，司机殷勤地打开门，提着行李把他们一直送到前台，等他们开好房，才放心地等在下面。

    「我在这儿坐一会儿，你们要用车的时候打我手机。」

    余小红跟他交换了手机号，先拿出二百元钱递给他。「你先去吃饭吧，吃完饭我们要去一趟南坪村。」

    司机接过钱，话又多了起来。

    「南坪村？我认识，那儿可是我们县最富裕的村子。你们是去走亲戚还是去度假？度假的话可得提前预定，那儿房间紧张。我在那边有熟人，要不要帮你们安排一下？」

    余小红心头一动，倒不急着走了，让黄京生先带女儿上楼，她还想再多问几句。

    「南坪村现在很富裕吗？我老家就是那儿的，只是好多年没回去了。」

    「哦，你是南坪人啊，那倒用不着我帮你订房了，随便去哪个亲戚家都能住。我跟你说啊，我们县的几家大企业都跟南坪村有关系，那村子就是风水好，特别养人。」

    他掏出手机亮出一排的联系人：「你看看，这些都是我认识的大老板，有事没事就喜欢去南坪村住几天。他们都说在那儿住着，人立马就精神了，小毛小病的不用吃药就能好。」..

    余小红听了这话，心头的一块大石头顿时落下了一半。

    要真这样，她爸妈的身体应该没事吧。看来是她多虑了。

    她笑眯眯地说道：「我吃完饭就去，等会儿电话联系你。」

    她也懒得折腾，放好行李，一家人就在酒店里吃了午饭，拿上带给大家的礼物，立马把司机叫了过来。

    原先的小柏油路早就重修过了，现在是笔直宽阔的国道，一下子把距离拉近了不少。

    余小红怔怔地看着路边的景色，一点熟悉的影子都没有，心里又有点隐隐的不安，紧紧抓住了女儿的手。

    黄娇娇马上从随身的包里掏出个保温杯，问道：「妈妈，你不舒服吗？要不要喝口水？」

    余小红轻轻拍拍她的手，低笑道：「妈妈没事，就是好多年没回来了，突然一下子有点心慌。」

    「我知道，老师讲过，这叫近乡情怯。」

    几人都笑起来，司机也凑趣道：「大姐，你女儿挺有文化啊，读几年级了？」

    「我今年初一，下学期就读初二了。」

    几人闲聊着，余小红的心情渐渐安宁下来，转过头看着路边逐渐显现的农田。

    往年这个时节，正是她最辛苦的时候。一边要去生产队上工，一边还要回家照顾父母，小小的她被晒得黢黑，还常年吃不饱饭，长得瘦瘦小小的，经常被同龄的男孩欺负。

    那时的日子可真苦，现在想来还有点心酸。

    她回头看看女儿，白白净净的，一脸的单纯娇憨，正好奇地趴在车窗上向外打量，半点不知生活的艰辛。

    她温柔地笑了，轻轻帮女儿理好裙子。

    时代变了，现在的女孩再也不用受她从前的苦，真好。

    没一会儿，车子停到南坪村村头，司机问道：「大姐，送你去哪一家？」

    余小红往外看看，她哪一家都认不出了。

    当年她走的时候，只有林家盖起了一座小楼，可现在村里到处都是小楼，路上走的人她一个都不认识。

    「你送我去村委大楼吧。」

    回来前，她给哥嫂打过电话，一个都没打通，只好自己回来了。已经走到家门口了，她却不敢直接回去，想先找几个认识的人问问情况。

    村里有钱，林爱国也舍得花，村委大楼盖得很气派，圈了老大一块地，还建了村民活动中心，许多人没事做就喜欢过来玩。

    余小红下车走过去，立马被人认出来了。

    「小红？这是小红吧？哎哟，你可好多年没回来了！」

    余小红一眼认出来人，叫道：「三婶，好久不见，这些年你可没怎么变，还是这么精神。」

    吴美丽最喜欢听人夸她年轻，听了这话，马上跟余小红热络起来，拉着她的手笑道：「这是你男人？长得还挺帅的。哎哟，这是你女儿吧？比你小时候可漂亮多了！」

    余小红也最喜欢别人夸她女儿，跟吴美丽立马有了共同语言。

    吴美丽拉着她的手说道：「走，先跟三婶进去坐，屋里有空调，还有冰西瓜，你们先坐着解解乏。」

    余小红走进活动室，里面坐着的大多是南坪村的老人，她全都认识，熟悉的感觉一下子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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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八十章 近乡情怯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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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一章 母女相见

    大家看到余小红带着她男人跟孩子，一下子都来了兴趣，全都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说个不停。

    「小红，这是你男人？一看就是大城市来的，真气派。」

    「这是你女儿呀？小姑娘，你几年几岁了？」

    「小红，到这儿坐，快吃块西瓜！」

    「哎呀，提着这几个大箱子，走累了吧？走，我们送你回家！」

    余小红连一块西瓜都没吃上，就被一帮子闲人簇拥着往外走去。

    这帮子老娘们跟闲汉，整天没事可干，就坐在活动室里吹空调、闲磕牙，好不容易遇上点新鲜事，都不怕热了，也不怕累，帮忙提着箱子，一路有说有笑地往前走。

    余小红就是在这里长大的，怎么可能不知道他们图的个什么。不过，她现在已经是个稳重的成年人，一点没把心思放在脸上，反倒带着笑一路跟他们闲聊，向他们打听家里的情况。

    「三婶，我都好多年没回来了，我爸妈还好吗？」

    吴美丽都来不及说话就被人抢了先。

    「哎哟，你可算是回来了。你都不知道啊，你爸妈现在的日子过的哟！啧啧啧！」

    她不说，自然有别人抢着说。

    都知道余小红在北京开厂，一家人穿得板板正正的，肯定有钱。虽然他们不一定能沾到什么光，但就是喜欢捧着有钱人，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态。

    「小红，你最孝顺了，这次回来是接你爸妈去享福的吧？你爸妈这几年操心太多，眼看着就老了！」

    「对，你那个亲哥早些年就跑了，到现在都没回来过。听说他在广东找了个富婆，却把爹妈儿子都丢在咱这乡下不管，这么大年纪了还要下田，可真是遭了老罪了！」

    就这么短短的一段路，余小红想问的，不想问的，全被这帮人竹筒倒豆子一样全说了出来。

    余小红脸上带着笑，不时点点头，什么话都没说，百般滋味涌上心头。

    他们心心念念的亲儿子就是这样式的？还不如没有呢！也不知道他们后悔了没有，想起过自己没有。

    越过一排排的小洋楼，眼前突然出现一座低矮的院子，还是十多年前的样子，跟周围的景色一比，显得格格不入。

    吴美丽一指手：「看，你爸妈还住在这儿呢。别人家都拆了重建好几回了，就他们还是老样子。」

    看着眼前的青砖瓦屋，余小红不可避免地又回想起当年。她轻轻咬住嘴唇，站定脚步，再不肯往前走了。

    那帮闲人可顾不上照顾她的心情，抢着过去推开大门，高叫道：「老四，凤英，你们快来看看，谁来了！」

    余老四两口子正坐在树荫底下乘凉，家里一下子进来这么多人，也不由得呆住了。..

    余四婶倒是先反应过来，跳起身喜道：「是长江回来了吗？」

    她抢在余老四前面跑到大门外，没看到她的宝贝儿子，却看到余小红一家三口站在大路边。

    余小红看着眼前的老妇人，不由得眼眶一热，低声叫道：「妈……」

    妈老了，身子佝偻着，头发也全白了，脸上满是皱纹，看上去比村里的同龄人老了十好几岁。

    纵然有千般怨万般恨，在见到老成这样的亲妈时，余小红也忍不住心里发酸，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余四婶不甘心地往大路上张望了两下。没别人，就是余小红一家三口自己回来的。

    这个不孝女哟，扔下她这么多年，连个电话都没有，现在还有脸回来？

    她冷下脸，哼了一声。

    「你不在大城市享福，回我们这穷乡僻壤的干什么？」

    余小红根本没指望过她妈会欢迎她，不过是一句嘲讽，比她设想的已经好多了。

    她忍下眼泪，挤出个笑容来，拉着黄京生的手说道：「妈，我想你了。这是我老公，这是我女儿娇娇。娇娇，来，叫外婆。」

    黄娇娇以为，她的外婆肯定也跟奶奶一样，慈祥又和蔼，第一次见面，她的心里满是期待。

    「外婆好！」她响亮地叫了一声，还给外婆鞠了一躬。

    孩子这么有礼貌，余四婶也不好说什么难听的话。她别扭地嗯了一声，说道：「进来吧。」

    余小红左手拉着女儿，右手拉着黄京生，迈步走进院子，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大树底下的余老四。

    余老四穿着一条褪色的大短裤，身上的老头衫都破了两个洞，露出里面黝黑的肩膀。

    现在还有谁穿这么破的衣服呀，她爸怎么节省成这样？

    村里不是每年都发钱吗？钱呢？难道又贴补了他们那个亲儿子？

    余小红之所以急急忙忙地回来，就是因为梦见了亲爹，以为他出了什么事。现在人好好的站在她面前，她顿时安心了。

    「小红……小红！」见到女儿，余老四想哭，又想笑，表情一下子扭曲，看着有点吓人，娇娇害怕地躲在爸爸身后，又忍不住好奇地朝他看。

    时隔多年，再一次见到爸妈，余小红心里突然一阵委屈，眼泪差点不受控制地掉下来。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她可不想哭，她不想被这些人看笑话。

