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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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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座谈

    更新时间：2013-04-09

    “我出生那天，天空有五色祥云飘过。我爷爷说，那是有非同凡响的圣人降世的征兆。”孙子书望着天说。

    地上春草茂盛，烤炉、火锅等野炊工具一应俱全。三个男人三个女人围坐在一起。

    “怪不得你他妈的会一拳毙命的大招。”阿虎下意识的抚摸肩膀，夹克内的肌肉仿佛还在隐隐作痛，他永远记得跟不打不相识的孙子书第一次碰面时的情形。狗日的孙子书那一拳差点让在同龄人里绝对算是身强力壮的他半身瘫痪。

    “看来你爷爷是个懂堪舆术的高人，那后来他老人家有没有再给你批命？”阿狗是个皮-条客，今天大家就是坐他用拉皮-条挣钱买的二手奥迪出来野炊的。

    “我爷爷说完那句话，然后我哭出这辈子的第一声，紧接着他就咽气了。”孙子书仍然看天，貌似在回忆那一刻，只不过那时他刚生下来，连眼睛都还没睁开，知道个屁。

    这三个年轻男人都是前几天才大学毕业，从高中到大学一直都是很铁的哥们，今天相约来郊外野餐。一来感受一下春天的美好气息，二来商量一下未来的路要怎么走。至于那三个女人，其中有一个和孙子书是发小，说是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都不为过，叫李月吟。其余两个则是她的闺蜜，今天带她们来是孙子书的主意，是想给阿虎和阿狗介绍女朋友。

    关于孙子书的大招，一拳毙命的来历，还得从李月吟开始说起。

    李月吟的容貌当得起倾国倾城这四字，从小学到大学，她都是校园里绝对的校花。在她身上，女大十八变这句话根本就是狗屁，小时候就是唇红齿白十足美人胚子的她，在二十年后是貌美如花、气质如连城玉。

    但孙子书至今都没能把李月吟拐骗到手，由于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他对着家里的关公像发过‘我一定要让月吟给我破-处，否则天打五雷轰’的毒誓，所以现在他是这三个男人里唯一的处男，当然，他不会把这个秘密告诉阿虎和阿狗的，否则可能会让他俩把牙齿笑掉。对待兄弟，怎么能这么残忍？

    不过李月吟一直跟孙子书如同知己般的暧昧关系，导致孙子书从小学二年级开始就经常被人揍，或是被独揍或是被群殴。起初他很苦恼，每天都鼻青脸肿的回家，很是尴尬。

    老爸老妈去找学校，然后同学们就会消停几天，但好景不长，一个个拳头又会堵在孙子书放学的路上。学校对此无能为力，因为那些主使往往不会自己出手，花几毛钱就能从外校买来拳头了。后来实在没办法，老爸就让他练拳以防身。屁大点孩子练什么拳？他老爸也不知道，于是就去书店把几乎所有和武术有关的书籍都买回来扔给孙子书，让他没事多练练，说这样就没人敢欺负你了。

    那时候七八岁的孙子书和别的小孩一样，对图画没有免疫力。所以对于书上面的示意图非常有兴趣，没事就抱着书看，看到兴起时则会比划几下。后来那些书都看完了，孙子书却还是一丁点武艺都没学会，照样三天两头被掀翻在放学的路上。

    于是孙子书在某天又被狠揍一顿，回到家后一把火把那些书全部烧了。然后弄了几件旧衣服，裹在在门口两人合抱粗的大树上，对着树就是一顿猛锤，直到两个小拳头红到肿起来才停止，结果晚上吃饭连筷子都拿不稳。

    如此，从三年级到六年级这三年，每天他都要花尽全身力气揍一顿那棵樟树，才去吃饭写作业睡觉。

    就这样，孙子书在被情敌揍、樟树被他揍的日子中度过小学，接着升入初中。初中被揍的次数就更多了，那时段的男孩情窦初开，荷尔蒙飞速滋生，对于情敌的恨意更加不可理喻的浓。

    但当时的孙子书已经开始有些厉害了，经常在以一当十的战斗里顺利逃脱，虽然无法取胜，但揍翻几个人再跑路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樟树上的旧衣服已经早就被孙子书的拳头和风雨打的神形俱灭。而孙子书也不再需要什么旧衣服，直接就在二十多岁的樟树表皮上开打。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一套练法。其实所谓练法并不复杂，也就三点。

    第一，每一拳必须全力以赴，发动全身的力量竭尽所能的击出。

    第二，每天都必须打到无法再扔出去拳头为止。

    第三，每天都要练，除非生病不能动或者死了。

    有点少林僧人练一指禅几十年年如一日的味道。

    如果说第一次愤怒的朝大树挥拳是因为气没处撒，那么后来的坚持不懈，就是因为孙子书从武术书海里悟出了自己的武学观。看了那么多图文并茂的书，年幼的他这颗尚未长成的小脑袋，在这么短时间内被塞进如此之多的武学知识。对他的影响不可谓不深远。

    被书海冲击过后的脑袋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从此成为书呆子；另一种就是开辟一条新的道路，属于自己的路。孙子书显然属于后者。焚尽所有武学书籍后，他对老爸说：“爸，那些书对我来讲已经没有用了，我要用自己的拳头，打出自己的武学路。”

    孙子书不奢望自己能够一语成谶，打出中国打到海外，博取了天下第一的名号。事实上他所追求的也不是武学，渐渐长大的他也很清楚，武功一学永远都只是末流，用脑袋瓜子打人才是真英雄。而武学只能做他一步步往上爬的一块垫脚石，不能缺少，但绝不是最终追求。

    初中毕业那年，孙子书已经不怕被人堵了，因为没有人会再因为他跟李月吟的暧昧而冒生命危险去找他麻烦。

    他那一拳，已经足以取命。

    高中三年，和李月吟的知己之情安安稳稳，为李月吟一共也就打过三次毫无悬念的架。也许是因为他念的是省重点，又也许是因为大家更成熟了，都明白追求女孩，应该用才华和金钱，而不是拳头。倒是为了所谓面子、义气，出过不少次头揍过不少人。

    到了大学，他和李月吟不在一个学校，他念工商管理，李月吟念医学。而他也再没因为李月吟而打过一次架。连为面子打架的机会都很少了，好像大学生们宁愿客客气气的笑里藏刀，也不愿用打架这么肤浅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当年的小学初中高中同学都说他俩这辈子肯定得白头偕老，可谁又知道孙子书内心的痛苦，他妈的他连李月吟的手都没拉过啊，擦，简直就是老天不开眼。

    就如同一个饿了三天三夜的人，你放一根鸡腿在他面前，却不让他吃，他最终肯定不是饿死的，而是急死的。

    镜头从回忆中调转回来。

    跟孙子书由打架相识最终做成铁哥们的阿虎递给孙子书和阿狗一根烟，点上，抽了一口：“子书，你可以去干警察。”阿虎全名叫赵虎，是个小富二代，家里条件挺好，父母资产千万以上，不多也不少。要不是今天他家正好有亲戚结婚要用车，今天大家就是坐他老妈送给他做毕业礼物的宽敞q7来了。

    孙子书连忙摆手：“我承认我有天下无敌的拳头，但拳头再厉害也比不过子弹，况且警察这种正规单位员工，如果没有关系的话，只能一辈子做个老黄牛似的小警察，没前途。”

    阿狗弹弹烟灰，眯着那双足以秒杀任何少女的漂亮眼睛说：“反正我现在生意挺好的，客户、小姐、妈咪们都挺帮忙，我可是乐在其中。要不你跟我一起干？有你的铁拳，我敢保证可以在本市的皮肉业畅通无阻。”阿狗全名叫吴王权，因为名字中有个和‘汪’字发音相同的‘王’字，所以老早就被大家起了个阿狗的外号。阿狗从高中开始就拉拢了好一批妈咪苗子，跟这群最大能大上他一轮的女人做朋友，他竟然也做的很得心应手。

    所谓妈咪苗子，说白了，也就是未来可能会做妈咪，但目前仍然是小姐的女人。基本上所有妈咪在当鸡头之前都是小姐，就跟跳水教练以前肯定是跳水运动员一个道理。而阿狗用自己在风月场中练就出来的识人之术，刻意跟他觉得以后肯定会做妈咪的妓女多多接触。这种手段可是现在最流行的提前投资啊。

    果然，两三年后，这些要容貌有容貌要床上功夫有床上功夫要雄心壮志有雄心壮志的小姐终于开始次第干起了妈咪，手底下两三个小姐至二三十个小姐的都有。而此时提前投资的阿狗恰好上了大学，更是有大把时间来-经营他的皮-条客世界。

    阿狗在这个行当里顺风顺水的成绩，似乎证明了他上辈子就跟妓女们结下了不解之缘。孙子书常想，如果爷爷还在世的话，肯定会给阿狗批一个‘皮-条客命’之类的批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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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天下第一

    更新时间：2013-04-09

    今天说是三个男人一起来探讨探讨以后的路，其实只是阿虎和阿狗他俩来陪孙子书聊以后罢了。阿虎家里有公司，估计没几天就得进家里的企业当太子爷。而阿狗估计这辈子都跟皮-条客脱不开关系了。

    唯有孙子书的未来是看不清的，看不清，才需要谋划。

    “要不就让子书跟你一起干皮肉生意算了。”阿虎继续建言献策，他最讨厌阿狗的职业，但他妈的却不讨厌阿狗这个人，太奇怪了。

    孙子书沉默的抽了会烟，忽然想起这三个女孩到现在都一言未发，转头看了看李月吟说：“月吟，你有什么好建议？”

    李月吟笑笑，这一笑比午后的春风还要醉人，让阿虎和阿狗第n次在心里感叹：子书命可真好，这么一个美人都能弄到手。

    她很符合礼仪学的笑了三四秒，才开口说：“既然你学了工商管理，我觉得可以先去跑跑市场，多见识见识人多经历经历事。以后走一步看一步，有机遇的话就往上爬，没有的话就努力准备，等待机遇”

    四平八稳。

    孙子书只能用这四个字来形容她的回答，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后说：“好吧，就听你的，明天我就去人才市场看看。”

    “好，美女说话比我们有力度多了。”阿狗叹气。

    “家有贤妻啊。”阿虎酸酸的。

    日头渐渐落山，他们带来的食物也差不多吃完。六个人拍拍屁股站起来，准备回家。却见一伙五六个人的队伍由远及近的走来。走近，孙子书发现这伙人一共有六个，都是黑衣黑皮鞋黑背包，清一色剃着能看清头皮的假光，气质方面一半像黑道上的，另一半像贩毒品的，不过好像贩毒的跟黑道基本上都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皮鞋和草地摩擦发出一种很奇怪的声音，孙子书忽然想起了什么，回头看了眼被他当作没素质公民乱扔的垃圾物。黑色的袋子，里面是一包包奶粉状物。“不会吧？”孙子书心中一沉，对方已经站到他们的面前。

    六个黑衣男，沉默。在气势上明显要压倒孙子书这边。孙子书让三个女孩收拾野炊工具，他则朝前跨出一步，阿虎和阿狗也一同朝前跨了一步，只不过微微落后孙子书半个身，三人像是组成了一个最适合防御的三角形。

    “什么事？”孙子书看着微微比其他黑衣人的站位要靠前二十公分的男人，问道。

    “……”领头黑衣人一眼便瞥见他们身后草地上的黑色袋子。

    孙子书立刻就捡起那个袋子递给对方，很轻松的说：“这东西我们早就发现了，以为是别人扔的垃圾，原来是你们丢的。”

    领头黑衣人在手中掂了掂袋子，随即递给身后的人，然后他朝前又走了一步。

    气势凛冽如刀锋！

    孙子书皱眉，感到前所未有的压迫感，但脚下依然稳如磐石，笑着说：“各位也是来野炊的吗？不过现在太阳都快下山了，晚上比较冷，不适合野炊。”

    “少了一半。”领头黑衣人终于开金口说话了，声音低沉。如果人的声音可以用颜色来形容，那他的声音就是深黑的枪色。

    孙子书负起双手，在身后做手势告诉阿狗和阿虎意图。这是他们几个在上学时，被老师罚站磨练出的无声交流法。再加上他们接近十年的相交，心灵上的默契度恐怕比很多同床异梦的夫妻还要高。

    阿虎和阿狗看了孙子书的手势，各自皱眉，冷眼扫视一番对面的一众黑衣人，再回头看看那三个有点茫然的女人，似乎正在心里做很艰难的决定。

    “我说各位，我们现在可以走了吗？”孙子书见阿虎和阿狗没动静，继续打手势，并且重复着一个手势三四次，就好像一个人在不停的重复一个词。

    “…”领头黑衣人终于拿出一直藏在裤兜里的右手，指尖微动。

    太阳已经只剩下一半在山头，又大又红，红的像鲜血一般。

    “跑！”孙子书的拳头和声音一同迸发，拳头砸向离他最近的领头黑衣人。阿虎和二狗同时转身，拉着三个女人朝来路狂奔而去。那个受到孙子书袭击的男人抬起手臂，却被孙子书硬生生砸下去。领头黑衣人眼神变了变，随即后退一步，吐出一口气，双手抬起，摆出行家一看便知非浸淫三十年以上不可能摆出不漂亮但很实用的起手式。孙子书哪有时间去思考这个起手式到底是比较像太极拳还是形意拳，甚至根本无暇去看他，左突右进的拦住想追下去的几个黑衣人。

    嘭！啪！咻！……

    拳拳相击、拳腿相击、拳肘相击、拳膝相击…各种声音不绝于耳，有两个两个黑衣人因为料敌太浅，被孙子书的拳头分别砸中小腹和胸口，顿时倒地，撑了几撑都没爬起来，反而吐了好几口鲜血。

    先前领头的黑衣人见孙子书不理睬他，挠挠头，有那么点‘我抱拳道了声，请，然后对方却转身去尿尿’的尴尬。作为一个成名多年的武学大师，他可是很久没有碰到这样年轻的高手了。此刻竟然忘了他们此行的目的，专注的站在原地，目光随着那位年轻男子而动，想要从他身上看出师承。

    不用腿，脚下除了绕桩式移步，似乎根本和任何一家步法都不同。拳头，只用拳头，每一拳都像是砸出去的，丝毫没有什么角度和虚晃，就是砸。两只看上去很普通的拳头上却有着惊人的力道。若被他在没有干扰直接砸中的情况下就得直接趴在地上起不来了。

    若是遇上太极，引进落空，他怎么打？岂不是要被虚耗至力竭而死？

    “太奇怪了…”领头黑衣人不住摇头。

    可黑衣人足足看了有三十秒钟，直至那位年轻男子被自己手下打到节节败退，都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不过虽然年轻男子的拳头很强，可终究寡不敌众，何况自己这些手下都是正宗内家拳登堂入室的功力。别说这么多打一个，就算是一打一，时间久了这年轻人恐怕也并非就能赢。能撑三十秒已经很不错了。

    “停。”领头黑衣人终于抬手制止这场莫名其妙的打斗，所有黑衣人都在同一时间收拳。

    “我擦！”孙子书朝后退三步，捂着被踢打到的前胸，缓缓扭动受伤的后背，疼得牙齿直冒凉气。

    领头黑衣人走上前，在孙子书的前胸后背-飞快的拍了几下，没等孙子书反应过来，他就拍完，负手而立，看着孙子书问道：“你师父叫什么名字？”

    孙子书对这个看皮肤估摸有四十岁，却剃个假光头的男人没好感，自然就没理他，自顾自掏出一根烟，因为手抖的原因，点了好几下才点着。抽几口烟，不知是那个莫名其妙的男人几掌拍的缘故还是尼古丁的缘故，身上的疼痛似乎减轻不少。

    “年轻人，我问你话呢。”黑衣人一点不生气，面带笑容的又问一遍。枪色调的低沉声音，此刻好像比先前要温暖不少。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枪本是没有温度的，而当枪一旦有了温度，那定是尝过鲜血、疯狂过后的短暂令人心惧的温度。

    孙子书回头望望，阿虎他们五个早以跑没影，远处似乎有警笛声传来。他一颗心终于定下来，答道：“我师父是老樟。”

    “老张？”黑衣人微微抬头，在脑海里搜索自己所知的张姓高手，无果。

    五百米外的停车场，警车停下，四五个警察鱼贯而出，向孙子书他们这里奔来。孙子书心里庆幸，我大天朝的警察效率今天貌似比平时高很多啊，走运了。

    领头的黑衣人摇摇头，手一挥带着众人离开。

    “师父，东西不够，难道就这样放了那小子？”随在领头身后的一个黑衣人边小跑边说。

    “是买家的问题，跟他们没关系。”领头的加快步伐，其余人也都没再说什么。六道黑色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孙子书的视野里。

    警察赶上来还未及发问，孙子书就指着黑衣人逃遁的方向，惊慌的说：“他们是黑社会的，恐怕是约在这里杀人，我和朋友正好在这里野炊，给他们撞上了。看他们手上都有枪，要不是你们来的早我就死了。”

    留下一名警察看着孙子书，剩下的都追击出去。

    “你确定他们手上都有枪？”肥头肥脑的警察气喘吁吁。

    “是啊，就跟电视上放的一样，太吓人了。”孙子书猛拍胸口，一幅竭力保持镇定的样子。不得不说，孙子书的演技就算不是一流也是二流，好像真的是个刚经历过劫后余生的小屁民。

    警察犹豫了一下，眼光瞥了瞥自己腰间枪套里的手枪。这一细节被孙子书瞧在眼里，他就顺水推舟的说：“不过他们六个人，你们就去了三个，会不会有危险？”

    警察眉头一皱，让孙子书去警车旁边等着，自己掏出枪追了上去。

    “有情有义！”孙子书朝他的背影竖起大拇指，然后转身吹着口哨往停车场走去。走到警车旁边，他歪头没见里面有人，于是更加放心的走了。

    神经病才在这里等，不考虑他们是否有去无回，即便是被他们带回去做笔录那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所以尽快离开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子书。”李月吟不知忽然从哪冒了出来，跑到孙子书身边，在他身上摸摸捏捏：“受伤了吗？那些都是练家子，而且武功都不弱。”

    “笑话，我可是天下第一，还有人能伤到我？哎，疼疼，别碰。”孙子书边说边和李月吟一起脚步不疾不徐的远离此是非之地。李月吟告诉他，阿狗和阿虎让她们三个女人各回各家，她就让那两个闺蜜回家了，她则又跑回来躲在草丛里等孙子书。

    孙子书咧嘴一笑：“你胆子不小，小心那些人把你逮着先奸后杀了。”

    李月吟反问：“不是有你这个天下第一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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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男孩成了男人

    更新时间：2013-04-10

    五分钟后，阿虎和阿狗杀气腾腾的带着二三十人来，正好碰到闲庭信步的孙子书和李月吟。

    “你们干嘛？”孙子书看了看那群个个腰间别着管制刀具的肌肉男，骂道：“他妈的想造反吗？人家警察已经在缉凶了，你们这样在大街上招摇，找铐啊？”

    阿狗和阿虎对望一眼，干咳一声，挥手让身边的打手们各自散去。之前，他俩遵循了孙子书的手语，一面带着女人跑一面打电话报警。确定跑到安全地带后，他俩各自打电话喊人过来，毕竟那群黑衣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容易摆平的，不说警察能不能压得住他们，就算能，保不住那群黑衣人早就跟警察方面通过气了。所以他们跑，一是保证女人的安全，二是可以有机会喊人来帮忙，。

    气血都冲在脑子里，正准备大干一场的打手们面面相觑，一脸茫然，但最终还是心满意足的散了。毕竟能见一见传说中的铁拳，说出去也是件很长面子的事。不是说孙子书在黑道的名声有多高，事实上这群打手也只是二流混混而已，平时跟阿虎阿狗算得上是比较熟的酒肉朋友，真正黑道离他们的圈子距离还远着呢。平时就常听阿虎阿狗说孙子书一拳揍翻某某的故事，他们早就想见一见孙子书其人，无奈孙子书不愿跟二流子们多接触，所以一直没机会跟孙铁拳会晤，今天能见一面，往后大家吹起牛皮来也能多一句‘所谓天赐铁拳的高手，并非长相都很奇异，也许你身边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其实就是一个铁拳或者铁脚甚至铁老二……’。

    天快黑的时候，孙子书和李月吟在某宾馆里孤男寡女的独处。孙子书光着膀子趴在床，而李月吟则小心翼翼的用跑了七八家药店才买到的正红花油给他擦抹。

    这是他俩第一次开房间，而且是李月吟提出的。孙子书虽然内心惊喜，但没表现出来，更加不会拒绝。摆出一副平时跟李月吟逛街吃饭般稀松平常的表情，其实心里早跟猫挠一样，只不过身上很疼，而疼痛是可以很有效压抑住欲-火的。

    全身上下都在疼，那些练家子的拳脚就跟他妈的老酒一样，后劲贼大。孙子书龇着牙在心里寻思，今天虽说走霉运被狠揍了一顿，可是并没伤筋动骨。其实算算，他也好久没实战了，今天这一战正好给他即将懈怠的神经提拉了一下，让他在对着大树练功的同时，也要记着实战的种种要点。这么算来，这场遭遇战是福非祸啊。

    那群黑衣人要的东西很显然就是毒品，说少了一半，肯定是说那一袋袋禁品只有一半。也许是卖家耍了手段，或者是路过的某小屁孩把它当奶粉吃了，反正是少了。

    孙子书他们之前是挖烧烤坑的时候在草丛里发现那个黑色袋子的，他们当时根本就没当回事，随手就扔到一旁。没想到那玩意竟是毒品，估摸着那一大袋得值不少钱。只是那玩意不仅烫手，而且还要命，再值钱也比不上小命值钱。

    “好了。”李月吟吐口气，去洗手。洗完手从浴室出来却发现孙子书已经躺床上睡着了，鼾声挺霸道。想起两人一起来开房间，她不禁有点脸发烫，幸好孙子书睡着在，否则她也许会转身就走。本来她想的很简单，找个安静的地方替孙子书上药，这种跌打伤得尽快解决，况且她是中医世家，也可以给孙子书散散瘀血什么的。现在药上完，她才想起自己让孙子书带她来开房好像不是很妥…

    晚上八点半，孙子书醒来，觉得身上的伤丝毫不疼了，到底是因为自己身体的极强恢复力，还是李月吟熟稔的推拿？也许两者各占一半吧。一睁眼就看见坐在沙发上睡着了的李月吟。所有男人都知道，刚睡醒时的男人是很可怕的。更何况是在李月吟这种足以迷死众生的女人面前，孙子书毫无廉耻的起了非分之想。被子下的身体某处巍然而立了。

    动作缓慢的穿上内裤，孙子书拿条毛毯给李月吟盖上。然后再小心翼翼的搬个椅子，面向她坐着，欣赏这绝世美人的睡姿。女人啊，只要长得美气质佳，基本上干啥事都能散发出惹人兴奋的气息。孙子书猜想李月吟就算是坐在马桶上尿尿，那场面恐怕都是美如画卷的。

    二十分钟不到李月吟就醒了，睁眼就看见浑身光溜只穿条内裤的孙子书，吓了一大跳：“你醒了…怎么不叫我。”眼睛都不知道往哪看，平日的宠辱不惊完全消失，只剩酡红的脸颊和加快的心跳。

    人前纯洁无匹高贵无双的女人，到所爱男人的裸体面前，才能分出天差地别。真正纯洁高贵的女人仍然会不知所措，跟最丑的处女第一次一样，一样的羞涩害怕；反之，人前再不食人间烟火，人后也会下意识的扭动腰肢扑上来。

    不能说后者就下三滥到不堪了，也许丢掉第一次只是因为年少无知呢？但女人在还是女孩时，这辈子最值钱最能提高身价的唯有那层与生俱来的纯洁之布了。失去了就失去了，再无法提及纯洁这二字了。

    孙子书伸手一把将李月吟抱起来，直接抱到床上。“月吟。”两人侧身相对，孙子书的手搭上她的外衣拉链。

    “嗯…不要。”李月吟蜷缩着凹凸有致的身体，下意识的抗拒。

    “我一直都很爱你。”孙子书终于表白，从小学二年级开始憋到现在的爱意，压抑了十四年的一句话，现在说出来感觉浑身都轻松了，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但是…”李月吟看着自己被褪下的外衣，心里好像有一万根纠结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的线。

    孙子书翻身骑在李月吟身上：“月吟，一会我带你去吃好吃的。”说完还没等李月吟回话，孙子书就一个霸道的吻吻上她无数男人都想靠近再靠近的红唇。被夺去初吻的李月吟有点喘不过气来，下意识张嘴，却被孙子书的舌头乘隙而入。初吻无非就是那几个早已被用到烂的什么‘嘴唇发麻、世界安静’之类的词语来形容。其实也就是女孩初识人事的新鲜感而已，唯一特别的是这种新鲜刺激的感觉会一辈子记得一辈子回味。。

    起初还是孙子书的舌头在引导她，但渐渐的，李月吟的舌头便无师自通悄无声息的由被动变成主动。孙子书像个饿狼一样，嘴、手都没闲着，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脱下她身上所有的衣服，以及自己身上唯一的一条内裤。两个赤条条的男女，一双将要喷出火来的眼睛、一双如水的眸子…

    李月吟是中医世家，很早就把那张在每个医院诊所都有摆放的人体穴位图研究了个通透，也早就明白传宗接代的具体方法，更加知道第一次对女人的身体来讲意味着什么。可是，现在他才知道，原来是那么的痛，酸痛胀，就像是破茧成蝶需要撑破那个茧时一样的痛苦。

    而片刻后，她终于感觉到蝴蝶的快乐。

    同样是第一次的孙子书起初还有点紧张，毕竟是第一次，管你是爷们女人还不都跟初进大观园的刘姥姥一样。但随着进度的延长，他越来越得心应手。毕竟他这个刘姥姥也从各种书籍影视上了解过大观园嘛。理论在手，实践这个东风一来，那必然是顺风顺水啊。

    折腾了一个小时，孙子书终于一泻千里。他像头猛虎般狂吼了一声，当时门外走廊上正好走过一个端着盘子送餐的服务生，差点没被这声音给吓死。

    拿下女孩第一次之后千万不能倒头就睡，应该抱着女孩说说话。这是孙子书遍读闲书早就明白的道理，所以他照做，依然抱着李月吟，跟她说一些江湖趣闻。不过大多都是陈年旧事了，大学四年他一直都很本份，从来没有用铁拳揍过谁，所以跟李月吟说的大多是高中时候为了一个眼神一句不太有礼貌的话而动手的无聊事情。有些李月吟听他说过，有些则没听过。但不管有没有听过，她都很认真也很有兴趣的听着。

    “月吟，我会给你幸福的。”孙子书大言不惭，眼睛里闪着从未有过的光芒，果然男人和男孩是有本质区别的。

    “走一天算一天吧，你不用给自己压力。”李月吟轻声道。轻轻抚摸孙子书肌肉横生的胳膊，感觉很安心。

    “嗯，用事实说话，誓言只是没有心虚时的兴奋剂。有首歌怎么唱的？叫…也许承诺不过因为没把握，哦对，盛夏的果实。唱的很有道理。”孙子书径自哼起莫文蔚的这首歌。

    李月吟掀起眼帘，无限深情的看着孙子书的脸，很久很久。

    今天的她，预料不了孙子书和自己以后的人生，但她很早就觉得，孙子书的未来，不会像十之八九的普通男人一样平淡普通，也不会像十之一二的金字塔顶端的男人一样，手握数不清的金钱和无上的权力，却以践踏别人尊严为乐。

    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孙子书不管在人下还是在人上，都绝对会是一个非常特别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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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死了也让人害怕

    更新时间：2013-04-11

    ‘安得广厦’座落与本市最繁华的地段，这栋五十层高，占地八百公顷，斥资十位数以上人民币平地而起的大厦，并非本市最豪华也并非最精致的办公大楼，但，它最高层里，每天都会出现的那个中年男人，绝对是本市人人知晓首屈一指的大人物。

    大人物之所以是大人物，往往在于大人物不会像小人物那样做事。好比此时，即便已经是大部分人家都熄灯睡觉的夜里十一点半，但这栋大楼里还是一如既往的灯火通明。蝼蚁众生安眠时，大人物依然挑灯夜读，能一样吗。

    五十楼。

    一间巨大到离谱的办公室，只是这间办公室除了大，摆设还是和一般的总裁办公室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这里的书橱很多，而且每个书橱都打造的很精致，市面上绝对买不到的定制书橱。

    一个约摸四十三四岁的男人站在落地窗前向外看。他的身材不高也不矮，头发不多也不少，肚子微微凸起，穿着一身很休闲的运动服。手里夹着根雪茄，另一只手背在身后。好像本该是很普通的一个中年成功人士，但他站在那里却给人一种像泰山一样的稳当感。不管是从前面、后面、左边、右边，看上去都像早已屹立千万年的山。

    他姓沈，所以世人送了他一个沈泰山的名号。

    沈泰山这么晚还没回家，是因为下午接到手下打来的一个电话。敢在他地盘上耍滑头的人不多，甚至在整个中国中部都没有几个。而敢这么做的那屈指可数的几人，又不可能只耍这种小到不能再小的滑头。而且手下还发了一张照片给他，就是那张照片，让他静坐了整整一下午，直到晚饭时间，才被进来送晚餐的秘书给喊过神来。

    现在他还在等，等手下的人回来。

    墙壁上镶着金边的时钟指向十二点，门外终于响起敲门声。

    “回来了，唉…”正是日间给孙子书拍穴又问孙子书师承的黑衣人。

    沈泰山并不急于问他话，而是亲自给他倒了杯茶，摆上棋盘。两人对坐下来，刻工精致的象棋棋盘和棋子，让人忍不住有种想细细把玩一番的冲动。

    “八岁那年，第一次跟师父下棋，我上来就用自己的两炮换师父两马。”黑衣人喝口茶，执红先走，很随意的架起当头炮。

    沈泰山并不答话，跳起马。

    黑衣人又继续道：“我当时是这么想的，炮在棋子多的时候比较有优势，而一旦战至最后，炮没了炮架，就容易成废子。而马则是从始至终都极其有用的子。后来师父用事实告诉我，任何一子的重要性都要根据局面而定，从来没有从头重要到尾的子，除了将帅。”

    沈泰山落定一子，就端起杯子喝起茶来。

    黑衣人挠挠头，对沈泰山的那一招表示无可奈何，这才走了七八手，他还是跟往常一样就开始捉襟见肘，不出意外的话再有七八手就得弃子认输了。不过他早就习惯了，他那一手臭棋在师父手里就没改过来，这辈子是别想在棋艺上登堂入室了。

    沈泰山第十六手，闷宫。

    “每次都是这样，有本事你来个闷杀。”黑衣人不屑一顾，重新摆棋。

    第二盘，十分钟之后，沈泰山第十九手，闷杀。

    “好吧，算你强，不过第三盘你再不让我赢，今天那小子的事我就不跟你说了。”黑衣人抖动双腿，脸上笑意很浓。

    结果第三盘一直下了一个多小时还没分出胜负，直至沈泰山的黑子只剩下一个将，才弃子认输。

    “哈哈，这样才够痛快，前两盘我都一个子没少就输了，那样太没意思。下棋嘛，就要杀至最后一兵一卒才有味道。”黑衣人往沙发背上一靠，大笑，十足的大流氓样。

    时间已经走到凌晨一点半，沈泰山终于开口说话：“说吧，那小子怎么样？”声音像极了电视上发言的那些政界大佬，但语气却像个普普通通的中年男人，很平淡。沈泰山并没有告诉黑衣人其实他的那一手棋艺并不差，他只是喜欢以惨烈的方式来下棋，说简单点，就是黑衣人不喜欢棋盘上还有很多棋时胜负就已分，他喜欢杀至最后一兵一卒，将对方从小卒到士象到车马全部吃的一干二净，最后再拿下对方的将帅。

    这种偏执的下棋方式被黑衣人很好的延续到做人做事上。幸好他是在沈泰山手底下做事，若换个底子稍薄主子，恐怕早就将他这个不懂以最小损失换取最大胜利的变态扫地出门。

    “那小子到底是你什么人？”黑衣人很好奇，想了想说：“他武功很好，有少林拳的味道，但又绝对不是少林拳，确切说，他的武功我根本看不出师承。他说他师父叫老张，但在我记忆里国术界不管是台面上的还是江湖里的好像都没有这种功夫的人物。”

    沈泰山若有所思，右手食指在茶几面上轻敲着，片刻后又说道：“那东西怎么样了？”

    黑衣人连忙摆手道：“原来只是一场误会，我朋友原本要的就是一公斤的货，让我去拿货的时候错说成了两公斤，结果我们当时差点就把那个年轻人给毙了，后来我看出来他只是跟他朋友来野炊的，跟那玩意根本没关系。再后来我领几个手下直接杀到卖家的老窝，差点没被各类枪械打成马蜂窝。要我说了，这卖家不厚道，我们都没开枪他们怎么能先开枪呢，正所谓先礼后兵，我们只不过是手里拿着枪而已……”

    “说重点。”沈泰山抬手打断黑衣人的滔滔不绝。

    黑衣人点根烟，呼吸悠长：“后来我们就打了起来，我打残了好几个卖家那边的高手，正准备对大当家下手时，我朋友又打电话来问我货拿到没。我一边找地方躲，一边说拿到个屁货，就拿到一公斤，我朋友说就是一公斤啊……最后我跟卖家赔了罪，道出原委，卖家看在你的面上也就没计较，还说他们有错，不该冒冒失失就开枪。”喝口茶，黑衣人总结道：“反正就是浪费了我一晚上的时间。回头我得好好找我那朋友算算账，幸好没死人，不然就亏大了。”

    沈泰山站起身，又走到落地窗前：“老钱，你有没有兴趣收那个年轻人为徒？”

    被称为老钱的黑衣人先是一愣，随即也站起来，走到沈泰山旁边：“说实话，兴趣还是有点，至于收徒弟你说的也太冒失了，至少你得先跟我透一下他的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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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行街的夜市红火的很，虽然已是凌晨三点，来来往往的年轻人还是不少。孙子书和李月吟正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餐厅里吃夜宵。

    “月吟，明天你陪我一起去人才市场吧。”孙子书啃着鸡腿，满嘴油。

    “嗯。”李月吟已经吃饱，正在喝热牛奶。刚成为女人还没几个小时，但他觉得自己的心理状态发生了一种说不清楚的改变。

    孙子书啃掉三个烤鸡腿才罢休，去洗了个手回到座位，一转头看到邻座有个年过半百的老头精神烁烁的边喝粥边翻报纸。孙子书一下子就想起了自己只在老旧照片上见过的爷爷，那个据说在很多年前是堪舆大家的老人，那个为他批了一句‘欢喜之命’就去世的老人，似乎老人强撑着一口气就只为了见孙子一眼，跟孙子说一句在二十一世纪显得可笑至极的话。孙子书心里有点酸酸的感觉。

    “子书，你怎么了？”李月吟察言观色问道。

    孙子书笑笑说：“月吟，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李月吟点头：“嗯，你说。”

    孙子书凑近李月吟，悄声说道：“我跟我去世的爷爷长得非常像，单就相貌来讲，有八九分相似，这是我自己从老照片上能看到的。剩下一两分则是神似，这是村里人背后说的。”

    只要不是生活在通讯基本靠吼保安基本靠狗-交通基本靠走取暖基本靠抖这种非常贫困地区的人，都或多或少从电视里发现过这么个规律：爷爷儿子孙子，永远都是一个演员来演，而且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就算曾经的仇家在看见和当年最大的敌人长的一模一样的敌人孙子时，竟然想不到那是敌人的后人。

    这种根本没有逻辑可循的情节设置，或许可以解释为片方为了节省多请演员的开支。

    但在现实中，祖孙父子长的非常想象的人并不多。会有些许相似之处，但外貌基本相同的少之又少。要不是亲眼从老照片里看到爷爷的样子，孙子书根本不会相信自己跟爷爷竟然如此之相似，典型的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村里人对爷爷的过去讳莫如深，当孙子书刻意去问去了解的时候，他们最多只简单的一句‘风水大师’，其他的关于爷爷的大师之路大师之业绩等过往却只字不提。父母亲人也似乎都有意回避这些事。

    孙子书曾经苦恼过，但后来想想也就释然了。躺在坟包里的爷爷的曾经必然风光过，是圣人或是恶人都不重要。人都死了，还能让后人噤若寒蝉，这本事也忒大了。知道这些对孙子书来讲就足够了，作为孙家后人，作为爷爷的孙子，他会努力往上爬，不求能像爷爷那样死了还是让人害怕，起码得能做到活着的时候让人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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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妇孺皆知

    更新时间：2013-04-12

    有理想的青年最终能否梦想成真得取决于自己有多大的恒心。坚持一词说来简单做来难，这个狗屁倒灶的道理早就被人说烂了。说的人多，但真对坚持这个词深有体会的人，不多，孙子书算得上有资格说坚持一词的少数人其中之一，门口那棵樟树早已经被他十几年如一日的拳头揍得头歪身斜，俗话说人挪活树挪死，最怕根基动摇的树，却依然没死，也算得上是个奇迹了。

    恒心，是成功人士谈成功论必说的一个词，同样也是完全没有技巧可言的一门学问。成功人士肯定时常在心里冷笑：告诉你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个小人物都能学的来吗？

    孙子书找工作找的很头疼，他专业学的是狗屁工商管理，听着挺金领范的，可落到现实里就他妈是一跑腿的，搞推销的。至少得先从这些基层干起，未来怎么样？家里没钱没势，一切都只能靠他自己。不过跟那些更生不逢时的同龄人比，幸运的是父母年龄都不大，而且都是正规单位的员工，起码不用靠孙子书赡养。因此孙子书能放心的去闯荡，没有任何负担。

    这几天拿着本科毕业证书，在人才市场转了一大圈，结果一无所获。现在不管大小企业，要的都是有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证书基本上就是一个屁，除非你是很牛的大学的毕业证书，比如清华北大交大港大之类的。但是那种地方的学生，大部分都还没毕业就被企业来校招人才招走了，哪还需要到人才市场来丢人现眼。

    很简单。需要到人才市场的人都是没关系没门路的，所以唯一能在人才市场找到工作的，就是有工作经验但没门路的人。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工资问题。

    推翻上述论点也可以，那就是孙子书愿意接受每个月连抽烟钱都不够的工资。只要愿意，那在人才市场随随便便就能找到份工作。

    不过孙子书早就了解了这些，也不觉得打击甚重。上大一时他就来过人才市场。这个很明显的现象，他用屁股想都能想明白。

    但想明白、了解情况又怎么样？悲剧，就是你明知道为什么你挣不到钱，但你就是改变不了挣不到钱的事实。

    幸好，幸好孙子书朋友众多，交际面也算比较广。实在吃不上饭，让阿狗那个开着二手奥迪的伪有钱人介绍份工作也行。再不济，跟他后面干皮-条客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也幸好，这几天有李月吟一直都陪着孙子书在人山人海的人才市场转悠，否则他要是一个人，早就掀桌子拍板凳以发泄心中窝着的无名之火了。烦闷了就拉李月吟去开个房间打几炮，惆怅了就多换几种姿势多玩几个花样，心里的不平自然就能顺畅不少。所要说女朋友肯定是要有的，一个大男人在这社会上起起伏伏的本就太累，再没个知心人陪，那也太苦了。

    李月吟过几天就要开始自己的中医生涯，他家开个了中药店，在h市的行业内有不小名声，最拿手的是针灸治疗各种神经肌理骨骼上的毛病，不过大部分时候还是给街坊邻居治治感冒发烧。店本就不大，再加上李月吟老爸是个性情寡淡的老医生，对于名利没啥兴趣，所以店的生意一直都一个样，不好不坏的，除了h市那些行医几十年的老医生，年轻后生们基本上都不了解他们苦苦追求的名师，其实就在抬头可见的普普通通二环内一环外的一间小门面里。

    而李月吟很小的时候就会在放学后到店里帮忙，或许是因为耳濡目染，上了初中后她就表现出对中医极其浓厚的兴趣，大学自然学的是中医，直到现在毕业，一边准备考研的她也即将正式开始在店里工作，她的人生顺风顺水稳稳当当日益饱满。她老爸有个据说是很有来头的朋友，去年过年在她家做客的时候，看到李月吟后惊为天人，当即感叹‘此女有国母之风，旺夫之相啊’。熟读经史的李月吟当然听得懂这半文半白的话是什么意思，不过她根本没把这话放心上，因为那个叔叔看起来有点猥琐不像个好人。

    中午两人在路边一家小餐馆吃了顿二十多块钱的饭，而后下午李月吟继续陪孙子书逛人才市场。满心不爽的孙子书第十三次坐到某招聘处的桌子前应聘，这次应聘的是个酒店的大堂经理。招聘的老板满脸横肉，虽然长相很令人不满，但孙子书还是态度很好甚至是微微低头显现出低人一等的姿态跟对方说话。几分钟后，填好简历表，孙子书继续寻找下个目标。

    “年轻人。”正在跟李月吟抱怨‘这世道总是这样，有钱人都长的跟狗屎一样，长得像我这样翩翩君子一样的却都是穷人’的孙子书听到身后后人喊他。他转头看到对方，立刻就斜跨一步把李月吟挡在身后。

    “嗯？你是？”孙子书装傻。

    “小伙子，你不要害怕，我没有恶意。”孙子书印象中的真正高手，沈泰山口中的老钱，几天前带着五个人打搅了孙子书野炊的黑衣人此刻正面带微笑的看着孙子书，负手而立，没多少所谓的大师风范，但眉宇间仍掩藏不住一股难以说清的凌厉之气。

    “你是来招聘的吗？我对传销什么的没兴趣，你也洗不了我的脑，不要白费力气了，拜拜。”孙子书继续装傻充愣，他别的本事没有，但扮起无辜来可是连大学校长都无法辨识真假的。

    说完，他就转身想走。可惜老钱只得无奈的踏出一小步，然后孙子书就又立刻回身，严阵以待，好像这人在他眼里跟豺狼虎豹一样。

    “你这孩子怎么这样胆小，哎哎，你的小女朋友不要乱打电话，我今天找小孙是有好事给他。”老钱很头疼，现在的年轻人怎么一个个戒备心如此之强。

    李月吟被道破小动作，有些尴尬的讪讪手。孙子书实在受不了这种像是被玩弄于鼓掌间的操蛋感觉，猛的一拳就朝黑衣人的脖子挥去。这一拳势大力沉，搁在普通男人身上一下子就能让对方颈骨断掉从人变成鬼。可惜老钱不是普通人，似乎早料到孙子书会出手，依然保持着方才的姿势，只是抬起一只右手就准确握住孙子书的拳头。

    “冷静，我来找你有正事。”老钱表情不变，低沉的、枪色一般的声音让人听了很不舒服。

    “那包东西跟我完全没关系，我只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前辈，你这样的人跟我这个小人物有什么好纠缠的？”孙子书开始认怂。好男儿就是能伸能屈嘛。

    “跟你说不通怎么回事？老实跟我走吧。”老钱下最后通牒。

    五分钟后，孙子书就和李月吟坐进了一辆奥迪a8的后座，老钱坐在副驾驶。目的地未知。

    孙子书白了李月吟一眼，本来她是能走的，那个武力变态心理肯定也变态的黑衣人说只是来找孙子书的，和别人没关系。但李月吟却坚持要陪着孙子书，不管孙子书怎么说都不愿独自离开。当时孙子书真想一拳把他揍晕然后自己跟黑衣人走，只是他不放心把一个晕了后的超级美女放在自己顾及不到的地方，那样太危险了。

    随着让孙子书喊他老钱即可的黑衣人来到安得广厦，这栋大楼以其内驻扎着中部商界巨擎而名满h市已多年，孙子书甚至在专业课里都了解过这个叫做安得集团的企业。作为中国民营企业的成功典范，它像一座山一样，是每位有志从商的人不得不学习效仿的对象。但学其者生似其者死的道理让许多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商界小舟倾覆在商海中。唯一屹立不倒的仍只有安得集团。

    站在安得的大门前，孙子书仰头看着这栋大厦出神，直到李月吟轻轻捅他一下他才回过神，自嘲的笑笑说：“什么时候我也能站在那顶楼里指点江山挥斥方遒，可就牛叉大发了。”

    老钱一巴掌拍在孙子书肩膀，对老钱来讲只不过是轻描淡写的一掌可差点没让孙子书一屁股坐地上，说道“小伙子有志向，我看好你。”

    孙子书白他一眼揉着肩膀说：“你别告诉我你是安得集团的狗腿子。”

    老钱哈哈一笑，再次以足可摧木断石的一掌拍孙子书后背上说道：“不完全对，确切的说我只是沈大山的狗腿子。”

    孙子书动容，转头盯着他猛看。甚至连对于经济学刚刚才懂得gdp是什么意思的李月吟也微微张大嘴，讶异的看着这个其貌不扬却身怀绝顶武艺的中年男子。

    唉，狗腿子能做到这份上，也没啥怨言了。老钱心想。对于两位小朋友的吃惊很无奈，扯虎皮做大旗的事他一般都是把敌人踩在脚下的时候才做，由于敌人基本上档次都不低，在差不多档次的人里面，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就不会像在真正的小人物眼里那样高，所以他也没觉得老沈的名头有多响，今天他算是明白了啥叫妇孺皆知，这俩小娃娃现在的表情就跟见到国务院常委差不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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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睥睨天下

    更新时间：2013-04-13

    老钱没再跟孙子书解释什么，带着俩人走进大厦，坐电梯来到五十层。直接把他俩扔到沈泰山面前，然后就拍拍屁股走了。一头雾水的孙子书依然站在李月吟身前，下意识的绷紧全身随时准备轰出拳头，他不知道今天自己到底撞到了那尊衰神，先是在人才市场被各种各样的老板用眼神和语言蹂躏一番，接着又碰上那个武功高强的老钱，然后又被其给掳来这里，现在眼前站着个时常在财经杂志上能看到的大人物，沈泰山，孙子书压力不是一般的大。

    倒是李月吟貌似心里并不紧张，好奇的看着第一次在除了报纸杂志上以外的沈泰山真人，也不觉得心虚。

    “你好。”沈泰山从黑色的精致宽大的椅子上起身，伸出右手，脸色和煦。

    孙子书说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但他这人天生骨子里有种演员一样的灵气，会装。也伸出手跟对方轻轻握了握，随即老实不客气的坐了下来。他觉得沈泰山像游戏里面的终极boss，在你还没有升到满级时对上他完全就只有被玩弄的份。

    秘书适时的进来递上两杯茶，啥茶叶孙子书喝不出来，只觉得很香余味悠长，那位人又漂亮身材又好香水抹的又恰到好处的秘书悄悄打量了下两位来客，男人倒是一般般，除了有些吊儿郎当的样子外并没啥超凡脱俗的地方，但是那个年轻女人可就令人咂舌了，美，绝美，美的令同为女人而且身居安得集团要职一直都是公司里男人眼中高不可攀的她都觉得自己像是星星在月亮面前一般，被比的黯淡无光了。怪不得俗话说美不美全靠比呢，天外有天这个道理可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啊。

    “洛河，你下去吧，今天其余客人一概不接。”沈泰山发话，秘书李洛河道声好便退下了，而孙子书虽是装作认真喝茶，可眼角早就瞥在了那位美丽秘书的屁股上，初经人事后的孙子书现在才明白，原来看女人最好还是先看屁股，一尊形状优美、弹性十足、妖娆无比的娇臀，要比娇艳脸蛋更令人销魂。

    “孙子书，你肯定很奇怪为什么我会找上你。”沈泰山扔根烟给孙子书，自己也点上一根，缓缓抽了几口又接着说：“其实原因不复杂，我跟你过世的爷爷有交情，而且交情不浅。往简单里说，就是你懂得堪舆风水术的爷爷曾经指点过当时还很落魄的我，也许在外人看来一个算命的江湖骗子不可能做到左右到别人的命运，不过是混吃骗喝的小手段而已。但事实远没这么简单，看命和改命完全是两码事，后者在一定程度说可以说是不可能做到的，但前者，看命，是绝对可以的。我对于你爷爷那个行当不了解，甚至至今也是抱着怀疑心态的，但你爷爷用事实证明了至少他是一位堪舆界的宗师。”

    听了这席话的孙子书并没有表现出多么惊讶，事实上从沈泰山说出跟爷爷有交情的第一句话时，孙子书就隐约猜到了，否则以他孙子书现在的身份，有什么资格被h市土皇帝沈泰山请来坐在这里喝茶抽烟？喝口茶，往沙发上靠了靠，孙子书悠悠道：“嗯，然后呢？您让人押我来，难道是想在我身上报我爷爷的恩？”

    沈泰山笑了笑道：“嘴还挺厉害。我今天请你来，也就是想看看你，看看孙老口中非凡之命的孙子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孙子书咧嘴一笑不置可否，低头喝茶。

    沈泰山弯腰从抽屉中拿出一张旧照片放到桌上，示意孙子书看看。孙子书拿过来一看，黑白照，上面只有两个人，年轻的沈泰山和中年的爷爷，背景是乡村的一方稻田，两人都穿着三十年前流行的衣服，脸上的表情都有那个年代特有的憨憨的感觉。

    “不用给我看照片我也相信你，你是大人物，拿这种事骗我又捞不到好处。哈，不酸你了，有什么事你就跟我摊开说，我能办的尽量办。”孙子书又接过沈泰山递来的一根烟，点着。

    沈泰山终于站起身，走到落地窗面前，抱着双臂看向窗外的天空，过了好一会才说：“你能帮到我什么，至少目前你没这个能力，想帮我就好好努力，让我看到你的闪光之处。”转过头，看了眼孙子书，沈泰山又继续看天：“我不是为了报你爷爷的恩，你爷爷当初指点我也不是为了图我什么，我只是很想知道，你是否真像孙老说的那样，不飞则已一飞冲天。”

    “我能不能问个问题？”李月吟小声道。

    “不能，男人说话女人插什么嘴？”孙子书从李月吟手里夺过那张旧照片，皱眉。

    “你问。”沈泰山头都没回，他从李月吟进门的那一刻，一共只看她一眼，然后就没再看她，好像在他眼里，这个跟孙子书一起进来的女人是谁根本不重要，好像他的眼里只有孙子书。

    李月吟冲孙子书悄悄的一笑，说道：“这个照片应该是三十年前照的，那时候孙子书还没出世，他爷爷就跟您说他孙子了吗？”

    “是的。”沈泰山点头：“我当时也很奇怪，我说你孙子都还不知道在哪，怎么能断定他以后就能如何如何呢？但孙老却只是笑而不语，也没再跟我多说。你这孩子倒是挺细心的。”

    孙子书撇撇嘴表示不屑，但仔细一想，更加觉得爷爷神秘了，同时在心里忽然有种宿命加身的感觉。以前他知道爷爷临走之前批了刚刚出生的孙子书一个挺不错的命，但没真的在意，就像爷爷给自己早早就取下的名字一样，或许只是爷爷的一个希望，就跟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孩子健健康康一样。但现在不同了，被安得集团的沈泰山再次证实，他就从原来不以为真的态度变成了那种‘自己是身上背负着天下运气的真龙’的感觉，是一种非常奇妙的心理状态。

    “好了，我们去吃个晚饭吧。”沈泰山终于看够天空，拍拍孙子书的肩膀。

    三人是在大厦的内部餐厅吃的，沈泰山口中的食堂，在孙子书眼里简直就是地地道道的豪华私人酒店，平时只能在那些很高品位的时尚杂志上了解到的东西在这里一一变成实物。

    孙子书平时很少喝酒，但真喝起来也很能喝，酒量是天生的这种说法在他身上很合用。桌上沈泰山问了孙子书很多问题，就像是一个前辈在考校后辈。孙子书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知道的就直说不知道不明白不懂。反正坚持一个原则，不装逼不浮夸，因为他很清楚，像沈泰山这样级别的虎人，最讨厌装-逼造作的年轻后生，最喜欢老实的、踏踏实实的年轻人。其实不管在什么时代，懂得在合适的时候诚实、至少表面上诚实的年轻人，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李月吟基本上只听不说，兼给一中一青俩人倒酒。酒据沈泰山自己说是自家酒窖酿的，不算非常好但喝起来放心，现在市面上的酒毕竟都不太靠谱。李月吟当然没喝，但自幼就在中药罐旁长大的她能闻出酒中有淡淡的老山参味。这种酒补身子的很，有钱人就算是喝酒也讲究健康啊。

    一顿饭吃了一个小时多一点，结束的时候沈泰山丢了个电话号码给孙子书，并且送上一句‘我等着看你一飞冲天’。

    心情大好的孙子书走出安得广厦，拉着李月吟站在大门外再次仰头看这栋大厦，说了句：“一飞冲天就一飞冲天，不难。”

    这一刻，孙子书也不知道自己从哪来的满满自信，而一旁的李月吟痴迷的看着孙子书，就像从来没有见过他一样。

    一个男孩长成男人，除了需要一个愿意被他压在身下的女孩，也许，还需要点雄心。

    孙子书并不知道，多年以后，当誉满京华的他再次回望曾经，他会发现，如果没有今天与商界一方霸主沈泰山的那顿饭，他也许没有那份雄心，也不会走到睥睨天下的地步。

    几乎每个刚毕业的大学生，都会被忽然排山倒海汹涌到面前的现实给吓懵，一时间内心感慨万千不知所措，很多青年由此阴差阳错走到以感慨为生的文艺道路上，也都是很稀松平常的情形。

    孙子书没有被吓懵，这得归功于他的博览群书和好学向上。尽管他博览的都是正统教育专家不齿甚至坚决反对的书，尽管他好学的都是老师眼中杂七杂八最无聊的东西。但，到了毕业季，他在一众老师家长眼中的好孩子们都被现实吓的屎尿齐出花容失色时，兀自能够稳若泰山的笑说：生活嘛，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是了。

    这几天孙子书在人才市场一共应聘了八个待遇挺不错而且本科生优先的小公司。都是成立没多久的公司，甚至有一个餐馆开张还没三个月，就来招什么狗屁大堂经理。可想而知，那些可能刚刚摆脱工人身份的小老板们对于本科生这个名头还是很有好感的。可惜的是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发现，本科生或许还比不上农民工做事勤恳老实。

    孙子书和李月吟从安得大厦离开后，就分手各回各家，而后的几天孙子书都在家里等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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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江雪

    更新时间：2013-04-14

    晚上坐公交车回家的路上，孙子书摸遍全身上下的口袋，自己只剩下最后的一百二十三块零八毛。希望能在这些钱花光蛋之前找到工作，不然估计得找朋友接济，他可不想再伸手找爸妈要钱了，作为一个毕业后铁骨铮铮的真爷们，他开不了这个口，太丑了，会让他连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而后一连三天，那些让他等通知的公司就没有打电话来。孙子书有些失望，估计人家选了更好大学毕业的学生吧。“擦！像老子这种人才你们都不要，你们他妈会后悔的！”他也只能一边玩着电脑一边这样开解自己。

    典型的小人物。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垂头丧气的孙子书再也无法在家里静候佳音了。去步行街走走散散心吧。

    美女一如既往的遍地都是，可孙子书兜里就那么点钱，也不敢搭讪勾引人家，万一人家看上自己愿意去开房，孙子书总不能告诉人家，我就这么点钱了，吃饭和开房你只能选一样吧？所以男人兜里没钱的时候，要想谈恋爱就只有认真的谈，玩不起。因为每付出一份就要有一份收获---距离夫妻双双把家还更近一步，才行，否则玩到最后，对方不跟你玩的时候，你就没有资本再重新去追求一份与婚姻有关的爱情了。

    看美女看饿了，他就随便找家大排档炒个六块钱的炒饭吃，然后继续边走边看美女。现在的他由衷的感觉自己很落魄，哪像以前当学生的时候，那时候家里月月打钱来，自己花的是不亦乐乎受之无愧。现在他妈的不仅得算计着钱过日子，而且还找不到工作。这人生也太急转直下了，让人难以接受啊。

    正当孙子书一边欣赏来来往往的美脸美胸美-臀，一边感叹世道无常时不我待的时候，兜里的手机响了。接通。

    “请问是孙子书吗？”

    “是的，你好，什么事？”

    “哦，我是高山酒店的经理，前几天你在人才市场投过简历的吧，明天上午有空的话来面试。”

    “好的好的，谢谢、谢谢，明天准时到。”

    记下地址，孙子书高兴的握拳。终于他妈的等到一个伯乐了，看来世上虽然狗眼的人一大堆，但有眼光的也不少嘛。

    所以心情大好的孙子书晚上换了个稍微高档点的地方吃完饭，自助火锅餐厅，三十八元一位。

    人遇到一件好事，就容易带来第二件好事。

    这种经历很多人都有过，孙子书今晚走运了。吃自助餐的时候跟一位美女同桌。因为这家自助餐厅的生意实在太好了，所以总是人满为患，孙子书刚进去的时候还有好几张桌子，他就没留心，专心去搞东西了，结果双手端着一大盘子食物一转头，就发现没位子了。蛋疼的他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都没找到位子，于是乎站到一桌快要吃完的三口之家后面等。估计等了快四十分钟，站的两腿都酸，那年轻父母带着个小男孩的一家都还没吃完，明明没多少了，他们还在那慢慢吃。太伤脑筋了。

    “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坐这里。”忽然后脑勺一个很温柔的声音响起。他回头，很漂亮的一个年轻女孩端正而坐，正在擦嘴，刚刚吃完，桌上的锅底还在冒着腾腾热气。

    其实孙子书早就注意过她了，之前孙子书在这一家三口后面刚刚站定的时候，这位漂亮女孩刚刚才开始吃，而且桌上有不少食物，约莫是两人份的。所以孙子书料定她肯定是跟男朋友之类一起来的。

    孙子书有个不能算怪癖的癖好，就是在外面遇到想搭讪的小姑娘时，如果对方不是一个人出门，身边有男友自然不必说，就算身边有闺蜜朋友在，孙子书也不会去搭讪人家。

    别问理由，癖好是心灵深处的下意识，解释不清楚。

    因此孙子书就站着打瞌睡，连看都没再看那位漂亮女孩。此刻一回头，见桌子边还是她一个人坐在那，笑吟吟的，只是桌上的菜都吃光了。一个人一副碗筷，把那么多菜都吃完了，孙子书很好奇，偷眼看向旁边的垃圾桶。

    “都是我吃掉的，没有倒。”漂亮女孩再次说话，脸上笑容依然很美。

    “你真能吃。”孙子书坐倒，放下仿佛端了十二个小时的盘子，活动手腕。

    漂亮女孩对孙子书的直白似乎并没有不高兴，依然笑：“嗯，我从小就很能吃，你好饿吧，我看你在那等了好久。”

    孙子书招手服务生，对漂亮女孩感叹：“这店生意太好了，我现在就吃行不行？”

    漂亮女孩点头。五分钟后，锅底开始翻滚，孙子书把菜一一倒进去。一边和漂亮女孩闲聊，一边吃。他吃的不快也不慢，也没有丝毫在美女面前的不自在。女孩好像暂时不想走，抑或是看上了他？孙子书无暇考虑这些，因为他实在太饿了。终于，十几分钟后，孙子书不快不慢的竟也吃完了这许多。

    掏出烟，正准备点，孙子书抬眼看看漂亮女孩，用眼神询问能不能抽。在得到女孩眼神允许后，他便老师不客气的点着了烟：“你怎么不走，吃完了不是应该散散步吗，你不怕长胖吗？”

    漂亮女孩仍旧在笑，好像笑不累似的回答：“我吃了这么些年，也没见长胖啊。”

    孙子书哈哈：“我觉得你是个大学生。”

    漂亮女孩不置可否：“你是做什么的啊？”

    孙子书弹弹烟灰：“我明天就是某大酒店的大堂经理了。”

    漂亮女孩：“刚刚找到这份工作啊？”

    孙子书：“聪明，明天去面试，肯定能通过。”

    漂亮女孩：“真有自信。”

    接下来就是一大段没有多少意义的对白。基本上都是漂亮女孩问，孙子书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要女孩问的出口他就答的出口，丝毫不隐瞒。能跟个这样漂亮的女孩聊天，还藏着掖着就太不爷们了。

    如果把女人比做花，那这个漂亮女孩就是一朵能惹人春心大动的桃花。虽然这个比喻很俗气，但很契合眼前的女孩。孙子书不是没遇到过这样明艳的女孩，但有着桃花明艳且又很洒脱的女孩，他就见得很少了。所以能遇到一个，就要好好的勾搭一个，挺好的。

    两人一直聊到晚上八点半，才并肩走出这间自助餐厅，期间受过无数双等待餐桌人的冷眼和鄙视，但孙子书都表示无所谓，而漂亮女孩呢，貌似也不怕那些凶神恶煞的目光。

    今晚的月色真他妈的美，美的让陈决想跟身边的漂亮女孩去开房间。漂亮女孩似乎一点不担心自己的安危，或者可以说是很相信孙子书。聊天中孙子书知道了漂亮女孩的名字叫江雪。“独钓寒江雪的江雪”女孩是这么介绍自己名字的，这名字一般般，不俗气，也不显得太出众，跟她的人一样。

    这世间的女人，哪能都像李月吟那样倾国倾城，能像江雪这样已经算是上辈子修来的大好福气了。再说了，皮囊永远是上天注定的，气质修养才是最考验一个女人是否努力修炼的关键点。试想，就算李月吟再倾国倾城一倍，若性格上是那种泼辣到令人作呕的类型，也不可能让全校雄性都将她视作女神那么久。

    后天努力来的东西，往往才格外诱人。

    江雪对孙子书的名字倒是挺好奇的，非要他说为什么起个这名字。孙子书蛋疼的说我哪知道，是我爷爷给起的，还没等我长到会问问题的时候爷爷就去世了，后来问我爸我爸说他不知道。从此以后我名字的来历就成了个秘密，明白？不过根据我自己的分析，我爷爷是希望我当个作家吧。你想啊，孙子书、孙子书，跟孔子曰有没有很像？对吧，我爷爷希望我以后能成为举世闻名的文学家，然后我说的话写的东西，大家都统一称为‘孙子书’，是不是很叼？

    “……”江雪若有所思。

    月光下，孤男寡女一时沉默起来，并肩而行。

    “你在想什么？”江雪缓缓走着，见孙子书许久不说话便问。

    “我在想，你肯定是一个很寂寞的人，连说知心话都没对象的那种寂寞。另外，我也在考虑明天的面试会遇到哪些情况。”孙子书继续看月亮，边走边看。

    “那你可猜错了，我一点不寂寞，虽然我没有男朋友，但我有很多闺蜜的。”江雪答。

    “你是不是在暗示我，可以追你呢？”

    “当然不是，你别想歪了。”

    “那你为什么要跟我说你没男朋友？”

    “因为我想知道你有没有女朋友啊？”

    “我有没有女朋友其实不重要，多一个女朋友又不犯法。”

    “你还挺大男子主义的。”

    “我这人向来都很低调，但不知道为什么在你面前就有种想吹牛的感觉。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缘分不可说。”

    “真不可说？”

    “嗯。”

    就这样，孙子书莫名其妙的多了个女性朋友，而江雪也莫名其妙的多了个男性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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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七苦

    更新时间：2013-04-15

    第二天孙子书去面试，在这家一楼二楼加起来两个大厅二十个包厢，服务生十二位（其中十位是股东的七大姑八大姨），厨师五位（其中四位是股东的大舅二舅三叔四叔），大堂经理两位（另一位是大股东儿子），总投资二百五十万的高山酒店三位股东（三位股东都是堂兄弟）面前，他丝毫不紧张。他完全想不明白那些说自己每次面试都好紧张的同学到底在紧张什么。

    面试毫无惊险的通过。

    干了三天，他终于知道为什么三股东一共凑出了二百五十万这个如此寓意深刻的数字。他妈的这三个大腹便便满脸三流暴发户形象的人加起来果然非常的二百五。

    某天的晚饭时间。。

    某桌客人喝酒的时候说你这个虎皮青椒肉丝盐放多了，孙子书来一尝，果然，陪着笑脸说给您换一盘，结果那另一位大堂经理，也就是大股东儿子，非说我吃怎么不咸，是你们嘴咸吧？我擦！客人当即发飙，一酒瓶就把那倒霉孩子砸在地上爬不起来。然后大股东闻讯而来，还带着一大帮不知从哪临时找到的打手团，但明眼人用眼角都能看清楚这群年轻人里没几个真揍过人的。

    客人冷笑，缓缓拿出手机，像是在拔一把绝世利剑。

    在这个千钧一发的时刻，孙子书当机立断，拉住准备喊真正打手来的客人，竭尽所能的赔不是。而且一边还让大股东带着倒霉孩子出去。大股东强作得势不饶人的模样丢下一句‘今天算你走运’，然后留下烂摊子给孙子书。

    结果在孙子书的万般赔不是下，客人坐下继续喝酒，对孙子书说你还挺不错的，比那对父子有前途。孙子书眉开眼笑受宠若惊的笑说：“天下这么大，能遇上都是缘分，今天这顿我请了，只求你们不要把这事放在心上。”

    之后，孙子书就喊老板娘过来，当场承诺这顿饭从他工资里扣。

    三个客人相顾而笑，也不再说什么，继续喝酒吃菜。

    孙子书退出包厢，又赶到大股东面前赔罪。大股东一边替二十岁的儿子揉并没有流血的头，一边数落孙子书，说他怂，怎么关键时刻都不知道帮自己人，反倒给敌人赔罪？孙子书嘴里解释说，做生意就得有低人一头的觉悟，吃得起亏才能把生意做大。其实心中在狠骂：你们这群猪脑袋，初中生都懂的道理你们居然不明白，做个屁生意，给你们一个亿你们都不懂怎么挣钱，擦！

    “姓孙的，你是我见过最孬的孬种！”太子爷哭着控诉。

    “我这是为咱公司好，你想想，咱们就算今天把那几个客人打进医院了，又能有什么用？反而对我们店的名声大有损坏。所谓店大欺客，生意做起来了才能有资格订一些稍微不平等的条约，比如说禁止外带食物。殴打客人这种事，就是希尔顿也不敢吧，即便是希尔顿要做，也是暗地里动手。况且今天这事本来就是我们不对，菜确实咸了，小老板说话又那么冲…”孙子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小孙，你就别废话这么多了，这样吧，今天的事就算了，饶了他们，以后再有这种事就都交给小孙处理，儿子你就少烦点神。”大股东一锤定音。

    孙子书心里一颗石头终于落定。

    他妈的，他怕的是狗屎脑袋瓜的大股东真要去跟那几个客人干。而那几个客人孙子书早看出来不是好惹的，拿茶杯的姿势，说话的语气，十足十的一等官场份子。至于下榻这种一星级饭店，估摸着是考虑到现在是在当前党中央倡导清廉节约的风口浪尖，还是低调点好，所以才没去大酒店。

    你一个鼻屎大点的小小人物，跟官场上的人斗，完全就是找死。而孙子书可不想受到这群笨蛋牵连。当官的发起狠来，老虎都得惧三分啊。

    最后还有孙子书的一点小心思在里面，说不定在这群猪头的衬托下，能让他孙子书显得很有才华很聪明，然后那几个客人能记得他，下次还愿意来这里喝几回酒，这样一来孙子书就能跟他们多交流几次。那么，指不定就能要到人家手机号呢，指不定人家就能成了自己飞黄腾达的贵人呢。

    想成功，机会是一方面，谋划也是一方面，二者缺一不可。

    半个月干下来，孙子书已摸透在这个二百五股东下辖的公司里，如何做事才能做好事。

    第一：凡事尽量他孙子书自己解决，他如果解决不了的事，那找老板来只能火上浇油。

    第二：让太子爷保持好心情，尽量让太子爷坐那玩玩电脑手机，然后再用简单的电视剧里那些拍马屁的话夸夸他就行。此举目的就是别让太子爷给孙子书添乱。

    这两点做到，基本上能够万事大吉生意兴隆。

    不过股东们猪脑袋归猪脑袋，但对于孙子书总能跟所有客人貌似热络的聊几句这种令他们惊讶到咂舌的事情，他们还是很佩服孙子书的，所以半个月下来他们就决定给孙子书再加五百块工资。

    孙子书高兴的一塌糊涂，钱倒无所谓，关键是连猪头们都能看出他有能力，说明他真有能力。

    为了庆祝，他特意抽空约了李月吟在宾馆和她做了一天的爱。然后李月吟表情淡然的听他手舞足蹈的说自己的成绩，偶尔问几个关于做生意的小问题，让孙子书更有大吹特吹的劲头。

    说实话，孙子书也不知道为什么想去找李月吟说这些高兴事。或许是因为李月吟是他的青梅竹马，也许是因为李月吟是他第一个女人，也或许李月吟实在太美了，孙子书心情美，所以就想找个人美的说。但其实原因不重要，孙子书能在宾馆这间小小屋子里，抚摸着她光洁如玉的身体，全身放松的跟她聊天，绝对是人生一大乐事。

    孙子书临走时抱着李月吟狠亲了一番，豪气的说我会努力工作的，我会给你挣来金字塔顶端的好生活。而李月吟依然不给他任何压力，对于孙子书兴许只是脑子一时发热的承诺，她没放在心上，朝他笑着挥挥手说工作归工作，注意休息，身体最重要。

    然后第二天上班，腿发软到都快站不住了。太子爷嘲笑的问他是不是骑自行车摔的，他点头，心说，你个连女人都没碰过的屁孩子，还是好好享受处男的短暂日子吧，希望有一天你捅尽天下间的丑女后，能够明白你哥我为啥会腿发软。

    生活不骄不躁，不快不慢，但很充实。每天下班后待在公司提供的十平米小房间里，孙子书会看书。不过他不再像以前那样专捡取稀奇古怪或者各朝代禁书看，更多的时候他在看商学和管理学方面的书，另外，他也从网上买了很多打折的时事政治方面的书。

    就拿上次那三个至今他都不知道人家是哪个部门但绝对能肯定是官场上人物的客人来说，如果不是两会有关于整治腐败的大方向，也许那三人一辈子都不会涉足这种小酒店。不管政府党中央是否只是在光喊口号不做实事，起码面子上也得做足在改变的样子。那么很简单了，孙子书可以不知道怎么在政界庙堂往上爬，也不必要知道党中央的英明决策对人民是否有益。但他一定要了解由党中央一手决定的未来社会风气的走向。他才能找到分析赚钱还是赔本的条件。

    因此种种方面来讲，孙子书即便是浅尝辄止也得啃一啃那些书。事实上他连古典小说都能看进去，再看这些简单的白话文基本上没问题，至多不过领导发言稿中的一些高深莫测、引人遐想的句子，得多思考思考他才能真正明白其中奥义。

    太子爷偶尔会在孙子书房里跟女朋友煲电话粥，因为女朋友家境贫寒，再者爸妈早就给他安排好了未来的媳妇，所以老爸他们不可能同意这桩爱情，所以孙子书那间小卧室就成了他最好的偷聊场所。

    有时候孙子书也会觉得这位太子爷可怜的很，二十岁的爷们，名牌大学挂了个学籍，被老爸拽回来提前体验社会，连谈个恋爱的自由都没。又没跟家人据理力争的勇气，又没有理想追求，活着完全就是在浪费粮食虚耗空气。这么一想，孙子书渐渐的对太子爷也少了点腹诽，毕竟这富二代也挺辛苦。除了拍太子爷马屁，偶尔孙子书也会真的教给他一些书中的知识，语重心长。而太子爷只是胆小但不笨，被孙子书三言两语给唬的时间长了，对孙子书也不像一开始那样横竖都看不顺眼，甚至还觉得孙子书身上隐约有种书上说的前途无量优秀青年的气质。

    只是有时候孙子书会换个角度去想，也许像太子爷这种没有追求的人，才会比较容易满足吧？

    佛经里不是有七苦吗，其中一苦不正是‘求不得’吗，那么，无求，岂不正好少了一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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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支医

    更新时间：2013-04-16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就一个月过去了。有天午后，孙子书正在帮着服务生打扫一楼大厅卫生，太子爷从门外进来说小孙有人找你。孙子书走出去，刺眼的阳光下站着楚楚动人的李月吟，只见她穿着件淡蓝色运动服，藏青色休闲裤，白色运动鞋，背着个双肩包，扎着孙子书最喜欢的俏马尾，一副要出门旅游的打扮，两颊微红的喘着气，貌似走了不少路才找到这里。

    孙子书呆了几秒钟，随即回过神，带着她进酒店里坐。李月吟进去后没有坐，在众人如见神仙的眼光下，她随便看了看这间酒店的内部装潢，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最后还是将目光放到孙子书脸上，微微一笑。

    孙子书挠挠头，递给她一杯白开水：“家里不忙吗？怎么有空来看我？”

    李月吟拿出一张通知单模样的纸递给孙子书，孙子书接过来看了会，疑惑的抬头问：“你要去四川支医？”

    李月吟点头：“嗯，今天就走。”

    “等我一下，我请个假。”孙子书面无表情，往二楼的老总办公室走去。

    五分钟后，两人并肩走出高山酒店。而酒店里，太子爷手里的热水已经端到凉了，他还兀自看着那位神仙姐姐离去的背影。

    “儿子哎，小孙这种最多只能算是有一丁点本事的男人都找到这么好的媳妇了，你呢？”大股东不知什么时候已站在自己儿子身边，看着门外，舔着嘴唇说。

    “啊？呃…爸，其实…我那个女朋友也挺好看…”太子爷支支吾吾。啊？惨了！今天竟然敢跟老爸说自己其实已经有女朋友了，胆子怎么会这么大？连太子爷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由于老爸早就钦定过自家媳妇的人选，所以他根本就不敢向老爸提出自己那渺小的‘爱情大概可能也许得自由点才能幸福’爱情观。可今天？怎么回事？话说完，太子爷越想背脊越凉，偷眼看看老爸，老爸的眼睛依然属于门外，似乎并没听到他说了什么。吁，幸好幸好…

    “有空带回来我看看吧。”老爸收回视线，上楼，喃喃说。

    本以为自己是劫后余生的太子爷瞬间石化，双腿发软，幸亏旁边就是吧台，他立刻扶住，蠕动着双唇，似乎在呢喃什么，但就连离她最近的服务生都听不清他说的是什么。

    其实太子爷和他老爸都想不明白，为啥太子爷今天竟然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

    但天知道，是因为那位神仙姐姐。

    不过神仙姐姐能给他提供五分钟十分钟的勇气，但以后的路怎么走，还得看这位从小到大都被娇生惯养的太子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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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是男人成长路上的最大推手。”此刻，孙子书和李月吟坐在某咖啡厅靠窗的位置，边喝咖啡边聊天。

    原本孙子书是想拉她去吃顿饭的，但李月吟说她坐的是下午一点半的火车，不早了，不用吃饭，喝杯咖啡就行。

    那张申请支医的过审通知单就放在桌上，孙子书左看右看，直摇头说：“你怎么想起来去支医的？”

    李月吟抿口拿铁：“我是个医生，支医不就是医生该做的事吗？”

    孙子书笑笑，欲言又止。

    李月吟收起通知单，又喝了几口咖啡，似乎在酝酿着什么。两分钟后，她才又开口：“我跟你提过的我爸那个在国外行医的张医生回国了。”

    “哦。”孙子书咧咧嘴，想笑，但没笑出来。

    李月吟接着说：“张叔一个星期前去我家的，跟我和我爸聊了很久，也改变了我的很多想法，所以我决定去支医，而且正好大叔的孩子也在那里，他孩子在国内学了五年中医后就出国学西医了，现在年纪轻轻已经名扬四海了，我正好可以跟人家后面学习学习。”顿了顿，她又继续：“我这次先去四川支医一年，然后再去英国学习一年，至少需要两年才能回来。”

    安静，似乎整个咖啡厅里的人都沉默了下来。

    过了很久，孙子书才抬眼，却不是看向李月吟，而是望向窗外车水马龙的道路，声音很低：“也只有那样的男人才配得上你了，门当户对啊，哈，你放心，我会等你回来，到时候我要看看这个竟敢跟我抢女人的男人能不能禁得起我这一拳。”低头看着自己力可断金的拳头，他有种很深沉的无力感。是，人生确实有很多的狭路相逢，金钱权力都没有用唯有拳头才能救自己的时候，但拳头能解决的问题又能算得上问题吗？太多事是他妈的拳头无法解决的事了，比如生病，比如失恋……

    “你说什么？”李月吟皱眉。

    孙子书喝上一大口咖啡，抹抹嘴：“哈，真想不到，人生真是太无常了。不过说真的，月吟，我真的很喜欢你。但是仔细想想，恐怕很少有见到你但不喜欢你的男人吧，我也不过是众多俗人中的一个无名小卒而已，若不是运气好，又怎么有机会爬上你的床呢…”孙子书没留意到李月吟渐渐变冷的眼神，兀自在那自言自语式的倾诉：“其实这世上美女还是很多的，没关系，月吟，你可别指望我会安安心心的等你两年，毕竟是男人嘛…”

    啪！

    清脆响亮的一耳光，惹得旁边座位上的人都侧目。侧目之后就是装作什么都没发生，大家都挺有爱心的，不想让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觉得尴尬。

    孙子书挠了挠头：“我哪说错了？”

    李月吟打完之后自己又忍不住摇头笑了起来，笑的很美，让周遭那些的男人的眼光又飘了过来。毕竟美女嫣然一笑是比美女出手打人要更博眼球的。笑了好长时间，李月吟又抬手抚摸着孙子书被打的半张脸，轻声说：“张叔学医的是女儿，他儿子是学经融的，而且早已结婚生子了。”

    孙子书顿时傻掉，脸上的表情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伤心。混乱了三分钟后才醒过来，抓住李月吟的手大声说：“你早说啊！”

    真是虚惊一场。本来孙子书以为自己成了狗血剧里被女朋友为了跟有钱人家的孩子双宿双飞而一脚踹了的苦逼主角，一肚子火却又不忍心对李月吟发。

    从此之后，孙子书便又学到了一个道理。听别人说话要听全了再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要对方才说一半，自己就满以为是的急忙回应。同理，遇事也要多思考思考，不要感情用事，要用理智做事。

    喧哗的火车站进站口。

    孙子书和李月吟对立着，相距不过十几公分。

    “月吟，你那一巴掌打的痛快。”孙子书瞥眼看着不远处的电子钟，一点整。

    “谁让你胡思乱想的。我会打电话给你，你放心，支医没有传言的那么条件艰苦。”李月吟吐气若兰。

    “我倒不担心生活条件，就是怕你在那边交男朋友，我这小心肝不一定受得了，你知道吗，从一个男孩长成一个男人得付出多少颗小蝌蚪啊…”孙子书开着很随意的玩笑，仿佛对这场分别没啥感伤。

    “你就是多心，在感情的世界里，你比女人还小心眼。”李月吟摇头轻叹，可脸上表情却表达出一种‘在乎我爱我才小心眼’的意思。

    孙子书嘿嘿笑了笑，乘附近没人注意，咬牙狠狠的抓了几下李月吟的屁股。

    火车的声音由远及近，孙子书下意识的深呼吸。

    “子书，我得走了。”李月吟抬手轻轻抚摸孙子书的脸，温柔到极致。

    “嗯，山区蚊子多，而且很大，你带蚊香了吗？”孙子书听到了火车吱吱的刹车声。

    “我带了蚊帐，你放心。”李月吟忽然有些后悔做出去支医的决定。

    站台内的广播已经开始催促旅客进站，许多临别的情侣都在竭尽所能的利用以秒倒数的时间热烈拥吻，完全不顾及那些没有情人来送别的孤独者感受。太自私了。

    “子书，走了。”李月吟转身，紧紧背上的背包，不给自己多想的机会，脚步坚决的朝火车走去。

    一阵风吹来，吹得孙子书头疼的很。微微抬起右手，却始终提不起追上去拉住她狂吻一番的勇气。

    最终，他抬头，大声喊：“月吟。”

    “哎。”李月吟站住，回身，容颜如花。

    “我等你回来…”孙子书想了想，更大声的喊出下半句：“陪我睡觉，听我吹牛！”

    “好。”李月吟做出拉钩的手势，转过身，融入人海。

    火车在一点三十分十二秒开始缓缓移动，渐渐远离这座城市。而还站在原地的孙子书一直看着李月吟的背影消失不见，紧握拳头，低声说出没有说完的话：“等你再回来的时候，我就是站在这座城市顶端的霸主！”

    或许，真的如李月吟说的那样，女人是男人成长最大的推手。没有什么比为深爱的女人努力更加令男人热血沸腾了，也没有什么比拥有如此男人的女人更加幸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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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动如山崩

    更新时间：2013-04-17

    蜀地多的是连绵不绝的山川，蜀道难蜀道难，这世上最难走的路恐怕也就是山路了。但在现代科技下，过一趟蜀地最多也只需要大半天时间，有穿山的隧道，过水的大桥，哪用得着双脚。

    四川雅安市附近有一个天全县，天全县附近有一座挺大的山，叫停山，但那个大，也只是相对于当地的村民来讲的。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山里穷地方人，连电视都没见过几回的人，哪能知晓什么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等句子。

    停山附近有四五十户人家，笼统不过两百人不到。人不多，但在天朝的户籍上，还是有这些人名字的，所以这里也有一间方圆几十里唯一的诊所。

    “今天诊所里又来了一位年轻美丽的姑娘，咱们以后又多了个医生，政府可真好。”这是村里人今晚睡觉前的统一话题。

    他们记不住镇里人告诉他们的什么‘三支一扶’政策，也不知道从大都市来到这个小旮旯需要多久，更不知道新来的小李姑娘有多美。

    在这些一辈子都没走出过这个小村子的人眼里，所谓倾国倾城和村西白白瘦瘦温温柔柔的李二丫其实没多大区别，就好像住在井里的公青蛙，就算有一天井里来了一只外面世界的母青蛙，他们也觉不出和井里的母青蛙有啥区别。不都是两只眼睛两只耳朵一张嘴，女人，就是他们眼中能生孩子能缝缝补补能做做饭菜的人而已，没那么多讲究和形容词。

    年轻美丽姑娘是下午六点多钟到的，背着个不大不小的包，花了二十分钟不到就在小诊所简陋的住宿屋里收拾完了自己的小窝，然后开始挨家挨户的打招呼，直到晚上九点多，在村里人开始渐次睡觉之前拜访完所有住户，除去其中四户人家到镇上走亲戚家里没人。

    晚上躺在自己的床上，李月吟意料之中的无法入睡。旁边一米多的地方睡着张叔的女儿，张阑珊。

    “张姐，睡着了吗？”没有听到平稳的呼吸声，李月吟问道。

    “没有，你睡不着吧，很正常，我刚来这的时候头几晚也睡不着。”张阑珊翻个身，虽然屋里一丝光亮也没有，但她还是看着虚空中李月吟所在的位置：“慢慢来，只要做到认真对待每个人就行了。”

    “嗯，张姐，你能跟我说说在这待了一年多的感想吗？”李月吟也翻个身，面朝张叔的女儿，这个只比自己大了半岁，但脸上的疲惫感却像是比自己大了十岁的女人。李月吟觉得，如果少年得志是用提前衰老换来的，那她宁愿不要这份不划算的成功。

    “感想挺多，但大多是很琐碎的想法。”张阑珊在黑暗里轻轻叹了口气，想了好一会才说道：“原先我一直以为只要政府的制度足够严整公正，就能使得全中国人民都拥有好的保障。但现在想想原来并非如此。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话一点不假。有时候真觉得自己很渺小，一个人就一双手，能救多少人？唉，不说这些，月吟，真不好意思，你刚来就给你灌输这些消极的东西。你能来我很高兴，以后有了你，别的不说，我起码也多了个说话的人…”

    两人在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中渐渐都睡着。第二天一大早两人就开始忙了，小诊所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基本上不管是什么病这里都有药可用，而且镇上也定期派人送来药品和医用工具。第一天下来，李月吟并不觉得有多累，也就四五个村民来看病，都是感冒发烧之类的小毛病。第二天第三天直至一个星期后，才有一个体质虚弱的村民因为感冒导致了连续高烧，李月吟根据病人的病情，征得张阑珊的同意后开了几副中药给病人。然后才三天，病人的病就好了，张阑珊调侃说我俩中西结合所向披靡了。

    说实话，山里的日子虽然没有大都市的繁华，但没有电视没有电脑甚至连电灯都没几个的日子，并非如书籍中说的那样清苦无趣。没意思的人到哪都没意思，内心充实的人到哪都能找到乐趣。李月吟显然就是后者，况且对她来讲，一年的光阴很快就会过去，到时候回望这一年的光景，绝对是一段珍贵的经历。所以珍惜现在，就是在给以后的回忆增添充实感。为了以后而努力现在，可不是说为了以后的挥金如土，应该是为了以后回忆过往时，不会有‘如果能时光倒流我一定不会那样’的后悔感慨。

    只是会时常想起孙子书，也只有这时候，李月吟才会觉得所谓爱一个人其实很简单，就是想时时刻刻陪在对方身边而已。爱情宝鉴里的那些爱人、被爱的金科玉律，能有几条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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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蜀地的一切，孙子书想象不到，他也不会去想象。李月吟的坚强和聪慧是和容貌成正比的，他放心的很。

    在高山酒店里他日趋风生水起，甚至隐隐有了发言人的味道。太子爷已彻底被他降服，老板们也基本上对他完全放心。最重要的是他经过这一两个月的调查分析后，他做了一份很实用的市场研究报告。他很有信心，这份报告要是交到某个星级酒店的会议桌上，肯定会引起高管们的重视。

    蛟龙困浅滩啊。不过孙子书不急，包子得一口一口吃，脚踏实地比什么都重要。

    正所谓心情好，好的事也就跟着来了。

    某天晚饭时间，沈泰山带着几位朋友亲自到孙子书所在的三流酒店来吃饭，搞的孙子书差点没一口老血吐出来，万万没想到沈泰山这种身份的人会屈尊用这种方法来看他。

    孙子书亲自在包厢里服务，替他们倒酒端菜，内心惶恐的很。幸好这里根本不会有人认识他沈泰山，三流客人三流老板，平时看电视都只看狗血肥皂剧的人们，恐怕连对财经杂志的印象都只局限于狗血剧里面的瞎扯描述，所以常在财经杂志里出现照片的沈泰山，对他们来讲，跟个普通客人没啥区别。气势这东西，有的确是有，但也只能在差不多档次的人里面才能显现出来，你让一个农民工一眼就能看出省委书记的磅礴气势，不可能。

    除了沈泰山和类似于保镖的老钱，还有另外两个孙子书没见过的中年男人。但看他们和沈泰山之间言谈甚欢，位置恐怕也不低。起初那两个男人还对孙子书的存在有些芥蒂，不过沈泰山解释说：“那是我侄子，远房的，好多年没见了，前几天不知道从哪找到我公司去说想给我打工，我没同意，就让他自己先在外面历练历练。”

    然后那俩人看孙子书的眼神就变的有些怪怪的，搞的孙子书很是尴尬，装作啥都没听到的样子，站一旁低头做研究地毯状。

    大人物们聊天打屁，默许了孙子书的旁听，其实这对孙子书来讲绝对是一件天大的好事。他也明白，所以他总是装作在搞杂七杂八的事，但耳朵一直都高高竖着听他们聊天。兴许一个不小心就能听到某只股票将要大涨的消息，或者国家将要扶持某个冷门行业呢。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现在的孙子书可以说机会和实力都没多少，但如果能抓住一个好机会，那成功的进阶为有大房有好车的金领绝对不是不可能的。

    两个小时过去，桌上他们带来的四瓶茅台都已经喝完，吃饱喝足聊够，也就是该散的时候了。两位孙子书不认识的男人当先离开，临走时还跟孙子书点了点头，搞的孙子书弯腰跟他们屁股后面送了好一截路，直到目送他们的车消失才回去。

    沈泰山让孙子书坐他旁边，孙子书小心的坐下，笑道：“沈老，你下次想来看我打个电话给我我立马就到您那去，哪用你亲自来，这种破地方不是您待的。”

    “怎么不是我待的？”沈泰山拍拍孙子书的肩膀，也笑道：“当年创业的时候盒饭都吃了几千盒，这地方已经很不错的。再说了，我主要是想来看看你在这干的怎么样，有没有出成绩，现在看来你已经在这站住脚了，这么短时间就能让领导相信你同事服你客户喜欢你，真不简单。”

    “你都早调查过了，我还有什么说的。”能被沈泰山夸奖，搁在别人恐怕早就心花怒放了，但孙子书却一脸无奈的样子，好像不是在夸他而是在损他似的。

    老钱忽然插了一句：“不过锋芒得收敛点，尤其是在这种小庙。”

    孙子书点点头：“我懂。”

    晚上十点，沈泰山和老钱离开高山酒店。孙子书送他们到门外，在星空下，手中夹着一根烟朝他们的黑色a8挥挥手。沈泰山摇下车窗冲孙子书点了点头道：“好好努力，千里马没有伯乐也是千里马，记住这话。”

    “我会记住的。”孙子书认真道。

    一连串的加速后，a8很快就消失在长路的远处。像一条动如山崩，吐气如狂风的长龙出来透透气，然后回窝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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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父亲

    更新时间：2013-04-18

    “上班下班买菜做饭最后洗碗，琐碎的牵绊，滋长不满…”孙子书哼着歌双手插在兜里，嘴里叼根牙签从外面回到自己在高山酒店的小窝。一进门，就看见坐在他房里嚎啕大哭的太子爷。“怎么回事？你爸又揍你了？”孙子书一进门就知道事情不妙，蛋疼的给自己倒杯水在太子爷旁边坐下慢慢的喝着，问道。这种情形他已经遇到过两次了，前两次都是因为老板遇到了烦心事，正好儿子就在身边于是就被殃及无辜的给揍了一顿。

    说实话，一般人摊上这样的老爸，也就只有两条路了，要么在沉默中爆发，要么就是在沉默中压抑一辈子。可眼前这位太子爷却在这种高压下长成了一个另类，既没有被压抑成性格变态的傻-逼，而且看来也绝对不会有爆发的一天。好像他老爸的严酷手段对他来讲疼是很疼，但还不至于能够改变得了他懦弱的性格。无解了，孙子书觉得对人类行为最有研究的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恐怕都无法解剖出咱这位太子爷是怎么炼成的。

    “呼哧，不是，哇…”太子爷摇摇头然后继续哭，比娘们还娘们。

    “擦擦。”孙子书递过去几张纸巾，故作陪着他忧伤的叹口气说道：“别哭了，振作点，先说说什么事。”

    太子爷抽抽噎噎的擦干眼泪，刚准备说话，眼泪又掉了下来。无奈，孙子书只得继续给他递纸，一个大男人给另一个大男人递擦眼泪的纸，这场景也太他妈恶心了。可没办法，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毕竟是太子爷，不伺候好了他孙子书的日子也不好过。

    太子爷终于哭够了，接过孙子书递来的烟，跑去把门关好了，才小心翼翼的点上，手法生疏的夹着抽上几口。太子爷平时很少抽烟，一来没上瘾，二来也不敢在老爸面前抽烟。一般也就是在惆怅的时候躲孙子书房里抽上几根，还得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以防老爸忽然找他。“我爸让我明天把女朋友带回来看看，我怕。”太子爷终于道出天机，眼里闪烁着恐慌的光。

    真可怜。

    孙子书真的于心不忍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话是不假，但太可怜的人能有啥具有杀伤力的可恨之处呢？想了想，说道：“这有啥的，你带来就是了，明天我给你撑腰，保证你爸妈同意你跟她交往。”

    “啊，真的？”太子爷像是溺水中忽然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般抓着孙子书的胳膊。

    “真的，我保证，你明天等着就是。”孙子书哈哈一笑，拍着胸口信誓旦旦。

    第二天太子爷早早就出门接女朋友去了，孙子书忙出忙进的也没把这件小事放在心上。中午十一点多，太子爷带着个怯生生的年轻女孩回来了。女孩不能算非常漂亮，但一眼就能看出来是那种温温柔柔脾气的小女孩。孙子书放下手头的活，把俩人领到二楼老总办公室。

    太子爷上楼的时候双腿软的差点没顺楼梯滚下去，孙子书骂道：“像个爷们点，头掉了不过碗大的疤。”还真别说，这种埋汰人的话对太子爷这种懦弱的人比语重心长的跟他说一万遍‘人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的道理有效多了。太子爷挺直胸膛，紧紧拉着女朋友的手，站在老总办公室门口，故作镇定，悄声问孙子书有没有把握。孙子书一巴掌拍他头上低声喝道：“你拿出爷们的样来，我就有十成把握。”把一旁的女孩吓得不轻。

    不过太子爷也无所谓了，挠挠头，回头丢给女友一个‘不要担心’的眼神，推开门

    老总正在电脑上玩斗地主，斜了眼进来的三人，没说话，慢慢打完一局，挥手让孙子书出去。太子爷见状，就差哭出来了，但孙子书还是二话没说就走了，只是朝太子爷做了一个很隐蔽的握拳手势，示意他要是敢怂，就揍死他。

    一个多小时后太子爷拉着小女友的手欢天喜地的下楼，高兴的给孙子书泡杯他老爸的西湖龙井，恭恭敬敬的端到孙子书手上说道：“哥，我真服了你，我上午出去那段时间你肯定跟我爸聊过吧？”

    “那当然，不然你爸不拿皮带抽死你。”孙子书睁眼说瞎话的本事不小，细细抿了口好茶接着道：“我跟你爸可是说的口干舌燥，差点没跪下来求他了，终于说动了他，你准备怎么报答我？”

    “哥，你辛苦了，一会儿我去买几条好烟给你。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小弟，老婆，喊哥。”太子爷眉花眼笑的，跟条有人给香肠吃的狗一样。

    “哥，我叫小月。”年轻女孩低眉顺眼，手紧紧攥着太子爷的衣角，羞涩的要死。

    或许是因为名字有重字的关系，又或许是看到他俩的情意绵绵，孙子书想起了李月吟，但很快他就把这份思念从脑子里赶出去，笑道：“好了好了，你俩出去好好吃顿饭庆祝一下，报答的话休要再提，俗不俗。”

    孙子书当然不会告诉太子爷其实自己啥话都没跟他老爸说，他只是根据太子爷老爸让太子爷把女朋友带回来让其看看这个要求，分析得出，既然老总都这么说了，肯定在内心也默许了儿子自己谈恋爱。这么简单的道理对孙子书来讲不难，但太子爷这个小青年可就想不到了。这份无功之禄，孙子书接受的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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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下班之后，孙子书跟老总请了个假就回家了。从超市大包小包的拎了不少东西坐公交车回家，到家后把给妈买的衣服什么的给妈穿试，烟酒就直接扔给爸。

    “唉哟，子书你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家里什么都有，不需要你花钱买，你有这些钱多给自己买点吃的穿的就行，在外面可要照顾好自己…”老妈喋喋不休的唠叨。

    以前孙子书会烦，但现在他可一点都不觉得烦，只觉得有老妈唠叨是件比有绝世美女做女朋友还要暖心的事。

    老爸呢，则跟所有别人的老爸一样，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其实内心肯定在感慨‘儿子终于长大了’之类的。

    父亲表达感情的方法是无声的，甚至很多时候也是看不见的。孙子书遍读群书，兴许这点简单但不简陋的道理早就知道，但到今天才算深有体会。毕竟纸上得来终觉浅，很多事还得亲身经历了才能真正明白，尤其是感情的事。

    第二天孙子书在家里待了一天，烧饭的时候就在厨房边帮妈洗洗菜边跟她聊天，闲下来的时候就跟老爸坐一起抽烟聊天。

    父亲在国企银行里工作，职位很闲但福利很高油水也不少，况且他们这一辈银行中层管理很多人现在都发了，没发的基本都属于淡泊名利那类的。所以孙子书在这点上还是很佩服父亲的，能卯起劲来拼命往上爬的人是很值得尊重，但真能做到淡泊名利的人才是真君子，甘于平庸这四个字不是说说就能做到的。当然，甘于平庸和没办法不平庸完全是两码事，李太白若不是不愿意低下高贵的头颅，他早就能在唐的政治簿上留下浓重一笔了。有本事、甚至只要稍稍弯点腰，名利就能纷沓而来，但却不屑于要这些名利的人，才是真正的高人。

    跟老爸实事求是的说了下自己在高山酒店里工作的大致情形，老爸不贬低也不褒扬，只是说了一句：“目前还是低调点，别太出风头。”这话跟老钱说的那句‘不过锋芒得收敛点，尤其是在这种小庙’简直就是如出一辙。

    见儿子脸色有异，老爸一口烟吐出，看向门外悠悠道：“这话之前有人跟你说过吧？”

    孙子书差点没一屁股摔下沙发，挠头喃喃自语：“怎么都跟老狐狸一样什么都能料到？”

    老爸对此视而不见，淡定的瞅瞅指尖的烟继续道：“都是你爷爷造的孽。”

    孙子书一听顿时来了劲，讨好的给爸递烟让爸说爷爷的事。老爸无奈的摇摇头，沉吟片刻还是说了：“你爷爷当年在外面救了一大堆人，有些人现在都混出个人模狗样了，良心还在的都在四处打听你爷爷的下落，你很小的时候我跟你妈都尽力保持低调，不想生活被打扰。但前几天你爷爷有个朋友还是打电话来了，他说想培养你，并且保证绝对不会做伤害你的事，希望我们做父母的不要这么小气。我能说什么？”

    孙子书插口道：“那人有没有说他的身份？”

    老爸摇摇头：“他没说，但我后来查了下电话号码，是安得企业的，具体是谁我也就没深查，但能说出这话来的人至少是安得的高管。我也想了，你也大了，谁想栽培你谁想害你都得你自己去解决，我做父亲的不会拽着你不让你去做事，唯一的希望就是你能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不做对不起良心的事，明白了吗？”

    “那是自然，爸你就放心吧。”孙子书认真的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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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男人的潜力

    更新时间：2013-04-19

    孙子书以前一直觉得老爸对世事了若指掌的态度是历练出来的，他总是认为他要是在人世混迹了那么久，不说青出于蓝胜于蓝，至少也不比老爸差。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来越发现某些人的聪明恐怕不只是历练的功劳，更多的原因还在于自己的思考和努力，经验这东西但凡上点年纪的人都有，但谁从这个世道汲取的多谁汲取的少可就有天差地别了。

    那天，孙子书和老爸抽着烟聊了很久，父子俩也是第一次聊得这么深入。孩子是否长大，其实最显著的分水岭也就是能否跟老爸平静的长谈了。老爸再不会以‘你只是个孩子’的心态来面对儿子，儿子也不会再以‘你的思想早就过时了’的想法来面对父亲。

    第二天下午他就坐车回公司继续自己的事业，一推开自己小窝的门，他就看见摆在自己桌上的七八条软中烟，不用猜都知道肯定是太子爷赵磊那小子送的。

    自此之后，这位高山集团的太子爷赵家大少爷赵磊，便成了唯孙子书马首是瞻的小弟，孙子书并不知道，多年之后，赵磊会从一个弱弱的小男孩长成一个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大狠人，成为他孙子书不可缺少的左膀右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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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云街和龙涎大道是本市最重要的两条主干道，在这两条路的交叉口有一家五星级的娱乐会所，盛世豪门。

    据说这个会所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当初光绪年间，在一位小资本家手里起来的。一开始这里只是个小客栈，后来在资本家胸有万壑的野心指导下渐渐壮大，再后来便成了一家举国闻名的妓院。在动荡的年代里竟然一直屹立，一战时的八国联军和二战时小日本的炮火都没轰掉它，直至文-革期间，它颇有历史的古旧楼宅才被彻底踏平，连块门板都不剩。而后改革开放的第一年，便有人在原地平地起高楼，建成了当时在全国都能排上号的璀璨广厦。而招牌，仍然是百年前的那四个字：盛世豪门。如今很少有人知道它幕后大老板是谁，而盛世豪门颇具传奇色彩的历史，也成了本市市民茶余饭后乐此不疲的话题。而几乎每一个初来这里的人，都得先让朋友或者工作人员给其上一堂普及此地历史的课。

    一个既拥有历史也拥有现在的地方，想不红火都不行。所以盛世豪门从来不缺生意。

    八楼，一间很大的包厢里，十七八个浓妆淡抹的女人，七八个身穿高档西服，浑身职场新贵气息的男人。高高壮壮的皮-条客让这群女人老老实实靠墙站着，让客人们选。酒精刺激过后的男人们都是面带笑意，酒量越小笑意越浓。选来选去只选了四个女人，另外没被选中的女人都是满脸不高兴，像死了爹妈一样苦着脸。

    “选我选我，帅哥我会唱周杰伦的歌哎。”某未被选中女死拽着某稍有点秃顶客人的左胳膊。

    “选我啊帅哥，周杰伦的歌有什么好的，我会唱陈奕迅的。”另一个未中女也拉着秃顶男的右胳膊。

    她们虽然素质不高，但眼力劲还是有点的，这些客人明显就属于那种口袋里有钱又舍得花钱找乐子的类型。

    秃顶男蛋疼的甩开两个女人的手：“搞什么搞什么？”随即转头对皮-条客说：“重找重找，这些都什么货色！”

    十几个女人在皮-条客的喝声中叽叽喳喳的走出包厢。

    “都他妈给我站好了，站成一排！”皮-条客恨铁不成钢，手指一一点过这些女人的头：“你们这些人怎么一点不上道，不早跟你们说过了要安静矜持吗？不早就跟你们说过客人都喜欢在安安静静的气氛下选吗？瞧瞧你们一个个，擦，还怕没人操吗？我…我他妈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们了，赶快都给我滚。”皮-条客高壮的身体似乎要爆裂开来，要不是这群女人是老朋友大-奶的人，他早一人一巴掌打过去了。

    “切，什么态度嘛。”

    “哼，走就走。”

    “一点风度没有。”

    “姐妹们，咱们走。”

    “他妈的，找死吗！”皮-条客扬起大手。然后那些女人就惊呼着各自逃命去了。

    皮-条客一个电话打，十分钟不到又来了一批女人，这批女人显然比之前那批的素质要高很多，首先，没有叽叽喳喳的吵闹声，每个女人都朝皮-条客微微一笑，然后低头等指示，这些都显示着他们比先前的新手们上道不少。

    所以这批优质女人进去后往那一站，就被那群男人抢了，有几个还左拥右抱的，估摸是准备一会来个很考较男人真本事的双飞。

    皮-条客记完这些客人的手机号，然后丢下一句‘下次再来一定要打我电话哦’就离开了。

    开着破旧的二手奥迪a4，皮-条客终于下班，时间已是凌晨一点半。盛世豪门的夜场摇钱树们玩的正嗨，但那销金窟外面的世界已经沉睡。皮-条客边操纵方向盘边呢喃：中国房地产业的龙头老大，恒远地产的销售部新晋中层，来头不小嘛，不错。

    到家。胡乱洗了个澡皮-条客就上床睡觉了，可一个小时后他还是没睡着，烦躁的打开手机通讯录翻来翻去，女人占五成，但他现在一点都不想跟女人这个叽歪的物种说话，找来找去还是决定打给一个男人。

    电话嘟了好长时间才通，皮-条客开口就骂：“操大爷的，现在才接，干炮啊你！老子…”

    “你好，子书现在在睡觉，需要我叫醒他吗？”那头一个淡然的女人声音，对于皮-条客的谩骂对方的语气没有夹带一丝不悦，很淡，像是天宫里传出的天籁。

    声音挺好听的，估计长得肯定也不赖，子书什么时候又勾搭上这么一极品？皮-条客暗自思量，口中说：“这样啊，不用喊他，不好意思，打扰了。没什么事，我是他朋友阿狗，就是睡不着想找他聊聊天，既然他…”

    “好的，等他醒我会跟他说的，再见。”对方没等阿狗说完，就挂了电话。

    阿狗有点愕然的看着手上的手机，挑了挑眉毛哈哈一笑：“有意思的女人，我说子书你运气怎么这么好，好女人都给你碰上了，让我等只能每日与风尘女子厮混的底层男人情何以堪？”

    没错。这个从盛世豪门做完今天的最后一单生意后，就下班回家的皮-条客正是孙子书的好友阿狗。当阿狗还没做皮-条客这份职业的时候，他就对这份职业有自己的独到见解。

    第一，只以赚钱为目的，准备赚够钱就退休的皮-条客，全部都是傻-逼，金钱和人脉，后者永远比前者重要一百倍。因为人脉绝对可以生钱，但钱不一定就可以买到人脉。第二，可以挖掘有潜力并且立志卖身为生但是却找不到门路的有志女青年，但绝对不能强迫别人卖身，也不能替专干强迫少女卖-淫的鸡头揽生意。为了成功可以适当的黑心，但不能丧尽天良。第三，卖身的女人也是人，有尊严，不能无故践踏。

    这三条阿狗都一直在照着做，而越做名气越大的事实也证明了他的独到见解是完全正确的。由此可见，不管是哪个行业，乱七八糟的乱搞一气都是行不通的，有规矩有底线，才有往上升的空间，才有更上一层楼的可能。

    重新躺下后阿狗发现自己还是睡不着，于是干脆打开灯坐着抽起了烟，脑袋自然也没闲着：有空一定要让子书把那位美女带出来让大家开开眼，美女是肯定的，但到底美到什么程度还是很拭目以待的。哈哈。

    阿狗跟子书是在足球场上认识的，子书踢的是以全面著称的中锋，阿狗踢的则是需要极佳大局观和开阔视野的前腰位置。两人在一个周末的体育馆里相遇，在无意中被组在一个队里，大伙踢了一场酣畅淋漓的球。阿狗和子书配合超级无敌默契。自此，两个对足球都有很深感情的男人便成了兄弟一般的朋友。

    男人之间的友情就是这样简单，即使有一万个不同的地方，只要有一个地方相同，也许就能成一辈子的朋友。女人则反之，一个地方不同都有可能做不成普通朋友。唉，真伤脑筋。阿狗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时常庆幸自己不是个女人。

    为此子书没少提醒过他：“别得意，小心你下辈子会投胎做个女人。”

    “那我肯定会直接自杀，再投一次胎。”阿狗这么反驳。

    “再投一百次也可能是女人。”孙子书继续埋汰。

    “那就自杀一百次。”阿狗坚定不移。

    “你刚出生的时候知道个屁，知道刀用中文怎么说吗？”

    “你知道贾宝玉出生的时候口中含着块玉吧，说不定我出生的时候身上就带着把刀和一张字条，字条上面告诉我是该自杀还是好好活着。”

    “是吗？我觉得你可以嘴里含着一坨麻花状的屎出生。”

    “擦，你太恶心了。”

    “低调，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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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揍人

    更新时间：2013-04-20

    从女人肚皮上醒来，阿狗觉得头好疼，打了个酒精度超过五十八的嗝，才想起来昨晚是跟恒远销售部中层那帮王八蛋在一起喝酒。

    前天晚上给那些恒远的新晋中层安排了几个小姐，所以昨晚阿狗就趁热打铁，请那几个未来七八年里很有可能是恒远首屈一指的高管喝酒，美其名曰交流感情。可那帮王八蛋果然不好对付，想套近乎光靠喝酒完全没胜算。那群年龄不大脑袋瓜却异常聪慧的商界翘楚，恐怕早就看穿了阿狗想在他们身上提前投资的把戏。

    坐起来点根烟，阿狗眯着眼看向窗外的天空：看来，还是得慢慢来，时常请他们喝喝花酒、逢年过节送送东西，关系先保持着，等机会吧。

    阿狗几乎什么工作都干过，而且从来都不干时间长。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一个人做同一件事久了，就容易产生倦怠心理，以致于会丢掉自己当初如火的热情。而最可怕的是倦怠会让你安于现状，不想再去流泪流汗的追求理想。

    而人如果没有理想，那跟咸鱼有什么区别？周星驰如是说。

    孙子书觉得阿狗太喜欢讲道理了，而且偏偏讲的都是听起来很有道理的道理。如果阿狗去当老师，也许比较合适吧。不过阿狗现在的职业和老师还是有相似之处的，老师教学生学问和做人之道，阿狗教妓女让男人乐意付钱的学问和做鸡之大道。倒也有那么点异曲同工之妙。

    此刻，在阿狗旁边躺了一晚上都没能吃到阿狗的妓女终于醒了。她叫清水，是和阿狗最有交情的妓女，所谓最有交情，就是和阿狗最熟也是和阿狗上床次数最多的妓女。让皮-条客保持心情愉快，会让妓女的生意好很多，这不只是清水提高自己生意质量的方法，事实上很多妓女都会这么做。但阿狗独独对清水比较好，原因不复杂，清水长得不赖是一点，还有就是清水做-爱的时候一点不像个妓女，她能让阿狗觉得是在和一个良家少女做-爱，让他有种不仅仅是荷尔蒙在主导活塞运动的错觉。

    因此阿狗每次都会给清水介绍怪癖不多但又舍得撒钱的客人。

    阿狗昨晚喝的很多，散了酒席后，晕头转向的在大街上走了半个多小时，然后实在难受才打电话给清水。清水当时正赶往某酒店接客，接到阿狗电话，立刻就打电话回去让妈咪重新找个姐妹去代替她，而她则火速赶来救阿狗。把阿狗弄到宾馆，光是给他洗澡再把他弄上床就花了一个多小时，再喂他喝了杯水又花了一个小时。然后筋疲力尽的躺在阿狗身边就睡着了。

    太不划算了，狗哥强大的床上本事昨晚没享受到，清水必须不满足。

    现在是上午九点，清水叫了两份早餐来。安静的陪阿狗一起吃早餐，清水看的出来阿狗在想事情所以就识趣的没有出声打扰。干皮肉生意的女人，最懂男人什么时候想要什么，也最明白男人在认真想事情的时候女人最好不要打扰，否则轻者谩骂，重则能招来一顿拳打脚踢。虽然狗哥以前从来没打过她，但不代表狗哥以后就不会打她，放聪明点对她这种女人来讲，是生存的唯一手段。

    很无聊的上午时光，无聊到清水只有趴床上玩手机，阿狗从早上到现在一句话都没说，吃过早餐就在沙发上静坐，眼神看不清，有时候皱眉有时候展眉。不说什么时候退房，也没看清水一眼。清水不敢开电视也不敢说我先走了，反正就是非常非常的无聊啊。

    据说爱到深处就是恨，那么无聊到深处的时候，有意思的事情就会来临。

    阿狗的手机急促响起，一分钟，阿狗接完电话后就带着清水离开宾馆，直奔狂人酒吧恒峰广场店。事情很简单，阿狗经手的那几个妓女在那里受到欺负了，而她们的妈咪大-奶恰好和那几个客人有点沾亲带故的，不太好出面，所以就打电话请阿狗帮忙。大-奶和阿狗私交甚笃，两人年龄上差了二十多岁，但他俩却是忘年又忘性的交情。这个忙，阿狗当然义不容辞要帮。

    电话里大-奶大概的说了下事情经过。那几位台湾来大陆玩的客人点了三个小姐陪，说好的陪三天三夜，而且不管他们客人想怎么玩都行，价格按照市面的两倍付。但是今天最后一天结束的时候，这些台客却嫌这嫌那的只肯付一半。姐妹们本来准备就算了，不给妈咪添麻烦好了，就随便抱怨几句，台客就来劲了，把她们海扁了一顿不说，还说一毛钱都不给了。

    简直是欺人太甚。台客的素质阿狗是了解的，喜欢玩、兜里也有钱，但就是不怎么舍得花钱，能为便宜个几百块钱跟阿狗磨上一个小时的嘴皮子。而且怪癖多，床上花样多，姿势怪异都是轻的，往妓女下体里塞玻璃球还要求你喊爽的情节都不为过。总之以阿狗的见多识广来看，台客已经算是比较变态的了。

    一进狂人酒吧，里面就是群魔乱舞的场面，阿狗没空寻找有潜力有志向的暂时性良家少女，直接上二楼，找到出乱子的包厢。阿狗的脚步停在门前，回头对清水说你还是该回哪回哪吧。清水眼珠转了几转，调皮的摇头。她什么场面没见过，打架那是三天一旁观五天一参与，虽然从来没真的打过谁，但被打那是经常的。而且今天有阿狗在，她胆子就更壮了，有热闹不看人生多无聊啊。

    “把化妆盒给我。”阿狗眼神闪烁着某种说不清的光芒。

    “哦。”清水不问为什么，只照做。

    阿狗对女人的化妆盒可以说是了解甚透，跟个画家一样捉笔弄了会，大功告成。转头，吓了清水一大跳，只见阿狗原本还算光洁的左右脸庞上各多了一条粗粗的疤，而且原本算是稍黑的肤色也弄成了病态的苍白色，乍一看都快认不出他来了。

    “狗哥你…”清水扑哧一下笑出来：“好像恶霸哦。”

    “整治坏人，就要恶霸出手，你个头发长见识短的女人知道个屁。”阿狗做了一个恶狠狠的眼神。

    “哦。”清水对于即将发生的事很期待。

    推门进去。阿狗没给那三个盯着他呆住的妓女说话机会，就大声朝她们喝道：“江湖上最讲究个理字，今天有我猫哥在，凡事都会给你们一个合理的交待。是你们的错，你们跪下认错，是别人的错，我会让别人跪下认错。懂了吗？”

    三个妓女互相望望，聪明的猛点头齐声说：“懂了，猫哥。”这三个都是大-奶手底下的中流砥柱，年龄不大，但混迹这行不少年了，世故懂事的很，所以那一声猫哥喊的是清清楚楚，生怕那几个台客听不清。

    “嗯…”阿狗打量下三个鼻青脸肿的妓女，心下暗骂：操-他妈的叼台客，都什么素质？对女人下手这么狠！一会要是不让你吐五倍价钱，我就跟你们姓。

    “喔？这位看上去很凶残的先生要怎么说？”某肚皮至少撅出去有五六十公分的光头台客拍拍阿狗的肩膀，脸上似笑非笑。并没有认出来眼前的阿狗其实三四天前跟他们才打过交道。

    阿狗清清嗓子，回过头说：“她们几个是我手下的，如果有得罪的地方你们找我就是，何必为难女人，对吧？”

    “对你妈个头啦，服务态度那莫差，还要那莫多钱，我们不找你们要钱就算好的啦。”另一个矮个子台客貌似很叼，嚼着阿狗最不喜欢的槟榔。

    阿狗咧嘴笑笑说：“还是先把钱付了吧。”

    “干令娘的！大陆人就是事情多，别以为你长的凶残我们就不好意思打你哦。”剩下最后一位很高很壮的台客冷笑。

    阿狗叹口气，点根烟往沙发上一坐：“你们几个去门外等着。”那三个女人犹豫了下，还是出去了。

    包厢里只剩下三个台客和阿狗还有清水五个人。一根烟五分钟便抽完，在烟缸中按灭烟蒂，阿狗站起来挠了挠头。正当那三个台客不知这个被称为猫哥的人想怎么办时，阿狗的拳头就朝最高最壮的那人头上砸来。

    两拳，就两拳，那个看起来抗击打能力最强的人就倒地不起只剩下哼哼唧唧的力气了，整个头就像灌了铅，沉重的无以复加。

    第三第四拳，第五第六拳，分别招呼在其余两人头上。只不过用了十几秒钟，三个台客就都倒下了。三个台客根本没有还手就都趴在地上了，这场战斗一点不激烈。

    阿狗想了想，照着最矮的那个台客腰间又补了一拳，摇头说：“国语都说不标准，还他妈来大陆玩，玩你妹啊”。杀猪般的号角声不绝于耳，阿狗皱了皱眉，在点唱机上点了首摇滚乐，用摇滚歌手歇斯底里的乱叫乱跳，以中和这些很不好听的嚎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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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不悲哀的鸡

    更新时间：2013-04-21

    此时。门外走过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身后跟着几个很明显是保镖的墨镜男。黑衣男本来只是经过这里，在听到里面的声音时，不禁停下脚步。站在包厢门口的保安立刻上前一步，微微躬身道：“鹰总好。”

    “嗯，里面怎么回事？”被称为鹰总的黑衣男面无表情。

    保安哈哈一笑：“几个台客不守规矩，在里面被狗哥揍呢。”

    鹰总递给保安一根烟：“阿狗最近好像生意挺好的。”

    保安毕恭毕敬接过烟，没敢点，继续哈着腰：“狗哥说，都是您给他机会，不然他早饿死街头了。”

    “阿狗可没你这么会拍马屁。”鹰总笑笑，没再说什么，离开。

    狂人酒吧的员工都知道他们最大的老板，鹰总，是个很有想法的人。对于欺负下海为生的女人的那些客人，狂人酒吧是不会保护你的，你被打断十二根肋骨然后扔进海里都不会去救你。

    妓女们都说，鹰总在年轻的时候肯定被某妓女救过一命。

    也有人说，鹰总曾经混迹在黑道的时候答应过授业恩师要善待女人。

    更多的人则愿意相信，鹰总之所以能将狂人酒吧做这么大，就是因为他超凡的见识和世界观。

    “吁，好累。”阿狗活动着手腕，撇嘴看着地下三个被揍成猪头的台客。这些人太不上道了，还妄图悄悄的用手机打电话求救，可都还没打通，就被阿狗发现然后没收手机，而且还一人补了一拳。

    在低层次的斗殴里，揍人大多不是技术活而是体力活。一拳的力量有多大，阿狗很清楚。而能一拳把人打到再无还手之力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两点很重要，一是力量，二是击打的位置。前者是我们能控制的，但后者往往我们无法决定。毕竟对方一般不会木头桩子一样站那不动给你打，所以这么一来，对于底层打架斗殴的人来讲，力量就是决定胜负最至关重要的因素。子书练了将近二十年的拳力，所以子书那是真正的一力降十会。

    但阿狗还是比较钟情一巧破千金的技巧，他做事喜欢分析，分析出个子丑寅卯来之后，就会给自己订计划，从很小就是这样了。所以阿狗练了十年的技巧，所谓练技巧，就是打穴，在家里摆上几个木人，标出木人身上所有的穴道，然后对着穴道进行打击。争取每一拳都打在穴道上，当然了，有规律、循序渐进、坚持不懈，是最重要的三点。

    孙子书一拳就把人打趴下的情形很难想像，但像阿狗照着对方的穴道几下看上去并不多么威猛的攻击就让对方哭爹喊娘更加难以想象。但其实阿狗今天面对的只不过是三个生平没打过几次架的弱台客，那个最高最壮的台客手臂上露出来的白皙肌肉明显就是温室里练出来的假玩意，中看不中用。若是真的经常混迹在刀光剑影中的人，不说格斗高手，就是那些有点经验的普通打手，阿狗都不可能如此轻易就砸倒对方。

    “我就说嘛，做人还是要讲道理的，你们说是不是？走江湖最重要的就是一个理字，你们要是有理，现在躺在地上的就是猫哥我了。”阿狗刻意压低声音，尽量像猫哥，而不是狗哥。

    “干！有话好好说的嘛，干嘛动手动脚的。钱我们有的是，你要多少直说啦，大家都是朋友的啦。”将军肚的光头台客貌似最上道，所以阿狗在用拳头招呼他的时候，或多或少要轻一些。他摇摇晃晃的站起来，一边说着前不搭后的话，一边寻找钱包。另外两个台客兀自不服气，还在努力挣扎着爬起来，却被上道的将军肚一人一脚，并附送一句‘干！就你俩不正经，没个眼力劲，在猫哥的地盘上还敢骂人，还他妈的敢不守规矩’。

    对方都这样了，阿狗也不好再砸拳头，于是坐旁边抽烟喝水。

    将军肚台客从钱包里拿了五万块，小心翼翼的捧着走到阿狗面前赔笑说：“你消消气，你看这够不够，不够您尽管说。”

    “去喊她们几个进来，钱是她们的。”阿狗指指门的方向。

    三个鼻青脸肿的女人进来后，看到三个台客的脸都跟猪头一样，顿时有苍天开眼的感觉。首先得感谢天使狗哥，在阿狗面前站成一排，一齐弯腰齐声道：“谢谢猫哥。”

    阿狗点点头，让她们收下钱。正准备让她们走，阿狗忽然想起什么，冷笑着站起来对那三个台客说：“之前我说过了，谁错了谁就跪下磕个头。”

    三个台客顿时脸色发青，青上加青。

    被打趴下是丢脸，但跪下对三个妓女磕头，那可就不是丢脸能形容的了。俗话说狗急了还跳墙，阿狗明白，这三个台客现在是没办法，只能不吃眼前亏。但真让他们跪下磕头，那后面的事可就多了。雇用杀手追杀阿狗都有可能。

    阿狗可不想栽在这些人手上，哈哈一笑，拍拍三人的肩膀说：“开玩笑的啦，大家都是朋友，有过节就处理过节，现在事情都过去了，该是朋友还是朋友的啦，哈哈哈。”

    大笑中，阿狗挥退三个妓女。而后三个台客也离开。阿狗一出包厢就拨通一个号码。

    “鹰总，我是阿狗，今天…”

    “今天的事我都知道，几个台客而已，你放心，不算什么。”

    “嗯，那给您添麻烦了，有空…”

    “阿狗，今天我还夸你了。”

    “…夸我什么？”

    “夸你不会拍马屁。”

    “哈哈，还是鹰总最了解我。”

    “那就这样，你忙你的，拜拜。”

    又打了个电话给大-奶，让她告诉今天那几个女人，最近低调点做生意。大-奶在电话那头大笑，让阿狗放心，她们都晓得。阿狗能想象到大-奶四十好几了还跟年轻女孩一样疯笑的样子，那半下垂的胸，那满脸添补沟壑的粉黛，岂止是销魂，简直就是惨绝人寰！挂上电话，阿狗心情大好，去洗手间把脸上的两条疤洗掉，又去保安室要了件大红色外套和蓝色牛仔裤，还有一双蓝色运动鞋，通通换上，然后阿狗整个就成了个嘻哈大学生。哼着小调，大摇大摆走出酒吧。

    果然，那几个台客没咽下这口气。阿狗用看似没有焦点和目的的眼神观察了下附近，有好几个年轻人都在不同角度，盯着酒吧的大门，想必后门也有几个吧。

    先盯着人，然后台客花钱找当地的地痞流氓，瞅机会堵到暴打一顿或者敲断一条胳膊或者腿什么的。然后看着小地痞流氓们送到手的目标被打照片，仿佛他们就能从中找到巨大的报复满足感。

    太他妈胆小肤浅了，阿狗都懒得说那些台客。

    就让他们找去吧，猫哥？道上根本就没这个人。本地帮会就算猜到可能是有人冒充，也不会昧着良心帮外人。况且，有鹰总的巨手罩着在，谁他妈敢动鹰总的人？找死啊！

    和清水一起做出租车回家，一路上阿狗半句话没说，全听清水一个人在那叽叽喳喳的感叹了。什么‘哇，第一次看你打人，狗哥你的拳头好厉害！’，或者是什么‘狗哥，我觉得你肯定是天赋异禀骨骼清奇，肯定是练武奇才’之类极尽崇拜的话。不过阿狗就算用屁-眼想，都能想得出清水脸上崇拜的表情是发自内心的。

    车行在路上，清水继续表达她对阿狗的崇拜。阿狗闭目养神中，忽然皱眉睁开眼：“糟了。”

    “怎么了，狗哥？”清水问。

    “她们记得你的样子。”阿狗回头，寻找着跟踪的车辆。

    “哈，狗哥你看我。”清水一笑。

    阿狗转头：“我擦！你什么时候弄这一头屎黄色的？”阿狗忍不住惊呼，由于自己从酒吧出来后就根本没朝清水看，现在一看，清水完全变了个样子。

    一头金黄色的头发，而且还散了下来，几乎将整张脸都遮住，身上的衣服也换成了常逛夜店的洒脱女式的风格，包括裤子鞋子也都换了，正好和阿狗的嘻哈风不谋而合的契合。

    见狗哥终于舒了口气，清水高兴的说：“我见你换衣服，就想到我也在场，肯定也要乔装一下啦。你看我这假发是不是很飘逸呀？嘿嘿，狗哥你刚刚担心我的样子好帅。”

    “谁他妈担心你了？你能不能滚一边去，不要自作多情，我只是怕你连累我。”阿狗皱眉，懒得看她。

    清水还是笑着，满脸灿烂的幸福样。

    能不幸福吗？最爱的狗哥不仅带着她来干揍人的事，而且还担心她的安全，这种殊荣可是狗哥手下一两百个妓女中独一无二的啊，太…幸福了！她真的好想对着满大街的人喊：我好开心。

    做着皮肉生意的妓女里面也是有简单的女人的，简单的要求简单的生活简单的开心简单的不开心，有人关心有人在意都会让她觉得无比幸福。

    悲哀的人生，也可以选择不悲哀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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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月黑风高夜

    更新时间：2013-04-23

    海扁欺负小姐的嫖客这种事，阿狗也算做的驾轻就熟，之所以后续并没有遭到报复，可能是因为本地帮会暗地里相帮，也可能是有鹰总的名头罩着没人敢造次。至于身份神秘的鹰总阿狗只见过两三次，而且每次都只聊了半顿饭的时间就结束了，因此阿狗对鹰总并不甚了解，但其实像鹰总那样的成功人士本身就不是容易被人摸清的，阿狗自然也不例外。可就那么短短几次会面，阿狗就觉得鹰总身上有一种非常豪迈的气势，能让同为男人的阿狗觉得‘这人可信’。这是种难以用语言可形容的东西，好比君临天下的帝王所拥有的真龙之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这也是阿狗为什么最常在鹰总手底下的狂人酒吧做生意的原因，宁愿从妓女身上少抽点头，也对盛世豪门那样的销金窟心存鄙视，却独独对中档的狂人酒吧情有独钟。

    这天，有段时间没见的孙子书请吃饭，子书、阿虎、阿狗三个人又聚在了一起喝酒聊天。距离上次他们在山上野炊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跟上次不同的是这次只有他们三个，比上回少了三个女人。

    敞开聊的三人不知不觉就喝掉了两斤白酒，阿狗说我最近在酒桌上从几个恒远新晋中层的嘴里套了点楼市消息，可是很值钱的信息，你俩要不要？令人意外的是孙子书和阿虎两人纷纷摇头，孙子书说你就算现在告诉我五年后的房价将会比现在高一百倍，我现在也买不起半套房子，没钱；阿虎则说你们了解的，我对楼市向来没兴趣，再说了，楼市这玩意肯定是越来越值钱，但我只想把家里的公司搞好，毕竟搞啥都有赚钱的也有赔钱的不是？人家歌星唱歌就能挣很多钱了，你非让他去炒房，何必呢。

    阿狗吃了个瘪，独自喝了杯酒，叹道：你俩太淡泊名利了，我对你们表示深深的鄙视。

    吃饱喝足，三人又跑到了附近的狂人酒吧找乐子。说来也巧，阿狗今晚少有的没有生意电话，正好，他也能放轻松的玩玩。其实仔细想想，三人很久都没有如此放松的在一起玩玩了，毕竟三人都毕业了，正式走入上班族的洪流中，平时虽说也有不少业余时间，但玩的心思还是少了很多。就跟人长大了后就不再像孩子一样热切喜欢玩电脑游戏了是一个道理。

    三人溜进舞池，边寻找美女揩油边大声聊天。

    “子书，你家月吟呢？”阿虎大声问。

    “跑了，去四川支医了，过两年才回来。”孙子书大声答。

    “我擦…”阿虎一巴掌拍在旁边美女的屁股上道：“那样的绝色美女你敢放出去？”

    “是啊，子书我看你做好被一脚踹开的准备吧。”阿狗落井下石：“根据我的经验，她回来的时候肯定是坐着帅哥的豪车，然后来跟你打招呼。”

    “放屁！”孙子书顺手用胳膊蹭了下身边某大胸美女的白胸，满脸不相信。

    三个爷们有一搭没一搭的大声聊着，整个舞池随着舞台上歌手原创的摇滚乐沸腾起来。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一样的不拘揩油或被揩油的小节，尽情的摇摆。

    常去酒吧的女人不一定就不是好女人，从不来酒吧的女人不一定就是好女人。但起码此时此刻，在酒吧里的女人，都是不拘小节的，不介意被摸的，甚至是很享受被各种手各种老二蹭来蹭去的。

    孙子书终于扭累了，从舞池里抽身出来，撤退的时候还被某只女人的手给狠狠的揉了下老二，搞的他很兴奋。但鉴于对于酒吧女人的私密之处并不太放心，他还是用啤酒和烟强行压下了这股找个女人干一炮消消火的冲动。在吧台前欣赏女服务生的纯纯笑容，孙子书有点小忧伤。月吟在那情况怎么样呢？是不是每天都很累很忙？是不是连洗澡的热水都没有呢？是不是一天三顿都只有简单到看不见几滴油的菜呢？……

    “这位帅哥，想女人啦？”看起来顶多二十岁的服务生笑的很灿烂，见孙子书眼睛虽然盯在她身上，可那表情明显是在想别人，问道。

    “你知道吗？任何问题都可以用关你屁事和关我屁事来回答。”孙子书抽口烟笑道。

    女服务生愣了愣，但随即一想，深以为然的点头：“好像是哎…”

    孙子书哈哈大笑，胡乱要一杯加可乐的红酒，这才认真的打量下眼前的女服务生。眼前的女人给人很纯很自然的感觉，丝毫没有风尘之感，与酒吧这二字一点不搭噶，最重要的是看人的眼神干净到令人发指。孙子书可以用自己的老二发誓，她绝对是个未经人事的雏，因为那种眼神，不一定所有雏都拥有那种眼神，但能拥有那种眼神的绝对是个雏。遇上这种雏，正常点男人都很少有想将对方立刻推倒的冲动，只欣赏就完全够赏心悦目了。“美女，你在哪上学？”孙子书喝口加了一半可乐的红酒，觉得挺好喝，问道。

    “我就在出门右转一百米不到的工商管理学院上学，干嘛？”女服务生貌似并不讨厌孙子书。孙子书点点头说：“我也在那里上学，不过几个月前毕业了，现在是打工族。”女服务生哦了一声，抬眼看了看舞池里的群魔，幽幽道：“学长，你听说过咱们学院的孙子书吗？”

    孙子书剧烈的咳了起来，好不容易咳完，疑惑道：“你认识孙子书？”

    女服务生摇摇头：“我当然没机会认识了，但是关于孙学长一拳就能把人打趴下的传说有很多啊，你不知道吗？你太宅了，这个传说都不知道，本来我还想念着你是我学长的份上免费送你一杯酒，现在看来还是不送了，哼！”

    孙子书没想到自己虽然已经不在学校这个江湖，可学校竟然还流传着关于自己的传说，心里一阵兴奋，连忙赔罪道：“我当然认识了，而且我跟他还是好哥们。”

    女孩两眼放光，抓住孙子书的胳膊让他说说孙大圣的英勇事迹。孙子书一来喜欢跟这样纯的跟山泉一样的美女聊天，二来也想知道自己到底留下多少传说。

    跟小美女热火朝天的聊了一个多小时，阿狗和阿虎才满身大汗的从舞池里出来。见孙子书跟服务生聊得正欢，他俩笑道：“美女，不要相信眼前这位丑男，他可是很会勾引小美眉的。”

    “我在跟学长聊孙大圣的铁拳呢，你们不要瞎说。”服务生可爱的递给他俩两杯饮料。

    “孙大圣？”阿虎和阿狗对望一眼，然后就看见孙子书悄悄丢来的一个眼色，他俩顿时什么都猜到了。于是三个男人一起跟这位小美女又聊了一个多小时，直到美女在一个笔记本上记完关于孙大圣铁拳事迹的资料，才心满意足的调了三杯鸡尾酒给三人道：“谢谢你们为我补充了那么多内容，来，请你们的。”

    三个男人则相顾大笑。

    离开酒吧，三人走在清净的大街上。一开始还是半轮月当空，但没过一会就起风了，几片厚重的云把月亮遮住，此时此刻，正是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三人走在一个窄窄的小巷中，没走几分钟，就见对面过来了四五个大汉。

    “打劫。”毫无悬念，毫无创意，几把明晃晃的短刀亮出。“钱、手机统统交出来，给你们五秒钟，否则就要你们的命！”

    孙子书上去就是一拳横扫，八成力，五个大汉如同被一把剑同时划开肚皮，捂着肚子蜷缩在地上呻吟。孙子书三人各自摇头，悠然的从三人身上跨过，继续散步。所要说当歹徒也需要好的运气，否则遇上孙子书这样的，就是典型的强-奸不成反被日，吃亏不说，日后在歹徒界说出来也是一件很丢脸的事。

    三人转进另一条小巷，听见一个颤抖的女人声音：“救，救命…”然后一个很猥琐的声音响起：“乖乖的，一会儿我会让你很舒服的，嘿嘿。”

    见到三个男人，猥琐男似乎一点都不怕，只是冷笑一声。然后阿狗走上前毫无征兆的挥出一拳，猥琐男又冷笑一声，头一低躲过阿狗这一击，然后拔出刀就朝二狗胸口刺来。阿狗稍稍侧身，第二拳终于砸在了猥琐男的太阳穴上，致命一击！猥琐男当即倒地不起，阿狗蹲下来观察他几秒钟，然后挥手让浑身颤抖的女人先走。

    “没事，但估计得到明早才能醒。”阿狗皱眉叹息：“现在这角度是没问题了，可力量还是掌握不准。”

    “拉倒吧你，能把人揍倒不就行了，哪来那么多讲究，还角度还力量…”孙子书鄙视道。

    三人继续在巷弄里慢慢走着。

    阿狗边走边道：“你那种变态的力量一半是天生一半是后天练的，我跟你没法比，但我觉得揍人也是有很多技巧的，单说刚刚那个人，要是被我揍死了，那我可就成杀人犯了。我要恰好把他打到没有还手之力，又不伤他性命，才是技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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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杀人放火天

    更新时间：2013-04-24

    孙子书不赞同阿狗所说的技巧为揍人之必不可少的根本，但也不觉得自己所说力量是根本就一定是真理。他持求同存异的态度。三人一直在幽暗的巷子里转了一个小时才走出来。在这一块被h市人称为恶魔巷的地方，三人一共放翻了五拨一共十二个人的犯罪份子，或是抢-劫或是劫色，又或是劫财又劫色，甚至还有一个被买家雇用杀掉仇人的杀手。不过统统被孙子书三人放倒，除了那个职业杀手有点难缠，三人一起上才弄倒对方之外，其余人都很好解决，受伤最轻的至少也得躺一两个小时才能走路。

    这个不能算作是游戏的游戏，三人以前常玩。有孙子书一力降十会的铁拳在，基本上不会输，另外还有阿狗和阿虎的帮阵，输的概率也就在二成左右。最重要的是就算输，三人也能顺利逃脱，不会被对方打伤打残。孙子书的拳法最重力量，阿狗最重技巧，而阿虎则是力量和技巧的结合，但相对来说，阿虎也是最弱的。不过孙子书觉得，阿虎若是能得名师指导一下，绝对可以变最弱为最强，毕竟一门心思练只练力量或只练技巧，是永远及不上能把力量和技巧完美融合的拳法。

    今晚大获全胜，三人就近找了个生意兴隆的大排档又吃喝了起来。向来都以阳光心态去面对生活的阿狗很认真的告诫孙子书，让他还是做好女朋友劈腿的准备，毕竟现在这世道，纯洁的爱情差不多已经灭绝了。孙子书表示无所谓，笑说就算纯洁的爱情真灭绝了，我也能再创造一份出来。阿虎嘿嘿傻笑，说反正我相信缘分，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结果被孙子书和阿狗一人一个老拳打到桌底下去了，爬起来的时候他委屈的问为啥打人，然后得到‘相信缘分的爱情观，是跟放屁差不多一样寡淡无味的废话’的回答。

    三人一直闹到凌晨四点钟才各自散去。孙子书没有回住的地方，而是来到西郊的东明山等待日出。以前常跟李月吟相约在这里看日出，因为这里有传说曾经是抗日战争时的万人坑，所以名声不大好，人气并不旺，正契合李月吟喜欢清净的性格。李月吟说过，看日出不能一个人，但也不能人多，两个人刚刚好。孙子书以前一直都没能领略透她这句话的真正涵义，但今天，当他看见火红的大太阳慢慢升起在眼前的时候，他好像真的觉察到一点孤独了，或许两个人，正好？

    这世界没给孙子书多余的感慨人生的时间，六点半左右，他的手机急促的响了起来。接完电话，他一脸凝重的快步下山，坐上出租车直奔高山酒店。十多分钟后到达高山酒店，付完钱下车，他直奔酒店内。

    大堂。

    地上满是鲜血，一具已经僵硬的尸体，太子爷赵磊跪在尸体旁边面色惨白一言不发。七大姑八大姨围在尸体旁，少数正在默默流泪，大多数则是满脸恐惧和不安。

    死者正是高山集团三位股东中最大的股东，赵磊的父亲赵云龙。这位刚刚才四十五岁的成功人士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死了，但脸上的表情则很安详，就好像死之前还在和老友聊人生聊世道似的。

    三分钟后警车载着七八位警察呼啸而来。另外两个股东早已吓得六神无主，太子爷赵磊反常的没有落泪但却一直一言不发，所以主持大局的重担自然就落到了孙子书身上。简单的笔录之后，孙子书带着警察调出闭路电视的录像带，不出所料，昨天一整天的录像全部都被凶手抹去了，丝毫不剩。

    现场有凶器短刀一把，另外还有两根烟头，指纹提取完之后，法医初步鉴定结果是，死者先服用了大量但不致死的安眠药，然后被短刀划开喉咙丢了性命。那一刀干净利落，伤口很深而且很齐整，可以确定是老手做的。

    三个小时之后，警方判定此案为凶杀。孙子书和太子爷赵磊以及当晚在场所有人在警局里一直待到下午一点多才被放回来。然后各种七大姑八大姨就统统辞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回乡下老家了。很快，原本生意兴隆的酒店大堂里就只剩下两位股东和孙子书还有太子爷赵磊四人。早已被洗刷干净，尸身也被警局带走，可大堂里的气氛还是如同躺着一个死人般寂静。

    “赵总的死，我们不能只靠警方。”孙子书率先开口打破死寂。没有人答话，他继续说道：“酒店还是照常营业吧，我在这里干的时间不长，还不太了解赵总的交际圈，如果你们想到什么可疑的人，可以说出来大家一起分析分析。”

    还是无人吭声。

    “你们怕了吗？”孙子书冷笑一声。

    依然无声。

    “赵磊，说话。”孙子书看向太子爷。

    太子爷赵磊苍白的脸颊微微抽动了下，扭头看了眼孙子书，然后后低下头。过了很久才道：“一定是周家的人干的！”声音如同一根断了的弦，沙哑，没有感情。

    孙子书立刻道：“什么周家？”

    “周家的大儿子周山曾经和老赵发生过矛盾。”死者赵总的表弟陈皓接口道：“五年前我们三兄弟在干工程，那时候同村的周家大儿子周山也在干工程，为了工程的事我们两方打过很多次，最严重的一次差点就让周山死在工地上，后来救了过来，但因肺部受了重创，自此再也不能干重体力活和过度劳累。从那以后，周山就曾放言总有一天会让咱们兄弟三个死无葬身之地。”

    “那当时作为事主的你们没有被警方追究责任吗？”孙子书问道。

    陈皓叹口气摇头道：“我们自己根本没出手，是找当地的小混混砍的人，而且小混混事前拿了我们不少买命钱，嘴也紧，只说自己是我们请来看场子的，砍了周山完全是因为周山先嘴里不干净，他们才没控制住拔刀的。我们就只被罚了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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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英武勇悍

    更新时间：2013-04-25

    二十多年前的发展中城市，在建筑工程这一块，确实比较混乱。为争活干打的头破血流那是常有的事，甚至死上个把人也属正常。而且那会儿的人民警察以及政府对工程方面的相关法律尚未真正健全，所以那时候但凡想要在建筑工程上分一杯羹，必须手底下得有一伙能打能杀的江湖好汉，哪像现在，公司没有相应资质，再能打能杀都不行，连投标都不让你投更别提干了。

    孙子书听了赵总表弟，也就是高山酒店二当家陈皓的话后，想了想又问道：“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说的周山现在在做什么？”

    陈皓道：“那狗日的现在也在弄酒店业，不过运气好，好像攀上了大金主，现在在市中心步行街那开了间挺大的酒店。”

    孙子书点根烟抽了几口，又道：“还有没有别的可疑人选？”

    二当家陈皓跟三当家赵亮俩人合计了一会，又说了几个有动机的人以及其背景。当下，孙子书拍着胸脯保证说，你们放心，我肯定会把这件事查清楚的，以报答赵总的知遇之恩。

    二当家三当家见孙子书这么说，都微微点头表示赞许。

    可这世上的人，虽都披着人身顶着人皮，心却都是不一样的。让孙子书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二当家和三当家就相继撤股了，本来资金就不多的高山酒店一下子失去了一半运转资金，再加上之前七大姑八大姨的迅速辞职，现在的高山酒店只剩下孙子书和太子爷赵磊外加一个非股东亲戚的男服务员史进。

    三个大老爷们无可奈何的继续开门营业。史进仍然跑堂，太子爷赵磊则负责接客，而厨房就成了孙子书的驻地。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酒店里发生命案的事早就传遍了附近人家，所以来就餐的人数骤减。也正因为人不多，孙子书一个人还算能忙的过来，他很早就会烧菜，这得归功于小时候父母的不溺爱。从上初中开始，父母和他就约定了，放学、下班后谁先到家就谁做饭。再加上孙子书本身就不娇气，也不认为小孩子就不能烧饭给父母吃，这么一晃就做了七八年，直到上大学住校了他才没有机会做饭做菜。所以他的手艺不说有多么高明，至少，不比原先的厨师差。

    太子爷赵磊仿佛一夜间就长大了，说话从原先的唯唯诺诺变成斩钉截铁；走路从佝偻着背变成挺胸抬头；连看人的眼神也变的锐利不少。

    孙子书跟赵磊经过商议还是决定要筹集资金和招聘工作人员，不能让刚刚树立起一点口碑高山酒店就此倒了。而后的半个多月，赵磊花了一个星期，从已故父亲的朋友们手上一共筹到一百五十多万的现金。而孙子书也聘取了四位厨师和七八位服务生。而且孙子书也将大堂的格局做了些改动，花费不多，但和原先的格局完全不同了。

    那些资金至少能维持一个季度，孙子书粗略的估计下后得出‘生意能有原先的一半好，则可保持收支平衡’的结论。

    经过一系列的调整，高山酒店的生意渐渐的恢复起来，三个月后，孙子书花了整整三天，统计出自赵总出事、另两位股东离开后，由他和赵磊全权负责酒店事宜的三个月里。酒店的整体收益居然超过了由三位股东执掌的那段时间。

    之前一直注重做事，根本没心思考虑整体收益的孙子书兴奋的把账本拿给赵磊看，赵磊却只是微微撇了撇嘴角然后只说了句：“哥，这都是你的功劳。”就继续去大堂招呼客人了。搞的孙子书只能无奈的挠挠头，喃喃自语道：“这太子爷越来越不像当初那个胆小懦弱的小屁孩了，唉，少年子弟江湖老啊。”

    高山酒店在孙子书的手上日趋站稳脚跟，期间也受到过周围同行的排挤和威逼利诱，但孙子书一会说理二会铁拳，也不怕。其实会把高山酒店这个自成立到现在还没满周岁的酒店当作竞争对手的酒店，也厉害不到哪去，都是差不多层次位面的对手而已。

    安得集团的沈泰山自有他那个位面的大boss做对手；孙子书这个小人物也自有小人物做对手。能在和自己差不多位置的人面前不吃亏，只是一个小人物想往上爬最基本的能力。

    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才是真正少有的人敢想敢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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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得集团，总裁办公室。

    沈泰山和老钱正对坐着下棋。似乎是万年不变的，老钱总没办法真正的赢沈泰山一把。不过老钱也无所谓，下棋而已嘛，下棋就是下棋，输了又不会让他全身武功都废掉。他尤其不喜欢沈泰山总是在任何时候都精明的跟诸葛亮一样，他觉得那样活着太累了，人不快乐不轻松，就算得了天下又有什么意义呢？

    “将军。”沈泰山落子。

    老钱看了看棋盘，无奈的苦笑道：“又输了，今天就到这了，咱们去吃饭吧。”

    豪华的如同高级私人酒店的安得内部餐厅，2046包厢里。沈泰山一口干掉二两一杯的茅台，吃口菜道：“子书那孩子，能干，脑袋够用手段也有，但我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老钱笑道：“缺点机会，或者说是缺少一个鞭策他更上一层楼的推手。不过我看这回那个小小的高山酒店这档子谋杀的事，也许能让他的步子快不少，就看他敢不敢往深里查那事了。”

    沈泰山眼神在老钱身上停了停，道：“拔苗助长的事可是会毁掉一个人的，你瞒着我去撺掇别人干杀人的事就不怕报应吗？”

    老钱一笑，无所谓道：“报应？拿刀杀人的才是报应的承受者，我这种距离案发现场十万八千里的人是绝对的良民，哈哈。”

    沈泰山摇摇头叹道：“你还是多看看佛经吧，拿刀的比你这种幕后黑手的罪轻多了。”

    气氛很随和，他俩各自吃了一会，解决掉差不多一半的食物才放下筷子分别点起了烟。

    沈泰山手握玻璃杯，轻轻用手指敲了敲杯身，说道：“老钱，你说我们这样关注他，到底是为了什么？”

    老钱愣了愣，随即大笑：“老沈啊老沈，我看你是未老先衰了，那小子不说别的，光是说话做事的风格就很招人喜欢，况且，你跟他爷爷又是过命的交情，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沈泰山沉默的又喝一杯酒，抽了半晌烟，伸手拍拍老钱的肩膀说道：“子书目前虽然还不需要你照顾，但我看你平时怎么也不去找他，一次也没有，怎么，嫌他年龄大了过了练武的黄金时期？”

    老钱摇头道：“再等段时间，至少得让他把眼前那案子搞完。你说的什么过了练武的黄金期，根本就是放屁，你自己也知道，武道终归只是末流，我想指导他的武功随时都可以，但我可不想看到他醉心于武道，而荒废了商场博弈。武道钻研一生至多也不过就是万人难敌，可帝王之术钻研一生，是千军万马都能握在手上的啊！就拿我俩来讲，我这辈子不管走到哪都只是个亡命之徒，而你走到哪都是商界巨擎。我死了不过几个朋友来祭奠，你死了，黑道白道得吊唁你三天三夜。”

    沈泰山终于露出笑容，再畅饮一杯道：“你什么都知道，就是喜欢装傻，非得逼着你你才肯说出心里话。”

    “哈哈。”老钱抚掌大笑，端起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道：“说到装傻我还真得跟你说说，你说子书那孩子，最有潜力的优点在哪？”

    两人相视片刻，同时说出两个字：“装傻，哈哈…”

    此时包厢外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跟着沈泰山已经有二十多年了，从最初的助手到如今的安得集团的总裁发言人，他一直改不掉守在沈泰山吃饭地方附近的习惯。沈泰山说他这是狗改不掉吃屎，都成大人物还去做着小人物做的事；他自己则解释为人不忘本。但无论怎么说，他自己愿意就行。其实他倒不觉得做狗腿子有什么不好，一个男人能够找到让自己甘愿臣服的主公，跟诸葛亮找到了能让自己发挥大才的刘备不正是一个道理吗。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啊。

    很少听到沈老笑的这么开怀了，男人不禁也嘴角微扬。他觉得内心非常安宁，沈老能够给他一种很强烈的归属感，让他感觉这辈子能一直在安得旗下、沈老手下做事就完全够了。至于付出多少能获得多少回报，沈老从来不亏待手下的任何人，况且他根本不在乎，他为沈老做事只因敬重佩服沈老，和利益没有任何关系。

    他只求心安，只求满腹才华有处施展。仅此而已。

    外面的夜空忽然飘起了小雨，而2046包厢门外，他笔直的站立在包厢外，他如同一杆长枪杵在地上，风来雨来都自巍然不动，能让其动的，只有英武勇悍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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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杀手

    更新时间：2013-04-26

    周山今年四十九岁，天命之年。杀人的事自己从来没做过，但幕后买凶杀人的事做过不少。要不然他也爬不上今天这个位置，能坐在这间斥资七千多万才落成的酒店总裁办公室里，他已经感到很满足了。只不过当年还在底层苦苦挣扎的时候，遇到过不少令他心中不爽的事，大部分经过时间的洗涤早已淡忘，但有几件事几个人，他还是记的很清楚。比如赵家那几个兄弟，比如如今已经流窜至西北的杨家大少，比如眼下正在浙江杭州掀起滔天巨浪的温家偏房出的小少爷…

    有句话说的好，记住让自己不痛快的人，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将那一张张面孔踩在脚下。

    周山点上一根据说是漂洋过海运过来的极品雪茄，抽一口，砸吧砸吧嘴，也不觉得这玩意比十块钱一包的纸烟味道好到哪去，噱头果然只能是噱头，品牌打的响排场搞的大，不一定东西就真优良到哪去。抽到一半的时候，桌上的电话忽然响了，按下免提：“周总，有个姓蔡的先生想要见您。”周山恩了一声：“让他进来。”

    片刻后，一个穿着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子敲门而入。周山开门见山道：“事情办了？”

    “办了，两个人，两刀毙命。”年轻男子揉着额头显得很疲惫，若不是身上有种冷到令人很不舒服的气息，这种年轻有为人士特有的倦意绝对能够秒杀一大片妙龄少女。

    周山表情很满意，弯腰打开保险箱，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一个大大的信封，扔给年轻男子。“多谢，希望下次还能有机会合作，再见。”男子收起装满现金的信封，起身离开。

    大街上车水马龙，男子坐上出租车直奔h市南区公墓园。

    没错，他是个拿人钱财替人取命的杀手。对于杀手来说，最好不要有国内银行卡不要有汽车不要有以自己名义买的房子，反正，除了必不可少的身份证，最好不要拥有任何其他能留下痕迹的东西。最好，住不需要身份证就能住的小旅馆，坐不需要身份证的出租车…等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自己的安全。杀手这行挣得钱没有影视作品里说的那样多，况且风险又很高，除了自己，没有人会在乎一个杀手的人生，因此成功或失败，都归功或归罪于自己。所以作为一个杀手，就应该有无时无刻都为自己的安全而考虑的觉悟。

    来到墓园，男子在门口买了一束漂亮的白玉兰走进墓碑林立的墓地。找到属于自己爱情的那座碑，放下花蹲了下来。

    “老婆，这几天的单子都很简单，报酬却相对比较高，那个傻乎乎的周先生一共给了五十万…”男子左右看了看，没见到有人，掏出一跟烟，沉默的抽了半根后又接着道：“我准备洗手不干了，已经跟九哥说好了。九哥说杀手这行就得说不干就不干，不能存着再干一单我就收手的想法，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就不是杀手了，老婆，你怎么看？”躺在墓地下骨灰盒里的老婆当然不会回答，但男子却很认真的看着墓碑上的照片，等了好一会儿，点点头道：“嗯，明天我就去人才市场找个正式的工作，不找太累的，反正我又不缺钱了，能混着日子就行。”

    小雨毫无征兆的落下，男子一直待到天黑才终于离开。

    回到住的地方，他泡了面当晚饭。老旧的旅馆虽然破，但还算干净，电视虽然旧但还有不少台。男子一边看电视一边吃泡面，这时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喂？那位”男子面无表情。

    “小蔡，有人想见你。”那头的男人声音很是沧桑。

    “九哥，谁想见我？”男子皱眉，心中疑惑九哥为什么用陌生号码打自己电话。

    “对不起，小蔡…”电话那头的声音还未落，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男子立刻起身，缓缓打开窗户，准备从二楼跳下去。干他们这行的，被任何人谋杀都不足为奇，他也早有心理准备。幸好九哥还算仁慈，卖了他之后还打电话通知他，要不然他肯定以为是房东或者推销援交妹的人，开门的话估计直接就会被一枪崩了。

    嗯？半个身体已经探出窗户，却见窗下有好几个手持手枪的男人，枪口对着二楼的他。“我操！”没办法了，迅速缩回屋内，男子拔出腰间的枪，慢慢的走到门边。

    二十秒后，门缓缓而开。

    “小蔡，放下枪，我们过几招，我姓钱。”声音冷静如枪。

    年轻男子皱眉思索了几秒钟，并没有放下枪，虽然老钱的名头很响，但他还没笨到相信这群来路不明者的地步。忽然，一个黑影闪出，男子下意识的抬起枪，手指搭上扳机。

    黑影站定，正是把孙子书虐的体无完肤的老钱，在沈泰山手下从没真正赢过一盘象棋的老钱。年轻男子的枪指在老钱的额头前，老钱却兀自面带微笑道：“小蔡，咱俩过几招，早就听过拳中黎、腿中蔡了，怎么，不敢？”

    被称为小蔡的男子看了看周围七八个手握手枪对准自己的黑衣人，叹了口气，就算不加上窗户外的几个人，就算没有老钱这位武道大家，自己也是无处可逃了。“好，那就过几招。”小蔡放下枪，后退半步，微微躬身，像一只猎豹。

    老钱点点头，而后拳头毫无征兆的击出。

    小蔡今年才二十八岁，但从小便师从国术大师，再加上天赋和坚忍不拔的努力，于武道上已略有小成。他最强的是一双被人们传言成可以断金裂石的腿，所以对上成名多年的老钱仍然不落下风。但凡武者修行到一定境界，对于危险便有种很奇妙的感知能力。当两人都有如此强大的时候，便是一场比任何动作电影都好看的战斗。真实，才是最美的武功。

    老钱越打越觉得小蔡是个百年一遇的奇才，明明才三十岁不到，拳脚间却已有宗师级的浑厚凝重，这本是需要几十年如一日的练习才能练就出来的感觉。而小蔡越打越觉得自己在各方面的不足，平日收钱杀人虽然也经常能碰上武功不错的保镖，但宗师泰斗级的武道大师，根本就没机会碰上。钱老这个名号，果然名不虚传！两人渐有了敬佩之心，招式间就少了杀气却多了份英雄惜英雄的较量。

    “停！”十几分钟后，老钱抬起手挡住小蔡的一招翻身侧踢。

    “前辈承让。”小蔡顺势后退两步长舒一口气，抱拳。

    武者最大的快乐莫过于碰上一个能激发自己潜能的高手，小蔡现在就是这种心情，方才的紧张和无奈感早已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只有兴奋。他不知道这位武道大师来找自己有什么原因，也不知道自己能否活过今晚，他只知道就算今天是他的死期，那么刚才这一战，已足以让他死也瞑目了。

    两分钟后，在十几把枪的指挥下，小蔡坐上一辆世界闻名的车林肯加长版里，旁边坐着钱老。他没有逃跑的企图，一者因为有旁边的钱老在，他就算再练二十年估计也逃不脱钱老的手心；二者是因为这帮人看起来对他并没恶意，也许只是请他去做事也说不定呢。

    杀手得保持好心情，得很会宽慰自己，这是每个杀手都必备的心理素质，小蔡也不例外。

    没一会儿，他们就来到安得集团的大本营，安得广厦。小蔡跟在老钱身后慢慢的走着，这栋很多人梦寐以求想要进来工作的大楼，他自然早就知道了，也知道安得集团在中国中部乃至全国的企业中所占的极大分量。看着钱老的背影，小蔡在心中暗想，看来道上的传言并非子虚乌有，钱老可能真的是在为安得集团卖命。想到这，他不禁有些怅然，再看钱老的背影，就觉得有点铜臭味了。武道之大成者，基本上就不会再去替达官贵人做事了，面子上不好看是一方面，最重要的是但凡学武之人在登堂入室之后，对于金钱有种不谋而合的淡淡的鄙视。简单来讲，就是生活清贫一点没什么，只要你武道大成，就算穷的去要饭，同行里也没有人会瞧不起你，反而会觉得你这人是真正的一心醉入武道，不图名利不贪享乐，值得敬佩。反之，如果有这一身大好本身，却用来给有钱人做事，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有那么点不敬武道的味道。

    “小蔡，我是不是在你心中有点掉价了？”老钱像是后背长眼，更像是小蔡肚里的蛔虫，没有回头，点根烟笑问道。

    “呵，岂敢岂敢。”小蔡答非所问。

    “你们这些年轻人，就喜欢做些面子工程，只有到了我们这个岁数啊才能明白，面子什么的最要不得，里子才是最重要的。”老钱摆起前辈的架子，很有倚老卖老的嫌疑。

    小蔡笑笑，并不答话，随着他走进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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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腿中蔡

    更新时间：2013-04-27

    安得广厦，五十楼。

    在沈泰山面前，小蔡丝毫没有表现出紧张的神色，不过他心里还是有很多疑问的，他不怕死也不怕被严刑拷打，只是他也是个人，对于不知道的未发生的事心里还是有点不踏实的。

    老钱泡上两杯茶，一杯给自己一杯给小蔡：“今天把你请来，是想跟你一起合计件大事。”

    小蔡皱眉，想了想说道：“我不会为你们做事的，我一个人自由自在的挺好。”

    老钱哈哈一笑道：“你先别急着说话，听沈老说完再做决定也不迟。年轻人，若没有十足把握我们也不会找你来，不过你放心，事情归事情，我们没有资格也没有这个癖好去规划你的人生，最后还得你自己决定，行或者不行我们都不会为难你。”

    小蔡并没有因为对方给自己吃了颗不会死的定心丸，就眉头稍展，反而心中更加不安了。因为照目前这种情况来讲，他们要和自己说的事，必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无数先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强人邀人入伙，邀成了，皆大欢喜，邀不成，那就会杀人灭口。死人是唯一能保守秘密的一种人，至于先前的承诺什么的，跟大事比起来不值一提，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确值得敬佩，但君子行大义怎能为一己私名而陷大义于不利之境？所以该杀时还是得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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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拳中黎，腿中蔡。是现今武道年轻一辈中人尽皆知的一句话。说的是大陆这边的年轻人中，以上海黎永军和h市蔡进两人为最。现在这世道，这种人人都不是傻子的世道，浪得虚名的人本就不多，何况是没背景的年轻人，一旦名扬四海，那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名副其实。

    孙子书这个对武道排行榜非常上心的伪高手自然早就知道这两人，只不过对他来讲那种人跟电视上的明星一样，只可远观而无机会近距离会晤。最近他正在调查那几个可能是杀害赵总凶手的人，不过以他和太子爷赵磊两人的有限实力，也调查不出个所以然，幸好他最近跟警方专门负责此案的小组中的一个成员混的不错，因此他时常跟着那个从警校毕业还没到五年的小伙子一起走街串巷上山下乡调查。偶尔孙子书会突发奇想，如果自己手上有个拳中黎或者腿中蔡，那事情就好办多了，他可以让腿中蔡把那些嫌疑人通通抓来，然后他孙子书一个个审问。当然了，这也只能随便想想罢了，就算现在他俩愿意供他驱使，他也养不起那样两尊大佛啊。

    默许了孙子书跟屁虫一样跟他一起办案的小警员叫刘鑫，人高马大的，人长得也算的上帅气，生平最大的乐趣就是泡妞，尤其喜欢脚踏n条船，据他自己说曾经有一个月，他创下同时跟五个女人谈恋爱的最高纪录。孙子书笑问他那后来是不是五条船同时甩了他，他却说不是，说是自己累了倦了，于是就把她们通通甩了。

    孙子书感觉刘鑫人挺不错，虽然喜欢吹牛但办起案子来还是非常细心的，夹着个公文包走访群众时那派头，不亚于专案组组长。

    对付沈泰山那样的大人物孙子书完全摸不到门道路子，但对付刘鑫这种小人物他还是有几把刷子的。除了必不可少的请刘鑫吃喝玩乐外，孙子书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让刘鑫觉得他孙子书是个可以相交的朋友。举个简单的例子：有孙子书在的时候，赵鑫总感觉自己有说不完的话，而且不管自己怎么吹，孙子书的回应都能让人听着很舒服。

    “小孙，你知道做一个警察最重要的是什么吗？”刘鑫严肃的问，眼睛落在旁边一个等公交的美女屁股上。

    “细心、责任心，还有正义感吧。”孙子书试探着回答。

    刘鑫干咳两声，悠悠道来：“错，平时小说电视看多了吧？我跟你说，当警察最重要的是公正公平，杀人犯法就是犯法，不管什么原因杀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都不值得同情。前年我碰上一个案子，一对中年夫妇，老公整天在外面赌钱喝酒嫖女人，碰上不开心的事回家就拿老婆出气，十几年来，他老婆的腿被他打断过九次、胳膊打断过七次，头一共缝过二十八针。他老婆是个厚道妇人，这种丑事连娘家人都不告诉，更不可能说离婚了。直至最终他老婆忍无可忍，一刀捅死了那男人。”

    “这…还是厚道妇人吗？”孙子书不解。

    “这是畸形的厚道愚昧的厚道。被长期压抑却不懂得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最终才作出这种事。这男人确实可恨，捅一百刀也不为过，但在法律面前，这个女人就是罪犯，不容置疑。”刘鑫摸着下巴，觉得身边女人的屁股大是大，但形状差了点。

    孙子书感慨万千道：“现在的屁民们总喜欢怜悯弱者，弱者犯错好像就应该比强者犯错更值得原谅，其实弱者的弱是有其自身原因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处啊。”

    刘鑫猛拍孙子书肩膀道：“对啦，就是这个道理，愚昧在适当的时候要比邪恶还能害人。”

    就这样，孙子书不拍马屁就能博得刘鑫的好感。其实很多时候，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句话并非是绝对的，但会做一个优秀的倾听者，绝对能赢得一个喜欢说话的人的好感。

    今天两人再次来到嫌疑人周山的公司里。在周山的办公室里，周山很不耐烦，警察什么的在他办公室出入对他的名声总归是有损的，下属们会怎么想不言而喻。“我说二位警官，我前一次已经把我知道的都交待了，我真的跟老赵的死没有任何关系，我们都多少年没见面了，我有杀他的动机吗？我杀他能得到什么好处吗？”周山挥动大手，有点激动的样子。

    刘鑫笑笑道：“周先生，你不要激动，我们也只是例行公事而已。只不过，动机这东西说不好的，比如有些人能记恨一件很小的事一辈子，当然，我只是举个例子，不是针对你的。”

    周山的脸瞬间就涨成了猪肝色，孙子书在心里偷笑，但脸上仍装作若无其事，静待周山大老板会怎么说。周山尴尬了一会儿，嘿嘿笑两声对刘鑫道：“这位小警员，你小心我告你诽谤，我可是良民。”

    刘鑫点点头：“良民不良民得走着瞧，但凡做了恶事的人都喜欢说自己是良民，当然了，我仍然是举个例子，不是针对周总您的。好了，那我们就先走了，下次再聊，拜拜。”

    孙子书和刘鑫俩人坐在会警局的公交车上，孙子书道：“你那样跟周山说话，真不怕他去投诉你？”

    刘鑫不屑的冷笑道：“投诉？你没听说过官官相护啊，你以为咱们大陆是资本主义国家吗？投诉科真有用的话，社会风气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不堪了。做做样子罢了。”

    孙子书无言以对。

    中午，孙子书在警局旁边请刘鑫吃了顿三百多块钱的午餐，两人就分手了。孙子书回到高山酒店，下午直接就去人才市场招聘了。

    还没到立夏，日头就渐渐毒了起来，最近几年这天气真是越来越混乱了。孙子书坐在招聘桌后面看着来来往往找工作的年轻人，心想，老子几个月前还是这群毕业大军中的一员，如今老子已然成了招聘这些大学生的老板，真是世事无常。

    没容孙子书胡乱想多久，就有个男人大马金刀的坐到孙子书面前。孙子书看那人年龄也不过二十五六岁，只是手上布满的老茧告诉孙子书，这人恐怕常干粗活。通常三十岁以内的年轻人，手都不会太粗糙，尤其是城市里的人。太粗糙，而且年龄不大，而且又是城里人，那么很有可能此人是练家子。好比孙子书的手，长时间对着老树练拳，他的手已经死去活来的伤痛了无数次，再也回不到开始练拳前的细皮嫩肉了。

    “招服务员吧，我来应聘。”男子开门见山。

    “先填一下简历。”孙子书递过去一张空白简历，随口说道：“我们酒店不大，人也不多，但生意还不错，可能会比较累。”

    男子抬头看了看孙子书，笑笑摇头：“没关系，哪有工作不累的。”

    “哈，有意思。”孙子书递根烟过去，自己也点上一根，觉得这人说话挺有意思的，不过言行举止间透露出一种令人很不舒服的冷淡感，简单说就是有点像冰块。

    待男子填完，孙子书拿过简历一看，看到姓名一栏，惊的手一抖，抬起头：“蔡进？你叫蔡进？”

    “嗯，有问题吗？”男子点头。

    “我擦！”孙子书吞口口水道：“拳中黎腿中蔡的那个蔡进？”

    “正是在下。”蔡进继续点头，见孙子书的表情像是一口吞了个鸭蛋，觉得有些好笑。

    孙子书连忙站起来：“你…你想干嘛？”

    蔡进抬手揉了揉额头道：“找工作而已，用得着这么惊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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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悍棋

    更新时间：2013-04-28

    腿中蔡来投奔自己了？孙子书满头雾水，满心不解。见蔡进脸带笑意，仿佛天下都在自己手中的冷酷模样，孙子书不禁打了个寒噤。他没有挥出一拳去试探对方是真是假的勇气，自己那种光是蛮力的拳头对上大师级的武道中人，恐怕连小巫见大巫都算不上。

    “别发呆了，要不要？不要我的话我就去其他地方应聘了。”蔡进挑了挑眉毛，话虽这么说，身体却没有一点要离开的意思。

    “要，当然要。”孙子书也不知哪来的勇气，伸手逮住蔡进的胳膊，眼里闪着强烈的光芒，比第一次把大美人李月吟抱上床时还要激动。

    “咳…手。”蔡进眉头一皱。

    然后孙子书就感觉到无边的杀意迸发而来，就好像忽然掉进了冰窟里，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那是一种无法言说的恐惧感和虚弱感。只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开蔡进的胳膊，孙子书尴尬的挠挠头道：“那啥，你明天就来咱们公司上班吧，包吃包住，一个月一千八。不过我再次提醒你一下，跑堂是种很累的活。”

    蔡进抬眼看着孙子书道：“如果一件事，仅凭努力和辛苦就能做好，那我没有理由做不好。”

    霸气！这是孙子书和蔡进的第一面后，心中对他的唯一评价。一个男人得有多高的内外修养，才能让另一个男人在他面前毫无气势可言；一个男人得有多么大的自信，才敢夸口说和天赋运气无关的事，我不会比任何人做的差。

    真是实实在在的‘见识到了不起的人’了，同时也激发出了孙子书更大的力量。大多数人是人比人气死人，但孙子书却是人比人努力死人。相形见拙不会让他自卑到想死，反而会让他觉得‘我擦，这世上人才那么多，我怎么就不能成为人才中的一员，完全没道理嘛’，典型的见贤思齐。

    第二天，蔡进两袖清风的到高山酒店报道，孙子书跟太子爷赵磊两人想把他整理房间，被他拒绝了，他自己花了两个小时，出门买了一系列生活用品回来，再花了一个小时，将属于他的房间整理的井井有条。

    孙子书站在蔡进房间门口对一旁的赵磊小声道：“以后你跟他后面练练功夫，他是高手。”

    蔡进回头瞥了眼赵磊，说道：“我现在是跑堂的，不是来当老师的。”

    “师父。”赵磊二话不说就跪了下来，咚咚咚磕了三个实实在在的响头，然后站起来拍拍膝盖，下楼继续干活。

    惊得孙子书和蔡进面面相觑，一时都忘了说话。过了好一会儿蔡进才开口说道：“子书，那孩子有毛病吧？”

    孙子书叹口气，扔过去一根烟道：“以前还挺正常，自从他老爸被谋杀后他就像变了个人，从一个乖乖男变成一个闷头闷脑阴沉沉的人不说，还把我的话都当成圣旨了，我让他吃屎估计他都会二话不说立马就去吃。”

    “真的？”蔡进将信将疑，从房间里走出来，趴二楼栏杆上对楼下的赵磊喊道：“喂，小子哎，孙子书让你去吃屎。”

    “我擦！”孙子书真想不到蔡进也会开这种无聊的玩笑。

    只见赵磊只是抬头看了看蔡进，就继续低头做事，并没真的去吃屎。

    “以后不要乱吹牛皮，小心我揍你。”蔡进冷笑。

    孙子书非常不服，想了想，对下面的赵磊喊道：“磊子，上来揍他。”

    这回赵磊动作了，噔噔噔上楼来到蔡进面前，挥拳就打了上去。可想而知，就是一百个赵磊也不够蔡进打的，孙子书根本就没看见蔡进怎么出手可怜的赵磊就已经在地上滚了好几圈。可赵磊却丝毫不怕，艰难爬起来后又冲了上去，随后孙子书还是没看清蔡进是怎么出手或者出腿，就见赵磊四仰八叉的摔在地上不动了。“操，有仇啊你！”赶忙蹲下来探了探赵磊的鼻息，还好还有气。

    “没事，晕了而已，我要不弄晕他他还得上来跟我拼命。这孩子前途无量，我这个师父当的不亏。”蔡进摇摇头，转身走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门。

    孙子书狠狠掐了下赵磊的人中，见赵磊醒来，他满脸歉意道：“小磊子，没让你真揍他，都跟你说过了他是高手。”

    赵磊拍屁股站起来，龇牙咧嘴的疼了一会儿才有恢复了点力气，说道：“没事，我故意试探他的。现在看来，再磕三百个头都行，只要他愿意收我为徒。”

    两人在一楼某个空桌子边坐下，孙子书说道：“他已经答应收你为徒了，但我得提前跟你说清楚了，武功这玩意过了最佳年龄再练的话，事倍功半都达不到，没指望你能学成大师什么的。只是我看你以前基本上不锻炼，身体比较羸弱，让你跟他后面练练，一来练练筋骨，二来是学个防身伎俩就行，毕竟咱们以后这企业想做大，有些事，武力还是有点作用的。”

    赵磊点点头：“我明白，哥，以后我就跟你后面混了，说不求富贵显得太假，但对我来讲，最重要的是跟你后面我心里安稳，什么都不怕了。人求富贵还不就是求个心里踏实？能踏实了，又能有点小钱充充门面，那当然是最好了。但就算没钱，只要心里踏实，我也就满足了。”

    这是自从赵磊没了父亲后，第一次跟孙子书说这么掏心窝子的话。孙子书不想去猜度他这番话是真是假，这样太显得自己小人之心。况且，几个月前，赵磊还是个只懂玩游戏和跟小朋友谈恋爱的乖孩子，变故对他的打击再大，也不可能让他这么快就变成一个这么会说煽情谎话的人。

    孙子书递给他一根烟，并且给他点着，拍着他的肩膀缓缓说道：“磊子，跟我混，有肉吃。”本应该是一句玩笑话，却在此时显得很严肃。赵磊笑笑，很认真的点了点头。

    男人之间的感情跟男女间的爱情在很多时候都是相似的，真说毫无踪迹可循吧，也不尽然，起码赵磊觉得孙子书都能把一直想包办婚姻的老爸说服，并且同意自己自由恋爱，是一件非常牛的事。但若说就因为这件事就让赵磊死心塌地跟随孙子书了，又太不合理。不全然是羚羊挂角的找不到原因，却又不能说是哪一个原因就促成了生死之交，赴汤蹈火。正如爱情，能说出爱你有一万个理由，却又说不清你少了哪个优点我就不爱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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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书还真没想到，大侠蔡进跑堂的本事还真不赖，每天可以从中午十点多一直跑到晚上十二点多，十几个小时竟然一点不显得疲惫。可以理解为习武之人这么点劳动力根本就是个屁，可就算身体上不累，精神上也该累了吧。孙子书觉得，如果他自己是大名鼎鼎的腿中蔡，肯定会满肚子火的埋怨：老子一脚定江山都行，竟然在这里端盘子递茶水，暴殄天物啊！

    可是蔡进不是他，虽然平时都是一身如冰块般的冷冻气息，但绝对没有丝毫的不耐烦，好像并不是在跑堂而是在练武功似的。孙子书百思不得其解。

    原本孙子书就对蔡进的到来持有很大的疑问，不过有一天，沈泰山的一个电话打消了他的疑惑。沈老在电话里告诉孙子书，蔡进是他推荐来的。说干大事的人，身边没个杀人不眨眼的人保护着很容易半路夭折。

    这么一来孙子书就放心了，有沈老的一句贵如万金的话，他没理由还不放心。

    沈老没理由拿他孙子书这个小人物开涮，更不可能从他身上获得什么利益。简单点去想，沈老帮他孙子书也不过就两个理由，一是对于去世爷爷的恩情，沈老想在他孙子书身上还那么一星半点；二就是一个大人物前辈，对一个有潜力的小人物由衷的喜欢。孙子书觉得，前者占百分之七八十，后者目前最多也就占十之二三。

    酒店生意蒸蒸日上，孙子书高兴之余，心中对于赵总的死还是无法释怀。既然无法释怀，那他就会去调查。手上有了蔡进这颗棋，很多他以前只能想想的事现在也就能真的去做了。

    这天，孙子书让蔡进跟他出去办事，让赵磊好生照看店。两人坐车来到位于市中心的某座中档酒店，没有进去，不远不近的守着酒店大门口。

    从上午七点，一直守到晚上五点，孙子书才等到他要等的人，曾经和赵总三兄弟闹过矛盾的周山。

    坐出租车跟着周山的凯迪拉克一直跟了大约半个多小时，周山的座驾才进入一环路上的威斯汀酒店。两人继续小心翼翼的跟踪，其实他俩也并不需要多么小心，因为周山虽然有点钱，但还没到需要保镖保护的地步，因为以他的高度可能还没有想要取他性命的对手。周山在餐厅吃了份牛排喝了几杯酒，抽完三根烟的时候，服务生领了个一看就知道是做皮肉生意的女人给周山，周山笑的很灿烂，然后就拥着那个百分之九十是上品鸡的女人去客房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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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可疑

    更新时间：2013-04-29

    包养情妇是很一件很麻烦的事，不是随随便便说包养就能包养的。首先你得有钱，很有钱，除了每个月定期打给情妇的钱之外，你还需要给她买各种奢侈品，另外如果她有亲戚需要帮忙，你还得暗中出手相助，或是用钱帮或是用关系帮。然后你得牛-逼到让身边没有人敢反对你的包养行为，包括你的正房。光这两点，就不是一般土大款能够做到的。

    当然，你可能会说事实上很多男人出轨搞情妇并不需要多少钱，女人爱他就行。对，确实有很多上述情况，但那不叫包养情妇，那叫搞小三。搞小三和包养情妇完全是两种概念，前者是偷偷摸摸的，后者则可以相对光明正大。最大的区别在于，小三都有想踢掉正房自己上位的野心，但情妇不会，情妇从一开始就很清楚自己的位置，以及自己的主要目的只是钱。

    男人用钱买来女人以满足自己的欲望和虚荣心，这跟买辆豪车差不多，但男人家里已经有老婆，却想换一个老婆，这种行为就变成了，跟‘男人已经有了老二，却想用整形手术换个更高大威猛的老二’差不多的纯傻逼行为。二者高下立分。

    周山很显然没有那个经济条件去包养贵的跟黄金一样的情妇，估摸也不敢背着家里正房干这种事，所以很务实的选择了嫖鸡，嫖一品鸡。嫖鸡是不需要负担什么的，现买现用，用完就一拍两散，没有丝毫后顾之忧。

    “老蔡，你鄙视嫖妓的男人吗？”孙子书蹲在威斯汀花园的某个角落，抽着烟。

    “不鄙视。”蔡进心不在焉。前些天周山还是他的雇主，给他下了杀手日子里的最后一单生意，没想到这么快就又见到周山了。他没把那事告诉孙子书，但孙子书把赵总的死很可能与周山有关的事跟蔡进说了，蔡进不用分析就能知道，周山这种手上有点小钱就开始买凶杀跟他有小过节之人的小人物，绝对有理由记恨着当年将他打成重伤的已故赵总。

    孙子书没发觉蔡进心不在焉，继续说：“不过说真的，我长这么大还从没试过跟个完全不认识的女人上床，那种感觉是不是很妙？”

    蔡进斜了斜嘴角，示意自己在冷笑，说道：“感觉一般，而且完事之后短时间内心里会有个疙瘩，心理学上叫负罪感。”

    孙子书扔掉烟头，站起来活动手脚，道：“嫖多了肯定就不会有负罪感了，说明你只是偶尔去嫖一下。我不敢嫖，怕我女朋友回来找我麻烦，她是学医的，估计最讨厌男人跟妓女交-媾了。”

    “我很鄙视怕老婆的男人。”蔡进用可怜的眼神看着孙子书，孙子书却很厚脸皮的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两人一直蹲守了两个小时左右，才见周山满面春风的从客房部出来。

    威斯汀的地下停车场里虽然摄像头密布，但蔡进还是很轻易就找到了几个死角。然后孙子书就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两顶马虎帽，两人套上之后互相看看，都忍不住笑起来。如果此时有人从他们身边走，看到他俩这样，百分之百会有拔腿就跑的冲动。只露出两只眼睛的马虎帽一戴，简直跟抢银行的劫匪没有任何区别。

    然后俩人基本上没费什么力气就把周山制服，押着他上了他的凯迪拉克。周山起初很害怕，哆嗦着说你们要多少钱我都给，只求饶命。但孙子书和蔡进除了让他老实点之外什么都不说，安静的气氛让周山稍微平静下来一点。经过短暂的思考，周山不住的摇头叹息。他也知道自己作孽太多，估计这回是有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

    孙子书驾车开了半天，来到东郊的垃圾场区，停车、熄火。周山一下子又在后排哆嗦了起来，这可是典型的杀人场所。

    “周山，这些年你做了不少坏事吧？”孙子书依然坐在驾驶位上，看着车窗外的黑暗世界，低沉着声音，摆出一副老子杀人不眨眼的姿态。

    “大哥，要钱我有，要多少我都有，只求你们不要杀我。”周山垂死挣扎。

    “一亿有吗？”孙子书脱口而出。

    周山哭丧着脸道：“我全部家当也没这么多啊，两位大哥，我知道你们是受人所托，别人付多少钱，我付双倍的钱只求你们饶我一命。”

    “看来你还知道你不值钱嘛，挺有自知之明的。”孙子书阴冷一笑，回身一巴掌拍在周山脸上。周山一下子鼻血就出来了，惊恐的想开门跑，却被一旁的蔡进以一只手捏住他两只手，钻心的疼痛让他忍不住低声呜咽。

    “告诉你，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孙子书忽然想起这句电影台词，顺口说了出来，忍住想笑的冲动继续说道：“老实交代，这些年都做了哪些杀人放火的事。”

    周山愣了愣，嘶哑着声音道：“我什么都没做啊，只是生意关系得罪了不少人，唉，早知道就不做生意安心上个班就好了。”

    蔡进一拳打在周山的腰上，语气跟冰一样不带任何感情说道：“还他-妈嘴硬，前几天才买凶杀了两个人，你要是再不交代，我会让你死的很痛苦。”

    周山疼的全身无力，身子靠着车门，头抵着窗户，流下绝望的泪水。

    “一大老爷们还哭，你要不要脸。”孙子书又回头给他脸一巴掌，他并不鄙视男人哭，他只是非常鄙视在别人面前哭的男人。一个人的时候再怎么哭都没什么，但在别人面前哭可就不对了。

    周山忍住眼泪，眼里满是血丝，貌似要跟他俩拼命。然后蔡进又是一拳，这回是打在他的下巴上，会给他带来更大的疼痛。屈辱能激发男人拼命的斗志，但剧烈的疼痛就能把这种斗志消灭掉。这是蔡进再熟悉不过的跟武道有关的心理学知识，所以说知识的力量永远都是强大的。虽然就算周山拼命也改变不了目前的情况，但人一旦拼起命来，就不一定会老实交代了。

    两人又虐待了会手无缚鸡之力的周山，直至周山彻底崩溃，哭号着说：“你们要怎么样都行，只求放我一条生路。”

    孙子书和蔡进对望一眼，悠悠道：“把你这辈子做的亏心事一一说来。”

    于是接下来，孙子书和蔡进听周山说了一个小时的忏悔。可孙子书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没有获得他想要的答案。周山连雇凶谋杀跟自己偷情，却用这事来威胁他找他要钱的小姨子的无聊事情都说了出来，却始终没有说自己雇凶杀了赵总。看来凶手真的不是周山了，孙子书看走眼了。原本经过他跟警员刘鑫的勘探，他觉得周山百分之七八十就是凶手，所以才决定带着蔡进使出严刑拷打这招，逼迫周山招供。但现在看来，刘鑫说的一点没错：动机再大、看起来再像凶手的人，都有不是凶手的可能，办案，永远都不要太相信自己的脑袋，要相信事实。

    没办法，孙子书只得放了周山，让他自己逃命去吧，车子先放这。周山感激的涕泗横流，对二人磕了十几个响头，然后脚下生风的跑了。

    “什么玩意？这个杀了那么多的恶人，竟然没有对赵总下手，太奇怪了。”孙子书抱怨。

    “现在去哪？”蔡进也有点没想到，本来他听孙子书说了赵总许多年前跟周山有过过节的事后也觉得以周山的为人，跟上回雇自己一样也雇个杀手了结赵总的命是很有可能的，但事实却并非如此，不过有孙子书在，他能不动脑筋就不动脑筋。

    孙子书摘下戴了许久的马虎帽，点根烟叹口气道：“歇会再走，让我捋一捋。反正周山那怂货肯定不敢报警，再说他那么多丑事都说了出来，警察来了还说不定抓谁呢。”

    于是两人就又在车里待了将近一个小时，才丢下昂贵的凯迪拉克回酒店。

    第二天，孙子书一大早就把赵磊派出去办事。直到晚上十点多赵磊才回来，赵磊一回来就被孙子书拉到房里密谈，本来正想跟孙子书商量商量要不要再依样画葫芦去把另外几个嫌疑人也抓住拷打一番的蔡进只得无奈的继续跑堂。

    “怎么样？”孙子书一关上房门就问赵磊。

    赵磊从怀里拿出一大摞资料放到桌上，说道：“蔡进有个老婆，四年前从楼上摔下来死了，自此之后他就没再结婚，一直单身。而且刘鑫还告诉了我一件很奇怪的事。”

    “什么？快说。”孙子书催促。

    赵磊翻开那叠资料，指着其中一页纸说：“蔡进的档案自从四年前他老婆去世时开始，就断了。”

    孙子书皱眉问道：“什么意思？”

    赵磊道：“赵鑫说，从四年前直到现在，蔡进都没有留下任何文件上的踪迹，也就是说这四年来蔡进从来都没有用过一次需要身份证明才能办的事，可以这么理解，就好像蔡进这四年来一直待在家里，没出过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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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宗师和阴刀

    更新时间：2013-04-30

    除了黑户，任何人在现代社会里生存，都会留下文件痕迹。比如你上学，需要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工作需要身份证、简历，交保险需要工作单位证明，住宾馆需要身份证、出国需要护照，开车需要驾照…等等很多事都需要一个可以证明你身份的东西才能做。

    再加上在国内，民众在政府需要的时候，是没有秘密的，比如你有犯罪嫌疑，警方就有权力调出你手机的所有通话记录，调出你银行账户的所有信息，你在宾馆开房间的记录…你无处可遁。所以除非你像一只野狗一样，每天只要找个可以避雨的屋檐就能睡觉，找到垃圾桶就能吃饱，否则你很难不在档案上留下信息。

    孙子书一大早就把赵磊派出去，就是让他去刘鑫那拿蔡进的历史信息。这可是孙子书费了不少心思才打通的路子。刘鑫那人对于金钱没啥概念，而且直接送钱给他也太危险。所以孙子书就无意中透露出自己跟安得集团的沈泰山有交情的事，让刘鑫大吃一惊之余，开始考虑到自身的仕途。以安得集团在h市的影响，总裁沈泰山肯定跟警察系统内的人有关联，刘鑫对钱对女人不感冒，但唯独对升迁的事很在意，其实他并不是贪图升迁后能怎么威风，而是他要手上有足够大的权力，那么办起案子来能顺手很多，不用再束手束脚的办案。

    说起来，刘鑫也算是一个没有贪心的人了。没有贪心的人对付起来肯定要比欲求不满的人更难，这是众所皆知的事实。所幸的是赵总这件事让孙子书有机会认识到这个有能力但目前还身在低位的刘鑫，结交好他，对孙子书以后必然会有很大的帮助。

    从调查蔡进开始，这就是孙子书第一次利用人脉办成的事。

    孙子书低头思索片刻，便挥退赵磊，独子在房里翻看蔡进的档案。一直到深夜十二点，蔡进来敲门，孙子书才匆匆收起档案。

    蔡进提议今晚再去捉一个疑似罪犯来盘问，被孙子书拒绝，理由是这招只能用在周山一人身上，其他嫌疑犯要么现在已经是手眼通天，光靠他俩想去掳人家完全就是去送死，要么就是现在还在干苦力，虽然有谋杀掉赵总的理由和本事，但貌似没空，得抓紧挣钱准备养老啊。蔡进意见被否定，自信的问孙子书是不是不相信他的实力？孙子书无奈的递根烟，解释说不是不相信你，你单挑年轻一辈的武道中人确实可以天下无敌，但万一人家身边的保镖跟老钱一样你有把握吗？况且就算你比老钱还厉害，你一拳能打死十个人，但你能打得过子弹吗？人家保镖一大帮子，一人一枪也能把你打成筛子。

    蔡进嘿嘿冷笑，说依我看来，你只是不想过早陷我这颗棋于危险之境，要是这么早就死了我这颗棋，你就亏大了。孙子书哈哈大笑，说你都知道还问。

    第二天，孙子书出门买了十七八盆漂亮的白玉兰，回来后就摆到蔡进房的阳台上。蔡进皱着眉头看孙子书搬的满头大汗，也不伸手，只是在一旁不说话的看着。

    “终于搞定。”孙子书长舒一口气，掏出根烟点着，享受的趴二楼栏杆上抽着。

    赵磊本来在后堂视察新来的一个厨师，听外面的服务员说孙经理弄了很多盆栽回来，于是他噔噔噔的跑上来，看到那么多盆栽，看不清表情的若有所思，忽然冒出一句：“哥，你跟我师父是不是有奸情？”说完，没等蔡进和孙子书下手，他就一溜烟的跑的无影无踪。

    “好久没见这小子开玩笑了。”孙子书笑道。

    “这小子以后比你狠，不过你比他得人心。”蔡进眯起眼睛，目光投过那摆满白玉兰的阳台射向外面的天空。

    “别装高人给别人批命，我爷爷就是堪舆大师，我是大师的传人，你这叫班门弄斧。”孙子书扬扬拳头。

    蔡进忽然想起什么，道：“听说你的拳头很厉害。”

    孙子书一挑眉毛：“那当然，你想不想试试？”

    蔡进：“你敢吗？”

    孙子书：“怕你是孙子。”

    两人来到酒店的后花园，寻一块干净的草地，相对而立。观众只有一个被他俩揪出来的赵磊。

    这几天每天早上都被蔡进逼着限时绕周长大约一公里的高山酒店跑十圈的赵磊，也想看一看传说中的高手蔡进是如何把孙子书揍成猪头的，端着杯茶，面无表情的看着两个仍然迟迟不动的男人。

    “我说你们到底打不打？”赵磊憋不住喊道。

    “打！”孙子书和蔡进同时说道，而后就是各自出招。

    孙子书还是老套路，朴实无华的砸出一拳，直奔蔡进胸口。蔡进侧身让过，只见孙子书一拳击空便毫不犹豫的就势横扫一拳，蔡进抬手挡住，顿觉一股大力涌来，心里微微讶异，手上加力，一个后撤步脱离孙子书拳头的范围。

    乍合又分。

    “手是两扇门，全凭腿打人。”蔡进对孙子书点点头，表示有两下。

    “胡扯，有本事让我揍一拳，我保你半个月下不了床……”孙子书气势汹汹，但话还没说完，就看见一道黑影闪过，然后就感觉后脑剧痛，两眼一黑，晕了。

    “我擦！”赵磊慌忙扔掉茶杯，跑过去扶起孙子书，埋怨道：“师父你用得着这么狠吗？我哥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跟你拼命。”

    蔡进冷笑一声：“你又不是没拼过。没事，一会就能醒了，主要是他说话太狂妄，井底之蛙不教训不行！”

    果然，没过几分钟孙子书悠悠转醒，费力的站起来揉着后脑。感觉自己差点就脑震荡了，刚刚根本就没看清蔡进是怎么出手的，怎么就莫名其妙倒了？转头用眼神询问赵磊，赵磊吞口口水说道：“哥，师父就…这样一下，然后你就倒了。”连说带比划的形容一下其实自己也只不过隐约看到个大概的蔡进那一腿。

    “真他妈的强！”孙子书朝蔡进竖了竖大拇指，毫不掩饰自己的敬佩：“我今天才算是服了你，以前只在江湖上听过关于你的事，今天亲自一试才知道什么叫名不虚传。按理说我这套拳法还是有点杀伤力的，可到你面前完全就是狗屁，怎么回事呢？”

    蔡进哼一声道：“你那是蛮力，在大行家面前根本没还手之力。”

    孙子书想了想又问道：“那我上次跟老钱打，还打了挺久的，怎么跟你就打了两个回合？”

    蔡进摆摆手道：“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当时老钱肯定是想看看你的拳法是出自那个派系，所以故意跟你多耗几招的，要是真跟你动手，老钱一根手指就能把你戳死。”

    孙子书一想，觉得很有道理。然后一边揉着后脑勺一边抬头看着天空喃喃自语道：“这真是个能人辈出的时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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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天阳今年三十二岁，在周山周总手底下做事已经有十年了，从十年前第一次为周总揍人开始，他的命运职责似乎就确定下来了---做周山手下最阴险的刀。

    这把刀不见得多锋利多不可一世多张狂，但一定最阴险。阴险到很多事不需要周山明说，他就去把他办了。比如说周山一直对来酒店吃饭的某个满嘴脏话的客人不满，那章天阳就会私下里找几个人把这个倒霉客人揍一顿，然后第二天周山看到猪头一样的客人来吃饭心情就会很好，这时候章天阳看到自己的伯乐周山心情好，他自己心情也就跟着好了起来。

    有些人依附别人，是在水蛭一般的吸食宿主的血；有些人依附别人，却是像狗一样习惯性的依附主人，企望着主人高兴时丢给自己的那块骨头。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有很多种，但章天阳有选择自己活着的方式、目的的权力，别人没资格去指摘他的人生，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今天是周山的生日，章天阳为此张罗了有半个月。邀请到了不少上流社会的各色人等。从中午到晚上，这场生日派对足足闹腾了十几个小时大家才各自散去，诺大的酒店里除了仆从就只剩下周山和他俩人，周山今天绝对尽兴了，酒喝了不少，但没醉。一扫前几天被莫名奇妙人士给莫名其妙的揍吓一顿的郁闷。

    “周总，我还有个礼物要送您。”章天阳挥退身旁所有仆从，笑着拿出一个土黄色信封。

    “就你小子心思多，什么礼物？”周山伸手接过信封，打开。是一沓照片。周山很随意的一张张看了起来，只见照片上是一个死人躺在地上，周围满是鲜血。生日这天收到这种血腥照片，一般人绝对会当场就发飙，可周山没有，他不仅没有发飙，而且越看脸上的笑意越浓，让他那张一喝酒就会变煞白的脸看起来就像一个刚刚吸完血的吸血恶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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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动机

    更新时间：2013-05-01

    “你让我怎么说你好呢？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非得取人性命？现在是法治社会，你老是这样让我这个当主子的很为难啊。”周山斜靠着沙发，将照片点燃，一张张放进烟缸中，惨白的脸显得尤为诡异。

    “周总，你也知道，我这人就是性子急，看谁不顺眼就直接杀了，没二话，您要是觉得我做过分了，怎么惩罚都行…”说到这，章天阳露出一个看起来非常诚恳的笑，续道：“但是周总，我有几句忠言不得不说…”

    周山眉毛一挑，微笑的看着章天阳。只见章天阳一直弓着的腰弓的更狠了，低头道：“像周总您这样心软的人，恐怕是难以做成大事的，自古以来人心都是难测的，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对别人仁慈终有一天是会被人暗算，我章天阳不想做砧板上的鱼肉，所以选择先下手为强。”

    周山听完这番话，哈哈大笑，待那些照片全部烧成灰烬后站起来，拍着章天阳的肩膀道：“好小子，我一直没看错你。”

    溜须拍马能到章天阳这种地步也算是宗师境界了，但像周山这样如此能承受这种马屁却仍面不改色甚至得意洋洋接受的人，俨然已经到了神仙境界。

    这一主一奴可以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绝配了，所谓极品，说的恐怕也就是他们这类人。

    如此情节已经发生过不少于五次了，每次都是章天阳对周山察言观色，或者是周山自己在章天阳面前顾左右而言他的旁敲侧击，然后章天阳便去安排动手，有时候会自己亲自出马，有时候也会花钱雇人做。而且每次事情做完后，章天阳都摆出一副‘这跟周总您老人家没有一丁点关系，是我章天阳看那谁谁不爽所以才杀了他’的态度，让周山大为欣赏之余更是大为放心。骄主恶奴之间，主子最不喜欢奴才两件事，替主子做了恶事还说是谨遵主子的意思；替主子做了好事却不说是主子的意思。而章天阳显然深谙此道，所以才能在周山身边做这么多年的心腹。

    深夜十二点，章天阳从酒店里出来，走进停车场嘴里吹着口哨，来到自己的马自达车旁，正准备开门，忽然凝住身形，回头四顾。连个鬼影都没见到，自嘲的说了句‘平日就算做了亏心事，半夜老子也不怕鬼敲门’，然后驱车离开。

    深夜两点，周山也来到地下停车场，走着走着他也顿住身形，皱眉四下望望，连个屁都没有，但他还是一声大喊，喊来了正躲在出口岗亭里看毛片的几个年轻保安。

    “周总，怎么了？”保安甲诚惶诚恐。

    “没什么，就是想提醒你们精神点，多出来转转看看。”周山不冷不热的说。

    “好好，您放心，我们一定保证这里的安全，连一个苍蝇都不放过。”保安甲点头如捣蒜。

    周山挥挥手让他们各忙各的，迈步走向自己昨天才派人从垃圾场拉回来的凯迪拉克，喃喃自语一句：“现在这天下不太平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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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确实不太平，盛世还是乱世都有不太平的地方不太平的事。刘鑫做为一个已经干了好几年刑侦组组员，却还是没能习惯这个城市三天两头发生凶杀案。高山酒店赵总的案子还没破，就又多了几件发生在他们这组辖区范围内的凶杀案。身体上疲惫那都是小事，精神上的折磨才是做一个刑事警察最大的敌人。

    下午五点多从案件现场回到警局，刘鑫并没有立刻着手分析这个案子，而是拿出高山酒店的案子卷宗，细细看了起来。这件案子已经过去有不短的日子了，他们目前却仍然是没有任何进展，几个可疑的人都一一排查过了，都没有明显作案时间和动机。警局里临时起意的凶杀案和积怨日久导致的凶杀案最容易侦破，因为前者凶手必然会留下大量线索，好查；后者则动机容易确定，也好查。唯独像高山酒店赵总这种动机只能往多少年前追溯，作案手法又干净利落的案子最棘手了。“唉…”刘鑫一遍又一遍的翻看卷宗，过了许久，长长叹口气，心中骂着现代人真是越来越聪明了，杀个人非要找杀手去做，难道就不能自己动手吗？难道就不想知道亲手毙掉仇人的快感吗？或者，是不敢吗？八成是不敢了，可他妈的不敢自己动手，就花钱找人动手，还是个爷们吗？操！什么世道，真爷们都哪去了！

    正感概间，领导韩道平组长推门而入。韩道平今年五十一岁，微凸的将军肚和满面倦容很符合刑侦组一贯的组长形象，见刘鑫苦闷的样子，韩道平瞥了眼刘鑫手中的卷宗，说道：“小刘，干咱们这行的，最重要的就是平常心，不管什么案子，以平常心才能更接近事实和真相。”

    “韩队，这话我都听一千多遍了，你能不能换点新鲜的道理啊。”刘鑫起身给韩道平倒杯咖啡，重新坐下。

    韩道平摇了摇头道：“新鲜出炉的道理都有待商榷，老黄历上绵延了几千年的道理才是真理。”

    刘鑫低头默然不语，老组长向来说话都是字字珠玑，但珠玑的久了听起来也不免令人生烦。韩道平细细的饮着咖啡，蓦的想起自己当年的师父跟他说的那句话：干咱们这行的最后没几个心理正常。这话在当年韩道平还是毛头小伙的时候听起来并不觉得多有道理，但二十年多年过去了，他才明白这话根本就是至理。每天跟死人、恶人打交道，再心理正常也会被搞的不正常了。可这又是无法避免的，除非撒手不干。

    “韩队，你说杀人动机是不是真的很重要？”刘鑫沉默半晌，忽然开口问道。

    “既重要也不重要。”韩道平放下咖啡杯，道：“动机这东西是因人而异的，同样是一件事不同的人会有不同想法和回应，比如你我俩人都被揍了一顿，你可能年轻气盛就会想办法把对方揍一顿报仇，而我可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忍忍就算了。所以我们不能用客官的角度去分析动机，而应该用主观，用嫌犯的思维、性格去揣摩嫌犯的动机。”

    刘鑫点头又摇头道：“但没有人能做到真正站在另一个人的角度去想问题。”

    “对，很对。”韩道平拿手指点点刘鑫继续道：“重点就在这，我们警方侦查的线索中，就包括一条嫌犯的日常行为，对嫌犯了解的越多，就越能接近嫌犯的脑袋瓜。譬如高山酒店的这件案子，我就看你调查的路子很对，调查有那些可疑人的日常行为作风等事情，非常有利于案件的侦破。”

    刘鑫又叹口气：“路子对了又怎样，可到现在不还是没任何实质性的进展吗。”

    韩道平笑笑道：“路子对了就是在做有用功，迟早能破掉这个案子的，放轻松点。”

    “这旧案还没破又添新案，确实轻松不起来啊。”刘鑫指指桌上另外一叠现场记录，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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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书的后脑勺疼了好几天，蔡进这个出手不知轻重的家伙不仅没给他端茶倒水赔罪，还请了好几天假，更令人气愤的是竟然还要把赵磊带着，说是有朋友结婚，他要去帮几天忙。孙子书又不敢不准假，只得把气都撒在新买的沙袋上。

    到了晚上客人散尽服务员和厨师都下班回家后，诺大的酒店里就只剩下孙子书一个人，跟平日三人在一起吹吹牛皮再去睡觉的日子完全不可相提并论。无事可做的孙子书也不想整天把自己陷在书海里学习法学商学政治学，于是便打开电脑上网。他平时很少上网，而且上网的话要么就是查资料要么就是看一些政府领导人的演讲视频，其他的聊天游戏什么的基本不碰，所以自然就不太熟。

    打错好几次密码后终于绞尽脑汁的想起正确的qq密码，登陆。刚登上去，就提示有信息。他一一点开看，都是一些同学发来的节日祝福信息，因为有大半年都没登qq，所以自然就有好几个节日的祝福信息，过年之类的中国传统节日还罢了，连什么白色-情人节这种孙子书根本不知道是啥玩意的节日祝福都有。

    孙子书觉得很好笑，忽然想到以前上高中时有两位同学的神奇对话。

    甲好奇的问乙：圣诞节你准备跟谁一起过？

    乙：随机。

    甲皱眉：那你圣诞节准备吃点什么？

    乙：待定。

    甲继续皱眉：你最想收到什么礼物？

    乙：没有。

    甲无奈：圣诞节时你的心情会怎么样？

    乙：无所谓。

    甲蛋疼：那你准备许什么愿？

    乙：没想好。

    最后，甲终于爆发，一拍桌子大喝一句：那你准备怎么过这个圣诞节？

    乙抬头看了甲一样，冷笑一声答道：我是中国人。

    然后…甲就一头栽在了地上，昏迷了半天，从此以后一提到圣诞节二字他就头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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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规矩

    更新时间：2013-05-02

    连续好几天，孙子书晚上关店后都会上两个多小时的网，要么就是在聊天室里跟饥渴少妇聊天打屁，要么就是跟以前的女同学开些无聊至极的玩笑。其实孙子书在做学生的时候，还是受到过不少女孩青睐的，原因很复杂，但也很简单。说复杂是因为青春期的女孩喜欢一个男孩是根本无法用后来人的爱情宝鉴来分析的，喜欢就是喜欢没任何理由，说简单，则也许是因为男孩在足球场上那一脚射门的帅气，也许是男孩考试得高分时的自信笑脸，女孩就爱上了男孩。根据孙子书自己的分析，是因为他的铁拳，在学生党里，这种铁拳完全是神一样的存在，能不惹女孩动心吗！

    时间一晃而过，四天很快就过去了，第四天晚上十一点多，孙子书刚刚洗完澡准备打开电脑上网的时候手机却急促的想了起来。接通，是蔡进打来的。蔡进语气冷淡的报了一个很偏农村的地址，让孙子书赶过去，却没有说是什么事。孙子书稍稍一犹豫，便离开酒店，临走前吩咐保安今晚精神点。

    出租车先是在漂亮的沥青大道上行了二十分钟，然后又在南郊的水泥马路上行了十几分钟，最后又在歪歪扭扭的农村土路上颠簸了十几分钟才到达目的地。

    一路上司机师傅没少从后视镜打量这个看起来眼神有点渗人的年轻人，生怕他忽然掏出把刀来说‘老实点，把钱都拿出来’，这都不算什么，最怕的是拿了钱还要他的命。毕竟这世道不太平啊。不过幸好幸好，年轻人到达目的地后老老实实付了钱，还说了句谢谢。

    孙子书四下望了望，北边不远处黑乎乎一大片仿佛有间房子，再细看似乎隐约有灯光透出，再抬头望望天，正好今天是农历十六，满月，路上落满月光。孙子书大踏步朝北边走去，走近一看，原来是一间废旧厂房，二楼某个窗户里亮着盏白炽灯。孙子书正准备走进去，忽见赵磊从里面出来，小心翼翼的扫视孙子书身后。

    “搞什么鬼？”孙子书皱眉：“我又不是什么大人物，没人跟踪我。”

    赵磊仍然是一幅死气沉沉的表情，开口道：“哥，我们找到杀我爸的凶手了。”

    这话真是石破天惊，但在赵磊口中说出却似乎死者并非他的父亲，孙子书忽然觉得有些冷，微微点头，面色凝重：“你还在这守着，我上去看看。”孙子书拍拍赵磊的肩膀，走进去。

    上到二楼，便在楼梯口遇上蔡进。借着从屋里透出的灯光孙子书看到四天没见的蔡进胡子长了很长，手里拿着两顶马虎帽，正眼神冷冷的看着自己。

    “这是怎么回事？”孙子书问。

    蔡进掏出两根烟递给孙子书一根，自己点上一根，缓缓吸了几口：“这四天我一直带着磊子在查周山身边的人…”

    原来，蔡进带着赵磊出来，并非是帮将要结婚的朋友忙，而是出来调查赵总的死。上次蔡进跟孙子书一起拷问过周山，虽说并无所获，但久经博弈的老江湖蔡进另有所想。他觉得既然在嫌疑最大的周山身上找不到线索，那么还可以从周山身边的人身上下手。而带着赵磊最大的目的也就是为了锻炼他，赵磊虽然能吃苦心够狠够凉薄，但毕竟那些都只是蔡进观其日常生活揣摩出来的，真实的、面对各种紧急事情时的赵磊到底是怎么样子的，是否真的是个可塑之才，都还需要蔡进进一步去考证。

    蔡进提前利用自己在道上的关系弄到了周山手底下各种头头的简单资料，他也只能弄到简单的资料，因为他现在基本上已经跟很多当年在一起打打杀杀的朋友都不交往了。自从老婆死后，他就从飞扬跋扈的腿中蔡变成了个简简单单的杀手，很少再掺合道上争权夺利的繁杂事情。这几天蔡进跟赵磊两人几乎是二十四小时连轴转的盯着周山，幸运的是第三天晚上他们就确定了动手掳劫拷问的对象，一如蔡进拿到周山下属资料看了之后第一预感的对象，阴刀章天阳。那天晚上他们亲眼所见章天阳在一个中档餐厅雇用杀手，更幸运的是那个杀手蔡进以前认识。

    原本杀手之间是没有任何联系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杀手，你老婆也是杀手，那么由于这一行当的特殊性，你可能一辈子都发现不了其实你老婆跟你是同行。当然，有规矩就有例外，章天阳雇的这个杀手曾经跟蔡进有过一面之缘，大约是在两年前，蔡进接到一笔单子，然后经过一系列准备后最终下手，用枪崩掉目标的那一刻，也有另外一个人跟他做了一样的事。一瞬间蔡进和对方都明白了彼此的身份，但只是互相笑笑以示招呼，然后就各自离开。

    出现这种事情的概率不大，但也并非绝无仅有。通常情况下，某杀手就算知道谁谁也是杀手，但也不会做什么说什么，这是基本行业道德规范。不管是任何行业，不遵守规范的人最终都不会有好结果，更何况是杀手这种忌讳多多的暗黑类职业。

    运气上佳的蔡进在餐厅外，眼睛看似漫不经心的瞟向餐厅内正和杀手交谈的阴刀章天阳，他发现，章天阳绝对是一个不止一次买凶的雇主。像蔡进这种跟许多雇主都打过交道的老杀手，一眼便能看出雇主是否为第一次雇凶。道理说起来简单，也不过就是第一次雇凶会很紧张忐忑，而不是第一次雇凶的雇主则会相对坦然不少。但真要练成这份眼力劲，还得多跟雇主打交道才行。

    当晚，蔡进便准备待章天阳会完杀手后朝章天阳下手，但赵磊却提出一个意见，说我们可以多观察一晚，看看这个章天阳是否有什么弱点。蔡进当即点头，口中不说，心里却暗赞这小子有头脑。

    而后果然被他们发现了章天阳的弱点。跟许许多多好男人坏男人一样，章天阳喜欢女人，无比喜欢女人，一晚上要弄三个女人服侍自己。大战至天明然后直睡到日上三竿才出门办事。蔡进冷笑的告诉赵磊：“男人一旦贪恋女色，事业的路就走不远。”赵磊似懂非懂，但还是吞下这个道理，待日后有空再慢慢咀嚼。蔡进很喜欢赵磊的这种不管明不明白，先记下再说的脾气，跟他以前学武功时的脾气倒有点像。年轻小伙就要有这种干劲，如饥似渴的求进步，即便饥不择食也胜过浮夸轻躁的不学无术。

    到今天第四天晚上，章天阳在去往某酒吧寻欢的路上，被蔡进和赵磊二人很轻易的便掳到这里。章天阳虽然有些拳脚，但在蔡进面前跟三岁小孩没两样。来到这里后，带着马虎帽只露眼睛的蔡进便吩咐赵磊去一楼望风，自己则打电话通知了孙子书来。

    最后，蔡进跟孙子书简单的说了下章天阳在周山手底下的位置，以及章天阳的行事风格。

    “幸苦了。”孙子书点点头，很诚恳的说，他也知道蔡进之所以不喊他一起去干这事，是因为高山酒店需要有人照看。或者还有别的什么原因，比如沈泰山跟蔡进说过，以孙子书的安全为最重要之类的。孙子书不能确定，也就不会乱去猜想。

    “回头有件事要你帮忙，你到时候别拒绝就行。”蔡进笑笑，套上马虎帽。

    “就知道你不会白帮忙，狡猾。”孙子书撇撇嘴，也套上马虎帽。

    两人走进屋里，只见章天阳被牢牢地绑在水泥柱上，嘴里塞着块布，脸色灰白的看着出现在眼前的两人。他怎么也没想到向来都是他掳劫别人，今天却掉了个，变成他跟可怜虫一样被绑在这荒郊野外的废弃厂房里了。

    蔡进拿掉章天阳嘴里的布，冷笑几声站在一旁。孙子书一边玩着手里的一块钱打火机一边说道：“章天阳，坏事做了不少嘛。”

    章天阳低垂着头道：“今天老子落在你们手上认栽了，你们要杀要刮悉听尊便。”

    “挺硬气的，就是不知道你的那些女人硬不起硬气了，要是他们一个不小心透露出你爸妈的住所，可就不是那么方便了。”孙子书阴阳怪调的胡扯八道。蔡进跟他说过章天阳的父母都在乡下，而章天阳对父母倒也算孝顺，每个月都会回去看看父母。孙子书知道，再恶的恶人，都会有好人的一面，越是恶的恶人，越需要一个发泄口来发泄自己内心仅存的那么点善。而章天阳的父母，或许就是章天阳这个败类唯一想起来不会生出恶毒心机的对象。

    果然，孙子书一招奏效。章天阳蓦然抬起头，眼神虽然狠而怨，但很明显其中夹杂着深深的痛苦。沉默了一会，章天阳道：“江湖事江湖了，波及家人好像不符合规矩吧？”

    “哈…”孙子书忍不住笑出声道：“规矩？你也配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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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杀人刀夺命枪

    更新时间：2013-05-03

    孙子书虽然因为戴着马虎帽只露出两眼，并不能以真面目示人，但他还是尽量通过一双眼睛给足章天阳压力。想用眼神给人压力并不容易，首先需要形势允许，比如说明明你被一大帮子人持枪围着身在劣势，却还想用眼神吓人，除非你身负绝世神功，否则绝对不可能。另外，需要会演会装，身在优势了，比如孙子书现在，他是优势方，那么他就要把章天阳当作死人来看，而且要演的比一级演员还要像。

    当下，孙子书收起打火机，走到章天阳面前，微微低头看着这个阴险的可怜虫。而章天阳也抬头跟他对视着，两人一直对视大约一分钟，章天阳冷哼一声，低下头。孙子书负起手悠悠道：“规矩，是英雄和枭雄之间的东西，你算什么？英雄？你连狗熊都算不上。杀人放火的事本来也没什么，人在江湖为了地盘和钱不这么做必然不行。但你杀人放火是为了什么？为了路人瞪你几眼的小过节？为了年轻时一语不合而挥拳相向的小矛盾？你他妈究竟算个什么？一条会讨主人欢心的狗？”

    蔡进在一旁，马虎帽下的脸上笑意浓浓。他很少在别人面前表露自己的心情，连一个微笑都懒得给，但此刻他真的很想笑，发自内心的想笑。沈泰山的眼光不错，也许孙子书现在还只是个小人物，但凭着他这份对于江湖的认知，蔡进可以确定以后的他必然能够爬到很高。

    蔡进八九岁学艺，没几年便出道，早熟的他看过太多也听过太多少年得志最终却碌碌无为的人了。贵人相助的确可以让你一飞冲天，但自己不懂飞翔，借力飞的再高最终也还是会落回地面，成为走兽。反观那些初时平庸，但心中和脑中俱有天下的人，最终那双乘风的翅膀会越长越宽阔，一得机会便可扶摇直上，入九万里云霄。孙子书显然不是走兽而是飞禽，前途无可限量。现在看来，沈泰山给他推荐孙子书，恐怕对他蔡进来讲不仅不是麻烦事，而且还是一件大好事。

    “哼，我算英雄还是狗熊与你何干？”章天阳兀自强硬着。他的心思早已转动了无数次，很显然掳劫他的人对他所作所为都很了解，也知道他是在周总手底下做事。虽然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人早有预谋的对他下手，但有一点他看出来了，这群蒙面人十有八九不会杀他。因为若是一开始就有杀他的念头，那他们根本就不需要蒙面，以真面目示人又如何，反正死人是最会保守秘密的。这么一来，既然不会取他小命，那一切都好办了。也正因为如此，章天阳才会这么硬气。他跟周山不同，他是自己真动手杀过人的，过过刀头舔血日子的人。不像周山那样从来都是与杀人现场相距十万八千里的人，但也还没到杀人不眨眼的地步，所以在面对这种被绑架的同样情形时，他比周山要镇定许多。

    “他们打你了吗？”孙子书眼睛看着章天阳，手指了指旁边的蔡进。

    章天阳不明所以，想了想还是说道：“没有，我还没看清他是怎么出手就被他按倒了。”

    “嗯…”孙子书点点头，忽然从身上摸出一把匕首，六七公分的刃在白炽灯的灯光下闪耀着昭示这把刀锋利度很高的寒光。

    章天阳眼里露出些许恐惧，还没等他开口问孙子书想干什么，孙子书就一刀刺向他。“啊…”章天阳忍不住低喊一声，却见对方并非是要杀自己，而是三两下割断了绑在自己身上的绳子。

    割完绳子，孙子书后退两步，朝章天阳勾勾手指道：“来，打赢我我就放你走。”

    章天阳身体乍得松绑，忍不住活动几下手脚，转头看了眼旁边的蔡进，犹豫片刻摇头说道：“我要是能打过你们就不会在这里了，他的功夫已经这么好了，何况你这个头子，这不公平。”

    孙子书嘿嘿一笑：“那你说怎么样才算公平？”

    章天阳道：“三招之内你如果赢不了我，你就算输，赢得了我你就算赢。”

    “一招之内打不趴你我就算输，放你走。”孙子书双脚微分，昂头斜睨着章天阳。章天阳心里蓦的腾出一股气来，暗骂对方太小瞧人，不禁道：“好，你说的。”

    当下，章天阳微微弓起身子，像把即将发射箭矢蓄满能量的弓。十几秒后章天阳大喝一声，身子如离弦之箭，将全身力量灌注在右拳上，飞身击出。他也是刀口上过来的人，打架比吃饭还多，拿刀比拿女人手还多，跑路的时候比床上冲刺时还要竭尽全力。之前虽说拿他的人武功确实很高，高到自己根本没看到对方是怎么出手的，但自己根本没有任何防备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他自忖，除非遇到高手中的宗师，正常时候他不说多厉害，但起码能跟中上等的江湖人士过个几招然后才输，极少有一招就被制伏的情况发生。

    孙子书见对方来势汹汹，好像连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不禁嘴角斜了斜，然后后撤右手、握拳、旋腰、蓄八成力、击出，所有过程一气呵成，丝毫不见任何凝滞。

    拳拳相击，最简单直白的武斗。

    咔嚓嚓，很明显是骨头断裂的声音。然后就见章天阳脸色一瞬间变的无比苍白，胸口如遭剧烈撞击，整个身子如同断线纸鸢向后飞出，飞了大约五六米才重重的摔到地上，一口鲜血喷出，右手以及整个胳膊很快就肿成原来的两倍大，混合着他苍白如雪的脸色，看起来倒是有些吓人。

    孙子书走到他面前，蹲下，冷笑道：“这才叫规矩，你说你玩阴谋又玩不过人，被我们抓来这了，打架又打不过人，我不过区区一拳你就爬不起来了。你知道什么是规矩吗？规矩就是脑袋和拳头，你有哪一点？”

    章天阳扭曲的表情显示出他正在忍受巨大的痛苦，孙子书那一拳要是打在他胸口直接就能毙了他，幸好是打在他的拳头上，断几根骨头那是不可避免的，可总比送命好。他没说话，因为他根本不知何该怎么回答，往日他玩弄别人时总是极尽各种酷刑或者言语上的戏谑，用猫玩老鼠的方式弄的对方身心俱疲最后只想求个痛快的。可今天，他的遭遇没有让他身心俱疲但却让他觉得自己在他们面前，只是一条可怜虫。

    有些人生来高贵无匹，有些人凭着自己的努力终究踏上高山之巅俯瞰众生。而另一些人，只能勤勤恳恳的做好蝼蚁众生的其中一个，更甚者有一些人，连蝼蚁众生都算不上，那就是连自己都觉得自己极其不堪的失败者。哀莫大于心死，说的就是最后那种人。现在的章天阳就已经被对方给击的彻底溃败，他坐在地上斜靠着墙，用另一只好手颤巍巍的从怀里掏出一包已经被压扁的烟，掏出一根，点了好几次才点着。深深的吸了几口，抬头看向窗外墨色天空中的明月。

    几分钟后，孙子书道：“把你这几年所做的黑心事都说一遍，说完就放你走，得抓紧点去医院，不然手得废。”

    章天阳收回目光，点点头，慢慢的说起了这段日子里，他亲自揍得人、安排别人去揍的人，亲自杀的人，安排别人去杀的人……

    此时，楼下靠在墙上的赵磊一边抽烟一边回想那夜父亲的死状。很奇怪，现在仅仅过去几十天而已，他再回想父亲的死却不觉得有多悲伤了。当时，他看见父亲躺在血泊里，一瞬间脑袋就成了空白，周边所有人他都看不见所有声音他都听不见了，世界在他这里，无声无色了。浑浑噩噩的跟着孙子书从警局回到酒店，他忽然觉得虽然悲伤，但心中渐渐的、渐渐的有个东西破壳而出了，让他有种浴火重生的奇妙感觉，这种感觉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强烈。三天之后，他就从父亲横死的悲痛中完全走出，取而代之的是一颗无牵无挂的自由冷漠之心。他觉得自己再不会为什么而悲伤了，那绝不是行尸走肉的心死，而是冷漠。像一件冷武器，封喉的刀或是夺命的枪，从此再不会流泪，不会懂也不需要懂什么是悲伤。

    今晚，一抓到那个叫章天阳的败类后，师父就用眼神告诉他，这章天阳十有八九就是雇凶杀害赵总的人，要仔细小心行事。但当赵磊知道这个章天阳就是杀父仇人时，他的心中竟然一点仇恨都没有，甚至没能在他心头造成一丝涟漪。绝情了吗？赵磊这么在心里问自己，但自己的理智却给出了否定的答案。父子之情当然有，但赵磊很清楚，不管现在做什么，父亲都活不过来了，死了就是死了。若无法改变事实，那又何必做无用的悲伤？这样只会有害无益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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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灭口

    更新时间：2013-05-04

    章天阳自白了将近一个小时，孙子书和蔡进也就安静的听了一个小时。当听到章天阳亲口说买凶杀了赵总这一段时，虽然孙子书已经猜到，但心里还是很震惊。毕竟赵总是第一个发现他的能力给他施展身手机会的伯乐，孙子书不管今后能多飞黄腾达，赵总在他心里的位置都是不可撼动的。如今，谋害赵总的凶手就在眼前，孙子书真想一拳毙了他。想到这，孙子书目光中杀气闪现，三步并作两步走向双眼无神坐在地上的章天阳，这一幕被蔡进看到，只见蔡进斜跨一步，拦住孙子书。

    “你不是要杀他吧？”两人来到外面，蔡进说道。

    “想杀，但我知道就算要杀也得是磊子杀，要不咱们喊他上来商量下吧。”孙子书说完，便下楼去喊了赵磊上来。

    赵磊伸头看了看一脸颓色的章天阳，三人一起走到二楼走廊的另一头，借着月色商量起来该怎么处理章天阳。蔡进主张送官，把他交给警局处理，虽然也许判不了死刑，但起码不用他们担负风险。孙子书则主杀，他的意思是赵总的仇不报就太不像话了，交给警方的话，周山拿银子稍微周转下估计就判他个无期，然后再砸点钱，过不了几年恐怕就能出狱了。这样一来就太对不起赵总了。

    孙子书和蔡进一时争执不下，然后问赵磊有什么意见。赵磊想了想最终还是表示自己赞同师父的意见，交给警方最好，没必要为了一个章天阳而担负一条人命。

    蔡进颇觉意外，本以为赵磊肯定主杀，没想到他竟然头脑这么冷静，连父亲的杀父仇人都舍得放过。

    孙子书转头盯着赵磊看了好一会才道：“你可要想好了，他是杀你父亲的凶手。”

    赵磊面无表情的摇摇头道：“人死不能复生，还是把他交给警方吧。”

    当下三人便转回去，孙子书接过早被蔡进搜出的章天阳手机，放到章天阳面前：“你自己报警自首吧，你应该知道，就算你自己不报警我们也已经拿到你众多罪行的证据，你逃不掉的。”

    章天阳苦笑一声，拨通110，按照孙子书提供的地址，三言两语便说完。而后孙子书三人快速循着另一条小路离开。

    一路上三人都没怎么说话，天蒙蒙亮时三人终于回到高山酒店。赵磊说有点累，便去睡觉。客厅里的孙子书和蔡进相对而坐，一时默然。过了好久，孙子书才开口道：“你知道磊子为什么不亲手杀了章天阳吗？”蔡进若有所思：“也许他觉得不值得吧。”

    孙子书叹口气：“那孩子入魔了。我真没想到他会变的如此冷血。他百分之百是觉得杀章天阳并不能为我们带来什么利益，所以觉得杀了章天阳虽然能解仇恨，但实际上并不划算。”

    蔡进点头：“这样也挺好，说明他长大了。连你一个外人都想动手杀掉赵总的凶手，他这个做儿子的却比你还要理性。”

    “理性过头了就是冷血。”孙子书点根烟。

    “冷血未必不好，你想太多了。我也去睡会。”蔡进说完就真的上楼去了。

    孙子书独坐在偌大的一楼大厅沙发上，感慨万千。他似乎能看见赵磊的未来，一件没有任何感情的利器，为了利益竟能放弃至亲的仇，那么将来为了利益，杀人恐怕也只不过是如踩死一只蚂蚁般轻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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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山对于昨夜的变故依然还处在震惊无比的情绪中。手底下最得力的战将章天阳竟然自首了，据说正在交待罪行。但直到现在周山都没有被警方传唤，似乎也昭示着章天阳并没有供出周山。

    周山喝着无味的新茶，想起章天阳很多年前跟自己说过的一番话：“周总，如果有一天我被抓了，我不会多嘴一句的。只希望在我走了以后你能把属于我的那份钱都给我父母。”这么多年，周山给章天阳不少钱，但章天阳却一直都拿的不多，大部分钱都仍旧放在周山这。章天阳曾说，我对钱没太大要求，吃饱穿暖买的起女人上就行。“天阳啊天阳，你怎么不事先跟我商量商量呢？”周山放下茶杯，眼里掠过一丝阴冷。

    打了一通电话后，周山离开办公室，驱车来到一座高级住宅小区。轻车熟路的经过各种漂亮的景色然后来到第九栋楼，坐上电梯到达十八楼，按响门铃。开门的是一个八九岁大的小女孩。

    小女孩一看门口的人并不认识，礼貌的说了声叔叔好，然后回头喊道：“爸爸。”

    一个穿着灰色休闲服，梳着大背头，眼神沉静大约六十多岁的男人看到周山，眉头微微一皱，但很快就恢复如常，摸摸小女孩的头道：“去房间写作业吧。”

    小女孩很乖巧的点点头便回房了。

    “林老，您最近身体可还好。”周山毕恭毕敬的坐下，点头哈腰的，虽然强自镇定但还是掩饰不住心中的不安。

    被称为林老的男人几不可闻的叹口气道：“我挺好，你来找我有事吗？”

    周山犹豫了片刻，说道：“章天阳昨天深夜自首了。”

    “哦？”林老语气平淡的说：“你想杀人灭口吗？”

    “啊…”周山轻呼一声，他没想到自己心思一下子就被林老看透，一时间很是尴尬，不知所措。

    林老看看周山，又道：“灭口不是不行，但如果现在从外面找人进去杀他，或者买通监狱里的人杀他，都容易让警方怀疑到你头上。毕竟你是他的主人，即便他嘴严把事情都揽他自己身上，你也是警方重要的怀疑对象。警察不都是吃素的。”

    周山听了林老这番话，脸上闪过一丝狂喜，随即道：“那您老的意思…”

    林老缓缓起身，去厨房端来两杯白开水，一杯给自己一杯给周山。周山站起来弯腰接过，见林老坐下自己才又轻轻坐下。林老不说话慢慢喝水，只是眼睛不时望一下周山。

    周山脑袋并非不好使，这当口，他正在脑中思索一切可行的办法。忽然，他似乎想到什么，说道：“林老，我觉得可以这样，买通警局和法院的人，尽快结案判刑，然后…。”

    林老听到这，目光中流露出满意。

    周山在心里吁了一口气，续道：“只不过还是需要您帮忙了，我这个小人物也没有机会结识到警局和法院里能说上话的人呀。”

    林老笑笑道：“明天晚上我做东，到时候你早点来，具体成不成得看你自己了。”

    “是是，我一定能办成，多谢林老给机会。”周山慌忙站起来，躬身道。

    林老点点头，仰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

    周山又站了片刻，才道：“那我就先走了，您多休息。”

    离开小区，周山浑身轻松，很期待明晚的那顿酒席。有林老的面子，结识那些官场老狐狸肯定不会太难。开着车行驶在路上，周山在脑中想着明晚带什么礼物最好。可直到回到公司，他都没想好该准备什么礼物。送官场上能说上话的人礼物，其实是一门非常大的学问。但凡爬到一定高度的官场之人，都并非金钱就可以收买的，钱这东西还真就是最大的俗物，在喜欢玉器的官员面前，你送一千万现金跟送一千万的玉器，所收成效那是完全不能比的。

    周山是老江湖了，懂这个道理。但以目前的状况来讲，时间拖不得。多拖一天，他的危险就更多一分。必须要尽快处决掉章天阳，他才能彻底安心。

    第二天晚上，宴席上只有四个人。林老、周山，以及警方和法院方面的两位高层。

    周山没想到林老跟那俩人的关系非常铁，听他们说话甚至可以猜出他们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朋友。而且林老出乎周山意料的非常帮忙，也不绕弯子，很直白的就说小周的狗腿子章天阳一直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这回良心发现去自首，希望你们能秉公执法，这种人渣败类早一天处决也早一天为民除害。如此一来，还在愁该怎么讨好这两位大菩萨的周山真是欣喜若狂。几乎没费任何力气就办成了这件事，周山对林老的崇拜也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看来林老还是很器重自己的，若非如此，林老完全可以袖手旁观，或者只让周山自己去跟这俩个老朋友周旋。

    想当年，无意间帮了还在落魄中的林老一个大忙，到林老成功走到仕途巅峰，周山便飞黄腾达起来。之后林老陆陆续续帮了周山不少次。而现在，周山一半是林老在h市商界的一颗棋子，一半则是林老的徒弟。

    前段时间一直在考虑是不是要重金买下吴道子的一幅真迹送给林老，现在看来，那幅周山上看下看左看右看横看竖看，怎么看都不值四百万的画，就算再贵四百万他也愿意拍下来送给喜欢吴道子画几近痴迷的林老。

    跟自己的小命比起来，钱只是一堆无用的东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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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死刑

    更新时间：2013-05-05

    杀人不过头点地，得饶人处且饶人。周山可不觉得这个道理有什么对的，但凡有侵害到他利益嫌疑的人，他都要一一收拾掉，更何况是眼下章天阳这个威胁到他前途性命的废物，他恨不得现在就让章天阳下地狱，再也说不了话。自从章天阳入狱，这大半个月来周山是过的寝食难安，终于，这天下午他从报纸是看到了章天阳伏法的新闻，一颗悬了许久的心终于落回肚里，世界终于放晴了。

    一身轻松的他小心翼翼的捧着花了四百多万人民币买来的吴道子真迹，送到林老的府上。

    当那幅画缓缓在林老眼前展开时，林老的眼里闪着不属于一个六十多岁老头的极亮光芒。但这抹光芒很快便被他收敛起来，取而代之的仍是一幅淡看一切的神情，拍拍沙发示意周山坐，然后他自己坐到周山对面，将那幅画放在边上，微笑道：“遇事不要慌忙，等你到我这个年纪就知道，人最坏的处境不过一死，死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人活着最大的乐趣不过就是解决困难，困难越大解决起来越有挑战性也就越有意思…”林老顿了顿，端起茶几上的白开水喝一口，再缓缓放下，续道：“但到了我这个年纪，对这些勾心斗角也就没什么兴趣了，唯一的乐趣也就只有这些老古董了。”

    周山即便是坐着，那腰也弓着在，陪笑道：“您老人家光是这高雅的兴趣，也比我这些俗人高明太多了。”

    林老笑笑摇头道：“其实天阳那孩子人还不错，就算不死，他也不会伤害到任何一个人的，唉，可惜呀…”说罢，颇具深意的看了眼周山。

    周山察言观色片刻，大义凛然道：“这孩子确实不错，但法不容情，只可惜他误入歧途太深，唉…”

    两人一言一语，语气像是在哀叹自家的不肖子孙。窗外已是黄昏，灯火阑珊中，多少人家在教育孩子要做个有用的人才？又有多少人就在哀叹，倘若孩子能普普通通的，不去惹是生非，如今也不用在铁窗里落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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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书没想到章天阳这么快就被处决了，药物注射。赵总的案子也到此为止，落下帷幕。孙子书借着请刘鑫喝酒的当儿，套出了那晚警方来人之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刘鑫一杯酒一声叹的说道：我们到那间废弃厂房的时候，章天阳那龟孙子正躺在地上悠然自得的抽烟，只是整条右手都肿的跟千年老藕一样粗。弄进警局医生来替他解决完胳膊的问题后，他先是一言不发，要了几支烟抽还要了几杯白开水，喝完抽完后他，你猜怎么着？他一股脑的把这些年来做的恶事都交待了，但很明显，他把所有涉案人员的名字都隐瞒了，只交待他一个人的事。不管我们怎么威逼利诱，他对同伙都只字不提，好多以前悬而未决，但绝对不只是一个人干的案子，他都说只是他一个人做的。

    说到这，刘鑫顿了顿，小声呢喃：而且这件案子上头下了命令，得尽快结案。要我说，其中肯定有蹊跷…

    孙子书却没有多问，这种事他要是多问就是不识时务了。人家警方内部的事，愿意说给你听就不错了，本来或许就是酒喝多才说这不该说的，你要是再一多问，刘鑫铁定怀疑你不安好心。

    刘鑫虽然有些醉眼朦胧，但说到这也就没再继续深说，回到正题上：后来法院很快就结束审理，我们警方也定案，半个多月，前后只有半个多月啊，就他妈的药物注射挂掉了章天阳。

    孙子书回来后，把这些跟蔡进和赵磊说了。三人合计出一个令人很不舒服的结论：有人买通了法院和警方，杀人灭口。

    这样一来的话，他们此举本来只是想给已故的赵总一个合格的交待，但却无意中似乎扯动了某些高层，以至于对方竟然用了灭口这一手。孙子书隐隐觉得，自己这第一次出手，恐怕就弄出了不小动静。后续是否会遇到麻烦事，是孙子书一行人首先需要注意的问题。不过他们有蔡进这个高手在，暂时也不用怕对方硬来，怕就怕对方跟他们一样玩阴的，走路上走好好的，然后忽然就被麻袋一套掳走拷打一番，这种滋味可不好受。孙子书跟蔡进还好点，毕竟他俩都不是好惹的货色，蔡进不用多说，即便是孙子书，寻常七八个大汉也能轻易撂倒，但赵磊赵太子也就不行了，虽说经由师父蔡进的悉心指导以及魔鬼式训练，但毕竟才刚刚开始，没个一年半载绝对不行。

    商量之后，三人决定以后若要出去最好两人同行，尤其是赵磊，一个人的时候最好别出门乱晃悠。

    以静制动的计划确定后，三人并没有草木皆兵。孙子书天不怕地不怕，蔡进艺高人胆大，赵磊完全对死亡这个词失去感觉。因此三人除了出行比平时多一份小心谨慎之外，生活并未发生什么变化，该干嘛还是干嘛。

    人虽然不能随随便便就死掉，但人活着绝不是为了怕死，而是为了踩更多男人，勾引更多女人。

    高山酒店的生意蒸蒸日上，员工数也较之以前增加了一倍，营业收入也芝麻开花节节高。这倒是孙子书没有料到的，本以为自己在生意场中的本事仅限于做老板的狗腿子，没想到自己白手起家这么快就完成了原始积累，虽然这个过程比较惨烈，但至少他现在的伪固定资产已经达到了两百万以上，这可不是他那些大部分还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同学们能够比的。

    这天，许久没有在一起喝酒的阿虎打电话来约孙子书。电话里阿虎激动的说老子现在是有钱人了，老子今天刚拿下来一笔三百万的订单，今晚咱们三个不醉不归。孙子书笑着说好，晚上谁他妈不喝个五斤酒谁就是孙子。

    结果晚上店里生意正忙的时候，孙子书就跑了，临走时蔡进问他去哪，要不要一起。孙子书忙摆手，说我是跟几个铁哥们喝酒，他们功夫也不比我差多少，不妨事。

    某中档酒楼，孙子书、阿虎、阿狗重新聚首，阿虎和孙子书满面春风，倒是阿狗一脸倦容，问他怎么了，他无奈的说昨晚玩了场三飞，今天一天都提不起精神。孙子书和阿虎哈哈大笑，调侃他是年少不知精-子贵，保不准还没到老就得看穴空流泪了。阿狗有气无力的灌下一杯酒，说以后再也不玩三飞了，昨晚那一夜简直就不是人过的！

    三人在玩笑中，喝完阿虎从家里偷偷带出来的四瓶五十二度富贵万年茅台，开始认真的聊这些日子的事业发展。

    首先就是迫不及待的阿虎，说自己怎么怎么厉害，怎么怎么把一群商场老狐狸玩的团团转，最重要的是怎么怎么让一直很怀疑他能力的老爸另眼相看。然后是阿狗，阿狗的皮-条客事业一直处在稳步上升的势头，本来干他这行的就是入行难，但一旦走上正轨就基本上不会有多难的事。

    最后就是孙子书，孙子书也没有藏着掖着，把这些日子经历的事情和盘托出，包括沈泰山对他精神上的帮助以及替他招揽来蔡进这么一个神级保镖的事，还有最近发生的赵总案，以及他已经在赵磊赵太子的无私奉献资金的情况下成了高山酒店的总裁，甚至连绑架章天阳这种犯法的事也说了…丝毫不避讳，巨细无遗全部交代。

    听的阿虎和阿狗两人一愣一愣的，末了，俩人异口同声的说了句：真的假的？

    孙子书拍着胸口答道：“兄弟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们，全都是十足真话。

    阿虎狠狠的抽口烟道：“你小子现在竟然敢干犯法的事了，佩服、佩服。”

    阿狗却拍了拍阿虎的肩膀，笑道：“人在江湖飘，谁能不挨刀，谁又能不插别人几刀？阿虎，像你这样有家庭资本的正经商人，是不会明白小人物若想做好事情肯定要干几件铤而走险事的这个道理。”

    “放屁！”阿虎颇不服气怒道：“老子又不是没剁过人，我现在已经过了那个需要靠揍人来做事的阶段了知不知道？咱现在玩的是智谋。”

    阿狗继续嘲笑道：“智谋个屁！你一富二代结交的都是上流社会的人，哪知道底层社会血淋淋的事。”

    “好了好了，都多大人了，还吵。”孙子书无奈，这俩人从小就时常在一起斗嘴，这么多年了，都二十啷当岁了，说不到一块的时候还是会这样，很令人头疼。喝口酒，孙子书说道：“我觉得吧，人是在什么环境做什么事，随着环境走。当环境需要你拎拳头揍人的时候你就得狠狠的揍，当环境需要你用脑袋瓜去杀人的时候，你还就得绞尽脑汁去跟对手周旋。没固定模式，你俩都算得上成功人士了，别想问题还这么死脑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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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情义

    更新时间：2013-05-06

    虽然男人之间的友情和互知对方秘密的多少无关，但真朋友之间是不用考虑秘密泄露会不会有危险的。孙子书很相信阿虎和阿狗，就像他们相信他一样。相交这么多年，从穿开裆裤就在一起玩，彼此知根知底，也并非是他们互相相信的原因。早不就有人说了吗，男人的感情是看在一起做什么，和时间长短无关。一起喝过人生的第一杯白酒，均表示非常难喝；一起揍过人、被揍过，才明白武力只是勾心斗角中最下乘的手段；一起调戏过良家妇女、被开放女调戏，然后感慨女人还是纯洁的好…而其实最最重要的，是他们的价值观相去不远。

    英雄相惜，惜的就是因为那一份为国为民的价值观。放小点说，侠之小者，相惜的则是为友为邻的价值观。

    瞎斗嘴，笑归笑，阿虎和阿狗听闻孙子书走上这条半黑半商的路，还是有点担心他的。不过孙子书表示无所谓，笑说像我这样手上没本钱的人，想往上爬必须这样走，你们放心好了，大不了从头再来，就凭我的身手，死不了。话是这么说，但其实孙子书心里也没底，笼统算来自己从学校出来还没到半年，说自己还嫩完全不为过。年轻人不怕没机会，就怕好不容易得了机会，然后走了一半却摔倒了，很要命的。

    阿狗是老江湖了，在三人中也就算他出道最早，自然也就最见多识广，把玩着手中的二两酒杯道：“子书，有困难要跟我们说，我跟阿虎虽然层次也跟你差不多，帮不了太大的忙，但好歹能给你壮壮声势。”

    阿虎点头道：“是啊，好比上次你绑架对方，完全可以叫上我们，多个照应也好。再说了，这么好玩的事你不叫上我们也太不够义气了。”

    孙子书扔给两人一人一根烟，说道：“好，下次还有这事，保证叫你们。”

    “好，干杯！”

    三只酒杯有力的碰撞，继而各自饮下，然后包厢里传出豪迈而爽朗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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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周山亲自把章天阳的骨灰送回乡下，交到章天阳父母的手上。看着二老老泪纵横的样子，周山的心软了那么一下，差点就掏出兜里那张存了章天阳这么多年血汗钱的银行卡，但最终周山还是忍住了，两百多万，不少了，与其给两把老骨头还不如自己留着花，人都老了要这么多钱也没用不是。至于章天阳生前对主子唯一的请求：“希望我死后，您能把属于我的那份钱都给我爸妈。”周山就把它当作一个屁，轻轻的放了。

    此刻，周山气定神闲的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品咖啡，据说是什么猫屎咖啡，他就想不明白了，猫屎怎么还能拿来做咖啡喝，而且还卖的那么贵，什么世道，简直就是不可理喻。不过说实话，这猫屎咖啡还挺好喝的，比起其他品类的咖啡有种说不出来的香味，难道是猫骚-味？不对啊，小时候闻过猫屎尿的，不是这味道啊？或许是因为是资本主义的猫，屎尿味道跟咱天朝的不一样？

    胡思乱想片刻，周山自己忍不住笑了起来。章天阳一死，他的心情就又恢复了往日的闲逸。

    笑了一会儿，他又皱起眉头，想起章天阳临死时托人带给自己的一句话：主人小心。就这简单的四个字，除了让周山摸不着头脑外还有那么点冷。迫于情势，或者直白点说就是周山只想着让章天阳快点死，所以周山自始至终都没有去监狱里看过章天阳一次，一次都没有。但他没想到即便已是将死之人，章天阳却都没有忘掉周山是他章天阳的主子。这种从一而终的精神其实挺值得赞扬的，可惜周山只觉得他脑袋有问题，都要死的人了还玩什么花招？要是因此让警方盯上自己导致出现什么纰漏，狗日的章天阳就算活过来再死一次也于事无补。

    这四个字是在告诉他什么吗？周山也就只能理解为有人要不利于自己，而章天阳可能知道，所以提醒自己。

    “妈的！”周山实在想不出谁在这个时候想害自己，有点烦躁：“天阳啊天阳，你他妈的到底跟我打什么哑谜？”

    正当周山烦躁至即将抓狂的时候，宽大豪华的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起来。

    “喂，哪位？”

    “是周山吗？”

    “我是，请问你哪位？”

    “……”

    “喂，说话啊。”

    “章天阳死之前让你小心是吧？”

    “…你、你到底是谁？”

    “别管我是谁，我给你一个线索，高山酒店。”

    “高山酒店？喂…喂…操！”放下电话，周山刚刚安稳下来还没几天的心又提了起来。狠狠地拍了下桌子以发泄心中的无名之火。忽然想起可以记下刚刚这个号码然后交给一个通讯部门的朋友查下号码来源，但转念一想又觉得，对方好像对自己一切都了如指掌，那说明对方的本事恐怕比自己大，如此一来如果仅凭着电话就能查到端倪，这种想法似乎不太切合实际。唉，算了算了，还是暂时不追究到底那人是谁了。这些念头说来长，但在周山的脑子里也不过就转了那几秒钟。他不笨，甚至算的上比较聪明，否则也爬不到今天的位置。

    做好人需要好头脑，做坏人就更需要好头脑了，没脑子的人是既做不了好人也做不了坏人的，只能做废人。

    周山很清楚高山酒店是出自何人之手，那天生日晚宴过后章天阳就是把赵总的死亡照片送给他做生日礼物的，他当时很高兴。说起来，老赵跟他是老相识了，只不过几十年前他们都还在干建筑队的时候就为了工程的事不和，最后一次火拼是以周山被打成重伤收尾。这个仇，周山一直记着在。虽然二十多年过去了伤痛早已感觉不到，但他还是记得很清楚，因此对于老赵现在的发展他也颇有了解，高山酒店刚成立还没半年，股东也就是当年他们赵家表堂兄弟几个。

    平时，周山也有意无意跟章天阳透露过他对赵家几个兄弟的仇恨，虽然说的时候都风轻云淡，但章天阳是干什么的，章天阳干的就是揣摩主子意思，替主子干恶事的奸臣恶奴。资金筹划完毕后就买了杀手，很快就让老赵死在高山酒店里。那晚，当周山看到老赵的死亡照片时，心里郁结了多年的怨恨终于得到释放。

    而章天阳案的结案报告中，首当其冲占了大量篇幅的便是老赵的这个案子。一是因为这是新案子，二则是因为章天阳对于此案的交待最为详细，甚至交待了杀手的大概样貌。只是警方的人都很清楚，抓到职业杀手的概率跟抓国际罪犯差不多，都是专门干这事的行家，能叫你简简单单就抓到那就不叫杀手而应该叫杀人犯了。

    “老赵，你的死可跟我没关系，都是章天阳干的，下去后你好好收拾他就是了。”周山又煮了杯猫屎咖啡，自嘲道。

    之后，他打了个电话叫手下的人去查现在高山酒店的情况。三个小时后，手下回电话来，说高山酒店现在只剩下赵家太子爷赵磊掌管酒店，其他两个股东在老赵死后就撤掉股份作鸟兽散了。

    “厉害！无情无义的也只能到这份上了。”周山不禁感叹。让手下继续深查。

    一个星期后，周山经过林老的牵头，花重金从内蒙古请了一位保镖。三十五岁的一个男人，据说在内蒙古的某大黑帮里做了十几年的二把手，后来因为私自挪用帮内资金，被一把手法外开恩扫地出门，也没按帮内规矩卸他一只手，但满肚怨气的他却一不做二不休杀掉了一直对他很器重的一把手，自此亡命天涯。

    第一次跟这个叫做狼山的人见面，周山就觉得此人很令人不舒服，人如其名，满身的兽性，让人一看就害怕的那种气势。但他说话却有种淡淡的感觉，如果你只听他的声音，会觉得此人肯定长得眉清目秀，但再一看他黝黑的脸上胡子拉碴头发混乱，就会觉得太过于不搭。不过周山觉得林老说的很对，人不可貌相，但凡有本事的人都是跟一般人不一样的，像狼山这样让人望而生畏的人又能有几个？像狼山这样武艺高强的人又能有几个？

    自此之后狼山便成了周山的贴身保镖，几天下来，周山觉得这位名字里也有个山的老弟除了长得吓人点，脾气什么的还真不错。周山是让他到东他就到东让他到西他就到西，而且绝不多问一句。只做、不问不说，这种好狗腿子到哪去找。只是每年需要付不少佣金，让周山有点肉疼。但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现在是非常时期，不舍得花钱就容易出事，出了事，再多的钱可能都没用了。而且狼山还有个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优点，那就是对吃的睡的没有任何要求，吃的饱，有一人长的地方睡就行，其他的都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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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路见不平

    更新时间：2013-05-07

    枪林弹雨中逃亡出来的人，对于生与死恐怕是看的最透彻的。吃的饱穿的暖有个不用不担心睡着后被人捅一刀的安全地方睡觉，就完全够了。这种大部分人只不过是说说罢了的道理，只有这种人才是最深有体会的。没有经历过一个星期都只能吃点野果的日子，就是不会明白人饿到极致后是什么感觉。一法通万法通的道理很多时候其实是不适用的，书中自有黄金屋和颜如玉的道理也并非什么时候都准的。

    当然，狼山明白，真正经历过大风大浪和艰难万险的人，是不喜欢把自己这种过去挂在嘴上说的。能挂在嘴上说的，都算不上真正的困难和痛苦。所以狼山虽然粗野，但他很瞧不起那些成功老板们到处逢人就说往日怎么怎么辛苦劳累的行径，说他们矫情都抬举他们了，应该说他们脑子有屎。

    起初，章天阳还没被政府弄死之前，林老就语重心长的告诉周山，位置渐渐高了，身边就要有个能挡子弹的心腹，他可以没脑子，可以武功不是天下前十，甚至可以是个看起来很娇弱的女人，但一定要够狠够豁得出去。

    周山私底下想想，觉得很有道理，所以就听了林老的建议，托林老找个高手。林老也不含糊，很快就弄来了狼山这个看起来走的是野兽派路线的高手。至于狼山的武功有多高，周山现在并不知道，但很快发生的一件事，就让他心中仅存的那么点疑惑也消除了。

    这天是个大晴天，周山带着狼山去参加一场属于h市中层商人的聚会。这个聚会是由h市中层富商团，简称中商团的团体头目组织的。说起来，周山在中商团刚成立的时候就加入进去了，当大部分会员如今都已跻身一线富商的圈子时，周山仍然混迹在中商团，而且还貌似将会混到老死的那一天。

    宴会绝对算的上豪华，兴许一两个两三个中层商人掀不起多大的浪头来，但一百个两百个加起来的力量可就绝对算的上恐怖了。所以中商团在h市，乃至整个华东地区，都是不容小觑的。再大的富豪，也不敢说‘老子根本不把中商团放在眼里’。而且，每年甚至每个月，从中商团跳出去走入一线富商的人都有不少。外人一直笑称中商团是中国富豪榜的大学，并非只是一个玩笑话，而是确确实实的真相。

    周山是中商团的老会员，这种宴会自然也已经参加过很多次了。团内像他这样或许是因为时运不济，或许是因为自身本事不济，而导致总高不成低不就的徘徊在中层的商人也有不少。

    老朋友相见，格外亲近。这不，周山一进门就看见三个大老爷们聚在一起聊天打屁，笑的很欢。

    光明顶发型的男人叫郑风波，做的是茶叶的生意，四十七岁的人了还没结婚，孩子倒是有不少，可惜就是不安分，不想结婚只想谈恋爱。

    戴着金丝边眼睛的书生气男人叫魏勇，干的是人人唾弃的黑心书商生意，赚了作者的血汗再赚读者的钱，而且每当面对别人的质问时总能恬不知耻的回答说这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问题，不能怪我们。

    剩下一位扎个小马尾辫的娘气男人叫俞修，做的是专门包装二三线女演员的事，在各大剧组中混迹，认识很多大导演大明星，梦想是做大明星的经纪人，但一直郁郁不得志，天幸他是个乐观的人，总觉得虽然做不了身价八位数的大明星经纪人，但做八九个身价六七位数的二三线明星的经纪人也差不到哪儿去。

    三人一见到周山，就把他拉到身边问他最近有没有被警方抓起来盘问，看来章天阳案已经是众人皆知了，也难怪，一个人背了那么多条人命想不出名都难。面对三人的关切，周山淡定的说像我这种良民，莫说警方没有找我，即便是把我拉到警局里严刑拷打三天，我还是清者自清，身正不怕影子斜嘛，哈哈。三个男人窝在角落里大笑，惹得周围那些新晋会员频频皱眉。那些年轻的新人，似乎永远不会懂得这些叔叔级别的老男人为什么在这种公共场合，还这么大声放肆的笑，为什么这点素质都没有。

    宴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临时搭建的室内舞台上表演起了古典舞，似乎是为了迎合当下中国人伪复古的心态，古典的一步三停的舞蹈成了各种大型聚会必备的项目。

    三个长得眉清目秀关键是身段妖娆眼神勾魂夺魄的女人，把台下几乎所有男士的目光都吸引住了。正当大家都在心里想‘这三个娘们不知道多少钱一晚’的时候，周山的肚子却不争气的疼了起来，而且还发出了咕噜噜的响声，好像是吃坏肚子了。暗叹一声晦气后，周山急忙往洗手间跑去。身旁的狼山也没二话，跟着周山屁股后面便走，周山皱眉说道：“你看你的，我上个洗手间，不用这么小心。”狼山只是笑笑道：“没事，我跟着好点。”

    来到五谷轮回之所，往坑上一蹲，稀里哗啦一通后，周山浑身舒畅的出来了。洗着手，周山正准备跟旁边的狼山说个关于洗手间里偷情的笑话，却听见对面女洗手间里传出了男人的声音。

    “对不起，我也是奉命行事。”一个低沉的男人声音。

    “哼，老铁就知道雇你们这种亡命之徒，一点创意没有，你知道之前死在我手底的杀手有多少个吗？”一个很清澈但却很冷的女人声音。

    “那么，动手吧。”那是皮鞋在磁砖上摩擦的声音，听起来很不舒服。

    几声闷响过后，就听见女人低低的惨呼一声，似乎吃了大亏。周山一直愣着在，此时忍不住想冲进去，不是想英雄救美，只不过是想看看那个声音很好听的女人究竟长什么样---男人的通病。不过周山很有自知之明，他连稍微强壮一点的男人都打不过，此刻冲进去未免就是在送死。转头看看狼山，狼山脸上从容的表情丝毫没变，此刻也正好看着周山，貌似是在征询主子的意见。

    “救人，快。”周山不假思索。

    ‘快’字还没落音，就见狼山飞烟一般的窜了出去，然后周山才小心翼翼的凑到女洗手间门口朝里望。

    女洗手间里，一个约莫二十五六岁的年轻女人斜靠在墙上，脸色煞白，右胳膊上的白色西服被鲜血染红了一大片。然后就是两个男人四目相对，杀气浓的令周山有点腿软。

    “多管闲事吗？”站在狼山对面的男人很年轻，恐怕只有二十三四岁，手里拿着把短刀，但眼睛里闪着的却是鹰一般自信无比的光芒。即便是在狼山这样足以当得是前辈的高手面前，他仍然没有丝毫的惧色。

    狼山没答话，一幅‘你咬我啊’的表情，很欠揍的样子。

    于是年轻男人出手，先是一个直勾拳，拳头即将砸上狼山鼻子上时，却回收，只是虚晃一下，与此同时，他的膝盖顶了出去，这一顶的力量足以砸碎悬在空中的十五公分厚实木板。但可惜狼山不是不会动的木板，面对这一击他后撤半步，双手一个下压挡住年轻男人的攻击，随即抬腿就是一个势大力沉的横扫千军。年轻男子皱起眉头，用胳膊去挡，却不料对方这一腿的力量出乎他想象，一下子就把年轻男子扫出去，狠狠的撞在墙上，顿时觉得五脏六腑都燃烧了起来，忍不住喉头发甜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不行，火候没到啊。”狼山朝着年轻男人跨上一步，摇头道。

    向来都是同行里近战高手中佼佼者的年轻男人何时被人如此说过，怒火中烧的拼尽全身力气再次发动攻击。手提锋利的短刀，一连串虽然有力但气已泄的攻击，却均被狼山一一化解，而后狼山不慌不忙的递出一掌绕过年轻男子手中的刀，直接拍在年轻男人的胸口，就只见年轻男人再一口鲜血吐出，单膝跪地。

    “杀吗？”狼山见状，转头看向主子周山。

    周山张大嘴巴，大约有五秒钟才回过神，说道：“别。”

    “杀！”同时同刻，靠在墙边的女人却大吼道。

    周山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女人身边，先是对女人道：“怎么样，要不要叫救护车。”在被女人好心没好报的白了一眼之后，周山干咳一声，对跪在地上摇摇欲倒的年轻男人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男人的天职，你也不要怨我，正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这次算你走运，赶快走吧。”乱七八糟的学着各种武侠电影里的台词，周山说完，自己都忍不住想笑。

    年轻男子抬头看了眼周山，又转头看了眼狼山，冷冷一笑，慢慢的站起来，一步一摇的走到洗手间另一个通向外面的窗子，深呼吸几秒钟，鼓起剩余的两分力气爬出窗外，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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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咏春

    更新时间：2013-05-08

    “啊！小云你怎么了！”年轻男子离开后没一会儿，随着而后来到洗手间的一位身段眼神妖艳无比但却长着一张高中生般年轻面庞的女人一声尖叫，外面的人们终于意识到洗手间里发生了事情。大家争先恐后的挤过来看，认识的人则都过来对受伤的女人嘘寒问暖。

    “老周你干什么坏事了，是不是强奸未遂？不应该啊，那个女人可是咱市委书记的亲戚，你惨了老周。”二三线明星的经纪人俞修拍着周山的肩膀，摇头叹息。

    “瞎扯什么！刚刚有人要杀她，是我救了她。”周山怒道。

    “哦？英雄救美？不错嘛。”黑心书商魏勇眼睛望向正拿出手机在打电话的受伤女人。

    “老周，你这个保镖不错嘛，看的出来就算不是高手武功也绝对不差。”茶叶商郑风波打量一番狼山，赞许道，由于他年轻时候跟随家中某亲戚混过一段传统式武馆，虽说自身没学到什么，但眼力劲还是有的。

    周山掏根雪茄点上，喃喃道：“好心还没好报，到现在都没听那女人说一句感谢的话，嘿，早知道就不管她了，等她横尸就地后我再报警…”

    直到宴会结束，周山都没再看到那个年轻女人的出现，从当时女人跟那个杀她的人对话中可以发现，貌似是一个叫做老铁的人想取她性命，既然已经知道幕后黑手是谁，估计现在她肯定是回去筹谋反击的办法了。

    回公司的路上，周山感叹说：“狼山啊，你功夫真不错，几乎是一招就把那个功夫肯定也不弱的小伙子打趴下了，你练了多少年？”

    狼山道：“四五岁就开始练了，到现在有三十多年了。那个人武功其实不弱，但路子有点杂了，而且根基也还浅，假以时日，我肯定不是他的对手。”

    “你倒是谦虚的很。”周山一巴掌很大力的拍在狼山肩膀，结果狼山丝毫不动，他自己却手疼：“你们武学人士是不是都谦虚的很，我以前也见过好几个武道高手，说话跟你差不多，人家一夸他他就谦虚的回应。”

    狼山哭笑不得，摇头道：“也不是，狂士也有，只不过狂士一般只有两种人。一种是不自量力妄自尊大的，这种人长久不了，很快就会因为自己的狂妄而吃大亏，或是断腿断手或是彻底死了，反正从此就是不能再动拳脚了；另一种就是真正的宗师，这种人有实力有资格狂，但这样的人很少，很难遇到。”

    周山哦了一声，想了会儿才道：“说的也是。不过你真的很强，我赚到了，以后谁他妈还敢朝我动手？废了他！”

    狼山却没再听周山说话，而是转过头看向车窗外的天空。想起了远在昆仑山的狂士师父，十几年没见了，不知道师父是否身体尚安，是不是还是那样的暴脾气，有没有再收第二个徒弟，有没有跟同样脾气刚烈的师娘复婚…

    每个英雄枭雄甚至是狗熊，不管眼下的世界如何喧嚣繁华金碧辉煌，但也肯定会有一段平静而温馨的过往，这个过往值得用一辈子去回忆，越回忆越温暖，越回忆越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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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那日跟阿虎阿狗喝了顿酒之后，孙子书又重新投入到高山酒店的事业中去了。名义上是赵磊掌管着新高山酒店，但实际上一切操作都是孙子书在做，套用在眼下这种上代君主暴毙，幼主还无法立事的情况下，他还真有那么点身居摄政要职的味道。不过太子赵磊压根就无意于做这个狗屁董事长，正如他跟孙子书说的那样：只想跟孙子书后面混着，有肉吃肉，没肉光吃饭也高兴。

    蔡进有时候看看赵磊这小子，会觉得自己这个师父当的一点面子没有。孙子书叫赵磊干嘛就干嘛，他这个当师父的还没孙子书说话管用。擦啊！师父这个名分不说搁在古代，只要是搁在稍微近一点的近代，在民间在官方，就跟父母一样，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福分，在赵磊这个屁孩子身上是享受不到了。不过幸好赵磊能吃苦，练起功来那就跟拼命差不多。蔡进听孙子书说，赵磊以前是个比软脚虾还要软的软汉子乖孩子，从来没有自己的主见不说，而且还什么事都懒得不想做。如果是真的话，那赵总的死对赵磊这孩子来讲，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只不过这个成长的代价有点太大了。

    蔡进教赵磊的是咏春拳，这套拳法老少皆知，但练习起来若不得要领就算努力一辈子也是徒劳无功。蔡进每天让赵磊练一个半小时的转马、进马、退马，再练一个半小时的连环拳和蛇形手，最后再绕着高山酒店的外围全速奔跑一个小时。这种比起那些收钱教功夫的少林拳馆太极拳馆的训练强度，简直就是变态。每次练完之后赵磊都是浑身几近虚脱的爬上床，而且还得承受蔡进不定时的抽查。所谓不定时抽查，就是有可能在赵磊练完功头沾枕头还没睡到两个小时，就被蔡进喊起来过招。所幸的是面对这种魔鬼式训练赵磊从来没有过半句怨言，只一味埋头逆来顺受的苦练。

    有一回蔡进阴冷的对赵磊说：“磊子，我至少还能活三十多年，也就意味着你至少还得被我整三十多年，你如果觉得太累可以跟我说，咱们师徒的关系立马就能解散。”

    然后赵磊一边对着木人桩练寸劲一边道：“师父，我觉得寸劲不是靠手感，而是靠心。你说呢？”

    蔡进哭笑不得，答道：“小兔崽子领悟到要点了，不错，继续。”虽然嘴里骂着，但蔡进心里是舒坦的，武学造诣到了他这种宗师级的地步，其实已经没有多少上升空间了。所以这种境界的武道大师，最喜欢收个徒弟来仔细雕琢一番，那种滋味妙不可言呐。而且赵磊这小子又这么有决心，他这个做师父的是看在眼里喜在心上。

    时常在赵磊挥汗如雨的时候，孙子书跟蔡进则站在一旁聊天。比如今天，艳阳高照下，赵磊已经扎了一个小时的马步，还在坚持。孙子书叼着烟抱着双臂说道：“我看磊子这样练个一年下来，放倒三四个大汉是没问题的。”

    蔡进嘿嘿一笑道：“保守了，半年就能在低级混混圈里称雄。”

    “有那么快吗？”孙子书疑惑道：“武功这东西不都讲究日积月累滴水穿石，哪有这么快的，亏你还是高手，见识却这么浅。”

    蔡进不屑道：“看过武侠小说吗？”

    孙子书抽口烟道：“当然看过，干嘛？你以为都像那些小说里的主角那样，遇个名师就能一日千里了啊？”

    蔡进道：“我跟你说，武侠小说里说的并非都是胡扯八道。比如悟性高的人，甚至可以突破年龄的藩篱，未尝不能大器晚成，懂吗？”

    孙子书若有所思片刻，又道：“那照你这么说，磊子悟性很高？”

    蔡进点点头：“根骨不差，虽然过了练武的最佳时期，但高悟性弥补了这个缺陷，而且他练起功来非常认真，属于十个人里只有一两个能真正做到心无旁骛的人。不说一日千里，至少半年后能算的上初出茅庐，一年后基本上就登堂入室了。”

    “靠，那岂不是过不了多久都能连我也虐了吗？”孙子书气闷的很。

    “你那种说是蛮力但跟普通蛮力又不太一样的功夫，虽然在我这级别的人面前是小孩子拳脚，但在普通武者甚至是只比我差一些的人面前，还是能打一打的。你不用怕，磊子至少目前是不会跟你动手的，他服你的很。”说到孙子书的神通‘一拳毙命’，蔡进也是饶有兴趣，因为以他遇到过各种各样高手低手的经验来看，像孙子书走的这种路子倒还是第一次碰到。

    孙子书听蔡进这么说，才放心的擦擦汗道：“那我就放心了，我说嘛，老子练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被人家练一年的就揍趴下了，这不科学。”

    两人说话间，蔡进看看时间，今天的训练时间够了，便让赵磊结束。赵磊长舒一口气，全身无力的在草地上趴了十几分钟才起来去冲澡。

    中午酒店里生意爆好，服务员和厨师们忙的不可开交。由于蔡进已经彻底领会了一个跑堂工作者该会的一切东西，所以他现在也不再跑堂了，改跟赵磊一起干大堂经理。

    三个人午餐在大堂的角落里开吃，三菜一汤，简单的很。孙子书扒着饭，忽然眼角瞥见推门而入的三个人，孙子书一眼就认出那三个人就是几个月前，孙子书刚来高山酒店没几天那会儿，因为菜上盐放多了，恰好又碰上当时还是软脚虾但嘴还挺不干净的赵太子，于是一酒瓶便把赵磊头敲破的那几个客人。

    那时候，他们言行举止中透露出的官场份子气息就被孙子书看了出来，现在再看来，孙子书愈发觉得这几个人不仅是官道上的人，而且还一定是身居要职的重要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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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官

    更新时间：2013-05-09

    民不与官斗，穷不与富斗，这个道理比起赤脚的不怕穿鞋的道理来，要真切一万倍。因为只有留得青山在，才不愁没柴烧，动不动就拿命去拼的人，注定活不长。

    孙子书深谙身处乱世一定要稳的道理，所以他不仅不会傻乎乎的跟当官的顶，反而竭力的去巴结。所以当那三个一看就知道是纵横官场的人再次出现在高山酒店时，他第一时间就放下碗筷，陪着笑脸迎了上去。引着三位客人落座，孙子书递上他亲自设计的新菜单：“好久没见三位来这，最近挺忙的啊？”

    “还好，还照老样子上吧。”手上戴了个很老旧的红星机械表的男人抬头看了看孙子书，微微一笑，递回菜单。

    孙子书想了五秒钟就忆起了对方说的老样子。四个素菜两个荤菜一个汤。“好，稍等，马上就来。”说罢，孙子书给三人倒上茶水，然后不远不近的站在一旁。那距离既不会有偷听他们说话的嫌疑，又能让他们一招手即可上前伺候。

    依然是那个戴手表的男人，也就是几个月前砸开赵太子爷头的男人，他看见孙子书毕恭毕敬的站在那边，脸上浮现过一抹难以察觉的笑意，但很快就又恢复如常，只是朝孙子书微微点了点头，像是在说‘有需要会喊你的’。

    怎能无酒？不过三人很有节制的喝，只带了一瓶五粮液1618，平摊下来每人也就喝上三两。不仅酒喝的慢条斯理，连烟也抽的不多，一瓶酒喝完一共也就抽了五六根烟。期间，看起来应该是年龄最大的男人接了两次电话，戴手表的男人和另外一个只吃素菜不吃荤菜的男人，在听见他手机响时，眼里都掠过一丝光，但具体这丝光代表着什么，只能远观的孙子书当然猜不到。况且孙子书又不能太明目张胆像看动作片一样目不转睛，他得尽力装出一种‘我是在瞅店里的每一桌客人’姿态，所以有漏看、看不真切都是正常的。

    大约一个小时二十分钟，桌上的菜肴也都解决的差不多，三人让孙子书弄了份饭来吃。孙子书端来份饭的同时，也跟上回一样，端了一小盘咸菜。因为上回他们吃完饭临走时赞了一句：“咸菜味道不错。”这些小细节孙子书一直记着，一是因为的记性本来就不差，最擅长用还原画面法去记东西，二者，因为这几个客人很明显不同于普通客人的气势，因此孙子书记起来就更容易了。与泯然与众人的人比起来，这几个中老年客人实在是太鹤立鸡群。

    终于全部吃完，戴手表的男人点根烟，抽上几口，然后朝孙子书招招手。孙子书立马三步并作两步走过来：“各位还需要什么？”

    “坐。”戴手表的男人拨拉出一张椅子，示意孙子书坐。

    孙子书没有迟疑，不疾不徐的坐下，冲三个男人笑了笑，不卑不亢。

    “我叫温侯，就在附近上班。”手表男伸出右手。

    “温老您老，我叫孙子书，上次你们来的时候，我那会才刚毕业，到这工作没几天。现在算来也快一个季度了。”孙子书很礼貌的伸出手与对方轻轻一握，没出所料，对方的手很温厚，跟他老爸的手有点相同，但又感觉比老爸的手圆滑不少。自报家门的当口，他也在心里思索，这附近有什么政府机关。

    温侯递给孙子书一根烟，并且给他点着，悠悠道：“才出校门就这么努力，很难得。”

    “应该的，像我这种没背景没家世的孩子，如果再不努力点，那一辈子都只能屈居人下了。我看的出来，您也是大风大浪里过来的人，我这点小心思肯定瞒不过您。”孙子书呵呵傻笑道。

    温侯爽朗一笑，叹道：“现在的孩子，要么急功近利，要么只知道一味傻干，像你这样聪明的不多。人到了我这个年纪，看见聪明的孩子总想亲近亲近，这样吧，有空来我办公室坐坐，陪我下下象棋。”

    孙子书小心翼翼的记下温侯报出的手机号码，然后抬头一脸灿烂的说道：“谢谢您了。”

    送走三人离开酒店，已经是下午两点多，孙子书高兴的在大堂里一边哼歌一边跳爵士舞，陶醉的很。幸好现在已经过了上客的时间，大堂里除了还有一桌每天都是这个时候来吃饭的客人外，就只剩下打扫的服务员。不过服务员小姑娘们乍见到孙总手舞足蹈的高兴样子，还是比较惊讶，惊讶于平时沉稳的孙总原来是个闷骚男呀。

    “行了行了，别骚了，上来看看这个。”原本在自己房里的蔡进，此刻站在二楼的栏杆旁喊孙子书。

    “我自跳我的，关你屁事，蹦恰恰、恰恰蹦…”孙子书兀自踢踏着双脚，面部表情跟抽筋一样令人不忍直视，恰应了当年上大学的时候，教他们礼仪学的老师说的话：子书你不适合跳舞，一跳起来就跟神经病犯了差不多。

    “正事，快上来。”蔡进皱眉。

    “靠，屁事啊。”孙子书这才停下抽动的四肢，上楼。

    来到二楼蔡进的房间，阳台上各种玉兰花的盆栽长势良好，看来蔡进是个养盆栽的高手。

    蔡进把孙子书拉到他书桌前，指着电脑屏幕道：“你看这则新闻。”

    孙子书顺着蔡进的手指看去，屏幕上是一个新闻网页，国内社会新闻版面，这样的一则新闻：

    标题：章天阳案牵扯出的贪-腐黑幕。

    h市，章天阳案已经过去了十几天。这则骇人听闻的案件其内幕究竟是什么，已经随着凶手章天阳的伏法而不得知了。但根据本报记者昨日凌晨得到的消息，此案之所以如此快速便结案，是因为h市当地官员的介入。根据知情人爆料，某些官员为了封口，特地关照法检警部门尽早结案尽早判决。到底是司法部门害怕恶事暴露，还是顺应民意的秉公执法？事实到底是什么样子，敬请关注本报的后续报道。

    看完这则新闻，孙子书和蔡进四目相对，均从彼此的眼里看到了沉重。孙子书又仔细的翻了翻这个在国内颇为著名的新闻网。

    从网站的历史报道来看，基本上是遵循事实的，应该不会是搅乱人心的小道消息。虽然现在网络上有一部分人是抱着一种‘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态去发布信息的，但大部分机构还是较为理性的。官员贪-腐确实是人民深恶痛绝不可饶恕的，也是我国目前一个大难题，但不能因为有官员贪-腐，就非得起哄说国家要亡了。任何一个社会形态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做到制度绝对健全的，只有相对的完善。但有点脑子的人，都会理性的去分析，只有极少数人会极端的去抨击国家。

    “子书，我们恐怕得再去调查一下周山，看来他的关系网有点复杂。”蔡进摸着下巴提议。

    孙子书抱着臂在屋里走了片刻，最终脚步停在阳台的那些盆栽前，道：“调查是肯定的，但不能再向上次那样了，太危险，据我猜测，周山现在说不定已经在身边安插了各种明哨暗哨做保镖。我们得用别的手段去调查了。”

    蔡进点点头表示赞同，但随即又皱眉道：“但以我们目前的实力来说，别的手段无非就是让警局的那个刘鑫帮忙，但他一个小警员，恐怕也帮不了多少吧？”

    “不。”孙子书转过身，看着蔡进道：“我还有资源，阿狗。”

    “谁？”蔡进疑惑。

    孙子书咧嘴笑道：“阿狗是我的一个朋友，他的关系网很大很杂，而且身在风月场，我找他可能比找警局的人更有用。”

    蔡进张嘴想说话，却听孙子书又道：“不用担心安全的问题，我跟阿狗那是过命的交情，他要是卖我，除非咱们万能的党真心为民服务了，哈哈。”蔡进哦了声，也笑道：“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没想到你还好这口啊，以后我睡觉得把门关紧点。”然后就听见孙子书来上一句‘什么样的菊花我没见过，你那破菊花我还看不上’，蔡进顿时石化。

    这时，赵磊刚刚从门外进货回来，满头大汗的走进来问道：“怎么了？”蔡进指指电脑屏幕，让他自己看。赵磊俯身看罢，也是一脸忧色。可以说是初生牛犊的他一时间也想不出什么法子，只是看向孙子书。

    蔡进见这情景，酸溜溜的说：“你哥已经胸有成竹了，用不着你操心。”

    赵磊这才放下心，坐在一旁，静静的发呆。

    孙子书见赵磊好像有心事的样子，问道：“怎么了？有事就说。”

    赵磊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我女朋友要跟我分手。”

    孙子书和蔡进对望一眼，笑道：“为什么？”

    赵磊忧伤的道：“她说我没以前可爱了，说我阴冷了好多。”

    孙子书听罢哈哈大笑：“她既然愿意告诉你为什么要跟你分手，就说明有余地，我教你一招，死皮赖脸，不管她怎么甩你，你都粘着他，死不罢休，不出半个月，我保证她重回你的怀抱。”

    赵磊将信将疑：“真的吗？”

    孙子书道：“童叟无欺。”

    然后赵磊就高高兴兴的下楼继续做事了，自信充盈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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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枭雄的女人

    更新时间：2013-05-10

    晴天霹雳，是当你正在宾馆里和女友嘿咻时，忽然一个电话打来告知你被老板解雇了的时候，内心的那种如一盆凉水自天灵盖浇下来的透心凉之感；霹雳中的晴天，则当你女友因为学业或者事业不得不和你分开一段时，当你对她的思念已经到了麻木的地步，此时，女友忽然打了个电话给你，而此时你内心的喜悦感。

    孙子书不是木头人，他有心灵上的需求和身体上的需求。几个月前刚被他扑倒却又不得不分开的李月吟，终于打来了电话。孙子书激动的难以言表。一个男孩如果没有成为一个男人，那他也许不会明白男人在身体上的需求是什么感觉，更不会明白的，是那种心灵上的需求有多么强烈。

    况且，孙子书自从李月吟离开后，就再没跟谁行过苟且之事，他不是没机会，更不是没这想法，而是因为这些日子他不得不强自清心寡欲去处理各种各样的事情。赵总被杀，导致了一系列突如其来的变故，他必须全心全意的去对付，不能出丝毫差池，否则以他尚未长成的羸弱根基，根本无法抵御任何失败的后果。人在江湖，想混出个人模狗样来，必须牺牲，懂得牺牲的珍贵才有机会去获得。

    “子书，你还好吗？”电波那头李月吟的声音依然如故，只是感觉比以前更加清澈了。

    “我…我好的很，你呢，在那边累吗，吃的怎么样，睡的可好，有蚊子吗…”孙子书有点语无伦次，不过心里很温暖，他甚至能想象到那个远在四川的小旮旯是一幅怎样的乡村画卷。也许会有很多破旧的地方，但一定从早到晚都能听到鸟鸣声、狗吠声、虫鸣声，否则如何能把李月吟本就如天籁般的声音，沉淀的不仅仿若天籁，更像一汪清水了呢。一池水，从清澈变浑也许只要几秒钟，但想从浑变清澈，也许需要多几百倍于变浑的时间去沉淀才能重新清澈。

    “我把这里照的照片寄过去给你了，估计过几天你就能收到了。我在这里一切都很好，生活一点不苦也不闷，就是想你…”李月吟说到这，沉默了起来。

    孙子书用屁股想都知道她肯定在默默流泪，急忙安慰道：“没事的，很快不就能回来了，我也很想你啊，那我现在就去看你吧。”

    “不用哦，我没这么脆弱，哭一下就好了…”李月吟注定在那头梨花带雨，却仍然努力让自己坚强。

    孙子书心里极度不是滋味，点根烟，道：“不哭，没事的，从小到大这么多年也没见你哭过几次。累吗，在那边，我听说支医的人就是去干杂活苦力的，而且还要忍受没文化乡民的质疑，有的村民因为自己不听医嘱病情加重了，还会来找医生麻烦。要是有人敢找你麻烦，我现在立马就飞过去揍他！”

    “道听途说。至少我在这里一点不累，村子不大，每天也没几个要看病的，至于你说乡民的质疑，完全没有啊，这里人都很热情的，而且对我们医生也很尊重，怎么可能像你说的那样。你就知道揍人，能不能成熟点哦。”李月吟破涕为笑。

    孙子书抽口烟道：“那就好，反正你要是遇到那些粗野村民什么的，不要怕，就打电话给我，我保证两个小时之内赶到，灭他全家。咳…好吧，不吹牛了，我跟你说，我现在是咱们高山酒店的老板了，以前的老板挂了一个，走了两个，现在我带着以前的太子爷混，身价已经好几百万了，怎么样？是不是很强。”这时候，孙子书感觉心里很舒服，比他娘的跟李月吟嘿咻还要舒服。他知道这是因为男人在跟所爱的女人炫耀自己时，从心理学上来讲，那种快感是要高于嘿咻所带来的快感很多倍的。

    电话那头稍稍沉默了片刻，李月吟的声音才再次传来：“子书，好累吧？”

    孙子书愣了愣，随即不自觉的苦笑一声，脱口道：“不累，怎么会累，等你回来我就开宝马去接你，哈哈。”

    “子书，注意休息，身体为重，其他的对你我来讲都不重要。”李月吟柔声道，那语气就像是母亲在语重心长的教育儿子不要掉钱眼里似得。

    “你放一百个心，等你回来我还是个天下无敌的大好青年。”孙子书语气豪迈的很。

    “嗯，那就这样了，有空我再打电话给你。”

    “好的，我等你电话。”

    “嗯，拜拜。”

    “拜拜。”

    终于打完，孙子书长长叹口气，又点上一根烟。抬头看看，原来自己抱着手机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宁静的花园里。忽然有种虚脱的感觉，这些日子来，他从来没给自己去想累不累的机会，他只是一味的去处理各种事情，就算偶尔会在晚上睡觉时觉得有些疲惫，他也竭力克制着自己不让这种感觉扩散。有句话说的很好，只要不喊累，就不会觉得累。确实，很多时候所谓的累只是我们说出来的而已。但方才被李月吟那么一问，他确确实实觉得自己累了，很累，身体上的疲惫倒没什么，但一直紧绷着的神经足以让他想大睡个三天，什么都不用想。

    “累了就抽根烟。”不知何时，蔡进出现在他身边，递着烟。

    孙子书接过烟却没点着，而是抬头望着天空，过了很久才说道：“人就跟这云一样，看起来都像一个个自由自在身，但命运实际上却并非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不过呢…跟无法抗拒的天命作斗争，应该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吧，当浮一大白，哈哈。”

    大笑中，孙子书点燃那根烟。抽完之后，孙子书忽然想到了什么，抬手拍拍蔡进的肩膀道：“我想去看看嫂子。”

    蔡进皱眉，起初是茫然，但很快便反应过来孙子书在说什么。孙子书没给他多问的时间，就拥着他的肩膀回到大堂，喊上赵磊。三人一起打车直奔南区公墓园。

    三个人捧着三束玉兰花来到属于蔡进老婆的墓碑前。蔡进长身而立，垂下眼帘，下意识的想跟以前一样说点什么，但碍于身边有人，他便只有沉默。自从老婆去世后，他觉得自己比以前更强大了，尤其是对武道的理解更上了一层楼。但唯独每次站在这里，站在老婆的墓碑前，他觉得自己是脆弱的，脆弱到如果不强行压制住心中的思念，他便会留下眼泪来。

    “磊子，给师娘磕几个头。”孙子书道。

    赵磊本就有这个意思，此时更是二话不说，立刻跪下，恭恭敬敬的说道：“声师娘，我来看您了。”然后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

    “这孩子…”蔡进俯身拉起赵磊，看不清表情的叹口气。

    孙子书也恭敬的鞠了三躬，转头对蔡进道：“你别怪我去警局查你资料，我没什么恶意。”

    蔡进摇摇头道：“没什么，应该的。”

    孙子书嗯了一声道：“我猜，自从嫂子走了后，你干了四年见不得光的事吧。”

    蔡进闻言，目光如电射向孙子书，却见孙子书一脸坦然的续道：“档案里，你这四年来几乎为空白。这种情况只有一个指向，你这四年一直都有意规避在警局留下任何动向的线索。那么你肯定是在做地下工作，比如，杀手、强盗、土匪。但像你这种武功的人，很可能不屑于做强盗土匪，况且强盗土匪又大多是团伙才能成事，所以，杀手这个最孤立的暗黑类职业很可能就是你的不二选择了。我猜的对吗？”

    “很对，完全正确。”看着孙子书毫不避让的目光，蔡进没来由的觉得自己没必要再隐藏，再藏着掖着就太不够爷们了。你坦然，我也坦然。

    三人回到酒店后，便各干各的事了。

    蔡进服侍着孙子书送他的盆栽玉兰，事实上玉兰也是老婆最喜欢的植物。以前老婆总说没开花的玉兰是未出阁的少女，开了花的玉兰就是嫁了如意郎君的新媳妇，都一样的美。那时节，蔡进总会笑着用张先的那句词‘花若胜如奴，花还解语否’来对答。然后毕业于北大中文系汉语言专业的老婆又会满脸幸福的说，你啊，也学会了那些风流才子的嘴上功夫了，好的不学尽学坏的。然后温柔的躲进蔡进的怀抱。

    没有人喜欢分别，没有人喜欢孤独。但这世上总还是有那么多不得不的分别和孤独，所以幸福才显得尤为难得。对于老婆的死，蔡进早已想开了，上天给过他一段跟老婆在一起的美好时光，虽然他们未能一起走到生命的终结，但他无憾，尝过甜便已是最大的幸福了。

    程蝶衣说，一辈子就是一辈子，少一个小时一分钟一秒钟都不能算一辈子。可上天哪能给你的人生那么多圆满？缺憾，不是世人口是心非说的美，而是为了告诉你，你还要努力，这辈子不够，下辈子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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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情道和武道

    更新时间：2013-05-11

    赵磊真的接纳了孙子书的意见，对于要跟他分手的前女友采取死皮赖脸的方式，以图挽回她的心。结果前女友在被他纠缠了半个多月也没有摆脱掉他的情况下，终于发飙，找到她在警局工作的一个亲戚，把赵磊逮到局子里面狠狠的揍了一顿，差点就判他个性骚扰，最终还是孙子书带着好烟好话好钞票，才把赵磊赎出来。

    回去的路上孙子书问赵磊是怎么搞的，赵磊委屈的说我就是按照你说的死缠烂打啊。孙子书再问你到底是怎么死缠烂打的？赵磊说我就每天到她上班的地方等她下班，然后她到哪我就跟到哪，就这样。孙子书听罢一个爆栗敲上去，恨铁不成钢的说你怎么就这么猪脑袋，谁跟你说死缠烂打就是色狼一样跟着她？

    赵磊看着车窗外人来人往的街，掏出根烟点着，依然是管有的面无表情，说那应该怎么做呢？

    孙子书根本就不用思考，脱口说道很简单，就是你要会装可怜，让她知道你非常非常爱她，让她感觉如果她跟你分手的话，你将会收到巨大的打击，也许会一蹶不振甚至有可能去自杀。我跟你说，女人都是心软的，女人都是喜欢被爱的。举个例子，男人爱女人，是主观的，是因为女人某一个或多个优点而自发的爱上女人。但女人爱男人，很多时候都是客观的，比如说这个男人对她很好，把她当公主一样供着，那她也许根本不喜欢这个男人什么，但也会慢慢的感动、继而爱上对方。我的意思你懂了没？

    赵磊思索片刻，说是不是多多付出多多表现出自己的无法割舍，让她既可怜我、又感动我？

    孙子书再一个爆栗上去，说现在你脑袋不是挺灵光的吗？早干嘛去了。

    于是赵磊沉默，连口失去爱人的矫情叹息都没有。

    出租车司机是个四十五六岁的男人，听了孙子书那番言论，深以为然，说年轻人你分析的太对了，你学啥专业的？孙子书嘿嘿一笑，说我主攻的是恋爱学。没想到司机大叔还真相信了，皱着眉头感叹道，现在这社会分工太明确了，恋爱学都有，厉害。

    “男人总要在失恋中成长的，但凡成功男人，都肯定在爱情上失败过一次或者好几次。”蔡进以一句狗屁不通的道理做为对徒弟的安慰。不过看到赵磊没有表情的脸，蔡进觉得自己的安慰非常多余。

    过了两三天后，蔡进就见赵磊貌似跟酒店里的某服务员勾搭上了。那个服务员长的挺好看，性格也很开朗，属于轻熟女那类。但一看就知道以前绝对谈过恋爱，而且百分之八十以上是非处。又过了两三天，蔡进就看到赵磊每天中午两三点钟会跟那个叫做吴心杭的服务员出去，然后再过个两三个小时才回来。并且每次回来后，吴心杭都是满面春风，双腿稍稍比正常情况下额外多张了大约无度，并且和赵磊十指紧扣丝毫不避嫌正大光明的就走进酒店。

    “找个非处给自己破-处，这个想法不错。”孙子书如同鬼魅般，来到正坐在大厅角落里看着赵磊跟吴心杭打情骂俏的蔡进身边。

    “都是你教坏的，他现在是练功的关键时期，这几天我都感觉他体力不如从前了。”蔡进掏根烟点上。

    “放屁！是你自己想多了，他不过是每天出去打一炮而已，就体力跟不上了？你别以为我不懂武道，就连这么点常识都没有。男人打一炮，所消耗的体力只跟跑个一百米冲刺差不多。”孙子书拿出自己的博学多识。

    蔡进没心思跟孙子书争辩，他有点担心赵磊，体力倒是次要的，关键是每个男孩在刚成为男人之后，短期内对于女人的需求是很大的，恨不得夜夜搞七次。这种时候，心思就肯定会有所转移，就会导致做其他事的时候心不在焉。而赵磊原本最大的优势就是他的专心致志，可以在练功的时候真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但如果这个优势没有了，那练起功来不仅谈不上一日千里事半功倍，连事倍功半恐怕都达不到。好苗子不能这么毁了！这是蔡进此刻的唯一心情。但他又没什么办法，毕竟赵磊有交女朋友的权力，他这个做师父的又不能过于干预。

    之后蔡进总会旁敲侧击的警告赵磊，心思要用在正途上，女人可以想，但最多只能晚上睡在床上时想，切莫影响到练功。

    但赵磊却总是装作听不懂，不过值得蔡进放心的是赵磊练功时的专心度丝毫没下降，反而隐隐有继续攀升的趋势。

    有一次，赵磊正在花园里挥汗如雨的练着各种马步，女友吴心杭不知什么时候偷懒跑来，开始还安静的看着一声不出，可看了好一会儿后终于是忍不住喊了声：“赵哥好棒！”

    蔡进本来不怎么好意思赶她走，此刻再也忍不住，转过头看了眼吴心杭。然后吴心杭感觉自己的心，一下子就被那道跟南极冰川差不多寒冷的目光揪了起来，双腿发软，好不容易定下心神，暗骂一句‘坏人’，然后迅速跑开。

    用眼神吓走吴心杭，蔡进再看赵磊，却见那小子貌似根本就不知道刚才发生什么事了，依然如故的练功，额头上的汗水滴滴嗒嗒的落下，眼神却如同深潭般没有一丝波澜。

    “不管是什么拳术，练到一定境界后，就会速度、力量、准度三者兼容。但对于初学者来说，需要的是循序渐进，摸准路子一门心思练下去。咏春拳最大特点就是速度，单位时间内，劈挂掌拍出两掌，咱们咏春拳就得拍出三掌四掌甚至更多…很多所谓专家大师说，能用一拳完成的攻击目的，绝不花费两拳的力气，这话本身没错，但错在说这话人的态度。武学无定势，就像书法上的执笔无定势一样，真正的高手是不需要遵循套路的，怎么打自己最顺手顺心就怎么打…”除了指导赵磊练功，蔡进每天也会抽个半小时给他上理论课。如此大而化之深入浅出，把书上那些晦涩艰深的道理以简单的方式说出来，更加有利于赵磊的消化吸收。赵磊悟性本就不差，再加上有蔡进这个不管走进大陆哪个武馆，差不多都能一挑一大筐所谓名师的世外高人指点，师徒俩几乎每天都能感觉到进步。

    孙子书有时候看着这师徒俩在一起讨论武学，心里会涌起一种羡慕。他忽然觉得，当初做学生的时候是多么的幸福，那么多学识渊博的老师供他们这群人模狗样的学生用，可他们却不知道珍惜，反而觉得老师们都是傻-逼。现在想来，原来自己才是傻-逼。

    走上事业的道路才知道，原来很多路是没有老师的，你得自己一步步的走，对了没人夸你，错了会有人整你甚至是杀你。但即便如此，你还是得硬着头皮扛着疲惫走下去，要么成功，要么死在朝向成功的路上。

    早知今日的话，他当初一定好好学习，既然学工商管理，就把经济学有关的知识全部认真学一遍。

    说实话，上学那会他已经发现一个事实，但凡经济学方面的高端成功人士，肯定都是在校时很努力认真的学生，学位很高。而自修野狐禅成功的，要么仍然在学术上有很高造诣只不过没证书而已，要么就是有贵人相助，走了狗屎运成功的。结论就是除非你有贵人相助，否则想成功肯定要努力学习，要么学生时代就努力，要么就得以后一边打拼一边学习。

    但那时候孙子书还是不愿意赞同‘学习是唯一出路’的说法。其实与其说是他不愿意相信，倒不如说是他不愿意正视自己和这个世界，总是像顽童一样错误的倔强着，以为这样才是青春，到后来才知道那只是一个最可笑的想法罢了。

    现在看蔡进和赵磊这师徒俩，一个教的认真一个学的认真，孙子书不羡慕都不行。

    时光匆匆的很，一转眼又半个月过去了，春天即将结束，夏天缓步而来。每年的这个时后都有一段雨季。h市是个晴雨兼并的风水宝地，所以这里的女孩普遍的都是既有江南水乡女子的优质肌肤，又有北方女子的修长身姿，妙不可言。而这里的男人，则既有南方翩翩公子的贵族气质，亦有北方豪士大碗喝酒大碗吃肉的不羁。简而言之，就是什么类型的帅哥美女都有。曾有无数文人墨客赞美过这个地方，因而，这里也是自古而来的旅游胜地。再加上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对于h市景观的加倍青睐，拨款给这座城市让它修缮了许多公园，许多年后的今天，h市拥有了几十个国家级公园。就算是本市市民也很少有能把本市所有公园都逛过一遍的人。

    所以在h市，最不用担心的就是没地方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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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摸一下

    更新时间：2013-05-12

    生在h市，就好像是生活在一个花园之都。花园，滋养了太多太多的情侣，当然，还滋养了朋友。

    所以孙子书跟认识了不久但却很投缘的桃花般明艳的女孩江雪，一连好几天都在北郊的兰亭花园约会。兰亭花园主打复古式园林景观，到处是假山乱石亭台水榭，每个来过这里的人都会评论这里丝毫不亚于苏州的拙政园。最重要的，是这里跟h市所有公园一样，完全免费，不需要花一毛钱门票。

    h市的市政府曾经在新闻发布会上，就h市所有公园全部免门票的做法回答过记着的提问。犀利的记者问，此举难道不会遭到其他省市以及上级政府的施压吗？毕竟h市开创了中国所有省市全免费公园的先河。政府部门如是回答：承受不了那些压力我们就不会有此举措了，我相信，就算我们是全免费的，我们也可以给上级保证，虽然我们的公园是全免费的，我们仍然可以从公园周边入手，赚到的资金绝对不少于收门票所获的资金。我们h市政府需要的是市民自愿掏钱，而不是被迫掏钱。

    这最后一句大逆不道的话，让整个国内新闻界火爆了好一段时间。据说，有个别领导甚至受到了降级的处分。还据说，那几个被处分的领导都是笑着离开的，并且当着众领导的面高呼了一句‘无愧于心’。太疯狂了！在这个话不能乱说的大时代背景下，敢这样做这样说的官员简直就跟外星人一样。

    但最终h市的那帮疯狂的官员还是胜利了，结果就是这么多年来h市的市民们省了一笔不小的逛街费。

    长的像桃花一样明媚，性格却比桃花洒脱的女人，江雪，是孙子书所遇到过的女人里面，个性最独特的一个。所谓个性独特，就是你很少能在现实中找到第二个像她这样性格的女人。洒脱，只是她性格的一个概括，女人洒脱是一件很讲究技术的事，洒脱的不够，叫装，洒脱的过头了，又叫水性杨花。而江雪却能够很好的拿捏，既不会不够又不会过头。

    比如说孙子书跟她开玩笑，说我有个远在他乡的女朋友，她很美，她过两年就会回来了。但我还是很喜欢跟你约会，跟你在一起我觉得很舒服很惬意。

    面对孙子书半真半假半调戏半勾引的这番话，江雪会回答：“好啊，我们是朋友，朋友当然要合得来才能做了。只要我们都有时间，不就可以出来聊聊天，就算你女朋友知道了也没什么，我们是很纯洁的朋友啊。”好一个避重就轻。

    经过几天的亲密相处，孙子书才算是真正了解这个女人。江雪去年才从港大文学院毕业，现在在h市最大的杂志社，《传说》杂志社做总编助理，是典型的文艺青年。港大毕业后竟然不留在香港发展，这确实让孙子书有点意外。江雪却云淡风轻的说我还是喜欢在家乡工作，其他地方再好都没有家乡的归属感。可以算的上伪文艺青年的孙子书，终于知道他为什么第一次跟江雪见面就产生了亲近感，原来俩人都有文学这个共同爱好啊。

    “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孙子书小声嘀咕。

    “什么？”江雪正低头喝着孙子书买给她的饮料，没听清。

    “咳…我说，你学历这么高，工作又这么好，怎么不找个男朋友？”孙子书移开话题。

    江雪抬起头笑道：“以前谈过啊。”

    孙子书心下有点小失望，暗叹‘这么好的女孩不知道在哪个破旧的小旅馆给人破了处，真浪费’，不过脸上还是作出很好奇的表情问道：“能不能跟我说说，就当是倾诉一下那些疼痛的过往吧。”

    “好啊。”江雪掩着嘴笑笑：“那是五六年前的一个冬天…”

    孙子书一头黑线脱口道：“什么？五六年前？”

    江雪像是恶作剧成功了的孩子般满脸温暖的笑，道：“是啊，你别打断，听我说完。”顿了顿，她继续道：“那时候我十五六岁的样子，刚上高中，班里的班长是个很帅气阳光的男孩，正好他家跟我家也相距不远，是他追的我，追了我一个学期左右，然后我也被他的好成绩吸引了，就在一起了。之后我们就天天一起上学放学，一起讨论学习，但是后来给老师知道了，没办法就分手了。后来快毕业的时候，他又跟班上另一个很美的女孩谈上了…再后来就毕业了啊，我去了香港读书，他去了美国，我们就再没联系了。”

    “真他妈的凄美！哈哈。”孙子书抚掌大笑，方才的些许小失望一扫而空。高中生的恋情，这简直就是世上最纯洁的爱情。在情窦初开，荷尔蒙初显狰狞的时候，来场注定不会跟床有关的恋爱，这不是世上最纯是什么？如此看来，江雪这朵花还没人采过嘛…嘿嘿嘿…

    “你在想什么？”江雪貌似看出孙子书的邪恶用心。

    孙子书一挺胸，装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道：“我觉得那个班长现在肯定在美国左拥右抱了，天天晚上陪着洋妞嘿咻，不过我觉得，洋妞不好对付，欲求不满……”

    “子书！”江雪提高声音。

    “咳…说错了…”孙子书继续大义凛然：“那你到现在有没有弄明白到底对他是什么感觉呢？”

    江雪又是一笑，道：“现在看来，当时都还是孩子而已，怎么可能知道什么是爱情。不过也很难得啊，那个年纪，连一个暧昧的眼神都不会，连靠的近一点都会心慌，好纯洁哦。”

    孙子书点点头：“是啊，那个年纪很值得回味，不过…

    “不过也不值得过于矫情的去回味。”江雪接口道。

    孙子书话未说完，就被江雪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笑说：“你太聪明了，现在的人好像都在大怀特怀青春，好像这辈子只有那段青春岁月是最美的，其他时候都是狗屎一泡。其实完全没必要嘛，至少每当我想起那段少年时，只会觉得那时候自己很傻，一点不觉得美好。”

    江雪赞同：“嗯，大概是现在人都不懂得，眼下才最重要的道理，不知道珍惜的现在，还是会变成将来怀念的过去，这样恶性循环一辈子，也不过如此。孰不知，只要把眼睛放在当下，才能让未来的回忆更加充实和美好。”

    “精辟。”孙子书竖起大拇指。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的很短暂。这话一点不假，每天孙子书抽个半天空跟江雪约会至天黑，总觉得这中间的时间过的太快了，跟飞一样。往往每次都是孙子书想趁着夜色来点猛料，诸如‘拉一下她的手、摸一下她的腰’之类的动作，但却还没酝酿好，江雪就要回家了。这着实令孙子书感到很苦恼。终于，在两人第十次约会的时候，孙子书正跟她唾沫横飞的说经济学，趁着她被唬的晕头转向时，抬手摸了一下她的脸颊。很温柔的摸了一下，五指加掌心在江雪的左脸颊上很快的走了一遍。

    孙子书虽然目前只跟李月吟一个人有过肌肤之亲，但调戏良家少女可是老手。这一下他倒是古井无波，跟没事人一样笑了笑，但江雪可就不同了。她长这么大，除了爸妈等七大姑八大姨，还没有哪个男人摸过她的脸。当即便呆若木鸡，不知所措了。

    “刚刚你脸上有个东西，我把你搞掉。你怎么了？”孙子书心中奸笑，嘴上却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

    “小雪？”孙子书见她仍然是看着自己，一动不动，于是再伸手捏捏她的肩膀。

    大约三分钟之后，江雪终于回过神来，羞涩的低下头，继续在兰亭花园的鹅卵石小路上走着，一言不发。

    孙子书见状，心里早已乐不可支了，女人嘛，只要没被糟蹋过，甭管多世故多聪明多有见识，在这种时候不还是会脸颊通红不知如何是好？

    结果孙子书顺势就要求请江雪吃晚饭，江雪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吃饭的时候江雪都没敢跟孙子书对视，只顾着低头吃，就算是说话，眼睛要么就是看窗外的车来车往，要么就是看碗筷和菜。

    “你生我气了啊？”孙子书问她。

    “没有。就是有点不适应。”江雪答。

    “有什么不适应的，来，别动！”孙子书用不可质疑的口吻说罢，隔着桌子又伸出手，这回干脆就直接用手掌在她脸颊上摩挲了。江雪没有躲，只是垂下眼帘，孙子书轻轻的慢慢的，恐怕摸了有三十秒才撤手，继而爽朗一笑。

    “你干嘛这样。”江雪终于抬起头和他对视，眼睛里满是娇弱的愤怒。

    “这有什么，大不了你打我几巴掌。”孙子书把脸伸过去，一脸贱样。

    “谁要打你了，你以后不准再这样，不然我不会再理你了。”江雪嗔道，但一点生气的表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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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见识到了不起的人

    更新时间：2013-05-13

    爱情宝鉴都是假的，追女法则都是瞎扯淡的。若一个女人根本就对你没有好感，那么你的所有作为都是无用功而已。若一个女人对你有好感，那么除非你太猴急想迅速将她按倒在床，否则只要你慢慢出手，用不了多久你肯定就能抱得美人归。

    很显然，江雪对孙子书有好感。可以理解为朋友的好感，但不管怎么理解，孙子书出格的摸脸举止，江雪并没有抗拒，只是用软到不能再软的口气警告孙子书‘你再这样我就不理你了’。这是生气吗？这根本就是赤裸裸的勾引啊。

    但孙子书没有再接再厉的邀请她吃夜宵然后再开房间休息，不是他不想，他已经好久没尝过荤了，如果霸王硬上弓不犯法的话兴许他早就把明艳动人的江雪推到墙角办了。只是因为他还拿捏不准江雪的心思，确切说，就是他不想过于冒险，万一把江雪吓跑了，那他好不容易交到的红颜知己可就没了，到时候就太得不偿失了。

    吃完晚饭孙子书把江雪送到公交车站陪她等车。江雪已经从下午至晚上的惊慌中回过神，又恢复了往日风采。掏出一个小小的笔记本在上面写着什么，孙子书瞟了眼，原来江雪是在记灵感。信手拈来写的东西就比网上流传的各种所谓美文要美上一万倍的文字，孙子书不禁感叹说你们这些文人可真了不起，华夏五千年的文化到了你们手上，就变成了可以让现代人看懂接受的东西。江雪笑笑，暂时没说话，写了一会后才收起本子说，不管是古典文化还是现代文学，都是可通可融的，在我眼里就像北京话和东北话一样，虽然可能不太一样，但表达的内容和感情都是一样的，谁说千百年前的月光和今天的月光就不一样了呢？

    “千百年前的月光和现在的月光…好，说的太好了。”孙子书忍不住又竖起大拇指，他是发自内心的赞同。平日里自己虽然嘴上不说，但心中对自己文艺青年的身份还是有点自豪的，也至今都保持着每日必看古典书籍的习惯，虽然看的大多是金瓶梅之类的东西。可在成就了无数大文豪的港大文学院毕业生江雪的面前，他才知道自己跟文盲没什么区别。

    不过没关系，才华横溢那是万恶的封建社会男人的把妹利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金钱、幽默、体贴才是把妹利器。

    大约二十分钟后，公交车终于来了。江雪上车，坐下，对着车窗外的孙子书挥挥手。孙子书也挥着手道：“到家给我信息。”

    目送公交车消失在视线中，孙子书招手坐上出租车回高山酒店。他还没到酒店，就接到了江雪到家后发来的信息。于是两人又在短信上聊了起来。

    “我到家了。”

    “嗯，今天有什么感想？”

    “你不老实了，原形毕露了。”

    “开个玩笑嘛，再说了，好友知己没必要这么拘谨，放开点嘛。”

    “你早点休息，我睡了。”

    “好的，晚安。”

    第二天，孙子书便去了离高山酒店不足五百米的一家狂人酒吧和阿狗见面。此时阿狗正在二楼忙着一单生意，于是孙子书就在一楼大厅里边喝啤酒边等，顺便观摩观摩这里的美女。由于是上午，所以酒吧里人并不多，跟晚上的情景天差地别。随便看看就会发现，上午来这里的客人大多是性子喜静的，大部分客人都只三三两两或独自喝酒，加上舞台上钢琴师弹着温柔的音乐，搞的整间酒吧像是咖啡厅似的。

    说实话，孙子书也不太喜欢吵闹，毕竟已经过了那个喜欢喧闹的青春年华。此情此景也正适合他。打开第二瓶啤酒的时候，孙子书看见门外并肩走进两个穿着黑色西服的男人。之所以让孙子书注目，是因为哪两个看起来并不比自己大多少的男人身上有股子很强烈的气势，尤其是留着假光头的男人，身上的霸道之气扑面而来，另外一个男人在气势上虽没有假光头男盛，但却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简言之，就是一个词：深沉。深沉的浅了，是装逼，但深沉到了一定程度，就能给人不怒自威的感觉。

    那两人一进来，便轻车熟路的找了个靠近角落的位子坐下。本来坐在吧台后面打瞌睡的经理瞥见二人，跟儿子见了爹一样，立刻就战战兢兢的跑过去询问要来的什么。而后，经理亲自端了两杯茶水送了过去。孙子书笑笑，心中暗暗估摸这两个男人肯定大有来头，居然让狂人酒吧里出了名的倨傲经理恭恭敬敬的伺候。

    当下，孙子书也就没有再去看那俩人，转过目光欣赏一个挺漂亮的服务员。没一会儿，只见阿狗下楼来，刚在孙子书面前屁股落座。忽然阿狗看到在角落里的那两人，很快便又重新站起来。拽着孙子书一起朝那两人走去，孙子书皱着眉头还没来得及发问，便到了。

    “鹰总。”阿狗对着那个非常霸气外泄的男人招呼道，客客气气的掏出烟，递给两人。

    “坐。”被称为鹰总的男人拨拉出两张椅子。

    阿狗跟孙子书没敢违拗，坐下。

    鹰总很和煦的笑笑，指着阿狗对那位深沉气质的男人道：“来，我介绍下，这位是吴王权，雅号阿狗。”再指着深沉气质的男人对阿狗介绍道：“这是我兄弟，陈决，恒远企业的陈决。”

    “啊，久闻陈总大名。”阿狗激动不已，立马站起来双手握上深沉气质男人的手，久久不愿放开。

    “阿狗，你好。”陈决淡然一笑，点点头。

    孙子书在桌底下捅捅阿狗，然后沉浸在小人物见到大人物的惊骇中的阿狗才回过神来，拍着孙子书的肩膀道：“这是我好兄弟孙子书。子书，这位是狂人酒吧的老总鹰总，这位是常登财经杂志的陈总，想必你都知道的。”

    孙子书点头，站起来跟鹰总和陈总分别握了握手，才重新坐下。这两个大名鼎鼎的人他当然早就有所耳闻了，前者是黑道出身的娱乐业大佬，后者一个是正统的经济学出身的房地产业金牌股东。都是近年来江湖野史里经常出现的人物。孙子书心里当然是波澜壮阔的很，但表面还是一幅‘我是后生，请多指教’恭敬但不刻意低人一等的态度。

    鹰总虽然浑身霸气，但说起话来倒是平易近人的很：“阿狗啊，最近生意挺不错吧，我听人说你现在是日进斗金啊。”

    阿狗惶恐道：“哪有哪有，还不就混口饭吃，要不是有鹰总罩着，我就只能天天喝西北风了。现在这队伍难带的很，妈咪们只知道赚钱，不等把小姐调教好就匆匆让她们上岗，烦得很。这不，刚刚还在上面训了顿那些小姐。”

    “哈哈。”鹰总大笑：“这是在考验你的能力，连小姐都管不好还做什么生意。”

    “那也是。”阿狗嘿嘿笑道。

    四个人，基本上只有鹰总和阿狗两个人在说话，孙子书和陈决都各自沉默着。终于等到鹰总和阿狗说的差不多，阿狗带着孙子书告退。

    回到原先的位子上，孙子书一开口便道：“你连鹰总都认识？怎么以前没听你说过？”

    阿狗弹弹烟灰道：“我算什么认识啊，只是跟鹰总见过几面而已，不过说来也奇怪，鹰总好像挺看好我的，一直让我在狂人酒吧做第一皮-条客，给他输送小姐。唉，说白了，也不过就是在他手底下混口饭吃而已，什么时候不高兴了撵我滚我不还是得滚。今天也算是走大运了，竟然碰上了恒远最年轻的股东陈决，他妈的！真没想到他俩竟然是朋友。子书，咱俩要是能抱上他俩的大腿，未来就铁定是平步青云了。”

    孙子书哦了一声，沉吟片刻才道：“我觉得那个陈决不简单，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那当然，光是那气度就不是你我能比的。”阿狗叹口气，正色道：“你上次让我查的周山资料我已经搞好了。”

    “我看看。”孙子书伸出手，接过阿狗从怀里拿出的一沓打印资料。十几天前，他就打电话让阿狗利用自己庞大繁杂的关系网，去调查周山，务必尽可能详尽的弄到周山的所有资料。阿狗很乐意干这活，做为孙子书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他不能只看着孙子书自己去努力，他能帮上的忙他肯定会帮，帮不上的他想办法也要帮。

    大致的翻了翻，孙子书将资料收入怀中，扬起啤酒：“来，干。”

    “干。”阿狗笑笑。

    两瓶酒干掉，孙子书又开了两瓶。两人沉默着各怀心事的喝了会，孙子书瞥见鹰总和陈总两人起身离开了酒吧，他看着门口，忽然笑了一下，表情有些寂寥，但寂寥中又带着一丝兴奋。就好像一个初学剑的年轻人，看到了已剑道大成的侠客，心中涌起一股见贤思齐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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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山雨欲来

    更新时间：2013-05-14

    每个男人都有过雄心壮志，或是曾经或是正在努力的现在。除了女人的激励，更多的是这个世道的鞭策。男人像马，世道如马鞭，打的越用力跑的越快。当然了，也有不管怎么打都如扶不上墙的烂泥一样，半步都懒得迈的男人。也有即便不鞭打，也会拼命朝前跑的千里马。凡事都有最好和最差的例外，有些人选择做最差的有人选择努力做最好的。

    孙子书不说能做成最好的，但至少不会躺着不动做最差的。做为一个男人，若那样，那活着还不如死了。

    拿到了周山的资料，他回去后研究了一晚上，从晚上十一点多酒店关门开始，他就窝在自己的房间里翻看资料，一会趴床上看一会又坐桌边看甚至到快天亮的时候蹲在马桶上看，反正一夜下来，他换了很多种姿势。终于在早晨六点半左右翻完周山所有的资料，确切的说，是阿狗尽其所能搜集来的周山资料。肯定不是全部，但也比他从警局里弄的全。

    原来，周山也只是靠着狗屎运傍上大人物的大腿才上来的，而且上来后也就一直那样不上不下的，并没有因此扶摇直上九万里。这种人说来其实没多大本事，但关键在于，虽然没本事，但心思够多，够小心眼，对自己人够刻薄，对敌人够狠。所以对付起来还是有点棘手的。经过一夜的思考，孙子书决定，如果周山不来找他们高山酒店麻烦，那他们也就既往不咎。但如果周山想给死去的狗腿章天阳报仇，或是想把高山酒店一网打尽，那他们就必须要反击，而且还得一击到底，坚决把周山狠狠的打到再无翻身之日。

    而后几天都风平浪静，他们也并没有感觉到异常。直到距离孙子书从阿狗手上拿到周山资料后的第九天，酒店里终于出现了异常。

    这天，孙子书正在后台训斥一个炒菜竟然把盐放多了的厨师，这种低级错误出现在一个四十多岁正当当打之年的厨师身上，孙子书都不好意思不好好对他进行一场思想教育。正骂的唾沫横飞时，蔡进从进后堂，示意孙子书出来一下。

    两人来到大堂的柜台后面。蔡进指着坐在靠近门口的一个桌子旁的中年油头男子道：“这个男人已经接连三天来我们这吃饭了，而且每次都是心不在焉的吃，却总是找各种借口往各个房间里乱钻，让我逮到好几次了。而且，他吃到一半的时候总会有另外一个男人进来跟他说几句话，然后又走了。至于那另外一个男人，我悄悄跟过，他都是在咱们酒店四周围转悠，像是在找切入点。”

    孙子书看着那个油头男一会，对蔡进道：“先别打草惊蛇，让他们继续。没歪心思最好，若真有，我们后发制人就是。”

    蔡进道：“我们今晚跟一跟吧，摸到他们的老窝在哪心里也踏实点，我倒不是怕他们，只是不喜欢这种摸不清底子的无力感。”

    孙子书看看时间，正是晚上七点半，看那个油头男桌上的饭菜估摸还有半个小时才吃完，点头道：“嗯，我去交代一下磊子，一会咱们换件平常不穿的衣服，从后门跟上去。”

    半个小时后，孙子书和蔡进分别穿着黑色李宁运动服和紧身针织黑毛衣离开高山酒店。不远不近的跟着那个油头男和另外一个身材异常高大的男人。那俩人一路上都边走边指手画脚的说着话，偶尔也会谨慎的回头看看有没有人跟踪。

    本来孙子书自然是不太懂跟踪的注意事项的，但有蔡进这个不知道跟踪过多少人的江湖老手在，不被发现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了。跟踪中，孙子书闲来无事，便问蔡进当杀手这几年干过多少票，蔡进白他一眼说你想听我回答多少票？孙子书嘿嘿笑说我估计就算没有一百票也有五十票，杀个四五十人轻飘飘的。蔡进真想一脚把他踢水沟里，但还是忍住了，低声喝道，放屁！我一共干了十八票，二十一条人命。饶是孙子书早有心里准备，但听他说身负二十一条人命还是心里一惊，叹道，那你死了后肯定得下地狱，而且还是住十八层。蔡进却没理他，专注的看着前方两人。

    四人一前一后，大约走了有半个多小时，来到一条商业步行街。这里是h市主打古建筑的一条商业街，道路是青石板铺就的，两旁的商铺也都是红砖绿瓦飞檐斗拱的古典样式。

    “他们到了。”蔡进急忙拽着孙子书闪进路边一间买唐装的商铺，伸头看着那两人鬼鬼祟祟的四下里望望，然后推门进到一间当铺里。正常情况下，商铺的招牌都是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尽可能的惹眼，以招揽生意，但那间当铺的招牌却很反常的并不招摇，似乎意图不在招揽客人上。

    他俩也没靠近，就站在唐庄铺的门内蹲守着，惹得店家不停地翻白眼，他俩却都视而不见。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只见油头男和身材高大男人才从里面出来。这回，他俩都是满脸笑意，拍着上衣口袋笑着说了几句话，然后两人便直奔步行街外面，打了一辆出租车离开，貌似是拿到了报酬一起喝酒去了。

    “怎办？去当铺里转转还是打道回府？”蔡进问道。

    孙子书想了想，道：“回去吧，明天再跟一次看看情况，不能冒然行动。我们要是去那间当铺，说不定能跟周山撞上，那就真打草惊蛇了。”

    于是两人找条小道离开，回到高山酒店后，已经是十一点多，酒店服务员和厨师都已下班回家。只剩酒店内的赵磊和酒店外围的七八名守夜保安。三人又围坐在一起开起了会议。

    孙子书首先跟赵磊说了下今晚他们跟踪所得到的信息，然后分析道：“咱们这次的对手百分之九十是周山，根据我前些天拿到的有关周山的资料来看，周山的底子非常不干净，杀人放火的事没少做。但主要来讲，他都是幕后操作，在一线上拿刀子办事的还是他的手下，阴刀章天阳算是他最重要的左膀右臂，不过现在他挂了我们也就不多说了。目前，周山手下还有一把刀，鬼刀陈天洪，纯粹的黑道出身，武功不怎么样，但很敢拼命，章天阳死后，他便掌管起周山手下所有的小喽啰，专门替周山解决一些财务上的问题，也就是暴力要账的。”

    听到这，蔡进插口道：“那我们到底是吃了他还是灭了他？”

    孙子书微笑道：“先不忙考虑这个，我还没说完。周山最近雇了一个很厉害的角色当保镖，根据资料上说的，那个保镖是他从外地雇来的，年龄约在三十多岁这样，只知道好像是内蒙古来的，其余出身和武力值都无从得知，但前些天，中商团的一次聚会上发生了有会员被杀手袭击的事情，据说，在杀手即将成功杀掉目标的时候，周山的那个保镖出手，几招就打的武功不弱的杀手毫无还手之力，最后要不是周山示意放了那名杀手，那杀手肯定走不掉。老蔡，我估计用不了多久你就能遇上那个保镖了，到时候大战一场是免不了的。”

    “内蒙古…”蔡进沉吟片刻道：“内蒙古那边我不太了解，但那边好出高手倒是众所周知的。大战什么的我无所谓，三十多岁的人能厉害到哪去，顶多也就跟我差不多。跟我差不多的话，那我没理由输。”

    赵磊忽然冒出一句：“到时候能不能让我先试试？”

    蔡进不禁笑道：“你看看就行，试就免了，照你哥说的情形，那人就算比不上我，也差不了我多少，你上去一招就得断胳膊断腿，要么就是严重内伤，不划算。”

    赵磊便不说话了，继续听。每次三人一起开会，他都是说的最少听的最认真的。他知道自己现在的阅历和知识储备完全及不上哥跟师父，所以他竭尽全力的去吸收，他相信，只要自己努力，即便以后仍然没办法比得上哥和师父，但也会比现在的自己强。人不要跟别人比，要跟自己比，跟自己的昨天比，今天比昨天优秀，哪怕只优秀那么一星半点也是好的。这样日积月累，总会成为人中龙凤的。俗语说的好，不怕慢就怕站，再小的进步都比不在进步好。

    孙子书继续道：“磊子，明天你继续留守大本营，还是我跟老蔡去。”

    赵磊道：“我也想跟着去。”

    孙子书摇头：“你就守着酒店，后方空虚可是大忌。”

    赵磊又道：“我又没什么本事，在和不在不都一样。”

    孙子书喝道：“放屁！你明天给我老老实实待家里。”

    赵磊也在没再坚持要去，他也知道孙子书是不想让他涉险，毕竟这次跟上次不同，上次是他们主动出击，这次可以说是跟对手针锋相对。况且，如果自己跟着去，一旦有事，很可能会拖他们后腿。他可不想做拖后腿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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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风满楼

    更新时间：2013-05-15

    第二天第三天，孙子书和蔡进继续施行跟踪计划。那两个人还是一样，即将到晚饭时间，其中一个在店里吃饭，另一个在高山酒店外围观察，然后大约八点钟不到，两人就一起来到商业街的那间当铺，进去待一个小时左右才心满意足的离开，要么就是各回各家，要么就是一起去喝酒嫖女人。至于孙、蔡二人怎么在没有跟踪从当铺里出来的两人的情况下，为什么就知道他们是去嫖女人？那是因为，每次油头男和高个子从当铺里出来时，都是满面春风，而且说话时的表情都很高兴和淫-荡，就跟拿到工资的民工下一步将要直奔发廊一条街时的表情一模一样。

    是男人都懂这种表情的，孙、蔡自然也懂。

    两人一直这样每天晚上都跟踪，直到第五天，那两人终于没有再出现。但晚上，酒店里来了很多陌生面孔的客人。高山酒店的生意虽说挺不错，但还没有到那种人流像走马灯般的地步，每天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是常客。本来做酒店这种生意的，跟菜市场卖猪肉的差不多，做的都是回头客的生意。一家饭店从立起牌子的那天开始，如果无法在半年内拢起属于自己的一拨客人，那肯定坚持不到一年就得倒闭。只有笼络了一批老客户，酒店才能盈利继而做下去。

    所以大部分客人，酒店里的工作人员都是认识的。尤其是记性奇佳的孙子书，一般只要连续来个三天的客人，就算隔半年再来他都还记得。

    但是今天，酒店里很显然多了很多陌生的面孔。七点半左右酒店里已经差不多满座了，但却有七成的陌生人。连赵磊都感觉到今天的异常，于是他在大堂里转悠的时候找个机会蹲在地上，偷偷看这些客人有没有在桌底下藏刀什么。还好，并没有发现银光闪闪的刀，挠挠头，在心里道，看来平时黑社会电影看多了，以后还是多看点文艺片吧。

    “子书，一会你护好美女帅哥们就行，其他的我来。”蔡进跟孙子书在柜台后面，冷眼扫视着一桌桌青壮年客人。所谓美女帅哥，也就是他们对店里的服务员、厨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爱称。

    “我刚刚已经去通知过保安了，目前他们都在门口待命，一有动静他们就护送美女帅哥们走，这事哪用得着我，交给保安就行，我跟你还有磊子挑大梁，揍他们个人仰马翻有来无回。”孙子书倒是满脸轻松的样子，嘴里斜斜的叼根烟，还别说，他这副吊儿郎当的样子竟然也惹得几个年轻女服务员倾了芳心。用蔡进的话说就是，这年头，男人越不周正越招女孩喜欢。

    蔡进道：“粗略估计了下得有六十多人，还没算上二楼包厢里的。”

    孙子书道：“不多，我一个人至少能解决二十多，你再放倒三十多，留十个给磊子练手就行。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他们带枪了没有，他们的行动目的和底线是什么。”

    大风大浪里过来的蔡进此时也是无计可施。作为一个武道大师，这么多年来，他确实经历过许多生死时刻，但过去的日子，他都是以自由人的身份穿梭在刀光剑影中的。简单来说，就是他根本没有任何负担，想取谁命只要想想怎么不留证据就行，想杀谁只要想想怎么脱身就行，不需要考虑到其他。就像草原上的散兵游勇，走到哪抢到哪杀到哪，完全没有大本营给敌人抄。打不过了就跑到一个能打过的地方继续杀人抢掠，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一个词形容：自由。

    可现在不同了，现在蔡进和孙子书有阵营有根基，虽然都很浅很不牢固，但却不容有失。一旦失去，他们就功亏一篑得重新再来。好不容易凭着运气和智慧积攒起来第一个基地若是被击溃剿灭，那种士气上的打击是不言而喻的。

    第一次，蔡进感觉到武力固然很有用，但在面对棘手事情的时候武力真的只是末流。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话是不假，但无兵可指挥，再牛的将军也只能独自拼杀。饱受排挤的戚继光若没有胡宗宪的提拔，最多也不过是跟着羸弱的明军死在倭寇手中，变成一具没有名字的枯骨而已。百战百胜的戚家军可不只戚继光一个人，而是一个队伍。

    孙子书见蔡进在发呆，推推他笑道：“你不是怕了吧，我这种三脚猫功夫都不怕你还怕啊？”

    蔡进道：“怕倒不怕，除非对方有机枪，否则就算二十把手枪我都能一一拿下。我只是在想，到底这些人是不是周山派来的。”

    孙子书揉揉额头道：“百分之百是周山的人，你看到那个光头了吗？我以前扮警察跟刘鑫一起去周山公司的时候见过他。还有那个皮肤很白的小伙子，我也见过，还有哪个估计有五十岁的老头…”

    指了好几个孙子书在周山公司里见过的人，蔡进顺着孙子书所说的一一看去，心里也安定了点，毕竟确定了对手是周山。而且既然是周山指派的，那基本上对方带枪的可能性就没了。以周山的本事和实力，弄一帮扛刀的打手来属于正常，要是弄一帮揣枪的人来几乎是不可能的。

    “老蔡。”孙子书忽然想到什么，皱眉道：“就怕他们来人海战术，一会我们解决掉里面的，外面又进来一大拨，那就难对付了。我们就算再天下无敌也经不起这样耗法。”

    蔡进也考虑到了这个问题，但也想不出什么有效的法子，只得摇头道：“要是他们这样干，我们…要么报警要么下狠手杀一儆百。”

    孙子书立刻摇头道：“杀人就不必了，说不定周山就盼着我们杀人，然后他报个警，我们都成待枪毙的杀人犯，那他可就大功告成了。

    当下，孙子书干脆不再纠结，给自己冲杯咖啡，坐柜台后面慢慢的喝着。他平时咖啡喝的不多。虽然一直觉得咖啡的味道挺不错，但总觉得一个中国人整天抱着咖啡这种小资情调的东西喝有点怪怪的感觉，所以他宁愿天天抱着五块钱一两的便宜茶叶喝。不过偶尔喝上一杯咖啡，对他的大脑能有安神的效果。

    咖啡喝到一半的时候，孙子书说道：“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想吗？要是他们玩人海战术，咱们就来擒贼先擒王，抓他们的头！”

    “或许他们根本没有头，就是一群人来砸场子的，怎么办？”蔡进反问。

    孙子书一想，这种情况也很有可能，于是又想了想，说道：“那更简单了，咱们就抓几个武功相对来说挺不错的打手，打断他们几条胳膊几条腿，然后在气势上镇住这些小喽啰。”

    蔡进冷笑道：“你怎么不说我们一开始就以奔雷之手法把几个人干的血肉横飞，这样岂不是更能镇住人？你当这些人都是高中生吗，这么好吓倒。”

    孙子书挠挠头，表示无奈了。他确实是无奈了，很多事都是无法做提前准备的。因为未来要发生的事情只能在它发生了才能去做应对，计划永远是赶不上变化的。应变能力，是区分男人高下的重点。

    晚上八点四十一分。

    该吃完走入的客人都陆续走掉了，酒店里却还有五成左右的客人。这些人已经不再遮掩自己的来意，五十多人一百多道目光直射向孙子书，眼里尽是打手们该有的所有神色。或是冷酷或是嘲讽或是无所畏惧…等等各种各样的神色。孙子书瞅了瞅貌似是在大厅里随意走动，但眼光总不离在座那些人的赵磊，心道：这小子胆子还真不小，没想到几个月前还是个老鼠，现在就成猫了。而蔡进则已经在柜台外面，抱着双臂，游走在正在打扫卫生的服务员之间，很显然是准备一会事情爆发，他可以迅速保护到这些无辜的人。

    旋转门外隐约可见七八个保安正在严阵以待。

    大战似乎一触即发。

    外面是黑沉沉的夜，里面是灯火辉煌的世界。

    忽然，一只茶杯被人摔碎，四十多人几乎是一道起身，呈半圆形包围阵势走向孙子书。孙子书一下子就从柜台后面跳出来。蔡进前跨两步，赵磊退到孙子书和蔡进身边握紧双拳，三人形成三角形势。

    保安们在同一时间冲进来，站在那些打手的身后，七八条甩棍蠢蠢欲动。

    “闲杂人等快走，保安，送他们走！”孙子书高声道。

    五六秒钟后。保安护送着所有工作人员已经仅剩的几桌不明所以的客人消失在偌大的大堂里。那些打手倒也没有乱出手，甚至都没有看一眼那些惊吓奔走的人。

    “四十多人，比我们预料的人少很多，看来我们的酒店正在被口口相传。”都这时候了，孙子书还有心思说这些。不过蔡进和赵磊都没有理他，而是凝神戒备。

    大战，真的一触即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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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好汉需有名头

    更新时间：2013-05-16

    对孙子书来讲，被四十多人围着的情形他还没有经历过，但他自忖凭着自己一拳毙命的大招，自保肯定是没问题的。对蔡进来讲，这种经历他有过太多了，所以他丝毫不紧张，他只是有点担心自己若是杀得兴起忘了出手轻重可就不太妙了。唯独赵磊，长这么大除了被人揍，就是在一旁看着别人被揍，自己是一场架没打过的，更别谈被这么多人围着。不过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的是，他竟然一点不害怕，仿佛眼前的这几十人都是平时练功时的假想敌、木人桩似的。

    蔡进要是知道赵磊现在是这种心理状态，肯定笑的合不拢嘴。此大敌当前时，一个初学武没多久的人就能如此心如止水，那说明这人的心性太适合入武道了。

    心性这东西不像根骨，根骨是一定的，改不掉的，而这世上大部分人的根骨都是差不多的，除了极个别根骨奇佳的天才和根骨奇差的可怜人之外，其他人都是相去不远的。但心性是个很古怪的东西，他既可能改变，也可能一辈子无法改变。谚语说一岁看大三岁看老，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的。但奇遇或重大变故，亦有重新锻造一个人心性的可能。赵磊，就属于此类，若不是父亲的死，他或许一辈子都只是个软软弱弱的小富二代。可是若同样的事情降落在别人的身上，却又不一定也能像赵磊一般一夜间便性情大变。

    如此之多的不一定，恰好成就了赵磊契合武道的心性，若干年后，当他已经走到中年，回看曾经，他会感激命运对他的眷顾，用血的代价换取了自己如今的万人难敌。

    废话永远是说不完的，且看一群地痞流氓对上三个同样不是什么好东西的人，会碰擦出什么样的火花。

    “兄弟们，上！”不知道是谁发的一声喊，于是四十多个爷们同时扑了上去。

    蔡进首当其冲，冷笑着一手一个，三招就放翻三个。接着就是孙子书只蓄了五成力的一拳，他这一拳如同一把离弦的箭，无形的箭气瞬间洞穿两人，直接将两人打飞出四五米。他不敢使足十成力气，那样的话第一个被他击中的人肯定得五脏俱裂。

    然后是赵磊，初和人动手的他反而丝毫不像是生平第一次跟人动手。尚且稚嫩的咏春拳拳义在他心中脑中如行云流水般缓缓流淌着，虽然没有一流高手的迅捷度和瞬间爆发力，但也算不慌不忙，一招一招的打过。很快便有一个胳膊上满是纹身的家伙上一步直击赵磊面门，被赵磊一招枕手直冲击在鼻子上，一下子就懵了，天旋地转的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好！”赵磊生平第一次揍倒别人，忍不住喊了一声，但他高兴的却不是把人揍倒了，而是高兴他能够在面对三四个敌人一同攻击时，仍然可以做到不慌不忙，完全按照咏春拳的要点来对敌。他知道很多人在平时练武时打的头头是道，而一旦真对上敌人就很可能乱了阵脚，甚至会把平时练的完全忘掉。他为自己做到把真正的战斗当作研究咏春拳时的练习来对待而感到兴奋。

    打了五六分钟，三人均发现，对方都是赤手空拳，连一根木棒都没见到。如此一来甚好，对他三人来讲这种近身肉搏战都是他们所擅长的，而且也更容易控制。舞刀弄枪的话，他们反倒容易下手过重，尤其是孙子书，一不小心就可能把人给揍死。

    值得一提的是，这群人的武功都很一般般，只有两三个能在蔡进手底下走上十招开外，而且还是在蔡进不用他那两条神腿的前提下。其余的人，很显然都是经常群斗的打手，单独拎出来每一个人恐怕都打不过半吊子的赵磊，但这类人强就强在很懂得协同作战，知道如何在以多对少的情况下，互相填补对方的漏洞、同时进攻敌人所必救之处。就如同正规部队，强在阵势强在纪律严明。

    孙子书奋力架开四只拳头，撑开双臂，运气聚于手掌，用掌缘一一切在面前四人的脖子上，那四人吃不住痛纷纷倒地。孙子书得个空当，靠到蔡进身边道：“老蔡，有点累了，怎么办？看出头头是谁了没？擦！滚你-妈-的！”最后一句却是有人偷偷趴在地上钻过人群，神不知鬼不觉的来到孙子书脚边，狠狠一拳砸在孙子书小腿上，孙子书吃痛，这才忍不住骂了一声，然后抬脚就把还在想‘怎么他还能站住’的偷袭之人踹出老远。

    “头在外面。”蔡进脱口道。

    孙子书皱眉一想，随即明白，已经接近二十分钟的战斗，可护送无辜人员离开的保安们却仍然没有回来加入战斗。孙子书在开战之前已经交待过保安们，送走无辜人员离开酒店后务必回来相助，那群保安是高山酒店最原始的人马，当初赵总还在人世时，他们就已被孙子书给训的服服帖帖了，是绝不可能临阵脱逃的。此时却仍没有回来，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被什么人绊住了。当下孙子书道：“你俩顶着，我去看看。”说罢，不等蔡进和赵磊回答，就大踏步朝门外奔去，顺带着还揍翻了两个有些厉害的打手。

    来到旋转门外，孙子书远远就瞧见门口岗亭附近正在进行一场战斗。来不及细看，孙子书迈步便冲过去。原本那些保安一共八人，对上对方四人却仍占不了上风，甚至十几分钟后还倒下了一人，此时见孙子书亲自来相助，都是精神一振。

    “打我的人？”孙子书冲进阵中，两拳便揍趴两人，剩下两人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下意识的后退几步，盯着孙子书。“看什么？有胆就上来啊。”孙子书挑衅道。

    那两人对望一眼，均在心里暗想：“这家伙什么来头，这么强？”他们四个比起里面的人可是厉害很多，之所以在外面跟八个保安打，只是遵照指示拖住保安不让他们冲到里面去，所以并没下重手，可眼前这人却上来揍倒两个，这也太出乎意料了。

    “怕了？”孙子书欠扁的很。

    片刻后，那倒下的两人却拍拍屁股站了起来，四人并肩而立，都用看到怪人的眼神看着孙子书，孙子书根本没想到被自己五成力揍趴的两人竟然能跟没事人一样站起来，后背已经冒起了凉气。这是他继钱老和蔡进后，第三次觉得对手很强。这种感觉令他很不舒服，也下意识的不敢再出言挑衅。挑衅四个肯定比自己要强的人，无异于自寻死路，他可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

    但，此时他一步也不能退。只得抖擞精神，扑了上去。一打四，他收起之前的轻视，卯足十成力，双拳虎虎生风。几轮下来，他觉得胸口开始发堵，因为自己的每一拳上去虽然对方都能打到对方，但统统都像打在一团虚无之处。要么就是在拳头刚碰到敌人身上时，就被对方一个侧身卸掉力，要么就是被对方的手掌牵着自己的拳头打向空气。

    用脚趾头想他都知道眼前这四人练的是太极拳，引进落空，简单的四个字却在此时让他汗流浃背起来。又撑了十几分钟，孙子书觉得自己已经快要虚脱，一拳跟着一拳的力量越来越小。

    要输了吗？就这样输了？输在武力上？岂止是不甘心！

    “太极门怎么能以多欺少？”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下一秒钟，蔡进就以站在孙子书的身边。只见他面色冷冷而立，转身朝孙子书微微弯了弯腰道：“好久没跟太极门的人过招了，让我来行不行？”

    “没问题，我也正好不想跟他们打，太没劲。”孙子书知道蔡进这是在给他挣面子，也就顺着他的话说道，然后就退后几步，和保安们并肩而立。忽然想起酒店大堂里现在只剩下赵磊一人，皱眉道：“里面怎么样了？”

    蔡进再次微微弯腰道：“我徒弟正在里面练功，那么多根木人桩暂且够他练了。”言下之意却是赵磊一个人就够了。

    孙子书哈哈一笑道：“很好。”

    太极门里总是级别的人极少，但拿得出手的人却有不少，属于登峰造极的人没有，但炉火纯青的人几乎是所有门派里最多的，正好和宗师庸手两极分化极其严重的咏春派相反。江湖中有句话说的好，宁惹咏春不惹太极。就很好的诠释了太极门自古而来的中庸之道。一个宗师很可怕，但一百个不弱的中等水平武者更可怕。好汉难敌四手就是这个理。

    说起来太极门也算是武道中的一朵异花了。

    蔡进转头看向四个年龄都跟自己差不多的男人道：“蔡进，请指教。”

    “蔡进？”四人异口同声：“拳中黎腿中蔡的蔡进？”

    “正是。”蔡进点头，冰冷的表情仿佛就是他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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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多方

    更新时间：2013-05-17

    太极门的人大多淡泊名利，不会刻意去追求好名声。但并不代表他们就自甘堕落尽做败坏门风的事，事实正好相反，因为淡泊名利，正应了无欲则刚四字，颇重江湖规矩、得饶人处且饶人的行事风格，却反而让他们在江湖上的名声挺好。

    蔡进在酒店内边打边等孙子书的消息，但近二十分钟了还没见孙子书回来，他就猜到肯定是孙子书也被人绊住了。他很清楚以孙子书异于常人的功夫，决胜负是件很快的事，不会有拖这么久的道理。略微想了片刻，他决定出去，转头看了看貌似越打越得心应手的赵磊，他的嘴角斜了斜，气贯双拳，用了十秒钟放倒这群打手中武功最好的两人，然后朝旋转门外走去。

    刚一出来，他就能看到孙子书的下盘已经开始不稳了。再看对方，几招就看出来那是太极门的太极拳。而且那四人的功夫绝对算的上小有所成。

    所以他才加快脚步欺身进入战局，先说了下太极门以多欺少的不是，然后再自报家门。同时他也在心里想，怎么还有太极门的人来给周山助拳，周山自己恐怕没这么大本事吧？那就奇怪了…

    而对面太极门的四个男人，此时的惊讶程度丝毫不亚于蔡进，他们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碰上了年轻一辈中的绝对宗师腿中蔡。当年，二十岁成名的蔡进，在武道江湖里如一把出鞘的宝剑，所向披靡，而正当其名声如日中天时，却突然消失在世人的视野中，不知音讯。没有人知道腿中蔡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在哪、做什么…就这样，时光一晃过去了五六年，腿中蔡已经成为了一个传说。

    武道中的很多前辈高人，都沉重的惋惜着腿中蔡，他们说，拳中黎腿中蔡恐怕再也无法如当初一样，各自称霸了。可江湖中人却仍然会将拳中黎腿中蔡放在一起，尽管眼下江湖只有拳中黎一人独撑着年轻一辈了。

    真正的英雄或是枭雄，就是即便人已不在江湖，可江湖却仍然会为其保留一个响亮的名头。

    蔡进收起之前对付打手们的轻视之心，道：“很久没见识到太极拳了，请赐教。”

    对面为首的一人道：“对你，我们只有一起上了，就算你觉得不公平我们也没办法，一对一我们没人是你对手。”

    蔡进明知道对方说的是实话，但又没的反驳，于是说道：“切磋为主，不用太认真。”

    五个人相对而立，今晚真正的一场战斗即将在均为武道中人的两方展开，天空中忽然下起了细细的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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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得广厦。五十楼。

    沈泰山和老钱再次对坐下着象棋。

    老钱今晚一直心不在焉，敷衍的捻棋走了一步道：“今晚的棋下得有些急，拔苗助长可是会坏了人的。”

    沈泰山笑笑道：“过不了周山这一关，就算不拔，子书这辈子也成功不了。过了这关，才能证明他是天鹅，过不了，他只是个鸭子。丑小鸭出生时就注定了其天鹅的身份，所以他才能最终长成天鹅。”

    老钱撇嘴道：“什么逻辑，人跟鸭子能一样吗？是龙是虫，看的后天的努力和机遇。你别仗着自己是大老板就拿年轻人不当回事，没有你这样鞭策人的。”

    “将军抽车。”沈泰山跳马，卧槽将军。

    “我别你马腿。”老钱为自己的车暗暗捏了一把汗。

    “再将。”沈泰山再用另一个马，既和前一个马连环成连环马之势，又能将到对方的帅。

    老钱挠挠头，本以为可以赶走对方那个讨厌的马，却没注意到沈泰山另一个埋伏在附近很久的马。这下好了，很显然，自己的士象群即将不保，想了一会，他只能破罐破摔的走了步废到不能再废的废弃。

    “你派的太极门那几个人依我看来是打不过蔡进的。”老钱点根烟，根本不在乎自己又快输了。

    “我于武道方面不精通，也不了解，之所以派那几人去是想给他们个透气的机会，兵养的再精，久不战也是纸老虎。另外一个目的，也是不想让子书今晚这关过的太容易，周山的本事太稀松平常，我若再不给子书制造点麻烦，他容易尾巴翘上天。”沈泰山道。

    几分钟后，老钱弃子认输，站起来活动活动。而沈泰山则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靠在沙发上假寐。此时，老钱的手机响了。老钱像是早就在等电话，赶忙按下接通键。