    余小红转开脸，不去看爸妈，反倒接过行李箱打开，强笑道：「爸，妈，我给你们带了点东西，帮你们放屋里去吧。」

    余四婶瞥眼一看，都是些衣服、零食、营养品，立马哼了一声：「你大老远的跑回来就给我们带这个？」

    话还没说完，就被余老四往后拉得一个趔趄。

    「回来就好，还带什么东西呀。快，进屋坐，爸给你们开风扇吹吹。」

    他又转向余四婶，呵斥道：「还不赶紧去洗几个香瓜来给孩子们解解渴！」

    香瓜是自己地里长的，也不值什么钱，余四婶今天倒是大方，一下子拿出十多个，放在水池子里洗干净，又去厨房切开，拿出来请大家吃。

    给邻居们分了瓜，见余小红一家都坐在堂屋里没动，余四婶又忍不住高叫道：「自己过来拿，还等着老娘伺候你啊！」

    其实，余四婶看到小红回来还是挺高兴的，但她已经习惯了那种相处方式，就算再过十几年她也改不了。

    好像不打骂几句，她都不知道怎么跟女儿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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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二章 相看两厌

    余小红皱了下眉，没吱声，站起身过去拿了一盘香瓜放在茶几上，对娇娇柔声说道：「来，吃块瓜。」

    余老四笑眯眯地看着黄娇娇，笑道：「娇娇长得好，比你小时候还好看些。」

    「呵，我小时候天天下地干活，皮都晒爆了，又黑又瘦，跟好看根本不搭边。」

    余小红随口一说，余老四反倒长叹一声，愧疚地低下头。

    「爸那会儿身体不好，根本拿不到满工分，家里全指望你撑着。苦了你了！」

    多少年了，余小红才等到这句话，顿时眼眶一热，别过头不去看他。

    黄京生轻轻拍拍妻子的背，虽然没说话，安抚的情绪全藏在了动作里。

    余小红平复好心情，回头对他笑笑，又对余老四说道：「那会儿大家都一样，日子都苦，我也没怪你们。」

    原本父女间已经有了一丝温情，余四婶却偏在这时插嘴。

    「你还好意思怪我们？我们把你养大已经很不容易了！你也不打听打听，多少人家生下女孩来，直接就溺死了。」

    余老四冷着脸吼道：「你胡说什么！闭上你的臭嘴，去给小伟厂里打个电话，就说他姑姑回来了，叫他请个假过来一趟！」

    余四婶也知道自己说话不好听，撇撇嘴没吱声，回屋去拿了张记着电话号码的纸条往外走。

    马上有人热情地叫道：「四婶，去我家打吧，我家离得近！」

    这些人，平时都不带理她的，今天见她女儿女婿回来，倒是一下子热情起来了。

    我呸，都是些趋炎附势的狗东西。

    等余四婶打完电话回来，余小红一家三口已经跟大家有说有笑的聊开了。

    余老四手里拿着个新的翻盖手机，不停摆弄着，笑得合不拢嘴。

    余小红笑道：「爸，我在县里帮你办了卡，插上就能用。等会儿我教会你，你就可以在家打电话了。」

    「好，好，这个好！爸给你打电话。」余老四迫不及待地把手机还给余小红，催着她装上电话卡。

    余四婶在一边看着，眼珠子骨碌碌转了几下，忍下了溜到嘴边的话。

    这么好的手机，给老头子有什么用？还不如拿给小伟，她孙子正好没有手机。

    不过，她这几年也学乖了一点，知道有些话不能当着大家的面说，不然容易犯众怒。

    余小红教会余老四打电话，让他给自己打了一个，顺便把自己的手机号存了下来，让他自己拿着玩。

    她打开行李箱，跟黄京生两人一起，把带回来的京城特产拿出来给大家分。

    也不是什么多贵重的东西，无非就是些小零食、手工艺品，不过只有在京城才能买到，给大家玩个新鲜。

    拿了小红的东西，这帮人更热情了。有会来事的立马说道：「小红，快到中午了，去我家吃饭吧，我把兰子叫回来陪你。当年你们小姐儿俩还一起打毛衣来着，你还记不记得了？」

    余小红笑道：「记得，兰子手可巧了。」精华书阁

    余四婶不高兴地说道：「去别人家干嘛？女婿和外孙女第一次上门，难道我家不招待吗？」

    「你等着，妈去摘个南瓜，再去鱼塘买条鱼回来。」

    吴美丽不快地撇嘴：「小红从京城回来，你就给她吃南瓜？小红，你等着，婶子回家抓只鸡，杀好了给你送来。」

    「我家有鱼，昨天刚捞的，我回去拿两条。」

    「我家冰箱里冻了牛肉。」

    大家七嘴八舌的说了几句，马上就行动起来。不一会儿，余家厨房里堆了一桌子的食材，还有人主动帮忙打理。

    余四婶被人冷落了这么多年，女儿一回来，她突然一下子又享受到了当年被人簇拥着恭维的感觉，整个人都有些飘了。

    当年北辰还是她儿子的时候，她就是这么风光的啊。可自从卞长江来了以后，一切就都变了。

    她不怪卞长江，儿子好坏都是她自己生的。她也不知道该怪谁，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后悔。

    她跟一帮子女人一起呆在厨房里，自己只要负责洗菜，其他活儿全被别人抢了。大家也不嫌热，也不嫌烦，一边干活儿一边不停的跟她说好话，想要让余小红带着她们家的子女一起去大城市发财。

    余四婶是真飘了，嘴里随便应付着，心里却想：要带也是带自己儿子跟孙子去呀，我女儿有出息，跟你们有什么关系？这么多年都不来往，今天才想起来讨好，有什么用？谁稀罕！

    没一会儿，余小伟顶着大太阳骑着自行车回来了。

    一进屋，他就看到了余小红。

    当年他还小，对于这个姑姑倒是印象深刻。姑姑给过他钱，他后来拿着那钱买了好多糖，想哭的时候就吃一颗。

    姑姑跟当年比起来变化不大，他却已经长大了。

    余小伟没有妈妈，有个爸爸也还不如没有，这些年全靠他陪伴照顾爸妈，余小红对他很是感激。

    「小伟，快过来，还认识姑姑吗？」她招招手，余小伟腼腆地挠挠头，低声叫道：「姑姑……」

    这孩子，当年可是天不怕地不怕，什么都敢说的，现在怎么这么胆小内向了？

    余小红心里深深一叹，又给他介绍了黄京生和娇娇。

    几人聊得正热闹，余四婶端着一盆菜过来，粗鲁地往桌上一放，不高兴地说道：「你现在是阔太太啊，都不知道来厨房帮下忙，想热死我？」

    黄京生不快地皱眉，说道：「我去吧，老婆你坐着歇会儿。」

    他媳妇，在家他都不舍得她做饭洗衣服，怎么回来娘家反倒贱成草了？

    他姐哪次回家他妈不是好吃好喝的招待，临走还要给带上一大兜东西，生怕女儿在婆家受委屈。

    唉，难怪小红这么多年都不肯回来，才来这么一小会儿，他都想走了。

    余小伟赶忙站起来：「姑姑，姑父，你们坐，我来。奶奶，要做什么，我来做。」

    「哎呀，你才骑车回来，出了一身的汗，还是好好坐那儿歇着吧。奶奶是个劳碌命啊，老了老了还要伺候人。」

    余四婶唠叨着又走进厨房，也不管别人高不高兴。

    看热闹的人总不好留下蹭饭，纷纷过来告辞。余小红起身笑道：「今天谢谢大家了。我看咱们村有个饭店，晚上我在那儿摆两桌，请大家都赏光过去聚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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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三章 不消停

    有人请客，这些人肯定高兴，都马上点头应了，约好了晚上一起去热闹一下，欢迎余小红回家。

    余小红给司机打了个电话，请他帮着定四桌，其他人她下午再去请。

    等人都走了，家里只剩下自己人，余四婶不高兴地说道：「请他们吃饭干嘛，你有钱烧的啊？这帮人，平时都不理我的，见你回来就赶过来占便宜。」

    余小红还没说话，余老四就抢着打断了余四婶：「你少说两句会死啊？小红刚回来，不得热闹一下。咱家好多年没办过喜事了。」

    余四婶现在有点怕他，这才把嘴里的话都憋了回去。

    午饭虽说是仓促间凑出来的，却也有鸡有鱼，还有地里刚摘的新鲜蔬菜。

    只不过，黄京生看了丈母娘对他媳妇的态度，心里有点不高兴，闷着头刨饭，余老四提议要喝两杯他也没答应。

    黄娇娇对鸡和鱼没兴趣，专挑盘子里的蔬菜吃，倒是小伟给他挑了一块鱼腹，她接过去说了声谢谢。

    余小红也没什么胃口，一家人只有余老四夫妻俩吃得最多。

    吃完饭，余小伟有点为难地说道：「姑姑，你要午睡一会儿吗？我屋里有张大床，不过就是有点乱。我去打点热水擦一下凉席，你们先凑合一下吧。」.