    “钱老，周山派了四十多人去砸场子，孙子书他们只有三个人，但看势头好像未必会输。只不过现在咱们太极门那几个家伙拖住了孙子书和蔡进，目前只有一个人在对抗那四十多人。”

    “嗯，继续守着。”老钱收起手机。摸摸下巴自语道：“赵磊这孩子难道已能独当一面了？”

    沈泰山睁开眼道：“那孩子没什么大本事，但能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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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山待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抽雪茄，表情很轻松。今晚弄了不少人去砸高山酒店的场子，目的是试一试老赵的儿子，那才弱冠之年的男孩，既然能把高山酒店的生意做的比他老子时期还要兴隆，说明有两下子，所以他周山可不能冒然亲自出马，得先试探试探再说。

    之前他派了两个心腹暗访了十几天，也对高山酒店目前的人员配置有了大致的了解。除了赵磊之外，还有两个年轻男人，三人一共管理着高山酒店。高山酒店的生意确实很好，比起周山的龙腾酒店来，虽然在装潢和所处地段差了很多，但生意可要比龙腾酒店好一大半。这是周山最不能忍的地方。当初跟老赵在工地上争工程的时候，周山就稍逊一筹了，现在居然连他儿子也比自己做的好，一天不除掉那个龟儿子，自己的心情就一天好不起来！

    许多年前，在周山还十七八岁的时候，他的高中老师就说他是个小人，还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所以不管周山那时候怎么不学习那个老师都不管他。

    周山很有成就感，能让老师也害怕的学生，放眼整个学校又有几个？不过虽然不喜欢那个老师，但周山还是很赞同老师的那句批语。君子什么的，玩的是正大光明，跟你堂堂正正的放对。但小人可就不会跟你傻乎乎的玩光明磊落了，不管用什么手段能赢才是王道。周山觉得，做人就应该像曹操这样，宁做真小人不做伪君子。一切以利益、胜利为核心，其他的什么道义、规矩、良心，那都是编出来骗人的玩意儿罢了。

    “龟儿子，跟我斗，玩不死你！”想着一片狼藉的高山酒店，周山心里一阵快慰，忍不住笑道。还得感谢一下，那个不知名的提供线索的人，周山想了很久都没想到是谁给他通风报信，告诉他章天阳的自首跟高山酒店有关。不过，想来那人也许既跟他周山认识也跟死去的老赵认识，不好意思直接露面，所以就用这种匿名的方式了。但不管怎么样，周山觉得还是要感谢一下那人。

    手机响了。周山接通。

    “老板，点子太扎手了，我们可能要撤了。”电话那头传来群斗的声音，或是桌椅破碎的声音、或是呼哈嘿以及喊疼的人声。

    “什么？放屁！一个二十岁的孩子你们都搞不定？”周山大惊，脑袋飞速的转了转，道：“给我说清楚了！否则你们的尾款就别想要了！”

    “按照您说的，我们一共来了四十多个兄弟，本以为很快就能制伏他们，然后把酒店砸个天翻地覆，可他们三个人却都是练家子，我们不仅占不到便宜，而且越打越吃亏。老板您之前不是说他们只是普通人很好解决吗？这不能怪我们啊。”电话那头的人语气很急切，像是好不容易才找到个机会给周山打电话。

    “他妈的！反正你们今天要是不把高山酒店给砸个稀巴烂，就别回来见我了！”周山说罢，狠狠的把手机扔到地上，站起来在办公室里来来回回的走着。忍不住喃喃道：“怎么有三个练家子？赵磊那龟儿子难道请来了高手做保镖，跟老子学？”想到这，周山走出办公室，一眼就瞥见站在走廊窗户边看报纸的狼山，于是喊道：“狼山，过来。”

    狼山放下报纸，慢慢走过来。

    周山着集慌忙的道：“你赶快去高山酒店，那群傻逼说他们四十多人被三个练家子打的晕头转向，你去一趟。”

    狼山却没有立刻就走，而是说道：“如果我出面的话，很可能会被对方知道幕后是你在操作。”

    周山愣了几秒钟，想想也是，狼山现在跟自己是形影不离。而且前段时间的中商团宴会上，狼山也是出尽了风头。现在几乎整个中商团的人都知道了不思进取的老会员周山的身边有了一个武功高强的保镖。“他妈的！”周山抓头搔耳的又想了一会，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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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打完收工

    更新时间：2013-05-18

    孙子书终于看到蔡进动腿了，他只想说，别人动刀是要人命，蔡进动腿才是要人命。光用什么速度力量准度皆臻于一流来形容，就太苍白无力了。反正孙子书只觉得如果被蔡进这条腿碰到，肯定非死即伤。那已经超出一条腿该有的强度了，那根本就是门重型火炮啊。

    太极门那四人即便已经是全力以赴，却仍旧在三十多招开外时开始显得捉襟见肘，连孙子书这个等于是第一次见到真正意义上武斗的人，都能看得出蔡进已稳稳占了上风。

    旁边那个七八个保安的嘴型，已经不约而同的呈了鸭蛋型，而且还是特大号的鸭蛋。在投入高山酒店门下之前，他们都是街游子党的一员，因为厌倦了那种没有前途没有意思没深度的生活，他们才决定投入保安这个更加没有前途的行当，唯一的进步是保安拿的工资是清清白白的血汗钱，见得光。

    这浪子啊，一旦回头，就很难再回到当初浪子的生活中了。所以保安们渐渐就习惯了这种绝对比街游子党安定的日子，况且，他们在之后便遇到了孙子书。这个比他们平均年龄还要小上好几岁的男人，让他们懂得了什么叫做少年老成，什么叫做能说会道，什么叫做审时度势，什么叫做兵不血刃……也许谈不上崇拜孙子书，但看好孙子书是肯定的。

    不过这八个曾经的浪子也并非是只用嘴说说就能收服的人，关键之处在于孙子书替他们摆平了好几拨来寻衅的仇家。无非是用了钱和好话这两样走遍天下都管用的东西，孙子书不怕花钱更不怕说好话，人都有一张嘴，反正说出来是臭不可闻或是香气迷人都是说，那又何必总依仗着年轻气盛就出口伤人呢。又不是什么深仇大恨，最多不过就是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也不顺眼，大家有吃亏有占便宜的干了几架而已，今天我人多揍得你趴在地上哭爹喊娘，明天又是你人多于是又揍得我磕头认错，这样你来我往的有意思吗？我就说一声‘兄弟，咱们能遇上都是缘分，不打了行不行？’又能损失什么？

    或许他们会觉得孙子书愿意在一众爷们面前握手言和，是一种诡异的大气度大胸襟。可在孙子书看来，这些都只是举手之劳，不费事，更不是自认低人一等。事实上，那几拨跟保安们之前有过许多次斗殴的人，在孙子书以调和人身份调和之后，不仅尽释前嫌，而且还时常请他们喝酒，一起称兄道弟的玩。

    再拿到今晚的这场小雨里的高手之战中来看，蔡进和太极门的这四人虽然是各为其主互相拼命，但互相之间的态度却都是恭恭敬敬的。由此可见，真正的战场，拼的可不是什么面子，而是实力。输赢也不能决定尊严的高低，守规矩、遵重对手，才是真正的有尊严。

    也许今晚过后，他们这八个男人又能长大一些了。

    “好，这脚漂亮。”蔡进在双拳的掩护下，毫无征兆的神来一脚把其中一个太极门弟子踢飞出老远半天爬不起来，孙子书忍不住大声喊道，还连带着鼓起了掌。真他娘的解气啊。什么狗屁太极拳，根本就是膈应人拳，方才着实吃了一番苦头的孙子书眼见蔡进正在给自己报仇，高兴的很，完全忘了此时正在里面把一大群敌人当木人桩打的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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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山眉头皱的跟麻花一样，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无计可施。一旁的狼山却在悠然自得的喝茶，一点皇帝都急了太监应该更着急的觉悟都没有。

    “狼山，你再不给我出主意我就得扣你工资了。”周山喃喃道。

    “扑…”狼山刚喝到嘴里的茶猛地喷了出来，赶忙道：“周总，你放心好了，今晚就算是输也没什么，至少我们摸清了高山酒店的底子。”扣工资什么的对狼山来讲，那绝对是人生最大的打击了。他来h市就是奔着钱来的，可千万不能还没干几天就被扣了工资。看看周山，貌似老板还存在扣工资的想法，狼山又补充道：“虽然我现在赶到现场，肯定能把高山酒店那干人全部放翻，甚至全部扭断脖子都行，但这样一来暴露了幕后的您，那就大大的不妙了。再者，您要是想狠狠整治高山那几个杂碎一番，机会多着呢，也不争这一时半会您说是吧…”

    在狼山的循循善诱下，周山心中的怒气终于平息了一些，但还是他妈的很不爽！赵磊那小子凭什么竟然能抵挡住自己派去的几十人大军，就算是现在躺在骨灰盒里的他老子，当年也没那么大本事能以三个人之力就挡住四十多人啊！操！什么世道，屁孩子都能骑我周某人脑袋上尿尿了！

    狼山见周总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生怕他真的决定扣自己工资，又说道：“根据我的经验，对方三人肯定都是练家子，而且武功都不弱。一般会点三脚猫功夫的人，一打二一打三那是很正常的，但能一打十的人，肯定在武道上已经有点修为了。这样来说的话，那四十多人会输也没什么，毕竟那些人平时靠的都是人多，没什么真本事。”

    周山摔桌子道：“哪来那么多练家子！他妈的，老子花那么多钱，又央求林老出面，才请到的你。那个乳臭未干的赵磊就算有我的资本，但他能有我的人脉？真是天大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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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打吗？”蔡进将最后一个太极门弟子踢起一米多高的，然后冷眼看他坠落在地上，后退几步问道。

    那四人在地上挣扎了接近一分钟，才纷纷摇摇晃晃互相搀扶着站起来，道：“不打了，我们走了。”说罢，四人朝蔡进点点头，转身脚步蹒跚的离开，颇有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风度。输，也能输的这么潇洒这么气度雍容，不愧是太极门的弟子。蔡进心中感慨，忽然想起还在里面苦战的赵磊，拉着孙子书就往回跑。

    孙子书也刚从这场酣畅淋漓的高手之战中回过神，也是第一时间想起了赵磊。两人刚奔到门口，还没进去，就见黑压压的一大片人从里面踉跄着往外跑。片刻，就跑得一干二净。

    孙、蔡二人诧异的走进去，见到赵磊呆呆的站在那发呆。孙子书走过去上上下下打量着赵磊，问道：“磊子，受伤没？”

    赵磊摇摇头：“没有。他们……怎么都跑了？”语气像是碰上了世上最不可思议的事。他本来打的正投入，周围除了拳脚就是那些人凶狠的面孔，但他一直都没慌，虽然打到后来他已经非常的疲惫，但他的心却是无比澄澈，每一拳每一脚击出去的力道虽然越来越弱，但他却觉得他的手脚越来越稳了。可忽然的，不知道人群中谁喊了一声‘兄弟们，撤’，然后一群人就统统走的一干二净。一时间，他还没能从混战中回过神来，所以才呆若木鸡的站在原地。

    当赵磊彻底回过神来时，他们三人却围坐在一张侥幸完好的桌子边吃火锅。桌上摆满了啤酒和白酒。孙子书和蔡进已经喝的有些多了，说话时舌头已有些僵硬。

    孙子书一口气连灌三瓶啤酒，拍着桌子道：“今晚就一个字，痛快！”

    蔡进哈哈大笑：“错，应该是两个字，很痛快！”

    “要我说，应该是三个字，极其痛快！”赵磊脱口而道，这才发现自己好像也有点醉了。

    第二天，三人跟店里其他所有男人一大早就在忙着搬新桌椅。昨晚那一战毁掉了大堂里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桌椅，为此，高山酒店不得不歇业一天。警察在中午的时候才姗姗来迟，用手指点点三个负责人说道：“我们接到举报，昨晚在这有人聚众斗殴，有没有这回事？谁是孙子书？”

    “我就是我就是，警察同志明鉴，绝对是有人小题大做了。”孙子书递上中华烟，陪笑道：“昨晚我们这是有几个客人发生了矛盾，随便推搡了几下，不过矛盾很快就被我们解决了，怎么会是聚众斗殴呢，估计是说话声音大了，吵到附近的居民，所以才惹得他们瞎报警。您要是不信可以问问门口的保安，要是有斗殴他们肯定是首当其冲的。”

    蔡进接口道：“是啊，基本上就只是吵了几句。”

    “真的？”四十五六岁的警察斜了眼孙子书和蔡进，抽口烟语重心长的道：“这世道，饭店不好开，我看你们都还年轻，就不追究了，以后注意点，别再扰民。”转身走了两步，警察又转头看着孙子书道：“小刘跟你什么关系？”

    孙子书一个立正，然后答道：“铁哥们，绝对的铁哥们，有空咱们一起吃个饭呗。”

    “吃饭免了，少惹事就行。”老警察笑笑，迈着虽然已经不矫健，但却很稳重的步伐走了。

    孙子书吐口气，要不是昨晚他连夜打了个电话让刘鑫关照一下，估计今天他们几个都得去警局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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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疑点

    更新时间：2013-05-19

    中国人托人办事的方法千奇百怪，并不像资本主义的屁民们那样，肤浅的只懂得用钱。中国人办法更多，因为中国人里，喜欢其他东西甚于钱的人更多。投其所好的买别人喜欢却又不容易买到的东西送给对方，是一种行贿的方法，甚至让对方觉得自己在未来的某一天，也许能帮上对方的忙，这种更加高深的行贿方法也是一种……

    比如孙子书，他在早先故意让刘鑫知道他孙子书跟安得集团的老总沈泰山有交情，然后想手里多握点权力好办案的刘鑫就下意识的觉得，讨好孙子书就是在讨好沈泰山，而讨好跟警察系统的高层交情颇深的沈泰山自然就可以让刘鑫的升迁变的容易些，就是一种隐性的行贿。所以当昨晚那件事需要用到赵鑫时，孙子书之前的投资就派上了用场。

    早已和周山近距离接触过的孙子书越想越觉得昨晚那事有些奇怪。那群纪律严明但明显武功不济的打手们来砸场子很正常，但那四个居然可以跟蔡进大战一场的太极门弟子可就蹊跷了。按照孙子书已知的周山资料来看，周山并没有豢养武林高手的习惯，就算有这个心恐怕也没这个资本。孙子书很清楚，像蔡进这种万人敌的高手，即便搁到巨贾豪绅遍布的福布斯排行榜单上的那群商场之龙里，也是一个每年没七八百万朝上的工资绝对雇不到的高人，而且还得有武道方面的路子，不然光有钱也是枉然。

    昨晚那四人，不说能比的上蔡进，但根据蔡进自己后来对他们中肯的评价来看，也都不是省油的灯，别看他们在蔡进面前跟初中生面对高中生似的，但对上普通打手，一个人在六十秒内挑翻三十个没有任何问题。另外一个疑点，就是那四人明明可以很轻松的解决掉高山酒店的八个保安然后进去助阵，但他们却没有，似乎目的只是拖住保安，不让保安进去帮忙而已。

    这两个疑点指向一个可能：那四人根本不是周山派来的！

    想到这，孙子书心中已有了计较。下午抽空一个人来到周山集团的大本营，龙腾酒店。在附近转悠，果然，还没转悠够一个小时就碰上了昨晚参与打斗的一个光头。那光头孙子书第一次跟刘鑫来龙腾酒店调查周山时就见过，幸好孙子书的记性非常好，而且那光头不仅没头发而且还身材矮小面目清秀皮肤白皙，这一系列特点加在一起就让人觉得很不协调。所以孙子书记住了他。

    矮小光头男的右脸肿起来老高，孙子书记得那好像是被他的拳风给带到的。当下跟着刚从龙腾酒店大门出来的光头男往大街的另一头走去。走了大约五分钟，光头男走进一间沃尔玛，孙子书没有跟进去，而是在外面等。约莫十几分钟后，光头男拎着一袋零食出来了。孙子书立刻迎上去。

    光头男乍看见孙子书，没反应过来，伸手就向孙子书推去道：“挡你-妈-的路啊，滚！”

    孙子书冷笑一声，一拳打在光头男的肚子上，低声道：“看清楚我是谁。”

    光头男捂着肚子蹲了下来，痛的光头上青筋暴露，勉强抬头，‘啊’了一声便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颤抖的说：“怎么是你？你…你想干什么？”

    孙子书慢慢蹲下来，戏谑的看着光头男道：“问你几个问题，老实回答就没事。”顿了顿，孙子书一手搭住光头男的光头，不给他思考对策的时间，说道：“昨晚你们一共多少人去闹事？”

    光头男很没骨气，连象征性的硬气下都没就立刻回答：“我们一共四十二个。”

    孙子书点点头，道：“真的？外面有没有人了？”

    “千真万确，外面哪有什么人啊，四十二个都打不过你们三个，我们认栽。”光头男生怕孙子书的大手在他头上拍几下，他昨晚可是吃过孙子书亏的，知道那一双手有多大威力。

    孙子书盯着他看了会，确信他没有说谎后才站起来道：“进去再转一个小时，我要是心情好或许你出来时我已经走了，要是心情不好那你就再认一次栽吧。”

    光头男腹如刀绞，心里在想肠子有没有被震断，忍着痛又走进沃尔玛。孙子书从玻璃窗外看着他一直往里走，终于看不见他的时候，立刻招手喊停一辆出租车离开。

    回到高山酒店他就把自己的怀疑和猜测跟蔡进说了，蔡进哈哈大笑拍拍孙子书的肩膀道：“你这脑袋里装的都是什么？这种小细节都能被你扫描到，你别问我，我昨晚跟那四个太极门的打那一架，当时不觉得，今天一觉睡来就发现其实已经受了内伤，目前没有精力想事情，你自己考虑去吧。”

    孙子书真想一拳把狗日的蔡进打飞进马桶里，但奈何在蔡进面前自己就跟学龄前儿童一样不堪一击。

    蔡进不搭理他，孙子书再看赵磊，那小子似乎还沉浸在昨晚酣畅淋漓的一对四十二战斗中。擦桌子擦到一半就会放下抹布，虚晃个几拳几脚，弄的服务员小妞们掩嘴偷笑这个呆子。

    话说，今早那些昨晚被保安护送离开的无辜工作人员无一例外的都来上班了，看看一片狼藉的大厅，再看看完好无损的三位领导，他们之前的担心都化为乌有，窃窃私语了一个上午，无非就是‘我早就看出来咱们老板都是高人，深藏不露啊’之类的话。

    最喜欢以结果来论英雄的屁民们，永远都不会明白，任何成功都是属于有准备之人的。不过他们也不需要知道，反正每个月几千块钱够生活够玩，一辈子也就没什么奢求了。对于没有太多要求的人来讲，也只需要明白他们那个阶层该明白的道理就行了。

    没有人跟他一起合计的苦逼孙子书，只得自己一个人去想。

    点根烟，走出大门，旋转门外的天空依然阴沉。昨夜那场小雨竟然滴滴嗒嗒下了一夜。每次阴天的时候孙子书都会想起李月吟，李月吟说阴天就像一个人心情平静如水的时候。扳指头算算李月吟回来的时间，还早。不过李月吟在国内待的时间也不多了，离开两年，一年支教，一年出国深造。孙子书真羡慕李月吟这种有机会出国深造的学子，出国啊，他妈的，中国有多少人一辈子连自家的村子都没出过？这社会贫富差距真是大呀。

    当孙子书沉浸在对李月吟的思念中时，手机忽然响了。是美女江雪，约他出来喝咖啡。孙子书正是想女人想的饥渴时，急吼吼的问江雪在哪。江雪报了个地址，孙子书立刻赶了过去。

    在步行街的一间咖啡厅里，花雨咖啡厅。

    江雪今天穿一身很职场风格的衣服，黑色西服里面配上白色衬衫，扎着简洁的马尾，画着淡妆。孙子书一见面就要伸手摸了下她的脸，搞的江雪满脸通红，孙子书却一点无所谓，笑道：“怎么有空请我喝咖啡，莫非是想向我表白？”江雪抬手欲打，却又想想这大庭广众的，一个女孩家打人终归是不太好的，便收起手道：“你能不能不要在这么多人的地方摸我？”

    孙子书嘿嘿一笑道：“你的意思是，我要想摸就去没人的地方吗？行啊，一会吃完饭我们去开个房间。”说完，见江雪似乎真生气了，连忙道：“开玩笑的嘛，我错了，来让我看看瘦了没有……”

    胡乱点了一杯拿铁，孙子书三两口就喝完了，抹抹嘴看着江雪道：“你看你都有黑眼圈了，最近熬夜了吧？要我说啊，你们这些文人的脑袋就是死，干什么一写起东西来就不记得休息呢？做人嘛，最重要的就是身体健康，就算给你堪破了文学的最高境界，却没有了好身体，又有什么用呢？”

    江雪笑笑，道：“如果用身体能够换来灵魂的安宁，那我愿意啊。只可惜上天不会给我这个机会。”

    孙子书收起嬉笑的表情，怜惜的摸摸江雪的头道：“真的不用这样投入，放轻松点。”

    江雪这回却对孙子书的举动没有生气，甚至还用头往孙子书的手掌顶了顶，像一只享受主人爱抚的小猫，点点头。

    “今天找我肯定有事吧？”孙子书拍着还算宽阔的胸膛信誓旦旦道：“有什么困难尽管跟哥说，哥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

    江雪忍俊不禁道：“没事，就是想跟你聊聊。”

    孙子书疑惑道：“你不是说你有很多朋友吗，怎么还需要亲自找我倾诉？”

    江雪道：“有些话是不能跟同性说的，但我又只有你一个异性朋友，所以…”

    孙子书心情大好，笑道：“那我太荣幸了，你想说什么就说，我一定洗耳恭听。”

    江雪吐口气，轻轻的用勺子搅动杯子里的咖啡，悠悠道：“我从小就喜欢出去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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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美女

    更新时间：2013-05-20

    喜欢旅游是好事，男人旅游能开阔心胸，女人旅游能培养独立坚强。其实要说起来，大部分人都是喜欢旅游的，只是限于时间、事业或等等原因，才没能有机会去旅游。当江雪跟孙子书说自己喜欢旅游的时候，孙子书并没有觉得奇怪，只是含笑点头，示意她继续说下去。能得美人的信任，并且愿意向他倾诉自己的心事，这可是大福气。

    只听江雪朱唇轻启娓娓道来：“见多了山川河流农家小舍，人的感慨也就多了起来，看人的眼光也不同了…天幸我在毕业后进了传说杂志社工作，总编像亲姐姐一样待我，包容我的很多缺点。说实话，像我这样运气好的人实在太少了。不过，工作上虽然有了好的归宿，但在感情上却一直是空白。我也跟你说过的，我这人思想很老旧，总觉得恋爱和婚姻应该是一气呵成的，现代人崇尚的多谈几次恋爱再结婚的思想我不可能接受，我也受不了和一个人相爱一段时间再去和另一个人相爱这种事。所以我总是小心翼翼的和异性-交往，朋友介绍、家人安排相亲、同事追求，都有过，可到现在我都没能跟谁走到一起…”说到这，江雪停了下来，端起咖啡喝一口，抬眼看着孙子书。

    孙子书笑笑，道：“也没什么，爱情讲究缘分，缘分来了你挡都挡不住，没来的时候也强求不来。你别觉得我说这话等于没说，我的意思是，你不才刚工作嘛，认真算起来，离你月经初潮那一天也没过去多少年…咳，我的意思是说你还年轻，时间还长。你看，你不就遇上我这样一个好男人了吗，说不定明天你就能碰上个让你一见倾心的翩翩佳公子呢。”

    江雪忍不住轻轻笑道：“但愿如你所说，不过我也不会过多的去憧憬爱情，毕竟那都是很小的女孩才会做的幻想。我也相信缘分。”

    其实孙子书根本不相信什么缘分，他倒是觉得爱情哪有缘分，男人只要有资本，再追得紧、抓的牢，任你这个女人是多么顽固不化的冰块也能手到擒来。水浒里不是说了吗，但凡世上妇人，由你十分精细，被人小意儿过纵，十个九个着了道儿。意思是，只要男人肯下功夫去献殷勤去体贴去讨好，女人十有八九都会从了你。

    但孙子书之所以跟江雪那样说，也不过是为了安慰她而已。女人思春了是很正常的现象，连江雪这个才情甚高情商也必然甚高的女人也逃不过‘思春’二字。但孙子书当然不能没头没脑的跟她说‘其实只是你思春了，想男人了，没什么大不了’，所以他才选择用缘分这个说了等于没说，但说出来又会让人觉得挺有道理的诡异之词来劝慰江雪。

    “说句不怕羞的话，被男人缠着是件很头疼的事。”江雪的转头看向玻璃外的大街，忽然说道。

    还没等孙子书反应过来，就有一个看起来非常像年轻有为的年轻成功人士手捧一束玫瑰推开咖啡厅的门，径直走到江雪面前，深情的看看江雪又转头目光阴冷的看看孙子书。

    “阿雪，生日快乐。”男人将花递上，脸上的微笑像在沐浴春风。

    连孙子书这个男人都不得不承认，眼前的男人非常有魅力，阳光的五官、贵族的气质、颀长的身材，足以让任何女人动心。孙子书很想看看江雪会怎么应对，大咧咧的坐椅子上，摆出一幅看好戏的样子。

    江雪低头轻叹一口气，道：“谢谢你的祝福，但花还是请你收回去吧。”

    男人皱眉道：“为什么？平时你不要就算了，可今天是你生日，就算…就算是朋友的祝福你又有何不能收的？”

    江雪道：“朋友不应该送玫瑰的。”

    男人愣在当场，尴尬的抱着花沉默了片刻，又转头看看孙子书，对江雪道：“这位是你朋友吗？”

    没等江雪说话，孙子书友好的伸出右手，抢着道：“不错，我是江雪的朋友，好朋友哦。”

    男人僵硬的伸出手，跟孙子书握了握，心中又气又怒。他从小到大都是众人眼中的焦点，家世优秀自己也很努力，如今年纪轻轻就已经是某上市企业的股东，倾心于他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这回好不容易看上了江雪，却一直都被江雪拒绝。今天他特意准备在江雪生日这天，大老远赶来给江雪一个惊喜。可没想到江雪虽随他愿告诉了他，她现在在哪，但却是跟一个看起来很二流子的男人在一起。心里的挫败感真是难以言表。“阿雪…”男人不愿再看这个面目可憎的人，转头盯着江雪。

    江雪却不和他对视，而是看着孙子书，慢慢道：“谢谢你的祝福。你还是走吧，我跟我朋友一会还有事。”

    男人瞬间绷紧身体，捧着花的双手因为用力过度已经嵌入花中。这一细节正好被孙子书瞧见，孙子书抖了抖眉头笑道：“阿雪喜欢清净，这位帅哥还是请便吧。”

    “你得意什么？”男人恨恨的把花扔到地上，对孙子书道，不过基于这些年修成的涵养，他的表情还算冷静，没到狰狞的地步。

    “嗯…我哪有得意，只不过今天是阿雪生日的大好日子，你也祝福了，阿雪也说谢谢了，你该回家还是回家吧，免得阿雪不高兴。”孙子书故意说这些带刺的话，就是想看看这个貌似很喜欢江雪的男人到底是个怎么样的货色。

    “好。”男人握起双拳，盯着孙子书看了好一会儿，又松开拳头叹了口气：“好，我走。”说完，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咖啡厅。

    咖啡厅里超过半数的人都目睹了方才的情形，见那男人离去，都纷纷摇头心里想，这个女人确实很美，但你这个男人也绝对算得上魅力四射啊，何必非得吊死在一棵树上？

    江雪苦笑着对孙子书道：“看到了吧，被人追着缠着是一件很头疼的事啊。”

    孙子书笑道：“我看这个男人很不错，要相貌有相貌，要钱肯定也有钱，而且修养很高，我那样埋汰他都没能激得他揍我。这种人注定一天比一天飞的高，我就想不通了，你为什么不接受他？”

    江雪道：“是，他是很优秀，但我总觉得缺了点什么，好像就缺了那点我说不清的东西，所以我就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跟我说的话吗？”孙子书忽然笑道。

    江雪也笑了，扫尽方才那事对他心情的影响，道：“记得，我跟你说，缘分不可说。”

    两人均想起那一晚在自助餐厅里相遇，而后就莫名其妙觉得很聊得来的初识。想想，那真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两个完全陌生的人，在公共场合碰上，竟然互相都觉得很投缘。这恐怕是很多一辈子都体验不到的感觉，上天竟然神奇的降临他俩身上了。所以江雪才会说，缘分不可说。

    从咖啡厅里出来，孙子书问江雪今天生日，最想去干什么？江雪想了想说我想去图书馆。孙子书笑说文人就是不一样，过生日都还想着去图书馆看书。带她来到装潢不比政府大楼差的h市一号图书馆，孙子书打心底觉得这江雪这女人太美。不只是外在美，更多的是她身上所散发出的气质，就跟一本装帧精美而且内容又有品味有感情的书一样，从里到外都是极品。而且越跟她相处的久了，就越发觉得她优秀。“好书、好酒、好女人，都是值得一品再品、越品越醉人的好东西啊。”想着想着，孙子书不禁喃喃道。

    “呵…”江雪听了，笑道：“我发现，你碎碎念时说的话，往往都很有道理。”

    孙子书奇道：“照你这么说，我平时很认真说的话，都是在放屁？”

    江雪扑哧一笑：“那你要真这么想，我也没办法啊。不过你啊，就属于那种喜欢把认真的话用开玩笑的方式说出来，开玩笑的话却喜欢故作认真去说的人。”

    孙子书哈哈笑道：“你挺了解我的嘛。”

    说到这，江雪似乎想明白了什么，沉默了一会才开口道：“我想明白了我为什么不喜欢他…”

    孙子书眉毛一扬，微笑道：“让我猜猜，是…他太循规蹈矩了，没有我身上流里流气的感觉，是不是？”

    江雪惊讶的点头。孙子书也笑的望着她。两人相视而笑，像知己。

    江雪自己家就跟个小型图书馆差不多，而孙子书也时常来这里选购各种书籍回去充实自己。所以两人在这里都是轻车熟路，于书的各处分类犹如自家厨房油盐酱醋的位置。不过今天对他俩来讲，都是最心不在焉的一次图书馆之旅，十分钟里倒是有八分钟是在聊天打屁，只剩两分钟是在翻书看。

    温暖轻松的气氛一直是俩人相处时的主旋律，而他俩一个不正经，一个洒脱自如不拘小节，恰似龙对凤云对风般合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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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魔手

    更新时间：2013-05-21

    孙子书和江雪两人在图书馆里打情骂俏时，居然碰到了自称从小到大去过图书馆的次数一只手都能算过来的阿狗。这真是世上最奇怪的事了。

    阿狗瞅见孙子书后也是很惊讶，凑上来跟孙子书主动交待说他是来陪新交的女朋友，不然打死他也不会来这种无聊透顶的地方。瞥见旁边的江雪，阿狗笑道，子书你真是不老实，偷偷的钓了个这么漂亮的美女，就不怕李月吟回来找你麻烦？孙子书把阿狗拉到一旁，说她跟我可是清清白白的朋友，今天她生日，我出来陪她。就算月吟知道了也没什么，交朋友而已。阿狗当然不相信，满脸是‘你小子本事不小’的笑容。

    踢走阿狗，孙子书回到江雪的身边，江雪问那是谁，你朋友吗？孙子书点点头，江雪说那你怎么不给我介绍一下啊？孙子书嘿嘿笑道那小子不是好人，认识了没好处，尤其是女人。见江雪一脸茫然，孙子书想了想还是解释道，他是拉皮-条的，本市皮-条客界的大佬。江雪扑哧笑了出来，说哪还有皮-条客界啊？孙子书拍拍胸口道是真的，他干的都是皮肉生意，像你这种姿色的在他那绝对算是上品，怎么样，你要是真有兴趣我就让你俩互相认识一下？江雪听他说的煞有介事，心里先自怯了，摇头说那还是算了吧。

    逛了好几个小时书店后，两人出来吃晚饭，跟两人第一次相遇时一样，吃的自助餐。孙子书还要了瓶便宜的白酒，问江雪要不要来点，江雪摇头不要，于是孙子书心安理得的边跟江雪吹牛边喝酒吃菜。

    江雪问他怎么会有做那种工作的朋友，孙子书说虽然他干的那活不怎么体面，但他本人还真是好人，我之前跟你说的话都是半真不假的，逗你玩呢。江雪哦了一声。孙子书见她貌似不相信的样子，补充道，他叫阿狗，跟我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比亲兄弟还亲，之所以走上那行，就跟一个明明可以不去干强盗的好人，但因为觉得自己有本事改变强盗行业，有能耐让强盗变成劫富济贫的良善强盗，所以才去干强盗这行的人一样。江雪想了好一会儿，才想明白孙子书这句非常拗口的话是什么意思，更加不太相信道，哪有这样的人啊，如果是真的话，那他就太理想主义了，凭着自己一人之力，却想改变几千年来都一个样子的行业？孙子书郑重的点点头道，你可以说他是在异想天开，但你不能否认他这颗积极向上的心。

    江雪愣了半分钟，从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纸笔，匆匆记下了方才在脑海中一闪而过的灵感。

    孙子书看着江雪停笔，抬手道：“我下面说这段话你可以记下来，保证精辟。其实阿狗只想要在自己所见的小小范围内，不再有逼良为娼的事发生，做鸡的能够百分之八九十都是自愿，不会有鸡头老鸨掳到良家少女然后逼迫她们干这行就行。你也知道，现在有很多纯洁少女都是被逼才去卖的。而阿狗认为，其实这世上想做鸡赚钱但又没门路的女人大有人在，不想做但又被逼着去做鸡的女人亦大有人在。想干的干不了，不想干的又非得干，何必呢？就不能像公司招工一样你情我愿吗？”顿了顿，孙子书继续道：“所以阿狗的生意最注重两个词，自由、自愿。”

    江雪记完，收起纸笔，脸上又是惊讶又是向往道：“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你那位朋友了，没想到你竟然有如此…”

    “如此天真的朋友？”孙子书笑问。

    江雪也笑：“不能用天真，理想主义吧，我觉得。”

    孙子书又乘江雪不注意在她脸上摸了一把，那样的皮肤真是细腻如溪水啊，说道：“理想主义有什么不好的，人活的太现实就没意思了。你们搞文学的不都是理想主义者吗？就许你们理想主义不许别人理想主义了啊。”

    江雪一时也无言以对，只得笑了笑，继续吃自己的。她确实很能吃，这一点孙子书早已领教过。正常来说，孙子书在男人中已经算比较能吃的了，但江雪一个人，就可以吃掉一点五倍孙子书吃的量，而且吃完后江雪还是镇定自若，肚子不见微凸，脸不红心不跳，连个嗝都不打。幸好孙子书现在已经习惯了，再不会像以前那样惊的张大嘴巴了。

    其实孙子书时常会疑惑，江雪如此能吃，为何还能保持身材高挑匀称，几乎见不到一块赘肉呢？问江雪是不是有吃什么减肥药，江雪一口否决，说我从来不吃什么美容药品，连化妆品都很少用。

    孙子书就更奇怪了，为此他还特地打电话给一位如今在做医生的高中同学，把心中对江雪的疑惑说了，那位同学在电话那头想了片刻，答道：用中医来猜想，那位女士的体质可能跟常人不一样，这种例子在医学界很常见。目前也没有确切的说法能证明，这种吃得很多但依然能保持身材究竟是什么原因。简单来讲，就是三个字，不清楚。

    孙子书只得骂声操，说你小子耍我呢。然后那头的同学哈哈大笑道，子书啊，十月份的同学会可别错过了，好久没见到你小子了，还真他娘的有些想。

    虽说上高中时，孙子书已经练成一拳毙命的大招，但除非有人想揍他，正常情况下他是不会主动欺负别人的，再加上他性格豪爽，时常请同学们吃饭唱歌什么的，因此大家对他的评价都一致的好。直到如今大学毕业，他们的每年高中聚会也都会通知到他。

    孙子书记得很清楚，当年的高中班主任告诉过他们：一个人在同学眼里是好是坏，就看毕业后同学会时会不会喊你。

    这话在当时听来不觉得精辟，可现在随着阅历和年龄的增长，他们一干当年老师眼中的屁孩们才发觉到那句话真是精辟中的精辟。大家怀念你，才会喊你去同学会，要是根本不喜欢你甚至是讨厌你鄙视你，连你的消息都没兴趣听，当然不会喊你来参加同学会了。

    闲话不多说。

    反正孙子书终于还是没能弄明白为什么江雪如此能吃，但依然能保持着曼妙的身材。

    时间飞快，一天转眼就到了天黑，孙子书又带江雪去ktv唱歌。孤男寡女在ktv里尽情的嘶吼，大部分时候都是孙子书在吼，而江雪则微笑着听，偶尔她也唱上几首温婉的古风歌曲，竟也唱的宛如天籁，让孙子书着实惊艳了一把。唱完歌，已经接近午夜，孙子书又拉着她吃了顿夜宵，终于，在深夜十二点半时，两人才结束今天的约会。

    孙子书不由分说的要送江雪回家，江雪推辞不过，而且她也知道这么晚外面不安全，也就同意了。护花使者般的孙子书跟江雪一起坐在出租车的后排，孙子书摸摸屁股下的坐垫，忽然心血来潮说：“看来我得买辆车了，出来跟你约会也方便点。”江雪笑笑，也不吱声。孙子书继续道：“太贵的车我买不起也开不起，太便宜的车开出去又不太像样，毕竟我现在可是高山酒店的实权董事，哈哈。”江雪继续保持微笑的表情，但却又不会让人觉得心不在焉。孙子书一手很自然的揽上江雪的肩膀，续道：“所以呢，我决定花个三十万左右买辆a4，阿雪，你说呢？”

    江雪想挪开孙子书的魔手，无奈孙子书的五指就像钳子一样，不轻不重的按在自己肩膀上，既不会弄疼自己但又让自己无法摆脱掉。何时被一个男人这样过啊，江雪自然是紧张的很，不过有了上次被孙子书狠摸脸的经历，这次她并没有想象中紧张。果然如书中所言，女人是容易接受现实的。拿到她身上来讲就是，因为孙子书之前摸过她，所以这次揽她肩对她内心的冲击就没那么大了。

    但她毕竟是处子之身，面红耳赤，试图转移心中的紧张，说道：“我觉得什么车都一样，能开就行。”

    孙子书又是哈哈一笑，揉着江雪的肩膀道：“你这话就不对了，好车开起来舒服不说，关键是拉风啊，到哪都是人们的焦点。不过你们女人不会明白这种感觉啦，司机师傅你认为呢？”

    司机是个三十多四十岁不到的男人，对于车子的认知没理由不多，立刻点头道：“那当然。这车子对男人来讲，就跟拎包对于女人一样，都是身份的象征，哪个男人不想自己开辆万众瞩目的豪车呢？这位美女说的话虽然有道理，但毕竟不符合男人的心理。试想，现在有多少人买车只想着实用呢？如果只要实用就行，那为何还会有那些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车呢？”

    “对啊，其实十几二十万的车完全就够了。”孙子书的笑着猛点头，魔手已经从江雪的肩膀游到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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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巷战

    更新时间：2013-05-22

    将江雪送到她家所在的金莲苑，孙子书最后又送给她一个温暖而又潇洒的拥抱作为生日礼物，然后目送她走进小区，窈窕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然后孙子书就开始在大街上徒步行走，他粗略计算了下，从这里走回到高山酒店约莫需要一个半小时左右。正好今天他心血来潮，乘着夜色走大路穿小路的朝高山酒店行去。

    今天过的心情舒畅，很大原因是跟江雪在一起。其实孙子书对江雪并非一点爱意没有，只是若真要分析起来，他对江雪更多的是知己之情。俗话说男人总要有几个不上床的红颜知己做朋友，这话一点不假。或许也正是因为不上床，所以暧昧的起，暧昧的久，始终不戳破最后一层纸，这种若即若离的感觉，但凡男人都会喜欢。

    只不过愿意跟你保持这样关系的女人，很少，而且也得你这个男人有足够魅力才行。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在他生命里，仿佛带点唏嘘……”孙子书一边走一边嘴里哼着歌。不知不觉，就走了近一个小时。有些累的他自嘲一句‘老了’，然后钻进路边的一间还在营业的超市里买了瓶矿泉水，一口气喝完，然后一脚大力抽射，只见矿泉水瓶不偏不倚的砸到路边几个蹲在地上抽烟打屁的小混混头上。小混混们顿时暴怒，二话不说，冲上来就要揍孙子书，结果孙子书一拳就把他们几人给打飞老远，临了孙子书还撂下一句话：“有话好好说，何必动手呢。”

    小混混们只有自认倒霉，乖乖的退避三舍，连打电话喊人来帮忙的想法都不敢有，因为以他们的层次，喊来的人也不过是跟他们差不多的货色，又怎能禁得起那武功高强的铁拳？

    孙子书心情有点不太好了，他很不喜欢打架，因为读多了古书的他总觉得打架是没头脑人做的事。像诸葛先生那样，司马先生那样，手握千万人的生命，千里之外杀人于阵前，才是真正的大人物。关老爷再强，万夫不当之勇又如何？还不是死在曹操的谋略中。晁盖和宋江俩人都是武功平平之辈，不还是让手底下一大帮武艺高强的人替他们卖命吗。

    “喂，站住。”正当孙子书在心里念叨着‘书生能误国，武夫可误不了国’时，背后和前方均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他抬头看看前方，再回转过身，有至少二十多个人手持明晃晃的砍刀，将他堵在小巷中。

    这条小巷已有不少年历史了，因为h市保护古建筑的政策，所以这种古朴的小巷弄一直没有像其他城市那样遭到推土机的残害。不过对于治安来讲，这种地方在夜晚也相对危险一些，因此总有些不怀好意的城市会在党内会议上以此为借口，来抨击h市的领导。

    孙子书借着巷内昏暗的太阳能灯向这些人看去，几个那晚参与围殴高山酒店的熟悉面孔赫然在列。很显然又是周山派来的人。但却不知从哪得知他孙子书的行踪，继而围堵来了。

    当下，孙子书站定脚步，静观其变。虽然对方二十多人，但一时间也没有什么动作，只是纷纷握紧手中的砍刀，目光投向他们的头---那个被孙子书在某超市门口揍了一拳的光头男。

    光头男今天一改那天的可怜样，恶狠狠的盯着孙子书道：“今天看你往哪跑！”

    孙子书冷笑道：“我没想跑，你们这么点人恐怕还奈何不了我，至于你，一会我肯定会重点照顾的。”

    光头男下意识的后退一步，脸上的气焰不自觉的收敛了些，很显然还是很忌惮孙子书的铁拳，不过现在他是头，可不能还没开打就在气势上输给他孙子书一个人，按捺下心中的惧意，挺胸道：“你以为你是谁？咱这二十多个兄弟可都是老江湖，你要是识相就跟我回去见我家老板，否则你今天就准备死在这吧！”

    孙子书眉毛一抖，大笑道：“很好，很好。”连说两声很好，最后一个好字还没完，他就已闪身扑了上去。一人对二十多人的恶斗拉开帷幕，其实孙子书也没有把握能够全身而退，但是在这个小巷弄里对方虽然人多，但真能同时近身攻击自己的也就四五个，如此一来在地势上孙子书也算上是占优了。

    首先倒在他拳下的就是光头男。今时不比往日，今天可是实打实的在刀光剑影里走招，孙子书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应付。片刻之后，孙子书渐渐发觉光头男说的没错，这些人跟那晚那群人真不是一个层次的，个个除了抗击打能力都很强之外，甚至还有几个人的拳脚中有八极拳的味道。这显然不只是最底层的打手团队，起码是某大金主身边的保镖团，或者是某武馆里的武师们。

    被打晕过去的光头男直挺挺的躺在地上，孙子书时不时还抽空踩几脚，搞的光头男一会晕过去一会又疼醒，真是死去活来。肠子都悔青了，想着自己干什么要逞英雄自告奋勇的带领这帮人来堵孙子书？干什么吃过亏了还不懂得好事往前上坏事往后站的道理？怪不得周总说自己没脑子，看来自己真的是非常没脑子！

    自小遍读武书的孙子书对于各家的拳法都略有了解，只是都不深。但跟人交手时还是能分辨出谁谁使的是哪家的拳法套路。武功这玩意，其实想要高，也就是个勤字，练的勤，打出来才能得心应手，心中想打哪拳脚就能跟到哪。而正因为这个勤字，百分之九十在武学上有一星半点修为的人，在动起手来都免不了会不由自主的显露出自家套路。因为勤，所以无法忘记、难以掩饰。

    十几分钟下来，已经有六七个大汉倒在地上，但没有一人喊疼。要知道孙子书今天可是出尽全力对敌，那一拳拳揍在这些人身上，兴许要不了这些皮糙肉厚的武者性命，但断胳膊断腿断肋骨是肯定的了。可饶是如此，几个倒在地上的大汉除了猛-喘粗气外，连个屁都没放更甭说喊疼了。

    不过孙子书也挂了彩，肩膀上被削了一刀，右腿上也被划了一刀，虽然伤势都不重，但货真价实的血是流了不少。人一开始流血，就是气力开始外泄的时候，武艺再强的高手都禁不住流血的伤害。

    孙子书拳脚飞速翻飞的同时，脑子也在急速旋转。感觉到自己最多还能撑个十分钟，他决定瞅机会走。躺在地上无法动弹的光头男看出了孙子书的意图，喊道：“兄弟们注意了，这小子想逃！”

    孙子书怒的又是狠狠一脚踩在光头男胸口，可怜的光头男立刻又晕过去了。但周围这群人也打的更加保守，防守的也更加紧密，本来就不宽阔的小巷子被他们一层层堵的水泄不通。孙子书纵然此刻没有受伤恐怕也逃不出去了。心中暗暗苦恼，又放翻两个大汉，孙子书倚墙而立，喝了声‘停’。众人被他这颇有气势的喝声镇住，顿时面面相觑的纷纷助手，但水桶般的阵形依然不变。孙子书顿了顿说道：“我看你们也都是挺有来头的好汉，何必为虎作伥给周山卖命？”

    一个看起来至少有四十岁的大汉晃了晃手中的刀，答道：“我们从不给人做事，只为钱卖命，你要是能给我们五百万，我们不仅立刻放你走，还能为你去杀了买你命的人。”

    孙子书顿时了然，失笑道：“做人这样现实，也太没意思太没尊严了吧？”

    大汉道：“你倒是有尊严，那又怎么样？今天不还是得把小命交待在这？不过雇主说了，你要是老老实实跟我们走，兴许雇主不杀你，但你要是再抵抗下去我们可就不客气了。”

    孙子书冷笑道：“看你们也就这么点志气了，有本事就来单挑，群殴算什么英雄好汉。”

    大汉道：“我们本来就不是英雄好汉。”

    “好，很好…”孙子书碎碎念着，作出英雄末路的姿态，忽然，猛地一个斜跨步，铁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砸在跟他说话的大汉胸口，大汉也着实了得，虽然孙子书的偷袭很快，但大汉也是一直戒备着，此时虽然无法躲开孙子书的拳头，但他还是微微侧身，卸去了孙子书那一拳的大部分力量，饶是如此，那一瞬间他也是觉得五脏六腑如同火烧般疼痛。

    孙子书一击得手，便东一拳西一拳，而且招招都是拼尽全力，被他拳头撞上的都是狂吐鲜血。如此东打西击了片刻，本来防守严密的铁桶阵渐渐被孙子书撕开一道裂缝。瞅准机会，孙子书一招自创的猛虎下山，双腿一蹬，高高跃起，在半空中蓄力于右拳，然后力道千钧的砸向那道人从裂缝。拳未至，拳风却已击的众人脸颊生疼。瞅着这个空当，孙子书一溜烟冲出重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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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赌

    更新时间：2013-05-23

    对孙子书来讲，所谓自创的招式，大多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招式。他不图多姿势优美多像翩翩公子，只要气势雄浑、利于蓄力就行了。有气势能镇住人，利于蓄力能够打倒对手，就这么简单，再追求其他的什么都是负累，没用。

    这招猛虎下山是他十八岁时的杰作，一棵一人半才能合抱过来的梧桐树，在这刚猛至极招式下，能应声而倒。连他自己也能感觉到这招使出来时，喷薄出的那种武侠小说里叫做拳风的东西。今天，是他第一次将这招在实战中用出来，没想到还真奏效，瞬间就把对方的阵形撕裂出一个大口子，让自己跑了出来。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刚逃出重围的他还没跑出小巷，就又被二几个大汉挡在前方。“我操！怎么还有人，你们从哪钻出来的？”孙子书忍不住喝问。

    “就猜到你不太好对付，我们分了四拨，两拨当先堵你，两拨守着你逃走的路，这下没地方跑了吧？赶快束手就擒，免得再浪费时间。”之前跟孙子书说了几句话，然后又被孙子书偷袭击在身上的大汉，貌似是这群人的头领，从后面走上来，捂着胸口说道。

    孙子书彻底无语，粗略环顾一下前后，恐怕已经有超过五十人了。二十多人他就左右支拙了，何况五十多人。孙子书有些绝望的摇头道：“你们还真是敬业，不就五百万吗，值得你们这样拼命吗？”

    大汉冷笑道：“五百万不少了，不过说实话，你是条汉子，我们还真有点不舍得杀你，这样吧，你要是给我们五百万，我们愿意破例为你服务一年，一年内你让我们杀谁我们就杀谁。”

    “就算给你们五千万，也得你们有命花才行！”孙子书尚未答话，只见夜空中一人从天而降，冷若冰雪的声音让孙子书像在绝望中看到了漫天阳光。

    是蔡进。

    “你怎么来了？”孙子书喜道。

    “来揍人。”蔡进扫视一圈周围的人，漫不经心的说道。

    众人都奇怪，这人从哪来的？要说从巷子的墙头跳下来，这小巷两旁的墙至少也有三层楼高，那也太不合常理了，可要说不合常理，他们明明见到这人是从天而降，犹如天神下凡般落在地上。

    为首大汉仔细的看了看蔡进，终于想起来这就是他们要掳的三人中其一。雇主周山周老板交给他们三张照片和五百万，要他们最好能把他们活捉来，要是捉不来则就地杀了也行。大汉当下冷冷道：“正好免得我们费事去找了，今天连你二人一起杀了。”

    蔡进道：“口气不小，不过功夫差了点，刚刚我在上面看了一会，你们也不过就是初出茅庐而已，但是武功不济没关系，关键是你们干这都什么事？八极拳有你们这种为钱卖命的弟子真是砸招牌。”

    孙子书侧头看着蔡进，心道：你不也干了好几年为钱卖命的杀手？怎么这会教育起别人来脸都不红？

    “别他妈废话一大堆了，兄弟们，上！”为首大汉手一挥，众人纷纷扬起手中的拳头、刀棍，向孙、蔡二人冲了上去。

    “我歇歇。”有了蔡进，孙子书心中大定，索性盘膝坐在蔡进旁边，掏出早已经扁了的烟盒，讨根烟点着，享受的抽着，准备好好欣赏这一场一边倒的屠杀大戏。他有足够的信心蔡进会把这群人揍的老妈都不认识，因为以他孙子书的身手尚且能够支撑这么久，更何况是曾经只一招便把他孙子书踢晕的蔡进。

    “你睁大眼睛看好了。”蔡进对孙子书嘿嘿笑两声，第一招就把冲在最前面的人踢飞到空中。第二招第三招，直至第十招，用的全部都是腿。

    刚猛的八极拳在蔡进的神腿面前仿佛完全失去了灵魂，很多人都是在自己的招式还未完全张开时就莫名其妙的被一股看不清是从哪来的大力给弄飞，要么是往上飞，要么就是横着飞。

    本以为可以好好研究一下蔡进的孙子书，即便是就在蔡进身边近距离的观察，也完全看不出蔡进究竟是如何发力、如何出腿的，最多也就不捉到一个黑影在上下左右的飞速移动。

    身体强健的人，眼力自然也不会差。因为中医讲究五行平衡，头疼也许得治腿，脚疼也许得治手。所以想要武功高，内练一口气和外练筋骨皮要二者结合，缺一不可。

    可即便孙子书既有不俗的眼力、也在如此近距离旁观的情况下，仍然摸不清蔡进的套路。看蔡进揍人，就好像再看一个会隔空揍人的高手似的。再举个简单的例子，用枪杀人的时候，没有人能够看清楚子弹的运动轨迹，提枪指目标、扣扳机，然后下一秒就是死伤者倒地。

    不只是孙子书无法看清，那些围殴他们的八极拳入门弟子同样也看不清。而且最让他们觉得恐怖的是，只要受了蔡进一击的人，就无法再站起来，只能趴在墙上或者地上喘粗气，五脏六腑和四肢百骸仿佛都失去知觉了。

    如此恐怖的武力，是这些人见都没见过的。曾经，授业恩师告诉过他们，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他们都记得，在做事的时候也从不托大、从不自大的觉得自己有多厉害；恩师也告诉过他们，在自己武功不济的当口却又遇上绝顶高手的时候，唯一的办法就是逃，尽可能的逃，待日后再图报仇。他们虽做到了前一条，但后一条他们却一直没放在心上，因为毕竟都是带把的爷们，要他们在面对敌人时，转身逃跑，总觉得有些不太妥当。而且最重要的就是，既然对手如此强大，那他们还有命逃吗？

    孙子书抽完一根烟，站起身，只见地上已经躺了有三十几个汉子。原本黑压压的一大片人经过蔡进割草机般的收割后，只剩下一半不到了。心下有些骇然，吞了口口水，定定心神，孙子书抬手止住这场战斗道：“你们都走吧，我们不想杀人。”

    在听了孙子书这番话后，所有八极拳弟子都把目光投向了蔡进，而蔡进却抱着双臂，神色冷淡的抬头看着挂在天空的半个月亮，似乎方才的战斗根本与他无关。

    “再不走就别想走了！”孙子书低声喝道。

    “好，多谢！”为首大汉眼神复杂的盯着孙、蔡二人看了看，最终还是抱了抱拳，道声谢，然后一挥手，没有受伤的人，要么搀要么背的带着受伤的人全部离开。五十多人的脚步声急促中带着些许和恐惧有关的混乱，原本还是杀意浓浓的小巷子很快就恢复了夜晚本该有的宁静，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孙子书扔根烟给蔡进，自己也点上一根，两人并肩往高山酒店走去。其实从这里到高山酒店也就只剩十几分钟的路程。本拟一个半小时从江雪家走回到高山酒店的孙子书，没成想在这最后的路段却碰上了周山派来的人。要不是蔡进蔡大仙从天而降救了他，说不定他现在已经做了刀下鬼，即便从小到大参与过不少战斗，但跟真想杀自己的敌人战斗还是第一次，现在想想还真有点后怕。

    路上，孙子书问蔡进怎么知道他遇到了危险。蔡进淡淡的说我只不过是出来散散步，正好听到这里有声音，所以就过来看看。孙子书笑说那你怎么从天而降的？蔡进答说我从围墙上跳下来的。孙子书表情扭曲的看看那高墙，说那么高你就直接跳下来的？蔡进抽口烟说我练的就是腿，别说十米，就是三十米我也照样能跳。

    孙子书想想蔡进说的也颇有道理，神腿要是连这点轻功都没有，也算不得神腿了，于是点了点头，但他知道，蔡进绝不是出来散散步，肯定是眼见这么晚自己还没回去，所以才出来四处看看的。也幸好他是在高山酒店附近遇到伏击的，要是在更远的地方，那蔡进就算再厉害一百倍也无能为力。

    回到高山酒店，赵磊正趴在桌子上玩手机，表情跟死人一样。听到门响后，他抬头看见孙子书和蔡进两人，眼睛不自觉的亮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了死相，然后站起来说了声‘回来就好’就去洗澡睡觉了。

    这一晚，孙子书躺在床上想了很多。自从学校毕业后，他一直很努力的在做事。从第一天踏进高山酒店，到赵总死后，他遂赵磊的愿望接管高山酒店，再到跟周山去争去斗…他没有一天放松过，即便是跟江雪调情时，他的心里都没有忘记现在对他来讲最重要的是事业，只有事业是主线，其他的都是支线。。

    对于事业，他的理解跟所有想往上爬的人知道的一样---需要流汗甚至是流血。

    但理解归理解，今晚是他第一次开始怀疑，为了成功，真的需要拿性命去赌吗？输了命怎么办？值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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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逃

    更新时间：2013-05-24

    总是思考人生不是孙子书的风格、怀疑自己的路是对还是错也不是孙子书的性格。就算他思考、怀疑，也是为了让自己更加坚定的走下去，而非惊觉一路都走歪了，需要改变方向重选路程。其实成功这玩意和地球一样，都是圆的，不管朝着什么方向，只要一直走一直走，就必然能够成功。早已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孙子书不愿也不可能因为一点点小挫折就踌躇不前。

    周山虽然差点要么他的命，但他一点不愤怒，他了解周山，虽然除了很久之前扮警察跟刘鑫一起见过周山几面，可实际上他从未以高山酒店继承人的身份正式和周山会过面，但是他从阿狗给他那份相对全面的资料上，看到了气量狭隘、心狠手辣却又胆小多疑的周山。

    孙子书知道，不能指望一个这样的小人做出什么慈悲的事，被他追杀应该是一件再合理不过的事了。只是孙子书没有想到周山会这么沉不住气，这么快就动了杀心。要知道，其实他们高山酒店并没有对周山造成任何威胁，虽说阴刀章天阳之死算是让周山断了一个翅膀，但那毕竟是无心之举，孙子书他们的本意也并非针对周山，只是想给死去的赵总一个交待罢了。周山若能省事些，就此跟高山酒店一刀两断，各走各的路。那么也不存在两次出手都铩羽而归的事，更加不会给周山自己继续带来不顺心。

    急躁处事的人，迟早会因为自己的急躁吃大亏。这是个连小学生都明白的道理。周山会不明白？可孙子书知道，人之所以有分高下，就是因为有些人知错能改，而有些人则知错也不去改。这样一来，聪明和愚蠢就显而易见了。而周山之所以这么多年，虽然背后有靠山、有人提拔的情况下，事业依然不上不下的说低不低说高不高，都是他这个知错不改的毛病使然。

    这种人虽然不可怕，但像孙子书这样根基不稳的人跟其斗法，若有丝毫差池，就得赔上性命。

    孙子书自从那晚遭到八极拳门下弟子追砍后，每天都很小心谨慎，也没有再不知死活的天天跟江雪出去约会，就算偶尔约会，他也是尽量带她去人多的地方，像人迹罕至的古巷、郊外、公园死角之类的地方就不去，然后不等天黑就送她回家。

    聪明的江雪当然感觉到了孙子书的变化，这天下午他俩又在一起喝咖啡，江雪问他怎么了，是不是心里有事？孙子书也不隐瞒，跟她说最近有人想要取自己小命，不小心点不行。江雪见他说的认真，也就很懂事的说，那你要小心点了，要是被人追杀没地方跑就来我这，我家在金莲苑的f区八栋六零三。孙子书坏笑着点点头说好的，你不怕引狼入室就行。江雪嫣然一笑道你要是狼，等不到今天，我早就把你的人皮扒掉，然后再把你送进警局了。

    孙子书有点惊讶，这个外表柔弱的女人貌似对杀人放火的事一点不害怕。江雪看出他的疑问，笑道男人的世界无非就是打打杀杀，其实我也只是说起来不怕，真要碰上了那些事，恐怕会吓得连路都走不动。孙子书顿时无语，暗叹女人心，海底针。

    世事就是这么的巧合，比小说情节还要狗血的事真的发生了。

    某天晚上，孙子书跟食品安全局的几位领导们在一起吃完饭后，坐出租车回酒店的路上，又碰上那群八极拳弟子一伙，手提砍刀将出租车团团围住在一条人车都很少的路上，出租车司机战战兢兢的举起双手抖着双腿下了车。那群大汉让司机蹲旁边不要动就行，司机哪敢有违，立刻就爬到一旁低头蹲下，半眼都不敢瞧那群凶神恶煞。

    孙子书蛋疼的也走下车，瞧瞧那群人道：“你们怎么又来了，不怕死吗？”

    依然是之前为首的大汉道：“我们已经跟了你好几天，终于逮到这个好机会，今天你可再没人能救你了。”

    这回对方来了跟上回差不多的人，五十多人，里三层外三层的把孙子书围个严严实实，似乎志在要孙子书的命。

    此地距离高山酒店还远，就算现在孙子书打电话给蔡进，恐怕也无济于事，这群猛虎饿狼肯定会在蔡进到达之前把孙子书剁成肉酱。

    “当你觉得无计可施的时候再动动脑子，看看是不是真的无计可施了。”这是老爸告诉孙子书的道理，正好用在此处，本以为又要一场恶斗的孙子书瞥见身边还发动着的出租车，心中顿生一计。

    只见他狂吼一声“狗日的们都来吧！”，运起双拳左右击出，拳风过处人人惊心。趁着大汉们凝神准备迎接孙子书的攻势时，孙子书一溜烟钻进驾驶室，放下手刹，油门一加，没有人敢站在汽车前面跟汽车硬碰硬，所以只能从两侧攻击，但孙子书的车技可不是盖的，想当初在大一时他就去考了驾照，而且还因为从不按照教练教的去练习但每次考试都能顺利过关的诡异行为而闻名于驾校，所以此刻众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驾车强行从人群中钻了出去。

    “有本事来追老子啊，哈哈哈！”孙子书右手不停换挡，左手伸出驾驶室，比个了贱到不能再贱的中指。可是几秒钟后孙子书就发现自己高兴的太早了，身后七八辆车追了上来。虽然对方的车一般般，但孙子书开的这出租车也不是什么好车，破车对破车，倒也着实上演了一场飞车大战。

    孙子书尽拣不好走的路走，开了大约十几分钟还是没能甩掉对方，看了看路标，原来到了江雪家所在的金莲苑附近，微一思量，他将车开进了附近人潮拥堵一片夜市中。幸好孙子书最不怕的就是这种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甚至还有拖拉机等东西的路，左突右进的开了大约两百米，他一个拐弯，将车开进一个死胡同。

    以最快的速度下车，然后钻进人潮，顺手还捡了一个老式的帽子戴上。在人潮中穿梭了几分钟，他顺利逃离那群气急败坏的八极门弟子魔爪。孙子书很庆幸自己不是路盲，再加上以前经常在h市各种地方转悠，所以对于这里他也很熟悉。如果说这次逃脱第一得归功于那辆出租车，那么第二就得归功于孙子书对于h市道路的熟悉。

    溜到金莲苑正门口，孙子书要进去，却被保安拦住。孙子书很流利的报出江雪家所在的门牌号，然后进去。哼着小曲坐电梯来到江雪家门口，看见猫眼里有灯光透出来，他敲敲门。片刻后，猫眼暗了下，然后江雪开门。

    “快进来吧。”江雪小心翼翼的伸头看看周围有没有别的人，然后将孙子书让进门。

    孙子书掏出根烟，但没点：“能抽烟不？”

    江雪边倒水边道：“你抽，受伤了吗？”

    孙子书哈哈一笑拍着胸口道：“那群渣子能伤到我那就是天大的笑话了，你没见识过我的铁拳，你看，像这种实木茶几，我一拳就能把它打烂。”

    江雪把水递给他，坐在一旁：“没事就好。”

    孙子书一口喝干，吁口气道：“你不信啊？不信我打给你看。”提起拳头作势就要往漂亮古朴的实木茶几上砸下。

    “我信。”江雪制止孙子书的胡闹，不禁笑道：“打坏了我还要重买，好贵的。”

    孙子书距离江雪所坐的地方并不远，见她说相信时的神色并不像骗人，又见她穿着单薄的粉色睡衣，美艳的足以令任何正常男人想入非非，顿时觉得一颗心像是被什么撩拨了下，忍不住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叹道：“阿雪，你真的是引狼入室了。”

    江雪却不理他的风言风语，问道：“今晚是怎么样的情形，跟我说说吧，也好给我的写作增加素材。”

    于是孙子书便把今晚的经过简单的说了下，本来并不怎么惊险的过程，被他添油加醋的用第一人称说的好像是诺曼底登陆似的。但江雪听完后却说道：“好像跟电影里放的差不多啊。”

    “被人追砍这种事基本上都一样，要么跑掉了要么没跑掉，再惊险也就那么一会，精彩不到哪去。”孙子书抽着烟喝着水，笑道。

    站起来，在虽然大，但一点也不显得空旷的客厅里欣赏家具装饰。灰色沙发所靠的墙壁上挂了几幅山水画，阳台上几盆月季，一尘不染的白色电视柜和电视机以及音响，玄关处是深褐色的木质格子和深色地毯…整个客厅让人觉得很有格调、古朴但不失活力。就连孙子书这个完全不懂室内设计的人，置身于此也能觉得身心被感染的很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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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书期有人连续好几天给我投票，而且我发现每天都是七票，今天也有人给我投票，又是七票，谢谢了，我也想知道是哪位读者朋友，能留个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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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狼在室

    更新时间：2013-05-25

    想要真正了解一个女人，就应该到她住的地方去走走、看看、闻闻。闻什么？闻她的地盘上是否有男人的味道。因为经常带男人回家的女人和不经常甚至是从不带男人回家的女人，是完全不一样的，就连家中的气味也相去甚远。

    孙子书敢确定，江雪这个单身女人的家里一年中进来男人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过来。因为他看不到任何一丁点跟男人有关的东西，甚至在自己抽烟前，他连一丁点可以弥留很久很久的尼古丁味都没闻到。

    自己算是被江雪特殊对待了，孙子书觉得。因为没有烟缸，江雪拿了个一次性杯子给他做烟缸。其实可以看出来，江雪并不多么反感烟味，又或者她不是不反感烟味，只是不反感孙子书抽烟，或许换做是别人她就会反感呢？

    光是客厅就够让孙子书惊艳的了，震惊于江雪这个看起来很随性的女人，却对于起居的地方要求如此之高，由此可想而知江雪并非什么事都随性而为的。这么一想，孙子书就没有连续抽烟，抽完两根后就不再抽，而是让江雪带他参观其他房间。

    江雪先是带他来到书房，然后又带他到摆满各种健身器材的健身房，然后又带他到客房，最后才带他来到她的卧房。未婚女子的闺房，就像浑然天成光洁无瑕的美玉，处处透着让男人心神大乱的气息。孙子书厚颜无耻的一屁股坐上床，摸着床单深吸一口气道：“要是能在这里睡一下，就算是被那群人渣砍死也无怨无悔了啊。”

    本意只在进一步调戏江雪，以满足自己‘吃不到，还不准我调戏吗’的小心思，可孙子书万万没想到江雪颇具深意的笑了笑道：“行啊，你真想睡的话就睡吧。”

    差点跌到地上的孙子书定了定心神，将信将疑的又问道：“真的？被我这个臭男人睡过的床，会好多年都残留有我的味道，你不怕？”

    江雪依然是笑，艳如桃花道：“不怕，你睡吧，我出去走走。”没等孙子书回答，她就真的披上件长衫，开门出去了。

    一时间愣在当场的孙子书挠挠头，口中呢喃：什么情况？不过向来不喜欢纠结的他深谙既来之则安之的道理，于是边唱着八十年代的粤语老歌，边进到浴室里洗澡。

    由于之前不顾一切的奋力逃命，他身上的衣服早已里里外外都被汗湿透，但在江雪家坐到现在，衣服又给他自己的体温焐干了。现在全身上下真的是臭不可当，想了想，他一狠心，脱下所有衣服，光溜溜的找了个看起来很像是洗衣服的盆洗了起来。洗好后，他又把衣服晾起来，然后才往浴缸里放水，开始洗澡。

    孙子书享受的躺进满满一缸温水的浴缸中，片刻后，跟江雪的皓齿差不多洁白的浴缸壁上开始有灰色的沉淀，这沉淀物正是孙子书身上的污垢。“不知道阿雪看到此时此景，会做何感想，会不会灵感大发，来他妈个诗百篇？”孙子书一边想一边哈哈大笑。

    洗了半个多小时，孙子书湿淋淋的站起来，在毛巾架上搜索片刻，然后选了条闻上去满是江雪身上味道的浴巾擦了身子。再光溜溜的钻进江雪的被窝，孙子书很快就睡着了，不过没睡到半个小时他就醒了，虽然睡的时间不长，但他却觉得自己好像睡了一夜，精神奕奕的很。不过很快问题就来了，他作为一个好几个月没碰女人的真爷们，此时躺在满是美女气味的床上，自然而然的就欲-火焚身了。

    男人的欲-火要么没被点着，那没事，而一旦被点着，那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燃成熊熊大火。痛苦的孙子书躺也难受坐也难受站也难受，如此煎熬真是痛苦不堪，正当趴在床上口中默念‘红粉骷髅、骷髅红粉’的时候，听见了开门声音。

    “我回来了。”听到江雪的声音，孙子书立刻就用被子把自己盖的严严实实，闭上眼作睡着状。

    “子书，不要装了。”江雪的声音离他很近，孙子书只得睁开眼，笑道：“我现在一件衣服都没穿，你要不要看？”

    “不看，给你买的衣服在这。”江雪脸一红，扔过去一堆衣服，然后转身出去。

    孙子书坐起来抖开衣服，才发现都是新买的男式内衣裤和衬衫短裤什么的。对着外面的江雪道：“想的真周到，我还在想我洗好的衣服今晚干不了该怎么办。”选了几件穿上后，孙子书终于能见人，来到客厅，看见江雪坐在沙发上发呆。他走过去坐到她身边，摸摸她的头道：“谢谢你，我刚刚那一觉睡的很踏实。”

    江雪依然呆呆的，似乎并没听见孙子书说话。

    孙子书虽然猜不到她具体在想什么，但也能猜到个大概。

    女人心、海底针，但那个海永远都逃不脱一个情字。允许让孙子书躺在她的床上睡觉，这无疑已经等于告诉孙子书：在我江雪眼里，你是有别于任何男人的。再直白点说，也就是我喜欢你。孙子书再玩世不恭，也明白她的心意了。

    只是或许她还不能接受自己爱上一个心有所属的男人，又或许她表达了心迹后又后悔了…

    孙子书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话才合适，只能轻抚着她的青丝，眼神温柔到极致。

    两人都沉默了好久，凌晨的风从阳台外吹进来，有些凉，孙子书见她似乎打了个冷颤，于是下意识的将她拥入自己的怀里。这个动作却让她抖的更厉害，孙子书一颗心也怦怦跳了起来，他最多只能算是情场老手，跟床上老手差了十万八千里，此刻软玉在怀，能不忐忑吗？

    “阿雪…”孙子书有些口干舌燥的情喊一声。

    “嗯。”江雪在他怀里，抬起头凝望着他，眼睛里似要滴出水来，红红的双唇像诱人的鲜花。

    孙子书当下再也克制不住，凑上去就吻。这一吻铁定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干柴烈火算不上，就算孙子书是饥渴的干柴，江雪也不是潘金莲般的烈火。可对一个还是处子之身的女孩来讲，也许拒绝性-行为很简单，但拒绝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真的很难做到。

    激吻中，孙子书印证了江雪所言‘她还是个雏’，连舌吻都不会，还得孙子书教他。幸好女人在这种事情上都很有天赋，江雪很快就能跟孙子书的舌头配合的天衣无缝。

    然后孙子书的手就开始不老实的钻进江雪的睡衣里各种摸索。江雪虽然用手推了下，算是抗拒，但抵不住孙子书的攻势，很快就束手就擒。只是生平第一次跟男人如此负距离交流，毕竟还是会忍不住害怕。可撞在了饱读淫书、又有李月吟对他实践上开启的孙子书手里，莫说江雪只是个雏，即便是情场老手恐怕也难以抵挡啊。

    终于，孙子书一边摸索一边褪下了江雪身上最后一件内衣。“呼…”痴痴的看着江雪几近完美的胴-体，孙子书脑袋一片空白。半遮半掩再诱人，也没有一丝不挂来的更有视觉冲击力。前者只是对想象力的撩拨，后者才是真正在欲-望之火上浇一桶九十七号汽油。

    孙子书只呆了几秒钟，就开始进入正题。但对女人来说，雏和老鸟进入正题的速度可是完全不一样的，若假设老鸟需要十分钟就能被撩拨到泥泞不堪适合长枪来攻的地步，那么雏起码需要一个小时才适合长枪来入。

    使劲浑身解数的孙子书，心头的火越来越旺盛！

    “不要…”江雪终于在防线彻底被撕裂前的最后一刻，朝后缩了缩身子，声音低不可闻。

    “阿雪…”孙子书的脑子也猛然清晰，低头看看竟被江雪握住不让进攻的老二，吞口口水道：“就一下行不行？”

    江雪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眼神也从迷离中回复清澈，惊觉自己竟然握着孙子书的那-话儿，羞得闪电般缩手，语无伦次的道：“不能这样…子书，我想上洗手间…”

    “嘿…”孙子书彻底清醒，翻身坐到离江雪一米远的地方，不停的喘着粗气。心下有些后悔。若是普通甚至是水性杨花的女人，兴许他不会心里有愧，上了就上了呗。但毕竟是江雪这样的好女孩，太难得了，他孙子书明明知道自己最爱的是李月吟，却仍然去祸害一个好女孩，于心何忍啊？怎么下的去手啊？

    两人纷纷穿上衣服，一时间都没话说。最后还是孙子书干咳几声，开口说道：“你不是要上洗手间吗？”

    江雪哦了一声，依然红着脸，匆匆朝洗手间走去。水龙头的声音响了很久，江雪才出来，想必是她在里面不停的洗脸，用凉水浇熄心中那朵叫做欲-望的火苗。孙子书给她倒了一杯温水，自己则从冰箱里找了罐冰水灌下，然后点根烟，狠狠的抽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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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谁是阿义

    更新时间：2013-05-26

    这个世界对于男人的诱惑太多太多了，就算宅在家里足不出户，也有来自网络、通讯，甚至是看起来端庄，实则为楼凤的妙龄少女邻居的诱惑。所以人们总说能禁得住诱惑的男人，就算眼下穷的跟流浪狗一样，但以后一定可以飞黄腾达。男人的世界，诱惑无处不在，能凭着诱惑动心忍性，龙腾九霄之日理当不远；若被诱惑主导了，那就只能一辈子做个可怜虫。

    欲-火燃烧起来如森林大火，可一退下也就没什么了。连续抽了三根烟，孙子书终于不再头脑发昏老二发胀。抬起头来看着差点被他彻底拿下的江雪，她正蜷缩在沙发上，把头深深埋在膝盖里，满头青丝披散开来，惹得孙子书一下子又一柱擎天了。赶忙调整情绪，仰头深呼吸几下，孙子书试着喊道：“阿雪…阿雪？”

    “干嘛？”江雪猛地抬头，眼神清冽如水。

    “你要实在心里不痛快就打我几下把，就拿那个拖把打。”孙子书指指墙角的木质拖把，挺起胸膛道。

    江雪白他一眼道：“谁要打你了？我不想打你，只想咬你。”说罢，她就真的扑了上去，拿起孙子书的胳膊就是狠狠一口。

    美女的牙齿虽然好看，但咬起人来疼痛却不减，孙子书被咬的倒吸口气，可面上还得装作若无其事，道：“继续咬，直到解气了为止。”

    江雪歪头打量着自己的杰作---既整齐又深入肌肤的两排牙印，长舒口气道：“好了，我不气了。”顿了顿，又道：“你以后要是再敢这样我就永远不会再跟你联系了。”

    “真的？”孙子书笑的很诡异。

    “君子一言！”江雪严肃的像在参加人代会。

    “你又不是君子，你是女子，哈。”孙子书边说边作势欲往她的胸口抓去。

    江雪一惊，慌乱的往后缩，谁知道屁股一个不稳，身子从沙发上滑下，眼看就要趴跌在地上，谁知孙子书眼疾手快，就势站起弯腰伸手一捞就把她捞在怀里。不过这回孙子书并没有色心又起，而是很认真的看着江雪的脸，看了足足有一分钟才把她放回沙发，他则走到阳台上，在夜风中又点了根烟。

    这晚，后来他俩一个睡在自己房一个睡在客房，并没有再做任何越轨的事。第二天一大早孙子书就回高山酒店的老窝了。临走时江雪还给他做了顿丰盛的早餐。

    孙子书回到酒店，蔡进劈头就是一拳，然后问他昨晚哪去了？孙子书如实作答，说我昨晚陪食品安全局那几个领导吃完饭后，回来的路上又被上次那群八极门弟子给堵了，不过我凭着自己的机智勇敢最后还是逃到一个朋友家里去了，然后就在朋友家过了一夜。

    这时候，赵磊在一旁小声呢喃一句：“是女人家里吧？”

    孙子书怒道：“关你屁事！”

    赵磊吓得往蔡进身后缩了缩，又补上一句：“等嫂子回来，我告诉她你在外面搞小三。”

    “我操！你小子长能耐了是吧？”孙子书抡起袖子就要上去揍赵磊，被蔡进拦下。

    忍俊不禁的蔡进在肚里寻思：小磊子真长能耐了。嘴上却说道：“子书，你必须要把这件事交代清楚，咱俩都一夜没睡你知道吗？”

    当下，三人趁着早上酒店里没客人的当口又开了个会。会议上，孙子书除了把自己跟江雪之间的事隐瞒了之外，其他的如何碰上八极门的人，到如何摆脱他们的整个过程全都说了。末了，孙子书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他们光砍我，却不砍你俩？结果得到蔡进和赵磊异口同声的回答：因为你是最常在外面走动的人。

    一语中的。

    一个多小时的会议下来，赵磊记了好几页会议记录，这是赵磊最新的学习方式，很多事情、想法，也许一时理解不了，所以记下来是最保险的方法，再说，写上一遍总比干巴巴的听一遍更容易体悟出个子丑寅卯来。孙子书和蔡进看在眼里，高兴在心上，按照这种状态下去，很快赵磊就能独挡一面了。

    俗话说的好，理是越辩越明的。所以开会必然要有争论，才是有用的会议。

    孙子书的意见是已经被周山攻击了三次，他们也是时候该出手了，不能总被打而不还手。

    蔡进却觉得，周山并没有出尽全力，若此时咱们贸然出手很容易被周山仍然隐藏着的伏兵攻个措手不及。况且周山的底子比咱们要厚实，他可以输好几阵，但只要赢一阵或许我们就吃不消了。

    孙子书反对，说如果我们一直这样被动下去，迟早会被周山逮到机会，与其坐以待毙倒不如奋力一搏，成败在此一举也好。

    平时在会议上基本都是没意见发表的赵磊今天却说，我同意哥的意见，虽然现在我们的实力并不如周山，但我们有高于周山一大截的智慧，硬碰硬不行我们智取就是了，被他们追着打却不还手也太窝囊了。

    最终，以二比一的结果，三人定下来反击的计划。

    蔡进说，武学上有个这样的道理：摸不清对手的情况下，就不能轻易出手。但如果对手跟牛皮糖一样逮着你打，你在不得不反击的情况下，一定要出手够果决、够狠。因为摸不清对手的底子，所以你要把对方看做一个很厉害的高手，因为你自己的一击若不倾尽全力，就很可能造成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后果。

    化用到眼下的情形，就是他们的反击必须以奔雷之势雷霆之锋朝周山砸下去，彻底把周山打垮。

    当晚，三人还没等客人全部散尽，就钻进蔡进的房间里研究作战细节，直到凌晨两点半三人才各自散去睡觉。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三人都是在一起研究到很晚才睡觉。

    到了第五天的晚上七点多，孙子书意外的接到了沈泰山打来的电话。没一会，钱老就亲自开车来到高山酒店门口接孙子书，孙子书坐上车惶恐的问钱老什么事，钱老很淡定的说没什么事，沈总裁寂寞了，找你去聊聊天而已。孙子书顿时无语，摸着这辆并非贵的吓人，但绝对很适合年轻人口味的宝马z4跑车，呢喃道：“这车挺拉风，只可惜不实用，只能坐两个人，而且车震也不行，啧啧…”

    钱老哧溜溜的加速，以一百码的速度在幸好车子并不多的马路上飞驰起来，接过孙子书递来的烟，点着，抽几口道：“还是x5、x6比较适合你们年轻人，比开房省钱多了。”

    孙子书哈哈大笑：“跟您老人家说话比跟沈老说话有意思多了，我总觉得您是人老心不老。”

    “放屁！”钱老转头瞪孙子书一眼道：“谁说我老了，我最多也就算中年人，你再敢说我老小心我拧断你脖子！”

    “看你小气的，唉，这世道，欺负弱小的事情天天都在发生啊。”孙子书嘴里不认怂，其实已经做好跳车的准备了。幸好之后钱老没真的向他动手，而是专注在公路上实现各种超车。不过z4本来就是跑车，而且百分之九十的z4在路上都是这样开的，所以跟猛虎一样钻来钻去也是非常普通的事，并没有引起其他车主过多的侧目。

    当钱老开车飞驰着驶进一条并不宽阔车子也并不多的小路，准备抄近路走，距离安得集团总部安得广厦还有十几分钟路程的时候，好笑的事发生了。只见那群八极门的弟子再一次将孙子书堵住了。气势汹汹的五十多人，都是志在必得的样子。

    “哈哈哈…钱老，看你的了，这些人都是周山派来杀我的。”孙子书在车里笑到肚子痛，心想这回有好戏看了。

    钱老连眉头都懒得皱，也不熄火，只挂上空档拉上手刹就开门下车，然后三十秒钟不到就把那群人给揍跑了。孙子书目测，在这短短的半分钟里，钱老至少打得二十多人这辈子都无法再舞刀弄枪，这恐怖的杀伤力绝对要高过现在还年轻的蔡进。也许若干年后蔡进也能达到钱老现在的境界，但目前，钱老若要让蔡进死，二十分钟内一定可以办到，而且是赤手空拳。

    回到车里，继续开车，钱老说道：“周山那狗日的从哪找来八极门的人？”

    孙子书道：“花钱雇的呗，加上这次，我已经被他们追杀了三次，前两次差点就挂在他们手了。他们自己说的，周山给了他们五百万，买我跟蔡进还有磊子三个人的命。”

    钱老冷笑一声道：“单是买小蔡的命，一千万都不够，周山怎么也不去打听打听就胡乱动手，真好笑。”

    孙子书问道：“那您看我这命值多少钱？”

    钱老想了想道：“你嘛，我看也就跟老沈手底下的阿义差不多价。”

    孙子书来了精神道：“阿义是干嘛的？是不是也跟你一样是武林高手？”

    钱老悠悠道：“是老沈家的一条纯种土狗，五年前花三十块钱从农村买的，非常聪明，林子里逮兔子跟你尿尿一样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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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茶道和人道

    更新时间：2013-05-27

    虽然，狗是人类的好朋友；虽然，一只聪明的狗跟聪明的人一样，都有聪明的特点；虽然，土狗比洋狗更有乡土气息。但是，孙子书还是无法接受被人说他跟一条土狗的价钱一样，真的没法接受。

    所以当他听钱老说完后，脸黑了片刻，就冲上去要跟依然操纵着z4的方向盘，在马路上风驰电掣的钱老拼命。可惜的是钱老只用了一只手就把孙子书的头牢牢按在副驾驶的操作台上动弹不得。你无法想像，寻常七八个大汉都能轻松放倒的孙子书，在面对钱老时，那种小鸡遇上老鹰般的尴尬画面。

    “你不要仗着自己武功高就以为我怕你，本公子人穷志不穷，武功低骨气不低…我擦！”孙子书嘴里兀自噼里啪啦的说着，吵得钱老心烦意乱，直接把他按到副驾驶坐味前的空当中。

    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男子，被塞在那个狭小空间里，孙子书想死的心都有了。幸好剩下的路程并不长，七八分钟后两人就来到安得广厦的停车场，五分钟后，孙子书再次见到沈泰山。

    沈泰山见孙子书整张脸都很红，就好像被人用力蹂躏过似的，再转头看看叼着烟在旁边玩地球仪的老钱，不禁笑道：“子书啊，不要惹老钱，他这人小气的很，十几年前的一个晚上，我跟他第一次见面，当时我们都在小旅馆里住店，他没带身份证店家不让住，可他非要住，我就说了一句‘现在没身份证真不能住旅馆，派出所查的很严’，结果他就要揍我…”

    孙子书揉着巨疼的鼻子好奇道：“十几年前啊…那后来怎么样了？”

    沈泰山笑而不语，看向老钱，只见老钱悠悠道：“那天之后，我在床上躺了一个月，差点就死在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孙子书还想问，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竟然让老钱在床上躺了一个月。是深藏不露其实也是武林高手的沈泰山打的，还是看起来老实巴交其实也是武林高手的小旅馆的店主揍的？不过他没问出口，就看见沈老和钱老相视而笑，感觉那晚在他两人之间发生了很多事，蕴含着无限的秘密…然后孙子书不禁咽了口唾沫，感觉后背有些发冷，终于没有敢问出口。

    从来对于茶道都没有任何研究的孙子书，接过沈泰山亲自递来的一杯在很久以后他才知道是产自西湖狮峰的西湖龙井，暴殄天物的喝了起来，除了觉得很清香之外，也就没其他更多体悟了。

    “茶之道，也是门不简单的学问。”沈泰山看着孙子书有些拘谨的坐在沙发上，微微一笑。年轻后生在他面前紧张的情形，他早已不知见过多少回了，每当这种时候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到自己年轻时，也会这样。所以他想尽量少给点孙子书压力，所以选择闲聊，喝一口生于西湖边上的女性朋友送的龙井，他继续道：“二十五岁正潦倒的时候，喝什么茶都觉得一样，能解渴就是好茶；三十五岁的时候，喝什么茶都能品评出个一二三来；到四十五岁的现在，却觉得，茶味道好坏，跟从哪得来的很有关系。亲人、知己送的，喝起来甘若醴，自己买的，喝起来无味的很。我在想，是不是到五十五岁，我又会换成另一种体会？”

    孙子书压力很大，因为他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偌大的办公室里顿时变得很安静。

    不过沈泰山并没有让这份安静保持太久，而是接着又道：“想了好几个晚上，我才终于明白，就跟对茶的态度一样，人的心是不断在变化的，幼稚到成熟的过程，也并非是不可逆的。而所谓幼稚成熟之分，也并非就是失败和成功之分。成熟的人万万千千，却并非都成功了；倒是幼稚的人越来越少，但我们却总是能在世人眼中的成功者身上，找到幼稚。不觉得可笑吗，子书？”

    孙子书严肃的抽了几口烟，答道：“其实你说的幼稚，也就是专心致志和一往无前的精神吧。是很可笑很矛盾，人想要成功，就必须要见多识广经历很多事，而人一旦经历多了后，基本上就不可能再幼稚了，曾经的冲劲和专一认真的劲头也很难仍旧保有了。”

    沈泰山低头喝口茶，道：“赤子之心，越来越难得了。子书，你觉得你自己有这样的心吗？”

    孙子书摇摇头：“我当然没有，我要是有也就不会去跟周山争什么了，随便找个地方上个班，娶个老婆生几个孩子，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也就够了。”

    “狡猾！”沈泰山和老钱异口同声的道。

    其实孙子书不太喜欢跟别人讨论这种比较拗口的道理，他觉得世界本来是没那么多道理，只是说的多了，才成了所谓道理。现在任何书店的热销书架上，总是有所谓‘教你如何做人、如何说话、如何谈恋爱…’等等之类的书，搞的好像满世界都是会说道理的人，好像全世界的人都要去学习这个那个道理，才能在社会上立足似的。

    而真理从来都是用事实说话的，人活着，说再多都没用，得干出成绩来，才是正事。这就是他孙子书的世界观。简单说，就是成功者跟他说道理他乐意听，而失败者跟他说什么狗屁道理，他就不乐意听。

    聊完由茶所延伸出的人生终极问题，孙子书紧张的心情好了很多。他发现自己多见一次沈泰山，紧张的时间就会缩短一些，这就是所谓的适应力吗？不管是不是，反正至少不是坏事。

    沈泰山终于喝完一杯茶，孙子书眼疾手快起身，给沈泰山和钱老的杯子都加了七八分满的水。坐了会，他似乎是鼓起很大的勇气问道：“周山知道章天阳的自首跟我们有关，是你们跟他说的吧？”

    “哦？何以见得？”沈泰山双手稳稳端起杯子，轻轻吹着漂浮在杯口的茶叶，眼神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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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 拭目以待

    更新时间：2013-05-27

    孙子书清了下嗓子，跟做报告一样说道：“首先，绑架拷打章天阳的事，我们做的很隐秘，就算是章天阳活过来，他也不知道是谁干的。然后，周山一没那么大本事，二来他对下属除了猜忌根本就不会关心下属的死活，所以他更不可能知道是我们高山酒店的人干的。再者，就是那天晚上周山派来大批人去砸我们的酒店时，有几个太极门弟子也在外面捣乱，根据我后来的调查，发现那几个太极门的人并不是周山派来的，而且他们的目标旨在捣乱，并没有对我们的人下狠手，所以我猜，肯定是你派去的…”说到这，孙子书偷眼看了看沈泰山，见他依然一副淡定表情，才续道：“根据这种种迹象，我觉得，这是你对我下的考验，对吗？”

    沈泰山和钱老对望一眼，转头笑道：“完全正确。”

    孙子书也笑笑道：“其实你这种大人物，怎么可能那么随便就相信一个年轻后生。就算我爷爷当年救过你一命，但那也不能成为你想培养我的理由，你们这些大人物的眼光比飞机都要高，靠关系这种事对你们来讲就是大笑话。所以你想用周山来考验我，过的了周山这关，我就有培养的价值；要是过不了，嘿嘿…”

    老钱忽然道：“你这孩子怎么总喜欢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沈泰山朝老钱摆摆手，示意他不要说话，站起来踱了几步，站定道：“子书，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也许你听过、也看过很多你方才所说的那种事，但那是别人，不是我。我跟你爷爷有过命的交情，你是他的孙子，就凭这一点，我也有理由把你捧成h市富豪榜名列前茅的人。但我之所以不仅没有给你帮助，而且还给你增加难度，就是因为想看到你自己一步步脚踏实地的去走。路，从来都是需要每个人自己去走的。”

    孙子书也站起来，道：“沈老，你要是认为我会因此而心里不痛快，那你就太小看我了，我孙子书虽然是个小人物，但我做为孙家的子孙，可不是孬种！我不怕打硬仗，就怕没硬仗可打，不瞒你说，我们已经准备向周山下手了，这一次我们一定会赢！”

    原本在看窗外夜空的沈泰山回过头来，点点头：“拭目以待。”

    孙子书咧嘴一笑：“你看着便是。”

    这时，老钱掏出烟分递给二人，自己也点上，说道：“子书，周山很好解决，我看好你。”

    孙子书嗯了一声道：“那我就先走了。”

    “让老钱送你回去吧。”沈泰山道。

    孙子书摇摇头：“不用了，他开车跟开飞机一样，一点老人家的风度都没。”

    “嘿，不揍你不行！”老钱嚯的站起来，就要去揍孙子书。

    “拜拜。”孙子书如何肯吃这眼前亏，转身一溜烟的跑了。

    留下面带微笑的沈泰山和老钱站在原地。

    沈泰山端起桌上已经快凉了的茶，一口喝到底，放下杯子，眼里闪着奇异的光芒，道：“好久没遇到像他这样的年轻人了，痛快、痛快！”

    一旁的老钱也是如此喝干杯中本该慢慢细品的好茶，笑道：“长江后浪推前浪，希望咱们前浪不用被拍死在沙滩上，哈哈！”

    孙子书一路上小心翼翼，回到高山酒店已经是十点多，客人数量已开始渐渐减少。找到蔡进，把沈泰山将信息放给周山的事告诉他，蔡进苦笑道：“他老人家想拔苗助长吗这是？”

    孙子书拍拍蔡进肩膀，老气横秋的道：“年轻人，不要这么眼界狭隘，沈老这是在重点培养我们，知不知道？”

    蔡进拨开孙子书的手道：“培养你还让你差点死在乱刀下？”

    孙子书道：“这就叫命，像我这种出生就注定是英雄命的人，怎么会如此随便就死在小喽啰手下？”说到死，孙子书想到今晚所见钱老揍人的事，跟蔡进说了经过，然后忍不住叹道：“钱老的武功到底有多高…”

    蔡进倒是并没表现出多么惊讶，很冷的说：“按照正常情况来讲，一个半我，差不多可以跟钱老打个平手。如果是你的话，至少需要十个你才能跟钱老打一打。”

    孙子书大皱眉头道：“照你这么说，像我这种人就不该去练武，练了也只有自取其辱的份？”

    蔡进道：“那也不是，你专门找好欺负的软柿子捏就是了，恃强凌弱不会吗？”

    赵磊这时候不知道从哪窜出来，插口道：“哥，你不要灰心，我会好好练功的，等我练好了，我帮你揍我师父给你出气。”

    “哈哈。”孙子书乐不可支，拥着赵磊的肩膀道：“好，磊子，你哥我就盼着那一天了。”说罢，心情大好的去洗手间大便了。

    “磊子！”蔡进的声音跟冰箱的冷藏室一样冷。

    “师父，我去尿尿。”赵磊不知什么时候跟孙子书学会了溜字诀，脚底生风的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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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城市都有穷人聚集的地区，h市也不例外。位于h市地图上的西北角有一块不小的地方就是h市最穷的区域。它穷，似乎也并非无迹可寻的，一，这里基本上都是工厂，但凡有点钱的人都会选择去环境稍微好点的地方，留下来的，就只剩穷人了；二，因为这一块区域曾经是二战时的大型乱葬岗，据说风水不是太好，住在这里的人病死、横死、各种死的概率很高。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政府的遗忘，市政府似乎是有意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能排得上号的h市版图上，刻意留下这一块地方，就好像这里是h市政府捡来的孩子似的。

    究竟是什么原因，现在其实除了政府，外人很难真的知晓。但这里聚集着几乎h市最穷的人，是事实。

    一间已经破到不能再破的平房里聚集着五六十个爷们，此刻都是愁容满面。

    “老大，我们逃吧，高山酒店的人我们惹不起。”一个看起来最多只有二十三四岁的小伙子苦着脸说道。

    “就这么认输，我们这二十多人岂不是白伤了？”为首的大汉很想大声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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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狼和狗

    更新时间：2013-05-28

    受雇于周山周老板的八极门弟子，其实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八极门中人。可以说他们都是八极门的弃徒，此之弃徒，并非是他们的师父将他们逐出山门，而是他们主动把师父抛弃，主动出走八极门。

    眼下的中国武道，跟任何时期的武道都一样，以武犯禁的江湖从来都不可能是社会的主流，也不可能有大张旗鼓的发展。只不过与百年前相比，现在的武道要更加现实，更加不注重礼节。学武，只要肯花钱，名师到处有。跟学习文化知识的方式一样。参加比赛、考证…等流程都有约定俗成的一套成功法则。而尊师重道的古训，早已渐渐埋没在孔方兄的怀里。

    所以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说法，变成了，师父有权选择徒弟，徒弟也有权选择师父。

    所以光大本派是本门弟子首要任务的习俗，变成了，给本派增设越多堂口，把各处堂口建的越富丽堂皇，师父就越是欢喜。

    更多难以尽言的现状，让很多因为梦想而走进武道的孩子茫然失措，然后在周围人的熏陶下，忘掉初衷，变的跟周围人有着一样的目的、一样的思想、一样的人生。

    不过，任何年代都有些不随波逐流的小众，就算再过一百年，武道也会和今天一样，因为这群小众坚持着的简单的东西，而一直存在下去，永不会灭亡。

    眼下的这群八极门弟子，均曾是八极门在h市分堂口弟子，年龄最大的有五十岁，年龄最小的只有二十岁，虽然都是在不同时期出走八极门，但因为共同的目标，金钱，所以走到了一起，组成了这么个五十多人的队伍，专门接绑架、伤人、杀人的单子。

    自基础的二十多名成员成立起，七八年以来，他们虽然接的单子也不少，但由于本身战斗力并非多高，人也多，再加上没什么门路，所以也没有赚到多少钱。

    这次拿的五百万单子，虽说每人能分到将近十万块，搁在平时确实算得上一笔大横财，但这次的代价却是折了二十多个人。这二十多人基本上都是手筋脚筋被重手法震断，要治好不难，但从此别说动武，连稍重点的活都不能干。五百万，也就只能给这二十多人做养老金了。

    “他妈的，到底是什么人，武功这么高！”为首的大汉是这群犯罪分子的老大，十三年前出走八极门，也是起初二十名骨干中的一员。三十五六岁的一个男人，算得上智勇双全。七八年来，他们也失败过不少次，但从来都没有像前晚那样，碰上那样一个强如魔鬼的杀神，一分钟不到就废了二十多人。若不是他见机的早，被全歼也只需十几分钟。

    “老大，咱们跑吧，我看h市是待不下去了，要是那人主动来攻，我们肯定会全军覆没啊。”年轻男子回想起前晚，心有余悸，他现在只想远离这座城市，越远越好。

    为首大汉心中计较不定，仇，不能放下，否则怎么给被废的二十多个兄弟一个合理的交待？报仇，又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强要寻仇的话，先不说能不能找到那个杀神，就算找到了，也不过是自寻死路而已。男人最痛苦的事，无非就是仇家胜过自己太多，不管自己怎么努力这辈子都没办法报仇了。心中那种万念俱灰的感觉，比被一刀一刀凌迟还要痛苦。可做为老大，他再灰心丧气也不能表现出来，再头疼万般也要想出个对策来，指尖夹着的烟已经烧到屁股，他又猛吸一口才扔掉，说道：“这样吧，我们先四处打探那凶手的消息，等查到他的来历再做定夺。”

    “现在的情况，也只能这样了，唉…”

    “真他娘的窝囊！”

    “大家不要丧气，待找到那狗日的，咱们跟他拼了就是，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条好汉！”

    “哼，拼？人家一只手就能把我们打的满地找牙，我们拿什么拼？”

    “你个狗日的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干什么？你怕了吗？怕就趁早滚蛋，滚远远的，最好滚出中国！”

    “嘿！我只是实话实话而已，孙子才怕。”

    “都别吵了，现在不是咱们吵架的时候，眼下最重要的就是两件事，一，医治受伤的兄弟，二，查访那人的踪迹。”为首大汉制止住众人的喧哗，心中暗叹一声：真是乌合之众！

    其实乌合之众自有其生存的空间，若都是精兵强将如戚家军一般的队伍，那世界倒是和平了。只是很多时候，当你作为乌合之众的头头，领导着一群根本无法成大事的人时，你就算有通天本事，也只会觉得英雄无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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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山在自己一手做起来的龙腾酒店里发脾气，最近他真是诸事不顺，弄个才成立不到一年的高山酒店都弄不下来。不仅弄不下来，甚至连对方的筋骨都没伤到，反而自己已经花出去不少钱了。

    “操你-妈-的，烧个红烧排骨都烧不好，操！”周山狠狠的揍着趴在地上的厨师，揍得大汗淋漓，顺手抄起桌子上那盘盐放少了的红烧排骨，大力的扣在厨师的头上。可怜，才来没几个月的年轻厨师根本不敢反抗，只能尽可能的跪趴着。

    “快回去做事吧。”狼山伸脚把厨师踢到三米开外，但用的是巧力，旨在把厨师弄走，因为他实在不想看到这样一个本来就够可怜的年轻人，却要被老板狠揍。狼山只想看到厉害的人被蹂躏，而且最好是能被他狼山亲自蹂躏，那才有快感。

    厨师慌忙磕了七八个头，颤巍巍的站起来跑到洗手间，小心翼翼关上门，在水龙头下不停的洗着脸上不知是血还是泪的液体。

    周山呼啦一下做回椅子上，抽着烟道：“狼山，过几天你去，直接就去高山酒店撕了那三个杂碎！不要跟我说不行，再说不行，工资你一分钱别想拿到。”

    被戳中软肋的狼山敢怒不敢言，只得点了点头。

    陪着周老板发完脾气，狼山直到下午才有机会出来透透气。

    说实话，这段时间当保镖的日子并非他之前想象的那样惬意，他本以为只要手脚功夫够强大，保镖肯定是一件既轻松愉快又挣钱多多的职业，最适合他这个平生只喜欢打架、吃肉、喝酒这三样东西的人了。可事实却是，他几乎得无时无刻跟着周老板，听周老板放各种屁，就这两样，已完全不符合他崇尚自由的性格。

    而且！而且周老板的脑袋他妈的根本就是一团浆糊，狼山真不知道周老板是怎么做到今天这个小富豪的，难道这个世界已经到了‘越傻逼越挣钱’的地步了吗？

    狼山已经决定，干满一年，拿到钱他就离开周老板，这种老板谁爱伺候谁伺候去，反正他狼山是打死不愿再干了。再说，当初要不是师叔腆着老脸卖面子请他来，他这辈子恐怕都不会到h市来。内蒙古的穷山恶水可比城市里有意思多了，就连空气也比这里好一百倍。

    还没在大街上闲逛到半个小时，兜里的手机就响了，他咬着牙按下接通键。电话那头没有意外的传来周老板的声音：“狼山，你跑哪去了？都几点了，赶快回来。”然后不由狼山分说的就挂了电话。

    “他娘的！”狼山用他特有的跟野兽派外表极其不符合的斯文声音骂了一句，无奈的摇摇头，只得往回走。狼山来到周山的办公室，见周山坐在办公桌前签文件，便安静的在一旁坐下，点了根烟。周山签完文件，说道：“后天，狼山，后天晚上你趁着夜色摸进高山酒店，如果不想杀人的话一人废一条腿就行。这件事如果你办成了，年终时我给你额外加一百万奖金。”

    狼山眼睛一亮，笑着点头道：“好，谢谢周总了。”

    周山狡黠的笑笑，一反几个小时前的暴怒，这是他的常态。可能随时随地的暴怒起来，但怒过之后又可以很快恢复平静。这也是他的本事，他只是喜怒无常，并不是笨。

    之所以跟狼山讲条件，是因为他很清楚，高山酒店的那三人太扎手，恐怕非狼山亲自出马不能解决。而且狼山喜欢钱，这是他一直都知道的。之前那五百万未见任何成效，他现在也不再去生气，就当打了水漂，虽然心疼，也没办法。现在，他可不敢再去找什么打手团了，花钱倒是其次，关键是不一定能见效，无用功可不能多做。而狼山的武功是他亲眼所见，他相信狼山肯定能马到成功，废掉高山酒店那三个头头。

    “狼山，在我手下做事，不愁你没事做，就怕你不愿做。干的好了，钱不是问题。”周山的语气像是在跟一条自己养的狗说话。

    “嗯，我知道。”只可惜狼山不是狗，是狼。

    把狼当作狗来对待，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但周山并不知道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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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反击

    更新时间：2013-05-29

    今晚外面下着小雨，淅淅沥沥的，从黄昏就开始下，一直下到现在的晚上九点，依然没有要停的意思。孙子书、蔡进还有赵磊三人待在高山酒店的大厅里，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帮服务生们忙，而是围坐在一张桌子边，低声的说着什么。

    谁都没注意到，他们今晚脚上穿的都是运动鞋。平时除了蔡进，孙子书和赵磊都是皮鞋控，除了睡觉，其他时间几乎都是脚上套着皮鞋，好像在地上走出踢踢踏踏的声音会让他俩有成就感似的。但今晚，他俩却穿上了便于奔跑和动手动脚的运动鞋。

    当然了，这个小细节没有客人会看到，就算看到了也不会去多想。而服务员们个个忙的不可开交，就更不可能去注意三位老总脚上鞋的变化。

    “来，小张，给我们加点水。”孙子书回头招呼站在水瓶柜旁边的服务员。

    服务员小张是个二十五六岁的美女，性格很开朗，也是高山酒店最早一批服务员。小张乖乖的把三位老总面前的杯子加满开水，却不走，站在旁边想听听老总们在聊什么，因为她看书上说，听比自己有智慧的人之间的谈话，对自己有很大的好处。只不过孙子书并没给她这个机会，而是挥挥手让一边忙去。

    晚上九点半，客人就开始慢慢减少，一直到十一点多一点点，客人终于全部散去。并没等到十二点的关门时间，孙子书简单交待了下服务生们认真打扫完再走，然后三人就离开了酒店，钻入飘着小雨的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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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云街的希尔顿酒店，八楼的某房间里，周山兴奋的站在床边猛搓手，脸上挂着饿狼见到羔羊的表情。而床上躺着两个只穿内衣的年轻女人，一个是头发过肩膀的披散长发，另一个则是头发刚到下巴的学生头，她们此刻的眼神都是媚到极致，但却没有风尘味，好像是天生媚骨般。

    周山喜欢女人，非常喜欢，尤其喜欢将女人征服时，心中油然而生的那股快感。他每个星期都要花一晚上时间来酒店里玩两次双飞，而家里的那个黄脸婆他一个月最多宠幸一次。做-爱这种事，就要跟年轻女人玩，年纪大的女人看着就犯恶心，根本提不起兴致，要不是忌惮黄脸婆娘家那头还算有点势力，他早就把那黄脸婆踹滚蛋了。

    “周老板，来呀，人家等的好着急哦。”长发女人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嫣然笑道。

    周山笑的很灿烂。

    “周老板，快点啊，你怕了啊？”学生头女人右手搭上长发女人的胸口，眼睛却不离周山的胯间，声音甜美。

    周山呼哧几口气，哈哈一笑，几秒钟就脱掉自己身上所有衣服，扑上床。而后床上老手的周山竭尽所能的在两个女人身上寻找快感和刺激。美丽女人的身体，就像一个宝藏，值得男人去挖掘。只是挖掘、获得的同时，男人也需要付出许多许多。甚至其实仔细算来，也许付出的比获得的还要多，只是男人在很多时候，习惯性的只注意获得的，忽略付出的。

    一个小时多点之后，周山骑跨在长发女人身上狠命用力，双手在短发女人的胯下和胸前也使劲用力，用力的连面皮都涨得通红，然后身体猛烈的一哆嗦，片刻后长舒一口气，翻身直挺挺的仰躺着。

    “你俩叫什么名子？”躺了一会后，周山两只手分别抚摸着两个女人的大胸脯，笑道。

    “我叫乔乔，大乔小乔的乔。”长发女人脸颊红扑扑的，吻着周山的肩膀。

    “我叫如是，柳如是的如是。”学生头的女人朱唇轻启，边说边轻轻揉着周山的老二。

    周山大笑道：“大乔小乔我知道，他妈的柳如是是谁？是不是哪个明星？”

    而后两个女人乖巧的继续用自己的手和舌头把周山全身都伺候一遍，接着又拖起周山一起去浴室洗澡。洗完澡出来后周山倒头就睡，而那两个女人则一左一右的躺在他身边，也闭上眼睛小睡了，因为几个小时后她们还要努力的再伺候周老板一次。

    周山每次一万块钱可不是白花的，粉头得相对干净些、漂亮、乖巧，最关键的是要功夫好。

    功夫好这个条件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它是很难做到的一个条件，首先它需要天赋，在房事中，武功高强的女人百分之九十九都和天赋有关，有些女人做一辈子爱，都没法让枕边男人觉得欲罢不能；而有些女人，却在还是处的时候，就拥有一颦一笑足以让男人神魂颠倒的气息。气息、气质跟皮囊没有必然联系，它除了一小部分可以用学识来提高的人之外，大部分都是天生。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做一辈子鸡的女人只能越做生意越少，而陈园园之流却还没长成就已亮瞎村里人的狗眼？

    这功夫，不是多跟男人上床就能练出来的，得有这个命。所以她们价格高。

    周山已经睡着了，轻声打着呼，很安心。以前他安心，是因为他觉得没有人会对他不利，现在他安心，则是因为门外有狼山这只看门狗守着。

    门外的狼山有些烦躁，虽然他是野兽派奔放派的外表，但其实他有一颗细腻的心。所以他平时很少有觉得烦躁的时候，而一旦他觉得烦躁了，那就说明他真的很烦躁。就算是希尔顿这种酒店的房间门，也会隔不住床第欢声，那当然是周老板在里面嘿咻的声音了，两个女人们此起彼伏的叫声跟被驴的大行货捅了一样，好像比给他们一个亿美元还要满足似得。

    有这么舒服吗？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没有，逢场作戏而已。这个道理狼山知道，所以他极少嫖妓，他宁愿去混乱的酒吧跟酒醉后的少女胡乱干一炮，也不愿听妓女们假到不能再假的叫声，就算妓女叫的很真，那也只是像而已，再像都不可能是真的。

    烦躁！可是再烦躁他也没办法，他现在就得老老实实在门外守着，只有等里面的周山彻底办完事，到明天中午或者是下午出来，他才能结束站岗。

    枯站无趣的他干脆找服务员要了个塑料凳，然后坐着抽烟，一根接着一根，一包烟抽完又叫服务生去买了三包来接着抽。尿急了他就去这层的公用洗手间上个厕所，然后洗把脸，再骂句脏话，最后还是得回到房间门口继续守着。

    大约凌晨两点多的时候，喝完叫服务生送来的碧螺春茶后，狼山忽然想大便。心里暗暗后悔：“早知道上午就不憋着了，擦！”上午的时候他闲来无事在电脑上玩游戏，刚学会玩那个游戏的他跟孩子一样半刻都舍不得歇，想大便了都忍着，结果一忍就把大便忍回去了，后来吃过午饭再去拉就拉不下来。没想到现在又来了。

    犹豫了好一会儿，狼山还是走向了洗手间。洗手间离周山所在的房间不远，只有二十米距离都不到，而两者间正好是电梯。狼山之所以犹豫了一会，是因为他生平最大的坏习惯就是拉大便非常慢，快的话二十分钟，慢的话要四十分钟。这么长时间没有他在外面守着，万一来个什么有恶意的人，周山挂了倒是小事，但该他狼山的那笔工资可就没了着落，那可就是大事了。

    蹲在坑位上，狼山尽可能的用力，以节省时间。大约过了十分钟，心中一直牵挂着周山的他听见电梯门叮的一声开了，然后不止一个人的脚步声径直向洗手间走来。

    “早跟你说过外面那烧烤不能吃，你他妈还非要吃，操！”一个年轻男人边说边关上坑位的门，话虽然粗鲁，但声音还还点磁性。

    “哼，不止你一个人肚子疼，我也疼。”另一个男人的声音却很冷，也关上另一个坑位的门。

    狼山抽了口烟，听起来这两人应该都是闹肚子。于是他提起的心稍稍放下了些，但也只是稍稍放下而已。匆匆的挤完仅存在肠子里最后那么点大便，他擦完屁股站起来。系裤带，开门，再点上一根烟，洗手。水流哗啦啦的响着，他猛然想起来，那两个一起大便的男人虽然一直在聊天，但狼山却没有听到一丁点大便的声音。就算是正常人大便，只要在旁边，就是可以听见声音的，更何况闹肚子！狼山的眉头皱了起来，但他没有动作，继续洗手，听着那两个隔着坑位却兀自还在聊天的男人说话。

    “咱们回头把旁边的那栋楼买下做写字楼算了，这块地区红火的很，我认识房产局的大佬。”磁性声音说道。

    “炒房没意思，不如在西郊买块地做厂房扩大生产量。”冷冷的声音答道。

    “这年头脚踏实地做生意来钱太慢，不如低买高卖钱来的快。”磁性的声音道。

    “肤浅。”冷冷的声音道。

    “屁！赚钱才是王道。”磁性的声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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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内蒙古好远

    更新时间：2013-05-30

    希尔顿酒店客房部八楼的洗手间里，狼山一边洗手一边绷紧着全身上下每一根神经，眼睛则通过面前的镜子半刻不离的盯着身后两扇坑位的门。坑里的两人渐渐停止了交谈，然后狼山就听见提裤子系裤带和冲水的声音。

    十几秒后，两扇门同时打开，分别从里面走出两个男人。

    没错，正是几小时前离开高山酒店的孙子书和蔡进，而另外的赵磊却不在这里。当他俩听见狼山洗手的声音超过了一分钟，心下就明白他俩暴露了。既然暴露了，反正这场仗早开始晚开始，都是要开始的，于是干脆推门出来。

    狼山转身，嘴里的烟还剩一半，抽几口后他认出了这两个男人，是高山酒店的人。周老板曾经给他看过高山酒店那三人的照片，眼前的两人，一个叫孙子书，另一个叫蔡进。周老板本拟让他明天晚上就趁夜摸进高山酒店废掉那三人，没想到今天他们却送上门来。

    “二位幸苦了。”狼山保持着他说话时特有斯文语调说道，他在看那个叫蔡进的人，因为这个名字和一个道上很有名的人名字一样。若此蔡进就是那个和拳中黎齐名的腿中蔡，那他得加倍小心。根据之前好几拨无功而返的打手们苦逼的遭遇来分析，狼山觉得百分之六十就是那个腿中蔡，蔡进。剩下百分之四十的不可能，是因为他不相信，一个小小的高山酒店，会有那么大的本事竟能请到腿中蔡？

    “你也幸苦了，狼山兄弟。”孙子书拱拱手，态度非常好，就连看狼山的眼神，都完全不同于看狼山的主子---周山时的不屑。

    “腿中蔡？”狼山目不转睛，似乎根本没把孙子书放在眼里，而是看着蔡进问道。

    “正是在下。”蔡进笑声虽冷，但只是冷，本色的冷。

    狼山扬着了扬很粗的眉毛，一口气把嘴里剩下四分之一的烟抽完，然后弹掉烟头，咧嘴笑道：“一直没有机会跟真正的高手较量，今天我也算是运气好，正好遂了个心愿，总算是不枉这段时间来h市憋得这些鸟气…”

    孙子书和蔡进听了狼山的话，都有些迷茫。什么叫憋了鸟气？没人能做他对手所以憋气了？还是其他什么？不过现在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待会必然有一场血腥恐怖的战斗，两方都要尽可能的沉下心来。

    三人，两方相对，凝重的气氛里藏着深深的杀气。

    杀气，像香炉中冒出的缕缕青烟般，在空气中慢慢散开，就差一阵风吹来将这静中有动的气氛打破。忽然，气流涌动，只见狼山双拳一齐挥出，欲击向蔡进，蔡进却只抬起右手，横在胸前。

    孙子书从阿狗那拿到的周山资料中，包含周山身边这个来自内蒙古的新保镖，还有此人在中商会见义勇为的事，所以他知道此人的武功肯定不差，甚至很可能属于隐藏在草野中，虽然名头不响但武功不低于蔡进的高人。所以他见蔡进只是简单的防御，他很怀疑蔡进是否轻敌了。

    不过下一秒，狼山的动作却让孙子书大吃一惊。狼山那一招尚未及到蔡进身上，就转身朝门外洗手间外窜去。

    “哪里走！”蔡进像是早料到狼山的意向，闪身上前，右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踢向狼山的后背。

    狼山感觉到后背风声大起，知是蔡进攻来。若他不管，继续跑，后背肯定得挨上这脚，腿中蔡的一脚杀伤力有多大他虽然没亲眼见过，但光凭那名声，狼山也不敢托大，只得转身力贯臂膀接下蔡进这一脚。

    第一招，两人各自退了一步。

    “好！”狼山虽然整个胳膊都被蔡进那一脚踢的有点酸痛，但还是忍不住赞了一声。他自从来到h市就再没碰上能在他手底下走过一招的对手了。虽然他不是天下第一，不可能尝到天下无敌的寂寞，但他是高手，高手最怕的就是没有对手，没有对手就是寂寞。

    “过奖。”蔡进重新踏前一步，表情依然冷如玄冰，但眼里闪着的光芒却暴露出他碰上真正对手的兴奋。

    孙子书在旁边干看着，他也只能干看着。并非是他插不上手，蔡进说过，他孙子书那一拳的力量不比名家夹带内力的重拳小，只是光有力量没用，实战时遇上登堂入室的武道之人，你再有力量对方也可以让你连对方衣角都打不到。而此时，若孙子书扑上去，有蔡进这个主战人员在，孙子书没多少技巧的缺点就能够很完美的被蔡进弥补。

    但是，现在孙子书不插手，是因为他觉得蔡进和狼山两人的这场战斗已经不只是简单的斗殴，而是大师级别的战斗。战场上，两军对阵，各派一员虎将出阵都是单打独斗，有谁会上去相帮？况且，孙子书现在已经看的呆了，感觉像是在看一场加快好几倍速度播放的动作电影。

    第十招，蔡进的右脚踢在狼山的左腿上，而狼山的右拳同时也击在蔡进的左臂膀，而后两人双双皱眉各后退半步。

    “你是昆仑老人的弟子？”蔡进忽然想起隐居在昆仑山的一位武道大宗师，曾经听师父提起过昆仑老人的武功路数，想到了什么，问道。

    “哦？何以见得？”狼山算是承认了，但没有给自己和蔡进喘息的机会，立刻揉身又上。

    “有辱师门！”蔡进蓦的怒气横生，起先还存有英雄惜英雄的心，现在这点心态一扫而光，冷哼一声，全力以赴。再次让孙子书头晕脑胀，完全看不清他的两条腿是怎么翻飞的了。

    两人时而交错时而分开，空气中响着各种孙子书难以形容的声音…

    第一百五十六招，蔡进腾身而起，连续十二脚连环踢，最后落地，将狼山彻底钉在地上动弹不得。十二连环踢是蔡进的小大招，已经好几年都没有在对敌时用到了。

    “喂，干嘛这么狠？”狼山趴在地上，全身都疼，最疼的当属脊背，不知道有没有伤到脊椎骨，斜眼看着一只脚踏在他后背上的蔡进问道。

    “替那种人卖命，我真瞧不起你！”蔡进冷笑道。

    “我靠！”狼山道：“那你替这小子卖命就不是卖命了？还不都是为了生活，你就别装清高了。”

    蔡进脚上加力，目光冷如刀的看着狼山道：“你下辈子还是做个普通人吧，动手动脚的事不适合你。”

    孙子书见蔡进似乎要下狠手，赶忙上前推开蔡进道：“老蔡你够了，大家都是同道中人，干什么这么狠！”扶起狼山，孙子书递给他一根烟，并给他点着道：“狼山兄弟，我知道你是周山新请来没多久的保镖。现在我们要针对的是他，不是你，你还是逃命去吧，老蔡脾气不太好。”

    “我几百万的工资还在周山手上，你们让我逃命？”狼山却不领孙子书的情，推开他，背靠着镜前的面盆，无奈道：“现在我打肯定是打不过蔡进了，小命也就是你们的了，你们要杀我我无话可说，可我总觉得就这样跑了有点对不起这份工作…嗯，这样吧，你们给我五百万，我立马回内蒙古，永不回来。”

    “还要钱？”蔡进二话不说，抬脚就是一下，直把狼山踢飞起来，狠狠的撞到了房顶，然后根本无力做任何防护动作的狼山就直挺挺轰的一声趴掉下来。

    狼山的鼻子里、嘴里、耳朵里都流出了鲜红色的血液，想爬起来，却发现自己全身的力气仿佛都已被抽离出了身体，苦笑一声虚弱的道：“来吧，痛快点。嘿，没有死在内蒙古还真有点遗憾。”

    蔡进缓步走到狼山身前，声音没有任何感情的道：“你放心，我会把你的骨灰送到内蒙古的。”

    “哈…”狼山想笑，却只笑到半声，就一口鲜血涌上来，吐了出来，艰难的喘息一会道：“那…多谢了，腿中蔡…年轻是好事啊。”

    “差不多了，你去吧，再见了。”蔡进从怀里摸出一把刃口雪亮的匕首，蹲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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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山躺在床上已经睡了两个多小时，迷迷糊糊中，感觉到身边的两个女人在给他做下三路的按摩。“嗯…小姑娘身上真香啊…”享受着一万块钱的服务，周山感觉人生非常的美好。

    门外忽然想起了敲门声，周山睁开眼，伸了个大懒腰拍拍身边长发女人的后背道：“去拿夜宵。”这是惯例，每次都是这样，订酒店的时候他就会吩咐酒店大约在凌晨三点半左右送些宵夜到房间。

    长发女人随便披了件浴巾，开门。

    “这是周老板要的宵夜。”服务生戴着顶鸭舌帽，径直走进来，还顺手关上了门。

    “给我就行啦，你出去哦。”长发女人拉住服务生的胳膊，拿过服务生手里的夜宵，推他出去。

    “嘿，两位美女，你们最好老实点，大爷我是来办事的。”服务生拿下鸭舌帽，笑容中充满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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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多行不义

    更新时间：2013-05-31

    赵磊这辈子第一次干这种犯法的勾当，私闯民宅。不过他没认真学过法律，所以他并不知道，若强行闯入他人所住的宾馆房间算不算犯法，但想来应该是算的吧。

    扮作服务生来送夜宵的他已经在电梯口准备了好一会儿，隐约听见洗手间里打斗声停止，还有孙子书和蔡进说话的声音，并没有见到孙、蔡二人夺门而逃，所以他知道他俩制伏了那个强悍的保镖狼山，所以他才来敲响周山房间的门。之前他们做了两手准备，若是敌不过那个保镖，那他们就迅速撤退，若敌得过，那他就敲门进来。

    赵磊一点都不紧张，他越来越发现自己有做坏人的潜力了，打架、揍人、恐吓人，这些事做起来就像以前他还是好好学生时玩游戏一样，有好奇有高兴，但就是没一丁点紧张。

    “狼…”周山看到赵磊后，第一反应就是大喊保镖，可只喊出一个字就被服务生一拳打的鼻血狂喷，然后服务生又补上第二拳，可怜的周山两颗牙齿就咕噜噜的掉到了地上。他认识赵磊，知道他正是被章天阳雇杀手弄死的老赵的亲儿子，也是现在高山酒店的法人。

    赵磊朝呆在原地不敢动弹的长发女人招招手，然后长发女人吞口口水，慢慢走了过来。“你俩别怕，坐床上别乱动就行。”赵磊拿出夜宵，狼吞虎咽的吃着。

    于是一长发一短发俩上品鸡就乖乖的坐床上，尽可能的远离几分钟前还在享受她们双手服务的周老板，大气也不敢出。她俩也算是见过些风浪的，但毕竟年轻，只是靠着姿色和床上功夫爬到了鸡群中的上品位置而已，打打杀杀的事，平时听客人说说就罢了，真摊到自己身上，脑袋只有一片空白。幸运的是她俩还不笨，没有起丝毫报警的念头。要知道，有多少无辜的失足少女，在黑道火拼中，事临到头上，却因为笨到去报警而被人顺手杀掉。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小人物在这个危险四布的世界里唯一的生存法则。

    “小赵…”周山捂着缺了两颗牙的嘴，含糊的说道，他想的很简单，跟他谈判，不管要多少钱他都给。

    只可惜还没等他继续说下去，赵磊就又是一拳砸在他脸上，然后继续吃。周山又掉下一颗牙。痛的他大汗淋漓，只得沉默，不敢再说话。

    “味道真不错。”赵磊吃着自己买的六十多块钱夜宵，感叹。很快他就吃完，擦擦嘴点上根烟，边剔牙边道：“首先，你应该喊我赵爷。然后，你不要想用钱来摆平这件事，这事跟钱没关系。最后，你可以跟我说说这么多年来你干了多少坏事。”

    “赵爷。”周山喊爷喊的毫不犹豫，由于缺了几颗牙所以吐字不清的说道：“前几次都是我的错，可那都是狼山的主意啊，我生意做好好的，怎么可能没事找事的去找你们麻烦…再说了，我们老家都是一个村子的，我跟你爸是从小玩到大的兄弟啊。”

    赵磊又想照周山的脸揍上一拳，但还是忍住了，道：“那我爸是怎么死的？难道也跟你无关？”

    周山苦着脸道：“确实跟我无关啊，都是章天阳的主意，从头到尾都是他干的，我只是后来才知道的。赵爷，求你放过我吧，我答应你从此绝对不会再出现在h市了，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

    赵磊抽完一根烟，又点上一根，起身坐到两个女人之间，笑道：“不是跟你说过了不要妄想用钱摆平吗？这俩妞真不错啊…”

    “老板能不能赏个脸呀？”两个女人异口同声，各自的双手缓缓在赵磊的身上游走。

    赵磊能清晰感觉到她们的手在颤抖，笑了笑，干脆脱的只剩一条内裤，然后趴到床上对俩女道：“也好，来，给我按摩按摩。”

    而可怜的周山则被周磊罚在地上跪着交待这些年的恶行。周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他非常非常后悔为什么只找了一个保镖。狼山那臭小子怎么这么没本事？连小小的高山酒店几个人都防不住。他知道今晚自己是凶多吉少，八成得把小命交待在这。“唉…”沉沉的叹了口气，周山继续说道：“说真的，这些年我做了那么多亏心事，死一百次都够了，只是人一旦开始干恶事，就很难停下来了…”

    赵磊享受着两双玉手的按摩，打断周山的话头道：“别给自己找借口，男人敢作敢当，做了就是做了，别连自己都不敢直面自己，像你这种人留在世上就是浪费空气。”

    可能是将死之人，其言也善吧，周山苦笑道：“无所谓了，小赵，我跟你爸他们争了这么多年。当我得知你爸死的那一刻，心情确实非常好，很解气。但转眼间，我也要去找他了。呵…不怕你说我想讨你同情，我现在想想，还真有点后悔以前干的那些事。”

    赵磊面无表情，没再答话，而是专心的眯眼享受。片刻后，他翻了个身，仰躺着享受，喃喃道：“还挺专业的嘛。”又过了几分钟后，他睁开眼，一巴掌就把短发女人打到地上趴着，道：“我可没让你按摩我老二，怎么乱摸？”

    短发女人岂敢说话，忍痛爬起来，继续给赵磊按摩，知道眼前的大爷好像不太喜欢被揉老二，所以这回俩女都没再敢瞎摸了，而是专心的按摩，就像当初跟着教他门按摩的师父时一样，眼里只有穴道，而没有男女之分，更没有那么多后来从妈咪那学到的，夹杂着按摩中的各种撩拨手法。

    孙子书和蔡进终于敲门进来了。见赵磊只穿了条裤头，孙子书一脚把他踹在地上道：“衣服穿上！”看看那俩上品鸡，又道：“你俩把衣服穿上坐旁边去。”

    周山虽然已绝望了，但看到赵磊被孙子书踹，还是觉得奇怪。看看刚进来的两个他早就看过照片的俩男人，周山心下微一思量，就知道这三人是以这个孙子书为首的，当下正襟危跪，对孙子书道：“饶命、饶命…”

    孙子书笑道：“周老板，这段时间你挺惬意的嘛，还有闲暇去找我们麻烦。今天呢，我们来的有些唐突，望你多多包涵。”

    周山听了这番话，顿觉后背冒凉气，颤抖道：“孙老板，有话好好说，你们有什么条件我一概答应，只求放我一条生路。”

    “周老板，我跟你说个道理。一般情况下，只有自己是钻钱眼里的人，才会认为别的人别的事也是可以用金钱来收买的，你懂吗？”孙子书笑的很和煦，而且还给周山点了根烟。见周山不说话，他继续道：“今天，我们不是来找你要钱的，我们是来讨公道的。你杀了多少人，跟我们都没关系，但赵总的死跟你是有关系的，甚至可以说就是你杀的。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很简单而已。你怕也好不怕也好，今天都得死。”

    周山虽然已经料到，但真听到孙子书这么说，还是非常害怕，站起来想往门外跑，被蔡进伸腿一勾，跌了个狗吃屎。“狼山呢？”周山又站起来，靠着墙，声音低沉，像一条急了的狗。

    狗急了是会跳墙，兔急了是会咬人。可那又怎么样？被狗跳了墙，被兔子咬一口，又不会伤筋动骨。

    孙子书还是笑，道：“他还能去哪，当然是去天堂，哦不对，也许他杀孽太多去了地狱，至于你，我敢保证你肯定会下地狱的。”

    “哼，我要杀了你们！”周山抄起板凳就来跟孙子书拼命。

    孙子书轻巧的夺下他手上的板凳，一巴掌打的他在原地转了好几圈，然后咕咚一声栽在地上。他还是没屈服，又爬起来，挥拳打向孙子书，却又被孙子书一巴掌给打翻了。如此惨无人道的事持续了五六分钟，周山终于爬不起来了，脸肿的像猪头，躺地上直喘粗气。“嘿嘿…”苦笑几声，周山生平第一次觉得，男人之间的争斗最原始的方式就是武力。武力，也是一个想往上爬的男人必不可缺的东西。他看过太多不可一世的大亨，只有两种人：要么自己苦练，要么身边有天下无敌手的保镖。其余没选这两条路的，要么半路夭折，要么不知所踪。

    而他周山，却始终抱着侥幸的心态，觉得自己的生意做的小，自己平时又不会得罪什么大人物，没有人会于他不利，没有人会想要他的命。

    可他直到现在才明白，之所以自己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不是因为这个世道多么腐坏不堪，而是因为他自己的多行不义。若他从没做过那些买凶杀人、买凶伤人，以报自己那些睚眦之仇，也许这辈子都不会被人堵到宾馆里取命。

    或许，从第一个在他手下丧命的人开始，就已经注定了若干年后他周山的今天。

    到底是命运捉弄人，还是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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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第一剑

    更新时间：2013-06-01

    三个男人带着周山离开希尔顿的客房部，开着周山的车奔赴郊外。接近一个小时的车程，车子终于七弯八扭的到达孙子书临时决定的地点。

    一路上周山都是沉默的，几个月前，他也被人掳到郊外，那时候他虽然害怕，但不绝望，不像现在，心如死灰。他真的很后悔自己一直以来做了太多恶事，若当初自己专心做生意，一心一意只想着赚钱，而不是整天纠结着那些小怨气，那现在自己是不是早已脱离了小富豪的范畴，一跃成为h市首屈一指的大富豪？

    可这世上没有后悔药，一辈子就只能是一辈子，不容丝毫后悔。

    雨已经停了，车子停在一片荒凉的小树林中。三人下车，将周山拖出车子，扔在地上。

    “真要我死？没有别的选择了？”周山坐在地上，看着面前的三人的黑影。

    “选择不在现在，在过去。”孙子书替周山的人生做了个简单的评判。

    废话孙子书已懒得再说，蔡进和赵磊也懒得再听。三人对望一眼，虽然看不清彼此的脸，但都从各自黑到发亮的眼里看到了‘杀’字。确实，周山必须死，以此来祭奠死去的赵总是次要，而首要是若放了周山这条喜欢乱咬人的狗，会很危险，更重要的是他们这把剑需要用敌人的血来开封。

    赵磊从袖里掣出一把刀，蹲下，面无表情的朝周山的胸口剜去。却被蔡进拦住，只见蔡进也从袖口亮出一把匕首来，示意他来动手。

    “我来。”孙子书将他俩推开，不给他俩任何反应的机会，一刀横切，切开周山的喉管。几秒钟后，周山就彻底断了气。

    “埋。”孙子书拿出早已偷放进周山车子后备箱的三把铁锹，一人一把就地挖了起来。

    没多久，一个一米多深一人多长的坑就挖好了，把身体渐渐冰冷的周山扔进去，三人又齐力将坑埋上。一切忙完，孙子书掏出手机看看时间，已经是凌晨四点半，长长的吐了口气，三人人手一根烟靠在车子旁抽。雨又渐渐开始下，但是下的并不大。三人不约而同的想起许多电影、小说里都提到过的：雨水可以冲掉许多犯罪信息。。

    孙子书是实打实的第一次杀人，锋利的匕首割断周山喉管的那一刻，传到他手上的那股生命最后的抽动，似乎还残留在手上。以前他幻想过很多次杀人时的感觉，但今天事到临头他才明白，那种感觉非得要亲自来一下才行，再幻想都不可能幻想的对。似乎…跟爱情是一个道理。笑了笑，他说道：“从今晚开始，我们就迈出了不可回头的第一步。磊子愿意跟我混，是他有眼光。嘿，老蔡，你可就不同了，我不知道沈老给了你什么好处，或者说是拿什么来跟你交换的，我只知道你是受沈老之托来助我，这次跟周山斗，如果没有你，我恐怕早就没命了。你跟我们不同，你走到哪都有大票的人供着，你是大人物，我们顶多也只能算是未来的大人物…”

    “哥，你不要多想了，师父他早已跟我们是一条心了。”赵磊少有的在孙子书说正经话时插嘴道。

    孙子书只是顿了顿，又继续道：“我几斤几两我自己知道，能走多远也是未知数，不矫情的说，你跟着我屈才了…”

    “放屁！”没待孙子书说完，蔡进便冷冷的说了个非常不雅的词。

    然后黑暗中，孙子书忽然觉得自己飞了起来，耳边急速呼啸过微冷的夜风，然后，后背重重的撞在一颗树上，止住飞翔的势头。“擦，老子内伤了，严重内伤。”孙子书在地上爬了好一会才起来，疼得龇牙咧嘴，一瘸一拐的走回来道：“老蔡你有话好好说嘛，何必动粗。”

    三人的烟即将抽完，蔡进掏烟出来重新散了一圈，不断火的给自己点着道：“跟你好好说没用，不如拳头来的见效。”

    孙子书晃晃手中的匕首道：“小心我捅你，大爷我现在是杀过人的真爷们了，搁在某些地方，是成人礼的必备仪式知不知道。”

    “走吧，狼山还在等我们。”蔡进不理他，坐上驾驶室发动车子。孙子书也不再多说，和赵磊一前一后坐进车里。赵磊奇怪的问道：“狼山不是给你们杀了吗？”孙子书笑道：“那只是我开个玩笑嘛，狼山这种高手我怎么舍得杀？我宁愿杀三个周山，也不愿意杀半个狼山，人才岂是能乱杀的不是。”

    赵磊点点头表示明白，接下来三人都不约而同的沉默起来。

    蔡进抓着方向盘，故意在郊外、市区的马路上瞎逛着，能怎么绕就怎么绕，目的在于警方调查周山失踪案件时，就算路上有监控到车子，也会被车子混乱的行驶路线给搅乱思维。这叫反侦察，老资格的杀手必备技能。反侦察说起来简单，学起来也简单，关键在于细节，因为警方破案大多是从细节抓到主线的。

    稳稳开着车的蔡进很清楚孙子书的意思：你蔡进是大佛，要走要留我孙子书都会尊重你的决定，绝不会仗着有沈老的青眼就拖住你。但蔡进很清楚自己的人生需要盟友，或者说需要一个让他发挥才能的地方，而且这个地方不能人才济济。就像当年的诸葛亮一样，选择刘备阵营，那是因为当时刘备正是求贤若渴、需要人才的时刻，诸葛亮的加入有足够施展空间。所以蔡进有理由选择孙子书这个主子，不只因为觉得孙子书日后必然会不同凡响，更因为孙子书那一席话让蔡进觉得，如果此时他离开，就觉得被孙子书料中了，他不喜欢被人料中，他喜欢出人意料。

    其实蔡进很清楚孙子书不让他跟赵磊动手宰周山是因为什么。而赵磊也很清楚，此时坐在副驾驶的赵磊看着窗外，一根接一根的抽烟，他知道孙子书之所以亲自动手宰了周山，那是在给他们吃定心丸。先纳投名状，告诉他俩，从今以后，我们就是一条船上的人了，而且你们想下船，随时都可以，但我孙子书是下不了船的了。换种说法就是我的命在你们手上，你们的命在自己手上。这样一来，你们该放心我不会做什么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事了吧。

    够狠、够豁出去的一招。

    孙子书独自坐在后排，没有抽烟也没有看窗外的夜景，而是掏出手机来，翻看以前跟李月吟发的短信。一条一条的仔细看。青梅竹马也就只能到他俩这境界了，十三岁之前，是好朋友，二十岁之前是互知心意的知己，直到大学毕业，他俩成了有名有实的情人，一路上有吵闹有磕绊，但从没有无法原谅的间隙。孙子书不知道对李月吟来讲，将身体交给他孙子书会让她的内心发生怎样的变化，但孙子书知道，鱼水之欢让他真正成熟了，让他决心一定要出人头地，做站在山之巅指点江山的人。

    有些男人就是这么简单，就是这么容易被女人激起雄心壮志。其实任何男人原本都是有雄心壮志的，只是大部分男人的雄心壮志都在时光中被自己亲手埋葬，无论什么女人都无法再撩拨起死去的雄心壮志，最多也就只能撩拨起他们的老二罢了。

    车子已经在路上不快不慢的行驶了一个小时，三个男人依然各自沉默，各自沉浸在自己的思维中。

    孙子书看的眼睛都睁不动了，于是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闭上了眼。很快就进入了梦乡，梦里，他开着辆很名贵的车去车站接李月吟，等了好久才等到李月吟从站里出来。她还是跟离开时一样美，美的令所有男人侧目心惊，她施施然的走到孙子书的面前说：“子书，我回来了。”然后在他脸上印了个温软的吻。正当孙子书准备不顾来往人流，把李月吟狂吻一番的时候，被某个武林高手从后面一掌拍在他的后脑勺上，巨疼。他登时醒了过来。睁开眼，只见车门开着，门外站着嘴里叼根烟的蔡进。

    “该下车了，春-梦等回去再做。”蔡进看着他道。身后站着面无表情的赵磊。

    孙子书擦擦口水，走出车四下看看。周围都是破旧的门面房，很显然是h市并不发达的地区，人群也均以穷人为主。要么是世代祖居的穷人，要么就是来h市的打工者。因为已经是早晨六点，好些早点摊都已开张。三人弃了车，随便在一间早点铺了吃完一共十五块钱的早饭，然后来到一个破旧的小区里。

    小区至少有三十年历史了，三人没怎么费力就找到了狼山所在的小窝。狼山的恢复力惊人的神速，走起路来居然不再颤抖了。给三人开了门，狼山就往沙发上一趟，还是显得很虚弱，指了指墙角的冰箱说道：“想喝什么吃什么冰箱里都有，自己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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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仰望

    更新时间：2013-06-02

    所谓狡兔三窟，重点在于你的窟必须只有你自己知道，不管你多么相信你的朋友、主子、情人，你都要守口如瓶。只有这样，在当你有危险的时候，你才可以躲到一个完全没人能找到你的地方。

    所以狼山在初到h市的第二天，就为自己在这个偏僻的地方偏僻的小区里租了间房子，以备不时之需。而这个地方只有他自己知道，连引荐他来h市的师叔他都没告诉。今天，这里终于派上用场。

    几个小时前，在希尔顿客房部八楼的洗手间里，当蔡进那一刀横在他的脖子上时，他很坦然的准备接受死亡这个大部分武者都要比普通人提前面对的事。但却被孙子书拦下了，孙子书说的一点不煽情：如果你想要钱，我现在没有，但以后肯定会有的。如果你想要过自由自在的日子，想要回内蒙古，我不拦你。说实话，你这样的高手我舍不得杀，就算你心里在算计回内蒙古后养好身体就来找我报仇，我也还是舍不得杀。

    结果狼山想都没想就说：那我还是要钱吧，有钱了才能过自由自在的日子。

    于是孙子书和蔡进就让狼山先走，留个地址，等他们办完事就去找他。狼山有点惊讶他们对他的信任，就这么放自己走了？不过事实摆在这容不得他怀疑，于是他把这个根本不会有警察或者街道公务人员去查问的破小区破房子地址给了他们。然后他自己艰难的坐电梯下楼，再坐出租车来到这里等他们。

    终于等到他们来了，狼山忽然觉得这间没来住过几次的空荡房子，忽然好像没那么空荡荡了。

    “啧啧，周山那么多家产，可惜了。”狼山叹息，本属于他的几百万就这么随着周山的狗命一起没了，着实可惜呀。

    孙子书笑道：“钱这玩意真这么好吗？像你这种不好面子的男人要钱到底干什么？”

    狼山白他一眼道：“过游手好闲的日子不行吗？像你这种人永远不可能体会到每天什么都不用干，就能想吃啥吃啥想玩啥玩啥的日子是多么的快乐。”

    蔡进坐到狼山身边，伸手在狼山身上几处大穴上揉捏，给他推宫过血，搞的狼山四肢百骸一阵阵疼，五脏六腑犹如翻江倒海般，片刻后哇的一声吐出一大摊因内伤而淤积在肺腑中的黑血，狼山顿时觉得身上的痛楚减轻了许多。

    蔡进再搭了搭狼山的脉搏，微微点头，站起来去冰箱里拿了瓶矿泉水喝几口道：“休息半个月应该就差不多了。你说想吃就吃想玩就玩的日子其实要不了多少钱，给你个几百万就够你过一辈子了。”

    孙子书同意道：“像你这种又不喜欢豪宅又不喜欢名车还不喜欢美女的，就算给你一个亿你会花吗？”

    狼山道：“怎么不会，我天天去希尔顿吃大餐，睡大床。”

    “哈哈…”四个男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连一天到晚都跟死人脸一样面无表情的赵磊都笑了。

    确实，狼山不是个会花钱的人，他除了喜欢吃肉喝酒、喜欢跟人打架，以及到处乱逛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爱好了。对于许多男人钟情的可以为自己带来面子的东西，他是一点兴趣都没。但是他又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哪里被植入到脑子里的‘没钱就没法游手好闲过日子’的思想，让他时常想着要挣钱，挣很多钱。师父说他是典型的简单男人，没有追求没有梦想没有野心；但又是典型的淡泊性子的男人，对亲人、朋友、情人，都不会有寄托多少感情，对面子无所谓，对无事可做的日子不会觉得无聊…

    吃喝、较量武功，恐怕算是他最大的爱好了，但偏偏喜欢打架但又不太注重胜负，输赢他都能从中获得满足。怎么解释他这种性格？恐怕无人可解。

    时至中午，孙子书亲自下厨，用临时跑到楼下菜市场买的鸡鸭肉鱼和青菜做了一桌子菜，酒，当然是不能缺少的。十块钱一瓶的白酒他买了一箱，六瓶。四个人边吃边聊边喝。

    内伤未愈的狼山不能多喝，只喝了半斤不到孙子书就不让他喝了，急的他直皱眉，骂道：“我说蔡进，你小子出手就不能轻点吗？我一大把年纪了怎么经得住你们年轻人折腾？啊？”

    蔡进替他倒满一杯牛奶道：“我要是出手轻点，躺下的就是我了。”

    孙子书端起酒杯敬狼山，道：“酒以后有的喝，等你伤好了，我弄茅台给你喝。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你跟老蔡俩人也都不用担心平时没人练手了，你说多好啊。来，干杯。”

    酒至半酣，蔡进拍着赵磊的肩膀对狼山说道：“我跟你说，磊子是我徒弟，等你伤好了，我就让他拿你练手。”

    狼山竖个中指道：“那我就拿你练手，根据我的分析，其实你的神腿很好破…”

    此话一出，其余三人都是一惊，异口同声的问道：“怎么破？”

    狼山干咳一声，好整以暇道：“砍掉他的腿嘛，这么简单都不知道，一群蠢材，蠢材啊蠢材…”

    “日你祖宗的！”三人又是异口同声的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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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一个政府职能机构的办事效率时高时低，或者是能高能低，那就说明其中的法律，也就是制度,有漏洞，其中存在着有很大的可操作性。单是很高、单是很低，则相对来说可操作性肯定低一些。因为法律这东西，越是完善，总体的波动就越小。

    比如说警察机构的办案效率，局长儿子自行车被偷了半天就能找到凶手（姑且假设一下局长儿子有辆自行车），而老百姓的自行车被偷了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找回来了。这就是典型的效率可操纵性。

    周山失踪的很突然，但绝对不是无迹可寻，甚至有很多明显的破绽。只需要一个稍微有点头脑经验丰富的老刑警来办这个案子，肯定要不了多久就能找到周山的尸体。

    但是，周山的老婆在不见周山三天，向朋友亲人也都打听不到周山的消息后，于是只得向警方报案后，警方用了半天时间就确立了此为失踪案，告诉周太太由于失踪时间太短，警方暂时不受理。

    崩溃但不忘四处托关系找人的周太太；本来已经蠢蠢欲动，准备以这个案件再次抨击一下政府有多么黑暗的记者；原本是周山命-根-子但现在已岌岌可危的龙腾酒店里,那些义愤填膺认定这一定是什么人一手策划的谋杀案的各股东。在一个星期后却都沉默了，连一句关于周山失踪的话都没有再提。周太太顺势接手本属于周山在龙腾酒店的绝对大股东权力，记者们转身瞄向别的案子，其他股东继续扮演着自己小股东的角色，大家该干嘛干嘛。好像以周山为中心的世界，再也不会因为缺了周山而波涛四起了。

    让家属沉默、记者闭嘴、观众安静，其实并不是很难的事，尤其是对有权势的人来讲。孙子书不用想都猜的到，之后没有任何警务人员来高山酒店做调查，连个象征性的电话问访都没有，这一切肯定是沈老在背后插了一脚，才使得做下一条命案的他们能够继续安然的做生意。

    新加入高山酒店的狼山，着实让酒店其他工作人员吃了一惊。城里人的服务员们都在心里纳罕：这货是刚从哪座大山里走出来的？走野兽派路线不说，而且还特别喜欢吃，一天总有大半天时间是在厨房里度过的，就好像是在山里饿的多了，下山后不好好吃几顿都对不起自己似的。

    不过狼山的人际关系还处的不错，懂得多、能说，而且说话语调声音跟他野兽派的外表完全相反，在这一点上大家都很有兴趣。一个外表跟李逵一样的大汉，说起话来却跟宋江一样，这能不惹得他人好奇吗。

    高山酒店也因此多了一位游手好闲什么都不干的老板，而服务生、厨师、扫地大妈、保安…等等工作人员们也不会再觉得工作无聊了，因为保不准这位狼总就会忽然出现在谁的身后，然后由你决定讨论内容，跟你讨论一大堆你感兴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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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孙子书带领着蔡进、狼山、赵磊，四人一同来到安得广厦。在沈老的办公室里，老钱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子书，你本事还真不小啊，割了周山就罢了，连昆仑老人的弟子狼山都能给你拉拢入伙。你要钱没钱要权没权的，究竟是怎么说服狼山的？”

    孙子书笑答：“我现在虽然没钱没权，但以后肯定会有的，我跟狼山许的就是一个‘以后’。”

    沈老依然像一座雄伟的山般伫立在落地窗前，说道：“许一个以后？这话有气势。”转过身，眼睛一一扫过这四个男人，这位在黑白道都是跺一跺脚能吓傻一大票普通人眼里的大人物，一句话能毁掉、提携无数人前程的众人眼中的沈老---沈泰山，说了一句从未对任何人说过的话：“我等着看，等着你们让我知道，最后，我需要仰脖子到什么程度才能看得见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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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老师？

    更新时间：2013-06-03

    人生最大的乐事莫过于在你穷困潦倒至连锅都接不开的时候，在家中的某个旮旯里发现一张失散多年的大红一百，而最苦的事，莫过于在一分钟后，狂喜的你终于想起来，这张大红一百是当年领工资的时候领到的假币。大喜大悲剧情的重中之重在于，高高而起重重而摔。

    这起伏二字，成就了少数人，毁了多数人。

    沈泰山这类先苦后甜的成功人士对此颇有感悟，当他一路看着孙子书如何将周山葬进坟墓里，虽然留下许多破绽也留下许多本不必要的麻烦，但总体来讲还算合格，所以他才出手帮他们料理了事情的尾巴。

    沈泰山想，给欣赏的年轻人一些帮助，在年轻人上升的时候，看着就行；而在年轻人掉落的时候，拉他一把，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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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种命叫欢喜命，据说拥有这种命的人概率是千万分之一。”孙子书这天来红灯区找阿狗的时候，在红灯区街角碰上位头戴破帽身穿破袄，坐在人行道旁的算命老头，收下孙子书递过去的五块钱施舍，然后看了孙子书一眼，冒出那句话。

    之所以知道他是算命的，那是因为老头所坐的地方树了块塑料牌子，上书‘看相’二字。

    虽然孙子书是无神论者，但爷爷说的话他相信，爷爷替他批了一个欢喜之命就咽了气，一个早就可以安心离开这个世界不再受罪的老人，却非得等到孙子降世才肯咽气，孙子书这个做孙子的，只希望自己生下来那一刻，是睁开眼睛的，是看着爷爷的。

    接下来，算命老头从怀中掏出半包软中华烟，抽出一根，点着，很悠闲的抽着，那姿态根本不像是一个乞丐。虽然在眼下社会，算命和乞丐基本上是一件差不多的职业，但能够有这份闲逸姿态的，即便不是大师至少也不会是那种只懂混吃骗喝的江湖骗子。衣着言语能装，但气质装不了，没帝王天子的底蕴，永远装不出来皇族的气质。

    孙子书是无神论者，但不代表他不相信世上真有能窥测到天地运气一二分的风水命数师，更何况那老头跟爷爷说的话一样。所以他很大方的又从口袋里摸出五块钱递给老头。老头道声谢，依然没有拒绝那五块钱，只是抽出一根中华烟递给孙子书。孙子书接过这一根三块多的烟，很没廉耻也很没戒心的就点了起来。

    老头咧开嘴笑笑，又叽里咕噜的说了一段话，陈决用力的点了点头。其实他点头并不是因为觉得老头说的好，事实上他根本就没在听老头说了什么，他只不过是因为抽了几口手中的烟，以他五六年老烟枪的刁钻口味足以断定，这烟绝对不是假货。

    一个外表看起来落拓至乞讨地步的看相老头，怀里揣着一包软中华。这绝对不只是一件用扮穷的装逼方式来骗人钱财的小伎俩那么简单。原因有二。一，孙子书没钱，没油水可骗；二，现在不兴这套骗术了，人不可貌相的说法早已成了最无用的狗屁道理。

    孙子书抽完烟，很潇洒的跟老头摆摆手，转身走进满楼红袖招的红灯区。

    这天，是他这辈子第二次来这里。前一次是跟阿狗那个常年混迹于各种堕落美女聚集处的花丛老手来的，那次孙子书表面从容但内心早已急的瘙痒难耐，那时的孙子书还是个小处男。

    别奢望那时的孙子书，一个二十多岁阅尽a片只欠实战的处男能有啥‘绝不能干妓女’的思想觉悟。上回没给阿狗拖下水，没有破了金刚不坏之处男身，那是因为服务阿狗的美女恰好是孙子书的高中同学。

    毕竟大家曾经都是纯洁如白纸的同窗，花钱去干堕落的同窗总归是一件说起来不太舒心的事，所以孙子书的破-处之行不得不延期了。

    当时他娘的怎一个尴尬了得。不过那位高中同学倒一点不觉得尴尬，摸摸孙子书的头笑着跟他寒暄，甚至在和阿狗大战了一个小时后从包厢里出来小脸红扑扑的对正在大厅躺椅上猛抽烟以消弭内心欲-火的可怜孙子书说了句，下次你来一定要点我啊，我是二十八号。孙子书嘴里答应心中暗叹，当年老子暗恋你好久都没见你对我开过一次笑脸，现在他娘的都学会主动勾引男人了，什么世道？

    今天，本意是来找阿狗说事情的孙子书心血来潮，想了解一下红灯区洗头妹们的生活，所以他又找了家稍微高档点的洗头房，意在避免再次碰上那位高中女同学。但洗头房终归是洗头房，只要门牌上写了洗头房三字，它的档次就注定高不到哪去。

    推门而入，里面有个屁股翘翘双腿妖娆后背曲线诱人的女人正背对着门在洗手。听见门声，女人轻笑一声仍是没回头的道：“先坐会，帅哥。”声音娇媚的很，很显然，拥有如此背影和声音的女人，绝对不会丑到哪去，起码也是那种清秀类型的。

    孙子书没有多看那个女人，只是含糊的嗯了一声，坐下，点根烟。虽然表面上是一副淡定的模样，可其实他还是很想笑的。上一次来，他还会手心出汗，可今天，他已不再是那时的他的，他破了处、杀了人，有了自己的产业…人总是习惯性的，一想起往事就容易刹不住车的开始回忆，尤其是孙子书这种读了太多金瓶梅之类书籍的伪文青。

    孙子书想起自己曾经年少轻狂的高中时光，那是一段除了揍人就是被揍，间歇干一些为了义气而骗父母的事，比如为了跟兄弟们出去喝酒，就骗父母说哪哪发生了重大灾情，学校发起募捐，做为新世纪的新青年，你们说儿子我这时候能不能做缩头乌龟？父母当然说不能，于是每次都很大方的掏出个几百块给孙子书，而且还会自言自语的道‘会不会少了点’？毕竟孙子书做贼心虚，立刻就摇头说不少，绝对不少，一颗帮助同胞的爱心比钱有价值多了……

    种种不良行为虽然不算穷凶极恶，也总归是不宜宣扬的事。

    孙子书一想到高中时期，嘴角就忍不住勾出一个微笑，似乎忘了此时此刻自己身在何处。

    “哟，真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今天咱这就我一个人值班，你看我行不行，行的话我给你便宜点，都街坊邻居的哦……”女人终于弄好了，转过身朝孙子书走来，嘴里如蜜糖似的，光听那声音就能让人陷入无限遐想中了。可话说到一半，女人一双明亮如秋波的眼睛睁大了：“子书？”

    孙子书抬头，手中的香烟落地，惊愕的一塌糊涂：“陈老师？”

    接下来的三十秒，孙子书的心跳骤增，奔跑在红灯区里，一下子就跑回了街角。拍着胸口，他口干舌燥，忍不住骂了声：“我操！”

    如果说那天跟阿狗一起来碰上个高中女同学是一件尴尬到需要闷头连抽半包烟的事，那今天碰上高中女老师，就是一件需要用头撞墙的事。女同学坠入风尘也许可以理解为涉世未深，可连女老师也坠入风尘卖肉为生，这…这也太难得了吧。

    陈清云是当年大家公认的高中校园第一美人，师范还没毕业就凭家里的关系到孙子书所在的高中实习了，二十一二岁的她无疑是所有师生暗自意淫的最佳对象。容貌、身材、性格、家世……无一不是大家羡慕嫉妒恨的最佳典范。最要命的是她还没男朋友，这可忙坏了当时学校几乎百分之六七十的雄性，同时也忙坏了陈清云老师，她得不停的扔情书、扔鲜花、扔礼物、拒绝拦路表白的男老师或男同学……所有人都认为，陈老师将来的老公一定非富即贵，她未来的人生路一定是花团锦簇红毯照人的。

    可是！

    今天，正准备考察下洗头妹的孙子书竟然在这种地方碰上了卖身的陈老师。

    人生太无常了。

    才几年不见，老师你何以沦落至此啊。

    “小哥，破了没？”之前那位看相老头仍然在他的摊位前，隔了十几分钟后见孙子书又从红灯巷里跑出来，便凑上前问。

    孙子书狠狠抽烟，想回身骂一句关你屁事？不过他没有这么做，毕竟对一个老头这么没礼貌的话有碍于本科毕业生的形象。虽然孙子书从来不以本科生的身份为耻或为荣，但起码不能败坏本科生的声名吧，即便现在的大学生废物率正在节节高升，但再不堪入目的废物堆里，也会有那么几个真正当得起本科生三字的才华横溢的人嘛。

    一粒老鼠屎能坏一锅汤，但一勺汤是永远坏不了一锅老鼠屎的。因此，对于这一勺汤，孙子书这样的老鼠屎们总该怀着些许欣赏的心态嘛。

    “看你这架势，没下的去狠心破吧？唉，年轻人不要有那么多顾虑，我跟你说，破了之后才是真正的爷们。”老头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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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铺陈回忆

    更新时间：2013-06-04

    “舍不得钱是不行的，不就几十块钱的事嘛。”老头使劲挠头，好像枯燥般的长发间藏着几只虱子似得。

    “要我说，其实这里的女人还是很不错的，敬业精神和专业度在全国都能排的上号，至于长相嘛，虽然总体上来讲不高，但也会偶尔出现几个极品的。唉，想当年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早……”老头仿佛有一肚子的话要对孙子书说。

    孙子说终于有了反应，扔根烟给老头，堵住老头的嘴：“我说老人家，你做生意就应该好好的做，至少别老是跟我说话分神，刚刚那几个路人一看就知道兜里有个千儿八百，也是愿意掏钱买几句吉利话的主。你老缠着我，我顶多再给你十块钱，值得你费那么多唇舌吗？”

    只见老头安静的听孙子书说完，轻轻叹了口气，真的回到自己的摊位前盘腿坐下，闭目养神了片刻，自言自语的缓缓说：“没有欢喜命的人，很多都觉得自己是天神下凡；可真有这欢喜命的人呢，却又都不相信自己有这好命，唉，可惜啊……”

    孙子书没再理会算命老头，打电话跟阿狗说他在红灯区外面的狂人酒吧里等。大约在一个小时后，阿狗才匆匆赶来，孙子书已喝掉三瓶啤酒抽掉小半包烟。本来是来跟阿狗说正事的孙子书忽然不想说正事了，跟阿狗聊起学生时代的光景，两人都是感慨万千。

    当回忆在他俩的脑海里铺陈开来，是很难说停就停的。

    镜头倒转，回到那个美好的年代：

    今天是星期六，室友们一大早就都跑出去玩了，留孙子书一个人在寝室里玩无聊的电脑。中午孙子书图方便也图便宜，就花了五块钱买桶泡面加一根火腿肠吃了。稀里哗啦的吃完后，必然觉得没饱，可兜里只剩十块钱，离下个月爸妈打生活费还有两天的时间，十块钱熬两天刚刚好，否则得饿到内出血。

    所以为了抵饿，孙子书拿起书桌旁的《金瓶梅》，仔细阅读。这招是他早就学会的。上高中哪会儿，有一次听老师说某某文人以汉书下酒，孙子书就琢磨着那这读书岂不是有饭菜的抵饿功效？所以后来有一天，当他把吃饭钱都没有节制的胡乱花掉后，导致自己没钱吃饭的时候，他就试着去看书。

    果然！古人诚不欺我也。

    自此，孙子书就习惯了在饿的时候去看书，也就养成了这个习惯。

    只不过他所看的书大多都不是《汉书》之类正儿八经的书，而是那些演义小说啊，世情小说之类的。室友嘲笑他要搁在古代，就是那种有贼心没贼胆，只敢偷偷在被窝里握着春-宫图撸管子的超级废物书生。孙子书不以为意，笑着反驳说，就算是，那我也是个有文化的废物，比你们一个个文盲高尚多了。

    事实证明，有点文化的废物比纯废物的魅力还是高那么一些的。这也没有辜负那句俗话：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随时随地能拽几句文出来，确实能够让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们刮目相看，继而投入怀抱，再随你上床…不过如果你钱包里没钱，时间久了，你再有才再能拽文，也是留不住小姑娘的。毕竟和听你拽文比起来，还是去逛各种消费场所、想买啥就买啥的恋爱方式更加吸引女人。

    翻了两个多小时的《金瓶梅》后，孙子书在寝室里翻箱倒柜了好一会，终于从阿虎的抽屉深处搜刮到两根两块钱一包的大前门烟。观其颜色可知，这两根烟至少已经在柜子里待了三天，颜色发暗不说，抽起来更有种非常没口感的潮湿味。不过孙子书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有的抽就不错了。

    寝室里的人都有藏烟的习惯。比如说某人新买了包烟，拆开后必然会抽出两三根来藏在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地方，剩下的，就整寝室人一块抽了。这个方法说起来还是孙子书最先发明的，因为不管是一包烟还是一条烟，只要放在寝室随处可见的位置，那就一定会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消逝，最后等到没烟的时候，几个爷们就只有愁眉苦脸的坐在一起哀叹：他妈的怎么这么快又没了？又？没？了？我擦！

    还是点子不少的孙子书一语解开这道比高等函数还难一些的问题：以后谁买烟，谁就先拿几根藏起来，没烟的时候，至少买烟的人自己还有的抽。

    后来，这个办法确实让烟的消耗速度减慢了一点点，可是另一个问题随之而来：不管谁把烟藏的多么隐秘，只要一个没注意，就很容易被兜里没钱没烟的其他人将烟找到，然后抽掉。

    无解了…

    不过这个提前藏起来的方法跟某些聪明的男人是一样的，一拿到工资就把一部分交给老婆保管，以免自己大手大脚到最后，一毛钱不剩。提前存起来，以控制自己的消耗开销。这在心理学上叫啥定理孙子书忘了，不过叫啥定理不重要，只要他把这个定理的精髓记住就行。

    好比今天，要不是阿虎藏的这几根烟，孙子书很可能到室友们回来前都没烟抽。那样的话，他估计等不到室友们回来他就会从烟缸里拣烟屁股，或者是拿草稿纸卷点茶叶抽……

    连着抽掉两根，孙子书留下最后一根夹在耳朵上，继续看金瓶梅。以孙子书的独特品味来讲，当然得看无删节版的。是八九年齐鲁书社的崇祯刻本，发行时出售对象都只是专门的文学研究人员，一字未删。

    看书的时候时间总会过的很快，一低头，再一抬头，也许大半天就过去了。

    正看到第九十三回《王杏庵义恤贫儿金道士娈淫少弟》里金宗明捅敬济后-庭-花那一节：‘他把那话弄得硬硬的，直竖一条棍，抹了些唾津在头上，往他粪门里只一顶’。孙子书惊得差点把书掉在地上，狠狠的吐了口唾沫，随手又点上最后一根烟，点头叹道：厉害，厉害！

    忽然听到门外有人踹门，很大力，一脚连一脚，哐当哐当的。孙子书放下金瓶梅，起身开门。

    以这种方式敲门的，除了室友阿虎他们几个，不会是别的人。几人鱼贯而入，有人找水喝，有人一屁股坐下休息，还有人脱衣服上床睡觉……孙子书则继续看金瓶梅。

    “我说，子书你今天亏大了，咱们三个在狂人酒吧里碰上三个涉世未深的少女，纯洁的都让我们不忍心下手。”阿虎嘴里叼着烟，不住感叹，眼里放出意犹未尽的光芒。

    狂人酒吧是一家中档酒吧，不是纯粹的学生吧。确切的说，到狂人酒吧找乐子的三六九等人都有。据说酒吧的幕后大老板是本市曾经的一个黑道小混混，而且还开了很多家连锁店，传言说，那位大老板的娱乐业版图已经拓展到全国了。而孙子书和室友们平时都会去狂人酒吧，主要是因为离学校不远，走十几分钟路就到了。

    “可最终你们还是咬着牙，朝学生妹们下手了？”孙子书目不转睛手中的金瓶梅，微笑着说。

    “那当然，少女的人生需要我们来开启。”阿虎好不惭愧，舔了舔嘴唇，回味无穷。

    孙子书笑着踹了阿虎一脚，仍旧继续看书。

    阿虎和身边两个男人相视而笑，心情大好。今天真是赚到了，三个爷们在酒吧里碰上三个刚上大一，因为心情不好而出来买醉的少女。后面的事可想而知，在小旅馆，三间相连的房间里，三个美少女就这样丢掉了第一次。

    是谁他妈说女人的第一次都多么多么的刻骨铭心，怎么怎么的痛并幸福着？

    又是谁他妈的说，女人会永远在心里深藏着拿走她第一次的男人？

    全部都是放屁！

    事实上，大多数女孩的第一次都只是稀里糊涂的就丢了，尤其是在眼下这个根本没有家长会去教育一个女孩该如何面对爱情、面对贞操的新社会。

    女孩稀里糊涂茫茫然然的就变成了女人。等到清醒过来后，想想，唉，反正已经发生了，自责也没用。索性就不去多想了。然后，一个女人的人生就如同阿虎所说：真正开启了。

    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容易多了，第三次就必然会紧随其后。当床上的事成为习惯，那就跟男人抽烟一样，戒不掉了。

    阿虎等三个室友经常干这种替‘美少女开启人生’的事，并且乐此不疲。孙子书对此并不想指摘什么，也不会觉得他们做的是生儿子没屁-眼的事。毕竟他们不是强奸，顶多只能算是诱奸，而且都是十八九岁的清纯美少女，你情我愿的事，丝毫不触犯法律。

    至于孙子书自己，是从来不跟他们一起做这种事的，这或许跟他看多了金瓶梅之类的古典小说有一星半点关系。反正他至今还是个可怜的处男，而且还得费尽心思的跟朋友、同学隐瞒这个事实，以免他人把大牙笑掉。

    这年头，男人的纯洁等于傻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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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老师的风光和堕落

    更新时间：2013-06-05

    孙子书和阿狗回忆完大学时光，说着说着又说到了高中时期。而当年的高中校园里最美的风景无非就是曾经的陈清云老师。孙子书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并没有把陈老师已坠入风尘，从高高在上的女神变成了人尽可夫妓女的事情告诉阿狗。

    当年上高中初见陈清云的时候，众男学生男老师一起淌口水的情景，那叫一个壮观。那是盛夏过后的新学期，一袭白衣裙的陈清云走从进校园的那一刻，就亮瞎了无数双狗眼。那种惊艳可不是简单的皮囊好，往大了说，那种美就像是上天派下来的仙女，任何雄性看到都会忍不住驻足凝视。不只是荷尔蒙作祟，更多原因是那颗人皆有之的爱美之心。

    当然了，陈清云当时跟大多数小说、影视作品里说的一样，对于众流口水的牲口都是无视之的。就这样，一无视就无视了近三年。最令人不解的是陈清云说她没男友就真没男友，没有人见过她跟任何一个校里校外的男人有过丝毫亲密的举动。一个女人可以坚持三年不交男友，只有一种可能：此女是处女。只有处女才能熬得了这么久。

    不过也不能排除陈清云暗中跟谁有奸情，偷偷出去开房间打-炮的可能。但在众目睽睽之下，三年内一丁点蛛丝马迹都不露，显然很难是她那样一个仙女般的女人能做到的。

    并非是孙子书赞同漂亮女人便无脑的说法，而是像陈清云这种已经超出简单的美丽二字的女人，如果还拥有这么聪明的脑袋，上天就未免太不公平了。

    既然说到高中，两人不免说起了孙子书高中时期的感情生涯中最丑的一件事。

    好像是高二那年夏天，那时的孙子书处于感情空档期。然后有次在网路上逛，结果碰上了更早些年因为自己怯懦不敢勇敢去追，而错过了的一位女性朋友。本来两人并没有什么，除了叹息时间不等人之外，女人还流露出些许暧昧的东西。既然女人都来暧昧了，孙子书自然不示弱，用更暧昧去回应。结果他妈的两人在网络上的聊天记录正好被女人的现任男朋友无意间看到了。吃醋是必然的，结果那个男人在网上对着说了几句很冲的话，孙子书立刻回击，约对方出来谈谈。地址、电话都发给对方，结果对方马上就打来电话。孙子书冷笑着一边在心里思量该怎么揍对方，一边接通电话，结果对方语气软软的来一句：咳咳，你好，那个…我是某某的男朋友…面对这么有礼貌的人，孙子书没理由装逼，也很礼貌的回应。结果两个大老爷们在电话里客客气气的聊了半个多小时，末了的时候，对方还说‘我有不对的地方你多包涵’，我擦啊，孙子书必须证明自己比对方还要有风度，立刻就回应‘我不对的地方你也多包涵哈’。

    说实话，这种事本来就是孙子书理亏，人家都有男朋友了你还搞暧昧。这么一来，恼羞成怒的孙子书，气完全没地方撒，只得生生咽回去。因为他对人有个习惯，你跟我讲道理，我也就跟你讲道理，你要跟我不讲道理，我肯定比你更不讲道理。

    用狼山的人生法则来说，就是踩人，就要踩坏人才有意思。

    最后因为那件事，孙子书便秘了三天，堵在胸口的那口气才渐渐消散。显然是很严重的内伤啊。

    之后，孙子书也就再没跟那个其实很水性杨花的女人有过联系，现在估计都结婚了，或者正依偎在某有钱男人的怀里撒娇，拿身体皮囊找乐子。

    往年的丑事、乐事、猥琐的事，像放电影一样在孙子书和阿狗脑海里一一播放过。两人一直聊了好几个小时，才从回忆中抽出身来说正事。

    孙子书让阿狗帮忙查一个h市林姓的官员，也就是在之前阿狗弄的那份周山资料中，写为‘与周山似乎有交往’的官员。阿狗笑着说这点小事打个电话不就行，干什么还亲自跑来，孙子书锤他一拳笑说你小子的电话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被占线，要么就是老鸨和小姐要么就是嫖客，我能打的进去吗？就算打的进去，我还得考虑到你的生意，也不能跟你说时间长啊。阿狗则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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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红灯区遇上陈老师，只是孙子书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褪下一开始的惊讶和叹息后，他几经辗转，通过电话从一个高中同学的口中得知，陈清云陈老师原本令人羡慕的家世在两年前的一场政-治-斗争中，天降横祸的受到了牵连，站错队的陈清云父母双双入狱。家里仿佛一瞬间就天上地下掉了个，原本都依附在陈清云家这棵大树上的亲戚朋友一下子就散的无影无踪了。而陈清云之后也下落不明，认识她的人都再也没有见过她。

    也许是因为想保存住曾经对陈老师的那份仰望，也许是出自一介废物书生心底仅剩的那么点男子气概，孙子书没有告诉任何一个认识陈老师的人她现在不堪的现状。

    其实孙子书正在考虑到底要不要去光顾下陈老师的生意，毕竟卖给谁不是卖？兴许卖给这个曾经的学生，陈老师心里还会觉得不亏呢。与其被饥渴到连澡都不洗直接就上的农民工干，还不如安慰下破-处没多久的小青年嘛。两者间的差异不只在于，前者是陈老师被玩弄，后者是陈老师玩弄别人，更多的是可以让陈老师发挥一下女人天生的母性情怀…

    孙子书虽然刚破-处没多久，但对于女人在理论上的了解还是很多的，而且不是局限于像大部分处男废物那种‘所谓了解女人就是了解色-情’的范畴。简单的说，就是孙子书在图书馆里翻阅过许多女性心理学和性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大学四年，或许对他来讲最大的收获也就在于此了。

    不过现在他预料不到，正因为有这些知识的铺垫，才让他以后的人生路上，在对付女人的时候，占了极大便宜。

    这告诉我们一个很浅显的道理，现在不经意间的小努力，或许就能让以后的路好走很多。

    无心插柳柳成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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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还没等孙子书再去红灯区找陈老师的时候，陈老师不知从哪搞到他电话，打电话给孙子书让他去。

    孙子书在电话里犹豫了几秒钟，还是答应去见陈清云了。

    到达陈老师的洗头房，陈老师一点不拘谨，倒是孙子书，尴尬的想死。陈老师随便和孙子书寒暄几句，就说上了正题。

    接下来，孙子书喝了三杯水，抽了六根烟。听陈老师说了两个小时的悲情故事。跟他之前向同学所了解的内容大致相同，无非就是政-治-斗争导致失败方势力瞬间崩塌，继而那些之前依附在失败方身上的小猢狲们自然受到牵连，要么家破人亡、要么从此再难抬起头的狗血情节。

    照理说，孙子书是第一次真切听到身边的人发生这种事，就算不会内心受到巨大冲击，至少也得稍微感慨一下吧。但他没有，心里一点涟漪也没有泛起，仿佛跟他看的那些书籍中的故事时，他心中所想的一样：故事而已。

    几年后，他才从另一个人的口中知晓，这种对于他人故事的冷漠态度，是最适合任何行业里的翘楚们所必须的心理素质。

    不过在那一天到来之前，他一直都以为是因为自己天性凉薄，就像那天他割断周山喉管时，自己竟然连手都没抖时一样。

    陈清云说自己家族往事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平静的让孙子书暗自奇怪加不解。毕竟那场动荡只过去了两年，而陈清云的语气却好像已经过去了二十年般淡然。孙子书开始觉得，陈清云的心思恐怕并非如外表一般纯洁如仙子。

    很可怕，容貌和智慧双全的女人，必然会让无数男人自己毁掉自己的一辈子。

    “那你为什么要来做这行？”孙子书提出自己的第一个问题。

    “你猜？”陈清云笑的很自然，也很迷人。

    “我哪能猜到，不过真要猜的话我有个这样的推测。在家庭动荡之前，你谈了一个很好的男友，你俩什么都好，既表面郎才女貌的般配，性格上又非常的契合，反正就是非常合的来，也准备结婚了。但是一场动荡，让你彻底认清那个表里不一的男人，那个负心汉就这样离开了你，没有一丝留恋的踹了你这个忽然从千金小姐掉成穷苦孩子的女人。然后你就看破了红尘，看穿了爱情，一气之下就来干这皮肉生意了…”说到最后，孙子书也忍不住大笑，又点起第七根烟。

    陈清云脸上还是微笑的表情，不置可否。但是很容易想明白，这种不置可否的表情代表了孙子书的猜想八成是错的。

    “拿自己的身体跟一个不值得的人置气，划得来吗？”陈清云却以问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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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谈判

    更新时间：2013-06-06

    直到孙子书从陈清云陈老师的洗头房离开，陈老师都没告诉他为什么她会走到卖身这一步，也没有接受孙子书极其隐秘的调戏。可孙子书完全想不明白，陈老师几经辗转弄到他的手机号码，然后打给他让他来，难道就只是叫孙子书来跟他倾诉下那么些往事？那些不光彩的往事有什么好说的？或者也许……只是一个寂寞的妓女，排解寂寞的一种方式？

    混乱而又郁闷的回到高山酒店，孙子书回了条短信给陈清云：清云，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朋友了，以后你再有什么心事或是想找人说话了，就找我。

    几分钟后陈清云就回复了：好的，子书，加油。

    “加油你妹！”孙子书对着手机骂道，心中极度愤懑，不给老子上还调戏老子，你还当你是当年的女神吗？

    正好此时狼山从旁边走过，听到孙子书的骂声，问道：“什么事这么烦心？”

    孙子书白他一眼道：“关你屁事。”

    狼山撇撇嘴道：“看你这惆怅样，八成是刚刚出去强奸未遂。要我说你们这些年轻人，不能整天把心思放在女人身上，要有事业心知不知道？”

    孙子书欲待反驳他，忽然想起什么，问道：“你在周山身边这几个月来，有没有跟他去见过一个姓林的官员？”

    狼山想了想，答道：“没有，周山的圈子不大不广，很有局限性，跟他来往的官员基本上都是小官。”

    孙子书点点头，若有所思。他在考虑周山的背后靠山是个什么样的人，像周山这种不上不下的人，能在商场上沉浮这么久却不覆没，肯定是因为背后有人撑着。但周山已失踪这么久，那个背后的靠山都没来找孙子书，着实令人费解。而孙子书多次翻阅周山的资料，一遍遍的推敲之后，发现这个林姓官员很有可能与周山身后的靠山有很大关系。

    但狼山却说没有见过周山和什么姓林的官员有来往，孙子书觉得，可能是因为周山就算去见林姓官员，也不会让狼山知道，毕竟狼山跟着周山也没多久，不可靠。

    狼山又问了句‘什么情况？’，见孙子书陷入沉思不理他，于是自去后堂吃东西。正好碰上刚从后堂训完新来厨师的蔡进，狼山忽然童心大起，迅捷的一拳砸向蔡进胸口。蔡进本能的转动手腕，堪堪挡住狼山的拳头，抬脚就往狼山的脚面踩去。狼山嘿嘿一笑，金鸡独立躲开蔡进的攻势，随即抽身钻进后堂。

    蔡进摇摇头，喃喃道：“以后有的玩了，这老小子太也无聊…”自从狼山加入阵营后，蔡进就得无时无刻防备着突然袭击的狼山，年纪大他不少但心性却简单直白的狼山，生平的乐趣好像除了喝酒吃肉就是打架了，有时候就连正坐在马桶上出恭的蔡进都不放过，一脚踹开门就挥拳来砸…所以蔡进得时刻保持警惕，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被狼山给揍个大跟头，幸好狼山也都是点到为止，或是占到便宜就罢手。

    本身狼山和蔡进的武功就在伯仲之间，相差不远。要说差，也就差在根骨上，蔡进的根骨，也就是天赋要强一些，所以蔡进虽然比狼山年轻，但在功夫上较狼山却要略胜半筹的。但也只是略胜半筹，正真面对面放起对来，谁输谁赢凭的都是看谁先失误。就像那天晚上，近两百招过后，两人才分出胜负。其实蔡进也很清楚，如果那晚的那场恶斗重来一次，他还是没有能必胜的把握，最多也就只有五成把握。

    所以孙子书那一着棋走的还是很险的，基本上将宝全部压在蔡进身上了。因此蔡进还是有些感激孙子书的，孙子书是真正把他当兄弟的，否则也不可能把成败胜负都交给他。

    狼山的加入并没有让蔡进觉得地位收到威胁了，毕竟从最基本的方面来说，蔡进是孙子书请来的，而狼山是孙子书收服来的。本质上就不同。而且狼山的性格一点不阴暗，跟赵磊完全是两个极端。而最最重要的是蔡进不在乎所谓地位，不管是现在的小阵营还是未来也许会很大很大的大阵营，他蔡进都是那个不会被任何外物束缚，只听从内心的人。

    剩下的一整天孙子书都窝在他自己的房里，直到晚上吃饭时间，赵磊去敲他的门，他才红着在网上查资料查到疼的眼睛出来吃饭。在饭桌上，他也不忘思考，连今天吃的是他这段时间比较喜欢的川菜都不知道。

    狼山笑道：“子书你不会是被女朋友甩了吧？我听磊子说你女朋友很漂亮，但跑四川去了，难道是撇了你去找富二代了？”

    孙子书压根就没听到狼山在说话，嘴里嚼着无味的饭菜自言自语道：“像他这种废物高官要他干什么用？”

    其他只有三人面面相觑，完全不知道孙子书在想什么。

    孙子书一碗饭没吃完，兜里的手机响了起来，一看是阿狗，他赶忙按下接通键，嗯啊哦了一会，挂上电话他就出门了。一个小时后又匆匆赶回来，满面春风的样子，回来就又钻到自己房间里，一副不问世事的样子。

    蔡进三人也习惯了孙子书偶尔发发神经，也就不再多想，任他去了。

    孙子书拿到阿狗弄好的林姓官员资料，喜不自禁。

    林万重是h市少有的官商合一的大人物，二十多岁还在上大学时就已经是年轻一辈商人中的翘楚，但却在生意蒸蒸日上的三十岁时参政，而后却又以绝对良好的口碑在h市的官场上驰骋了这么多年。没有人知道这个一路上看似顺风顺水的男人是否背后有高人，或者是真的只凭借自己的双手和脑袋就成功了。

    在林万重的资料里，孙子书没有找到丝毫的负面信息。要知道，官场中的人物无论大小，真正做到两袖清风的人根本就不可能有。而林万重能做到，无非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的表面工作做的几近完美，让人无迹可寻。即便是纪委来查，只要不是彻查，必然都是无功而返。

    显然，这种人是不能惹的，他会让捋老虎须的你死无葬身之地。

    这一夜，孙子书又是一夜没合眼，早上八点钟从房里出来透气的他却看见蔡进三人围坐在桌子旁，见他出门三双眼睛都盯着他。孙子书打了个又臭又长的哈欠，道：“你们都在啊，那正好，开会。”

    狼山笑道：“共-产-党会多…”

    孙子书拉开板凳坐下，也笑道：“大逆不道的话不要乱讲，小心你的狗命。”

    坐定后，孙子书宝相庄严，干咳一声化繁为简道：“周山背后的靠山是谁我已经摸了个八九不离十，准备今天去走一遭，老蔡和老山跟我一起，磊子坐镇中军。”

    “哦。”赵磊点点头，没有表情。

    蔡进和狼山对望一眼，道：“去谈判？”

    孙子书不置可否：“见机行事吧，反正面是肯定要见的。与其让人家来找我们，不如我们主动移步去找人家，也显得我们心诚些。”顿了顿，又道：“要不是有沈泰山替我们收拾烂摊子，我们几个早就被逮进局里拷打了。这点我想你们都能想到。但我们不能总依仗着沈泰山，得自己动手。”

    蔡进点头道：“谈判我们没资本，人家不一定买账，就算买账，那也肯定还是由于沈泰山的原因。”

    孙子书道：“别这么泄气，我想沈泰山最多也就只能保着我们不被人家追究，至于人家愿不愿意接受我们替换周山，那就得看我的三寸不烂之舌了。你俩怕了？”

    蔡进道：“任何龙潭虎穴我跟狼山都闯得，你自己小心点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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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非所有能窥得天地气息的高人都是仙风道骨的模样，但仙风道骨模样的人基本上都是高人。这话一点不假，但对破烂老头来讲，外形已经不重要了，就跟钱财一样，那些东西不仅要多了没用，而且还是累赘。

    “我这一辈子，能一头扎进美丽的命理学中直到断气那一刻，才是真正的幸福。”几十年前，结婚那一晚他在破旧的洞房里，跟夫人如此说。

    “俺不懂什么命理学，没法帮你，但俺会给你做一辈子饭洗一辈子衣服暖一辈子被窝，照顾你一辈子。”夫人如此回答。

    夫人不漂亮，但也不丑，普普通通的外表，但有一颗超凡脱俗的坚韧执着之心和命，这种命正契合他的命。他早就看穿了，所以他娶了她，而娶了她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好好上过班挣过钱，一心扑到另一个爱人---命理术数身上了。

    有时候他会觉得自己很卑鄙，然后他会开解自己：卑鄙就卑鄙吧，我欠她的这些债，就让我下辈子做牛做马偿还吧，这辈子，就让我自私一回吧。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他又碰上了一个欢喜命的人，他很想、很想、很想在他身上验证自己的推论，如果自己穷极一辈子的推论是正确的，那么死也无憾了。如果是错的，那么也仍然无憾。

    努力了，又怎会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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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算命的

    更新时间：2013-06-08

    那一年，刚刚改革开放，国内一片混乱过后百废待兴的祥和。司马停云二十岁整，已经是堪舆界的名家，许多达官贵人都不惜重金请他给自己批命。行内有句话：与其做牛做马，不如司马一句话；与其争得头破血流，不如问一问孙家老爷。说的就是两位堪舆界的奇才。

    可司马停云却不慕富贵，从不应任何人的请求为人批命。穷的叮当响的他甚至为了躲避慕名而来的人，走入深山中一躲就是五年。跟山里人在一起待了五年，也让他找到了最合他天煞孤星命的女人，她很普通，不是空谷幽兰，也不是奇丑无比，看起来普通但有着穷地方女人独有的坚韧，最重要的是她的命，最合他司马停云的命。

    俗话说一命二运三风水，这命似乎是天生注定的，其实不然，天是能注定一个人的命，但可没有说破不了。在任何堪舆大师的字典里，都没有不可破的命。只是很多实际情况下，破解凶命恶命的方法得不偿失，所以才被人们认为命不可破而已。比如说此人贫贱命，破命的方法是亲手杀了父母，这样…有几个人愿意去破？

    司马停云跟堪舆这行的大部分天才一样，没有师父，全靠天生的天赋和后天的学习，自己一步步摸索出来。他自己的天煞孤星命，也是他自己算出来的，破解方法当然也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

    他这辈子除了对堪舆风水死心塌地的爱，对其他东西都没感觉。所以如今他已经五十多岁，却连带着老婆都跟着他过乞丐的日子。而他却一点不羞愧，令人惊奇的是她那个随他从山里面走出来的老婆竟也半句怨言都没，不管他干什么她都安安心心的跟着他干，他在东边给人算命她就去西边讨饭。

    五年山中隐居，而后重回h市，又是极尽低调的生活，再加上人们越来越不会相信所谓命运，司马停云的名字渐渐不为人知，除了行内的老前辈，几乎已经无人知晓了。

    欢喜命。

    这是个听起来很不切实际的命，是他这辈子都想要弄懂的堪舆命题。他不知道用一辈子能否完成这个梦想，他只知道去努力。

    那天，在红灯区遇到的那个年轻人，百分之九十符合欢喜命的特征，那五官、那身形、那眉宇间的颜色…让司马停云就像酒鬼见到了百年陈酿般兴奋，虽然年轻人看起来对他的有些反感，但他无所谓，暗暗跟踪了那年轻人一整天，而且一连好几天都躲在阴暗的角落里观察那年轻人。最终，确定了那个年轻人的落脚点后，司马停云才不再每天早起晚归的尾随。

    这天，从外面回到家，夫人正在厨房叮叮当当的忙碌。所谓家，也不过是在平民窟里的一间再破旧不过的房子。青瓦是缺的，砖墙是破的，窗户低矮不太通风…

    “阿云，喝水。”一个年过半百，头发已白了一大半的老妇人从厨房出来，给司马停云递上一杯茶。妇人站司马停云身边，安静、微笑的看着他喝下半杯水才又道：“阿云，今天我去交了水电费，二十三块钱。晚上我买了菜，花了二十一块零六毛。嗯，我看你本子快用完了，又给你买了个新本子，五块二。一共是四十九块八毛。”

    司马停云慢慢点了点头，道：“饭好了吗？”

    “好了，那咱们吃吧。”妇人说罢，跑去厨房把饭菜都端了上来。

    俩人在昏黄的灯光下吃着这个城市每个家庭都会吃的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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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还没黑，孙子书带着蔡进狼山，三人来到一个高级住宅小区。敲开某栋楼十八层的某室。

    初次见到林万重，孙子书笑的很勉强，但还算真诚。林老倒是一点架子没有，让进三人，让保姆沏了三杯茶端上来。只有孙子书一人坐在林老对面，蔡进和狼山则站在孙子书身后，目不斜视，一丁点强大武者该有的杀气都没有。

    孙子书用不经意的眼神观察一遍林万重，这个h市官场中的异类。六十多岁，梳着乙算有些古老的大背头，一身简单的复古味唐装，却也让他看起来显得精神烁烁。古今无波的眼神让孙子书根本捕捉不到任何信息。

    说实话，孙子书至今为止并没有跟真正官场上的大人物有过会晤，小人物倒是见了不少，虽说小人物是大人物的影子，但大人物毕竟不是小人物能够比拟的，光是气场就完全不同，更别说思维方式了。

    有些紧张，但孙子书不停的在心里对自己说‘淡定…’，一杯茶喝了三分之一后心终于平静不少。笑笑缓缓开口道：“我们来的冒昧，希望林老能够多包涵。”

    林万重点点头，脸上没有表情，端起茶来喝上一口，抬眼看看孙子书，却不说话。

    孙子书干咳一声，续道：“我想您也知道我今天来的意思，周山失踪了，我想代替他的位置。”

    连孙子书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说的这么直接，之前准备了一大段引导对话怎么在关键时刻都忘了？

    就好像一个男人想勾引女人，本来都想好了请吃饭、请看电影、带逛公园、最后开房间的流程，可事到临头，上来就说了一句‘我们去开房间’。连自己都无法控制的节奏，只能证明自己还太嫩了。不过说都既然说了，孙子书也不怕，毕竟身后站着两位杀神，就算此时有千军万马冲出来，他自忖逃命也是足够的。只要有命在，其他什么都能慢慢挣。

    林万重嘴角微微一斜，终于是有了表情回应，道：“为什么？”

    “因为我有沈泰山做靠山。”孙子书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林万重冷冷一笑道：“沈泰山也不是万能的。”

    孙子书点头道：“周山对您来说，最多也不过是一颗无关紧要的棋子吧，我想，他的作用也就是引出比他更有价值的人。他跟我们高山酒店斗，赢了，说明他长进了，输了，也是他活该。而我们，肯定会为你带来高于周山给您带来的收益。也许您不缺像我们这种亡命之徒，但我们需要您给机会。”喝口水，孙子书才又道：“其实您接不接受我们，说实话，我无所谓，我就怕您非要给周山报仇，那我想，我们除了束手待毙就只能远走他乡了。我土生土长在h市，去不了其他地方…”

    林万重终于是认真的打量下眼前这个年轻人，他商海官场的沉浮的这么多年，可以说什么样的年轻人都见过，轻狂的、谦卑的、口蜜腹剑的、直肚肠的…但大部分都是几句话便会被他看清心机的，丝毫不像今天，这个看起来普通，说起话来狂妄无比的年轻人，竟让他摸不准对方的心思。沉吟片刻，他忽然站起身来，说道：“再说吧，送客。”

    孙子书愣了下，但随即也站起来，微微躬身道：“那我们就先不打扰您了。”

    “不送。”林万重负手朝阳台踱去，连一个送客的眼神都不给。

    郁闷的孙子书三人悻悻离去，分析林万重的意思，却无果。

    第二天，内心烦躁的孙子书出来散步。

    不知不觉，一不小心，就走到了红灯区的入口。前段时间偶遇算命老头的那个地方，已经换成了一个背着孩子乞讨的老妇女。

    孙子书掏出一块钱，放进母子面前破烂的瓷碗里，玩笑的问了句：“之前那个算命的呢？”

    “那是俺老伴，他去城北那边了，俺娘俩这段时间在这里干。”满脸黑灰色泥土的妇女坐在地上，背着看不出是男是女的孩子给孙子书弯腰鞠躬。

    本来孙子书也只是想自我幽默下，随便调侃一句。天知道这对母子和那个算命老头竟然是夫妻关系，而且还夫妻搭档，一个西边一个东边。用得着这样专业吗？用得着这样分工明确吗？

    “俺老伴说，如果再遇上小伙你的话，让我带句话给你。”老妇露出一点不洁白的牙齿，笑的跟看到心上人似的盯着孙子书。

    孙子书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挠挠头说：“别带话了，我不信命，坚决不信。”

    老妇又笑，笑的满脸黑灰似乎要掉落下来，说：“俺老伴让俺转告你，不管你信不信，反正俺老伴是信了。不管你信不信，命都在那里，不增也不减。你逃不掉也躲不开。”说完，老妇还抛了个很古朴的媚眼给孙子书。

    孙子书听了这番话加上看了那千古绝伦的眼神，一口老痰涌上来，差点没把他给堵死。暗自运了口气，强自镇定下来说句‘谢了’，然后就赶忙离开。

    对于女人，孙子书向来都是没辙的，不管是美的丑的老的少的。因为只要是女人，他向来都是抱着一种‘得饶且饶’的不计较不争吵不加一指于其身的心态。男人嘛，不能跟没长把的女人一般见识。

    所以当他真没辙的时候，他就选择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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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这边热闹那边冷清

    更新时间：2013-06-09

    孙子书面对老妇人的媚眼如丝故作妖娆，没有任何办法，所以溜之大吉。他不知道那个算命的老头是个怎么样的人，这么一大把年纪了，给人算命确实是一种比直接乞讨要钱要稍微好点的职业，可让老婆孩子也辛苦的出来干这玩意，于心何忍？

    孙子书最鄙视的就是自己没本事，还让自己老婆跟着自己过苦日子，而且还美其名曰我老婆愿意的男人。

    虽然爷爷当年也干的是算命这行当，虽然也没挣到钱，虽然也让奶奶跟着他受尽苦头甚至年纪轻轻就撒手归天，但，爷爷毕竟不一样，爷爷能让全村人对已经故去的爷爷仍旧讳莫如深，光是这份本事，就不是一般凡人能做到的。

    在红灯区里走了个来回，孙子书发现陈清云老师的洗头房门紧闭着，也不知道是今天休息，或者是有客人正在里面享受服务。孙子书有些怅然，往回走。

    对于算命老头以及他夫人的所说的话，孙子书没怎么放在心上。现在最重要的人是林万重。没有直接拒绝也没有爽快答应孙子书，让孙子书阵营很是内伤。但孙子书还不至于担惊受怕，毕竟身后有沈泰山罩着。说起来，林万重也许不比沈泰山的势力小，但两人一官一商，真铆足力气斗起来，官道上的人肯定相对来讲束手束脚些。况且，杀了周山，对林万重来讲最多也不过就是少了一只蜈蚣脚，无伤大雅，更不至于伤筋动骨。所以林万重没有一定要孙子书付出多少代价的理由。

    散步这个习惯从很小开始一直保持到现在，所以孙子书很多时候宁愿走走也不太想坐车。很多习惯一旦成了习惯，就很难改掉，就像想念李月吟一样，只要她一天不回来，她都会是孙子书每天早上睁开眼第一个想到的人。

    回到酒店，蔡进和狼山在花园里比划拳脚，旁边站着目不转睛的赵磊。

    多了狼山，整个酒店里似乎注入了不少生气。赵磊学武功的时候，再不像以前那样除了闷头练就是闷头听，一句闲话不讲的状态了。狼山很会讲笑话，完全不像蔡进那样冷的跟块冰似的，给赵磊说起课一点不刻板严肃。而且赵磊可以在狼山和蔡进对于武学上的争论中，领悟到属于他自己的武学观。

    “武道，是一件没有既定道路的事，磊子你觉得拉屎是一种修习内力的最好方法，那么对你来讲，拉屎就是王道…”狼山总是习惯这样跟赵磊上课，惹得蔡进一阵阵白眼，狼山都视而不见。

    经常的，蔡进跟狼山会用拆招的方式来给赵磊上实战课。就连孙子书这个饱读武学秘籍的人，对他俩的很多招式却都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所以孙子书也会时常在一旁看他俩给赵磊上课，自己也能受益匪浅。

    今天是个大晴天，花园里吹着微风，这种天气很适合运动。

    负手而立的孙子书走到赵磊身边，笑道：“磊子，你准备用多长时间，学到他俩这境界？”

    赵磊眼光不离激战中的蔡进和狼山，口中道：“六七年吧。”

    孙子书失笑道：“六七年恐怕不行吧，你是太高估自己了。十六七年还差不多。”

    赵磊不争辩。

    这话却让蔡进和狼山听到了，他俩又拆了会招，然后停手，招手赵磊过去。赵磊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犹豫了下，但还是走了过去。然后就只见蔡进一脚就把赵磊踢飞到空中，接着还没等赵磊落地，狼山一个抄手又把赵磊抄飞了起来……如此反复，蔡进和狼山把赵磊当作皮球一样踢来推去了大约有好几分钟，才放赵磊落地。

    赵磊晕头转向的爬起来，没走到两部就又跌倒在地，然后吐了起来。身上是没受什么伤，但很显然蔡进和狼山用的都是巧劲，旨在把他抛起。可这一上一下在空中飞来飞去这么长时间，五脏六腑都有种绞到一起打了结的感觉。也不知道吐了多久，反正赵磊只觉得自己好像把一个星期吃的东西全吐了出来。

    孙子书在旁边哈哈大笑。

    蔡进和狼山待赵磊吐完，走到他旁边，一个说：“大言不惭！”，一个说：“不知天高地厚！”。

    然后直到晚上吃完饭时间，赵磊才缓过神来，面色苍白的坐上桌，扫了眼其他三人，也不说话，埋头就吃。

    狼山跟蔡进干一杯酒吃口菜，道：“磊子的想法是好的，只不过武道这门学问想法好没用，得用事实说话。虽然磊子你肯下苦工，但毕竟没办法跟咱们天赋异禀的腿中蔡比啊，我看啊，你至少得十七八年才能勉强跟咱们放对。”

    蔡进道：“磊子，依你现在的进度还早的很，不要想一步登天。”

    孙子书也跟着语重心长：“是啊…”只是还没说几个字，就被蔡进和狼山鄙视的眼光给刺激到，立刻改口道：“别瞧不起我，像我这种天生神拳的人可是万中无一的，有本事你俩谁站那不动让我打一拳，我要是打不倒你们，甘愿受罚。”

    狼山又喝掉一杯酒，笑道：“站着不动让你打吗？你当是演戏啊，没文化，真可怕…”

    “擦！”孙子书愤愤不平，倒也无言以对，只有闷头吃饭。

    一顿饭吃饭，赵磊吃了三大碗饭，看来确实是吐的伤元气了。他放下碗，一抹嘴，丢下一句‘你俩别得意，迟早得倒在我手上’，然后头也不回的潇洒走掉。

    蔡进和狼山顿时愣住，面面相觑。虽然说放眼整个江湖，能把他俩踩在脚下的人不是没有，但也是一双手能数过来的。别人这么说，他俩还真不放在心上，赵磊的情况他们了解，要说赵磊一辈子都达不到他俩的水平那也是很正常的，可偏偏他们又觉得赵磊那句话让他俩有种危机感。就好像师父越教徒弟越发现，徒弟终有一天会强过自己的感觉。

    “怕了吧，哈哈。”孙子书在一旁幸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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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山虽已彻底消失在人间，而他一手创办的龙腾酒店却依然生意兴隆。此刻正在阴曹地府的周山绝对想不到，他的老婆南芳，竟然在老奸巨猾的一众股东中，丝毫不吃亏。这个周山眼里的黄脸婆一直都属于那种没什么脾气没什么智慧更没什么心机的女人，但对周山确实很好，很爱周山，从恋爱到结过婚，她从来都是尽心竭力的去服侍周山。而周山却早已厌倦了她，只是因为她的娘家有些势力，周山才不敢造次的跟她离婚另取新欢。

    而如今周山一倒，本来很多人都以为龙腾要彻底拱手送人了，周家肯定会彻底垮掉。可惜的是世事的变化往往不会随着好奇心严重的观众。遗孀南芳没有借用娘家一毛钱的势力，只用了一场一个小时的股东会议就顺利让众人不仅拱手递出原本属于周山的股份，而且还捧她坐上了总裁的位子。

    一个原本众人眼中持家过日子有方，相夫教子挺不错的安份女人，就这样亮瞎了一大群人的狗眼。

    孙子书得到这些资料的时候，感慨万千，跟蔡进说：“看来不仅是男人不只有一面，女人也不只有一面啊。”

    蔡进答道：“说明这个女人很可怕，能把自己的能力收起来，安心做普通平淡的事，得有多么强大的内心？”

    孙子书猛点头：“是啊，我本来觉得干掉周山就没什么事了，现在看来周山她老婆本事也不小，看来我得去会一会她。”

    说会就会。

    这次孙子书没有带蔡进也没有带狼山，独自一人就来到周山位于龙涎河高级住宅区的家。大到令孙子书咋舌的独栋别墅，里面散养了四五条皮毛发亮的杜宾犬，猛地窜出来狂吠不止，吓了孙子书一跳。好不容易被管家喝走这几个畜生，孙子书又瞅见一只笼子里坐着一条眼神带血的藏獒，当得起不怒而自威的评语。

    “凶啊，管家，你们养这些狗一个月得花多少钱？”孙子书随着管家经过前院，随口问道。

    “花不了几个钱，就是有点费神。呵呵，孙先生以前没来过咱们家啊。”管家微微弯着腰侧身走在前面，语气还算恭敬。对这个年轻人，他从来没见过，也从没听周总说过，恐怕又是一个来者不善的人，唉，自从周总失踪之后这风波就一直没停过，一个个如狼似虎的…

    跟着管家走入客厅，早有仆人奉上茶，孙子书边喝茶边赞叹这客厅装饰豪华。虽然孙子书对于富豪家中装潢类别以及样式，大都来自于一些财富杂志上，但他还是觉得光是看这客厅，就足以说明给这栋别墅设计室内装潢的人一定是个大人才，不仅乍看上去够有气势，而且还将这一百多平方客厅里的每一寸都弄的很精致。孙子书觉得，这种人才肯定不会是周山这个傻逼请的，他也没有识人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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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漂亮的女人

    更新时间：2013-06-10

    第一眼见到周山的老婆，南芳，孙子书敢对灯发誓，绝对没有胡思乱想。他只是有点想不明白，有了南芳，为什么周山还要在外面嫖鸡。鸡再新鲜，终归是不干净的吧？鸡再香艳，终归也是抹脂搽粉的俗吧？退一万步说，鸡再美，南芳也绝对不难看啊！

    三十五六岁的女人，看起来跟二十五六岁的轻熟女一样，有少女的芬芳也有成熟女人的母性气息。对孙子书这种初出茅庐做-爱的次数连百都没破的男人来说，有种不言而喻的吸引力。

    孙子书本以为这个叫南芳的女人就算不像农村大妈那样寒碜，也肯定不会有多漂亮。但事实证明他完全猜错了，南芳就是漂亮这个词最好的典范。中等个子，微微有点婴儿肥的脸蛋，皮肤白皙不输二八少女，眼神沉静中带着几缕难以掩藏的锋芒…孙子书第一眼就差点暴露出自己惊艳到老二大起的地步，好不容易镇定下来，道：“周夫人好，我是高山酒店的负责人孙子书，对于周总的失踪我表示很痛心。”

    “叫我南芳就行。”南芳做了个请坐的手势，自己也坐下，打量着眼前的年轻男子，嘴角不经意露出一个微笑。

    孙子书愣了下，挠头嘿嘿道：“叫芳姐行不？”

    对于孙子书这句有些风的话，南芳只是挑了下眉毛，点头道：“可以，高山酒店我知道，你叫孙子书我也知道，你今天来有事吗？”

    孙子书喝口茶，做措词状，而后才道：“周总跟我们高山酒店以前的老总都是一个村子的，几十年的老朋友了。其实我这次来也没什么目的，就是想跟您亲近亲近，毕竟我们做后辈的还年轻，基础也不牢固，能得你们指点指点是大好事啊。”混乱的语言，有点故意彰显他年轻人独有的弱势。

    南芳跟所有女强人一样，从不会把目光停在某男人脸上超过五秒钟。看着已经被自己拿下戒指的左手，道：“怎么赵磊不亲自来？”

    孙子书顿时有种很深的危机感，偷眼瞟了下南芳，却和她四目相对，孙子书立刻败下阵来低头喝茶。不是说这个女人从来不过问周山公司的事吗？不是说周山烦透了这个女人吗？那她怎么知道高山酒店还知道赵磊还知道他孙子书？思前想后片刻，他才道：“我来不行吗，芳姐？”

    南芳笑道：“行…看你一口一个姐叫的还挺真诚，不请你吃饭还真有点过意不去了。”

    孙子书也笑道：“那先谢谢了。”

    整个下午，两人都尽拣些废话说，孙子书也不着急，跟个美少妇瞎聊天，偶尔还能调戏几句，是一件挺美的事，何必着急。直到晚上六点多，南芳才让管家去通知厨房做几个菜。孙子书接口说随即搞几个菜就行，最好来个红烧肉，烧老点。南芳笑说你还真不客气。孙子书说我纯农村来的，长这么大都不知道啥叫客气，反正芳姐咱俩一见如故，又何必客套对吧？南芳笑而不语，递过去一包烟。她不抽烟，但他从来不反感男人抽烟。

    酒菜都齐了。

    孙子书很清楚南芳给他一包烟代表什么，代表她已经至少有三成把他当作自家人了。他心情很好，被一个美少妇垂青，怎么说也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所以饭桌上，他找各种理由跟南芳干杯，南芳也挺能喝，半斤下肚还跟个没事人一样。孙子书对她的好感就更盛了，感叹道：“芳姐，咱俩真是相逢恨晚啊，不如今天就收了我这个干弟弟？”

    “不急，吃完再说。”南芳发亮的眼睛里看不出任何信息。

    三碗饭，四盘菜一个汤，两斤酒，孙子书把桌上一切能吃的能喝的东西都吃喝了个底朝天，然后打了个悠长而又寂寥的饱嗝。一抹嘴道：“好了，现在可以正式结拜了吗？”

    “什么结拜？”南芳问道。

    “不是说好吃完你就认我这个干弟弟吗？”孙子书点根烟，一脸坏笑：“芳姐，你可不能赖。”

    南芳没想到他还当真了，犹豫了下还是点了点头道：“嗯，认真的叫一声姐吧。”

    “姐。”孙子书马上倒一杯水，双手递上。

    南芳慢慢喝完一杯水，抬眼看了孙子书一眼，沉默了好一会儿，轻叹一声，缓缓开口道：“老周做了很多不该做的事，我也能猜到他为什么会失踪。子书，我不恨你们，我早就跟他说过，做人不要太绝，但他从来不听。到今天这地步，要怪也只能怪他自己…其实说句没良心的话，他走了，或许对这个世界来讲是一件好事！”

    孙子书倒吸一口凉气，哑口无言。

    南芳停了停，又继续道：“我是跟着他从穷光蛋一步步走到中商会的，酸甜苦辣我们都是一起走过来。他的为人我最清楚不过，也很反感他那样的处事方略，但我毕竟只是个女人，又怎么能过多的去干涉他呢。子书，你们没有对我跟孩子下手，我要谢谢你们。”

    孙子书忍不住道：“你抬举我们了。”

    南芳摇头道：“我们孤儿寡母的，再厉害也厉害不到哪去，子书，今天你我一见如故，我认你这个弟弟是真心的。一来你我投缘，二来也是我的私心，毕竟这个家不能没有个男人，其他人要么就是对我心怀不轨，要么就是对老周那么些股份垂涎三尺，没有一个人肯真的帮我。而你们不同。”

    孙子书道：“哪里不同？”心中却在想：难道这个女人看上我了？我的天，当老子是曹操吗，喜欢结了婚的女人…

    南芳见孙子书神色变幻不定，微微一犹豫，答道：“你们一不会觊觎我们这么点钱，二来不会觊觎我。就凭这两点，我愿意相信你。其实你今天登门造访，我就猜到了你的来意是想找个盟友，而我也正好需要个盟友，我们合作，两方受益，不挺好的吗？”

    孙子书又点根烟，用力的吞吐几口，缓缓点头。

    回到高山酒店，把跟南芳的会面情形一股脑的说给蔡进三人听。而后四人在一起分析南芳此举的用意。俗话说一人计短两人计长，孙子书由于是亲自和南芳会面的，所以他通过察言观色后，觉得南芳所言不虚。而另外三人则都是八成不信南芳，老公被整消失，做老婆的还跟杀害老公的仇人结盟？这事光是说出来都令人难以置信。

    蔡进说：“也许这是南芳跟林万重设的计，专用来坑我们的。”

    狼山说：“寡妇嘛，饥渴，也许他见你长的帅气，想勾引你呢。他那老婆虽然表面看起来端庄的很，但根据我这几个月的细心观察，那女人骨子里是不本分的。”

    赵磊则说：“哥你小心点，人心难测。”

    最终四人达成共识，跟南芳的龙腾集团保持关系，但得步步为营时刻小心，坚决不把后背留给对方。另外，至于林万重那里，他们先不去管了，不接受他们的投诚就算了，反正有沈泰山撑腰，谅他林万重也不敢做什么太狠的事。

    之后几天，孙子书都在高山酒店里整理财务的账。把几个招来没多久的小会计一顿痛批，批她们做事不认真、每天就知道上网聊天购物，简简单单的几本账做的一塌糊涂。批完后，没办法，孙子书只得亲自动手，毕竟没系统专业的学过这门学问，几天的账搞下来，他头都大了。幸好他的悟性高，发现财务这种每个公司风格都不同的事，其实也不难。

    搞完账之后，孙子书才发现，不知不觉间，高山酒店的月纯盈利额已经将近达到七位数，而且还在以每个月百分之五以上的涨幅在往上涨。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并没令孙子书多么高兴，他反而觉得这是顺其自然的事，就好像一个运动员在参加比赛前各种勤奋的练习，比赛时发挥了正常水平就拿了第一，那种觉得是天经地义的感觉一样。

    真的要买车了。

    这是孙子书再一次请完质监局领导们吃完饭后，发自内心的感慨。他自己对车没什么过多要求，十几二十万，实用、环保，就行了。只不过他很清楚，车子就跟男人的西装皮鞋一样，光鲜不光鲜好看不好看拉风不拉风其实都是给别人看的。你作为一个男人，你不能只追求舒适，你也必须随大流的去追求外表。

    好车，不是为了让别人赞一句‘哇，太虎了这车’，而是让别人在心里想‘哇，他这么有钱，看来我得好好巴结他，说不定以后有事他能帮上忙’。前者是孩子气的认知，只知其然，后者才是真正的成熟男人的认知，才算懂得了其所以然。

    追求外在，不是为了外在本身，说到底还是为了让自己能在江湖上拉拢些臭皮匠，让别人瞧得起自己，这样一来，有了可利用的人，做起事来自然就游刃有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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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师承何处

    更新时间：2013-06-11

    到底是买孙子书个人最喜欢的款型奥迪a4还是相对来说贵但更显稳重的a8呢？或者是买运动型的宝马x5x6呢？思前想后的孙子书把这事跟其他三位商量了下，结果除了赵磊，蔡进和狼山都要求四人每人一辆车。四辆车可是要不少钱的，一辆五十万来算，也得两百万。虽说两百万相对高山酒店的盈利来讲也不算什么，但毕竟也是钱。孙子书最讨厌男人还没学会挣钱就已开始大手大脚花钱。他不想自己是这样的男人，更不想把赵磊也带成这样。所幸的是赵磊压根对车子就没啥兴趣，狼山和蔡进都嚷着要过百万的车时，唯独赵磊弱弱的提议，给我买辆摩托车就行。

    最终，孙子书还是遂了狼山和蔡进的愿，确定方案，孙子书x5，狼山q7，蔡进z4，赵磊q5。除了赵磊的q5是最低配置，其余三人都是较高配置。加起来将近四百万，着实让孙子书心疼了一把，但车子入手后，他往车里一坐，在外面溜了一圈回来，满面春风的样子还是出卖了他淡定的面孔下，一颗男人买了好车后难掩的狂喜之心。

    进进出出四辆车确实让四人方便了许多。员工们那叫一个眼红啊，尤其对新到来的狼山竟也能有如此优待而感到不公平。

    不过没多久酒店里发生的一件事就让员工彻底服了狼山。

    这天下午五点左右，店里来了几个西装革履颇有职场新贵气质的客人。漂亮的服务员小静微笑着引作、点菜。

    点菜时，几个客人就嘴里冒精-虫的调戏小静。小静也没在意，毕竟这样的客人太多了，干服务员，尤其是漂亮的，没几分忍耐是不行的。可接下来吃菜喝酒的时候，这几个客人仍然不停的对她说些不干不净的话，搞的小静好生尴尬，只盼着他们快点吃完走入。

    说来也巧了，没伺候多久这桌客人，小静忽然肚子疼，便招呼另一个服务员过来伺候，小静则跑洗手间去了。面对另一个不怎么漂亮的服务员晓婷，那桌客人竟然说：“像你这么丑的女人，怎么好意思站在我们面前？”

    此话一说，晓婷顿时面红耳赤不知所措，只能低头沉默。那群客人中嘴最碎荤话最多的是个长发男子，见晓婷不说话，他更来劲了，拍着桌子继续说道：“都不知道你们这饭店是怎么选服务员的，这种货色也敢要，脏了我们的眼给免单吗？”

    晓婷再也忍不住，哭了起来。那群客人见到服务员已经哭了，竟然还在那不要脸的唧唧歪歪说，丝毫没有住口的样子。

    本来游走在各桌间端茶递水的狼山早已注意到这边，此时看到这情形，走到职场新贵们的桌边，微微躬身道：“各位有什么需要吗？”

    “什么玩意？你们能不能把这个长的如此不堪入目的服务员弄走，之前那个服务员挺好，叫她来。”长发男子拍着桌子道。

    “要是菜不合胃口的话，各位可以说的。”狼山岔开话题，面上堆满热情的笑容，心中冷笑。

    新贵们都斜眼看着狼山，仍由长发男子道：“我们说话你听不懂吗？经理呢，叫你们经理来！”

    狼山嘿嘿一笑道：“我就是经理，各位有什么不满的可以直接跟我说。”

    “说你个娘娘腔！你长的粗犷就算了，还说话这么文绉绉的，搞毛啊！”长发男子直接暴走，抄起酒瓶就朝狼山的头上掼下。

    狼山眼皮都不抬，抬手便接住酒瓶，看着长发男子道：“各位可不能动粗，不然的话我可报警了。”

    “报你-妈-的警！”余下几人纷纷抄起酒瓶椅子就要朝狼山下手。

    狼山嘿的笑一声，只用了三秒钟就把几人撂倒在地。不过他并没有下重手，只以放倒这几人为主。于是几人骂骂咧咧站起来，愤怒的指着狼山，丢下一句‘你等着’然后就跑了。

    狼山知道这事肯定没完，干脆搬条板凳抓一把瓜子坐在旋转门外，一边嗑瓜子一边等着复仇的大队人马。其他客人见到狼山这身手，都像见到了大熊猫般争先恐后跑到门外围观，服务员们也不甘落后，加入围观队伍。连厨房做菜的厨师们听闻消息后也不顾孙子书蔡进赵磊三人的呵斥，跑了出来。

    没几分钟，悠闲磕着瓜子的狼山周围就聚集了一大堆看热闹的人。一把瓜子嗑完，对方人马还没到，于是狼山只得又回去抓了一把来，到第二把瓜子磕完时，共三四十号人一看就知道是打手的队伍浩荡而来。

    本该是门口做第一把防护罩的保安都被狼山召回，让他们在旁边看着，保护好看热闹的客人和员工就行。自从经历过那天晚上的大战后，这群保安的狗眼也算是见过市面了，也知道真正的高手不说以一当百，以一挡五十是肯定没问题的，况且他们也猜想过，这个新来的狼山凭什么刚来就能坐上大堂经理的职位？肯定有过人之处嘛。

    “各位兄台，一会我只给你们一分钟的时间，打完一分钟你们要还不走我可就得留下你们几条胳膊腿下酒了。”狼山站起来，朝对方拱拱手，颇有名师风范。

    “少他妈废话，兄弟们，上。”人群中不知是谁发声喊，三十多人迅速朝狼山扑了上来。狼山手脚并用，东打西揍，只用了一分钟就放倒了十几个人。剩下的人根本连拳头都没招呼到狼山身上，本来都是信心满满，虽然听说对手很强，但他们绝对想不到，以他们在黑道上身经了七八战的身手，难道连一个人都揍不过？

    可惜人如果太有自信的话，往往就会失败。

    “多给你们三十秒。”狼山又用了半分钟放倒了大概十个人，然后闲庭信步坐回板凳上，继续嗑瓜子，眼带笑意的看着那群打手。

    周围涌起潮水般的掌声和呼声，狼山嘿嘿的笑着接受。

    倒下的打手们很快就都站了起来，众人面面相觑，却无人再敢上前挑战。诡异的僵持了一会儿，终于打手群中又是发出一声‘算你狠，我们走’，然后很快就气势汹汹来灰溜溜的走的一干二净。

    当众人以为热闹看结束了，都回到各自位子上，该吃饭喝酒就吃饭喝酒，该端茶送水就端茶送水，该烧菜就烧菜的时候，狼山却依然坐在外面，旁边放了一大袋瓜子，供他慢慢的磕，有磕到天荒地老的架势。

    果然，没出狼山所料，十几分钟后又有一群人气势汹汹的来了。这群人倒是一句话都没说，看到狼山后就上来动手。狼山也没废话直接开打，很明显，这十几人虽然人数少很多，但都算的上初窥门径的打手，可能没经过正统的武学训练，但肯定杂七杂八的学了不少正规的拳路。

    这一场，狼山用了十几分钟才把他们全部撂倒，但依然没有下重手。这群人拍拍屁股爬起来后，朝狼山拱拱手，离开，自始至终连个屁都没放。

    围观群众彻底沸腾，不仅高山酒店的人围观，甚至连周围居民闻讯而来的人也有好几百号人。这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斗殴平时大家只能在电视上看看，现在有了这个好机会大家只恨自己挤不进人群看不到，只恨自己没有长到两米高。大家都拿着相机、手机拍摄着现场。

    打退第二波人后，狼山继续嗑瓜子，周围的呼喊声让狼山有种自己是演唱会主角的感觉。

    第三波人在将近半个小时后才到来，而且还只来了一个人，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众人差点吐血，纷纷议论。

    “这老头是来送死的吗？”“这老头肯定是来卖老脸的，说不定跟咱们的英雄有点亲戚关系。”“你们都错了，我认为这老头肯定是高手，否则也不可能一个人来，瞧着吧，一会必然有一场世纪大战！”

    围观者七嘴八舌，狼山却微微皱眉，缓缓站了起来，走到老头面前。奇怪的是群众顿时安静了下来，似乎都感受到了空气中弥漫着的叫做杀气的东西。当然，这种并非大众化的东西，对这群普通人来讲似乎太过遥远。但高深的东西再高深，也有能让屁民们噤若寒蝉的时候。比如说，一把绝世好剑在众人面前出鞘，也许屁民们并不知道它好在哪，但它未见血却已有胜过月光的寒气，仍是可以吓到屁民的。

    “敢问尊驾师承何处？”白发老头跟狼山对视了有足足一分钟，根本不像是老头的眼睛亮的吓人，问道。

    狼山虽然表面镇定，但内心是七上八下的，眼前的老头绝对是高手。刚刚从大门口一直走到他面前站定，每一步都是颇具深意，每一步都无懈可击，每一步都彰显着绝顶高手的气质。犹豫了片刻，狼山拱手道：“家师，昆仑老人。”

    “哦？”老头的右手食指微微动了动，点点头，沉默了好一会儿，丢下一句‘有徒如此，夫复何求’，然后转身，一如来的时候，一步一步慢慢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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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再谈

    更新时间：2013-06-12

    围观群众一头雾水，异峰突起后又迅速恢复平静。不知来历的老头来的慢，走的也慢，但总归是走了。狼山没再继续嗑瓜子，转身进店，坐柜台后面一言不发的沉思。围观者在热烈的讨论中也都各自散去，相信在未来的一年甚至是更久的时间里，今天的见闻，都会值得他们津津乐道。

    此后，高山酒店的所有工作人员看狼山的眼神，都跟以前不一样了。没有人再去怀疑狼山是孙子书或赵家的亲戚了，也没有人再去眼红狼山来高山酒店没多久，就开上了q7。

    给配豪车，给高薪水高待遇，并不是件容易事，你得有相匹配的本事，否则就算给你足够奔跑的路，你也做不到千里马那样的成绩。甚至不仅与你无好处，还会有坏处。

    对于狼山高调维护高山酒店秩序的行为，孙子书三人并没什么异议，毕竟，他们在这一块地区以前一直都是以低调姿态行事的，也正因为低调，所以很多时候会受到附近同行或明或暗的排挤。狼山这一场个人独揍会，正好警告下周围那些商户，让他们知道：高山酒店不是没能力跟你们斗，只是不屑而已。

    孙子书对狼山的身手不说了解百分之百，但也是知道个七七八八的，那晚，狼山跟蔡进的那场战斗孙子书这辈子都能记得，而且会清清楚楚的记得其中的任何一个细节。

    狼山跟蔡进的功力可以说是半斤八两，即便蔡进稍微强些，那也顶多只强个一星半点，这点点差距搁在实战中，也就跟地势、运气等外在事物的影响差不多。

    今天再见到狼山的绝顶身手，孙子书凑到蔡进身旁笑道：“老山今天让一群屁民们开眼了，比咱几个那天晚上的苦斗来的有震撼力多了，这说明啥？说明干牛-逼的事，一定要在大庭广众的人多下干，那才有效果。”

    蔡进鄙视孙子书一眼道：“那要分情况了，有些事是不适合在阳光下做的。”

    “功名只是浮云，是人活着、死了，都用不上的东西，我狼山可一点都不在乎。”狼山不知从哪冒出来，扔给孙蔡一人一根烟，自己也点上，续道：“我虽然来这时间不长，但也看到、遇到不少事，总觉得咱们不能总受人欺负，客人、同行，只要有理，我们赔礼道歉点头哈腰那是应该的，可要是无理取闹，我们忍一次两次三次就够了，该出手还是得出手，不敲山震虎一番，安宁不了。”

    孙子书道：“早猜到你是这心思了，也合着那几个职场新贵们倒霉。老山啊，我看你下手一点都不犹豫，是不是知道他们是哪的人？”

    狼山哈哈一笑，道：“子书啊子书，你真是精的跟狗鼻子一样，什么都瞒不过你的眼睛。那几个人是恒远企业的人，我从他们无意中露出的工作证上看到的，所以我揍了也就揍了，应该不会有事。”

    蔡进眉毛一挑，道：“如果真是恒远的人，那百分之百没事，狼山你这个刚从内蒙过来没多久的人都知道恒远企业的作风，可想而知恒远的人是家教甚严，那几个职场新贵的领导要是知道他们在外面惹事，肯定得痛批他们一顿。”

    孙子书也哈哈笑道：“老山你可真贼，那当时你要是发现那伙人是别地方的人你怎么办？还揍吗？”

    狼山道：“那样的人揍是肯定得揍的，只是如果不是恒远的人，揍完后也就是麻烦事会多点而已，没啥大不了的，反正我肯定都能解决好。”抽几口烟，狼山往旁边的凳子上一坐，若有所思的道：“今天最后来的那个老头绝对是高手，当时他没出手，他要是出手，小蔡，估计就算是我俩联手也还是有点悬。而且他知道我师父的名号，看他的表情，我估计他认识我师父…你们h市可真是藏龙卧虎的，不简单啊…”

    孙子书道：“任何地方都是卧虎藏龙的，看你有没有机缘，也看你身处的位置。”

    南芳又打电话给孙子书了，说要带他去见一见林万重。孙子书虽然不知道南芳是什么意思，但还是很爽快的就答应了。星期天的早上，他带着蔡进开车来到南芳的家，然后坐南芳的保时捷911，三人一同来到林万重的家。

    孙子书想不通，为什么林万重这样一个身份复杂的人，竟然每次会客都在自己家。让别人知道自己家在哪很好玩吗？何况家里还有小孩子。按常理说，林万重这种黑白两道都有来往的人，应该是非常注意自身安全的，不说每次见面都在酒店或咖啡馆，至少也不能就这样敞着家门，一点不考虑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问题。

    但没有人能够给他答案，他暂时也想不明白，所以只能先搁到一边。

    南芳今天穿的很性感，恰好包裹住曼妙身姿的短裙，下面是黑色丝袜，黑到发亮蛤蟆镜让孙子书根本看不见她的眼睛。

    乍见到南芳的蔡进也是有些惊讶这个女人的漂亮，但他这辈子除了已经埋在坟墓里老婆外，对所有女人都已经去了爱情这两个字，也就觉得南芳长得有些出乎意料的漂亮，跟周山那种人渣太浪费了。孙子书一路上在车里不厌其烦的向南芳介绍蔡进，一会说我这兄弟是武林高手，寻常七八十人近不了身，一会又说我这兄弟最大的优点就是身体好，练武之人嘛，身体那都是很好的，唉，可惜年纪轻轻我那苦命的嫂子就撒手人寰了。唉，我经常看他大晚上的跑出来冲凉水澡，真是苦了我蔡进兄弟…搞的蔡进有些尴尬，坐在车后排，只能目不转睛的看窗外景色，装作什么都没听见。

    南芳何等聪明，怎么听不出孙子书这话里的话。但她也不生这个刚认的干弟弟气，边开车边道：“子书，你姐的玩笑你还是别乱开，不安全。”

    孙子书哈哈大笑，道：“这话霸气。姐，你今天带我去找林老到底是干嘛？”

    南芳开车很稳，稳到连孙子书这个还没到十八岁就已能开着拖拉机满田野逛的老司机都自叹不如，要是比在同一速度下谁更稳，那孙子书肯定比不过南芳。南芳转头瞥了眼副驾驶上的孙子书，只见孙子书正睁着眼睛做无辜纯真状盯着自己，她顿时觉得有些脸上发烧，毕竟她是女人，被个男人这样盯着总有些不自在，干咳一声掩饰自己的小小尴尬，道：“林老打电话跟我说了，说你带几个人去威胁他，让他很不满。”

    “什么？”孙子书比窦娥还冤，苦着脸道：“开什么玩笑，我们明明是去巴结他老人家的，威胁？我们不要命了啊？”

    南芳嫣然一笑：“呵呵，开个玩笑。不过林老确实说你胆子不小了，明明是去巴结，说起话来却冲的很。但他老人家还说了，他比较欣赏有个性的年轻人，让我抽空带你再去一趟。”

    听了这话，孙子书那叫一个高兴啊，也不顾南芳是不是同意男人在她车里抽烟，马上就点根烟，猛抽几口道：“真得谢谢姐你，今晚我必须要请你吃顿饭，最好还能吃完饭再请你喝杯咖啡，最好喝完咖啡后还能找个安静的地方给你揉揉肩捏捏腿…”

    孙子书越说越不正经，南芳摘下墨镜，白他一眼，倒也没真生气。说实话，她对孙子书还真生不起气来，好像真把孙子书当亲弟弟看了似得。

    到达林万重家所在的小区。孙子书和蔡进一前一后的跟着南芳敲开林万重的家门，是他家保姆开的门。年纪有些大的保姆对孙子书和蔡进没什么好脸色，但是对南芳却很热情，拉着她嘘寒问暖的，‘怎么这么长时间都不见你来，最近胃还疼吗？上次给你从老家带的药吃完了吗？’之类的话说个不停，听的孙子书都有点怀疑南芳是不是从小在这老保姆手里长大的。

    林万重还是老样子，往沙发上一坐，就开始慢慢的喝茶，眼睛只看着精致的紫砂茶杯，不看任何人。

    孙子书坐在他对面，蔡进站一旁，南芳打横坐在两方中间。

    还是南芳先开口：“林老，我跟子书一见如故，已经认了子书做干弟弟，您看我眼光是不是很好？”

    林万重不动声色：“一般吧。不过能入你眼的男人，确实不多。”

    南芳笑着给林万重添满杯子里的水，道：“你老人家就喜欢取笑我。这样说子书会骄傲的，现在的年轻人本就很容易骄傲，一骄傲就容易忘了自己，然后就容易犯错。所以啊，您老人家还是说正题吧。”

    孙子书待南芳说完，接口道：“林老，我这人就是心直口快，有时候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连自己都不知道，但我扪心自问，我对人没坏心，对您更不敢有丝毫不敬的念头。我只想您给咱们个替你做点事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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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其实不远

    更新时间：2013-06-13

    在南芳的牵线下，孙子书跟林万重第二次会面的气氛显然比第一次好多了。孙子书的态度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第一次来，他是在试探林万重有没有想替周山报仇的心思，今天第二次来，他就是真的想做林万重这条千足虫的一足了。或许即便被林万重接受，他这条腿也是无关紧要的。

    可以理解为孙子书明白了没有关系网不行的道理，也可以理解为他想借着林万重的声势再往上爬一点。但不管怎么说，孙子书都明白，周山的事是彻底落下帷幕了。

    他孙子书带领高山酒店刺出的第一剑，顺利收官了。

    晚上南芳并没有给孙子书请她吃饭的机会，回家后就赶孙子书走。孙子书无奈，只得跟蔡进一起开着x5回高山酒店。

    刚到家没一会儿，南芳就打来电话。孙子书还以为她是改主意答应他请吃饭的请求了呢，不过很可惜的是事实并非如此。南芳只是告诉他一句‘林老喜欢古董字画，你要是想进一步提高自己在林老心中的地位，最好送他一幅拿得出手的字画’。

    孙子书很清楚所谓拿得出手的字画，恐怕至少也得七位数朝上的价值。况且古董字画，若是真品真迹，那都是无价之宝，孙子书很怀疑如果自己真能买到或者以什么手段弄到，会舍不得进贡给林万重。

    饱读诗书的孙子书，自然也对古董，尤其是字画很是有兴趣，虽然他的鉴赏能力并不专业，但他知道现代社会，玩古董收藏的，都是有钱人，而且还得是很有钱很有钱人玩的。一般小商人根本不可能玩的起。由此可见，林万重官场合一的身份并没有影响到他挣钱。只是也许他挣钱的方法、手段，都拿到了台面下，所以大部分人都是看不到的。

    还是见多识广的蔡进提议，说他们老家河南有不少达官贵人的坟墓，很多农村各家各户都有个几件宝贝古董，有的值钱有的不值钱，要不咱们去淘一淘？

    孙子书疑惑说你不是从小就在h市长大的吗，怎么老家又跑河南去了？

    蔡进说我说的是我家祖上，我家祖上就是河南的，后来到我太爷爷辈才因为种种原因迁到h市来的。

    孙子书笑着用从电影里学来的蹩脚河南话说，怪不得你武功那么好，原来是河南崽儿。

    狼山也笑说，你们家以前肯定是住在少林寺旁边，感染了少林高僧的灵气，所以你的根骨天赋才这么高，年纪轻轻的于武道就大成了…

    “练功不勤就来怪天赋不够…”蔡进最后一个‘够’字还没落音，就一脚毫无征兆的以诡异的姿势踢向狼山的下巴，而狼山似乎早有防备，迅速的侧身躲开这一击，然后甩开膀子双拳呼呼的朝蔡进面门招呼。

    两人很快就打成一团，在狭窄的走廊上，孙子书只得退的老远，以免被他俩无情的拳脚波及到。其他路过的服务员似乎已习惯蔡经理和狼经理两位高手的打斗，看到这情景最多也就笑笑，连驻足观看的欲望都没有了。

    已经连续好几天，孙子书都梦到南芳了。

    这让他很想狠狠的抽自己几个嘴巴，因为他不是梦到跟南芳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而是梦到俩人在一起、在床上、在洗手间、在餐桌上做-爱！对，没错，就是做-爱。而且每天早上起来孙子书都能清楚的回忆起这个春梦的每一处细节，这简直就是精神上的出轨！

    在连续第八天梦到跟南芳，而且还竟然跟她在自己的x5中做-爱，孙子书在清晨第一缕阳光找到脸上醒来时，左右开弓狠狠的抽了自己十几个嘴巴。脸颊很快就疼到麻木，吃早饭时他无视蔡进三人奇怪的眼光。然后吃完早饭他在门口稍微站了片刻后，就驱车去找南芳了。

    南芳正在家里做面膜，顶着一脸深褐色的海泥出现在孙子书面前，让孙子书忍不住哈哈大笑。

    “有事吗？”南芳嘴唇微动，两只眼睛亮晶晶的。

    “没啥事，就是想你了，姐，你怎么这么长时间也不打个电话问候问候我？”孙子书腆着脸，厚颜无耻的很。很不客气的抽着烟，目不转睛的看着南芳，好像要把她上上下下看个通透。

    南芳往沙发上一趟，用手指仔细的把脸上的昂贵海泥再检查一遍，说道：“子书，你姐我忙的很，你要是有事呢就直说，没事呢就该干嘛干嘛去，别拿我寻开心。还有，你脸是怎么搞的，谁打的？”

    孙子书继续笑，眼神挺无辜的：“姐，我就想请你去吃顿饭，逛逛街什么的，我也好久没逛街了，正好出去散散心。我这脸就是无聊的时候自己抽自己玩的后果…”

    “油嘴滑舌，我看你是没安好心，好吧，等我做完这个。”南芳指指脸上的泥，闭上眼睛在沙发上小睡。

    孙子书真的很不想去看南芳，但眼睛总忍不住朝她看去，一看，狗眼就移不开了。薄到半透明的睡衣下包裹着她没有丝毫衰老迹象的身体，脖子，手臂，小腿，无一不是精致的典范。孙子书不停的吞咽口水。但奇怪的是，老二并没有不安分的举起来敬礼，好像他饥渴的只是内心，而不是身体。

    终于，一个钟头后南芳终于做完面膜。孙子书开着自己的x5带着南芳，直奔步行街。

    熙熙攘攘的人群、门店林立的步行街理所当然是情侣们的天堂。孙子书跟着南芳一间一间门店逛着，从帽子到上衣到下衣再到鞋子，甚至连内衣店南芳都不放过。

    虽然南芳已经三十出头，但跟孙子书站一起，不仅丝毫不显老，而且还貌似比孙子书小上一两岁。南芳在内衣店里挑内衣的时候，让孙子书想起了童颜巨-乳这个不正经的词。

    “子书，你觉得是红色的好看还是粉色的好看？”南芳摸着红色的文胸，转头问。

    “紫色的最好看，你穿最合适了。”孙子书心中狂笑，脸上却表现出一幅‘我是你男人，我说什么最好看就什么最好看’装模作样的神情。

    店主一点怀疑没有，真把她俩当作情侣了，拿起价格相对粉色和红色要贵些的紫色文胸对孙子书笑道：“这位先生说的不错，皮肤好的人穿紫色确实好看。”

    南芳笑了笑，竟然真的接过店主手中紫色文胸，然后跑进试衣间。片刻后，南芳出来，点头道：“就要紫色的了，包起来吧。”

    从内衣店出来，南芳说道：“子书，你姐我是不是显得很年轻？”

    孙子书点头如捣蒜：“当然了，你外表上看起来最多二十岁，正是青春好年华。我真想不明白你是怎么保养的。”

    南芳道：“你猜。”

    孙子书故作沉思了一会道：“靠男人呗，女人想要年轻就得靠男人的进贡…”

    “胡说八道！”南芳给了孙子书一个爆栗，道：“靠生活习惯和心情。以后你一定不能让你老婆经常生气，女人一生气就会急速衰老，按照我的经验，保持心情愉快会让女性延缓衰老至少二十年…”南芳转头看见孙子书低着头慢慢的走着，似乎在想什么，以她的聪慧很快就猜到孙子书在想什么，笑道：“想女朋友了吧？想她就打电话给她，或者最好直接去找她。”

    孙子书确实如南芳所料，想李月吟了，很想。他原本以为只有在一个人独处时才会不可遏止对李月吟的思念，可现在他却发现，每当他看到一个美女，甚至只要看到女人，他都会时不时的想起李月吟。他知道这样不好，他知道男人不应该整天就想着女人想着爱情，但事实是他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思绪。无奈的笑笑，孙子书道：“姐，我女朋友也是个美女，很美很美的那种，不过她去了四川支医，我已经好几个月没见到她，真的很想她。你说，她那样的女人爱上我，算不算暴殄天物？”

    南芳失笑道：“你也不差啊，何况女人美貌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还是智慧和纯真。美人配英雄，你虽然现在还算不上英雄，但只要在努力，在朝着英雄而努力就行。”

    孙子书点了点头，沉默不语。

    思念的滋味，南芳是过来人，深有体会。轻轻拍拍孙子书的胳膊，温柔的道：“去看看她吧，不管她在哪，只要你能找的到，就去看看她，给她一个惊喜，她会一辈子记得的。”

    孙子书猛然抬头，眼睛亮的如同刀光的看着南芳，好一会儿，他似乎做出了个决定，道：“好，姐，我现在就去看她。”

    “嗯，去吧。”南芳微笑。

    “那等我回来再请你吃饭，今天就先欠着了。”孙子书扔掉烟头，又道：“我先送你回家。”

    南芳摇头道：“不用了，你现在就去机场，你姐我自己回去就行。”

    孙子书也不再矫情的坚持，转身大踏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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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看不够

    更新时间：2013-06-14

    东明机场座落于h市的南边，与繁华的市中心直线距离不过五公里。是全国数一数二的机场，有着通往世界各地的航班，所以很多时候也会接待国内来转机去国外的乘客。

    孙子书直接从步行街驱车到这里，在机场转了一圈后，他发现坐飞机只能到成都，再从成都坐车去雅安的话，所需的时间还不如去坐火车。幸好南火车站就在东明机场附近不远，孙子书又开车来到火车站，买到了直达雅安市的火车票。

    上午十一点零五分，坐上火车。孙子书这才想起自己从冒出这个念头，到现在坐上火车，前前后后最多也就半个小时，把说做就做这四个字完美诠释了一回。

    打了个电话给赵磊，告诉他自己去四川一趟，过几天就回来。赵磊也没多说，只问了一句‘钱包带了吗’，在得到确定的答复后，赵磊很爽快的挂了电话。孙子书戴上耳机，找到几首谢安琪的歌，仰靠在椅背上，眯着眼睛看着窗外不停退后的景色，心如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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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月吟今天感冒了，鼻涕流个不停，嗓子和头也疼，整个人也没什么精神。不过她自己并不在意，没精神的原因并不是身体不舒服，而是因为昨夜发生的一件事。

    昨天深夜，她跟张阑珊，这两个诊所里仅有的两位医生都进入了梦乡时，诊所门外却想起了急促的敲门声。李月吟睡觉本来就惊的很，听到敲门后就爬起来披衣去开了门，张阑珊随后也醒来，来到门口问是什么事。

    原来是村西的孤寡老人王老太睡到半夜起来上厕所，然后就一屁股瘫在地上爬不起来了，所幸的是王老太还能喊，就大呼救命，更所幸的是隔壁自小便失去了双亲的十八岁小伙阳阳正好也到院子里尿尿，两家院子只有一墙之隔，听到王老太的呼救后，阳阳一下子就窜过围墙，抱起王老太就往诊所赶。

    而后的事情很简单，王老太根本就没救了，短短的几十分钟内，就因脑溢血死亡。别说小诊所里的设备有限，就算是在大医院里，王老太今天也是难以拒绝黑白无常的邀请。

    生老病死本是很寻常的事，作为医生，比李月吟早出校门几年的张阑珊显然在面对这种事情时要更为成熟，李月吟虽然知道自己不该为了这种无法避免的事而伤神，但他就是控制不住去想：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错了，要是怎么怎么样，老太太的命也许就能保住了？

    一边擦着鼻涕一边趴在桌子前翻着医书，李月吟不住的叹气。而坐在她对面的张阑珊也没有总是安慰她，只是偶尔抬起头看向她的眼神里带着很浓的怜惜。

    “张姐，你为什么一直都没有男朋友啊？”李月吟操着浓重的鼻音，试图用扯远话题的方式让自己不再去胡思乱想。

    张阑珊微微一笑道：“缘分没到吧，反正我也不急。”

    李月吟满脸调皮的笑，道：“我觉得村东头的王老三就挺好的，常常来嘘寒问暖的，还给你送花，很明显喜欢你想追你啊，而且他人也长的挺帅啊，那么壮硕。”

    张阑珊喝口水，嗔怪李月吟一眼，道：“壮硕有什么用，男人有脑子最重要，光四肢发达是不行的。难道你男朋友很瘦弱吗？”

    李月吟掩着嘴打了个喷嚏，很努力的耸耸鼻子，道：“我男友一般般，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的，将将好。”说到这，李月吟拉开属于自己的抽屉，拿出一张照片递给张阑珊，道：“这就是我男朋友啦，怎么样？”

    照片中，孙子书戴着墨镜，负手站在洛阳龙门石窟的某尊佛像前。张阑珊看了看照片道：“挺帅的。”

    李月吟拿回照片，重新放回抽屉里，两只手托着下巴，看向窗外的鸟语花香说道：“其实他一点不帅，但是他很有感觉，就是那种男人的感觉。我跟他是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的，但我们直到大学毕业后才正式成为男女朋友的。呵，好想念他啊…”

    张阑珊毫不掩饰自己的羡慕，说道：“他怎么从来不来看你呢？”

    “他忙啊。”李月吟又沁了下鼻涕，喝口水道：“男人都是很累的，又要挣钱养活自己又要向世人证明自己，又要为了理想而努力，我们做女人的，哪能再去要求这要求那的，只要他心里有我就够了。”

    张阑珊笑笑：“你这思想可真老旧，谁娶了你都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哎，那你跑出来，不怕他去找别的女人吗？”

    李月吟道：“怕肯定是怕的，哪个女人不想自己爱的男人只属于自己。不过我相信他，他就算一不小心出轨了，肯定也会很快认识到错误并且改正的。嘿嘿，张姐你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好不好，我又不是怪物…”

    张阑珊彻底服了李月吟，轻轻摇头不语。

    中午李月吟做了两菜一汤，两个女人的食量都不大，吃起来也都是斯斯文文的。一顿饭倒有一大半时间是在闲聊。好像永远聊不完似的。不过也难怪，对她俩来说，在这个地方唯一的说话对象也就是彼此了。而村子里的淳朴乡民，除了生病时会来这，其余时间基本上没人来，就算来的，那也是害羞的小伙子们想来看看这俩位天仙般的姐姐，小伙子们即便是看也只敢偷偷看，更别提跟神仙姐姐说话了。

    再加上李张两人都是从大城市来的，都受过高等教育，比之文化程度并不高的乡民，她俩间几乎不会有什么沟通障碍。

    吃了小半碗饭，李月吟就实在吃不下了，放下碗，又托着下巴出神。不知道为什么，一伤风感冒她就格外想念孙子书，想到想哭。唉，初恋都是这样…李月吟总是忍不住想起这句不知道在那本书里看到过的话，虽然她并不知道这句话是不是真的正确，但起码对了一半。她的初恋就是这样，思念如附骨之蛆。至于二恋或者三恋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她根本不想去考虑，她也不认为自己在未来会有二恋三恋。

    女人的一辈子，就只能认真一次。

    “月吟，打个电话给他吧，你看你都瘦了，要是他看到肯定心疼死了。”张阑珊还在细嚼慢咽的吃，很是羡慕李月吟有人可想，不像她，除了父母，连个可供想念的跟爱情有关的人都没有。

    “不用了哦，他肯定在忙，不想打扰他。再说这是最考验我跟他感情的时候，不一定感情非要靠打电话才能维持啊。”李月吟倒是道理一大箩筐。

    下午，诊所里一个病人没有，于是李月吟手捧一杯热茶坐在门口看风景。来这里已经有将近半年了，还有半年她就要去英国学习了。对于未来，她从不感到迷茫，因为她有自己喜欢做并且愿意做一辈子的事，那就是医生。她也有爱的男人，就光这两点，她的人生就已经不需要迷茫了。

    只是剩下的这一年半时间，她得继续跟思念战斗无数次，承受着苦中带甜的思念之情。这是一项很苦的事啊。不过想想她也就释然了，一共不就两年吗，两年而已，一晃眼就过去了，真的不算什么。

    人感冒就很容易犯困，即便李月吟是医生也不会例外。舒适的藤椅上东想西想了半个小时，她缓缓闭上了眼睛，呼吸均匀、皮肤微微发烫，睡的很熟。出来上洗手间的张阑珊看到李月吟睡着，拿条毛毯轻手轻脚的给她盖上，然后继续忙自己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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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书终于下了火车，来到雅安市。掏出手机第n次把李月吟输在他手机里的支医具体地点看一遍。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出租车终于来到天全县，又做了一个小时的三轮车终于到达停山。而后孙子书又坐了一个小时的好心农民大叔的拖拉机，来到这个贫穷但很快乐的村子---大碗村。徒步走了半个小时，孙子书终于到达目的地。

    停山镇，大碗村，村医务室。

    孙子书一眼就看见了躺在门口藤椅上睡着了的李月吟，蹑手蹑脚的走到李月吟面前站定，孙子书很想立刻把她抱起来狂吻一番，但他忍住了。就这样一动不动的看着很久没见到的这张脸、这个人…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张阑珊再次出来上洗手间，看到门口站着个不像村里人的男人，再仔细一看，这不是照片里的李月吟男朋友吗。孙子书也看到了她，见她穿着一身白大褂，很快就想明白了，她肯定是李月吟说的张叔的女儿张阑珊。“嘘…”孙子书朝张阑珊丢去一个抱歉的微笑，示意不要说话。

    张阑珊笑着点点头，回身泡了杯茶递给孙子书。孙子书笑着点头接过茶水，用眼神说谢谢。李月吟依然睡的很熟，孙子书站的有些累，干脆蹲下来，更近距离的看她，看那张永远都不会看够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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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胸中有气

    更新时间：2013-06-15

    李月吟做了个梦，梦到自己回家了，回到有爸妈有朋友有孙子书的h市，但h市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有亲人朋友都变成了她不认识的样子，也都不认识她了，只有孙子书还是那个模样，她很伤心，跟孙子书在当年一起上的高中教室里商量扭转乾坤让世界恢复正常的方法，商量来商量去都没个结果，她绝望的趴在孙子书的肩膀上大哭。

    一直哭一直哭一直哭…直到哭醒。

    人都是先醒，然后再睁眼的，李月吟也不例外。眼睛没睁开的醒了，她才知道那件恐怖的事情只是个梦，慢慢睁开眼，满眼的泪水遮住了她的视线。

    忽然，一只温热而宽大的手轻轻抚上她的脸，给她擦去眼泪。她一惊，猛地睁开眼。出现在她面前的，竟然是那一张她日思夜想的脸。一刹那间，她又是泪如泉涌，似乎比梦里还要伤心，但她知道，那不是绝望，而是惊喜的泪水。

    “不哭，我这不是来了吗。”孙子书继续替她擦着眼泪，面带微笑。

    李月吟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会来，让她在这一刻卸下了这么长时间以来压抑在心头的思念，哭了十几分钟，才渐渐停止流泪，抽着鼻涕道：“你怎么来了啊？”

    孙子书递上白开水，道：“想你了，所以就来了。感冒了吗？可吃药了？”

    李月吟忽然想起还没跟张阑珊介绍，赶紧起身，拉着孙子书来到正在低头整理东西的张阑珊面前。“张姐，这就是我男朋友孙子书。子书，她就是我跟你说过的张叔的女儿，张姐。”

    孙子书点点头，伸出右手：“你好，谢谢你这些日子对月吟的照顾。”

    张阑珊笑笑，想起这个男人在李月吟面前一动不动，如同山一般站了一个多小时的举动，还真是有点佩服他，伸手跟他轻轻一握，道：“不用客气，是我出去把地方留给你们，还是你们出去走走？”

    “哈哈。”孙子书忍不住发笑，道：“张姐可真幽默，还是我跟月吟出去走走吧，感冒还是要多活动活动的。”

    于是孙子书和李月吟手牵着手离开诊所，准备在村子里转悠转悠。

    还没等李月吟问孙子书怎么会来这，孙子书就主动交待说：“一来是我想你了，很想，二来呢，是听了一位美女说的话，感觉很有道理，所以就来了。”

    李月吟睁着清澈无比的眼睛，看着孙子书问道：“什么话？”

    孙子书在她脸上吻了一下，抬头看着乡下独有的开阔田野道：“她说：去看看她吧，不管她在哪，只要你能找的到，就去看看她，给她一个惊喜，她会一辈子记得的……这话当然就把我说傻了，我仔细想想，太他-妈对了，我知道你在哪，也知道你想我了，为什么不来看你？为什么明明不是忙到不可开交却要给自己找‘忙啊，没空’的借口？月吟，我不管你是不是能爱我一辈子，也不在乎你是不是能记得今天我大老远来看你这件事，我想你了就来看你，就这么简单，不需要其他太复杂的道理。”

    李月吟看着他，静静的听他说完，觉得他的声音比半年前更有厚度了，举手投足间似乎带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势，就好像…好像动物世界里面放的雄狮…一时间，李月吟怔怔的出了神。

    “月吟，你在想什么？”孙子书点根烟。

    “我在想，这半年来你都经历了什么，是不是很累。”李月吟回过神，很温柔的笑。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两人在村子里慢慢散着步的同时，孙子书也把这半年来在他身上发生的事情一一道来。一件都不漏，连杀人的事也没半点藏着掖着。

    村子里很多悄悄崇拜着李月吟的小伙子看到仙女姐姐跟个男人手牵手，满脸幸福的走在一起，都是心碎了满是伤痕。不过对他们来说，仙女姐姐能幸福的笑，他们看在眼里，虽然黯然神伤，但同时也是会为仙女姐姐高兴的。也许处在这种物质贫乏但不会有人为了物质金钱而绞尽脑汁的尔虞我诈的乡下地方，所有男人都明白一个最简单的道理：真心喜欢一个人就是希望她能过的开心幸福。令人惊奇的是，这么个简单道理在人心叵测的大城市，明白的人却不多，似乎高等教育、优质文明的生活环境，培养出来的尽是些只懂不择手段追求，却不懂什么时候该放手该祝福的人。

    下午五点钟不到，太阳已经开始西垂。孙子书终于巨细无遗的把这半年来的经历全部说完了。说完后他长长吐口气，忍不住又点了根烟，道：“怎么样，月吟，是不是跌宕起伏的比杜琪峰的电影还要精彩？”见李月吟不说话，孙子书有些奇怪，歪着头朝她看去，却看见她早已泪流满面。“怎么又哭了…”赶忙给她擦眼泪。

    女人的眼泪真是太有力量了，看到她流眼泪，孙子书觉得自己的心被刀割了一样疼。这比蔡进和狼山的高强武功有杀伤力多了。

    又哭了好一会儿，李月吟一把将孙子书抱着，紧紧抱着，梨花带雨的道：“子书，你好幸苦。”

    孙子书轻拍着她的后背，笑道：“不辛苦，一点都不辛苦，我都买x5了，开玩笑，x5哎，下次我开车来，带你去兜风。”

    李月吟哭的更狠了，边哭边道：“我在这里每天除了想你之外，什么事都好，而你在h市，恐怕除了想我，什么事都是让你很累很疲惫的，哇……”

    大碗村村长林庆军像狗一样忽然出现在两人附近，看到小李姑娘跟个男人抱在一起，还哭的这么厉害，一时间摸不准状况，只得干咳两声，表示自己的存在。

    李月吟慌忙放开孙子书，擦擦眼泪，见是村长，她招呼道：“村长好，这是我男朋友，姓孙，他今天特意来看我的。”

    村长恍然大悟，心想自己一不小心搅了人家小两口的好事，顿时有些尴尬，挠挠头道：“哈，你俩继续、继续，我还有事，回见。”说完就一溜烟的跑了，比狗跑的还快。

    “村长大人还挺机灵的嘛。”孙子书笑道。

    “你还笑。”李月吟破涕为笑，终于不再哭，拉着孙子书的手，两人走在除了风声就是鸟声的田野中。

    晚上是孙子书下厨的，李月吟和张阑珊想动手，都被孙子书拒绝了，他说：“让你们看看，新时代的好男人就应该像我这样，出得厅堂下得厨房。”

    四菜一汤，标准的小康晚餐。

    张阑珊忙着称赞孙子书手艺好，李月吟忙着给孙子书夹菜，孙子书只能忙着吃自己做的菜。吃完饭后，他也没让俩女人洗碗，都他自己包揽了。

    俩女人没事干，就在厨房外聊天。

    张阑珊在国外待久了，再加上近年来男人烧的一手好菜在中国也不算稀奇的事，倒也不觉得凭这点就能证明孙子书是好男人。倒是对孙子书年纪轻轻就有一身成熟到令小女生难以抗拒的气息而感到好奇，问李月吟孙子书是做什么工作的。李月吟告诉张阑珊孙子书现在是一个普通小酒店的高管，也算是股东。

    张阑珊若有所思，说道，做生意的啊，这么年轻就是酒店股东了，我看他以后肯定能飞黄腾达，说不定下次来我们这就开直升机来了。

    李月吟笑说张姐你可真会想象，他也就是碰上了机会，真自己一步步走，也不可能走多快。不过他自己也很努力就是了，我觉得男人只要在努力，不管成绩好坏，都已可算是好男人了。

    张阑珊点头，说那也是，男人胸中一股气最重要。

    “张姐真相了，男人，活的就是一口气！”孙子书擦着手从厨房里出来，站在李月吟旁边，笑看着张阑珊。

    张阑珊毕竟是没恋爱过还不能算是女人的纯纯女孩，如何能抵挡得住孙子书那双成功勾引过不少少女的眼睛，顿时有些害羞的脸红了。

    李月吟多聪明，很快就看出张阑珊的尴尬，于是在背后捅了捅孙子书，道：“张姐，我今晚跟孙子书去镇上玩行不行啊？”

    张阑珊疑惑道：“行当然行，可现在这天都黑了，咱们这又打不到车，你们怎么去啊？”

    李月吟道：“家里不是有辆电瓶车吗，我们骑电瓶车去。你放心好了，不会有事的。”

    张阑珊还是不太放心，还没来得及说话，却被孙子书抢道：“张姐，我是高手，寻常三四个大汉到我手那就是一个字，死。”

    张阑珊扑哧一笑，也就不再多说，兴许人家小两口已经选好了某个山洞过夜呢。

    诊所门口。孙子书骑跨在电动车上，身后戴着头盔的李月吟紧紧的抱着他。他冲张阑珊笑笑，道：“张姐，我们走了啊，最多一两天就回来。”

    “慢点骑，有什么事就打电话给我。”张阑珊挥挥手，望着一辆车两个人消失在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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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欢乐的时光

    更新时间：2013-06-16

    借着夜色，孙子书和李月吟欢快的坐在电动车风驰电掣。

    “子书，没想到你电动车也可以骑的这么棒！”

    “一法通万法通嘛。我觉得可以用曾经我们一起看过的那部国产毛-片中的一句台词来形容你现在的感觉？”

    “你胡说八道什么啊？”

    “就是那句经典的，我要飞起来了…哦…嗯…”

    “你才要飞起来了！”

    “哈哈！”

    大约四十分钟后，亭山镇终于到了。亭山镇的经济状况跟富饶二字相距了十万八千里。但总算是统领着十七八个村子的地方，再穷也穷不到连个宾馆都没。相反，这里还是有很多先进设施的，比如说四星级酒店，酒吧、ktv、甚至连夜总会都有。因为毕竟是一个镇，一个每年都需要接受上级领导莅临指导的地方，不搞的像样点，那你这镇长就没有功绩，就没有在为人民服务，就得卸职回家种田。

    镇上真是应有尽有，跟h市的步行街有的一拼，唯一的区别就是这里的东西虽然一应俱全，但精品很少，更别说高档奢侈品了。但对于向来对奢侈品没多大欲-望的李月吟来讲，在这里胡乱逛逛比在h市用金钱铺就的恒峰广场还要开心，因为有孙子书陪她嘛。

    逛累了，两人就在路边摊上吃点东西喝点东西，不过李月吟还是跟以前一样，像猫一样吃不了多少，所以大部分时候都是孙子书在吃，不管什么他都来之不拒，跟吃满汉全席一样狼吞虎咽。

    大半天的重聚，李月吟渐渐放下了心中的担心。起先她还忧心孙子书会不会变了，变的不是她心中的那个子书了，但现在看来，孙子书除了往更成熟更男人的方向发展了，其他都跟以前一样，尤其是吃东西的态度，总是一种急着赶着的样子，好像有很多人在跟他抢似得。

    没变就好。说起来，李月吟毕竟不是情场老手，她不懂、也不想懂做为一个女人怎么样就能牢牢拴住男人的心，她觉得爱情就应该是在没有阴谋的基础上你情我愿，耍手段，或者说需要耍手段才能获得的真心，没意义。再换个角度来说，如果一个女人需要耍手段才能俘获男人，那只能说明这个女人没什么魅力。因为魅力无限的女人，只要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动作，就能让男人神魂颠倒了，哪还需要用到脑子？‘

    晚上，吃撑到肚子圆滚滚的孙子书跟李月吟在一间快捷酒店住下。一百四十五一晚，不贵，但也不便宜。

    一进房门，两人连澡都没洗就滚到床上去了。天雷勾动地火，干柴碰上烈火…孙子书忍了半年的火气像火山喷发一样，轰轰烈烈的奔腾而下，而李月吟这个初经人事在孙子书手里从女孩变成女人的女人，也是憋了这么久，说不急那肯定是假的，只是女人所需要的性和男人所需要的简单的活塞运动不一样，可能女人更需要亲吻、爱抚、温柔的语言。

    但不管怎么样，两人都是急不可耐的状态是铁定的。从床上干到床下，又从洗手间干到阳台，从写字台干到门后…房间里几乎所有能撑开的地方他俩都干了一遍，连续干了五炮，当孙子书终于筋疲力尽的仰躺在床上，墙上的钟已经指向午夜十二点。

    “月吟，去买点东西给我吃，我好饿。”孙子书是又累又饿。

    “想吃什么？”李月吟简单的冲个澡，开始穿衣服。

    孙子书想了想，有气无力的道：“多买点烧烤就行，再买杯牛奶，其他的你就看着买。”

    “嗯，那我去了，你乖乖在这睡会，我马上就回来。”李月吟俯身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微笑着出门。

    孙子书虽然很饿，但还是很快就睡着了，梦中他在吃烤鸡腿烤鸡翅，但感觉味道有些不对，有些不像烤肉的味道…越吃越觉得味道不对，越吃越着急，急的汗都流下来了。猛然间，被开门的声音惊醒，孙子书一骨碌坐起来，回头看看，发现枕头上都是自己的口水。“擦！什么玩意，有这么饿吗？咕…咕…”还没等他咒骂完，他就听到自己的肚子叫了。

    李月吟左手右手拎了一大堆吃的东西，有孙子书要的烧烤和牛奶，还有降火的凉茶，还有李月吟喜欢的小蛋糕和咖啡。

    孙子书像饿狼般，一把夺过那些吃的，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大量的烤鸡腿烤鸡翅烤鱼，被他用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吃完了，然后一口就灌下温热的牛奶，终于是吃饱喝足了。点上根烟，用舌头剔着牙，道：“你干脆跟我回去算了，在这支什么医，我倒不是觉得生活条件怎么苦，就是太想你了。差点就出轨了你知不知道？”之前孙子书什么都跟李月吟完全交待了，唯独跟江雪的事，只是随便提了一下，只说他交了个女性朋友，并且两人关系挺不错。那天晚上裤子都脱了，老二都顶上了阵地，差点就上了江雪的事，他是打死也不敢跟李月吟说的。

    李月吟笑笑道：“早就知道你不是好人，所以我就更不可能跟你回h市了，反正就算我回去了，时间一长，你要出轨还是会出轨的。”

    孙子书抽着烟哈哈一笑，道：“开个玩笑嘛，我说真的，两年，还剩一年半，我就不说我有多想你了，单单是你，你说你一个柔弱的女人，日思夜想的相思之苦，太辛苦了。”

    李月吟摇摇头：“我不柔弱，也不想做个柔弱的女人。你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而且我也真的想多学些东西，为将来的行医生涯多积累知识。倒是你，你要照顾好自己，光是听你说那些事就够惊心动魄的了。嗯，子书我跟你说，做人不需要那么卖命的，事情成与不成你努力了就行，千万不要拿命去赌啊。”

    孙子书摸着她的脖子，细腻的肌肤让刚刚充实一番肠胃的他又想再来一炮，道：“不会的，我可是很小时候就把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这句话当座右铭的。你也知道，我做事都是先计划好或是有把握了才会去做，轻易不会出手的。有人说，赌，是一个男人的天性，但赌的目的都是为了赢，所以实际上想赢才是男人的天性，因为想尽快尽早以最小代价获得胜利，所以才需要赌。而我这个人不管做什么事都想赢，但我会想好了、计划好了、心里有底才会去赌，这样才更容易赢，就算输，也不会输的太惨。月吟，你放一百个心，等你回去，我会给你看看，你的男人，是不是一个英雄，或者退一步，做个枭雄也不错。”

    李月吟微微点头，眼睛亮如星辰的看着孙子书的脸，很久很久…才道：“子书，你成熟了好多，成熟到我开始害怕追不上你的步伐…”

    “傻瓜。”孙子书一把将她拥入怀中，道：“咱们青梅竹马这么多年，我那一次逛街要你追我了？你走不动我背你就是了，况且我现在都有x5了，x5那么大空间，装你足够了，哈哈。”

    爱情，没有多少感动，是能够向别人炫耀的。你满心欢喜的向他人诉说你爱侣的好，你说的兴高采烈，可别人无法感受到，因为你的爱人不是别人的爱人，因为你的爱人对你的好，不会给与别人。

    欢乐的时光总会过的很快，孙子书和李月吟两人在亭山镇的镇上玩到第三天下午，才骑车回大碗村诊所。

    又跟李月吟在诊所外的一片小树林卿卿我我了很久，孙子书终于要回h市了。虽然俩人都是恋恋不舍，但也都明白，分开，只是为了日后的不分开。

    李月吟送孙子书直到村头，目光依依不舍。

    孙子书放开李月吟的手，笑着摸摸她的脸道：“回去吧，张姐是好人，多听她的话。”

    李月吟不说话，只是紧紧拉着孙子书的衣角。

    “乖，家里还有兄弟等我回去开伙呢。”孙子书给她三个深深的吻，再加上一个厚重的拥抱：“走啦，月吟，记着，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你想我了，跟我说，我就立刻赶来。”

    “好，你说的。”李月吟深吸口气，放开孙子书的衣角，微笑，挥手。

    孙子书踏着不舍但坚定的步伐，离开大碗村。

    坐上高铁已经是三个多小时后的事情了，天已经完全黑了，孙子书旁边做了一位美女，但孙子书没有跟她搭讪，也没有怎么偷看她，只是冲她礼貌的笑了笑。他敢对天发誓，这个笑，没有丝毫的不纯洁。

    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夜景，孙子书喃喃自语念出一句丝毫不应景的诗：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然后面带微笑的的闭上了眼小睡。

    旁边的美女转头看了看他，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在心中接了杜甫这首诗的剩余几句：有弟皆分散，无家问死生。寄书长不达，况乃未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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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虎将加盟

    更新时间：2013-06-17

    一觉醒来，孙子书睁开眼却发现自己的头枕在身旁美女的肩膀上，这种狗血的情节让他觉得尴尬无比，连忙道歉：“真对不起。”

    美女红着脸小声道：“没事，不过你这么大人了怎么睡觉还流口水啊？”

    “啊？”孙子书想死的心都有了，以前睡觉很少流口水的，怎么这几天在亭山镇竟然练成了口水神功，睡觉时口水流个不停？真是要命！偷眼望美女的肩膀上一瞧，果然湿了不小的一片，孙子书甚至还能隐约闻到那独属于他的，口水的味道，继续道歉：“真对不起，这几天不知道怎么搞的，老是睡觉流口水，要不你换下了我帮你洗。”

    美女被他的冷幽默给逗笑了，道：“洗了也没地方晾，算了吧，听你口音，是h市人吗？”

    “是的，如假包换h市正式居民，你也是？”孙子书顿时想起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这句俗语。只不过他想的眼，并不是五官上的眼，而是老二上的眼…太淫-荡太不知羞耻了，孙子书很想抽自己几个嘴巴，怎么一看到美女就往歪处想！

    “我不是，我是去h市找我师哥的。”美女摇摇头。

    孙子书这才开始仔细打量身边这位美女，说她是美女，只是一眼望去的感觉，事实上她并没有多么的美，但是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气息、气质，让你不得不联想到英气逼人这个词。很奇怪的感觉……听她说要去找什么师哥，孙子书笑道：“什么师哥？难道是千里迢迢去寻找暗恋了三年，可他却已经毕业了的学长？”

    美女撇撇嘴，转过头看向窗外，道：“油嘴滑舌，我不喜欢。反正跟你说了你又不懂，你还会继续睡觉吧。”

    “那好吧，我继续睡。”说完，孙子书就真的闭上眼睛接着睡了，而且还他-妈的超级不要脸的直接就把头又枕在美女的肩膀上。

    美女一惊，但也没有甩开孙子书的头，只是面露无奈的表情，一动不动的看外面风景。

    这一觉睡的不知今夕何夕，直到被美女推醒。“这么快就到了？”孙子书迷迷糊糊的醒来，瞥见自己的口水已经几乎把美女的整个肩膀那块都洇湿了，这才完全清醒过来，准备再次道歉。

    不过美女一句话把他堵得无话可说：“要是有空，我一定好好治治你这睡觉流口水的毛病。”

    萍水相逢的一男一女，并没有互留电话号码，各自怀着轻快的心情踏上h市的土地。现在是黎明前的黑暗，月亮还在天空舍不得离开，孙子书抬抬头，发现，果然月是故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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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火车上就睡的很饱的孙子书大清早回到高山酒店时，一点都不觉得累，反而觉得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蔡进和赵磊看到孙子书回来，任何表示都没有，连一句客套的‘你回来了啊’都没有。

    不过狼山却有很多话要说，拍着孙子书的肩膀，满脸都是‘我什么都知道’的表情，道：“你小子千里迢迢跑去跟女朋友打-炮了吧？说实话，我真佩服你，我要是你，就近找个差不多的打几炮就行了，没想到你还是个宁缺毋滥的汉子嘛，那么远还跑去…啧啧啧…”

    孙子书只能用眼神深深的鄙视他，根本就懒得搭理他。

    几天不在家，据说赵磊竟然一个人去单挑了一群小混混窝。且听狼山细细道来：那天，赵磊去除采购物品，路上开车的时候不小心跟一辆保时捷蹭上了，由于是保时捷强行并道导致的小摩擦，所以赵磊就说了对方几句，其实赵磊说的很有礼貌，无非就是你不应该强行并道，看我都不打算让你了，你还硬挤过来干嘛。可当时对方不仅不好好跟赵磊说话，而且还一边骂人一边就要上来揍赵磊，结果赵磊一招就把对方打趴在地下。

    能开的上保时捷的人，手无缚鸡之力很正常，但绝对不可能没有一帮可以一起摔酒瓶揍人的狐朋狗友。那人爬起来后恶狠狠的问赵磊是哪条道上的，敢不敢报个姓名。赵磊就说：你就直接给个地址，明早我吃完早饭去一趟。

    “于是磊子就一个人挑了对方一大群人？”孙子书瞥了眼正在擦桌子的赵磊，问狼山。

    狼山笑着点头：“是啊，当时他回来后就把这事跟我们说了，小蔡听了那个地址，就说那是一群小混混的堂口，都是一群小人物，除了几个家中有些钱之外，并没什么大势力。我一听既然是这样，就答应磊子让他去了。后来磊子半天就回来了，只身上受了点小伤。你说磊子是不是跟郭靖学，偷偷拜了个高手为师？”

    “你怕了？”孙子书笑问。

    “怕个屁！”狼山扔给孙子书一根烟，道：“就他那两下子，再练五十年都不是我对手，根骨摆在这，高明不到哪去。”

    孙子书撇嘴道：“前些日子你才说根骨决定不了一个人的武学进境，今天怎么又说反话了？我看你还就是怕了，唉，你师父他老人家真是看错人了。”

    狼山还待反驳，兜里的手机却响了，接通：喂？你到h市了？这么快！好好，我马上就把地址发到你手机上，你路上注意安全。嗯，好，一会见。

    挂上电话，狼山捣鼓了一条短信发出去，然后跑到酒店门外，像是在等人。大约半个小时后，狼山带着个孙子书怎么也想不到的人来到他的面前。

    “是你？”

    “你？”

    敲破孙子书的脑袋他也想不到，这么快又跟那位在火车上被他流了满肩膀哈喇子的美女见面了。美女也是非常惊讶，转头对狼山道：“师哥，他是谁啊，快给我介绍介绍。”

    狼山没想到他俩貌似是见过面，道：“这是孙子书，我现在的老板。这位是我师妹牧秋，最近刚从师父那里出师，被师父推荐来投靠我。”

    “牧秋妹子你好，来，衣服我给你洗洗。”孙子书伸出手，看着美女，美女肩膀上那团坚强的口水在经过了风吹日晒后隐约还能看见。

    美女甜甜一笑，然后出手，孙子书直接从大厅中央朝柜台飞去，幸好赵磊在那，伸手把孙子书接住，稳稳放下。孙子书惊魂未定，喝道：“小丫头怎么这么没礼貌？老山，你得好好管教管教她。”

    狼山根本不知道他俩之间发生过什么事，说道：“师妹你干什么，他可是我的老板啊，打伤了她谁给我工资？”

    美女牧秋掩着嘴笑道：“谁让她在火车上占我便宜的。”

    一语道破天机。

    只背了个小包的牧秋拉着以前只在照片中见过，但从未谋面的师哥，陪她逛了一天的商场，买下各种生活用品，在高山酒店安家。她感觉这个师哥除了外表有点…那什么之外,其他的都好，尤其是跟她说话的态度，百分之百纯的君子啊。她选了一间在三楼的房，并且把它布置的非常精致，而且温暖的色调和各种画着猫啊狗啊的桌子、电脑、茶杯什么的，让气氛显得很温暖可爱

    对于这个突然加入高山酒店的美女，孙子书没多说什么，一来牧秋是狼山的师妹，二来牧秋确实很养眼，就算是摆在高山酒店里当花瓶，那也是能招揽到不少生意的，况且牧秋既然是狼山已经出师了的师妹，武功注定也不低，这等于是给他又增加了一员虎将，他没理由赶她走。

    不过之后赵磊练功的日子就更苦了，蔡进这位正式师父加上狼山这个非正式师父，本已经够让他苦的了，这又多了位美女的指导，赵磊几乎每天晚上都得用爬的方式才能上得了床，而且还得爬个三四次才能爬上去。但他仍然半句怨言没有，依然只懂埋头苦练。

    一段时间相处下来，牧秋小妹子的个性大家都掌握个七七八八了。太单纯的一女孩了，单纯到连什么叫撸-管子都不知道，单纯到相信一见钟情和从一而终是爱情的主流…这样的女孩，你还有什么话可说？反正孙子书、蔡进、狼山、赵磊都没话说了，如果非要用一个字来形容牧秋，那他们肯定会不约而同的想到‘好’这个字，不做二想。

    只不过单纯的女人也有其单纯的缺点，那就是太直白了，往往一言不合就拳脚相向，幸好她的目标只限于孙子书四个男人，对于其他人她倒是羞涩礼貌的很，表现的跟小女孩没有差别。

    蔡进和狼山倒是无所谓，面对牧秋的强悍拳脚都能随时随地的随手化解。可孙子书和赵磊就惨了，时常一个不留神就会被牧秋揍得鼻青脸肿。为此，孙子书专门开了一次会议，规定牧秋以后不准随随便便跟自家人动手，要是再这样下去，大家就不会收留你了。牧秋才刚有个家，当然不想这么快就被赶走，这才有所收敛，不再总想着武力解决问题，不再以揍他们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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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老师好狠

    更新时间：2013-06-18

    话说，曾经美丽端庄如女神，现在却已堕落成鸡的陈清云老师，在某天下午打了个电话给孙子书，请他在步行街里喝咖啡。孙子书没理由拒绝，怀着疑惑不解的心情赴约。

    “清云，找我来什么事？”孙子书坐在这间叫做‘花雨’的咖啡厅里，坐在一身简单素衣的陈清云对面，他感觉如果自己没有知道陈清云在红灯区做鸡，那么现在他一定还会认为眼前的陈老师还是那个女神。陈清云的气质较之几年前，似乎没有丝毫变化。孙子书很是奇怪，按常理来说，一个女人，一个正常的女人，从没有男朋友到人尽可妻的鸡，不管中间的经历过程是复杂还是简单，是快速还是缓慢，这个女人，都会发生很大的质变，因为做一次爱的女人跟做一百次的女人就是不一样，因为量变会导致质变。

    但，这个很容易理解也很实用的事实在陈清云身上似乎一点不适用。

    “没事就不能找你了吗？子书，你以前不是很喜欢用问问题的幌子到我办公室来吗？”陈清云微笑着，眼神深不可测。

    “能，当然能。不过那时候的你，在我心里可是跟女神一样，高高在上的一塌糊涂啊。”孙子书忍不住感叹，也不去想陈清云会不会不高兴。

    不过陈清云并没有不高兴，至少表面上没有不高兴。接下来两人都没有再说一句话，就这样对坐着喝咖啡。偶尔四目相对时，暧昧像烟花一样爆裂开来，让现在已是杀过人的孙子书都有点招架不住。

    两杯咖啡喝完，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孙子书有点坐不住了。

    陈清云笑笑，起身伸出手：“敢跟我回去吗？”

    孙子书愣了三秒钟，只犹豫了一秒，就也伸出手牵上陈清云的手。

    两人手牵手并肩离开咖啡厅。

    来到红灯区，走进属于陈清云的洗头房。孙子书在沙发上坐下，陈清云走进后堂，片刻后，换了身半遮半蔽的粉色丝袜春秋装出来，粉红的颜色配得上她的无双面容，让孙子书有种仙女在眼前的错觉。

    仙女？明明是世人眼中最卑贱的妓女而已。

    “子书。”陈清云的声音很轻，喊孙子书的语气跟从前当老师的时候一样，。

    “清云。”孙子书挪动屁股，却挪到了陈清云对面的沙发上。

    虽然孙子书竭力保持镇定，尽量让自己像一个花丛老手的样子。但，在风尘这个大染缸里翻滚了这些日子的陈清云，又怎么可能看不出曾经自己的学生，此刻内心正是七上八下的紧张。

    此刻，对付孙子书最好的方法就是---淡定的起身给他倒杯水。

    陈清云也就是这么做的。孙子书猛喝水，连喝三杯水才感觉不那么渴。放下杯子，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孙子书开口：“清云，我跟当初你所有的男人学生一样喜欢你。你的气质、容貌、言行举止，甚至是味道…都是我们无法企及却都曾幻想过狠狠一亲的芳泽。不过以后你要是嫁了谁，那你老公就比较吃亏了，因为当年我们无数次的骂过你未来的老公，什么三天上床两天不举，就算举起来了也只能用一分钟之类的。”

    “……”陈清云无语。

    孙子书点起一根烟，故作深沉的叹口气继续说：“你家里的事你也跟我说了，但我今天不想说可怜你的话。我不管你为什么非要在家中破落后来干这皮肉的工作，也许你有不得已的苦衷，也许你是真的堕落了。这些我都不想知道。说实话，来之前我都想好了，今天我就是来跟你干一炮的。但是真坐到你面前，我又不想干那一炮了，总觉得以学生的身份跟你说话比用男人的身份要好点。没办法，清云，你知道的，我这人一直都比较喜欢一个人絮絮叨叨的想那些没用的事情。”

    陈清云完孙子书的话，脸上的表情没有一丝变化，只是站起来又给孙子书倒了杯开水。然后将拉闸门放下，屋内的光线顿时暗了下来。

    孙子书暗暗吞了下口水，小声说：“老师你干嘛？”

    “你叫我什么？”陈清云插上锁，转头，目光如电。

    小人物孙子书立刻改口：“清云，我，我有点饿了，有吃的吗？”

    拙劣的掩饰。不过陈清云并未步步紧逼，只是一笑，弯腰从摆放着各种生活用品的柜子里拿出一袋零食给孙子书。

    孙子书一边心不在焉的吃着一边说：“清云，我觉得你比以前瘦了，不过，不过曲线更加完美了。其实都挺好的，咳…清云，你有梳子吗，去拿给我用用…”其实他-妈的孙子书要个屁梳子，他那寸头要梳子没用，只能用来梳腋毛或者老二的毛。只是因为陈清云已经挪屁股坐到了他旁边，离他只有两公分。

    要命。

    书中的颜如玉毕竟是和现实不同的，孙子书终于切身体会到了这个道理。全身僵硬，手和眼睛都不知道往哪放，心跳加快，口干舌燥…

    “子书，其实卖给谁不是卖，不如就随了你的愿吧。”陈清云完全不理会孙子书要梳子的话，在他耳边，吐气如兰，轻声细语。

    “咳…清云，我觉得还是有点渴，你倒杯水来。”孙子书勉强抵抗，一手捂住胯下，一手捂着脸。

    陈清云娇笑一声，不轻不重拍了下孙子书护着胯下的胆小之手，起身，又去给他倒水。

    而后，孙子书只喝了一半，就彻底瓦解在陈清云熟稔而又高超的手艺下。

    男人对女人，或者，老师对学生。

    但不管是什么角色身份，孙子书接下来的时间里是完完全全沉寂在这美好欲-望之旅中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孙子书从沙发上醒来。

    “清云？”孙子书喊了一声，掏出烟点上。

    没有回应。

    “人呢？”给自己倒了杯水，孙子书边喝边朝后堂走去。

    刚推开后堂的门，陈清云就出现在孙子书面前，笑着说：“我刚洗好澡，你要不要去洗一下？”说着，她用力擦着一头青丝。

    孙子书狠狠的吸口气，香喷喷啊，忍不住说：“你怎么不叫我起来一起洗？”

    “看你睡的很熟，没舍得喊。不过我也用热毛巾给你擦过了。”陈清云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往孙子书下面看了看，似笑非笑。

    孙子书立刻就有点小拘谨，干咳一声，回到沙发上，装作闷头抽烟。心里有点说不清楚的感觉。跟曾经心中的女神干炮，虽然他-妈的很销魂，可也没有想象中那样绝顶销魂啊。

    孙子书抖抖眉毛，魔手游走到李洛河胸口狠狠揉了几下。才刚褪下不久的欲-望又卷土重来。身强力壮的小青年就是不一样，跟那些三十五朝上的男人比起来优势太多了。

    不过陈清云并没有给孙子书再来一次的机会，陪他随便瞎聊几句就赶他走了。孙子书也就没好意思继续待，离开了属于陈清云的洗头房，以及曾经心中的女神。临走时倒是很坦荡荡的说有空我再来，清云你不要怕，下次我会很温柔的。

    没过几天，孙子书有天上午正在店里跟狼山讨论女人到底是处的好还是非处好的问题，忽然收到了陈清云的三条短信。

    第一条：子书，每个做下贱生意的女人，都有她不得不为的苦衷。

    收到这条短信的时候，孙子书顿时觉得陈清云是个很有文化的人，不然也说不出这种拗口的话嘛。当然了，不可否认的是孙子书当时满脑子都是陈清云的裸体，妖娆、诱人。

    第二条：呵，子书，愿意帮我吗？

    是个问句，而且还是索求帮助的问句。陈清云这种级别的女人，还需要孙子书这个其实没多大本事的人帮忙？孙子书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究竟他能帮到陈清云什么忙。但如果陈清云说的帮忙，其实只是帮忙她解决一下生理问题，那何乐不为啊。可转念一想，他-妈的陈清云下面痒痒的时候，找谁不行，干什么非要找他孙子书？孙子书的老二也不比别人大多少坚挺多少吧？我擦，太奇怪了！

    第三条：子书，我等你来。

    最后一条倒是言简意赅，似乎…似乎还有那么点央求的味道在里面。孙子书只用了三分钟就决定下来，这个忙他必须帮。美女的央求，是男人就绝对不能拒绝。

    开着自己的x5往红灯区赶的途中，他驱赶掉脑袋里淫-荡的胡思乱想，认真思考陈清云的真正意图。向来做事不拖拉不犹豫的他用一个充满自信的笑，给自己长信心，今天不管是龙潭还是虎穴他都不怕，最坏的结果也不过就是影视剧里放的那些，英雄救美，孙子书拉着陈清云在坏蛋分子的枪林弹雨中寻觅生机的无趣情节。虽然他打架砍人不算很厉害的高手，但在刀光剑影中逃命的事他也干过不少回，不缺经验。

    今天可能还得带着个女人一起逃命，以前虽然没有过这种既魅力且危险的经历，但估摸着比起一个人逃，也难不到哪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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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给老师

    更新时间：2013-06-19

    如今的世道容不得胡思乱想自以为是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否则上天会给你重重的一击，以惩罚你的幼稚。老早就明白这个道理的孙子书一直将这句话奉为圭臬，并且毫不偷懒的施行。

    但是今天他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收到陈清云那三条短信后，脑袋里就忍不住会胡思乱想，而且心里有一股很满很满的自信，好像就算今天有一百个打手拎着刀枪进来揍他，他都能一一随手解决似的，类似于…天下无敌的感觉。“擦！真不知道从哪来的莫名其妙信心。”喝水的时候他忍不住皱眉呢喃。

    从到了陈清云的洗头房开始，到现在都过去好几个小时了，孙子书之前所想象的提刀小混混并没有出现，一切都很平静。卷闸门外一直都有人在走动，间歇还有嫖客和小姐的讨价还价声。也对，天晚了，来花钱买一炮绝对是种很不错的休闲方式。既便宜又实惠。

    乱七八糟的想着，干了一炮后，孙子书照常睡着，而陈清云跟上次一样，在孙子书睡着的时候去洗了澡。美人出浴，陈清云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睡衣，一边用毛巾擦着头发一边笑吟吟的走到孙子书面前。孙子书立刻就站了起来，微微低头和陈清云对视，居然一点之前面对心中女神的胆怯都没有了。难道男人真的是和对方做-爱的次数越多，胆就越大吗？也许是，又也许不是，但起码孙子书现在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完全带着欣赏的心态去看陈清云了。

    两人沉默的对视几十秒，还是陈清云先开口：“子书，你觉得我是扎马尾好看还是不扎好看？”

    孙子书笑笑，抬手捏捏陈清云的脸颊：“都好看。”

    陈清云像是早料到他会这么答，似乎有点失望的张了张嘴，最终还是咽下那句‘在我面前的男人都是这么答的’。

    “还是马尾比较好看，男人大多都喜欢女人扎马尾吧，我也不例外。”孙子书补上一句。

    陈清云浅笑，很好的回答，虽然可能要是别的女人就会觉得俗了，但陈清云很满意这个实诚而且不失主见，不为了避免‘和大众一样’就刻意的改变自己审美的孙子书。俗气中不缺洒脱气。子书这个优点她可是在当年还是老师的时候就发现了的，若孙子书跟其他要么被书本给弄坏脑袋的呆子或者给社会弄坏脑袋的学生一样，她也许早就把孙子书忘了，甚或，根本就记不住孙子书这个名字。

    接下来孙子书拥着陈清云的肩膀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打开墙边那台有些年头的旧电视机，两人一起看电视。

    节目是孙子书最喜欢的足球，直播的是英超的比赛。想当年高中时，孙子书可是校队的绝对主力，经常带领球队跑到其他学校去找事，输赢基本上五五开，但图的就是一个痛快。而且孙子书‘永远不会累的前锋’的响亮名声也由此传了出去，可以一场比赛从开场跑到结束，就算跑到脚抽筋，随便在地上蹬几下就又能继续猛冲猛跑了。

    “体力不是问题，关键是看意志和心态。”高三那年，带领球队夺得国内最高级别高中联赛的冠军后，衣服还没来得及换，袖子上的队长袖标还在，他站在中央电视台的记者面前认真冷静的回答‘请问你为什么不会累’的问题。

    多么热血的年代啊！

    但孙子书踢足球的初衷却不是因为喜欢足球，一开始只是为了锻炼身体，从小老爸就告诉他一个男人首先得有强健的体魄，然后才有资格去追求其他的东西。这话真是贼有道理，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嘛。不过后来踢着踢着孙子书就发现自己越来越爱足球了，高中那三年足球简直就是他的命，三天不踢球就浑身难受。不过奇怪的是喜欢归喜欢，他却从来没想过走职业足球这条路。仿佛是为了保留自己对足球最纯洁的爱，毕竟爱好一旦变成职业，那可就太枯燥了，所以孙子书该上大学还是上了大学，虽然学了个没什么用的屁专业，但混个文凭是必须的。足球，就让它像朋友一样一辈子陪自己吧，至于职业，那是一辈子的爱人，得另外考虑。

    上半场比赛结束，孙子书的手已经伸进陈清云的睡衣领子，在她胸口努力揉-搓了好久。软、嫩、挺，自然是不用多说的，而且他-妈的陈清云的手也不老实的在孙子书的胯下各种揉捏。

    此时此刻孙子书多么想大喝一声：“老师，你他-妈太惹人怜了！”但他没有，因为清云不喜欢他喊她老师。

    两人又互相调戏了五分钟，终于开始进入主题。首先是激烈的拥吻，幸好沙发虽然有点旧但足够大，质量也够好，两人翻来覆去的吻了好一阵子。

    孙子书觉得这次跟前两次有差别，确切说，是完全不同的感觉。前两次都有种迷迷糊糊的感觉，好像有点醉了后做-爱一样，不怎么真实。但这次孙子书觉得脑袋无比清醒，一点不迷糊，陈清云的鼻子眼睛嘴巴耳朵唇舌以及气息，都太真切了。

    继续吻着，孙子书一手搂着陈清云的纤腰，一手缓缓中带着激动的褪下她和自己身上的所有衣服。两个赤裸的人终于一丝不挂的相对，荷尔蒙的气味似乎充斥了这个房间……

    之后，孙子书手和舌头并用，浏览过陈清云身上每一寸肌肤。而李陈清云的反应也一反常态，竭力迎合的完美身体里，似乎还有一些颤抖，连呻吟声也显得有些颤抖，不，不是有些，而是强烈的颤抖。这让孙子书不禁觉得有些奇怪，一个做-爱比吃饭还多的妓女，怎么会在做-爱的时候有这种反应？不过孙子书没有多想，过好当下才最重要。

    当孙子书觉得前-戏已经完全够了准备挺枪进去的时候，却发现陈清云的臀反常的避开他的金枪，孙子书调整位置，再进攻，还是被避开了。如此几次，孙子书满头疑问，陈清云却伸出一只手将他的头按在她胸口，好像是还想让他亲吻她的胸部，似乎觉得前-戏还不够。

    咚…

    “擦，谁？”孙子书敏感的回头，窗外似乎有人。其实窗户外就算有人，也看不见里面的情况，因为半透明的窗帘有很好的光线散射功能。

    “清云，怎……”孙子书一动不动的倾听了会外面，却没有再发现异常。回过头来想问陈清云今天是怎么了，话只说了一半却被陈清云抬手堵住嘴，眼神清澈又朦胧，好像在告诉他“不要说话，专心做-爱”。

    好吧，孙子书没理由不专心做-爱。强硬又温柔的吻、揉捏片刻，又竖起枪准备进去。这次陈清云倒是没有避开，但也不像前两次那样迎合，而是很生涩的不动。孙子书抬头看向她，却发现她的眼里好像隐约含有泪水。

    擦！

    操！

    靠！

    什么意思？

    怎么回事？

    虽然一肚子疑问，但孙子书的枪依然屹立。下一秒，所有疑问都被欲-望的海水淹没，孙子书缓缓进入，却觉得陈清云的下面异常的紧。三秒钟后，孙子书直达李洛河深处。

    ……

    晚上八点二十三分。

    孙子书依然呆坐在沙发上，除了抽烟就是喝水。而另一张沙发上的陈清云满脸倦容的睁着眼睛看着孙子书。孙子书第n次挠头，转头，第n次确认灰色沙发上的血迹。

    绝对不会错，那是女人第一次时的落红！而这个女人就是陈清云。

    博览群书的孙子书能很清晰的分辨出，哪种落红是地下医院做的处女修补手术的劣质产品，哪种是真正处子货真价实的落红。身边这一滩血迹显然是后者。况且，还有方才和她交-合时，她的一举一动，还有，她紧实的下体，都不可能是一个人尽可夫的妓-女能有的。

    那前几次自己到底是在和谁做-爱？陈清云的双胞胎姐姐或妹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陈清云姐姐在几年前就偷偷爱上了孙子书，但无法觅得机会对孙子书下手，所以向妹妹求助，最终得以以假乱真的上了孙子书得偿所愿？影视剧看多了吧。

    奇怪，已经不足以形容这件事了。孙子书彻底傻掉，脑袋里一片浆糊。两人已经无声的对坐了好几个小时。外面真正进入到红灯区夜晚独有的热闹氛围。洗头房林立的红灯区，一天中生意最好的时段就是这时了。脚步声、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发廊妹招揽客人的媚声…甚至还间或夹杂着某洗头妹没关门就跟客人干起来的交-合喘-息呻-吟声…

    最后，还是陈清云起身去厨房做了顿简单的晚餐，两菜一汤。孙子书埋头猛吃，眼睛一直看着饭菜。陈清云不时的给他夹菜，而眼睛则一直盯在他身上。

    很好笑的场景。陈清云一刻不停的看着孙子书，而孙子书却一眼也不敢看陈清云，如果能中和一下，压抑的气氛一定能缓和很多。

    “子书，慢慢吃，吃完我会将一切都告诉你。”陈清云终于开口讲话。

    “嗯…”孙子书胡乱应着，才平息的心又被拎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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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强悍的女人

    更新时间：2013-06-20

    待陈清云收拾完锅碗瓢盆，孙子书已经捧着报纸在马桶上坐了半个小时。

    进了这间洗头房的里间后，孙子书不禁想用别有洞天这个成语来感叹。用来迎接嫖客的外间装饰和随处可见的洗头房都毫无区别，但里间却像是一个简单但不失才华的女子闺房。闺房？对，就是这个干净到令人发指的词，才足以形容。

    房间里有一张挺大的书桌和一个挺大的书柜。桌上有台电脑，而一人高的书柜里几乎整齐的摆满了书。果然曾经是老师，就一辈子改不掉身为老师的习惯---读书。

    所以孙子书立刻就想好好享用一下这里的马桶，着急慌忙推开洗手间的小门，裤带一解坐下就拉，稀里哗啦咕里咕咚的，恶心的气味顺着特意不关的门飘到陈清云身边，但是陈清云连眉头都没皱一下，依然淡定的倚墙站着，眼波如水的看着孙子书。

    人如果受了太大的打击或刺激，行为方式会发生异于平常的变化。孙子书现在就是这样。吃完饭先是继续呆坐，过了很久很久，然后他才起来随着陈清云走进里间的天地，之后，他就彻底松弛了下来，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一边大便一边看报纸还一边和陈清云谈论时事。而陈清云基本上都只听不说，从落红后开始，她的眼睛就没有离开孙子书超过十秒。

    三十五分钟。孙子书终于拉完。

    洗个澡然后倒头就睡，陈清云的双人床软的很，床上布满了李洛河身上独有的温暖气味。所以孙子书一躺进去就忍不住觉得眼皮很重，三分钟后他就睡着了，呼吸平稳。

    一大早，孙子书努力撑开眼皮，低头看见缩在他怀里的陈清云，像只慵懒的猫安心躲在主人怀里，让孙子书不忍心动弹打扰到她。

    回想昨夜，陈清云跟他说的那些事，他有种梦幻的感觉。幸好床头还放着那瓶高级致幻剂，证明着昨夜那场长谈是真的。

    “原来这两年，你并未坠入风尘，你还他-妈的守身如玉在，你他-妈太强大了！”孙子书在心里默默感叹。是谁说时间会把一个纯洁的少女变成风骚的浪-女？孙子书很想照着说这话人的脸狠狠踹几脚，然后把他拎到陈清云面前，让他跪下认错。

    昨晚。

    孙子书洗完澡上次就睡，一觉醒已经是凌晨两点。陈清云坐在床沿很安静的翻书。见孙子书醒了，拉开床头柜最下面一层的抽屉，拿出一个玻璃罐，里面堆积着一粒粒黑色的小药丸。陈清云左手端起白开水，放了颗药丸进去，瞬间，那颗药丸就消融在水中，唬得孙子书一屁股坐起来，拿过水杯仔细看。

    看了会，孙子书又拿近鼻子闻了闻，什么味道都没，瞥了眼陈清云，想喝。陈清云摇摇头，笑了笑，示意不能喝。倒掉那杯加了无色无味不明药丸的水，重新倒了杯递给孙子书。

    看陈清云的眼神，孙子书就知道接下来要进入一大段陈清云独白的时间，于是他正襟危坐，表情像是在说‘亲爱的清云，你细细道来吧’。

    陈清云又是一笑，比酒还醉人。

    两年前，我家里出事，父母入狱，而后没过多久我父母就在狱中被人害死了。我，也在哪些恶人的逼迫下离开了老师的岗位。这样还不够，那些人还逼我来做这行。幸好我遇到了一个贵人，他给了我一个配方，说如果真的没办法，就喂这药给别人吃，或许能救我一命。简单点说，这是一种很强效的致幻剂，人喝了之后能够产生很真实的幻觉。我跟你前几次的交-合其实都只是你幻想出来的，你明白了吗？

    “原来如此。”孙子书忍不住想抽烟，干咳了几声，翻出烟来点上，用力吞吐几番：“怪不得你前两次我都是先喝一杯水，然后再跟你翻滚的。清云，真苦了你。”一时间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但这句话是真心的。

    陈清云低头沉吟片刻继续说：“这其中的种种原因和细节我也就不多说了，你是聪明人，都能想到。”

    那当然。孙子书在心里作答。咀嚼着陈清云那番简短但包涵太多事情的回忆，忽然，他脑袋里灵光一闪，脱口问：“那昨晚那次我们是真的做-爱了吧？而且，门外有人盯着你吧？”

    陈清云没有看孙子书，羞愧的很，沉默了好几分钟才答：“是的，你都猜到了。那些恶人前几天跟我说，最近会来视察我的工作，所以我不得不真做一次给他们看。幸好遇到了你，不然我这次肯定逃不过。”

    孙子书点头：“那之前他们都没有来查过你？或者偷偷在门外，就像昨晚那样窥探过你吗？”

    陈清云摇头：“没有。一者他们不可能想到我有这种神奇的致幻剂，二来像我这种小人物对他们来讲，只不过是政-治-斗-争胜利过后的附属品，没必要太在意。说真的，我算非常幸运的了，至少这清白之身没有毁在那群败类身上。”

    “可毁在了我这个败类身上，也不见得好到哪去。”孙子书自嘲。

    “你？你是个好男人。”陈清云站起来，舒展下因为久坐而有些僵硬的身体。

    “好男人算不上，而且我也早不是处男了，不过我对清云你的仰慕之情可是丝毫没减少的，哈哈。”孙子书笑，又重新躺下。屋顶的灯光很柔和，灯也很漂亮，也让他的心情一下子真正轻松了起来，郁积了整个晚上的烦闷一扫而光。心中没有石头，脑袋就自然清醒至极，随便想像一下陈清云用平淡语气说的那些往事，都能清晰感受到，那段痛苦、惊惧、绝望的过往，对陈清云的折磨几乎已经超过了一个女人能承受的范围。反转想象一下，如果这些事发生在自己身上，自己早他妈拎着一把刀去跟这些人做最后的战斗了，隐忍个毛，偷生个蛋，死了老子也会拉个垫背的。想到最后，孙子书不禁开始佩服陈清云。

    一个女人能让男人都佩服，那就说明她太坚强了。

    陈清云像是想起什么，一边下腰一边说：“对了，之前你睡着的时候有个叫阿狗的人打你电话，他说是你朋友。”

    孙子书压根没听到，仍然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于是陈清云稍微提高分贝又说了一遍，孙子书才回过神来：“这么晚了，阿狗肯定又是寂寞的睡不着，想找我聊天，别理他。”

    于是两人又陷入了沉默，孙子书继续看灯，陈清云继续舒展身体。

    不知是过了十分钟还是二十分钟，孙子书又坐了起来：“哎，清云，问你个问题。”

    “你说。”陈清云舒展运动完，上床坐在孙子书身边。

    孙子书低头毫无章法的用手指在被子上写字，显然有些紧张，但话都到嘴边了，不说出来就太不爷们了：“你喜欢我吗？不对，我这么问，你觉得你有可能喜欢我吗？”

    陈清云一下子就笑了出来，笑的很轻，然后抬起手，摸着孙子书的头，眼睛看向右上方，那是在回忆的象征，缓缓说：“在你还是高中生，我还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时，我就喜欢你了。”

    “真的？”

    “真的。”

    “哈哈，我太高兴了！来，亲一个。”

    说罢，孙子书就将陈清云按倒，手脚并用的展开攻势。

    “别…”李洛河话不及出口就被孙子书霸道的用舌头堵住嘴。

    接下来自然又是一番少儿不宜的覆雨翻云大汗淋漓你来我往你上我下你呼哧我哼哧的运动。

    所以这告诉了我们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我们钟爱多年的女神并非如我们想象的那样高不可攀，也许可能女神也偷偷的喜欢我们多年了呢！

    第二天两人一直睡到九点钟才醒。像个新婚的小夫妻一样在床上卿卿我我到十点钟才下床。

    吃过陈清云做的早餐后孙子书就离开了。临走时他什么都没说，没有说‘清云你别再干这个了，我保护你’之类的明明没这个想法却说来好听的废话，也没有说自己什么时候再来。好像他只是来买妓-女过个夜，睡完就走，不需多说一句。

    而陈清云也什么都没说，甚至连脸上的表情都跟昨天孙子书刚来的时候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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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聪明人哪…”当孙子书的身影消失在红灯区外的时候，从某角落阴影里缓缓走出一个胡须花白的老头，一身破破烂烂的，正是那个不仅自己亲口说孙子书有欢喜命，而且还让自己老伴也跟孙子书如此说的算命老头。他走到又重新关上的卷闸门前，驻足了半分钟，又缓缓离开了。

    大多数人到了他这个年纪，也就什么想法都没了，只要剩下的余年能够安安稳稳，不愁吃喝的过完就行了。但对他来讲，却几乎等于刚到一半，因为他刚刚才找到孙子书这个研究对象，他还有很多事需要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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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好姐姐

    更新时间：2013-06-22

    真他-妈的会有一种让人喝了就会产生无限真实幻觉的药？而且他妈的还会灵验到让人不起一丁点疑心？孙子书虽然只愿意相信一半，但又找不到怀疑的理由。因为从陈清云身体里流下的那几点处子之血，又由不得孙子书不承认。

    总是想不通的事，孙子书跟以往一样毫无例外的选择不想。

    管她陈清云将自己的清白之身交给孙子书是意欲何为呢？也许是处了这么多年，觉得自己已到了告别处-女的日子了，又正好碰上曾经将自己视为女神的学生，所以陈清云觉得，与其把身体交给嫖客，倒不如给孙子书。

    女人的心思本就难猜，做为男人，如果钻牛角尖的非要去揣摩女人的心思，那就太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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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书越来越觉得新来的小姑娘，狼山的小师妹牧秋很可爱，尤其是当她渐渐融入到团体中后，可爱的她就像一颗太阳，一下子就把这四个阴暗的男人给照亮了。不过孙子书对她谈不上有没有想法，因为一来她是狼山的师妹，如果把她怎么了，狼山估计会为了同门之义而杀了他；二来呢，牧秋太单纯太可爱太水灵，他根本下不去手。

    有些女人，真的会美好到让男人不忍下手。

    牧秋有个跟蔡进相同的爱好，养盆栽。不管是什么花什么草，都喜欢。而且两人在对待盆栽的态度上也差不多，先从外面把盆栽买回来，在家里养到花盆装不下后，就会去山上把它移栽，让小家伙们能够在更广阔的天空和田野下向上生长。

    蔡进说：孩子大了，就应该给他更大的世界。

    牧秋说：若干年后，我再看见它们，它们一定能够再认出我。

    狼山说：做人要实际点，不要尽想些没用的。

    孙子书说：狼山你不怕我跟老蔡还有牧秋把你揍成猪头吗？

    狼山说：只要小蔡不动手，收拾你俩我轻轻松松的。

    然后，蔡进后退三步，孙子书和牧秋合身扑上，半刻钟后狼山就被牧秋反剪双手压在墙上了。

    牧秋还真是高手，尤其是擒拿术，她的擒拿术可是传自春秋时期的正宗拳术。由于擒拿术历来为兵家重视，况且由于它的技巧性较之根骨更重要，所以很多女子或是根骨先天不是很好的人大都会选择修习此派武功。因此擒拿术一直绵延到今天，还是弟子遍布天下。

    和她放对，只要近身了，一不小心就会被她一招拿下。而且有了孙子书只攻不守、沾到非死即伤的铁拳，狼山对付起来还真有些吃力，况且他又不太舍得往娇柔美丽的小师妹身上真下狠手，往往条件反射的狠狠一拳过去，半途中得收回四五成的力量，所以很快便被牧秋制服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牧秋啊，咱俩双剑合璧天下无敌啊，以后出任务就咱俩一起了好不好？”孙子书哈哈大笑。

    “好啊，但你说把我洗衣服，我来都多少天了，也没见你真把我洗，你这样说话不算话让我很生气。”牧秋翻起旧账，不过脸上天真无邪的笑容出卖了她。

    孙子书仰天打个哈哈，点根烟，溜掉。

    这些天，高山酒店风平浪静的，但这种风平浪静总让孙子书觉得心里不太踏实，有种暴风雨来临前夕的那种安静。

    官商一体的林万重老先生喜欢字画这件事，自从南芳跟孙子书说过之后，他就一直留心着。

    从消息灵通的阿狗那得到一个消息，说是杭州最近要举办一场古字画拍卖展览会，规模不大，基本上都是二三流的货色，为的也就是那些二三流的收藏家。所以孙子书准备从那里着手，想来想去，决定让狡猾的狼山跟阴冷的赵磊两人去一趟杭州，最好能用买的，太贵了买不起就用骗的，骗的再不行就用偷的，偷不到再用抢的。反正要给弄几幅字画回来，成功完成任务了，每人五十万奖金，失败了，每人罚十万块薪水，外加头顶香炉在门口迎宾一个星期。

    距离杭州展会还有一个星期，狼山就跟赵磊两人就背着旅行包踏上了去往杭州的火车。杭州距离h市不远，普快的火车单程也就只需要两个多小时。

    牧秋也想去，刚从昆仑山的师父那出师的她，还没去过以前只在书里画里见过的杭州，杭州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是不是真的如诗书里讲的那样美呢？不过孙子书没批准，面对她的撒娇，孙子书选择视而不见，最后牧秋无奈，只得作罢，警告孙子书说要是下次还有这种外务，就必须让她去，不然她就死给孙子书看。孙子书语重心长的说小姑娘家的要矜持点，更不能把死挂在嘴边，不吉利。牧秋撅了好几天嘴都不理孙子书，但是孙子书有办法，去花鸟市场买了好几盆精致的盆栽送她，终于是让她消气。

    孙子书还是觉得像牧秋这种单纯的女人好哄，只要随随便便投其所好一下，再大的怨气都能消散，不像成熟女人那样难搞。当然了，相对来说，孙子书还是更喜欢成熟有韵味的女人，可能是天生的，也可能是跟他自小就不喜欢跟小女孩纠缠无聊小事的这种心态有关。

    但孙子书曾经听阿狗说过一番很经典的话，原话他不记得了，但大概意思是这样的：还是喜欢小女孩吧，因为小女孩可以在你的精心培养下，变成一个成熟聪慧深谙世事的女人，但成熟女人是永远不可能再回到单纯的小女孩了，这是个不可逆的过程。

    很精辟的分析，但孙子书就是喜欢成熟女人，他没办法改掉自己这个毛病。不过阿虎又说，男人不应该把精力放在什么狗屁培养小女孩上面，而应该放在事业上。这话孙子书也同意，所以这句话也就成了他给自己‘喜欢成熟女人’找了个很好的借口。

    酒店里虽然没有了狼山和赵磊，但笑语不缺，虽然蔡进言语不多，但有孙子书和牧秋的打情骂俏，每到晚上其他工作人员散去，偌大的酒店里倒也不失气氛。

    蔡进有时候看看孙子书和牧秋两人说说笑笑，会不自觉的想起自己去世的老婆，想起当年他俩被称为郎才女貌的一对。想着想着，就会发起呆，而孙子书好像什么都能看出来，拍拍他的肩膀说：“老蔡，是时候再找个爱人了，我想嫂子在天上也正在替你着急。”然后蔡进就会用拳头告诉孙子书，你再让我找女朋友，我就杀了你。

    孙子书嘴上不说，但肚里腹诽：我就不相信你个大男人能守一辈子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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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床上绝对能把男人给榨干的南芳送了一辆保时捷911给孙子书，一百九十多万，说是给孙子书这个干弟弟的礼物。孙子书起先不想要，或者说是不敢要，但南芳说干姐姐不是随便当的，这个小礼物你要是不收，那就是不想真当我弟弟。

    无奈，孙子书只得收下，不过也只是收下，停到车库里，准备当摆设用。因为三点八的排量让他觉得如果开这种车上路太浪费了，而且还不环保，最重要的一点是他知道现在自己还没达到开那种豪车的级别。男人是该注重面子，但也该量力而行，有多大资产穿多贵衣服，过头了，就容易找不着北，找不着北就离失败不远了。

    孙子书其实对南芳一直都有戒心，但是南芳却一直没表现出丝毫恶意，好像孙子书跟她老公的死没有任何关系。孙子书就当作南芳是在下一盘大棋，说不定某年某月的某天，她觉得时机成熟了，或者是觉得利用够了孙子书，就会从背后亮出一把刀，把他孙子书捅个稀巴烂也不说定。

    这天，孙子书又请南芳出来喝咖啡逛街，南芳穿着一袭长裙，施淡妆，扎马尾，整个弄的跟纯情大学生似得，看的孙子书啧啧称赞‘我姐真美’…

    两人在步行街潇洒的逛着，南芳不例外的跟其他女人一样，喜欢逛各种各样的衣服鞋子包包店，孙子书则很尽心的陪着，不觉得丝毫不耐。毕竟跟这样美丽的熟女逛街，是男人都只会觉得高兴，不可能会无聊。

    偶尔店主将他俩当作情侣，孙子书则会很高兴，因为这说明他在外人看来，其实还是很有魅力的，是配得上南芳这级别的美女的。而南芳也从不解释说他是我弟弟，脸上总是带着恬淡的微笑。

    逛累了，两人就去喝杯咖啡吃点小东西歇歇，然后再继续逛。两人谈话的内容既不无趣也不会太有深度。这种感觉非常好，而且聪明的南芳总是能够用简单的几句话，就把一些大道理说的很透彻，能让孙子书时常有顿悟的感觉。

    孙子书恍惚间，会真的把南芳当作自己的知心好姐姐，跟她说一说自己跟女友李月吟之间的小趣事，而南芳则会微笑听着，满脸祝福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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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偏执的爱

    更新时间：2013-06-23

    对于孙子书和他女友的事，南芳秉持不做过多评论的态度，更不会指手画脚自作聪明的给孙子书什么忠告。

    她是过来人，但她只是自己人生、自己爱情的过来人，没有经历过的事就是没经历过，根本就不能拿自己经历过的人生来给别人的人生做指导，两种人生就是两种人生，你可以在任何两个人的人生中找到共同点，但绝对找不出两个人生完全相同的人，这就是差距。而往往人生就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况且在经验之谈为狗屎的爱情中，就更不能以前辈姿态去指导后辈。

    所以南芳用最合适的微笑去倾听，而这也是孙子书最喜欢最有安全感的倾听方式。多一分，就热了，少一分，就冷了。

    依然是开着自己的x5，孙子书在夜色开始降临时把南芳送回家，一路上孙子书没少跟南芳抱怨现在古典字画难搞，便宜的货次，货好的贵，真心买不起。南芳笑笑说你看着办就是，反正话我也跟你说过了，至于你怎么做那是你的事，不过我得提醒你一句，林老没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孙子书点头，认真的说这我知道，我不会小看任何一个人，更何况林老那种跟我比就是云泥之别的大人物。

    送南芳到家后，孙子书回高山酒店。

    牧秋今天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菜，不过尝了后孙子书和蔡进都表示手艺平平，根本及不上他两个男人的水平。搞的牧秋有些郁闷，她以前天天给师父做饭，师父都夸她手艺好的，没想到啊没想到，外面世界的男人竟然口味都这么刁钻，看来师父说的没错，外面的男人最大的本事就是挑三拣四。

    吃完晚饭，牧秋自去洗完洗盘，孙子书和蔡进相对而坐，抽着烟。

    “你那个叫阿狗的朋友帮了我们这么多忙，找个时间介绍给我认识认识吧。听你说他是拉-皮-条的，从学生时代就开始干那行，我很好奇，他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蔡进眼睛盯着燃烧着的香烟，说道。

    “认识、做朋友行，但你别想把他拉进我们的圈子，我就那么几个从小玩到大的兄弟，不想让他跟我趟这浑水。”孙子书玩着打火机，顿了顿，笑着续道：“我跟你说，他很英俊，比我英俊多了，正常女人看到他很难抵得住他那双电眼。”

    蔡进冰凉如冬水的脸上少见的露出微笑，道：“你对兄弟倒是挺真心，就是不知道对我这样的一条船上的人是个怎么样的心态。”

    孙子书掐灭烟，笑道：“那自然也是交心的心态了，这你还用怀疑吗。哎对了，你说牧秋这小妮子该找个什么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蔡进瞥了眼厨房的方向，道：“至少不能找你这样朝秦暮楚的。”

    孙子书张嘴想反驳，忽然想起陈清云，感觉有点心虚，于是苦笑一声，又点了一根烟。

    不用一大早就起来训练赵磊的蔡进，早上还是很早就醒了。拉开窗帘，洗漱过后第一件事就是给阳台上那几十盆小家伙浇水。蔡进的房间和牧秋的房间是相邻的，所以两人的阳台也是隔空相望的，距离只有三四十公分。

    此时，正在浇水的蔡进也看到了跟他干着相同事情的牧秋。穿着睡衣，有些睡眼惺忪的牧秋一边浇水一边自言自语：“快快长呀快快长，长大了就能去找男朋友女朋友了哦……师父说，植物和人一样有思想，会伤心会高兴会思春…嗯，思春你们懂不懂啊……”

    蔡进听了这番可爱的话，忍不住插嘴道：“既然你师父已经说了植物和人一样有思想，那这些小家伙肯定也懂什么叫思春的。”

    牧秋乍听到有人说话，一惊，然后四处找找，很快便找到声音的来源。说到思春这个词，她毕竟还是个小姑娘，不可避免的红了红脸，嗔道：“偷听我说话，枉你还是一代高手呢。”

    蔡进点点头，竟然点头表示同意。

    牧秋见他不说话，哼了一声，继续道：“哎，我说你啊，为什么整天板着个脸，不觉得脸酸吗？师父说只有得了一种叫做什么肌肉萎缩症的人，才只能表现一种表情。”

    蔡进还是点点头，然后不说话，向此刻他面前的各种盆栽学习沉默的学问。

    牧秋还真没辙了，于是也干脆不说话，继续浇自己的水。

    两人沉默着在各自的阳台上浇水，大约半个多小时后终于浇完。牧秋伸个懒腰，在阳台上练了几遍拳，然后回去睡回笼觉。而蔡进则左手端着茶杯，右手夹着烟，趴在阳台上看外面的风景，想心事。直到牧秋一个多小时的回笼觉结束，见蔡进还是趴在阳台上看远方。

    牧秋忍不住道：“你真是个怪人。”

    蔡进终于转过头，看了她一眼，又转回头继续看远处，道：“你不是怪人只因为你还没有遇上让你变成怪人的人。”

    牧秋想了想，道：“好拗口的话，我不懂，也不想懂。我最喜欢苏东坡的那句‘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词了，反正做人还是洒脱点好啊。”

    蔡进不置可否，再次陷入沉默。

    牧秋继续道：“我师父说，尤其是男人，千万不能被一件事一个人羁绊住一生，不管面对什么样的事，都要用一颗坦然淡然的心去面对。师哥也是这么跟我说的，他说只要开心，人生就是圆满…”牧秋还想继续说什么，忽然听到敲门声，于是转身去开门。是孙子书捧着一盆菊花站在门口，牧秋下意识的道：“干嘛？”

    孙子书干咳一声，把菊花递过去道：“这是厨房汪师傅的花，快死了，问我怎么弄活，我估摸着你是行家，所以来找你给它治治。”

    牧秋指指隔壁蔡进的房门道：“他也是行家，找他呗，干嘛找我，你都还没给我洗衣服呢。”

    孙子书差点吐血，有点尴尬的道：“学武之人怎么这么小心眼，我很怀疑你的专业素养啊。”

    “哼。”牧秋写满一脸不屑，嘭的一声把孙子书关在门外。

    孙子书挠挠头，嘿嘿笑几声，然后敲敲门道：“好好给它治病，治好了我把车借给你溜溜。”

    门里传出牧秋不耐的声音：“你再啰嗦我就把它摔烂！”

    “好好好，我走，大小姐你忙你的。”孙子书这才离开。

    牧秋将手上的盆栽放到阳台，观察了不到一分钟，就知道这盆可怜的菊花是因为长时间放在不通风的室内所以才导致萎靡不振的，她无可奈何的笑笑，将它摆在自己的盆栽中，让它能够吹到自然风晒到阳光。

    “牧秋，你为什么喜欢养这些花花草草？”仍然在那边阳台上的蔡进忽然问道。

    牧秋看向代表回忆的右上方，道：“我也不知道，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养了，算是天生的吧，你呢？”

    蔡进点点头，又他-妈的沉默了。

    牧秋眼睛想了想，眼睛一亮，道：“是不是因为你喜欢的女人很喜欢花花草草啊？”

    蔡进转头，这一瞬，目光如电，但很快就恢复如常，道：“是的。”

    牧秋撅嘴说道：“我问过师哥的，问他为什么你总是那么不开心的样子，但师哥却叫我别好奇，问子书，子书也不跟我说。我猜，肯定是你喜欢的那个女人抛弃你不要你啦，所以你才这么不开心的，对不对？”

    “真是这样倒也不错，只可惜你猜错了。”蔡进点起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蓝色的烟随风而散。

    牧秋想了想又道：“那就是你做错了什么事，所以她才气愤出走离开你的，而你虽然后来认识到错误了，但却为时已晚，对不对？”说到这，她不禁哼起刘若英的那首《后来》：后来，我终于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安静了片刻，蔡进道：“是我的错，从一开始就是我的错，我以为我能够保护她，只可惜…”

    牧秋看着蔡进的侧脸，忽然心中一惊，虽然不谙世事但绝对不笨的她猜到了些什么，有些后悔自己的多嘴。想了想，安慰道：“前辈，过去的事就不要再多想了，我想，爱你的人，就算身在天堂，也是希望你能够快快乐乐过日子的。”

    头一次被牧秋称为前辈，蔡进又看她一眼，点点头。

    对牧秋来说，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但她知道，对有些人来说，他们的人生却似已经结束了。

    哀莫大于心死。就像蔡进前辈，她不知道他所说的爱人究竟是怎么离开这个人世的，但她看的出来，前辈很爱那个女人，前辈的日日无欢肯定大部分原因是在爱人的离世上。自小被师父强制着看了许多书的她就算自己还没亲身体会，但她也知道那种相思无望的感觉肯定是比断五根肋骨还要疼痛的，书上还说，男人痴情起来，会比女人还要偏执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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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救寡妇

    更新时间：2013-06-24

    到底孙子书还是忍不住又去找陈清云了，记不得是第几次来红灯区，却有种来过很多次的错觉。陈清云一如既往的美丽，从处子蜕变成真正女人让她看起来更加妩媚妖娆，令孙子书血脉贲张。

    孙子书将半道上从超市里给她买的麦片奶粉什么的营养品放到桌上，说道：“怎么这么些天都不打电话给我，不想我？”

    陈清云递上一杯咖啡，似笑非笑道：“怕你忙。”

    孙子书伸手在她脸上摸了摸道：“我不忙。”

    陈清云没再说什么，在边上坐下，打开电视，装作认真看电视节目的样子，貌似有些不高兴。孙子书死皮赖脸的挨着她坐下，陪她一起看电视。电视里正在放动物世界，大象的迁徙。重得跟坦克一样的大象们聚集在一起，脚步看似悠闲漫无目的，其实队伍的目标早已明确。

    “子书！”陈清云拨开孙子书欲往她胸口摸的手，声音冷冷：“你真把我当什么了？”

    孙子书顿时愣住，讪讪缩手，脑袋瞬间清醒了不少。

    这一来，气氛就有些尴尬了，孙子书来找陈清云，本来也不是完全为了泄--欲，更多的只是单纯想她了来看她。之所以动手动脚只是情至此处，要知道，在陈清云这种女人面前还能保持理智的男人，不多啊。

    被陈清云一句话堵的有些郁闷，孙子书于是点上根烟，挪动屁股坐沙发另一端去了。过了好一会儿，陈清云转头看看他，轻叹一声道：“子书，你真把我当风尘女子了吗？”

    “当然没有。”孙子书立刻否认，其实这也是他的真话：“你本来就跟这条街上其他洗头房里的女人不同，不管是从思想还是身体上，都不同。你在我心中永远都是女神，不管什么时候，就算你嫁人了，也仍然是。”也许是觉得自己这话听起来有些假，他又补充道：“况且我不是那种见到美女就满脑子龌龊思想的人，你应该知道的。”

    陈清云终于露出笑容，浅浅笑道：“我知道，所以时隔这几年后，我再次看到你，就…”

    “就选我为给你破-处、掩人耳目的最佳人选？”孙子书接口道。

    “不是，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那些恶人会来偷偷检查我。”陈清云看着电视，脸上尽显落寞，道：“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脱离这片苦海…子书，如果我跟你说，只有应付那些恶人检查的时候，你才能跟我那什么，你愿意吗？”

    孙子书狠狠的抽一口烟，点点头：“当然愿意，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说真的，我能把你扑倒，都是上天垂怜，我还有什么资格挑三拣四的？”

    陈清云把目光在孙子书脸上停留片刻，道：“我开玩笑的。如果真这样，那你岂不成了我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利用工具？”

    “我无所谓。”孙子书喝口有些微甜的咖啡，说道。

    “你不在乎我在乎。”陈清云表情很认真：“我那天就跟你说了，我也很早就喜欢你了，只是限于师生关系，所以不敢丝毫表露心迹。所以你要明白，我们是平等的。既然平等，就不能任何一方迁就对方，你懂吗？”

    孙子书嘿嘿笑道：“你什么都懂嘛，我就想不明白了，一个几天前还是处女的女人，怎么会这么懂爱情呢…”

    陈清云象征性的打了下孙子书，笑道：“这跟懂不懂爱情无关，公平，是人与人之间相处最起码的。”

    孙子书冲了杯麦片给陈清云，后者端在手中慢慢的喝着，脸上的笑容告诉前者，这玩意儿非常好喝。

    为了保证身体健康皮肤明亮，陈清云向来是除了牛奶和鲜榨果汁和最重要的白开水，其他饮料均都不喝。不是不相信其他所谓补品的质量，而是一种对于加工后的产品偏执的不喜欢，就好像大山中出来的孩子都明显不喜欢喝已经有很多年历史的西方饮料，可乐。

    虽然陈清云现在的经济条件并不好，甚至连都市白领们一半的钱都挣不到，但她的吃喝拉撒还是保持着以前家境优越时的很多习惯，她总是秉持着这样一种心态：健康最重要。

    所以她才能在已经过了二十五的年纪，仍然比很多二八佳人要更水灵清澈。道理就像如今已经离开人世的父亲说的，任何女人的美，都不是天生的，后天的拾掇才是重点。

    不知不觉，喝完手里的麦片，陈清云将杯子洗了，从厨房洗了个苹果给孙子书，道：“吃水果，我记得上学时，你就不喜欢吃水果，现在估计你还是不喜欢吃。”

    孙子书大口啃苹果，道：“对水果依然没兴趣，还是肉最好吃。我这个人没别的优点，就是专一，喜欢吃什么就会喜欢一辈子。”

    陈清云笑：“还有个优点，就是不喜欢吃的东西，也能吃出很好吃的样子。男人就要这样，什么都能吃。”

    孙子书兜里的手机忽然响了，接通。

    “喂，姐，干嘛？”

    “子书，我家，救我！”

    电话那头南芳的声音颤抖的程度已经到了最大档，孙子书来不及细想，豁然起身，朝门口走去。打开门，他回头对陈清云道：“我有事得走了，下次再来。”

    陈清云微微皱眉，点点头：“去吧，小心点。”语气像是老婆在叮嘱自己将要下矿工作的老公。

    走出洗头房，孙子书直接打电话给蔡进，让他去南芳家附近等他，打车去，一定不要开车。而孙子书自然也没有开自己的x5，招辆出租车，直奔原本属于周山，现在已属于美丽俏寡妇南芳的家。

    半个小时后，孙子书在距离南芳家有两百米的小巷口下车，四下看看，正好看见在巷口另一头的蔡进。两人距离五十米不到，孙子书不说话，打手势告诉蔡进，南芳有难。

    蔡进点点头，表示知道，然后也用手势告诉孙子书，门外有五个人把守。孙子书隐身到一棵大树后，伸头一看，只见大门外有两个西装革履模样的男人把守着，眼神四顾。他估摸着剩下的三个估计在后门和侧门。远远的，孙子书就听见杜宾犬在院子里狂吠，连那条如帝王般的藏獒也从自己的窝里走出来，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却不见管家出来喝止，看来管家要么就是帮凶，要么就已经被做掉。

    三十秒后，蔡进转弯抹角的闪身到孙子书身旁，两人各自思索片刻。孙子书道：“你去把外面的五个解决掉。”

    “嗯。两分钟后，你进去，我在里面等你。”说完，蔡进就如闪电般窜出去。

    然后孙子书就见到一条黑色的影子以他无法形容的速度，只用了五秒钟就把守在前门的两个人放倒。接着那条黑影就朝后门绕去。

    计算着时间，两分钟过的很快，孙子书从大树后走出来，走进大门敞开的住宅。门内的杜宾犬和藏獒眼神不善的盯着孙子书，跃跃欲上。可能是因为已经认识来过这里不少趟的孙子书，所以这几条畜生见孙子书扬了扬拳头后，都停止狂吠，回窝去了，似乎知道孙子书是来救它们那位美丽女主人的。

    推开中门，宽敞的大厅里横躺着五六个人，坐在沙发上的蔡进脚踩在一个还能动能说话的人后背上，至于南芳，正惊魂未定的站在一旁，见孙子书来，她快步走到孙子书身边，喘着气道：“子书，你终于来了。”

    孙子书上下看看南芳：“姐，受伤没？”

    南芳右手扶在胸口，摇头道：“没，他们在门外找机会的时候我就打电话给你了，他们刚刚进门还没抓到我，小蔡就来了。我得好好谢谢他。”

    孙子书摆摆手：“谢的事以后再说，现在让我来审审这位英雄。”

    点上根烟，孙子书转头瞅到站在墙角鼻青脸肿的管家，管家的眼睛一直都在孙子书身上，见他朝自己看来，便很自觉的走了过来，脚步有些蹒跚的他方才受伤不轻，要不是年轻时候有练过，早就挂了。

    孙子书朝他点点头道：“你去把外面几个昏了的人弄进来，别让路人看到。”

    “是。”管家点头。

    审讯人的事孙子书已经算是干的轻车熟路，从蔡进脚底下把那人拖到沙发上让他坐下，再给他点根烟，道：“说吧。”

    “没的说，要杀要剐悉听尊便。”男人颤抖着剧痛的双臂，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孙子书笑笑，摇头道：“本事不济我就不说了，你看看你们十几个人，被我这边一个人就玩完，好意思吗你们？关键是人家孤儿寡母的家，你们有什么好闯的？”

    男人沉默抽烟。

    孙子书也不动粗，继续道：“周山都已经死了，人死债销，欺负孤儿寡母算什么英雄好汉，你说呢？”

    男人还是沉默，似乎已经打算好不管孙子书问什么他都不说。看来这年头硬汉还不少，不怕死的人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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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空空

    更新时间：2013-06-25

    是，不怕死的人不管是因为什么而不怕死，确实都是值得敬佩一二的。但这份敬佩很多时候也就只有那么一二分罢了。英雄末路了，也是英雄，狗熊末路了，再不畏死，也还是狗熊。

    孙子书等那个已经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失败者抽完一根烟，抬手敲敲失败者的脑袋，一下、两下、三下四下、五下六下，对方完全不知道孙子书想干什么，疑惑的抬头看着孙子书。

    孙子书继续敲，眼睛则盯着他的脑袋，那样子像极了卖西瓜前认真挑选以防买到坏瓜的过程。

    “你干什么？”失败者终于忍不住问。

    “我在找地方下手，据说人脑袋上有好几个地方都是可以一击致命的。”孙子书眯着眼，语气平平淡淡。没给失败者在心中聚集最后一丝强硬勇气的时间，孙子书又道：“这一块并不大的地方，其实蕴藏着很多玄机，比如说这里，一拳砸上去，只要力量足够，会让你立刻死亡；若砸在这里呢，就会让你立刻昏厥；最恐怖的是这里，砸在这里会让你半死不活好久才咽气，据说不会有多疼，但会有种真正的脑袋空空的感觉，为啥，因为脑浆出来了嘛…”说话的同时，孙子书的手不断在对方的头顶游走，像是在确认具体位置的样子。

    失败者打了个冷颤。

    蔡进看到管家把那几个本来在外面把风，现在都已昏迷不醒的男人都拖了进来，微微摇头，走到门外在院子里站着，他不喜欢看孙子书猫玩老鼠的把戏，就如同他向来都不喜欢看尔虞我诈的脑力较量。

    院子里的几条杜宾犬见到蔡进，慢慢的走了上来，似乎是被这位绝顶高手的气场完全镇压，这些畜生很乖，连眼神都变的很温顺。蔡进蹲下来，摸了摸这些皮毛发亮的畜生，心中出奇的平静。

    客厅里，那个失败者已经彻底崩溃，把他所知的一切和盘托出。原来，周山生前曾经在生意场上得罪过一个谭姓商人，这个姓谭的根基在深圳，所以一直以来都强龙不压地头蛇，没来找周山麻烦。前段时间听闻中商会元老周山无故失踪的消息，谭商人这才派了几个人来h市，目的在于把周山的老婆掳去玩弄一番，气气在阴曹地府的周山绝对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事情就是这样。”失败者说完所有，长长的吐口气。

    最终，孙子书放他们走了，除了蔡进之前不得不为的打击，后来一根毛都没有再伤他们。孙子书放的爽快潇洒，南芳的脸上却露出不悦，这些人不管怎么说都是冲她来的，可这干弟弟却一句都没问就自作主张放了他们。

    “姐。”孙子书目送那群黑衣人纷纷离开后，转身回客厅，站到南芳面前，露出个毫无心机的笑，道：“你气我吧？”

    “你至少得问我一下。”南芳也毫不隐瞒，反正现在客厅里也就剩下他俩人。

    孙子书点点头，拉着南芳坐下，给她递上杯水，道：“我是这么想的。这些人回去肯定会跟那个谭姓商人报告情况，他们会说‘一个叫做孙子书的家伙把我们捉了，然后又把我们放了’，然后谭商人就会想，难道周山的贱女人这么快就找到了新姘头？”

    南芳脑子转了几转，反应了过来，笑骂道：“你再胡说我打你。”

    孙子书嘿嘿笑几声，续道：“这样一来，他们就不敢轻易再对你下手了，大功告成，姐，还气不气了？”

    “为了我的安全，你把祸都引你身上去了，我还气什么？”南芳叹口气，拍拍孙子书的手背，眼神温柔：“但你这样做是不是有些危险了？”

    孙子书摇头，指指门的方向道：“我有老蔡那样的虎将，危险近不了身的。姐你放心便是，我正愁没对手，正好这回送上门来一个，我必须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继续锻炼自己。”

    南芳的眼睛一直在孙子书身上，脸上的表情看不出喜怒哀乐。

    晚上，南芳留孙子书和蔡进在如今已属于了她的豪宅中吃晚饭。

    令孙子书惊奇的是蔡进竟然和院子里那条藏獒成了好朋友，藏獒啊，他妈的这种就算你拿枪指着它，它都不会对你稍假辞色的畜生，竟然他妈的温顺的低头跟在蔡进后面，蔡进到哪它到哪，蔡进坐下吃饭它就趴蔡进脚边。孙子书想试着摸摸它，结果在他的低吼声中，孙子书只敢骂了句‘狗日的’然后作罢。

    “你怎么弄的，这畜生怎么会这样乖？”孙子书属于好奇的那颗心要爆了。

    “我就跟他坐一起聊了聊天，大约聊了有一个小时，然后它就这样了。”蔡进说的是事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是真的不知道。

    “你肯定揍他了。”孙子书坚决不相信。

    “我没事揍他干什么？你爱信不信。”蔡进不理他，低头吃菜。

    南芳不停的给这两个救命恩人夹菜，让他们多吃点。孙子书死皮赖脸受之无愧，而蔡进有些尴尬，也不怎么好意思多说话。于是饭桌上就见到这么一幅画面：南芳给孙子书夹完菜又给蔡进夹，过几分钟后她又给孙子书夹，然后再给蔡进夹，就这样循环着。而她自己除了喝了点果汁外，几乎什么都没吃。

    吃完后，三人继续聊天，期间，牧秋还打了个电话给孙子书问他回不回来吃饭，孙子书说你自己吃，我们在外面吃。牧秋抱怨了句，出去吃好吃的都不带我，哼。然后就挂了电话。孙子书莞尔一笑，心想是该找个时间带她去吃个饭逛逛街什么的，老是这样把她憋在酒店里，指不定哪天把她憋的暴走，见人就揍可就麻烦了。

    南芳告诉孙子书，自从周山消失后，这段时间上门来找麻烦的人不少，但起码都是规规矩矩的来跟南芳谈判，像今天这样明摆着就是来干违法事情的还是头一遭。孙子书估计这种情况以后肯定还会出现，建议她找几个保镖看家护院。

    南芳想了想，说以前周山在的时候，她也提议过给家里找几个保镖，毕竟他们已不能算是没得罪人机会的普通人，就算是为了防来偷来抢的小贼也应该备几个看家护院的，但周山没同意。

    提到周山，孙子书也不太好接口，瞟了蔡进一眼，说姐，今时不同往日，现在是非常时期，你要是相信我的话，就把找保镖这事交给我，我保证给你弄几个稳妥的人来。

    南芳点点头，说那就麻烦你了，至于钱就不用你花了，该多少钱就多少钱。孙子书想说咱俩还谈什么钱不钱，南芳却用手搭上孙子书的肩膀，在他耳边吐气如兰的轻声说道：“子书，替我好好谢谢小蔡，我的命有一半是他救的。”

    孙子书仰天打个哈哈，猛拍蔡进，眼睛却看着南芳道：“姐你放心，我保证把事情都给你办的妥妥帖帖。”

    第二天，孙子书就让蔡进去找道上独来独往的江湖人士洽谈。蔡进起先拒绝，说凭什么让我去找？孙子书说你是武林人士，你不找谁找？再说了，别人找、我自己找，我都不放心，毕竟你是专业的。蔡进无奈，只得答应。

    算是重出江湖的蔡进，其实并不想那么快就被道上的人知道他又出来了。因为他觉得，隐藏的越深，做起事来危险性就越小，就像在暗处的人永远较之明处的人要更安全。

    但他同时也知道，孙子书是在给他培植势力的机会。南芳那一块，即便算不上是多大的一盘肉，但从中还是有东西可捞的。金钱、人脉，南芳那都是有的，如果利用得当，指不定不用多久蔡进就能创立出独属于他自己的一拨人来。

    日后，孙子书手底下的这几个心腹若是都能拉拢出自己的一拨人来，那于高山酒店就是大大有益，说不定日后高山酒店就不叫高山酒店而该叫高山集团了。

    一个企业一个集团一个团伙，想要发展壮大，就必须由小团队组合成中型团队，然后再由中型团队组成大团队，形成一个大环中套着各种小环环环相扣的势力分布图，才够强大够坚固。

    至于孙子书脑袋中所想，说真的，他还是不怎么瞧得上南芳手下的龙腾酒店，说白了，还是嫌它小了。但之所以孙子书愿意现在跟南芳走的这么近，也就是看重她独有的人脉关系，就拿林万重来说，若没有南芳做中间人，他们高山酒店这伙人很难巴结上林万重这个官商合一的大人物。

    孙子书的心思蔡进能大概猜到一些，两人都属于聪明人的范畴，在一条船上这么些日子了，相互间就更了解了。

    而蔡进也没有点破孙子书让他去找保镖背后的意图，他甚至觉得孙子书也许是知道他已经猜出孙子书的意图，所以才没跟蔡进直说……想着想着，蔡进觉得脑子有些混乱，闭上眼，深呼吸，放平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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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修刀

    更新时间：2013-06-26

    王修刀，三十六岁，广东清远人，十岁迁居泰国，二十岁三个月零五天，站上泰国黑拳界的最高点，而后重回内地，在清远某商界大佬身边做保镖，三十岁结婚，三十二岁因勾引大佬的女人，被大佬杀光全家，而后王修刀无奈之下只得亡命天涯，至今不敢再回广东。

    这些资料原本除了王修刀自己，其余知道的人都死了，除了蔡进。

    因为王修刀的命就是当年蔡进在广东旅游时顺便救下的，若不是蔡进，王修刀那年那天就已经死了，死在自己的主子手里。所以蔡进是他的救命恩人，虽然他从不把蔡进当什么狗屁恩人。

    今天，蔡进走进这个破旧到不能再破旧，连锁都没有，根本不能算是一个家的的铁皮窝棚里，并没有见到王修刀。不过屋里一切的迹象表明，王修刀一直生活在这里。

    自己给自己倒了杯水，在乱七八糟的床上坐下，蔡进点起一根烟。已经好几年没见到王修刀了，不知道他变样了没，不过从这依然破败的居所来看，就算有变化也肯定不大。很符合王修刀一直以来对于住房没有任何要求的品性。

    一杯水还没喝完，外面就响起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

    “谁他妈又来找我了…”普普通通的中年男声呢喃着走进门，抬头，一眼就看见坐着的蔡进，愣住。

    进来的男人留着寸头，令人惊异的是那些头发都是白的，没有一根黑发，银白色的短发就像一根根短钢针般站立在他的头上。整张脸算不上帅气，但绝对是一张比任何港产警匪片中的硬汉还要更像硬汉的脸。

    “靠，你怎么来了？”白发男人正是王修刀，身量不算高也不算矮，在泰拳的磨砺下，抗击打能力是杀手锏的他穿着并非是现代服装的艺术，而是真破了好几个洞的牛仔裤，上面则是一件已经开始褪色的黑色长衫，脚上的黑色皮鞋上布满新旧伤痕。乍一看，除了那一头白发比较赶上潮流，剩下的就全是穷苦人民的风貌了。

    蔡进扔过去一根烟，道：“我不能来吗？”

    王修刀哈哈一笑，道：“能，当然能，你等等，我去买点酒菜，咱们好好喝一顿。”

    蔡进想说不用了，却被王修刀打住说：“不急，喝完酒再说其他事。”

    十几分钟后，王修刀左手拎着卤菜右手拎着一箱便宜的白酒进门。

    两人当即喝了起来，他俩的话都不多，但没有一句是寒暄的废话，似乎他俩并不需要那些只有半熟不熟的人之间才会用到的话。不过他俩也确实很熟了。

    “你这几年一点消息都没有，很多人都以为你死了，只有我不相信，你根本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死了。来，干。”王修刀布满老茧和伤痕的手端起稳稳端起酒杯，先干为敬。

    “高手被人暗中做了这种事经常发生。”蔡进放下酒杯，吃口菜，提出疑问。

    “要杀了你虽然并非办不到，但想悄声无息一点痕迹不露的杀掉你，基本上是不可能的。”王修刀翘起一直腿，别在腰上的一把三十几公分的刀赫然露了出来。他自己却浑然不觉，撕扯着鸭腿继续道：“而且我早就看出来你有归隐之心了，儿女情长了能不英雄气短吗。哎，你跟你老婆怎么样了？”

    说到老婆，蔡进轻轻摇头，自斟自饮连干三杯，吐出两个字：“死了。”

    王修刀愣了几秒钟才回过神，歉然的点点头，再敬蔡进一杯。

    终于，酒也喝完，菜也吃完。

    王修刀把别在腰间的刀拿下来扔到床上：“说实话，当年我要是跟你一样主修拳脚就好了，也用不着现在整天带把这么碍事的刀防身，连泡妞都不敢有大动作，生怕吓跑妞们。”

    蔡进往床上一趟，看着屋子矮矮的顶道：“今天来是想请你出山做事的，你也晃荡了这么些年，还能再晃多少年？也该是给自己挣养老金的时候了。”

    王修刀背对着蔡进洗碗刷盘子，道：“我就这样挺好的其实，你知道的，我对钱没多大兴趣。不过既然你亲自来邀请，我怎么着也得给个面子，说说吧，给哪个大人物干保镖？”

    “不是大人物，小商人，女人，跟当年你跟的主子差很大一截。”蔡进觉得有些累，找了大半天才找到这个小旮旯，而在这个吃过午饭的午后时间段，人更是越发觉得困倦。

    “什么意思？你知道我这么多年游手好闲是因为什么吗？”王修刀回过头来满脸狐疑。

    “知道，因为没有找到足够大的大人物做主子，所以才宁缺毋滥的闲着。”蔡进将属于王修刀的刀拿在手中把玩，刀入手有些沉，看起来有点像缩短放宽后的柳叶刀。跟多年前蔡进第一次遇上他时，见到的那把刀一模一样，而且从刀柄上手刻的修刀二字可以确定，这把刀就是当年的那把。做为一个武者，很少有不喜欢冷兵器的，蔡进虽然躺着在，但还是虚砍虚刺了几下，看着手中的刀说道：“这人就跟刀一样，久不用就容易生锈，你见过挑东西杀的刀吗？杀人杀狗甚至是劈树砍柴，有何不同？”