    余小红早就知道，家里不会给她留房间，她也根本没指望过。她笑笑，说道：「不睡了，我带娇娇去村里到处逛逛，看看以前的老朋友。」

    她打开箱子，又拿出几件新衣服递给余四婶。

    「妈，这是给你的，爸的也有。这儿还有一千元钱，你收好，拿着买点东西吃。」

    吃完一顿饭，母女俩之间的隔阂消除了不少，这声妈终于从她嘴里叫了出来。

    余四婶接过钱，塞进自己的裤兜，又探头往箱子里看看，问道：「就这些？没给我也买个手机？」

    余小红一呆：「你们天天都在家里，有一个手机不就够了？你想要的话，我明天去县城给你买吧。」

    余四婶翻个白眼：「我要那玩意干什么？小伟还没手机用呢，你这当姑姑的都不知道给侄儿买一个，还得我来提醒？」

    余小伟连忙摆手：「不用，不用给我买，我在厂里上班根本用不上。」

    余四婶不高兴地对余老四伸出手：「把你的给小伟用，你一个老头子，玩什么手机。」

    余老四才拿到手正新鲜呢，根本不想给，把脸一板说道：「让我先玩几天再给他。」

    余小红无奈地说道：「不用，我明天就去买，买个最新款的。」

    余小伟的脸都红了。他自己的亲爸都没管他有没有手机，他哪能用姑姑的钱。可是，这儿根本没他说话的份，余小红才一说话，余四婶就立马帮他答应下来了。

    她不但要手机，还不知足地问道：「你这么多年没管我们，这次回来怎么就给一千元？现在的一千够干嘛，人家结婚彩礼都要三万了。」

    余小红想过，她妈肯定会对她狮子大开口，她也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她没想到的是，连余小伟结婚的彩礼钱她妈都想从她这儿薅。

    余小红又不是个包子，可以任人搓圆捏扁。她肯回来，不过是上了年纪，最近总是想起过去，担心父母的身体，她又不是回来当肥羊让人宰的。

    既然爸妈身体都挺好，她也没什么好挂心的了。等晚上请村里人吃一顿，明天她就带着老公跟女儿回去，以后再不来了。

    她只当没听懂余四婶的意思，站起身说道：「我带孩子出去遛遛，晚上再回来。」

    「哎，你别走啊！」余四婶追在后面喊，余小红却连头都不回，连行李箱都拖走了。

    三个人相互看看，余老四把手机往口袋里一揣，说道：「小红给的衣服呢，拿来我看看。晚上去喝酒我得换身新衣服，不能穿这个去给女儿女婿丢人。」

    余四婶不快地哼了一声：「两件衣服能值几个钱？你都不知道帮着说几句的吗，叫她帮着把小伟结婚的彩礼出了。靠我们两个人，要攒到什么时候？」

    余小伟红着脸抢着说道：「奶奶，你别跟姑姑要钱。没钱出彩礼，我不结婚就是了。」

    「不结婚哪行？你都24了，不得赶紧娶个媳妇回来。这事你别管，有奶奶给你做主。」

    余小伟抿着嘴不说话，钻进自己房间关上门。

    余四婶跟着余老四进屋，从他手里抢过手机，说道：「我给长江打个电话，让他赶紧回来！」

    余老四这次倒没再拦着，等她打完电话才拿过手机，嘀咕道：「他说了要回来没有？」

    余四婶哼了一声：「他陪富婆旅游呢，要到年底才能回来。这儿子，算是养废了，就只知道自己享福，连小伟的事他都不管，说是随便我们怎么安排。」

    余老四哦了一声，把手机藏在自己枕头底下，兴致勃勃地去翻看余小红拿回来的新衣服。

    余小红带着老公和女儿出门，第一个就去了林家。

    林家还是在老地方，不过原先的平房已经被拆掉，改建了一座三层的小洋楼。

    余小红又拿出手机打给嫂子，这次顺利接通了，林爱华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小红，什么事呀？」

    「嫂子，你在哪儿呢？我现在在南坪村，正说要去看看林叔林婶呢。」

    林爱华惊讶道：「你回去了？见过你爸妈没有？」

    余小红淡淡地说道：「见过了……」

    她什么都没说，林爱华却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小红这次回来肯定不会愉快。

    都说江山好改本性难移，余四婶就那样，除了跟小红要钱帮扶她儿子，她就说不出别的话来。

    「你哪天走？我跟你哥也快回去了。」

    余小红犹豫了一下，还是坚持说道：「我明天就走，准备在县城再玩两天就回京城。」

    「那行，你等着我，我们晚上之前就到家。」

    「好呀，正好我晚上要请乡亲们吃饭，咱们晚上见。」

    林爱华说声好，挂了电话，对北辰笑道：「走，回家看戏去。」

    北辰好笑地揉揉她的头发：「小红够难的了，你还有心思看她的笑话。」

    「我又不是去看她的笑话，我是去看余老四一家的。你等着瞧吧，他们今晚肯定不会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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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四章 丫头

    余小红带着家人去相熟的人家一一拜访，请他们晚上去村里的饭店聚聚。大家都好多年没见了，肯定要捧场的，都答应了下来。

    一家家跑完，天色也暗了下来。余小红根本不去余家，自己去饭店张罗晚上的酒席，跟司机说好了，吃完饭就回县城去。

    饭店是李栓柱一家开的，食材都是从林爱华的农场里拿，新鲜又美味，许多城里人也喜欢跑过来吃，晚上生意非常好。

    包厢早就定出去了，余小红的四桌只能放在大堂，李栓柱亲自跑过来不住地道歉，还说要给他们打折。

    余小红跟他说了会儿话，安排好菜单，又看了看食材，就有人陆续的来了。

    余小红让老公跟女儿在屋里坐着休息，自己站在门口等客人。

    她还没等多久，就见到林爱华两口子携手走来，马上开心地迎上去，叫道：「哥，嫂子，你们还真赶回来了？路上累了吧？快去里面去坐。」

    林爱华笑道：「你回来怎么也不跟我们说一声？知道的话，我肯定陪着你。」

    「我给你们打电话了，都不在服务区。」余小红笑笑，小声说道：「放心，我不会再吃亏了。」

    林爱华嘻嘻地笑，说道：「回来看看也好，省得你老惦记着。」

    是啊，不回来时总是惦记着，一回来就什么念想都没了。爸还是那个爸，妈也还是那个妈，她却早已不是当初的那个她了。

    余小红把林爱华两口子跟林爸林妈都请到主桌坐，等人都到得差不多了，余家人还没来。

    林爱华忍不住笑，「他们是等你去请呢。去吧去吧，我让后厨备菜，等他们来了再上。」

    余小红无奈地耸耸肩：「那我去了，让厨房先把冷菜上了吧，酒也开开。」

    余小红回到家，余老四跟余四婶早就换好了衣服，在院子里伸着脖子等她来接呢，只有余小伟还把自己关在屋里没出来。

    余小红推开门叫道：「爸，妈，客人都到了，我们也去吧。」

    余四婶板着脸，说道：「我女儿请客，他们倒跑得比我还快。」

    「小伟，走了，你姑姑来了！」

    余小伟从屋里出来，蔫头耷脑的，低声叫了句姑姑，又闷着头不说话了。

    余小红也顾不上去管他。多少年没见，她也不知道小伟的现状。再说，人家有爸爸，有爷爷奶奶，轮得着她来操心？她又不是闲得没事干了。

    几人赶到饭店，里面的人立马叫道：「老四来了，快进来坐。叫厨房开席，咱们今晚借小红的光，好好喝几杯。」

    林妈妈还有些不待见余四婶，不过，看在小红的面子上，她也没说什么，只是转过头跟娇娇说话。

    不用出份子钱就能喝酒，大家也乐得恭维余家人几句。余老四两口子一下子又风光了起来，没喝两杯，就都满脸红光跟大家谈笑起来。

    余小红带着黄京生跟女儿去各桌给大家敬酒，转了好一会儿才回来。余老四给她碗里夹了好多菜，陪着笑脸说道：「小红，快吃。栓柱家这河豚鱼做得好，京城也不一定能吃到。爸给你留了，你快尝尝。」

    余小红咧了下嘴，夹了一半放到黄娇娇碗里。

    就冲老爸还知道惦记她，走前她也会给家里再留点钱。随他们拿去怎么用吧，反正该她给的她给了，不该她给的，谁也没法从她兜里强抢。

    这顿饭吃得热闹，直到八点多才算吃完。

    有人过来告辞了，余小红赶忙站起来要去送客。

    那人客气道：「小红，这次回来住多久？明天去我家吃中饭吧，我给你做点家乡菜。」

    余小红笑道：「我们今晚就走了。下次吧，下次回来再去你家。」.