    王修刀收拾完一切，叼根烟在椅子上坐下，笑道：“大大的不同，刀是不会说话，如果它会说人话，也许它比我还要挑。对了，以前从来没见你做过谁的狗腿子，怎么现在转性了？”

    蔡进冷笑一声，不说话。

    王修刀仰天打个哈哈，乱七八糟的说道：“真是岁月不饶人，少年子弟江湖老啊，大姑娘变成黄花菜了…”

    “接刀。”蔡进一个鲤鱼打挺，起身的同时将刀扔还给王修刀，跨前一步，路线诡异难测的拳头朝王修刀招呼过去。

    王修刀也是久经战场的高手，当年要不是因为太过于相信主子，以为主子不可能朝自己下手，他也不会沦落到需要在当时还跟他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蔡进相救。眼见蔡进来势汹汹，他没有丝毫犹豫，横刀在前挡住蔡进的拳头。而后探身橫削过去，蔡进上身后仰，抬腿踢向王修刀的手腕，逼迫王修刀收刀。王修刀却反其道而行，在蔡进的脚行至半途时，转动手腕，刀刃下劈…

    顷刻间，两人已经过了七八招未分胜负。再过七八招之后，两人各自后退半步，收手。

    这一交手，两人都发觉虽然好几年过去了，但对方的功力却都是有增无减。不过这也都在意料之中，王修刀正值壮年，而蔡进甚至连三十岁都没到，武学一道，十五岁之后至五十五岁之前，都是越来越强大的阶段，没理由不进反退。

    “修刀，我就跟你直说吧，我不只是来给你找工作的，更大的目的是来拉拢你入伙，我想建立一个自己的团队，以后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就这么简单。”蔡进似乎这辈子都没有对男人说过这么直白的话。

    王修刀听蔡进这么说，比听到让他给国务院一把手当保镖还要吃惊，愣愣的看着蔡进好长时间，才说道：“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答应了，走吧，现在就走？”

    说走就走，下午蔡进就带王修刀回到了高山酒店。路上蔡进把自己目前的情况，以后需要王修刀做寡妇南芳保镖的事都说了，尤其强调保护南芳只是一个过渡，迟早会把他调回自家一伙的，王修刀拍着胸口说你放心好了，我这人做人做事就一个稳字，不会三心二意的。

    孙子书见到蔡进带回来个满头白发衣衫破旧的中年男人，心中暗叹：这他娘的学武的人怎么各种各样人都有？老蔡走的冷艳无双的路线，狼山走的是野兽派路线，眼前这位兄台走的是人穷头发不穷的半乞丐半潮人路线吗？

    简单的介绍后，三人就驱车赶往南芳住宅。

    蔡进压根连客厅都没进，直接就在外面跟那只庞大的藏獒聊天。只有孙子书跟王修刀进去。南芳穿着一身旗袍，更显身段妖娆，孙子书在心中暗赞：这女人啊，还真不一定就会输给时间，只要保养得当，什么时间的利刃都能统统踩在脚下啊。

    “坐吧。”南芳坐在沙发上，指指另一边的沙发。

    孙子书和王修刀对望一眼，坐下，前者道：“姐，保镖给你找来了，他叫王修刀，跟老蔡是老朋友了，手底下都是真功夫，你看怎么样？”

    “嗯。”南芳的眼睛在王修刀身上停留两秒，微微一笑看着孙子书道：“你办事我放心，那从今天开始，这位王修刀先生就在这住下吧，我开出的工资是每年一百万人民币，日常开销均可报销，除此之外，一百五十万的车一辆。请问有意见吗？”问最后一个问题时，南芳的目光又投在王修刀的脸上。

    王修刀继续抖动着自己的右腿，裤子上破洞下的肉时隐时现，和南芳对视着，点点头道：“行，我都行。我只有一个问题，能随身带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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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你太丑了

    更新时间：2013-06-27

    南芳毕竟只是个女人，虽然吃过苦，但对于刀这种凶器仍然是有天生惧意的，听了王修刀的问题，她下意识的皱眉，想了想，然后又看看孙子书，在看到孙子书坦然的目光后，她释然的点了点头。既然相信孙子书，就应该相信他招来的人。况且她一个弱女子，不管找什么人当保镖，若是保镖真有恶意，何须用刀？

    就这么敲定了。

    一百万人民币一年，一百五十万的车，日常开销全报销。如此优厚的待遇让王修刀正式重新踏入保镖的行列。此时的他在心里想的并不是‘希望这次老天不要在玩我，再让我被主子追杀亡命天涯’之类的，而是在想，保护一个弱女子，该注意哪些地方…

    这就是王修刀的特色，他不管做什么事，第一考虑的就是稳健。他做起事来，很少有其他事情能够打扰到他，专注，就是他所求稳健的最重要护法。

    然后王修刀就拿到了一张内有一百万的银行卡，南芳说这是今年的工资，提前付了，正好你去买点生活用品，今晚就住这了，暂时先开车库里的那辆四五十万的沃尔沃。王修刀一一点头应承，那态度完美诠释了什么叫不卑不亢。

    王修刀出去后，孙子书来到院子里，见蔡进正跟藏獒聊的欢，他也凑上去想摸一摸，却又被藏獒吼了下，他恼羞成怒的提起拳头就往藏獒天灵盖上砸去，强壮的畜生却也不惧，张开口迎接孙子书的拳头。孙子书可不是畜生，立刻便拳为掌，就势拍在这头畜生的头顶。五成力，只见这头畜生的身体微微晃了晃，但居然没倒，孙子书正惊讶间，畜生彻底缓过神来，大吼一声就要上来跟孙子书拼命。

    “坐下坐下，不准闹。”这时，蔡进说话了。

    然后只见这头畜生竟然硬生生的收敛起刚刚爆发出来的王霸之气，乖乖的坐下来，连看都没再看孙子书一眼。

    “狗日的畜生，迟早有一天我得宰了你煲汤喝！”孙子书指着它狠骂，却也不敢再伸手摸它。

    蔡进揉了揉额头，挥手让这头藏獒回窝，他站起身，看一眼孙子书道：“有些人就算知道不是你对手，他也不允许你触犯它，就像它一样。”

    “你是说王修刀吗？”孙子书看着脱离蔡进后，又恢复生人莫近姿态的畜生，揣摩着蔡进的言外之意。

    “修刀是个做人求简单做事不怕复杂的人，你对他真心他就不会背叛你，我信他，你呢。”蔡进脸上依旧是那幅冷冰冰的看不出喜怒哀乐的表情。

    “我信你。”孙子书笑笑，拍拍蔡进的肩膀，当先朝门外走去，边走边道：“咱俩回去吧，晚上我还得带牧秋出去逛街呢。”

    在原地站了很久，蔡进的目光才从孙子书离去的方向收回，回身看了眼这栋又大又精致的别墅，然后离开。

    天快黑的时候，孙子书开车带着牧秋来到人潮拥挤的步行街。几乎可以算是从来没见过这么繁华都市的市中心，牧秋感叹的不是高楼大厦多高多亮，而是怎么可以有这么多人，跟百团大战似得。

    孙子书能说什么，他只能拍拍牧秋的头说：“我亲爱的牧秋妹子，不要惊慌，人再多也伤害不到你。”

    孙子书用对付百分之九十九的女人都有成效的伎俩，逛衣服鞋子饰品店，来对付牧秋。但是在一个小时之后他就发现，牧秋根本就没有逛街的细胞，完全就是剩下的那百分之一的不喜欢逛街的女人之一。而且，而且更残暴的是牧秋似乎对首饰店里的那些金光灿灿银光闪闪碧绿幽幽的东西也没有兴趣。这是怎么一回事？从古至今，好像这种女人都是万中无一的吧？真受不了！本来牧秋早就想出来看看h市的繁华，都是孙子书拦着，理由是外面不安全，一个这么单纯的女孩不要单独出去。而今天，孙子书就是熬不过牧秋天天都要说一遍的央求，这才带她出来的，没想到竟然是这样……

    见逛街提不起牧秋的劲，孙子书就提议说我们去吃点东西吧，问牧秋想吃什么，牧秋想了想，说吃西餐，用刀叉的西餐。

    于是孙子书带她来到了一家中档西餐厅，点了两份牛排套餐。孙子书要了七分熟，而牧秋保守的不听服务生意见，硬是要了十分熟的。不过吃的时候牧秋还是大赞这牛排好吃，说下次还要来吃，脸上终于露出开心的笑了。

    孙子书长长吐口气，终于是达到目的，让牧秋姑娘开心了。看来对付牧秋，不能拿千百年来女人的共性来对待，应该用新时代的女人做典范来对待，比如说喜欢吃好吃的。

    “牧秋，一会吃完我们去哪？”孙子书切着牛排，问道。

    “我也不知道，让我想想……哎，看电影，我从来没看过电影呢。”牧秋为自己想到了个好主意而满脸灿烂笑容。

    “好。”孙子书一口答应，切下一大块牛肉塞进嘴里嚼着。边嚼边欣赏眼前的美女，他忽然突发奇想的问：“牧秋，之前我们在火车上第一次见面，你对我是什么印象。”

    牧秋想了想道：“没什么印象啊，就觉得你流口水好恶心。”

    孙子书哈哈大笑道：“流口水这个略过不提，你就说说其他感觉，比如说我帅不帅之类的。”

    牧秋笑道：“帅啊，是挺帅的，不过确切的讲不是帅，是属于有气质那类的。”

    “哇喔，说的我小心肝扑扑跳啊。”孙子书为了庆祝自己被美女夸，再切一大块牛肉塞嘴里猛嚼。

    “看你得意的，我只是说你有那么点气质，只是有一点点而已。”牧秋笑着抿口红酒，红红的两片薄唇沾染红酒后更显诱人，让人有忍不住想亲一口的冲动。

    孙子书无意中看到这一幕，忍不住脑子乱了一下，不过他可不敢对她怎么样，到时候被她折断手脚可不是好玩的。

    步行街上有三家以上的电影院，而且每间电影院都是生意兴隆。孙子书和牧秋并肩坐在中间靠后的位置，荧幕上正放着这段时间非常火爆的一部有关于怀念青春的电影。惹得最近网路上几乎所有人都在集体怀念青春。

    孙子书觉得如果一个人能够随着集体一起怀念某段时光，那只能说明一件事：在那段时光里，你平凡无奇。集体，是平凡的代名词。所以孙子书就从来不觉得青春有什么好怀念的，当大多数同学都在吃喝玩乐的时候，他虽然也玩，但更多时间他是用来看书，其实当初他并不认为看书学习就能够成功，只是从他自己的角度来说，他喜欢看书。即便看的都是与考试无关，甚至无法为他增加任何处事技巧的书。

    鲁迅说他用别人喝咖啡的时间来写东西。所以当众人都在怀念当初一起喝咖啡的时光，鲁迅是没的咖啡怀念的，所以他不是平凡的人。

    “你在想什么？一点都不专心。”荧幕里正在放男女主角接吻互摸的情节，牧秋特别不喜欢看这种情节，转头看看心不在焉的孙子书，问道。

    “快看，狗咬狗。”孙子书回过神，指指屏幕。

    “无聊。”牧秋象征性的打了下孙子书，终于等到荧幕上少儿不宜的情节过去，她便继续端坐认真看。

    两个小时的电影终于放完，散场后孙子书问牧秋还想玩什么，牧秋想了想，说逛酒吧。孙子书一口烟呛入肺里，咳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气来，说你怎么想起来去逛酒吧的，那里可不是你这种良家少女该去的地方。牧秋却不以为然，说清者自清啊，再说了我只是好奇去一下，而且还有你看着我，我不会近墨者黑的。

    拗不过她，孙子书只得带她来到附近的狂人酒吧。由于正是八九点的上客时间，再加上狂人酒吧的名头够响，因此一楼大厅里人非常多，拉着牧秋好不容易找到个位子。

    “随便来几瓶啤酒。”吩咐完服务生，孙子书点上根烟。而牧秋则睁着水灵的大眼睛四处看，她可是第一次来酒吧啊。若不是孙子书，她可能这辈子都不会来这种地方。虽然她并不觉得酒吧里都是坏男人坏女人，但在师父的淳淳教诲下，她从小到大都很清楚女人一定要明白自己那些事能做那些事不能做。所以她的人生观也许在别人看来很是守旧，但她知道，她只遵循自古以来的真理，而与时代背景无关，

    不是第一次喝啤酒，但，是第一次在酒吧喝啤酒，牧秋喝啤酒的样子一点也不豪迈，完全不像个豪爽女侠。

    “美女，来跳舞啊。”一个年轻男子无视孙子书，从舞池里钻出来，走到牧秋身旁伸出手。

    “…不会。”牧秋不看他，看孙子书。

    “很简单的的，我教你。”年轻男子并不放弃。

    “不干，你太丑了。”牧秋道出石破天惊的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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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美女的轻功

    更新时间：2013-06-29

    学武之人身体就是好，孙子书和牧秋已经在外面游荡到凌晨三点，两人却还是一点倦意都没有。他俩基本上把夜市中能吃能玩的东西都过了一遍，牧秋终于说要回家，却不是因为累，而是因为觉得无聊。

    x5里，孙子书一手握方向盘，一手夹着烟。牧秋在副驾驶上滔滔不绝的跟孙子书诉说今天晚上的心得。她说大城市也不见得就比山里面有意思，乱糟糟吵吵闹闹的还不如山里虽然有时候好几个月看不到一个外人，但有鸟语花香。还有就是城市里虽然可以买到很多各种各样的东西，吃喝玩乐都能用钱买到，但总少了点灵气。

    孙子书讨教牧秋怎么少灵气了？牧秋想都不用想，便说这灵气就是自己动手做出来的东西，人工做的东西才会有的。而在这里，比如说衣服比如说鞋子，甚至是玩的东西，全部都是可以用钱买到的。没有那种我想吃饭，自己动手做饭，我想穿衣服，自己动手裁剪的感觉……

    “看来你比较适合生活在男耕女织的农业社会，根本不需要钱。”孙子书下结论。

    “也不全是这样，当然啦，现在社会大部分东西都是进步的，比如说交通啊，千里之外几个小时就能到了。我只是觉得人不能太依赖手中的钱，以为钱可以掌管一切，有时候返璞归真一点也没坏处啊。”牧秋继续叽叽喳喳，说着自己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经过这次逛街至深夜，牧秋对孙子书明显比以前好多了，也不再跟他提让他给洗衣服的事，有时候孙子书吩咐她做什么事，她也会乖乖的去做。孙子书更加笃定了一个道理：女人是要哄的。

    而随着牧秋在高山酒店待的时间越长，她的归属感也就更加强烈。刚开始的不习惯感几乎已经消失殆尽，每天除了在酒店里做事，她剩下的时间也就只有想念师父。

    她是师父拣来的，二十年前的某天，在连绵不断的昆仑山脉上，师父跟一位绝代高手决斗胜利之后，在回家的路上，师父从草丛里捡到了尚在襁褓中的她。之后师父跟许多影视作品里放的一样，将她视为己出，教她识字做人武功。她也一直把师父当作父亲来看，从来没有异心，甚至有时候她会觉得，如果自己当初没有被亲生父母丢弃，或许自己还过不上像现在这样无忧无虑的日子呢。

    不过一转眼二十年过去了，师父也开始老了，师父也跟其他老人一样，开始唉声叹气、望天空发呆了，身上散发出的一种垂暮的气息，让她很心疼。但是师父从来不跟她说心里有哪些不开心的事。

    好像男人都是这样，成年之后就很少会跟别人说自己心里的烦心事，就像那个蔡进，整天心事重重的样子，还有子书，虽然表面上每天都开开心心志得意满的样子，但无法掩饰的是安静时他眼中流露出的那几缕寥落，甚至是最喜欢开玩笑的师哥，偶尔也会不说话坐那里想心事。

    所有所有的一切，都让牧秋有种‘男人真可怜’的感觉。

    大约是五六年前，有一天，家里来了位阿姨，阿姨长的很漂亮人也很温柔，对牧秋也很好，做了好多比师父做的饭菜好吃很多的东西给她吃。但是，师父却好像很不怎么喜欢那位阿姨，不仅对她冷言冷语，而且说到后来，还跟阿姨动手，幸好阿姨也是高手，两人打的难解难分，从下午打到晚上，从晚上又打到天亮，一直打到在旁边观战的牧秋睡一觉醒，他俩还在打，于是牧秋就说：别打啦，我饿了。

    然后二老好像事先说好的一样，一起停手，然后阿姨又给牧秋做吃的，三人吃完后，二人继续打。就这样，打到牧秋喊饿他们就停手，做饭吃完之后再继续打，一连持续了五天，而牧秋除了忍不住困到眼皮睁不动就睡觉之外，也就跟着观了五天的战。终于，在第五天，阿姨走了，临走时，阿姨摸着牧秋的头说：“孩子，以后出去了，要记得做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但千万不要做一个傻女孩。”当时的牧秋似懂非懂，只有点头的份。

    往事历历在目，抱膝坐在床上的牧秋每次想到远在昆仑山的师父，都会轻叹一声。

    笃笃笃…

    门外忽然想起敲门声，牧秋看看墙上的挂钟，都十二点半了，谁这时候还来敲门？

    “妹子，你好，有事跟你说，能进去不？”孙子书笑呵呵的站在门外，手里夹着根烟。

    “嗯，进来吧。”牧秋拖着拖鞋，吧嗒吧嗒的转身，给孙子书倒了杯白开水。

    孙子书大咧咧的往椅子上一坐，开门见山道：“现在有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交给你，你敢不敢做？”

    “说说看。”牧秋在孙子书对面坐下。

    孙子书故作深沉的抽口烟，再抽口，再抽口，然后才说道：“最近咱们酒店外又来了一拨盯梢的人，不过他们盯梢技术不到家，被我发现了，我想让你去抓一个来让我审审。”

    牧秋可爱的笑笑道：“这简单，你想我什么时候去抓？”

    “现在。”

    “现在？”

    “嗯，就现在，你窗户下面就有两个，你拎一个来就行。”孙子书指指房间阳台的方向。

    牧秋直接起身，走到阳台，打开并没有安装防盗窗的窗户，一跃而下。

    “擦！”孙子书赶忙跟上，一探头，却没敢跳，要知道，这里虽然名义上是二楼，但其实由于当初建造的早，实际却是三楼往上的高度。十几米的高度，孙子书知道自己要是跳下去，断条腿都是轻的。可牧秋却是毫不犹豫的跳了下去，虽然知道她轻功好，但这……

    “小女孩家的，一点不矜持。”当孙子书呢喃抱怨的时候，听见下面传来几声男人的闷哼声，也仅仅只有几声，几声之后下面就又恢复安静。孙子书一路小跑到大堂的旋转门前，还没跨出门，就见到牧秋拎着一个彪形大汉走了进来。

    真的，是拎着。牧秋右手提着大汉的后领，大汉则蜷曲着正在颤抖的身体，这情景就好像牧秋是拎着一只跟人差不多大的龙虾。

    嘭…

    牧秋把大汉随手扔在地上，大汉一阵呻吟，看来不是经常受到这种虐待。孙子书倒杯水，蹲在大汉身边，等对方抬起头，他递上水。大汉看起来三十多岁，皮糙肉厚的样子，但没想到被牧秋这个看起来娇滴滴的女孩给弄得如此狼狈。

    “孙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大汉一见到孙子书，强撑着站起来，一口气喝光杯子里的水，竟然用问罪的态度说话。

    “请问…怎么称呼？”孙子书挠挠头，满心疑问。

    大汉理理西服，又揉了揉肩膀和胳膊，脸上露出‘真他妈痛’的表情，然后道：“我叫李国庆，是沈老手下的人，沈老让我们来探探你这最近的情况，但别让你知道。”

    孙子书猛拍大腿，赶忙把名字普通至极的大汉请坐下，换上好茶，道：“你怎么不早说，这不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打自家人了嘛，喝茶喝茶。”

    李国庆皱着眉指指一旁的牧秋道：“谁知道这位从天而降的美女是什么来头，我根本没反应过来就被她打懵了…算了算了，我还得回去复命，孙先生，不是我说你，你对手下太放纵了，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就对人动手，迟早有一天得吃亏。”似乎指责一番孙子书，让大汉心里好受不少，所以走的时候孙子书见他腰又挺的很直，跟刚进门时的弯曲完全不同。

    “慢走慢走。”送走遭受一场无妄之灾的大汉，孙子书哈哈大笑，对牧秋道：“人家没让你道歉就已经很给我面子了，你要不要给我洗半个月内裤以表示感谢？”

    “懒得理你。”牧秋哼一声，扭过头去不看孙子书。

    “子书你故意试探牧秋也不需要用这种方式吧？万一对方是个高手，你不是在害牧秋吗？”蔡进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从房里出来，顺着楼梯慢慢走下来，便走边道。

    孙子书笑笑道：“就你什么都知道，就你聪明！反正是沈老的人，就算是钱老亲自出马，也不会伤害我的人，况且牧秋还是这样一个娇媚的女孩，下的去狠手吗？所以我笃定不管怎么样牧秋都不会有事的，哎？牧秋你刚刚直接从楼上跳下去那一下，着实吓到我了，以后请你不要这么鲁莽，那么高，跳下去搞不好会死人的懂不懂？”

    牧秋转过头，自信满满道：“那才多高，七八楼高我都照跳不误，我这么多年武功可不是白练的。”

    蔡进走到孙子书身旁，看着门外道：“沈老是在考验我们，刚刚那人，牧秋只不过是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但真放起对来，至少十招之内我放不倒他。”

    “有那么强吗？”孙子书摸摸下巴，表示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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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取舍

    更新时间：2013-06-30

    彻夜灯火通明的安得广厦最高层，沈泰山和钱老今天却没有像往常那样对坐下棋，而是对坐喝茶。这头道苦二道甜的河南信阳毛尖，是小的们在外出差特地从河南带回来的好东西，虽是明前茶，但也不算太贵，味道丝毫不愧十大名茶的名头。

    “林万重请我明天去喝茶。”沈泰山端起小小的红瓷杯，慢慢喝上一口，香气起先是在唇齿间盘旋，而后钻入喉咙流入胃中。

    “他那老小子近些年混上来还真混的不错，再搞搞都能骑你头上去了，哈，谁能想到曾经他是咱们院里年龄最大，胆子却最小的孩子！那你去不去？”钱老只要想起很多年前一群光着腚的屁孩们在大院里玩耍的情形，就非常想笑。有时候他觉得这个世界真他妈的小，经常的，很多年不知音讯的小时候玩伴，忽然再次得到他们的消息时却发现，擦，原来这些人一个个都混出了人模狗样，原来跟自己默默较量了这么多年的对手竟然就是小时候的那谁谁谁。

    “去，没理由不去，他说这么多年大家都没再联系，前几天偶然间想起我来，随便上网一查，竟然就是安得集团的老总。既然大家都算是同道中人，就出来聚聚吧。他都这么说了，我怎么好拒绝？况且，他说的也是事实，我们跟他现在算是半个同行就不说了，光是凭那么些年大院里在一起玩的经历，聚一聚也没坏处。”沈泰山手中的茶已经倒到了第五杯，虽然是小杯，但五杯也不少了。反观钱老，却连一杯都没喝完。

    “明天我陪你去，小心为上，那老小子阴的很，从小就是这样，不敢明着来，但背后捅刀这种事他可是干的驾轻就熟。”钱老虽然说的不是好话，但脸上却没有一点厌恶的样子，就好像是父母在说自家孩子淘气一般。

    两人正说话间，门外响起敲门声，沈泰山说声进，就见李国庆鼻青脸肿的走了进来。李国庆满肚子怨气在回来的路上都随着夜风消散的差不多了，走到沈泰山和钱老身边，微微躬身道：“沈总，孙子书发现了我们的窥探，还派人把我狠狠的揍了一顿。”

    沈泰山和钱老对望一眼，后者大笑道：“那你是学艺不精，怪不得别人。说说吧，是蔡进还是狼山揍的你？”

    “是个年轻女孩……”李国庆脸色很是尴尬，给个小女孩打的毫无招架之力，岂止是屈辱就能形容的，但无奈，也不敢隐瞒，继续道：“是个大约只有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很擅长擒拿术，我本来正在围墙外面走动，谁知道她从天而降，我根本就没反应过来就被她制伏。”

    沈泰山挥挥手：“下去好好休息吧。”

    “是。”李国庆低头退下。

    偌大的办公室里又只剩下沈泰山和钱老两人。钱老心直口快道：“这孙子书发展的速度超乎寻常啊，能把李国庆打到没还手的地步，除了蔡进和狼山竟然又多了位高手，而且还是个女人，真不敢相信，他哪来那么大魅力和实力？”

    沈泰山微微一笑道：“他是没这个本事，但他身边的人有。”

    钱老恍然大悟，猛点头道：“说的也是，蔡进和狼山可都是江湖上的人，尤其那蔡进，一大帮子高手都曾是他小弟。哎我说，老沈啊，你可真舍得，就这样把蔡进这个人才拱手让给了孙子书。”

    沈泰山又是一笑，不说话，再次喝了杯茶。

    墙上的时钟指向凌晨三点，但早已习惯彻夜对坐长谈的他俩仍然一丝困意也没有。但这也得归功于他俩都属于短睡者，每天只要睡三四个小时就完全足够第二天的精力消耗，据说拿破仑也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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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杭州去弄古董字画的狼山和赵磊终于回来了，不负众望的带回来一幅价值不菲的画，是明代画家仇英的《郭子仪拜寿图》，不过由于仇英的真迹本就不多，所以这幅狼山和赵磊用非正当手段弄来的画自然也是赝品了，但这幅画，可是一级赝品，是价值好几百万的东西。

    孙子书大喜，拿出前段时间买的名画鉴赏书，对照着去给这幅画估价，得出此画市价起码在两百万以上的结论，更是高兴的连连夸奖狼山和赵磊。

    十几天了，今晚的晚餐终于人都聚齐，四个男人一个女人。

    本来牧秋以为师哥会跟大家一起分享夺得那幅画的始末，但一顿饭都吃完了，师哥却只字不提夺画的具体过程。巧的是孙子书和蔡进也都不问。最终还是牧秋忍不住发问了。狼山笑笑说过程无非就是或偷或抢，说起来跟影视作品里放的都差不多，没什么特别的。

    吃完后，牧秋不用别人说，就收拾盘子自去厨房洗刷。四个男人围坐在桌子边。孙子书边剔牙边道：“其实古董这玩意，都是人炒出来的，国家炒、私人炒，两方面一炒，价格自然就上来了。”

    狼山同意：“事实。不过就算国家不炒，大财主不炒，普通屁民还是会炒的，到时候价格还是会被抬高。只要是在太平年代，古董它就肯定是一件昂贵的东西。”

    蔡进道：“抓紧找时间送去给林万重吧，放家里夜长梦多不安全，万一被小偷摸走，他俩可就白忙一场了。”

    孙子书斜了眼蔡进道：“咱们个个都是武林高手，还怕小偷？”

    “狮子也有打盹儿的时候啊。”牧秋从厨房里走出来，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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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狮子打盹儿有两种原因，一是诱敌上当；二是正在积蓄力量。所以做人千万不要太过相信自己的主观判断，得靠准确度更高的客观分析。”沈泰山和钱老坐在属于林万重的私人酒店某包厢里，笑吟吟的看着坐他们对面的林万重。

    “有道理，多年不见，看到你们我才发现我真的老了。”在年龄上大他们很多的林万重摇头叹息，忍不住回想起当年一众孩子们在一起玩的情景。

    那时候，他是院子里年龄最大的孩子，大到差点就够让这群孩子喊叔叔的级别，不过幸好孩子们找伙伴是不看你真实年龄，看你心灵的。你就算胡子拉碴的，只要你能跟孩子们聊一块去，你就会被孩子们接受。不过林万重的脑袋开窍的迟，后来大院里的小孩一个个都出去谋生活了，他才想明白自己也该去努力了。

    “孙子书是个有好命又有聪明脑袋的好苗子，不过毕竟底子薄了，凤凰男多得是，但真能走的多高，我看就不见得了。”林万重递给沈泰山和钱老一人一根雪茄，将自己手中的雪茄横拿着来回晃，片刻后，剪掉圆头，点着，享受的吸了几口，继续道：“况且，你只是杀了我一颗无关紧要的棋，真的对我构不成任何威胁。我知道，下棋就是看谁舍得丢棋，丢的其所…但是，沈，你这次真的不该做的这样过分，周山毕竟曾经帮过我。”

    钱老坐在椅子上，听得林万重的语气越来越不善，于是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让自己的眼睛能够看到关着的包厢门。

    沈泰山笑笑，摆摆手道：“林老，我想你误会了。首先，我不是在跟你下棋，更不是要跟你争什么；第二，孙子书不是我的棋，他是他我是我，我欣赏他，想给他往上爬的机会。而周山是死有余辜，你想想，如果抛开你我，周山是孙子书的对手吗？这样的棋子，于你没有任何好处。他虽然帮助过你，但你该还的早就还够了，你已不欠他任何了。”

    林万重眉头皱了又展，道：“如此说来，你还是为我好了？”

    “不敢。”沈泰山说话的语气却一点不谦恭。

    茶喝的差不多了，话也说的差不多了。林万重却没有放他们走的意思，虽然就算林万重想留，有钱老在，林万重也未必留得住，但沈泰山不想重见故人的第一面两方就拼的死去活来。

    “林老，卖我一个面子吧，或者就当是给小时候咱们在一起玩过的那段回忆一点面子。我说过好几遍了，不会跟你争什么，至少目前不会。”沈泰山看着林万重，眼神凛冽。

    林万重抽烟，一口一口的抽，沉默。桌上的被子被他一会拿在手上一会放下，似乎在心里做着什么艰难的决定。

    五分钟过去。

    “好。”林万重抬起头，看看钱老，又看看沈泰山，点头道：“我就不追究孙子书什么了，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沈泰山终于舒口气，笑道：“多谢。那我们就先走了，以后如果还有机会，希望我们还能坐一起喝喝茶。”

    故人重见，当初的年幼时肝胆相照无猜无忌的情形一去不复返，再也不可能回来。沈泰山和钱老，甚至是林万重，肯定都会在心中感叹少年子弟江湖老。但感叹归感叹，年少无知的曾经岁月虽然非常值得怀念，而成熟睿智的现在，也未尝全都是错误的。

    至少，成熟后，就懂得取舍了，懂得生命最大的意义在于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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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有钱人的聚集 地

    更新时间：2013-07-01

    在黄历上选了个宜出行会友的好日子，孙子书跟蔡进一起，把狼山赵磊用不法手段从杭州弄来的画送去给了林万重，林万重很爽快的收下，并没有推辞不要。这让孙子书悬在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得以落地，如果说南芳牵线搭桥的那次见面，是让孙子书吃了颗定心丸，那这次林万重收下礼物，就是彻彻底底告诉孙子书，他林万重既往不咎了。

    当初做掉周山时，孙子书虽然已经在心里盘算过无数遍，也做好了面对大人物碾压的心理准备，但事后，他还是非常担心的，他甚至已经做好了随时扔掉面子找沈泰山救命的准备。

    说不怕那肯定是假的，说到底，他也不过是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际遇上佳让他得了座高山酒店，但也让他多了份责任---还死去的赵总一个公道。而周山的命，就是给赵总最好的祭品。

    但孙子书怕归怕，但还没有怕到不敢再在江湖上混夹尾巴逃跑的地步。他的想法不复杂，不管杀掉周山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他都会尽力去应付，真应付不过来大不了就一条命而已，十八年后还是一条好汉。

    大丈夫是该能屈能伸，但屈伸也得看什么事什么情况，有时候明明知道前方是死路，该挺脖子上时也还是得上。

    送完画后，孙子书打了个电话告知南芳，南芳约他在咖啡厅见面。正好蔡进说有事，孙子书就自己开车去跟南芳见面。

    素颜胜过无数用高档化妆品堆砌成的猴屁股脸的南芳，在这个快到夏日的季节里，穿了一条长裙，外披一件淡蓝色长衫，梳着俏马尾，整个一熟女淑女的打扮。

    孙子书坐下，长舒一口气，让服务生上杯不加糖的蓝山咖啡。开门见山就说，今天林老很给面子，不仅收下了我的礼物，而且还跟我说以后有需要可以找他。姐你是不是该亲我一下表示祝贺？南芳作势欲打，笑道那就好，以后林老这条路算是通了一半，至于另一半，一看你造化，二看你功劳了。不过你要记得一句话，求任何人都不如求自己，别有依赖谁的想法。孙子书喝口咖啡，盯着南芳的芊芊玉手，说这我明白，这世上的男人都不可靠，我就算是依赖，也只会依赖像姐你这样美丽的女强人，你看这手，我都想不出用什么形容词来形容好了，哦哟…好疼…姐你轻点好不好，这么多人，多尴尬啊…

    刚狠拧孙子书耳朵一下的南芳抽回手，脸上微笑的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仿佛刚刚他只不过是抬手赶了赶苍蝇，看着在揉耳朵的孙子书，说你越来越不正形了，你就一点不怕我吗？

    孙子书哈哈一笑，说怕你干什么，一家人还说什么怕不怕的，不过我说的都是真心话，姐你真的是美女，唉，我要是早认识你十几年就好了，你就不用吃那么多苦了…俗话说的好，种不好庄稼一季子，嫁不到好老公一辈子…

    南芳虽然还是在微笑，但很明显被孙子书戳中心事，笑容中带着几许苦涩。轻轻吐口气，说早十几年你还光着屁股跑呢，有用吗？

    孙子书大力拍拍胸口，信誓旦旦说，是英雄，莫说光着屁股，即便是光着老二那也是英雄！如果那时候咱俩认识了，我肯定会好好保护你照顾你，哪个龟孙子敢欺负你，我铁定揍到他妈都不认识他。

    南芳哧一声笑出来，摇摇头，又有些寂寥的说有些事不是拳头就能解决的，你能用拳头让一个不爱你的人爱你吗？

    孙子书脱口道，既然那么不爱我，那我又何必再去追他？那不是自取其辱嘛。

    南芳摇头道，你是男人，爱上不值得爱的人就放弃那是应该的，但我是女人，女人的爱有时候就是这样不理智，而且一毁就是一辈子，没的选择。

    孙子书不是女人，当然无法真的明白这种独属于女人的傻傻一辈子的爱情理论，不过他同情，很同情南芳的遭遇。能找到个自己非常爱的男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但如果那个男人恰好根本不在乎自己，那这幸福就会变质成为一种痛苦，至死方休的痛苦。

    很认真的、没有任何色心的拍了拍南芳的玉手，孙子书安慰道，姐，现在不是好了吗，一切都过去了，以后你肯定能遇上比我还要优秀的男人，相信我没错的！

    南芳笑说，你这番话，好像说的是你要甩了我。

    孙子书嘿嘿道，我哪能舍得甩你，你要是我女朋友我对你千百般好还来不及，怎么可能甩你。

    孙子书曾经看过一本书上说，任何玩笑，都有认真的成分在里面。他觉得这话只说对了一半，玩笑的原始作用其实就是用来委婉说真话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玩笑又多了个调侃气氛的作用。华夏五千年文明中，礼，是很重要的东西。而礼简言之，就是两个人，或者很多人在一起时不会尴尬。那么适度的玩笑，就是气氛的美好添加剂。

    进化到现在，虽然天朝已经将礼之学问抛弃了七七八八，但玩笑，到底是保留下来了。

    而现代人，很多时候开玩笑就仅仅是用来开玩笑，或许只是你我想开玩笑，所以就说了个笑话、说了句好玩的话等等……

    就好像孙子书跟南芳之间的这种玩笑，孙子书并没有真的想把南芳扑到床上狠-干一炮的目的，他只是想说些好玩的话，让南芳笑一笑，南芳笑起来可不是一般的美啊。另外或者还有一些连孙子书自己都不知道的原因在其中---对南芳的愧疚。

    杀了人家爱到要死的老公，换任何人都会觉得愧疚，差别只在于这份愧疚有的人多有的人少。

    咖啡喝到差不多了，南芳问孙子书有没有打过高尔夫？

    孙子书说没有，这么高级的玩意只在电视上看过，怎么？姐你玩那个？

    南芳点点头，说偶尔玩，当作锻炼身体，我知道个挺不错的高尔夫球场，带你去转转？

    孙子书立刻点头，拉起南芳就走。

    一路上，孙子书顺着副驾驶上南芳的指引，七拐八拐的来到郊外，穿过一片厚厚的桃林，一座富丽堂皇到让孙子书咂舌的大门赫然出现在眼前，在停车场停好车，孙子书下车一眼望去，全部都是豪车，两百万以下的车除了自己的x5就没有第二辆了，至于高的，那就上不封顶了，连价格在四千万人民币朝上几年前出的限量版布加迪威龙都有，着实把孙子书吓了一大跳。偷偷的瞟了眼南芳，只见南芳笑吟吟的看着自己，根本猜不出南芳心里在想什么。

    迎宾的门卫穿着一身说不清楚是什么样式，虽然怪，但看上去很顺眼的衣服，很明显是认识南芳，恭恭敬敬道：“南女士好久没来了啊。”

    南芳嗯了一声，道：“最近比较忙，今天我是带我弟弟来玩玩的。”

    迎宾还没说话，孙子书就抢着招呼道：“我姓孙，你们这里这么气派，我以前怎么从来没听过？”

    迎宾道：“孙先生不用奇怪，只要我们东家不想让这里太过招摇，这里就必然不会被众所周知。”

    孙子书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心道：小小的迎宾，好大口气！

    跟着迎宾的指引，两人走进至少三十米高，两旁摆着两尊铁定不只是石头打造的狮子，地上是厚厚的汉白玉砖铺就，比紫禁城的神武门似乎还要令人叹为观止的正门。

    进去后，入眼的是一派上品私家园林的景象。亭台楼榭，假山溪流，花草树木样样不缺。连孙子书这个仅仅只去过苏州简单旅游一趟的非园林专业人员，都能深切感受到周围环境带来的江南水乡独有的韵味。悄声问南芳：“姐，这里到底是谁开的？”

    南芳摇摇头，轻声答：“我也不知道，别多问，多看多想就行。”

    孙子书点点头，也就没再多问。三人穿过这片虽然精致但其实也不算很大的园林，终于见到了绿茵茵一大片的草地。可以看见三三两两的人正在边打球边聊天，跟电视上放的那些情景也没多大区别。

    迎宾陪着两人站那聊了不到五分钟，一个二十初岁，皮肤有些健康黑的女球童就开着球车过来了。

    “小陈，好久不见。”南芳摸摸女孩的头，笑笑。

    “南姐，你好久没来了，想死人家了。”女孩声音清脆，看起来和南芳很熟的样子，不过态度还是很恭敬的，递上手套球杆等东西，她就站到一旁，退到正好听不到孙子书和南芳说话的地方，安静的站着。

    孙子书根本就连球杆都没摸过，从球车上拿了一根球杆在手上玩，当大刀来玩，劈砍刺一气呵成，还间杂几声呼哈嘿，唬的干了三四年球童的小姑娘一愣一愣的，在心里疑惑，这位先生到底是什么来头，怎么这样玩球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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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高尔夫

    更新时间：2013-07-02

    “中国自零四年以来，颁布禁令，暂停新的高尔夫球场建设；清理已建、在建的高尔夫球场项目；规范已建高尔夫球场的运营；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但法令虽如此，真正遵守的却不多，自法令颁布，到今天，全国已有超过七百家高尔夫球场，但真正通过国家审批的也就两双手就可以数过来了。”稳稳的挥出第一杆，南芳目送白球窜入云霄，微微一笑，对站在一旁将球杆像大刀般扛在肩上的孙子书说道。

    “姐，真有心有能力弄这球场的人，不说手眼通天，起码也不是泛泛之辈。这种法令其实是最没实际作用的，对屁民用不上，对大人物也用不上，颁布还不如不颁布。”孙子书又开始不懂装懂的谈时事。

    南芳和孙子书走在前面，球童开着球车跟在后面。一行朝着果岭走去，刚刚那杆打的不错。今天风和日丽的，风力、阳光、心情，都是最适合打高尔夫的状态。

    毕竟是穿着长裙，只打了一会儿南芳就觉得脚腕不舒服了，早知道自己会突然想来打高尔夫的话，她肯定不会穿裙子出来。将球杆交给孙子书，让他来试试，孙子书抓耳挠腮了一会，说道：“经过我方才的观察，我已经会打了，但也仅限于知道应该把白球打进洞里而已，至于其他的规则我可是一概不知。”

    南芳脱下手套递给球童，笑道：“这不是比赛，你想怎么打就怎么打，只要别砸到人就行。”

    孙子书郑重的点头，深呼吸一口气，站到白球旁边，球离洞只有一两米左右，但孙子书根本没把握能打进去，他甚至连怎么握杆才是正确的姿势、怎么发力才会让球走直线都不知道。

    “小妹，你猜他能打进去吗？”南芳靠在球车旁，看着尴尬的孙子书微笑。

    “应该能。”球童小妹应着，从球车上熟练的拿出一盒雪茄递给南芳。

    南芳打开盒子，抽出一根，点着。她不抽烟，但不代表她一口没抽过。将雪茄夹在指间缓缓的吸了一口，然后任它在指尖燃烧，不再抽第二口。终于孙子书随便的挥了一杆，似乎天赋异禀，球入洞了。南芳轻轻击掌，将燃着的雪茄递给孙子书，孙子书接过来抽一口，不用说，必然是上好雪茄。令他不解的是，雪茄触唇的地方有些淡淡的唇膏味，瞥了眼南芳，见她唇上的红似乎有些分布不均匀，孙子书明白了这雪茄肯定是南芳自己点的，然后再给他孙子书抽的。这个动作，真要说起来，说暧昧也是暧昧，说什么都不是也可以就什么都不是。

    四目相对了两秒钟，孙子书笑笑，道：“姐，这烟够味，合我胃口。”

    南芳也很自然的点点头道：“这是我常备在这里，用来应付男人的，大多数情况下，客户都会在抽了我这根雪茄后，跟我谈成一笔生意。”

    孙子书见球童小妹又乖巧的退到合适的距离后，连眼神都没有显露出丝毫对有钱人谈话内容的好奇。这就叫专业吧？孙子书很快抛开对球童的思考，接过南芳的话头道：“那我今天算是沾那些客户的光了啊…”

    捡起球，两人继续往前走。球童小妹终于算是明白了，这位不知何方神圣的人根本就不会打高尔夫，根本就是个第一次进高尔夫球场的刘姥姥。这种新人其实很常见，只是大部分情况下新人都会战战兢兢，至少是规规矩矩的一看二想三试手，没人会像这个孙先生这样，把球杆当金箍棒耍。一点都不尊重这项绅士运动。

    南芳告诉孙子书，高尔夫其实是最锻炼自身协调能力的运动，虽然外人总说这是一项绅士运动，但我觉得这是一项枭雄运动。

    孙子书叼着雪茄，做洗耳恭听状。

    南芳喝口球童递来的温热白开水，继续说，英雄的成功，必然会伴随着许多人的欢呼声，而这个过程，英雄就是凭着一个团队，而胜利的。子书你听我说完，众人的欢呼赞许，就是对英雄最大的帮助。但是枭雄的成功，基本上都是一个人走出来的，他不仅得不到众人的鼓掌，而且还要承受来自他人的各种压力，所以枭雄的成功，除了自己，没有第二选择。

    “英雄为多数人心中的天下而活，枭雄为自己心中的天下而活？”孙子书逮个空当，犀利的插上一句。

    南芳愣了片刻，会过意来：“一点就通，真聪明。所以如果说足球是属于团队的英雄。那么高尔夫就是枭雄的运动，是利用自身一切可用资源以谋求胜利的枭雄。”

    啪啪啪…

    孙子书忍不住拍手，用眼神告诉南芳，她这番话的精辟程度绝对不亚于国家领导人在答记者问时说的那些言论。

    一边打球一边聊天，不知不觉已经过去了一个半小时，南方觉得需要找个地方休息，便带着孙子书坐上球车，开到一片露天茶社。纯古风古韵的那种一看就知道是用钱砸出来，赚眼球的目的大过赚钱的茶社。而且很可能跟这高尔夫球场一样是同一老板旗下的，为了配合这一块江南水乡的味道才这样布置。

    雾里青在宋代时被成为嫩蕊，可见它在茶中是属于嫩类的，就好像嫩女在女人堆中的感觉。它的香味也是嫩的，当然，到底有多嫩孙子书基本上喝不出闻不出更无法形容的出，他只能凭着对其他香味老持成重些茶叶的印象，来对比雾里青的嫩。

    “子书，在想什么？”南芳忽然问道。

    “在想上流生活就是不一样，贵族不仅仅是用钱就能买到的格调。”孙子书笑答。

    “但其实说到底，还是用钱堆砌出来的。”南芳道。

    孙子书也不再跟她辩，只是笑笑，继续喝茶。

    “哟，芳芳来了啊。”正当孙子书沉浸在品茗的安静状态中，一个甜腻到令人双腿发软的女人声音从身后传来。回过头，只见一个穿着白红相间旗袍的中年女人缓步而来，脸上的笑意很浓。孙子书对她的第一印象不是美，而是腻，像熟透了的苹果，熟过头了。

    南芳却站了起来，笑道：“欧阳姐好。”

    孙子书当然也跟着南芳站了起来，神态恭敬，眼睛看着这颗熟透的苹果。被称作欧阳姐的女人是南芳第一次来这里时，就认识的女强人。全名叫欧阳云云，姓不多见，名子太多见了。

    “欧阳姐，这是我的干弟弟孙子书，子书，叫欧阳姐。”南芳一手拉着一人，介绍道。

    “欧阳姐好。”孙子书喊得很干脆，反正喊人姐是只有好处不会吃亏的。

    “好弟弟，一表人才嘛。”欧阳一点不矜持，抬手就在孙子书脸上狠捏了一把，坐下道：“不错，都坐都坐，站着干嘛。”

    欧阳喝一口服务生端上来的茶，砸吧砸吧嘴似乎在品味，片刻后，说道：“芳芳啊，你家里的事我都听说了，唉，按常理来说我肯定要安慰你一番，再责备一番凶手。但我其实心里还是觉得，周山那种男人消失了，对你、对这个世界来讲都是好事。我知道这话太难听，但百分之百是我心里话。”

    “欧阳姐，我知道，我也理解。”南芳苦笑一声道。

    欧阳瞥眼孙子书，道：“要是搁在以前，周山那兔崽子知道你竟然认干弟弟，他肯定又会以你有出轨迹象做借口逼着你离婚。你说你这么多年，值得吗？”

    南芳摇摇头道：“爱哪有值不值得的，你我都是过来人，你又何必说这样的话来安慰我，欧阳姐，过去的事我们就不提了，好不好？”

    欧阳豪迈的仰头一笑，道：“好好，不提，喝茶。”

    然后就是两个女人把孙子书晾在一旁，互相聊着最新的化妆品最新的spa店最新款的包包…

    欧阳是个表面上看起来非常大咧咧，但其实心思很细腻的人，而南芳属于表面和内在都不简单的人，她懂得怎么去跟这个交往了好些年的欧阳姐说话，怎么说才能让她开心。

    孙子书很惊讶，南芳之前还在跟他说英雄枭雄这种高深的命题，竟可以转化的这么快。事实上孙子书从来就听过南芳说过一句跟大多数女人情有独钟的时尚问题有关的话。跟她在一起，总是孙子书说的多，南芳说的少，她就算说，也都是说有意义的话。所以孙子书一直觉得或许周山不喜欢这么美的老婆，可能跟她的没情调有关。但现在看来，这段不幸福的婚姻肯定还是周山的错，关不了南芳半点事。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吗？

    孙子书顿时就觉得自己又有的学了，能学到南芳五六成的聊天功力，那他可就厉害了，什么食品安全监管局的三把手，什么税务局的好色老头，什么土地局的同性恋大叔，都是浮云，只要他孙子书在酒桌上，肯定能一杀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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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烦恼

    更新时间：2013-07-03

    小雨在h市连续飘了三四天，一大早，孙子书睁开眼，就从窗户里看见外面的小雨还在继续，一根根如银针般纷纷而下。就好像有个武林高手从天上往下撒冰魄银针。

    起床、洗刷过后，下楼吃牧秋每天早上准时做好的早餐。有时候是白粥，有时候是面包牛奶，还有些时候牧秋心血来潮，则会做些香脆的牛排给四个男人吃。幸好四男都属于对吃的东西不挑剔的人，因此即便牧秋做出来的东西味道不怎么样，他们几个也不会说三道四。

    蔡进狼山赵磊三人天天早上都是六点钟准时起床，先是两人联手把赵磊折磨一顿，再让赵磊去绕酒店跑，然后蔡进和狼山就乘着这空当，拿彼此做靶子，互相练习。

    偶尔孙子书也会加入其中，但只有被他俩虐的份。不过蔡进和狼山经过对孙子书拳头的研究，不得不承认孙子书的拳头是超脱正常武道的。说天赋异禀呢，又不是太对，因为孙子书的根骨放到武道中只能算是普通，算不上多高。可若说是后天努力呢，也不全对，只不过是十几年如一日的苦练、死练而已，少林门里面这样练武的人多的是，但也没见有人能像孙子书这样，才二十多岁就已经练到了一拳可毙命的境界。

    “我说子书，你到底有没有吃什么强效药？”狼山总是忍不住问孙子书这个问题。

    “我不吃伟哥，事实上我不吃任何药，全身都是原装的、全靠自产出来的能量混天下，半点不掺假。”孙子书如此答。

    “你这种属于另类的天赋，努力半分就能收获一分，而一般人也许努力十分才能收获一分。”蔡进这么说。

    孙子书对于自己的铁拳向来很自信，他也不认为蔡进说的对，因为他自己一拳拳练出来的，个中的滋味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每天都使劲浑身力气的跟老树拼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风雨无阻，除非病到躺床上不能动弹，绝对不停止一天。

    有多苦？光是想一想都能让人望而却步，何况天天坚持。这辛苦除了父母，就只有青梅竹马的李月吟知道了。孙子书生来就不是个喜欢抱怨的人，可虽然他从来没抱怨过，李月吟能看到也能想到，时常，两人出来逛街时，孙子书从来没断过伤痕的双手，让李月吟看到很是心疼。

    小时候的心疼，是两小无猜的心疼。

    懵懂年少时的心疼，是亲密无间友人、玩伴的心疼。

    长大后的心疼，是女人对痴爱男人的心疼。

    每一种心疼，都完全不掺杂丝毫虚假，都是疼在你身疼在我心的心疼。不矫情的说，孙子书一句疼都没说过，但却让李月吟偷偷掉过很多次眼泪。

    一个偷偷的身疼、一个偷偷的心疼。虽然从没有彼此抱怨过，可都是心照不宣。

    赵磊自从跟上一任女友分手后，至今没再找女友，炮友倒是找了不少。孙子书打趣说，店里各种各样的女服务生都有，喜欢哪个的话认真点谈，别老是跟人家上了床就不要人家了。赵磊说，暂时还是不考虑这事，等酒店做大了以后再说。

    孙子书哈哈大笑，说感情这事不是你说不考虑就不考虑的，说不定哪天你就爱上谁了，死心塌地的爱。

    赵磊说，那是对你来说的感情，反正我肯定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不会让感情牵着鼻子走的。

    作为感情经历比赵磊丰富好几倍的过来人，孙子书知道有的男人能控制住自己的感情，而大部分男人是无法控制的，就像他自己，他若是想接近谁，想跟谁谈恋爱，他就会忍不住去这么做。即便心里再清楚：我们不会有结果。在行动上也依然是一往无前，直到把对方的心勾到手才肯罢休。

    不过孙子书跟赵磊相反的是，前者只勾心不勾身体，以前上学时，他确实勾过很多颗少女芳心，但从来没跟对方上过床。迄今为止，第一个女人是李月吟，第二个女人是高中老师陈清云。

    倒不是他不想跟美女上床，而是看多了古书的他，觉得如果占有了一个女人的身体，心里就会有负担。所以就算要占有，也要去占有不会给自己造成心理负担的女人。李月吟，他自认为这辈子不管会不会跟她结婚，至少他都会照顾她一辈子。至于陈清云……那只是个意外……

    身手愈发强大的赵磊偶尔跟孙子书过招，竟能跟孙子书堪堪打个平手。才一年不到啊，孙子书不得不相信，名师，是非常重要的。蔡进和狼山两大高手的指导培养，照这势头下去，十年内武道又一颗红星冉冉升起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想想，还真是有些郁闷。赵磊在名师的指导下连一年，就抵得上他孙子书自学成才练十几年了。

    高山酒店的生意一如既往的好，营业额稳中有慢慢上升的迹象。孙子书观察、调查了很久，发现未来中档酒店的生意会越来越多。餐饮业的冬天在政府紧抓贪-腐问题的情况下，顺理成章的到来，但官员们可以低调，不去太显眼的大酒店，转战高山酒店这样的中档酒店，被抓到曝光的可能性就小了很多，退一步说就算给抓到了，一顿饭最多也就几百块钱，就算捅到纪委那里去，又能怎地？

    太狡猾了，当官的们真是一颗脑袋顶普通人十颗脑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句话被他们深深诠释了。

    那个叫温侯的，喜欢戴手表，一看就知道是官，而且官职肯定不小的男人，从上次给了孙子书手机号码后，基本上搁三五天就会带着几个人来吃饭。每次都是他付的钱，而且从他们谈话时的略显亲密的神态来看，孙子书猜测他们可能是同僚，或者就算是朋友，那也是关系较好的。所以孙子书估摸着，温侯如果请其他非同僚非友人的人吃饭，肯定会有别的地方可去。这个别的地方，可能是其他中档酒店，也有可能是私人酒店。

    虽然温侯说让孙子书有空就去他的办公室坐坐，但孙子书至今也没有打电话给他问他的办公室在哪。其实孙子书很想打，但他知道，这个手机号码跟温侯给他的微笑一样，只是一种和善态度的表达，如果他急切的就想去巴结，很可能惹得温侯的反感。所以与其急不可耐的去温侯的办公室陪他看报纸，倒不如就在高山酒店里等着温侯来，温侯愿意的话，孙子书就陪他聊几句，没空的话，孙子书就站在旁边给他们端茶倒水。

    君子之交淡如水，尤其是跟温侯这种大官交往，越淡他就越会对孙子书有好感。

    这天中午，温侯带了三个男人又来吃饭。

    孙子书亲自伺候，但温侯今天似乎心情有些沉重，看到孙子书后也没有如往常那样跟孙子书打招呼，要了几瓶酒，待一个凉菜上来后，温侯先给自己倒了一杯，仰脖饮下。

    孙子书不远不近的站着，却见坐在温侯旁边的男人拦住要倒第二杯酒的温侯，然后对温侯说了几句话，温侯这才放下酒杯，叹息的摇摇头。看这情形，温侯肯定是遇到烦心事了，而且肯定还是不小的事，否则以孙子书的观察，像温侯这种最典型的冷静型官场分子，一般小事根本就无法搅动他的内心。

    把平常人的内心比作小池塘，一块小石头就能激起一大片浪花。那么温侯这种人就是大海，就算一座石狮子扔进去，对它来说，也只是件小到不能再小的事。

    这顿酒饭，他们吃的并不舒坦，连站在三四米开外的孙子书都能看出气氛不好。而这不好，正是从温侯身上散发出的。

    “他这种人会有什么烦恼？降职？被小三举报了？”孙子书在心中默默想着，胡乱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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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蔡进在自己房中，电脑面前发呆，呆到额角冒出了几滴汗。平时，只要蔡进在酒店里，午餐时间他都会在大堂里，因为他是大堂经理嘛。但今天自从早上吃过早饭回到房里后，他就再没出去过。

    他已经在电脑前，保持着相同的姿势四个小时了。

    电脑屏幕上的照片，最大化后，以满屏且清晰的状态呈现。照片中是一个站在公园一角的女人，背景是一块景观石，地上是一片绿茵茵的草坪。女人笑的很温柔，一身简单的素色裙子，双手背在身后，下巴微扬看着镜头。

    “老婆，是你吗？”一动不动的沉默了四个小时的蔡进，终于开口说出了一句话。

    “…”照片中的女人似乎眨了眨眼睑

    “老婆，我能来找你吗？”蔡进胸口剧烈起伏，抬起右手紧握住鼠标。

    “…”女人披散着的长发似乎被风吹的扬了扬。

    “只要你能回来，我什么都愿意改，什么都愿意……”额角的汗水滴在键盘上，汗珠如同荷叶上的水珠，摇摇晃晃的滑进按键中的缝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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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往事不堪回首

    更新时间：2013-07-04

    四年前。

    结了婚的蔡进像个居家好男人，洗衣做饭打扫卫生…什么琐事都干，对老婆也基本上是百分之百的遵从，很符合新时代好男人的标准。不过老婆总觉得看着他撅屁股在家里搞这搞那感觉很别扭，也跟他说过很多次叫他没事做就去阳台练练功或者坐沙发上看看电视，但蔡进就是不听，只要他在家，只要他不在忙，他就肯定在做着本该是女人去做的事。

    老婆说：你能不能歇歇啊？

    蔡进说：如果生孩子也能代替的话，我会考虑给你生一对儿女。

    就是这样，狗血的剧情从来不只是影视作品的专利，现实中上演的剧情永远比影视作品更丰富。

    蔡进曾听过一位老前辈说过，武道的江湖，就像毒品，沾上了，一辈子都别想洗干净了。

    那时候的蔡进年少轻狂，也足够资本轻狂，所以他只当那位老前辈想的太多。他甚至觉得，只要我足够强大，我要走要留就由我自己，有谁能逼的了我？典型的少年不识愁滋味。

    跟老婆的婚姻越走越顺，两人的感情不仅没有因为结婚而变淡，反而更加契合了。而蔡进也慢慢淡出江湖，跟武道上的敌人朋友一一断绝关系，对付敌人，他要么用主动求和的方式化解恩怨，要么，就用灭门的方式强行化解。对朋友，他则摊开表示自己想过安稳的生活，不想再跟武道江湖有任何瓜葛。

    终于，从武道年轻一辈的霸主变为普通人的蔡进，决定跟老婆生个孩子。不管男孩女孩，都一定要让其快快乐乐长大，然后再快快乐乐变老，他们就满足了。

    怀胎十月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才怀到第二个月，蔡进就开始紧张，连老婆弯个腰他都吓的一身冷汗，生怕孩子受到伤害。谁能想到，当年独闯浙江省最大黑社会大本营，以一当千的猛士腿中蔡，会在家里战战兢兢的守着才怀孕两个月的老婆，像是小太监伺候皇上般小心翼翼步步惊心。

    每天天没亮就起来熬补血补气的营养粥给老婆吃，中午晚餐都是照着花一万块钱从名医那买来的安胎良方去做，晚上更是经常整夜不睡觉，老婆翻个身、下来上个厕所，他都会睁着眼睛盯着老婆看，就像父母在看着自己的三岁孩子。

    结果就是搞的他比怀孕的老婆还要辛苦疲惫，但他却一点不觉得累，反而一天比一天精神。从一个冷面高手彻底退化成一个不爱江山爱美人的小男人。

    可惜人生就是这样，起伏不定，老天最喜欢把人捧的高高的，然后再忽然撒手跌他个四分五裂，好像这种事多好玩似得，老天真就跟个孩子一样调皮。

    某天黄昏，从外面回来的蔡进到家后，发现老婆不在家。他也没在意，老婆可能是出去散步还没回来，老婆说孕期多散步对孩子有好处。一个小时过去了，天已经开始发黑，老婆还没回来。蔡进皱眉摸出手机拨通老婆手机，却发现老婆的手机丢在家。想起来老婆说过，手机有辐射，对孩子不好。又过去一个小时，蔡进意识到事情不妙，以前从来没出现过出去散步到天黑都还没回来的情况。

    于是蔡进出门去找，先是在小区里找，一边找一边向保安打听。无果之后，他一个个电话打去问老婆的朋友亲戚，得到的都是她没来这的答案。

    他的心越沉越深。

    浑浑噩噩的在外面漫无目的的游荡到深夜十二点，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又回到了小区里，忽然，兜里的手机响了，他赶忙按下通话键。

    “蔡先生嘛，哈哈，你好啊。”电话那头的男人笑的很残忍。

    “我老婆呢？”蔡进发现自己的声音已经沙哑了。

    “不要着急嘛，蔡先生，作为一个男人，太在乎女人可不是一件好事。”那头的男人可能是知道隔着无线电，蔡进再神勇也伤不到他，所以丝毫不掩饰自己畸形的满足。

    “说，你们要什么？”蔡进根本就不想去考虑对方是谁，他只想老婆能安然回来。

    “你问我要什么？我也要让你尝尝失去亲人的滋味！”电话那边的男人声音陡然升高，激动无比：“他妈的，喊啊，操操！”

    蔡进能隐约听见拳脚招呼在人身上的声音，但听不到老婆发出丝毫声音。很明显，男人正在揍老婆，企图让老婆喊疼，这样就能让蔡进更加着急。但蔡进很清楚，老婆就算是疼的要死，也肯定不会发出半声的，因为从某些方面来说，老婆是比他蔡进还要强硬的。“够了！你他妈提要求，快，不管什么要求我都答应！”蔡进提高声音，可是却沙哑的更厉害。

    “我没要求，蔡先生，你也有今天？你不是很厉害吗，你来救你老婆啊，哈哈哈…”男人大笑，猖狂到极致。

    十秒钟后，蔡进发现男人的笑声竟然从自己家所在的五楼传出。又过了十秒钟，蔡进已经如猫一般闪进楼梯口，快速而无声的循着楼梯而上。半分钟后他来到家门前，门是开着的，蔡进窜进去，一眼便看见阳台上的黑影。

    而黑影也在同一时间看见蔡进。“别过来。”男人单手抄起地上的女人，举到阳台外：“再过来我就不客气了。”

    借着月光，蔡进看的见男人脸上狰狞的笑容，也看见面色一如既往沉静的老婆正微笑的看着自己。

    “老婆…”蔡进抬起手，跨上一步。

    “我扔了啊…”男人的手抖了抖，脸上露出几丝害怕的神情，但更多的还是同归于尽的狰狞。

    “别…放了她，我什么都答应你，包括死。”蔡进又踏出一步，距离男人只剩两米之遥。

    “哈哈，你不过一条命而已，你杀得可是我全家！”男人想起不久前被蔡进杀掉的亲人，悲愤的道，这一刻，他是弱小而又强大的。弱小的只能去伤害仇家的老婆，强大的是有资格以仇人老婆的命来换取手刃仇人的机会。

    “老公，去做你喜欢做的事吧。”老婆朝蔡进温柔的笑了笑，然后猛的一挣扎。

    男人惊觉手中的女人竟然主动求死，他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在女人挣脱的同时，他下意识的探身出去抓向女人，却只抓住一片衣角，而她自己则被飞身而上的蔡进拽到了地上。

    蔡进踩住他，探头出去，却见一袭白衣的老婆在月光下落到地上，嘭的一声，比一道闪电直接击在他的头上还要令他痛苦。

    “啊！”蔡进狂吼一声，声音响彻云霄。然后抬起脚狠狠的踩下，大约是这辈子最高修为的一脚，几十公分厚的钢筋混凝土浇筑的阳台地面瞬间就显出一个清晰的脚印。而这个脚印，就印在地上男人的脑袋旁。值得敬佩的是，男人并没有被吓的尿裤子，反而很平静。

    失魂落魄的蔡进用双手活生生的挑断男人的手筋脚筋，这种事他比任何经验老道的外科医生做的都要熟练。然后下楼抱起全身已经变的软绵绵的老婆，回身上楼。

    接下来的三天，蔡进极尽这辈子听说过的看到过的各种残酷刑罚施加于杀害老婆的凶手身上，让凶手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也知道了这个男人为什么要害他的老婆。

    前些天，立志要斩断自己江湖人士身份的蔡进去跟一个黑道团伙老大谈判，意思是以后希望大家不要在互相打打杀杀了，过去的事我蔡进向你们道个歉，希望你们能接受。可是黑道老大完全不买账，还放言说迟早有一天得送蔡进去见阎王。

    蔡进当机立断，寻了个机会就上门把黑道老大一家人都给灭了，反正那一家子都不是什么好人，哪个人手上不是沾了好几条人命。不过他没想到的是，他们还偷偷收养了个义子，也就是现在被蔡进塞进冰柜里正半死不活享受冰棍待遇的男人。

    漏掉的仇人，毁了他的爱情！

    蔡进后悔的想自杀，但天生武者的性格让他目前只想报仇。从冰柜里拖出只剩一只眼睛的男人，冷冷的看着他道：“下辈子如果还能碰到我，我还会如此折磨你！看清楚我的样子，记清楚了，如果你做成了恶鬼，也希望你还敢来找我。”说罢，蔡进狠狠一脚，踩断男人的脖子，终结了他的痛苦。

    趁着夜色，避开所有摄像头，将他的尸体扔进垃圾箱里，保守估计，至少三天后才会有人发现垃圾桶里黑色行李箱中的尸体。这个城市，人的冷漠程度真是高的可怕。

    而且他们住的这栋小区本就是一栋有些老旧的小区，摄像头本就不多，连保安也大多是开发商招来的亲友。虽然老婆死的时候发出了很大的声响，但那时候正是午夜，大部分人家都熄灯安眠了，偶有没睡觉的，要么正在电脑前认真学习网络知识，要么就是在电视前看午夜档电影，外面发生的巨响，和蔡进的狂吼声，只会被当作是寻常的夫妻打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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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走一遭

    更新时间：2013-07-05

    终究，蔡进还是得放开已经离开人世的老婆，从殡仪馆里捧着老婆的骨灰走出门，刺眼的阳光下他有种换了人间的感觉。他连二十五岁都没到，却经历了拥有挚爱的幸福到失去挚爱的痛苦。如果时光能重来，他肯定不会跟老婆开始，他只要老婆能安然的活下去，就足够了。

    可他知道这种最没有用的假设只能徒添悲伤，所以他尽量让自己冷静，尽量别再让自己用感情想事情。

    可是人的大脑是充斥着各种矛盾，往往左半边抑制不住右半边的行为。

    “老公，去做你喜欢的事吧。”老婆临死前最后这句话依然在耳边回响。哈，原来老婆早就看出他虽然立志远离江湖，但内心深处还是很向往那片既危险又诱人的地域的。他一到家就不停的做家务，一是心疼老婆，而更多的原因是让自己没有时间去想那个江湖，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江湖。

    他以为自己隐藏的很深很好，他以为学中文系的老婆看不出来。原来他妈的老婆早就把他看个通透了，怪不得老婆跟他说过：老公，其实带着老婆闯荡江湖也不是不行。当时他还笑着说：老婆，东邪西毒的台词都给你学来了，那我下面是不是该接‘事在人为嘛’。

    现在想来，就算自己当初不选择用如此激进的方式来退出江湖，甚至是不退出江湖，该干嘛还是干嘛，那老婆肯定也不会介意。刀光剑影的江湖里搭一座可容二人栖息的小窝，有了小窝，就算每天都需要担心会不会见不到明早的太阳，也无怨无悔。

    “老婆，你是这世上最聪明最强悍的女人。”头七那天，蔡进在公墓园的老婆墓前，喝光一百二十瓶啤酒，醉眼朦胧的说道。

    四年后。

    时光如流水，如今他又重新踏入江湖，他已将老婆化成他的一颗心，永远的陪伴着他。

    但是，在这个没有雷电交加的日子里，在这里不起眼的房间里，他竟然在网路上看到了老婆的照片。确切的说，是一个几乎跟老婆长的一模一样的女人照片。

    事情是这样的。

    很少上网的蔡进今天闲来无事，不知道是受了什么指使，鬼使神差的学着当下年轻人逛论坛。然后无意中他就在一个女孩的个人相册里发现了这张照片，而且还是刚刚发布不到二十四小时。照片下有一行字：今天去公园玩了，一个人好无聊啊，让路过的帅气保安给拍了张照片，嘿嘿。

    从第一眼看到照片，蔡进就一直呆着，呆到现在。

    笃笃笃…

    敲门声打断蔡进的神游，站起身，开门。

    “你在干什么，怎么一直不出来？”狼山钻进去，往椅子上一坐，翘起二郎腿，抬头，愣住，愣了好一会儿才道：“你…你怎么搞的，哭了？”

    蔡进看看旁边的镜子，这才发现自己双眼通红，百分之百刚刚哭过的样子。不过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哭了，她只觉得往事历历在目，老婆的样子无比真切的在他脑子里跑马灯似的走过。除了眼前的照片和脑海里的老婆，其他的事他根本就一无所知。有些尴尬，勉强笑了笑道：“什么事？”

    狼山也没再追问，点头道：“最近我想起来一件怪事，来跟你商量商量，跟周山有关。”

    蔡进道：“跟子书说了吗？”

    狼山摇头：“没，这事有点危险，我寻思着我俩去办就行，弄明白了再跟子书说。”

    如此这般这般如此一番。

    蔡进皱起眉头想了大约三四分钟，才下决定道：“今天晚上我们就去走一遭。”

    “好，就等你这句话了，咱俩联手，就天下无敌了。不管什么龙潭虎穴都闯得。”狼山一拍手，兴奋的道。那样子就好像马上就可以跟垂涎多年的女神上床似的。

    此时，孙子书伺候的温侯等人已经吃完离开了。走的时候，温侯都走到旋转门前了，却止住脚步，回过头来跟孙子书说了他工作的地址，并且跟孙子书说：“有空就来坐坐。”然后才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走了。

    孙子书虽然不明白温侯的意思，但他隐约觉得温侯这次遇到的一定是大事，甚至很可能是掉脑袋的事。走回柜台前，孙子书念叨着温侯给的地址，赵磊忽然道：“那地方不是市委大院吗？”

    孙子书猛然惊觉，脑子转了几转，一拍大腿道：“他妈的！他是市委二把手啊，操！”

    “什么？”赵磊疑惑道。

    “磊子啊，这回咱们发了！”孙子书狂喜的抓住赵磊肩膀猛摇：“常来我们酒店吃饭人，就是每次来我都会亲自伺候的那桌客人，戴手表的，哎，就是以前拿酒瓶开了你头的那个男人，他是市委二把手，一句话秒杀一大片人的大人物啊。哈哈哈……”

    “哥，冷静点。”赵磊拨开孙子书的手，面无表情的继续回到柜台后面去记账。

    “发达了发达了…”孙子书兀自在那手舞足蹈的高兴。要是早点去网上查查这个名字，或者是他平时稍微多留意一点h市市委名单，他肯定早就知道温侯身份了。幸好温侯再次主动了，否则他可能就会错过这座大靠山啊。市委二把手什么概念？就是放个屁，都能造成h市地震好久。

    不过现在对于政府体制还不是很熟悉的孙子书，也就只能用那个糙到极致的比喻来形容温侯了，至于更深层次的东西他也就不了解了。他决定过几天去书店买一些相关资料回来补充学习。弄明白弄清楚温侯到底权力大到什么地步，方便以后好做事。

    吃完饭的时候，大家四男一女又围坐在一起。

    狼山漫不经心道：“子书，晚上我跟小蔡出去有事。”

    孙子书满嘴饭，含糊道：“什么事？开房打-炮？”

    狼山笑道：“有正事，你要不要一起？”

    孙子书看看蔡进，再看看狼山，道：“算了，你俩的事，我跟着不是找尴尬吗，到时候你俩在房间里打的火热，我咋办，我对两只大炮彼此轰来轰去的事可是一点兴趣都没。”

    每当孙子书跟狼山开着荤笑话时，牧秋都会开启听不到模式。时间久了，四个男人也都不会再像牧秋初来时那样略有顾忌，反而变本加厉，完全把牧秋当作男人了。

    不过牧秋倒也没有多反感他们的真性情。她虽然涉世未深，但毕竟修的是武道，性子里有一股直来直往的气，而看别人时，也会对说话不藏着掖着的人有好感。豪爽、洒脱、随性、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男人，就算说话不怎么注意，她也会觉得这样没什么大不了的。

    晚上十一点左右，狼山和蔡进出门。

    两个男人都穿着一身黑色的休闲服，运动鞋，力求让自己在可能面对到的战斗中，尽可能的不被衣物影响到出招。在最舒适的外界条件下，武者的功力会更有可能达到巅峰。

    坐进一辆出租车中，直奔东郊的风雨山。风雨山是h市仅有的一座山，不高也不大，搁进山川众多的中国山群中，风雨山就像被丢进大海中的一盆水，不值一提。不过虽然风雨山先天的高大不如名山，但它相对完善的管理是全国有名的。

    因为管理的好，所以风雨山的风景绝对可以算是h市的一大旅游招牌。也因此，风雨山成了h市情侣谈恋爱的胜地。

    司机师傅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听俩客人说要去风雨山，师傅的表情就有点不明不白了。不停的从后视镜观察后座的狼山和蔡进，似乎是在看这俩人会不会在车里就情不自禁互摸起来。

    忍受了半个多小时司机师傅的观察，狼山终于忍不住道：“师傅，请问你对同性恋有什么看法？”

    师傅哈哈一笑，装作很无所谓的样子答道：“没什么特别看法啊，我跟那些老顽固不一样，我觉得爱情就应该是不分性别的，同性的爱情跟异性的爱情都一样是美好的爱情呀。”

    狼山道：“师傅你真是少见的开明之士啊。”

    师傅灿烂一笑：“过奖过奖，不过我觉得谈恋爱没什么，但要是滥交的话就不好了，说一句不好听的话，艾滋病不就是从同性恋的屁-眼里出来的吗。”

    此话一出，狼山差点就笑岔气了，连一个月笑一次的蔡进都微微露出忍俊不禁的笑容。

    h市的出租车司机就是这样搞笑，他们个个都是满腹才学的隐士，只要你花时间去了解，你肯定会发现，在这个群体中，任何领域的专家都会有。比如说眼前这位，肯定就是性-爱学的专家。可能是因为时运不济才沦落到来开出租车谋生的地步。更别说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在如今这个批判政治和教育大行其道的年代，连马路边扫垃圾的大婶大叔都能搬出一大堆道理来抨击国内的政治和教育这两件事，更何况才高八斗的出租车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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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风雨山的后山

    更新时间：2013-07-06

    风雨山一到晚上六点之后，就半封闭了。何为半封闭，就是关闭所有人工修成的水泥道路。剩下的就是天然形容的道路，而这些路都比较难走，危险性也较高，所以专门来旅游的人是不会选择六点之后还去爬风雨山的。如此一来，就给了许多情侣多提供了个幽会野炮的绝佳场所。

    据说，经常有情侣们躲在风雨山上各处草丛里野炮，常有提枪上阵的男同胞们发现没带套子，那么这时候，只要喊一声‘哪位仁兄带套了？借一个来。’，就一定会有各种品牌各种型号的套子，从四面八方支援而来。场面那叫一个壮观呐…

    蔡进和狼山这两位绝顶高手爬山自然是不在话下，趁着夜色，找了条相对走的人少一些，杂草较多，乱石较多的小路。可是蜿蜒而上的小路两旁，还是不时传来年轻男女们苟合的欢愉声，幸好蔡进和狼山对此状况早有心理准备，否则必然想速速离开此地。女人满足的叫声倒没什么，但对于男人来说，听其他男人在做-爱时发出的叫-床声，绝对可以算是一件恶心到极致的事。

    “男人的叫-床声，会让我阳-痿。”狼山边走边道。

    “一样。”蔡进表示同意，跟着狼山。

    没一会儿，他俩就来到了风雨山的后山，也就是整座山最险峻的地方。这里真可谓是乱石嶙峋、陡峭如刀。因此情侣打野炮自然不会选择这里，野炮这种事虽然的确够刺激，但犯不着为了这点刺激连小命都不要了。

    “就在前面的石头群。”狼山指指不远处，四下看看，并没有看到半个可疑人影。

    蔡进依然走在落后狼山半个身子的位置，循着狼山的手指，看到前方六七十米处有一片乱世群，在清冷的月色下，倒是有点乱葬岗的味道。

    片刻之后，两人走进乱石群，狼山一边自顾自的翻动地上的石头，一边喃喃自语：“以前我记得开关是最大的那块石头，现在他妈的怎么感觉大石头多了好多？莫非周山那老鬼把密室转移了？不可能吧…”

    蔡进道：“也许机关暗合五行八卦，或者至少也是有规律的变动，你这样乱找行吗？”

    狼山连连摆手道：“暗合狗屁五行八卦，就周山那文化水平，顶多就会单日是大石头开，双日是小石头开这一类的。别急，我们一块块石头翻就是了，反正这里总共也就一两百块石头。”

    于是两人继续翻找石头，把每一块大过拳头的石头都翻一遍。终于，十几分钟后，蔡进翻开一个大约有人脑袋大小的石块后，听见隐约轰隆隆的声音，好像是大石块在地上移动而发出的声音。狼山跳过来拍手道：“找到啦，就是这个声音。”

    轰隆隆的声音持续了十几秒便消失不见，然后方才蔡进搬开石头的地方出现一个直径约一米五的不规则圆形洞，用手电筒照下去，能看见底是土地。“那一次，我心血来潮，偷偷跟踪周山来到这里，然后就见他从这里下去，过了好几个小时才上来。”狼山诉说前事。

    蔡进点点头：“事不宜迟，那我们赶快下去吧。”

    狼山点点头，正准备下，忽然想到什么，拉住蔡进，道：“等一会，等里面浊气散一会我们再下。”

    蔡进哼一声道：“按你说的，周山定期会来这里一次，会有什么浊气？又不是古墓，没文化。”

    狼山点根烟，摇头：“周山那老鬼的浊气，咱俩吸了也是不好，反正再等等，抽根烟，也不急这几分钟。”

    蔡进虽然不屑狼山所说，但也顺从的点了根烟。两个男人站在洞旁，边抽烟，边不时用眼睛、嗅觉、听觉、以及武道高手的独特感觉，感知着周围，以防忽然有什么人误闯入这里。

    手中的烟抽完，两人对望一眼，开始下去。

    狼山先下，蔡进随后，两人一前一后进入密道，两束手电筒四下照照，两边和上面是墙壁，密道只能够一人行走，所以蔡进依然是跟在狼山后面。两人发现，这密道修的七歪八扭的，但又没有岔路，估计是防止塌顶才这样修。

    其实密道在中国古代很久远的时候就有了，而不仅每个时代修密道的方式不同，不同身份的修密道者修出的密道也不同，另外还有因为作用不同，密道的形式也有不同。

    发展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密道依然被一小部分人在使用，因为总有些人或事物，是不能或者是不太方便暴露在太阳下的。

    两人在密道里集中全部精神的走了约摸有十几分钟，终于来到一片相对宽敞的地方，把手电筒的光调到最亮。原来这里摆放着好几个书架，书架上陈列着各式各样的古董字画和看上去很有些年头的古物，就像是某间博物馆的某个陈列室。

    “都什么玩意？”狼山抱怨道：“我还以为藏着多少黄金白银呢，怎么净是这些古董？”

    “古董要是真的，比黄金白银还要值钱。”蔡进道。

    翻看了一会那些古董，因为两人都不是古董方面的专家，甚至连入门级的都不算，自然也就看不出这些东西到底是真是假。于是两人只得放下这些古董，另找门路。果然，很快他们就发现还有别的门。轻轻一推就推开在西北角的古式木门，入眼的竟是一片耀眼的灯光。

    定睛一看，原来这又是一个房间，而且顶上还装了好几盏很现代化的吊灯，和外面房简直就是差了好几百年的感觉。

    两人心中此时都是一样的寻思，这里应该是山腹，在这里竟然能接通电，说明这里跟外界并非完全隔绝的。这样一来的话，这里是周山私人专属密室的可能性就小了一些，很可能这里是周山跟什么人会面的一个场所。而这里，正是那某人的私人密室。

    走进灯火通明的第二间房，发现这里完全就是一间书房，摆满了书籍的真正书架，很有现代金属感觉的长长的银白色写字台，左半边摆了一整套笔墨纸砚，右边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纯白的稿纸，然后则是现代的黑色笔筒，里面是几支签字笔和钢笔。

    如果说前面那间房，让人有种穿越到很多年前的某大户人家的收藏室的感觉，那么这第二间房，就给人一种是完完全全现代化的书房感觉。差别很大。

    此时的两人都是云里雾里，不明白这里到底是个什么地方，这里的主人是谁，建造这里是做什么用的…种种令他们不解的问题接踵而来，让他们这两个武道高手有种说不清楚的气闷感。他们本拟这里肯定会有什么超级高手之类的恶人把守，再不济也会有几个手持刀枪的人蹲守，否则也不可能让周山宁愿不带狼山，亲自来到这里。

    现在他俩的感觉就像是一拳打过去，却打在武当派高手的身上，劲力如同打在一团棉花上面。

    两人只得再次寻找是否还有其他出口和密室，找了好一会儿，都没再发现有路可走，于是决定退出这里，先到上面再说。他们下来已经有不短的时间了，如果被闷在里面可就麻烦大了。顺着原路返回到地面，重新见到天上的月光，两人都是长长的吐了口气，放松一下一直紧绷着的神经。

    “咱们是不是被周山给耍了？”狼山点烟，看着把石头放回原位的蔡进道。

    放好石头，蔡进道：“他已经去见阎王了，耍不到人。况且他活着的时候都不是我们的对手，死了就更不敢跟我们作对了。”

    “那倒也是。”狼山百分之百同意。

    之后两人又在附近转了转，看看有没有其他可疑的东西，但是一无所获，于是撤退。下到风雨山的山脚，两人再次乘坐出租车，往回赶。回到高山酒店已经是凌晨三点，孙子书三人早都已经睡了。

    蔡进和狼山在大厅的一张桌子边坐下，互相看看，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的都是丝毫睡意没的精神奕奕。作为武者，这是常事。他们十一点从高山酒店出发时，身体里的工作模式就开启了，现在才过去不到五个小时，而且过程里什么都没发生，所以这个工作模式估计不到明天早上是不会结束了。

    “怎么办？喝酒？”狼山提议。

    “嗯，我去厨房看看有没有菜，你拿几瓶酒。”蔡进点头，起身走向厨房。

    三盘菜，都是晚上他们四男一女在一起吃没吃完剩下来的，两瓶一百多块的泸州老窖，摆在桌上。两人边吃边喝边聊。实实在在的夜宵。

    狼山还在纠结风雨上后山那个密室到底是怎么回事，一口干掉一杯二两的酒，道：“周山为什么会定期去那个地方一次？而且每次去都是单独去，不带任何人，连老婆都不带。”

    蔡进也仰脖喝干杯中的酒，道：“明天我们把这事跟子书商量下，想想别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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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再探风雨山

    更新时间：2013-07-07

    令孙子书难以置信的是，牧秋这小妮子竟然趁他们不注意，把四个大老爷们的内裤拿去洗了。当他们发现这个惨绝人寰的事实后，只能望着晾在后院衣架上随风飘扬的八条内裤扼腕叹息。

    “谁让你们把内裤都随便乱放，搞的房间里乱糟糟的，还让我去给你们打扫。我没看到就算咯，可是偏偏让我看到了，所以就顺手帮你们洗了啦。”牧秋如此解释，振振有词。

    孙子书等人还有什么好说的，还能说什么，只能接受这个事实。不过你一个大姑娘家的，把跟你非情人非亲人的男人洗内裤，这算个什么事，好意思吗你？但他们并没有把这个疑问说出来，不管怎么说，牧秋都算是做了一件好事，像她这样纯洁的女孩，可能把这件事当作给他们倒茶端水一个级别的了。

    多么美妙的女孩，在这个放浪不羁成为女性标志的世道，牧秋就是一件稀世珍宝啊。

    内裤的事略过不提。蔡进和狼山把夜探风雨山后山密室的事跟孙子书说了，孙子书表示你俩没经过我同意就胡乱行事，万一你俩在里面出个什么差错，咱们这队伍咋办，剩一个比小白兔还纯洁的女孩和两个二流身手的男人，还怎么称霸天下？以后再出现这种情况直接趴下，让我用拖把暴菊五分钟以作惩罚。

    三人合计了一番，决定今晚再探一次风雨山。牧秋听闻这件事，也吵着要一起去，说她天天都不做事，很容易武功大退。孙子书说你天天跟服务生做一样的事，下班后还得洗衣服做菜，今天又把我们的裤头洗了，怎么没做事了？牧秋狠狠踩了孙子书一脚，说这些事都是小事，我说的是任务，比如说去杀人什么的，不然我的武功不用就废了。

    “靠，小姑娘家的杀什么人，真无聊的了就去厨房杀几只鸡。”孙子书满脸无奈。

    狼山叼着烟，想想道：“这样吧，我就不去了，让牧秋去，她来这么长时间，也该带她出去闯闯了，憋久了确实不好，子书你意下如何？”

    “还是师哥最好。”牧秋高兴的在狼山脸颊上小鸡啄米般亲了一口，欢呼雀跃。

    人家师兄都答应了，孙子书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得同意，不过也找牧秋要了个纯纯的吻，理由是不能只亲狼山这个丑男却不亲我这个帅哥，牧秋正高兴，当然不介意，于是也在孙子书脸上啄了一下。

    终于盼到晚上，孙子书蔡进牧秋三人出发，乘坐出租车奔往风雨山。

    刚刚到达风雨山山脚下，天空就飘起了小雨，不过是毛毛细雨，不影响做事。可他妈的尽管已经下雨，上山小路的两旁依然有不少情侣在干着苟且的事，快乐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这可吓坏了牧秋，不住抱怨孙子书为什么不提前跟她说有这档事。孙子书无辜的说这种事我怎么跟你说？再说就算我说了你信吗，你肯定会以为是我不想带你一起而找的借口。牧秋气呼呼的不再言语，拽着孙子书的衣角，害怕的很。

    孙子书见她这幅摸样，肚里好笑，虽然她是什么人都不惧的绝顶高手，在碰上这种事时，纯洁女孩的本性还是被狠狠冲击了，还是懵了、傻了、害怕了。

    到达后山，在乱石从里只翻找了十分钟不到，密室的入口就打开了，三人依次进入，下到地道里后孙子书留了个心眼，在入口处下方掏出手机，看到信号是满格，才放心的往前走。

    蔡进在前，牧秋在中间，孙子书殿后。

    来到第一间密室，蔡进道：“这里很奇怪，放的都是些古董，很干净，应该是经常有人来打扫。”

    孙子书点了点头：“空气质量也很好，没有密闭很久的腐朽味，应该有通气孔。”

    牧秋随手拿起一卷宣纸展开，惊呼道：“这是颜真卿的《祭侄文稿》，是真迹啊，不是在台北故宫博物院吗，怎么会在这里？”

    孙子书凑过去借着手电筒的光一看，也大吃一惊：“果然是天下第二行书的祭侄文稿，价值连城啊，怎么会在这？”

    蔡进见他俩惊的差点下巴都掉了，说道：“昨天我跟狼山来，也看不出真假，牧秋你怎么看出来的？”

    牧秋道：“我跟师父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师父除了教我武功之外，还教了我鉴赏古董字画，也经常从外面带一些真假古董回来给我练眼力，这幅字我虽然以前没真见过，但我敢保证，这幅字百分之九十九是真迹，其实真品赝品放在手里一掂量就能分辨出来了。”

    “说的挺玄乎…那子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蔡进又问孙子书。

    孙子书打个哈哈道：“我最近正在看关于鉴赏古董字画的书，这个真真假假其实还是比较容易分辨的…再说了，我早就知道牧秋是这方面的专家，否则也不会同意带她来啊。”

    蔡进被孙子书的厚颜无耻彻底打败，连连摇头。

    牧秋又相继看了好几样东西，都是真品，惊叹道：“如果这些东西全部都是真的话，那这价值恐怕超过九位数，也许能达到十位数啊。”

    “那岂不是发了？赶快打包，幸好老子我带布袋子了。”孙子书说着就掏出一个很大的布袋，准备把这些古董收入囊中。

    “等等。”蔡进制止孙子书，道：“再值钱那也不是我们的，至少我们得先弄清楚这里是谁的，如果这里的主人真的有这么强大的财力，那就没有理由防范如此疏漏…”

    孙子书忽然悄悄丢给蔡进一个眼色，继续大声道：“管它是什么主人，好东西不拿就是白痴，咱们抓紧多拿点，回去后就是大款了。”

    蔡进顿时明了，道：“说的也是，不过你这个袋子好像小了点。”

    “子书你们干嘛啊？这些东西就算拿回去了也大多是有价无市的东西，换不成钱的。”牧秋依然不明状况，埋怨道。

    孙子书道：“你小女孩家的懂个屁！”

    三人正吵闹间，周围忽然传来石门缓缓开启的声音。下一秒，整间密室就亮堂了起来，原来顶上都镶满了各种各样的灯，只是那些灯的造型都跟顶上的石头差不多，所以昨晚蔡进狼山用手电照的时候才没有发现，其实这第一间密室也是有灯的。

    靠西边的墙壁上出现了一道够两人并肩出入的门，两个黑衣男子慢慢走进来，站定。

    蔡进和牧秋分别跨出两步，将武力最弱的孙子书挡在身后。

    “你们什么来头，敢擅闯这里？”一个黑衣人长得很是威武，国字脸，寸头，声音中气十足，像一头雄狮。

    “没什么来头，就是路过这里，不小心发现这里有密道，就进来看看。不知二位的主人是谁？”孙子书一脸无辜，不卑不亢的道。

    “哼，看来不好好教训你们一下，你们不说实话！”雄狮黑衣人说罢，便和另一个黑衣人一起扑了上来。

    孙子书抱着双臂，站到一旁观战。眼见蔡进和牧秋面对两名看起来就不是好对付的黑衣人，丝毫不落下风，他也就不用太担心，专心思考在h市内，哪些家财万贯的大财主有可能会在这里弄这么个密室。

    其实孙子书并非是武道中人，否则他就会知道。

    蔡进是年轻一辈中的霸主，拳中黎、腿中蔡，各领中国武道年轻一辈的风骚，也不是浪得虚名。多少人曾在好几年前就想招揽蔡进入伙，并且开出的条件也优厚到令人咂舌，但蔡进都没有为任何一个达官贵人做过一天狗腿子。从客观上来说，除了老一辈的武道大师，年轻一辈中，出去隐逸在山野中的，能跟蔡进叫板的一双手就能数过来。

    另外狼山和牧秋都是曾经名扬四海的昆仑狂士的徒弟，而昆仑狂士在二三十年前，是道上人人皆知的大人物大宗师。他的徒弟，则分别继承了他拳术中两大精髓，两个徒弟在武道上不说胜于蓝，至少昆仑狂士愿意放他们出师，就说明他们不会差到哪去。

    只是对并不清楚这些情况的孙子书来讲，在他眼里，蔡进和狼山以及牧秋，也就是高手，一流高手。至于怎么高，有多厉害，他只能在一次次的战斗中看到。所以他下意识在面对很多问题时，首先考虑的是如何不需武力的去解决，只有在无法可想时，他才会想着用武力、用这些大将。

    事实上，只要他孙子书愿意，蔡进狼山牧秋三人联手，在h市几乎可以说是无人能挡了。

    十几分钟后，两个黑衣人一个被蔡进踩在脚下，一个被牧秋扭断双腿瘫坐在地上。

    “打完收工。”孙子书走上前，笑道：“两位老兄，到底是谁教训谁啊？”

    “哼。”两黑衣人纷纷冷笑，不屑的很。

    孙子书点根烟，悠悠道：“你们也别不服，我知道你们想说什么，无非就是说我没本事，揍不过你们，就没资格在这耀武扬威。对，我对于武学一道确实没什么研究，但你们的主人不也跟我一样吗，派你俩出来，自己却至今不露面，你们说我该说他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呢，还是该说他是缩头乌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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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南宫仁信

    更新时间：2013-07-08

    收藏了许多货真价实古董的密室里，孙子书表情淡然的看着方才被蔡进和牧秋放倒的两个黑衣人，道：“我们真的没有恶意，真的只是无意中发现了这里，因为好奇才进来的。你们不问清楚情况上来就要教训人，真是太没规矩了，我都不知道你们家主子怎么会收你们这种人，真是烂禽落了良木啊…”

    拽文不是孙子书的强项，但胡说八道算是他的一个特长。想要激得幕后之人现真身，无非就两种方法，一是打尽主人手下的高手，二就是说些讽刺的话。

    果然，片刻后，两黑衣人身后的门里走出一个约莫五十多岁的男人。男人的个子很高，约莫有两米左右，右手拄着一根盘龙腾凤的黑色木质拐杖，一步一步的缓缓从门里走出来。身后还跟着一个大约四十五岁左右皮肤呈阳光曝晒过后的黝黑色男人，这男人个子本来不矮，但跟两米左右的老者站一起，就显得矮了。但是他的身体很宽，宽到几乎是老者的两倍。这已经不能用壮硕来形容了，应该用恐怖才能诠释。

    孙子书对那个一看就知道是武林高手的男人没什么感觉，倒是对拄拐杖的老者深有戒惧。怎么说呢……那身量甚高的老者一身上下穿着很名贵的黑色定制西服和鞋子，脸上没有刻意保养出的红润气色，好几条皱纹趴在脸上，梳着和毛太祖当年在天安门广场上举行开国大典时一样的发型，眼神沉静的像一潭死水，任何生物掉进去都会被迅速吞没的那种死水。

    孙子书生平第一次，觉得一个人可以给他如此大的压力，压的他只想马上离开此人一公里之外，不禁后退了半步。

    “年轻人，没听过非请莫入这句话吗？”老者开口，声音跟他的眼神一样，似乎不带任何感情。

    孙子书心中一凛，干咳一声道：“抱歉，我们只是好奇才进来的，若有得罪，我们这里给你赔罪了。”

    老者嘴角斜了斜，道：“姓沈的好像很器重你，为了你竟然跟姓林的做对，你到底有什么本事？”

    孙子书当然知道老者口中的姓沈的就是沈泰山，姓林的肯定就是林万重。不过他们这才是第二次来，这老头怎么就把他们的底摸的这么清楚？而且还是在这么短时间内。但老头的话头还是得接的，点根烟，平息一下心情，孙子书道：“我就一刚毕业的大学生，能有什么本事，也不配说什么本事。既然您不高兴，我们还是走吧，打扰了。老蔡、牧秋，我们走…”

    “慢着。”拐杖在地上轻轻一磕，竟然发出了金属碰撞的声音。老者往前走了两步，而他身边的黝黑男子斜斜跨出两步，正好挡在回去的路上。依然面无表情的老者道：“既然来了，就进来陪我喝杯茶吧，来者是客。”

    三分钟后，孙子书坐在里面那间极其现代化贵族气十足的书房中，浑身不舒服，手里端着茶一会喝一口一会喝一口，却有越喝越渴的趋势。房间里除了他就是老者，其余人则都守在门外。

    老者坐在长长的书桌后面，慢慢品茶，看了孙子书好一会儿道：“想抽烟就抽，不过我不抽烟，这里没有。”

    “我抽自己的就行。”孙子书放下茶，掏出烟来点着。还是他妈的烟好，这种无形压力遍布四周的地方，要是不抽烟，他迟早会被压死。

    老者又看了孙子书一会，道：“周山曾经跟我有过一面之交，他那人虽然阴，但也不是全无优点。要是能得我提点半年，肯定不会这么轻易就死在你手上，不过这过去的事我们就不提了。肯定是狼山指引你们来的，怎么今天他没来？”

    “你怎么知道是狼山告诉我们这里的？你们昨天就发现他了吗？但昨天你们并没有出现人在这里啊？”孙子书连珠炮问出这些问题。

    老者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道：“这里不过是我偶尔来的地方，平时我不来的时候防范也不严密，所以昨天有人来过我并不知道。今天碰上你们完全是巧合。至于我猜到是狼山的原因，那是因为有一次周山来这里跟我见面，他偷偷的跟在后面但是被我手下的人发现了，他自己还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现在他投靠了你，把这里有间密室的事告诉你也是很正常的。”

    “那你是怎么知道我们身份的？”孙子书打破沙锅问到底，发现自己竟然渐渐的不紧张了。这就是书上说的适应力吗？据说一个人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适应力，往往各领域的强人，百分之八十以上都具有超乎寻常的适应力。

    “我自有我的一套方法，说出来也不过就是人力物力的结晶而已。你这么聪明，还需要我说的那么清楚吗？”老者反问。

    孙子书哈哈一笑，这是他自从见到老者后，第一次发自内心的笑，满脸毫不掩饰的洋洋自得，道：“您过奖了…那您留我在这，不只是闲聊这么简单吧？我一个小辈，说句不该说的话，您想说什么就直说，不需要绕弯子。”

    老者喝口茶，一潭死水的眼神似乎微微动了动，道：“你真是个可塑之才，怪不得姓沈的如此器重你，这样吧，外面的古董，你随便挑三样带走，就当是我这个前辈送给后辈的见面礼。”

    “不用了，您看得起我，不仅不追究我们擅闯的罪，而且还屈尊请我喝茶，已经让我受宠若惊了。外面那些古董，对我这种没文化的人来说，给我，就是在暴殄天物。好了，都要走了，还未请教您老大名。”孙子书站起身，微微躬身，神态认真恭敬。

    “南宫仁信。”老者悠悠道。

    “好名字，取自儒家五常，仁义礼智信？”孙子书用肃然起敬的语气道。

    “对，看来你书读的不错。”老者低头研起墨来，片刻后，提起小号的羊毫笔，在洁白如雪的宣纸上写起字来，神情一改之前的死水之态，换做能纳百川的大海之态。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神态，真的能在一个人身上显现出来吗？以前孙子书不相信，但是现在他相信了。原来市面上那些狗屁性格分析类书籍，简直就是用来擦屁股都不够格，完全乱七八糟写一通，丝毫不考虑现实，只能唬一唬那些笨蛋读者罢了。

    “告辞。”孙子书拍拍屁股走入，颇有徐志摩先生不带走一片异国他乡云彩的风度。

    回去的路上，牧秋抓着孙子书不停的问，那个老头跟你说什么了？孙子书把他跟老头的对话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牧秋托着下巴，说真是奇怪的老头，不仅不揍你，还对你态度这么好，为什么呢？还有你为什么不拿几样古董带回去啊，那些可都是很值钱很值钱的东西啊？孙子书疑惑道，你之前不是不让我们拿吗？还说什么有价无市。牧秋撅嘴道，那是因为你们那样没经过允许就拿人家东西本来就是不对的啊，但是后来那老头都主动让你拿，那我们拿就是名正言顺的了。孙子书笑笑无语。

    狼山一直都没有睡，在等他们回来。终于等到他们安然回营，他先给他们一人倒了杯水，然后问他们情况。孙子书如实招来，狼山挠挠头道：“南宫仁信？这名字没听过啊。”

    孙子书道：“我也没听过，回来的路上还用手机上网查了查，根本就查不到这号人，我估计百分之百是隐富，唉，我们h市真是块卧虎藏龙的宝地啊……”

    狼山道：“真是想不通，周山怎么会攀上这种人物？”

    孙子书道：“铁定不是周山攀上的，听南宫说话的口气，周山跟他的交情并不深，否则咱们几个即便有沈老保护，恐怕也还是得出点血。可能只是偶然相交。”

    蔡进忽然道：“不错，今天那个肤色黝黑的保镖，我感觉的出来，武功不在我之下，恐怕跟钱老是一个级别的。而且我们在外面等你的时候，发现先前被我跟牧秋放倒的两个保镖对后来那个男人很恭敬，很可能是那个男人的徒弟。”

    孙子书点头道：“大人物身边肯定得有几个绝顶高手，不然算不上什么大人物。今晚其实挺悬的，看到那个老头出现后，我就有点后悔了，我们还是太莽撞了，没搞清楚状况就乱闯，被他们在里面做了都没人知道。”

    “那倒不会，这是法治社会，杀人是很麻烦的事。再说咱们跟他又没仇，怎么会胡乱就要杀我们。”牧秋表示反对。

    “抢钱不难洗钱难,杀人不难挖洞难。小秋秋挺聪明的嘛…来，我奖励一下。”孙子书趁牧秋不注意，猛地在她脸颊上亲一口，然后一溜烟跑进自己房，锁上房门，在里面哈哈大笑。

    牧秋的脸瞬间就红的跟苹果一样，呆了好一会儿才喃喃道：“无…聊…哼！我睡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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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年华

    更新时间：2013-07-09

    未经人事的女孩，是最容易面红耳赤的。不信你可以留意下身边的女性，保准不假。牧求虽在武道上已是登堂入室，但在武道之外，就是个青涩的瓜娃子。被孙子书这个调情如反掌的情场高手强亲了一口，顿时懵的跟呆头鹅一样，洗过澡躺上床却迟迟无法入睡。

    其实她有喜欢的人了，那是昆仑山上的一道美景。白衣飘飘的绝代公子，真的跟武侠剧里面拍的主角一样，浑身不染纤尘顾盼生辉一笑如春风般的翩翩君子。可惜的是牧求只见过他几面，而且话也没说过几句，她就被师父赶着出师了。人家弟子都是哭着求着师父放其下山，偏偏她被师父赶着出师入世。

    而她的初恋，自此就夭折在无情的昆仑山山风中了。

    或许也不算夭折，或许某天，在远离昆仑山老家的另一个城市，说不定就又能碰到他呢？不过他那样出尘的男人，一袭白衣的出现在现代化气息严重的城市里，岂不是会显得很不搭？嗯，他还是待在山里比较好…

    胡思乱想完根本算不上初恋的那段初恋，他又想到了孙子书，那个第一次跟他见面就流了她一肩膀口水的男人。其实牧秋并不怎么讨厌他，虽然他很多时候很不正经，整天吩咐她做这做那，净叫他干些什么人都能干的琐碎事，今天竟然还大逆不道的亲了她一下。

    可是…可是牧秋还是不怎么讨厌他。为什么呢？因为他长的帅吗？他一点都不帅，如果非要在外表里找原因的话，孙子书顶多算是有些气质的男人，但也仅仅只是有那么一点点而已，还没多到让牧秋可以因此而原谅他这种流氓行为的地步。

    可是……唉，牧秋越想越烦乱，于是干脆起来，打了一套拳，终于纷繁大跳的心才得以平息，洗个澡，躺下，这回她很快就进入了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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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进虽然还没到三十岁，但他二十岁之前，几乎从没碰过电脑，后来虽然渐渐也接触电脑了，但最多也就是看看新闻查查资料。所以现在乍在网络上跟人聊天，他还是非常的不专业不迅捷，往往对方发条信息过来，他要打个两三分钟才能打好回复过去。

    没错。

    他就在跟昨天那个，发了张跟她老婆长的很像的照片的女人聊天。昨天蔡进临关电脑跟狼山去探风雨山的时候，发了条加好友的信息给对方。今天回来打开电脑就收到了通过加好友的回复。

    蔡进不擅网络聊天的精髓，直接就问对方那张照片是本人吗。对方回答是的，请问你是哪位？蔡进就直说，我去世的老婆跟你长的一模一样。然后发过这条信息后蔡进想一想觉得不对，有点奇怪的感觉，就补了一句，对不起，但我说的是实话。

    那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发过来一个流汗的尴尬表情，两秒钟后，一串字打来：嗯，我相信你，不过你很好玩啊，不经常聊天吧。

    蔡进答：是的，无意冒犯，但我实在太思念她了，打扰了，如果不好的话，删了我就行。

    蔡进毕竟已经是奔三的男人，再不会像小男生那样失去爱人就惶惶不可终日。所以从初见那张照片的惊诧中回过神来的他，很清楚老婆是不可能死而复生了，再像老婆的女人都不是老婆，在他眼里跟那些不像老婆的女人没有任何分别。

    不过对方好像并不介意，回复道：没关系，我们可以做朋友的啊。

    蔡进想了想，回道：好。

    对方的昵称很奇怪，叫茶杯里的胭脂。而蔡进的昵称很实诚，就叫蔡进，如假包换。

    然后两人就聊开了，其实说聊开了也不确切，因为大部分时间都是茶杯里的胭脂在说，而蔡进鉴于打字速度的问题，大多数时候都是在疲于回答。

    茶杯里的胭脂：那你现在好伤心哦，好可怜，看你资料里写的是h市人，你真的是h市人吗？

    蔡进：是的。

    茶杯里的胭脂：好巧，我也是h市的。那我可不可以问一下你老婆也是h市人吗？

    蔡进：是的。

    茶杯里的胭脂：太巧了，那你还有姐姐照片吗，能不能发给我看一下？

    蔡进：在手机里，你等下，我先传上电脑。

    捣鼓了好一会才把照片从手机里通过下载线传上电脑，然后发送过去。

    两分钟后，茶杯里的胭脂回复：哇，真的好像，怎么会这么像？！而且同样生活中h市，居然没有碰上，太不可思议了。你知道吗，只要我跟姐姐的人际圈有一点交集，大家就能发现啊。

    蔡进：是的。

    茶杯里的胭脂：那蔡先生，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呢？

    蔡进想了想，回道：小酒店的大堂经理。

    茶杯里的胭脂：听起来好高级的样子，是不是就是酒店里那种穿着西装皮鞋打着领带在酒店里巡视，对服务生呼来喝去的那种工作啊？

    蔡进：差不多吧。

    茶杯里的胭脂：你话好少哦，真是的，一点不热情。我都不想跟你聊了。

    蔡进：对不起，我打字慢。

    茶杯里的胭脂：哈哈，开玩笑的啦，现在网络上不油嘴滑舌的男人真的好少，所以能遇上一个，算我运气好啊。那今天我们就聊到这，我得去睡觉了，下次聊，拜拜。

    蔡进：嗯，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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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光绪年间，甘肃永登县的两位道人，至青海省乐都县马营孔家嘴附近，见周围群山围拢，地势形如莲花，玄妙异常。于是便发动群众在莲花的花蕊上造了一座道观，多年后终于建成一座昆仑道观。此后被人奉为圣地，可惜在文-革中被摧毁，而后政府虽然有所修缮，但终难复原貌。

    不过对号称万祖之山绵延两千多公里的昆仑山来说，那一个道观的兴盛衰亡只如就牛之一毛，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而青海省乐都县的人民也并没有因为一座道观的兴亡，就改变了生活。他们还是过着他们几百年如一日的生活，吃喝拉撒着。

    而在附近的群山中的某一座山里，有一间小木屋，木屋里住着一位老人。

    老人年龄已经很大了，在这里也住了许多年，据村里的老人说，他们小时候就见到那人已经住在那了。有时候他们会去找他玩，有时候他在家有时候他又不在家，不过后来大家都老了之后，那人在家的时间就渐渐多了，很少再见他出去远行了。

    今天是个晴空万里的好天气，十五摄氏度，很适合出门散步。

    不过小木屋里的老人并没有出去散步，事实上他很喜欢散步，因为散步是一件非常考究的事，它关系到气息、身形协调、对周遭环境感知等等各方面，几乎跟武学中任何一个纲领、细微之处都有关联。所以真正的高手能从一个人举手投足中感知对方功力深浅。

    可以这么说：散步是武学修行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此时的老人刚刚吃过早餐，站在属于二徒弟的房里，睹物思人。

    算起来二徒弟下山也有几个月了，当年大徒弟随着他的时候，他还很年轻，时常带着大徒弟出去走江湖，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大徒弟都只充当一个跟班的角色，跟他屁股后面做一些琐事，除此之外的主要职责就是看，用眼睛看、用心看，看他如何处事、如何战斗、如何杀人、如何万夫莫敌…那是一段热血激荡的时光。

    后来赶大徒弟入世去了之后，他又从草丛里捡到了被人遗弃的二徒弟。二徒弟从小就是个美丽的小女孩，身上也没有任何毛病，他有些奇怪为什么一个没有毛病的婴孩会被丢弃，后来想想他觉得，虽然二徒弟没毛病，但可能因为她的性别就是个错，所以才被人遗弃了。不过这个问题不重要。重要的是二徒弟乖巧聪明的不得了，且根骨奇佳，非常适合练他的武功精髓之一，擒拿术。

    之后的二十年，二徒弟就跟着他，一直到今年，他终于再次赶徒弟下山入世。

    他又如几十年前初入江湖时那样，过起了一个人的生活。

    二徒弟的房间很简单，她自己编的竹书架，自己编的竹藤椅，自己裁剪的床单被套，自己织的几件衣裳，都在各自的位置上整整齐齐-安安稳稳的待着。他这个做师父的背负双手，看着这些已经看过无数遍的东西，脸上的笑容绽放的如莲花般出淤泥而不染，而似乎在这无上的清高中还带着些许…狂傲！

    昆仑狂士！这个在许多年前能够让武道中人闻之色变的名号，如今还记得的能有几个人？即便是能记得的人，也大多都是跟他一样是行将就木的老人了。

    年华从来不对任何人手下留情，管你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烂书生，还是千军万马中来去从容的天生虎将。

    而在年华的掌中玩物里，它最不屑的，也就是这虚名二字，万古流芳吗？遗臭万年吗？万万人中，可曾留得一人的名号真的流传万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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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老人和少年

    更新时间：2013-07-11

    当然，寂寞对任何领域的高人来讲，都只是最简单最初级的关卡。过不了这关，那你就只能站在离成功十万八千里的地方，最多只能看到远在天边的成功宝塔上挂的那轮月亮。

    教成两个高徒的老人从二徒弟的房里走出来，踱到堂屋，坐下。端起自己沏的茶，浅浅的啜了一口。抬眼看着外面蓝色的天空，他喃喃自语道：“真是老了…”确实，四十年，雕琢成两尊玉，身不老心也该老了。人就一辈子那么点精气神，能拿来做的事不多，往往一两件事就花尽一辈子的精力了。

    过惯了带着徒弟的日子，现在忽然的又一个人了，还真有点想那两个徒弟。说实话，他还是偏心二徒弟的，毕竟二徒弟从小就被父母丢弃，从身世来说，二徒弟更加可怜，况且收养二徒弟的时候他已经将近天命之年了，人年纪大了，本就比年轻时候更容易动恻隐之心，所以他这个做师父的就忍不住想把更多更好的东西给二徒弟。

    现在二徒弟也下山入世了，往日有二徒弟在身边陪伴的时候，他并不怎么想念大徒弟，那个表面上是土匪，骨子里是土匪书生兼容的大徒弟。但是现在二徒弟走了，他却又开始想念大徒弟了，如果想念的全部是百分之百，那大徒弟和二徒弟就是各占百分之五十。在武道上几乎已触摸到了云层的他，在行将就木之年，才悟明白这么个道理：当孩子们在身边的时候，也许作父母会有所偏心，但当孩子们各自飞入丛林中后，作父母对所有孩子的思念，却又都是一样的，谁也不比谁多，谁也不比谁少。

    点起一根烟，慢慢的抽着，每一口都抽的很认真，品味的很彻底。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从二徒弟十二岁那年开始，他每天就只准抽三根烟了。而且二徒弟临走时，尤为郑重的说了，一天三根，半根都不能多。他也答应了，他是武道高手，一口唾沫一个钉，说过的话岂能不算数？虽然一天三根让他很痛苦，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仍然跟刚开始的时候一样痛苦，三根烟一完他就得用转移注意力的方法来跟烟瘾做抵抗。这真的比当年初练武功时的流血流汗苦太多了。

    但他其实也乐在其中，现在二徒弟不在身边了，他坚持着不破戒，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算是对二徒弟思念的一种表达。

    喝了两杯茶，他看看时间，开始准备午饭，中午会有小客人来。为什么要说小客人呢？那是因为来的人跟她二徒弟差不多年纪，二十啷当岁，但在学识见识胸襟方面，却足以跟他这个老头比肩。因此将要来的人绝对有资格做他的客人，但由于年龄，所以称之为小客人。

    在厨房里忙了将近一个小时，终于弄好了三菜一汤端上来。老人坐在一张空椅子对面，中间隔着三菜一汤的桌子，无酒，只有清茶。

    在中原出生并且度过短暂童年的他，始终习惯不了青海人的饮食方法，所以虽然已经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他还是用中原的方法去烧饭做菜。

    十二点一刻，佳客到来。

    一袭白衣从门外慢慢踱进来，手上还有一把打开的纸扇，朝外的扇面上写着‘寒梅著花未’五个飘逸无双的行体字。

    如果此时有一架摄像机，架在门外，镜头朝里，那么很多人在看了这个画面后绝对会以为这是在拍古装戏。

    年轻男子的英俊，是绝对的复古式，而且衣着也是完完全全的古典式长衫。从头到脚，不染纤尘的白。而扇子上那几个墨字，恰好是完美的点缀，黑白分明。

    “我来了。”年轻男子微微躬身，随即在老人对面坐下。

    “吃饭。”老人做个请的手势，却还没等客人动筷，自己就先吃了起来。

    年轻男子微微一笑，露出一颗虎牙，这一笑，绝对能够秒杀一大片青春美少女，惹得某些心脏不好的美少女直接猝死都有可能。然后他提起筷子，也慢慢吃了起来。吃了两碗饭，一碗汤，他用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在这期间，对面的老人早就吃完，并且已经喝了三杯茶。

    “吁，好菜，您老还是一如既往的好手艺。”年轻男子搁筷，微微往后靠了靠，上身挺的如同标杆一般直，赞道。

    “别笑话我了，牧秋的手艺都比我好。”老头明知白衣男子是在放屁，但并没直接说出放屁二字，要是坐在他对面的不是这个白衣男子，换个人的话，别说放屁，就是放你-妈-的狗屁这种话他都能说出来。只是在眼前的年轻男子面前，老人说不出这种太不雅的话。

    这无关什么‘年轻男子身上迸发出的凛冽之气’之类的东西，事实上这位白衣年轻男子身上根本就没有散发出跟刀光剑影之类有半毛钱关系的气息，如果非要找出个什么子丑寅卯来，他身上倒是有一股子周公瑾这种儒将的风范。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的气势。不怎么逼人，但很稳。

    而之所以说老人说不出不雅的话，则是因为老人觉得在这样一个男人面前说放屁，总归是听起来有些怪怪的感觉。

    说到牧秋，老头忍不住笑了笑：“你这人就是太守旧了，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什么家有女眷，须避之…都什么玩意？那些都是多少年前的思想了？”话说当初牧秋还跟师父在这里的时候，老人就已经跟年轻男子熟识了，但每次邀请男子来家里做客，男子总是推辞，问其原因，男子就搬出一大堆古书文来大说特说一通，反正意思就是你家有女子，我一个大男人去不方便。搞的他俩一老一少每次见面都得在荒郊野外的，跟偷情一样。

    现在好了，牧秋走了，也许这辈子都不会再回到这个地方了，外面的花花世界可比这里精彩多了哦…

    年轻男子也陪着老人沉默了神游了片刻，道：“牧秋，或许在这里要比在外面更好一些吧，我认为。”

    老人摇摇头道：“虽然我也这么认为，但我没有资格剥夺她的人生，我得放她飞，至于外面好还是坏，应该由她自己评判，她想回来，这里随时欢迎，她不想回来，我会祝福她。”

    年轻男子轻摇纸扇，脸如白玉，但一点都不娘气，很爷们，确切的说是君子之相。那种温润如玉的感觉能够感染到任何接近他的人。轻摇片刻手中纸扇，他又调转扇面，另一面朝外，继续摇，而这一面上绘着一幅梅花雪景，青墨色枝丫跟真的梅枝几乎没有区别，枝头的淡粉色梅花则更显逼真，周遭的雪花瓣则更添一股灵气。不过这两面，一面字一面画都不是出自任何所谓名师之手，是年轻男子自己写的画的，而且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其实这个天根本用不着扇子，但年轻男子拿着扇子轻摇的这个动作却一点不显做作，非常的自然而然的感觉，又摇了几下，他才道：“鸟大了就该给它更大的天空，您老是对的。”

    “你想她了？”老人的笑容深不可测意味深长。

    “说不想是骗人的。虽然我跟她没说过几句话，但在我眼里，她就像一朵遗世而独立的梅花，是我见过最美的风景。”说这些话的时候，男子的脸上没有丝毫他这个年纪本该有的说到心仪女孩时的害羞，反而很坦荡，君子坦荡荡的那种坦荡。顿了顿，他又继续道：“但是，可惜我这身不是自己的，要不然我肯定早跟她表露心迹了，可惜可惜…”

    老人喝口茶，笑道：“你就是太为别人着想了，但你可知道她其实也偷偷喜欢着你？你等我一下。”老人起身，从牧秋的闺房里拿了一个本子出来，递给年轻男子。

    男子接过，翻开，眉头微皱，一页又一页的翻着，从头到尾的翻完，他轻叹一声道：“希望她能找到属于她的幸福。”

    “自认为有修养的年轻人就特别喜欢放你这种屁。”老人终于酝酿出来一句不雅的话，继续：“难道你之前看不出来他喜欢你吗？”

    将绘满了他影像的小本子递还给老人，画中的他并没有多么逼真，可见牧秋的画功并不深厚，年轻人洒脱一笑道：“能看出来一点点，但不确定，而且这样去想，我会有种亵渎神圣的负罪感和自以为是的感觉，然后我就会告诉自己，不要胡思乱想，不要自以为是。不过即便我能百分之百确定牧秋喜欢我，我也还是会选择跟现在一样的做法，因为我无可奈何没的选择，我不能害了她，哪怕让她觉得有一丝可能都是错的。”

    老人又点起一根烟，今天的第二根，长长的吸了一口，吐出，道：“歪理。”

    年轻男子不置可否，道：“事实。”

    老人道：“事在人为嘛。”

    年轻男子道：“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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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长故事

    更新时间：2013-07-12

    白衣飘飘的翩翩公子，不管是在哪个时代都是少女心中的绝佳恋人，这点毋庸置疑。只是相对于以才为首的过去，现在少女们在谈婚论嫁上会更加倾向于以财为首的男人。

    恋爱是一件事，婚姻又是另外一件事。在这方面，现代少女更加理智。因为男子有才，女人就甘愿陪他过一辈子苦日子的时代，夫君写首诗赠给自己就能高兴好几天，比收到万两黄金还要开心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或许以后再过几百几千年这种风气又会卷土重来，但至少目前是不可能的。

    老人也是从那个春心悸动的年龄上过来的，虽然可能他年轻时的思想和现代年轻人的思想不同，但他或多或少能体会到一些，毕竟年代虽有不同，春心基本上都是相差无几的。给年轻男子和自己的茶杯里分别注满水，老人道：“你准备什么时候下山？还是真的就准备在这守一辈子了？”

    年轻男子抬头，眼神有点飘渺的望向门外的远方，不忧愁也不快乐的笑了笑道：“君子一言，岂有反悔之理。”顿了顿，又补充道：“除非真的天能下锦鲤，呵…”

    “到底是谁给你下的这个牢笼？你今天必须给我说清楚了，不然我不放你走。”老人掏出烟，想点，猛然想起二徒弟的嘱咐，便忍住了，今天只剩一根的额度了，这根烟一定要等到最后忍不住的关头才抽。

    年轻男子依然看着门外的大千世界，道：“其实我也早就想跟你说了，反正我们也认识了这么多年，老朋友间本就没什么可隐瞒的。”

    老人眼睛一亮，道：“总算你有点良心，说吧。”

    年轻男子端起茶，喝了一口，又展开扇子轻摇几下，道：“这是个很长的故事，希望你能耐心的听完。我父亲是太极门弟子，十六岁时因为同门比武时误杀了一个同门，此后便被革出师门。不过父亲武学上的天赋很高，仅凭着学到手的入门功夫就领悟出太极门功夫的精要，二十四岁时在大陆就已罕逢敌手了。二十五岁那年，云游四海的父亲到京城去见一位朋友，也顺便去京城找一找对手比比武，因为他听人说京城是天下最卧虎藏龙的地方…”

    “瞎说！”老人忍不住插嘴道：“北京藏的都是屁龙屁虎，一群唯利是图的人而已，赚钱倒是天下第一，至于武功，我看还不如这的人。”

    年轻男子待老人说完，继续道：“然后我父亲就喜欢上了我母亲，我母亲当年是京城势力最大的书香世家，王家的大小姐…”

    “一门八状元，新中国成立后连续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都有王家人在其中的京城王家？”老人大吃一惊。他对政治并不太了解，但一门八状元的京城王家，年龄大一些的、江湖走的多一些的人都知道。

    一门八状元是什么概念？满清共历十二帝，将近三百年统治，王家一门就出了八位状元，光是这一点，就足够令现代那些只不过沾有一点贵族血统的伪书香门第要正统千百倍。更令人咂舌的是，让无数文人死无葬身之地的文-革，竟也没能撼动王家地位，连续九届政治局常委名单中都有王家重要人物的名字。这一份重量足以让任何一位中国人民心惊胆战的家族成绩单，放在中国历史中，那绝对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只不过由于很多不可说的原因，京城王家也只有圈内人了解其辉煌历史，外人就算知道，也最多只能像老人这样，知道个皮毛。至于王家到底在京城哪里，至今是否有仍旧活跃在中央的政治大人物，外人就不知道了。

    “没错，就是一门八状元的京城王家。”年轻男子点点头，如此说来，他是王家的大外孙，不过他说到家族史时，脸上却没有一丁点自豪之色，依旧是一副淡淡的温文尔雅的表情。

    老人道：“你妈家那边不同意你父母交往？”

    年轻男子再喝口水摇头道：“没有，本来我父亲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莽撞的去登门拜访我外公，而是通过外围的人打缺口找机会。但我外公直接就找到了我父亲，开门见山说我并不反对你们交往，只要你俩合的来，我们王家会欢欢喜喜的把女儿嫁出去。之后我的父母，就这样离开了京城，没有要外公家一分钱，因为我父母都认为，他们不需要王家的资助。而我外公那边，也并没有不高兴。之后母亲就跟着父亲过上了云游四海的日子，几乎跑遍了整个大陆，最后，他们来到了这里，青海省乐都县马营孔家嘴，过上了隐姓埋名的生活…”

    说到这，年轻男子又停了下来，吐了口气，又继续道：“然后他们就生下了我，呵，没料到的是我三岁便已识千字，六岁遍读文史，八岁学完父亲一生的绝学。”

    “他妈的我就说嘛，你年纪轻轻怎么武学修为见识如此之高，原来是天才，我擦！”老人连爆粗口，完全失态。那第三根烟终于还是没能幸免，被他点着了。

    年轻男子摇动纸扇，不经意间将缓缓漂浮在空中的烟扇落至地面。对，没错，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老人一口灰色的烟吐出，男子第一摇，那缕浑浊的烟朝下落，第二摇，那烟已经触地，第三摇，那烟就消失在地面上。

    这种情形也不是第一次了，俩人以前经常在外面幽会席地而坐谈天的时候，不管周围的风有多大，老人吐出的烟都会在年轻男子的三摇折扇下，落地不见。一开始的时候老人惊奇的很，想一探究竟，但始终弄不懂，也就只得作罢见惯不怪了。

    老人抽了半支烟，见年轻男子还在看远方发呆，于是提醒道：“继续说啊。”

    年轻男子这才回过神来，抱歉一笑道：“对不起，走神了。十岁那年，父亲生病了，而且是治不好的病，别说当时的我看不出是什么病，即便是今天，我回想起当年父亲的情况，查遍所有医书，我仍然不知道那是什么病。从得了病开始，六个月之后，父亲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离开了人世…”

    不用看，老人都知道此时坐在他对面的年轻男子肯定是满脸哀伤。所以老人并没有接腔，更没有出言安慰，因为这种时候安静才是最好的。安慰，才是多余的。

    年轻男子停了大约有一分钟，才继续道：“母亲哭了好几天，也交代了很多事，头七过后，我在母亲的指导下，弄好了父亲的坟墓，将父亲的棺材放入墓中…”

    “还是别说了吧，孩子，别说了。”老人终于忍不住了，看见年轻男子满眼泪水，却兀自强忍着心中的巨大痛苦，老人心中最软的那部分被触碰到了，拍着年轻男子的肩膀道。

    “不，没关系，你听我说。”男子咽下泪水，终于没让想夺眶而出的眼泪得逞，道：“一切都弄好之后，母亲走到我面前，蹲下，摸着我的头说‘儿子，你爸临走时让我转告你，什么时候天上下锦鲤了，你就能离开这里了’，说完之后，母亲就自尽了。我哭了三天三夜后，把母亲放到父亲身旁，把他们葬了。然后我才知道，为什么母亲要我打那么大一副够两人躺的棺材，为什么母亲会在父亲死后跟我交待很多很多事，为什么母亲会没日没夜的给我做很多当时的我根本无法穿的大衣服……呵，后来我就遇到了你，跟你成了忘年之交。”

    听完这个故事后，老人的心情也郁闷到了极点，就像被什么堵在胸口似的。但他毕竟是刀光剑影江湖沉浮中过来的人，很快就驱赶走这种烦闷，道：“不是我说，你父亲让你母亲转告给你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仅仅就是字面意思吗？”

    年轻男子摇摇头：“我不知道，我也参不透，所以我只能按照字面意思去做，老天一天不下锦鲤我就会在这里在父母的坟前守一天，直到死。”

    老人笑，狂傲的笑，道：“我若是你，我根本就不去理会，将你关在这里就是在让你坐牢，做一辈子的牢。”

    年轻男子道：“我不怪我父母，其实他们也是为我好，外面的世界，我看，未必比这里好。至少这里没有那么多尔虞我诈，至少这里不需要阿谀奉承就能活下去。”

    老人连连摇头：“荒唐！太荒唐了！”

    年轻男子站起身，走到门前，长身玉立，宛如一尊千年佛像，道：“所以，虽然牧秋离开了，但还有我这个老朋友陪你。不出意外的话，我是能够陪到你离开人世那天的。”

    “你小子别咒我死。”老人也站起来，走到年轻男子身旁，也看着远处的景色。

    一老一少，在皮囊上，天差地别，在气质上，一个温润如玉一个狂傲孤立如莲花，也是天差地别。

    但在这一刻，这两个内外都完全不同的男人站在一起，竟有种出奇的契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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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救老师

    更新时间：2013-07-13

    人活到一定年纪，站到一定高度，都必然会有些和痛苦有关的前尘往事，这些人叫做有故事的人。但有些时候，年龄又并非是判定人高低的唯一尺度，天才年年处处都有。不过天才不是好当的，因为老天为你开了一扇可灌风雨的大窗，肯定不会是无偿的，必然需要给你高于常人许多倍的痛苦来弥补这个平衡。

    白衣的年轻男子就是这样的天才典范。三岁识千字，六岁遍读文史，八岁成为宗师级武道高手。天才至此，几乎已经到顶了。所以老天让他从十岁开始就得承受失去父母的痛苦，孤苦伶仃的长成大人。幸亏他没有因此变成十恶不赦的恶人，反而成了一位翩翩浊世佳公子，这倒也够社会学专家们好好研究一番了，说不定可以弄出个‘极端逆境造就非凡人才’之类的学术成果。

    第一次跟别人说起自己每天都徘徊在这里的原因、过去，白衣男子并没有觉得心中的大石落地了，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唯一的内心变化也就是觉得他俩这一对忘年交的情谊更加深厚了。其实男人之间的友情跟分享秘密的多少并没多大关系，不过愿意分享秘密的朋友，总的来说还是感情要更加深厚一些的。

    老人掏出烟又想点，年轻男子却道：“你答应过牧秋的，君子一言。”

    老人只得收起烟，竭力驱赶走想抽烟的念头，今天剩下的时间有的熬了，看来晚上得早点睡觉，不然得急死。如果因为不能抽烟而急死，传到江湖上，那他昆仑狂士多年的名声可就毁于一旦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对男人来说，死不可怕，名声坏了才是最可怕的事。摸摸下巴，深吸一口气、吐出，老人道：“那你就真的准备在这里待一辈子，替你父母守一辈子墓了？”

    年轻男子道：“我说了，除非天上下锦鲤，否则我就会在这里守一辈子。”

    老人摇头叹息片刻，忽然道：“能带我去看看你父母的墓吗？”

    “请。”年轻男子微微侧身，做个请的手势。

    两人便并肩离开老人的家，往东边走去，山势起伏不定，但也不算太崎岖，两人大约走了十里路左右就到了白衣男子住的地方，是一间很别致的小木屋，而且小木屋周边栽了不少花花草草。离小木屋大约一百米的地方，有一座很简单的坟墓，一人高的土堆前是一块墓碑。十年了风吹雨打，让墓碑风化了许多，不过上面的字还是非常清楚的，应该是白衣男子经常打理的。

    老人表情严肃的站在墓前鞠了三躬，白衣男子拉着老人回礼道：“多谢。”

    转头瞥了眼白衣男子，老人不禁感叹：“搁在几百年前，你这种礼数不缺的少年公子是最吃香的，肯定门槛都能被说亲的人给踏破了。”

    白衣男子笑笑，也不搭话。

    老人眯起眼，看着墓碑上的字：先父母文河、王容言之墓，儿文藏名立。

    看到这老人喃喃道：“原来你姓文，叫藏名，藏名…这个名字好，很有味道…”继续看，他发现另外在大字旁边还有几个小字：自在、逍遥。

    “这自在逍遥四字是父亲留给我的。”年轻男子长身玉立，眉宇间透着股山泉溪水般的微凉。

    老人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其实他今天是第一次知道这个年轻男子的名字。虽然十年前他们就相识了，但他俩都很默契的没有去问对方的名字，就这样你我的喊了十年。文藏名这个名字确实很有意境，跟他的人很相称。但老人想来想去，做父亲的让儿子自在逍遥，却又为什么要把儿子禁锢在这里，说什么天上下锦鲤才能离开？这不是坑孩子吗？真是个奇怪透顶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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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h市。

    孙子书这几天没干好事，又跑去跟红灯区的陈清云老师胡混了。今天已经是他在外面留宿的第三天了。第一缕阳光照进属于陈清云的洗头房小屋里时，孙子书睁开眼，转头看着躺在他身侧挽着他手臂睡的正沉的陈清云，他忽然的就一柱擎天了。

    书上说早晨醒来后干一炮，其过程的质量会非常高，通俗点说，就是早晨干会干的很爽。

    于是孙子书的手跟嘴都开始不老实起来，睡梦中的美女尤其美尤其香艳，孙子书的动作越来越大，终于不可避免的把陈清云弄醒了。

    迷迷糊糊中，陈清云道：“干嘛？”

    孙子书吻着她的唇含糊道：“做运动啊，你觉得我在干嘛？”

    陈清云睁开眼，欲做抵抗，却因为刚醒而四肢无力，只得办迎合着，道：“昨晚还没够吗，一大早的又来，你现在年轻，不能没有节制。”

    孙子书大大的反对道：“正因为年轻所以才要尽情的干，不然等不年轻了干不动了，可就后悔莫及了。”

    陈清云失笑道：“歪理你一说一大堆，比谁都会说。”

    孙子书嘿嘿，双手游走至陈清云的胸前，在她胸前两堆大棉花上轻揉慢捻着。而陈清云此时的体力也开始回复，身体也有了反应，手，自然而然的就搭上了孙子书的老二。然后孙子书就更加兴奋了，开始大举进攻。

    一番云雨过后，孙子书拥着陈清云不住叹气。

    陈清云何等聪明，下巴搭在孙子书的肩膀上，轻拍着他宽阔的后背道：“不要想太多，你随时都可以离开我，不需要任何理由。”

    孙子书咒骂道：“他-妈的，凭什么？你凭什么这样说，你说的轻松，我要是这样我成什么了？”

    陈清云道：“你救了我一命，是我利用你救我而已，你这样想就行了。”

    “救你？”孙子书冷笑道：“第一次可以算是救你，可后来的呢，现在呢？”

    “唉，何必想那么多…顺其自然吧。”陈清云放开孙子书，笑着摸摸他的头，就像当年他俩还是师生关系时那样，跟个姐姐在关切的注视弟弟似的。

    孙子书被她的眼神秒到，瞬间崩溃，又紧紧的抱住她，过了很久才说道：“好，我们就顺其自然。”

    其实孙子书心里很没有底，不管怎么说，他现在跟陈清云在一起胡混，就是对不起仍在四川支教的女友李月吟。但男人的天性是犯了错，首先给自己找借口，实在找不出借口了，又会竭尽全力的自我安慰，把错误大而化小。所以孙子书琢磨到最后，得出‘等月吟回来，我主动跪下认错就是了，没什么大不了的’结论。

    既然一想通，心情就大好了，于是孙子书很快就又兴奋起来，所以又跟陈清云干了一炮。连干两炮后，时间已经走到了上午九点。陈清云冲了杯牛奶给孙子书喝，又拿了点饼干给他，不过孙子书只把牛奶喝了，饼干什么的他从小就没吃零食的习惯，现在就更不吃了。

    喝完后，他坐在沙发上边看电影边跟陈清云聊天。

    叼着烟，看着电影里混乱的黑帮火拼，孙子书问道：“你有没有想过离开这里？我是说这个行当。”

    陈清云道：“想过，但我逃不脱仇家的掌心，我现在就想着多存点钱，直接逃到国外。这样或许有点机会。”

    孙子书瞥她一眼，道：“我说我有能力帮你除掉仇家你信吗？”

    陈清云笑笑：“第一次跟你在这里见面的时候不信，但现在信。不过我不想你插手，毕竟对方来头不小，你若是强行插手的话，或许最后能拉他下马，但要付出的代价肯定也很大，我不想让你冒险，况且你现在正处在事业上升期，没必要为我无端的冒这么大风险。”

    孙子书没有立刻答话，而是点起一根烟，抽几口，才道：“你的仇家我已经调查过了，官确实挺大，但口碑不好，想拉这种人下马其实不难，只要我略施手段即可顺利将他摔下来，扔进茅坑里然后再砸上几块大石头。”

    陈清云忍不住哧的一声笑出来，道：“我知道你本事大哦，但这件事真的不需要你插手，我自己能解决。”

    “你能解决个屁！”孙子书狠狠抽口烟道：“你的解决办法也不过就是逃，逃的远远的。这不能算是办法，而我的办法是将那个害死你父母的家伙打入地狱，这才是真正的解决办法。清云，就算我要离开你，我也至少会先把你从这里救出去，不能白占你便宜啊。”

    陈清云道：“可能别人会觉得是你占了我便宜，但我不觉得，因为我喜欢你，把我仅有的第一次给你，对我来讲是一种快乐满足，你明白吗？”

    “屁！”孙子书不屑：“这种话你也相信，占便宜就是占便宜了，不管什么原因，占便宜了就是事实。至于什么你情我愿之类的话，不过就是那些占了便宜又不想负责任的男人给自己找的借口罢了。反正这件事我是管定了，你就安心的等我好消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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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她有病

    更新时间：2013-07-14

    待孙子书走后，陈清云跟往常一样，将洗头房的卷闸门打开一半，犹抱琵琶半遮面，标准的发廊模式。然后她换了身发廊妹的标准衣服，在沙发上安静的坐着翻书。

    不过这几天她的生意比之以前冷清了许多，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经常路过的老嫖客在看到门口的招牌后，总是会皱着眉头去寻找另一家，似乎连多看一眼都不愿意。

    反差很大。以前她的生意在整个红灯区算是中等偏上的，一天能接不少客，而且那些客人服了神秘人送她的独家迷药配方，醒来后总是会心满意足的付钱离去。做-爱的过程完全是照着自己先前的幻想来进行，能不满足吗？

    可是现在却完全不同往日了，陈清云有些想不通，不过她也不是非常在意，甚至内心还会窃喜。虽然百分之百的客人会在喝下她递给的白开水后，就开始睡觉，只要等他们睡醒了她就能拿到钱。但总归嫖客的脸孔对她来说，都是比洗手间里的大小便还要恶心的，能少看点这么恶心的脸，是绝对幸福的。如果这个势头能一直保持下去，导致她在这里根本就没生意了，说不定仇家就不会再逼着她做这行，就会放她出去自生自灭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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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前。

    孙子书一大早就约皮-条客阿狗在红灯区的某间酒店里见面，这间酒店的所有小姐都是阿狗提供的，而且四十多岁的酒店老板跟阿狗也是老朋友了，据阿狗自己说，酒店老板跟阿狗还有点沾亲带故。

    所以在这里跟阿狗说事情，比较方便，也不用担心隔墙有耳。

    上午九点一刻，孙子书终于在某包厢里等来了阿狗。阿狗满面春光，仿佛昨晚又破了个处女似的。刚坐下，阿狗就迫不及待的说道：“昨晚那小姑娘，真是极品中的极品，虽然是处女，但那股子天生的骚-劲，差点就把我给榨干，幸好我阅花无数，要是给你肯定半夜就得穿裤子跑路，哈哈。”

    果然，让孙子书给料中，道：“这种事你跟你的女性朋友炫耀就行，别老逮着我说，我是大好青年，跟你没得比。”

    阿狗又是哈哈一笑，打开桌上的啤酒，猛灌几口，道：“什么事，说吧。”

    孙子书直截了当：“红灯区有个发廊女，我要你保她没客人，尽量没客人。”

    阿狗奇怪的道：“怎么得罪你了？竟然让你下这狠手，断人家财路啊这是。”

    “没人得罪我。”孙子书也灌一口啤酒，道：“我是想救她离开这里，不过暂时还不行，所以就先让她不需要接客。”

    阿狗更加一头雾水了，皱眉看着孙子书，等他解释。

    孙子书根本不想解释，拍拍阿狗的肩膀道：“具体的内情等我把这件事办妥了再跟你说，暂时说不清楚…”然后孙子书就把陈清云的发廊店名，跟陈清云的花名告诉了阿狗，让他不管用什么办法，尽量减少陈清云的客人数量，越少越好，但绝对不能让人看出来是人为的，越自然越让人看不出端倪越好。

    阿狗虽然不明白孙子书想干什么，但以他俩的交情，阿狗根本就没有二话可说，满口答应：“你放心，这事我保证办的你满意。”

    于是孙子书满意的离开，临走时阿狗还甩给他一句话：“你小子那辆x5挺不错的，什么时候借我开开。”

    结果孙子书丢给他一句：“开个屁，我现在没空给你开，得去找市委二把手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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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狗作为h市皮-条客界首屈一指的大人物，想要在红灯区里造谣，易如反掌。他接到孙子书的这个任务后，首先就是找到自己的几个关系挺铁的同行，让他们去散播红灯区小云发廊里的发廊妹小云身上有病，性病。而且是那种传染性很高，但又不致命的那种一旦染上就痛苦不堪的性病。

    嫖客百分之百都有害怕因为自己嫖-娼而沾染上性病的心理，而即便在嘿咻的时候有戴套，只要对方有病，那还是非常有可能染上病的。

    越是老嫖客，越懂如何在花钱买乐的同时，尽量保护自己不让烂的一塌糊涂的妓女遗祸终生。

    有病的妓女，只能祸害到傻傻的新嫖客。新嫖客的特点就是胆小怕事，尽快释放掉自己的蝌蚪付了钱之后就逃命般的离去，根本就没有余暇去考虑对方是否有病。

    经由阿狗，红灯区里这个名叫小云的妓女身上有性病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的扩散开来，只过了三天，基本上红灯区里的大部分人都知道了这件事。而经常光顾陈清云的老嫖客们人人自危，很多人甚至都跑去医院做了个检查。好笑的是，真的有几名嫖客被检查出患了性病。不过这些查出病来的嫖客并不知道，其实传给他们病的另有其人。所以这下子，小云有性病的消息越传越开，越传越真实。

    “他妈的！那小云看起来挺干净的，怎么会有病，操！”嫖客甲咒骂。

    “对啊，真他妈的害死老子了，老子现在都不敢回家了，万一把病传给了跟我一起睡的儿子咋办啊！”嫖客乙拿着检查出性病的通知单，泪眼婆娑。

    “幸好老子没事，以后再也不去小云那了，亏得老子还经常多给她小费，真可惜。”嫖客丙幸灾乐祸的样子很欠揍。

    “真几把倒霉，老子也中了！”嫖客丁虽然也被查出性病来，但他骂人时的精气神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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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清云当然不知道自己客人骤减是因为有孙子书在从中作梗，她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但小小发廊里清净一点总归是好事。一个人静静的坐沙发上看一下午的书，会让她有种回到曾经家境优越生活小资没有任何压力时的错觉。

    他并没有把孙子书说要救她逃离这片苦海的话当真，她只当作那是孙子书内心愧疚的一种表达方式。从内心上来说她当然是希望脱离这片苦海的，但她不想孙子书替她冒险，是真的不想。

    孙子书可以说是她的救命恩人，若不是那晚有孙子书跟她上演了一场实打实的床第大战，她的仇家肯定会发现她的迷药诡计，如此一来她很可能面对仇家愤怒的大刀，小命不保也许还是轻的，重些的话可能会被仇家派十几二十个男人来轮-奸了她以示惩罚。

    在不得不交出贞操的情况下，有什么会比把贞操交给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更幸运呢？虽然这个男人铁定不会跟自己走入婚姻的殿堂，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她喜欢他才是最重要的。

    即便孙子书很少跟她说他现在的事业如何，但她看的出来，面容疲惫中带着很大希望的孙子书现在正处在事业上升期，而这个时期，冒险显然就是多余的累赘，很可能让他的努力功亏一篑。而她陈清云的仇家是个在h市政界较有地位的人，虽然可能算不上大人物，但绝对是非常不容易对付的。所以她不想孙子书为她冒险，一点都不想。

    “子书，你从来不知道你有多大的魅力。”想着想着，陈清云的思绪飘回曾经还在做老师的时候，不禁喃喃自语。

    当年，孙子书在高中校园里，可是一朵很鲜嫩很鲜嫩的草啊。只是他自己并不知道而已。但做为一个聪明而且年龄也要大上这群高中生几岁的陈清云，还是能看出那群小女孩们看孙子书时那样的眼神代表着什么。

    小女孩们会偷偷喜欢孙子书，当然不只是因为他的铁拳。而小女孩们却都不敢表白，当然也不可能是因为害怕他的铁拳。只是，孙子书身上的那股子气息，让小女孩根本就不敢去做表白这种事。说的玄妙一些，是类似于生人莫近的感觉，说简单些，也就是小女孩们根本就没有丝毫把握可以追到孙子书。

    所以，当大部分帅哥美女都在忙着拒绝和被拒绝的时候，唯独孙子书很少出手，而一旦出手，必定就可以俘获少女的芳心。

    而她陈清云，虽然在校园里是最亮丽的一道风景，惹得无数男老师男学生彻夜难眠。但，她却偷偷喜欢着自己的学生，孙子书。

    事实上她只比孙子书大了三四岁，而且她也不觉得喜欢自己的学生有什么不妥。只不过她知道，自己根本就不可能跟孙子书有什么发展，因为她觉得像孙子书这种孩子，未来肯定是极为璀璨的，而她虽然美，但美又能怎样？是，从古至今都是美人配英雄，但真正能跟英雄过上安稳日子的美人，绝对也同时拥有一颗坚韧和强大的内心。而陈清云不认为自己拥有这两个优点。

    况且最重要的是家里当时已经给她介绍了个男朋友，而且那个男人好像也不错，关键是父母喜欢那个男人，已把他视为准女婿了。那时候，她的人生很平静，她不想忤逆父母，不想用‘我要追求自己的爱情’做借口，就去伤害父母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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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随便问问

    更新时间：2013-07-15

    孙子书第三次来到市委大院，市委二把手温侯的办公室。手里只拎了几斤非春茶，但温侯亲口说他比较喜欢的黄山毛峰，不贵，四百多块一斤。由于前两次孙子书摸不清带什么礼物来见温侯好，所以就干脆什么都不带，两手空空的就来了。

    温侯似乎并没有因为孙子书什么都没带就不高兴，至少表面上没有。但孙子书思前想后一番，觉得像温侯这种级别的人，看人肯定不会用对方送不送礼来判定高低。男人做到他这种位置，眼光肯定是跟一般大款不同的，你跟他交情平平还谄媚的费尽心思去送礼，反而会让他觉得你这人脑袋瓜太低级。

    所以前两次，孙子书是真的只去喝茶聊天，聊天中温侯也跟他提到自己比较喜欢喝黄山毛峰，不管哪个季节的都喜欢。于是今天孙子书就拎了点来。

    “温书记，忙不？”走进温侯的办公室，孙子书轻松的打招呼，把东西往茶几上一放，也不拘谨，老实不客气的就坐下。

    “不忙，小张，沏茶。”温侯笑笑，让秘书去泡茶。

    “书记，我三天两头来叨扰你，是不是有些不好，我刚刚在走廊上碰到几位您的同僚，他们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孙子书半开玩笑的说道，接过温侯秘书递来的茶，道声谢。

    “你想多了。”温侯笑的很自然，典型的官场大人物面对小人物时尽量不给对方压力的笑，喝口茶：“朋友来找我聊聊天喝喝茶有何不可的？虽然时下新官上任三把火，新领导人在清正廉洁方面抓的比较严，但我也没做什么犯法的事，怕什么。”

    “嘿嘿。”孙子书只能傻笑两声，没敢接这个敏感话题。在这种官场分子面前，以为自己懂政治就妄论国家大计是最要不得的。

    “子书啊，跟我说说你们公司的事。”温侯瞥了眼回到自己座位前准备继续做事的年轻漂亮女秘书，女秘书立刻就又站起来，毫不尴尬的推门出去。

    孙子书看到这一幕，估摸着美女秘书应该是出去散步了，内心直夸这秘书聪慧无双，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被温侯给临幸过，唉…挺漂亮挺清纯的一美女，要是没被临幸过就好了…不过现在可不是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孙子书回答道：“那我就从我毕业开始说，行不？”

    “行，拣能说的说就行，我又不是审问你什么。”温侯见孙子书一副正襟危坐小学生答老师问般的样子，有些想笑。

    于是孙子书就把自己如何加入高山酒店、后来最大股东意外死亡，其他股东作鸟兽散、大股东的儿子赵磊接手酒店…一系列的事都说了一遍。当然，这中间略过了许多不能说的事。比如跟周山的博弈，最终将周山弄死这些事他当然是不能说也不敢说的。

    温侯听完，微微点头道：“我看那个赵磊跟以前好像不一样了。”

    孙子书恭敬的接过温侯递来的烟，点着，点头道：“确实，自从他爸意外被杀之后，他整个人就完全变了。哈，当初您老那一酒瓶砸在他头上，绝对是舒坦在我心里啊。那小子当时纯粹一副富二代的样子，而且还是那种最让人讨厌的怂逼富二代。当时看他头破血流，您都不知道当时我心里有多舒服…哈哈。”

    温侯莞尔道：“其实我平时不是容易冲动的人，开车碰到别的人别的车不管谁对谁错我都会先说对不起…只不过那天正好心情有些低沉，要不然也不会打他。”

    孙子书摇头道：“我倒是觉得碰上不懂事的年轻人，还是得教训教训的好，不然这个社会会越来越乱的，再说现在年轻人真的不教育不行，一个个都本事不大脾气还不小。”

    “这话说的好像你不是年轻人似得。”温侯啜口茶，抽口烟。

    “哈哈。”孙子书大笑道：“您老一语中的了，我虽然是一身年轻人的皮囊，但我可是拥有成熟男人的内心啊。”

    温侯忍俊不禁，吐口烟，脸上尽是舒心的表情。他挺喜欢这个年轻人，从一开始在高山酒店碰上孙子书，他就觉得这个年轻人身上有股平常年轻人没有的气，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除去一面之缘的感觉，他还觉得孙子书在为人处世方面很精明，眼力劲也很大。

    这些看人的方法，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它是凭借知识、经验修炼出来的。温侯在官场上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从没有背景的大学生走到今天，尤为艰难，他可能比不上那些富二代官二代走的快飞的高，但他的一步步稳健且踏实，丝毫没有薄弱的地方。认真说起来，要扳倒温侯这种人，可比扳倒一个富官二代要难得多，因为他从头到脚都是实心的。就好比浇筑混凝土柱子，温侯是从下往上浇筑的实心柱，而富官二代则是类似于下面是木板或者有其他东西撑着在，虽然浇筑所需混凝土和时间都要比温侯这类人少、快很多，但同时在坚固度方面就弱了一些。

    一中一青两男人聊得很投机，温侯越来越喜欢孙子书这个年轻人了，而孙子书也越来越佩服温侯，觉得他不管在什么方面都要胜过自己太多了，果然能坐到市委二把手的位置不是胡乱盖的。

    说着说着，孙子书就提到林万重，这个官场里的另类分子，问道：“前几天我在一个新闻评论上看到说林万重这个人的文章，说他是h市官场的异类，是将官商合二为一最成功的典范，您怎么看？”

    温侯本来目光放在手中的茶杯上，听到林万重的名字，抬眼看了看孙子书，道：“林万重确实很有头脑，至于他能做到官商一体，其实也就是钻了制度的空子。中国像他这样的人有不少，但跟他不同的是，大部分都是表面上是当官的，私下里是商人，像去年八月调去重庆的省委一把手吴铁，今年三月调去北京纪委的新当家卫盛，就是这类的典型。而像林万重这样能把两者都放到台面上来，的确需要很强大的头脑跟手段…”

    孙子书认真的听到这，却见温侯面带微笑住口但绝对还有后话，于是忍不住道：“啥？”

    温侯右手食指在桌上虚划几笔，道：“而且还得不怕麻烦，闷头赚钱永远比在台面上赚钱要方便快捷。你应该明白，一旦把生意拿到台面上来，限制就多了很多。”

    “太对了。”孙子书拍手道：“暗地里挣钱不知道比在台面上规规矩矩挣钱要方便多少倍，您老真是让我茅塞顿开，那照您这么说，林万重就是根本无法击破了？”

    温侯摇头道：“不，反而更容易击破，因为他的可切入点比其他官员更多，而且官商结合，本身就很是敏感，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抓到把柄。嗯？子书你是想跟他放对吗？”

    孙子书笑道：“我跟他又无冤无仇，再说了我也没资本去跟他做对啊，就是好奇所以问问。”

    温侯又瞥了眼孙子书，道：“你们酒店新来的那个女孩挺好看的。”

    孙子书正在仰脖子喝水，听温侯忽然问了一句跟目前的聊天话题丝毫不搭旮的问题，噗的一声呛了口水，道：“咳咳…那是我远房表妹，今年才二十岁呢，刚刚从外面毕业回来，暂时没事，我就让他来店里帮忙。”

    “你紧张什么，我只是随口问问，我没有老牛吃嫩草的爱好。”温侯笑道。

    孙子书立刻就反应过来，温侯开这个玩笑，是在告诉他孙子书‘你说林万重的事是随口问问’，那我也随便问一问。好强大的内心和脑袋！孙子书觉得自己在温侯面前，根本就没有一丁点反抗能力，于是他索性就不反抗，胡乱道：“我表妹漂亮吧？不过我还是觉得爱情不能差太多岁数，再说了，您老都是有老婆的人了，还在外面搞小三，有伤风化不是。”

    “你小子就乱说，小心我揍你！”温侯笑着摇头，心情一片春光明媚。

    孙子书又坐一会就离开了，结束了今天的市委大院之行。

    温侯站在窗户前，看着孙子书上车，离去，脸上的微笑依然不灭。前段时间纪委下来人，查了他一个非常器重的后生，再过几年，兴许三十出头的后生就能坐上市委第三把椅子了，但在这个节骨眼，却被纪委来人给深入调查了一番，这下那后生的前途尽毁，就算不用坐牢，这辈子也都别想再爬上来了。

    那可是他温侯培养了将近十年的后生啊。他当然生气了，但气归气，平静下来之后，他透过各种关系了解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也就释然了，完全是那后生咎由自取，自作孽不可活。但毕竟培养了这么多年，感情肯定是有的，现在忽然失去，他总是会忍不住有怅然若失的感觉。

    幸好，这几天孙子书常来陪他闲聊，渐渐的让他阴霾的心情又好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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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算命

    更新时间：2013-07-16

    纪委真是个诡异到令人发指的地方，里面有天使，也有魔鬼。也许前一天他们还跟你在一个桌子上东吹西吹，大谈特谈、话语投机，可第二天他们就会眼神冰冷的站在你面前抓着你的肩膀让你跟他们回去协助调查。当你根本不知道对方到底是天使还是魔鬼的情况下，你只能付出百倍的小心去面对，最关键的是在你遇到他们之前，就要尽可能的弄干净自己走过的路，把拿不上台面的东西盖起来，盖严实了。

    温侯绝对算是清官，无论是在同僚的眼里还是人民的眼里，他都是清官。开着十万块左右的国产车，住在城市的二线小区，银行里刚达到七位数的存款户头，老婆专职太太，儿子女儿自谋生路…种种迹象真的让人有种无懈可击的感觉。

    但真的是无懈可击吗？

    只怕未必。只要有心、有力、给你弄点何患无辞的欲加之罪，你再清廉也能把你给弄的身败名裂。

    温侯很清楚，在这个关系为上、制度次之的社会，没有人能够因为身正就真的不怕影子歪。所以他秉持着官场的中庸之道，在有底线的前提下，少得罪人，多助人。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但同时也做好随时应对暴风雨的准备。

    正当温侯沉浸在对孙子书的赞许中，秘书敲门进来了。美丽而沉静的女秘书跟着他也有三四年了，眼力和脑袋瓜自然都不弱。温侯回到椅子上坐下，转头对女秘书道：“你看那个年轻人怎么样？”

    女秘书道：“今天他是第三次来了，直到这次他才带了点小礼物来，似乎…”

    “似乎很有耐心。”温侯接口道。

    女秘书笑笑点头。

    温侯也笑了笑，道：“一直说给你介绍个男友，你看他如何？”

    秘书听了这话，俏脸一红，微微颔首道：“您真会说笑，我现在还不想谈感情的事，我相信缘分的…”

    “我给你介绍，也算是缘分的一种，试试吧，回头帮我送件礼物给他。”温侯的语气虽然极为平和，但却又股不容抗拒的威严。

    女秘书自然只有点头的份，不过向来在温侯面前不太拘礼的她还是小声嘟囔了一句：“万一是坏人怎么办…”

    温侯耳朵尖，还是听到了她的嘟囔，道：“他不是坏人，我是坏人他都不是，至少目前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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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坏人又不会在脸上刻字，但看一个人是不是坏人，从脸上还是能看出一二的，尤其是专门干给人看相这份工作的算命的。当然，算命这个行业，不管在任何年代，都是有真有假的。

    有骗人钱财却不与人消灾的假大师，而且还是大部分，只有一小部分是有真本事的。后者好比司马停云。

    近些天，司马停云都在步行街里摆摊，由于花了几条烟的成本，所以那群城管并没有天天来赶他，顶多偶尔赶其他商家的时候，为了面子，就象征性的赶一下司马停云，更不会没收他的算命工具和招牌。等城管走了，司马停云又可以大摇大摆的摆摊给人算命了。

    抽着一块多钱一包的烟，司马停云盘腿坐在地上，身旁放着一块写了算命二字的木板。自从开始在步行街算起命来，由于来往人数猛增，他的客户自然也就跟着增长起来了。

    他今天已经给十个人算过命了，第十一个客人估计很快就能到来。果然，他一根烟刚抽完，今天第十一位客人就来了。

    来人是个膀大腰圆的男人，穿的衣服很普通，但光头的发型以及脖子上的粗粗的金项链使得整个人浑身散发出一股匪气，很像是道上混的。

    这种人司马停云见多了，事实上任何类型的人他都见多了，笑道：“老弟想卜一卦吗？”

    “不是，你就给我算算我啥时候才能挣到一百万？”男人露出满口的黄牙，有点外地口音。

    外地人就更好骗了，司马停云顿时来了精神，朝对方竖了竖大拇指道：“老弟是个洒脱的人。虽说钱财乃身外之物，但毕竟黄金白银是人都会喜欢的。况且在当今这个没钱寸步难行的社会，钱财又可以说是证明一个人能力的绝佳物品。”

    男人吐口唾沫道：“你这老头说话真啰嗦，你就直接给我算不就行了。”

    司马停云点点头，表情非常认真的从道具框里拿出一张白纸，一支笔，把纸放在膝盖上，提笔开始写写画画，一会抬头端详男人片刻，一会又低头写画，如此过了大约二十分钟。男人早就不耐烦了，一会猛瞅路过的美腿女孩，一会掏出手机来乱捣一通。

    “好了，老弟你看。”司马停云递过去写满画满了各种一般人根本不可能看懂的东西，道：“从面相上来看，老弟的命很安稳，也就是说老弟你这辈子都会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度过，直到终老。但在钱财上…说不好听点，就不太顺利了。”

    “什么狗屁玩意？你这老头废话太多，我走了。”男人一听到司马停云说他钱途不顺利，表情愤恨，立刻就想走。

    “哎哎，老弟莫急莫急，稍待…”司马停云赶忙拉住男人，指着那张写满各种乱七八糟东西的纸道：“老弟，你虽然钱财上不太顺利，但这只是前三十五年，到了三十五岁之后，只要方法得当，就能平步青云一飞冲天！”

    男人似信非信的看着司马停云，道：“我今年已经三十六岁，照你这么说我今年应该是大赚特赚啊，可他妈的老子前几天才在赌桌上输了好几万！”

    司马停云做出大吃一惊的表情，道：“老弟啊，你的命里，赌钱可是大忌啊。我就实话跟你说了，你要想挣大钱，必须要戒掉赌钱这个习惯，否则神仙都救不了你。因为你的命跟赌钱正好是相克的，这世上有些人的命反而需要赌钱来成就，但你恰好相反。其实我说的这些都是把命理用简单的话分析给你听，若认真的深入的说起来，你肯定是不懂的。”

    男人皱眉思考了片刻，问：“我有点不相信你说的。”

    司马停云笑笑，这种话恐怕是他听过的最多的话，于是他很淡定的道：“你信不信我无所谓，但你的命确实如此，你仔细回想一下，在过去的三十六年里，在你赌钱较少的年岁中，你赚的钱是不是比赌钱较多的年岁里赚的钱要多很多？”

    男人挠挠头想了想，点头道：“好像是的…但我总觉得有些怪…”

    当然怪了，傻-逼，赌钱多的年头里你把钱都赌输了，不赌钱你挣多少就是多少，当然多了。司马停云心里这么想，但还是表情郑重的说：“这就是命，老弟，人可以不信别的，但命这玩意是不能不信的。而且我得告诉你，如果你再继续让赌钱祸害下去，你不只是赚不到钱，甚至可能有血光之灾！”

    “那好吧，我试试戒掉赌钱，看今年能不能挣多点钱，操，要还是不能，我回头砸了你的摊子！”男人恶狠狠的道。

    “尽管来砸，老哥我干这行这么多年了，从来没算错过。”司马停云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顿了顿，又补充道：“另外，你平时可以多进补些处子，也就是多找些处女陪你睡觉，这个也可以为你提早挣到一百万做些帮助。”

    男人哈哈大笑，脸上写着‘这个好办、好办’这句话。

    这是司马停云，甚或是这行的人都惯用的伎俩。吓唬完你之后，在提几个合你心意的意见，让你还没从惊疑中反应过来，就又忽然觉得，原来老子平日的行为并非都是错的，也有歪打正着的嘛。

    “多少钱？”男人开始掏钱。

    “这老弟你看着给，我们这行干的都是泄露天机的活。”司马停云装作根本不在乎你给多少钱的样子，但是说的话根本就是前后矛盾。前半句挺出尘的，后一句就有点在提醒对方‘我辛辛苦苦冒着遭天谴的危险在帮你，你总归不能少给吧’的意思在里面了。

    最终，男人摸了十块钱递给司马停云：“够不？”

    司马停云叹口气，朝男人挥挥手，满脸踩到狗屎的表情。男人于是起身扬长而去。司马停云待对方走远后，才恨恨道：“真是孺子不可教也。”

    不过胡扯八道一番就弄了十块钱，所费唇舌的成本也算是收回来了。他给人算命其实大多数都是在胡说八道，只有少数情况下，遇到少见的值得研究的人，他才会仔细的去认真研究一番。像那个男人那种本身就不是好人，却巴望挣大钱的人，司马停云就算知道如何让他平步青云，他也不会告诉对方方法。那种人，让他平步青云了就是在给社会培养大害虫。从他身上弄个十几二十块才是真正目的，其他的根本不重要。

    司马停云算了算，今天到目前为止一种接待了十一个客人，收入加起来是二百三十块，真不错，比前段时间在公园里挣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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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给我你的人生轨迹

    更新时间：2013-07-17

    天黑之后，司马停云就收摊了，把属于自己的摊位丢给了另一位关系不错的算命师，不过那位算命师是百分之百以骗钱为目的的业内人士，也就是那种除了胡说八道之外，对于堪舆术的研究力度几乎等同于零的算命师。

    司马停云不会因为对方是假堪舆师就看不起对方，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梦想，那位仁兄的梦想就是用自己能够说破天地的嘴皮子挣到够过日子的钱，他做到了。司马停云很羡慕他，因为他完成了他自己的梦想。不像司马停云，前半生声名鼎盛，后半生颠沛流离，这都不算什么，最让他忧伤的是他对于命理学，还没有彻底研究到家。从这方面来说，那位仁兄是成功的，他司马停云是尚未成功的。

    今晚他并没有在收摊后就回家，而是来到了高山酒店---这个住着孙子书的地方。孙子书的命相非常非常适合司马停云研究，他已经观察了孙子书很长时间，除了一开始在红灯区跟他见过几次，之后司马停云并没有再正面跟孙子书接触，都是在暗中观察的。

    但今天，司马停云准备正式跟孙子书认识一下。经过酒店保安亭的时候，被保安拦住了。

    “老人家什么事？”一个面相凶狠，十足杀戮命的保安问。

    “在下姓司马，是来找孙子书的。”司马停云掏出口袋里随时备着的一包玉溪，递给身边的几个保安，态度不卑不亢。

    保安们互相看了看，都在心里打了个突：这要饭老头找孙总干嘛？但他们又一想，孙总的行事风格常常是出人意表的，当初狼山刚来的时候，也是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而且还胡子拉碴，跟刚从山里走出来被狼崽抚养长大的人一样。眼前这老头说不定也是跟狼山一样，本事大大的有，只是不修边幅而已。

    “能进去不？不然劳烦你们去通报一下，我在这等着。”司马停云看出几位保安的迟疑，于是尽量让自己表现出一副跟孙子书是老友的样子。

    杀戮命保安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道：“不用了，您老请进。”

    “多谢、多谢。”司马停云高高兴兴的进去了，心里暗暗道：从门面来说，孙子书确实有几把刷子，搁一般狗眼保安早把老子当要饭的轰出去了。孺子可教、孺子可教呀…

    径直往酒店大堂走去，现在正是客人汹涌的时间段，远远的透过旋转门司马停云就能看见大堂里坐满了客人。不一会儿，他就随着转动的旋转门走了进去。

    “欢迎光临。”门口的迎宾小姐声音甜美，身材高挑，穿着红色旗袍，真的很惹人怜。

    虽然司马停云已经过了看到美女就想把人家按到床上狠-干一场的年龄，但欣赏欣赏的心还是有的。于是他也很有礼貌朝迎宾小姐微笑点了点头。

    其实这样一个衣着破烂形如乞丐的老头忽然闯入这里，真的有点格格不入的感觉，但高山酒店的服务宗旨就是‘甭管进来的客人是乞丐还是发改委一把手，我们都要一视同仁，不能有丝毫怠慢’。因此路过的服务生还是很热情的上来迎接，考虑到这个老头应该是在座某桌客人的亲属，于是服务生问道：“老先生要去哪桌？”

    司马停云嘿嘿一笑，道：“我是来找孙子书，也就是你们孙总。”

    服务生奇怪的打量一番司马停云，脸上笑容不改，把司马停云引到旁边的沙发上坐下，道：“您稍等，我这就去喊孙总。”

    司马停云看着服务生径直上了二楼，半分钟后，就见孙子书跟着服务生下楼了，一边走一边顺着服务生的手指看向司马停云。

    “老先生你好。”孙子书走到司马停云面前，伸出手。

    “你好。”司马停云依然坐着，懒洋洋的抬手跟孙子书一握，道：“我们见过面的，你还记得我吗？”

    孙子书坐下，递给老头一根烟点头道：“当然记得，红灯区那个算命老头嘛，你说我是欢喜命，我爷爷也这么说过。”

    “什么？”司马停云大吃一惊，下意识的挥手，差点把端茶过来的蔡进手中的盘子打翻。幸亏蔡进身手敏捷，很快就稳住盘子，表情淡然的把两杯茶放到孙子书和司马停云面前。

    “我爷爷也这么说过，有什么问题吗？”孙子书双眉一扬，大脑飞速旋转。他记性确实很好，只见过两三次就把老头记住了，不过这也跟那一次，老头让他老婆来跟孙子书说‘你是欢喜命’有关，毕竟这种事一般人是碰不上的。事后孙子书想了想，也许那个老头真有些门道，否则他也说不出‘欢喜命’这三个爷爷也说过的字。爷爷是死了都会让人害怕的堪舆师，那么这个老头，也许还真是堪舆界的某高人也说不定呢。

    “你爷爷…”司马停云整张脸都揪到一块去了，想，拼命的想，终于他颤抖的抬起手指着孙子书道：“你…你爷爷姓孙…啊，我早该想到的。原来你是他的孙子，怪不得，怪不得…”

    蔡进并没有走，而是抱臂站在旁边，眼睛虽然在巡视整个一楼，但耳朵却在听着孙子书和那个破烂老头说话。听到破烂老头一听到孙子书爷爷，就一改之前老神在在的模样，变成了吃惊到如同吞了条蛇进肚子的模样，蔡进的大脑也在飞速旋转。

    “孙家老爷…”司马停云吐了一口气，这口气仿佛要吐尽这么些年来的心结，顿了顿，继续道：“你爷爷现在在哪？”

    “去世了，我出生那年他就走了。”孙子书第一次开始重视眼前这个老头，他已经确定这个老头肯定认识他爷爷，既然认识他爷爷，那么就不会是只懂坑蒙拐骗的江湖骗子。

    司马停云愣了半晌，又叹了一口气，摇头苦笑：“我与他神交多年，却终没能在有生之年见上一面，命，这就是命，唉，改天我到他坟上看看吧。”

    “我怎么觉得你一点悲伤的意思都没？你心里在为少了个对头而高兴吧，司马停云？”蔡进忽然转过头，看着司马停云，语气冰冷。

    “老蔡！”孙子书出言制止蔡进。

    “这位是？”司马停云也不生气，能猜出他名字的，而且还是个年轻人，他很有兴趣知道那是谁。

    “腿中蔡，蔡进。”蔡进吐出个烟圈。

    “失敬、失敬。”司马停云朝蔡进拱拱手，但脸上的表情一点不惊讶。因为他早就从蔡进的面相上看出来端倪了，腿中蔡的名头他也早有耳闻，只不过他对于武道没什么兴趣。但这么一来，他就更看好孙子书了，能把隐匿了好几年的武道宗师请出山，证明孙子书是真的有些本事。

    “那我就不绕弯子啦，可否借一步说话？”司马停云站起来道。

    “没问题，不过老先生您还是请说白话，别搞的跟古代人一样，就说能不能找个没人的地方说话就行了。”孙子书说完，自己也哈哈大笑。

    孙子书、司马停云，蔡进，三人走出大堂，来到花园里。月光和星光洒满整个花园，天地一片宁静。

    “我叫司马停云，几十年前在江湖上也算是颇有名声，跟你爷爷并称堪舆界的两大泰斗，有句话说的好‘与其做牛做马，不如司马一句话；与其争得头破血流，不如问一问孙家老爷’。不过现在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能记得老朽这名字的也没几个人了，不过这位蔡少侠…哦，还是说通俗点…这位蔡朋友倒是挺有心的，竟然能猜到我的名字。子书，其实我这辈子只有一个梦想，那就是研究命理，而你正是那千万份之一拥有欢喜命的人。”司马停云说完这番话，一根烟也抽完了，于是他从兜里又掏出一包中华，分散给孙子书和蔡进，自己也点上一根。他的兜里随时带着三种烟，一种是最便宜的一块多一包的，他自己平时抽；第二种是二十一块的玉溪，他散给他眼中的中等人抽；第三种是软中华，则是给他眼中的上等人抽。

    孙子书算了一下：“千万分之一，也就是说全球七十多亿人口，是欢喜命的人只有七百多个…靠，这么厉害？”

    司马停云笑道：“不能这么算，只是从命理学的概率来说，应该有这么多，但实际人数可能一半都不到，据我走遍大江南北的经历来看，我见到过的一只手就能数过来。”

    孙子书抬头看看天上的星星，又看看司马停云，道：“那你准备怎么处置我？把我解剖，或者是跟小白鼠一样喂这喂那？不过老蔡肯定不同意的，他会揍你的…”

    司马停云大笑：“哈哈，你这孩子说话真好笑。你只要愿意把你的人生分享给我听就行，我只需要你的人生轨迹，就好比我研究一辆成品汽车的行驶状况，就只需要车主把车辆使用情况告诉我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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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又入一人

    更新时间：2013-07-18

    偷窥，是一种很奇妙的犯罪。只要偷窥者能将所偷窥到的一切安安稳稳的守一辈子，不让被偷窥者知道，不对被偷窥者产生任何影响，那么这种行为从结果上来说，就算不上是一种犯罪行为。

    但不管怎么说，不管偷窥者何其信誓旦旦的保证：我绝不会把偷窥到的一切告诉任何人。都没有人愿意做偷窥者镜头下的被偷窥者。这是人之常情，你若非要问，那你自己既然都不愿意做被偷窥者，为什么又要说偷窥者只要做的够高尚就不算是犯罪呢？那么对不起，我无法回答你这个问题。

    以上所说，其实只是为了引出司马停云所言：“我只要你把你的人生轨迹分享给我。”

    “把我的人生轨迹分享给你？”孙子书想觉得奇怪，但又奇怪不起来，这句话很好理解。通俗点说，可以把孙子书比较电视节目里的男主角，而司马停云是电视机前的观众，观众无法左右到男主角的命运，但观众能够从头到尾把男主角的人生浏览一遍。再三思量，孙子书接着说道：“你这个要求其实不难，但关键在于我如何相信你，作为一个正在努力往上爬的我，如何敢把所经历的事都一一告诉你？”

    司马停云只思索了一秒钟，便即回答道：“我愿意拿我老婆做人质。”

    孙子书笑笑摇头：“祸不及家人，就算你出卖了我，我也不会动你无辜的家人，这是我的底线。”顿了顿，他又续道：“不过你这种为了自己的目的，连老婆都能不要的人，有几分可信度？”

    蔡进忽然道：“那不一样，司马拿老婆做人质，只是因为他知道自己不会出卖你，所以他老婆不会有任何危险。”

    “蔡朋友高见。”司马停云很感谢蔡进的出言相助。

    “最后一个问题，答的满意，我就答应你。”孙子书又点起一根烟，想了许久，终于道：“我爷爷究竟有多强？”

    司马停云抬头看向漫天的星斗，也过了许久，才道：“很强，强到能够逆天改命的地步。”

    从科学上来说，每一颗星，都有着它自己的轨道，就像社会学家眼中的人一样，每个人都有着他自己的人生之路。从完结一生的死人身上，可以用逆推的方式，得出性格决定命运的结论。但事实真如此吗？

    恐怕未必，用逆推这种蹩脚的理由来说明一个人的一生中发生的各种事有多么的理所当然，总归是包含着一种自以为是的想当然。

    这种想当然很明显的忽视了‘推手’的作用。

    仔细的想一想，其实人生的大部分转折中，推手这个东西，都霸占了很大的席位。你的父母、朋友、爱人，甚至是路上偶遇的陌生人…可能都扮演过推手这个角色。

    那么一个强大到令人发指的堪舆师，像孙子书的爷爷，在堪舆界，在司马停云的眼里，就是一个大手一挥，便可让斗转星移、命运更变的超级堪舆师。真正的，推手。不只是亲人朋友爱人的那种推波助澜式的推手，而是真正的，可以扭转乾坤，能把人的命运硬生生从往东扯向往西的大推手。

    “回答的很好，那么，司马，欢迎你加入我们。”孙子书伸出手，脸上的笑很真诚。

    “多谢。”司马停云也伸出手，跟多年之后，让他有了安然闭眼离开人世理由的男人轻轻一握。

    当晚，待客人全部散去，高山酒店正式增加了一位成员。这个成员不是任何在职人员的亲戚、没有贡献过一毛钱的功劳、甚至在以后，很可能也不会贡献出任何。但他就这样，在孙子书信任的目光下，其他四人无所谓的目光下，正式加入高山酒店属于孙子书的队伍了。

    他叫司马停云。

    深夜十一点。

    蔡进没睡觉，趴在阳台上看星星，而跟他相隔不到两米的另一个阳台上，牧秋也没有睡，也在看星星。

    “喂，你有没有觉得那个司马老头有点奇怪啊？”牧秋很认真的看星星，但事实上她根本就连北斗星在哪都不知道，她只是单纯的觉得满天星星亮晶晶的很好看，仅此而已。

    “没觉得。”蔡进答的言简意赅。

    “他为什么穿的那么破烂？来加入我们都不穿的干净些，真是一点不尊重子书…还有我们。”牧秋撅撅嘴表示不喜欢那个老头，而且那个老头现在就住在她脚下那间房。

    “他穿的破烂是他的自由。”蔡进转头看向牧秋，发现她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粉色睡衣，于是他有些尴尬的转回头继续看天，幸好没被牧秋发现。

    “哼…”牧秋很显然接受不了蔡进替司马停云找的这个理由，她虽然不认为外表能代表一个人的内心，但至少能反应一个人的态度。在这个只要你想，弄到一件干干净净的衣服一点不难的年代，司马停云这个老头却依然穿了一身破破烂烂甚至还散发着好久没洗味道的衣服来，就说明那老头本身的态度就不端正。作为一个美丽的女孩，牧秋意见很大。

    “你该睡觉了，熬夜会让皮肤变的很差，直接后果就是找不到男友。”蔡进有点怀念牧秋还没来到这里的日子，那时候每天晚上他都能一个人静静的看天想事，常常一想就是一整夜，不用随时回答别人的问题。虽然有些孤单，但他拥有整个夜晚。而现在，他的夜晚被邻居给捅了个很是吵闹的洞，让他无法在夜深人静时安静思考。

    “没关系啊，只要心灵美，脸美不美不重要。”牧秋呵呵的笑，然后抬起左手对蔡进说：“你看我新买的这个睡衣好不好看？”

    “嗯，还好。”

    “什么啊，你根本都没看！”

    “非礼勿视你不知道吗？”

    “君子坦荡荡你不知道吗？”

    “我睡了。”

    “你…”

    经常的，当蔡进觉得无法跟牧秋沟通下去时，他就会弃守阳台，回去睡觉，气的牧秋好想一下子跳过并没有安装防盗窗的阳台，然后跟蔡进大打一场。但蔡进相信，牧秋根本就不可能这么做，她那种从小就念多了三从四德的女孩，是不可能做这种事的。

    笃笃笃…

    蔡进刚躺下，就有人敲他的门。打开门，原来是孙子书，他把孙子书让进门，给他倒杯水，问：“什么事？”

    “没什么事，睡不着，来找你聊聊。”孙子书在椅子上坐下，揉揉额头，显得有些疲惫。

    蔡进打个哈欠，没接话，准备听孙子书说。

    隔了好一会儿，孙子书说道：“能跟我爷爷齐名的人，肯定不是凡角，我相信他说的话。咱们这队伍也是越来越大，我真有点担心凝聚力的问题了，那个王修刀怎么样了？”提到那个随身带把刀的武者，孙子书还是有点兴趣的，毕竟在这个枪械横行的年代，依然故我的用冷兵器去对敌的人，不多了。有坚持的男人，就算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烂书生，也是值得尊敬的。

    蔡进喝口水，道：“挺好的，南芳对他很满意，还说要给他加十万块的年终奖。”

    孙子书点点头：“王修刀好像挺服你的，不只是因为你是他救命恩人的那种服。”

    蔡进来回踱了两步，道：“你想说什么？”

    “想说个屁！”孙子书站起来，走到阳台，呼吸着夜风，疲惫的感觉稍微去了点，道：“你该快点建立起属于你自己的队伍，不能总是这样散漫。利用你的人脉，和你在武道中的地位，尽快建立起一个强大的禁卫军。”

    蔡进再次回到阳台，跟孙子书并肩趴在阳台上。两个人，两根烟，漫天星星。

    “步子慢点走，急什么？”蔡进。

    “我还是觉得我们走得慢了，应该更快一些，在我们遇到下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之前，我们应该尽可能的充实队伍。”孙子书。

    “好吧，我试试。但经费，你有什么限制？”蔡进。

    “没有限制，你做事我放心。”孙子书。

    “喂，你们在说什么啊？好高深莫测的样子。”牧秋竟然还没有睡，趴在她自己的阳台上，歪头看着孙子书和蔡进。

    孙子书看到牧秋穿着睡衣，漂亮的脸蛋、玲珑有致的曲线，纯洁无瑕的气质，笑道：“乖乖，小秋秋你太诱人了，搞的我差点没忍住跳过去把你扑倒。”

    “请不要耍流氓。”牧秋装作很认真的样子说，但很快自己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可爱的样子恐怕除了蔡进，任何男人看了都会心动。

    孙子书忽然想起了什么，问牧秋：“你对财务这方面有没有兴趣？”

    牧秋想了想道：“还好啊，你想让我管钱啊？”

    孙子书点头：“我觉得你应该能胜任这个职位，而且不用像现在这样，每天在酒店里跑来跑去那么辛苦，只要坐着搞搞账就行。”

    牧秋哦了一声：“行啊。”

    孙子书道：“明天我去书店给你买些会计方面的考级资料书，你要做好认真学习的准备。”

    牧秋比个胜利的手势：“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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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爱的方式

    更新时间：2013-07-19

    第n次来到h市的新华书店，孙子书轻车熟路的来到会计类别的书区。选了几本会计初中级考试必要资料，正准备离开，却看见了多日不见的江雪。自从上次在她家差点把她给办了之后，孙子书因为比较忙，所以就没再跟她见面，平时只偶尔发发短信。

    看到孙子书，江雪不自禁的想起那天晚上的窘事，脸上红了红，但很快便也就恢复平静，道：“你怎么在这？买书啊。”

    孙子书抬手在她头上摸了摸，点头：“给我们酒店新来的会计买书。你呢，怎么这么久都不约我出来，是不是有男朋友了？”

    “没。”江雪微微低头，看着孙子书手中的书，似乎在想什么。

    孙子书侧身，很自然的轻挽住她的肩膀：“走，请你喝咖啡。”

    付了书钱，孙子书就领着江雪来到书店外的停车场。坐上孙子书的x5，江雪很淡定的说：“这车挺好的，子书，你的进步真让我吃惊。”

    孙子书道：“这车岂止是挺好的，根本就是豪车好不好，x5哎，你当是闹着玩的吗？那你要不要亲我一下表示祝贺？”

    “你还是这样不正经，唉，我有时候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好矛盾。”江雪在副驾驶上，终于吐出这些日子都没提出见面的理由。

    孙子书其实早已猜到，但他没有道破，毕竟他又能怎么说呢？幸好那天晚上他们没有真发生什么，幸好最后他的理智战胜了情感，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他得为自己强大的自控力鼓掌才行。点上根烟，发动车子，缓缓驶离，孙子书右手握着方向盘，左手夹着烟伸在窗外，道：“你们文人怎么这么纠结，我俩是天造地设的朋友，有人欺负你，跟我说，我帮你出气。有人对你好，我为你高兴。我们在一起做任何事都会很开心很满足，除了上床之外。你说，像我们这样的朋友，世上能有几对？你应该高兴才是啊，矛盾什么。”

    江雪苦笑道：“话是这么说，但我无法控制自己。”

    孙子书猛的在江雪脸颊上亲一口道：“那就别控制，喜欢我就说啊，要向我学习，想亲你我就亲，就这么简单。”

    “唉…”江雪这回倒是出奇的并没有脸红心跳，反而很平静的叹了一口气，摇摇头，喃喃道：“你啊，真的让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花雨咖啡厅。

    两杯拿铁，两块小蛋糕，两个人。

    孙子书滔滔不绝的跟江雪诉说酒店的生意蒸蒸日上，也许再过一两年，二三线酒店圈里实力最强劲的就会是他们高山酒店了。江雪静静的听着，直到一杯咖啡喝完，孙子书的牛皮也吹的差不多了，她才道：“也许明年今日，你就成了亿万富翁了，男人的进步真的不能用时间来揣测。”

    孙子书道：“那当然，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活百岁。关键在于这个人有没有胆量、够不够努力，另外就是还得需要一点运气。不过对我来说挣钱多少其实无所谓，我喜欢的是那种把事情做好的感觉，并不是觉得抱着一箱钞票睡觉有多舒服。”

    江雪点头道：“其实只要把事情做好了，钱自然而然就有了，若一开始就抱着挣钱的目的去做事，反而容易挣不到钱。我们的总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从来不以挣钱为目的，她在会议上跟我们说的，从来都是如何让更多的人喜欢我们出的杂志，如何让内容在有趣的同时不忘耐读和深度的根本。这样我们杂志的质量高，销量自然就上去了，钱当然也就来了。”

    喝完咖啡吃了些点心，江雪出奇的觉得饱了，虽然时间已经将近中午十二点，她却不觉得饿。搁在往常，她早就饿了。作为一个在食量上比孙子书这个大老爷们还要大很多的女人，今天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孙子书笑说你是不是大胃王的病好了？江雪说我哪知道啊，可能是看到你就饱了吧。孙子书哈哈大笑。

    虽然不饿，但是孙子书跟她在街上闲逛了半个小时后，还是带她到一间餐厅里点了些菜。不过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孙子书吃的，江雪只随便动了动筷子，就表示一点不想吃。

    下午，两人在公园里逛。碰上小摊上有玩气枪打气球的，孙子书花了二十块钱开了十枪，结果只中了两枪，他气不过，又花十块钱但这回却只中了一枪。江雪拿过孙子书手里的气枪，淡定的开了十枪，枪枪命中，搞的孙子书直挠头，说你是不是经常玩这个？江雪摇头，说我今天是第一次玩。

    “这玩意，其实看天赋，跟常不常玩没关系。”摊主大爷幽幽的说道。

    “精辟。”孙子书同意。

    然后他俩又坐了h市最凶残的过山车，孙子书不是第一次玩，但还是吐的一塌糊涂，江雪依然淡定的跟青山一样。然后是摩天轮、电动船、鬼屋…等等公园里有的他俩几乎都玩上了一遍。结果就是孙子书虽然几乎以前都玩过，但他还是表现的跟孩子一样，一点不淡定，跟江雪的表现千差万别。

    “我说这些玩意有什么好玩的，你看那一对对情侣玩的不亦乐乎。”孙子书仰天躺在草地上，看着在天空中被机器甩来甩去的男男女女，对坐在他身边的江雪道。

    “恋人在一起，其实玩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行了。”江雪说的跟各种书上写的都一样，不过事实就是事实，不管有多少人说过、有多狗血，事实也不会改变。

    “你看这些一对对的，有几对能真正走到最后？”孙子书叼着烟，颇有些伤春悲秋的心情。

    “很少，但自由的爱情不就是这样，需要经过好几次才能真正确定最后的那个人。”江雪也有些伤感，不过他的伤感是文人特有的，一天二十四小时，可能会伤感二十个小时的那种天赋型伤感。

    孙子书坐起来，转过头，很认真的看着江雪问道：“你喜欢我吗？”

    江雪脸一红，沉默不语。

    孙子书点点头：“那就是喜欢了…我现在才发现，原来我那么有魅力。小雪，其实我也喜欢你，但是说实话，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要不然我那天晚上就办了你，我是真的下不去手，虽然我很想狠个心就把你给祸害了，但我知道，像你这样的女人，并非是我能辜负的。”

    江雪轻叹一声，两滴泪滴落到草坪上，瞬间消失不见。

    孙子书见她哭了，立刻就手忙脚乱的给她擦眼泪，边擦边道：“不哭，我不在这吗，我会一直陪着你，不管你是把我当朋友也好、情人也好，我都不会舍你而去，只要你不嫌我烦。”

    江雪的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每落一滴，孙子书的心就震颤一下，而且还有越擦眼泪越多的趋势。“好了好了，不哭了。”孙子书将她软软的身子拥入怀中，轻拍着她的背安慰道：“以后我们常出来约会，你想吃什么、玩什么，我都陪你，你不是有时候会需要到外地出差吗，如果我有时间，就陪你出去出差。”

    五分钟后，江雪终于渐渐止了眼泪，从孙子书的怀里挣脱，道：“不用，我们能偶尔出来聊聊天就足够了，而且你现在忙我也知道。再说，做朋友可以，过了的话就对不起你女友了，我不想做小三。”

    孙子书笑道：“你想多了，我们没什么，没有做对不起我女友的事，就不用心中有愧。”

    江雪道：“将心比心，如果我是你女友，我知道你跟另外一个女人走这么近，我肯定会很难受的。所以我们可以做朋友，但不能过头。其实能够跟你做朋友，我已经满足了。”

    满足个屁！孙子书明知江雪口是心非，但他并未说穿，只是点点头。然后两人互相看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无奈。

    有人说，爱情就是你情我愿那么简单，有人又说，爱情是世上最复杂的东西。

    但说到底，爱情其实还是简单的。

    说它复杂，是因为它的可选择性太大。何为可选择性太大？也就是说，她可以有各种形式和结果。没有哪两个人生下来就注定是一对。没有人失去了爱情就无法活下去。若爱情像空气一样，是必须品，那它的选择性就小了很多。

    选择性大，变数就大，可变的空间就大，充满了各种不确定性。而且它的不确定性又是羚羊挂角般无迹可寻的。它不像科学那样，可以一步一步推算出来，所以他复杂。

    可说到底，又正因为它让人永远无法琢磨透，所以很多时候你只要做好你该做的，那么它反而又会安稳下来。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普通人的爱情平淡朴实且夹杂着淡淡的幸福，但是非凡之人的爱情却痛彻心扉痛入骨髓。

    随缘。

    才是最好的，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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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耐心

    更新时间：2013-07-20

    牧秋果然是个有耐心适合管财务的女人，抱着孙子书给她买的各种会计考级资料看的不亦乐乎，一点不觉得枯燥。

    从小到大，她以自学古代文学为主，以现代学科为辅，在师父的指导下完成了十二年的学科学习，而后又在师父的监考下完成了一个人的高考，获得七百分的超高分。师父说她要是去参加高考，肯定会被很多大学争破头的要她。牧秋觉得那种被很多人争着抢着的感觉肯定很恐怖，于是她就没有真去参加高考了。

    所幸的师父并没有逼他，师父说以你的性格和知识储备量，很难融入象牙塔里的生活。就算让你走进清华北大的学府，对你也不一定就是好事，倒不如直接走进社会，在你师兄的庇护下，我相信你会成长的很快。

    正因为有足够的基础，所以她学起会计资料书上的东西一点不费劲。

    “我说牧秋，我让你学习是不假，可没让你废寝忘食的学，劳逸结合懂吗？”孙子书把除了吃饭之外就在房间里待了一天，连续三天都是如此的牧秋喊下来吃完饭时，在饭桌上说道。

    “没有啊，我不都按时下来吃饭，哎，子书，书上说的好多东西都很有意思哎…我觉得我们现在的账面有很多可以改进的地方，比如说…”牧秋眼睛亮晶晶的，似乎准备滔滔不绝的说，却被孙子书打断。

    “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孙子书除了无言就是无奈。

    牧秋便也就安静下来，一边扒着饭一边看着桌上的菜出神，很明显还是在思考书里的东西。

    司马停云笑道：“这女娃是天生的技术人员命，掌控大局不行，但你让他做某个方面的事，她肯定能做的很好。”

    “司马兄，请你不要胡乱对着我师妹放屁，可以吗？”狼山对于司马停云的加入并没什么好感，他不是土生土长的h市人，所以对于几十年前的司马大堪舆师的名头也不知道，他只觉得队伍里多了这么个来历不明不像好人的老家伙总不太让人放心。

    司马停云也不在意狼山的冷嘲热讽，只是笑笑，继续吃自己的。

    晚饭吃完，牧秋给四个男人分别倒了一杯茶，然后自去把碗了之后她就又回到属于她的小窝里继续学习去了。

    孙子书叹道：“她也太认真了，狼山你有时间劝劝她，女孩家的，做事这么投入干什么，没必要嘛。”

    狼山抽着烟道：“你劝都没用更何况我，随她去吧，有件事让她做着也好，免得她想师父想昆仑山的家。”

    “也是，那你就不想吗？”孙子书看着狼山。

    狼山嘿嘿笑道：“我出来都二十年了，早习惯了，再说我师父也不让我回去。我想他管屁用啊？”

    “有空我一定要去看看你师父，看一看传说中的昆仑狂士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孙子书一脸向往，很想立刻就飞到昆仑山，找到那个培养出两个绝顶高手的老人究竟是啥样。

    被孙子书等人强制要求不能再穿破烂衣裳的司马停云，只得放弃自己摆摊算命的职业，接受高山酒店每个月给他的五千块薪水。他说我一糟老头，又不给你们做事，凭什么要你们钱？孙子书说你替我们做事了，定期给我们算算命，教我们避免血光之灾之类的劫难，这可是大功啊。

    司马停云还能说什么？他无话可说。他想把老婆也带来这里，但是老婆死活不干，非得守着那摇摇欲坠的破房子。无奈之下，司马停云想了个两全其美的方法。找孙子书提前预支了几万块钱，把家中那破房子重新修缮了一下，内外都简单的重装修下。至于他自己，一个星期在高山酒店住三晚，其他时候晚上都回去跟老婆住。

    老婆没有异议，事实上老婆从认识他开始就从来没有过异议。

    “司马，你年纪这么大了，怎么还不生个孩子？”孙子书得知他第一次见到司马停云老婆背上背的那个孩子，原来只是为了扮可怜而找同行借来的孩子后，非常吃惊。

    “干我们这行的，本事没到家，还是不生孩子好。”司马停云如此回答。

    “是怕泄露天机过多，影响后代吗？”孙子书继续问。

    “嗯，也就这个意思。”司马停云笑的有些牵强，说：“哪能都有你爷爷那本事，虽然在道上我跟你爷爷是齐名，但从实力上来说，我差了他太多。他能改大命，而我只能改小命。做到你爷爷那种境界的，不仅不会对后代造成坏影响，反而可以操纵后代的命运，就像赌桌上作弊的人，可以让自己每把都抓到好牌。”

    孙子书皱眉道：“那你的意思是我所谓的欢喜命，其实是我爷爷改的？”

    司马停云摇头：“暂时我还不知道，不过我还是希望你的命是天数使然，并非出自你爷爷的手笔，否则的话，我的研究难度会增加很多。”顿了顿，他又苦笑着摆摆手：“不说你爷爷了，伤自尊。”

    “那你真就准备不生孩子了？”孙子书忽然觉得干他们这行的有点凄惨。人再厉害，再能呼风唤雨，最后不还得死，要是没个儿子或女儿，这一辈子算什么？还不如不来走这空空的一遭。

    “再说吧，我不是不想，是不敢，看多了太多干我们这行的生儿子没屁-眼的事例，你说要是搁你，你敢随便生吗？”司马停云道。

    孙子书哈哈大笑：“真的？”

    司马停云点头：“天谴是你无法抗拒的，你不是我们这行的人，不会明白。”

    谈话就此告一段落，孙子书回去睡觉。躺在床上他不禁想，天谴这种玄乎到不能再玄乎的事真的存在吗？是，这个世界确实有很多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但若理智的去想一想，天，是谁？天谴到底是因为谁的不满或震怒？也许不能简单的把天看做一个更高的权力体系，艺术作品中，以人类的权力体系来表现上天，其实是一种很拙劣的技巧。

    试想，欲望，是人类共有的东西。但有什么理由就能断定神仙们也是有欲望的呢？凭什么就说欲望是天地万物都会有的呢？凭什么说神仙们也存在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呢？

    完全就是胡扯八道嘛。

    若上天的体系也跟人类一样，那上天凭什么统治人类？

    很多艺术家太喜欢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而且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有想象力，写出来的东西有讽刺力。讽刺个屁啊，完全就是在对上天不负责，这种人就应该遭受天谴，谁叫你乱写的。

    一夜无梦，早上醒来后孙子书伸了个懒腰，推开门来到花园打拳。见到狼山蔡进正联手把赵磊折磨的死去活来。练武真不是一般人能坚持下来的，天天需要流汗流血来交换一点一滴的进步。

    孙子书一套拳打完，负手站到一旁观看赵磊以一敌二。一会被蔡进踢到半空中，一会又被狼山一掌给揍得在地上连翻七八转。而赵磊根本就没有招架之力，于是他选择不招架，只进攻，竭尽全力，力求完成每一次攻击。

    “不管对方多强、多弱，都要记得你只有完成了进攻才有可能把对方击倒！”狼山手上不停对赵磊的蹂躏，嘴里道。

    “想要让你的进攻不因为体力消耗而变的中看不中用，你必须在战斗中忘掉所受的伤，除非死，否则不管什么伤都影响不到你的出招。”蔡进也便打边道。

    孙子书看了会，转身回去端个洗脸盆，嘴里含着牙刷，一边刷牙一边含糊道：“说的都一套一套的，打架嘛，哪有那么复杂。”刷完牙，孙子书又道：“我要是磊子师父，我就说，随便你怎么打，打倒我就行。什么狗屁进攻防守、这奥义那要点的…”

    终于，赵磊彻底筋疲力尽，趴在地上休息。蔡进和狼山也停住手，休息。孙子书已经开始端着牧秋给他煮的面条吃了起来，蔡进微微喘着气道：“想要变成高手，必须先有招然后再无招，一上来就无招那叫乱打，你懂吗？”

    狼山笑道：“你跟他谈招数无异于对牛弹琴，他这辈子除了蛮打是不会有其他可能了，原谅他吧。”

    孙子书道：“蛮打到一定境界也是能天下无敌的。”

    “对啊，不管是哪个方面，只要能达到很高很高的境界，都是可以天下无敌的。”牧秋不知从哪冒出来，走到孙子书背后道。

    狼山道：“这是强词夺理，武功从一开始就练偏了根本没用，只有在都达到基础的情况下，然后再专门练某偏门才行。”

    牧秋嘟嘴道：“反正那是师父告诉我的，师父说偏才也能成为泰斗。”

    狼山哈哈大笑：“师父跟你那是说着玩的，师父当年跟我说，功夫应该是面面俱到，那才是真正的高手。”

    到底谁对谁错呢？恐怕两人都对，那只是他们的师父因材施教的一个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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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送茶杯

    更新时间：2013-07-21

    观看完赵磊的晨练，时间才到早上七点。这个时间酒店里除了服务生和厨房里的厨师们，一个客人都没有。

    此时，从外面来了个身材诱人脸蛋醉人气质宜人的女人，记性佳的孙子书一眼就认出来者正是市委二把手温侯温书记的秘书。外表惹眼的女人多的是，聪明的女人也多的是，但若要男人在这两者中选其一做-爱人，但凡是成熟的男人，还就宁愿选择聪明的女人。毕竟两个人在一起，光漂亮是没用的，温暖、醉人的爱情，是靠聪明脑袋发酵出来的。

    你买一幅绝世名画回来挂在家里，没事的时候对着它欣赏，但它的作用也仅在于被你欣赏，除了欣赏之外它无法像爱人一样与你互动。所以画再美，终是不如一个能解语的人。

    “你好，我是温书记的秘书，这是温书记让我来送给你的礼物。”女人其实根本不想坐，但无奈碍于孙子书热情的样子，她还是很不情愿的在沙发上坐下来，把手中的袋子往桌上轻轻一放，语气冷淡的道。

    “好说，替我谢谢温书记。请问美女你贵姓？”孙子书递上茶水，礼貌道。

    “免贵姓常，常胜将军的常。”美女点点头，看到孙子书正笑的跟花一样盯着自己，她下意识的竟然有点恼火。

    “常美女，温书记有没有让你还带什么话给我？”孙子书继续笑。

    “没有。”美女摇头，站起来：“东西已送到，我该走了。”

    孙子书送她到门外，见她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路虎，笑着挥手道：“美女有空再来啊，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

    美女轰的一声关上车门，驶离孙子书这个不知羞耻的人。孙子书待在原地哈哈大笑，后面狼山走上来说你小子整天不做好事，就知道调戏良家美女，要脸吗你？孙子书说放你的狗屁！我那叫调戏吗？那明明是礼貌的问候嘛。再说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遇到美女不逑一下岂不是辜负了美女？狼山一巴掌打在孙子书肩膀，差点没把他给打趴下，说你就剩一张嘴了，搁在以前，你铁定是名动天下的状师，陈梦吉方唐镜之流在你面前只有跪倒认祖宗的份。

    “师兄此言差矣，陈梦吉方唐镜等人可都是勾结官府欺压良民的大坏蛋，子书就算有口若悬河之才，也肯定是个为民伸冤的好状师。”牧秋双手别在身后，走到孙子书旁边，笑道。

    “牧秋此言甚是，像我这种疾恶如仇的人，怎么可能像陈梦吉那种人专做坑害百姓的事，狼山你太小看我了，牧秋，咱俩是不是应该联手把你师兄揍一顿？”孙子书说罢，便拉开架子。

    “好。”牧秋话音未落，人已扑了上去。

    “什么玩意？你们…”狼山只来得及说一半，就被孙子书和牧秋的拳脚堵住了嘴。

    虽然平时也没见孙子书怎么特别的练拳，也不过就是千篇一律的对着几人合抱粗的大树猛揍。可是每每跟他动手，狼山都能感觉到他拳力的增加。而牧秋的武功本就和狼山差不多，一个旨在杀敌一个旨在制敌，这样一来，反而旨在杀敌的狼山更加吃亏。往往几回合不到就感觉吃力了，毕竟他不能对可爱的师妹下狠手啊。现在又加了个拳拳貌似都能取人性命的孙子书，不一会儿狼山就开始捉襟见肘。

    “磊子，快来帮忙，否则明天早上要你好看。”狼山瞥见路过的赵磊，连忙道。

    赵磊想了想，点头，然后一拳就揍向孙子书，孙子书大惊，回身避过赵磊看起来很有杀伤力的拳头喝道：“嘿？你怎么听他的？”

    “我不听的话，明早就得被他狠揍。”赵磊面无表情言简意赅，第二拳毫不留情的揍来。

    “嗨！”孙子书跟赵磊对了一拳，竟然有点吃不消的感觉，心下惊疑，不过更多的是对于赵磊武功进步如此之快的讶异。这才短短几个月而已，赵磊这一拳就从一开始的无气无力变成了现在的力道惊人，这种成长速度简直就是可怕啊。

    “哥，我怎么样？”赵磊似乎有点得意，第三拳也挥了上来。

    “屁怎么样！”孙子书呵斥的同时，脸上却露出满意的笑容。

    正当此时，蔡进却又从天而降，一脚把正得意洋洋的赵磊踹飞，然后正气凛然的道：“学武最忌被人要挟，就算是自己的命被要挟，也不能做违心的事，否则武功再高也只是个被人瞧不起的小人。”

    狼山急了，一边拆解牧秋如蜘蛛丝般粘人的擒拿术，一边道：“磊子你别听小蔡胡说，我告诉你，识时务者方为俊杰，留得青山在才不愁没柴烧，权宜之计是门大学问…快，继续帮我揍子书。”

    四男一女打成一团。

    司马停云在一旁，捋着自己新留的山羊胡子，看着他们打的不亦乐乎，面带微笑道：“狗咬狗，一嘴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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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大战结束，结果受伤最重的当属可怜的赵磊了。

    在蔡进的蹂躏下，赵磊感觉自己的身体再一次升级换代了。每一次被蔡进或是狼山，或是被他俩联手蹂躏后，赵磊都有这种感觉，仿佛自己的身体对武学之道又有了更深的领悟。很奇怪，领悟一说，本该是心理上的东西，但赵磊的领悟却不仅仅是心理上，还有身体上的，完全就是双重领悟。

    吃午饭时，孙子书扳着指头算道：“我加牧秋可以完胜狼山，磊子加狼山又刚刚能胜我跟牧秋…说明磊子现在的功力基本上可以跟我抗衡了，照这种速度下去，到今年过年，我看磊子就能出师了。”

    蔡进道：“出师还早，不过到今年过年让他出去单挑一些一流高手是没有问题的。”

    狼山道：“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就是这个理。以后能走多远，能走到什么程度，就看实战了。”

    司马停云也插口道：“磊子的命很硬，我反正是很看好他的。不过命硬的人有多劳苦，虽有富贵，但却不会享受。”

    孙子书大大的反对：“他当了这么多年富二代，怎么不会享受了？”

    司马停云道：“那算什么享受，孩童时代、少年时代的享受，也不过就是吃喝玩乐，而且都是最低级的根本不能算是享受的享受。只有见识过大千世界的成熟男人才会懂什么叫享受啊！”

    “干女人就是享受了？”蔡进冷笑：“幼稚！”

    司马停云活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是第一次被人骂幼稚，他忍不住哈哈大笑，惹得桌上其他人面面相觑，最终还是孙子书满脸黑线的问道：“请问您老人家笑个屁？”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司马停云更是仰天大笑，端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

    “有个这样奇怪的老头在队伍里真不是个事，疯疯癫癫的，说不定哪天他得捅出个什么篓子来！”司马停云吃过午饭就出去了，剩下的人除了牧秋去洗碗了之外，其余四人仍旧围坐在饭桌边说话。狼山对于司马停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应该不会，他走过的桥比你我走过的路都多，不会拖累我们的。狼山你以后对司马态度好点，毕竟他一大把年纪了。再说他搁在几十年前，也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大人物，你给他点面子不行吗？说话客气点。”孙子书拆开常秘书送来的礼物，原来是个紫砂杯，挺别致的。

    “我干什么要对他客气，我生平最不喜欢那些给人批命算命的人。”狼山终于说出心里话。

    “为什么？”孙子书问。

    “不知道，从我第一次得知这世上有种人专门测算人的命运，我就很厌恶这种人。你问我原因我根本说不上来，可能就跟有些人天生喜欢吃大蒜是一个类型的癖好吧…”狼山无奈的点上根烟，吞吐中透过淡淡的烟雾看着孙子书。

    过了很久，四个男人都陷入一言未发中，默契的沉默。

    牧秋洗完碗后，本来想跟他们聊聊天，但是见这情景，她就知趣的回她自己房学习去了。

    四个男人，安静的抽掉半包烟后，孙子书终于再度开口：“但我们后辈对前辈总得有点礼貌吧，不管怎么说，人家都一大把年纪了，不容易。谁没有老的那一天？到时候咱们老了，咱们肯定也不希望最喜欢把前浪拍在沙滩上的后浪们用眼角看我们吧？”

    “好了好了，我以后尽量注意就是。你今天怎么那么啰嗦？”狼山朝孙子书比个中指。

    孙子书回他两个中指，摇摇头：“也许是想起了我故去的爷爷吧，总觉得人老了若是没个孩子在身边，真的很可怜啊。”

    “哎我说那个温书记送你茶杯干什么？”狼山道。

    “可能是觉得我有当领导的潜力，所以送我个茶杯，意思是让我以后出门在外随时都得捧个茶杯，以锻炼领导范吧…”孙子书又开始不正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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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汪若海

    更新时间：2013-07-22

    多少年了，盛世豪门以它独有的，睥睨天下的气势俯瞰着h市。从古至今，它的雄浑气势都未曾消失过一星半点。

    人们已经忘记了用现代货币去估算它的造价，因为它比人民币的历史悠久多了，人们只喜欢去挖掘属于它的那些穿凿附会的故事，如果把它比作人，它就是个有着很多迷人且神秘故事的、将身体藏在黑色披风下的骑着褐色乌骓马寡言少语拥有历经沧桑后才有的风沙色皮肤的男人。

    盛世豪门。

    一个国家不管受到多大程度的外来侵略战争的伤害，其实只要战争一停，不出十年，一切又都能恢复如常甚至会比战前还要繁荣。但，若遭到来自内部的伤害，往往则需要几十甚至上百年的养伤期。好比你走在大街上被人揍了一顿，无非是鼻青脸肿至多再断几根骨头，可你若是被爱人一脚踹飞，可能一辈子都会疼。因为外伤好治，内伤难愈。说这些，也就是为了说，盛世豪门在小日本的软腿下没有消亡不算什么，但，它连文-革都悍然的挺了过来，足可见它的根基有多深。

    一个已经超脱‘娱乐会所’这个没深度没前途不惹眼球的词所代表的粗鄙意义，盛世豪门，足以让任何来过的，没来过的，道听途说的，听业内人士分析的，都忍不住感叹一番。一万个人也许会有一万种感叹的方式，但所有人所有形容词的共同交集只有一个：销金窟。

    孙子书说：“修了几辈子的福气，才有机会托生在h市。”

    林万重笑问：“怎么说？”

    孙子书躺在灯光柔软的vip包厢里，享受着美女按摩师的服务，答曰：“要不是修来的福气，我这个小人物怎么可能有机会见到盛世豪门这种地方啊。”

    林万重呵呵的笑，半白的头发下一双深潭般的眼睛看着蹲在床边给他修指甲的美女，却没带任何和色情有关的神色，好像他盯着的只是一件玲珑有致的车挂件。

    自从上次把一幅名画送给林万重之后，孙子书除了过端午时送了点心意小礼品，打个温侯电话之外，就没再主动联系林万重。一来是怕林万重觉得他过于急躁，二来他也知道林万重这种人不是靠请吃喝嫖赌就能拉近关系的人。

    但是今天，林万重居然主动打电话约他在盛世豪门见面。

    孙子书战战兢兢的来了，而且由于是第一次来，可怜的他还把金碧辉煌的洗手间当成二号大厅了，没头苍蝇般进去后撞到某个服务生小伙，开口就问林先生的三号包厢在哪？服务生耐心的一边解说一边带着孙子书穿亭过院终于来到林万重所在的贵宾包厢。

    起初孙子书看见两张床和一个人的林万重，着实惊了一下，心疑道莫非这老家伙有断袖之癖，今天找我来就是陪他睡觉的？老子可是有底线的男人，宁死不从！

    不过片刻后进来的两位美女高级按摩师就打消了孙子书的疑虑。

    接下来这一老一青就一边享受美女的高超按摩技术一边闲聊。气氛很和谐，但孙子书可不敢掉以轻心，林万重说一句话，他会在脑子里转三圈，然后再考虑怎么回应。

    按摩美女的手艺很精湛，孙子书估摸她们也是专业人员，而且从她们点到即止的挑逗来看，陪打-炮应该是副业，毕竟世上的女人卖身容易卖艺难啊，卖身只要两腿一张，卖艺你没个几年苦功夫哪行。

    “林老，说实话，我觉得像您这种身份的，应该去那种私人会所，怎么…”孙子书趴在床上，转头看着林万重道。

    林万重的嘴角似乎动了动，说道：“不瞒你说，私人会所我去的厌了，偶尔来这里一次也挺新鲜。我知道你什么意思，我不怕调查，我的钱，禁得起纪委查。”

    孙子书干笑道：“哪有，我只是觉得毕竟这种地方再豪华，说到底也不过就是有钱就能来玩，跟私人会所一比好像缺了点高贵。”

    林万重用你这孩子真会瞎说的笑容回应道：“私人会所没这么高贵，它比较适合清淡性子的人，有钱有势，但不愿跟外面的牛头马面在一起玩，所以索性就自己造一处玩乐地而已，除了清净之外还能赚点亲戚朋友的钱，一举两得。至于像我这种只要是出来消遣就不在乎清净与否的人，反而觉得盛世豪门更有勾栏味。在这里也更能感受到气氛。”

    孙子书点点头，伸手悄悄在按摩师的屁股上捏了一把，惹得那位美女脸颊微红，那包裹在短裙下的丰满屁股却更加妖娆的扭了一下。孙子书乐的又在她屁股上扭了一下，结果那位美女直接就把手伸进孙子书的裤裆，温柔且熟稔的揉了起来。当孙子书和他的老二正沉浸在免费的揉搓服务中时，另一边林万重床头柜上的手机忽然响了。

    林万重拿起来看看屏幕，眉头微微一皱，按下接通键。

    “嗯，老汪怎么说？”

    孙子书听得出来，林万重这第一句就有些杀气浓浓的味道。于是他仔细的竖起耳朵，刚刚还是一柱擎天的老二很快就委顿了，搞的那位美女还以为是自己的手上活不够到家，暗自寻思，自己把精力都用到了按摩上，床上功夫生疏了不少，看来以后还得加紧练习，双管齐下才是王道。

    “哼，汪二愣子真长本事了啊，他怎么不直接来跟我要钱？”这句话，孙子书不用听林万重的语气，光是内容就足以表明林万重内心的冷意正在一浪一浪的波澜开。

    “你让他再考虑考虑三天，三天后直接打电话跟我说，我倒要看看他是不是真长本事了！”说罢，林万重就挂上了电话。

    孙子书立刻装作很享受的样子，还朝给他按摩的美女抛了个很明显的媚眼。虽然灯光昏暗，但两张床近头部的位置都是相对来说比较亮的，可能是为了方便客人说话用的，就像现在的孙子书和林万重这样。

    “子书，你是不是觉得官做的越大、生意做的越大，杀的人就越多？”林万重吐了口气，翻个身，侧脸看着孙子书道。

    “杀人这种事我不好说，现在是法治社会，杀人的风险太大了。反正我要是面对非得把对方除掉的情况，我宁愿让他身败名裂永世不得翻身，也不想为对方背负一条人命，不划算。”孙子书滔滔道来。

    林万重呵呵一笑，沉默。

    可孙子书他妈的就煎熬了，后背一阵一阵的冒冷汗。周山就是毙在他孙子书手上的，虽然到目前为止，警方对于周山的案子进程都是失踪的说法。但林万重是什么人，他会不知道周山十有八九是葬身荒野了？明摆着是孙子书团伙干的事。虽然林万重之前已明确的告诉孙子书，周山的事就此揭过，永远不会再提。但江湖上的事，老狐狸说的话，哪有能作准、哪有这么简单就能随随便便相信的。

    而且，林万重现在又问他孙子书这么一个可以令他产生无限遐想的问题，此时此刻孙子书胸中的那颗心真的是在咕咚咕咚的狂跳啊。

    过了许久，林万重才又道：“汪若海你知道吗？”

    “听说过，他是房产局的副局长吧？”孙子书若有所思，接过林万重递来的烟，点着。

    “嗯，名义上是副局长，但由于房产局那块人员比较复杂，基本上都是子承父业下来的，汪若海爷爷那一辈在老红军里算得上是有些名望的人，所以汪若海的实权还是比较大的。”林万重瞥了孙子书一眼，自己也点了根烟，他一天抽不到五根烟，主要是为了保养身体。

    孙子书一口烟呛进肺里，咳了两声道：“老红军可厉害了！现在中央那些大佬不都是老红军后代，那按理说汪若海应该很厉害吧？”

    林万重冷笑一声，道：“只可惜他爷爷已经死了，要是他爷爷现在还在，他早进中央了。所谓余威这东西，都是假的。说白了，人还在，不管退没退位，余威都有，而人一旦死了，余威就只是拿来说说的了，没多大实际作用。汪若海现在也就是凭着他爷爷给他盖好的路在走，现在也走到了尽头，这辈子也就只能在房产局里混吃等死了，再想上往上爬也不可能了。”抽几口烟，林万重继续道：“现在他竟然想从我这捞点东西，真是可笑！”

    孙子书脑袋转的比高速公路上的跑车还快，半根烟抽完，道：“你们大人物的事，我也不好插嘴说什么，但我觉得像您这样的人，其实跟那些宵小没必要计较太多。”

    林万重按灭烟蒂，坐起来，挥挥手，示意两个按摩女郎出去。屋里只剩下俩男人，林万重才道：“但汪若海不是宵小。”

    孙子书轻轻点了点头，不好接口。

    林万重又道：“事实上汪若海跟我是大学同学，我很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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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杀人不难挖洞难

    更新时间：2013-07-23

    盛世豪门的走廊上。

    两个刚刚从贵宾包厢里出来的按摩女郎正靠在墙边活动手腕，按摩是一件技术活，就跟泥瓦匠一样，又得有精准的手艺又得花费大量气力。幸好她俩虽年轻，一个二十三一个二十四，却已都是按摩这行中的佼佼者，在盛世豪门数以万记的按摩女大军中也算是排得上号的，否则也不会被安排给林万重这位贵宾。

    “陶姐，那位帅哥好厉害。”年龄小点的小张举着手来回摆动，眼睛看着贵宾包厢的门。

    “怎么厉害了？”年龄大点的小陶微微一笑问。

    “你按摩的林老板手机一响，他就全身心投入的去听，前一秒还在享受我玩它的那话儿，后一秒他就软了，我一看他，他那双眼比星星还亮。等林老板打完电话了，他又装作在跟我调情了。你说厉不厉害？”小张回忆着方才所见。

    虽然只比小张大一岁，但小陶入行足足比小张早了三年，见过的人自然也多很多，她很淡定的道：“很正常，小张，你挺有眼力的，这样下去，说不定以后可以找到了如意郎君哦。”

    小张脸色一暗，没精打采的道：“怎么可能，干这行的，但凡有点本事的男人都不可能看上的，最多陪我玩玩，哪有人愿意真投入感情啊。”

    小陶挺起c罩杯的胸道：“干我们这行怎么了？干我们这行也是女人啊，我跟你说小张，你千万不能有这种思想，一定要把自己放高高的。以后不管哪个贵公子约你出去玩，你都要装作一幅其实你没时间陪他玩的样子，把他的胃口吊足了，男人就是喜欢女人对他不理不睬，越不睬他他越想跟你永远在一起。”

    “真的吗？”小张将信将疑。

    “爱信不信，以后吃亏了别怪姐我没提醒你。”小陶抬手轻轻刮了下小张的鼻子，满眼前辈对后生的怜惜。

    ---

    贵宾包厢里，孙子书的脑袋已经快飞了起来，他估计现在自己脑浆的温度肯定比平时要高很多，为啥，因为飞速转动的呗。

    林万重又点了第二根烟，道：“其实要把汪若海这小子拉下马并非什么难事，他口碑太差，没群众基础。老一辈领导班子留下了很多实用的道理，其中一条虽然说起来空泛但确是事实，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不得民心的人是走不远的。”

    孙子书完全同意，这话自古以来都是人人皆知的道理，但大部分人都是到了被水覆了自己的狂傲之舟后才明白，原来自己若没有这一点一滴水的支持，只是个连味儿都没的清淡之屁而已。

    抽几口烟，孙子书在烟雾中眯起了眼，揣摩着林万重跟他说这么多关于汪若海此人的事，目的何在。真把他孙子书当自家人了？不可能！想让孙子书替他除掉汪若海？孙子书恐怕暂时还没这本事。“林老，您觉得要弄倒汪若海，以您目前的状态，有没有危险性？”孙子书试探着问。

    林万重瞥孙子书一眼，道：“我即便是中央一把手，要弄倒一个有红色背景而且有不小势力的政府官员，都是有风险的。所以风险肯定有，只是相对来说有大有小。而且政界的事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想要弄倒一个人得有拔倒一片树林的准备。除非…”

    孙子书眉毛一挑，忍住发问的冲动，静待下文。

    林万重呵呵一笑，却也不再说下去，而是躺下，小睡了起来，片刻后，孙子书就听到了他轻微的鼾声。

    林万重一觉睡醒，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了。孙子书陪着他到负一层浴场洗了个澡，然后又在二楼餐厅吃了顿牛排，最后林万重让孙子书先回去，说他一会还有客人要见。

    孙子书想说这个帐挂我名下吧…林万重笑着摆摆手，说你安心回去吧，还挂你账，你自己都说是第一次来，你从哪来的账？这点钱不算什么，你不要忘了，我不仅是当官的，而且还是h市名列前茅的生意人。孙子书也不觉得尴尬，潇洒的就走了。

    回去的路上，孙子书边开车边猛拍方向盘，大吼大叫：“老子简直就是人品爆发啊！老师，迟早我会把汪若海那狗日的拎到你面前让他给你跪下认罪，哈哈哈！”

    没错。孙子书绕了一大圈，先是通过陈清云的口，得知她的仇家是房产局的副局长汪若海。然后又七拐八扭的绕到温侯那，得知房产局一干人，包括汪若海等人，其实都属于红色子弟，但由于他们这群红色子弟并非是真正意义上，也就是他们的上几辈在当年并非是可以左右国家大计的高端老红军们的后代，况且再加上年代已渐久远，所以他们这群人的势力很有局限性和影响性。最后正当孙子书准备去找沈泰山问情况的时候，林万重却主动找了他。而且最具戏剧性的竟然是汪若海正在跟林万重闹别扭。

    先前，温侯就温婉的表了态，说他对于房产局的人印象不太好，现在林万重这个官场老狐狸又直接表示他很想让汪若海消失。

    有了这两点，孙子书完完全全敢去做让汪若海消失的事，虽然他知道现在以他的实力恐怕还不够格，但至少他现在有了理由。朋友的朋友是我的朋友，朋友的敌人当然也就是我的敌人了。所谓师出有名，用在这里将将好。即便抛去帮陈清云报仇的私心之外，孙子书若真的成功了，能让温侯和林万重，尤其是让后者开心，那么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说不定林万重一高兴，就赏他个五星级酒店营业证书也说不定。

    林万重那句没说完的话，孙子书很快就想明白了：“除非…汪若海忽然消失，像周山那样突然的就消失了。”官场斗争司空见惯，而且斗争来斗争去也不过就是为了利益。所以通过利益导向来逆推的话，某人倒下对谁最有利，很可能谁就是凶手。

    况，官场上的斗争太过盘根错杂，各种势力胶着互噬，很容易伤到林万重自己。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外人动手，用非正式的手段动手。比如雇杀手远距离一枪崩了对头，比如雇杀手在对方于夜总会的洗手间里尿尿的时候一刀捅了对方。这种方式简单，但又相对来说危险性较高，毕竟你无法保证杀手被捉到后不和盘托出。所以，豢养一些固定的打手、杀手，是很多官场分子都会做的事。但豢养人，又跟养狗不同，狗比人忠诚，人说不定哪天一个不高兴就背叛你了，把你所做的事全部抖出来。

    还是不安全。

    那么这事总得有人去做啊，排除掉用找致命点的方式，用法律的方式把底子不干净的对手和其犯罪证据交给法官，也还是得担负被对方反咬一口的风险。

    那么找个跟自己若即若离、有一星半点联系，但真查起来，又跟自己没什么关系的人来做这种事，最适合不过了。

    就好比。乙方给甲方干工程，乙方为了讨好甲方自然会穷尽各种办法哄甲方开心。此时，甲方说某某同事我早就看他不爽了，那么，好，乙方隔天就纠结几个人去把那某某同事给揍了一顿。这样一来，甲方气出了，而且还不需要担心有后遗症，两全其美啊。

    所以孙子书知道，林万重跟他说那么多关于汪若海的事，并非没有目的。而这个目的又正好跟孙子书想做的事不谋而合，孙子书没有理由不做啊。

    回到高山酒店，孙子书召开紧急会议。与会人员除了依然在认真学习的牧秋不在之外，蔡进、狼山、赵磊、司马停云悉数在场。

    简单的把今日与林万重在盛世豪门的对话拣重点说了一遍，末了，孙子书抛出一句：“我决定跟这个汪若海好好斗一场。”当然，他并没有说，其实他之所以想把汪若海给弄下台，其中有个原因其实就是女人。

    但是蔡进等几个武林高手不知道孙子书此举的弦外之意，司马停云却好像能看出端倪，他斜眼看着孙子书，脸上似笑非笑道：“你今年的桃花运挺旺，依我看来，这件事应该跟女人有关。”

    “放屁！”孙子书暗骂要不是看你是老头，我早大拳头揍你了！

    司马停云嘿嘿笑两声，抱着双臂没再继续说下去。

    蔡进问道：“汪若海跟周山可不是一个级别的废物，你准备怎么弄？”

    孙子书道：“我哪知道怎么弄，今天开会不就是商量怎么弄他。不过你们别怕，弄人嘛，以我们目前的队伍来说，想让人消失其实不难，难的就是用什么办法能在保证我们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让汪若海消失。我说过无数遍了，抢钱不难洗钱难，杀人不难挖洞难。”

    司马停云接口道：“真理。善后是大事。”

    孙子书揉了揉额头，忽然信心满满的道：“若能把汪若海拉下马，我至少能从林万重手上拿到八位数以上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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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只能随波逐流

    更新时间：2013-07-24

    优越家境培养出傻逼的概率几乎为零，教育嘛，小日本要不是有明治维新后相对开明的教育，如何能从混乱的江户后期中走出一片新天地？

    但现代人好像喜欢抓着一个犯罪的富官二代就去以偏概全的嘲笑所有家境优越的人。好像看到有钱人家的孩子坏了，对他来说是一件无比高兴的事。事实却是，穷人家孩子的犯罪率远远高于富贵人家的孩子。为啥，因为教育的差别。有钱就能让孩子接受更优良的教育，没钱孩子就只能下地进工厂干活。良性循环就是这一辈高高在上了，下一辈更容易出类拔萃。恶性循环就是这一辈子窝囊了，会连带着下一辈更窝囊。

    当然，凤凰男是有的，可嘲笑富家子弟败坏纲纪的人群中，绝对没有凤凰男。因为凤凰男没空去干这事，他们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学习和做事上。

    汪若海是典型的红二代，不过他的红并没有到发紫的地步。毕竟当年的老红军队伍里的人也是分高下的。

    汪若海年事虽已高但心可不老，不好女人不好玩乐不好烟酒，尤其瞧不起林万重这样附庸风雅自命清高收集古董字画的人，他唯一喜欢的就是钱。要搞清楚了，他不是喜欢钱能买到很多东西的感觉，他就是喜欢钱本身，如果非要从他身上找出个癖好来，那就是他喜欢收集各种各样的货币。世界各地的货币他都喜欢，其中他最喜欢的当属人民币和美元了。

    今天他的心情很糟糕。人在官场，总会发生一些不开心的事，而且这不开心还不能跟家人抱怨，更不能跟身边的同僚说。所以当官就这么点不好，太多敏感、不能说出口的烦恼了。

    林万重给了他三天的期限，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了，从早上醒来汪若海就一直在纠结是不是真得打个电话给林万重，若打了，该怎么跟林万重说。若林万重还是一幅茅岗石头又臭又硬的姿态，那他该怎么应对…等等问题萦绕着他，搞的他很是不爽。

    他不是涉世未深的屁孩，更不是顽固不化的老不死。他知退懂进，在官场上虽不算八面玲珑的高手，但起码属于中庸类的。四平八稳是他的拿手伎俩。不过再四平八稳的人，一旦碰上了自己喜欢的东西，比如说对汪若海来讲，碰上了钱，他就平稳不了了。

    终于，在接近中午十二点的时候，汪若海还是决定打个电话给林万重。

    “喂，林哥，我是汪若海，你在忙吗？”汪若海声音不大不小，语气不轻不重，一切都刚刚好。

    “嗯，不忙，那事你考虑的怎么样了？”电话那头的林万重开门见山。

    “林哥，我们都是几十年的老同学老朋友了，我也不跟你拐弯抹角了，小李子的前途，没三千万不行。毕竟他跟了我这么多年，我得对他和他的家人负责，现在他入狱了，我内心很愧疚。我也知道你肯定觉得我要求过分了，但说实话，这些钱我半毛钱不会碰，那是属于小李子的钱，我会悉数交给他的家人，就算是小李子的安家费了。”汪若海左手拿着电话在耳边，右手五指在桌上慢慢的敲着，目光如炬。

    “你决定了吗？我可是给过你机会的。”透过电波传出来的林万重的声音，低沉且厚实。

    “呵，林哥，我已经很真诚的跟你说了。我知道，你比我势力大、也比我钱多，要教训我很简单。但我还是希望你不要在这件事上，一点面子都不给我这个老同学。”汪若海的右手敲击桌面的频率越来越频繁，就好像他的五指是在随着他的心跳而动。

    “你若还知道我们是老同学，就不应该开这么大的口。三千万，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不怕纪委查吗？”那头的林万重语气自始到现在都是一样，连问句，都像是在说陈述句，一点质疑的问道都没。好比老师问学生，你考这么点分还想上大学？其实这句话就是在说，你他妈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考得上大学了。

    静默。

    三十秒钟后，汪若海轻呼一口气，脸色一沉，对着电话道：“那就不是林哥你需要考虑的了，那都是我的事情，纪委查我干什么？也许纪委会去查林哥你也说不定呢？这世上的事很难料的。”

    “好，那就拭目以待吧。”

    汪若海挂上电话，冷冷一笑，右手已从曲张变为握拳，手臂上仅剩的几缕肌肉微微凸起。

    很多年很多年没有过这种紧张感了。夹杂着几丝害怕和兴奋的紧张感，很像年轻的时候，以一打五的那一天。那时候年轻啊，很多事喜欢用暴力去解决，一个人拎把刀就敢冲进对手家，面对对方五员猛将的虎视眈眈，汪若海的感觉就跟现在一样。有下意识的害怕，有孤注一掷的兴奋。两种情绪交织在一起，狠狠的敲打的着他的心。

    那时候，这种难得的感觉倒让他最终在血战中取得了胜利。

    而今，他已老了，这种感觉还能给他带来胜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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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老啦，就不该再去争什么了，小心晚节不保。”十几公里外，林万重在自己家二楼的阳台上，低头看着手中的手机，喃喃自语。

    确实，年轻的时候争一争那是应该的，年轻人不争还算什么年轻人。到了中年后，就要开始求稳了，在稳的前提下求胜。到耳顺之年后，就只应该求稳，就没有再去争的必要了。争到再多，至多不过只能丢给孩子，自己能得到什么？人生除了生死，其他东西都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名声、利益，这些玩意只对活人有用，死了后，推进火葬场的焚烧炉里一阵青烟冒掉后，不过就剩几把黄土而已。

    林万重转头，看了看挂在墙上的吴道子画，忽然就笑了笑。

    “爸爸。”一个清脆的声音自林万重身后响起，然后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手拿着习题簿，走到林万重身边，指着习题簿道：“爸爸，这题我不会写。”

    “我看看。”林万重一把将小女孩抱到自己腿上，然后看向小女孩手中的习题簿。

    题目是这样的：小明跟小华是好朋友。小明有三块钱，小华有五块钱。两人都想买个铅笔刀，但是一个铅笔刀要四块钱，请问他们怎么样才能都买到自己的铅笔刀。

    林万重笑笑道：“他们两人加起来一共有多少钱呢？”

    小女孩立刻答道：“八块钱啊。”

    林万重继续循循善诱：“那两把铅笔刀要多少钱呢？”

    小女孩皱眉：“也是八块钱。”

    林万重笑看着乖巧的女儿，不说话，等她自己说答案。

    小女孩想了好一会儿，才犹犹豫豫的说：“虽然小华可以给小明一块钱，这样两人就都能买到铅笔刀了，但是小华不一定愿意给小明一块钱啊。爸爸，我觉得这个题目有问题耶…”

    林万重摸摸女儿的头笑说：“你看，题目一开始就说，小明跟小华是好朋友了啊，所以小华肯定愿意给小明一块钱的。”

    小女孩将信将疑的想了想，说道：“那也不一定啊，前天班里要交班费，我正好没带钱，就找我的好朋友婉婉借一块钱，她不都没借我…”

    过了好久，小女孩见老爸不说话，她抬头，却看见老爸在怔怔的出神，于是她用手捅捅老爸的下巴：“爸你怎么不说话？”

    “是啊，好朋友也不一定愿意借这一块钱…”林万重看着阳台外的大千世界，面露苦笑。

    良久之后，林万重才回过神来，低头见女儿还在对着那道题苦思冥想。他又摸了摸女儿的头，柔声道：“女儿，如果你好朋友婉婉下次也找你借钱，你借不借呢？”

    “当然借啦，婉婉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女儿一幅理所当然的样子。

    “那你气不气婉婉前几天没借你钱的事呢？”林万重又问。

    “不气啊，那是因为婉婉妈妈不让婉婉借别人钱，要不然婉婉肯定借给我的。”女儿天真烂漫的让林万重心疼。

    “嗯，好孩子，爸跟你说个道理，不管别人怎么对你坏，你都要有一颗容人之心，尽量去包容别人。千万不能因为别人坏了，你也就跟着坏，知道吗？”林万重说这番话的时候，眼睛却没有看自己的女儿。不是心虚，而是心疼。

    女儿郑重的点头，像是许下了一辈子的誓言：“嗯！爸爸你放心，我会做个乖孩子的。”

    “嗯，回房继续写作业去吧，那道题知道怎么解了吗？”林万重把女儿放回地上。

    “知道啦，小华肯定会借一块钱给小明的。”女儿蹦蹦跳跳的回房了。

    此时的林万重有种疲惫的感觉，他老了，身体、心理，都老了。很多听了一辈子的道理，他知道，但他无法做到。或许人就是这样，明知故犯是人的通病。但作为一个人，又无法去抗拒很多事，只能随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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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愁掉发

    更新时间：2013-07-25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

    官场上多的就是这种事。

    每天都在发生的，无非就是神仙们大战前的各自准备，然后开始各自捅阴刀，接着就是各自亮明刀开干，最后就是干完后某方倒了，然后一大群徒子徒孙们跟着遭殃，被倒下的大树砸死砸伤。即便你是站在胜利的一方，也不敢保证你的老大不会拿你的前途和性命去博得最终胜利，丢车保帅这种事都是常发生的，何况丢你一个小小的卒？

    李亮就是在一场政治斗争中，胜利方的小卒。李亮本是属于汪若海阵营的一员大将，在汪若海和h市某大官的争斗中，作为一颗为了胜利而必须丢弃的子，最终以入狱的结果帮助汪若海取得了半年前那场斗争的胜利。

    说起来，汪若海本不想用李亮的一生来换取胜利的，毕竟李亮是汪若海一手培养起来的，曾经还指望着将来他能飞黄腾达呢，到时候他汪若海也算是大功一件，后福无穷啊。只可惜李亮当时时运不济，撞到了必须要见血的枪口上。就好比本来汪若海可以不用丢弃李亮这颗马来取胜的，但李亮正好很不巧的在那个死地上，而那个死地上必须死棋，汪若海才能把整盘棋走活。

    如果可以重新来过，汪若海肯定不会让李亮接近那个死地。

    如今已经在狱中等待最终审判的李亮，本已被汪若海彻底放弃。但在汪若海以同僚身份最后去看他一次的时候，在狱中李亮告诉了汪若海一件隐藏了很多年的往事。

    跟林万重有关的事。

    原来李亮十几年前在林万重手底下待过一段时间，本来无足轻重的李亮天降好运气一不小心竟然目睹了林万重做的一件拿不上台面的事：杀人。

    当时李亮什么都没表现出来，没有借机威胁林万重要好处，更没有以此作为他投奔汪若海的跳板。他只把这件事放在心底，目的在于：以备不时之需。

    后来李亮发现在林万重手底下得不到重用，于是就投奔了汪若海。果然在汪若海这里，李亮得到了重点对待。此后的李亮虽算不上步步青云，但也是在一步步往上爬了。

    汪若海当时在狱中不太好问李亮具体情况，而且以李亮现在的情形，保外就医是不可能的。纪委二十四小时监控着他，他的一言一行几乎都无法隐藏。

    最后汪若海还是动用了很多关系，才获取跟李亮单独相处半个小时的机会。

    在这半个小时里，李亮告诉了汪若海最关心的问题---证据还在手。并且告知了那段十几年前的录像带所在地。

    汪若海当场说：小李子你放心，不敢说保你还能平步青云，但起码五年内出狱恢复自由之身是没有问题的。

    李亮感激涕零，流着泪说多谢汪老救我！

    而后，汪若海就拿到了那段珍贵的录像带。反复仔细的看了很多遍，确定画面中杀人不皱眉的男人就是林万重，绝不会错。汪若海欣喜若狂，短暂的因极度高兴而大脑空白后，恢复正常的汪若海一连思索了三天，终于决定下来，以此为筹码，向财大气粗的林万重要钱。

    其实按照常理来说，这种已经隔了很多年的录像，能否被法官承认，是否真能定林万重的罪，真的说不定。但林万重的身份特殊，官商结合体的他本来做事就得非常小心，而且林万重很重声誉。可以想见，若让一直支持林万重的民众看到这段录像，那些屁民会是怎么样愤怒的表情？

    三千万说多不多，但也绝对不少了。对汪若海来讲，三千万等于他十分之一的身家还多。但他知道，对林万重来说可能只是半年甚至是一个季度的商海收入。

    这三千万的数字可是汪若海经过精心计算而得来的。要钱不是随随便便张口就要的，跟资深绑匪差不多，得估计对方的身家，然后再估计自己要多少是对方能接受的…等等细节就不一一赘述了。

    反正汪若海认为，林万重拿这三千万出来消灾，是肯定划来的。

    可没想到的是，事情竟然完全和汪若海之前所预料的不同。从一开始林万重收到那一段复制过去的视频，林万重就直接让心腹打电话给汪若海，质问他用意何在。汪若海也就直接说，至少得拿出三千万，不能让小李子李亮这辈子白白的毁了，至少安家费得有。再然后，林万重的心腹请示过主子之后，直接就告诉汪若海别痴心妄想了。

    汪若海当即傻掉。

    三天后，再一通跟林万重的直接对话。汪若海才知道，自己想的太简单了。林万重再有钱，也不一定会在自己的威胁下付一毛钱的消灾费。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也有人这样去威胁汪若海，那汪若海自己恐怕也不会爽快的答应对方的要求，即便自己根本不在乎这么点钱。

    汪若海没想到自己聪明一世，竟然糊涂了这一时。但，事已至此，后悔是没有丝毫用的，他知道自己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打起十二万分精神，来面对新一场斗争。才赢下半年前那场斗争的他，没有理由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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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炎热，毒辣的太阳高高悬挂在天空，整个城市都快被烤焦了的感觉。孙子书跟蔡进两人偷偷摸摸的蹲守在房产局对面的超市门口。他俩看着手机里汪若海的照片，孙子书道：“这人怎么长这么丑？”蔡进正在啃一支冰棍，说：“人年纪大了，当然丑，你老了后也许比他还丑。”

    “胡扯！像他这种的，很明显年轻的时候也是个丑男。”孙子书哈哈一笑，想起来什么，又接着道：“我小时候就是个帅小孩，长大后就成了帅哥，老了以后又会是个帅老头。我注定是要帅一辈子啊。”

    蔡进吃完冰棍，手腕一抖，木签直接击在孙子书的脑袋上，然后反射进旁边的垃圾桶，精准无比。孙子书骂了一声‘靠！’，挠着头道：“你别仗着武功比我好就欺负我，要欺负就去欺负老钱那个等级的，才算是英雄好汉。”

    “刚刚谁放了个臭不可闻的屁？”蔡进摇头做屏息状。

    “哎，出来了！”孙子书睁大眼睛，看着从房产局里走出来的汪若海。一个秃顶且黝黑瘦小的老男人，身后还跟了一个中年男子。

    “我们跟上去。”孙子书当先便走。

    蔡进拉住他道：“跟着汪若海的男人，是练家子，我们跟远点。”

    孙子书点点头，等汪若海两人走出两百米外，他跟蔡进才慢慢跟上。跟踪人的事孙子书和蔡进已经搭伴干了不少回，所以在默契方面不输专业跟踪团队。况且蔡进又是个武林高手，对于距离、角度、速率的问题都能拿捏的很准。

    尾行汪若海至一家超市里，孙子书看见汪若海买了几个本子和几支笔，然后又回去了。

    目送汪若海和其身边的中年男人走进房产局里，孙子书和蔡进又找了个阴凉地坐下蹲守。

    孙子书道：“这老头买纸笔还自己出来买，大热天的不嫌热吗？”

    蔡进道：“空调房里待久了，出来透透气。”

    孙子书瞥了眼不远处的一辆卖西瓜的拖拉机，和拖拉机旁光着上身的卖瓜老头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话一点没错。穷人热的要死，富贵人家还嫌空调房闷了。你说做生意的当老板的，赚的钱虽然黑，但也都是花心血赚到的，他们享受生活也无可厚非。最可恨的是这群当官的，成天除了喝茶就是看报纸，还待遇那么高。”

    蔡进道：“从古至今都是这样，你就算是中央一把手，你也还是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孙子书摇头道：“这不是一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集权制的国家永远都无法摆脱特权这两个字。唉，不说这个了，我去买个西瓜。”

    走几步就到了载满西瓜的拖拉机旁。

    “给我来个瓜。”孙子书递根烟跟卖瓜老头。

    “给你挑个好的。”老头一点没有农村人见到城里人的惶恐，把擦汗的毛巾麻利的甩到肩膀上，黑炭般的脸上一双浑浊的眼睛不断在瓜群里寻找着。六秒钟后，老头拿起一个约有八九斤重的西瓜放到电子秤上，一看，道：“八斤半，算你八斤，八块钱。”

    “老人家，你这一车瓜得买多久？”孙子书付了钱，让老头把瓜切成几瓣。

    “看情况，热天多的话半个月，要是下雨多的话一个月可能都卖不掉，卖不掉的就都烂了。”卖瓜老头熟练且仔细的切着西瓜，好像在他手下的已经不是一个普通的西瓜，而是一件值得认真对待的艺术品似的。

    “真不容易。”孙子书叹道。

    “好了，你刚说什么？”卖瓜老头把切开的西瓜都放进袋子里，递给孙子书。

    “我说你们真辛苦。”孙子书提高声音，转过身离开。却听见身后的老头道：“干哪一行都辛苦，坐办公室的那些人一头头发不也都愁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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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盛唐教坊

    更新时间：2013-07-26

    这世上，能看到真理的，往往是富贵之人和穷人。前者懂得想赚钱，只有靠脑子。后者懂得，没什么脑子的人想要过活，只有靠双手。底层的人不懂得抱怨，一是不知该如何抱怨出听起来很有进步意义实则只是鬼扯的话来，二是他们也没精力去抱怨，每天从日出忙到日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一天天下来，哪还有精力去愤怒的咆哮。

    唯有不上不下的中低层人群，是貌似有文化，貌似有批判精神，实则只是利己主义者。凡是看到比自己挣钱多的，凡是看到比自己轻松的，他们都要发一番肺腑之言。成天在混工作中度过，除了向人抱怨制度有多少缺陷，就是在网络上发表无数感慨、心情。整天说自己忙的连屁都没时间放，可八小时的工作时间，有五个小时都是在网络上跟陌生人闲聊打屁中度过。

    这种人，一辈子都踏不进富贵的高堂。

    告诉了我们，时常保持一颗愤怒哀怨之心的人，是强不到哪儿去的。

    孙子书拎回满满一袋的西瓜，跟蔡进两人坐在树荫底下痛快的吃着。

    “卖西瓜的真他妈伤心。”孙子书狠狠的吃着西瓜，仿佛是在咬这世上的不公：“十三岁那年暑假，有一天我上新华书店玩，路上碰上个卖西瓜的，当时我走路走的满身是汗，正在抱怨狗娘养的老天这么热，然后看到卖西瓜的正在烈日下用毛巾蒙着头睡觉，那一刻我忽然想到‘天要是不热，瓜农们这些西瓜岂不是卖不掉了？’……”

    “后来你就释然，再不去抱怨天热了？”蔡进慢条斯理的吃西瓜姿态让一直以狼吞虎咽吃东西为美的孙子书所不齿。

    孙子书哈哈一笑，扔掉西瓜皮，又拿起一片西瓜道：“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后来我就明白了，天热不热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果能有个好机制，可以让瓜农不需再用这种辛苦的方法来买西瓜，才是最重要的。比如现在渐渐普及的瓜贩下农村统一收购…”三两下又解决掉一片西瓜，孙子书又接着道：“可是后来却又发现，他妈的这种方式确实不用瓜农这么辛苦的卖了，可他妈的钱又被瓜贩子赚去了大头，瓜农捏着那么点被瓜贩子剥削过后的钱，完全不管用啊。我就彻底明白了，自由经济的最大坏处就在于钱会向用脑袋过活的人腰包里流，那么唯一能解决底层人民困难的，唯有政府的福利机制，简单说，也就是取之于有钱人用之于穷人的税。税的利用，利用好了，政府就是好政府，利用的不好，政府就是烂政府。”

    “当年十几岁的你就能明白这么多了？”蔡进疑问，随手一扔就把西瓜皮扔进离他有二十米的垃圾箱里，精准的让孙子书挠头。

    “那当然了，十三岁的我就有这么强大的经济头脑，厉害吧？”孙子书自豪之色深深的写在脸上。

    “怪不得你大学学商学。”蔡进点点头，嘴角微微勾勒出一个难以察觉的笑。

    终于吃完所有西瓜，两人一人一根烟，吞吐着烧心熏肺的浊烟。孙子书摇摇头：“我上那大学一般般，不算好大学，其实在大学那几年知识真没学到什么，但长见识了是真的，毕竟环境不同，大学的人和环境跟高中比都是有很大变化的，说实话，其实我禁书看不少，但对这社会还不是很了解，跟你比差远了，但我有个优点就是能举一反三，经历过一件事，别人可能只学到一件道理，但我能学到好几个道理。我在成长上就比别人快，所以我相信只要我一直够努力，一个璀璨的未来并不难。”

    “嗯。”蔡进眯起眼，点头。

    烈日炎炎，但再烈的太阳也终归有下山的时候，孙子书跟蔡进两人一直在房产局外的树荫地下待到夕阳西下，六点半，才又一次见到汪若海出来。要不是孙子书提前让赵磊去弄到了车子的号码，此时坐在专车内的汪若海肯定已经离开了孙子书和蔡进的视野。幸好赵磊不辱使命，不知道用什么办法，一天就弄到了汪若海专驾的车牌号码。车子是一辆二十多万的国产品牌suv。

    “开车跟？”蔡进问。

    “不用，今天就到此为止，明天继续。”孙子书摆摆手，待汪若海和他的座驾消失后，跟蔡进一起，徒步走了两百多米，在另一个公园的停车场找到自己的x5，两人结束今天的蹲守，回家。

    就这样，顶着烈日，孙子书和蔡进两人在房产局附近连续蹲守了一个星期，本来都还算白净的两人在烈日下、炕气中，变的很黑。孙子书自嘲，老子开封的包青天上身了，日后谁再胆敢行恶事，本府用狗头铡一颗颗狗头铡下去。牧秋笑说你见过狗头铡什么样吗？孙子书大惊，说还真有这玩意？牧秋点头，说应该有的，只是当年的真品过去了这么多年，早没了，现在在开封府里有后人复制出来的，不过还是很逼真的。

    赵磊忽然插了一句：“牧秋你不也没见过吗？你才从昆仑山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出来没几个月而已。”

    “你…”牧秋被赵磊噎的一愣，随即道：“我师父去过，还拍照片了，我在照片上看到过。”

    孙子书大笑：“那我还在电视上见过呢，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江湖好汉来相助……”

    见孙子书唱的带劲，蔡进狼山赵磊自动回避，因为他们非常不喜欢听孙子书唱这种老歌，因为孙子书根本就不去好好唱，非把一首正气凛然的老歌唱的跟流行歌曲《双截棍》似的。原本斩钉截铁的转折方式到孙子书嘴里，就成了含含糊糊弯弯曲曲的转折，听起来真是受罪。

    不过牧秋倒是没走，还饶有兴趣的听孙子书把这首歌唱完了。

    “唱的怎么样？是不是非常有感觉？”孙子书笑着点根烟，伸手拂去牧秋掉落在肩膀上的一根长发。

    “还好，虽然有些跑调，但总体来说那种正气凛然的感觉抓住了，嘿嘿。”牧秋掩着嘴笑。

    “笑个屁啊，看你这表情就是言不由衷，我当年在学校可是歌神，一到联欢会时都是我上去高歌几曲，下面的女同学们都一边尖叫一边大喊子书我爱你。”孙子书牛皮吹的挺大，事实是，他确实常在联欢会上唱歌，但下面欢呼的却基本上都是他的兄弟们，几百兄弟的加油呐喊声确实很壮观倒也是事实。女生呢，则都托着下巴静静的听，不说一句好也不说一句不好。

    牧秋当然不相信孙子书吹的牛皮，又陪孙子书说了会话后，她便上楼继续学习了。

    从普通大汉进化为黑大汉的孙子书准备去找蔡进商量下明天的行动，却接到了温侯的电话。一番毕恭毕敬的点头，挂上电话，孙子书就开车出门了。

    车行二十分钟，来到一家私人会所。

    黑底金字的匾额挂在这闹中取静的一间古典式大门门头，遒劲有力的四个字：盛唐教坊。

    “这唐坊是十年前建的。”温侯的秘书常美女早就等在门外迎接孙子书，给孙子书解释道：“这名字也就是温书记起的。”

    “文化人、高端人士都喜欢古风古韵。”孙子书把常美女上上下下打量一遍，赞道：“你这身旗袍穿的真漂亮，漂亮的女人真是穿什么都漂亮啊，这胸、这屁股…啧啧…”

    常美女柳眉倒竖，狠狠的瞪了孙子书一眼。孙子书哈哈一笑，也不再调戏，跨过三级台阶，走进这间私人会所里。

    绕过假山，经过流水，孙子书在常美女的带领下，来到一个古意盎然的长亭中。温侯已坐在石桌旁喝茶，孙子书走到一旁，微微弯腰：“温书记，我来了。”

    “坐，喝茶。”温侯笑笑。

    孙子书坐下，端起小小的紫砂杯抿了一口，笑道：“温书记叫我来看风景啊，这里可真是个世外桃源，名字也起的好，不过有那么点盛世雅事的味道，哈哈。”

    “盛世本就多雅事，你倒是敢想更敢说。很多年轻后生让我喊来这，连坐都坐不稳，更别提敢开我起的名字玩笑了。”温侯的笑跟他的名字一样，贵族气扑面而来。不过孙子书暂时还不知道他温侯是实实在在的凤凰男，没有任何背景，完全是靠着自己的脑袋和双脚一步步走上来的。否则孙子书一定会感觉到奇怪，一个凤凰男的身上怎么会有如此温润的王侯子弟气息。

    孙子书不算是个直言的人，但他在比他地位高的人面前习惯性的没有拘束，这倒是个优点。听了温侯所说，他笑道：“我反正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有什么说什么，我妈以前就经常说我没规矩。”

    温侯端起一杯茶，慢慢的仔细品着，一边品一边打量孙子书，像是在欣赏一件很有灵气的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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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刺客

    更新时间：2013-07-27

    温侯跟孙子书聊了半个小时不到就起身要走，让常秘书陪孙子书一会。孙子书疑惑道：“您老要是忙，那我就先走啊。”

    温侯笑着拍拍孙子书的肩膀道：“你给我老老实实的坐着，陪小常坐会，我马上就来。”

    孙子书只有乖乖听话的份，点头答应。

    这下子微风四起的凉亭里只剩下孙子书和常秘书两人了。没有了温侯这尊大佛在，孙子书是轻松了点，但常大美女可就不舒服了。她有点讨厌孙子书，看起来就一股油嘴滑舌样的男人她是一丁点都喜欢不起来，偏偏温书记还要乱点鸳鸯谱的撮合他俩，简直就是在乱搞啊。

    “常美女，你还没告诉我你全名呢。”孙子书尽量让自己的笑显得正直一些。

    “常青。”常美女眼睛看着旁边的假山道，声音不带任何感情。

    “好名字，常青树嘛。咳咳，常青姑娘，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呢？”孙子书点根烟。

    一身天蓝色旗袍的常青坐姿端庄，微微低着头，从到这里就没正眼瞧过孙子书一眼，而且看这架势今天是不准备给孙子书好脸色了。听了孙子书的问题，她冷冷道：“不敢。”

    孙子书有点尴尬，站起来，负手走到凉亭的栏杆边，看着人工造就的微型瀑布出神。

    常青终于正眼瞧了他一下。挺拔的身形、冷和温柔奇异的合二为一气质，竟让她难以移走目光，想多看一会儿。幸好孙子书一直都在看着轻声细语的瀑布出神，没有转头看常青。

    “小常，你觉得官场是不是如同屠宰场？”不知过了多久，孙子书忽然问道，身体和眼神则继续保持一动不动的状态。

    “嗯？”常青被孙子书的忽然说话吓了一跳，赶忙移开自己的目光，想了想，道：“这话过头了，官场确实残酷，但不管哪个行业都是残酷的。做生意也好当官也好做艺术家也好，甚至是乞讨这行，也是残酷的。大家都想从某件事里获得自己想要的，就必然会有竞争，有竞争就有失败者，很正常。”

    孙子书从鼻子里吐口气道：“你倒是看的开，不过也难怪，听温书记说你都跟他好几年了，官场上的博弈看的多了自然也就习惯了。”

    常青道：“我从第一步跨进官场，直到现在，从没觉得过官场有多残酷，反而觉得官场比其他行业要简单些，只要你按规矩来、讲道理、有坚持，不说能让你爬多高，但起码不会让你跌多惨。在官场，明哲保身很简单，在官场，平平凡凡过一辈子也不难。不比不进则是退的生意场那般需要血流成河。”

    孙子书终于转过头，微笑着看着端坐在长石凳上的常青，忽然走到她身边，紧挨着她坐下，道：“你很有见地啊。”

    “都是听温书记说的，我能有什么见地。”常青微微朝旁边挪了挪，距离一个男人太近会让他很不舒服。

    孙子书又点根烟：“我知道温书记是想撮合我俩，我也知道你对我一点好感都没，但我们不能不给温书记面子吧。这样，一会儿温书记来，我们就表现的亲密一些，让他高兴高兴，怎么样？”

    “如何表现的亲密？”这才是常青最关心的问题。

    孙子书皱眉想了想，道：“拉拉小手…”

    “不可能！”孙子书只说了四个字，就被常青否决。

    孙子书哈哈一笑道：“开个玩笑，一会儿温书记来你就给我倒茶，然后我们装作聊得很投机的样子，就够了。”

    “嗯。”常青点点头，同意。

    从温侯离开这里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直到第三个小时，孙子书才远远看见温侯终于回来了。

    孙子书丢个眼神给常青，常青立刻心领神会，站起来给孙子书倒茶。孙子书一幅理所当然的样子，砸吧砸吧嘴道：“小常啊，下次我带你去恒峰广场买个更好看的旗袍，红底色上面绣粉色莲花的，你喜不喜欢？”

    “嗯，到时候试试才知道好不好看。”常青的演技也挺好的，笑不露齿的看着孙子书，装作根本不知道温侯已经回来了。

    孙子书盯着常青被旗袍包裹着的臀部，道：“其实你这种臀形穿旗袍很合适，啧啧…”

    常青顿时明白自己被孙子书给摆了一道，心中气苦，却又不敢发作，只有不说话。

    “哈哈。”温侯笑着坐下，摇头道：“你俩就别装了，小常，子书肯定出主意说你俩装亲密敷衍我一下，其实他是在给你下套呢，你看，被他骗了吧。我跟你说，子书这种男人你还是别轻易相信他好，他骗起人来都不用打草稿。”

    常青红着脸，不知道说什么好，于是只能继续沉默。典型的官场中熏陶出的性格，在说什么都不合适的情况下，选择沉默。

    温侯和孙子书又在凉亭里闲聊了片刻，直到夕阳西垂，才准备离开。

    从会所里出来，三人来到停车场，温侯和常美女正准备上自己的车，跟孙子书挥手作别，却见孙子书在自己的x5旁边呆了一下，然后便神情古怪的朝他们飞奔而来，一边跑还一边大喊：后面有人、温老小心！

    温侯回头，还没来得及看清对方长什么样，就看见一把明晃晃的长刀笔直朝他肚子捅来，温侯下意识的后退，一把抓住身旁尖叫了一声的常青急速滑开两步。呼！温侯虽然反应已算够快，但对方的刀更快，这一下还是擦到了温侯的腰部，温侯不需伸手去摸，疼痛的感觉已经告诉他伤口绝对不小。

    持刀人跟上几步，第二刀毫不犹豫的砍下，却感觉到一股劲风扑面而来，他只得横刀防御。咣当一声，孙子书的拳头击打在刀背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温老你们快走。”孙子书头也不回道，和持刀人对视着。那持刀人满面的愤怒和凶狠之色，握着长刀的粗壮手臂上肌肉林立，仿佛和他手上的长刀融为一体了。

    “子书你行吗？”温侯掏出手机迅速的发了一条短信。

    “行，收拾这位宵小不在话下。你们快走先。”孙子书信心满满，但他通过刚才与对方那一照面的交手，能感觉出对方绝非普通小混混之辈。

    “小常你先开车走。”温侯回头对被他挡在身后的常青道。

    常青已从刚开始的惊吓中回过神来，用自己随身携带的手绢按住温侯腰间的伤口，摇头道：“我们一起走，我送您去医院。”

    “操！当我不存在？”刺客发怒，刀风凛冽对着孙子书的脑袋直劈下来，孙子书以左脚为轴右脚顺时针旋转九十度，避过对方，然后挥拳砸向对方的腰间。刺客顺着前一招的力，在刀势未完前，横刀斜切过去。幸好孙子书早有料到，所以他那一拳比对方的刀先到，本拟硬吃下孙子书这一拳换孙子书一命的刺客，根本没想到那一拳的力量如此之大，大到令他全身的力气顿失，斜斜的歪道在地，不知五脏六腑是否都给震坏了，也不知肋骨断了几根。

    “我还以为是什么高手呢，原来就这两下子。”孙子书走到刺客身边，一脚踢开地上的刀。

    刺客没带面罩，而且选在距离那间私人会所这么近的停车场动手，而且似乎也根本就没事先踩点，看来根本就没打算活着离开。这种人，孙子书首先就得敬佩一下，比那些远远放冷枪的杀手有血性多了。虽然有血性的代价往往就是流血。

    距离温侯发出那条短信两分钟后，大队人马到达。清一色黑色运动装，清一色的壮汉，一看就知道是职业黑帮。为首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走到温侯面前，微微躬身道：“书记，我来迟了。”说罢，男人就眉头紧皱的查看一番温侯的伤势，然后道：“伤不重，但血流了不少，书记，我们得赶快去医院。”

    “不用了，你们回去吧，我有他在，等会我直接回会所，里面有医生。”温侯摆摆手，指指孙子书，然后靠在自己的车子上，示意不想再多说话，脸色有些苍白。

    男人看了看孙子书，表情有些诧异，最后还是点头，然后一招手，大队人马很快便走的一干二净了。来的利落，走的更利落。

    “书记，我们赶快回会所，治伤重要，这人我负责看着。”孙子书把地上的男人拖起来，示意他还能走。

    三人带着多了的一个刺客，重回盛唐教坊。

    很奇怪，之前孙子书在这里并没有看到其他人，但是现在却多了好几个女人和一个年纪已经很大了老头。看起来这些年轻女人都是服务人员，而那个老头，看架势应该和温侯交情不浅。既然能和温侯交情不浅，那么很可能就是这间会所的主人。

    老头跟常青两人一左一右扶着温侯走进一间屋子里，孙子书带着刺客也跟了进去。孙子书没有虐待俘虏，而是把他放到椅子上，还给了他一杯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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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放了他

    更新时间：2013-07-29

    在两位穿白大褂医生将近一个小时的拾掇下，终于把温侯的伤弄得妥妥帖帖。在这期间，孙子书尝试着跟那个刺客说话，但刺客自始至终除了不停地喝茶和流汗，根本就一言不发，连一个感激孙子书没虐待他的眼神都没有。

    真是个没礼貌的人。

    果然没出孙子书所料，那个在温侯受伤后才出现的老头就是此会所的主人，姓金，至于全名是什么，常大美女没跟孙子书说。要不是念在孙子书救了温侯和她一命的份上，常青可能会这辈子都不会再理睬孙子书。

    当两个医生忙来忙去的时候，金老头一直在旁边眯着眼抽烟，陪温侯说话。大概说了什么远远坐在房间外堂的孙子书、常青，以及俘虏当然是听不到的。不过孙子书通过观察金老头跟温侯说话时的表情，推测他俩正在讨论这刺客的主子是谁。

    之后温侯的伤口被包扎好后，两位医生就离开了，而老头在交待常青好好照顾温侯之后也就离开了。自始至终，老头只看了孙子书一眼，然后就一直无视孙子书，搞的孙子书有点郁闷。

    常青到温侯躺的床前问温侯要不要喝点水，温侯摆摆手，让常青出去，说他想睡一会。常青也就没再多说，轻手轻脚的关上房门，回到房间的外堂。孙子书继续尝试着跟刺客说话：“你到底是谁派来的？这你肯定不会说，那我们换个问题。你的武功这么稀松平常，怎么还敢这么鲁莽的就冲上来下手？”

    “……”刺客抽着孙子书递给他的烟，抽的很慢，不说话，眼睛盯着自己的廉价回力鞋。

    “我说兄弟，杀人你都敢，说几句话有什么的？我也敬重你是条汉子，这年头敢孤身一人来杀当官的男人，没几个。”孙子书已经快黔驴技穷了，真的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审问下去。

    三缄其口，是铁铮铮的硬汉们在陷入敌手后，最通用的做法。孙子书感觉，眼前这个刺客，就算他用刑，肯定也仍然是无济于事的。硬汉不硬汉看不出来，但能感觉出来。

    每个硬汉都是铁骨铮铮的，无论活着还是死了，都硬的很。至于小人，只有等死了后才会变成硬梆梆的硬汉。

    所以无论如何，任何人不管他活着的时候是硬还是软，死了之后通通都会变成硬汉一个。

    刺客微微动了动眉头，看看孙子书，却还是没说话，低头抽烟。

    “也就我脾气好，换个脾气差点的早断你胳膊腿了，我又没让你说幕后指使，甚至连你叫什么都没问，我见你身手有点，但又不是太强，就想问问你这身武功到底是自学来的还是庸师教的，你回答一下有什么大不了的？”孙子书直摇头，写满一脸的不爽。

    “没人教，自学的。”刺客终于开口，声音很年轻，跟他的外表相比至少差了五岁。他这一开口，孙子书就觉得他顶多只有二十岁。

    一个人的外表也许会欺骗人，但一个人说话的音调骗不了人。因为外表是环境和自我成长的共同结晶，少年老相的人比比皆是。但说话的音调则永远都是安分守己的随着年龄一点点发生改变。从年少的清亮到年老的浑浊，是慢慢的渐渐的一种改变，不跳脱不乱来。

    “这不就对了。来，再抽根烟。”孙子书趁热打铁又递上一根烟，继续问道：“我就说嘛，可惜，要是有名师指导，你还有点希望，可惜可惜…”

    “哼，武功再高又怎么样，当官的挥挥手指头就能毁了一个家庭，我武功就算再高十倍，也杀不尽这些贪官污吏！”刺客忽然有些激动，夹着烟的手微微有些发抖。

    孙子书抖了抖眉毛，叼着烟道：“你说的太偏激了，不好的官确实有，但你也不能以偏概全，而且今天你所要杀的温书记，在我所见，就是个好官，你杀他干嘛？”

    “哼！”刺客用鼻子出气以表达自己的不屑。

    “小常，拿根绳子给我。”孙子书对一旁的常青道。

    常青点点头，很快就在房间的某桌子抽屉里找到了一根拇指粗的绳子来。孙子书把刺客连同椅子结结实实的绑在屋子里的中柱上，绑好后在刺客的头上摸了摸道：“你好好歇歇。”然后就跟常青推门出去了。

    回到凉亭里。

    “去弄点东西来给我吃。”孙子书大马金刀的坐在石凳上，肚子咕咕作响。

    “想吃什么？”常青微笑着看着孙子书问。

    “随便，你别老这样不怀好意的看我，我会害羞的。”孙子书做个兰花指，尖着嗓子说。

    常青受不了，匆匆离开。几分钟后她就拎着些吃的东西来了，还有几瓶啤酒。孙子书吃完喝完只用了五六分钟，打个实实在在的饱嗝，说：“盒饭的外表，五星级酒店的菜肴，还有这啤酒也是新鲜的，真不错，要不是温老，这种私人会所真不是我等屁民能有机会进来的。”

    常青道：“你武功真好。今天要不是你，我跟温书记就都危险了。”

    孙子书抽着饭后一支烟，道：“不会。温书记也有底子，撑个一两分钟没问题，有我在也就是锦上添花。你不会爱上我了吧？”

    “胡说什么你！”常青秀眉紧蹙，瞪了孙子书一眼道：“反正今天的事，谢谢你。”

    凉亭外忽然下起了雨，先是小雨，然后是中雨，之后又变成瓢泼大雨。在炎热的夏天，这种大雨在h市不常见但也不少见。连续好几天的高温一下子降了下来。

    孙子书长身而立，看着亭外的大雨，道：“我觉得那个刺客可能不是受雇于人，可能这件事只是那人的临时起意。”

    “你怎么知道的？”常青不解。

    孙子书说道：“从刚刚他跟我说的那句话看来，他对温老的怨念很重，好像温老毁了他的家庭，所以他也不想活了，才来杀温老。而且从他作案的手法来看，非常生疏，且，他是抱着有来无回的决心来的。我们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我的家人被温老给弄死了，那我也许就会这么做，反正我活着也没什么意义了，跟温老同归于尽算了…”

    常青转过头看着孙子书好一会儿才道：“你说的很有道理。不过温书记根本就不可能害过谁，从我跟着温书记到现在，温书记是我见过的最清廉的官。”

    孙子书点点头，笑笑道：“我知道，温书记不是那种会害人的官。但是，愚蠢的屁民们可不会这么认为，他们只会凭着自己的想象去揣摩一个官，况且现在的大形势又是这样，当官的名声本就普遍不好，如今这官不易做啊。”

    “谁说官不易做？”温侯的声音从两人身后传来。

    孙子书和常青各自回头，却见温侯撑着一把伞，站在凉亭外的石阶上，脸色还是有些失血过多后的苍白。

    “书记你怎么出来了？”常青赶忙走山前，把温侯搀进亭中，扶他坐下。

    温侯坐下后，对孙子书道：“官自古以来在古今中外都是一样的不好当，这样一来，也就没什么好当不好当之分了。刚刚那个年轻人，我已经问过他了。他说他的父母以前是小官，后来因为受贿数额巨大被纪委给查了，死刑，半年前就双双被执行了死刑。他透过很多人的口，得知那一切都是因为我的举报，所以才起了杀我的心。”

    孙子书道：“果然不错，幼稚！”

    温侯摇摇头：“幼稚的人何止他一个，他其实也是受害者，二十啷当岁，本来家境优越，现在他却变成了孤儿，要是我我也会恨那个将我父母变成死人的人，我也会提刀去杀他。”

    孙子书笑笑，没接话。

    常青借口道：“书记，那是他们罪有应得，父母做错事，他作为儿子不仅不引以为戒，反而又来做错上加错的事，不值得同情。”

    “小常，去把他放了，带这来。”温侯道。

    常青走后，温侯掏出染了血的烟盒，抽出一根点着道：“子书你隐藏的可真深，要不是有今天这事，我还不知道你武功这么好。”

    孙子书挠挠头：“我哪有隐藏，我平时不能没事的时候跟您说‘温老，我耍套拳给你看吧’，再说了，我这不能算是武功，都是凭着一股冲劲练出来的蛮力，跟真正的武道行家比起来差远了，也就对付那种人行，真要来个练家子我就不行了。”

    温侯微微一笑道：“谢谢你了。”

    “您老就别跟我客气了，说句不怕你生气的话，今天这事，其实是我占了大便宜，谁能有机会救到您老这样的大人物？我狗屎运了，哈哈。”孙子书笑的很没心没肺。

    温侯抽着烟，沉默了片刻，道：“如果是你，会怎么处置他？”

    孙子书想都不用想便道：“当然是送他去警局，难道还放了他？”

    温侯道：“我就准备放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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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要人

    更新时间：2013-07-30

    孙子书大吃一惊，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温侯，说：“为什么？”

    温侯笑笑，抬眼看向亭外的倾盆大雨，默然不语。

    常青把年轻的刺客带来了，刺客一瘸一拐、右手捂着右腰慢慢的走进亭子里。温侯递了根烟给刺客，自己也点一根，道：“很多事，不要片面的看，做人，也不能尽信道听途说来的东西，你得用自己的脑子去思考去调查，获得最接近事实的真相才行。今天的事我不追究，你走吧，以后你若还是想不通，我随时欢迎你继续来杀我，不过下次我就不能保证不要你的命了。”

    年轻的刺客猛然抬头，手中刚刚点着的烟瞬间落地，颤抖的问：“为什么？”

    温侯拍拍对方的肩膀，转头看了眼孙子书，然后对眼前的刺客道：“因为你还没有明白你该怎么为你父母报仇。”

    “请吧。”常青冷冷的指了指门的方向。

    刺客脸上阴晴不定片刻，一一看过亭中的三人，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只字未说，慢慢的走了。

    “连一句谢谢都没有，太没礼貌了。”孙子书猛拍亭边的栏杆。

    “那种人能知道什么礼貌…”常青也是一脸不屑，接口道。

    温侯慢慢站起，道：“要怪，只能怪他还年轻，不懂得用头脑去想问题，才做出这种事。这世上哪能每个年轻人都像你俩这样精明？”

    孙子书和常青面面相觑，完全不知该如何作答。不过幸好温侯接下来笑笑道：“你俩好好聊，我再回去睡会。嗯，子书你如果有事随时都能走。”

    “好的，您老快去休息吧，身体重要。”孙子书点点头，微微弯腰，做恭送状。

    再撑起伞，拒绝常青的搀扶，温侯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雨做的帘幕里。这场大雨还不知道要下多久才停，看这情形，一两个小时内恐怕是停不了的。孙子书和常青经过那场丝毫不惊险的战斗后，感觉距离近了不少，其实不是英雄救美后美人对英雄的那种好感，更多的是并肩经历过这种非同一般、平时难以碰上的事，两人之间一开始的陌生距离就消了。就好比两个人天天去喝茶看电影，一年；不如一起掉进窨井里，半天，来的更加有亲近感。

    人是一种危机动物，危机越大，越体现正反两面极端的人性。

    接下来，在大雨包裹着的凉亭里，孙子书和常青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孙子书没提说要走，常青竟也没赶孙子书走。

    雨，竟然越下越大，所幸是并未夹杂着大风，否则人待在四面通的凉亭里根本是没用的。

    孙子书看看四周，根本就看不到其他建筑，除了雨和雨激起的水雾，什么都看不到。凉亭，仿佛被隔绝在尘世之外了。“哈，现在这情况，我俩就算在这里发生什么奸情，也没人会看见没人会听见。”作为男人，孙子书义不容辞的担当起调节气氛的重任，以自己在常青心中刚刚建立起的一点点高度作为代价，毫不吝啬的再次将这点高度抛弃。

    常青认真严肃的走到孙子书面前，道：“我跟你说，以后不要再说这样的话，我真的会生气的。”

    孙子书微微低头和她对视着，常青也不退缩，目光清亮的望着孙子书。两人两双眼就这样在大雨中的凉亭里互相瞪着。最终，一分钟后，孙子书败下阵来，道：“好吧，以后不调戏你了。”

    常青叹口气，轻声道：“你对所有女人都是这样的吗？”

    孙子书道：“不是，我只对我觉得跟她亲近的女人这样。”

    “那你觉得我跟你很亲近吗？”常青疑惑。

    孙子书道：“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而且还有一点，就是我只跟聪明的女人开玩笑，因为聪明的女人都比较大度。”

    常青摇摇头，在石凳上坐下，双手浅握，望向珠帘的大雨出神。

    每个女人都自有她心中的一片爱情的模样、爱人的模样，以及这世道的模样。跟男人不同，男人很少会在自己内心描绘出一幅关于世道、爱情、爱人的样子，男人喜欢观察、看、分析，很少去主观猜测，男人的思想是看到什么，就是什么样。女人的思想是，我希望看到什么，就看到什么，就算再受伤，也只怪我没有看到好的，只是我运气不好，不是我想的太美好。

    无数个女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我想要的不多，只是……为什么就不行呢？

    是，你想要的不多，但人若整天只想着我想要什么什么，而不想着我该如何做好我该做的事，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对别人要求再低，也不如对自己要求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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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书从此之后，就真的没再跟常青开过这种荤荤的玩笑，即便两人之后成了很好的朋友。

    毕竟有些女人，跟你再好，她也有自己不想被触及的底线。其实这么说也不对，应该是，不是每个女人都想跟你做超过朋友的恋人，所以就不是每个女人都愿意接受你色色的玩笑。

    孙子书和蔡进对于汪若海的监视继续进行了三天，到了第四天，孙子书亲自登门拜访林万重。

    林万重似乎已料到孙子书会来，所以对孙子书的到来并没表现的多惊讶。让保姆给孙子书倒杯茶，林万重道：“最近有部关于年轻人生活现状的电影，听说挺不错的，你看了吗？”

    “没，我看电影从来不追着潮流，往往三四年前的电影，到现在才看。”孙子书摇摇头道。

    “为什么？”林万重。

    “因为我这人对潮流有种偏执的不屑，总觉得大家都去看的电影我如果也去看就没意思，反而到大家都不看了后，我一个人欣赏起来才会觉得津津有味。林老，你难道也会去电影院看电影？”孙子书笑。

    “会，难道老年人就不能进电影院了？”林万重也微笑。

    “当然不是，只不过我一想到偌大的电影院，周围都是年轻人，您老这么大年纪了往那一坐，很不搭啊。”孙子书喝茶掩笑意。

    林万重女儿忽然从房里跑出来，蹦蹦跳跳的边跳边说：“爸，我作业写完啦。”

    面对女儿，林万重当然没什么好生气的，把女儿拉到跟前道：“这是子书叔叔。”

    “子书叔叔好。”小女孩也不怕生，很淡定的对孙子书招呼一声。

    “叫什么叔叔，叫哥哥。”孙子书抓住机会就向林万重讨好。

    小女孩看了眼林万重，见爸爸没意见，于是才重喊道：“子书哥哥好。”

    孙子书点头：“小美女，你好。”

    忽然多了个小女孩，孙子书本来准备好的一套话完全说不出来了，总不能在小女孩面前说谋害人的事吧，太损阴德。

    “子书哥哥，你好像很少来我家哎，你是我爸爸的新朋友吗？”小女孩歪着头好奇的问。

    “我还不能算是你爸朋友，确切的说应该是徒弟，徒弟你懂吗？”孙子书笑答。

    “我懂啊，意思就是你是我爸爸的学生，在跟我爸爸后面学知识。”小女孩写满一脸‘哈，我知道’的开心。

    “对啦，真聪明。”孙子书喝口茶，道：“你可要乖乖的听爸爸话，你爸爸可是能做很多人师父的。”

    “什么意思啊？为什么能做很多人师父呢？”小女孩遇上自己不理解的事，也没表现出沮丧，而是满脸好奇。

    孙子书想了想，答道：“因为你爸爸有很多很多知识，可以教很多人啊。”

    “哦…”小女孩低头沉思片刻，又说：“那哥哥你也要乖乖听我爸爸话哦。”

    “那当然了。”孙子书朝小女孩竖了竖大拇指，脸上灿烂的笑很真诚。

    林万重摸摸女儿的头道：“回房去看书吧，我跟你子书哥哥还有事要说。”

    小女孩点点头，毫不留恋的回房了。孙子书心中暗想，这小姑娘真不错，该好奇的好奇，不该好奇的一点不好奇，以后长大肯定不得了。

    林万重道：“别乱想了，我只想我女儿以后做个普通人，太精明了不一定就是好事。”

    孙子书笑笑，道：“好像每个身居高位的人，都会希望自己的孩子做个普通人，到底是为什么呢？”

    林万重缓缓吐口气道：“因为自己知道做人上人不容易，所以就希望自己的孩子快乐最重要…”顿了顿，林万重续道：“不说这些了，说吧，你今天来有什么事？”

    孙子书点点头，直言不讳：“我想找您借个人。”

    “什么人？”

    “一个可以给我很多关于汪若海资料的人。”

    “哦？”

    “不瞒您老说，我跟汪若海也算是有很深的过节，本来我不知道，最近才知道，几年前我有个朋友他全家都被某高官害了，原来那个高官就是汪若海。所以我想替我朋友做点事，希望您老能成全。”

    “嗯。”

    “我问您借的这个人，什么都不要做，只要在我需要汪若海资料的时候，他能提供给我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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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第二仗

    更新时间：2013-07-31

    林万重最终还是给了孙子书一个手机号码，让孙子书直接打电话给那人。孙子书刚离开林万重家，还没出小区就拨通了那个号码，接着，电话号码的主人让孙子书稍等片刻，十分钟不到，就开着车，出现在小区门口。

    男人大约有三十五岁，身材很好，气色也很好，但他的好不是保养出来的，而是历练出来的货真价实的好。

    “你好，我是孙子书。”孙子书递上烟，自我介绍。

    “你好，我是林老最信任的走狗，叫我青山就行。”男人接过烟，点着。

    孙子书笑笑，对于对方的幽默颇有好感。之后叫青山的男人就带着孙子书去吃了顿饭，席间青山告诉孙子书，很早以前他就开始对汪若海进行调查了，所以汪若海的资料他是了如指掌、如数家珍。孙子书很高兴，不停的敬他酒，说以后要有段时间麻烦你了。青山笑说干狗腿子这行的，最不怕的就是麻烦，有需要你尽管说，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就这样，孙子书看起来并没费多大力气就从林万重那里得到了一大笔资源。孙子书跟林万重说的那个关于和汪若海做对的理由，其实非常不堪一击，但孙子书不在乎，他根本不在意林万重是不是相信他所说的。事实上孙子书巴不得林万重以为孙子书是在巴结他林万重，因为这样的话，林万重就不会真的去考证，孙子书口中的某朋友是不是真的跟汪若海有深仇大恨。

    以林万重的本事，查出原来孙子书是在替一个女人报仇也不是不可能的。所以孙子书撒谎，也得撒个模棱两可不确定的谎，让林万重知道，他孙子书为了讨好我可是花了不少心思啊，这就足够了。

    回酒店跟蔡进商量了一下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过程，蔡进说想见一见自称为林万重手下第一狗腿的青山。于是孙子书便把青山喊来了高山酒店。第二次跟青山见面，孙子书才发现原来青山是一个不喜欢多说话的人，跟第一次见面时的侃侃而谈差别很大。

    蔡进观察青山片刻，告诉孙子书青山不会武功，孙子书说哪有那么多会武功的人，这都什么年代了，你别见人就看人家会不会武功，林老不会武功照样横行于世，沈老不会武功照样让人闻之胆寒。蔡进冷哼一声，不理孙子书。

    沉默的青山目不斜视，从口袋里掏出一本袖珍版七侠五义看，蔡进问他什么他就答什么，答完后他就继续看小书。

    “既然汪若海最喜欢货币，那他的弱点可不可以说就是钱？”蔡进若有所思。

    “可以这么说，但钱少了他看不上眼，就我所知，先不说你们有没有机会贿赂他，就算有机会，你们恐怕也拿不出足够让他给你们接近他机会的钱来。”青山目不转睛的盯着手里的小书，答道。

    “汪若海对老婆孩子怎么样？”蔡进继续问。

    “正常，跟一般人一样，挺好的。”青山答的言简意赅。

    孙子书端起茶杯慢慢的喝，一边喝一边想，这个汪若海的弱点跟别人的弱点不一样，若要用纪委去扳倒他，恐怕很难，况且最主要的是用纪委这种正当手段，他们高山酒店这伙人根本就不可能做得到。看来只能用非正常手段了。但从这些天跟蔡进的蹲守所见来看，汪若海身边的高手保镖着实不少，就连在办公楼内上洗手间保镖都跟着。

    防范严密的很，比温侯还要严密。

    孙子书觉得，像汪若海这样职位并不算很高的人，搞这么严密的守卫，只能说明汪若海知道自己仇家多，所以才如此谨慎。反观温侯，可能是觉得自己问心无愧，所以身边竟然一个贴身保镖都没有。另外，不给自己安排贴身保镖，肯定是温侯胆气比较足，觉得不会有事，或者觉得就算有事，我也能撑到援军到来。

    当孙子书端着茶杯，沉思到忘了喝时，狼山拖着疲惫的脚步下楼了。前几天狼山在外面待了三天才回来，回来后就一副累到要死的状态，然后每天除了吃饭就是睡觉，什么事都不做。孙子书等人也没多问，只关心的问他要不要去医院，在得到不用的答复后，他们也就没说别的了。孙子书虽然是众人的头领，但他很尊重别人的隐私，说不定狼山那三天是去跟情人在床上大战三天呢？他孙子书要是问那么多，不尴尬嘛。

    狼山叼着烟，今天的气色看起来好多了，除了脚步仍然有些虚浮外，其他的看起来都不错。看到酒店里多了个外人，狼山问：“这位兄弟是谁？”

    孙子书还没来得及解释，青山就主动说道：“我是林老的狗腿子，被派来帮助你们的，我叫青山。”

    “哈，我叫狼山，大家都是山，幸会幸会。”狼山拱拱手，说话时中气很足，跟前几天的有气无力反差很大。

    青山抬眼看了看狼山，微微皱眉，然后又低头继续看书。

    狼山自讨了个没趣，撇撇嘴往沙发上一坐。

    孙子书道：“青山是来帮我们的，他会提供给我们一切有关汪若海的信息。狼山如果你有什么想问的尽管问。”

    “哦…让我想想。”狼山打个很没礼貌的哈欠，道：“汪若海身边的保镖质量怎么样？”

    青山翻着小书，道：“很强，都是他花重金聘来的高手，有内地的有港台的甚至是国外的都有。”

    “这么强？还内地的港台的，搞的跟ktv里的点歌单一样。”狼山擦擦因为不停打哈欠而留出的眼泪，虽然说的话没个正形，但目光却变的有些残忍，好像是虎豹看到了豺狼时的兴奋和跃跃欲上，以及想象中将对手撕碎在自己手中的血色。

    继蔡进和狼山之后，牧秋也上来问了个问题：“那请问汪若海怕死吗？”

    青山绝对是个修养极高的人，否则面对这种连珠炮式的问问题方式，肯定早就发飙了，但他没有，而且看这情形就算再来一百个人问问题，他也仍旧能够一边回答问题一边看袖珍版的七侠五义。听了牧秋的问题，他答道：“这个问题恕我无法回答你，因为我也没有试过拿一把刀或者枪指着他脑袋。”

    “也是哦…”牧秋忍不住笑了笑，没有再问。

    当青山把手中的袖珍版七侠五义第三部看完后，抬头看看围着他而坐的众人，道：“我看暂时大家都没问题了，那我就先走了。”

    “好的，慢走，有需要我打你电话。”孙子书起身送他出门。

    “嗯，再见。”青山上车，朝孙子书点点头，离开。

    送走青山回来后，孙子书宣布开会，正好司马停云今天也来了。

    五个男人一个女人围坐着，人人面前一杯茶水。并且，除了牧秋，人人手中都是一根烟。每次开会的时候牧秋都得忍受男人们吞吐出来的难闻的烟，虽然她觉得不好，但她毕竟听师父说过，烟对男人来说，就跟文胸对女人一样，有人选择不穿，但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不穿，换言之，也就是有的男人不抽烟是事实，但你不能因此要求所有男人都不抽烟。所以有了师父之前的教导，牧秋当然不会拍案而起要求孙子书等人不要在开会时抽烟。

    “这次的行动我跟老蔡商量过了，我们分三拨，一拨是我跟老蔡，第二拨是狼山和牧秋，第三波是磊子。磊子打头阵，狼山和牧秋做二阵，我跟老蔡做第三阵，也就是至关重要的一阵…具体的分派是这样的……”孙子书如此这般的分配一番后，举起茶杯笑道：“希望我们的第二仗仍然能够圆满成功，来，干杯。”

    “等等，那我干什么？”司马停云身为年龄最大的成员，当然不服气被孙子书无视。

    孙子书哈哈一笑，道：“你坐镇大本营就行，好好给我们算算命，算出危险了跟我们说一声就行，其他的就不需要你操心了。”

    司马停云重重的叹一声，摇头道：“当年花重金求我的人不计其数，如今，免费服务都没人要了，时代真的不同了啊…”

    孙子书笑道：“现在这时代讲究科学，迷信什么的早就被咱们党给打倒了，我们几个愿意相信您就不错了，你满足吧。”

    “满足个屁！哼，有你们求我的时候。”司马停云一幅‘老子等着看你们倒霉’的样子，很欠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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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排解

    更新时间：2013-08-01

    果然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缝。

    前几天被某人妖给调戏了的阿狗，今天白天先是在野鸡批发市场被偷了钱包，然后又被闻风赶来捉嫖客的嫖客老婆给无理取闹了一回。虽然这些事阿狗都不是第一次经历了，但总归不是好事。

    晚上好不容易在盛世豪门揽到几桩生意，却又因为客人比较叽歪，不满意他调去的鸡，退了货。

    这段时间好像干什么事都不顺，阿狗很郁闷。

    既然郁闷，就得找办法排解一下。对阿狗来说，最好的排解方式就是替纯纯的小女生开启新的人生，也就是替处女破-处。

    阿狗一直觉得，环境对女人的改变是很大的。从小到大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人永远比十五六岁就钻入社会的女人要更加干净。这种干净不只是身体上的，更重要的是心灵上的。

    因为见多识广这个词，是属于男人的，男人见得越多经历的越多，就越值钱；而对女人来说，见得越多则越不值钱。

    举个简单的例子。见惯了各式各样男人的女孩，比没见过多少男人的女孩，肯定更加开放。

    别指望有许多经历的女人还能纯洁的跟小白兔一样，就像别指望见惯了杀人放火之事的男人会不敢杀人放火。

    而，阿狗喜欢未经人事的小女孩，特别喜欢。喜欢到每当他想象着日后的老婆，他都会百分之百的笃定：我的老婆一辈子中一定只会有我一个男人。

    酒吧是个好地方。

    这里什么样的女性都有，来找生意的风尘女子、跟朋友一起大呼小叫喝酒抽烟的叛逆女孩、因为不开心，心血来潮第一次来的乖乖女…各种各样的，应有尽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酒吧里没的。

    所以今天，立志找个处女来排解一下内心烦闷的阿狗来到了狂人酒吧的某分店。

    孙子书说，阿狗的英俊单纯用美男是不够形容的，美男的美，大多跟细皮嫩肉五官精致有关。但阿狗的美显然没这么单薄，阿狗是有厚度和深度的英俊。怎么说呢…哦，就像翩翩君子陈家洛和玩世不恭的韦小宝结合体。陈家洛的气质、韦小宝的洒脱，毫无违和的合二为一。

    总言之，不吸引女人都对不起党。

    所以这样的男人要想在酒吧不招女人是不可能的，就如同让一坨屎不招惹苍蝇。阿狗坐在柜台前，一杯啤酒的时间里，已经有十几个风骚的女人来跟他搭讪了，不过阿狗一个都没睬，光看外表就能知道她们的下面已经被捅烂了的女人，阿狗实在是一丁点兴趣都没有。

    第二杯啤酒开始，阿狗跟柜台后面的男服务生正在天南地北的聊着，一个二十岁左右，穿着简单朴素的女孩坐到他旁边，眼神怯怯的对服务生说：“给我一杯果汁…哦不，啤酒，随便什么啤酒都行，要大杯的。”

    “好的。”服务生递上一杯啤酒。

    阿狗头不动，转动眼珠，打量女孩五秒钟后，嘴角露出一个微笑，心道，今晚的目标就是她了。

    不是跟家里人吵架了就是考试没考好，所以心情不好想出来排解一下。正好又不知道怎么排解，或者正好又听班上同学说酒吧很好玩很high，所以她就来了…

    阿狗胡乱猜测着身边一看就知道是良家少女的女孩到此的原因。

    估计是第一次喝啤酒，阿狗看到女孩在喝了一小口啤酒后，眉头皱的跟揉成一团后又摊开的纸一样。但女孩很显然不想让别人看出她其实是第一次喝酒，就又喝了第二口，然后她就猛咳了。

    “怎么了？美女？”阿狗转头，关切的问。

    “没什么。”女孩看了阿狗一眼，脸颊迅速变红，低头，声音小的差点让阿狗听不见。

    “一个人吗？我也一个人，聊聊天呗，大晚上的，一个人喝酒伤身又伤心啊。”阿狗笑笑，用自己的酒杯轻碰了碰女孩的酒杯，然后仰脖喝干。又让服务生倒满一杯，阿狗端起酒杯道：“我叫阿狗，常来这里喝酒，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女孩长的不算倾国倾城的美，但让人看的很舒服，白净的皮肤、精致的五官，最惹阿狗心的是她身上那股子初入象牙塔里的气质。刚刚走出紧张的高中，又还没被象牙塔里的学姐们沾染上恶习，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尚处在不是好就是坏的程度。不用担心大姨妈下个月会不会来，不用怀疑菊花疼是不是某天醉了后让男友给捅的…一切，都尚未开始,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面对阿狗的问题，女孩轻声道：“我是第一次来…”

    阿狗点点头，点根烟，道：“我记得我第一次来的时候是跟朋友来的，那时候很不习惯这里的吵闹，后来来的次数多了就习惯了，你呢？也不习惯吧。”

    女孩的脸一直都是红的，抬起头看了阿狗一眼，道：“还好。”

    阿狗当然不会一直盯着女孩看，像这种未经世事的女孩你给她压力大就很容易把她吓跑，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她觉得其实你只是想找个人说话而已。先卸下对方对你的防备，然后再图进一步。

    “我觉得，现在这世道，做人真不痛快，各种各样的羁绊。”阿狗轻叹一声，弹弹烟灰。

    “是啊，很多事都不能自己决定，像我，连戴个彩色的发夹我妈都要教育我。说什么女孩要低调一些，别整天搞什么花花绿绿的东西…”女孩说着说着忽然的就哭了，把头埋在两臂间，压抑着声音啜泣。

    “啊，你别哭啊，别哭…”阿狗大惊，手足无措的拍着女孩的背。

    女孩哭了好几分钟，猛地坐起来，端起酒杯，一口喝干。

    “别这样喝…”阿狗话说到一半，就见女孩醉倒在吧台上，果然是第一次来酒吧第一次喝酒。

    半个多小时后，某快捷宾馆某房间。

    女孩躺在床上，阿狗坐在床沿，轻抚着女孩的黑发。彻底醉了后的女孩阿狗是不会搞的，没意思，更没成就感。

    阿狗用湿毛巾给女孩擦着脸，一遍又一遍…一个小时后，女孩悠悠醒来。

    “我怎么会在这里？”女孩一下子坐起来，双臂护在胸前，惊慌的道。

    “是你自己说要来这的。”阿狗无辜的表情跟真的一样，站起来道：“你喝醉了，我问你家在哪，想送你回家，你却说不想回家，想找个宾馆过一夜，所以…”事实是女孩自从醉了之后，根本就没说过一句话，阿狗杜撰的跟真的一样。

    “怎么会这样…”女孩揉着自己的额头，竭力回想，但偏偏却根本一点都想不起来了。低头看看自己的衣服，都还完完整整的穿在自己身上，女孩舒口气，低头道：“对不起，不过，谢谢你了。”

    “客气什么，相逢即是缘，再说一遍，我叫阿狗，你呢？”阿狗伸出手，微笑道。

    女孩犹豫片刻，还是伸出手跟阿狗轻轻一握，道：“我叫张清，弓长张，清明的清。”

    阿狗递上一杯白开水，坐到远离床的沙发上，道：“喝点热水解解酒，不能喝酒就别喝，女孩家的，万一碰上坏人怎么办？要懂得保护自己，不然吃亏就晚了。”

    叫张清的女孩点点头，捧着杯子出神。阿狗也没出声打扰，而是转头看向窗外浓重的夜色。房间里沉默了大约四五分钟，阿狗道：“你有什么烦心事能跟我说说吗，当然，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现在就走。”小女孩遇到了烦心事，不可避免的就想找人倾诉，这就是成熟和未成熟最大的区别，成熟的人喜欢把事放心里，慢慢消化；而不成熟的人则喜欢什么事都向别人倾诉，好像不开心的事跟别人说了自己就能开心了。阿狗断定女孩需要人来给她倾诉，所以也确定女孩不会赶他走，而且，女孩虽然很少看阿狗，但每次看向阿狗的眼神都有着很浓的难以抑制的喜欢，就像看到了一道美丽的风景般。

    阿狗见太多这种眼神了，小女孩对于帅哥的免疫力总是很低的，从这个方面来说，对付小女孩比对付过尽千帆的骚-女要容易多了。小女孩可能只需要一个好的皮囊，再加上温暖的语言就够了；骚-女呢，好皮囊是基础，钱是必需品，优秀的床上功夫更是必不可少的。

    “唉，其实说起来也没什么。我爸妈对我一直很好，从小到大都把我视作掌上明珠，只是有时候我觉得他们管我管的太紧了，让我喘不过气来。我只想轻松一点生活，有点自主权，多点快乐。”女孩垂着眼睑，又开始落泪，只不过现在她是无声的垂泪，一滴滴眼泪吧嗒吧嗒的落在她怀中的枕头上，很快便洇湿一大片。

    “我能理解你的心情，其实我曾经也是这样过来的，我明白这种无奈的感觉。”阿狗又开始胡说八道，说着子虚乌有的往事，以博取女孩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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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破

    更新时间：2013-08-02

    卸下小女孩的心理防备，再告诉女孩自己其实对于你的遭遇我也深有感受，我不同情你，我只是想起了我那些忧伤的过去，在这一刻，我和你一样寂寞忧伤……

    以上流程是阿狗骗小女孩时最惯用的伎俩，你可以说这伎俩太小儿科太简单，但事实是小女孩都吃这一套，百试不爽。

    这回，叫张清的大一学生，和家里人因为琐事而吵架所以出来散心的女孩，在阿狗风采无双的外表和狡猾的攻心术下，很快就败下阵来。

    “谢谢你…”女孩已经偎依在阿狗的怀里，眼泪渐止，取而代之的是第一次在父亲之外的男人怀里的紧张、羞涩，心跳快的前所未有，紧张的她根本就没有余暇去考虑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妥。

    “谢什么，你太见外了。”阿狗拦着女孩的手臂微微用力，能感觉到女孩的身体有些颤抖。

    “嗯…”女孩根本就不敢抬头看阿狗，就躲在他怀里，好像是要躲一辈子似的。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

    安静的房间里飘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终于，阿狗用手指抬起女孩的脸，轻轻的一吻下去。那一瞬间，阿狗能清晰感觉到女孩的嘴唇在颤抖。连吻都是第一次？太强大了！阿狗的心跳也有些加快，接着他就技巧纯熟的撬开了女孩的牙关，尝到女孩舌头的滋味。

    之后的五分钟，阿狗都在用自己的舌头跟女孩张清温暖潮湿的舌头作战。女孩当然也有反抗，但那几下象征性的反抗又能管什么用？况且，一个刚刚才把初吻丢了的女孩，对于阿狗这样皮囊一品的俊男，能有几分抵抗力？

    亲的差不多，阿狗就开始上下其手的摸。在阿狗专业的抚摸中，女孩的反抗当然又强烈了一些，但还是那句话，阿狗的魅力小女孩是挡不住的，除非根本不跟他独处。

    然后就是脱衣服，脱衣服其实是最难的一节，可一旦脱光光了，就好办了。阿狗连哄带骗的进入女孩的身体后，女孩理所当然的哭了。阿狗一边替他擦眼泪一边温柔的进进出出。这时候最需要的就是温柔，对付小女孩，温柔是杀手锏，对付熟女，粗暴才是杀手锏。

    一个小时过去了，阿狗在女孩的呻吟声中，一泻千里。

    宁静的相拥片刻，女孩道：“原来你是个大骗子…”

    阿狗在她脸颊上亲一口笑道：“我是那偷心的贼，偷得真心转身就离开，丢了自己也不敢回来…”

    女孩温柔的笑笑：“我觉得自己好随便，跟你才认识几个小时就…”

    阿狗道：“有些人认识一辈子都还跟陌生人一样，有些人认识一分钟就像认识了一辈子，这就是缘分。”

    已经记不得是第几次把女孩变成女人了，第二天早上六点，阿狗从床上下来，出去买了早饭回来之后，女孩还在睡。破-处之后的女孩真的很需要睡眠啊。等到七点多，女孩才醒。

    阿狗递上早点，笑容如春风拂过江水。

    吃完后，阿狗打车送女孩回家，路上，阿狗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给了女孩。

    “去红灯区。”笑着朝女孩挥挥手，阿狗对司机师傅道。

    “你女朋友看起来挺小的。”司机师傅笑道。

    “那当然，她本来就不大。”阿狗道，心情大好。每次一夜温情后，他满腔的郁闷都会一扫而尽，取而代之的是对未来无限的信心。对他来说，这就是排解郁闷心情最好最有效的方式。低头把手机上女孩的号码拉入黑名单，阿狗抬头看向窗外不断后退的行道树，忽然笑了笑。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笑自己的薄情？笑那个女孩的痴傻？笑这个世道对于美好事物强大的污染力？

    把自己的罪责、做的恶事推给世道，是最拙劣的掩盖自己不是好人的手段！---孙子书如是说。

    阿狗也同意，做了就做了，就大大方方的承认，就算承认自己不是个好人，也比自我欺骗要好。

    况且，花一晚上时间把良家少女变成女人，顶多只能算是道德问题，不是强-奸，又不犯法。说穿了，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没谁逼着谁。所以阿狗很少会因为这种事而受到自己良心上的谴责。男人的薄情确实令人发指，确实足以被拖出去砍一百次头，但感情这事没有谁逼谁，有底线的女人永远都会因为自己的坚持底线而庆幸自己没有受到薄情男的荼毒，没有底线、做事不过大脑仅凭冲动去做事的女人，就永远都会一边把自己放在男人的胯下，一边不停的后悔自己遇人不淑。

    到了红灯区，阿狗径直来到根本就没生意的陈清云的洗头房。

    这段时间阿狗跟陈清云见了好几次面，阿狗跟陈清云说他是孙子书的朋友，陈清云也没有怀疑。几次面之后，他俩也算是认识了。不过每次来，阿狗都不会待很长时间，往往是坐半个小时就走。陈清云也不知道阿狗的用意何在，但每次都很客气的应付。

    “陈美女，我又来了。”阿狗往沙发上一坐，吁了口气，点根烟。

    “嗯，喝水。”陈清云递杯水，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

    阿狗边喝水，边环视小小洗头房，道：“我看你还是关门吧，天天一单生意没有，开着也没用，徒费房租。”

    陈清云笑笑，没说话。

    阿狗继续道：“我能给你介绍个好工作，你上次不是说你以前是做老师的吗？我能把你弄进中学里继续当老师。”

    陈清云依然在微笑，继续不说话。

    阿狗放下茶杯，猛吸口烟道：“每次一说这个问题你都这种把我当作一泡屎般的态度，靠！我跟子书是朋友，你跟子书是朋友，我跟你不也就是朋友了吗，你就算不相信我也得相信子书吧，我要是骗你…就拿子书的头赔偿你！”

    “呵…”陈清云不禁笑出声，道：“你们都一样，说起正经的事跟开玩笑一样，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暂时我还不需要，以后有需要的话我肯定会跟你说的，谢谢你。”

    阿狗点头，从随身带的皮包里拿出两袋吃的来，放到桌子上道：“这是枣子，刚刚来的时候在超市看到的，你吃点，补血补气的。我先走了，拜拜。”说完，阿狗就真的走了，留下两袋大枣子静静的躺在桌上。

    陈清云不解阿狗的意思，但还是收起了枣子，把它跟上次阿狗带来的几包小零食一起放进柜子里。这个叫阿狗的男人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常来跟她聊几句，然后有时候会带点吃的喝的东西来。而且陈清云看的出来，阿狗是情场老手，但奇怪的是他却又从来不提要陈清云陪他睡一觉。

    陈清云很清楚自己的魅力，也能发现阿狗偶尔看她的眼神里包含着的几分欣赏。若阿狗某天忽然急吼吼的说：“陈美女，让我干一炮吧。”陈清云根本就不会有丝毫惊讶，但就因为阿狗一直都没这么说，光就这样隔三差五的来一次，说几句话就走，让陈清云完全想不通阿狗想干什么。

    太伤脑筋了。子书跟她说过：想不通的事就别想。她觉得很有道理。管阿狗想干什么呢，若阿狗真要干一炮，那她再拿出已经很久没用的迷幻药出来用一次就是了。

    阿狗回到家，洗个澡，关上手机躺上床。想着陈清云的样子，阿狗不禁替她可怜，这样美好的一个女人，坠入风尘，真是浪费人才啊。原本那样的女人，做个老师，每天跟学生打交道，累是累一点，但起码不用跟外面杂七杂八的人有太多交集，总的来说，干干净净简简单单，多好啊。

    之所以阿狗时不时的去关切一下陈美女，别无他意，就是因为他可怜她。阿狗很少可怜坠入风尘的女人，但是陈美女，阿狗就很可怜她。阿狗不是没见过美女坠入风尘，也不是没见过原本纯洁如小白兔的女孩坠入风尘，但他觉得陈清云的言行举止，跟大部分风尘女子很不同。如果要问不同在哪，阿狗却也说不出来。但他就是觉得，陈清云如果没有坠入风尘，一定属于老少通吃的超级女神，没有男人能躲的过。

    千万不要鄙视男人的第六感，不要以为第六感这玩意只属于女人，男人的第六感灵起来也是很恐怖的。

    如果现在孙子书告诉阿狗，其实陈清云这么多年根本就还是处女，若不是我孙子书，她到现在仍然是处女。

    那么，阿狗肯定就能想明白，为什么他总觉得陈清云跟其他妓女不同了。

    感觉这玩意，真的是不分男女的。

    “子书这破男人怎么魅力这么大？”阿狗喃喃自语，虽然他很清楚，孙子书的魅力大又不是一天两天了，但他还是想不明白，自己在皮囊、见识上明明都要比孙子书要高，可面对女人，孙子书总能常常让阿狗大吃一惊。真是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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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最冷一天

    更新时间：2013-08-03

    有种说法是，男人看男人和女人看男人的眼光是不同的。这是真的，一点不假。除去梁朝伟刘德华这样男女通杀的万人迷不谈，所以虽然往往我们觉得某朋友长的一点不帅，但他在女人堆里人气却总是会那么的高。我们再不服气也没办法，毕竟事实摆在眼前。

    从小到大，阿狗的女人缘都是很高的，皮囊和气质俱佳的他往往在承受着女孩们花痴眼神的同时，还得承受同性嫉妒的眼神。

    “阿狗，真希望你是一条狗，而不是人，因为这样的话，你就只能勾引到母狗，而不能跟我抢女孩了。”孙子书曾经这样叹息过。

    “阿狗，就算我不是女人，我也得承认，你的魅力真的很大。如果有一天我成了同性恋，我希望你能接受我…”阿虎曾经在夕阳下望着远方的火烧云，忧伤的说过。

    “……”阿狗只能用大口大口的抽烟来回应两位挚友。

    明着恋、暗着恋、强行恋、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恋…各种各样的恋都有，幸好阿狗的情商足够高，总能把这些极度麻烦的事和人一一解决的妥妥帖帖。在这一点上，孙子书和阿虎是极其佩服的，这才是真正的有实力啊。帝王凭的是手中的权力，所以能够让成千上万个女人对自己臣服，而一旦剥夺帝王的身份，帝王又算个屁，又能有几个女人还愿意卑微的爱着他？相对来说，阿狗不用钱不用权，就把各种各样的女人收拾的服服帖帖，才是真正的牛叉。

    但是！

    生命最重要的东西就是这个但是！

    但是很少有男人会觉得孙子书长的魅力四射，但孙子书对女人的吸引力又常常呈现出跟阿狗不分上下的状态。

    “子书长这么丑，为什么竟能让校花垂青？”“子书虽然不丑，可也完全没到能够让大把妹子为她倾心的地步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像我这样的比子书帅多了，可为什么小兰喜欢子书，宁愿默默的守着根本不理她的子书，却不愿意跟我多说一句话？”

    怨气冲天的话从没少过。

    只可惜孙子书从来没听到过，因为大家都不愿把这种事告诉他，因为这样只会让本来就喜欢臭屁的孙子书更加臭屁。

    也幸好那许许多多喜欢孙子书的女孩，都用默默的方式爱着孙子书。所以孙子书根本他妈的就不知道自己多有魅力，他只当自己是个普通的学生，偶尔会对着漂亮的学姐学妹幻想一下，却从来不认为那些人会喜欢自己。

    “子书，你看那个美女，你敢不敢去跟她搭个讪？”高中校园里，阿狗和阿虎有时候实在看不下去了，就会这样怂恿孙子书，期盼着孙子书能发现：哎？原来这位美女喜欢我！

    “没兴趣，大爷我从来不追别人，都是别人追我。”孙子书嘴硬，但心里却在说：老子没事干给自己找不自在啊？还搭讪，搭个妹讪！

    “你要是敢去跟她搭个讪，咱俩今晚请你去盛世豪门吃顿好的。”阿虎已经准备不惜血本了。

    可惜，不管阿狗和阿虎怎么怂恿，孙子书从来都不为所动。而他俩又不能明着跟孙子书说，其实那谁谁谁喜欢你。这样说不仅没说服力，更可能让子书觉得他俩是在闲着没事干，怂恿他去出丑。

    ……

    往事就是用来回忆的，因为往事除了用来回忆，就做不了别的事了。

    阿狗在回忆的潮涌里慢慢睡着，醒来已经是晚上六点，天还没黑，夕阳兀自残留在天空，昏黄的余晖透过窗子照进来。伸个懒腰，起来洗个澡后，阿狗打了个电话给孙子书。

    狂人酒吧的某包厢里。孙子书和阿狗喝着酒，闲聊。忙碌的阿虎今天晚上正好要去谈一笔生意，所以就没来。

    “阿狗，你那破车该换了。”孙子书点了首周杰伦的青花瓷，看着mv里周董风骚的对口型，道。

    “没钱。”阿狗答的言简意赅。

    “这么困难？你就别谦虚了，我虽然不像你，学生时代就进入社会打磨。但现在的我，也能拍着胸脯说是见过世面的人了，干你这行到你这种地步的，钱肯定赚的不少。我知道，你肯定把赚到钱的都投资到扩大规模上了，但我觉得吧，钱这玩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确实很叼，但人不能忘了赚钱的最初目的。啥目的？也不不过就是给自己、给家人过上好的生活。”孙子书又开始长篇大论。

    阿狗笑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我有个差不多的车开就行了，换好车没用。”

    孙子书道：“现在这世道，你开个破车，还真没开个好车好办事，狗眼的人多啊…”说罢，孙子书点了首菊花台，关掉原唱，深情的唱了起来。

    你的泪光，柔弱中带伤…

    一曲终了，孙子书对着麦克风大吼一声：“好！”阿狗也跟着鼓掌。

    喝几口水，孙子书又点了一首张国荣的最冷一天，更加深情的唱起来。“阿狗，请听国粤结合的最冷一天。”孙子书故作严肃的来了句开场白，然后开唱：

    如果伤感比快乐更深但愿我一样伴你行

    当抬头迎面总有密云只要认得你再没有遗憾

    如果苦笑比眼泪更真但愿笑声像一滴滴吻

    如明日好景忽远忽近仍愿抱着这份情没疑问

    任面前时代再低气温多么的庆幸长夜无需一个人

    任未来存在哪个可能和你亦是最后那对变更

    唯愿在剩余光线面前留下两眼为见你一面

    仍然能相拥才不怕骤变但怕思念

    唯愿会及时拥抱入眠留住这世上最暖一面

    茫茫人海取暖渡过最冷一天

    如果苦笑比眼泪更真但愿笑声像一滴滴吻

    如明日好景忽远忽近仍愿抱着这份情没疑问

    任面前时代再低气温多么的庆幸长夜无需一个人

    任未来存在哪个可能和你亦是最后那对变更

    唯愿在剩余光线面前留下两眼为见你一面

    仍然能相拥才不怕骤变但怕思念唯愿会及时拥抱入眠

    留住这世上最暖一面茫茫人海取暖渡过最冷一天

    孙子书还算过的去的粤语，还是在唱的时候无可避免的把个别词唱成了国语，但总体来说还不错，至少是能入耳的。以孙子书听了五六年粤语歌的经验，能把语感完全不同于普通话的粤语唱到这地步，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非粤语为母语的人，要想把粤语学好，其实不是很难，最好的方法就是去说粤语的地方待几个月，保准几个月后你也能说一口地道的粤语。但一个以粤语为母语的人想把普通话说到很标准，那就是非常非常难的了。所以可见土生土长的广东或香港人，很少有可以把普通话说标准的，基本上说话时都好像是嘴里含着个核桃般。

    “我昨晚又搞了个小女孩。”替孙子书倒满酒杯，阿狗忽然道。

    孙子书露出个我知道的笑，道：“少搞点，折寿，这事干多了比我们公司那位算命先生还要折寿，而且你这是真折寿。”

    阿狗笑着摇摇头道：“我折个屁寿，采处子之身的精气是补身体你懂不懂？古时候有很多有钱人专门找处-女来延年益寿，我现在不花钱补身体，这叫有本事。”

    孙子书一口气喝掉半杯酒，道：“采阴补阳从现代科学来说，是没根据的，是错误的。”

    ---

    初从女孩变成女人的大一学生张清回到家，看到妈妈后，虽然心里还是有不舒服，但到底是说了句‘妈，我回来了’。母亲哼了一声，不看女儿，但担心了一夜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张清回房，关上门，从里面锁好。往床上一躺，闭上眼，满脑子都是跟阿狗缠绵的场景，而且这种片段还停止不了自动播放。越想脸越红，越想越内心火热。张清没发现的是，自己的笑容已经比以前多了些不一样的味道。这种味道，过来人都明白，但没过来的人是绝对不可能明白的。就好比经历过一次生死的人，当再面对生死的时候，脸上的那种淡定，是没经历过的人不会懂的。

    “他可真帅…嘻…”张清翻个身趴着，声音轻轻的。

    “他看起来好像也不大哦，二十三岁？二十五岁？或者…最多二十八岁…”张清继续自言自语，拿着手机，亮起屏幕，胡乱的按来按去。按到通讯录，手指游走到最好的朋友梁小静的号码上，顿了顿，张清发了条信息过去：小静，我交男朋友了哎。

    小静很快就回复了：啊？他是干什么的啊？帅不帅？

    张清：暂时还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但是很帅很帅哎，比韩剧里的帅哥还要帅！

    小静：那快发张照片我看看！

    张清：我现在在家，不过还没有照照片，你等我下，我找他要。

    张清很快发了条短信给阿狗，一分钟过去了，没回复，三分钟过去，没回复，十分钟过去了，阿狗还是没回复。张清嘟着嘴呢喃道：“这么忙啊，都没时间回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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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孙家老爷

    更新时间：2013-08-04

    张清踌躇了好久，才回复好友小静的信息：他好像在忙哎，下次我再发照片给你。

    小静：你不是被骗了吧？

    张清：怎么会，下次一定发照片给你。

    小静：反正你不要傻傻的就把自己交给别人，现在的男人坏的很。

    张清：好哦，我知道，我睡觉了。

    等待时的时间总是过的很慢，张清一直从上午等到晚上天黑，阿狗都没回她的信息。最终，她还是决定打个电话给阿狗，就算阿狗在忙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嘟嘟…您拨打的电话无法应答。再打，还是无法应答。连打五个都是无法应答。

    “……”张清从原本站立的姿态一下子坐到床上，抬头看看窗外的天空，灰暗，除了灰暗还是灰暗。“没事，他肯定是在睡觉…等明天我在打。”除了自我安慰，她已没有别的办法。

    直到第二天晚上，阿狗仍然没回复张清的信息，电话，也仍旧打不通。张清单纯，但还不笨，意识到自己可能是碰上了电视剧里最狗血的剧情，被情场老手给骗了。骗了对一个女孩来说，最珍贵的初夜。

    张清的眼泪忍不住滚落下来，一滴两滴三滴…但她没有哭出声，只是默默的落泪。人只有悲伤到极度的时候，才会哭不出声，因为所有的力气都随着泪腺里的泪出来，根本就没有力气出声了。

    从天黑哭到天亮，哭到最后张清一滴眼泪也哭不出来了。去洗手间洗脸刷牙的时候，妈妈看到两眼肿的跟熊猫眼一样的女儿，心疼惊讶的问：“你眼睛怎么了？”

    张清摇摇头木然道：“没什么，昨晚睡觉前水喝多了。”

    妈妈当然看得出来女儿这双熊猫眼是哭出来的，不过她只以为是因为这段时间女儿跟自己怄气导致的，当下轻叹一口气，摸摸女儿的肩膀柔声道：“你长大了，以后很多事还是让你自己决定吧，爸妈以后不会再强行的干涉你了。”

    张清左手漱口杯右手牙刷，抬头看着自己的妈妈，忽然又是泪如泉涌，一头埋进妈妈的怀里。

    “妈，对不起。”张清鼻涕眼泪齐出，统统抹在妈妈的胸前衣服上，妈妈的怀抱真的好暖，好让人安心。不需要付出就能获得的爱、不需要甄别就能完全相信的爱…除了父母，还能有谁？

    “没事，小清，以后我们有什么矛盾了，希望我们都能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说，好不好？”妈妈眼眶也红红的，一边轻拍着女儿的后背，一边轻声道。

    “好，妈，我以后…再也不任性了。”张清。

    “嗯，我知道了，没事了。”妈妈放开女儿，微笑着道：“这么大了，还哭，好了，早饭我都做好放在桌上了，一会你自己去吃，我先上班了，拜拜。”

    “嗯。”张清不断的低头，把头埋进面盆里，含含糊糊的应了一声。

    吃着妈妈做的早饭，张清又哭了。原来这世上永远都在为自己考虑的，只有父母，其他的别的人，就算对你好，也是有着他的目的。张清觉得自己长大了，真的就像小学课本里写的那样---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长大了，不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了。

    吃完早餐，张清又回到自己的房。睡觉，睡不着，上网，不想上，听歌，不想听……干什么都干不进去的她，只能继续思考人生。说过了，人除了不停地看书能够让自己成长之外，剩下唯一的方法就是经历足以震撼自己的事情。现在的张清很明显属于后者。而她成长的代价，不管是从客观上还是主观上来说，都太大了。

    本以为那将是自己人生开启美好新篇章的最美一夜，可事实却告诉她，那一夜是她生命中最酸楚的一夜，今后十年、二十年、甚至是五十年，那一夜都是她想起来便会泪如雨下的催泪瓦斯。

    如果能早点成熟就好了，那她就不用稀里糊涂的丢掉自己的第一夜；就仍然还是个心灵身体都纯洁如白雪的女孩；眼中的世界就仍然还是明艳的像春日的朝阳。

    可这世上没有如果，张清不笨，只是单纯。不过从今以后，她就不会再是个单纯的女孩，她是女人了。

    她往书桌前一坐，无意中看到摆在最显眼位置的一本校园言情小说。随手翻了翻，她忽然就觉得前几天自己还视之为绝世好书的言情小说，一点味道都没有了。翻着翻着，从书里掉出来一张韩国明星的照片，她盯着照片看了好一会，忽然摇摇头，竟也觉得曾经自己无比喜欢的明星在她心里再也激不起什么涟漪了……

    还有很多平时她觉得很重要的东西，在现在的她看来，都是虚幻的、无用的了。

    现在的她只想能够快快忘掉那个男人，然后好好的过日子，充实、健康、孝顺的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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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市的辖区很大，除了三分之一的城市和城乡结合部，剩下的基本上就是三分之二的农村。如今的农村，已经和以前的农村有了本质上的不同。三四十年前的农村，就是贫穷的同义词，但现在，在h市这样的一线城市，农村，大部分都变成了富豪们的世外桃源。

    炎黄村，就是经济实力排在全国前十的一个村子。这里不保证每家每户存折里都有个百把万，但在这里，站在村头最高最大的银杏树上，你扔块石头，砸到某资产过十位数的人家屋顶，概率是很大的。大到十之四五的程度。

    现在正是炎炎夏日，富豪们在城市里的机械制冷物---空调里面已经待腻了，况且空调吹出来的冷风，是永远及不上自然风的。所以许多富豪选择在这个季节回到生他们养他们的村子。

    “南宫，你我都已是行将就木的人了，还有什么好争的，每天就这样钓钓鱼挺好的了。”一个人工鱼塘边，一位头发花白，年龄至少有九十岁的老头坐在藤椅上，手握鱼竿。

    “是啊，就这样挺好的。你我这辈子都已够了，你在官场上做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我在中国商海中也算是做到了前三，身为男人，我们还有什么不满足的？现在我时常会想，如果我们当初没有拼命的去努力，没有获得过这些辉煌，那会不会老的慢一些？”前段时间，在风雨山的后山密室里和孙子书会晤过一次的南宫仁信，就算是坐着，他那两米多的身高依然显得非常高高在上。手中也握着柄鱼竿，飘在水面上的浮子忽然动了动，一下，两下，三下。南宫仁信一抖手，一条约莫有四五斤的鲤鱼乱七八糟的挣扎着上来了。

    先前的白发老头笑笑，脸上的皱纹更显深刻，如同千年古树表面的纹理，道：“也许吧，不过我觉得人努不努力其实都是要老的，虽然努力会耗费脑细胞和体力，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可能会加速衰老，但如果不努力，脑袋瓜子不转，兴许会老的更快也说不定。就像车子，你跑得越多它老化越快，但你若把它放那不用，就会报废的更快。”

    南宫仁信把鱼放入岸边的网里，重新穿了条生鲜的蚯蚓，将鱼线甩入鱼塘里，道：“有道理。韩哥，孙家老爷的孙子…你知道吗？”

    白发老头皱皱眉：“哪个孙家老爷？”

    南宫仁信压低声音，指指天空：“能窥得十分天数的，还有哪个孙家老爷啊。”

    被南宫仁信称为韩哥的白发老头脸上的皱纹挤得更厉害了，好一会儿才道：“孙老爷我知道，他的孙子我就不知道了，怎么？你认识？”

    南宫仁信摇摇头道：“只是见过一面，不算认识。不过那孩子也算是有点脑袋，不比那些贵族子弟差。”

    韩老头浑浊的双眼微微朝天空的方向动了动，道：“你想培养那孩子？”

    “不不，我只是随口一说。我是想问，你怎么看孙家老爷的？”南宫仁信摆摆手，盯着水面上的浮子。

    韩老头从怀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根点着，慢慢的抽了几口，每一口都抽的非常小。细细品味片刻后，道：“对于算命的，我从小到大都瞧不起的很，到现在，我也仍然瞧不起那些算命的。但，唯独对孙家已经仙逝了的那位，我是打心底佩服，虽然我跟他只见过一面，而且从年龄上来说，我比他还大了不少，但是，就那前后不过一个小时的见面，我在他面前完全没有任何招架之力…”

    “韩哥，我能用害怕来概括你当时的心情吗？”南宫仁信微笑，浮子又动了，不过他没起，因为他知道，那只是小小鱼在捣饵捣着玩。

    韩老头继续小口小口的抽烟，表情似乎已隐藏到脸上皱纹的沟壑中了。南宫仁信接着道：“幸好我没见过孙家老爷，否则可能会跟你一样，一辈子有心里阴影，呵呵…”

    韩老头摇头：“怕归怕，但怕的同时，我们这些见过他的人，无一例外都觉得，这个面，见得值，非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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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好可怕

    更新时间：2013-08-05

    有些事，就像爱情的前期，在一起的时候，心里既忐忑害怕，又觉得幸福快乐。

    孙家老爷在韩老头的人生中，从时间上来说，也就占用了他几个小时而已，跟他九十多年的生命一比，九牛一毫而已。但是，对他的影响，却是极大的。当年的他正值不惑之年，对很多事的看法基本已经定型，何况当时他在官场一路平步青云已经坐到了很高很高的位置。本以为这辈子都只有他教育别人的份，不可能被别人教育也不需要被别人教育了，但是，孙家老爷，一个比他小了将近二十岁的人，一个在当年只有二十初岁人，竟然就那样让他的人生踏入一片新天地，让他有种豁然开朗的重生感。

    这算什么？

    但的确是事实。

    当年还不是老头的韩老头从和孙家老爷会面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平步青云、一飞冲天。一路扶摇直上，十年后，他便坐上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子，真真正正的有了指点江山的权力。

    即便如今他已退休，已九十多岁了，和孙家老爷见面以相距了五十年，但他一想起孙家老爷，后背还会隐隐冒汗。每一个萎缩的汗腺都忍不住往外丝丝冒着凉气，尽管现在正是炎热的仲夏时节。

    那种惊惧，是属于内心最深处的，是刀枪也无法逼出来，是真正的、能够触碰到连你自己都不了解的心灵深处。但是，除了害怕，韩老头还获得了心灵的重生。所以他才会对南宫仁信说：那个面，见得很值。

    就好比凡人忽然见到了下凡的神仙，在神仙面前，没有凡人能够做到闲庭信步淡定自若。人们都会诚惶诚恐的五体投地，谨遵教诲。而，在诚惶诚恐后，是一颗喜不自胜的心，有了神仙的指点，有不高兴的理由吗？

    南宫仁信今天第八次起鱼竿，钓起了第八条鱼，边换鱼饵边道：“韩哥，照你这么说，孙家老爷真有通天彻地的本事了？”

    韩老头笑笑，扔掉只剩下一两口的烟，道：“我不知道通天彻地的本事是多大的本事，但孙家老爷，跟他见过面的人，没有一个不服他的，记住，是没有一个不服的，没有例外。”

    南宫仁信若有所思的点头：“如此神人，我没能见上一面，真是可惜了。”

    韩老头道：“这是你的命，命里无时莫强求。”

    南宫仁信笑道：“其实我不信命，一直都不信。”

    韩老头道：“信不信啊都无所谓了，反正现在我们都老了，说不定哪天就进棺材了。”

    夕阳渐渐西垂，巨大的人工池塘边，两张大遮阳伞下的两个老头的身影被越拉越长，终于到了该回家的时间。

    南宫仁信收起渔具，起身慢慢离开。走了不到五十米，本来还空无一人的乡村小路旁就出现了七八个黑衣人，前后左右的把南宫仁信围在中间，一行人走向南宫仁信在炎黄村的家。

    一公里多一点点的路程南宫仁信走的很慢，用了快半个小时才到家。保镖们大部分都留在门外，只有一个人随着他走进属于他的巨大豪华别墅里。

    书房。

    紫檀木方桌上的正中间铺了一张净白的宣纸，桌子的右上角放了一端砚台，一支羊毫笔。

    南宫仁信坐下来，凝心静气的写完一篇李白的将进酒，放下笔，缓缓吐了一口气，然后端起茶杯喝了口茶。

    笃笃笃，敲门声。

    “进来。”南宫仁信。

    先前陪南宫仁信走进别墅的黑衣男手上拿着个手机走进来，道：“您的电话。”

    接过手机，南宫仁信道：“喂…”

    三秒钟后，南宫仁信眉头皱起，随即又展开，有些惊讶的道：“嗯？怎么是你？呵，真没想到你会打我电话，怎么，你来h市了？嗯……你说……”

    一分钟过去了。南宫仁信笑的很显然，脸上的表情难以置信，听罢对方所言，他点点头道：“你放心，这件事我一定办好，不过你要怎么谢我？呵…我是生意人，做事讲究回报，要不这样，你来趟h市，请我吃顿饭，就算是你的回报了……呵呵呵，老顽固，好了，就这么说了，一个星期后，看成果吧，再见。”

    挂上电话，待黑衣人离开关上房门，南宫仁信终于不用再辛苦的忍着笑意，开怀大笑起来：“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喜欢开那种玩笑？还说的那么郑重其事，呵呵呵呵……”

    作为一个富可敌国的商人，南宫仁信对于钱的概念，已经超出百分之九十九的人。这种超出，并不一定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比别人境界更高的意思。可以这么说，在普通人眼里，钱是劳动成果的体现；而在南宫仁信的眼里，钱跟劳动成果基本上不挂钩，在他这里，钱，只是他的玩物而已，他赚钱，只是为了享受赚钱的过程，就像一个人喜欢踢足球，进球，不是目的，绿茵草地上奔跑的过程才是真正的目的。

    钱，确实可以办成很多很多事，钱越多，能办的事就越多。就像南宫仁信那位远方的朋友这次要他帮忙的事，那件事不仅奇怪到极点，而且也太童话了。就像安徒生童话里写的那些故事般，非常非常的不写实。极度不写实，所以就需要大量的钱。但南宫仁信有的是钱，他什么都可能缺，只有钱是不可能缺的。因此那件事对普通人来讲，根本就是不可能，可对南宫仁信来说，就太简单了。

    开怀了好一会儿，南宫仁信出门，从如标枪般站在门口的保镖那里要来了手机。打了一个只有一分钟的电话，就把那位老友交待的事吩咐下去了。“真的一点不难啊…”站在二楼栏杆旁，看着手里的手机，南宫仁信喃喃自语道。

    “主人，风雨山那边的负责人让我问您，密室的入口要变动吗？”一旁的保镖微微颔首，问道。

    “不用，现在也就孙子书那帮人知道入口的位置，而他们是不会再次不请自入了，况且那里面的东西虽然值钱，但能找到入口、而且又能识里面那些东西的人，屈指可数。没必要大动土木的去改入口。”南宫仁信摆摆手，停了停，微笑道：“华子，你上次说如果有地方刮龙卷风的话，另外一个相近的地域就有可能会在下雨的时候下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是不是真的？”

    叫华子的保镖点点头，正色道：“是的，龙卷风过境时，会卷起很多建筑碎片或者生活用品，而后龙卷风结束后，那些被卷上天空的物品就会掉落下来，所以就会产生并不多见的物品雨。”

    南宫仁信呵呵一笑，拍拍保镖的肩膀，笑道：“大自然真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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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已经单独跟踪汪若海三天了。这三天，赵磊每天陪着汪若海上班下班，汪若海上班，赵磊就在房产局外守着，汪若海下班回家，赵磊就在他家附近守夜，困了他就靠着汪若海家门口的大树，天为被大地为床，坐地上睡觉。赵磊尽量避开汪若海保镖的警戒范围，但他也不确定那些保镖发现他了没有，好几次，他都似乎远远看见汪若海身旁保镖的眼神射向他，冷冽、充满了杀气。但赵磊不怕，他已经好久没真的跟别人动手了，这次跟这些人铁定有一场好架打，他很期盼那场战斗的到来。

    如今的赵磊，对于武功的定义，已经不仅仅是打架了。他觉得蔡进说的很对，真正的武者，是不喜欢打架，只喜欢较量的。打架是为了某件事而动用武力，较量，则是纯粹的为了提高自己的武功而做的事。前者，武功只是做事的辅助，后者，武功才是中心。一个武者，应该要对武学有尊敬的心，不能把武功当作自己挣钱或者打成某目的的工具，应该把它当作一个爱人、朋友去真心对待。

    “小哥，给点吧给点…”赵磊蹲在房产局大门外的某棵行道树下喝矿泉水，一个乞丐神不知鬼不觉的溜到他面前，掂着手中的破碗，可怜兮兮、脏兮兮的道。

    “没钱，走走走。”赵磊脸上还是二十四小时不变的没有表情，转个身背对四肢健全的乞丐大爷。

    这年头，缺胳膊少腿的乞丐都不一定好挣钱，何况四肢健全的？不过眼前的乞丐并没有因为赵磊的漠然就放弃，又转到赵磊面前，继续掂着手里的碗喊着‘给点吧’的三字经。

    “滚。”赵磊挠挠头，道。

    乞丐依然念着三字经，眼睛根本就不看赵磊，只盯着自己手中的破碗。

    “快滚，不然我打人了。”赵磊喝完最后一口矿泉水，单手在五秒钟内把矿泉水瓶握成乒乓球大小的废物。

    乞丐后退一步，看看地上被捏成一团已经看不出是矿泉水瓶的矿泉水瓶，吞了口唾沫，赶紧溜了。快步溜到两百米开外，乞丐大爷才放慢脚步，回头望望赵磊那边，喃喃道：“好可怕的魔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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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有雨

    更新时间：2013-08-06

    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有人跟踪你。

    你上班，他就在你公司的门外转悠，你出去跟朋友聚餐，他就在你们吃饭的酒店外散步，你下班回到家，他就在你家小区外露宿。

    用不了几天，你就会抓狂，你肯定会找个时间跟那个跟踪你的人好好谈谈，问他到底是谁，想干什么。如果对方蛮横的很，或是表现出神经病的风范，你就会选择报警。看着警察把那个很可能是神经病的变态抓走，你提着的心才能放下来。

    不过这一切，都建立在你是个普通人上面。

    但汪若海不是普通人，他知道想害他的人跟他的朋友一样多到数不胜数，所以他并没有像普通人那样，去盘问那个跟踪他的年轻人。其实这种事他也经常遇到，只不过最后对方的阴谋都没得逞，所以汪若海还直到现在还好好的活在人间。正因为他已经习惯了在自己身边发生这种事，所以他并没有大惊小怪，甚至都没让保镖去把那人抓来拷问一番。

    面对不知晓的危机时，冒然出手，才是最笨的行为。这就是汪若海的处事方针。

    确实，有时候防守才是最好的进攻。

    但是汪若海更加明白，官场、商场、江湖，只要你身在其中一天，就不能限制自己的思维，任何事都有可能完全不按常理来出牌。如果你给自己设定了太多，就很容易在变幻无常的人世里栽跟头。

    规矩往往只是用来约束普通人的。没有规矩的世界，才是隐藏在胜利法则背后的真正世界。

    “去送瓶水给他。”这天汪若海吃过午饭出办公室散步，远远看见那个年轻人蹲在热浪如潮的行道树旁。对身边的保镖道。

    保镖送了瓶果汁，然后回到汪若海身边，继续陪汪若海散步。汪若海对着远处的赵磊笑笑，那边的赵磊为了表示感谢，朝着汪若海拱了拱手。

    “那小子挺有礼貌的。”汪若海点点头，走进房产局大门。

    保镖走在汪若海身后，轻声道：“他有底子，而且武功不弱。”

    “没武功才是怪事，放轻松点，你也算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了，别太大惊小怪。”汪若海保持着满面笑容，瘦小干枯的身躯在魁梧的保镖面前理应显得很小，但事实确是相反的。任何一个人，在看到这两个走在一起的人，都会觉得前者要比后者高大很多。

    人，的确是一种内在决定外在的动物。

    赵磊喝着自己平时从来不买的果汁，砸吧砸吧嘴道：“还挺有味的。”喝完后他又把瓶子捏成小小的一团，然后扔进垃圾桶，点根烟，靠着行道树，继续蹲守。

    现在他已经是完完全全的暴露在敌方视野下了，正如孙子书所说：“磊子你小心点，不过以我的经验，你十成十会被对方发现……”但是赵磊不担心搞砸事情，因为孙子书后面还说了：“被发现没关系，你继续做你该做的事就行，反正你又没犯法，他们要是敢来抓你或揍你，你就跑，跑到派出所告他们去…”

    当然，这只是任务的一半，另外一半任务才是真正体现赵磊能力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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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乐都县马营孔家嘴。

    翩翩浊世佳公子文藏名一把折扇，立在一块悬崖边，旁边站着曾经名动天下的昆仑狂士。一老一少做了不少年的忘年交，而且依照目前的情况，就算是昆仑狂士或者文藏名两人中有个人死了，他俩这份伯牙子期般的情谊也不会消褪。

    今天天空阴沉沉的，好像要下雨。

    “藏名，抽根烟吧，好东西。你知道我武功为什么这么高吗？”昆仑老人自从知道了文藏名的身世，跟这个年轻的忘年交之间又觉得亲近了许多，说话也开始渐渐暴露自己狂士的本性。

    “我父亲不抽烟，但武功也依然很高。”文藏名微笑着摇摇头，道。

    “哎，如果有一天，我把你父母的碑一掌打碎了，你会怎么办？”昆仑老人道。

    “我会重新再为他们立一个碑。”文藏名淡淡道。

    “靠！我以为你会杀了我。”昆仑老人哈哈一笑，道。

    文藏名收起折扇，负手道：“因为你没有恶意。”

    昆仑老人撇撇嘴，道：“我真想不明白，你爸把你禁锢在这里，究竟是什么意思，我更不明白的是，你怎么就傻傻的因为父亲的一句没头没尾的嘱咐，就愿意在这里守一辈子。”

    文藏名笑笑，不答话，用坚定的眼神无声的告诉昆仑老人他钢铁般的决心。他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烂书生，却有着真正读书人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心灵，他不是满身臭汗的沙场战将，却有着无人可知的高深武艺。这种男人，一旦出世的话就注定是祸害。

    老人抬头看看天，忽然道：“下午有雨下。”

    文藏名也抬头看看天，道：“嗯，不知道中原的雨是什么样子。”

    老人道：“跟这里的雨差别可大了，你知道吗，西子湖畔边，一大堆打着伞的美女从你身边走过时，那种景色有多美吗？”

    文藏名垂下眼睑，脸上掠过一丝忧伤，但随即他又笑了，笑的如同春风，道：“美景常在，心中有江山，何处都是美景。”

    “屁！”老人一言以蔽之。

    到了吃午饭时间，他俩并肩走回昆仑老人的家。一老一少两个男人一同洗菜、炒菜、做饭…半个多小时就弄好了一桌菜。

    老人拿出一瓶酒，往桌子上一放，道：“今天咱爷俩喝点酒，你别说不喝，除非你老爸当年就不喝。”

    文藏名想拒绝，但想了想，还是点点头，道：“我父亲在世时常喝酒，我也很小就喝过酒，虽然自父母离世后我就没再喝过，但我这是第一次见你说要喝酒，那我陪陪你也没什么。”

    老人拿来两个碗，分别倒满，举起一只碗道：“来，干杯。”

    文藏名干掉碗中酒，放下碗，笑道：“好酒！”

    “好酒就再来一碗，来，干。”老人又斟满两碗酒，再次仰脖喝干。

    一斤酒很快就喝完，但两人均仍是谈笑自若，仿佛方才喝的只是水而已。老人起身到自己的屋里又拎了四五瓶酒出来。从这些酒的外包装看来，什么都看不到。都是透明的、上面什么标签都没贴的玻璃瓶装的酒，而且玻璃瓶也不像市面上任何一种酒，总体来看，很像是自家酿的酒。

    老少两人一直喝，直到喝完八瓶酒，老人一抹嘴，朝文藏名竖竖大拇指道：“你真能喝！”

    “过奖。”文藏名拱拱手，微笑。

    确实有的人天生就很能喝酒，毫无疑问文藏名就属于这种类型的人。小时候偶尔就会被父亲逼着喝个几口酒的他，今天才算是第一次正式喝酒，但四五斤酒下肚，他却一点都不觉得有异样，除了有点想尿尿之外，并没有其他感觉。

    文藏名吃着菜，回味着酒的香味，忽然，老人捂着胸口站起来，迅速冲到门外，扶着门口的一棵树狂吐。文藏名难以置信的走到老人身旁，看着狂吐的老人，不禁道：“你…”

    “你个屁！老子……呕…”老人话说一半，又吐了起来。

    于是文藏名出于言多必失的考虑，只得沉默。他没想到，武学造诣高不可测的昆仑老人的酒量竟然这么低。他一个年轻人，第一次喝酒，尚且跟没事人一样。名动天下的昆仑狂士，竟然吐了？

    几分钟后，老人终于吐完，接过文藏名递来的水漱漱口，道：“老子向来酒量就不大，你别惊讶。”

    “没有没有。”文藏名赶忙解释，脸上的笑有些勉强，其实他的惊讶不比看到外星人小。

    此时，阴沉沉的天空忽然开始下起小雨。文藏名扶着吐到浑身无力的昆仑老人回到屋里。

    老人喝几口文藏名给他泡的解酒茶，看看外面飘着的小雨道：“我说的吧，要下雨。”

    文藏名轻摇纸扇，道：“你不能喝为什么还要喝那么多酒？”

    老人道：“我高兴啊，酒这玩意，高兴的时候得喝，不高兴的时候得喝，寂寞的时候得喝，热闹的时候还是得喝，反正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不管是什么时候，喝酒，要么不喝，要么就喝到尽兴。”

    文藏名不理解，道：“有什么高兴的事？牧秋要回来看你了？”

    老人摇摇头，微笑不答，低头喝茶。片刻后，他重新抬起头，啧啧道：“我说藏名，你愿不愿意取牧秋啊？”

    文藏名一头雾水，停止摇纸扇的动作：“您乱说什么？你醉了。”

    老人哈哈大笑：“我没醉，我今天清醒的很。你就跟我老实说，你愿不愿意娶牧秋？”

    跟一个醉人说话，会是一件很费力的事，但谁叫文藏名跟他是朋友，所以文藏名想了想，还是答道：“没真正的相处就谈婚姻的事，不切实际。”

    老人点头：“有道理，不过我还是很看好你俩的，真希望看到你俩结婚的那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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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他入世了

    更新时间：2013-08-07

    昆仑老人虽然酒量不大，但他有个优点，那就是醉的容易，酒醒的也容易，一杯茶喝完后他就完全清醒了，眼中再没有一丝醉意。

    文藏名道：“你老人家真是天赋异禀。”

    老人笑道：“哪一个人中龙凤不是天赋异禀？你还是需要出去多走走多看看多经历一些事，固步自封的后果就是自取灭亡。”

    文藏名缓缓摇了摇头，转眼看向屋外的小雨。小时候，父母还在世的时候，他就听父亲说过，江南的雨，那才是真正的山水画。他当然也向往中原，但他知道，自己这辈子百分之九十九都得在这里守着了，守着父母的碑过完一辈子。他不恨父母，真心的、一点都不怨，他相信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命，上天把他的命安排成这样自有上天的道理，他只是个凡人，能做的只有接受。

    外面的雨下的不大不小，跟文藏名一样，很淡定。文藏名起身踱到门口，站在屋檐下，看着也许并不比江南的雨逊色的昆仑山的雨，出神。

    “嗯？”文藏名皱眉，看着落在地上的一条锦鲤。毫无征兆的，一条锦鲤从天而降，坠落在地上，挣扎了几下才死。

    接着就是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无数条锦鲤从天而降，像冰雹一样砸下来，大部分掉在地上的都死了，另外一小部分掉在屋子旁边的池塘里，也许还能活几条。

    锦鲤雨？天上下锦鲤？

    “儿子，你爸临走时让我转告你，什么时候天上下锦鲤了，你就能离开这里了。”母亲临走前在他耳边说的这句话又响起，文藏名呆呆的看着一边下雨一边下锦鲤的天空。

    远方山脚下的村落，家家户户都跑出来了，这场绝无仅有的锦鲤雨，也许会成为此地的传说，也许会让这里的游客量增加许多，也许会成为自此之后，这里的人家信仰天神的根源。

    但这些对于文藏名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天上真的下锦鲤雨了，也就意味着，他能下山入世了。