    余四婶一听，立马站起来，大声问道：「什么？你回来连一晚都不住？今天就走了？」

    余小红点头：「对，我京城事多，没空多呆。下次再回来看你们吧。」

    家里连她的房间都没有，让她怎么住？不过，她不想再为这事啰嗦了，她又不是没地方去。

    余四婶也顾不上周围还有那么多人了，赶忙抓住余小红的胳膊。

    「你别忙走，妈还有事跟你说呢。」

    她要说什么事，余小红心里都有数，不由得暗暗皱起眉头，抽回自己的胳膊。

    「我都跟司机约好了，吃完饭就走，人家还等着呢。有什么事明天电话里说吧。」

    「哦，对了，小伟，姑姑没空带你去买手机，你自己去吧，姑姑给你钱，去挑个自己喜欢的。」

    余小红又掏出两千元钱来递给余小伟。

    余小伟不肯要，小红根本不想跟他撕扯，直接把钱往他手里一塞就不理他了。

    余小伟追着要还钱，被余四婶拉到一边，斥道：「你傻啊，给钱不要。收着，奶奶还得找她拿彩礼钱呢。」

    她追到大门口，又把余小红从人堆里拉出来，说道：「你想走我也不拦着，你京城还有生意要做，别耽误了挣钱。小红，算妈求你了，我们不用你养老，养老的事有小伟呢。小伟这孩子可怜，跟着我们两个老的，到现在都没娶上媳妇。」

    「小红，妈知道你最心善，你就给妈三万元吧。你生了个丫头，将来有什么事不也得指望着他这个侄儿吗！」

    原本余四婶好语相求，余小红还犹豫了一下下，但听她说什么养老，什么丫头，顿时又被她勾起压在心底多年的回忆。

    就因为她是女孩，不管做了什么都得不到肯定。她没有学上，没有新衣服穿，每天干着跟男人一样的活儿，回家还要做家务，还得不到一句好话。

    就算她做了什么让妈妈高兴的事，她也会在夸奖两句后再把她击溃。

    「你要是个男孩就好了。」

    「可惜啊，你是个丫头，将来指望不上。」

    从小到大，丫头这两个字就像压在她头上的一座大山，她再不允许有人把这座山再压到她女儿身上。

    余小红的脸冷了，挂着寒霜。

    「我一个嫁出去的女儿，凭什么给娘家侄子出彩礼钱？他自己没爸还是你没儿子？养老，不该他给你养老吗？你余家的家产难道不是全都要留给他？我能回来看看已经算不错了，你别跟我说什么养老。」

    余小红一发火，全场寂静无声，所有人都不动了，呆呆地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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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八十四章 丫头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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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五章 你妈摔死了

    余四婶呆呆地看着这个陌生的女儿，嘴巴张了几下，却说不出话来。

    余老四赶忙过来打圆场：「小红，别生气，你妈她不是这个意思。」

    余小红早就受够了。

    不是这个意思？她就是这个意思。女儿生下来就是给她吸血的，就算儿子再怎么不孝，她眼里都只有儿子。

    不过，她不想吵，没意思。

    她只是冷冷地看了余老四一眼：「你们回去休息吧，我等下就走。」

    她跟着离场的客人往外走，黄京生和黄娇娇赶忙跟上，把余老四两口子撇在了后面。

    余小伟过去扶住余四婶，低声说道：「奶奶，咱们回去吧。」

    余四婶一个激灵，大声叫道：「不行，你不能走！」

    她使劲推开围在余小红身边的人，紧紧抓住她的衣服。

    「别走！你个不孝女，这么多年没回家，一点不管我跟你爸的死活。好不容易回来了，不说把以前的孝敬钱补上，给个一千就想走？你当打发叫花子呢！」

    余小红给的手机，给侄子的钱她全都不提，只说给到她手里的现金，可不就只有一千嘛。对别人来说不算少了，但余小红现在是大老板，这钱确实给得不多，相当于大城市里个把月的工资吧。

    余小红冷着脸，说道：「给不给的都是我的心意，嫌少你还给我，我以后都不给了行吗？」

    林妈妈看不过去，上前护住余小红，责备道：「凤英，你这是干什么？小红一个人在京城，你们什么忙都没帮上，这好不容易回来了，你不说好好疼疼她，怎么又跟她闹呢？」

    余四婶根本不听，又挣扎着抓住余小红的衣服。

    不能放她走，真的不能放她走。她有预感，女儿这次一走，这辈子她们娘儿俩都再见不到了。

    不趁着这次跟她把钱要来，指着他们老两口土里刨食，哪年才能给孙子攒够彩礼钱？

    她知道，儿子根本靠不住，这钱还得指着女儿拿。

    「侄子要结婚，她这当姑姑的不该帮忙拿点吗？我又没跟她多要，一年给我们两千算多吗？她十多年没回来，下次回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现在不要我哪天要？」

    「我不管，你给我拿三万，不然别想走。」

    其实，她要是好好跟余小红说，这三万也不是不能拿。一年孝敬爸妈两千元，这钱确实不算多。当年余小红在京城摆地摊时也经常一拿几百元回去。

    但，余小红就是个宁折不弯的性子，余四婶扭着她的衣服强要，还说是给侄子的彩礼钱，这钱她还真就不拿了。

    毕竟余四婶早就说过，她是个丫头，将来要嫁到别人家去的，根本指望不上。

    指望不上那就别指望了，她一毛都没有。

    余小红冷着脸，说道：「我没钱，也不该我给你养老。想要钱，你去法院告我去，法院判我该给多少我都给。京生，我们走。」

    余四婶揪着余小红的衣服不放，两边一使劲，呲的一声，衣服被扯得脱了线，拽下来一截袖子。

    黄京生一看脸就黑了，立刻脱下自己的衬衫披在媳妇身上，抓住余四婶的手一扭，把她推到余老四身上。

    他都懒得跟这无知蠢妇说话，一手拉着女儿，一手搂着媳妇，径直向饭店外面走。

    他刚才用的巧劲，余四婶不会受伤，他手上有数。

    回来半天，他终于理解媳妇为什么这么多年都不回老家了。这样的家，有还不如没有。.

    黄娇娇也吓傻了，紧紧抓着爸爸的手，转头看着妈妈的脸色。

    还好，妈妈只是板着脸，没有害怕。幸好有爸爸保护她们。

    余四婶急了，一把推开余老四，抢过去又要抓余小红。

    余老四叹着气直跺脚，叫道：「回来，你给我回来，别逼小红了！」

    余四婶根本不听，她现在心里只想着孙子的彩礼钱，不能让她跑了。

    黄京生听到声音，也没松开护着女儿和媳妇的手，只是用自己的身子挡开余四婶。

    周围的人都纷纷过来帮着劝，余小伟紧皱着眉头，突然大吼一声：「奶奶！我不要，不要姑姑的钱！」

    他跑过去拉住余四婶，余四婶使劲一挣，没想到余小伟是真的使了劲，紧紧抓住她的胳膊不撒手。

    两边一扭，余四婶站不稳脚步，重重地摔了下去，后脑勺磕在了水泥台阶上。

    余小红一家三口都走到外面大路上，正要上出租车，却听后面有人高叫：「小红，快回来！你妈摔死了！」

    余小红一惊，停下脚步，扭头往后看。

    余四婶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余小伟手足无措地站在旁边，吓得脸色发白，眼泪已经落了下来。

    就算再怎么怨恨，她也不能见死不救。

    余小红赶忙说道：「京生，看好娇娇，我去看看我妈。」

    她跑回去，蹲下身子，伸手探了一下余四婶的鼻息，微弱得几乎感觉不到。

    「快送医院吧。」林爱国走过来。

    「对，送医院！司机，快来帮忙！」余小红扶起余四婶，黄京生跟司机两个人跑过来，一人搭一头，把她塞进汽车。

    余小红看到林爱华站在旁边，着急地说道：「嫂子，帮帮忙，帮我照顾一下娇娇。」

    林爱华要是出手，倒是能把余四婶救过来，可她为什么要出手？

    她的神药治得了病却治不了命。余四婶就是作，生生把自己的福气给作没，现在连命也要搭进去了。

    就算这次救过来，她以后还是不会消停，还是会继续作。何必呢，看天意吧。

    她拉住黄娇娇的手，说道：「走吧，今晚住姑姑家。你妈要送外婆去医院，看好了就会来接你。」

    黄娇娇懂事地点点头，轻轻靠在林爱华的身上。

    「姑姑，我妈不会有事吧？外婆要是醒了，会不会又要欺负她？」

    林爱华摸摸她的头：「不怕，有爸爸保护妈妈呢。」

    余小红两口子带着余四婶一辆车，林爱国作为村长也不能坐视不管，只好把自己的车也开上，拉着余老四、余小伟跟村里的几个闲人一起去县医院。

    车上，余小红紧紧抓着余四婶枯瘦的手，一时间百感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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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八十五章 你妈摔死了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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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六章 病情严重

    果然还是出事了，也许她就不该回来。

    黄京生从后视镜里看到了媳妇那张苍白的脸，回头安慰道：「小红，别担心。你妈只是摔了一跤，现在医学发达，肯定能救回来的。」

    余小红点点头，低下头看着余四婶。

    妈老了，头发几乎全白，脸上也满是皱纹。她就这么静静地靠在自己身上坐在车里，不吵闹，也不骂人了，看着十分可怜。

    唉，她又深深地叹了口气，心里憋闷得难受。

    大路笔直，很快就开到了县城。司机把车停到急诊室门口，帮着跑下去叫医生。

    不多会儿，里面推出来一辆小车，两个护士帮忙把余四婶抬上去，一边往里推，一边问道：「病人什么情况？」

    「摔了一跤，磕到了后脑勺。医生，麻烦你们尽力抢救，我这就去缴费。」余小红跟在后面一边跑一边说道。

    「来个人做登记，等医生来开单子检查。」护士一边吩咐，一边把人推进了急救室。

    余小红去交了钱，跟黄京生一起坐在走廊里等着。没多会儿，林爱国也带着人来了。

    「你妈怎么样？醒了没有？」

    余小红颓然地摇摇头，说话声音都有些嘶哑了。

    「还没，在抢救呢，什么情况医生还没说。」

    林爱国在她身边坐下，说道：「别担心，县医院的医生医术不错，会救过来的。」

    余小伟懊恼地捶了一下自己头，捂着脑袋蹲在地上，眼泪扑簌簌地直往下掉。

    「都怪我，我不该去拉奶奶的。都怪我！」

    余老四去拉他，却没拉动，也在他旁边蹲下，说道：「这都是命啊！老婆子就是没这个享福的命！」

    余小红看着他们，根本没心思说话。她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这事怪她吗？还真怪不着。可她要是不回来，余四婶也不会出事。