    “我靠，这……怎么回事？”昆仑老人睁大眼睛，看看天，再看看地，再看看天，再看看地。揉揉额头，确定自己并没有眼花，抽口烟道：“藏名，锦鲤雨，你老爸显灵了！”

    文藏名转头，盯着老人看了好一会儿，没看出端倪，道：“这是真的吗？我不敢相信！”

    “这是事实。”老人拍拍文藏名的肩膀，作出世外高人的姿态，悠悠道：“藏名，走吧，去看看那花花世界有多美，快乐、幸福、忧伤、绝望……都尝一遍，这样的人生才是真正的、完整的人生。”

    山脚下。

    人们群情激奋，老人、孩子、年轻人、中年人、男人、女人，都拿出容器出来一边拣地上的锦鲤一边祈祷：“天降祥瑞，神仙保佑…”

    一个小孩顶着个脸盆，站在雨中，对旁边跪在地上拣锦鲤的妈妈道：“妈，鱼不都是在水里的吗，为什么要从天上掉下来啊？”

    年轻的妈妈喝道：“还不跪下，这是老天显灵啊，快跪下！”

    小孩在妈妈的威严下，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然后咕咚一声跪下，头上的脸盆像巴黎时装展上某个品牌的帽子，偶有几条鲤鱼砸在脸盆上，发出铿锵的声音。

    整个村子因为这件奇事都沸腾了，不过邻近的村子却没有享受到这种祥瑞。其他村子只是下雨，并没有下锦鲤，只有这一块并不大的地方有锦鲤夹杂在雨水中落下来。

    锦鲤雨持续了大约半小时左右便结束，但真正的雨还在下，虽不大，但人想要出门还是得打伞。身处昆仑山脉的这里，气候还算不错，不缺雨也不缺凉爽，夏天中原再热，这里也热不到哪儿去。不过这里有个缺点，那就是紫外线很强，可能是地域的关系，可能是地球的保护伞在这里破了个洞。

    昆仑老人跟文藏名一起观看完这场旷世的锦鲤雨，都不知底该说什么好了，于是他俩仍旧继续的并肩看老天下雨。

    抽完今天的第三根烟，也用完了今天抽烟的额度，昆仑老人显得有些惆怅，眼神放到未知的远方，道：“什么时候走？”

    文藏名并没有立刻回答，只是轻吁一口气，过了一分钟才答道：“明天。”

    昆仑老人道：“这么急？原来你嘴上说无所谓，其实内心确是极度渴望外面世界的。”

    文藏名道：“不是我有多渴望外面的世界，我只是想出去走走，像你说的，多经历一些事，让自己更成熟些总归是好事。”

    昆仑老人转头，看着身边的年轻人道：“你会去找牧秋吗？”

    文藏名笑笑，右手撑开折扇，轻摇几下，道：“也许会吧，我想先去一趟北京。”

    昆仑老人皱眉：“去找你外公外婆认亲？他们肯定会把你当宝贝待，你发了。”

    文藏名摇头：“我想去认个亲，如果他们愿意认，我就陪伴他们几日。但不管他们认不认我，我都不会在那里待久的，我的梦想是用有限的生命，尽我所能的走遍中国所有的地方。”

    昆仑老人赞许的点了点头，道：“你那位行事诡异的老爸让你‘自在、逍遥’，搁在昨天，我还笃定你这辈子都跟这四个字都没关系，但现在看来，你的未来，还真就是这四个字了。”

    文藏名抬起左手，做出握酒杯的手势，道：“来，干杯！”

    昆仑老人一愣，随即也握住空气中无形的酒杯笑道：“干杯！”

    当晚，文藏名收拾好一切，已经是晚上九点了，他躺在床上，头枕着双手仰躺着。屋里没电灯，这里的夜晚不开灯，就是纯粹的乌漆抹黑。看着虚空，他的心潮起伏不定，难以入睡。二十年了，在他的记忆中，他的心一直都是如无波古井般平静的，除了父母离世的那段时间。从那之后，他每天过着平静的日子，读书、写字、画画、练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父亲的遗言，他不发一句怨言的遵守着。但是今晚，他的心被那一场锦鲤雨给搅乱了，他的生命，也必然会因为那一场锦鲤雨而发生极大的改变。未来，太多未知，但他相信，他再过二十年，世道再如何，他都还是那个他，是父母的儿子，是一个每日三省其身的人。

    第二天六点半，天已经亮了。他起床，终于不再穿那件母亲给他做的纯白色的宋代文士长袍，而是换上了一身休闲西服，还有一双皮鞋。他背起一个黑色的旅行包，让他一下子从古代人变成了现代人。这些东西都是昨天他唯一也是最好的朋友，昆仑老人送给他的。他有些奇怪，西服和皮鞋，显然不是临时准备的，否则不会那么合身，而且这些东西在附近也是买不到的。

    现在包里已经装了很多出门需要带的东西。走出门，在门口的池塘大树旁站了片刻，他关上门，最后再看一眼住了二十年的地方，他轻轻吐口气，转身离开。

    坐上通往北京的火车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

    他的午餐是在火车站外面的小摊上吃的，第一次吃到外面的东西，他没觉得很好吃也没觉得很难吃。他也带了个杯子，喝完从家里带的水后他又从店家要了点开水，至于水，他喝着也没觉得有多不同。

    电视、电脑、液晶显示屏……很多很多东西都是他从来没真实见过，但都在书本里了解过无数回的。

    人，他长这么大也没见过那么多人聚集在一起。那么多陌生的面孔一一在他面前走过，每个人都有着各自的表情，每个人都有着各自不同的衣着。

    但他没有惊讶，一切的一切在他眼里，好像都是那么的平凡、理所当然。

    由于乐都县距离北京比较远，所以他买的是卧票。一间房里有四张床，跟他在一室的另外三人分别是两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年轻男人。

    此时的文藏名正坐在床上看车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

    同屋的两个中年男人估计是一起来的，正在聊天，皮肤黑些的男人偶尔会抽烟，但另一个白些的男人在他掏出烟的时候就会制止他，然后两人就一起出去到过道抽，抽完再回来。

    那个年轻人，则一直躺在床上戴着耳机专注的玩手机，偶尔会发几声笑，似乎对于外界的一切都没兴趣，似乎手中几寸的屏幕就是他的全世界。

    暂时，文藏名还没有发现平时他从书籍新闻上得到的，关于这个世界已经腐朽坏掉的证据。看了会风景，他又看看那个年轻男子，那人还在玩手机，文藏名想，自己也得买个手机，到北京就买，否则不好联系人，虽然就目前来说，他包里的一个专门记电话号码的本子上只有一个牧秋的号码，是昆仑老人给他的。虽然就目前来说，他还没摸过手机，但他早已从书上了解过手机的基本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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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火车上的人

    更新时间：2013-08-08

    文藏名的家虽不大，但藏书量非常大，大到跟一个中型的图书馆差不多。其中所包含的知识量当然也是非常大的，光是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这两类书籍，就足够一个人研究一辈子了。不过这个世界的知识体系，基本上都能归于人文科学或自然科学这两类中。

    文藏名三岁就已能识千字，也就是从那一年开始，他不用父母督促，自己就主动钻进了书海里。家中庞大而精致的地窖里几乎什么书都有，反正至今为止，文藏名只要想去找关于什么知识的书，他就能找到，从来没有过找不到的情况。另外一点很重要，那就是他会时常收到一个陌生人寄来的时事资料。

    村里的通信社一般一个星期收到一批邮件，其中百分之五十都是文藏名的。

    父母还没离开他的时候，家中就有这些时事资料了，但他只以为是父母从外面弄到的，也就没多想。

    后来到父母离世，起初父母刚离世的那段时间，他并不知道，直到有一次，通信社的一位黑大汉工作人员抱着一大堆邮件冲到他家门口，然后见到文藏名就把这些邮件通通仍在文藏名面前，然后恶狠狠的说：“这些都是你家的，以后一个月来领一次，老子没空给你送！”之后，文藏名才知道，原来他家会定期收到这些其中包含着很多时事资料的邮件。

    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想着去追问这些资料是谁寄来的，因为他知道，他根本就不可能找的出来，况且那时的他又不能离开这里，即便让他找到些端倪，甚至是告诉他是谁谁谁给他送的这些资料，对他来说他还是无能为力，他不能出远门去找那个陌生人，就注定他根本无法找到这些资料的来源。

    不考虑这些资料的来源，但是文藏名会认真阅读那些资料，从资料上分析，这些资料是真的还是假的，分辨真假对于他这个读遍史书的人来说并不难。就比如说这世上有很多不合理的事，但不合理也分两种，一种是合理的不合理，一种是不合理的不合理。前者，是表面上不合理，后者，才是真正的不合理，也就是假的资料。

    但文藏名连续找了好几个月的茬，都没能在资料上发现虚构的端倪。所以渐渐的，他就相信了寄这份资料的源头，是没有恶意的。

    正因为他在通读文史、科学等书籍，同时也阅读大量时事，所以他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山里的孩子。他不仅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把自己的思想和眼睛禁锢在小小山洼里的人，他甚至比那些每天生活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人，还要了解这个社会。

    诸葛亮未出山便已知天下事，除了读书，再就是他结识了很多人，通过他那些朋友的口，他知道了很多外面的事。所以他看起来好像是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其实他早已通过许多渠道事先了解过天下之事，然后再用自己通读史诗的脑袋去思考，最后才能做到那样惊世骇俗的。

    火车上，文藏名想到要买手机，脑海里立刻就回忆起许多他每个星期都会看的，时尚圈的资料。其中当然包括时下年轻人必不可少的东西之一：手机。任何类型的任何型号手机他几乎都能流利的说出他们的性能、价格、优缺点。

    事实上，他也认为，这世上，除了感情，没有什么事是不能从书中得到的。

    对真正从山里走出的孩子来说，踏入人潮涌动的社会，是件挺恐怖的事。但对文藏名来说，没什么可怕的，只不过给了他一个一一印证他自己在入世前的许多猜测的机会而已。

    买个什么手机呢？时下流行的美日韩三国在中国销量最高的苹果索尼三星？或是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芬兰诺基亚？又或者是国产近年来稳扎稳打的联想？从感情上来说，他比较喜欢企业创始于一百多年前的诺基亚，因为他比较偏爱有厚重历史的东西。

    想来想去，他觉得现在花时间来想这事，有点浪费了，买什么手机其实无所谓，能打电话就行，他这辈子到现在还没打过一次电话呢。

    从包里拿出已经看过不下于一百遍的水浒传，随手一翻，正翻到西门庆照着王婆的撺掇，以找人做衣服的名目勾搭潘金莲的情节。盘腿而坐，挺直腰杆，文藏名端正的看了大约二十分钟，合上书，看向窗外的景色微微一笑。

    每次看到这里，他都忍不住会去想，施耐庵对于女人心思的把握，为什么会那么的准？而且准的让对于历史无比精熟的文藏名根本就找不出一丝破绽来，书中所有对于女子内心描写、旁白的分析…等等，都显得非常理所当然，没有一丁点的违和感。

    文藏名不得不佩服施耐庵的功力。同时，他也会觉得，文学家的本事，不仅仅是对文字的操纵力，其实更强大的还是在于文字之外的，穿透力。对世事高于常人许多倍的洞察力。这才是大文学家们，别人无法企及的地方。

    “嗨，兄弟，借个火。”文藏名回过神来，看到那个黑黑的中年室友站在他铺下，笑着看他。

    “嗯。”文藏名很快就从包里拿出了一个打火机递给对方，虽然他不抽烟，但是带个打火机他觉得是应该的。

    “谢了。”黑男点点头，道声谢，然后出去了。十分钟不到，他就回来了，带着一身烟味回来，把打火机还给文藏名时，他又说了声谢谢。

    “不用谢。”文藏名朝对方彬彬有礼的点点头，然后继续看窗外景色。

    那个学生模样的年轻男子仍然在玩手机，几个小时过去了，他似乎一点都不累。

    文藏名眼角瞥见黑男坐在他自己的铺上，而眼睛却是看着文藏名的。过了片刻，黑男果然不出文藏名所料的开腔了，说道：“兄弟，你这是要去哪啊？”

    “北京。”本来文藏名可以立刻就回答，但他还是等了三秒钟才答道。因为如果太快回答，就很显然他对于黑男准备说什么其实早有所料，而慢一点回答，就很契合对方的预想：他对于我突兀的问题愣了一下然后才想起来回答的。这样就合理多了。

    黑男点点头，又问：“看你这穿着，不像是去找工作的，探亲吗？”

    文藏名摇摇头，答：“出去走走，算是旅游吧。你呢？”

    黑男嘿嘿的边笑边挠头。文藏名从他的表情读出一个信息：黑男问他要去哪、干什么，其实并不是重点，重点是黑男需要把心中憋着的话说出来，前面的提问事实上只是为了引出文藏名那个‘你呢’的问题而已。挠完头，黑男道：“我是去看我女儿的，她五年前嫁到北京，一直都嫌我穷，没让我来北京找她，免得丢人现眼，现在我终于挣到点钱，所以她就同意我来了。哈，小外孙都三岁上幼儿园了……”

    文藏名微笑着点点头，从对方的脸上看不到丝毫被女儿嫌弃的心酸，有的，唯有幸福。他道：“那你这次去北京，什么时候回去？”

    黑男更来劲了，道：“不一定啊，要是女儿不给我走了，让我在那帮她带孩子，那我就不回去啦。”人和人聊天的方式有很多种，有些人跟他说话你会很舒服，会不自觉的越说越想说。其实这是一种手段，文藏名用合适的问题让本来就想找个外人好好说道说道的黑男更加不想隐藏自己想倾诉的话。顿了顿，黑男掏出烟，想抽，但估计到这是在公共场所，所以还是忍住了，只把烟往耳朵上一夹。

    文藏名笑笑，说自己无所谓，然后又看看那个一直戴着耳机在玩手机的年轻男子，无声的说，只要他不介意的话，你就抽。

    于是黑男走到那个男子床铺前，捅了捅对方的手臂。年轻男子拿下一个耳机皱眉道：“干嘛？”

    “不好意思，我想问下我在屋里抽烟行吗？”黑男礼貌的问。

    “行啊，大家各抽各的，互不干扰。”年轻男子说完，竟然自己掏出一根烟，点着，然后继续戴上耳机。看来他其实也早想抽烟了，只是懒得去过道抽，或者是不太敢在这里抽。现在有人跟他一样想在这里抽，那他的胆子就壮了不少。

    黑男笑笑，自己也点了烟，走回自己的铺子上坐下，继续跟文藏名倾诉。

    黑男一直倾诉，文藏名就一直听着，偶尔他会问个让黑男觉得自己快说完时，又忽然觉得自己还有很多想说的问题。所以黑男说的唾沫横飞，一根接着一根烟的抽，好像遇上了生平最懂自己的知己。

    一个半小时过去了，黑男有些饿，于是从包里拿出几桶方便面，一一分发给同室的人。

    文藏名也没有过多的去想这方便面里是否有下药，他只是在泡方便面的时候瞥了眼黑男的方便面和他吃第一口方便面时，黑男的表情，然后他就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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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良心

    更新时间：2013-08-09

    长龙似的火车呼啸过座座山川，条条江河，文藏名吃着方便面，看窗外的天空。虽然耳边，黑男室友还在喋喋不休的说话，但他已经完全听不进去了。再有耐心的人，对于自己根本不感兴趣的事，也坚持不了多久。不过黑男好像根本不在乎，似乎对他来说，他在跟谁说、对方有没有回应，都不重要，重要的只是他有个机会可以不停的说他这些年来的所经所历，即便面前是根木头桩也无所谓。

    方便面是众所周知的垃圾食品，连几岁的孩子都知道。文藏名是第一次吃，没感觉不好吃，一般。人们不厌其烦的抨击方便面的危害，但方便面的销量仍然居高不下，甚至越来越高。那是因为谁都知道，偶尔吃些有害无益的东西，并不能对身体造成多大的伤害。就像赌博，只要不是三天两头一心只想着它就行，偶一为之，还能让自己开心一下。

    “兄弟，你是大学毕业吧？”黑男的倾诉终于告一段落，捅捅文藏名，问道。

    文藏名转过头，看着对方，笑了笑。他哪上过大学，他连学校的大门都没见过。至于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和中等教育，他倒是把教材早就看了个遍，而且那些普通学生需要花十二年才能学完的东西，他只用半年就学完了。虽然他没像牧秋那样，自己在家做过高考试卷，但他觉得如果他去做，考满分应该没问题。

    “我女儿是北大毕业的，她跟我女婿也就是在北大认识的。嘿…”黑男又找到了个继续唾沫横飞的机会，然后他就继续唾沫横飞了。

    这一夜，文藏名睡的很好。初次离家入世的澎湃心潮，已经渐渐退却，他又回复到一幅淡定自若的翩翩君子之态。如同天山上的雪莲，在人迹罕至的山巅时，他是孤傲冷艳的绝世莲花；入了世，他就是天下人共逐之的珍品。不管在哪里，都是人中龙凤马中赤兔。

    第二天清晨起来，文藏名拿出先前在火车站买的白馒头，就着火车上的开水吃起早饭。同车的三人吃的仍是方便面，尤其是那个喜欢玩手机的年轻人，很不考虑身体的吃了两桶方便面才罢休。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相处，除了黑男和文藏名，大家其实沟通的并不多，但总归来说大家在一室内待了这么久，彼此之间的陌生和戒备感自然就少了很多。

    “咱们来打牌怎么样？”眼角珍藏了一颗巨大眼屎的手机达人提议道。

    “好啊。”黑男第一个赞成。

    “我带牌了。”跟黑男是老乡的皮肤白一些的男人立刻就从包里掏出一盒扑克牌来。

    “嗯，好。”文藏名笑笑，也同意。

    四人玩起了斗地主。第一次真正玩斗地主的文藏名，老早就知道斗地主的玩法，也演算过斗地主这个扑克游戏的精髓。开头五盘，文藏名当了三盘地主，都赢了，剩下两盘他都是农民，也都顺利把地主打赢了。

    “哎我说，原来你是高手啊。”手机达人拍拍文藏名的肩膀，嘴里叼着烟笑道。

    “第一次玩。”文藏名也笑笑，生疏的洗着牌。

    黑男和白男对望一眼，前者道：“从你洗牌的手法来看，确实像是新手，但从你打牌的技术来看，怎么说你也不是新手啊。”

    白男道：“是啊，小伙子你要真是第一次玩，那就是天才。”

    手机达人道：“哪有那么多天才，你们别听他唬人，他故意洗牌洗的这么生疏，正是运用了孙子兵法中‘能而示之不能’这一计。”

    黑男和白男二人面面相觑，孙子兵法他们听过，但‘能而示之不能’对小学没毕业的他们来说，还是有点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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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者，诡道也。”孙子书左手拿着烤羊腿，右手拿着烤羊肘，挥斥方遒。吃口羊腿肉，他继续道：“汪若海这次死定了。不过他能栽在我们手里，也算是他的福气。一把新鲜出炉的好剑，需要用鲜血来开锋，汪若海何其荣幸有做我们这把剑刀下亡魂的机会啊…”

    司马停云道：“等等，你说这些跟兵者诡道也有关系吗？”

    孙子书干咳一声，用羊肘指着司马停云，道：“当然有关系。正所谓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我们这次的行动宗旨就在这里了，让汪若海看到的，都只是烟幕，他看不到的，才是我们的剑锋所在。到时候我们一刀捅下去了，汪若海还没发现，没感到痛就挂了。”

    司马停云按灭烟蒂，笑道：“想法很美好，但做起来可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来人哪，把这个扰乱军心的家伙给我拖出去斩了！。”孙子书将吃的只剩下骨头的羊腿往桌子上一扔，道。

    “是！。”牧秋和狼山一人一只胳膊，把司马停云架起来。

    “大王饶命！臣冤枉啊…”司马停云大喊。

    “大王，此时正是用人之际，大敌当前，斩杀将领只怕有些不妥啊…”蔡进也插上一句。

    “谁也别求情，快快给朕斩了这个家伙！”孙子书挥挥手。

    “饶命、冤枉……”司马停云人老心不老，喊声洪亮。

    正当大家在包厢里玩的热烈也喊得热烈时，包厢门开了，一个长的凶神恶煞的光头男把他的光头伸进来恶狠狠道：“吵什么吵！不影响别人吗？”

    孙子书立刻认错，走过去递给对方一根烟道歉：“对不起对不起，玩的太嗨，还望多多包涵。”

    光头男还是接了孙子书的烟，点点头，翻着白眼离开。

    今天，他们没有在高山酒店开伙，而是来到了邻近的一个四星级酒店吃烤全羊。这也是他们这个队伍第一次到外面来吃，不过今天赵磊不在，赵磊依然在外面三-陪汪若海。四个男人，一个女人，像一家人似得其乐融融。

    “牧秋，多吃点，羊下水好吃。”孙子书热情的从焖煮羊下水的菜盘里给牧秋夹了筷头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你好恶心。”牧秋把碗里那团不知道是羊什么部位的东西通通倒给孙子书，顺手在孙子书胳膊上拧了一把。

    孙子书哈哈大笑，喝口茶，起身推开门去上洗手间。

    来到洗手间，解开裤子尿尿，他眼角瞥见有人推门进来，站在他旁边的小便器前解裤子。转头看了看那人，孙子书感觉有点面熟，低头边尿尿边想，尿完后他就想起来身旁的人是谁。

    “陈总你好。”孙子书伸出手，微笑。

    “先洗手。”男人只看了孙子书一眼，点点头，系回裤带，走到面盆前打开水龙头。

    孙子书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只是觉得这位大名鼎鼎的财经界金牌经理很幽默，待男人洗完，他也洗了手。这时候，他再次伸出手，跟对方打招呼：“陈总你还记得我不？”

    “记得，孙子书。”男人伸手跟孙子书轻轻一握，笑的很深沉，事实上他整个人浑身都散发着一种深沉的气质。他就是房地产业巨头恒远企业最年轻的股东，陈决，二十五岁前就坐到了恒远的股东席，至今，他的身价在商界白手起家的三十岁以内的年轻人里面，都是可以排在前十名的。

    “你记性真好！”孙子书竖起大拇指，发自内心的说。他以为陈决这样日理万机的大人物，每天见到的大人物都记不过来，现在竟然还能记得他孙子书这个小人物，只能说明记性是真的很好。

    男人又笑笑，道：“我只是比普通人多了些技能而已，我不仅记得你，还能看到你的未来。”

    “你真幽默。”孙子书不相信，而且他还把不相信写在了脸上。

    男人揉揉太阳穴，脸上透出一丝疲惫，接过孙子书递来的烟，点着，抽了两口，开口准备说什么的时候，那个之前呵斥孙子书等人太吵的光头男竟然进来了，看见陈决后，光头男一把将陈决拉出去，边走还边道：“你在洗手间都能跟人聊？擦！我们都等着你在呢！”

    孙子书跟出去，道：“老朋友碰面，所以多聊了两句，不行啊？”

    光头男停下脚步，回头看着孙子书，说道：“你算什么？还老朋友？小朋友，你还是回去继续陪你那帮朋友玩游戏吧…”

    “你…”孙子书皱眉，踏前一步。

    “哎，老九，你先回去，我马上就来。”陈决见此情景，斜跨半步，将孙子书和光头男拦在中间，对光头男道。

    光头男朝孙子书比了个中指，然后大摇大摆的走了。孙子书也对着光头男比了个中指，喃喃道：“什么人这是…说话跟放屁一样…”

    陈决笑道：“他就是那直脾气，这么多年从来没变过。子书，你我也算是有缘，我有句话得跟你说：做人，不管走到什么位置，内心都得有颗善心，哪怕这颗善心只有一点点大，也还是要有，明白吗？”

    孙子书挠挠头道：“这话我懂，但我不太懂这话背后的意思。”

    陈决伸出右手食指，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又指指孙子书的胸口，然后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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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偶遇

    更新时间：2013-08-10

    孙子书几乎从来没有去考虑过善心这件事，因为他总觉得现在的他，还没到该考虑善心的时候。心中有善就行，而不需要刻意去追求、去做某些善事。

    早已是成功人士的陈决跟他说的话很奇怪，‘我只是比普通人多了些技能而已，我不仅记得你，还能看到你的未来。’‘做人，不管走到什么位置，内心都得有颗善心，哪怕这颗善心只有一点点大，也还是要有’。

    后一句话说起来除了有些突兀之外，总归来说还是有道理的，但前一句话就令人费解了。听起来，好像陈决早已看穿了他孙子书的一生。孙子书不知道陈总是什么意思。

    不过人活着，是不可能任何事都能了如指掌的。况且陈总是大人物，他孙子书是小人物，小人物弄不懂大人物，是最正常不过的事。

    惊讶于陈总身上那种难以言明的深沉气质，孙子书只能想到用深不可测来形容，虽然他的文化不低词汇量不少，但他除了深不可测这个词，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能用来形容了。

    大部分成功人士的身上都会有种叫做‘成功人士’的气质，这种气质不能说跟金钱、名望百分之百有关，但跟这些身外之物或多或少还是挂上一点钩的。也就是说，光用眼睛你就能看出来，他是成功人士，他有钱有名。

    但是那位房地产界翘楚的陈总，所具有的深不可测的深沉气质，则并非是普遍意义上的‘成功人士’气质。说白了，就算陈总没钱，只是个普通人，甚至是穷人，也肯定不会影响他给人带来的深沉感觉。

    “做男人能到这种不需要身外之物来衬托，自身就能散发出这种遗世而独立的感觉，真是绝了！”回到包厢，其他人都在聊，孙子书坐下，喝口茶水，喃喃自语。

    “什么？”坐在孙子书旁边的牧秋没听清，转头看着孙子书。

    孙子书笑笑，道：“我是说，男人优秀与否，不能看他拥有多少钱财，应该剥去他的一切身外之物，再去看他是什么样子，一无所有的最原始状态下看男人最好。”

    牧秋似懂非懂，说：“你在外面碰上谁了啊？”

    孙子书道：“说了你也不认识，人家可是大人物，哎，刚才嫌我们太吵的那个光头男就是他们那桌的，就在隔壁包厢。要不我给你引荐一下？那可是个比帅哥要高很多级别的男人啊…”

    “懒得理你…”牧秋转过头，不理孙子书。

    忽然，轰的一声，孙子书后面的墙壁破了个打洞，一个男人径直摔进来。

    “我擦！”地上的光头男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转头看看面面相觑的孙子书等人，有些尴尬的摸摸自己的光头。而后，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从那边朝光头男走来，脸上的表情有些冷。光头男貌似没什么大碍，看着渐渐向他逼近的男人，缓缓平复自己的气息。

    “重山！”陈决轻喝一声，从破洞那边走进来，喊住似乎要再下重手的男人。

    男人立刻就停下脚步，面向光头男，背向孙子书，嘴角露出一个陈决看不见的微笑。

    “墙都打破了，这钱还得我陪，我说你们都几十岁的人了，怎么比年轻人还冲动，都给我回来坐下！”陈决说罢，肇事二人互相翻了个白眼，都从洞里钻回去了。

    “不好意思，打扰了。我姓陈，来，我敬大家一杯。”陈决走到孙子书旁边，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举起。

    蔡进等人齐刷刷的看向孙子书，等他示下。孙子书干咳一声道：“陈总客气了，来，大家喝。”孙子书当先跟陈决的酒杯轻轻一碰，然后仰脖一饮而尽，其余众人，除了牧秋喝的是果汁外，都是一口喝干杯中的酒。

    “好，痛快，各位，后会有期。”陈决点点头，转身潇洒无比的穿过破洞，回到隔壁包厢去了。

    那边的服务生早把经理喊来，面对可容一人穿过的大破洞，即便是见多识广的经理也是大吃一惊。二十多公分厚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墙面，要想破一个洞，除非用电刀之类的器械。但是这一桌七八位客人，看起来也没人携带电刀之类的东西。

    服务告诉经理这是被人打的，a一拳打在b身上，b被打飞起来，飞到墙的时候整个人直接就穿墙而过了。经理不愿相信，但事实又让他不得不相信。

    “咳咳，各位老板...”经理握着双手，看着围坐在桌边的七八位大汉，再看看破洞，不知道该怎么说。不过陈决是老顾客，跟经理也算熟人，作为吃尽了h市几乎所有可排得上名号的大小酒店的陈决，此时只有站起来给人家赔不是：“老赵，真对不住，兄弟几个闹着玩呢，所有被破坏了的桌椅和墙面，都记我帐上。”

    经理点头，挤出一个笑道：“没事没事，这点小事没什么，我主要担心各位火气太大伤了和气，既然没事就好。小静，搬个屏风来，暂时把洞挡住。”旁边的服务员立刻就跑出去搬了个一人多高一米五左右宽的屏风来，正好够挡住大洞。经理敬各位大汉一杯酒后又说了几句客套话便走了。孙子书这边一众人通过大洞早把那边发生的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

    “这些都什么人，武功这么高？”牧秋还没从刚才那声轰隆巨响中回过神来，兀自喃喃自语，她很清楚，把墙揍个洞得需要多大力量。现代的墙壁再也不是古时候的泥瓦房或木头房子，是实打实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即便是豆腐渣工程出来的建筑，想要以人类的拳头弄破它也是不可能的。又，那个光头男在受到如此大力的撞击，竟然没事，这同样是不符合力学的。师父不止一次的跟她说过，武学，并非遥不可及的东西，相反，它是根植于日常生活，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东西，而练武之人只不过是把格斗技击单独拎出来做针对性的练习而已。所以，武学一道虽有高低之分，但没有超出科学之外的想当然的脚断河流掌塌青山。而方才那件事，从力学的角度来说，一个，人，根本就不可能做到。此时，狼山蔡进和司马停云三人都是皱眉面面相觑，最终狼山道：“牧秋，你不要惊讶，他们都不是普通人。”

    牧秋不懂：“什么意思啊？”

    狼山道：“意思就是他们吃了伟哥，大力丸之类的补品，所以内功大涨，所以就发生了这样的事。”牧秋还不知道伟哥是什么，所以仍然是一脸迷茫。一直没说话的孙子书道：“牧秋，你别听他们瞎扯，他们在调戏你。伟哥是性药，男人吃了以后可以更粗更硬更持久，绝对会让姑娘们大呼过瘾，老少皆宜...”“你个臭流氓！”牧秋一把将滔滔不绝念着广告词的孙子书扭着胳膊按在桌子上，面红耳赤的道。

    孙子书半张脸都贴在桌子上，无法动弹，道：“牧秋，别这样，我这不是为你好给你上科普课嘛，快放手，疼。”“哼！下次再耍流氓我就扭断你胳膊。”牧秋娇叱一句，才放开孙子书。“小姑娘家的一点不矜持。”孙子书揉着胳膊喃喃道。随后，大家继续吃着未完的全羊宴，隔壁那桌没过多久就走了。孙子书这才不用竖着耳朵全神贯注窃听，才有空对付还剩不少没吃的羊肘。晚上十一点，众人终于结束这次外出聚餐，驱车回到高山酒店。“喂，磊子，怎么样了？嗯，你自己多注意，钱还有吗？好，那就好，有事你随时电话，拜拜。”孙子书打了个电话给赵磊，得知赵磊那边一切如常后，他舒了口气，一回头，忽见司马老头站在他背后，他吓一大跳道：“麻烦您老人家不要如此神出鬼没走路无声，会影响我们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你知不知道？”司马停云笑道：“担心他了？”孙子书撇嘴答：“不是担心他，是担心我们这次的计划。”司马停云道：“磊子的命我早算过了，你放心，他能活到八十岁。”

    “活的大不一定就是好事...”蔡进横插一句，手里夹着烟。

    司马停云转头看着蔡进道：“照你这么说，现在人都拼命追求生活质量、讲究养生，是为什么呢？”

    孙子书道：“那是因为他们找不到活着的意义，但每天总不能什么都不做，总得找一件事来做，而且这个事，又不能太低俗，得有点品位，但他们又找不出什么真正有品位的事来，也不习惯做真正有品位的事。而养生，则是一件老少咸宜，大家都能说出个一二三的事来。”

    蔡进同意：“对，完全正确。病态的社会就是这样，真正健康的社会里，是很难有一个兴趣习惯，会成为大部分人共同的兴趣习惯。”

    司马停云转过身，慢慢走开，边走边道：“一个个都冒充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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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收获很多

    更新时间：2013-08-14

    赵磊很渴，他已经有四个小时没喝一口水了，在炎热的夏天，在毒辣的太阳底下，半个小时不喝水都会觉得口干舌燥要死了，何况是四个小时。

    但是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连个池塘都没有，赵磊带着的一瓶水早就喝光了，现在的他喉咙已经快着火了，身上的汗倒是一直在坚持不懈的流。

    今天早上七点多，赵磊正在汪若海所住小区外的一棵树下睡觉，忽然，天降一坨鸟屎，直接把他砸醒了，然后他擦掉鸟屎对天天空说了一句：天分（粪）来了吗？

    天分没来，倒是汪若海从小区里出来了，身后依然跟着个每天上班下班都会不离左右的高大保镖。而后汪若海和其保镖开车上了大路，赵磊则坐上出租车不远不近的跟着。

    一个小时之后，车子来到了某农村的一片荒凉地，从周围环境来看，这里有点像古时候的乱葬岗，偌大一片土地上面，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杂草，偶有不长草的地方则是乱七八糟的堆了好些墓碑样子的石块。方圆五里内看不见一户人家。之所以说它像乱葬岗，除了外观之外，另一个原因是，在现在这个年代，在农村，如果有空地闲着，那么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已经征收了这块地，已经规划好用途，所以禁止民众使用；另一种则是这地方不祥，所以大家都不愿意接近它、使用它。

    并非农村人就喜欢迷信，而是农村里怪事多，很多时候可能一代一代的传言传下来，都成了大家约定俗成的禁忌，至于到底传言是真是假，也很少有人会真的去考证，反正记着不要去触碰那些敏感的东西就是了。

    这块地方，绝对不像是被政府规划过的宝地。

    非宝地，那就八成是乱葬岗了。

    古时候，乱葬岗到处都是，在今天这个时代，乱葬岗也不缺，只是相对于古代来说，现代的乱葬岗要更加人性化一些。人们埋死尸，大多数都真的会挖个坑把死尸放进去然后填回土。任何年代都有莫名其妙的死人，农村不是城市，不可能只要死个人就整个小区、整个街道都炸开锅。农村死个人那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大乡镇里的村子，个把人死了，只要不是太明显的凶杀，派出所根本就不会来过问，更别提什么破案了。而且农村多的是自杀的人，什么和儿媳妇吵架了、和老伴吵架了、孩子不赡养老人了，一咕嘟半瓶农药下去，脚伸直直的眼睛闭紧紧的，派出所就更不会管这种一个村子里一年能发生十二起的破烂事。鳏寡孤独者又没人给送葬，最后还不就是好心邻居搭把手用破被子一裹，把尸体用三轮车拉到乱葬岗埋了了事。

    所以，乱葬岗啥时候都存在，也必不可少。葬的是没亲没故的人，葬的，也是社会的冷淡。

    赵磊自从下车后，就远远观察着汪若海和他的保镖。烈日炎炎，周围都是灌木，站在其间，人就会有种想死的感觉。但凡在大热天下田干过活的人，肯定都知道站在田地里是什么感觉。没有高大乔木遮荫，没有小桥流水提供水份，有的，只是一层层的热浪从低矮植物上翻涌上来。那种湿热感会让人发疯。

    汪若海和保镖站在一块空地上，保镖手上则举了一把遮阳的伞在汪若海头上。站在距离他俩两百米远的赵磊喉咙已经冒烟了，但他必须坚持，这是他的任务他的责任。

    又过了大约半个多小时，一辆黑色轿车出现在汪若海和其保镖旁边，从车上走下一个男人，由于距离有些远，赵磊并不能看清后来者的面容。待男人走近后，汪若海和对方站着说了会儿话。

    看他俩说话的状态，汪若海微微弓着腰，而那人则昂首挺胸，赵磊初步推测，汪若海比那人的等级要低。

    赵磊皱起了眉头，当初弄完周山后，就把周山背后的大boss林万重牵扯出来了，这回换个等级比周山高一大截的汪若海，这背后的人等级得有多高？

    “哥，这回好像有点玩大了…”赵磊喃喃自语。

    半个小时没到，男人就离开了。接着汪若海和保镖也上车离开了，赵磊看着汪若海和保镖上车后，这才想起来自己现在身边没车，低头想了想，然后再一抬头，就看见汪若海的车风驰电掣般的消失了。

    “我操！”赵磊对着天空声音沙哑的大吼一声。没办法了，他只有继续抵抗着四十摄氏度的高温，拖着快要脱水的身躯慢慢的往似乎有村庄的地方走。一个小时后他才终于走进一个小村庄，双眼发花的他最终倒在了村头，距离一口公用的井只有一百米不到。

    醒来时，赵磊发现自己睡在一张简陋的木床上，他张口说出的第一个字就是‘水’。

    “你醒了啊，来，水。”一位面目清秀，身量甚高约有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像是一阵风似的凭空出现，端着碗水递给赵磊。

    赵磊一口气喝完，长舒了口气道：“谢谢你救了我，敢问芳名？”

    “叫我容言吧，德容言工的容言。”女孩笑答，又反问：“你呢？”

    赵磊下床，穿上鞋，又喝了一碗水，挠头道：“我叫赵磊，三石磊，你说啥德容…”

    女孩扑哧一声笑出来，道：“就是三从四德中的四德，德、容、言、工。”

    赵磊面无表情的说：“不好意思，我文化不高，三从四德听过，但具体是哪三从哪四德就不知道了。今天谢谢你，不过我得走了，改天请你吃饭。”

    女孩点点头，带着赵磊来到村头。村头居然停着一辆出租车。

    “喏，你去吧，我已经把我的手机号码输在你手机里面了。”女孩站在赵磊的身边，穿着高跟鞋的她比将近一米八零的赵磊还要高几公分。

    “谢谢，那我走了，等我电话。”赵磊坐上车，挥挥手，出租车驶离这片村庄。

    终于回到高山酒店，赵磊已经在外面过了七八天。白天几乎全都在太阳下暴晒，最好的也不过就是躲在树荫下被热浪熏烤。晚上则都是睡在大街上，好几次他都被小偷当成醉汉，然后他就得动一动拳脚把小偷赶跑然后才能继续睡，要么就会被巡警提起来盘问，然后他就会解释说自己跟老婆吵架，所以被老婆赶出来了。至于吃的，都是八九块钱一份的盒饭，里面除了大量的味精就是大量的盐，也就早上他能吃点好的豆浆油条。

    不过赵磊并不觉得累，除了今天被汪若海坑到那片农村的荒凉地导致他脱水晕倒，他觉得有点吃亏外，其他的都还好。他甚至觉得自己就算再这样守着汪若海三两个月都没有问题，不过他肯定每天都会准备个三四瓶矿泉水带着，防止今天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我擦！磊子你刚从非洲执行任务回来吗？”狼山吃完晚饭刚从外面散步回来，看见趴在桌上猛吃剩饭剩菜的赵磊，惊道。

    一旁的牧秋掩嘴轻笑，道：“黑点好啊，黑点显得磊子更有男人味了。”

    “你个小雏儿知道屁男人味，见过光屁股的男人吗？”狼山不怀好意的笑。

    牧秋哼了一声，不说话。她并不同意师兄的理论。师兄所言很肤浅，并非什么事都要经历过才能明白，对，确实，拥有过男人的女人或许会比没拥有过男人的女人要多懂一些关于男人的事，但这不是绝对的。

    了解男人，就一定要陪男人睡觉吗？

    这两者根本就不是必要的因果关系好不好？若如此的话，那也只能说明陪睡觉的这个男人你了解了，其他没睡过觉的你不一定就了解。那这样的话，一个女人，能为了去了解更多男人，就得不停的陪很多男人睡觉吗？

    成何体统！

    牧秋想大声对着师兄说出这四个字，但她没有。师兄说的话也许有错，她也能反驳，但她也不能总是反驳，毕竟她是师妹，搁在千百年前，师父不在身边，师弟师妹就应该凡事都听师兄的。

    跑题了。

    难道非要死过一回才知道危险是什么吗？难道非要参与过战争才知道怎么打仗吗？难道非要失过恋才知道失恋很痛苦吗？

    况且，牧秋只不过是说，男人黑一些更显男人味而已。本来就是这样啊，她的确觉得白净书生不如黑面郎君更具有野兽气息啊。

    赵磊终于吃完，一抹嘴，点根烟，对狼山道：“非洲那片适合赤着脚自由奔跑的土地不是我的向往…”

    狼山在一旁坐下，正色道：“这些天在外面辛苦你了。”

    赵磊抬头，万年不变的没有表情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些难以置信的表情，道：“这可不像从你嘴里说出来的话。”

    狼山笑笑，也点根烟，道：“关心你还不好吗…怎么样，这些天有收获吗？”

    赵磊道：“收获很多，我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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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犯罪

    更新时间：2013-08-15

    说曹操曹操到。赵磊问狼山我哥去哪了的时候，孙子书正好从外面推门进来了。看见赵磊，孙子书不自禁的露出笑，走到赵磊身边坐下，打量一番赵磊，道：“黑的可以啊你，怎么样？汪若海没找你麻烦吧。”

    赵磊摇头道：“没有，他在发现我跟踪他之后，还不定期的给我送水喝。”

    “哦？看来汪若海根本就是那你不当数啊，哈哈。”孙子书拍拍赵磊肩膀，掏出根烟点上，道：“辛苦你了…不过，按计划你还有三四天要守，怎么现在就回来了？”

    赵磊点点头，一五一十的把今天所发生的事说出来。完了后，狼山哈哈大笑：“你小子真是命大，脱水这么严重的事都给你挺过来了，而且还是个女人救你的，美救英雄啊！”

    孙子书正色道：“这种情况你应该早早打电话给我们，万一要是你晕倒在远离村庄的地方，或者是没人发现你，那就很危险了。明白？”

    “好，你放心，我还没娶老婆，不舍得死。”赵磊站起来，走向大门的方向，边走边挥挥手道：“我继续去守汪若海了，大家保重。”

    “刚回来就走啊？”牧秋端着一锅绿豆汤从厨房出来：“我给你熬了点绿豆汤，要不你带着啊…”

    “给我哥他们喝吧，回头见。”赵磊越来越宽阔的背影终于消失在旋转门外，投入茫茫的夜色中。

    孙子书摸摸下巴，若有所思。至今为止，他越来越看不清赵磊了，以往赵磊还是典型的怂b富二代时，他能把赵磊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看个清清楚楚，但是自从赵磊老爸死导致赵磊性情大变后，他发现，赵磊的一切都在他眼里开始渐渐模糊，明明每天都在一起，他却有着‘这孩子心里到底在想什么’的疑问，而且这个疑问越来越浓。

    “子书，别担心，磊子的命已经系在你身上了，你死他必死。”司马停云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众人身边，捋着自己的山羊胡道，似乎看穿了孙子书心中所想。

    “什么意思？我死他必死，他死我必死？”孙子书皱眉。

    司马停云摇头道：“是你死他必死，但他死，跟你没关系。”

    孙子书这才放心不少，想了想又道：“我就说嘛，我爷爷给我盘的命，还能让别人给绑住？哎，司马，你上次不是说磊子能活到八十岁吗？那我能活多久？”

    “两百五十岁。”司马停云脱口而出。

    孙子书满脸惊讶：“怎么可能活那么久，那不成妖怪了…”

    “二百五的妖怪，就算是妖怪，也必然是非同凡响的妖怪。”狼山哈哈大笑。

    孙子书咬牙切齿，一拳揍向狼山，狼山轻巧避开，继续埋汰道：“子书，你虽然这辈子都打不过我，但是我相信，等你成了二百五的妖怪，肯定就能打过我了。你要有信心，有耐心，有恒心，等那天的到来，然后就可以胖揍我一顿了。”

    司马停云忽然轻咳一声，背负双手，缓步朝门外走去，边走边道：“欢喜命的人，我算不出来阳寿是多久…唉，什么时候才能弄的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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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磊出门后，打车直奔汪若海家。到了小区外，他找了个隐蔽的地方借着夜色翻过围墙进去。循着早已打探得知的汪若海家所在的某号楼而去，路上碰上一个在草丛里尿尿的保安，他没给保安转身的机会就用重手把对方给打晕，那保安至少得到明早才会醒。

    潜行至汪若海家所在的单元楼下，赵磊看见汪若海家的窗户内有灯亮着，他绕着楼转了转，恰好看见汪若海站在阳台上抽烟。汪若海家在九楼，赵磊虽看不清那人的脸，但他可以确定那就是汪若海。赵磊自知自己的本事稀松平常，但眼睛还是很好的，举个例子，常人最多能看清一百米之外的人脸，但他至少可以看清两百米外的人脸上是否有一粒饭。据说每个人都有高于常人的某方面特长，只是大多数人这个特长比之常人也就高那么一点点而已，只有极少数人能达到很高的水平。赵磊就是这样的后者。

    微弱的月光下，赵磊所站的地方是漆黑一片，就算汪若海拥有和他一样的眼力恐怕也看不见下面有人，但是赵磊正好能看到汪若海，因为阳台里面有灯光透出。

    确定汪若海在家后，赵磊就循着原路又翻-墙出去了，他只是为了确定一下汪若海在不在家。不管在不在家他都要做到心里有数。

    重新回到外面，赵磊跟往常一样靠在一颗行道树下睡觉。

    正睡的香甜时，他隐约感觉有脚步声靠近，然后他就醒了。睁开眼循着声音他看见前方有四个人朝他走来，或者确切的说，人家可能只是路过，不一定就是朝他来。

    四个男人，脚步声越来越近。赵磊睁着双眼，一动不动的坐靠在行道树上。

    “你怎么天天在这？”当四人经过赵磊身边时，一个光头男停下脚步，问道。光头男一停，其他三人也就跟着停下了。

    “……”赵磊面无表情看着光头男，不说话。

    “被老婆赶出来了？”光头男笑问。

    赵磊依然不说话，但是点了点头。

    “我倒看你不像是被老婆赶出来的，而是在监视别人吧？”一个发型为鸡窝式的男人说道。

    赵磊心底一沉，但表面上还是无动于衷没有表情，只有眼神依然放在那四人身上。

    “走吧，你管人家干什么呢。”鸡窝男嘿嘿一笑，手一挥，看来是头。

    四人的脚步声由近及远的消失后，赵磊挠挠头，心里一片混乱。倚靠着背后的大树，他抬头看着天空。这段时间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世上的事，用武力能解决的事，都不算事。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事，都需要强大的头脑才能做好。光有武力根本没用。

    就好比这次他对汪若海的跟踪。一路上他遇见太多想不明白的事，他深刻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脑袋瓜不顶用的话，想往上爬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他能够一个人去把对方整个堂口上百号挑了，确实很厉害，但面对两百人三百人呢？面对像狼山蔡进那样的高手呢？

    所以孙子书武艺平平，却能够带领团队取得胜利，而他赵磊只能在一旁学着、听着。这就是差别。

    点根烟，赵磊轻声吐了一口气。

    大约凌晨三点左右，刚刚睡着没一会的赵磊又被急促的脚步声吵醒了。

    “来人啊，抢-劫！”女人的声音夹杂着高跟鞋在地上刮擦的声音。

    “别叫，再叫老子捅死你！”凶恶的劫匪声音。

    赵磊估计了一下，劫匪和被劫者距离他坐的地方不到一百米。没等赵磊考虑好要不要去英雄救美，劫匪就成功夺到手包，拔腿狂奔，不巧的是，劫匪奔跑的方向正是赵磊所在之地，不过也难怪，人行道就两个方向，赵磊这边正好是往偏僻地方，那边正好是往市里，赵磊要是劫匪，他肯定也往偏僻地方跑。

    然后当劫匪经过赵磊身边的时候，赵磊三脚连环踢便把劫匪踢翻在地晕了过去。惊魂未定的受害者过了好一会儿才抖着全身来到劫匪身边，确定劫匪不能动弹后女人才蹲下来把自己的包拿回，然后连一句谢谢都没有就快步走了。

    赵磊没有心情感叹世态炎凉人心不古，救了人都得不到一句感谢，因为他很困。于是他也不管躺在旁边的劫匪，就自顾自的斜靠大树继续睡觉了。早上六点多他就醒了，一转头看见劫匪还躺在地上没醒。他站起来，猛的一脚，劫匪才挣扎着醒来。

    错愕的劫匪满脸迷茫的看着赵磊，道：“我…我怎么会在这？这是哪里？”

    赵磊道：“以后不要抢-劫了，没有好身手抢-劫很容易失手。”

    劫匪似乎这才想起来昨晚发生的事，连滚带爬的跑了，半句狠话都不敢撂，很让赵磊失望。以赵磊瞒着孙子书跟黑道干过不少次架的经验来看，像刚刚那人，八成从此以后就不敢再犯案了。回家后好好找个工作老老实实过一辈子，甚至以后在某领域还能有所建树也说不定。

    犯罪也是需要天赋的，有句话说的好，杀人不犯法，我也下不去手。这说的就是大部分人的心理，因为犯罪是一种必然会伤害到别人的事，所以大部分人从良心上来说都无法接受。

    剩下一小部分人，也就是适合犯罪的人。他们很少会为自己对别人的伤害而良心不安耿耿于怀。所以有些人就算被抓进号子里关一百次，只要一放出来，他们还是会犯罪，因为他们的良心和普通人不同。

    但是刚才那个人，很显然不属于后者。他是典型的一不小心一时冲动的失足青年，只要给他点教训，他就会幡然醒悟，说是不再敢犯罪也行，说是不再想犯罪也行，或者两者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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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贡院六号

    更新时间：2013-08-17

    北京。

    从青海乐都县坐了将近二十四小时的火车，第一次走下昆仑山的文藏名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到达北京的火车站。和相处愉快的三位室友挥别之后，文藏名在车站外找了间早点店吃起了早点。

    吃完早点，已经是六点十分。他背起背包正式踏入北京的人潮中。现在虽还没到早上上班时间，但街上的人已经开始慢慢多了起来，他信步走到朝阳公园，花了五块钱买张门票进去。

    散步是最好的练功方式，这是但凡武功有点登堂入室的人都明白的道理。因为走路能够调动全身上下每一个器官，所以会用正确的方式走路，绝对是非常好的练功方式，比你蹲马步、打套拳、砸沙包来的见效多了。

    花了两个小时把公园逛了个七七八八后，文藏名才出来，根据手中从家里带出来的地图指引，他从附近找到一个叫做乐福的老旧小区。乐福小区不管是从外观还是内里来看，都至少有二十年以上历史了。

    在大门口他就看到了他想看到的招租启示，而且还很多。他找了个房子在四楼的手机号码记下来，然后到公用电话亭打通对方的手机。对方正好就在附近，说好后文藏名就站在大门外等。房东十几分钟就到了，房东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秃头，长得也还算过得去，并没有非成功人士的秃头中年男人普遍具有的猥琐和贼眉鼠眼。

    随房东来到二号楼四楼的一个两室一厅的房间，文藏名很快就决定租下这里。没有还价就爽快的签了合同，付了半年租金，房东先生大概是头一回碰上不降价的租客，态度立刻就从开始的一副‘你爱租不租’的吊儿郎当样转变成拍着文藏名的肩膀直呼老弟。

    临走时，房东还假惺惺的要请文藏名吃饭，文藏名婉拒说‘我一会还有事，你忙你的吧’，房东笑呵呵的说‘出门在外全靠朋友，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来找我就行’，然后才离开。

    房子属于简装房，除了床板桌子和厨房用品外，什么家具都没有。文藏名拿着纸笔边走边画边设计，一个小时不到就弄好了一幅他自己的设计图。之后他拿着设计图跑到了北京的家居生活商场，花了两个多小时买好所有他想要的家具和生活所需品。

    当晚，他睡在自己离开乐都县孔家嘴的第一个家。一夜都睡的很安稳。第二天，所有家具陆续送到，他一直忙着指挥送家具来的师傅把家具放到指定位置，晚上五点半，装宽带的小师傅离去后，文藏名拿出从家里带出来的那把陪了他十几年的折扇，撑开，面带微笑的在屋里悠悠的转了一圈，最后坐在书房里，轻舒一口气。

    他准备在这里待半年，半年虽然并不长，但也不短，他不愿意将就着住。虽然添置了这么些东西花了他不少钱，但他觉得很值。稍微休息了会，他就下楼去买菜了。得说一下，父母离世前，母亲交给他一张中国银行的银行卡，他一直都没动，还是走的那天，到火车站附近的时候他才拿着银行卡去银行查了下，里面有人民币两百多万，所以暂时，他是不需要考虑赚钱养活自己的问题。

    晚上他给自己做了一个素菜一个荤菜，在电脑音箱放出的轻音乐中他把晚饭吃了，而后又在音乐中把锅碗洗了。收拾好一切后，他小坐片刻，然后来到摆着个新买木人桩的阳台，脱下衣服，浑身只穿一件内裤，练起了拳。

    穿上衣服的他，像个饱读诗书心忧百姓的新科举人，是最最典型的书生模样。可脱下衣服的他，却又像是久经沙场的武将，浑身有着不下于百处的伤痕，伤痕有大有小有长有短，但看上去却不像是刀枪剑棍所伤，倒像是什么动物的爪子留下的。

    砰砰砰…

    绕着木人桩，他脚步如风，拳掌交错，击打在无辜的木头上发出沉闷的声音。在这种本来隔音就不好的老旧小区里练这种最简单最原始的木人桩，正常人击打都会不可避免发出很大的声音，若是弹簧减震式木人桩就不会有太大声音，但这种最原始的木人桩不一样，它会发出很吵人的声音。但在文藏名的手底下，木头仿佛内里被灌了沙子，打上去没有清脆的声音，只有沉闷如裂帛的声音。

    “你真会长，全身上下就脸最白最细腻。没脱下你衣服前，我怎么也想不到这样一颗头颅之下，却是这么一副沧海桑田般的身体。”十六岁那年，文藏名偶遇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子，那个为了救他而脱下他衣裳的女人眼中毫不带羞的，一边用银针给他放淤血一边看着他的身体笑道。

    而那一年那一天那一刻，听了对方这番话后，文藏名像个被撞破春心的小女孩，脸红至耳根。

    连续打了四十分钟的木人桩，他终于停手，长吁一口气，收敛内力入丹田气海。

    站在阳台前，手里端着一杯白开水慢慢的一边喝一边看外面的夜景。北京的夜景跟孔家嘴的夜景真的一点都不一样。但这两种不一样却又没有高下之分，就像文学与音乐，一个是文字的美一个是旋律的美，各有千秋平分秋色。若非要站在主观的角度来说，他还是更喜欢孔家嘴的夜景。

    虽然那里的夜漆黑是唯一的主旋律，除了有月光和星光时，无星无月时夜晚根本就看不见外面任何事物。虽然北京的夜，即便没有星月，仍然是五颜六色的，四周望去，都是各种各样的灯打出来的光，就算是夜行在任何一个角落，也不用担心自己会因为看不清路而摔倒。

    但那又怎样？他喜欢家乡每到夜晚时的那种静谧美，春夏秋冬，一到夜晚，耳边能听到的就是四季的声音。春天的暖风声，夏天的虫鸣声，秋天的飒飒落叶声，冬天的落雪声。

    还有，万山之祖昆仑山给他的独特的自豪感。

    “你从哪儿来？”

    “昆仑山！”

    这种当昆仑二字从他唇齿间流淌出来时，他内心会升起一股难以言明的豪气的感觉。

    喝完水，他又小坐了片刻，便去洗澡睡觉。躺在新买的被褥里，他似乎能闻到被褥上散发出来的机器制造的味道，跟母亲用手做出来的被褥有很大的差别。不过并不影响他睡觉，这一夜他仍然睡的很安稳。从小到大，似乎只要他觉得应该睡了，他就会安然的睡着，而且睡眠质量一定会非常高。就连父母离开人世的那段时间，只要他命令自己，睡觉，然后他就一定不会失眠。

    第二天，文藏名坐公交坐地铁坐出租车把小区周围的地方都走了个遍，下午的时候他顶着烈日来到贡院六号，贡院六号是北京最奢华的住宅区，房价在七万一平米左右。

    这是外公家的所在。这也是文藏名仅知的少量关于母亲家那边的资料之一。他很奇怪，关于王家的历史确实很丰富，一门八状元，搁在满清的历史里绝对是浓墨重彩的一大笔，想不丰富、想不留青史都难。但是，书籍中可见的所有关于京城王家的历史，都在一九六六年断档。自此之后有关于王家的记载都没有了，翻遍所有的书都找不到。

    六六年是文-革开始的那年，在这期间发生了什么想一想也该有点头绪。但七六年文-革结束后呢，为什么王家的历史还是没有？满清时期的光辉历史不算那也就罢了，可新中国成立后连续九届政治局常委名单中都有王家的人，这事也足以让王家继续辉煌啊。即便可以解释为涉及到政治，所以较为敏感，但也没敏感到在书上一点找不到王家消息的地步吧？

    文藏名将这些问题已经翻过来覆过去想了很多遍，但至今都没有想出答案。但在书海和时事资讯里还是让他找到了蛛丝马迹，也找到了京城王家所居住的地方。

    当然，他无法说出外公的名字，而且暂时也无法证明自己是王家的外孙，当然是无法正常进入贡院六号的。在外面转悠了好一会儿，他微微皱眉，走进街对面的一间茶馆，点了杯清茶。边喝茶边远望着贡院六号里那一栋栋高楼，七万元一平米，七万元对于普通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对于穷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对于富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他都很清楚。

    他当然不会像愤青那样，在心里诅咒贡院六号终将有一天会成为有钱人的坟墓。在他心里，贫富都是理所当然的由因得果，没必要心里不平衡。仇富心态百分之九十的非富人都有过，或者曾经有过。其实，这种心理轻的，就是羡慕，重的，就是嫉妒。自己没有、得不到，别人得到了，会羡慕嫉妒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不正常的心理，就是会将这种情绪保持很久，甚至能保持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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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天子脚下

    更新时间：2013-08-18

    人生最可悲的就是一辈子活在羡慕嫉妒中,唉声叹气怨天不公成为一生的主旋律，而除此之外，却什么都不去做。这种人怎么可能买得起贡院六号的住宅？想都不用想。

    文藏名坐在茶楼一角，品味着手中的清茗，望向贡院六号，脑海里却在想该如何打探外公家目前的情况。直至现在为止，文藏名连外公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从他记事起，映像中有关于母亲家那边的事，母亲虽跟他简单说过，但说的都是距今已有二十年前的事。可有关于近年来，京城王家的事母亲却是只字未提。这些对于现在孤身来到北京，想看看外公外婆的文藏名来说，成了一个大难题。

    也许从户籍方面能查到外公或外婆的名字，但刚到北京人生地不熟的文藏名又不认识什么警察系统的人，也不可能找人到派出所去查。

    还有一种方法：四处打听。京城王家的势力这么大，应该有很多人都知道，到一些人多口杂的地方，找个看起来机灵、多嘴多舌、喜欢八卦的人问一问兴许能有收获。但文藏名又一想，既然在书籍和网络上都无法查出线索，说明王家似乎本身就不愿意自己家门太过招摇，那若是这样，这个四处打听的方法就不灵光了。说不定文藏名套到一个喜欢八卦的人，却得到跟事实大相径庭的答案，岂不是白费力气。

    “小二，上茶。”当文藏名沉浸在思虑中时，他听见楼梯处传来一个清淡的男人声音。循着声音看去，一个穿着非常休闲的年轻男子慢慢走上二楼，虽然说的话有些油滑，但他脸上的表情却透着股谦和。

    服务员立刻就迎上去笑道：“王哥好久没来，我盼星星盼月亮的终于把你盼来了，来，快请坐。”

    看来那位王姓年轻人是常客，跟小二也很熟。

    “老弟，我前段时间去洛阳旅游了，昨天才回家，刚到家就被我爸狠骂了一顿，说我不思进取就知道出去玩，你说我冤不冤枉？古人说的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哪错了你说？”年轻人端起小二送上来的碧螺春茶，喝上一口，拍着服务员的肩膀叹息。

    服务员笑笑，说：“作父亲的不都希望自己孩子努力点嘛，你出去旅游虽然也是学习，但在咱们老爸眼里，那就是光玩啊。咱们做儿子的，有时候也要让父亲能看到自己在努力，俗话说得好，又说又练才是真把式。”

    年轻男子笑的合不拢嘴，道：“就你会说，不过说的也还挺有道理的，哈哈。”笑罢，他瞥了眼楼梯的位置，似乎在等什么人。

    服务员注意到年轻男子这个动作，机灵的点点头道：“你坐，慢慢喝，有需要就跟我说。”然后就一边去了。

    年轻男子喝几口茶，挠挠头，又看看楼梯的方向再抬头看看墙壁上的挂钟，眉头皱了皱，接着他从兜里拿出手机拨通一个号码。几秒后，某个手机铃声由远及近的传来。年轻男子眼睛一亮，微笑着看着楼梯口。

    不一会儿，一个气质清冽容貌绝美的年轻女孩顺着楼梯上到二楼，手里拿着的手机正在响。女孩看到男子后，就径直朝他走来。

    “还差三分钟，没迟到。”女孩坐到男子对面，说道。

    “迟到也没关系，怎么样，半个月没见我，想死我了吧？”年轻男子伸出手，边说边往女孩放在桌上的玉手摸去。

    女孩反手打开男子不老实的手，道：“不想。”

    年轻男子似乎被女孩拒绝习惯了，倒也无所谓，道：“洛阳可真不错，除了空气干燥了点，水质差了点，其他的都好。各种令人叹为观止的前朝遗迹，你没跟我去真是太遗憾了。”

    女孩从坐下后，眼睛一直都放在男子的脸上，好像是在看他瘦了没有。听到这，女孩垂下眼睑道：“不是有她陪你吗？”

    年轻男子哈哈一笑，道：“章亭那小女孩儿哪有空陪我，一到洛阳就跑没影了，我担心她打电话找她，你猜怎么着？她竟然跑到他在洛阳的朋友家玩去了，这半个月来，我跟她就出发的时候和回来的时候在一起，其他时间都是各玩各的。”

    女孩一直皱着的眉头微微舒展，忙道：“那你们…你们…”你们好几遍都没能说下去。

    “我们当然没在一起睡了，早就跟你说过了，她那种女孩不合我胃口，太疯了。”年轻男子接口说道，他看到的是眼前女孩满肚子的醋意。

    “嗯，我妈让我在家照顾弟弟，不然的话…”女孩从开始到现在，终于不再紧绷着脸，放松开来。虽然放松了，但是她身上那种冷艳的气质还是会让第一次见到她的人，觉得她拒人于千里之外。

    “我知道，下次吧，我准备等热天过了，秋凉时候再出去玩一趟，到时候我俩一起去，好不好？”男子乘着女孩不注意，终于抓到女孩的手，紧紧的抓着，任凭女孩怎么挣扎他都不放手。

    “好，到时候你别一声不响的跑了就行。”女孩见挣扎无用，也就不再挣扎，说道。

    文藏名坐的地方距离他俩并不远，而那一男一女说话的声音也没有刻意压低，再加上习内家功的人本身听觉较于常人就高，所以他都听的一清二楚。起初，他听到这个年轻男子姓王，又觉得这人身上有股富家子弟的气息，所以就比较留心。不过听来听去，都是两个情侣之间的对话，没什么价值，他也就不再聚精会神的听。

    搁在百年前，茶馆可以说是大街小巷的各种公共场所里，相对较为吵闹的地方。人们形容某地方吵就会用‘吵得跟茶馆里一样’。但时过境迁后，茶馆在新时代却成了相对较为安静的地方。其实很好理解，因为这年头，有心思喝茶的人，基本上都不是喜欢大声喧哗的人。喜欢喧哗的人有很多别的地方可去，没必要来茶馆这样清淡无味之地。

    文藏名所在的这间茶馆生意算中上，现在的上座率有四成。四成的上座率不会给客人造成拥挤的感觉，也不会让人觉得空当。拥挤了，会让生性喜欢清净的人不喜欢，空当了，会让客人有压迫感。试想一下，你来到这间茶馆，里面客人寥寥无几，还没服务人员多，你往哪儿一坐，就得接受闲置服务人员的目光注视，是不是压力很大、很不舒服？

    四成，是一个很合适的密集度。

    随着时间往晚饭时候的推移，茶馆里的人渐渐少了。文藏名准备再喝一杯茶就走。但往往很多无法预料的事在我们不经意间就发生，然后改变我们的计划。

    “王城，我可告诉你，我是不想跟你计较，否则你信不信我让你半个月内就滚出北京？”

    “哦？我真想见识一下谁有这么大能耐，天子脚下说出这种黑社会份子才能说出的话。”

    “你…”

    “我什么？我这人很简单，也一直都是个讲道理的人，你有理我认错，但你若是没理，你就得向我认错。”

    当文藏名只顾着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时，周围发生了口角。一个很高大皮肤微黑的年轻男子和那位刚从洛阳回来的王姓年轻男子吵了起来。从气势上来看，虽然微黑男子显然比王姓男子短了一截，但前者很显然也不是泛泛之辈，不是富家子弟便是官家后代。

    两位官富二代发生过节，这种事太常见了。文藏名本不愿在这看这种没意思的事，但由于两位男子就站在楼梯口边，如果他要走，肯定得经过那两位人。

    “来，麻烦让一下，谢谢。”文藏名想想都觉得尴尬，于是只得继续坐着。

    文藏名现在知道了刚从洛阳回来的那个男子叫王城，另一位皮肤微黑有点古天乐味道的男子叫刘基。

    从对话来看，原来之前刘基也在这里喝茶，不小心失手打碎了茶杯，之前接待王城的机灵服务员也知道刘基来头不小，于是并没有按照规矩要求刘基照价赔偿，只是说了句‘您注意安全’。可就这句话惹恼了刘基，破口把服务员大骂一顿，而且还说像你这种眼睛长在屁股上的人也就只能当一辈子给人端茶送水的服务员！

    服务员倒没什么毕竟干这行的被骂几句也是常事，但跟服务员挺熟的王城看不过去了，指着刘基说：你不要欺人太甚，仗着自己家有点底子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这么一来，火药味四起，跟刘基一起来的还有另外三个朋友，都是人高马大看起来不是容易放倒之辈，可王城这边虽然只有他跟身边的女孩两人，但气势却丝毫不输刘基。

    “刘基，你刚刚那番话我记着了，要是哪天我一不小心失踪了，警察肯定回来找你去谈话。”王城一副漫不经心的悠闲神态。

    “你…王城，我不想跟你计较。”刘基似乎颇为忌惮王城，一退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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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二代

    更新时间：2013-08-19

    普通二代之间产生矛盾了，也就是干一架，最多不过各自找各自的朋友来干一场稍微大一点、痛快一点的架。打完之后输赢都不重要，谁认错也不重要，为自己日后的回忆添一件值得开怀大笑的事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非普通二代就不一样了，官富二代们产生了矛盾，往往尽量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尤其是当矛盾只是些鸡毛蒜皮小问题的时候。因为他们一旦相争，就不只是两个年轻人之间的事，更多的，是两位年轻人背后两股势力的交手。到时候牵扯出来的人可就多了。

    当然，官富二代若跟普通二代发生矛盾，那的确可以弹指间就让普通二代灰飞烟灭，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不过一般情况下，普通二代都不会去招惹官富二代，即便不小心招惹了也都会很快息事宁人的低头。除了极个别不谙世事的毛头小伙逆流而上非要去跟官富二代对着干，那结局肯定都是很悲惨的。

    王城和刘基都属于非普通二代，互相也都较为了解对方的家底，所以刘基会忌惮，所以王城会毫不担心。

    “王城，我看还是算了，我不想跟你吵，没意思，我们吵吵闹闹了这么多年，哪一次不是你赢？今天我就再让你赢一次又怎么样。”刘基摇摇头，似乎很累很累的样子。

    “哈哈！那最好。此事就到此为止，下次再让我碰到你欺负弱小，绝不轻饶，哈哈…拜拜…”王城刚说完，就拉着女友离开了。

    刘基连气都懒得气了，黑着一张疲惫的脸，坐下来，自言自语道：“总有一天我要让你跪在地上求饶！”

    文藏名终于能走了，多喝了一杯茶的他有些惊讶刘基的涵养。按照常理来讲，此事跟王城根本半点关系都没，而且刘基也不过就是说了几句难听话而已，王城这不像是打抱不平倒像是在故意找茬，可刘基最后却都忍了下来。很不寻常，搁在正常官富二代身上，怎么说也不会这么轻易就算了。一直对时事都有关注的文藏名今天算是第一次亲眼见到所谓的官富二代，这个群体现在正被人们所诟病所口诛笔伐。文藏名当然不会单纯的只觉得但凡官富二代都是坏人，这个论点只适合脑袋未发育完全的人。

    富人、官家里出来的后生，大多数都是人才。真正出只会惹是生非只懂花钱和搞女人的后生，基本上都是暴发户人家。因为越是根深蒂固的显贵人家，对于教育看的越重，这种家门出来的孩子，很少有狗屁不通的废物。而暴发户不同，暴发户跟小人得志是两个近义词，大多数一夜暴富的人，其暴富原因都是运气所致，那么，这类人就体会不了很多成功人士都懂的道理。除了钱，这类人就什么都没有了。自然，出来废物一般的后生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对于刘基，文藏名并没有过多的注意，在王城离开不到十分钟他就走了。

    晚饭他还是在外面吃的，贡院六号坐落在长安街北边的繁华地段，周围当然不缺吃饭的地方。随便吃了碗炒饭后，文藏名继续在附近闲逛，其实他也不知道他在闲逛什么，只是在心底隐隐觉得这样逛，也许会发现什么线索。

    这恐怕是人在面对问题无计可施的时候，又下意识的不想让自己闲着，所导致的。人就是这样，勤劳一些的人，闲不下来，即便知道自己做的是无用功，却还是会不停地做下去，似乎只要求得内心安稳便可，至于客观上是否有用并不重要。

    穿着一身共价值二百六十八元的休闲装，却仍难掩文藏名对于女人的杀伤力。路过的女人，上至六七十岁的老奶奶、下至三四岁的小女孩，无有不侧目的，至于年龄在十六岁以上三十岁以下的风华正茂女人们，更是毫不掩饰自己对这位帅哥的喜欢。弄得文藏名觉得有些不妥，不过他并没有害羞，虽然他还是个处男。

    文藏名看过一本书，其中有一段是专门谈性经验与性格之间的关系。书上说，大部分人的性经验越多，性格就会越外放。也就是说，未经人事的少女大多性格内向羞怯，而一旦开过荤之后，有些女孩就开始走向洒脱外向的性格大道；反观男人也是如此，越是性经验充足，跟女孩交往起来就越不会感觉紧张…

    文藏名觉得书上说的有一定道理，但也并非全对，而且并没有说到点子上。性经验充足，在面对异性的时候就不会害羞紧张。这是因为经验足，心中有了自信，自信，才是不紧张的最大原因。所以，即便一个人他没有过性经验，只要他足够自信，他在面对异性时也不会害羞不会紧张。

    比如文藏名自己。

    事实上他不只是此刻，需要接受路过女性的目光注视，之前在火车站的时候就是这样了。像画中走出来的翩翩公子，文藏名根本就无法收敛住自己外表加气质，所以自然就无法阻止自动形成的女性视线网。

    但他没有觉得有一丁点紧张，他很坦然，有时候有意无意跟看他的人目光对上，他便会温柔一笑。因为，他有自信，他肚子里的墨水、气海里内功、脑袋里的琴棋书画…等等都是他自信的来源，有厚厚一叠自信，他当然不可能会紧张了。

    “帅哥，一个人吗，我请你吃饭呗。”一位看起来有二十五六岁，衣着和表情都较为成熟的女人贴上来，撒娇般的在文藏名耳边道。

    “谢谢，我吃过了，还请你不要打扰我做事。”文藏名笑笑，避开对方搭上来的手，礼貌的应对。

    “哎哟，天都黑了还忙什么呀？我们去喝咖啡也行啊。”熟女依依不舍，根本就没有走的迹象。

    文藏名负起双手，正色道：“一会我女朋友就来了，你还是快走吧。”

    熟女顿时偃旗息鼓，瞥了眼文藏名的表情，小声嘀咕着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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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家教

    更新时间：2013-08-20

    文藏名继续转悠，繁华的北京像个不夜城，越晚越热闹。而对在大街上转悠的他来说，夜晚是件好事，因为夜色会让他的回头率不再那么高，只要他尽量往阴暗的角落里走，不把脸暴露在灯光下，过往的女人就不会发现这里有个非常值得交往的男人。

    无意间走到一个摆放在某院校门口的招聘启事栏旁边，两三个年轻人驻足看招聘栏，文藏名也停下脚步，站在一旁看。虽然他暂时不缺钱，但找一份工作做着也不是坏事。

    “寻，家教。现家有在上高三的孩子一位，需一位文科辅导老师，价格面议。电话……”看来看去，也就这个招聘启事没有明说要求应聘者的学历。虽然文藏名具有本科生的知识储备，但他没证，所以那些首先就要求应聘者要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的启事，他根本就不用考虑。而且现在这个没有要求学历的雇主，在面议的时候会不会找文藏名要证书也是不得而知。

    “哎，兄弟，我这边有个好工作，你要不要试试？”某看起来跟文藏名差不多大的男子，转头打量一番文藏名，神秘的说。

    “不用。”文藏名只看了一眼那人，就摇头拒绝。

    “月入万元不是梦啊，兄弟…我跟你说…”那人还想说，却被文藏名转头一个没有温度的笑给冻住，有点尴尬的挠挠头然后转身走了。

    文藏名记下了招聘启事上的那个号码，离开，直奔附近的一间中国移动营业厅。柜台里琳琅满目的摆满各种各样的手机，花了半个小时文藏名就选好了一款诺基亚520，微软的windowsphone系统。其实文藏名在火车上已经决定要买哪款手机了，之所以选择这款是因为他通过各种参数的对比后，觉得这款520的性能和价格比之其他手机都有优势，况且，在功能上，他并不追求太宽的兼容性，手机只是手机，打电话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其他功能，也不过是为了供人在无聊时候消遣打发时间用的。他很确定自己用来消遣的时间很少，所以并不需要把手机当成时间的磨盘。

    顺带办了张移动卡，第一次打开手机，第一次摸到手机，第一次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划动，出奇的事，跟他昨天第一次摸电脑用电脑的时候一样，他丝毫不觉得陌生，连他自己都很惊讶。虽然他之前已经在书籍上了解过很多了，但那种第一次真实的触觉、视觉，却都没让他有一丁点陌生的感觉，仿佛他早已经摸过用过这些东西了。

    拨通那个找文科家教的家长手机号码。三言两语后文藏名就挂了电话，跟对方约好在对方的家里见面。

    地点就在附近不远的一个中档小区，文藏名花了二十分钟就敲响了招聘家教的那家人的门。

    开门的是个戴眼镜的少妇，大概有三十五岁左右，乍看见文藏名这么个英俊潇洒的后生，眼睛里闪过一丝奇异的光彩。她道：“你是来应聘家教的文同学？”

    “是的，张女士你好，我叫文藏名。”文藏名很有礼貌的点点头，微笑。

    “进来吧。”张女士将文藏名让进门，让他坐在沙发上，给他倒了杯水，道：“你是哪个学校毕业的？”

    文藏名笑笑，道：“我是自学的，老家是青海的，自小没有上过学，都是把教材买回来自学的，至于学历，更是连小学毕业证书都没有。”

    “哦？这样啊？”少妇属于那种身材比脸蛋好的类型，五官最多算的上小家碧玉，身材却是堪比电视上那些正红的女明星。听了文藏名的话，她显然有些惊讶，顿了顿她道：“这样的话…其实也不是不行，只不过我总得知道你适不适合给我家孩子补习呀…”

    文藏名点点头表示很理解，道：“这样，您问一下您孩子有没有习题簿什么的，让我做一做，就当是考试，最后看成绩，怎么样？”

    张少妇一拍手：“对，这是个好方法。青儿，出来。”后一句是朝着紧闭的房门喊的。

    只听房里窸窸窣窣的响了好一会儿，门才打开，马尾辫，面容疲惫，但还是能看得出女孩长得并不赖，而且身材也随她母亲，非常惹火。

    “文老师，既然你这么有自信，我这里有份文综试卷，请你做一下。”女孩走到文藏名旁边，递过一张试卷和一支笔。

    “好的，谢谢，那我现在就开始吗？”文藏名看着母女二人，脸上的表情很淡定。

    “嗯，现在就开始吧，慢慢写，别着急。”张少妇跟女儿坐到一边，一会盯着这位英俊的帅哥看，一会又相视而笑，像是心领神会了什么。

    四十分钟，一份写满了字的答卷被文藏名交到张少妇的手上。张少妇拿着试卷，女儿拿着答案，两人一题一题的对。二十分钟后，终于对完题目的母女俩不约而同的瞪大水灵灵的眼睛看着文藏名，嘴巴呈现出鹅蛋的形状。

    “还行吗？”文藏名彬彬有礼的问，轻轻活动手腕。

    “几乎是满分，文同学，你太厉害了！你要是不行就没人行了！快，现在就跟我回房。”女孩迫不及待，拉起文藏名就往房里拖。

    张少妇拉住女儿，骂了句：“没规矩，你先回房，我跟文老师先谈会儿。”

    待女儿回房关上门后，张少妇坐到文藏名对面，道：“学历证书不能代表教学能力，我相信对你来说辅导我家青儿是没有任何问题的，那么，一节课三个小时，五十块钱一节课。一个星期至少要来补三次，一三五或者二四六都行，具体哪三天你跟我女儿商量着来，如果你时间足够的话，天天来补都行，反正现在是放假时间，她时间多的很。”

    “好的，我觉得如果天天补的话，对孩子学习不一定就有好处。还有就是您看我每天的什么时间段来补最合适？”文藏名喝口水，道。

    张少妇扭动一下丰满圆润的屁股，道：“这个随便你，什么时间都合适。”

    文藏名点点头，又喝口水，放下杯子，站了起来。

    张少妇立刻就道：“那就从今天开始吧。”

    文藏名又点点头，敲开女孩的房门。

    “文老师，你好帅哦。”女孩满脸笑意的看着坐在她身边的文藏名，像是看到了一朵极美的花。

    “谢谢。那我们就从历史必修一开始吧…”文藏名翻开教科书，开始了他人生的第一份工作。

    三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对文藏名来说，时间在他眼里永远都是不快也不慢的，因为他从不主观去想‘时间过的快些或者慢些就好了’。而对女孩张青来说，这三个小时就过的太快了，她还有好多疑问没向文老师请教，还没看够文老师那张英俊的跟古装电视剧里的美男子一样的脸。

    “我已经跟张青商量好了，一个星期来补五次课，周六周日不补，每天上午八点到十一点。”临走时，文藏名站在门外对门里的张少妇道。

    “好的，那明天你早点来，我做你早饭。”张少妇笑意盎然，挥挥手，关上门，竟然不给文藏名拒绝的机会。

    第二天，文藏名七点四十就到了，昨晚他没有机会拒绝张少妇的盛情，所以他今天不得不早点来。不过他吃完早饭后，就觉得自己早点来不亏，张少妇的早餐弄得很丰盛，自己用平底锅摊的饼子、稀饭、自家腌制的咸菜，让文藏名有种自己在家吃早餐的感觉。因为以前在家的时候，他每天早上就会自己动手做一顿丰盛的早餐。

    自从父母离世后，他就再也没吃过别的女人做的早餐，今天，是他入世的第一次。

    “很好吃，谢谢你。”文藏名擦擦嘴，衷心感谢张少妇。他有点好奇，为什么一直都没见到这家的男主人。

    “不客气，家里很多年没男人了，她爸在青儿三岁的时候就跟我离婚了，每天都是我跟青儿两人大眼瞪小眼的吃每顿饭…”张少妇顿了顿，又接着道：“说实话，我看你不像是坏人，才跟你说这些的，也不怕你笑话。”

    文藏名点点头，道：“没关系，人心里有事还是说出来好一些，你们孤儿寡母的也不容易，今天我能得到这份工作，都是您给的机会，以后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有用得着我的地方，我一定帮忙。”

    张少妇似乎有些感动，眼睛有点红，道：“嗯，那就多谢你了，小文。”

    女孩张青忽然冒出一句：“文老师有君子之风，妈，你要是能跟文老师走到一起就好了…”

    “你个孩子胡说什么，赶快回房！”张少妇大惊，脸一红，喝道。

    “本来就是嘛。”张青坏笑着起身回房去了。

    文藏名却只是笑笑，也不以为意，为了避免张少妇尴尬，他岔开话题道：“这碗我来洗吧。”

    张少妇却道：“不介意的话，我们一起洗。”

    文藏名点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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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张少妇和她女儿

    更新时间：2013-08-22

    很显然有些心不在焉洗碗的张少妇有意无意的用自己的胳膊碰碰旁边跟她一起洗碗的文藏名，而文藏名却似乎什么都没发觉，表情淡定的说话：“张青很聪明，对学习也很有兴趣，相信他明年高考肯定能考出个好成绩的。”

    身边没有男人的过了这么多年孤儿寡母日子的张少妇道：“成绩其实无所谓，只要她努力了就行，反正我从小就教育她，一个好的心态才是最重要的。”

    文藏名点点头，心里明白像张少妇这样思想的家长只是少数，在家长大军中，把成绩看做唯一宗旨才是大众思想，清完最后一个盘子，他道：“努力肯定有收获，上天对每个人都很公平。”

    虽然每天都要刷刷洗洗，但一双手却出奇保持的很细腻，虽然还没到手模那种丧心病狂的细腻程度，但拿出去随机一比，十个女人里他的手细腻程度能排的上前三甲。把洗好的菜盘、锅、碗一一摆放好，张少妇擦擦手，抬头看着英俊如潘安的文藏名道：“你说的不对，如果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那为什么却有太多太多的人，明明已经很努力了，却无法成功呢？”

    原本并不喜欢谈成功这个词，因为文藏名总觉得成功不是用来说只是用来做的，不过他还是回答张少妇道：“如果你的努力只是相对于别人来说的，别人一天干八个小时，你干十个小时你就觉得自己很努力了，这虽然也是努力，但并不是真正的拼了命的努力。人，只有跟自己比，跟自己的内心对话，问自己是否用尽百分之百的精力去努力了？如果答案为是，那才是真正的努力。”顿了顿，他又补充道：“但事实上，没有成功的人，基本上都是因为不够努力，没别的原因。”

    屁股靠在厨案旁的张少妇抬起手在文藏名的肩膀上轻轻一拍，笑道：“你一点不像是刚从山里出来的人…”

    文藏名转身，走出厨房，边走边道：“也许是因为我看的书比较多吧，不过都是纸上得来的浅薄知识，或许听起来有几分道理，但不一定经得起推敲。”

    张少妇看着文藏名敲开女儿张青的房门进去给女儿补课了，她忽然有点怅然若失的感觉，好像猛然间就觉得自己这么多年来的日子真的是一点意思都没有。好似一片水池，平静了许多年，某日，忽然一片落叶扬起一池的波纹时，沉寂多年的水池才发现，原来，荡起涟漪是如此奇妙而美好的事啊…原来这些年来我都过的如此平庸和不值啊…

    今天打扮很是漂亮的张青不仅化了淡妆，而且还穿上了一件粉色包臀裙，而发型依然是简洁的俏马尾。但是文藏名从主观的角度来说，还是喜欢较为传统的马尾，其他发型较之于马尾，都感觉有些刻意了。

    “老师，人大代表制度的起源是哪儿呢？”张青面前摆着政治书，可她的眼睛却一刻不离的盯着文藏名的脸。

    “代议制度很早在中西方就都有了，而国内的人大代表制度是四九年的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确立的，确切的说，是学习当年‘一苏’‘二苏大会’…你坐好了可不可以？”文藏名瞥见张青白花花的一条腿翘的老高，而且好像有往他腿上放的趋势，无奈的他只得出言制止。

    张青大咧咧的哈哈一笑，这才放下腿重新坐好。

    文藏名有些无可奈何的看了眼张青。张青跟她母亲张少妇在性格上一点都不像，若把张少妇比做成入口柔软的温水，那张青就是开水，烫的很。不过张青毕竟只是个孩子，烫一些也未必不是好事，年轻人若没个高点的温度那青春岂不是白过了。但张青大咧咧归大咧咧，开起玩笑还是很有分寸的，像刚刚这种把自己白花花大腿露给文藏名看已经是极限了，大多数时也就是对着文老师放放电，说几句‘文老师你好帅’之类的话而已。

    “老师，歇会吧，我倒杯水给你。”听了一个小时的课，张青伸个大懒腰，起来给文藏名倒了杯水，然后自己跑到阳台去抽烟。

    文藏名端着水杯，也走到阳台上，跟张青并肩靠在窗户旁。

    “抽烟不好。”文藏名漫不经心的说。

    “我知道啊，但有时候就想抽，不知道是不是上瘾了。”张青两指夹着烟递到嘴边轻轻吸一口、再吐出，动作算不上熟练，但也绝对不生疏。

    对于烟味说不上讨厌也说不上喜欢的文藏名微微一笑道：“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开始抽烟吗？”

    本已做好了听个长长的青春忧伤故事准备的文藏名没有想到，张青只用了几句话就把前因后果交待清楚了：“我曾经喜欢过我们年级的一个帅哥，后来人家答应跟我好，却又勾搭别的女孩去了，于是我受伤了，于是就抽烟了…”说完后，连张青自己都吓一跳，其实这件事也就发生在一年多之前，那时候他刚入高中没多久，就看上了隔壁班的一个帅哥，性格潇洒的她很快就跟帅哥联系上了，并且跟帅哥表了白，帅哥一口答应她的示爱，并且当天放学后就请张青在门口的小卖部吃了根美味的烤肠。

    以为自己的初恋会跟书上写的一样，璀璨如夏花的张青晕头转向了一个星期，却在某天晚上瞧见那个帅哥和同年级另外一个女孩搂搂抱抱在放学的路上，而且不仅搂抱，还在人挺多的大街上就接吻。

    就这样，初恋只保持了一个星期就粉碎了。张青气的想把那个帅哥碎尸万段，但碍于法律不允许，她就放弃了这个想法。然后不知怎的心血来潮，也不知是受谁受什么指使，她跑到小卖部买包烟，找个没人的地方，抽了起来。自此，她便抽起了烟，一般一天一根，有时候可能会三四天才抽一根，这得取决于她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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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出手

    更新时间：2013-08-23

    h市。

    如水浒中黑矮大汉宋江般的汪若海今天心情有些不好，不是外在原因，是因为他感冒了。由于年轻时常干农活，再加上即便后来平步青云他也还是坚持锻炼身体，所以他极少生病。不过昨夜可能在盛世豪门跟按摩女调情的时候没注意，吹空调的时候什么都没盖，这不，今早就立竿见影的流鼻涕头疼了。

    “那个跟踪我的小伙子这几天怎么不见了？”汪若海站在自己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看着车来人往的马路，问身旁的高大保镖。

    “可能是找不到下手机会，所以就走了吧…”保镖其实也不知道，于是胡乱说道。

    汪若海也很清楚已经跟了自己十几年的保镖，只是在敷衍他，不过他本就不指望保镖能提出什么建设性意见。他所提出的问题就好比是在自言自语，自己问自己。跟了自己半个月的年轻人，比汪若海以前面对的跟踪者都要有耐心。虽然汪若海没跟那个年轻人说过一句话，甚至连相距五十米以内都没有过。但只远远看着，汪若海似乎能感觉到那人身上的那股子比一般人强很多倍的韧性。这并非是汪若海的凭空想象，凭的，是他多年混迹人间看人的经验。

    经验这玩意，就像喝酒，能传授给你的，永远只能是酒香，但具体的味道只有等你尝过后才会深有体会。

    办公室里的汪若海一边抽动鼻子一边在桌子上写着什么，写写停停、停停写写，一个多小时后他打电话叫来外间的秘书，然后把写好的文件让秘书寄出去，向来对于美色都没太大兴趣的汪若海却盯着秘书妖娆的臀部，直到秘书关上门，他才收回目光，手指轻敲着桌面笑道：“要我说，给那小伙子一个女人，或许他就能为我所用了，哈哈。”

    保镖笔挺的坐在一旁，不知该如何接话，于是干脆就不接话头。

    汪若海笑了好一会儿才喘口气继续道：“不过那个小伙看起来不像是一个女人就能收买的，起码得七八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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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好今天是阴天，而且也不是很热，否则藏在通风管道里的赵磊就算没被人发现拖出去打死，也肯定会热死在里面。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肯定不会跟电影里的情节学了，虽然钻通风管道来监视监听敌人是一件看起来很有水平的事，但真做起来就不是像电影里那些帅气的特工们那样熟稔和顺利了。

    很挤、很热，很有密闭空间里特有的窒息感。此刻的赵磊正趴在房产局汪若海办公室的屋顶里的通风管道里，办公室里发生的任何事，发出的任何声音他都能听到。

    听到汪若海说给他七八个女人才能收服他的时候，赵磊心道：给我一百个女人你也不可能收服我，至少得一千个，而且得都是绝色美女…

    两个小时过去了，汪若海到了下班时间。待打扫卫生的阿姨收拾完并且关上办公室门后，赵磊才开始慢慢移动，往通风管道通向外面的出口爬去。

    晚风伴着细雨打在身上，非常凉爽，让赵磊有种重生的感觉。找到进来时的那个监控死角，赵磊翻过围墙，落地后好整以暇的理了理衣领，然后坐出租车直奔汪若海家。

    这几天，赵磊没再像之前那样明目张胆的跟踪，而改为真正的跟踪。做了这么久蔡进和狼山两位老江湖的徒弟，他也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除了武功之外的东西，其中就包括跟踪这个专业性很强的事。

    就目前来说，赵磊虽然还没有把跟踪这个技术活练到家，但也算是入门了。到达汪若海家所在的小区，赵磊又翻-墙进去了，轻车熟路的顺着已经走过很多回的路溜到汪若海家的单元楼下。赵磊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给狼山，简短的说了几句赵磊就挂了电话。

    天将晚，厚重的乌云遮蔽着大地，看来今晚有一场好雨下。赵磊坐在一个花坛的边缘，眼里闪动着猎豹出击前的光芒。偶有一两个年轻妈妈推着婴儿车带孩子出来透气，经过赵磊身边的时候，赵磊则会对着婴儿车里的小孩咧嘴一笑。他感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笑了，所以笑起来会有些不适应的奇异感觉。有些孩子会报之以微笑，而有些则是迷茫的回应。

    另一边，距离汪若海家所在小区不远处，狼山手里拿着地形图，站在人行道上，旁边的牧秋似乎有些紧张，双手不停的重复握紧、松开的动作。

    “师妹，放轻松点，我们在暗敌在明，今天这一仗肯定能赢。”狼山放低地图，四下看看，瞥见牧秋的神态，他觉得自己做师兄的有必要给初出茅庐的师妹减减压。

    牧秋点点头，深呼吸调整内息，尽量让自己放松下来。武者最重要的就是在做事时有一颗平稳的心，拳脚可乱，心也不能乱。师父常说，但凡武道中的泰斗，百分之百的人都能做到心如止水古今无波。欲修武、先修心的概念牧秋已经听师父说过无数遍了。

    狼山倒是一脸的轻松，不过他也没理由不轻松，什么大风大浪他都见过，至于成败生死他也早就看的通通透透，现在的他做事就是做事，没那么多负担，也不需要盘太多心思。

    最后一次确定好路线后，狼山长吁一口气，拿出手机，拨通孙子书的号码，三两句话后就挂了电话。

    再另一边，孙子书和蔡进还在高山酒店里。孙子书刚刚挂断电话，把玩着手中的手机，看向门外的天空对司马停云道：“司马，如果今天我们几个都能安然的把事情做好，回来你得记第一功。”

    司马老头呵呵一笑，摆手道：“我只能算命，但不能改命，这功劳受之有愧。”

    “这叫借你吉言，不过如果你说的不对，我们中有人受伤或者死亡，那我肯定会找你麻烦。”孙子书脸上的表情半真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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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起手式

    更新时间：2013-08-25

    以出卖天机为生的堪舆术师，何曾缺少过被人质疑，不被质疑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别人根本一点都不相信你，另一种就是你已经到了说什么别人都相信的地步。

    司马停云这大半辈子读了万卷书也行了万里路，从这两方面入手，只要他愿意，他肯定能做成世人眼中的成功人士、挣足够让许多人羡慕嫉妒的钱。但依然坚持贫苦做学问方可有成原则的司马停云，从来不怕被质疑，他甚至觉得被质疑是一件好事，因为可以时刻让他警醒：一旦除去名声的外衣，每个人都是光溜溜的，光溜溜的一番言论出来，就会有人不相信。

    “走着瞧便是。”司马停云吐出一个烟圈，整张脸隐藏在浓重的烟雾后面，让人看不清。

    “老蔡，我们出发吧，司马老先生已经给我们没人都贴了张不死灵符，所以我们只管干就行了。”孙子书自信满满的道，随后和蔡进一起消失在门外。

    与此同时，汪若海正在家里跟老婆一起吃晚餐。老婆今天炒了几个他喜欢吃的小炒，但他因为感冒所以并没多大胃口，简单吃了点就放下筷子不吃了。

    “多吃点，感冒时尤其要多吃点才有抵抗力啊。”已经不年轻的老婆温言道，眼里满是关切。

    “真不想吃，你吃你的，我喝点水。”汪若海摆摆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感冒是越来越重了，好像有发烧的迹象，有点奇怪，以自己的身体素质轻易不感冒，即便感冒了也极少发烧，今天这是怎么了，难道真的老了？

    “不行，吃点青菜，来，把鸡汤喝了。”老婆用命令的语气夺过汪若海手中的茶杯。

    汪若海看看摆在自己面前的鸡汤，再看看老婆，最终还是乖乖的继续吃了下去。从他们结婚到现在，几十年过去了，在大事上，老婆从来没逆过汪若海，而在小事上，汪若海也从来没拂逆过老婆。好比这几十年来，每天穿什么衣服出去，都是老婆决定的。

    硬着口花了好一会儿，汪若海才把鸡汤和饭菜吃完，已经是满头大汗，不过身体好像的确舒服了些。

    待老婆收拾完，两人跟往常一样下楼去散步。小区属于高档小区，所以光是在小区里走走，也足够呼吸到足够的绿色空气。但他们夫妻俩每次都是离开小区，在小区附近的街道上走走，没什么特别原因，只不过从一开始住进这里时老婆就提议去小区外散散步，所以自然而然的这个习惯了就保持了这么多年。

    今晚的风有些大，即便是夜晚，天空中厚重的云还是能清晰看见。今晚，必将有一场大雨要下。

    两个保镖不远不近的跟在汪若海夫妻俩身后，各自戒备。老婆回头看了看，道：“什么时候才能不用走到哪身后都跟着人…”

    汪若海愣了愣，随即道：“我起码还能干七八年，不急，怎么，你累了吗？”

    老婆摇摇头：“不是累，是想过普通人的生活，咱们的孩子都大了，再有一两年就能毕业回国了，他们也明确表示不需要你帮助，他们会自己找工作。我在想，我们现在仍然这么努力，又是为了什么呢？”

    汪若海道：“不一定非要是为了什么，我觉得我们现在每天过的很充实，都有事做，挺好的，你知道的，我不喜欢每天什么事都没有。”

    老婆点点头，很理解。

    两人并肩走进一家超市，在里面转了半个多小时，跟往常一样什么都没买的出来了。

    继续散步。

    打雷了，要下雨的样子。

    汪若海看看天，道：“回家吧，一会下雨了。”

    老婆点头：“嗯。”

    汪若海忽然一笑，道：“等我撒泡尿。”说完，他就钻进旁边的一片草丛中，隐身在一片灌木里，解开裤子开始尿尿。老婆笑着站在人行道，跟年轻的时候一样，左顾右盼替不守规矩的汪若海把风。

    忽然，一道黑影钻进灌木从里，当汪若海老婆正在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的时候，两个站在五十米开外的保镖已经一起冲了过来。

    刚刚尿完系好裤带的汪若海的嘴被一只手捂着嘴，慢慢拖离。他奋力的挣扎，但从来没练过武的他根本就无法对掳劫他的人造成一点撼动。

    “汪老！”两名保镖同时一前一后钻进灌木丛，环顾四周，并没发现汪若海的踪影。

    “那边，你先打电话通知人来，然后把夫人送回家，我会沿途留下记号。”跟了汪若海十几年的保镖听声辨位，微一思量，快速下达命令，然后便咻的朝汪若海的方向追去了。

    “你是那个跟踪我的年轻人吧。”汪若海双腿在地上拖着，除了颈部受了一击头有点晕，思维还是很清楚的。

    “……”黑衣人不说话，只是不停的吸气呼气，手上的力道不断增大，竭力要把汪若海快速拖的越远越好。

    “年轻人有韧性是好事。”汪若海继续跟身后的人说话，看着天空厚重的云。

    下雨了。

    “往哪走！”保镖大喝一声，如天降神兵般出现在汪若海和黑衣人面前。

    “……”黑衣人放开汪若海，然后一掌打在汪若海后颈，后者没晕，但趴在地上起不来了。

    “哪个道上的？”保镖见黑衣人戴着面罩，一时间捉摸不透对方的身份，是抢-劫的还是早有预谋的或者根本就是想找个人揍一顿的小混混，无法确定，于是他试探性的问。

    面罩下的赵磊面无表情，折腾了这十几天，今夜终于得以出手。在这个飘雨的夜晚，此刻的他竭力按捺住内心的激动。为什么会激动其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可能是因为第一次在这么重要的任务里担任冲锋的角色，也可能是因为即将要到来的一场好战。不过都无所谓，他确定自己很喜欢这种感觉就足够了。不言不语的调整了下面具，赵磊向前跨出一步，做了个咏春起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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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第一第二剑

    更新时间：2013-08-26

    武术是一门很精深的技术活，看天赋、看机遇，看努力，缺一不可。曾经的富二代如今的高山团队前锋线上的人赵磊，面对年纪至少比他大十五岁的汪若海保镖，虽然根本看不出对方的武力值有多高，但他一点都不怕。

    大不了不过就是死，死在往上爬的路上，何其荣耀？

    “我再问你一遍，是哪个道上的人，想要什么可以说说看。”跟着汪若海许多年的保镖看见对方摆出的咏春起手式，心中打了个突。一般劫匪百分之九十摆不出这个架势，能有几分武功的人也不会干这拦路剪径的勾当。

    “…”赵磊根本就不想答话，做了个很明显的蓄力动作，示意对方自己要出手了，算是开打前的一种礼貌。

    至此，保镖冷笑一声，右摆一拳过来，赵磊不做考虑，左手摊掌挡住保镖来拳，同时左脚为轴，向左转身，而后曲右臂肘击保镖脸部。

    赵磊一招漂亮且实用的摊手转身，看在保镖眼里，不过是练家子的基本功而已，当下保镖一个类似于攀颈手的招数，以攻代守。

    漂亮的动作在实战中根本就是没必要的负担，所有和武术有关的影视作品里所呈现的武术动作，不管是否高喊着拳拳到肉招招真实，都注定有着很大程度上的艺术化。

    武术确实也是一种艺术，但它的本原是真实。经过了艺术化的武术，都带着不真实的标签。真正的武术是为了格斗，格斗就是为了打倒对手，所以，打倒对手才是武术的最初和最终目的。至于搬上荧屏的，只是为了让普通大众了解一二罢了。

    赵磊不知道师父蔡进入武道之门时练的是不是咏春，他只知道蔡师父最厉害的是那两条似乎能开碑裂石的腿，但，蔡师父的咏春拳也百分百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连另一位有着不光彩往事、也练过咏春拳的狼山师父都私底下在赵磊面前悄悄说：蔡进的咏春可比我狼山的半生不熟咏春强多了。

    眼下的赵磊越打越心如止水，褪去一开始的激动取而代之的是他一贯在大战中的全身心投入，仿佛这世上所有事都抛在脑后，眼里只剩下这一招一式的拆解。不过赵磊越打，也越能感觉到自己的左右支拙。

    “小子，现在认错还来得及。”保镖甚至还有余暇腾出气力来说话，要知道，在打斗中，开口说话容易扰乱气息，一口气岔了，不仅拳脚力道跟不上，而且连脚步都会错乱。可见赵磊跟保镖之间的差距还是颇大的。

    “老大，我们来了！”

    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赵磊本来就快支撑不住，保镖却又来了一大拨至少三十人朝上的帮手，而且个个赤手空拳，一身黑色的运动装，这年头出来揍人的，除了枪之外，能够不带刀棍的人，必然都不是好相与的货色。

    “小子哎，给你五秒钟跪下，否则我可就下狠手了。”为首的保镖抢攻一番，而后后退半步，停手，抬起手制止住身后众人进前助拳，冷冷的对赵磊道。

    面具下的赵磊也没有继续上前拼命，而是尽可能的调整呼吸，以求在接下来的交手里能够用剩余的气力打好最后的战斗。哥孙子书只让他这第一剑如此去做，至于其他的都没说，第二剑狼山和牧秋什么时候出现赵磊根本不知道。

    不过…想曹操二位曹操就到了。

    “小崽子们，过来爷爷这受死！”狼山和牧秋一前一后从黑暗里跳出来，那腾挪的速度就跟武侠漫画里勾勒的一样迅捷无比。

    差点就把赵磊毙于掌下的保镖看着同样带着两张面具的黑衣人出现，眉头皱了起来。

    “孙子们，你们好。”狼山和牧秋走到赵磊身边，前者手势挺有风范，可说出来的话就一点大师风采没有了。

    保镖眼见对方来了人，知道此事再没有用言语能解决的可能，所以一挥手，三十多人一齐拥上，再没有多一句废话。

    狼山嘿嘿一笑，心中暗叹这群孙子们有前途，被喊孙子都能无动于衷，只在拳脚里找场子，不流于唾沫星子，不错不错。

    “啊！”

    狼山的手刚搭上某只拳头，还没发力，就听见旁边惨叫痛呼，吓了狼山一大跳，先一捻再一掌把拳头的主人拍飞后，他转头，就见牧秋狠辣的错骨擒拿已经把一位至少已年过五十的老人家胳膊拧的彻彻底底断了。作为师兄，这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位师妹真正出手，他感觉到有浓烈的杀气扑面而来。愣愣的盯着牧秋足足三秒，期间还目不斜视的抬脚踢飞了某默默攻上敌人。

    “师兄你干嘛？”牧秋转头瞥了眼狼山，边继续给人拆骨头边问。

    “哦？没、没什么，飒爽英姿五尺枪啊你。”狼山回过神来，很随意的抛出拳头砸向对方，但这回对手并没有如他所料的不堪一击，而是避开锋芒，回转脚步，反守为攻。狼山“嗯？”了一声，扔出第二招才把对方打的暂时退下，然后他抽空对牧秋比了个大拇指。

    牧秋面具下的小嘴微微一笑，继续帮人分筋错骨。

    片刻的打斗后，狼山和牧秋均发现，这群人的武力值参差不齐，大约有一半是上等水平，另一半则是中等水平，有两三人则是武力值很高的高手，约摸只比狼山师兄妹俩差一点点。

    “汪若海跑了！你俩顶住，我去追。”狼山大声说道，在赵磊肩膀一拍，丢给他一个只有高山集团中人才能明白的眼神，然后追着汪若海和其保镖而去。

    “小妹，今晚我俩就大开杀戒，给这群孙子好好治治病吧！”已经休息好了的赵磊狂妄的大笑。

    面具下的牧秋有点晃神，第一次见这个百分之九十九时间里都是面无表情的面摊男如此狂妄不羁。男人，太难以捉摸了…

    雨，渐渐开始大了，终于有点夏天的雨独有的肆意，就如同赵磊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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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第三剑

    更新时间：2013-08-27

    心腹保镖扶着全身疼痛的汪若海奔跑在路上，两人尽拣远离路灯的偏僻路段走，保镖这么多年的不缀练武，听力一直都保持在很优秀状态，现在他觉得后面追兵的脚步声似乎近在咫尺，但只有一人。

    毕竟扶着个走不快的主子是跑不远的，保镖脚步不迟疑继续跑，但心思已经转了无数。

    “你走吧！”汪若海甩开保镖的手，往草丛里一坐。

    “汪老！”保镖试着去拉汪若海，但被汪若海挥手挡开，他着急的回头，已经看见追兵的影子，道：“汪老，你放心，来人不一定是我对手。”

    汪若海抬起头，找保镖要了根烟，点起。有段时间没抽烟了，现在的他为了活的更长久，烟抽的很少，也早没烟瘾了。说什么烟瘾难戒，那都是骗人的，真正想活长久一些的人，烟瘾根本就成不了戒烟的阻力。

    “哈哈，往哪跑，快快跪下受死。”狼山在汪若海保镖面前停下脚步，看见坐在地上的汪若海，笑道。

    保镖二话不说就扑了上来，狼山由于之前躲在草丛里，目睹了保镖和赵磊的打斗，也知道这个保镖功夫不弱，所以不敢掉以轻心，收起散漫的心，凝神应对。

    汪若海根本不去看两人的打斗，而是仰头，似乎在迎接天空中的雨。

    雨伴着越来越频繁的雷电越下越大，一颗颗大雨滴急急落地，很快就打湿了三人的衣裳。汪若海抽完一根半湿的烟，抬手拍拍自己的脸，忽然自顾自的笑了起来。从起初的微笑到后来的仰天大笑，让狼山和保镖都摸不着头脑。但毕竟保镖跟了汪若海这么多年，起码能想到些什么。

    “汪老，你先走！”保镖大喝一声，奋力抵挡住狼山的一击。

    “想走？没那么容易吧。”狼山似乎已经使出十成功力，但还是无法越过保镖去抓汪若海。

    “汪老，别辜负了兄弟们！走！”保镖再喊道，双眼猩红，似乎要发狂。

    汪若海骤然止住笑，顿了几秒钟然后猛然起身，逃离。身后传来蒙面刺客气急败坏的声音。身上带着伤，汪若海奋力的跑在雨中，越跑内心越平静。

    自从坐上了房产局副局长的位子后，这么多年来，他从没像今天这样狼狈过，他也从没像今夜这样想的那么多过。人只有在绝境时脑袋才会不遗余力的去想很多，这话丝毫不假。

    大雨滂沱。

    雷电交加。

    犯罪实录里不厌其烦的说过很多遍了，这样的时候最适合杀人，暴风骤雨会冲刷去所有犯罪证据。气味、血、指纹、脚印…等等。

    “轰隆”一声巨响，一颗炸雷似乎就在汪若海头顶炸开，汪若海抬头，看着天空，慢慢放缓脚步。忽然一道闪电破空而出，照亮这个城市，同时也照亮了迎着汪若海慢慢走来的两个黑衣男人，还有---两人脸上今晚汪若海已经见过三次的同样的面具。

    “汪局长，你好。”两个男人在汪若海面前站定，其中一个男人道。

    汪若海笑着摇摇头，挺直身体，抬头看着比他高上一个头的男人，沙哑着嗓子道：“你好。”

    本次行动中的第三剑便是孙子书和蔡进，先前两剑已经让汪若海差点崩溃的不想再抵抗，待保镖跟狼山打作一团时，汪若海又有了生意，便逃离。其实孙子书和蔡进两人一直都看着在，悄悄的观察着汪若海，确定没有隐藏在暗处的保镖后，孙子书才和蔡进出现。

    第一剑，让汪若海放下防备，第二剑，让汪若海感觉到局势紧迫。可以把这前两剑都看作幌子，真正致命的是让汪若海彻底死心的第三剑。

    事先，孙子书是这么想的：根据那位林万重提供的狗腿子，青山，所提供的消息，汪若海明面上的保镖有三位，其中一位是跟了汪若海许多年的老心腹，另两位都是近四五年才跟随汪若海的。都属于高手，但算不上超一流高手。不过汪若海是否有埋在暗处的暗桩保护就不得而知了。既然如此，那么姑且暂定汪若海有暗桩保护。那么本次任务的重点，就在一定要弄清楚汪若海到底有多少人保护、武力值大约有多高，然后才能审时度势做最后一击。

    那么，第一剑赵磊，就是对于明面上保镖的吸引，第二剑狼山和牧秋，以及后来狼山的追逐，则是在逼迫暗桩出手，但一直到狼山跟保镖缠斗时，都没有‘斜刺里冲出一个高手’的事情发生。

    当时，隐身在暗处的孙子书和蔡进互相对望一眼，心里都在想着同样一个问题：汪若海就这么点人？

    于是他们并没有马上出现，而是一路随着独自逃跑的汪若海，直到跟了十几分钟，他俩完全确定汪若海绝对只剩孤身一人的时候，才终于出现。

    面具下当先跟汪若海打招呼的孙子书点点头，道：“汪局长，真不好意思。”

    汪若海道：“没什么，各做各的事。”雨一点一滴的打在他的脸和身上，顺着已经老化的肌肤纹理流下来，跟地上的积水混做一堆。

    面对似乎很平静的汪若海，孙子书道：“跟我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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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若海家。

    老婆枯坐在阳台上，旁边站着四名魁梧的保镖，但她还是觉得恐惧。她老了，他也老了，他们都老了。这社会的血雨腥风，他们真的已经到了无法承担的年纪。

    这些，其实她早就想跟汪若海说了，但她一直没说则是因为一路走来，在这些大事上她从来都是听夫君汪若海的，未曾有一次拂逆。况且，她很清楚即便自己说了，夫君也很可能会不以为然的反对。

    从年轻的时候就杀伐果断的夫君，有着很高的自信，甚至是自负。

    什么叫自负？就是作茧自缚啊！而且还是那种无法破茧成蝶的茧。

    “夫人，你不用担心，我们已经派了很多人去救，汪老一定会没事的。”距离她最近的一个保镖轻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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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吐出钱来

    更新时间：2013-08-28

    白忙活一场的保镖们尚未知道，他们的主子已经在后悔跟某人作对了，h市官商结合第一人林万重悠闲的坐在沙发上，看着眼前的黑矮大汉汪若海道：“终于还是我赢了，呵…若海，咱俩做了这么多年对，也该有个了解了。”

    汪若海手里的烟持续燃烧，坐在桌子旁、林万重的对面，眼睛避开台灯刺眼的光，环顾黑暗的四周，沉默不语。

    一个小时前，他被两个戴着面具的男人彻底击垮可以逃脱的信心。随后被蒙上眼睛，坐了一个小时的车，最后来到这间不知道在哪里、做什么用的空旷密闭房间。除去林万重屁股下的那张沙发，这里倒是有点像警察局的审讯室，中间一张桌子，桌子上一盏功率很大却神奇的只照一面的灯。

    “我给过你机会的，但你太贪，不能怪我。”林万重又扔根烟给汪若海，盯着眼前这位跟自己很小就在一起玩的男人，声音似乎有点伤感。

    汪若海无奈笑笑，道：“成王败寇，我没什么好说的，你要杀要剐给个痛快。”

    “钱，在哪？”既然汪若海已经这么说，本来也就不想再拖下去的林万重正好直说。

    “什么钱？”汪若海点上烟，抬眼。

    “你所有的钱，给我，也许我会放你老婆孩子一条生路。”几乎圈里人都知道的是汪若海喜欢收集现金，各国的现金都喜欢，林万重这个跟汪若海对了几十年的老对手当然就更知道了。

    祸不及家人？这话留着电影里说吧。也许这个江湖某些地方某一小拨人会遵守这个古老的教条，但在如今大部分的地方、大部份人眼里，这句话只是个屁。某个曾经在h市呼风唤雨如今已经锒铛入狱的大佬说过一句流传至今的话：自己的家人，就是用来给自己增加负担的；对手的家人，就是用来给自己利用的。

    “别想了，杀尽我老婆孩子我也不会跟你说。”汪若海没有笑也没有愤怒，甚至一点表情也没有，声音冰冷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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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现金的人肯定不喜欢把钱放银行，卡上的数字根本就及不上现金本身有视觉冲击力。”孙子书站在屋檐下，听着瓢泼大雨的怒吼。在这个偏僻的小村子里，这个时间，所有人都睡觉了，连一声狗吠都没。

    “你怎么什么都懂？”蔡进抱着双臂，好久没来农村了，这种乡村的味道挺不错。

    “看的书多呗，你要是也像我当年那样，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没有一天不花八个小时以上时间看各种各样的书，我保证你比我知道的还多。”孙子书答。

    “那你说汪若海肯交出自己所有的钱吗？”蔡进揉揉额头，今天他跟孙子书两人一个拳头都没递出去就完成了一切。本来已做好大战一场的蔡进感觉有些内伤，估计是憋的。

    “我看悬，不过得看林老出什么条件了，饶他一命估计差不多，但很显然林老是不想让汪可怜虫活下去了。”顿了顿，孙子书继续道：“都是青梅竹马的老相识，干嘛做的这么绝，真是想不通。”

    “换做是我我也不会放汪若海。”几滴雨被一阵风吹到蔡进脸上，他伸手抹去，很能体会林万重不放过汪若海的心情。虽然他蔡进跟林万重混的根本不是一个圈子，但在各自领域都早已是老手的他们都知道，斩草除根的必要性。

    孙子书笑笑，抽口烟，倚靠着背后的墙，一时间不想说话。房里正在发生什么其实他并不想知道，他费尽心思谋划了这么久，把人给弄来就行了。至于林万重跟汪若海之间的矛盾究竟有多深、是否深到连幼年相识都无法抵得汪若海一命…等等问题就不是孙子书需要考虑的了。

    另外，孙子书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林万重现在就把汪若海弄死在里面，那他的另一个计划就泡汤了。

    “应该不会吧…”孙子书自言自语，皱眉想了想又释然道：“以林万重的性格，这种杀人的事他肯定不会自己动手，肯定会让我们动手，老蔡你说呢？”

    蔡进转头看黑暗中的孙子书一眼，道：“应该不会，没必要他自己动手，你这个狗腿子替他做这种事就够了，以后万一东窗事发，他能很轻易就撇开关系让你背黑锅。”

    “狡猾！”孙子书扔掉烟头，咬咬牙，忽然把声音压得很低很低道：“迟早有一天他会遭报应，一道雷劈他个里嫩外焦！”

    “不用等，你一声令下，我现在就进入毙了他。”蔡进零下三十度的脸上浮现一抹残忍的笑意，但孙子书注定看不见。

    “你确定你能打的过里面那位跟了林老三十年的保镖？”孙子书继续小声的道。

    “不确定。”蔡进。

    “那你还说的跟志在必得似的，再练个七八年，我再让你试试。”孙子书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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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万重不是没想过汪若海会不在乎妻儿，只是他没想到汪若海会这么的不在乎妻儿。似乎在这个从小就不怎么受同龄孩子待见的人，这么多年的人生际遇让他变成了个根本就只在乎自己其他人则都是浮云般的人。“就算你不在乎，那你能确定我无法从你老婆孩子嘴里拿到你金屋的钥匙？他们可不一定有你嘴硬吧。”林万重看着被保镖一掌斩断小腿骨，瘫坐在地上，疼到满头大汗双眼血红的汪若海，悠悠道。

    保镖那一掌看起来轻飘飘的，但其中蕴含的力量，在汪若海的右小腿上可以清楚的看出来。本来直直的小腿，现在已经成了v字型，也就是说，小腿上面一切骨头都被斩断了，断的彻彻底底。

    更出奇的是汪若海竟然没晕，这份对于疼痛的忍耐力，跟保镖那一掌比起来也不遑多让了。

    不用汪若海开口要，林万重就挪动屁股，走到他面前，蹲下亲自给他点了根烟，然后道：“吐出钱来，我保证不动你妻儿一根汗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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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审讯

    更新时间：2013-08-30

    若说货币可以作为一种收藏品，那么它跟其他收藏品比起来，又更加的直观一些了。且，和其他藏品相比，它的数量和它的价值却又是反其道而行的成正比。物以稀为贵这句古话在以货币为收藏爱好的汪若海面前，不堪一击。

    在孙子书把汪若海抓来之前，林万重虽然知道对汪若海来讲人生最大的、唯一的乐趣就是捧着堆积如山的货币思考人生。但林万重无法估算出这些货币究竟在汪若海的心里占多大份量，更无法确定有没有到比老婆孩子都重要的地步。不过现在看来，林万重还是有些低估了汪若海丧心病狂的程度。

    “老婆？孩子？自求多福吧。”汪若海嘴硬的像鸭子，断腿上的疼痛根本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你真这么狠心？人都快没了，你还要那些钱干什么？”林万重还没放弃那笔不知道有多少但极有可能不少于十位数的货币。

    汪若海沉默的一口气抽调半根烟，冷笑道：“我死了，自会有人拿着那卷录像带去北京走一趟，林万重，我就跟你直说吧，代价就是我所有的钱。我一家人的命，加上我这辈子所有积蓄，换你身败名裂，值了！”

    “一卷录像带能证明什么？是你太笨还是我太高估你了？你没筹码跟我讨价还价。”林万重悲悯的看着地上的汪若海，没来由的想起小时候院子里孩子们在一起玩的情景。

    似乎已经说了超出自己预算太多的话，汪若海彻底闭嘴，态度明确，要杀还是要继续上刑，随便来。

    审讯室外。

    那位给孙子书提供很多关于汪若海生活习惯等资料、自称是林万重狗腿子的男人青山慢悠悠的来了。

    孙子书远远看见青山的黑影冒雨快步而来，吓了一跳，待青山走到近处出声打了个招呼，孙子书才松口气骂道：“来也不打声招呼，神出鬼没的。”

    青山没理孙子书，靠在墙壁上，竟然拿出袖珍版的某古典小说，用小手电筒照着看了起来，真是个喜欢看小说的人啊。

    这次对汪若海的“抓捕”行动，青山虽然没有上前线，但是一些个非常重要的线索都是他提供的。汪若海的生活习惯、保镖人数预估、武力值预估、最大的兴趣……等等都是单独拎出来并没什么，但结合在一起就可以较为完整的勾勒出汪若海大致生活的小细节小资料。可以说，若没有青山相助，孙子书集团最后一击的行动时间至少得再延迟两个月。所以孙子书很感谢青山的相助，虽然拿下汪若海对林万重来讲是好事，但毕竟做圆满这件事，对林万重不过是又消灭了一个对手，但对孙子书集团来讲就是又前进了一大步。

    孙子书递给青山一根烟，后者恋恋不舍的移开目光，点着烟，然后道：“是林老让我来的，等抽完烟我就进去，今晚辛苦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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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磊子，我们走！”牧秋单手提着后背上插了把开山刀的赵磊，反手拧断某只飞速击来的拳头。而后牧秋就拎着赵磊几个起落，消失在暮色中。

    “跑了，追！”

    “追你个蛋，人都没影了还追个屁!”

    “我们快回去找夫人定夺吧。”

    “操，娘们这么厉害，一流擒拿术啊，不知道床上功夫咋样…”

    “都他妈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想这事儿，都跟我回去！”

    喧闹中，比先前又多了五六十人的浩荡队伍迅速撤离。

    牧秋带着赵磊打车回到高山酒店，牧秋跟师父学过简单的外科，撕开赵磊背上的衣服，查看一番，确定刀的位置不致命，她舒了一口气。赵磊除了不停冒汗之外，一言不发，但脸上的苍白很显然是失血过多了。

    刚刚拉完屎回到大堂的司马停云见此情景三步并作两步跑进孙子书房间，拿了药箱来到赵磊身边，先是一番消毒，接着让牧秋封住伤口附近的大穴然后拔出刀。

    “呼…”赵磊轻哼一声，晕了过去。

    司马停云和牧秋两人七手八脚的给赵磊敷上药包扎好，司马搭了搭赵磊的脉搏，舒口气道：“没事，修养半个月就行了。”

    牧秋点点头，摘下头上沾有敌人鲜血的面具，一双手很明显的有些颤抖。第一次以一人之力挡接近一百的敌人，第一次真正在刀光剑影里穿梭，第一次觉得杀人跟打人只不过是咫尺。

    “牧秋，跟我说说战况，如何？”司马停云不识趣的道。

    牧秋向来对司马的态度都比较好，不像孙子书等人，完全没有尊敬老人的基本风度。于是她一五一十的把晚上遇到的情况说了一遍。

    起先那三十多个武功有高有低的练家子，她跟赵磊两人对付起来还算游刃有余，后来没过一会，不知道又从哪冒出来五六十个带着武器的打手，虽然这后一波人在武力值上没有前一波强，但手里有刀，下手又狠，本来体力就已经消耗不少的赵磊很快就中招，要不是牧秋轻功不错，他俩能不能冲出重围都是个问题。

    司马停云听罢，摸摸下巴上的山羊胡道：“看来这个汪若海也不过如此，不堪一击嘛。”

    牧秋道：“嗯，今晚我们就只遇到一个武功很好的人，其他人都不敢恭维。司马先生，我有个问题想问你。”

    司马停云做个请的手势，脸上表情就好像早就知道牧秋想问问题似的。

    牧秋顿了顿，道：“你在这里，真的只是你说的，为了研究子书身上的欢喜命？”

    司马停云又摸了摸山羊胡反问：“不然呢？”

    牧秋摇摇头：“我不知道，但我感觉没那么简单，也太玄乎了，不真切。”

    司马停云忽然哈哈大笑，道：“你这孩子，才刚下山没多久怎么就染了都市之人最大的毛病？”

    牧秋微微撅起嘴不答话，似乎有点生气，但她的手却并没有继续颤抖了。

    司马停云道：“疑心病要不得，得了这病，觉可就睡不踏实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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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落水狗

    更新时间：2013-09-01

    世上最悲哀的事，莫过于亲眼目睹一个女孩从单纯变到复杂，从看见男人都会脸红变成看见男人那-话-儿都依然可以笑吟吟的问：“帅哥你怎么啦？”

    这个过程很令人心痛，这个变化很容易让人心生哀叹。

    司马停云说牧秋变的跟都市人一样，什么事都往复杂了想，这样不好。不过牧秋不同意，她觉得自己这不叫疑心病，而是对于有悖于常理的事正常的揣测心态，是一种再理所当然不过的自我保护心理活动而已。

    司马老先生的加入本来就疑点重重，堪舆术确实很牛，但牛到什么程度，只有真亲身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没经历过的人，或多或少都对堪舆的世界存在些疑问。人的命运真的能让你一个所谓堪舆大师一句话就决定一辈子的走向？而司马停云所说什么孙子书身负欢喜之命，真的就靠谱吗？牧秋不知道，也无法百分百相信。

    半眯着眼睛，司马停云沉默了半个多小时，忽然站起来，走到门外，抬头看看雷雨交加的夜空，回头道：“牧秋，你在青海的老家，有没有碰到什么奇怪的人？”

    牧秋莫名其妙：“什么奇怪的人？”

    司马停云背负双手，在大堂里来来回回的踱步，直到牧秋斜靠在沙发上睡着，他才坐下来，喃喃道：“星辰太多了，不知道那颗星会落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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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讯室里。

    汪若海终究还是没把自己的藏宝之地告诉林万重，后者没有气急败坏，但刚刚弄倒汪若海而获得的好心情还是被划了道小口子。拂袖而去的林万重临走时亲自用消声手枪在汪若海另一条好腿上崩了一枪。

    “他就交给你们了。”林万重拍了拍孙子书的肩膀，然后离开，身后跟着沉默的看不透武力值的保镖。

    孙子书转头看着把汪若海背在身上的青山，道：“你怎么不走？”

    青山嘿嘿笑两声，回回头道：“我得等到他入土为安了才能走。”

    “不用麻烦你了，给我。”孙子书夺过青山背上双腿都断了的汪若海。

    “那可不行。”青山反对，做出一副你到哪我到哪的表情，紧挨着孙子书。

    孙子书想揍他，不过考虑到青山不是百分百练家子，跟这种人动手有失身份。想了想，孙子书道：“你跟老蔡在这里等着，给我三个小时，三个小时后我们还在这里汇合，我保证留他口气，带他活着回来。”

    “青山你放心吧，不会有问题的。”一直沉默不语的蔡进一手搭上貌似要跟拼命跟着孙子书的青山肩膀，冷冷道。

    青山无法动弹，眼睁睁看着孙子书和背上的汪若海渐渐消失在黑色雨幕中，无奈地一屁股坐地上，摸摸额头道：“这回要是出了什么岔子，我怎么对得起林老对我的信任啊…”

    “岔不了，我们都是讲信用的人。”忽然一个声音从黑暗中传来，等最后一个‘人’字结束，来人已经站到屋檐下，和蔡进并肩而立。来人正是刚刚完成一场战斗，最终把对手打到彻底趴下的狼山。

    蔡进掏出烟，分别递给狼山和青山，自己也点上一根，道：“磊子和牧秋呢？”

    狼山的右手受了点小伤，在滴血，但他并不在意，猛吸几口烟，然后弹了点烟灰在伤口上以止血，道：“磊子受伤了，不过不严重，牧秋现在跟他都在酒店。”又抽几口烟，他续道：“子书是不是拿汪若海到小妹妹面前耀武扬威去了？”

    “不知道，但都跟我们都没关系。”蔡进看着越来越大的雨幕，有种小时候村子里连续下大雨，池塘都要下溢出来的感觉。

    “屁！”狼山最看不惯蔡进这种冷冷说话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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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书拖着双腿报废的汪若海，在午夜三点的大雨中，敲响了当年叱咤校园的仙女级人物，陈清云老师的洗头房的门。

    已经很多天都没有接到过生意的陈清云现在每天晚上都会早早关门睡觉，因为开着门也注定不会有人来光顾她的生意。虽然不用再面对嘴脸丑陋的嫖客，但代价却是没有经济来源。虽然自己有不少存款，但若要是一直这样没生意下去，她肯定得重新找工作。

    以前有生意的时候，陈清云凭借着手里那个超强迷幻药配方，最多只需要被客人用语言调戏几句，然后就只要坐在旁边等客人做完一场春梦即可收钱。说起来，这样的赚钱绝对属于大赚特赚的方式，不需要付出肉体就能得到本该是付出肉体才能得到的报酬。人生最大的运气，就是付出一份，得到十份。

    不过即使如此，如果能选择，陈清云也百分之百不想过这种生活。光是嫖客们看她的眼神，就够让她作呕了。赚钱又怎么样？她不开心甚至是恶心，那么赚再多钱，这份工作对她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

    只可惜现在她没的选择，仇家太强大，她太渺小，只要仇家愿意，就能立刻让她死，或者，生不如死。

    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要多久仇家才会放过她，亦或者给她个痛痛快快的了断，都一定比现在这种日子要好过。

    被敲门声惊醒，陈清云迷迷糊糊下床开门，刚刚把卷闸门拉到八九十公分高，就见孙子书满身是血背着另一个更加满身是血的人滚进来。

    “关门。”孙子书把汪若海放到地上坐着，喘着气，掏出根烟。

    陈清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她很听话的照做，重新关上卷闸门，而且又查看一番窗帘有没有拉严实。

    孙子书故作深沉的嘴里叼着烟，走到陈清云面前，把她抵在墙上，看着她道：“清云，最近生意怎么样？”

    “没生意，是不是你乱散播谣言的？”陈清云一针见血。

    孙子书哈哈一笑，随即想起来这屋里还有个重伤者，于是很快便压低声音又笑了几声道：“跟我没关系，是阿狗那小子干的。”

    陈清云低头轻轻拧了孙子书的手一下，温柔道：“这样又有什么用呢，除了让我没生意可做赚不到钱之外，一点好处都没有，子书，我不都跟你说了吗，这事不用你操心…”

    “打住。”孙子书抬手制止陈清云的抱怨，然后拉着她，走到汪若海面前，用脚抬起汪若海的头。

    莫名其妙的的陈清云先是一愣，然后缓缓蹲下来，仔细的看着汪若海。满身是血的落水狗汪若海只看了陈清云一眼，就垂下眼帘，嘴角带着冷笑。

    一男一女、一老一少就这样默默的相对了足足一个小时，孙子书都坐沙发上睡着了。

    “汪、若、海！”终于，陈清云嘴里一字一顿的吐出这个名字，语气冷峻如冬雪。

    “陈清云，没想到你竟然有这么大本事，我真是小看你了。”汪若海苦笑摇头：“美人计对林万重没用，我看你是勾引那小子的吧？扳倒我又如何，你已经做了这么久人尽可夫的妓-女，还以为是当年纯洁的老师吗？哈哈…”

    谁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

    有些人即便是死，也要膈应别人一下，好像不给别人留点不舒坦他就死不瞑目似的。

    “汪若海，你错了…”陈清云起身，把自己拥有超强致幻剂配方的事和这些年来她实际上一个客人都没接的事实都如实道来。

    “所以她到现在都还是处-女，纯洁的不能再纯洁了。”孙子书不知什么时候醒的，站到一旁，微笑道。他看见汪若海的表情很有意思，用变化多端来形容太合适了，他甚至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的表情可以这么的苦，比哑巴吃黄连还苦一万倍的那种苦。

    陈清云转头瞥了孙子书一眼，那一眼满含感激。虽然现在她已不是处女，但她的身体没有给任何一个嫖客，而是给了她很早便喜欢的男人。给孙子书一万次，都比给嫖客一次干净，至少她是这么认为的。

    汪若海听完后，沉默了好几分钟，才道：“不信。”

    陈清云貌似早料到汪若海会这么说，淡淡道：“你信也好不信也罢，事实就是如此，你的奸计没有得逞，我想爸妈在天上看到也会很高兴。”说罢，陈清云一巴掌甩过去，狠狠的一巴掌，打的她自己细腻白皙的手掌瞬间变的通红。

    “打的好！欺负女人，算什么英雄好汉。汪若海，你就是个屁，我都不稀得打你。”孙子书落井下石，就差没鼓掌欢呼。

    算是生平第一次给女人出了口大大的恶气，孙子书心情大好，连之前一直在担心的该如何处置汪若海的问题都不再去想，现在的他看着曾经的女神老师、现在在他眼里依然纯洁如处子的陈清云，除了满心欢喜还是满心欢喜。

    可怜的汪若海最终在默默承受了陈清云二十多个巴掌后，被孙子书带离。

    回到地处偏僻农村的‘审讯室’外，蔡进狼山青山三人都在，各自抽着烟，各怀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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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第二仗完结

    更新时间：2013-09-02

    孙子书临走时仔仔细细的把落在地上的血迹擦掉了，陈清云想帮手，却被孙子书拒绝，说：“你坐着就行，女人家的离血远点。”说的陈清云很是无语，笑说那我平时也会杀鸡杀鱼，不还是要沾血吗？孙子书说那不一样，这是人血，尤其是汪若海这种人渣的血，沾了会倒霉的。

    陈清云把孙子书和汪若海放出去，再次关上门，坐回沙发。今夜注定无法再睡着，从此时此刻开始，她就是自由之身了，被囚禁在红灯区这些年的她，每天在嫖客不干不净的言语里起床，在周遭门没关严实就做事的妓-女呻-吟声中入眠，嗅着令人作呕的消毒水味道吃饭，看着这片浑浊天空默默独自落泪……这些，终于在她人生的第一个男人手上，在今夜，统统结束了。

    这几年来，她的想法改变了很多，也有很多想法依然如昨。她已经决定，明天，她就会离开这里，踏入久未踏足的外面的世界。也许在外面的人看来，红灯区是实打实的外面的世界，但在她眼中，这里只不过是聚集了一群以身体换金钱的市集而已，跟以菜换金钱的菜市场没多大分别，反而外面的天空海阔，才是真正有意思的世界啊。

    起身回到卧房，坐在床头，打开抽屉，拿出教师证，轻轻用手指摩挲着证书封面，许久之后将那红本本抱入怀，猛然间，她泪如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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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了挖洞的时间，孙子书蔡进狼山青山四个爷们各自拿着青山早就备好的铁锹，在注定三十年内不会在这里开荒的密林某处努力的挖着洞。汪若海还没死，不过若是再这样任其流血下去，再过一两个小时也肯定会失血过多而死。

    知道自己今天是难逃一死了，汪若海并没有惊慌，出奇的平静，除了偶尔找孙子书等人要根烟之外，他一言不发，就坐忙活的众人旁边，低着头似乎在沉思什么。

    大雨像忘了停止似的依然还在狠狠的下，不过雷电已经没了，只剩下瓢泼大雨。沾了雨的泥土挖起来比干土要费劲多了。四个男人都没有穿雨衣，而且还都是光着膀子在挖。黑暗中，四个光膀子的男人确实算得上是一道风景，况且这些男人身上都是几乎没有一丁点多余的脂肪，百分百的风吹雨打拳打脚踢里锻炼出来的肌肉，可能没温室里锻炼出来的中看不中用的肌肉好看，但肯定比那些假货实用。

    “差不多了，歇会歇会。”最先撑不住的青山一屁股坐在地上，任珠帘大雨打在脸上也无动于衷，只顾着喘粗气。

    “这就是不锻炼身体的下场。青山，作为一个男人，才干了这么会活你就不行了，你还是不是爷们？我非常鄙视你。”孙子书狠狠鄙视，瞥了眼旁边的汪若海，又道：“现在罚你毙了汪若海。”

    “……”青山不答话，歇了大约五分钟，忽然起身，走到汪若海面前，拔枪便射。

    咻咻咻…三枪结束了汪若海的人生。

    孙子书等人这才反应过来，惊疑的看着青山，虽然黑夜的大雨中即便是面对面也不可能看清人脸，但孙子书三人还是看着青山，确切的说，是看着青山的轮廓黑影。

    青山拆下消声器，收起手枪，自顾自的拖起汪若海到刚刚挖好的洞旁，一把把汪若海的尸体推进去，然后开始回土。

    “谁让你擅自动手的？”孙子书等人也回过神来，纷纷回土。

    “……”一点都不像个杀人如割草般的杀人凶手的青山继续不说话，只埋头填土，好像刚刚发生的事跟他一点关系也没似的。

    从这点上来看，孙子书可以确定，青山肯定不是第一次杀人。不过既然能做林万重的狗腿子，而且还是林万重比较信任的狗腿子，手上能不沾血吗。但让孙子书等人想不通的，是为什么青山要动手毙掉汪若海。汪若海必须死是不假，但明明这最后的绝命一刀应该交给孙子书他们来干。这样的话，孙子书等人才有资格接受林万重的资助，才能让林万重对他们少点疑心少点防备。

    说白了，就是纳投名状。

    可现在，青山把汪若海给毙了。就等于某山匪头领让小弟带某新入伙的去纳投名状，结果抓到点子后，小弟却一刀渡了点子，然后新入伙的只能呆住了。

    “青山，你死定了。”孙子书很替青山担心，不知道他回去后会不会被林万重剥皮抽筋。

    “是林老交待让我动手的。”青山慢条斯理的道。

    这下子孙子书三人不约而同停下手中的锹，黑暗中面面相觑，各自思忖林万重此举用意何在。

    “别多想了，林老说，该你们做的你们已经做了，不该你们做的他不会让你们做。就这么简单。搞定，我得走了，各位，回见。”一一拿过众人手中的铁锹，青山将四把铁锹扛上双肩，一步步消失在雨幕中。

    孙子书三人筋疲力尽的回到高山酒店，吃完牧秋做的夜宵，然后去看了看赵磊便各自回房睡觉。

    三人一直睡到第二天日上三竿才起床，要不是中午有一场婚宴要安排，说不定他们得睡到下午。

    孙子书来到赵磊房，没找到赵磊，听司马说赵磊在后院，于是他来到后院，果然看见赵磊在院子里散步，后背上的伤让他走路姿势有点僵硬。

    “磊子，伤感觉怎么样？”孙子书走到赵磊身旁，跟他并肩走着。

    “没大碍，休息几天就行。我听师父说了，汪若海挂了，是林万重吩咐青山动的手。哥，你觉得林万重真有这么好心？”赵磊接过孙子书递来的烟，点着。

    “不知道，但这不重要，我们对林万重也没安什么好心，也就没资格要求他对我们安什么好心。明天我会去找林万重，谈资助的事。”孙子书转头，看了赵磊一眼道：“你现在首要任务就是把伤养好，其他的有我们在，不必你操心。”

    赵磊点点头，张嘴想要说什么，但还是没说出口。孙子书笑笑道，想说什么就说。赵磊这才道：“等伤好了，我想回家一趟，看看我爷爷奶奶，好久没回去了。以前我爸在的时候，我不懂事，也很少去看他们，现在才明白，亲人都是上天的恩赐，我没理由继续狼心狗肺下去。”

    “嗯，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看看二老。”孙子书举双手赞成。

    “我徒弟的爷爷奶奶，我没理由不去。”神出鬼没的蔡进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两人身边，抱着双臂道。

    “我也去。”狼山也出现了。

    孙子书道：“你去干什么？关你屁事？”

    狼山道：“磊子也算我半个徒弟，怎么跟我没关系？子书我看你是欠揍了，信不信我揍你。”

    孙子书撇撇嘴，对蔡进道：“大山又吹牛了，老蔡，我请求你教育他。”

    “不关我事。”蔡进背过身，看天。

    “哈哈，我来也！”狼山合身扑上，一张击出，孙子书侧身，不过没用，狼山横扫一掌，孙子书像断了线的风筝直接飞到花园里那棵最高的桂花树上。

    “我擦！”默念一句‘吾命休矣’的孙子书本以为这一掌足够让他五脏六腑震颤一番，但虽然他飞了起来，却没觉得胸口疼，只觉得好像是被人给扔到这么高而并非是打这么高的。

    “小心屁股开花，这是桂花树，可开不出菊花来，哈哈。”狼山大笑而去。

    “师父，这掌叫什么？”赵磊问蔡进。

    “独上西楼。”蔡进答。

    “这么诗意？真的假的？”赵磊不相信。

    “假的。其实是叫，书上枝头…哈…”蔡进说罢，也拂袖而去。

    “哥，你下得来吗？要不要我叫人给你拿梯子？”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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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再见发廊

    更新时间：2013-09-03

    此时此刻，站在后院另一角的牧秋嘴角带笑，看着这边四个男人开着玩笑一哄而散，她觉得这些最小的都比她大几个月男人们此刻很像一群小孩，没心没肺没那么多算计。

    “男人还是孩子气点好，太世故就不好玩了。”师父曾经跟她说过这句话，她当时听了没感觉，现在入了世，况且又整天混迹在百样人都有的酒店，见多了各式男人后，她才真正体会到，还是孩子气未泯的男人最有味道。

    院子里新移植来一棵大梧桐树，直径至少有一米，是孙子书专门弄进来供他练拳用的。不过暂时还不行，起码得过两个月等树的根须都长差不多了才能用作靶子，否则很容易被孙子书给打死。

    上午十点半，孙子书开车来到林万重家，顺便带了一幅狼山带牧秋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关山春雪图》，当然不是现今躺在台北故宫博物馆的真迹，不过是第一摹本，算的上不错。

    给孙子书开门的是林万重年幼的女儿，这让没想起来给小女孩准备礼物的孙子书有些惭愧，暗想着下回来必须带点吃的给这小妮子。林万重一身休闲装，像个狮子和狐狸的结合体，挥挥手示意孙子书坐。

    孙子书刚坐下保姆就端上茶来，向来遵守在林万重面前不绕弯说话的孙子书喝口茶直言道：“林老，我今天来是找您借钱来了。”

    林万重点点头，拉开关山春雪图细细欣赏。

    孙子书接着道：“酒店现在发展的不错，说句大话，已经具备了扩张的条件，但资金是个大问题，您也知道我们这群人手上都没多少钱，前期拼死拼活拼凑的那些钱全投到运营里去了。所以您看…”

    “三千万，够吗？”林万重仔细的重新卷起画，放到一旁，抬头报出一个数字。

    孙子书愣了愣，随即猛点头：“够、够了，谢谢林老，谢谢…”短暂的惊慌失措后他低头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纸笔，恭恭敬敬的摆在林万重面前道：“您老写个借条。”

    林万重微微一笑，道：“借条就不用了，三千万而已，送给你不亏。”

    孙子书诚惶诚恐：“那怎么行，我都想好了，就拿酒店抵押，三年之内必须还完这笔钱。我知道您老无所谓，但写个借条对我来说也是种督促，否则我整天想着，反正这钱不用还…那我很容易就不思进取了。”

    林万重笑道：“不用，如果你真的需要压力，我可以派个人天天看着你，若你有一丝懈怠就毙了你…”

    孙子书忍俊不禁道：“那我可吃不消，跟钱一比小命重要多了。既然您老相信我，那我也就不矫情了。”

    林万重的手机忽然响了，孙子书见状，立刻起身告退。从林万重家出来后，孙子书并没有回酒店，而是径直来到红灯区陈清云的洗头房。

    大门洞开，孙子书大踏步走进去，看见地上大包小包的放着不少东西。陈清云正好手上拎着个包，从里间出来，看到孙子书，她放下包笑道：“就猜到你会来，这么多东西我不好带，你送下我吧。”

    孙子书没二话，问陈清云还有没有东西要收拾的了，陈清云说没有了，全都收拾好了。房子我也已经退租了。

    “歇会再走。”孙子书一屁股坐上沙发，看着比当年做教师时还要美的陈清云。

    陈清云给孙子书倒杯水，紧挨着他坐下。孙子书端着杯子笑道：“这水里有没有致幻剂？”

    陈清云笑：“你喝喝看不就知道了。”

    孙子书大笑，忽然想到什么，问道：“给你致幻剂配方的人这几年一直都没再来找过你？”

    陈清云摇头：“没有，当初我只是偶遇他，机缘巧合下我跟他说了我的事，然后他才给了我这个配方。可能他早已把这件事忘了吧，怎么可能还会回来找我。”

    虽然事出无常必有妖，不过这是好事，属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范畴，况且陈清云还告诉孙子书，帮她的人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先生，应该不会有什么非分之想。孙子书倒不认为五十多岁就不会有非分之想了，而是像那样有本事的男人，要什么女人都会有，也绝对可以正大光明的让女人对其倾心，没必要用老土的英雄救美，既费时又费力的方式来俘获美女的心。

    这世上总有许多喜欢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大侠，这类人不见于任何正史野史，更别提自古至今人们都很热衷的排行榜了。在榜的，或许十有一二是浪得虚名，可不在榜的，自己心里都有杆秤，天下无敌就是天下无敌，三脚猫就是三脚猫，谁都骗不了自己。

    既然那位可以说是让陈清云得以保存这些年清白的大恩人，做好事不留名，那陈清云也就不必太过于纠结。如果日后能再相见，那她该报恩肯定会报恩，如果这辈子都见不到，那她会在心里感激那位老先生一辈子。

    两人又坐了会儿，便离开。关上门，把钥匙丢给隔壁某同行让其转交给房东，陈清云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红灯区。

    坐上孙子书的宝马x6，孙子书问陈清云去哪，后者说：“随便，如果方便的话，我想去你工作的地方看看，行吗？”

    “没问题，就住我们那吧，反正我们公司房间多。”孙子书发动车子，离开。

    红灯区一角，一直隐藏在暗处的阿狗看着孙子书和陈清云两人一车走了，才从阴影中走出来，微微一笑喃喃自语道：“子书，你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哪…”

    确实，想当年，大学毕业前，阿狗他们早就阅女无数，早就深谙床第之欢，早就他娘的知道什么叫做碧玉破-瓜时，郎为情颠倒了。而孙子书那时还是个彻彻底底的处男，处到不能再处了，连女人的酥胸都没摸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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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云，你以后有什么打算？”孙子书问，忽然觉得这个问题在好多影视作品里面都出现过，于是他有不自觉的笑了笑。

    “我想继续当老师。”陈清云望着车窗外的风景，有种脱胎换骨后重生的感觉。

    这个回答没出孙子书的预料，这段时间跟陈清云的相处，他发现陈清云其实跟他心中所想象的一样，简单、聪慧。在污浊的红灯区里待这么久，身上也没有染上一丁点风尘味，倒有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味道。身在净地，出落的一身白衣胜雪是理所应当的，但身在污秽处，却仍能够亭亭玉立，跟污秽泾渭分明，那才叫真本事。嘴里叼着烟，孙子书道：“做老师太累，你要是不嫌弃，到我们酒店做事，我们都欢迎你。”

    陈清云笑笑道：“不了，我还是想做老师，现在对我来说，能自己选择自己的生活已经是非常幸福的事了。况且，你是有女朋友的人，我到你公司工作像什么样，被你包养吗？”

    孙子书抽口烟，委屈道：“我不是这意思，你看我这段时间不都没那啥你吗，我不是为了跟你那啥才救你的。”

    陈清云摇摇头，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你理解错了。我意思是说，如果跟你走的太近，对你现在还在外面辛苦工作的女友不公平，我是想，我过我自己自由自在的生活，你想我了就来找我，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会陪你。我是喜欢你，但我知道我们是不可能的，所以…你明白吗？”

    “所以我只要想-上-你了，你就不会拒绝？”孙子书言简意赅的反问。

    陈清云微微低头，默认。

    “清云，看着我。”孙子书踩下刹车，转头。

    陈清云一头雾水，抬头看着孙子书。

    孙子书猛然扬起手，照着陈清云的脸扫过去，陈清云只是皱了下眉头，但没躲。可取人性命的大手在刚触及陈清云的脸颊时，忽然停住，过了三秒钟，他捏了捏陈清云的脸道：“你不是我泄-欲的工具，你是我心中的女神，明不明白？不是所有男人接近女人都是为了跟她上床的，明白？以后，我会把你当亲人一样看待，也希望你不要把我当外人，懂？”

    陈清云安静了大约有三分钟，轻叹口气：“我知道了，开车吧。”

    酒店里忽然来了位美女，而且是孙子书带来的美女，群众皆惊，狼山和司马老先生躲在角落窃窃私语。

    司马停云慢捋胡须：“此女旺夫命，子书要是能娶了他，必得大道。”

    狼山：“能不能得大道我不知道，但肯定能在床上欲仙欲死，看这屁股看这胸看这妖娆的站姿，擦，子书这小子从哪拐来的？。”

    司马停云：“从红灯区拐来的。”

    狼山下巴差点掉了：“放屁！红灯区能有这种女人？你老眼昏花，我可正常的很，这种气质的女人你说她是主席女儿我信，但你说是红灯区出来的，打死你我都不信。”

    司马停云皱眉：“打死我你当然不信了，打死你你就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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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新征程

    更新时间：2013-09-04

    为老不尊的司马停云和腹黑大叔狼山两人在角落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话，狼山死活不相信那位美女是红灯区里出来的人，但司马停云第一次跟孙子书见面就是在红灯区，况且他是亲眼见到孙子书不止一次进这位美女的洗头房里，每次都待一两个小时再走。而且这位美女的生意也很不错，在红灯区这种最低级的洗头房群体里，算得上生意兴隆。

    不过司马停云并没把自己的所见告诉狼山，只是坚持说那位美女就是从红灯区出来的。

    狼山不屑置之：“司马，你要是现在敢过去拍一下她的屁股，我就相信你说的。”

    司马停云拍桌子道：“一言为定，不过得加个条件，我要是摸了他屁股，你以后得喊我声叔。”

    “好。”狼山干脆的很。

    然后只见司马停云弓着腰，一副老态龙钟的模样慢慢的朝孙子书和那位美女的方位走去。狼山瞬间明白了司马的企图，表情扭曲的压低声音骂道：“你个不要逼脸的老家伙！”

    可人生就是如此，很多时候，你明知道你中了别人的圈套，可是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输，无能为力。

    目眦欲裂的狼山就这样看着司马停云一步一喘慢悠悠的走到美女旁边，腰几乎已经弯到了九十度，狠狠的咳了几声，道：“请问这位姑娘是来吃饭的吗？”

    “哦不是，我是子书的朋友，老人家你好。”美女礼貌的很。

    “你好你好…”司马停云纯粹的老的连屁都放不动的模样，挪动脚步朝旁边的孙子书走去，忽然，脚下一个打滑，呈狗吃屎样往下跌去，恰巧，美女见状急忙伸手扶住他。

    “老人家小心点。”美女双手扶住司马的胳膊，关切的道。

    “谢谢、谢谢。”司马停云连声道谢，弯曲着双腿，几乎把全部力量都压在对面美女胳膊上，幸好他是个枯槁的老头，没几斤。他眯着眼，眼睛没有焦点的四处乱看，他妈的绝对没人怀疑他不是个十足十的老人。正当他道完谢准备直起双腿的时候，忽然脚下又是一滑，这一下他双手从美女胳膊上滑落头朝下栽，美女当然不能见死不救，双手又迅捷的拖住了老头的两个胳肢窝。

    此时，低着头的司马奸笑了笑，顺势扑进美女怀里，由于本身他就没美女高，再加上又弯着腰，所以这一下他直接就抱住了美女的腰，脸贴在美女的小腹上，两只手自然就抱上了美女的屁股。

    “靠！简直是惨不忍睹！”气急败坏的狼山双手掩面，眼睛从指缝里看过去，看见司马两双手实实在在的抱住美女的屁股。一双如此衰老枯黑的手，放在一面如此挺翘的屁股上，岂止是用鲜花插在牛粪上就能形容的，根本就是天理难容啊！

    更让狼山气愤的，是司马老不死的竟然还抽空比了个胜利的v形手。

    美女很快就把司马又扶了起来，后退一步紧挨着孙子书道：“子书，你给我介绍下啊。”

    孙子书早看穿司马的小把戏，再看那边狼山要死要活的表情，就猜到了个大概。当下他也不拆穿，只是笑笑，然后把团队除了他自己之外的四男一女召集起来，一一介绍过去。给大家介绍陈清云的时候，只说她是我朋友，最近换工作，暂时没地方待，所以找新工作这段时间会暂时住这里。

    众人当然没有异议，如此美艳不可方物的仙女般人物，每天都养养眼，多好。至于团队里唯一的女英雄牧秋，莫名的对陈清云很有好感，自然也不会反对。孙子书见状，心中暗叹：原来清云你是男女通杀啊。

    当下，孙子书就在一楼他所住的隔壁房间安排了陈清云住下。陈清云也没准备长住，所以大包小包的并没有全部拆开收拾，只把一些生活用品拿出来摆放到该放的位置。

    “子书，谢谢你。”很快便收拾好，陈清云谢道。

    “客气什么，你安心在这住，工作的事不急，你慢慢找。他们都是自己人，你不用拘束，有什么需要除了那个老头，跟谁说都行。”孙子书笑道。

    陈清云莞尔：“很可爱的老人家。”

    孙子书反对：“他刚吃你豆腐你知不知道？”

    陈清云：“我知道，不过只是吃一下而已，而且他不是为了吃豆腐而吃豆腐，因为他看我的眼神很干净。”

    “你厉害，那你休息会吧，我出去了。”孙子书挠挠头，离开房间。

    外面，狼山和司马停云趴在柜台后，各自嘴上叼着根烟。

    “我鄙视你！叔！”正所谓阴谋易躲阳谋难逃，赌输了的狼山虽口不服心也不服，但还是愿赌不得不服输的喊了司马一声叔，默默点根烟，狼山一想起日后大家随心所欲的喊司马糟老头、无良老头……唯独他得喊叔，郁闷就不打一处来。

    “哎，乖孩子，以后跟叔后面混，保你大鱼大肉。”司马停云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很是心满意足，抬手道：“不就一块软-肉吗，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就想不明白，怎么那么多男人都想要？”

    -经过一番天人交战，终于把喊司马叔这件闹心的事抛诸脑后，狼山道：“你一老头知道什么叫女人？能找到洞吗你？”

    司马哼一声：“想当年我也是一夜七次金枪不倒，那些年，你婶最害怕晚上了…现在老了是不假，但又不是没年轻过。”

    狼山继续鄙夷。

    司马继续道：“不过年轻的时候我就对美女不是太有兴趣，再漂亮的美女到我眼里，就成了个供我算其命途的案例，至于欣赏美，基本上没有过。就连跟你婶走到一起，也是因为她命格跟我非常契合，于我非常有利。”

    “连婚姻都让你变成追逐理想的工具，我是该说你是执着理想的好男人，还是该说你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烂人？”孙子书靠在柜台外，笑道。

    司马年捋捋胡须道：“都行，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自己做事从来不需要别人赞同。”

    “别跟我说这些大道理，懒得听。”孙子书道，手机忽然响起短信声，他掏出来一看，几个银行的户头有款项到账。他忍不住惊呼：“擦！太快了吧！”

    原来是林万重许诺的三千万到账了，距离林万重许下承诺还不到半天，这些钱就都到账，太快了。孙子书心情一片大好，忍不住又开始跳起爵士舞，那自顾自陶醉的神态，绝对非常欠揍。

    “滚！”狼山和司马不约而同的吼出这个字，然后纷纷撤离。

    跳完之后，孙子书哈哈大笑，把牧秋带着去了银行。

    一下午时间他俩都在办理业务。牧秋的会计考试临近，孙子书问她学的怎么样了，牧秋信心满满，说应该没问题。孙子书也相信牧秋，因为牧秋的性子做会计很合适。名言说性格决定命运，这话绝非假大空。人的命运，百分之九十五都跟性格有关，而成功之路其实也就是性格的不断完善，能够突破自我勇于改正自身缺点的人，才能一步步走向成功。不管是世俗眼中的成功还是自己眼中的成功，必不可少的要素就是自我各方面的提升。

    三天之后，孙子书带着赵磊一起在人才市场占了个招聘位，开始招聘大堂经理和经理助理。两天下来，招到了一男一女两个三十多岁经验丰富的大堂经理。到了招聘的第三天，孙子书就留赵磊带着伤一个人在招聘现场招聘了。他自己则去跑分店的事。

    三千万，不多也不少，若要完全重新找一处楼来装修，代价太大，所以孙子书找的都是些快要倒闭的中档酒店。准备以低价入手，在原有基础上简单修饰下即可用。但这并不容易，孙子书也知道，所以他不着急。刚刚结束了第二场大仗，现在的他们相对来说也不用太着急，正是好好发展酒店的时间。

    团队想发展壮大，资金是必不可少的一项。这点孙子书很清楚。要资金，就必须有实业，现在高山酒店就是他们的实业，把酒店发展上来是目前最重要的任务。

    陈清云很快就找到了工作，在孙子书偷偷几个电话的帮助下，她找到了在h市某示范高中教书的工作。而找到工作后，陈清云就结束了在高山酒店的短暂落脚，在学校附近租了个小套房真正住下。陈清云没有接受孙子书的资助，用自己刚达到六位数的存款把家里修缮了一番。

    半个多月后陈清云就彻彻底底的安定下来，装完网络的那天晚上，陈清云烧了一桌子菜，陪孙子书喝了半夜的酒。最后孙子书醉的不省人事，在陈清云家过了一夜，第二天醒来，没忍住，把睡在身边的陈清云好好宠幸了一番。

    完事后，孙子书抽着烟，轻抚陈清云吹弹可破的肌肤幽幽道：“清云，你让我如何是好…”

    陈清云闭着眼，面容安宁的答道：“就这样，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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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在看的读者朋友能够提点意见，指出不足之处。

    但凡给出意见的，一句两句都行，都会加精。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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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噼里啪啦

    更新时间：2013-09-05

    男人能够做到心中无未来的跟某个女人厮混，并且享受其中。但女人不行，女人对未来的憧憬和担忧绝对不会因为当下有多美好就消失，当下越美好，女人心中的憧憬越大。

    如果一个女人跟你说‘就这样挺好’，唯一的可能就是她在说谎。

    孙子书何尝不知道陈清云心中的惆怅，但他不可能跟陈清云许什么关于爱情的承诺，只能苦笑置之。

    陈清云的新家本来就是简装房，所以只需要添置点家具什么的便可，跟陈清云做完运动后，孙子书这才有空仔细欣赏陈清云布置的青绿色色调的卧房。一番乱七八糟的点评后，孙子书笑道：“你很适合去搞室内设计，当老师真是屈才了。”

    陈清云睁开眼，抬手在他胸口抚摸着，说：“你喜欢我多一些，还是喜欢跟我这样多一些？”

    孙子书一头黑线，这种蛋疼低级本该是小女生问的问题竟然从陈清云嘴里问了出来，他故作认真的想了想，道：“当然是喜欢你多一些，虽然大多数男人可以跟自己不爱的女人做-爱，但这样的做-爱没什么意思。我的意思是说，我喜欢你，才会想跟你滚床单，是先有喜欢你，然后才有喜欢跟你做-爱，顺序别搞错了。”

    陈清云默默的点点头，像只温顺的猫一样，钻进孙子书的怀抱。

    床笫之欢再美妙，也不能过多流连。孙子书吃过陈清云做的午饭就走了。刚到酒店，牧秋就蹦跳着跑来告诉孙子书她会计考试顺利通过了，孙子书摸摸她的头说很好，再接再厉。牧秋笑说那你能不能带我去游乐场玩一下啊？孙子书哈哈大笑，说那肯定能，现在就去，玩完后我们再开个钟点房休息一下…然后要不是孙子书溜得快，他的胳膊就得被牧秋给卸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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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刚入世的翩翩浊世佳公子文藏名，今天又到了该给美丽张少妇的女儿张青补课的时间，早早的到了张少妇家，吃了张少妇做的早餐后便开始在张青房里给她补习。

    张青小姑娘长得挺好看，但没到倾城倾国的地步，身材倒是发展的挺成熟，性格大咧咧里也不失细心，颇有二十五六风骚姐姐的味道。

    文藏名当然不会对她有非分之想，不过张青一直都不掩饰自己对文老师的倾慕，甚至说过‘文老师，我怎么样才能追到你，要是能跟你结婚，我这辈子就值了’这样的话。

    对此，年龄并不比张青大几岁的文藏名都是一笑置之，并不当真。哪有少女不怀春？看到帅哥内心悸动，说明张青心理很健康。要是女孩到了这个年纪，对帅哥还没感觉，那就是不正常了。

    补完课，文藏名并没有立刻回家，来到附近的某胡同里。天色已黑，正是晚上八点多。文藏名走的很悠闲，就跟是在饭后散步似的。当走到一扇门前时，他闪身进去，掩上门。

    挺大的院子，文藏名走上青石板铺就的路，直接走进中堂。

    堂内灯火通明，十几个男人分列两旁笔挺的坐着，打横很明显是头头的位置上坐着一位约莫四十五岁左右的男人，皮肤稍白，眉宇间有股阴沉气，头发也白了一半，但整个人并不显得暮气，反而给人种无形的压力。

    男人看见文藏名来，只是点了点头，然后便继续说话：“这么多年了，从我这里出去的，没有一个人是孬种，你们这一批我也相信不会辱了师门。人在江湖，讲究一个理字，有理的，输了也不丢人，没理的，赢了也丢人。能输身家性命，但理字不能输。这些道理我也都跟你们说过一百遍了，就到这吧，你们去吧。”说罢，男人站起身，朝文藏名招招手，然后负手走进后堂去了。

    堂中的人一齐起身，一同跪在地上，朝着后堂磕了三个响头，然后纷纷离开，每个人的表情都像练了十年的兵第一次踏上前线的征程。

    后堂。

    桌上一个蟠龙踞虎的铜香炉向外冒着缕缕青烟，桌边，男子坐，文藏名恭恭敬敬站在一旁。

    五天前的晚上。

    文藏名刚刚吃过自己做的晚饭，正在屋里跟木人桩过招，忽然响起敲门声。来人正是那个中年男人。来人没有兜圈子，直截了当跟文藏名说：我就是这些年来，每个月都会邮寄时事新闻给你的人，我叫黄麒，麒麟的麒，世代都是北京人，当年跟你父亲有过几面之交。你父亲离开之前，曾嘱咐我，有朝一日，他儿子下山，希望我可以来找你，所以我就来了。

    文藏名给男人沏了杯特意买来招呼客人的好茶，然后恭恭敬敬的喊了一声‘黄叔’。名叫黄麒的男人让文藏名五天后的晚上去找他，并且给了文藏名一个地址，然后就离开了。

    所以今天文藏名按时到来，方才的情景让他若有所思，想问但又不太好问出口。黄麒看出文藏名的疑问，道：“简单说，我是开武馆的，他们都是我的徒弟，，我从二十岁开始，每十年教出一批徒弟，他们是我的第三批徒弟，今晚出师。”

    文藏名默默点头。

    黄麒指了指桌旁的凳子：“坐下说。”

    文藏名乖乖坐下。

    黄麒继续道：“你父亲是位英雄，要不是性子散淡，早就称霸一方了。不过这样也好，与其在一个地方混的风生水起，不如走遍天下，然后累了就彻底归隐，自由的很呐…”

    文藏名笑笑：“我倒觉得像您这样将武术发扬光大下去，才是正途，我父亲那样的人，只能说这辈子没亏待自己，但于武道他还是有些狭隘了，只传了我一人。”

    黄麒挑挑眉毛道：“人各有志，没有高下之分。”顿了顿，继续道：“我今天让你来，有两件事，一，告诉你，在北京，有需要帮忙的，尽管找我。二，和你切磋一下，看看你从你父亲那得了多少。”

    文藏名当先站起来，对黄麒拱拱手道：“小侄现下就有麻烦黄叔的事。”

    “坐下、坐下说，还有，说话不用这么客气，都是江湖中人，不必那么多礼。”黄麒摆摆手。

    于是文藏名又坐下，道：“我想找曾经一门八状元的京城王家。”

    黄麒笑道：“你外公家的人一直在等你出现。”

    文藏名一惊，如何也想不到黄麒会如此回答。他本以为黄麒最多会说，这我知道，很快就能替你牵线搭桥到王家的人。

    黄麒待文藏名惊了差不多，才又道：“你外公早就找过我，让我一旦有了你入京城的消息，就告诉他。不过我并没有，毕竟这得先征求你的意见。既然你正在找王家的人，那我可以给你个地址，你直接找去便可。”

    文藏名的心跳忽然加快了不少，这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找到外公家的人，不得不紧张啊。

    院子里，清冷的月光下，文藏名和黄麒相对而立。

    黄麒八岁习武，至今已经四十二年，即便离超高手境界还有些距离，但观形望气的功夫已经炉火纯青。他能看出文藏名的武功不弱，但具体不弱到什么程度，那就得动手才能知道了。

    武之一道，没有武侠小说里写的那样厉害，比枪炮还厉害，但飞檐走壁开碑裂石等事也并非只是传说。但归根结底，强不强还得在手底下见真章。

    “黄叔，得罪了。”文藏名抱拳。

    “请。”黄麒扬起老式长衫的下摆往后一撩，伸出一只手，做个请的手势。

    今晚的月光非常有秋天的味道，但其实秋老虎还没过，所以这几天凉完后，肯定还会有几天热。月光下一中一少两人的身形不断交错、分开，再交错、分开。

    二十分钟刚到，两人又恢复一开始相对而立的状态，各自微微喘息。

    “哈哈，文大侠后继有人了，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啊…”黄麒仰天大笑。

    文藏名正准备谦逊几句，但隔壁院子忽然泼过来一盆水，要不是黄麒闪的快就得被淋成落汤鸡。只听隔壁传来一个大妈的声音：“狗日滴老黄又在鬼叫个啥？扰老娘睡觉，找死吗！”

    黄麒止住笑，伸伸脖子，满脸无所谓，然后招呼文藏名撤。两人回到后堂黄麒的书房，文藏名轻轻道：“黄叔，真是难为你了。”

    黄麒摇头道：“没什么，都是小事，况且这年头能容忍邻居家天天噼里啪啦练武声音的，已经很不错了。对我来说，教的徒弟不争气才是最让我不难受的。好了，你先回去吧，一会我还有事，电话我给你，你自己跟你外公联系吧。”

    看着手机里刚刚保存进去的一串号码，文藏名走在昏暗的巷弄里，思绪万千。原来父亲早就为自己留下了人脉资源。原来外公家一直在找自己，先不管外公他们找自己的目的是什么，至少失去父母后的文藏名，并非举目无亲，还有外公认他、在找他，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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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外公，我来了

    更新时间：2013-09-06

    到底孙子书还是没拗过牧秋的死缠烂打，带她去游乐园玩了一趟。末了，意兴阑珊的牧秋又让孙子书带她去了书店，这下她的兴趣才又被调动起来，买了一大堆跟财务有关的书。孙子书问她是不是还想考更高级的会计职称，牧秋点头，说当然了，中级职称太简单了，我要挑战有难度的。孙子书表示你真是吃饱了撑的，会计这玩意差不多能做账就行了，考那么高的职称有屁用啊，你又不准备去大公司做事。

    牧秋反对道：“我们高山酒店以后万一成了大公司，那我水平不够怎么办啊？到时候找别人来做事多浪费，还得发人家工资。这段时间我做内账的时候，发现有些开支很明显是可以除去的。”

    孙子书开着车往回赶，瞥了眼副驾驶上抱着一大摞书的牧秋，道：“比如说？”

    牧秋措辞了片刻，道：“比如包括你在内的我们，五男一女，我们每个月的奖金，其实根本不需要。奖金是用来留人的，是为了让人才不会流失，但我们几个是不用考虑这个问题的，也用不着每个月发那么多奖金，不如把这笔钱发给服务员们，这样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也会高些。”

    孙子书笑笑，道：“有想法很好，值得表扬。”

    牧秋听出孙子书还有后话，撅嘴道：“但是……”

    孙子书摸摸她的头，道：“但是民心，并非用金钱就可买来。我们酒店里的服务员们也并非你每个月多发点奖金，他们就会老老实实干。就像养狗，对它太好，它就会蹬鼻子上脸，不听你指挥。有种病，叫做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听过吗？”

    牧秋在脑海里搜索了一会，摇摇头。

    孙子书猛吸一口烟，娓娓道来：“犯罪行为中的被害者，对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感。这种情感造成被害人对犯罪者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会协助犯罪者为虎作伥。世界上有不少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经典例子，美国的卡门龙夫妇案、人民圣殿教案，都非常有研究价值。”

    “怎么会这样呢？被害人怎么可能对犯罪者产生情感？”牧秋不懂，但她心里却隐隐觉得似乎有点道理，可又说不清楚有道理在哪。

    孙子书继续道：“简单说，就是犯罪者首先让被害人彻彻底底的害怕，除了害怕还是害怕，然后给点小恩小惠给被害人，这时候已经失去反抗意识的被害人就会反过来对犯罪者感恩戴德。”顿了顿，又补充一句：“就像经历过粮食关的人，会经常觉得现在的生活太好了一样。”

    牧秋低头，似乎在咀嚼孙子书的话。

    半个小时后车子驶进高山酒店的停车场，两人下车，孙子书主动拎起各种大包小包。并肩走进酒店大堂的时候，牧秋忽然道：“我明白了，留人的要点在于，让他自己觉得获得高于付出，而不只是老板单方面一味的给员工加奖金。”

    孙子书点头赞许：“对，就是这样。”

    阳谋阴谋，是想往上爬的人每天绞尽脑汁死掉无数脑细胞去思考的东西。

    孙子书坐在自己电脑旁上网查资料，有些累，双手垫着头仰靠在椅子上，发呆。忽然手机响了，他回过神来，拿起手机。

    江雪：子书，最近忙吗，怎么都不联系我。

    原来是大文人江雪，孙子书一想起江雪嘴角就不禁浮现出一抹笑。想一想，确实很久没有跟江雪见面了，平时偶尔会想到她，但孙子书也都没在意，毕竟这段时间他都忙着在跟汪若海斗智斗勇，结束汪若海的事他又得跑酒店拓展的问题，所以一直都忙的很。他回道：刚忙的告一段落，你呢，公司的事忙吗？

    江雪：我最近也挺忙，昨天才把新书出版的事弄好。

    孙子书：又出书了？你太强了，这样下去我跟你一起出去岂不是容易被狗仔队发现？

    江雪：我又不是台前的明星，狗仔队恐怕连我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况且即便狗仔队能追踪到我他们也没兴趣去报道，毕竟我不是时常出现在大众视野里的一线明星，大众不认识我，我就没有被八卦的价值。

    孙子书忽然灵机一动：极有道理，明天有空不？有空我们出来吃个饭，我给你介绍个朋友，可能对你写小说有帮助。

    江雪：好啊，那你早点休息，我得写东西了，晚安。

    孙子书：好的，你别搞太迟，明天见，晚安。

    第二天上午八点多，孙子书就拖着牧秋出门，来到约定的某咖啡厅。江雪还没到，孙子书跟牧秋找了个靠窗位子坐下。牧秋托着下巴，对于孙子书所言‘今天给你介绍个文人’非常期待。女人嘛，骨子里对于创造美的人都很有好感，文人从美的角度来说，其实也就是在创造一种文字美。

    九点差三分钟，江雪来了。坐下后对牧秋报以歉意的微笑：“抱歉，我迟到了。我叫江雪，大江东去的江，飞雪连天的雪。”

    牧秋依然托着下巴，道：“我叫牧秋，牧羊的牧，秋天的秋。江姐姐，你好漂亮哦。”

    孙子书正在喝咖啡，听了牧秋后一句话，一口咖啡直接喷出来。所幸江雪早有准备，迅捷的后仰一下，躲开孙子书喷出的混合着烟臭的咖啡。孙子书擦着桌子，埋怨道：“牧秋你怎么说话的，江雪漂亮还用你说吗，我早就知道了。”

    牧秋一脸无辜：“我是发自内心的啊。”

    这一大早的，咖啡厅里的人当然没几个，连服务生们都在偷偷打哈欠。三人相谈甚欢，纯洁的跟十四五岁小女孩般的牧秋在江雪面前，也不刻意扮成熟，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江雪在她面前，则确确实实像个姐姐，什么都懂，耐心的给牧秋解答她想知道的关于文学方面的事。

    牧秋是武道高手，江雪是文道高人。

    两个女人在一起，如果类型完全不同，就不容易产生同性相斥的事。

    所以聊到后来，江雪也问了牧秋很多关于武学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都是平时在书里找不到的。的确如孙子书所言，牧秋可以给江雪提供很多写作素材，江雪也没有浪费，拿出纸笔边聊边记。

    牧秋笑说江姐姐像你这样认真的文人，肯定会越来越有名气的。

    孙子书插嘴道，江雪已经很有名了，书店的畅销栏里常有她的书。

    牧秋白了孙子书一眼，不理他。

    牧秋纯洁，但不代表她笨，其实她的脑袋瓜一点不笨。谁说女人越漂亮越笨的？根本就是放屁！孙子书所见到的女人，都是一个比一个漂亮，也一个比一个聪明的角色。

    聪明的牧秋在喝完咖啡后，就回去了，江雪留她，她说：“不用了，江姐姐，我得回去学习啦，你跟子书好好玩哦。”

    孙子书哈哈大笑：“阿雪，咱们要不去宾馆开个房间好好玩一场？”

    江雪看着牧秋慢慢往公交车站走去，没理孙子书的调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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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贡院六号。

    文藏名在东门外徘徊，内心忐忑，终于，他鼓足勇气走进去了。走过各种植物依照美学几近完美分布的路，十几分钟后他来到一栋别墅前。

    大门很高很宽，门头上挂着块匾额，上书：王府。两边分别挂着颜色鲜红的灯笼。

    看起来并没有太明显一门八状元的派头，看上去顶多也就是富贵人家而已。要知道，不止富贵和贫穷有千差万别，在富贵人家里，也是有高下之分的，极富贵人家和普通富贵人家之间的差别，甚至比富贵和贫穷间的差别还要大。

    但外公家似乎并不在门楣上做包装。

    文藏名走上前，敲门。

    给他开门的是个五十多岁老头，头发花白，但神色并不颓败，抬头看见眼前的年轻人，老头身躯很明显的震了一下，微微躬身道：“请。”

    文藏名颔首道声谢，算是回礼。

    随着老头穿庭过院，来到大的吓人的客厅。客厅铺着名贵的地毯，三四张大圆桌和大厅两旁分别一排又高又长摆满书籍的书柜，把原本很大的客厅铺的让人看起来并不会觉得空旷。

    一个老头背对着门，负手立在中堂一幅巨大的《踏雪寻梅图》下，背影如一棵千年古树。

    文藏名一时无言，不知是紧张的说不出话来还是被老人的气场压的不敢说话。领文藏名进来的老管家端来一杯茶放到文藏名身边的木茶几上，便识相的什么都没说就退下了。

    凝神静气，把这些年修炼出的本事全部拿出来，文藏名才勉强让自己的心跳慢了一些。深呼吸，一遍、两遍、三遍，道：“外公。”

    老人转过身，把文藏名上上下下打量个遍，上前几步，双手搭上文藏名的左右肩膀：“外孙！”声音浑厚的像寺庙里的大钟，掷出一声来，便可以震倒一群妖魔鬼怪。

    文藏名抬头，外公的脸近在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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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京城王家

    更新时间：2013-09-10

    文藏名想象了十几年外公的模样，抖一抖山河巨震的帝王、出尘如仙人般的大侠士、世故到八面玲珑的官场大吏、手腕通天的商界巨贾……都曾在文藏名的脑海里出现过无数次。但现在，外公就站在他面前，他却觉得，除了慈祥，他之前脑中的一切幻想全部都破碎。现在，他只觉得眼前的是外公，自己是外公的孙子，就这么简单，和这天下千千万万的爷孙一样，没什么特别。

    “外公，受孙儿一拜。”文藏名跪下，认认真真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头。

    老人没阻挡，只是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外孙文藏名磕完头，道：“跟我来。”

    一间普通的女子闺房，复古的梳妆台、复古的檀木床、床上复古的蚊帐、复古的木格窗……一切都如同百年前的未出嫁前女子的房间，整间房透出一股温婉之气，和文藏名印象中母亲的样子一模一样。

    老人抬手摸了摸文藏名的头，轻声道：“你母亲出嫁前，就住在这里，记得她十四岁那年跟我说，爹，我以后要嫁个大侠。呵，结果她果然就嫁了个大侠，真真正正的大侠。”似乎忆起往事是一件很幸福的事，老人满脸不掩饰的温暖，和其他功成名就回忆起往事就会矫情的叹息时光难追的老人恰恰相反。顿了顿，又道：“你母亲临走时跟我说她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她问我是不是觉得她傻，跟个没有未来没有钱也没有权的浪子，我说不觉得。她生命的意义，为什么我要去评判呢，就好比你睡觉，你觉得睡好了才是真睡好了，我能自以为是的去说你睡好还是没睡好吗？”

    文藏名默默点头，目光流连在曾经现在都属于母亲的这些东西，竭力想从中还原出一些关于母亲出嫁前的样子。

    “当年，你父母临走时，让我等着自己的外孙回北京，当时我就在想，连外孙的影子都没，倒先让我等着了？”老人看着每天都会亲自打扫一遍的屋子。

    文藏名忽然想起来小时候母亲经常静静的摸着她的头，自说自话：“什么时候你下山了，你外公一定会很高兴。”这时候文藏名都会很乖巧的不说话，因为他看见母亲眼里有泪水，他也知道母亲是想外公了。六岁时已遍读文史的文藏名知道，思念，就是用刀在心上刻字，疼的很。这种时候任何安慰都是苍白无力的，除非他能让外公立刻就出现在母亲面前。

    等了自己外孙二十多年的老人注视外孙片刻，又接着道：“孩子，经商、从政、为文，你最爱什么？”

    理想吗？这个词文藏名倒是没有直接想过，但若非要他说出一个理想来，那他毫无疑问会选择‘走遍天下’，这个理想太宏大，或者说太空泛，缺乏施行的基础。既然外公问了，他不敢不答，便说道：“我想用一生，走遍天下。”

    老人似乎早料到外孙会这么回答，笑道：“这倒是跟你父亲很像。走遍天下，难、也不难，不难的是只要有钱，走哪都行，难的是你想怎么走。”

    文藏名深吸一口气，目光穿过敞开的窗户投向外面，道：“靠自己的力量，不借助任何人的帮助，慢慢走，一步一步的走…”

    老人看着外孙的侧脸，静待他继续说。文藏名停顿片刻，续道：“外公，我一下昆仑山就来北京找您，其实也就是想见见您，和这头的家人，说实话，我之前都已做好不被你们承认的准备了，现在看来，我真是傻的可以，也许这世上有不认自己孩子的家庭，但我是幸运的。所以我已经很满足了，我也知道，无论我想走哪条路，您都能给我很大的帮助，但我想自己去努力追寻自己想要的。”

    下午，整个王府都挤满了人。

    各个年龄段的人都有，这些放出去都是一方王霸的大人物，都是从王府里走出去的。往日即便是过年，这些身居商、政、文，各界要职的人也不会聚的这么齐，但今天全部聚集在这里，连整个贡院六号的人流量都被他们增加了很多。有许多挤不进来或者是没资格进来的人，也并没有离去，心甘情愿的在外面或坐或站或瞎转悠。

    能住在贡院六号里的人都不是普通人，所以住户们路过时，看到这情景看到那些平时只能在某些内部文件上看到照片的人，都是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是要聚众谋反的前兆？

    中堂的某个角落里两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在窃窃私语。

    “王猛猛，你看你爸，平时那么威风，到哪都大嗓门，今天却蔫了吧唧的。”由于弄任何发型都觉得不好看，所以干脆剃成光头的男孩忍住笑意，竭力压低声音。

    “王三石，你别光看我爸，你看你爸，平时装泰山崩于前而不惊的翩翩君子装的挺像，今天还不是偷偷擦汗，小腿肚都在抖。”长发及肩，唇红齿白漂亮到如同豆蔻年华女孩的男孩要是不说话，没人会以为他是男孩。

    两个在外形上天差地别的男孩其实是堂兄弟，王家老太爷的直系重孙，虽然年纪不大，但在王家的地位不言而喻，否则也不可能有机会待在中堂。

    互相埋汰对方老爸是他俩平日见面不可或缺的项目，今天对他俩来说，也许是把这个埋汰游戏进行到极致的大好机会。

    相对心思单纯些的光头男孩笑道：“你说那个哥哥是什么来头，竟然能让咱们爸妈都急匆匆的赶来看望？”

    心思缜密如女人，再过五六年保不准就能跟官场那些四五十岁男人放放对的长发男孩看着坐在椅子上喝茶的老太爷，想了想道：“听我妈说，那人是孙子辈的，比咱俩高一辈，好像是咱们那位二十多年前随老公远走高飞的姑奶奶的儿子。”

    光头男孩挠头想了好一会才转过弯来，叹道：“这么叼？那岂不是咱俩以后又多了位叔叔？”

    长发男孩眯起眼睛，若有所思。

    文藏名一直站在外公的身边，不卑不亢的跟所有人一一打招呼，搁在普通人身上早已筋疲力尽的无趣应酬对于他，还不如练一个小时的拳来的累。脑子累？再累能比得上五岁时的他，在母亲的要求下半个月内熟读史记来的累？

    “文贤侄有女友了吗？”某五十多岁，属于王家旁系的秃顶男接过文藏名递过的茶，笑容和煦道。

    “还没有，侄儿才刚刚到北京，想先熟悉熟悉环境，暂时还没这方面的考虑。”文藏名微微弯腰，答道。

    大概是想为自己刚满二十岁的女儿谋个好老公的秃顶男碰了个软钉子，嘿嘿一笑，也不再多言，只是瞥了眼坐在一旁的王家老太爷、自己的亲叔叔一眼，退下。

    “文老弟，给个手机号，改天我约你出来喝喝茶。”看起来最多不过二十五岁的年轻男子挤到文藏名面前，双眼放光的看着文藏名。他是王老太爷直系孙子中排行第八的孙子，近年来活跃在江苏商界，上午从私交甚好的王府管家那得到这个消息后就立刻飞回北京。

    文藏名报了自己的手机号，一抬头，看见满屋子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拿出了手机，记下自己的手机号。他不禁笑了笑，对面前的年轻男人道：“那就先谢谢八哥了。”

    “哈哈，自家兄弟别见外，这个…”年轻男子拍拍文藏名的肩膀，还没来得及继续说什么，就被从小习武的老七给拎到一旁。

    一群人一直闹到晚上七点，才被老太爷授意大管家通通赶走，中堂里只留下老太爷的六位儿女，十八位直系孙子，九位直系重孙。连这些直系三代的配偶都被赶了出去，而外面那些从头到尾都没机会见到文藏名的人在懊恼不已的同时，也纷纷拉着那些见过文藏名的人问这问那，当然最重要的是问文藏名的联系方式。

    中堂里加上老太爷和文藏名，一共三十五人。文藏名终于知道为什么王府的中堂要弄的这么大，不大也装不下这么多人啊，光是去除配偶的直系三代就已经有这么多人，足可用家大业大来形容。

    老太爷站起来，目光一一扫过恭敬而立的这群子孙，缓缓道：“藏名姓文，我想你们都应该还记得，我曾经说过，在我们王家，姓文和姓王没有分别。”

    “我们永远记得。”堂下众人异口同声，像拍戏一样整齐。能不记得吗？至今在王府，还有一位姓文的老人，见了老太爷不用低头不用弯腰，说话大嗓门的跟他才是王家老太爷似的。据说那人是眼前文藏名的亲爷爷，老太爷的亲家，不过老太爷对于那人的身份至今只字未提。若不是有那位文姓大佬珠玉在前，文藏名这位外孙的出现，恐怕也不会激起王家这么大的浪花。

    老太爷似乎颇为满意的点点头：“记得就好、记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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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王府的风景

    更新时间：2013-09-11

    这年的这天，注定会是文藏名这辈子最难忘的一天。见到那么多用不着去打探就能确定一定都是手握大权或者大钱的人，还被这些人像看未来救世主一样，睁着一双双似要将他看个透的眼神无数遍的打量他。

    文藏名倒没觉得有压力，他只是觉得很有意思。俗语说，人有前后眼，富贵一千年。搁到今天这些人身上很贴切，所谓前后眼，不过就是能从眼下看未来，有预见能力。一岁看大三岁看老是这些成功人士的强项。现在的文藏名虽然只有一个王家老太爷的外孙身份，但保不准一年两年过后会不会在老太爷覆雨翻云易如反掌的通天本事下成长为一方诸侯。谁都知道，到那时候若想再去跟文藏名套关系什么的可就难了。所谓投资，不过就是在对方还没有多少底蕴的时候给对方足够甜头，等到对方底蕴深厚时，你前期所付出的就会让你在现在获得十倍百倍的回报。

    枕着手臂，躺在外公为自己安排的精致房间的床上，文藏名暂时还没有睡意。脑海里一遍遍回忆着今天下午自己见过的每一个人的样貌、身份、声音…尽力让自己能够在下次见面的时候不至于认不出对方或者弄混淆身份。他的记忆力只能算中上，但他的记忆方式却另辟蹊径，并且效果非常好。那位在昆仑山自己唯一的朋友，昆仑老人就曾经说过，你在很多方面的天赋都一般，但你做事的方式却属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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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老太爷在后院，坐在太师椅上喝茶，旁边的另一张太师椅上也坐了个跟他年纪差不多的老人。除此之外，占地面积很大的后院就再无别的人。

    那位在老太爷身边，坐姿和表情却一点不拘谨的老头正是王府大院里唯一一位异姓者，但地位却不输老太爷半分。

    有人说，文老头之所以在王府里敢目中无人，不过是因为老太爷的纵容和包庇。也有人说，如果老太爷死了，王府肯定会被文老头接管，所以文老头除非死了，否则只要他活着一天，他就能做一天王家的君王。

    但不管家里人、外面人怎么说，老太爷和文老头一直都以无可奉告的态度应对，对于文老头的来头从来只字不提。

    今晚夜色挺好，在深秋的夜晚两人坐在院子里聊天，本该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但两个老头脸上的表情却一点不惬意。不过也难怪，从昆仑山来了位不知道多少人的眼中钉肉中刺的人，况且这人还是这俩老头非常看重的人，他俩能惬意起来吗？光是文藏名的安全问题，就够他俩头痛的了。谁知道王府里那群如狼似虎的人会如何咬牙切齿的恨又多了位争夺王家这块大蛋糕的人。

    老太爷左手端着茶杯，右手轻轻在椅子扶手上轻敲，看着满天星星，道：“藏名这孩子来的太高调，让我丝毫准备都没有，但这也不怪他，他一个刚从山里出来的孩子，能知道什么，他甚至都以为我会不认他这个外孙…真是苦了他…”

    王府侧院里有座十六层高的楼，在六楼的某间房里，在窗户边正好可以看见王府中堂的一切。而今天整个下午都在那间房的落地窗前静坐，看了一下午文藏名的文老头接过老太爷的话头，道：“那倒未必，我们文家的人，没你想的这么没头脑。”

    老太爷微微一笑，对于身边老头的态度早已习惯。平日里见到他的人无不是毕恭毕敬的恨不得跪下说话，而文老头的不恭不敬态度反倒让他觉得挺真实。这才是真正的人生吧，总是被人看作高高在上的王，这种感觉虚的很。喝口茶，老太爷道：“你不见见他？”

    文老头摆摆手：“还不是时候，时间到了我自然会见他。”

    老太爷放下杯子，站起来，负手而立，月光下他的影子被拉的很长：“听南宫说，h市的小沈如今已是混的风生水起，比之几十年前他还是个毛头小伙时，现在已经成了一方霸主。老文，你看走眼了。”

    文老头嘿嘿一笑，道：“我可没看走眼，我当年只不过说此子日后路途艰难而已，可没说他就一辈子没出息了。况且你别忘了，我们见到小沈的那一年，他已经认识了孙家老爷，有那位翻手云覆手雨的大天师指点他，他想不成功都难啊。”

    老太爷又重新坐下，漫不经心的道：“我不信孙家老爷真有通天彻地的本事，更不信他能逆天改命。”

    文老头转过头，轻蔑的笑笑道：“那你怎么不敢直呼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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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七点，第一缕阳光照进房间，照在文藏名的脸上，生物钟严谨的他按时醒来。穿上衣裳，走进院里打了一套拳，他才回屋洗漱。吃完仆人送来的早餐，他来到中堂给外公倒茶请安。

    老太爷接过茶，道：“藏名啊，现在不是旧社会了，这些大清早起来给人请安的事就免了。”

    “嗯，好。”文藏名点点头，在一旁坐下。

    昨夜有些失眠的老太爷脸色不太好，但看起来还是很精神。跟文藏名聊了会，他便离开了王府。

    文藏名一个人在王府里四处散步，倒也不觉得无聊。在王府里遇到的每个人都对他弯着腰，让他有些不习惯，所以他选择走一些人比较少的小路。王府真的很大，光是从外面看门楣，跟进来后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若说从外面看，王府不过是一个马来西亚这样的三流国度，那么进去后你就会发现，原来王府是万恶的资本主义美国。

    逛到午饭时间，大管家王黄浦不知道从哪冒出来，恭敬道：“少爷，该用餐了。”

    有点疑惑大管家是怎么做到一声不响靠近自己的文藏名点点头，往回走。餐桌上除了他还有位跟他差不多大的女孩，昨天已经见过，叫王娇，同样是老太爷直系孙子。

    临时被爸妈从大英帝国叫回来的留学生王娇属于那种典型的中国式美女，大家闺秀的气质和言行举止让文藏名昨天就多看了几眼。不过他没想到王娇昨晚也待在王府。

    桌上四五样菜，味道都还不错，文藏名吃着饭，见对面的表妹王娇不说话，他便道：“表妹，昨晚睡的怎么样？”

    王娇点点头，夹棵青菜放入口中细嚼慢咽。

    文藏名继续道：“表妹有什么爱好？”

    王娇抬起头，看了眼文藏名，笑了笑、不露齿，轻声道：“刺绣，你呢，表哥？”

    文藏名微笑道：“好古老的爱好…我没什么特别的爱好，练拳算吗？”

    王娇下意识的看了看文藏名的手臂，道：“你的爱好也很古老啊，你练的是什么拳？”

    文藏名：“各家拳都练，但都是半吊子水平，强身健体为主，实战就不行了。至今没跟人真正打过一场。”

    王娇呵呵笑道：“练拳本来就应该以强身健体为主，以打架为主倒不如去练枪法。”

    文藏名笑笑，不置可否。

    气氛不由自主的轻松起来，不像刚开始时显的尴尬。吃完后，自有神出鬼没的仆人上来快速收拾掉碗盘，然后递上两杯茶。

    在大英帝国已经待了三年，还有一年就毕业的王娇浑身上下没有丝毫异国风情，若是此刻穿上一身古典装束，百分百是未出阁的大家小姐。抬首低眉间，说不尽的风光无限。

    文藏名没有坏心思，但对于如美景般的表妹，欣赏的心还是有的。当然，他不可能目不转睛的盯着表妹看，他只偶尔间目光瞥向表妹一下，不会让表妹觉得有压力。两人目光相触的时候，都会各自微笑，仿佛有一朵绝美的花在两人的目光间绽放。

    但却没有暧昧，只有互相欣赏之意。

    “表哥，昆仑山好看吗？”静默了好一会儿的温馨被王娇打破。

    “好看，很好看。”文藏名看见表妹王娇的眼里带着向往，又道：“你想去的话，我可以当你导游。”

    “好啊，过几个月学校有假，我回来你要带我去昆仑山玩。”王娇的笑容里终于透露出小女孩的兴奋。再修养高贵的大家闺秀，也会有小女孩的雀跃，只不过得看她愿不愿意展现给你看而已。

    “一言为定。”文藏名伸出右手，竖起小拇指。

    “谢谢表哥。”王娇也伸出白玉般的手指，和文藏名轻轻拉了拉，脸上的笑容足可让春花灿烂。

    两人又相对无言但没尴尬的对坐片刻，王娇忽然道：“表哥，你手机一直在响…”

    文藏名拿出从早上一直响到现在的手机，抱歉道：“都是短信。”

    出身名门的王娇能猜不到那些短信都是什么来头吗？不过她只是笑笑，并没多问。

    文藏名第一次觉得手机是个有些令人烦心的东西，短信全部都是昨天那些亲戚发来的，内容高度一致，无非就是让文藏名不要见外，有需要尽管开口，在王府要好好休息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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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秋去冬来

    更新时间：2013-09-13

    “昆仑山有什么好玩的，那里都是一望无际的荒草地，还不如咱们家南院的四季馆有意思。”一个年轻男子像风一般刮进中堂，立在文藏名和王娇吃饭的桌子旁。

    文藏名笑着起身，喊了声叔，王娇见状，只得无奈也起身，一声叔喊得有些不情不愿。那位年纪不大但辈分挺高的男子叫王玄武，是老太爷的第九子，自小习武，内外兼修，不过虽参加过不少武术比赛，但都未曾收获过大奖项，也参加过更多的实战，但连以一敌十都没胜过。

    当然，也并非就是说九叔王玄武在武学造诣上烂的跟狗屎一样，只是相对于他金贵的身份来讲，他的武学境界实在太低了，就好比一个从小就有太傅教的太子，却连论语都背不全。

    王娇对这个九叔颇有意见，起因是因为十几年前的一件小事，那时他俩都还是满地乱跑的孩子。某年大年三十的那天，一家人在王府里其乐融融，九叔王玄武当时跟侄女王娇还很要好，九叔跟王娇一起在大雪纷飞的院子里玩。

    玩着玩着王娇就感觉要尿尿。于是王娇就跟王玄武打了招呼，说九叔，我去上个洗手间，马上回来。玩心重的九叔灵机一动，说娇娇你就在花坛边尿就是了，跑洗手间多麻烦啊。王娇本来确实嫌洗手间远不想去，所以就动摇了，道，那怎么行啊，我妈说人不能随地大小便，尤其是女孩。九叔叉着腰老气横秋的说，人有三急嘛，再说了，这里又没人，再加上有我替你把守着，根本不会有人发现。没等王娇继续疑惑，他就再接再厉道，而且尿在花坛旁还可以为花坛里的花草树木施肥，到明年春天花坛里就会开更多的花。

    于是王娇就稀里糊涂的认坑，在花坛旁脱裤蹲下开尿。刚尿到一半就听见九叔王玄武在那大喊：快来看呀快来看，娇娇随地大小便咯。

    这才明白自己是上当受骗了的王娇又羞又急，脚下一滑，咕咚一头栽在花坛的青石板围子上晕了过去。

    醒来后王娇发现自己躺在床上，一家人都伸头关切的看着她，转头，却发现九叔垂头丧气的被罚跪在墙角。想起自己裤子都没穿上就晕过去的王娇一想到大家都知道她随地大小便了，就号啕大哭起来。

    从此，王娇便对九叔不感冒了。不管只比她大几个月的九叔怎么道歉，甚至是亲自在众目睽睽下刻意把尿撒在裤子里，让朋友嘲笑让父母狠揍，都没能取得王娇的原谅。

    这事文藏名当然不知道，估摸着以后也永远都不会知道，而家里知道这件事的大人要么早就忘了这档子事，要么居心叵测一些的除了在心里暗笑，也不会说出来，毕竟王娇和九叔都是王家的重要人物，得罪这两位在未来注定会成为王家顶梁柱的人，不值得。

    三人又重新坐下，王玄武笑道：“娇娇，别听藏名骗你，昆仑山不好玩，你要想出去玩我带你去，保管让你不虚此行。”

    面对王玄武这么多年孜孜不倦的献媚，王娇从来都不接受，这次当然也不例外，摇头道：“我有表哥陪我就行，不劳九叔您费心了。”

    王玄武苦着脸叹口气，道：“藏名，想必你也看出来了，娇娇不喜欢我这个九叔。tvb里不有句很经典的话吗？做人呐，最重要的就是开心。可娇娇一天不给我好脸色，我就一天开心不起来，怎么办？”

    文藏名笑笑：“任何事都会过去的，只要你无愧于心。”

    王玄武又站起来，来回走几步，狠狠的抽了自己一巴掌，道：“可我一直有愧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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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了这么多天，孙子书终于把分店的地址确定下来，距离高山酒店总店有五六公里，在另一个开发才七八年的新区。是一个刚倒闭不久的中档酒店，孙子书简单算了下，大概需要八位数的重新装修费用，最多半年，即可投入使用。

    这段时间里，赵磊又只身端了好几个黑道堂口。惹得h市的黑道大佬们很是不满，都有使人找上门来理论的，但有蔡进这个曾经h市阎王一般的超级高手坐镇，根本不用动手，那些大佬派来的小喽啰回去一报告，说腿中蔡蔡进说了什么什么，大佬们也都不再来找麻烦。

    完全不用孙子书出面。被勾起好奇心的孙子书透过皮-条-客阿狗的口，才得知大佬们不是不敢跟腿中蔡做对，而是不想因为一些本来就是己方不对的事，跟腿中蔡放对，没意义。

    如今的黑道跟二三十年前的黑道可不同了。那些年黑道就是黑道，众人携手杀人放火干得越多越有江湖地位，可如今，挣的钱越多才越有江湖地位，杀人放火这种干多了就注定会被武警部队剿灭的事，只有在组织往上爬的艰难过程中才需要做，一旦组织成熟，唯一的朝向那就是钱，能不干犯法的事就尽量不干。

    孙子书感叹，这年头赚钱才是王道啊。

    阿狗则神秘的笑笑，不说话。

    孙子书一掌打在阿狗背上，说想说就说，别欲言又止跟个女人一样。于是阿狗就问他红灯区那个女人跟你是什么关系？孙子书不遮不掩，竹筒倒豆子把陈清云是他高中老师的身份以及后来家变导致被汪若海强逼来红灯区卖身的事都说了。

    阿狗听完后直挠头，疑惑的说那样的美女以前我怎么不知道？孙子书说你那时候整天在外面忙着跟妓-女打交道，有个屁时间来关注我们学校的老师。阿狗随即释然，说也是，那些年大爷我正在忙着感情投资，没空欣赏美女。

    孙子书斜眼看着阿狗好一会儿，忽然道，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

    阿狗说了个动词，放屁！说你的女人我咋看上？你又不是不了解我，我只喜欢还没被男人趴过的小女孩。前段日子常去看她，那是因为你让我好好照顾她，否则她死活关我屁事。

    孙子书哈哈一笑，不再说这档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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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忽忽而过，秋去冬来。

    这天下大雪，孙子书正在房里做分店开张最后的所需员工统计，司马停云没敲门就背负双手走进来，表情严峻的走到孙子书身旁，道：“子书，北边要出大人物。”

    孙子书眼皮都没抬，依然在纸上写着什么，道：“说重点。”

    司马停云干咳一声，道：“京都那边即将发生改变格局的事，简单说，老夫夜观天象，发现那边的天星格局正在发生动荡。”

    孙子书放下笔，抬头看着司马停云，道：“关我们屁事？”

    司马停云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表情：“当然关我们事了，你看着，年一过，h市的高层公职人员就会重新洗牌，京都一动，则八方都动。温书记那头你有进展吗？”

    说到温润如玉的温侯温书记，昨天才去跟温书记喝了一下午茶的孙子书道：“温书记不用你操心，我有计划，目前进展好的很。”

    司马停云点点头，又道：“我有预感，温书记会在即将到来的大洗牌中更上一层楼。”

    孙子书：“废话，温书记这种人不被提拔才是怪事。”

    司马停云顿了好一会儿，才轻声道：“林万重的命格我看不透，我最担心的就是他，如果他被拉下马，那肯定会牵连到我们，我们恐怕得提前做准备。”

    听到这，孙子书站起来，走到窗前看着外面的飞雪连天，沉默片刻，道：“那也没办法，没的准备。不过我觉得林万重不会倒的这么快，以他的手腕，你能算出来的事，他肯定也早就得到消息，况且，他没你想象的那么孱弱，汪若海这种人忽然消失，纪委和各方势力都没能对他造成丝毫撼动，可想而知，他的根基有多深厚。退一步说，他倒了，不一定就会连累到我们，除去汪若海这件事，其实我们给他拿在手上的把柄不多，再者，若他真倒了，他也没兴趣把我们牵连进去。”

    “何以见得？”司马停云弹弹烟灰，捋了捋自己的胡子。

    “因为他看好我，他这种人除非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否则只要他还活着一天，倒的再彻底他也有翻身的机会，而我，最重要的还有我身后的沈老，就会是他在那种绝境下的救命稻草。”孙子书说完这段话，也点起一根烟，映在窗户上的脸似乎被外面的白雪照的很亮。

    司马停云深吸一口烟，再吐出一大缕烟，默默离开。

    离开学校后的第一场雪就这样毫无征兆的飘然而下，孙子书打开窗户，让寒冷刺骨的风夹着雪花打在自己脸上，心越来越平静。蓦然想起现在还在四川支医的女友李月吟曾经说过的一段话：男孩会变成男人，但不会是一朝一夕就行的，那是一个过程，可能某天，当男孩发现自己原来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简单冲动自以为是的人，发现自己在面对任何事的时候心都是平静的，那时，才忽然明白，原来自己从男孩变成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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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好书

    更新时间：2013-09-14

    孙子书一个电话，打了五个小时，从午夜两点一直打到将近七点才罢休。能跟孙子书打这么久电话的，除了仍在四川支医的女友李月吟外，没第二人。

    平时李月吟几乎从不主动给孙子书打电话，原因李月吟没说孙子书也没问，不过孙子书知道大概是因为李月吟不想打扰正处在事业上升期的他。

    李月吟不管是人生观还是爱情观都很成熟，那种成熟不只是跟同龄人比，而是跟所有年龄段的成年人比起来，都能算是名列前茅的成熟。

    从前还在学校的时候，饱读闲书的孙子书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女人越是粘着你，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抓着你，就越代表她不成熟。为啥？因为不懂得欲擒故纵的女人要么天生如此，要么是第一次恋爱。正常情况下经历过几次失败爱情后，女人都会变的聪明。在这点上，男女都一样，吃一堑长一智。只不过男女不同的地方在于，女人吃了一堑，价值就会往下掉一段，吃的堑越多，就越不值钱。

    当年阿狗给孙子书说过一个关于男女在爱情上的不同点的笑话其实很形象：女人是锁，男人是钥匙。如果一把锁能被很多钥匙打开，说明这个锁有问题。如果一把钥匙能打开很多锁，却说明这个钥匙很好。

    非常贴切，也非常现实。

    最反对女人说‘你们男人都能这样为什么我们女人就不能’的孙子书，向来都是坚持男女分工才是最好的社会形态的观点。

    而能跟他做成朋友的女人，百分百都也拥有跟他差不多的社会观。李月吟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而李月吟的成熟，除了读书多之外，恐怕就是天赋了。有些人的人生观还真就是天生的，就跟狼行天下吃肉狗行天下吃屎是一个道理，从娘胎里带来，是外界因素左右不到的。

    今年的第二场雪距离第一场雪只有一个星期，根据质量守恒定律，孙子书不知道这是否意味着之后的雪会很少。

    冬天早晨的七点天还没大亮，手机被打的只剩百分之三的电。

    五个小时本该是很长的，但在孙子书和李月吟的电话粥里却过的很快，仿佛是一眨眼的工夫就过去了。回想起来，其实也没聊什么惊天动地的事，百分之九十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可能是因为跟李月吟聊的很开心，所以一夜没睡的孙子书现在一点也不困，起来跑到后院，借着积雪微弱的光，在纷飞大雪下把后院那棵非常粗的梧桐树狠狠揍了一顿，然后大汗淋漓的回去洗澡。

    八点半，他再次打开房门，下楼。

    这时候天已经亮开了，六点的时候赵磊就被蔡进和狼山拉出去苦练，此时三人刚刚练完功回来。牧秋今天却奇怪的一反早起的习惯，刚刚起床，睡眼惺忪的下楼。

    至于司马停云，昨晚回家陪老婆了。

    “秋秋，你内裤露出来了。”孙子书指间夹着烟，善意提醒。

    “……”已经习惯无视孙子书各种流氓行为的牧秋只把孙子书的话当耳旁风，往桌子旁一坐，有气无力的道：“好像感冒了，不想烧饭，好困…”

    孙子书抬手往她额头一搭：“在发烧，我去买药，早饭就让磊子他们做，你回房歇歇。”

    “哦。”牧秋费了好大劲才重新站起来，一步一停的缓缓朝自己房走去。

    买完药回来早饭已经做好，孙子书先跟大伙一起把早饭吃了，然后端了碗热腾腾的白米粥敲开牧秋的房门。

    “粥我吃，药暂时不吃。”牧秋端起粥慢慢吃，根本不想吃的她硬是逼着自己把一碗粥吃完，然后又躺回床上。

    “习武之人怎么还会感冒？昨晚干了什么，老实交待，是不是在屋里光屁股干了什么？”孙子书笑着给牧秋掖好被角，见牧秋对他的玩笑没反应，只是抓紧被子竭力蜷缩。有些后悔自己的玩笑，孙子书摸摸她的头，说了句‘好好休息’然后就出去了。

    习武之人也是人啊，况且还是每月都有几天抵抗力奇弱的女人。孙子书心中暗想，返回大堂。看见蔡进赵磊狼山三人围坐在桌子边正指手划脚的在讨论什么，估摸着是在讨论武功什么的，对武学这方面越来越兴趣缺缺的孙子书一时间也没什么事做，本来这个时间点店里客人就没几个，再加上雪下这么大，大家要么都窝在老婆怀里，要么就是窝在情人怀里。左右无事，孙子书便徒步出门散步。

    从小就比较喜欢散步的他，现在唯一能确定一生都不会改变的习惯恐怕就是散步了。没打伞，就这样走在大雪中，不是为了跟电影里的男主角学深沉，而是一种单纯的喜欢这样，没有理由，也不需要牵强附会的去找理由。

    黑色风衣下的孙子书很快就被雪染白了头，连着黑色风衣也被染白，黑底白点的风衣最撩人了，这不，路过的一位撑伞年轻女孩由于被孙子书给吸引，差点就撞上行道树。

    大约沿着人行道走了二十分钟，孙子书看见一个小书店，想了想便走了进去。书店面积只有十平米不到，很小，明显是家庭式的小书店。老板坐在暖气旁边看报纸，厚重眼镜下的眼睛很淡定的看孙子书一眼，又继续埋头看报。

    随便扫了几眼，孙子书从起码有十五年以上历史的书架上抽出一本书对老板道：“多少钱？”

    老板看看书名：李卓吾先生批评忠义水浒传，推推眼镜道：“五十块。”

    孙子书付了钱，夹着书离开。

    这本书市面上的价格至少都在一千块朝上，孙子书一直没舍得买，用一千块买本书本身并不属于奢侈的范畴，但以前上学的时候没钱，一千块对他来说可不是小数目，够他一个月的生活费了。后来毕业后进入高山酒店，直到现在，他的心思一直都放在酒店经营以及江湖博弈上，看这些闲书的时间少了很多，虽然有钱了，但也一直没想起要去买。

    今天机缘巧合，竟让他在这样一个小书店里发现了本正版的《李卓吾先生批评忠义水浒传》，天赐良机啊，本来他都做好花五千块也要买下的准备，没想到从眼镜片厚度看起来很有文化的老板却没生意头脑，只要了五十块。

    小书店里的老板放下报纸走到屋檐下，点根烟，吞吐几口忽然笑了几声，望着刚刚那人离去的方向，自言自语道：“放了三年，才买出去，这世道怕是转不过来了…”

    “什么转不过来了？给我来本最新的读者。”某位仁兄缩手缩脚的走进书店。他是这间小书店的常客，每个月都会来买几次书，不过买的都是报刊之类的书籍。据他自我介绍，他是写小说的，老板问他在哪写、写过什么小说，他却支支吾吾躲躲闪闪的不肯说，只说反正你只要知道我是写小说的就行了。

    老板当时就想说‘我真的一点都不想知道你是写小说的’，不过鉴于顾客就是上帝的原则，老板还是忍住了。于是每个月那么几次的无趣对话历程自此便开启了。

    “老板，你知道作为一个作家，应该怎么看待故事和现实吗？”年轻人郑重其事，悠悠的点起一根烟，就如同说书的在开讲前都会喝口茶一样。

    “不知道。”老板如实作答，上一次的话题是‘一个作家应该如何看待妓-女和女人的区别’，上上一次的话题是‘一个作家应该如何看待爱情和性之间的关系’…这些话题老板真的丝毫兴趣都没有，但这个每月都会买故事会和读者的年轻人每次抛出话题后，就会不管老板，开始完全自顾自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番长篇大论后，胳肢窝里夹着薄薄的杂志离开。

    这次当然也不例外，只见年轻人清清嗓子，娓娓道来：“一个真正的作家，应该是把生命全部投入进故事里的，就像以自己血来祭剑的铸剑师，他不应该区分故事和现实，他的生命就应该只有故事两个字。记得五年前，我刚成为一名作家的时候，那时的我竟傻傻的认为某海外作家说的一句话是对的，他是这样说的‘作者应该是在写作时能百分百忘我的投入，而一旦停止写作，则又可以很融洽的做好其他的事’。现在想想这句话真是可笑至极，试想，如果作家没投入百分百的生命去写作，那他有资格算的上是作家吗？很显然他没这个资格，只有像现在的我这样，连做梦都在思考情节设计的作家，才是真正的作家。”

    老板长舒一口气，认真的点了点头：“的确如此。”

    “好了，我走了。”年轻说完就夹着杂志离开，连钱都忘了付。

    老板也懒得追上去要钱了，因为他今天没心情。雪还在下，没有止意，他轻叹一声，转身回屋，坐着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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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登堂入室

    更新时间：2013-09-15

    赵磊在蔡进和狼山的联手折磨下，终于在元旦这天得到了蔡进的一句好评，人在江湖，特别是初出茅庐的人，若能得已武道大成的前辈半句听起来不像是骂臭狗屎的评语，都是值得大宴三天的开心事。这不光能让自己名声鹊起，更多的是前辈一针见血的评价能让后生获益匪浅，这才是大好事。追寻武道跟其他事都一样，往上爬的路途上会有各种瓶颈阻碍，有人告诉你为什么你会堵在那，对你的提高可就不只是一星半点的了。

    当时蔡进狼山赵磊三人在酒店后院里练功，雪下的很欢。练了一大早上的三人到了休息时间，盘腿坐在雪中调整，一边休息一边练习吐纳呼吸。

    忽然，蔡进出腿如电，狼山劈掌如风，一前一后夹击赵磊，搁在三个月前，赵磊铁定会很惨的被两股大力撞击的半天爬不起来，但此刻，他却条件反射般的猛地弹起来，于毫厘间避开。虽然最后他还是因为没控制住身形而跌了个四仰八叉，但毕竟避开了二位师父没有征兆的迅捷一击。

    能不能避开我们随时随地的攻击，是证明你在武道上所得多少最有力的方式。狼山在半年前曾故作深沉的对赵磊如此说道。

    今天，赵磊终于做到了。虽然只是勉勉强强做到，但毕竟是做到了，避开、避不开，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境界。

    狼山点根烟，站起来，弹弹肩膀上的落雪，笑道：“磊子，日后你就自己一人练了，我们再不用天天陪你起早贪黑的练功了，哈哈，小蔡，咱们喝酒去。”

    蔡进也站起来，留下五个字：“已登堂入室。”就跟狼山一起离开了后院。

    赵磊仰躺在雪地中，四肢百骸都暖洋洋的，一点不冷。说不上开心，但也不是心如古井。

    一路走来，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为了锻炼自己面对危机时的意志力和身体反应能力，闯过多少回黑道组织的盘口他已经记不得了，无数次在鬼门关前转了个来回，无数次都以为这回凶多吉少，又无数次的惊险逃出生天…

    很难吗？他不觉得有多难，不断挑战自己极限才会让进步紧随自己，况且自己现在不是好好的活着吗？刀枪棍棒加上子弹都没能要了他的命，甚至连最重的一次伤还是在黑汪若海那尊中神的时候才受的。

    “爸，我成高手了。”躺到几乎已经完全被白雪覆盖住他全身的时候，赵磊才站起来，仰头看天，平日里总是没有表情的脸上露出一个微笑，那语气，就像是一个刚获得了成就的男孩在对一直都不太给自己好脸色看的父亲说话。

    当晚，赵磊就带着刚刚入手没多久的新女朋友在宾馆的房间里大战三百回合，以庆祝自己在武道上又上了一层楼。女友被他搞的筋疲力尽差点就力竭而亡，幸好赵磊还算有点良心，见胯下的小娘们实在是不能再搞，为了避免出人命，他草草冲刺完结束今晚的第九炮。

    两人冲完澡，酒店里才招来做服务员才刚一个月就被赵磊轻松拿下的女人躺在赵磊胸膛，轻抚着他的手臂，轻声道：“磊子，你有没有想过我们什么时候…”

    “没有。”赵磊面无表情，打断女人的话。他知道这娘们跟他前面那些女友一样，自以为跟他干了几十上百炮后就可以谈婚论嫁了，真是可笑！结婚是这么随随便便的吗？是这么儿戏的吗？是能跟干炮挂钩的吗？

    “……”女友沉默的撅起嘴，似乎有点不开心。

    赵磊不用看她表情，用光溜溜的屁股想都能知道她正在生气。但生气又如何？老子可没空安慰你。

    “唉，你们男人怎么都这样？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流氓行为！”女友嘴嘟的跟绽放的菊花一样，心中祈祷赵磊能看她一眼。

    “呵…”赵磊打开电视，看起了足球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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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三点，蔡进和狼山还在距离高山酒店不远的地方喝酒吃烧烤。这块地方每到晚上都会很繁华，各种烧烤摊大排档什么的很适合晚上不想睡觉的人出来消遣。几个小菜几块烧烤几杯酒几个人，会让夜晚的人生过的比白天时候稍稍精彩一些。

    “咱俩也算功德一件了，磊子那块璞玉已经是半成品了，最终会到什么地步就看他以后的努力了。我擦，我就不相信我还制服不了你个破羊腿！”狼山努力撕咬手中的烤羊腿，动作很大，甚至还一不小心甩了几滴油甩到邻桌某小青年身上了。小青年豁然起身，气势汹汹的准备揍狼山，幸亏狼山反应快，赶忙道歉，才免了顿好打。

    蔡进正在消灭面前的烤鱼，道：“依我看来，他以后不一定能胜的过我俩，可惜，还是在天分方面欠缺了些。”

    狼山连连摇头，用被他吃的非常干净的羊腿指指蔡进，道：“天分就是个屁，我从来不相信天分跟成就有关系，咱俩今天就打个赌，赌十年后他肯定不输你，就赌日后咱俩的老婆，谁要是输了就得让自己的老婆亲对方一下，敢不敢？”

    “好，一言为定。”蔡进冷冷一笑，抬手和狼山击个掌。

    “我操，今天谁要是能把这羊腿骨给弄断了，大爷我赏他五百块大洋！”邻桌那位刚刚要揍狼山的小青年拍案而起，对同桌的兄弟们吼道。一块看上去硬的跟水泥柱差不多的腿骨被他拿在手上。

    众人用了各种方法，终于还是没能弄断那根骨头。

    狼山嫌吵，于是伸手拿过邻桌上的腿骨，单手握住骨头，大拇指一按，骨头喀拉一下应声而断。“给钱。”随手在裤子上擦了擦油，狼山笑道。

    一桌七八个小青年先是各自面面相觑，然后纷纷起身后退，似乎狼山是怪物。只见为首那位小青年颤抖着从兜里掏出五百块，再颤抖着递给狼山，然后众人一溜烟跑了。

    狼山则哈哈大笑，看着自己刚刚折断那根骨头的手，只见手掌中间有一个很小的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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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功夫

    更新时间：2013-09-17

    师父说，如果武学光从艺术的角度来讲，那就是怎么潇洒怎么出招，因为艺术追求的是美。但要是从实际用途来说，就是怎么以最小力量击出最大效果就怎么出招。

    傻帽才会在实战中求潇洒，浪费气力一方面说明此人脑子有问题，另一方面会给自己增添很多危险。

    所以狼山即便是为了拿小青年们的那五百块打赌钱，也懒得动用真功夫，拿个刀片夹在手掌，悄悄在羊腿骨上割个口子，随便用点力就行了。当然了，就算是被割了个小裂缝的羊腿骨，在那些小青年自以为强大事实上却很孱弱的手上也仍然是无法折断的。

    这就像机会和成功的关系，有人做过不完全统计，每个人的一生都有五次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这机会，就相当于羊腿骨上的裂缝，而成功的人，就是至少抓住了一次机会的人。

    每当机会来临时，你却没有本事抓住它，连一次都抓住，你还好意思说你努力过吗？

    蔡进已经懒得去鄙视狼山为了五百块钱连小青年都欺负，不过狼山似乎一点都不觉得惭愧，左手拿着五张红通通的一百块，右手弹弹钱笑道：“这年头挣钱可太容易了。”

    虽然已是凌晨三点，但赵磊还是没有睡意，根本不困。这种不想睡并非失眠导致的那种要死不活欲哭无泪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艰辛，而是属于精神和身体都丝毫不倦的无眠。非得用什么术语来形容的话，那就是亢奋。身心俱亢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师父评了他一句‘登堂入室’的原因，又或是今晚跟女友连干了九炮的原因，反正现在距离天亮只有几个小时了，他的精神却还跟白天一样好。

    “哼…”电视里，在主裁判吹响了终场的哨音，结束这场势均力敌的精彩英超比赛后，赵磊才有空回头瞟一眼早已经睡熟了的女友，冷哼一声，他知道，今晚之后他又会恢复单身了。每当他的女友对他说出结婚的意向时，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在第二天跟女友分手。结婚什么的不是现在的他该考虑的事，至少得再过五年他才会考虑到结婚这个神圣而庄严的人生大事。

    点根烟，站到窗户前。看着外面纷飞大雪，赵磊忽然想起他的第一个女朋友，那个他曾经真的以为可以跟她执手一生的女孩。

    她不算非常漂亮，没有哥的女友嫂子那样倾国倾城，也没有哥的干姐姐南芳那样诱人，更没有上回哥带回来住了几天的陈清云陈老师那样知性美。她就只是个比普通女孩稍微漂亮、可爱、懂事那么一点点的女孩，跟赵磊是同学，互相暗许芳心了两三年后，两人才正式走到一起。

    可怜的小恋人俩，又一直害怕赵磊的父亲不同意，所以就偷偷摸摸的谈了这么些年。后来孙子书女友李月吟来了趟酒店，被这样一位女神冲击至头晕目眩的赵磊竟然鼓起勇气跟老爸说自己想把女友带回来让大家看看，更不可思议的是老爸竟然同意了，最最不可思议的是早就为儿子安排好另一半的老爸居然又同意了两人交往。

    世事无常就算了，连带着老爸也无常起来了。

    可后来老爸离世后没多久，这对一起走了这么多年的恋人还是说了再见。理由当然有，但听起来再义正言辞的理由，在爱情面前，都只会显得可笑和不堪一击。理由只是为了给自己和对方一个心安理得的说法。事实上分手就是分手，分手本身跟理由其实没什么关系。

    分开半年多了，两人彻底断了联系，半个电话都没有过。从那以后，赵磊就开始为了身体慰藉而去找女友，基本上是保持着一天带出去吃饭，三天带出去开房，三十天分手的节奏。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只要自己愿意出手，目标百分之九十以上都会手到擒来，容易的很。

    现在床上躺的女人，他已经记不得是第几任女友了。他也懒得去记，反正他又不会拿自己拥有过多少多少女友去跟别人炫耀。

    窗外大雪下的淋漓尽致，赵磊一根烟抽完又点了一根。他现在终于明白某些人们早已说烂掉了的道理其实并非都是胡说八道，比如：男人的第一个女人，永远和此后的其他女人不一样。

    不一样在哪？太多了。首先，地位是不可撼动的；其次，体会是无法再有的。就像商人挣钱再多，第一桶金对他的意义也是此后再多钱都无法比拟的。

    “磊子，你醒了啊…”不知过了多久，背后床上的女友悠悠醒来，伸个懒腰，走到赵磊身边，看看窗外，雪依然在下，但天已经亮了。

    “嗯。”赵磊淡淡应一声，实在不想多说一个字，连‘傻-逼，我根本一夜都没睡’都懒得说。

    女友吃吃的笑了几声，道：“我去买早餐来，啊。”

    “好。”赵磊目不转睛，他觉得外面的雪比身边的人好看多了。

    女友没动赵磊放在桌上的钱包，而是从自己钱包里拿了点零钱，就出去买早餐了。

    吃完豆浆油条包子，赵磊擦擦嘴，道：“我们分手吧。”

    对面已经不能称为女友的女人先是一愣，随即苦笑一声道：“你有新欢了？”

    赵磊不点头也不摇头，道：“现在没有，但跟你分手后很快就会有了。”

    女人低头沉默了片刻，道：“嗯，好，那就这样，你多保重，再见。”

    赵磊点点头，眼睛看着豆浆：“再见。”

    女人离开房间，关上门的那一刻，落了两行泪。房内的赵磊只是面无表情，慢悠悠的把桌上没吃完的早餐吃干净，然后再慢悠悠的洗了个澡，最后离开宾馆。回酒店的路上他又去超市逛了一个小时，买了些日用品和哥孙子书让他带的练功专用木人桩，才回到酒店。

    刚进酒店，他就看见昨天的女友满面泪痕的在跟孙子书说什么。几分钟之后，女人拎着大包小包走了。

    孙子书看见赵磊，朝他招招手，赵磊乖乖过去，孙子书拍拍赵太子爷肩膀道：“又跑了一个，我得说你了，你这样搞下去，我们酒店辞职的女员工最后都得因为你跟人家分手而跑光。你到底想怎么样？”

    赵磊摸了摸自己前几天才剪的寸头，道：“木人桩买回来了，放在练功房。”

    孙子书恨铁不成钢的狠拍一掌赵磊的头，道：“玩弄感情成瘾了吧你？”

    赵磊后退一步，道：“哥，我要挑战你。”

    孙子书哈哈笑道：“好啊，走。”

    后院。

    雪他妈的还在下。

    孙子书和赵磊相距五步。

    没有开场白，赵磊当先攻击，佯作肘击实为膝撞，简单利落。孙子书侧身避开，还了一招更加简单的右手摆拳。

    离开简单的校园生活已经有半年多了，他似乎已经忘了自己在非正规的黑道圈中曾经被誉为铁拳无敌。不过，他忘了，他的拳头可没忘。十成力揍过去，连雪花都被无形的拳劲给带飞四散开来，以他的拳头为中心，半径一米内没有半片雪花。

    赵磊沉着应对，不敢硬碰硬格挡，使个太极拳中变种后的揽雀尾卸下这一击。狼山说过，即便是太极拳，在一力降十会面前也得仔细斟酌小心应付。通俗的说，卸力、借力打力是太极拳的精髓之一，但如果双方力量悬殊太大，招式再精巧也无济于事。而若卸不掉对方的力，那你还是得接下对方施加上来的力。

    显然，孙子书那一拳赵磊还是没有把全部力量卸掉，更别说借力打力了。之后赵磊的气息开始翻滚，只一招而已啊，怎么就这样了？赵磊不解，孙子书却似乎胸有成竹的露出一个笑。

    第二招第三招第四招，赵磊连着急攻三招，让孙子书没有还击机会。仗着自己在招式上的优势，力图以己之长攻敌之短。

    十分钟之后，赵磊的气息已经完全紊乱，举手投降。一屁股瘫在地上喘粗气。孙子书哈哈大笑，在赵磊身边坐下，道：“你还早呢，我可是练了二十多年的铁拳，就等于是练了二十多年的内力，就算我什么招式都没练过，随随便便出去的一拳也够你喝几壶了。”拍拍赵磊的肩膀，又道：“年轻人，一口吃个胖子是不行的，得踏踏实实的一步步来。”

    “放屁！”狼山大踏步而来，施展轻身功夫跳到那棵粗大的梧桐树上，俯视下面的两人道：“磊子只是不习惯你的力道，让他跟你练上三个月，我保证他能揍到你求饶。”

    “你才是真正的放屁！”另一位大侠蔡进缓步而来，站在树下，抬手点点树上的狼山，道：“站着说话不腰疼，你倒是习惯了子书的拳头，你能在五招之内打翻子书吗？”

    狼山翻个白眼，道：“我要是真用全力的话，打翻子书只要用一招。”

    蔡进道：“那你下来试试。”

    狼山嘿嘿道：“这一招就叫做扣扳机，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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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好时机

    更新时间：2013-09-18

    “今生，我只认你一个人，至死不变。”

    “你是我养的狗吗？”

    “狗能陪你一辈子吗？”

    “狗能陪我它的一辈子。”

    “我不仅能陪你我的一辈子，也能陪你你的一辈子。”

    “那我死了，你怎么办？”

    “等死，然后去阴曹地府找你。”

    “这都什么年代了，这样痴情有意义吗？”

    “有意义，这是我的意义，不需要官方定义。”

    六年前的今天，同样是鹅毛大雪的日子里，阿狗碰上了这样一个在那时候还是女孩的女人。后来阿狗理所当然的拿走了她的第一次，让她从女孩变成了女人。再后来他就跟她分手了，他做了h市皮-条客界鼎鼎大名的狗哥，而她一直默默的陪在他身边，尽管他无数次的让她去找个好男人好好过日子，尽管现在她最多一个月才能见他一次。她依然没有一句怨言的守着他。

    “他有什么好的？值得你这样死心塌地？他连你爸一半好都没，看他那样，有个正形吗？”她母亲说过无数次这样的话，想劝女儿悬崖勒马。

    “我这种人，不单是你爸妈，换成任何父母都不会同意，你真是没事找事，我不都答应你了，做朋友，一辈子都行吗，但做情人，从我们分手后就再也不可能了。”阿狗在她面前从不说假话。

    “我知道，我只是想照顾你，没想占有你。”她这样回答阿狗的时候，语气丝毫没有软弱的迹象，反而让阿狗有种强硬的错觉。

    痴情的女人不少，但能在痴情的同时也保有超强的独立性，就是很有技术含量的技术活了。

    这就是阿狗爱情的源头，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句话在爱情里不适用，反之，爱情源头越多，就会越浑浊。

    冬天又来了，阿狗记得她最不喜欢冬天。因为一到冬天，就成了穷人最难熬的季节。熬得过冬天，在穷人界是一件幸事，熬不过，可悲，但更是无奈。她多愁善感的很，可她却从来不会因为爱情而流泪，她只会因为那些穷苦人民落泪。

    今天是阿狗请熟识的老鸨们聚餐的大好日子，之所以忽然想起第一任女友，是因为席间大家无意中聊到了初恋这个话题。

    围满桌子坐了十七八个人，只有阿狗一个男人，其他都是曾经鸡界的泰斗如今鸡界的头头，都是女人。年龄最大的三十六岁，最小的才二十五岁。初恋这事在他们这群女人面前，就跟六十岁老头的第一次上学一样，已经太遥远了。不过她们毕竟是女人，况且又都是风月场里的老手，很多事早看透，说起初恋来也就没什么遮遮掩掩不好意思什么的了。

    “我那个冤家，现在都成了大老板，上回还带朋友来我这挑人呢。唉，我算是彻底放开了，倒是他，看到我之后还有些尴尬，呵呵，这有什么尴尬的，男人来找乐子很正常啊，搁在古代，到青楼楚馆里玩，那可是雅事。”

    “别瞎扯了，古代人召妓可是分等级的，客人和妓女都分等级，低等的就跟咱们现在一样，高等的就是以喝茶听曲聊天为主，本质不同。现在虽然也有分级，但高级和低级也就在粉头质量上分，所以说现在的粉头啊，跟以前那些才貌双全的高级粉头完全没得比。”

    “说得对，不过这也怪不得我们，谁让现在的男人们的乐趣只在女人身体本身，才艺什么的完全派不上用场啊，市场需求决定市场发展方向啊。”

    “哟，一个个都快成了经济学家，说起来头头是道，咋都不去做正经生意去？”

    一群女人叽里呱啦起来声音倒也挺悦耳，阿狗停止回忆初恋的思绪，笑道：“别光聊，来，喝酒。”

    这群女人纷纷端起杯子，一饮而尽。说起喝酒，这些女人可一点不含糊。酒对他们来说就跟饮料一样，不能喝个三四斤都不好意思出来打招呼。跟她们一比，阿狗的酒量顶多只能算是初级，两斤酒就开始站不稳的他用尽各种办法都无法提高自己的酒量，没办法，只能哀叹上帝为他开了相貌英俊潇洒这扇门，所以就关了他酒量这扇窗。

    大-奶妹今年二十八岁，十六岁就走进这个失足少女们特别喜欢加入的行当，如今十几年过去了，她已经从张自己腿收钱的身份变成了让别人张腿她收钱的老鸨。她跟阿狗的关系最铁，从她刚开始干妓女阿狗刚开始嫖-娼的时候她俩就认识，所以他俩可以算的上是皮肉界的青梅竹马。她就坐在阿狗身边，瞥了眼阿狗，道：“我们的狗哥想女人了。”

    “啊？阿狗想女人？”

    “阿狗只会烦女人，哪还会想女人。”

    “要不咱们今晚一人出一位手底下的粉头给阿狗暖暖被窝？”

    阿狗白了眼大-奶妹，道：“今晚你们一起陪我睡，我只要你们，其他人不要。”

    “好啊，一万块一晚，咱们这里一共十八人，你拿出来十八万，姐妹们保证让你明天下不来床。”大-奶妹做个ok的手势，笑道。

    其他人纷纷跟着起哄，簇拥过来把阿狗围起来，各种乱摸乱-揉的调戏，阿狗吃不消，好不容易冲出重围，站到沙发上冲大家道：“好，那我们今晚就开间总统套房，看我不搞死你们。”

    当晚，一男十八女真的在威斯汀开了间总统套房。

    这一盛世奇观连见多识广的威斯汀服务人员都大为咂舌，酒店的梁姓大堂经理眼见这些人都是熟人，尤其是阿狗，不仅自己经常介绍客人来，而且还有个在本市娱乐界首屈一指的大boss后台，而且这些老鸨姐姐们也都是威斯汀的常客，于是就大方的给免单了。

    “小梁挺上道的嘛…”众女不吝啬自己的大拇指。

    “承蒙各位姐姐照顾，今晚我请，大家开心就行。”梁经理笑，目光瞟向阿狗，心中暗想：狗哥能活过今晚吗？

    阿狗似乎看透梁经理的心思，信誓旦旦的拍胸脯道：“小梁你放心，哥哥我要让今晚成为江湖上一个传奇之夜。”

    后来，那晚真的就成了h市粉头界的一个传说之夜。据说那天晚上阿狗大帝把十八位床上老手通通收拾的服服帖帖，这还是听起来较为真实靠谱的说法，不靠谱的说法那就多了去，什么阿狗金刚神附身，一杆枪把十八位老鸨搞的从此再也无法提起兴趣…什么阿狗使用老二过度，导致这辈子都无法再硬起来…等等穿凿附会的传说把这件事传的越来越玄乎。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事实就是第二天阿狗跟十八位老鸨在上午十点左右离开酒店，告别总统套房。酒店的工作人员并没看出什么端倪，狗哥和十八位女中豪杰都很淡定，走路也都很稳。

    下午，阿狗约了孙子书出来。

    雪终于停了。

    两人在路边一间小餐厅里边喝酒便说事情。阿狗没绕弯子，直接就跟孙子书说，想在即将开业的高山酒店分店里安插粉头服务。孙子书犹豫了，考虑自己做的是餐饮，而不是宾馆或ktv这样的，担心即便弄了粉头服务怕也没什么服务。阿狗知道他的担心，说你们酒店迟早得开展住宿服务，给我两个月时间，我帮你融资。倒不是孙子书不想在餐饮外再添加住宿服务，他是担心步子走的太急容易出纰漏，到时候得不偿失。

    阿狗似乎很有信心，说只要你餐饮做的好了，顾客们肯定愿意尝试住宿服务，这种连带效果你又不是不懂。孙子书摇摇头，说懂是懂，但没太大把握，也没准备，不敢尝试。阿狗递给孙子书一根烟，自己也点上，说道，我怎么觉得你越来越小心了，做生意哪有还没做就知道铁定稳赚的，风险肯定有，但你要是因为担心风险就不出手，很容易错过好时机。

    孙子书抽口烟，抿口酒，说阿狗，我现在输不起，好不容易踩着狗屎运爬到现在这个地步，要是输了，那我可就得从头再来了。

    阿狗压下想抽孙子书的冲动，说现在不搏更待何时？你要是输不起，那这商场上就没人输得起了，废话我们就不说了，你什么时候开业，我什么时候让老鸨们带人进驻分店，就这么定了。

    孙子书无奈，连喝三杯酒，最后还是答应了下来。

    回酒店后，他就把准备在分店开展住宿业务的事跟大家说了，会议上，除了对于粉头业务不太好插话的牧秋外，其他人都举双手赞成。孙子书早料到会是这个结果，也就摊开了跟大家说，酒店里多个粉头服务不难，关键是宾馆服务得做好了，我们就按快捷宾馆的方式来做，追求性价比是第一要点，但投资肯定会加大很多。

    “钱的事我们不管，你做主。”狼山代表赵磊蔡进司马三人作答。

    孙子书看看众人，点点头，忽然一笑，自信满满的道：“赚钱不会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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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过年

    更新时间：2013-09-19

    快过年了，孙子书花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安排送礼，大人物小人物，该安排不该安排的他都安排了。自然花了不少钱，但做生意嘛，有舍才有得，舍得小钱才能挣大钱。

    忙完这些颇觉无聊但不得不做的事后，孙子书回了趟乡下的家。爸妈身体都还很健康，每天的生活也都过的很踏实。对于儿子孙子书也颇为满意，除了隔三差五会打电话让孙子书抓紧找媳妇之外，一切都好。

    孙子书在家里陪了爸妈一个星期，没过年三十就回市里面了。他想让这个年跟一起同生共死的同伴们过。蔡进已是没有家的人，狼山和牧秋也可不能回昆仑山找师父一起过年，至于赵磊，他跟孙子书一样，提前回爷爷奶奶家陪了二老好几天才回来。而司马停云也自告奋勇的说这个年我陪大家过，我老婆回老家了。

    六个人，一起在高山酒店里过起了大年三十。三十这天早上，众人都早早起床，不过虽然都是早起，厨房里却只有牧秋一个人在忙饭菜。

    五个男人洗漱完就一起跑到外面的永和豆浆吃了顿丰盛的早餐，然后回来便围在一起玩牌。吵吵闹闹的声音把本来因为过年，好些个住在这里的工作人员都回家所导致的空旷感驱的干干净净。

    牧秋耳朵里塞着耳机，一边听音乐一边弄菜，一直弄到中午才弄完。满满一桌子的菜，众人三顿都吃不完的量，虽然违背了时下流行的节约理论，但应了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年年有余的习俗。

    白酒五瓶，果汁一瓶，分派到众人头上就是所有男人一瓶白酒，牧秋一瓶果汁。热闹的气氛里，大家开吃。

    “来，大家先干了这杯，希望我们永远都是一家人。”孙子书带头端起酒杯。

    众人一饮而尽杯中酒。

    放下杯子，孙子书猛然想起一件事，道：“春联忘写了。”说罢，他就跑进自己房，翻箱倒柜的找出笔墨纸砚来，放到一张大桌上就写了起来。期间，司马停云负着双手站在旁边，看孙子书写了一个小时终于写完，评了一句：“有风骨。”

    孙子书笑道：“我写了七八年毛笔字，当然有风骨了。”跟赵磊一起把朝外面开的门都贴上春联，他自己欣赏一番，自我陶醉道：“这字还真像那么回事，哈哈。”

    六人如同一家人似的，吃完这顿饭，整个下午男人们继续赌钱打牌，牧秋则充当服务员的角色给他们端茶倒水。晚上的年夜饭则更加丰盛，男人们喝了更多的酒。结束后，除了赵磊不胜酒力，倒在沙发上呼呼大睡外，其他人都一切如常。

    牧秋早早就睡了，剩下四个男人在大堂继续吵闹，一个在沙发上打呼。墙壁上的超大液晶电视里放着根本没人看的春晚，只为了添加气氛。男人们在天南地北的聊天。

    “说真的，好多年没过过这样一个热闹的年了。”向来不正经的狼山把自己的脸埋在灰色的烟雾中，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

    “我也是。”蔡进依然面无表情，但眼神不再如零下五十度的冰。

    “me，too。”司马老头竟说了句英文。

    孙子书看了看这三个男人，道：“这也是我长这么大，过的最意义非凡的一个年。说实话，汪若海事件之前，我还对你们有防备，但那之后，我就知道，我若不相信你们，我们这条船就走不远。我这人向来都是以最坏去揣摩别人，但你们的所作所为，让我无法再对你们心怀戒备。我觉得男人可以输给自己对朋友的信任，但不能输给对朋友的不信任。”

    “这话通透。”狼山大笑，竖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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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王家的年，过的那叫一个热闹。

    英俊潇洒文武双全的文藏名在王府大院里度过了出世以来的第一个年，一大家跟他有血缘关系的人聚在一起，他也没觉得多尴尬，书里那些像他这样注定被不待见的人，在他这里都没有一一印证。每个亲人都对他很和善，至少表面上是这样；也没有人暗地里派人暗杀他，他到北京后连一个贼都没遇上过。

    王老太爷坐在首席，他已经不喝酒了，以茶代酒，开启这场年夜饭。

    吃完饭后，文藏名来到院子里透气，九叔王玄武抽着烟，走到他身边，道：“藏名，矫情的话我就不说了，你回到咱们这个大家族，别人我不敢说，至少我是高兴的。”

    文藏名微微一笑，不说话。

    王玄武继续道：“你别不信，这世上没那么多热衷于名利的人，多的是像我这样只要能过自由自在的日子就满足了的人。从现实来说，你回不回来，对我没任何影响，反而我多了个侄子，而且还是如此优秀的侄子，我自豪啊……哎，你别老这样深不可测的笑，搞的我心里毛毛的。”

    文藏名道：“九叔，我没多想。大家对我都很好，我也有自知之明，光凭我一个王家外孙的身份，又能争什么。”

    王玄武抬手指指文藏名，摇头道：“那你错了，身份是天定的，你是王家外孙就是王家外孙，而且我姐，也就是你妈，是老太爷最喜欢的孩子，没有之一。她的儿子，在孙子辈里的地位可是超乎寻常啊。唉，说多了，反正藏名我跟你说，至少你九叔我不会害你。”

    文藏名点点头：“谢谢九叔。”

    王玄武毫无征兆的转身来个回旋踢，直取文藏名面门。只见后者只一个抬手，便轻巧化解了王玄武的攻击。王玄武又点起一根烟，道：“原来你真是练家子，而且看来武功还不弱。”

    文藏名笑道：“仅能防身，不足为道。”

    王玄武忽然显得有些惆怅，抬头看着夜空，道：“我自小便学武，这么多年了，还是半吊子水平，想想就自卑。”

    文藏名道：“也许只是时候未到，我相信上天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努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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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去北京玩

    更新时间：2013-09-21

    这年，有的人过的热热闹闹高高兴兴，有的人却是冷冷清清。这世上并非所有人都能在万民同乐时快乐起来，多的是快乐氛围中躲在角落里暗自哀伤的人。

    阿狗每到过年时候，对于寂寞这个词就有更深刻的体会，双亲不在了的他虽然早已习惯于在中秋端午过年这种日子里一个人过，但人对寂寞是无法免疫的，即便你已经寂寞了一百年，也不代表你就能习惯寂寞。只是有的人会把寂寞蹂躏过的自己脆弱一面暴露出来，有的人则会把自己的寂寞隐藏很深。

    往年阿狗在过年时都会出去旅游，今年自然也不例外。说起来好笑，去过很多地方的阿狗却一直没有去过北京，一是他自己觉得大凡出去旅游过几次的中国人基本都去过北京，而他这人对于旅游的心得体会就是得有自己想法，不能连出去散心都随大流；二是他每到一个地方旅游，都喜欢找当地的朋友喝上几顿，可门路极广的他在北京却一个朋友都没，所以他在选择旅游目的地的时候难免对京都兴趣缺缺。

    在h市吃完一个人的年夜饭后的第二天大年初一，阿狗就踏上了去北京的飞机。之所以选择去北京，则是因为他忽然想去看看故宫，看看北京那些上千年的宛转古巷，但归根结底，是因为他第一任女友曾经跟他说过，有空能去北京看看就好了，虽然现在阿狗根本不承认自己是因为这个狗屁理由才决定去北京旅游的，但事实不会因为他一厢情愿的不承认就改变。他跟孙子书不同，孙子书比较喜欢一些拥有多年历史的古城，而他则相对更加喜欢现代化的城市，一般，有城市味道和风貌的地方才是他的旅途首选。

    两个小时不到，飞机就在首都机场降落。阿狗背个简单的旅行包，穿的很休闲，加上他绝对算得上英俊的脸庞，很容易被人误解成家世显赫的贵公子---也就是现在人人争当的富二代。

    当天，他不打车不坐公交，纯靠两条腿，走了很多路。直到晚上八点，他才老老实实找了家小餐馆坐下来。花了十几块买了一小瓶二两的白酒，点两个菜，他一边喝酒一边看窗外风景。附近几张桌子上有好些美女暗送秋波过来，阿狗都一笑置之。美女们的媚眼对阿狗来讲，就跟大街上的窨井盖一样，随处可见。而且他每天打交道的虽说都不是干净的好女孩，但皮相都不差，抛开妓女这个职业本身的不入流性，妓女这个行业里聚集的其实都是美女。道理很简单，丑女想出卖身体，比较难，所以反倒不如去找个正经工作做。

    仿佛天生就是跟女人打交道的命，阿狗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也不觉得自己应该换个工作。虽然说起来皮-条客这个职业太不高贵甚至还有损阴德，但阿狗不在乎，他自己知道自己问心无愧就行。

    二两酒他喝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喝完，之后又吃了三碗饭，酒足饭饱的阿狗喝着自己带的茶叶，这才有空将身旁那些美女打量一遍。北京的女人具有明显的北方女人味道，举手投足间都充斥着跟江南地女人的不同，如果说h市的女人是小溪，那北京的女人就是瀑布。

    好几个美女都被阿狗能够放电的眼神给电到面红耳赤，阿狗见状，嘴角的微笑更加浓烈。会脸红的女人都是可爱的女人。这只是阿狗无数评价女人方式的其中一种。

    用无声的眼神调戏够美女们后，阿狗结账离开小餐馆。穿行在夜色笼罩下的京城，他心情很平静。当晚在某酒店住下，他叫了个鸡包夜。鸡很年轻，最多二十一二岁，羞涩的她自己说干这行还不到一个月。不过阿狗在跟她干了一炮后，就发现她绝对不是新鸡，是典型的鸡场老鸡，起码干了一年以上。但他没道破，毕竟每个鸡都没有责任对顾客实话实说。

    大清早六点多阿狗就醒了，身边的女人还没走，睡的很熟，清秀的面庞上染了几点酡红，披肩长发瘫在枕头上，微微蜷缩着身体。阿狗知道，若不是自己皮囊上佳，她肯定早就走了。鸡虽然没资格选择顾客，但鸡有权力在顾客的床上多待会。

    “哎，起床了。”等到七点多，阿狗已经洗漱完吃完酒店送来的早餐，床上的女人还没醒，于是他摇摇女人的肩膀。

    “嗯…”女人含糊的应了一声，翻个身，然后继续睡。

    阿狗有些蛋疼，再摇摇她，道：“再不起来我可就走了。”

    这招管用，女人一下子就坐起来，半睁着眼睛，道：“老板你要去哪啊？还早呢，再睡会儿呗。”

    阿狗笑道：“多睡会你给我钱吗？”

    女人吃吃笑道：“行啊，大不了我那份钱不要了，只要给一半我交给公司就行。”

    阿狗拿出已经准备好的钱，在女人光洁白皙的屁股上打了几下，道：“小娘们别太贪心，我可没时间陪你玩，走吧。”

    女人这才依依不舍的起床，冲完澡拿着钱走了。随后阿狗也退房离开。大好时光可不能耗费在酒店的床上。

    这一天，他都在故宫里面转悠，将晚的时候，碰上一件事。

    小偷随处可见，正常情况下只要阿狗看到，他都会出言制止。大多数时候心虚的小偷顶多瞪他一眼就跑了，但今天碰到的这个小偷胆子挺大，在行窃时被阿狗喝破后，竟然敢上前来跟阿狗动手。而且那小偷还有几下，跟阿狗打的不分胜负。不过小偷毕竟是小偷，手上功夫要是真强也不至于沦落至此。没片刻就被阿狗打趴下。

    高效率的保安恰好赶来，小偷见状，竟然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

    阿狗心一惊，来不及思考这小偷带着手枪是怎么过的安检，就被枪口对准胸口。小偷冷笑一声，道：“多管闲事。”看架势就要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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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 没人骗我

    更新时间：2013-09-23

    黑色的手枪，冰冷的枪管映出的寒光有点晃眼。晃的阿狗有点慌神，但毕竟在江湖上蹦达了这么些年，没杀过人至少也见过拿枪杀人的场景，虽然慌神，但谈不上害怕。以前他都是旁观者，这回他却成了即将受害的受害者，世事太无常了。

    “住手！”当阿狗正欲闭眼等死的时候，旁边一声轻喝。随后就见一团拳头大小的黑影直飞而来，撞在小偷拿枪的手腕上，手枪随即落地。而后冲上来的安保人员将小偷按在地上，带走。

    阿狗暗道一声‘好险’，转头看到一个年轻男人正缓步走上来，捡起地上方才化为一道黑影救了阿狗一命的一串佛珠，然后微笑着朝阿狗点点头。阿狗缓过神来，走到年轻男人面前，伸出手道：“兄弟，谢了，我叫吴王权，朋友都叫我阿狗。”

    男人伸出手跟阿狗轻轻一握，道：“不客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应该的。”

    夕阳的余晖照在故宫的青石路上，两个同样年轻同样容貌英俊的男人相对而立，惹来不少年轻女子的侧目。在这片曾被无数王公贵胄踩踏过的百姓禁地，如今已成了任何平民百姓都能进入的地方，夕阳一直都未变过模样，一代又一代的美丽女子也不曾少过，就像拔刀相助的人一直都会存在并且会不定时出现一样。

    暮色降临大地后，两个年轻男人在一间门面不咋样但里面客人很多的餐馆中坐了下来。

    两瓶酒，三个菜一个汤。

    阿狗嘴里抽着烟，举着酒杯道：“文藏名…藏名，这名字好，来，为这个好名字干一杯！”

    文藏名微笑举杯，饮尽。今天下午是他入世后第一次碰见不平之事，理所当然不用考虑的就出手了。此时本该是在王府中陪老太爷过大年初一的文藏名却不后悔背着老太爷偷偷跑出来，若不是几个小时前发生的那件事，他也碰不上这个武艺平平但却有着侠义心肠的男人。这世上最痛快的事，莫过于遇到有血性的男儿，而且还是在新年伊始的好时节。放下酒杯，他道：“阿狗…这名字也不差。”

    说罢，两人大笑。

    阿狗虽然不知道眼前叫文藏名的男人武功有多高，但光凭那一手拿手中佛珠做暗器打落小偷手中枪的手法来看，就不是他阿狗能比的。这世上武林高手多的是，任何年代都多，但能遇上得看运气，阿狗很显然今天运气不错。阿狗当然也发现这位救命恩人长的很英俊，不仅仅是长得英俊，浑身上下的气质只能用翩翩君子这个词来形容。阿狗在江湖上混了这么些年，这样气质温润的男人还是第一次见。

    酒喝完菜吃光后，两人又聊了很久。搁在往常，阿狗对于刚认识的人都不会太掏心掏肺，但对救命恩人就不同了，要是对恩人也藏着掖着可不是好汉行径。最终，两人互留了手机号码便分开了。

    阿狗在故宫附近找了家酒店住下，过年就是这点好，因为大多数人都待在家里过年，所以出来旅游的人不用担心找不到住的地方，要是搁在十一五一，像故宫这种地方附近的酒店早就爆满了。今晚阿狗没找鸡，房事得有节制，女人房事多没什么，男人要是房事多了，精力必然会受损。阿狗的人生有很多事要做，当然不能被嘿咻之事影响了霸业。

    第二天，他坐地铁来到曾经是京城第一大寺的法华寺。欲冒充一回虔诚的香客，装模作样的上香，不过有一位穿着僧服的和尚慧眼如炬，看的阿狗好不自在。再凶狠再淫-荡的目光阿狗都能泰然处之，但那和尚微笑的面庞下，一双目光却似乎能够看透一切，于是他上完香暗骂一声‘秃驴’，就赶忙跑到了佛殿外。

    今天的天气却没有昨天那样好，阿狗跑到佛殿外，发现天空开始飘起了雪，但不大，是小雪。寺里的碑很多，有的清晰有的已经看不清了，不过阿狗没这个本事也没兴趣去研究碑上的文字，倒不如瞅瞅同样来寺里玩的美女们。

    忽然，阿狗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女人，大-奶妹。跟阿狗算的上是青梅竹马的鸡头大-奶妹穿着一袭黑色的风衣黑色马裤黑色靴子，扎着干练的马尾辫，而且还戴了个墨镜，搞的跟老大的女人似的。

    大-奶妹驻足在一个石碑前，双手插在风衣口袋中，静静的看着石碑。阿狗轻手轻脚走到大-奶妹身后，猛地抱住她的腰，低声道：“小妞，乖乖跟我走，否则要你命！”

    “阿狗。”怀中的大-奶妹只是微微挣扎了下，随即嗅了嗅鼻子，便展颜笑了。

    阿狗惊诧的放开大-奶妹，道：“你怎么知道是我的？”

    大-奶妹道：“你身上的味道。”

    阿狗撇撇嘴，掏出根烟来点上。今年二十八岁的大-奶妹真名叫梁薇，十六岁就出来卖身，而后二十二岁就开始做鸡头，手底下养着三位数以上的小姐，是跟阿狗-交情最深的鸡头。大-奶妹大-奶妹，这外号可不是白叫的，36d的大胸，配合着她中等偏上的身高，即便五官并非多么精致的她，站在你面前，也会让你忍不住想起美女二字。

    阿狗站在大-奶妹身边，和她肩靠着肩，道：“你大过年的不在家过年，跑北京来干什么？”

    大-奶妹道：“跟你一样，旅游。”

    阿狗道：“你不在家看着，小心你手下那些妞造反。”顿了顿，他接着道：“我看你是想发展北京的业务吧？”

    大-奶妹摘下墨镜，笑笑，不置可否。

    中午两人去全聚德吃了顿天下闻名的烤鸭，阿狗差点就吃吐了，太油腻了，还不如h市那些路边卤菜摊里烤鸭的味道好。大-奶妹倒是吃的津津有味，见阿狗一幅吃不下的样子，笑说你就是贱命，吃不来好东西。阿狗冷笑回应，现在我让你说，今晚有你好受的。算算，我俩有不少天没开火了，想不想我？大-奶妹不理他，自顾自对付烤鸭。

    下午两人又去了供奉着释迦牟尼佛牙舍利的灵光寺。阿狗再装模作样都不像虔诚的香客，用大-奶妹的话说就是你装无良富二代最像，装香客这辈子都像不了。所以阿狗也就懒得再给这佛那佛上香，而大-奶妹则见佛就拜，阿狗觉得大-奶妹上香跪拜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就问大-奶妹什么时候开始信佛了？大-奶妹说最近有高人指点，然后我就信了佛。阿狗哈哈大笑道，什么玩意？你不是给骗了吧？大-奶妹白了眼阿狗，继续边走边上香边拜佛。

    晚上两人果然住在一间房。对于彼此的身体早已熟悉到不可救药地步的两人快速的干了一炮，然后坐床上一起看电视、聊天。似乎对他俩来说，干炮是辅，谈天说地才是主。

    “骗你钱的那个骗子现在还在h市吗？”

    “在，但他不是骗子。”

    “你在哪被骗的？还能找到他吗？”

    “在大街上遇上那位大师的，能找到，他给了我找他的地址。”

    “那就好办了，回头我就去揍他一顿给你出气。”

    “人家六十多岁了。”

    “啊？老头子你让我怎么揍？”

    “谁让你揍他了？谁让你一天到晚就想着揍人？谁告诉你人家骗我了？阿狗，你能不能别再像个孩子似的做事？”

    “好吧……我错了，奶妹。”

    “阿狗我跟你说，这世界虽然不怎么好，但也没你想的那么坏，你我都算是有些见识的人了，却一直都以狭小的心去面对这宏大的世界，你不觉得太不应该了吗？”

    阿狗彻底傻掉，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摸摸大-奶妹的额头，喃喃道：“奶妹，你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有什么困难你跟我说，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大-奶妹长叹一声，闭上眼躺下，不想再说话。

    之后不管阿狗再怎么引她说话，大-奶妹都不理，颇觉无趣的阿狗连电视里的德甲比赛都不想看了，关上电视，关上灯，躺在大-奶妹身边，在黑暗中睁着眼睛。

    此时此刻，外号大-奶妹，却已经很少有人记得她真名叫梁薇的女人正在静静落泪。很久没有在身边有人时哭的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在他乡的原因，所以心特别软，所以才哭。

    窗外下着无声的小雪，屋里开了空调很温暖。

    阿狗忽然翻个身，从后面抱住梁薇，轻轻道：“薇薇，我跟你开玩笑的，我虽然不信仰佛，但我知道，真正的大师看世事看人，必定比凡人看的更通透。”

    梁薇嗯了一声。

    阿狗又道：“你今天很漂亮，那件风衣还是三年前我们一起去买的吧？”

    梁薇又嗯了一声。

    阿狗接着道：“你哭什么？是不是又想交男朋友了？”

    梁薇没再嗯，只是哭的更厉害了。

    一个浑浊的女人，若爱上了别人，是好还是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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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姜还是老的辣

    更新时间：2013-09-25

    阿狗觉得，悲伤千万种，幸福只一种。这话绝逼是在胡说八道。幸福若只有一种，那岂不是跟传销公司给人洗脑时说的‘我告诉你的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一样吗？可笑的是还真有许多人相信幸福只一种的说法。

    在北京的第三晚，阿狗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人，身边躺着相识多年的老朋友，梁薇。

    记得是刚上高中那年，阿狗就被比他大不少的朋友们在某个易骚动的春天午后带到了红灯区。虽然那时阿狗已经不是处男，但第一次召妓那可是实打实的，那时候妓女对阿狗来说，跟心中女神没多大区别，太遥远了，说起来就有点令他胆寒。为什么胆寒？他一干炮次数没超过三位数的小青年，到干炮如吃饭般频繁的妓女面前，敢不怕吗？

    幸好阿狗遇到了外号大-奶妹的梁薇，薇薇很温柔，并不像大家广为传颂的‘妓女腿一张，男人只有乖乖投降’的类型。胸中笔墨不多的阿狗当时就想到了一句诗‘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那种风尘味十足，却并不会给人糜烂恶心的感觉，跟薇薇的气质太像了。完事后，薇薇说了句‘帅哥，你想找女人的话，只要动动嘴就行，不必找我们’，阿狗当时愣住，不知该说什么，很尴尬。然后薇薇并没有跟往常一样办完事稍带片刻就离开，而是拉住阿狗的手，温柔的继续说话，大意也就是你这么一副好皮囊，想女人了，随便勾勾手动动嘴皮子，人家女孩就乖乖来了，没必要来找我们妓女。

    最后，阿狗谢了薇薇的教育，从此，便开启了自己的皮-条客之路。

    各行各业，都有各自的规则，有台面上的有台面下的，所以当你真投入到某个行当中了，发现、剖析、运用这些规则其实也是件挺有趣的事。薇薇对阿狗的意义，可以用催化剂来形容。没有薇薇，阿狗也许会走的慢点，但最终肯定也会走到这一步。

    就跟大部分男人的成功都或多或少会有一个女人的功劳一样，这女人或是一直在背后默默陪伴默默支持，或是给了这个男人一个刺激，然后转身就走了。

    之后的三天，阿狗每天跟梁薇白天游览北京，晚上边干炮边聊天，日子过的挺惬意。在北京待到第八天的时候阿狗准备回去了，临走那天，他一大早就把新朋友文藏名约了出来，梁薇也在。

    中午文藏名做东，三人在一起吃了顿饭，文藏名问要不要喝酒，阿狗说不用了，下午还要回去，喝酒也喝不尽兴，不喝了。文藏名也不勉强，于是三人就吃了顿虽然没酒但气氛也仍然很好的午饭。

    下午两点钟的飞机，文藏名开车送他们俩去的机场。一辆价格在四千万朝上的限量版布加迪威龙。由于座位不够，阿狗就让梁薇坐他腿上。一路上让不少路人侧目。阿狗心中有气，快到机场的时候终于憋不住，道：“你也太不厚道了，富二代啊你，靠，之前也不跟我透个底，你知道今天看到你这车我腿软差点就坐地上了吗？”

    文藏名虽然拿到驾照还不到一个月，但开车对他来说，比之学文习武简单太多了。面对阿狗近乎狂吼的责问，他笑笑道：“不算富二代，都是我外公本事。”

    “靠，那就是富三代，富三代比富二代更可恨你知道吗？”阿狗差点吐血，恨的在梁薇丰满圆润的屁股上猛捏一下。有外人在，梁薇当然不会大呼小叫，她只是微微皱了皱眉，然后继续装作若无其事看外面风景。

    文藏名继续微笑，道：“交朋友何须看家世，贫穷富有，朋友不还是朋友。”

    阿狗一直想抽烟，但考虑到要是一不小心烟头烫到座椅上，藏名不心疼，他自己也心疼死了，所以到现在都忍着在。话说到这份上，阿狗也知道藏名之所以今天开这辆车出来，也就是因为不想隐瞒他，所以他很高兴，也就不管那么多了，掏出烟就抽了起来。

    “哇哈哈…”指尖夹着烟，阿狗张开双臂，大呼小叫，为自己能坐到这么名贵的车而喝彩。

    到机场，阿狗先让梁薇进候机室等着，他则跟藏名坐在车里说话。

    “藏名，你有空来h市玩，有我罩着，你在h市横着走都没问题。”阿狗斜靠椅背上，吊儿郎当的。

    “好，一定去。”文藏名点头。

    阿狗干咳两声：“那什么……你说你不抽烟怎么行，男人嘛，抽烟增强体质磨练意志，多好…”

    文藏名笑道：“真的吗？”

    阿狗大笑，声音很大，惹得周围人都看他们这边，待发现声音是从这辆全国也没几辆的超跑里传出来的后，大家的目光就不可避免的会被这辆扯吸引。

    阿狗得意洋洋的朝看向他们的路人招手，把自己当成了站在红旗车上阅兵的主席了。众人大多根本没空瞅车里的阿狗，光顾着看车了。

    “阿狗，真喜欢这车的话，留个地址，回头我让人给你送过去。”文藏名说这话的时候没笑，脸上的表情很认真。

    阿狗瞬间愣住，好几秒钟才回过神来，道：“拉倒吧你，这车让我开我开不好，手抖。”不过阿狗还是厚颜无耻的接过文藏名递来的纸笔，认认真真的写下地址，生怕写的字潦草而导致送车的人搞错地方。

    文藏名收起地址，冲阿狗继续微笑。

    阿狗实在找不到再继续待下去的理由，于是挥手告别文藏名。

    候机厅。

    梁薇坐在沙发上翻看杂志，见阿狗终于来了，放下杂志道：“那种男人，男女通杀，你小心点。”

    阿狗冷笑道：“小心个屁，人家是我救命恩人。”

    梁薇便不再评论那位气质惊人，身份也肯定惊人的年轻男子。

    登上飞机刚坐下，阿狗就睡着了，一觉醒来阿狗就发现梁薇正盯着他看，他脱口道：“这张老脸都看了这么多年还没看够？”梁薇答了句：“也许吧。”阿狗看看窗外，飞机已经在h市的上空准备降落。

    下飞机后，阿狗就跟梁薇分手，各回各家。

    还有几天就到元宵节，阿狗估摸着再歇几天，然后再开张新一年的生意。正月没过掉一半就开张皮肉生意，总觉得有点怪怪的。阿狗不迷信，不龟毛，但有些自古传下的小规矩，他还是比较在意的，毕竟都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正好不知道该干什么去，孙子书打来电话让他去高山酒店聚聚。阿狗到达高山酒店的时候，店里只有孙子书一人，片刻后阿虎也风尘仆仆的赶来了。

    三个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朋友没什么寒暄话好说，直接就开始喝酒，就着厨房里中午剩的些菜三人聊的很欢。

    阿虎现在已把家里的生意打理的蒸蒸日上，以前跟阿虎关系一直不怎么融洽的老爸也彻底被儿子的魄力征服，竟然放心的干起了甩手掌柜，把公司的事全权都交给阿虎了。阿虎说过完年准备换一辆车，否则现在q7出去往车堆里一停，都激不气浪花，气势明显不够。最主要的还是得让那些以车取人的客户们眼睛一亮。

    阿狗摇头叹息，说你们他妈都成有钱人了，没想到啊没想到，一年前我还是最有钱的人，现在一转眼就变成了最穷的人了。

    孙子书端起酒杯，笑说，阿狗你就不要惆怅了，马上我们新店开张，你的小姐俱乐部保证能让你赚的盆满钵盈。

    阿狗说起这次北京之行交到的新朋友文藏名，孙子书和阿虎两人一起竖大拇指。未见其人就先肯定了文藏名的风采卓绝。因为能让阿狗佩服是一件很难的事，要么比他英俊十倍，要么比他有手段十倍，反正肯定要在某方面超出他很多才能让阿狗心服口服。阿狗信誓旦旦的说他要把他家的布加迪威龙借给我开。孙子书和阿虎死活不相信，结果阿狗发条短信给文藏名。

    藏名，你说你要把车借给我开，对吧。

    嗯，已经派人送来了，三天内能到。

    把这条短信给孙子书和阿虎看了，阿狗得意道：“过几天你们就看吧，那车绝对亮瞎你们的狗眼。”

    孙子书和阿虎双双鄙视之。

    喝完酒，三人决定去唱歌，不过三个人太少了，于是孙子书把蔡进赵磊狼山司马停云和牧秋五人都召唤回来了。八人浩浩荡荡的来到ktv。七个年轻人，加上司马停云一个老头，司马老头怎么看怎么格格不入。

    众人嘻嘻哈哈的唱了一会，然后孙子书起哄，让司马老头唱一首歌。司马羞的面红耳赤，最后推搪不过，无奈之下点了一首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一开腔，众人彻底傻掉，没想到司马老头唱的还真像那么回事，虽没有邓丽君的温婉，但也把这首歌的感觉诠释了七七八八。一曲唱罢，众人猛鼓掌，纷纷佩服的五体投地。真可谓姜还是老的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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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大仙吗

    更新时间：2013-09-26

    众人在ktv里一直唱到天亮才散，待其他人相继散去后，阿虎把孙子书拉上自己的车，扭扭捏捏支支吾吾的欲言又止。孙子书想了想，笑道：“你是不是看上牧秋小姑娘了？”

    阿虎猛拍孙子书肩膀，大赞知我者非子书莫属。或许是因为下午喝了不少酒的缘故，所以阿虎在第一次见到牧秋那个一眼就能看出纯洁到无以复加的女孩，就对她动心了，但阿虎有个很多男人都会有的毛病，在不喜欢的女孩面前能说会道的很，可一旦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面前嘴就变笨了。因此虽然大家唱了一夜的歌，但阿虎跟牧秋说的话总共加起来也没超过五句。所以他自然就想找孙子书帮忙。

    孙子书斜眼看了阿虎片刻，道：“我把她手机号码给你，其他的只能靠你自己了。”

    阿虎连声说好，道：“你跟我多说说她，我好对症下药。”

    孙子书道：“她很单纯，刚从山里出来还不到一年，不喜欢钱不喜欢漂亮衣服不喜欢包，但凡是大多数女孩喜欢的物质她都没兴趣。你想泡她，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多跟她接触是最基本的，接下来就要看你魅力了，感情这事说不好，我也帮不了你什么。”顿了顿，又补充道：“哎对了，我得跟你说一下，你别对她毛手毛脚的，她会武功。”

    阿虎眉毛一挑，笑道：“辣妹子啊，我最喜欢辣妹子了，哈哈。”

    孙子书同情的拍拍阿虎肩膀，道：“没跟你开玩笑，她不仅会武功，而且身手很厉害，像你这样的她一只手就把你解决了。”

    阿虎想不相信，但看孙子书那认真的表情又不得不信，愣了半晌，蛋疼的道：“那我只能慢慢来了，以柔克刚。你手下那都是些什么人，个个都是绝顶高手，我就不明白了，你这三脚猫功夫是怎么镇住他们的？”

    孙子书指指自己的太阳穴，悠悠道：“靠脑袋。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牧秋回到家就洗洗睡觉去了，一直睡到中午十一点多才醒，刚醒手机就响了，她拿起手机，是条短信。

    阿虎：你好，我是阿虎，子书的朋友，昨晚我们在一起唱歌的。

    牧秋：哦，你好，我记得，有事吗？

    阿虎：也没什么事，就是想问问你休息的怎么样，你要是在忙我就不打扰你了。

    牧秋：不忙，睡的挺好的，你唱歌挺好听的啊，比子书唱的还好听。

    阿虎：他那破嗓子，也就几首歌唱的还过得去，我唱的虽也不咋的，但比他要好那么点，你唱的也挺好的。最让我想不到的是司马老先生也唱的那么好，那么大年纪的人了，正常情况下那个年纪的麦克风怎么拿都不知道，他还能唱那么好，真厉害，哈哈。

    牧秋：是啊，其实司马先生最厉害的是算命，你给他算过命吗？

    阿虎：啊？大仙啊，下次一定要让他算算，听子书说你刚从山里走出来，是真的吗？

    牧秋：是啊，我以前一直跟我师父在一起，半年前从昆仑山下来的。

    阿虎：女侠，请受在下一拜。

    牧秋：呵呵，你真好玩。

    阿虎：一般般，其实我比你想象的还要好玩。

    聊短信聊到吃饭时间，牧秋才结束跟阿虎的聊天，下楼做饭。来到厨房，孙子书正好在厨房找东西吃，见到牧秋，他道：“阿虎找你没？”牧秋点点头，系上围裙。孙子书继续道：“他喜欢你。”牧秋抬眼看看孙子书，道：“你别胡说八道，阿虎是个很好玩的人啊。”孙子书道：“阿虎是个好男人，你可要考虑考虑。”牧秋手拿菜刀：“你再胡说一句？”

    孙子书见形势不对，迅速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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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狗在家里睡到下午四点才醒，提前做晚饭吃了后，大-奶妹梁薇打来电话，约他一起去见那位指点她信了佛的高人。阿狗满口答应，开车接到梁薇后两人直奔高人的家。

    高人的家在近郊，很破败的一块居住地，房子都是起码有二十年以上历史的民房，很显然，住在这里的也都是穷人。

    梁薇前方带路，到了高人的家门前。高人的家像是修缮过不久，跟旁边的房屋比起来，少了些寒酸，多了点似有若无的气派。竟然会让阿狗想到‘气派’这个词，真是匪夷所思。莫非真是什么世外高人？阿狗暗自寻思。

    门敞开在的，梁薇边走进去边喊道：“老先生，我又来了。”

    里屋传出声音：“哦，欢迎欢迎。”一个老头背负双手慢慢走了出来。

    阿狗跟那老头四目相对，大吃一惊，这老头不是昨晚跟他们在一起唱歌的司马老头吗，怎么跟薇薇又扯上关系了？肚中暗自思量，阿狗上前招呼道：“司马老先生，咱俩真是有缘分啊，哈哈。”

    司马老头微微一笑：“吴老弟见笑了。”

    梁薇虽然也奇怪这两人怎么又认识，但也没问阿狗什么，对司马老头道：“老先生，我昨天才从北京回来，去了法华寺。您说对了，那里真有解我心结的人。”

    司马老头点点头，让阿狗和梁薇入座，然后自己也坐下，道：“嗯，解了心结就好，这人呐，其实就是一团线，过日子就是在解结，有些人到死都有解不开的结，这就叫死不瞑目。”

    “大过年的，说什么死不死的，老先生你晦气不。”阿狗抗议。

    以不拿人钱财替有缘人消灾为乐趣的司马老头道：“是我不对，吴老弟教训的是。”

    阿狗递过去一根烟，笑道：“老头你别叫我吴老弟，叫阿狗就行了。”

    司马老头点起烟，抽了几口，摸摸自己的山羊胡道：“阿狗，我看你桃花太旺了，不好，要不我给你开几方药去去火？”

    阿狗心道：莫非是子书告诉这老头我桃花运旺的？说道：“不用了，桃花旺是好事，好多男人想旺还旺不起来呢。”

    阿狗本来还怀疑梁薇是被骗子给骗了，但自从见到梁薇口中的高人就是司马后，他就放心了。子书阵营里的人，即便本事没多大，也不可能是骗子。阿狗对孙子书的眼光还是很认同的。

    不过后来三人又坐着聊了一会，都是聊一些不重要的事。阿狗也没感觉到司马老头多有洞察力，说的话也不见得就蕴含多大禅机在里面。之后阿狗坐不住了，于是自己一个人跑出去走走，这种跟贫民窟差不多的小村子其实也别有一番味道。穷是穷，但少了繁华都市里的燕燕莺莺灯红酒绿，乍从都市中走进这里，也是值得一观的。吃多了鲍鱼燕窝，偶尔来点大白菜豆腐会觉得味道挺好，就是这个道理。

    阿狗走后，梁薇道：“老先生，你怎么料到阿狗也会去北京的？”

    司马老头道：“我并没料到，只是让你去寻答案而已。”

    梁薇垂下眼睑，沉默了会儿，道：“到底怎么做才是对的呢？我还是不知道。”

    司马点点头，道：“其实你已经知道该怎么做了，你只是还下不去这个决心，也许你还需要时间。梁姑娘，说句不该说的话，人生在世，但求无悔二字而已。”

    梁薇若有所思的轻叹一声，忽然道：“您能看透阿狗的未来吗？”

    司马摇头：“不能，我看不透任何人的未来，这世上真有这本事的只有一人，但他已经离世了。”说罢，他起身走到门前，眺望远方，似在思念故人。

    阿狗竟然在小村子里迷路了，转悠了一个小时都没找到回去的路，正暗自奇怪的时候梁薇出现在他面前。阿狗一把将梁薇拉到身后，戒备的看着四周，道：“这里有古怪。”

    梁薇笑着在他屁股上一拍，道：“别疑神疑鬼了，我们走吧。”

    阿狗像是被毒蛇咬了一下，跳开一步，像看怪物一样盯着梁薇道：“你打我屁股？”

    “怎么了？不能打吗？”梁薇轻松笑笑，反问。

    “行，当然行，但这种无耻下流的事，你什么时候学会的？不像你的风格啊。”阿狗说的是实话。跟梁薇认识这么久了，做-爱也做了无数次，但梁薇在平时跟他相处的时候从来没在光天化日之下摸过他屁股，甚至一句调情的话都没说过啊。

    梁薇微笑，然后如闪电般再次出手，这次竟然直取阿狗胯下，隔着裤子一把握住阿狗的老二，道：“你怕了吗？”

    把梁薇送回家后，阿狗开着车在马路上闲遛，一直在想梁薇今天是怎么了，尤其是从司马老头家离开后，好像变了个人似的。但他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头绪，只能归结为女人心海底针。古龙不是说过吗，哪个男人要是觉得自己很懂女人，那他就太愚蠢了。

    阿狗做的就是跟女人打交道的生意，这点道理还是明白的。不管大-奶妹梁薇是吃错药还是怎么了，随她去吧，只要她还记得他俩之间的交情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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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看嫂子

    更新时间：2013-09-27

    “手是两扇门,全凭腿打人？放屁！”孙子书嗤之以鼻，虎虎生风的一拳往蔡进胸前招呼。

    蔡进冷笑着使出自己成名之腿，然后下一秒孙子书就趴下了，曾名震江湖现在却窝在高山酒店这个小地方的腿中蔡道：“像你这样只会用拳头的，也就只能打打地痞流氓。”

    孙子书站起来拍拍屁股，道：“依我看来，手脚并用的才是高手，从全面发展的角度来说，像你这样光是某个方面厉害的都是残疾。”

    蔡进抬头看看天，似乎又要下雪了，云层堆积的很厚。明天就是正月十五元宵节，他忽然想起了过世的老婆，因为当年他们就是在正月十五这天相识的。

    孙子书抽着烟，扭头看见蔡进的表情，道：“走，陪你去看看嫂子。”

    来到h市的公墓园，今天是正月十四，墓园里的人很少。

    “嫂子，我又来了。”孙子书俯身放下一束花，道。

    蔡进也放下手中的花，盘腿坐下，看着墓碑上老婆的黑白头像沉默不语。孙子书则静立在旁。两个人一方墓，就这样无声相对着。

    孙子书知道，但凡高人大多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好像是约定俗成的。对于蔡进老婆的死，毕竟只是从沈老那问来的信息，孙子书也不是太了解，只知道大概是因为仇杀，具体的他就不知道了。不过他知道自己也没必要知道的太清楚，他更不会主动去问蔡进。人家的伤心事，何必多提。

    到底，孙子书还是有些好奇嫂子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能让当年已经成名了的腿中蔡倾心，肯定不是一般女人，但不一般在什么地方、到什么程度，就不得而知了。

    两人大概沉默了有二十分钟，蔡进开口说道：“子书，你女人什么时候回来？”

    孙子书愣了下，随即答道：“还有一年多。”

    蔡进道：“你准备跟她结婚吗？”

    孙子书脱口道：“当然。”

    蔡进抬头，斜眼盯着孙子书看了会儿，道：“你最好不要辜负她，否则我会打断你的腿。”

    “靠。关你屁事？”孙子书皱眉，随即想到在嫂子墓前这样说有点过分，赶忙对墓碑拱了拱手。

    蔡进道：“原本不关我事，但既然你喊了我老婆嫂子，就关我事了。”

    孙子书本来想说‘我是礼貌用语好不好？’，但没说出口，只是故作忧伤的叹了口气，道：“恐怕你这辈子都没机会打断我腿了，像我这样负责人的男人是不可能辜负女友的。”

    蔡进：“但愿如此。”

    这边孙子书和蔡进在庄严肃穆的公墓园里，那边高山酒店的第一分店却正在发生一场规模中等的群殴。

    分店虽然距离总店不是太远，但按地域划分，孙子书暂时还没有把分店附近收保护费等一些机构搞定。年前孙子书就收到附近一个小黑帮的招呼，意思是让孙子书去跟他们老大见一面。孙子书一来没空，二来不太把那帮派放在眼里，所以这事就一直搁了下来。再加上这段时间又过年，吃喝玩乐为主，孙子书就更没空去搭理他们了。

    于是小黑帮就派人来闹事，短短一个星期已经在这里找过好几次茬了。今天呢，他们又来闹事，狼山一行四人恰好来分店这边帮忙打扫卫生什么的，所以就碰上了。

    说是群殴，但实际情况是赵磊一人单挑二十多个大汉。狼山牧秋还有司马老头却均坐在一旁看戏。

    狼山磕着瓜子，翘着二郎腿，点了点相距不到三十米正在奋战的赵磊，对旁边的牧秋道：“师妹，你看磊子最有哪种拳的天赋？”

    牧秋早就有所领悟，立刻道：“太极拳。”

    狼山摇摇头：“错，咏春才是他的天赋所在，你看到没，近身短打是他的强项。我研究过了，磊子的脑袋瓜属于小念头行，但长远大局观就跟不上了。咏春的要点在于快，手脚快，脑子也得跟着快，近身战最讲究超强的反应能力。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实打实的在每一招每一式上都求压制住对方。”

    牧秋道：“我倒觉得他打起来心如止水，很适合太极拳的任八面来风我自巍然不动。”

    狼山笑笑，吐出瓜子壳，道：“太极拳最讲究大局观，这一招一式我让你了，下一招我会加倍奉还给你。师妹，你只看到磊子表面的，但没看到他的实质。”

    师兄妹俩说的头头是道，司马老头在一旁也听不懂，所以他的注意力一直放在磊子身上。一打二十比二十打二十好看多了。二十打二十那叫一个混乱，但一打二十就是各种精辟招式层出不穷了。

    即便是半点功夫不会，平生遇到需要动真格的事从来都是一个字‘跑’的司马老头，在这以一敌多的战斗中也能看出来哪些招式实在精妙。不过好戏不长，十多分钟后，那二十多个大汉就因敌不过赵磊，而狼狈的跑了。

    赵磊到店里拿瓶矿泉水，一口气喝干。接过分店里刚招来的女服务员递来的茶，慢慢抿上一口，吁口气道：“好茶。”

    周围七八位都是新招的女服务生全都用崇拜的眼光看着赵磊，像是见到了世外高人。不过这也难怪，要知道这群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恐怕连一场真正的武斗都没见过，更何况是一对二十这种如同武侠电视剧里面那些英雄狂揍狗熊的情节啊。

    “赵经理，你好厉害哦。”那位端茶给赵磊的稍微胆大些的女孩轻声道。

    “嗯。”赵磊点点头，面无表情，径直走出门，来到狼山三人身边坐下。虽然这场战斗前后不过二十分钟，但他确实有些累。主要还是因为他一开始就小觑了那群人，以为他们不过就是一群不成气候的地痞流氓，可一交手他才发现原来人群中也有些好手，虽然没他强，但夹杂在庸手群里，偶尔来个那么几下，对赵磊来说总归是有些麻烦。对赵磊来讲，越是心平气和的跟人交手对自己越有利，今天自己的轻敌就给他上了很好的一课。假设他今天要是没轻敌，就把这群人个个当成战场老将，那么他肯定不会在战后觉得累。

    很多事就是这样，心理状态决定生理状态，生理状态决定胜败。

    狼山说道：“不错，虽然没了我跟小蔡的指导，你进步的也还是很快，再这样下去迟早得打赢小蔡，哈哈。”

    赵磊道：“最弱的地方还是气息，怎么办？”

    狼山站起来，在地上来回踱了几步，道：“气弱就练气，不过练气取巧不得，只能日积月累慢慢来。这样吧，练长跑，练有氧运动，先试试看。”

    赵磊：“好。”

    一直在咀嚼师兄说的话，牧秋还是半懂不懂，忽然站起来，对赵磊道：“我们过几招。”也不等赵磊答应，就对着还坐在板凳上的赵磊动手。

    赵磊迅捷的格挡、跳开，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可没等赵磊反攻，牧秋却又停手，重新坐下，一会皱眉一会展眉。幸好赵磊知道这是牧秋的常态，每当遇到想不明白的事她都是这个样子。

    过了好几分钟，牧秋忽然道：“对，就是这样，我想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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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态度是关键

    更新时间：2013-09-30

    “如果一个女人连和男人吃饭时aa制买单都无法接受，那根本就没有资格提什么男女平等。就如同一个男人若想要三妻四妾，那要么他有千军万马不敌的本事，要么他有曹子建般的才高八斗。”h市某公园里，长凳上，江雪如是说。

    孙子书笑道：“文人说起道理来就是不一样，一套一套的。不过你说的我很赞同，现在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只知道要求别人而不知道要求自己。哎，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问题问出口，孙子书随即微觉后悔，要不是那天晚上自己把持住没进去，江雪如今已经是他的人了，这种白痴问题还用问吗。

    江雪却似乎没觉得尴尬，似乎那天晚上的事她已经忘了，答道：“我当然喜欢有些才华的人，这样两人在一起再久都不会觉得没话说。”

    十年前，孙子书开始读武侠小说，跟所有男人一样，在少年时不可避免的做起了侠客梦，惩奸除恶成了最向往的职业。但也跟所有拥有过侠客梦的男人一样，随着时间随着成长，这个梦永远成了梦。因为这世界不再需要惩奸除恶以武犯禁的侠客，侠客也没有生存余地。

    再后来，孙子书明白了：其实如果你只是为了揍普通人找乐子，那你只要把拳头练硬就够了，否则，你就必须练脑子，因为站在任何领域的顶端者，都是成于其聪明才智。所以仗剑走一路砍一路坏人头的侠客梦理所当然破灭，不如学习如何用脑袋去惩奸除恶。

    见孙子书在神游，江雪捅了捅他问他在想什么，孙子书说我在画像，江雪不解，于是他解释道，我在画你的裸体像，在脑袋里画。江雪轻拧他一下，说我怎么会跟你这样的无赖流氓做成朋友，真是遇人不淑。

    遇人不淑的人千千万万，不多你一个也不少你一个。孙子书如是说。

    今天是江雪约孙子书出来的，上午十点多，一个电话把正在跟小黑帮老大谈判的孙子书叫了出来。其实也是好事，没有这个电话，孙子书肯定还会继续跟说不通道理的小黑帮老大磨嘴皮子。正因为江雪的邀约，为了节省时间，孙子书直接搬上自己的拳头，跟对方说：“那要不这样，咱俩单挑，你赢了就听你的，我赢了就听我的。”见识虽多，但脑子并不太好使的老大欣然答应。结果自然不用多说，孙子书一招就把对方老大打趴下了。更惊奇的是对方竟然真的就服了，拍着胸脯说我平生就敬佩能打的，手下人能打不算什么，肯花钱啥能打的手下都能买到，但你作为头头也这么能打，我服。以后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来找我就是。

    就这样，孙子书稀里糊涂的摆平了分店预备开张以来最大的麻烦事。

    不得不说，人有时候运气还是很重要的。

    本来中午孙子书准备找家西餐厅请江雪吃顿牛排，但江雪接到领导的电话，需要回公司解决一点事。孙子书送江雪去她公司，到她们公司楼下后，孙子书傻眼了，抬头仰望着高大巍峨气势滂沱的公司大楼，他不禁感慨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传说杂志社’？今天我又长见识了。”

    江雪笑笑，说：“那你陪我一起上去吧，事情不多，一两个小时就行了，弄完了我们再出去吃饭。”

    孙子书说好，随着江雪走进传说杂志社的大楼中，坐电梯来到最高层，来到属于江雪的主编助理办公室。

    土包子孙子书打量着装潢精致贵气逼人的办公室，又发表议论道：“阿雪，原来你是实实在在的女强人啊，瞒了我这么久，还拿我当朋友吗你？”

    江雪在桌前坐下，拿起桌上的资料，打开电脑，道：“我早就跟你说过我的职业了，哪里瞒你了？”

    孙子书一想，江雪说的也不错。刚认识那会儿江雪就告诉孙子书，她是h市最大杂志，传说杂志社的主编助理。只不过在孙子书眼里，杂志社这玩意再大也只是小打小闹，肯定达不上企业一词的高度。今天一见，他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孤陋寡闻，杂志社做大了，一样能媲美大型、巨型企业啊。看传说杂志社这架势，资产至少在十位数以上吧。

    心中无限感慨着，孙子书给自己和江雪分别冲了杯咖啡，端给江雪，然后站在江雪身边看了会正在忙的她。看电脑屏幕上打开的word文档和满文档的字，江雪应该是正在修稿什么的。孙子书看了会，没啥兴趣，又转而在办公室里东摸摸西摸摸那些小物件，翻翻看看书柜上的书籍。

    “小雪。”

    “哦，姐。”

    孙子书埋头看一本叫做《先秦文学研究》的书时，门外走进一个人，他抬头看去，眼前一亮，一个绝对可以算得上倾国倾城的绝色古典系美女站在他面前。孙子书有点慌神，手中的书一个没抓紧，掉在了地上，他赶忙弯腰捡书，顺便定定心神。

    江雪介绍道：“这是我们主编。”又转头对那位像是画中走出的江南大家闺秀般女子道：“这是我朋友，孙子书。”

    “你好。”主编伸出手，微微一笑。

    “你好你好，幸会幸会。”孙子书也伸出手，跟对方轻轻一握，随即又道：“我想起来了，我在电视上见过你，你就是作家春水，失敬失敬。”开始语无伦次的孙子书慢慢的把眼前的女人跟经常在电视和书籍上见到的名字联系了起来。今天绝对是长见识了，见到了传说杂志社的气派就算了，还见到了如今正大红大紫的作家。

    笔名和真名都叫春水的女子只是浅浅一笑，便对江雪道：“三审都没有发现那处错误，你该找个时间好好说说她们了。”

    江雪抬头看了眼外面格子间里的工作人员，面露惭愧的点点头：“嗯，姐，对不起。”

    主编大人轻轻摇了摇头，道：“我还是那句话，态度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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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老头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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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老头的婚礼

    校稿的事一个多小时就搞完了，不过身为传说杂志社主编助理的江雪完事后跟主编春水又说了接近一个小时的话，搞的孙子书在一旁无聊的要死，幸亏大作家春水是个倾国倾城的美女，孙子书多看看她也是一种享受，否则这两个小时孙子书都不知道该怎么熬过去。

    孙子书待江雪跟主编说完话后，准备跟她一起出去吃饭，想了想，还是邀请了主编，没想到主编春水竟然答应了。于是三人就一起来到了传说杂志社附近的一家西餐厅。

    席间，孙子书大吹特吹，说自己看过哪些书，什么昭阳趣史、玉妃媚史、欢喜冤家之类古代艳情小说他都能说的出口，还大加议论书中的内容，丝毫不以为耻。直说得江雪面红耳赤，几度借着上洗手间的借口逃离开。

    但主编大人倒是不动声sè，甚至能一边喝着果汁一边从很专业的艺术角度分析这些**在写作手法上的优缺点，使得孙子书获益匪浅。

    虽然文学上的东西可以说对孙子书事业的发展毫无用处，但研究这些古典文学可是孙子书曾经很有兴趣的事。上学那会儿，他很喜欢研究古典小说，尤其是曾经各朝各代的**，倒不是他想以后在文学方面讨饭吃，更不想在这方面有什么建树，他就是单纯的有兴趣，一杯茶一包烟一本书混上一天，他会觉得生命很有意思。

    过去这大半年来，他的jing力全都放在了事业上，平ri偶有人闲心也闲的时候他也都在跟狐朋狗友们瞎混，研究古典文学的事也就丢了下来，而且他也不准备以后再重拾起来，毕竟不管是哪个朝代，对男人来讲，金钱权力才是大声说话的资本，他得专注致力于事业才是正途。

    今天有了个跟大文豪春水面对面聊天的机会，而且春水还没架子，着实让孙子书走了一回好运。

    吃的差不多，春水当先告辞，孙子书恭恭敬敬的把她送出门。

    只剩孙子书和江雪，气氛难以察觉的松了很多。孙子书回味着，感觉春水不是那种气场非常霸道非常外露的人，可能跟她在一起，你不会有很心惊胆战的压迫感，但你自己都没发现，你的的确确已经在无形中被压住了。

    江雪的牛排才刚刚吃完，轻轻吐了口气，又叫了份牛排。要是搁在往常，孙子书一盘牛排解决，她已经吃完了两盘。但也难怪，大胃王旁边坐了自己顶头上司，吃的慢些是理所当然的。

    孙子书点了根烟，道：“春水可真美…”

    江雪笑笑说：“她都结婚了，老公好厉害的。”

    孙子书笑道：“不厉害也娶不到她，普通男人到她面前连抬得起头嘛。”

    下午，两人一起逛街，直到晚上六点多，孙子书才把江雪送回家。

    刚回到酒店，孙子书就听到了个好消息，司马老头准备跟老伴举行一场婚礼，弥补当年没办婚礼的缺憾。这当然不是司马老头主动要办的，是狼山首先提出，众人附议的结果。孙子书当然也是举双手赞成。

    司马苦着脸对孙子书说：“你们非要让我出丑是吧，我都这么大岁数了，还搞什么婚礼，还要不要脸啊？”

    孙子书拍拍司马的肩膀，道：“这叫爱，你懂个屁，必须搞，肯定要搞，就在我们酒店搞，ri子就订在农历二十六吧，还有几天，够我们准备的了。”

    众人纷纷拍手叫好。

    司马老头无奈只得从了众人之愿，唉声叹气的答应了。天都黑了，他还坚持要回家，说得把这事好好跟老伴说一下。孙子书提醒她，要是她老人家不愿意你可别强逼，让我们去游说。司马点点头，走了。

    当晚，孙子书把蔡进和狼山二人拉到自己房里，三人开了两个多小时的会，第二天，三人一早就出门，忙活了一整天才回来。这样连续三天，三人都是早早出门，天黑才回，赵磊跟牧秋也不知道他们在干啥。

    到了正月二十五这天，众人开始布置酒店。孙子书安排了楼上楼下两层的大厅，包厢等也全部都布置的喜喜庆庆。牧秋疑惑不就我们几个人吗，用的着搞那么隆重吗？孙子书说岂止我们几个，到时候来个一两百人都不多。牧秋还想问，却听师兄在一旁说，师妹，到明天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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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 二十年前无人不知晓

    由于到场人数众多，桌椅根本不够，孙子书让赵磊到附近酒店临时借了些桌椅来用。亏得孙子书平ri里常跟附近酒店的人套近乎，请他们吃吃饭piáopiáo-ji什么的，这份不算太热但绝对不冷的关系在今天终于派上用场了。

    主持婚礼的司仪是孙子书和狼山二人，两人都属于能说会道而且不怯场的人，虽然他们都知道在座的人大多是跺跺脚整个江湖都能荡一荡的大角sè，但他们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心里坦荡，正应了那句‘别人超出你一点点的时候你会嫉妒，当别人让你望尘莫及的时候你就只会佩服’的名言。蔡进赵磊二人则分列在礼台的两旁。

    “诸位远道而来，参加司马先生的婚礼，我作为司马先生的侄子兼好友，在这里先谢谢大家的光临，谢谢。”孙子书拿着话筒，严肃认真的来段搁在任何场合都适用的万金油式开场白。

    坐下众人一点反应都没，孙子书继续道：“大家不用在乎我是什么来头，因为今天的主角是司马先生及其夫人。”顿了顿，他小声道：“况且…哈，我来头再大也大不过司马先生啊…”

    此话一出，众人一阵哄笑，均觉这年轻人既能跟司马扯上关系，必然不是普通人，但说话却又幽默且谦虚，浑没有大多数年少有为青年满身自以为是或明或暗的傲气。所以掌声终于爆发出来。

    这就是孙子书要的效果，气氛得活跃起来，婚礼才像个婚礼。

    轮到狼山发言，他清清嗓子道：“司马先生的威名四海皆知，我就不再重复了，我呢，是去年司马先生才认的侄儿，今天他老人家大喜，我们几个后辈都很开心，希望在座诸位也能够一起开心。”说罢，狼山瞥了眼坐下一位六十多岁目光如电的老头，心中一阵不安。

    狼山的这个小动作被蔡进看在眼里，抱臂而立的他顺着狼山的目光看去，坐下那个老头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复杂。想起来孙子书跟他说过的关于狼山的过去，似乎是得罪了内蒙古某位黑道大佬才被迫逃离内蒙古的。再看那老头的相貌，倒颇有些内蒙人的风范。难道…

    孙子书调侃气氛的当儿，司马老先生拉着夫人扭扭捏捏的走上台。

    牧秋跟在二老后面，脚步停在蔡进身旁，目送二老上台。她小声的在蔡进身边道：“两位老人家好紧张。”蔡进不答话，也没空理她，目光在楼上楼下的扫视，看到了很多认识的面孔。这些认识的面孔，有的是有过几杯酒的浅交情，有的交情还挺深。仇人一个没有，要不是蔡进曾经准备携老婆一起归隐，为了免去ri后的麻烦所以一股脑把仇家都给灭了门，也许他现在还能见到大把仇人在座。不过若当年那唯一的漏网之鱼并没有漏网，老婆也不会死，那么他蔡进现在肯定跟老婆逍遥快活去了，也就不可能再重出江湖，也不可能站在这里。

    自从将那个杀害老婆的仇家杀掉后，他在这世上也就再无一个仇人了，及至后来他隐姓埋名做杀手的两年里再无一人来找他拼命的事实也证明了这点。

    “都说司马老先生是江湖名人，以前我不相信，但今天我相信了，你看在座的至少六成的人都会武功，而且武功都不在我之下。”牧秋也不在乎蔡进不理她，继续在蔡进耳边小声说：“这么多高手都来参加老先生的婚礼，我已经想象不出老先生曾经的名气有多盛了。”

    蔡进转头看看牧秋，道：“二十年前，已经到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

    司马停云今天穿的很年轻，白sè西装，配合上夫人的白sè婚纱，简直就是老号的璧人一对。手里拿着话筒，有点紧张的干咳几声，说道：“各位，好久不见了。”

    掌声，雷鸣般的掌声。

    司马待掌声稍歇，接着道：“其实本来我是不想办这个婚礼的，都老夫老妻了，还学年轻人办婚礼太不像话，但他们几个年轻人非要办，不办还不行。”

    掌声又响起，其中还有口哨声。

    司马再干咳几声，续道：“劳烦大家大老远跑来，我先谢谢你们了。今天我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希望大家都能吃好喝好，不醉不归。”

    掌声又起，屋顶都快要被震耳yu聋的掌声给掀翻。

    接着，司马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戒指，替夫人和自己戴上，掌声再次响起。孙子书和狼山根本就没说话的机会，好不容易等众人安静下来，他俩递上交杯酒让司马和夫人喝了。

    然后孙子书宣布酒席正式开始。

    在座大多都是江湖中人，虽然如今都已功成名就，但都是从底层爬上来的，再不济，那些名门二代三代子弟的，也都见过底层江湖的不拘小节，何况在司马的婚宴上，他们也就没那么多瞎讲究，瞎讲究反而落了下乘，纷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大声吹牛。

    孙子书和狼山各自长吁了一口气，感慨道：“还好，没弄砸。”

    司马跟夫人到后台休息去了，前面孙子书五人守着。

    可把高山酒店的服务员们累坏了，不过他们现在虽然很累，但各自心中的惊讶和疑问让他们已经忘了累。稍有闲暇就互相猜测今天这匪夷所思的事。

    司马老头以非工作人员的身份已经在酒店待了半年，他们也都知道司马并非孙总五人的亲戚，而是朋友，至于为什么会时常来高山酒店，他们也搞不清楚。

    得知司马老先生要补办婚礼时，他们也没怎么惊讶，毕竟现在这年头老人家们补办婚礼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但这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参加老先生的婚礼，他们就想不通了。司马老先生年纪一大把，说话走路放屁时也看不出来多有高人风范啊，怎么就能让这么多一看就知道是来自五湖四海的人来参加他的婚礼呢？真是奇了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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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难办

    小人物有小人物思考问题的方法，司马老先生的威名他们想像不到也看不出来，更加看不出来参加婚礼的客人都非凡角，服务生们只是疑惑，怎么会来这么多人。而且疑惑归疑惑，疑惑完了他们也就不再多想，老老实实干好自己分内事才是正道。

    主桌上除了司马夫妇和孙子书五人外，还有两位德高望重的老头。两老头分别是从xi zàng和吉林大老远赶来的，两把老骨头没折腾散架已经很对得起司马了。所以这俩曾经叱咤江湖超过三十年的老头就猛灌穿着一身白西服的司马酒。司马没有拒绝的理由，只能来多少喝多少。司马夫人则在一旁安静的坐着，像几百年前封建社会里的新媳妇，大气也不敢出。

    孙子书瞥了眼邻桌至少已经盯着看了狼山不下于五分钟的老头，然后端起酒杯搂住狼山的肩膀笑道：“来，我们喝一杯。”恰好挡住那个奇怪老头跟狼山之间的目光。

    狼山似乎浑然不觉，端起酒杯一口喝尽。孙子书放下酒杯，在狼山耳边小声道：“那老头跟你什么关系？”

    狼山疑惑道：“哪个老头？”

    孙子书拍拍他肩膀道：“别装了，那老头看你的眼神，依我看百分之九十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快给我老实交代！”

    狼山笑笑，道：“是有仇，而且还是很大的仇，当年要不是他我也不会满中国的流亡。”

    孙子书又看了眼邻桌那个眼神如刀的老头，和那老头目光相触的一刹那，孙子书很明显的感觉到自己后背上刮过一层冷气。幸好这大半年来孙子书见了不少高官厚爵或者是杀人如麻的人，要是搁在上大学那会儿，如此杀气腾腾的人在附近，他早就拔腿跑了。点了点头，他把声音压的更低，道：“一会儿让司马替你说个情试试。”

    狼山摇摇头道：“深仇大恨是谁说情都不行的。”

    宴席一直开到下午四点多才差不多结束。众宾客开始慢慢离开，司马已经喝的烂醉如泥，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主桌上两位罪魁祸首老头大笑离去，孙子书和狼山还有司马夫人一起把司马抬进房间，司马夫人留在房里照顾司马，孙子书拉着狼山走出来。

    孙子书和狼山俩人在酒店内外四下找了会儿，没发现狼山仇人的身影。狼山苦笑道：“这次怕是逃不掉了。”

    孙子书抡起拳头就在狼山背上揍了一拳，虽然连一成力都没使上，却还是打的毫无防备的狼山一个踉跄。狼山没像往常那样，回身揍孙子书，而是有气无力道：“没用，子书，我要是死了，你得给我弄个贵点的骨灰盒。”

    “你就这么点出息？”孙子书掏出根烟点上，斜了眼狼山道：“既然他能来参加司马的婚礼，你就有救，不过就冲你这态度，我就算有办法也懒得救你了，我从来不救不自救之人。”

    “这话说的好。不自救之人本来就不值得救。”神出鬼没的蔡进不知从哪冒出来，站在两人身旁，负手而立，脸上的表情继续冷若冰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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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夫人正在用湿毛巾给司马擦脸，司马猛地睁开眼一咕咚坐起来，使劲揉着太阳穴道：“都走了吗？”

    夫人点点头：“嗯，都走了。”

    司马长舒一口气，笑道：“今天真是丑死我俩了，没料到临老了还被年轻人玩一把。”

    夫人继续给司马擦脸擦脖子，道：“这也是子书他们一番好意。”

    司马点头道：“是啊，还请来了那么多故人，真难为他们了，哈哈，不过没想到我司马停云这个名字还被大家惦记着，所幸我没做过什么坏事，否则朋友多仇家肯定也多，我还不得天涯海角的逃窜啊。”

    下床冲了个热水澡，脑子彻底清醒，换上一身宽松的休闲服，司马嘴里叼着烟，站在窗前，看着院子里的孙子书蔡进狼山三人，喃喃道：“他们又在商量什么yin谋诡计？”

    夫人也早换下穿在身上各种不舒服的婚纱，走到司马身边，轻声问道：“老头子，你后悔娶我吗？”

    司马转过头看了夫人一眼，又转回头依然盯着孙子书三人，道：“我不早跟你说过了吗，你我的命合，于我的事业有很大好处。”

    夫人沉默片刻，依然问：“那你后悔娶我吗？”

    司马狠狠吸了一口烟，顿了好久才答：“不后悔。”

    夫人一笑，满脸皱纹的脸上滚落几滴泪，她抬手擦去，走回床边，缓缓躺下，闭上眼安静的睡去。

    院内孙子书三人站着说了一个小时的话，司马就在窗边站着看了一个小时，待见三人散去，他终于转过身，在床边坐下，给夫人掖好被子，轻轻道：“我爱你，怎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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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子书走进厨房，把正在刷碗的牧秋拉出来，说：“你师兄要死了。”

    牧秋大惊：“啊？怎么了？师兄人呢？”

    孙子书伸着舌头笑道：“开玩笑的啦，哈哈。”

    牧秋皱眉，白了孙子书一眼，道：“什么事你快说。”

    孙子书道：“我们发请柬招来了那么多宾客，不巧的是你师兄的仇家正好也在其中。你知道的，能让你师兄满世界逃窜的仇家必然不会什么小人物，所以…”

    “有我在…有我们大家在，谁也别想伤害我师兄一根汗毛。”牧秋说的话显然有些底气不足。她单纯，但不笨，师兄的仇家她不知道具体是谁，但她听师兄透露过，那是个一方霸主式的大人物，当年要不是师兄凭借着几位铁哥们的拼死保护，他早就死了。

    孙子书见牧秋脸sè有些发白，心中有些后悔吓唬她，干咳一声道：“你放心好了，你师兄的命就是我们几个的命，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们都不会让他受到伤害的，你放心。”

    牧秋嗯了一声，低头转身回厨房去了。牧秋一走，孙子书就皱眉叹了口气，喃喃道：“难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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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年过完了

    在牧秋面前表现的自信满满，胸口都拍肿了的跟她保证，狼山一定不会有事。在狼山面前也是故作轻松，一幅‘摆平你仇家其实很简单’的姿态。可一个人的时候，孙子书就开始发愁了，狼山的那位目光能令人背脊发凉的仇人，不用狼山细说，孙子书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其身份必定无比显赫。

    高人这一怒，孙子书想抹平这份怒气，难啊。但再难他也要去做，不知为了救狼山，更是保护自己的这个团队。这个五男一女的团队，是他孙子书一手组建起来的，他作为领导者，绝不能容许旗下成员受到伤害。

    婚礼后的第三天，孙子书在酒店附近转悠，果然发现了狼山仇人，也就是那个老头的踪迹。那老头身边没有保镖，出行都是独身一人，也没见到他开车。孙子书猜想，这老头若不是周围有暗暗埋伏的高手保护，就肯定自己本身是个高手，所以不需要人保护。不过孙子书看那老头至少也有六十岁，这么大年纪，即便年轻时候武功再高，到这年纪也该打个折扣了吧。

    但，高人行事，从来都不能以常理猜度。换句话说就是，跟高人打交道时，要把高人当成神经病去揣摩。

    狼山自从婚礼后，一直都萎靡不振，不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就是站在酒店后院的梧桐树下长吁短叹。孙子书劝过他几次，跟他说事情很快就能解决，不用担心，却依然没用。偶尔孙子书也会跟狼山说说追踪那个老头所得到的信息，狼山却是一幅完全没兴趣听的样子。

    于是孙子书也就不再安慰狼山，毕竟当一个男人消沉的时候，若想要他重新振作，只有靠他自己，别人想帮也帮不上。

    那位仇人老头自从司马婚礼来过一次，之后就没再来过，倒是有其他人会来拜访司马，所以司马在婚礼第二天就让夫人自己回家去，他自己这几天则一直待在酒店，接见各种各样的人。

    狼山的事孙子书暂时还没有跟司马说，一来他不想随便动用司马的人际关系，毕竟若要司马出面，那司马肯定就得有所付出，比如说替那老头批个命什么的。俗话说的好嘛，泄露天机若太多，是得遭天谴的，因此孙子书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劳驾司马的；二来，他想自己先试试，总是麻烦别人，会让他觉得自己很没本事。

    孙子书记得父亲曾经跟他说过的一件真人真事。说父亲有个朋友，儿子比孙子书要大几岁，有一次，朋友儿子因为工作的事，朋友找到了孙子书爸帮忙。孙子书爸当然二话没说满口答应，不过却想让朋友带他儿子来一起吃个饭大家聊聊。但孙子书爸的那位朋友却不愿意，不仅不愿意而且还嘱咐孙子书爸，说千万不要把帮他儿子搞工作的事告诉他儿子，不能让他儿子知道自己工作的事办好了是孙子书他爸的缘故。言下之意也就是要让他儿子认为：工作的事是自己老爸的功劳。

    这样的老爸都有，孙子书当时听了这故事，笑的合不拢嘴，说有此父亲，儿子必定厉害不到哪儿去。后来果然不出孙子书所料，那位要在儿子眼中树立高大全形象父亲的宝贝儿子，新工作干了不到半年就被辞了。

    这个故事就更加印证了老爸从小就教育孙子书的一个道理：你要知道，那些事是别人帮你做成的，哪些事是你自己做成的。否则，你会越来越自高自大，最终一定会败的一塌糊涂。

    道理不难懂，简单的很，但也说的很实在。男人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是最可悲的事。

    而目前，虽然孙子书已小有所成，但他很清楚自己距离真正的成功还差很大一截，所以他需要更多的磨练，有磨练的机会，他就不能贪图轻松把问题甩给别人。

    新开张分店的生意出奇的好，超出孙子书的预料很多。大多数顾客都是冲着高山酒店这四个字去的。口味、服务自然是最重要的因素，其次就是分店除了厨房里是男人，其他所有服务生均为年轻女xing，而且都是姿容上佳的。

    这是孙子书特别安排的，在招服务生的时候特地招的这些美女。当初团队开会的时候，孙子书提出这个招揽生意的方法，蔡进等人均不以为然，尤其是牧秋，说搞这么多美女服务生，女顾客肯定都不愿意来。但孙子书说，长的不咋地的那些女顾客当然不愿来，但吃饭这事，毕竟还是得男人买单，既然是男人买单，那在选择餐厅的时候男人就会占主动权，况且，如此之多的美女、无处不在的美女，男人们即便是冒着被身边女人胖揍的危险，也还是会来这里的。况且，在如今这个同xing相恋横行的年代，美女同样也是能招来女顾客的。

    众人听了孙子书此番言论后，纷纷点头，当然，只有牧秋依然觉得此法行不通。不过五票对一票，孙子书的提议顺利通过表决。

    赵磊成了分店总负责，而蔡进也被孙子书安排让其每天至少去一趟分店，巡视一番。

    这年一过啊，该忙碌就得都忙碌起来了。现在对孙子书来讲最麻烦的还就是狼山的事，正月已经过完，那位老头仍然住在酒店附近，孙子书在外面转悠的时候常常看到他。有一次，那老头还对孙子书笑了笑。

    不走，却也不动手，这到底是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孙子书几番打听，甚至动用了林万重的关系，都没能弄清楚那老头的身份。由此可见，那老头要么如今已经归田卸甲，人早不在江湖了；要么就是隐藏的非常好。

    不走，却也不动手，这到底是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孙子书几番打听，甚至动用了林万重的关系，都没能弄清楚那老头的身份。由此可见，那老头要么如今已经归田卸甲，人早不在江湖了；要么就是隐藏的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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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多看多记多思考

    孙子书拎了几斤从温书记那搜刮来的大红袍去拜访狼山的仇人。是天心岩九龙集石壁上六号茶树上的茶叶，孙子书尝过这昂贵的茶叶，味道确实好，当得起它如雷贯耳的大名。以前，孙子书会觉得很多有名的人和物其实都是徒有虚名，只不过是市井小民们穿凿附会出来的大名气而已。但后来渐渐长大，他却发现，百分之九十九的名人，都并非是浪得虚名，其必定有高于常人之处，不说百分百的名副其实，但也差不了多少。就跟这大红袍一样，喝上一口确确实实能让人唇齿留香回味无穷，配得起它的大名。

    好茶叶虽难得，但这么点东西肯定入不了老头的法眼。不过初次见面，送点小礼物权当作小小心意而已，再说了，在不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即便是送个几百万的礼物，也不见得就能对上对方的胃口。

    孙子书早已探明老头现在的具体住所，就在距离高山酒店不到五百米的一个高档别墅区里。这种过江神龙才不会去住宾馆，很可能还没到h市之前就已经买了栋别墅作为落脚点。

    孙子书是上午来到老头家的，敲开别墅的人，开门的并非那老头本人，是个管家模样的jing瘦老头，看到孙子书这个陌生人后，并没有表现出惊讶和疑惑，只是很平静的对孙子书点点头，然后引着孙子书进门。

    屋里装潢不出孙子书所料的非常华丽，但也仅仅是华丽，并没奢华到让人无法睁眼的感觉，似乎真正的巨贾豪门都不会随大流的花大心思在门面上。

    管家模样的jing瘦老头沏了杯茶给孙子书，之后便消失了。孙子书在客厅里把一杯茶喝完都还没见正主出来，正暗自纳闷的时候，当年把狼山逼得满天下流浪的主终于出现了。

    孙子书赶忙站起来，有些尴尬的笑笑，道：“前辈你好…”

    “不用自我介绍了，我都知道。”老头头发已半白，全身上下看不出一丁点高人的风范，除了那双眼。那种眼神，用猛禽二字也无法形容的贴切，就是一个词，锋利。

    孙子书当然无法与他对视，所以对于他打断自己话的行为更是不敢放半个屁，干咳两声，继续道：“那我就开门见山的说了，狼山现在是我的兄弟，我不知道他以前做过什么需要被千刀万剐的坏事，也不知道他得罪过多少大人物，但我以自己的项上人头担保，他不是那种需要被除之而后快的渣滓。”

    老头露出一个看不清喜怒的笑，道：“你的人头，和我没关系。”

    孙子书挠挠头：“我的意思是说狼山不是那种作死的人，您老人家如果真有非杀他不可的理由，我想替他求个情。”

    “我要是有非杀他不可的理由，你觉得你求情有用吗？即便我没有非杀他不可的理由，但我就是高兴想杀他了，你求情有用吗？”老头脸上没有不耐烦的表情，倒是流露出对孙子书饶有兴趣的样子。

    孙子书此时也不觉得尴尬了，毕竟他最大的优点就是化内心的尴尬为勇气，说道：“您老这么说是抬举我了，我当然是没这资格的，但我想跟您做笔买卖。”

    老头终于是笑了，虽然笑的不易察觉，但孙子书还是被孙子书看到了。

    在沙发上坐下，老头又示意孙子书坐，道：“说来听听。”

    此时，给孙子书开门的管家不知从哪冒出来，给孙子书和老头的杯子里加了点水，又再次消失。

    孙子书挠挠头，心中暗想：这富贵人家的管家怎么都跟幽灵一样，神出鬼没的。不过并没过多纠结这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孙子书理理思绪，说道：“我想用…三年后我所有的家当，换狼山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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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老头那回来后，孙子书变的很奇怪，一直站在后院里看天，一看就是整个下午，夕阳终于消失不见时，牧秋来喊他吃完饭，他才动身回到大厅。往桌子旁一坐，直接吃饭，五分钟不到他就吃完，接着便回房了。

    桌上其他人都面面相觑，不知道向来喜欢在饭桌上跟大家喋喋不休说家事国事天下事的孙子书今天这是发什么神经。不过发神经就发神经吧，作为一大家的头头，总得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行径，才符合孙子书在众人眼中扛把子的身份。

    不过司马老头目光向着孙子书房门的方向，用牙签剔着牙，似乎想到了些什么，但神情依旧淡然，什么都没说。

    孙子书这会儿却是趴在桌子前写东西。一本三块钱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写了许多字，本子中所记的东西很稀松平常，但凡是有志青年都会做的事，事业笔记。所谓事业笔记，无非就是记录一些事一些人，外加一些自己对人对事的感悟。

    就像读书笔记一样，光读不记，要么你真有那过目不忘且都能顺利全部消化的天赋本事，否则，你看过也就了了，还是你不认识不认识你，狗屁知识都得不到，瞎看一番，图个开心罢了。

    孙子书知道，这做事业跟读书其实是一个道理。每天遇到的人和事，肯定都会对自己有或多或少的启发，也许这些启发单独拎出来，都算不上能够让人醍醐灌顶的大道理，对自己的影响也没多大，但这些个小道理加在一起，一环套一环，弄在一起，若能让自己去其槽粕的吸收掉，那益处可就大了。

    上大学那会儿，教数学的老教授曾经说过，成功之路，除去客观因素，无非就是水滴穿石坚持不懈的去学习。学习什么？向谁学习？抛出这两个问题后，老教授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挠挠头续道，这人生啊，遇到的每件事每个人，对我们来说，都有它的意义。

    那时候的孙子书对这番话只能理解一半，到现在他才算明白老教授真正想告诉自己学生的，不过是跟上学考试一样的道理：多看多记多思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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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九章 仙女的孤独

    “不过是一个女人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你知道成功男人平均一辈子要跟多少个女人上床吗？”孙子书心情不好，所以连带着教训赵磊的语气也阴沉许多。虽然今天天气很好，外面艳阳高照，但高山酒店大厅里，孙子书却在冷冰冰的教育赵磊。在孙子书看来，从去年赵磊失去第一任女友后，转而开始三天一换女友下床即是分手的行为，其实是披着薄情滥情的外表，来掩饰内心难愈的情伤而已。这种拙劣的小把戏如何能逃得过孙子书的慧眼。本来孙子书是不想管这破烂事的，任由赵磊去祸害便是，反正这世上的女人多的很，被祸害了又能怪得了谁？还不是怪你自己笨。

    而孙子书之所以现在又管起这档子事来，跟他昨晚看的一部小说有关，书中有句话让他现在想起来还后背凉飕飕的。

    你现在可劲的祸害女人，跟狐朋狗友们攀比着谁祸害的女人更多，有没有想过，将来你也会生个女儿？

    这话发人深省的很啊。所以今天早上，当孙子书又看到酒店一名姿色中上的服务生双眼红肿的卷铺盖走入后，忍不住怒气横生的把孙子书拎到墙角狠狠的教育了一顿。

    从头到尾，赵磊都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任凭孙子书舌灿莲花，他也是一句话不说。

    孙子书无奈，恨铁不成钢的叹口气，道：“好好专心做事吧，以后别再那样祸害女人了，损阴德。”

    “谁说损阴德？”司马老头悠闲的出现，很符合几十年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人身份，抬手虚空点了点孙子书，道：“你情我愿的事，不损阴德。”

    一直没说话的赵磊见来了司马老头这个替他说话的人，并且还一出声就把孙子书噎的说不出话来，他如蒙大敕的抬脚就溜。

    正在思考该如何反驳司马所言的孙子书回过神来才发现赵磊已溜，大骂道：“小子哎，待会儿揍死你。”却听见貌似是从大门外传来的赵磊声音：“哥，我让你两腿你都不是我对手。”

    孙子书愣了下，随即却哈哈大笑。

    司马老头背负双手，嘴上叼着根从保安那顺来的烟，淡淡道：“磊子前途无量。”

    笑完之后却忽然又陷入深度思考的孙子书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喃喃说了句：“用得着你说吗？”

    孙子书那里是热热闹闹，吵吵闹闹，李月吟支医的停山镇却是如同世外桃源般平静安详。

    镇上来了个生面孔，大约二十四五的样子，虽然很年轻，但一双眼睛射出来的光芒却显得很老辣，不像是这个阳光四射的年龄该有的，倒像是阅尽沧桑中年男人的眼神。年轻男子在镇上随处可见的小饭馆吃了顿午饭后，就乘坐在政府的扶持下最近几个月才有的人工三轮车去往大碗村。

    车夫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是大碗村的寡居老人，跟村里大部分他这个年纪的老头一样，喜欢唠叨，尤其喜欢跟生面孔唠叨村里的事，免费担任了大碗村导游的活。而恰好今天这个要去大碗村的年轻男子也有兴趣听老头唠叨，甚至还会主动问些村里现在的情况。老头一边蹬着三轮车，一边说，咱们村里的姑娘，虽然比不得外面花花世界里的女人腰肢屁股好看，但那股清香味儿，却是城里娘们没有的。你肯定是来探亲的，像咱们村，来客人只有两种，一种就是来探亲，另一种就是来给咱们孩子教书或者来给咱们看病的。嘿，说到这个我得跟你说说了，咱们村的医务室有两个姑娘，那长的，可真漂亮，比电视里的明星还漂亮…

    坐在后座的年轻男子一直面色平静，听到这，才插了一句，那岂不是苦了村里那些小伙子们？

    一辈子没结过婚的老头愣了下，会过意来后哈哈笑道，那不是，对咱村那些小伙子来说，能看看就已经很满足了，那样的仙子，就算送到他们手里，他们也不敢要，折寿不是…

    年轻男子微笑着点点头。

    说话间，已到了大碗村村头，付过车钱，老头小心翼翼收起钱，随口道，你不会是那两位仙女的朋友吧？年轻男子点了点头道，我就是来找那两位仙女的。

    仙山难找，仙女更难找。不过年轻男子并没费多大力气就找到了独属于大碗村的医务室。

    正是上午八九点的时候，往常来说，因为有农活，所以这应该是村里人比较忙的时辰，但今天医务室里的病人却不少。老少皆有，通过眼看耳听，很随意的坐在大门口凳子上的年轻男子得知，原来村里的一处水源不知为什么被污染了，三分之一的村民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都或轻或重的拉肚子了。

    “回去别吃油腻，多吃清淡蔬菜，按时吃药就行。另外，水源的污染物已经找到，没什么大问题，大家放心。”张叔的女儿张阑珊站在办公室桌边，表情温和的对一众乡亲说道。待乡亲们都离开后，她才注意到坐在门外的年轻男子，微微一愣后，张阑珊蹙眉道：“你怎么来了？”

    “来看你啊，怎么？感动的一塌糊涂？”年轻男子起身，下意识的拍拍屁股，忽然想起自己这不是在外面跑业务，屁股下坐的也不是水泥地，自嘲一笑道：“不感动就不感动吧，反正我也习惯了，来，看看我给你带的礼物。”

    张阑珊无奈一笑，回头跟里间的李月吟交代几句后，便和年轻男子一起走了出去。

    原来，这年轻男子叫西门金，是张阑珊的邻居兼同学，算的上青梅竹马。跟许多言情小说的桥段一样，他喜欢她，但她对他只有淡淡同学情。而跟言情小说又不一样的，是西门金的执着。执着到为了她，西门金至今还是处男的地步，在言情小说里这种男人可不多。

    乡间田野里的风光正好，很适合恋爱，只可惜西门金和张阑珊二人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听你说子书来看月吟，搞的月吟感动一塌糊涂，所以我也来了，没想到你一点都不感动，真是奈何明月照沟渠。”西门金这么说，语气里却全然没有一点失望，似乎已经习以为常。

    张阑珊在大碗村的这些日子虽然清净，但也孤独。即便后来李月吟来了，但毕竟有些话还是跟相知相爱的异性说更有满足感。所以她孤独，孤独的无人可诉，孤独的已经不再常常去想象爱情。

    西门金的到来，她说不出心里的感觉是好是坏，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她对西门金还是一如既往的没感觉。

    西门金曾经对她说过：“我爱你爱的光明正大，所以我不痛苦。我接受所有情敌的挑战，所以我不害怕。”

    明明是逻辑不通的一句话，却让张阑珊自此后，再也无法说出‘你离我远点’这样的拒绝语。所以即便对他没感觉，张阑珊也还是会对他所做的无用功说声谢谢。

    西门金兴高采烈的跟张阑珊喋喋不休，张阑珊淡淡回应。而此时的西门金眼睛里，没有一丁点之前在镇上看路人的那种老辣，取而代之的是发自肺腑的眉开眼笑。“这里空气好环境好，除了交通不太便利，其实很适合隐居。”“不过我一直觉得隐居这种事都是文人博清名的手段而已，不值效仿。”“我记得小时候子书那小子常在我面前说他要做文人，算算，也有七八年没见了，不知道他做成文人没有…”

    李月吟依稀能认出点西门金的模样，毕竟小时候去张叔家玩过几次，而西门金这位张叔隔壁家的孩子自然也就见过。之前偷偷一撇还是勾起了李月吟脑海里对他那点模糊的印象。

    来大碗村的这些日子，也没听张阑珊提过他，不过有好几次无意中听到张阑珊打电话，好像就是跟那位西门在聊。李月吟心思剔透，再加上每次一提这位西门故人，张阑珊貌似都不想说什么，所以李月吟也就能猜到一些个中的情形。

    坐在办公桌前，李月吟又拿出孙子书的照片呆呆看了好一会，然后浅浅的笑笑。继续埋头看从家里带来的医学方面的古籍。

    大约到了黄昏时分，张阑珊和西门金终于回来了。西门金跟李月吟打了个招呼便走了，走的丝毫不拖泥带水。

    “张姐，他这就走了？”李月吟不知所以，暗想现在走，天黑前能到镇上？莫不是你们吵架了？

    张阑珊点点头，并未说什么，便去做晚饭了。

    吃饭的时候张阑珊看见李月吟欲言又止的样子，无奈一笑，主动解释道：“我让他吃过饭走，他不愿，就随他吧。”

    “其实张姐，我说句不该说的，你别生气，西门那人，小时候我就不喜欢，现在看才知道，他那人给人感觉不真实。”李月吟小心翼翼的措辞道出自己的想法。当然，说的也都是真心话。

    张阑珊沉默片刻，说了句：“我知道你的意思。”之后便不再说什么。饭后，李月吟去洗刷锅碗，张阑珊手里拿着西门金带来的小礼物，怔怔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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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为什么不霸道

    h市，当所有人都认为孙子书不是赵磊对手的时候，孙子书却在这场比试中把赵磊打趴下了。

    感到惊异的不止蔡进狼山，连一向自称不通武学的司马老头也是啧啧称奇：“这毫无章法的一通乱捶乱打，怎么就能赢了蔡进和狼山的徒弟？真是令人费解。”

    拍拍屁股站起来似乎没受伤的赵磊一句话跌破众人眼镜：“我让他的。”

    师从蔡进狼山二位高手日子不算长，但已经被二师定为可出师的赵磊，在这些日子里，的确学了太多东西。不仅仅学武功身手，更让他觉得有意义的是其中的哲理。正如孙子书之前所言，武学的精要，有一半是哲学。

    在h市几乎已经到了可以单闯任何黑帮堂口，连最佩服的孙子书也可以不费多大力气就放倒的赵磊，心里却没有一丝神功大成后的狂喜。倒不是因为谦虚，只不过这一路练下来，他一直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进步，所以他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自然也就不会有一夜暴富那种天降横财的超级喜悦。

    习武，在赵磊这里，也习到了那么点得不喜失不忧的道理。

    孙子书这些日子除了在总店和分店间来回转悠以及和餐饮界官员们吃吃饭外，其他的时间基本都在胡晃悠，目前的日子过的还算安逸。没有小说里，成长型主角那样的艰难攀爬，也没有牛气哄哄型主角那样的到处踩人，一切，表面上都是风平浪静的。

    又想起来和狼山那位高高在上的仇人之间的约定，孙子书眉宇间不经意流露出一丝惆怅，三年后所有的家当都是别人的，这种感觉很不好，非常不好。和那老头会面之前，孙子书并没有想好该说什么，更没有想到该怎么跟对方谈对方才会愿意放狼山一马。但，进在老头家的客厅等老头露面的时候，他忽然突发奇想，想出了这么个馊主意。

    三年后所有家当，换狼山一命。

    这种狗屎交易，恐怕也只有孙子书愿意付出，要是让团队里的其他成员知晓，估计除了牧秋会大呼子书真爷们之外，所有人都会唾骂孙子书。

    因为孙子书等于是在赌，赌对方会信守诺言，而且还不会耍花招。要知道，如果单从字面来说的话，对方就算把狼山四肢打断，让狼山一辈子只能坐轮椅上，也不算毁约。况且，那可是深仇大恨，深仇大恨和诺言相比，哪个更能操纵一个人的行为，不言而喻。

    “那老头要是懒得跟我啰嗦，一掌把我拍死即可，何必费口水跟我聊？既然愿意跟我聊，那就说明这个交易他接受。因为我这个小人物，而损失他的名声，根本划不来！”孙子书这段时间常这么安慰自己。他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子书。”蔡进秉承他一贯神出鬼没的风格，蓦然出现在正在酒店洗手间里尿尿加发呆的孙子书身旁。

    “狼山的事解决了，今晚我们庆祝下。”孙子书抖抖自己胯下的枪，面露笑容。

    蔡进点点头道：“虽然不知道你用的什么方法，但我想狼山应该会很感谢你。”

    孙子哈大笑道：“以身相许就免了，以后多跟我联手揍揍你就算是他报答我了。”

    蔡进道：“你笼络人心的功力挺深厚的。”

    孙子书蓦的怒目圆睁：“放屁！”

    晚上，五男一女在闹市区的某烧烤店吃聚餐。是孙子书选的地方，以前做学生的时候，经常跟朋友们踢完球之后来这样搓一顿，味道不错，环境还算干净，最主要的是老板娘挺风骚。

    牧秋已经是第三次瞥见孙子书偷看老板娘了，忍不住道：“小心老板揍你。”

    孙子书对付着手里的大鸡排含糊道：“顾客盯着老板娘看，说明老板娘能招揽生意，老板高兴还来不及。你小孩子家的懂个屁。”

    牧秋冷哼一声，报以鄙视的目光。

    狼山高高举杯对孙子书道：“究竟你说的话有几分是真的我不知道，但我还是得说声谢谢，日后我这条命也就是你的了。”

    看着狼山一饮而尽杯中酒，孙子书笑笑，没说什么，也仰脖饮尽。他很清楚狼山这句话代表着什么，对狼山这种有师门有地位的江湖人来讲，承诺有多重不言而喻。恐怕自己这一生都无法跟狼山割裂开来了，表面上是狼山卖了这条命给孙子书，可在孙子书这里，又何尝不是肩上多了一条命。他若是薄情些不把狼山当平等的人来看那还好，不然的话，也不过是把两条命变成一条命而已，一个是万死不辞，一个是不能让你万死不辞。

    说好听点是伯乐千里马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说不好听点，从此就是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了。

    之后过了几天，那位在孙子书眼里，除了眼神凌厉些头发白的亮一些，并没有其他高人气息，如同在狼山头顶悬着一把刀的老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来了趟高山酒店，和司马老头在房间里待了一个多小时，然后面带微笑的离开了。

    当老头经过狼山身边的时候，孙子书似乎看见狼山的小腿不易察觉的抖了一下，不过老头什么都没说，甚至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有给狼山，就这么走了。

    孙子书亲自跟着老头，不顾老头反对，硬是要请他去威斯汀喝杯茶。老头摆摆手说要去赶飞机，孙子书内心窃喜但脸上却是一副‘我真不舍得您老人家走’的表情，几番挽留都被老头用眼神给拒绝。最善于厚着脸皮的孙子书还真不怕这位都能让狼山腿抖的老人，硬是把老头拉到停车场，坐上他的宝马x5，殷勤的发动车子直奔机场。

    孙子书扶着方向盘在公路上不快不慢的开着，道：“您老人家啥时候再来玩？”

    老头如鹰的眼神落在车窗外，缓缓道：“三年后。”

    孙子书点点头，很洒然一笑，便不再言语。

    三年后能走到什么地步，他自己根本不知道，不过他很清楚，三年后他所有的家当，在不出意外的情况下，一定不会少，估摸能到九位数。但其实他还耍了个不能算小聪明的伎俩，家当在正常认知里理应是黄白之物，但是孙子书明白除了黄白之物，人脉也同样是种资源，而且这种资源甚至比钱财更有用。只要人脉在，钱财并不难挣。

    这也就是当时跟老头谈判时，孙子书肯抛出那个大赌注的原因。即便三年后所有家当都给你，那又如何？高山酒店给了你，我有人脉，再弄个低山酒店照样能生意兴隆。

    也不知道这个小伎俩有没有被这位至今连名字孙子书都还不知道的高人发现，或者有可能老头早已明了只是没点破而已。高人行事自有高人的手段，这点孙子书也不用去担心，就如同在如来掌心的孙悟空，玩什么怎么玩其实如来都知道，能睁只眼闭只眼的，如来说都懒得说，任你蹦达便是。

    把老头送到机场后，孙子书便回来了。一看到狼山，他就拍着狼山的肩膀道：“瘟神走了，我亲自把他送到机场，你以后可以安心过日子，再不用担心半夜被人掏心挖肝了。”

    狼山哈哈笑道：“那是自然，大恩不言谢，今晚我就把师妹许配给你，以做报答……”

    然后孙子书就看见狼山如同武侠小说里写的那样‘像只风筝一般斜斜的飞了出去’。

    “师兄真是好一位江湖败类。”下手的正是从旁路过的小师妹牧秋，说的话虽然难听，但面上却是很开心，想来是为狼山去了一位大仇人而高兴。这位小师妹在加入团队后，一直都是团队里那抹明媚的阳光。都是心机颇深的大老爷们，难得有牧秋在中间调剂调剂，所以大家对她也都是格外宠着。

    四月的人间暖和的像爱人的怀抱，任何人都抵挡不了在这种阳光下，汹涌而来的困倦。

    此刻，阿狗在自家阳台上晒太阳，屁股下的昂贵躺椅缓缓摇着。正要睡着的阿狗忽然被门铃声吵醒，骂了句操大爷，起身去开门。

    是个年轻小伙，衣着很考究，但又没有多少富二代的气息，阿狗想想也不会有什么富二代来找自己啊，问道：“找谁？”

    “是吴王权先生吧？”小伙很有礼貌的道：“我是文少爷派来送车给您的。”

    阿狗挠挠头，少爷？送车？完全不解的又问：“什么文少爷，你谁啊？”方说罢，他忽然想起什么，惊诧再问：“文藏名？”

    “正是我家少爷，这是车的钥匙，少爷还让我带句话给您。”小伙子很精明的停口，把车钥匙交给阿狗。

    阿狗手里拿着限量版布加迪威龙的钥匙，内心澎湃激荡，下意识道：“什么话？”

    小伙子脸上的笑一直显的很真诚，道：“少爷说，过段时间他会来h市旅游，到时肯定要叨扰您。”

    “叨扰个屁！那么一巨富二代，怎么说话一点不霸道？”阿狗英俊的脸正在抽搐，看不出悲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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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往后日子怎么走

人生有时候是需要惊喜的，一成不变的生活最能磨掉一个人的气，人要是没气了，很显然，也就不需要活着了。

    对阿狗来说，这个惊喜太惊喜了，以至于惊倒是惊了，喜却不一定了。限量版布加迪威龙，连因为职业原因而视听广布的阿狗都很少听说有谁曾开着它在大街上巡游，就更别提其他普通市民了，所以他要是开在h市的大街上，回头率肯定是百分之八十以上。

    当然不是说h市没有人有钱有关系买到这车，而是在h市，不管是当官的还是做生意的，或者是升斗小民，在全国范围来讲，都属于比较低调型的。尤为重要的是上流的那群人，无论是儿女结婚还是添孙子，不讲究排场，只讲究低调，可以铺张浪费，但也绝对是低调的铺张浪费。

    低调的奢华，是有钱人的主流。

    躺回摇椅上，阿狗继续沐浴春光，手中把玩着那辆豪车的钥匙。他的思绪已经飘到身在北京的那位如同从盛唐穿越而来的翩翩公子身上。阿狗从外貌和气质上来说已经算是一等一的俊哥儿了，但跟那位姓文名藏名的年轻男子相比，似乎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最令阿狗叹息既生瑜何生亮的，是文藏名深不可测的学识。在北京游玩的那些日子，虽跟文藏名在一起聊天打屁的时间不多，可阿狗已经完全被对方的谈吐所惊艳到。几乎无论谈到任何领域，文藏名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而且绝不是在乱七八糟瞎扯。以阿狗识人的功力，竟然都看不出对方的深浅，唯一的可能就是，对方已经深到他无法触及的地步。

    况且，再加上个超级富二代的名头，阿狗已经想象不出，对方日后该是怎样的一飞苍穹三万里。

    在春光里又小睡了半个小时后，阿狗起来洗了个澡，练了会儿昨天从新买的书上学来的八卦掌，下楼。

    在小区里找到那辆文藏名借的车，阿狗像车模一样，在车旁边不停的搔首弄姿了至少有一个小时，享受够小区里小姑娘们水汪汪的眼神和男人吃不到葡萄也不敢说葡萄酸的愤恨表情，才驱车上路。

    和孙子书在恒峰广场的停车场见到面，阿狗拍拍孙子书的x5，摇头道：“看看我的车，像你这破烂货是时候扔掉了。”

    孙子书一拳揍过去，阿狗轻巧躲开，笑着拦住孙子书肩膀：“走，找间酒吧好好喝几杯。”

    两人并没有去酒吧，而是找了家咖啡店。原因是孙子书认为酒吧这种没格调的地方已经不适合他们。阿狗除了骂句矫情之外，并没有异议。

    两个人两杯咖啡，似乎格调真比在酒吧里两杯酒高那么一点点。

    没等孙子书开口问，阿狗就把过年去北京玩，认识了个富二代这个事主动交待了。连跟大-奶妹梁薇天天晚上打洞的隐私都说了，可惜孙子书没兴趣管这个，每当阿狗说到梁薇的销魂功夫时孙子书都打断他，并且威胁‘再说这个我就要老拳揍你了’。于是阿狗长叹一声，只得略过北京之行最精彩的篇章，拣和文藏名之间的事说。

    听罢阿狗所言，孙子书笑道：“你还真是好人，什么时候学会抓小偷了？”

    阿狗苦笑道：“我是在那之前就注意到那小偷了，他当时还瞪了我一眼，靠，我阿狗是什么人，能随便让人瞪？所以我就揍过去了。”

    孙子书道：“没一枪崩了你算你走运。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不过依我看来，那人也就是觉得你人还不错，想跟你交个朋友而已，你别疑神疑鬼。”

    阿狗抿口咖啡，无所谓道：“我就是来跟你打声招呼，我倒是不怕人家图谋我什么，我也没什么好图谋的，只是有些担心他是想通过我来图谋你，你现在可是咱们h市的冉冉新星。”

    孙子书沉默了片刻，忽然问：“你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阿狗一口咖啡卡进气管差点呛死，诧异道：“你看我像是准备结婚的人吗？不说四十岁，也得三十五岁，怎么，你准备跟李月吟结婚了？”

    孙子书摇摇头，目光忽然变的很柔和，不再说话，只是慢慢的喝着咖啡。

    因为他想起了一个人，那个曾经是他高中时期的女神，如今已经被他从风尘之地解救出来的女人，陈清云。去年年前，听陈清云说过句话：这世上风尘女子无数，真能心安理得的，一个人都没有。

    而阿狗身边那位叫梁薇的鸡头，孙子书见过，而且也看出了梁薇对阿狗的爱意。梁薇这种经历过太多事情的女人，不可能会像小女生那样思考问题，对感情的态度也要成熟太多，所以当这种人对某人产生了感情，就很可能是真的。跟浪子回头金不换一个道理，荡-妇一回头，比良家还要良家。

    再加上最近看的那本书，里面说了很多关于男人在外面乱七八糟搞的事，最终结局无一不是凄惨无比。本来不信命的孙子书就这方面的事问了司马停云，老先生说的有些含糊，但孙子书总结出一个结论就是多行不义必自毙。所以他有点怕，所以今天想起来，就下意识的问了阿狗那个问题。

    阿狗的回答不出他所料。然而，他忽然又想明白了，也许对梁薇来讲，就这样跟阿狗保持着这种偶尔上上床的朋友关系，也是一种不错的状态。总的来说，阿狗谈不上有负梁薇，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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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清云下班后去菜市买了点菜，正在家做饭时，孙子书踏月而来。真的是踏月而来，直接从窗户钻了进来，吓得陈清云以为有歹徒入室行凶，拿起拖把就抡了过去。孙子书抬手轻轻拨开拖把：“是我。”

    “你怎么不从门进来？出什么事了？”陈清云第一时间跑到窗户旁，看看外面有没有什么人追上来，

    “没事，我就是想看看你们小区的安保力量如何。”孙子书往沙发上一坐，点上根烟，道：“现在看来，是不堪一击啊，从头到尾都没人发现我。”

    陈清云舒口气，给孙子书倒杯水，然后去厨房把饭菜端出来。

    吃完晚餐，陈清云跟孙子书聊了会工作上的趣闻。其实所谓趣闻，在学校里工作，面对的都是学生，最大的趣闻也不过就是哪个孩子在学校里帅的一塌糊涂，导致学校女生集体无心学习之类的而已。但孙子书倒是听的津津有味，时不时还发表自己的看法。

    “也不知道你是真有兴趣还是装作有兴趣，这些事对你来说，太幼稚了吧。”陈清云喝口水，有些不想再说那些小事了。

    “怀缅一下过去的时光，想当年，我也是收到过不少情书的大帅哥……”孙子书笑笑，抬手摸摸陈清云的头：“清云，工作如果不喜欢的话跟我说，我给你换个学校。”陈清云还没搭话，孙子书就摆摆手道：“男人生来就是为帮女人忙的，就算是一个我素昧平生的女人，只要有困难，我能帮得上，我都会帮，何况我俩这关系这感情，也别说什么你想靠自己的话，都是屁话，人生在世，就是朋友之间互相帮助，什么都靠自己一个人，有什么意思？”

    陈清云有些惊讶，水汪汪的眼睛看着孙子书好一会儿，才问道：“怎么了？”

    孙子书摇头道：“没什么，只是忽然有些伤感。”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我这双手，拿过笔，摸过女人，也杀过人，挣过七位数的钱。虽然算不得大人物，但也算是小有所成了。而现在，却有种很空虚的感觉，不知道要做什么，想做什么，好像失去了目标。对，没有目标了……我很迷茫……清云，我迷茫了……”

    迷茫的孩子，总是需要有人给他指路的，或者并非就是给他指路，而是帮助他找到自己想走的路。

    陈清云和孙子书当年初识，是师生关系，及至今日，二人成了有肌肤之亲的朋友。但也许在孙子书的潜意识里，还是把陈清云当作了自己的老师，所以他才会在自己迷惘时来找陈清云。毕竟对一个男人来说，当年还是少年的时候，老师令人安心的眼神和声音，会一辈子存在少年的心中，随着少年一起成长、衰老。

    月亮爬升至树梢头，陈清云替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的孙子书盖上一条毛毯，然后她就坐在他身边，双手托着下巴，盯着孙子书看。

    一直看。

    她这辈子从没试过盯着一个人看这么久，直看到东边日出，鸟儿欢鸣，直看到孙子书终于醒来。

    “喝口水吧。”陈清云递上一杯热水。

    “一夜没睡？”孙子书看到陈清云微红的眼睛里有血丝。

    “嗯。”陈清云点头。

    孙子书毫无征兆的一把抱起陈清云，直接把她抱进浴室，脱光自己和她的衣服，洗了个鸳鸯浴。之后又把她抱进被窝。陈清云本以为孙子书是兽性大发，要跟她行鱼水之欢，然而却听见孙子书在被窝里抱着她轻声道：“睡吧，我哄你睡。”然后就唱起了平和的歌谣。