    只能说是因果报应吧。

    几人等到半夜，急救室的门才开了。余小红连忙跑过去，问道：「医生，我妈怎么样？醒了没有？」

    医生犹豫了一下，说道：「病人等会儿就会醒，等下先把她转入普通病房，住院观察几天。」

    「你是患者的女儿？跟我过来一下吧，有些情况要跟你说一下。」

    林爱国带着人帮忙把余四婶往病房推，黄京生不放心余小红，跟着她走进医生办公室。

    医生拉下大口罩，喝了口水，低头写病历。

    余小红紧张地问道：「医生，我妈到底是什么情况？会不会有后遗症？」

    医生叹了口气，说道：「这次摔跤倒是问题不大，不过，我们怀疑她还有其他的病，需要做个深入的检查。」

    医生说着，开出一叠检查单子，说道：「你们先去把住院费交了吧，化验结果明天才能出来，具体什么情况要看检查结果。」

    黄京生接过单子看看，问道：「能跟我们说说吗，她到底是个什么病？我们也好有点准备。」

    医生问道：「你是她什么人？」

    「我是她女婿，她儿子在外地，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医生点点头，说了实话：「刚才我们给病人做检查，摸到她肝脏肿大，另外，我们怀疑她的心肺功能和其他脏器也出了问题，有可能是癌症。」

    「癌症？！」余小红惊呆了，好半天没说话。

    那时候的癌症几乎就是绝症，除非是早期就被发现，不然根本没法治。她是真没想到，不过是摔了一跤，竟然引出这么多问题来。

    一时间，她不知是该庆幸还是懊恼。

    要是她不回来，余四婶就不会摔这一跤，要是没摔跤，她也不会来医院做检查。她们那辈人，有什么病痛都不愿意去医院，宁可自己在家忍着，等到忍不下去了再去检查，几乎也就没救了。

    她紧张地问道：「医生，她这病能治好吗？」

    检查结果还没出来，医生现在也不好说，只告诉他们等结果。

    余小红去病房，没敢把医生的话告诉大家，只说是没什么大事，谢过了林爱国，又请他把余老四带回家去。

    余老四不肯走，愁眉苦脸地说道：「小红，爸留在这儿，陪着你妈。你们去休息吧，明天再来。」

    余小伟也不肯走，要在这儿陪着爷爷奶奶。余小红想了想，让林爱国先把村里人带回去，又让司机把余老四和黄京生一起送去宾馆，她和余小伟留下守着。..

    余老四听说不送他回去了，倒是乖乖跟着黄京生走了，病房里只剩下余小红姑侄。

    余小伟眼泪汪汪地看着余四婶，叫了好几声也不见她答应，着急地问道：「姑姑，医生怎么说的，为什么奶奶还不醒？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没推她。」

    余小红拍拍他的肩，安慰道：「不怪你，奶奶本身就有病。小伟，给你爸打个电话吧，叫他回来。」

    余小伟接过余小红的手机打出去，好半天电话才通了，卞长江不耐烦地问道：「谁呀，大半夜的，有什么事？」

    余小伟带着哭腔叫道：「爸，你回来吧，奶奶病了，在医院抢救。」

    卞长江一下子清醒了，问道：「怎么回事？你奶奶怎么了？」

    余小红接过电话，说道：「是我，余小红。妈刚才摔了一跤，送到医院检查，医生说她可能得了癌症。你赶紧回来吧，在县人民医院。」

    卞长江干笑道：「小红啊，这是你的手机号？你什么时候回去的？」

    余小红不耐烦跟他瞎扯，皱眉道：「你在哪儿呢？到底能不能回来？我这几天就要回京城了，没空在这儿看着，她现在需要你这个儿子！」

    电话里传出卞长江欠揍的声音：「儿子女儿不都一样嘛。小红，有你在哥放心，你就能者多劳再呆几天。我陪你嫂子在外面旅游呢，一时半会儿回不去。你再等两个星期，我带你嫂子一起回去。」

    电话里传来挂断声，再打过去已经关机了。

    余小红气愤地骂了一句，正要跟余小伟说话，却听病床上传来粗重的抽气声，一声一声，好像拉风箱一样。

    「奶奶，你醒了！」余小伟扑过去抓住余四婶的手。她瞪着眼睛，艰难地问道：「你爸，他几时回来？」

    「我爸说，他在旅游，还要在外面再玩两个星期。」

    余小伟话音刚落，余四婶又眼睛一翻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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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七章 救不活了

    医生！快来！我奶奶又晕了！」

    余小伟跑出门，去护士站大叫。不一会儿，值班医生就跑了过来，给余四婶一通检查，又把她拉进了急救室。

    余小红跟余小伟两人面面相觑，只好又去守在急救室门前。

    余小红烦躁地拿出手机，给卞长江打电话。打了好多个，一直提示关机，就是打不通。

    余小伟低着头，用手捂着脸，一句话不说，显然已经颓丧到了极点。

    余小红操劳了一整天，又精神紧张了一晚上，真是有点扛不住了，半靠在椅子上，脸色煞白。

    也不知过了多久，急救室的门打开，护士把余四婶推出来送回病房，给她上了监护设备，又给她挂上药水，插上氧气管。

    余小红强撑着走过来，问道：「护士，我妈怎么样？」

    护士尽量委婉地说道：「我们尽力了，病人情况不太好，你们要早做准备。」

    做什么准备？余小红呆了。

    她是真没想到会变成这样。昨天回去时妈还好好的，抓着她跟她要钱，谁知一晚上就要准备后事了？

    早知如此，她就把钱给她妈，妈妈是不是就不会有事？是不是还能多活几年？

    余小红又累又困，却又根本睡不着，睁着满是血丝的眼睛看着衰弱的余四婶。

    她是真的很怨，怨到一句话都不想再说了，就这么坐着，一直撑到天光大亮。

    第二天一早，黄京生就带着余老四来了，给他们带了早饭。

    余小红勉强吃了点，余小伟却一口都吃不下。

    奶奶是因为他才会摔跤的，之后又被他爸给气晕，他觉得自己就是罪魁祸首。

    余小红给他拿了两个包子，低声劝道：「小伟，吃点吧，还要照顾奶奶呢，你别自己也病倒了。」

    余小伟抬起头，木愣愣地说道：「我不饿……」

    黄京生也劝道：「我跟爸看着，你们俩回宾馆睡一会儿，有事我打电话叫你们。」

    余小红跟余小伟都不肯走，怕走了就见不上余四婶最后一面。

    医生来查房，只是翻了翻余四婶的眼睛，一句话都没说就走了。

    余小红守在医生办公室门外，等他们查房回来，急忙问道：「医生，我妈到底怎么样？能醒过来吗？」

    医生翻出今早送来的化验单，叹了口气，语气沉重地说道：「病人原本还能拖些日子，但她昨晚情绪激动，又引发脑部出血，我们已经给她用了药，能不能醒过来，真的只能看运气了。」

    「病人家属，你们要做好心理准备。按目前的化验结果来看，我们怀疑病人是得了胰腺癌，并且已经扩散。我们现在能做的就只有尽量减轻病人的痛苦，治是治不好的了，就算送去大医院也没办法。」

    他们就是县城医院，连确诊都做不到，更加没有治疗的手段。现在唯一能做的就只有用点药，给余四婶留着最后一口气，让她有机会交代后事。

    小地方的医生还算是耿直，没有提议过度抢救劳民伤财，反倒好心地劝道：「把家里人都叫过来吧，我们可以设法让病人醒过来。」

    癌症晚期，又连着受外伤、受刺激，余四婶现在就算是神仙来了也难救活。

    余小红再怎么难以接受也没办法，只好勉强对医生说声谢谢，失魂落魄地回到病房。

    余小伟已经靠在椅子上睡着了，余老四跟黄京生坐在旁边空床上小声聊天。

    余小红对黄京生招招手，他赶忙起身走过去，小声问道：「你妈怎么样了？医生怎么说？」

    「癌症晚期，已经没救了。医生说可以让她醒过来一下交代后事。」

    余小红揉揉脸，轻轻靠在黄京生肩上，整个人都显得脆弱又无助。

    黄京生对余四婶根本没有半点感情，这时候反倒是最冷静的。

    他搂住余小红的肩膀，劝道：「这事跟你没关系，你不要自责。不管你回不回来，她都已经癌症晚期了，你回来还能见她最后一面，也算是没留下遗憾。」

    「这事得跟你爸实话实说，你毕竟是女儿，大事还得他来拿主意。」

    余小红点头，说道：「你帮我说吧，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行，我来说。你哥呢，电话还是打不通？」

    余小红哼了一声，说道：「关机，到现在都没开。我过会儿再打，就不信他一直关机。」

    黄京生拍拍她的肩：「不用跟他怄气，咱们做好自己的事就行。」

    「你去空床上躺一会儿，我来跟你爸说。」

    余小红哪儿睡得着，脑子里嗡嗡直响，躺在床上看着旁边的余四婶发呆。.

    眼前这个枯槁的老妇人真的是她妈？她记忆里的妈妈不该是这样，不该如同一截枯木，不该毫无生机地躺在那里，靠氧气和药水维持生命。

    她应该跳起来，指着自己的鼻子，扯着自己的衣服，逼自己拿钱出来给哥哥，给侄子。

    就算她再怎么生气，她也不愿意看着自己的亲妈生命一点点流逝，只剩下最后可数的日子。

    她现在矛盾极了。

    没一会儿，余老四扶着黄京生的手颤巍巍地走进来。

    他站在病床边，抓住余四婶插着输液管的手，轻声叫道：「凤英，凤英！你醒醒！」

    余四婶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又抓住黄京生的手：「女婿，给长江打电话，叫他回来！你妈去了，我以后一个人可怎么过啊！」

    黄京生跟他不熟，根本听不懂他的言外之意，还以为他是真的担心老伴的身体呢。他扶余老四在旁边坐好，拿起余小红的电话又拨过去，还是关机。

    黄京生皱眉，想了想，用自己的手机拨打了卞长江的号码。

    电话里响起了嘟嘟声，不一会儿，卞长江接起电话，问道：「谁呀？」

    他竟然拉黑了小红的电话。

    黄京生气得要命，有心骂他一顿，又怕他把自己的手机号也拉黑，那就更联系不上了。

    他忍着气说道：「我是黄京生，余小红的丈夫。你妈在医院，查出癌症晚期，估计也就这一两天了，你要不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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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八章 余四婶死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卞长江才说道：「我跟老婆商量一下，过会儿给你打回去。」说完，他就挂了电话。

    黄京生气得要命，青着脸回到病房里，余老四又着急地站起来：「女婿，长江几时回来？」

    黄京生压着火小声道：「他要跟他老婆商量，过会儿会打过来的。爸，你先歇会儿，在这儿看着妈，我再去找找医生。」

    黄京生去医生办公室跑了一趟，医生又给他解释了一番。虽说那些化验结果他也看不懂，不过，医生说了，余四婶这个情况，就算送去京城的大医院也没用，还有可能会死在路上，实在没这个必要折腾。

    医生又问道：「你们家还有其他兄弟姐妹吗？有的话赶紧都叫过来。这种病到最后发作得很快，再加上病人现在的情况，真的没法拖了。」.

    黄京生不好把家里的事到处乱说，只含糊应了一句，请医生多用好药帮余四婶维持住，又皱着眉头走回病房。

    又过了好一会儿，黄京生都等得不耐烦想要再打过去时，卞长江才回了电话。

    「喂，妹夫，我跟你嫂子现在还在外地，得先回去接孩子。我估摸着还得等一周吧，一周后我们回去。我妈的事就交给你跟小红了，你们做事我放心。」

    「就这样吧，有事打我电话，我先挂了。」

    黄京生连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电话就被挂断了，气得他对着手机「喂喂」连喊了好几声。

    余小红跟余小伟都被吵醒了，看到黄京生铁青着脸捏着手机生气。

    「怎么了？」余小红揉揉眼睛坐起来。

    「你哥，卞长江，他说要一个星期之后才能来……」

    余小红皱眉，哼了一声没说什么，余小伟却红着眼睛叫道：「手机给我，我来跟他说！」

    黄京生巴不得他自己跟他爸说，立刻把手机拿给他，还帮他拨了号。

    余小伟拿着手机走出病房，没多久，外面就传来他的大吼声和哭泣声。

    等他回来，黄京生问道：「你爸怎么说？」

    余小伟垂着头，说道：「不用等他，奶奶还有我呢！」

    呵，余小红不禁冷笑。

    她妈念了一辈子的儿子，到头来就是这么对她的。连最后一面都不肯来见，再晚点，说不定连妈的后事都要扔给她这个女儿来处理。

    她看看余四婶，仍然双眼紧闭，枯瘦的胳膊上青筋暴起，才一晚上，眼眶就已经凹陷了下去。

    人都这样了，她也不想多说，只对黄京生说道：「你陪着我爸在这儿看着吧，我带小伟去宾馆睡会儿，下午来换你。」

    黄京生娶了余小红这么多年，都没跟她娘家来往过，一回来就摊上这样的大事。作为女婿，他觉得自己是该出把力，立刻点头道：「你快去吧，手机记得充电，有什么事我打你电话。」

    余小红出门，给司机打了个电话把他叫过来，又给了他两天的钱，叫他这两天不要接活儿，自己随时可能要用车，然后让他把自己送回了宾馆。

    司机昨晚也目睹了余家的事，什么话都没说，接了钱做事。

    做他们这行的，个个耳聪目明，余家的事他一早上全打听出来了，心里也为余小红抱不平。

    这是个孝顺女儿，可惜没摊上好父母，更没个好哥哥。家里人一个个都在算计她，难得她还肯不计前嫌，为老妈的病出钱出力。

    余小红带侄子吃了点东西，打开房间让他睡觉。

    余小伟进了屋，又回头说道：「姑姑，我爸不回来，该他出的钱我来出吧。」

    侄子懂事，余小红心里终于舒坦了一点，慈爱地拍拍他的肩：「小伟，你不用担心，姑姑有钱。你还小呢，才工作了几年，哪有什么存款。这事不用你管，都有姑姑呢。」

    余小伟坚持道：「那也不能让你一个人出。奶奶有钱的，她存了两万元，说是留给我当彩礼。我不要娶媳妇了，让爷爷把钱取出来救奶奶！」

    呵，傻孩子，你奶奶恐怕宁愿死也不会愿意花这个钱。

    余小红什么也没说，只把他推进房里。

    「睡吧，睡醒了再说这些。我就住在隔壁，有事过来敲门。」

    余小红原本以为自己会失眠，谁知道一挨枕头就睡着了，直睡到下午，电话声响起才把她吵醒。

    她接起电话，问道：「京生，怎么了？」

    「你快来，你妈醒了。把小伟也叫来。」

    余小红连忙爬起来换了身衣服。昨天那件衣服袖子被老妈撕了，她一直穿着黄京生的衬衫，都没来得及换。

    叫上余小伟，两人火急火燎地赶去医院。一进病房，就见余老四正坐在病床边，双手紧紧拉着余四婶的手，耳朵贴在她的唇边。

    「妈……」

    余小红跑过去，余老四赶忙让出个地方来。

    余四婶见到女儿，眼睛里放出奇异的亮光，挣扎着说道：「小红，你爸，你爸以后就交给你了……」

    余小红抿嘴，没说话。

    余四婶憋着一口气，又抬手指着余小伟：「还有小伟……」

    余小伟赶忙跑过去，抓住余四婶的手，哽咽道：「奶奶，奶奶！」

    余四婶嘶哑地说道：「小红，带小伟去京城，帮他娶个媳妇。余家不能绝后……」

    余小红气结：「这事你还是跟你儿子说吧，他过几天就来了。」

    余四婶瞪着眼，挣了几下，嘴唇蠕动，余小红侧耳细听，分明是在骂她「不孝女」。

    不孝就不孝吧，这样的临终遗言，她只当没听见。

    余小伟感觉自己的手一紧，赶忙凑过去，问道：「奶奶，你还有什么事？」

    余四婶挣扎着说道：「跟你姑姑去京城，一定要去京城！」

    余小伟为难地说道：「奶奶，我不去，我要守着你跟爷爷！」

    「你！你……」余四婶着急地想坐起来，突然脖子一歪，头垂到了一边，监测仪发出了滴滴的报警声。

    黄京生赶忙跑出去叫人，没一会儿，医生护士全跑了进来，把家属挤到一边。

    只过了几分钟，医生走过来，对余小红摇摇头：「节哀吧，人已经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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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九章 殡葬服务

    医生跟护士把余四婶身上插的管子、仪器一样样收走，搬着东西一个个地走出病房。

    一个清洁工探头进来，说道：「你们是把人抬进太平间还是拉回家去？拉回家的话，我认识做殡葬的，可以帮你们叫过来。」

    余老四这时才反应过来一样，猛地扑到余四婶床头，哭嚎道：「老婆子，你怎么就这么撒手去了呀！以后我一个人在这世上可怎么活？老婆子哟，你等等我，等我跟你一起走，阴间路上也好有个伴哟！」

    他哭着，就用自己的头往柜子上撞，黄京生连忙拉住他，叫道：「爸，爸，妈已经去了，你好好的，我们不会不管你的。」

    余老四睁着朦胧的泪眼，一把抓住黄京生的手，哭着说道：「我一个老头子，还有几年好活呀！还不如这会儿就跟你妈一起走，省得你们将来麻烦！」

    他说着又挣扎着往余四婶身上扑，黄京生只好使劲抱住他，把他拉到一边。

    余小伟也哭得不能自已，跪在余四婶的床头不停地叫奶奶。

    清洁工还在那边等着收拾病床，余小红根本来不及悲伤。她要是也跟着哭，老妈的后事谁来管？

    她忍着眼泪说道：「麻烦你把做殡葬的叫来吧，人我们拉回家。」

    不一会儿，清洁工就带来一个胖墩墩的中年妇人。那女人一来，就熟络地说道：「你是这家的女儿吧？节哀。我这儿能提供殡葬一条龙服务，布置灵堂、举孝、吊唁、火葬，所有事全包了，一点不用你们操心。你们年轻人好多事都不懂，交给我们就对了。」

    余小红确实不太懂，她经过的事还是太少了。哥哥不在，老爸又不顶事，这时候能有个人帮忙，真的省了她许多麻烦。

    「好，那就麻烦你了。」

    那女人精明地问道：「寿衣你们准备了没有？没有的话我去帮你拿，保证是最好的。」

    余四婶从没想过自己才七十多就会死，他们村的老人，哪个不是八十多了还活蹦乱跳到处溜达，她根本没给自己准备寿衣。

    余小红去问余老四，他只是摆摆手：「你做主吧，爸都听你的。」

    余小红让女人叫车来把余四婶拉回家，所有办丧事要用的全从她这儿拿。女人喜道：「这就对了。办丧事讲究太多了，交给我冯婶子，包你办得风风光光，谁都不能跟你挑理。」

    她先跟余小红要了两千元钱，接着就开始往各处打电话。

    不一会儿，来了好几个男女，带着香烛纸钱，还带来两套寿衣让余小红挑。

    余小红去问余老四，他看了看，指着一套紫红色的说道：「这件吧，这件好看。帮爸也拿一套，放家里冲喜。」

    余小红皱眉，却没跟他多说，留下那套紫红的，又让人再给余老四也拿了一套。.

    农村的风俗，人老了就开始为自己的后事做准备。她曾亲眼看到，自己的奶奶还活着的时候，就去镇上买来最好的绸缎、棉布，给自己从里到外做了一套寿衣，还做了一双绣花鞋，一共十好几件，比现成的漂亮许多。

    余老四这也不算无理要求，就满足他吧。

    那些人去打来水给余四婶擦身、换衣服、梳头发，还给她的脸上擦上粉、涂上胭脂口红。

    等弄好了，几人去护士站借来个担架，把余四婶抬下去，放到了灵车上。

    灵车上有个玻璃棺材，带冷气的，里面还带灯光、塑料花。

    那些人把棺材盖好，冯婶子又来找余小红拿钱，说是凡是碰了死人的都得给人家一个红包。

    余小红把身上的钱都给了她，让余小伟坐着灵车给他们指路，自己又跑去银行取了一万元钱。

    灵车一路撒着纸钱回到南坪村，冯婶子立马指挥着人搭灵堂，又让几个匆忙赶来的和尚开始念经。

    南坪村的人都被惊动了，纷纷跑过来吊唁。

    乡下地方就是这样，不管生前有多少仇怨，人死灯灭，办丧事的时候总归是要去烧点纸、点炷香的。

    公社小卖部就有香烛纸钱卖，大家赶过去各买几刀纸，又赶着往余家跑。

    林爱国听到消息时，余家的灵堂已经搭好了。

    他赶忙回家，把这消息通知了家里人。

    林妈妈连声叹息，叫道：「哎哟，这怎么话说的。好好的人，摔了一跤就给摔没了？唉，凤英没福气啊！好不容易等到小红回家，她竟然去了。爱国，你也去买几刀纸，我们去余家吊唁一下。」

    林爱华捅了一下北辰：「你去不去？」

    北辰点头：「去吧，去看看。」

    孩子们都不在家，林爱华两口子就把黄娇娇带在身边赶往余家。

    黄娇娇自从听说外婆去世后，就一直急得要命。要不是不认识路，她早就自己去了。

    「我妈没事吧？」她着急地问林爱华。

    林爱华摸摸她的小辫，安慰道：「没事，有你爸呢。等会儿你还跟着姑姑，就不要留在那边了。别让你妈再为你操心，好吗？」

    黄娇娇懂事地点头，脚下却急急地往前走。

    林爱华过去上了礼金，有专人帮着登记，一切井井有条。

    她跟北辰过去上香，余小红带着余小伟跪地回礼，黄娇娇急忙跑过去拉她。

    「妈，你别跪着呀，你快起来！」

    余小红勉强挤出一丝笑：「别怕，妈没事。这是老规矩，妈必须跪着。去吧，跟着姑姑一起，等明天奶奶下葬了你就先跟爸爸一起回去，妈还要在这边多呆几天。」

    黄娇娇摇头：「不，我不走，我要在这儿陪你！」

    又有人来了，余小红来不及跟她多说，只把她推到林爱华身边，说道：「嫂子，拜托你照顾娇娇。」

    林爱华点头，拉着黄娇娇退到一边看热闹。

    还别说，这丧事办得还真挺有趣的。

    两个和尚敲着木鱼，眼睛也不看经书，嘴里不知念叨着什么。几个外人跟着跑前跑后照应着，卞长江这个亲儿子却连人影都见不到。

    余老四已经回屋躺着了，说是伤心过度需要休息，把这事全都交给了余小红跟余小伟姑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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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八十九章 殡葬服务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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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章 自私偏心

    林爱华跟北辰这也是第一次见识人间的葬礼，忍不住到处转了一圈。

    不得不说，余小红做得真的很到位，请了几个好帮手，把所有的事都照顾到了。

    不过，来的邻居们还是忍不住议论。

    “余家儿子怎么回事？他妈去了这么大的事都不回来？”

    “我刚才去看了老四，他说儿子媳妇都有事，还得过几天才能赶回来。”

    “过几天？凤英都坐红火车走了（火化）他才回来？”

    “唉，余家这儿子，还不如当初不找回来呢。你看看人家北辰，多好的人啊，活生生被他给逼走了。要是北辰还在

    时间过的很慢，就和蓝春凤的心情一样。同时，此时的她，已经是完全死心了。

    曹越也没过多问询，他知道不需要他问什么，手下的人会将所有情况告诉他，不会有任何的隐瞒。开车的驾驶员说了这些，手下的人也过来报告，那证明已经问不出什么情况了。

    他的拳头，呈现一种暗褐色，很是深邃，就像是暗金一般，但是却如同磨砂了一般。他整个手掌都是偏大的，握拳时，拳头也感觉比普通人打了许多。

    只是叶雏探查的这短短片刻间，就有数名后裔被吞吃，甚至让他都没有来得及反应，就化为了白鸟一族的血食。

    是不是感觉很熟希，没错，虽然并不是完全相同，但是现在入魔之后的叶雏形象跟这十二祖巫却是有异曲同工之感。

    白雪无奈的看着眼前的胖子，有一种把手里的咖啡泼在他脸上冲动。

    众村民齐齐抬眼望向山顶挽金弓的王凡，眼神中满是木然，不见一丝感激。

    “那么皇上，卑职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公主这个病也不需要什么药方，但是……”知道情况的郭达终于下了定论，可是对于后面所要说的却不敢开口。

    简芊芊看着他有些失落的背影，无奈苦笑，这个男人，除了想某种事脑子里不可以想点别的吗？

    慕凌雪毕竟不是真正的君主时代的人，所以没有那些碑尊观念，蔷薇眼里简陋的庄子，在她眼里却很好，古色古香。

    天地万物从人、动物、到植物，从降世那一刻，都有一股天地灵气。

    可听高老爷子的意思，从周怿展露头角开始，皇上选择储君的目光就已经变了。

    可是他怎么能够出现在这里……怎么能够将心全部放在姐姐夏思琪的身上同时，还来扰乱她的心思？

    “参见长公主！参见玉莲郡主！”十二人的声音响亮宠在、又整齐划一，让人精神一震。

    村子里这几天可以说是异常的和谐，和谐的就连喜欢没事找事的代冬都说不出什么话来，不过好在这总算是消停了一阵子，可是代冬的心里面却是一直都觉得有些不踏实，似乎总要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一样。

    虽然没有找到草苁蓉，但是今天的收货也已经够丰厚了，代冬性格随性，既然今天没有找到，以后总是会有机会的，反正他的时间大把，不在乎这些。

    姚丹彤对于这个情况，心里面实在是格外的担忧，很多的情况已经发生了，也许就是因为这个样子，所以根本不确定应该怎么去处理，更何况以前的问题早就已经发生，对于这样的事情，才是让人觉得最为担忧的。

    不过，就在那人看清楚在座的人的面貌之后，就停在了夏天的脸上。

    “苦也！”眼看着衍生大步流星的闯了进去，段业只好忙跟进去，一边走还得一边准备说辞，想想要怎么封住衍生的嘴。

    远处，战无极与铁霸天依旧在观望，只是此时的他们心情却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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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一章 奇葩一家

    余小红心里失望，脸也拉了下来。

    「我有钱也是自己辛苦挣来的，凭什么要我出？按照老规矩，我是个嫁出去的女儿，我的钱全是黄家的，妈的后事不该我来出钱。你要按新规矩，儿子女儿都一样，那我也只该出一半，家里的钱也该我跟我哥平分。」

    「爸，你到底是要按新规矩还是老规矩？你总不能有好处全是儿子的，要出钱就全找女儿吧？」

    余老四说不过她，干脆不跟她讲理，只苦着脸叹气。

    「小红，爸知道你孝顺，你就别逼我了好吗？你妈现在走了，爸没点钱防身，以后可怎么过？」

    余小红冷笑：「行，我孝顺，我活该。不给就不给吧，我也不逼你。不过，这次收的礼金总该我拿着了吧。」.

    余四婶走得急，医院里也没花太多，连医药费加殡葬费总共也就一万出头，这钱她出得起，她就是不服这个气。

    凭什么？凭什么呀？！

    儿子还没回来，余老四也不敢跟女儿争，苦着脸点点头：「你拿着就你拿着吧，以后人情往来还得你来还。」

    做殡葬的都是余小红请来的人，那钱收到手直接就交给她了，根本没经过余老四的手，他想拿也拿不着，现在只好说几句现成话。

    总归也没几千元钱，他不敢为这个得罪了女儿。

    儿子要是不肯给他养老，他还得靠着女儿女婿呢。

    其实，他更愿意跟着小红去京城。京城多好啊，去过一次他就忘不掉。可是，他不敢把手里的钱给女儿，这钱必须给儿子，他怕自己死了以后儿子不给他烧纸。

    说来可笑，有些人生前不修，却还总想着死后的事，也不知人死后到底能不能享受到子孙的香火。

    又过了几天，要给余四婶办头七了，卞长江才终于带着老婆孩子回来了。

    他老婆黑黑胖胖，个头也不高，打扮得倒是很时髦。穿着新款的短裙，手上戴个大戒指，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金链，能有手指那么粗。

    卞长江穿着一身花花绿绿的衬衫短裤，戴的首饰一点不比他老婆少。

    两人手里还拉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这是富婆媳妇给他生的，两人疼得跟眼珠子一样。

    余老四一见儿子，立马激动地跑过去，哭喊道：「长江，你总算回来了！你妈，你妈她去了啊！」

    他激动得热泪盈眶，卞长江也擦了擦眼角，哽咽道：「爸，我带着你儿媳妇跟孙子来看你了。」

    「珠珠，来，叫爸爸。小俊，叫爷爷。」

    朱珠上下打量余老四一眼，嫌弃地撇嘴，敷衍着小声叫道：「爸。」

    余老四立马高兴地应道：「哎，儿媳妇，快进屋坐，外面太阳晒。」

    卞长江又把儿子往前推了一步，催道：「小俊，叫爷爷。」

    那孩子，比余小伟当年还更顽劣，对余老四伸出舌头做个鬼脸，挣开他爸的手就往灵堂里跑。

    卞长江两口子连忙跟着追进去，一眼就看到余小红冷着脸站在那里。

    「嘿，小红，这几天辛苦你了。来，认识一下，这是你嫂子，这是你侄子。」

    卞长江嬉皮笑脸地跟妹妹打招呼，余小红却翻个白眼，丢过来三顶孝帽子。

    「戴上，去给妈磕头！」

    卞长江有些怵这个妹妹，陪着笑脸自己把孝帽子戴上，又要去给他儿子戴。

    小俊却不肯听他的，把头上的白布扯下来往地上一扔，叫道：「我不戴，丑死了！」

    卞长江作势在他屁股上拍了一下，还没开骂，他却抢先哭了起来。

    朱珠自己套上孝帽子，把儿子拉到身后护着。

    「你打他干什么？他一个小孩子又不懂事，不戴就不戴，你妈肯定不会怪他的。」

    「朱俊，过来，跟妈妈一起给奶奶磕头。」

    朱俊？余家的孙子却姓朱？

    余小红心里冷笑，回头看看余老四，果然见他的脸也僵住了。

    可惜，没有余四婶这个急先锋，余老四根本不敢跟儿子炸刺，默默忍下嘴边的话，给他们点香，拿火盆烧纸。

    等他们折腾完，余小红走过去，说道：「你回来得还不算晚。明天妈头七，要请人来做法事，都交给你吧。」

    卞长江摸摸头：「小红，哥也不懂这些啊。一客不烦二主，还是你继续办吧。」

    余小红冷笑：「你才是儿子，妈到死惦记的都是你，你不管谁管？之前的事就不该我来做，不过是因为你不在，我才迫不得已接了。既然你回来了，肯定要你来做主。」

    「我把冯婶子的电话给你，你自己跟她联系，她会给你安排好，你给钱就行。」

    卞长江别扭地应道：「好吧，我来打。」

    他拿了电话号码，却不先打电话，而是问道：「小红，你现在在京城做什么呢？妹夫呢，怎么没等我回来再走？」

    余小红看着他那满不在乎的样子，就感觉自己火气往上冒。

    她不想再忍了，这就跟他们把话说清楚。

    「你还知道他是妹夫？他一个外人，过来吊个孝就够了，你还指望他把什么都包了？行了，你也回来了，家里的事都交给你，我回京城还有事呢。」

    她回身拿起自己的行李箱，推着就往门外走。

    什么头七，关她什么事?凭什么她就非得留下？

    她要走，她不伺候了。

    余老四刚才一直没说话，这会儿却猛地扑过来，拉住余小红的箱子，叫道：「小红，别走啊！你要走好歹也等过了头七，不然村里人怎么说你？」

    「怎么说我？妈住院抢救办丧事全是我在操办，她亲儿子要陪媳妇旅游没法回来。你说村里人会怎么说我？说我不孝？说我混蛋？」

    「呵，想要我留下也行，把我花的钱还给我。」

    这话一说，余老四立刻不吱声了，为难地看着卞长江。

    朱珠在一边不屑地说道：「花了多少钱啊？」

    余小红冷哼：「我记着账呢，一共花了一万三千二，咱两家一人一半。扣掉礼金，你还我四千就行。」

    朱珠更加撇嘴：「才四千？你也好意思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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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九十一章 奇葩一家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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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二章 大结局

    余小红对这两口子的观感降到了极点，毫不客气地说道：“对，我小气。我好意思要，你好意思不给吗？”

    “我为什么不好意思？这钱又不是花在我身上。你给你妈出钱办丧事，这不是应该的吗？”

    卞长江再一边假意劝道：“珠珠，你别说了，小红该生气了。”

    嘴上说得好听，却不见他拿出一毛钱来。

    余小红早就看开了。也许她前辈子欠余家的吧，这辈子才要来还债。不过，再有多少债也还清了，今后她不欠任何人。

    “行，我应该的。应该我做的事我已经做完了，走了，白白！”

    果然，没一会儿一阵刺鼻的味道覆盖在叶子卿的鼻中，但是却未被吸入，叶子卿都没有动作，直接头微微一歪“晕了过去”。

    虽然不清楚对方究竟是什么能力，但这种超出掌控之外的情况，她无法容忍。

    莫利亚盯着克洛克达尔，有些骑虎难下，他的影影能力更适合暗杀，面对沙沙果实的超大范围攻击稍微有些难以应付。

    不管是去医院检查治疗，还是用别的什么偏方，那基本上都试了个遍。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光是一门八冲拳，他就苦练了一辈子，才有所成就。

    说实话，查尔斯也不认为这世上有谁会制作出激光武器并在大晚上的弄死两个警察，这事十有八九和变种人有关。

    直到自己终于挑出了一件日常但不随意的衣服时，他才突然想起来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傻爸，我看上了件衣服，想让妈跟我买，可是妈说钱不够花。”槐花亦是开口道。

    她松了口气，被苏雪提醒这件事情之后，她觉得自己的脸都开始发烫，也不知道是心理原因还是什么。

    “既然吃饱饭了，那你们两个年轻人一起出去逛逛吧。”汪雅云推搡着昂子期和夏沐风两人往外走。

    而此时躲在矿道里的陆瑶和白墨禹几人，丝毫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一万多人围捕了。

    刚开始也只是先做一些试试水，只是没想到可以得到那么多人的喜爱。

    “到时候我给你扯上半匹，你把尺寸和想要做的衣服样式要求告知我府中的裁缝和绣娘。”师含雪对顾朦说道。

    烧毁一个，尚且费力，当遇到第二个铁网，那火狼直接就被困住了。

    陈宇心道这玩意儿可不能让人去送，还是自己出马的好，当即又急匆匆出门，跨上赤菟，一路狂奔到太史局，李淳风正闭目养神，见了陈宇，也不说话，点点头，从袖子里掏出另一只锦囊来递给他。

    白素素把话放到了这里，虎子妈就没有这么害怕了，突然大夫走了出来，看着白素素和虎子妈皱着眉头。

    后世人称那几位从天而降的仙长们为北境医仙，为他们塑像，还把这事编撰成了传说，一代又一代地流传了下去。但他们不知道的是，救人的这几个，别说医仙了，有的甚至都不是人。

    当然了，面对这样的情况，白素素心中也有说，他就等着李黛玉出现了，李黛玉现在肯定心急如焚。

    他还有太多的东西需要调查，特别是最近几年他越来越觉得自己家族的死因没那么简单。

    “可这些桑椹又不顶饱，能吃几下的。”一个年轻的大汉看着桑椹还是皱眉。

    西无情，青皇也腾空而上，浩大气息席卷而出，观澜副宫主可是为了他们才出头的，自然不会落于人后。

    “这里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的泾北妖灵？”身陷重围的北如光眉头紧锁。

    “逸凡，伽易哥哥和青念可以，当初黑姬把法力传输给你之后，不正是青念把她送到图灵山才恢复了身体的吗？”我赶紧提醒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